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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人在旅途

    (两章合并一起发)


    丹阳山的山顶上,几个驴友手足无措的看着捂着脚呻吟的同伴。


    丹阳山周围数百里人迹罕见,而他们选择的这条穿越路线被称为野外十大冒险挑战之一。


    这是一条贯穿信龙岭和丹阳峰之间的线路,海拔非常的主脊,以爬升难坡度陡,沿途没有补给点著称。


    虽然出发前大家都做了充分的准备,但谁能想到一路上霉气不断,尤其是到了丹阳山的时候,一位同伴突然扭了脚,连最基本的行走都做不到。


    山下虽然温暖如春,但山上却是另一种气候,天气预报说不久之后会有大风大雨外加冰雹,帐篷和卫星电话也刚刚跌落山崖,这时候最佳的选择就是将同伴留下,但他还在发烧,怎么办?


    至于说抬着他下山?


    想都不要想,所有人都累的精疲力尽,能勉强走路都很了不起了,更不要说在海拔高耸的山脊上抬着人走。


    “你们走吧,留我在这里,记得下山赶紧找人上来救我,我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但实际上大家明白,在这零下十来度的低温环境中,他最多只能支持一个小时。


    “等一下,有人过来了。”


    一名队员大声的叫喊着,然后对着不远处走过来的人不停的叫喊着。虽然只是一个人,但丹阳穿越不会有独行客,这个人身后一定还有团队,只要有卫星电话或者帐篷,一切都可以挽救。


    “我是一个人爬山的,不好意思。”


    那个年轻人眨了眨眼睛,看着激动的队员们,表示自己无能为力,“我也没有带手机,更不要说卫星电话了。”


    “……我一定是眼花了。”


    穿越游的团长用力的拍着脑袋,他简直不敢相信居然能碰上这样的人,面前的年轻人穿的是一件地摊货冲锋衣,迷彩裤价格不到二十元,里面最多一条绒裤,他全身上下包括背包的所有东西价格不超过一千元,唯一值钱的是那双鞋子,市场价五百元,但也绝不是登山的装备。


    团长不是鄙视这个人全身上下的廉价货,而是这个人居然连自己的命都不在意。


    丹阳穿越本身非常的危险,装备对于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他们这次穿越的时候,每人身上的冲锋衣和羽绒服都是上万块的高档货,同时做了各种的准备,而这个人简直将丹阳穿越当成了春游。


    “你是怎么样爬过来的?太危险了,你快点和我们一起下山,你是四三的脚吧,我这里有一双登山鞋你先换上,旧鞋不要扔掉,你现在和我们一起下山,等一会会有大风降温的天气。”


    “多谢。”


    年青人点点头,来到了那个倒在地上的队员面前,摸了摸他的脚。


    “中度骨折,就算是正位了也要修养,你们怎么安排他?”


    “我们的卫星电话和帐篷都丢了,现在只能赶紧下山求助。”


    “让我背着他吧,我力气大。”


    “胡说什么,我们是要下山,如此陡峭的山峰,又没有专业的设备,你又是一个人……”


    “没事,真的。”


    年青人拿起了自己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了两块石头,又从腿上解下两条负重袋,扔到了一边。


    “我比较擅长爬山。”


    “你……”


    队长看着这个人,死死的盯着他从背包里扔出来的石头和负重沙袋,突然有点开始怀疑人生了。


    他们一行人这么辛苦穿越爬山,为的是什么?


    年青人利索的将受伤的同伴绑在了背上,然后和他们开始下山,下山途中那个人走的非常的稳,而且一点都不累,仿佛背着的是一个稻草人。


    可是,就算是一个稻草人,也不至于如此的轻松吧?


    “兄弟,你这么厉害,国内的登山界里面,怎么没有听说过你的名字?”


    “我只是一个高中生,最近和家里闹矛盾跑出来散步,对了,帮忙可不是免费的,等下山了,三千块就当我救人的费用怎么样?”


