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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要上节目了

    而挂着pxon-hub的电影院也纷纷配合。


    因为《我好奇》一案后,这些电影院的海报栏一改往日女澡堂子的样貌,现在开始向游泳池风格演进-各种三点式高开叉充斥眼帘,这让爱德华有点回味前世常见的那间始终可以从倾斜玻璃房顶泄入充足阳光的小小的室内游泳池-真是挺让人怀念的……


    成人影院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爱德华的支持,门口的海报变成了简单粗暴的印刷字体:


    “深喉-法院不想让米国人民看到的电影”


    “深喉-会上最高法院的电影”


    “深喉-全米人民最喜欢但却可能被政府剥夺大家观看权力的电影”


    这些还行,但有些略微过分了,比如:


    “深喉-没准能让大法官看硬了电影”


    这标语的恶毒之处在于,实际上是引起了一个新的讨论-大法官们还硬的起来嘛?


    ……


    风暴在继续发酵,《纽约时报》也被扯了进来,这报纸爱德华私下称之为民主党机关报,意识形态可想而知,这热闹不凑简直对不起党国啊!


    很快纽约时报的记者便飞快的发来采访邀请,爱德华飞快的接受,采访新闻飞快的露面,一如此刻的美国速度-隔三差五往天上打各种卫星,频率比总统打高尔夫球都高。


    “哈里·雷姆斯站在一副最高法院大法官菲利克斯·弗兰克福特的画像下,大法官目光炯炯的看着这个年轻人。他身边时年轻的爱德华·杨,他们看起来就像是身穿花呢衣服的马克斯兄弟。爱德华声称对哈里·雷姆斯的审判是自司伯克博士受审一来意义为最深远的涉及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案子。”


    “司伯克博士,曾因为公开反对美国介入越南战争并且在课堂宣传这种观点而被起诉受审并被判有罪,但最高法院在他的上诉中裁决,根据第一修正案,司伯克有权进行宣传,故而无罪。”


    “爱德华·杨是个非常让人难以言表的律师,他公开向拉里·帕里叫板‘总所周知,米国政府出钱购买了不少《深喉》的版权,以供应某些间谍船,实际上这不但是跨州际更是跨了洲际的传播,至少船上的放映员,批准放映的船长以及输送拷贝的政府雇员有可能是fbi探员,他们比起哈里·雷姆斯在传播这玩意上的作用更大,请问孟菲斯扫黄钉耙会对他们提起诉讼嘛?’”


    “为此,我们专门采访了拉里·帕里先生,他的回答是‘这些人随时可能被起诉……’然后,记者询问道‘如果那些人目前处于苏联领海海域呢?’拉里先生是不是会选择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向这些人发出法院传票,对此鉴定的拉里拒绝回答,并且以记者挑衅为由挂断了电话,对此我深表遗憾,有机会记者会直飞孟菲斯期待与帕里先生展开面对面的采访。”。


    这场案件从南方开场,最终在位于北方但全是全国乃至全球传媒中心的纽约彻底爆发。


    而米国地域广大的特点也在此显露无疑,从南到北,爱德华个人形象乃至生物特征也在逐渐变化。


    由密西西比开始,报纸对他的报道通常是《耶鲁的怪物开始入侵米国司法界》;


    随着纬度逐渐变高,标题相应改变


    《吞噬法律的魔王试图改变米国》


    《讼棍搅合司法》


    《杨先生很不友善》


    《爱德华精通法律,由他辩护是哈里雷姆斯的福音》


    《律政之星将痛打红脖子!》


    最后那条当然是纽约和纽黑文的口气,他们向来看不惯南方和中部的乡巴佬,平时有事没事就嘲讽几句,现在得了大好机会还能放过?


