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泰皇》 第一章:为了什么? 人类发展的历史除了血腥的战争,也是一部探索大自然与宇宙奥秘漫长的求知历程。2016年7月3日,由国家发改委批复的fast主体工程顺利完工,坐落在贵州省平塘县世界最大的单口径射电望远镜——中国天眼宣布正式完工。它的出现引起了美国著名科学家霍金的关注,并曾多次告诫中国。人类还没有抵抗外星生命体入侵的能力,探索宇宙起源对暗物质与暗能量的研究有可能招来祸端。 因为早在十年前,美国宇航局意外捕获与破译了一则来自外太空的暗弱射电脉冲信号。“我们的家园已经毁灭,迷茫的未来只有孤独的你。dang!” 他们根据脉冲信号传播的速度推测,那颗星球在十几万年前就已经毁灭。而未知外星生命拥有的科技显然是超越地球人类的,因此忧心不已。至今霍金去世,他还不忘惊世众人,提早的回应与接触外星文明,可能会导致人类的灭亡。 斯人已逝,惊世之言却不曾唤醒世人的注意。此时人类的科技发展似乎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尤为迅猛,达到前所未有的巅峰,步入人工智能时代。然而脆弱的地球同样以迅猛的速度,遭受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全球气候的突变让科学家们束手无策,不得不思考数百年后的人类将何去何从?既然气候无法改变,也只能在基因上寻求突破。改变遗传基因从而提升人体抗寒耐热的研究加速进行着。人类正踏足崭新的领域,全球各国的科研人员称之为“造神计划”,以改变基因产生良性突变而非恶性变异的活体研究一时成风,人类的道德底线荡然无存,而文明的进程隐隐进入了基因时代。似乎百年后世间将没有凡人,人人都可成为超级英雄,蜘蛛侠与绿巨人也不再是漫画中的人物。 “你相信世间会有轮回吗?” 两个恋人依偎在一起,女子慵懒的寻问着,而男子的目光停留在远处正在除草的工人身上,一脸的宠溺,说道:“我不相信,若是有轮回,人们便不会珍惜当下,又有谁肯付诸一切?” 他的回答让一旁的恋人很是不满,女子噘着嘴埋怨的说道,“是吗?我以为你愿意百世轮回都与我在一起呢。” 男子依旧保持着灿烂而宠溺的微笑,他曲指在对方鼻尖一点,说道:“我更愿意珍惜当下。” 他名叫王诩,自幼便失去父母与爷爷相依为命。几年前爷爷也去世了,他卖掉房子与女友一同留学英国。生活对于这个年轻人而言,没有想象中那般困苦,因为他一无所有,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也许正是乐观的心态,才会赢得上天的眷顾,让他一次又一次的走出困境,登上人生巅峰。他的人生轨迹如自己料想的一般,与初恋女友结婚,一同创业,在中国南方的大城市拥有一家市值十几亿的公司。仿佛一切的一切早在十年前就已经预见到了。混迹商场多年,与人博弈而推演棋局可观三四步者视为奇才,而王诩正是这样的商业奇才。 从公司初立时,他便知晓未来的商业竞争会是多么惨烈,于是隐于幕后负责企业竞争情报的搜集,而妻子夏云诺从未质疑丈夫的决定,自愿站在台前为他遮蔽风雨。 成功的道路岂会一帆风顺?这天,出事了。公司为了扩张渠道,进一步控制整个江苏市场a品牌的独家代理,一次性,就从厂商进了2亿的货。如此重大的决定,作为公司副总的王诩竟一无所知。妻子的举动让他很是费解,因为公司出售的商品是快消品,保质期很短。这样的行为无异于是在赌博,成了厂商将受制于代理商,被牵着鼻子走。可若是败了,市值十几亿的企业瞬间就会崩塌。本想责问妻子为何做出如此冒险的事?可出现问题后,妻子就晕倒了,正在市医院休养。王诩明白,责备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毕竟2亿的商品还有十之八九存放在仓库,再拖延耽误若是过期了,就没有一丝挽回的可能性。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夏云诺虚弱的躺在病床上,发出微不可查的呢喃声。她偏着头,一行清泪浸湿了枕角,留下一片水渍。不远处的丈夫面色疲惫,指尖敲打着膝盖,正屈膝端坐着。妻子似有些不甘,言语中透漏着委屈的味道。 “只是想早点结束这一切,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都是老夫老妻了,说这些...也太见外了。” “如果...真的过不去,我们...就离婚吧。” 显然这样的话并非妻子本意,只不过是怕公司倒闭连累到丈夫而已。王诩立起身,轻轻拍了拍夏雨诺的后背说道:“还没到那一步,别多想了。难得清静,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上午,我接你回家。” 就在王诩推开房门的瞬间,微风伴着消毒水的味道抚乱了妻子的发丝。泪水迷离了眼眸,她知道自己的丈夫会解决眼前的危机,就如同往昔经历的坎坷总会在男子谈笑间轻松搞定。然而这次不一样,没有顾客会蠢到购买保质期过半的产品。解决的方法无非是降价处理,挽回些损失。至于公司的未来,将会因此次重大的失误,一蹶不振。想到这里,她紧咬下唇,心中的懊悔与对丈夫的歉意,似乎只能用疼痛来麻痹。 “傻瓜!一切...都结束了。” 她知道丈夫已经厌倦现在的生活,这次孤注一掷无非是想给他份惊喜,让他过上想要的生活。不料却被人利用,让公司陷入必死的僵局。听着皮鞋与地板有序的啪啪声回荡在医院的走廊,口腔内满是腥甜的味道。 医院一旁的道路边停靠着一辆黑色轿车,王诩没有立即离去,而是静静的坐在车内思考。南方的夏天着实闷热,不一会儿车窗上布满水雾。透过天窗的缝隙,望着病房微弱的灯光,他暖暖一笑。在外人面前,妻子保持着女强人高傲的姿态,强势的一面让与之打过交道的人称赞不已,可他们不知其实夏云诺胆子很小,丈夫不在家的时候,一个人睡觉连灯都不敢关的。王诩感受着路边呼啸而过的车辆和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城市,指尖在方向盘上不停的击打。每每陷入沉思,他都会不自然的用手指敲击东西。他很想戒掉这个坏毛病,因为敏锐的商人会通过细小的动作察觉对方的想法。他便是个中高手,懂得控制与运用微表情,在谈判时佯装传递假的信号给商业对手混淆视听。而自己却总也改变不了这样的坏习惯,貌似条件反射一般。 “八年了,到底为了什么?” 自言自语的说着,王诩点了根烟,封闭的空间内烟雾缭绕,昏暗的火光时隐时现,勾勒出男子孤独的轮廓。他不明白八年来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赚的钱多了生活品质也随着提升,可日子却越过越乏味。回想一贫如洗的过去,通过努力获得一点点东西,都会觉得来之不易。而现在该有的,都已经拥有,却时常无比的空虚。他寻问过妻子,对方的回答是,“我猜是个家,温暖的家。因为...你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这让王诩极为费解,已经结婚八年的夫妻怎么会没有家庭? “没有为人父母,我们都只是孩子。” 妻子的回答如同给王诩上万点暴击,结婚八年没有孩子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进补的药没少吃,医院也没少去,可妻子就是无法怀孕。医生给出的解释能活活气死人,说他们工作压力太大,放松心情迟早会有的。于是王诩提议拿出些股份找个职业经理人来打理公司,他们夫妻做甩手掌柜移民英国,好好轻松一下。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指尖还在不停的敲击。悠长的呼吸伴随着一阵吞云吐雾与夏季的热浪交织在一起,让人烦躁不安。车内的冷气抵挡不住透过天窗钻入的燥热,他松了松领带,紧蹙的眉梢不经意间跳动了一下,敲击方向盘的手指随之安静下来。 “原来如此,是该结束了。” 回忆起几天前,妻子说过的话。 “这次结束你就过去,先买栋房子。” 他终于明白夏云诺为何冒险,原来是在为退休生活提前准备。疑惑解开整个人都觉得清爽许多。想着这一年中唯一幸福的时刻,便是与妻子一同在家中包饺子,吃着可以黏掉牙的水饺,心中却是满满的幸福。不觉内心一阵酸涩,真不知如何去评价妻子好心办坏事的行为?八成是可爱吧。想到这里,王诩拨通了电话。 “chris!帮我订两张直飞曼城的机票,后天一早就要。” 助理chris是公司中与王诩接触最多的人,毕业后就加入了夏云诺的创业团队,他们一起共事八年,可谓元老级人物。敏锐的嗅觉不仅仅是在商场上,对于人情世故更是观察入微。 “师父!已经严重到无法挽回了吗” “怎么会?什么大风大浪不都过来了吗?这点小事还难不倒你师父我。” 在旁人看来,以她的才能只是担任助理,着实有些浪费。而chris清楚的明白,追随王诩这八年来,意味着什么?二人私下以师徒相称,幕后搅动风雨,许多竞争对手不明不白的垮掉,都是由王诩操刀,chris执行。 “大家伙还在公司等着,您什么时候回来?” “通知一下,0:30开会。” 从离开医院,男子就陷入往事的沉思,仿佛即将到来的危机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他总是玩味的游戏在商业圈中,然每次给出的方案都能直切要害解决问题,令人惊叹不已。夏云诺欣赏丈夫的远见卓识,而助理chris则可以敏锐的察觉到师父的意图。她跟着王诩学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商业秘密,更重要的是思维逻辑。 南方夏季的夜晚,感受不到一丝凉意,当助理向他简单阐述完当前的情况。一个决定让凌晨还在加班的人们惊愕不语。 “所有滞销的产品以市场零售价30%抛售。” 如夏云诺料想的一样,丈夫只能选择降价处理临期商品。这是一招臭棋,除了无奈的落子,似乎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正价销售所获利润不过一成,若是再打三折,岂不是血本无归?他们抢的是时间,在产品没有过期之前全部售空,仅各大卖场交付档期活动的费用与促销人员的支出足够让正价商品失去利润,而此时的决定还不如将商品直接销毁来的更有意义,至少不会冲击市场的价格体系。这一行最忌讳价格波动,会令销售终端失去热情,损害他们的利益。试问进价八元卖十元,所获利润两元,昨日商家们刚进满八万的货,今天供货一方便告知三元即可拿货。这不是拿客户当猴耍吗?他们的损失谁来承担?此等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自绝后路。所有的客户不会感激你降价,而是仇视你断了他们稳定赚钱的财路,令其受到严重损失。消费者则更甚,当尝到降价的甜头后,第一反应是之前商家坑了他们很多钱,而不是感激对方降价后,自己占到了多大的便宜。随后,商家不降价,便难以激起购买力,消费心理就是这般奇妙。 chris想提醒王诩这样做的后果,可对方疲惫的模样让她不忍开口。转念一想,以师父的老谋深算,如此浅薄的道理岂会看不明白?她若有所思的端来一杯咖啡,刚放在办公桌前王诩的手机便响了。已是凌晨的夜晚,办公室内无比寂静,针落可闻。 “你这是在作死,挣扎还有用吗?真的以为能安然度过?呵呵呵,得罪了所有人,看你以后还怎么混?” 一听便知是同行打来的,言语中略带讽刺。只听王诩不屑的回道:“有劳墨总费心了,这么晚还是早些休息,你这么关心我?嫂子不会吃醋吗?”师父与人互怼时,总是云淡风轻的说笑,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模样。chris忍俊不禁,失声娇笑。 “你的笑点还真是低,很好笑吗?” “好笑。” chris只说了一句,简单的两个字而已,师父的手机又响了。王诩没有急着接电话,而是高深莫测的微笑。 “仔细想想,他们为什么不睡觉?大半夜的来骚扰我?” 男人之前的骚扰还真是莫名其妙,正想继续偷笑的chris突然间意识到了什么。已经是凌晨一点钟,这些人居然反常的不睡觉,特别留心公司的降价行为。莫非...心中的猜测顿时令她不寒而栗。 “2亿。我希望明天12:00前能看到您的诚意。方董,您只有一天的准备时间,别让我失望。毕竟,做错事总要买单的。” 当听到王诩说出的话后,chris呆若木鸡,她没有想到多年来一直混迹商场,游刃有余的奇才竟会被逼到如此地步。出此下策等同于商业犯罪,若是事情暴露,敲诈国企单位的董事长,他们公司的供货方,足够让王诩在监牢中度过下半生的。正是王诩毫无保留的信任,才让chris甘愿埋没自己的才华,躲在师父的阴影中一边追随着,一边学习着。 “这么做是想逼出幕后的黑手?你早就料到,他们会跳出来的。对吧?” “当然了。公司垮掉,谁才是利益最大的获得者?我怎么会知道?不出其不意,又怎会逼他们出来呢?” chris忍不住吞咽口水,王诩降价的行为竟然是作秀。不安常理出牌,将布局者引出,仅仅是为了证实他的猜测。若是猜错了呢?公司2亿的亏损岂不是要硬生生的吞下?如此荒唐疯狂的行为也只有眼前男子敢做吧?想想一阵后怕。 “那要是猜错了呢?没有人跳出来该怎么办?以30%的零售价抛售,公司是挽回不了损失的。” “呵呵,对我有点信心,好吗?商人嘛!都是无利不起早,苍蝇不叮无缝的蛋。2亿货值的商品与整个江苏的渠道相比,哪儿个更值钱呢?厂家又怎会坐视我们一家独大?你了解的,国企单位不靠垄断,是没什么竞争力的,最懒了。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难道不觉得奇怪吗?销售业绩再好又落不到他们的口袋中,你说他们究竟图什么?” 只是短短的两通电话,王诩竟能分析出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还从容不迫的应对。这让跟随八年的助理望尘莫及。厂家收受竞争对手的贿赂,给自己的代理商做局,任凭外人怎么看也察觉不到其中的猫腻。难怪王诩会破罐子破摔,不按套路出牌。天衣无缝的算计在疯子面前,是无法奏效的。短暂的惊讶过后,她又不淡定了。 “那索要2亿赔偿呢?是你随机应变?你怎么会笃定对方一定照做?” “我哪儿有那么神?只是猜测到其中的一种可能,事先推演,做出正确的判断罢了。方董一定会给,他看得清后果,也付不起市场崩盘的责任。再说了我手中有他的把柄,人家是公众人物,不至于为了省钱,麻烦中纪委上门。” “可...这是商业犯罪,你清楚后果。万一,我是说万一出事,夏董事长...怎么办?” 后知后觉的chris对王诩以身犯险的行为忧心不已,做生意的,谁不想干干净净?他可以借此要挟别人,难道就不会成为别人穷途末路时,要挟他的筹码吗?一张与夏云诺大学时的照片,一直陈放在干净的办公桌上。王诩拿起相框,呆呆的注视着。助理的话让他陷入久久的思绪之中。妻子很美...很美。他并非好色贪慕虚荣之人。两人自幼青梅竹马,王诩一直默默的喜欢着对方,由于家境过于悬殊,不敢逾越朋友的底线,只是将爱意隐藏在可怜的自卑之下,幻想着编织些美梦罢了。他从未想过此生能有幸与心仪的女子最终走在一起,毕竟像他这样出身贫寒,时常遭受冷遇与白眼的穷小子,想要迎娶白富美,逆袭人生犹如痴人说梦。加之自尊心极强,坚持脚踏实地不肯变通,从不主动与人拉结交,又怎会招女孩子喜欢呢?直到夏云诺抢先表明心迹,这才没了坚持,同时失了底气。夏家是豪门,是国内最早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衣食无忧的夏家千金从大学时代就抛头露面,打工接济王诩。几年的软饭让王诩吃的,自卑到了极点,本想就此放弃这断毫无结果的恋情。哪儿知女友不顾家人的反对,也要跟王诩在一起。竟带着他去了民政局,领证后生米煮成了熟饭,对方家长只能无奈接受。事情的发展与料想的人生轨迹发生重大偏离,男人能做成他这样已是荒诞至极。一个嫁入豪门,整日谨小慎微的入赘女婿,上演一出深闺男版的怨妇苦情剧,似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本想不辜负佳人青睐就此认命,谁料妻子坚决反对丈夫入赘,不惜与父母决裂带着他离家出走,一走便是八年。 “我是公司的法人,这件事...云诺毫不知情,万一出事了,自然是我来扛。” 第二章:敬业的演员? 世间万物有因必有果。商人懂得做慈善,明白投资的价值。而聪明的商人更懂得称赞对手创造机会,夸赞下属笼络人心,因为感情的投资是最廉价的,也是回报率最高的商品。他一直这样认为。也许是因为出生在缺乏关爱的家庭,32年来能走入王诩心中的人,只不过两个而已,一个是过世的爷爷,另一个是妻子云诺。病态的感情认知,让旁人能难靠近。严重自闭的他只想经营好自己的小天地,不愿招惹过多的感情是非,就连商业活动中与人主动交往,也只不过是逢场作戏。若是有的选择,情愿幽居山谷与世隔绝,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般的闲散生活。也许这是他自己都没有深思过的潜意识,内心真正的想法。 短短一天2亿货值的商品就因一波震撼降价来袭,而被抢购一空,商家们来不及吐槽供货方的脑残行为。只想通过刺激消费挽回损失,幸运的话还能牟取暴利。最初的销售价格不约而同的定为八折促销,后来买一送一,买二送一的活动如病毒扩散般,席卷整个江苏市场。有远见且割肉快的商家提早抽身,而那些坐看竞争对手作死的吃瓜群众,万万没有料到,这次降价风波引发的连锁反应,是如此的严重且漫长。直到自家的商品出现滞销,受波及快要过期时,才如梦初醒。随后同行之间争先恐后的降价抛货,已成为无法逆转的惊涛巨浪,数万人失业,数百家产业链中的企业,纷纷倒闭,许多商人倾家荡产跳楼自杀。引发的社会舆论,直指a品牌厂商,那些通过受贿行为没有得到回报不说,却被无端卷入漩涡中的奸商们开始发难,a品牌的董事长方忠扬因巨额受贿被批捕入狱。当事情的真相公诸于众,那个隐于幕后,作俑者之人被挖出,舆论又是一片哗然。因为...那人早就死了。就在做出报复性降价行为的第二天,赶往上海虹桥机场的途中遭遇车祸意外身亡。随后又被媒体曝出,车祸发生后那人没有立即死亡,而是被人蓄意谋杀,被连捅数刀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亡。一时间轰动全国。 每个人都会有脆弱的时候,会选择用酒精来麻痹,疯狂来解脱,亦或是自暴自弃的沉沦。而这一切,人类认为是主观意识所产生的行为,却不知是大脑在进行自我保护,屏蔽负面情绪在潜意识中下达的指令。冥冥之中,万物的主人能通过人工智能赋予机器生命,服务于全人类的智慧生命体,编写出来的程式,完美的掌控着一切。享受着君临天下,高高在上的感觉。可笑自己的人生却被命运悄悄的安排着。平行的时空,每一次轮回转世,只不过是在放映同样的剧情,唯一不同的,则是作为背景的幕布,是彩色亦或是黑白。 “咳...咳...” 昏暗的洞**,隐约听得见噼啪的声响。那是一处用石头围起的火塘,里面燃烧着略带水分的柴火所发出的。黑色的烟灰将周围大块的鹅卵石熏烤的如焦黑的土豆一般。躺在石床上的男子显然是被呛到了。他有些懵,手掌在毛皮制作的床褥上摸来摸去。眼睛不停的睁开,然后闭合。许久过后,望着洞顶郁郁而坠的石钟乳发起呆来。 “岩洞?不会是事情暴露了,云诺带着我跑路了吧?呵呵。” 荒唐的想法转瞬即逝。王诩清晰的记得被人连捅数刀,以至于左胸肋骨崩裂的声音都能听得见。遭受如此重创,不入院抢救又怎么会侥幸存活?妻子断然不会不顾及他的生死,带着王诩一同跑路。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出声来,片刻过后,一阵疯狂的咳嗽,感觉肺都要可出来了。洞**黑烟滚滚如同火灾现场,他发誓八年来抽过的香烟加起来,也没有现在吸入肺中的粉尘多。正准备起身逃命,一个黑影忽然闪至面前。吓得他差点没晕厥过去,还好作为一名经历风霜洗礼的商人,处变不惊的休养还是有的。王诩快速平复受惊后异常活跃的小心脏,强装镇定的问道:“谁?” “君醒矣。奴婢拜见少君。” 声音中带着稚嫩与恭敬之意,像是个未成年的小丫头。洞**时隐时现的火光,很难辨识对方的模样,依稀瞧见一大团东西卧在石床边。王诩挪动身体想靠进一点观察清楚。 “少君身子有恙,犹偃息,不宜动。” 女孩似察觉到王诩想要起身,于是开口劝阻。然而说出的话有些奇怪,王诩一头雾水,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失神中,尚未追问缘由,那女孩已经消失在洞口。远远望去,臃肿而巨大的身形如同熊一般,他惊愕不已,感觉下巴瞬间失去知觉,即将坠落而下。也许是躺得时间太久出现了幻觉,他这般自我安慰着,默默的躺在床上,也不觉得浓烟呛人了。 岩洞纵深极广,火塘内的光亮只能照清三丈的距离,再远则是漆黑一片。洞口格外的敞亮,应该是白天。石床的一边堆满大大小小的木箱,一直延伸到看不见为止。貌似这儿里是座临时仓库,王诩看着床边红色漆器的木箱感觉无比的诡异。这年头竟还有人仿古?用青铜镶边装饰木箱?淡绿色的锈迹好似文物一般。也不知哪儿个脑残如此精心的安排,难不成是准备与他玩寻宝游戏?脑中设想着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然而这次他失算了。 几个小时后,王诩拖着虚弱的身体走出洞外的一刻,感觉三观尽毁。先是惊讶自己穿着像裙子一样的衣服,随后摸着披散的长发,纳闷到底昏迷了多久才能长发及腰?当触摸到没有胡茬的下巴,发现皮肤白嫩的离谱,甚至开始怀疑有人趁着昏迷之际,把他变成了人妖。检查过后,深深的吐出一口气。 “夏云诺!你开什么玩笑?就为了2个亿,至于全身整形吗?” 想想都觉得可怕,不就是逼得那些人走投无路了。妻子也不至于怕成这样?未经他的同意便给他换了张皮。手指小心地捏了捏脸上的皮肤,像是在测试脸皮的贴合度,害怕一张假脸在不经意间就垮了。那些整形失败的明星他也是见过的。混商圈能混到整形,若是此事传扬出去,他还怎么见人?转念一想,妻子也是一片好意。算了,不做计较。他小心的敞开衣襟,察看左胸的伤口。伤疤已经愈合,总觉得哪儿里怪怪的,于是手贱的按了一下,痛的呲牙咧嘴。 “哎!粗心的女人。全身都整了,也不知道把骨头接上?这...” 看着左胸明显的凹陷,极不平衡的奇怪感觉。王诩只觉内心无比的悲凉,忍着疼痛又按了几下。立时呆住了,之前所有附和逻辑的推测全部垮掉。从伤疤愈合的情况来看,不过十几天而已,而几年才能长出及腰的长发,显然时间上是不对称的。随后与他说过话的女孩拎着一只野兔归来,王诩瞬间凌乱了,紧接着是崩溃。他不相信所谓穿越的蠢事会落在自己头上,无非有人故意捉弄他,还请了个十分敬业的演员来扮演野人少女,演技相当了得,一口标准的文言文,基本无法与之交流。急于逃离、想去求证的王诩向洞外奔跑百米后,晕倒在一片竹林之中。 再醒来时,洞内依旧弥漫着可以呛死人的浓烟。赤裸的上身捆扎着泛黄的麻布条,散发出淡淡的青草香,稀松的包扎手法简直不忍直视。回想之前发生的事,此刻显得淡定一些。他起身找寻上衣,摸索了半晌一无所获。以为是那演技精湛的女孩怕他离开,便藏了起来。于是随手摸了张毛皮裹在身上,准备继续逃亡。也许是昏迷时已经适应穿裙子的感觉,走出好几步才察觉屁股后面呼呼作响,竟有凉风袭来。走到洞口有光亮的地方一看,陡然被自己蠢到了,身上复古的裙装,原来是一体的。上衣一直挂在后腰,只是没有发现。胡乱的穿戴一通,也未留心丢在一旁的毛皮。当余光扫到时,顿时傻眼,竟是一张虎皮。片刻的不可思议后,王诩仔细的检查。这虎皮居然是真的,那么大一张,完整而没有一处毛皮的损伤,堪称上品。 “猎杀老虎...至少要判个三五年的吧?这玩的也忒大了吧?” 理智告诉他,不会有人蠢到为了整他,大费周章演这么一出戏。只要还在国内一天,他与方忠扬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对方一旦落马,绝逼会拉他下水,无期徒刑...肯定是跑不了的。此刻他倒是想一死了之,被人寻仇杀害,至少妻子能受益一大笔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足够后半生无忧无虑的生活,还不用漂泊海外躲躲藏藏。让他接受现实,比要了他的命还难。环视四周,延绵起伏的大山紧紧围绕着,身处的矮山并不太高。他决定先下山再找寻出路,于是匆忙朝着地势比较低的方向行去。起初一脸的笑意,兴奋的一路狂奔。根本没有留意周遭的景象,不久后深山老林的阴森恐怖,让他心悸不已。随处可见的参天古树,怕是四五个人围起来才能抱住树干,在现代哪儿还有这样的地方? “不怕,不怕。都已经死过一次了,有什么可怕的?” 一面自我安慰,一面哼着难听的曲调壮胆。约摸过了一个小时,前方没有路了。眼前是一片断崖,下方的石壁如同被巨斧劈开一般整齐,虽然与这矮山比起来不算太高,但目测有四层楼的高度。下方满是碎石,若是不小心摔下去,后果不言而喻。此时要是原路返回,被那演员碰到,那就尴尬了。第一次逃跑晕倒,被人救回去好生照顾。醒来后还没感谢对方又接着逃,人家这次不来救,自己却要屁颠屁颠的滚回去,想想就觉得丢脸。 “出门方便了一下,于是乎...就迷路了。” 这样的鬼话,连自己都不相信。拿来欺骗小女孩是不是有些过分?王诩苦思冥想,急于找个台阶下。寂静的山林中,猛地惊起一片飞鸟。落叶被轻微踩踏的声响,如此真切的传来。全身的汗毛像是触电一般竖了起来。脑补着各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恐怖片画面,他身形急转。 “二哈?不对...是狼...” 尾随在王诩身后的饿狼,被他猛地转身吓了一跳。瞬间露出逗比二哈一般的可笑表情,向后匆忙跑了几步,然而死死的盯着他,发出低沉的呜呜声。讨喜的一张二哈脸立时变得狰狞起来,王诩大惊,急忙蹲下。扑闪着双手在地上寻找可以作为武器的东西,除了几块碎石与落叶什么都没用。印象中狼都是成群结队来捕杀猎物。为何这只奇葩狼会独自尾随?他顿时觉得人在走背运的时候,就连一条孤狼都来鄙视自己。他就不信了,自己一个大活人会被一条狼欺负了。不把丫屎打出来,不知道人类的可怕。心里是这么想的,诚实的身体却蹲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饿狼摆了半天poss,似乎有点累了,也蹲在原地不动与他对峙。 “狗怕猫腰,狼怕蹲。我就不信你不怕我?有种来啊?” 王诩坚信前人总结的智慧,只要蹲着不动,狼便不敢进攻。可他没有料到,现在的狼还不知枪为何物?更何谈害怕?他的挑衅行为激起了对方严重的不满情绪。饿狼猛地窜出,王诩惊出一身冷汗,起身时没站稳一屁股坐倒在地。也许是蹲的太久腿脚发麻的缘故,加之紧张到了极点,下半身不听使唤,不住的颤抖着。慌乱下朝着饿狼掷去的石块失去准头,一下也没砸中。更要命的是...他一气就扔完了,之后只能徒手与狼搏斗。 “救命啊!” 展开手臂挥舞,护住面门保护脆弱的脖颈,两条腿疯狂的乱踹。整个人在原地打滚,荡起一片尘土,看似是准备转个圈。前有饿狼,后有悬崖,昨日方才庆幸活了下来,而今天便要葬身狼口,心中的苦闷难以言语。被人捅刀子的时候也没有这般害怕。大呼救命,喊的声嘶力竭,脑中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少君无恙乎?可与奴婢归乎?” 当王诩被这熟悉的声音唤醒,那饿狼已被一支羽箭贯穿腰肋在地上打滚惨嚎,似乎和王诩一样的画风。自他踏出山洞起,女孩就一直悄悄跟着。一路上伪装的比那头狼还专业,狼兄若是知道身后一直有只黄雀尾随,估计下辈子投胎宁可去做二哈,也不做这孤身劫道的买卖了。女孩拜服在地,身上披着臃肿的毛皮看似一团绒球。片刻过后,她起身搀扶王诩,一股酸臭的气味扑面儿来,熏得王诩差点干呕出声,险些毁掉大叔对救命恩人努力维持的绅士风度。王诩对着女孩尴尬的微笑,对方则低垂着脑袋不敢与之对视。随后女孩扛起那头狼尸,走在前方引路,王诩紧随其后,生怕再被野兽袭击。一路上默默无语,望着女孩的背影开始无限的遐想。 会伪装追踪,射箭技术堪比运动员的人...会混演艺圈?或许这一条不足以说服他相信。但是长期不洗澡能臭成这样,用生命彪演技的敬业演员又能有几个?若还不信服,扛着一头近百斤重的成年野狼,走了一个小时的路,竟然大气都不会喘的女艺人。试问谁他妈见过? 回到洞穴外,见识了女孩剥皮拆骨的娴熟技艺后。王诩终于相信这个世界与他之前的认知有些偏差,至少这里的女人不一般,更像是怪物。 女孩自称阿季,总是忙来忙去的,也不知是在忙些什么?每当王诩靠近时,小姑娘总会恭敬的俯身下拜,然后继续忙碌。她很少主动开口搭话,像个机器一样只知道做事。王诩能看明白对方什么时间该做饭了,什么时间外出打猎或是挖些难吃的野菜回来。这些都是有规律可寻的。小姑娘似乎有意回避着他,有时在洞外呆呆的冥想,盘腿端坐的姿势可以保持两三个钟头。跑也跑不了,王诩只能认命,尝试着与女孩进行交流,先搞清楚身处何地? “小姑娘!这里...是什么地方?” “少君,奴婢阿季。” “噢...阿季小姑娘,你能告诉我吗?” 女孩恭敬的俯身拜倒,近距离的接触让她很有危机感,一直不敢抬头。 “阿季不敢!奴婢本一舂奴,为君母所救,从少君。请君唤奴婢,阿季。” 王诩本人是名严重的强迫症患者,尤其喜欢对称。不巧遇到个抠字眼的强迫症,比他病得更加严重,这还是平生首次遇到。不由地心生同情。 “阿季...” “少君,此云梦山,又谓女娲山,卫淇境内。” 以王诩对地理的认知,从未听说过有云梦山或是女娲山的地方?而卫淇又是个什么鬼?他更不知道。一脸懵逼过后,拿着截短小的树枝在地上画了张中国地图。示意阿季指出他们所在的位置。女孩趴在地上看了又看,苦思冥想过后,回道: “鸡?君欲食肉矣?” 感觉瞬间被暴击一万点伤害,画了张地图说的如此明确,竟被误解到这般田地。突然有种初到海外留学时的感觉,那时的留学生发明了一个伟大的沟通方式——肢体语言。以至于归国后与人交流时总会不自然的手舞足蹈。王诩开始表演,既然不知道在哪儿里,至少能问出为什么会来到此处吧?他扯开衣领指着胸口受伤的地方一通比划,女孩终于明白了。 “晋人劫掠,少君为救山民,为流矢所伤,既迷二日。” 语言沟通的障碍,如刺在喉。若是能回去,这段难忘的经历,一定能激起王诩对文言文学习的兴趣。他不介意报个补习班,顺便考个四六级。当听到“晋人”的字眼,心中咯噔一跳,第一反应,竟是回到了两晋时期。荒唐的念头转瞬即逝,认为不是女孩疯了,就是他疯了。只是疯的人不自知,认为自己没有疯。不禁佩服自己随便一想,就带着辩证的哲学逻辑。她说她的,反正信不信由自己来决定。于是乎,能问明现在是什么年代显得尤为重要。两人的交谈着实费力,王诩将肢体语言发挥到了极致,除了跳舞就差唱歌了。一番绞尽脑汁后,突然犹如神助。 “阿季!今是何世?” 他想着上学那会儿《桃花源记》也是背过的,不由地得意起来。王诩怕是忘记,两人的沟通是互相伤害,而绝非单方面的摧残。女孩听到对方终于说出句人话,喜形于色兴奋的抬头与他对望。蓬松干枯的长发,隐藏着一张娇小的脸庞,左脸上戴着一张兽皮面具。双瞳剪水,明亮中透着一丝灵气,与木讷呆板的外型显得格格不入。 “彩!” 阿季失声吼出一字,像是期盼结束这可怕的询问过程。用一声喝彩来表达终于听懂了王诩的话。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让王诩魂飞魄散。 “彩...彩你妹啊!那么大声,我又没聋。” 王诩不自觉的大声斥责,这让细声软语的小丫头慌乱不已,拜服在地上再也不敢抬头。看到阿季的模样,只觉和这幼稚的小姑娘较真,貌似越活越回去了。王诩思考着如何组织自己可怜的文言文词汇,来表达歉意,让她起身别再下拜了。却听阿季恭敬的说道: “阿季为家之幺女,惟姊姊,无妹。” 整张脸瞬间垮掉,扭曲的如同之前那头饿狼摆poss的模样。此时,他百分百确认,名叫阿季的女孩没有疯,只是智商着急罢了。而他绝对会疯,因为阿季太耿直了,不会说假话的。可...若是真话,王诩无法接受事实,只能发疯。 第三章:没有主角光环的穿越者 贪欲是原罪,是不懂得珍惜拥有。物质生活无法保障,一切满足精神的追求只是奢望。曾经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现在却过着野人穴居的生活。一日两顿饭,没有五谷杂粮,没有调味品,除了喝汤吃野菜,任何意外收获的食物都是上天的恩赐。王诩哪历经过如此凄惨的生活?即便自幼贫寒,也吃过许多苦。但是与山中的野人生活相比,那些苦...不值一提,可以称之为身在福中不知福。不向命运低头,绝食一日后,他果断向着生活屈膝。什么狗屁理想?什么自闭伤心?都是扯淡,先填饱肚子要紧。已经三天没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放在现代,旁人会以为他便秘了。可王诩冷暖自知,腹中除了汤水就是难以下咽的烂树叶。当吃下几枚烤熟的鸟蛋,感动的热泪盈眶。觉得不做点什么都对不起来之不易的食物。 “阿季!前几天的狼肉呢?到哪儿里去了?” “奴婢与山民换了匹麻布,想为少君添置件衣服。” 几日相处下来,二人已经可以正常交流。此时王诩想食物已经想的抓狂,他不明白阿季会打猎为何不做些肉干封存起来?待到青黄不接之时用来充饥。毕竟山里的产出极不稳定,想要每天捕到猎物基本是在做梦。 “我没见你换的布?你是不是故意把肉藏起来,不给我吃?”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阿季立时拜倒,开始叩头恳请王诩原谅。一个现代人哪儿感受过奴隶主的权威?小丫头嘣嘣的磕头声,一时间叫他不知所措,手脚慌乱的去扶女孩。谁知对方如此固执,就是不起身。王诩拉扯了半天,当女孩起身做出解释时,额头已是红肿一片。原来阿季不懂女红,用一张狼皮与狼肉拜托相熟的山民做件衣袍给主人。那日遇险,王诩只顾着打滚,不想屁股后面的衣料全部磨破了。阿季一番好意为他着想却遭到怀疑,怎能不自证清白?王诩知晓后只想抽自己两耳光,放在现代这属于严重的虐童事件。随后展开思想教育,劝说女孩不要一言不合就下跪。哪儿知阿季搬出《周礼》对他一通说教,开始普及尊卑概念。无论怎么反驳,耿直的阿季就是不听,竟还拿出王诩的考妣继续说教,时不时引经据典,什么公,什么子的事迹满天飞。听的王诩顿感白上了那么多年的学,到后来耳边嗡嗡作响,只想回句...什么鬼。 事后他细细总结与阿季交谈时的注意事项,第一:不能开玩笑。第二:用词要简洁。第三:语气要严厉。不然小丫头分分钟跪拜自残,防不胜防。全当关爱神经病患者,按照对方制定的游戏规则,去玩好了。他如此安慰着自己,毕竟离开女孩是没办法独自生存的。虽然不愿接受穿越古代一说,但是现在的生活格外新奇。完全就是真人版的野外求生,十分有趣。很想试试不一样的生活又焦虑着妻子的处境。王诩的心中满是矛盾,想的出神,周遭的一切像是与之隔绝一般。阿季见他不语,独自走出洞外。 山洞外的空地上放着几个竹筛,上面堆放着许多干枯的草药,貌似是在晾晒。女孩用袖子抹了抹额头上沾染的尘土,仰望天边的云霞。伸出小手晃动了几下,像是在掂量什么东西的重量。可粗糙的手掌空空如也。随后一只手抱着两捆干树枝,另一只手托着竹筛便走向洞内的火塘。她把干枯的草药平铺在炭火上,立时烟雾升腾,洞**满是刺鼻的气味。 “咳...咳...阿季,你在做什么?” 眼泪与鼻涕狂流不止,王诩回想起之前总会被浓烟呛醒,现在才知道是小丫头做的。他很好奇阿季为什么焚烧晾晒的药材,药不是用来吃的吗? “少君,奴婢在焚烧艾草,这烟气对您的伤有好处的。” 印象中艾草是端午节插在门上用来辟邪的,艾灸倒是听说过,也在养生类型的会所中尝试过,可没见技师让客人闻啊?这是什么治疗方法?疑惑过后觉得这小丫头真是厉害。不仅力大如牛,会射箭还懂医术。 “要帮忙吗?” “不用,奴婢来做就好了。少君好好休息。” 小丫头正将外面的东西往洞内收纳。王诩跟在她身旁,像个好奇宝宝一样不停的提问题。 “这些干柴没必要收进来。放在洞外又不会丢?再说了,这山洞连个门都没有,放在哪儿不都一样吗?” “明日会下雨的。” 王诩指着天边五颜六色的晚霞说道: “噢?怎么可能?你没听过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天应该是个晴天才对。” “奴婢只是做些准备。山中夜凉,备些干柴总是好的。少君若是...无事,可以研习一下书简,那都是您父亲留下的。” 虽说像他这样的奸商从来不知脸皮是为何物?但是如此赤裸裸的被一个比自己起码小二十岁的孩子嫌弃。真是扎心...大叔识趣的离开,从石床边的木箱中随手取出两卷竹简,移步至火塘边坐下。此时艾草燃烧后升腾的白烟已不再像先前那般浓郁,熟悉了艾草的气味,感觉还不错,全当吸烟了。没有香烟的日子...痛苦不堪。 “啪嗒”,一捆干树枝掉落,或许捆绑的不牢,树枝散落了一地。阿季没有赶忙收拾,而是望着王诩一脸若有所思的模样,眼神中带着一丝错愕。此时王诩沉迷于书简中的内容,没有被惊扰到。他看的正是一本医书,很神奇,上面记录着如何用艾草治疗伤病,涂抹伤口、药浴浸泡、内服、烟疗等方法。这些都是闻所未闻的东西,其中一条更是骇人听闻,用草药的汁液在患者皮肤上画出些奇怪的图形,医者配合描述的步伐舞动并念出咒语能加快伤口的愈合。理由呢?为什么?王诩看不懂,治病与舞步咒语之间存在着什么联系?其实原因很简单,这个时代没有所谓的郎中或是医者,巫与医是不分家的。迷信为何令人信服?那是因为宣扬的人把疾病描绘成魔鬼,老百姓们对疾病的认知完全被带偏了。所以巫医才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受人尊崇。王诩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喜欢了解未知的事物,涉猎极其广泛。不过一旦搞懂,就失去了热情。这样的毛病和成长的家庭环境有关,一个人的时候总能找到些乐趣,越是孤家寡人,越不喜欢孤独的感觉。这些书简足够消磨无聊的时光,还好这时的文字有限,弄清楚语法与基本的构词不难理解其中的含义。把古代的书籍当做玄幻小说来,看件很有趣的事情。 阿季抚了抚蓬乱的长发,少主认真看书的行为似乎比病好后就一直胡言乱语更让女孩感到奇怪。她收拾完东西,取了一卷竹简坐在少主对面,围着火塘也开始看书,时不时偷偷打量着王诩,小心翼翼的往火塘中放入几根干树枝。不知不觉,洞口已是漆黑一片,山里的夜晚很冷,没了阳光温度骤降。所处的季节应该是夏末秋初,很难想象冬季大雪封山的模样。许久过后,王诩有些口干,略微砸吧了几下嘴。对面的小丫头便端着一碗清水递到他面前。这待遇何曾有过?喝过水后,腹内一片翻腾,下午吃了几枚烤鸟蛋,怕是要腹泻了。这着实尴尬了,他不怕黑,只是历经过饿狼的事后,再也不敢一个人外出了。鬼知道这大山中还隐藏着什么凶禽猛兽?忍了半天,扭捏的向女孩求助。小丫头带着他来到百米开外的竹林,蹲在地上有手刨了个土坑,示意少主可以开始了。王诩一脸懵逼,然后整张脸涨的通红。 “喂!你去哪儿?” 阿季把他丢在竹林就离开了,王诩紧张的扫视周围。哪儿还有心情解决?吓都吓死了。厚厚的竹叶怕是积攒了十几年,脚踝没入其中就像踩入积雪中一般。万一冒出个毒蛇或是蜘蛛什么的,肯定吓的屎尿横流,想想就觉得可怕。突然,瞧见远处的火光。小丫头一只手举着燃烧的干柴,另一只手拎着水桶,朝着竹林快速跑来。心里暖暖的,阿季没有丢下他。不过奇怪这孩子怎么拎桶水来?难不成给他洗手用的。女孩靠近后递来一节竹片,然后背过身举着简易火把,站在一旁陪着。这让王诩很不好意思,借着火光仔细端详阿季给的竹片。那竹片打磨的极为光滑,两端还有弧度,看上去像是鞋拔。不过小了些,一端坠着流苏,与麻绳编制的绳结串联在一起很是美观,更像是一件竹制工艺品。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隐约记得医生在看病人扁桃体时用的压舌板不就是这个模样吗?想到这里,他闻了闻。 “阿季...那个...卫生纸有没有?” 话一出口只觉自己脑抽,当下应该不会有这类东西存在。于是四下摸了摸,想着找些树叶将就一下。可身处竹林,干枯的竹叶细长且一触即碎。这可如何是好?内心挣扎过后,又羞赧的开口。 “那个...有没有拭秽之物可用?” 小丫头没有回应,而是换了只手去举火把。王诩老脸一红满头大汗,认为对方传递的信号是在告诉他,举得很辛苦,麻烦快一点。话若是问的再直白一点,以后见面哪儿还有脸呢?正苦恼时,小姑娘后退了一步。王诩一惊,睁大眼睛。不明白阿季是要干嘛?随后女孩用后脚跟轻轻碰了几下水桶。他立时不淡定了,难不成是让他用手扣?想到此处脸都绿了,恶心的快要呕吐出来。然而阿季的下一个动作更是诡异,女孩将右手背在身后,伸出两根手指,紧贴后腰向下慢慢移动。看得王诩一头雾水,突然,手指停至臀部对着他勾了勾。唰的一下,此刻王诩的脸色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如果表演变脸魔术完全不需要借助道具。一慌神,那节竹片脱手掉落,心中凌乱的如同一万匹草泥马奔腾,方才竟还闻了闻。 原来阿季给他的东西叫厕筹,就是古代人用的卫生纸。每个人都有,是很私密的物件。一般是用玉石、竹子或是陶制品做的,使用完后用水清洗。他很想哭,看过的电视剧或是小说中的主角,穿越到古代都是左拥右抱,纸醉金迷的,而自己却这般凄惨。试想智商碾压一切的现代人去请教古代人如何上厕所?若是被人知晓,还不笑掉大牙?王诩只能假装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还好小丫头没有因这些糗事而嘲笑,这才让他好受一些。夜晚是枯燥的,王诩选择多收集些这个陌生世界的情报。小女孩则耐心的回答着每一个问题。 阿季说他们在大周朝,这个国家有数百个厉害的氏族。整日打来打去,搞得外面民不聊生。而打战的理由居然是为了填饱肚子,农忙时百姓们下地干活,闲了氏族宗主就会纠集大伙去别处抢劫。王诩听得有趣,觉得女孩诉说的大周朝与历史中认知的周朝略有不同。随后他又仔细询问了自己的身世,得知父亲早亡,母亲带着他一直隐居在云梦山中。阿季以前是个女奴,在一个大氏族的封地上负责劳累的舂米工作,因为年纪太小身体难以负荷于是就病了。家主将她残忍的遗弃在荒山中,幸好王诩的母亲路过并救下年幼的阿季,这才得以活命。之后跟在王母身边,立誓一生追随。王诩的母亲是名奇女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懂医术还酷爱武学。阿季跟在身边学到不少东西。每当追问先父的事情时,女孩的回答显得格外的少。不时反问王诩为何受伤后,行为变得奇怪而且这么重要的事情也能忘记。王诩则各种胡诌,什么失忆啊,头疼啊,还声称自己在阴间走了一遭。女孩听到鬼神便信服不已,不再追问。 “阿季!不对啊?我父亲姓周,母亲姓赵,为什么我姓王?” “奴婢...不知。” “不知?你不是跟了我娘五年吗?她难道没跟你说过吗?” “夫人...未曾相告。奴婢真的不知。” 他感觉小丫头一定知晓,只是隐瞒着不说罢了。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是名义上的父母,除了占用人家儿子的身体,几乎与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 夜已深,王诩躺在石床上无法入眠,侧着身子望着火塘边蜷缩成一团的女孩。小丫头很懂事,想想如厕时维护他的举动这让王诩感激不已。一直被阿季照顾,作为对方的主人,不应该为她做点什么吗?无论是接受还是不接受穿越这样荒唐的事,眼下与世隔绝的生活,至少让他与女孩过得舒适一些,总不是什么坏事。他这样想着,搭建几间茅屋,种种地,养养花,闲暇时钓钓鱼不视为一种不错的生活。 “睡着了吗?” “没有。” 话一出口,阿季便起身向他走来。似乎是觉得主人有什么吩咐。 “躺下,别动。我只是想和你聊聊天...睡不着。阿季,你相信世间会有轮回吗?” “奴婢相信,不知...少君信吗?” “呃...以前不信,现在信了...” “阿季...” “嗯?” “给我讲个故事吧,讲个好笑点的。你会吗?” “奴婢会。” 女孩讲了一个关于点灯的故事。话说有个士大夫在朝会中领了君上的任务,老板催促的比较急,明日一早就要交作业。他回到家中才忙活一个时辰天就黑了,这可怎么办呢?于是询问妻子,可不可以点灯熬夜?妻子也拿不定主意,就把族中长辈全部叫来征求他们的意见。讲完后,王诩不知道笑点在哪儿里?妻管严?还是家中长辈闲得蛋疼? “很好笑吗?为什么?” “呵呵...您想啊,点灯是用豆油。这年月能吃饱肚子已是不易了,会有人傻到用粮食来点灯吗?” 原来这才是笑点。王诩被惊骇到不能言语。认为绝对是女孩在说谎,转念一想小丫头从小就跟着母亲生活在大山中,自然没见过什么世面。外面的世界一定不是这样的。因为这是周朝啊,又不是原始社会。就算物质匮乏,富人总不会点不起灯吧。以前看过的求生节目中,树脂不就可以作为燃料?浸湿布条裹在木棍上引燃就是火把。山里到处是树,收集些树脂不是难事。 “我才不信呢。以后我要在山洞内点满油灯,晚上睡觉如同夜宿星辰之上...多美妙。” 阿季没有反驳,而是朝着洞外的夜空望去。天空中没有星星,但是幻想着少主描绘的画面,似乎看到了夜空中闪烁的星光...很美。浅浅的鼾声,静谧的夜晚,与少主一起相处了五年,对方突然变得陌生起来,这让女孩有些害怕。印象中,那个男孩总是欺负与捉弄她,从未像现在这般平等的对待她。自从少主的母亲去世后,男孩一不顺心就对她拳打脚踢,她只能无奈的接受。她发过誓一定会照顾好少主,不离不弃,完成老夫人的遗愿。习武对于女孩子而言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一直坚持着,是不想将来少主被人欺负。他们的日子能好过一点。也正是这份坚持,才保住了主人的性命。第一次杀人,一次就杀了五个,来不及恐惧只顾着救治主人。若是他死了,想必自己也会自刎谢罪吧。女孩这么想着,眼泪夺眶而出。比起被主人欺负,独自活在世间似乎更可怕一些。每当委屈的时候,想想夫人对她的好,一切的痛苦便可以忍受。她抹了抹眼泪,蹑手蹑脚的起身,走到石床边望着王诩不雅的睡姿,呆呆的看了许久。然后将一方毛毯搭在主人身上,站在原地小心观察了很久,确认他不会乱动才离开。女孩蜷缩在火塘边沉沉的睡去,脚踝赤裸着冻得有些发紫,一双麻布制作的鞋子,已经磨破,露出了大脚趾。 第四章:雨爱 “真的下雨了。” 洞口如水帘一般,雨水倾泻而下。王诩伸出手,水滴击打在掌心散落开来,凉凉的。好不容易才积攒下一点雨水,他捧着抿了一口,觉得甘甜无比。如果是在现代肯定是不能喝的,污染太严重了。而这里如此的清新自然,仿佛一切都是纯净的。 “你真厉害,是怎么知道今天会下雨的?” “因为潮气,午后潮湿便会下雨啊。” 女孩昨日就知道会下雨,还谦让着王诩顾忌他的颜面说是可能。貌似做主人的总被奴婢这般小心照顾,也是件烦恼的事情。女孩取来几个木桶放在洞口一字排开,似乎是想收集雨水。王诩拉着她在洞口坐下寻问如何看天气。小姑娘讲了许多,例如蜘蛛网有露水就是晴天,而昆虫低飞,蚯蚓出洞便是下雨的征兆。王诩大长见识,这才知道燕子低飞不是知晓下雨而是捕食的昆虫在低处。对于阿季的博学,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尤其是用手便能感应湿度,相信即便是风湿病人的膝盖也没有女孩这般敏感。 到了正午雨停了,王诩蹲在洞外一处水坑边发呆。手里拿着几片细长的竹叶,时不时丢入水中。阿季很好奇他在做什么,远远的观望。大雨过后山路泥泞,今天她无法外出打猎。洞内昏暗,若是生火照明,会浪费干柴,雨后又收集不到干枯的树枝。一时间没了事做,竟有些不知所措。看着主人将树叶一片片的放入水中,手中已经空了,还是重复着动作。阿季贴心的捡来一大把,递了过去,陪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此时王诩正陷入往事的回忆当中。 碧绿如水泛着涟漪的草地向远处的小丘铺开,大朵大朵的蘑菇如同水中绽放的莲花点缀着绿色的海洋。身材臃肿壮硕的中年男子戴着宽大的耳麦,一边哼着歌,一边推着割草机工作。机器发出轰鸣的噪音,却无法改变他面容上陶醉的神情。像是给小丘剃头一样,重复往返着,留下一条条层次分明的路径。 “云诺!你看那个人。” 清爽阳光的少年一脸羡慕的指着远处正在工作的中年男子。依偎在他身旁的少女慵懒的伸展着手臂,睡意朦胧的眨着眼睛,若有所思的说道。 “嗯!很胖啊。” 少年宠溺的点了下女子粉雕玉琢的鼻尖。 “呵呵,你啊!调皮。我是想说一个人想把这里的草全部割完,是绝对不可能的。” “噢?为什么?” “你想啊,等他除完后面的草,前面的又会长出来。这工作是永远也干不完的。像是无尽的反复与轮回。他不会腻吗?” “或是人家比较乐观吧。” 说完,夏云诺便在王诩的脸颊上轻轻一吻。泥土与青草的芬芳洋溢着青春的味道,学校后方空旷的绿化带,只有噪音下工作的中年人与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王诩心中一直疑惑,妻子为什么会选择他?他只是个默默无闻的普通人,长相不出众,才能很一般。夏云诺像是高不可攀的女神,有什么理由去对他垂青?女子嫣然一笑,诉说起儿时的往事。 “记得那年下了好几天的雨,爸妈在外地出差,保姆阿姨给我做完饭就离开了。我很害怕,虽然已经习惯了没有朋友的日子,但是还是很害怕,尤其是在打雷下雨的时候。那天我趴在窗边望着楼下发呆。发现有个奇怪的小男孩,正打着伞蹲在一处水坑边。好像和我一样也在发呆,越想越觉得奇怪,谁会在雨天对着水坑发呆呢?他的家人难道不会出来阻拦吗?我想了一晚上都没明白。直到第二天阿姨送我上学,路过那水坑看到里全是树叶。我更好奇了,他也是一个人,到底在玩些什么呢?似乎很有意思。我好想问问他,跟他做个朋友...” 缘分就是如此的奇妙。你蹲在水坑边玩,别人看着你,你从孤独中找到了乐趣,别人因你而不孤独。直到归国,才将这段缘分画上完美的句号。那天下完雨,就在儿时那个同样的水坑边。 “好神奇!你是怎么做到的?教我嘛!我也想玩。” 