    “没有问题,三千块真的不多,我给你一万,不过我身上现钱没有多少,到时候手机转账怎么样?”


    “我的手机丢了,还是现钱吧,你们有多少现钱就给多少,无所谓的,我还急着赶路。”


    满脸胡子的年青人微笑着说着,让队长心中打了一个哆嗦。


    穿着这样的衣服,横穿险恶的山脉,只要现钱和没有手机,莫非这是一个逃犯?


    但那几块石头是怎么回事?


    ————分隔符————


    “哼,我就不听,我就要和你们作对!”


    女孩并不是一个倔强而且不听人劝的小魔王,但她现在让父母很头痛。


    “谁让你们一定要搬家,我要留着家乡,和朋友们在一起,我可以去寄宿。”


    女孩这样倔强的说道,她很讨厌父母,搬家让她和许许多多的同学分开,她就要捣乱,就不听他们的话。


    “蕾蕾,我知道你不想离开学校,但我们也没有办法,爸爸妈妈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到应城你会有更多的好朋友,他们更好玩,好不好?”


    “不好,不好。”


    女孩捂着耳朵,不听父母的劝解。


    “要不,我允许你养一只狗好不好?”


    “……”


    不说话,女孩就是不理会父母,不过眼睛有些闪亮。


    又是两辆警车从路边驶过,不久前有逃犯越狱,警方在附近布下了天罗地网,沿途车辆行人都会被仔细盘查,保证连一只苍蝇都跑不出去。


    三个小时之后,一家人来到了一处加油站的跟前,男女主人加了油之后就在车上休息,小女孩趁着两人不注意,悄悄的从后座上遛了下来。


    “我知道我倔强不对,我知道他们这几天很头痛,我知道他们很爱我,可是……我就是不想转学,不想离开同学们……”


    坐在了路边,小女孩喃喃自语的说道,泪水忍不住的流了下来,对她这个年纪来说,突然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非常的难过。


    就在这时,女孩偏过头,看到了一只黄色的,毛发金亮的大狗坐在了她的身边,大狗给她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这只狗很有人性,仿佛会说话。


    “我可以摸摸你吗?”


    不同于大人见到大狗,会第一时间闪开,女孩则是用好奇和喜爱的目光看着大狗。


    然后,她能看到大狗一副鄙夷和不愿意的姿态,身体往远的地方挪动了两步。


    “我的朋友都不要我了,你也嫌弃我,我……”


    女孩又开始哭了起来,远处同时传来了警笛的声音,有警察走了过来。


    “这是你的狗吗?”


    “好吧,让我摸一下好不好,只一下……”


    十五分钟之后,当女孩的父母惊慌失措的找到女孩的时候,发现她正亲密的搂着那只金黄色的大狗,高兴的捏着对方的尾巴。


    “爸爸妈妈,我要养这只狗!”


    女孩幸福的宣布道,当然……被父母拒绝了。


    “这只狗这么干净,还有防疫牌子证明(某个人借的),一定是别人家的狗,你不能这样。”


    分开了女儿和大狗的拉扯,女主人抱着不停蹬腿的女儿,让她上了汽车。虽然能看出女儿非常喜欢这只狗,但是……


    那只狗自来熟的跟着上了车,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一副老司机带带我的表情。


    男主人:(‵▽′)


    狗:(-__-)b


    男主人:?▂?


    狗:o(╯□╰)o


    男主人看着哭泣的女儿,听着女儿的哀求,一咬牙踩下了油门,不管了,就算是狗主人以后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大不了赔钱给对方就是了,女儿既然这样喜欢这条狗,就满足她的请求。


    心安理得的赶路和提心吊胆的赶路果然是两回事,一路上警察每次查车的时候男主人都心惊胆战,不过一路上没有波折,尤其是不久后,车载广播得知逃犯被警方抓捕,设下的关卡撤销之后,男主人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蕾蕾,不能这样。”


    “蕾蕾,不能抓狗的尾巴。”


    “蕾蕾,我知道你很喜欢这条狗,但是现在不要太亲近,我们很快到城里,要给他打各种针之后,你再和他完……”


    说到这里,男主人能看到那只狗露出了一副不想的表情,很奇怪这只狗的表情怎么这样的丰富?


