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玄鸟传》 关于世界观的设定说明以及提前避雷。 首先,这不是一部纯粹的历史穿越小说。 它涉及到许多神话元素。 我在构思这部小说的时候,想到人类对于上古时期的历史记载,总是混杂着各种神话传说。 于是,我干脆就把世界观设定成人们传说中的样子,让这些神全都真实存在。 其次,这不是一部纯粹的洪荒小说。 洪荒小说我久仰大名,但正儿八经看过的只有一部《佛本是道》。 在开始构思本文的时候,我也翻阅了一些洪荒的设定。 我认为西游记对于“四大部洲”的设定是因为古人对地球不够了解。 那作为现代人,我没有必要抱残守缺,所以我抛弃了这个设定,转而使用真实的世界地图。 所以,请各位读者姥爷们在看本文的时候,不要去纠结和洪荒文不对付的地方,否则的话,您可能会看得不太爽。 第三,为了让人神共存的世界能够自圆其说,我也在文中做出了一些设定和解释。这些设定是在剧情中慢慢揭示出来的,为免剧透,这里就不具体阐述了,请看文。 第四,本文涉及到世界各地的神话传说,但不涉及任何现存宗教,什么基督教***教佛教道教印度教……通通都没有。关于这些宗教的神话传说,也不会在本文中出现。什么你说有元始天尊?本文中没有道教,只有阐教和截教。 第五,萌新第一次写文,虽然说能力有限,但我会竭尽全力,争取写得精彩一些。看得不爽,请您拍砖;看得爽,请投个票票鼓励鼓励。 谢谢! 第一章 箕子东渡 寒风呼啸,飞雪飘摇。 白茫茫的荒原上,一支数千人的队伍正艰难前行。 队伍的首领是一位三十来岁的男子,他淡定地指挥着队伍,但内心却慌得一批。 就在今天早上,他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他成了商纣王的亲叔叔,箕子。 箕子,姓子,名胥余,官拜太师,因为封地于箕,所以世人称其为箕子。 历史记载,周灭商后,箕子带领五千族人往东迁徙,在胶州湾渡海,到达了一座半岛,他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国家,叫做“朝鲜”。 而现在,就是在迁徙的途中。 只不过历史书上简单一句话,现实中却充满血腥。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正是后世的山东半岛,这里靠近姜子牙的封地,齐国。 姜子牙得知箕子跑路,竟派出军队,一路上围追堵截,想要将他擒获。 胥余率领族人连番血战,好容易撕开一条生路,他在关键时刻竟然中了一箭。 箭上有毒,导致他昏了过去。 也正是因为这个契机,让自己从三千多年后灵魂穿越而来,取代了箕子,占据了他的身体。 当他醒来的时候,队伍正在风雪中艰难跋涉。 为了活命,他不得不爬起来,骑上战马,鼓舞士气。 好在他只是膝盖中了一箭,骑马不成问题。 唉,有点倒霉,好容易穿越了,却穿成了丧家犬,还被姜子牙追…… 被兵圣追啊,这能跑得掉吗? 他忍不住想要哀嚎:这是什么天崩开局啊! 他正在内心中长吁短叹,队伍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怎么停下了?”他哀……怒吼一声,驱马向前查问缘由。 “太师,前面是大……大海。”负责领军的南宫修回答道。 “大海?” 完了,等死吧。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胥余只觉眼前一黑,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关键时刻,他一抓马缰,摔落变成了滑落,虽然着地时一个踉跄,但因为他膝盖有伤,勉强也能圆得过去。 还好没丢脸,保持了风度! 胥余有些尴尬,他稳住身形,朝四周一看,却发现大家都目光灼灼的望着自己,神中充满了期待。 看着这些殷殷期盼的眼神,胥余的心中忽然涌起一股无奈之感。 既然命运把自己和这些人捆绑在一起,总不能坐以待毙,死在这荒原之中。 我得做点什么。 他观察着周遭的环境,心里不断地盘算着。 他一瘸一拐地朝前走去,越过陆地的界限,来到大海之上。 他扒开积雪,看见海面上已经结了厚厚的冰层,便叫南宫修过来,让他使劲在冰面上蹦了几下。 冰面纹丝不动,坚实无比,没有一丝要碎裂的迹象。 “看来,天无绝人之路啊!” 他转过身来,对着面前的数千之众,发布了他穿越后的第一道命令。 “把车给我拆了。” …… 把车……拆了? 众人一脸懵逼,仿佛都被风雪冻僵了。 过了好一会,人群中忽然发出一声大喊:“太师,不能拆啊。” 胥余定睛看去,发话的人是商人遗民中地位仅次于自己的景如松。 这厮是自己封国内主管占卜的祭司,说话很有些分量。 “虽然说天很冷,但这点木柴也解决不了什么。我们队伍中还有老弱妇孺,没有车,走不快,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周军追上了。” 木柴?这厮什么脑回路?我要做爬犁好吗? 胥余正想解释,忽然想起来,爬犁这种后世北方常见的交通工具,现在并没有诞生,强行解释的话,对方估计也听不懂。 得,眼见为实,我亲手给你做一个先。 胥余叫了几个人,把一辆马车的轮子拆了,将车子倒扣过来,原本车子的底板被拆下来安装到车辕上,用绳子牢牢固定住…… 因为只拆了一辆车,景如松倒也没再反对,就静静看着他们一顿操作。 爬犁终于做好,套上马,胥余自己亲自坐了上去,马鞭一挥,那马长嘶一声,迈开四蹄朝大海跑去。 爬犁被马带着,在大海上轻快的滑动,胥余兜了半个圈子,又回到众人面前。景如松立即明白过来,跑上前去,哽咽道:“太师……厉害啊,我们有救啦。” 他连喊了几句我们有救啦,众人忽然欢呼起来。 “太师万年!太师万年!” 一顿呼喊叫得胥余有点飘,不过他没忘记危机还没过去,谁知道姜子牙什么时候就追过来了啊。忙摆摆手,让大家赶紧干活。 看着众人一片忙碌,胥余紧绷的心弦却没有松弛下来。 之前为了示范,先做一辆爬犁,浪费了大量时间,周军随时可至,我得早做防备。 …… 正当大家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大地忽然微微颤抖起来。 胥余朝远方看去,只见雪地的尽头忽然出现一个黑点,然后迅速放大,没过多久,便见旌旗蔽空,枪戟如林,周军……到了。 “景大夫,带老弱妇孺先走!南宫将军,随我御敌。” 事到临头,尽管害怕,胥余也只能咬牙硬上了。 “诺!”胥余的文臣武将大喝一声,分头行动。 周军停了下来,射住阵脚,并不急着冲锋。这个年代还没有马镫,骑马的时候两只脚只能吊着,非常累人。他们一路狂奔追来,脚都颠麻了,正好趁机休息。 胥余的目的是拖延时间,让老弱妇孺先走,同时将尚未做好的爬犁制作完成,所以周军不动,他也不动。 双方对峙了半个时辰,周军已经休息好了,一位鹤发童颜,高冠博带的老者从军阵中走了出来,他胯下的坐骑长得十分奇特,鹿角马脸,牛蹄驴尾,竟然是一头麋鹿。 麋鹿又叫四不像,胥余一见这造型,就知道此人必定是姜子牙了,因为传说中姜子牙的坐骑就是一头四不像。 他忍不住想笑,《封神演义》里面说姜子牙的坐骑四不像长得“似龙非龙,似虎非虎,似狗非狗,似鹿非鹿”。想来麋鹿这玩意儿汉朝时就在中原灭绝了,明朝人许仲琳压根没见过,所以他就自己脑补了一只神兽出来。 大周太师姜子牙立于三军阵前,风度翩翩地说道:“箕子,束手就擒吧。” 大家都是太师,气势不能输,只见大商太师子胥余瘸着腿,慢慢踱到商军阵前,伸出中指,大喝一声:“你过来啊!” “自寻死路!”姜子牙眉头一皱,拂尘一摆,三千周军朝着商军直扑而至。 因为此时还没有马镫,所以骑马冲锋是不存在的,他们只能拿着枪戟,甩着大脚板子发动冲锋。 这种正面交战,没有什么战术可言,冲就完事了。 商军也冲了! 但不是冲向周军,而是掉头,撒丫子就逃…… 姜子牙微微一笑,末路之军,到底是不堪一击。 便在此时,忽听周军阵中发出阵阵惨叫…… 洁白的雪地之上,鲜血淋漓,殷红一片…… 中招的周军拔出脚来,只见脚底板上插着一根根尖锐的木签。 姜子牙怒道:“箕子,你竟如此卑鄙?” 原来,胥余眼见众人拆马车时留下许多碎木,便灵机一动让南宫修将那些碎木插在前方雪地之上,其时飞雪飘摇,插完之后,风雪一盖,什么痕迹都没有了。 姜子牙很生气,生气的不是自己被箕子给阴了,而是箕子居然使用如此卑鄙的招数。 不过也怪不得他会生气,要知道一直到春秋时期,大家打战前都是规规矩矩地摆好阵势,然后堂堂正正的交战的。 但胥余实际上是个现代人,他根本就不讲武德。 对于姜子牙的指责,胥余理也不理,他早就登上一架爬犁,一溜烟跑了。 姜子牙见他们乘坐的那种奇怪工具,在雪地上居然如此之快,不由发出一声讶异。 他忽然明白过来,之前自己长途奔袭而至,箕子并不趁机进攻,并非是因为他有君子之风,而是存心拖延时间,来制作这种能在雪地上滑行的奇怪的工具。 第二章 先入为主 在大海之中走了三日,前面隐约看见陆地的灰影,人群中传来一阵欢呼。 胥余却有点懵逼,不应该呀,这么快就到朝鲜了? 按照历史记载,胥余是从胶州湾出发,那到朝鲜怎么着也有三四百公里的距离,哪能这么快就到了呢? 而且远远看去,这道海岸线十分的狭长,呈现出一个岬角。我们这样横渡海峡,应该是抵达朝鲜半岛的中部,那海岸线应该是比较平缓的才对。 等众人上了岸,找了一处背风的地方歇息,开始做饭。胥余扒开积雪,挖了一把泥土细看。 那泥土呈现出棕黑色,胥余喃喃道:“这是棕壤,再往北走,应该就是黑土了。” 渡海这几日,胥余一直有种奇异的感觉,仿佛脑袋要爆炸一样,各种各样的信息疯狂地往他的脑海中涌入。 他在前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网络上指点江山,因为他平时喜欢看闲书,所以无论什么话题他能都吹上几句。但他没什么耐心,干什么都是浅尝辄止,所以年过三十仍然一事无成。 不过现在,那些他曾经看过的书籍,涉猎到过的知识,哪怕只是瞄过一眼,也全都清晰的呈现在了脑海中。 所以,他只是扒开积雪看了一眼,立刻便认出了那土地的性质。 棕壤即棕色森林土,主要分布在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虽然不及黑土,但已经是比较好的农业土壤了。 看来因为中箭昏迷,导致行军方向出现了偏差,渡海的地方不是青岛,而是烟台。 而渡海的时候,四周都是茫茫大雪,又弄错了方向,不是向东,而是向东北,结果就渡过了渤海海峡,到达了大连。 这样也好,毕竟还是在华夏的土地上,总好过跑到朝鲜去跟棒子为伍。 但是这里离周朝实在太近了,不安全啊。 看来还得往北走,离开辽宁,到吉林去。 但是再往北走的话,零下几十度的温度,冷不说,食物补给困难,恐怕还没走到地方就冻死饿死在路上了。 而且那个地方现在是蛮族的地盘,自己这五千人想要在一望无际的东北平原上生存下来,只怕不太容易。 思量再三,胥余决定沿着海岸线继续往东北走,到达丹东,然后沿着鸭绿江溯游而上,到海参崴去。 如此一来,沿途气温并不算太低,也就零下七八度左右,尚能忍受。 而且沿着河流走,不但方向不会错,沿途可以猎取河鱼,食物也不是问题。 至于后续的安全和发展。 海参崴离周朝差不多有一千公里,周武王手再长也搞不到自己。 海参崴是天然的良港,距离朝鲜半岛很近,又靠近日本诸岛,到时候发展起来,需要人口搞建设,劫掠点棒子鬼子啥的,也很方便。 而且,胥余心中还有个结,后世这地方被毛熊抢了去,还取了个破名叫符拉迪沃斯托克,翻译成汉语意为“统治东方”。这成了中国人心中永远的痛。 统你奶奶个腿,老子现在就去把这地方占了。 很久以后他才知道,把基地建得这么远的地方,是多么的正确的决定。 主意一定,他便召集了队伍里几个贵族,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跟随胥余跑路的贵族共有五家,家主分别是景如松、琴应、南宫修、康候、鲁启。 五人本来便以胥余马首是瞻,对他在渤海边发明出可以在雪地上飞速行走的爬犁,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哪有不从的道理。 队伍在原地休息了一天,第二天胥余便指挥众人伐木,重新制作爬犁。 他们这支队伍原本有五百骑兵,加上原本的三百来辆马车,共有八百多匹马。 八百多架爬犁,乘坐五千人绰绰有余。 之前用马车改造的爬犁只是权宜之计,车辕的造型并不适合。 此时重新伐取大木,让队伍中的木匠们切削平整,用火炙烤,使一头弯曲,就造出比较合格的爬犁了。 至于耐不耐用,则不在考虑的范围。此时的东北到处都是森林,如果在路上损坏了散架了什么的,随时可以就地取材,再造新的。 花了大约一周时间,携带的粮食吃得差不多了,爬犁也造好了。 胥余带着爬犁大军,沿着海岸线行走,沿途捕捉海鱼为食。 碰到狍子,梅花鹿,甚至黑熊,东北虎啥的,仗着人多势众,也都一律猎取,剥下它们的毛皮取暖。 此时的东北大地杳无人迹,动物绝少见人,捕捉起来并不费事。 大约一周后,胥余的队伍抵达丹东。 之后便是沿着鸭绿江溯游而上,在长白山转道图们江,整整走了两个月,终于抵达目的地,海参崴。 看着这片富饶的平原,胥余心情激荡,他动情地说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我们商民是玄鸟的后裔,玄鸟是不死的,它会在灰烬里重生。大商也是不会灭亡的,因为我们还在。从今以后,这片土地,便是我们商人新的家园。” 景如松等人纷纷跪下,施以九拜之礼。 “大王,给这片土地取个名字吧。” “玄鸟庇佑,让我们能够平安到达这里。这片土地……就叫做平安邑吧!” 这一年是商朝灭亡后的第二年,胥余在平安邑登基为王。 …… 第三章 新的家园 虽然商民们被长途跋涉拖累得疲惫不堪,甚至有一些老弱病残还死在了途中。 但是这个冬天,他们过得并不艰难。 大王发明了一种房子,房子分为大小两间,大房子里面用泥巴烧硬了砌成一个台子,内部中空,和小房子相连。大王说,这叫炕。 在小房子里面,也有泥巴烧硬了,砌成一个小一些的台子,内部也中空,上面安装一个陶鼎。大王说,这叫灶。 炕和灶之间有孔洞相连,在灶下面生火,灶上面的陶鼎可以煮饭,热气经过相连的通道涌进炕底,再在炕上铺上兽皮,睡起来暖烘烘的,就算是在中原时的冬天,也没有这么暖和。 吃的就更好了,大王将族中的青壮分为三队,一队专事打猎,一队专事捕鱼,另外一队,则专事晒盐。 以前在中原的时候,吃的盐总是又苦又涩,有时候运气不好,还会拉肚子,甚至吃死人,死的时候全身发紫,十分恐怖。 大王说,那是亚硝酸盐中毒。 什么是亚硝酸盐中毒,没有人知道。但大家都明白了,盐中含有杂质,要过滤掉才可以食用。 大王用木炭过滤海水,制出来的盐晶莹剔透,就和白雪一样,大家都高兴地称之为雪盐。 新猎的兽肉或者海鱼,杀了洗干净,抹上一层雪盐,在火上慢慢炙烤,香气四溢,味道别提多美了。 菜也有,海边的石头上,生长着许多紫色的海草,大王说,这个叫紫菜。 把紫菜采摘回家,洗干净,加上两个海鸟蛋,煮一锅汤,撒一点盐,比羊肉汤还鲜美。 这可是在中原时,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 就是没有粮食吃。仅存的那些粮食,要等春天时作为种粮。 可是,有肉吃,谁还吃什么谷物呢。 不过大王说,光吃肉不健康,谷物还是要吃的。 商民们是这里的第一批居民,这里生活着许多动物。花鹿,狍子都不怕人,大家猎到的动物多了,吃也吃不完,便开始拿肉做成酱。 这些酱大王都不爱吃,他喜欢一种用鱼卵做成的酱。那是一种长度和成年人一般的大鱼,大王叫它鲟鱼。它的卵是黑色的,制成的酱,大王叫它鱼子酱。 不过听大王身边的人说,大王其实并不爱吃这玩意儿,齁咸。他之所以吃那么多,全是因为报复性消费。 至于什么是报复性消费,没人知道。大王从昏迷中醒来后,常常会说一些从来没人能听懂的话。人们传说,那是玄鸟给大王的启示。 冰雪消融,春天来了。 这是商民们在平安邑的第一个春天,祭祀之后,开始春耕。 平安邑还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处女地,沿着海岸分布着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北面是高山。在高山和森林之间,乌苏里江静静流淌。 河流两岸是大片肥沃的土地,这些土地都是上好的棕壤,无需施肥,种子种下去,就能获得丰厚的收成。 “乌苏里江来长又长,蓝蓝的江水起波浪……” 箕子坐在河滩上,哼着《乌苏里船歌》,看着商民们辛勤劳作,心里有点得意。 这些人……都是我的子民啊。 不过箕子发现,商民们播种的方式还是太过原始了。基本就是把草清除干净,人拉着木犁在土地上犁出一道浅痕,撒上种子,把土掩上,完事。 这种播种的方式看得箕子直摇头,但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他虽然知道播种要有翻土,间苗,施肥等工序,但是商民们没有铁制农具,连青铜农具都很少。翻土什么的,根本无法进行,也就只能这样了。 好在这里物产丰富,山里跑的,水里游的,也足够大家吃的了,等以后弄到铁了再说吧。 商民们的农作物倒是挺丰富,他们带来了五谷:麻、黍、稷、麦、菽。 在这个年代,麻子是一种主要的粮食,不过箕子并不打算吃它,当粮食吃的话,它的产量太捉急了,味道也不行。但它的表皮纤维是好东西,可以用来织布。这年头,丝绸产量太低,棉花还没有被种植,穿衣服就指着麻布了。 黍就是小米,黄灿灿的小米目前来说是商民们最喜欢的粮食。 稷就是高粱,它结的穗子也是可以吃的,后世叫高粱米,在这个年代也是商民们的主要粮食,不过这玩意儿拿来吃简直浪费,应该拿来酿酒啊,后世东北的高粱酒,可是很有名的。 麦就是小麦了,但此时的脱壳技术太辣鸡了,小麦基本就是用来直接煮粥或者蒸饭,味道不咋滴。小麦的精髓,当然是磨成粉做面食啊。箕子心想,今年秋天,就能吃上饺子了。 菽就是大豆,商民们也拿来当粮食吃。这玩意儿直接吃的话,口感不咋滴,吃多了还胀气,消化不良,放屁不止。所以直接吃简直是浪费,应该做成豆制品或者榨油嘛。 至于水稻,要南方的长江流域才有,大概要再过几百年,才会取代麻,成为五谷之一,所以这群商民们是没有携带稻种的。 春耕的事情很简单就完事了,接下来箕子要考虑的是住房问题。 商民们的房子都是木头搭建,在中原的时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里靠着太平洋,是有台风的。到时候几阵台风一刮,去年冬天搭建的那些木头房子恐怕连个毛都不会剩下。 不过想要建造可以抵挡台风的坚固房子,在这个年代实在是太难了。因为这个年代的生产力,科技水平实在太过低下。 砖头啊,钢筋啊,水泥啊……啥都没有。 连铁器都没有,就几把青铜斧,能造出什么来? 等等,水泥? 箕子一拍大腿,有水泥啊。 中国古代曾有过很多宏伟的建筑,但这些建筑都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了,而远在西方的罗马,他们的建筑却可以千年不朽,一直到现代社会,人们还可以去欣赏膜拜。 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古代建筑都是木制的,时间一久就烂了,古罗马人却会使用水泥,所以他们的建筑可以在风雨之中屹立千年。 这种“水泥”,是用石灰,沙子,火山灰混合在一起得到的。 石灰好解决,石灰岩到处都是,直接挖就行了。 沙子也好解决,到乌苏里江挖就行了。 最难得到的是火山灰,但如果是在中原也许很难,在现在这个地方,却再容易不过了。 因为这里就是长白山脉,这一片全是火山带,后世东北著名的天池,镜泊湖,五大连池全是火山湖。 他们一路东来的时候,甚至见到了一座正在喷发的活火山。 箕子马上找来南宫修,命他带领五百人沿江而上,去挖掘火山灰。 这时的商民们已经会制造木板船了,不过因为没有锯子,切削木板十分麻烦。 箕子为了抓紧时间,直接就命人把大树砍下,晒干了扔到江里结木为筏。这船是简陋了一些,不过去的时候是空船溯游而上,回来的时候虽然载满了火山灰,却是顺游而下,所以并不费劲。 基本上一个月可以跑一个来回。来回两趟,所需的火山灰也尽够了。 在他们去挖火山灰的同时,箕子也带着人就近挖掘河沙,石灰石,烧制石灰,土砖,做着准备工作。 等到所有材料齐备,箕子开始试着制作水泥,经过不断的尝试各种材料的比例,合格的水泥终于制造成功。 当众人亲见两块土砖合成一块,无论怎样也分不开的时候,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接下来欠缺的,就只有钢筋了,钢筋是目前来说是无法解决的难题。好在箕子要建的也不是什么高楼大厦。只要把房子建得矮一些,能抗台风也就行了,所以钢筋就免了。 前后忙了几个月,当麦子成熟的时候,能供所有人居住的砖房终于建好了。 箕子松了一口气,这时候已经是台风季了。好在运气不错,目前为止,台风并没有从平安邑登陆。 为了庆祝丰收,也为了庆祝砖房的建成,箕子决定搞一个庆典,热热闹闹地庆祝一番,并把这一天定为:中秋节。 于是,这个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提前一千六百年……诞生了。 但箕子没有想到的是:正当大家载歌载舞欢庆丰收,而他兴致勃勃地给大家介绍饺子这种美食的时候,天空中忽然传来一声怒喝。 “胥余,你竟然躲在这里登基为王?” 箕子吓了一跳,抬头看去,只见天空之中,一个青面獠牙,身长二丈的巨人迎风而立。 手里握着一根黄金棍,身后一对翅膀隐有风雷之声。 第四章 神话世界 “雷震子?”箕子脱口而出。 雷震子冷哼一声,翅膀一扇,呼啸而去,转瞬间消失在海天的尽头。 箕子吓出一身冷汗,这他妈怎么回事? 怎么雷震子就出来了? 老子不是穿越到了周朝吗? 周……好像也没什么毛病哦,雷震子不就是周文王姬昌的便宜儿子,周武王姬发的小弟弟吗? 那这样的话,什么哪吒,杨戬岂非全都在?哪吒那家伙连海都能闹,要弄死我岂非轻而易举? 这还怎么玩? “他怎么不杀我?”箕子想着乱七八糟的心事,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一旁的景如松诧异地看了箕子一眼:“大王,雷震子虽然是西周王子,但他是神仙,是不能杀凡人的。” “那他们灭商……” “那只是神明之间的对决,神仙对神仙,凡人对凡人,一方出动神仙,一方也会出动神仙。神仙败了,凡人也就败了。” 原来如此,那还好,最起码老子不会被神仙直接给秒了。 “那他忽然跳出来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是在找我们吗?” “雷震子生有风雷二翅,能日行万里,朝游北海,暮返苍梧,也许他只是无意中发现了我们。不过……”景如松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 “大王如今已经称王,那大商就还在。大商既然在,那这场战争,就还没有结束。” “既然如此,雷震子虽不能亲自动手,却会回去告知姬发我们的所在。然后带兵来攻打我们?” “有这个可能。” 真他妈见鬼,从西安到这里起码有五千里,这都能找过来,还打,打你个大西瓜啊。 箕子叹了口气,面色沉重地道:“还是早做准备吧。如果他们从齐国和燕国等地派兵,有雷震子引路,最多三个月就能打过来。不过,等他们聚齐兵马粮草,就已经入冬了。” 南宫修点点头道:“冬季大雪封山,行军困难,他们想必不会在冬季作战,而春天发兵,又耽误春耕。所以他们最快会在夏季出发,秋季发动攻势。” “那我们最多还有一年的准备时间,这一年,我们得加紧备战才行。” …… 箕子在遥远的东方称王了。 当雷震子把这个消息带到镐京的时候,整个西周朝廷炸开了锅。 西周王廷,以三公为首,分别是姬旦,尊称周公旦;姬奭,尊称召公奭;姜尚,尊称太公望。 姜子牙如今征战在外,姬旦和姬奭的意见却向左。 姬旦认为,箕子都已经逃到了万里之遥的东方了,就没必要再追究了,可以写一封国书,只要他肯臣服于大周,就给他个爵位,把那里当做他的封国算了。现在的殷国,不也是商民的封国么。 姬奭则认为:箕子悍然称王,有不臣之心,应该剿灭。至于殷国的存在,那是为了显示武王的仁慈,不能让前朝贵族的宗祀灭绝罢了。不止是殷国,武王还给虞朝遗民封了个陈国,夏朝遗民封国于杞国呢,这并不能说明什么。 箕子如果在这里,一定大呼冤枉,称王什么的,主要是当时找到新家园后,大家比较兴奋,都跪下了,他感觉有点飘,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当了。 虽然说他对西周也谈不上什么臣不臣的,但他并没有找西周报仇的想法,因为他只是个穿越者,并不是箕子本人,他只是想好好的开发自己的基地,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罢了。 这两人都是西周宗室,说的话也都有各自的道理,群臣一时争执不下。 正当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有人建议道:“齐侯讨伐青丘狐族,大胜而归,现正班师回朝,何不问问他的意见?” 齐候就是姜子牙,他灭商有功,封为侯爵,封地在齐,也就是今天的山东临淄一带。 周武王一听,忙命人宣姜子牙上殿,将雷震子在极东之地发现箕子称王的事跟他说了一遍。 姜子牙一听,连忙请罪,毕竟去年是他一不留神,让箕子给溜了。 姬发忙让他不要将此事放在心上,把周公旦和召公奭的意见都说了,问他有什么建议? 按照姜子牙本身的意愿来说,人家都跑到万里之遥的地方去了,就应该算了,不要再赶尽杀绝了。 但问题在于,他是这件事的当事人,当初是他没有抓住箕子,才让他逃了。 现在若是这样做的话,难免遭人话柄,别人要是说他是故意放走了箕子,他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迫于无奈,他只得一咬牙一跺脚,正义凛然地道:“箕子竟胆敢悍然称王,纵然在万里之遥,也决不能姑息。我愿意率领一支军队,前去剿灭。” 姜子牙尊号太公望,在西周朝内的德高望重,只有周公旦、召公奭才能与之匹敌,那两位可都是西周宗室。他既主战,旁人也就不再反对。 作战的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商量由谁出兵的事。 西周封国众多,但此次劳师远征,还是让最离得最近的东方诸侯出兵为上。 东方诸侯中实力最强大的就是太公望的齐国,周公旦的鲁国,召公奭的燕国了。 由于敌军实在太过遥远,所以虽然老弱妇孺加起来只有五千之众,三国却派出了整整一万五千人马,其中正规军队六千,奴隶九千,每国出兵人数均等。 姜子牙为了表明心迹,决定召集人马之后,立刻出兵。 他领了周武王的诏书,出了王宫,骑上四不像,腾空而起,前往齐鲁燕三国点兵去了。 第五章 人口计划 胥余命众人散去,自己在心里暗暗盘算:最多还有一年,我能做些什么准备? 首先是筑城,之前房子是建好了,但是没有城墙。接下来,老子要建一圈城墙,高十米,宽还是十米。混凝土结构,我看你西周的破投石车,能把我这城墙咋滴。 然后是粮食的储备,今年打出的粮食不吃了,全部种下。现在种的话算是秋播,到明年可以提前三个月收获。鱼,肉,都要提前风干保存,在城里挖地窖子,粮食全存里面。 到时候万一战事不利的话,仗着城墙坚固,粮食充足,守他个一年半载也不是问题,而围城的周军怕是吃饭都成问题,能奈我何? 而且,我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攀科技,现在是青铜时代,而且是初级时代,这个时代造的青铜剑,长度只有二三十厘米,说好听点是剑,说难听点就是匕首。要等到战国时期,青铜剑的长度才能达到五十厘米。 而其他的青铜兵器,什么斧啊钺啊矛啊戈啊,也就那么回事,无非就是一根棍子上绑一坨黄铜。看着倒是金灿灿的,其实没什么卵用。碰到铁制兵器立马歇菜。 (注:青铜实为黄铜,是金黄色的,现代出土的青铜器都是青色,原因是生了铜绿。) 说到铁,离此地不远的延边就有铁矿,我挖回来炼就是了。到时候造出一批铁制刀剑,人手一把,在这个年代那就相当于人均屠龙刀了。 人挡杀人,神……算了,打不过,这个世界真有神。 除了铁刀,还有火药。 火药要到唐朝末年才被用于军事,我提前千年让它出世,以它的威力,恐怕真的可以弑神…… 想到这里,胥余忽然感到一阵颤栗,正义是什么?正义就是爆炸。 爆炸是没有止境的,谁能掌握威力最大的爆炸,谁就说了算。 在三千年后,是五常说了算。 在这个时代,是神明说了算。 神明为何说了算?因为神明有力量! 那我…… 胥余猛地摇摇头,把这些念想从脑海中抛去,八字还没一撇呢,想这些干啥。 还是先想眼前的事吧。 人口只有五千,老弱妇孺只能帮忙收集食物,缝补衣服。 剩下的青壮年,不过三千之众。 这点人要建墙,要挖矿,要炼铁,这哪够? 人口…… 胥余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去劫掠了。 此去往东,日本诸岛上生活着大量的绳文人,绳文绳文,就是他们还在结绳记事,根本就没有开化。 往北,生活着大量的肃慎人,他们是后世东北各少数民族的祖先,史书记载他们曾在周武王时期进贡楛矢石砮。楛矢,就是木制的箭竿;石砮,就是石制的箭头。此时还处于石器时代,以渔猎为生。 往南,朝鲜半岛生活着不知道什么人,历史上是胥余东渡后才把文明播撒到当地。而此时,胥余被穿越了,他没有去朝鲜,这时候的朝鲜人,基本和野人没区别。三韩民族要到一千多年以后才形成,现在他们在历史上连个名字都没留下。 那么,要劫掠谁呢? 去日本诸岛劫掠绳文人的话,需要渡海,现在时间紧迫,没空去攀造船科技,放弃。 那么,肃慎和朝鲜,劫谁呢? 胥余思量再三,决定劫朝鲜。 原因么,肃慎毕竟是渔猎民族,虽然还在苦逼的用石器,但还是有点武力值的。 而朝鲜已经出现了原始农耕,虽然看起来比肃慎先进那么一点点,但肃慎是猎人,朝鲜是农民。 柿子要捡软的捏,劫掠农民,总是更简单一些。 …… 一大早上,南宫修来到了胥余日常办公的地方。 见礼毕,南宫修开口道:“大王,你找我?” “送你个礼物,这是我让鲁启连夜打造出来的,你试试看好不好使。” 在这群商民中,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本领,鲁家在商朝时,便是负责制造礼器的,他们能制造巨大的青铜器,并在器皿上铭刻贵族们的丰功伟绩。 在后世,这些青铜器上铭刻的文字就是研究古早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因为商人将铜叫做金,所以后世称这种文字为金文。 只不过前段时间所有人都在忙着造房子,他们的本职工作倒是没派上什么用场。 南宫修顺着胥余的目光看去,只见桌上摆着两样东西。 一个是奇怪的木器,中间凹陷,两头翘起,上面包裹着麻布。 另外还有一对奇怪的青铜器,金灿灿得好不亮眼,它的底部类似于一个圆盘,一根半圆的铜柄安装在圆盘之上,上面系着粗粗的麻绳。 (注:商朝人把铜叫做金,而且上面说了青铜也不是青色的,但是为了符合读者们的阅读习惯,后续出现的铜器一律都叫青铜。) “这是马鞍和马镫,我教你怎么用。” 胥余带着南宫修出门,叫他把马牵来,首先把那个奇怪的木器安放在马背之上,南宫修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安在马背上的座位。 而那两个青铜环套,则被安装在马的两侧。 “来,你试试。” 南宫修看这架势,心里有些明白了,他伸手一按马脊,跃上马背,坐在那个马鞍之上,把两只脚伸进马镫里面。试了试,感觉稳如泰山。 他一扬马鞭,一提马缰,那马唏律律一声长嘶,撒开四蹄,如离弦之箭一样朝前奔去。 南宫修骑了一圈,绕了回来,兴奋地道:“大王,这真是个好东西啊,坐在上面太稳当了。” 身为一个骑兵将领,他最是明白不过。骑马虽然可以省力,但骑马却是走不了远路的。 因为人骑马时,两只脚只能悬空挂着。马跑起来又不稳,人一直被颠来颠去,两条腿摩擦摩擦,没跑多远,就会被颠得神志不清,两腿血泡了。现在有了这马鞍和马镫,再远的路也去得。 而且,如果我熟练了的话,双手都可以解放出来,如果和人战斗的话…… 作为一名将领,他立刻明白了这两样东西在军事上的用处,眼神之中不禁放出光来。 胥余对他的军事素养非常满意,正色道:“这次叫你来,是想让你去执行一个计划。上次我们商量的事情你也知道了,周人很可能会来攻打我们,最迟一年他们就会到达这里,所以我们必须早做准备。” “大王放心,周人若赶来,我必定誓死保卫平安邑。” “接下来我有许多计划要去做,比如要修建城墙,又比如要打造兵器,但这些事情需要大量的人手,我们只有这区区五千人,根本不够用。所以我需要你去劫掠人口。你愿意去吗?” 胥余忘了,这个时代还是奴隶时代,南宫修对于劫掠人口这种事根本就不可能有负担,所以他是多此一问。 “我当然愿意,很多事情本来就该让奴隶去干。只不过我们现在没有办法,只能亲力亲为而已。但是,要去哪里劫掠呢?这附近方圆百里,我都有探查过,根本就杳无人迹。” “此去往南,是一座半岛,那里生活着许多野人部落,他们现在还不会铸造青铜,还在使用石器。你带上你的人马,去把他们给我劫掠过来。时间紧迫,只要青壮年,至于老弱……让他们自生自灭吧。” “诺!” “这几天,我们让你全力制造马鞍,马镫和船只,早去早回。” “诺!” 十天后,南宫修带着全副武装的五百骑兵,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第六章 铁器时代 南宫修刚走没多久,几个少年推门而入,胥余认得为首的是景如松的儿子景田。 他一见胥余,便笑着说道:“大王,今天江边来了一头大熊,被我们杀了。它的两只熊崽没有杀,父亲说,把这两只熊崽献给你。” 他手里拎着一头毛茸茸的小熊,模样甚是可爱。身旁的少年拎着另一只。 胥余很是惊喜,养熊当宠物,想想就拉风啊。他连忙把小熊接过来,抱在怀里,抚弄它的毛皮,笑着说道:“那就多谢了。” “大王,给它们取个名字吧。” 胥余点点头,想了想,说道:“这只大的就叫大毛,这只小的就叫二毛吧。愿你们两兄弟永远相亲相爱,不要打架。” 正好昨天商民们给他送来一只鹰,拔了毛,还没来得及吃,就取了扔给两个熊崽。一边看它们吃肉,一边问道:“熊怎么会进村的?” 按照常理,野兽是会远离人类聚集区的,所以他有此一问。 “不止是熊,这两天江边还来了鹰,虎,狼各种野兽。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来了就都猎杀了。” 胥余忽然眼前一亮:“我明白了,传令下去,每家每户,加紧赶制渔网,马上行动,要快,手上其他的活全部停下。” 每年九月,数十亿条肥美的大马哈鱼就会从太平洋洄游到东北的江河中产卵,它们沿途要历经千辛万苦,过浅滩,过激流,逃过老虎、熊、狼、鹰的捕食,才能产下后代。 而现在,它们的天敌中又多了人类。 一大早,薄雾还没有消散,乌苏里江上数百条木船已经准备就绪,只见远远的江头上,忽然涌现出一条银浪,紧接着哗啦啦的水声响起,仿佛低沉的闷雷。 胥余傻眼了,这也……太多了吧。 简直是铺天盖地而来,密密麻麻,层层叠叠,踩着鱼背都能过河了。 由于鱼群太过汹涌,很多渔网都被撕破,商民们也不管了,就死命地往船上捞鱼。 …… 等大马哈鱼过完境,商民们一个个都累得腰酸背痛。 十多天下来,他们竟捕捞了上千万斤大马哈鱼。 胥余看着堆积成山的大马哈鱼发愁了,这么多,这他妈要吃到什么时候啊? …… 食物的问题,就这么简单的解决了,胥余让大家加紧腌制咸鱼,自己则带着鲁启的族人,去寻找一种暗红色的石头,也就是铁矿石去了。 东北的铁矿主要分布在辽宁省鞍山市,那里是中国的钢都。去鞍山挖铁矿,距离太过遥远,目前来说不太现实。幸运的是,吉林的铁矿虽然不多,但延边就有一座大型的铁矿,足够胥余使用了。 沿着海岸线向西走三天,便看见一条大江滚滚入海,那就是图们江的入海口。 图们江的对岸,就是后世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区。 后世这地方有个著名的景点,叫做一眼望三国。意思就是你站在边境,可以看到俄日朝三个国家。 但这里也是国人心中的痛点,因为这个边境距离海岸线只有两公里,仅仅两公里,吉林失去了入海口,失去了一座海港城市。 渡过图们江,继续向西走了两天,胥余停了下来,设下一个据点,命人员分散开来,四下寻找铁矿石。 鲁启颇有见识,根据胥余的描述,立刻便知他要寻找的是赭石,此时的商民还不知铁为何物,赭石都是拿来当颜料用。 既然知道了要找的是何物,找起来也就十分方便,没过几天,便有了发现。 胥余赶到发现铁矿的地点,望着那深红色的石头,激动得眼泪都差点下来了,这是超越时代的第一步啊! 这片铁矿规模不小,到处都是风化的碎石,因此开采起来十分方便,只要把那些碎石收集起来就可以了。 胥余此时十分佩服古人的智慧,他们到底是怎么想到把这些碎石利用起来,造出铁器的呢? 要知道铁和铜是不一样的,地球上是存在着天然铜的,比商朝更早的夏朝,人们就发现了天然铜的存在,他们用石斧将其砍下来,捶打加工成物件,于是铜器便挤进了石器的行列。 因为铜器比石器更好用,人们便开始寻找更多的铜,于是他们找到了铜矿,利用铜矿来炼铜,逐渐终结了石器时代,开启了青铜时代。 但是铁不一样,由于铁的化学属性十分活泼,所以自然界不存在天然铁,除非有大型陨铁从天而降。 而且你就算找到铁矿石也没有用,因为铜的熔点只有一千度,人们使用木炭就可以把煅烧铜矿,而铁的熔点高达一千五百度,木炭的温度是远远不够的。 想要炼钢,第一步就是要舍弃木炭,使用煤炭来当燃料。 东北的煤矿主要还是集中在辽宁省,抚顺市号称煤都。但幸运的是吉林省也有煤矿,而且地点就在胥余现在所在的延边。 不得不说胥余选了个宝地。其实他最开始只是认为大连不安全,想要跑远一点,后来脑子一热跑到了遥远的海参崴。 没想到的是,这地方居然要啥有啥。 想要搞建筑有火山灰,想要造兵器有铁矿,想要燃料有煤矿,以后要用到石油的话,往东一点的库页岛,拥有整个东北亚最大的油田,比大庆还要大。 收集了一堆铁矿石之后,胥余又命人去寻找煤矿。他之前的封地箕国,就在今天的山西太原,那里啥都不多,就是煤多。所以鲁启的族人们都是认识煤的,没几天就把煤给挖来了。 原料齐备之后,鲁启便带着族人在原地建造了一座高炉。 这高炉并非后世用来炼铁的高炉,而是商民们用来炼铜的高炉。 此时的商民已经熟练地掌握的炼铜和烧陶的技术,他们可以将温度提升到一千度以上,但这个温度仍然无法得到铁。 胥余并不知道古代炼铁高炉是什么样的,但想来一定是在炼铜高炉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所以,就让鲁启先建造一座,凑合着用。 在鲁启建造高炉的时候,胥余顺便造了一个风箱。风箱的构造非常简单,知道原理就能做。用木头做一个盒子,一面留出进风口,中间加个活塞,用的时候就使用人力推拉即可。 至于为什么不做成畜力的,那是因为胥余不知道畜力的应该怎么做。而且,反正也不用自己拉。 万事俱备,炼钢开始,把铁矿石敲碎,和木炭混合在一起,开始煅烧。 铁矿石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铁,放入木炭可以在燃烧时夺取氧化铁中的氧,把铁置换出来。 随着一炉红彤彤的铁水出现在胥余面前,他激动得眼泪都差点掉了下来,铁器时代——来临了! 将铁水浇筑到事先准备好的模具中,鲁启的族人们就全部化身成了铁匠。 那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响成一片,胥余听得心潮澎湃,感觉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都没这么震撼。 这才是真正改变人类命运的乐章啊! 第一件兵器打造完成了,它长一米,宽四厘米,双面开刃,是一柄剑,通体雪亮,寒光耀眼。 鲁启将这柄铁剑拿在手中,拔出自己的佩剑,让一个族人拿着。 挥动铁剑,全力砍了上去,青铜短剑顿时断成了两截。 “神器啊!” 鲁启颤抖着,双手将宝剑托举于头顶,跪在胥余面前,动情地说道:“传说中黄帝采首阳山之铜铸造了一柄轩辕剑,我不知道轩辕剑是什么样的,但它一定比不上这柄剑,请大王为此剑赐名。” “额……那就叫倚天剑吧。” 第七章 少女阿狸 平安邑的第一场雪落下的时候,南宫修回来了。 他足足带回了三千人。 “还顺利吗?”胥余问道。 “十分顺利,他们的战斗力太弱了,他们连刀剑都没有,拿着木头棒子和我们斗,弓箭是用木头和树皮做的,射不到二十步。你发明的这个马镫太好用了,我们骑在马上还可以使用武器,他们哪里是对手。我们只有几个兄弟受了点轻伤。” “用棒子和你们斗?那以后就叫他们棒族好了。” 胥余把一柄刀交到南宫修的手上,“送你的礼物。” “又有礼物?”南宫修开心地接过刀,拔刀出鞘,一道雪亮的光芒映入他的眼帘,只看一眼,已知这是神兵利器了。 “它叫做马刀,单面开刃,刀背厚实,刀身弯曲,便于砍杀。” 南宫修跃上马背,挥舞着宝刀来回奔走了一趟,哈哈笑道:“这马刀,果然很便于在马上砍杀,有了这种神器,管教他西周军有来无回。” “鲁启现在还留在延边,但是他们又要挖矿,又要炼铁,还要打造铁器,效率实在太过低下。我打算把这批棒族分成三批,一千人去帮鲁启挖矿;另外一千人你带队,去挖火山灰,我们要修建城墙。剩下的一千人,让他们留在这里挖地基。” “这么多人,吃什么?” 胥余命人打开一个地窖,里面存满了风干的咸鱼。 “这么多?”南宫修看得眼睛都直了。 “多吗?现在整个平安邑的地窖储存的都是咸鱼,猴年马月都吃不完。这些棒族来了正好帮忙消耗掉。” 胥余命人把地窖里的咸鱼搬出来,又打开一个地窖,里面摆满了一个个的陶罐。 “把这些也带过去吧,这可是棒族的最爱。” “这又是啥?” “泡菜。” “泡菜?”南宫修打开一个陶罐,发现里面都是盐水,许多芥菜一坨坨的泡在里面。 “这能吃吗?” “能吃啊,酸酸的,很开胃,你也可以叫它酸菜。今年不是种了很多芥菜么,后来大家尽吃肉了,也不吃菜,所以我就让大家把这些菜用盐腌起来,做成了泡菜。现在棒族来了,正好给拿给他们吃。 你是不知道,这可是他们的命根子。可惜现在没有辣椒和白菜,不然就可以做出他们最爱的辣白菜了。”胥余不无遗憾地说道。 南宫修听得一头雾水,只得命人把咸鱼和泡菜都装上马车,带着两千棒族,浩浩荡荡地往延边出发了。 胥余站在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喃喃道:“虽然把你们抓来干活,但是顿顿酸菜鱼,对你们也不算不薄了。” 说到酸菜鱼,他的眼泪忽然不争气地从嘴角流了出来。说让棒族顿顿酸菜鱼那只是搞笑的说法,酸菜加咸鱼,也能叫酸菜鱼么? 但是现在,酸菜有了,鱼也好办,干嘛不亲自做个酸菜鱼吃吃呢? 这个时代因为条件所限,吃的东西实在是太贫乏了,食材少不说,做法还单调。做菜只有煮、炙、蒸、脍四种最简单的方法。铁锅要到两千多年后的宋代才发明,炒菜是不存在的。调味品也稀缺,只有盐和醋,运气好的话能得到蜂蜜。 胥余天天吃烤肉,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之前大豆收获时,胥余曾亲自动手,带着商民们做出了一批豆腐,煮熟后加上蜂蜜,整个平安邑的人都吃嗨了。 这是什么又香又嫩又滑又甜的人间美味啊! 胥余自己更是得意非凡,从此以后,东北人民就是甜党了,这可是从根本上消灭了咸党异端啊。 不过因为要储备粮食,剩下的豆子除了拿出一小部分榨油之外,都种到地里去了,吃了那一次,就没有然后了。 胥余搞了一把酸菜,洗干净了用水泡着,提着新打造的菜刀就往乌苏里江去了。 胥余在江面上开了个冰洞,没多会,就有许多鱼跑来透气了。他伸手一抓,抓出一条两斤多重的鳌花鱼。这鱼肉嫩,刺少,味鲜,是东北名鱼“三花五罗”中的头牌。 胥余大喜过望,当场将鱼杀了,开膛破肚清理干净,正准备回去,忽然在对面的江岸上看见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只一闪,又不见了。 “奇怪?什么人看见我要躲?” 胥余一手提刀,一手提鱼,走回镇上。迎面碰到几个年轻人,为首的是景如松的儿子景田,便把他们叫过去,让他们去河对岸看看。 他自己回到家,把木炭烧旺了,在上面架了个陶罐。在陶罐里放了点豆油,把泡好的酸菜,切下来的鱼头和鱼骨加进去煮着,就忙着片鱼。 片好的鱼片加入盐和姜,再加入鸡蛋清腌制一下。 酸菜锅底已经沸腾翻滚了,腌制好的鱼片放进去,煮到发白就可以吃。 胥余在有限的材料和工具里,将这道酸菜鱼火锅发挥到了极致,正准备开吃,景田回来了。 “吃了吗?来吃点?” 酸菜煮鱼的气息实在太过诱人,景田咽了下口水:“启禀大王,我吃过了。我们按照你的吩咐去到了江对面,结果抓回来一个女人。” “女人,什么情况?不是我们的人吗?” “不是的,邑上的人我们都认识。她说的话我们听不懂,但是她一直在叫爸爸。” “既然语言不通,你怎么知道她在叫爸爸?”胥余好奇地问道。 “因为她们一直在说阿爸,阿爸。” 爸妈这两个字,比父母出现得还要早,也许在远古时期就开始叫了。大概那时候的人们衣不蔽体,婴儿以特征来分人,爸爸的下面有个把,所以就叫爸爸。妈妈的胸前有两个妈,所以就叫妈妈。至今中国的许多地方,还把ru房叫做妈妈,吃奶就说吃妈妈。 “把她带进来我看看。” “带进来吧。”景田朝门外喊道。 两个年轻人带着少女走了进来。胥余抬眼望去,见她瘦瘦小小的,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兽皮,双手被反绑着,赤着双脚,被冻得通红,苍白的小脸脏兮兮的,望向他的眼神透着恐惧。 这莫非是个流浪儿?但是这方圆百里都没有人烟,她是怎么流浪过来的呢?莫非……胥余心中一动,试探着问道:“安你哈撒哟?” 忽然听到这句话,小姑娘大吃一惊,她睁大了眼睛,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这下胥余可是啥也没听懂,他就会一句。 不过她欧巴欧巴的,叫得胥余很是舒坦,便说道:“放开她吧” 景田上前把那个女孩松了绑,好奇地问道:“大王,她怎么叫你阿爸?” “不是阿爸,是欧巴。在她们的语言里,是哥哥的意思。” “大王,你懂得可真多,但是她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猜她应该是那些奴隶的族人,南宫修把她的亲人抓了,她偷偷跟在队伍后面过来的。” “不会吧?”景田一脸的不可思议。 “不然你说从哪来的呢?行了,把她留下,你们回去吧。” “这……”景田有些迟疑。 “你怕她害我?她一个小姑娘,能把我怎么样?你看不起我吗?” “不是……那,大王,我们告辞了。” 景田和他的小伙伴对胥余行了个礼,就转身走了。 胥余总觉得他们退走时眼神怪怪的。他摇摇头,不去多想,打了一盆热水,拿了块丝绸帕子放在那少女面前,示意她洗脸。 少女歪头看着胥余,一双圆溜溜的黑眼珠里透着好奇之色,在确认胥余没有恶意之后,她接过帕子,沾了水,慢慢地在脸上擦拭着。 不知道为什么,胥余总觉得这眼神在哪里见过。 等她把自己脏兮兮的小脸洗干净,用手指把头发梳拢,胥余顿时被惊艳到了。 她的五官虽然不施粉黛,但却说不出的妩媚动人。 都说棒国出美女,真是诚不欺我啊。 胥余示意她过来坐下,在她面前放了一幅碗筷,将一片刚刚煮好的鱼片放在她的碗里,示意她吃。 少女迟疑着拿起来筷子,吃了一口,脸上顿时出现陶醉的表情,两只眼睛都眯起来了:“啊……玛喜达。” 靠,果然没有人能拒绝美食的诱惑。 一锅酸菜鱼,胥余自己没吃几筷子,大半都进了那少女的肚子。 她吃饱喝足了,才想起来胥余还没吃呢,顿时有些不好意思,朝胥余笑了笑。 “你有名字吗?” 少女望着胥余,一脸疑惑。 唉,语言不通真难交流啊。胥余叹了口气,说道:“那我给你起个名字怎么样,以后你就叫宋慧乔。明白吗?” 少女一脸茫然。 胥余指了指少女:“你,宋慧乔。” 又指了指自己:“我,子胥余。” 少女忽然明白过来,飞快地摇了摇头,说道:“我,雅丽。” “鸭梨?” 这什么鬼名字?不过她说的是朝鲜语,我听成了鸭梨应该只是发音相近,也可能是艾莉…… 不如……胥余看着她那张尖尖的瓜子脸,还有那灵动的眼神,内力忽然升起一股恶趣味:“我叫你阿狸好了。阿狸!” 少女眼前一亮,似乎很是高兴,连连点头。 “那好吧,阿狸,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了。现在,去把碗洗了。”胥余指了指桌上的碗筷。 阿狸迟疑了一下,苦着脸收拾好碗筷出门去了。 …… 第八章 画个大饼 阿狸去洗碗的时候,箕子开始思考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由于和阿狸语言不通引起的。 箕子和商民们虽然能够交流,但其实也不比和阿狸强多少。 这个时代的语言太匮乏了,文字更是寥寥无几。别说现在了,就算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文字还是不够用,经常出现各种通假字。 什么叫通假字?就是写字的时候,没有对应的字,只好写个发音相近的字来代替。说白了就是错别字。 等阿狸洗了碗回来,箕子已经下定决心,要给商民们扫盲。 第二天,箕子把景如松找了来。告诉他自己在睡梦中见到了玄鸟,从它那里得到传承,将会教给大家文字。 自从箕子从昏迷中醒来,他的种种行为就如同神迹,如今他亲口承认自己受到玄鸟指引,景如松不但不怀疑,甚至还欣喜若狂。因为这证明,神明还没有抛弃大商。而他现在效忠的大王,就是天选之子。 他立刻照着箕子的吩咐,去忙碌起来。 箕子原本打算先制作一批小刀和木牍,用来作为学生的书写工具。因为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年代的人们是把文字镌刻在龟甲和青铜器上的。再过一些年,人们就会用小刀在简牍上刻字,叫做“刀笔文字”。 但事实上,商民们已经掌握了毛笔和墨的制作方法,他们是用毛笔来写字的。在后世河南殷墟中出土的甲骨文中,有用朱砂和墨书写文字的痕迹。 “这是怎么回事?既然商民们现在就已经会使用笔墨了,怎么过了几百年后,反而又变成了用小刀在简牍上刻字了呢?”箕子暗暗嘀咕。 说起来他到此地也快一年了,只不过平时大家都忙着搞建设,所以他并有关注过此事。不过他也懒得多想,会做就更好,自己还省事了,既然笔和墨都有,那干脆就把纸造出来好了。 于是他便命景如松带了一批人,去制造笔和墨。 后世东北出产的狼毫笔,价格昂十分昂贵,现在么,材料到处都是。所以现在箕子的学生们,人手一支狼毫笔,可以说壕无人性了。 殷商时期人们用草木灰来制墨,十分粗糙。箕子看见以后,改进了制墨的工艺,东北多松树,箕子用松木为原料,并加入猪油一起烧结,得到的墨,就是上好的松烟墨了。 造纸则是箕子亲自带领,他命人砍伐了一批松树,切碎之后煮沸,捣成纸浆,再用麻布来捞浆,晒干后揭下来,一张纸就制作成功了。 于是,这个影响世界文明进程的伟大发明,就提前一千多年诞生了。 文具全有之后,箕子便开始准备教学。 文字方面,箕子直接一步到位,直接摒弃这个时代使用的原始的象形文字,用简体字代替。 这样做的原因有二:一个是自己用习惯了,看着顺眼;一个是反正商民中识字的人也不多,大家都从头开始没什么不好。 对外则宣称自己受到玄鸟感召,悟得天书,以教臣民。 商民本来就是信奉鬼神的民族,这个说法不但不引人生疑,反而群情激昂,学习热情高涨。 他把此时的甲骨文写出来,对上对应的简体字,便交给景如松,让他自己记熟了教给大家。 自己则编撰了一些简单的数学和科学课程。 数学就是简单的四则运算,九九表,零的概念之类的。科学则是描述一些的自然规则,都偏向于实用性。 …… 景田最近有点儿迷茫。 他是被选中来听课的商民之一。 大王的第一堂课,颠覆了他所知道的一切。 比如他以前一直以为大地是平的,但是大王却说,大地是圆的,和太阳,月亮一样。 发生月食是因为地球挡在了太阳和月亮之间,人们看见的月亮上的阴影,就是地球的影子,那个影子可以证明,地球是圆的。 大王说,地球上有六块大地,我们所在的是最大的一块,叫做神州。我们生活在神州的最东边,在神州的最西边,生活着许多和我们不一样的人。他们肤色很白,鼻子很大,眼窝深陷,毛发是金色或棕色。 在神州西边的南方,也有一块巨大的陆地,它的大小大概有神州的一半,叫做非洲。一些白人生活在非洲北面,他们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国家,叫做埃及。 在非洲的南边,则生活着许多黑色的人。这些黑色的人还没有自己的国家,也不会使用文字。他们还在使用石头做的工具。 在非洲的彼岸,隔着大海有一块巨大的土地叫做美洲。美洲人和我们长得差不多,他们也有自己的国家和文字,但是他们没有铜器,而是使用石制工具。他们没有六畜,也没有五谷。不过他们会种植一些其他的粮食。有玉米,土豆,红薯,这些粮食的产量比我们的五谷要高出好几倍。 在南面的大海中,有一块陆地,叫做澳洲,那是六块大陆中最小的,那里生活的人类是棕色的。他们和黑人一样,还在过着原始的生活。 在澳洲再往南,到达极南之地,则有一块被冰雪覆盖的大陆,那里荒无人烟,生活着一种叫做企鹅的鸟。 大王已经做出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他相信大王说的都是真的。 原来世界这么大,真想去看看啊。 大王说,在不久的将来,他将会制造出钢铁的巨船,在大海中遨游。 钢铁,就是大王最近制造出来的东西。 用钢铁制造的宝刀,又锋利,又坚硬,可以轻松的斩断铜刀。 但是,它那么重,入水即沉,又怎么能漂浮在大海上呢? 不过大王说这不算什么,在不远的将来,人们可以用火力驱动大车,而不用牛马。 会制造出巨大的铁鸟,载着人飞上蓝天。 会制造出只有神仙才会释放的神罚之火。 两个人即使相隔千里,也能自由通话。 …… 如果,凡人真能做到这一切,那和神仙还有什么区别呢? 大王说,他今天所说的一切,就是为了告诉大家,未来的样子。 只要大家跟着认真学习,这一天,不会太远…… 第九章 不期而至 阿狸是个挺聪明的姑娘,胥余讲了十多天的课,她已经会说一些简单的词汇,比如她已经知道了哥哥和欧巴是一个意思。 但让她感到奇怪的是,胥余似乎很喜欢欧巴这个词,当她试图改口叫他哥哥的时候,他制止了,让她以后就叫他欧巴。 并且,除了她自己的亲欧巴之外,不许再叫第三个人欧巴。 当阿狸手口并用,费了半天劲,让胥余明白了她想去寻找自己的亲欧巴的时候,胥余答应了。 当了十几天的老师,胥余觉得自己快要抓狂了。他开始同情自己的小学老师们,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每天面对一大堆啥也不懂的萌新的啊。 胥余决定带着阿狸去一趟延边,去找一下她的亲哥。当然,这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出去旅旅游,散散心。 胥余收拾了一下,带了一些路上要用的物品,给学生们布置了一些作业,就带着阿狸上路了。 说起来,两世为人,这还是第一次带妹旅行,带的还是个棒妹,让胥余有点小激动。 两人沿着海岸线走了三天,到了图们江畔,胥余凿开了一块冰,逮了几条河鱼烤了充饥,准备吃饱了再过河。 洁白的盐粒撒在焦香的鱼肉上的时候,阿狸的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她甚至忍不住舔了舔舌头。 胥余微微一笑,这小可怜,以前都吃的啥哟,撒点盐能馋成这样。可惜啊,没有辣椒和孜然。 作为一个湖南人,胥余对辣椒有着深沉的爱,他甚至想过,未来有机会的话,要渡过白令海峡到美洲去,把辣椒和孜然都带回来。毕竟他现在所在的地方,离美洲也不是很远。 胥余将鱼烤好,分了一条给阿狸,两人开始大吃起来。 这种冷水鱼虽然只抹了盐,味道依然特别鲜美,两人正吃得津津有味,忽见远处几个骑士跑了过来。 此处是平安邑到延边铁矿的必经之路,胥余对几个不速之客倒也并不惊讶,无非就是自己人,只扫了一眼,就继续吃鱼。阿狸则连头都没有抬,仍就埋头吃着,只是耳朵动了动。 那几个骑士跑到近前,跃下马来,对胥余施礼道:“大王,你怎么在此?” 胥余才发现来人竟然是南宫修,奇道:“南宫将军,你咋回来了,不是让你去……”他看了一眼阿狸,没接着说下去。 南宫修一脸凝重地道:“大王,周军打过来了。” 胥余一听,手里的烤鱼顿时不香了。 什么情况?自己推测周军起码要一年才打过来,这怎么才三个月就来了? 而且这大冬天的,冻死个人,冬季行军可是大忌啊,他们疯了不成? “你确定吗?” “我不是要去朝鲜么,走在半路上就发现了他们的踪迹,他们有上万人,带的战车有上千辆。离平安邑大概还有七八百里地吧,我怕打草惊蛇,就早早回来报信了。” 胥余一听,暗叫侥幸,若非自己心黑想着去朝鲜劫掠人口,只怕周军杀到家门口了,自己还不知道怎么死的。这真是恶人有好报啊! 但是周军有数万之众,自己这点人口,正面硬碰的话,无疑是以卵击石,要怎么打呢? 胥余思索半晌,心里有了些计较,翻身上马道:“回平安邑。” …… 平安邑议事厅,也就是胥余家的客厅,胥余看着众人,疾声道:“自古以来,战争的规矩就是双方约好了时间地点,一决高下。但这一战关系到我们的生死存亡,我需要大家转变观念,如果按照以往的规矩,我们必死无疑。 仁义道德,救不了命,所谓战争,胜利才是唯一目的。” 胥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说动了大家。毕竟大家在这里住得挺好的,不想再逃了,不逃的话,像以前那样打战,又只有死路一条。重义轻生说来容易,但真要事到临头,毕竟还是命最重要。 而且,上次在渤海之畔的时候,就已经玩过一次阴的了。 景如松拱手道:“敢问大王有何主意呢?” 胥余道:“袭扰!利用我们骑兵的优势,将周军的前进之路,变成死亡之途。” …… 姜子牙带着西周大军在茫茫雪原中走了三个月,他没想到胥余居然逃到了这么远的地方。如果不是雷震子无意中发现,这些殷商遗民应该会永远在这里生活下去吧。 搞到现在这种情况,他也是骑虎难下,无可奈何。 唉,打下平安邑,就留箕子一命,把他带到朝歌,让他和他的侄孙儿武庚一起生活吧。 姜子牙坐在马车里,正打算着战后的事情,忽听大军之中,传来一阵惨呼。 “怎么回事?”姜子牙掀开马车的门帘走了出来。 只见河道旁的密林之中,射出一阵箭雨,不少周军猝不及防之下,中箭倒地。 但这支周军毕竟训练有素,短暂的混乱之后,立刻便有人举盾挡住来箭。 姜子牙的白眉竖了起来,自己有一万五千之众,敢来袭击自己,自然不能是普通的蛮人,那必然就是箕子了。 看来,真是小看此人了。 “迎敌!”姜子牙把手一挥,一队战车往丛林中冲了进去。 但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惨叫之声,过了片刻,一群残兵败将退了出来,清点人数,伤亡了一百多人。 “什么情况?” “敌人……敌人的箭射得好远,在百步之外就可以发箭,而且……而且……他们是骑在马上发箭的。” “马上发箭,射程百步?”姜子牙忽然想到一年前,在东海,那些可以在冰面上滑行的奇怪车辆。 “看来,他们又有了新的工具。抓个活口,我要看看他们有什么门道。” 但是接下来,姜子牙严阵以待,却什么都没有发生,那支队伍匆匆而来,伤亡了两百多人,就消失了。 第十章 风筝之王 胥余初到西周的时候,就发现此时用的都是简单的单体弓,这种弓射程短不说,而且拉开幅度越大,需要的力量也会随之增大,因此很难控制准头。 所以到了平安邑之后,胥余立时着手改良,制造出了反曲弓。 反曲弓的下弦后弓臂是反方向弯曲的,可以储存更多能量,使得射出的箭拥有更高的动能。因此,反曲弓可以比普通的弓造得更短,却可保持其威力。 这个优势使得反曲弓非常适合在马上使用,后世的蒙古人就是靠着反曲弓纵横天下的。 胥余因为脑海中记忆被加强的缘故,对反曲弓的构造一清二楚,找来各种材料反复实验一段时间后,一张反曲弓也就诞生了。 反曲弓诞生之后,由于良好的性能,在商民中大受欢迎,男女老少,可以说人手一张。 现如今,反曲弓和装备了马镫的骑兵结合,一个全新的兵种,骑射手,就诞生了。 今日第一次牛刀小试,果然战果非凡。 商军每人射了十来箭,力气耗尽,立时便开溜了。 周军无从追赶,只好严阵以待,缓慢推进,这样一来,行军速度大减,原本一天能前进五十里,现在能走二十里就不错了。 到了晚上,姜子牙害怕夜间偷袭,命令加强哨岗,严加防守,但是哨兵们紧张兮兮地盯了一晚,却啥也没发生。 直到第二天中午,阳光高悬天穹,周军正在埋锅造饭,商军忽然又出现了,二话不说,一轮箭雨,射死数百人后,就策马狂奔,溜之大吉了。 至于他们为啥偷袭要选大白天,原因很简单,因为白天射箭有准头。 周军气得朝着空气破口大骂,但并不敢追击,昨天一队战车追进丛林中,是什么后果,他们可是看在眼里的。 而且追也追不上,敌人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在这丛林中居然能如履平地,来去如风。 这样搞了几天,周军快被搞得神经衰弱了。 商军总是会在白天的某一刻出现,每次一出现,就会伤亡数百人。 有人甚至想过逃跑,但是这茫茫雪原,荒无人烟,又能逃到哪里去了?离开大部队,不过是冻死饿死,果了野兽的肚腹罢了。 逃也没法逃,往前走的话,每一步都是死亡的陷阱,不让人抓狂才怪。 姜子牙迫不得已,派出了大量的斥候,以期能提前预警。 但这毫无作用,当斥候发现商军的时候,就是他的死期。 商军骑兵有了马鞍和马镫的加持,来去如风,速度根本不是周军的斥候能比得上的。 但斥候发现商军,结局往往就是还没来得及报信,就被商军乱箭射死,然后冲到周军阵前,哗啦啦一顿箭雨。 射完之后,拔马无情,撒腿就跑,绝不留恋。 这就是胥余制定的袭扰战术。 用他的话来说,叫做“射手嘛,就是要会放风筝。” 为了能够完美发挥,胥余命令五百骑射手轻装简从,只带少量的口粮。另外三百匹战马则拉着爬犁,装满物资,沿途每隔一段距离,设置一个补给站。 骑射手们携带的物资消耗完之后,立刻赶到下一个站点补给。 能量条一满,马上就可以投入战斗。 这些骑射手们小日子可以说过得非常滋润了,每天只要射上两轮箭,然后就找个地方吃饱喝足睡大觉,醒了就继续杀人。 一连七八天下来,周军已经伤亡了三千多人,却连商军一片衣角都没有摸到。 抓个俘虏什么的,更是痴人说梦。 姜子牙也是十分郁闷,他已经明白,商军人数虽少,却掌握了超越时代的武器,这不是靠计谋,靠人数可以填补的差距。 他虽然是神仙,却囿于不能对凡人出手的规则,只能徒呼奈何。 前方,就是一条死亡之路,每走一步,都会付出血的代价。 不同于箕子上次在雪地里插木签的诡计,这一次,是赤裸裸的阳谋。 他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靠人命去填。 但是用谁的命去填,却是有计较的。 他这一万五千人,有六千是贵族和平民组成的正规军。剩下九千,则是拉着辎重的奴隶。 奴隶是人吗? 至少在商周时期,不是。 他们就是牲口,和牛,和马,没有区别。 甚至还不如牛马。要知道,在周朝,五个奴隶才能换一匹马。 所以姜子牙将奴隶们驱赶到大军的外围,作为挡箭牌,任由商军射杀。 奴隶们人数虽众,但面对枪戟如林的周军,却无法反抗。 反抗,就是被乱枪捅死。 不反抗,还可以赌运气,赌商军的箭射不到自己。 而这段路,是有尽头的。平安邑就在前方,只需要再走十日,就可以到达。到那时,就算是活下来了。 南宫修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们杀死的都是奴隶,这属于无效杀伤,姜子牙的正规军龟缩在队伍中间,并不露头。 这样的话,到了平安邑,周军仍旧可以保持战斗力。届时要面对的,就将是一场苦战。 …… 从第一次被袭击开始,周军已经走了十日,离平安邑还有不到三百里。 运送物资的战马完成了使命,也被腾了出来,加入战斗。 现在,商军拥有八百骑射手,杀伤力更强,奴隶的伤亡更加惨重了。 又撑了两日,姜子牙命令加紧行军,他要在三日之内赶到平安邑,和箕子一决雌雄。 但是,商军却忽然不见了。 他们没有再神出鬼没跑来杀人,而是全都撤退了。 “看来,他们是准备养精蓄锐,迎接我的雷霆一击了,既如此,我倒不必太过仓促。 从箕子的行为来看,此人是个不讲武德,喜欢用阴谋诡计的人,他在殷商王廷的好名声,恐怕都是吹出来的。我若以疲惫之师迎敌,他一定会趁人之危。” 姜子牙心想,便又命令队伍放松下来。 又走两日,离平安邑还有一百里,姜子牙终于见到了箕子。 前方一大片空地中,箕子带着八百骑兵,千余步卒,列阵以待。 第十一章 正面一战 “姜子牙,我已等你很久了。” 胥余穿着一身银光闪闪的钢铁铠甲,腰系倚天神剑,骑在一匹高大白马上,威风凛凛地喊道。 这铠甲是,是胥余画了图纸,让鲁启帮忙打造的。 因为时间关系,就造了这么一副,其他们尚未装备。 这个时代,士兵们穿的都是皮甲,在中原地区,人们以犀牛皮来制甲,十分耐艹。屈原在《九歌·国殇》中写道:“持吴戈兮披犀甲”。可见直到春秋时期,犀牛皮甲仍然是主流。 胥余搞这么一副银亮铠甲,倒不是为了学白袍小将薛仁贵装13,而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毕竟这么一副钢铁铠甲,放在这个青铜时代,基本也就算刀枪不入了。 姜子牙骑着四不像走出阵来,顿时被胥余银光闪闪的铠甲晃得有些眼晕。尤其是他胸前还有一面护心镜,光可鉴人,十分骚包。 他大吃一惊,失声道:“铁甲,你哪里得来的铁甲?” 胥余一脸懵逼,他还以为自己是全中国第一个懂得炼铁的人,怎么姜子牙也知道? “怎么?你也知道炼铁?” “这是仙界不传之秘,你从哪里得来?” 胥余一听,不由得暗暗咒骂,这些神仙果然不是玩意儿,既然懂得炼铁,怎么不教给世人?还有啊,他们明明可以飞来飞去,自然知道地球时圆的,但却不告诉世人,让他们还以为地是方的。 姜子牙见胥余并不回答他,便又接着道:“莫非你和截教妖人有勾结?” 胥余并不想解释自己怎会懂得炼铁,见姜子牙瞎猜,正中下怀,便岔开话题道:“姜子牙,你不远万里,前来攻我,可敢我我堂堂正正的一战么?” 姜子牙道:“固所愿尔,就怕你不讲武德,又使诡计。” “那便开战吧,放箭!” 胥余一声令下,千余步卒拉弓如满月,对着周军就是一轮抛射。 “嗡……” 上千支箭矢腾空而起,仿佛一团乌云,落向姜子牙军阵。 姜子牙虽然没想到对方在三百步外仍能发箭,但商军弓箭的威力他早有领教,因此也早就做好了准备。 “结阵。” 数千周军聚集在一起,战车围成一圈,盾牌紧密相连,仿佛一个巨大的龟壳。商军箭矢落在龟壳上方,造成的杀伤十分有限。 而姜子牙本人则站在军阵前方,那些箭矢落在他身前三尺之内,就自动弹开。 胥余眉毛一挑,露出羡慕的神色,真的是拉风啊。 “嗡,嗡,嗡……” 连响九次,九团箭云落下,商军弓手已无力再射。 “变阵!” 随着姜子牙的命令,龟壳打开,军阵中央,无数弓箭斜指。外围的战车盾牌仍然不撤,反而更加紧密,在盾牌和战车的缝隙之中,一杆杆枪戟伸了出去,整座大阵已经从龟壳变成了刺猬。 原来姜子牙发现商军使用了新的工具,在马背上也能如履平地,很快就想到,他们既然能马上射箭,那自然也能马上砍人。 于是,便想出了这个阵势。 胥余暗暗赞叹:“不愧是武庙主祭啊,之前的风筝战术让他用一手奴隶肉盾给废了,现在又想出这么牛叉的阵法。这阵法,就是骑兵的克星啊。” 但是……你能对付骑兵,对付得了炮弹吗? “放炮!” 随着胥余一声令下,十多枚“炮弹”腾空而起,飞向姜子牙军阵之中。 姜子牙早就发现商军后方摆着十多个奇怪的木架,但那木架是干嘛的,他却并不知道。 因为投石车……还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 这是胥余临时制作的简易投石车,投掷距离只有几百步,投掷的也并不是石块,而是……“木霹雳”。 那是一块巨大的木头,中间掏空,塞满火药,连上引线,胥余一声令下,商军便点燃引线,利用投石车将其抛掷出去。 “轰隆!” 一声巨响从周军军阵中炸开,如同神雷降世。 巨响的中心处,几名周军腾空而起,发出阵阵惨叫。 漫天的雪花四散飞扬,雪花之中,时有火光隐现,血肉横飞…… 姜子牙大惊失色,纵目四顾:“是哪位道友请动天罚?还请现身。” 但是没有人搭理他,他的神念扩散开去,方圆百里,却捕捉不到一丝法力波动的痕迹。 姜子牙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响彻整个天穹:“截教妖人,可敢现身一战?” 山鸣谷应,回荡不息。 但是,却没有人应答。 烟尘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 被炸懵了的周军一个个都呆若木鸡,脸上写满了恐惧。 能引动天罚,说明商军中必有神仙。神仙居然直接对凡人出手了,这也太吓人了。 “冲锋!” 八百骑射手化身砍骑,手中雪亮的马刀高高举起,狂飙而至…… 周军军阵已经被“木霹雳”炸散,被爆炸吓破了胆的周军根本无力招架,全都成了待宰的羔羊。 商军一个冲锋,立时死伤无数。 忽然间,不知道是谁发一声喊,人群中顿时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纷纷掉头逃窜。 但他们只有两条对,如何逃得过四条腿的追杀…… 这是一面倒的屠杀,姜子牙并没有去约束部队,战况如此,他已经败了。 而且,他的注意力并不在战场之上,箕子能引动天罚,商军能装备铁刀。这一切都说明,他的背后有一股势力,正在和大周作对。 这股实力,除了截教,还能是谁? 这是不甘心失败,想死灰复燃么? 姜子牙冷哼一声,高声说道:“叫他们停下来吧,不要做无谓的杀戮。我败了,这些人都算是你的俘虏。” “你是神仙,说话算话。” “这个自然!” 胥余招了招手,金声响起,骑兵停下了追杀。 姜子牙拍了拍四不像的脑袋,这怪兽发出一声鸣叫,声传数里,悠长连绵,那些逃跑了的周军都停下了脚步,慢慢收拢了过来。 “贵族军我要带走,平民和奴隶随你处置,赎金你开吧!” “我要西周以后不得攻我。” “这个办不到,除非你们跟我回去,解除武装,活在武王的眼皮子的底下。” “那我要西周三年不得攻我。” 姜子牙沉吟道:“三年太长,由我做主,一年吧。” 胥余发现姜子牙明明吃了败战,却一幅无所谓的样子,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他是个神仙,西周王廷又能把他怎样呢? 看来和他讨价还价也没多大意义,一年就一年吧,总比没有好,于是便点头同意了。 接下来胥余就去挑人了,贵族送还,受伤的不要,最后放走的贵族,居然才一千多人。 胥余忍不住想要骂句mmp,就六千正规军,竟然一小三成的贵族子弟,看来都觉得老子死定了,跑这刷战功来了呢。 临走之前,姜子牙注视着胥余,仿佛在看一个死人,冷声说道:“你竟然和截教妖人勾结,擅用法术对付凡人,简直是自寻死路。” 胥余张张嘴,正想否认,姜子牙已骑着四不像,消失在了海天尽头。 那些贵族子弟没有神兽可以骑,只能结伴往回走。马都被胥余给扣下了,他们只能靠着脚底板走回西周了。 至于猴年马月能回西周,会不会在路上冻死,饿死,被野兽吃了,这不是胥余该关心的事。 第十二章 国人优先 胥余被姜子牙临走时的话搞得有些心惊肉跳。 这什么情况,认为我使用了法术,坏了规矩,要搞我的人? 话说,他们神仙真要对我一个凡人动手的话,我还真的扛不住啊。 景如松也把姜子牙的话听在了心里,他有些担心地走了过来。 胥余摆摆手,宽慰道:“你不用担心,我们用的是火药,这东西怎么来的,你也有参与,并非法术。他们神仙不能不讲道理,对吧。” 景如松仔细想了想,数月之前,他亲眼见到胥余到茅坑,马厩旁边去收集地霜,然后加水浸泡,过滤,晒干,得到了一种白色的石头。 胥余告诉他,这种石头叫硝石,混合一定比例的木炭,硫磺,就可以制造出神罚之火。 神罚之火是他自己的叫法,因为据他所知,这种雷火只有神仙才能降下。但胥余管它叫炸药。 想到这里,景如松眉头舒展开来,拜倒在胥余身前,朗声道:“太师以凡人之躯,竟能比肩神明。真乃……神人啊!” 神人?哈哈哈,这个称呼好,胥余被景如松一记马屁拍中心坎,顿时轻松了不少。 …… 商军清点俘虏人数,约有五千之众,平民奴隶一半一半。 “这些人,都拉去修城墙吧。”胥余下令道。 之前由于人手不够,规划的城墙一直没修。姜子牙忽然打了过来,没有城墙守护,还让胥余吓了一跳,没想到有惊无险,姜子牙竟然是个送外卖的。 商军把这些人带回平安邑,从地窖里拿出咸鱼和泡菜,给他们做了一顿泡菜煮咸鱼。 这些大马哈鱼当初因为捕捞的数量太多,腌制的时候为了省事就狂撒盐,结果咸得一批,商民们都不爱吃。 现在拿给俘虏们吃,他们一个个都吃得热泪盈眶,吃鱼就算了,居然放这么多盐,天可怜见,他们平时一个月也吃不到这么多盐啊。 而且这个盐,一点苦味都没有,咸咸的,真美味啊! 原本以为被俘虏了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没想到居然吃得这么好。 商王箕子,仁慈啊! 胥余在平安邑外围规划了一块土地,命令俘虏们自行伐木建房,房子建好之后就开始挖地基建墙。 这城墙只求实用。耐艹就行,不讲美观。 五千俘虏分成两队,平民队负责在胥余划好的线上开挖地基,修葺城墙,奴隶则负责挖取山石。 海岸旁连绵的高山,经过亿万年的风化,山脚下到处都是碎裂的石块,奴隶们只要把这些石头搬运过来即可。 这些石头也不用修理塑形,按照形状大致叠好,灌上水泥,连成一体,就是坚固的城墙。 奴隶们平时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平民们也好不到哪里去,现在只是搬搬石头,挖挖地基,修修城墙,就有咸美的泡菜鱼吃,吃完之后,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胥余看着干得热火朝天的工地,表示非常满意。他却没想到,这全是那些齁死人的咸鱼带来的威力。 看着这些俘虏们干劲十足,胥余开始思考,这些都是壮劳力,当奴隶使太浪费了,奴隶也就干点粗活笨活。如果,把他们吸收为自己的臣民,让他们为自己效忠的话,得到的助力一定更大。 毕竟,奴隶就和牲口没什么区别,而一群忠于自己的臣民,爆发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 可是……这是五千条光棍啊。 如果想让他们效忠于自己的话,给他们一个平民的身份只是其次,关键是要让他们拥有自己的财产,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老婆孩子,有需要珍爱和守护的东西。 可是,老婆们,上哪儿找呢? 胥余把南宫修找了过来,命他带人去一趟朝鲜。 “你去过一次,路熟。之前让你去劫掠人口,只要青壮,老弱妇孺全都放弃。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你再跑一趟,把他们都带回来。” 南宫修领命去了之后,胥余暗自盘算,这年代的人均寿命也就三十来岁,所以虽然说是老弱妇孺,其实老弱没几个,都是妇孺。 这些妇孺带回来之后,我就给与那些周人平民身份,适婚年龄的就发给老婆孩子。 他们有了自己的家庭,也就会安心在这里住下来,效忠于我了。 转念一想,这些都是朝鲜人的老婆,抢回来发给周人,好像有点无耻哦? 唉,周人毕竟是中国人,还是得先紧着自己人啊。 …… 贝加尔湖,古称北海。 春风吹动如茵的绿草,银色的月光洒满海面。 如水的夜色之中,一道黑影忽然从天而降,停在海面上方。 他伸手在海面上一点,海水顿时翻涌不息,巨大的旋涡之中,一个浑身湿淋淋的人跳了出来。 他冲着海面上的黑影拜了三拜,感激地道:“多谢老师,让我重获自由。” 那黑影哼了一声,说道:“这次放你出来,是让你帮我办一件事。” “老师请讲,申公豹万死不辞。” 原来这人竟是申公豹,封神之战后,他被原始天尊以三宝如玉击倒,身塞北海之眼,每日忍饥挨饿,已有数年之久。 “箕子已经在极东之地登基了。” 申公豹一愣:“那么殷商依然还在,这场战争还没有结束?” “天地之间,气运流转,玄妙无穷。纵然是我,有时也看不透,参不破。” “老师贵为三清真人,谦虚了。”申公豹好容易重获自由,赶紧拍上一记马屁。 “不知是何原因,箕子竟能请动天雷,将姜子牙打了个大败亏输。” “姜子牙败了?”申公豹忍不住想要大笑三声,但仍装出一脸平静的样子。 “我已经查过三界,并无人相助箕子。但是箕子发动天雷又是事实,我想这其中必有蹊跷。你曾为殷商国师,我想让你以殷商旧臣的身份去投靠箕子,查清此事。” 申公豹躬身道:“弟子遵命。” 通天教主把手一招,只见半空中一声虎啸,一只巨大的黑虎乘着云雾从空中飞临而下。“你的黑虎,我已帮你带回来了。” 申公豹纵身一跃,跳到黑虎背上,抚摸着它的头颈,忍不住潸然泪下。 第十三章 韭菜炒蛋 冰雪消融,春天来了。 这是平安邑的第二个春天,屋外阳光明媚,风吟鸟唱,但是胥余却窝在房间里没有出去。 他在做衣服。 天知道他哪根筋抽了,居然当起了裁缝。 还别说,穿越之后,他不光记忆大幅增加,动手能力也强了不少。 很多东西他不光记得住,多动手练习几次之后,他还能够做得出来。 他认为阿狸的衣服裹得太严实了,这很不美丽。她是一个朝鲜人,名字又叫阿狸,那衣服必须穿民族服装才对嘛,虽然这年头半岛人民还是穿兽皮的。 他决定亲自动手,给阿狸定制一套“高丽风情”。 从一个商民妇女那里搞到了几匹不错的丝绸,用蓝草给染成蓝色,就开始裁剪了。 “高丽风情”这个皮肤是蓝色+粉色,只可惜找不到粉色的染料,只能纯蓝色凑合了。 躲在屋子里搞了五六天,浪费了好几块丝绸,这衣服总算大功告成。 他让阿狸换上新衣,在自己面前转了个圈,拍手笑道:“不错不错!” 只恨不能给她装个尾巴。 阿狸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爱不释手,冲胥余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胥余交给阿狸一个篮子,说道:“跟我挖野菜去。” 两人来到野外,阿狸挎着个篮子,走在田野里,身姿婀娜,步履轻盈,很是赏心悦目。胥余的脸却垮了下来,阿狸穿的跟个小仙女似的,挖野菜的活儿是不能让她干了,只能自己来了。 胥余苦逼的挖着野菜,心情仿佛回到了上辈子,苦逼男拼命赚钱,小仙女负责美就完事了。 挖了不到一个小时,阿狸的篮子已经装得满满当当了,二人正准备回去,不知道从哪里忽然飞出来一只野鸡,扑棱一声,把脑袋扎进草丛里不出来了。 胥余哈哈大笑,走过去把野鸡拔了出来,又在四处找了找,找到一窝野鸡蛋,高高兴兴得回家去了。 胥余让阿狸去河边把野菜摘洗干净,自己把鸡杀了,架在火上上慢慢炙烤,一边烤一边往鸡身上涂抹蜂蜜,等到烤得焦香四溢,阿狸挎着篮子回来了。 胥余笑道:“蜜汁烤鸡,没吃过吧?” 阿狸连连点头,眼睛亮晶晶的,嘴巴里呜呜有声,显然馋得不行了。 胥余把烤鸡递给她,接过她手中的篮子,挑了一把野韭菜,切碎了,加入野鸡蛋搅匀。 在陶锅里放了点豆油,开始炒鸡蛋。 吃了一个冬天的肉,总算可以吃点绿叶菜了。 不过阿狸对韭菜炒鸡蛋并不感兴趣,她似乎只爱吃肉。 胥余叫她过来尝尝,她只看了一眼,便埋头继续啃鸡腿。 胥余夹了一筷子韭菜炒鸡蛋,正要吃,忽然听见半空中一声高呼:“箕子何在?” 胥余吃了一惊,走出门来,抬头看去,只见六米高的雷震子天神降临,立在半空。 胥余拱了拱手道:“胥余在此。” 雷震子道:“上次大战,被你得了数千俘虏,这些俘虏尚有家人,太师不忍他们骨肉分离,差我来问一问,若这些俘虏有家人愿来此地,你可愿意接收?” 胥余一听,还有这好事?诓我的吧? “确定是他们的家人吗?” “这个自然。” “那我愿意接收。需要我派人去接吗?” “你若愿意接收,我自会送来。” “那就劳烦了。” 雷震子点点头,风雷二翅一扇,呼啸而去。 胥余看他消失在海天尽头,一脸的懵逼,这是什么操作?好端端的给我送人口过来干嘛? 而且送来的还是俘虏们的家人,这不可能作假的吧?到时候我一问便知啊。 难道是要在来人中混入杀手,趁机干掉我?这倒不是不可不防哦? 或者说,安插间谍,窃听我方机密? …… 胥余站在屋外,乱七八糟的想了半天,也没什么头绪,摇摇头,走进屋去。 他端起碗,正要吃上一口心仪的韭菜炒鸡蛋,忽然听见半空中一声高呼:“箕子何在?” 这又是谁?让不让人吃饭了? 胥余无奈地走出门去,只见半空中立着一个青衣道人,背着个葫芦,布袜麻鞋,衣袖飘飞,很有几分仙风道骨之像。 那人用鼻子在空中嗅了嗅,皱眉道:“雷震子来过?他人呢?” 胥余一听,原来是找雷震子的,便道:“他已经走了。” 说完便往屋里走,心想这人既是来找雷震子的,必定是他的同门,说起来,还是自己的敌人,还是少惹为妙。 那道人见胥余出来说了一句话,拔腿便走,不由一愣,连忙说道:“道友,请留步。” 胥余一个踉跄,差点摔死,回头惊叫道:“申公豹?” 申公豹喜道:“太师认识我?” 胥余搜索记忆,发现申公豹当殷商国师的时候,自己因为帝辛不听劝谏,已经心灰意冷回到封地了,两人其实并没见过面。便道:“久仰国师大名,昔日常常听人提起,看国师装扮,仙风道骨,踏云而来,便猜到一二了。” 申公豹哈哈一笑,落于地面,朝胥余施礼道:“申豹拜见大王。” 胥余忙将他扶了起来,说道:“国师少礼,我如今僻居此地,不过一个小小村落,族人们虽然奉我为王,但那些繁文缛节,我已经一概免除了。” 申公豹哈哈笑道:“我听闻太师在极东之地登基为王,因此特来一探。今日一见,大王行事不拘小节,果然有王者之风。” 胥余暗暗吐槽,王者之风是这样的吗?这不是吊丝之风吗?这厮一来就狂拍马屁,肯定是没憋好屁。 不过这货毕竟是个神仙,也不能得罪,便把他请进屋去,拿出酒水来款待,并将自己刚做好的韭菜炒鸡蛋拿给他吃。 不过申公豹对着绿油油的野韭菜并没什么兴趣,倒是拿起一只腊兔腿,大快朵颐起来。 胥余才想起来这货是个豹子精,他不吃草的。 申公豹把一条兔腿啃完,又喝了几碗酒,这才道明来意。 “听说大王一个月前大败姜尚,申豹十分佩服。想那姜尚乃是我毕生大敌,大王算是替我出了一口恶气。今日特来投效大王,共创大业,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第十四章 我即美帝 胥余一听,立时就想拒绝,毕竟他前世封神榜看多了,映象中申公豹就是个大反派。 毕竟,老子可是正义的男主角,怎么能跟大反派为伍呢? 可是对方毕竟是个神仙,还来向自己投诚,这让胥余很有些心动。 毕竟自己这大王当的,僻居在大陆的尽头,王宫也没有,妲己也没有,真的很没成就感啊。 忽然来了个神仙当自己的小弟…… 申公豹见胥余似乎有些犹豫,便道:“申豹此来,给大王带来了一个消息。” 胥余听他说得十分郑重,奇道:“什么消息?” 申公豹道:“周武王姬发,已经死了。” 胥余听闻,哦了一声。 申公豹见他并不惊讶,奇道:“大王似乎已经知道这个消息了?” 胥余一愣,周武王去世时间是写在史书里的,所以他并不觉得惊讶。按照记载姬发应该去年就死了,不过后世的史书对上古先秦时期的记载并不精确,所以死亡时间发生了偏差,也没什么奇怪的。 不过他忽然反应过来,自己知道了这个消息,应该表现得惊讶才对啊?连忙说道:“此地和镐京相隔万里,我哪里会知道。只不过生老病死,自然之理,我又何必在意呢?” “大王看淡生死,果然豁达。”申公豹赶紧拍了一记马屁,“然则,姬发一死,继位的姬诵才年满十岁,不过是乳臭未干的小儿,现在权利都被三公把持,其他王公大臣,颇有不服,周廷之内,已经是暗流涌动了呢。” 胥余不以为然地道:“那又如何呢?就算是西周内乱,我远在万里之遥,兵微将寡,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申公豹笑道:“大王莫非忘了么,西周内部,尚有一支我殷商族人。” 胥余眉毛一挑,道:“你是说在武庚么?他被困在朝歌,动弹不得,能有什么作为?” 武庚是商王帝辛之子,周灭商后,武王姬发为示宽仁,将朝歌做了他的封国,让他管理商朝遗民。 同时为了防止商人叛乱,在朝歌东面设立卫国,封管叔为卫君,在西南面设立鄘国,封蔡叔为鄘君,在北面设立邶国,封霍叔的邶君,三国共同监视武庚。 申公豹道:“管叔、蔡叔、霍叔三人,和姬旦一样,都是武王姬发的兄弟。如今姬发死去,姬旦大权在握,三人均有不服,以在下之见,只要略加挑拨,他们一定能打起来。到时,我们里应外合,未必不是我大商中兴的机会。” 胥余一愣,根据历史记载,这哥仨后来的确是造反了。大约一年后,武庚利用他们哥仨和周公旦的矛盾,也可能是他们哥仨利用武庚的势力,总之不管是谁利用谁吧,他们聚到了一起,发动了历史上著名的“三监之乱”。 周公旦和姜子牙见状,果断发动东征,双方打了三年,最后的结局是武庚,管叔兵败被诛,蔡叔流放,霍叔贬为庶民。 可是现在看来,这中间莫非还有神仙们在推波助澜? 现在既然申公豹找上了自己,那……要不要往里面插上一脚呢? 姜子牙只给我一年之期,一年之后,他就会带着大军来灭我了。 到时候,我顶得住他的雷霆一击吗? 如果三监真的发动叛乱,那我又可以多三年的发展时间。 可是,由于我的到来,历史已经变了,比如说我就没有去朝鲜,而是跑到了海参崴。 那三监一定会发动叛乱吗? 不……他们一定会。 因为,为了我的安全,我要加入进来,给他们推波助澜…… 等他们打起来,我还要给他们提供装备。 到时候,中原大地打死打活,我就躲在东北猥琐发育,岂非爽得一批? 这情形就好比第一次世界大战? 欧洲大陆硝烟弥漫,漂亮国却躲在美洲猥琐发育,狂卖军火? 说起来,地理位置也差不多哦,他们在西边打架,我躲在东边吃瓜? 想到这里,胥余忍不住微笑起来,他点点头道:“好,我答应你。从今天开始,你仍是我的大商的国师。” 申公豹一听,喜形于色,拱手施礼道:“多谢大王。” 胥余叫来景如松,让他给申公豹安排了一间砖房居住,又把几个主要的官员都叫了过来,整治了一桌酒席,让他们和申公豹相互认识。 这些人都是原本都住在箕国,是以并不认识申公豹。 不过申公豹是个神仙,还是大商国师,他们都是久仰大名的,一个个都向申公豹表示了敬仰之情。 申公豹被塞在北海海眼,挨饿受冻好几年,现在重返大商,还被人如此尊敬,顿时感到十分满意。 而最让他感到满意的,还是这满桌的美酒佳肴。酒并非这个时代的浑酒,而是胥余特别酿制的高粱酒,胥余管它叫老白干。 申公豹先前只喝了一口,就已经感到十分讶异了。这酒口味如此纯正,只有仙界才有。胥余不过是一介凡人,他从哪里弄到的这种酒呢? 申公豹想到了老师的嘱咐,看来此人背后,真的有一股仙界的势力啊。 到底是谁呢?居然连老师也查不出来。 不过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此事。目前他一顿鬼扯,已经把箕子诓得相信了自己,只要耐心的在这里潜伏下去,那股势力迟早会暴露的。 然后就是菜肴,这许多菜肴都是胥余用现代技法教给商民的,比如这一道油焖大虾,用豆油来煎制,加入酱油和蜂蜜调味,味道鲜甜醇厚。又比如这一道酸菜鱼,鱼肉嫩滑,酸爽开胃…… 这些可是仙界都没有吃过的美味啊,仙界的美食无非就食材珍惜,食其本味罢了。虽然鲜美,但终觉单调。哪里知道,用简单的食材互相搭配,加上适当的手法,竟能激发出如此神奇的味道。 箕子背后的势力,不简单啊…… 第十五章 一脸问号 酒足饭饱,众人散去,申公豹绕着拨给自己住的房子转了几圈,仔细打量。 它是用砖石堆砌而成,砖石之间用一种灰白色的类似于细沙的东西粘合在一起。 用砖石堆砌成墙体,他是见过的。人们炼铜,烧陶的时候,会用土砖堆砌在一起,用黄泥粘合,烧干之后,就连成一体,不会散开。 那是那种粘合并不很紧密,稍一用力就可以掰开。 但是现在他所见的这种细沙却不同,它非常的牢固,根本无法分开。 饶是他游历三界,也从未见过这种东西。 而且这种细沙不仅用来砌墙,还用来铺路。他在这种路上走过,发现它十分的坚硬,看来纵然是大雨大雪,路面也不会变的泥泞,依然会十分好走。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运起神力,将那东西掰下来一小块,手指轻轻一捻,捻成粉末了,仔细查看。 只认出其中一种是河里的细沙,其他的就不认识了。 看来,这是用多种东西混合而成的,他们是怎么会做出这种东西的呢? 走进屋子,满眼雪白的墙壁,让他的好奇心更甚了,他在墙壁上抠了抠,发现这是一层白色的粉末。 这又是什么东西呢? 这东西涂抹在墙上,让屋子显得特别干净不说,还特别的明亮。他以往住的那些木头的宫殿,纵然宏伟,和这种房子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了。 他走出房子,信步逛去,沿途的商民们见他打扮,知道他是新来的国师,都躬身向他行礼,走到城邑的外围,他发现箕子和一群少年人混在一起,不知在说些什么。 胥余也看见了他,含笑朝他点了点头。申公豹见他似乎没什么顾虑,就走了过去。 原来他们正在测量一棵树的高度,他不由得十分好奇,不砍倒这棵树的话,如何能知道它的高度呢? “这根杆长度是一米,现在我们把它和树放在平行的位置,分别测出树影和杆影的长度,就可以算出树的高度了,谁来测一下?” “我来。” “我来。” 人群中好几个少年举起了右手。 “好,景田,琴娴,你们两个来。”胥余分别点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两人走了出来,琴娴拿出一卷绳子,放在树根处,景田拉着绳子走到树影的一头。 申公豹发现那绳子上是有刻度的,看来,这是一个度具。 景田看了一下刻度,报数道:“四米八。” 申公豹一愣,四米八,那是多长? 胥余解释道:“那是我规定的长度,一米就是那么长。”他指了指立着的那根木杆。 为了方便教学,胥余直接把度量衡都换成了自己习惯的单位,并且制定了标准,景田现在说的一米,就是后世的一米。 至于这个一米的长度是怎么确定下来的,就是胥余按照印象中的一米长随手画的一条线,反正这玩意儿本来就是人为规定的,胥余说这么长是一米,那就是一米。 只是他自己都不知道,他随手划的一米,真的就无限接近后世标准的一米。 琴娴点点头,拿出一卷册子,将数字记上。申公豹一愣,这是什么?像是布。但又不是布。 胥余解释道:“这个叫纸,我们用它来写字。” 景田把绳子收起来,又测了一下木杆的影长,报数道:“零点八。” 申公豹又是一愣,零点八?那是多少?零……是什么?为什么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字? 琴娴用笔在册子上算了一会,说道:“老师,这棵树的高度是六米。” 胥余点点头,说道:“好,为了验证这个结果,我们现在把这棵树砍了,实际测量一下。你们几个去拿伐木的工具。” 申公豹满脸不信之色,出声道:“我来。” 他蹲下身子,抱住那棵大树轻轻一摇,那树立时折断,申公豹将树放平,说道:“来测一下。” 景田和琴娴拉着绳子测了一番,回头笑道:“老师,真的是六米哦。” 申公豹一脸不可思议之色,那群少年却都鼓起掌来,望向胥余的眼光里,全都是小星星。 辞别胥余和他的学生们,申公豹继续闲逛。 走了一会,碰见正在操练的士卒的南宫修。 南宫修高兴地和他见礼,便邀请他参观练兵。 申公豹举目望去,只见士卒们稳稳当当骑在马背上,手中举着雪亮的钢刀,风一般的从一排排草人旁边掠过,曹仁的头颅被斩得四散横飞。 操场的另一边,一些士卒正在练习箭术,他们骑着马,排着队,飞快地从靶前掠过,弯弓搭箭,射向箭靶。 申公豹的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以此军队征战,何人能敌?何城不克? 怪不得箕子能以区区数千人,将姜子牙的万余大军大得大败亏输。 出了操场,申公豹继续往外走,到了城邑的外围,看在许多人正在修建城墙。那城墙高大无比,他曾经住在朝歌,可是朝歌的城墙和这里比起来,连当儿子都不配。 在这里,他发现了粘合砖墙用的那种细沙。 “原来这东西是用水调和的,干了以后就粘在了一起。” 可是,现在这几种原料就散放在一起,他也只能认出其中一种是河沙。 另外一种,似乎是某种土灰。第三种则更神奇,是储存在一个池子里的白色膏状物。 申公豹很快就认出来了,就是涂在墙上的那种东西。 但……这究竟是什么呢? 申公豹的内心之中,充满了无数的问号! 忽然,晴空中传来一声虎啸,一只黑色巨虎从天而降,落在了申公豹的身旁。 那些正在干活的俘虏们吓了一跳,纷纷逃散。 申公豹呵呵笑道:“别怕别怕,这是我的坐骑,它不吃人,不吃人。” 他的声音之中,蕴含仙力,众人顿时都安静下来。 申公豹带着黑虎回到了自己的房子。 “有发现吗?”他小声问道。 “我已经仔细查探过了,方圆两千里,没有任何的法力波动,也没有任何的神仙洞府。”黑虎口吐人言道。 申公豹皱眉道:“这个任务……不简单啊!” 第十六章 黑虎玄豹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玛雅众神在暗中捣鬼?”黑虎忽然说道。 申公豹一愣,摇摇头道:“玛雅统御的子民智慧未开,至今还在使用木棒石器,他们怎敢挑衅我们华夏众神?你别忘了。人界的繁荣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神明的力量强弱。” “但老师说他已经查探过三界,没发现异常。既然不是发生在华夏内部,那很有可能就是来自于其他神界。” 申公豹点点头道:“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但我们和其他神界有约定,不得互相侵犯,难不成它们还敢破坏规则么?” 黑虎不以为然地道:“但上次两教相争,西方二圣不就插了一手么?后来,文殊、普贤、慈航等师兄都归了西方教。这规则,我们自己就已经打破了。” “你是说,其他神界也因此意动?趁我华夏内耗,想搞点事情,占些便宜?” 黑虎道:“不无可能。” 申公豹皱眉道:“果真如此的话,那商周之间再起争端,大打出手,我华夏众神势必再次衰弱,岂非中了他们的下怀?” 黑虎正要说话,申公豹忽然道:“禁声,有人来了。” 黑虎连忙住嘴,过了片刻,只听箕子在外面敲门道:“国师在家吗?” 申公豹连忙换了一副笑脸,开门把胥余迎了进来,刚一开门,就见到两只小熊挡在箕子身前,冲他怒吼。 申公豹一愣,说道:“大王,这是什么情况?” 胥余踢了那两只小熊一脚,呵斥道:“大毛二毛,不得无礼。” 朝申公豹赔笑道:“国师勿怪,这两只熊是我养的,听说城邑里来了只老虎,我带着它们壮个胆儿。” 申公豹恍然大悟,笑道:“原来如此,实不相瞒,那黑虎是我兄弟,如今见我脱困,就寻我来了。兄长,过来见过大王吧。” 黑虎从屋内走了出来,屈膝道:“见过大王。” 大毛二毛被黑虎威势所摄,躲在胥余身后,不住发抖。 胥余见那黑虎居然口吐人言,不由愣了一下,随即便道:“免礼免礼,久仰久仰。” 神仙他都见过了,老虎说话什么的,他也并不感到惊讶。不过申公豹叫这黑虎兄弟,他倒是有些意想不到,这玩意儿不是他的坐骑吗? “你们……是兄弟?”胥余迟疑了一下,还是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实不相瞒,在下真身本是一头玄豹,机缘巧合拜在玉虚门下,修炼成仙。” 胥余一想也对,黑虎玄豹,都是猫科嘛。点点头道:“那真是莫大的机缘了。国师得悟大道,逍遥天地,任意遨游,真是令人羡慕。” 申公豹道:“大王谬赞了,大王前来寻我,可有要事么?” “也没什么事,只是听说有只黑虎从天而降,随着国师走了,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见了这位虎兄,我倒是突然生出了一个不情之请。” 胥余似乎有些犹豫,申公豹连忙道:“大王但说无妨,只要申豹能做到的,无有不从。” 胥余想了想,似乎是下定了决心,开口说道:“国师遨游四海,想必知道在这片大海的彼岸,尚有一片大陆。我听说那里有一个玛雅国,他们培育出了一些农作物,产量比我们的五谷要高出许多,我想借虎兄一用,带我去那里,找到那些作物,把它们带回来。” 申公豹奇道:“大王怎知大海彼岸还有一片大陆?” “这个么,是玄鸟在梦中告知我的。当初我带着族人往东迁徙,一路上追兵不断,几次险死还生。后来在睡梦中得到玄鸟指引,才来到这极东之地安家。” “原来如此,大王想着带回高产作物,造福于民,是大王的仁慈,申豹无有不从之理。不过,申豹虽知那里的确是有一片大陆,大王说的这些作物却从未见过,也不知有没有。” “无妨,我去了慢慢寻找便是了。” “既如此,我便让兄长带着大王去一趟。正好我最近也想去一趟朝歌,见见武庚。大王有什么话要我带到吗?” “如此,多谢了。至于武庚那边……”胥余想了想,道:“周文王诸子中,长子伯邑考早亡,次子姬发已死。如今成王年幼,权利归于四子周公旦。但三子管叔鲜却什么权利也没有捞到,心中必有不服,可让武庚在这方面下功夫。 至于国师你,暗中操纵即可,不要轻易露面。” “大王思虑周祥,申豹记住了。” …… 胥余走后,黑虎和申公豹对视了一眼,说道:“箕子果然有问题,他说什么玄鸟托梦,能唬得住别人,却唬不了我。” 申公豹道:“他竟然知道玛雅,可是,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们呢?他去玛雅有什么目的?” “不管他去玛雅有什么目的,我都会盯着他的。” “那里毕竟不是华夏,你此去要小心些。” “你放心好了,玛雅的小小蛇神,量也不敢惹我老黑。” …… 胥余回到家里,让阿狸帮他收拾行装,告诉他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让她自己在家,照顾好大毛二毛。 谁知阿狸收拾东西的时候,把自己的东西也收拾了。跑到胥余面前,委屈巴巴地道:“欧巴,我也要去。” 胥余心想,这是要带妹游美洲?好像……不错哦。 不过我只预定了一个位置,现在加个塞,也不知道黑虎同不同意。 而且,那黑虎看着也不是很大,两个一起骑的话,好像还挺挤的。 唉,挤挤……就挤挤吧。 胥余一脸为难地道:“那行吧,我去和黑虎商量商量。” “欧巴,你最好啦。” 胥余跑去找黑虎,黑虎倒是无所谓,并表示自己可大可小,如果觉得挤,也可以宽敞些。 最后出发的时候,想着两人都走了,大毛二毛没人照顾,干脆就把它们也带上了。 好嘛,连妹纸带宠物,一家四口北美旅游走起…… 第十七章 腾云驾雾 中国神话传说里面,神仙们飞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个是御物,比如踩个飞剑,驾个祥云什么的。一个是骑乘某种灵兽灵禽,比如黑虎,白鹤之类的…… 胥余一直有个疑问,神仙的飞行速度那么快,这么直直的站着,坐着,空气阻力大得一批,站得住,坐得稳吗? 这根本不科学啊。 正确的方式不应该是像超人,钢铁侠那样趴着飞吗? 以前,他认为是中国这些神话传说诞生得早,古人也不懂啥叫空气阻力,就想当然的瞎写。 而美漫这些人物诞生在现代社会,所以就比较合理了。 当然,美漫本身也是扯犊子,在扯犊子里面找合理本身就是闲得蛋疼。 不过,等到坐上了黑虎,横跨大洋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了。 刚开始升空的时候,速度倒也不快,听着耳边的呼呼风声,望着脚下的山岳大海,让胥余感到十分的惬意。 阿狸经过短暂的恐惧之后,也放松了下来,探着脑袋欣赏脚底下的风景。只有大毛和二毛吓得瑟瑟发抖。 等到飞临日本诸岛,黑虎忽然开始加速,只听轰地一声,虎背上的两人两兽吓了一跳,险些跌落下去。 但那轰鸣声刚开始响起,就戛然而止,就好像被什么东西隔绝了一样。 紧接着,黑虎的四周出现了一团浓烈的云雾,这云雾绕着黑虎的身体疯狂翻涌。 耳边的风声都听不见,周遭静谧得落针可闻。 胥余好奇地伸手试了试,发现自己虽然还在快速的飞行,但周身的气流却异常的平静。 “为什么会这样?”胥余好奇地问。 “当飞行速度快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产生强烈的轰鸣声。这时必须用法力设置一个屏障,和外界隔绝开来。”黑虎解释道。 胥余点点头,这个他倒是知道。当速度突破音障时,由于物体本身对空气的压缩无法迅速传播,逐渐在物体的迎风面积累而终形成激波面,在激波面上声学能量高度集中。 