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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判决

    判决书下来的那天,是一个阴天。


    从开庭到宣判,等了整整十一天。这十一天里,林美华瘦了一圈,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比以前更深了。她每天都在等,等法院的电话,等沈芸的消息,等一个能让她安心的答案。


    沈芸在第九天的时候给她打了电话:"法院通知了,后天上午十点宣判。"


    林美华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才说了一个字:"好。"


    宣判那天,陆渊请了半天假,陪沈芸去法院。


    他本来不用去的。宣判不需要旁听者在场,林美华也没有专门请他。但沈芸在前一天晚上发了一条微信:


    沈芸:明天宣判,你有空吗?


    陆渊:有空。


    沈芸:那你来吗?


    陆渊:你想让我来?


    沈芸:林美华很紧张。有你在她会安心一点。


    陆渊:好。


    他知道沈芸说的是真的...林美华确实需要有人在旁边撑着。但他也隐约觉得,沈芸自己也有些紧张。


    这是她独立接手的第一个大案子。


    ...


    上午九点四十五分,法院门口。


    林美华已经到了。她穿着跟上次开庭一样的浅蓝色衬衫和黑色西裤,头发扎成低马尾,但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明显比上次差。眼窝凹陷,脸色蜡黄,嘴唇干裂,站在台阶下面,像一棵被风吹了很久的草。


    然然没有来。


    林美华说她把然然留在家里了,让外婆看着。


    "上次在法庭上,她回去之后做了好几天噩梦。"林美华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愧疚,"她一直问我,''妈妈,法官阿姨会让我跟你在一起吗''?我说会的。但其实我自己都不确定..."


    "会的。"沈芸握住她的手,"相信我。"


    林美华点了点头,手指冰凉。


    陆渊站在旁边,没有说话。他注意到林美华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太紧张了。这种紧张他在急诊室见过很多次,在那些等待手术结果的家属身上。


    心被什么东西揪着,喘不上气,但又必须撑着。


    十点整,他们走进法院。


    ...


    宣判在上次开庭的同一间法庭。


    格局没有变,审判席在最前面,原告席和被告席分列两侧。但今天的气氛跟上次不一样了...上次是交锋,是进攻和防守;今天是等待,是一个结果即将落地前最后的沉默。


    陈志远已经坐在原告席上了。


    他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比上次更正式,皮鞋擦得锃亮,坐姿端正。但陆渊注意到一个细节...他的右手一直在转手腕上的表带,反复地、无意识地转。


    那是紧张的表现。


    陈志远的律师坐在旁边,翻着材料,表情平静,但嘴角微微下垂...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在宣判之前通常能感觉到风向。那个下垂的嘴角说明,他可能已经预感到了结果。


    林美华坐在被告席上,沈芸在她旁边。陆渊坐在旁听席第一排。


    法官走进来了。


    还是上次那位五十来岁的女法官,花白的头发,眼镜,表情严肃。她坐下来,整理了一下面前的文件,然后抬起头。


    "本案现在宣判。"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到呼吸声。


    林美华的手紧紧攥着沈芸的袖口。


    法官打开判决书,开始宣读。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陈志远与被告林美华于2019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陈欣然由被告林美华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两千元..."


    陆渊听着法官的声音,目光落在林美华的背影上。她的肩膀绷得很紧,整个人像一根拉满的弓弦。


    "...经查,原告在离婚后的三年内,仅支付了三个月的抚养费共六千元,此后再未支付。原告亦未定期探望婚生女陈欣然,其主动联系孩子的次数不超过十次..."


    法官的声音平稳而清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关于原告提出的''被告收入不稳定''的主张,本院认为,被告虽收入不高,但三年来独自抚养孩子,确保了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经济条件并非变更抚养权的唯一考量因素..."


    "...关于原告提出的''被告延误治疗''的主张,本院认为,被告在发现孩子异常后及时就医,不存在延误治疗的事实..."


    "...关于居住环境,本院认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取决于物质条件,更取决于父母的陪伴和关爱。被告三年来尽心抚养孩子,而原告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


    法官翻到最后一页。


    "...此外,本院依法听取了孩子本人的意见。婚生女陈欣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林美华共同生活..."


    林美华的肩膀开始发抖。


    "综上,原告陈志远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一、驳回原告陈志远的诉讼请求,婚生女陈欣然的抚养权维持由被告林美华行使。"


    "二、原告陈志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人民币六万六千元。"


    "三、原告陈志远应按照原离婚协议的约定,继续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两千元,直至婚生女陈欣然年满十八周岁。"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后面的话,林美华已经听不到了。


    她的身体在发抖,眼泪无声地流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膝盖上那条黑色的西裤上,晕开一个个深色的印子。


    她赢了。


    然然不会被抢走。


    沈芸在旁边握着她的手,手心也是潮湿的。她的表情很平静,但陆渊看到她的喉结动了一下...那是在忍眼泪。


    她没有哭。


    律师不能在法庭上哭。


    ...


