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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一十三章 林诗音的转变

    林诗音与李寻欢就是亲表妹!


    如果两人成亲,后果不堪设想!


    后世之人皆知近亲三代不能结婚,因为结婚所出有一定的几率能产出天才,但更大几率产出智障、残疾儿。


    “诗音,现实总是很残酷,这一切都是真的,大哥不可能骗你,因为这种事情很轻易地就能调查清楚,这是我让人从保定府衙门抄誊的,保定府及下辖县府的人口卷宗,诗音可以仔细看一下。”杨信递给林诗音一个大大的卷轴。


    林诗音连忙接过后,仔细观看,待看了片刻之后,林诗音颓然地坐在那里,双眼如失魂一般。


    古代交通极耗时间,这一圈逛下来,一个白天过去了,杨信一行人也没有回李园,而是回到了自己建设的苏州园林,杨信已经为其命好名,名为:百草园。


    随着一声“老爷夫人”回府的呼喊,百草园内的灯“啪~啪~啪”地亮了起来,并将整个园林照得如同白昼。


    炫丽多彩的灯光将林诗音从浑浑噩噩之中惊醒过来,林诗音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这是哪里?”


    “这是电灯,由极西之地的富兰克林和爱迪生爱大侠发明的,富兰克林通过风筝实验捕捉了天电,后人改进才出现了可供照明的电,爱迪生改进了灯丝和灯炮,便有了现在的电灯。”杨信随口解释道。


    “极西之地的武林这么厉害?不知道极西之地有没有兵器谱,也不知道爱大侠和富大侠排名第几?”林诗音直吸了一口冷气,仔细地盯着路灯下意识地问道。


    “你说的那位富大侠他不姓富,他就姓富兰克林,叫本杰明,全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那位爱迪生大侠也不姓爱,他姓爱迪生,他的全名是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至于兵器谱,他们那没有,而且他们现在的话应该也不用刀剑比武了,他们用枪,最原始的火枪……”杨信愣了,然后微微一笑,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林诗音直接被杨信说晕了,张了张嘴,杨信说的好有道理,林诗音无言以对。


    杨信带着懵了的林诗音直奔主屋,让侍女给林诗音介绍主屋家具的用途。


    一进主屋,屋内的摆设再次亮瞎林诗音的双眼,林诗音自小也是富贵家庭出身,见多了豪门大院,但林诗音发誓,自己绝对没有见过这么华丽的房子。


    这百草堂从外面看只是比李园多了一些江南水乡的气息,林诗音也承认,百草堂的设计要比李园精妙不少,但林诗音可以接受,但是当林诗音到达屋内便忍不住在心底发出一声长长地惊呼之声。


    太华丽了!


    太奢华了!


    想必皇宫也不会如此!


    每个房间都挂着炫丽的琉璃吊灯,这种吊灯比院内的灯强漂亮多了,光是这灯芯就是用极其透明的琉璃盏制成,价值连城,更神奇的是,这种琉璃吊打,只要一按墙上的机关,就会发出明亮而绚烂的光,再一按,灯光还会变色,每按一次,灯光都会变色,最后,灯光消失,如果再想照明,需要再按一下。


    供人休息的软塌,漂亮的就如同彩色云朵,人坐在上面会陷进去,舒服得叫人不愿起身。


    尤其那个叫“洗手间”的房子,最让林诗音喜欢。地面竟然全是用精美的瓷器打造,房子还有大大的梳妆台,梳妆台上面还有一面大大的镜子,照的人纤毫毕现,远比铜镜要清晰多了,就连马桶也是一个洁白晶莹的瓷盆,泄出脏污,只要一按机关,清澈的水流就瓷盆底部涌出来,将脏污冲走。


    林诗音是女神,但也是女人,每每如厕之时便是最难受之时,但是现在,这间屋子,完美地解决了这些难以启齿的问题,而且更令人发指的是,马桶旁边摆着一摞摞柔软的、洁白色的纸,侍女告诉她居然不是用来书写的,而是用来代替厕筹的,林诗音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自己对这间屋子的喜爱。


    明明是五谷轮回之地,却飘着淡淡的茉莉花香,与这小房子相比,林诗音感觉自己以前住的房子简直是狗窝。


    还有没完,这间屋子还有一个小门,推开小门之后便是洗浴之地,地面仍然是用洁白的瓷器打造,只不过这洁白的瓷器上刻上简单而典雅的花纹,按侍女的说法,这是为了防止洗浴时摔倒而刻意雕上的花纹,目的是为了增加脚底的摩擦力。