这些能量传到人们耳朵里时,会让人感受到短暂而极其强烈的爆炸声,称为音爆。 想来黑虎刚才忽然加速,他们听见的那一声炸响,就是音爆。还好黑虎及时开启的屏障,不然的话,自己这一家四口,肯定是聋了。 而笼罩在黑虎周身的那团疯狂翻涌的云雾,就是“音爆云”。这是由于气压增加而压缩周围空气,使水气凝结形成微小的水珠,看起来就是一团云雾。 后世的超音速战斗机飞行的时候,就会看到这种壮观的景象。 胥余以前认为神仙腾云驾雾云云,都是古人瞎编的,因为古人没啥文化,看着天上的云朵,以为很柔软,觉得神仙就踩着那玩意儿飞。 现在忽然明白了,原来古人真的见过神仙在天上飞,他们看见的腾云驾雾,就是神仙们飞太快,而产生的“音爆云”。 …… 玛雅的位置,在后世的墨西哥东南部,距离平安邑大约一万二千公里,胥余他们从早晨出发,到玛雅的时候正是正午时分,大约飞了五个多小时。 胥余算了一下,黑虎的飞行速度接近两倍音速。 从高空往下看去,苍苍莽莽的雨林之中,错落着许许多多的城邦,胥余叫黑虎选了一处人烟比较稀少的地方,降落了下去。 他是来找农作物的,自然不能远离人类城市,但他也不想引起太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想着挑一个人不是那么多的地方,弄到想要的东西就走。 岂料他们刚在一条河流边降落,还没走两步,丛林中忽然冲出一群人来,见到他们,倒头就拜。 胥余一脸懵逼,这怎么就拜上了? 转念一下,应该是降落的时候被看见了。这群人躲在雨林里,他当时也没注意。 那群玛雅人眼见这两人从天而降,还带着神兽,自然就认定这是神明下凡了。 虽然说,在他们的神话传说里,没有见过这种造型的神明。 但是,看这一男一女两位神明的相貌,也是黑头发,黄皮肤,和自己倒是有几分相似。 显而易见,必定是庇佑自己的神明了。 “入乡随俗,不要慌。”胥余对阿狸说道。 眼见大毛二毛露出獠牙,就要扑上去撕咬,连忙踹了它们两脚,示意它们安静。 那群人朝着胥余拜了几拜,便恭恭敬敬地请他们上船,说道:“神,宁坐赛舨!” 阿狸惊奇地道:“欧巴,他说脏话。” 胥余纠正道:“是商话,不是脏话。” 胥余也十分惊讶,他虽然知道印第安人也是黄种人,但是他们和中国人的的长相还是有些差别的。 可是眼前这群人,除了黑了些,长得和中原人几乎没什么差别。 最离谱的是,他们居然还会说汉语,这啥情况? 他再看那些人让他坐的船,发现那居然是个用涕竹做的竹筏。这种涕竹中国福建一带才有,怎么会出现在美洲? 难道……他们其实是中国人? 那他们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 胥余满怀好奇之下,坐上了竹筏,被人群簇拥着,进入了他们的城市。 刚一进城,早有人去报信,说神降临了人间。 城中之人眼见胥余和阿狸带着巨大的神兽,都相信了,纷纷跪拜了起来。 最后,这座城的王,在高大的金字塔下,拜见了胥余。 之后,便在王宫里,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席。 王甚至把宝座让出来,给胥余来坐,但胥余拒绝了,他拉着阿狸,坐在了宾客的席位上。黑虎和大毛二毛,就跟在他的身后。 侍女送上了热可可,阿狸望着陶杯里灰不溜秋的东西,有些为难的看着胥余。 胥余微微一笑,端起了喝了一大口,感受着那浓郁的味道,对阿狸说道:“喝吧,这是可可,很香的哦。” 阿狸将信将疑地喝了一口,咂咂嘴吧道:“好苦。” “再喝一口。” 阿狸又喝了一口,这次没再说话,又喝了几口,眼睛亮晶晶的,显然是爱上了。 “饮料嘛,都是苦的,茶也是啊。苦才提神嘛。” 第十八章 虞舜遗民 喝完可可,开始上菜,首先上的是煮玉米。 胥余发现这玩意儿和后世那种又粗又大的玉米棒子并不怎么相似,它更像是一串大号的麦穗。 胥余已经好几年没吃过玉米了,赶紧吃了一口,发现和印象中的味道差别倒也不是很大。 便让阿狸也吃,阿狸对这种金灿灿的食物很是好奇,吃了一口,感觉甜甜的,便开心地吃了起来。除了肉之外,它最喜欢吃的就是甜食了。 然后是煮蚕豆,煮南瓜,煮红薯…… 胥余人都傻了,好歹也是王宫设宴,就吃这些? 不过,他本来就是为了这些农作物来的,还是饶有兴致的每样吃了一点,发现这些古早的农作物,味道和后世的区别倒不是很大,有些甚至还要好吃一些。可能是后世为了产量,放弃了一部分口感的缘故。 上了一波素食之后,肉食终于来了,一道又香又脆的烤全草泥马,撒了盐,撒了孜然,撒了辣椒…… 胥余食指大动,两眼放光,有了孜然和辣椒,才算是地道的烧烤啊。 他切下草泥马的脑袋,扔给大毛二毛,又切下后腿,放在黑虎面前,自己和阿狸一人拿了一只前腿,啃了起来。 阿狸吃第一口,还有些不适应,但马上就爱上了这种刺激的味道。一口烤肉,一口可可,吃的不亦乐乎。 黑虎兴致缺缺地咬了一口草泥马腿,发现这玩意儿的肉居然挺不错,比以前吃的羊肉,牛肉更加细嫩,而且加的那些调料,也让这烤肉别有一番风味,便赞了一句:“还不错。” 众人见黑虎口吐人言,发出阵阵惊呼,忍不住又要跪拜。胥余连忙摆摆手道:“吃饱了再说,吃饱了再说。” 众人见神明发话了,也不敢多言,都埋头吃饭。 吃饱之后,侍女端过水来让大家洗手,紧接着递上几根用棕榈叶卷起来的棍状物,胥余拿起来看了看,发现里面包裹的都是烟丝,顿时来了精神,这可是正宗的雪茄啊。 忙用火点燃,猛吸了一口,眯着眼睛,吐出一个烟圈。 王看见男神一脸享受的样子,很是高兴,感觉与有荣焉。 “虎哥,来一根吗?”胥余问道。 黑虎见他一脸享受,好奇心起,点了点头。 胥余拿了一根雪茄塞他嘴里,给他点了火,黑虎学着胥余的样子吸了一口,感觉一股刺激的烟雾涌进肺里,赶紧吐出来,一进一出,一股奇怪的爽感涌现出来,让它也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胥余见状,忍不住伸出手他的脖子下面rua了rua。这是一个经典的撸猫动作,黑虎纵然是神兽,但本质上仍是一只大猫,这下他更爽了。 他忽然希望,胥余能多摸他几下,但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十分的羞耻,他是一只威猛的虎仙,怎么能被一个凡人摸几下就…… 于是他赶紧抖了抖脖子,甩开了胥余的手。 但胥余的手一拿开,他却忽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好希望胥余再摸自己几下。 阿狸见他们抽得这么带劲,也想试试,却被胥余拒绝了。 “女孩子不要抽烟。”他说道。 “为什么?” “烟抽多了,牙齿会变黄。” 女生天性爱美,阿狸一听,赶紧打消了念头。 抽完烟,胥余开门见山地说道:“听你们的语言,你们似乎是来自华夏?” 王一惊,连忙道:“神明在上,故老相传,我们的祖先的确是来自一个叫华夏的地方。大概在一千年前,我们的祖先被一个叫做夏的部落追杀,逃到海边,乘坐涕竹舟,沿着一段岛屿不断的海面,来到了这片全新的陆地,后来,便在这里繁衍生息了下来。” 胥余一愣,这个剧本怎么和我的一样?我也是被追得下海跑路,然后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建国。只不过没他们跑得远,我不过是跑动了海参崴,他们竟然一口气跑到了美洲…… “你们姓什么?” “我们原本姓什么,现在已经弄不清了,到达此地后,我们的祖先和此地的土人部落作战,后来又分裂成好几个方国,彼此攻伐。现如今,本王这一脉,姓虞。神明似乎知道我族的来历,能告知一二么?” 胥余点点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是虞朝的遗民,你们的祖先叫做舜,后来有一个夏部落的首领叫做禹,他击败了虞舜,你们的先民应该就是那时候出海东渡的。” “原来如此,那华夏现在还是夏统治着么?” 胥余摇摇头道:“大约在五百年前,有一个叫做商的部落灭亡了夏,又过了五百年,也就是现在,一个叫做周的部落,又灭亡了商。我,就是商的遗民。” “您是神明,如何能被凡人灭亡呢?” “神明之力,是不能用来杀戮凡人的。”胥余解释道。 为了装逼,他并没有说明自己只是凡人。 虞王点点头道:“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是宁的祖先,替我们的祖先报了仇?” 胥余一愣,点点道:“也……可以这么说。” 虞王从王座上下来,拜倒在地:“感谢宁的先祖的大恩大德。” 胥余被他的操作整懵了,这是什么脑回路啊? 而且听着这话,很有些感谢你八辈儿祖宗的意思。虽然他是好意恭维,但作为被本山大叔的小品荼毒的现代人,听着这话还是感觉怪怪的。 但马上他就明白了,这虞王其实是在装傻,等到他随意问起此地几个方国的情况时,他马上便哭起惨来。 “小王无能,艰难的支撑着这祖宗基业。现如今,南方诸国实力强劲,小王感到压力很大。既然神明降临,还请宁庇佑我邦,为我指明道路。” 胥余心想,自己逃到了平安邑,却原来也并不安全,挑拨西周内斗的谋划若是成功了还好,万一失败,迎接的恐怕是西周大军的雷霆一击。 既然如此,还是要趁早留下退路。 这玛雅众人,既然是华夏后裔,我何不趁此机会,在此地扶持一股势力,到时候见势不妙,我就举族迁往此地。西周总不能追上几万里吧? 想到此处,便点点头道:“既然如此,那我便赐予你们铁器吧。” 虞王两眼放出,结结巴巴地道:“铁……铁器?” “怎么了?” “铁器,那是只有神明才能使用的神物啊,宁竟然要将此神物赐予我族么?”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会炼铁,人们只能从天上落下的陨铁中得到这种物质,所以,就传说,这是只有神明才可以使用的神物。 “没错。” 第十九章 龙争虎斗 虞王大喜过望,拍手道:“来呀,去把王女请来。” 不一会,两个侍女奉着一位小麦色肌肤的少女走了进来,她穿着白衣的棉布衣服,披散着一头黑发,身材健美,凹凸有致。 她来到虞王面前,屈膝行礼。虞王介绍道:“这是九王女,是我最钟爱的小女儿。我想把她献给宁,伟大的神明。” 胥余暗暗吐槽,你这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啊。我才说赐予你铁器,你反手就送我个女儿。 虞王对九王女说道:“王女,你终日在神殿祈求,希望能和神明沟通,让他听见你的声音。现在,你的愿望实现了,神明终于来了。” 九王女面色羞红,她偷偷地瞧了胥余一眼,走到他面前,拜了下去。 胥余有些尴尬,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收女这种事他还是喜闻乐见的。但他也毕竟是个现代人,就这么赤裸裸的收女,他还是有点拉不开面皮的。 虞王见他似乎有些犹豫,便道:“神明,我的小女儿不是一般人,她是一位神女呢。” 胥余奇道:“神女?” 虞王点点头道:“王女,向神明展现你的能力吧。” 九王女点点头,站起身来,朝殿外走去。 虞王说道:“神明,请随我来。” 众人随着九王女出了王宫,来到一片湖边。九王女放开歌喉,轻轻吟唱起来。声音低回婉转,连绵不绝, 那声音明明是从九王女的嘴中发出,但却又像是从极远的地方传来。 忽然间,一只蓝色的小鸟从雨林中窜出,绕着九王女盘旋飞舞。 胥余认得那是一只知更鸟。 紧接着,又有一只大鸟从雨林中飞了出来,羽毛五颜六色,十分鲜艳,胥余认得那是一只金刚鹦鹉。 俄尔,湖面上传来几声呦呦的鸣叫,胥余循声望去,发现那是几只江豚。 大毛和二毛听着那吟唱,也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依偎在了九王女的脚下。 当林中又有鸟儿飞出的时候,九王女停止了吟唱,她伸出手来,那只蓝色的知更鸟轻轻地落在了她的指尖。 胥余惊奇地道;“你可以和动物沟通?” “只能是有灵智的动物,如果是爬虫,蝴蝶之类的就不行。” 胥余点了点头,这哪是什么九王女,这就是个精灵公主啊。 “九王女很小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她是神的恩赐。她终日在这神殿中祈祷,希望有朝一日,能得到神明的召唤。今日,我们终于等到了。神明,请让我的王女随侍在宁的身边吧。”虞王指着高耸的金字塔,呵呵笑道。 控制动物?这能力牛逼啊。胥余连忙点了点头,问道:“你有名字吗?” “我族女子,都是没有名字的,请神明为王女赐名吧。” 我靠,老子最烦取名了。胥余暗暗吐槽。随口说道“那就叫虞姬吧。” “谢神明赐名。”虞姬说着,拜倒在了胥余身前。 胥余连忙将她扶起,心里却暗呼糟糕,一顺嘴说快了。她是虞姬,老子不就是楚霸王?这……不吉利啊。 不过这名字人家已经认下了,也无从反悔。 胥余心想,既然收了女,那……见面礼总得给一个吧。当初阿狸的见面礼是一锅酸菜鱼,如今老子扮演着神明的角色,自然不能这么low,必须高大上一点才行。 想了想,把倚天剑拿了出来,说道:“这柄剑,叫做倚天,就赠与你,做个见面礼吧。” 虞姬双手接过倚天剑,拔出一瞧,寒光耀眼,惊道:“这是……铁剑?” “铁剑,铁剑!”虞王等人都惊呼起来。 看来神明说要把铁器赐给他们,还真不是说着玩的。 众人连忙又拜倒在地。 …… 第二天。胥余让虞王下令,派人一路向北,去寻找一种红色的石头,那便是用来炼铁的赤铁矿。 向北是因为据胥余所知,墨西哥的铁矿都分布在北部。 找了半个月,终于在远离王城三百多里的地方,寻到了一处铁矿。 胥余让虞王派点人来,跟着他学习如何铸铁,没想到虞王居然自己亲自上阵了。 还美其名曰要跟着神明聆听教诲。 胥余一阵无语,你把女儿送给我了,你自己又来当我的学生,这叫怎么回事? 转念一想,这么神奇的技术,他指定得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也就认可了。 当第一柄铁剑的胚胎出现在美洲大陆的时候,天穹之中,忽然传来沉闷的雷鸣之声,漫天的电光,都向那剑胚涌来。 胥余吓了一跳,他从前看的书里都说,有神剑降世的时候,天地之间便会有异像发生,难道……神剑要出世了? 胥余举目向天,只见滚滚乌云之中,似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黑影,看那黑影的模样,似乎是……龙? 虞王惊惧道:“是库库尔坎,他不允许我们拥有神器。” 黑虎忽然开口道:“一条臭蛇而已,我去会会他。” 说着纵身一跃,化作一道黑色的闪电,朝乌云中那团黑影扑去。 乌云被黑虎一击而散,胥余看清了那黑影的面貌,那是一条浑身长满羽毛的巨蛇,样子和龙倒是有几分相似,它的背上还长着一对奇葩的翅膀。 “羽蛇神?这不是你们拜的神么?”胥余说道。 “并非如此,羽蛇神是这片大陆的神明,但我们的先祖来自华夏,我们还信仰着女娲。不过,当年的华夏后裔,除了我们这一支,也都慢慢的改信羽蛇神了。所以我之一族,也越来越虚弱,濒临灭亡的边沿。” “既然如此,你们为何不改信羽蛇神呢?” “三百年前,我的祖先也考虑过,但是我族之中,忽然出了一位神女,她展现出了神奇的力量,让我们坚持下去。从此以后,我族之中,每一代都会出现一位神女。她能带领我们走出困境。 为此,我们兴建了高大的神殿,让神女在大殿里祈求神明的召见。天可怜见,过了三百年,您终于来了。” 天空之中,电光摇曳,狂飙倒卷,黑虎和羽蛇斗得天昏地暗,风云变色。 虽然羽蛇神不是龙,但黑虎却是真的虎,两人在空中激战,也勉强算得上是龙虎斗了。 地上众人看得阵阵惊呼,胥余道:“加紧铸剑。” 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挥舞着提前铸造好的铁锤,开始用力的捶打剑胚。 为了节省时间,胥余干脆让他们只一面开刃,做成刀。 黑虎和羽蛇神打了一天一夜,忽然从空中跃了下来,那条羽蛇也裹着一团乌云,消失不见了。 胥余看见黑虎身上数点血痕,讶然道:“你受伤了?” 黑虎不以为然地道:“小伤,他也好不到哪里去。剑铸好了吗?” “铸了把刀。”胥余说道。 “请神明给此刀赐名。”虞王举着宝刀,跪地说道。 怎么又让老子取名?胥余想了想,说道:“这羽蛇神虽然不是龙,但和龙也差不多。此刀,就叫做屠龙刀吧!” 第二十章 倚天屠龙 “哈哈哈,屠龙刀,好名字!”黑虎最不喜欢龙了,立刻大声称赞。 “感谢神明赐名。我决定将这柄宝刀供奉在神殿之中,成为我族的圣物。” 虞王高举宝刀,对众人说道:“从今天开始,我族便拥有了神器。南方那些先祖的叛徒,都将臣服在我族的脚下,我们将恢复先祖虞舜的荣光!” “屠龙刀!屠龙刀!”底下众人都跟着喊起了口号。 胥余翻了翻白眼,怎么无论古今中外,人类都喜欢喊口号呢? 虞王又道:“神明,小王还有个不情之请。” “但说无妨。” “神明赐给虞姬的这柄倚天剑,我想……这柄剑能不能作为神女的传承之物呢。我是说,等新的神女诞生的时候,让虞姬把宝剑赐予她,代代传承下去。” 胥余心想,你丫挺会玩啊。点点头道:“可以。顺便我再赐你四句诗吧。天下至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争锋。如果你的后代出现不孝子孙,那么那一代的神女就可以用倚天剑来纠正他” 虞王一愣,这规定是彰显了神权,给王权套上了一个枷锁啊。不过三百年来,神女都诞生在王室之中,有了神权的约束,对后世子孙倒也是个好事。便大声道:“天下至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争锋。这诗,将成为我族的家训,刻于神殿之上,永远流传下去。” 胥余暗想,金老爷子啊,您不用谢我,作为您的脑残粉,这是我应该做的。 虞王留下一对人马继续打造铁器,便奉着胥余等人,坐船回到了王宫。 胥余本想再教他们制造车轮,作为一个成熟的文明,没有车轮算怎么回事呢? 转念一想就放弃了,首先在这片雨林之中,水路四通八达,船比车要好使多了。 然后,这里没有大型的牲畜,没有牛没有马,最大的驯化动物就是草泥马了。 草泥马并不是马,那玩意儿骑人都够呛,别说拉车了。 打消这个主意后,胥余把阿狸留在了王城,让黑虎带自己去了一趟南美。 他要去寻找一种此行最主要的东西,土豆! 胥余对土豆有着深沉的爱,小时候家里穷,家里吃菜主要就是一麻袋土豆。 这东西无论煎炸蒸煮,怎么做怎么好吃。 而且,他已经在玛雅找到了番茄。有了番茄,没有土豆,那叫什么事? 黑虎只用几个小时就到了后世的秘鲁地区,那里就是土豆的原产地。 胥余花了两天时间,终于找到了野生的土豆,他挖了两麻袋,带回了玛雅。 其中一袋给了虞王,吩咐他种在地里,并告诉他,这东西和狼桃(印第安人管番茄叫狼桃)一起吃,味道棒棒滴。 之后,就带着一大堆种子,还有两个漂亮妹纸,登上黑虎号航班,回平安邑去了。 至于虞王能不能凭着铁器大杀四方,就不是他要考虑的事情了。 路上,胥余赞道:“虎兄,没想到你这么厉害,竟能和那羽蛇神激战一昼夜。据我所知,羽蛇神应该是玛雅最有名的神了吧。” 黑虎不以为意地道:“这条臭蛇只是爱出风头而已,据我所知,有个叫博隆的就比他强得多。他还动不动就现出真身,叫世人来崇拜他,为他修建神庙。可是呢,我这个还未修成人形的小仙,也不觑他。” 胥余一愣,说道:“又菜又爱玩?” “对对对,哈哈哈,你真会说话。”黑虎大笑起来。 也许是受伤的缘故,黑虎这次的飞行比上次用时久一些。 回到平安邑后,黑虎对胥余说道:“大王,我要离开一段时间。” 胥余点点头,在他背上rua了几下:“好好养伤吧。” 黑虎顿时感到一阵舒爽。 黑虎走后,胥余带着阿狸和虞姬回家,给虞姬安排了一个房间,便开始摆弄那一堆农作物。 他和想象的有些不一样,这些作物和后世的区别有些大。 比如原始的土豆太小了,比拇指盖大不了多少。而番茄就更小了,只有豌豆那么大。 “看来,我前世吃到的那些,是人类在漫长的岁月里不断对它们进行杂交筛选出来的。” 尽管如此,胥余还是用了几十个番茄,做了个番茄炒蛋。 不得不说,这番茄虽小,味道还是杠杠滴。 虞姬则是一脸震惊,在玛雅,故老相传狼桃的恶魔的果实,从来没有人有胆子去吃上一口。没想到,它居然如此美味。 胥余在房子旁边整理出了一块地,把带回来的玉米,南瓜,豌豆种子都种了下去。 红薯和土豆都直接埋地***茄是整株带过来的,直接在栽下去即可。 三千年前正是地球的温暖期,中原一带有大象出没。后世河南的简称“豫”,就是一个人牵着一头大象。 此时东北的四季分明,平安邑的冬天,气温也只有零下七八度左右,这些植物虽然还未经过培育,勉强也能生长。 不过胥余也有些郁闷,这些东西虽然带回来了,但他们也并不想想象中那么高产啊。如果要培育成现代种的话,他脑海中虽然有资料,但一代一代的筛选,等搞出来,都猴年马月了。 不过事已至此,倒也不必多想了。 他把这些事暂时抛在了脑后,带着阿狸和虞姬两个妹纸,骑着马,带着大毛二毛,打猎去了。 不过他不是真的要曲去打猎,而是去寻找一种神兽,白山黑水间的精灵,万鹰之王——海东青。 胥余得到虞姬之后,就开始思考如何使用她的神力。 思来想去,就四个字:信使,情报。 他可以让虞姬训练动物作为信使,来传递情报。 现在摊子越铺越大,延边那边开着铁矿,和朝歌也有了联系,和玛雅那边也要有些沟通。虞姬的能力,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而如果要训练飞鸟来传递消息,还有比海东青更合适的么? 古人用飞鸽传书,但飞鸽和海东青比起来,就是个屁啊。 海东青飞行速度比鸽子快多了,也飞得更高,飞得更远。连绵的雪山都能轻松越过。而且它具有灵性,不是鸽子那种懵懂之物能比的。 也正是因为海东青具有灵性,极难捕捉。后世的契丹人为了得到海东青,拼命逼迫女真人进贡。女真人捉不到海东青,干脆铤而走险,奋起反抗,没想到一举把契丹人的辽国给灭了,建立了金国。 不过胥余捉海东青就简单得很了,只要发现天上有海东青出现,让虞姬唱首歌就完事了。 虞姬的歌声一响起,海东青立时便乖乖落在她的肩头,一人一鹰叽里咕噜说上一气,那鹰就成了她的宠物。 第二十一章 猴子骑狗 但是海东青这种神鸟实在是稀少,三人在丛林也逛了四天,就找到了一只。 要训练信使,一只显然是在搞笑,只得继续找,不知不觉,已进入丛林深处。 好在有虞姬在,一切有灵生物都是她的伙伴,危险什么的,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不过也正因此如此,虞姬是不吃肉的,为了照顾她的饮食,胥余只能采些蘑菇,野菜来犒劳她。 去年秋天收的黄豆,胥余留了几十斤,做成了黄豆酱,正好拿来给虞姬蘸野菜吃。 虞姬一开始对这种带着点臭味儿的大酱有些反感,吃了几口之后,就爱上了。 阿狸见她居然吃这么臭烘烘的东西,有点嫌弃。 胥余见状,去河里捞了条鱼,用大酱炖了,阿狸一吃,根本停不下来。 胥余呵呵一笑,果然没有人能拒绝东北大酱。 东北森林是个天然的大宝库,三人在小树林了钻了七八天,吃喝不愁,玩的不亦乐乎,就当是旅游了。 但是海东青却是再也没见到一头。 这日,胥余忽然反应过来,说道:“我们老是在林子里钻,这巨木苍天的,就算有海东青也看不到。得找个视野开阔的地方才行。” 三人打定主意,就往附近一座高山上爬去,刚爬到半山腰,盘旋在头顶的海东青忽然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胥余一惊,叫道:“有情况。” 虞姬指着山脚左下方的丛林喊道:“在那边。” 顺着虞姬所指的方向,只见两只灰白相间的狼从树林里窜了出来,紧接着,一个骑着驼鹿的男子也从树林里窜了出来。 胥余松了口气,看来是打猎的肃慎人,但是紧接着又有几十只猴子骑着狗从树林里窜了数来。 胥余人都傻了,这特么什么情况? 等他们跑得稍近一些,胥余惊叫道:“二哈?” 原来那不是两头狼,而是两只哈士奇。 他明白了,看来这两只哈士奇是肃慎人的的猎犬,而他们正在被后面那群骑着狗的猴子追杀。 等等,胥余看清楚了,那不是猴子骑狗,而是人骑马。 只不过他们的个子极其矮小,比前面那个肃慎人要小上一圈,而且他们骑的马也特别小。 尤其是那个肃慎人骑的还是驼鹿,驼鹿的肩高在两米左右,而后面那群小马,肩高估计都不到一米。 这样一对比,加上胥余隔得又远,就以为是一群猴子在骑狗。 卧槽,这么小个,又骑着这么小的马,这是岛民吧? 他想起前世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个笑话,说大航海时代有个葡萄牙传教士到了岛国,发现岛国人民的个子十分矮小,骑的岛国马也十分低劣,就嘲笑他们是猴子骑狗。 胥余还以为那就是个段子,没想到今日一见,居然是真的? 看来,我得帮这那个肃慎人一把。 胥余叫阿狸和虞姬准备好弓箭,自己站起身来,冲着山下大声喊道:“兴安岭!兴安岭!” 这是他前世在芒果台的一个综艺节目上学的鄂伦春语,意思是“山”。 胥余这么喊,是让那个肃慎人上山来的意思。毕竟肃慎人是鄂伦春人的直系祖先,应该是能听懂的。 那名肃慎人听见喊声,果然驱使着驼鹿往山上跑来。 那些岛民见他们往山上跑,正中下怀,喊着八格牙路就跟着冲了上来。 胥余待他们跑得近了,便喊道:“放箭。” 说着抬手一箭射了出去,可惜手艺有点潮,箭矢偏了好几米,连根毛都没射到。 便在此时,“嗡”地一声,弦声响处,一个岛民眉心中箭,往后便倒。 岛民们吓了一跳,他们离着胥余三人起码还有两百步。 什么箭能射这么远?要知道他们自己的箭,撑死也就射个五十步。 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反应,又听“嗡嗡”两声,两人眉心中箭,倒了下去。 竟然是百发百中的神射手? 这一下岛民们个个都吓得魂飞魄散,纷纷勒住小马,掉头狂奔而去,同伴的尸体也顾不得收拾了。 胥余一脸诧异地朝左边看去,只见虞姬眼神锐利如鹰,缓缓地放下了手中的弓箭。 她不是心地善良不杀生只吃素的小公主吗?怎么杀起人来这么冷酷? 她居然是个神射手? 那我给她取名虞姬,可真有先见之明啊,莫非我就是传说中的取名大神? 胥余忍不住看了看右边的阿狸,可是这位……除了吃,啥也不会啊。 那名肃慎人从驼鹿上跳下来,走到三人面前,感谢救命之恩。 胥余惊奇地发现他行的居然是中原的拱手礼,连忙出言询问,但是他的中原话比胥余的肃慎话也强不到哪里去,两人指手画脚叽里咕噜一顿鸡同鸭讲,谁也不知道对方在说啥。 虞姬忽然道:“他说,他跟着他们的首领去过中原,向商王帝辛进过贡。” 胥余讶然道:“你能听懂他的话?” 虞姬道:“我听不懂他的语言,但是我能听见他的心声。” 胥余恍然大悟,她能和有灵之物沟通,人是万灵之长,自然更是不在话下。 话说,她的技能可真多啊,控制动物,神射手,读心术…… “虞姬啊虞姬,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朕不知道的!” 虞姬红着脸道:“没……没有了。” “你这个读心术,以后不准对我使。” 虞姬连忙点头答应。 “还有我。”阿狸抢着说道。 “好的。” “你告诉他们,我是新的商王。” 虞姬点点头,低声吟诵了几句,那声音如同有魔力一样,从肃慎人的耳朵透入他的脑海。 他惊奇地睁大了眼睛,叽里咕噜地说了起来。 经过一番沟通,胥余得知他的名字叫那丹珠,他们的部落就在离此地两日远的地方,这次出来打猎,追赶一头野猪,竟然遭遇了岛民,被追杀到此处,还好被胥余等人救了下来。 他得知胥余是新的商王,便邀请胥余到他的部落去。 胥余本不想去,转念一想,要捕捉海东青的话,还有比当地土著更合适的吗?或许可以找他们帮忙,便答应了下来。 第二十二章 激情尬舞 那丹珠高兴地带着胥余等人往自己的部落而去,他对胥余非常的尊敬,不仅仅因为胥余自称是新的商王。 而是对胥余这波人的实力非常佩服,他的部落以擅射闻名,他对自己的射术也十分自傲,但在两百步外射中敌人眉心,这是绝无可能之事。 而且这几个人还带着海东青,带着两头熊。这都是丛林中最厉害的猛禽凶兽,但是它们似乎比自己的哈士奇还要乖巧,还要温驯。 说到哈士奇,他不由叹了口气,要不是它们忽然发癫乱跑,自己也不会遇见岛人。 胥余注意到那丹珠虽然没有马鞍马镫,但是他骑在高大的驼鹿身上,两只手握着它的犄角,倒也十分稳当。 胥余发现驼鹿还真是个好东西。体型大,耐力强,跑得快,跳得高,各方面都优于马,只是限于环境因素,别的地方没办法驯养。 不过现在自己在东北发展,如果能大规模驯化驼鹿的话,说不定能有大用。 东南亚南亚那一带有大象兵,中东有骆驼兵,就是没听说过哪里有驼鹿兵。 我要是弄出一对驼鹿兵出来……那一定很拉轰吧。 胥余的目光又落在那两条二哈身上,这种在后世以蠢萌闻名的狗,其实是正儿八经的雪橇犬,用来工作的。 在这片土地上,它们的作用也应该被发挥出来才行啊。 来到东北两年,胥余突然发现,自己一直躲在平安邑那一亩三分地里,忽略了太多的东西。 看来,是得重新规划一下了。 …… 作为尊贵的客人,胥余的到来赢得了整个部落的隆重欢迎。 当天晚上,部落中央的空地上燃起了一堆堆熊熊篝火,巨大的松木烧得噼啪有声,火星飞溅。 肥美的狍子被架在火堆上,烤得滋滋冒油,用以招待远方来的贵客。 部落的族长乌云珠,亲自切下一块最肥美的鹿肉,放在胥余面前的陶碗里。 胥余微笑着切下一小片,沾了点盐,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阿狸见状,迫不及待地切下一块鹿肉吃了一口,刚一入嘴,立马便吐了出来,“呸呸呸……好腥啊。” 胥余笑道:“这可是最正宗的烧烤,你就是被惯坏了。” 阿狸垮着脸道:“我吃不惯嘛。” “调料包带了吗?” “带了。”阿狸飞快地拿出调料包,交到胥余手上。 胥余对虞姬说道:“告诉他们,我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食物。” 虞姬点点头,把话传给了那丹珠,让他代为宣布。 众人听了,十分不解。真正的食物?难道我们现在吃的烤肉不是食物吗? 胥余走到一头烤鹿面前,摆出明星大厨谢霆锋的装逼姿势,将各种调料往鹿身上尽情挥洒。 一顿骚操作下来,各种调料在火焰的烘烤下,散发出浓烈的香味,钻进众人的鼻子里,一个个都不禁有些陶醉。 尽管他们从未品尝过这种味道,但出于人类对美食的本能追求,他们已经开始流口水了。 胥余装完逼,当者众人的面,自己吃了一口,然后切下一块鹿肉,放在乌云珠的陶碗里,乌云珠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口,鹿肉和舌头接触到的一刹那,他只感到各种奇特的滋味在他的舌尖上爆开,他忍不住脑袋轻轻后仰,眼角的泪水,流了出来。 “太好吃了……” 众人都涌过来,争相品尝这让族长吃得流泪的无上美味,胥余趁机退到了一边。 他把一块腿肉放在了阿狸面前,阿狸眼睛里冒出了无数小星星,瞬间化身迷妹,赞道:“欧巴,太厉害了。” 胥余甩了甩头发,呵呵一笑,深藏功与名。 不厉害才怪,这道烤肉,我用了精盐,孜然,辣椒,海肠粉多种调料。 尤其是海肠粉,撒上一点,鲜掉眉毛。 在味精还没有被发明之前,鲁菜独步天下。就是因为鲁菜厨子会用海肠粉增鲜,其他菜系均不能及。 这道烧烤,麻、辣、鲜、香、焦、脆、嫩各种滋味汇聚一身,怕不是要把你们这些原始人的舌头吃掉。 肃慎人三下五除二,就把一头烤鹿吃了精光,眼巴巴地看着胥余。 胥余心想,好,今天就让你们吃个够。 胥余带着调料包再次上阵,在几头烤鹿之间旋转跳跃,各种装逼,尽情挥洒。 肃慎族人吃得根本停不下来,直到准备的鹿都吃了个精光,骨头都吮了几遍,肚皮撑得溜圆,这才散去。 到了第二天,族长乌云珠便来打听那种可以让烤肉变好吃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胥余当即表示,这些东西他有很多,可以和他们交换。 乌云珠连忙问需要用什么来交换,石弩行不行。 胥余微微一笑,让虞姬表演了一下箭术。 虞姬弯弓搭箭,在一百步外稳稳的穿透了一棵小树的树身。 乌云珠看傻了眼,自己引以为傲的石弩,和这个少女使用的箭比起来,就是个屁。 但是胥余接下来的话,简直让他两眼发光。胥余表示,这种可以射到三百步远的弓箭,也可以拿来和他们交换。 乌云珠毫不犹豫地问胥余要什么。 他明白,如果有了这种弓箭,他们将变成所有部落里最强的一支。 胥余说了三样东西,海东青,驼鹿,哈士奇。 乌云珠楞了一下,但马上就答应了下来。 这三样东西说难不难,都是他们有的。说不难的话,却又极难。 这三样东西都是部落里极其珍贵的财产,族人们外出打猎离不开他们。 而且驼鹿和哈士奇还能够驯养繁育,海东青则只能去捕捉野生的。 这神鹰身具灵性,极难捕捉。 但为了得到胥余的弓箭,以及……那神奇的调料,这些代价都是值得的。 而且,他心头想到了一个邪恶的计划,一旦得到胥余的弓箭,他们就不必自己去培育驼鹿和哈士奇,自己去抓捕海东青。 他们可以抢,抢其他部落的。有这样的弓箭在手,谁又能是他们的对手呢? 所以他必须答应,这个交换值,太值了。 …… 胥余又在部落里呆了一天,约定了一些交换的细节,便踌躇满志地回平安邑去了。 临走前,乌云珠送了阿狸和虞姬一人一只哈士奇幼崽。 两个女孩抱着可爱的小狗,心都萌化了。 “欧巴,给它们取个名字吧。” 怎么又让老子取名?胥余想了想,“这个叫哼哼,这个叫哈哈。” 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嘱咐虞姬,让她和大毛二毛沟通一下,哼哼哈哈不是食物,不能吃,不能吃,不能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乌云珠派了几个人护送胥余回去,也顺便认一下路,下次好交易,那丹珠便在其中。胥余打算让那丹珠常驻平安邑,以后有事大家好沟通。 让胥余没有想到的是,很多年以后,在东北烤大型动物的时候,厨子都要先来一段尬舞,还要煞有介事地向众人介绍,这个习俗来自于商王…… 第二十三章 人口大增 那丹珠去过中原,见过朝歌宏伟的宫殿,但是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平安邑这样的房子。 用一种十分坚固的,叫做砖头的东西建造而成,风吹不倒,雨浇不透。 墙壁都是雪白的,明亮而又宽敞。 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坦。 这一次,他带来了五十头驼鹿,还有五十只哈士奇,三只海东青,这已经是他们部落能够拿出来的极限。 它们可以换到五十张弓,五百支箭,十袋雪盐。 之后,他的族人会把这些东西带回部落,而他自己则会留在这里,教会商民驯鹿和驯狗。 想到可以长期住在这里,他感到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喜悦感涌上心头。 他走在平安邑坚实的水泥路上,看着远处正在建造的高大城墙,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念头:如果我的族人们,都能够生活在这座城里,那该多好啊。 …… 南宫修回来了。 他从朝鲜带回来五千多人。 胥余望着这黑压压的人群有些发愣,他没想到这些部落失去了壮劳力,过了一个冬天,居然没怎么减员。 南宫修解释说,他当初去只是去抢人,对那些部落并没有烧杀。他们本来就有存粮的习惯。所以男性虽然被抓走,吃饭的嘴反而少了。靠着存粮,艰难地渡过了一个冬天。 开春的时候,食物丰富,一时也不至于饿死。 胥余松了口气,当初只想着自己保命,差点造了大孽,如今他们既然损失不大,自己的良心顿时好过了一些。 而且,雷震子说过会把那些俘虏的家眷送过来,既然如此,把朝鲜人的老婆配给华夏人的破事,也不用做了。 胥余亲自把这些人都送到延边去,让他们和家人团聚。 这些人分隔两地,没想到居然还有团聚之日,纷纷抱头痛哭。 如此一来,延边的人口达到了九千人,胥余干脆下令在此地建城。 此城不事农耕,以煤矿和铁矿为主业。 胥余这么干,主要是为了防他们一手,毕竟他们这一团聚,人口已经超过商民了。 为了以防万一,粮食命脉必须抓在自己手里。 而且,朝鲜人只管挖矿,炼钢、铸造的核心工艺,还是掌握在商民的手里。 但是这些朝鲜人对胥余并不怨恨,这年头,部落间的烧杀抢掠本是常态。 胥余的做法已经很温和了,而今又让他们团聚在了一起,并给了他们一个家。 他们在这里只要努力干活,就有美味的泡菜咸鱼吃。 他们都心甘情愿,真心实意地奉胥余为王。 胥余让南宫修去挑选五十名士兵,必须身强力壮,净高一米八以上。 南宫修对胥余的话从不打折扣,马上照办。 胥余又让鲁启按照驼鹿的大小,打造适合的鹿鞍,鹿镫。 由于驼鹿的个子太大,鹿骑兵的武器也必须专门设计。 思来想去,胥余决定给他们配备中华传统神器,红缨枪。 枪头由胥余画出图形,鲁启用精钢打造。 枪杆则用白蜡木来制作,白蜡杆坚而不硬、柔而不折,在干燥的地方不劈裂,在潮湿的地方不变形,其弹性、韧性是其它木质不可比拟的。 明末名将秦良玉带的兵就因为使用一水的白蜡杆长枪,而被人称作白杆兵。 而且,白蜡树在东北到处都是,易于取材。 这五十个士兵都交给了那丹珠,让他教授骑鹿诀窍,等他们已经可以娴熟地骑鹿之后,红缨枪也制作好了。 这枪比传统的红缨枪要长得多,达到四米。 鹿骑兵的主要作战方式就是刺击,驼鹿不仅体重大,冲击力强,而且十分灵活,跳跃能力可怖,纵身一跃,可以跳三米高,八米远。 这样的威力之下,斩将夺旗,基本可以说是手到擒来。 如果双战交战正酣,鹿骑兵忽然杀入阵中,那基本就是天神下凡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鹿的胆子太小。 瑞典国王查尔斯11世纪曾训练鹿骑兵战斗,结果实战中被吓得四散逃窜,根本成不了气候。 但虞姬的出现,完美地解决了问题。胥余让虞姬给驼鹿们洗脑,这些一来,交战之时,这些驼鹿就个个都一往无前,凶猛无比了。 胥余站在空地上,看着那些鹿骑兵们矫健地完成着一项又一项的训练任务,忽然想到张艺谋的电影《长城》。 那里面守卫长城的有五支军队,分别是熊军、虎军、鹿军、鹰军、鹤军。 虽然张艺谋这么区分,主要的作用是摆造型装逼,但胥余却突发奇想,有了虞姬,也许真的可以弄出这些军队来。 最起码鹿军有了,在东北的土地上,老虎,棕熊都不少。个子也大,骑乘完全没问题。 至于鹤军就算了,没有这么大的鹤。鹰么……新西兰的哈斯特巨鹰如今还没有灭绝,那玩意儿不知道能不能骑人,等黑虎回来了,去新西兰找找。 胥余想象着虎骑兵,熊骑兵杀入敌阵,敌人吓得肝胆俱裂,四散逃窜的样子,再也忍不住了,马上派人去捕猎东北虎和棕熊。 等到虎和熊被捉回来,由虞姬给它们洗脑,变得听话温驯之后,两个战士骑上去试了试。才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虎跑起来,腰胯一上一下的,不停晃动,颠得一批,根本坐不稳,加上鞍鞯也不行,熊也好不到哪里去。 胥余还打算着要是行的话,就越过白令海峡去搞点北美灰狼来,弄个狼骑兵。 现在看来,骑狼也是扯淡。 唉,奇幻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胥余忍不住吐槽。 至于说不坐骑士,直接派猛兽参战,这也是行不通的。首先猛兽智力有限,无法分辨敌我。其次虞姬的能力有限,给动物们洗个脑还凑合,一次控制那么多动物,根本做不到。 胥余只好放弃了这个打算,等到鹿骑兵的训练刚见成效,周军把俘虏们的家眷送过来了。 由于路途遥远,充满未知,并非人人愿来,只有那些在西周孤苦无依的孤儿寡妇,才愿意跋涉来此投靠生死未卜的丈夫。那些家里还有依靠的,愿意来的就比较少,因此只有不到两千人。 在胥余的安排下,又是一场大型亲人相聚的感人场面。 但这感人之中,蕴含着不少悲伤。 有些俘虏看着别人亲人团聚,自己却孤苦伶仃,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些家眷万里迢迢来此,却发现丈夫早已死去,不由得茫然若失。 第二十四章 端午安康 周人的加入,使得平安邑的华夏人口突破一万,又成了当地第一大族。 而此时胥余的臣民也突破了两万,两年时间不到,人口翻了四番。 但还是太少啊,此时西周大概有五百万人口,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时间紧迫,再去抢人, 上次那丹珠被岛民追杀的事,在胥余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这一次,胥余把目光投向了日本列岛。 现如今,那条岛链的北方生活着不少绳文人。绳文绳文,就是还在结绳记事,要抢他们没有任何难度。 但是要去岛上抢人,就得造船,胥余思虑再三,决定点亮造船科技。 胥余本想一步到位,直接制造铁船,但目前无法得到高温,焊接工艺也就无法点亮,因此造铁船不过是痴人说梦。 退而求其次,又想造水泥船,但目前使用的水泥,其实非常原始,并非真正的水泥,拿这玩意儿造船的可行性,胥余表示大有疑问。 至于说自己烧制水泥,还是因为温度达不到的问题,无法实施。 人类科技发展的本质,就是对火的运用,玩火的水平越高,科技也就越发达。 火啊!胥余忍不住长叹了口气。 最后没办法,还是只能造木船。 商周时期华夏民族已经会使用木板造船,而此时因为胥余的缘故,又制造出了铁斧和钢锯,切割木板就轻而易举了。 不过此时的木板船还是非常简单的。 胥余将脑子里的帆船造型化为图纸,挑选了一批工匠,在海边弄了个造船厂,亲自开启了造船大业。 学校这边,胥余的学生们最近一直在跟着那丹珠学习驯狗,胥余一时也不知道拿那五十条哈士奇怎么办,你说让它们拉爬犁什么的,现在是春天也没有爬犁可啦。恰好他有五十个学生,索性就一人发一条,让他们当宠物养了。 城里面一下多了几十条二货,简直被闹翻了天。不过胥余并不在意,这才是生活嘛。 正当胥余为造船厂的事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庄稼成熟了。 去年由于担心打仗,粮食都提前种下,所以今年五月,就到了收获的季节。 胥余已经提前画好镰刀的图纸,让鲁启铸造了一批镰刀。正好前不久来了一批周人家眷,还闲着没事干,于是都被安排去收割庄稼。 田野里,大人们在前面忙碌的收割,小孩们在后面蹦蹦跳跳捡着遗落的穗子,让胥余不禁想起小时候捡穗子的情形,来到这个时空已经一年多了,爹妈失去了自己,现在怎样了呢? 胥余鼻子有点发酸,他想家了。 阿狸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胥余的身边,挨着他坐着,没有说话。 胥余鼻子里嗅到一股淡淡幽香,转头问道:“你咋来了。” “我要吃你豆腐!” 胥余一愣,捂着胸口怪叫道:“你别乱来啊。” 阿狸指着田野里正在收割的大豆,呵呵笑道:“我要吃你豆腐。” “哦,你要吃这个豆腐,安排。” 为了迎接这次丰收,胥余准备了很多工具,比如之前的镰刀,再比如石碾,石磨,风车,蒸笼…… 并且,还愉快地把这个丰收节日命名为端午节。不过,由于没有大米和粽叶,包粽子什么的,就算了。 小麦磨成了粉,大豆磨成浆。 胥余从商人,周人,朝鲜人中都挑了一些女的,亲自教她们蒸馒头,包饺子,打豆腐。教会之后,再让她们去教其他人。 在这群女人里,胥余发现其中一个学得特别快,几乎是一看就懂,一做就会。 他不由得多看了她几眼,这个女人大约二十来岁,身材偏瘦,皮肤白皙。她干活的时候,总是一副微笑着的表情,这表情有一种奇特的亲和力,让人见而忘忧。 胥余忍不住询问她的名字,得知她叫做风曦,因为父母已经离世,就带着小弟一起来寻他们的大哥,岂料来到此地,发现大哥也没了,不得已,只能在此住下。目前主要帮商民们干些杂活,养活自己和小弟。 胥余一愣,既然她大哥死在战场,那说自己是凶手也没什么不对。不过风曦倒是很明白事理,说战场之上生死各安天命,她并不怨恨谁。 胥余龙颜大悦,看她人聪明,干活又麻利,问她愿不愿到自己家去干活,平时帮忙煮个饭,照料一下试验田里的庄稼什么的。 风曦哪有不从之理,很高兴地应了下来。胥余想到以后不用苦逼地做饭了,也很是高兴。 今天的主角是,牛肉饺子。 前段时间有人在离延边铁矿二百里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野生黄牛,有一千多头。胥余一听大喜,忙派人去把那群黄牛牵了回来。 延边黄牛在后世可是媲美日本和牛的存在,不过胥余没舍得吃,黄牛对于农耕的用处实在太大了。他专门派了人来放牧这群黄牛,等到慢慢驯化,以后种地就有牛用了。 不过这次庆祝丰收,还是要杀几头助兴的。 为表一视同仁,无论是商民还是周民,朝鲜人还是奴隶,通通有份。 商民也就罢了,这一年多跟着胥余可吃了不少好吃的。其他人,吃个咸死人的咸鱼,都觉得是无上美味了,哪里顶得住牛肉饺子这种顶级美食,一个个都吃哭了。这饺子,怕是天上的神仙吃的吧。 这时候商民们的优越感就出来了:“那可不,我们大王是玄鸟转世呢,我们现在吃的用的,都是大王从仙界带来的……” 商民们巴拉巴拉一顿狂吹,其他人对胥余更加崇拜了。 胥余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对臣民们的统治力,竟然来自于商民们吹的牛逼。 吃完饺子,每人一碗豆腐脑,由于没有糖,平安邑附近的蜜蜂窝几乎让胥余派人给捅光了。 这东西商民们去年就已经吃过了,为了秀优越,还没端上来,他们就已经吹飞了天,吹得其他人一个个都口水直流,期待值直接拉满。 等到这甜甜的,滑滑的,嫩嫩的豆腐脑吃到嘴里,他们又哭了…… 胥余却把眼睛望向了南方:“糖啊……” 第二十五章 馒头夹肉 “直接放肉吗?” “对,翻炒,让蜂蜜都裹在猪肉上……可以了,加水烧开……倒进陶罐里……” 胥余正在教风曦做红烧肉。 鲁启已经按照胥余的要求做出了铁锅,现如今,平安邑的人民已经能吃上炒菜了。 端午节过后,风曦带着她的弟弟风鸣搬进了胥余的家。 风鸣今年七岁,扎着两个羊角辫,进门的时候还会在姐姐的约束下乖乖向胥余等人问好。 但是那双滴溜溜乱转的眼珠暴露了他调皮的孩童心性。 没过两天,他已经满屋子乱跑,和大毛二毛,哼哼哈哈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乎。 此时,小风鸣正在疯狂追逐着哈哈,眼见哈哈就要被他追上,按在地上一阵蹂躏,忽然一双素手伸了过来,将哈哈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阿狸娇斥道:“不准欺负我的哈哈。” “我没有欺负它,我在和它玩呀。”风鸣理直气壮地说道。 “那你干什么不找哼哼玩?” 风鸣正想说话,忽然闻到一股浓香,连忙飞快地跑进屋子,边跑边叫道:“姐姐姐姐,你做的什么?好香呀!” “是大王教我做的红烧肉。”风曦把红烧肉摆好,微笑着说道。 “我要吃,我要吃。”风鸣就要伸手去抓,冷不防阿狸跑了过来,一下打掉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吃什么吃,先洗手啦。” 说着就拖着风鸣往厨房走。 “这孩子太调皮了,大王请多担待。”风曦一脸歉意地说道。 “没事没事,小孩子都这样。”胥余连忙摆摆手,“阿狸也是个小孩子,你也不用在意,她其实挺喜欢小鸣的。” “嗯,我看得出来,阿狸姑娘心地很好的。” 阿狸和风鸣洗好手出来,一群人围着桌子吃饭。 商周时期中国实行的是分餐制,各吃各的。不过胥余习惯了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饭,便命人打造了一套桌子椅子,在他家里,吃饭是围餐制的。 今天的午餐,摆在桌子最中间那盆色泽红润的红烧肉,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 胥余说了声开饭,大家都迫不及待地伸出筷子去夹肉。只有虞姬淡定地夹了一筷子青菜。 胥余把馒头掰开,将红烧肉夹在里面,一口吃下去,感受着软烂的猪肉和蓬松的馒头在舌尖上跳舞,满足的闭上了眼睛。 大家有样学样,也夹了馒头一口吃下去,顿时一个个表情都充满了享受。 “我宣布,这是我最爱吃的菜。”阿狸将那口红烧肉吞进肚里,高兴地宣布。说完又赶紧夹了第二块。 胥余好笑地摸了摸阿狸的头,阿狸却理也不理,只顾埋头干饭,吃得呜呜有声。 “这个菜,算成功吗?”风曦小心地问道。 “很成功啊,你看他们两个的吃相就知道了嘛。”胥余的眼光扫了扫正在埋头干饭的阿狸和风鸣。“不过……” “哪里不对吗?” “没有没有,不是你的问题,这个红烧肉的糖色是用蜂蜜炒的,但用冰糖才最正宗。” “冰糖是什么?”阿狸正在干饭,但她敏感地从胥余的嘴里捕捉到了新的食物信息。 “你知道甜的东西有哪些吗?”胥余饶有兴致地问道。 “当然知道啦,有蜜和饴。”来了这么久,阿狸对吃一道也算有些研究了,毫不犹豫地就回答了出来。 “回答正确,奖励一块红烧肉。” 胥余给她夹了一块红烧肉,继续说道:“蜜和饴呢,都是糖。蜜是蜜蜂采百花酿制的,实际上和水果中的糖差不多,我们可以叫它果糖。饴呢?是从麦和粟里面得来的,我们可以叫它饴糖,饴糖也可以从玉米中得到。”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胥余望着虞姬笑了笑。虞姬已经放下食物,专心地听他说着。 “在南方,有一种植物叫做甘蔗,从甘蔗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种美味的糖,就是蔗糖。” “那冰糖呢?”阿狸忍不住问道。 “冰糖就是蔗糖,因为样子像冰块,所以就叫冰糖。” “那一定很好吃吧。” “目前来说,只有在梦里才能吃到。”胥余叹了口气。 “等黑虎回来了,让他带我们去找呀。” “他受了伤,回山修炼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不过,等我们的船造好了,也许可以去南方一趟……” 吃罢午饭,虞姬带着海东青训练去了。 历史上,海东青主要有两个作用,第一是军人养来预警,第二是富人养来装逼。 但由于虞姬和海东青之间可以交流沟通,所以海东青的作用瞬间就被放大了无数倍。 在虞姬的训练下,海东青不单单可以用来预警,还可以详细报告敌人的具体情况,基本上就相当于后世的无人机。 胥余带着风曦到试验田里去给美洲作物浇水,松土。 也许是水土不服的缘故,那些美洲作物,长势都不太好。 胥余看在眼里,一筹莫展,他脑中虽然也有不少农业知识,但现在面对的都是原始物种,气候也不怎么适宜,实在是束手无策。 风曦来的这段时间,发现胥余除了去造船厂,就是待在这块试验田里,对田里种植的这些东西宝贝得不得了。 不禁好地问道:“大王,这些草,很重要吗?” 胥余点点头道:“如果能种植成功的话,别说一个小小的平安邑,全天下人吃饭的问题,都可以解决。” 风曦见他说得如此夸张,满脸不信之色。 胥余道:“你不信么?我们现在种的麦子,辛苦耕耘,到头来一亩田能收二百斤已经顶天了。但是这种土豆如果能种植成功,亩产可以达到两千斤。” “两千斤?如果真的可以,那天下真的再也不会有人挨饿了。那要怎么才能种植成功呢?”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要经过一代一代的选种,杂交。也许……终我这一生都无法成功。 胥余不由得叹了口气,人力有时穷,他虽然装了一脑袋的知识,但还是把世事想得太简单了。 “如果……”风曦想了想,似乎下定了决心,“如果能把生长的时间缩短呢?” “缩短?在南方气候温暖的地方的确是可以缩短生长周期,但也就短上一两个月而已。” “你看。”风曦伸出右手,对准田里一株蔫了吧唧的番茄苗,番茄耷拉的枝条忽然变得挺拔起来,不断抽出新芽,长出叶子,越长越大,顷刻间就长成了一棵一人多高的番茄树,树上开满了黄色的花朵。 “你能控制植物?” “我是一名巫女。” 第二十六章 巫族现世 “巫女?”胥余不由得大吃一惊。 “上古之时,大巫蚩尤与炎黄联军大战于逐鹿,兵败被杀,巫族从此不知所踪,原来世间竟然还有巫族存在?” “逐鹿之战后,巫族隐姓埋名,不敢随意显露能力,所以世人渐渐就忘却了我们的存在。这一次,我在中原失去依靠,无奈之下才来到平安邑,有幸得见大王,大王所为,是为了天下百姓不再受苦,因此,风曦愿意助大王一臂之力。” “你既然是巫族,那与人族自然算是有深仇大恨,人族受不受苦,又与你何干呢?” “我族乃是伏羲女娲后裔,伏羲女娲亦是人族的先祖。人族与巫族实为兄弟。是以人族虽负巫族,但我们秉承女娲遗志,仍然是希望天下太平的。” 胥余大为感动,连声说道:“善!” 不过,胥余并不相信风曦所说,他就是装装样子而已。 因为这件事情实在是太突兀了,太莫名其妙了,怎么忽然就冒出个什么巫女来了呢? 这一定是西周的阴谋。 上次雷震子那厮忽然跑过来给我送俘虏家眷,我就在琢磨这事。 家眷,那是人口。人口,就是实力。周军被我击败,还送人口给我增加实力? 可能吗? 不可能! 现在终于明白了,他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就是为了找个理由,把风曦送到我的身边。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把风曦送到我的身边,又有什么目的呢? 色诱我?不可能,她还带着个拖油瓶。 潜伏在我的身边?探听我的秘密? 没错,一定是这样,上次我用炸弹炸姜子牙。姜子牙那厮不识货,还污蔑我使用法术对付凡人,还说我离死不远了。 这个风曦,没准就是姜老头派来杀我的。 但是,她接近我已经半个月了,每天洗衣做饭我对她也没有防备,她干嘛不动手呢? 而且,如果姜老头认为是我违反了规则用法术杀凡人,那他直接把我轰成渣就行了,他是神仙,我怎么反抗得了? 难道他是因为打了败战,再下手杀我的话,怕被世人耻笑是公报私仇? 她不杀我,肯定是因为没有发现我使用法术的证据。 我没用法术,就不用死,她只能继续潜伏下去。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干嘛要显露她的能力呢? 她显露能力,是我了得到我的信任,从而查探我的秘密? …… 胥余站在原地,想着乱七八糟的心事,只觉得越想越乱,理不出个头绪来。 然后他想到了虞姬,如果让虞姬去读她的心呢?但这件事很快被虞姬否认了,因为她的读心术对有法力的人无效。 原因是显露法力的时候,会产生法力波动,从而被察觉破解。 这样一说,胥余马上就明白了。 想来风曦来的时候没想到自己身边居然存在会法力的人,她如果不主动显示出自己的能力的话,也迟早会被虞姬发觉。所以就老实点,先站出来承认了。 既然如此,你送上门来,那我便坦然受之吧。 决定走一步算一步,他问风曦:“这番茄还能继续长吗?” 风曦摇摇头:“长是可以长,但如果我继续运用灵力让植物生长的话,它们往往结不了果,就算结了果,也特别小。也许是我的灵力不够吧。” 胥余听了,想了想道:“不是灵力的原因,那是因为生长太快,导致它们没有授粉,是结不了果实的。” 风曦奇道:“授粉……那是什么?” 胥余笑道:“人分男女,动物分公母,植物也是分雄雌的。它们也是需要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产生后代的。” “啊,植物也……” “对啊,万物生灵,都是如此,植物也不例外的。你看,中间这个粗粗的,是雌蕊,旁边这一圈细细的,是雄蕊。雄蕊的上面有很粉,这个叫做花药。把花药弄到雌蕊的柱头上,授粉就完成了。” “那如果没有人帮忙的话,它们怎么完成授粉呢?” “靠风,或者小动物,比如蜜蜂来采蜜,在花朵上爬来爬去,就把花药带到柱头上了。” 胥余一边忙着给每朵花进行人工授粉,一边耐心地给风曦解释着。 等到全部授粉完毕,风曦继续催动灵力,只见黄花迅速凋零,长出青色的果实。 那些小小的青色果实,在风曦的灵力催动之下,慢慢地变成了红色。 胥余让她不要停,继续。 很快,果熟蒂落,掉入泥土,种子被埋在土地里,又继续地生长出来。 一棵一棵,小小的,新的番茄幼苗开始在试验田里蓬勃生长。 这些番茄被风曦催至开花之后,再进行人工授粉,再催熟果实。 胥余将这些植株编号,将每棵番茄树上结的果实都收集起来,逐一对比,品尝,分类。 挑选个头大的,口感好的,再次播种。 现代多肉饱满的番茄源自于美洲原生番茄的一次基因突变,这突变胥余无法掌控,但他可以作弊。 在风曦灵力的加持之下,番茄可以做到一天三熟,而且可以多组种子同时杂交。 如此一来,番茄的进化速度被提升了成千上万倍。人类对番茄数千年的培育历史,在这里,只需几个月就能完成。 为了完成这个艰巨繁琐的任务,胥余把自己的学生叫了几个过来帮忙,上次和景田一起测量树的高度的琴娴也在其中。 琴娴是琴应的小女儿,今年刚十六岁,这个小姑娘学习天赋倒也不是很高,但是做事认真负责,心细如发。 因此,胥余就把培育番茄的任务交给了琴娴来负责,风曦则变成了一个工具人,她的工作就是不断的使用灵力催熟果实。 当然了,喜闻乐见的试吃环节,那是阿狸必须参与的。 在整个培育过程中,大家都希望能够结果更多,个头更大。 尤其是阿狸,她觉得小的番茄虽然也很好吃,但吃得不过瘾,所以她希望能够吃到一种最大的番茄,一个就能吃饱那种。 这不禁让胥余想到了阿狸的老乡,后世的一个韩国科学家,他超爱吃泡菜,立志要培育出世界上最大的白菜,最后,他成功的培育出了……娃娃菜。 由于造船进行到关键的时刻,胥余一连个把月没有回家,等他回到家的时候,他望着五六米高的番茄巨树,惊得下巴都差点掉了。 那树上结了成千上万的果实,每一颗都有苹果那么大…… 第二十七章 事业为重 前面两章重写了,看过的朋友,可以翻回去在看一下,不然的话,会和本章对不上。 胥余望着一树树的番茄,心里乐开了花。 “我宣布,今天晚上来一桌番茄宴。风曦,你们几个给我打下手,琴娴你去把你爸爸他们叫来。” 到了晚上,景如松琴应等几个家族的家主都过来了,还都带上了一两个小辈。 胥余亲自掌勺,在院子里宴开三席,菜还没上,大家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其乐融融。 胥余搞出来的美食,从来没有让大家失望过,这一次如此大张旗鼓,众人更是期待值拉满。 番茄牛腩,番茄炒蛋,番茄炖豆腐,锅包肉,酸汤鱼,一道又一道经典的菜式端上了餐桌。 胥余一边做,一边让风曦记下做法。从今往后,番茄就算是平安邑的常见蔬菜了,它的吃法必须要推广开来。 这种酸酸甜甜十分开胃的美食,没有人会不喜欢,大家很快就风卷残云,将满桌的美食吃了个精光。 吃完之后,大家发现,肚子更饿了…… 胥余拍拍手道:“主食还没上。”说着让风曦等人去把今天的主食端上来。 众人发现,今天的主食,是一盆盆奇怪的油炸小球球。还有一盆盆红红的糊糊。 小球球大家不认识,红糊糊都猜出来了是用番茄做的酱。 自从胥余教会大家磨面粉之后,商民们的主食就变成了馒头。现如今,馒头没上来,上了这么个玩意儿,一个个都万分好奇。 胥余说道:“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另外一个主角,土豆!” “这个土豆目前还是原始种,个头太小,今后我们会培育成更大的新品种。之所以提前介绍给大家,是因为土豆和番茄酱,是一对绝妙的组合,大家试试就知道了。” 众人兴致勃勃夹起土豆吃了起来,外焦里嫩,味道并不坏,但刚刚吃过了太多美食,这味道就不怎么够看了。 等到他们学着胥余的样子,沾了番茄酱再吃下去。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立刻化腐朽为神奇,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看着大家狼吞虎咽的样子,胥余决定,下一个要改良的品种,就是土豆了。 这段时间,虞姬对海东青的训练已经卓有成效。 虞姬让海东青自行飞出,查探方圆五百里内的动静,它们居然知道往西三百多里有一个人类聚集的城镇。 胥余听说这个成果后,立刻明白,这个时代最强的侦察兵出现了。 以后若是和西周交战,周军的一举一动,他都将了如指掌。 要知道,打仗的时候精确地掌握了敌军的情报,就可进退操之我手,立于不败之地。 有了这四只海东青,胥余对半年后那场可能发生的战争,胜算又多了几分。 为此,他专门做了一桌美食,好好地犒劳了虞姬一番。 因为虞姬不吃肉,所以他特意跑到丛林里去找了几天,弄了一堆松茸回来。 看着虞姬开心地吃着香味浓郁的炭烤松茸,胥余的心里获得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 现在他左手有虞姬可以操控动物,右手有风曦可以操控植物,这给了他一种可以操控整个世界的错觉。 阿狸坐在一旁,望着胥余望着虞姬的画面,心里忽然有点酸酸的。 …… 午后,胥余去了造船厂查看进度,风曦去了试验田培育土豆,虞姬则带着海东青去了海边。 屋子里只剩下阿狸和风鸣。 风鸣想骑大毛,他刚爬上大毛的背,大毛忽然站起,将风鸣甩了下去,风鸣不服,又往大毛的背上爬,一人一兽闹个不休。 阿狸一手托腮,坐在门槛上,望着风鸣和大毛在院子里打闹。 午后的阳光照着她的侧脸,投下好看的剪影,她的眼神之中,有了几分落寞。 “风曦帮欧巴驯化植物,虞姬帮欧巴驯化动物,欧巴越来越看重她们啦,只有我……” 她忽然站起身来,好似下定了决心一样,往造船厂跑去。 胥余在造船厂转了个圈,见大家都按部就班地忙碌着,很是满意。 他出了造船厂,打算去学校逛逛,走到半路,忽然看见阿狸一阵风似地跑了过来。 “怎么了?家里出事了?”胥余一看阿狸的样子,就感觉不对劲。 “没事啊。” “那你跑这么快?老实交代吧,你闯什么祸了。” “我……我骗你。” “你骗我?骗我什么?” “我其实是……”阿狸下定了决心,大声说道:“我也是巫女。” “什么叫……你也是巫女?”胥余一脸懵逼地道。 “你看。”阿狸伸出右手,只听空气之中噼啪有声,她的手心,慢慢凝聚出一根小小的冰锥。 “你能制造冰?”胥余惊道。 “是的。”阿狸低下了头。 “你早怎么不说呢?” “我骗你,我害怕。”阿狸弱弱地说道。 胥余想到第一次见到阿狸的情景,冰天雪地里,她身上只裹了一块兽皮。 难怪那么冷的天,她从朝鲜跑到平安邑,啥事都没有。 “你会不会……不要我?”阿狸怯生生地问道。 “怎么会呢,我还怕你不要我呢。” “真的吗?” “当然真的。” “欧巴,你最好了。”阿狸忽然踮起脚,在胥余的脸上亲了一下,白皙的小脸上刹那间布满了飞霞。 胥余一愣,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颊,感觉有点湿湿的,他回味着那个蜻蜓点水般的触感,忽然一伸手,把阿狸抱在了怀里。 阿狸温驯的任由胥余抱着,胥余感受到怀里的软玉温香,感觉她有些颤抖。 他抬起她的下巴,凝视着她的眼睛,一低头,吻住了她的唇。 但就在接触到她红唇的一刹那,她忽然一把把他推开,飞快地逃跑了。 胥余愣在原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转角,有些怅然若失。 …… 吃晚饭的时候,气氛有些怪异,连小风鸣都感受到了,他罕见地没有和动物们打闹。 吃完饭,大家都去休息了,胥余弄了把躺椅,躺在院子里纳凉。 他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斗,想着同一片星空下的另外一个时空。 在那里,他不过是个在流水线上像机器一样干活的吊丝。 而在此地,他已经拥有了太多。虽然前路艰险,为了守护他得到的这一切,他也要坚持下去。 “大丈夫当以事业为重,儿女私情以后再说吧。” 他这样安慰着自己,坐起身来。 忽听身后一个声音幽幽说道:“欧巴,我……爱你的。” 胥余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转过身,惊喜地道:“阿狸,我……” 阿狸一掉头,又跑了。 ps:关于商周时期的人说不说“我爱你”。 《诗经》里有一首《将仲子》道:“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看见没有,“岂敢爱之”。 所以,作者菌大胆猜测,古人也说:我爱你! 各位亲爱滴读者,我爱你们! 新的一月开始了,求投票求收藏。 第二十八章 无限可能 风曦正带着琴娴在试验田里种土豆,被胥余叫了回来。 “今天天气挺热,做了些雪糕犒劳大家。” “哇哦!”在座的都是女孩子,听说有新的美食吃,一个个都欢呼起来。 胥余拍拍手道:“端出来吧。” 就见阿狸端着一坨坨黑乎乎的东西,笑眯眯地走了出来。 阿狸每人发了一坨,大家拿在手里,都有着懵逼,这……能吃吗? 风曦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虞姬见大家都一脸嫌弃的样子,有点尴尬,问道:“大王,这是用可可做的么?” “没错,这叫做雪糕。原料呢,是鸡蛋,蜂蜜,牛奶,还有来自虞姬家乡的可可。” 在玛雅,可可都是煮开了,当做饮料来喝,虞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吃法,她好奇地把雪糕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怎么样,怎么样?”阿狸迫不及待地问道。 “实在太神奇了,刚才那口雪糕,我根本就没有咀嚼过,就已经在我口里融化了,好美味哦。” 琴娴见状,也吃了一口,眯着眼睛品尝了一番,赞道:“寒如冰,冷如雪,却又香甜无比,天下间竟有如此奇怪的食物。” 风曦也吃了一口:“我以为天下间的食物都是要煮熟了,趁热才好吃。没想到居然能反其道而行之,冰镇了也这么美味。但现在是夏天,如何做到的呢?” 她望着远处的雪山:“难道你们去雪山上取冰?” “哪用这么麻烦,这都是阿狸的功劳。她其实是一位——冰女巫!” 风曦惊喜地道:“阿狸姑娘,原来你也是……” 阿狸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之前一直欺骗大家,对不住了。” 风曦摇摇头道:“我们巫族未免引人注意,一向都是隐藏自身能力的,如果不是因为大王造福天下的宏愿,我也不会显露自己的能力。你也不必多想,我相信大王能理解的。” “嗯!”阿狸用力的点点头。原本风曦的到来让她有些嫉妒,但这些日子的相处,她已经渐渐被风曦的亲和力感染,把她当成了一位值得信任的大姐姐。 …… 吃完雪糕,大家又各自忙碌去了,胥余打算午睡一会。 忽然见到阿狸蔫了吧唧地从眼前走过,连忙问道:“你又怎么了?” 阿狸没理他,径自走了。 胥余摇摇头,闭上了眼睛。没过几分钟,忽然感觉有人盯着自己。他心中一惊,连忙睁开眼睛。 只见阿狸蹲在自己身前,双手托着下巴,一脸苦逼地望着自己。 “你不开心?” “嗯。” “那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 “去你的。”阿狸被他一打岔,心情似乎又好了一些。 她想了想,说道:“我的能力就只能做雪糕吗?” “做雪糕怎么了?大家都吃得很开心啊,你吃了几个,你自己说?” “可是虞姬帮你训练动物,风曦帮你驯化植物,我就只能做个雪糕,我觉得自己好没用。” “怎么会,你的用处大着呢。” “真的吗?你骗人。” “骗人是小狗,你也知道,半年后我们可能会面临一场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战,我本来不是很有把握,现在有了你的能力,胜算又多了几分。” “我的能力?虽然说我可以制造冰锥伤人,但我不能那么做的。我一旦用灵力伤害凡人的话,神界一定会追究。到时候,可能会给平安邑招来灭顶之灾。” “这个你不用担心,神界的规则,我现在也搞明白了一些,那就是不能使用法术直接伤害凡人。在玛雅时,铁剑现世,羽蛇神也只是想着召唤雷电毁灭剑胚。但如果这个伤害是间接的呢?” “间接的?”阿狸不解。 “我可以利用你的能力来制造一样东西,这东西有着巨大的杀伤力,甚至不亚于雷电。但这东西是我制造出来的,你只是起到了一个辅助的作用,你并没有直接使用灵力来杀人,所以,不算违规。” 阿狸没想到还能这么玩,仔细一想,好像还挺有道理。 “那,你要我帮你制造什么东西呢?” “上次击退姜子牙,靠的是什么记得吗?” “记得啊,是火药。他还污蔑你使用天罚,说神界会追究此事,但后来什么事也没有。” “他也不是污蔑我,只是他不明白化学的威力。” “化学?” “嗯,接下来,我们要制造的东西,比火药更强,叫做……炸药。” …… 胥余在海边又弄了个实验室,开始研发硝化甘油。 胥余一直想着要弄点现代武器出来,他现在已经可以大量炼钢,要制作枪管炮管并不是太难的事。 难的是火药,传统的黑火药虽然也能用,但这玩意儿易受潮,威力小,残渣多,烟雾大,并不是理想的火药。 胥余希望能搞出更牛逼的炸药出来,所以他想到了硝化甘油。 硝化甘油是一种烈性液体炸药,轻微震动即会猛烈爆炸,危险性大,不宜生产。 在历史上,直到化学大神诺贝尔发明了用冷水管散热生产硝化甘油的冷却法,并设计了相应的机器,才初步扫除了大批量生产的障碍。 由于这种机器太过原始,其制法胥余不得而知。 胥余的难点就在于,现在这个时代可以说什么都没有,想要造任何东西,都得重头再来,这需要巨大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而胥余只有一个人,像炼铁,造纸,黑火药这些初级技术还好说,他都能很快地搞出来。 但是进入到工业时代,每一样发明背后都涉及到繁复的各类技术支持,这是他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过现在,因为风曦的存在,让他看到了未来的无限可能。 风曦用她的灵力,只用了几个月就完成了后世人类花了上千年才走完的路,成功培育出了优良的番茄。 灵力在生物学上已经创造了奇迹,那化学呢? 第二十九章 天之浮桥 景田被胥余选中,成为了化学实验室的首席研究生。 他是目前胥余的学生中最优秀的一位。 在长期的教学中,胥余发现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知识有着强烈的渴望,既然如此,胥余决定成全他。 在化学实验室,景田主要协助胥余制作一些奇怪的液体。 其中一种液体是淡黄色的,它会散发出阵阵白烟。胥余告诉他,这叫作硝酸,可以用来制作炸药和化肥。 制成炸药,比他之前见过的火药的威力要大上许多。制成化肥,可以让五谷的收成增长数倍。 最神奇的是,这东西见光就会分解,必须装在棕色的玻璃瓶里。 为此,胥余还专门烧制了一批玻璃容器。 另外一种液体,像是浓稠的油。胥余告诉他,这叫硫酸,它的用途比硝酸更广。 为了让景田充分了解这两种酸,胥余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来展示它们的特性,比如拿他们去腐蚀铜、铁等金属,碳化木材等等。 有了这两种酸,就可以开始制作硝化甘油。 硝化甘油十分危险,制作之前,胥余再三强调:硝化甘油极不稳定,任何震动,撞击,摩擦都有可能会引动爆炸,让大家一定要万分小心。 由于硝化时会放出大量的热,所以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并保持通风。 在不知道阿狸是巫女之前,这东西胥余也就在脑子里想想。 但是现在,这一切都成为了可能。 阿狸的能力能迅速降低反应释放出来的热量,让整个实验一直保持在低温状态。 经过反复摸索,硝化甘油终于制作成功,随着一声巨响,烟尘四散,地动山摇,一片山崖被炸塌了一块。 众人望着这恐怖的破坏力,无不流露出骇然之色。 “有了这东西,我们不用害怕西周的入侵了。”胥余揉了揉阿狸的脑袋。 阿狸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 中秋节过后,胥余的船终于造好了。 他带着平安邑一些主要人物来参观这艘崭新的帆船。 “此船叫做飞剪船。”胥余介绍道。 这条船长约二十米,最宽处不到四米,船身细长,吃水极深,呈现出非常漂亮的流线型,船首锋锐如刀,利于劈开浪花。 船首部位向外斜伸出一根极长的桅杆,与船身中部的主桅之间用一片三角形白帆相连。 “这船怎么这么……细?”景田忍不住问道。 在他的印象中,船应该是胖胖的才对,那样的话,在水中行驶才能稳稳当当。 “怎么不能?不过这只是第一艘,是用来积累经验的型号。今后我们会造出更多更大的海船。” 虽然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造出铁船,水泥船,只能造木船,但胥余也要一步到位,造出最牛逼的帆船,所以他选中了飞剪船。 飞剪船可以说是人类帆船建造史上的巅峰之作,一八四五年才第一次在美国诞生。但它一经诞生,立刻就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轰动。 这种帆船航行时,船身几乎是贴着水面,速度极快,航速每小时能达到12-14海里,横跨大西洋只需要十三天。 “我们来进行一次试航吧。” 由于阿狸要留下来协助制造硝化甘油,风曦要留下来进化各种农作物,所以胥余只带了虞姬登船。 虞姬的箭术天下无双,又驯养着四只海东青,在此次航行中起到的作用无可估量。 南宫修则带了十名鹿骑兵护卫。 起了锚,由南宫修掌舵,离岸而去。为了操纵帆船,他已经练习半个月了。 船帆升起来,吃足了风,带动船头向上高高翘起,锐利如刀的船首切开浪花,宛如飞鱼一般,几乎就是在水面上滑行…… 岸上众人见这船快得如同离弦之箭,都不由得发出阵阵惊呼。 胥余站在船头,望着辽阔无际的大海,感受着迎面吹拂的海风,内心中不禁升起一股豪情,忍不住放声吟道:“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虞姬望着胥余意气风发的样子,内心中升起一种别样的感觉。 胥余此行的目的地,南方。 他要去寻找甘蔗和水稻。 他本想等黑虎回来后去一趟,但黑虎回山修炼去了,啥时候回来也没个信,他们这些修仙的,时间也没个准,也许猴年马月都不会回来也说不准。 现如今这两样宝贝已经要成熟了,胥余等不及,干脆就趁着这次航行跑一趟了。 大家轮流掌舵,帆船日夜不停,绕过朝鲜半岛,横渡黄海,然后继续往南航行。 一共走了十多天,这一日,忽见远处海面之上白浪滔滔,胥余举起自制的望远镜观察了一番,发现此处是一条大江的入海口。 东南沿岸,入海有如此声势,一定是长江了,这地方应该就是上海。 胥余饶有兴致地命令飞剪船驶入长江,才发现此时的上海还是一片涂滩,遍生芦苇。飞剪船的驶入惊飞无数的野鸭,野鸭又弄散了无数芦花,秋风一吹,如同漫天飞雪。 历史上,要到战国时期楚国的春申君黄歇封于江东,这片涂滩才得以疏浚,所以后世才称这段长江为黄歇浦,春申江,最后在清朝时定名为黄浦江。 胥余在上海逛了一圈,发现没啥好玩的,就驱船继续航行,进入内陆。 走了两天,虞姬放出去查探消息的海东青“春花”忽然飞了回来。 之前虞姬得到四只海东青后,就让胥余帮忙取名字,胥余最烦取名了,随口取了个春花夏风,秋月,冬雪。 春花和虞姬嘀嘀咕咕了几句,虞姬说道:“大王,前方三百里外,有一处人类城邑。” 胥余眉毛一挑,前方三百里?按距离来算,那应该就是南京了。不愧是华夏古都啊,居然这么早就建城了,胥余立刻命令加速前进。 因为飞剪船太过招眼,一行人便在距离南京大约三十里的地方,停锚靠岸。 下了船,骑着驼鹿,沿着江岸缓缓前行。 刚走没多久,便看见河岸上生长着巨大的涕竹,高耸入云,苍翠挺拔。 这还是虞姬抵达亚洲后,第一次见到竹子,她忍不住叫道:“涕竹。” 胥余指着涕竹对虞姬说道:“现在你信了吧。涕竹原产华夏,千年之前,你的祖先就是靠着这种竹子,经过天之浮桥,抵达美洲的。所谓天之浮桥,就是平安邑对面那一串岛屿。” 虞姬抚摸着涕竹,想象着千年前祖先凭着简陋的竹筏,竟然渡过万里海域,不由感慨万千。 第三十章 商人本色 现在是西周初年,生活在江南的是东夷部落。 “夷”在古语中就是人的意思,东夷即东边的人,是中原地区对江南地区各个部落的统称。 “夷”从字面上看,就是一个人背着一张弓,说明他们善射。 胥余要寻找水稻,甘蔗,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问当地人要,至于东夷部落会把他怎么着,这个他并不担心。 他们骑着巨大的驼鹿,拿着锋利的钢刀,先进的弓箭。武力对抗的话,对方就算人多势众,他们也无所畏惧。 况且,他并不是来搞事的,他是来做生意的。 他带了一些玻璃器皿和雪盐,都由驼鹿负着,打算和当地部落进行贸易,毕竟他是个商人,商人的优势就是做生意嘛。 当初他只用区区几袋盐就换走了肃慎人几十头驼鹿和哈士奇,很有几分奸商的潜质。 现在,他准备故技重施了。 这些东夷人虽然比肃慎人要先进一些,但是对他来说却没什么区别,都是野人罢了。 还没靠近城邑,便看见大片金黄的稻浪,秋风吹过,此起彼伏。 身为一个湖南人,胥余已经两年没吃过米饭了,顿时有些激动。 他折了一根稻穗看了看,发现颖果稀少,也不饱满。 看来,得让风曦好好培育培育才行。 再往前走没多久,天空中的海东青忽然发出尖利的鸣叫,南宫修立刻喊道:“戒备。” 众人从背后摘下反曲弓,搭上了箭,等了数个呼吸,从远处的一片甘蔗林中,转出一群人来。 那群人初次见到驼鹿这种神兽,都有些惊惧,立在原地,既不前进,也不逃走。 为了消除对方的戒心,南宫修跳下驼鹿,走上前去,朝着对面喊话。 对面也派了一个人上前,两个人慢慢走到一起,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忽然抱在了一起。 没多久,南宫修走了回来,高兴地道:“大王,他们是奄国人。” “奄国?”胥余搜索记忆,发现是商朝的一个诸侯国,不由奇道:“奄国不是在北方么,怎么跑这里来了?” 南宫修解释道:“两年前周公旦之子伯禽攻破奄国都城曲阜,建立鲁国。奄国的一支被迁到了西秦之地,另外一只则一路南逃,渡过大江,在此地建城。” 胥余一听,暗呼卧槽,没想到今天居然见到了秦始皇的祖宗。 和南宫修沟通的那个奄人返身而走,回去找国君报信去了。 胥余想着自己还顶着个商王头衔,装逼摆谱还是有必要的,于是也不下鹿,就在原地等着。 奄君嬴才听报说商王来了,大吃一惊。 问手下道:“你莫不是被人骗了吧,商都没了,哪来的商王?” 那人忙道:“应该不会有假,如今的商王是当初的王叔箕子,他们在极东之地重新建国了,这次是航海来到此地的。” “居然是箕子?此人是当世大贤啊,他若为王,也许我奄国……还有复仇的希望?吩咐下去,大摆宴席,我亲自迎接。” 嬴才带着群臣,出城数里,确认胥余的身份之后,倒头就拜,亲自将胥余迎进城去。 胥余发现这奄城很多地方都还没有完工,国君大殿也甚是简陋,显然他们到达此地还不久。 他不由得暗暗感叹南京还真是块风水宝地。自古以来,只要中原政权被击败,必定要在此地建都,修生养息,立志北伐。 大明、民国二次北伐成功;东晋、萧梁、刘宋三番北伐功败垂成。至于南宋,虽然完颜构被吓坏了卵子,定都临安,不敢北伐,但仍然定了金陵为行都。 只是没想到,早在三千年前,小小的奄国,竟然也由此打算。 嬴才请胥余上座,随即奉上酒食,胥余两年没吃过米饭了,也不客气,先干了一碗红糖拌米饭。 此时的米都是糯米,拌红糖正香。 嬴才见胥余吃得挺香,笑道:“大王以为我江南饮食如何?” 胥余喝了一口米酒,笑道:“如果捣烂了,使之粘在一起,则更好吃。” “哦?”嬴才听了,便命人拿了一只鼎,把米饭放进去,按照胥余的吩咐,用一根竹棒不停的捣,直至捣成粘稠的一团。 胥余笑道:“可以了。”亲自揪了一坨,蘸着红糖吃了下去,一脸享受。 众人见状,都揪了一坨,照着胥余的样子吃了下去。 嬴才眯着眼睛道:“软糯香甜,当真美味,此物可有名字么?” “红糖糍粑!” …… 由于嬴才是被西周击败赶跑的,因此对西周十分痛恨。 恰好胥余也是被西周赶跑的,虽然胥余本人没啥感觉,但他还是投其所好,在酒席上对西周进行了一番痛骂。 有了共同的语言,这一对难兄难弟简直是相见恨晚,喝到深处,就差抱头痛哭了。 不过胥余并没有喝醉,他的酒量是在后世的酒桌上锻炼出来的,这点米酒算不得什么。 由于在此地遇见奄国遗民,他忽然想到,也许可以对奄国进行一番扶持。 奄国本是殷商的封国,又都有灭国之恨,因此是天然的盟友。 自己在半年前,已经和申公豹定下了挑动西周内乱,从而坐收渔利的策略。 如今,申公豹正在朝歌施展他的“道友请留步”神技,以申公豹的本事,只要中了他这招“道友请留步”的人,还没有不上钩的。 况且“三监之乱”本来就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所以这一步一定会成功。 但是接下来,自己躲在后面当“美帝”,这个策略能不能成功,那可就不一定了,毕竟历史上的三监之乱是失败的。 所以,为了增加成功率,就一定要多布棋子,要加大筹码。 现在,奄国的出现,就是一步天然的好棋。而飞剪船的发明,又让这一步棋,有了成功走出的可能。 我只要把反曲弓,钢刀,马鞍马镫送给奄国,他们拿了这些装备,就一定会去找西周复仇。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们不敢主动去进攻西周,最起码也可以做到据城自守,在西周的南面,牢牢的镶入一个楔子。 到时候,西周的南边有了这么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西周想要北上攻我,也得合计合计了。 第三十一章 抱团取暖 胥余又进一步想到,奄国现在被西周切割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逃到了现在的江南,另外一部分却被西周发配到了西北。 在历史上,假以时日,西北一支吞并西戎诸部之后,就会完成横扫六合,统一华夏的壮举。 如果,现在能将两支奄人势力联系起来,进行扶持,说不定就可以对西周造成三面合击,中心开花之势。 到时候,西周实力再强,恐怕也只有灭亡的份。 想到这里,胥余对南宫修耳语了几句,南宫修点点头,站起来说道:“今日我王与国君在此相逢,实乃乐事,且让末将献上一套剑术,以助酒兴,国君以为如何?” 嬴才呵呵笑道:“善。” 南宫修立在大殿中央,“呛啷”一声,拔出配剑,雪亮剑锋被满室烛火一映,寒光耀眼,惑人心目,奄国君臣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 南宫修屏气凝神,忽地把剑一横,身随剑转,飒然舞起。只见电光飒飒,雷声殷殷,惊心动魄,凌厉无比。偌大的一座大殿,却似所有的空间都被他手中一支长剑占据,只看得一众奄国君臣,心惊魄动,目眩神弛。 舞到酣处,蓦地大喝一声,漫天剑影一瞬而收,归于平静。南宫修长身而立,对嬴才行了个礼道:“献丑了。” “将军剑法,神鬼莫测,教本君大开眼界。而且,将军手中的剑,银光雪亮,锋芒迫人,莫非就是传说中的……铁剑?” “不敢欺瞒国君,正是铁剑。” “传说铁是只有神仙才能使用的神物,偶尔会有一两块遗落人间。想不到今日得见神物,此剑,可借本君一观么?” 南宫修跑出来装逼,要的就是这句话,连忙把剑奉上。 嬴才接过剑,拿在手中把玩,只觉此剑十分轻盈,比寻常的青铜剑要轻上不少,不由得发出啧啧称奇之声。 南宫修躬身道:“请让我来为国君展示一下此剑的神奇之处。第一件,吹毛断发。” 说着拔下自己的一缕头发,往剑刃上用力一吹,头发全都断做两截,纷纷掉落到地上。 奄国君臣看得目瞪口呆,南宫修继续道:“第二件,削金如泥。” 南宫修让嬴才的卫士拔出青铜剑,和嬴才手中的铁剑相撞,嗤地一声轻响,青铜剑断成两截,哐当落在地上。 嬴才望着地上的断剑,又看看手中的宝剑,发现剑刃齐整,寒光逼人,竟连一个微小的缺口都没有。 不由喃喃道:“果然是神剑啊。” 胥余微笑道:“这只是普通的铁剑罢了,这剑,我们有很多。” 说着拍了拍手,身后十名护卫,一起拔出了配剑。 铁剑寻常难见一把,他竟然十把齐出,这已经不是超级加倍这么简单了,这直接是n次方了。 “怎么会……这么多?”嬴才弱弱地问道。 胥余淡淡道:“铁剑不过是寻常之物,我准备送给国君一百把,当做礼物。” “一……一百把?”奄国君臣都快疯了。 这是在吹牛比的吧?可是,他们明明是人手一把。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嬴才的眼里不由得现出狂热之色。 嬴才正想说点什么,却听胥余又微笑道:“我听说贵国之人擅射,不知道能否见识见识?” 嬴才一愣,不知他忽出此言,是何用意。不过他既然想见识见识,那自然也不能弱了名头。 其时南方人利用竹子制弓,弹性胜过北方用木头,的确比北方人更善于射箭。 嬴才见大家也都吃得差不多了,便命令收了宴席,领着众人来到校场。 刚一进校场,便见一位身如铁塔,肤如古铜,肌肉虬结的男子急忙忙走了过来,参见众人,显然是嬴才撤去宴席时,下令找来的。 嬴才介绍道:“大王,此人叫做嬴勇,乃是我族第一射箭高手。” 胥余见此人身得威武雄壮,不由赞道:“果然是好男儿。” 嬴才道:“嬴勇,大王想见识见识你的射术,你就表演一番吧。” 嬴勇点头称是,取来了自己的弓,胥余一见,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这弓的长度超过两米,用多根竹条捆绑而成,弓身比虞姬的小臂还粗。 校场中竖着几个靶子,嬴勇立在百步之外,弯弓搭箭,将那张大弓拉得如同半球,嗖地一箭射出,正中靶心。 在场众人顿时纷纷喝彩,这的确是了不起的神射手了。 胥余朝虞姬点了点头,虞姬站了出来,她在箭靶之前比了比,然后掉头就走,一直走到二百步远的地方,这才停下。 嬴勇一脸不解之色,一个女的,拿着一个小弓,站在二百步远的地方,她这是要干嘛? 只见虞姬弯弓搭箭,也没见怎么瞄准,嗖地一声,箭矢如同流星赶月,正中靶心。 “彩!” 这一次的彩声如同雷鸣一般,比嬴勇获得的掌声要大上数倍,就连嬴勇本人,也在疯狂喝彩。 虞姬五官精致,身材玲珑,是个妥妥的小美女。美女神射手,谁人能不爱呢? 嬴才赞道:“大王身边,真可谓是卧虎藏龙啊。但本君有一是不解,还请大王为我解惑。” 胥余道:“请讲。” 嬴才望着虞姬手中的弓,问道:“我看这位美人所使的弓,大小还不及嬴勇的一半,何以射的距离如此之远呢?” 胥余道:“这个么,叫做反曲弓,其中的奥义我一时半会也说不明白。但我让虞姬出来比试,并非为了炫耀,而是想将此弓作为礼物,送给国君。” 嬴才大喜:“若是如此,多谢大王了,但所谓无功不受禄,大王送我神器,有何吩咐呢?” 胥余道:“如今我在东北,而国君在江南。你我二人均是西周的眼中之钉,肉中之刺。胥余别无所求,只愿和国君结为盟友,引为援奥。” 嬴才被西周从山东撵到江南,本就感到独木难支,忽然有胥余这样的强援,还要送自己神器,真可谓是喜从天降了。连忙说道:“若如此,那真是再好没有了。我奄国本是大商藩属,如今仍愿奉大王为正朔。” 第三十二章 明招暗招 双方约盟之后,嬴才向胥余介绍了一下奄国目前的状况。 奄国原有人口十余万,自从被西周所灭,他们一路南逃,渡过大江在此地建城,已经一年有余。经过一年多的休养生息,实力稍有恢复,现有人口三万多,控弦之士约两万。 而且,由于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周边一些小的部落也在逐渐向他们靠拢,如果把这些小部落都加上的话,人口可以达到十万。 胥余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已经是一股很大的势力了。位置也很正点,仗着长江天堑,易守难攻。 以如今的水军技术,西周想要渡过长江来打奄国,难于登天。但奄国若想溜到西周去搞事,却轻而易举。 自己若是能够给奄国一些援助,将他们武装起来。半年后西周攻自己之时,让奄国在南方起兵,没准可以达到围魏救赵的效果。 退一步说,就算奄国实力不济,围不了周,最起码也能给西周增加一些压力,自己在东北也就轻松一些。 想到这里,他决定把给奄国的援助超级加倍。 原本说送一百把铁剑的,现在增加到五百把,反曲弓也援助五百张。 嬴才一听大喜,忙问何时能够送达。 胥余见他急不可耐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便老实告诉他自己人手有限,而且路途遥远,最迟明年春天可以送达。 嬴才一听,却苦笑了一声,说道:“明年春天,可能有些迟了。” 胥余一愣,连忙问他何出此言。 嬴才犹豫了一下,这才说道:“实不相瞒,江南之地,并不太平。今年秋收过后,我们就会面临一场生死大战。” 胥余奇道:“西周要来攻你们?” 嬴才道:“算是吧。” “但你们有大江天堑,西周纵然想攻,也只怕难于登天吧?” “大王有所不知,如今我们最大的敌人,不在北面,而在南方。” “南方?那里都是一些零散的越人部落,技术水平十分落后,能有什么作为?” “从前或许是,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大王知道太伯么?” “太伯?”胥余搜索记忆,猛地一拍脑袋,“我怎么把他给忘了。” 据历史记载,周太王生有三子,长子太伯、次子仲雍和小儿子季历。 季历的儿子姬昌聪明早慧,深受太王宠爱。周太王想传位于姬昌,但根据当时传统应传位于长子,太王因此郁郁寡欢。 太伯明白父亲的意思后,就和二弟仲雍借为父采药的机会一起逃到荒凉的江南,定居于梅里(今江苏无锡的梅村),自创基业,建立了吴国。 太伯兄弟将中原地区先进的技术带入江南,环太湖一带无数部落都归附于吴。 如今奄国忽然进入江南,插入了吴国的势力范围,吴国哪里能忍? 只不过先前忙于耕作,双方都比较克制,只发生了小规模的冲突。 只等秋收一过,补给充足,江南的冬季又不下雪,正是发动战争,杀人越货的大好时机。 胥余不觉有点头疼,西周在北,长江可以作为天堑。但吴国在南,奄国背靠长江却是无路可退。 一旦战败,那就只能灭国了。 既然如此,唇亡齿寒,只能尽全力帮助奄国打这一战了。 离开校场,回到嬴才为自己一行人安排的住所,胥余开始与南宫修商量备战事宜。 “这一战我们一定要帮,但是我们要事先想明白,是明着帮,还是暗着帮。”胥余冷静地说道。 “末将愚钝,还请大王明示,明着帮还是暗着帮,有什么区别呢?” “明着帮的话,我们就仗着船快,回平安邑把我们的鹿骑兵,钢刀,弓箭,炸药都带过来。帮助奄国一举击败吴军。但这样一来,我们的实力也就暴露了,吴国是西周宗亲,到时西周一定会知道我们已经和奄国结盟。 这样干的好处是向西周展示了我们的实力,明着告诉西周,你一旦动手,就会陷入两线作战的困境。而这两线,江南有万里大江作为天堑,东北有莽莽丛林作为屏障,都是易守难攻之地。” 南宫修点点头道:“如此一来,我们就是在赌,赌西周忌惮我们的实力,不敢轻启战端。那暗着帮呢?” 胥余整理了一下思绪,说道:“暗着帮,就是偷摸帮助奄国顶住吴军的进攻,不让西周知道我们的存在。” “可是周军已经见识过我们的骑兵和武器,只要一出现在战场上,他们又岂能不知是我们在暗中捣乱呢?” “那就把水搅浑,让姜子牙以为是有神仙在背后捣鬼。” “神仙?” “之前我们使用火药武器的时候,姜子牙就已经怀疑有神仙在暗中捣鬼,还警告过我,只不过他一直没有找到任何证据,所以也不能把我怎样。” “你是说我们还是用火药?” “火药已经用过了,用炸药,直接把姜子牙整懵。从这里到平安邑,隔山跨海,万里之遥,我们用飞剪船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炸药运过来……” “我明白了,如此遥远的距离,在西周的认知里,凡人之力绝对无法跨越。那么这件事只能是神仙干的。” “没错,这样我们就把事情嫁祸给了神仙,姜子牙就算怀疑,也只能怀疑又是哪个神仙在背后偷偷出手,我们不但不会暴露实力,他们神界为了查探此事,反而会乱上一波。” 南宫修忍不住喝了声彩,赞道:“大王果然高明。” “你别急着赞我,这两种方案都有优劣,首先明着来的话,就是赌西周会投鼠忌器,不敢轻易开战,但万一他开战呢?我们的对手可是姜子牙,他的心事没有人能猜透。 而暗着来,就是赌信息差,赌西周不知道我们能横渡大洋。但万一他知道呢?毕竟我们对神仙的能力一无所知,万一他们中来个千里眼顺风耳什么的,看到了我们的船呢?甚至就像雷震子那样在天上闲逛,一不留神就发现了,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这……”南宫修一时语塞。 虞姬忽然笑道:“想必大王早就有决断了吧?” 胥余一愣,恨不能抽自己一个嘴巴。他确实已经有了决断,那他怎么又开始装逼了呢?还是源自于前世的吊丝心态,在美女面前就爱装个比。 胥余啊胥余,你已经是个大王了,你要成熟点啊。 第三十三章 死宅通天 主意打定之后,胥余便命令南宫修马上启程,驾驶飞剪船回平安邑去搬运炸药。 顺便看看土豆培育好了没有,好了的话,把土豆番茄也带过来。这些高产的农作物应该在江南安家了。 因为驼鹿这种神兽极北之地才有,留在此地怕引起怀疑,胥余便让南宫修把鹿骑兵也带回去。 但是南宫修死活不肯,在他看来,留在江南充满危险,胥余的安全绝不容有失,所以,哪怕冒着计划失败的风险,也要留下鹿骑兵。 胥余心想,我就留在奄城,能有个屁的危险。但他拗不过南宫修,只能作罢。 最后,南宫修只带走了几个水手。 胥余和虞姬留在了奄城,由嬴才每日作陪。胥余前世也曾在南京旅游过,如今变换了时空,河山依旧,但那片繁华却消失不见了,不由得升起一股不真实感,仿佛这一切都是一个醒不来的梦。 过了三天,胥余下定决心,决定把铸铁技术传授给奄人。 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一方面,胥余决定玩阴的,那么最好就是除了用炸药阴一下吴军之外,不要再对奄国有任何援助。 但不对奄国进行援助的话,利用奄国牵制西周的谋划,就是个屁。 奄国要啥没啥,就凭着这几万人口,怎么跟西周玩? 所以援助还是要援助的,只不过方式要改变一下,由直接赠送铁剑,改成传授炼铁技术。 炼铁对于目前的凡人世界来说,是一项超越时代的技术,胥余本不想传授给奄国。 当初他毫不犹豫地传给玛雅人,是因为那里地处美洲,和神州相距万里之遥,没有直接竞争。 但奄国不同,同处神州大陆,所以胥余一开始就倾向于直接援助成品,这样的话,奄国就会对自己产生依赖性,其命运就超控于己手。 不过现在胥余改变主意了,为了韬光养晦,把水搅浑的计划。胥余决定放弃对奄国的掌控,而把他当成一个对等的盟友。 如果奄国忽然会炼铁,那么只有三种可能:第一是奄国自行解锁;第二胥余传授;第三是背后那个神秘的神仙所为。 胥余将自己代入西周来分析这三种可能性,自行解锁炼铁科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胥余传授的话,两地远隔重洋,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背后的神仙所为,他先在东北教会了殷商遗民,又在江南教会了奄国余孽。他这么做,摆明了是想让凡人世界再起争端。他如此处心积虑,他到底是谁? 封神大战之后,天上地下的秩序,都已尘埃落定。此人却忽然跳出来搞事,说明他不服这种结果。 对天地秩序不满,又敢于出手挑战的,恐怕只有一人,那就是……通天教主! …… “阿嚏!” 碧游宫内,通天教主忽然打了一个喷嚏。 作为一名天尊,他从不伤风感冒,怎么会打喷嚏呢? “难道,有人想对我不利?” 通天教主掐指一算,却什么也没算到。 这种感觉,让他感到很不爽,因为纵然是身为天地间的主宰,他也不能从心所欲。 这种感觉从封神大战开始,就越来越强烈了。 他并不认为自己有错,三兄弟中,太上老君轻易不收弟子;元始天尊收弟子要看血统,看门庭;只有自己,认为天地万物皆有灵性,所以应当有教无类,只要是一心向道的,无论是人是鬼是妖是巫,都应该给个机会。 纵然自己收的那些弟子良莠不齐,但这也不是否定他“有教无类”的理由。可是呢,两位兄长非但不听自己的分辨,还找来西方那两个道人四打一。 四打一啊,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 最后自己那些弟子死的死,伤的伤就不说了;被弄到天庭去打工,从此无法晋升也就罢了;有几个还被拐到了西方,成了人家的弟子,甚至是坐骑……这简直就是耻辱啊。 从那以后,他就抑郁了。 他也不爱出门,每日就在碧游宫里枯坐。 从一个喜好三山五岳到处闲逛的旅游达人,变成了一个死宅。 可是呢,就算每天宅在家里,啥也不干,那两位兄长也不让自己消停。 尤其是二哥,居然跑来指责自己,说自己想再起争端,用雷火炸死凡人。 这可真是人在家里坐,锅从天上来。 我有必要这么干吗? 须知神界的力量来自于凡人的信仰,用法力杀死凡人,那无疑是自毁根基,自掘坟墓。 天界众神早在三百万年前就订立了盟约,若有神敢用法力直接杀死凡人,那就是整个神界的公敌,必将被群起而攻之。 三百万年以来,人类在神的帮助下,从猿猴开始一步步发展壮大,足迹遍布五大洲四大洋,成为了地球的主宰。 而众神也在人类信仰之力的供养之下,日子过得越来越舒坦。 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我本人就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又怎么会去打破? 可是,到底是谁?到底是谁这么丧心病狂? 还有,今天这莫名其妙的喷嚏是怎么回事? 我为什么会感觉有一个东西笼罩在我的背后? 通天教主忍不住袖袍一翻,取出了一片符篆,他随意吹了口气,那符篆上忽地现出了两个金光闪闪的字迹:“速来!” 然后,那片符咒自行翻折,凌空飞起,出了碧游宫,直奔华夏大地而去。 出门是不会出门的,只能叫人家上门了。 …… 胥余住在奄城的宫殿里,正沾沾自喜。 他觉得自己把水搅浑,嫁祸给截教的套路,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心情大好之下,他决定要搞点美食来犒劳自己。 “虞姬,快过来尝尝这碗桂花莲子羹,这可是我特意为你做的。” 虞姬对胥余鼓捣出来的美食一向都充满了期待。吃了一口,只觉香味扑鼻,粉粉糯糯,甘甜爽口。连声赞道:“大王,好美味啊。” 眼睛笑成了月牙。她平时都是酷酷的,也只有在吃到美食时,才会露出这般的笑容。 胥余望着她冰雪消融,春花绽放的笑脸,得意地道: “那是,跟着本大王,包你吃喝不愁,享用不尽啊。” 他却全然不知,他给通天教主扣的那口黑锅,通天教主居然感应到了。 第三十四章 开战在即 要帮助奄国炼铁,首先就要找到铁矿,胥余第一时间想到了后世南京的梅山铁矿,这座铁矿离奄城直线距离不到三十里。 但实际勘探之后才发现不行,梅山铁矿是地下矿藏,以目前的技术来说开采十分困难。 无奈之下,胥余只好把目光放到了南京隔壁的马鞍山。 马鞍山距离南京直线距离不到一百里,是后世中国南方的钢都,硫铁矿储量巨大,同时还伴生着海量的磷矿。 硫铁矿除了炼铁,还能制取硫酸。把硫酸和磷矿石一起反应,又能得到磷肥。磷肥能显著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并改善农作物的品质。 比如胥余发现奄国种植的稻穗都比较干瘪,这个问题施磷肥就可以解决。 奄国如果能把马鞍山开发出来,实力将会得到几何级别的提升。 不到万不得已,胥余实在不想把这宝藏告诉嬴才。 不过现在,也只能先顾眼前了。至于以后的事,先干翻了西周再说吧。 经过十来天的勘探,终于寻到了一处露天的铁矿。 嬴才把手下的铜匠全都带了过来,跟着胥余学习炼铁技术。 铁水浇筑出来之后,要锻造什么兵器,胥余好好地考虑了一下,最后建议制作枪头。 第一是战争开启在即,时间紧迫。枪头制作容易,做好模具之后直接浇灌,一体成型。就那么一个小小的枪头,能捅死人就行了,不像刀剑一样还得千锤百炼。 第二则是考虑到江南河网纵横,道路狭窄,打战以舟师和步兵为主,战车在这里并不是很好使。近身肉搏,一寸长一寸强,用坚韧的毛竹装上铁质枪头,绝对犀利。 当然,刀剑什么的,肯定还是要打造的,但是要先把眼前这一战撑过去再说。 嬴才对胥余的说法深以为然,举双手双脚赞成。 马鞍山这边在热火朝天地铸铁,奄城那边也在马不停蹄地收割着庄稼。 城内也在不断地操练士卒,战前准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一个月后,海东青传来消息,吴国出兵了。 吴国王城所在的梅里,距离奄城直线距离不过三百里,胥余早就命虞姬派出了四只海东青,日夜不停地监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是以吴国刚一出兵,胥余马上就得到了消息。 