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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新生明星

    华天龙陷入了对未来的迷茫(其实他什么时候不迷茫呢?),接着便迎来了新生军训。他趴在走廊上,在乌央乌央的新生当中,他几乎一眼就找到了谢颖。


    她的个子不矮,可是跟同学一比,她的身板却格外瘦弱。毕竟早产了一个月呢,自小就比同龄人弱一些。


    华天龙心疼得不行。谢颖这么小小的身板,却要承担那么多的压力,她要是活得轻松一点就好了。


    可是转念一想,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那样无忧无虑。绝大多数人都在为生活拼搏,而爸妈为他创造了“轻松”的条件,别人应该都很羡慕他吧?


    华天龙天天溜达到操场看望谢颖,给她递纸巾和矿泉水,甚至还买了几个藿香正气水,防止她中暑。还有一次,他从学校小卖部买了一管防晒霜,他说,他军训的时候,女生全都抹这些。也不知道有没有用,还是买来试试吧。


    谢颖很感动。其实早在军训开始之前,妈妈就给她准备好防晒霜了。妈妈也是军人出身,知道风吹热晒的滋味。而且妈妈买的防晒霜肯定都是最好的,谢颖不显摆而已。


    但是谢颖没有跟华天龙说这些,而是收下了他买的防晒霜,说道:“一个大男生想得倒挺周全。不过,你还是个学生,都是花家里的钱。你画画还需要很多钱……”


    “行啦,你简直比我爸妈还要唠叨!”


    “家人都叫我管家婆呢!”谢颖笑眼弯弯:“我管得确实挺宽的!”


    华天龙对谢颖的关心,引起了同学们的关注。谢颖很早就告诉同学,她的哥哥也在二中读书,而且跟她一样,都在重点班就读。所以,同学们自然而然地以为华天龙就是她的哥哥,并且很羡慕她有这样体贴的哥哥。


    谢颖无奈地说道:“他只是我邻居家的哥哥,我哥在那儿呢……”八壹中文網


    谢颖顺手一指,追风少年谢冲正在足球场上驰骋。风吹起了他的头发,他甩了甩脸上的汗水。谢颖的女同学们一阵花痴:“你哥哥好帅啊!”


    胡宝珠及时出现在好姐妹身边,挡住了女生们的视线。她双手叉腰,凶巴巴地说道:“你们谁都不准看他!”


    女生们满脸诧异,不知道这个野蛮女子是何方神圣。谢颖柔柔弱弱的,怎么会有这么强悍的朋友呢?


    自从进入高中之后,胡宝珠终于能光明正大地追求谢冲了。


    谢冲跟朋友们一起吃午饭,胡宝珠端着餐盘,在他身边坐下。如果他身边没有位置,那就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于是,军训还没有结束,谢冲的朋友就开始揶揄了:“我们是不是要主动回避?以免影响你的桃花运?”


    “千万别!”谢冲慌忙说道:“你们可得替我拦着她!”


    胡宝珠在军训期间就积累了大量的人气。能歌善舞的她居然是“体育生”,这着实跌破了很多人的眼镜。


    军训拉歌,十五六岁的高中生们大多都羞答答的,胡宝珠却敢“出风头”,带领她的班级一起唱,把对方班级的气焰压得死死的。胡宝珠很骄傲,心想,唱歌有什么大不了的?她可是从小就在少年宫的艺术团里混,她见识了足够大的舞台。


    在军训结束的那个夜晚,新生们齐聚在草坪上,跟教官难舍难分。教官们让新生表演节目,绝大多数同学都在忸怩着,胡宝珠又举起了手,大大方方地走到最前面,自己哼着《失恋阵线联盟》,来了一段热情似火的拉丁舞。


    同学们的掌声几乎震翻了天。


    谢颖一边鼓掌,一边自豪地跟同学们说道:“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以后她肯定会成为一个闪闪发光的大明星!”


    在港城二中2001级,如果有人没有听说过“胡宝珠”的大名,那基本上可以断定这个人没有参加过军训。


    在军训结束之后,胡宝珠就收到了很多情书。二中虽然管得很严,但管不住少男少女们躁动的心。胡宝珠一点儿都不稀罕情书,她在初中时就已经收到过很多次了。跟之前一样,她几乎都没有仔细看一遍,便随手扔在一边,只要不是谢冲写的情书,她都不愿意回应。


    一个痴情的男生对她着了迷,开学半个月,就在宿舍楼下拦住了胡宝珠。他说,为了跟胡宝珠表白,他甚至喝了二两二锅头。


    胡宝珠想不起他姓什么,犯难地问道:“我该怎么称呼你?”


    男生正在深情告白,被突然打断,内心颇为不爽,但是他好脾气地说道:“我姓孙。”


    孙同学身上确实有酒味,他在喋喋不休地诉说着他对胡宝珠的爱慕之情。胡宝珠耐着性子听完,毫不犹豫地说道:“不行诶,我早就有喜欢的人了,我就是为了他才考进二中的。”


    “谁?”孙同学痴情而又霸道,宛如琼瑶剧中的男主角,一激动,便吟唱了起来:“还有谁比我更喜欢你?我对你的感情有多深,你不知道吗?你一点都不想了解我吗?”