夏云诺夺过王诩手中的风油精,学着他的模样,将一滴药水涂抹在冬青叶的一端。将叶片放入水坑,只见平静的水面,风油精挥发出的油脂,推着叶子奇迹般的在水中前行,如大海中乘风破浪的小帆船。一片、两片、三片,两人玩的乐此不疲,很快水坑中漂满了树叶。迟到的解释,一拖就是十六年,那时八岁的懵懂女孩,现在已是他的妻子。眼前的场景如此相似,只是身旁的人不一样了。往事的回忆如同水中漂浮的树叶,越来越多。满满的悲伤,他回不去了,也许是...永远。 这晚王诩做了个梦,一名身材臃肿的男人吃力的推着除草机在小丘上劳作。那人正是上学时见到的中年男子,只不过头发有些斑驳,身体不再健硕。他依旧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哼着难听的曲调,而宽大的耳麦一端居然没有连接任何的播放设备。王诩极为惊讶,想看的更清楚一些,只见男子面露微笑,朝着远处招手。王诩向他招手的方向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不远处。还是那棵树,只不过树下的人格外孤寂而悲伤,穿着紧身的黑色风衣,显得异常单薄。王诩试着看清楚那思念已久的人,对方扶了扶发鬓,对着他微笑。 “嗯!很胖啊。” 用生命践行了爱的誓言,他不后悔当初做出的决定。即便时光倒流再来一次,他依旧选择用生命来守护爱的人。深夜阿季为少主盖好毛毯,如往常一样静静地站在一旁,等到少主睡熟不再乱动,她才会欣然离去。这次的等待似乎久了些。女孩皱着眉头看着对方微微颤抖,于是多加了一方毛毯。可对方似乎颤抖的更厉害了,像是在抽搐。她大惊失色,紧忙伸手向少主的额头探去。过了会儿,女孩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转身离开。刚走出两步,便驻足回过头,明亮的眸子转了几圈,又走向床边。她小心翼翼的拨开少主的衣领,看到伤口已经结痂,有些地方也长出粉嫩的新皮肤。这才安心准备起身离开,可走了两步又踌躇不前。她看到少主眼角垂落的泪珠,心中顿时酸涩。一起相处了这么久,她最了解这个人了。嘴巴上不说,总是爱逞强,一定是梦到母亲所以才哭了吧?小丫头也跟着难过起来,低声呜咽着。她蹲下身子趴在石床边,像是看护病人一样盯着。想着老夫人在世的时候,生活过得不像现在这般糟糕,少主总是有新衣穿。而自己也不像现在这般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越想越是苦闷,觉得对不起老夫人,更对不起少主。她抹了把眼泪,打算明天一早就去山下找李大婶取回拜托制作的衣服,顺便向她请教一下女红。自己笨手笨脚的,连件衣服也不会做。若是少主出门,穿的寒酸岂不叫人笑话?这是她的严重失职,作为奴婢的不会照顾主人,被人知晓还不笑掉大牙。即便是不喜欢红女也要去学,阿季暗自下定决心。希望改变眼前的一切。 “你怎么睡在这里?冷不冷啊?” 迷迷糊糊,阿季被人轻轻拍着脑袋。她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看到少主正一脸疑惑的望着她。女孩吓了一跳,赶紧挪开身子跪伏在地。 “谢少君关心,奴婢不冷。” “快起来,躺到床上再睡一会儿。趴着睡觉肯定不舒服的。” “奴婢不敢...奴婢这就为少君准备饭食。” 小丫头的固执王诩是见识过的,也没有多做劝阻。二人吃过早饭,女孩向他提及出门半日的事后。不料王诩坚决不同意。理由很简单,阿季离开半日留他一人,万一又遇到危险那怎么办?然而对方明显不想带着他一同出门。碍于奴婢的身份,说话时吱吱呜呜的,很是为难。既想一个人外出,又不想忤逆王诩的意思。一阵僵持过后,阿季领着他朝山洞深处走去。他还是第一次参观这天然的岩洞,里面大的离谱。他们来到一处像是储藏杂物的洞内,女孩打开一口木箱,王诩瞬间傻眼了。箱子里全是青铜古剑,足足几十把。不等察看,王诩便把旁边的箱子一并打开,奇怪的长弓、坚硬的皮甲、漆器的盾牌、像鬼脸一样的斧头、小段的青铜管、带着花纹的青铜物件满满堆放了百余口大箱。他惊讶的合不拢嘴,怀疑亡故的父母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么多的武器装备,虽然看不太懂,至少也够装备几百人的军队吧?难不成是个占山劫道的山大王?越想越觉得可能。若是什么王侯贵胄,又怎会调教出阿季这样的怪力婢女?瞬间脑补出山贼老巢被官兵围剿,大当家带着一众兄弟拼死力战,压寨夫人携幼子转移财物后意图东山再起的励志故事。 “听夫人说这把剑是周先生的遗物,少君可要好好保管,切莫遗失了。” 阿季取出一把漆黑如墨的长剑,剑鞘上雕刻着奇怪的文字,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她告诉王诩这把剑长三十三寸,比一般的青铜剑要长三分之一,是用陨铁打造的。外表看上去迟钝,其实锋利无比。使用时一定要小心。叮嘱后,王诩犹如获得玩具的小孩,开心不已。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不再阻拦阿季外出。待到女孩离开,他迫不及待的跑到竹林试剑。感觉穿着古装,拎着把宝剑很是拉风,像个大侠一样。一挥手...竟然没抽出来,着实尴尬。还好四下无人,耍帅失败也无妨。心中暗想,等阿季回来了,就拜托她教习自己武艺。在古代做个大侠没事打打架锻炼一下筋骨也是不错的选择。 轰隆一声,一棵竹子轰然倒地。切口平整,像是被打磨过一般。王诩兴奋的继续砍,一下子没收住,玩嗨了,竹林立时遭殃。当意识到有些过分时,四周的青竹已经倒了一片。他呆立了半晌,想着反正已经砍了,干脆不要浪费。于是那些四散的竹子便被全部拖到洞口外,堆放起来。脸上洋溢着笑容,幻想着用这些竹子作为支架在外面搭几间茅草屋,还没住过这样的房子呢。然后围上篱笆,是多么写意的生活啊。说干就干,先平整地面,把那些坑坑洼洼的地方填埋。可这件事情做完后,就放弃了。整个人累的瘫倒在地,想着施工队建楼也要几个月的时间。他一个人干这么大的工程至少也需要一年吧。如此便找了个理由拖延下去。 他是出来玩剑的,不应该是盖楼才对?这才发现跑偏了。于是大着胆子跑得更远一些,想玩剑的同时顺便帮阿季砍些柴火。毕竟受女孩照顾这么久,作为男人也该做些家务,分担些力气活。然而先父的遗物与阿季的叮嘱全然忘记,这把古剑一下便成了斧头。不知阿季若是看到会怎么想?砍了几捆柴后,懒病又犯了。再次突发奇想,挑了根手腕粗的翠竹,制作成水杯,筷子,勺子等小玩意,玩的不亦乐乎。没想到自己还有木工的才能,若是能有一套木工的工具,绝对做出一整套家具,来提高生活质量。于是又跑偏了,只见王诩双手持剑,一脸便秘的模样,斗大的汗珠滚落。一声金属碰撞的脆响,一把青铜短剑便被拦腰砍断。 “啧啧啧!果然好剑!” 他砸吧着嘴,对着手中宝剑认可的点头。全然忽略了那把躺在地上,青铜剑的感受。抱着不浪费的态度,半截短刃便成了菜刀。随后王诩提前鲁班十年发明出了锯子。他将木棍穿在之前看到的器铜管上,锤子也有了。其实那器铜管叫做“殳”,套在几米长的竹子上就是长武器。而后用来组装“戈”的部件成为了雕刻工具。象征着权利与威严的“钺”,替代了刨子的用途。一波败家行为,玩出了新高度。突然有种引领人类从石器时代走进青铜器时代的错觉。直到阿季回来,看到眼前的一幕,女孩误以为家中遭贼此处查探。得知事情缘由后,一脸无奈的打扫洞中的狼藉。 “小心!别扎到手。还是我来吧。” 女孩蹲在地上将青铜碎片小心捡起。那些碎片是王诩做锯子时从剑刃上崩落的,极为锋利。话音未落,阿季的就划破了手。她轻颤了一下,没有作声而是将手指放入口中吮吸。王诩有些担心,毕竟是他搞破坏在先,才害的阿季受伤,于是察看了女孩的手。 “你的手怎么了?” “奴婢没事。一点小伤不碍事的。” “我是在问你,这里的伤口是怎么来的?” 阿季的食指上不仅仅有一道伤痕,而是三道,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刮伤了皮肤表面,手指红彤彤的,明显受伤不久。被他这一问,忙抽回受伤的手。小丫头没有解释,更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只是埋头整理。用另一只手继续捡着碎片,王诩不明白这些边角料还有什么用途?为何要小心的收集存放在竹筒里?收拾完东西,她递给王诩一个包袱。 “少君!这衣袍您试一下合不合身?奴婢在外面等候。” 打开包袱后,之前的一切都变得清楚了。小丫头一定是在缝衣服时,不小心弄伤了手指。想想早晨还不愿带他出门来着,定是怕他知道。不过,这新衣针脚平整一看就不是学了半天便能做的出来。管它呢,对方的一片好意嘛。 “哎!傻丫头。” 心中暖暖的,被人关心是件好事,尤其是默默无闻的关心着。相比之下他准备的那些小物件显得微不足道了。这天晚上,女孩贼头贼脑的,靠着一口木箱站了许久,趁王诩不注意时,紧张兮兮地取出了一团东西,然后走到火塘边欣然坐下,用宽大的毛皮外衣遮挡着手里的动作。其实阿季所有的举动都被狡猾的王诩一早察觉,他确认对方是在缝补着什么东西。因为时不时身子会抖一下,好似触电一样。他想是戳到手指了吧?之后女孩偷偷打量王诩,确认过对方没有察觉,才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忍着不发出声响。王诩则一边悠闲的看书,一边用余光欣赏小丫头拙劣的演技。心中觉得好笑,面上还要强忍着不表现出来,他可是控制微表情的高手。既然女孩不想让他知道,那就假装不知道好了。 第二天,王诩从女孩存放碎片的竹筒中挑选出一条细长的青铜片。寻了块石头将锋利的一面打磨平整,随后叮叮咚咚的一顿敲打。待到阿季出门打猎已经走远时,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证实昨晚的猜测。于是翻开女孩藏着的东西。果不其然,一匹麻布,两根骨针还有几团麻线。顿时捧腹大笑,试想一个怪力女汉子做女红,那和张飞穿针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觉女孩的举动太可爱了。不过若是放任不管她自虐的行为,又于心不忍。便将那敲打制作的小物件小心放入昨晚女孩缝补的布片中。一看那布片,王诩忍不住又笑了,那好似练习使用的布篇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二维码。这笨手笨脚的程度,怕是他初次缝补衣物时也没有这般离谱吧?若是放任女孩不管,过不了两天手指肯定戳出筛子。想着对方晚上发现自己隐藏的秘密被知晓后,惊讶的表情一定很精彩。王诩自幼无父无母,缝缝补补的事比女人做的还好。他不介意教教阿季,正好可以提下习武的事情。白天就在摆弄雕刻那些竹制工艺品中度过,终于到了傍晚,小丫头依旧如昨夜一般,触电似的抖来抖去。期待的一幕并没有发生,王诩纳闷了。 “阿季!送你的东西,怎么不用呢?” “什么?少君说什么东西?奴婢没有藏东西。” 女孩的耿直把他吓到了,不就偷偷学个女红?至于怕成这样吗?再说了,他一个现代人又没有保留封建社会那些腐败的恶习。两人这么多天相处下来,王诩还以为女孩对他多少有些了解。不想,还是那般唯唯诺诺,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你别怕,我又不会吃了你。我是问你...那枚像戒指一样的青铜小物件,你难道没有发现吗?怎么不用?” “奴婢该死,请少君责罚。” 大周朝的打工仔是没有工资的,即便是服务于王室的权贵们也是一样。主家给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生活上过得好不好,全凭自己的能力。奴婢也是如此,主人对你好,你却不能提过分的要求。要想着如何回报主人的恩情。毕竟这年代奴隶连牲畜都不如,生产力太过低下,多一口人就是负担。自从王诩的母亲去世后,阿季没有花家中一分钱,自食其力养活少主。一直一来都是兢兢业业的,女孩也问心无愧。可这次背着主人学女红,偷偷拿家中的皮货换布料已是不忠之举,被发现了还撒谎更是不对。想到这里阿季更为慌乱,她不停地跪拜乞求王诩的原谅。而王诩的慌乱与受到的惊吓不亚于阿季。 “快起来,不就学个女红,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是担心你扎破手才问一问。你若再不起身,以后我不问便是。” 小丫头不再隐瞒,哽咽着将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听得王诩一阵心酸。果然跟阿季是开不得玩笑,开一次女孩受伤不说,他还要受到良心的谴责...互相伤害最可怕。 “这是顶针,你戴在手指上,缝补的时候就不会被戳到了。十指连心,很疼的。” 听完少主的话,阿季哭得伤心欲绝。她自罚跪在洞外,直到天亮。王诩拗不过这倔驴,生起了火堆,在一旁娴熟的做着针线活,准备熬夜欣赏日出的美景。 第五章:主仆关系 大周朝有个牛人叫周公旦,礼法与社会制度全是这位大佬呕心沥血订下的。其中血脉传承的思想尤为精妙,也是构建与统治社会的主体。周朝的分封制便是将土地与姓氏的传承融为一体。无论权贵还是普通百姓都习惯与推崇这样的认知。所以衍生出百余个诸侯国,而他们基本是来源于王族姬氏和建国初期对有功氏族的分封。所以此时的姓氏极少,大多数人只在乎家族的荣耀,而非自身扬名。周礼与儒学的核心都是靠思想教化万民加强统治,二者的相同之处是用于治世而非乱世。 “你的本名就叫阿季吗?我从未听过有阿这样的姓氏。” “奴婢也不知。只记得很小的时候,家中姐姐都是这样唤奴婢的。” “是嘛...你说自己有三个姐姐,我猜想是按照伯、仲、叔、季的排序,才这般叫的。” “或许是吧。奴婢乃家中幺女。嗯...” “阿季为什么总带着半张面具呢?” “奴婢样貌丑陋,怕惊吓少君...” 云梦山的深夜很冷,即使是在篝火边,后背也好像贴着冰块一样。麻布制作的衣袍,透气性不是一般的好。怀疑这样的面料材质拿到后世估计只适合做麻袋使用。手里的活计没有停下,只是身子微微颤抖。他将一件皮甲拆散,把甲叶用兽皮与麻布包裹缝合。这时的盔甲多以皮革制作,由于手工业还不发达,制作出来的皮甲比较粗糙,基本是以十六片皮革编缀而成,没有鱼鳞甲那般细致美观。这样的败家行为,身为奴婢的阿季是不敢指责的。也只是好奇的观望,小丫头睁大圆溜溜的眼睛,一会儿看看他的脸,一会儿又看看他手中的制作的东西。觉得不可思议,纨绔少爷怎么会做女红呢?那双灵巧的手所展现的缝纫技术貌似比山下李大婶还要娴熟。终于大功告成,王诩直起身拍掉身上沾染的线头与碎布,向着东方伸了个懒腰。此刻寅时将过,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 “来!试一试。” “这是...给奴婢的?真的吗?” 熬了一个通宵,一双短皮靴诞生了。鞋底是用那副拆散的皮甲甲叶制作,硬度与韧性刚好适合。内衬柔软的兔皮,看上去现代感十足。周朝的鞋子就像制度一般,规矩的长方体,外表美观而平整,内里却不合脚。小丫头满脸写着惊喜,接过那双鞋捧在掌心爱不释手。看的王诩有些感伤,怀疑这孩子之前的主人到底是个什么货色?能把天真的小姑娘虐待成这副模样。这时的人们还没被根深蒂固的礼教思想所侵蚀,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相对独立。只有严格的等级制度,人们更看重的是身份与地位。女孩毫不避讳的脱去那双破烂不堪的鞋,脚上满是疤痕与刮伤的印记,一块好肉也没有。 “阿季!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少君吩咐,奴婢自当遵从。” “别再自称奴婢,也别再叫我少君了...好吗?” 看得出小丫头有些慌张,貌似会错了意,她赶忙将皮靴脱掉退还给王诩,赤着脚站在原地。不安与焦虑让女孩一时间无所适从。 “你别误会。在这大山里就我们两个人,总是这样称呼觉得怪怪的,显得生分了些。” “可少君是主,阿季是奴婢,一直都是如此称呼的。” “阿季若是不介意,就喊我...哥哥吧。以后我们兄妹相称。” “哥...哥...” 觉得这样的称呼一出口,瞬间把自己都恶心到了。一个32岁的大叔让一小姑娘喊自己哥哥,着实有些太不要脸了。随后小妹妹被这刚认下的哥哥打扮的终于像个女孩子了。退去臃肿的皮草换上干净的新衣,再梳一头小辫儿,立时间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她很喜欢王诩改变后的样子,总会怀疑这份真实的感觉,时而患得患失的焦虑。两人间的主仆关系正在微妙的改变着。女孩子不爱美那是骗人的,依稀记得老夫人在世的时候,也是这样宠爱着她。从未因阿季奴婢的身份而厚此薄彼。反倒是少主各种吃醋,将脾气发到女孩头上。她知道少主其实并不坏,只是急于向母亲证明自己。少主被寄予的期望太大,对他的要求也太高了。时常悄悄地跟着,望见他一个人发呆或是哭泣。夫人去世的时候,却没有流下一滴眼泪。或许是承受的太多,又是个急性子,才会逞强断后与匪人搏斗受伤吧。阿季比谁都明白他为何性格乖戾。记得刚被夫人收留时,少主对自己是很好的,那时真的有把她当做妹妹来看。只不过自己报答夫人的行为让同是孩子的少主有了危机感,这才会遭受少主的欺负与谩骂,两人的关系随之渐行渐远。回想发生一切其实都是自己的过错。此时阿季没有感觉到一丝委屈,更多的是对夫人与少主的歉意。 “你这小丫头长的还真高,我这做哥哥的,足足矮了你半头。你可不能再长了。” “嗯!阿季一定不长了。” “喂!我开玩笑的。你不会真的当真了吧?” 这女孩不过十岁出头的模样,至少1米7的个子。初见时,让王诩误以为是头站立的棕熊。那时的阿季披着厚厚的毛皮还佝偻着身子,现在笔直的站立在他面前,男人的自尊心一下受到了打击。在王诩的印象中古代人应该都很矮,吃盐不易又长期营养不良。一个小姑娘长得如此高大,放在后世也很少见,上学的时候铁定坐最后一排。王诩点着脚尖,帮妹妹整理肩头褶皱的衣衫着实吃力。 “哥...哥...阿季教您的吐纳之法,可要坚持呢。” 阿季对这称呼好像还有些不适应。女孩从王诩的呼吸中,察觉到他并未坚持练习。 “用腹部呼吸很难受的,慢慢来...不急。” “不可!以您现在的年纪,习武已是不易了。倘若不能坚持下去,待到脏腑成型之时。再怎么练,亦是无用的。” “好好好,听你的。” 听话的王诩开始用腹部呼吸,气息变得悠长起来。阿季没有教他功夫,只是告知吐纳的重要性。不外乎通过腹式呼吸加强内脏的锻炼,他也查阅过山洞内收集的龟甲与牛骨上雕刻的记载。话说一个牛人发现乌龟的寿命极长,所以便奇思妙想发明了腹式呼吸,而后又发现长期腹式呼吸的人比普通人会强健许多。作为讲科学依据的王诩看来,不过就是氧化的快慢而已。好比人的一生中呼吸的次数是有限的,多呼吸一次便加速身体氧化,人也就老了一分。腹式呼吸使得气息悠长,一次顶的上两三次鼻息,所以老的慢,算是不错的养生之道。比较符合道家那一套。阿季已经练到身体习惯了腹式呼吸,即便是睡觉的时候亦是如此。而王诩仅仅是当做一种炫耀的新技能学着玩而已。若是见识过对方的武艺,他一定后悔此时的想法。女孩以一敌十,一连斩杀五人将他救下,哼...不是一般的高手。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修习表面上感觉不到,其实内里已经多多少少发生了变化。至少人的精气神不一样了。 随着时间推移,王诩慢慢的爱上了这个时代。这里是质朴的,宁静的,感恩的。一切都让他倾心,本不是什么品学兼优的学霸级人物,但在这里求知欲异常的旺盛。难得身临其境,现代人考古研究古人,他则考古研究上古人类的发源。最初是异想天开,想要以现代人的智商去碾压古人,在这里称王称霸胡作非为一番。而此刻却沉迷在各种古文字的研究中,整日摆弄那些牛骨或是龟壳玩乐。立时觉得自己忒有文化,后世的老学究们弱爆了。他家里的藏书可以用吨位来计算,上古的历史与神话故事他最喜欢看。只不过上三古的记载似乎突然断层,无法追溯,中下三古倒是流传着不少故事。就连大地之母,女娲娘娘也是真实存在的,居然还是母系社会,燧人氏风姓一族的女酋长。最后便有了女娲氏凤姓,还真是诡异所思。女娲的老公伏羲,是她的亲哥哥。竟然终结了自己老婆的统治,成为父系社会的第一人。王诩猜想女娲娘娘也是叛逆期的少女,不然怎么会把风姓加一横就改成了凤姓。不跟着父母与哥哥的姓氏,这倒是奇怪啦。越看越入迷,就连开天辟地的盘古也有记载,他猜测是后人添加的神话故事,因为盘古氏乃独孤姓最早的起源,是真实存在的。他试着找寻王姓的起源却怎么也找不到。感觉父母起的名字比阿季的还要草率。随后又去查阅传说中的姜子牙,想看看封神榜中的厉害人物。结果剧情反转的不是一般离谱。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姜太公年轻时,竟被生活所迫给人做了上门女婿,最后无法忍受丑妻便离家出走了,从事过各行各业。一招愿者上钩,竟然还是上历史最早玩舆论的高手,终于钓上来西伯侯姬昌,这才飞黄腾达。不过入土前就不安分了,成为周公的政敌。周公没被他少坑,还对其礼赞有加。最后两人被分封于齐鲁,貌似后世子孙也将是不死不休的节奏。看得王诩一阵唏嘘。如此一来,精神上有了乐趣,也不觉日子枯燥无味。 一日清晨醒来,洞内的炭火已经熄灭。阿季躺在一旁的地铺上,蜷缩成一团,看上去很冷的样子。王诩决定生个火,又怕吵醒妹妹,便在洞外捣鼓起来。找了根细小的木棍在一块干柴上,开始钻木取火。搓了半天没见一丝火星,干柴都被钻出个小孔。 “呃...是哪里搞错了吧?” 仔细想了半天,才意识到应该放些易燃的东西。于是将干枯的茅草碾碎放在那小孔中,继续搓手中的木棍。过了很久,手掌摩擦的生疼,但一缕烟都没有冒出。 “开什么玩笑...” 或许是速度还不够快的原因,王诩这样想着。不过再这么搓下去,他怀疑掌心磨出水泡也不一定能把火升起来。为了避免脱皮的痛苦,决定还是用比较安全的击石取火。铛铛铛,黑色的宝剑与石块击打后崩出火星。王诩兴奋的手舞足蹈,可是剑身太长了控制火星准确的落在茅草上,不是件容易的事。 “哥哥,您是在打磨剑身吗?” 由于太投入了,根本没有察觉到有人靠近。王诩吓了一跳,作为随机应变的奸商,他果断拿着石块打磨起剑刃来。行云流水般的动作,丝毫没有显露出一丁点的不自然。 “嗯...剑刃有些迟钝,为兄打磨一番。” 随后阿季在他身旁蹲下,手里拿出个青铜小物件,看上去像是尖底的酒杯,很是精巧。女孩将一团绒绒的东西放入青铜酒杯中,对着东边的方向微微调整角度。 “这是什么?” “鉴燧啊!哥哥以前不是最喜欢用它取火吗?” 一缕青烟从杯中冒出,这样的黑科技他几时见过?一把夺过女孩手中称之为鉴燧的东西。发现杯中的内壁打磨的极为光亮,他学着阿季的模样调整角度,光线奇迹般的汇聚底部。那团绒绒的干草便冒起白烟,像是凹凸镜可以聚光的原理。 “这...这...是你做的?” “哥哥说笑了,阿季怎么会做出如此精巧之物?此乃戚城匠人所制。百姓们都以此取火,故有鉴燧取火于日,方诸乘露于月之说。” 立时无语,觉得阿季才是来自现代,而他更像是古代人。随后死缠着女孩追问方诸是什么。周朝的青铜器铸造已经达到不可思议的高度,古人的智慧让他惊叹不已。方诸是收集露水的工具,上端是青铜铸造的圆盘,利用昼夜温差将水汽凝结在金属表面,然后汇聚流入下端的杯中。王诩不相信聪明成这样的人还会让大周的百姓填不饱肚子?说出去谁信呢?他很想走出大山,瞧一瞧外面的世界。自从这副身体的前主人逞强险些丧命后,女孩似乎心有余悸,刻意将他保护起来,限制自由不想他与外界过多的接触。 “阿季,今天去打猎能带上我吗?老是待在山洞里,身体都要发霉了。” “好啊!刚好带哥哥熟悉下后山。” “真的?我们几时出发?事先要做准备吗?我要不要带上弓箭?带多少箭矢才够?” 王诩不住地发问,他见识过阿季一箭射死狼的本事。相信一起打猎一定很有意思,于是乎全副武装,看上去好像出征一样。 “哥哥为什么要披甲?” “难道...不需要吗?与野猪或是熊搏斗的时候,可以保护自己啊?快...出发!出发!” 不等阿季劝阻,王诩便催促着对方出门。女孩只背着一把长弓,箭袋中不过五支羽箭。几支竹筒与一个竹篓,十分简单。二人来到后山,阿季先带着他寻了一圈,察看昨日布下的陷阱。运气很差,什么猎物也没有。 “阿季!今天我们是去猎熊?还是打老虎啊?” “掏鸟蛋。” 听到这样的回答,王诩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大费周章打扮了半天,幻想着与野兽搏斗的场景,掏鸟蛋算是打猎吗?他满脸堆笑的说道: “鸟蛋有什么好掏的?打老虎才好玩嘛。” “山里...没有老虎啦。” “怎么可能?我睡觉时披的毛毯不就是虎皮吗?” “所以阿季才说,没有老虎了。” 貌似老虎这种动物不会群居在一起。搞了半天云梦山中的老虎都让女孩杀光了,王诩失望不已。 “野猪也不错嘛,烤肉最棒了。我们打野猪吧?” “不行,秋季的野猪刚产子不久,不能杀的。要到来年开春后,小猪仔长大些。” “没看出来,小阿季还懂得可持续发展的道理?” 小姑娘将脸鼓成了包子,不知道王诩在说些什么。好一番解释,王诩才打消了捕猎的想法。云梦山教会了小丫头很多东西,知道此时的鸟儿产卵。由于山中食物匮乏,即便小鸟孵化出来,也很难熬过冬季。所以掏鸟蛋时,总会留下两枚,王诩很佩服古人的想法,懂得珍惜大自然的恩赐,不像他们现代人那样只会无尽的索取。 “你掏鸟蛋,我拾些柴火。反正也出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吧?爬树时,小心点啊。” 阿季对着他点头应诺,然后一溜烟的消失在视野之中。王诩怀疑猴子也没有这般灵活,看着鸟窝的位置有些担心阿季的安慰,那处树干并不结实。想着以后做几十个木质的鸟窝,挂在树上。掏鸟蛋既安全又快捷,全当鸟儿付些房租。转念一想只觉可笑,自己是不是饿傻了?鸟蛋哪儿有鸡蛋好吃?为什么不养鸡呢?他自嘲一笑,开始四处溜达,发现地上散落的枯树枝过于细小,收集起来极为不便。于是拿着剑将那些长势歪斜的树枝劈砍下来。突然,一处脱落的干树皮引起了他的关注。那棵树似乎被人为劈砍过一样,应该是过了很久,伤口显然已经愈合了。不过渗出的黏液将树皮浸湿,看上去好像被水泡过一样。他用手指蘸了下那结晶的液体,来回搓拈着,立时喜上眉梢。这不就是树脂嘛,可以作为灯油的东西。可黏液早已干燥变成硬硬的晶体,好像琥珀一样。他抽出宝剑,将那块受伤自愈的树皮全部剥了下来,发现里面全是白色粘稠的木屑。这倒是奇怪了,不应该是裸露出的树干吗?他一连剥开几颗树的树皮,发现只有这棵受伤的树才会出现白色的木屑。仔细端详了半天,猜测那受伤的树一定是分泌出树脂保护自己,树脂不会像流水一样分泌的太多,而是慢慢的渗出来,所以才形成了白色湿润的木屑。他舔了舔嘴唇,觉得太有道理了。随后从阿季那里取了两支竹筒将木屑小心的刮下收集起来。他能感触到那东西中蕴藏着油脂,只要把水分蒸发,一定能取得可以燃烧的树脂,不禁开心的笑了。待到阿季掏完鸟蛋,装满竹筒王诩疑惑问道。 “今天为何要掏这么多鸟蛋?够吃很久的。” “冬天快要来了,提前预备些食物,等到大雪封山时就不用怕了。” “噢!原来如此...那你有想过,饲养些家禽或是牲畜吗?” “阿季不会养,很难学的。” 女孩的回答,让王诩一时间不知如何接话,因为他也不会养。这时的百姓会饲养些鸡鸭鹅,不过牲畜倒是不多。只有大户人家才养的起,毕竟是在人命不如牲畜的年代。养猪都算是高端产业了,若是牛养的好,可以间接的解放劳动力不说,还能多耕种公田来抵税。倘若会养马,那就更了不得了。大秦帝国的嬴姓先祖便是给周天子养马有功才获封秦地的。会养马的人是高尖端技术人才,到哪儿里都吃香喝辣。才不是后世之人想象的那般不堪。大周衡量诸侯国的军事实力便是用驷马战车的多寡来定义。换句话来说,养马不是畜牧业,而是军工业,周朝的战车与后世的坦克是可以划等号的。想来融入一个新的世界,不是短时间就能做到的。这副十三岁的身体给了他挥霍时间的资本,可以慢慢去适应。 第六章:平行时空 也许没有人会相信这世间存在着鬼神,比起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整日来吓唬自己,倒不如活在当下,好好珍惜短暂的一生。大部分人碌碌无为,沿着先辈的脚步,从出生到死亡似乎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按照别人安排好的路径走下去。曾几何时,他们想过反抗或是逃避面对的现实。然而被生活道德所束缚,坠入无尽的轮回却并不自知。好像眼睛被蒙上了黑布,推着磨盘绕着原地不停的转圈。一辈子便结束了。即便通过努力过上了想要生活,在生命的尽头依旧迷惑,这一生为何要这样活着?在每一个平行时空,做出千万种选择后,结果却是惊人的相似。是自己掌控着命运?还是命运操控着自己?想的太多,并非是聪明人。而那些穷尽一生只为探索宇宙,发现万物起源奥秘的人显得如此愚笨。比起人类最伟大的追求,大部分人则选择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也许更在乎的是衣食无忧。然而就在人们将那场风波淡忘,揭开谜团的四十年后,夏云诺终于解脱,闭上了双眼。 一处圣洁而明亮的殿堂内,蒙着纱巾熟睡的女人,突然睁开双目。四周顿时引发强大的气流波动,空气犹如实质般向外扩散,激起一圈圈涟漪。女人清澈而明亮的眼眸中,似有无数画面飞速略过,一闪即逝。许久过后,当泪水浸湿了薄如蝉翼的面巾,她才从往事的思绪中回过神来,那张熟悉的面容正是年轻时的夏云诺。只不过穿着有些诡异,一身金丝织锦长袍显得异常修身而妩媚,肩上的五彩流云霞帔更添一丝高贵,高高盘起的发髻上插着九根蛇形金钗,雍容中透着邪魅。两名同样穿着奇怪的女子在感知到夏云诺苏醒后,便匆忙赶来。一女手执铜镜,一女则捧着笔墨与金帖,恭敬地跪俯在地。夏云诺起身在那金帖上勾勒一笔,虽后陪侍的女子便退到一旁。紧接着她对着铜镜一挥手,镜面显现出影像。画面中有四个女孩,摇摇晃晃的,乘坐在辆马中。大批的羊群与马匹被驱赶着缓行在原野之上,他们像是在长途迁徙。 “把那女孩定为本皇下次转生的人选。上个时空的祭品...可以开始收割了。” “遵命!不知泰皇陛下的转生人选,殿下可有决定?” “嗯!等了这么久,陛下的神体也该适应了。是时候...唤醒他了。姬诩...别让我失望。” 夏云诺凝视着殿堂外旖旎的风光又陷入沉沉的思绪之中。一旁执镜的侍女将那名转生女孩的残影从铜镜中抽出,随即女孩头顶出现一副星图,晦明晦暗的光线将一片星辰交织在一起。侍女抬手轻点了几下,星辰的排列瞬间发生变化。随即部分星宿的光影黯淡下来,几条连接的光线也随之消失。她皱了皱眉,喃喃道: “殿下!一日的时间是不是有些短了?” 不久后地球80亿人口凭空消失,人类的文明就此淹没在浩瀚的宇宙之中。新的物种与新的智慧生命继续在这颗湛蓝色的星球上繁衍生息。似乎被抹杀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表演的谢幕而已。然而观众没变,场景没变,表演仍将继续,只是那些演员永远不知道自己原来身处舞台之上。 似乎整个银河系中,只有一片净土尚存。那里同样有一颗湛蓝色的星球,一颗夜晚会反射阳光的小行星环绕。不过那颗小行星叫做泰星不叫月球,而且并不明亮。它旋转围绕着的湛蓝色星球中,人类文明仅仅刚踏入铁器时代。那是由于十万年前,一场恐怖的陨星坠落,撕开了星球的大气,毁灭了原本强大的文明所致。这里的人类族群似乎发展的特别缓慢,然而他们的灵魂却无比的纯净。像是受到上天的怜爱,被悉心呵护起来。 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如同被复制一般,出现在银河系中相似的星球之上。只不过那些地方的文明发展的更快速一些。像是提前模拟出这里即将步入哪儿种时代的可能性,给予决策者更多的参考与信息,而最终的选择权,握在一名嗜睡的女子手中。她又闭上了双眼。 “月亮总这么暗吗?” “那当然啦!听人家说,夜晚是月神拉上了帘子。担心人们抬头看见天上悬挂的石头,害怕掉下来,所以月亮才黯淡无光的。” “真美...” “嗯...” 兄妹二人坐在洞口望着满天的星辰神迷不已。这里的月亮即使是在明亮的时候,也看不到坑坑洼洼的表面,也许是住在山上的缘故,月亮看上去特别的大而且平整光滑。深秋的夜风带着冬日的寒意,吹的王诩一阵哆嗦。也不知是大周朝的衣服漏风?还是这里绿化的太好,亦或是每天只吃两顿饭身体无法保持足够的热量。总之很冷,特别的冷。 不一会儿他们便放弃了夜晚流着鼻涕欣赏美景的打算,毕竟这一次没有篝火。两人围在火塘边,阿季正认真的阅读关于巫医治病方面的书简,而王诩则捣鼓着收集而来的宝贝。抱着不浪费柴火的态度,一只黑色的陶罐被架在火塘上烧煮,里面满是乳白色的湿润木屑。不一会儿便冒起白烟,王诩一脸兴奋,拿着竹片在罐中来回搅拌。烘烤的木屑渗出汁液,发出滋滋的声响。水分在蒸发,过不了多久便能证实关于油脂的猜测。突然轰的一下,陶罐的表面冒起火来。 “呼!呼!” 他大口大口的吹气,希望吹灭燃烧的油脂。内心的狂喜与成就感瞬间爆炸,浓浓的黑烟将对面的女孩包裹,阿季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呛的只能掩住口鼻,发出低沉的咳嗽声。当火焰被熄灭后,王诩如愿以偿,得到了半竹筒的树脂。他视若珍宝,将那东西摆放在石床边触手可及的地方,这才放下心来。 “哈哈哈,哈哈哈,你怎么...搞成这样?” 女孩的脸从鼻头向上处,一片黝黑。好似用锅底的黑灰抹过一般,那双有灵气的大眼睛还不停对着他疑惑的眨呀眨的。看上去像是蒙面的刺客,不过蒙的是上半张脸,显得极为滑稽。王诩将平日最讨厌使用的毛巾,递给了女孩。那是块鹿皮,湿水擦脸的时候总会掉毛,且手感好似猪皮一般。阿季恭敬的接过毛巾后,面露惊慌之色。 “哥哥能背过身去吗?阿季面容丑陋,怕惊吓到您。” 为了不让小丫头为难,王诩自然的转过身去。猜想阿季整日以面具遮挡左脸,必然是受过很严重的伤或是疾病造成的。女孩的五官看上去很端正,只是皮肤有些粗糙。还好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好好护理一两年,兴许能出落的像个小家碧玉。越是神秘越想一探究竟,他对阿季的左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盘算着如何制造点意外,一睹女孩真容。第二天... “咦?怎么会这样...?没道理啊...” “爹!怎么啦?” “呵呵...没事,或许有外人误入了大山。” 青年的壮汉名曰李沧,不到三十岁,在云梦山脚下以耕种几亩薄田为活。妻子是楚女芈氏,嫁给他后便随了夫家的姓,正是阿季口中的李大婶。夫妻恩爱,孕有两子。大儿子今年九岁,名叫李伯,小儿子名叫李仲还年幼,只有七岁。他很少进山,只是去年跟着阿季来过一次。女孩挖了个土坑陷阱意外困住了一头野猪,她与少主两个人也吃完于是喊着李沧一同前来分肉。路过这片树林时,李沧发现这里竟然长着几棵漆树。于是每年都会入山两次,采些生漆。生漆就是制作漆器品的重要涂料。中原之地很少能见的到,一小桶生漆拿到戚城就能换取五斗粮食,足够他们一家四口吃小半个月的。虽然夏季是采漆的最佳时机,但是那时的野兽多处于交配期,比较暴躁,独自进山是很危险的,所以才会选择入秋割漆。此时他用匕首切开树皮,划了“v”字,在下方插入一片蚌壳,又将竹筒置于下方。一旁的孩子很是好奇,用手试探那蚌壳中是否有生漆流入。 “当心,碰到这土漆是会出疹子的。” 听到父亲的话,小孩猛地缩回手,嘟起小嘴,不解的问道: “爹!为什么要采这土漆呢?” “这土漆可金贵着呢。涂在木头上,就不怕水了。过个百年也泡不烂。邑中有钱的大人们都用它来涂棺材板。” 小孩认真的听父亲解说着生漆的用途。觉得好奇怪,为什么有钱人会把这么好的东西涂在棺材上呢?他将口袋中的蚌壳小心掏出递给父亲,这些蚌壳是父亲用五枚钱换来的。他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蚌壳,听说是从南方最强大的越地运来的。那里有个很会做生意的大人物,还娶了天下间最漂亮的女人为妻。想想用来割漆的蚌壳,那人都想得到用来做买卖,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阿季姐姐就住在附近,爹能带我去看看她吗?” “爹也不知道阿季丫头住在哪儿里,如何带伯儿去看呢?” 李沧摸了摸儿子的头。小孩显得有些失落,他和弟弟最喜欢阿季姐姐了。因为女孩每次去他们家里,都会带些东西送给哥俩,然后讲些大山里的事情。李仲的爹娘对阿季也很好,经常帮她去戚城交换些日常用的东西。他们两家走的算比较近,只不过阿季的家主,公子蝉有些讨厌。总是欺负他和弟弟,似乎是因为前段日子受伤的缘故,所以最近比较消停,也不出来惹事了。 “伯儿!走啦!” “嗯!过些天爹爹来采漆还能带着伯儿吗?” 父亲宠溺的捏了捏儿子的脸,然后拉着孩子的小手,二人向山下悠闲的慢慢行去。待到漆树的伤口自愈,他还会再来一次,将那些生漆采集封存后,赶在入冬前拿去戚城卖掉。 “哎!” 李沧叹出一口气,家里现在的日子,的确过得清苦了些。和他父亲在世时,根本没法相比。不知这个冬天会不会飘起大雪?他希望不要太过难熬。为了避免意外,保证全家人安全过冬,他决定将三间茅屋好好修葺一番。再购置几匹布,让妻子缝上几床被褥。而这所有的开支似乎都指望着几日后那一小桶生漆。李沧很是忧心。 同一时刻,阿季满脸绯红,好像喝醉了酒。初时两人都没有太在意,觉得只是天气转冷,脸蛋被寒风吹的发红而已。可紧接着泛红的地方开始长出细小的红点,而后变大扩散似有蔓延而无法抑制的趋势。阿季本就是一名巫医,自己煎熬汤药服用过后,以为病情能得到控制,不想越发的严重起来。红疹变成了脓疮并且连接成一片,继续向下扩散,至于勃颈处。短短两日,活蹦乱跳的怪力女孩就变成一副病殃殃的模样,显得无比虚弱。 “今日你哪儿里也不准去。就怪怪躺在躺在床上休息。” “少主...奴婢没用...” “傻丫头!说什么呢?阿季!阿季...” 阿季从口中缓缓的崩出几个字后,便昏了过去。王诩惊慌不已。无论他怎么呼唤女孩的名字,对方像是失去意识一般沉沉的睡去,只不过显现出痛苦的表情。汗珠浸湿了衣领,额前满是晶莹。 此时阿季的脸已经不成人形,王诩坐在床边能感受到女孩身体散发出的热浪。应该是在发烧,唯一能做的,是用猪皮一样的湿毛巾帮她降温,让阿季好受一些。看着小丫头痛苦的模样,王诩满心的焦虑。 “该不会是水痘或者天花吧?怎么办?怎么办...” 记得小时候无意被传染得过水痘,即便是出过水痘的人,自身有了抗体在接触病人后还会长出一两个小脓包。他记得医生说过,越早出水痘对于孩子越好。若是长大了才发病,不但会留下疤痕还会危机生命。阿季的年龄显然是处于危险期的。 他在洞中焦急的来回踱步。事情若是更糟,女孩得的是天花,那这副没有接种牛痘的身体,势必跟着遭殃。怎么办?是丢下她独自逃走?还是冒险一试? “哎!也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呵呵...小丫头...你可欠我一条命啊。” 阿季的病来的如此迅猛,吃住同在一个山洞。若是传染病,王诩不相信自己会全然无事。记得他小时候生病之时,总要挂水无意询问过医生,貌似是怕病人脱水的缘故。于是多喂女孩喝水就成了治病的关键。 这天他守在阿季身边,每过一个时辰就喂对方喝一次水。想到病人虚弱,就将之前收集的鸟蛋,去壳搅拌混入清水后蒸煮做成炖蛋。可惜没有酱油或是香油之类的调味品,光是闻一闻就觉得腥的有些过分了。 直至傍晚,阿季身上的红疹还在扩散,女孩的领口处隐约能看见红斑。王诩急了。很难想象若是对方就这么死掉,他又当如何生存下去?小丫头满脸的脓疮,汗水与泪水交织在一起...痛苦不堪。看的王诩心疼不已。尤其是那张面具,女孩依旧不肯摘下。也不知是好奇心在作祟,还是不想阿季太痛苦,王诩偷偷的取下了那块附着在女孩面上的兽皮。 “云诺!” 即便那张脸俨然已是面目全非,但是自幼与妻子熟识,这女孩的面容与妻子12岁时,简直一模一样。恍惚间,悲喜交加,泪水止不住的奔涌而出。许久过后,当目光停留在女孩左脸额前的疤痕时,只觉心如刀绞。一个诺达的“奴”字烙印其上。精致的柳眉,也被抹掉一端。疤痕是烙铁所伤,应该过了许久,不然伤口不会发白且明显凸起,好像两条蜿蜒的白蛇。 此时他无比的确信。相信这世间真的存在着轮回。既然来到了这里,就没理由无故的结束。王诩将女子面上的脓液,涂抹在自己的手臂上。若是真的长出红疹,就只能用身体去尝试解决了。不过,以现在半吊子的医术,成功的可能微乎其微。 直至第二天清晨,他的身体依旧没有反应。而阿季的病情似乎没有好转的迹象。红斑还在不停的扩散,已经延伸至女孩的手臂。王诩不明白,为何自己到现在,仍然没有一丝反应,至少接触过脓液的皮肤应该长出水痘才对。 “少主...奴婢...是不是...快要死了?”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 “奴婢愧对少君...愧对...老夫人。” 阿季又陷入昏迷。女孩嘴唇干裂,面色苍白。无论王诩如何为她补充水分,小丫头好像没法吸收一样,短短几天感觉清减了不少。身体上的脓包变得越来越大,脓破后,周边的皮肤继续长出水痘。似乎身体在无休止的溃烂下去。 王诩紧握女孩的手,粗糙的手掌满是干瘪的褶皱。他站起身来,一抖袖袍。来到女孩藏匿布料的地方,那块缝补的布片,现在看来更像是一条布满线头的毛巾。里面包裹着王诩送她的青铜顶针,以及两根骨针。 手臂被划出一道小口,鲜血立时流出。骨针的针头上沾染着一些脓液,随即涂抹在伤口上。王诩猜想,或许自己体内真的存在抗体,不然为何不被传染?就算这样做能真的染病,他也没有把握能医治好,不过是陪着对方一起死罢了。 女孩昏迷的几日,他寸步不离。家中的清水与粮食基本殆尽,若是再这么拖下去。即便阿季能侥幸活下来,寒冷的冬季到来,他们亦是熬不过去的。之前一直消沉的混日子,想着再也回不去了,就在此处悠闲的养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然而此时他不想死,也不想眼前的女孩就这么简单的离开。阿季还很年轻,从小一直受苦,甚至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 想到此处,王诩拎着两个木桶,朝山洞外的溪流奔去。小溪距离山洞有二里的距离,阿季之前总在此处取水或是洗衣。他也跟着去过,只是第一次孤身前往,未免有些担心。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头饿狼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散去的。装满两桶水便匆忙离开,一刻也不敢多做停留。途径那片竹林时,意外发现了几颗破土而出的竹笋。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想想深秋挖冬笋,本就是件正常的事情。于是翻开厚厚的竹叶,一时间惊喜不断。或许女孩不知道竹笋可以食用,这里的存粮够他吃很久的。欣喜过后,费劲的刨出几颗,心急火燎的归家,准备饭食。 竹笋鸟蛋汤,一股清新的芬芳迎面扑鼻。碗中有黄有绿,看上去就有种大自然的味道。喂病人吃过饭后,王诩一连喝下几碗,腹中一阵温暖。待到擦拭完阿季身上的脓疮,王诩开始翻找关于痘疹出现的医书,不过这类病症似乎根本没有太多的记载。只有一处提及到,说是虏疮,来自蛮夷之地,十死无生,无解。 初看时王诩被吓得面色惨白,了解过症状后才安下心来。阿季身体上的脓疮是从头部向下蔓延开来,并非毫无规律。仔细检查过女孩的手腕与下肢,更确信绝非虏疮这样的传染病。她意外的发现女孩的脖颈处与手臂上都有抓痕,显然是无法承受痛痒的感觉,用指甲抓挠所致。而那里便出现红色的斑点。显然只要控制住脓液上的细菌,不沾染到其他皮肤,病情便不会继续扩散。 为了不让阿季乱动,他将女孩的手绑缚起来。做完家务后,趴在石床边照料。每隔一段时间用温水擦拭痘疤上的脓液,避免好的皮肤也沾染上。似乎这一做法,十分有效。不知不觉王诩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七章:过敏 有人说穷地方的人特别能吃,其实并非如此。只是长期从事体力劳动,身体需要补充与消耗的能量比一般人多些而已。此时的王诩深有体会,方才吃过饭食,肚子便开始咕咕作响。为了无视肚子的反抗行为,他只能选择睡觉。或许是这些天照顾病人无法保障睡眠,入睡后异常昏沉。 直到傍晚被饿醒,才意识到下午饭尚未准备。内心十分歉疚,伸了个懒腰,正准备起身干活时,瞧见一旁的阿季正不住的抽搐。女孩眼球上翻,面色青紫,身体似不受控制般高频次的抖动。 “你怎么了?别吓我。快醒醒!醒醒啊。” 他慌张的捏住女孩的脸颊,迫使对方张口,以为是在抽风。惊厥之人意识不清时,会无意咬伤自己的舌头。周边又没用木棍,只能将手指横放在女孩口中。果不其然,手指被咬的生疼。他能感觉到阿季的牙齿在微微颤抖,突然。 “呕...呕...咳...咳” 上午女孩喝下的汤汁全部吐了出来。王诩的袖袍上沾满了各种可以识别的食物残渣。天呐!难以想象,若是在这么冷的天气去小溪中洗个澡,那将会是毕生难忘的凉爽。顾不得太多,还好那些污秽的东西都在自己身上。指不定也有病毒,万一沾染到阿季的身体,再长出红疹,那麻烦就更大了。 清理过后,察看阿季的病情。红疹似乎扩散的更迅猛了,那些本已结痂的地方,又重新长出了新的脓包。在这之前,结痂的伤疤是不会再次生出脓疮的。一时间他束手无策,只是呆呆的凝视着女孩惨不忍睹的面容。阿季青紫与痛苦的面色变得惨白与舒缓起来,嘴角还残存着一小片竹笋。 突然,女孩时起时伏的胸腔不动了。王诩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瞳孔瞬间张大,眼球好似快要从眼眶中凸出来一样,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而眼前的人像是安详的睡去,再无一丝生机。他从未如此近距离的感受过一个人的死亡。即便是在上一世,爷爷离开的时候。至少还有医生和护士站在身边安慰几句然后通知噩耗。 阿季嘴角的笋片更像是服下毒药后的残留。而这毒药是王诩无意间喂她吃下的。一个年轻的小姑娘,花一般的年纪,就此香消玉殒。他就是杀人凶手。 “啪...啪...啪...” 王诩猛抽自己的脸。无比的懊悔。笋是发性食物,这是常识。明明他一早就知道的。为什么会忘记呢?让虚弱的病人误食竹笋,不就等于加速病情让阿季死的更快一些吗?从未想象过生命会是如此的脆弱,明明不久前女孩还能扛起百近的狼尸,爬树时身轻如燕。现在怎么就被几块竹笋害死了呢? 无尽自责中的男子,挥动着袖袍不停掴掌自己的脸颊。赤裸的小臂从袖中显现出来,之前割伤的地方,光滑如新。而他从始至终都未被传染过。 “你不会死的。不会...绝对不会...大不了...我陪你。” 讽刺的一幕。不久前还想着救了女孩,让对方亏欠自己一个天大的人情。而此刻却准备用命来赔给对方。他用小刀割开手腕,将血液滴在女孩唇上。似乎这样做的结果是显而预见的。至少在现代的医学上,也没听说过,拥有抗体的人可以通过血液,将抗体过度到病人身上。王诩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毕竟眼下已是无路可走。 血滴印红了女孩的嘴唇,顺着阿季的口腔缓缓流入。不久后,王诩便趴倒在阿季的身上,昏了过去。迷迷糊糊,他感到手腕一丝清凉。随后身体变得冰冷,仿佛坠入冰窟之中。周围被寒气所包裹。 梦中他如愿以偿的看到了夏云诺。自己躺在妻子的腿上,满满的幸福感,可云诺低垂着脑袋望着他一直在哭泣。泪珠滚落而下,击打在脸上,凉凉的。 “云诺...” 王诩抬起无力的手臂,触摸着妻子的脸颊,试着抹去对方的泪水。这一切是那么的真实。他痴傻的望着。 “少君...” 同样的秋,枯黄的落叶被踩的咯吱作响,男孩背着粉色衣裙的女孩前行在校园中。女孩两片桃花印上脸颊,羞涩的侧着脑袋,紧贴在满头大汗却面带笑意的男孩肩头。走着走着,男孩怯懦的偏了偏头,似乎想偷看女孩一眼,不料却被对方察觉。女孩噗嗤一笑,百媚丛生。 “呵呵。谢谢....” “没...没事。” 一阵风,掀起女孩的长发,遮住了二人的面庞,漫天飞舞的落叶让这枯黄的秋季充满了生机。女孩在他脸上轻轻的啄了一下,然后贴在他的耳边,小声说道: “我...喜欢你。” 男孩顿感一阵头晕目眩,感觉五官瞬间被放大了。脸上火辣辣的,就连挽着女孩裙摆下的手臂皮肤,也立时被点燃了,每个细胞都躁动不安的跳动着。 他从未想过,今天会如此幸运。意外的遇到心仪的女孩崴伤了脚,正巧自己路过。背着女孩去医务室,途中竟被表白。这一切来的太快,像是做梦一样。他们是生活在两个世界中的人,差距不是一星半点,两人也并没有过多的接触。男孩一直暗恋着对方,从未察觉到女孩也是同样的心思。他不住的问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已经分不清现实与梦境了。 随后门卫大叔无情的打断了他的遐想。显然刚才的一幕是有目击证人的。男孩来不及开心,对方便大声喝骂起来。声称要把他们带去教导处,光天化日之下在校园中卿卿我我有伤风化。随后两人焦急不安起来。女孩说,男孩若是不能背着她逃走,便收回刚才的话。于是男孩像是有了无穷的力量,他们在校园中嬉笑的奔逃... “你醒了?病...好了吗?” 王诩虚弱的询问着阿季,对方只是默默的流泪,没有作声回答。他看到小丫头的脸颊白净,没有一处疤痕。甚至额头上的烙印也变得小了一些。被凌乱的发丝遮挡着,不仔细看很难察觉。或许是留了太多的血,说出一句话后便睡了过去。 休养了两天,王诩又是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他围着阿季不停的张望,疑惑自己的血怎么会如此奇效?不但他手腕上的疤痕不见了,而且阿季脸上也未留下一处痘疤。这怎么解释?完全不符合科学常识。 阿季如往常一般忙碌着,只不过对他有些疏远。女孩好像初见时那般,从他醒来后就不敢与之对视,显得无比恭敬。 “阿季!