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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挥剑

    自己,为什么要练剑?


    隋奕发丝飞扬,闭上双眼,脑海中骤然泛起回忆。


    儿时最快乐的记忆,大概是在山上放牛。看着牛甩着尾巴,懒洋洋地吃着野草,自己摘采着路边的野花野果。


    桑葚,野草莓,拐枣,乃至有花蜜的牵牛花。


    直到某天,爹得了一场大病,家里被迫卖家具,卖首饰,卖猪卖羊,最后将那头耕了许多年田的老牛卖掉,从此自己再也不能上山放牛。


    娘变得沉默寡言,爹也开始酗酒,脾气越来越差,动辄打骂自己与娘。


    被打得疼了,自己偶尔会在心中暗暗咒骂,希望爹早点死去。


    咒骂,成真了。


    爹买酒未归,自己与娘向邻居借了油灯,满村寻找,最终发现他倒在路边水沟,身上有被马车撞伤的痕迹。


    村中唯一有马车的,是里正。


    里正是村中宗族的族长,自己家是外姓人,


    对于小小的山村而言,族长里正就是天。


    娘跪在里正家的门前,央求两百文的棺材钱。


    里正忙着准备他家女儿的婚宴,被催得烦了,推开门,一木棒打在了娘的头上。


    娘昏了过去,过了一会儿才醒,抱着自己摇摇晃晃回到家里,半夜浑身发烫,说了些胡话,就死了。


    自己坐在床边哭得没有了力气,第二天用家里仅剩的柜子,给爹娘当做棺材,埋在了后院——那时候自己太小了,挖个坑已经耗费了全部力气。


    第三天,自己站在了田间地头,在烈日下费力挥舞着比自己还高的锄头。


    人是要吃饭的,不管田地,粮食就不会生长出来。


    种田很辛苦,但比起种田,面对空空荡荡的家更可怕。半夜醒来,自己总是希望能听见一些声音。


    哪怕是爹的咳嗽,或者母亲纺织的吱呀声。


    后来,村里来了个拿着罗盘的女人,她说自己天赋异禀,带着自己去到了州府,去到长安,去到学宫。


    学宫里的博士们都很慈祥,他们争着抢着要当自己的老师,围在一起耐心询问自己想要学什么。


    自己犹豫了很久,怯生生回答:“最厉害的。”


    博士们哈哈大笑,那个女博士笑着抚过自己干巴巴的头发,“那就跟我学剑吧。”


    于是,自己开始练剑。


    自己被誉为五十年内剑学天赋第一,


    感气,身藏,听雨,巡云。水到渠成,几乎没有阻碍。


    到第四年时,师兄师姐们再也没有谁是自己的对手,唯一能胜过一筹的,只有高一年的何司平。


    自己,可能也许真的很厉害吧。


    确认了这一点,趁着某年假期,自己离开了长安,回到家乡,趁着夜色潜入村中。


    悄无声息越过里正家的围墙,打开他家的窗户,站在床边仔细端详。


    几年未见,里正看上去衰老了不少,倒是他们家的门栓和以前没什么变化——就是打死娘的那根木棍。


    于是,自己打开房门,让冷风吹进,将剑放在桌上,坐在做桌旁,静静等待。


    里正和他妻子被冷风吹醒,在他的惊惧叫声中,自己缓缓点燃了油灯,说明了身份。


    里正跪地求饶,自己起身,挥剑。


    人头落地。


    里正家中,再无声息。包括嫁了人的,但仍住在家中的女儿女婿一家。


    自己是坏人吗?


    也许吧。


    重新安葬了爹娘,回到长安学宫,束手交剑,等待山长发落。


    知情的博士们摇头叹息,说这是何必。


    确实,自己即将成为学宫行巡,只要放出话,甚至一个暗示,自然会有无数人愿意帮忙效劳,让里正一家按正常流程,审判正法,


    或者因为某些意外,死得无声无息,


    不必闹成惊动镇抚司的大案。


    但,如果不用自己的剑,那这么多年苦修又是何必?


    在学宫地牢中待了半月,没有等到废尽修为或者开除学籍的处罚,只有一纸调令——自己要去监学部,去十万荒山猎杀妖魔以赎罪。


    老师又救了自己一次——她去自己的家乡调查了一番,搜集到了足够证据,证明里正一家死有余辜。


    我挥剑,是为了那些不能挥剑的人。


    ‘十年磨一剑,’


    回忆的画面,被眼前燃烧的萤惑烈火所吞没,


    ‘霜刃未曾试。’


    手掌攥紧剑柄,冰冷的触感一如既往的可靠,


    ‘今日把示君,’


    双眼睁开,面朝着金光城墙,


    ‘谁有不平事。’


    挥剑,一如当初斩下里正的头颅。


    轰轰轰轰轰!


    冲天而起的萤惑火光,沿着剑刃轨迹,撕裂了金光禁制。


    光斑飞溅,守护着浮屠塔的城墙瞬间分崩离析,显露佛塔本貌。


    气海几近枯竭,灵脉几近停摆,


    隋奕踉跄着几乎跌倒,在李昂搀扶之下才勉强站稳,


    她嘴唇苍白,朝李昂笑着竖起了拇指,“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嗯。”


    李昂认真地点了点头,蹬踏地面,冲入佛塔之中。


    佛塔内,每一个方形格子里,都供奉着物品。


    舍利,金身,法器,经书,具有特殊意义的器具,乃至异化物。


    每样东西周围都笼罩着一层小型禁制。


    李昂略过了所有这些东西,现在没有时间去一一打破禁制,仔细搜刮。


    他只要一样东西。


    金属。


    找到了。


    第十重佛塔中,放置着满满当当的珍奇金属,


    精金,山铜,玄铁,瑟钢,月石...


    这是伽蓝宗用了数百年时间才搜刮到的宝贵珍藏,即便三百年后的长安拍卖所,也比不上其百分之一。


    开始吧。


    李昂将气海运转至极限,无数墨丝自身躯延展而出,包裹住全身,在拳头上凝结成钻头形状。


    挥拳!


    用尽全力的一击,击穿了禁制,


    李昂放开墨丝限制,让狂乱的漆黑丝线,肆意吞噬着方格中的金属。


    沙沙沙——


    墨丝尽情吞食的声音,有如万蚁噬身,


    李昂不由自主地单膝跪地,周身颤抖。


    墨丝进化得太快,在身躯中疯狂扩张增生,替换掉原本的骨骼肌肉,压迫内脏。


    甚至与皮肤融合,化为某种怪异织物。


    李昂的体型不断膨胀,呲啦一声,


    身上穿着的衣物被硬生生撑破,只剩下一两根布条挂在身上。


    他已然化为了两米余高的巨人,浑身墨丝彻底化为暗金色,


    举手抬足都拥有着似乎无穷无尽的力量。


    还...不够。


    李昂清楚记得那尊魔佛的威势,即便是当初在苏州遭遇的烛霄境司徒豸,表现出的气势也远不如魔佛。


    铁盒。


    李昂凝视着手中四四方方的铁盒,用力将其捏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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