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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重回风暴之都

    第29章 重回风暴之都


    “咱们先去哪儿啊?”


    回应罗伊的是闹市的喧嚣。城门到真正的城区还有不小一段距离,这段路上隔三差五的就安置着分部中见到的灵球守卫,还时不时有一队守卫军在周边巡逻,按照一般皇都的大小来判断,城区加上这一段郊区,新建的风暴之都面积应该十分巨大。


    走过这一段,中心外围还有一道关卡,这个看起来就“和善”多了,只是安排了一些人手再次检查一下来往商客的身份,哨卡之后紧接着就是熙熙攘攘的闹市区了,也就是三人现在所处的位置。这边看来就不分什么特殊职能了,检查守卫一看到法师联盟的金色令牌就赶紧让开路为三人通行。


    要混到尼采这种级别也就是光宗耀祖了,书上说大陆上能使用生灵之息战斗的人少之又少,而且一般这种能力会随着血统传给下一代,在枕风出身的小渔村中,几十上百年都不出一个这样的天才少年,年纪轻轻就加入军队,很快坐上少校的高位,这在家乡所有人眼里都是不可置信的。相比之下罗伊就显得“不争气”得多,家族的叔叔伯伯们都是小时候就表现出过人的天赋,后来更是闻名一方。从出生到现在罗伊就只在一方面有过人之处,那就是和长辈对着干,说东往西,说南往北,总之不让家里人高兴就是他最大的乐趣。


    三十多本书对于法师联盟里具体的职务地位没有详细介绍,事实上枕风感觉“它们”都在故意回避有关地位的问题,各国皇亲贵族的身份也都没有过多介绍,两人现在还不太清楚尼采这令牌究竟象征了什么程度的地位。能随意进出法师联盟中诸如传送魔晶这样的高级别建筑,能让第一大脉矿中的守卫另眼相看,能顺利通过风暴之都“法师专用门”,看起来身份应该很是尊贵了。分析了半天,枕风为自己得出的这个不言而喻的结果哭笑不得。


    接下来肯定是四处逛逛,这个习惯枕风罗伊也都有,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第一要务就是摸清当地的民生民俗,每隔一两年来军队莅临指导的大将军都会提到这一个关键点。


    尼采带路,为了不引人注目,三人在进入城门之前就换了一身行头,两个小将没有太多问题,尼采的大法师风衣可就有点过于明显。让别人对自己最好一无所知,办起事来会自然得多。


    两年时间自然盖不起高大的地标性建筑,记得上一次来这里都是高楼大厦,风暴之都爱建高楼的特点也是远近闻名,曾经富丽堂皇的宫殿让所有人都为之慨叹。


    时间有限,新城里一眼望去没有什么太高的酒楼商会,在一群整齐的房屋中不时会冒出来一个四五层的大建筑。没有发展几千年的古都建筑宏伟当然可以理解,不过表面看上去繁华程度可是丝毫不减当年,大街上人山人海,有不少明显看得出不是本地人的商人在道路两旁摆设小摊,穿着各色服饰的人穿行在大街上,从哨卡那里看过去就有种想加入到人潮中的冲动。


    “还真有天下第一都的气派。”尼采好不容易找到一处有空位的露天小馆子坐了下来,忍不住赞叹,“这和别的现象级大都市还不太一样,你们去过日耀城和圣战都么?”


    两人很有默契的摇头,是真的没去过。


    “日耀城是法师联盟的总部,大道上其实没有太多人,最常见的都是一些贩卖材料宝石以及武器装备的商人,真正的平民百姓比较少,再加上出入日耀城的大都有要务在身,所以城中心远没有这么热闹。”


    “圣战都又是另一番景象了,随处可见的是大大小小的武术表演和时有出现的各种擂台、竞技场,虽然到处都有叫喊声,但大都是喝彩叫好之类的,和真正的闹市风格很不一样。”


    早就听说阿化斯联邦是典型的尚武国都,皇城圣战都就应该是一派武都气象。日耀城在印象中是一个不苟言笑的形象,听尼采这么一说也差不多。


    “呦,这位客官真是神通广大,您刚才说的啊,那是一点没错。”上来端茶的伙计应和着。


    “此话怎讲?”