我能给你提个要求吗?” “少君吩咐,奴婢不敢不从。” “怎么又是少君奴婢的...我们不是说好了,以兄妹相称吗?” “哥...哥” “真乖!阿季...可以摘下面具吗?你长得又不丑?干嘛老戴着面具?多奇怪。” 女孩似有些为难,正打算开口解释,不料却被王诩抢先打断。 “别说不行。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要听恩人的话。” 小丫头乖乖的点了点头,将脸上的面具摘掉。只不过一只小手不停的揪着额前蓬乱的长发,似乎是打算遮挡住那处伤疤。之后她告知王诩,自己是奴隶,虽然一直对外宣称是少主的奴婢,但是若被官差询问,不免会带来麻烦。因为奴籍是否已经消除,阿季是不知道的。之前的主人将她遗弃,明显是认为她不会存活。而王诩又拿不出契约来证明阿季是属于自己的财产。所以若被有心之人发现,后果不言而喻。这年头打死个逃奴和杀只鸡一样,不需要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王诩应诺后跟着女孩再次来到后山,这回依旧是掏鸟蛋。家中的存粮告急,倘若再不储备,冬天饿死,怕是必然的。阿季打算将之前落下的工作,今日全部赶工完成。还准备顺手抓几条蛇,为王诩补补身子。王诩得知后,汗毛倒竖,规劝女孩不要冒险。毕竟蛇毒不是开玩笑的,再说他可不会解毒。蛇的身上全是寄生虫,处理的不干净,吃出个肾衰竭什么的,那可如何是好? “你要抓蛇,我不拦着。不过...我绝对不吃...太恶心了。你自己吃吧。只要把蛇皮留给我就好。刚好做几条皮带。” 在某些事情上,王诩是无法说服阿季的。女孩异常的固执。他又无法主动拿少主的身份来压对方。显得自己虚伪有些做作了。尤其是让阿季意识到上下尊卑后,那整日的跪拜及敬语的称谓是比毒蛇还要可怕的。 他这般想着。突然,女孩抬手按上他的肩头。感觉不顺势蹲下,骨头便会立时散架。于是两人猫着腰,蹲在原地。只见阿季探头探脑的张望远处。王诩小声问道: “怎么啦?” 阿季指了指地上的痕迹,树叶似乎有被踩踏过。王诩立时就兴奋了。 “有野兽?什么野兽?你看的出来吗?” “不是野兽,是人。” 在荒郊野岭中,似乎遇见人比遇见野兽还可怕。王诩捂着嘴巴,不敢作声。来到这个世界,阿季是他第一个遇到的活人。女孩的装束当初把他吓个半死。真不知道,若是撞见几个人高马大的野人又是般什么景象?看女孩谨慎的模样,王诩更是忧心。小丫头捡起一片被踩踏过的落叶,仔细的观察,还放在鼻头嗅了一下。随后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好像狐狸一样。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是李大叔。” 女孩的话让他满脸写着问号?谁是李大叔?不知道。他更好奇的是阿季怎么能从一片被踩踏的树叶上得知对方是谁?这也太离谱了?难不成闻到了对方的气味?王诩不信邪,捡起那片树叶,放在鼻前不停的嗅。除了泥土清新的味道外,什么也闻不出来。同样是人类,为何差距这么大?女孩能用手掌感知到天气,他的老寒腿却不行。女孩能用嗅觉辨识出人来,而他的鼻子似乎只是个摆设。 当见到阿季口中的李大叔时,疑惑才被解开。那相貌方正,打扮朴实的农家男子看到阿季后眼前一亮。好像有些意外,眼神在女孩身上来回打量着。等到阿季询问,他才开口。 “原来是阿季丫头啊。还记得吗?两年前你曾带大叔来过此处。那时,我无意中发现几颗漆树。此后每到入秋时,便前来割漆。这些土漆宝贝着呢!拿去邑中可以换些米粮。去年也只是试试,没想到这土漆竟是上品,比巴蜀的漆还要好。” 李大叔一边解释,一边小心的将蚌壳内的生漆倒入竹筒。手中拿着一张宽大的树叶,每每将蚌壳内的生漆倾倒完后,都会用树叶小心擦拭蚌壳,像是洗完一样。生漆的上层是粘稠的黄褐色液体,像是融化的巧克力。而下层却是乳白色的,更像是奶油。只见阿季很有礼貌的上前帮李大叔收拢蚌壳。 “当心!这漆可不能随意触碰。若是不小心染上了漆毒,会生红疹的。几日都好不了,除非用韭叶涂抹,才会结痂退去。丫头最好别碰,若是留下痘疤,将来嫁不去。那大叔可就罪过了。哈哈哈。” 站在阿季背后的王诩犹如遭受雷劈。原来之前脱落的树皮是这货一年前砍的。他怎会想到那白色的液体与湿润的木屑不是树脂,而是生漆?阿季意外中毒定是自己熬制树脂时造成的。而那毒药还被他一直收藏在病人床头的木箱当中,比起喂阿季吃竹笋,这才是生病的主要原因。 冷汗不知不觉从额前冒出。真所谓没文化,忒可怕。一切的始作俑者竟然会是自己。他咕咚的吞咽着口水,只觉嗓子犹如火燎,口干不已。他这救命恩人做的,还真是不知廉耻啊。此刻终于明白阿季得的不是水痘,而是皮肤性过敏。好心想做些灯油照明,不料差点害死阿季。 一阵心悸过后,王诩更是奇怪。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感受到任何的不适。而自己的血救了阿季的性命,这是不争的事实。甚至两人都没有留下伤疤。他记得胸口受伤时,分明修养了好多天伤口才长好的。为何这次会如此迅速?他隐隐觉得,这副新的身体有些诡异。 “见过公子蝉!那日若非公子蝉出手搭救,恐怕小人性命难保。大恩不言谢,我李沧他日必当厚报。” 或许是阿季身形比较高大,挡住了王诩。名叫李沧的男人一时间没有留意到他的存在。当发现时,陡然变得恭敬起来。也不再像之前那般与阿季说说笑笑。此时,救命恩人一词,对于王诩而言,像是过敏一样的嘲讽。 “你好!李大叔。” 李沧保持着抱拳施礼的姿态,一脸惊讶的望着对方。他依稀记得少年过去总是喊他李大壮。如今这般彬彬有礼,倒是把自己吓到了。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四目相对,一时竟僵在那里。似乎都觉得对方有哪儿里说不出的奇怪感觉。眼前农夫打扮的壮汉,分明骨子里透着书生气。 李沧率先开口打破此时的僵局。 “公子的伤势无碍吧?” 王诩仍在细细琢磨着对方,他想自己家中的藏书都可以开个图书馆的。说不定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文化休养普遍较高。李沧虽谈吐风趣还有意贬低自己,但举手投足间很难掩饰曾经受过的良好教育。毕竟一个人的休养是装不出来。 “少主的伤已无大碍。劳烦大叔费心了。” “那就好。大伙都还挂心着呢。若有闲暇,请到寒舍一叙。小人招呼相邻们前来拜谢恩公。” 阿季见他不作声,忙开口搭话以免有失礼数。对方也没有因王诩的沉默而感到意外,说话时不再像之前那般拘谨。更像是早就预料到,会是如此一般,反而显得放松与自然。不一会,李沧就将生漆收集完毕。临行时,还在那几颗被割伤的漆树树干上,小心涂抹着绿色的汁水。 “阿季!这李沧是干什么的?” “李大叔是云梦山下的农夫啊。哥哥难道忘了吗?您之前最喜欢...跟李大叔家的两个孩子一起玩闹。” 说到此处,女孩像是回忆起少主不堪的往事,难道露出一抹笑容。 与其百思不解,不如改日让阿季带路登门拜访一下。既能增进邻里间的感情,又能消除心中疑虑。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李沧的出现让王诩产生浓浓的兴趣,一个知道割漆并且谈吐不凡的农夫到底隐藏着什么? 随后阿季掏鸟蛋,王诩砍柴,一直忙活到太阳快要落山。这才结伴返回洞中,王诩回家后的第一件事,便是立即销毁那桶差点害死阿季的生漆。还好女孩对于生病的事,并不知情。不然王诩好大哥的形象必定在女孩心中轰然崩塌。 傍晚王诩询问阿季,为何不将山洞内的兵甲拿到城中换钱。如此一来他们的生活品质也能提升不少。女孩先向他解释了青铜在这个时代的价值。这才知道一柄青铜短剑的价值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终于明白之前制作工具时留下的碎片为何阿季会小心保存。 这年头匠人是受到官府管制的,兵器不能随意买卖。铸剑所费的铜料极多,手执一把宝剑在街上溜达,旁人便会对你恭敬有加,避而远之。因为不是什么人都能买得起青铜剑的,甚至在军队里,只有军官才会配发短剑。而贵族世家的子弟以佩剑作为身份的象征。 倘若只是独自佩剑,外人倒不会怀疑。无非是羡慕佩剑之人家中有钱,或是哪儿个有功勋的将门之后。然而公然拿着兵器去买卖,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经阿季解释后,王诩才知为何家中存有那么多奇怪的武器部件。其实道理很简单,青铜是制作货币的材料,用来打制武器,当然是用料越少越好。这也是为什么战争发展至后期,那些稀奇古怪的兵器被长矛所取代的原因。只要做个尖锐的矛尖,插根木棍,便可大批量的装备军士,成本低廉又符合大规模战争的需求。 王诩不由地佩服自己,从另一面诠释了战争与武器发展的关系。似乎大周朝能工巧匠铸造出来的宝剑只是氏族子弟用来炫耀身份的饰物。更多的用途则是抹脖子时显得帅气一些。他想这年头总会有当铺或是黑市一类的地方,只不过没有进过城,尚未发现罢了。不然所谓的江湖侠士与刺客拿什么与人战斗?想想就觉得可笑。 几天后,王诩终于盼来了第一次出门的机会。阿季带着他前去山脚下的李家,女孩背了很多皮货。说是拜托李沧去戚城卖生漆时,顺便将这些皮货一并卖掉。换些过冬时用的米粮。而王诩则塞给阿季两双新做的皮靴,希望李大叔能一并卖掉。他想看看自己的手艺是不是能在这个时代赚钱养家。 云梦山位于后世的河南省淇县境内,东北方不到百里便是商朝的旧都朝歌。现如今已是卫国的首都。再向东百里就是卫国最繁华的属邑——戚城。这两座城池如今是大卫国的政治与经济中心。像他们这样的平民是没法直接进入卫国的都城,这年头对于封地的管控十分严格。封地治下的百姓无故不得擅自离开,若是被抓到了可视为逃奴处理。被劫掠一番是小事,若是因此留了性命,那就得不偿失了。 大周的分封制度类似于西方的城堡时代。获得分封的采邑主会筑城立寨,然后通过不定期的开市来垄断市场,下辖的百姓只能任其宰割。控制盐铜交易所获的利润最大,并且长期稳定,似乎已成为百年不变的游戏规则。然而戚城是卫国与诸国贸易的集散地,这里的管控相比较宽松一些。或许是由于诸国往来的贸易太过频繁,没有足够的公职人员监察。因此,戚城成为他们这类逃避国家赋税,躲在大山中避世的黑户们最好的选择。 第八章:鄙尹 野火无情的焚烧。浓烟滚滚,与云梦山清晨的水雾交织在一起。秋风吹拂着尘埃漫天舞 动,仿佛大雪纷飞,冬天提前到来。荒芜的原野上留下一片漆黑可怖的伤痕。生存是人类对大自然贪婪的索取,而秋季垦荒的破坏,只是迎接大自然隆冬降下的惩罚。 几个云梦山中的农夫望着焦黑的土地,质朴黝黑的面容上,多出一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待到大火熄灭,秋雨降下,这片土地来年便可以耕种。只要风调雨顺,他们的日子会过得更宽松一些。不禁沉浸在美好的向往之中。突然,一人高呼。 “快跑!卫军来劫掠了。” 此时他们万分懊悔,认为是烧荒的烟火引来了朝歌的驻军。倘若被抓住,肯定没命。这年头,国内的氏族间相互攻伐不断,国外的军队也时不时犯边,潜入卫境打草谷。对于不受国家保护的黑户而言,日子简直没法过。 三辆驷马战车率领着百余名黑衣士卒,朝着云梦山奔来。随后,军士将逃跑的百姓抓获,并进行拷打,逼问他们附近其他山民的住所。很快大量的人群便被驱赶至云梦山下的三间草庐,那里正是李家。 突如其来的祸事没有殃及到王诩与阿季,那些士兵瞧见他们手执宝剑,便刻意避让没有对二人进行抓捕。受惊的王诩,像是身处在警匪火并之中,而双方统统将其无视。一些想要反抗的百姓,被一顿毒打过后,只能哀嚎着跪地求饶。场面混乱不堪。 许久过后,百姓被聚集在李家外的一处空地上。一名顶盔披甲的黑衣军士,快速奔跑至两名身着华服的男子身旁,抱拳大声说道: “禀邑宰大人!共俘获流民27户。” 那两人中,一人样貌俊秀。一席素白锦衣,士人打扮,腰间坠着一枚镂空的圆形碧玉,看上去极是文雅。只不过长发后披,发髻线过于靠后,显得脑门特别的大。并且没有顶冠束发,眉毛还刻意修饰过,又粗又黑。应该是尚未行过冠礼的少年公子。而另一人蓄着短须,以皮制头冠束发,身着玄色袍服,像是制式的官服。短须的中年男子听到士卒禀报后,一脸的愁容。只听。 “哎!此行所获甚微。竟还劳烦公子兰大驾,窃以为还是将这帮流民作为纳贡...献俘吧。” 少年公子笑了笑,看着跪倒的百姓,眉头皱了起来。 “呵呵。曹邑宰觉得用我大卫百姓献俘,这样妥吗?” “是有不妥。不过,这帮流民托庇于此,逃避赋税之举与我大卫无益。” 他们若无其事的谈论起来,似乎没有注意到身后的茅舍内还藏有两人。这就尴尬了。出也出不去,王诩只能在窗边偷听二人谈话。还小声询问阿季纳贡献俘之事。 原来他们卫国一直被晋齐两个强国欺负,齐国动不动就经济制裁一下。而晋国与卫国接壤,两国先前有些矛盾也干过几架,都是卫国惨败。最后卫国王室每过几年便向晋国纳贡献出人口,以求和平。而这些对外政策被老百姓耻笑为卫国王室在卖国求荣。 这下可算是开了眼,王诩终于明白为何吴起、商鞅、吕不韦这等叱咤风云的人物,最后都跑去国外效力了。因为待在自己的国家,有可能被抓去献俘。老百姓对卫国王室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 阿季显得颇为紧张,小手一直按在剑柄上,保持着即将拔剑的姿势。女孩似乎准备以一敌百,解救这群百姓。王诩想着,早知道就给每家发放一柄短剑。这飞来横祸不就轻松避过去了。 “戚城邑小而民寡。北戍军五师兵马屯住所需粮草巨大,供给并非易事。若不能补充采邑人口,北境战事一开,恐无力御敌。” “公子忧心国事,卑职佩服之至。不知当下可有决断?” “哎!国耻啊...” 曹邑宰见状,忙俯身施礼。似乎是想帮上官背锅,将骂名拦在自己身上。一旁偷听的王诩乐不可支,没想到古代官场中的马屁精,察言观色的本事不亚于现代职场。而这年轻公子更是虚伪,明明结果无法改变,还要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好像不这么做作一下,良心上过不去一般。一时间竟没忍住,失笑出声。 “谁?” 不等军士破门而入,抓他出来。王诩便自觉的推门而出。此时狗腿的曹邑宰忙护在年轻公子的身前。当看到王诩身后的少女正拔剑瞪着他时,一个趔趄没站稳,险些踩在年轻公子的脚上。他黑着脸大喝道: “大胆!你是何人?竟敢偷听本宰与小伯大人谈话。来人啊!拿下。” “且慢。” 被称作公子兰的年轻人将后退的曹邑宰推开。丝毫没有显露出被人知晓秘密后的尴尬,而是盯着王诩拎在手中的黑色长剑。不停的打量着来人。片刻过后,公子兰抱拳施礼。 “敢问壮士乃何人?” 王诩学着对方的模样,也还了一礼。然后将阿季半露锋芒的短剑,推入剑鞘。 “在下乃贩履之人。” 为了取信对方,他拿出屋内的皮靴,示意那公子兰可以看看。身旁围着的甲士忙将那两双不伦不类的皮靴捧于掌上呈了过去。公子兰面露疑惑之色,突然一惊。 “在下卫兰,乃戚城表臣百司府,小伯。不知壮士大名?” “噢!在下王诩,乃一皮货商人。” 话一出口,不但卫兰大惊失色,就连一旁的曹邑宰也面露惊惧之色。两人顿时客气了许多,再次对着王诩一礼。王诩有点懵,貌似皮货商人的地位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高。难不成这时代的商人可以横着走?感觉完全没有道理嘛。对方的反应,让他觉得,此时可以蹬鼻子上脸了。 “兰公子可否听在下一言?” 大周的人是不会将名字放在公子之前用来称谓的。他的口误没有让公子兰觉得奇怪,反而显露出豁然明了的神情。 “诩先生请讲。” 先生?之前不是叫壮士来着。这称呼变来变去的,王诩只觉好笑。难不成这年代就开始先生小姐的叫人了? “您看这云梦百姓,不过百余人而已。无论拿去纳贡还是征做劳役都没有多大价值。想要卫国发展壮大,需慢慢来。就像饲养牲畜一般,肥了再宰。切莫心急!” “先生不知,这帮流民逃避赋税与国无益,不拿去献俘。若是置之不顾的话,反而扰一方安宁。田赋九抽一,此地不报而垦荒。就算我们不来,司徒府也断不会坐视不管的。” 曹邑宰先行劝阻,有意不让王诩管这闲事。而此时的公子兰,眉头拧的跟麻花一般。只听王诩大放厥词道: “曹邑宰之言乃杀鸡取卵饮鸩止渴之道,与卫国更是无益。” “先生可知,此处放任一年,公室将损失多少赋税吗?” “噢?那不知一户人家,岁入几何?” “一千四百钱...” 两人只顾着争论,一旁的公子兰好奇的打量着王诩。口中小声的念叨着之前听到的成语。只觉这少年诡异莫测。他从未听过杀鸡取卵、饮鸩止渴这样的词。细细品来似乎十分贴切。在公子兰看来,对方有意隐藏身份。然而谈吐与见识并非一般氏族子弟可比。随后少年的一句话,又把他惊到了。 “呵呵,不过4200钱,曹邑宰便要将135口人卖掉。岂非不智?” 如此简单的算术题,对方居然拿来说事,真是可笑。一户五口,九抽一,岁入1400钱,轻轻松松就能算出一年的税收。而4200钱不过价值两口宝剑尔尔,他就不信一年到头,135人还创造不出这点价值?说出去谁信呢? 若是接纳他的提议,即便做不到,王诩事后拿出两口剑来抵债。想必也可以蒙混过关。若是不接纳,他也懒得再费口舌。只当做打打嘴炮,大家喷喷吐沫星子作罢。毕竟人家带着一百多保镖,他和阿季铁定是打不过的。全当遇到了一位忧国忧民的伪君子。 接下来的一幕,让王诩瞠目结舌。年轻公子命士卒收集来许多短小的树枝,他与曹邑宰蹲在地上开始摆弄起来。王诩看了看身旁的阿季问道: “这两人好兴致啊!聊着聊着,居然下起棋来了。” 女孩噗嗤一笑,以为哥哥是在打趣他们。可瞪大眼睛看了又看,对方分明满脸的疑惑。 “少主,他们是在用算筹计数。” 王诩长大嘴巴,不可思议的看看阿季,再看看玩树枝,玩的不亦乐乎的二人。开什么玩笑?古代君子六艺中不就有数学的嘛。难不成这两货都是学渣?心中立时充满了鄙视。这样的人都能做官,不知道他们口中所谓的司徒府会不会算错账呢?转念一想,这时代的人还真是单纯,估计做假账什么的,肯定是干不来的。 一刻钟过后,那两人齐齐张大眼睛,目光中充满炙热。一直沉默的公子兰终于开口。 “先生高才,我等鄙陋。不知有何高见?” “一年后,在下出8400钱。兰公子可放百姓一条生路否?” 显然他的回答,让二人目瞪口呆。明明之前义正言辞,还说出一通大道理。而现在竟拿不出什么解决问题的良策。这不是把他们当猴耍嘛。再说了,空口白话,谁来作保?若是他跑路了,一年后他们找谁要钱?大家都是明白人,公子兰哈哈笑道: “哈哈哈,有趣...有趣....” 难以启齿的事,当然是由马屁精来提问了。曹邑宰满脸堆笑。 “诩先生!此事并非出钱便能解之。此地流民尚无归属,亦无户籍。我等若是收钱了之又与贼何异?” 姜还是老的辣。分明在意那点赋税,却表露出极度为难的样子。似乎是打算继续抬高价码,他们隶属于戚城。换言之上海市的城管跑到首都北京郊区来执法,这手管的也忒长了。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这事情也就过去了。卫国朝歌的官员哪儿有闲心管这荒郊野岭的破事,把这些百姓劫掠一番还不够大军开拔的用度。显然他们来此处更多是为了掳掠些人口给晋国纳贡之用。毕竟自家养肥的猪,哪儿舍得送给别人?像他们这样的黑户,最适合用来抓去充数了。 “明日我便呈报君上,云梦制鄙。诩先生若肯出任鄙尹之职,此事就此作罢。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大周朝的城市分为,国、都、邑、野、鄙。国自然是朝歌这样的国都,都则是符合建制规模的大城市,不过卫国尚未拥有都一级标准的大城。就连戚城也不过是邑的等级,并非人口没有达到,而是城池尚未扩建。至于鄙就是最低级别的村庄。 公子兰小小年纪便有如此长远的眼光,王诩有些错愕。他没料到对方会以国家利益为重,自己的封邑次之。提出让他做村长的要求,等同于将此处的百姓全部纳入卫国管制。那就不是区区8400钱可以了事,而是每年上缴4200钱。而之后赋税会根据人口的增加进行递增。 “可以!不过在下有一个要求。” “先生请讲。” “此地贫瘠,百姓耕作一年尚不果腹,何言缴税?若兰公子许云梦百姓入戚城互市,并予以支持。在下应诺便是。” “此等小事,不足道哉。曹邑宰便可代劳。” 王诩皱了皱眉,无视一旁献殷情且眉来眼去的曹邑宰。 “此事因兰公子而起,当然要由兰公子善后。在下只欲与君商谈,请兰公子莫要假手他人。” “哈哈哈,有趣...执此玉佩视与门尹,先生自会寻得在下。” 话毕,公子兰将腰间所系美玉递给王诩。那环形碧玉更像是一块精雕细琢的翡翠,上面雕有兰花的图案。君子爱兰,少年不负美玉。想必极为贵重。只是初见便如此信任对方,可见少年的气度与品性。王诩将玉佩收于袖中,不解的问道: “兰公子就不怕在下会逃跑吗?” “君误我为小人也。我又何尝不能舍玉而试君呢?” 王诩还是小瞧了对方。公子兰竟能猜出他心中所想。似乎还很在意王诩对他的看法。信任的背后更暗藏着结交之意。 “哈哈,我愿以皮靴为质,待兰公子试完在下。君子小人...一看便知。” “哈哈哈,有趣....” 公子兰收下两双皮靴便踏上战车,一众人马朝着东北方行去。想必是赶往卫都朝歌。跪俯在李家门外的百姓们呆若木鸡,目送军队离开。许多人还处于迷糊的状态,不知道为何会被抓来?而那些稍有反抗,便被一顿暴打的山民们,更是疑惑不解。 “阿季!曹邑宰这名字还真难听!估计家里是屠夫吧?” 女孩一脸的不可置信。少主之前性格乖戾,欺软怕硬惯了。哪儿会像今日这般处事不惊,她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的阵仗。从始至终都在仔细观察那些黑衣士卒的武器与站位。思考着若是打起来,如何带少主逃脱。被王诩一问,竟失笑出声。 “哈哈哈,邑宰是官职,哪儿里是屠夫啊。哥哥竟会说笑。” 说真的,王诩从未想过。那百余号黑衣士卒竟是卫国的正规军队,他们除了衣服颜色一致以外,似乎其余的只是摆设。更有甚者只是拿根木棍或是手执一面简陋木板制作的盾牌。看上去更像是城管在执法。 随后阿季向他普及了大周朝的官制。听得着实有些复杂。一共分为三个体系。第一体系是服务于周朝王室,设三公、六卿、五官。下设百官有司府,监察诸侯与公卿的采邑。而此时大周的王室只是摆设,天子被晾在洛邑颐养天年。除了需要借助天子的名义,在吞并其他国家时师出有名。似乎周王室就是民政局一般的存在。除了盖章,基本没有其他的用途。而形同虚设的百官有司府瞬间变成了服务诸侯的顾问所。提供军事、民事、投资或托管的业务。 于是诸侯们模仿大周的官制,组建了第二个体系。他们根据实力和国家的需求,将大周的官职进行挑选筛用。有的国家没有三公,有的国家只保留了三卿,还有的胡乱改名整出一堆乱七八糟的官职。总之就是乱。 受诸侯分封的地主权贵们,既要帮助君主打理朝政,又要忙活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于是他们又整出来第三个体系,称为表臣百司府。这帮官吏不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公务员编制内存在。所以混的不是很好。 公子兰便是第三体系的官吏,管理戚城的表臣百司府,官职小伯。属于帮人打理采邑的职业经理人。而曹邑宰与王诩则是第二体系的官吏,直接效忠于卫国君上。两人的差距只是市长与村长的区别。王诩不明白一个不在编制内的年轻公子竟能对市长一级的国家干部指手画脚,明显对方还隐藏着一层身份。商人的敏锐知觉,让他果断抱起对方大腿。而赌注显然是下对了。 “卑职观其人,不过一沦落士人尔。公子又何须如此倚重?” “此人出于晋地。极有可能为白狄部族之后,且精于算计。若我所料不错,恐怕他是中山国的公子。” “噢?难不成公子是想与之结识,来牵制晋国?” 这误会大了去了。正是应了那句,聪明反被聪明误。王诩的言谈让公子兰认定对方乃身份高贵之人,且长于外邦。 王姓始于周灵王太子姬晋。姬晋被废黜后郁郁而终。他的后人便改姓为王,寓意太子晋贤明,本可为王,后流落晋地成为北狄权贵。王姓后人在晋地至少已经繁衍四代,通过王诩不着调的称谓便可笃定他外邦的身份。而此时晋国只有白狄一族在赵地以北建国名为中山。王诩又会制作北狄之人才会穿的皮靴,更加让公子兰确信。只是口算便能知晓赋税多少,仅此一技便知对方出身不凡。 “呵呵,君子之交,不论国事。且看他如何做好鄙尹,为我大卫效力?” “公子英明。” 公子兰不是没有想到这些。白狄骁勇且善养马,诸国尽知。若能引为外援,对于国力虚弱的卫国而言,是件天大的好事。他们国家的战马完全是靠与宋国陶邑贸易得来的下等劣马。陶朱公范蠡经商的老辣,天下无人不知。人家又怎会拿种马与卫国进行交易,会下金蛋的母鸡是个明白人都不会选择出卖技术而不卖产品。尤其是邻近的国家,卫国的强大对周边没有一点好处。因此晋国才会百般阻挠,想尽一切办法来削弱卫国的国力。纳贡献俘便是其中之一。 即便猜错了,能笼络一位世家公子为国出力,也不视为一件坏事。似乎政客与商人都懂得感情的投资。他们明白感情的投资成本最低,且回报率最高。然而异想天开的公子兰完全没有料到,此时的王诩竟落魄到连肚子都填不饱,又何谈为国效力?被云梦百姓当做英雄一样的少年,现在只是在人群中,呵呵傻笑。 “呵呵...呵呵...” 第九章:出路 云梦山平静的仿佛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一样。当邑宰府的官差,拿着鄙尹的任命文书与户籍册前来通知王诩时,他们凌乱了。询问过当地百姓,竟无一人知晓王诩家住何处。这可如何是好?邑宰大人明确告知,此人不可怠慢。然而现在被怠慢的人竟是他们。无法回去交差,只能耐心等候。可一等便是三日。当见到找寻之人,一众小吏泪流满面的交待完曹邑宰的嘱咐后,拂袖而去。一刻也不愿多做停留。这叫什么事嘛?好歹也是个官。虽然不大,但是好好混上几年,等到治下百姓足够千户,便能制野。那时在野中开市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还愁没有大把的钱粮进账?干了这么多年的小吏,还是头一遭遇到这种奇葩事。 返程途中,几人不停的抱怨。像他们这样的下级官吏过得最为凄惨,邑宰府分些公田,指派封邑百姓耕种,便是工资了。那些农户自己都吃不饱,又怎会为他们尽心尽力?好在时间宽裕,闲暇时兼一些其他的活计可以补贴家用。长久以来,升迁无望的低级小吏们,变得多才多艺,且吃苦耐劳。生存的压力对于这些贫寒的士族而言,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正因如此,后来战国时期,士族阶层才会保持着活力,疯狂崛起。 大周的规矩虽然已经被摒弃的没剩下什么。但是刻板的筑城立寨,似乎被诸侯们有意的保留下来。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匠人在建造城邑的时候都是严格按照周朝的礼法制度。都城的建造标准是城墙边长九里,一侧开三门,一大两小,城内九横九竖,十八条街道。且街道的宽度可并行九辆马车。城中心为宫殿,左侧为宗庙供奉先祖,右侧为社稷,祭祀神明。殿前为朝,就是群臣朝拜的地方,殿后为市,也就是商业区,都要严格按照百步的距离计算。 王诩没想到做个村长会如此麻烦。以为村子就是把百姓们聚集在一起生活,然后用篱笆围起来。没想到建村还要立寨用圆木营造围墙。邑宰府订下标准是,村子的围墙长一里,开两门,两条纵横的主街道宽三丈。还要建造一处神社用来供百姓祭祀。 对方只提要求,钱粮不给,匠人不出。显然是有意刁难王诩。他可以理解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造个山寨有利于防御别国小股敌人的劫掠。但是一万五千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就凭一百多口人,其中还有老弱妇孺。简直痴人说梦。如何在保障上缴赋税的前提下,还能按时完成巨大的工程。这不是在开玩笑嘛。随后王诩征求了李沧的意见,似乎只有李大叔在这些山民中最有文化。 “小人的意思是将云梦山的谷口筑墙封住。村寨向谷中营造,修建道路所需的石料亦可从平整路面时起出。如此便能省去麻烦。” “好主意!先熬过这个冬天。倘若邑宰府不满意,开春后大伙再从长计议。” 眼下最重要的是安全过冬。别到时候村寨建好了,大家都冻死或是饿死了。那还有什么意义?于是王诩用泥巴捏了个村寨未来发展的模型。工程被分为三步。第一步,赶在入冬前先将百姓迁至山谷内居住,营造房舍。第二步,在冬季修建围墙。反正冬天没事干,闲着也是闲着。只要不下雪,搬搬石头,砍伐树木,锻炼一下身体也是好的。第三步,则是完成神社的建造与街道的修砌。 他对修路无比的重视。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其实古人在筑城时就极为重视交通。街道修建的特别宽阔。不然几辆马车并行就能阻塞交通。马车原地调头极为不易。若是牛车之类的,那就热闹了。估计道路顺畅后,还会留下一堆排泄物。 作为一名村长又身兼城市的规划师。王诩怎会容忍这类有碍观瞻的事情出现?尤其是在自己建造的村寨中。公共澡堂、厕所、垃圾回收这样的小细节,都被一并考虑进去。而主干道附近的临街商铺,更是一早从居民区偷偷抹除。什么百步而市?商人只能摆地摊。周朝这帮土鳖是没有见识过未来的商业模式。他暗自窃喜,似乎忘记了要想投资房地产,首先要有资本才行。 这些天王诩一直在山谷中转悠。时常一个人坐在小溪边发呆。冥思苦想,村子未来除了垦荒种地还能发展些什么副业用来创收?山民的日子过的太苦,已经超出他的想象。想的烦躁时,便将石子丢入溪流中。心中不停的咒骂那两个坑他的混蛋。 当初提及1400钱岁入的标准,其实是戚城封邑百姓的人均gdp。戚城经济的繁荣岂是云梦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可比拟的。若是按照大周井田制,九抽一的赋税标准执行。云梦的百姓,一年顶多支付2000钱而已。这里的耕地只有这么丁点大的地方,不然山民也不会迫不得已,用刀耕火种的方式进行垦荒。 如今他与阿季居住在村中。土墙与茅草搭建的房屋,虽然小了点,但比起没有门的山洞。这里更为暖和。李家有开辟菜园,吃食丰富一些。他们两家便搭伙过日子,着实比之前山顶洞人般孤苦的生活热闹了许多。阿季很会过日子,山洞里积攒下的皮货不少。去了一趟戚城便将过冬的粮食储备妥当。女孩除了每日捣鼓些草药,其余的时间总会陪伴在少主身边。她很少主动说话,只是寸步不离的跟着。 “阿季!你说百姓们最需要什么?” “当然是吃饱穿暖喽。” 阿季不假思索的回道。这问题是个人都会如此答复。然而王诩则后知后觉。从未想过,卫国的百姓会穷困至此。富人与穷人的生活...天壤之别。两级分化尤为严重。曾经的商业奇才,此刻竟束手无策。高端产品无人引路根本没法打入贵族圈。而低端产品对应的平民百姓却没有购买力。他们宁可将粮食囤积在家中发霉,也不愿兑换成货币与人交易。百姓的想法很简单,钱又不能拿来吃。粮食才是硬通货。因此老百姓选择以物易物的形式进行交换。 如同行脚商人那般,挑着扁担,走街串巷的兜售廉价小商品。此时完全是行不通的。因为一圈卖下来,得到的不是铜钱,而是五谷杂粮。试想公子兰与曹邑宰这样的官员都要拿算筹计数。卖货的人又如何能算清楚各种品质参差不齐的粮食与商品之间的对换比?王诩苦恼不已。当下最赚钱的买卖是食盐、布匹、战马与盔甲。这些似乎都无法插上一脚。 食盐与布匹的市场被齐国垄断。齐地东临渤海,盐碱地随处可见。通过阳光曝晒,有效的减少烧煮与蒸馏时消耗的柴薪成本。产出的海盐量大且便宜。内地的井盐与矿盐完全没法竞争。卫国三分之二的食盐都来自进口。而齐国的麻布亦是如此,早已形成了产业链。相传姜子牙半年治齐,便是发现齐地有鱼盐之利,而土地不适合耕种。于是大力发展鱼盐与纺织业。就连周公也不禁感叹未来,齐国出霸主,鲁国出圣贤。果不其然。 马匹被晋国垄断。北地多良驹,一直如此。不然战国时也不会轮到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其他国家也想骑马,只不过战马太贵,骑不起而已。至于范蠡是通过什么特殊渠道来贩卖马匹的,似乎只有西施知道。 盔甲就更不用提了。楚国出品必是精品。犀牛皮制作的盔甲与中原那些类似人造皮革的盔甲不在一个档次。中原的规矩多,无故不得杀牛。作为南蛮的楚国,想怎样就怎样。反正又不是第一天与大周朝较劲?他们不仅垄断了高端的皮货市场。而且率先普及铁器的使用。技术领先诸国好几十年。 叮咚!石子在溪水中溅起一朵水花。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吃饱穿暖。” 拨云见日,恍然大悟。像是陡然发现了一片蓝海市场。王诩再次确认道: “阿季吃饱穿暖?” “奴婢是说...吃饱...穿暖。” “对啊!阿季吃饱穿暖。没错呀!” 女孩木木的,不明白少主为何要缀上自己的名字。她对当下的生活已经十分满足。而此时的王诩不住地傻笑,嘴巴里蹦出些听不懂的话。整个人像是魔怔一般。 “哈哈哈...盐..防腐剂...谁说麻布只能做衣服?我真是太蠢了...哈哈哈。” 他终于明白老百姓要的东西太简单了。之前的思维完全被限制在如何去生产。从未考虑过不去生产。商品竞争,讲究的是扬长避短。一味地拿自己的短处与别人的强项去比拼,或是追赶别人的步伐,很难短时间内突破。倒不如另辟蹊径,让对手来追赶自己。王诩收敛笑容,对着阿季勾了勾手。眼神无比的坚定。 “明日,去戚城。” 云梦山距戚城200里,步行往返需四日。精心挑选了两把短剑,二人便轻装前行。卫国的经济与政治中心皆在北方。几百年来,不是与北狄部落打,就是与晋人打,总是输多赢少。夹缝中委曲求全,目前才勉强算是挤进了千乘之国。由于强邻环伺很难向外扩张。 历史上此时是东周中后期也算是春秋后期。春秋五霸中的越国是当前霸主。晋齐实力次之,秦楚则排在第三梯队。其余诸侯不值一提。几十年前伍子胥为报父仇与好友孙武效力吴国,楚国战败,差点灭国。楚平王被伍子胥从墓中挖出鞭尸三百,震惊诸国。此后楚国励精图治,埋头发展,力图再起如昔日般逐鹿中原。 戚城是卫国的枢纽,这里不仅仅商业繁荣,亦是各国开会的地方。一方面是卫国长期保持着中立,不参与各方征伐。另一方面则是卫国较弱,位处中原之地,诸国往来方便。戚城东门外不到一里处,筑有会盟台。时常一些诸国君主会前来祭天盟誓。休战会来发誓,告知天下他们崇尚和平。若是开战也会来发誓,则是拉些外援歃血为盟。彼此结为兄弟之邦,一同入侵他国。总之这里不缺人气。 当王诩向门尹出示了卫兰的玉佩后,城门官便安排了两名士卒,引着他们一同入城。士卒热情的介绍了戚城的情况。原本王诩还纳闷,以为曹邑宰是在诓骗他。奇怪这么大的一座城池,一面为何只有一处城门。这才知晓,戚城已经扩建过一次。由于地处卫国北境,算是一座边城。为了加强城防,没有按规制那般一侧开三门。 城墙高三丈,长四里,砖石建造。看上去十分壮观。城中随处可见各国的馆驿。想象中的古城应该是的店铺林立,商贩沿街叫卖,人群簇拥。而此时俨然像是来到了物流解散地。馆驿附近全是等待装卸的马车。货物多半是成箱的布匹与麻包捆扎的粮食与食盐。宽敞的街道上,行人并不多。 “这位大哥!请问为何看不到城中的居民呢?” “小兄弟有所不知,城东多食肆馆驿。民坊则多在城西与城南。” 这才记起坊市是分开的。商业区应该是在城北。商人在春秋好像并没有太高的地位。大抵是沦为权贵的附庸,尚未形成独立的个体。似乎这与当下的环境有关。没有武装护卫,商队寸步难行。 不一会儿,士卒就将王诩兄妹带到了目的地。他们知会了守门的侍卫后,与王诩简单的说了几句便匆匆离开。这处宅院很是奇怪,围墙至少有一丈高。守卫皆顶盔披甲,不时还能看到手执长戈的士兵。五人一队,机械的绕着府外巡逻。当抬头瞧见几处砖石堆建的高台上,既有钟鼓,也有背负长弓的士卒。一时间竟有种身处监狱外的感觉。 高墙深院中,下人向姬兰禀报过后。他匆忙回到房中,换上一身素衣,然后对着铜镜开始画眉。与他一同回屋的,还有个长相可爱的小丫头。女孩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裙装。小手托着下巴,袖袍垂落,露出白皙的手臂。手臂上扣着青铜雕琢的臂环。看上去不伦不类,像个叛逆期的少女。她嘟出小嘴,喃喃道: “带上元儿好吗?元儿也想见见姐姐说的怪人。” 简单的粉饰过后,姬兰秀美的面容便在宽额浓眉的掩饰下,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她放下眉笔,一脸宠溺的对着妹妹柔声说道: “听话啦!不要胡闹。” 小丫头委屈的抱怨。 “哥哥公事在身,不陪元儿玩。姐姐也要丢下元儿吗?我不管!你若是不带上我,元儿就不需你出门。” 妹妹就是她的软肋,姬兰拿她毫无办法。虽说是女孩的姐姐,但兄妹三人自幼相依为命。长姐如母,她总是对妹妹无话不说,还百般宠溺。女孩撒娇本事,便是她与兄长宠出来的。 “好吧。答应你了。” “真的吗?” “不过...元儿要答应,不能暴露姐姐女子的身份。” 姬元欣喜不已,抱着姐姐的腰肢晃来晃去。 “姐姐放心!元儿只在一旁看着,绝不开口。” “你呀...” 随即姬兰吩咐下人,请客人去偏厅等待。本以为马上就能看热闹的姬元,顿时疑惑起来。不等她询问,姐姐便解释道: “此人前来,必有事相求。我若现在带着你出去,有些不妥。还是等等吧。” 她似乎不想表露出主动。又或许是怕妹妹心急的模样被对方看出端倪。在她看来,王诩前来不过是为了索要些东西。云梦制鄙的标准,全部是由她提出来的。曹邑宰只是执行而已。她想试试王诩的深浅。瞧瞧对方是否真有本事。毕竟外邦人怎会真心给卫国出力?多半是花些钱了事,满足下富家少爷的同情心罢了。若是这样与之结交,也没什么意思。 半个时辰过去,王诩的腿酸麻不已。他搞不懂这些古人,为何总喜欢跪着。这毛病貌似根深蒂固,难怪阿季一言不合就知道下跪。下跪好像在这个时代,不是什么耻辱的事情。漫长的等待没有让他觉得对方有意怠慢。反倒是为姬兰忧心起来。认为文质彬彬的公子住在监狱一样的地方,还真是可怜。说不定是在审讯犯人。 又过去半个时辰,姬兰终于出来了。身边还跟着个可爱的侍女。他想,果然是大户人家,就连侍女都穿的这般贵气逼人。以后也要把阿季打扮成这样。带出门去,多有面子。 “不知诩先生前来,恕在下怠慢了。” “哪里...哪里。” 姬兰对着王诩一礼,然后坐入堂中主位。王诩忍着大腿的酸麻,站起身来。同样还了一礼。无非是聊聊天而已,坐的那么远,至少相距五米。说起话来都要拉着嗓子。生怕对方听不清楚去。 “诩先生能来,在下颇为欣慰。果真乃君子啊。” 此言一出,王诩从袖袍中掏出那枚玉佩。示意姬兰可以取回。只见对方微微一笑,身旁的侍女便轻移莲步,朝着王诩慢步行去。噼啪的声响,回荡在宽敞的大厅内。声音有些怪异,像是皮鞋碰触地板所发出的。王诩疑惑的瞅着侍女脚上穿着的皮靴。那不正是他做的吗? 那日以皮靴为质,还说过,君子小人一看便知的话。此时姬兰毫不避讳的将皮靴赠予下人,还如此刻意的表现出来。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王诩一时摸不着头脑。又不愿落对方面子,只好假装没有察觉。瞬间气氛变得尴尬起来。 “今日诩冒昧前来,是想兰公子兑现那日之言。” 两柄青铜短剑,被王诩置于几案。他小心地解下包裹的鹿皮。然后托起剑身,捧在手中,看上去无比珍惜。随后又示意侍女,将东西呈给姬兰一观。谁知侍女接过短剑后,竟拔剑舞了起来。阿季很是紧张,将手放在剑柄上,向王诩身旁靠了靠。王诩皱眉望了望高高在上的姬兰。疑惑大户人家的下人,怎么一点规矩也不懂?只听舞剑的侍女夸道: “好剑!” 此时,姬兰干咳了两声。那侍女才将宝剑呈了上去。哪儿知她看也不看。问道: “先生所为何意?莫非欲将此剑卖与在下?” “算是吧。不知兰公子可否估个价。” “4200钱。” 没想到姬兰这么痛快,便给出了报价。只不过这数字有些奇怪。不等王诩继续提问,对方便抢先开口。 “先生莫非是要将宝剑卖掉,以偿云梦百姓欠下的赋税?” 似乎跟她料想的一般无二。对方是打算草草了事。 “兰公子误会了。诩是想交换些东西。” “噢?什么东西?” “羊毛、木棉。” 堂上两人皆是一副瞠目结舌的模样。他要的东西并非什么稀罕之物。只不过木棉到了花期才可采摘。而羊毛却无人会贩卖。此时没有剪刀不说,倘若把羊身上的毛全部剃光。那毛皮便不值钱了。又有谁会卖羊毛呢? “若是可以的话,诩还想借用两名匠人。” 此时的匠人称之为艺人。除了工匠外还包括巫医、负责祭祀、祈祷、占卜的士、祝、卜等。种类与涉及的行业繁多。姬兰更是疑惑,不明白王诩为何总要些奇怪的东西。 “不知先生所欲何类?” “铁匠、木匠。” “哈哈哈。先生莫非是在说笑?” 第十章:铁匠的误会 春秋时期,楚国是第一个步入铁器时代的国家。然而冶铁的技术尚不成熟,熔炼出的铁多为生铁且杂质含量较多。虽然生铁坚硬耐磨,但是本身较脆,很容易折断。不适合用来铸造刀剑之类的兵器。直到战国中后期,楚人才掌握了百炼成钢的技术。铁器才逐渐取代了青铜的地位。而此时的铁,不过是用于铸造箭头或是针一样的小物件。 王诩口中所说的铁匠,无非是会铸造青铜的匠人。能帮他打造些小工具而已。然而他不知道铁匠在此刻所代表的意义。各国都在想尽一切办法,突破冶铁的技术。卫国也不例外,就连他们的铁匠也是从楚国高薪聘请的人才。岂会因王诩一句话便借了出去。而且这是国家的机密,普通人根本不知道铁匠的存在。 “不知诩先生从何知晓戚城有铁匠呢?” “呵呵,兰公子。这么大的一座城池,怎会连个铁匠都没有?” 二人对视笑了一会儿。他们似乎都误解了对方为何发笑。铁的存在,是各国之间的秘密。普通人根本不会知晓。姬兰根本不信中山国已经掌握了冶铁的技术。然而对方稀松平常的目光,又让她有些怀疑。 “先生深谙冶铁之道,不知可否指点一二?” “岂敢...岂敢。略知罢了。” 随后姬兰命人准备车马,领了二十名护卫,带着王诩出城。行至城外不远处,王诩与阿季便被蒙上了眼罩,武器也被收缴了。搞不懂,不就借个铁匠,至于这么神秘吗? “兰公子!这是带我去哪儿啊?” “北戍军驻地。” 铁匠服务于军队,似乎是这样的逻辑。王诩也没细细询问。毕竟驻军所在属于机密。他若是多嘴,反倒是会被扣上个居心叵测的罪名,万一被当做细作抓起来,那就不妙了。 当眼罩被摘下后,自己竟身处在一片低洼的山坳中。周围是低矮的小丘。远处的山丘上放养着羊群与马匹。 “先生莫怪。此处乃我大卫牧马之地。家兄乃卫国少司马,掌舆马与马政之事。” “岂敢...有劳兰公子了。那里的羊群也是牧场的吧?” 王诩指着远处的羊群,兴奋不已。不枉大老远来一趟,运气还真是好。那多的羊,今后羊毛的供给一定跟得上。 “在下倒不介意将羊毛卖与先生,然有两难。” “不知有何为难之处,还请兰公子明示?” “其一,若将羊毛剔除,恐伤及羊皮。其二,隆冬将至,羊若裸身何以御寒?” 王诩啼笑皆非。瞬间脑补出,姬兰用刮胡刀给绵羊剃毛的场景。 “哈哈哈。” 随后恍然大悟。难怪古代的布匹是按照制衣所用的门幅宽度织出的。正是没有剪刀,无法准确裁剪的缘故。他忙抱拳施礼,告罪道: “兰公子恕罪!诩失礼了。羊毛可于仲夏剪除,入冬前便能生出。至于剪毛所用之物,诩绘出图样,公子一看便知。万不会伤及羊皮的。” 王诩寻了一节树枝,在地上画出剪刀的图样。向姬兰解释如何打制。对方目放异彩,连连点头。一旁的侍女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的望着讲解之人。果不其然,他是个奇怪的人。竟能想出如此精巧的东西。此时姬兰更加确信,面前之人通晓冶铁之法。 随即带着他参观了冶铁的地方。那位从楚国高薪聘请来的老铁匠,也在一旁作陪。向他认真解说着每一道工序。冶铁的地方很是宽敞,石块堆砌而成的地炉一字排开。有的正在燃烧,冒着黑烟。有的则被敲碎,通红的生铁疙瘩从地炉底部再被夹出。还有的正在建造,木炭与铁矿石被一层层铺放在地炉之中。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虽已是深秋,但他们似乎不惧寒冷,都赤裸着膀子埋头干活。 “哇喔!好大啊。” “呵呵,此为风囊,可使炉火青白。” 之前从炼丹一类的古籍中了解到,古人没有温度的概念。判断温度的高低,完全是靠观察火焰的颜色。炉火纯青,便是这个意思。丹药若是能炼制成功,炉火必然青白。 赤裸上身的壮汉用力推动兽皮制作的巨大风囊。王诩只觉好笑。像是大人在玩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幼稚。随后老铁匠带着他们来到生铁打制的地方。火花四溅,金铁击打的声响震耳欲聋。几十把铁锤同时击打,发出短促的金鸣声,犹如产生了共鸣。一时间竟有种被猫挠心的感觉。就连舌头也随之发麻起来。王诩最受不了这样的声音,如同用指甲刮玻璃,感觉快要崩溃。 这还是第一次亲眼见证一个时代的过度。匠人挥舞着铁锤锻打,而打铁用的铁毡却是青铜铸造的。总觉得别扭。转念一想,也对。冶铁对于温度的要求比青铜要高。正是无法达到铁的熔点,才不能浇筑出铁毡来。 王诩痛苦的表情被姬兰瞧见。貌似她对噪音也同样抵触。于是催促老铁匠离开。一众人来到了成品检验的地方。这里摆放着许多生铁制成的小部件。走近一看,才知是组装戈矛用的。他没有想到,贫弱的卫国竟然暗藏军事革新的宏图。若是侥幸成功,军事实力必然大增。 突然一个匠人的举动引起了王诩的好奇。那人手中拿着一块黑色的石头,贴在生铁制成的武器上。本以为他是在打磨武器。片刻过后,那人反手掂了掂,武器竟然没有掉落,像是吸附在黑色的石头上。王诩大惊,失声喊道: “磁铁!” 老铁匠颇为讶异,这东西很少有人知晓。 “噢?先生竟识得此物?慈石可验铁,鲜为人知。” 不知用慈爱的慈字来命名。是因为这时的文字较少,还是觉得这石头可以吸附兵器,有止戈之意。亦或是磁石被方士所喜爱,用于炼制丹药,研磨成粉还可治病。 老铁匠顿感遇到志同道合之人,对着王诩便是一礼。一旁的姬兰欣喜过后,略显忧虑。倘若中山国已经掌握了冶铁之法。不久后晋人也必然会掌握。这对于卫国而言,是极大的威胁。心念一动,她眯了眯眼睛。说道: “诩先生,可否提点一番?” “提点不敢当。浅谈一番倒是没什么问题。” 其实他也不是太懂,只是知道铁的熔点比青铜要高。无非是提高炉温。在参观过冶铁的全过程后,发现地炉烧制的铁块杂质太多。估计就是这样,电视中看到的铁匠才会反复锻打铁器。他不懂什么是脱碳。但作为曾经的商业奇才,还是保持着敏锐的目光。可以直击事物的本质。 “不知老人家,可否听说过煤炭。” 老铁匠皱起眉头。王诩见状则开始描述煤炭的外型。 “此物漆黑如墨,似炭可烧,多出于晋地。” 山西多煤老板,印象中露天的煤矿也有很多。相信这个时代已经被人们发现所使用。果不其然,他一说,老铁匠便想到了。 “先生说的可是石炭?” 石炭是什么鬼?仔细一想,古人一定是认为,煤是可以燃烧的石头。这种小细节就无需纠结了。在他看来,提升温度无非是改变燃料。煤炭燃烧的时间较长,比木炭耐用。冶炼时一直添加燃料当然会影响温度了。或是是歪打正着吧。 随后他又提出将地炉修建的高一些。冶铁的熔炉不都是很高的吗?虽然不明白为何要这样做,但是至少知道火焰外围的温度较高。初中的化学课也曾讲过。像他们那样将木炭与铁矿石一层一层的平铺,势必燃烧的不够充分。尤其是铁块接触地面的地方。 老铁匠如获至宝,命人取来墨条在竹简上记录。一根黑色的粉笔,只叫王诩大跌眼镜。不停的追问那墨条是怎么制成的。一方急着听冶铁之法,而另一方却在询问墨条如何制作。一路噤声不语,假装侍女的姬元,见到这一幕,笑的花枝乱颤。然而无人理会。她无聊的四下张望。发现王诩身后站着的小丫头极是有趣。一会儿挠挠头,像是在思考着什么。一会儿又向王诩身边的两人挤一挤,似乎也想了解,参与其中。只不过,狂热的姬兰与铁匠此刻将王诩夹在中间,根本不给她一丝靠近的机会。 姬元古灵精怪的闪到阿季身边,小声问道: “你听得懂吗?” 阿季转身眨巴着眼睛,小声蹦出两个字。 “不懂。” “哈哈哈,你真有趣。和卫诩一样的有趣。你叫什么名字?” “阿季...” 女孩间的友谊貌似很好建立。被冷落的二人,彼此间都认为对方是个可怜的奴婢。不禁同情心泛滥起来,然而简单聊了几句后,又发现对方没有城府,极好相处。瞬间好感度爆棚,开始无话不说。 “你家少主一直都这么奇怪吗?” “少主才不奇怪呢。你再说他,我就不理你了。” “是吗?哈哈哈。我觉得你们主仆都是怪人。” 两个小丫头躲在远处窃窃私语,不时瞧一瞧如火如荼的学术讨论现场。 “卫诩有欺负过你吗?” 显然这话可以分很多层面来理解。不过阿季立即做出了回答。 “没有!少主人很好的。” “是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阿季很介意姬元对自家少主的看法,于是也问出同样的问题。 “兰公子会欺负你吗?” 姬元发现阿季耿直的令人发指,完成就是愚忠。只要她稍有言语上的冒犯,女孩就会摆出一副很不开心的模样。她很喜欢这个同龄女孩的性格,就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突然想捉弄一下对方。于是乎... “公子他经常打骂我。有时还强迫婢子侍寝。” 说到此处,竟声泪俱下。她想,自己假装的这么可怜。阿季总会说些自家主人的坏话,或是分享一下八卦、趣闻什么的。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女孩只字未提。下一刻,她傻了。 “活下去...” 她被阿季猛地抱住,对方在她后背轻抚了几下。然后轻轻的说出了这三个字。陡然觉得事情绝非想象中的那般简单。阿季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并且承受过巨大的伤害。此刻,被对方抱得紧紧的,真是哭笑不得。女孩好心安慰她,自己总不能推开人家。这样不就太伤人了嘛。而对方的话,她又无法去接。姐姐打骂过她是真。和姐妹睡在一起也是真。谎言若是上升到生死的层面,总会觉得有些对不住姐姐。 一时间,竟不知所措,也心疼的伸出手抱住对方。二人相拥在一起,彼此勉励起来。这完成超出了姬元的意料,但是她相信自己的直觉。