    “不行,我看它不喜欢打针,它……”


    一路上吵吵闹闹,直到在路边停下来野营为止,小女孩拿出了最喜欢的食品和狗狗分享,比如卤牛肉,比如黑巧克力……


    “牛肉很贵的,喂它火腿肠就是了。”


    “我就要喂它。”


    “这东西不能喂狗的,会害死狗的。”


    “我就要喂,你们只是舍不得钱而已,觉得巧克力很贵……刚才我们吃卤牛肉,让它吃火腿肠。”


    女孩扁了扁嘴说道,她其实现在只是和父母斗气而已。


    “真的不能喂黑巧克力,会害死狗的。”


    “不行,我就要喂。”


    女孩把黑巧克力剥开,做出样子要给狗——当然是开玩笑的,她准备自己吃。


    这时候,那只大黄狗突然一口叼住了那一大块黑巧克力,两三口吃了下去。


    “啊!”


    女孩吓得一下子扑过去,想要抓着大狗——爸爸刚才给她说了黑巧克力对大狗的危害,她非常后悔为什么要给大狗炫耀这东西!


    “呜呜呜……”


    大狗在地上不停的打滚和痛苦的呻吟,女孩不顾一切的想要抱着大狗,却被父母死死的搂住不让她靠近。


    “安迪,不要,不要,你不要死!”


    女孩已经给狗起了名字了,却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疏忽大意和任性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不可能呀,吃了黑巧克力也不至于这样快就出事了。”


    男主人若有所思的看着大狗,他一直觉得这只大狗非常的通人性,甚至可以听懂人的话,刚才很明显了解了黑巧克力不能吃,但是……


    大狗终于不动了,倒在了地上……女孩哭的很厉害,男主人来到大狗身旁,伸手能感觉到大狗身上的体温。


    这货在装死,估计刚才的巧克力也是假装吃掉,不过这样也好,让女儿以后不要这样的傲娇。


    这是一堂很好很重要的人生课,相信女儿会受益匪浅。


    “别担心,我会带着它去看医生的。”


    男主人对着女儿发誓说道。


    “你不会把它扔到路边吧?不会不管它吧?我知道宠物医院很贵的,但是我可以自己出钱治它,爸爸,求求你……”


    “没有问题,爸爸现在有钱了,不会如同以前那样的节省。我来抱狗,你去收拾车厢。”


    “真的爸爸?我现在就去!”


    女孩留恋的看着大狗,点点头,跑到了车厢中去,这时候男主人来到了大黄狗的身边。


    “谢谢。”


    他轻声的说道,下一刻,正准备想着后面该怎么演,让女儿的教训更深刻一点,那条狗跳起来飞快的跑了,跑了……


    他怎么给孩子说?


    ————分隔符————


    一个月之后,周欢来到了东南边境的附近。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句话放到周欢身上很确切,变身成动物的技能,虽然听起来不好听,但用来逃跑、隐藏身份却非常的有用。