    “您可别小看我这个端茶倒水的,想当年我也是走南闯北,什么日耀城、圣战都、武极都、爱丁堡我都去过,就是冰域那边太冷,没兴趣。”


    环顾四周,这是一个挺特殊的露天小茶馆,只有六张桌子,几乎都坐满了人,而且看上去这店的伙计也不少,每一桌都有一个这样打扮的小二为客人服务,这倒很是有悖常理,按理说这么一个小馆子绝没有能力雇这么多店员,在别的诸如城门口的旅店,都是一两个人撑起店面,这样才可能赚到钱,不然微薄的收入连这么多伙计都养活不了。


    “这儿天天这么红火?”看伙计应该没什么事,尼采示意他坐在旁边。


    “那是自然,虽说只建了两年,东西都还不完备,但您想啊,这也正是发财的好机会,作为皇都那肯定是还要扩建的,谁先来这儿吃第一个螃蟹那一定能赚大钱。”伙计说起话来手舞足蹈,吸引着三人的注意。


    “客官您看,这街上这么多人最少一半都不是本地人,西门那边红火的很,早上就有人等着开城门,来的迟的就得排很长的队,一直到晚上都络绎不绝,最后到点关城门外面还有好多下午来的人没进呢,只能露宿一夜等明早再进来。您说这热闹不热闹?”


    听小二这么一说还真是红火的厉害,身旁来往的客商摩肩接踵,路边琳琅满目的大小玩意儿大都生意不错,在人群中不同的服饰自然代表不同的身份,尤其是一些特殊的服装,在人流中十分引人注目。就比如不远处走过来的身着一袭金边花纹锦衣的年轻人,周围拥促着的一定就是他的贴身侍卫了,这一个小队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格外显眼,金丝纹饰不断引来路人的一声声惊呼。


    “那位是谁啊,看起来颇有架势。”尼采顺势问道。


    “呦,那位爷你们都不认识?他可就是远近闻名的纳尔逊公子呀,这你们都没听说过?”伙计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好像但凡是人就该知道他的名号。


    “听说过,只是知之甚少。”为了配合,尼采敷衍过去,不用问,这伙计肯定会接着说下去的。果然如尼采所料,伙计一听这话就知道又该“大显身手”了。


    “现如今这皇都里有一位公爵,一位侯爵,两位伯爵,他们家族好几代之前就曾为王国立过大功,颇得当时国王青睐,被封为伯爵,一直延续到现在,算下来也有两百多年了,而现在这位就是当今维克托伯爵的大公子。”伙计明显还没讲过瘾,尼采示意他继续。


    “说起来他们家族还真是颇有传奇色彩,祖上就是在当时名镇一方的大将军,一直到现在的维克托伯爵那都是在军队中很有威望的,而他这大儿子纳尔逊更是年少聪慧,现在估计也就二十来岁,听说已经是幻灵了,这么有资质的后代自然深得伯爵喜爱,整个家族可是花了大力气重点培养这位大公子。”


    wow,二十来岁和他俩年纪相仿,人家都幻灵了,最少也是十阶的武士,相比之下他俩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看来这纳尔逊真的不简单。


    公子一行人离他们越来越近,尼采小心翼翼感应了一下纳尔逊周围这些仆从究竟什么实力,不出所料,别看是个伯爵大家族,也找不出几个大佬来,公子身旁的这几位最厉害的也不过就是至灵,尼采一人可以毫不费力的干掉他们几个。


    好像心有灵犀,刚了解到他们的实力,伙计就发话了:“听说这里的侍卫都不是很厉害,不过在这皇都里不需要多么厉害的贴身侍从,你们看那儿。”


    顺着小二手指的方向,不远处一座三层建筑的屋顶上有一个模糊的好像是坐着的人影。


    “他们是皇室花重金雇佣的强大卫士,人称‘守护使’,基本都在至圣以上,负责整座城市的安全。”尼采接下话茬,这种强者在其他国都也都有,不需要太多,一个至圣就足以掌管很大一片区域,阿化斯联邦圣战都已经面积很大了,三位守护使就足以保卫城市内的安全。


    “客官您讲的一点没错,别说是在大街上闹事了,就咱们三在这儿唠嗑他们都看的清清楚楚,所以说这皇都里安全得很。”一听这话,三人不约而同地又想起来那次大灾难,就发生在这儿,当时城内也有至圣守卫,可古尔丹他们还是悄无声息的进来了,以至于部落的计划没有被一点力量阻挠,顺利实施,可见部落的实力。


    天炎也曾做过一段时间的爱丁堡守护使,酬劳确实丰厚得很,当然比起风暴之都还差了不少。待上半个月对普通人来说就一辈子吃穿不愁了,不过这个工作确实是无聊至极,在内地基本上没有什么大变故,就是一整天在城内巡视。这期间也就出了一次事,有个不识趣的人明目张胆的抢夺商贩们的珍贵财物,还没等那人抢多少,天炎就出现在他面前了,幻魔的强大力量砰然爆发,那人竟然放下东西头也不回的跑了,当然,结果就是天炎好不容易找到乐子,好好陪他跑遍了整个城市,直到那个小小的初阶武者实在跑不动了才罢休,除此之外啥事没有,天炎倒是想多出几个这样脑子被门挤了的傻缺,也好有点意思。


    “一般这种贵族都很少出门的吧,难道今天是巧合?”公子们往往年轻气盛,难免会与城内的其他贵族发生口角,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长辈们要么就是不允许他们出门,要么就是由家里人保护着去往其他的城市外出历练,罗伊对着些深有体会,因此不解的问道。


    “嗯?您说的是不错,可您忘了这几天可不是一般的日子啊。”


    三人一头雾水,看起来还有好多是他们不知道的。一看表情,伙计就顺着接下去说,:“三位不是来参加丛林竞赛的?”