虞姬在纸上画了一幅画,交给胥余,胥余一看就傻眼了。 这他妈怎么回事?怎么会有骑兵?而且他们还装备了……马鞍和马镫。 虞姬能和海东青无碍沟通,将海东青所见的景象用画作完美地呈现出来,所以胥余看到的都是最真实的画面。 可以说虞姬就是一架人肉照相机,海东青就是超级摄像头,而虞姬呈现出来的画作,就是这个时代的照片。 照片是不会骗人的,所以吴国真的有一支骑兵。 吴国势力主要分布在环太湖一带,此地是水乡泽国,河网纵横,不利于养马,兵力以舟师为主,哪来的骑兵? 更何况就算有马,这个时代也是以战车为主,没有马鞍马镫,骑兵就是来搞笑的。在马镫没有发明之前,李陵的五千汉军能硬刚匈奴八万骑兵,弹尽粮绝才投降。 但是吴国为什么会有马鞍和马镫? 胥余忽然明白过来,姜子牙,一定是姜子牙。 这老头已经在东北见过马鞍马镫了,这东西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出。只要看上一眼,明白了它的作用,马上就能自己制造。 一定是这老头在东北见识了这两样东西的威力之后,回去之后就开始自制了。 而吴国是西周宗室,两者显然是有联系的。历史上,周武王姬发占领中原之后,就派人去寻找太伯的后裔,找到了周章,封为吴侯。 所以,吴国的骑兵一定是西周送的。送骑兵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为了让他攻打奄国。 想到这里,胥余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虽然从画面上看不出这支骑兵有多少人,但西周能赠送给吴国一支骑兵,那西周自己的骑兵能少吗? 距离上次平安邑之战已经八个月了,西周训练了多少骑兵? 要知道,西周可是一个拥有三百万人口的庞然大物啊,在见识到骑兵的威力之后,他们一定会重点培养。 三百万人口,拉出十万骑兵,不夸张吧? 胥余感到事情有些大条了,西周如果真有十万骑兵,实力的暴涨将无法估量。 自己之前的种种谋划,恐怕全是自嗨,都要落空了。 这次还好海东青事先发现了吴军的虚实,要不然等到交战的时候,双方打得正嗨,吴国骑兵忽然冲出,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胥余提起一只老母鸡,朝天上扔去。“春花”一个俯冲,将那只老母鸡叼在嘴里,落在一根大树的树梢,美美地吃了起来。 胥余望着春花享用鸡肉,开始思索起对付吴国的对策来。 …… 吴候周章骑在战马上,意气风发。 他本姓姬,但为了彰显自己大周宗室的身份,索性就改了名叫周章。 自他继位以来,便以强横的势力横扫大江以南诸多不服管教的夷人,越人部落。直到奄国的出现。 当初奄国初至的时候,他正在和南边的越国交战,越国是整个江南唯一能和吴国掰掰手腕的势力,所以他很重视。 因此忽视了这支从中原逃过来的势力,谁知不到两年的功夫,他们就已经发展壮大到如今的地步。 现如今,一些臣服于自己的东夷部落,甚至已经开始和奄国暗通曲款。 奄人本就是东夷的一支,那些东夷部落和它天然亲近,这让周章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他必须将奄国灭之而后快。 为了能将奄国一举歼灭,周章不惜和越国停战,为此还作出了小小的让步。 这一切,都只为了集结全部力量,给奄国雷霆一击。而这时候,他的宗主国大周,居然派人送来了五百骑兵。 装备了马鞍和马镫的骑兵。 这是周章第一次见到这两样东西,但他马上就明白了它们的强大。 有了它们,骑兵简直就是来去如风,无坚不摧的存在。 为此,他将灭奄之战推迟了数月,自己又凑足了五百骑兵,总计一千,经过集结训练,让骑士们适应了马上作战,这才大举用兵。 河道之中,吴国舟师的白帆遮天蔽日,三万大军,徐徐开拔。 这一战,他势在必得! 第三十五章 人形坦克 三四十章有删改,之前看过的可以回头瞄一下。 建了个群:145779128欢迎交流。 感谢悼武天王,参天大白菜两位姥爷的打赏。 …… 三万大军,水陆并进,不到十日,已抵达奄城门户。 这一路之上,居然没有碰见任何抵挡,袭扰。而且奄国人也没有逃跑,就在奄城静静等待着吴军的到来。 周章大喜过望,看来奄人是要在城下和他决一死战了,这行为正合他意。 于是,他下令三军舍舟登岸。三万大军,齐聚奄城之下,誓要与奄人一战定乾坤。 他这里调兵遣将,三军忙个不停,奄城之中却什么动静都没有,就好像无视他们的到来一样。 周章疑虑大起,若非知道奄人确实就在城内,他甚至要怀疑他们已经弃城逃跑了。 眼见奄人如此轻视自己,周章怒火中烧,只等兵员一定,立刻向城中下战书,要求决一死战。 没想到周章派去下战书的使者刚进城没多久,就被砍了脑袋扔了出来,跟着身子也扔了出来,战书牌子也被扔了出来。 牌子上面多了几个字:“要战便战,少说屁话。” 字迹嫣红,显然是用使者的鲜血所写。 都说三军交战不斩来使,岂料奄国人二话不说就把使者砍了,还出言嘲讽,如此不讲武德,果然是东夷贱类,不知礼法。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周章被气得怒火中烧,立刻下令攻城。便在此时,忽见奄城城门大开。 一队队士卒排着整齐的步伐,从城门中走了出来。 “什么?居然出城决战?” 周章彻底被奄军给整不会了,之前不讲武德,搞出杀使者的骚操作。 现在又舍己之长,出城和老子决战? 也不怪周章被奄军的操作整懵,要知道西周初年,是个连投石车都没有的年代。只要你城墙够高够厚,你龟缩在城里,敌人就拿你没辙。 不过那个年代粮食产量感人,储存食物的方法也捉急,所以一般城里都不会有太多存粮,要是龟缩不出,被人围上一段时日,饿也饿死了。 当然,平安邑除外,平安邑一次捕获的大马哈鱼都有上千万斤,更有足够的食盐来保存食物,就算被困个一年半载,也是毛事没有。 就在周章的一脸懵逼之下,出城的奄军越来越多。他们出城之后,就迅速排列成一个个整齐的方阵,横十六人,纵十六人,每一个方阵皆是二百五十六名士兵。 最外围的士兵全身披甲,举着巨大的盾牌,再往里则拿着青铜斧等钝器,再往里则是竹枪,越往里面,竹枪的长度就越长。一开始是一米的短枪,到了方阵的最中间,枪的长度已经达到了五米。 每一根竹枪的前端,都安着一个金属枪头,那枪头并非是常见的金黄色,而是寒光闪闪的银灰色。 “那是什么?银吗?他们上哪儿搞这么多银? 而且他们用银做枪头是为了什么?银比铜要软啊。这种枪头能有什么杀伤力?” 战争还没有开打,周章的内心中已经充满了无数的问号。 只见那些方阵一个个地排列出来,没过多久,就已经排出了三十个方阵。 奄城的男女老幼加在一起,也不过三万人。 一口气排出三十个方阵,七千六百八十人,城中能战的青壮男子基本上已经齐聚了。 他们列好阵之后,就顶着盾牌,举起武器,缓缓地前进。 此时,周章的三万人马已经集结完毕,黑压压地聚做一团,这种情况下,想要从容退走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且三万对八千,也没有退的道理。 但是要打的话,奄军这阵势摆出来,根本就是一个个巨型刺猬,完全无从下嘴,这要怎么打啊? 周章感到事情不妙了,奄军这个打法,自己进退维谷,再有迟疑的话,势必被对方挤死。 放箭吗?对方顶着大盾,又能射死几个? 周章的额头开始冒汗了。 胥余站在城头,望着城下整齐的方阵,肃然不语。 他列出的阵势,正是上古时代的人形坦克,举世闻名的马其顿方阵。 后世的亚历山大大帝正是凭借着马其顿方阵,打得敌人闻风丧胆,在短短十三年间,就建立起了一个东至印度,西至埃及的巨大帝国。 胥余正是考虑到江南一带以舟师步兵为主,才拿出了这种方阵。 这方阵如果放在中原地区,其实作用有限,因为中原地区打战以战车为主,一场战争能出动数千乘战车,马其顿方阵根本扛不住战车的冲击力。 不过放在江南,由于吴国缺少战车,几乎就是无解的存在。 它唯一的弱点,就是侧翼比较薄弱,如果能派骑兵袭击方阵侧翼,方阵就有被打乱的风险。方阵一乱,这个阵的威力也就土崩瓦解了。 这是因为手持重盾和长枪的士兵非常难转换方向,稍有不慎就可能误伤友军。 胥余当初决定启用马其顿方阵的时候,也压根就没有考虑到骑兵的问题。 因为没有马鞍和马镫,就不存在真正的骑兵。 所以马其顿方阵的弱点,也压根就不是弱点。 但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西周居然给吴国送来了骑兵,配备了马鞍和马镫的真正的骑兵。 得知吴国有骑兵的消息的时候,马其顿方阵已经训练了很久,所有的兵器也都为了这个方阵打造。 而吴军不到十日就会攻至奄城,想换阵已经没有时间了。 而且这个方阵训练了一个多月,士兵好容易熟悉了各种指令,怎么可能说不用就不用呢? 所以,没有办法,事到临头,还是硬着头皮把这个方阵摆了出来。 而且,因为担心吴军发现方阵的弱点,还故意不讲武德,杀了信使,扔战书牌羞辱吴国。 就是希望吴君周章能被气昏头,直接下令进攻。 这样一来,吴军来不及发现方阵的弱点,就已经和方阵正面战在了一起。 正面交战,方阵根本就是无解的存在,吴军甚至有可能会被打的全军覆没。 眼见两军就要交织在一起,城墙上的胥余和嬴才都捏了一把汗。 只可惜,周章虽然是个直性子,却并非无能之辈,他令旗一招,军阵后方烟尘四起,一支骑兵如风般冲了出来,袭向了方阵的侧翼。 第三十六章 莫名其妙 周章眼见奄军排出一个个方阵,像刺猬一样向自己慢慢压来,情急之下,想到了自己的王牌——一千骑兵。 这支骑兵他秘密训练了三个月,已经能够熟练地放开缰绳,在马上劈砍。 这骑兵他本来是想当做杀手锏,在双方厮杀到白热化的时候,突然杀出,一战定乾坤的。 但现在的情形,自己要面对的恐怕只是一边倒的屠杀。 所以他也顾不得什么杀手锏了,连忙放了出来。 骑兵出现在战场的那一刻,他心神大定,迅速冷静了下来。毕竟他已经训练了这支部队三个月,对骑兵的威力,已经有了深刻地了解。 冷静下来之后,他迅速观察着战场上的局势,马上就发现了这方阵的弱点。 那就是所有人都密集地挤在一起,拿着超长的武器,非常的笨重。 如果自己的军队和方阵正面硬扛的时候,骑兵从侧翼骚扰,说不定就能破了这个方阵。 想到这里,他毫不犹豫,当机立断,就下令骑兵冲向方阵的侧翼。 …… 天空之上,海东青发出尖锐的唳啸。 从它的视角看下来,城廓之下,数万人马如同潮水一般,撞到了一起。 “轰!”双方的呐喊声汇聚成震天的巨响,各种兵器插入对方的身体,鲜血翻涌而出,就如同海面上飞溅的浪花。 奄军喊着响亮的口号,前排顶着大盾,后排举着长枪,一步一步朝前走去。 虽然走得艰难,但绝不停留,前排的吴军拿这刺猬方阵毫无办法,对方的枪长到离谱,还没靠近就会中枪。 就算侥幸靠近了也没用,对方举着沉重的大盾,根本就攻不破。而且盾阵的缝隙之中,会忽然伸出一根根长枪,神出鬼没,防不胜防。 那银灰色的枪头也不知是何物所铸,锋利无比,战士们所穿的犀甲,一刺就穿,根本就无法防御。 有些猛士发起狠来,拼着性命把那盾阵撞开,盾阵之后却突出几柄大斧,一顿砍杀,只见人头滚滚落地,盾阵复又合上了。 渐渐地,吴军害怕了,他们开始向后退却。 但是身后的战鼓,仍在震天的擂响,吴君周章仍然在鼓舞他的士兵前进。 周章的目光,并没有看向战场上白热化的厮杀,他死死地盯着那一路驰骋,卷起滚滚烟尘的骑兵。 那是他唯一的机会,只要骑兵能插入方阵之中,搅乱阵型,那他就能够反败为胜。 奄国这数千步兵,没有了阵法的加持,就会被他三万大军碾成肉泥。 可是……正当吴国骑兵要插入方阵之中的时候,却忽然停了下来。 周章肺都气炸了,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停下来? 马上的骑士也都是一脸懵逼,并不是他们要停的,而是马儿们自己停下来的。 怎么回事? 战马怎么不受控制了? 这时,他们忽然在侧前方听到了什么声音。 那是……一阵阵的马嘶,一声连着一声,此起彼伏。 顺着马嘶声望去,前方出现了一个围栏,围栏中上百匹马儿,正在不断嘶叫。 吴军战马正是听到了这些嘶叫才停下脚步。此刻,它们都转过了身子,想要朝着那嘶叫的地方跑去。 吴军用力勒住马缰,战马的嘴角都被勒出了白沫,但它们仍不放弃,仍然要冲着那个方向跑去。 终于,吴军控制不住战马了,它们长嘶一声,欢快地跑了起来。 前方围栏忽然被打开,围栏中的上百马匹瞬间冲了出来,朝着城内跑去。 吴军战马也跟着那群马儿一顿狂奔,吴军控制不住,直直地朝着城内冲了进去。 等骑兵进了城,城门立刻关上,奄军鼓声震天,奄人士气高涨,大踏步朝着前方推进。 周章茫然不解,欲哭无泪。 自己的王牌啊,辛辛苦苦,秘密训练了小半年的王牌。 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 不,不会的,奄人主力都在城外,一千骑兵进了城,城内的老弱病残吃得下吗? 现在还有机会,主力骑兵已经入城,只要拖住城外主力,不让他们回援,就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进攻,给我进攻。” 周章发出军令,催促吴军继续前进。 …… 吴军骑兵一进城,就发现自己被包围了, 城门已经关上,左右两个方阵,将两翼堵得死死的,只剩前方一条道路。 那是城内的主街道,道路的尽头,就是王宫。 骑兵要冲锋起来才有威力,但敌人却留了一条直直的道路给自己。他们要干嘛? 事实上,吴军骑兵直到现在还是一脸懵逼的状态,为什么胯下的战马会忽然不听使唤? 难道奄军用了什么巫术? 不管怎样,这是唯一的机会,除了向前,别无它法。 “男儿们,奄君就在那座宫殿里,给我冲,活捉奄君。” 吴国骑兵首领一声怒吼,一马当先,朝前狂奔而去,他身后的战士们,也都嗷嗷叫地跟着狂奔。 道路两边的建筑中,无数的箭矢雨点般射出,吴军根本无法抵抗,一个个中箭的战士从马上滚落,一匹匹中箭的战马翻倒在地。 但他们还是在义无反顾地朝前狂奔,狂奔! 等他们奔到宫殿跟前时,剩下的已不足百人。 他们的身后,是长长的街道,街道被鲜血染红了。 他们的袍泽,他们的伙伴,都已倒在了血泊之中。 最前排的一个战士,他的肩膀上插着羽箭,鲜血正在汩汩流淌。他艰难地发出了一声怒吼:“冲进……王宫!” 那是他最后的勇气,也是他最后的希望。 忽然,他听见“哒哒”的蹄声响了起来,那蹄声浑厚,响亮,并不像是马蹄发出的声音。 他好奇地转过头去,却见到了一头巨大的鹿。 那鹿比寻常的鹿大了一倍不止,鹿身上坐着一名骑士,手里提着一杆长枪,枪尖上闪着诡异的银光。 那名奇怪的鹿骑士在离他大概十丈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哒哒,哒哒……” 他的身后又出现了九名一模一样的鹿骑兵。 “进攻!” 为首的鹿骑兵一声呐喊,驱动巨鹿跑了起来,没跑几步,那鹿忽然腾空而起,如同腾云驾雾一般,飞了起来。 他仰头望着那飞腾而来的骑兵,看见他的身影与背后的太阳融为一体,光芒夺目,他什么反应也没有做出来,就被那名鹿骑兵连人带马,整个贯穿了。 最后一百名吴国骑兵,没有做出任何像样的抵抗,就被十名鹿骑兵全部诛杀。 第三十七章 血气方刚 虞姬朝天空招了招手,一只纯白的海东青盘旋而下,落在她的肩头。 胥余朝嬴才笑道:“才兄,这次能覆灭吴国骑兵,全是春花的功劳啊,你可得好好犒劳她。” 嬴才哈哈大笑道:“那是必需的,这个……不知这神鹰爱吃什么?” 虞姬笑道:“禀君上,春花平时就吃鸡肉,要是有小牛肉就更好了。” 嬴才马上吩咐左右道:“马上宰杀一头小牛,挑最嫩的肉献给神鹰。” 农耕文明中,牛是非常重要的伙伴,嬴才毫不犹豫就让人杀了小牛喂鹰,可见他对春花所立功劳的认可。 左右领命而去之后,嬴才朝胥余拱手道:“大王真是天纵之才,居然能想出如此奇妙的法子。” 胥余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人是如此,马也是有灵之物,岂能例外。说起来,这次还是虞姬的功劳最大,若非她把春花所见毫无遗漏地画了出来,我还真不想出这个法子。” 虞姬一听,满脸通红,羞得背过身子去,低头不语。 胥余呵呵一笑,知她面嫩,拉着嬴才走开了些。嬴才小声道:“我有个不情之请,还请大王允诺。” 胥余道:“但说无妨。” 嬴才道:“我想请大王把那张最关键的画作赐给我,若非此画,我奄城只怕已凶多吉少,我要将此画供起来。” 胥余忍俊不禁地道:“这画画的都是那话,你确定要供起来吗?” 嬴才一脸认真地道:“确定。” 胥余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叠画纸,找了找,抽出其中几张递给了嬴才。嬴才小心地接过画作,仔细欣赏了一番,连声赞道:“画得好啊,惟妙惟肖。” 虞姬听见他的赞声,脸涨得更红了。 只见那几张画纸上,画的全都是吴军骑兵。但这画除了十分逼真之外,也看不出什么毛病。 只有胥余,作为一个来自现代社会的lsp,他敏锐地发现这些战马的与众不同之处。 那就是……每一匹战马的腹部,都吊着一坨长长的东西。由于虞姬的画工十分逼真,所以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马吊。 一匹马,它长了个吊,这是合情合理的事情,马不长吊长什么嘛,它是公的啊。 然而胥余却发现了问题的关键,虞姬画在纸上的每一匹马,都长着马吊。这说明,吴国骑兵,全是公马。 作为现代人,胥余清楚的明白。骑兵的马,最好选用母马,母马性情更加温驯。不像公马那样性情暴躁,不好控制。而且骑兵一般会长途奔袭,母马的马奶在关键时刻可以给骑兵提供能量。 如果必须选用公马的话,那就必须把公马给骟了。 但是吴军骑兵使用的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全都是公马。而且这年代还没有发展出骟马技术,所以它们也全都是完璧之身。 胥余发现这个问题后,又让虞姬派出海东青再三确认,明确吴军骑兵的确全部都使用公马之后,就制定出了一套奇葩战术。 那就是……用母马去勾引公马。 这法子并非胥余自创,而是历史上著名的战例。 安史之乱的时候,名将李光弼与史思明部在河阳对峙,当时攻守双方均无进展,两军只好隔河对垒。 史思明骑兵很强,因为他有从塞北带来的良马千匹在军中服役。这些马都是公马,个高劲大,跑得快,冲力大,对起阵来对唐军威胁颇大。 谁知李光弼竟然想出了一招“美马计”,下令军中把所有的母马集中起来,又将幼马系在城内,待史思明出战时,将母马一齐赶出。 母马思念城内的幼马,嘶叫不已,史思明的公马听到异性的叫声,飞奔而来,全都跟着母马进了城。 就这样,李光弼只用一招“美马计”,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数百匹良马,从而大大削弱了史思明的军力。 李光弼的妙招摆在前,而眼前的情形又如出一辙,胥余哪有不依样画葫芦,照着干的道理。 果然,吴军的公战马一听见母马的嘶叫声,纷纷精c上脑,完全不顾骑士的命令,跟着母马跑进了城。 …… 周章怎么也没想到,西周送他五百骑兵,竟然还藏了一手。 西周也知道公马不如母马,好东西当然要留给自己用。所以送骑兵给吴国的时候,刻意挑了五百匹公马。 但是江南马少,周章并不知道这点。 他见大周送来的马居然都是公马,显然是非常看重自己了。 公马个高劲大,跑得快,冲力大,用来打战自然威力很强,所以他自己又东拼西凑,凑足了五百匹公马,加入骑兵阵营。 整整一千匹公马,秘密训练了三个月,连个母马的毛都见没过,你想想那是什么感受? 男人都有当兵三年,老母猪赛貂蝉的说法,公马又能例外? …… 吴军败了,冲进城去的骑兵再无消息,显然已经全军覆没。 而正面战场上,奄军稳扎稳打,不断朝前挤压,吴军人数虽众,却无还手之能。 随着奄军人形坦克的不断收割,吴军前排眼见袍泽不断死亡,恐惧心越来越强,心理压力越来越大,终于……崩溃了。 不知是谁,忽地发出一声绝望地呐喊,转身掉头就跑。刹那之间,这种绝望的情绪蔓延至全军,大家纷纷丢下兵器,不管不顾地掉头狂奔。 什么战鼓还在擂响,什么逃跑会被面临严苛的军法,什么自相践踏,什么互相残杀,全都不管不顾了,逃! 逃命要紧! 抢到舟船的,扯起风帆,摇动船橹,飞快地逃离着战场。 没有抢到舟船的,迈着大步在田野阡陌中疯狂奔逃。 兵败如山倒! 无论周章怎样大发雷霆,声嘶力竭,都无力回天了。 他的亲兵架着他,从帅台上下来,上了他专属的大船,向着梅里方向逃去。 胥余从望远镜中看见了周章的动静,对虞姬说道:“你带着夏风去跟踪周章;让秋月去和南宫修联系,展开下一步行动;有什么消息,让冬雪给我送信。” 虞姬答应道:“好。春花呢?” “春花立了大功,留在奄城吃小牛肉。” 虞姬得了令,带着十名鹿骑兵,悄悄出城去了…… 第三十八章 大周王孙 眼见吴军兵败如山倒,奄军也顾不得列阵了。 敌人都抱头鼠窜了,你还摆着个乌龟壳子慢慢踱步?怎么可能。 奄军纷纷扔掉大盾,放开阵型,跟在吴军屁股后面疯狂追杀。这时候能杀多少人,立多大的功,那就看你跑得有多快了。 一通好杀,尸横遍野,江水化赤,吴国三万大军,逃掉的不到一半。奄军放开步伐,追出三百多里,直追到吴国边境,这才作罢。 周章因为专用的大船太过明显,一路之上,一直被奄军各路人马前仆后继地追击。 打退几次追击之后,周章无奈,只得舍舟登岸,由侍卫护着,从陆路逃跑。 岂料刚一上岸,便看见一队奄军哇哇怪叫,一脸兴奋地杀了过来。 一边冲还一边大喊:“活捉吴候,活捉吴候。” 周章唬了个半死,趁着侍卫上前阻挡的机会,撒丫子便逃。 但他无论逃到哪里,只要一停下来歇息,总是会看到一群奄军满脸兴奋地狂追而来。 跑了一天,眼见侍卫越来越少,追兵却越来越多。 周章一脸沮丧,不知这些奄军到底是怎么回事。神出鬼没,阴魂不散,无论如何都甩之不掉。 眼见天色向晚,周章逃到一片柑橘林中,实在累得不行了,便停下来歇息。清点人数,还剩下五百多人,一个个丢盔弃甲,神情委顿,毫无斗志。 侍卫摘了几个橘子,送给周章充饥。周章剥开橘皮吃了几瓣,酸甜的汁水入肚,精神稍微恢复了一些。 他开始思考一个终极问题,为什么我的一千骑兵,莫名其妙地就冲进了对方的城池。 为什么啊? 这骑兵,可是大周天子亲自赠送给自己的,清一色膘肥体壮的公马啊。 天子对自己如此看重,自己却辜负了天子的信任,真是枉为大周宗室啊。 正在周章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橘林外忽然响起一阵密集的鼓点,紧跟着一群奄军冲了进来。 他们一边冲,一边还嗷嗷叫着:“活捉吴候!活捉吴候!” 周章吓得魂飞魄散,跳起来就跑,却听后方大叫:“穿红衣那个是吴候,别让他逃了。” 周章恍然大悟,原来周人尚红,他自己又以大周宗室自居,所以平时喜穿红衣。这千军万马之中一点红,别人不发现自己才怪。 想明白这个关节,周章也顾不得自己大周宗室的身份了,急忙脱下红袍,弃掷于地,跟一群护卫混在一起,疯狂逃窜。 却又听后方叫道:“戴冠的是吴候,别让他逃了。” 周章又是一惊,原来吴国第一代郡主太伯初到江南时,为了融入当地,便断发文身。所以吴军都是短发。偏偏周章处处以大周宗室自居,他既不纹身,也不断发,还学周人束发,戴冠。 性命要紧,什么大周宗室,以后再说罢。周章情急之下手起一刀,将自己的发髻割断,披散着半截头发,由侍卫们拼死护着,总算逃过了这波追杀。 逃了一夜,到天色微亮时,来到一条小河边,这才停下来歇息,清点人数,还剩三百多人。 周章临水自照,眼见自己头发披散,满脸污秽,哪里还有半点大周王孙的样子,不由得悲从中来。 但他没有时间悲伤,奄军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追来,他必须尽快回到梅里。 他还有数十万子民,只要休养一段时间,他一定可以卷土重来,报仇雪恨。 他洗了把脸,命令大家吃了点干粮,继续动身。 也许是他已经逃得够远,也许是他舍弃了大周宗室的造型之后,奄军便失去了目标,接下来的一天,他逃得非常顺利。 就算偶尔遇到一股追兵,对方也不会跟打了鸡血似的哇哇怪叫着“活捉吴候,活捉吴候!” 朝着自己猛追。 周章不由得松了口气,命令队伍加紧行动。 傍晚时分,来到一处峡谷之前,两壁山崖夹峙而立,只留下头顶一线深灰色的天空。这里是入吴的必经之路,只要穿越这条狭窄的谷道,就算是进入吴国势力范围了。 吴军的进入打破了峡谷的宁静,归巢的倦鸟被惊得纷纷飞起。 走了一炷香的时刻,前方现出一道隐约的光明,出口要到了。 吴军的脚步轻松无比,他们知道,自己终于逃过了追杀,要归家了。 “轰!” 震天的巨响,犹如旱地惊雷。 山崖崩塌了,磨盘大的石头四散崩裂,飞出数里之远。 远在数十里外的人们,也能感受到这末日一般的震动。他们听到一声闷响,紧跟着房子便摇晃起来。 年轻人吓得飞起身来逃出屋子,上了年纪的老人却沉稳地道:“莫要惊慌,这是地龙在翻身呢。” …… 周章颓然地跪倒在地上,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巨响,为什么整座山崖都塌了下来。 这是神罚么?在山崖坍塌之时,他隐隐看见峡谷中闪过一抹诡异的红光。 可是,神为什么要惩罚我?难道天不佑我大周? 如果……是神要杀我,我逃得掉吗? 他已经足够小心了,在进入峡谷之前,他心头忽然升起一股隐约的不安。 这一天实在太顺利了,昨天他起码碰到了十波追兵,但是自从他脱掉红袍,割点头发之后,就一波追兵也没有了。 虽然可以解释成奄军失去了目标,无法追踪自己。 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心里还是闪过一丝不安。 也许是这一路逃命,他已经被搞得风声鹤唳,成了惊弓之鸟。他进入峡谷之前,忽然想到:“如果这是一个圈套怎么办? 奄军一整天没追我,也许只是让我放下戒心? 实际上他们正在这座峡谷之中等我? 只要我一进去,便是自投罗网,死路一条?” 小心驶得万年船!想到此处,周章下令手下人先走,自己却和几个贴身侍卫悄悄潜伏了起来。 他果然猜中了,但他只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局。 前方果然有埋伏,但埋伏他的不是人,而是神! 神一出手,天雷降世,山崩地裂! 他的三百亲卫,眨眼间便全军覆没了。 周章颓然地跪坐在地上,喃喃说道:“神要杀我,我逃得掉吗?” 第三十九章 追光人生 周章的几个贴身护卫也是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屁滚尿流,但他们毕竟身负守护之责,很快清醒过来,将周章从地上拖起来,架着他朝着一处丛林中逃去。 一声鹰唳,惊空遏云。 远处的山崖之上,一个倩影惊讶地道:“还有人活着。” 这个倩影,正是虞姬。 她的身边,还站着十来个人,人人都骑着高大的驼鹿。南宫修,阿狸赫然在列。 原来南宫修已经从平安邑运回了硝酸甘油,为了防止路上出现事故,还将阿狸也带了过来。 吴军攻打奄城时,他们就驾着飞剪船在长江上待命。等到吴军一败,虞姬马上用海东青“秋月”和南宫修取得了联系。 南宫修仗着“秋月”这个活体雷达,在江南纵横的水道之间轻松穿插,避过所有人的耳目,后发先至,竟跑到了吴军的前面。 并且算好了周章逃跑的必经之路,在山崖顶上埋下了炸药,只等周章从山崖下经过,便给他来了个一发入魂。 可怜周章虽然跑得挺快,但他头顶上,却被海东青“夏风”时时刻刻地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虞姬等人了如指掌。 为了防止硝酸甘油爆炸时的岩石崩到自己,虞姬等人都藏在远处的密林之中,使用长长的引线来点燃炸药。 由于在密林中看不到周章的动静,因此只能靠海东青“夏风”的报告来确定点火的时机。 然而海东青虽有灵性,但毕竟不是人类,不知道人类的套路有多深。 它看见要监视的人群都进谷了,便发出了信号,没想到周章却偷偷隐藏了起来。 南宫修惊讶地道:“他们没进峡谷吗?” 虞姬摇摇头道:“不可能的,夏风亲眼看见他们进去了。” 夏风在天空中又发出几声唳啸,虞姬皱眉道:“还有五个人,看来他们并没有跟着进谷。” 南宫修跺脚道:“这个周章,真够狡猾的。一定是他害怕中埋伏,所以让他的侍卫先行进谷,自己却潜伏在谷外观察动静。” 虞姬冷冷道:“他逃不掉。” 说着骑上驼鹿,疾驰而去。 周章被四个贴身护卫架着,在丛林中飞奔,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蹄声,不由吓得脸色大变。 他们知道:敌人来了,他并不想放过自己。 此时此刻,护卫们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逃得越远越好。 他们已经被惊天的神罚吓破了胆,尽管他们听得出蹄声单薄,对手显然只有一人。但他们也生不起半分抗争的决心。 因为已经认定了,那不是人,是神! 他们在密林中慌不择路的逃着,那蹄声总是不紧不慢地跟着,既不接近,也不远离。 这比直接被杀死,更让人恐惧。 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们的心理压力变得更大,已经濒临崩溃的边沿。 也不知跑了多久,终于,在前方看见了一丝微光。 那是一抹月光,再往前跑,就要跑出丛林了。 这黑暗中的一束光,让他们的心底升起了一丝希望,他们加快脚步,冲了出去。 他们只想去投身那一束光,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扑火的飞蛾。 丛林之外,山坡之上,立着一匹马头鹿角,牛蹄驴尾的巨兽。巨兽背上坐着一个少女,弯弓搭箭,对着自己等人。 “咻咻!” 羽箭飞射而出,银亮的箭头在月光之下闪过一丝寒芒,“噗”地一声,射进了周章的咽喉。 “噗噗噗噗!”接连四声,四名护卫也都咽喉中箭。 周章沉重的身体倒了下去,他最后看了一眼月光,忽然明白过来: 自己,不该跑出丛林的。 丛林中没有光,如果自己不出来,那个女人就射不中自己。 他是死在了那个女人的箭下,也是死在一抹月光之下。 他忽然想到了大周,想到自己一生以大周王孙为傲。 大周,便是他要追逐的那一道光,他,就死在了那一道光上…… …… 昆仑山,玉虚宫! 姜子牙从四不像上下来,向宫门前的童子说道:“师兄,劳烦通报一下,弟子姜尚求见。” 童子笑道:“师弟稍等。” 过了片刻,童子回来,把姜子牙请了进去。 姜子牙进了玉虚宫,来到大殿之上,对着一名男子跪了下去,恭恭敬敬地说道:“老师在上,姜尚拜见。” 那男子黑发美髯,瞧着不过二三十岁年纪,剑眉星目,玉面朱唇,瞧着倒像是姜子牙的孙儿辈。 这个年轻的大帅比,就是阐教之主,元始天尊。 天尊点点头道:“起来吧。江南之事,你查探得如何了?” 姜子牙道:“启禀老师,我已经仔细查探过,江南之事,并非地震。而是被人以绝大神通打塌山崖,将崖下数百人给活埋了。” 天尊点点头道:“这么说的话,是有神仙在暗中捣乱了?” 姜子牙道:“除此之外,弟子想不出还有别的可能。” “有没有可能,和平安邑那次神罚,是同一人所为?” 姜子牙摇摇头道:“平安邑那次,爆炸之后伴有一股浓烈的刺鼻气味。江南这次,却什么气味也没有。而且,平安邑那次爆炸的威力这次比起来,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所以,弟子猜测,应该不是同一人所为。” “平安邑那边呢,你查得怎么样了?” “我的人已经打入了内部,但由于时日尚短,目前查探到的消息不多。不过有一点很值得主意。平安邑那次爆炸,似乎是人为制造的,而不是哪路神仙所为?” “人力?“天尊奇道,“什么人力能比肩神明?” “弟子无能,只知道这东西似乎是人力造出来的,但到底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弟子暂时尚未查明。” “铁器呢,是怎么回事?平安邑是如何懂得炼铁的?” “弟子无能,暂时不知。不过,江南那边,奄国人也造出了铁。他们用铁制的枪头和吴军作战,吴军的皮甲根本无法防御,损失惨重。” “岂止是江南。上次本座和其他神界聚会,得知极东之地的玛雅人也学会了炼铁,泰西之地的赫梯人,也学会了炼铁。 他们的炼铁之术是从何而来,现在也没搞明白。也许过不了多久,这个世界就会变成铁器时代了。” 姜子牙一愣,竟然已经这么多人会炼铁了吗?那我大周…… 第四十章 故地重游 申公豹从黑虎背上下来,向宫门前的童子说道:“师兄,劳烦通报一下,弟子申豹求见。” 童子笑道:“师弟稍等。” 过了片刻,童子回来,把申公豹请了进去。 申公豹来到大殿之上,对着一名男子跪了下去,恭恭敬敬地道:“老师,申豹拜见。” “叫你查的事情,你查得如何了。” 申公豹道:“弟子惭愧,尚未查明箕子能引动天雷的缘由。不过弟子已经成功打入殷商内部,并取得了箕子的信任。” “嗯,可有收获?” “弟子无意中得知,箕子居然知道大海彼岸还有一片大陆,知道玛雅的存在。” “哦?他一介凡夫俗子,又不曾飘洋过海,如何知道这些?” “弟子也心生怀疑,但他却一口咬定是玄鸟托梦。此乃托词,弟子自然不信。所以弟子怀疑,天雷之事,或许是玛雅众神所为。” “你是说玛雅众神在暗中协助箕子?他们想把手伸到神州来?” “此事弟子也只是怀疑,所以弟子亲自跑到玛雅去查探了一番。” “此事你做的不妥,既然有所怀疑,就该暗中行事,岂能跑去打草惊蛇?” “老师教训的是。不过此事是因为箕子忽然提出要去玛雅一趟,弟子见状,便让黑虎与其同行,弟子则躲在暗处,监视他的一举一动,并未现身。” “嗯,这还差不多。怎么样,有何发现?” “弟子并未查到箕子与玛雅众神有何关联,不过却发现了另外一件事。箕子会炼铁,而且他的炼铁的法子,似乎是自己想出来的,自从一派,和神界不同。” “自己想出来的?有何不同?” “神界炼铁,是直接用神力分解矿石,得到精铁。但是箕子却是用火,先将矿石融成汁水,然后提纯。” “不可能,凡人之火,无法熔铁。他是用的什么法子?” “他开采出一种叫做煤炭的矿石,再使用一种叫做鼓风机的工具,两者结合,得到的火就可以烧融铁矿。” “也就是他们炼铁不需要神力?有趣,有趣!一个人不可能生而知之,如此说来,他的背后一定有高人相助。” “弟子也如是想,只可惜那人隐藏得太深,弟子一时也无法察觉。” “你做得很好,你回去罢。记住,一定要把箕子背后的势力给我挖出来。” “弟子遵命!” …… “欧巴,想死我啦!” 阿狸从驼鹿背上跳下,一下子扑进胥余怀里。 胥余伸手将她搂住,望着她甜甜的笑容,忍不住低头亲了上去。 阿狸一偏头,躲了过去,羞涩地道:“有人的。” 胥余才反应过来,这可是古代。宠溺地揉揉她的头发,笑道:“这趟护送炸药过来,辛苦你啦。” 阿狸认真地道:“欧巴,我愿意的。” 胥余对着南宫修等人道:“这一趟能击败吴国,诸位都功不可没,都辛苦了。” 南宫修道:“大王严重了,为了殷商基业,这些都是我等应该做的。” 虞姬道:“大王,接下来我们回平安邑吗?” 胥余说道:“按说是应该回去了,不过现在计划有变,我们得去一趟西北。” 南宫修奇道:“去西北干嘛?” 胥余道:“奄国被西周攻破之后,存留两支,一支往南迁徙,就在此地重新建国。另外一支被充为奴隶,流徙西北。 奄人能征善战,又和西周有血海深仇,是抗周的重要力量。我们得去找到这支奄人,对他们进行扶持。” 南宫修道:“大王此计甚妙,如此一来,东北,西北,江南三个方向都拥有了抗周的力量,西周投鼠忌器,我们的压力也能减轻很多。 只不过,西北路途万里,奄人后裔又音讯渺茫。大王和姜子牙的一年之约再有两个月就到期了。敌人随时可能大军压境,现在去西北,是不是……” 胥余道:“无妨,我们乘坐飞剪船溯江而上,最多半个月就能抵达西北。此行奄君会派嬴勇和我们同行,又有海东青相助,找到奄国遗民应该不难。” 南宫修见胥余已有决断,只得道:“既然如此,那我等都陪大王走一趟吧。” 胥余笑道:“你当我要自己去么?不会的,此行深入内陆,当然是大家同去。” 辞别嬴才,扬帆起航,全速航行了三日,抵达一处两条大江交汇在一起的地方。 这里便是后世的武汉,那条和长江交汇的大江,便是汉江。 胥余前世曾在武汉生活数年,此刻故地重游,印象中的长江大桥、黄鹤楼踪迹全无,龟蛇二山莽莽苍苍,不由得感慨万千,下令停船泊岸休息。 胥余让南宫修带人到江中捕鱼,自己则下了船,坐在一块石头上,怅望着长江之水浩荡东流,默默无言。 也不知坐了多久,身畔忽然传来一阵幽香,他转过头,却看见阿狸笑眯眯地望着自己,“欧巴,我饿。” 胥余伸手刮了刮她的小瑶鼻儿,笑道:“吃货。” 他站起身来,拍拍屁股道:“去看看南宫修捕了些什么鱼获。” 胥余走了几步,忽听阿狸在他身后说道:“欧巴,我会……陪着你的。” 阿狸的华夏语说得不好,所以说话总是很简短。但是那简短的话语里,胥余感受到了她的真诚。 胥余忽然明白过来,阿狸来寻自己并非全因为饿了,她是感受到了自己有心事,来安慰自己的。 胥余跑去看了看南宫修的竹篓,欣喜道:“哟嚯!武昌鱼,黄鸭叫,大闸蟹,今天你们有口福咯。” “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教员他老人家当年吃的就是清蒸武昌鱼,所以胥余理所当然地把武昌鱼给清蒸了。 不过后世的湖北人蒸鱼大多是加米粉蒸。胥余没有米粉,便使用了粤式的蒸法。没有蒸鱼豉油,就用酱油调和海肠粉代替,蒸出来的鱼依然十分鲜美。 黄鸭叫是胥余家乡的叫法,这玩意儿有很多名字,黄颡鱼,黄骨鱼,黄辣丁…… 此鱼江浙一带喜欢拿来做汤,极鲜嫩,不用加醋,汤白如牛乳。湘鄂一带则喜欢拿来做干锅,鲜香爽辣,吃着十分过瘾。 胥余想吃干锅,只可惜干锅的话需要豆瓣酱,辣妹子等多种调料,这些胥余暂时都没有,最后还是选择了做汤。 大闸蟹就简单了,直接清蒸完事。此时正是农历十月,无论雄雌,肚子里都是干货满满。 这几道菜虽然简单,但胜在食材新鲜,胥余用简单的做法保留了食物的原味,众人都吃得开心无比。 尤其是那几个鹿骑兵,他们早就听闻大王的烹饪之技天下无双,平安邑许多美食都是由他发明的,这次跟着大王出门,活没干多少,整天净是吃各种美食,都不想回家了。 大家吃得热火朝天,虞姬却默默地坐在一旁,端着一碗白饭,慢慢地吃着。 “没菜怎么行,给你的。” 虞姬抬头一看,只见胥余站在自己面前,手上端着一碗桂花糯米藕。 虞姬吃了一片,眼睛笑成了月牙: “好甜呀!” 第四十一章 秦岭囧事 沿着汉江溯游而上,只需三日,便可抵达陕西汉中。 在西周初年,这里是褒国的地盘,褒国是西周的后族,武王发和周公旦的亲妈,就是褒国的太姒。 后来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丢了江山。那个美人褒姒,就是褒国人。 为免被发现行踪,胥余等人在褒国外一处无人的山谷之中泊岸,命水手看好船,便带着众人进入了秦岭山脉。 虞姬放出四只海东青,让它们查探四周的动静。 这次为了寻找奄国后裔,必须经过西周的核心地盘,所以必须万分小心。 胥余把驼鹿让给了嬴勇,自己和阿狸合乘一骑。 驼鹿身躯高大,乘坐两人绰绰有余,并不觉拥挤。胥余抓住机会,搂着小美人的腰肢,只觉软玉温香在怀,顿时有点飘飘然。 阿狸被当众搂着,十分羞涩,脸红得像个苹果。 她不安地四处张望,偷看众人的反应,然而大家都十分给胥余面子,表情都非常的淡定。阿狸又偷偷看了一眼虞姬,发现她也没看自己,正抬头和天上的神鹰沟通。 阿狸松了口气,忽然看见远处的树林中结着许多红红的果子,忍不住问道:“欧巴,那是什么?” 胥余正在低头欣赏阿狸羞得像苹果一样的可爱脸蛋,闻言抬头一看,唉我去,居然是苹果! 不过苹果是后世的叫法,这个年代应该叫柰,便回答道:“那个啊,叫做柰子。” “可以吃吗?” “可以啊,甜甜的,脆脆的,蛮好吃的。” “甜的?那我要吃。”她从胥余的怀里挣脱出来,蹦蹦跳跳地往那片柰林跑去。 虞姬听说那果子是甜的,便道:“我也去。” 胥余想到大家在一起吃肉的时候,她只能苦逼的在一旁吃白饭,便点点头道:“去吧,多摘点,路上吃。” 胥余看着两个女生在林子里欢快地摘着苹果,忽然想到,现在阴历,如今该过圣诞节了。在他那个时代,每当圣诞节的时候,男生都要送女生苹果。 苹果又叫柰子,意思就是我想看你的柰子。女生如果接受,就表示同意,你可以看我的柰子。两个人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去开房了。 唉,真是怀念那个没羞没臊的年代啊! 胥余正想着,两个女孩儿已经回来了,虞姬捧着一个洗干净了的柰子,递到胥余身前,笑道:“大王,吃我的柰子吧。” “额……” 阿狸见状,也递上一个洗好的柰子,抢着道:“欧巴,我的柰子更甜。” 不能厚此薄彼啊,胥余将两颗柰子都接了过来,一边咬了一大口,含糊不清地道:“我全都要!” 这年代的苹果并不好吃,个头太小,肉少核多,味道偏酸,而且也不脆。 胥余想着后世的东北正是苹果的主要产地,便让手下都采了一些,带回平安邑做种。让风曦用灵力培育培育,也许能改善改善口味。 当然,以后如果有机会去到欧洲,带回来那边的脆苹果,互相杂交杂交,那就更好了。 摘完苹果后,胥余想着秦岭是个大宝库,好容易来一趟,应该多带点东西回去。他想了想秦岭有什么,拿出一张纸,在纸上画了一株植物,让大家帮着留意。他前世是个美术生,画画什么的,不过是小菜一碟。 结果虞姬一个呼哨,叫下来四只海东青,把那张画在它们面前晃了晃,嘀咕了几句。 那四只神鹰飞上苍穹,花了不到十分钟,就传来了消息。 胥余一愣,还能这么玩? 胥余跑到海东青指示的地方,只见一丛从低矮的灌木上,生长着一簇一簇的红色果实,果实小小的,像一串串的珍珠,煞是可爱。 有了刚才吃柰子的经验,又见胥余如此用心的寻找,阿狸觉得这一定是无上的美味,赶紧摘了一大把。 “别……”胥余还没来得及制止,她已经迫不及待地丢进了嘴里。 “呸呸呸……”那小小的果实一入口,阿狸瞬间感觉舌头都不是自己的了。一股猝不及防的麻辣感觉直冲大脑,让她仿佛窒息了一般。 她忍不住伸出鲜红的小舌头,用手不停地扇着风,两眼泪水涟涟。 胥余又心疼又好笑,生吃花椒,还一吃一大把,你是真的勇士啊。 看她难过的样子,心想还是想个法子帮她止麻才好,怎么止呢?胥余忽然一低头,吻住了她。 这是胥余来到这个时空的第一个吻,但不怎么美好。 并非那种甜甜的,香香的,让人窒息的感觉。 而是那种麻麻的,辣辣的,令人窒息的感觉。 好吧,起码都是令人窒息的感觉。 忽然,阿狸一用力,把胥余推开了。她看了一眼胥余,眼里闪过一丝复杂难言的神色,把身子背了过去。 “咳咳……”胥余心虚地往左右看去,发现大家都抬着头,认真地欣赏着天空中的海东青盘旋飞翔。 都很识趣嘛,胥余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南宫修,这东西叫做花椒,是一种做菜用的调料。把它们都收集起来,今晚我们吃……水煮鱼。” 不知是否因为那一吻的缘故,下午的时候,胥余总是感到有些神思不属。阿狸好像是愿意,又仿佛是拒绝,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让他有些难受。 所以他虽然依旧和阿狸一起骑在驼鹿上,依旧搂着她,手却十分的规矩,不敢有任何更过分的举动。 阿狸呢,则是温驯地任由他搂着,靠在他的怀里。 这个举动让胥余感到十分地暖心。她还是喜欢我的,只不过她还太小了,我得给她点时间才行呢。 胥余骑在马上,不知道是不是想得太多的缘故,他感到有些困倦,差点睡了过去。 眼见前方有条河,便下令道:“就在此地停下休息吧,南宫修,你带人去抓点鱼。” 南宫修领命去了,胥余则下了鹿,靠在一棵大树后打盹。 第四十二章 人间炼狱 胥余靠着大树睡了一会,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树梢了。 然后他发现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便莫名其妙地问道:“干嘛?” 阿狸不好意思地笑道:“欧巴,饿了。” 胥余一阵无语,我到底是个大王,还是个厨子呢? 南宫修馋着脸道:“我们也不是不能自己做,主要是我们做的吧,太难吃,怕大王你吃不惯。你看,鱼都已经片好了。” 得,这理由还找得挺冠冕堂皇。胥余看他鱼片得还不错,便去河边洗了把脸,开始做菜。 水煮鱼做好之后,大家都有些懵逼,望着一大盆的辣椒花椒,有些不敢下筷。 辣椒也就算了,大家这段时间跟着胥余也算是吃惯了辣椒了,虽然辣,但也爽。可谓痛并快乐着。 但是这个花椒……虽然是第一次见,但是阿狸已经以身试法了,她的惨样大家可都是看在眼里的。阿狸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小吃货,她都扛不住,别人怎么行? 胥余吃了一口鱼片,感觉麻辣爽口,鱼肉鲜美,忍不住道:“过瘾啊!” 想来前世吃的水煮鱼都是人工喂养的,跟着秦岭之中的纯天然野生鱼根本没法比。 他发现大家都默默地扒着白饭,纳闷道:“咋回事?都学虞姬吃素呢?” 南宫修尬笑道:“是啊是啊,吃素吃素。” “阿狸,你来尝尝?” “我我我……我跟虞姬姐姐吃素。”阿狸吓得拼命摇头。 “你别害怕嘛,花椒是调料,你直接吃,还吃一大把,指定不行啊。你会直接吃姜吗?乖,来尝尝,要不要我喂你?” “我我我……自己来。” 阿狸认命了,夹了一口鱼片放入口中,闭上了眼睛。 “怎么样,怎么样?”大家顿时都紧张地望着她的表情。 “唔……我感觉有东西在我的舌尖上跳舞……好过瘾啊。” 她忽然睁开了眼睛,望着胥余道:“欧巴好好吃的!” 胥余扶额道:“是鱼好吃,不是我好吃。” 南宫修见有人试雷成功,放心地夹了一筷鱼,哈哈笑道:“对阿狸姑娘来说,鱼,好吃的;大王,也好吃的。” 他们这边吃得热火朝天,胥余怕虞姬不开心,又单独给她开了小灶。 “专门为你做的,拔丝。” 虞姬奇道:“还能拔丝?” 吃了一块,眼睛笑成了月牙。 “大王,好甜呢。” 胥余:“……” …… 《史记秦本纪》记载:“恶来革者,蜚廉子也,蚤死。有子曰女防……” 周武王姬发杀死恶来后,恶来之子女防沦为奴隶,族人一起被发配到西北一个叫做秦邑的地方,抵御西戎的进攻。秦邑的位置,就在今天的甘肃天水一带。 天水离汉中不到三百公里,两座城市皆在西安的西边,三座城市距离相当,不记误差的话,可以构成一个正三角形。 胥余等人进入秦岭,避开褒国之后,尽捡没人的荒野赶路,由于四只海东青的存在,一路之上,但有风险,他们都能提前避开。 花了五天时间,总算有惊无险地到达了秦邑地界。 现在秦邑是个什么情况,胥余也搞不清楚,他想自己这一行人陌生人,骑着驼鹿,十分怪异,还是不要贸然进城的好。 便在荒野中找了个地方,停下来休息,同时派海东青去查探秦邑的虚实,然后再想办法混进去。 他们刚填饱了肚子,海东青回来了,它们绕着众人,在低空盘旋,不肯下来。 胥余感觉情形不对,便问虞姬道:“怎么回事?” 虞姬和海东青嘀嘀咕咕了几句,皱着眉头道:“城里没人。” “没人,怎么可能?” “春花是这么说的,我读心试试。”虞姬闭上了眼睛,片刻之后,语气沉重地道:“都……死了。” “死了?”嬴勇忍不住惊叫道。那城里住的,可都是他的族人啊。 “别慌,我们去看看吧。”胥余说着,驱动驼鹿朝前秦邑的方向走去。 走了半个小时,一阵北风吹来,胥余动了动鼻子,用力地嗅了几下,眉头一皱,那空气中似乎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他心中疑惑,驱鹿前行。 愈往前走,那股血腥味就愈发浓烈,到后来中人欲呕,令人简直不愿意再前行半步。 驼鹿也变得焦躁不安起来。 但越是这样,胥余就越是充满了疑心。 被这疑心驱使着,他努力又往前走。 终于…… 他看到了! 满城的断壁残垣,数不清的残缺的尸体,四处散落的各式兵器…… 暗红色的血液汇聚成河。 从远处飘来的黄叶,掉到血液汇聚成的河流上,形成诡异的图画。 这里发生过怎样惨烈的战斗? 几匹败马,似乎是唯一的幸存者,它们孤零零地在这些尸体中徘徊,低低长嘶,向天悲号。 乌鸦,一大片乌鸦,啄食着那些横七竖八,无人掩埋的尸体。 有一些人的肠子被它们啄出来,低低飞起,挂在树梢上,屋檐上。 阿狸和虞姬伏下身子,忍不住呕吐起来…… 胥余也想吐,平安邑之战他也算是亲自参加过的,但是跟眼前的惨相比起来,实在算不得什么。 南宫修毕竟是个将军,也算见多识广,他挺住了。他带着几个鹿骑兵,冷静地四处查找着,想寻一个活口,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嬴勇跪倒在地,欲哭无泪,仰头怒吼道:“谁干的,到底是谁干的?” 南宫修在城里翻了半天,跑过来禀报道:“大王,我们来晚了,这城里的人都死光了。看情形应该是发生在两天前。” “没有幸存者吗?”胥余忍着恶心问道。 南宫修叹了口气道:“现在是冬天,就算有人当时侥幸不死,也都冻死了。” “死了多少人能估算出来吗?” “看情形,起码有三四千吧。” “不对!” “大王,算数我肯定不如你,但我全城都查了一番,就算估算得不准,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是说,死的人不对。这城的规模,少数可以住两万人,只死了三四千,还有人去哪里了?” 嬴勇眼睛一亮,蹦起来道:“大王,你是说,还有活口?” 胥余道:“虞姬,放出海东青,朝四个方向,四百里远近的地方,仔细查找。有什么发现,马上汇报。” “是!”虞姬一个呼哨,四只海东青振翅而去。 第四十三章 冒险一试 由于城中的尸体实在太多,胥余他们就十来个人,纵然想清理掩埋,也根本无法做到。 胥余本想一把火烧个干净,但考虑到如果城中有人被掳走的话,他们也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烈火焚城,动静太大,也许会打草惊蛇。 而且想要焚烧这整座城的话,往来搬运木材也要耗费不少的体力,最后还是选择了弃城而走。 任由满城的尸体被乌鸦野狼吞噬。 他们回到之前驻扎的地方,静静地等待着海东青的消息。 大家都心情沉重,木然不语。嬴勇双目通红,仿佛随时都能暴起,择人而噬。 一阵北风吹来,搅得满地的枯叶盘旋飞舞,呜咽作响,像是在唱着一首悲歌。 胥余望着苍苍莽莽的丛林,望着远山的轮廓,心中充满了忧虑。 这是三千年前的大西北,并非后世荒凉的戈壁,而是覆盖着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 虽然说冬天叶落,让丛林中的可见度高了一些,但要在这丛林大海里寻找一群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人,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除了寄希望于海东青,也没有任何的办法了。 海东青飞行速度奇快无比,全速飞行时时速可以超过三百公里,但平时会保持时速一百公里左右的速度飞行。 虞姬给它们各自划分地盘之后,它们便在两百米左右的低空盘旋,一寸寸地搜寻。到了入夜时分,四只海东青都先后飞了回来。 嬴勇紧张地问道:“虞姬姑娘,神鹰有发现吗?” 虞姬没有说话,抽出一张纸,默默地画了起来。 她画的是“春花”的视角,从空中朝下俯瞰,在一片丛林的空隙中,一大群人正沿着一条河岸搭建帐篷。 搭帐篷的人大多衣衫褴褛,显然是奴隶。而其中巡逻的,饮酒的,全都身穿甲胄。由于画纸有限,虞姬也只是画出粗略的轮廓,所以并不知道有多少人。 不过最近景的那个人,却画得比较细致。他穿着一身青铜铠甲,胸口挂着个明晃晃的护心镜,高鼻深目,头发卷曲。胥余失声道:“白人?” 听见胥余失声惊呼,南宫修也凑过来了,他看了一眼虞姬的画,大怒道:“这群白戎又来了?” “他们以前来过吗?” “大王莫非忘了,武丁朝时,白戎进犯,王后妇好率军迎击,斩白首两万的事迹了么?” 南宫修说起此事,表情十分的自豪。 胥余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在自己前世生活的年代,妇好墓被发掘了出来,科学家检测墓中的随葬人员,证实殉葬的骸骨是白种人的。 妇好是华夏民族第一个有名有姓的女性将领,此刻,胥余想起她的辉煌战绩,不禁悠然神往。 不过他只神往了几秒钟,就马上回到了现实,问道:“他们在什么地方?” 虞姬答道:“在西南,从地形上来看,这条河应该就是我们前两天经过的那条河。” 那应该是在渭水了,胥余点点头道:“根据春花带回来的消息,秦邑中的人应该都是被白戎俘虏了。这些人应该就是嬴勇的族人,我们得想法子把他们救出来才行。” 南宫修一愣,皱眉道:“大王,我们就十五个人,敌人少说也有上万,这怎么救?” 胥余一愣,这也的确是实话,就自己这点人,想在千军万马中救出数千俘虏?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天方夜谭。 南宫修又对嬴勇道:“嬴勇兄弟,你也别怪我说话难听,我们也不是不想救,但确实是无能为力。” 嬴勇知他说的是实话,但那些人都是他的族人,被白戎虏了去,谁知道会被带到什么地方,受什么苦?现在自己亲眼所见,怎能……怎能……他忽然扑通一声,跪在了胥余面前,也不说话,只是不住磕头。 他天赋异禀,身高足有两米,这么一条铁塔般的壮汉跪在地上,咚咚咚地磕头,实在让人有些动容。 胥余伸手制止了嬴勇继续磕头,却望着远方,蹙眉不语。既没有答应救,也没有答应不救。 嬴勇也不起身,就这么直挺挺地跪在地上,等着胥余做出决断。 也不知等了多久,直到月上中霄,草地上寒霜渐起,胥余忽然开口道:“嬴勇,我要你写一封信,详叙此地状况,送至奄城。让嬴才收到信后,尽起全城兵马,渡过大江,北上攻打姜齐。” 嬴勇一愣,他没搞明白胥余的脑回路,这时候商量救人呢,怎么扯到攻打姜齐?而且……北上打姜子牙?那和送死有什么区别?大商都让姜子牙玩死了,一个小小的奄国残部,能济什么事? 但他知道胥余忽出此语,必有深意,便静静地等着他说下去。 胥余道:“我可以答应你救人,但敌我力量太过悬殊,需得从长计议。我们得先偷偷跟上去,再慢慢想办法,寻找机会。这需要多长时间,谁也不知道。也许一直找不到机会,到时候就得无功而返,你答应吗?” 嬴勇猛地点点头道:“谢大王,我都答应。” 胥余继续道:“去年我曾经和姜子牙约定,一年内不得攻我。如今时日将近,但我却身在西北,不得回还。若姜子牙此时攻我,我不能回平安邑主持大局,我的根基将毁于一旦,你能明白吗?” 嬴勇哽咽道:“嬴勇明白,今后大王但有驱驰,嬴勇刀山火海,绝不皱下眉头。” 胥余点点头道:“所以,为保我平安邑的安全。嬴才必须使用全部力量,痛击姜齐。这样的话,姜子牙为了保住自己的基业,才会暂缓攻打平安邑的打算。 也就是说,并非我们这十多人在救你的族人,而是你在江南的全族都要出力,用江南族人的命,换西北族人的命。你答应吗?” 嬴勇道:“我会在信中详叙此事的轻重,我相信,大哥一定会按照大王的意思来做的。” 虞姬拿出纸笔,嬴勇斟酌再三,开始写信。 胥余补充道:“让嬴才也不要真的和姜子牙死磕,如果他全军覆没了,救下西北奄人也没有意义。但声势一定要做足,等姜子牙上了钩,你们就退。姜子牙若退,你们就追,反正要一直吊着他,不让他抽身。” 嬴勇点点头,写好信件,交给虞姬。虞姬将信绑在“春花”的腿上,跟它嘀咕了几句,春花一声唳啸,振翅划破苍穹,朝着东南方飞去。 虞姬说道:“我已令春花全速飞行,如无意外,它最多四天就可以回来。” 能有什么意外,海东青能飞上万米高空,又经过虞姬的训练,这年代根本没有人可以捕获它。 胥余点点头,道:“我再写一封信,你让神鹰送回平安邑。命景如松代行监国之责,派骑兵往西深入八百里,打探消息。 你留下夏风,让秋月和冬雪都回平安邑去。命景如松每隔两天向我汇报一次消息,由两只神鹰交替传递。” “诺!” 胥余写好信,绑在了“秋月”腿上。望着两只鸟儿振翅高飞,在心里面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这次险冒得有点大了,但……值得。 此役如果成功,奄人将彻底被我收服! 第四十四章 后顾之忧 在大约3500年前,地球经历了一次小冰期,全球气温下降,生活在乌拉尔山脉的雅利安人生活条件急剧恶化,不得不向温暖的地方迁徙。 其中,向东迁徙的雅利安人在中亚草原分开:一支向南进入印度,征服了当地的原住民,他们创立种姓制度,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成为了当地永远的统治者。 一支继续向东,最终到达华夏,被商后妇好率军歼灭。 不知为何,过了两百年,他们居然又卷土重来,还一举摧毁了秦邑。 他们是来复仇的吗? 胥余不得而知,他一面朝着雅利安人驻军的方向赶路,一面派出“夏风”不断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走了两天,他们在距离雅利安人的营地一百里远近的地方扎营休息。 南宫修奇道:“他们为什么停在这里不走了?” 胥余蹙眉道:“你不觉得奇怪吗?白戎来自西方,但他们灭了城,抓了俘虏,为什么往南走?正常的逻辑不应该是抓了俘虏就全都带回家里去吗?” 南宫修点点头道:“这倒是,我们大商以前抓到俘虏,都是带回朝歌去使用。奴隶多有用啊,祭祀,殉葬,奠基……都用得着。” 南宫修掰着手指头说着,似乎非常怀念从前在大商的日子。 胥余听着一阵恶寒,奴隶对于商朝的统治阶级来说,并非是生产工具,而更像是消耗品。 他们今天要算个卦问个吉凶,先杀点奴隶祭天;明天谁家的贵族老爷死了,杀点奴隶陪葬;后天哪家要建个房子,先杀点奴隶埋在土里奠基。 新房子下面埋死人,这是什么操作?各位读者姥爷你们说说看? 一直到胥余生活的现代社会,“奠基”的习俗都还保留着,只不过不杀人了,改成了杀鸡,撒点鸡血完事。再后来鸡也不杀了,弄个奠基石凑合。 胥余瞪了南宫修一眼,南宫修才发现自己跑偏了。自从到达平安邑后,大王虽然还没有明着说要废除奴隶,但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这是迟早的事。 这件事南宫修是支持的,毕竟现在的大商人口奇缺,自由民的忠心是远胜过奴隶的。而且,当初大商如果对奴隶好一点,也不至于被西周击败。 南宫修思索了片刻道:“大王的意思是,他们意在西周?” 胥余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问道:“这地方有什么城邑吗?” 南宫修道:“再往东南走三百里,就是西周的老窝岐山。啊……难道他们要偷袭镐京?” 想到这里,南宫修露出狂喜之色,白戎偷袭西周的都城,还有什么比这更爽的事吗? 南宫修义正辞严地道:“南宫修你记住:兄弟阋于墙,而共御外辱。西周纵然和大商有血海深仇,那也都是华夏子民,炎黄后裔。我们的仇自己报,岂能借助白戎之手?” 南宫修惭愧地道:“是,我记住了。” 胥余吁了口气,雅利安人是什么德行,他们在印度的所作所为已经证明了一切。如果真让他们得手,只怕华夏子民从此沦为劣等种族,自己也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搞明白雅利安人的意图之后,胥余心头的压力更大了。这一战,已经不仅仅关系到数千奄人的生死,还关系到整个华夏民族的存亡。 可是,自己只有这十几个人,能做点什么呢? 要不然,向西周预警?将雅利安人进犯的事告知西周?他们已经摧毁了秦邑,俘虏全带在手上,显然是害怕走漏消息。 可是,那样的话,我自己不就死翘翘了?我也不能为了西周的存亡,把自己搭进去啊。 要不然,派人去告密? 这……一个莫名其妙地人跑去告密,也要有人信啊。 那为了取得西周君臣的信任,势必要将此地的事和盘托出,然后西周就知道我的存在了,我就死了。 要不然……为了华夏民族的存亡,我就舍生取义算了?反正我已经死过一回了,没准再穿越一次呢? 他看了看左右两个娇滴滴的小美人,赶紧打消了这个沙雕念头。 不能够,不能够啊! 有她们陪着,就算让老子回到现代社会,老子也不干啊。 胥余等人蹲在驻扎地想了两天,什么法子也没想出来,这时,“春花”回来了,他带来了嬴才的信。 嬴才在信中说道:大王为救他的族人以身犯险,舍生忘死,他深受感动。决意带着全族战力渡江北上,攻打姜齐,牵制住姜子牙的行动,好让大王没有后顾之忧。 胥余看完信,深感欣慰,决意打起全副精神,来应对眼前之事。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胥余手头有两只海东青,他让虞姬留下“夏风”负责警戒,把“春花”派了出去。 “现在我们来一起制作沙盘。虞姬,你要让春花观测白戎驻地方圆三百里的地形,然后把它记下来。这样,我们才能用来推演种种可能。” 虞姬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胥余又道:“阿狸,具体的沙盘制作,由你来负责,你要按照虞姬的描述,用冰块来等比塑形。最后将三百里的山川河流,微缩在一个平方之中。” 阿狸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接下来,在两人一鹰的通力合作之下,一个冰晶制作的等比沙盘,慢慢出现在了胥余的面前。 这个沙盘制作花了一天时间,这时,“秋月”也回来了,它带回了景如松的信。 信中说平安邑一切正常,今年捕鱼季他们又捕捞了上千万斤大马哈鱼,城墙也竣工了。万一姜子牙来攻,他们就缩在城中不出,想必姜子牙一时半会也拿他们没辙。 并表示已经按照胥余的吩咐向西周方向派出了骑兵进行侦查,并希望胥余注意安全,早日回去。 胥余看了信,心中大定。这城墙正儿八经的是高十米,厚也是十米,不说固若金汤吧,反正以当今世界的科技水平,是根本不可能攻破的。 而且敌人强攻的话,他们还可以在城墙上用反曲弓进行反击。城中粮食又无比的充足,可以说毫无后顾之忧了。 第四十五章 赛里斯王 冰晶沙盘做好了,两万多平方公里的山水,微缩于方寸之间,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胥余俯瞰眼前这座小小的冰雪世界,忽然产生了一种奇妙的上帝视角。这个世界是有神的,不知道昊天上帝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呢? 如果有机会,真想试试呀。 胥余仔细地观察着这个小小的沙盘,看着它的每一座山峰,每一个山谷,每一片森林,每一条河流…… 他的大脑飞速的运转,扫描曾经看过的每一本书籍、漫画,每一部电影、电视,综艺;听过的每一个故事…… 他试图从过往的记忆中,找到一种类似的状况,来应对眼前的局面。 也不知过了多久,胥余忽然感觉鼻尖一凉,他伸出手掌,只见一片雪花,飘飘洒洒,落在了他的掌心。 “下雪了呢!”他喃喃道。 这场雪下得好大,不到一个小时,天地之间就已经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胥余望着眼前这个银装素裹的世界,心中忽然闪过一丝难以捕捉的念头。 渐渐地,这念头清晰起来,变成了一个似乎可以实行的计划。 若要成事,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天时,就是自己及时发现了雅利安人入侵华夏的目的; 地利,两万平方公里的地形地貌,山川河流尽收眼底; 人和,奄城、平安邑上下一心,使自己没有后顾之忧。 “现在天时地利人和都在我手,雅利安人的一举一动我都了如指掌,难道我就找不出一个方法来救下这些奄人?” …… 七天后。 雅利安人的营地来了两个陌生人,他们骑着高大的驼鹿,男的威武雄壮,女的娇小玲珑。他们说赛里斯的王要求见自己的首领。 赛里斯是丝国的意思,因为古代中国盛产丝绸,所以西域诸国便将中国称之为赛里斯。 威武雄壮的男子自然是嬴勇,娇小玲珑的女子则是虞姬。和雅利安人的对话由虞姬的心灵沟通来完成。所以虽然两方语言不通,但仍能交流。 雅利安人这段时间驻扎在渭水之畔,一直在偷偷地派出探子打探岐山的消息。 飞雪飘摇,隆冬已至。 岐山的周人已经开始猫冬了,人们的活动也渐渐变少。 由于外围还有一座秦邑的拱卫,如果有什么状况,秦邑那边也会及时预警,所以岐山的守卫也渐渐地松懈起来。 雅利安人就是在等待这个时机。 他们准备三天后发动突袭,一举攻占岐山。 但是这个时候,赛里斯的王居然亲自到场了,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自己的行动被对方发现了吗? 这支雅利安人的首领巴迪亚,觉得此事十分的蹊跷。 如果自己是被发现了,那为什么赛里斯人不派军队来偷袭自己?而是跑来和自己见面? 难道是因为自己手上的这六千多俘虏吗? 他们怕误伤俘虏,所以想和自己谈判解决? 但是如果要谈判的话,他们大可以派使者过来,有必要他们的王亲自到场吗? 巴迪亚在满心好奇之下,还是选择了会面。 为了安全起见,双方会面的地点选择了在渭河一处比较狭窄的河湾。双方各占住一面河岸,隔着河对话。 这一处河段宽约四百步,这距离就算是弓箭也难以企及。 而且双方也不许带坐骑,必须步行到谈判的地点。 这样是为了防止某一方突然跳上坐骑,冲到对面暴起伤人,可以说考虑得十分周全了。 此时的渭河已经结冰,虽然说可以通行,但冰面异常滑溜,十分难行。所以,如果某一方想徒步冲过去伤人,那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约定好所有细节之后,双方各自带了几个侍卫,徒步来到渭河之畔。 巴迪亚见对方很守信用,非常地满意。他大声说道:“你就是赛里斯的王吗?据我所知,赛里斯的王是一个小孩子,但你却是一个成年人。我说伙计,我巴迪亚可不是那么好骗的。” 胥余通过虞姬的翻译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回答道:“如果你的消息够灵通,你应该知道在两年前周人偷袭了商人的王都,占领了这片土地。 而我,是商人的王子。从那以后,我便立誓复仇。” 巴迪亚一愣,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回事。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打探消息。对赛里斯内部权力更迭的事情也有所了解,知道两年前赛里斯的确是经过了一次内乱,王位换了主人。 如果这个叫箕子的人说得都是真的,那么他来见自己,一定是因为有求于自己。 此人是赛里斯的新王,我若能利用他复仇的心理,那我的东进之路一定大有可为。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他真的是王子。 想到这里,巴迪亚说道:“你说你是商的王子,你如何证明呢?” “我叫箕子,我的这名侍卫叫做嬴勇。你们抓的俘虏,便是嬴氏的族人,他们中应该会有人认识我们。” “好,你们稍等。”巴迪亚说着,叫了一个手下,让他把俘虏们的首领带来。那手下点点头,领命去了。 等人的间隙,胥余问道:“你们是来自西方的雅利安人吗?” 巴迪亚奇道:“你居然知道我们?” 胥余笑道:“两百年前,你们曾经来过东方。” 巴迪亚思索片刻,才道:“我曾经在祖先的典籍中看到过,数百年前的确有一支族人曾向东迁徙,那么,他们现在在哪里呢?” 胥余道:“被我的先祖消灭了。” 巴迪亚一愣,沉默不语。 没多久,巴迪亚的手下带过来一名男子。 嬴勇见状,大声喊道:“来的是嬴氏的族人吗?我是嬴勇,你认识我吗?” 那人愣了半晌,不敢置信地道:“嬴勇兄弟吗?我是季胜!你怎么会在此地啊?” 嬴勇大喜道:“大王,是季胜兄弟,他还活着。” 胥余听着这名字,感觉有些耳熟,搜索记忆,发现自己居然认识。 原来季胜的老爸飞廉,老哥恶来都是商王帝辛的宠臣。胥余住在朝歌的时候,和他们也挺熟,这个季胜虽然没有做官,但也曾有过数面之缘。 胥余拍拍嬴勇,示意他冷静,大声喊道:“季胜,你还记得我吗?我是箕子。” 季胜一愣,喊道:“太师,你怎么也在这里啊?” 嬴勇喊道:“季胜兄弟,太师已经登基为王了,是现在的大商之主。” 季胜一听,立马跪倒在地,拜道:“季胜拜见大王。” 巴迪亚见这个俘虏的首领的确和对面的人认识,还对他进行跪拜,便相信了胥余的身份。他单手抚胸,稍微欠身道:“尊贵的赛里斯王,很荣幸见到你。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巴迪亚,是雅利安人的王。” 第四十六章 雅利安王 “雅利安王,你既然在西方称雄,何以会带着大军跑来东方呢?” “因为本王想见见日出的地方。”巴迪亚傲然道。 “好志向。”胥余赞道。心里却想:最烦装逼的人了。 巴迪亚道:“赛里斯王,你前来见我,不知所为何事呢?” “雅利安王,被你俘虏的那些人,都是我的族人。我这次来,原本是为了解救他们的,不想被你抢了先。我想让你放了他们。” “赛里斯王,天底下没有免费的面包,你想救这些俘虏,能付出什么代价呢?” “炼铁之术,如何?” “什么?”巴迪亚不敢置信地道,声音一下提高了三个八度。 胥余拔出配剑,顺着冰面用力甩了出去,那剑在冰面上飞快滑行,停在离巴迪亚不远的地方。 巴迪亚命人把剑捡了回来,拿在手中仔细一看,不可置信地道:“果然是铁剑。你们……你们已经掌握了炼铁之术?” 胥余道:“雅利安王,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从西方而来,说是为了征服东方,我是不信的,我仔细观察过你们的营地,你们还带着老弱妇孺。 这说明你们是举族迁徙而来,你们在西方呆得好好的,为什么拖家带口往东方来?你难道不清楚你们入侵东方的先祖曾经被彻底消灭了? 只有一个原因,你们是被人赶出来的。据我所知,西方的赫梯人已经学会了炼铁之术。而你们还在使用青铜器,你们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你们的家园已经被他们占领了,你们是被赶出来的。” 巴迪亚被他说中事实,不禁又惊又怒,连呼吸都沉重起来。 胥余说的没错,他的确是被赶出来的。那些该死的赫梯人不知怎么学会的炼铁,自己的青铜装备在对方的钢铁装备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很快就败下阵来。无奈之下,他只能带着残存的族人往东迁徙。 他们偷袭了秦邑,将城中守军全部杀死。让城中的奴隶继续为自己服务,带着他们继续往东,打算偷袭岐山,没想到就遇见了胥余。 “我劝你们放弃东侵的想法,华夏有数百万人口,你们一头扎进去,连个浪花都掀不起来,就会彻底湮灭。” 巴迪亚蹙眉不语,放弃么?如果不东进?他们又能去哪里?他们的家园已经被赫梯人占领,去寒冷的北方么? 不,如果去了北方,他们只会重新沦为蛮人,所有的繁华,都将烟消云散。 “我这次来,是想和你结盟。”胥余抛出了一个饵。 “结盟?” “没错,结盟。我和你一样,也被人赶出了自己的家园。我想复仇,你不想吗?你肯定也想,但无能为力,敌人太过强大了。但如果我们合作,这一切就并非毫无可能。 你有上万大军,而我可以教你们炼制铁器。等铁器炼好之后,我们可以合兵一处,你助我夺回王位,然后我会派兵随你西征,助你恢复荣光。” 这……巴迪亚心动了,如果能获得铁器,自己就可以杀回去,杀光那些该死的赫梯人。可是,他道:“你自己也说了,赛里斯有数百万人口,就算我加入你,又如何能够获胜呢?” “如果你自己去打,必死无疑,因为你们是异族,我炎黄后裔必定会拼死抵抗。但我去打则不一样,因为我就是大商的王。只要我们灭掉丰镐两京,那整个华夏就是我的了。” 巴迪亚一听,知他说得很有道理。如果自己有朝一日能重返家园,干掉赫梯人,也能够迅速获得子民们的拥护。 因为,他们身上流着的,是王族的血脉,他们本就是当地的主人! “好吧,赛里斯王,不得不说,你的提议非常的疯狂,但我心动了。以阿胡拉·马兹达的名义,我们结盟吧。” 阿胡拉·马兹达是西亚一带的创世之神,他把这个神搬出来,所说的话,就等同于誓言了。 胥余闻言,也正儿八经地道:“昊天上帝在上,我们以后就是盟友了。” 两边都以最高神的名义来说话,说完之后,便一起哈哈大笑。巴迪亚道:“赛里斯王,来我的营地喝一杯吧,我们有新酿的葡萄美酒。你的子民,我会全部还给你的。” “雅利安王,那我可要谢谢你的款待了。”胥余说完,就带着人朝巴迪亚走去。 巴迪亚看着胥余朝自己走来,眼睛里充满了和善的笑容,他张开双臂迎接胥余,就好像迎接自己的亲兄弟。 但胥余走到半截,却忽然停住了,他皱眉道:“雅利安王,你用军队包围我,就太过分了吧?” 巴迪亚一脸无辜地道:“赛里斯王,你在说什么呢?你看这周围,哪有军队的影子呢?” “他们潜伏在十里之外,我的神鹰都看见了呢。”胥余指了指天空。 湛蓝的天空中,几只海东青盘旋飞翔,巴迪亚没想到胥余居然有这种神兽。他马上就不装了,摊牌了。 “既然如此,你们就束手就擒吧。我的人已经从三个方向包围了你,你跑不掉的。” “不是还有一个方向么?”胥余笑道。 “那是一个绝谷,你跑进去就是自寻死路。” “好吧,可是你为什么要杀我呢?我们结盟不好吗?” “你本来会死,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因为你会炼铁,所以你会活下来的。跟你结盟?然后让我的军队去为你送死?我直接把你活捉,然后让你的子民为我炼铁,不爽吗?” 啪啪啪! 胥余大笑着鼓掌道:“好法子,只可惜,我也并不是来结盟的,动手!” 胥余话音一落,虞姬定时取下背上背的弓箭,弯弓搭箭,对准了巴迪亚。 巴迪亚差点笑出声,当初把会谈地点设在这个地方,就是为了防止被偷袭。 这里是一片开阔地,方圆数里全是草原。为了防止被胥余发现,他让自己的骑兵从十里之外展开包围。 至于用弓箭,双方隔着一条河,就是为了防止弓箭,这么远,你射得到吗? 不过巴迪亚也不想冒险,他一掉头,撒腿就跑。 反正大家都是两条腿,冰上还那么滑,胥余想追上他?根本不可能,等他跑回营地,胥余等人也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有把握吗?”胥余问道。 “本来可以,但他跑太快了。一百步内必死。” “好,那就近一百步。” 胥余说完,大家都从背上取下一样工具,放在地上,双脚踩了上去。 那居然是……滑雪板! 第四十七章 各怀鬼胎 十天前。 胥余想出了一个唯一存在可行性的方法,那就是擒贼擒王。 只要捉住雅利安人的首领,就有机会逼迫他们放人。 经过海东青们连续不断地侦查,胥余发现这并非一支纯粹的军队,而更像是一个部落。他们大约有三万多人,其中三分之一是妇女儿童。 他们还带着许多居家才会使用的陶器,甚至还带着羊群。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是迁徙至此地的。 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背井离乡跑到华夏,还冒险攻击了华夏人的城邑呢? 雅利安人上一次四处出击,是因为碰到了小冰川期,全球气候转冷,活不下去了。但现在地球正是温暖期,他们跑这么远干嘛呢?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胥余抓了一个雅利安人的斥候。雅利安人不断派人去岐山附近查探消息,他们行动虽然隐秘,但有海东青在,根本就无所遁形。 从这个斥候的口中,胥余知道了,这支雅利安人原本生活在波斯高原。数年前,一个叫赫梯的民族忽然崛起,他们自称是神的使者,手中拿着神器,四处征战。 这神器就是铁器,其他民族的青铜器甚至是石器在铁器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赫梯人所到之处,国家,城邦,部落纷纷臣服。 巴迪亚不甘心被奴役,带着族人往东迁徙,抵达了此地。 搞明白雅利安人迁徙的原因后,胥余就开始着手制定计划。 他决定用自己商王的身份和巴迪亚举行会谈,把巴迪亚勾出来。 然后以铁器为诱饵,以帮助自己复国为条件,和雅利安人结盟。 这样一来,就有机会靠近巴迪亚,从而将他擒获。 为了取得巴迪亚的信任,谈判地点选在渭水之畔,隔河交谈。由于双方距离相隔太远,也就最大限度降低了某一方想搞事的风险。 毕竟双方约定不允许骑马,只能步行,隔着一条滑不溜秋的冰河,你能有什么想法嘛? 巴迪亚果然来了。 但不能骑马,只能步行至谈判地点,恰恰是胥余给巴迪亚挖的坑。 当那片雪花落在他掌心的时候,他马上想到了一样东西。 在他穿越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他本身的时代是2022年,正在举行冬奥会,各种冰雪运动让他大开眼界。 而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滑雪小将苏翊鸣、因为他当年看《智取威虎山》的时候,里面的小栓子带着解放军滑雪那段,让他觉得特别燃。没想到这位新晋的奥运冠军,就是当年的小栓子。 所以,他马上就地取材,制作出了滑雪工具。 滑雪板制作起来不难,只需要刨平两块木板,把两头用火烤得翘起来,再加个固定脚的绳子即可。 制作好之后,胥余就带着众人开始练习滑雪。 胥余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不光是记忆力增强,他的动手能力也有很大增幅,只要是脑子里有的知识,他都能很快地得心应手。 这也是他能制作出各种各样的美食的原因,前世他不过是个美食爱好者,今生可以说是顶级的大厨了。 胥余带来的这些鹿骑兵,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悟性也算是不错的,大家在胥余的教导之下,都很快掌握了滑雪的技巧,滑得有模有样了。 …… 谈判进行得出乎意料的顺利,巴迪亚很快就答应了胥余的结盟提议。胥余大喜之下,想着趁机靠近巴迪亚,再突然发难,一举将他擒获,逼他放人。 没想到天上的海东青忽然预警,原来巴迪亚也没憋好屁,在外围埋伏了骑兵,在双方会谈时悄悄靠近。这时候已经发起冲锋了。 十里路程,最多十分钟就可以抵达。 嬴勇已经绑好了滑雪板,他喝道:“虞姬姑娘,到我肩上来。” 虞姬一个灵巧地腾跃,两脚踏在嬴勇的双肩之上,嬴勇手中的滑雪杆一撑,人如离弦之箭一般朝前冲出。 巴迪亚回头瞟了一眼,吓得魂飞天外,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怎么这么快?他大喊道:“拦住他们,拦住他们。” 一面使出吃奶的力气在雪地里狂奔。 但积雪又深又厚,他凭着两只脚,又能走多快呢? 他的侍卫们见状,全都不要命地返身朝着胥余等人冲来。 他们要用自己的命,给巴迪亚制造逃生的机会。 虞姬稳稳地站在嬴勇肩头,如同在风中飞翔,她弯弓搭箭,沉着冷静,嗖嗖嗖…… 返身抵挡的侍卫们,全都咽喉中箭,倒在了雪地之上。 “抓住他。”胥余喊道。 胥余的侍卫们撑动滑雪杆,在雪地上画出一个圆弧,朝着巴迪亚包抄。巴迪亚已经孤身一人,他插翅难逃了。 “嗖!”一支羽箭斜斜飞出,正中巴迪亚咽喉,他朝后一仰,眼中闪过一丝绝望,倒了下去。 胥余惊道:“你杀了他?” “不是我!”虞姬茫然地道。 便在此时,马蹄之声大作,一彪人马从远处密林中冲了出来,为首之人金发碧眼,身形魁梧,他大喊道:“赛里斯人把陛下杀了。冲啊,为陛下报仇!” “他说什么?”胥余一愣。 “他说我们杀了王。”虞姬说道。 “妈的,套中套,他们内部有人要篡位,我们被利用了。” 胥余马上就明白了,一定是雅利安人内部有人不服巴迪亚,趁着这个机会埋伏了刺客,在关键时刻将巴迪亚给射死了,然后嫁祸到自己头上。 不用想,肯定是那个最先冲出来的金发碧眼的王八蛋,他现在只要冲过来砍了我的头,假装是为巴迪亚报了仇,他就是雅利安人的新王了。 现在怎么办?要跑吗?敌人已经三面包围了,就凭着自己这点人想冲出去根本不可能,唯有朝北面走了。 而北面,是一条绝谷。 “虞姬,你下来,穿上自己的滑雪板。嬴勇,你带上季胜,我们朝北走。” 虞姬从嬴勇的肩头一跃而下,取下背后的滑雪板开始绑在脚上。 为了抓紧时间,胥余蹲下身子,给她绑另外一只。 虞姬见胥余抓着自己的脚,脸不禁一红,但她啥也没说,飞快地绑好绳子,站了起来。 这时季胜已经爬到了嬴勇的背上,一行人滑着雪,飞快地往北而去。 第四十八章 复仇者们 “嗡……” 胥余帮着虞姬绑好滑雪板的绳子,撑着滑雪杆刚刚滑出,一排箭雨贴着脚跟就射了过来。 胥余惊出一身冷汗,暗叫侥幸:幸好老子有主角光环,不然就凉凉了。 那金发男子高呼报仇,跟在胥余屁股后面急追,无奈草地上积雪太深,他虽然死命抽打马臀,仍不及胥余滑雪迅速。 眼看着胥余等人疾行向北,一头扎进了那条绝谷之中。金发男子心中大喜,却装出一股愤怒的样子大吼道:“赛里斯人跑不掉啦,冲进去,为大王报仇。” 他身后那群骑士嗷嗷叫着,一阵风般扎进了峡谷。 金发男子追击胥余不到五分钟,另外一路人马冲了过来,领头的是一个银发老者,他看见巴迪亚倒在地上,大吃一惊,连忙勒马跳下,连滚带爬地跑到了巴迪亚的身边,大呼道:“陛下,你没事吧。” 巴迪亚听见有人喊他,用力地睁开了沉重的双眼,看着眼前的银发老者,用尽全身的力气,艰难地道:“阿尔伯兹,传我命令,为我复仇者,为王!” 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从金发男子出现在战场,然后高呼着复仇,狂追而去的那一刻,巴迪亚就明白了,自己是被卡夫暗算了。 卡夫密谋篡位,一定已经很久了,现在,终于让他找到机会了。 但巴迪亚已经没有能力说出事情的真相了,他就算说了,卡夫也不会承认,甚至会说是阿尔伯兹假传王旨,对自己进行污蔑。 所以,巴迪亚只能留下这句遗言,把水搅浑。 只要阿尔伯兹把自己的话公布出去,就没有人会质疑这句话。 因为,没有人会不想当王。 那群赛里斯人跑得很快,卡夫不一定追得上。 而且,卡夫才刚刚追出去,阿尔伯兹他们只要加紧急追,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只要卡夫不能顺利登上王位,他杀我的事就很有可能暴露。 到时候,就会有人为我报仇…… “陛下!”阿尔伯兹大喊着,眼泪簌簌而下。 很快,又有一队人马冲了进来。阿尔伯兹大喊道:“陛下死了,他留有遗言,为他报仇者,当为王!” 那人怒吼道:“阿尔伯兹,仇人往哪里去了?” “北面。”阿尔伯兹沉重地指示了方向。 “北面?那是绝谷?给我追,为陛下报仇!”那人大喊着,一阵风般地朝北面冲去。 阿尔伯兹没有动,他仍然抱着巴迪亚的尸体,高声喊着:“为陛下复仇者,当为王!为陛下复仇者,当为王!” 巴迪亚的遗言被迅速传播开来,数里之外,雅利安人的营地里,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敌人进了北面的绝谷,只要能取到敌人的头颅,就是新的王。 没有人能忍住这种诱惑,所有能骑得动马,想要当王的男子,全都跨上了马背,朝北狂奔。甚至有一些胆子大的女子,也跟着冲了过去。 毕竟,巴迪亚的遗言是为他复仇者为王,可没说女的不行。 着一群人疯了一般,没几分钟,就全跑没影了。 营地里的俘虏们都傻眼了。 这什么情况?怎么敌人全跑了,就留下一群妇孺? 他们去哪了,他们去干嘛去了?他们跑路的样子为什么那么疯狂? 因为语言不通,俘虏们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忽然间,一个正在挤马奶的年轻人忽然一跃而起,跳上一匹马的马背,高声喊道:“趁现在,逃!” 俘虏们一看,居然是少主女防,顿时纷纷响应,跳起来去抢夺马匹。 雅利安人放牧着大量的马群,全族每人三匹马都绰绰有余,因此他们人虽走了,却还留下了大量的马匹。 雅利安男子也并非全都走光了,有些年纪大的,或者觉得自己根本没机会的,还留在营地。不过人数不多,大概千余人。 这些人见奴隶们居然跳起来反抗,马上取了兵器冲了过去。 女防抢过一根青铜长矛,一矛将一个头领模样的人捅死,大喝道:“杀光他们!” 女防的亲爹恶来是商王帝辛的宠臣,以武力闻名于世,女防家学渊源,也有万夫不当之勇。 此时,雅利安人中能战的全跑了,剩下这万把人,除了妇女儿童,就是老弱病残。女防擎矛在手,就如虎入羊群,杀了个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很快,雅利安人中稍有战力的,都被女防带着奄人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一些妇女儿童,人数还不到五千。 季胜的儿子孟增提着一柄血淋淋的青铜斧,走过来道:“大哥,这是什么情况?” 女防莫名其妙地道:“我也不知道,那些白戎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全都一脸兴奋地往北边跑了,连老婆孩子都不顾不上了。” 孟增道:“现在怎么办?” 女防道:“北面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之前叔父被带走了,也没有回来。这样吧,你带着族人往西南方走,那里远离西周,也许能找到落脚的地方,我带着一些兄弟去北边打探一下情况。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会尽快跟你们汇合。” 孟增道:“那怎么行,父亲不在,你就是全族的首领,带领族人迁徙的事情,是你的使命。查探消息,营救父亲的事情,交给我来做就好了。” 孟增说得郑重,但谁都知道,带着族人迁徙这个差事是比较安全的。而查探消息,营救季胜,基本上是九死一生。 女防怒道:“你既然知道我是全族的首领,就应该听我的命令。” 孟增呛声道:“我的父亲还没死,你还不是真的首领呢。” 女防被他怼得一窒,好半晌才道:“你不要任性。” 孟增道:“我没有任性,那是我的父亲,我不去救谁去救?” 女防大声道:“我是你大哥,你必须听我的。” “你别摆大哥的架子,身为人子,我必须去。” 女防叹了口气道:“那我给你一百人,你小心点,见势不妙,就赶紧回来。我们会一直往西南方走,不管救不救得了叔父,你都要尽快赶回来。我等你。” 他心里明白,这个弟弟平时都是非常尊重自己,和自己感情很好的。这时候跑出来和自己顶牛,其实只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但他还有带领全族脱险的重任在身,那些白戎不知发了什么疯,忽然跑了。他们也许很快就会回来,自己不能在这里耗着了,必须尽快走。 所以,他答应了孟增的要求。 两兄弟互相拥抱了一下,孟增带着一百名骑士,朝着北方,头也不回地走了。 女防叹了口气,转身朝向西南,他不知道那里会有什么,但总之,要尽快离开此地才行。 就在此时,天地间忽然传来一声闷雷般的炸响,大地剧烈地摇晃了起来。 第四十九章 通天之路 北山那条绝谷,两山夹峙,深度超过二十里。雅利安人在附近扎营之前,就已经派人全面探查过方圆数十里的地形。 卡夫眼见胥余等人一头扎进绝谷之中,心中顿时狂喜,这下他们是插翅也难逃了。 卡夫仿佛看见赛里斯人跑到峡谷深处后,一脸绝望的表情。 他抽着马臀,疯狂追击,只要拿到赛里斯王的头颅,他就是新的王了。 追了十余里,峡谷一个拐弯,胥余等人的身影消失了。 卡夫并不着急,他深知峡谷的地形,这一个拐弯过去不远,就是一片湖泊,赛里斯人跑到绝境了。 然而,当卡夫转过山坳的时候,他被眼前的惊醒震惊了。 那……是什么? 一条冰晶桥梁,从湖面上升起,回环蜿蜒,盘旋而上,一直通向远处的山巅之上。 阳光透过冰晶,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使得整座桥梁绚烂夺目,如梦似幻。 卡夫呆呆地站在原地,傻傻地望着眼前的奇景,喃喃道:“这是……通天之路吗?” 他的一个手下忽然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口呼“神迹”。 是啊,这就是神迹吧,除了神,谁又能够制造出如此壮观的“通天之路”呢? 胥余等人手中的滑雪杆用力一撑,飞身跃上冰桥,在这“通天之路”上飞速的攀升。 那个跪拜的人忽然爬起来,往冰桥跑去,大喊道:“神,带我去天堂吧。” 他跑到冰桥上,手足并用地往上攀爬,可惜冰桥滑不溜手,他挣扎了半天,也只是徒劳。 此时,冲进山谷的人越来越多,把山谷挤了个水泄不通。但山谷转弯去比较狭窄,最先进来的人已经将此地挤满,后面进来的人,根本看不到山谷中发生了什么事。 但他们知道,赛里斯王还没有死。 因为如果死了的话,早就有人宣布自己成了新王了。 既然还没死,那就还有机会。 他们努力地朝前挤去,去拼搏那渺茫的,能改变命运的机会。 最前方的人站不住脚,被汹涌的人潮推着,不由自主地朝前走着,越来越多的人挤过了山坳,看到了眼前的神迹,他们发出了阵阵地惊呼。 这惊呼又刺激着后面的人,继续拼命地朝前挤着…… 终于,有些胆子大的人,拔出了随身的匕首,扎进冰桥,企图借着匕首往那冰桥上攀爬,期望能到达天堂。 他的行为启发了其他的人,马上有人跟风,拔出匕首,也有样学样的朝冰桥上爬去。但冰桥宽度有限,厚度也有限,一下上来七八个人,拿着匕首往冰面上扎,已经出现了一丝碎裂的痕迹。 还有人想跟上,桥面上的人赶紧叫道:“别上来了,再上来天路要塌了。” 后续的人见状,只能住手,眼睁睁看着那七八个人在天路上缓缓上升。 “他在破坏神迹,打死他。” 眼见那些人爬了两三米高,忽然有人高呼一声,冲了上去,将落在最后的人拖了下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冲上去,将那些爬上冰桥的人全都拖了下来,以破坏神迹的罪名,对着他们狂揍。 …… 胥余等人顺着冰桥顺利地爬上了山巅,发现阿狸脸色苍白地坐在一处背风的石头后面,他丢下滑雪杖,爱怜地抱了抱她,柔声道:“辛苦了。” 阿狸享受着他温暖的怀抱,低声道:“还好,只是灵力用太多了。” 原来,制定出救援计划后,胥余就在考虑逃生之路。 他在阿狸和虞姬通力合作制造的冰晶沙盘中,发现了这条绝谷。这本是一条绝路,若入此谷,必死无疑。 但因为阿狸这个冰巫女的存在,这条绝路却可以转化为生路。 冬奥会,云霄飞车,《哪吒之魔童降世》……现代社会的所见所闻给了他灵感。他画出图纸,让阿狸制造了这座冰晶之桥。 这桥从湖面上升起,一直蜿蜒盘旋数十公里,才连接到山巅之上,为了让滑雪板获得升力,还设计好了几个u形带。 冰桥设计好之后,他们就躲在这里疯狂地练习了七八天,直到能够顺利滑上山顶才作罢。为了维持住冰桥,这些日子里,阿狸一直在持续不断地消耗着灵力。因此最辛苦的,反而是她。 胥余望着山谷中那些吵闹不休,密密麻麻的人群,眼中掠过一丝不忍,但他还是一咬牙,决然道:“动手吧。” 南宫修点点头,在群山之巅飞腾跳跃,跑到几里外山谷的中间地带,点燃了……引线。 “轰!” 南宫修刚跑回来,爆炸声就响了起来。 原来胥余当初就设计好了,要利用绝谷把追兵引进来,然后用炸药……埋葬他们。 只不过他们最初的想法是生擒巴迪亚,以他为诱饵。 没想到巴迪亚却被他内部的人暗杀了。 更没想到的是,巴迪亚一死,雅利安人居然倾巢而出,效果更佳…… 山顶的巨石被炸药崩飞,朝着山谷飞溅而下。 这倒也罢了,更可怕的是群山中的积雪被这爆炸震动,纷纷朝着峡谷落下…… 雪崩了! 四周群山,变成了白色的巨兽,它们张着巨嘴,奔跑着,咆哮着,要将谷底的人群,吞噬得一干二净。 卡夫被那一声爆炸震动,他惊恐地望向山顶。他看见无数巨石纷落而下,紧接着,无数的飞雪,翻滚着,呼啸着,向着谷底席卷而来。 “逃!”他大喊道。 但谷底密密麻麻全是人,他们挤在一起,还卡在一个拐弯处,哪里又逃得动? 人们哭着,喊着,惨叫着,你挤着我,我挤着你,全都埋葬在雪瀑之下。 那架宏伟壮观的“通天之路”,也在爆炸声中轰然崩塌,和雅利安人葬在了一处,雅利安人终于拥有了这梦寐以求的神迹。 真通天之路! 良久之后,雪雾渐息,山谷之中又恢复了平静。皑皑白雪,圣洁无比,谁也不知道这圣洁之下,埋葬着上万冤魂。 胥余叹了口气,说道:“走吧!” 转身一脚跨出,不想脚下积雪忽然一滑,他的身体失去平衡,朝着谷底落去…… 第五十章 王霸之气 女防被那声闷雷震得晃了一下,他惊奇地道:“发生什么事了?” 孟增一脸懵逼,心想这我哪知道? 女防沉思了片刻道:“走,我们过去看看。” 女防让族人在原地看守那几千雅利安人妇孺,和孟增带了三百人,往闷雷震响的地方而去,不到半小时,就被一座大山挡住去路,山麓之下,堆积着数人高的白雪。 女防和孟增对视了一眼,骇然道:“这是……雪崩?” 孟增愣了一会才道:“这么说……那些雅利安人全都被活埋了?” 女防点点头道:“应该是的,可是他们为什么忽然发了疯一样全往这里跑?跑到这里之后又忽然发生雪崩?” 孟增的眼神中透出一丝恐惧,这实在太诡异,太可怕了。 “有没有可能……他们是中了圈套,被引诱到这里来的。” 女防摇摇头道:“就算中了圈套,谁又能引动雪崩?而且,到底是什么诱惑,能让他们全族男子倾巢而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如果不是人……是神呢?”孟增忽然道。 女防一愣,随即摇摇头道:“不可能,我从未听说过神会对人出手。当年的牧野之战,我们两兄弟也在现场。那时不知道来了多少神仙,他们彼此之间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但你见他们亲自出手杀死一个凡人了吗?当然,被法力波及到的不算,那不是故意的。” “但这次不一样啊,牧野之战是我们诸夏之间的战争,那些神都是诸夏的神,他们总不能杀死自己的子民吧?但这次……是白戎。” “你是说,神见不得他的子民受到异族的凌辱,所以出手了?”女防的语气变得兴奋起来。 便在此时,大山之上,数道人影飞泄而下,快得不可思议。 孟增惊叫道:“大哥,快看,是神。” 女防也看见了,那些人能从陡峭的山峰之上飞下,不是神还是什么? “快跪下!”女防喊道。 两兄弟连忙领着三百族人跪倒在地,一个个头也不敢抬。 片刻之间,那些身影已经从山上滑落而下,来到了众人身前。 “奄国少主女防和舍弟孟增,感谢神明出手,救我族人!”女防恭恭敬敬地道。 忽听一个熟悉地声音说道:“防儿,增儿,你们这是干嘛?” “父亲?” “叔父?” “你没死啊!” 女防和孟增同时抬头,惊喜地喊道。 只见季胜从一个铁塔般的汉子的背上跳了下来,朝着那群神仙拱了拱手,介绍道:“这是舍侄女防,这是犬子孟增。” 又朝两人道:“你们怎么跑这来了,族人们呢?” 女防道:“他们都很好,那些白戎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全跑了,就剩下些老弱妇孺,我们就趁机夺了兵器马匹,把他们全杀了。” 季胜喜道:“原来你们已经脱困了,好!好!” 嬴勇不耐烦地道:“闲话休提,救大王要紧。季胜,赶紧组织你的人,把这里的积雪给我刨开,我们要找到山谷的入口。” 季胜答应一声,也不废话,叫女防赶紧去喊人,把族人全叫过来,全力刨雪。 女防也不敢多问,拉着孟增就跑。 季胜则指挥着现场的三百人先干了起来。 虞姬指挥着海东青找到了山谷入口的位置,倒也不会刨错地方。 没多久,女防和孟增带着大批人马赶了过来,他们在季胜的命令之下,都飞快地刨起雪来。 虞姬望着刨雪的人群,在暗暗祈祷:“女娲娘娘在上,请你保佑大王和阿狸平安无事!” 原来,胥余正准备闪人,他脚下那块岩石大概是因为爆炸的诱因,忽然松动,胥余脚下一滑,竟然掉了下去。 阿狸一见胥余掉下深谷,竟然也不管不顾地跟着跳了下去。 大家猝不及防,只能眼睁睁看着两人坠下深谷。 大家想着才刚发生雪崩,峡谷下面积雪甚深,大王和阿狸也算还有生还的机会,便立刻开始着手营救。 只可惜这峡谷壁立千尺,十分陡峭,大家也不可能像阿狸那样跟着跳下去,商量之后,决定沿着山道滑行到谷口,再从谷口进入峡谷。 他刚刚从山顶滑下,就碰见季胜的族人,这可真是雪中送炭了。 人多力量大,在奄人的努力之下,数十米厚的积雪很快就被刨开。 南宫修等人也不多出,滑着雪就冲进了山谷。 等他们都进去了,女防这才问道:“叔父,他们都是什么人啊?” 季胜道:“那个铁塔般的汉子叫做嬴勇,是你的族叔。他们全都是大王的手下。” “大王?哪个大王?”女防奇道。 “当然是我们大商的王啊。” “大商……不是没了么?” “你知道王叔箕子么,他就是新的商王。” “原来是他,我小时候听父亲提过他,说他是一位圣人呢。但他怎么会在这里呢?” 季胜把自己所知的事情说了一遍。 女防听完,耸然动容,失声道:“叔父,你是说,大王知道我们身陷白戎之手,便设法出手相救?白戎倾巢而出,是他的计谋?全族葬身雪崩之下,是他的手段?” 季胜点了点头。 女防不禁悠然神往,心中暗讨:大王领着区区十来人,竟能完成如此壮举,怕是可以比肩神明了呢。 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大王掉落深谷了……” 季胜道:“他们现在就是去去救大王的。大王吉人天相,一定逢凶化吉的。” 女防点点头道:“但愿如此吧。” 他望着积雪上被滑雪板碾过的痕迹,望着山谷的深处,心中下定了决心。 “这位大王真是天纵之才,他还是全族的救命恩人,如果他平安归来,我此生一定要追随在他左右。” 胥余昏睡在积雪深处,他还不知道,他的王八之气竟然已经征服了秦始皇的八辈儿祖宗。 ps:说两件事。 第一:我是一个新手,但我会努力地写作。追读对于一个新手来说非常重要,这关乎我能不能得到平台的推荐。请大家千万不要养书,尽量追更,我也会尽我所能,写得精彩一些,让您看得爽一点; 第二,这本书的名字太挫了,有人说像七八十年代的武侠小说的名字……我想征集一个书名。 大家能看到这里,相信对这个故事也有一定的了解了,希望不吝赐教,赐我一个响亮的书名。 拜谢! 第五十一章 大话西游 胥余从昏迷中醒来! 他发现身处在一片半明半暗的环境之中,既不是白天,也不是黑夜。 昏暗的光从四面八方笼罩而来,让他找不着光源在哪里。 他的脚往前伸了伸,却碰到一个坚硬的物体。他想要坐起身来,头顶却是坚硬的壁垒。 看来,这是一个狭窄的空间,仅仅能够躺着。 他感觉有人握着自己的手,转过头去,借着昏暗的光,看见了阿狸的侧脸。 “阿狸!”他叫道。 “嗯。”阿狸回应了一声,转过脸庞,朝他微微一笑。 胥余看着她洁白的小脸,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这是在哪里?” “这是在山谷之下,积雪深处。” “我记得我是失足坠崖,你也是么?” “我……我看你掉下来,就跟着跳了。” 胥余大为感动,不知说什么才好,好半晌才道:“傻姑娘!” 阿狸嗯了一声,声音颇为甜蜜,似乎很喜欢胥余这样叫她。 “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山谷之下堆积着刚刚雪崩造成的积雪,十分的松软,自己虽然坠崖,但应该是摔不死的。但昏迷过去,被积雪掩埋,也分分钟就死了。 “我用冰晶隔开了一个空间。” 原来如此,若非阿狸的灵力隔绝了积雪,自己只怕早就窒息而亡了。 “我们能出去吗?” “不行的,我的灵力……不够的。” 胥余明白了,之前制造冰桥,阿狸的灵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这个冰晶空间,已经是她最后的灵力。 看来,只能等着救援了,南宫修他们应该很快就会过来吧。 唉,还是有点飘了,非要在山顶上装逼,看着人家挨炸。点了炸药就赶紧跑不行吗? 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候站在山顶之上,似乎是最安全的? 因为爆炸震动群山,连绵数里都有发生雪崩的可能性,若非自己站在最高处,而正在某个山腰跑路的话,可能就全军覆没了。 事已至此,多想无益,胥余安慰道:“不用担心,虞姬她们很快就会来救我们的。” “嗯。”阿狸轻轻哼了一声,似乎不愿意多说话。 这让胥余有些奇怪,他问道:“阿狸,你还好么?” “我……好困的。” 完了,她大概是灵力耗尽,脱力了。 “不能睡,阿狸,保持清醒,我陪你说话,一定不能睡。” 作为现代人,胥余上一世已经听说过太多睡梦中冻死的事迹。北方毛熊国的酒蒙子们,喝醉了躺在雪地里,一年都不知道冻死多少个。 “欧巴,我好困的。”阿狸已经有些迷糊了。之前胥余在昏迷中,她一直握着胥余的手,保持着清醒。现在胥余醒来了,她精神一懈,就有些撑不住了。 “不能睡,保持清醒!”胥余捅了捅阿狸,焦急地道:“我陪你说话,讲故事给你听,你一定不要睡,乖。” “好,好!”