    斯特罗姆·瑟蒙德老爷也倒在了枪口之下,虽然是资深参议员,但这种时候参议员就是被拉出来的靶子,在南方五洲他能说一不二,但纽约那是民主党大本营。


    瑟蒙德老爷当年也是民主党,只是啊,那话怎么说来着同行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何况老东西后来当了二五仔,国仇家恨放一起,让纽约的大合唱越发激烈嘹亮。


    媒体攻击的高潮发生在三个礼拜后的下午。


    nsbc的华莱士多次打电话给爱德华希望能请他出席《60分钟》节目。


    这是华莱士在68年才创立的极富个人风格的访谈类节目,起因便是他在纽黑文大草坪上对汉森等人采访,让他和电视台意识到,深度访谈大有可为。


    nsbc面对fakenews的咄咄紧逼,显出颓势来,他们迫切需要破局,《60分钟》以黑马姿态出击,伴随着华莱士独特的个人风格,很快成为集团的王牌节目。


    爱德华对此颇为犹豫,他不反感上电视,但这种时候肯定要先便宜自己人啊,要上也是上梅根(的节目)啊……


    梅根正处在事业的上升期,作为p(朋)友,当然应该鼎力支持,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摆在那儿。


    可梅根却表示无所谓,最近她正在和台里另一个碧池厮杀,暂时没空管那么多,她让爱德华别考虑太多,有需求时(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上的)她都会自己主动说出来,或者坐上来。


    美国大妞的爽利,让爱德华觉得非常惬意。


    于是答应了麦克·华莱士的邀请,并且主动提出自己可以和哈里·雷姆斯一起上节目。


    这样可以让节目更加丰富多彩。


    毕竟大部分纽约人或者说美国人多半没啥兴趣看一个律师对着摄像机夸夸其谈第一修正案的重要性。


    可若是来个sexybomb现身说法,那就不一样了。


    色情电影天皇走进直播间通过无线电波向全国人民讲述自己的故事,光这个噱头就能拉升至少一个点的收视率,倘若他愿意讲讲如何保持这超短技能冷却时间,那拿到该时段的收视金牌不在话下……


    华莱士喜不自胜,对爱德华感恩戴德。


    某人则大喇喇的用中文表示:“小事一桩,希望早日和你谈笑风生”。


    随后又尊尊告诫,这次可是给你搞了个大新闻,一定要好好抓住机会啊。


    ……


    麦克·华莱士当然不敢怠慢。


    爱德华和梅根的关系在圈子里不是秘密,华莱士才懒得管这种八卦,实际上他自己也是绯闻缠身-身材高大相貌英俊能言善辩是电视台的高层培养的对象,种种光环加起来,让他很受女性欢迎,由此及彼,对作为自己性转者的梅根,他当然会关注。


    尤其是这两年,梅根在业务上发力极猛,年纪轻轻已经手握大权的制片人了,这让麦克有点吃味,仔细研究对方一番后,他得承认,这女人本事巨大,但更要紧的是睡对了人。


    爱德华的影子始终闪现在她身后。


    这让麦克很嫉妒,只恨爱德华不是弯的。


    眼看现在机会来了,当然兴奋的上蹿下跳,从台里要到了足够的预算最好的演播室,还在其他时段大做广告,为的就是保证节目播出后吸来大量的收视率。


    这种长达一个小时的现场直播的访谈类节目,看上去像是双方随便聊聊,但实际上都是有台本的,华莱士把节目构想,细节大纲还有提问的问题都事先传真给爱德华和哈里·雷姆斯。


    后者看过后会对各种提问做出一个初步的回答框架,并且删除或者增加一些问题,然后再度传给华莱士,如此反复几次。


    最终呈现给电视机前观众的节目效果看上去像是完全即兴的,但实际上是双方多次相互磨合的产物,确保趣味性冲突性的同时也不至于让被采访者过于难堪。


    这不算欺骗观众,而是电视行业的公认规则。


    当然了,虽然事先沟通好,可真等到实际拍摄时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台下说好的,两位著名企业家打赌,赌注是一块钱,到了摄像机前某大姐直接开口叫10y的赌注,另一位立刻坐蜡了,tobeornottobeitisaquotation……只能默默的在心里嘀咕一句ruok?


    ……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爱德华坐镇纽黑文,负责各种司法问题,研究如何辩护。


    哈里·雷姆斯也没闲着,他到处……旅行。


    是的,真的在全国到处游山玩水,那儿人多就往那儿去。


    原因是aclu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拒绝了哈里·雷姆斯的请求。


    这让露丝伯格和爱德华觉得非常意外,aclu是无风三尺浪,有风浪三丈的主儿,在米国算是不大不小的毒瘤-主要是针对政府和各级法院来源,一旦被他们盯上不脱几层皮是跑不了的。