    回复小二的还是一脸茫然,罗伊急着催促道:“你就从头说吧,我们啥也不知道。”


    “嗨,行行行,那咱从头说起。”


    为了尽快吸引大量强者,新城从开发大致完成时就筹划了一系列大赛,活动,这些原本都是好几年才举办一次的,但现在特殊时期两年之内已经开展了好多。而这一次的丛林竞赛也是一项古老的比赛了,相传很多年前,一位王子外出历练时被困在一片很大的密林之中,过了很长时间才终于走出来,密林中有许多的野兽猛禽,一路上经历了大大小小多次战斗。回国后王子突发奇想,决定开创这么一个比赛,挑选一片巨大的树林作为场地,只有一个入口,同时也只有一个出路,但其中有着四通八达的路线,密林中也有各种灵兽,谁能在最短时间走出来就是冠军。


    不过这倒也是一个传奇了,城郊原本就有一个很大的树林,为了达到王子的要求,皇室每年都会派人植树,再扩大规模,反正也不是什么大耗财力的事情,这一传统就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如今那已经是一片超级大的丛林了,别说再遇上野兽了,就算只顾着走也很难顺利走出来。


    “规则这么简单?那要是在途中把其他人都击败自己自然是冠军了。”


    “您真是聪明人,一眼就看出问题所在。最初的规则据说就是这样的,后来才发现了诸多不妥,一步步改进后形成了现在完善的比赛。”


    将其他人都打败他们自然是输了,不过您也赢不了。比赛还有其他一些我不清楚的要求,要费力一直战斗,不说身体吃不消,也消耗了大量时间,这也不划算呀。


    另外,不只是简单的走出去就赢了,好像还要找到什么宝珠之类的才算赢。。


    “我靠,这样说来要想赢是很难咯?”


    “虽说听起来是不可能完成的事,不过听说每次大赛都会让人大开眼界,各路人马大显神通,每次都会有人达成所有条件获得胜利。”


    “哦,那这样说纳尔逊公子是来为大赛做准备的?”枕风突然回到问题的出发点,想通了大街上出现的贵胄子弟。


    “客官您可真是聪明,一语道破。别说是他了,您在往前走也许还能见到别的大牌公子哥儿呢,不为别的,大赛奖励实在是太丰厚了。”小二给三位续满茶水,周围又走过来几位客人,不过又会有新的伙计从店里走出来迎上去招待,看来每一个伙计只负责为一桌服务,这种一对一的特殊服务在别的城市确实少见。


    “别兜圈子,快说。”一提到奖励丰厚,罗伊立马来了精神,他从小是不愁吃不愁穿,也见过很多宝物,可这样的环境也恰恰使得他对各种奇异物件倍感兴趣,这一点也算是少有的继承了长辈们的特质。能让伯爵们都踊跃参加的大赛,奖励肯定不是金币银币之类的,想必一定是不俗的宝物。


    “上一次大赛据说最后的奖品是一柄大锤,咱也没见过,也不懂这什么门道,只是听说这东西是个无价之宝,卖多少钱也不为过。基本上所有大号贵族都带着子弟参加了,足可见这个东西多么宝贵。”


    时候也差不多了,尼采起身离开,好像形成了一种规则,尼采带路,枕风跟着,最后的罗伊负责清理,具体工作就是付钱。罗伊满脸黑线,往桌上放了十个银币就赶紧跟上。伙计顿时眉笑眼开,他这儿的几盏茶可远远不足这酬劳,事实上伙计一眼就看出来他们三儿不是普通的客商,这么多年的阅人经历让这些伙计一看一个准,尼采他们从气质上就与众不同,还对丛林比赛这么感兴趣,多半是出身不凡的大佬,自然对这些小钱是不看在眼里的。


    送走客人,伙计眯笑着走进店中交付老板。老板正和贵客聊天,伙计颇有眼力见儿的转身离开,不过还是听到了那客人说的一句话。


    “这次的比赛可不简单啊,纳尔逊公子那边可做了不少准备呢,看来是冲着冠军去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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