阿狸被胥余捅了几下,清醒了一些,连忙说道。 胥余觉得她的手有些冰凉,便把她拉过来,抱在怀里,这才缓缓开口道:“在神州东南的大海上,有一座山叫做花果山,山上有块仙石,是女娲娘娘炼石补天遗留下来的。有一天,仙石迸裂,从里面跳出来一只猴子……” 胥余讲的并非《西游记》,而是魔改版的《大话西游》。如来佛祖,观音菩萨,都被他替换成了女娲娘娘。 孙悟空是女娲炼石补天的遗留,他出世后,本事都是跟女娲学的。而紫霞呢,则是女娲座下的弟子,是一个巫女。他们两个是师姐弟的关系。 阿狸趴在胥余的胸口,静静地听着。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局……” 当胥余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阿狸已经哭得泪眼婆娑。 “我听说女娲娘娘是很好很好的,她为什么不让孙悟空和紫霞仙子在一起呢?” 额……胥余只想着把故事魔改,不至露馅,倒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正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他连忙把耳朵贴近冰面,那声音果然又隐隐约约地传来了。他松了口气,救兵终于来了。 南宫修等人跑到峡谷深处,却慌乱起来。整个谷底都是皑皑白雪,胥余到底坠落在什么地方呢? 没有坐标的话,就这么乱挖,不知道要挖到猴年马月去,挖出来人也早死了。 忽然,虞姬发现那片积雪之中,竟然凸出来一块晶莹剔透的坚冰。 她连忙跑过去,透着坚冰往下看,隐隐约约看见了一团人影。虞姬大声喊道:“在这里,在这里。” 原来阿狸坠落深谷之后,就将上方的积雪转化成了坚冰,并留下一个小小的空间让两人容身。 积雪化为坚冰之后,就不会再下陷挤压,给两人留下的生存的机会。 而也是因为如此,阳光能够透进去,留下了一丝光明。 “快挖,快挖!” 大家七手八脚地刨着雪,很快将两人救了出来。 众人见胥余精神还好,都很是高兴。再看阿狸,却发现精神不振,虞姬关切地道:“阿狸怎么样了?” “她灵力耗尽,脱力了,休息一阵应该就会好。” 胥余本想就地取材,扒点积雪烧点热汤,让阿狸暖和暖和,忽然想到这地方现在是个大坟墓。顿觉晦气,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行人很快出了山谷,发现季胜早在外面准备了热汤,搭建了帐篷。 胥余感到很满意,这人可以处,没有白救。 他喂阿狸喝了点热汤,将她抱进帐篷,等她安睡了,这才出了帐篷询问情况。 女防和孟增两兄弟上前来拜见胥余,把雅利安人营地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胥余听得一愣一愣的,还能这样? 果然有主角光环的人是惹不起的。眼前这两兄弟,一个是秦国的祖宗,一个是赵国的祖宗。雅利安人把他俩给抓了,可不是自寻死路么? 这支部落也是惨,莫名其妙就玩完了,死的就剩这几千妇孺,以后也是为奴为婢的命。 忽又想到这两兄弟现在是如此的亲密无间,他们的后代却打死打活,秦国一战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不由深感唏嘘。 第五十二章 青海风起 青海湖,古称西海。 刚下过一场雪,给整个草原都染上了一层银白,湖面上结了冰,积雪落在冰面上,使得湖面也成了白色。 一些白色的帐篷,就藏在这雪白的世界里,并不引人注目。 但远处的山坡上,一个铁塔般的汉子手里举着一只望远镜,却将这些帐篷都看在眼里。 天穹之中,一只浑身雪白的海东青已经向他发出了预警。 这个铁塔般的汉子正是嬴勇,那只白色的海东青,则是虞姬驯养的“冬雪”。 嬴勇把望远镜递给他身旁的一个男子,说道:“季胜兄弟,那应该是一支羌人的部落。” 季胜举着望远镜,仔细地看了看,赞叹道:“大王做的这个望远镜,真是太神奇了。隔得这么远,却好像就在眼前一样。” 嬴勇翻了翻白眼,这车轱辘话说多少遍了,每次使用望远镜,都要说一遍。大王也不在这里,你就算是拍马屁,他也听不见呀。 季胜意犹未尽地收起望远镜,下令道:“水草丰美,一望无际。大王选的这个地方,真是一块宝地啊。那就……占领它吧。” 季胜马鞭一扬,数千骑兵就冲下山去。 湖边的羌人部落见状大惊,连忙组织人手,挥舞着各式各样的兵器迎了上去。有的拿着弓箭,有的拿着石斧,也有的拿着铜器。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敌人真的太恐怖了。他们居然骑在马背上就直接冲了过来。 要知道这些羌人也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但这么骑着马冲锋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这么快的速度,人怕是要颠得飞起来吧? 但是那些人就是这么直直地冲过来了。 嬴勇骑着高大的驼鹿,一鹿当先,冲锋在前。他手上拿着反曲弓,箭壶中插满了铁制箭矢。每发一矢,必杀一人。 冲到近前,嬴勇收起弓箭,取出一把长柄大刀,那刀连柄长逾九尺,刀锋之上寒光闪闪,居然是一把关公大刀。 这刀是在江南之时,胥余看嬴勇身材魁梧,力大无穷,恶趣味爆发,特意为他打造的。胥余把这柄大刀交到嬴勇手中之时,还一本正经地告诉他:“如果你能留一部长胡子,就能发挥出此刀最大的威力。” 嬴勇当初见到这柄神兵的时候,激动得不行。虽然不知道长胡子和宝刀的威力有什么关系,但是他还是爽快地照搬了。现如今,他已经两个多月没刮胡子了。 嬴勇身材高大,骑着高大的驼鹿,和这柄大刀正好相配。 他距离人群还是十几米远,便双腿一夹鹿腹,驼鹿双腿一蹬,腾空而起,好似在飞翔一般。 嬴勇高举青龙偃月刀,如同天神下凡,一刀斩下,溅起一蓬血雨,一排羌人的头颅,已经被他斩飞上天。 他忽然明白大王为什么让他留长胡子了。这种起飞的感觉,如果有一缕长胡子在颌下飘飘飞扬,应该更带感吧? 其他人也举着兵器,连人带马撞进了羌人群中,他们的双脚套在两个奇怪的布套之中,使他们虽然骑在马上冲锋,仍然能保持一定的平衡。 这东西叫布马镫,是马镫的替代品,虽然不及马镫,但凑合也能用用。胥余走的时候,把这个法子交给了季胜和嬴勇。让他们在暂时没有马镫的情况下,先用这个凑合。 这支羌人部落人数不过数千,能战的也就一千余人,哪里是这群杀神的对手,不到半个小时,除了女人和孩子,其他都被屠杀了个干净。 嬴勇杀完人后,开始打扫战场,很快,那些被杀死亲人的女人们,就端来羊肉,羊奶,鱼肉,还有一些奶制品供他们食用。 草原上的女人,是没有自我的,她们只属于强者,只忠诚于、服从于强者。 她们被抢来抢去,早就习惯了。 既然自己的男人们都被杀光了,那现在的这群人,就是她们新的男人,新的主人。 她们会为他们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直到……有更强的人把她们抢去。 …… 南方的冬天,河水并不结冰。 一条扬着白帆的大船,在长江中飞快地航行着。 偶尔出现在江边的土人,看见这样大,这样快的船,都忍不住发出阵阵惊呼。 女防和孟增这对嬴氏兄弟,在船上跑来跑去,这里看看,那里看看,不时发出阵阵惊呼。 南宫修忍不住吐槽道:“我说两位小兄弟,岸上那些土人没见过世面,叫啊叫的也就算了。你们俩已经叫了五天了,你们嗓子不累吗?” 女防道:“不是我要叫,谁让大王这么厉害,我哪里忍得住不叫啊。” 胥余正带着阿狸在甲板上指点江山,听见这话,一个趔趄,差点摔下船去。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啊。虽然你的名字女里女气的,长得也白白净净的,但你是一个猛男啊,你有万夫不当之勇啊,你可是秦始皇的八辈儿祖宗啊!请你自重啊! “大王,大王,你能不能再讲讲,这个船到底是怎么造出来的啊……” 胥余一拍脑门,妈的,把这厮带在身边,真的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吗? 他呻吟道:“我已经讲过三遍了。而且,我告诉过你。我在平安邑有个造船厂,你去了之后,就什么都明白了。” 二十天前,面对着全部脱困,并向自己效忠的西北奄人,胥余必须决定他们的去路。 胥余原本的打算只是与他们偷偷建立联系,毕竟他们是在周人的监管之下的。但是没想到雅利安人忽然来袭,一个偷袭,把秦邑的周人守军全杀了,把这些奄人奴隶全都抓走了。 然后,雅利安人又死不瞑目地全军覆没了。他们死了不算,还留下了近五万的马匹,还有尚存的约五千妇女儿童。 这可是一大笔财产啊,胥余当然就笑纳了。 有了马,就等于有了骑兵。胥余把脑中的西北地图过了一遍,决定让他们暂时迁徙到西海(青海湖)去。在那里休养生息,慢慢发展。 西海距离镐京一千公里,西周想要搞他们,也是鞭长莫及。而胥余如果有需要的话,他们只需要半个月时间,就可以直逼西周的丰镐两京,对西周形成巨大的压力。 西海水草丰美,湖中有丰富的渔业和盐业资源。而且那里靠近柴达木盆地,矿藏资源十分丰富,煤矿、铁矿、铜矿应有尽有。 嬴勇作为江南奄国的核心人物,胥余当初教导炼铁之术的时候,他都是全程参与的,所以胥余将嬴勇留下,让他跟随季胜去往西海,帮助季胜在西海发展壮大。 而女防和孟增这对兄弟,则被胥余带往平安邑去了。 一方面,这两兄弟被胥余的王八之气镇住,对他坑杀雅利安人数万大军的壮举佩服得五体投地,自愿跟随他去平安邑涨涨见识。 另一方面,他们也是胥余的人质。他们是西北奄族的直系继承人,有他们在手,西北奄人一支无论发展到多壮大,也都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 同时,为了加强西海和平安邑的联系,胥余把“冬雪”留给了季胜。要求他每个月利用“冬雪”,对胥余进行一次汇报。 天空之中,一声唳啸,一只海东青俯冲而下,落在了虞姬的肩头。虞姬解下鹰脚上的信看了一眼,说道:“大王,江南军情!” 第五十三章 雷电之王 湛蓝的天穹之上,一只巨鸟迎风飞翔,疾如闪电。 那巨鸟落在一座孤城之中,才发现那并非巨鸟,而是一个巨人。 那人身长二丈,青面獠牙,一双翅膀徐徐收了起来,正是雷震子。 雷震子皱着眉头四处扫了一眼,城中一片死寂,不时散发出一股中人欲呕的臭味。 他升到半空,双翅一扫,卷起一股狂风,城中的积雪被这股狂风吹散,露出遍地的骸骨。 他皱眉道:“难怪这么久没有消息传回镐京,原来全死光了,谁干的呢?” 他想找个活口问问,然而这些人也不知死了多久了,肉都已经被野兽们啃光了。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戾色,手中黄金棍对准城中的木屋,一股雷火激射而出,顿时将木屋点燃。 他手中的黄金棍疾点,城池各处均被点燃,熊熊火光燃起,黑烟直冲云霄。 将城中之人火化后,他的身体化作一道流光,双翅风雷之声大作,以城池为中心,不断盘旋查探,一圈一圈,范围越来越大。 终于,他找到了那座绝谷,他落在山峰之上,看见几只野狼正在把积雪中的尸体刨出来撕咬。 那些野狼被他的神威所摄,纷纷逃走。他的翅膀又是一扫,狂风扫开积雪,露出一大堆人马的尸体。 这情形让他震撼莫名! 他在山顶找到了爆炸的痕迹,这显然不是天灾,而是有人引动天雷,激起了雪崩。 “到底是谁?这么大的手笔,这数万人就这么直接埋葬了?他就不怕神界追究吗?” 雷震子自问没这个胆量,他双翅一扇,飞回镐京去了。 他觉得这事,得向师叔汇报一下。 …… 姜子牙正在和周公旦商量国事,忽然听见半空中轰隆一声,紧接着,一个红发巨人走了进来。 他先向周公旦行了个礼,叫道:“四哥。” 又向姜子牙行了个礼,叫道:“师叔。” 周公旦笑道:“小弟,你来得正好,秦邑那边发生了什么,你查清楚了吗?” 雷震子道:“秦邑的人都死光了。” 周公旦大惊:“死光了?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奄人呢?” “应该死了有段时间了吧,尸体都被野兽吃光了,只剩下遍地骸骨,我就一把火把城池烧了。” 周公旦沉吟良久,叹了口气,道:“这样一来,西北奄人一脉,算是绝嗣了。查到是谁干的了吗?” 雷震子摇摇头道:“我绕着秦邑查找了三百里,在一个山谷中找到数万白戎,在附近还找到了他们的营地。” 姜子牙一惊,出声道:“数万白戎,他们在什么地方?” 雷震子道:“渭水之畔,离岐山二百里。” 姜子牙站了起来,沉声道:“莫非是要犯我大周?” 周公旦也道:“此事非同小可,要立即召集群臣商议才行。” “那个……四哥,师叔……那些白戎……都死了。” “啊?” 两人愣了半晌,周公旦责备道:“小弟,说话你不能一气说完吗?吓死人了。” 姜子牙却道:“全死了?谁干的?要杀死数万白戎,这并非易事吧?” 雷震子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他们全都死在一个绝谷中,应该是有人用雷火引动了雪崩,把他们全部活埋了。” “雷火引动雪崩?”姜子牙和周公旦对视了一眼,马上想到了吴候周章的事。 周公旦蹙眉道:“有没有可能,和吴国那件事,是同一人干的?” 姜子牙沉思道:“有可能,不过这次是要同时把数万人引入绝谷,然后再炸死,比吴国那件事又要难上许多。我想不出用什么法子可以办到,我得去现场看看才行。雷震子,在前引路。” 雷震子道:“是,师叔。” 姜子牙向周公旦告辞之后,骑上四不像,在雷震子的指引之下,很快就赶到了绝谷。他仔细查探了山顶上爆炸的中心地带,蹙眉道:“和吴国那次如出一辙,应该是同一人所为。” 雷震子道:“这人是要向我大周挑战么?” 姜子牙摇头头道:“不像,这些白戎看起来实力很强,他们在渭水扎营,很可能是要趁着下雪,掠夺岐山。而且你看……” 姜子牙翻开一具尸体,指着他脖子上佩戴的一块玉石道:“这是我华夏之物,秦邑很可能就是他们洗劫的。” 雷震子没想到姜子牙观察如此仔细,深感佩服,点头道:“师叔说得有理。” 姜子牙却又摇摇头,道:“但这事有个矛盾的地方,如果他杀死这群白戎是为了帮助我大周。那何以在吴国又要杀死周章呢?那不是和我大周作对吗?” “额……”雷震子一时语塞。 “除非……”姜子牙蹙眉道:“他杀死这些白戎,并非是为了帮助大周,而是帮助华夏。因为他见不得异族入侵华夏。” “这……有区别吗?”雷震子糊涂了。 “当然有区别,我大周只是华夏的一支。这人可能支持的是其他的族裔。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既在江南和我大周作对,又在西北杀灭白戎的行为。 我猜,他支持的是大商,他就是箕子背后的神秘力量。他杀死这些白戎,目的是为秦邑死去的奄族人复仇。” 雷震子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 “只不过……”姜子牙忧虑地道:“这人用神力一举坑杀数万白戎,根本就不将西方诸神放在眼里,到时候西方诸神追究下来,双方来之不易的和平,恐怕就要付之一炬了。” 雷震子红眉一扬,意气风发地道:“我听说西方有个叫托尔的,擅使一柄雷神之锤。哼,一柄破锤子,竟敢冠以雷神之名,我早就想和他会会了。” 姜子牙斥责道:“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神界大战是能轻启的吗?上一次阐截之争,多少神仙陨落你不知道吗?而且经过那次斗争,我华夏神界元气大伤,这战能不打还是不打的好。” 雷震子低头道:“师叔教训的是。” 不过他心里却不怎么服气,上一次封神大战,他是少有的肉身成圣之人,心气儿高着呢! 两人回到镐京,却看到周公旦正在房间里转圈,一见两人,连忙说道:“出事了,奄国率领数万大军,进攻鲁国来了。” 第五十四章 神秘力量 也怪不得周公旦会着急,鲁国是他的封国,他的儿子伯禽现在就住在鲁国都城曲阜。 鲁国是奄国故土,周公旦当年就是将奄人赶走,才雀占鸠巢,占领此地的。 这几年,伯禽在曲阜接连用兵,侵吞了极、项、须句、根牟等小国,国势日盛。 没想到,奄国居然卷土重来了。 原本奄国只不过是手下败将,他也不怎么放在心上。但是最近,奄国却不知为何,忽然实力大增。 他们居然拥有了铁器,并一举击败吴国三万大军,连吴候周章,也死得疑点重重,这就不让他不重视了。 之前周公旦还在和姜子牙商量,如何收拾江南的残局,没想到奄国居然携着大胜之势,挥军北上,这显然是来复仇来了。 姜子牙听到这个消息后,蹙眉道:“我之前去吴国打探过消息,奄国人利用新造的铁器,摆出了一个全新的阵势,吴国大军就是败在这个阵势之下。” 周公旦知他最擅长用兵,便问道:“此阵可有破解之法么?” 姜子牙道:“听吴人描述,此阵纵横均为十六人,每阵为二百五十六人。前排持大盾保护,中间皆用长枪。枪头都是铁制,极为锋利,无坚不摧。 但以我观来,此阵有一个巨大的弱点,那便是士卒排列太过密集,武器又太长,虽然正面无敌,但转向一定极为不便,如果派骑兵从侧翼袭扰,此阵必破。” 周公旦大喜,说道:“既然骑兵能破,那便再好没有了。这一年来,我们已经训练了大量的骑兵,并配备了马鞍和马镫。如今,正好拿奄人来试试兵锋。” 姜子牙点头道:“正该如此,之前我们为齐鲁燕三国分别配置了三千骑兵,我跑一趟,把他们都调到鲁国战场。另外,为保万无一失,再从镐京调集五千骑兵,星夜驰援。” 其实在他看来,齐鲁燕三国的九千骑兵已经足够,再吊京城的五千骑兵,只是为了借此机会练练兵罢了。 周公旦抚掌道:“如此甚好,兵贵神速,燕国那边我写个手谕,你直接调兵就行了,回头我和姬奭说一声。” 姜子牙点点头道:“那我去了。雷震子,你速领五千骑兵,星夜驰援鲁国。” 雷震子领命道:“是!” 两人出了王宫,分头行动。姜子牙骑着四不像,不到一个小时就降落在燕国都城,出来迎接的是姬奭的儿子姬克。姜子牙说明来意,亮了周公旦的手谕,命他率领本国骑兵驰援鲁国,便又腾空而起,回自己的齐国调兵去了。 …… 嬴才接到胥余的信后,思虑再三。认为胥余舍命救自己的族人,自己也不能让胥余有后顾之忧,于是答应了胥余的要求,率领一万青壮,发兵北上。 不过他并没有攻打齐国,而是选择了鲁国。 因为齐国远而鲁国近,而且奄国和鲁国仇恨最深,攻打鲁国更为合理。 这是胥余之前没考虑到的,胥余毕竟是个现代吊丝,很多地方还是考虑得不够周祥。他只想着姜子牙牛逼,害怕姜子牙端自己的老窝,就让嬴才舍近攻远,舍弱攻强,属实脑瘫。 嬴才修改了胥余的计划后,便率军渡过大江,向鲁国进发。花了十多天的时间,便抵达鲁国边境薛邑(今山东枣庄)。 嬴才派人在城外挑衅,薛邑守将任宣见奄国这丧家之犬居然还敢回来,当即率领守军出城鏖战, 被嬴才摆出马其顿方阵,一战而克,顺利占领薛邑,然后以薛邑为据点,派出骑兵剪除附近的一些小城邑。 嬴才拥有五百骑兵,并全都配置了马鞍、马镫、铁枪,战斗力十分强悍。 没想到伯禽得到薛邑失陷的消息后,竟派出手中的三千骑兵为先锋,自己率领大军在后,直扑薛邑。 嬴才的五百骑兵和伯禽的三千骑兵遇余半途,差点全军覆没,仗着铁枪锋利,好容易才逃回薛邑。 嬴才也本来也不是要真打,他只是来虚张声势的。 只不过一上来就碰上任宣那个憨批,白送了他一座薛邑,他占了城之后,就有点飘了。 好在此时忽然收到胥余的飞鹰传书,说西北之围已解,奄人全部获救,到西海修养去了。 嬴才大喜,又见鲁军势大,便一把火把薛邑给烧了,弃城而走。 伯禽气得暴跳如雷,命令大军急追。但他只有三千骑兵,面对奄国的万余大军,倒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远远地坠在后面,并不时派出斥候告知后方的伯禽,奄军的动向。 嬴才都是步兵,想甩开骑兵是不可能的,只能任由对方坠在后面,心想只要过了大江,你又能拿我咋滴? 岂料没走几天,姜子牙领着骑兵到了,周人骑兵一下扩张到六千,实力大增。 嬴才顿时慌了,但除了加紧跑路,也没啥别的办法。 姜子牙却不知为何,手握六千骑兵,却并不发动突袭,又过了两天,燕国的骑兵也到了。姜子牙的骑兵增加到九千,他还是不动。 又过三天,雷震子的五千骑兵也到了。 姜子牙的骑兵增加到了恐怖的一万四千。 看来,他是存心要借着这次机会,彻底吃掉这支奄军了。 在他看来,西北奄人已经灭亡,如果这次吃掉江南奄人,就可以永绝后患了。 而且这只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他要借着铲除奄国余孽的机会,逼迫奄人的幕后势力现身。 姜子牙认为:在西北时,那股神秘力量为了替西北奄人复仇,不惜动用天雷之力,一举葬送了数万白戎大军。 如果此次,自己能将江南奄人逼至绝境,那背后的神秘势力就一定会现身。 他必须抓住那个神秘人,如此才能应对因为数万白戎被杀,可能会引发的来自西方神界的指责。 华夏神族现在元气未复,经不起再一次大战了。 至于那个躲在背后的神秘人有多强,他倒是并不在乎。他自己虽然不是神界的顶级战力,但他让雷震子率兵驰援,其实只是为了找个打手。 而且,他背后还有整个阐教撑腰,又有什么好怕的? 第五十五章 背水一战 随着姜子牙手中的兵力越来越多,嬴才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退到第九天,离淮河还有将近一百里,他之前渡河的时候,在淮河岸边预留了竹筏,并留了三百人看守。 只要登上木筏,渡过淮河,就可以暂时喘口气,之后再花两天时间抵达大江,回到奄城,就算是暂时安全了。 嬴才马上下令加速前进,忽见远处几个残兵,骑着败马,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一见嬴才便连滚带爬地跳下马来,哭丧着脸道:“国君,周军骑兵偷袭,竹筏全都被毁了。” 嬴才只觉脑瓜子嗡的一声,天旋地转,差点摔下马来。 姜子牙,这是不给他留活路啊。 他努力控制着情绪,思索片刻道:“转向,往东走,进入富陵湖地区。” 富陵湖,后世叫做洪泽湖,是中国第四大淡水湖。但是在商周时期,这里还只有一些浅水小湖群,以及大片的沼泽地。 在这种地方,骑兵将寸步难行,失去机动优势。 但是,姜子牙就算失去骑兵优势,还是有人数优势,伯禽率领的鲁国数万步卒很快就会到达。 而进入沼泽地带,意味着奄军自己也变得寸步难行,一个不好,就会被困死其中,沦为鱼鳖。 这是一招险棋,但嬴才已经无法可想,退至此地就算没有一线生机,至少还可以苟延残喘。如若不然,淮水之畔,就是他们的葬身之所。 嬴才率领大军一路狂奔,总算赶在了西周骑兵合围之前,进入了富陵湖区。 眼看着大批骑兵在沼泽外围徘徊,并不进入,嬴才忍不住松了口气。 但是他的心里却并不轻松,这片沼泽看似平静,实际上却危机四伏。 一块不起眼的小草地,可能一脚踩入,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沼泽中还生活着许多鼍龙(扬子鳄,古称鼍tuo)。这些鼍龙隐藏在沼泽泥水之中,轻易难以察觉,忽然跳出来给你一口,就要人老命。 嬴才命人在前面探路,小心翼翼地往沼泽深处走去。 这样一天下来,连三十里都走不到,时常还要因为湖泊阻挡,而需要绕路。 但只要穿过这片沼泽地,他们就可以渡过大江,回到奄城去。 …… 伯禽带的鲁国步兵终于到了,和四国骑兵合兵一处,整整四万大军,都归姜子牙统属。姜子牙命令伯禽、姬克各领五千骑兵,往南北两个方向绕行二百里,然后反向插入沼泽。 自己和雷震子则率领三万大军在嬴才屁股后面急追,三路包夹,直接把他夹死。 嬴才率领大军在沼泽中绕了二十来天,这一日正在赶路,却被一个偃月形的大湖拦住了去路。 这时想要撤退,却已经来不及了。后面姜子牙正在急追,左右两翼则被伯禽和姬克的骑兵包夹。 既然无路可退,那只有拼死一战了。嬴才命令三军,背水扎营,摆开阵势,静静等着周军的到来。 “背水一战”是后世“兵仙”韩信的得意之作。他当时就是背水扎营,摆出一字阵,故意引诱赵军,赵军得到消息后,全军出击,只留下一座空城。韩信却在城外埋伏了两千轻骑兵,趁机偷家。 韩信的操作骚得一批,嬴才却做不到,因为姜子牙的老巢根本偷不着。 半日后,姜子牙大军以至,姜子牙骑着四不像,走出阵来,大声说道:“嬴才,我告诉你一个消息。你们奄人在西北的一支,已经没有了。” 嬴才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大骂道:“老贼,你好狠的心。” 姜子牙淡淡说道:“我若说不是我大周干的,你肯定不信。我告知你此事,只是想劝你一句。如今我大军压境,你还是不要负隅顽抗的好。否则的话,奄人一脉,可能就不复存在了。” 嬴才怒道:“你灭我邦国,杀我族人,却来充什么好人?今日,定要与你决一死战,为我大奄复仇。” 姜子牙蹙眉道:“冥顽不灵。” 说着,回头走入阵中。雷震子道:“师叔,你说那个藏在暗处的神秘人,会出现吗?” 姜子牙道:“他若不出现,奄人一脉就没了。我猜他会出现的。” 姜子牙说完,开始指挥队伍布阵,只见数百名步卒手持着黑黝黝的大盾,排在了军阵之前。这大盾一人多高,需要三人才能拿动。他们顶盾在前,周军开始缓缓朝前移动。 嬴才懵逼了,那大盾的质感、颜色,分明是钢铁所造。怎么周人也会铸铁吗?怎么之前不知道呢? 但知道不知道,对面已经压过来了,自己背水结阵,身后就是湖泊,要想活命,只有拼死一战。 若是想逃,只能是跳到湖里喂鼍龙。 眼看着周军躲在钢铁大盾后面,步步紧逼,嬴才大喝道:“火牛阵!” 前方的奄军方阵朝两边让开,一百多头犀牛露了出来。 在商周时期,中原大地上生活着许多犀牛,这些犀牛身高在1.2米左右,虽然和非洲犀牛比起来比较矮小,但也非常的孔武有力。 富陵湖一带的沼泽里,就生活着许多犀牛。这些日子以来,嬴才一边撤退,一边就在抓捕犀牛。 但犀牛的性情十分暴躁,即使嬴才能抓住它们,又怎能让它们乖乖听话,一路随着撤离,不闹事呢? 那是因为,奄军的队伍里来了一个人,这个人便是虞姬。 胥余还在长江上航行的时候,就已经接到了嬴才的消息。考虑到野外行军,虞姬的作用极其巨大,便把虞姬送了过来。 虞姬有海东青引路,很快就找到了奄军。之后周军数万大军追了这么久,就是追不上奄军,也是虞姬的功劳。 只有她能够和海东青沟通,有她在,嬴才便对周军的行动了如指掌。无论周军怎样合围,包夹。 奄军总是能蛇皮走位,有惊无险地穿插过去。 这一点,姜子牙也感觉到了,他知道奄军背后一定有高人,所以他并不着急,一直在等一个机会,将那人彻底地逼迫出来。 奄人将一窜窜东西绑在犀牛的尾巴上,用火点燃,就听霹雳吧啦一阵狂响。 犀牛被这狂响一阵惊扰,全都疯狂地朝前奔去,直插周军大阵。 姜子牙人都傻了,这是啥? 他看见那些犀牛的屁股后面都冒着浓烟,火光。夹杂着一股刺鼻的气味。 这气味他非常的熟悉,因为去年败于平安邑外,他就曾闻到过这种气味。 他确定了:“奄人,果然和箕子有联系!” 眼看那些犀牛狂奔而至,周军盾阵根本不可能抵挡,忽然天空中一片雷光闪动,那些狂奔中的犀牛纷纷倒地,全都被电死了。 众人都傻眼了,抬头看去,只见天空之中,雷震子扇动着翅膀,不屑地收起黄金棍。 第五十六章 算无遗策 “这他妈是作弊吧?”奄军阵中,忽然有人吐槽道。 他的声音非常小,却被姜子牙听到了,他大喝道:“箕子,你果然在这里,现身吧!” 胥余无奈,只得从奄军中越众而出,笑盈盈地道:“姜太公,雷震子,别来无恙啊。” 姜子牙道:“你胆子倒是挺大,居然跑到这里来了,现在被我包围,可后悔么?” 胥余道:“你耳朵倒是挺好,都一百多岁的人了,我就那么小小的吐槽一句,你就听到了。” “你不说话我也知道和你脱不了干系。这刺鼻的气味和平安邑如出一辙,和上次使用的雷火一样,只不过是小一些。这是何物,可能告知么?” “告诉你也无妨,这东西么,叫做火药。是我做出来的,并非什么天雷,也不是什么神仙所为。满意了吗?” “这东西威力颇为可观,岂是凡人之力能至?你莫要诓我,老实说出来,今日或许能够活命。” 胥余撇撇嘴道:“我说是人力制造出来的,你又不信。非要说是神力所为,什么神这么无聊,制造这么个小玩意儿?” “小吗?你在犀牛尾巴上绑着的东西虽小,但在平安邑使用的可不小。而且,在吴国边境,你还使用了威力更大的。” “什么吴国边境,威力更大的?”胥余装出一头雾水的样子。 吴国边境和渭河之畔的爆炸,的确和这个火药并不是一路,这点姜子牙是清楚的,而且两地相隔千里,胥余同时出现的概率也极小。见他不承认,便道:“纵然不是你,也是你背后的神仙所为。” 胥余不和他争辩,转移话题道:“我听说神不能用法力杀害凡人。雷震子,你一下杀死这么多犀牛,你怎么说?” 雷震子撇撇嘴道:“你是傻子吗?我杀的是犀牛,又不是凡人。” 胥余一时语塞,恨不能自抽嘴巴。 说起来,这火牛阵,还是他费尽心思才想出来的。当初他接到嬴才的飞鹰传书之后,便派出虞姬去协助嬴才撤退。自己则扬帆出海,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平安邑,带了一船物资,又跑了回来。 有海东青开路,他从东面进入沼泽,紧赶慢赶,终于在姜子牙大军合围之前,和嬴才会师。 这个偃月形的湖泊,其实是胥余和嬴才约定好的会师地点。 因为这个湖泊的东南面有一条水道和淮河相连。而三千年前的淮河,是有入海口的。 《禹贡》记载说,淮河“导淮自桐柏,东会于沂泗,东入于海。” 胥余的飞剪船直接从大海中驶入淮河,然后从那条入淮水道进入了这片偃月形的湖泊。 此时,飞剪船放下桅杆,收起船帆,藏在远处的芦苇荡里。 胥余当初在路上时,就一直在想应对之策。 所谓天时地利人和,打仗之时首先要掌握的就是地形。他已命虞姬借助海东青,画出了方圆数百里的地形,又让阿狸帮忙制作出了沙盘。 这才想出这么一个法子,芦苇荡里藏着的,不只是一条飞剪船,还有数百条木船。 他先人一步,驾着飞剪船来到长江岸边,把嬴才之前渡江用的木船全部带上,东流入海,沿着海岸线航行了一段距离,又进入淮河,来到了这片偃月形的湖泊。 胥余一面率军赶来,一面吩咐虞姬,让她抓捕犀牛。 他打算给姜子牙来一招火牛阵。战国时期的田单就是凭着一手火牛阵大败燕军,连克七十余城。 作为一个脑袋被强化,拥有古往今来各种知识的达人,这么好用的套路,他当然是不抄白不抄了。 他这边打算鞭炮声一响,大军就随着犀牛群一波冲锋,冲散姜子牙大军之后,就坐上木船,扬长而去。留下姜子牙在风中凌乱。 没想到雷震子这厮不讲武德,居然一个雷电,把火牛全给电死了…… 没法子,这情形,扬长而去是有困难了,只能落荒而逃了。 胥余命令士卒挥舞旗帜,数百条木船顿时从芦苇荡里划了出来。 姜子牙没想到箕子居然还藏着这一手,忍不住道:“此人算无遗策,真是劲敌。” 胥余得到兵家祖师爷的夸赞,喜笑颜开,呵呵笑道:“过奖,过奖!” 姜子牙被他嬉皮笑脸的样子弄得好气又好笑,斥道:“但你的火牛阵已经没了,现在还想从容上船么?进攻!” 姜子牙大喝一声“进攻”,大军疾声呼喊,顶着钢铁大盾,大踏步朝前挤去。 胥余道:“我虽没有火牛阵,但还有火箭阵。放箭!” 胥余大喝一声“放箭”,奄军阵中立刻弯弓搭箭,一轮箭雨射了出去。 这弓,居然是反曲弓,是胥余连夜从平安邑运过来的一千张反曲弓。 箭雨上天,带着一道道流火,发出尖利的啸音,朝周军奔去。 这箭,也不是普通的箭,而是火药箭。 是胥余带着鲁启制造出来的,对付周军的秘密武器。 这种火药箭,来自于北宋初期创制的弓弩火箭。 由箭头和火药筒两部分组成。火药筒用布或纸卷成,内卷火药,尾部插有引火线,通筒内火药中。 火药筒制成后缚于箭头附近。使用时,先点燃引火线,再用弓弩射至敌阵,焚烧敌方人马和粮草。 这时,千支火箭腾空而起,带着凄厉的啸音,仿佛火神降世,落在周军阵中。 周军阵营密集,衣裤纷纷被点燃,哭爹喊娘,乱成一片,许多被点燃了的人,为了活命,就扑通一声,跳入水中。但冬季水寒,他就算能侥幸不死,事后也得大病一场。这年头医疗水平又差,八成还得死。 “呼哧”,又是一阵火雨,射了过来。 雷震子张大翅膀,就要将那片火雨扇回去,姜子牙阻止道:“不可。” 雷震子目眦欲裂,大喊道:“师叔!他们明明在用神力杀人,我为什么不能反击。” “首先,我们无法确定这是不是神力;其次,就算他们用神力杀人,你也不能轻易坏了规矩。你还年轻,前途无量,不要作死。此事我会汇报给天尊,由天尊来定夺。” 雷震子叹了口气,道:“师叔教训的是。” 此时,飞剪船上升起了几架投石车,装上“木霹雳”,就要发射。 姜子牙吓了一跳,这玩意儿的威力他可是领教过的。连忙下令道:“撤,撤!” 话音刚落,那几架投石车已经将“木霹雳”抛出,朝着周军大阵飞去。 雷震子的身形忽然化作一道流光,将其中一颗“木霹雳”接在手中,一伸手,把引线给掐灭了。 第五十七章 一脸自信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花活都是扯淡。 可怜奄军带着周军在沼泽里绕了二十天,好容易逮了上百头犀牛,搞了一个什么火牛阵,雷震子一个雷电,全劈死了。 万里迢迢从平安邑运来的投石车,“木霹雳”扔出去还没炸呢,他就徒手接住,给掐灭了。 而且他还有理由,他杀的是牛,接的是炮,他很守规矩啊! 这战怎么打?这战他妈怎么打? 不玩了! 胥余忽然高声喊道:“姜太公,我们谈谈条件罢。” 姜子牙骑着四不像,一下就跳到了胥余面前,把胥余吓了一跳,心想他要是直接把我抓走,这算违规吗? 姜子牙看胥余有点紧张,便微笑道:“大王想谈什么条件?” 胥余道:“这样打下去,徒增伤亡,你也不一定奈何得了我。我把火药的配方给你,你放我们走,如何?” 姜子牙一脸自信地道:“你的‘木霹雳’就在雷震子的手中,老夫带回去研究一下,便知道秘密所在了。何须你告知?” 胥余也一脸自信地道:“你若是认为我造的东西如此简单,那就请你自便。” 姜子牙其实是在装逼,他并没有把握拆开“木霹雳”就能搞清楚火药的奥秘。 而胥余其实也在装逼,火药的结构太过简单。虽然威力不俗,但说白了只是一种混合物罢了。雷震子已经得到“木霹雳”,以姜子牙的能力,他很快就能搞明白。 姜子牙微笑地看着胥余,心中却在思索:这一遭,想逼出奄人幕后的神秘势力,没想到却逼出个箕子。而箕子背后的神秘势力,却仍然不得而知。 不过,也总算搞明白了一件事,箕子已经和奄人结成了联盟,奄人的炼铁之术就是箕子传授的。吴军败在他们手里,也算不冤。 这箕子也真有本事,平安邑和奄城相隔万里海域,他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就凭那艘船吗?他的目光望向了湖面上那艘飞剪船。那船虽然比寻常的船要大上一些,但要横渡沧海,怕也不太容易吧? 看来,还是他背后的神秘势力在作怪,通天教主就在蓬莱岛,莫非是他么?也难怪姜子牙一直怀疑通天,封神之战已定,能够心怀不忿,又有实力在背后搞风搞雨的,除了通天还能有谁? 思虑再三,姜子牙决定见好就收,今次知道了胥余和奄人结盟,又获悉火药的配方,也算是有所收获。 毕竟对方火力强劲,自己的军队根本就不是对手。雷震子已经两次出手作弊了,若是被天庭的截教门人告上一状,说他以神力插手凡人战争,恐怕多有不妙。 想到这里,姜子牙点点头道:“此举能少造杀孽,甚好。” 胥余笑道:“那就请雷震子两个月后去平安邑取火药的配方吧。届时我会告知详细的制作和保养流程。” 姜子牙道:“不反悔么?” 胥余正色道:“我以商王的名义对你作出的承诺,岂能反悔。” 姜子牙笑道:“一言为定。”说着拍拍四不像的脑袋,一瞬间又跳回商军阵营,双方各自鸣金收兵。 胥余眼见周军如潮水般退去,忙命令众人上船,不到半个小时,奄军全部登船完毕,扬帆而去。 其时天色向晚,胥余望着远处的落霞与孤鹜齐飞,肃然不语。 南宫修忍不住道:“大王,你为何要把火药的秘密告诉西周呢?” 胥余无奈地道:“不告诉又能怎样,雷震子那厮完全不讲武德,他徒手抓到了一颗‘木霹雳’,以姜子牙的能力,很快就会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南宫修一听,也觉无奈,便点点头,却又道:“今日周军居然亮出了铁器,大王,你说会不会……” 胥余点点头道:“这个世界上会炼铁的只有四家,虞国和奄国都是我教的,赫梯是自己会的。现在西周也会了,他们八成是从平安邑偷去的。” 南宫修一拍大腿:“当初就不该接收那些周人家眷。” 胥余道:“这事你不用多想,接收周人家眷对我们好处良多,我并不后悔。至于间谍之事,你不要声张,我会把她找出来的。” 其实胥余心中早有了怀疑的对象,想做间谍潜获取情报,那自然是得潜伏在自己身边才最有搞头。而周人家眷中成功打入的只有风曦了。 她先是带着个小弟弟前来投奔,然后发现哥哥死了,这明显就是要博取同情,天知道她有没有哥哥。 然后呢,因为她无依无靠,又有弟弟要养,自然就能获得平安邑居民的帮助,这样就获得了机会,混到了我的身边。 再然后,她又表现得非常聪明能干,我又懒得天天做饭给那两个小丫头吃,就把她招了进来。当然,这时候我是不信任她的,对她怀有戒心的。 可是呢,她却抓住机会显露出自己是巫族的身份,她的能力实在是太牛逼了太有用了,我纵然怀疑她,也只能把她留在身边重用她。 而且,我为了显示自己对人才的尊重,还不能对她设防,整个平安邑,除了化工厂我借口危险不让她去之外,其他地方她想去哪就去哪。 唉,这种被人拿捏的感觉,真他妈的不爽啊。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风曦的能力实在是太好用了,把她弄死了,谁给我培育良种啊? 所以,胥余只能拿话唐筛南宫修,他根本不打算去追究风曦,大不了以后搞什么的时候,尽量瞒着点风曦也就是了。 而且,让风曦留在身边,故意让她偷点被淘汰的技术,也是给姜子牙吃一颗定心丸,麻痹他,让他以为能随时窥视自己,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 三天之后,船队顺着淮河,进入大海,胥余随即与嬴才分手。 嬴才带着大军沿着海岸线进入长江回奄城去,胥余则驾着飞剪船回平安邑。 临走前,胥余把海东青“春花”送给了嬴才,约定每半个月互相联络一次,汇报两地要事。 另外,胥余这次还带来了能够制造反曲弓的匠人,并让他在学会之后,想办法把匠人送到西北去。让西北奄人也学会制造反曲弓。 胥余此行,在江南大败吴军,在西北大败雅利安人,在江北又击退西周大军,嬴才佩服得五体投地,觉得跟着胥余干,重返故土的日子只怕就在眼前了。 因此对他所言,无有不从。 第五十八章 拿错剧本 胥余辞别嬴才,飞剪船张开风帆,飞驰而去。 嬴才目送那船消失在天际,便下令船队启航,心中羡慕不已,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大船啊。 胥余渡过黄海,绕过朝鲜半岛,顺利抵达了平安邑,大家知道胥余平安回来,都来码头迎接,一时热闹非凡。 苍穹之中,一个小小的黑影望着胥余靠岸,随即化作一道流光,一天之内回到了朝歌,向姜子牙禀报道:“师叔,胥余驾驶着那条大船,只花了七天时间便抵达了平安邑。” 姜子牙正在研究从‘木霹雳’中拆下来的火药,闻言笑道:“箕子行事,处处留了一手啊,他明明七天就能回到平安邑,却偏要约定两个月后去取秘方。” 雷震子道:“小聪明罢了,还不是被师叔一眼瞧破。师叔,这火药研究得如何了?” 姜子牙笑道:“有些心得,这东西是用木炭、硫磺、地霜混合而成,看来还真不是神造之物,真不知他是怎么想出来的。” “师叔既然知道了奥秘,那还需要去取他的秘方么?” “当然,这东西并非这么简单的,还需要取得秘方,印证一番,才能彻底搞明白的。你这趟去平安邑,还带回了什么消息吗?” “箕子正在研究一种高产的农作物,产量是我们所种五谷的好几倍,我带回了一些。” 姜子牙闻言大喜道:“这倒是造福百姓的大好事,快让我瞧瞧。” 雷震子掏出一个布袋,取出几个土豆放在姜子牙面前,说道:“这个叫土豆。” 姜子牙取了一枚土豆,放在鼻尖嗅了一下,闻到一股香味,奇道:“这土豆的种子居然如此大,那栽种出来,岂非是一棵大树?” 雷震子道:“这个土豆是长在土里的,所以叫土豆。它上面的树藤并没有多大。”说着拿了一个土豆吃了一口,“味道很不错的,师叔你尝尝。” 姜子牙一脸看傻逼的表情:“你带回来的种子是熟的?” …… 送走雷震子那个傻逼,姜子牙的表情凝重起来。 知道胥余只需七天便可以横渡沧海之后,他想到一件事。 渭水之畔,绝谷之中,那些雅利安人的尸体,那和吴国边境如出一辙的爆炸,那会不会也是箕子干的? 他之前没这么想,是因为两地相距太过遥远,箕子不可能过去作案。可是现在他知道了,箕子的那条船,能以极快的速度航行,如果…… 姜子牙腾身而起,骑上四不像,往江南飞去。 姜子牙飞得并不很快,因为他要观测沿途的地形。自从他在昆仑山学道有成之后,他总是飞快地飞来飞去,执行着各种任务,从未好好留意过脚下的风景。 从镐京一路抵达奄城,看着沿途的山长水远,阡陌纵横,他终于搞明白了,原来沿着大江,途经汉水,可以抵达褒国境内,以雷震子报告的箕子那艘船的航速,恐怕只需十日就可以走完这段路程。 从褒国到岐山,不到一千里,骑马的话,也是最多十日便可抵达。 从时间上来算的话,吴国边境的爆炸和岐山绝谷的爆炸相距不过二十余日,理论上来说,箕子炸死周章后,立刻启程前往岐山,是可以做到的。 但现在还有几个疑点: 第一,箕子怎么知道秦邑被毁,奄人被杀,然后就跑到西北去复仇的? 第二,白戎全部死在一个绝谷之中,箕子是怎么把他们骗进去的? 关于第一个疑点,姜子牙思索再三,认为可能是胥余结束江南战事之后,就跑到秦邑去联络奄人。他的目的是想在大周的腹心之地,插入一根楔子。 谁知秦邑竟然被白戎屠城,所以愤而复仇。 至于西北奄人其实并没有死,这个姜子牙倒没想过。因为时间对不上,雷震子说过他到秦邑的时候满城的人就剩下骸骨了,那应该死了很久了。而且白戎屠城也不可能留下活口。 他怎么也没想到:白戎偷袭秦邑的时候,秦邑守军仓促应战,奴隶并没有派上用场,所以竟然活了下来,成了俘虏。 而雷震子那个憨批根本就没发现骸骨的数量对不上,直接一把火把秦邑烧了。就算姜子牙事后也曾去过一趟秦邑,但面对一堆灰烬,他又能看出什么来? 至于第二点,姜子牙就百思不得其解了。白戎也不可能是憨批,乖乖进谷等着挨炸? 除非是他背后的神秘人,用某种法术迷惑了这群白戎的心神,控制他们进了山谷。 想到这里,姜子牙忍不住叹了口气:“通天教主啊通天教主,你这样挑起东西方神界的矛盾,真的好吗?” …… 胥余一回平安邑,便见申公豹便带着黑虎前来拜访。 胥余心想,你他妈去了这么久,还知道回来?但还是摆出一副笑脸,出门迎接。 他却不知道,申公豹一开始压根就没有去朝歌,而是偷偷跟着他去了一趟美洲,随后又在暗中盯了他一段时间,直到他驱船离开平安邑,才没有继续跟踪。 “申豹拜见大王。听闻大王在江南大败吴军,在江北力抗姜子牙,申豹遥想大王神威,真是令人好生佩服。” 胥余心想,你和姜子牙最不对付,听说我干了姜子牙,你不喜笑颜开才怪。因笑道:“国师过奖了,只是侥幸罢了。” 申公豹道:“大王不可妄自菲薄,以申豹观之,大王智计无双,兵马无敌,复我大商天下,指日可待。” 胥余被申公豹一顿马屁拍得有些飘,心想不能再继续了,忙岔开话题道:“国师,不知这一趟去朝歌,收获如何?” 申公豹正色道:“托大王洪福,申豹此去,展开三寸不烂之舌,已经说动三监与武庚联合。大王与姜子牙的一年之约已至,不出意外的话,开春之后,西周便会向平安邑用兵。朝歌那边的意思是,等到西周大军与大王鏖战之际,忽然从朝歌发兵,直扑丰镐二京,打西周一个措手不及。” 胥余一听,你他妈是不是拿错剧本了?难道不是你们先发动叛乱,我躲在后面拱火,提供武器支援,让你们打死打活,我坐收渔翁之利,大发横财吗? 你这样搞,我还怎么当美帝啊喂? 第五十九章 要做刘邦 胥余发现剧情的走向好像和自己设想得并不一样,但是三监和武庚的想法却又合情合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又不想当笑到最后的那只黄雀呢?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发展,天下的格局又发生了改变,现在平安邑的城墙已经建设完毕,在江南和西北都拥有了一支属于自己的势力。 西周若要来攻平安邑,势必不会像上次那样小打小闹,而会发动大军。 自己只要正面扛住西周,同时利用海东青联络,西北江南两地迅速策应,西北奄人攻丰镐二京,江南奄人攻齐鲁两国,都是西周的要害所在。 如果这时候武庚联合三监发动叛乱,那酸爽,怎么也够西周喝一壶的。 这样看来,我现在不是做美帝,是做刘邦? 楚汉相争的时候,刘邦就是这么玩的。他自己当mt硬扛项羽,韩信、英布在外围疯狂打野,最后在垓下一战定乾坤。 如果是这个剧本的话,虽然我是辛苦一点,倒是也值得一试。 毕竟三监都是西周的人,自己也无法操纵他们,还是先稳住他们,走一步看一步吧。 想到这里,胥余便点点头,让申公豹去给武庚传话,让他一定稳住三监。 并告知武庚,自己会为他送一批懂得炼铁,制作火药的匠人过去,让他在朝歌内部偷偷制造兵器,以备起事所需,这些制造出来的兵器,也可以分给三监一些,增长他们的野心。 西周王廷怎么也没有想到,派了三个宗室设立三监,本来是监视朝歌的殷商遗民的,但现在他们却和武庚沆瀣一气。 听完胥余的计划后,申公豹抚掌大笑道:“大王果然是好算计,申豹佩服。只不过大王这计划若要完成的话,需要不少时日,一年之期已到,若是西周此时来攻……” 胥余笑道:“西周现在不会来的,他要攻我,起码也得准备半年。” 申公豹奇道:“为何?” 胥余道:“因为我答应姜子牙给他火药的配方,约定两个月后来取。等姜子牙搞明白火药的构造后,又要制作相应的武器,这样一来,半年都未必够。” 申公豹惊道:“火药……就是那个能产生雷火之威的物事?” 胥余点点头道:“正是。” 申公豹道:“如此宝物,岂能……” 胥余道:“我自会留一手,国师不必担心。” 申公豹点点头道:“如此甚好。” 胥余看了申公豹一眼,忽然笑道:“话说国师来了这么久,还没见过我军的火药武器呢,可有兴趣一观么?” 这正是申公豹来到平安邑的目的,没想到胥余居然主动提出来了,他心中狂喜,一副很感兴趣地表情,笑道:“听说大王两次击退姜子牙,靠的就是这火药武器,申豹还真想一观,只不过此等秘事,没好意思开口。” 胥余笑道:“你是我大商的国师,平安邑对你来说,没有秘密。请吧!” 胥余领着申公豹往校场走去,黑虎忽然道:“大王,上次那个雪茄还有吗?” 胥余一愣,之前从玛雅回来的时候,虞王送了好几箱子。回平安邑后,胥余想着黑虎受了伤,抽烟有镇痛的作用,分了一半给他。 难道,他竟然抽出烟瘾了? 那些雪茄他带回来之后就扔在房间里,因为胥余没啥烟瘾,所以一直没动,时间这么久,也不知道长霉了没有。 连忙进屋去翻,发现都在屋子里摆得整整齐齐的,打开一看,支支如新,一问才知,风曦每隔半个月都会拿出去晾晒。心中暗叹:“真是个能持家的好女人啊,可惜是个间谍。” 当下把那些雪茄全送给了黑虎,黑虎伸出一只虎爪,十分灵活地拿起一根雪茄,叼在嘴里点燃,深深吸了一口,表情沉醉地吐出一个烟圈。 胥余见他的脑袋四十五度角朝天,rua猫的瘾发作,忍不住伸手在他脖子上rua了几下。 这下黑虎更爽了,忍不住呜呜有声。 申公豹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这他妈什么情况?这是那只拽的一批的黑虎吗?自己为了骑他,都时常陪着小心,还要叫他一声大哥。 他怎么会这么乖?这他妈跟寻常人家养的猫有啥区别? 申公豹结结巴巴地道:“这,这,这……是啥?” “哦!”胥余连忙拿了一根雪茄递给申公豹,然后自己也拿了一根叼在嘴里,点燃之后,示范地抽了一口。 申公豹见状,也有样学样地照做,一口抽下去,只觉一股烟雾在嗓子眼里痒痒麻麻地不住地刺激着,果然十分爽快。 不觉眼前一亮,赞道:“这雪茄,果然十分神奇啊。大哥,你能把这雪茄分我点吗。” 黑虎犹豫了一下,沉痛地道:“行吧,谁让咱们是好兄弟呢。” 这下轮到胥余傻眼了,这他妈……又一个烟鬼要诞生了啊。 两人一虎叼着雪茄,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来到校场。 胥余让士兵们在校场的角落里堆了一些草料木材,演示了一番“木霹雳”,火药箭。 只听一阵噼里啪啦,那堆草料木材被弄得四散横飞,火焰熊熊。士卒们忙拎着桶上来灭火。 申公豹点点头,评价道:“这火药的威力的确甚为可观,虽然和天雷比起来相差甚远,但是对付凡人军队,也是十分可怕了。怪不得以姜子牙之能,尚且两次败在大王之手。” 胥余笑道:“姜子牙的能力还是十分厉害的,说到行军打仗,十个我也不是他的对手,我之所以能在他手里讨到便宜,是因为我每次都能拿出他意想不到的新武器。朝歌之事,就拜托国师了。” 申公豹点点头道:“大王放心,明日我就启程前往朝歌,一定把大王交代的事情办好。” 胥余满意地点点头,又道:“不知国师此去能否帮忙带些匠人去朝歌呢?” 不想申公豹却一口拒绝了,理由是神仙有神仙的矜持,不能轻易被凡人玷污。至于黑虎上次肯带他去北美,那是因为他是商王,身份不同,不是一般凡人。 胥余一阵无语,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高兴,只能作罢。 现成的飞机蹭不了,胥余只能另想他法,最后决定写一封信,让江南的嬴才派一艘船,搭载一批匠人,经长江、汉江水道,穿过荆州,抵达豫州。把人送给身在朝歌的武庚。 第六十章 花生米呢 昆仑山,玉虚宫! 姜子牙从四不像上下来,向宫门前的童子说道:“师兄,劳烦通报一下,弟子姜尚求见。” 童子笑道:“师弟稍等。” 过了片刻,童子回来,把姜子牙请了进去。 姜子牙进了玉虚宫,来到大殿之上,对着一名大帅比跪拜道:“老师,姜尚拜见。” 大帅比点点头道:“起来吧,事情可有进展么?” “禀告老师,弟子已经查明,那能引动雷罚的物事叫做火药,乃是由硫磺、木炭、地霜三者混合而成。此物用火点燃,就会产生爆炸,威力颇为可观。” “如此说来,是人造之物?” “是的。” 姜子牙说着,摸出一小份火药,当在元始天尊的面,用火点燃,演示了一番。 元始天尊望着升腾而起地浓烟,饶有兴致地道:“凡人之力,竟至如斯。看来,他们又进步了啊!” 姜子牙听得一脸懵逼,什么叫,又进步了? 原始天尊不理他,又问道:“还有什么事么?” “岐山外的一处山谷之中,有数万白戎被炸死,弟子怀疑,是通天师叔所为。” “为何怀疑是通天所为?” “因为那是一处绝谷,白戎不可能乖乖进去挨炸。所以弟子猜测是有人用法术他们引进去,然后用天雷引动雪崩,把他们活埋了。敢这么干的人,除了通天师叔,我想不出别人。” “现场你处理过吗?” “我已经抹掉了爆炸的痕迹,把现场伪造成了真实的雪崩。” “你做的很好,此事就这样吧,如果西方神界问起来,我们就死不承认。” “是,老师!” “你下去罢。” 姜子牙起身告辞,回下界去了。 …… 申公豹从黑虎背上下来,向宫门前的童子说道:“师兄,劳烦通报一下,弟子申豹求见。” 童子笑道:“师弟稍等。” 过了片刻,童子回来,把申公豹请了进去。 申公豹来到大殿之上,对着一名大帅比跪拜道:“老师,申豹拜见。” “叫你查的事情,你查得如何了。” “弟子已经查明,箕子并没有发动天雷,而是制造出了一种叫做火药的东西。弟子已将此物带来,献给老师。” 申公豹说着,摸出一大包火药,献了上去。 同时取出一个“木霹雳”,说道:“老师请看,此物唤做‘木霹雳’,乃是把一截大木掏空,里面塞满火药,用引线相连。使用时点燃引线,用一种投石车抛射出去,落入敌阵,就会发生爆炸,威力颇为可观。” 说着把那木霹雳点燃,扔了出去。“轰”地一声,炸得四分五裂。 “弄脏老师的宫殿,等下弟子亲自打扫。”申公豹请罪道。 “无妨,叫童儿清扫便是。你做得很好。箕子接下来的打算,你可清楚么?” “箕子对弟子十分信任,他委托弟子游说三监,帮助武庚造反。” “造反?呵呵,有些意思,你做的不错,下去吧。” “是,老师!” 申公豹起身告辞,回下界去了。 …… 平安邑,胥余家中。 今日是为嬴女防和嬴孟增举行的接风宴。 同时也犒劳一下胥余不在时,在家努力工作的景田,琴娴等人。 阿狸不在的日子里,景田不敢轻易制造硝酸甘油。便只制作三酸。如今他对三酸的制取工艺已经十分熟练,胥余打算接下来教他制造两碱,并为他配备一些学徒。 “三酸两碱”是工业的基础,鉴于景田的优秀表现,胥余已经打算拿他当未来的工业部部长培养了。 琴娴则在风曦的灵力支持下,进行着各种植物的杂交实验,这个小姑娘心细如发,对这些枯燥的杂交工作颇有心得。当初胥余把这块交给她而不是交给风曦,主要是因为对风曦的身份有所怀疑。 现在看来,琴娴完成地非常好,她已经成功改良了番茄,土豆等作物。并且正在着手改良五谷。假以时日,她就是大商的袁隆平,吴明珠啊。 琴娴拿着一个簸箕,乐颠颠地跑过来说道:“大王,你让种的花生,我都种好了,还按照你的吩咐晒干了,这东西要怎么吃呀?” 她自己生吃过,发现不咋好吃,又试过蒸着吃,发现味道也一般。 胥余一看,这花生个头还挺大,连忙乐呵呵地道:“跟我来吧,本大王亲自教你做油炸花生米。” 胥余把花生用水浸泡了几分钟,锅里倒了点豆油,放入花生就是一顿翻炒,炒完撒了把盐,颠了颠,道:“放一会就可以吃了。” 琴娴一愣:“就这么简单?” “对啊,你尝尝。” 琴娴尝了一颗,惊喜地道:“哇,又香又脆,好好吃啊!” 端着一盆花生米就往屋外跑。 胥余想着在西北的时候,从雅利安人的营地里搞到不少葡萄酒,还带回来了一些,就转身去取酒。心想:“花生米配红酒,想来也别有一番滋味吧?” 等他取了酒,回到饭厅,发现就剩一个空盆。 “唉我去,我的花生米呢?” 众人都笑了起来,胥余却哭笑不得,一盆花生米而已,你们至于吗?跟着我吃的好东西也不少吧? 一群人围在一起,其乐融融地吃着饭,女防和孟增却感觉自己的舌头都要化掉了。 由于从江南带回来不少糯米,所以今天聚餐的主角就是糯米。 胥余来自湖南,做这些他可太拿手了,所以今天是他主厨,风曦协助。 首先第一道菜叫鸡蛋饺子。是用糯米加肉末,放辣椒炒至半熟。然后用鸡蛋皮包裹,隔水蒸熟。此菜是胥余家乡的头牌,逢年过节,必做此菜。 这鸡蛋饺子比寻常的饺子要大上五六倍,每人分了一个,都吃得眉开眼笑。 接下来,又有珍珠糯米丸子,肉丸上滚一圈糯米蒸熟。 南瓜饼,用糯米磨成粉,加南瓜泥揉成饼,油炸。这道菜是虞姬的最爱,因为是素的,南瓜又来自她的家乡。 最后压轴登场的就是粽子了,北方包粽子用的是芦苇叶,这季节芦苇都枯了。但这难不倒胥余,他去弄了点芦苇种子,让风曦用法力催生出了新鲜的芦苇。 拥有法力的世界,就是牛逼啊! 第六十一章 爬犁大赛 粽子采用的是广式的做法,加入咸蛋黄和五花肉。广式粽子最经典的就在于那条五花肉,油脂被糯米吸收,一点都不腻,入口即化,爽到爆炸。 为了照顾虞姬,还特地包了几个红枣粽和板栗粽。红枣和板栗都是从秦岭带回来了。 不管是咸粽子还是甜粽子,味道都非常不错,加上这些粽子是大家亲手包的,所以吃起来也非常有成就感。 风鸣那个小家伙居然连吃三个,加上他之前还吃了鸡蛋饺子和糯米丸子,小肚子撑得溜圆,几个小姑娘就嘻嘻哈哈地去摸他的小肚肚。 这让小风鸣很不爽,一个呼哨,大毛和二毛跑了进来,他骑上大毛,一溜烟跑了。 胥余大吃一惊,这小子厉害啊,居然能训熊。 吃完饭,一人一杯热巧克力,加了牛奶和胥余从江南带回来的红糖,喝起来十分的香甜顺滑。 其他人也还罢了,毕竟巧克力雪糕都吃过了。女防和孟增这两个小伙子,一边喝一边舔舌头,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人间的美味。 胥余看着大家都喝得十分满足的表情,忽然产生了一种危机感。 大家对可可的热情明显要胜过茶叶了啊,这还是华夏人吗? 不过这年头的茶也确实不好喝,用水一煮,撒点盐,这喝个锤子? 看来,为了赢得年轻一代的心,珍珠奶茶什么的,要提升日程了啊。 如今糖也有了,珍珠好办。木薯没有,用红薯代替即可,都是淀粉,区别不大。 胥余正想着用奶茶击败可可的事,那丹珠就过来拜访了。 这厮这大半年时间都住在平安邑,吃得好,喝得好,足足胖了二十斤,他一进来,给胥余行了个礼,便乐呵呵地道:“听说大王在中原大杀四方,可喜可贺啊。” 江南西北什么的,他也搞不清,总之都是中原。 胥余笑道:“我听说这段时间你们部落给平安邑送了不少驼鹿和哈士奇,干得不错啊。” 那丹珠道:“大王过奖了,主要是大王的弓箭厉害。” “那些驼鹿和哈士奇,都是你们抢来的吧,有抢到海东青吗?” “神鹰太难得了,我们灭了两个部落,才得到五只,这半年我们自己又捕了一只。” 胥余一听,居然有六只,不由大喜,又问道:“那些部落的人,你们把他们怎么着了?” 那丹珠道:“壮年男子都杀了,女人和孩子都带回部落。” 杀了?浪费啊! 胥余皱眉道:“以后抓到了不要随便杀,我要,都给我送过来。一个人的价格,按照一头驼鹿来算。” “大王要这些人做什么?” “我打算在平安邑和延边邑之间修一条路,需要劳力。” “行,那我告知族长一声,以后抓到人都给大王送来。” 胥余点点头,又问道:“差点忘了,你来寻我,可是有什么事吗?” “这次是代表我们全族,送给大王一件礼物?” “哦?啥礼物!” “就在外面,请大王出门一观。” 胥余好奇地跟着那丹珠走出门去,只见一架雪爬犁被系在树上,爬犁的前头连着几根绳索,绳索上拴着八条哈士奇。 “我曾经听大王说过,用哈士奇拉爬犁比马更好。所以今年冬天,我就一直在训练它们。现在已经成功了。果然如大王所说,十分轻快。” 这玩意儿胥余也就在电视里看过,见那丹珠居然还真弄出来,顿时大感兴趣,拉着阿狸的手道:“我们上去试试。” 阿狸噘着嘴道:“你不许拿我的哈哈去拉爬犁。” 胥余哭笑不得地道:“哈哈才那么点大,它也拉不动啊。” 阿狸这才喜笑颜开,跟着胥余上了爬犁。那丹珠在爬犁上加了一把椅子,铺着鹿皮,坐上去十分舒适。他自己坐在前面,一抖缰绳,八只哈士奇就飞快地奔跑了起来。 由于狗的个子远比马要小,在雪地上跑起来果然十分轻快,绕着平安邑转了一圈,胥余满意地道:“你这个礼物非常棒,我收下了。另外,快过年了。今年我打算在平安邑搞个庆典,热闹热闹,我想邀请你的族人来参加。你回去和乌云珠族长说一下,愿意来的都来。” 那丹珠高兴地道:“那太好了,我马上回部落一趟。” 那丹珠走后,胥余发现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那狗拉爬犁,忍不住笑道:“都想玩是吧。那丹珠训了不少狗呢,咱们来个比赛吧。” 这半年以来,那丹珠的族人弄来了一百多条哈士奇,这些哈士奇大家也不知道能干什么用,就让那丹珠一直养着。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爬犁是现成的,大家纷纷跑去那丹珠家牵狗,胥余的学生们得知了这个消息,纷纷加入。最后竟然组了十二支队伍。 他们这边找爬犁的拴狗的,搞得热闹非凡,把全城的人都惊动了,大家听说大王要搞什么狗拉爬犁比赛,纷纷前来围观。 胥余见状,干脆宣布大商第一届雪爬犁大赛开始,还设置了奖品,冠军是一陶罐可可粉,亚军是一罐红糖,季军则是一罐琴娴最近种出来的花生。 平安邑目前还没有实行货币制度,都是吃大锅饭的,所以只能搞点美食奖励了。 阿狸和虞姬本来也想组个队参加,分分钟被胥余拒绝了。开玩笑,你俩一个会控冰,一个能驯兽,那还怎么比? 随着一支火药箭射入云霄,比赛正式开始,十二支队伍驾驶着爬犁,朝前狂奔。 胥余兴致高涨,带头喊道:“加油!加油!” 商民们也不知道加油是啥意思,但是大王都喊了,也没有不跟着喊的道理,一时之间,万人高呼,加油之声,响彻云霄。 选手们听着这山呼海啸的声音,一个个更来劲了。只可惜,跑得快不快,全是二哈们说了算。选手们除了掌握一下方向,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胥余的学生中最出色的就是景田和琴娴。本以为他们这个组合会获得冠军,谁知只得了第三名,琴娴抱着一罐花生开心得不行,把胥余整得哭笑不得,暗想这小姑娘莫不是迷上了吃花生,故意得第三名的吧? 获得第二名的是康达和南宫灵。康达是康侯的儿子,也是当初跟着胥余东渡的贵族,不过他家以前是主持礼乐的,对于建设中的平安邑来说,作用不是很大,所以这两年比较落寞。 南宫灵则是南宫修的妹妹,这小姑娘虽然长得一副人畜无害的小白兔样,但却喜欢舞枪弄棒,最崇拜的人是商后妇好,假以时日,能成为一个女将军也说不定。 获得冠军的则是一对兄妹,哥哥叫子攻,妹妹叫子悦。他们都是大商的宗室,和上代商王帝辛是同辈。话说,帝辛的名字叫做子受,这哥们居然叫子攻,令胥余简直无法直视。 殷商的宗室大多住在朝歌,这对兄妹是例外,他们父母早亡,当初箕子辞官回到封地的时候,把他们也带在身边。后来商朝灭亡,箕子跑路,他们也就跟着到了平安邑。 胥余是穿越之人,对这两个侄儿自然没啥感情,不过该尽的义务还是要尽的。开启教学的时候,这对兄妹也成了他的学生。 好在他们学习也算努力,虽然是宗室,也并不仗势欺人,这让胥余很是满意。 亲自颁发完奖品,胥余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不如……办个新年运动会? 第六十二章 运动大会 古希腊人于公元前776年规定每4年在奥林匹亚举办一次运动会,原因是为了和平和表示尊重奥林匹克众神(即古希腊神话里的宙斯等神)。 当时的比赛项目就一个场地跑,比赛优胜者的奖品是用月桂、野橄榄和棕榈编织的花环。 胥余提前两百多年举行了世界上的第一届运动会,当然不能这么寒酸。除了跑步之外,还增加了划船、滑雪、赛马、射箭、摔跤等比赛。 并且规定他治下的子民不分尊卑,无论贵贱,无分男女都可以参加比赛。 这意味着这场盛会不仅仅在商民内部举行,周人、奄人、朝鲜人、肃慎人、玛雅人、甚至奴隶都可以参加。 冠军获得者不仅能得到奖励,还可以和胥余共进晚餐。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奴隶获得了某个项目的冠军,他和商王坐在一起吃过饭,还有人会当他是奴隶吗? 胥余此举,颇有深意,他在为废奴做准备。 参赛的奖品胥余还是遵从后世,使用了奖牌。不过这年头金银没啥屁用,所以冠亚季军的牌牌并非是金银铜牌。 胥余规定,季军的奖牌是锡牌。所谓的青铜其实就是铜锡合金,锡在上古时代的使用十分广泛,拿来做奖牌,是非常合理的。 亚军的奖牌则是铜牌,青铜代表了一个时代,用铜作为奖品,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冠军的奖牌么,毫无疑问就是铁牌了。参赛选手们知道自己如果胜利的话,就可以获得一块神赐之物,一个个都激动得不行。 为了表示对此次运动会的重视,胥余特地去了一趟延边,把延边的臣民们聚集在一起,亲自宣布了这个决定。 胥余的到来,受到了整个延边臣民的热烈欢迎。 朝鲜人虽然是被劫掠到此地的,但是对胥余却感恩戴德,简直就要把他当神来拜。 他们如今有宽敞的屋子住,有麻布的衣服穿,有泡菜煮咸鱼吃。不用担心野兽的侵袭,不用害怕部落的屠杀。而他们所付出的,仅仅是挖挖石头罢了。 这么幸福的生活,从前哪里敢想象啊? 而且,最近这幸福还升级了。 大王又赐予了他们新的食物,他们现在不仅仅可以吃到泡菜煮咸鱼,还可以吃到番茄煮咸鱼,土豆煮咸鱼。 真的是……美味啊! 胥余亲自宣布了举办运动会的决定,当听说他们也可以参加的时候,整个朝鲜族沸腾了,他们跪倒在地,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大王万岁,大王万岁!” 胥余发现……人似乎有点多? 延边邑不是只有九千人吗?这咋这么多? 鲁启笑道:“大王,如今起码有一万五千人了。” “哪来的?” “这不是建城么,缺人手。让大家都去修城墙的话,挖煤炼铁打造兵器又不够使了,我就打算去劫掠点人口。谁知很多朝鲜人都自告奋勇地跟了去,后来和当地部落一交流,在这里有吃有喝,只要能干活就行,就拖家带口地迁徙过来了。 再加上附近的一些肃慎部落也加入了进来,这大半年时间,又增加了数千人口。不过已经到极限了,方圆五百里内,应该是没有其他部落存在了。” 胥余没想到还有这意外之喜,原来不用劫掠,也是能获得人口的。看来胡萝卜还是要胜过大棒啊。 半岛南部应该还有些人口,要不然过年之后,派一队人马过去,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听劝的就好好地带回来,不听劝的就坏坏地抢回来。 总之,都要搞回来,要发展工业,人口就是一切! 既然人口充足,那一些工艺也需要升级了。最初开始炼铁的时候,使用的是比较原始的方法,效率低下不说,铁的品质也不太好。 但现在,从北美到西亚,炼铁之术已经遍地开花了。连西周都使用间谍的方式偷到了炼铁的方法。 是时候展现新的技术了。 胥余决定启用“灌钢法”。 这法子是后世北齐的綦毋怀文发明的。所谓灌钢,就是将生铁液浇筑到烧红的熟铁上,使之互相渗透,从而得到上好的钢铁。 只不过这法子说起来简单,真要做的时候,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 因为技术这个东西,越到后来就越复杂,这也是胥余最开始炼铁的时候,选择较为原始的方法的原因。 好在鲁启一年多来潜心研究此道,已经颇有心得,有了胥余提供的理论支持,虽然几经失败,还是成功搞出了灌钢。 灌钢之法一出,无论是钢铁的质量还是产量,都有了质的飞跃。 …… 平安三年,春。 地球上的第一场大型运动会,开始了。 胥余治下的各大势力都派出了自己的代表队参赛。 商人、周人、朝鲜人、肃慎人都派出了数十人的队伍。 女防和孟增作为奄人仅有的两个代表,自然不甘落于人后,他们把所有的比赛都报了一遍。 虞姬作为虞国的代表,则只参加了一项射箭比赛。 运动会开幕定在大年初一,为期七天,每天举行一项比赛,比完发奖牌。 为了增加民众的热情,每天早上开赛之前,先吃一顿饺子。 比赛现场摆着上百口大鼎,鼎里面都煮着饺子,馅料多种多样,有猪肉饺子、牛肉饺子、鲅鱼饺子、鲜虾饺子、菌菇饺子。 大家一边吃着热气腾腾的饺子,一边看着精彩的比赛,为自己支持的队伍加油,整座城市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七天下来,虞姬毫无悬念地夺得了射箭冠军。 南宫修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马鞍马镫的人,顺利地夺得了赛马冠军。 而他在西北滑雪的经验,又使他获得了滑雪冠军。 双料冠军让他大为长脸,一时之间,在商民中的威望仅次于胥余。 摔跤冠军则是一个肃慎勇士,他的名字叫鳌拜。胥余在给他发铁牌的时候,拍了拍他的肩膀,赞道:“不愧是肃慎第一勇士啊!” 获得了胥余的肯定,鳌拜十分激动。 女防则以他万人敌的武力值,获得了武术冠军。 划船是一个团队项目,由天天往返于长白山和平安邑挖火山灰的一支商人小队获得。 而最受关注的绕城长跑项目,冠军居然是个奴隶。 奴隶是没有名字的,胥余除了发给他铁牌,还得给他取个名字。 胥余最烦取名字了,想到曾经看过的一个烂片,随口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昆仑”。 他告诉昆仑:“以后,你就为我跑!” 第六十三章 第三座城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女防和孟增两兄弟对胥余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从前住在朝歌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从父辈的嘴里听说过箕子的大名,知道他是大商的圣人。 他们以为圣人一定是那种高高在上的,不可触碰的。 现在才知道,他不像一般的贵族那样颐指气使,而是那么的平易近人,虽然年龄比自己要大上十多岁,但行事举止,却很有少年气。 他待人接物,几乎都是一视同仁,完全不看对方的高低尊卑,哪怕是一个奴隶,他也照样表现出尊重。 在冠军晚宴上,他甚至向那个奴隶昆仑敬酒,祝贺他取得胜利。 商亡以后,女防和孟增也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奴隶,知道当奴隶那种非人的感受,这让他们很受触动。 女防忍不住问胥余:“奴隶和贵族,在您眼里没有区别吗?” 胥余反问道:“人都是骨肉所聚,父母所生,为何要有区别呢?” 这句话让女防无所适从,当他还是个贵公子的时候,他从不把奴隶当人的,想打就打,想杀就杀。后来他自己成了奴隶,成了一个狗都不如的玩意儿,那种巨大的反差让他差点崩溃。 当他重获自由之后,他也曾想过类似的问题,他隐隐约约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似乎什么都不明白。 “有的人一出生就是贵族,有的人一出生就是奴隶。这会让他们面临两种不同的命运,但这不是终点,只是一个起点。个人的努力虽然不一定能弥补这个差距,但最起码可以缩小这个差距。 一个奴隶如果不认命,他就不再是一个奴隶,我给昆仑和你们一样的尊重,就是要告诉所有人,这个道理。 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平等的享受教育,那么贵族也好,奴隶也罢,都没有差别。有差别的只是个人的天赋、努力和机遇。” 这一段话,如同醍醐灌顶,困扰了女防很久的问题忽然都豁然开朗。他的眼里闪动着前所未有的光芒:“大王,我想去您的学校学习,请当我的老师吧。” 就这样,女防和孟增,还有那个奴隶昆仑,都进了胥余的学校。考虑到他们基础太差,跟不上进度。胥余干脆开了个二班,然后扩大招生,将规模扩大到五百人。 生源也不再限于商民内部,而是整个治下的人都可以参加。这样一来,胥余不可能再亲自当老师了,他成了校长。 而老师就是胥余之前带的学生们,这批人可以算是他的亲传弟子,他会亲自教授他们知识,然后再让他们传授给下一批学生。 如此一来,只需数年时间,就可以给整个平安邑的年轻人完成扫盲。 至于那些上了年纪的人,按照这年头的平均寿命,他们也活不了多久,死光了就没有了。 古人为什么说“三十而立”呢?意思一个人活到三十岁,父母基本上都没了,没有老啃了,必须靠自己了,不立不行了。 所以这句屁话在现代社会是不适用的,人均寿命七八十岁,当然是一直啃老一直爽。 …… 春节过后,就是春耕。 去年商民们发现的那群野生黄牛,在虞姬的帮助下,都被成功驯化。 如今,商民们利用黄牛之力,已经在乌苏里江两岸开辟出了大量的土地。 今年种植的五谷,都是经过风曦和琴娴的团队进行改良筛选过的。不过粮种的筛选是个漫长的过程,如今时日尚短,产量远未达到后世应有的水平。 但相比之前还是提升了不少,根据琴娴的计算,今年小麦小米高粱的亩产都可以达到二百公斤左右,大豆的亩产则可以达到一百公斤。 而麻这个东西被胥余禁止种植了,因为商民们为了取得麻纤维,做法就是直接把麻梗泡在乌苏里江里,这对乌苏里江的污染十分严重。 当然,如今胥余治下的人口越来越多,人人都要穿衣,靠丝绸那是扯淡,所以麻还是要种的,不过要挪地方。 经过筛选,胥余的目光瞅准了半岛的清津市,这地方在半岛东海岸的北部,轮城川河口,离平安邑三百多公里,走海运十分方便。 胥余决定在此地建造第三座城市,这座城市主要种植棉、麻、桑等农作物,以纺织业为主。 棉花是去年从美洲带回来的,经过培育,已经产生了足够播种的种子。 这座城市被命名为织城,城主由康侯担任,康侯家族原本在箕国是主持礼乐的,来了平安邑之后,也派不上啥用场。 如今要创建织城,胥余想着穿衣啥的倒是和礼乐能搭上两毛钱的关系。而且康侯整天在家抠脚也不是个事,一甩手,就让他当城主了。 除了抽调五百商民作为骨干之外,完成城墙修建的数千奴隶也都跟着康侯到了织城,他们将在当地完成城市的建造工作,胥余打算在织城建造完毕之后,就给与他们自由民的身份。 种地的农民则以朝鲜人为主,他们本来就是农耕民族,培训起来比较方便。不过延边的朝鲜族是不能动的,炼钢的任务更重。那就只能去劫掠。 胥余把骑兵拨给了康侯,让他自己去半岛南部劫掠人口。不管他劫掠来多少人口,胥余都认账,粮食管够。 但这时候南宫修却跑出来说不行,骑兵派不出去。 胥余一脸懵逼,这好好的骑兵,最近都闲得在家抠脚,怎么就派不出去了? 南宫修一解释,胥余才知道原来这两年骑兵出动太过频繁,马蹄都快磨穿了,在马蹄长好之前,这批马是用不了了。 胥余一拍脑袋,这么重要的事,怎么给忘了。连忙画出马蹄铁的图纸,送到延边,让鲁启依图打造。 不过马蹄铁就算打造出来,这批老马也是暂时用不了了。 那就只能去捕新马了,东北地区自古就产名马,只不过这两年一直在埋头搞基建,没顾得上这事。 既然如此,胥余只好把鹿骑兵派了出去,让他们向西北进入松嫩平原,去寻找马群。 第六十四章 飞剪二号 各地的事宜都有具体的负责人,胥余乐得当个甩手掌柜。他每天除了去学校给学生们讲讲课,就没什么屁事了。 闲得蛋疼,他开始鼓捣一些调味品,这个年代的调味品还是太过匮乏了,导致做菜的时候经常十分蛋疼。 商周时期是有酱油的,但此时的酱油是用鲜肉做酱的时候产生的副产品,产量低,质量还不过关,一个搞不好就臭了。 胥余改用大豆来酿造,风味更佳,材料也更易得,便于推广。 胥余写出酱油的酿造过程,便带着风曦虞姬等人开始制作。 风曦这女人悟性奇高,去年胥余曾无意中说过用小鱼小虾可以酿造一种鱼露,味道十分鲜美,和鲜肉做的酱类似。没想到等他在外面溜达了一圈回来,风曦居然把鱼露酿造成功了。 如今听说胥余打算用菽来制酱,更是十分的惊奇,之前用鱼虾来制酱也就罢了,毕竟鱼虾也是肉,如今竟然要用菽来制酱? 胥余笑着告诉她们,大豆是植物肉,若是烹饪方法得当,味道和肉没什么区别,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风曦不信,请他一试,这可把胥余难住了,这玩意儿他也就是听说过,并没有吃过,也没有去搜过相关的资料,所以他的记忆里是没有这方面的知识的。 思来想去,感觉烤面筋的味道和肉似乎有点相似,决定搞点面筋出来糊弄一下。 将面粉加水,搅匀上劲,形成面团,反复搓洗,把面团中的淀粉和其他杂质全部洗掉,剩下的即是面筋。 得到面筋后,胥余干脆做出了一堆辣条给大家当零食。毕竟后世的辣条之乡,就是他的家乡,做这玩意儿可以说驾轻就熟了。 看着阿狸风鸣他们抢着吃辣条的样子,胥余不禁感叹,果然女人和小孩对此类零食是没有任何抵抗力的。 制作面筋的时候,搞出来好多淀粉。胥余把这些淀粉搬到了化工厂,用来与硝酸反应,就可以得到硝化淀粉。消化淀粉是一种烈性炸药,曾经广泛应用于炮弹,手榴弹,地雷的制作。 就这样,胥余的本意只是搞点面筋当肉吃,结果却制作出了一批炸药。 真可谓吃饭杀人两不误了。 既然消化淀粉都已经搞出来了,制作手榴弹什么的,自然也就提上日程了。 这玩意儿制作起来并不难,里面塞满炸药,外面连上引线,点燃引线后赶紧扔出去完事。 爆炸后,靠弹壳炸裂的碎片伤人,如果里面填充钢珠,则威力更大。 那群骑兵最近天天闲得在家抠脚,手榴弹做出来之后,胥余就把他们全搞过来训练投弹。 骑兵们眼见天罚之火就握在自己的手中,一个个都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恐惧。 为了防止他们第一次投弹因为紧张出现意外,胥余专门修建了一个回形堑壕,让新手们站在堑壕上投掷。 南宫修则亲自站在一旁,一旦手滑,手榴弹掉到地上,南宫修马上抱着新手跳入堑壕躲避。以免被炸伤。 手榴弹从外形上分为两种派别。有柄手榴弹和无柄手榴弹。有柄手榴弹用的最多的是德国和中国,也就是木柄手榴弹,木头做的把子,好拿,投得远,还比较准。 无柄手榴弹的好处是小,好装好带。弹体有卵形和圆柱形。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爱用,一般叫做手雷。 为了向我军致敬,胥余的手榴弹都是有柄的。 在历史上,手榴弹是我军制胜的法宝。 我军长期装备很差,没有自己的正规兵工厂。枪炮和弹药不足,只能靠土办法造手榴弹。作为强火力,尤其是进攻敌军时,往往采用密集人手段的方式,把敌人炸懵,接着马上冲锋,和敌人拼刺刀。 《亮剑》中,李云龙歼灭山崎大队,使用土工作业接近敌营,一口气扔出三千枚手榴弹,然后全团上去拼刺刀,连炊事班都不落人后,就是这种战术的经典之作。 李云龙……不是,子胥余躺在家里,吃着花生米,喝着葡萄酒,拿着望远镜观察着远处山坡上的投弹演练,心里美滋滋的。 这家伙,就算是姜子牙亲来,也够让他喝一壶了吧? 他正美着,琴娴跑了过来。见他桌上摆着葡萄酒,就自顾自喝了一杯,又夹着花生米吃了起来。 胥余肉疼地道:“你这小姑娘喝什么酒嘛。” 琴娴甜甜地笑道:“大王,葡萄酒真的好好喝哦,配上花生米,真是绝了。” 胥余叹道:“就剩一小桶了,喝完就没有咯。” 琴娴笑道:“我们可以自己酿酒嘛,我已经育好种了哦。” 从雅利安人的营地带回来的葡萄种子、蚕豆种子。从秦岭带回来的板栗、红枣,柰子都培育出了种苗。 琴娴此来,就是为了请教胥余这些东西该怎么种。 除了蚕豆,其他都算是果树,胥余决定另外开辟一块地,搞个果园。 这个果园除了种植带回来的板栗、枣、柰、葡萄之外,还种上了东北土产的蓝莓、山楂、酸浆等。 至于蚕豆,这东西可以制作豆瓣酱,是后世川菜的灵魂所在。胥余已经等不及它慢慢生长了,他命令风曦用灵力先搞出了一批蚕豆,立刻开始了豆瓣酱的制作。 之前做的水煮鱼味道总是差点事,原因就是缺少了豆瓣酱,没有灵魂啊! …… 第二艘飞剪船终于下水了。 这艘飞剪船和上一艘大小一致,制作的主要目的是增加熟练度,之后再做第三艘,船体就要扩大一倍。 飞剪二号的首航目的地,胥余定在了美洲。 胥余的目光不仅仅局限于华夏这一隅之地,而是放眼全球。 虞国是他立足美洲的前站,必须要加强联系。 这艘船将会带上改良过的番茄、土豆、玉米等农作物,将它们送给虞王。 这些农作物的产量比之原来,已经提高了好几倍。 有了这些,虞国将实力大增,一统整个中美洲指日可待。 但是,这些改良过的农作物,是无法留种的。 从今往后,虞国人的粮袋子将掌握在胥余的手中。 种过这些高产的粮食之后,他们不可能再去种之前那些低产的粮食。所以,他们只能听命于胥余,成为胥余在美洲的代言人。 而且,胥余打算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之后,就开始生产化肥和农药。到时候,农作物的产量将进一步增高。 只要握住粮种、化肥和农药,他就可以掌控全世界的人类。 这一次远航,胥余并不打算亲自去,平安邑有太多的事情要他处理,他不可能一直远离中枢。 胥余选择了子攻作为船长。他是胥余的侄儿,大商的宗室。由他出任船长,可以显示出对虞王的尊重。 虞姬也随船回去,一个是想念父母;再一个,她要把海东青“夏风”带到虞国去。以后,“夏风”就将作为信使,往返两地,传递消息。 第六十五章 大炮诞生 大商平安三年,三月,延边邑。 胥余最近一直和鲁启混在一起,他们在弄一个新玩意儿,大炮! 如何更高效的使用炸药?那自然是制造枪炮了。 其实从最初搞出火药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制造枪炮了。 但胥余只是搞了一截巨木,挖空了塞上火药,做了一个所谓的“木霹雳”,然后用简易的投石车发射出去。 究其原因,一个是当时时间紧迫,来不及制造大炮。再一个就是枪炮的制造太过复杂,以当时的水平就算想造也造不出来。 等到后来造出了炸药,两次使用都是埋在山崖上搞偷袭。但敌人也不是傻子,一次两次能成功,那是出其不意。现在西周已经知道这玩意儿了,再想偷袭,可能性就太小了。 手榴弹虽然不错,但靠手投掷,终究局限性太大。 现在,经过一年多的潜心研究,鲁启的钢铁铸造水平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数月之前开启“灌钢法”,胥余也只是给出了理论指导,实际动手全都是由鲁启带着弟子摸索出来的。 现在灌钢技术已经成功启用,钢铁产量成倍提升,铸造的刀剑更加坚韧锋利。 由于产量增加,现在延边已经不再局限于打造兵器。 镰刀、斧头、锯子、犁头,铁耙这些农具都开始批量生产。 菜刀、剪刀、炒勺、铁锅、针这些家用工具也提上了日程。 鉴于此,胥余决定点亮火炮科技。 在缺乏各种工具的前提下,想要从头开始铸造一门火炮,是十分困难的事。 胥余思虑再三,决定使用“失蜡法”来铸造。 所谓“失蜡法”,是华夏先民发明的一种青铜器的铸造方法。 具体做法是先造蜡样,蜡样外再反复浇淋细泥以成范,经加热,溶化的蜡水从范下预留的小孔中流走,形成空范,然后再浇铸铜汁铸器,这样可造出结构非常复杂的铸件。 胥余前世曾在湖北省博物馆见过稀世珍宝“曾侯乙编钟”,当时曾带给他强烈的震撼。 来到这个时代,用“失蜡法”铸造青铜器已经是十分成熟的工艺,鲁启本人就是此道的行家。 胥余的设想是先用石蜡把整个模型弄好,膛线、底座都一次性搞定,然后灌入铜汁,一体成型。 这完全是个技术活,胥余根本插不上手,他画好图纸之后,就让鲁启自己发挥了。鲁启带着弟子认认真真搞了一个多月,才把模型搞出来。 等到浇灌铜汁,冷却之后,世界上第一门大炮,就诞生了。 胥余望着金黄锃亮的炮管,一股激动之情油然而生。 由于这门大炮一出生就拥有膛线,所以它使用的炮弹并非后世青铜炮常用的铁球炮弹。而是一种锥头圆柱形炮弹,这使得它的射程比传统的青铜炮要远得多。 而使用的火药也并非黑火药,而是一次到位,采用炸药。 由于硝化甘油极不稳定,两次使用都有阿狸全程护法。如果离开阿狸的话,稍不留神就是还没炸到敌人,先把自己人炸死。 胥余便在硝化甘油中加入了硅藻土,硅藻土是一种生物成因的硅质沉积岩,它主要由古代硅藻的遗骸所组成。 在硝化甘油中添加硅藻土是化学大神诺贝尔的发明,两者混合之后形成的固体炸药变得十分的稳定,不会再轻易爆炸。 弱点是威力小了不少,但用在这个时代,也无异于神器了。 不得不说,胥余当初跑路来到此地,真是个无比正确的决定。因为硅藻土这种矿物,后世中国最大的产区就在吉林。这让胥余根本无需担心原材料的问题。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激动人心的试射就开始了。 胥余带着大炮,找了一片平地,加上炮管之后,把仰角调到最大,事先经过训练的士兵按照程序放入炮弹,点燃引线,然后……捂上耳朵。 尽管捂上了耳朵,他们还是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火炮震动了一下,紧接着,极远处的草地上,响起了一声爆炸,泥土飞溅得老高。 士兵们全都震惊地张大了嘴巴。 躲在掩体里的胥余等到尘埃落定了,才对鲁启说道:“走,过去看看。” 几个人骑着马,跑到炮弹落点处看了一眼,只见炮弹的爆炸掀起了一个直径数米的大坑。 胥余让跟在身边的景田测算了一下射程,得到的答案是五点六公里。 这让胥余很是满意,他策马回到掩体,命令将炮管角度调平,继续试射。 每射一炮,射程就缩短一公里,射到第五炮的时候,只听轰隆一声,一阵剧烈的爆炸原地响起。 炮架被掀翻在地,试射的士兵猝不及防,被爆炸的冲击波掀得飞了出去。 胥余吓了一大跳,连忙过去救人,走近一看,原来发生了炸膛。 炮弹根本没有射出去,原地爆炸,炮管都被炸裂了。 处理好伤员后,胥余和鲁启坐在原地发呆。 看来,想用“失蜡法”取巧,完全是异想天开。如果这个办法真的可行,后世也不可能弃而不用。 究其原因,可能是这样直接浇灌的铜汁强度不够,需要增加厚度才行。 另外,石蜡毕竟是柔软之物,雕一个小物件还好,雕这么大一根炮管,肯定会发生变形。这种变形肉眼是很难看出来的。但是用这等变形之物铸造的炮管,自然也是变形的炮管,这样也就增加了炸膛的风险。 最终,胥余还是决定老老实实,改成传统的铸造法,先用非常干的楠木制成炮模,然后用铜汁浇筑成型,再用钢铁做成旋刀鋐膛。为了防止再发生炸膛事故,这次的炮管制作得特别厚。 又忙了二十来天,新的大炮总算制好了。第二次试射,连发了几十炮,炮管完好无损,总算是成功了。 但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这炮太特么重了。为了造这门炮,鲁启使用了三吨青铜,虽然制造过程中有耗损,但成品重量还是超过两吨。 这样的重炮,想要野战使用根本不可能,守城倒是凑合。胥余决定,将这门大炮运回平安邑去,安装在新建的城墙上。 最终,青铜大炮也就铸造了这一门,胥余决定不再继续,转而研发锻造的法子。 第六十六章 流行感冒 使用锻造的法子的话,材料又由青铜换成了钢铁,不过为了增加延展性,使用的是熟铁。 经过不断地锤击,可以去除其中的杂质,还能够使碳元素均匀分布,可保证铁器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与更长的使用寿命。 这样一来,炮管就可以造得更薄,况且铁的质量本身也是比铜要轻一些的。因为,就符合野战使用的要求了。 不过一次锻造的铁件大小有限,因此锻造炮管的话,只能一段一段地造,然后再拼接起来,接缝处用铁箍进行加固。 胥余前世曾在广东见过这种炮管,都是一截一截的。 但是这样锻造出来的铁炮,有严重的漏气问题,炸膛率也奇高,在试射过程中,不幸炸死了两个士兵,搞得再来试射的士兵都战战兢兢的,胥余只能作罢。 正当胥余和鲁启为这个问题烦恼不已的时候,出去抓马的队伍回来了。 南宫修牵着一匹黑马,兴高采烈道:“大王,这次我们按照你的指示,去到了那个叫松嫩平原的地方,那里果然盛产骏马。这一次,我们捕捉到了两千多匹骏马,这是马王,臣将它献给大王。” 胥余定睛瞧去,只见那马浑身纯黑,骨骼奇大,鬃毛几乎盖住马首,一看便知神骏非常,不由大喜过望,接过了缰绳,翻身上马。 溜达了一圈,只觉这马跑起来不仅十分快速,坐在上面还非常的平稳,果然是宝马,不禁心情大好。 南宫修见胥余喜欢,也觉与有荣焉,呵呵笑道:“大王,给这匹马取个名字吧。” 为什么又要老子取名字?烦死了! 胥余见这马黑黝黝地,毛光发亮,本想顺势叫它乌骓马。一想不对劲,已经有虞姬了,现在又来个乌骓马。按出生地算的话,自己前世还是个楚人。 这他妈不是楚霸王实锤了吗? 不吉利不吉利,他瞧了阿狸一眼,忽道:“阿狸,你给这匹马取个名儿好了。” 阿狸歪着脑袋想了想,道:“它这么黑,跟煤炭似的,就叫‘小煤球’好了。” 胥余一听,差点从马背上跌下来。人家好歹也是一匹神俊非常的东北马王,她居然给人取了这么一个毫无逼格的名字。 这就好比天下第一剑客不叫西门吹雪,而叫王二麻子,这算怎么回事? 不过话已经说出口,阿狸名字也取了,不认也得认了,他无奈地道:“那……行吧。就叫小煤球。” 说着摸摸黑马的脑袋,大声道:“马王啊马王,以后你就叫小煤球了,知道吗?” 说完之后,忽然感觉现场气氛尴尬得要爆炸,一转头,发现南宫修等人都在憋笑。 他更尴尬了,俯身拉着阿狸的手一带。阿狸顺势跃上马背,坐在了胥余的身前,胥余一抖缰绳,喊了声:“驾!” 小煤球撒开四蹄,撒丫子跑了。 旷野无人,胥余带着阿狸,骑着小煤球自在驰骋,在一条小河边停了下来。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在这样的氛围里,胥余忽然想到,要是来个马震什么的…… 不过他终究没有贼胆,只是搂着她,轻轻地亲了亲。怕她反抗,也只是浅尝辄止。 …… 第二天日上三竿,胥余还是没有起床。 鲁启等着和胥余商量铸造炮管的事,谁知等到吃中饭的还没见人,忍不住去胥余的住所拜访。 一进门就见到阿狸,她在一个小煤炉子前,轻轻地扇着扇子。 炉子上摆着一个陶罐,米粥的香味散发了出来。 鲁启问道:“阿狸姑娘,大王还没起床吗?” 阿狸道:“没有的。” 鲁启一脸懵逼,这咋还不起来呢? “那……大王起来了,你告诉他一声,让他去我那里一趟。” 阿狸点点头,鲁启便告辞了。 阿狸等粥煮好了,便盛了一碗,走进房间,只见胥余正躺在床上,额头上一阵密集的汗珠,表情很是辛苦。 阿狸关切地道:“欧巴,好些了么?” 胥余勉强笑道:“这是感冒,你不用担心。我发一身汗,就好了。” 阿狸端过米粥,一口一口地喂他喝着。 胥余喝完粥,感觉舒服了一些,他起了床,坐在桌子旁边,拿过一张纸,在纸上画了一株植物,交给阿狸,说道:“这种植物叫做菘蓝,你去帮我采一些回来,记住,要把它的根挖回来。” 阿狸奇道:“挖这做什么?” 胥余道:“它能够治我的病。” 阿狸听说能治病,连忙拿着纸,出门骑着小煤球,飞快地往城外跑去。 菘蓝的根就是著名的板蓝根,能治感冒,这种神奇的植物主要就分布在东北地区。 阿狸出去了半天,挖了一大堆板蓝根回来,胥余让她把洗干净了,加水煮汤,喂自己喝下。 这时大家也都知道胥余生病了,都来探望,但全都被阿狸拒之门外。 因为胥余担心感冒会传染给大家,所以让阿狸告知大家,所有人一概不见。 毕竟这年头医疗条件太差,就算是感冒,也是会死人的。 这年头还没有专门的医学书籍,神农尝百草不过是个传说,《黄帝内经》也不是黄帝所撰,而是成书于西汉,假托黄帝和素女的口吻罢了。 生了病,基本都是听天由命。 每年春天都是感冒多发季,胥余在前世早已习惯,因此并不害怕,这样每天发汗,喝板蓝根汤,熬了两天,总算挺过来了。 他一出门,众人都是大喜。这两天他躲在房里足不出户,可真是把大家急坏了。 胥余笑着让大家别担心,小小感冒而已,自己分分钟就治好了。 鲁启奇道:“大王,感冒是何病?” 胥余一愣,想了想道:“就是风寒之症。” 鲁启大惊,惊叫道:“大王,你竟然能治风寒之症?” 这下把胥余搞懵了,这……会治感冒很牛逼吗? 这时,有人忽然走了进来,朝众人躬身道:“大王,城主,城中好多人都病倒了。” 鲁启问道:“什么情况?” 那人道:“昨日先是有几个士卒病倒了。发烧,流鼻涕,应该是风寒之症。紧接着,今天城中多人病倒,症状都是一般。” 胥余惊得张大了嘴巴,这是……流感? 第六十七章 医疗体系 流感……其实也是一种瘟疫。 虽然在现代社会,它的威胁很小,大家也不太当回事。但是在殷商时期,一个搞不好,恐有灭城之虞。历史上,在古希腊时期的一场流感,就差点摧毁了整个雅典。 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几年了,胥余深深地知道,这年代的医疗水平,就等于没有医疗水平。 这几年,他也有过建立医疗体系的念头,但要从无到有建立一个卫生系统,实在太过困难,他一直没有下定决心,时至今日,终于酿成大祸了。 胥余知道是流感的时候,一时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在他的认知里面,春夏之交多发流感是个常识。 不过他也知道这个时代是没有治疗流感的方法的,中招了就只能硬挺,挺过去就算你赢了。就算到了三国时期,枭雄袁绍还是被感冒给弄死了。 胥余连忙画出菘蓝,忍冬的图样,命人去野外挖掘,带回来煮汤给病人喝。 同时还画出了人参的图样,命人一并挖掘。这东西关键时刻可以吊命,只要病人多活一刻,生的希望就会多一分。 由于天色已晚,打算第二天再出城挖掘。 没想到,只过了一晚,感染人数就上升到了数百人,其中一个四十来岁的老者没有挺过去,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死去了。 胥余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下令停工,除了负责做饭的,其他人全部回屋,没有命令,不允许出门。 到了下午,草药挖回来了不少,胥余命令马上煮汤,全城每人先喝三大碗。 但这药汤似乎作用不大,当天晚上,在此起彼伏的咳嗽声中,又死去了三个。 这下胥余发现问题了,明明最先感冒的是商民士兵,但是他们大多和自己一样,熬几天就过去了。 而死去的,重症的,却都是后感染的朝鲜人。 这是什么原因? 如果说士兵都康复了是因为他们身体比较强壮,但身体强壮的话为什么会先被感染? 而且这些朝鲜人天天干活,其实也挺强壮的,他们的病症为什么会如此严重? 感冒什么的,胥余见得多了,他前世感冒严重的时候,曾经咳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但感冒真要弄死人,怎么也得好几天吧? 这怎么一两个晚上就死翘翘了呢? 难道…… 朝鲜人没有抗体? 这个想法让胥余震惊了。 虽然很离谱,但……他几乎确定就是这样了。 他终于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感冒,很可能是松嫩平原的马带来的。 六千年前,人类驯化了马,但马也把感冒传给了人类。最初,可能死了一大批人,但感冒也从此和人类共存了。 然而朝鲜半岛这个地方比较封闭,当地的土人没有接触过马,也没有接触过半岛之外的人。 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得过感冒,也就不存在感冒抗体。 如今,胥余的战士们因为跑到松嫩平原去抓马,被传染了感冒。对他们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事,挺几天也就过去了,但对于延边的朝鲜人来说,却无异于灭顶之灾。 确认这个想法之后,胥余感到十分的恐惧。 当年英国人登陆澳洲,澳洲本土的毛利人因为没有感冒抗体,差点绝种。而在另外一片大陆美洲,西班牙人用天花灭亡了阿兹特克。 如今,如果自己处理不当的话,这座城里的朝鲜人恐怕要死绝,包括……阿狸。 她也是朝鲜人。 胥余立刻找来高粱酒,对阿狸居住的屋子进行消毒,然后将她隔离在家,不允许她再出来。 胥余用海东青传令平安邑,让景如松将全城的高粱酒、麻布、棉布全部运到延边。 同时挑选五百名身体健康的年轻人带过来,男女都要。 平安邑储存的各种肉类、粮食也要运过来一部分。 景如松接了信,不敢怠慢,立刻全力以赴,两天之内,所有人员和物资就已经全部到齐。 这两天,感冒又夺走了十几条生命。 胥余画出了口罩的样式,命人用棉布制作口罩。参加救援的五百名年轻人,每人都要戴上口罩。 还好,去年种的棉花虽然不多,但供几百个人的口罩还是绰绰有余的。 麻布则做成防护服,虽然也没什么防护能力,但总比没有好。 大家穿戴装备之后,就使用高粱酒对整座城市进行消杀。 板蓝根(菘蓝)和金银花(忍冬)煮的汤水,所有城民每顿饭前都要喝上一碗。这本来就是治疗感冒的良药,虽然说对于没有感冒抗体的朝鲜族人来说意义不是很大,但也能起到延缓病情的作用。 隔离,消杀,药物三管齐下,能做的只有这么多,接下来就只能靠病人们硬挺了。 对于重症病人,就给他灌人参汤。人参的作用被传得包治百病,神乎其神,其实都是扯淡。但可以吊命却是真的。感冒病人多活一刻,就多一分挺过去的希望。 东北的人参要到清朝才成为宝贝,现在不过就是一种杂草,遍地都是,一挖一大堆,还全是正儿八经的老山参。 到了感冒发生的第八天,终于出现拐点,感染人数不再上升,而此时已经感染了接近五千人,病死了四十多人。 到第十五天,随着最后一个病人康复,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终于结束了。 由于胥余强有力的措施,最终只死亡了七十六人。 全城百姓劫后余生,都来感谢胥余的再生之德。 毕竟,瘟疫有多恐怖,每个人都是心知肚明的,但是此次规模如此庞大的瘟疫,居然这么轻松就熬过去了,这可以说全是胥余的功劳。 胥余在延边邑的威望,也在这场疫情之后达到了顶峰,甚至比之平安邑还要更受拥戴。 胥余回到平安邑之后,重重表彰了参与抗疫的五百年轻人,并从其中挑选人才,开始着手建立医疗制度。胥余将其分为医护两个部分,选中了康家的儿子康达和自己的侄女子悦作为代表。 他将亲自传授康达小队医疗知识,传授子悦小队护理知识。 当然,这些知识他并不懂,不过他脑子里有相应的知识,只要把相应的书籍修改修改,写出来发给他们阅读即可。 传授给康达小队的是修订版《赤脚医生手册》和《本草纲目》。《本草纲目》是本草学集大成之作,胥余要做的就是把它完整地复刻出来,好在他本人是学美术出身,书中涉及的各种图片,他也都能准确地画出来。 《赤脚医生手册》那就是神中神了,简单实用,通俗易学。这本奇书曾经在物资匮乏的年代,解决了几亿人的医疗问题。不过其中涉及的一些现代医疗知识被胥余暂时删除了。 等到平安邑的技术进一步升级的时候,胥余才会教给他们完整版。 传授给子悦的则是“提灯女神”南丁格尔的《护理手册》,当然,也根据需要做出了删减。 第六十八章 舔狗套路 胥余一边复制《本草纲目》,一边将其传授给康达。康达做梦都没想到世界上还有如此奇书。他每天废寝忘食,如饥似渴地阅读这部巨著,只恨不能亲见书中描述的各种药材。 起初,他按照书中所载,在平安邑附近挖掘能够得到的药材,并按照书中所记对平安邑的一些病人进行治疗。 他发现只要按照书中的法子去做,是真的能够治病的。 但平安邑太小了,所产药材实在有限,书中记述的很多药材,在此地根本就找不到。 有一些人的病,明明只要按照书中的办法去做,是可以治疗的,但因为没有药材,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病人死去。 如此一来,他终于忍不住了。 他跑去向胥余辞行,说自己要走遍天下,将书中所载的药材全都收集起来。 胥余拍案赞道:“好志向!” 但却建议他暂时不要跑太远,因为自己的地盘现在还太小,可以先在东北收集药材。毕竟东北就已经够大了,而且是个大宝库,想要走遍,可能要花个三年五载。 再者说了,想要弄明白这些药理,还得和实践相结合,他找到了药材,还需要拿来给人们治病,才能发挥作用。 康达听从了胥余的建议,开始一边寻药,一边治病的人生。 胥余则在平安邑修建了药材库,将康达寻到的药材,分门别类地储存起来,这些药材的保存维护作,则交给护理小队的子悦负责。 另外,胥余还在乌苏里江右岸开辟了一块药田,康达带回来的药材,都要拿到此地来种植。毕竟野外采药太不靠谱,人工培育才是王道啊。 而且,由于风曦的存在,种植这些药材根本就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胥余就一阵头疼。风曦的能力实在是太好用了,可是,她是个间谍啊。 她早晚是要走的,她要是走了,自己可咋整? 要不然,将她囚禁起来?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胥余就赶紧打消了。她可是个巫女,巫族的人都是有法力的,自己这点实力,得罪巫族可不是什么好事。 况且她还是姜子牙派来的,真要将她囚禁起来,谁知道姜子牙会怎么对付自己。自己能几次在姜子牙手里逃到便宜,无非是使用了姜子牙没见过的技术,有些出其不意罢了。 而且,这老头非常地守规矩。碰上不守规矩的,比如雷震子那货,自己马上就没辙了。 思来想去,什么办法也没有,只能尽量对风曦好一点,也许自己哪天主角光环生效,把她给策反了也没准。 不过这心思也不能让风曦看出来,如果忽然化身舔狗,对她进行无微不至的关怀,那可能会适得其反。 于是,胥余加快了制作各种美食的进度,经常搞出一些现代美食,美其名曰让大家品尝。其实这是他前世泡妞的套路,他前世喜欢一个姑娘,又怕单约人家不出来,就经常搞些聚会,再假装顺便邀请那个姑娘。 然而这不过是一种烂得不能再烂的舔狗招数罢了,前世他并未成功,姑娘只是拿他当备胎。这辈子又来,还自以为高明,属实蠢得可以。 转眼到了五月,果园里种植的草莓成熟了,红艳艳的一片,煞是可爱。 女孩们一下就爱上了这种来自美洲的水果,纷纷跑来问胥余这个怎么吃。 草莓这玩意儿简直就是女生杀手,无论是颜值还是口味,女生对它都毫无抵抗力。 胥余立刻祭出了杀招,草莓蛋糕。 这是胥余第一次制作蛋糕,他找来风曦协助,做成的成品,风曦也自然是第一个品尝。 风曦看着眼前这个粉红色的蛋糕,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原来,食物可以做成这样好看的颜色? 她有点不舍得吃了,在胥余的鼓励下,终于用勺子尝试了一口,只觉嫩嫩滑滑,松松软软,唇齿留香。 她眯着眼睛,露出一副满足的表情,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发现胥余正微笑地盯着自己,不禁俏脸一红,害羞地道:“我拿去给大家吃。” 说完端着蛋糕就往外走。 胥余摇摇头,慢慢走出厨房,忽听阿狸惊呼道:“欧巴,这个蛋糕太好吃啦。” 胥余笑道:“这才哪到哪,还有更多好吃的。” 于是胥余又亮出了第二道杀招,草莓雪糕。 这个草莓雪糕,实际上就是后世开封菜的草莓圣代,需要阿狸的能力才能够制作完成。 用玻璃厂烧制出来的玻璃杯,装上半杯雪糕,再加入红艳艳的草莓果酱,不用吃,光是颜值就能够俘获这群少女的心了。 三千年前的东北,五月已经有些炎热。在这样的天气里,吃上一杯冰冰的,甜甜的草莓雪糕,实在可以称得上是人间乐事了。 