那名叫卫诩的少年,一定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 此刻好学宝宝王诩终于知晓墨条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了。古人还真是聪明,将黑炭或是黑色的矿石研磨成粉,再用鱼胶或者漆这类有粘性的东西融合在一起,反复捶打。最后晒干便能制作出墨条。 墨条多用于女子画眉,又称石黛。王诩想着,老铁匠还真是顽皮,竟然偷老婆的眉笔用来书写。其实并非如此,这时的墨条融水后,是可以用来书写的。铁匠只是嫌麻烦,急着记录而已。他总不能拿个小刀在竹简上雕刻吧?那样太慢了。 王诩给出第三个提高温度的方法,是制作风箱。抢过老铁匠手中的墨条,在一块木板上开始绘图。而看他画画的二人,满脸懵逼。他们哪儿见过立体图形?更不好意思劝对方再画张平面图。风箱王诩见过,至于里面的构造只是猜测。反正能方便吹气就是了。总不能给他们搞出个鼓风机来?虽说有了磁铁与铜,制出个手摇发电机根本不是问题。但之后怎么办?或许研究个几年他会搞明白的。当下嘛。就用风箱应付一下好了。 除了煤炭的使用,是王诩坚定不移的提出。其余都好像不太确定,只是以商量的口吻提出自己的构想,供二人参考。而这些构想都有实现的可能性。这让姬兰很是费解,心里想着。 “是我多虑了吗?卫诩不像知晓冶铁之法啊?” 若是深谙此道,又何必麻烦的绕圈子呢?只需告知他们如何去做。没必要解释个中道理,甚至还征求他们的意见。匠人是靠手艺吃饭的,怎可轻易将技艺传授他人? “难不成他是....” 一个荒谬的想法从内心深处隐隐的冒了出来。她不敢再想,若自己的猜测属实。眼前的少人会是多么可怕的存在。心悸不安的感觉遍布全身。 “始见磁石,又闻制墨之法。恕诩妄言,若是将矿石先煅烧一遍,再研磨成粉。后以磁石吸附筛选,再行冶炼。不知是否可成?” 旁听的二人顿时安静下来。这一回答已经很说明问题了。就连后知后觉的老铁匠也是目瞪口呆的模样。先是佩服少年的真知灼见,然而片刻过后,才意识到这话背后的含义。老铁匠吞咽了一口口水。而姬兰则颤颤巍巍的问道 “这...这...都是你,方才想出的?对吗?” 王诩若无其事的点了点头。二人呆若木鸡的样子让他觉得有些奇怪。不是他们说提点一二的吗?难不成他给出意见不够好? 王诩怎会知晓此时的冶炼,就连坩埚这样的东西都没有。基本是以“块炼法”弄出些铁疙瘩。“百炼钢”的技术隐隐就要突破,只不过卡在温度上。研磨成粉的冶炼方法若是真的实现了。那就一下跑到了宋朝时期的水平。“炒钢”的工艺若是出现,那还不举世皆惊?还好风箱是无法提供足够的风力。除非做出的风箱够大,能保持风力持续不断的输入熔炉。 不过现阶段提出的改进意见,已经足以让卫国制出百炼钢了。在他说出铁匠的时候,姬兰已经考虑将他灭口。若是王诩知晓冶铁之法,杀他毫无意义。毕竟一个小国的公子都能知道的事,即便想隐瞒亦是瞒不住的。而王诩若是掌握着核心的技术,确认过并非有人传授的话,她会毫不犹豫的砍下王诩的脑袋。 此刻,姬兰陷入深深的纠结之中。少年的急智,乃平生罕见。赞他旷世奇才也不为过。只是简单的看了一遍冶炼工艺,就能提出这般有建设性的意见。换做是谁,也会心生惜才之意。怎会舍得杀掉呢? “兰公子!事情既已结束。我们也该回去了。” 姬兰有些茫然,恍惚间竟无意识的回道: “再等等...” “啊?为何要等?难不成公子忘了?还要带在下去寻铁匠与木匠的呀?” 铁匠不就在这里吗?姬兰顿觉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她望了望兴奋离开的老铁匠,再看看一脸诚恳的王诩。难不成对方说的铁匠不是她想的那样?一时间不明所以。他怎会知晓此时王诩的想法? 傻子也能看出这位铁匠大师是此处的工头,王诩又怎好意思开口去借呢?再说了老人家一把年纪,又不能干体力活。被带到云梦那样的穷乡僻壤,缺衣少食的。万一有个好歹,如何跟姬兰交待?其他的匠人都是分工完成一道工序。想必是怕冶铁的技术泄露。他请个只会砌炉子,玩风囊,抡铁锤或是摸磁铁的质检员有什么用?他要的铁匠,是懂得青铜铸造一系列流程的铁匠。最好吃苦耐劳,只要管饱就会干活的壮劳力。 “呃...不知先生说的铁匠是...” “只要懂得青铜铸造,且年轻力壮即可。” 姬兰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完全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居然将王诩带到戚城北戍军的驻地,显然是她想的太多。还主动暴露了秘密。 “诩先生!您说的是锻冶匠,并非铁匠。” 王诩怎会知道,在没出现铁之前。会冶炼的匠人都叫锻冶匠而非铁匠?他尴尬的笑笑,拍着自己的脑袋,立刻就坡下驴。 “哎呀!瞧我这记性。对!是锻冶匠。没错!” 也不知为何,姬兰暗暗嘘出一口气。她本就不想取王诩的性命。如今不该知道的,该知道的,对方全部知晓。杀还是不杀? “先生!可否与在下同游牧场?” 话毕。她没有给王诩选择的机会,命人驱车前往远处的山丘。四人站在马车上,看着山坳中的冶铁作坊,变得越来越小。姬兰拍了拍马车青铜雕琢的围挡,问道: “先生觉得这驷马车驾如何?” “气派,威武。” 他们乘坐的马车,只有两个轮子,由驷马牵引。属于标准的战车,这是姬兰的座驾。 “若在下将车驾赠予先生。不知先生可驾驭几匹骏马?” 问题有些高深。哪儿有人送车驾后,问对方要几匹马的?明显不够诚意嘛。王诩也不知姬兰此话何意?随口答道: “两匹足矣。” “为何?” “一匹我骑,一匹舍妹骑。” “哈哈哈。” 一同站在车上的姬元与阿季都不明白二人打的什么哑谜。 “在下冒昧,再问先生一个问题。为何要帮助云梦的百姓?” “我也不想啊。兰公子又不给机会。没办法,只好帮啦。” 没想到对方竟会这样回答。简单而又直白。 “噢?若在下未曾去过云梦,而是其他人。先生便不会相助百姓...对吗?” “开个玩笑而已。兰公子何必当真呢?我曾问舍妹,人之所欲?其曰,饱食而衣暖。” 王诩叹出一口气,悠悠道: “哎...为何要帮?视之不忍...” 第十一章: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万万没有想到,姬兰不仅答应免费提供羊毛与木棉。还将宝剑置换了4200钱给王诩,并挽留他在府中小住一日。难得进一回城,又怎会放过大采购的机会?王诩一早便拉着阿季前去城北,准备第一个进入早市。 此时,画好男装的姬兰,也准备赶往表臣百司府处理公务。他们相约申时在城东的食肆碰面,姬兰做东给王诩与阿季践行。一大清早姬元便跟着姐姐,寸步不离。昨夜小丫头冥思苦想,还是没搞懂姐姐与王诩之间哑谜。以至于整晚都没有睡好,两个偌大的黑眼圈挂在脸上,像是熊猫一样。看上去更佳可爱了。 “姐!你叫告诉元儿嘛。选几匹马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姬兰拿这妹妹没办法。只好道出缘由。 “我是想再试一试他。” “噢!元儿知道了。他若是贪心之人,定会要四匹马。对吗?” 如此浅显的道理,蕙质兰心的姬兰又怎会去问?她宠溺的拉着妹妹,将对方推到床榻上。 “姐姐可以告诉你,不过你要老实睡觉。” 姬元点了点头。 “我一直不确定卫诩的身份。倘若此人真是中山国的公子,昨日我必杀之。” 她可以确定是,王诩并非世子。至少一个国家的太子绝不可能被放养在外,而且身旁只有一个婢女相随。充其量是个庶出或者不得志的公子。昨日的乌龙着实滑稽。然而王诩既已知晓卫国的秘密。他若真是北狄的权贵,回到国内必定会成为卫国将来的隐患。虽说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姬兰。但是国家的利益至上,她别无选择。 只有确认两件事后,她才能说服自己,放王诩一条生路。其一,确认对方的身份对于卫国没有威胁。可就是说王诩并非权利的核心人物。其二,了解对方有长期留在卫国的打算。 “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公卿驾四,大夫驾三,士人驾二,庶人驾一。此乃大周礼制,世人皆知。就连南蛮楚君亦未敢僭越。区区中山小国又怎敢不顾礼法呢?” 姐姐的话让姬元备受打击。因为她就不知道。当然女子也不需要知晓这些,毕竟家中的男人懂就好了。她们又不需要进入尔虞我诈的政治中心。 “噢!卫诩选了两匹,就说明他是士人。” “也许他连士人都不是。你来记得吗?他说自己骑一匹,妹妹骑一匹。” “为什么?” “大周百姓,何人会骑马?卫诩只不过是个落魄的北狄之人而已。” 大周朝为何只有战车组成的车兵,却没有骑兵?说来可笑。因为这时没有发明马鞍与马镫。骑马的本事属于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他们从小练起,长成了螺旋腿,自然就适应了。若是成年人学骑马,会严重影响子嗣传承的问题。试问北方的游牧民族为何自两晋开始就特别的骁勇善战?那是因为有了马镫与马鞍,骑兵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骑兵。可以全完碾压步兵。若是在春秋时期,骑兵还未跑出几里,士卒便报告长官。想要休息一下,原因是屁股疼的厉害。这还如何战斗? 春秋的骑兵比较鸡肋。纯属一次性筷子。用于冲散敌方的阵型。然后,就基本没有然后了。所以这时的车兵才是战争中的主力与王牌。大周与北方的游牧民族没少开战。从战绩上来看,双方能打个平手。既然拥有可以冲撞、勾刺、射箭能力的战车,干嘛还要受骑马的罪? 姬兰扶妹妹躺下,还帮女孩脱去鞋袜。小丫头乖乖的裹上锦被,问道: “姐姐!你是听到他说,视之不忍才决定放过他的。对吗?” 姬兰一怔。没想到妹妹竟能看穿她的心思。片刻过后,莞尔一笑。在少女粉嫩的小脸上捏了一把,随即离开。姬元喃喃自语道: “他的妹妹是谁呢?好想认识一下。一定也是个有趣的怪人吧。” 两个小姑娘彼此间都不知晓对方真实的身份,然而她们却有着两个共同点。同样不知晓彼此身份的大哥。以及同样拥有妹妹,而并非她们真正的兄长。 相传在几十年前,卫出公姬辄执政的时候。戚城竟已经扩建了一次,这里原本会作为卫国新的国都。这位国君倒是不惧晋国的威胁,有意迁都北境。颇有天子守国门的味道。也正是如此,姬辄很受国人的爱戴。卫国在他执政的时候,倒是有过中兴之象。不过后来被他老爹蒯聩阴谋夺国,出逃几年后又回来复国。总归是打打杀杀,内耗不断。卫国的复兴便被政治内耗拖垮了。从此一蹶不振。 正大肆采买的王诩此时极度的纠结。漫步在拥挤的城北早市,已经转悠了半个时辰。还未下定决心买些什么。需要的东西太多,徒步二百里方能返家。若是买些没有价值的东西,他会觉得对不起一路旅途的艰辛。 城北辰时至午时开一次早市,未时至酉时再开一次午市。百步的集市,不仅商贩要赶早摆摊,提前来争抢位置。就连逛街的百姓亦是争先恐后,把握这难得的交易机会。这般激烈的购物现场,不亚于后世境外代购,买手扫货时的场景。不过,王诩很是喜欢这种目的性极其明确的购物行为。人们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会将时间浪费在无聊的逛街上。买了东西便走,爽快且高效。 不一会儿,人挤人的市集中,蜂拥而至的人群便散去了一大半。偶尔能看见一些商贩嬉笑着收拾摊位,似乎今日的生意格外的好,早早便将带来的货物全数售罄。不时还与邻近的摊位打声招呼,说笑几句。估计是显摆一下,顺便假装高深的提点对方。 浴桶他最想要了,小溪中洗澡可谓冷暖自知。不过怎么搬回去,是个问题。而那些厨房用的青铜器皿,更是让他爱不释手。每天除了烧烤就是用陶罐煮些野菜肉汤,若是买个铜鼎将就着当炒锅来用,至少能活得更有味道一些。然而这一切即便买得起,却带不回去。着实扎心。无意间看到越国商人贩卖的稻米,或许是因为很久没尝过粮食的味道,王诩垂涎欲滴,再也无法强忍,决定买上一小袋,缅怀一下后世的味道。一圈转下来,购买的绢布、麻布、与木棉布便让二人难以负荷了。 此刻,王诩驻足在一处奇怪的摊位前。这里陈列着五颜六色的小布包还有各类颜色的布片。布包中盛放着块状或是粉状的商品。根据颜色的不同进行排列,而价格也随之变得迥异起来。这处摊位聚集的人群最多,大多数人会购买淡黄色的块状物品。还有不少衣衫褴褛的贫民会购买那些布片。 “这是什么?” 王诩好奇的指着一个蓝色的小布包,里面装满了黄褐色像是果脯一样的东西。摊贩忙的不亦乐乎,哪儿有空回答他的问题。不住的收钱招呼着其他的客人。阿季揪了揪他的衣袍小声回道: “梅干。” 在他看来,哪儿有商人会把矿石、布头与干果放在一处售卖。并且生意好的有些过分。完全不符合逻辑。 “噢?这是什么买卖?看上去很受欢迎的样子。” “少主...这是烹食用的佐料。” 可以理解,大周朝没有醋,用梅干来取代,增加饭食的酸味。但这五颜六色的布头又是个什么鬼?难不成是干海带?用来替代味精?可海带也没见过有白色或是红色的啊。王诩疑惑的瞅着阿季。 经女孩解惑,方才知晓古人的智慧。这些布头是在各种调味品中分别煮过,而后晾晒。一般是贫民百姓或是长途跋涉的旅人使用。他们在做饭时,将布片放于清水中稍微煮上一下便有了味道。比如,那白色的布片就是盐布。水煮过后就有咸味出来。 至于那些块状的东西,其实就是食盐。越白越细,品质就越好,价格也就越贵。可能是制盐时提纯的工艺太过落后。所以才会泛着黄色。而那块状的盐巴像是从盐矿中挖出后,未经处理便直接售卖。估计长期食用,很容易中毒。 “这包芥粉,我要了。” 阿季以为王诩会买些盐巴,不料对方竟买了包芥粉。随后二人便赶往城东的食肆,一路上王诩神情恍惚。走路像是喝醉酒一般,摇摇晃晃的。手中抱着的布匹竟意外掉落了两次。阿季小心的搀扶着,终于来到了食肆。 此时刚过未时,与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时辰。他二人在食肆二楼选了处僻静的地方坐下。店小二见来人大包小包的行礼,立时眉开眼笑的上去招呼。在得知与姬兰相约此处后,更是无比的恭敬。 “原来是少司马府的贵客啊!快请,快请。” 一边说,一边用袖子擦抹二人身前的几案。 “客有什么需求,尽管知会小的。” 一路沉默且失魂落魄的王诩终于开了口。 “小二哥!可否讨碗清水。” 小二看他面色惨白,以为王诩身体有恙,不愿受人打扰。于是急忙奉上两碗清水后,便悄然离去。王诩对着陶碗中的清水,呆望了许久。从包袋中取出一小撮芥粉,洒在水中。一旁的阿季,瞪大眼睛,看着少主咕咚咕咚的将一整碗辛辣的水全部喝下。甚至面上没有一丝神情的波动。片刻过后,王诩抹了抹嘴角,轻叹道: “果然很辣...” 随即涕泪横流。可没过一会,又表情木讷的开始傻笑。阿季与他相处了六年,从未觉得王诩是个怪人。即便是伤愈后,他总会说些傻话,且行为有点怪诞。但女孩也只是认为他经历过生死,一时不适才会显得异常。随后王诩的变化,阿季其实是很喜欢的。尤其那日割腕以血相救,女孩深深的被感动了。从未像现在这般对将来的生活如此向往。然而此刻回想起那名侍女说的话,竟觉得面前之人如此的陌生。 芥粉出的出现,让王诩又回忆起尘封的往事。记得与妻子一同留学英国的时候,他在一家自助餐厅打工。客人总喜欢询问餐桌上瓶瓶罐罐的调味品。他知道盛放淡绿色糊状的调料是芥末,却不知芥末的英文应该怎么去说。于是询问了领班大姐。大姐也是国人,不过一口陕西腔的英语着实听着费力。至于回答嘛。 “王萨比!” 王诩在店中被大家喊做小王。领班大姐一出口,他还以为对方是在骂自己呢。回家后,将事情告知了妻子。不料妻子笑的前仰后合,如同抽筋一般。科普后方知,领班大姐并非骂人,而是口音太重。日本的青芥英文叫washabi(瓦萨比),其实是山葵并非芥末,它的根茎也称日本辣根和国内的芥末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只是人云亦云,将错误一直延续了下去。而他买到的芥粉则是用芥菜的种子研磨而成,正宗的芥末。 阿季的长相与妻子夏云诺一模一样。女孩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早已忘却那个曾经真实存在过的恋人。也许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王诩选择逃避过去。每当想到,在另一个时空,还有个思念等待他的女子,总会揪心不已。过往的点点滴滴已经深深的烙印在心中,挥之不去。 直至申时,姬兰带着妹妹赶来赴约。王诩才从回忆中解脱。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次出门可谓大涨知识。他十分感激,对姬兰抱拳施礼,答谢对方的款待。寒暄几句过后,一个个小铜鼎,便被摆放在四人面前的几案上。虽仅有四道菜,但都是硬菜。水煮老鳖、烤鸡、羊腿以及一道看似红烧肉的美食。 今日倒是奇怪,姬兰身旁的小侍女也有席位。按说奴婢是不能与主家一同用膳的。几人闲谈着,周围没有下人布菜或是斟酒。反倒是格外的轻松。王诩对那盘红烧肉情有独钟,肥而不腻,肉质紧实,不禁开口赞道: “此肉味美,可是牛肉?” 假装很有礼数的小侍女,正细嚼慢咽的吞咽食物。一听这话,竟没忍住,立时将口中饭食喷了出来。作为主人的姬兰,没有第一时间去责骂小丫头,反而瞪大眼睛,注视着王诩。阿季的表情则更为夸张,不住地咳嗽,就连眼泪也跟着冒了出来。一只手捂住小嘴,显然也喷出不少饭食。 “呃...在下哪里说的不对了吗?” 王诩反复斟酌自己方才说过的话。觉得没有问题啊?更不是什么冷笑话。为何眼前的三人会露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还是说他脸上沾了饭菜,看上去比较可笑。于是,慌忙用手抹了两把,除了嘴边的油腻,没有任何东西。 “先生莫要胡言。宰牛乃大罪,重则斩首,轻则鞭挞三十下狱。何言食其肉?” 姬兰的话把他吓住了。不就是吃牛肉嘛,至于杀头坐牢这么严重?电视剧里那些侠客好汉们,不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牛肉的。也未曾见过官府的衙役整日追着他们喊打喊杀呀。难不成大周朝的吉祥物便是牛?这样有利于提高农业的发展?王诩满脸的问号。 “这是为何?难不成宰牛有碍百姓耕种,会伤及国本?” 方从王诩惊世骇俗的言论中回过神来的姬元与阿季,此刻不约而同的张望四周。像是做贼一般为这二人把风。只听姬兰低语道: “牛乃天子太牢之祭首,无故宰杀视同谋反。先生休要再提,以免遭来祸患。” 姬兰能做出解释,已经冒着极大的风险。毕竟她兄长身处高位,若不小心被政敌听见,借此来构陷少司马府有不臣之心。她们兄妹亦是百口莫辩。 原来这规矩又是大名鼎鼎的周公定下的。天子祭祀用的祭品称之为太牢,是牛、羊、猪三畜。而诸侯祭祀的标准则是少牢,其中没有牛。因此无故宰牛,视为逾越礼制,有窥视王权之心。明白缘由后,王诩绝口不提吃牛肉了。毕竟他是真的吃过。若因此被扣上大逆不道的帽子,那还了得? 陡然间,死寂一片,气氛显得紧张而尴尬。王诩因心虚而不敢吱声,只是埋头吃着那盘像是牛肉的火烧肉。姬兰知道王诩来自北狄,吃过牛肉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毕竟是尚未开化的牛牧民族,总不能让人家学着中原人那般恪守周礼。显然她的话,是把王诩吓到了。瞧见对方乖巧安静的吃相,姬兰抿嘴一笑。 “先生莫要拘谨,显得在下怠慢了。” 王诩对着姬兰浅浅一笑,继续吃那盘红烧肉。姬兰见他如此情有独钟,便讲解道: “此乃貔兽之肉,肉紧不似豕。” “咳...咳。” 险些就要重现两个丫头之前的失态模样。王诩强忍着恶心,低沉的咳嗽了两声。这才压抑住胃里的翻腾。哪儿有人会在别人吃饭的时候,说什么屎啊屎的。更过分的是,竟指着他吃的红烧肉说不像是屎。他的反应让姬兰略感歉疚,以为王诩对此物忌口。自己未曾提前相告,害的对方吃下不该吃的东西。可她哪儿知,王诩是听到了豕才变成这般模样。 豕与屎是同音字,大周朝的百姓习惯用豕来称呼猪。豕更多是用于称谓有鬃毛的野猪。这只是习惯而已。 “先生莫怪,恕在下照顾不周。不知先生对此物忌口。来人!把这貔肉撤去。” 王诩慌忙起身一礼,解释道: “不怪兰公子。是诩吃相难看。太急了,方才呛到。公子继续说。” 这牵强的理由,慧眼如炬的姬兰岂会相信?全当做是对方的善意。或许是不想她自责,故意礼貌的贬低自己,揽下责任。姬兰与他对饮一杯水酒,当做道歉。二人心照不宣。 “此兽极为难得,如熊如貔,黑白驳,可食铜舔竹,名曰貔兽。” “什么?貔兽?” 王诩惊讶的神情,更是让姬兰确认对方忌讳此物。显然这顿饭已经没法再继续吃下去了。此时的王诩抱着一个铜鼎,哇哇地呕吐起来。就像王诩先前想的那般,姬兰也是如此认为。或许北狄之人将貔兽视作神兽国宝,不能随意宰杀食用吧。 然而,一个现代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吃了国宝大熊猫的肉。似乎会是这样的反应。大熊猫的境遇十分凄惨。不仅是在现代,古代也是如此。不然也不会叫做貔兽。 相传有好事之人,发现熊猫在农户家中啃食农具上的金属。于是将其抓获,敬献给采邑的地主老爷。地主大喜,将熊猫圈养起来,每日以铜铁饲养。谁料熊猫只吃不拉。这还了得!这不就是食铁的神兽嘛。貔貅便是古人按照熊猫意淫出来的神兽,嘴大无肛,只进不出。寓意吞食财物而不泄,实乃招财进宝。 当初那只下山散步到农户家中,意图磨牙或是误将农具当成竹子来啃食的大熊猫,最终为子孙后代,锦衣玉食的生活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第十二章:上帝是个女孩 秋风萧瑟,戚城没有小桥流水的景致,没有长亭送别的夕阳余晖,更没有折柳惜别的文人雅致。多得只是古道西风瘦马。一队又一队往返于诸国的商队,在悠久的商道上留下深深的车辙。述说着春秋商人生不逢时的年代。不堪负重的马儿喘着粗气,不时打个响鼻。幽怨的声响回荡在漫长的古道上,与旅人佝偻的身形,同样让人唏嘘。 “先生放心,不日在下便将木匠与锻冶匠遣至云梦,供先生差遣。至于木棉与羊毛,到了时间,先生命人来取便是。” “多谢兰公子盛情款待。他日云梦再会,诩亲自下厨,让公子一饱口腹之欲。” 开春后,姬兰便会同邑宰府的曹大人一同前往云梦山,察看制鄙之事。王诩是想在招待二人的同时,将村寨围墙建设的事情蒙混过去。窃喜之余,瞧见少司马府的护卫牵来一辆马车。正是姬兰的座驾。几名壮汉三两下就将两匹马从捆缚的绳索中解开,随后牵至一旁。 “昨日在下有言,赠君车马,先生莫要推辞。为大卫百姓,先生...受之无愧。” 姬兰躬身一礼,随即一抖袍袖,洒脱离去。她总是这般自作主张,不给别人选择的余地。屈身回礼的王诩目送对方离开。单薄的身影,远远望去,似有无尽悲凉之感。来不及感动,只觉满心的后悔。若知对方真会相赠车马,早市采购之时,就不会那般纠结。 此时的阿季,正踮着脚尖,眺望即将消失在人群中的女孩。她上下挥舞着手中的短剑,依依不舍的看着那淡蓝色的背影。 “哥哥!兰公子对您真好。” 外人面前,阿季总会以少主相称。而少君的称呼则绝口不提。此刻,女孩如释重负,似乎隐瞒与说谎对于她而言,是种负担。 “哎!好人啊!就是心思太多了。” 两人将背负的行礼放至马车。片刻后,王诩挠了挠头,问道: “阿季会御马吗?” 女孩随口回道: “不会...” 多么直白的回答。一时间两人大眼瞪小眼。呆立在马车之上,顿感悲凉。 大周贵族推崇的君子六艺,是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的御,并非骑马,而是驱使车驾的本事。不单单只是马车,也可是牛车或是驴车。好比后世考驾照,不过是将abc三类驾驶证全部拿到手,才算是合格。马在周朝其实和后世的汽车没有太大的区别,一匹马的价格是一家五口奋斗两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的。而买到的马也只是下等劣马而已。 显然姬兰相赠的并非劣马,还是宝马。万一再会时,这马被他不小心给养死了。岂不是辜负了对方的一片情谊?王诩无奈的下车,牵着马前行。他可不想意外把人撞伤,还是待到人少的地方,再试试如何驱使。阿季见状,也一同跳下车来,陪在王诩身旁。路上的行人投来异样的目光,他们从未见过长途跋涉,有马车不用,反而体验平民式的生活。 回到府中的姬兰,退去男装后。望着一双短矮的皮靴,默默发呆。 “你莫非是看上那卫诩了?两匹戎马呐!真是大手笔。哥哥若是知晓此事,还指不定怎么想呢。这卫诩...还真是狡猾。用两双破皮靴,便将姐姐的心勾走了。” 姬元踢腾着脚上的皮靴,像是跟鞋子赌气一般。只见姐姐轻抚发鬓,悠悠道: “胡说什么?他能前来寻我,想必已有打算。若是云梦制鄙可成,便能造福一方百姓。为大卫宗室免受强国欺凌...出一份力。区区车马又算的了什么?” “好好好,姐姐说什么便是什么喽。中兴宗室又岂非我等女子之事?费哥哥与兄长都不急,姐姐倒是心急。呵呵...” 姬元吐了吐舌头,她才不信姐姐说的那些鬼话。若是敬佩王诩的才学,大可招揽入府,为自家所用。干嘛大费周章的推荐给君上?姐姐身为女子,在表臣百司府担任小伯,尽心竭力的为家中付出,竟还遭人非议。现在将座驾赠予一个小小的鄙尹,若是被外人知晓,定会数落她吃里扒外。 她不明白,姐姐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卫国宗室内耗不断,弑君弑父,兄弟阋墙之事时有发生,已经延续百年。国人早已习惯苟且的生活,岂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小丫头继续说道: “元儿看来,那卫诩做的鞋子倒是不错。将来或许能成为很厉害的艺人,也说不定呢?” 说完,姬元便蹦蹦跳跳的跑出门外。想必又是去捉弄府中的下人了。姬兰摇了摇头,悠悠的叹出一口气,似是对妹妹的无奈。随后她将手探入皮靴之中,柔软的兔毛,痒痒的。 “木棉...羊毛...呵呵。” 相信能将鞋子做得如此细腻之人,做起事来也不会马虎吧?妹妹的话与王诩索要的东西,似乎不谋而合。难不成对方是打算靠贩履为云梦百姓找条出路?姬兰迷茫起来,也不知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她自嘲的笑笑。 三天后,王诩终于回到了云梦山。为了将马车安全带回,一路上专挑大路走。本以为让马儿跑的慢点,至少也比步行快。谁知这两匹马如此的娇贵,动不动就尥蹶子。王诩又不敢解下套索,生怕它们跑掉。只好挥着剑,四下割草,给马大爷喂食。可谓服务周到,就差来个足底按摩了。荒诞的行为,引得路人嘲笑不止。 谁知一走便是三天。之前本还在意姬兰赠马之情,不愿亏待马儿。此时毫无心理负担,他将马匹交给李沧,并严令对方将这两匹桀骜不驯的马拉去干活,好好修理一番。正准备补个觉,缓解一下旅途的劳累。谁知姬兰差遣的木匠与铁匠早在他们返回的前一天,便赶到了村子。更要命的是,两位匠人拖家带口而来,一共来了七人。铁匠看上去至少四十来岁,根本就不是青壮嘛。还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谢鄙尹大人收留。能有片瓦遮身,管小人与孙儿饭食便可。大人不必忧虑,小人自当尽心效力。” 来人毫不客气,提出自己的要求。倘若是在后世,这要求亦是过分。毕竟是举家前来,既要送房子又要管饱饭。吃饱穿暖可是大周朝所有百姓的诉求。七个人的口粮不是小事,王诩瞬间崩溃。他怀疑这些穿着破烂的人,会不会是姬兰从哪儿个山头掳掠而来的流民。冒充匠人前来骗吃骗喝的。 此刻只能认栽。村子从原先的27户一下变成了29户。原本是想用宝剑换来的钱,为后期的生意提前做些准备。眼下只能考虑先度过冬天再说。于是写了份清单,拿出2000钱交给李沧,让他组织些人手赶着车马去朝歌附近的小城邑抓紧购买过冬的粮食,以及铜料和矿石。若是在摸不清铁匠的底细前,就将山洞内的武器部件拿出让其融了。估计他极有可能在邑宰府的大牢中度过余生。 刚脱贫致富,转眼间就回到了解放前。他将所剩的铜板,倾倒在几案上。一枚一枚的数着,还有825钱。购买的绢布着实太贵了些。阿季似乎无法理解王诩的烦恼,女孩从未见过这么多钱。现在的生活比过去,不知好了多少。然而少主哀声叹气的,显然并不开心。 安顿过工匠后,王诩没有留宿村中,而是与阿季返回了山洞。他将自己宝贝的工具悉数拿来了出来。随后让阿季把那些戈矛的青铜部件取出一箱,搬至洞外。王诩拿着一大块岩石,开始猛砸那些武器。就像砸核桃一样简单,青铜碎片立时崩落一地。如此一来,就不会暴露了。这些细小的碎片混在一起,谁又能分辨出本来的面目。 有了上次的教训,王诩让阿季拿着筷子慢慢收集碎片。若是女孩不在身边,没准他会用那把先父留下的宝剑一通乱砍。心中正在抱怨这种愚蠢而低效的作法时,一不留神,手指一阵刺痛。由于没算好石头砸下的位置,一片青铜被击打在一角,突然翘了起来。本就是锋利无比的武器部件,弹起的瞬间将王诩小指上的皮肉削去一块。 他闷哼了一声,不等阿季询问便拎起身旁的墨剑跑回洞中包扎。由于习惯用右手,此时又以右手执剑。伤口涌出的血,顺着指尖垂落在漆黑如墨的剑鞘上。那柄长剑顿时像是一把杀人凶器,血水染红了剑上奇异的文字。宝剑瞬间像是活了一般,强大的吸力,不停吞噬着沾染的血迹。王诩顿觉自己的手指像是与剑鞘粘合在一起,如何使力也摆脱不开。 眼前猛然一黑,意识像是被宝剑强大的吸引力拉扯。突然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身体随之不停的旋转,眩晕所产生的恶心感觉,让他只想呕吐。然而眼前一片漆黑,像是身处于漩涡当中,只能随波逐流。 此时,阿季惊恐不已。当听到王诩的闷哼声,女孩便察觉到,他受伤了。于是紧随其后,仅仅几步之遥,却见对方突然瘫倒在地。受伤的手,死死抓住那把长剑。像是要把剑鞘捏碎一般。手背青筋暴起,小指的伤口流血不止。她试着掰开少主的手,可怎么也做不到。奇怪昏迷的人为何能保持发力,女孩从未见过这样的怪事。只能先帮少主止血,然后再想办法。 眩晕的感觉散去后,王诩隐约听到女子的哭泣声。眼前陡然变得昏暗,不再像之前那般漆黑。地上抖动着斑驳的光点,远处混沌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他抬起头,方才意识到自己居然站在一棵参天古树下方。茂密的枝叶遮天蔽日,仿佛周遭的一切都在古树的笼罩下。枝干上褶皱的树皮,裂开的缝隙竟有一臂的宽度。 王诩扶着大树缓缓前行,女子哭泣的声音越来越近。视野的不远处,瞧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姑娘正坐在树下哽咽。女孩像是抱着什么东西,贴在脸颊上,身体不住的抽搐。 “你是谁?为何要哭?” 对方似乎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是抽泣着。王诩有些害怕,缓行了几步,不敢再靠近女孩。这惊悚的一幕,感觉就是鬼片的桥段嘛。原地停留了许久,那孩子依旧在哭。任凭王诩怎么询问都不应声回答。他放胆又就靠近了女孩几步,看到对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裙,平铺在地上,下身掩埋其中。一头乌黑的长发顺着娇小的身躯垂落至地面。 白衣女子,披头散发什么的,最是可怖。此时出也出不去,进也不敢靠近。王诩俯下身,趴在地上想看清女子的面庞。一张熟悉的面容立时让他目瞪口呆。 “阿季!阿季!你怎么了?” 女孩的年龄与长相同阿季一般无二。卸下心中的顾虑,王诩慢慢靠近对方。当看清女孩手中的东西时,王诩被吓得魂飞魄散。她竟然拿着一根白骨。此时,王诩只觉脑中一片空白。腿一软,便栽倒在女孩身旁。除了颤抖与乞求对方不要把自己吃掉以外,似乎没有更好的选择。 “饶命啊!我不好吃的。别吓我了。” 喊了半天,对方理都不理他。像是完全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一样。王诩咽下一口唾沫,于是又大胆靠近了一些距离。就在他准备伸手触碰女孩的时候,对方猛地抬起头。王诩伸出的手瞬间僵在空中,汗毛倒竖。这回真是作死,感觉脊背上的衣衫满是冷汗。 然而女孩并非是在看他,而是望着远处的混沌。突然间,女孩清澈如水的眼眸中,发出一道金芒,直射远方混沌的天际。已经被惊吓过度的王诩,来不及恐惧。便看到金芒射向的地方,弥补的乌云正在翻腾。天边像是被打开了一扇门,五彩的霞光让周遭的一切变得明亮起来。他从未见过这般如诗如画的景象。天空中有飞奔的白马,还有长着翅膀的天使。一望无垠的草地上各种珍禽异兽居然和谐的相处。一股圣洁的清晰感,顿时让他觉得灵魂也随之升华。难不成这就是天堂? “泰皇陛下!等着凤儿...” 沉浸在见证神迹的震撼之中,竟然没有察觉到身旁的女孩已经起身向远去行去。女孩的话像是教堂的钟声,回荡在这处天堂圣域,久久不能散去。所有的生物像是同时听到了她的言语,瞬间定格在原地齐齐瞩目着她的离去。 草地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王诩顺着女孩走过的方向望去。失声惊呼道: “妖怪啊!” 女子人首蛇身。初遇时,裙摆与长发遮挡住了下身。王诩没有察觉,当看到青草被压出s形的轨迹时,心中略感诡异。然而下一刻,犹若被雷劈中一般。对方分明是扭晃着腰肢,蜿蜒前行。 当王诩从幻境中醒来,右手仍然紧紧握住那把墨剑。阿季告知,他已经昏迷了两个时辰。小丫头极为懂事。在王诩昏迷期间,独自将销赃的事情全部完成。此时已是傍晚十分,阿季关切的询问着,又反复确认了王诩的伤情,这才安心的睡下。 借着昏暗的火光,王诩将手指上涂抹的草药擦去。发现伤口已经不见了。联想到那日阿季饮下自己的血后,便奇迹般的复活。身体在受伤后,总会快速的自愈,这一切都散发着诡异与阴谋的味道。而这把墨剑上的文字到底是什么?幻境中看到的女孩为何长相与阿季如此相似?妻子夏云诺又和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似乎明白了什么。自己意外没死,来到这奇怪的世界,是不是存在着某些必然的联系? 于是王诩又将手指割破,把血液涂抹在剑身的文字上。果不其然,他又来到了那处幻境。同样的参天古树,同样抱着白骨哭泣的女孩,同样神圣的天堂万物,仿佛一切都在重复。这次他亲眼目睹了女孩的蛇身。只不过自己像是被某种力量阻隔,无法与幻境中的人或是物进行接触。他能清楚的感知到对方,然而对方却感受不到他的存在。 反复琢磨着那句话。 “泰皇陛下!等着凤儿...” “泰皇是谁?那女孩自称凤儿。凤...难不成是女娲?” 他依稀记得,在古籍中看到过,女娲的后人便是凤氏一族。当时还嘲笑女娲娘娘是个叛逆期的少女来着。突然回想起阿季曾经说过,云梦山叫做女娲山。所有看似巧合的东西拼凑在一起,居然隐藏着诸多联系。王诩确信,这绝非巧合。一定是冥冥中有人向他暗示或是透漏着什么信息,引导他一步一步解开最终的谜团。而幕后之人,一定不简单。或许是女娲口中的泰皇。 突然有种被人操控命运,愚弄的感觉。此刻,他能确定的是阿季身上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若自己意外的死亡是因,那妻子夏云诺将他送到这个世界便是果。而面容相似的阿季,绝对是下一个因果的钥匙。想到这里,王诩的内心不安起来。等待第四个长相相同的女子出现就是解开谜题的关键。 一夜辗转反侧,思考着乱七八糟的问题。细细品味幻境中所见到的一切。女娲出现在天堂,受万物瞩目。中西方的神话故事突然交织在一起,总觉得这画风有点怪怪的。 “上帝是个女孩?” 关于女娲娘娘的神话故事,不就是大地之母与世间万物的创造者吗?王诩只觉自己愚蠢无比,一直以来居然没有发现东方的女娲与西方的上帝竟是出奇的相似。世间不会存在两个造物的神。此刻他无比确信,上帝便是女娲,而女娲是个女孩。 未等阿季苏醒,王诩便起床准备早饭。昨日离村之时,他取了些大米。准备早晨吃顿米饭,不料遇到了困难。记得用电饭锅蒸米饭时,蒸煮用的清水只要没过手背,米饭就会软糯好吃。此时用陶罐煮饭,倒是第一次尝试。也不知加多少的水才适合。为了不浪费粮食,陶罐中填满了清水。在他看来,喝稀粥总比烧糊了没得吃要强。 今日阿季的胃口特别的好,足足喝了三碗米粥。还不停的追问王诩,是如何烹煮出如此的美味。王诩老脸一红,只是埋头吃饭。此时生活在中原的人,极少会吃稻米。更多的是将稻米用于酿造米酒。由于从越地运来极是不易,稻米被视为珍贵的东西。酿酒后身价便能提升好几倍。试想百姓连饭都吃不饱,哪儿会用粮食来酿酒呢?因此饮酒是件极为奢侈的事情。这一不良习气也只存在于贵族之间。 吃过早饭,两人便背起竹篓,结伴朝着山下走去。一大箱的青铜,估计二人至少需要往返三次,才能悉数运完。为了避免工匠扰民,王诩刻意将做工的地方迁至谷中。行至不远处,瞧见热心的村民正在帮铁匠搭建棚舍。做工的地方着实简陋了些,无非是能遮蔽风雨,就连那两匹马居住的马厩也比他们办公的场所高级许多。 黏土与石块砌成的熔炉,岩石代替铁毡,简易的铁匠铺便能运作了。有些热心的村民还带着贺礼前来庆祝。几枚鸡蛋,一块熏肉,一篮野菜,这就是山民淳朴的情谊。显然铁匠与众人相处的很好。看得王诩都有点吃醋,也从未见过大伙对他箪食壶浆。即便其中的某些人,被他救过两次。而他却不知道,一个小山村能有锻冶匠是件多么光荣的事情,就连野一级的镇子,都不一定会有。这样的手艺人是受到严格管控的,不然兵刃与假币满天飞,统治阶级还不立时崩溃?当然,云梦的山民们想的比较单纯。他们可以与邻村的百姓炫耀或是吹嘘一番。以后家中若是需要换些青铜物件,也无需再跑到百里外的城邑去了。 第十三章:幽谷埋尸 大周朝对于称谓有着独特的逻辑。其实不难理解,主要是以彰显国家与氏族或是个人的荣耀。反映着这个时代百姓对于血脉正统及家族传承的重视程度,同时也是统治阶层完善分封制,加强王权统治的教化工具。 诸侯以国名加获封爵位来称谓。譬如,卫国的君主可称作卫侯,因为卫国此时是侯爵国。百姓以国名、获封荣誉加名字来称呼。譬如,公孙鞅在获封商地十五邑后,被封商君。于是便有商鞅一称。而在未获封前,被人称作卫鞅。本国或是相熟亲近之人,则可用姓氏加排行进行称谓。譬如,铁匠风角,家中排行老大,大家称之为风伯。 相传十四年前,卫出公邀请重臣赴宴。大臣诸师比登席赴宴时,因脚有脓疮没有脱袜。引得卫侯震怒,还扬言要断其足。诸师比不愿坐以待毙,于是联合王孙弥牟与一众大臣,暗中指使工匠作乱攻入王宫,赶走了国君。后来卫出公从越国搬来了救兵,诸师比一帮的造反派不敌,开始找人背锅。风角的家族世代效命司空府,便参与其中,受到牵连。全族上下只剩他与孙女二人。 王诩听闻此事,只觉卫国的君主昏聩的极有水平。因为一双袜子而引发的战争,古今罕见。他还纳闷,卫出公姬辄不是深受百姓爱戴的嘛?怎么会做出如此不智的事来?对于铁匠的遭遇,王诩深表同情。尤其风角的小孙女,小小年纪却极为懂事。时常帮着爷爷干活,偶尔传递下工具,偶尔为熔炉添加柴薪。七岁的小女孩,在铁匠铺里待着,总不是个办法。太危险了。王诩摸了摸女孩的脑袋,问道: “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有些紧张,说话时结结巴巴的。 “姝...姝儿。” “风姝啊!好名字。爷爷起的?” 女孩点了点头。身前的两只小手紧紧抓在一起。 “以后姝儿可愿跟着哥哥?这里太危险了,不是小丫头该待的地方。” 王诩的话让小女孩更加紧张了。眼睛唰的一下就红了。泪水在眼眶中不停的打转。姝儿可怜巴巴的望着爷爷,乞求对方前来解救。她与爷爷相依为命,是不愿离开他的。听到王诩的话,风角满脸喜色。忙拉着孙女一同跪下,感激的说道: “先生大恩!小人无以为报。姝儿!快给先生磕头。” 他明白,孙女若被鄙尹大人收留,意味着什么?他们风氏,便有复兴的可能。只要能在这缺衣少食的年月里活着,就有希望。然而小女孩很是倔强,任凭爷爷怎么拉扯,就是不跪。 王诩倒没有想的这般长远。只是觉得冶炼的地方火花四溅,十分危险。若是不小心被烧伤了,这么小的孩子定会遭罪。毕竟这年月医疗水平又不发达。眼下爷孙两这般僵持怄气的模样,倒让她略感惭愧。自己没想过要拆散他们嘛。 此时的风角,焦急的在孙女的屁股上猛抽了一记。小丫头仍是倔强的不肯下跪,强忍着不哭。王诩看不下去了,忙上前劝阻。 “住手!风伯!您误会了。诩只是想代为照顾一下姝儿...并无他意。” 说完,风角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原本以为王诩是看上自家孙女乖巧准备带回去做个使唤丫头呢。不想到,居然是想帮他带带孩子而已。这倒是奇了怪了。虽说他是个手艺人,但也不曾受过这般礼遇。 风角感动的涕泪横流。一通千恩万谢后,马上切入正题。王诩将所需打制的青铜物件,向他一一道来,并仔细讲解其中的用途。风角做事极为高效,简单的提出了自己的疑虑,还给出自认为合理的参考意见供王诩选择。随即毫不拖泥带水的进行熔炼与制作。 一个时辰后,像是齿轮一样的青铜物件便被制了出来。王诩拿着样品,细细端详。虽然未经打磨,看上去有些粗糙。但是依旧无法掩饰对方技艺的精湛。他不懂冶炼,做出的东西很是匀称。随后王诩将齿轮试着用力掰了掰,眉头便皱了起来。 “风伯!不行啊。这韧性倒是不错,可硬度差远了。” 风角接过齿轮,也试着掰了下,不想锯齿居然弯曲了。青铜极为宝贵,王诩唯恐浪费,只是让对方先做出样品。当确认无误后,才会打制其余的部件。 风角捋了捋胡须,拿了片熔炼用的青铜碎片。显然是极有经验的,掂量了几下,说道: “锡太多了。这青铜碎料估计出自戈矛等兵刃。” 王诩满头大汗。他砸了那么久,才将戈矛的武器部件弄成现在这般面目全非的样子。不料,对方仅看了一眼就能知晓,顿时心惊肉跳。之前还怀疑风角是来骗吃骗喝的,仅凭这一手,估计没有十几年的冶炼功夫,是练不出来的。 瞧见王诩惊骇的模样。风角心想: “鄙尹大人果然识货。” 于是做出了解释。锡占六分之一可铸鼎,五分之一可铸斧,四分之一可铸戈矛,三分之一可铸刀剑,二分之一可铸鉴燧。显然武器的打制,不仅要满足硬度,还要保持韧性。不然兵器碰撞后,极有可能折断。 “恕诩眼拙,怠慢大师了。” 王诩立即狗腿的进行恭维。一方面是转移对方的注意力。另一方面,风角确实技艺高超。 听到这话,风角眉开眼笑,急忙抱拳施礼。回道: “哈哈,大人过誉了。匠户本就靠手艺为活。小人祖上世代传承冶炼之法,无非自幼熟知罢了。” “那不知风伯...可有解决之法?” “简单!加铜。” 还真是简单。只要稀释一下锡的比率问题自然能得到解决。或许王诩是被吓糊涂了。所以如此浅显的道理都没看出来。 午后,李沧赶着马车与十来号人满载而归。显然王诩是低估了2000钱能买来多少东西?满载的货物,把他吓了一跳。这时粮食的价格并不高,大豆最便宜,高粱次之,然后是小麦与大米。只要不考虑吃的多好,只是管饱的话。购买的粮食足够补贴村子,安全过冬。而铜料与矿石的价格更是天差地别。或许是冶炼的技术都掌控在权贵手中,铜铁很难流通。还好李沧够聪明,买了矿石。不然王诩就要哭了,因为用黄铜冶炼基本等于是在熔炼铜钱。 申时,阿季送来了饭食。王诩、李沧、风角三人便在简易的铁匠铺内边吃边聊。没有味道的稀粥,一小盘韭菜,每人一枚煮熟的鸡蛋,已经算是的比较丰盛的午餐了。 大周每日只有两餐,早餐在辰时,也就是早晨7到9点钟。百姓也会将吃早饭的时辰称为食时。午餐是在申时,也就是下午3点到5点,这个两个小时也叫哺时。 已经习惯了早睡早起的生活,似乎吃两顿与吃三顿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吃完饭后,王诩带着二人来到谷中距离村子一里多远的地方。三人站在一处水潭边。山里的溪流汇聚于此,形成一处浅潭。时常有孩童来此处摸鱼,由于山内温差较大,不适合鱼类的生长与繁殖。这里的鱼最大的不过巴掌大小。 与王诩相处半月有余,李沧对这个少年有了不一样的认知。虽说年纪大王诩一轮不止,但是二人谈论起来,并无太多隔阂,更有平辈论交的感觉。从云梦制鄙开始,李沧就一直疑惑,这少年到底是想如何打算?也曾提出过不少好的建议。比如将漆树剪枝,进行培育。在山顶弄一片漆林,发展漆器的高端产业。不过没有十几年的时间,这事根本无法实现。少年也提出过养鸡养兔的想法。在李沧看来这些提议只不过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根本解决不了上百口人的赋税问题。 此时,望着不足一米深的水潭,李沧大概猜想到对方要干什么了。只听。 “先将溪流截断,引至他处。然后深挖此地。嗯...二丈...差不多就够了。” 少年将手臂交叉揽于胸前,手指有序的击打在手臂上。李沧善意的提醒道: “大人!山中苦寒,不适于在此处养鱼。” 只听少年平平的说道: “我知道。此处是要筑坝,并非养鱼。” 李沧一时间懵了。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啊?筑坝?” “对呀!” 比起养鱼,修建水坝更是可笑至极。试问谁会在溪流中筑坝?难不成对方是想筑坝后,再修建水渠,方便谷口农田的灌溉。可这么点水,怎么会够呢?李沧顿时觉得王诩是疯了。或许是压力太大了,可不能有病乱投医吧。然而对方一脸自信的表情,让他很难开口去打击一个小辈。毕竟王诩是大卫国的鄙尹。虽说不是多大的官,但这年头等级制度明确。他一个平头百姓根本没有发言权。只能作罢,听命行事。且看对方劳民伤财后,如何对邑宰府交待吧?不禁心中叹道: “哎!果然还是个无知竖子啊。” 或许是王诩过去太过顽劣,李沧对他的印象一直不是很好。相处了半月,觉得王诩的脾气收敛了许多。但是逞强的毛病还是改不了。还能说什么呢?忠言逆耳,他虽有才学,但只能被埋没。还是不要想得太多,李沧如此告诉自己。 随后李沧便告辞离去。他打算明日一早,开始动工。赶早不赶晚,因为冬天即将来临。谁都不想寒冬腊月的下水干活。表面上看来,工程量不是很大,但是李沧有自己的主见。趁着筑坝截断水流之际,可以顺便清理下河道。万一村子的寨墙不达标,提前准备些石料,有备无患也是极好的。谷口的耕田确实不易灌溉。虽说王诩做的事,可行性不高。但总能方便到几户百姓的田地灌溉。顺道修个水渠亦不是什么难事。如此一想,要做的事情确实很多。回答家中李沧便思索着如何规划。 陪伴在王诩一旁的风角,此刻露出惊骇的表情。他怎么也想不到,少年竟会让他将打制的部件全部涂抹上生漆。还一脸悠闲的询问他这样做,能不能保证青铜在水中不会生锈。王诩的手笔大的有些超乎铁匠的想象。生漆是何等金贵的东西,涂在青铜上,亏他也想得出来。不过转念一想,或许真会如此。然而,听到后面的话,风角只觉身处云里雾里。 “风伯!那些铜料,您闲暇时就为百姓们打制些农具,也省的麻烦了。” “大人莫非是在戏耍小人?您可知那些碎料若打制兵刃获利几何?” 试想,执剑就会受人尊重的年代,若农具都是用青铜打制的。那么所谓的侠客壮士怎么想?那些拿着木棒充当武器的卫国士卒又怎么想?风角觉得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不是嘛?与他一同前来的木匠还在用贝壳锯木头呢。王诩的一波败家行为,简直刷新了对方的三观。 然而此时,王诩却有苦难言。他当然知道倒卖军火最赚钱了。不就是因为不能这么做,才费力的把那些武器全部砸碎的嘛。这怎么解释?难不成告诉对方自己的老爹以前极有可能是个山大王,家里收藏着一百多箱的武器。尽管那去融了,不差那点废铜烂铁?再说了一大箱兵刃都已经砸成那副鬼样了,难不成还让他再粘回去吗? 也许风角是觉得王诩太傻,不会变废为宝。于是指点了一下,王诩乐坏了。 “风伯!您真是太了不起了。等赚钱了,我保证给您说门亲事。风氏的香火断不了。放心!包在我身上。” 风角瞪大眼睛。这叫什么事嘛。年过半百的人,又不是地主或是城主老爷。若是讨个老婆延续香火,不让人耻笑吗?也亏对方能想出这样答谢人的方法。他干笑两声。顿时觉得自己的前途无望了。跟着个傻村长,也不知将来的生计是否真的有保障? 风角是提议王诩将那些戈矛的碎片融化后,制作成青铜锭。许多以冶炼为主的城邑,都是靠这种办法上缴赋税的。国家对青铜的需求极大,储备些战略物资也是常有的事。可以管制武器的交易,却无法管制原材料的买卖。 帮人带孩子,又介绍对象。一系列的殷勤做法,都是王诩拉拢风角的手段。这么一个高尖端的技术人才,又能作为销赃的同伙,不好好笼络都觉得对不起之前挨过的苦日子。此时俨然有种认干爹的想法。还好风角脑袋清醒,只是认为遇上个有钱的蠢货。除了提出需要几个帮手外,没有任何过分的要求。 想象很美好,但现实总是充满着变数。第二天便出事了。筑坝施工的现场,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村里的人几乎全部到齐了。他们惊恐万状,不时有人惊呼出声。许多围观的孩子被大人捂住眼睛。好像潭底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没人敢靠近那处被放干溪水泥泞的施工现场。到处都是被挖掘过的痕迹。 闻讯赶来的王诩,看到眼前的一幕立时呆住了。近处的空地上,一堆堆的白骨,像是按照人体不同的部位分类堆放在一起。远处堆砌的石块将浅潭中的溪水引至两侧,潭底裸露的黑色泥土夹杂着鹅卵石与白森森的骸骨,遍布施工现场。犹如陪葬的墓坑,触目惊心。王诩不禁咽下口水,轻颤的问道: “知道是何人的墓冢吗?” 这时还不流行,深挖墓穴,建造地宫什么的。只是把过世的人简单埋了,然后堆起大大的坟包。坟头越是高大,说明墓的主人生前身份越是非凡。这些王诩并不知晓,虽说大周还遗留着陪葬的残忍陋习。但是陪葬的人一般是死者生前宠爱的小妾或是奴婢。当下挖出的骸骨,怕是周朝天子的墓穴也没有这般规模。 李沧急忙应声,回道: “大人!此处并非墓冢,而是...坑卒毁尸之地。” 随即做出了解释。 “小人已经查验过了。四下无避体之衣,白骨之上偶有兵刃劈砍留下的痕迹。且...皆为男子,尸骸已无法拼凑。是否将此事上报邑宰府?还请大人定夺。” 听到李沧的禀报,王诩只觉腹中一阵翻涌,身体微颤。一时忍不住竟吐了出来。也许对方不做解释,他不会如此失态。全当做考古研究,了解一下古代贵族的丧葬习俗。毕竟家里那些用骨头来雕刻文字的收藏品也不少的,不至于会害怕。可李沧的话,活生生的描绘出一幅士卒被坑杀后,扒掉衣物还被肢解的恐怖画面。即便是人屠白起,也不会变态到肢解敌人的地步。