    林诗音听不懂,但是特别喜欢。在这间屋子里洗浴完全不用像以前一样,先要令人将木桶抗进来,然后还要准备好热水凉水,在这里,水温是可以调节的,而且还可以淋浴、泡浴,泡澡的浴池很大,还是圆形,也是用洁白的瓷器铺满。


    劳累了一天,林诗音便想泡个热水澡,侍女早已经经过培训,立即给林诗音放好了热水,并调好了温度,还给林诗音拿来香皂、洗发水、护发素等洗漱用品。


    侍女手把手教会林诗音如何使用这些洗漱用品,便站在门外等候,林诗音舒爽地泡了一个热水澡,又开始洗头,浑身一阵阵轻松,这是全身心地放松,林诗音的精神虽然遭受了强烈的打击显得很是憔悴,但经过泡澡和洗头之后,身体渐渐恢复了力气,精神也恢复了许多。


    林诗音再次发出一声叹息,以往洗头可是要靠侍女服侍,虽然也精心打理,但关键很难是洗干净,哪像现在,自己一个人就能舒舒服服地洗个头,林诗音彻底爱上了淋浴和泡澡的感觉。


    当林诗音刚刚穿好衣服走出来,就被等待一旁的侍女拉到隔壁的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很大,除了一个大大的梳妆台和数面比林诗音个头还要高的玻璃镜子外,便是一排排衣柜。


    衣柜内挂着各式各样的衣服,而且这些衣服并不是正装,而是浴袍、内衣之类的。杨信在三个月前托侍女送过林诗音凶罩,林诗音已经习惯了不再用束胸,在侍女的帮主下,林诗音换上了内衣,穿上了浴袍,便被侍女拉着坐在梳妆台前,梳装台上摆满了林诗音不认识的化妆品。


    侍女一一介绍,并告诉林诗音,这是龙四爷花了数年的时间,拖人在极西之地找来的,这些化妆品比这里的胭脂水粉好多了。


    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对化妆品天生有着极度的敏感性,不到一会儿,这一大桌子化妆品林诗音便了解通透,并选出最适合自己的几款产品。


    林诗音刚刚补了个淡妆,就被侍女拉着来到另一间屋,这屋子一看就知道是餐厅,餐厅茶几上摆着一套茶具,茶杯是瓷器,但不同于中原名瓷,乃是一种薄如蝉翼有些透明的骨瓷,工艺之精湛令人咋舌,这种瓷器只怕皇宫大内都没有。


    这里的几乎每一样日常用具和陈设都是价值不菲世间罕见的宝物,林诗音不免有些缩手缩脚,正在这时,两位侍女推着一辆小车过来,小车上装满了精致的食物,而且这些食物都是热的,伴随着热腾腾的烟火气,香气扑鼻而来。


    原始的纯天然食材加上现代调料,用现代烹饪手法做出来的美食其好吃程度超出了林诗音的想像,而且这顿饭是根据林诗音的口味做出来的,一下子就俘虏了林诗音的味蕾。


    吃完饭后,自有侍女收拾,另一侍女又将林诗音领进卧房,侍女介绍道:“这是龙四爷为夫人特意挑选的房间,这是一处套间,有书房、衣帽间、阳台,夫人每日便睡在这间房里。”


    这间卧房很大,比冷香小筑大多了,卧房里的大床足够四五个人并排躺上去,上面的被褥都由彩霞似的锦缎织就,摆放的家具不是紫檀便是黄花梨,漆面平滑水润,一看就是能工巧匠的作品。


    衣帽间里的锦衣玉袍琳琅满目,挂在金属衣架上成行成列,各种鞋子、靴子、头巾、珠冠足足堆成了小山,最吸引林诗音人眼光的是一排排颜色各异的长筒靴和高跟鞋,林诗音无师自通地便了解了鞋子的用途,不禁挑出几双试了试,林诗音发现自己换上长筒靴和高跟鞋后,自己那双浑圆笔直的大长腿显得更长……


    “少爷呢?”林诗音忽然问道。


    “少爷已经吃过晚餐,在院内玩呢。”侍女说道。


    林诗音换上衣服,来到院内,发现龙小云在院内的地上爬来爬去在玩,只见龙小云将手中的珠子弹来弹去,当林诗音走近前来,看清龙小云手中的珠子时,脑代“嗡~”地一下子炸开,这哪里是珠子,这是透明的琉璃宝珠,有的在灯光的照射下还闪现出七彩的光芒。


    这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宝物,但是,这种宝物在龙小云手中却如普通的石头一样,被他丢来丢去。


    林诗音上前就是一巴掌,怒声说道:“这种宝物是你这样玩的吗?丢了怎么办!”