这还不算完,胥余又上演了杀招三连,芝芝莓莓。 之前发现大家对可可的喜爱超过茶叶,胥余就产生了一种危机感。作为一个中国人,他认为三大饮料必须以茶为首,他不能接受可可,咖啡的风头盖过茶叶。 芝芝莓莓是后世奶茶中的顶流,虽然名字在胥余看来有够羞耻的,但毫无疑问是女生的最爱,一杯能卖三十几块钱,妥妥的抢钱。 这玩意儿以绿茶为底,加上草莓果肉,芝士奶盖。三者混合,清新的茶味解除了奶盖的油腻,果肉感又十足,喝得大家眉开眼笑。 胥余也十分满意,这下茶叶算是扳回一城了。 端午节要到了。 去年的端午节是吃饺子,这让胥余感到不太得意。作为一个现代人,端午节是必须要和粽子捆绑的。 因为平安邑的稻米还没有成熟,让风曦动用灵力又太过浪费,胥余干脆让南宫修跑了两趟江南,运了两船糯米回来。 他必须让他的臣民们,全都吃上粽子。 正当大家忙忙碌碌,准备着节日大餐的时候,平安邑东南的海面上,忽然出现了一支庞大的船队。 白帆遮天蔽日,竟有数万之众…… 第六十九章 环太平洋 胥余登上城墙,望着远方遮天蔽日的船帆,顿时紧张万分。 这啥情况?瞧这架势,恐怕有十万人吧,姜子牙终于忍不住来攻了吗? 可是,他为什么要从海上过来?跟老子玩抢滩登陆吗? 胥余马上下令紧闭城门,全城戒严。 等那些船近了一些,胥余才发现靠前的大船,白帆上画着一个奇怪的图案,有点像一个旋涡。 胥余觉得这图案有些眼熟,这不是旋涡鸣人的标志吗?啥情况,那撸托带着忍者大军杀过来了? 南宫修忍不住问道:“大王,这是什么标志。” 经过这几年的相处,在他的眼里,胥余是无所不知的。他已经养成了不懂就问的好习惯。 胥余摇摇头道:“不知道,难道是日本人杀过来了?” “日本人?”南宫修一头雾水。 胥余又摇摇头:“不可能啊,这个年代,日本诸岛男女老幼全加起来,怕是都凑不出这么多人。” 等到那些船越驶越近,终于能看得真切了。 那是一种连体帆船,也就是将两艘帆船连在一起,有点曹孟德的连环船那意思。 连体帆船,旋涡标志……胥余终于明白了,这是……波利尼西亚人。 波利尼西亚人是生活在太平洋诸岛的民族,他们北起夏威夷群岛,南至新西兰,东至复活节岛,占据着太平洋中部辽阔的海域。靠着观星、洋流和风,驾驶着双体帆船在辽阔的大洋上纵横往来。 确认敌人的身份后,胥余心里面有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他们不是在南太平洋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这……顶得住这支大军吗? 波利尼西亚人……在胥余的前世记忆中,那就是猛男标配。好莱坞电影里那个猛男巨石强森,就是波利尼西亚人。 尼玛,十万个巨石强森,这要怎么打? 庞大的船队越来越近,在离岸一公里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其中一艘双体船驶了出来,他一路驶向岸边的码头。 胥余心想,估计是来交涉的,便下令码头的士兵不得放箭。 等船靠岸,一个少女身手矫健地从船上跳了下来,虽然隔得很远,胥余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虞姬。 啥情况?她怎么跟波利尼西亚人混在一起了? 紧接着,船上又跳下来两个人,一个是中年男子,一个是妙龄少女。 虞姬和码头的士兵说了几句什么,其中一个守卫马上向城里跑来。他跑到城墙下方,大声喊道:“大王,虞姬领着攸候喜求见。” “攸候喜?”胥余愣了半晌,大声道:“开城门,我亲自迎接。” 四年前,攸候喜率领十万大军东征淮夷,周武王姬发看朝歌空虚,趁机发兵,一波偷家干掉了帝辛,取而代之。 攸候喜勤王的兵马未及赶回,眼见大势已去,便不知所踪。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没想到,四年之后,他们居然出现在了平安邑东南的海域。 这是……什么情况? 胥余带着城中贵族,大开城门,将攸候喜迎了进来。攸候喜一见胥余,便拜倒在地,口称有罪。 胥余仔细打量攸候喜,但见此人四十来岁,身材十分魁梧,深紫色的皮肤,眼睛有一圈微微的肿胀,胥余知道那是终日吹海风的缘故。 胥余忙将他扶起,挽着手走进城去。下令大摆宴席,为攸候喜接风洗尘。 胥余叫众人在城中大厅坐下,把城中的主要人物都向攸候喜介绍了一遍。攸候喜朝众人一一拱手,这才离座而出,拜倒在地,向胥余讲述了这几年的经历。 四年前,得知朝歌被困,攸候喜连忙星夜驰援,但没走多远,便得到消息,朝歌已破,帝辛自焚而死。 姜子牙挟着大胜之势,正朝着他扑来。 而此时,被他征讨的淮夷也得到了消息,趁机聚集了大军追击。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攸候喜无奈之下,只得率领大军,伐木为舟,退入大海。正好碰上季风,飘飘荡荡,一路往南。 他们将两条帆船连在一起,在帆船上搭建低矮的木屋,在屋中养鸡,养猪。 就这样,顺着洋流飘荡到一串连绵不断的岛屿。 他们在一座大岛上靠岸,本想就在那里生活下去,但是一场巨大的台风打乱了他们的计划,那一次,他们死了上千人。 攸候喜认为在岛上生活不安全,便带着船队继续航行,岂料越走越远,那些岛屿却越来越小,他们害怕再往前走的话,前方就只剩下无尽的大海了,便在那些小岛上停了下来。 那些小岛上,生活着一些土人,其中一些人便和当地的土人结合,在那里生活了下去。 住了一年多,他们无意中得知在这片岛屿的东南,有一片大陆,那里生活的人和自己长得很像。 攸候喜心中奇怪,难道再往东走,便又回到华夏了? 这个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他,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征召队伍,驾着帆船朝东远航。 一个多月后,他们成功抵达了那片大陆,才发现那里并非华夏。 那里的人,只是和华夏人十分相似罢了。 不过,这里毕竟是一片大陆,总好过生活在那片狭小的岛上。 于是,攸候喜的大军靠岸了,他要征服这片土地。 起初,他们进展得十分顺利,那些还在使用石器的民族,在他们的青铜武器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 但随着他们朝丛林深处挺进,他们很快就遇到了铁板。 一群和自己相貌十分相似,说话也十分相似的人,拿着锋利的铁器,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铁器,那是神明才能使用的,在这里,居然人手一把。 眼见敌人难以对付,攸候喜决定和对方谈判。 岂料,在对方的谈判队伍中,他居然见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子攻。 昔年他在朝歌的时候,曾有过数面之缘。 子攻,为什么会在这里? 双方相认之后,攸候喜才知道,原来大商还没有亡,箕子在东北从新建立了大商,并且数次击退了姜子牙的进攻。 并且,他还将只有神明才能使用的铁器带到了人间,现在的大商士兵,人手一把铁器。 “神明眷顾,天佑大商啊!” 攸候喜立刻决定,带着所有人跟着子攻前往平安邑! 他要……回家! 第七十章 风之精灵 为了迎接商民回家,平安邑举行了盛大的欢迎晚宴,全城欢聚,大庆三天。 但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粽子不够吃。 胥余最终放弃了制作粽子,而改成了饺子。他有些无奈,去年端午吃饺子,今年端午又吃饺子,以后这节日估计就得吃饺子了。 胥余从肃慎人那里运来了大量的梅花鹿。 广场中央,一头头焦香四溢,撒上了孜然,辣椒面的烤全鹿被抬到了回家的商人面前。香甜的玉米,美味的饺子都端了上来,欢迎归家的游子。 攸候喜的十万人马,有一部分死在了途中,一部分在波利尼西亚群岛娶妻生子留在了当地,一部分在攻略美洲的时候死去,如今来到平安邑的,还有六万之众。 当然,这六万人里,还有几千是商民的家眷,是他们沿途娶妻生子,带过来的。 他们的到来,解决了胥余正在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那就是随着胥余治下的人口越来越多,商民变成了一个少数民族。 主体民族是少数,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 为了维持统治,胥余必须要压制其他族裔上升的途径,以保持商族的权威,但这样的话,就限制了自己的发展潜力。 如果放开权利,给与其他民族和商族同等的待遇,胥余又会失去核心支持,照样十分危险。 现在这六万人一加入,再加上原本的人口,以及同为华夏族裔的周人,胥余的核心人口一下突破七万。 这几年,他一直蹲在平安邑这一亩三分田里搞建设,并没有大势扩张,也是因为核心人口不足的原因。 而现在,就算将周边的朝鲜人,肃慎人,绳文人全都纳入麾下,也完全不是问题了。 关于这六万人的安排,胥余打算将其中的一万人调入朝鲜,参与织城的建造。 两万人调入延边,延边现在百分之九十都是朝鲜人,虽然他们十分的拥护胥余,但这仍然十分危险,两万商民一进去,立刻就可以改变延边的人口结构。 商民会变成多数民族,由于他们是主体民族,地位比较超然,又可以吸引朝鲜族的少女嫁入,之后生的孩子,自然就是商族。假以时日,商族就会越发壮大。 派去织城的一万人口,也是这个打算。根据胥余的估算,整个朝鲜半岛的人口加起来,也就三万左右。因为他们已经搜罗了大半个岛,现在延边的朝鲜人也没有突破一万五千。 康侯这次带着骑兵去半岛南部劫掠人口,除了不要的老弱病残,估计也就能搞回来万把人。胥余派一万商民去建设织城,以万人统万人,完全没问题。 至于平安邑本土,胥余只打算留下五千人口,虽然这六万人也是商族,但他们毕竟是后来的,胥余必须防备着一些。万一他们搞个篡权夺位什么的,那就没得玩了。 所以平安邑本部留下的商族人口,不能超过原本的商族人口。而且攸候喜本人,以及一些重要官员,都要住在平安邑。 当然,表面上来说,是让他们住在好的地方,共享富贵。这几天,攸候喜等人享受着平安邑奢华的生活,也都十分满意。 剩下的两万五千人,胥余打算把他们派出去开荒。 想要经营东北,就不能局限于沿海一带,必须往内陆发展。距离此地不远的松嫩平原,就是胥余的下一个目标。 松嫩平原是东北平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沃野千里,资源丰富,放着不开发,简直是浪费。 现在凭空多出这么多人口,第四城的建设立刻便提上了日程。 平原上的城市,当然是以粮食为主。在胥余的计划中,新建的第四城,将成为自己未来的粮仓。 它将以两万五千商族为主体,吸收周边的肃慎人加入,未来的规模可以扩展到五万人左右。这座城,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长春。 没错,胥余规划的这座新城,地址就是后世的吉林省会长春市。 历史上,这座“北国春城”要到乾隆年间才会被开发出来,而胥余提前两千八百年,让它诞生了。 不过,在长春建城之前,胥余还要先干一件更重要的事情,那便是……东征扶桑。 扶桑诸岛现在还处于新石器时代,人口大概有十万左右。 这是重要的人力资源,胥余必须接收。 胥余已经见过他们了,虽然他们身材矮小,但也是人,也能干很多事情。 为了增加各城之间的联系,平安、长春、延边,织城彼此之间都要修建大道。 这修路的任务,胥余就打算交给绳文人了。 现在,船只都是现成的,鲁启打造了大量的铁质兵器,甚至还有火药武器。 几万大军,拿着各种神兵利器,去劫掠一群拿着石器的矮小岛民,这画面……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 胥余给子攻和虞姬说道:“差点被你们吓死了,你们带了这么多人回来,提前让海东青给我报个信啊。” 虞姬不好意思地道:“海东青留给父亲了。他正在和南方诸国交战,海东青留给他有大用。” 胥余点点头道:“那也行,船呢?你们怎么没把飞剪二号开回来?” 子攻不好意思地道:“王叔,这个……回来的时候开太快,不小心触礁了,沉了……” 胥余一阵肉疼,老子的船啊。 不过最紧要还是人回来就好,船没了可以再造,连忙安慰了他们一下。他见虞姬身后站着一个少女,忍不住问道:“这位是……” 也怪不得他会问,这少女的样子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棕色的皮肤,健美的身材,一看就是典型的波利尼西亚少女,但她却顶着一头雪白的长发。 波利尼西亚人不应该是黑发么?怎么会是白发?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未老先衰啊? “这是我的朋友,她叫……” “你好,我叫杨飞飞,来自夏威夷。”那白发少女抢着回答道。 “杨……飞飞。你怎么会有我们商人的名字?” “这是虞姬给我取的,因为我是风与海的精灵。”她说着,身子忽然飘了起来。 第七十一章 家底展示 “你会飞?”胥余惊讶地道。 “只是能飘起来,如果要飞的话,得变形才行。”杨飞飞说着,“噗”地一声,变成了一只巨鹰,身长足有两米,翼展超过三米,双翅一扇,呼地卷起一股大风,吹得胥余差点站立不稳。 胥余震惊了,这大概就是新西兰的哈斯特巨鹰了吧?这玩意儿在他前世生活的时代已经灭绝了。所以具体长什么样子,谁也没见过。今天第一次见,果然威武雄壮! “虞姬姐姐,你说我跟你来平安邑,你就带我去吃柰子的,我们走吧。” 虞姬冲胥余一笑,一个翻身,矫健地跃上了鹰背,巨鹰载着她冲天而起,朝果园飞去。 胥余瞧得目瞪口呆,这么大一只老鹰,居然被虞姬用一个苹果给拐来了? 这他妈……真的是……干得漂亮啊! …… 攸候喜看着平安邑的一切,仿佛在做梦一般。 这里的城墙,比朝歌还要高耸、坚固,据说只用一年就修建完毕了,箕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朝歌拥有这样的城墙,帝辛又何至于自焚而死,自己也不会在大海中漂泊四年。 四年啊,天知道这四年他是怎么过来的。 当他最终在一个叫做夏威夷的小岛上停驻的时候,他曾经心如死灰。 直到有一天,他碰见一个会飞的神奇少女,那个少女告诉他在岛屿的东南有一大片陆地,住着和自己一样的人。 他以为那里就是故乡,他开始动员所有能够动员的人,再一次杨帆远航。 天可怜见,虽然那里不是故乡,却让他遇见了故乡的人。 现在,他终于回家了。虽然离朝歌还有千里之遥,但他知道,他脚下的这片土地,是神州大地。 攸候喜住在胥余给他安排的房子里。 这房子是用砖石砌成,坚固无比。墙壁都刷得雪白,显得特别干净。地上铺着木质的地板,擦得锃亮,进屋必须脱鞋才行。 最神奇的是窗户,以前商民的窗户,不过是一块木板,白天的时候用木棍撑开,阳光才能照进来。但是这里的窗户,居然镶嵌着两块晶莹剔透的水晶,不用开窗,阳光也能透进来。 箕子到底从哪里弄到这么大块的水晶?而且,又是怎么把它们磨得这么平整?攸候喜的目光透过水晶窗户,向外望去。发现不远处的房子,全都安装着这种水晶窗户。 攸候喜回想起来,昨晚他们喝酒用的杯子,也全都是水晶做的。 怎么可能有这么多水晶?难道他挖到了一个巨大的水晶矿? 水晶也就算了,那些无所不在的铁器是怎么回事? 铁器,那不是神赐之物吗? 这里的士兵人人都拿着铁制兵器也就罢了,人们甚至耕田、砍树、切菜、缝衣全都使用铁器。 还有这里的食物,为什么那么好吃?以前在朝歌吃的东西和这里比起来,简直就是猪食。而且这些美味佳肴还不是仅供贵族,平民百姓,甚至奴隶都能吃得到。 奴隶,这玩意儿在朝歌的时候,不让他们饿死就行了。在这里,箕子居然给他们吃肉…… 这两天的所见所闻,给攸候喜的感受就是两个字,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他正在震惊之中,天空中一头巨鹰忽然飞掠而下,“噗”一声化作人形,杨飞飞冲他笑道:“大叔,你的家乡真是个好地方啊。虞姬姐姐带我吃了奶油蛋糕,还喝了珍珠奶茶,真是太美味了。” 奶油蛋糕,珍珠奶茶?那是什么?这两样东西攸候喜闻所未闻,听得一头雾水。 正在此时,只见胥余带着虞姬、阿狸。身后跟着景如松、南宫修等一些贵族,从远处走来,他大声问道:“攸候在家吗?” 攸候喜连忙开门迎接,施礼道:“大王,攸喜在此。” 胥余笑道:“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今天来带你参观参观,了解一下咱们大商的家底。” 胥余又召集了攸候喜军中几个领头的人物,首先带领他们来到校场,展示了一波马上骑射的功夫。然后又亮出雪亮的斩马刀,演示了一波飞骑砍草人的神功。 攸候喜等人的表情一个个都变成了uc标题,除了震惊,还是他妈的震惊! 不过,震惊算个屁,接下来,就是震撼了。 一轮火药箭狂射,伴随着尖利的啸音,远处的一间木屋顿时熊熊燃烧,轰然倒下。 一个士兵提着一个带木柄的圆筒,朝着远处的另外一间木屋扔去,随即卧倒在地。那物顺着木屋的窗户飞了进去,就听见轰隆一声,木屋被炸得四分五裂。 攸候喜等人顿时被这爆炸吓得瑟瑟发抖,过了好半天,攸候喜才结结巴巴地道:“大王,你……居然能……请动天罚。” 胥余淡淡笑道:“天罚么,还差得远。” 说着带领众人登上了城头,走到城墙上唯一的那尊青铜大炮前。 这大炮足有三千斤重,当初费了老鼻子劲才把它吊装到城墙上来。由于操作费劲,而且就一门,胥余也没打算用它御敌。 而是把它安装在了朝海的那面城墙,平时给士兵们练习操炮用。 炮弹就直接打在大海里,省去了清理的麻烦,也不会误伤到人。 别说,一来二去,还炸了不少鱼。 此时,炮台前已经站好了一个炮兵小队,他们一见胥余等人,立刻两脚并拢,“啪”地一声,整齐划一地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报告长官,第一炮兵小队准备完毕,请指示!” 胥余和南宫修回敬了一个军礼,南宫修道:“开始吧。” 几个人立刻熟练地操纵着大炮,只见一颗炮弹塞进了炮膛,点燃引线,轰隆一声,炮管震动了一下。 紧接着,远处的海面上,飞溅起巨大的浪花。 …… 从城墙上下来的时候,攸候喜等人走路都有点发飘,他们又是震撼,又是害怕,又是兴奋…… 拥有这样的武力,重返朝歌,那是指日可待的了。 然而,参观才刚刚开始,更多的震惊,还在等着他们…… 第七十二章 东征扶桑 紧接着,胥余又带领大家参观了玻璃厂。 攸候喜这才知道,原来那些巨大的水晶,竟然都是人工制作出来的,而制作它们的材料,竟然是毫不起眼的砂子。 乌苏里江两岸,分布着大片大片的农田,麦子已经开始抽穗。攸候喜发现这些穗子又密又多,心想这要是成熟了,得结出多少果实啊。 其他的作物也都在茁壮地生长着,胥余告诉他们,这些农作物的产量比从前起码要高出一倍,现在每年产出的粮食,除了自己吃和拿来酿酒。还要作为动物饲料,喂猪、喂牛、喂马、喂鸡…… 为此,还开辟了专门的养殖场来养殖这些动物。如今,养殖场已经逐见成效,最迟到明年,平安邑居民的餐桌上每顿都会有肉。 参观完这些,已经是中午,胥余带着大家去用餐。 午餐十分丰盛。 考虑到攸候喜等人已经吃了四年的鱼了,所以任何海产都没有。 用番茄炖煮的大块牛肉,让人胃口大开。 入口即化的红烧肉夹着馒头吃下去,让人感到无比的满足。 从江南带回来的小白菜青翠欲滴,淋上用蒜蓉、蚝油、生抽调和的酱汁,不仅美味,还十分解腻。 攸候喜等人吃得不亦乐乎,满头大汗。 吃完饭送上水果,是冰镇的草莓。红艳艳,冰凉凉,一口一个,满头大汗顿时消失不见。 午饭吃完,攸候喜喝着茶,不禁感叹,自己活了四十年,感觉全都白活了。 直到来了平安邑,才让他明白,这……才是人生啊! 第二天,胥余又带着大家参观了延边,见识了炼钢的全过程。攸候喜见这座城居然都是异族人,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炼铁如此紧要之事,商族人口不到一千,剩下一万多人都是异族。虽然说核心工艺还是掌握在商族手里,但万一他们起了异心…… 胥余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刻提出将攸候喜带回的军队分出两万人入驻延边,让商族成为多数。 攸候喜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并向胥余表达了自己的忠心。 胥余本来就是王族血脉,他真心拥护胥余为王,以胥余马首是瞻。 他带来的士卒,全都是大商的子民,也就是胥余的子民,胥余自然可以随意调配。 这两天,他已经见识到了箕子的实力。自己带着这么多人在海上漂泊数年,一事无成。而箕子在却在此地建造起了庞大的势力。 想要重返朝歌,他没这个能力,箕子有。而起箕子不仅可以带他重返朝歌,还可以给他神仙一般的生活,让他享受人生。如果没有箕子,他要如何住得上那种窗明几净的房子?吃得上那些美味绝伦的食物? 于是,胥余向他和盘托出了自己的计划。 包括派遣一万人参与织城的建设,派遣两万五千人去营建长春城, 以及,东征扶桑诸岛,劫掠绳文人修建各城之间的连接道路。 攸候喜见箕子有此雄心,立即表示愿为马前卒,随箕子东征。 …… 平安三年,七月。 经过两个月的充分准备,胥余在平安邑举行誓师大会,率领三万大军,正式东征扶桑诸岛。 此时的绳文人男女老幼加起来也不过十万之众,还分布在多个岛屿,以部落的形式聚集,互不统属。没有城邦,更没有国家。 他们连青铜器都没有,还在使用石器,出动三万大军,实在有点小题大做。 但是,胥余考虑到一个个的岛屿实在不少,上了岛还要到处抓人,抓了人又要装船,运输,安置,实在是麻烦,所以还是多多益善的好。 不仅仅是出动三万大军,平安邑也在做着准备工作,兴建大量木屋,供岛民们居住。经过这几年,胥余也搞明白了,最初对台风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平安邑这个地方虽然有台风登陆,但是风力并不大,都是台风尾,也就六七级的样子,就算不修建砖房,也完全扛得住。 胥余将三万人马分成三队,每队一万人。 第一队由南宫修率领,搜罗整个库页岛; 第二队由自己率领,搜罗整个北海道岛; 第三队由攸候喜率领,搜罗整个本州岛; 由于本州岛面积较大,花的时间要长一些。南宫修和胥余清理完库页岛和北海道之后,就继续南下,分别搜罗九州岛和四国岛。 胥余本来想选本州岛,但是南宫修和攸候喜考虑到他的安全,非要让他选北海道岛。因为这个岛比较小,搜罗起来比较轻松。而且夹在两个大岛中间,万一有什么事,他们都可以随时支援。 每支大军之间,都有海东青往来,随时传递消息,报告进度。 而且,平安邑的四大神女,除了风曦要留在城中搞建设之外。阿狸、虞姬、杨飞飞都随着胥余出征。 阿狸是寒冰女巫,虞姬是神射手,杨飞飞是风之精灵,三英战吕……不是,有了她们三个的保护,胥余的安危可以说是万无一失了。 搜罗非常的顺利,胥余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把整个北海道搜罗一空,那些住在山林、平原、海边的绳文人,全都被他一网打尽,一船一船地送到了大陆。 绳文人搞笑的骨头、石头武器,在胥余的强弩硬弓,雪亮钢刀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一个月下来,胥余劫掠了一万多人口,自己只伤了五十多人,死亡的一个都没有。而且这受伤的五十多人,有一半还是非战斗受伤,是自己不小心摔下山坡啊被蛇咬啊什么的。 此时,南宫修在库页岛的搜罗也接近了尾声,他搜罗了两万多绳文人,已经全部送往平安邑。 这样一来,两个大岛搜罗了将近四万人。胥余很是满意,飞鹰传书给景如松,让他给这些人安排活计。 女性被留在平安邑,从事纺织工作。织城只进行原材料的生产加工,最终的成衣要送到平安邑来完成。 男的则开始建设平延公路,这将是一条水泥路。为了制造水泥,胥余需要大量的火山灰。扶桑诸岛火山频发,火山灰要多少有多少。 所以,在本州岛搜罗到的绳文人,将不会送回大陆,而是留在原地挖矿。挖到的火山灰,则装上船,一船一船地运往平安邑。 南宫修和胥余完成扫尾工作后,集合队伍,继续往南进发,这时却收到了攸候喜的急报。 他们在富士山下遇见了一个神明,那个神明……居然公开杀人。 第七十三章 须佐能乎 胥余和南宫修率兵赶到的时候,攸候喜已经率人退至神奈川附近的海湾。 临行之前,胥余交给了他一张地图,让他搜罗到人口之后,将其中的一半运到关东平原。这地方现在还是一片荒地,没什么人住。不过胥余并不是要开发这里,他只是来挖资源的。 他命令攸候喜在这里建立一个据点,在富士山周边挖掘火山灰,运往大陆。 起初,攸候喜进展得十分顺利,他很快找到了富士山,建立了据点,开始驱使绳文人进行挖矿工作。 但是不知怎么忽然冒出一个男子,他孤身一人,对攸候喜的军队进行驱逐。攸候喜以为遇到了疯子,没有搭理他,命人继续挖。 那男子忽然发起疯来,大喊道:“八格牙路!” 他掏出一把寒光耀眼的宝剑,跳进挖矿的人群中,一顿乱砍,瞬间砍死数十人。 攸候喜大怒,纵马上前,挥舞着雪亮的斩马刀,朝着那人头上砍去,那人挥剑一削,攸候喜的斩马刀顿时断成两截。 攸候喜望着手里的断刀,一脸的不可思议:“怎么可能,这可是上好的钢刀。” 就在他愣神的工夫,那男子随手一挥,攸候喜连人带马摔出数丈,还好他落地的时候,摔在了马肚子上,不然指定就一命呜呼了。 那匹马已经摔得骨骼俱裂,鲜血溅了攸候喜一身。 那男子狞笑着,提着宝剑,缓步朝攸候喜走去。 攸候喜抹了抹脸上的鲜血,大喊道:“放箭!放箭!” 刹那间,上百支箭矢纷至沓来,朝着那男子激射而至。 那男子手中的宝剑化作一道光幕,只听叮叮当当响声不绝于耳,放箭的弓箭手们齐齐发出惨叫,被自己发出的箭射死了一大片。 他居然用剑光将箭矢悉数反弹回去,每一个射箭之人,都被自己射出的箭矢杀死。 到了这个地步,攸候喜哪里还不明白,这男子并非凡人,应该是这座岛上的神。 他不敢与神斗,连忙命人撤退,岂料那名男子身形如飞,跳到人群之中,往来穿插。 一时之间,血雨横飞,商人士兵如同稻草人般纷纷肢解,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他杀得兴起,发出疯狂长笑,那血腥的场面叫人目不忍睹;惨叫之声与长笑之声夹杂在一起,令人耳不忍闻。 忽然间,一个士卒冲上去将那男子死死抱住,怒吼道:“都散开!” 紧接着,“轰隆”一声巨响,被炸得四分五裂。 原来他拉响了挂在身上的手榴弹,决意和那男子同归于尽。 勇士身上携带的四个手榴弹一起爆炸,那男子杀着郑爽,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一手,毫无防备之下,被炸得飞出数十米。 但他竟然没死,硝烟散尽,他缓缓坐了起来。 攸候喜目眦欲裂,大吼道:“再给我炸,炸死他!” 商军回过神来,纷纷拉响了手榴弹,朝那男子扔出。 刹那间,数百枚手榴弹从天而降,在那男子周身次第爆开,轰隆之声,不绝于耳。 硝烟弥漫,也不知结果如何。 攸候喜不管他死不死,召集大军,就好像在做投弹演习一样,排着队,手榴弹一组一组地往那男子的身上扔去。 足足炸了十分钟,士兵们的耳朵都要震聋了,手榴弹已经消耗了三分之二,攸候喜这才作罢。 “八格……牙路!”一个沉重的怒吼声从硝烟深处传来。 “艹,这都不死。逃!” 攸候喜不甘心地骂了一句,但也无能为力。当机立断,下令跑路。 他艰难地爬起来,早有人牵过一匹战马,将他扶上了马背。 他们这一万人,大多数都在岛上各处搜罗人口,在富士山下的不过两千人,大家向东逃了两天,在海东青的帮助下,终于和胥余的大军会合。 “大王,快逃吧,那个神根本就杀不死。” 攸候喜简叙了一下经过,听得胥余心惊肉跳,心想你是真滴猛,居然敢弑神。 他看了一眼逃回来的商军们,这全都是猛士啊! “他追过来了吗?” “他开始应该是没防备,被我们炸伤了。但后来又追上来了一次,第二次我们用光了手榴弹,也只是延缓了他的行动,再也伤不得他了。” “为什么?” 攸候喜正要回答,忽然叫道:“他来了。” 胥余定睛望去,只见一个浑身冒着蓝光的巨人从远处缓缓地走了过来,不禁失声道:“须佐能乎!” 他顿时明白为什么攸候喜第二次伤不到他了,因为他打开了这个蓝色的护盾。 攸候喜一怔,道:“大王认识他?” 胥余沉重地点点头道:“嗯,他叫须佐能乎,是日本的鼻屎神。” “鼻……鼻屎……神?” “嗯,传说他是伊邪那岐洗鼻子的时候,生出来的神。自然就是鼻屎神了。” 攸候喜想到自己居然用了几千枚手榴弹炸一坨鼻屎,不由感到十分恶心。 “这神是个疯子,他发起疯来,恐怕我们都得死。事已至此,迎敌吧。” 胥余当机立断,下定了决心。既然手榴弹能伤他,那就有杀死他的可能。逃是逃不掉的,只能拼了。 “步兵把携带的手榴弹全都交给骑兵,跟我上船。骑兵给我绕着他投弹。” 此时大军聚集,足有两千骑兵,大家得了胥余的命令,带着手榴弹朝须佐能乎奔袭而去,在接近他差不多一里远的地方,向左右分成两队。 一边策马奔腾,一边扔出了手榴弹。 “轰隆隆!” 剧烈的爆炸声不绝于耳,骑兵来回两轮,扔出了四千多枚手榴弹。 胥余也不知须佐能乎死了没死,但他比攸候喜还要狠,他只知道药不能停,仍然下令继续投弹。 他现在的手榴弹加起来,有一万枚左右,不扔光他是不会罢休的。 骑兵们仍然奔腾着,往爆炸的中心添砖加瓦。 忽然间,那硝烟深处,射出来一道蓝色的光芒,那光芒一扫而过,正在向前奔驰的十多名骑兵,顿时身首异处。 “卧槽,四十米长的大刀!” 第七十四章 弑神之战 第七十四章首次弑神 那道蓝色的剑芒横扫而出,又有十几名骑兵身首异处。 胥余从身后侍卫的手中拿过来一个铁皮喇叭,大声喊道:“散开,都散开。” 骑兵们也被那道蓝色的剑芒吓怕了,纷纷逃开。 但这样一来,距离太远,手榴弹便扔不到了。 攸候喜骇然道:“那是什么?” 胥余沉声道:“那是神器,十拳剑。” 须佐能乎从硝烟中缓缓走出,朝着胥余的方向缓缓走来。他已经锁定了胥余的方位,因为胥余坐的飞剪船太过显眼了。 眼见须佐能乎朝着胥余的坐船走去,一名骑兵怒吼道:“保护大王!” 说着悍不畏死地朝着须佐能乎冲去,扔出了手榴弹。 紧接着,剑芒一闪,便被砍做了两截。 在场诸军,悚然动容。又有几名骑兵喊着“保护大王。”朝着须佐能乎冲了过去。 这些悍不畏死的骑兵,都是当初跟着胥余东渡来到平安邑的。 这几年一路走来,他们眼看着平安邑一步步繁荣昌盛,他们在这里娶妻生子,每次回家,都能看到妻儿欢笑的脸庞。 这一切,都是大王赐予的。 现在,为了保护大王,保护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是该付出的时候了。 胥余目眦欲裂,拿着铁皮喇叭声嘶力竭地大喊:“散开,都散开,我有办法对付他,都散开。” 骑兵听他说有办法,便不再送死,顿时纷纷退开。 只见胥余拿着铁皮喇叭大喊道:“所有船只,马上向北启航。所有骑兵,马上向北逃命,我会安排船只在岛屿的尽头接你们上船。大家记住,不要回头,不要回头,不要回头!” 众人听大王信誓旦旦说有办法,还都振奋了一下,毕竟这几年跟着胥余一路走来,他的各种骚操作层出不穷,都对他充满了信心。 现在听他的办法竟然是跑路,都不由得大跌眼镜。 不过大家对胥余的命令都是从不打折扣的,纷纷开足马力,撒丫子便跑。 胥余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这须佐能乎根本就不是凡人之力能对付的。 他不能再让那些跟着他出生入死的骑兵们白白送命了。 只能逃,反正这须佐能乎受了伤,现在的动作看起来很缓慢的样子。 实在不行就放弃这次东征,只要能活命,什么都好说。 岂料,须佐能乎的动作忽然快了起来,之前还是缓缓地如同步行,现在却变得快逾奔马。 看来,他是见到胥余跑路,不得不加速了。 不过,他跑得越快,身上的蓝光便越是微弱。 看来,他受伤之后,并不能兼顾防御和速度。 撑着防护盾的话,速度就会变慢。提升速度的话,防护盾便会变得弱小。 飞剪船已经驶离了海岸,扯足风帆朝着大海深处疾行。 须佐能乎跑到岸边,一个踏步,跃上海面,如履平地,朝着飞剪船急追。 胥余这才想起来,须佐能乎是日本神话中的海神。 “这他妈……跟一个海神斗,我却往海上跑……” 胥余被自己的操作蠢哭了,但事已至此,只能跑一步算一步了。 忽听虞姬道:“飞飞,我们上!” 杨飞飞应声道:“好嘞!” 顿时变成一只巨鹰,虞姬跃上鹰背,一人一鹰冲天而起,朝着须佐能乎飞去。 须佐能乎见状,十拳剑应手挥出,一道蓝色剑芒,划破苍穹,朝着巨鹰袭去。 杨飞飞急忙在空中一个拉升,振翅高飞,离开须佐能乎数百米之远。 十拳剑变长也只有几十米米的距离,够不着了。 虞姬站在巨鹰背上,弯弓搭箭,“嗖”地一箭射出。 须佐能乎伸出左手,一把将那根箭矢抓在手里。 “轰隆!” 一声巨响,箭矢在须佐能乎的手中炸开,顿时鲜血淋漓。 原来这不是普通的箭矢,而是胥余专门为虞姬制作的爆破箭,箭头上绑着小型炸弹。 须佐能乎在大海上狂奔之时,覆盖身体的蓝色能量汇聚在脚底,伤口,以及一些要害部位,手上根本没有,顿时便被炸伤。 “八嘎……呀路!”须佐能乎狂怒着,蓝色的海水开始从脚底凝聚,身躯越变越大,转瞬之间,就变成了一个身高数十米的蓝色巨人。 蓝色的海水汇聚到十拳剑上,化作一把百米长剑,朝着杨飞飞和虞姬斩杀过去。 不过,身躯这么大,动作也就越缓慢,杨飞飞在空中灵活地躲闪着,虞姬发箭不停,在须佐能乎巨大的身躯上炸出一朵又一朵巨大的浪花。 不过这些爆炸的能量都被海水散去,根本无法对须佐能乎造成伤害。 阿狸一咬牙,从飞剪船上跳了下去。 胥余还没来得及阻拦,阿狸已经落在大海之上,她的落脚之处,海水瞬间化作一片冰面,将她娇小的身躯载住。 阿狸在海面上狂奔着,纵身跃上须佐能乎的脚面,所到之处,海水立刻化冰。 阿狸从脚面跃上膝盖,顺着大腿一路狂奔。 须佐能乎伸出左手想抓她,但身躯实在太过庞大,阿狸的动作又十分灵巧,总是抓之不着。 眨眼间,阿狸已经跃上了须佐能乎的右臂,她飞快地奔跑着,全身灵力凝聚,奋力推出,大喊道:“就是现在!” 须佐能乎的百米长剑瞬间凝结成冰,虞姬将背后剩余的十支箭矢全部搭在弓弦之上,奋力射出。 猛烈地爆炸声在冰剑之上次第响起,百米长剑瞬间粉碎,连同长剑一起碎裂的,还有须佐能乎握剑的手指。 阿狸瞬间消耗太多灵力,身子一软,如同纸鸢一般,从须佐能乎的手臂上落了下去。 须佐能乎在剧痛之中,仍然伸手,朝阿狸一捞。 便在此时,一阵狂风吹过,将阿狸的身子吹得偏离了一些,使得须佐能乎捞了个空。 那狂风正是杨飞飞用翅膀扫出的,紧接着,巨鹰横掠而过,虞姬接住阿狸,飞快逃走。 “开炮,给老子开炮!” 胥余见杨飞飞和虞姬救下阿狸,远远逃出,立刻下令开炮。 经过胥余和鲁启的不断努力,终于还是锻造出了比较合格的钢铁炮管。由于锻造的炮管重量较轻,就被安装在了飞剪船上。 此时,须佐能乎因为蓄足了海水,身体很多地方都被阿狸冻住。尤其是双脚,已经化作寒冰,与大海连成一片,动弹不得。 须佐能乎猛一提腿,正要挣脱,忽听一声巨响。 一颗蕴含着胥余怒火的炮弹,从黑黝黝的炮管之中激射而出…… 第七十五章 神界秘闻 “轰隆!” 飞剪船猛烈地颤抖了一下,一颗炮弹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击中须佐能乎的左脚膝盖。 那膝盖正是阿狸奔跑时的落脚点,上面灌注的海水早已凝结成冰。 被炮弹一击之下,立时粉碎,无数冰屑倒冲而回。 好在船上的士兵们见机得快,举着一排钢铁大盾顶在前面,否则的话,个个都得被冰屑击死击伤。 这样近距离的一炮,将须佐能乎打得直接跪倒下去,巨大的身体掀起滔天的海浪,飞剪船如同在浪尖上飞翔,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胥余不管不顾,怒吼道:“再来!一发装填,放!” “轰!”又是一炮。 这一炮,在浪尖上放出,反震力加上海浪之力,使得船尾高高翘起,哗啦一下,整条船都倾覆在大海之中。 而炮弹也击中了须佐能乎的下巴,将他打得整个人往后仰倒。 倾覆之舟飘荡在巨浪之中,如同一片枯叶,船上的人生死未卜。 “欧巴!”阿狸尖叫一声,巨鹰朝着大海猛冲下去。 阿狸和虞姬人还在半空,就朝着飞剪船跳了下去。 阿狸只是瞬间消耗灵力太多,脱力了,现在休息了几分钟,稍微缓过来了一点。她运起残存的灵力,浪尖瞬间冻结。 两个女孩子顺着浪尖滑了下去,登上倾覆的飞剪船,开始寻找胥余的身影。 飞剪船上原本载有三十多人,这时纷纷从海浪中冒出头来。 阿狸一时分不清谁是谁,大叫道:“欧巴,你在哪?” 虞姬眼力极强,她已经看到冒出的人头全都不是胥余,忍不住一个猛子,往水中扎去。 忽然,一条海豚从深海中跃起,载着胥余出了水面。阿狸见状,飞身而起,在海面上奔腾跳跃,脚下的海水瞬间凝结成冰。 她跃到胥余身边,呼一下投入到他的怀里。 虞姬见状,从水中跳上船舷,松了口气。 胥余搂着阿狸道:“别怕,别怕,我还活着。” 他轻轻拍着阿狸的肩膀,朝那条海豚说道:“飞飞,谢谢你。” 海豚呼啦一声,变成人形,跳上冰面,呵呵笑道:“小意思。” 胥余朝着在水中挣扎的人群喊道:“大家快游到冰面上来。” 阿狸施展灵力,把冰面又变得大了一些,人们纷纷划着水,爬上了冰面。 胥余见众人无事,松了口气。 海浪渐渐平息了下来,倾覆的飞剪船在海面上载沉载浮,胥余望着远处的须佐能乎,不是很确定地道:“他死了没有?” 虞姬摇摇头道:“不知道。” 胥余一屁股坐在冰面上,皱眉道:“不是说神不会杀人吗,这厮一上来就狂杀人,这是什么操作?” 攸侯喜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他想了想道:“其实,神并不是不杀人,只是不轻易杀人。” “怎么说?” “我曾听大商的大祭司说过,神的力量来自人的信仰。信仰越足,神力越强。所以神不轻易杀人,因为杀人等于削弱自己的力量。 而且,神界好像有个分配原则,如果一个神杀了人,那分配给他的神力就会变少。如果大规模杀人,超过了自己的分配值,那所有神的神力都相应会变少。此时,杀人的神就会受到神界的惩罚。 所以神一向都是与人为善,不但不杀人,还护佑一方水土,令地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胥余恍然大悟,啊,原来是这样吗?所以认其实是神种的麦子养的猪?所不同的是,神们并不需要人的肉体,他们只需要精神能量? 这个倒是挺不错的,比老子前世的时候资本家们割韭菜什么的强多了。 人只要信仰神,神就让人过得爽,这简直就是双赢啊。 “可是,既然如此,人世间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纷争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攸侯喜摇了摇头。 “我知道。”虞姬忽然道,“因为人就只有这么多,如果让信仰其他神的人,信仰了自己,自己的力量就会变强。” “有道理,可是你怎么知道的?”胥余问道。 “一千年前我们就是从华夏迁徙到玛雅的,我们信仰的是女娲娘娘。然后玛雅的羽蛇神便一直诱惑我们改变信仰。后来,很多族人都被迫改信了玛雅的神,只有我们虞族坚持了下来。 而且,我们能够坚持到今天,是因为三百年前,整个玛雅仅剩我们一族还在坚持的时候,获得了女娲娘娘的祝福。 从那一代开始,我们虞族每一代都会出现一位神女,她能用自己的神力帮助全族渡过难关。这些事情,是每一个神女获得祝福时,刻在记忆里的。” 胥余点点头,忽然又想起一事,忍不住问道:“既然你是虞族唯一的神女,有职责帮助全族抵御困境,为什么虞王会让你跟我走呢?” “因为,这是女娲娘娘的指示。我走之后,现在族中已经有新的神女了。你看,我的倚天剑没了。” 胥余这才发现虞姬平时带的那把铁剑不在了,那不过是把破剑而已,他平时也没怎么在意。听了虞姬的话,胥余忽然不自在起来:“你是说,女娲娘娘在关注我?” 这就好像,你是企鹅的一个普通员工,忽然有一天,你知道小马一直在暗中关注你…… 如果有网络的话,胥余一定会在网上发帖求助:被大佬默默关注怎么办?在线等…… “那……女娲娘娘有给你什么任务吗?”胥余忍不住问道。 “没有,女娲娘娘的声音忽然在脑中响起,让我跟你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胥余又想向网络发帖求助了:大佬默默送我一个妹纸,怎么办?在线等…… “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我……我不想瞒着你。”虞姬脸上一红。 胥余轻轻拍了拍她肩膀,柔声道:“好姑娘,等回了平安邑,我给你烤松茸吃。” 虞姬重重地点了点头,眼睛笑成了月牙。 “我也要吃!” “我也要吃!” 阿狸和飞飞都嚷嚷起来。 胥余呵呵笑道:“好好,管够!” 胥余现在有些明白了:想来,神也是划分地盘的,一个地方的神就管一个地方的人。但为了获得更多的力量,他们也会鼓励人来进行斗争。 比如说,我把扶桑诸岛的人全都劫掠走了。这些劫掠走的人就算这辈子不信仰华夏的神,他们的子孙后代也会信仰华夏的神。 如此一来,华夏诸神的势力就会大增,扶桑诸神的势力就会狂减? 而且,我现在正在做的事,是把这群岛上的人一网打尽,连个毛都不留。 这……一下就把人家菜园里的菜给摘了个一干二净。 这是要扶桑诸神的老命啊。 怪不得须佐能乎什么规矩也不讲了,发了疯似的要砍死我。 胥余心有余悸地朝着须佐能乎躺倒的海域看了一眼,忽然惊骇地睁大了眼睛。 须佐能乎,动了! 第七十六章 扶桑神族 “卧槽,他还没死。”胥余怪叫道。 其他人也都发现了,纷纷从冰面上站了起来。 海水从须佐能乎巨大的身体中退散,他又恢复了正常人的大小。 蓝色的光芒聚集在下巴、膝盖、手指以及其他受伤的地方,他慢慢地……站了起来。 “我们还有战力吗?”胥余忍不住问了一句。 众皆默然。 飞剪船已经倾覆,士兵们的手榴弹都交给了骑兵,阿狸的灵力消耗一空,虞姬的爆破箭用完了,就剩一个杨飞飞,她并不是战斗型的。 南宫修抽出佩剑,咬牙道:“飞飞姑娘,请你带大王,还有阿狸姑娘、虞姬姑娘先走。” 他刚才见过杨飞飞变成海豚的事,想来她带上三个人逃跑是没问题的。 南宫修站起身来,大声道:“大商的儿郎们,平安邑能有今日的局面,我们的家人能过上平安的生活,全是大王、阿狸姑娘、虞姬姑娘的功劳。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的家人。拿起武器,跟我一起断后!” “保护大王!” 一句简单的口号,斩钉截铁!掷地有声!视死如归! 飞剪船上乘坐的,全都是胥余最精锐的战士。 这一刻,他们全都拔剑在手,站了起来。 胥余皱眉道:“飞飞,能把大家都带走吗?” 杨飞飞黯然道:“对不起,我做不到。” 胥余点了点头,叹了口气,他真的没有办法了。 便在此时,从远处开过来一大群双体帆船。 之前,由于飞剪船速度太快,又在疯狂地逃命,把那些双体帆船都远远地甩在身后。 等到胥余等人和须佐能乎打得两败俱伤,这些船终于赶上来了。 跑在最前面的船是女防和孟增驾驶的,女防眼见须佐能乎居然爬起了起来,连忙喊道:“放箭!” “嗡!” 一阵箭雨,铺天盖地朝着须佐能乎射去。 女防也不管须佐能乎死了没死,自顾自驾着船往胥余的方向冲去,转眼间开到了近前。 女防喊道:“大王,快上船。” 胥余松了口气,笑道:“还好你们及时赶到,大家都上船。” 这时又有一些双体帆船开了过来,众人纷纷上船。 胥余望着前方黑压压的船队,问道:“我们还有手榴弹吗?” 女防道:“没了吧,当时都给骑兵了。” 胥余郁闷地道:“妈的,弄巧成拙!” 南宫修安慰道:“其实有手榴弹也没用,咱们一共炸了他三轮,前后加起来,炸了得有一个小时,他也没死。” 这下胥余更郁闷了,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 他无奈地道:“逃吧!” 女防拿出一个铁皮喇叭,大喊道:“大王有令,撤退!” 水军们听见命令,纷纷绕开须佐能乎,朝北逃去。 逃了半个小时,须佐能乎早被甩得没影了,众人才松了口气。 胥余想了想,道:“这次东征,到此为止吧。还是得给扶桑神族留点菜,不能都薅光了啊。不然人家发起狂来,我们也扛不住,这才一个须佐,后面还有两个厉害的没出来呢。” 南宫修咋舌道:“这个就够狠了,后面还有厉害的?” 胥余点了点头,道:“据我了解,扶桑的父神从泉水里洗左眼的时候,生出来一个神,叫做天照;洗右眼的时候,生出来一个神,叫做月读;洗鼻孔的时候,生出来一个神,叫须佐能乎。须佐的本事你们也见到了,他两个姐姐不定厉害成什么样。” 众人一听,皆尽默然。 胥余忽然又想到一件事,说道:“攸侯,据你所说,神的力量来自人的信仰。那扶桑诸岛的土人不过十万之众,他们的神就这么厉害。我诸夏的人口有数百万之众,诸夏的神得厉害到什么程度?” 攸侯喜一愣,想了想,道:“这不一样吧,诸夏人口虽多,但是神也多啊。” 胥余摆摆手,道:“不不,扶桑的神更多。扶桑的父神伊邪那岐和母神伊邪那美,闲着没事就天天造神,造了几百个神,连伊邪那美拉的屎,都能变出几个神。他们有多少个神,我也不知道,反正比我诸夏的神多。” 攸侯喜如听天书,不敢置信地道:“拉……拉的屎,也能变成神?” 胥余点点头,一本正经地道:“是啊,吐的痰也能变成神。” 攸侯喜恍然大悟道:“难怪这些岛民又矮又小。这么点人要伺候那么多神,一定是被压榨得太狠了。” 这回把胥余给听愣了:“是……这样吗?” 攸侯喜一本正经地道:“不然呢?” 胥余想了想,点头道:“没毛病。” 众人正在闲聊,忽然听见后方轰隆一声巨响。 大家连忙转头看去,只见最后方一艘双体帆船飞上了半空。 紧接着,第二条,第三条…… 胥余骇然道:“这厮又追上来了。” 第四条,第五条…… 须佐能乎越来越快,后方船只纷纷发箭,但小小箭矢,根本就伤不得他分毫。 胥余拿起铁皮喇叭,大喊道:“全都散开,分散逃跑!” 为今之计,只能跑一个算一个了,留在这里,全都得被这厮弄死。 大家得了命令,连忙向四面八方散开,跑路。 女防拼命扯着风帆,南宫修等人都拿起船桨玩命划水。 胥余心想:这有什么用?他自己跟着黑虎去过美洲,知道神仙飞起来,比音速还快。须佐能乎现在这个鬼样子,完全是一开始没防备,被攸候喜用手榴弹狂炸了十分钟,受了重伤。 后面他被搞怕了,一现身就撑着那个蓝色护盾,严重消耗了他的神力。 不过胥余也不想打消大家的积极性,毕竟,能快一点是一点,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 来到这个时空几年,他第一次生出绝望之感。 作为一个现代青年,他原本是不信鬼神那一套的。 虽然在这个时空,神真实存在。但他仍然相信,凭着自己的科学知识,也可以获得与神抗衡的力量。 但是,直到这一刻,他忍不住闭上眼睛,在心中祈祷起来:“女娲娘娘,既然你在暗中关注我,总不能轻易让我死了吧?这个日本神正在屠杀你的子民,你不能袖手旁观吧?我的爱人、朋友,臣民全都在此,请你显灵。” 忽听一个柔柔的声音笑道:“你在向谁祈祷呢?” 紧接着,攸侯喜、南宫修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道:“拜见娘娘!” 娘娘?胥余猛地睁开眼睛,女娲显灵了?我真的把她召唤出来了? 第七十七章 太残暴了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 她长着一张青涩稚纯的娃娃脸,奶白如玉,俏生生站在胥余面前,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胥余一愣,怎么是个萝莉? 可是,她真的好美! 小萝莉轻启朱唇,盈盈下拜:“妲己见过大王!” 妲……妲己。我日! 胥余搜索记忆,果然曾经在朝歌见过她,她就是帝辛的王后,妲己。 “请……请起。” 胥余只觉她说话声柔柔的,动作举止无不透着一种难言的诱惑,不禁有些口干舌燥,说话也结巴起来。 妈的,这真是个妖孽啊! 妲己站起身来,朝远处看了一眼,笑道:“大王稍待。” 话音刚落,胥余只感到一股香风从眼前掠过,妲己的身形已经化作一道流光。 只听“轰”地一声,堪堪追近的须佐能乎被她一脚踢中面门,如同打水漂一样,在海面上倒飞出去,蹭蹭蹭,飞出一百多米远。 胥余张大了嘴巴,脑海中刚刚弥漫的无边遐思瞬间消散! 妲己的身形快如闪电,忽然一脚将须佐能乎踢得飞起,刹那间又出现在高空,重重一脚踩下,将须佐能乎踢入深海,浪花飞溅起十多米高。 胥余乘坐的双体帆船差点因此倾覆。女防连忙扯动风帆,玩命逃离战斗范围。 太暴力了! 太恐怖了! 满船人都一脸呆滞地望着妲己的海上足球表演。 五分钟后,白影一闪,妲己一脸满足地出现在帆船上,拍拍手,满意地道:“畅快!” 胥余望着她那张天真无邪的小脸,结结巴巴地问道:“他……死,死了吗?” “哪那么容易。”妲己嫣然一笑,忽然张开嘴,灵巧的小舌头一吐,紫色的狐火倾吐而出,将须佐能乎的身体罩住。 须佐能乎在狐火的灼烧下,不停地颤抖着,顷刻间便被焚烧成灰烬,只剩下一团微弱的蓝色火焰。 妲己一招手,将那团蓝色火焰收入袖中,这才轻笑道:“现在死了。” 胥余定了定神,拱手道:“多谢救命!” 妲己轻笑道:“大王莫要高兴太早,现在还不算救你的命。” 胥余一愣:“怎么说?” “你杀了须佐能乎,他的两位姐姐天照和月读怎么可能饶你。” “额……不是你杀的吗?” “若非你们打得他重伤垂死,奴家又怎能杀得了他?”妲己楚楚可怜地道。 我靠,你杀他跟杀鸡一样,现在搁这装柔弱? “等等……” 胥余忽然感觉不对。根据他前世的记忆,封神大战之后,妲己并没有死,而是逃到了扶桑诸岛。在岛上潜伏千年后,她不甘寂寞,化名“玉藻前”,投身日本皇室,得到了鸟羽天皇的宠爱。 后来,妲己的身份暴露。为了杀死她,鸟羽天皇派遣了数十万大军,全国上下所有的阴阳师、法师全部登场,双方在那须野展开决战。 最终,以二十万大军为祭品,所有除魔者耗尽毕生修为,发动了大唐鉴真大师留下的法箭,才将她杀死。 这也就是说,她其实一直在本州岛? “我们和须佐能乎的战斗,你一直都看在眼里?” “岂止是看在眼里,根本就是奴家挑起的哦。是奴家用媚术,祸乱了须佐能乎的心神,他才对你们发起攻击。” “你……”胥余忍不住大怒,这一战,自己损失了数百精锐,居然全是妲己捣的鬼。 “你图什么?” “奴家要看看,大王有没有和西周叫板的实力。” 她说着,水葱般的食指在胥余胸口一点,胥余只感觉浑身一阵酥麻。 妈的,这妖精! “现在怎么办?” “你们想活命的话,就随我一道,攻上出云国。杀了天照和月读。”妲己忽然正经起来。 “你在开玩笑吗?出云国,那是天照大神统治的神之国度吧?我手下都是凡人军队,我怎么打?” “用你的火器呀。” “火器能弑神?” “你不是已经弑过了吗?” “那是你弑的。” “如果不是你们用手榴弹出其不意炸伤了须佐能乎,我根本不可能杀得死他。” “你……说真的?” “当然,他的护体神力十分强悍。但有一个弱点,必须提前开启。前天他在没有开护体神力的时候忽然被炸,而且被炸了整整十分钟,已经身受重伤,我才有能力杀他。” “这……一个你都杀不死,还有两个更强的,另外出云国还不定有多少神呢,能打得过吗?” “打不过也要打啊,不然的话,你们就等着天照和月读的报复吧。我是无所谓,我大不了走人。反正她们也奈何不了我。” “这……”胥余发现自己被这个女人打败了,他无意中已经落入这个女人的圈套,完全无法挣脱。 “你跟扶桑神族有什么仇吗?” “大王想知道么?”妲己娇笑道。 “你若不说清楚,我就不去。”胥余傲娇地哼了一声。 哼完之后,胥余马上恨不能抽自己一个嘴巴。你怎么回事?还左哼哼右哼哼?你是纯情小处男吗?还他妈撒娇? “好吧,说与你听也无妨。” “其实也没什么,朝歌被攻破后,我用假死术骗过了姜老头,逃到了这座小岛。我本来想在这里发展信仰,潜心修炼,以图复仇。但是这里的土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所以,我若想获得他们的力量,唯一的办法就是取代本地的神族。” “你一个人……就想弄死整个扶桑神族?”胥余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有什么?这里的土人不过不过十万之众,却要伺候上千个神。他们获得的力量平摊下来,也没多厉害。 你去华夏大地看看,有多少狐狸祠?虽然说我狐族在姜子牙的打压之下,每况愈下,但也不是这些扶桑神族能比的。” 胥余心想她说的倒也没错,其实在中国的古早时期,狐狸是神而不是妖。人皇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就是九尾狐,而妲己本身就是商王帝辛的妻子。 这说明一直到商朝,狐狸都是被人崇拜的。而到了周朝之后,狐狸的地位就每况愈下,《庄子》中已经称狐狸为“孽狐”,到了汉朝,就彻底被定性为妖了。 “那你一个人把他们全灭了不就行了,干嘛找我帮忙。” 妲己从袖中放出那朵蓝色火焰,让它在指尖绽放着,轻笑道:“因为我发现,你的手榴弹挺好使的。如果没有你的手榴弹,我还真打不开出云国的结界。” 第七十八章 等着收尸 “结界?那是什么?” “这世上那么多神,你不会以为他们都住在小小的地球上吧?” “不然呢?住在哪里?” “当然是住在另外的空间啦。所谓结界,就是连接地球的通道,或者说入口。比如我们狐族的入口在青丘,天庭的入口在昆仑,出云国的入口在富士山……” “宙斯他们家入口在奥林匹斯山?” “你还知道宙斯?” “这有什么,我还知道奥丁呢。” “看来,奴家对大王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呢。”妲己娇笑道。 胥余猛地摇了摇头,将那些绮丽的幻想从脑中甩出,无奈地道:“你能不能不要对我使用媚术,怎么说我也是子受的叔父,是你的长辈。” 胥余提到商王帝辛的名字,妲己立马正经起来,严肃地道:“好的,我们继续讲。出云国的结界是由天照姐弟三人的力量设定的禁止,若非你们无意中破开了须佐能乎的防御,我也杀不死他。 现在,我取得了须佐能乎的魂火,要破开出云国的结界也就轻而易举了。” “那我们能帮你做什么呢?” “那个手榴弹你们还有多少?” 胥余想了想,道:“算上平安邑的库存,还有一万枚左右吧。” “嗯,那也够天照她们喝一壶的了。你把这些手榴弹全运过来吧。等我打开结界之后,就把它们一股脑儿扔进去。纵然炸不死天照和月读那两个娘们,其他的破神,也能炸死个七七八八。” 那可是上千个神啊,妲己说起来眼睛都不眨。胥余忍不住有些毛骨悚然,他迟疑了一下,问道:“这么残忍吗?” “残忍吗?” “好残忍啊!我还有更厉害的炸药你要吗?” “什么,还有更厉害的?” “其实这些手榴弹都是弱化版,更厉害的炸药是液态的,不过很不稳定,容易出事,一般不能直接拿来用。” “那再好没有了,都给我运过来。” “运过来是没问题,但是……我有个问题,我们这可是在弑神,不会有什么后果吗?” “后果?你以为神界很和平吗?数百万年来,不知道发生了多少大战。我们不过是消灭一个偏僻小岛的神系而已,能有什么事。” “哦!”胥余也不懂这些,心想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吧。不过他还是不放心,又问道:“可是……天照他们不是还有爹妈吗?伊邪那岐伊邪那美啥的,你把他们的娃儿杀了,他们不出来报仇吗?” “一万年前的神界大战中,全死了。” “死了?” “嗯,那应该是神界最惨烈的一次大战了吧,连昆仑山、奥林匹斯山的结界都被打破了。上古的神灵们都在那一战中陨落殆尽。现在掌权的神仙,除了女娲娘娘外,大多是第三代神族了。” “所以,一万年前,世界各地都发生了大洪水等巨灾,是因为那次神界大战?女娲娘娘补天,其实是修补结界?” “是啊,你知道的倒是不少。” “能细说吗?”胥余对这事还挺感兴趣。 “那时候我还没出生呢,我知道的也不多。不过从那以后,为了防止重蹈覆辙,神界的争斗平和了许多,虽然也有一些小的神族被覆灭,但是几个大的神族之间,再没怎么动过手了。” “哦……那我,没问题了。” “嗯,那你决定帮我了吗?” “上了你的贼船了,我能怎么办?帮!” 妲己甜甜地笑道:“这才对嘛。” 这次她没有使用媚术,但也是迷死人的节奏。 …… 四天后,平安邑的炸药全都运抵了富士山颠。 胥余望着积雪皑皑的火山口,问道:“结界的入口就在这里?” 妲己点点头道,从袖中放出那朵蓝色的魂火,道:“等下我打开结界之后,你们就把炸药一股脑儿全扔进去。” “天照她们不会知道我们在对付她们吗?” “须佐能乎才死了四天,相对于出云国的时间,连一炷香都没有,她们应该还不知道。” 啊这……胥余震惊了,原来神界和地球的时间流速还不一样。 “所以‘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说法也是真的?” “当然!” “那……我们把炸药扔进去了,会不会炸到我们自己?” “不会,扔完炸弹后,我会把结界关上。” “那……会不会把结界炸烂?” “不会,你的炸药还没这么大的威力!” “那……这些炸药会不会还不够?” “不够你还有吗?” “那……” “你没完了吗?” “你开始吧!” 妲己道:“你们退开些。” 她等胥余等人走远了,忽然张开嘴,灵巧的舌头一吐,吐出一颗火红的狐珠。 这颗狐珠猛地朝前射出,撞击在一片看不见的屏障上,顿时凭空现出红白蓝三道光芒。 她掏出那朵蓝色的魂火,投入到蓝色光芒之上,那光芒似有感应一般,瞬间消散,露出一道黑色的空间带。 妲己的身形忽然变大,现出狐妖真身。白面金毛,身长六米,九条毛茸茸的尾巴随风摆荡。 她伸出两只狐爪,将那道黑色空间朝两边掀开,露出一个硕大的孔洞,说道:“趁现在!” 胥余忙命人搬起炸药,朝孔洞中狂扔。除了一万颗手榴弹,还有十吨硅藻土炸药,两吨硝化甘油。 足足扔了半个小时,才算扔完。 扔完之后,妲己把结界一关,拍拍手道:“行了,一个月后进去收尸。” …… “我这个……在这里挖火山灰,还能挖吗?”胥余问道。 “那两个女人没死的话,出来要发疯的,你也不想你的臣民送死吧?” “你得跟我回平安邑。”胥余说道。 开玩笑,要是妲己不在的话,整个平安邑恐怕都要毁在天照和月读的手里。 “这个自然,大王可得好好待奴家。听说大王会做好多闻所未闻的美食,奴家也想尝尝呢。” “你能不用这种语气说话吗?”胥余虚弱地道。 “唉,你身边有这么多可人的小美女,自然看不上我这个老女人了。” 妲己甩了甩头发,自顾自地走了。 胥余猛地跺了跺脚。妈的,妖孽啊! 第七十九章 一生相守 船队在码头靠岸,妲己望着远处恢弘的城池,叹道:“真没想到,这才三年,你就在这极东之地创造了这样一个所在。看起来,竟比朝歌还要繁华呢。” 胥余望着妲己纯真无邪的小脸,忍不住说道:“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大王要问什么呢?” “你吃人吗?” “这叫什么话?” “我听说狐狸要靠食人心才能永葆青春。” 这其实是他前世在周迅演的电影《画皮》里看到的。由于周迅演技太好,导致他一度入戏。来到这个时空后,他渐渐明白了,前世许多荒诞不经的传说,其实都是真的。所以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都是姜老头造的谣,你好歹也是大商王族,怎么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好吧,进城之前,我要和你约法三章!” “你说罢。” “你好歹也是大商的先王后,大商的子民也就是你的子民,像之前那种故意坑人的事,不可以再做了。” “看来,大王还是位仁慈的君主呢。行,我答应。” “我这座城没有朝歌那么多规矩。你虽是先王后,也不会有自己的宫殿,因为连我都没有。 我会安排你和阿狸她们住在一起,她们虽然也有些法力,但是加起来也不是你的对手,你不能欺负她们。” 妲己朝着阿狸、虞姬、杨飞飞三个小美女看了一眼:“你还挺心疼她们的嘛!行,我答应。” “就这些!” “不是三章吗?” “今天就两章!” 下了船,早有景如松带着一众官员前来迎接,看见妲己,都大吃一惊。犹豫了一下,都拜了下去。 妲己笑了笑,很随意地摆摆手道:“我不过是个先王后,大家不用多礼。阿狸,你带我逛逛平安邑吧。” 阿狸哼了一声,噘着嘴,没有理她。 随同大家前来迎接的风曦见状,连忙站出来打圆场道:“还是让我带娘娘参观参观吧。” 妲己看了她一眼,微笑道:“这位是?” 胥余解释道:“这是风曦姑娘,她是一位巫女。” “居然是巫族之人,幸会幸会!” 妲己拉着风曦的手,有说有笑,旁若无人地朝前走去,仿佛她就是此间的主人。 等她走远了,景如松才道:“大王,怎么娘娘跟着你回来了?” 胥余解释道:“当年姜子牙没能杀死她,她逃到了扶桑。如今我们东征遇见她,她就跟着回来了。” 景如松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胥余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景如松道:“本来是没什么问题。可是大王,先王是您的侄儿,您继承了先王的王位,他的遗孀却不能当太后……只能当王后。” 胥余大吃一惊:“这是什么操作?” “您的夫人去世得早,登基后也一直没有立王后。如果您有王后的话,只需要把妲己娘娘供起来就行了。但是您没有王后,那理论上来说……她就是嫡王后。” “那我要是再娶妻呢?” “都立为嫡王后即可。先王中,有一些都是有好几位嫡妻的,比如祖丁、武丁。” 胥余一阵无语,这莫名其妙就多了个老婆? 他转身去看阿狸,却发现阿狸早就不见人影了。 “阿狸呢?” 虞姬朝城外指了指。 胥余叹了口气,连忙追了出去。 在海边的一块礁石上,胥余找到了阿狸,她独自坐在石上,正在抹泪。 胥余从后面将她搂住,柔声道:“你怎么还哭了呢?” “她欺负人!” “别哭啦,回去我给你做好吃的。” “我不要吃。” “那……这个你要不要?” 胥余松开阿狸,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在她面前晃了晃。 阿狸定睛一看,是个金色的圆环,圆环上还镶着一颗红色的宝石,煞是好看,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这个啊……叫做结婚戒指。” “结……结婚?” “对啊,我想和你结婚,你愿意嫁给我,做我的妻子吗?” “我我我……我愿意!”阿狸破涕为笑,大声喊着,跳进了胥余的怀里。 两人搂了一会儿,阿狸才问道:“欧巴,这个戒指,是做什么用的?” 胥余放开阿狸,将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然后让她给自己也戴了一个。两人双手合十,说道:“现在我们把合在一起的手指试着分开,从拇指开始。” 阿狸照着胥余的意思,两人的手指一根根分开,轮到无名指的时候,她愣住了。 胥余笑道:“怎么样,分不开吧?戴上这对戒指,寓意我们一生相守,永不分离。” 阿狸的眼睛里亮晶晶,因为这个寓意,真的太美好了! 两人温存了好一会,才牵着手回到城里。 一回到住处,就看见桌上放着一堆盘子,妲己正吃得不亦乐乎。 见胥余和阿狸走进来,自来熟地道:“阿狸快过来,风曦说这个雪糕要冻上才好吃,她都调好了,就等你了。快帮我冻上。” 阿狸噘着嘴,哼了一声。胥余轻轻推了她一下,她才不情不愿地走过去,放出灵力,将那堆雪糕都冻住了。 妲己迫不及待吃了一口,皱眉道:“你不乖哦,这冻得也太硬了吧,根本咬不动。” 胥余咳嗽了几声,说道:“宣布一件事,我要和阿狸结婚了。” “哇!”杨飞飞第一个叫了起来。风曦、虞姬、琴娴等人也都连道恭喜。 阿狸见胥余当众宣布婚事,小脸蛋羞得粉扑扑的。 妲己摇摇头道:“唉,刚回家就见自己的夫君娶妻,心里真不是滋味啊。” 阿狸怒道:“谁是你夫君?” “唉!”妲己拍了拍阿狸的肩膀,娇笑道:“姐妹之间呢,要和睦相处。不然咱们的夫君会很难做的。” 阿狸的小脸涨得通红,已经濒临暴怒的边沿。胥余连忙将她拉住,柔声道:“那什么……我们去采松茸去,夫君在岛上的时候说过奖励虞姬炭烤松茸,还没兑现呢。” 临走前瞪了妲己一眼,忍不住在心里哀叹:“这他妈弄了个什么妖孽回来啊!” 第八十章 烈士公墓 本次东征,虽然未尽全功,但也算成果斐然,劫掠回来近六万绳文人。 本州岛已经搜罗了大半范围,四国、九州两个小岛还没去。 等妲己收拾了天照和月读之后,再去一趟就行了。 经过上次的流感事件后,这一次商军对被劫掠人口的应对小心了许多。 绳文人被抓到后,并不是直接送到平安邑,而是先集中起来,送到硫磺温泉中去洗澡、消毒、理发。 彻底搞干净之后,才能坐船送回平安邑。其中一些有明显疾病的,老弱的都被直接放弃。毕竟胥余也不是开善堂的。 扶桑诸岛遍布温泉,硫磺泉也很好找,散发着一股臭鸡蛋味的就是了。 如今,在景如松等人的安排下,平延公路的建设已经正式启动。 由于在本州岛挖火山灰的计划暂时告吹,胥余改变了计划,不再修建水泥路,而改为修建沥青路。 为了增加高炉的温度,延边邑这两年一直在不断地炼制煤焦油。 煤焦油是将煤炭干馏时生成的具有刺激性臭味的黑色或黑褐色黏稠状液体,把这玩意儿喷入高炉之中,可以显著提高炉温。 而干馏煤焦油后剩余的残渣,就是沥青。 当初鲁启曾经问过胥余,这些残渣如何处理。胥余告诉他,这是好宝贝,都要收集储存起来。 鲁启虽看不出沥青能有啥用,但胥余的吩咐他一向照办,这两年下来,已经储存了大量的沥青,修建一条平延公路是勉强够用了。 而且修建沥青路的好处是无需使用钢筋。现在延边邑的水平还无法批量生产钢筋,胥余当初的建路计划是建好路基后,直接铺设水泥砂石混凝土。 这样的路虽然也能用,但是比沥青混凝土路就差远了。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两年,平安邑和延边邑之间往来频繁,已经形成了一条简易的道路。 路面由于经常踩踏,路基也已经夯得比较实了。只需要在路基上铺上砾石,然后再填充沥青混凝土即可。 胥余预计,半年内就可以完工。 织城正在火热地建造之中,织城和平安邑之间海运更为方便,无需修路。只需要在延边和织城之间修建一条公路即可。 这条路比较麻烦,需要事先修建出一条路基,然后,如果要修建沥青路的话,沥青也不够使。 好在这事不急,目前紧要的还是平延公路。等它修好,都是半年后的事了,一切到时候再说。 一场战役下来,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论功行赏是非常必要的。从前因为条件有限,都是一切从简,但现在今非昔比了。 胥余治下的人口,加起来已经突破十八万。 这场战役,许多战士的嬴勇表现,胥余也都看在眼里,他们是真的把平安邑当成了自己的家。 另外,如今人口众多,军队也需要规范化了。 在此之前,平安邑除了胥余特别挑选出的,比如两百多鹿骑兵、十多名炮兵等特殊兵种之外,是没有职业军队的。 就连那八百骑兵,也只是每月训练十多天,剩下的时间都要帮忙搞生产。 如今粮食产量也上去了,胥余开始组建职业军队。 军队分为海军和陆军两支: 由攸候喜担任海军大将,募兵两千; 由南宫修担任陆军大将,领兵三千。 这五千人从今以后将不事生产,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一支真正的职业军队! 而对于那些死去的战士,胥余在城外的山岗上,修建了一座烈士公墓。 凡在战斗中为大商捐躯的将士,都将安葬在此处,供奉牌位。 每年春秋二季,由商王带领群臣,亲来祭祀,并行跪拜之礼,以示对战士为国捐躯的崇敬! 平安邑的文武官员对胥余的一系列决定都举双手赞成,唯独对这个商王亲自跪拜坚决反对。 在他们看来,商王是天子,天子只能跪天,如何能跪百姓呢? 他们认为,这会破坏天子的神圣性。 作为一个现代人,胥余并不拿跪拜当回事。现在人半点好处没有都能一口一个马爸爸叫得飞起,别说有好处了! 不就是磕个头么?算个屁! 为此,胥余严肃地告诉他的大臣们:“百姓对我的拥护,并非那神秘莫测的天子光环,而是我让他们安居乐业,有肉吃,有衣穿。所以,为了守护这样的生活,他们愿意付出一切。 而我要做的事,就是要让他们的付出有意义。我要将他们的名字刻在墓碑上,让子孙后代永远铭记。我要好好照顾他们的家眷,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最终,因为胥余对治下的绝对权威,群臣的反对无效。 坚硬的花岗岩上镌刻着烈士的姓名,伫立在高高的山岗之上。 马车拉着烈士们的棺椁,慢慢驶入墓园。 棺椁用绳索拉着,缓缓放入墓穴。 商王箕子亲自执锹,铲土…… 礼官康侯亲自指挥乐队,用陶埙吹奏着低沉的哀音。 埙声呜咽,仿佛在安抚着战士们的灵魂。 在这样肃穆的环境里,商王箕子、商后妲己都穿着白色的礼服,率领文武群臣,跪倒在纪念碑前,行以九拜之礼。 为了让妲己滚过来磕头,胥余还事先想好了一番说辞。因为这个女人法力太强,来硬的根本不可能。 没想到他一开口,妲己就答应了。想来她心里也清楚,这些死去的人,和她有直接关系! “轰隆!” 安装在城墙上的青铜大炮,朝着大海鸣炮三响,仿佛在为烈士们送行!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胥余用哀伤的、坚毅的语气念完悼词,这才站起身来! 纪念碑前,站满了烈士们的家属,以及前来观礼的百姓们。 在这样的氛围里,他们一个个都泣不成声。 胥余长身而立,对着百姓们说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我不会让战士们的血白流。从今往后,他们的父母便是我的父母,他们的子女便是我的子女。我将尽我所能,奉养他们的父母,教养他们的子女。如违誓言,有如此石。” 他指向远处一块岩石,妲己吐出狐珠,猛地击出,将那块岩石击得粉碎! 众人悚然动容,全都跪倒在地,高呼:“大王万岁!大王万岁!大王万岁!” 第八十一章 中秋晚宴 平安邑今年获得了空前的大丰收。 这两年来由于耕牛和铁犁、铁耙的启用,乌苏里江两岸开辟的农田已经超过了十万亩。产出的粮食超过三万吨,按照每人每天一斤粮食算的话,足够二十万人一年的口粮! 等长春邑建立起来之后,胥余预计十年之内,仅长春邑一地的粮食产量,就可以养活整个华夏人口。 而将东北平原完全开发出来的话,养活全世界都绰绰有余。 毕竟整个华夏现在也就五百万人,全世界人口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两千万。 而在胥余的前世,整个东北一年的粮食产量能达到6000亿公斤。 这样的产量分配给两千万人的话,每人能分到三万公斤,可以吃一百多年。 当然,光吃粮食也是不行的。乌苏里江两岸还开辟了不少养殖场,养殖的猪、牛、鸡、鸭等肉类都源源不断地被送上餐桌。 胥余将阉割的法子传授给商民,动物经过阉割后,长肉更快,个子更大,味道也会更好,再不会有一股骚臭味。 来到商朝之前,作为现代人的胥余一直以为野味是最美味滴,来了之后才知道,美味个屁。 野猪,一股骚臭味;野兔,一股土腥味。 尤其是野猪,煮完之后,连锅都是臭的,哪儿还有胃口去吃。 至于什么熊掌,虎…… 虎……就不说了,少儿不宜。 熊掌,又软又粘又烂又腻,简直难以下咽。 大文豪梁实秋就曾经吐槽过写《鱼与熊掌》的人肯定没吃过熊掌。梁实秋吃过一回之后就再也不吃了,后来有人送他熊掌,他就拿去送给别人。 自从吃上阉割之后的猪肉,鸡肉之后,商民们打猎的热情就消散殆尽了。 不过鱼还是要捕的,无论是乌苏里江的河鲜还是太平洋的海鲜,味道都是杠杠滴。 鉴于野生的鱼类味道要好过家养的,产量也近乎无穷无尽,胥余暂时没有启动渔业养殖。 八月十五,中秋节! 胥余宣布治下的三座城邑全部放假,杀猪宰羊,制作月饼,共同庆祝丰收的喜悦。 东征战役中死去战士的家眷,都被胥余接到了家中一起过节。 在院子里开了几十席。 今天的菜式十分的奇怪,每张桌子上,就摆了一个铜锅。 说是锅,不如说是一个炉子。 这个奇怪的锅下面有一个高脚,里面放着木炭,烧得正旺,上面则是一个烟囱。锅就是绕着中间的一圈。 中间的一圈锅还被隔成了两半,一半红彤彤的,散发着令人食欲大增的酸甜气息,大家一闻而知,这是番茄汤。 现如今,番茄已经是平安邑常见的蔬菜了,所以大家都认识。 另外一半也是红彤彤的,布满了辣椒,滚滚的汤汁翻涌着,许多红褐色的小颗粒涌上来,那是花椒。 宾客们都一脸懵逼,菜呢? 菜来了,侍女们端着一个个托盘鱼贯而入,将各色菜肴摆满了每张桌子。 菜肴十分丰盛,有鸡、有鱼、有虾、有蟹、有牛羊肉、有鸟蛋、有白菜、有土豆、有各种蘑菇,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东西。 但是大家都傻了眼,因为这些东西,除了鸟蛋,全没法吃。 鸡肉切块,血淋漓的;鱼片成薄片,上面还挂了一层糊;牛羊肉也片成薄片,铺在一层冰上面;虾蟹都是活的;白菜是生的,青翠欲滴;土豆,蘑菇也都是生的。 在众人的疑惑中,胥余站了出来,他大声说道:“欢迎大家来参加这个中秋晚宴,今天我们要吃的这种食物,叫做火锅。吃法很简单,自己想吃什么食材,夹起来放进锅里煮即可。 这个火锅分成两半。这一半呢,叫做麻辣锅,它是用牛油、辣椒、花椒、豆瓣酱以及各种药材熬制而成,味道鲜香麻辣,十分过瘾,适合吃辣的朋友。 这一半呢,叫做番茄锅,它是用番茄、香菇、枸杞等材料加高汤熬制而成,酸爽开胃,也十分的过瘾,适合不吃辣的朋友。 下面我给大家演示一下吃法,首先是这个毛肚,烫这个毛肚呢,我们讲究七上八下,最为爽脆……” 胥余一边演示一边吃,他还没演示完,大家都已经口水狂流。 但他是大王,大家也不好先动筷子,只能吞咽着口水干看着。有几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已经想要上手了,都被大人硬生生制止住。 好容易胥余演示完了,说道:“大家开吃吧!” 大家纷纷夹着各式食材,往锅里扔去,一些小孩子早把胥余教的吃法抛之脑后,但许多大人却严格执行着胥余说的步骤。 主位上,妲己夹起一片毛肚,左看看,右看看,疑惑道:“这到底是什么?” 阿狸不管那么多,早夹了一片毛肚,按照胥余说的方法,七上八下地烫了起来,烫好之后,放进蒜蓉酱里沾了沾,一口吃了下去。脆爽而浓烈的味道,让她忍不住哼出声来。 这个年代还没有大蒜,胥余使用的是小蒜,当时叫薤,味道比大蒜更浓郁。 大家纷纷吃了起来,胥余笑道:“你再犹豫一下,就没有了。” 妲己哼了一声:“吃就吃。”按照胥余教的吃法烫好,吃进嘴里,果然十分爽脆,再想去夹第二片,发现早就没了。 风曦一边吃一边问道:“大王,你做那个豆瓣酱,就是为了做这个火锅吗?” 胥余笑道:“是啊,没有火锅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了,大家没事聚在一起吃吃火锅,喝喝小酒,多惬意啊。” 众人听了,都纷纷点头,流露出向往之色。 胥余看大家都吃得满头大汗了,便拍拍手道:“上饮料。” 侍女在每张桌子上都摆了一些晶莹剔透的玻璃杯,一些士卒抬着一些木桶走了出来,打开木桶上的塞子,倒出一种色泽微黄,散发着浓浓香味的液体。 妲己看着这饮料倒在杯子里,还不断地冒着气泡,饶有兴致地喝了一口,只觉酸甜适度,口感十分清新。 她才来平安邑不久,还不太习惯吃辣椒,这时候一口饮料喝下去,顿觉十分解辣,解腻,又变得胃口大开了。 “这个饮料,为什么有一股面包味?” 前段时间小麦成熟的时候,胥余用新收的小麦烤制了一大批面包,妲己已经吃过面包了,所以有此一问。 “这个叫格瓦斯,就是用面包制作的,好喝不。” “好奇怪的名字!”妲己又喝了一口,不禁感叹道:“你这里的吃食,天庭那些神仙都享用不了啊。” 第八十二章 月亮之上 做了两个小修改。 杨飞飞是个波利尼西亚少女,弄个中国名字我总觉得有些别扭,现改名为“莫阿娜”。相关剧情无改动,特此说明一下。 根据老苏《六国论》里“小则得邑,大则得城”的说法,邑比城小。现将“织城”改名为“织邑”。胥余现在统治的城市分别与“平安邑”、“延边邑”、“织邑”,另外“长春邑”还没有开始建造。 …… 火锅是最适合聚餐的美食,大家在一个锅子里捞菜,你一口我一口,气氛就上来了。等到一顿饭吃完,都已经熟悉得如同一家人。 失去家人的悲痛转化为饭量,心中的阴霾也减弱了几分。 满桌子的食材一扫而空,胥余命人端上了饭后甜点和水果。 甜点是红糖糍粑,此物虽然简单,却是火锅的绝配。吃完火锅之后,再吃上一块裹着红糖的糍粑,满足感立刻飙升。后世四川火锅店里的红糖糍粑点菜率居高不下,就是这个原因。 水果就厉害了,一串串的,像玛瑙一样,晶莹剔透。胥余大声说道:“此物叫做葡萄,产自西域,吃完果肉把皮和籽吐掉就行了。” 大家连忙摘下葡萄放在嘴里一咬,酸酸甜甜的果汁噌一下涌现出来,浸润着整个口腔,一股清凉的甘甜沁入心脾,滋润着全身,让人感到浑身甜蜜而喜悦。 琴娴满足地笑道:“大王,这个葡萄,明年要多种一点才行啊。还得酿酒呢!” 从雅利安人那里搜刮回来的葡萄酒早就喝完了,她还是念念不忘。 胥余笑道:“现在的葡萄,个儿还不够大,要看你本事了。” 琴娴不好意思地笑道:“我哪有什么本事,全是风曦姐姐的功劳。” 说着把头靠在风曦肩膀上,像是撒娇一样。 胥余发现风曦这人,话虽不多,却似乎拥有一种春风化雨的能力。 妲己这厮个性太强,阿狸她们三个都和她不太对付,但是在风曦的调和之下,半个月下来,居然也都相处得很是融洽。 而琴娴、子悦这两个小丫头,简直拿她当亲姐姐一样。 风鸣将最后一颗葡萄扔进嘴里,眨着眼睛问道:“还有吗?” 莫安娜搞怪地摸摸他溜圆的小肚肚,笑道:“你还吃得下吗?” 风鸣怒道:“我放大毛咬你哦!” 莫阿娜笑道:“切,我才不怕。” 风曦笑道:“娜娜你别逗他了。接下来就只有松子了,你要吃吗?” 风鸣撇撇嘴:“松子我都吃腻了。” 说着便离开座位,找大毛二毛玩去了。 胥余命人端上松子、茶水。大家便就磕着松子,赏月闲聊。 风曦望着满堂和气的景象,笑道:“大王,你这个中秋晚宴办得还真不错,大家的心情似乎都好了很多。” 正说着,一个小女孩走了出来,她拿着一个月饼,怯生生地走到胥余跟前,递上月饼,奶声奶气地道:“大王,给你吃。” 胥余一把将她抱起来,笑道:“你自己怎么不吃呀。” 小女孩摸摸圆圆的小肚肚,腼腆地道:“我吃不下了。” 大家一听,都笑了起来。 胥余咬了一口月饼,笑道:“真好吃。” 小女孩望着胥余,一脸希冀地道:“大王,你能给我讲故事吗?” 这时一个妇女走上前来,一脸歉意地道:“大王,对不起。我没注意,她自己跑上来了。以前,都是她爸爸给他讲故事,现在……囡囡,跟我回去。” 胥余摆了摆手,道:“无妨。”笑眯眯地道:“好啊,那我就给囡囡讲一个嫦娥奔月的故事吧。从前,有一个英雄,叫做后裔……” 这个故事胥余从小到大都听腻了,讲起来驾轻就熟,他从后羿射日开始讲起,一直讲到嫦娥偷吃灵药,投身寒冷孤寂的广寒宫内。 小女孩在他娓娓道来的故事里,渐渐地睡着了。胥余轻轻将她拖着,交还给了那个少妇。那少妇抱着孩子,感激地朝胥余行了个礼,抱着孩子下去了。 忽听妲己笑道:“你说嫦娥一个人在广寒宫里受罪?” 胥余啊了一声:“不然呢?” “那上面可热闹了,她快活着呢,受什么罪。” 胥余大吃一惊:“月亮上面真的有广寒宫?” 这回轮到妲己大吃一惊了:“原来你不知道吗?那你还讲得活灵活现的。” 胥余干笑道:“我也是道听途说。话说,月亮上是什么情况,能讲讲吗?真的能上去?” “飞上去肯定是不行的,如果离开地球太远,就无法呼吸,会窒息而亡的。不过天庭上就一个通道可以直达广寒宫。那群神仙们,闲着没事,常常会去饮酒作乐的。” “那上面也有山有水吗?” “那是自然。不然光秃秃地,谁去玩?” 胥余大受震撼,这他妈啥情况?难道月亮不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破烂星球吗?他前世可是拿着天文望远镜,亲自看过的。 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我……真的是在地球上吗? 月亮上也有山有水有花有草? 这么可能,月亮那么小,怎么可能吸附得住空气? 妲己是在鬼扯的吧? 可是……她没必要鬼扯啊。 “你去过吗?” “没有,我们狐族自成一系,跟他们不是一路的。” “好吧!”胥余见她不说,也就不问了,忽然想到一事,又道:“出云国到底有多大,那点炸药够吗?” 据他所知,当初炸掉广岛的那颗原子弹,威力约等于1.5万吨tnt炸药。而他们投进出云国的炸药,算起来还不到十吨。 广岛是一个市,出云国是一个国,1.5万吨炸药才炸掉一个市,10吨炸药去炸一个国,怕不是挠痒痒。 其实这个疑惑一直在他心里,只不过当时被妲己胁迫,心里有气,只能照办了。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感觉妲己这厮虽然任性妄为,但也算识大体,对她改观了一些。 妲己撇撇嘴道:“他们那点地盘,能开辟出多大的空间?就是爱吹牛罢了。昆仑那么大,就叫个瑶池。他们那么小,非要叫个国。其实呢,还没有平安邑大。 而且呢,他们的神力九成都集中在天照三姐弟身上,其他乱七八糟的神虽然多,其实比凡人也强得有限。” 胥余这才放下心来,道:“那后面的事,就拜托你了。要不然她们向我寻仇,还真是个麻烦,对了,你要帮手吗?” “你说她们几个吗?她们的能力虽然有些特色,但是要对付天照和月读还差得远的。” “那……申公豹呢?” “申公豹?他不是被元始天尊塞到北海之眼吗?” “他出来了,现在是我大商的国师。” “奇怪,元始天尊亲自动的手,谁敢放他出来?” 胥余一愣,恨不能一巴掌抽死自己,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我当初,压根就没想起来问这事啊! “你是说,是元始天尊亲自放他出来的?” “不然呢?” “完犊子了,我还让他去朝歌联系殷商旧部呢。他一定把我给卖得底朝天了!” “你别急,申公豹这厮一向阳奉阴违,就算是原始天尊给他的任务,他也照样会打折扣。而且他和姜老头不对付,背地里会使什么绊子谁也不知道,小心一些也就是了。” “唉,只能如此了。这还好是你来了,不然我被他卖了还帮他数钱。” 妲己娇笑道:“大王不必如此,谁叫我们是夫妻呢。” 卧槽,谁跟你是夫妻啊! 胥余马上跳起来,牵着阿狸的手走了。 第八十三章 乔迁之喜 中秋节后半个月,胥余搬进了新建的“王宫”。 说王宫有点夸张,不过比之前那栋平房要豪华多了。 这是一栋两层的独立楼房,它是由钢筋混凝土作为主体结构,搭配最新烧制出来的红砖建成。 年初,胥余考虑到家里住的人越来越多,一栋平房多有不便,便画出了图纸,调拨了一批工匠和奴隶,开始建造这栋新房,历时八个月,终于大功告成。 由于鲁启用土法弄出的钢筋暂时还达不到胥余的标准,所以这栋楼只建了两层,再高怕出事。 阿狸、虞姬、莫阿娜、妲己、风曦姐弟都跟着一起搬了进来。 搬家之日,大家都来参观。 这房子每层都有四个房间、两个客厅、一个厨房。 每个房间的面积都超过五十平方米,十分的宽敞。 胥余随手打开一个房间,让大家参观。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巨大的落地窗户,这时正是早晨,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实木的地板上,给人一种暖洋洋的感觉。 大家早就见过玻璃了,但是这么大的玻璃,还是第一次见,都不由得发出啧啧称奇。 胥余笑道,“这是玻璃厂的工匠们花了半年时间,失败了无数次,才烧制成功的。现在大家来试试这个床。” 女孩们听了,都坐了上去。 子悦惊叹道:“好软啊,好像躺在云堆里。王叔,这是用什么做的?” 胥余道:“这是弹簧床,弹簧是一种一压就会变形的机械零件,就像这样。” 胥余说着,摸出一个小弹簧,给大家演示了一下,女孩们传来传去,把玩着那个小弹簧,都啧啧称奇。 “还有这个被褥,是用来自虞姬家乡的棉花制成。从前贵族用兽皮,平民用麦草。今后都可以换成棉花了。” “这个布也是用棉花做的吗?好软,好舒服哦!” “没错,这是棉布,是用棉花纺纱织成的。它的舒适度远胜麻布。等到明年织邑建成之后,我大商的子民,就可以用上棉做的被褥,穿上棉布的衣裳了。” “大王万岁!”子悦忍不住喊了起来。 “少拍我马屁,你是不是也想住进来?” “嗯嗯嗯!” “那你自己挑个房间吧!” “谢谢王叔!” “现在我们来参观一下洗漱间。” 这么大的房间,当然要配上单独的洗漱间。 大家一进去,就被那个巨大的陶瓷浴缸吸引住了。 那浴缸色泽洁白,光可鉴人,造型可以说是十分的美观。 尤其商人尚白,看着就更顺眼了。 妲己最喜欢沐浴了,忍不住走上前去,问道:“这是沐浴用的么?” 说着,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只觉十分的光滑。用手轻敲,声音清澈悦耳,如同敲击乐器。 “这是陶器吗?怎么会如此精美?” 胥余介绍道:“这是玻璃厂的新作品,叫做陶瓷浴缸。它不是陶器,而是比陶器更高级的瓷器。” “瓷器?那是什么?” “其实制作方法和陶器差不多。但是烧制陶器的话使用普通的黄土即可,烧瓷器则需要使用特殊的高岭土,这种土只有延边邑的煤矿附近才有。而且陶器堆上木材就可以轻松烧制出来,但是烧瓷器的话就需要更高的温度。” 妲己听得一头雾水:“为什么你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 胥余笑道:“这涉及专业的知识,不懂很正常。你觉得它好用就行了,不需要深究它是怎么来的。” “好吧!”妲己点点头,忽指着浴缸上方的一个金色水龙头问道:“那这个呢?” 胥余伸手拧开水龙头,只听哗地一声,一股清水流了出来。 “这是自来水,以后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会提供热水,大家可以沐浴之后再睡觉。” “这……水怎么会自动流出来?” “我在房子附近建了一个高塔,用畜力将水抽到高塔上的纯金水箱中,然后用管道和房子相连,需要用水时,只要打开水龙头即可。” 没错,水箱水管水龙头,全是纯金的,就是这么壕无人性。 不过胥余这么干,主要是因为方便。黄金质地较软,延展性好,容易塑形。如今的技术水平,用黄金打造水管比用铜和铁方便很多。而且黄金抗氧化、耐腐蚀,也远胜铜和铁。 最重要的是,黄金在这个时代没什么鬼用,商人的货币是贝壳。胥余拿黄金来做水管,纯粹就是废物利用。 胥余关上水龙头,拔掉浴缸底部的一个塞子,浴缸里的水瞬间流走。 “水流到哪里去了?” “在离房子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污水池,大家用剩下的生活废水,会经过管道排到污水池里,只要定期清理就行了。” “那这个呢?这是水井吗?”琴娴问道。 “这是抽水马桶,如厕用的。”胥余坐上去演示了一番,接着一拉绳子,立刻有水涌了出来,“大家如厕之后,只要拉一下这根绳子,秽物就会被冲走,顺着管道流到污水池里。” 琴娴脸涨得通红,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风曦见她尴尬,连忙指着梳妆台上的一个白色块状物问道:“那这个呢?这是什么?” “这是化学实验室的最新产品,叫做肥皂。现在景田已经成功制造出了三酸两碱,很多日用品都会逐步生产出来。” 胥余拧开洗脸盆上的水龙头,将手打湿,拿起肥皂在手上打了些泡泡,然后随便搓了搓,接着放在水龙头下冲洗了一番。一双手立刻洗得干干净净,闻着还有一股淡淡的玫瑰花香味。 “你们沐浴的时候,可以使用这种肥皂,先打上泡泡,然后用水洗净,皮肤就会变得十分的舒爽,顺滑。” 胥余说着,又指着一个装有白色膏状物的玻璃瓶说道:“还有这个,这个叫洗发水。用这个来洗头,头发会特别丝滑。” 琴娴顾不得丢脸了,大声道:“我我我……我也要住在这里。” 参观完这个神奇的洗漱室,女孩们对胥余的崇拜已经拔高到无与伦比的层次,哪怕是女娲娘娘亲来,也不能与之比肩。 他发明的这些东西,真的是太合女孩们的心意了。 第八十四章 梦幻礼服 等搬完家,女孩们都赖在软软的床上不肯起来。 如果不是饭菜的诱人香味,她们估计可以躺到明天早上。 胥余和风曦、阿狸一起下厨,大家凑在一起吃了新家的第一顿晚餐。 阿狸本来也想去她软软的床上躺着,却被风曦拉过来做饭。 风曦告诉她,都是要嫁人的人了,要学会给夫君做饭哟。阿狸一听,就喜滋滋地来帮忙了。 不过阿狸帮的都是倒忙,杀鱼杀得满地跳,杀鸡杀得满天飞,胥余只好让她在一旁看着。 豆瓣酱自问世以来,除了上次做牛油锅底的时候使过一次,就再也没用过。 如今川菜之魂已经全部聚齐,回锅肉、麻婆豆腐、宫保鸡丁、鱼香肉丝、豆瓣鲫鱼、水煮鱼这些胥余前世大名鼎鼎的川菜们,终于闪亮登场了。 “原来放了豆瓣酱,水煮鱼这么好吃的!”阿狸一边吃一边忍不住感叹。 “吃完饭有一件礼物送给你。”胥余笑道。 “啊,什么?” “在你的房间里哟。” 阿狸一听,三下五除二把碗里的饭扒完,就往自己的房间跑。 大家见胥余搞得神秘兮兮地,也都跟着跑去看。 “哇!” “好漂亮啊!” 房间的正中央,挂着一件雪白的婚纱,轻丝织就,如同云彩。 婚纱上缀满了水晶,在灯火的掩映下,流光溢彩,如梦似幻。 “这是你的结婚礼服!”风曦搂着阿狸的肩膀笑道。 阿狸双手捂脸,激动得哭出声来。 “原来,你们是故意不让我回房间的。” “我帮你换上吧,你们都出去。” 风曦把大家都推了出去,顺手把门给关上了。 妲己揶揄道:“把我家小阿狸都弄哭了,准备很久了吧?” “是啊,这套礼服用真丝织就,镶嵌了一万颗水晶,动用了十八名玉匠,十八名织女,花了整整三个月才制作成功。” “哇!”女孩们一个个都惊讶地捂住了嘴。 半个小时后,房门打开,阿狸穿着纯白的婚纱,脚踩着光华璀璨的水晶鞋走了出来。 她的表情有些紧张,但是却洋溢着幸福。 “哇,好美啊!”女孩们都围了上去,像众星捧月一样把她围在中间。 “再过一个月,你就是我的王后了。”胥余微笑道。 “嗯!”阿狸重重地点了点头。 …… 第二天。 妲己还在睡觉,忽然被外面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惊醒。 她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出房门,看见子悦正坐在客厅里吃东西,便问道:“外面怎么回事?” “在捕鱼呢。” “捕鱼这么大声?” “全城人都参加,当然大声了。” “全城……是要捕大鲸吗?” “不是,是我现在正在吃的这个,你过来尝尝。” 妲己走过去一瞧:“鱼脍!” “是呀,尝尝。”子悦递给她一双筷子。 妲己夹起一片鱼,粘了点芥末,放进嘴里咀嚼,点点头道:“嗯,味道鲜甜,比在朝歌吃的鲤鱼美味多了。这是什么鱼?” 此时的芥末是黄芥,是用芥菜的种子磨成粉制成的酱,和后世日本料理常用的青芥有所不同。 “这是大马哈鱼,不过王叔有时候也叫它三文鱼。今天是捕鱼的日子,我忍不住就先弄一条过来尝尝鲜。” “捕这个鱼,还分日子的吗?” “对啊,它们每年的这个时候就会从大海中回到江里来。王叔说,这叫洄游,我们只要提前做好准备等着捞鱼就行了。” “还有这种事,去看看。” 妲己好奇心起,和子悦一起干掉了剩下的鱼脍,走出门去。 乌苏里江穿城而过,江岸旁、江水里、渔船上到处都是人,大家都嘻嘻哈哈地捞着鱼。 岸边的鱼已经堆积成山,许多人正在不停地杀鱼,许多人在不停地撒盐腌制。 阿狸在不断地制冰,来不及杀的鱼,就先扔在冰块里保鲜。 “这地方,真是块宝地啊!”妲己感叹着,忽然想到:“难道箕子早就知道有这么个地方,所以才跑到这里来建城的?他的一身本领,到底是怎么来的?是女娲娘娘赐予的吗?” 她把目光投向远处,胥余正合风曦、虞姬等人站在一起,不知在说着什么。 胥余脸色很难看,忽然转身走了。 妲己奇怪地走上前去,问道:“怎么了?” 虞姬道:“我的海东青传来消息,西周发兵了!” …… 两天后,胥余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西周这次集结了骑兵两万、步卒三万、奴隶五万共计十万大军。由李靖领兵,正杀气腾腾地而来。按照他们的行军速度,大概十日后便可以抵达延边邑。 议事厅内,胥余皱眉道:“怎么统兵大将换成了李靖,不是姜子牙了?” 南宫修道:“大概前两次姜子牙和我们对阵都失利,所以周廷才换人的吧。不过这个李靖也十分厉害,小觑不得。” 胥余心想,这还用你说,托塔天王谁不知道。而且这厮比姜子牙的脾气爆多了,他可没姜老头守规矩,是个硬茬啊! 胥余问道:“我们的炸药现在有多少?” 景田道:“上次东征全都用光了,这才一个月,也没有做出多少,还不到一吨。” “手榴弹呢?” “不到一千颗。” 沃日,屋漏又逢连夜雨,这下麻烦了。 “传我命令,五日之内,将延边邑的所有人口全部撤回平安邑。粮食和铁器也全部带回。一样都不能留给周军。” 景如松得令,立刻手写了一封命令,请胥余盖了印,交给虞姬。 虞姬怕有误,招呼了莫阿娜一声,莫阿娜立即变成巨鹰,虞姬跃上鹰背,一人一鹰冲天而去。 南宫修道:“大王,敌人这次来势太过凶猛,是不是请江南和西北……” 胥余摇摇头道:“不行。西周这次有姜子牙坐镇,无论是西北还是江南的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们暂时还不能轻举妄动。” “那武庚那边呢?” “也不到时候。这一次,我们自己顶!”胥余霸气十足地道。 众人被他气势所摄,都道:“愿为大王效犬马之劳。” 忽听城外天穹之中,一个尖利的女生高叫道:“妲己,你给我出来!” 胥余吓了一跳,声音来自天上,那就是个神,谁来了? 妲己皱眉道:“是天照,她居然这时候跑来了。” 胥余一愣,沃日,这是来趁火打劫了吗? 第八十五章 先祖之灵 第八十五章先祖之灵 “为什么她会华夏语?”胥余问出了一个终极问题。 “神的寿元悠长,会说华夏语有什么稀奇的。”妲己解释道,摸出一把剑交给胥余,“大王,这柄十拳剑你拿着,等下我和她们斗到关键时刻,你抽冷子给那女人一剑。” 胥余一愣:“我?你们斗起来飞天遁地的,我只是一介凡人,我怎么给她一剑?” “你是人王,有先祖之灵的庇佑,只要召唤先祖之灵附体就可以做到。” “额……怎么召唤?” “差点忘了,这是历代商后继位时才能获得的绝密传承。你是自立为王的,所以不知道。” “这……” “没关系,我教你!” “你怎么知道的?” “子受告诉我的,他在我面前没有秘密。” 妲己说着,附在胥余耳边,念出一段古朴玄奥的咒语。 “用心记下。使用前只需要焚香祝祷,在心中默念这段咒语就可以了。” 胥余心情有点激动,感觉自己马上就要超神了。 由于重生获得的超强记忆力,他瞬间就记下了这段咒语。 胥余朝妲己点了点头,妲己把十拳剑插在地上,道:“我先去了。等会儿你准备好了之后,就忽然跳出来,给她一下狠的。” 妲己说着,嗖一下就跳到了半空之中,嚣张地道:“正打算过两天去找你们呢,居然送上门来了。” 海面之上,站着一红一白两个女子,那个红衣女子想来就是天照了,她一见妲己,便大怒道:“你来到扶桑,我们以礼相待,自问并不曾招惹你。你怎么杀了我们的弟弟?还毁了我们的出云国?” 妲己娇笑道:“须佐能乎肆意屠杀华夏子民,我杀了他是为了你们好。要不然惹怒华夏众神,怕不是有灭族之虞。” “这些不过是华夏余孽而已,李天王正率领大军赶来的路上,你还能猖狂几日?” “这样说来,是你们去昆仑告的密?” “是又如何,你从前藏身扶桑,我们也不想惹你,只做不见。没想到你竟然虏我子民,杀我亲弟。岂能与你干休?” “你们既然请了李靖来对付我,何必现在又跑来送死呢?” “自然是要与你决一死战。” “说得倒挺硬气,昆仑那群人什么性子我还不知道?怕是被人家当了棋子,逼迫你们过来送死,消耗我的实力吧?” 天照被妲己猜中事实,不由大囧。 两个多月前,岛上忽然来了一群华夏人大肆劫掠。天照听见子民的祷告,让须佐能乎出去一探究竟,谁料他出门没一会,出云国的上空忽然出现许多奇怪的物事。 天照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那些物事忽然爆炸,猛烈的大火与冲击波瞬间蔓延到整座城市,无数建筑毁于一旦,手底下的众神也是死伤惨重。 危机之中,天照拿出神器八咫镜抵挡那猛烈的爆炸。岂料出云国空间太小,那爆炸被八咫镜一反弹,撞到空间壁垒,又反弹回来,威势更甚。 天照弄巧成拙,致使整个出云国都被炸成了一片白地。 等到天照和月读破开结界,出门查看,敌人早没影了,而弟弟须佐能乎也失去了踪迹。 天照一想,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潜逃到扶桑的那只狐妖妲己干的。 妲己是青丘之主,狐妖之王。天照不想惹祸上身,对她躲在岛上的事只做未见。 岂料,却酿成灭门惨祸! 现在弟弟不见了,肯定已经遭了妲己的毒手了。 天照和月读想要报仇雪恨,但对战妲己实无把握,逼不得已,就跑到昆仑去告了一状。 天庭听说妲己现世,忙命李靖带着魔家四将下界擒拿。 李靖带着魔家四将来到镐京,见了姜子牙,告知他妲己现世之事。 姜子牙没想到妲己居然和箕子搅在了一起。 而且箕子现在的势力竟然膨胀到十万之众,已经是一股非同小可的力量。 西周一直在准备着对箕子用兵。 淮河一战后,姜子牙其实并未撤军,而是将大军调到了燕都(今beijing)。 燕都外围就是大片草原,正适合练习马战之法。 得到火药配方后,姜子牙立刻进行大量仿制。 由于火器的制造和使用训练都需要时间,为确保万无一失,西周打算先准备冲锋,等到明年春天再发动伐商之战。 力求一战功成,解决掉这个隐患。 但是,西周王廷却没有料到箕子的实力居然膨胀得如此之快,这才短短一年不到,居然聚集了十多万人口,而且还和妲己搅在了一起。 三年前,姜子牙率天兵讨伐青丘,虽然获胜,但毕竟未尽全功。 如果箕子和青丘搅合在一起,那么商人的实力虽然比不上封神之战时和截教联合,但也不可小觑。 而且,海内外其实还潜伏着不少截教余孽,一旦他们得知箕子小成气候,前来投效的话,搞不好众神之战会再次开启。 华夏神族已经打不起再一次内战了。 鉴于此,姜子牙决定,立刻大军东进,一举荡平平安邑,擒拿箕子和妲己,消除这股隐患。 由于李靖是天庭派下来的使者,他本身也是讨伐殷商的有功之臣,还是一代名将。因此,姜子牙就把这主帅的位置让给了李靖,由他率兵东征。 而自己则坐镇齐国,负责后勤。另外也震慑江南奄国,使嬴才不敢轻举妄动。 李靖可不是吃干饭的,他率领大军从燕都出发,日夜兼程,短短一个月赶了两千里路。 快到延边邑的时候,李靖立刻派出天照和月读两姐妹。 美其名曰是给她们一个机会,让她们找妲己复仇。 其实是想让她们送死,对妲己的实力进行一波消耗。 反正这两人也不是华夏神族,死不死的和李靖没屁关系,李靖也不放在心上。 天照和月读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前来叫阵。 …… 胥余焚香更衣,满怀希冀地念出了召唤先祖之灵的咒语。 大家都紧张地望着他……良久,南宫修紧张地问道:“怎样?” 胥余感到有一股气流在肚腹之中运行,也紧张地道:“快了!” 说着用力一憋,“噗!” 憋出了一个屁! 第八十六章 三大神器 “被我中说了吧?”妲己笑道,“我要有建议,你要不要听?” “姐姐,她们狐族最是狡猾,别听她的。”一直没有说话月读忽然开口道。 “听我说话的时间,还可以算是多活一刻。不是吗?” 这话的意思是不听她说马上就得死,简直狂到没边了。 天照好歹是扶桑神族的老大,自从忍辱负重跑去昆仑告状,就一直在忍气吞声,李靖叫她们姐妹来送死,她也乖乖来了。这时候还被妲己如此羞辱,终于绷不住了。 她呼地抽出一柄宝剑,怒吼道:“去死吧。” 那剑身之上云雾缭绕,看不清真容。 胥余站在地面,失声道:“天丛云剑!” 南宫修道:“大王认得这剑?” “不认得!” 南宫修一愣,心想不认得你咋呼个啥? 胥余又道:“我猜的,扶桑的神剑除了十拳剑就是天丛云剑了。十拳剑在这里,她手中的自然就是天丛云剑了,这剑乃是扶桑第一神剑。” 胥余正在吹水,天照已经举起天丛云剑一剑朝着妲己刺了过去。 只见一道银芒闪耀,剑光暴涨数百米,瞬间刺到了妲己的身前。 “沃日,四百米长的大刀!” 胥余怪叫着,妲己身前忽然出现一面淡蓝色的护盾,挡住了那道剑光。但是天丛云剑锋利无比,那薄薄的护盾哪里抵挡的着,“波”地一声轻响,蓝色护盾应声而碎。 妲己的身子朝后缩了缩,嘻嘻笑道:“本来你弟弟还剩下一缕魂火的,现在彻底灰飞烟灭了。你杀了你弟弟!” 原来她竟然拿须佐能乎的魂火抵挡天照的宝剑。 天照眼见弟弟居然被自己亲手刺得神形俱灭,彻底疯了,手中剑芒爆涨,呼地一剑砍下。数百米长的剑光闪耀着巨大的光幕,仿佛就要将整座城市劈成两半。 