更何况眼下是遍地尸骸。 “不可!埋骨之地如此隐蔽,恐有奸谋,未免殃及百姓。阿季以为此事尚未探明前不宜上报。” 显然阿季考虑的更为深远。李沧想了想,点了点头。 “嗯!有理。是我思虑不周。” 虽然呕吐不止,但二人的谈话王诩尽收耳底。他疑惑的皱了皱眉。阿季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心思缜密?一直以来,不都是粗枝大叶的吗?除了在武学与医术方面女孩极为细腻,其他方面似乎无法恭维。 “劳烦李大叔了,还是先将尸骨收敛吧。” 二人相互一礼。随即李沧向众人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告诫大伙不要讲此事到处宣扬,以免招来祸患。随后继续施工,将散落的白骨收敛至一处。 想来坑卒之事距今已经过去许久。幽谷埋尸的人也不会料到,老天会帮忙将溪流汇聚于此,为其掩饰罪行。然而不巧的是,王诩居然意外命人挖出了这些尘封地下,不为人知的秘密。这里曾经到底发生过什么惨事?似乎已无人知晓。 想想那些曾经来此摸鱼的孩子以及生活在尸堆之上的鱼群,云梦的百姓皆是不寒而栗。对于坑卒埋尸的推测,村民们都保持着各自的见解。随后不同版本的鬼故事,便在村中的孩童间传播开来。 事发的当天,王诩央求阿季晚上不要回山洞居住。住在村中多点人气,就不会害怕了。女孩应诺后,让王诩第二天一早陪她去后山祭拜考妣。撞上这么倒霉的事情,已经很邪乎了。偏偏又在这节骨眼上,去为已逝的父母扫墓。感觉山谷中深秋的寒意都是阴森恐怖的。 祭拜时,王诩倒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按照阿季的嘱咐,一步一步的进行着。这时没有纸,所以冥钱便被短小的秸秆所取代。阿季抓了一把秸秆放入火堆中,袅袅的白烟缓缓升起。清晨的薄雾也随之变得浓郁起来。女孩向是跟领导汇报工作一样,认真的诉说着少主最近做过的事情。她跪在地上显得无比虔诚。只不过,说的好人好事全是筛选与粉饰过的,可以理解为报喜不报忧。什么少君如何如何的了不起,又如何如何的帮助了百姓,受到大伙的爱戴等。情至深处,竟潸然泪下。一旁聆听的王诩,感觉老脸滚烫。从未被人这般夸赞,他甚至怀疑阿季口中的人是不是自己? “夫人!少君长矣...知矣...贤矣,民必安之。” 阿季叩拜过后,抹了抹眼泪,扭头看了王诩一眼。深邃的眼神中透着挣扎后的坚毅。像是做出了什么重要的决定。 “君之父...乃卫公辄...” 第十四章:缘起 公元前492年,意气风发的姬辄意外成为了卫国第二十九代君主。然而辅佐他登上君位的人,居然是先君的夫人——南子。这娇媚的女人曾经罢黜并赶走了他的父亲蒯聩。而今却将他附上君位,年轻的姬辄认为,对方是有意把他作为傀儡从而控制整个卫国。毕竟他的叔伯健在人数也不少,不立王子而改立王孙为君,确实难以服众。内心总是惴惴不安的,做事更佳勤勉,不敢有丝毫怠慢。 或许从未想象过,有朝一日能成为一国之君。姬辄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只是按照年轻祖母的要求,整日处理着琐碎的政务。而这一切更多是为了保全自己性命。 日子相处久了,他发现祖母南子并非外界传扬的那般,是个生性淫乱的妇人。反倒感觉对方率性纯真。南子从不直接干预政事,只是从旁提点。他很好奇。祖母曾是宋国的公主,嫁给祖父不过是政治婚姻罢了。为何这女人会对卫国的继承人如此的尽心尽责?实在是想不明白。姑且认为是宋国的外交国策。卫国若是太过弱小,宋国难免有唇亡齿寒的顾虑。 直至姬辄成年,参加冠礼后,才将埋藏心中多年的迷惑道出。他不敢直白的询问,只是提及当年孔子与祖母相见之事。用来旁敲侧击,先试探一下。 “孔丘乃贤者,然不适于卫。乱世首当富国强兵,教化百姓实乃窃名之举,与国无益。” 南子之言振聋发聩。姬辄没有料到,孔子离开卫国是祖母有意拒绝而不用。并非坊间传言的那样,祖母不顾礼仪招致圣贤厌恶。而这些非议与误会,南子似乎漠不关心,也从未解释过。此刻他斗胆又问了一句。 “当年寡人的父亲欲谋害夫人,故才被废黜君位的吧?” 其实说出这样的话,姬辄已知晓后果。遭到对方的厌恶是必然的,极有可能他的君位也会不保。不过多年来心中的郁结,若是能在此时解开,他认为冒险也是值得的。从小被人指责,认贼作母的恶名没少困扰着他,显然他已经就受够了。 陪伴姬辄执政了八年,容颜已逝。此时南子的笑容不再透着妖媚而是长辈的慈爱。果不其然,姬辄的话一出口,南子无比震怒,立时怕案而起。 “放肆!蒯聩实乃小人,君上不顾身份,意欲何为?” 姬辄从未见过祖母大发雷霆的样子,身子不禁微颤跪倒在地。然而南子并未相扶,只是无奈的低吟。 “哎!” 然后愤愤的说道: “此等首鼠两端之辈岂可唤做君父?当年此人欲交善于齐,将盂地献出,卖国不忠,意图窥视君位。幸好先君察觉,然事发后奔晋投敌又引兵伐卫...哼!此等心思歹毒之人若是为君,国将不复。” 随后南子挥袖离去,刚要迈出殿门。只听姬辄大喊: “为何?” 她失望的回过头,曾经视如己出的孩子,现在已经长大成人。或许姬辄的未来,也会像祖辈那般委屈求全,一生苟活在四方强国的威逼下吧。身为女子,想在乱世改变这一切,显然是不可能的。牝鸡司晨的指责声,早已听得厌恶。 “卫人惨矣,未亡人不忍视之...” 正是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姬辄。本打算浑浑噩噩的,像祖辈那样享受奢华,做个闲散的国君。至少一生能平安度过。死后再混个碌碌无为的谥号。就像祖父那样,本有雄才却被强权压迫,只能假装沉迷酒色,苟且的活着。死后得个“灵”字谥号,被后人唾骂又如何?做卫灵公也总比丢了性命要强。过去,姬辄都是这样认为的。 此刻,他想做些事情。摆脱长久以来晋、齐、越三国对卫国的干预。不想成为别国的附庸。三姓家奴,已经做得够久了。恐怕再这么下去,卫人的膝盖也软了。 于是姬辄找到了同样满腹抱负的孔悝,二人志同道合。孔悝是他的表兄,乃孔文子的嫡子,从此名门。姬辄的姑姑正是卫国先贤孔文子之妻。就连孔子也赞许过孔悝的父亲,称其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所以才会在死后,给了一个“文”,这样高的评价作为谥号。 孔悝被拜为相国,辅佐姬辄组建自己的势力。南子更是全力支持。她已经老了,又无子嗣,只能将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义子身上。经过四年的励精图治,卫国隐隐有中兴之象。然而,外逃十二年的蒯聩却在此时潜回国内,在戚城与孔悝的母亲密谋政变。一处姐弟联手,胁迫外甥赶亲儿子下台的荒唐闹剧,随之上演。 扩建戚城,抵御晋人南下的计划就此毁灭。而幕后的黑手其实就是晋国。蒯聩不过是晋人的傀儡罢了。政变成功后,蒯聩为稳固政权铭鼎以志,告知卫人永不相负孔悝的相助之情。如此便将孔悝变成了卖友卖主的不忠不义之徒。当时戚城的邑宰乃是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路。为劝好友孔悝回心转意,他只身与乱军厮杀,后被砍成肉泥。更留下“君子死,冠不免”的悲壮之言,让后人惋惜与敬服。 政变过后,戚城改名为孔悝城。城外建有多处子路的墓冢,那是百姓为缅怀这位忠臣义士慷慨赴死之举,不忍子路尸骨无存,自发修建的衣冠冢。南子也在这次政变中身死。姬辄悲愤交加,带着一众亲信逃亡。 逃亡途中,姬辄结识了赵姓小姐,二人在云梦山中隐居,过着神仙一般的生活。正是南子的那句话,让姬辄从未有过向强国求助的念头。他知道倘若引兵伐卫,无异于荼毒百姓。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假借维护正统之名侵略别国的事情,在春秋屡见不鲜。那些强国是很乐意师出有名,帮姬辄复国的。染指中原之地就意味着靠近天子。既可正名,又可谋取更大的利益。岂有不争之理? 卫国最黑暗的时期来临,短短五年竟轮换了四位君主。晋国与齐国相继出兵伐卫,掳掠人口财物无数。此时卫国的宗室内,竟无一人敢坐君位。平衡两方的关系就如同走钢丝一般,一不留神,粉身碎骨。本以为在云梦山中了此一生的姬辄,不料却在此时成为了各方势力关注的对象。 逃亡五年后,再次执一国权柄,姬辄只觉卫国复兴无望。此时的权利上层分为亲齐与亲晋两派。而越国灭吴后,勾践也想逐鹿中原一展霸主的雄风。政局混乱不堪,且暗潮涌动。姬辄不愿连累妻子,于是将赵氏藏匿于云梦山中。孔悝的背叛虽是迫于无奈,但对于他而言,已经受够了这帮宗族小人。 昔日的梦想,此时只觉可笑至极。南子的死更是让他悲痛欲绝。一个可怕的想法随即冒了出来。毁灭宗室,杀死这帮软骨头。即便亡国,也比受他国欺凌要强。随后,姬辄暗中招募死士,囤积兵器。他已经无法容忍,宗室的腐败与懦弱了。准备抛下妻子破釜沉舟一战,和卫国的宗室玉石俱焚。 不料,赵氏在此时诞下一子。千钧一发之际,姬辄犹豫了。他决定暂缓行动,将兵甲先藏匿于云梦山中,计划用十几年的时间慢慢铲除这些卫国的蛀虫,为儿子铺平道路。由于担心被人知晓母子的下落,他总是假借云梦狩猎为名掩人耳目。出行时,带着五百亲信死士十分谨慎。 就在重新执政的第六年,以为一切安排的天衣无缝时,姬辄却在云梦山谷内遭到袭杀。仅百余蒙面的黑衣人竟将五百死士尽数围歼。黑衣人武艺高强,皆手执长剑。他知道这些长剑只有越人才会使用。勾践终于出手了。一生两度位居国主之位,一直想让卫国的百姓富强,反反复复的努力,最终却是惨淡收场。 姬辄望着大山深处,露出浅浅的笑容,像是终于解脱一般。随后他的头颅便被人砍下。而这位励志富国强兵的君主,死后却被世人称作卫出公。一个“出”字,道尽英雄无尽的悲凉。他所做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卫国的现状。得到这样的评价,更多是世人的讥讽,既然出逃,何必还要回来?他或许做梦也想不到,一个死人为何还能在卫国继续执政?居然长达一年?然而死后的污名便是越国的伎俩。历史的黑锅只能由他来背。 清晨的薄雾散尽。听着阿季对幽谷埋尸的推测。王诩终于明白,为何女孩提及姬辄时,总会避开那个“出”字,称之为卫公。估计卫国宗室的秘密,当下只有女孩一人知晓了。难怪阿季总喊他少君,在外人面前却改口为少主。其实他早该猜到自己的身份。周先生怎么会跟赵小姐生出一个王姓的孩子呢?此时想来只觉愚蠢。 “哎!既然他都无法改变,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是啊!卫国的国君都无法改变的事情,他一个小小的鄙尹又能怎样? 公元前462年的深秋,名叫姬诩的少年这样想着。他牵起妹妹手,悠闲的漫步在山腰上。云梦山下,那处渺小的山村赫然出现在视野之中。 几天后,两座巨型的木质圆盘被架起。从水坝倾泻而下的溪流推动着它不停的旋转。青铜制作的齿轮连动着木质的轴承,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被牵引磨盘将饱满的麦粒碾压成淡黄色的粉末。村中的百姓像是见到怪物一样,大惊失色。而自恃满腹才学的李沧,更是惊讶不已。他是个聪明人,虽不了解工匠的技艺,但此物不靠人力便将粮食研磨。他明白这对于村子而言,意味着什么?少年真正的用意,这才后知后觉。然而先前轻视对方,还抱着看笑话的想法,让李沧心中羞愧难当。或许文人相轻,古往今来这样的事在所难免。不过他还是决定对王诩坦露心声,于是红着脸来到水坝一旁的磨坊。刚一见面,李沧便跪倒在地,狠狠的叩头。 “小人愚钝,不知大人早有深虑,竟还心生愤恨。特来请罪。” 此时阿季也在一旁,小姑娘新奇的将麦粒放入磨孔中。然后手忙脚乱的收集流出的面粉。李沧的到来,让女孩有些手足无措。不知是先停下工作,还是先扶起磕头如捣蒜的李沧。 “李叔快快请起。休要折煞小侄。” 王诩扶起李沧。他知道李大叔对这副身体的主人之前有些意见。只是碍于阿季的身份,不想女孩从中为难,遭受主家的责罚,所以逢场作戏。人前装作恭敬的模样,可心中却从未高看过王诩一眼。所谓的救命之恩,也只不过是阿季为自家主人脸上贴金而已。他也不好意思揭穿。全当陪着女孩哄一哄纨绔少爷。 “李叔是聪明人,一直为村子尽心竭力。大伙都看在眼中,又何来的罪过?您既已知晓小侄的用意,将来还要依仗李叔出力。往事休要再提。” 王诩拍了拍李沧的手。倒是洒脱,大有一笑泯恩仇的快意。李沧何等的聪明,当然知晓自己的心思早已被这少年看穿,不禁老脸更红。他岂知王诩的前世受尽白眼,对于旁人的轻蔑举动,异常的敏锐。当然,亦是习惯了。所以从未言明,也不曾询问李沧为何轻视与他。此刻为了消除误会,李沧主动道出身世,希望得到对方的谅解。更愿追随王诩一展抱负。 最初,王诩听得奇怪。不明白李沧为何只是诉说自己的父亲李聃。老人不过就是大周王室的守藏室史。一个小官而已,说的好听点,叫做皇家图书馆馆长。而现在的大周,早就败落了,估计服务王室的小吏,连工资都发不下来。名叫李聃的老人很有远见,担心将来的周王室无力保存那些珍贵的古籍,于是与家中的孩子一起誊抄保管。 后来老人年迈,辞去官职返回了故土,不料此时陈国正在被楚国攻伐。为保存这些珍贵的书籍,他决定分家让儿子分管。世子李宗举家前往晋国,而庶出的李沧则来到了卫国。陈国与卫国一样都是夹缝中苟延残喘的小国。因首鼠两端遭到强国的报复,所以才招致灭亡。不难看出老人的智慧。 当李沧将父亲所著的书简,小心翼翼的从背后的包袱中取出时,王诩瞬间傻眼了。拿着竹简的那只手不住的颤抖。他惊呼出声。 “道德经?您的父亲是...李耳?老子李耳?” 此时王诩的神情,一点也不亚于,当初得知自己太子身份时的震惊神色。能见到老子的后人以及亲眼目睹圣人的著作,是何等的荣幸?追星的狂热感,一时难以抑制。 “小人前来谢罪,为表悔过之意,特将家父著书献于大人。” 李沧前来一方面是想献宝赔罪,而另一方面则是希望父亲的心血不要被埋没了。《道德经》王诩最是熟悉,公司职员洗脑的时候,都会人手一册。告知他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许多企业都将《道德经》拿来培训员工,五花八门的解读方式,更是衍生出各种稀奇古怪的企业文化。 王诩的失态,让李沧误以为对方十分满意这份赔礼。只听。 “这大贵重了,小侄万不能收。李叔好好保存,将其作为李氏的传家之宝,让子孙世代相传。听我的,准没错!您若是为难,便誊抄一份给小侄即可。” 少年笃定的眼神,让李沧一时间摸不着头脑。虽说是被婉拒,但他心中莫名欣喜。显然对方很识货,知道这书简的价值。随后两人高谈阔论一番,王诩将村子的规划如实相告。李沧只觉自己的脑袋嗡嗡作响。少年说的那些工具,他闻所未闻。至于如何赚钱做生意,对方似乎像是背书一样的流畅。而时不时蹦出些所谓的专业名词,更是听得他一头雾水。不过,自己最终的感觉,居然是十分的可行。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傻掉了?明明听不懂,为什么会认为事情可行呢?虽是深秋,但豆大的汗珠还是浸湿了额头。 “小人愚钝,一时不明大人之意。容我回去细细思量一番,再向大人陈以愚见可否?” 看到李沧汗如雨下,王诩的忙解释道: “噢!李叔莫急。此事从长计议,无需太过忧虑。来年仲夏方可行事。” 他怎会不急?先前还毛遂自荐,自诩才高八斗呢。而此时少年说的是什么,他竟然全完听不懂。还如何一起谋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问明铁匠风伯,少年说的那些工具有何用途。然后再慢慢琢磨,推敲对方要干的大事到底是什么? 李沧施礼告退。想着今日前来赔罪,真是明智之举。少年的才学让他刮目相看。仅凭磨面的事,他就知道。此事非同凡响,或许村子天翻地覆的改变即将来临。 纵观古代历史,无论哪朝哪代,食盐都是被统治阶级所管控的。道理很简单。食盐是日常用品,百姓的需求量极大,且使用的频次很高。稍微征收一丁点盐税便是暴利。就和油价一样,涨个几分钱百姓根本察觉不到。然而长此以往所汇聚的财富难以估量。 古代的盐还有另一种用途,就是防腐剂。若想食物不会变质,基本是用食盐进行腌制的。各朝各代的食盐价格,其实并不昂贵。基本是按照普通百姓可以负担的价格进行波动调整的。因为制盐并非什么高技术含量的行业,只要舍得花些功夫研究一下,多浪费些柴火,至少可以制出些能吃的粗盐。由于政府集中生产,集中晾晒所以制盐的成本上比私盐便宜很多。贤明的君主自然不会靠高幅度提升盐价,逼得民怨沸腾。 王诩磨面的想法,在某种意义上是提高了食物的保质期。李沧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然而正主此时却并非这样想的。他认为卫国的大豆比较多,只要研磨晾晒翻炒后,便可榨油。王诩可受不了没有炒菜的饭食与漆黑的夜晚。不然他也不会同时修建两座水车。早就想好了,一个用来做磨坊,另一个用来做油坊。 一直摆弄磨盘的阿季,终于在李沧离开后,有了询问王诩的机会。女孩欣喜的问道: “哥哥!您是怎么想出来的?” 王诩笑了笑,扬起袖袍帮女孩擦去脸上沾染的面粉。 “是你告诉我的。” 阿季努着嘴,一脸的不解之色。只听王诩继续说道: “你说过自己小时候是名舂奴。我想...若是有了这磨坊,世间或许会少些受苦的人吧。” 女孩的眼睛瞬间红了。不想自己幼时悲惨的遭遇,对方居然一直记得。看着无需人力便可转动的磨盘,儿时的回忆映入眼帘。 拿着比自己还要大的木槌,为了能活下去,吃一顿饱饭,弱小的她拼命的捶打着谷子。去壳后的小米是要上缴的,而那些剩下的米糠则是舂奴们的饭食。由于她太小了,没有力气像其他大人那样干活。在这些奴隶中更不会有人怜悯她一个朝不保夕的孩子。干不完活,是不到吃到米糠的。于是她偷偷的抓了一把未去壳的谷子,藏在破烂的衣服中。 夜晚,饥饿难耐。等到其他人睡去,她才敢将白日偷拿的谷子塞入口中。虽然谷子很难咀嚼,但是那甘甜的味道,让她已经很满足了。漆黑的窝棚内,什么也看不到。女孩小心的用手掌在胸前轻按,试图将散落的谷粒黏在手心。即便只是微小的几颗,或许还没有一只蚂蚁的大小,她都会觉得如此的来之不易。舌尖一点一点的舔食着,直到吃完为止,她仍旧不肯停下。真的太饿了。已经很多天没有吃饱过肚子。此时哪怕是干涩的麸皮米糠,她也能吞咽下去。 第二天,女孩就生病了。小脸红扑扑的,满身大汗,躺在干草中瑟瑟发抖。她认为一定是自己偷了东西,受到了上天的惩罚。昏迷中暗暗发誓,将来一定不可以再偷东西了。而她或许已经没有将来了。想到这里...女孩笑了。终于可以见到自己的阿爹阿娘,也终于可以吃饱穿暖了。 第十五章:不谋而合 这天夜里,阿季悄悄的将一件臃肿的衣袍,摆在哥哥的床头边。平日里对方总是抱怨,披着的兽皮有股味道。现在天凉了,洗澡又麻烦,若是沾染上这气味至少两天都无法散去。因此王诩选择在里衣外面,套上两件袍子。整个人裹得犹如粽子一般。许多村民见状打趣他称,身为鄙尹不顾大周礼制,一点做官的样子都没有。 这时做官的人穿衣服是很讲究的,不仅样式要庄重,就连颜色也不能随意搭配。他们卫国与周室一脉相承,因此在服装上的变化并不算大,颜色多以上玄下赤为主。王诩也不甚在意,毕竟礼制又不是羽绒服。眼下冷暖自知。若是邑宰府有意见,他倒是不介意趁机混身官服穿穿。然而阿季却对大伙的评论诸多在意,于是决定做件棉衣。 恰巧前些天有人送了阿季半袋木棉。这时棉花尚未传入中原,木棉属于代替品。由于木棉的纤维太细,纺织起来尤为不易。加之原材料十分容易获得,织出的木棉布也卖不出高价。因此大多数人将木棉只是作为缝制被褥时的填充物使用。 春秋时期可没有绗缝或是缝纫用的机器。阿季的女红不好,她绞尽脑汁后,终于想出了个笨办法。那就是将大大小小极不规整的木棉絮搓揉成团,再缝制到衣袍的夹层中。这样只需在有棉絮团的地方缝上几针便可固定。 想象很美好,现实却变得异常诡异。阿季用手压了压棉衣,像是把握最后的机会,尽量来掩饰自己的败笔。因为衣服没有想象中那般平整与庄重,反倒是有些滑稽。尤其是领口、前胸、屁股等位置,缝合的棉絮团似乎有些多了。她揪了揪,衣服看上去更加皱巴巴的。突然,熟睡中的王诩翻了个身。阿季吓了一跳。赶忙收回手,俯身蹲靠在床边,不再揪扯那件失败的作品。心想虽然是丑了一点,但是保暖的效果应该不会太差。 她这样安慰着自己。像往常一样,帮哥哥盖好毯子。然后静静地站上一会,等到对方熟睡。这才蹑手蹑脚的躺上自己的床榻。她望着屋顶眨了眨眼。 现在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了,放在过去是想都不敢想的奢望。眼下阿季不仅有了亲人,还有了朋友,更是受到村中百姓的敬重。她喜欢现在的生活。大家各自分工,各自忙碌,每个人都很努力的为村子做出贡献。男人垦荒种地,伐木盖房。女人则洗衣做饭,照顾老弱,闲暇时还能打理下自家的菜园子。每当见到邻里间隔着篱笆家长里短的嘘寒问暖。她都觉得这才是百姓该有的生活。 女孩喜欢现在的变化。尤其是她自己的变化,作为村里唯一的巫医,王诩让她为村民治病。这事本也没什么,总归是哥哥交待的,她都会认真的执行。可不久后阿季发现,每当村民们的痼疾被她医治好时,都会感激涕零,交口称赞,偶尔还会送些谢礼。缝制棉衣用的布匹与木棉都是病患康复后送来的。其实,百姓的感激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则是不想占小姑娘的便宜,毕竟他们服用的药材,收集起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时巫医不分家,百姓对巫医是心存敬畏的。 曾经地位卑微的奴婢,一下子备受大伙的敬重与喜爱。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让她觉得很好。阿季在心中默念,感谢老夫人能将她救下。不然自己是看不到现在美好的生活。她坚信哥哥一定会带着大家完成邑宰府的任务,让云梦的百姓们都吃饱穿暖。 渐渐地,女孩进入了梦乡,甜甜的笑容一直挂在嘴边。皎洁的月光洒满寂静的山村,熟睡的村民似乎都做着同样的美梦。 第二天清晨,还在睡梦中的女孩被香喷喷的饭食唤醒。她揉着眼睛,看到哥哥已经穿上了那件棉衣。样子有些怪怪的。 “你呀!哎!看这衣服做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掉进了河里呢。” 王诩摆放着碗筷,不时的揪一揪皱巴巴的棉衣,好似衣内的棉花缩水后聚成了一团。他不愿辜负阿季的好意,于是灿烂一笑,低语道: “谢谢了。” 阿季愣了一下,呆坐在床上像是没睡醒一样。只见王诩对着她摆了摆手,然后指着桌上的亲手准备的饭食。 “快过来,有好吃的。” 显然这样的待遇不应该是一个奴婢所能拥有的。尚未洗漱,披散的长发四散开来。头顶还有一小撮炸起,弯弯的垂下,看上去极是可爱。听到这话,阿季匆忙起身,端坐在桌前。低头时瞧见,陶碗中满满的白色片状食物。看上去像是白菜帮子,汤水清淡微微泛着黄色。阿季没敢开动,疑惑的望着哥哥。而对方此时则津津有味的吃着,似乎动静不是一般的大。不一会儿一碗面片就下肚了,王诩吃的满头大汗。这才意识到,阿季尚未开动。 “还傻愣着干嘛?快点吃啊!全部吃掉,不准剩下。这可是我亲手做的。阿季来品评一下?” 阿季连忙点头,端起饭碗学着王诩那般狼吞虎咽起来。王诩见状,瞠目结舌。哪儿有姑娘家这么吃饭的?比他吃的还有气势,那吸溜吸溜的声音,跟打雷一样。 “咳...咳...好辣!” 呆若木鸡的王诩,哪儿知小丫头如此听话。片刻功夫,就将半碗面条吞咽下肚。此刻他只好挠着头干笑。而阿季则一边咳嗽,一边流着眼泪。看的王诩是哭笑不得。转而,同情的劝道: “你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不够的话,锅里还有。这里面加了芥粉与盐巴,你这般吃法,尝的出味道嘛?” 阿季抹了抹嘴,眨巴着眼睛,随即小口小口的品尝起来。王诩着实无奈,由衷的敬佩女孩切换的速度如此迅捷。也不知她到底是在怕些什么?总是这样言听计从的。 就在此时,有客人来访。远远的便听到熟悉的笑声。王诩就搞不懂了。古人为何总是大笑一番,再与人对话。又不是身怀绝技的大侠,至于在出场时,人未到声音先到嘛。这还不是主要问题。人家笑了,你也要跟着笑,不然显得多没有礼貌?大冷天的,一大早就哈哈大笑,也不怕冻伤嘴巴。王诩咧着嘴,打趣道: “哈哈哈。你这家伙。定是闻到了香味,所以一大早便寻上门来?我说讨饭也不能这般没皮没脸的嘛。” 自从冰释前嫌后,私底下王诩与李沧便是这般没大没小的相互打趣。李沧知道他这般嫌弃的回答,必是藏匿了好东西,准备一个人吃独食。于是一边抱拳行礼,一边大步流星的迈着步子。 “岂敢!岂敢!若是不巧赶上了,便劳烦大人了。” 两家相互蹭饭已是彼此培养感情的一种方式。李沧倒是不客气,自己动起手来。刚吞下一块面片,立时面露奸诈的神情。他一拍大腿,对着王诩挤了挤眼,道: “哎呀!今日可是有口福了,芥粉佐食。小人可要多吃几碗呐。” 王诩摇了摇头,看着细嚼慢咽依旧不明所以的阿季。回道: “哎!吃货啊!” 吃罢早饭,两人便来到那间陈放沙盘的草舍中。沙盘中用泥巴捏成的建筑整齐的摆放着,勾勒出淇县境内的地形全貌。正南方向的云梦山模型,做的尤为细腻。溪流、村舍以及水车皆详细注明。云梦山谷是葫芦形状,外谷有三里坡地,内谷则是五里草原。谷口像是葫芦的顶端一样窄小。只要将其堵住,这里便是一处天然的防御屏障或是隐匿的避难之所。 双手交叠,敲动手指,一项都是王诩思考时的标准动作。片刻过后便有了主意,他敲了敲沙盘上谷口那段泥巴捏制的寨墙。郑重的说道: “省得麻烦,一次成型。” 李沧向他靠近一步,或许是担心无法领悟对方的深意。于是决定靠近些,这样会听得更清楚一点。 “将寨墙改为砖石建造。这里与这里挖两处暗渠。” 顺着王诩手指的地方,李沧明白了他的用意。于是接着话问道: “大人是想将溪水引至城墙下方,汇聚一道护城河吗?” “嗯!此处聚水既可抵御外敌,又可在干旱时用于浇灌田地。” 李沧认可的点了点头。然后王诩继续讲解。手指在村子房舍的模型间来回笔画着。 “这几处修建水道,首尾相连。一来,百姓取水方便。二来,村子可免受火灾。” 这不是件小工程。为了防止溪水渗入地下,水道是必须用砖石来堆砌的。李沧很是忧虑,担心这样做会影响来年赋税上缴的时间。正准备提醒对方,却听王诩又补充说道。 “三来,若能连接淇水。戚城与此...半日可达。” 李沧大惊失色。刚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鄙尹究竟想干什么?开凿运河岂是儿戏?连接淇水虽是有不少的便利,但便利的同时也是危险。若晋人伐卫以水路南下,攻克戚城后便能快速顺流而下切入卫国腹地,威胁到朝歌。即便征发劳役的问题可以解决,但当今卫侯也不会坐视王诩在国都后方这般胡为。犹豫过后,李沧还是决定善意的提醒一下。 “此举甚险,大人还请三思。” 谁料如此严肃的事情,王诩居然嬉皮笑脸的拍了拍他的肩头。 “呵呵...李叔别太认真。小侄随口一说罢了。” 李沧整张脸瞬间垮了下来。心中暗骂,对方真是敢想,这也叫随口一说吗?他的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若是做成此事,先不说国君会如何处置他们?估计晋人做梦都会笑吧?不出意外,宋国会买凶杀人将王诩剥皮拆骨,试想谁能干出这般损人而不利己的事情来?连接淇水,无异于将晋人祸水东引。卫国与宋国唇齿相依百年,速来友好。两个弱小的国家,和则存,分则灭。如此浅显的道理,他岂会不知?难不难就是为了吓吓自己?李沧这般想着,真是敢怒而不敢言。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戚城,同样站在沙盘前的还有两人。一人是曾经相赠车马的姬兰,而另一人则是她的兄长,卫国少司马姬舟。姬舟年长妹妹两岁,面容白净、剑眉丹唇,俊逸的外面,透着一丝病态的文弱。一身玄色劲装,身子更显孱弱。他稍稍轻咳了两下。此时妹妹正在向他汇报,纳贡献俘后,于朝歌觐见卫侯的事情。 当听到国主要求抽调北戍军一师兵马拱卫王城时。姬舟的眼皮猛地颤了一下,微小的表情稍纵即逝。 他的处境一直都是这般无奈。作为嫡子,却不能继承君位。由于先君宠溺小妾,将庶出的兄长姬费立为世子。先君过世后,他们兄妹三人,便被安排到了封邑。虽说面子上表兄善待她们,不仅此封了少司马的官职,还享有上大夫的爵位。戚城作为姬舟的食邑,足有一万户百姓。外人面前,更是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不过这一切都只是表面。他明白,自己无非是作为宗室之人,在此募兵养马的摆设而已。想要平安的度过余生,除了忍,还是忍。 姬舟叹出口气,无奈的笑了笑。 “哎!给就给了,还能怎么样呢?一师兵马,胃口还真够大的。” “君上命这师兵马携带辎重逾冬便立即开赴朝歌。” 说到此处,姬兰似有些为难,声音也随之变得轻柔起来。姬舟瞅了一眼妹妹,握了握拳,问道: “怎么?难不成他还想要粮草?” “粮草之事倒是未提。只不过府库钱粮尚不足支应一师兵马的辎重。” 姬舟缓缓松了口气。只要不是长期供给,他还是能接受的。 调派一师兵马拱卫王城,是需要按照大周朝虎贲精锐的标准装备士卒。每个士卒需配备长戈、竹弓各一把、羽箭十支、皮甲一副、还需准备被服鞋袜等物。一个军士的开销基本在2000钱左右。合计500万钱。是他的食邑三年赋税的总合。 春秋时期军队的编制与后世略有不同。为将者称将军,领一军之兵,为12500人,分5师。一师之长称师帅,领一师之兵,为2500人,分5旅。一旅之长称旅帅,领一旅之兵,为500人,再分5卒。 卒、偏、两、伍,这些都以“长”来尊称,分别为卒长领100,偏长领50,两长领25,伍长则是领5名士卒。精锐与普通的士卒略有不同,除了编制上。普通军队的建制则多以“乘”来衡量。一乘为三十人,由十名车兵率领二十名由百姓或是奴隶构成的步兵组成。步兵的装备简陋,士气低下,在战争中基本作为炮灰存在。春秋的战争更像是帮派间的斗殴,只要主力溃逃基本就是一边倒的局面。 姬舟悠悠的开口说道: “兰儿无需担忧。巴蜀运来的楠木,不日便到。想必装备这些士卒亦是足够的。” 他们兄妹若是指望戚城那点赋税收入,估计早就饿死了。国主算的很精明,不会给他机会坐大,从而威胁到自己的君位。 春秋时期为何权臣当道?其实很重要的一点是没有薪酬制度。大臣被赐封土地与人口后,就要自力更生。既要服务于君主,又要打理好封地。可谓是全能型的人才。试想一个连治下百姓都不能管好的大臣,又如何管理好国家呢? 所以这帮人十分的了不起。不仅要在政府任职,上班时身处尔虞我诈的权利漩涡中依然从容不迫。还要在下班时打理封邑事务,快速让公司上市盈利。所以说,能在春秋时期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基本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尤其是些树大根深的氏族权贵。 少司马府的产业遍及诸国。他们在巴蜀经营木材的生意。在晋国私底下与当地的贵族开采煤铁。将楚国的皮货运至戚城贩卖。暗中倒卖越国的米粮。这些大生意,都是由姬舟出面一手操办。他是位闲散的宗室公子,经常被任命为使臣,往来于各国之间。私下为自己谋点利,结交些国外的权贵,算是对未来的一种投资。 显然国主提出这样的要求,早已在姬舟的预料当中。好似打趣一般,他笑着问道: “此次献俘纳贡之事,不知君上可否满意?” 姬兰点点头,喃喃的说道: “嗯!君上还给赏赐。” 姬舟一怔。他这表兄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以往都是称赞几句作罢。这回儿又不知是想打什么歪主意,于是讥讽的说道: “是嘛!赏了什么?” “君上赐了百金,还命兰儿在淇境挑选食邑。” 果不其然,原来是想将妹妹从自己身边支开。看来姬兰在表臣百司府的表现,已经传到了国主的耳中。 “噢?不知兰儿将选在何处开府?” 姬兰轻咬下唇,望着姬舟,眼神中满是焦急。他这妹妹从来都是一副从变不惊的模样,很少这般惊慌失态。姬舟知道事情绝没有想象中这般简单。只听。 “宋姬召见了我...哥!兰儿...不能再等了。” 国君的生母被称为夫人。可他们的母亲便是被先君的这位宠姬害死,所以兄妹私下称呼这后妈为宋姬。 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看来对方是打算将姬兰作为王姬嫁去别国联姻。姬舟得知此事,一拳捶在沙盘之上,沙土顿时飞溅起来。 “贱人!” 他知道妹妹与自己谋划了这么久,无非是想改变被人操控的命运。待到妹妹及笄,这场政治联姻估计是躲不过去的。眼下不过两三年的准备时间,若大事可成,自不必受人摆布。可若是失败了,他们便死无葬身之地。时间过于仓促,想要一举拿下朝歌,仅凭现在的势力简直痴人说梦。 姬舟长吁一口气,试着平复内心的愤怒与不安。只听妹妹说道: “我选了这里。” 姬兰撩起袖袍,曲指在沙盘上一点。姬舟愕然。 “云梦?” “嗯!若是云梦制邑,便可与戚城南北互为掎角之势,夹击朝歌。倘若不行,便凿开淇水,卫国将会大乱。我等再借机起事。” “妙!” 姬舟拍案叫绝。妹妹的才智远在他这兄长之上。 “正巧大司马开春便赴戚城督军。哥哥亦可借机拉拢一番。” “族叔会来督军?真的?” “嗯!君上已经下发了诏令。” 姬兰离开王城时,前去拜访过姬章大司马。她这位族叔做事中规中矩,并且恪守礼法。当年立庶出的公子费为世子时,便对卫悼公颇有怨言。后来悼公薨逝,其宠妾宋姬逼迫正妻人殉更是让他不满。从感情上而言,姬章对于三位先君留下的公子是怜惜的。在朝堂上,没少帮姬舟挡事。若是能借此拉拢到掌管全国兵马的大司马,他们的势力便可与姬费一较高下。不过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明显国主是想支开这位老顽固,从而执掌朝歌的两军精锐。 “哥哥!拉拢族叔之事,切莫张扬,不易主动进取。” “兰儿放心!族叔的性子,我最了解不过。” 姬兰担心兄长过于冒进,引起姬章的反感。最好的办法是博取对方的同情,然后再将其拉下水。毕竟老人家是不愿直接背上个谋逆的罪名。 两人随后讨论了云梦的现状。姬舟打算从封邑迁出500户支援云梦的建设。若是手笔太大,反倒是会引起朝歌方面的戒心。兄妹计划将冶铁作坊与牧场的牲畜一并迁入云梦。那片五里草原,成为了天然的藏兵之所。似乎王诩的想法与姬兰不谋而合。 眼下最缺的就是人口与钱粮。戚城有五万百姓,一万兵马。士卒除了武器装备弱了些,战力还是有的。毕竟一直戍边勤于操练。比那些久居王城不经战事的精锐要强上许多。钱粮都是可以通过生意上购得,但是人口却无法短时间内获得补充。 姬兰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从越国购买奴隶。越王勾践自灭吴后向南发展,取得了百越之地。俘获的人口不计其数。那里的土著野人几乎全部沦为奴隶。若是能吸纳部分繁衍生息一段时间,便会对他们将要做的事情提供极大的助力。 开春后,她便要立即赶赴云梦,筹备这些事情。此刻,姬兰望着南方,自嘲一笑。或许与那名叫卫诩的少年在不久后即将再会。而两人订下的约定,似乎也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可笑的是,王诩作为效忠卫国的鄙尹即将站在她的对立面上,而这一切都是姬兰一手促成。 当初前去云梦抓捕流民,其实就是看到了淇水的重要性以及云梦的战略位置。不想结识了卫诩这个奇怪的少年。几度差点取了对方的性命。她也不知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内心的同情心在作祟的缘故。姬兰扶了扶发鬓,望着一片火红的夕阳。 第十六章:凛冬?暖冬 寒冬如约而至。相比四季不明的后世,这里的春天与秋天,气候更加宜人,而炎热的夏天更是无需空调便能感受到凉爽。不过冬季却显得异常寒冷。云梦山的清晨笼罩在一层稀薄,令人窒息的浓雾中,感觉呼吸都能使肺部冻结。 作为这个偏远小山村的规划师,王诩没有像众人那般,一大早便采石修路。而是躲在铁匠铺里偷懒。他似乎说过,冬天只要不下雪,干些体力活对身体有好处。此刻却站在铁匠铺的熔炉边,假惺惺的帮人家添柴生火。 “村里的寡妇张氏,人长得还行,年方28,带着个14岁的女儿。我跟她说了你的情况,你猜人家怎么说的?” 风角一边叮叮咚咚的敲打着铁毡上的铜片,一边害羞的问道: “怎么说的?” “人家说了拎两只鸡,拿两匹布前去提亲,立马就跟你走。” 风角的耳朵稍稍动了一下。整张瞬间脸红的像是猴屁股一样。他没有作声,只是不停的敲打着王诩交待制作的毛刷。 “害羞个啥?你瞧瞧人家多主动?嘿嘿...你们要是真能结成一家,姝儿多了个奶奶,还捡个便宜的娘。这事办的多漂亮啊!你说是不?” 王诩不住的挤眉弄眼。感情给风角相亲,其实是为了给他的小孙女找个保姆。风角的脸涨的更红,都有些发紫了。他放下手中活计,对着王诩抱拳一揖。 “全凭大人安排。” “这就对了!你放心!咱们是好哥们。这喜事由我来操办,你就等着做新郎官吧。” 风角皱了皱眉。这辈分听上去有点乱。若是和王诩真的称兄道弟。那李沧也是他兄弟,平日见了自己还喊声老叔来着。这以后该怎么算呢?风角低下头,对着手中的毛刷吹了口气,青铜的碎屑随即散开。他将两把毛刷对着拍了一下,然后递到王诩面前。 “大人试试,这毛刷可还合用?” 王诩从袖中取出一团木棉,放在毛刷中来回摩擦。不一会,棉絮便被拉的奇长无比。他开心的笑道: “大师出手,堪称完美呐!” “谢大人夸赞。” 又来回刮了几下,发现青铜做的玩意,比起铁器分毫不差。 王诩前世住在江南。难免会遇到接待客户的事情。有时还要亲自陪同那些高官以及他们的家属。遇到上了年纪的客户,总不好带着他们去些年轻人玩闹的地方。于是安排在古镇居住,欣赏小桥流水,参观园林艺术,就成为了标准的待客模式。 尤其是那些古代纺织历史博物馆,他都参过的快要吐了。其中就见到过用铁刷将棉花或是羊毛拉成长长的纤维,然后进行纺纱纺线的工具。当然大多数还是丝绸的制作流程。每到此时买些丝巾、蚕丝被或是真丝睡衣哄客户开心更是习以为常。 最初王诩就在想,铁刷既然可以拉棉花纤维,那么短一些的木棉纤维一样可以拉出来。于是就命风伯做了两把。今日一试,更加确信木棉的生意可以做。若是能把被子和棉衣的填充物解决了,这类廉价的原材料就能变废为宝。市面上木棉布不是没有,只不过棉絮太短,做出的棉布参差不齐且费时费力。虽然手感比麻布强了许多,但是价格上毫无竞争力。 想到这里他咧开嘴笑了。嘱咐风角道: “再打制一百把。样品我先拿走了。” 说完王诩便走出了铁匠铺。他回头对着风角做了个加油的姿势,大喊道: “加油哦!等到开春喝你的喜酒。” 风角干笑了两声。老脸一红,埋头继续干活。 他见过张寡妇,那妇人不错。也曾夸赞过他打铁的手艺好。妇人的丈夫被征做劳役时染病死了。她独自拉扯个女娃着实不容易。家里仅凭母女耕种着三亩薄田为活。日子过得很是清苦。记得他帮妇人打制过一个桶箍,可怜对方生活不易,便没有收钱。不想这倒结下了缘分。即便鄙尹大人不出面,他也会主动先探探对方的口风。没想到对方一下子就同意了,风角心里美滋滋的。都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若是放在过去,老夫少妻礼法不容。 大周的规矩,女子20岁以后便不能嫁人,男子30岁后则不能娶妻。这是保证人口繁衍,限制权贵纳妾,从祖上便订下的规矩。而今周室王权旁落,已经没人遵守周礼了。倘若老来得子,风氏的香火便可以传承下去了。即便死后也无愧于先祖。风角用力的抡起锤子,黝黑的皮肤上满是汗珠,似乎感觉不到冬季的寒冷。 “呜呜呜....” 尚未行至家门外便听到孩子的哭泣声。王诩赶忙跑了几步,猛地推开院门,瞧见姝儿正蹲在院中哭泣。李沧的小儿子则站在女孩的身旁,手足无措的小声嘀咕着什么。 地上散落了一堆木棍还有像是藤条一样的东西。姝儿的一只手轻轻地抹着眼泪,看似十分委屈。而另一只手则握着一块圆形石片。石片正中有一个小孔,中间穿插着一根细长的木棍。见到王诩进来,男孩一怔,向后退了两步。慌张的叫道: “蝉哥哥!” 小丫头看到救星来了,立即跑到王诩身后,唤了声。 “大人...” 女孩仍旧呜咽着,王诩摸了摸姝儿的头。俯下身问道: “姝儿!别哭。是不是这臭小子欺负你了?告诉哥哥,我揍他。” 话音未落,一旁的小男孩便哇哇大哭起来。男孩名叫李仲,与风姝同岁,总是喜欢缠着阿季。这一哭,王诩倒是尴尬了。刚才说的话只是吓吓小孩,顺便哄哄姝儿。不想现在两个孩子都哭了起来。王诩的家与李家只隔着一道栅栏,若是李沧听到后赶来,估计会误以为王诩欺负他家的孩子。虽说不是什么大事,但难免被人嘲笑。这么大个人还跟乳臭未干的孩子计较。传出去名声也不会好。毕竟王诩以前,名声狼藉。属于山中的孩子王,欺负小孩,抢人糖葫芦吃的事情没少干。 “好了,好了。哭什么哭?又没真揍你。看你那怂样。” 王诩没好气的说着。风姝倒是听话,不哭了。可李仲哭的更凶了。一边哭,还一边瑟瑟发抖的求饶。 “呜呜呜...蝉哥哥别打仲儿。” 看的王诩只觉好笑。自己有这么凶嘛?能把小孩吓成这样?看这架势,估计以前的少蝉君给孩子留下的心理阴影挺大的。 “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他也没去劝慰李仲,反正做错事的,肯定是这小子没错了。哭一会儿,全当惩罚。风姝指着地上散落的东西,哽咽的说道: “大人!李仲把我的席子弄坏了。” 突然小男孩不哭了,焦急的辩解道: “我不是故意的!我告诉她这样纺线织席太慢了。她就是不听,我一恼火就把她的织机踢坏了。” 王诩听得有点懵,看着地上散落的木棍。怎么看也看不出织机的样子。还有那编织的东西哪里像是席子,分明就是坚硬的藤条嘛。这要是做了席子,估计屁股也要跟着遭罪。既然两个孩子都不哭了,那就坐下来好好聊聊事情的前因后果。 过了好一会儿,才搞清楚。原来阿季从李仲的娘亲那里学会了纺线与织布,于是教会了风姝。两人也不敢拿着麻线便直接尝试。估计是怕技术不到家,浪费麻线。于是阿季砍了些树皮,撕扯成细长的纤维,晒干后让姝儿试着练习。既可以学着纺线,又可以练习织布。 正巧阿季今日要去山中采药,不方便带着女孩。于是留姝儿在家中练习,说是用树皮可以编织席子,家里也能用的上。小女孩听到后很是欣喜,就独自做了起来。手中握着的石片与木棍便是简易的纺锤。然而刚做好两团线,编制席子的时候,李仲就跑了进来。看到女孩用纺锤纺线,要上下不停的转圈。他就突发奇想的说道。 “水车可以一直转动,为什么不做个木轮来纺线呢?那样多方便。我们一起做吧。” “不行。” 李仲倒是聪明,看到水车便能联想到手摇的纺线车。然而风姝是个腼腆懂事的孩子。她想完成阿季姐姐交待的任务,给对方一个惊喜,不愿陪这小子瞎胡闹。却不想李仲急了,一脚把她做的简易织布机踢坏了。 春秋时期,织布是在地上固定好木棍然后将线绳穿插缠绕排列成经线。再将纺锤上的线绳作为纬线交叉串连其中,如此便能织出布来。落后的工具严重影响了织布的效率,以至于熟练的工人,一天也不过能织出一米来。织布的过程极其繁琐,对于工人的要求十分苛刻。古代一匹布的长度约等于现代的13米,因此一个熟练工在一个月内也无法产出三匹布来。一匹麻布的市价是100钱,而木棉布则是180钱。 事情终于搞清楚了。王诩饶有兴致的对着风姝柔声说道: “把你的纺锤给哥哥看看。” 女孩听话的将握在手中的纺锤递了过去。王诩接过纺锤,细细查看。片刻后,他跑进屋内拿去了阿季存放的木棉。只听,刺啦!刺啦!两声金属摩擦的声响。木棉便被拉成了长长的棉絮。 “姝儿!试试这木棉,能不能纺线?” 他将纺锤递还了回去。女孩立即搓拈着棉絮开始纺线。王诩吃惊的发现,棉线不是交叉编织而成的。居然是顺着一个方向搓拈而成的。纺锤除了需要旋转几十圈后放开棉线进行缠绕外,其余的动作基本算得上有效率。他可以理解,放开棉线是为了减少张力,使得缠绕的线绳看上去粗细均匀。 不一会儿风姝就纺出了五六米长的棉线。王诩试着揪了揪,发现线绳既柔软又结实。不禁心中叹道: “嗯!不愧是老李家的孩子。那孩子说的对,纺线车能解决纺锤释放张力的问题。” 随即大笑出声。 “哈哈哈...哈哈哈...” 突然发笑,将两个孩子吓住了。二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不明白王诩为何这般开心?就在疑惑的时候,只见王诩陡然站起身来,大声说道: “你们两真棒!吵一架就能解决村子的问题。哥哥请你们吃火锅。走着。嘿嘿!” 此刻的兴奋,难以用言语来表达。他揉乱了两个孩子的头发,拉着二人推门而入。殷切的请他们坐在桌前,自己则一手拿着炭盆,一手拿着陶锅过来摆放。 “你们等会儿。哥哥去准备饭食。今天吃大餐,有肉哦。” 两个小孩听到有肉吃,开心的手舞足蹈。端坐在桌前像是认真听课的小学生一样乖巧。他们怎会知道,今天哭闹的一幕为王诩开启了发家致富的开挂人生。 “二十一万六!发财啦!” 感觉人生瞬间到达了巅峰。一匹木棉布的市价是180钱。他卖150钱,足够又竞争力了。除去人工、原材料和机器损耗的成本撑死也要不了30钱。这样净利润就是120钱。10台脚踏织布机同时运作,一天产出5匹布跟玩一样。如此一来,每天稳赚600钱。某位好心的老板决定在春秋时期给员工放五天假。这样一算,每年的纯利润就是216000钱。仅仅是木棉纺线与织布所得。若加上姬兰提供的免费羊毛,卖些高端的地毯岂不是赚钱如抢钱一般? “别客气!尽管吃,不够还有。哈哈哈。” 此刻吃饭的胃口也没有了。王诩的嘴巴自从咧开,就再也没有合拢过。两个孩子一头雾水,一盘接一盘的熏肉,不用下锅便直接塞入嘴巴。姝儿的吃相很是腼腆,不像李仲那般狼吞虎咽。王诩不解的问道: “姝儿不喜欢吃肉吗?” 小丫头低垂着脑袋,结巴的说道: “姝儿少吃一点。大人可不可以让姝儿带些给爷爷尝尝?” 不料女孩这般孝顺。王诩很是欣慰,轻轻拍了拍小丫头的脑袋。真是懂事的孩子。 “放开了吃。一会儿每人带两斤回家。哥哥这就去准备。” “谢大人。” 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吃不喝也觉得满身的力气无处释放。王诩赶忙跑去厨房切肉。一踏出门,便看到背着竹篓刚返回家中的阿季。少女远远的也瞧见了哥哥,来不及放下背上的竹篓,对着王诩微微一福。女孩一怔,皱了皱眉。 “阿季!发财了!发财了!” 猝不及防,就被跑来的哥哥一把抱起。对方兴奋的抱着她在原地转圈。一边转,还一边咧着嘴笑。嘴边挂着的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阿季的双手被哥哥揽于腰间,一时间无法抽出,更没法帮他擦掉嘴边的哈喇子。 “哥!怎么啦?什么事如此开心?” “你一定想不到。这事还真要谢谢你。” 阿季不知道哥哥为何如此喜悦?更不知这事情和自己有什么关系。疑惑中,突然脸颊一凉。女孩顿时小嘴微张,嘴唇微微颤抖。哥哥居然在她脸上轻轻啄了一口。惊讶过后,两片桃花印上脸颊。随即红晕散开,一直延伸至脖颈。红辣辣的,甚至皮肤上沾到的口水也随之滚烫起来。随后哥哥牵起她的手便朝屋内奔去。她想告诉哥哥,背上的竹篓还没有卸下。里面装着的药材,需要尽快晾晒。生病的村民还在等着早点服药后康复呢。 心里是这么想的,可为什么身体像是不听使唤一样。任凭对方牵着手,一同奔跑。此时,阿季觉得非常快乐。也不明白这种莫名其妙的快乐是在为哥哥开心?还是刚才那亲昵的接触?她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似乎除了心跳声,周遭的欢声笑语皆从耳边渐渐的淡去。 哥哥笑的很灿烂,不停地给孩子们碗中夹菜。而他却显得有些奇怪,每每夹起菜刚要放入口中,却突然停了下来。转而将食物放入到阿季的碗中,还对着阿季抿着嘴微笑。他明明没有在吃东西,脸上跳动的笑容像是在咀嚼食物一样开心。 阿季低头看着碗里满满的肉片,又抬起头看着面前的三人。他们的额头上都挂着汗珠。感觉房间内暖暖的。似乎这个冬天也不是那么寒冷。 “哈哈哈!仲儿!姝儿!以后你们就管我叫大哥。只要哥哥有肉吃,你们就也有肉吃。” 李仲嘟起油光发亮的小嘴道: “蝉哥哥!您怎么变了?” “是吗?那你告诉我,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男孩乌溜溜的大眼睛眨了眨。然后挪动着屁股朝着身旁的阿季靠了靠。 “嘿嘿!是变傻了。” “找打啊!小子!” “阿季姐姐!救命啊!” 李仲抱着阿季的腰肢,躲在少女身后不停地撒娇。还对着王诩一通吐舌头外加扮鬼脸。挑衅的味道十足。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王诩居然毫不在意。 “放开你阿季姐姐,别打扰她吃饭。” 此时李仲、风姝还有王诩似乎一齐意识到阿季正在发呆。少女粉面桃腮,木讷的样子呆傻可爱。李仲伸出小手在阿季面前挥了挥,对方这才回过神来。小男孩气鼓鼓的说道: “你看!跟着你待久了,就连阿季姐姐也变傻了。” 王诩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这孩子还真是个活宝。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一点都不像他老爹那般古板正直。想想不久前还在院子中大哭求自己不要打他来着。竟以为之前的少蝉君经常欺负这孩子。原来都是对方在做戏,这随机应变的本事和他有的一拼。 “蝉哥哥才不傻呢。” 没想到一直沉默的风姝,居然开口为王诩说话。小女孩极力的维护,道: “爷爷说了能做出水车的人,是天底下最聪明最善良的人。” “哼!你爷爷可不知道蝉哥哥最喜欢偷看女孩子洗澡了。他可不是善良的人。” 好不容易消停下来。不用费口舌与小孩子争辩。却不想李仲居然当众诽谤,完成不给他这大哥面子嘛。王诩怒目圆瞪。 “小子!你胡说些什么?我几时偷看女孩子洗澡了?你把话说清楚。若是说不清,小心我拳头伺候。” 李仲毫不畏惧的又对着他吐了吐舌头。 “前年夏天,你就威胁仲儿带你去偷看牛家二丫洗澡。难道你不记得了吗?” “噢?还有这种事?那你小子也是从犯了喽?” “我才没有呢!牛家二丫总爱用大拇指抠鼻屎。蝉哥哥还去偷看人家洗澡。真是恶心,还不害臊。” 