    aclu则借此提高身价和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好替自己争取更好的价码。


    在米勒案中意外吃瘪,但在《我好奇》案中,稀里糊涂的扳回一城,爱德华以为aclu应该不会放过这个乘胜追击的机会,却不料。


    仔细琢磨后倒是不奇怪,毕竟哈里·雷姆斯太“著名”了,民主党人会希望这样的案件,但保守派肯定是嗤之以鼻,aclu横跨两党,自然也要考虑平衡。


    当然,他们也不是直接回头掉哈里,依然热情接待热情倾听,却给他安排了个名不见经传的专门打知识产权官司的律师,毕业于雪城大学法学院……


    这个人叫白等,三十不到,目前在纽卡尔斯县议会工作,平时也自己执业。


    看起来好像还行,可雪城大学和耶鲁比起来……何况这家伙整天在特拉华州混,势力范围并不大……


    哈雷读书不多,但毕竟是犹太人精明得很,当下就觉出味道不对来,立刻打电话和爱德华联系。


    后者让他谢绝aclu的帮助,爱德华觉得自己虽然不是什么知名大律师,但肯定比aclu安排的那货强不少。


    于是下一个问题就是……钱!


    哈里·雷姆斯简直是钱钟书笔下的爱尔兰人,浑身除了屁股和柰以外就没有财产,对了,还有超短的不应期。


    不过,以他现在官司缠身的状况,哪怕是圣费尔南多谷的臭流氓制片商都不敢找他拍片,万一被扫黄钉耙捎带上,那麻烦就大了。


    拉里·帕里之所以让人畏惧,是因为他的主要身份,八小时以外,他是个完全把自己奉献给主的人……是孟菲斯著名的牧师,拥有大量信徒,也就是靠着这些信徒的力量,他才能成为市检察官,否则光凭他在上诉时那些漏洞百出的言论,这家伙更适合去马戏团当那“被引诱上钩的狗熊”。


    米国人不怕流氓,因为手里有枪,还有堡垒法案和充沛的武德作为加持,看到恶棍一枪打过去就是,可看到宗教狂那就不一样了,绝对是有多远绕多远,生怕被缠上,这些有着莫名其妙道德优越感的家伙一旦神经病发作起来,足以让人社会性死亡,甚至他们表面上在宣扬主的荣光,用得手段却都是当年十字军玩过的,贝丝·哈蒙对此深有体会,要不是爱德华慷慨解囊,她真的就会被逼上绝路-要么发表违心言论,要么没钱去莫斯科挑战彼得罗相。


    孟菲斯扫黄钉耙所到之处鬼神辟易,靠得不单是法律的尊严,还有信仰的加持。


    尤其是他创造发明的,能把所有参与者都加入被起诉行列的做派,更是让人恐惧。


    倒不是说怕被冤假错案,而是米国打官司旷日持久,除非是千万富豪或者社会名流,否则背着案子在身的日子是很难过的,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不时飞过来的传票,以及不时出现的“天诛国贼”的爱国群众,都足以让人丧失生活下去的希望。


    这种情况下,哈里·雷姆斯的日子简直是太难过了,只能住汽车旅馆吃麦当劳,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哪儿来钱支付律师费呢?


    爱德华这里倒不是不能免费,毕竟他好歹挂着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


    可两人一番琢磨后发现,事情还得弄大点,一方面能获取更多人的支持包括金钱上,另一方面哈里·雷姆斯也要寻求各种方法和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是让孟菲斯方面掌握话筒。


    效果不错。


    哈里长得挺好,身材也不错,这点全美民众早就亲眼目睹了,现在活生生的超级黄星来到自己面前,握个手合个影只要一美元(一个巨无霸汉堡的价钱),这可是太便宜了。


    综合性价比来看,比和总统(候选人)握手都合算,虽然这通常不要钱,还提供小点心,可总统/总统候选人每四年就会有一茬,而哈里·雷姆斯是空前绝后的。


    (对此观点,爱德华倒是深表赞同,前世他至少能说出十几个米国总统的名字,但毛片天皇,只知道哈里·雷姆斯和伊万·史东(ivan·stone显然这个艺名也充满了联想,ivan象征大,史东象征硬),男性在这个行当里注定是籍籍无名的,留名青史的只有各色尤物,还有那个响当当的词汇cked)。


    就这样,短短两个礼拜,哈雷·雷姆斯一路走一路演讲,竟然筹集到了大钱,扣掉衣食住行后,总计有3000多美元都汇给了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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