    龙小云现在还是个三岁大的孩子,见手中的玩物被林诗音抢走了,不禁“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如果在以往,林诗音绝对会哄着,现在的林诗音顾不得哄龙小云了,带着侍女满院子里找这琉璃宝珠,片刻之后,林诗音手中的琉璃宝珠就有近二十颗,有的龙眼大,有的猫眼大……


    林诗音赶紧将这些宝珠收起来,气呼呼地说道:“你们老爷对少爷太宠了,这种宝珠怎么能让少爷玩,对了,你家老爷呢?”


    “老爷早就休息了,夫人,今天劳累了一天了,也早些歇息吧。”侍女说道。


    林诗音让侍女抱着龙小云来到洗浴室,给龙小云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爽,便来到了卧房。林诗音这一天行来,受到的打击不小,受到的冲击更不小,心神交瘁,躺在舒适的大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只不过,在临睡前,林诗音的嘴角莫名地露出一抹微笑,林诗音知道,龙啸云这一切都是为她做的,林诗音心中触动很大,周幽王为博得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也不过如此吧,不知不觉间,李寻欢的身影在林诗音心中淡了许多。


    杨信当然没有休息,而是远远地观望着林诗音,尤其是看到林诗音打龙小云以及急赤白脸地打玻璃球的场影后,杨信不禁一笑。


    “这才是真正的林诗音啊,不是被李寻欢和龙啸云神话了的女神,而是接地气的女人,唉,吾与那曹贼何异啊,唉,恨不得早日成为曹贼啊。”杨信轻笑一声,杨信知道,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林诗音睡得很沉,林诗音感觉自己自李寻欢离开后,从未睡过如此舒爽之觉,而且林诗音也特别舍不得如此舒服柔软的大床,睡在床上,仿佛就是睡在云间,林诗音生怕这一切都是梦。


    好在,这一切不是梦。


    林诗音刚刚醒来,准备起床,便有侍女伺候着她洗漱,待洗漱完毕后,侍女便会送上可口的早餐,这种早餐林诗音别说吃过,见都没见过,松软的面包,清脆的小菜,糖心的鸡蛋,醇香的五谷豆浆,香香的牛奶……等等,早餐很多,供林诗音挑选,不知不觉间,林诗音吃了个肚圆。


    “夫人,老爷在外面等候多时了。”侍女说道。


    林诗音连忙走出屋,发现杨信正站在院中的一处马车旁。


    “夫人,请上车。”杨信一掀马车帘说道。


    “我们去哪?”林诗音下意识地问道。


    “回李园,搬家,李园虽好,但毕竟是贤弟的祖产,我们在李园居住数年本就过份,现今,我们有了自己的居所,当然要搬出来,百草原虽然地理位置偏僻,但也独具特色,希望夫人喜欢。”杨信说道。


    一提到李园,林诗音的心情多少有些一黯,但比以前好多了,经过昨日逛了这么一圈,林诗音的心结便打开了,只是林诗音不大愿意面对现实罢了,但现实毕竟是现实,而且百草原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多少也缓和了林诗音的心境。


    林诗音默默地踏上了马车,看着杨信的背影欲言又止,林诗音不知道该不该告诉杨信,怜花宝鉴就在她的手上,最终,林诗音还是将这个秘密压在心底。


    众人一路来了李园,杨信找来李园的那些老人,按照记忆,将李园摆成原来的样子。说是搬家,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搬的,因为李园是人家李寻欢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人家的,龙啸云所拥有的只是一些衣物罢了,龙啸云的衣物杨信没兴趣穿,随手赏给了下人。


    真正要搬的是林诗音的家产,不过,林诗音发现百草园一应事物应有尽有,似乎也没什么可搬的,林诗音只是趁着无人注意,把怜花宝鉴藏在自己的怀中,然后象征性地收拾了些衣物便来到了马车上。


    “姐姐去哪,我便去哪?”在林诗音即将登上马车时,一绝色美女远远地跑来,跑到林诗音身边后,坚定地说道。


    “我怎么把她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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