王诩大惊。这人设是不是哪儿有点不对劲啊?少蝉君的品味着实有些不一般,口味重令人发指。只听李仲又道: “仲儿喜欢阿季姐姐!将来要娶阿季姐姐为妻。才不会像你那样偷看女孩子洗澡呢。” 真是人小鬼大。屁大点的孩子,就懂得在异性面前表现自己,并且不忘损一损对自己有威胁的人。王诩在女孩子面前保持的美好形象瞬间被李仲毁得七零八落。风姝依旧不相信李仲的鬼话,并且不依不饶的数落着对方做过的囧事。那些都是阿季姐姐告诉她的。女孩不时看王诩几眼,然后眨巴着眼睛,问道: “蝉哥哥!他在胡说。对吗?” 看着女孩委屈的样子,似乎被说的人不是王诩而是她自己。此刻阿季倒是出奇的平静。或许先前的少蝉君真是这般顽劣的竖子。 饱餐过后,两个小孩蹦蹦跳跳的拎着王诩相赠的熏肉返家。阿季不放心姝儿,于是陪同着女孩。王诩站在院门口出目送她们离开。隔着栅栏,只听李仲小声唤道: “蝉哥哥!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和以前不一样了呢?” 这古灵精怪的小家伙,把肉交给母亲后,又跑了出来。两人站在一道矮小的木质围栏边,一高一低。倒是有种邻家小孩求教大哥哥学业的模样。李仲踢腾着小腿,栅栏随之微微晃动起来。王诩懒洋洋的趴在围栏上,一只手托着下巴。像是在享受午后阳光的温暖,他缓缓的开口,问道: “说说呗!以前我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第十七章:巨变 秋风瑟瑟的吹过,孤寂的背影消失在大山深处。她的手微微颤抖着,斑驳的血迹染红了白净的衣裙。背上的人不能死。倘若死了,她便没有活下去的意义了。少女佝偻着身子,一曲一歪的前行着。裙据的下摆殷红的血渍,渐渐地扩散开来。 一条腿失去了知觉,已经感觉不到疼痛。迈出的每一步像是怕踩空一样,小心翼翼的,脚步变得异常坚定。一把短剑紧紧的握在少女手中,剑身晃动着,抵在地面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以及背上奄奄一息的人。 她...杀人了。虽是迫不得已,但第一次出手便杀了五人。那帮劫掠山民的晋人,见状后甚至恐惧到舍弃同伴的尸体逃跑。 夫人说过,武人的剑不能轻易拔出,能忍则忍。这世间不义的战争已经够多了。多添杀戮,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她相信夫人的话,因为世上几乎没有夫人那样的奇女子,可以在乱世中独善其身。又勉强行出几步,微微颤抖的手试图紧握着剑柄,让它不要颤的太厉害。 此刻,她无比的悔恨,为什么要恐惧呢?死则死耳。若不是夫人相救,恐怕亦不会多活了六年。如果能勇敢一点,早早的拔剑救下少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心中充满了负罪感。真的太怯懦了。想到这里,少女的泪水不禁涌了出来。 她是不怕死的,只怕无法报答夫人的救命之恩。夫人临终时的嘱托若是办不到,那死后还有何颜面去面对她呢? 心里是这么想的,可身体却诚实的出卖了她。轻颤的身体,像是在冬天不小心失足落水后,瑟瑟的发抖着。这不是因为背上的人太重,让少女感到疲累。而是杀人时的一幕不住的在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她狠狠的将短剑插入泥土中,尝试平复内心的悸动。可执剑的手依旧微微颤抖着。 回到那山洞内,每天小心翼翼的照顾着少主,期待他能早点醒过来。渐渐的,少女的头发凌乱了,衣服也磨破了。无数个夜晚,祈求上天用她的命换回少主。 这一等便是一年,少主终于醒了。 听着李仲诉说那日发生的事情。王诩只觉鼻头一阵酸涩。阿季不顾自己的腿伤,对着众人撕心裂肺的呐喊。 “你们走开!走开啊!少主是不会死的。” 仿佛身临其境,一切都看的清楚。悲凉而孤寂的身影更是令王诩触动,不由地眼前蒙上了一层水雾。少女的喊声回荡在耳旁,久久的重复着。 阿季就是那样的固执,傻得可爱。王诩仰面,望着天空,试着不让眼泪流下来。许久过后,他强颜一笑,摸了摸李仲的小脑袋。 “你为什么喜欢阿季?” 李仲明显对王诩的反应颇为不满。想着这坏人定会自惭形秽,羞愧的啜泣出声。却不料这般反应,白瞎了他声情并茂的故事情节。 “真是没良心的家伙。竟然还笑的出来?” 一只脚狠狠的踢在篱笆上,发泄心中的不满。他继续说教王诩。 “就是见到她救你时的样子,所以才喜欢的呀。” 王诩被这古代小孩的情商惊到了。打趣的问道: “杀人也喜欢?” “喜欢。” 李仲坚决的一跺脚。一脸讥讽的与王诩对视。撅起的小嘴都快要触碰到鼻尖了。 “她为你杀人,你难道不感动吗?” 王诩没有回答。李仲一甩脸,这扭头的速度好像是在扇对方的耳光。让孩子分外的畅快。 “哼!窝囊废。” 随后,转身小跑返回家中。就在推门时。 “谢谢。” 他怔了一下,回头瞧见王诩背身挥了挥手。 他疑惑的望着王诩的背影。 真是奇怪。还是从前认识的那个人吗?他不屑的扭头,推门而入。 即便王诩的脾气变得好了些,不过也难改变那爱逞强的性子。迟早还会连累到阿季姐姐。他撇了撇嘴。想着若是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好好修习武艺,这样就可以保护身边的亲人了。 李仲心中想着,下个月就八岁了,算是个大孩子,可以帮爹娘做些事情。爹爹一定会支持他的想法。如此一来就可以拜阿季姐姐为师,整天跟着她了。想到这里,小孩开心的笑了。 隔壁的邻居老王,此时正坐在自家门口。拿着根树枝,在地上乱涂鸦。脑海中那日阿季的背影总也挥之不去。突然,听到女子的声音。 “怎么了?天冷!回屋去吧。” 王诩一惊。手忙脚乱的抹掉地上的涂鸦。微笑着起身,拍了拍手。 “嗯。” 随后的许多天,李仲总能听到隔壁阿季姐姐银铃般的笑声。孩子很嫉妒,更多的还是好奇。偶尔趴在自家的篱笆旁,张望着邻居家的情况。 阿季对哥哥制作的毛刷情有独钟。闲暇时,就将之前村民送来的谢礼,那剩下的小半袋木棉制成棉纱。见识过毛刷的神奇后,使用时每每都会欣喜不已。偶尔被哥哥嘲弄几句,引得少女娇笑出声。而王诩则整日闭门不出,在家中搞起发明创造。 踏板与木轴连接,将力传动到一个大木轮上。然后木轮带动着镂空的小木桶飞速的旋转。只要将线头系在木桶上,便会跟着它一同旋转,朝着一个方向缠绕。长长的棉絮被线头牵引,立时奇迹般的自捻成线。纺出的棉线结实而柔软。 这种便捷的纺线方法,在速度与操作上,较之纺锤不知提升了几倍的效率。 阿季按照哥哥的教授的方法,有规律的轻踩踏板。木轮随即快速的飞转起来,看的少女有些慌张,以至于手中传递棉纱的速度也变得迟钝起来。手脚僵硬的配合,使得缠绕的棉线立即变得粗细不一。阿季撅起小嘴,有些委屈。自责的说道: “阿季真笨!对不起。” 王诩方才已经纺出了很长的棉线,眼看就要完成。阿季觉得新奇,也想尝试一下。不想最后的一段竟然被她的好奇毁掉了。若是用这样的棉绳织布,恐怕布匹的表面会变得参差不齐。这下子闯大祸了。 “没事的。还能补救。” 王诩微笑着将线绳退出,朝着相反的方向搓拈,较粗的绳端陡然变得蓬松起来。他用力一拉,棉絮紧绷。随后踩动着踏板,继续纺线。之前粗细不一的棉线立马变得均匀无比。阿季像是看戏法一样,兴奋的问道: “你是怎么做到的?哥!你教我。” 短短半日,少女便学会了如何使用纺车来纺线。阿季煞有其事的为这台木质的脚踏纺线车取名为足车。少女认为,水车借助水流转动,从而称之为水车。那靠着脚踩转动,就应该称之为足车才对。 王诩听后捧腹大笑。还好阿季没有说,纺车是靠着人力转动,应该称作人车。不然瞬间有种进入二手车市场的错觉。 在他的规划中,纺纱工50人,纺线工30人,织布工10人。如此全村的劳力不用下地耕种便可发家致富。建造纺织作坊可以带动一系列的产业发展,形成一条庞大的产业链,就像现在齐国的麻布纺织业一样。若是真能搞起来,估计第二个姜太公就要在卫国诞生了。想到此处,王诩笑的跟朵花一样。 为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王诩决定开春后立即收购与移栽木棉树。山上大片大片的森林,可以砍伐用于储备木材,然后,栽种一片经济林。漆树、木棉树、果树等,只要能创造价值的,全部移栽到云梦。如此一起来,既能方便采摘收集,又不怕供应链断掉。 随即与李沧沟通了这个想法。在王诩的计划中,先在卫国境内大肆收购木棉树,控制原材料市场。通过一至两年,达到垄断棉布销售市场的最终目的。见识过脚踏纺线车的厉害,又听到这样的宏伟计划。李沧激动地几晚都睡不着觉。还不停的敦促王诩,抓紧时间在开春前将织机一并研制出来。 王诩倒是不急,足踩织机的构造早已烂熟于心。他还在犹豫是否把飞梭一并制作出来。后来觉得这么做会不会发展的太快,从而影响到普通百姓的收入或是被权贵盯上?于是,决定留上一手。万一在后期市场竞争中,织机的制造被人剽窃或是模仿,至少还有提升的空间。 两人已经可以预测到这次改革过后,整个大周朝的商业格局会发生天翻复地的变化。不出意外,齐国的失业率会直线飙升。生意想到这个层面,王诩不禁有些踌躇,不敢太过冒进。 卫国当下的局势很是微妙。上一代国主,被晋人打怕了,选择逆来顺受的亲晋外交从而保全自己。不过这一代的国主倒是个十足的亲齐派。若是产品大量的投入市场,想必会造成外交上的困扰。指不定卫侯会将他们的发明创造拿去讨好齐国。 最终两人决定猥琐发育。先将织坊藏匿于山中,做好保密工作。然后用少批量的棉布投放国内市场,以满足内需为主。尽量不去涉足外贸的生意。而羊毛的纺织品则被定位成高端产品,以谋取暴利为主。 王诩没想过在大周贩卖毛衣。毕竟历史上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都受到了百般的阻力。他若是在卫国引发一场服装改革的风波。恐怕诸国的领导人会把他定性为不尊周礼的外邦人,若是今后拒绝签证。那么未来想搞外贸出口,估计是不可能了。所以各式各样的地毯,便成为了主打高端市场的奢侈品。其中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还是怕毛刷的秘密泄露。 未来打造的商业帝国,是他不曾想象过的。一朵朴实无华的木棉花绽放后,即将影响到春秋时期的诸国格局。 许多年后,当王诩回忆起这段往事。都庆幸那时的决定,是多么的明智。而那个启发过她的少女,只是抱着简单的想法,让卫国的百姓吃饱穿暖而已。最朴实的初衷,却让数代人为之奋斗与努力,结果竟然是一场空。最终,爆发的无数场吞并战争,促使战国时期,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盛况。先贤们上下求索,从而改变了穷苦百姓的生存现状。 几天后,经线木棍,打经木刀,提综杆这三样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提前问世。一台青铜与木质打造的织机在卫国南境的云梦山中提前诞生。一间茅草屋中传出吱呀吱呀的声响。雪白的木棉布在经纬线的交织下,编制出春秋时期第一匹无缝连接的棉布。 想想那些靠着织布为生的织女们。在木棉树的花期,追逐着被风吹散的棉絮。即使是少许的木棉,她们也视若珍宝,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收集着。 灵巧的手指将一团团紧实的木棉撕开,形成一段段短小的棉絮。为了能纺出更长的棉线,她们不厌其烦的在腿上搓拈。用时间与岁月抚平了棉絮间的断层,直到看不出一丝的违和。 手掌与腿面磨出了老茧,一年到头仅仅织出一匹棉布,就足够让她们满心欢喜到热泪盈眶。不起眼的木棉,最终制成衣服穿在人们的身上,顿时绽放异彩。织女们以岁月的消逝为代价,编织出对未来美好的向往。 身为女子,相夫教子操劳家务已是忙碌不堪。岁末,还能为家中增添180钱的收入,算是延续上古母系氏族传承后,女性基因中保留的奉献精神。在这纷争不断的乱世中,女子能被重视而不受地位上的压迫,正是这份对家庭无私的奉献。 冬去春来,这座小山村的建设从未停歇过。如同蓄水池一般的护城河内,可以清晰的看到鱼儿攒动,在岸边争抢觅食。高耸的城墙,让这偏远的山村平添一丝肃杀之气。背井离乡路过的旅人,或许会认为这是一道关隘,穿过这里便能返回到遥远的故乡。城墙的另一侧,主街上空置着许多房舍,像是烂尾楼一样草草了事。若是不留心,还以为这里是一处废弃的村落。 清早出门打水的妇人,慵懒的伸着懒腰。来到清澈见底的河道旁,水面上感受不到一丝的波动。他们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水源。没有人愿意将食物的残余与粪便倾倒其中。情愿多走几步路,顺便锻炼一下身体,将垃圾丢弃在护城河里。这样既能饲养鱼儿,又能在放水灌溉耕地时肥沃自家的土地。此刻云梦山脚下,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几个结伴而行,准备出村劳作的农夫。刚行至城门口,陡然听见急躁的叫喊声。 “快开城门。邑主大人幸临云梦!” 城门被拍打的咚咚响。他们紧张的不知所措,拿起手里的农具,四散奔逃。有两个机灵的农夫听见邑主大人驾到,随即赶往王诩的住所相告。 云梦制鄙后,只闻鄙尹大人,却不曾听闻有邑主之说。这么小的山村,人不过百余口,地不过一里。卫国的君上岂会将此等弹丸之地赐封于臣下?他们在奔跑中更是迷茫。 城门外暴跳如雷的士卒大声叫嚷着。时不时爆一句粗口,发泄心中的愤怒。他们来了五百军士,只要邑主一声令下,不需盏茶功夫便可破城而入。从未听闻有哪儿个封邑的主人被治下的百姓拒之门外。叫喊无果的士卒向马车中端坐的白衣公子请示道: “公子!可否命属下攻城?” “不错。真是不错。” 士卒挠了挠头。不明白这是什么军令?只见白衣公子陡然起身,望着三丈高的城墙,脸上流漏出赞许的笑容。 “告知鄙中百姓,戚城少司马府前来督查制鄙之事。” “诺!” 士卒抱拳应诺,按照公子的交待继续叫喊。只是一声,城门便开了。他皱起眉头。不解这是什么道理? 片刻过后,看到出门相迎之人穿着一身臃肿奇怪的棉袍,胸前更是异常的宽大。于是士卒低下了头,看了眼自己的胸肌。疑惑的打量着面前瘦弱的少年。只见对方并拢双腿,极为恭敬的俯身施礼道: “兰公子大驾!有失远迎。” 来人正是姬兰。 “劳烦先生引路。” 姬兰也不做作,没有士人之间多余的寒暄。还礼过后,袖袍一挥。大军立时蜂拥而入。刚行至村口,他皱了皱眉。问道: “此处房舍为何荒废?” “回公子!云梦民寡,此处用于日后开坊建市之用。” 姬兰点了点头,像是对王诩的回答颇为满意。她一挥手,随行的人马便跟着一同赶往王诩的居所。行至院门外,姬兰拍了拍低矮的篱笆。问道: “鄙尹之所何以如此间陋?” “民未富,官...何以奢居?” 接待上级领导,场面上的话王诩自然会说。心想,一会儿再往村里行去,发现村后没有寨墙,估计必定挨训。这会儿当然要装穷装到底了。不料,他这点小心机早就被姬兰识破。 “先生高义,显名以自居,可谓大智。” “公子谬赞。” 两人对视一眼,彼此了然于胸。 随后,姬兰对着身旁的军官小声说了几句。那一众士卒立即朝着村后的山谷进发。王诩有些慌乱。难不成这帮人是听说了水车的事情,前来组团参观的?心中立时打鼓,担心自己好不容易榨出的大豆油被这帮军汉查抄带走。 姬兰屏退左右,走进王诩的居所。两人在一张桌案前跪坐下来。 “君上已将云梦赐封于我。不日将迁民五百户。” 这消息果真是出乎意料。王诩眼皮跳了一下。只听姬兰又道: “先生制鄙有功,我已奏请君上封赏先生为野宰。” 紧接着。 “来人啊!将官服印信呈于先生。” 一件和曹邑宰几乎一模一样的玄色官服被士卒放置在几案上。王诩摸了摸,手感丝滑,想必是绢帛制作的。他这村长的位置,尚未坐满半年,就意外破格提升为镇长。估计是凭借姬兰迁入的百姓,才让云梦村能立即升级为云梦镇。 他对着姬兰一拱手。 “多谢公子!” 聪明人之间交谈,格外的有效率。对方随即道明来意。听过后,王诩将官府与印信准备收起,再陪着姬兰继续参观新村的建设。不料,对方的一个举动尤为诡异。姬兰的一只手压在野宰的印信上,嘴角浅浅上扬。 “在下愿为先生修建宰府。” 王诩以为许久未见,姬兰是在与他玩笑,故意逗弄他。想看看新官上任的急迫模样。于是试探的拉了拉盛放印信的木盘。只见姬兰的笑容变得阴森诡异起来,言语中略带寒意。 “全野三成利,归先生所有。” 这显然是赤裸裸的收买。不过又是为了什么?他的官职完全是姬兰一句话的事。想到此处,王诩稍显惊惧。 一年赚20多万钱,只拿三成?那他可要亏大发了。没听说过,村长自己创业要将营收所得上缴国家或是封邑主的?沉思时敲动手指的小动作无意间流露了出来。 姬兰冷哼一声。以为对方贪得无厌。 “哼!再加五十金。” 王诩一怔。对方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大脑中疯狂的拼凑着对这个时代的认知。片刻过后,恍然大悟。 无论他是鄙尹亦或是野宰,皆是效忠于卫国王室。而姬兰作为封邑主,是要将农事、征发劳役、刑罚、城镇建设等权力交由他来掌管。明显对方收买他,是不想交出权柄。想来那曹邑宰也早已是少司马府的傀儡了。 “免云梦流民三年赋税。” 此刻,眼前之人再不是曾经那个为国为民的少年俊杰。王诩有些失落。一直以来,他对姬兰颇有好感。不想今日撕下伪装的面具,竟是如此的不堪。他大笑一声。 “哈哈哈。” 笑声中满是悲凉之意。姬兰将手指抵于鼻下,露出耐人寻味的表情。像是无奈,更像是留恋与感叹。 “不必麻烦。诩,本就闲散惯了,还是公子来当这野宰吧。” 王诩一挥袍袖,扬长而去。只听姬兰换道: “先生!” 他转过身,看到对方极为真诚的对着他弯腰施礼,不免忆起昔日往事。兰公子一直对他照顾有加。虽说与之不是一路人,但知遇之恩总是有的。王诩也恭敬的换之以礼。 “谢谢。” “谢谢。” 两人好似心有灵犀一般,同时相互致谢。随后,王诩潇洒的离开,自我安慰着。 不做官其实也挺好的,至少不用操心。做个闲散的富家翁,像范蠡那样受人敬仰。只要照顾好云梦的百余口老少,至于其他人过得好与不好,又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王诩有一边走,一边想着。决定与大伙商量一番,听听大家的想法。如果大家都赞成,他便将原本村中的产业在这几天内全部转入自己名下。包括村前那些闲置的房舍。总归秋季的那点赋税现在看来,不比赚的零头多。 行出百米后,王诩又绕回家中。姬兰见他回心转意,似有些欣喜。 “先生!” 王诩干笑了两声。低声喃喃道: “呃...不好意思,这是我家。” 然后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此时,姬兰的嘴角不住的抽搐。不等王诩去赶,便自觉地行出院外。一边走,一边偷笑。距离院落五六丈的位置,姬兰停下脚步,终于还是抑制不住,大笑出声。 想到那人先前还极为潇洒的离去。当发现无处可去时,竟一脸窘迫的模样返回家中。着实可笑。姬兰毕竟是个姑娘,亦是宗室王姬。再怎么掩饰身份,在大笑时也不免撩起袖袍掩唇而不漏齿。她缓行几步,转过身来。远处坐在门口的少年,显得无比的落寞,此时的笑意陡然散去。 是啊!她这样做,太伤人了。那名叫卫诩的少年与她本可以成为至交好友的。可自己也没有办法。不到三年的时间,让卫国天翻地覆。万一事情败露,牵连到卫诩,或许是她更不愿意看到的。早些结束这些感情上的羁绊对彼此都好。姬兰这样想着,哀叹一声。不知不觉已经行至山谷深处。 云梦的五里草原上,扎满了帐篷。五百名士卒正在忙碌的平整地面,伐木立寨。 不久后,这里将会是新的冶炼之所与厉兵秣马之地。此时一名军官正从后方匆忙赶来。 “公子!不知鄙中房舍欲如何处置?” “尽数交由卫诩,莫要为难。新野置于谷中,牧马与冶炼之所置于谷后。” “诺!” 军官领命,正要转身离去。只听姬兰又嘱咐道: “命人在谷中建一处宰府。” 第十八章:《婚姻法》一夫多妻制 《周礼》中曾有一处关于男女嫁娶的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这一奇怪的论述,引起不少后世之人的争议。有人说,这是古代出现最早的晚婚晚育政策。然则这毫无根据的论调,不免让人嗤之以鼻。试想成婚过晚,人口又如何快速繁衍?乱世之中,诸国都需要在战争中投入大量的青壮。故此以“弱冠”与“及笄”作为男女成年嫁娶的年龄推断更令人信服一些。 男子二十而娶,女子十五而嫁。即为准确的适婚年龄。当然也存在着早婚早孕的现象。其实,在乱世中,家庭的组建多数是为了生存。加上这一时期,医疗水平十分落后,或许只是小小的风寒便能夺走一个成年人的性命。不身处于乱世的大环境中,是无法理解古人奇怪的行为。 从大周的官制上便不难看出问题的所在。一国重臣的六卿中,太宗、太祝、太士、太卜四位分别从事与祭祀、祈祷、神事与占卜的工作。在普通百姓眼中,生病后选择治疗的途径是很多的。因此医学在这一时期,没有突飞猛进的发展。 而这一切又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婚姻。无论是长辈还是已经成年的子女,更看重的是健康以及婚姻可以长期而稳定的维持。这便是此刻人们对于婚姻幸福的普遍认知。道理很简单,幸福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不像后世可以满足物质后,追求精神上的寄托。 姬兰认为自己对王诩有所亏欠,所以最初在云梦谷口建立的村落,她并未插手管理。反倒是做出了妥协与让步。宰府建成后,姬兰命人向王诩道贺,以乔迁新居为由摆下酒宴。谁料对方竟婉拒推辞。这让心高气傲的大卫公主十分不满。不仅如此,王诩还将姬兰相赠的车马奉还。一时间两人的关系到达了冰点。 此时的梦云山谷,发展的异常迅猛。从人口与土地面积上看,谷口处的山村是原先28户百姓的居所,占地一里。不仅公共设施齐备,并且宽敞无比。而谷中迁入的500户戚城百姓则蜗居在二里的野中,稍显拥挤。山谷的最深处则居住着500士卒以及百余名负责冶铁与牧马的技术性人才,居然占据了五里之地。 一时间,云梦的人口一下飙升至3200多人。姬兰似乎是准备在一年内将人口突破至两千户,从而到达制邑的目的。新野的建设从未停歇过,而建筑多偏向于民居。隐隐有向两侧大山中发展的趋势。 云梦的外围更是一片垦荒热潮。按照大周井田制,九抽一的标准,新居民紧锣密鼓的执行着。早有先见之明的王诩,将谷口闲置的房舍改为临时仓库与市集。更在不远处的上坡上,开辟出一大片的工业区。此刻纺纱、纺线、织布、砖窑、冶炼、木材、粮油、面粉等作坊办的是风生水起。仅仅供给新野的建设与居民日常的生活,就足够王诩赚的盆满钵满。由于村中建设了公共澡堂、茅厕以及市集。因此新城区的百姓纷纷前往旧城区消费。此时,谷口的小山村似有向商业区发展的态势。 一座城堡似的院落中,一名文吏正不忿的向姬兰禀报采邑中的事情。 “公子!野中的生意几乎尽数被卫诩擅专。长此以往,恐府库钱粮入不敷出。” 姬兰瞪了文吏一眼。 “那是尔等无能。与卫诩何干?” 对方立时拜倒,不敢吱声。她微微叹出一口气。说道: “哎!野中的生意不做也罢。保持与戚城的往来即可。” “诺!” 文吏应声告退。姬兰冷哼一声。似乎很是不满下属这种嫉贤妒能的作风。 片刻后,她望着谷口的方向,鬼魅一笑。好像很享受被人挑战的感觉。在这处偏远的大山中,除了整日忙碌野中事务,还要分心管理戚城的家务。她作为表臣百司府的小伯,少司马府的家宰。身兼数职,即便是位能力超群的女中诸葛,亦是有些招架不住。不禁自怜自哀的叹出口气。 “哎!” 转而喃喃自语的说道: “就不信你不求我。” 也许山中的生活过于苦闷了些。王诩先是婉拒豪宅,后又故意还马相激。这些并未让姬兰感到难堪,反倒是欣赏对方的做派。她想,等到兄长成为卫国的君上,再启用王诩补偿这份欠下的情谊也就罢了。少女并非忘恩负义之辈,只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随后又是连声的叹息。 第二天,野中来了一群奇怪的人。人数不到二百,他们穿着破烂,手腕与足踝处皆有伤痕。这些人被安置在新城区的空置民宅中,随后分发了木质的农具便被赶往野外加入到垦荒的劳作中去。就连女子亦是参与其中。 王诩惊奇的发现这些人中,女子的人数足足是男子的一倍有余。并且他们出现后,耕地的外围便加派了巡逻的士卒。 封邑主为防止治下百姓外逃,时常会限制他们的出行。这些事,王诩一早便知。可是原先的山民像是无人管束一般的自由。外出时,守门的士卒甚至问都不问上一句。一时间竟有种脱管的感觉。好像驻防的军队不会保护他们的安全。王诩极为纳闷。 “这是唱哪儿出啊?” “恐怕是想逼我等离开。” 李沧随即做出了揣测。 “怎么会呢?兰公子不至于连这点肚量都没有。” 第三天,奇怪的人又陆续被士卒带入野中安置。而更奇怪的是,他们贩卖的棉布被表臣百司府当天全数扫空。就连仓库内的存货也有些不足了。王诩一下子,拿到了两万多钱,更觉事情蹊跷。 第四天,第五天... 同样的事情,一直在发生着。每当王诩向那些奇怪的人询问时,都会有士卒上前驱赶。他也曾尝试过偷听那些人的谈话,可他们说话的口音有些奇怪。一点也不像是中原之地的百姓,更像是南方的味道。 “这儿的粮食够吃吗?再这么下去,恐怕云梦要闹饥荒了。” 云梦的百姓俨然已经达到了五千之众。王诩怀疑少司马府是不是把云梦山当做了难民营?将大卫国境内无家可居的穷苦百姓全部安置到了这里。 那些衣着破烂的人,在劳作几日后,表臣百司府便会派出文吏给他们下发新衣,就连每日配给的饭食也会有所改善。似乎表现的越好,待的日子越长,给予的待遇便会随之提升也一样。 此刻王诩在风角家中,老铁匠五日后便要迎娶张氏。一众乡亲父老正在风伯家帮忙布置新居。他们这百余口人已经许久没有这般热闹了。赚钱后的王诩决定在铁匠家中大摆宴席三天,履行当日许下的诺言。风角领着孙女满面春风,向前来帮忙的村民连声道谢。 家中的衣食住行,全部由王诩一手包办。 家具有木匠制作,生活上用的器皿风伯自己便可代劳,至于布匹粮食以他们现在的经济实力,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更还奢侈的张灯结彩,土豪的显摆一番。反正油坊不差那点豆油。看得大伙满脸羡慕,有人打趣王诩。 “将来鄙中婚嫁之事,大伙可都指望大人了。” 王诩爽快的答应。 “没问题!婚丧嫁娶,孩子满月全部交给我啦。” 众人欢呼雀跃。更有人起哄道: “大人金口,以后纳妾之事定不会让大伙失望吧?” 许多男子纷纷跟着哄笑起来。更有女子数落那说话之人。 “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就想着纳妾,真是不思进取。” 王诩跟着笑骂了几句,转头望着一脸苦涩的李沧。 近来发生的事情过于蹊跷,而他们的生意更是一帆风顺的有些夸张。李沧素来思虑周祥,办事谨慎。这些接肘而来的变化不免让他心有疑虑。王诩低语道: “明日将粮价提升三成。你暗中命人去朝歌与戚城收购米粮。稻麦为主,菽次之。” 李沧眼前一亮。明显王诩是打算痛宰姬兰一笔。着实大快人心。想到大批的粮食运送,总靠人力背负往来于百里外的城邑,长此以往总有不妥。毕竟村中的产业太多,已经没有足够的人力来负担这些了。 “运送不易。可否购置些车马?” 王诩想了想。 “不宜多。戚城有陶邑的马畈,购置六匹足矣。对了!别买好马。” 他并不是害怕花钱,而是姬兰相赠的那两匹马,给他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等买回马匹后,稍加改制一下马车。让一匹马拉一辆车,这样足够应付运输上的压力。闲暇时,这些马还能下地耕种。恰好这些古人还没见过犁具,他顺手搞出一个。当着姬兰的面去耕种,好好显摆一下。让对方知道,和一个现代人耍阴谋诡计,是多么的无知。 其实,自从两人闹掰后。姬兰处处忍让,总是避免与王诩产生摩擦。然而王诩却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架势,总想着与姬兰过不去。 天真的他以为姬兰是怕了自己,却不知对方根本没把他当做一回事儿。一个疯狂的宰客,一个疯狂的认宰。倒是有种周瑜打黄盖的感觉。王诩低估了少司马府的实力。以为赚了人家区区十数万钱,就十分的了不起。不想整支北戍军的粮草辎重都是少司马府供给的。若是仅凭封邑那点赋税,估计军队早就解散回家了。 在这微妙的时刻,少司马府国外的资产正在悄悄向卫国转移。姬兰与兄长已经决定,赌上全部与卫侯拼死一战。隐忍了这么多年,所聚敛的财富,怕是王诩做梦也想象不到。此刻他们只缺人。大量买来的奴隶正是用于补充人口,为将来战争与发展提前做好准备。 就在五日后的清晨,正准备前去铁匠家中喝喜酒的王诩与阿季二人,一脸喜色的漫步在街上。他们拎着大包小包的贺礼。行至主街时,这里聚拢着大片民众,竟将街道堵塞的水泄不通。 这处地段立有表臣百司府的布告墙。墙面以厚厚的黄泥覆盖,时常有工匠将布告雕琢其上。只不过多大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基本无人问津。这时代识字的人又不多,除了重要的通告,官府会指派士卒在此不停的宣读。其余的,百姓漠不关心,更懒得随口一问。 今日明显是重要的事情。宣读士卒的声音已经被人群的喧哗声所淹没。许多人惊呼,许多开心的大笑,更有人掩面哭泣。王诩猜想,定是卫国的某位权奸突然薨逝。不禁抿嘴笑笑。然而当挤过人群时,陡然听见有人大声喊着。 “男子十四而娶,四十不娶。女子十三而嫁,二十必嫁。男子弱冠,仅育一男丁者,纳妾一人。二男丁者,不赏不罚。三男丁者,免赋一年。弱冠至今而无所出者,娶妻妾三人。拒不从者,贬黜为奴。” 他的第一反应是,风角的婚事今日办不成了。四十岁以后不得娶妻,若是有胆敢违抗者,直接贬为奴隶。不知如此没有人情味的政令是哪儿个变态制定出来的?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挤入骚乱的人群中一探究竟。 除了之前听到的部分。公告还强调了,纳妾的女子由官府指派,并对生育男丁的多寡,制定了详细的奖惩政策。 一时间王诩懵了。不知道这则消息该如何告知风角。若是早成婚一天,也不会被这不近人情的法令搅扰到。老伯与张氏寡妇明明都很期待的。 他失魂落魄的挤出人群,看见不远处的阿季,正与刚才路旁的宣读之人说话。 少女大惊失色。拎着的一筐鸡蛋不小心脱了手,坠落在坚硬的石板路上。蛋清立时飞溅,素白的裙摆上沾满了淡黄色的污渍。王诩知道,女孩也希望能促成风伯的好事。估计此刻和他的心情一般无二。 他缓缓走向阿季,站在女孩面前,轻轻的放下了手中的贺礼。 对方虽是看着他过来,但眼眸中黯淡无光。通过凝滞的眼神,王诩看到一丝惊惧。阿季的身子微微的颤抖着。他将双手搭在对方肩上,稍稍晃动少女的身体,试着将对方从六神无主的状态中唤醒。 阿季的眼角微颤,随之泪如雨下。王诩知道少女极为疼爱风伯的孙女,可也不至于这般难过?只听。 “阿季不想离开哥哥。也不想再做奴婢了。” 话刚出口,阿季便将王诩死死的抱住。由于少女比他高出半头,顺着脸颊流淌坠落的泪水立时浸湿了王诩的额头。 此刻,王诩才意识到这则公告并未将他们排除在外。再过一个月他便十四岁了,而阿季已经是十三岁的少女。或许是将自己的年龄停滞在三十二岁,他没有立即意识到这点。也就是说,官府突然将男女嫁娶的年龄下调两岁,王诩与阿季都要娶妻嫁人了。方才还将自己置身事外的王诩立即惊慌起来。 幼时的遭遇让阿季至今心有余悸。她不想再回到做奴隶的日子,更不想嫁人与哥哥分开。而眼前的一切,她又能怎么办呢?身为女子,生在这个纷争不断的时代,似乎只有认命的份了。 “阿季不哭!会有办法的。哥哥不会让你嫁人的。” 阿季松开了手,看着哥哥。似乎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哥哥身上。王诩双手抚上少女的脸颊,抚慰着泣不成声的妹妹。 二人没有前去参加风伯的婚礼。想必过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眼下首要的,是找到姬兰问明状况。若是对方顾念昔日的情谊,定不会为难他们兄妹与风伯的。他这样想着,将妹妹送回家中,独自朝着邑主府的方向行去。 前些天还自以为是的认为姬兰是妥协了。不想今日对方一出手,他便立刻扑街,败的体无完肤。在绝对权力的面前,即使拥有亿万家财,也不过在对方弹指间便灰飞烟灭。 他很不情愿的敲响了邑主府的大门。 “先生登门,必是有事相求喽?” 近期王诩的小动作,姬兰都看在眼里。一开口便毫不留情的去揭对方的伤疤。因为王诩除了有事相求,绝对不会登门造访。轻蔑的口吻,透着上位者的不屑与嘲弄。 “小人前来告状。” 自称小人便是主动划清界限。姬兰干笑两声。对着他一挥手,示意王诩坐下慢慢说。 “大人无故下发敕令,是在有意刁难小人吗?” 姬兰见过士子狂生,却未曾见过如此狂妄且自以为是的家伙。 “哈哈哈。本公子虽不是君子,亦分得清公与私。嫁娶的法令乃国事,而非私事。无需先生多言。” 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好像王诩说什么话,她都早已想好了应对之策。 “我使民衣食无忧,赐田送舍。何罪之有?为其娶妇纳妾。爱民之意,其父母皆为不至。” 无论王诩怎么辩驳,姬兰都能以从人性的贪婪与天下大义方面,让其无言以对。 “大人将百姓视之为畜,蓄养之,此亦爱乎?” “谬亦!问民之心,若多同于我,君可早些娶妻生子。省得表臣百司府为君选妾。” 两人又争辩了一会儿。王诩竟被对方问的哑口无言。终于明白了一夫多妻制的由来。 原来战争造成青年男子的大量死亡。国家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一个没有成年男子的家庭中,女子带着老弱大多数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而法令规定了男子娶妻的最高年龄段,主要是为了保障下一代可以在家庭重组中存活下去。穷困的家庭是养不活孩子的,所以青壮男子可以负担家庭中的衣食用度,生养的孩子存活的概率也会变得大一些。同时也能抑制权贵圈中的骄奢淫逸之风。 一夫多妻制,显现是为了保持人口繁衍。政令的约束使得百姓在传承后代中优胜劣汰。就如同穷人买不起房子,付不起彩礼,便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从而穷苦的百姓失去了交配权,也就不存在下一代的抚养与教育问题。现实便是这般残酷,一夫多妻制就是赤裸裸的为了战争而产生的。 王诩还以为古代的男人是多么的幸福。事实上,不过就是国家繁衍生息,养家糊口的工具而已,与牲畜毫无差别。 生在乱世,娶妻纳妾视为解决国家的负担。只要交得起赋税,年轻力壮。可以养活的起老婆孩子。不但无过,国家还会鼓励支持。 此时,姬兰不是没想过,放王诩一马。可对方执拗的性格,又让她如何先开口呢?璞玉是需要雕琢的。初与王诩结识,她便知晓此人乃是奇才。不过不听话的奇才又如何为自己所用?宁可弃之不用。 王诩心中不忿,讽刺道: “大人看上去已是弱冠之年,身子孱弱定无子嗣。不知可有妻妾三人?” 不等对方回答,他一拍脑门。继续讥讽道: “噢!瞧我这记性,大人这般尊贵,必是左拥右抱。不过身子重要,侍女幼小,不适生养啊。哈哈哈。” 这一通冷嘲热讽,正中姬兰下怀。 试问一个女子明明尚未及笄,不到十五。却被人说是二十岁的年纪。王诩不知她女扮男装,正所谓不知者无罪,姬兰也就不去多加计较。说自己不行,她也忍了。毕竟她是女子嘛,柔弱本就自然。但是,居然暗讽自己与妹妹私通,虽是女子,亦忍无可忍。 “卫诩!” 只听姬兰大喝一声。王诩挥了挥衣袖,一拱手。不怒而威。 “君子小人,一看便知。” 随后,低头叹出一口气。 正要暴走的姬兰,听到这句话。心中的火气立时压了回去。他看着少年好似对自己失望的表情。不禁,心中一动。 是啊!那日以皮靴为质,后来王诩还了玉佩,她却没有将皮靴还给人家。反而以此试探,不是君子所为。姬兰从未将自己当做君子。她知道王诩有意激怒,令她下不来台。 当她认定对方会借此嘲笑时,却不想王诩的神情似有些落寞与失望。或许他真的有曾把自己当做至交好友吧。姬兰这样想着,顿感失落。 少年离开了。姬兰从腰间解下那块曾经见证了两人友谊的玉佩。往事的回忆,历历在目。 若不是她刻意的栽培王诩,或许现在不会有这么多的烦恼。她虽在堂上说的义正言辞,但心里自知。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不想嫁入别国,成为政治的牺牲品。而她何曾不是一个向往美好婚姻的女子?为了心中的自私,或许卫国即将有上万名青壮因此而死,留下数万老弱妇孺无人供养。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她造成的。想到这里,姬兰的眼眶湿润了。 “我本就是小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她轻叹一声。眼下两人的相处模式不就是这般。远了没事找事,近了立即吵架。 “哎!” 倘若自己不是出生在帝王家,也许不会像现在这般煎熬。像个普通的少女,在家中纺纱织布,待到爹娘帮她挑选到合适的良人,便倾心许之。一辈子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度过,不视为一件美好的事。 然而今日的做法,注定会成为姬兰毕生的遗憾。冥冥之中,少女已经在友谊与爱情之间迷失了方向... 第十九章:使坏 几天后,王诩成婚了。妻子则是视如妹妹的阿季。云梦村适龄的男女聚在要一起,办了场隆重的集体婚礼。然而这只是表面,王诩提出用假结婚的办法来逃避表臣百司府的政令。村民一致赞成。他们想着等王诩重掌民事之时,稍微动动手脚,篡改下婚嫁的野中记录即可。于是梦云的百余口人相互间商量着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他们可不愿由官府来指派,不然村子的秘密铁定会泄露出去。 在外人眼中,邑主大人对王诩赞许有加,并且处处关照,无视他的胡为。送府宅的事情更是人尽皆知。所以表臣百司府的吏员们都不会轻易去招惹他。认为对方与姬兰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王诩利用了这一点,贿赂了登记婚嫁的吏员。将村中一些不适龄的百姓年龄进行稍稍的改动。比如他自己距离结婚的年龄要求便相差了一个月。 还好来到大周,借了副少年人的身体。若是直接32岁过来,此刻估计要娶三个老婆。并且皆是来自越国的外籍女子。 与姬兰的第一次博弈,便被对方实力打脸。他心有不忿。想着一定要多赚钱,老爹留下那么多兵器盔甲,自己也武装一支军队占山为王。看看谁还敢再欺负于他?逼急了,他就把火药大炮什么的一齐搞出来,炸死这帮孙子。 想到这里,他咧着嘴笑了起来。 现在的云梦村俨然是以王诩、阿季、李沧及风角马首是瞻。几人时常聚在一起密谋些抵制官府的事情。这日也不例外,他们聚在王诩家中。 桌子上放着沙盘模型,四人围在一起,小声的议论着。王诩指着新城区主干道两旁的空地与房舍说道: “李叔!明日你去趟表臣百司府,在野中买地,只要主街两旁的。能买多少就买多少。我就不信了,区区八里之地,他还能塞进来多少人?” 按照王诩的猜想,山谷中最多承载两万居民。这时的建筑最多两层,民宅占用的土地面积较大。而姬兰仍在迁入人口,不出几年,被乱点鸳鸯的这帮人一旦疯狂生养孩子,房价便会炒到天上去。最近姬兰又将牧场迁移到谷中,必定不会将五里草原用于民宅建设。就算用了,王诩也不怕,现在村子的收益是几何倍数的增长。 李沧有些为难,摸了摸鼻子问道: “不知大人欲以何种理由购地?又有何打算?” 想来买这么多地皮房舍。官府又不是傻子,又怎么会全数卖给他们。 王诩挑了挑眉,露出奸诈的笑容。 “你就说要修建酒肆、食肆、粮店之类的。我的目的是要把野中生意悉数抓在手中,不让他们有机可乘。” 又想到了之前交托李沧办的事情。继续说道: “对了!收购米粮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李沧点了点头。 “嗯!大人放心,已经办妥。为了不被察觉,我将米粮藏于附近的鄙中。每日让村民下地耕种后,悄悄前去搬运一些。覆以农具掩人耳目。” 王诩伸出大拇指。李沧果然办事谨慎。如此一来,就等着姬兰坐吃山空。就算被人察觉,也只会关注到附近的村子,而不会怀疑到他头上来。 第二日,李沧垂头丧气的带回了坏消息。表臣百司府不允购地之事。还明确告知,那些土地会用于建设馆驿,不做买卖。 听到此事后,王诩笑了。姬兰居然开始招商引入外资,想必是没钱了。如果馆驿开启,外国的商贩进入,他们也可以将商品进行出口,继续扩张生意。 他安慰了几句。随即让李沧把村前那些闲置的房舍土地,全部改造成两层的砖石建筑。客栈、酒肆、食肆、布庄、粮店、家具店等接踵开业。 他就不信了,这些外国豪商在此处做生意,不需要应酬交际?不吃喝拉撒?为了解决短缺劳力的问题,雇佣了不少新城区迁入的百姓。 谨慎起见,管理的人员全部由原住村民担任。原先穷苦的山民此时已是殷实富裕。许多人家都将木质的房舍改建成砖石结构。每当有外乡人进入,皆是错愕不已。而现在的村子更像是新型的都城,相比之下谷中的新野更像是十足的穷困山村。 最初从戚城迁入的五百户食邑人口,少司马府支付了一笔不小的安家费。部分是庶出分家的百姓,然而也有不少是举家前来的小氏族。他们的家境倒也不错。一些人氏族的家主也曾私下拜会过王诩,基本是抱着投靠村子的打算。 由于野中大肆的迁入奴隶,相较这边而言。无论是治安还是居住环境上皆是不如云梦村。确认过他们的家世以及学识和能力后,王诩留用了部分。并在村子的两侧修建了新的街道与民居。 如今俨然是三坊一市的品字形村落。即将面临的土地危机和先前预想的一模一样。王诩测算过,一里之地在保障商业区、公共设施等建筑的正常运作下最多可容纳300户居住。而姬兰制野的百姓则是杂居在一起,1000户已是极限了。 不久后,戚城别国的商队络绎不绝的前来云梦投资置业。比较有意思的是,当那些豪商进入城中后,看到谷口的繁华与百姓的富足都是交口称赞。不过住进野中的馆驿后,没过几天便陆续撤离。除了贩卖食盐、皮货、牲畜以及调味品的商人有意留下,其他行业的则纷纷拂袖而去。显然此处的物价被王诩压得很低,他们无利可图,留下也没有意思。 一日,王诩闲来无事在街上溜达,巡视店铺的生意。村子里主街的产业都是他的。偶尔出来走一走,瞧一瞧,并提出些改进的意见,已经是用来打发时间的习惯了。 每到一处店铺掌柜都会亲自前来拜见,这vip的待遇在后世可不曾拥有。想着若是再随行几个保镖,那可谓派头十足。 来到自家的酒肆门前,掌柜便出来嘘寒问暖的殷勤接待。酒肆在这时可是高端人士消磨时间或是正式会晤的场所。拿粮食酿酒就和榨油一样的奢侈,一般普通百姓是消费不起的。王诩简单的问询了下生意的情况,掌柜便一脸喜色的汇报起业绩来。 他瞅了瞅对面的食肆,发现今日居然门可罗雀,生意怎会如此的惨淡?此时正是申时,已到饭点。平日里一眼望去,即便不是客聚如潮,也是宾客满堂的火爆模样。 酒肆掌柜时常接待权贵富商,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练得炉火纯青。只是一眼,便看出王诩的心思。 “邑主大人今日包下了食肆。想必是邀请了哪儿位富商。方才还命人前来沽酒呢。” 掌柜眯缝着眼睛,小声的说着。王诩哦了一声。 “沽的什么酒?” “米酒。” 他眼睛一转。 “去!给我打一壶桂花酿。” 这时的酒水基本都是米酒喝起来与醪糟无异。王诩搞了些高粱酒,然后反复蒸馏了几次,加了些桂花,作为酒肆的镇店之宝。许多人还为此慕名而来。 他拎着一壶酒鬼鬼祟祟的走进食肆。向掌柜与小二问明了情况。 姬兰是在宴请楚国商人。他们坐在二楼。那里有几间包厢,环境颇为雅致。时常接待些豪商,有些身份尊贵的人还会安排舞姬前来助兴。由于这时的贵族宴客总会分席而坐,为了有效的利用空间,王诩便想出了以屏风隔断包厢的方法。这样便可随意拼凑,满足各种需求。 他领着小二,摸到后厨。在饭菜上一通捣鼓,看得一旁的厨子满头大汗。 “大人!楼上可是贵客啊!您这么做不怕邑主大人责罚吗?” 手中拿着的芥粉还在不停的撒。 “你懂什么?邑主大人喜欢辛辣之物。” 厨子咽下口水,不忍目睹。万一出事了,他决定装傻充愣。缓缓的转过身去,将瓷瓶中的豆油,稍稍倒入锅中。他们这食肆完全是凭借炒菜出名的。 王诩面戴微笑,勾了勾手,示意小二附耳过来。 “你记得,身着素白衣袍且额头宽宽的俊美少年便是邑主大人。这饭食是为他准备的,千万可别上错了。” 小二点头如捣蒜。 “放心吧!小的见过邑主大人。” “还有!还有!这酒给他们一起上了。如果问到,你怎么回答?” “小的就说,是掌柜送的。先上这酒,然后再上他们沽的酒。” 王诩呲出一口的大白牙。 “不错!不错!我看好你哟!有前途!” 得他夸赞,店小二喜上眉梢。一双小眼睛,乐呵的眯成了一条缝。 他们家大人就是体贴入微。不仅对下属好,对朋友更好。他一闻便知那酒是桂花酿,贵的离谱。对邑主大人这份情谊真是好的没话说。亲自下厨调配饭食不说,还再三叮嘱不要让对方知道相赠美酒的事情。小二这般想着,便端着酒菜噔噔的跑上楼去。 此时的姬兰正与楚国商人欣赏歌舞。 俏丽的侍婢屈身跪坐在一旁,小心的布菜。她手中的长箸执起后,悬在精美的菜肴上,不一会儿又放了下来。眼睛一直注视着姬兰碗中的饭食。 似乎公子的胃口不大好。今日只是饮酒,尚未进食。 姬兰端起酒爵朝着面对的楚人浅浅一笑,而后一只手撩起袖袍,五指并拢掩于面前。宽大的袖摆立时平整的张开。衣袖与眉间齐平,分毫不差。另一只手则将青铜酒爵缓缓的递到唇边。她微微的抬起头来,将美酒饮下。动作十分的流畅,从始至终都没有将丹唇显露。贵族饮酒时的温文尔雅,被她展现的淋漓尽致。 周朝的贵族认为饮酒时将脖颈露出是对他人的不敬。为了避免饮酒时的失态,便定下了一套标准的礼仪。 然而楚国是最不服气大周的管制,动不动就纠结个十几国联军伐楚。对于中原的礼法他们楚人不屑一顾。所以喝起酒来,极为不雅,似有膈应人的报复情节。 谁让中原人总鄙视他们为南蛮?楚国地大物博,人才济济。然而楚君却被周天子赐封为男爵。最低等的爵位。是可忍,孰不可忍。国主受辱,就连百姓出境游都低人一等。于是楚国公投,决定脱离周室的统治,自立为王。百年来一直与中原诸国开战,却屹立不倒。楚人的民族优越感与爱国情怀便是由此而来。 这位楚国商人亦是如此。他知晓姬兰的真实身份,却很是无礼。弱国无外交,眼下卫国的处境就是这般。是个外国人都敢鄙视一下。 男子色眯眯的笑着,言辞轻佻。 “不知公子...兰,设宴相邀所为何事啊?” 那楚人饮完酒后,将酒爵重重的置于案上。屁股挪了挪,起身便走向姬兰。 “大胆!” 姬兰身后的侍卫喝到。警觉的将手握在剑柄之上,寒芒乍现。然而来人却毫无畏惧之色。像是在挑衅一般,一步一停。行至大堂中央,身旁歌舞的女子紧张起来。她们轻移莲步,稍稍避让,生怕冒犯了邑主大人的贵客。 对方无礼的行为并未令姬兰感到意外。 这些事见得太多了。区区一个楚国司空府的公子,无官无职依仗老爹的权势做些见不得光的生意。居然斗胆,妄想一亲芳泽。 她一摆手。示意侍卫将兵刃收起来。不慌不忙的说着。言语平淡,古井无波。 “想和司空府做笔生意。” 听到这话,对方陡然瞪大双眼,踌躇不前。皱了皱眉后,猛地推开身旁的舞姬。怒目圆睁,一脸的凶相。 “下去!下去!” 姬兰稍稍偏了偏头。身旁的侍卫便将酒宴上的侍婢、舞姬与乐师全部屏退。 “你们也下去。” 侍卫瞪了那楚人一眼,一拱手。 “诺!” 堂中立时只剩下姬兰与男子二人。楚人四下确认了一番。 “好胆量!” 而后向前又迈出一步。 “不知美人何意?” 方才一直饮酒,此刻粉面桃腮。虽是男装打扮,亦无法掩饰少女的美艳。姬兰将白皙的手背稍稍碰了碰面颊。凝脂般的皮肤泛着淡淡的红晕,像是水中的涟漪迅速扩散开来。如此的媚态被对方尽收眼底。那人又迈出一步。 “犀甲。” 或许是被眼前的美色迷得神魂颠倒,竟没有听到少女说出的话。 “什么?” 男子直勾勾的盯着姬兰,仍在慢慢的靠近着。 “哈哈哈。楚地犀甲,名闻天下。” 不知不觉那人已行至姬兰面前。满脸的淫邪之色,在听到“犀甲”时陡然散尽。像是见鬼一般,愣在原地。姬兰垂下头,觉得脑袋懵懵的。白皙的脖颈一片桃红。她蹙了蹙眉,端起酒爵轻轻地嗅了一下。紧蹙的眉梢渐渐舒展开来。 桂花的清香,扑面儿来。 “你到底什么意思?” 男子有些惊慌,深吸了一口气。与此同时,姬兰优雅的饮下了一爵酒。微颤的红唇像是在细细品味那桂花的香甜。 用犀牛皮制作的甲胄堪称这个时代最强的盔甲。无论是从坚硬程度,亦或是制作的精巧度都是顶尖的。在战争中的表现更是不凡,穿着犀甲的士卒除了无法抵御直刺的攻击,劈砍与飞矢几乎无法构成威胁。 姬兰的无视让男子失去了耐心,他一把夺过盛酒的青铜酒樽。只听姬兰悠悠的开口道: “我说了。想和司空府做笔生意。” 他私下贩卖楚国的军备,事情做得极为隐秘。是不可能被人察觉的。 “呵呵,我楚人倒不介意多宰杀几头耕牛。” 楚国不尊周礼,杀牛制甲毫无心理障碍。牛皮制作的皮甲虽不如犀甲亦是上品。 “芈姬是我的人。” 男子捧着酒樽,立时呆住了。 既然没有酒喝,姬兰只好夹菜吃。 “贱人!” 芈姬是少司马府安插在楚国的细作。靠美色引诱司空府的公子,成为了对方的小妾。由于极富商才,一直帮其打理倒卖军备的事情。这妾室与他在一起三年了,最近却突然消失不见。 自己的把柄全数被眼前的女子牢牢抓在手中。倘若事情败露,让国主知晓,灭族是逃不掉的。男子抱着沉重的青铜酒樽,开始狂饮起来,酒液倾洒了一地。 过了一会儿,他通红着眼,吐出两个字来。 “多少?” 或许是酒喝得太多,腹中翻腾。隐隐有种呕吐的感觉。姬兰惜字如金的说着。 “两千...五百副。” 男子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开什么玩笑?一师的兵甲?难不成你们卫国是要伐晋吗?” 卫国与晋国世代交恶。即便是虚与委蛇的臣服,依然逃脱不了晋人的压榨。纳贡献俘之事便是晋国的对外政策。这不仅仅是针对卫国,与之接壤的弱邻亦是如此。通过这种方式长期弱化周边诸侯的实力。 当然他只是以此来表达一下心中的震惊而已。这般狮子大开口,也不怕闪到舌头。 “五千金。” 姬兰还是那副平淡的模样。 话一出口。对方先是一惊。