    胡宝珠果断摇头:“我只对那一个男生有兴趣。”


    孙同学自尊心受挫,气愤且哀伤。胡宝珠说道:“下次不要再这样拦着我了,影响怪不好的。老师会说我不检点。天地良心,我才是被骚扰——不,我是说,我才是被打扰的那个啊!”


    听说孙同学要找谢冲单挑——说是“单挑”,但是他集结了一批人马,在下了晚自习之后,浩浩荡荡地堵在了谢冲的宿舍门口。孙同学筹划的是横刀夺爱的戏码,他要让谢冲感到畏惧。可是当谢冲回来时,他们不由自主地让出了一条路。


    谢冲比他们高一个头,胸膛结实得像石头,可能是刚踢完球,头上还冒着热气。他用余光扫了一眼,那些人便唯唯诺诺的,你看我,我看你,把堵门的初衷都给忘了。


    谢冲问道:“你们有事?”


    孙同学鼓足勇气,说道:“你就是谢冲?”


    “正是在下。”谢冲说道:“你是来找我踢球的?这周不行,周末要跟十班的踢。”


    ……


    孙同学便沉默。紧接着,头一低,飞快走了。


    谢冲感到莫名其妙,问室友:“不是找我踢球的?那他们是来找谁的?又要欺负汪浩川吗?”


    “不,他们是来找你算风流账的。”室友揶揄道:“我们还想看一场好戏来着。”


    “无聊!”谢冲脱下臭烘烘的鞋袜,往床上一躺,说道:“快高考了,谁有心思谈情说爱啊!他们爱跟谁谈,就跟谁谈,来找我干嘛?!”


    谢冲又想了想,那群人想跟他夺的,大概是胡宝珠。尽管他一直对胡宝珠冷若冰霜,但是一想起那几个男生流里流气的样子,他又感到很恼火——他们怎么配得上胡宝珠?谁给他们的勇气,让他们敢追求胡宝珠?


    第二天一早,上完早读,胡宝珠就在谢冲的教室外面等他,可怜巴巴地祈求她的原谅。因为孙同学跟她坦白了,他找谢冲决斗过了。


    啊?!


    谢冲惊讶地问道:“他已经跟我打过一架了?谁赢了?”


    “他没说谁胜谁负,他只是警告你,一定要好好待我,不要辜负了我对你的心意。”


    噗……


    谢冲实在没忍住笑。这男生真有趣。不仅撒谎,还上演深情戏码。他这样说,是想让胡宝珠愧疚?从而获得她的关注?


    谢冲弹了胡宝珠的脑门一下,说道:“你可长点儿心吧!千万别被那个男生追到手。”


    “他肯定追不动我的。我就是感觉很不好意思,好像给你添了麻烦……”


    “那个麻烦是他自己找上门来的。”谢冲潇洒地说道:“这些麻烦,我自己来解决,你为啥要感到内疚。”


    妈耶!这话也太爷们儿了吧!


    胡宝珠被他迷得不行。每跟他接触一次,内心就要沦陷一次。


    新生入学晚会定在正式开学的一个月后,胡宝珠要表演两个节目,一个是拉丁舞串烧,另一个是健美操。胡宝珠很早就跟谢冲发出了邀请函,让他一定来捧场。


    谢冲说道:“没空,老师不一定让走。就算没课,也要在教室里上自习。”


    “可是谢颖的节目,你也不打算看了吗?”


    “谢颖表演什么?唱歌吗?”谢冲眼前浮现出妹妹期待的样子,便无奈说道:“那行吧,我就在门口站几分钟。”


    胡宝珠心花怒放。男神要来看她的演出了,她一定要好好表现才行!


    朱方亭也是二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她亲眼目睹了胡宝珠出尽风头,内心早就扭曲成了一个柠檬精。她一点儿都不希望胡宝珠上台表演节目,要是她能出什么意外就好了。


    可是胡宝珠在有条不紊地准备着。在表演拉丁舞之前,她还在后台比划着步伐和手势。轮到她上场了,她强大的气场吸引了所有观众的目光。她本来就自信昂扬,再加上画了一个极具攻击力的妆,更像女王一样了。


    她的舞步快速而又沉稳,两只修长的胳膊甩出很好看的弧度……场上只有她一个人,可是舞台却很满,到处都是她的身影。若以后站上更大的舞台,她一个人也不会怯场。


    胡宝珠表演得很好,但她并不是很专心,她不停地看着门的方向,期待谢冲会推门进来。但是一个节目表演完了,谢冲还没有出现,这让胡宝珠很是失望。她如此卖力地表演,就是为了给谢冲看的。


    还好,还有一个节目,但是胡宝珠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个节目是健美操队一起上的,要是别人跳得比她好,那她的风头就会被盖住。她只希望谢冲看到自己所向披靡的一面。


    音乐响了,灯光亮起来了,一束灯光正好打在了胡宝珠身上。在那一刻,谢冲正好推门进来,他的目光,精准地落在胡宝珠身上。


    只有她身上有灯光,她出落得腿长胳膊长,黑色运动服很好地衬托出她曼妙的身姿,她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在人群中,她伸长脖颈向别处张望,像一只清纯而又优雅的天鹅。


    她什么时候出落得这么漂亮了?


    那是谢冲第一次认真打量胡宝珠,也是第一次,领略了胡宝珠的美好。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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