妲己小嘴一张,吐出一颗火红的狐珠,挡住了那铺天盖地的剑光。 便在此时,天地之间绿芒大盛,月读出手了。 她拿着一个月牙状的玉石,玉石中发出一股巨大的绿芒,朝妲己射去。 妲己的狐珠已经抵住天丛云剑了,见她杀来,便现出原形,一只白面金毛,身高六米的九尾狐。 狐仙真身一出,立即双爪一合,夹住了那道巨大的绿芒。 “那是什么?”南宫修问道。 胥余目不转睛地盯着这神乎其神地战斗场面,喃喃道:“这也是扶桑的神器,叫八尺琼勾玉。” 心里却想,吗的,这比那些五毛特效电影,可是强到天上去了。 双方都运用神力斗法,一时陷入僵持状态。忽听妲己喊道:“就是现在,上!” 胥余一愣,上?我拿屁上? 妲己见胥余不动,忍不住问道:“大王,你什么情况?” “没有附体啊!”胥余无奈地喊道。 “我去!”阿狸忽然越众而出,拔出十拳剑,单足一点,已朝天空掠去。 虽然不会飞,但她这一下也跳得够高的。 只见她跃上半空,便是一剑朝天照头顶斩去。 “小心!”妲己喊道。 时机已失,阿狸上得太晚了。 天照已有防备,她掏出一面铜镜,顶了上去。 阿狸一剑砍在铜镜上面,只听“哐当”一声,十拳剑被震得脱手,阿狸的身子如风筝一般飞了出去。 妲己一声大喝,狐珠光芒爆炸,将天丛云剑的光芒压制回去,身形化作一道流光,接住阿狸飘落的身子,落在了胥余身前。 胥余吓了一跳,前面上前接过阿狸,喊道:“阿狸,阿狸!” 阿狸睁开眼睛,微笑道:“我……没事的。” “她没事,只是被震得脱力了。你什么情况?就错失良机?” 胥余放下心来,苦笑道:“我召唤不出先祖之灵!” 妲己一愣,正要说什么,忽见一白一青两道巨大的光芒又斩了过来。 她连忙吐出宝珠,抵住白光,身形却朝着月读冲去。 天照身有天丛云剑和八咫镜两件神器,攻守兼备,难以得手。妲己决定先打只有一件神器的月读。 “轰”地一声,狐仙形态的妲己一脚蹬在八尺琼勾玉之上,恐怖的仙力将月读蹬得倒飞出去。 月读挥动八尺琼勾玉正要反击,妲己背后的九条尾巴忽然倒卷而出,将八尺琼勾玉死死缠住。紧接着就是一拳,打中月读的面门。 月读的面门被妲己无铸仙力击中,立刻被揍得变形。 但顷刻之间,她又复原了。 妲己一愣:“再生之力?那就好玩了。” 说着伸出爪子,朝着月读疯狂挠去,大有一副泼妇撕架的姿态。 月读动弹不得,被妲己一顿狂挠痒,挠得满脸鲜血淋漓! 但顷刻之间,那些被挠出的伤痕,都一条条复原了。 “有意思,我看你有多少神力,我打……” 妲己一顿组合拳,朝着月读狂轰乱炸。 天照眼见妹妹被打得这么惨,连忙来救,但妲己的狐珠就好像是有灵之物一样,死死缠住天照,令她脱身不得。 妲己一边打,一边问道:“你现在可以听我说了吗?” 天照忍不住道:“你别打我妹妹,你要说什么就说。” 妲己拍拍手道:“非要挨顿打。听好了,你们两个不过是李靖的弃子,他也没拿你们当回事,无非是用来消耗我的力气罢了。 你们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被我打死;第二,投降,加入我方阵营。” 天照道:“李靖大军顷刻便至,加入你的阵营不还是个死?有区别吗?” “有区别啊,可以晚死几天。万一我们赢了呢,就不用死了。” “痴心妄想,就凭你们这点人,怎么抵得了李将军的雷霆一击?况且,谁都不是傻子,你杀不死我们。 我有八咫镜护体,你破不开我的防御。我妹妹有再生之力,你也杀不死她。我们只需要等到李天王过来,就胜利了。” “那我就天天折磨她,让她生不如死。”妲己狞笑道,她现在是狐狸形态,表情看着十分邪恶。 月读恶狠狠地道:“随便你,只要能耗死你,为我弟弟报仇,我什么都愿意做。” 第八十七章 逗逗闷子 “跟你拼了。” 天照左眼忽然一睁,一道黑色的火焰从眼中倾泻而出,射向妲己。 “小心!”胥余吓了一跳,连忙出声提醒。 但距离太近,那道黑炎瞬息而至,根本无从躲闪。 情急之下,妲己狐尾一甩,控制着八尺琼勾玉迎了上去。 碧绿的勾玉和黑色的火焰撞击在一起,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黑炎瞬间将勾玉覆盖住,熊熊燃烧起来。 妲己嘻嘻笑道:“你的黑炎能烧烂这勾玉吗?” 便在此时,月读右眼一睁,覆盖在八尺琼勾玉上的黑炎瞬间变成一把黑色长剑,朝着妲己头顶斩落。 妲己心念一动,狐珠瞬息而至,接下了这一击。 狐珠上紫色的狐火与黑炎一撞,瞬间消散。 妲己心神一震,连忙收回了狐珠。 而就在心神震动的瞬间,月读逃脱了妲己的控制,和天照站在了一起。 两姐妹并肩而立,一睁左眼,一睁右眼,勾玉上覆盖的黑炎又发生了变化。 一缕黑炎变成了一条极细的黑线,连接了勾玉的两端,使得勾玉变成了一张弓。 剩下的黑炎,则变成了一根熊熊燃烧的箭矢。 弯弓搭箭,瞄准了妲己。 南宫修问道:“那是什么?” 胥余皱眉道:“那黑炎据说来自太阳中心,能燃尽一切。看来天照的左眼可以释放黑炎,月读的右眼可以控制黑炎的形态。” 南宫修奇道:“你咋知道?” 胥余道:“因为我看过《火影忍者》!” 南宫修一愣:“那是啥?” 说时迟,那时快,勾玉之弓蓄足了劲,呼地一箭朝妲己射出。 妲己眉头一皱,掉头就跑,黑炎箭矢犹如附骨之疽,追了过去。 胥余忍不住吐槽道:“沃日,还能精确制导?” 妲己飞临海面,一条狐尾忽然变大,搅起一股巨大的海水。 另一条狐尾一扫,卷起一股狂风。 狂风与海水聚合,变成了一道硕大的水龙卷,朝着黑炎箭矢迎了上去。 “滋啦!”水龙卷与黑炎箭矢一撞,瞬间气化。 大海之上,云气弥漫,妲己纵身一跃,钻进了大海深处。 黑矢如影随形,也钻了进去。 片刻之后,妲己“哗啦”一声从海水中跃出,那跟黒矢也紧随其后,从海水中射出,仍是追踪不休。 南宫修咋舌道:“海水都浇不灭,娘娘会不会有危险?” 胥余皱眉道:“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掉制造问题的人。” 胥余话音未落,便见妲己身如流光,朝着天照姐妹冲了过去。 不想天照拿着八咫镜一挡,只听一声巨响,妲己蓄足了劲的一拳打在镜上,全然无用。 眼见黒矢已追踪而至,妲己转身又逃。 胥余忍不住吐槽道:“这特么简直无解。” 却见妲己绕了一圈,又飞了回去,一条尾巴上蓄足了电光,轰隆一下,碗口粗的闪电朝着天照姐妹劈去。 胥余忽然明白了,点点头道:“原来妲己的九条尾巴对应着九种能力,真不愧是青丘之主!” 但天照仍然是举起八咫镜,挡住了雷霆一击。 南宫修皱眉道:“又挡住了,这有用吗?” “有用,天照的眼睛在流血了。”虞姬眼神最好,忽然开口说道。 天照姐弟站在半空中,隔得太远,大家也看不清。不过虞姬不可能说谎,大家听了她的话,都稍感安心。 只见妲己又飞了回来,她用尾巴卷起一块小山般的巨石,朝着天照姐妹狠狠地砸了下去。 …… 妲己飞了一圈又一圈,操纵着金木水火土风雷光黯各种技能朝着天照姐妹狂轰滥炸。 一圈技能砸下来,胥余问道:“现在怎么样了?” 虞姬道:“她们两姐妹的眼睛都在流血,越来越严重了。” 胥余看明白了,双方这是在博弈。 妲己各种花里胡哨的大招乱甩,就是在消耗天照月读的神力,一旦她们支撑不住,能够对妲己造成威胁的黒矢就会消失。 那时,妲己就胜了。 但这么多大招用下来,妲己也明显的神力不继了,她的速度慢了下来,好几次差点被黒矢碰到。 “得想个法子啊!”胥余忽然高声道:“虞姬,娜娜,你们飞过去,远远地用爆破箭攻击天照姐妹。注意把攻击距离拉到极限,小心被她们的天丛云剑伤到。” 虞姬一愣:“管用吗?” 天照的八咫镜连妲己那些威力澎湃的法术都能抵挡,她对自己的爆破箭实在不抱什么希望。 胥余道:“她们双方都已经到强弩之末了。你的攻击虽然弱小,却有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奠定胜局!” 虞姬和莫阿娜见他信心十足的样子,便都点了点头,莫阿娜立马变成了一只巨鹰,虞姬跳到她背上。 二人正要起飞,忽听妲己娇笑道:“累了,不玩了!” 胥余一愣,什么鬼? 只见妲己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卷轴模样的东西,嘻嘻笑道:“两位妹妹不用费劲了,看我变个戏法给你们看。” 妲己说着,将那卷轴一张,那奔袭而来的黑矢射入卷轴之中,瞬间消失不见。 众人目瞪口呆,胥余暗暗吐槽:“搞了半天,敢情你特么一直在玩呢?” 忍不住问道:“你这是什么宝物?这么厉害?” 妲己笑道:“这个呀,便是山河社稷图了。” 胥余一听,顿时恍然,这东西是女娲娘娘的招牌法宝,难怪随手一张就将那黑矢收了。 可是,女娲娘娘的法宝怎么会在妲己手里? 按照前世的传说,子受那厮觊觎女娲娘娘的美貌,写下了一首淫诗。女娲因此大怒,派了妲己祸乱殷商朝纲,使得成汤六百年基业毁于一旦。 现在看来,这个传说竟然是真的。女娲和妲己果然有不可告人的py交易。 妲己笑道:“你们还要斗吗?” 天照月读双眼鲜血直流,默然不语。 还斗什么?搞了半天,人家只是在玩。自己唯一的依仗,她一伸手就收了。 妲己见她们不语,又道:“怎样,要不要加入我方阵营?” 天照想了想,道:“李靖的大军瞬息将至,你就不怕我们到时候反戈一击吗?” 妲己笑道:“自然没那么简单,我要你们……做我的式神!” 第八十八章 缚令众神 式神! 扶桑故老相传的秘术。 使用特殊的咒语,和被役使者签订契约,使之听从召唤的法术。 式神一般是低阶的灵体,也可以是人的灵魂,甚至是活物。 但是,妲己居然想以扶桑诸岛最强的两位神明作为自己的式神。 不得不说,她的想法太有创意了。 “不可能,我宁愿死!”月读恨声道。 “死也没那么容易,我会先杀光你们的子民,然后摧毁你们的灵根,看着你们慢慢凋零。”妲己冷声说道。 “你……”月读顿时气结。 她没想到妲己居然这么狠毒。神明的力量只有两种来源:一种是所统御的子民的信仰,一种是凭借灵根的修炼。妲己一下把两种途径完全封死,自己最终的结局只能是身死道消,神形俱灭。 但这比直接杀死自己要恐怖多了。因为如此一来,自己将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寸一寸地腐烂,一点一点地死亡。 受尽折磨,痛苦不堪! 天照和月读的身体不断地颤抖着,她们想反抗,但妲己手上有女娲的山河社稷图,根本就立于不败之地。 忽然,天照开口道:“我们可以做式神,但有一个条件。” “哦,还有条件?”妲己笑道,“说说看。” “我们不做你的式神,做他的。”天照说着,朝胥余一指。 胥余一愣,我?这啥情况? 妲己道:“据我所知,式神的威力和主人的力量有关,主人的力量越强,式神的威力越大。他虽是商王,却只是凡人。你们舍强求弱,所为何来?” “李靖就是来抓你的,想来你也活不了几天了。我们即便是做式神,也不能跟一个短命的主人。他是凡人,就算败了,最多也是被囚禁起来,不会死。” 妲己点点头道:“倒也有几分道理。大王,恭喜啦!” 胥余还是懵逼的状态。 妲己从半空中跳了下来,笑道:“大王,一下给你找了这么厉害的两个保镖,怎么赏赐奴家呢?” 胥余干巴巴地道:“我听说……式神会反噬主人的,她们这么强,万一……” “你想太多啦。她们签订契约,要立誓的。若要噬主,自己先灰飞烟灭。” “好吧,那这个……怎么签呢?” “把你的鲜血,注入她们体内,然后立誓即可。” “注……注入?” “你想啥呢?”妲己白了他一眼。 这时天照和月读已从半空中落了下来,跪在了胥余的面前。 妲己刺破了天照的额头,胥余按照妲己的吩咐,咬破自己的手指,将自己的鲜血注入到天照的伤口之中。 感觉一个手指的血有点少,胥余又咬破了两个手指,打算多灌点。 “够了,够了!念咒吧!” “哦!”胥余将手指抵在天照的额头上,轻声吟道:“吾以鲜血,缚令众神……” 天照也跟着吟道:“此生无悔,侍奉为荣!” 话音一落,胥余只感到一股暖流自残破的指尖传来,瞬间传遍四肢百骸,让他冷不住一激灵。 从此以后,面前这个女人就和自己血脉相连了。 和天照签订契约后,胥余又对着月读来了一遍。 如此一来,扶桑的太阳女神和月亮女神,就成了他的保镖了。 胥余心情有点小激动,心想这估计就是主角光环了吧? 天照和月读的实力他可是亲眼目睹的。从此以后,自己在这个世界虽不能说横着走吧,到底也多了几分底气了。 “你们放心吧,你们既然跟了我,我不会亏待你们的子民。他们在我的治下虽然说要干活,但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比在岛上要强不少的。” “多谢主人!”天照和月读签订契约后,就变得乖巧无比。 胥余不禁暗暗吐槽:“妈的,岛国人果然就是这尿性。” 他望向妲己,问道:“为什么我按照你说的,焚香更衣,念了咒语,先祖之灵却不能附体呢?” 妲己想了想,道:“可能是你还没得到先祖之灵的认可吧?” “啊……难道先祖们认为我的王位得之不正?” “你再造大商,怎会不正?但我想……历代商王继位后,都要去祖庙告祭先祖,你是在平安邑登基的,所以还不算正式的商王吧。” “这……难道我还得去趟朝歌?” “还有,先祖之灵的力量也是来自商民的信仰之力。平安邑的商民虽然认可你,但是在朝歌,还有数十万商民……” “看来,我想要这力量,必须击败西周,重返朝歌才行了!” 妲己点了点头,道:“目前来看,大概是只能如此了。” 胥余心想,这也太蛋疼了吧? 这力量对我夺取天下大有助力,但我必须夺了天下才能得到这力量。我若夺了天下,还要这力量干卵? 这力量,又不能让我长生不死。毕竟除了子受那货来了一波自焚,历代商王都是寿终正寝的。 “这力量,很强吗?”胥余忍不住问道。 “有一次,杨戬想行刺子受,结果子受召唤了先祖之灵附体,杨戬无功而返。” 胥余顿时有点激动。在他的印象中,能和杨戬刚正面的就只有猴子了。那这先祖之灵的力量也强得太离谱了。 (题外话:请不要跑来科普杨戬和二郎神不是一个人,《西游记》确实没有说二郎神叫杨戬。但在大众的心目中他们就是一个人。神话故事本来就是瞎编了,既然大众认为他们是一个人,那他们就是一个人。以上!) 胥余瞎激动了一番,又垮了下来。 可惜这只是个锦上添花的东西。 就好比你成为世界首富之后,再给你来上一百亿。 多吗?太多了!但对世界首富来说,也就是个数字。 胥余正想着,天空中一道气旋呼啸而来,转瞬之间,一人一虎落于地面。 正是申公豹和黑虎。 申公豹拱手施礼道:“申豹拜见大王,娘娘!” 胥余忙虚扶了一下,道:“国师怎么来了?” 心里却暗暗吐槽:你妹的,打完架了,你来了。 “申豹得到消息,李靖率领大军来攻击大商,捉拿妲己娘娘。特来相助,我没来晚吧!”申公豹说着,看了天照和月读一眼。 “国师来得正是时候,我们正在商议对付周军之事。待我安排一桌酒席,大家一起参详。” 胥余说着,招呼众人一起回到议事厅。 忽听黑虎说道:“大王,那个……还有雪茄吗?” 请假一天! 琢磨也一天,也没想明白这场大战要怎么写,请假一天,抱歉! 《殷商玄鸟传》请假一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八十九章 天王驾到 胥余想起虞姬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一大堆东西,都是虞王送的礼,忙问有雪茄没有。 虞姬说有的,胥余便让她去拿。一面又让风曦去弄个火锅过来,大家正好边吃边谈。 没多久,虞姬把雪茄拿来了,风曦也带着侍从搬着火锅来了。 胥余给在场的男人们都派了雪茄,然后点上,议事厅内一时烟雾缭绕。 然后,胥余以女孩子不适合待在这样的环境里,抽二手烟牙会变黄为由,把女的们赶走了。 他找出这么个奇葩的理由,主要还是为了把风曦弄走。 现在有两个人胥余信不过:第一个是风曦,他早就认准了风曦是姜子牙派来的间谍,因此这种战前会议,必须把风曦排除在外; 第二个则是申公豹,自从和妲己对话之后,他就怀疑申公豹是元始天尊派来的。而且,现在是大战前夕,申公豹居然及时赶到,很难怀疑这厮不是来做内应的。 不过,他对申公豹的怀疑度还是远不及风曦,因为申公豹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平安邑内,如果他是间谍,这根本说不过去。 而且,人家在大战前夕主动前来助阵,颇有点雪中送炭的意思,也实在找不到借口把人家支开。 因此,胥余还是决定让他参加这次会议。不过,他决定隐藏一些关键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成为他制胜的法宝,决不能让周军提前知悉。 胥余从一只橡木桶内倒出一杯淡黄色的液体,液体表面浮着一层白色泡沫。他示意大家都倒上,然后举杯说道:“这是新酿出来的酒,叫做啤酒,配火锅最为适宜。来,大家满饮此杯,祝愿此战旗开得胜!” 申公豹还是第一次吃火锅,学着大家的样子吃了几筷,觉得鲜香麻辣,十分过瘾,但稍感油腻。这时一杯啤酒下肚,只觉平顺甘醇,清爽解腻,不由啧啧称奇。 没想到箕子不仅发明出了这种美食,还发明出了与之匹配的美酒。 大家一边吃,一边商量各种战前准备工作。 现在除了织邑的三万人口不用撤离,聚集在平安邑的人口足有十五万之多,人一多就容易出事,万一出个疫情啥的,不是闹着玩的。箕子当即下令将城内新酿的白酒,醋都拿出来,以作消毒之用。 一下子涌进来这么多人,住宿也是个麻烦。 好在前段时间东征扶桑的时候,为了安置劫掠回来的绳文人,搭建了很多木屋。现在是非常时期,大家挤一挤,也凑合能住。 实在不行的话,就再去伐一些木,临时搭建一些房子。这些事,胥余就交给景如松去安排。 吃饭的问题反而是最好解决的,今年大丰收,各种粮食堆满了平安邑的地窖。而且,现在正好是大马哈鱼洄游的季节,光是一次捕捞的大马哈鱼,也足够支撑数月了。 不得不说,西周选择的入侵时间节点还是有点玄妙。姜子牙的原计划是明年春天发兵,现在因为妲己的出现提前了,但是又不够提前。 如果他们再提前两个月,趁着胥余正在东征,粮食又没有丰收的时间杀过来,胥余基本上就凉凉了。 从这一点来看,风曦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间谍。 聊完后勤,接下来是兵员问题。 得益于攸侯喜的回归,胥余手下一下多了数万能战之兵,这也是胥余敢打这一战的底气。 这几年,鲁启一直在日夜不停地打造各种兵器,这些兵器被源源不断地运回平安邑的仓库中。其中反曲弓有近五千张,各种刀枪剑戟有上万把,足以装备一支万人大军。 只可惜马匹不够,南宫修上次去松嫩平原也就弄回来两千多骏马,原本的八百战马已经换上了马蹄铁,勉强凑够三千骑兵。 但西周的骑兵却有两万之众,胥余思虑再三,决定骑兵不正面迎敌,而是游离在外。他令南宫修带领骑兵埋伏在乌苏里江上游的丛林之中,用海东青与之沟通。 当战争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作为奇兵,忽然杀出。 南宫修没想到自己作为陆军主将,这生死攸关的一战居然不在城中。但他也知道这支奇兵的重要性,换成别人还真不放心,于是咬牙同意。当天晚上,就带着干粮,摸黑出城去了。 三天后,鲁启带着延边邑的四万居民,回到了平安邑。 他几乎将延边邑给搬空了,能带来的全带了过来,就留下了一个空壳子。 至于带不走的高炉等物,鲁启直接用炸药给它炸了。这些炼钢设备,经过他数年的潜心研究,已有许多改进,其中的奥秘,决不能让西周知悉。 胥余亲自到城门口迎接了鲁启等人入城。 这时,随之而来的朝鲜人忽然跪了一地,胥余一愣,这是要干啥? 为首那人说道:“大王,请让我们参战!” 胥余看了一眼鲁启:“这啥情况?” 鲁启笑道:“大王,他们也想做您的战士,为您征战。” 胥余点了点头,问道:“你的商话说得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道:“小人叫做阿狗,小人这几年一直在学商话。” “上战场是会死人的,你们为何要参战?” “因为我们朝鲜族也是大商的子民,是大王给了我们安定的生活,我们愿意为大王而战。而且,小人听说,我族的阿狸姑娘即将成为大商的王后,我们愿意为王后而战!” “起来吧!”胥余点点头,“阿狗这个名字不好听,以后你就姓高吧,名字就叫……高仙芝!” “谢大王赐名!”高仙芝兴奋地站了起来。 胥余大声道:“这一战不仅仅是为我、为阿狸,也是为了你们自己!拿起你们的武器,让我们同仇敌忾,并肩携手,将侵略者踏得粉碎吧!” “同仇敌忾,并肩携手!” “同仇敌忾,并肩携手!” “……” 城上城下,城内城外,所有人都跟着喊了起来。 胥余感到自己的王八之气正在拼命散发,不由暗暗点头:这军心,可用啊! …… 当初姜子牙前来的时候,每走一步,都在和死神搏命,最后靠着献祭奴隶,才抵达平安邑城下。 如今李靖带着十万大军,却没有遇到任何抵挡,就这么波澜不惊地把十万大军开进了延边邑。 延边邑离平安邑不过三百里,现在已进入冬季,有一座城遮风挡雨,总好过睡在野地里。李靖当即决定,就将此地作为此战的大本营。 李靖率军在城内看了一遍,发现城内屋舍俨然,俱都完好,不禁笑道:“这个箕子还挺热情好客,知道本王要来,连房子都准备好了。倒省了另外搭建帐篷的功夫。” 魔家四将一听,都大笑起来。 接着李靖又到城中炼铁的地方看了一遍,望着被炸毁的高炉,不禁皱眉道:“看来,这箕子的背后确实有一股势力,这爆炸的威力,颇为可观啊!” 魔礼青傲然道:“天王,不管他背后是谁,这次一定让他无所遁形。” 李靖点点头道:“命令士卒,搭建浮桥,三日后,发起进攻!” 三日后,图们江上搭建了十几道浮桥,李靖指挥大军渡江,杀奔到了平安邑下。 李靖立在半空,手托宝塔,威风凛凛地喊道:“箕子,出来说话。” 箕子站上城头,笑道:“箕子见过李天王,天王所为何来?” 李靖道:“武王伐纣,胜败早有定论,如今你僻居在这极东之地,垂死挣扎,所为何来?听吾一句,速速献城投降,可保汝性命。” 箕子笑道:“天王此言差矣,本王如今所居,并非华夏之土,难道西周连这也不能容忍么?” “莫要狡辩,你虽僻居此地,却不安分。你这些年所作所为,本王可都看在眼里,如今更是与那狐妖妲己互相勾结,颠覆了扶桑神族,人家告状都告到天帝那儿去了。 本王命你速速交出妲己,自缚献城,可免一死!如若不然,我大军一挥,你这满城百姓,俱都化为齑粉。” 箕子笑道:“天王,你军队都带来了,就不要打嘴炮了,尽管一试。” 李靖一愣,消化了一下嘴炮是什么意思,不禁勃然大怒。 “你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进攻!” 李靖大手一挥,三军举着大盾,推着钩援,缓缓朝着城墙进发。 钩援便是“云梯”。《墨子》一书中曾记载鲁班为楚王制造了史上第一架云梯,墨子还为此去见了鲁班一面,和他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沙盘攻防战。 但这玩意儿其实商周时期就已经有了,鲁班只是将之进行了改良。 “钩援”是一种带轮子的梯子,这个梯子上设置了能钩住城墙的钩子,攻城士兵登上梯子以后,在重力作用下,钩子抓住城墙,十分牢固,想要将它推倒,是根本不可能的。 后世的古装片里,都是真的举着一个长梯子就往城墙上爬,纯粹是扯淡。 胥余见状,忙令放箭。 “嗡!”一排密集的箭雨朝着天上抛射,落向周军。 周军连忙举盾抵挡。但是商军居高临下,周军虽然举盾,仍无法护持周全,一时之间,不少人中箭倒地。 周军顶着箭雨,顽强前进,付出不少伤亡之后,终于靠近城下百步,立刻展开反击。 “呼!”一轮箭雨,足有万支,带着尖利的啸音,朝着城头射去。 那居然全都是……火药箭! 第九十章 不讲武德 胥余吓了一跳,连忙喊道:“隐蔽!” 话音刚落,就被一个人扛起,一溜烟跑进了城墙上设置的谯楼。 扛着胥余跑路的,正是第一届运动会的赛跑冠军,奴隶昆仑。 自从胥余赐给他名字,并告诉他“以后,为我跑!”之后,他大部分时间都跟在胥余身边。 因为这厮跑起来快逾奔马,胥余也经常让他跑个腿传个消息啥的,十分方便。 胥余喊道:“放我下来!” 昆仑连忙把胥余放下,胥余道:“不用惊慌。哪那么容易死。” 说着朝谯楼外看去,只见整座城墙上已经火焰弥漫,这一会儿时间只怕已经射上来了几万支箭矢。 士兵们全都靠着城墙内侧躲避,无法反击。 胥余羡慕地叹道:“果然是家大业大,真特么有钱啊!” 由于城下的火力压制,周军得以顺利地推动钩援缓缓前进,终于搭在了城墙之上,士卒们开始往上攀爬。 城下的弓箭手仍然朝着城上疯狂地倾泻着火药箭。商军士卒躲在城墙内侧,根本无力阻止周军士卒的攀爬。 云层深处,虞姬骑在巨鹰的背上,正注视着地上的一切。 忽然,她从云层中钻了出来,挥舞着手中红色的旗帜,猎猎作响。 躲在城墙内侧的士卒们看见她的信号,立刻拉响了手榴弹,朝着城墙下扔去。 此时,攻城的周军刚爬到半截…… 手榴弹从城墙上自由落体,纷纷在半空中爆炸! “轰!轰!轰!” 猛烈的爆炸声响起,钩援上的周军顿时死伤惨重。 李靖目眦欲裂,朝着虞姬怒吼道:“哪路毛神在此捣乱?” 说着将手中的宝塔一扔,那宝塔见风便长,瞬间变成三米高,金光闪闪,朝着虞姬罩去。 莫阿娜吓了一跳,转身就逃。 但她飞行的速度有限,哪里跑得脱,就在要被宝塔罩住的一瞬间,一颗火红的狐珠飞了过来,抵住了宝塔。 妲己跃上半空,娇笑道:“天王,别来无恙!” 李靖一见妲己,怒道:“妖孽,我收了你。” 妲己撇撇嘴:“你这破玩意儿,收收你儿子还行。想收我么,还差得远。” 李靖此来就是为了捉拿妲己,见她已经现身,当即抽出宝剑,二话不说,朝着妲己扑了过去。 妲己身如流光,朝着大海飞去,边飞边道:“莫要误伤的百姓,咱们去大海上分个胜负。” 李靖大喊道:“妖孽,哪里走!”操纵着宝塔,追了过去。 魔家四将一见,一各自抄起兵器,去给李靖助阵。 却听半空中有人喊道:“道友,请留步!” 魔家四将回头看去,大吃一惊,齐声道:“申豹?” 申公豹骑在黑虎背上,笑吟吟地道:“兵对兵,将对将。天王与娘娘斗法,莫要坏了他们的性质。还是让贫道来陪四位玩玩吧。” 魔礼青狞笑道:“申豹,你一人要对我们四兄弟,自己讨死,可别说我们兄弟以多欺少!” 说着也不待他多说,挥着青云剑砍了过去。 他知申豹这厮嘴皮子厉害,所以不和他多说,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精神,先砍了再说。 他这青云剑上有符印,中分四字:“地、水、火、风。” 风乃黑风,内有万千戈矛,若人逢着此刃,顷刻成为齑粉。 若论火,空中金蛇搅绞,遍地一块黑烟,烟掩人目;烈焰烧人,十分厉害。 申公豹连忙挥剑抵挡,两柄宝剑一碰,魔礼青跳开,把青云剑一晃,往来三次,黑风卷起,万刃戈矛,烈焰腾空,烟尘滚滚,朝着申公豹袭去。 魔礼海见兄弟出手,也取出他的宝物“天魔琵琶”,铮的一弹,这琵琶蕴含天魔之音,闻之者神魂颠倒,不能自持! 忽听一声虎啸,地动山摇,将那天魔音震散。申公豹拔腿就跑,喊道:“莫要误伤百姓,我们换个地方赌斗。” 魔家四兄弟见状,都追了上去。 胥余没想到申公豹居然接下了这一阵,不禁暗想:“难道我怀疑错人了?” 见他以二敌四,怕他搞不定,便对天照姐妹道:“你们去帮一下申公豹!” 天照月读得了命令,一人拿着两样神器,追了上去。 成为式神后,胥余将十拳剑给了月读。 算上黑虎,这下变成了以四敌四,胥余心下稍安。 双方的神都找地方打架去了,这里就剩下凡人的战斗了。 胥余打起精神,查看战果。 这时射上城头的火药箭越来越多,许多箭矢直接射进了城内。 好在他们攻城的这面,大多是砖瓦房子,那些火药箭射在瓦片上,屁事没有。 偶尔有一些射中木屋的,城内早就做好了准备,见哪里起火,就提着水桶过去灭火。 一些高处的火焰,则是阿狸跳过去,直接发动寒冰冻灭。 由于城下火箭压制太过变态,又有一批人从钩援上爬了上来。 云层之中,虞姬一直观测着城墙上的动静,在她的指挥下,又是一轮手榴弹空爆,登城的周军死伤惨重。 接连两次爆炸,周军胆怯了,不敢再登上钩援。 忽然,周军阵营走出来一个五米多高的巨人,手里提着两柄巨大的铁锤,一步一步,地动山摇地走了过来。 沃日,还有一个神! 胥余吓了一跳,瞧他那架势,他是要上来干架吗? 只见他走到阵前,却不再动了,只是咆哮道:“都给我上!” 胥余松了一口气,还好他守规矩,要不然的话,他上来这么几锤,大家全玩完。 那些士卒见神发怒了,纷纷咬牙爬上了钩援,眼看着要登上城墙,又是一轮空爆。 周军再次死伤惨重! 但胥余也笑不出来了,因为……手榴弹用光了。 如果周军再来一次的话,那就只能肉搏了。 便在此时,却见李靖不知何时飞了回来,只听他大怒道:“箕子,你竟敢用天罚对付凡人,休怪我不讲规矩。” 胥余一愣,老子哪里用天罚了? 转念一想,不对,这厮要耍赖啊,他想干嘛? 只听李靖怒吼道:“巨灵神将,破城!” 那五米多高的巨灵神将应声道:“得令!” 只见他挥舞着两柄巨锤,朝着城墙击去…… “轰隆隆!”城墙顿时塌了大半截。 城墙上的守军纷纷跌落,死伤惨重。 好在昆仑见机得快,巨灵神挥锤之时,他就已经扛着胥余飞快逃跑。 大半面城墙都坍塌了下来,他竟然踩着空中的碎砖飞奔,有惊无险地将胥余带到了安全地带。 胥余惊魂未定,还未说话。就见妲己香汗淋漓地飞了回来,喘着气道:“李靖,你竟不讲规矩,屠杀凡人?” 李靖梗着脖子道:“是你们先不讲规矩,滥用天罚的。” 胥余明白了,这厮只要死咬着手榴弹是法术。这官司就算打到天上去,也不能把他咋滴。 沃日,你是个神仙啊,居然明目张胆地耍无赖。 胥余欲哭无泪! 巨灵神打塌城墙,又用两柄锤子一扫,连砖头带尸体,扫开一条通道。 李靖立刻喊道:“进城!” 两万骑兵举着武器,朝着城内呼啸而去。 城……破了! …… 在城的另一边,五百头巨大的驼鹿身披重甲,整装待发。 鹿上的骑士,也是浑身披挂,只露出两个眼珠子。 这是延边邑采用灌钢法使得钢铁产量成倍提升之后,胥余命令鲁启打造的秘密武器。 重装鹿骑兵!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曾经出现过许多名震一时的重装骑兵,比如金国的“铁浮图”、西夏的“铁鹞子”、拜占庭的甲胄骑兵等。 但是和胥余的重装鹿骑兵比起来,全是狗屎。 驼鹿的体型几乎是战马的两倍,力大无穷,披甲之后跑动起来,就如同一辆坦克。 驼鹿上的骑士居高临下,敌人想够到他们都费劲,他们只需要握着长矛,不断地冲锋,冲锋,贯穿,贯穿即可! 最重要的是,这些驼鹿经过虞姬的驯化,根本就悍不畏死。 女防全身披甲,立在队伍前方,高声道:“城墙已破,轮到我们上了!为了大王,为了我们的家园,给我冲!” 说罢举着长矛,进入队伍,朝着道路尽头冲了过去。 由于全身披甲,一开始,他们的速度很慢,但随着惯性跑起来后,就变成了一股钢铁的洪流。 西周骑兵冲进城来,正兴奋得不行,便看见前方一队巨兽不紧不慢地跑了过来。 冲在最前方的骑兵连忙发箭。 只听箭矢叮叮当当地射在巨兽们身上,然后又稀里哗啦地掉在地上,巨兽们连根毛都没伤到。 骑兵们傻眼了,但等他们反应过来,对面的巨兽已经越来越快,如同移动的钢铁城墙,势不可挡地冲了过来。 他们手中的长矛,直接将周军的身体洞穿,周军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纷纷落马倒地。 重装鹿骑兵们排着队,一列一列,呼啸而过,轻松地将冲进城来的骑兵队伍杀了个对穿。 他们根本就停不下来,依旧举着长矛,麻木地朝前冲着,冲进了弓兵的阵营,冲进了步兵的阵营。 什么弓箭齐射,什么盾阵防御,全都不管用。 迎接他们的只能是贯穿,贯穿…… 很快,重骑兵将整个周军方阵杀了个对穿。 他们终于慢慢的拉拢缰绳,慢慢地停了下来。 这一轮刹车,刹了两里远,才终于停住。 然后,他们又慢慢地掉头,驱动了驼鹿,慢慢地跑了起来。 越跑越快,冲进了步兵方阵,冲进了弓兵方阵。 不停地贯穿,贯穿…… 他们不断地收割着人命,周军拿他们半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哭爹喊娘的四散逃命。 但凡跑得慢一点,就会被长矛戳个窟窿。 李靖站在半空中,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切,都特么忘了打架。 这你不能找借口说人家用了什么天罚吧? 而平安邑城内,另外一场屠杀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冲进城内的西周骑兵眼见那恐怖的巨兽们杀出城去,纷纷松了口气,开始集结队伍,准备在城内开启屠杀模式。 第九十一章 天生反骨 第九十一章 西周骑兵在集结的同时,城内的十多万军民也在集结。 他们有些拿着刀剑,穿着简单的甲胄。 有些根本就穿着布衣,手上拿着锄头、镰刀,甚至木棒! 西周骑兵狞笑起来,看来殷商精锐都在城墙之上,刚刚巨灵神将那几锤,已经让他们锤得死伤殆尽了。 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乌合之众。 骑兵集结完毕了,领头的将领望着前方的街道,那里聚集着黑压压的人群。 “杀!” 他喊出这个字后,举着闪亮的钢刀,带头冲了过去。 他们已经在燕都集结训练了十个月,手上持握的,都是最新打造出来的钢刀。 眼前这群乌合之众,如何是自己的对手? 挡在前方的乌合之众们迅速向两边散开。 他狞笑起来:“想逃么?现在知道怕了?” 但是,当那些乌合之众散开之后,他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群全身披甲的步兵。 人数不多,只有五百。 他们就挡在西周骑兵的前方。 “就这点人就想挡住我?” 那西周骑兵将领想着,紧了紧手中的宝刀,一夹马腹,撞了上去。 “喝!” 随着一声怒吼,一排银亮的大刀竖立如墙。 耀目的阳光从刀锋上反射过来,令他一阵恍惚。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 “刷”地一声,一排刀锋应声而落。 连人带马,身首异处。 这是一千七百年后才会出现在世界上的……唐朝的陌刀大阵! 盛世大唐的陌刀大阵,正是骑兵的克星。 每一柄陌刀重五十斤,需要魁健有力的士卒才使得动。 一旦发动,千百柄银光闪亮的陌刀竖立如墙,连人带马一起砍飞。 无论多强悍的骑兵陷入此阵,都是自蹈死地。 这一支西周骑兵,纵然训练了一年,纵然装备了锋利的钢刀,但是在大唐的陌刀大阵面前,也不过是土鸡瓦狗。 骑兵冲锋起来,根本停不住脚,挥舞着陌刀的五百壮士,喊着号子,一步一步朝前踏下,不断地举刀,砍落,举刀,砍落。 无论人马,纷纷倒毙。 西周骑兵们胆寒了,他们想逃,可是这是城中央的一条主干道,两边是房屋,房屋的空隙间,挤满了黑压压的人群。他们手中拿的,都是最简易的兵器,甚至是不算兵器的锄头,镰刀。 可是尽管如此,要是落单的骑兵冲进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李靖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的一切,自己征战一生,不可一世。此番以天王之尊,来领凡人军队,竟然一败涂地。 蓦地,他朝着城内怒吼道:“哪吒,你给我滚出来!” 胥余吓了一跳,哪吒也来了?那可是三界有名的混世魔王啊! 他不禁望向妲己,只见妲己脸色平静。 忍不住问道:“哪吒来了,你不怕吗?” 妲己还未说话,一个小孩跃上了半空,对着李靖拜道:“父王,孩儿在此!” 胥余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风鸣?” 这特么……风鸣居然是哪吒? 哪吒望向胥余,歉意一笑:“对不起,胥余大哥,我骗了你。姜师叔想派一个卧底来平安邑查探你引动天罚的秘密。他认为我是个小孩子,不会引人注意。因此以送周人家眷为幌子,将我送了进来。” “那风曦……” “她也是个幌子,是为了掩护我的。” 胥余恨不能以头抢地,这谁想得到?他一直觉得风曦就是间谍,也一直防着她。搞了半天,她只是个障眼法,真正的间谍是这个小屁孩? 胥余望向妲己,忍不住道:“你应该认识哪吒吧?你咋不说?” 妲己弱弱地道:“我打不过他。” 胥余一愣,这特么……好像挺有道理。 他又望向哪吒道:“所以我城内的秘密,都是你透露给姜子牙的?” “一开始我透了一些,比如火药的秘密,铸铁的秘密。但……后来我就没透过了。你的重骑兵,陌刀阵,我都没说。” 胥余正想问为什么,便听李靖怒吼道:“逆子,你为何不说?” 哪吒道:“父王,你收手吧!” “你倒劝起我来了,我问你,你为何隐瞒不报?” “因为我在这里生活了两年,我觉得胥余大哥会带给百姓安居乐业,走向幸福。所以……我希望他嬴!” “逆子,派你来卧底,是天尊的意思,你竟敢违背,你让我如何向天尊交代?说不得,我只能收了你,向天尊请罪!” 李靖说着,手中的宝塔瞬间放出,一下变得有十多米高。 比跟妲己斗时,要大得多! 看来,他也知道哪吒不好收拾。 这宝塔正是哪吒的克星,当年哪吒被太乙真人用莲花复活之后,疯狂追杀李靖。 后来燃灯道人送了李靖这座宝塔,才将哪吒收服。 “轰”地一声,哪吒脚下多出了两个风火轮,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喊道:“父王饶命!” 李靖哪肯饶他,催动宝塔不住追击。 一人一塔绕着大海追了几个来回,眼见便要追上,胥余忽然拿着个铁皮喇叭,大喊道:“哪吒,化工厂!哪吒,化工厂!” 哪吒听见喊声,呼地往化工厂飞去。 他从左侧的窗户钻进,又从右侧窗户钻出。 那宝塔太大,一下扣在化工厂上。 化工厂内如今正储存着一吨多硝化甘油,被宝塔这么一扣,只听轰隆剧响,那宝塔竟然被炸翻在地。 李靖只觉虎躯一震,有那么一瞬间,竟然和宝塔失去了感应。 他运起灵力,重新操作宝塔,忽听“轰”地一声,一颗炮弹打在宝塔之上。 原来这化工厂太过危险,就建在海边上。而靠海那面城墙,一直放着一架三千斤重的青铜大炮。 现在正是双方大战,那几个炮兵也一直在位,只不过暂时没派上用场。 眼见宝塔倒地,胥余立刻命令开炮。 这宝塔现在有十多米高,目标巨大,士兵们天天练习,没有不中的道理。 一下打中塔身,李靖不禁又晃了一晃,和宝塔失去了感应。 这下把他心疼的,他一直拿这宝塔爱逾性命,眼见胥余居然如此作践自己的宝塔,不由暴怒道:“箕子,你竟敢用妖术对付我的宝塔,我杀了你。” 手中宝剑含恨出击,脱手朝胥余射去。 “不要!”妲己大喊一声,九条狐尾朝那宝剑卷去。 “不要!”哪吒也是一声惊呼,手臂上的金环忽然变大,变成了一个乾坤圈,飞了出去。 妲己的九条狐尾哪里抵得过李靖的宝剑,被割得狐毛横飞,宝剑从狐尾之中穿了出来。 不过,到底是缓了不少,偏了一偏。 但纵然如此,也不是胥余一个凡人能抵挡得住的。 眼见那宝剑就要将胥余刺穿,一个人忽然迎了上来,挡在了胥余身前。 那是……昆仑。 宝剑将昆仑刺了一个对穿,又缓了一缓。 但还是……刺入了胥余的身体! 一股鲜血飙了出来,胥余往后便倒。 “大王!”妲己一声惨叫,扑了过去。 空中的虞姬也看见了这一幕,她顾不得莫阿娜,直接从鹰背上纵身一跃,跳到了胥余身边。 正在到处灭火的阿狸也听见了惨叫,疯狂地朝着这边跑来! 半空之中,一声闷哼。 李靖被哪吒的乾坤圈打得脑浆迸裂,从天上落了下来。 由于妲己狐尾的拉扯,使得李靖的宝剑偏了偏,和哪吒的乾坤圈擦身而过。 那乾坤圈掠过李靖的宝剑,迎面飞了上去,击中了李靖的脑门! 战场之上,瞬间静止下来。 双方的主将,竟然都倒下了。 “噗通!”李靖的身躯重重地掉落到地上,溅起一地烟尘。 “父王……”哪吒颓然跪倒在地。 他终于……把李靖给杀了! 第九十二章 最后一吻(四更求订阅) 化工厂剧烈的爆炸声响彻天地,天边几道人影纷纷飞了回来。 他们望着眼前的变故,一时都有些发愣。 李靖的尸体躺在地上,脑浆迸裂,眼见是不活了。 哪吒颓然地坐在地上,不发一语。 魔家四将一看,哪里还不明白! 魔礼青怒道:“小畜生,你竟敢弑父?” 他挥剑便要上前,却被魔礼红一把拉住,急道:“哥哥莫要冲动,这小畜生连生父都敢杀,你……” 魔礼青顿时明白过来,哪吒本领通天,自己四兄弟齐上,也是白丢性命。 他趁势收了宝剑,怒道:“待我们带着天王遗体,告上天庭,来日再发天兵,捉拿这小畜生。” 巨灵神将上前问道:“四位哥哥,此间的事怎么办?” 魔礼青上前抱起李靖的尸体,皱眉道:“天王都没了,还管这些,走吧。” 五人纵身一跃,飞腾而去。 胥余胸前插着李靖的宝剑,软软地躺倒在地。 申公豹一脸地不可思议,箕子竟然和李靖同归于尽了,这……自己布了这么久的局,全都白费了么? 黑虎掏出雪茄,点燃,狠狠吸了一口,不知在想什么。 阿狸、虞姬、莫阿娜……都已经围了过来。 妲己抱着胥余的尸体,默然不语。 少顷,风曦、琴娴、子悦等人也闻讯而至。 不知谁说了一句:“大王死了!” 平安邑上下,顿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哭泣之声。 “给大王报仇!” 又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陌刀大阵林立如墙,朝着西周骑兵疯狂斩杀。 城里的百姓们,都跟疯了一样,冲上去跟那些周军肉搏。 周军们吓得肝胆俱裂,疯狂撤退。 这情绪感染了平安邑内外的所有人。 城内,西周骑兵疯狂往外奔逃;城外的周军眼见商军势如疯魔,也跟着撒丫子狂奔。 敌人如潮水般散去,但商民早就红了眼。 大王死了,他们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他们现在只想发泄,只想复仇! 他们拿着刀枪剑戟,拿着锄头镰刀,赶在周军的屁股后面疯狂地追杀。 景如松见状,跑到虞姬面前道:“虞姬姑娘,麻烦你用海东青通知南宫将军,让他截断图们江的浮桥。” 虞姬神情恍惚,景如松说了好几遍,她才听清,按照景如松的吩咐,放出了海东青。 阿狸颓然地瘫坐在胥余的身边,泣不成声。 “再有半个月,你就要娶我了,你……” “对不起,我没有救下他。”妲己自责地道! “对,都怪你,都怪你!”阿狸疯狂地撕打着妲己。 她打得累了,又趴在胥余身上哭。 虞姬也哭,莫阿娜想安慰她,又不知道说什么,张了几下嘴,忽然自己也哭了起来。 围着胥余的几个女孩子,都哭成一片。 在这一片愁云惨雾之中,阿狸忽然擦干了眼泪,决然道:“他没有死,我要救他。” 她说着,一低头,吻住了胥余的嘴唇! 妲己大惊,连喊道:“不要!” 但阿狸已经吻了下去。 妲己终于无奈地瘫坐在地,任由阿狸发疯似地吻着胥余。 众人看着阿狸的疯狂举动,一时都目瞪口呆,不明所以。 …… 胥余睁开眼睛,他感到自己好像又回到了现代社会,但还没来得及高兴,眼前一黑,再一睁开,又回到了现在。 周围是一张张关切的脸庞。 妲己、虞姬、风曦、琴娴、子悦…… 可是,阿狸呢? “阿狸呢?” “她走了……”妲己颓然道。 “去哪了?”胥余坐起身。 他发现自己完全好了,那把刺中自己的剑被扔在地上,胸口没有伤痕,但衣服却是破的,上面还有血渍。 “是谁救了我?阿狸哪去了?”胥余站起来,大声问道。 “告诉他罢!”风曦忽然说道。 她本来站在后面,现在却越众而出,她怀中抱着一只白狐,尾巴毛茸茸的,十分可爱。 风曦轻声道:“阿狸将她修炼了千年的狐珠给了你,化为原形了。” “阿狸……是白狐?” 他忽然一转身,死死抓住妲己,怒吼道:“你知道,对不对?是你派她来的,对不对?” “是,牧野之战后,子受自焚而死,我逃到了扶桑,姜子牙趁我不在,攻陷了青丘。狐族四散逃命,阿狸刚修成人形,无意中找到了我。我见她尚未学习人类语言,便派她来探听你的虚实。 我偷听了你劫掠人口的计划,便让阿狸混入朝鲜半岛,学习朝鲜话,然后再投奔你。她很聪明,很快就学会了,你也把她当成了朝鲜人。我只是没想到,她会爱上你……” 胥余从风曦手里接过阿狸,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地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问道:“她还能再次修成人形吗?” “她的狐珠已经给你了,她只是一只普通的狐狸了,过个十年八年,便会老死。” “我能把狐珠还给她吗?” “狐珠已经和你融为一体了,要不然你也不会活命。” “我以前……想亲她,她总是躲,是什么原因?” …… 妲己犹豫了半晌,终于回答道:“这狐珠,是我们狐族修炼的法宝,若是和男子亲热,可以用狐珠吸取他的精气。阿狸刚刚修成人形,还不能控制自如,如和你亲热,便会忍不住吸取你的精气……” 胥余终于明白了,怪不得阿狸明明喜欢自己,却每次都要躲闪。怪不得在秦岭那次,自己亲了她,下午便神情困顿,睡了好久才醒。 “她……还认识我吗?” “不认识了!” “我会让她认识我的。”胥余把阿狸抱在怀里,慢慢地走了。 “你们跟我来!”走了半截,他忽然转头,对远处的天照和月读说道。 天照姐妹互相看了一眼,便跟在胥余的身后。 胥余回到自己的房子,找了些棉絮,给阿狸做了个窝。 然后起身去了厨房,找了一块五花肉,洗干净放在锅里焯水,然后切成小块,开始做红烧肉。 他把红烧肉炖上了,又去找牛奶,可可粉,开始做冰淇淋。做好后,他问月读:“能给我冻上吗?” 月读点点头,手指上漾出一点青光,瞬间便将雪糕冻硬了。 胥余端着冰淇淋,慢慢走回房间,把它放在阿狸的面前,阿狸舔了一口,便开心地吃了起来。 胥余一脸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转头对月读道:“她最喜欢吃雪糕,因为我们每次做雪糕,都需要她来冷冻。” 月读点了点头,不知该说些什么。 没多久,风曦她们都回来了。胥余对风曦道:“你再去做点菜,大家辛苦了,晚上一起吃饭。” 风曦点了点头,她想要安慰胥余几句,又不知该说什么,愣了一会,转身做饭去了。 晚上,大家都来了。 胥余坐在餐桌前,静静看着阿狸吃红烧肉。 这一战,平安邑大获全胜。 南宫修得到飞鹰传书后,立刻率领骑兵杀奔图们江。 与此同时,一直未露面的攸侯喜也率领水军杀到。 二人合兵一处,一举将李靖留着看守浮桥的五千人马击溃,斩断浮桥。 周军逃到江边,无路可逃。 背后的商民又都杀红了眼,奋起直追。 周军一时挤做一团,落水溺毙者,不知凡几。 最后十万大军,剩下不到一半,全做了俘虏。 大家想要恭喜胥余,但看见他和阿狸的样子,又说不出口,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这时风曦和子悦他们已经做好了饭菜,端了上来。 胥余抱着阿狸回到了房间,没多久便走了出来,招呼大家道:“都吃饭吧。” 大家都落了座,胥余没看见哪吒,便问道:“哪吒呢?” 风曦叹了口气,道:“还坐在那里。” “你们先吃吧,我去看看他。”胥余说着,说着便往外走去。 屋外,许多人正在连夜打扫战场,他们看见胥余,都围了过来。 胥余朝他们点点头,道:“你们都干活吧,不用管我。” 这些人已经知道阿狸的事了,但他们都只是一介平民,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们的大王。 便各自回头,卖力地干起活来。 胥余走到城外,看见哪吒坐在地上,望着大海。 今晚只有一弯弦月,清冷地光照着哪吒单薄的身躯上,在地上留下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 胥余伴着他坐了下来,没有说话。 良久,哪吒忽然道:“其实,我并不后悔!” 胥余嗯了一声。 哪吒又道:“我娘怀我三年零六个月,我生下来,是个肉球,那时他便想杀我; 后来,我失手打死敖丙,龙族前来寻仇,他又想杀我,我削骨还父,已与他两清; 我母亲替我塑了金身,建了庙宇,只需三年,我便可还阳,是他拆了庙宇,推倒了金身; 我师父用莲藕为我重塑了肉身,我一复活,便向他寻仇,不想他却得了一个破塔,我只得听命于他,不敢违拗。 如果不是你掀翻了他的破塔,我杀不了他。如果不是他下手杀你,我也许不会杀他。 我要谢谢你,让我终于做了这件事! 可是我没想到,会连累阿狸姐姐。 我……对不起你! 但我可能……没有办法向你请罪了。 因为天庭……不会放过我!” 哪吒一句一句,说了这么一段长长的话,便站起身来,拍拍屁股道:“我要去吃饭了,今天都有什么菜?” “有红烧肉,我做的!”胥余缓缓道。 “那我要多吃点,以后就吃不着了。”哪吒说着,向家的方向走去。 “哪吒!”胥余忽然喊道。 “嗯?”哪吒回头。 “天庭的势力,我抗衡不了,所以我也帮不了你。可是……如果你能度过这一关,我们……做个兄弟吧!” “好!”哪吒一笑,转身去了。 第九十三章 八臂哪吒 第九十三章八臂哪吒 三天后。 城中的尸体都已经清理了出来,这一战平安邑伤亡了七千多人,其中三分之二都是因为巨灵神将摧毁了一面城墙造成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发展,康达和子悦的医护团队已经扩充到了百人左右,他们开始忙着救治伤员,出于人道主义的原则,西周军的伤员也得到了救治。 不过,康达虽然已经阅读了两本医书,但是对这种外科伤病,还是没什么办法。 尽管胥余下令使用洁净的棉布来包扎伤口,并将平安邑储存的酒都重新蒸馏,升高浓度之后清洗伤口,但许多人的伤口还是在恶化。 为了防止发生瘟疫,战场上的尸体被以最快的速度收集起来,集中火化。 属于平安邑的死者,都被安葬在了烈士公墓。 属于西周将士的骨灰,则被储存在一个个的陶罐里。 他们身前有些是贵族,有些是平民,有些是奴隶。但现在都混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 这一天,是烈士们的葬礼,平安邑的居民无论男女老幼,都来到了烈士山下。 商王箕子,商后妲己率领文武百官,亲自举行了葬礼。 “我们胜利了!” 胥余的话在所有人的脑海中响了起来。 那是虞姬使用灵力造成的。 因为许多人还不会说华夏语,所以胥余直接让虞姬把自己的话送入了所有人的脑海。 一次传递这么多人,虞姬的灵力根本不够用,所以妲己一直握着她的手,为她加持着灵力。 “这场胜利,是所有人齐心协力的结果。无论是商人、周人、朝鲜人、绳文人、肃慎人、甚至是奴隶们,你们都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大家都知道有一个奴隶,他的名字叫昆仑,他曾经是大商第一届运动会的跑步冠军。在这场战争中,他的表现非常的英勇,他甚至为了保护我,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为了表彰他的贡献,我决定……废除奴隶制度! 从今以后,在我大商,无分种族,都是兄弟姐妹! 从此以后,你们都可以平等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你们……自由了!” 人群中传来山呼海啸的呐喊,箕子在平安邑的威望,达到了顶峰! …… 那是离海很高的一片山崖。 一个孤寂的身影站在崖顶上。 火箭枪插在岩石中,枪尖是火红的熔岩,枪缨是燃烧的烈焰; 乾坤圈戴在脖子上,闪耀着金色的光芒; 混天绫缠绕在身上,随着崖顶的海风飘荡不止; 阴阳剑紧握在手中,一红一蓝,光芒流转不息。 哪吒仰望着天穹,不知在等待着什么。 胥余站在城墙上,望着远处那一点红影,皱着眉头。 他问道:“有什么法子能救他吗?” 妲己摇摇头道:“他悍然弑父,罪不容诛。李靖又是天庭的脸面,这事,谁来都没用。” “哪吒不是一个屈服于命运的人,这一战,只怕要杀得尸山血海。” 胥余正说着,天色忽然一暗,一大团七色云彩出现在了天穹之上。 云层之中,影影绰绰,也不知来了多少人。 忽然,彩云四散,一个老者骑着一头四不像走了出来,正是姜子牙。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身高六米,青面獠牙的巨人,正是雷震子。 “哪吒,你悍然弑父,罪不容诛,随我归案吧!” 哪吒道:“姜师叔,你若凭着一张嘴就想说动我投降,也不用带带着十万天兵来了。” “你弑杀生父,还不知悔改么?” “我哪吒做事从不后悔,自从四海龙王前去陈塘关兴师问罪那天起,我便已经削骨还父,他李靖与我再无半点关系。你若想抓我,那便来吧,我哪吒何惧!” “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让我来擒你。” 雷震子说着,风雷二翅一扇,手中黄金棍挥出,一道手臂粗细的雷霆瞬间击出。 哪吒闪身躲过,那片山崖被打塌了大半。 哪吒把身子一晃,变成三头六臂,三双手分别拿着混天绫、乾坤圈、阴阳剑、火尖枪。 他用剑割断自己一角衣袍,大声道:“雷震子大哥,事已至此,今日与你割袍断义。接下来,就是生死之战,我绝不会留手!” “我也没你这个弑父的兄弟。”雷震子怒道。 他挥舞着黄金棍,全身电光闪耀,朝着哪吒冲了过去。 哪吒用火尖枪架住雷震子的黄金棍,阴阳剑直奔雷震子面门。 但雷震子浑身电光缭绕,就好似有万千条手臂,将哪吒的攻击死死抵住。 这两尊大神在山崖上缠斗着,山石都化作了齑粉,纷纷脱落,坠入大海。 但他们的身形却不受影响,山崖坠落了,他们就凌空而斗,仿佛那片山崖根本就不存在。 胥余皱眉看着眼前的特效大片,揪心得不行,心想老子的平安邑不会殃及池鱼吧? 半空之中,电光熠熠,火焰熊熊。 雷与火激烈地碰撞着,发出震天的巨响。 斗了十多分钟,哪吒焦躁起来,将混天绫丢出,绕着雷震子不停旋转,伸手从皮囊中摸出九龙神火罩,往天上一扔,罩内九条火龙飞出,盘旋飞舞,朝着雷震子疯狂倾吐烈焰。 雷震子吓了一跳,翅膀一扇,转身就逃,那九条火龙如影随形,追了上去。 雷震子贴着海面急速飞行,卷起数十米高的海浪,但那海浪一遇神火,立时气化。 雷震子大叫道:“龙王助我!” 话音刚落,海水一阵狂涌,一条青色巨龙从海中飞出,他口中倾吐着海水,那些神火顿时熄灭。 但就在此时,天空中金光闪耀,一块金砖,大如山岳,扑面砸了下去,将那条巨龙砸了个血肉模糊。 哪吒收回金砖,冷笑道:“早知道你这条臭泥鳅会来趁火打劫!” 原来东海龙王敖光知道哪吒弑父的消息,认为替儿子报仇的机会来了,便自告奋勇,前来协助擒拿哪吒。 他未曾随天兵一道,却悄悄潜在海里,想着找机会给哪吒来一下狠的。 哪吒早知他要来,等他一出现,就掏出金砖给他一下狠的。 金砖号称小番天印,小小龙王哪里抵挡得住,瞬间就被砸了个稀烂。 哪吒砸死龙王,更不停留,身形一晃,手中兵器变作千千万万,朝着苍穹冲去。 姜子牙虽是师叔,也只是辈分高罢了,法术稀松平常,哪里又是哪吒的对手,见状吓了一跳,拨转四不像,转身就逃。 哪吒冲入云层之中,大肆屠杀,十万天兵,竟不能挡。 一时之间,无数人影,纷纷从云层中坠落下来。 落入大海,落入山林,落入原野,落入城中…… 胥余都看傻了,这特么怎么跟下雨似的。 眼见几个天兵朝着自己砸了下来,妲己连忙放出狐珠,升起一道光幕,将众人罩住。 云层之中,火光闪耀,红影翻飞,惨叫连连。 胥余忍不住吐槽道:“这十万天兵,够他杀的吗?” 说着又回头看了一眼城内,无数的房屋被坠落下来的天兵砸了个稀烂,不禁心疼不已。 忽然,漫天红影一瞬而收,苍穹之中,一个声音大喝道:“哪吒,够了!” 哪吒从云层中飞了出来,身上的混天绫猎猎作响,他望着苍穹中的一个银甲神将,大声道:“杨二哥,你也要与我为敌吗?” 那神将相貌清俊,仪表堂堂,额上一目,放着毫光,正是杨戬。 “你这次做得太过分了,我不得不来拿你!” 哪吒把手一招,那正在追着雷震子的九龙神火罩飞回了鹿皮囊。 雷震子被烧得烟熏火燎,一脸狼狈的飞了回来,和杨戬站在一起。 “你们要不就杀了我,要我投降,绝无可能!”哪吒一脸决然地道。 “那我只好拿你了!”杨戬说着,亮出了三尖两刃刀。 “只怕也没那么容易。”哪吒说着,又长出两条手臂,变成了八臂哪吒。 拿着火尖枪、混天绫、乾坤圈、阴阳剑、九龙神火罩、金砖,踩着风火轮,朝杨戬杀去。 杨戬毫不退让,举起三尖两刃刀当头砸下,这一下势大力沉,哪吒抵挡不住,火尖枪差点脱手。 他知不是杨戬的对手,反手一砖,朝雷震子脑门砸去。 雷震子吓了一跳,连忙躲闪,杨戬挥动三尖两刃刀一格,将金砖挑得一偏。 哪吒趁机飞走,又跳入云层之中,放出九龙神火罩,九条火龙向四面八方飞出,一顿狂烧。 杨戬上前追赶,但哪吒的风火轮脚程太快,他追来追去,总是差那么一点。 哪吒打不过杨戬,杀天兵却绰绰有余,一时之间,云层聚散,又下起了天兵雨。 胥余看着城中不时被坠落的天兵砸毁的房屋,压死的平民,不住叹气。 云层中天兵天将虽多,却没有哪吒一合之敌,什么魔家四将、巨灵神将、药叉将、鱼肚将……根本就不敢碰哪吒的锋芒,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大杀特杀。 杨戬焦躁起来,大喊道:“雷震子,你帮我堵他一下。” 雷震子听言,瞧准方位,双翅加速,一下挡在哪吒的必经之路上,挥舞着黄金棍,激起一阵狂雷,朝着哪吒头顶砸去。 不想一根红绫斜斜飞出,将他捆了个结实,嗖一下,扔进了大海,也不知死了没死。 杨戬聪明,哪吒也不傻。听见杨戬朝雷震子喊话,便故意引雷震子上钩。 彼时哪吒的各种法宝正在半空中乱杀,他瞧准方向,往混天绫附近飞去,雷震子一冲上来,顿时被捆了个结实。 胥余站在城墙上,不禁感叹道:“法宝多就是牛逼啊!” 这哪吒浑身都是宝贝,可怜杨二郎虽然比哪吒厉害,但是手中就一把破刀。腰里别了个弹弓吧,还不能乱打,打不中哪吒把天兵天将们打死了就麻烦了。 “我真是爱死这小破孩了。”妲己忍不住笑道。 她狐族一直被天庭欺压,数年之前还攻破了她的青丘之城。此时眼见哪吒大杀特杀,顿感十分解气。 “得想个法子救他才好!” 胥余前世从小就看《哪吒传奇》、《哪吒闹海》、《莲花童子哪吒》…… 哪吒就是他的童年英雄,这两年哪吒一直跟他住在一起,虽然彼时并不知道哪吒的身份,却也十分喜欢这个小孩。 只可惜,天庭的事,他一个凡人,也左右不了什么。 他知道哪吒终究是要败的,哪吒并不是孙悟空,他打不过杨二郎。 等他神力不继的时候,终究要败下阵来! 只是不知,到那时,十万天兵,还剩下多少? 第九十四章 背后势力 “孽障,住手!” 随着一声厉喝,苍穹中响起一声嘹亮的鹤唳,一名鹤发童颜的老者骑着白鹤出现在半空之中。 哪吒收了神通,凌空跪下,拜道:“师傅!” 杨戬见状,也停了下来。 “咦,不是大胖子。”胥余忍不住吐槽道。 “什么大胖子?”妲己莫名其妙地道。 “没什么,没什么。”胥余前世看了五遍《哪吒之魔童降世》,有点中毒。 看来这个老头就是哪吒的师傅太乙真人了,他的身边还跟着个老头,正是姜子牙。 一定是姜子牙眼见无法阻止哪吒,跑到乾元山金光洞,把太乙请过来了。 “姜老头居然把哪吒的师傅请来了,这下麻烦了。”妲己忍不住道。 “事已至此,你收手吧!”太乙真人叹道。 “我不!”哪吒大声道。 “你已经杀了这么多人了,你还要如何?” “你们要来便来,我绝不会束手就擒,我哪吒……宁愿战死!” 哪吒站起身来,火尖枪一抖,枪尖上的烈焰四散飞扬。 “那你便从我的尸体上踏过!” 太乙真人从仙鹤上下来,凌空而行,一步一步,走到了哪吒的身前。 “师父,你……” 哪吒的双手不住地颤抖,他这一生,唯一敬爱的,只有师父。要他向师父下杀手,他绝做不到,可是要他束手就擒,他同样做不到。 他…… “真人,太师,我能否说几句话?” 眼见哪吒左右为难,犹豫不决,胥余忽然拿起一个铁皮喇叭,对着天上喊了起来。 妲己拉了她一下,焦急地道:“你干嘛?要寻死么?” 太乙真人朝城墙上望了一眼,出声道:“你便是商王箕子么?” “正是在下,见过真人!” “大王有何话说?” “我想和诸位谈一个条件。” “谈什么条件!” “我知道天庭派了哪吒过来,潜伏了两年,就是想知道我背后有什么势力。如今,我愿意和盘托出。” “那你想换什么呢?” “哪吒的性命!” 太乙摇摇头道:“哪吒先是违背了命令,后又弑杀亲父,如今更是抗拒天命,屠杀数万天兵,他是罪不容诛的。” “如果我能令神界实力大增,弥补这次的损失呢?” 太乙面色一变,道:“你不过是一介凡人,安敢说此大话?” “我是不是说大话,诸位一听便知。” “你且说来。” 太乙真人出了名的护短,当初哪吒一箭射死石矶的童子,石矶找上门去评理,太乙反而祭出九龙神火罩,把石矶给烧死了。 如今听箕子说可以救哪吒,只恨不能他快快讲来。不过这么多人在场,他还是要装一下的,所以态度有些漫不经心。 “我听说,神的力量,很大一部分来自凡人的信仰,是也不是?” 太乙真人点点头道:“没错,神的力量三成靠自己修行,七成靠凡人的供养。” 胥余一愣,居然有七成这么多?这下他更有信心了。 “既然如此,那自然是人越多,神界获得的力量就越强,是么?” “这个自然!” “如果我有办法,能增加凡人的数量呢?” “这本就是我们神界一直在做的事,我们保佑四季风调雨顺,就是为此。” “那才能增长几个人,我能在百年之内,让人口增长十倍以上。” “什么?”太乙真人惊得拂尘都差点掉到大海里。 “我并非吹牛,真人随我走一遭便知。” 胥余让妲己收了光罩,下了城墙,领着大家往城外走去。 太乙真人见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也便跟在他身后。 哪吒杨戬等人见状,也都收了兵刃,跟在后面。 胥余领着大家来到试验田里,选了一块土豆地,找了个钉耙就开始挖土豆。 太乙不知他想干嘛,就静静站着看他表演。 胥余越挖越多,那小小的土地里埋藏的土豆,就好似挖不完似的,没多久,就挖了小半篓子。 胥余丢下耙子,站起身来,说道:“真人知道这个土豆,一亩田的产量是多少吗?” “多少?” “现在是三千斤,如果再给我一段时间的话,未来亩产六千斤不在话下,甚至可以达到亩产万斤。而中原地区种麦,亩产只有二百斤。” 太乙真人和姜子牙等人都惊得张大了嘴巴。 二百比一万,产量提高了五十倍,这得多养活多少人啊? “我愿意将这些高产的作物送给西周。不仅仅是土豆,还有高产的小麦、水稻等,我都可以送出。大家有了粮食,就可以多生小孩,人口自然会成倍增长!” “这……” 太乙真人和姜子牙互看了一眼,都有些意动。 “诸位请再跟我来。” 胥余领着众人,这次却是回到了城里,他走到一间砖石结构的房子前停了下来。 “这是妇产医院!”他说道。 众神随着他走了进去,那里面躺着一些大肚子孕妇,还有一些穿着白色衣服,带着白色帽子的女孩子在走来走去。 子悦迎了过来,说道:“王叔,你怎么来了?” “我带各位仙长来参观一下。” 子悦一见,行了个礼,道:“见过各位仙长。” “子悦,你告诉各位仙长,过去三个月,平安邑有多少婴儿出生。” “你等等。” 子悦带着大家走到办公室,找了一个记录册,翻了一会,说道:“四十七人。” “有难产或者夭折的吗?” 子悦又翻了翻,说道:“两例难产,没有夭折!” 姜子牙一脸的不可思议,这年头,生孩子就是走鬼门关,事故率起码有三成。他这生了四十七人,居然才难产两个。 姜子牙忍不住抢过记录册,翻看起来。 那上面都是简体字,他大多不识。但他是绝顶聪明之人,字虽不识,但一笔一笔,都记录得有条不紊,而且字迹、墨色都不相同,显然不是伪造的。 看来,这个小姑娘说的都是真的,那就意味着…… 箕子不仅可以提高粮食的产量,还可以提高婴儿的存活率,那么假以时日…… 他说百年内令人口增加十倍,并非妄言。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笔买卖倒是真的可以做。 以哪吒一人的性命,换得神界实力数倍提升…… “我别无所求,只要神界放过哪吒,我就将这些拱手奉上。另外,我知道神界一直怀疑我背后有通天教主在捣乱,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并没有这回事。最起码通天教主并不懂得这些。” 两人对视一眼,姜子牙犹豫片刻,道:“此事太大,我们需要上昆仑禀明天尊,再做决定。” 太乙真人却把眼光望向了胥余身后,说道:“娘娘,您认为呢?” 胥余一愣,妲己认为什么? 就见眼前似乎有鲜花盛开,满室香气缭绕,紧接着,风曦站了出来,她的周身,忽然都笼罩在一圈柔和的光晕之中,叫人看不清她的脸庞,却又觉得无比亲切。 众神都跪了下来,齐声道:“拜见女娲娘娘!” 胥余顿时愣在原地,妲己拉了他一把,他反应过来,赶紧跟着跪下。 女娲娘娘柔声说道:“本宫认为,箕子的提议非常好。不仅哪吒不用死,还可以换来三界的繁荣昌盛!” 姜子牙迟疑道:“那……天尊那里。” 女娲道:“你们都去吧,我自会去天庭说明情况。” 众人都道:“是!” 姜子牙走了几步,忽又回头道:“大王,此战的俘虏……” 胥余还在震惊之中,根本没听清姜子牙说啥,妲己拉了他一把,把姜子牙的话复述了一遍,才道:“你把平民的家眷送过来,换贵族们的命,可有意见么?” 姜子牙点点头,自去了。 没多久,屋子里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胥余和女娲还在。 胥余怎么也没想到,堂堂女娲娘娘,居然天天在自己家里洗衣做饭? 他也终于明白,妲己哪来的山河社稷图了。 “那什么……还请娘娘不要见怪。” “不知者不罪。”风曦笑道。 “娘娘你怎么……” “叫我风曦吧,这是我的本名。” “额……你真的叫风曦?” “没错!你是想问我为什么会一直在你家,还给你洗衣做饭,对么?” “额……是的。” “这事要从你去玛雅说起,虞姬是被我祝福过的神女,所以她的一举一动,我全都知道,我见你居然不远万里,去寻找土豆和番茄等作物的种子,心中便产生了好奇,于是就下令,让虞姬跟在你身边,看看你意欲何为。 后来得知你是想要用这些高产作物造福百姓,恰好天庭打算派人潜入你身边,探听你背后的虚实,我便和哪吒扮作姐弟,前来一探究竟。 再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我虽能让万物快速生落,但是却不可能耗费灵力一直做这件事。刚好你有办法可以提升粮食的产量,我便留在这里,一直协助你做这些事。” “娘娘为了天下百姓,真是辛苦了。” “你不必拍我马屁,以后我想继续住在这里,你会赶我走吗?” “小子不敢!” “是不敢还是不想?” “热烈欢迎!” “我做的饭好吃吗?” “味道棒极了!” “算你懂得欣赏!”风曦说着,笑眯眯地出去了! 等她出去了,胥余乐得原地翻了一个筋斗。 都说老子的背后有神秘势力,原来真的有! …… 第一卷,完! 第九十五章 蒸汽时代 第二卷:青丘之城 第一章:蒸汽时代 人类科技发展的本质就是对火的运用。 玩火的水平越高,科技也就越发达。 胥余之所以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住哪吒,除了对哪吒的特殊感情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 哪吒是顶级的火焰操控者。 拥有了哪吒,就掌握了点亮新的科技树的钥匙。 目前来说,平安邑的科技水平还是太低端了,而且已经发展到了瓶颈。 延边邑的露天铁矿越挖越深,现在已经挖出了一个大坑,矿工们只能一级一级地修出台阶,艰难地把矿石挑上来。效率极其低下,已经影响了生产。 煤矿也是如此! 是时候寻找新的动力之源了。 胥余在医院的办公室里想了好一会儿,这才走了出来,却看见哪吒正等着他。 “谢谢!”哪吒真诚地道。 “既然是兄弟,就不必说这些!” “好!” “他们都走了吗?”胥余往四周看了看,太乙真人等人都不见了。 那些落下的天兵们,也都清理干净了。 现在,平安邑的人们正在搜捡尸体,抢救伤员。 好在这次虽然房屋毁坏严重,但是被砸死砸伤的居民并不太多。 “他们随着女娲娘娘去天庭了。”哪吒看着满城的废墟,心情很是复杂。 胥余点了点头,看来是谈判去了,不知道结果咋样。 但是想来,自己开出的条件也足以让天庭动心了。 “如果你觉得愧疚,那就做一些事来补偿吧。” “我能做什么?” “蒸汽机!” …… 延边邑的居民已经返回,开始了重建工作。 好在西周大军只是将延边当成宿营地,并未进行破坏。 大家只需要对炸毁的设备,进行重修就可以了。 不过这次重新修建的高炉,将不再是之前的原始的形态。 它使用钢板作炉壳,壳内砌耐火砖内衬。 本体自上而下分为炉喉、炉身、炉腰、炉腹、炉缸五部分。 根本就是一座现代化的高炉。 这座高炉,将由哪吒亲手打造! 只见哪吒变身成一个百米高的巨人,将延边邑储存的铁锭抓在手中,运起三昧真火。 铁锭瞬间烧融,哪吒像玩面团一样,玩弄着铁团,将其揉搓成一块平板。 然后拿起阳剑,切切切,切面条似的,切成需要的大小,捏成需要的形状。 之后用阴剑吸走钢板中的热量,迅速定型。 然后再一块块地拼装起来,指尖放出高温火焰,将其焊接在一起。 接下来砌火砖内衬什么的,就交由工人们来搞定了。 一座现代化的高炉,哪吒只用了三天,就将外壳全部搞定。 这还是因为他第一次做,胥余怕不妥当,要求他精细精细再精细。 要不然的话,他可能一天就弄完了。 而且哪吒做出来的东西,极其准确。 按照胥余画出来的图纸制作,不用规尺,尺寸分毫不差。 看得胥余暗暗咋舌,这就是高阶神明的能力吗? 鲁启则很是兴奋,看着眼前这座高炉,他仿佛看见了源源不断流淌出来的钢铁洪流。 只是……这高炉这么先进,它吞吐铁矿石的速度也一定非常的惊人,以现在的挖矿速度,恐怕供应不上啊。 要是眼前这位神明,能在这里挖矿就好了。 他隐晦地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胥余,惹得胥余差点笑出声来,堂堂的三坛海会大神,搁这给你挖矿? 人家怎么也得弄点高精尖的玩意儿嘛。 胥余把鲁启和哪吒叫上,告诉他们,将要制造出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台……蒸汽机! “蒸汽机是什么?”鲁启问道。 “你见过水壶烧水么?” “见过啊!”如今,商民们已经开始使用铁质的水壶直接烧开水了。 “水烧开之后,水壶上面的盖子,会被顶翻,那就是蒸汽的作用。” “大王的意思是说,要做一个大型的水壶来烧水,用它的蒸汽作为动力帮助人类工作?”鲁启眼前一亮。 胥余一拍大腿,不愧是淫浸铸造数十年的人,一点就通。 “没错,正是如此。其实我早就想造一台蒸汽机,只不过以前条件不成熟,它的锅炉必须使用高温高压的碳素钢,而其他诸如齿轮、阀门、叶片等零件也都要做得非常精细,才能够装配起来。 而且就算制造出来了,也还要考虑它的密闭性,如果没有可靠的材料的话,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四处漏气。” “我能帮上什么忙?”哪吒问道。 “这些东西,可能都得你来做。”胥余拍了拍哪吒的肩膀,“其实我有个式神叫做天照,她也是火系的。我曾经考虑过让她来做这件事,但她是个扶桑人,我总觉得不靠谱。还好,现在你来了。” “交给我好了!”哪吒说道。 胥余用了两天时间,画出了图纸,交给哪吒。哪吒仔细看过图纸之后,就开始制造。 哪吒首先按照胥余给出的配方比例,制造出了合格的碳素钢,然后把它熔成巨大的钢团。 然后从指尖放出一团极薄的火焰之刃,开始切割。 胥余之前的想法是让哪吒锻造出几块钢板,然后将其焊接起来。 没想到,哪吒听他说的什么密闭性的要求之后,想法更高一层,直接一体切割成型。 哪吒放出的火焰之刃不仅温度极高,而且火焰极其集中,它切起钢铁来,就如同刀切豆腐,切面光滑平整。 而气缸内部最大的要求,就是必须平滑。 最初的蒸汽机是用螺栓连接,并不能做到这点,后来使用焊接,好了很多。但是和哪吒的一体切割比起来,还是差得太远。 最牛逼的是,哪吒的火焰之刃还可以转弯,哪吒小心地操纵着火焰,在钢铁的内部进行着切割。 由于他对距离的把握极其精准,所以虽然不可见,但并不会切错。 花了大半个小时,哪吒切好了气缸,才松了口气。叹道:“要是杨戬大哥在这里就好了,他的天眼可以直接看到钢铁内部,切起来就快多了。” 胥余一听,不由暗暗盘算,怎么把杨戬给弄过来才好。 然后就是输气管,如果没有哪吒的话,那就只能拿一块铁板烧红了慢慢锤,胥余新建的那栋房子,那些黄金打造的输水管道,就是这么慢慢锤出来的。 不过有了哪吒之后,这事就太简单了。 哪吒直接搓出一根粗细合适的铁棒,然后指尖的三昧真火变成圆环形状,一捅。 从铁棒中掉出一根铁芯,一根输气管就做好了。 由于是直接捅出来的,它的气密性比锤出来的要好上百倍。 …… 在胥余的指挥,哪吒的鼓捣之下,只花了两天时间,一台蒸汽机就被制造出来了。 这是一台双动式构造的蒸汽机,就是后世的火车轮船上使用的那种,比后世瓦特搞出来的那台,先进到哪里去了。 胥余满意地看着眼前这台银光锃亮的蒸汽机,胸中生出无尽的豪情。 有了它,胥余仿佛看见一辆火车,冒着白烟,奔驰在东北的崇山峻岭之中; 仿佛看见一艘巨轮,冒着白烟,航行在碧蓝的大海之上。 哪吒吃着辣条,歪着头看着眼前这个铁疙瘩:“胥余大哥,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 虽然是他亲手打造出来的,但他对这东西的作用,还是不怎么相信。 胥余拎着桶,亲自往蒸汽室注满水。然后亲自碾碎煤炭,点燃,加热…… 这些事他都自己干,要的就是这种仪式感。 “呜呜!” 水被烧开了,喷哧喷哧喷着蒸汽,蒸汽机开始微微振动起来。 随着蒸汽持续压入,巨大的往复式杠杆不停上下移动,带动曲轴连杆上的大铁轮子轰隆轰隆转动起来…… 哪吒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那个大铁轮是他亲自装上去的,虽然它的重量对于自己来说不算什么,但他清楚地知道,相对于凡人,那个铁轮的分量。 鲁启站在蒸汽机前,感受着铁轮转动激起的气流,眼中充满了兴奋之色。 这就是大王说的动力之源么? 它用煤来烧水获取动力,煤应有尽有,水取之不尽。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他们将拥有无穷无尽的动力。 …… 这台蒸汽机被安置在了延边铁矿。 此时,延边铁矿已经是一个六七米深,台阶式往下延伸的大坑。 胥余命人将其中一面直接挖平,然后将蒸汽机安置在上方。 工人们挖好铁矿之后,将其装入矿篮,运至蒸汽机下方,用麻绳拴紧。 然后启动蒸汽机,它就能带动绞盘,将矿篮飞速地拉上去。 如此一来,省时省力,工人们再也不用苦逼地挑着沉重的铁矿石,一步一步地爬台阶了。 胥余让鲁启找来一个办事认真的人选,让他负责操作这台蒸汽机。 这份殊荣最后落在鲁氏家族的一个少年手里。 之后,胥余又让哪吒打造了第二台蒸汽机,这台蒸汽机被安置在了延边煤矿,这次操作蒸汽机的人选,鲁启选择了一个朝鲜族少年。 胥余对鲁启的安排很是满意,第一台蒸汽机的操作者是商民,这是必须的。鲁启家族近水楼台,也合情合理。 而第二台,鲁启选择了朝鲜族的少年,说明他在有意识的维护着延边邑的平衡。 毕竟,延边邑现在商民的数量已经和朝鲜族持平,他们会因为优越感而对朝鲜族形成欺压。 所以鲁启必须给予朝鲜族一定的权利,让他们不至于被欺压得太厉害。 很快,第三台蒸汽机又被哪吒制造出来了,这台蒸汽机将会送至平安邑,安装在磨坊里面,用来磨麦子。 当初用高产粮种和《赤脚医生手册》换取了哪吒的性命,这买卖……真他娘的值啊! 胥余看着小哪吒忙碌的身影,忽然有种压榨童工的罪恶感…… 第九十六章 妲己的决定 胥余和哪吒带着蒸汽机,回到了平安邑。 一进屋,就闻到红烧肉的香味,胥余食指大动,连忙跑到桌前,搞了一块丢进嘴里。 风曦端着菜走了出来,见状轻轻打了他一下:“洗手了吗你?” 胥余咀嚼着红烧肉,含糊不清地笑道:“太香了,没忍住。” 自从女娲说出以后还是会住在平安邑之后,胥余欣喜之余,想得最多的就是,他以后要怎样面对风曦。 最终,他决定还是像往常一样,一切照旧。 从这两年的相处来看,女娲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人,她并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她潜伏在此,隐藏了自己的性格的原因。 但是她暴露身份之后,依然决定还是住在平安邑,帮助胥余改良农作物,造福华夏子民。 胥余多少就有些明白了,也许,她是真的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 既然如此,那就没有必要把她高高在上地供起来。 毕竟,这个女人已经不知道高高在上的活了多少年月了。 平等的对待她,也许她会更高兴。 而且,作为现代人的胥余,心中平等的思想根深蒂固,他也并不觉得神就高人一等。 果然,胥余的态度让风曦很是满意,她笑着道:“去洗手吃饭吧。” 胥余和哪吒洗了手回来,发现饭已经盛好了。 胥余先回房间把阿狸抱了出来,给她装了一小碗红烧肉。 然后自己夹了一块,就着米饭吃了下去,惊讶地道:“这是粳米?” “你果然知道。我们对糯米不断地培育之后,它分化出了两种米,一种就是你说的粳米,它比较短、比较圆,煮的饭更香甜。另外一种比较长、比较细,口感要差一些。不过这两种米都比糯米的产量要高得多。” “那种长的叫籼米,适合在南方栽种,做炒饭什么的,更加适合。”胥余解释道。 “原来如此,那就把籼米的种子送给西周吧。” 胥余点了点头,问道:“你们在天庭谈得怎么样了?” 哪吒闷头扒饭,耳朵却竖了起来,这是关系到他生死的大事。 “不太好,两位师兄提的要求有点高。” “我开出的筹码还不够多吗?他们还想要什么?” “他们要……炸药的制作配方。” 我去……胥余愣了一下,点点头道:“给他们吧!” “你不考虑一下吗?”风曦惊奇地道。 “考虑什么?这破玩意儿有哪吒的命重要吗?” “我以为……这东西对你很重要。你用这个,可以轻松击溃西周大军。而如果西周也拥有了炸药,你恐怕很难重返中原了。” “这些以后再说,不用在意,都答应。” “我吃好了!”哪吒飞快地扒完饭,站了起来。 “你干嘛去?” “我去把蒸汽机装好。” “蒸汽机是什么?”风曦好奇地问道。 “吃完饭带你去看看。” 胥余说着,虞姬她们都回来了。 “呀,女娲娘娘,大王。” 她们没想到女娲和胥余都回来了。胥余回来倒没什么,风曦现在变成了至高无上的女娲娘娘,搞得她们都有些拘谨。 “都洗手吃饭吧,本来说等你们的,这个饿死鬼就先吃了。”风曦笑道。 大家洗了手,都乖巧地在饭桌前排排坐,端着饭碗慢条斯理地吃饭,谁也不发一语。 “咳,咳!”胥余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不要这么拘谨嘛,这样下去的话,这个家就不快乐了。大家还是像以前一样,叫她风曦姐姐就好。娘娘,你以为如何?” 风曦白了他一眼:“你不是说叫姐姐吗?又叫娘娘?” “额……我错了。但是你看起来跟个小姑娘似的,我叫你姐姐,不合适吧?” “不合适吗?” “合适!曦姐姐!” 胥余这一声姐姐,叫得大家都笑了起来,之前拘谨的氛围荡然无存。 “聊什么呢,这么开心?”大家正在边吃边聊,妲己推门而入。 “哎呀,娘娘和大王都回来了。” “我们以后商量过了,以后大家都叫她风曦姐姐。”胥余说道。 “曦姐姐?” “是风曦姐姐,曦姐姐只有我可以叫,这是我的专属称呼。” “好的,曦姐姐!” “……” 妲己给自己添了一碗饭,吃了一口,惊讶地道:“这个米饭好好吃哦,拌红烧肉特别香。” “这是曦姐姐和琴娴她们培育出来的新品种。你干什么去了,吃个饭都不积极?”胥余说道。 “我去选址去了。” “选什么址!” “现在中原的狐狸祠好多都被拆了。我狐族受到的影响很大。我想在平安邑建一座狐狸祠,受些香火。” “行,在延边邑,织邑也都建一座吧。以后长春邑建起来也可以建一座。” “真的吗?奴家爱死你了。”妲己娇笑道。 “少来,当着阿狸的面你也不害臊。”胥余说着,摸了摸阿狸的头。 “我家阿狸真是好福气。” 胥余听见妲己说这话,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自己真傻,以前先入为主,认为阿狸是来寻亲的,所以阿狸说她是来平安邑找哥哥的,自己真就信了。 可是,阿狸这个所谓的哥哥,根本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 还有啊,妲己来了以后,总是一口一个我家阿狸,我家阿狸…… 自己怎么就没意识到她说话的口气不正常呢? 妲己吃完饭,忽然正襟危坐,语气严肃地道:“大王,阿狸我就交给你了。” 胥余一愣:“你要干嘛去?” 妲己道:“之前我畏惧阐教的势力,丢下狐族,藏身扶桑诸岛。导致青丘被姜子牙攻破,狐族四散,下落不明。我现在,要去把他们都寻回来,重建青丘。” 胥余闻言,不禁动容,想了想,道:“现在阐教势力太大,你想重建青丘,只怕也不容易。不如,你寻到狐族之后,让他们先来平安邑住着。有朝一日,我们若能打回中原,你再重建青丘不迟。” 妲己十分感动,眼有泪光,道:“你若收容狐族,不怕阐教大举来攻吗?” 胥余光棍地道:“我有什么好怕的,他们来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反正西周也不可能放过我。你们正好助我一臂之力,到时,我们齐心协力,打回中原去。” 妲己破涕为笑,道:“那说定了哦!” 胥余道:“一言为定!” 风曦想了想,拿出山河社稷图,柔声道:“当初若非子受那厮调戏我,我也不会派你去朝歌,此事我也有责任。你此去,危险重重,这山河社稷图你就带在身边,以防不测吧。” 妲己耸然动容:“这……” 胥余笑道:“曦姐姐给你,你就收着。” “那……就多谢曦姐姐了。”妲己说着,美滋滋地把山河社稷图接了过来。 “曦姐姐不是我的专属称呼吗?”胥余在旁边插科打诨。 “我不是你的王后吗?你怎么叫,我当然就怎么叫啊!”妲己噘嘴道。 …… 吃完饭,胥余带着大家去参观蒸汽机。 这时,哪吒已经把蒸汽机装好。 连同磨盘什么的装置,也都制造出来,安装完毕了。 这些东西胥余之前就画好了图纸交给哪吒。 哪吒三下五除二就全部搞定了。 这……就是神的效率啊! 哪吒见大家都来了,就发动了蒸汽机,眼看着磨盘在蒸汽机的带动下,雪白的面粉纷纷落下。 风曦上去抓了一把,拿在手中细看,赞叹道:“这比人工磨面可是要精细多了。速度更是无与伦比。” 胥余笑道:“后续我们还会设计出脱壳机。只要把麦子,稻子倒进去,就能自动脱壳。” “那可真是太好了,能节省不少人力呢。”风曦赞道。 一行人参观完磨坊,走了出来。 妲己站住身形,叹道:“我走的这段时间,不知道你又会搞出多少神奇的发明,真是……不舍得离开呢。” 胥余笑道:“早去早回!” “嗯!”妲己点了点头,忽然上前,和胥余抱了一下。 然后,她朝大家挥了挥手,一纵身,跃入云层,消失不见了。 第九十七章 女娲的能力 一万多名战俘家眷,在风雪中跋涉了将近两个月,终于在过年前抵达平安邑,换回了西周大军中的贵族,以及战死者的骨灰。 带回了高产的种粮和一代神书《赤脚医生手册》。 为了让西周人能看懂这本书,胥余还费劲地用甲骨文写了一遍,累得够呛。 种粮方面,胥余本来安排的是土豆和五谷对半,但是西周显然对产量巨高的土豆更感兴趣,最后按照七成土豆,两成小米,一成小麦的份额取走了种粮。 至于水稻,由于西周的势力主要集中在北方,则放弃了。 这些战死者不乏贵族,但是他们的骨灰都和平民、奴隶混在了一起,根本无法区分。 西周也没有办法,只好将那些骨灰匀一匀,给家里死了人的贵族都分上一分。 从此以后,那些“高贵”的骨灰和“低贱”的骨灰就凑在一起,享受血食了。 这一战,西周的幸存者大约有五万人,换走贵族之后,留下来的人数居然接近六万。 如此一来,东商的人口规模就达到了二十三万。 (作者注:现在主角治下不止一座城了,一直叫平安邑也不对,以后就改叫东商。和西周对应。) 而且这些周人都是正儿八经的华夏族裔,假以时日,很容易转化为商族。这使得东商的主体民族人数达到了十二万人,又成为了第一大族。 主体民族人口劣势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西周这次可以说是雪中送炭了。 不过,此次大战重骑兵、陌刀阵乱砍,火药箭乱飞,还有巨灵神亲自上阵,两锤打塌一面城墙。 威力升级使得伤亡程度也显著升级,死了的就不说了,受伤的那些,骨折的、缺胳膊断腿随处可见。 西周只换走了贵族,受伤了平民奴隶啥的,就直接扔给东商了。 这些伤员很多都已经失去劳动力了,也就是说失去了利用价值。 站在统治者的角度来说,死了也就罢了,活着还要浪费粮食。 但胥余毕竟是个现代人,人道主义精神是植根于灵魂深处的。不可能看着他们死,所以下令尽力救治。 另外,他们的家眷也都被送过来了,为了让这些家眷安心生活,尽快融入,救治这些伤员也是必然之举。 而且,平安邑这次伤亡人数也不少,上次哪吒闹那么一出又砸伤了不少人。这些本土居民更应该全力救治。 可是,如今的医疗条件实在是太糟糕了,虽然康达依照《本草纲目》记载,大量使用血余、龙牙草等本地容易得到的中药对伤员进行止血,也使用酒精对进行消毒,但是对于伤口化脓恶化,还是束手无策。 康达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虽然出生贵族,却见不得人受苦。 他具有医者仁心,这也是胥余选择他,传授他医术的原因。 他眼见这些伤员骨肉腐烂生蛆,等胥余一回平安邑,便忍不住前来寻求帮助。 他说完他的困境,胥余也皱起了眉头,想了很久,才开口说道:“这件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难就非常难。” 康达拱手道:“请大王为我解惑。” “伤口感染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有细菌在吞噬伤口。” “细菌是什么?” “那是一种肉眼看不见的小虫。它存在于任何地方,甚至我们的身上都爬满了数不清的细菌。” 子悦顿时感到毛骨悚然,忍不住问道:“王叔,你说我们身上都爬满了……细菌。那它们用眼睛又看不见,你是怎么知道的?” 哪吒忽然道:“胥余大哥说的是真的,这种小虫的确到处都是。” “你见过么?”子悦问道。 “杨戬大哥见过,我听他说的。” 胥余一愣,杨戬的三只眼还能当显微镜使?他越发想把杨戬给弄过来了。 “其实你们想看见,也并不难,做个显微镜就行了。” “显微镜?就和望远镜那样吗?” “差不多,都是利用光学原理。”胥余说着,就给大家讲解了一遍凸镜成像的原理。 制作显微镜的难点在于,目前的技术手工打磨的镜面不够光滑,很难找准焦距。因此目镜和物镜配合起来十分困难。 胥余两年前就制造出了望远镜,他当时也尝试过制造显微镜,但因为镜片不过关失败。当然他如果潜心打磨镜片是可以制造出来的,不过一直忙于各种琐事,显微镜也不是什么紧要的物品,也就放弃了。 现在旧事重提,想要制造,就简单多了。 因为……有了哪吒的存在。 神仙的悟性十分之强,胥余讲了一遍显微镜的原理,哪吒马上就明白了。 接着,胥余就将脑海中的显微镜画出来,交给哪吒。 哪吒搞明白显微镜的构造之后,先去了一趟玻璃厂。 目前玻璃厂制造的玻璃杂质太多,不够透明。 哪吒亲自动手,用三昧真火制造出了洁净无比,绝无杂质的玻璃。 然后从指尖放出火焰小刀,开始削切镜片,制造铁架。 这个小玩意对哪吒来说轻而易举,他很快削切出来大量的镜片,并找到其中最合适的,一架显微镜就出世了。 只花了一天时间。 哪吒按照胥余所说的,将一滴水滴在玻璃上,透过目镜看下去, “哇,果然有东西!” 哪吒惊讶地发现,这一点平时看起来,什么也没有的,干干净净的水,在显微镜下,居然出现了许多东西。 这些东西大多是透明的,有些长了脚,有些毛茸茸的,有的静止不动,有的游来游去…… “这些就是细菌吗?” “不,这些应该是一些藻类植物,或者原细胞生物。细菌要更小一些,需要染色才能看到。” 胥余去重建的化工厂搞了一些碘溶液,干脆就把自己的学生们都召集起来,开设了一堂微生物课。 胥余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讲课了,这次讲课,学生们连忙都放下手中的活计赶了过来。风曦等人出于好奇,也都跟过来一探究竟。 大家通过显微镜,轮流观察着神秘的微观世界,都不由得啧啧称奇。 “细菌无所不在,它们影响着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我们绝大多数的疾病都是由细菌感染造成的。当然细菌也有利于生活的一面,比如我们酿酒、酱油、醋,还有制作馒头、酸奶,泡菜这些都是利用细菌发酵而来……”胥余侃侃而谈。 “也就是说,只要杀死这些细菌,就可以阻止伤口感染,对吗?”康达问道。 “没错,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很难。我们需要培养出抗菌素,去杀死这些细胞。康达,接下来你就协助我来做这件事吧。” 既然事已至此,胥余决定制造出青霉素,点亮这项造福人类的生物科技了。 不过这件事能不能成功,他的把握也不是很大。 青霉素的培育并不难,难点在于提纯,要清除那些杂菌,是非常麻烦的事情,可能一两年内都无法成功。 “好的,大王!”康达兴奋地道。 “或许,我能帮上忙!”风曦忽然道。 “啊?”胥余一愣。 “你还不知道我的能力,我能够号令万物,只要是活的都行。你说的这些微生物,我以前并不知道它们的存在,现在既然知道了,可以试试看。” 胥余不由得狂喜,恨不能冲上去抱着风曦亲一口。 他以前只知道风曦可以操控植物。 原来她竟然是一个强化版的虞姬,可以操控一切生物。 也难怪,虞姬的能力本来就是她给的。 青霉素的制取简单来说就分为两步:第一步,菌种发酵;第二步,提取精制。 第一步胥余还自认为目前的条件可以做到,第二步却是难上加难。 但是因为风曦的存在,这个难上加难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而且后世制作青霉素,光是发酵这一步,就要个把月时间,风曦只需要三天就可培养完成。 然后提纯就更简单了,这样小小的真菌生物,生死只在风曦的一念之间,风曦轻松地就将那些杂菌给剔除干净了。 这批青霉素很快就使用在了伤员们的身上,许多本来伤口恶化,重伤不治的人,都获得了新生! “谢谢你!”风曦说道,“有了青霉素,许多人不会再轻易死去了。” “这是你的功劳啊,如果不是你的神力,这东西根本制造不出来。” “不,如果没有你,我根本不会在意微观世界,也不可能制造出这种神药。如果……你要伐周,我会帮你。” “啊……为什么?” “这些东西是你发明的,我不能要求你无偿地把这些东西都贡献出来。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助你取得天下。我相信,你的发明会带给世人幸福。 而且,西周是不会放过你的。为了保住你,为了天下苍生,我只能让你赢!” 第九十八章 神界的往事 “为什么西周不肯放过我?我和西周相隔万里,对他们根本就没有威胁,为什么他们要追过来?” “不,你有很大的威胁!” “啊……为什么?”胥余感到莫名其妙。 “因为西周的崛起,就是为了消灭殷商。” “能细说吗?”胥余搜索记忆,也没有找到原因,只能虚心求教了。 “这涉及人族信仰之力分配的问题。上古时期,黄帝、大禹等神明先后下界为王,他们教给人类生存之道,也帮助人类抵御自然灾难。 人界越来越繁荣,我们神界也越来越昌盛。但这产生了一个问题,下界为王之神,由于收获世人敬仰最多,他们在神力的分配上,总是多占多得。 最终,神界商议后规定,所有神明不再下界任职。从此以后,人神分离。王将在人族内部产生,经过激烈的争斗,最终你的先祖商汤,成为了人王。 商汤和神界签订协议,人类的信仰之力九成九归于神界,而剩下的那百分之一成,归于人王。用于维护统治,维持人界的安定繁荣。 这本无可厚非,但没想到这里有一个巨大的漏洞:殷商历代人王信仰先祖,不畏神灵。商王的能力可以通过先祖之灵一代一代往下传承。 起初,这力量很是弱小,但年复一年,这传承之力越聚越多,获得传承之力的商王也越来越强,到了第二十七代商王武乙,更是公然辱神,一箭射破昆仑结界。那一次,神界降下雷霆,将他活活劈死……” “啊……武乙射天是这么回事吗?” 史书记载,武乙昏庸无道,曾经制作一个人偶,把它称为天神。武乙与“天神”赌博,命令旁人作评判。“天神”输了,武乙就想法来侮辱它。 武乙还制作一个皮袋,在皮袋中装满血,然后高高挂起,朝天射它,称做“射天”。 后来,武乙在渭河平原上打猎,青天白日里忽然来一个霹雳,不偏不倚正好击中武乙,武乙当场倒地身亡。 关于武乙的奇葩行为和他的奇葩死法。后世的史学家们认为他是在和王廷内的巫师势力争夺权力,而武乙之死则是仇恨武乙的巫师们编造出来贬低武乙的。 现在才知道,居然是这么回事。还真的是射天,还真的是被雷劈死…… “武乙死后,后世的人王收敛了很多。但先祖之灵仍在代代传承,历代人王也越来越强,终于,第三十二代人王帝辛继位,他狂妄不可一世,公然向昆仑叫嚣,要娶我为妻……” “啊这……” 胥余前世看《封神演义》,说的是纣王这厮去女娲庙祭拜,对着女娲的雕像一阵意淫,还题了首诗,结果惹毛了女娲娘娘,派出妲己祸乱了殷商的朝纲…… 原来纣王这厮干的事情比里更离谱,居然是要强娶女娲当老婆,牛逼啊! “昆仑震怒,派出杨戬教训帝辛,二人大战一场,杨戬不敌。昆仑无奈,说动青丘之狐妲己,代替我嫁给了帝辛。” “后来呢?” “帝辛迎娶妲己之后,更加狂妄不可一世,穷兵黩武,四方争伐。西周姬昌看准机会,拜天为父,自认为子。昆仑认可了他,派出姜子牙帮助西周提升国力。 昆仑也决定趁此机会,修改信仰之力的分配制度。昆仑决定立一座天庭来管理人界事务,同时负责信仰之力的分配。 由于这个机构太过重要,为了防止经手之神多贪多得,阐截二教经过商议后,决定拟一张封神榜。上榜之人,将会在天庭任职,但他们的修为则会被锁死。 也就是说,纵然他们能贪污获得神力,也无法修行到更高的境界,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了贪腐的可能性。” 胥余大受震撼,这一招怎么跟后世皇宫中的太监有异曲同工之妙?把小弟切了,不管他们怎么折腾,也没法祸害皇帝的女人们,也危及不到皇帝的宝座了。 “但是,二教在名单的分配上出现了分歧,由于阐教有太上和原始两位天尊,截教则只有一位。通天说不过他们,一怒之下,反助殷商。 最终,双方在牧野展开决战,那一战,无论神灵还是凡人,都损失惨重。但阐教和西周还是胜利了。帝辛自焚而亡,妲己下落不明,通天将自己关在碧游宫不再出世。 而天庭也得以建立。从此以后,各路神官各司其职,管理着三界的秩序! 而人界再无人王,只有天子。天子的力量由天庭赐予,死后立即收回,杜绝了尾大不掉的状况发生。” “原来是这么回事!” 胥余终于明白了,他前世听说的版本都是什么天命啊、气数啊、气运啊、功德啊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 一会儿这个气数已尽,一会儿那个命不该绝,根本就是他娘的扯淡。 这世界上的事,说白了就两个字:利益! 武乙为什么要射天?因为他身为人王,不甘心大量的信仰之力被神界取走,所以他一箭射破昆仑结界,向天示威。但他还是太弱,以至被昆仑用雷电活活劈死。 这事情跟后世的秦武王嬴荡在洛阳举鼎结果被鼎砸死是一个意思,都属于装逼不成反被艹的典范! 到了帝辛,他继承了更为强大的力量,他要强娶女娲,还是在向昆仑叫板,想要改变神力的分配制度。 由于帝辛比武乙更强大,昆仑这次用雷劈不死帝辛了,便派出了天界战神杨戬来收拾他,结果杨戬居然不敌。 这下天界慌了,人王的势力,竟然已经膨胀到了这种地步。所以他们在人界培植了一股新的势力,用来取代帝辛。并且亲自下场来收拾帝辛。 只不过,他们在利益分配上又搞出了幺蛾子。 太上和原始两位天尊倚多为胜,欺负小的,让通天的弟子多上榜。 结果把通天惹毛了,反助帝辛。 而且通天的实力显然强过两位哥哥,他们二打一打不过,还去西方找了两个帮手来帮忙。 四打一,真他娘的无耻! 双拳难敌四手嘛,通天也很无奈,被打到自闭! 帝辛那边呢,自然也不是天界的对手,被三昧真火活活烧死了。 听了女娲的这一番话,胥余终于明白西周为什么一定要干自己了。 如果自己得到了先祖之灵的传承,那还得了? “可是……之前姜子牙明明有好几次机会杀我,他为什么不动手?”胥余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 “他怕你!如果他对你动手,激起你先祖之灵的守护之力,他会死无葬身之地。” “哦,我还以为他很淡泊呢,每次都云淡风轻地把我放了,我还挺感激他的。搞了半天……是怕我。” “如果你不称王,他们是不会打你的。但可惜,你称了。” “那你呢?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帝辛想要强娶你,这对你来说,是奇耻大辱吧?” “一开始,我只是想要从你这里获得高产作物的秘密。但是现在,我确定了,你没法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 “啊……为什么?”女娲的一句断语,让胥余的心凉了半截。什么?这么牛逼的先祖之灵,我竟然无法传承? “因为就算是李靖一剑将你杀了,你也没有激起先祖之灵的守护,由此可见,你并没有获得历代人王的认可。” “额……”胥余顿时感到好失败! “另外,真正的胥余已经死了,你其实……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对不对?” 胥余只觉得脑袋嗡地一下,居然被看穿了? 他之前一直用玄鸟转世的托词来掩饰自己的种种行为。 没想到,却被女娲一语道破。 “你所处的世界,没有神力,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你做的任何一件事,都只是以神力为辅助。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神力,你也能做到那些事,对不对?” “没错,我的确是穿越而来,我做的事,在我的世界都是稀松平常的。但这些稀松平常的事,需要集合全社会的资源,共同协助才能完成。在这里,我势单力孤,所以才想到用神力为辅助。” 事到如此,胥余只能摊牌了。 “穿越?我第一次听说这个词,你是刻意来此的吗?” “并不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莫名其妙就来到此地了。” “那也许,就是天意吧!” “啊这……你们不就是天吗?” “我们?并不是,我们只是更加高等的生灵罢了!”风曦笑道。 “你们是……外星人?” “外星人?呵呵,并不是。我们是地球上土生土长的,但…… 我只能说这么多,请见谅。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现在确定了,你并非箕子本人,你无法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但我愿意帮你,因为你能造福人界。” 女娲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眼中满是真诚。胥余忍不住在心中感叹,真不愧是人类之母啊! 第九十九章 肃慎的未来 周人俘虏的家眷们一到平安邑,尚未见到亲人,迎接他们的就是一套净化流程。 他们先是被分成男女两拨,赶进一排木屋里,那里面有很大的水池,里面是氤氲着雾气的热水。 这些人被赶进热水池,就会有一帮工人拿着长把刷子,像刷马一样给他们里里外外刷一遍。那热水池里装的是康达专门配置的用来杀虫的药水。 洗完澡后,就开始剪头发,无论男女,一律光头。据说是因为他们的头发里有虱子,所以必须清除干净。而且不光是头发,身体其他部分的几撮毛发,也一律清理干净。 之后,每人都会发上一套麻布衣服。虽然是麻布,但是里面却缝着厚厚的棉花,穿着十分暖和。 这么软软的,厚厚的衣服他们还是第一次穿,之前被当成牲口一样洗刷的恐惧很快被欣喜代替。 穿好衣服之后,他们就开始排着队登记,登记人员会详细地记录他们的姓名、年龄、籍贯,以及所寻亲属的详细资料。 周民,尤其是女人,很多人都没有名字,于是他们就会被登记的人临时取一个名字。 登记的人手上有一本册子。上面写着: 姓氏,赵钱孙李…… 女名,梅兰竹菊…… 男名,勇猛刚强…… 没有姓的,就照着册子的排序写一个。没有名的,也照着册子的顺序写一个,尽量不出现重复。 胥余被上次西周用家眷交换贵族,却暗藏间谍的操作搞怕了。 虽然说那间谍最后跳反,给西周来了个倒戈一击。 但胥余不想再来一次了,这太让人心惊肉跳了。 所以,胥余决定启用户籍登记制度。 胥余治下的所有人口,都被登记造册。 他们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种族、家庭关系全部都要存档。 并且每一个被登记的人,都要发一块小木牌,上面写着他们的基本信息,用来证明他们的身份。 周人家眷们登记完之后,才会被带去和亲人们团聚,自然又免不了各种悲欢离合的场面。 等他们哭完笑完,迎接他们的,就是在平安邑的第一个新年了。 这是东商的第四个新年,这一年不仅收获了大丰收,还打了大胜战,自然要好好的庆祝一番。 