五千金可是五百万钱,这不是一笔小数目。恐怕就连卫侯也拿不出手的。女子开出的价码很高,确实诱惑至极。不过钱与命相比,他还是犹豫了。 “这不是钱的问题。” 面前的女子,突然脸色骤变。男子吓了一跳。以为对方失去了耐心。 眼下的谈判,他全完处在被动的局面。想不妥协,基本是不可能的。唯一能做的便是先稳住对方,提早返回楚国。与父亲商议一番后,将家族迁往齐国或是越国避难,再想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父亲辞官潜逃。似乎仅有这一条后路可走了。 此时姬兰的脸庞涨得通红。面皮微微的抽搐着。男子满头雾水,对方这是怎么了?突然就沉默下来。露出这么可怕的表情。他将手中的酒樽放下。 “喂!你怎么了?” 只是片刻后,姬兰的面色,红中带紫。像是被强烈的阳光晒伤一般。明显是很痛苦的样子,男子惊慌起来。在桌案前坐下,面对着姬兰。 他靠近了些。只见女子发紫的两腮,微微鼓起。他甚至于能清晰的看到对方脸上的毛细血管。 “呕” 毫无防备之下,劈头盖脸的被女子喷了一身。满脸的污秽,可以闻到酒气中夹杂着淡淡的桂花香味。男子用袖袍抹了把脸,眼睛一阵辛辣的刺痛感,眼眶瞬间红了。泪水犹如决堤一般,止不住的喷涌而出。 这女子可是宗室王姬。从酒宴开始便保持着彬彬有礼的贵族仪态。如此不雅的当众呕吐,真是失礼又无礼。 此刻更多的倒是被这一幕震撼到了。全然忘记刚才对方过分的要求。 “你..” 骂也骂不出口。 这时女子莫名其妙的开始发笑。听得他毛骨悚然。犹豫了片刻。 “好吧。待我返回楚地便督促此事。迟则两月。” 话毕。对方竟毫无反应,还是傻笑着。他揉了揉眼睛。想着如此重要的事情,眼下他已经做出妥协。不过是想争取两个月的时间准备而已。为何姬兰还再发笑?莫不是心中的想法被她全完看穿? “别逼我。总要给我些时间准备的。” 他犹豫了片刻,起身一礼。 “一个月。” 然而对方还再傻笑。 男子只觉莫名其妙。即便快马加鞭的赶回楚地,最快也要七天时间。这么多的军备,还要隐秘运送出境。提出一月的要求,并不过分。他又对着姬兰一拱手。 “告辞!” 猛地转身,感觉一阵头晕目眩。 “在下明日登门,再详谈此事。” 他摇晃着身体,缓缓地勉强走向楼下。定是刚才饮酒太猛,此刻醉意如潮水般袭来。他拍了拍额头。 之前受到惊吓,出了一身冷汗,一时没有察觉。当做出决定后,心情放松下来。便醉的这般厉害。心中暗赞这酒的后劲十足。看着小厮前来搀扶,男子眼前的画面变得模糊起来。一阵天旋地转。 随后,食肆中发生了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邑主大人与楚国富商皆被侍从用担架抬走。邑主不时大笑出声,似乎很开心的样子。众人认为她一定是谈成了笔大买卖,才会高兴成这副模样。时不时口中还嘟囔着。 “什么时候给我?” 而那楚国富商则不停的呕吐,弄的满身满脸污秽不堪。竟然还嚎啕大哭,泪流满面。看上去十分痛苦的样子。每当邑主大人说出醉话,对方便跟着答道: “别逼我!呜呜呜。” 两人像是喝断片后还能正常交流,继续谈生意一般。众人看得惊愕不已。到底他们的邑主谈成了怎样的大买卖,能把高傲的楚人逼的如此狼狈? 几个时辰过后,当姬兰清醒过来。意识到遭人暗算了,她愤怒的将家中摆设一通摔砸。此时已是凌晨,距离日出还有一个时辰。姬兰急迫的想知道昨日的生意是否已经谈妥。这对于她而言,太重要了。眼下只能在焦虑中慢慢的等待。 她没有因为醉酒而怀疑到王诩。只是回忆起,吃了特别辛辣的食物,然后吐了那楚人一脸。之后的事情就不记得了。当众呕吐又醉酒后被人抬了回来。如此不雅的行为恐怕早已被王诩知晓,并且传得人尽皆知。 姬兰紧握秀拳,轻咬红唇,冷哼一声。 “哼!卫诩。” 第二十章:财富与权利的差距 天雾蒙蒙。云梦山的春天,清晨是分不清这灰蒙蒙的感觉到底是升腾的雾气,还是春雨降下的前夕。 一声鸡鸣过后,城门口守夜的六名军士打着哈欠,催促着满脸倦意前来换班值守的弟兄。他们走上城楼蹑手蹑脚的轻扣门环。这里是门尹办公值夜的居所。过了好一会儿,屋中传来不耐烦的话语声。 “知道了。去吧。” 扣门的士卒小声说道: “劳烦门尹大人了。” 生怕打扰到屋内门尹官的休息。 他们六人被安排在城门口守夜,已经持续一个月了。今明可以回家休沐两天,身为北戍军的士卒算是卫国的正规军。不像那些杂牌的军队可以在农忙时回家下地干活,只有打仗的时候才会被征召入伍临时凑凑人数。 卫国有近百万人口,像他们这样的正规军仅仅不到四万人。主要是因为公室负担不起庞大的军费开支。一般的士卒则既要耕作,又要操练。所以战力与士气皆不如整日训练的正规军。在战场上普通士卒基本是作为炮灰,为主力创造战机的存在。 这一伍的士兵兴奋的朝着山谷内的驻地行去。他们的家眷大多已经迁到了野中。虽然与亲人近在咫尺,但是邑主府的军令严格,没人胆敢触犯。刚行出百步,队伍中一人指着不远处若隐若现的火光,唉声叹气。 “哎!都是一野的百姓,看看人家过的是什么日子。” “羡慕个啥?那是野宰大人的居所。点个油灯有什么好稀奇的?”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伍长,劝慰道: “忍忍吧。等外城建好,日子会好起来的。” 那栋砖石建造的精美小楼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屋顶是平的,时常能看到有人坐在屋顶上纳凉,或是晾晒草药与衣物。野中有传言说,那名叫卫诩的少年不是中原人。或许正是如此,才会将治下的村子建成这般模样。二楼的窗户边,隐隐透出豆点的火光。几人渐行渐远,目光在不经意间,偶尔投向那处清晨点灯的地方。 或许外城建好,他们也会过上好日子吧。 光点摇曳的屋中,一张木质的几案上,放着张地图。地图平整的铺开,边角白色的绒毛可以看出是张宽大的羊皮,上面密密麻麻的用黑色的炭笔标注着野中各处的房舍与建筑。城镇外围的区域画满了黑色的叉叉与奇怪的问号。 坐在几案前的男子,一只托着下巴,另一只手的手指,有序的敲击着桌面。 自从那日戏弄了邑主大人。隔日,表臣百司府便下发了征辟村外二里耕地的命令。那些田地多是村中百姓的。虽说如今已经不用靠耕田便能养家糊口,但是好端端的征地修建新城,不免让他有些怀疑。 建多大的城?两里是有些夸张了。若是真的和山谷相连,成为五里的大城池。那在未来是能取代戚城北方经济中心的地位。扩城后距离淇水又近了一些,如若再开凿运河,连通水路。新城必定会成为将来卫国的交通枢纽,与朝歌和戚城构建起一条抵御北方晋人入侵的防御防线。 此刻,王诩无比的纠结。一方面,是在怀疑姬兰是否真能看出其中的奥妙。另一方面,则怀疑那日使坏的事情让对方耿耿于怀,趁机打击报复。 正在冥思苦想时,肩头被轻轻拍了一记。他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原来是阿季。想必是被光亮或是敲击桌面的声响吵醒了吧。 自从两人假成婚后,少女就变得怪怪的。 “良人何以早觉?” 总以良人相称,王诩有些不适应。“良人”是古代夫妻间的称谓。文字的演变就是如此的神奇。良加耳便是郎,加女则为娘。所以后来便衍生出郎君或是娘子的亲昵称呼。 “想些事清。睡不着...便醒了。” 王诩微微一笑。手中的炭笔在地图的右下方画了个圆圈。那里是东南方,最靠近淇水之地。少女则端坐在一旁,轻轻的抚平他衣袍上的褶皱。随后将双手拦在王诩的腰间,把腰带扶正了些。 两人自成婚后,为了掩人耳目便住在了一起。毕竟名义上,王诩还是野宰,算是这里的公众人物。他的生活受到了百姓们的关注。夫妻间虽是相敬如宾,秋毫不犯,但彼此都明白,或许这假戏可能要真做了。 只要那道婚嫁的政令还在,两年后若是二人无子。阿季将会从世妇正妻的身份沦为妾室,而王诩还要再娶个正妻。身为一野之宰,他似乎只能以身表率。 正是因为这点,阿季才会突然转变。过去那个爬树掏鸟蛋,一箭射死饿狼的少女,如今已是收敛了性子准备相夫教子,做个贤良淑德的好妻子。 阿季起身,对着王诩一揖。 “妾去准备饭食。” 这日,似乎没睡好觉的不止王诩一人。李沧一早便前来与他商量新城的事情。两人看着那张满是记号的地图,小声议论着。 “打听到了吗?” “嗯。表臣百司府已经开始暗中买卖新城的土地了。估计是府库钱粮不足,想让氏族、商贾出钱营造吧。不知大人可有决断?” 李沧瞅了瞅地图上标注的圆圈,意味深长的看看王诩,等待对方的回答。 “想办法把这里全部买下。” 王诩指着对方盯着的地方,手指在上面敲了敲。深吸了一口气。他还是有些犹豫,感叹一声。 “兰公子该不会这么无聊吧?” 李沧似懂非懂的看着他。不明白邑主大人无聊什么?他还是有些顾虑。 “这么大的地,至少也要二十万钱吧。营造的费用恐怕更多。是不是有些心急了?” “切记!先确认表臣百司府有在督造城墙,然后再去买地。这样稳妥些。” “呵呵。我们的砖窑生意恐怕又能大赚一笔了。” 随后李沧便匆忙离开了。想必这两天的应酬会不少。既要打点那些吏员,又要安排信得过的村民分别前去府衙买地。上次购地的事情,姬兰便压下没有同意。而这一次,他们学聪明了。不会再以王诩的名义直接购买,而是让村民分别购买,再将土地集中起来。如此一来,官府便无法察觉。顶多会认为云梦村的百姓比较富裕,懂得提前投资。 几天后,王诩得知自家的砖窑厂接到了官府二万钱的订单。对方还告知,半年内会陆续采买,可能需要三十万的青砖,希望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不久后,新城的城墙便开始修建了。官府将砖石运至城外,然后便有工匠在谷口处丈量原先那段修筑的城墙。他们似乎是打算先连接谷口那段城墙,然后再向外慢慢扩建。李沧提前雇佣了些百姓,准备多烧制些砖块,生怕耽误了筑城的时间。 表臣百司府内,姬兰正在认真查阅那些购买房舍与地皮的记录。她每翻阅一卷竹简,便在案前的白绢上勾画一笔。 过了好一会,那张绢帛上的名字被勾掉了大半。像是处决犯人一样,黑色的名字上一条条深红的印记,异常醒目。姬兰放下手中的毛笔。笔尖沾染的丹砂,粘稠的混在一起,像是涂抹完油漆的刷子。 这些天她的脾气很不好,不是责骂下属,就是乱摔东西。因为王诩成婚了,居然还没邀请她。 在外人看来,邑主与野宰的交情很不一般。而野宰娶妻这样的大事,既未告知也未相邀。着实让人怀疑这两位不过是泛泛之交罢了。随后空置的宰府以及两人自婚嫁法令出台后便再未相见的事实,更坐实了众人的猜测。 既然不再碰面,姬兰也懒得整日画眉。虽是保持着男装的打扮,依旧无法遮掩少女的清丽。此刻,少女紧蹙的眉梢展开,长长的眉毛上扬。一声娇笑过后,自言自语起来。 “呵呵,真聪明。不过,你猜错了。” 十天后,当王诩与李沧站在新城督造的城墙下时。他们傻眼了。 “城墙为何不朝东南方修建?” 此刻,王诩正拉着一名官府的吏员,看上去很是焦急的询问着。对方之前收过他不少好处,在表臣百司府算是三把手的位置。那人嬉笑着说道: “当然是朝正南方修建了。” 王诩紧蹙着眉头。 “为何?” 那人笑了笑。 “修筑瓮城,区区一亩之地足矣。何须蜿蜒?” 顿时犹若雷劈。王诩呆呆的望着笔直向外延伸的城墙。在他面前没有外侧延伸,反倒是向内围了起来。他猛地意识到,上当了。对着李沧大喊。 “快!去砖窑作坊。让他们不要赶工了。停!全都停下来!” 李沧听到后,拔腿就跑。 雇佣了那么多人去赶工烧制青砖。不想,之前那两万钱的订单,只不过是个诱饵罢了。他越想越觉得可怕。 砖窑厂为了提前备货,已经投入了五万钱的费用。若是新城开发的事情全是假的,那么二十万购置土地的费用,莫非也会出事?这次他们是拿村里所有的积蓄来投资的。如此一来,砖窑厂怕是要关闭了。那么多砖块,用于村子建设估计两年也用不完的。 “之前购置的土地呢?表臣百司府这么做,不怕激起民怨吗?” 王诩仍然不死心的追问着那名吏员。他不信姬兰敢公然贪墨掉百姓购地的钱。 “噢!邑主大人前些天交待了,两年后再营造那里。” 王诩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哼!” 这人分明早就知道内幕,却未曾相告。显然大胆收受贿赂,亦是姬兰的安排。他被狠狠的摆了一道。当下若是还不走,无非徒增笑柄罢了。 他可以预料到,即便立刻组织百姓,前去表臣百司府闹事,对方也绝不会将村子的钱还回来的。这次事件只是针对他一人。王诩心有不甘,不忿的骂着。 “妈的!” 之前便担心被姬兰报复,所以才谨慎的让李沧确认城墙有修筑的迹象后,再去买地。没想到他的心思,对方一早就料到了,还大摇大摆的修筑城墙。却不料,只是向谷外修了20多米后,便向内封了起来。二里的新城突然就变成了一亩地大小的瓮城。 此刻,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后世的商业奇才,居然被一个古人玩弄。虽说这近似于诈骗的手段在后世法律的约束下,根本没人敢这般胡来。但眼下身处乱世,官府想要找个油头把地位低下的商人收拾一下,就如同踩死个蚂蚁一样简单。而挨宰的一方还不能有任何的怨言。 随即王诩与李沧做出了还击。 “把粮价再提高三成。” “对了!鄙中还有两块地,把那些青砖全部拉去建房。砖窑作坊的匠人不能丢。先安排他们去管督造的事吧。” 眼下似乎也只能这样了。随后王诩将村中仅剩的两块地皮作出了规划。一块建设成为新的民坊,并且全部以砖瓦修建两层的民宅。一方面加快青砖的用量,另一方面则可从姬兰那边吸收点氏族富人以及一些技术性的人才。最后的一块地,建设的相当诡异。只有两处大型的院落,一处殿宇楼台绿植满地,另一处则是布满密集的两层建筑。 王诩庆幸身处于商品稀缺的年代。只要有产品,就不怕卖不出去。至少鄙中的生意都在盈利,损失的钱,用不了几个月还能赚回来。他铆足了劲准备和姬兰死磕到底。 几天后,一支庞大的马队满载着货物从戚城络绎不绝的进入云梦。当一包包麻袋被搬运到空置已久的野宰府内。野中百姓顿时议论纷纷起来。 “宰府当仓库用?邑主大人怕是与野宰大人不和了吧?” “谁知道呢?” 此时,一群人正在食肆中吃饭。看样子是哪儿个作坊里相熟的工友。点的饭菜极为清淡,最近野中粮价飞涨,不过食肆的饭菜倒是没有涨价。许多人选择来这里用餐,有时还是拖家带口的前来。 一个青衣短衫的年轻人环形了下四周,低声说道: “你们有所不知。家兄前些天跟我说了,这些搬运的货物乃军粮。” 他身旁穿着麻布长袍的男子,随即疑惑的问道: “噢?令兄莫非在军中任职?此等机密之事也知?” 这人貌似有些文化。普通百姓是不会这般聊天的,像是被对方感染到了。那青衣男子点了点头。 “嗯!家兄在北戍军任一偏长。前些天正是他负责运粮的事。” 随即有人妄加猜测起来。 “莫不是要打仗了?” “哎...” 不久后,忧心忡忡的百姓们眉开眼笑起来。他们纷纷赶往表臣百司府设立的早市,因为那里售卖的粮食比野中粮店卖的足足便宜了一半还多。听说邑主大人为了平定野中飞涨的粮价,特意从戚城调来了大批米粮。不过售卖的粮食多以大豆为主。 管他呢?这么便宜的粮价,还是头一遭见到。不买才是傻呢。百姓们蜂拥而至,各家各户都开始购粮屯粮。 得知此事的王诩,第一时间找到了李沧。 “组织鄙中的百姓都去买。刚好榨油用的上。” 李沧皱了皱眉。 “鄙中已无钱矣。” “怎么会?坊市的生意每日所得不下千钱。” 显然他忽略一些事情。 “营造新坊皆已用尽。” “算了。算了。看他嚣张到几时。” 王诩无奈的摆了摆手。随即命李沧将鄙中的公厕与澡堂进行收费。沦落到这般田地,着实叫人唏嘘。 砖窑厂被搞垮了。粮店似乎在不久后也要关门大吉。王诩搞不懂,只是在姬兰的饭菜中加了点芥粉,不过两勺而已。又偷换了瓶高度酒,也不过45度罢了。对方至于这般打击报复吗?想着那些低价的粮食,都是用他的血汗钱弥补的差价。顿时气的跺脚。 其实运来的粮食都是北戍军的屯粮。由于边城重镇一旦爆发战争便会面临长期的围城战。春秋时期几乎可以说没有攻城器械,试想鲁班连锯子都没发明出来呢。所以攻打坚城要塞大多是通过长期围困,迫使对方断粮后投降。 戚城的储备粮食足够一军12500名士卒吃用一年。王诩根本无法想象那是多么庞大的体量。加之,为了避免军粮霉变或是虫蛀,每年都会在新粮入库后,将去年储存的陈粮拿出来卖给百姓。姬兰这么做也无非是改变了售粮的地点。至于降价造成的损失其实微乎其微。 眼下王诩偷偷收购的粮食,怕是在短时间内卖不掉了。还好棉布与油料的生意技术含量高,不会被其模仿。等上一阵子周转过来了,再做图谋。 一个月过后,姬兰又出了狠招。这次他真招架不住了。 “大人!怎么办?再这么下去,鄙中的生意怕是全都保不住了。” 李沧已是黔驴技穷。新城区模仿他们的商业模式,同样开起了食肆、酒肆、客栈、布庄等。食肆虽不比这边的菜色好,但大量的军粮支撑,价格便宜的难以与之竞争。酒肆、客栈、布庄亦是走着亲民价的路线,分走了鄙中大半的客源。布庄更是过分,只出售从齐国进口的廉价麻布。由于野中的百姓以穷人居多,既然有了麻布的选择,自然不会购买木棉布了。他们的生意一落千丈。 此刻,王诩异常的冷静。 “你联系一下野中的氏族。新坊建好的民宅可以先卖起来。” 如今府库中一个铜板都没有,空的可以跑马了。若是再这么下去,恐怕只能将主街的生意转让给国外的客商。那帮人早就垂涎欲滴,想要在繁华的鄙中插上一脚。 “是否便宜些?” “降三成吧。” 王诩能感觉到即将到来的危机。倘若资金链断掉,将会是致命的威胁。他急于将修建好的民舍脱手。 “你跟风伯知会一声,那些为税负准备的青铜锭,先拿去打制十台织机。” 眼下两处坊市的建设急缺资金,若是继续扩大生产无异于玩火自焚。 “库中积攒的棉布已经够多了。大人这么做恐有不妥。” “我自有安排。” 王诩的一意孤行,让李沧察觉到了风险。他继续劝道: “不如将西边营造的坊市,先停下来?” “不可。你放心好了,我已联系好朝歌的商贾。他们对棉布十分感兴趣。既然云梦的生意做不下去,我们就北上。” 他不相信,姬兰的权势可以在卫国只手遮天。 “好!我这就去安排。” 其实,他是不愿意过早的将棉布生意向外扩张。那样会被人盯上,毕竟有心之人一看便能知晓,这平整的布料解决了木棉难以纺线的问题。眼下的危局,也只能提前踏出这一步了。倘若姬兰趁机取消棉布的订单,再将羊毛的供给切断。那王诩最后的退路也会被堵死,完全受制于人。 王诩的顾虑完全是多余的。因为云梦出产的棉布早已在卫国全境铺开。幕后操控之人便是姬兰。只不过棉布是以高价在贵族圈中售卖,市面上基本是看不到的。而那对棉布感兴趣的朝歌商贾正是看到了其中的暴利,想借此分一杯羹。只是王诩不知而已。 几天后又出事了,他们新坊的民宅根本卖不出去。原因是姬兰那边也在模仿他们,将房舍改造为两层的建筑。当初那些有点家底的氏族,是因为新城区的居住环境太过拥挤,才希望迁入村中的。然而改造住房后,等于将居住面积扩大了一倍。加之许多人口本就是迁入的奴隶,他们没有房产,此时集中被安排在两层的建筑中。腾出的空间瞬间变大了。 云梦山中的夏日,午后便不再酷热。舒爽的凉风,将树叶吹得哗哗作响。王诩靠在窗边,望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往日的繁华尽逝。 他来到这里马上就一年了。在这一年中,经历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仕途上大起大落,生意上更是一波三折。本不愿涉足这些事情,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卷了进来。想必是做生意做的有些魔怔了,又回到了过去的状态。回想起所经历的一切,陡然有种茫然若失的感觉。 阿季默默的站在他身旁。今日少女穿了件素白色的锦缎裙衫,修长的身形,纤细的腰肢,一眼望去还以为是哪家的氏族小姐。往昔贫苦的生活在她身上留下的印记,如今已经渐渐的淡化了。虽以是人妇,但她并未盘起发髻,额前掩饰身份而垂落的一缕青丝,反倒是将少女的青涩衬托的淋漓尽致。 近来阿季很是担心丈夫的身体。他每日到处奔波,跟那些国外的商贾在酒肆中喝的酩酊大醉,再被抬回来。酒醒后又和李沧等一众相邻商量着对策。每当少女将饭食做好,对方也只是简单的吃上几口,又继续忙碌着。 阿季不知道丈夫如此的劳累究竟是为了什么?即便那些生意不做了,大伙依旧可以通过耕种自食其力,靠之前攒下的积蓄过的很好。比起过去,现在的生活已经比城邑中的氏族老爷们过的还要好了。到底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她不善言辞,也不知如何劝慰对方。只是在夜晚偷偷的流下几滴泪水罢了。此刻少女稍稍向他靠近了些,依偎在他的肩膀上。心里有些难过与不忍,眼波迷离,小声的说道: “没事的。会好起来的。” 第二十一章:初心 “这样做真的好吗?” 阿季在他的肩头摩挲了几下,像是小猫一样乖巧。王诩垂下头,轻叹出一口气。 “哎!是我错了。” 当初只是想着让大伙吃饱穿暖而已。如今跟姬兰连连斗法,虽是维护了村子里百姓的利益,但因此也伤害了更多的野中百姓。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炒房炒地,他所做的一切似乎都偏离了初衷,偏离了那条救国救民的正道。相比他的阴谋,对手却在处处造福百姓。意识到这点后,他决定放弃了。 “哎!若是无路可走的话,你愿意跟我离开吗?我想去宋国,去陶邑看看。听说那里很繁华,也很美。” 王诩将少女紧紧的搂入怀中,像是瞬间解脱了,深深的又吐出口气。阿季微微的点头,将手轻轻抚在丈夫的后背上。 “嗯!” 两人感受着彼此的温度。久久的相拥在一起,似乎都不愿松手,享受着夫妻间难得的温存甜蜜。 如今的地位与权势都是姬兰给的。对方想拿回去,他又何必留恋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待到安排完村子的事情,让大伙将来有个依靠。他打算离开这里。 心中的想法除了阿季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去周游列国,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过上几年玩够了再回来。反正那处山洞还在,他们的家还在。以往最厌恶商场的尔虞我诈,现在看来官场亦是如此。做几件好事,便欣然离去吧。此刻他这么想着。 几天后,鄙中的公共设施再度免费为百姓开放。这段时间为了省钱,许久没有洗澡的村民闻讯后纷纷赶来,在澡堂门口排起来长长的队伍。粮价也恢复了正常,面粉极受欢迎,随后在市集中偶尔能见到商贩挑着扁担四处售卖烧饼。砖窑作坊又重新运转起来,仓库内囤积的青砖,只要付个工本费便有马车拉着送货上门。不久后,野中多了许多新建的房舍。 入秋前,神秘的西坊市终于建成了。在竣工前夕,这对小夫妻没少在山洞与新坊市间往返,一箱箱的书简被他们绑缚在马匹上每日搬运着。 终于在这一日,夫妻二人带着全村百姓,来到了西坊市。这里的建筑很是奇怪,要么就是密集的紧紧挨着,要么就是宽敞的散开。偌大的坊市被两处风格完全迥异的院落占得满满。一众人一边走,一边好奇的四处张望。 在村中财政最紧张的时候,王诩毅然力排众议,坚持此处的修建工作。野宰大人如此的重视,又神秘兮兮的不肯透漏。大家伙不免私下议论着。此刻便有人大胆猜想。 “大人莫非是想做女闾的生意?” 随即便遭到了质疑。 “女闾是官办的,我们大人与邑主不和,人尽皆知。又怎会向邑主屈膝呢?” 显然打造花街柳巷是官府的权利。 青楼乃是齐国大名鼎鼎的管仲发明的,他将战争俘获的女性分派到全国官办的女闾中,为国家创收。盐税亦是出自管仲之手。他能在诸国百姓中迅速成名,便是源于其商才,而并非尊王攘夷的政治才能。 此刻云梦的男子闻女色变,有人便嘲笑道: “女闾?哈哈,看看野中的青壮,哪儿个不是被逼的娶了几房妻妾。” 有位仁兄貌似就是其中的受害者,难免自怜自哀起来。 “哎!是啊!只有犁不烂的田,没有累不死的牛啊。” 然而这些只不过是百姓之间,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众人有说有笑,在行至那处房舍林立的院落外,突然安静了下来。院门上挂着红色的绸布,如此的醒目,他们皆是面露好奇之色。 此时,阿季与王诩推搡着一脸羞赧的李沧。希望他能亲手揭开红布,为大伙揭晓这许久以来的秘密。 “哎呦!还是大人来吧。” 平日里,李沧与外人谈判倒是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可到了自己人面前却显得分外的腼腆与谦让。这时,初为野宰夫人的阿季,缓缓开了口。 “李大叔还是由您来吧。大人他刻意为您准备的。” 女子声音柔美,举止落落大方。她捏起绸布的一角,小心而恭敬的递到李沧面前。李沧接过绸布,挠着脑袋连声憨笑。顿时引来一片催促之声。 “快点啊!” “急死人了。” 李沧面向人群,猛地一拉绸布。谜底揭晓的瞬间,众人鸦雀无声。既没有大惊失色,也没有喜笑颜开。这倒是出乎他的意料。只见大伙先是瞪大眼睛,然后皱起了眉头,再然后与邻近之人大眼瞪小眼,窃窃私语起来。 他好奇的扭身抬头去瞧,眼光与那石制雕刻的大字交汇的一瞬,李沧呆住了。抑制不住的激动,眼睛一眨不眨的凝望着。同一时刻,泪水顺着短须滴答滴答的坠落。 三个大字,赫然写着“守藏馆”。 他的父亲被人尊称为老子,生前便是在周王室,任守藏史之职。父亲最大的遗愿就是想保护好那些先贤们流传下来的智慧,并将其发扬光大。 家中埋于地下,尘封已久的古籍终于可以重见天日了。想到此处,李沧泣不成声,拜倒在地。 “大人之恩,李沧感泣。” 随即,重重的对着王诩与阿季叩首三次。 “我李沧在此立誓,结草衔环必报此恩。” 阿季赶忙前去搀扶。 “李大叔!快快请起。” 王诩倒是欣然,丝毫没有觉得受不起这跪拜的大礼。 “你这家伙!之前不是还劝我将此处停工吗?” 李沧立时语塞。 “傻愣什么?收起你的眼泪,进去看了再哭,也不迟嘛。没瞧见大伙都等着呢?” 王诩一脸的不耐烦。搬运那些藏书,阿季与他可没少花功夫。做了这么多事,一方面是为百姓着想,另一方面则是希望李沧能记住这份恩情,在他们夫妻离开后,尽心竭力的守护着大家。毕竟村里,可堪托付的只有李沧一人。 随后,一群人参观了图书馆。一排排整齐的书架,在十几间大大小小的房舍中纵向排开。竹简、龟甲、骨头、毛皮、绢帛等物,按照分类被有序的陈列着。一些看上去极为珍贵的古籍还以棉布做了封套,其中便有那卷李沧相赠的《道德经》。 这些珍藏,除了少数几个有学识的人懂得欣赏以外。其余的人则是满脸的问号,更有甚者惊呼出声。 “牛骨!” 以为他们家大人有宰牛后在骨头上刻字的癖好。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大伙逐一参观了藏书馆的每一个房间。队伍末端的李沧总是在大家的催下,依依不舍的最后一个从房间中出来。相比之前的感动,此时更多的则是震撼。这里的藏品多为原版的书简、织物的手稿或是骨质的残片,较之誊抄的古籍更显价值。 脚步声回荡在守藏馆内。人群后方的李沧刚行出几步,突然停了下来。不远处的少年,被人群簇拥着,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偶尔偏着头与身旁的百姓们嬉笑着调侃几句。小小年纪却总是在叔伯长辈间没大没小的。从相识到相知,李沧越发的看不懂了。凝滞的目光疑惑的看着少年的背影,缓缓的消失在通道尽头。 他到底是什么人? 李沧心里想着,口中吐出一口长气。 他究竟知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即便千金万金,亦是买不来的。 想了好一会儿,李沧自嘲的笑笑。少年也不是第一次让他感到意外了。他背过手去,若有所思的迈出了脚步。 不久后,众人行至另一处院落中,这里没有神秘的惊喜。反倒是给人一种盎然的生机。宽大的殿堂,周遭精美的景致,每一处都好像是刻意为之。 少年没有带着大伙去参观房舍建筑,而是走到一处茵茵的草地,撩起衣袍,盘腿坐下。众人学着他的样子跟着席地而坐。大家以为少年是准备讲些什么,不禁有种坐而论道新鲜感。却不想片刻过后,少年躺下了。似乎很享受的样子,口中叼着根草,懒懒的望着天空。 野宰大人带领全村百姓集体睡午觉,这事倒是新鲜。难得的惬意生活,大家伙立时放松下来,亦无人抱怨或是小声议论。他们也跟着躺了下来。 回想当初被官兵抓捕,险些送去晋国做了奴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大家都富裕起来了,过上了几代人梦想却不曾拥有的幸福生活。这一切都要感谢野宰。 百来号人就那般静静地躺在草地上,默默地看着蓝天,看着白云飘过。气氛异常的安静与祥和。 半个时辰过后,几个孩童耐不住性子,开始结伴探险。他们在移植的花丛与草木中,钻来钻去。偶有新奇的发现,便大声呼喊自己的同伴。 就在这时,李仲与风姝来到了王诩的身边。他们似乎也想参与其中,或许是碍于长辈在村中的地位,不敢在人前嬉闹,害怕受到责罚。于是便向王诩求助。 “蝉哥哥!带我们一起去玩吧。” 李仲这鬼灵精,显然是想让王诩帮他应付自己的老爹。说话时还不时的瞅瞅李沧的脸色。一旁的风姝虽是没有说话,但嘟起的小嘴,满脸的期待,同样暴露了孩子的意图。这两个孩子自从那次吵闹过后,便成为了好朋友。如今俨然就是仲哥姝妹一样亲密无间的玩伴。 王诩直起身子,手掌抵着草地。将口中的青草随意一吐,然后满足的伸了个懒腰。 “急什么?以后天天在这里玩。” 随后将满手的草屑,揉在两个孩子的脑袋上。小孩也不生气,只是眨巴着眼睛,兴奋不已的问道: “真的吗?” 王诩对着李仲挑了挑眉,一脸的坏笑。 “当然了。嘿嘿!以后可不准逃学呦!” 脑海中瞬间看到了李仲被教书先生打手板的画面。 两人的对话立时引来一片喧哗之声。百余人好像诈死一般,同时直起身来。如此夸张的反应其实不难想象。 读书认字在春秋时期可称之为最奢侈的事情,甚至比喝酒、逛青楼这样的事情还要奢侈。这时并非什么有钱人便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原因很简单。教材稀缺,有文化的教书先生就更不用提了。 此时的书籍是用小刀在竹简上雕刻而成,写本书真心不容易。各种被称之为“子”的大儒们,更是惜字如金。因此授课多为口头上的讲解,说些道德礼法、名人名事之类的东西。学生完全要凭借自身的努力与理解能力,来吸收这些缺乏条理性的知识,着实很不容易。不要妄想先生会写些试题,考校或督促弟子的学业。 孔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就很说明问题了。 若是放在现代,学校考试用竹简来做试卷,老师雕刻。那估计学校是开不去的,最后统统变成了体校。 其实在这时代,只要有些才学便能轻松的跻身进入士族阶层。大周的三套官制便意味着对文吏的需求量极大。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王诩主动捐出家中的藏书就是想让李沧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多下些功夫。了解历史的他比谁都看的明白,教育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如此一来,云梦百姓的未来便有了依靠。 他没有打算改变现在的教学模式,毕竟他不懂造纸,更不想去刻书。学堂建造的如此宽敞便是为了延续六艺教学的模式。在他想来要学习射箭,驭车的课程总归是宽敞些好。所以校区一半是驾校,一半是操场。这才会看上去如此的奇怪。 当王诩说出内心真实的想法后,众人潸然泪下。他不等大家伙上演煽情的戏码,便带着阿季逃之夭夭。忙碌了这么久,都没有好好的看看这处生活了快一年的地方。此刻,心中的大石终于放下了,感到无比的轻松。 秋日午后的阳光洒在城镇的主街上,舒爽的空气已经稍稍带上了一丝凉意。从西坊市出来后,王诩好巧不巧的站在新城与旧城间交汇的路口。 “天还早,我们去逛逛。” 突如其来的一问,让阿季误以为对方是在征求自己的意见。 “嗯?去鄙中的坊市吗?” “当然不是了。那里天天看,有什么意思?我们去野中走走。刚好午市要开了。听说近日来了不少国外的客贩。说不定能淘到几件稀罕的宝贝。” 谷中是姬兰的地盘,王诩很少去。过去的日子里,整天忙着发明创造,规划布局,只想着为村子多赚些钱,却未曾抽出些时间,去陪陪妻子,逛逛街或是一起下馆子,消磨下午后的悠闲时光。想来之前的状态和后世的生活亦毫无差别,真是一做生意就魔怔了。王诩感叹过后,牵起阿季的手朝着山谷内慢慢行去。 过去脏乱的贫民窟,现如今已是一处处整齐排列的建筑群。干净的街道,严整的房舍丝毫不亚于戚城民坊的标准。想必姬兰为此也付出了不少的努力吧。一路之上,王诩对新城区的建设一一做出了点评,更是对姬兰的做法大加赞赏。跟随一旁的妻子倒是迷糊了。一时间竟有种夫君与邑主重归于好,受对方邀请特意前来参观新城建设的感觉,而王诩则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阿季撇了撇嘴,跟着王诩穿过空荡荡的大街,来到了野宰府的大门前。绕过府衙,后面便是市集了。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王诩皱眉问道: “咦?怎么没人?” “想必是在收粮吧。” 这才恍然,眼下是秋收的时节。大部分的百姓都在田间忙碌,抢收庄稼。 二人在野宰府门前稍作逗留。望着庄严气派的府衙,王诩哀叹一声。阿季轻轻的握了握夫君的手。 “兰公子其实...是个蛮重情谊的人呢。” 王诩没有应声,只是微微的点头。 府衙虽无人居住,闲置了许久,但府外依旧安排了值守的侍卫。可见姬兰的心意。远远的瞧见王诩夫妇站在府外,一名值守的护卫忙上前行礼并礼貌的向二人问候。随后,小心斟酌着言辞。 “野宰大人!可是与夫人一同回府?” 侍卫盔明戟亮,炯炯有神,看上去是个军官。王诩还了一礼,微微笑了笑。 “啊?可以吗?” 军官热情的一抬手。 “瞧大人说的,这宰府本就邑主大人为您修建的居所啊。大人这边请!” 王诩刚行出两步,便犹豫的停了下来。他站在原地,歉意的对着军官又是一礼。 “不用了。今日闲暇正好与内子一同赶集,不巧行至此处。多有叨扰。” 说罢便绕行至一旁。军官迷惑的目送二人离开。 邑主交代过,若是卫诩前来便陪同入府。事后,将这里发生的事情完整而认真的向其汇报。军官此刻很是纠结,他想若是真的禀明此事,该如何去说?难不成? “野宰大人陪夫人逛街,不巧路过。” 想想还是算了吧。最近邑主大人的脾气貌似很不好。表臣百司府的吏员们挨个被训斥了一遍。这时候去禀报,无异于找骂。望着二人消失的背景,他摇了摇头。 绕过宰府行至后方,便是百步的市集。果不其然,今日城中的百姓都在忙着秋收,市集不像往日那般拥挤。夫妻两东看看,西转转,逛了半天也没找到稀罕的东西。 “呵呵。还记得吗?过去我们在戚城逛早集,什么都想买,什么都想要。” 阿季笑靥如花,接着说道: “可就是带不走。最后兰公子送了良人车驾,您懊悔的说。” 夫妻异口同声的说道: “早知如此,就都买下来了。” 不顾旁人的目光,二人大笑起来。就在此时一名摊贩老者有感而发。 “呜呼!夫妇之情甚犊,何不以金石比坚?” 王诩笑了。这老头真会招揽生意。此刻心情甚好,便移步前去看看。原来老者是位贩卖宝石的商人。摊位上五彩缤纷的宝石看得他眼花缭乱。 随便扫视了一眼,王诩猛地一怔。一片透明扁圆的石头,惊的他合不拢嘴。 “眼镜片?” 老者拿起那块看似眼镜片一样的透明石头,解释道: “此为水精,相传乃女娲之泪所凝。为以大为贵。” 王诩惊愕的忙接过石头,仔细打量。 此时的水精与后世的水晶在称谓上有所不同。古人认为水晶是水滴凝结的产物。老者提及女娲,王诩闻声色变。只要听到这个名字,他就会想起之前的幻境。加之古代切割打磨的技术有限。这块另类的水晶,凹凸圆润的弧度更让他感到惊讶。 放在手中掂量了几下,果然沉重。不是树脂或是玻璃一类制作的眼镜片。他细细观察,看不出这东西与女娲有什么联系。决定先买下来,带回家中滴血一试。 老者见他对此物爱不释手,继续推销。 “此石虽不及玉温润,然形如竹,色青无比。” 老者递来一块六边形的柱状宝石,翠绿无比,颜色鲜艳晶莹。王诩一看便知,此物乃祖母绿。这么大一块放在后世一定价格不菲。然而以当下的技术是无法切割与打磨的,足足一指长的石头拿来又有什么用呢?老者似乎看出了王诩的忧虑。 “将此石错以黄金,便可为坠。青石形如竹,以彰君子之风。” 不佩服都不行。人家老头把如何制作饰品的方法都告诉他了,还借机委婉的拍拍马匹。买就买吧。刚好阿季也没有什么首饰,多买些顺便让铁匠练练手艺。 春秋时期,宝石是不值钱的,而玉石与珍珠最受欢迎,可作为货币使用。 最终,他买了一袋子宝石只花了两千钱。王诩拿出一小块金饼,老者便熟练的开始切割,并取出天平称重。 商贾在大宗的买卖交易时,习惯以黄金兑换铜币。黄金是一种柔软的金属,纯度高的黄金可以轻易的用指甲划出痕迹,并且方便切割。正是这种特性,商人都喜欢将其制作成金饼,使用时分割称重。由于黄金的熔点在1000多度,和铁一样难以熔炼。此时流通的货币又多为加工过的赤金矿石,由于比较稀缺,又不易仿制。所以黄金贵金属货币的地位便由此显现而出。 集市一圈转下来,居然买了袋石头。阿季着实无语,无法理解王诩的想法。少女询问道: “良人购石有何深意?” 王诩嘻嘻一笑。 “给阿季做些首饰。” 他摸了摸少女的头。 “妾尚未及笄,无需首饰。” 大周女子在十五岁后便会盘起发髻,而固定发髻所用的首饰则十分简单。少女虽已为人妇,但并未按照成年女子那般盘发。只是简单的将长发挽起,垂于身后。 “说什么傻话?你可是我的夫人啊。” 阿季呆呆的看着他。人前夫君会称他为夫人,完全是做戏给别人看。而私下并未确认过两人的夫妻关系。突然主动开口,倒是让阿季有些错愕。 随后他们绕行到了风伯家,一路上阿季就像是小媳妇一样,羞涩的低垂着脑袋,被夫君牵着手前行。感觉兄妹的这层关系突然改变后,就连牵手这样习惯性的动作也让少女紧张的手心冒汗。放下宝石与风角交待了几句后,对方便连连称赞今日办学之事,还挽留二人在家中吃饭。 王诩婉拒过后,夫妻一起去了织坊。他拿了袋羊毛便领着阿季匆匆回家。那台见证纺织历史发展的脚踏纺线车,一直被夫妻收藏在家中。 晚间,王诩纺纱,阿季纺线。小夫妻难得这般悠闲,你一句我一句,诉说着往事的点点滴滴。随后,王诩将纺好的毛线制作成了流苏。顽皮的挂在少女的头上与腰间。夫妻一阵欢闹,直至深夜。 当两人睡下,过了半个时辰,王诩佯装翻身几番试探,确认阿季已经睡熟,这才偷偷地从床上爬起。怀中那块长相如眼镜片的水晶,早已被胸口的体温焐的温热。他将手指划破,躺回床上。握着水晶的一只手,用力捏了捏,等待着久违的眩晕感。 过了好一会儿,王诩发现自身毫无反应。于是掀开被子,点起油灯,仔细琢磨那块女娲眼泪凝结的水晶。认为一定是血滴的太少,所以没有引起水晶的共鸣。他又反复试了几次,在床榻与桌案前来回奔走。不料,把妻子吵醒了。 昏暗的火光,少女迷迷糊糊的起身。 “良人为何不睡?有心事吗?” 王诩猛地一吹,将油灯熄灭。身形一闪便回到了床上。 “呵呵...没事,没事。快睡吧。” 若是大半夜的,被妻子瞧见自己割手指玩。指不定认为他是个变态。王诩干笑两声,侧过身子。心中的将那卖宝石的老者一顿暗骂。 这水晶根本不是女娲的眼泪,分明就是自己的眼泪嘛。 第二十二章:投桃报李 清晨的阳光,透过薄薄的纱窗洒在漆器光洁的桌案上,折射出一条美丽的弧线,照亮了整个房间。 暖洋洋的感觉将少女从睡梦中唤醒。她缓缓的睁开眼睛,呆望着自己夫君的后脑勺。久久不肯起身。 对方总是这般侧过身去,将被子的一角抓在手里蜷缩着睡觉。偶尔少女会在睡梦中,被一股冰冷的寒意所惊醒,而后迫不得已的向夫君的身旁稍稍靠靠。每到此时,砰砰的心跳声都会让她紧张,然后变得手足无措起来,不知被窝里的手应该放在何处才是。 少女告诉自己,他们已经是夫妻了。于是,将手臂轻轻的抚在男子的后背,脑袋却远远的躲着对方,高高昂起。像是对夫君抢被子的行为,发出严重的警告。 “你若再抢被子,我就把你推下床去。” 平日里天尚未亮,几声鸡鸣过后,阿季便早早的起身为夫君准备饭食。秋日里,昼短夜长,像今日这般嗜睡,尚且还是头一遭。一觉睡到自然醒的阿季,当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她将头埋在被窝中,小心地向床尾慢慢蠕动,像是一条弓着背的毛毛虫。绕过丈夫的脚踝,双足轻点地面,少女知道,尚有补救的机会。 他们生活在大周朝,这一时期礼崩乐坏。女性的社会地位尚未遭受儒学与礼教的侵蚀。所以女子大多是很自由的。当然这些自由的女子是指有身份的人。此时,社会的普遍认知是权贵欺压百姓,百姓欺压奴隶。无论是欺压者还是被欺压者皆已习惯了这种传承百年的等级制度,且在民众心中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阿季便是其中的受害者。 这时的房间没有屋门,多以屏风阻隔,所以隔音效果比较差。为了不吵醒夫君,阿季总是在梳洗时蹑手蹑脚的。以至于往铜盆中倒水,都不敢一气呵成。往往水流声被拉的很长很长。这让睡梦中的王诩总会梦见自己在拼命的找寻卫生间。 清爽的洗完脸后,少女端坐在铜镜前开始束发。如云的长发如瀑布般垂下,少女顺势抬手,轻轻的接住秀发的末端,那里的发梢有些开叉,梳理起来极是不便。于是,她像往常一般,低垂着脑袋,准备用力的梳理那段开叉的头发。“啪嗒!”梳子掉落在地上。 少女唇角轻颤。一双清澈如水的美眸中,泛起复杂的神色。她目不转睛的盯着洁白的亵裤,上面赫然出现了几处斑驳的血迹。只是一瞬,女子白皙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红粉。她羞赧的望了望仍在沉睡中的男子。此刻,脸颊上的红晕变得更加明艳了。少女揪着衣襟,立时胡思乱想起来。过了许久,才猛地起身,匆忙换洗衣服。似乎此刻已经忘却了准备早饭的事情。一个时辰过后,处理完这些可怕的事情。阿季端着热腾腾的饭食,轻轻地回到了二楼的卧房。 “良人该起床了。快醒醒!” 少女轻唤了几声。今日特别的奇怪,已是巳时两刻,夫君仍未起身。若是在平日里,鸡鸣过后,他便早早的起床了。偶尔还会亲自下厨准备些早饭。然而今日不光是阿季睡过了,似乎王诩也是特别的疲累。 回想起刚才羞人的一幕,阿季的目光又变得复杂起来。 “这么早啊?什么时辰了?” 王诩迷迷糊糊的问着。少女轻声回道: “良人!已是巳时两刻,该起床了。” “啊?” 只见王诩一展身子,从床榻上猛地跳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穿衣洗漱着。然后又匆忙的接过妻子递去的稀粥。三两下的功夫便一饮而尽。 “慢些吃,别噎着了。” 阿季在一旁帮丈夫整理着衣衫上的褶皱。不想王诩放下碗筷,将少女轻轻地拥入怀中。 “今日有事,夫人不用陪着我,申时便归。” 早间的事情让阿季有些慌忙,此刻不免羞涩的轻推丈夫,以示稍稍反抗。谁知仅仅相拥了片刻后,便听到“噔噔噔”急促下楼的脚步声响。阿季苦涩的笑了笑,轻移莲步行至床前,准备收拾被褥。 就在掀开锦被的瞬间,少女的身子陡然僵住了。面色惨白,嘴唇微张,不住的颤动,随后一手捂着嘴巴,差点惊叫出声。 柔软的床褥上,仍然能辨识出睡觉时凹陷的痕迹。那条泾渭分明,微微隆起的棉褥上赫然出现了一片殷红的血迹。从血迹的颜色推断,事情应该是在昨晚入睡以后发生的。 此时阿季的脸色在红与白之间快速的交替着。她很想知道。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同一时刻,一路小跑赶往鄙中府库的王诩,正摸着自己光滑如新的手指。赞道: “哇!流了那么多血,居然一晚上就长好了。厉害。” 行至府库门口,他问村民借了辆马车,装了满满五口木箱的铜钱。随后心急火燎的顺路去找风伯。昨日拜托过铁匠先把清早要送的礼物提前做好,不想风伯一早就准备好了,而他却因贪睡耽误了。赞许过老人家的手艺,王诩将昨晚制作的流苏系在坠饰的尾端。顿时自己的额头像是要拧出水来。 “好娘炮啊!呃...反正是心意嘛。兰公子应该会喜欢的。” 想想昨晚还特意让阿季试戴了流苏的样式,觉得很是可爱。此刻方才意识到,兰公子分明是个男人。王诩舒展眉梢,不禁大笑出声。他为何会认为对方喜欢女子的东西呢?难不成在潜意识中便认定了姬兰是个喜好男风的公子?他摇了摇头,匆匆赶着马车向野中的表臣百司府驶去。 秋收过后,百姓们便要向封邑的主人上缴这一年以来的赋税。这时的云梦足足居住了1600户居民,试想缴税的长队若是排开,那估计是要从新城一直排到了旧城。王诩这般赶时间除了不想排队,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及早了结他与姬兰之间的约定。彻底将两人间的关系画上完美的句号。 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行人,王诩这才安下心来。马车在宽阔的街道上奔行着,古代的交通就是好,路宽,笔直,没有红绿灯,更没有交警。 他一边想着这些无聊的事情,一边扬起马鞭,加快马速。过去连御马都不会的他,此刻却敢在城中的大街上飙车了。时光飞逝,真是不可思议。不禁回想起与姬兰初遇的事情,那时便约定好在秋天上缴8400钱。他既没选择以黄金缴税图个方便,又没用仓库积压的粮食像百姓那般以粮抵税。刻意选择铜币是想告诉对方,他记得那时的约定,一个子儿都不会少的。 此刻8400钱在他眼中虽不值一提,但足足170斤的重量,倒是搬得他气喘如牛,死去活来。人家来缴税都是一户一户的,哪儿有王诩这般一个人代表了一村的人。收税的文吏们见他搬运箱子,立时目瞪口呆。当他把五口木箱打开时,那帮文吏想死的心都有了。 哪儿见过这么大的阵仗?百姓缴税都是用粮食,随便称称,只要斤两不差便过去了。商贾缴税多以黄金,结算起来更是方便。而那些用青铜锭抵税的,也无非是将几块一起或是分开称称重而已。以他们的办事效率,一天至少也能完成200户的税收工作。 眼下来了这么个搅屎棍,不是成心来捣乱?又是来干嘛的?野宰与邑主不和的传言果然是真的。一众吏员这么想着,一脸鄙夷的望着他,恨不得将其轰出门外。此时的王诩,汗流浃背,佝偻着身子,双手支撑在膝盖上,不住地喘着粗气。像是刚跑完了五千米,全身脱力一般。他调整着气息,缓缓的从口中吐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诩前来缴赋,劳烦诸位了。” 话毕,王诩在一处没人排队的地方,对着负责税收的文吏,一拱手。 “劳烦仁兄。” 那人假装没有看见,将身子背对着他,然后俯下身来,搬起一袋装满粮食的麻包。帮助身旁的同僚一起称重。他的机智行为立时引起了其他小吏的注意。一时间表臣百司府的院落中吏员们争相效仿,不约而同的各自忙碌起来,尤其是那些没活干的吏员,到处奔走帮忙,同事之间相当的有爱心。 每当王诩有意靠近他们中的一人时,其余的则是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幸灾乐祸的相互间传递着眼色。王诩就搞不懂了,无非是数数钱的事情。为了方便搬运计算,他还好心的分了五口木箱。为何这帮人避而远之?搞得这般夸张? 他稍稍有些不悦。不想再幼稚的继续着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于是猛地一跺脚。 “不知何人乃此处执事?” “哈哈哈。野宰大人前来,也不知会一声。” 此刻院中的一处房舍内,陡然传来一声大笑。来人远远的便对着他抱拳施礼,迈着方步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王诩定睛一看,原来是老熟人。那个曾经坑过他的三把手。 王诩虽是卫国编制内的官员,但与效命公卿的表臣百司府不属于一个官制体系。所以那帮吏员才会爱答不理的。那人尊称他一声大人,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哦!不敢劳烦。诩此次前来是为兑现昔日与邑主大人之约。两年秋赋,8400钱皆在此处。有劳执事查验一番。” “还愣着干嘛?快来清点!” 来人对着一众文吏摆了摆手。然后一脸堆笑的继续说道: “野宰言出必行,乃真君子也。” 一听到“君子”,王诩便浑身不自然,忙谦让的推诿。 “执事过誉了。诩乃山野闲散之人,幸得邑主大人赏识,这才略有薄名。古人云:投以木瓜报之以琼琚。邑主知遇之恩,诩铭记于心。” 卫国此时很流行这段话,与投桃报李的意思相同。王诩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何官职,既然来人应和,便称其为执事。 正巧对方还是姬兰的左膀右臂。王诩便趁机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布袋,递到对方手中。 “劳烦执事转交于邑主大人。” 姬兰曾赠予车驾,虽然最后还了回去,但是这份情谊王诩不想欠着。不料巧遇了熟人,既然有人能代为转交礼物,他也免去与姬兰见面时的尴尬,自然不会错过。那执事再三劝他亲自拜见一下邑主,都被王诩拒绝了。于是无奈的回道: “不知野宰可有何言须寄与邑主大人?” “倒是没有什么紧要的话。邑主大人如此聪慧,一见便知。有劳执事了。” 两人聊了许久,那帮文吏亦玩了许久的算筹。核对无误后,王诩便欣然离去。早上赶得太急,只顾着催促风伯将赠予姬兰的礼物拿出,尚未来得及取走阿季的首饰。此刻,所有的事情都完美的告一段落。是该为离开的事情,做做准备了。他驾着马车折返回风角的住处。 邑主府中,当清丽的少女打开那小布袋时,纤纤的玉手随之微微颤动起来。 “来人!将野中的生意全数关掉。” 此刻说话的语气竟也有些颤抖。 近来王诩的反常行为让她感到不安。无论姬兰如何出招,对方只是龟缩不前。即不招架,也不还击。似乎除了依靠那些棉布的生意,其他的都打算一并放弃。为此少女还命人打探织布的秘密。前些天,织机已经仿造出来,她准备好好戏弄王诩一番。把棉布的价格直接打压到最低,迫使对方没有利润失去最后的依仗。 然而此时,看着那块鲜艳碧绿的宝石。一滴泪水不由地垂落而下。 宝石一指长,形状似竹。周围以金丝固定,盘绕其上,形成兰花的图样。上端是木棉线编缀的绳结。下端则坠着雪白的流苏。搭配很是另类,相信一般的男子是不敢佩戴的。明艳坚强的翠绿,软弱纯洁的雪白,会让人误以为男子的嗜好。