    科技发展到现在,一张无形的的追捕罪犯的大网已经形成,一个名人想要逃跑几乎不可能不被发现。


    地铁、机场、交通枢纽、无数的摄像头、各地旅店、普通人的目击……这所有的一切,都会让一个人无所遁形,如果那个人还出名的话,就别想逃了。


    但又有谁会留意一条狗呢?周欢利用这个办法,闯过了好几处枢纽。


    当然,周欢并不在意被人找到,只不过他不想被人找到而已。


    网上沸沸扬扬的故事周欢已经知道了,但他绝不会去救秦子皓。


    至于说为什么要到对面的国家,因为那里有许多制造枪支的作坊,还有不少射击场,周欢需要好好温习火器的知识。


    一路上周欢遇到了许许多多的趣事,比如企图将他诱拐的萝莉,比如想要和他结伴而行的美女,比如一群野狗想要让他当老大,比如见义勇为咬了歹徒救人。


    这是一段意义非凡的旅程。


    在另一个世界里,他在睡梦中拥有了二百年真气之后,再加上唐芸娘亲自教导,对于真气呼吸法有了全新的认识。


    而回到了这个世界上,他又从新的身体上重新开始。


    少林寺训练武僧的时候,需要他们提水跑步三年才能入门,武当弟子练气之时必须掌握长拳要领,练气呼吸都严格培养,而那些武林高手,往往需要十来年,才能掌握动静之间更好的修炼,但这些对于周欢来说都不是问题。


    资质……系统说得好,资质除了天赋之外,还有更重要的就是见识、环境,一个原始人来到了现代社会,又怎么能迅速的有所成就,但一个现代人穿越回古代,他很容易出人头地!


    大宗师级别对于真气呼吸法的掌握,无数次打斗学来的体术经验,这所有的一切,让他轻而易举的步入了真气修炼的最难环节。


    这一路上,周欢变身的时候并不多,大部分时候都是慢跑着向前行进,每一步都是对自己的锻炼,同时体内的真气也在一天天的茁壮成长。


    他现在脸上长满了胡子,药物染黑的肤色成了很好的掩饰,没有人会将这个看起来如同农民工的家伙和视频里风俊如玉的周欢联系起来。


    他没有用过银行卡,路上的经济来源在于见义勇为——碰到歹徒或者坏人,制止了他们的犯罪行为之后,向他们和当事人借钱离开,这种行为系统判定不算犯罪。


    他不是怕系统,而是在束缚自己,就像是他背包里的石头一样,人有时候为了让自己进步,需要给自己增重。


    见义勇为的收益不错,有人车子抛锚在路边帮忙抬起,有人在忙碌的时候搭个手,几个面包,一瓶矿泉水的报酬也很好,最高的一笔在于救了一个冲出马路捡球的孩子,他在车里碾过来之前救了孩子,然后赶过来的家长连忙道谢,周欢也不客气,说自己缺钱,能否给一万现钱,但不想上新闻等等,希望能够快速离开。


    家长看着一身尘土,满脸胡子、一身迷彩服的周欢,摇了摇头,到银行里取出了二十万现金塞给了周欢,他还拍了拍周欢的肩膀,说如果有些事情做错了最好去自首,到时候可以给他打电话。


    又将他认成了通缉犯,难道他留了胡子之后就那样的凶狠吗?


    身上是非常的疲惫,但这种疲惫带来的,却是一种精神上的解脱,一个多月的徒步行走,让他对于真气呼吸法有了最直观的认识。


    一个普通人该如何学习、修行和进步。


    “走开,乞丐!”


    店铺的老板在他的身后呵斥道,看着周欢一身破烂掩住了鼻子,虽然周欢身上并不臭,只是因为穿山衣服被刮破了。


    “买三瓶脉动,再加上两个面包,谢谢。”


    周欢没有生气,做生意的人当然不喜欢有他这种衣衫破烂的人进来。


    “走走走,我不做你的生意,你没有看到我们这里都是顾客吗?”


    店铺的老板这样的说道,周欢摇了摇头,笑了笑,来到了路对面坐着。


    人间百态,世事炎凉,又有何妨?突然想起了当初他才进入副本的时候,高高兴兴打游戏的那几个月的日子,那时候真的是太幸福了。


    “叔叔,给你。”


    一名女孩提着一大包零食送到了周欢的身前。


    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睛。


    “我们班去春游,大家点了很多吃的,有些还没有开封,就送给叔叔你了。”


    女孩将纸袋放下了之后,跟着同伴上了车。


    “多谢。”


    周欢没有推辞,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一路上他帮助了不少的人,也被帮助了不少。


    被帮助也是一种好事,但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叔叔了?


    哼,炸鸡腿真香。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关注“优读文学”,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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