养殖场杀了上千头猪,新收的土豆制成了土豆粉, 东商的居民,无论身份,种族,每人一碗热气腾腾的猪肉炖粉条子。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每个人都吃得心里暖呼呼的。 过节加餐,平安邑的老人们早已习惯了。但是那些新来的,却个个都热泪盈眶。 大块的猪肉,美味的粉条,他们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 来到这遥远的东方,他们本来都心怀忐忑,现在却都安定了下来。 一些早两年过来的周民,一边大口地吃着饭,一边给新来的居民们吹嘘着。 “今年过年没饺子,饺子你们知道吗,那才是过年该吃的食物。” “饺子……是什么?”一个萌新弱弱地问道。 “饺子嘛,用面粉做皮,里面包馅,蘸上醋,味道棒极了。这个猪肉炖粉条子虽然也好吃,但是还是不能和饺子比。连大王都说,过年就得吃饺子。”那人一边大口吃着猪肉,一边胡吹。 “那……今年为什么不吃饺子呢?” “这不是你们一下来了六万多人么,还要那些小个子绳文人,也一下来了六七万。好家伙,城里一下多出十几万人,面粉就不太够了,所以今年没饺子。”那人说着,一脸遗憾。 “哦……”萌新听说是因为自己到来,才害他没有饺子吃,气势又弱了三分,抱着碗,小口小口地吃着猪肉,不敢说话。 不过那人只是遗憾罢了,并未因此迁怒于人,他将最后一根粉条吞进肚里,抹抹嘴,又吹道:“在我们这里,四季节日,都有专门的吃食。过年吃饺子、端午吃粽子、中秋吃月饼、冬至吃汤团。你们来到这里啊,就等着享福吧!” …… 胥余的住宅内,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乌云珠一进门,就被震撼住了。 屋子外面明明是冰天雪地,但是屋内却温暖如春。 这是怎么回事?是有神灵在施法吗? 他原本穿着厚实的鹿皮袄,现在却不得不脱下来。 那丹珠常驻平安邑,早就来过胥余家了,他向族长说道:“这个叫做暖气,你看见墙壁里镶嵌的铜管了吗?就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 乌云珠想要走过去看个究竟,那丹珠连忙拉住他,道:“不能摸,你没看外面有防护罩吗,很烫的。” “哦,这个……是神明的杰作吗?” “是大王设计出来的,房子外面有一个锅炉,从那里烧开水后,水蒸气顺着管道在屋子里流淌,屋子里就像春天一般温暖了。” “原来是这样,大王真是神人啊,这么巧妙的法子也只有他想得出来。” “大王说,以后整个平安邑的住房都会用上这种暖气。” “这样啊,不知道我们部落能不能也用上。”乌云珠羡慕地道。 “就咱们部落那些破草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可算了吧。”那丹珠嗤之以鼻。 乌云珠听了,顿时有些尴尬。他虽是族长,可是那丹珠这些年坐镇平安邑,见识多他十倍不止。很多时候那丹珠说话,乌云珠也只能听着,因为根本插不上嘴。 乌云珠是被邀请来参加胥余的新年晚宴的,不过他们来得有些早,其他宾客还未到,他们就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静静等待。 屋子里的人忙忙碌碌地,正在准备着晚宴的美食。 乌云珠也曾参加过胥余的宴会,但是今天这种形式却让他大长见识。 靠墙摆着一长排炉子,有些炉子下面点着火光微弱的石蜡,显然并非用来加热,而是为了让食物保温。 炉子上琳琅满目的食物,简直让他眼花缭乱。 通红的海蟹、海虾,一只只码放得整整齐齐; 鲜艳的大马哈鱼被切成片,摆在冰块之上,旁边还放了芥末酱; 大块的牛扒、猪扒、鸡扒、鱼扒,在铁板上煎得香气四溢,再配上滋味浓郁的酱汁,叫人垂涎欲滴; 一头滋滋冒油的烤全羊被抬了上来; 靠墙角的区域摆放着各种美味的蛋糕、面包、冰淇淋; 而另外一个角落,则摆放着格瓦斯、啤酒、红酒、白酒、热奶茶、热可可等各种饮料。 两个男人可怜巴巴地望着屋内那些美食,不停地吞咽着口水。 好在,宾客们很快就到齐了。 这次晚宴除了邀请五大家族的主要人物、攸侯喜、申公豹之外,还邀请了其他种族的代表,以及此次战争中作战英勇的人士。 连绳文人都搞了一个代表来参加,他没有名字,胥余随手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猪口太郎。 晚宴开始了,胥余抱着阿狸,伴着风曦从楼上走了下来。 南宫修一见他露面,便带头热烈地鼓起掌来。 胥余朝大家挥挥手,走到酒水区,把阿狸放在肩膀上,给自己和风曦都倒了一杯红酒。 然后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大家新年快乐!吃好,喝好!” 说完把杯子里的酒喝了,就拿着一个盘子,挑选自己想吃的食物去了。 众人愣了半晌,也都走上前去,拿着托盘,有样学样地自己挑选起食物来。 这些盘子都是玻璃厂新近烧出来的陶瓷盘子,上面还绘制着胥余设计出来的各种花纹。 作为一个优秀的美术生,胥余画这玩意儿可谓得心应手,他只需要画好之后,交给玻璃厂的工作人员,让他们照着样子上釉即可。而餐具,则是鲁启用纯银制作的。 光是这些餐具都美得不像话,分明就是无价之宝。 除了五大家族这些见过世面的,那些新来的人,一个个都小心翼翼地拿着餐具,生怕给摔坏了。 乌云珠已经忍了半天,肚子都要造反了,他也不管那么多,走上前去就往自己的盘子里夹东西,什么螃蟹海虾牛羊肉,各种烧烤,装了满满一大盘,又搞了一大杯啤酒,找了个位置就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那丹珠坐在他旁边,一脸嫌弃地道:“你慢点吃,你是个族长呢。” “咳咳!”乌云珠吃太快,差点噎死,连忙喝了一口啤酒,好容易把食物顺下去,才道:“我算什么族长,连这里的屁民都不如。是叫屁民吧?” “对对,屁民,这个词我还是从大王那里听来的。” 乌云珠又埋头吃了一气,这才满足地道:“你说大王这次让我们来参加新年晚宴,是有什么用意?” “大王要在北方建一座新城,叫长春邑。大王想让我们全族一起加入。” “这……”乌云珠听了,不禁犹豫起来。 “你是舍不得你族长的权利么?我丑话说在前头,大王的实力你也看到了,你若想反抗的话,那是鸡蛋碰石头,你可别带着全族一起送死。 至于你想归顺之后还保留你的权利,那也不可能,大王的愿景是各族百姓无分彼此,是绝不会容许你搞小团体的。” “那我……” “你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不是我说,你那个破族长有什么好当的?在大王的治下,就算是当一个平民,也比你当那族长强上百倍。 你就说我吧,其实我现在在全族的威望比你高多了,我若要夺你的族长之位,轻而易举。你看我稀罕吗?我在平安邑住着不知道多快活,你给我十个族长我都不干。” “这……”乌云珠一脸尴尬,“那就加入吧。过完年,我们就举族搬到长春邑去。我得再去加点菜,这个牛肉煎得可真嫩!” 第一百章 天庭的规则 乌云珠也想明白了,打是打不过的,那就加入吧。 那丹珠这几年过的什么日子,他可是看在眼里。结实的砖瓦房住着,每天有酒有肉,前段时间还纳了两个绳文女人做妾。每天左拥右抱,族里那个妻子早被他忘了。 这种日子,自己也想过啊! …… 申公豹吃着牛排,喝着红酒,看着眼前觥筹交错的盛景,不禁感叹道:“西周天天造谣商纣王酒池肉林,荒淫无度,以失天下。其实帝辛跟箕子比起来,算个屁啊。” 黑虎悠闲地抽着雪茄,接口道:“我活了上千年,才知道人世间还能如此享受。咱们以后没事就别到处跑了,就待在平安邑不好吗?” “你那个雪茄少抽点吧,我听大王说,这玩意儿抽多了不好,你看大王都很少抽的。”申公豹说着,给自己点了一根。 “虎生漫长,有了这雪茄,才不算浪费啊。”黑虎说着,吐出一个烟圈。 两人正说着,忽见风曦朝他们走了过来。 两人连忙站起,拱手道:“娘娘!” 风曦用手扇了扇眼前的烟雾,说道:“不必多礼!” 黑虎见状,连忙伸出虎爪,把烟掐灭了。 风曦开门见山地道:“是师兄放你出来的吧?” 申公豹不敢隐瞒,点头道:“是!老师当初放我出来,让我利用大商国师的身份潜入平安邑,探听箕子能引动天罚的秘密。” “我让你从今以后为本宫做事,你可愿意?” “这……申豹自然愿意,只是老师那里……” “师兄那里我会去说,我要用一个人,想来他也不至于反对。” “既然如此,申豹遵命,不知娘娘想让申豹做些什么。” “当年商周之争,你为殷商拉了许多帮手。如今,我要你故技重施,去寻找一些神灵过来,协助平安邑,你能做到吗?” 申公豹想了想,为难地道:“当年封神大战,截教损失惨重,许多人都在天庭挂了籍,脱不得身。剩下的一些,既不知藏身何处,本领也甚是弱小。恐怕起不到什么助力。” “这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需要把人寻来即可。” “既然如此,那申豹明天就出发,前往三山五岳,寻那些隐世仙人,一定不负娘娘所托。” “如此,辛苦你了!” “娘娘哪里话,能为娘娘效劳,是申豹的荣幸。” 风曦满意地点点头,举着酒杯和申公豹碰了一下,找琴娴她们聊天去了。 …… 新年放假,不用工作,琴娴她们全都窝在家里不肯出门。 和外面的天寒地冻比起来,拥有暖气的屋子,真是太舒服了。 她们不必穿着厚厚的棉衣,就自在地穿着裙子走来走去,别提多轻松了。 只有哪吒,还在每天早出晚归地干活。 每天一大早,哪吒吃完早餐之后,就踩着风火轮,嗖一下,跑到延边邑去上班。 大概是因为上次对抗天兵,害得不少无辜百姓遭殃,哪吒过意不去,就想着多干活来弥补。 自从蒸汽机问世之后,由于作用太大,到处都在申请使用。 这段时间,哪吒已经一口气造出了七八十台蒸汽机。 但远远不够,胥余打算年后开始制造蒸汽轮船,这就需要更多的蒸汽机。 晚上,大家围在一起吃火锅,作为一个火娃,哪吒对辣毫不畏惧,只吃红汤锅,白汤锅则看都不看一眼。 眼见哪吒嘎嘎干着毛肚,胥余忍不住道:“你最近也太忙了吧,过年就好好休息嘛。” 哪吒停下筷子,说道:“你不是说年后要造蒸汽轮船,需要很多蒸汽机么?” 胥余趁机捞了一筷子毛肚,边吃边道:“我这次想造一个大船,排水量起码在一万吨以上。” 哪吒一愣:“那是多大?” 胥余又夹了一筷子毛肚,边吃边道:“比之前的飞剪船大十倍吧。” 众人一听,都吃了一惊,莫阿娜是个波利尼西亚人,对船什么的最感兴趣了,闻言忍不住道:“那不是比咱们住的房子还要大?这么大的房子漂在海上,又没有地基,不会散架吗?” 胥余点点头道:“不会啊,我们要用钢铁来造的。” “用钢铁造一个房子那么大的船?还要漂浮在大海里,这怎么可能?”莫阿娜觉得不可思议。 琴娴说道:“这个我知道,大王讲过浮力的原理。只要铁船排开海水的体积够大,就能够漂浮在大海之上。” “回答正确,奖励青菜一根。”胥余给琴娴捞了一根青菜。 “我要吃毛肚。” “女孩子要多吃青菜,补充维生素。”胥余说着,吃完了最后一片毛肚。 “如果要造这么大的船的话,我可能暂时帮不了你了。” 哪吒在火锅里捞了捞,啥也没捞着。 “啊……为啥?” “我的灵力不够用了。” “这……也能耗光吗?” 风曦解释道:“哪吒反出天庭,以后天庭不会再发给他灵力了。” 胥余一愣,感情灵力这东西,就跟发工资一样?按时发的? 哪吒点点头道:“天庭每隔一段时间会发放一次灵力。上次我对抗十万天兵,又和杨戬大哥、雷震子大哥他们厮杀,灵力已经消耗得七七八八了。 这段时间天天做蒸汽机什么的,之前积蓄的灵力已经快用完了。以后,我只能靠自己修炼来补充灵力,但那是十分缓慢的。” 胥余心想,这哪行,我还一大堆东西要造呢,我还指着你造枪、造炮、造……结果你说你工资花完了? 他想了想,道:“上次妲己不是说让我给她造狐狸祠,吃些香火么?那祠开年就要动工了。要不然,我也给你造一个哪吒庙,吃吃香火,是不是可以补充灵力呢?” “可以是可以,但不能这么干的。” “为什么?” “这事我以前也干过,我让我娘给我建了个庙,只需要吃满三年香火,我就能复活。但我父王怕被神界知道,把庙给拆了。这庙,妲己可以建,我不可以。” “为什么?” “因为狐族自成一系,和昆仑是合作关系,所以昆仑允许她们自行传播信仰,收取灵力。而我是昆仑的一员,我的灵力只能由昆仑发放,私自获取,则是大忌。 我现在虽然脱离昆仑,但你给我建庙的话,可能会引来昆仑震怒的……” “但,现在狐族不也和昆仑闹翻了吗?昆仑还把青丘给攻破了,为什么建狐狸祠不会引得昆仑震怒呢?” 风曦解释道:“这还是有区别的,哪吒弑父在先,又力抗十万天兵,还杀了东海龙王敖光。你虽然和天庭交易,换回了哪吒的性命,但天庭是绝不会让他再拥有从前那般强大的神力的。” “胥余大哥,我以后,可能帮不了你太多的忙了。”哪吒黯然道。 “不会的,以后还有许多地方要倚仗你的。既然你的灵力不够使,那我们换个思路就行了,这些东西还是可以造出来的。” 哪吒的灵力不继,胥余一步登天的计划破灭了,只能间接来完成了。 “真的吗?” “当然,我们可以先造一些机床,然后人工操作这些机床来制造所需的机器。虽然比不上你手搓来得快,但胜在可以批量制造。 只要有足够的人手和机床,一次性制造几十台蒸汽机也不在话下。你以后的灵力,只需要用来进行一些精细的特种加工就行了。” 胥余胸有成竹地道。 “那就好!” “先吃饭,明天我们先造一架镗床。子悦,你再去端一盘毛肚来。” …… 第一百零一章 枪支的诞生 第一百零一章枪支的诞生 ps:做了两个修改: 前文中女娲对申公豹说:“是师兄派你来的?”改为“是天尊派你来的?”。 本书中,女娲是二代神,三清是三代神。女娲地位高,但不掌权! 我小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叫《莲花童子哪吒》,曹俊演的,那里面女娲就比三清地位高。 另外姜子牙、申公豹称呼的“老师”什么的,也都改为“天尊”。 …… 一大早,琴娴搞了一大堆山楂回来,进屋就喊:“大王,快来做冰糖葫芦。” 春天果园里种山楂的时候,胥余就吹过拿这玩意儿做冰糖葫芦有多好吃。 琴娴居然还一直惦记着,这几天胥余闲在家里,可算让她逮到机会了。 胥余让大家把山楂洗净,用木签子串起来,自己跑去熬糖稀,这东西最正宗的是用麦芽糖,不过胥余嫌麻烦,就直接用红糖来代替了。 裹上糖稀的山楂被月读用神力迅速冷却冻硬,琴娴迫不及待吃了一颗,一口咬下去,嘎嘣脆,甜甜的糖汁中和了山楂的酸味,酸酸甜甜的,果然美味。 她拿着一大把冰糖葫芦到处献宝,没一会,房间里的女生们每人都拿了两串在手上,左一颗,右一颗,吃得不亦乐乎。 这时哪吒走下楼来,风曦叫道:“哪吒,过来吃冰糖葫芦。” 哪吒走过来拿起一串,吃了一颗,胥余问道:“好吃吗!” 哪吒点点头道:“好吃,什么时候去做镗床?” 胥余一听,顿时汗颜,这小孩的事业心还挺重。 自己身为大王,却整天想着吃喝玩乐,真是羞耻啊! 他连忙道:“走走,现在就出发。” 说着把阿狸交给风曦,叫上虞姬和莫阿娜出了门,套上一架狗拉雪橇就往延边邑去。 抵达延边邑后,胥余先交给哪吒一张图纸,让他先按照图纸造一把枪出来。 其实造枪的事,胥余已经考虑了一两年了。 但造枪是个精细活儿,枪管以及一些零件要靠手工慢慢敲出来的话,实在太慢了。 他手底下就这么点人口,各行各业又都需要人手。 而且之前那些钢制的武器、甲胄对付那些青铜文明也尽够了。 所以造枪的需求也不是很强烈。 不过现在不同了,这世界上已经有好几个民族会炼铁了,西周连火药箭都使上了。 这次攻城,那火药箭可是真的猛。 后来为了换哪吒的命,更是连炸药的配方都交出去了。 造枪造炮,已经势在必行。 枪支的发展过程基本上是火门枪→燧发枪→转轮枪→栓式步枪→机枪→半自动步枪→冲锋枪→自动步枪。 前面两种基础款,被胥余直接忽略了,他一开始就想从转轮枪开始起步。 不过现在有了哪吒,转轮枪也被他直接pass了。 咱有这高精尖的人形机床,造那些破玩意儿干嘛? 而且这些早期货色都是使用的黑火药击发,黑火药不仅烟大,还会残留在枪管中,用不了多久就得清理枪管。 而因为膛线的存在,根本清理不干净。 久而久之,就会堵塞膛线,降低枪支的射击精度、距离,甚至影响使用寿命。 胥余现在已经可以制造三酸两碱,完全可以制造出无烟火药。 无烟火药燃烧后没有残渣,不发生烟雾或只发生少量烟雾。 使用无烟火药可增加弹丸的射程,提高弹道平直性和射击精度。 而且使用无烟火药的弹丸也可以造得更小。一些机枪什么的,也是因为无烟火药的发明,才变得有使用价值。 可以想象一下用黑火药子弹装填马克沁重机枪。 一边突突射击,一边呼呼冒烟。 敌人还没打死,枪手先被呛死了。 究竟选择制造哪种枪支,胥余在心中衡量了很久,最后得出了两个选项。 一种是因为吃鸡游戏大火的98k,另外一种是鬼子的三八大盖。 三八大盖是鬼子专门为了应对华北战场而设计的步枪,它有两个最大的优点: 第一,它的击针尾部是一个滚花的圆底盖,这个底盖也是保险,便于冬季戴手套的情况下操作; 第二,为了适应中国北方多沙尘的气候,给三八式步枪增加了一个枪机防尘盖,这个防尘盖套在枪机外面,拉动枪机时可以随着拉机柄前后滑动,三八大盖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至于说它“威力不大,一枪两眼”什么的,在这个年代根本就不是个事。以这年头的医疗水平,只要中了枪,大概率破伤风死球。 最主要的是,因为抗日剧中这枪出现得太多,胥余曾经专门了解过此枪的结构。 不过最终,尽管此枪目前来说是最为合适的,胥余还是放弃了。 因为这枪,曾经杀死过太多自己的同胞。 而现在造出这枪来,大概率是要去杀西周人。 虽然说杀人的终究是人,与用什么武器无关,但胥余还是感到有点莫名的别扭。 最终,他还是选择了98k,好在这枪因为吃鸡玩得多,也特意去了解过。 有了图纸,哪吒这个人形精密加工工具,很快就把枪给造了出来。 顺便还削出了一堆子弹,子弹里装填的火药,就是无烟火药。 1845年的一天,瑞士化学家舍恩拜做实验时不小心把盛满硝酸和硫酸的混合液瓶碰倒了。溶液流到桌上,一时未找到抹布,他赶紧出去拿来了妻子的一条棉布围裙来抹桌子。 围裙浸了溶液,湿淋淋的,他怕妻子看见后责怪,就到厨房去把围裙烘干。 没料到靠近火炉时,只听得“扑”的一声,围裙被烧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烟,也没有一点灰。 他感到十分惊讶,经过潜心研究,无烟火药从此诞生。他将其命名为“火棉”,而后世又叫它“硝化纤维”。 硝酸、硫酸、棉,胥余都有,因此无烟火药也就顺理成章地造出来了。 哪吒小小的身体扛着长长的步枪,问道:“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 胥余心里也没底,说道:“试试不就知道了。” 哪吒对着三百步外的靶子开了一枪,“砰”,那靶子纹丝未动。 胥余纠正道:“不能随意开枪啊,要瞄准的。看见这个准星了吗,把这个准星对准目标。然后用枪托顶住肩膀,顶死了,不能动。好了,射击!” 哪吒按照胥余的说法,退壳上膛,砰的一枪,正中靶心。 由于他神通太强,枪端在手上根本就纹丝不动,后坐力对于他来说等于没有。所以只要瞄准了,射击精度就高得可怕。 而98k本身就是以射击精度高而闻名的。 所以,他才能一枪击中靶心。 那是一个铁皮靶子,被子弹直接给洞穿了。 哪吒走上前去查看了一下,点点头道:“这威力还行,如果近距离击中天兵的话,应该有机会杀死。” 胥余一听,顿时满足了。用这玩意儿弑神什么的,他根本就不敢想,毕竟上次用几千颗手榴弹也没有炸死须佐能乎。能有机会杀死天兵,那就已经很牛逼了。 于是,胥余就开始和哪吒一起组装蒸汽镗床。 镗床的各种零件暂时都由哪吒亲手来制造。 组装好镗床之后,只需要浇筑所需尺寸的铁棍,然后用镗床直接钻孔,就可以制造出合格的枪管。 更换刀头之后,还可以在枪管内部刻画膛线。 至于枪支的其他部件,大头则交鲁启来制造。 而小的零件,胥余考虑再三,打算交给天照来制造。 毕竟,放着这两个神在家里面不用,实在是浪费。 而且天照也是火焰操控者,虽然她的实力不如哪吒,但造这些零件还是小菜一碟的。 而且胥余只给她造些小东西,并不让她知道枪支的整体构造,所以并不怕她捣鬼。 不过,哪吒认为胥余这是想多了,天照和月读都是式神,式神是没有办法背叛主人的,所以根本就是瞎担心。 但胥余认为,还是小心为妙。 作为一名现代人,他对日本人极其的不信任。 这种不信任甚至蔓延到了绳文人身上。 虽然绳文人和日本人其实没啥关系,后世日本人主要是弥生人,原本的绳文人都让弥生人杀光了。 因此,虽然天照和月读都是他的式神,他还是有种莫名的不信任感。 由于枪支太过重要,在制造好一批蒸汽镗床后,都被搬运到了平安邑。 胥余将在平安邑建造一座兵工厂,专门制造枪支弹药。 同时,军队也要进行转型。 军队的训练方式,作战方式,作战思路,都要进行改造。 这些东西,这个世界上除了胥余,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 一想到这些繁琐的事情,胥余不禁有些头疼! 第一百零二章 箕子的承诺 冰雪还未消融,一支五万人的队伍就从平安邑出发了。 他们要赶在开春之前,翻越长白山脉,抵达此行的目的地,长春邑。 其实光以农业而论,松嫩平原并非胥余的最佳选择,距离平安邑更近的三江平原更为合适。 不过三江平原太过于靠东,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胥余还是选择了松嫩平原。 而松嫩平原上的三大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中,胥余选择了长春。 因为长春正好卡在哈尔滨和沈阳的中间,建设好长春邑之后,就可以朝南北两个方向同时扩张。 不同于平安邑、延边邑建城时的寒酸样,长春邑一出手就是浩浩荡荡地五万人马。 而且,乌云珠已经向胥余承诺,举族投效。 他的部落原本只有几千人,但这几年有了胥余的武器支持,不断向外兼并弱小部落,如今已经发展到接近两万人的大型部落。 这遥远的塞外,这已经是非常恐怖的势力了。 不过这势力在胥余面前还是不堪一击,而且,如果没有了胥余的支持,这个部落马上就会分崩离析。 所以,乌云珠最终还是无奈地选择了投效。 胥余打算让他继续往四周渗透,去游说那些部落加入东商。 当然,对方听话的话,那就是游说。 不听话的话,那就变成劫掠了。 总之就是必须加入,除非去死。 不过,胥余很有信心,不管他们加入的时候情愿还是不情愿,一两年后,他们都会变得死心塌地的。 你想想看,你以前住在破破烂烂的漏风的房子里,靠着捕鱼打猎,饥一餐,饱一餐的。 忽然让你搬到一个地方,有结实的房子住,温暖的棉衣穿,地里长满了金黄的玉米,火红的高粱,顿顿都能吃饱饭。 而且生活平安顺遂,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害怕别的部落会来打劫你。 试问,这谁还会想去过从前那种苦日子呢? 因为长春邑的建设对未来的发展十分重要,这一次,是胥余亲自带队前往。 同他一起前往的,还有各种配套设施。 比如由康达培训出来的医疗队伍一百人,琴娴培训出来的农技队伍一百人,胥余培训出来的教师队伍一百人…… 还携带了大量的耕牛、农具、药品、粮食等后勤保障,可谓是准备充分。 城主琴应看见胥余搞出这么大的阵仗,还有点受宠若惊。 要知道延边邑建城的时候胥余去都没去,织邑建城的时候,康侯竟然要自己带着骑兵去朝鲜抓人。 看来,这是女儿跟在大王身边的缘故啊。 想到这里,琴应的心思不禁活泛起来。以前有个阿狸摆明了是大王的恋人,他也就不多想了。 现在阿狸没了,这王后的位置,可以竞争一下了吧? 他忍不住又仔细看了看自己的女儿,只见她青春靓丽,活泼可爱,围在大王的身边,有说有笑的,更觉有戏。 看来,大王也是很喜欢娴儿的嘛,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挑中娴儿,予以重用啊! 琴应正乱七八糟地想着,忽听胥余唱起歌来,只听他唱道: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哟。那里有漫山遍野,大豆高粱……” 他唱的是庞龙创作的《家在东北》,而不是张寒晖创作的《松花江上》。 他知道,从今以后,在这片沃土上,只会有丰收和喜悦,不再有苦难和悲伤。 这歌曲调欢快,朗朗上口。很快,琴娴等人都跟着唱了起来。 风曦微笑地看着他们唱歌,看着眼前的白山黑水,不知在想些什么。 长春邑距离平安邑三百多公里,这支队伍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翻越长白山脉,抵达目的地。 之后,他们在饮马河畔选择好了筑城地点,由胥余亲自举行了奠基典礼。 按照商人的传统,奠基典礼都是杀几个奴隶埋下去。 不过胥余是不可能这么干的,他象征性地埋了一块石头下去。 之后,他开口说道:“此地是极北之地,一片荒芜。但此地也是一处尚未开发的宝地,地势平旷,沃野千里。 这里将会是我们新的家园,我们会在这里种植五谷,养殖牲畜。大家只要肯干,不出三年,就会把这里变成我们商民的粮仓。 我等着你们把这“北大荒”变成“北大仓”的一天。到时,我杀猪宰羊,为你们庆功!” 胥余的话通过虞姬的转述,传入到每一个人的脑海,大家都激动地欢呼起来。 …… 胥余扒开草地,抓了一把黑土,放在风曦面前,说道:“看到没有,这就是黑土,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农业土壤。全球只有三块。我们这一块是最小的。” “另外两块在哪里呢?” 胥余朝东西两个方向指了指,说道:“一块在东面,一块在西面。在我们那个时代,它们被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国家占领着。我们华夏拥有的这块最小,实力也最弱。” 风曦点了点头,道:“我们华夏诸神应该是这个星球上最强的神族,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吗?” 胥余黯然道:“我生活的时代和现在相隔三千年,这三千年里,其中大部分时间华夏都是最强的。直到有一个叫英吉利的国家开启了工业革命,华夏的实力一落千丈,什么小国都能踩上一脚,撕下一块肉来。泱泱华夏,差点亡国灭种……” “后来呢?” “我们付出了好几代人的努力,死了几千万同胞,总算挺过来了。后来,我们奋起直追,发展得还算不错。不过因为之前落后太多,至今还是被人欺压。” “工业革命……是什么?” “就是用工具代替人来进行生产,比如现在制造的蒸汽机,就是开启工业革命的标志!” “最终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呢?” “飞天遁地,一日千里。不管相隔多远都能见面聊天,生产的粮食可以养活全球几十亿人口……” “那岂不是人人都是神?” “没那么夸张,我们必须借助工具才能做到这些事,你们自己就可以。” “在你的时代,我存在吗?” “我们知道你的传说,对你充满敬仰。但我们认为你是传说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因为没人见过你。我想……可能是因为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你们不想起冲突,就不再现身了吧。” “你能在这个时代再现你们的文明吗?” 胥余想了想,摇摇头道:“我做不到。其实我个人能做的事情很有限,比如这些高产作物,那都是你的功劳。比如蒸汽机,那是哪吒的功劳。如果你们能够帮我的话,也许还有些希望……” “我已经在找人帮你了。”风曦笑道。 “啊?” “昆仑、天庭的神仙我无法叫他们过来。但我已经命令申公豹,去寻找三山五岳的散仙前来助你了。” 胥余大喜,忍不住一把将风曦抱住,激动地道:“那可太谢谢你了。” 风曦愣了一下,却没将他推开,只是道:“那你可得认真干,我会亲眼见证你怎么改变这个世界。” “我会努力的!”胥余说着,忽然感觉不妥,讪讪地松开风曦,有点尴尬地道:“那啥……刚刚有点,太激动了。不……不是故意的。” 风曦没接他的话,却道:“这地方虽好,但是和平安邑相距甚远,还隔着一条山脉。你种了粮食,又准备怎么运回去呢?” “用火车!” “火车?那是什么?” “用蒸汽机作为动力,在特定的铁道上跑的车,一次就可以拉几百吨货物。” “制造起来难吗?” “没有神,难如登天。有神,就简单许多。” …… 从扶桑诸岛劫掠过来的绳文人,除掉女人还有三万多。这次抽调了其中两万人来修建平昌铁路。 至于害怕铁路修歪,修得不直,这个问题不要太简单了。 胥余命令天照飞上高空,将天丛云剑变作百米巨剑,然后从长春邑直飞平安邑。 巨剑从大地上划过,拉出一条两米多宽的剑痕,绝对的笔直。 工人们只需要沿着这条剑痕铺设枕木和铁轨即可,绝不会错。 沿途遇见山峦什么的,小一些的就直接让天照和月读拿着天丛云剑和十拳剑直接削掉。 高山什么的,就用炸药开道。 可怜天照月读两位大神,被命令拿着神器去削山,十分地不情愿。但人在屋檐下,现在是人家的式神了,也不得不从。 另外,胥余离开平安邑之前,也给攸侯喜下了命令,让他带着大军前往四国和九州两岛,将岛上剩余的人口劫掠过来。 不过胥余也不是一味地打压,他也向两位大神承诺,不会虐待她们的子民。 虽然他们在大山干的活比较辛苦,但是相比在岛上过的日子,还是要好不少的。 而且,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嘛! 第一〇三章:神战的秘辛 胥余从长春邑回来,已经是三月初。 冰雪消融,万物复苏,乌苏里江两岸的农田,各种幼苗都已经破土而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胥余骑在马上,望着沿岸的风光,对风曦说道:“等到今年秋天,我们的粮食问题就彻底解决了。” 风曦点点头,问道:“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胥余望着远处的天边,缓缓吐出了两个字:“人口!” 完成工业化需要海量的人口,目前这点人口还远远不够。 虽然很多事情都可以依靠神来帮忙,但这是一条邪路。 神话与科技,是截然不同的两面。 当人类掌握科学的伟力的时候,就不会再信仰这些所谓的神。 纵然这科技的伟力是在神的帮助下掌握的,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将神抛弃。 到那一天,会发生什么? 胥余不敢想象! 他现在其实是在给神挖一个巨大的坑,神们以为人口越多,他们能获得的力量就越强。 但如果有一天,他们获得了数以亿计的人口,羽翼已丰的人类却翻脸无情,不会给他们半分力量,他们会做什么? 是悄然隐退,还是恼羞成怒? 从胥余的逻辑来思考,他认为大概率是后者。 很简单,你们的力量、你们的成就,是我赐予的,你们却转过头来背叛我?那我能忍吗? 忍不了! 忍不了怎么办?掀桌子! 我要摧毁你们的科技,拿走你们从我这里获得的一切! 让你们重回刀耕火种的状态,这样你们才能重新信仰我,依赖我,供养我! 胥余绝不想看到这一天,但是也很明白,这一天绝不可能避免! 因为他是一个人,他明白人性的弱点。 纵然他是这一切的缔造者,是连接人与神的桥梁,他也阻止不了。 他如果强行阻止,结局只是连自己也被撕碎。 但是,他绝不能忍受有一天自己缔造的一切被无情的摧毁。 他必须让人类拥有捍卫科技果实的能力。@·无错首发~~ 所以,他必须让那些科技造物,离开神也能够存在。 在他的前世,没有神,人类也照样创造了璀璨的一切。 胥余道:“接下来,我想去北美搜罗人口,你能介绍一下那边的神族吗?” 他上次去扶桑诸岛劫掠人口,结果却引来须佐能乎,实在是被搞怕了。 这次如果抢人抢得正嗨的时候,忽然跳出来几个大神一通杀,还真没法抵挡。 风曦想了想,道:“美洲之主,叫做伊察姆纳,不过他已经死了。” “死了?” “嗯,死在一万年前那场神界之战中。” “能说说那场大战的原因吗?好好的怎么打起来了?” 风曦想了很久,才道:“六万年前,世上诞生了一种充满智慧的人族,世界各地的人族均不能及。于是,众神开始引导他们走出非洲,计划用他们来代替原本的人种。” “智人?” “嗯?” “哦,我们那个年代的科学家经过研究,将这个人种命名为现代智人。” “嗯,智人拥有超越古早人种的智慧,又有诸神的庇佑,很快就将其他人种屠杀殆尽,并在一万年前成功抵达美洲。但这引发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就是美洲的归属权的问题!” “归属权?” “嗯,众神的地盘是在人类还没诞生前就划分好的,那时候诸神靠一些有灵智的动物来汲取灵力。 人类诞生后,神族发现人类的智慧超越众生,可以从他们身上获得更多灵力,于是人类就成为了神的宠儿,神引导人类去发现工具,使用工具,使得他们逐渐成为。 地球的主宰。 但是美洲大陆却一直没有人类诞生,于是他们就慢慢变成了诸神中最弱的一支。直到一万年前,智人成功抵达美洲,美洲众神以为自己的春天来了,却不知,那是他们的末日……” “众神为了争夺美洲的归属权打起来了?”胥余问道。 “你怎么知道是因为这个?” “在我生活的年代,有一句话叫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既然美洲神是最弱小的一支,那他们就不配拥有人类。 如果他们只是统治着大洋中的一个小岛也就罢了,偏偏他们却统治着两片巨大的陆地。既然人类已经抵达,那么假以时日,一定可以发展出辉煌的文明,美洲神族也会因此而崛起。这恐怕是你们绝不容许发生的事情吧!” 风曦点点头道:“没错!但还是有一些差别,大家根本就没有将美洲神族放在眼里,而是直接争论起了美洲的归属权。 东方神族认为,人类是通过神州东部连接美洲的陆桥抵达的,所以美洲应当归属于东方神族; 西方神族却认为,人类是在他们的引导下,通过小舟经过一个个岛屿抵达美洲的,所以美洲应当归属于西方神族; 其实这两种说法都存在,根本就争执不下。而美洲这块肥肉又实在太大,最后终于大打出手,双方杀了伊察姆纳祭旗,就此爆发了大战!” “祭旗?”胥余忍不住为伊察姆纳默哀三秒,太特么惨了,这可是个主神啊! “那一战,东西方神族倾巢而出,诸多上古大神纷纷陨落。东方的天柱、西方的通天塔也因此损毁,人间与天界的连接从此断绝。天界大水倾泻人间,一片汪洋。 双方就此罢手,一面修补结界,一面派人治水。从此之后,第三代神获取了权利,罢手言和,虽然仍有争端,但手段都比较温和,不敢再轻启战端。” “原来是这么回事,那美洲呢?就不管了吗?” “美洲实力强一些的神大多被杀,库库尔坎因此得势,现在整个美洲几乎都在库库尔坎的掌控之下。” “不能吧?按说现在美洲人口也不少,库库尔坎获得这么多人的信仰,实力应该很强才对啊。可是我亲眼见过他,他打个黑虎都费劲啊!” “库库尔坎不止一条,他们是一个种族,就和龙族一样!据我所知,有上万条!” “啊这……原来如此!那……他们和龙族相比,谁更强一点?” “龙、娜迦、库库尔坎、德劳贡实力都差不多吧。他们本来就是类似的生物。不过他们擅长的法术不一样。娜迦是水系,库库尔坎是风系,德劳贡是火系,都有,但以水系为主。 他们这个系列的生物,有一种特殊的癖好,那就是收集癖。美洲人口虽众,却被库库尔坎们各自圈养,形成数千个大大小小的部落。 这里一堆,那里一堆,不成体系,互不统属,所以始终发展不出像样的文明!也正因如此,东西方神族才能容忍他们的存在。” “那玛雅是怎么回事呢?不是发展得挺像回事的么?” “玛雅位于南北美洲的中部,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文明,而是许多城邦的***。那里其实是一个博弈场,东西方都派了各自的势力进入。 但由于投鼠忌器,不敢放开手脚,反而被残存的美洲众神占了便宜。现如今,除了硕果仅存的虞国,其他的都已经被美洲神族消化了,如果不是你忽然跑过去,教给虞国炼铁之术,他们也支撑不了多久了。” “这么说,我还是有功之臣?有什么赏赐吗?”胥余忍不住自夸道。 “我不是把虞姬赏赐给你了吗?你还想要什么?”风曦笑道。 胥余扭头一看,只见虞姬羞得满脸通红。连忙转移话题道:“话说,你们神族不是会炼铁吗?为什么不教给世人呢?” 。 “我们并不会炼铁!或者说,我们炼铁的法子,无法教给世人。” “啊?为什么?” “我们炼铁的法子,是直接用灵力驱除铁矿石中的杂质,得到纯铁!人类没有灵力,是学不会的。我们也不可能浪费灵力天天为他们去造这个东西。” “原来如此,而且纯铁的话,软绵绵的也没法用吧。” “软?并不!我们炼的铁,强度是你炼出来的百倍。你炼的这个铁,其实在我们看来,并不能叫铁?” “怎么可能?纯铁就是软绵绵的啊。@*~~” “天照和月读手中的天丛云剑和十拳剑就是纯铁的,你的那些剑能和她们的比吗?” “这……”胥余顿时无语。 他想了半天,道:“可能是原子排列结构不同吧。就好像石墨和金刚石一样。” “什么意思?原子是什么?” “啊……你不是神吗?连原子都不知道?” “不知道,是什么?” 胥余一想也对,她连微生物都不知道,知道什么原子。他斟酌了一下,道:“原子就是……构成万物的基本物质。因为排列组合不同,所以形成的物质的也不一样。” “你的意思是说,我和你,都是由同样的物质形成的?”风曦虽然不懂,但她大为震撼。 “大概是吧,按照我们那个时代的理论是这样的。” “你能具体讲一下吗?” “这个我具体也说不清楚,我给你弄本书看吧。等回城了,我就抄出来给你。” “好!” 一路之上,风曦不再说话。 因为她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胥余的话是真的,那大家本质上就都是一样的。 神,并不比人高贵!。 第一〇四章:热战开启 三个月来,平安邑的兵工厂已经造出了四百多条枪支,装备了一个营。 这段时间,南宫修一直在按照胥余交给他的《步兵操典》、《射击教范》、《阵中要务令》三本书来训练士兵。 这三本书都是后世黄埔军校的教科书。秃头虽然微操辣眼,但是办学还是有几把刷子的,这几本教科书都是请德国的军事顾问编撰的。 商军现在装备的98k,也是德式装备,用这书来教学正合适。 这些士兵都是从各族中千挑万选出来的精锐,其中华夏族占了七成,朝鲜、绳文、肃慎各占一成。 他们被当作军官来培养,会成为未来商军中的骨架。 攸候喜已经从扶桑回来了,此次劫掠的四万多人,一半留在了本州岛。 一方面挖掘火山灰;一方面关东平原是块宝地,也不能浪费,在当地种上粮食,可以自给自足,省得从大陆运粮过去。 既然人口和建筑材料都有,那就顺便在当地建城了。 这是胥余治下的第五座城,也是扶桑诸岛上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天照和月读虽然成了式神,却也很是重视。 她们请求胥余给这座城赐名。 这城当然不可能叫东京了,胥余想了想,暗戳戳地给取了个名字,吉原。 此城地处平原,又取一个吉利的吉字,可以说是非常好的名字了。 天照和月读都表示非常满意。 她们却不知,吉原是后世东京最大的红灯区,谐音还是妓院。 而剩下的两万人,则被胥余弄去挖运河去了。 从平安邑到中原,需要绕过朝鲜半岛,距离实在太远了。如果能挖一条运河,连接鸭绿江和图们江,那就可以走水道直达丹东,将整个航程缩短到一千五百公里以内。 按照日行三百公里算,只需五日就可以抵达山东半岛。 而图们江与鸭绿江的最窄处不过一百多公里,开挖这条运河,并非难事。 后世没有这条运河,是因为没有必要。 为了迎接胥余回城,南宫修还搞了个检阅,让他看看这三个月的训练成果。 “齐步走!”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神州的大地,肩负着殷商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战士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唱着胥余魔改的军歌,威武雄壮地朝前走去。 他们穿着迷彩服,扛着步枪,枪上的刺刀寒光闪闪。 胥余感觉,这支超现实的队伍只要补给充足的话,可以把整个世界打穿。 不过,光说不练假把式,胥余决定试一试。 造船厂之前一直在建两艘飞剪船,不过有了蒸汽机之后,就重新做了调整。 装上蒸汽机后,这两艘船就变成了蒸汽风帆混合型,不过船上要装煤,载人就要少一些。 胥余决定利用这两艘蒸汽船溜到大陆去,搞一个偷袭,检验一下军队的作战能力。 至于偷袭的目标,胥余经过再三考虑后,选择了吴国的国都梅里(今无锡)。 西周的北方三国,燕、齐、鲁都是大国,实力强劲,而且国君也都是西周的实权派,胥余不想把他们刺激得太狠。 那距离海岸线近,又和西周关系近的,就剩下吴国了。 两年前那场大战,吴国惨败,吴侯周章已经死于虞姬的箭下,目前继位的是周章的儿子熊遂。 熊遂继位后立志复仇,他向西周求助,得到西周的扶持后,两年生聚,积蓄实力,随时可能会向奄国动手。 而奄国这边也得到了东商的扶持,两年内整合了周边的一些小部落,长江北面的一些东夷部落也在向奄国靠拢,目前奄城已经发展成一座五万人的大城,并且辐射周边十万人口,实力强横,已经成为了西周的眼中钉,肉中刺。 奄国不仅得到了东商的铁器和箭矢,还得到了土豆和玉米这些高产作物,这也是奄国能迅速聚拢人口的神器。 另外,奄国还从胥余那里得到了将磷矿石变成磷肥的方法。 施磷肥可以解决稻壳干瘪的问题,这个举措可以让水稻产量增产20%。 江南多种稻谷,磷肥一经诞生,立刻成为奄国手中的秘密武器。 若不是吴国早已在此地立国数十年,只怕奄国一统江南也不是难事。 鉴于此,吴国最近一直动作频频,双方也是小有摩擦。 奄国和东商一直通过海东青传递消息,近来送到平安邑的书信中,也一直提到这点,言辞之间,颇为担忧。 毕竟奄国的位置和实力都不及东商,如果西周铁了心和吴国来个南北夹击,要灭掉奄国并非难事。 因此,胥余决定来个万里突袭,给吴国来个下马威。 此行是使用现代武器轻装突袭,人数并不需要太多。 目前的武器已经装备了四个连,三连和四连训练不久,尚不堪用。因此只动用一连和二连,一共二百四十人。 一连的连长是子攻,二连的连长是女防。一个是殷商宗室,一个是胥余亲信,都是军队的重点培养对象。 另外,这两个连还配备了指导员。 一连的指导员是个朝鲜人,就是上次和西周大战之前主动请战,还被胥余给赐名为高仙芝的那货。 这厮十分的勤奋好学,来到平安邑三年,一口华夏语已说得十分地道,而且工作之余就学习认字,文化程度不错。 用此人为指导员,不仅十分的胜任,而且还可以树立榜样,这等于是在向所有东商子民昭示,只要有才干,就会得到重用。 二连的指导员则是女防的堂弟孟增,这对兄弟长期混在一起,默契十足,胥余也就没把他们分开。 这是军队现代化之后的第一战,十分重要,胥余、南宫修、攸侯喜这三个高层都要在现场观摩。而虞姬、莫阿娜、哪吒三人要护卫胥余的安全,因此也一并同行。 另外风曦和琴娴带了二十人的农业队伍,康达和子悦带了二十人的医疗队伍,也随船同行。 风曦和琴娴已经阅读了关于杂交水稻的资料,知道培育杂交水稻的关键是在于找到“雄性不育株”。 但这玩意儿可遇不可求,风曦使用灵力将水稻催熟了无数遍,仍然无功,于是将视线放在了江南,她打算到广阔的南中国去寻找。 同时,风曦还打算深入大陆,去寻找一些农作物。 现在东商可食用的蔬菜种类太少,除了芥菜就是小白菜,然后就是从美洲来的辣椒和番茄。 春天还有各种野菜可以吃,到了冬天就十分尴尬。 后世北方过冬的两大神器,大萝卜和大白菜,现在全都没有。 胥余告诉风曦,用小白菜和芜菁杂交,可以得到大白菜,一颗大白菜够一个人吃三顿。 东北没有芜菁,风曦打算收集到“雄性不育株”后,去一趟燕国,将芜菁带回去。 而萝卜在秦汉时代才开始栽培,当时的名字叫“罗服”,它的起源没有一定,有人说起源于中国,但“罗服”这个奇怪的名字一听就是音译,所以大概率是外来的。 胥余只能画出萝卜叶子的形状,让风曦沿着欧亚大陆的海岸线慢慢去找。 康达则打算到达奄国后,换小船沿着长江经四川进入云贵地区,寻找三七等药材,配置疗伤圣药,云南白药。 胥余知道今后还有许多硬仗要打,现在有了青霉素,再加上云南白药的话,他就可以将军队的损失降到最低。 毕竟这个年代最珍贵的就是人口,能少死一个,就少死一个。 这一行三百人,乘坐着两艘蒸汽风帆组合船,向着东方出发了。 十日后,顺利抵达奄国,嬴才亲自出城迎接。 宴饮一番后,嬴才派遣了一支百人小队,装备了铁剑硬弓,护送康达前往云贵地区。 为了保证康达的安全,胥余还给康达配备了一支手枪。 由于这个季节水稻还没有扬花,风曦便暂时住在奄城,顺便看看能不能对一些江南作物进行改良,比如橘子、甘蔗、茭白、莲藕等。 风曦对杀人没什么兴趣,虽然决定帮助胥余,但双方其实都算她的子民,所以并不打算前去观战。 由于风曦的身份太过吓人,胥余只告诉嬴才她是一名巫女,让他好生招待。 嬴才得知风曦的能力后,也十分重视,连忙安排最好的宫殿让她住,并把自己的侍女安排过去侍候。 而胥余等人,则乘着两艘蒸汽船,在海东青“春花”的引路下,穿过纵横交错的水道,前往梅里。 第一〇五章:谁更阴险 三天后,两艘蒸汽船成功进入太湖,吴国的都城梅里就在太湖边上。 太湖地区早在公元前三千年多年,就已经有了发达的良渚文明的存在。 如今又经过吴国数十年的经营,沿湖一带,村落遍地,居住着数十万人口。 浩荡烟波之上,舟船往来,渔歌互答,如一幅丹青妙笔。 忽然,这画卷之中,闯进来两艘三十多米长的巨船,船尾还嘟嘟地冒着黑烟。 这两条船开得飞快,湖中的渔船都吓尿了,赶紧摇撸避让。 这两条船翻涌着巨大的浪花,毫不停留地朝着梅里的方向开去。 梅里的码头停靠着不少船只,甚至有长达二十米的大型木帆船,显示出这个时代高超的造船技术。 不过这些船和胥余的蒸汽船比起来,根本就不值一提。 两条船直接驶入了港口,放下寨桥,士兵们开始列队下船。 码头的士兵前来阻止,南宫修也不客气,立刻命令道:“射击!” 还站在船头的士兵举起枪,就是一轮枪毙。 只听一排爆豆似的声音响起,跑在最前面的吴国士兵纷纷中枪倒地,其他人吓坏了,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往远处的梅里城跑。 “射马!” 南宫修一声令下,几匹还在奔跑中的马儿纷纷倒地,剩下的人只能徒步往城里跑。 攸侯喜吐槽道:“你这也太野蛮了。” 南宫修道:“我们是来打战的,又不是来吃席的。命令,建筑防御工事。” 士兵们在子攻和女防的指挥下,掏出工兵铲,开始挖壕沟,架铁丝网等一系列操作。 大家挖了一会,发现地面开始沁水,才发现江南地区水土丰沛,挖壕沟什么的根本不可能。 胥余皱眉道:“把泥土堆起来筑几道矮墙,人躲在矮墙后面射击。” 他想了想,又一脸坏笑地对哪吒说:“哪吒,你给我去送一封挑战书,约吴国熊遂明日中午在此地决战。” 哪吒一愣:“这样行吗?” “应该行,这年头都挺讲规矩的。” 哪吒知道胥余是怕吴军忽然攻击,所以玩这种拖延时间的招数,之前南宫修杀马也是这个原因。 这种不讲武德的招数其实挺无耻的,不过哪吒本质上也是个坏小子,他七岁那年二话不说锤死敖丙就是明证。 后世上美的经典动画片《哪吒闹海》为了洗白哪吒,还强行加了个敖丙吃小孩的桥段。 所以哪吒略微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他想看看,胥余所说的排队枪毙,到底有多强。 胥余用甲骨文写好挑战书,盖了印,交给哪吒。哪吒踩着风火轮,呼一下朝梅里城飞去。 胥余派哪吒去,主要是害怕派个一般的使者去,会被扣留。 毕竟他和熊遂可是有着杀父之仇的。 其实他这是小人之心,是典型的现代人思维,熊遂作为一位君主,是要脸的,斩杀他的使者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哪吒很快就回来了,回复说熊遂拔剑斩断了身前的桌子,发誓要与胥余决一死战。 胥余一听,顿时放下心来。 这时,因为胥余的军队当街杀人,附近的渔民什么的都跑光了。 胥余跑去搞了个网,就扔在河里捕鱼。 莫阿娜见他捞上来许多一寸寸的小鱼小虾,好奇地问道:“大王,这么小的鱼虾你要来干嘛?都还没长大。” 她生活在太平洋诸岛,从小吃的大鱼大虾,因此十分不解。 胥余笑道:“这个你就不懂了嘛,这鱼叫银鱼,虾叫白虾,都是太湖的特产,可稀罕了。” 莫阿娜撇撇嘴道:“稀罕吗?你一网捞这么多!” “额……现在不稀罕,以后会稀罕的。等下拿这玩意儿做汤,吃饱了好打战。” 到了傍晚时分,防御工事都已经架设完毕,炊事班也把饭做好了。 南宫修敲着一个大铁桶道:“来来来,都来排队,今天有口福了,大王亲自做的汤,吃完饭都好好休息,明天打足精神杀敌。” 条件有限,这汤做得十分简单,水烧开,放入鱼虾,再放入紫菜,加上盐即可。 莫阿娜一口气将汤喝完,嚷着再来一碗。 “真没想到,这么小的鱼虾也能吃的啊。而且味道还这么鲜美。” 吃完饭,暮色四合,天色暗淡下来了。 这天晚上无星无月,南宫修设置了哨岗,就让大家原地休息。 睡至中霄,忽然间“春花”发出一声唳啸,众人顿时惊醒过来。 紧接着,从远处亮起两盏刺目的灯光。 胥余大吃一惊,怎么回事,哪来的探照灯? 在那一瞬间,他感觉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能用探照灯,那说明对方也是个穿越者。那么,他在这个世界,并不孤单。 却听哪吒皱眉道:“是千里眼。看来这个熊遂也是不讲武德之人,假意答应明天决战,却夜晚袭营。” “哦!”胥余冷静下来,眯着眼睛问道:“千里眼怎么会在这里?” “他不在此地,在月亮上呢。” “啊?” “想必是熊遂有什么法子可以联系姜师叔,姜师叔向天祷告,祈求玉帝派千里眼放出夜光,协助袭营,凌霄宝殿上有直通月球的通道。” “那他们干嘛不直接派兵下来?” “天庭的时间流速和地球不一样,等他们整顿人马下来,我们早就打完走了。” 此时,码头附近在千里眼的目光照射之下,亮如白昼,数千骑兵挥舞着兵器,向着商军冲了过来。 胥余想要下令反击,却是逆光,一个个刺得眼睛都睁不开。 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办法瞄准射击,胥余没想到居然被人摆了一道,连忙下令撤退。 但骑兵速度飞快,这么短的距离,转瞬即至,他们逃得掉吗? 一旦和骑兵短兵相接,迎接商军的,只有死亡。 他们的枪上的刺刀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根本没有和骑兵肉搏的资格。 就在骑兵距离商军还有两公里左右,忽然间,“轰隆”一声巨响,跑在最前面的骑兵被炸飞了天。 紧接着,爆炸之声此起彼伏,不少骑兵接连飞天。 原来,白天埋下的地雷起作用了。 胥余趁机喊道:“快,起锚,撤!” 埋下的雷终究有限,许多骑兵越过雷区,哇呀呀冲了过来。 “手榴弹!” 大家纷纷掏出手榴弹,由于强光刺眼,也看不清目标,就一个个都干脆闭着眼睛朝前狂扔。 那些骑兵冲到近前,被铁丝网挡住去路。 那铁丝网一共三道,第一道还好,可以凭着战马的冲锋之势一跃而过,但是第二道第三道,马无法借势,立时被卡住,而且还有沟渠和土堆的阻挡,根本无法动弹。 众人掏出手榴弹一轮狂甩,甩完之后立马就撤。 这时蒸汽机已经响起,但启动仍需时间。 好在人数不多,才几分钟就都上了船。 大家一上船,就在命令之下躲进了船舱。 此时,岸上的骑兵朝着船上纷纷射箭。 因为强光的原因,商军根本无法还击,只得纷纷躲避。 还好船只足够安全,倒是没什么人受伤。 几分钟后,骑兵们终于越过障碍冲到码头,就要跳班船战,蒸汽船终于启动了。 但他们想跑,却没那么容易,那两盏灯光就死死的照着两艘蒸汽船。 无论它们走到哪里,如影随形,搞得这两条船就像黑暗中的萤火虫一样,光彩夺目。 就在此时,远方无数火把亮起,各种大大小小的船只都朝着这个方向涌了过来。 沃日,这就是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吗? 胥余人都傻了,这个熊遂有两把刷子,够阴啊! 比他老子周章可强太多了。 胥余瞅着远处最火最亮的一艘船,断然道:“给我炸!” 蒸汽船仗着身躯巨大,立刻撞了过去。 距离还差二百步左右,船上安装的小炮轰地一下,就是一炮。 这么短的距离打这么远的目标,绝不会打空。 只听轰地一声,那船被炸成两截,时候,蒸汽船就在那艘船的船身上直接碾了过去。 由于千里眼的目光一直照着蒸汽船,所以大家都眼睁睁看见了这一幕。 等到蒸汽船扬长而去,大家也都不敢再追,纷纷退让。 此时,千里眼的目光也消失了。 天边露出了一线鱼肚白。 天,要亮了! 第一〇六章:风骚走位 一轮红日从东方升起,照得太湖之水如同血色一般。 这注定是一个杀戮之日。 千里眼的目光消失了,青天白日之下,他已经失去了作用。 胥余心有余悸地望了望天上,问道:“他会不会下来?” 哪吒道:“神是无法横渡太空的。但天庭有可能会派人下来。” 胥余道:“从天庭过来要多久?” “最快也要七日。” “看来这次有点草率了。” 胥余想到上次李靖找了个借口就下令巨灵神将砸毁了一道城墙,死了几千人。 如果天庭真的下令的话,那么神不杀人的规则就如同废纸。 因为神并非不能杀人,只不过杀人违反他们的利益罢了。 如果现在自己的存在违背了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杀起人来,也就毫无顾忌。 武乙、帝辛都是这么死的。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现在紧要的,是过了眼前这一关。 湖上的舟船越来越多,正从四面八方赶来。 他们不敢靠近胥余的蒸汽船,都远远地在后面缀着。 而海东青也从空中发来预警,大队人马正沿湖追击。 从现在的情形来看,熊遂起码调动了数万大军。 看来还是自己装逼装太过了,以为有了现代武器,就可以吊打一切,带着两百多人就敢深入大陆腹地。 他掏出地图,让虞姬将现在敌人各方势力的位置全都标注出来。 对着地图思索了一会,作出了一个决定。 “加大马力,全速前进。” 工人们飞快地铲着煤炭,螺旋桨翻涌着水花。 浓烟滚滚之下,蒸汽船飞速向南航行,很快就将那些原始的舟船甩在身后。 蒸汽船一路向南,绕过洞庭山,进入姑苏地界。 在傍晚时分驶入一条水道,向东而去。 蒸汽船白天冒烟,晚上喷火,根本无所遁形,但它也无须遁形,因为这样的艟艋巨舰,根本就无人敢缨其锋芒。 但是,天空之中信鸽往来,吴军用最原始的手段传递着信息。 水中,岸上,千军万马仗着熟悉地形围追堵截。 吴军断定,巨舰一定是想东逃入海。 但是巨舰现在走的水道,却是一条死路。 震泽(太湖古称)流域水道纵横,九曲十八弯,这些外来者又哪里明白? 只要骑兵抄近路在水道尽头布防,随后步兵、舟师四面合围。 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这两条船上的人淹死。 蒸汽船沿着那条水道航行了一夜,又一天的太阳升起来了。 他们也终于航行到了水道的尽头。 前方,是岸。 岸上,是黑压压的骑兵。 吴国骑兵狂奔一夜,仗着熟悉道路,终于提前赶到此处,还休息了一个多小时。 接下来,他们只要围好堤岸,阻止商军舍舟登陆,就算成功。 数万舟师正在沿着水道穷追不舍。 数万步兵也正从四面八方合围。 为了杀死商王箕子,吴侯熊遂已经不惜动用了全部力量。 就连在东南方防备越国的军队,都已经被它用飞鸽传书调拨过来了。 这一战,他誓要杀死胥余,为父报仇! …… 吴国都城,梅里! 熊遂镇定地坐在宫殿内的宝座上。 他剪着一头精干的短发,赤着上身,身上纹着一条狰狞的巨龙。 他并不像他的父亲周章那样以周人自居,处处行周礼。 为了更好地统治这片土地,他像他的先祖那样入乡随俗,断发文身。 各路信鸽络绎不绝地飞来,向他传递着最新的战况。 “很好,很顺利,各路大军都已经按照计划进行着合围,箕子这次插翅难逃了。” “可是箕子那两艘船,实在太过厉害。我们若要杀他,不知要付出多少伤亡代价。”一个大臣担忧地道。 “只要能杀死箕子,付出多少代价都值。”熊遂斩钉截铁地道。 只要杀死箕子,我就能获得天庭的重视,而嬴才就会失去靠山,奄国便不足为虑。到时候,整个江南就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而且,自己一旦获得奄国的肥料和粮种。便可以迅速发展壮大,只需十年生聚,便可以拥有和大周分庭抗礼的能力。 周天子的宝座,本就应该属于自己。 凭什么你占据锦绣中原,高高在上? 我就得僻居江南,对你俯首称臣? 你随手封一个小小的侯爵,我还得千恩万谢? 熊遂从宝座上缓缓站起来,起身朝大殿之外走去。 天边,一轮旭日正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 他感觉,他的事业就像那轮旭日一样,即将腾飞! “轰隆!” 一声巨响,城墙塌下一大片。 紧接着,许多穿着花花绿绿的奇怪服装的人冲了进来。 “护驾,护驾!” 周围的人都慌了,拼命喊着护驾! 但那些从四面八方涌进来的宫廷护卫,在一阵密集的炒豆般的声音响过之后,都纷纷倒在了地上。 他们的身体,冒着血花。 一个看不见的东西将他们的身体彻底穿透。 如果后面的人离得近,也会中招。 城墙上,有人想放暗箭,但还没来得及放出,就纷纷中箭倒地。 莫阿娜化身巨鹰,载着虞姬在天空中翱翔。 城墙上的人发现了她,想要朝天上发箭反击。 但莫阿娜速度奇快,他们休想射中。而虞姬每发一箭,必有一人倒地。 为了围堵胥余,熊遂动用了全部力量,此时的宫殿之中,只有数百护卫。 而这些护卫,哪里又是98k的对手,一个照面下来,纷纷死绝。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熊遂提着宝剑,近乎绝望地望着眼前那个三十来岁的男子。 不用问,这个人一定是箕子。 “我的大军明明已经将你团团围困,你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他们只是围住了两艘船而已,我并不在船上。” “你……舍舟登岸?沿湖到处都是我的眼线,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胥余扯了扯自己身上黄绿相间的衣服,笑道:“这种衣服,叫迷彩服。只要我们藏好,就能和湖边的芦苇荡融为一体,没有人能发现。” 熊遂一脸不可置信,他想不透这种奇怪的衣服竟然还有这种功能。 “那你们是怎么过来的?”熊遂不死心地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根据他得到的信息,箕子等人是绕过洞庭山后进入水道的。 如果他们是从那里登岸,距离梅里约有百里路程。 沿湖水道纵横,沼泽遍地,到处都是岔道。 如果不是熟悉地形之人,根本没可能短短一夜之间,就杀奔过来。 “因为我们有地图。” 胥余说着,拿出一件白色的奇怪物事。 那东西不知何物所造,非丝非帛,并无经络。 熊遂忍不住问道:“这是何物?” “这是纸,用来写字的。” 熊遂见那纸上,用黑线标着许多线条。 他虽不识,却并不傻。他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二十年,一眼便认出,这地图上标的,就是震泽附近的山川河流。 “你怎么会有这么详尽的……地图?”熊遂一脸不可思议地问道。 那地图上还标注了一根红线,从满图黑线之中穿插而过,红线上画着一个箭头,箭头的指向,是一个红叉。 这个红叉,显然就是自己的都城梅里。 熊遂现在全明白了,箕子用两艘大船当诱饵,将自己的大军全部调走。 他却沿着这条小路,一夜奔袭,杀了个回马枪。 他的目标,竟是自己。 胥余志得意满地搂着虞姬的腰肢,介绍道:“这个嘛,都是这位美女的功劳。” 虞姬被他搂着,脸颊绯红,却没有反抗。 熊遂没想到自己机关算尽,却被人玩弄于股掌,而眼前之人,居然还肆无忌惮地和美人调笑,丝毫没将他放在眼里。 他被彻底激怒了。 他提着剑,发出绝望的呐喊,冲了上去。 他知道自己无法伤害箕子,但他也不愿沦为阶下囚。 他是吴国的主人,他宁愿死在冲锋的路上。 “砰!”手中的宝剑被一枪击断,还剩个剑柄。 女防亲自上前,将熊遂放倒,按在地上。 “大王,怎么处置?” “让他写封信,命令北面防守奄国的大军回来勤王。” “我……死也不从。”熊遂恨恨地道。 “无须你从,虞姬,让他写。” 子攻从大殿内找来一小块丝绸,放在熊遂面前。 虞姬控制熊遂,写好了密信,用手一招,从大殿中飞出一只信鸽。 她温柔地摸了摸鸽子,将密信绑好,嘀咕了几句,便将其放飞。 白鸽在空中振翅,朝着北面飞去。 胥余拿出一张纸,自己又写了一封信。 虞姬把手一招,一只海东青从天上落下。虞姬将信绑好,海东青冲天而起,也朝北飞去。 胥余望着海东青消失在天际,忽然道:“你有没有发现,春花胖了不少?” 虞姬叹了口气道:“一天三顿小牛肉,不胖才怪。” “你……你想干什么?”熊遂绝望地道。 “我写了封信,叫嬴才带大军过来,灭你的国!”胥余笑道。 第一〇七章:无从下手 蒸汽船停在原地,不再动弹。 岸上的骑兵也静静地伫立着。 他们不急,他们知道各路援军正在赶来的路上。 等到大军合围,就是商王箕子的死期。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午时已过,远处出现一片帆影。 紧接着,万千白帆,连成一片,迤逦而来,吴国舟师终于到了。 在茫茫的原野之中,一队队的步兵也在陆续赶来。 忽然,一只巨鹰出现在了天穹之中。 巨鹰从天空急速落下,落在了蒸汽船上,瞬间化作一名白发黑肤的少女。 莫阿娜对攸侯喜道:“大叔,大王得手了。” 攸候喜大喜,笑道:“那他们也该回去了。” 没多久,天空中飞来一只信鸽,落于岸上的骑兵阵中。 为首的骑兵将领解开鸽子腿上的密信一看,大惊失色,连忙喊道:“快,梅里被围,速速回援。” 数千骑兵哗啦一声,在旷野中疾驰,朝着梅里的方向奔腾而去。 没多久,那些聚集而来的舟师也纷纷掉头,来得快,去得更快。 天空之中,白鸽飞翔,将梅里被围的急报送入每一位将领的手中。 各路人马,纷纷朝着梅里狂奔。 他们追了一天一夜,早已人困马乏。 但现在的情形十万火急,就算是疲于奔命,也是无可奈何。 攸侯喜见大王一招险中求胜,将吴国数万大军玩弄于股掌之间,不禁佩服万分。 他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地道:“追上去,给我轰!” 两艘蒸汽船启动,并驾齐驱,追着吴国舟师的屁股后面杀去。 这是一条直直的水道,连绵数十里,岔道极少。 这也是吴军笃定可以在此围住箕子的原因。 但现在,却成了他们的葬身之所。 两艘蒸汽船追在吴军舟师的屁股后面,肆无忌惮地狂轰滥炸。 在这条笔直的水道之中,吴军舟师密密麻麻地聚在一起。 蒸汽船根本无须瞄准,每轰一炮,都能轰烂一艘舟船,绝少落空。 吴军水兵纷纷落水,哭爹喊娘,惊慌失措地朝着岸上游去。 好在他们都在水乡长大,只要是不被炮弹击中,倒也死不了。 水面之上,到处都是涌动的人头和破碎的木板。 蒸汽船不管不顾,直接碾压而过。 那些半沉不沉的舟船,都被它直接碾碎。 终于,前方好容易出现了一条岔道。 于是,大家纷纷进入岔道躲避。 但由于太过焦急,许多舟船都被撞到了一起,一些小船甚至直接倾覆。 这一通好杀,蒸汽船在这江南纵横的水道之中杀出一条血路。 直杀出一百多里,进入太湖,吴军舟师纷纷四散开来。 在辽阔的湖面上,蒸汽船无法再继续追杀。 不过,攸侯喜也无意再追杀,他朝着梅里方向航行而去。 大王正等着他呢…… 胥余已经在码头上修筑起了防御工事。 商军押着熊遂,还有一帮大臣。 勒令梅里城内的数万居民,不许外出,都在城里好好呆着。 这一次,胥余要玩个大的。 蒸汽船内,胥余等人一边吃东西一边开会。 攸侯喜道:“那些吴国舟师又围拢过来了。我们的炮弹也用得差不多了,而且太湖水域辽阔,想歼灭他们千难万难。” 他也跟着胥余,将震泽称为太湖。 “我们现在绑架了吴国君臣,吴军绝不敢轻举妄动。他们应该会在大军聚集之后,派人来和我们谈判。”南宫修道。 胥余点点头,同意了他的判断,问道:“嬴才过来要多久?” 虞姬道:“奄君回信,已经尽起两千骑兵,轻装简从,星夜赶来,预计明日中午可以抵达。舟师要等到后天。” “也就是说我们要坚守两天。天庭有可能来人吗?” 哪吒道:“天庭既然知道此事,肯定要派人来看个究竟。如果只是姜师叔和雷震子过来,不足为惧。就怕天庭另外派人过来。” 胥余皱眉道:“如果天庭真的派天兵天将过来,他们会不会直接介入这场战争?” 胥余最怕的就是这个,如果天庭跟李靖一样不要脸,他根本毫无胜算。 哪吒沉思片刻,道:“这分两种情况,如果我们赶在天兵到来之前击败吴军,拿下梅里,那么天兵直接动手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这是正常的人类战争,照理天庭没有理由插手; 如果天兵到来之前,我们还没有拿下吴军,那天兵插手的几率就高很多,因为他们为了保住吴国,可能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就动手。” “这……” 把希望寄托于天庭要不要脸,这实在太过于扯淡,胥余的决心不由得有了一丝动摇,自己这么干,是不是太过冒险了? “为了保险起见,我建议把女娲娘娘请来,有她坐镇此地,纵然是天兵天将,也不敢随意造次。” “她会答应吗?” 胥余明白,风曦虽然答应帮助自己,全是建立在自己的技术可以为人类带来繁荣的基础上的,对于这些打打杀杀的事,她并无兴趣。 要她改良各种农作物,要她造青霉素,她都欣然应允,但是要她直接站在台前,对抗天庭,她可能并不会答应。 “只是把她请过来罢了。只要她坐在这里,就算什么都不做,天庭也会投鼠忌器。女娲娘娘如今虽不掌权,但德高望重,就算是三清真人也要敬她三分。要不然我去一趟奄城?” “不,我去!娜娜,劳烦你带我飞一趟。” “啊?” “不行吗?” “行……吧!”莫阿娜黑脸一红,不过晚上灯光暗淡,大家也看不出来。 “你们先休息吧,安排好值夜,我去去就来。” 莫阿娜走出船舱,变作一只巨鹰,胥余趴在她的背上,搂着她的脖子,只觉她浑身的羽毛油光水滑,摸着十分舒服。 莫阿娜虽然变成了巨鹰,但是被一个男子搂着,还哈着热气,弄得她的脖子痒痒的,心里面就觉得怪怪的。 不过她也没有多想,毕竟自己就这么大,不搂脖子搂哪里嘛。 她双翅一展,跃入夜空,朝着奄城的方向飞去。 鹰背实在太窄,胥余又没有虞姬那样的平衡能力,就算踩着鹰背也能飞。 他害怕掉下去,忍不住紧紧抓住莫阿娜的脖子。 忽听莫阿娜道:“大王……我……不能呼吸了。” 胥余吓了一跳,才惊觉自己抓得太紧,差点把人家掐死,连忙双手下移。 这一下,莫阿娜双翅一缩,一人一鸟直接从天上掉了下去。 呼呼的风声在耳边吹响,胥余吓了个半死,这摔下去基本就粉身碎骨了。 好在,只是下坠了一小段距离,莫阿娜双翅一扇,又恢复了平衡。 “刚刚怎么了?”胥余心有余悸地问道。 “那里是……是……人家的胸部。” “啊!”胥余一惊,连忙松手。 空中的罡风一吹,差点将他吹翻,他情急之中一抓,又抓住了莫安娜的脖子。 “咳……你……你还是搂下面吧。”让胥余搂脖子的话,自己可能会被他掐死。无奈之下,莫阿娜只能妥协了。 “哦,那……得罪了。”胥余无奈,只得双手下移,搂住了那个据说是欧派的部位。 说实话,那里平平的,啥也没有。 作为一个现代男人,要说他没有观察过莫阿娜的欧派,说出来鬼都不信。 “说起来,她的还挺大的。”胥余莫名其妙地想着。 正所谓阅尽天下艾薇,心中自然无码。 胥余虽然只摸到了几片羽毛,但对他这样的现代男子来说,其实都一样。 胥余生活的那个年代,由于管控太严,人们往往只能从各类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 各类寓意美好的成语,都被玩到崩坏。 像胥余这种人,在前世就是因为不够猥琐,而常常显得和他们格格不入。 唉,我怎么对着一只鸟也能想入非非呢? 胥余不禁叹了口气! 第一〇八章:空间迁跃 梅里(无锡)距离奄城(南京)直线距离不到二百公里。 莫阿娜只用了半个多小时就飞完了全程,由此可见她的飞行速度是十分惊人的。 一落地,胥余就从莫阿娜的背上跳了下来。 胥余本想告个罪,仔细一想这样她可能会更尴尬,便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拉着她就往风曦居住的宫殿走。 可怜的娜娜,像个木偶一样被胥余拉在手里,机械性地往前走着,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在想些什么。 寻到风曦住处,却只有琴娴在,风曦连个人影都没有。 “怎么就你在?” 琴娴好笑地道:“风曦姐姐回平安邑去了。” 胥余一愣:“啥情况?船也没有,她咋回去的?” “飞回去的啊!” “哦!”胥余恨不能抽自己一个嘴巴,刚才一下脑子没转过弯来,人家可是神仙,坐什么船? “她回去干啥?” “沐浴!” “沐浴?”胥余差点惊掉下巴! “对啊,自从用上浴缸和香皂之后,风曦姐姐每天都要沐浴。这地方条件太简陋了,她就回去沐浴去了。” 胥余人都傻了,真是羡慕啊,隔着上万里还能回去洗澡。 话说,她这么爱干净,又会飞,那之前苦兮兮地跟着自己坐船,到底是为啥? 而且,以她的神力,她只需要随便抖一抖,身上就干净了吧? 需要洗澡吗? 她第一次现出真身的时候,可是浑身发光,满室异香呢。 胥余搞不懂风曦的脑回路,也就不再多想,坐下来等她。 等了一个多小时,风曦总算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不是打战去了吗?” “遇到麻烦了,请你帮忙!”胥余笑道。 “天庭插手了?”风曦一猜就中。 “是啊!”胥余说着,将事情经过讲了一遍,并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风曦听罢,沉吟片刻,点点头道:“那我就跟你走一趟,但事先申明,我不会出手的。” 胥余等的就是这句话,连忙道:“那当然。” 风曦道:“你过来。” 胥余一愣,又搞啥?一脸懵逼地走了过去。 风曦握住他手,笑道:“娜娜也过来。” 莫阿娜也走了过去。 风曦一左一右拉着两人,身上漾起一阵毫光,她瞧着方向,纵身一跃。 下一秒,已经出现在太湖上空。 “我去,空间迁跃?”胥余大受震撼。 “嗯,这的确是空间法则。神界与地球的通道也是基于这个法则建造的。” “你一下可以跳多远?” “按照你的距离单位来算的话,大概一万公里吧。” “这么远?”胥余暗暗咋舌,心想这可太牛逼了。 又问道:“那昆仑神界距离地球多远?” 风曦答道:“非常远,神界与地球的连接通道不是这么简单的,它非常复杂,需要大量的灵力来维持,而且每次穿越都要耗费一定的灵力。因此神界之人如无允许,不可以私自下界。” 胥余点点头,心想,传说中神仙私自下界会触犯天条,原来是这么回事。 风曦在太湖上瞧准方向,一个瞬移,就出现在船舱之内。 等到胥余带着两位美眉从船舱内走出来,倒是把南宫修吓了一跳。 “没什么事吧?”胥余问道。 “没有,不过敌人越来越多了。根据虞姬姑娘的汇报,现在少说也聚集了两万人马,还有更多的正在赶来。” “北方边境的守军动了吗?” “动了,连吴越边境的守军也过来了。这次他们是动用了倾国之力了。” “越国有什么动静没有?” “没有,他们信息手段落后,应该不知道这边发生了什么事。” “那就好,别我们搞了半天,让别人给摘了桃子。” 胥余和南宫修聊了几句,便让他去休息,明日搞不好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天色一亮,南宫修就命令士兵抓紧时间吃早饭。 这边商军正啃着馒头,前方忽然人头攒动,黑压压地朝着码头涌了过来。 胥余一愣,这是打算直接硬攻了? 他们不管吴侯和大臣们的死活吗? 虞姬眼神最好,她皱眉说道:“是奴隶!” “奴隶?” 胥余顿时明白过来,这些奴隶是用来排雷的。 前天晚上吴军搞过一次偷袭,那次被地雷炸死不少人马。 如今,他们被这莫名其妙的爆炸搞怕了。 因此,这次他们便驱逐奴隶前来送死。 眼见那些奴隶走了没多远,便听“轰隆”一声。 一个奴隶踩中地雷,连带附近几个奴隶一起被炸飞了天。 其余的奴隶吓坏了,发一声喊,掉头就逃。 却见远处一排箭矢射将过来,逃跑的奴隶们顿时中箭倒地。 “不许后退!”为首的吴军将领厉声道。 奴隶们无奈,只得又回头,继续朝前走。 “轰隆,轰隆!”爆炸声次第响起,又炸死了不少奴隶。 奴隶们转身又逃,却又被射死不少。 他们进退无门,有一些不由得跪地大哭。 “狙击手准备,吴军弓箭手进入射程后,立刻开枪。”南宫修下令道。 虞姬换上一支步枪,纵身跃到附近一棵树梢之上,其他狙击手也都迅速找好位置。 奴隶们被吴军弓箭手赶着,一步步地朝前走去,人肉排雷。 不过他们也学乖了,并不分散走,而是走成一队,而且每个人还隔开几米远的距离。 这样即便被炸,一次也只死一人,剩下的人就沿着弹坑继续走。 但这样的排雷效果吴军是不满意的,他们又在后面疯狂射人,命令奴隶必须横向扫雷。 磨磨蹭蹭,折腾了半个小时,终于接近商军阵地一公里的距离。 虞姬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 98k原本就是优秀的狙击枪,它的标尺射程是2000米,不过这是最大射程,如果不使用任何瞄具,仅靠机瞄的话,有效射程为400-500米。若能安装四倍瞄准镜的话,有效射程可以达到900米。 但虞姬是天生的神射手,她的射击精度根本就是玄学,她在急速飞行之中,仍能精准地命中目标。 现在,奴隶们已经进入一公里范围。而在奴隶后面进行驱赶的吴军弓箭手,也已进入1200米的范围。 虞姬果断地扣动了扳机,一枚子弹从枪膛中射出,走在最前面的一名吴军弓箭手眉心中枪,一蓬血花飞出,仰面便倒。 其他人吓了一跳,连忙往回跑。 明明前面还有奴隶抵挡,怎么就中招了呢? 他们早就知道商军有厉害的武器,可以射出肉眼看不见的暗器,所以一直小心翼翼地躲在奴隶的后面。 没想到还是未能幸免。 众人犹豫不决,不敢再往前走。 那些奴隶们见后面的弓箭手不动了,便也停了下来。 为首那人怒道:“继续走,不许停!” 奴隶们迫于他的威势,又往前走了几步。 “噗!” 一枚子弹击中那位首领的眉心,立马嗝屁。 1300米,依旧命中! 弓箭手们吓了一大跳,又往后退了一百多米。 现在,他们的弓箭再也够不着奴隶们了。 奴隶们也都停了下来,不管事后会受到多重的惩罚,总好过现在就被炸得粉身碎骨。 “就这样,不要管那些奴隶,能拖多久是多久。” 胥余在等待嬴才的大军到来。 这样干耗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已到了早上九点。 忽然,最前方的弓箭手全都撤了回去。 “他们要干嘛?” 胥余没有得到回答,但他已经看到了。 上百头水牛,尾巴上冒着火,冲着商军阵地狂奔而来。 这他妈火牛阵烂大街了吗?人人都会使?胥余忍不住吐槽。 但吐槽归吐槽,这招是真好用,疯牛从奴隶群中碾压而过,前方传来剧烈的爆炸之声,此起彼伏,埋的地雷被排得一干二净。 有些牛甚至越过爆炸的间隙冲向了商军的阵地,但都被商军用枪击毙。 但如此一来,阻止吴军骑兵冲锋的障碍算是被清扫一空了。 接下来,商军将迎接吴军猛烈地进攻! 第一〇九章:无处不在的雷霆 海东青不断地在天空盘旋,虞姬已经回到阵地,不时地向胥余报告着吴军的最新动静。 北方守军将在落日时分抵达梅里,而南方守军也将会在差不多的时候抵达。 他们会不会在晚上发动袭击,取决于千里眼会不会再次出手协助。 不过他们最难熬过的是白天,因为吴军显然已经按捺不住,打算发起攻击了。 终于,震天的战鼓敲响起来了。 经过充分的观察,吴军发现商军的阵地就是薄薄的两条线。 这两条线略微斜出,中间连在一起,长度大约有一里路。 这个长度正好把码头堵死,使得吴军无法绕背攻击。 但这样一来,商军也就背靠着震泽,绝无退路。 一旦阵地被击穿,就是死路一条。 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就两艘船,大概只有几百人。 几百人要防守这么长的一条线,这意味着他们根本无法集中,每一个人,都相隔超过一丈。 他们在平地上挖掘的那几道沟壑,构建的那几道矮墙,安装的那几排铁丝网,就好像笑话一样。 这样的防御在吴军将领的眼里,和没有防御毫无区别。 而且,那些穿着奇怪的绿色花纹衣服的商军,是不着甲的。 这一点,已经被许多人证实过了。 没有甲胄,如何抵挡刀枪剑戟? 吴军相信,只要自己能一个冲锋越过障碍,商军将必死无疑。 但他们也知道,商军并非全无依仗。 第一是埋在土里,会莫名其妙爆炸的雷霆,但那些已经被奴隶和火牛清零干净了; 第二是两艘巨船,也会发射雷霆。不过根据舟师的报告,它们发射雷霆的速度并不很快。如果在陆地发起进攻的同时,用舟师向码头靠拢,进行牵制,那么一定有机会接近商军,一旦接近,只要一个照面,那些商军就会纷纷人头落地; 第三是商军手中拿的短棒中会放出无影无形的暗器,根据城中居民的描述,那是一根长约五尺的短棒,只要对准了人,就能让对方脑袋开花。 这个短棒的厉害之处,之前在奴隶排雷的时候已经见识过了。 非常厉害,但也并非无所不能,比如它最远只能在六百丈外生效。 而且,似乎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这样的能力,因为如果他们都拥有这样的能力的话,那之前那队靠近的弓箭手应该全死光才对。 但,只死了两个。 由此推断,商军中应该有一位神射手,他比别人射得更远,更准。 而其他人的射程距离,应该更近一些。 只可惜这个距离是多远,根本探测不到。 因为一旦接近那位神射手的距离范围,就会死。 不过,六百丈,只要跑得够快,一炷香不到的功夫便可至。 如果是骑兵,则更快,三分之一炷香的功夫即可。 经过多番衡量,吴军决定,干了。 毕竟这可是勤王的功劳,如果等到各路大军云集,还有自己什么事? 震天的战鼓响起,吴军出现在了商军阵地前方的视野中。 与此同时,远处的烟波之上,也出现了点点白帆。 随着急促的鼓点响起,吴军阵营中出现了一排穿着盔甲,举着大盾的甲士。 金色的青铜大盾,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灿烂夺目的光彩。 他们分散开来,朝前走着,队形有些混乱,看来是打算在射击的极限距离再进行集结。 商军队伍的枪手们都有些紧张,虽然他们已经经过了无数遍的训练,但毕竟是第一次面对真正的敌人。 等到那些盾牌兵在距离商军1200米远的地方集结完毕,虞姬掏出了一颗红色弹头的子弹,那是一颗曳光弹。 它的尾部装有红磷、镁粉,在飞行时能发出耀眼的光芒,显示出子弹的轨迹,协助射手修正弹道。 虞姬一枪将盾阵后方的一个吴军士兵击毙,随后报出了一个参数。 商军士兵们立刻根据这个参数,调整好自己枪身上的瞄准器具。 之后只需要将步枪举起,使枪口准星与瞄准具对齐,便能让子弹按照既定轨道,飞向预定区域了。 所有人都准备完毕后,南宫修举着铁皮喇叭,一声令下。 “开火!” “砰砰砰砰……” 一阵密集的枪响,吴军阵中许多人纷纷中枪倒地。 他们虽然穿着甲胄,顶着青铜大盾,但仍然不堪一击。 子弹打在甲胄和铜盾上,金铁交鸣,发出刺耳的声响。 但那些甲胄和铜盾起到的作用并不很大,子弹轻松地将它们击穿。 子弹钻入身体,溅起鲜红的血花,这血花洒在大盾上,又反溅到其他的士兵身上。 顿时引起了一片恐慌。 毕竟,连敌人的一根毛都没摸到,自己这边就有人身死,这实在有点太吓人了。 但是密集的鼓点还在响着。 闻鼓则进,鸣金收兵。这是铁律! 作为士兵,若敢违反,等待的就是被无情斩杀。 他们鼓起勇气,举着大盾,朝前缓缓移动。 距离商军防线还有一段距离,现在加速跑等于是浪费体力,毫无意义。 商军对于吴军的动作并不理会,仍然一轮一轮地按照参数进行着吊射。 虽然他们不是虞姬,这种吊射的命中率并不高。 但是一轮两百多颗子弹射出去,总是能命中二三十枪的。 只要让他们不停地死人,他们的心理防线就会慢慢的崩溃,并有可能……最终导致溃逃! 不过,这种队伍却始终在缓慢地朝前移动着。 并不是没有人害怕,并不是没有人逃跑。 只不过他们还没跑几步,就会被后面押阵的人乱箭射死,乱刀砍死。 几次之后,就没有人敢再逃了。 终于,他们进入了八百米范围,这已经进入狙击手的射程范围。 商军阵中的狙击手们,立刻就位,开始自由射击。 他们几乎每抠动一下扳机,对面就会倒下一名敌人。 不过能做到这种程度的射手并不多。 在当初组建队伍的时候,胥余就让南宫修专门留意过,可是迄今为止,也只选出了七名狙击手。其中一名还是女防,他现在是连长。 狙击手的加入,让对面的吴军感受到了更大的压力。 因为可以瞄准,射击目标就有了选择,不像之前的曲线射击那样,打得中打不中,完全随缘。 狙击手们开始挑选那些比较醒目的目标下手,比如拿旗帜的,甲胄齐全看起来像是头目的。 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枪响,对方阵中的举旗人士纷纷倒地。 而那些看起来像是头目的,也死了不少。 不过,吴军的速度却更快了。 因为,他们已经明白了,与其如此煎熬,不如放手搏命一击! 终于,他们靠近了商军五百米范围。 这是k98的有效射程! “自由射击!”南宫修重新下达了命令。 之前整齐的枪声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杂乱而又密集的枪声。 这一下,吴军士兵迅速倒地。 纵然商军只经过了三个月的训练,枪法并不太准,但对面吴军阵型密集,在有效射程内,根本无需瞄得太准。 反正打不中前排,流弹也大概率打中后排。 只要不偏到姥姥家去就行了。 但与此同时,远处的骑兵开始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太湖之上,那些舟师也加速冲来。 吴军从四面八方大举合围,形成了包夹之势。 攸侯喜冷静地望着湖面,他盯着湖面上一艘接近二十米长的大船,命令道:“柱子,把那艘大船给老子打掉!” 炮兵柱子得了命令,竖起拇指,开始测算。 “距离2400,一发装填,基准炮,放!” 炮弹落于湖面,溅起巨大的浪花。 “距离2300,向右15,一发装填,放!” “轰”地一声巨响,正中船身,那艘大船顶不住炮弹巨大的冲击力,被打得四分五裂,沉了下去。 “干得漂亮柱子,回头赏你半斤地瓜烧。”攸侯喜乐呵呵地拍了拍柱子的肩膀。 “能换成高粱酒吗?”柱子压根看不上地瓜烧。要说白酒,还是高粱酒最带劲。 “你小子还挑三拣四?行,这仗打完了你想喝啥喝啥,都包在我身上。” 柱子一听,心花怒放,轰地一声,又干掉了一艘大船。 那些大船被这些炮弹吓得停了下来,但是从后方,却忽然钻出来数十条小船。 这些小船都是七八米长,船上坐着二三十个士兵,扯着风帆,飞快地朝着蒸汽船靠拢。 但是,就在他们距离蒸汽船还有不到两公里远的地方时,忽听“轰隆”一声巨响。 水面上激起一道巨大的水柱,一艘舟船被炸成两截,沉了下去。 船上士卒非死即伤,不过纵然不死,受伤的躯体落入这湖水之中,也绝无活命的可能。 紧接着又是“轰隆”数声,跑在最前面的几艘船纷纷中招,沉了下去。 这次,吴军彻底恐惧了。 商军不仅在地下埋有雷霆,甚至连水中也埋有雷霆。 眼见商军两艘大船近在咫尺,但吴军数万舟师,竟无一人敢再上前。 第一一〇章:无限杀戮 在付出了许多人命之后,步兵终于冲至两百米范围。 在无尽的杀戮之中,东夷人的蛮性被激发出来了。 他们发出尖利的嚎叫,这嚎叫冲散了恐惧,令他们使出浑身的力气,疯狂地冲刺起来。 他们要用商军的人头,来发泄自己的怒火! 但这个距离正是步枪的最佳射程。 “砰砰砰砰……” 商军用最快的速度朝着前方倾泻子弹。 密集的枪声聚集到一处,发出响亮的轰鸣,就如同爆炸一般。 子弹汇聚到一起,如同一堵尖刺筑成的墙壁,吴军疯狂地一头冲上来,就如同冲撞在墙壁之上,被撞得头破血流。 他们疯狂地向前奔跑,却又被子弹的力量撞得腾空而起,跌倒在地。 鲜艳的血花疯狂喷涌,四散飞溅…… 这就是现代战争,人海战术根本无用。 来多少,死多少,这就是传说中的“排队枪毙”。 商军士兵无须多做什么,他们只是重复地装填、上膛、瞄准、射击。 经过训练之后,他们只需要五秒钟就可以完成一轮动作。 这也就是说,理论上他们每五秒就可以杀死一人,一分钟可以杀死十二人。 两个连240人,每分钟可以杀死2880人,这还不算被子弹贯穿的。 当然,实际上没有这么夸张,但面对吴军这样密集的冲锋,一分钟也要死上七八百人。 更可怕的是,这套动作根本就无需消耗体力,只是不断的扣动扳机而已,只要弹药充足,他们就可以无限杀戮。 两百米距离,并不长。 牙买加飞人博尔特只需要19.19秒。 普通人一分钟能跑到。 穿着甲胄,拿着武器,可能就得两三分钟。 迎面是枪林弹雨,地上有尸体堆积,前方有壕沟,铁丝网的阻挡,可能就要十分钟。 十分钟,每一秒都有可能倒地死亡,你还能跑得下去吗? 而且,人在极度紧张和恐惧的状况下,体力消耗是成倍增加的。 就算是跑完这段距离,也已经筋疲力尽,无力再战了。 五分钟,仅仅五分钟,吴军发起冲锋的数千之众,就完全倒下了。 他们大多数冲到了距离商军阵营一百米左右。 使得那个地方倒毙的尸体,形成了一条骇人的血线。 遍地横七竖八的尸体堆积在一起。 他们甚至没有想过逃跑。不是不想,而是来不及想。 太快了,实在太快了,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来得及生出,就已经全部死绝。 不,还没有死绝。 还有一个,在遍地尸体之中,居然还有一个人站着。 他的个子很小,身子很单薄,穿着犀甲,操着吴戈,孤零零地站着。 也许是天赋异禀,也许是昊天眷顾,他的袍泽全都死光了,但他却还活着。 他眼神茫然地望着遍地袍泽的尸体,发出凄厉的嚎叫。 他的眼神里没有了恐惧,因为已经出离恐惧之外了。 他就这样嚎叫着,操着吴戈,像一头孤狼一般,凶狠地朝着商军阵地冲了过去。 这……是最后的冲锋! 这……是绝望的呐喊! 只可惜,等待他的,不是公平的决战,而是一声无情的枪响! 一名商军战士冷漠地扣动了扳机,子弹从他的喉咙穿过。 他倒在了地上,嘴里发出“咳咳”地声响,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就那样抽搐着,死去了。 …… 风曦站在船头,看着眼前的一切,忽然冷冷地说道:“这就是你制造的武器?” 胥余没有立刻回答,良久之后,他才说出了四个字:“时代变了!” 风曦没再说什么,一转身,回到了船舱。 她已经活了不知道几万年,人世间的纷争已见过了太多太多。 照理,她本该司空见惯,波澜不惊了。 可是,这样惨烈的屠杀,她还是被惊到了。 她忽然有些无所适从,甚至连支持胥余的信念,都产生了一丝动摇。 但……不破不立的道理,她也是懂的。 华夏大地上,不能有两个王。 她的目的,是使这片土地上的子民繁荣昌盛,过上幸福的生活。 她曾经试过直接读取胥余的记忆,但很可惜,那里面混沌一片,她什么都读不到。 这是她数万年的仙生里第一次碰见这种状况,从那一刻起,她已知道了胥余的来历不凡。 在数年的相处中,她渐渐了解到了胥余的秉性。 于是她选择了支持胥余,和他一起走下去,帮助他问鼎人王的宝座。 在这个过程之中,死人……是在所难免的。 在数百万年的漫长岁月里,神支持人类占领了全世界。 在六万年前,神又支持智人将旧人类屠杀殆尽。 如今,智人已经在地球的各个角落建立起了璀璨的文明。 但……时代变了。 更加璀璨的文明就在眼前。 新旧文明的交替,已经开始了。 整个华夏大地,势必要经历血与火的洗礼。 风曦什么都明白,只是她却不忍再看。 于是,她选择了回避。 …… 胥余目光沉静地望着远处,随着最后一个人倒下,对方的骑兵已经到了。 三千骑兵,在步兵发起最后冲锋的时候,已经奔袭而来。 随着最后一个步兵倒下,它们已经到达了八百米外。 “这些人,都不怕死的吗?”胥余喃喃道。 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一场著名的战斗,那就是“八里桥之战”。 那一战,清军兵力约六万人,英法联军兵力约一万人。 在英法联军犀利的火枪面前,清军丢下数千人命,溃逃而去。 而英法联军,只死了五个人。 但是,在“八里桥之战”稍早一些时候,其实还有一场“新河之战”。 新河之战的清军指挥官同样是僧格林沁。 那一次,僧格林沁面对的,是同样的一万英法联军。 不过,当时抵达新河的只有七百人,僧格林沁见对方人少,当即派遣麾下三千蒙古铁骑迎战。 但是,纵然是最精锐的蒙古铁骑,在英法联军的火枪面前,也是不堪一击。 那一战,英法联军七百人毫发无伤,而三千蒙古精锐最终活下来的,只有七人。 这也是为什么八里桥之战清军只损失了上千人,僧格林沁就下令跑路。 因为他实在是玩不起了,再打下去,无非是将六万人马通通填掉。 而现在,吴军的骑兵和清军一样,同样是三千。商军的兵力却只有两百四十人。 但这两百四十人使用的,却是二战时期德军的制式步枪98k,远远不是英法联军的燧发步枪能比拟的。 “砰砰砰砰……” 枪声又不断地响了起来。 不断地有骑兵倒栽葱似的跌下马来。 商军的阵营是两条交织在一起的斜线,如同一个v字。当然,角度要大很多。 这使得吴军为了获得更好的攻击范围,也形成一个楔形队伍。 不过,这也无疑为商军提供了更多的射击目标。 由于骑兵的速度远超步兵,因此像之前那样吊射是不可能的。 不过商军另有办法应对。 商军的阵地虽然开阔,但并不是一个个士兵孤零零地散开的。 准确的说,他们是三个人一组,三个人一组,组成了一个看似松散但是却又密不透风的阵型。 有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意思。 这种阵型,就是后世我军最经典的三三制战术。 三三制战术最早起源于抗日战争期间,成熟于解放战争,大量运用于抗美援朝战争,是我军步兵训练大纲中的一种步兵“班组突击”战术。 我军被誉为世界战争史上轻步兵的巅峰,这个战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我军缺乏重火力掩护,经常以密集队形冲击日军的坚固阵地,从而产生严重的伤亡。 林帅针对这个情况,提出了著名的“一点两面”指导原则,低级指挥官要注意适当分散兵力密度,避免敌方密集火力的杀伤,强调以密切的协同,层层推进,交替掩护进攻。 在这个指导原则下,我军每一个班都分成三个战斗小组。 班长、副班长、组长,各带一个战斗小组行动。 三人分工明确,进攻、掩护、支援。 这个战术也并非死的,他非常得灵活,随时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比如现在这种情况,小组中原本司职掩护和支援的两个人就立即向司职进攻的那个人靠拢。 因为司职进攻的人枪法是最好的,在这样远距离的射击要求下,其他两人便放弃了射击,其中一人开始改为装填枪支。 他装填好枪支之后,就不断地交给负责射击的那名战士。 而那名战士就只需不断的射击即可。 因此,虽然枪声比之前稀疏了很多,但吴军的伤亡却没有减少。 但稀疏的枪声却给了吴军一种错觉,让他们以为,商军的火力似乎不够了。 于是,他们本来已经怯懦的勇气,似乎又提升了一些。 更加拼命地挥动着马鞭,冲了过来。 四百米…… 骑兵的速度已经提升到了极限。 骑手们纷纷猛踢马腹,抽打马臀。 他们都清楚地知道,这些穿着绿衣服的商军,都是不着甲的,手里拿的,也只是一根短棒。 所以,只要能够冲过去,他们就能取得胜利。 这么近的距离,骑兵狂风似的涌来,商军的士兵却似乎没有什么情绪波动。 杀了这么多人,他们已经麻木了。 他们只是端着枪,不断的装填,射击。装填,射击! 三人小组中的其中第三个人,已经在之前协助射击的时候,掏出了手榴弹,摆在了各人顺手的位置。 一旦骑兵接近五十米,那就是一顿手榴弹伺候。 胥余也参战了。 他端着一杆步枪,仔细地瞄准着一名赤着上身,身体上纹满各种图腾,哇哇怪叫的骑兵。 那人速度好快,竟然冲到了离阵地百米距离,还没死掉。 太嚣张了,必须打掉他的气焰。 “砰!” 那人啥事没有,反而将手中的吴戈掷了过来。 那一戈疾如流星,直奔胥余面门。 “砰!” 虞姬抬手一枪,将那吴戈打飞,拉着胥余就往后便跑。 紧接着,那人已经被商军打成了筛子。 虞姬拉着胥余,纵身一跃,已跳上了船头,急声道:“大王,你待在船上。” 胥余一阵尴尬,紧要关头,装逼不成,反而要妹纸保护。 虞姬安置好胥余,说道:“娜娜,保护好大王。” 说完又跳下船去,继续战斗。 胥余正想说点啥,已经被莫阿娜一把拉住:“大王,别冲动。” “那啥……我不冲动。” 胥余尴尬地憋出几个字,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干脆就闭嘴了。 为了挽尊,他忍不住又端起了枪,选中了一个目标,一边瞄准,一边在心里默念:“沉着,冷静……” 感觉状态最佳的时候,他扣动了扳机。 枪响人震,后退一步,化解掉了肩头的推力。 那个被他选中的目标栽下去了! 从他的头部,可以看见喷溅的血花,一枪爆头! “奈斯!”莫阿娜赞道。 她跟着胥余久了,也学会了几个单词。 一百米! 冲在最前面的几十匹战马终于冲进了一百米距离。 骑士们都将手中的吴戈投掷了出去,同时反手拔出了配备的青铜宝刀。 这些吴戈带着惯性之力,破坏力惊人。 前方的射击者必须停止射击,埋头躲避。 趁着他们躲避的功夫,自己就可以接近阵地,砍下他们的人头。 那些射击者果然躲避了。 但……自己并没有机会砍下他们的人头。 因为一些奇怪的东西忽然飞了出来,还未落地,便轰地炸开。 伴随着尖锐的轰鸣声,这些冲在最前面的士兵们,全都被炸得人仰马翻。 原来商军的雷霆,不仅能在地下炸,在水底炸,还能在空中炸。 他们甚至不需要瞄准,就躲在阵地后面,朝着吴军冲来的方向狂扔。 这一通炸,冲过来的骑兵纷纷人马俱倒。 但是有一些败马,却在这混乱的爆炸之中狂奔,在无意识之下,冲进了商军的阵地。 其中一人一马,竟将商军的矮墙撞毁。 马上那人没想到自己居然冲了进来,他也不做多想,挥舞着手中的青铜刀,就俯身朝一名商军战士砍去。 但是那名商军战士,竟然往地下一缩,他的刀,便够不着了。 原来商军不仅是身前有一堵墙,脚下还有一条沟。 那名商军士兵一下缩进了沟里,紧接着,就把枪给举了起来,他的枪头上,有一节明晃晃的刺刀。 刺刀虽短,却是精钢所铸。 一个划拉,就将马腹剖开。 那名骑士不敢置信地从马背上翻下,然后,瞬间被其他商军士兵用刺刀捅死。 三千骑兵,最后突入阵地的,不足百人。 但是很可惜,即使他们突入了阵地,也没取得什么战果。 商军的肉搏能力,竟然并不低。 尤其是女防,此人本是万夫不当的猛将。 眼见吴军突入阵地,当机立断,跳出阵营,抢过一支吴戈开始肉搏。 吴军虽勇,却无他一合之敌。 最后这一百人,竟有一半都死在他的戈下…… 这一战,终于结束了。 最后这奔袭而来的三千骑兵,全军覆没。 加上之前死亡的步兵,奴隶,水军。 这一战,吴军伤亡八千。 而商军,无一人死亡,只有六人受伤。 他们都伤在最后的肉搏战中。 “这火力还是太弱了,如果有几架马克沁的话,恐怕对手根本没有机会冲击阵地。” 胥余感叹着,命人把吴国君臣都带了出来。 望着眼前遍地血肉模糊地尸体,熊遂吐了。 紧接着,他嚎叫起来:“箕子,你滥用神力对付凡人。我要去天庭告你!” “嬴才正在赶来,你投降吧!” 胥余说着,忽听远处杀喊之声渐起。 烟尘滚滚之中,一支骑兵由远及近,杀了进来。 不到半个小时,他们已经冲到码头之前。 领兵之人看着地上横七竖八,残缺不全的尸体,震撼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好半晌,他才对胥余行礼道:“拜见大王,嬴猛来迟一步,请恕罪。” 胥余上前将他扶起,笑道:“来得正是时候。” 嬴猛道:“大哥接到大王的命令后,立即调兵遣将。命令在下率领骑兵星夜疾驰,赶在了吴国北方守军之前和大王汇合。总算是幸不辱命。大哥率领大军在后,此刻应该正在吴军的屁股后面急追。” “很好!”胥余拍了拍嬴猛的肩膀。 转身对熊遂道:“你怎么说?” “我怎么说,并不重要,你一到来,我就已经将信息传递给了姜太师。你纵然是杀了我,也走不出江南地界。” “你是用什么法子传递信息的?” “太师给了我一块玉碟,你若来犯,便可敲击玉碟,太师自有感应。” 胥余和哪吒对视了一眼,道:“奇怪,既然姜子牙知道了此事,怎么一直都不现身,之前也只是派遣千里眼往太湖扫了一眼,便偃旗息鼓了。这里面,难道有什么阴谋吗?” 第一一一章:玄火之阵 哪吒闻言,踩着风火轮冲天而起,朝北方飞去。 胥余望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天际,皱着眉头问熊遂道:“你还知道什么?” 熊遂却不理他,只是望着茫茫太湖,默不作声。 一个小时后,哪吒回来了,一脸凝重,却不说话。 胥余见状,把他拉到船舱,把南宫修、攸候喜、嬴猛都叫了过来,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哪吒道:“周军杀过来了,伯禽率领的先锋部队正从东海溯江而上,预计明日可以抵达奄城。” 胥余一惊:“来了多少人?” 哪吒道:“倾国之力。他们从东南方的诸侯国征召了八万大军,目前主力部队已经渡过淮河。而西北的五万骑兵也已经倾巢而出。” 他话音刚落,就见风曦“嗖”地一声,不见了。 几秒钟之后,她又出现在了船舱,身边还多了一个人,却是琴娴。 琴娴正在宫殿里吃午饭,忽然眼前一花,就看见了胥余等人。 她一脸纳闷地道:“这是……啥情况?” 胥余安慰道:“别怕,奄城那边可能要打仗了,风曦担心你的安危,先把你带过来了。” “哦!” 嬴猛焦急地道:“大王,现在怎么办?我们要回援奄城吗?” 胥余冷静地道:“别慌,嬴才的大军已经赶了两天的路了,现在掉头回去,正好被伯禽以逸待劳,到时恐怕凶多吉少。看了奄城是保不住了。” “那怎么办?” 胥余思索片刻,断然道:“换家!他们占据奄城,我们就占据梅里。太湖一带远比奄城富庶,并不吃亏。” “那城里的妇孺怎么办?” “我们也控制了梅里的妇孺,和他们交换人质。” 嬴猛无奈,叹道:“也只能如此了。” 其实他心里还有一层担忧,梅里的妇孺,纵然是熊遂的家眷,也不过是西周宗室的远亲。而奄城的妇孺,却是他嬴氏的至亲。 重要性完全不能比,万一西周真的敢舍弃熊遂这一支的话,该如何是好? 不过这话他只能在心里想一下,现在不是起内讧的时候。如今之际,除了相信胥余,也没有别的法子了。 南宫修蹙眉道:“看来西周惦记奄国不是一两天了。但他们怎么会提前知道奄国会出兵梅里呢?毕竟咱们这边也是临时起意的啊。” 攸侯喜道:“按照齐鲁舟师的速度来看,想要抵达奄城,至少需要八日。也就是说七天前他们就已经出发了,这还不算准备时间。” 南宫修道:“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奄国会出兵梅里,只是歪打正着?” 攸侯喜道:“没错,我猜他们早就有了征伐奄国的计划,只是还没有付诸行动。却恰好发现我们出现在东海之上,所以就干脆提前发动,来个一石二鸟,一网打尽。” 南宫修叹道:“看来西周这次是势在必得了。西北骑兵到哪里了?” 哪吒道:“已过豫州地界。预计五日内可以抵达大江之畔。” 南宫修点点头道:“这样看来,他们至少已经走了八日,那时我们刚刚抵达东海。” “东海?”哪吒恍然大悟,怒道:“一定是那群臭泥鳅报的信。” 胥余惊道:“你是说龙族?” 哪吒道:“除了他们还能有谁,龙族和我有血海深仇,却又打不过我。上次敖光那老家伙就想趁着天兵讨伐我的时候浑水摸鱼,结果被我一金砖拍成肉泥。这一次,想必是知道我经过东海,便立刻向姜师叔报信。想借西周的手将我除掉。” 胥余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哪吒挠挠头道:“胥余大哥,对不住了,这祸原是我惹的。” 胥余笑道:“你记得我说过的话么?我们是兄弟。既然是兄弟,就不用说这些客套话。” 哪吒点点头道:“那好,这次那群泥鳅如果再敢来,我抽了他们的筋,给你做条腰带。” 胥余一愣,你丫还是个手艺人?有抓龙筋的嗜好? 胥余等人正在聊着,忽听天空之中有人大喝道:“箕子何在?” 胥余率领众人走出船舱,见空中立着一个青面獠牙的巨人,正是雷震子,因笑道:“原来你还活着。” 上次平安邑一战,雷震子被哪吒用混天绫捆住,沉入大海,实是他生平之耻。胥余这完全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戳他痛处,不由大怒。 “箕子,你莫要嚣张,这次管叫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废话少说,你寻我何事?” “自然是要你放了吴国君臣,束手就擒。” “要我束手就擒,那是想也别想。不过我可以跟你谈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们这次是早有预谋,我奄国子民迟早落入你手。因此,我向你保证不伤害吴国君臣,你们也要庇佑我奄国子民的安全。” 雷震子想了想,道:“使得。” 胥余道:“既然如此就不必多说了,想来你们也不会善罢甘休,一切等此战打完再说吧。” 雷震子见他保证不会伤害吴国君臣,也就不再多言,双翅一扇,消失在云层深处。 胥余往云层深处看了一眼,道:“如今看来,是有一场硬仗要打了。这一次,敌人的总兵力将会达到十六万。而我们满打满算,也只有三万人马。唯一的办法,就是据城死守。传我命令,押着吴国君臣,全军进城,准备备战。” 攸侯喜道:“那这两艘船呢?” 胥余道:“我们进城后,你率领这两艘船去迎接嬴才的大军。吴军舟师若敢阻拦,杀无赦。等嬴才大军到达之后,把船上的两门大炮拆下来,运进城去,协助守城。” 攸侯喜道:“诺!” 等胥余等人在梅里城内安顿好,已经是傍晚时分,众人正打算吃饭,忽然天空之中狂风大作,转瞬之间,落下数百人影。 众人吓了一跳,连忙将胥余护在中间,抽出兵刃严阵以待。 却听一个声音娇笑道:“吃什么呢?这么香!” 胥余一听是妲己的声音,连忙越众而出,笑道:“菱角炒肉,要不要来点?” 妲己走上前来,笑道:“妲己见过大王。这吃法还真没吃过,但我还有这许多弟弟妹妹呢!” 胥余大手一挥:“加菜!” 炊事班答应一声,连忙炒菜去了。 东商臣子们对妲己行了礼,便让出一个位置。妲己落座,拿起筷子夹了一片菱角尝了尝,笑道:“可惜不是大王亲自做的。” 胥余道:“你怎么来了?” 妲己瞧了哪吒一眼,道:“这位大爷惹大麻烦了。东海龙族倾巢而出,前来报仇了。我这不就巴巴地跑来助阵了么。” 哪吒一愣:“到哪里了?” 妲己道:“由新任龙王敖乙率领,在震泽里藏着呢。他有些忌惮你,不敢轻举妄动,正在等待其他三海的援兵。” 胥余道:“天庭不是答应放过哪吒么?怎么出尔反尔?” 妲己撇撇嘴道:“天庭答应了,龙宫又没答应。现在龙族找借口复仇,天庭自然睁只眼闭只眼,没准这破事还是天庭指示的呢。” 胥余这下算是知道天庭的下限了。 “你找到狐族了?” “嗯,多亏你在平安邑建的狐狸祠。建好之后,香火鼎盛。他们呀,本来都藏起来了,还真难找。感受到香火之后,他们明白是我已找到落脚点,于是纷纷出世,我这才能把他们召集起来。” “狐族打得过龙族吗?” “打不过!”妲己光棍地道。 “那你……” “有什么办法呢?为了你,舍命也要拼呀。” 胥余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给她盛了碗米饭,道:“多谢!” 妲己嫣然一笑,接过碗开始吃饭。 吃罢饭,南宫修等人都告辞离去了,妲己才道:“娘娘,我想借你的山河社稷图一用。” 风曦道:“不是在你身上吗?何必问我。” 妲己正色道:“这次不同,我想用它连接青丘王城,消耗颇大,所以要先行请示。” 风曦面色凝重起来,道:“你想做什么?” “龙族这次来势汹汹,为了应对,我想启用青丘王城的玄火之阵。” 胥余插嘴道:“玄火之阵是什么?” 风曦解释道:“玄火之阵是狐族的守护大阵,此阵以青丘王气为引,一旦开启,再无转圜余地,王气耗尽之后,整个青丘就将坍塌毁灭,从此不复存在。” 胥余看了妲己半晌,才道:“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吗?” 妲己恨恨地道:“青丘早被攻破,留着也没用。我明白哪吒对你的重要性,你的那些厉害武器都是因他而生。若能助你重振大商,到时候香火鼎盛,灵气充盈,便可以再辟天地,重建青丘。” 胥余点了点头,郑重地道:“如此,拜托了!” 第一一二章:甲光向日金鳞开 第二天一大早,妲己在梅里城中央找了块空地坐了下去,吩咐道:“阿紫,给我护法!” “是,姐姐!”一个身穿紫衣的小姑娘站了出来。 胥余一愣,心想:原来她就是阿紫,生得果然漂亮。 这位小美女出现在东汉末年的时候,已经是一只老狐了,由于她的名气实在太大,曾经一度成为狐妖的代名词。直到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出世,名气才被婴宁等其他狐妖比下去。 妲己现出原形,身高六米,白面金毛,九条狐尾托着山河社稷图。 灵力加持之下,图画中央变得一片虚无。 忽然,那片虚无中现出一片实体影像,到处都是断壁残垣,一片荒芜。 胥余奇道:“这里就是青丘?” 阿紫点点头,黯然道:“是啊,那就是我们的家,它曾经很繁华的,可惜都被天庭毁了。” 妲己纵身一跃,跳了进去,在满目的荒芜之中,她找到了一个封印。 封印之上,镌刻着九个形状各异的图案,胥余认出那是九种能量,金木水火土风雷光黯。 妲己的九条尾巴上九种能量次第出现,依次点在封印之上。 封印随即被打开,刹那之间,冲天光芒从封印之中喷薄而出,透过山河社稷图,直达九霄之上。 城中一千狐族仰望苍穹,无不面露悲愤之色。从此以后,青丘将不复存在了! 俄尔,金光从天而坠,梅里城中的每一只狐妖,额上都出现一点耀目的金色火焰。 然后,便像流水一样,向全身缓缓流动,扩散。 火焰所覆盖的地方,便像是长出了一层金色的鳞片,那些鳞片细细小小,耀人心目。 与此同时,太湖之上水波翻涌。一条银色巨龙跃上半空,瞧着梅里城中的金色光柱,惊怒交加地道:“小小狐族,安敢如此!” 哪吒踩着风火轮跃上半空,怒道:“敖乙,带着你的虾兵蟹将过来送死么?” 敖乙冷笑道:“哪吒,你已经被天庭除名,如今还狂个什么劲?你别以为躲在妲己那娘儿们的裤裆底下,我就不能拿你怎么样。你与我有杀父杀弟之仇,不将你碎尸万段,难消我心头之恨。” 胥余听敖乙所说,暗想:“天庭果然够无耻,他们知道哪吒的灵力用得差不多了,就撺掇敖乙来搞事。这下就算我请了女娲娘娘坐镇城中也没用,女娲也要讲道理,人家可是为父报仇,天经地义。” 妲己从山河社稷图中钻了出来,笑道:“哪吒大爷,我连玄火大阵都启动了,你就把这个出风头的机会让给我们狐族嘛。” 哪吒也就是嘴硬,他灵力也没剩下多少了,让他现在对抗整个龙族,他还真没这本事,否则也用不着妲己为他出头了。 “有劳姐姐了!”哪吒拿得起放得下,闻言萌萌地叫了一声姐姐,又退了回去,站在胥余身边。 天空之中风云变色,西南北三个方向,三团乌黑浓云滚滚而至。 墨云之中,虚影显现。 敖乙现出人形,凌空跪下,拜道:“侄儿见过三位叔父。今日为父亲兄弟报仇,多谢三位叔父前来相助。” 南海龙王敖钦将他扶起,说道:“都是一家人,不必多礼。大哥和丙儿的仇,我们自然要报。” 北海龙王敖顺道:“箕子,龙族今日前来,只为向哪吒寻仇,只要你交出哪吒,一切好说,如若不然,休怪我等辣手无情。你纵然有女娲娘娘庇佑,但我等为至亲报仇,天经地义,想来娘娘也不是不讲道理之人。” 妲己飞身上前,娇笑道:“几位老龙王,是我站得还不够高吗?我连玄火之阵都开启了,你们竟然对我视而不见?” 南海龙王敖钦怒道:“小小狐族,也敢猖狂,三军听令,灭世之阵。” 敖钦一声令下,四海水灵高呼道:“诺!” 顷刻间发动阵势,天地之间,风云变色,滚滚乌云,遮天蔽日。 俄尔,天穹仿佛塌陷了一般,拇指粗细的雨水倾泻而下。 这样大的雨胥余两辈子没见过,心头暗暗估算,这样下法,最多一天就能把梅里整个儿淹了,真不愧灭世之名。 妲己眉头紧锁,怒喝道:“赤炎之盾。” 一千狐族听其号令,身上金鳞疯狂闪耀,无边灵力喷涌而出,形成一个巨大的金色光罩,将整座城市笼罩其中。 那些雨水落在光盾之上,就如同落在烧红的烙铁之上,发出滋滋的响声。 无数滋滋的响声汇聚一处,便如同雷鸣一般。 那些落下的雨水被蒸发,化作浓浓雾气,方圆数百里内,都是云山雾罩。 南海龙王敖钦冷笑道:“雨水蒸发了,不过是变成云汽,云汽复又可成为雨水。我看你能耗多久。” 胥余暗暗道:“这厮科学知识挺丰富啊,狐族这样下去只怕不妙。” 忽见梅里城中,万点金光,朝着龙族阵营呼啸而去。 原来狐族抵挡大雨之余,分出了一部分力量对龙族发动了攻击。 南海龙王敖钦冷笑道:“来得好,三军听令,水箭之术,饱和攻击。” 四海水族听到号令,各运灵力,射出道道水箭,连绵不绝,朝着那万点金光迎了上去,两者一撞,顿时点点迸散,化为雾气。 然而水箭之多,无穷无尽,射完一轮,又有一轮。四海水族数量众多,足有数万之众。 狐族那边却是金鳞用一片少一片,虽说每人身上的金鳞不下万片,但这么拼的话,终是不划算的。 这一轮好斗,狐族不断的发出金鳞攻敌,水族那边则不断的用水箭之术抵消狐族的攻击。直到中午时分,还未停歇。 这时炊事班送饭到城头上,胥余无心吃饭,问哪吒道:“你说这样下去,谁胜谁败?” 哪吒目不转睛地望着天穹,说道:“狐族孤注一掷,发动玄火之阵,三日之内,若不能击败四海水族,也就不败自败了。” 胥余道:“既然三日之内,不败自败,龙族为何不暂时退却,避其锋芒呢?” 哪吒道:“那你是小看这玄火之阵了。此阵一经发动,狐族上下人人身披金甲。不止灵力暴增,而且力量,速度都提升了数倍不止。四海水族必须结阵硬抗,如若后退,被狐族抓住机会冲进去肉搏,别说这数万大军死无葬身之地,就连几条老泥鳅也怕是不能幸免。” 胥余恍然大悟,点了点头。 哪吒道:“现在双方都在拼消耗,狐族拼的是玄火之阵附加的灵力,水族则是仗着人多势众。狐族一旦把附加的灵力耗光,要用到本力,那就麻烦了。但依我来看,这玄火之阵非同小可,就算四海水族全累死了,也耗不到狐族动用本力。” 胥余担忧地道:“你说天庭这时候会不会来插上一脚?” 哪吒摇摇头道:“不会,他们多少要给女娲娘娘留点面子,否则的话,就不会撺掇龙族前来挑事,自己却躲在背后了。” 胥余点了点头,安心了不少,忽然想到一事,怪叫道:“龙族在天庭也是有神籍的吧?” “是啊,怎么了?” “天庭可以给众神拨付灵力,如果现在天庭耍无奈,一直给龙族拨付灵力的话……” 哪吒也是一惊,以天庭的尿性,这种可能性简直不要太高,他皱眉道:“若是如此,那就只能速战速决了。姐姐!” 妲己道:“我知道了!” 说着高声怒喝:“狐族听令,随我杀敌。”纵身一跃,现出狐妖真身,通体金光耀眼,朝着龙族大军扑去。 在她的身后,一千狐族,全部现出真身,紧随着她,义无反顾。 眼见妲己带着群狐呼啸而来,敖钦冷笑道:“狐族要玩命了,给我挡住。” 敖钦一声令下,龙族大阵中亮起淡淡光晕,无数水灵之盾祭出,在军阵前方集结成一道高达百米,长逾百里的水墙。 众狐族身还未至,身上的金色鳞片已经疯狂激荡,不断冲击着水墙。 水墙被数万道金鳞击打,墙体之上荡起一圈又一圈的波纹,此起彼伏,互相冲击,到后来竟如惊涛骇浪一般。 但水族大军不断将灵力注入水墙之中,那水墙始终屹立不倒。 双方僵持片刻,妲己突然怒吼一声,身形陡然变大,高如山岳。 她高喝一声:“随我破墙。” 双臂之上金光闪耀,她高举双臂,倾力一击,身前水墙顿时被劈开一道口子。 她大脚一跨,侵入墙体之内,挥臂横扫,墙内水族顿时被她扫飞一片。 与此同时,她身后数百灵狐倾力合作,聚起一个火焰巨球,又有数百灵狐聚起一股旋风,照着那火焰巨球一旋,顿时变成一道高约百米,粗有数围的火龙卷。 火龙卷所到之处,水墙纷纷气化,顷刻之间,便撕开一道长约数里的缺口。 众狐嚎叫着,纷纷从那缺口涌入。 哪吒按捺不住,说道:“我也上!” 手中火尖枪一指,大喝道:“敖钦老儿,吃我一枪。” 踩着风火轮突入阵中,直取敖钦。敖钦正在指挥战斗,见状吓了一跳,连忙迎战。 好在哪吒现在的灵力大不如前,不然这一枪恐怕就把敖钦给捅死了。 胥余见状,咬破手指,在墙上画了一个符咒,大喝道:“天照月读,速速现身,急急如律令!” 话音一落,天照和月读顿时从虚空中现出身形。 “主人,有何吩咐?” 这玩意儿其实不用念咒语,用鲜血画完符咒就出来了,不过胥余觉得那样不拉风,就硬加了一个。至于召唤日本神为什么要喊急急如律令?因为他乐意! 胥余指着北海龙王敖顺和西海龙王敖润道:“看见那两个老头没有?你们一人一个,上去揍他们。” 天照和月读得了命令,一人拿着两样神器,就冲了上去。 一场生死搏杀,就此展开…… 第一一三章:神战之中的凡人们 天空之中,水汽越聚越多,云层终于承受不住,化作雨水,复又落下。 方圆百里之内,大雨倾盆,江河暴涨。 太湖沿岸的堤坝,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这情形,让太湖附近的人们想起了那洪水灭世的古老传说。 而云层之中隐约出现的龙影,更是激起了他们的畏惧之心。 许多人已经跪在地上,开始祈求龙王爷开恩。 而更多人,则是驶起了自己的渔船,带上家人,带上一些财物,往太湖上去避难。 万幸只是干下雨,风并不大,他们小小的渔船,还不至于在湖水之中倾覆。 一时之间,太湖之上,舟船遍布,人如蚁聚。 大家划着船,纷纷离开梅里范围。 而梅里城内的居民,却全都躲在屋内,不敢出门。他们瑟瑟发抖,不断跪地向各路神仙祈求着什么。 梅里外围的各路吴军,此时也纷纷外撤。 他们的舟船更大,沿途看见在堤坝上有无助的人们,便即上前救助。 吴国北境的一万大军正在朝着梅里急行军,忽然间天空之中暴雨倾盆而落,云层之中隐有龙影浮现。 莫名惊骇之中,无不跪倒膜拜。 北境大将姬仲虎迎着大雨,望着天穹中灰暗的云层,骇然道:“怎么龙神都出现了?巫祝呢?快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黥面人走上前来,用手遮住额头,仰天看了半晌,惊惧地道:“将军,那是龙神和狐仙在梅里交战!” “啊?”姬仲虎吓了一跳,“他们都是上神,我勾吴之国四时祭司,从不敢怠慢,怎么在我们的地界打起来了?” 黥面人皱眉道:“我勾吴之国依存震泽而生,本来就祭龙神多而祭狐仙少,自从上代国君得到大周的册封成为吴侯之后,对狐仙的祭祀就更少了。想来是惹得狐仙不满了。” 姬仲虎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他老爹周章自从获封吴侯之后,就以大商王后妲己是只狐狸为由,把祭祀狐仙给禁绝了,甚至连国境内的狐狸祠也拆得一干二净。 等到他的大哥熊遂继位,虽然恢复了祭祀,但也只限于民间,国君是不到场的。 姬仲虎不由叹道:“看来,这是父亲埋下的祸根啊,好在还有龙神相助,不然得罪了狐仙,只怕真是要大祸临头了。” 黥面人点头称是。 姬仲虎又道:“大哥怎么样了?” 黥面人摇摇头道:“前方灵力充沛,我看不清。不过将军,前方太过危险,还是不要冒进的好。” 姬仲虎叹了口气,大声命令道:“后退二十里,静观其变。” 三军听令,调转舟楫,往后退却。 北境大军往后退了一个小时,忽见远处白帆铺天盖地而来。 原来吴国的北境大军和奄国一前一后都在往梅里赶路,彼此相距不到五十里,此时北境军一退,恰好和奄军碰上。 姬仲虎一见奄军规模,竟然是倾国之力,不禁吓出一身冷汗。 这几年他和奄军大大小小的战斗碰过几十次,奄军的实力别人不知道,他是最了解的。 他们拥有先进的武器和强势的阵法,甚至还有火药,其实实力已经超过吴国。 只不过他们一直忌惮中原的大周,所以不敢太过放肆。而大周这些年也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支援着吴国。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等到今年秋收之后,大周就会对奄国发动征伐。 到时南北夹击,覆灭奄国也就是在旦夕之间。 但是没想到,东商竟然先下手为强,神不知鬼不觉地杀进了梅里。 这显然是有预谋的,自己率领大军,十万火急前往梅里勤王,而奄国大军居然追在自己的屁股后面。 如此一来,被南北夹击,旦夕之间灭亡的,只怕是自己了。 姬仲虎立刻下令,前排舟师结阵防御,后排士兵舍舟登岸,依次退往附近的花山。 如果奄军也上岸攻击,自己可以凭借花山高地进行防守。 如果奄军放弃自己,继续往梅里进发。 那地方现在是龙神和狐仙的战场,奄军一头冲进去,等于自蹈死地,等他们狼狈地败退回来,自己则正好以逸待劳,来个痛打落水狗。 他这番算计,可以说是非常的机智了。 没想到,他这边正在拼命地往岸上撤,奄军却停滞不前,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撤往花山。 这下姬仲虎懵逼了,这啥情况?这是要等到自己撤完兵,摆好阵势了再来个决战? 不可能啊! 以他和奄军这几年打交道的经验来看,奄军无耻又猥琐,只占便宜不吃亏,根本就不讲武德的。 他们怎么可能这么好心? 但自己这边策略已定,不管如何,以不变应万变吧。 只要自己安全退守花山,奄军虽然人多势众,装备精良,想要吃掉自己也不太可能。 姬仲虎一边盘算着,一边命令加紧撤退。 这样过了一个小时,姬仲虎的大军都已经安全撤退到了山上,奄军终于动了。 他们驾驶着舟楫,往前方迤逦而去。 姬仲虎松了口气,现在看来,奄军是要继续往梅里进发了。 他的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冷笑,前方神灵们正在大战,奄军这下算是一脚踢到铁板上了。 岂料,奄军上来的只是前排的舟楫,后方大军仍然不动。 他们冲进吴军撤退时留下的舟楫之中,就到处放火。 顷刻之间,火光烛天,吴军上千舟楫,全都被付之一炬。 姬仲虎大怒,心想奄军真是欺人太甚。 这是笃定自己一定会胜,怕我逃跑,先一把火把我舟楫烧了吗? 但是,奄军烧光吴军的舟楫之后,便迅速后退,又回归了本阵。 紧接着,他们就开始在河的对岸,有条不紊地登岸了。 河对面也有一座山,叫做果山。 两路大军就这么一东一西,各据一山,隔河相望。 不过奄军倒是没有烧自己的舟楫,士兵登岸之后,水手们就划着船往后退走了,至于那些船划到什么地方去了,没有人知道。 “走了……”姬仲虎目光呆滞地说道。 “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他忽然又焦急地问道。 黥面人拿出一个龟壳,放在火上慢慢灼烧。没多久,龟壳在火焰的灼烧之下龟裂开来。黥面人细看着那裂纹,嘴里不住地念念有词,好半晌,目光忽然一亮。 姬仲虎连忙问道:“占卜怎么说?” 黥面人道:“援兵来了。” 姬仲虎喜道:“是西周派兵来了?” “应该是吧,不然奄军不会吓得舍舟登岸。” “多远?” “不知道。” “好吧。” “大人,奄军阵中应该有高人,他们居然能算得出后面有人追击。” “那也不算什么,我听说嬴才那厮有一个千里镜,千里之外的景物都看得一清二楚,他应该是看到了。” “竟然有如此神物?是上天赐的么?我大周已奉天为父,神怎么会赐神物给奄国?” “并非神赐,乃是人造的。东商箕子,据说连神界都忌惮三分。奄国能有今日风光,全是因为那箕子的种种发明。” “箕子之名我也曾有耳闻,但要说他连神明都忌惮三分,是否太过夸张了?” “你久居深山,新晋才出世,不知道也正常。牧野之战后,世人都认为殷商已经灭亡,岂料此人横空出世,他不仅将神明才能使用的铁器引入人间,还造出了能横渡沧海的快船。姜太师和他对阵,几次三番都败于他手,实是我大周的劲敌。” 黥面人动容道:“世上居然有如此神人?” 第一一四章:背后全都有大佬 连神界都忌惮三分的箕子,正无能为力地望着眼前的神界大战。 除了丢两个式神,他再也使不上半分力。 他默默地把召唤先祖之灵的咒语念了好几遍,啥也没发生。 他不禁黯然:难道真如女娲所说,我这个西贝货,真的得不到殷商先祖的传承? 此时战争已经打了一天,双方的肉搏战已经进入到白热化的状态。 狐族仗着玄火之阵赋予的金色鳞片,人数虽少,却一开始就呈现出压倒性的优势。 他们不仅牙尖嘴利,身上的金色鳞片还可以化作各种形态的利器,无坚不摧。 渐渐地,上万水族竟然被上千狐族压制,规模越来越小,缩成一团,形成了以少围多的情形。 但随着狐族身上的金色鳞片越来越少,那个被压缩的圈子又渐渐被放大。 妲己见状,大发神威,浑身上下火焰飞腾,所过之处,一扫一大片,圈子又渐渐被缩小。 敖乙见势不妙,怒喝道:“召唤之术!” 话音刚落,天穹之中传来一阵低低的吟唱。 云层之中并未参战的龙族们一起发动咒语。 太湖之上,洪波涌起,翻腾不息,数百个高达十米的蓝色巨人从湖水中诞生。 胥余失声道:“水元素?” 这还没完,敖乙又高喊道:“合体!” 水族们纷纷跃起,钻入水元素的身体之中,两者竟然融为一体。 胥余人都看傻了:“这算什么?须佐能乎?” 这招数和上次在扶桑时须佐能乎的招数实在太像了。 看来大家都是海神,技能也是相似的。 不知道西方的波塞冬之流,是不是也会这招。 水元素就如同巨大的铠甲,有了水元素的覆盖,狐族想要再对四海水族造成伤害,难度便成倍提升。 哪吒正在和敖钦恶斗,见势不妙,将混天绫放了出去,那混天绫在空中飞了一段,缚住一具水元素,用力一勒,顿时将那具水元素勒得四分五裂,里面的水族纷纷掉落下来。 他还想故伎重施,敖钦已化作龙形,狠狠地朝他咬来。哪吒无奈,只得又返身和敖钦恶斗,他现在的能力,只能和化作龙形的敖钦打个旗鼓相当。 另外一边,敖顺和敖润也和天照姐妹斗了个旗鼓相当。天照姐妹纵不能胜,但仗着八咫镜和八尺琼勾玉两样神器,防御起来也是滴水不漏。 四海水族有了水元素的庇护,再无后顾之忧,一个个躲在里面,使出水箭、水弹、水锥等各种法术朝着群狐身上招呼。 群狐防不胜防,顿时纷纷中招,一时之间,死伤惨重。 妲己大怒,喝道:“都到我身后来。” 狐群听了命令,纷纷身化流光,跳到了妲己的身后。 此时的妲己,已经是高如山岳的巨大形象,那些水元素失了目标,顿时所有的法术都往妲己身上招呼。 妲己像一只保护鸡仔的老母鸡,将群狐都护在身后。身上的金鳞全都脱落下来,在身前形成一面百米高的金墙。 那些法术攻击,全都打在金墙之上,漾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敖乙见状,手中幻出一张巨大的冰霜长弓,弓弦上搭着一只冰凌巨箭,瞄准妲己,从侧面射了出去。 妲己浑身的金色鳞片都在正面形成了金墙,这厮却从侧面发动袭击。 妲己的肉身,能挡得住这一箭吗? 便在此时,妲己守护的狐群皆尽露出悲壮之色,他们的手,都握在了一起,无数的金色鳞片从他们身上脱落,又覆盖到了妲己的身上,为她穿起了一件金色铠甲。 “砰!” 这一箭射在金色铠甲之上,冰与火的相撞,发出一声剧烈的爆炸,妲己被炸得倒了下去,她身后的狐群们也被炸飞了好几只。 面前的金墙一阵抖动,却还是稳住了。 妲己的嘴角沁出鲜血,忽然怒吼一声,浑身的金鳞连同身前的金墙,化作万道金光,朝前方疯狂激射。 四海水族没想到她居然还能反击,猝不及防之下,纷纷被金光穿透,死伤惨重。 妲己一招杀死数千水族,却不停手,身形一晃,陡然缩小,已欺近敖乙身边,一拳轰出,将敖乙打飞百米。 敖乙的身子落在太湖之上,飞溅起巨大的浪花,他在湖中滚了一圈,化作一条白色巨龙,又飞上了半空。 他定睛望去,只见妲己正双手撑在地上喘气,看来自己那一箭,已让她身受重伤了。 当下也不及多想,尾巴一甩,就朝妲己扑去,不曾想半空之中金光大盛,一块长达数米的金砖迎面拍来。 原来哪吒百忙之中竟把金砖给扔了出来。好在他现在灵力不继,否则的话,一砖就能将敖乙拍成肉渣。 敖乙的弟弟敖丙被哪吒用乾坤圈打死,老爹被哪吒用金砖拍死。他对哪吒的法宝已经有了心理阴影,一见金砖顿时吓了一跳,连忙加速躲闪。 他只顾着闪,却忘了正在和妲己对阵,妲己已经预判到了他的位置,如同炮弹一般发射了出去,一下就揪住了它的龙角。 举起拳头,砰砰两拳,将敖乙当场打死。一伸手,将他龙筋抽了出来。厉声道:“东海龙族,今日绝嗣。” 她高举龙筋,声音残忍,嘴角沁血,狰狞异常。 三海龙王一个个惊怒交加,但是却都被缠着脱不开身。 四海水族被她一下弄死数千,又见他把东海二太子的筋都给扒了,一个个都吓得肝胆俱裂,不敢再战。 其实水族现在人数还有数千,而妲己已经是强弩之末,狐族也失去了金鳞的保护。 这时候他们若敢一拥而上的话,狐族必死无疑。 但是他们却都被妲己吓到了,谁也不敢再动。 胥余松了口气,目前看来,算是胜利了。 心中却一阵忐忑,这种神明之间的战斗,自己根本插不上手,实在是太尴尬了。 这让他想到前世看过的一部电影《蝙蝠侠大战超人》。 电影结尾决战毁灭日的时候,神奇女侠和超人与毁灭日疯狂对波,而身为凡人的蝙蝠侠就只能在旁边干瞪眼。 看来,想要参与进来,只有两个办法: 一个是想法子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 另外一个就是加速攀科技,用导弹来洗地,甚至把自己变成钢铁侠。 但这两样都太难了,怎样才能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根本就毫无头绪。而攀科技变成钢铁侠,现在才是蒸汽时代,要到那一步不定得猴年马月。 莫阿娜道:“我去把妲己姐姐接回来。” 胥余马上制止道:“不行,你一去,就露馅了。等一等。” 妲己站在太湖之上,手中的龙筋用力一抖,激起数米高的巨大浪花。她大声道:“敖钦,你们三个老家伙还要再斗吗?” 敖钦见状,朝苍穹高呼:“诸位上神,还不现身吗?” 胥余一惊,还有人? 说话之间,云层分开,现出一众身影。 打头一人,左手提花篮,右手执拂尘,背后背着一口宝剑,仙风道骨,一看就来历非凡。他的身边站着姜子牙,两人的身后还跟着杨戬、韦护、金吒、木吒、雷震子五大弟子。 这些人一现身,还在打斗的哪吒等人便纷纷停手,各自站开。 金吒一见哪吒,便大怒道:“孽障,你打死父亲,还要逞凶,还不过来受死。” 哪吒见了大哥二哥,蹙眉不语,却是一脸倔强。 却听妲己冷笑道:“云中子,你又来趁火打劫么?” 胥余才知为首那人是雷震子的师傅云中子。 当年妲己在朝歌为后之时,这厮曾潜入朝歌,想要弄死妲己,因此两人是生死大仇。 云中子道:“妖孽,死到临头,还要逞凶么?” 妲己嘴硬道:“若有本事,便来拿我。” 云中子抽出背后宝剑,怒道:“妖孽,当日在朝歌不曾杀你,以至酿成今日之祸。今日,吾便亲自取你性命。” 他的宝剑停在半空之中,闪耀出莹莹光芒,只要剑诀一动,就要取妲己性命。 胥余大叫道:“天照月读,给我挡住。” 天照月读闻言,跳到妲己身旁。月读放出八尺琼勾玉,一阵青芒将妲己罩住,天照则将八咫镜挡在妲己身前。 云中子斥道:“小邦毛神,也敢挡吾宝剑锋芒,疾!” 他话音一落,宝剑疾如流星,朝着妲己射到。 便在此时,一道金芒飞过,云中子的宝剑断做两截,落入太湖之中。 紧接着,天穹之中一个清朗的声音叫道:“道友,请留步!” 胥余大喜,申公豹来得太他妈是时候了。 抬头望去,只见申公豹骑着黑虎,从云层之中缓步而出。 云中子怒道:“申公豹,你从哪里得来的金蛟剪,剪断了我的宝剑?” 原来那空中的一道金光,竟然是金蛟剪。 这东西是云霄娘娘的至宝,不管你是得道神仙,还是世外高人,都是咔嚓一声,一闸两段。 当年,南极仙翁的坐骑梅花仙鹿,就是被这宝贝一下剪成了两截。 胥余原本还在担心,对方一下来了这么多高手,我方就来了一个申公豹,这哪里搞得定。 却没想到,申公豹居然带着金蛟剪来了。有了这宝贝,对方这些人都是来送菜的。只是不知道,他怎么把这宝贝给弄来了。 申公豹笑道:“此等宝物,我哪里借得动,当然是云霄娘娘亲临了。” 话音一落,云层散开,一名白衣仙子,衣袂飘飘,缓步而出。 见她现身,云中子等人无不面露惧色。 胥余却乐疯了,这个申公豹也太能干了吧? 风曦命令他去请截教残存的弟子,他居然把云霄仙子给请来了! 云霄仙子是什么人? 她是阐截两教弟子中法力最强之人,强到一人可以吊打其他所有弟子,已经是准圣人的级别。 就连太上老君都杀不死她,只能用乾坤图裹住,压在雷霆崖下。 真不知道申公豹用了什么法子,竟把她给请来了。 但不管怎么请来的,总之胥余知道,这次,稳了! 第一一五章:人人都爱抄后路 嬴才站在山顶上,拿着望远镜朝远方看着。 这玩意儿当然不可能像姬仲虎说的那样能看上千里,能看个几里远就不错了。 不过,嬴才曾听胥余说过,如果有必要的话,能造一个望远镜,看到月亮上去。 嗯……据说蟾宫仙子嫦娥经常会在月亮上沐浴…… 昨天晚上,“春花”带回了胥余的亲笔信,他才知道,原来西周一直在密谋渡江伐奄。 而且先锋部队已经进入大江,自己掉头回援的话,已经来不及了。 因此,嬴才认同了胥余换家的计划,率领大军继续南下,直取梅里。 但是很快又收到了新的消息,梅里城外龙族和狐族正在激战,让他别一头撞进去。 另外,伯禽的先锋部队也已经跟在后面追来了。 现在嬴才的处境可以说非常的凶险,他的前面是吴国北境的一万大军,后方是鲁国伯禽的两万大军。 一前一后,把他包了个夹心。 为此,嬴才打算利用信息差,寻一条岔道把舟师开走,暂避锋芒。 只等仲虎和伯禽的部队一头撞进神战之所,自蹈死地。 然后自己再冲出来,痛打落水狗。 岂料仲虎通过黥面人的占卜,已搞清前方的状况,选择了后退。 这样一来,双方打了个照面,嬴才想要偷偷藏起来的计划是行不通了。 不过还好,仲虎也是和嬴才一样的打算,他也想让奄国大军一头撞进神战之所,于是主动登岸让路。 这下正中嬴才胸怀,嬴才将计就计,装成想要奔赴梅里的样子,却一把火把姬仲虎的舟船烧了个精光,然后自己转而到对岸扎营防守。 有姬仲虎在,自己想让姬伯禽一头撞进神战之所的计划算是告吹了。 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和来敌决一死战了。 好在敌人加起来也只有三万,三万对三万,自己装备精良,还是有信心拿下的。 但必须速战速决,因为敌人真正的主力还在后方。西北的五万铁骑,东南诸侯的六万步兵,想必就要抵达大江北岸了。 自己必须在西周大军杀过来之前击溃仲虎和伯禽的联军,然后抵达梅里。 只有这样,才有和西周一战的资本,才能换回奄城内的族人。 此时,望远镜中已经看见了帆影,伯禽的大军追过来了。 嬴才立刻下令:“准备迎敌。” 果山临江的一面,有一片山崖,高有百米,嬴才已经在崖顶埋伏好了士卒,只要伯禽的舟师敢从河道经过,崖顶上立刻万箭齐发,巨石狂落,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伯禽的大军航行到嬴才的埋伏圈的时候,天已落幕,昏暗一片,正是打伏击的好时机。 嬴才这边弓箭巨石都已准备妥当,不想对岸却忽然亮起一片火光。 那是数百人利用火药箭,朝着空中预警。 伯禽一见,立刻下令停船,查探情况。 没多久,姬伯禽和姬仲虎这对同族兄弟就顺利会师了。 嬴才怎么也没想到,姬仲虎虽然没有望远镜,没有海东青,却可以依靠占卜预知吉凶,算到援兵已到。 从而提前示警,救下了姬伯禽。 嬴才叹了口气,眼神望向了西北方,夜色浓重,什么也看不清,他喃喃道:“只有这招了。” 伯禽和仲虎一见面,抱在一起互相感谢了一番。 伯禽感谢仲虎及时预警,让自己免遭埋伏。仲虎则感谢伯禽发兵来援,拯救吴国于水火。 两兄弟客套了一番,便开始商议对敌之策。 现在梅里城下,众神云集,在没搞清状况前,他们也不敢乱入,便决定在此地收拾掉奄国大军再说。 不过天色已晚,不便攻山,当下便安排了哨岗,等到明日一早,吃饱了饭,再大举进攻。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刚刚升起,薄雾还没有消散,猛烈的攻山便开始了。 不过周军虽然气势搞得很足,却一上来就遇到了挫折。 奄军占据了地利,弓箭比周军射得更远,还不断地推动山上大石往下滚落,周军被砸死砸伤的,不知凡几。 周军攻到中午,死伤惨重。 午饭之后,周军改变了策略,换成了火攻。 攻山最好的办法就是火攻,敌人被围困在山顶,只要一把火烧上去,死得毛都没有。 不过现在是夏天,草木青翠,不好点燃,所以周军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火攻。 如今强攻受挫,火攻便又摆上台面了。 虽然难以点燃,但只要烧得够久,总归是能点燃的。 姬仲虎和姬伯禽商议了一番,拆了几条船,拿着木板四面引火。 船板为了防水防腐,都是刷过桐油的,这东西一经引燃,烧起来特别旺盛。 在周军持续不断地加料之下,终于有几处灌木被烤得由青转黄,开始燃烧起来。 周军把这几丛燃烧的灌木当成了宝贝,不断地投入船板,帮助燃烧,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它们成长。 终于,火势越来越旺,开始向山顶蔓延。 岂料,天空忽然飘来一朵乌云,一阵雨水落了下来,这些还没有长大成人的火宝宝们,全都熄灭了。 山顶的奄军见他们用火攻,本来还很是紧张,忽然这雨一下,无不大喜,哈哈大笑起来。有些人干脆掀开裤裆往山下撒尿,一边撒一边骂,极尽侮辱之能事。 这雨应该是梅里大雨残留的雨云,来得快去得也快,堪堪把火浇灭,就停了。 山坡之上,只余几缕烟尘。 周军垂头丧气,不料伯禽却露出狂喜之色,大叫道:“继续点火,继续点火。” 仲虎看了这位本族兄弟一眼,还以为他疯了,一脸疑惑地道:“兄弟,夏季的草木本来就难以点燃,先前花了一个多时辰才点燃那么几丛。现在又刚刚下了雨,就更难点燃了,何苦徒费力气呢?” 伯禽笑道:“你看见这烟没有?火攻算什么?烟攻才是最强的啊!” “烟攻?”仲虎想了想,顿时大笑起来。 两人立刻下令再去拆船,又开始引火。 山上的奄军见山下的傻逼们刚下完雨还来点火,纷纷大笑不止,出言嘲讽! 周军对山上的嘲讽置之不理,就顾着埋头点火,由于刚下过雨,草木上还挂着水珠,更难点燃。 但在他们持之以恒的努力下,这火总算是点起来了。 不过这次不同的是,周军一直控制着火势,不让它烧得太旺。 他们从河里取了水,一旦火势太旺,就往火上浇点水。 在周军的控制之下,山底下的低矮灌木,全都变成了一颗颗的毒气弹,翻翻滚滚朝着山顶蔓延而去。 奄军这才知道周军的厉害,如今之计,只能下山一搏了,如若不然,怕是一个个的,都要变成熏肉。 其时已经天近傍晚,嬴才举着望远镜,忍受着烟熏火燎,一言不发地望着西北方。 忽然,一只黑白相间的海东青从天空落下,停在了嬴才的肩头。 嬴才掏出一块牛肉干喂它,笑道:“好春花,终于来了。” 大声下令道:“三军听令,冲锋!” 嬴才一声令下,弓箭手火力压制,奄国将士纷纷举着手中的长矛,朝着山下狂奔而去。 伯禽大笑道:“他们终于忍不住了,男儿们,给我杀。” 现在的情形是,周军有船,奄军没船,周军的弓箭手都站在船头,奄军根本攻击不到,全无后顾之忧,只要一个劲儿地倾泻箭矢即可。 现如今,周军用的也是反曲弓了。 这东西只要搞到几件实物,仿造起来并不难。 周军在胥余手上吃过几次亏之后,很快就搞到实物开始仿造,这两年的功夫,已经成了军队的制式装备。 而且他们射出的箭,全都是清一色的火药箭。 西周拥有广阔的土地和众多的人口,财大气粗,造东西一造就是一大堆,根本就不是胥余和嬴才这两个穷鬼能比的。 刹那之间,只见铺天盖地的火箭发出尖利的啸音,朝着奄军激射而去,奄军顿时被射得抱头鼠窜。 如此凶猛地火力,再往下冲就是送死。 但往山上跑的话,又会变成熏肉。 奄军一时进退两难。 姬仲虎见此情形,忍不住笑了。这两年他在奄军手里没少吃亏,眼见奄军吃瘪,不笑才怪。 却听姬伯禽皱眉道:“不对!” 姬仲虎笑道:“哪里不对?” “人数不对,奄军不是有三万人吗?这冲下来的撑死就一万人。” 话音刚落,忽听远处传来两声沉闷地炮响。 伯禽惊惧之下,转头看去。 只见自己大军最后方的两艘船被轰得粉碎。 两艘艟艋巨舰从河流西北面的岔道开了进来, 在那两条船的后面,还有千百点白帆。 那两艘巨舰,就是东商的两艘蒸汽船。 而那千百点白帆,就是奄军之前开走的舟师。 姬仲虎一脸不可思议:“怎么可能?他们不是空船走的吗?怎么船上坐满了人?” 第一一六章 云霄仙子 他却不知,嬴才拥有望远镜和海东青,对周边地形了如指掌。 而姬仲虎虽然是本地人,但他没有海东青,无法从空中全面立体地了解地形。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信息差。 嬴才的大军上了山,却分出一半兵力摸黑从另外一边下山,跑了几十里路,又和船队汇合,再杀了回来。 姬仲虎只以为嬴才是为了保存船只,哪知他竟然玩了这么一手? 至于那两艘蒸汽船,本来就是胥余派出来接嬴才的。 他们一直在用海东青传递信息,了解了嬴才的计划之后,就绕路向西北,和嬴才的船队汇合,熄了蒸汽,只用风帆,带领着奄国舟师杀了个回马枪。 江南地区水网纵横,只要有海东青引路,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绕到周军屁股后面根本就不叫事。 蒸汽船的两门大炮放平了炮管,朝着前方不断开炮。 周军舟师根本抵挡不断,不断地有船只中炮倾覆,士兵纷纷落水。 这些士兵许多来自长江以北,并非人人会游泳,一时之间,溺死者不知凡己。 奄军跟在两艘大船后面,肆无忌惮地射杀着落水的周军。 船头上射箭的周军在大炮的威慑下,再也无法安稳的放箭。 从山上冲下来的奄军趁势掩杀,周军丢盔弃甲,乱作一团,自相践踏,挤入河中的数之不尽。 许多人再也不顾上战斗,跳上一艘船就拼命扯动船帆,摇动船桨,疯狂逃窜。 而岸上的士兵,也是丢盔弃甲,四散而逃。 这一战打了一个多小时,奄军大获全胜,周军人马折损了近一万,剩下的人也都逃得不知去向。 想要收拢残兵再战,基本没有可能了。 就连姬伯禽和姬仲虎这对难兄难弟,也被侍卫保护着夺路而逃,翻过花山,不知所踪。 嬴才聚拢大军,不再停留,连夜赶往梅里城下。 梅里现在是什么情况,他暂时还不知道。但西周的十万大军正在赶来,他必须拥有一座城池,才有对抗的资本。 否则的话,在平地上和骑兵对阵,无异于自杀。 …… 云霄仙子忽然现身,阐教阵营人人惊惧,甚至连狠话也没人敢放一句,纷纷掉头,夺路而逃,只恐跑得慢了,被她一剪子剪成两段。 三海龙王爷不敢再放半个屁,敖钦抱着敖乙的尸体,四海水族也都携带着死去同胞的尸体,转眼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胥余见他们居然怕成这样,不由有些好笑。 申公豹和黑虎从空中降落,笑道:“见过大王。此番幸不辱命,将云霄仙子请了过来。” 胥余恨不能抱这老小子一下,真是太能干了啊。 云霄仙子也从空中降落,盈盈笑道:“见过大王。” 胥余连忙道:“仙子少礼,仙子能来,真是本王莫大的荣幸。” 胥余引着众人,回到了梅里城中的宫殿。 此时熊遂等人都被关押在偏殿之中,这大殿就成了胥余的临时行宫。 云霄拜见了风曦,大家分宾主坐下。 胥余心想,这么牛逼的人物跑来投靠我,得好好款待一下,拿出纸张画了幅图画,和莫阿娜耳语了几句,莫阿娜点点头,变成巨鹰去了。 胥余问道:“据闻仙子不是在天庭任职么?怎么下界来了?” 云霄仙子道:“天庭众神,除了那几个肉身成圣的,若没有旨意是无法下界的。但我不同,天庭的结界封印困不住我,只是囿于天规,不敢轻易下界罢了。” 胥余恍然,说道:“原来如此,那这次下界是?” 云霄仙子道:“是天尊派我来的。” 胥余一惊,通天教主?那不是三清之一吗?他也来助我? 见他一脸疑惑,申公豹解释道:“大王,是这样的。三年前,你用火药击败西周大军,姜子牙误以为你用灵力杀人,便将此事上报昆仑。元始天尊以为是截教弟子所为,便指责通天教主。 通天教主莫名其妙,因为他座下弟子在封神一战中大多陨落,无人可用。便去北海将我放了出来,命我前往平安邑,查探此事,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 直到娘娘命我前往三山五岳寻访截教残留的弟子,我想这些弟子中出名的并不多,也不知藏身何处,便直接上了蓬莱岛拜见教主。教主听明我的来意之后,就将云霄仙子召下界来,助大王成事。” 胥余一听,原来是这么回事,奇道:“通天教主为何助我?” 申公豹笑道:“修建天庭,拟定封神榜之事,对截教不够公平,通天教主颇有不服。你这几年的所作所为,我都曾一五一十向教主禀报。因此,教主愿意助你击败西周,再造殷商,重登人王宝座。” 胥余一听,又是一条大粗腿? 如果是这样的话,现在就有了女娲,通天两位大佬相助。对上阐教,也算不觑了。 只可惜大佬的数量是对等了。 大将的话,阐教十二上仙各种弟子什么的一大堆,截教这边却人才凋零,颇有不及。 但……一个云霄仙子,就能吊打对面的十二上仙,对方人数再多,也不过是看着热闹罢了。 忽然想到一事,担心地道:“云中子他们跑得好快,但……他们不会这么善罢甘休吧?” 云霄仙子道:“他们上昆仑请人去了。” “请人?” 胥余心想,就算把十二上仙全请来也是送菜,除非…… “莫不是去请元始天尊或者太上老君?” 云霄仙子黯然道:“除了二位师伯,还能有谁?” 胥余心想,这两位大佬一来,云霄仙子不就成了体验卡?还没焐热呢,就收回去了? 而且,云霄私自下界,应该会面临什么厉害的惩罚吧? 因此关切地道:“那你?” 云霄仙子道:“天尊让我来,我便来,其他的,再说罢。” 她的话音一落,场上气氛顿时有些凝重,众人都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这时莫阿娜捧着一包嫩叶回来了。 胥余笑道:“仙子前来,也没什么好款待的。本地的茶叶倒是不错,摘了一些来,请仙子品鉴。” 说着让虞姬当众将嫩叶焙好,煮汤冲泡,每人奉上一杯。 风曦摇摇头,笑道:“都这个关头了,你还有心情饮茶。” 胥余道:“饮食会让人感到幸福,安心,对生活充满希望,才能更好地面对困难。四年来,我们每战必胜的原因,就是因为大家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为了保护它,每个人都可以拼尽全力!哪怕是自己死了,享受不到,也可以把这种幸福延续给亲人和朋友!” 云霄仙子是第一次认识胥余,见他说出这番话来,不禁有些动容,忍不住道:“难道你的子民,拼尽全力的和西周战斗,就是为了吃喝二字?” 胥余道:“那也不尽然,但衣食住行是最基本的需求。我首先要让我治下的百姓吃好、喝好、穿好、住好。 衣食无忧之后,他们可以接受教育,实现理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如果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美好的理想,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无限美好,国家就会变得无限强大!” 在场众人听了这番话,俱都动容。仔细一想,胥余一直在做的事情,不就是这些吗?他很多时候看似不着调,但是一直致力的事情,无非就开荒种田,办养殖场,改良植物,酿造美酒,创制美食…… 现在的平安邑,人人都能吃饱饭,经常能吃到肉,各种节日还能吃上各种特色美食。 人人都有体面的衣服穿,式样、颜色都花样百出,令人赏心悦目。到了冬天,还能穿上暖和的棉衣。 房子越建越多,木板房正在逐渐替换成红砖房。新建的红砖房冬暖夏凉,还安装铜管,水能自由地流到家里面,到了冬天,还有暖气。 几座城邑之间都在修建宽敞平整的道路,平安邑和长春邑之间还在修建铁路,据说修建好之后,半个月的路程只需半天就可以抵达。 他还在平安邑开办学堂,开始只有五十名弟子,后来成了五百名,再后来就越来越多,先接受教育的人成了老师,来教授后教育的。别看东商人少,但识字的人恐怕并不比西周的人少。西周就算是贵族,也并非人人识字的。 这一切的一切,好像都只是为了享受,但也正是这享受,带给了人们无穷的动力。 东商的每个人,每一天,都充满了干劲,就算是那些被劫掠来的绳文人也是如此。 因为他们知道,大王尊重每一个人,只要努力干,就能收获幸福。 众人望着碗中青碧的茶水,都若有所思地喝了下去。 胥余笑道:“仙子觉得此茶如何?” 云霄仙子仔细品了品,只觉满嘴清香,舌底生津,讶然道:“这是什么茶?” “这是附近洞庭山上的特产,叫做碧螺春。” 众人向碗中看去,但见那茶叶色泽银绿,翠碧诱人,曲卷成螺,这名儿取得果然贴切。 云霄仙子又饮了一口,透过氤氲的茶水看着胥余的侧脸,心想:“天尊选定此人,果然有些意思。” 第一一七章 西北巨变 嬴才也顾不得打扫战场,只是收拢了己方的伤兵,就十万火急地往梅里赶路。 等到清晨时分,终于抵达梅里城下。 由于太湖上布了不少水雷,所以必须在专人引导之下,才能将舟船泊入码头。 胥余连忙安排大军进城,同时将梅里的宫殿开放出来,以供救治伤员。 胥余的两个连是有医疗班的,当下便将医疗班投入到救治当中去。 医疗班的战士都经过康达的专业培训,善于治疗外伤。 他们也随军带着止血药、纱布、绷带和青霉素。 那些伤员在医疗班的治疗下,很快就安静下来。 与此同时,胥余直接霸占了梅里城内的粮仓,军械库。 这几年吴国受到西周的资助,军械库里可有不少好东西,正好用来守城。 梅里城里的劳力,都被征伐来搬运物资,修建掩体。 胥余想到小时候看杨家将,守城都要准备一种“金汁”,便命人去收集人尿粪,用鼎煮沸,放在城墙上备用。 一时之间,整座城都是煮屎的气味,臭气熏天,搞得胥余差点晕过去。 煮完之后,胥余才想起来,这玩意应该用的时候再煮。煮好之后,把热气腾腾的屎尿汤汁往城下浇,烫伤皮肤,造成细菌感染,必死无疑。 事先煮开,除了把自己人熏个半死,没有别的效果。 无奈之下,又下令在城墙上安置木材,命令开战的时候再烧开了往下浇。 搞得士兵们莫名其妙,既然如此,你先前烧开是图个啥? 同时,因为敌人拥有大量的火药箭,所以城内也要大量准备沙土和水,到时候用来救火。 为防敌人制造钩援来攻城,胥余下令在城墙外围挖掘壕沟,挖到沁水之后,再往下挖三尺。在壕沟上架设栈板,栈板表面铺上泥土,使人可以行走。 这样一来,西周只有步兵可以通过,大型器械和马匹一旦进入,就会深陷其中。 就算是西周马上覆土填埋,所填之土也是松松软软,大型器械根本无法通过。 这样忙忙碌碌,一共干了五日,所有的防御工作进行得七七八八的时候,周军终于抵达了梅里城下。 而吴军之前因为龙族与狐族大战而撤走的大军,也都转回。 双方会师,竟有十五万大军。 三万对十五万,虽然是防守方,也让胥余倍感压力。 他其实并不愿意打这仗,不过骑虎难下,不打也不行。 而且这一战西周预谋已久,他跑来袭击梅里的行为不过是将其提前了。 西周各路大军齐聚梅里城下,伯禽、仲虎在沿途收集了一些残兵后,也已到达。 由于主心骨姜子牙不在,并未立刻攻城。 一天后,姜子牙终于到了。 当日云霄仙子一现身,阐教众人就知道事情大条了。 二话不说就直奔昆仑,禀明情况之后,又迅速赶了回来。 由于昆仑的时间流速不一样,所以他们虽然一去即回,地球上的时间却已经过去了七天。 只见天空之中霞光氤氲,瑞气千条,一名黑发美髯,剑眉星目的男子,乘着九龙沉香辇,缓缓从云层中现出身形。 地上军民见了,无论是哪个阵营的,都纷纷跪地膜拜。 胥余心想,这厮排场可真大,坐个车还要九条龙来拉。 他朝风曦点了点头,风曦拉着他的手,将身一纵,跃上了半空。 元始天尊见了风曦,从辇上下来,微微欠身道:“见过娘娘!” 风曦笑道:“天尊少礼。” 元始天尊众门人也向风曦行礼。 元始天尊瞧了胥余一眼,道:“你便是箕子?” 胥余笑道:“正是小子,见过天尊。” 元始天尊见他见了自己,却神色如常,心中对他高看了几分,道:“你随娘娘前来,可是有话要说?” 他却不知胥余作为一个现代宅男,除非是自己喜欢的小姐姐,否则任是谁来都不当回事的。 胥余指着太湖中一座苍翠欲滴的山峰说道:“此山名为洞庭山,风景倒是不错,可否请天尊前往一叙?” 元始天尊看了那山一眼,点点头道:“也好!” 众人落于山峰之上,只见云霄仙子早已等在那里,一见元始天尊,便跪下磕头道:“见过师伯。” 元始天尊哼了一声,道:“你私下天庭,可知罪么?” 云霄仙子不敢嘴硬,点头道:“弟子知罪。” 胥余连忙笑道:“天尊请坐。” 元始天尊看了一眼,只见地上摆着一些梧桐木制成的桌椅,微微点了点头,带头坐了上去。 胥余早就打听清楚了,这位天尊行事做派十分讲究。 比如太上老君出行都是骑一头青牛,通天教主则骑一头奎牛。他却要坐九龙沉香辇,这辇豪华无比,要用九条金龙来拉,跑动之时,脚下还会生出万朵金莲,灿烂夺目,实在是装逼界的王者。 因此,胥余特地用梧桐木制作了桌椅来给他坐,而且还发挥了自己作为美术生的特长,给他的凳子上雕龙描凤,极尽精巧之能事。 听说凤凰非梧桐不栖,想来这木头非同一般,对于仙家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果然一下拍中马屁,元始天尊爽快地坐了下去。 云霄见元始天尊坐了,便立刻奉上香茗。 元始天尊见这茶色泽青碧,气味清香,便喝了一口。 风曦笑道:“这是此间的碧螺春茶,天尊以为如何?” 元始天尊笑道:“清香怡人,算得上是人间一绝。但这煮茶的水,似乎不是此间的水?” 风曦笑道:“天尊还能喝出水的不同?” 元始天尊道:“南方天气炎热,因此水都有一丝火气,这水甘甜清冽,应该是来自极北之地。” 风曦赞道:“天尊猜的不错,这水来自长白山的天池,是云霄亲自取来孝敬你的。” 元始天尊笑道:“娘娘折腾了半天,原是来当说客的么?” 风曦道:“说客另有其人,我只当个见证。” 元始天尊看了胥余一眼,道:“莫非是你,你有何话说?” 胥余正色道:“小子有一番肺腑之言,事关我华夏兴衰,还请天尊静听。” 元始天尊点点头道:“你且说来。” 胥余道:“如今商周两国对峙,每战下来,死伤不知凡几。不管最终谁胜谁败,损失的都是华夏的力量。牧野之战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天尊还希望悲剧重演么?” “既然如此,你何不乖乖投降呢?” “天尊说笑了,虽然说西周大军围城,但胜负之数,却不在梅里。” 胥余说着,用手一招,天空中落下一只雪白的海东青,他从海东青的脚上解下一封书信,放在元始天尊面前道:“天尊请看。” 元始天尊却不看那书信,而是盯着姜子牙道:“他在你的眼皮子底下安插了一支军队,你竟然不知么?” 姜子牙一惊,连忙拿起书信看了一眼,大惊失色道:“你已经攻破镐京?” 胥余点点头道:“不错,你的外孙就在我手中!” 姜子牙的外孙就是周成王姬诵,姬诵的老妈邑姜就是姜子牙的女儿,周武王姬发的王后。 “你哪里来的兵马?” “记得被你们发配到秦邑的奄人吗?就是他们做的。” 姜子牙看了雷震子一眼:“你不是说秦邑的人都死光了吗?” 雷震子弱弱地道:“我……我去的时候遍地都是尸骨,我就一把火都焚毁了。” 姜子牙明白了,肯定是雷震子这个傻逼没看出来死的人数不对,就迫不及待一把火给焚了。自己虽然后来也去看过,但秦邑都烧成了一片白地,哪里又看得出什么来? “那些白戎是怎么回事?” “白戎先是偷袭了秦邑,杀死了所有守军,然后带着俘获的奴隶继续往东,打算趁着大雪偷袭岐山。我需要营救奄人,便用计将雅利安人引入绝谷,利用炸弹引发雪崩,将他们埋葬了!” “是了,我也曾推算出你曾经去过西北,你带了多少人?” “算上我,十五人。” “十五人覆灭了三万大军?”姜子牙一脸的不可思议。 “运气而已。那一战之后,我们解救了奄人,让他们在距离镐京千里之外的西海(青海湖)一带游牧。我传授给他们先进的技术,这两年他们征服了许多羌人部落,发展得越来越壮大,已经形成了一个人口超过五万的大部落。” “西海距离你平安邑相隔万里,你们怎么传递消息?” “靠它!”胥余摸了摸“冬雪”的羽毛,“每隔一个月,‘冬雪’都会往返两地一趟,传递最新的消息。这次我来江南,生怕出事,便让西北的季胜留意镐京的动静。 ‘冬雪’打探到丰镐二京的骑兵倾巢而出,很快将消息带到了西海。季胜知道必有大事,果断率领全族三万铁骑直扑丰镐二京。二京的守兵虽众,又怎是奄人铁骑的对手?被奄人用炸药炸开城墙,一举生擒了姬诵。” 姜子牙听完,不禁颓然。这几天他和雷震子都在昆仑,人间发生了什么,完全是不知情的,没想到胥余竟然利用这个时间差,攻破了镐京。 元始天尊道:“既然你已经握有谈判的筹码,那就提提你的条件吧。” 第一一八章 洞庭之盟 胥余拿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道:“这个东西叫做青霉素,它可以治疗数百种疾病,大大提高人类的寿命。这意味着什么,不用说大家也知道。” 众人一听,俱都动容。人类生存不易,成年之前都是在消耗粮食,好容易成年了,干不了多少年,又早早死去。如果能大幅提高人类寿命,那人类的生产力将成倍的提升,神界获得的信仰之力也会大大增强。 元始天尊看了风曦一眼,风曦点点头道:“这是真的,这世上有许多肉眼难以觉察的小虫,叫做细菌。细菌就是导致人类生病的罪魁祸首,青霉素可以杀死细菌,从而治愈多种疾病。此药在东商已经使用多时了。” 元始天尊又看了一眼杨戬,杨戬也点点头道:“我们神都是不濯纤尘的,但人间万物的确都布满了许多小虫。弟子也曾想过这就是人类活不长的原因。我曾经认为解决之道就是修炼成仙,自然也就摆脱了,但能修炼能仙的人毕竟万中无一。却从来没想过,如果杀死这些治病的小虫,也能致人长寿,实在惭愧!” 胥余道:“二郎倒也不必妄自菲薄。在我看来,无论是神还是人,都是有认知障的,你是昆仑弟子,自然认为修仙成道才是正途。但我只是一个凡人,既然知道细菌是致人生病的原因,那想到的就是杀死它们。” 杨戬若有所思地道:“若是如你所说,只要能跳出自己的认知,就能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方法解决问题?” 胥余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但每个人看待事物都是从自己的认知出发的,若要跳出,大概只有天尊才能做到吧。” 胥余不着声色地拍了元始天尊一记马屁。 元始天尊道:“你拿出这青霉素,是何用意?” 胥余道:“我想把它送给西周!” 元始天尊奇道:“你现在攻占了镐京,生擒了姬诵,你完全可以要求西周做任何事,却反而送上青霉素,岂非怪哉?” 胥余道:“我擒下姬诵不过是侥幸。西周是一个庞然大物,又有神界护持,我没有把握吃下它。若要硬吃,势必会再次引发神界大战。 上次大战之后,我东方神界的实力已经大打折扣了,如果再来一次内讧,难保西方众神不会乘虚而入,到时候我便是华夏民族的千古罪人。所以,我想和西周,罢手言和!” 元始天尊剑眉一挑:“你不想入主中原?” 胥余道:“这个世界地域辽阔,能养活人民的富饶土地到处都是,我们何必为了小小的中原打死打活呢?不如罢手言和,大商向东,大周向西,各自发展。把日月所照之地,皆变为我华夏之土,岂不美哉?” 元始天尊笑道:“你打得一手好算盘,往东是无主之地,往西却有西方诸神的地盘。让周国啃硬骨头,你吃现成的?” “敢问天尊,人界互相征伐,神界是否有规定不得插手?” “这个规定自然是有的,不过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了壮大自身的力量,神界各种暗中操作数不胜数。” “既然有这个规定,那我们开疆拓土,自然就名正言顺。数千年来,一个民族覆灭另外一个民族的事情根本就是屡见不鲜吧?而被侵占的民族,他们的守护神也都慢慢消亡了,对吗?” “如果一个民族没有了,他们的神也就成了流浪神。除非主动加入另外一个神族,否则的话……” 元始天尊没有再说下去,不过意思大家也都明白。如果一个神被世人遗忘了,没人再信仰他了,他也就失去了力量,失去力量的神,被其他神弄死只是分分钟的事。 哪吒站在女娲身后,不禁有些黯然。 胥余道:“所以说,一个民族去征伐其他民族,占领他们的地盘,强迫他们改变信仰,是神界允许的规则,是吗?” “没错,一万年来,有些神族越来越壮大,有些神族越来越弱小,甚至消亡,就是基于这个规则。” “如果弱小民族的神站出来反击呢?” “那自然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其毁灭,其他的神族不得有异议。比如你曾经征讨扶桑,须佐能乎站出来反抗,却被妲己杀死。因为妲己是大商的王后,自然名正言顺,其他神族也没说什么。” “既然如此,那就好说了。”胥余从身上摸了一把手枪,放在桌上。 元始天尊拿起来仔细瞧了一遍,道:“此物就是枪?” 胥余点点头道:“这枪,我也送给西周!有了这枪,西周大军往西征讨,一定势如破竹,无人可挡。两年前,数万雅利安人入侵华夏,曾经摧毁秦邑,西周以此理由,大军西征复仇,想必是名正言顺的吧?” 元始天尊想了想:“你这个提议倒是有些意思,那么你想得到什么呢?西周不再攻伐你的承诺吗?” 胥余道:“我希望阐截二教共同盟约,两教罢手言和,天尊赦免云霄仙子、哪吒等弟子的罪过。西周大军从梅里退兵,奄人铁骑也会放了姬诵,退出丰镐二京。我将为西周提供药品和军械,以后商周族互不侵犯,各自发展。” 元始天尊道:“但你在西北,江南,东北三个方向都有势力,一旦发展壮大,岂非直接把西周给包围了?” “那天尊的意思是?” “你将西北,江南的势力全部撤回东北。我们以冀州为界,从此以后,你的势力不得踏入九州。” “那我在朝歌的殷商遗民?” “那不能放,你远离中原,所以无法获得殷商先祖的承认,也就无法开启先祖之灵的力量。但一旦让你救出所有商民,你就是名正言顺的商王。到时你获得了力量,野心必然暴涨,从而撕毁协议。” 胥余点了点头,对于先祖之灵的事情他又明白了几分,看来风曦说的并不全对,自己还是有机会获得先祖之灵的力量的。 “这些事情,我需要商量一下。” “嗯,云霄,你回一趟蓬莱岛,请你师父出来。七日后,若没有问题的话,还在这洞庭山,在女娲娘娘的公证之下,签订盟约。” 元始天尊说罢,就带着众弟子回昆仑去了。 风曦却对云霄仙子道:“我且随你去一趟蓬莱岛。” 云霄对说服通天教主并无把握,见女娲愿意前往,十分高兴,连忙道:“有劳娘娘了。” 两位仙女说着,并肩携手,飘然而去。 胥余回到梅里,找到嬴才将盟约的条件说了一遍。 嬴才到江南这几年,发展得算是有声有色,让他就这么离开,他还真不愿意。 但他也明白,奄城的发展根本就离不开胥余,若没有他,三年前的那个冬天,他也许就覆灭了。 而且西北奄人的性命,也都是胥余救的。 如今西北奄人攻破丰镐二京,抓了姬诵,若还留在原地,必然遭受西周的疯狂报复。 而奄城在西周的眼皮子底下,一旦失去了胥余的扶持,也不知能存在多久。 思考再三,嬴才还是答应了胥余的要求,决定率领臣民,和他一起迁徙到东北去。 嬴才爽快地答应了迁往东北,接下来难办的只有胥余本人了。 一旦答应了元始天尊的要求,就等于放弃了朝歌的几十万殷商遗民。 而他想获得先祖之灵的传承,也就机会渺茫了。 不过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他这个商王,其实并不正宗。 不过是当初几千人逃到东北,为了生存下去自封的。 真正的商王应该是武庚,他是帝辛的儿子,是大商最正统的继承人。 数十万殷商遗民,也还都在他的统治之下。 自己一直无法获得先祖之灵的认可,最大的原因,大概也就是这个吧。 如果我放弃了这几十万殷商遗民,到底算不算背叛了大商呢? 我之前一直秘密给武庚输送各种技术,助长了他的野心,现在我却放弃了对抗西周,这算不算是对武庚的背叛呢? 如果没有我的支持,武庚仍然联合三监发动了叛乱,那我要不要支援他呢? 风曦回到梅里的时候,这些问题胥余还是没有头绪。 “还没想明白?” “嗯!”胥余点了点头。 “其实,你这并不算背叛。你把这些技术送给西周,让他们对殷商遗民也一视同仁也就是了。他们既不用离开故土,又可以获得幸福生活,并不比背井离乡跟你去东北差吧?他们并不需要你拯救!” “是这样吗?” “当然是!其实我之前虽然决定助你,但内心中一直是很矛盾的。现在你决定走出这一步,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这是最好的。大家都是华夏子民,何必打来打去?以后守望相助,各自对发展,壮大华夏实力,我们华夏神族也是喜闻乐见的。” “通天教主答应了吗?” “答应了,明日他就会来梅里。” “那就好!” 经过女娲的一番话,胥余也想通了,故土难离,奄人是回不了曲阜的,也就罢了。殷商遗民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如何又肯跟着自己去往苦寒的东北? …… 平安五年,五月初一,太湖洞庭山。 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都到齐了。 在女娲的主持下,阐截二教签订了互不侵犯的仙界协议。 周成王姬诵被放了出来,被元始天尊带到了洞庭山。 作为西周之主,人界协议自然要他来亲自签订。 姬诵今年才十六岁,在自己的老窝被俘,让他深感耻辱。 迫不得已来签订这个盟约,更是让他觉得耻辱加倍。 他冷冷地望着胥余,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胥余笑眯眯地道:“愿两国世代和平。” 姬诵还未成年,并没有什么城府,他没有回话,一言不发地便走了。 胥余知道他不情愿,不过这个协议是神界带头签订了,想来他纵然不满,也翻不起浪来。 不过,看到姬诵,他却想到了一件事,不是说周天子有神界赐予的力量吗? 咋就轻易被抓了呢? 风曦和他解释了一遍,他才恍然大悟。 原来姬诵需要成年之后,才能获得神力。 在此之前,西周是由周公旦监国的。一旦姬诵成年获得神力之后,就可以轻松拿回属于自己的权力,周公旦想不交都不行。 第一一九章 发展大计 《尚书·禹贡》记载,大禹分天下为九州,其中即有冀州,位列九州之首。 冀州的地盘包括现在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北部及辽宁省与内蒙部分地区。 冀州现在的西周封国主要就是燕国,由于燕国现在的地盘其实还没有拓展到辽东地区,因此商周二朝在划定分界的时候,胥余就老实不客气地把辽宁画给自己了。 关于这个地盘的划分,西周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天下九州,东商连根毛都没拿到。 这等于是东商的地盘都在化外之地,成了蛮夷了。 要论华夏正宗,还得是我大周! 胥余也很满意,他现在已经拥有了整个东北,以及朝鲜半岛和扶桑诸岛,面积超过三百万平方公里,这地盘已经足够大了。 而他的人口才这么点,根本消化不了。 要知道现在地球正处于温暖期,就算是后世苦寒的外东北,现在也是适宜居住的。 但是人口呢?在吞并整个扶桑和肃慎之后,东商的人口大概三十万左右。 现在奄人也会加入,经过几年的发展,奄城人口约有五万,而西北的奄人在吞并诸多羌人部落之后,人口也达到了五万。 这样算起来有四十万人口。 另外奄城外围还有十万东夷部落,这些人胥余打算软硬兼施,都忽悠到东北去。 因此,盟约签订之后,胥余立刻让嬴才回到奄城,开始游说那些东夷部落。 告诉他们,自己要去东北了,以后就保护不了你们啦。要不然你们就跟着我走了吧。 如果不走的话,西周秋后算账可是很可怕滴呀。 另一方面又把东北吹得天花乱坠,什么棒打狍子瓢舀鱼啦,什么黑土地肥得流油啦,总之就是各种威逼利诱。 这几年这些东夷部落跟着奄国得了不少好处,比如可以解决稻子干瘪问题的肥料啦,还有产量特别高的土豆啦。 如果奄国一搬走的话,这些东西就都没了。 奄国提供的土豆是一种特别奇特的产物,如果自己留种继续种的话,第二年土豆就会变得特别小。 他们当然不知道种薯需要进行剥茎尖的处理,不然的话就会感染病毒,导致减产,甚至绝收。 当初这种作物传给东夷部落的时候,奄人曾大肆吹嘘了一番,说着是什么神赐之物。既然是神赐之物,那就是没法留种的! 东夷部落也是在奄国吹嘘有神明护佑的神秘面纱之下慢慢投靠奄国的。 虽说故土难离,但东夷部落在嬴才的一番威逼利诱之下,也渐渐开始动摇。 为此,嬴才决定再给他们下一剂猛药。 他把这些部落首领都召集过来,请来风曦,亲自给他们展现了神迹。 五月,正是茭草(茭白)收获的时候。 这种生于湖沼边的野草,是东夷人重要的食物来源。 剥开层层叠叠的叶子,可以得到拇指大小一截可供食用的部分。 嫩嫩的,带着一丝清甜,当菜吃很不错。 但是今天首领们见到的,居然是巴掌长的茭草,比原来大了十倍。 嬴才大声宣布,这是大商的神女风曦姑娘培育出来的茭草。 风曦姑娘已经将野生的茭草驯化,实现了人工种植。 嬴才当着大家的面,命厨师将茭草切成细丝,加入猪肉,做成了茭白炒肉丝,请大家品尝。 首领们吃过之后,发现这茭草居然比野生的更加细嫩,更加美味,纷纷感慨神明的伟大。 接下来,嬴才又宣布了一个重磅消息。 在东北,水稻亩产可以达到两千斤。 “两……两千斤?” 众人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怎么可能?我们能种出两百斤就笑哈哈了,就这两百斤,还是有了肥料后才能稳定下来的。 当然,嬴才这是在吹牛皮,放卫星。 杂交水稻根本就没有成功,不过反正这些人也不知道,吹了再说。 “那稻子不是有树那么高?人躺在下面都可以乘凉?” “是啊!”嬴才连连点头。亩产两千斤的水稻那是什么样的?他也不知道,他就是听风曦说过一嘴。不过他也觉得,应该是有树那么高吧。 这下首领们彻底坐不住了,他们已经亲眼见过茭草长得比原来大了十倍。自然对亩产两千斤的稻子深信不疑了。 东夷首领们聚在一起商议了一番,一方面也确实害怕大周的报复,一方面嬴才画的饼实在是太诱人了,终于答应一起迁往东北。 如此一来,东商的人口突破了五十万。 但这还远远不够,后世的大英开启工业革命时,人口规模约六百万,这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不过因为有神的辅助,条件倒是大大放宽了。 但,要掌控这三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点人口还是捉襟见肘。 和西周火并抢人口,这是不现实的。 所以胥余才和西周签订了这个盟约,只要接下来西周不来搞事,他就可以安心的向东发展。 越过白令海峡,在辽阔的北美大陆,生活着上百万人口,那里才是胥余的目标。 他们都是黄种人,只要化之以文,假以时日都可以变成纯正的商人。 而且这些人被劫掠过来之后,大多要从事最艰苦的基建工作。 挖煤矿,挖铁矿,挖石油,修铁路,修公路,建房子…… 胥余只要平稳发展二十年,二十年后,这批没文化的老人大多会死去。 而成长起来的一代,都是说着华夏语言,行着华夏礼仪的新一代青年。 那时,整个东北的人口规模将会超过三百万,进入全盛时期。 …… 对于“洞庭之盟”,东商很多人是有意见的。 当初得知抓到周成王的时候,东商内部可以说是人心振奋,都建议要用周成王来谋取种种好处。 结果胥余一转头,议和了。 议和就议和,还把青霉素和枪支给人家了,这让很多人都不能理解。 但自家人知自己事,虽然说活捉了姬诵。 但梅里已经被十五万大军团团围困,西北的势力已经暴露。 把人逼急了,另立天子也不是做不出来,姬氏后裔多的是。 到时候梅里的三万人马怎么办?奄城的数万百姓怎么办? 西北奄人虽然乘虚而入攻破了丰镐二京,但目标已经暴露,面对后续的围剿报复,又该如何应对? 云霄仙子私自下界,帮自己吓跑了龙族大军,阐教弟子。可她虽然牛逼,毕竟不是天尊的对手。阐教弟子们去请元始天尊了,云霄仙子该何去何从? 无论如何,胥余都必须保住云霄仙子,就好像他当初想方设法保住哪吒那样。 一方面,云霄仙子强大的神力能够为胥余的工业革命提供无穷的动力;另一方面,保住了云霄仙子,也就获得了截教的友谊。 毕竟阐教是站在西周那边的,那么东商想要和西周对抗的话,除了和截教抱团别无选择。 而且,一旦东商和截教捆绑在一起,阐教想再帮助西周干东商的话,就要投鼠忌器了。 西方神族那边可是虎视眈眈,如果两教再次内讧,让牧野之战的惨剧重演的话,那西方诸神怕是做梦都要笑醒了。 因此,在胥余看来,这个盟约并不吃亏,它不仅仅是换来了和平,赢得了发展的时间。 更重要的是,西周得到了青霉素和枪支这两样关键技术之后,他们会干什么? 这两样东西,其实都是战争利器。 青霉素会大大减少人口的死亡,比如一场战打下来,双方各自受伤了两千人。没有青霉素的一方,这两千人绝大部分都会因为伤口感染而死去。而有青霉素的一方,伤员大多可以活下来,重上战场。 这些重上战场的人,可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不是重新招募的新兵蛋子能比拟的。 枪支就不说了,在这个年代堪称神器,胥余只用两个连就覆灭了吴国数千将士,己方甚至都没人受伤。 如果西方想不到好的办法应对的话,那么西周只要出动一支数千人的队伍,就能够打穿整个欧洲。 拥有这样的两大神器,谁能忍得住不往外扩张?而盟约已经写明了,你西周不许再打东商的主意。 既然东北不能打,那往哪里打? 胥余已经为他们选好了。 三万雅利安人入侵大周,将秦邑屠城,这我大周能忍? 我大周能不出兵报复? 数百年前你雅利安人入侵大商的时候,被商后妇好斩杀数万。 我大周难道不如大商?我不打得你们这群白戎生活不能自理显不出我大周的威风? 什么印度,什么巴比伦,都给我等死吧! …… 西周一旦大举西进,西方的神必然坐立不安。 按理说人界的战争神族不应该插手,可是不插手的话敌人又太强,一旦被征服,那神就只有等死的命。 比如几百年前雅利安人入侵了印度地区,还成功了。 于是雅利安人的神也就成了印度的神。 雅利安人创立了婆罗门教,将印度半岛的土著纳入统治之下,定为下等人,印度原生的神族就此覆灭,再也无人知晓了。 现在,印度土著的命运将在雅利安人的身上重演,雅利安人的神族坐得住吗? 他们必然会明里暗里地插手,阐教自然也不会袖手旁观。 到时候两边就掐起来了,阐教是目前全球最强神族,大佬亲自下场撕逼,西方众神能不紧张吗? 这样,大家的目光都会被吸引。 而胥余,就可以偷摸跑到北美去搞掠夺。 美洲现在连个正经的主神都没有,就一群羽蛇。 截教虽然弱小,但也不是羽蛇一族惹得起的。 如此一来,胥余祸水西引,偷摸发财的计谋也就得逞了。 第一二〇章 神话就是神的谎话 一次要运送二十万人去东北,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奄国的舟船根本就不够用,必须立刻开始造船。 原有的那些舟船并不适合入海,必须经过改造,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两艘船连在一起,做成双体船。当初,攸侯喜的十万大军就是靠着这个法子遨游大海的。 另外,进入六月之后,海上台风频繁,这时候出海,一个搞不好就有全军覆没的风险。 当年元朝东征日本,就是日子没选好,被台风搞得死伤惨重。 于是,胥余决定用半年时间来造船,等到年末的时候再进行渡海,那时海上风平浪静,比较安全。 同时用海东青给景如松送信,命令他利用这半年的时间建造房屋,赶制棉衣,做好迎接新移民的准备。 只等奄国移民一到地方,就有栖身之所,自然有一种家的感觉。 无论是东夷人还是西羌人,都是华夏民族,很好同化,胥余决定等他们一抵达东北,就分派到各大城市,进一步稀释朝鲜人和绳文人的比例。 进入六月,水稻开始扬花,风曦带着琴娴投入到忙碌的工作当中。 季胜和嬴勇率领大军退出镐京后,立刻返回青海湖,带领部落,赶着大量的牧群,往东进入褒国境内,抵达汉水,嬴才将派遣大量的船只将他们运到奄国。 在三江平原东端,有一个叫完达山的地方,那里是天然的牧场。羌人擅长放牧,以后将会被安置在那里。这样一来,东商的牛羊肉,战马就都有了保障了。 大家都有事忙,就胥余闲得蛋疼,这时妲己的伤也好了,胥余决定……旅个游。 去哪里呢?会稽! 不过他并不是单纯的去旅游,而是去搞事。 吴越之间本来就时有争端,奄国迁走之后,吴国压力大减,腾出手来势必要灭掉越国。 吴国主要是东夷部落组成,文明程度本来就比越国要高,现在还得到了西周的支持,根本就不是越国能抗衡的。 胥余不想越国被轻易干掉,他必须去给点支持。 这事不能让吴国知道,胥余乘着两艘蒸汽船从长江入海,绕了一个大圈子,从海上进入了禹杭。蒸汽船此时已经没有燃料了,不过挂上风帆也是一样的航行。 禹杭即后世的杭州,杭就是船的意思,昔年大禹治水,在此地造船,此地便叫做“禹杭”,因为越人口音问题,又讹传成了“余杭”,最终定名“杭州”。 作为后世的旅游胜地,文化名城,胥余饶有兴致地命令停船,游览了一番。 不过让他大失所望,别说那些名胜古迹并不存在,甚至连西湖都没有,西湖还要过一千年才能形成呢。 妲己看着胥余失望的表情,十分古怪,忍不住道:“你似乎曾经来过这里?” 胥余还真来过,他前世还在这里住过几个月呢。不过这个自然是不能说的,连忙道:“你看这大片的沼泽,开发出来其实都是良田,浪费啊。” 妲己哦了一声,心想这又不是你的领土,操这个心。 一行人上了船继续走,忽见水上一条白线飞速而来,其后尾随着数十条舟楫。 定睛看时,原来是一条大蛇,它的身上插着好几支羽箭,胥余心中一动,忍不住道:“救她。” 妲己早已飞身而起,一挥手,将迎面射来的一排箭矢扫落。 大蛇见有人相救,哗啦一声跳上大船,倒把船上的士兵们吓了一跳,差点开枪,胥余连忙挥手制止。 对面见了胥余乘坐的巨舰,都不敢上前,其中一人壮着胆子叫道:“你们是什么人?胆敢阻拦我们?” 南宫修上前道:“你们是越人吗?我们是越候的客人。” 那人道:“啊,是商王到了吗?我等是君上派来迎接商王的卫队。” 南宫修不悦道:“既然是来迎接我王的,怎么动刀动枪的?” 那人道:“我等无意中遇见一条白蛇,想要猎杀取胆,不想冲撞了商王,还请恕罪。” 胥余上前道:“无妨,越候呢?” “君上在后方五十里,请商王随我等来。”说着掉转船头,在前引路。 胥余道:“子悦,给它治伤。” 子悦取出铜刀,给白蛇取出箭矢,撒上了止血的药粉,白蛇连连点头致谢。 妲己讶然道:“你已经开启了灵智?” 白蛇见状,点了点头,口吐人言道:“拜见狐仙娘娘,多谢娘娘救命之恩。” 妲己点点头道:“你要谢就谢他。是他下令救你的。” 白蛇又朝胥余点头致意:“多谢恩公。” 胥余一愣,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白娘子?连忙摆摆手道:“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妲己道:“你还没有修成人形,怎么到处乱跑?” 白蛇叹道:“我本在江中觅食,见有人来,就躲入草丛之中,没想到他们中有高人,被发现了。” 妲己点点头道:“那你下次小心些,去吧。” 白蛇点点头道:“我知道了。” 又朝胥余道:“敢问恩公高姓大名?来世必有厚报。” 胥余心想,干嘛要来世,这世就变成美女来报答不行吗? 转念一想,哦,她现在还是条蛇,还没有修成人形。 等到她修成人形,我的坟头草都八尺高了,确实只能等我来世再报。 鬼使神差地道:“我叫许仙!” 白蛇道:“小白记住了。”说着跃入草丛之中,消失不见了。 妲己莫名其妙地道:“你干什么说个假名字?” 胥余理直气壮地道:“不然呢?还真指着人家报答呀。” 妲己撇撇嘴道:“切,你商王的名头这么响亮,人家一问就问到了。” 胥余问道:“怎么什么动物都可以修炼成仙的吗?” 妲己道:“这个分为先天的和后天的,先天的比如我们九尾狐、龙、凤凰、麒麟等,生来就是神族。后天则要靠运气,如果开启了灵窍,就有机会修炼成仙。这个不限于物种,植物也可以。” “灵窍,那是啥?” 妲己竖起食指,指尖亮起一点金色的光芒,朝着胥余的额头一点,那点金芒瞬间注入胥余体内,消失不见。 胥余一愣,这是干啥? 妲己道:“你现在把放在自己的胸口,是不是感受到心脏在跳动?” 胥余狐疑地把手按在胸口,感受着那弱小而又澎湃的跳跃,心想,不跳那不就死了嘛? 妲己道:“好,现在手掌朝右平移,放到与心脏对称的位置。仔细感受!” “右胸?不是一坨肺叶子吗?能有啥?”胥余暗暗吐槽着,把手往右边一挪。 “砰!”一声微弱的跳跃,轻柔得像一片柳絮飘落湖面,然而胥余的手却被震得弹了起来,仿佛他感受到的是煌煌雷霆。 “这什么情况?” 妲己道:“心脏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它连接血管,主宰血液的流动,我们将其称之为孔窍。但是在心脏右边,与之对应的地方,还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器官,我们称之为灵窍,连接灵脉,主宰人体内灵气的运行。你刚刚感受到的微弱跳动,就是灵窍。”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从前感受不到呢?” “灵窍无形而有质,如不开窍是觉察不到的。刚才我给你注入了一丝灵力,它能指引你找到灵窍的位置。但你的灵窍想要真正显现,还要靠灵力的积蓄才行。” “所以我也可以修仙?” “你不用修,你只要获得了先祖之灵,比得过寻常人修炼一万年。” “那寻常人是怎么开启灵窍的?” “世间万物,都分成两部分,一半是有形有质的肉体,一半是无形无质的灵体。所谓的神,就是灵体的聚合。” “啊……什么意思,神不是实体?” “对啊,神变成人的样子,不过是投其所好罢了,其实无所谓什么形态。统治华夏的神,就变成华夏人的样子,统治白人的神,就变成白人的形状,如此而已。” “所以……这是……一场骗局?” “你这么说也对。神是灵体的聚合,灵体无形无质,可以转化为任何能量,但消耗掉的灵体必须得到补充,自由增长是很慢的。后来神发现,世间万物,也存在灵体,神便将这灵体掠夺过来,据为己有,作为补充。 直到人类诞生,神发现人这种动物虽然肉体并不很强,却先天具有灵智,灵体比一般动物要强很多,而且还可以不断增长。于是,神化作人的样子,成了人的导师,他们帮助人类发展壮大,一统地球,也从人类的身上获取灵力。” 胥余都听傻了,缓了半天才消化掉这个信息,问道:“所以那些开辟天地,创造人类的神话都是骗人的?” “当然啦,人类是进化出来的,怎么可能是造出来的。那都是神为了获取人类的信任编造的谎言。所谓神话,就是神的谎话。” “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你迟早会知道的啊,只要你获得了先祖之灵的传承,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好吧!那修仙又是怎么回事呢?灵力不都被神收走了吗?” 第一二一章 灵力之谜 妲己解释道:“并不能完全收走。因为神吸取灵力,破坏了灵体的完整性,导致灵体在成长的过程中一部分外溢到天地之间,变成了灵气。这外溢的灵气太过稀薄,聚合无常,很难收集,只能置之不理。 因此,便造成了修炼的基础。天地间的一些生物,如果机缘巧合之下被某一股比较浓郁的灵气滋养,开启了灵窍,便可以吸收灵气开始修炼。这种机缘万中无一,即便开启了灵窍,想要修炼有成,又需花费千年的时光。 这千年之内,由于灵力不断增长,却又发挥不出威力,便会被污名为妖,成为被猎杀的对象,能活下的百不存一。尤其是植物类,因为不能移动,更是被人当成灵药任意采摘。所以一束花想要修炼有成,比一条狗要难上百倍。” 听了妲己的解释,胥余这才明白。原来所谓的猎妖师,并不是为了什么为民除害,而是要猎取妖的灵丹。而采灵药就更粗暴了,那是在直接杀死植物系的妖。 嗯,说妖也不对,这是一个被污名化的词。不过……暂时也找不到什么字来代替,还是凑合一下,就叫妖吧。 “那人呢?人修炼成仙又是怎么回事?” “人是除了神之外,灵体最强的物种,在其肉体的成长过程中,灵体也会同步成长。如果不是寿命所限,每一个人都可以成长为神仙,这其实也是神抽取人类灵体的原因之一,因为不这样做的话,一旦人类中成神的数量足够多,原生神族也就地位不保了。 在漫长的岁月里,人类中的有识之士发现了灵体的秘密,他们开始求取长生,因为只要能够活下去,他们的灵体就会长得足够强大,最终脱去肉身,修炼成神。” “那原生神不制止吗?” “原生神的数量是有限的,因为只是灵体的缘故,所以很难像人类那样受孕。尤其是麒麟族,只能在天地间随机聚合而成,连主动繁衍的机会都没有。” “不对吧,那个宙斯不是大仲马吗?生了那么多!” “看着多罢了,那是在数百万年的时间里生下来的,而且他还不断地播种,爱琴海那一带的人类少女但凡有点姿色的都被他光顾过。结果才生下一百来个后代。” “啊这……” 胥余瞬间凌乱了。 这么说的话,那希腊的男人岂不是个个头顶绿油油?人人都是ntr? 然后他们还天天拿宙斯当神拜? 一个男的睡了你老婆你还去膜拜他这是什么操作? 就……离谱!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男人来说,宙斯睡遍万千少女,也确实值得膜拜啊。 羡慕ing! 妲己鄙视地道:“你那什么眼神?” 胥余擦了擦口水:“你继续!” 妲己道:“因为神族数量太少,便主动接纳人类修炼者,尤其是觅得人类中有灵根的,更是直接将其收为弟子。” “照这么说的话,是原生神族夺了人类的气运,那人类成仙之后,不会报复吗?” “人类成仙之后,就可以和原生神一样掠夺其他人类的灵体,为什么要反抗呢?一起掠夺不快乐吗?” “啊这……” 胥余连连点头,确实有道理,确实很快乐! “最后一个问题,原生神是怎么来的?是外星人吗?” “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如果有机会,你去问问女娲娘娘吧,也许她会告诉你。” “我问过了,她不说。但否定了外星人的说法。”胥余叹了口气。 两人正聊着,忽见前方出现许多船只。 越子姒诃(sihe)带着随从前来迎接了。 自从西周问鼎中原,吴国和西周认亲,越国的日子就不太好过。 越国是夏朝后裔,在商朝时一直是侯爵,等到周朝和吴国认亲后,就被降为子爵了。 姒诃很不爽,但也没办法,谁让人家是亲戚呢。 吴国和西周认亲后,就一直咄咄逼人,想着向南扩张。 如果不是奄人迁徙到江南,让吴国感到了威胁,吴国早就派兵灭越了。 这些年,嬴才和姒诃也有些联系,两国唇亡齿寒,也一直是守望相助。 现在得知奄国要提桶跑路,姒诃顿时慌了。 你这拍拍屁股跑了,我可咋整?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嬴才给姒诃写信,说商王箕子要对越国进行一次国事访问。 姒诃一听,那自然是热烈欢迎啊。 在得知箕子来访的日期之后,更是亲自迎出二百里。 二人见面,彼此寒暄了一番,胥余邀请姒诃上了自己的大船,便一同前往会稽。 姒诃对胥余乘坐的大船羡慕不已,这么大的家伙以越国的技术是根本不可能造出来的。 尤其是船尾的蒸汽机,更是完全超越了姒诃的认知范围。 他根本无法理解这个铁疙瘩到底是干啥用的。 在他的认知里,铁是神赐之物,这么大一坨铁,如果用来打造兵器的话,那能造多少神兵利器啊。 最后,胥余无奈,用仅剩的一点燃料启动了蒸汽机。 然后,姒诃就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个铁疙瘩嘟嘟地冒着黑烟,带动船尾的螺旋桨。飞快地朝前航行,把自己的那些小船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小船上的侍卫们吓得半死,以为国君被绑架了,纷纷卯足了劲划桨追赶,但人力在机械之力面前根本就是笑话,累成了狗,那两艘大船却越来越远。 侍卫们欲哭无泪,失了国君,只得硬着头皮回会稽领死。 等他们回到会稽,却发现国君正大摆宴席款待商王。 胥余对越国的土味食物没啥兴趣。 虽然食材不错,但是没有油,盐也苦得一批。 实在是吃不下去,勉强吃了几口。 不过对越国妹纸的舞蹈倒是看着挺带劲。 吴娃越艳嘛,这一带盛产萝莉型美女,尤其是越国美女,不仅萝,还艳。都是属于妲己那种妖孽型的。 后世越王勾践用西施和郑旦两位美女,把吴王夫差搞得五迷三道的。不得不说这是越国的传统艺能,姒诃一看胥余喜欢,当场就挑了两个最漂亮的,要送给他。 胥余正想推让一番就收下,忽然感觉旁边传来两道杀人般的眼神,立刻便义正辞严地拒绝了。 姒诃一看妲己。心想,商后长这样,商王必然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只是碍于商后的面子,不好明着收。是了,晚上我单独请商王喝酒,再让这两个美人相陪,到时没有商后从中阻扰,商王一定笑纳。 到了晚上,姒诃请胥余夜谈,胥余果然单身赴宴,姒诃陪胥余喝了个半醉,便请出两个美人相陪,自己起身告辞。 胥余喝得迷迷糊糊,搂着两个美人喝了几杯,也就半推半就,拥着两个美人上了榻,忽听噗噗两声,两个美人飞身而起,摔落墙角,也不知死了没死。 胥余吓出了一身冷汗,酒也醒了,就见妲己笑盈盈地站在床头。 “你……你杀了她们?” “只是昏过去了,大王心疼了?” 胥余松了口气,这两个姑娘要是就这么被妲己弄死了,那就太冤了。 “要按照奴家之前的脾气,这两个贱婢早就死了。看来奴家跟着大王,心地也变善良了呢。” 胥余一阵无语,却见妲己吹气如兰,眼见就要亲到自己的脸上,连忙道:“你要干嘛?” “这等庸脂俗粉哪里配得上大王,自然是奴家亲来伺候啊!” 胥余之前倒是兴致盎然,不过现在已经吓软了,而且墙角还躺着两个人呢,连忙道:“不用了,我要睡觉。” “大王莫非嫌弃奴家姿容丑陋?” “哪里话,比你美的人,我就没见过。不过……” “不过什么?” “你毕竟是阿狸的长辈。而我又是子受的长辈。这辈分,太乱了。” “那不是正好扯平了吗?” “额……也对!” “要继续吗?” “改日吧!” …… “为什么你还是处女?” “我是灵体啊,永远都是处女。” …… “大王,起床啦!” …… “啊……大王你这是要白日宣淫啊……” …… 第一二二章 第六座城 日上三竿! 两人总算起床了。 出门之前,妲己把两个越国妹子给弄醒了。 两个妹纸跟着他们两口子出了门,把个姒诃看得目瞪口呆。 夜御三女,连王后都亲自上阵,商王箕子,恐怖如斯啊! 在中午的宴席上,姒诃竟然忍不住向胥余问起了养生之道,把胥余搞得莫名其妙。 不过这种事情当然不能不知,胥余也就随意教了他几招。 这些可都是从日本老师那里反复观摩学以致用的经典招数。 听得姒诃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恨不能马上退席,找上两个越艳实践一番。 喝完酒,谈正事,姒诃向胥余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胥余表示自己正是为此事而来。 以胥余自己的意愿来说,当然是希望把越国人全都搞到东北去。 不过这事不太现实,越国如果答应这个条件,还不如投降吴国,起码不用背井离乡。 除非自己派兵开抢,这个目前来说很难实现。 越人毕竟已经开化了,不像朝鲜人和文人那样毫无战斗力。 而且自己已经和西周签订盟约了,再带上几万大军渡海来抢人的话,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武装越国,恶心一下吴国了。 胥余估摸着西周是不会把枪支这个神器交给吴国的,顶多就是教他们炼铁。 因此胥余决定对等支援,也教越国炼铁。 吴越之地,在古代都是出宝剑的地方。 吴国最著名的宝剑是干将、莫邪。 越国则有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五大神剑。 越国都城所在的会稽,是宝地中的宝地。 也不知道古人是未卜先知还是怎么滴,所选的都城附近,都有大量矿藏。 嬴才选的奄城,就是后世的六朝古都南京,旁边几十里,就是马鞍山。 而越国的都城会稽也是厉害极了,这里简直要啥有啥。 后世探明的铁矿和铜矿的储量,都占到整个浙江省的70%。 而且这地方的煤矿资源也极其丰富,储量达到10亿吨,也是全省首位。 你说这玩意儿是不是玄学?这些东西他们不认识,也用不着,却偏偏选择在此地建城。 胥余很快就帮姒诃找到了煤矿和铁矿,并建好了高炉。 炼好铁之后,又帮忙打造兵器。 这样一直忙到九月,季胜和嬴才终于带着西北的五万人马,还有大量的牛马回到了奄城。 胥余立刻让嬴才带了两千匹马,绕海来到会稽,赠送给姒诃。 姒诃才知道胥余之前一直让他打造的马鞍马镫,到底是干嘛用的。 而且,之前打造的那一批钢刀,带着一点奇怪的弧度,原来是为了适应在马上劈砍。 姒诃对胥余的所作所为感激涕零,但他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就是妹纸多,瞧着胥余也喜欢,就隔三差五给他送妹纸。 一开始胥余是拒绝的,但妲己却示意她收下。 等到胥余兴高采烈地进了房,小姑娘们又无一例外都被妲己给敲晕了。 姒诃一开始是一个两个地送,后来见胥余毫无压力,就越送越多,最疯狂的一次,送了七个。 第二天胥余仍然是日上三竿才出门,姒诃佩服得五体投地,非要跪地拜师。 胥余无奈,只得勉为其难收下这个弟子,还传授了他一部《素女经》。 这本假借黄帝问素女养生之事的神作,姒诃一见,就奉为经典。 毕竟这玩意儿描写的可是黄帝和神女过招啊。 姒诃信以为真,从此以后,每次养生,必按书中所载,活到了九十九岁! 等到胥余离开的时候,姒诃给他送的妹纸居然达到了两百多人。 这些妹纸都是胥余“睡过”的,走的时候自然要带走。 胥余一脸懵逼,这么多…… 最后一想,自己两个连也有两百多个士兵呢,这些小年轻好多都没结婚。 就算结婚了吧,这年头纳个妾也不叫事,又不是养不活。 干脆,就一人一个吧。 士兵们没想到跟着大王打仗还发老婆,一个个喜不自禁。 而且这些老婆都是越子姒诃精挑细选出来的越国美女,颜值都高得惊人。 可是转念一想吧,自己的老婆都是大王睡过的,又有点那啥…… 但不管怎么说,大王赏赐的,不要也不行。 不在乎人的自然兴高采烈,在乎的人嘛,看在美女的颜值上,也就认了。 毕竟从此以后,和大王也算是同道中人了。 从某个方面来讲,还有点与有荣焉呢。 直到回到平安邑,和美女们嗨皮了一晚,这才知道,什么叫踏马的惊喜! 从此以后,对大王那真是个个效死了。 …… 平安五年,十一月,冬! 胥余率领着上万艘大船,从长江出海,浩浩荡荡地往东北而去。 穿越朝鲜海峡之后,大部队沿着海岸线向北航行。 其中五万人却和大部队分开,继续往东,穿越对马海峡前往扶桑诸岛。 到达九州岛后,其中三万人继续往北前往关东平原,剩下的两万人却折而向南,顺着琉球群岛,前往蛙岛。 在船上,胥余问道:“没人跟踪吧?” 云霄仙子道:“雷震子跟到朝鲜半岛,看我们一支往平安邑,一支往扶桑,就回去了。” 胥余道:“好好,希望他们多派雷震子出来干活。” 数日后,商军顺利在蛙北登岛。 这个年代的蛙岛,还生活着上万土著。 从神州大陆过来的主要生活在蛙北,东南诸岛过来的则生活在蛙南,双方偶尔还会爆发争端。 不过这些事胥余并不在意,这些蛙人都是好劳力,到时候抓起来干活就行了。 他们的战斗力在商军面前等于是没有。 胥余拿着虞姬画好的地图对季胜介绍道:“这个岛呢,是中间高,四边低。靠近大陆的这一边平地较多,由于这地方台风太过恐怖,我们就在西边发展就好了。 姒诃那边要时常保持联系,万一有事,你可以及时派兵救援。但不要陷入太深,保证越国不被吴国灭掉就行了,我们的目的是越国的人口。以后如果时机成熟的话,直接过去抢人也不是不可以。” 季胜点点头道:“我明白的,大王。” “另外,也不要光顾着练兵,农业你要好好抓,尤其是橡胶树,一定要给我种好。这东西对我们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会让风曦和琴娴时常过来指导的。” “诺!” “另外,地方就这么点,要种的东西又太多,除了橡蕉树,还要种可可、香蕉,所以就不种粮食了。粮食会定期从扶桑那边送过来,这个你不用担心,保证供应充足。” …… 胥余絮絮叨叨地把各种事宜交代了一番,这才放心离去。 这地方,就是胥余治下的第六座城,蛙邑。 主要是用来种植橡胶树,橡胶对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基本上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橡胶。 橡胶树种植之后,要六年的时间才可以开始收割,所以胥余必须提前布局。 这些树苗是风曦前往南北带回橡胶树种子之后,培育而成的。 由于“洞庭之盟”的签订,胥余虽然获得了平稳的发展时间,但也失去了对大陆的控制权。 所以他第一时间想到了蛙岛。 蛙岛孤悬海外,占领不算违规,地理环境又适合种植热带植物,岛上也没什么对手,占领起来不费吹灰之力,真的是太正点了。 而且这岛离越国才五百公里,一旦吴越发生战争而越国不敌的话,胥余可以随时提供支援。 我不和你吴国打,我救人总行吗?我送点军火不算违规吧? 而且一旦时机成熟,想撕破脸也不叫个事。 盟约嘛,就是用来撕毁的。 第一二三章 开辟空间 迁徙大军一路顺顺利利,在新年前抵达了平安邑。 按照平安邑的规矩,新抵达的人员都要进行剪发、洗澡、消毒三连。 就连平安邑的土著都不例外,只要你是从东商的领地之外回来的,都必须三连。 奄人贵族、东夷首领们本来都对此事颇有微词,但听说商王也要三连,就都没话说了,全都乖乖照办。 交代完蛙岛的事宜后,风曦拉着胥余,一个纵跃,就回到了平安邑。 这事让胥余既羡慕又不解,话说你们神仙一蹦就这么远,为啥还都喜欢弄个坐骑呢? 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难道就为了拉风? 结果风曦的回答这种纵跃需要领悟空间之力,全球诸神会的也没几个。 而且用得这么六的,就风曦一人而已。 胥余这才想到风曦的“山河社稷图”便是一件空间系的顶级法宝,想来她是空间系的天才。 风曦说完,发现胥余看自己的眼神中充满小星星,诧异道:“你这什么眼神?” 胥余:膜拜ing…… 风曦:“你这是……在卖萌?” 胥余没想到她连卖萌这个词也学会了,顿时十分尴尬。 新来的移民们被一键三连之后,就全都穿上了崭新的棉衣。 今年织邑大丰收,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棉花,鲁启根据胥余提供的图纸,制造出的珍妮纺纱机派上了大用场。 珍妮纺纱机一次能纺出多根棉纱,相比原始的纺纱机,效率提高十倍以上。 面对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胥余决定扩大棉花的种植面积,以胥余现在掌握的领土,最适合种植棉花的地方就是朝鲜半岛。这地方和后世中国的产棉大区华北同一纬度,也拥有不少平原。 不过这事就让康侯去折腾好了,胥余也管不来,反正胥余只找康侯要产量就行了,我的人口一直在增加,需求一直在增多,你必须保证供应得上。 胥余把整个半岛都扔给了康侯,随他去折腾。 穿上新衣的新移民们,喜气洋洋地过上了在东商的第一个新年。 一次性来了这么多人,东商养的猪根本就不够吃,不过这难不倒景如松。 平安邑靠海,陆上没有的,就朝海里要。 大量的海货被捕捞上来。 鲅鱼馅的饺子是饺子中的头牌,各种虾蟹贝类用平安邑的雪盐、豆油来烹饪,吃得新移民们不要不要的。 他们一辈子也没有吃过这么好的饭,尤其是那些西羌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海鲜,好些人都吃哭了。 看来大王说的都是真的,大商……就是天堂啊。 新年之后,一部分人马将奔赴各城,嬴勇领着羌人前往完达山开辟牧场,有了这片牧场,以后东商的肉和奶,就彻底有保障了。 织邑那边需要扩大规模,也被拨了两万人过去。而且织邑是以朝鲜人为主,这两万人拨过去,可以进一步稀释朝鲜人的比例。如此一来,织邑和延边邑这两座原本以朝鲜人为主体的城市,就彻底变成华夏人为主了。 吉原邑那边也是这样的操作。 吉原邑地处本州岛的关东平原,那可是块沃土,后世的东京都市圈所在地。只是拿来挖火山灰,实在太浪费了。 现在既然已经建城,那就得利用起来,这地方用来种水稻,是极好的。 所以年前船队北来的时候,就直接迁徙了三万东夷部落过去。 毕竟种水稻这事,东夷人最为擅长,种族天赋不能浪费啊。 之前被胥余放弃的三江平原,现在也被利用起来了。 所谓三江,即是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三条大江汇流之地。 这地方水资源十分丰富,是中国最大的沼泽分布区,最适合种植水稻。 而东商的核心平安邑,就在三江平原的最东端。 胥余命令嬴才沿着乌苏里江溯游而上,在兴凯湖南岸开辟新城。 从此,这个东北亚最大的湖泊就进入了东商的版图。 处理完人口的分配,胥余就带着风曦、妲己、哪吒还有数百狐族,坐上蒸汽船进入图们江,沿着新挖成的运河转道鸭绿江,前往长白山。 这条新运河是四万绳文人花了九个月时间挖成的,全长一百二十公里,深度超过二十米。碰见难挖的部分,天照还掏出天丛云剑去帮了忙。 拿神器去挖坑,天照是很委屈的,不过她还是任劳任怨地完成了工作。 胥余对她的工作非常满意,狠狠地夸了她几句,反正动动嘴皮子的事,也不要钱。 而且之前云中子放出飞剑杀妲己的时候,胥余命令天照月读上前挡住,她们是真的挡啊! 天照对胥余的肯定十分感激,并表示愿意为主人效犬马之劳。 因为前世的原因,胥余对天照和月读有种天然的不信任,虽然她们能力很强,但胥余一直不敢重用。天照还拿来开了个路,月读直接沦为做雪糕的,实在是浪费。 根据胥余的观察,被收为式神这一年多来,她们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而且,式神和主人是一体的,她们也没有可能反噬自己,这玩意儿可是立下了契约的,要是敢反噬的话,她们自己先死。 想来她们原本是不甘心的,可是既然签订了契约,和胥余成了一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也只能全心全意为胥余服务了。毕竟他们签订契约的时候可是说过“此生无悔,侍奉为荣”的。 胥余又征求了妲己的意见,没想到却被妲己怼了。 “合着你这一年多让她们两闲着,就是因为你不信任她们?你怀疑你自己的式神?” “额……不能怀疑吗?” “你怀疑谁都可以,你哪怕是怀疑我呢,都算你有心计。你怀疑式神,那就不是有心计了。” “那是有什么?” “有病!” 胥余吃瘪,却又无法反驳,总不能说自己是因为前世的事对天照和月读耿耿于怀吧?这也太莫名其妙了。 最终,胥余决定,先在一些不重要的领域用着试试看吧。 …… 船行两日,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长白山。 由于带着胥余这个废物,大家也没有用飞的,而是跟着他一手一脚地爬山,体验了一把所谓的登山的“乐趣”。 一路上行,随着海拔增高,沿途植被不断变化,初时还是参天的古树,随后就变成了低矮的灌木,渐渐地,就只剩下苔藓类植物了,到了山顶,就只剩下呼啸的风,光秃秃的石头,什么植物也没有了。 但这山石环绕之下,却有一池碧水,投影漫天云彩,如梦似幻。 胥余问道:“这天池做结界可还行?” 群狐都不说话,胥余一愣:“不行吗?” 妲己喃喃道:“不是不行,是这规格有点高啊。感觉和昆仑天池一个级别了。” 胥余哈哈大笑道:“那还不好吗?” 妲己抱了胥余一下,柔声道:“谢谢你,替我们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胥余笑道:“我就是恰巧知道而已,以你们的能力,想找的话分分钟就能找到。” 妲己正色道:“不是这么容易的,此地虽好,但没有人口的支撑也是白搭。你不仅替我们找到了天池,还提供了大量的人口,使我们能够获得灵力。” 妲己说着,率领着数百狐族,朝着胥余行了个礼,表示感谢。 胥余见她十分郑重,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坦然受了他们一礼。 随后,妲己拿出一颗流光溢彩的珠子,嘴里轻声吟诵着什么,率领着狐族绕湖而行。 胥余忍不住问道:“那是什么?” 风曦解释道:“这是聚灵珠,是用来汲取灵力的。妲己把聚灵珠的力量投影到这片湖水之中,以后狐族从人间获得的灵力就都会汇聚到此地。她们就可以利用这灵力来开辟空间。” 胥余哦了一声,不明觉厉。 胥余看了一眼哪吒,忽然问道:“这聚灵珠很难得吗?” “很难,上古大神用数十万年时光汲取灵力,才可以凝聚一颗。一般来说,一个神族就一颗,代代传承的。你问这干嘛?” “我想给哪吒搞一颗。” 哪吒一愣:“给我……搞一颗?” “额……是我想太多了。我这不是想着你已经脱离了阐教,没工资领,要是有一颗这个聚灵珠的话,不就可以自己给自己发工资了嘛。” “工资?” “额……就是灵力啦。要不然的话我跟云霄仙子说一声,让她介绍你加入截教怎么样?你这么强力的大神,截教一定很欢迎吧。” “我不加入截教。”哪吒把小脸一偏。 唉,这小孩真踏马倔强,胥余叹了口气。 这时候,妲己已经带着狐族绕圈回来了,闻言道:“盟约不是说不再追究哪吒和云霄仙子的责任,而且东商子民信仰自由吗?让哪吒在平安邑建庙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