    陈志远坐在原告席上,一动不动。


    他的脸色在听到"驳回诉讼请求"的那一刻就变了。不是愤怒,不是震惊,而是一种更深层的东西...像是一扇门被关上了,永远地关上了。


    然然是他唯一的亲生孩子。


    他已经失去了两段婚姻,失去了生育的能力。


    现在,他连女儿也失去了。


    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失去...他还是然然的父亲,他还有探望权。但他知道,从今天起,然然再也不会叫他"爸爸"了。


    不是因为法官的判决。


    而是因为他自己。


    三年的缺席,不是一纸判决书造成的。


    他的律师在旁边低声说了些什么,大概是关于上诉的事。陈志远没有听,站起来,整了整西装,走出了法庭。


    走到走廊拐角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转过头,看了一眼还坐在被告席上的林美华,又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陆渊。


    那个眼神停留的时间很短,只有一两秒。


    但陆渊捕捉到了。


    那里面有恨。有不甘。有一种"这事没完"的意味。


    还有一丝很淡很淡的、几乎看不出来的...悲凉。


    陈志远收回目光,走了。


    皮鞋敲在走廊的地砖上,咔咔响,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转角处。


    陆渊看着那个消失的背影,心里有一丝不安。


    他说不清为什么。


    也许只是直觉。


    ...


    走出法院的时候,天还是阴的。但云层薄了一些,有一丝阳光从缝隙里漏下来,落在台阶上,像一道细细的金线。


    林美华站在台阶上,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蹲下来,捂着脸,哭了出来。


    不是那种压抑的、无声的流泪,而是放声大哭。三年的辛苦、三年的委屈、三年的恐惧,在这一刻全部释放了出来。


    沈芸站在她旁边,没有劝她,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


    让她哭。


    她需要哭。


    过了好一会儿,林美华才慢慢平静下来。她站起身,用手背擦了擦眼泪,红着鼻子,对沈芸露出一个笑容。


    "沈律师,谢谢你。"


    "不用谢我。"沈芸说,"是你自己撑过来的。"


    "不是。"林美华摇头,眼泪又涌了出来,"如果不是你,如果不是陆医生...我一个人,根本扛不住..."


    她转向陆渊,弯了弯腰。


    "陆医生,谢谢你。谢谢你救了然然,谢谢你今天来。谢谢你一直帮我们..."


    "别客气。"陆渊说,"然然没事,你也没事,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林美华点了点头,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妈,赢了。"


    电话那头传来老太太的哭声。


    "然然呢?让然然接电话。"


    "妈妈!"然然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清脆的,带着一丝焦急,"妈妈,法官阿姨说了什么?"


    "然然,妈妈赢了。"林美华蹲在地上,抱着手机,泪流满面,"你以后都跟妈妈在一起,谁也带不走你。"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秒。


    然后然然的声音响起来,带着哭腔,但分明是笑着的: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妈妈会赢!"


    林美华哭着笑了。


    陆渊站在一旁,看着这个蹲在法院台阶上哭笑不分的女人,心里涌起一种温暖的感觉。


    这就是他救人的意义。


    不只是从死亡线上把人拉回来,还有之后的一切...活着的人继续活着,爱着的人继续爱着。


    然然会长大,会上学,会交朋友,会叛逆,会恋爱,会有自己的人生。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她活了下来。


    是她的妈妈没有被抢走。


    ...


    林美华打完电话,又拨了第二个。


    "我想请你们吃顿饭。"她说,"你和沈律师,一定要来。然然也一直念叨你呢。"


    "好。"陆渊说。


    中午,三人去了法院附近的一家小餐馆。


    不是什么高档的地方,就是一家普通的家常菜馆,门面不大,桌椅有些旧,但干净整洁。林美华点了几个菜,不多,但很用心。


    "我知道这地方不怎么样..."她有些不好意思。


    "挺好的。"陆渊说,"我在医院食堂吃习惯了,什么都觉得好吃。"


    沈芸笑了:"他说的是真的。他在食堂能把一碗面吃出满汉全席的表情。"


    "...没那么夸张。"


    三人边吃边聊。林美华的状态比之前好了很多,虽然眼睛还红红的,但笑容多了起来。她聊了然然最近的情况...恢复得很好,已经回学校上学了,成绩在班里中等偏上,最近迷上了画画。


    "对了,"林美华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这是然然让我带给你的。"


    陆渊接过来,打开。


    里面是一幅画。


    a4纸大小,用彩色铅笔画的。画面上有两个人...一个很高的穿白大褂的人,和一个很小的扎着辫子的小女孩。两个人手拉着手,站在一片绿色的草地上,天上有太阳和云朵,还有几只不太像鸟的鸟。


    白大褂的人旁边,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


    陆叔叔


    小女孩旁边写着:


    然然


    画的最下面,还有一行字,写得很认真,一笔一画的:


    谢谢陆叔叔救了然然


    陆渊看着这幅画,看了很久。


    画得不好。线条歪歪扭扭的,比例也不对..."陆叔叔"的腿比身子还长,"然然"的头比身子还大。颜色涂得乱七八糟,草地涂出了边界,太阳只涂了一半。


    但他看了很久。


    "她说一定要画一幅最好看的画送给你。"林美华笑着说,"在家画了三遍,前两遍都撕了,说不够好。这是第三遍。"


    陆渊把画小心地折好,放进了外套的内侧口袋里。


    "替我谢谢然然。"他说,"告诉她,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画。"


    林美华的眼眶又红了。


    沈芸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嘴角弯了弯。


    她没有说话,只是低头夹了一口菜。


    但陆渊注意到,她的眼睛也亮了一下。


    ...


    吃完饭,送林美华上了公交车。


    她站在车门口,回头看着他们,深深地鞠了一躬。


    "谢谢你们。真的,谢谢。"


    然后车门关上,公交车缓缓开走了。


    陆渊和沈芸站在站台上,看着车子消失在街角。


    "结了。"沈芸说,长出一口气。


    "嗯。"


    "我第一个独立代理的案子。"沈芸看着远处,嘴角带着一丝笑意,"赢了。"


    "当然赢了。"陆渊说,"你准备得那么充分。"


    "也有运气的成分。"沈芸说,"如果不是然然在法庭上说了那些话...小孩子的证词,有时候比什么证据都有说服力。"


    "那不是运气。"陆渊说,"那是真话。"


    沈芸转过头,看着他。


    "你这个人,偶尔也会说一些让人感动的话。"


    "...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嗯,你永远都在陈述事实。"沈芸笑了,"走吧,我送你回医院。"


    "你不用..."


    "我顺路。"


    两人沿着法院门口的那条路往前走。路边种着梧桐树,叶子还没有落,绿油油的,在阴天的光线下显得格外翠。


    走了一会儿,沈芸忽然说:"你知道吗?"


    "什么?"


    "然然那幅画,她其实画了不止三遍。"


    陆渊看了她一眼。


    "林美华之前发微信跟我说的。"沈芸说,"然然前前后后画了七遍。前六遍都撕了,最后一遍她觉得''还是不够好看,但是妈妈说不能再撕了,再撕就没纸了''。"


    陆渊没有说话。


    "七遍。"沈芸轻声说,"一个七岁的小女孩,为了画一幅画送给你,画了七遍。"


    陆渊低下头,手无意识地按了按外套口袋...那幅画就折在里面。


    "你救了她的命。"沈芸说,"在她心里,你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之一。"


    "她最重要的人是她妈妈。"


    "对,她妈妈是第一。"沈芸笑了笑,"你大概排第二。"


    陆渊没有接话。


    他只是走着,感受着口袋里那幅画的重量。


    纸很轻。


    但很重。


    ...


    快到医院的时候,沈芸的脚步慢了下来。


    "陆渊。"


    "嗯?"


    "你刚才在法庭上,有没有注意到陈志远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


    "注意到了。"


    "你觉得他会善罢甘休吗?"


    陆渊想了想。


    "不好说。"他说,"他不像是那种轻易认输的人。"


    "我也这么觉得。"沈芸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他在法庭上输了,但他有钱,有律师,有手段。如果他想搞事,有的是办法。"


    "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不知道。"沈芸摇了摇头,"但我会留意的。"


    她看着陆渊,语气变得认真起来。


    "你也小心一点。他在法庭上看你的那个眼神,不太对。"


    "看我?"


    "嗯。"沈芸说,"他看林美华是一种眼神,看我是一种眼神,看你又是另一种。看你的那个,像是在记住一个人。"


    陆渊沉默了一下。


    "我知道了。"


    "别只是''知道了''。"沈芸说,"你这个人就是太大条,别人对你使绊子你都反应不过来。"


    "有你在不就行了。"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两人都愣了一下。


    陆渊是无意识说的...他的意思是,有沈芸这个律师在,帮他看着法律方面的风险。


    但这句话听起来,怎么有点像...


    沈芸率先别过头去,嘴角弯了一下。


    "行吧。那我就帮你看着。"她的语气恢复了平常的淡定,"反正你也没别人了。"


    "...谢谢。"


    "不客气。"沈芸说,"谁让你是我男朋友呢。"


    她说完就走了,留下陆渊一个人站在医院门口。


    假的。


    陆渊在心里说。


    她说的"男朋友",是假的。


    但他的心跳,是真的。


    ...


    下午回到科室,陆渊换上白大褂,开始了下午的工作。


    他把外套挂在更衣室的柜子里,从口袋里拿出那幅画,看了一眼,然后夹进了自己的工作笔记本里。


    笔记本的第一页,是他刚入职时写的一句话:


    "急诊无小事,生死在一线。"


    现在,这句话的旁边,多了一幅七岁小女孩画的画。


    一个穿白大褂的人,和一个扎辫子的小女孩,手拉着手,站在阳光下。


    陆渊合上笔记本。


    然后他走进急诊大厅,开始了新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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