而姬兰却能从中看出了对方的用心,这颜色的搭配如同读懂了少女,知晓她女子的真实身份一般。 姬兰轻轻抚摸着毛绒绒的流苏,眼眶越发的红了。 流苏是用羊毛制作的,而连接坠饰的结绳,却是以木棉线编织而成。 或许少女若不是这般蕙质兰心,能洞察别人的心思。此刻亦不会多想。 昔日,姬兰允诺以木棉、羊毛来支持王诩为百姓缴赋。如今,那看似不起眼的两样东西, 却被对方巧妙的制成了坠饰,并且作为礼物还了回来。少女怎会不多能呢? 手指触碰到宝石的底部,那里有些粗糙,皓腕灵巧的一转。四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 “卫国卫民。” 少女的鼻尖通红,一阵酸涩,仿佛酸到了心里。她哽咽的哭出声来,感觉犹如窒息一般的痛苦。对方像是有意将“为”字,改为卫国的卫。而竹与兰又将君子之风隐喻的恰到好处。而她从始至终,所做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何曾为过百姓? 卫国是她的国家,而她却要无情的将其推向战争。少女与王诩初识,便是以君子相交。而她又狠狠地践踏了两人的情谊,总是想着如何利用对方,将其收归麾下。 想到此处,姬兰像是终于明白了什么。 冥冥之中,两个同时走偏道路的人,却在恍然大悟时又踏向了同一条道路。 当察觉到王诩想要以逃避的方式,为二人长期以来的纠葛做一了解时,姬兰心慌意乱起来。她在府中来回踱步,心里竟有种永远失去的恐慌感,让她惴惴不安起来。 慌乱的脚步突然间停了下来,迷离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坚定与果敢。少女从怀中取出一方锦帕,行至书案前,匆匆写下一行娟秀的小字,而后焦急的唤来下人。 “小柔!将这方锦帕亲手交给卫诩。要快!” 侍婢小心接过那方手帕,正准备行出门外。只听。 “等等。” 她回过身来,看到自家女公子将随身的玉佩从腰间解下。 “这玉佩也一并交到卫诩手中。他驾着车马一定是前往谷口的坊市,你去截住他。快!” 女子一路小跑,行至府门外。 “宁两长!快准备车驾。” 被他成为宁两长的青年男子,是府中的侍卫长,在北戍军中担任着两长的军职。见到公子的贴身侍婢这般急迫,他二话不说便纵身一跃,亲自御马。 “小柔!何事这般急迫?” “公子命奴婢邀请野宰大人赴宴。” “赴宴?午时刚过,赴什么宴?” 或许是觉得尚有两个时辰,没必要这般招摇过市。于是,宁两长不再鞭策马匹。马车的速度随之慢了下来。 “宁大哥!您快点啊。公子交待了,无论如何也要让野宰大人带去赴宴的。” 宁两长一头雾水,只好扬鞭加速。 “呃...若是野宰大人不去呢?” 侍婢小柔嘻嘻一笑。 “这不有宁大哥在吗?” 对方的脸立时垮了下来。 “什么意思?” “公子说了,绑也要绑去。” 年轻的军官名为宁长,平日里最善察言观色。由于在北戍军中,只有靠战功才能晋升,宁长虽武艺高强,但长期护卫少司马府的两位女公子,很少有参与战争立功的机会。因此这要有讨好主家的机会,他总会身先士卒。希望有朝一日家主能安排他参与些不危险的战争,镀个金后升职为偏长或是卒长。 不料侍婢的一句话,让他立时懵了。邑主与野宰素来不和,野中的百姓无人不知。此刻公然跑去王诩的底盘绑人,是不是玩的有点大了?更何况此时就他一人。若是被人群殴出来,不仅自己的面子保不住,还会令邑主府蒙羞。 他咽了口口水。 “小柔姐!别开玩笑了。要不我们先回去?多喊些弟兄。您瞧!绳子都没带出来,怎么绑啊?” 侍婢被他这么一说,不禁娇笑出声,笑的花枝乱颤。正准备打趣几句,突然目光一怔,指着前方同样驾车的人。兴奋的唤道: “前方可是野宰卫诩大人?” 宁长与王诩同时一拉马缰,两方的马儿亦同时嘶鸣起来。 “不知姑娘何事?” 三人纵身跳下马车。 “我家公子有请野宰大人食肆一叙。” 王诩打量了下女子身旁的护卫。 “哦。是兰公子吗?” 对着两人一礼。 “嗯!正是邑主大人。” 对方也跟着还了一礼。 “在下与内子约好在家中用食,不知改日可否?” 王诩并没有直接拒绝姬兰的好意,只是答应了阿季申时会返回家中,不想妻子担心罢了。正准备道别离开,却见那二人眉来眼去的,不时还瞟他一眼。王诩摇了摇头,随即登上马车。 “告辞!” 下一秒。 “姑娘!你要干嘛?” 女子头陡然跑了过来,一把抱着了他的腰。大庭广众之下,着实让王诩无语。 “宁大哥!快来!” 女子一边紧抱着他,将其从车上向下拖拽。一边还催促着身旁的壮汉动手。 “你们到底想干嘛?绑架我吗?” 行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侍卫无奈的挠了挠头。一脸憨笑的说道: “得罪了。” 剑柄抵上了王诩后背,惊得他一身冷汗。正准备大声呼救,只听。 “小柔姐!把他绑到哪儿里去?” 女子努了努嘴,指着几丈开外的食肆。 “呶!” 王诩回过身来,与绑架他的宁长对视了一眼。 “喂!那是我开的。” “呵呵!呵呵!所以大人还是莫要为难小的。我们也只是听命行事。” 宁长收回了短剑,不住的干笑。王诩无奈的望了望自家的食肆。 “好吧!我们走。” 认为这对男女是绑匪,明显是高估了他们。王诩不再理会,大摇大摆的走进食肆,将二人甩在身后。他唤来了掌柜,嘱咐对方将车马还回鄙中。随后,径自来到了厨房。这顿告别的饭食,他打算亲自下厨张罗。毕竟先前说过,他日再聚之时,会亲自下厨让姬兰一饱口腹之欲。 随着热油发出滋滋的声响,各种食材被少年倒入锅中翻炒。升腾的油烟顿时弥漫了整个厨房。奉命前来邀请王诩赴宴的二人,一脸错愕的看着少年熟练的炒菜动作。他们隐约能感受到眼前的少年与自家公子的关系绝非外面传扬的那般。 与此同时,几墙之隔的阿季,正坐在小院中清洗着刚采摘回来的蔬菜。少女抬手撩起散落的发丝,脸颊上依旧泛着微微的红晕。 第二十三章:无法承受的爱 食肆二楼的一处雅间内,一身青衣的少女正端坐在几案前。 “卫诩...还没来吗?” “回公子!野宰大人正亲自下厨,准备饭食呢。” “噢?” 少女有些意外,起身行至窗边。 今日她刻意修饰了妆容,还在面上蒙了一方薄薄的纱巾。清丽的面容带着一丝神秘感,被衬托出少女的百般娇媚,给人无尽的遐想空间。 “你命人将桌案并在一起,移至窗前。然后去请野宰大人上来一叙。” “诺!” 婢女小声应诺后,偷偷看了看公子腰间系着的坠饰。眼睛一转,抿嘴偷笑起来。 片刻过后,两张几案便被拼凑在一起陈于窗边。从窗户一眼望去,便能瞧见坊市的主街。整齐的房舍,悬挂着各式各样的招牌一字展开。偶有商贩为招揽生意在门前叫卖着。 少女望着对面的酒肆,一块随风摇摆的木牌上写着“桂花酿”三个大字。仿佛回忆起了什么羞人的事情。女子的嘴角扬起一抹笑容,随之面显两朵桃花。 “兰公子久等了。” 失神间,听到熟悉的声音。女子微微的偏过头,看见一袭白衣的少年正恭敬的施礼。随即她也起身对着男子一福。 “元儿这厢有礼了。” 男子猛地后退了一步,有些惊慌。 “抱歉!无心打扰到姑娘,在下定是走错了房间。” 然后,扫视着四周,挠了挠头,满脸的疑惑之色。少年便缓缓地向后退去。 “先生留步!小妹奉家兄之命特来赔罪。” “家兄?” 少女点了点头,抿唇微笑。 “嗯!家兄乃野中邑主,正是先生口中的兰公子。” 她将袖袍稍稍撩起,请男子入席。 “不知元公子前来。恕罪!恕罪!” 王诩拱了拱手,端坐在女子对面。随后便有侍婢将饭菜一一奉上。王诩疑惑的打量着面前清丽的少女。不明白姬兰让妹妹前来赔罪,这是准备要干嘛?当看到两张并在一起的桌案,更觉疑惑。 “日前家兄多有得罪,还望先生海涵。小妹先干为敬。” 少女以袖袍遮面,饮酒的动作美丽而优雅。 “岂敢!令兄对诩照顾有加,在下不知进退,令兰公子为难。应向令兄赔罪才是。” 各饮完一爵酒后。王诩瞧见少女面上的轻纱沾染了酒渍。 “元姑娘!若有所避讳,你我可分席而坐,以幕帘遮挡。” “不必!” 他也是出于一番好意。不然一会吃饭,少女如何在掩面的同时将饭食送入口中。不料,对方竟然拒绝了。之后除了喝酒,女子没有吃过任何食物。 “恕诩冒昧。这些饭食都是在下亲手准备。元儿姑娘可否一试?” 少女抿唇微笑。 “好啊!元儿最喜辛辣,不知先生可否取些芥粉来。” “稍等!我这就去。” 屋中既有下人陪侍一旁,女子又提出这样看似失礼的请求。王诩很自然的理解为,她是想支开自己一会儿。于是,知趣的离开,还刻意等了许久才取来芥粉。 “先生真是好手艺。不知尊夫人可有如此口福?” 不料,王诩离开后,桌上的菜竟被少女一一品尝。他很是无语,若是这样吃饭。为了顾及少女的颜面,他岂非要中途谎称如厕,多离开几次。此刻面对少女的调笑,反倒是有些不自然了。 “呵呵。还好。” 气氛异常的尴尬。为了配合少女,他只是饮酒,并未进食。一杯酒缓缓的送入口中,细细的品尝着米酒的味道。 “那日家兄与小妹说起食肆中有种桂花香味的美酒。今日却不见此酒,真乃憾事啊。” “咳...咳...” 听到这话,王诩顿时被口中的米酒呛到了。想必少女终究是忍不住了,打算帮自己的兄长声讨王诩那日卑劣的行为。 “不知元儿可否有幸一尝此酒呢?” 两人对望了许久,王诩不确认的回答着。 “元儿姑娘不是在说笑吧?” “难不成先生如此吝啬?不愿以美酒款待元儿?” “岂敢!我这就去。” 确认过对方的眼神,丝毫看不出戏耍之意。王诩便匆匆走下楼去,行至路对面的酒肆门口。在沽酒时,他远远的望见二楼窗边的少女解下了面纱,正慢慢的品尝着菜肴。与此同时,少女的余光似乎也看到了他。女子悠然的一抬手,托起下巴做出毫不经意的表情来。虽只是远观,隐约的看到了对方露出的侧脸,但那惊鸿一瞥,内心留下的震撼与朦胧的美艳勾勒出无限的遐想。 “此酒性烈,不可多饮。” 回到食肆中,王诩为少女倒了一爵酒。 “先生可是要走了?” 这话问的突兀,一时间王诩不知如何回答。 “不再回来了吗?” 当他准备开口时,只见少女已经饮下三爵。王诩不免劝慰道: “姑娘莫要贪杯,多饮伤身。” 随后悠悠的叹出一口气来。 “哎!不瞒姑娘,此处有令兄足矣。兰公子一心为民,使得百姓富足。诩自愧不如,又何必留下令兰公子徒增烦恼呢?” “不会!” “在下岂会不知令兄心意?诩若就此离去,野中亦可还位知趣的野宰。他们相互信任,定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 少女的反驳,似乎没有得到王诩的认同。对方只是委婉的夸赞着姬兰,不想将架空朝廷官员的事情放在明面上告知眼前的女子。 “不知先生如何才肯原谅家兄,如何才肯留下?” “呵呵,元儿小妹莫要为难。这是在下与令兄之间的事情,不劳姑娘费心。” 王诩是铁了心要走的。先不说他与姬兰当下势如水火的关系。倘若留在这里,两年后没有子嗣的话,又会被官府逼着娶妻。种猪一般的生活,他可无法忍受。 “那好!小妹亦不强留先生。今日前来本为兄长赔罪。元儿在此自罚三爵,还请先生莫要责怪家兄了。” 少女说完便端起酒樽,将面前的三支青铜酒爵全部斟满酒水。王诩看得有些懵了。不想面前清丽的女子竟然是个酒量惊人的女汉子。 “小妹切莫如此。诩从未责怪过令兄。” 他也不知如何劝慰,随即也斟满了三杯酒。想着对饮完,这事情便过去了。哪知面前的女子这般固执,显然是以退为进。少女又斟满了三杯。 “此酒乃元儿拜谢先生今日不辞劳烦亲自下厨之情。正所谓君子远庖厨。累先生君子之名,乃元儿之过。” “在下未尝自诩君子。姑娘谬赞了。” 王诩对着少女一礼。不想对方的下一句话令他动容。 “君子小人一看便知。” 恍惚间,竟有种错觉。对面的女子便是姬兰本人。他想妹妹能为哥哥前来赔罪,想必兄妹间的关系应该十分亲密,并且无话不说。他与姬兰之间发生过的事情,少女知晓亦是自然。心中的茫然与惊讶随即消散。 “这是何意?” 就在这时,女子突然拿起一支小瓷瓶。正是之前索要的芥粉。她轻颤手指将芥粉倒入酒爵中。王诩与她两案之隔,亦能闻到一股辛辣的气味。 “小妹最喜辛辣。无碍的。” 少女掩面微笑。一爵酒后,开始不住的咳嗽。 “咳...咳...” 透过那方沾染酒渍的纱巾,两行清泪映衬的分外明显。 “姑娘何至于此?” “咳...没事!家兄言,欠人者,必与人还之。元儿不想亏欠先生。” “喂!只是一顿饭而已。何必呢?” 见过拼酒的,可没见过拼芥末的。王诩只是看着少女痛苦的模样便感同身受。只觉辣眼睛。片刻过后,女子透过纱巾抹了抹唇边沾染的芥粉,正准备继续饮下第二杯酒。 “别喝了。” “先生可是愿意留下?” 王诩仅仅片刻的犹豫,不等他伸手阻拦,少女便将第二爵酒饮下。此时女子优雅的形象已然不再。那方掩面的纱巾满是泪渍、酒渍以及淡黄色的芥粉残余。她很是痛苦,涕泪横流。干咳的声音中略微带着抑制不住的干呕声。一连饮下数杯烈酒加之芥粉的辛辣,少女的额间布满晶莹的汗珠,面颊红的发紫。 “够了!我是不会留下的。” 他是否离开似乎对于姬兰而言,只有助益。 “饮尽此爵,元儿不会再让先生为难了。” 女子倔强的端起酒杯。王诩顺手去夺。 “你疯了吗?” 对方死死的抓着,就是放手。即使男女间交握的双手是出于无心的触碰,也未让少女觉得惊慌,从而做出丝毫的让步。王诩想抢过酒杯替女子饮下这杯酒,却不料二人争抢间,那酒爵翻倒,酒液倾洒了少女一身。 由于两人都是跪坐着,少女又分毫不让,用力的争抢。王诩怕抓伤女子的纤手,于是便松开了。不料对方用力过猛,整个人像是倾倒一般,向后猛栽。酒水劈头盖脸的泼了下来。酒中混了芥粉,辛辣无比,此刻被酒液溅在脸上,眼眶立时泛红。 少女不住的揉着眼睛,泪水奔涌而出。或许是不想当下的丑态被王诩看到,她侧过身去,竟委屈的哽咽出声。哭的很是凄惨。 “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屋中侍奉的下人,瞧见这一幕,忙退了去出。王诩起身一跃,像猴子般灵巧的跪坐在少女身旁。他急的手足无措,忙撕下衣袍的一角。 “你的面纱上沾了芥粉。” 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穿着的衣服亦是锦缎制作,不像过去那般粗糙。王诩将丝质的布料递了过去。女子侧卧在草席编织的地板上,掩面轻轻的啜泣。 “不要你管。你走啊!” 虽是这么说着,但还是接过了对方递来的一方衣料。女子闭着眼睛,缓缓的解下面纱。 “兰...兰...兰公子。” 眼前的少女与姬兰的长相,一模一样。除了发丝遮蔽的宽额头以及那浓浓的眉毛,他几乎看不出两人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于是目光不自觉的朝女子的胸前瞟去。 “我不是兰公子。” 许久未见,他已经记不得姬兰的身形了。不过少女仓促间的回答,倒是让他更觉疑惑。对方的本能反应与正常逻辑,应该是称兰公子为哥哥才对而并非顺着他的话去说?想到这里,眼光游离,打量起女子来。 那翠绿鲜艳的坠饰,醒目的挂在少女的腰间。只是一瞬的错愕。所有的真相全部呈现在眼前。她就是姬兰。从始至终,姬兰都是女子。 曾几何时,王诩在心中暗赞姬兰的长相俊美,就连他亦忍不住多看几眼。对于欣赏男子的美,这事情困扰了他许久。有时甚至怀疑起自己在某些同性之间的审美方面,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知道了。兰公子...” 时间凝滞了,屋中的二人久久的陷入沉默。 不久前,还在家中准备饭食,期待丈夫归家的妻子,心中隐约感到一丝悸动与不安。她推开院门,焦急的快步向坊市行去,期望能巧遇到正在返家途中的王诩。或许是女人的第六感,当阿季不经意间的抬头张望时,那熟悉的身影正与一位体态轻盈的青衣女子相拥在一起。 她难以置信,想看的更清楚些,于是艰难的靠近那小楼的窗边,躲在一颗大槐树下。那青衣女子真的很美,娉婷秀雅,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高贵的气质。 阿季劝慰着自己。夫君的才学会引来大家千金的爱慕,想来也是很正常的。虽是这么想的,但眼泪还是抑制不住的流了出来。她从未想过会嫁给王诩。毕竟她是奴婢,面上的烙印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伤痕。即便真的在一起了,王诩或许不介意,但旁人难免指指点点,借阿季奴婢的身份来奚落或是攻击她的夫君。身处于奴隶不如牲畜的年代,是件多么可悲的事情。 她倚着大树,背对着楼上情意绵绵的二人。她与王诩在一起假扮夫妻,其实仅仅是为了逃避婚嫁的政令,为了掩人耳目而已。或许那人只是同情自己的遭遇罢了。脸上的烙印,如此的丑态,又有哪儿个男子会真心愿意娶她呢?眼下有了更好的选择,或许这就是命吧。 阿季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回家的路程很短,走的快些不用盏茶的功夫便能到达。今日却是如此的漫长。她是习武之人,经历过生死。对许多事情看的比普通人要淡一些,可又是什么让她误认为两人间存在的夫妻关系是真实的?明明这一切从开始便是虚假的。她知道,是自己的妄想才会庸人自扰。 阿季缓行了几步,终于回到了家中。小院中清晨晾晒的被褥还在那里,夕阳的余晖将洁白的褥子映的一片血红。她吃力的抱着臃肿的床褥,缓缓向屋内行去。抱着的东西似乎有千斤重量,压的少女弯下了腰。眼泪如断线的珍珠,在地上留下一串印记。 少女的脸涨的通红,较之今日羞涩的粉嫩。此刻竟是血脉偾张,脸颊上暴起青与紫的颜色交织在一起。阿季闷哼一声。手中雪白的棉褥像是一幅泼墨画,被口中喷洒而出的鲜血,印出朵朵血红的梅花。 “咳...为什么?” 秋风瑟瑟的吹着,敞开的屋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少女抱着那团本就洁白如霞的棉褥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少女不明白自己的夫君既然已经有了心仪的女子,为何昨晚还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半个时辰前。 “别走!我已将野中的生意悉数关闭。不会再为难你了。留下来...请您留下来...” “我...” 就在真相被揭示,震撼与茫然交替的瞬间。姬兰从地上爬起,又将第三爵酒饮下。她显然已经疯了,以摧残自己的身体为代价,迫使王诩留下。那瓶芥粉被女子全部倒入口中,随后呕吐与撕心裂肺的哭泣,骇得王诩大惊失色。 “来人!来人!” 他大声疾呼。 “把酒撤下,打些温水上来。快!” 轻拍着姬兰清瘦的后背。女子不住的哽咽,不住的呕吐,却从不停歇的小声说着。 “兰儿本就是女子。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不想任人摆布。我不想嫁去晋国...不想...” 温热的毛巾拭去女子唇角的污迹,清秀的面庞,泪水仍在不停的涌动。男子轻轻的擦拭,不停的,重复着机械的动作。而女子只是低声沉吟,诉说心中的无奈。 “我兄妹三人,自幼孤苦,能苟且的活着已是不易。想要在乱世中为自己挣一条命,只能如此。卫诩!你会留下来帮我的,对吗?” 当下她不顾及自己狼狈的样子,亦或是公主的身份,将埋藏在心中的秘密与苦闷倾诉着。仿佛只有面前的男子能懂她。声音越发的沙哑,一字一句的停顿着。 “两年后,我们会向朝歌宣战。无论成败与否,都要试一试。这是...最后的希望了。” 少女抬起头,眼神中充满着期盼。她感受得到王诩的犹豫,于是猛地投向男子的怀中,双手死死的攒紧少年后背的衣衫。如同在这乱世中抓住了最后的希望,奋力地挣扎着,把许久积攒的委屈一股脑的发泄在少年的衣袍上,紧握的衣襟已经扭曲的快要崩裂一般。 “卫诩!别走。” 此刻,少年垂落的手臂,无力地拿着那块已经不再温热的毛巾,水滴垂落在地面,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窗外街市的嘈杂声全然模糊起来。 少女要去谋逆,要将天下搅得大乱。或许很多人会死,尤其是卫人。王诩从未想过为父报仇,亦没想过成为一国的主宰。他只想平平安安的生活,解开女娲的秘密,搞懂为何自己会来到这里的原因。她见识过女子的手段,此刻坦露心扉,显然是已经做出了决定。像以往一样那般单方面的强势压迫,不给别人任何选择的机会。 王诩不想听,他知道听后意味着什么。或许姬兰自幼生于出帝王家,连她亦无法察觉自身摄人的气势。不哪怕此时的坦诚是出自真心,而那不经意间撒发出的气场,王族居高临下的压迫感,都会让王诩心悸,敬而远之。 “若真是迫不得已,就离开吧。天下这么大,总会有一处容身之地。何必行险呢?” 他终于开口了,想规劝少女放弃。 “不!我不能走。我若走了哥哥怎么办?妹妹又怎么办?” “卫国是没有未来的。将来的天下...没有卫国。” 如今是春秋五霸的尾声,战国七雄的时代即将来临。他虽不熟知这段历史,但也明白卫国的未来只有灭亡。秦终将统一天下,结束这乱世。 少女的手臂陡然垂落,脑袋抵上男子的胸口。片刻后,她轻轻地一推,纤弱的身子离开了少年的怀抱。迷离的眼眸,含情脉脉地望着对方许久许久。 “卫诩!谢谢。” 姬兰嫣然一笑,齿若编贝。白皙爽朗的笑容似乎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她稍稍整理了妆容。 “兰儿失礼了。” 对着兰公子曾经不肯放弃的挚友,又或是告别情窦初开后的苦恋,以君子之交,深深的俯身一礼。 “我不会再强留你了。保重。” 像是解脱一般,毅然决然的向下楼走去。 “等等。兰...姑娘。” 姬兰停下脚步,并未回头。片刻后,那一抹倩影消失在少年的视野中。 “我...会帮你的。” 细弱蚊蝇的声音,显得如此的苍白与无力。 他凭什么去帮?造反啊。是让百万人口的卫国动乱,爆发十多万人的战争,才会让这个国家易主。这不是开几家店铺,赚些银钱让一群百姓吃饱穿暖的那般简单。而是一场不能输的战争,双方赌上性命拼死一搏。没有如果,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王诩不明白,为何在姬兰决定放弃的时刻。他的内心空落落的。纵然对方是名女子,过去的他亦不会这般刻薄。他在意两人间的情谊,如同君子间惺惺相惜。然而知晓姬兰女子的身份后,使得一切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难不成相互间的吸引,从一开始便是男女之情? 此时,少年的脑海中一片混乱。他斟满了一杯酒,指尖轻弹那支装芥粉的小瓷瓶。试着将瓶壁上仅剩的粉末,倒入酒液中。细细的品味那股呛鼻的辛辣。 窗外渐渐昏暗的光线,秋日清凉的感觉,让他终于明白了。姬兰的感情,其实无比的真实。是看不到未来的恐惧与活在当下的珍惜。所以才会将感情表达的格外热烈,不顾灼伤他人的疯狂。或许是认定了将要做的事情会失败,不想在短暂的生命中,让这份真挚的情谊...昙花一现。 第二十四章:墨翟 秋雨如期而至,为云梦山笼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阴沉的天气,万物也随之变得毫无生机。每每此时,野中的百姓喜欢三三两两的聚在食肆中吃些酒食,谈论下诸国近来发生的大事。 秋收过后,他们都有些余钱,也不必担心来年家中的用度。一年到头的忙碌,难得雨天不用下地干活,几道小菜便能打发半日的时光。如此的惬意与悠闲,又有谁不提前准备几个故事作为谈资,用来助兴呢?食肆中的掌柜与活计同样喜欢这样的生活,他们不用跑来跑去的招呼客人。他们些一坐下就是半天,于是也懒散游走于食客之间,偷听些有趣的见闻或是光怪陆离的故事。 “听说了吗?陶朱公死了,暴毙而亡。” “噢?怎么可能?范蠡富甲一方,正值不惑之年又岂会暴毙?莫非难以消受美人之恩?” “哈哈哈。” “非也非也!” 正当几人聊得热火朝天,各种龌龊的想法接踵而至时,陡然被一少年打断。众人不免投去好奇的目光,瞧见邻桌坐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与一名不到二十的壮汉。 少年穿着一身湛蓝色的麻衣,士人打扮。衣领与肩头稍稍有些褪色,脸上肉嘟嘟的,看上去有些讨喜,而一旁五大三粗的壮汉同样也穿着士人的袍服,虎目圆睁的模样倒是一点也不可怕,反倒是有种屠夫装文人的可笑感。 蓝袍少年嘻嘻一笑,挤了过去。 “鄙人翟,宋人。” “小兄弟是宋人?那一定知道陶朱公的事情喽?” 自报家门后,也不客气,坐在人群中。 “当然!” “快跟大伙讲讲?到底范蠡是怎么死的?” 被少年抛弃的壮汉,倒是没有跟过去。他一脸莫不甘心的模样,埋头扒起饭来,吃的津津有味。 “范蠡与西施被人刺死后皆沉尸湖底,后被渔人发现。” 话一出口众人惊愕,片刻后,纷纷议论起来。 “陶朱公那么有钱,想必是得罪了什么厉害的大人物。” “我看是有歹人觊觎范蠡的万贯家财,这才将其杀害。” “哎!可怜美人西施也一起葬身鱼腹喽。” 就在人们忘情的议论时,那名叫翟的少年,从这桌食客的几案上,端起一盘卤肉大嚼起来。 “小兄弟可知何人所为?” 只顾着吃。 “嗯..嗯...” 竟还一边点头,一边找水喝。 “别噎着。” 想来大伙是很想知道下文,有人热心的递去一碗清水。 “当然是越君勾践所为了。” 如此震撼的内幕消息立时引来了许多人。食肆中一半的人群都围了过去,就连掌柜与小二亦是如此。 蓝袍少年抹了抹嘴,像是没吃饱一样,继续扫视着桌上其余的饭菜。显然荤菜是没有了。他很失望,对着围观的人咧着嘴笑了笑。 “还有吗?” 立刻便有人从隔壁的桌上端来一盘硬菜。 “有!有!这咸鱼不错。小兄弟您接着说。” “想必大伙皆知,先有文种大夫被车裂于市。如今范蠡将军沉尸于湖。勾践灭吴而称王,自不愿往事被人提及,故此杀人灭口喽。” 不过几筷子的功夫,那清蒸的咸鱼便只剩下鱼头了。众人细细品味少年的话,觉得十分有理。既然陶朱公之死已经有了定论,人群便也散开了。 “你们就不想知道是谁杀死范蠡的吗?”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众人的第一反应是这少年刚才是在说笑,耍大家玩呢。 “小兄弟何意啊?” “能潜入宋地,刺杀一城之主,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随即一片哗然。感情这少年连刺客如何预谋,如何行动都知道。只听唰的一声,食客起身朝少年又围了过去。 “哎呀!好饿啊!” 少年揉了揉肚子。众人连忙四下寻找肉食。 “去!给小兄弟上只烤鸡,我请。” 掌柜发话了。 “掌柜!您先听着,一会儿跟我说说。” 一只手搭在小二的肩头。 “知道了!快去。” 店小二依依不舍的跑向后厨。少年眉开眼笑,对着一旁的壮汉招了招手。 “滑厘!过来。” 那壮汉起身行了过来。众人惊呆了。对方身高八尺有余,足足高了他们两头。这鹤立鸡群,作为鸡来陪衬的感觉,着实很不好。大伙忙给那铁塔般的汉子腾让了位置。 他们围聚的这桌,原本桌案上只有简单的三道菜,此刻却堆满了精美的菜肴,像是酒宴一般。 “昔日孙武领兵伐越,勾践以数百死士败吴军于阵前,为此阖闾中箭身死。一时间,越国死士名动天下。岂不知勾践称王,图谋中原便是靠着百越死士吗?” 楚国自从脱离大周,自立为王后被吴国打败。吴国便高调的继承了王的称号,成为南方霸主。后吴国被勾践所灭,南方霸主自然实至名归。只不过勾践老谋深算,从未对外声称自己为王。而是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臣服于周王室,并连年参与中原的战事。各种拉架劝架,获取不少美名。勾践不承认自己为王,但管不住别人的嘴巴。尤其是受他恩惠的国家,越王叫的比周王还亲。 “越国死士训练严格,直接效命于越君。比之大周虎贲,有过之而无不及。死士在行动前,会服食五石散,狂暴勇猛不惧生死,可以一敌百。” 众人像是听武侠故事一般入迷。食肆的大堂内落针可闻。 “越国的死士组织名为忍,乃取自勾践尝胆复国之意。” 此刻若是王诩听闻,一定会认为某岛国的忍者便是由此而来。 “噢!原来如此。小兄弟真是博学。勾践卧薪尝胆之事我亦有所耳闻。” 少年打了饱嗝。 “嗝...谬也!勾践并无卧薪之事。” “劳烦小兄弟解惑?” 拍了拍身旁的大汉。对方秒懂,立刻加速狂吃。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一只手拿着盘子,一只手扒饭。 “卧薪尝胆乃伍子胥为督促夫差不忘父仇而为之。” 这倒是新鲜了。食客们竖起耳朵聆听这位博学的小先生讲解。原来卧薪并非躺在柴薪上睡觉。而是形容被人整天逼逼叨,觉也睡不好的样子。当天伍子胥为了不让吴王夫差忘记越人曾杀害他的父亲。便嘱咐的内侍,大王没跨过一道门槛都要高喊。 “夫差!你难道忘了,你的父亲是怎么死的吗?” 然后夫差便要立即回答。 “孩儿不敢忘。” 以至于晚上如厕时,都被人这般提醒。于是,夫差决定不出门了,整日待在房中埋头苦学,奋发向上。三年后,他率军伐越,得报父仇。看来伍子胥的教学还是蛮成功的。或许是这位严厉的老师管教的有些过头,导致夫差成功后便目中无人。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多谢诸位款待!鄙人告辞!” 故事也讲完了。少年带着壮汉走出了食肆。外面的雨早已停歇,青石砌成的街道上湿漉漉的。他们二人朝着谷中的方向行去。 “滑厘!我厉害吧?” 被少年称之为滑厘的大汉,本名禽滑厘,是个农夫。由于食量惊人,仅凭耕种根本养活不起他一人。于是家中决定让他追随这位聪慧过人的少年四处游历。相传这位少年乃商朝王室的后人。墨姓,名翟。祖上曾担任过宋国的大司马,虽然家道中落,但是仍旧殷实。 商朝灭亡后,旧国的遗民全部被迁至到了宋地。这里的百姓基本都是殷商时期遗留的贵族子弟。早些年,周朝的君主怕这里的百姓有复辟故国之心,没事便征讨一下。后来周王室便将此地分封给了自家的叔伯兄弟,这才安定下来。 宋国也曾强大过,两百多年前,宋庄公在中原声名鹊起,打遍诸侯无敌手,就连大周天子也要忌惮几分。不过眼下的处境令人唏嘘不已,基本和卫国差不多。 名叫墨翟的少年,涉猎极广。不仅擅长工匠的技艺,还使得一手好剑。也曾有人举荐他担任一方鄙尹。谁知少年醉心于四处游历便拒绝了。 前不久他刚跑到鲁国,与年少成名的鲁班切磋木匠技艺。谁料对方有了新的发明,拿出一把锯子,做的木匠活比他精细百倍。惨败的墨翟原本是打算回家后,加倍努力一雪前耻。不想归国后便听闻了范蠡遭到刺杀,被投尸湖中的事情。 作为一名爱国愤青,他立即启程赶往陶邑,追查凶手。真相大白后,又不巧在陶邑看到了木棉布。自诩为木匠大师的他,一眼便看出织机上的差距。百思不得其解后,决定追查棉布的来源,于是便追到了卫国的云梦山。 “那是自然。矩子见多识广。俺跟着你也有肉吃。” 禽滑厘一边拿着根干草剔牙,一边憨笑的问答。 “就知道吃。我们将来可是要干大事的。开山立派,著书立说。把墨家发扬光大。” 被大汉无心一说。刚才骗吃骗喝的行为,让墨翟此刻略有尴尬。 “矩子教训的是。滑厘跟着您将来也能沾光。嘿嘿。” 两人沿着主街一直向山谷中行去。他们打听了野中的情况,有村民讲,山谷中有两个大木轮,可以昼夜不停的旋转。少年很是好奇,准备前去一观。 “你为什么会追随我?别说有肉吃。不然我打你。” 禽滑厘掰扯着粗壮的手指,数啊数。 “跟着矩子可以学木匠、剑术...” 皱了皱眉。开始冥思苦想。 “嗯...还能听故事。” 一盘的墨翟脸色很难看。 “还能...认识很多人。” 瞧着壮汉一脸便秘的模样,墨翟着实是听不下去了。 “够了!够了!” 少年学着越国那帮刺客,也搞了组织,称之为墨家。自从见识了公输班发明的铁锯,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也发明个东西,不亚于人。于是,将两把直尺垂直拼合在一起,称之为矩尺。由于木匠画图计算本就是常有的事,少年觉得这样的一把直角尺子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为了纪念自己伟大的发明以及博学多才,便让禽滑厘称他为矩子。不过墨家如今只有他们二人。 “哇!大好的木轮啊。” 两人终于来到了水车附近。 “嗯!真大啊!” 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合不拢嘴。 墨翟看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搞懂这水车转起来有什么用途?难不成是野中的地标建筑,仅仅是用于观赏而已? 于是乎,两人鬼鬼祟祟的靠近那连接水车的房舍,准备近距离的观察一番。不料,房舍外停靠着一辆马车。五名男子正在装卸货物。远远的瞧见两个贼头贼脑的家伙,立时大喝。 “干什么的?看什么看?” 墨翟唰的身形一闪,昂起头,假装那些人呵斥的不是他。 “我们矩子想进去看看。” 不想憨厚的禽滑厘,果断卖起队友来。 “看什么看?快滚!” 那般搬货的人极不耐烦。 “你们怎么这么说话?” 禽滑厘站在原地不退,反倒是向前走了两步。 “坊主!有人闹事啦!” 像他这样铁塔一般的汉子,众人当然有所忌惮,其中一人向房舍内大喊。片刻后便有两人跑出,他们手持青铜短剑。凶神恶煞地瞪着不远处的二人。 “干什么的?速速离开。不然休怪我等请二位去野宰府的大牢坐上一坐。” 禽滑厘不以为然,底气十足,略带一丝痞气的说道: “干吗?” 墨翟的嘴角抽了抽。 “你这白痴!说这么大声干嘛?干你个头啊!没看到他们有剑?” 远处的七人,两人执剑,五人随即从屋中取出了木槌。这里是油坊,榨油时会用巨大的木槌敲打油饼。而形状可怕的木槌,估计只是一下便能将脑袋砸爆。 墨翟见状向后躲了躲,扯着禽滑厘的衣袖准备逃遁。 “怕甚?我们也有剑。” 说着,壮汉从包袱中取出一把短刃。竟当着众人的面将短剑从剑鞘中拔出,寒芒乍现。显然与他们对峙的那帮轮锤拔剑之人,在野中生活了这么久,尚未见过胆敢如此挑衅的家伙。被称之为坊主的男子大喝。 “把他们抓起来!定是别国派来的细作。” 此刻,墨翟托着禽滑厘向后退却。就如同瘦小的马驹拉着一辆大车般艰难。他不忿的呵斥着。 “你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笨蛋...快跑啊!” 接下来的一幕,惊呆了摩拳擦掌准备上前大干一架的七人。只见壮汉一闪身,手臂夹着那蓝袍少年的腰,片刻便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他们只看到两条腿与一颗脑袋被横在空中不停的抖动,一上一下的,像是挑着的扁担,且晃动的频率惊人的一致。而那被做当扁担的少年则发出乌拉乌拉,像是呕吐的声响。 雨后湿润的空气不甚微凉。山谷内一处小楼的窗户被推开了。房间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药草的苦涩与鲜血的腥甜混合在一起,隐隐有种阴森恐怖的气息。 “咳...咳!” 一脸苍白的男子,轻咳了两声。在鼻前挥了挥手,似乎是要驱散这难闻的味道。他的动作略显僵硬,挥手时下垂的袖摆,隐约露出手腕处的绷带。 “哎!我又不是唐僧。” 他看了看受伤的手腕,一抹浅浅的红色,令他唉声叹气。 许久过后,男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又将窗户掩上。他转身行至床边,望着脸上有些血色的妻子,长长的输了口气。 昨日他喝了许多烈酒,带着微微的醉意返家。当看到晕倒在地上的妻子时,立时吓的酒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妻子速来身子强健,无缘无故的吐血昏倒着实是有些匪夷所思了。王诩虽是看过几本医书也跟着妻子学过一段时间如何去诊病,但那种又跳又念咒语的治病方法,他一个现代人自然是不会信的。由于扁鹊尚未出生,有没望闻问切,当下的医者仅仅凭借经验为人治病。可以说治死的人多了,医术也就精湛了。 王诩可不想拿阿季的性命冒险,于是煎了些平心静气的草药为阿季服下。他猜想少女能吐血只要一个原因。 “一定是练功走火入魔了吧?” 武侠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子吗?少女一人便能干掉五名强盗,在他看来算是高手了。教他学的吐纳之法明显就是传说中的内功。王诩庆幸自己并未勤加练习,不然也走火入魔了,这可如何是好?联想到上次漆树过敏的事请,他又开始自残,足足为阿季喝下一碗血。想必杀只鸡,也不过能放出这么多血来? 此刻因失血过多,面色惨白如纸。加之一夜未睡,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他脱下鞋袜,躺在阿季身旁,捋了捋少女额前的发丝,那块烙印似乎又浅了许多。 看着阿季恬静的睡相,感受着均匀而悠长的气息。他终于可以安下心来,休息一会儿了。王诩探出一只手,轻轻地握住少女的小手。身体的疲惫好似从胸口涌了出来,扩散至全身的每一处角落。 不知睡了多久,梦中能感受到手心暖暖的。一直被人紧紧的握着,手背碰触着细腻柔滑的东西来回摩擦。然后冰凉冰凉的,如同侵入骨髓的寒冷。 当他睁开眼时,时间似乎没有变化。还是昏暗的光线,潮湿的空气。只不过床榻上的妻子已经不见了。 “阿季!阿季!” 王诩轻轻唤了几声,不见妻子应答,急忙起身下楼。他很是担心阿季的身体。当行至楼下,房门虚掩,透过光亮的缝隙,瞧见少女正坐在小院中认真的清洗蔬菜。阿季一边仔细的挑拣,一边用手背理着额前散落的发丝。 这一幕让他有些触动,不禁停下脚步。静静地望着,欣赏着女子不一样的美丽。感受着家的温馨与妻子默默的爱。 曾几何时,王诩是多么希望能有一个这样的家。上一世,意外的死亡让妻子夏云诺与他相隔在两个永远无法交汇的时空,曾经梦想的生活仅一步之遥,最终却支离破碎。而这一世,阴差阳错的与他的婢女走在了一起,少女的长相居然还酷似妻子,似乎冥冥之中上天帮他在这乱世中圆梦了。然而他却无暇驻足,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他轻轻的推开门,行至少女身旁。俯身蹲下后,默默的拿起一只水瓢,将清水缓缓的倒下,冲洗着妻子手中的菜叶。 “身子...好些了吗?” 女子的双手僵了一下。微微的点头。 “嗯。” “没事就好,多休息。今后的饭食由我来准备。夫人不可再操劳了。” 阿季的目光停留在少年的手腕处。她呆了呆,目光中透着一丝复杂。 “妾身给大人添麻烦了。” 王诩有些茫然。平日里妻子总会唤他良人。 “怎么会?我们是夫妻嘛。等你身子好些了,我们便立即出发,先去宋国,游玩到入冬再赶往越国。南方的冬天可不比北方这般寒冷。在那里过冬,夫人一定会喜欢的。” 说着说着,少女缓缓的低下了头。一滴眼泪坠入水盆中,激起小小的涟漪。 “怎么啦?不喜欢吗?那我们就去齐国,那里有大海。晒晒太阳最是舒服。” 她吸了吸鼻子。 “妾身不想走了。” “为什么?” 欲言又止。过了许久后,对着王诩浅浅的微笑。 “云梦有妾身放不下的东西。所以请大人留下来,不要走了。” “我们不是说好了。这里的事情了结后,就一起走吗?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阿季轻咬着下唇。喃喃道: “家里的菜园无人打理。鄙中还有病者需要医治,妾不能离开。” “夫人无需担心。李大叔就住在隔壁,可以代为照看。夫人若真的放心不下病者,我便命人去朝歌,出重金寻一位精通岐黄之术的老者。既为百姓治病,又可在学馆教书传授医道。两全其美。” “两全其美?两全其美...” 少女小声念叨着,又低垂着脑袋。 王诩也不想乱用成语,大周的语言文字实在是太少了。这时有文化的人,还不擅长于使用浓缩后的成语。习惯以讲故事的方式旁征博引一番。沟通起来有些费劲。 好比“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成语。对方会先给你讲个绘声绘色的小故事。借此吊一吊书袋子,卖弄下学问。当聊天的人听的一脸懵逼时,对方得意过后再阐明,此乃吴王夫差的儿子为了劝老爹提防臣服的越国所用的隐喻。若是没有耐心的人,铁定会奋起暴打对方一顿。 当下的文人,十分的喜欢借物喻人,借事喻人,而后在追溯源头,讲明出处。如同西方的学术研究一般严谨。哪怕是常识,只要被提及,就必须加以佐证。不过此刻的阿季倒不是这样想到。 “大人...可愿为妾身...留下?” 少女起身,对着王诩恭敬的一拜。仿佛两人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少君的称呼变成了大人,奴婢变成了妾身,仅此而已。 阿季此刻的话语与坚定的神态,陡然让王诩回想起姬兰。复杂的神情转瞬即逝,却都被少女仔细的看在眼中。 小院中静静的,偶尔能听见鸟鸣之声。两人的心中似乎都装着满满的心事。云梦山的午后袅袅的炊烟升起,仿佛将清明的山村笼罩在混沌之中。 第二十五章:神与人的智慧 人生没有如果,历史更不会无端的偏离轨迹。被凡人称之为命运的东西,无形中操控着人们按照神的旨意,将事情发展到早已设定好的结局。在神看来,这只不过是生物间智慧的差别。神的预言之所以能准确无误的推演失态的发展,其实是比凡人要想的多,看的更远而已。 人世间,时有未卜先知的事情发生,往往结果会被聪明人提前预料。这类拥有预知未来能力的人,被人们称之为圣贤。随着时间的流逝,圣贤的传说被渲染后,变得神乎其神。最终成为人们心中的神。而真正的神是如何准确的预言,或许无人知晓。 近来阿季的变化,让王诩十分忧虑。妻子整日闭口不语,除非他主动搭话,不然少女甚至可以做到几天一言不发的程度。虽是不说话,但对于王诩的关心丝毫不减。王诩担心在这么下去阿季会出问题。于是,来到了西坊市的守藏馆。他认定阿季是因练功受伤才使得性情大变,想查阅下医书,找找有没有关于这类病症的记载。 不久后王诩来到了守藏馆。如今这里的藏书除了王诩的贡献,亦有李沧家中周王室藏书的复刻版。自从图书馆正常运行后,王诩还是头一次来。图书馆只对学馆内的先生开放。由于教学的课程并不紧张,他们时常会来此看书,或是三两人聚在一起,推敲一番那些缺失的古籍。讨论完毕后将意见统一起来,再进行古籍的修复工作。学术探讨的风气十分的浓厚。 王诩自不愿打扰那些正在探讨的学者,于是蹑手蹑脚的缓行至一旁。 “如我所料不错,这方黑色金石乃上古羲皇所著河图洛书。” “我看不像。相传龙马负图,洛书现于龟甲。此为金石,绝非上古之物。” 只是好奇的偷瞄了一眼,王诩的眼珠子差点瞪了出来。 众里寻他千百度,不想那东西居然近在咫尺。 “可这两仪图案又不像文王所著的《卦辞》之象。” “张子何必迂腐。或许是有好事之人随意为之?我观这金石漆黑如墨,形状似铁。上古皆以贝石制物,绝不可能得知这等冶炼之法。” 此时的文人都会以“子”来相称。子的滥用程度就跟百年后是个男人都可以被称之公子一般。 “有理!或许是楚人学我中原文化不得其意,才会将这两仪图画错了呢?” “哈哈哈。有可能。” 几人中,有位老者捋着花白的胡须。说道: “张子若不死心,可问问守藏史,此物从何而来。必能为你解惑。” 被唤做张子的年轻人对着几人一礼。 “嗯!诸君,我们继续吧。” 他们随之也还了一礼。气氛很是和谐,相互间十分的恭谦,尽显士人君子温文尔雅的风度。倒是没有一言不合便据理力争的火药味。 那块黑色的铁片被张子放回了原处。放在距离几人蛮远的一处书架上。他们随即拿出一片残破的龟甲接着研究讨论起来。 王诩悄悄的摸了过去,将铁片藏于袖中,随后走出门外。行至二楼时,他四下张望,确认周围只有他一人后,寻了个偏僻的房间,躲在屋中最深处的角落里。王诩将身体藏匿于书架之下,开始滴血入梦。 幻境中他看到了惊奇的一幕。一位与他年龄相仿且长相酷似的清瘦少年。正捧着一条细长的白蛇。而那白蛇显然已经死去,一动不动的垂落在少年并拢的手心两侧。蛇身从中间断裂,像是被什么野兽死撕咬过,一大片的皮肉已经不见了。 少年将白蛇的尸体平放在一处明亮的石台上,右手轻轻的抚摸着白蛇。从蛇头一直抚摸至蛇尾,可能是想把白蛇抚平。他反复了几次,突然一抬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优美的动作如同指挥乐队在演奏。 白蛇凭空消失了。片刻过后,少年握紧拳头,捏了几下。缓缓的摊开手,掌心中陡然出现一颗璀璨的光点。光点忽明忽暗的闪烁着,犹如心脏在跳动。他咬破指尖,将一滴血,滴在那光点上。血滴与光点交汇的瞬间绽放出无数耀眼的金色光芒。光芒消散后,少年将手指向上轻轻一划。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无数细小的光点盘旋连接在一起,形成一道螺旋状的光柱。其中双链螺旋的结构看上去很像人类的dna,不过稍显短小。无数的光点在少年指尖的拨动下,开始迅速的重组跳跃,随后重新串连在一起。那条dna的链条突然向两端延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的生长。 许久过后,少年微笑着点了点头。他反手一握,光柱凝结在一起,耀眼的光芒四散开来。乍现的金光犹如实质般勾勒出一名女子的身形。仅仅一个呼吸,四散的光芒骤然停滞,从四面八方汇聚在女子的身影上。光影如梦似幻,时光好似倒流一般。 光芒稍稍黯淡,光影中显现出一个女孩。她双手环抱在胸前,赤裸着上身。披散的长发像瀑布般倾泻而下将石台铺满。女孩眨了眨眼,皱起眉头,若有所思的注视着少年明亮的眼眸。不一会儿,她的眉头舒展开来,像是想到了什么。 “你...是...小...猩猩?” 少年的目光很像之前女孩误入猩猩居住的树洞时,看到的那只萌萌的小家伙。 小白蛇没想过去咬伤对方。却被一只保护幼崽的母猩猩将她的身体拦腰咬断,并抛出洞外。她以为自己肯定是死了,却不想意外的活了过来。当意识到一条蛇可以说话时,女孩吃惊的捂住了小嘴。一时间,春光乍现。正值羞赧之际,少年贴心的解下上衣,披在了对方的肩膀上。 他没有否认那只小猩猩就是自己,于是点了点头。 “嗯!” 少年独自生活在这里,已经好几万年了。孤独漫长的岁月就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那是多久的时间。无聊的时候,他喜欢控制未知生物的身体,去探索对方未来进化的智慧程度。他很喜欢这样的游戏。时常把那颗湛蓝色星球当做游戏的场所,偶尔为弱者打抱不平,伸张一下正义。他喜欢高高在上,主宰一切的感觉。 “你愿意留下...永远的陪着我吗?” “嗯。我愿意。” 女孩笑了。笑的灿烂无比。她似乎很满意现在的身体。开心时,总会不自然的抖动起自己的小脚丫。不过她的脚丫有些特别,是鳞片附着的蛇尾。人首蛇身,她就是女娲。 少年猛地一转身,指着宫殿外如诗如画般的风景。 “这里是泰星,我是这里皇。” “泰...皇?” 女孩的疑问让他很是得意。创造出的新物种似乎完美无瑕。智慧的等级要比爬行动物高出几百万年进化的时长。他很满意也很喜欢。 少年手指平移,指着那颗挂在天空中,偌大的蓝色星球。 “那里!那颗湛蓝色的星球,本皇以后就赐予你。你是那里的皇。” 女孩听不明白,皇是什么意思?只觉面前爽朗的少年如同仰望星空时,看到的那轮洁白无瑕的明月。正在思索之际,少年突然将她从石台上抱了下来,然后牵起她的小手。 “跟我来!带你去参观一下本皇的花园。” 他们奔跑着...欢笑着...打闹着... 直到两人疲累的躺在一颗参天古树下。女孩欣喜的问道: “这花园有名字吗?” “还没有,不如你起个名字。” “叫一点好吗?” 少年侧过身,疑惑的看了看身旁的女孩。他调皮的将脑袋依靠在对方的鳞片上。女孩羞红着脸,微微抖动着蛇尾。喃喃的解释道: “你是小猩猩,我是小白蛇。我们都只有一点点大。” 突然间,画面静止不动了。像是这段美好的童年往事被定格在漫长的回忆中。幻境中的一切变得空洞而黑暗。幻象爆裂,支离破碎,分裂出无数色彩斑斓的光点。散开的光点如雪花般满天飞舞。 王诩试着去抓住那些散落的光点。他并非出于好奇。这样的落幕方式显得过于残忍。记忆中的过客,像是荧幕前的观众,永远无法都进入演员编织的美境。 他以为幻境结束了。不想眼前又出现了新的画面。仍旧是那处石台,盛装华丽的女孩趴在那里,哭的很伤心,不住的抹着眼泪。一旁的少年摇了摇头。 “别哭了。下次再努力。创造物种可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我跟着艾娃学了一千年呢,你才学了十年就能推演到第五步,已经很厉害啦。” 得到少年的夸赞,女孩吸了吸鼻子。 “是么?为什么我创造出来的物种是不完美的?” 少年宠溺的抚乱了对方的头发。 “因为...你不够智慧。” “什么是智慧?” “智慧是推演事物发展的方向。不是知识的积累与拼凑的创造。” 滔滔不绝的讲解开始了。 智慧是指物种具备判断以及推算事物发展方向的能力。可以从细微的变化中,预见到未来无数种衍生的可能性。通过缜密的逻辑,判断出最有可能出现的一种。那一种可能,不是猜测而是准确无误的必然。 智慧一般是先天的。是通过从母体中获取那些带有遗传片段的dna,再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进化缓慢的提升。 智慧的等级与学识和智商完全不同。学识是可以通过获取知识不断的累积而增强。智商亦可以通过脑部的发开或是技巧性的练习得以提升。然而智慧却不能,只有一种提升的途径。那便是汲取消化带有遗传片段的dna,也就是吞噬基因。 “虽说你创造物种在智慧等级上已经远远超越了猩猩,但通过上千年的进化后,会暴露出两个致命的缺陷。” 少年将双手背过身去。 “第一,无法进化的颈部,物种意外的死亡率会提升。” 来回踱步,看上去很是高深莫测。 “第二,过于追求智慧的提升会造成基因的突变。免疫系统的错乱会使物种难以在疾病中存活下来。” “所以还是放弃吧。等你的智慧等级再高一些,自然会发现更完美的东西。” 女孩忍着眼泪,摇着脑袋,很是倔强。 “我不会放弃的。地球上的人类已经进入了石器时代。他们会创造工具,会使用火。智慧的等级已经很高了。” 少年像是听到极为幼稚可笑的事情。他忍着笑意走向女孩,伸手捏了捏对方的小脸。 “我说过了,那不是智慧。发明创造只是智慧提升到一定程度,出现的必然结果。是物种将新的知识解锁,把资源重新组合后的产物而已。” “比如你创造出的新物种——人类。某个人在无意间制造出了一柄石矛,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东西可以杀死一头野兽。他并非聪明,而是在重组资源中发生的巧合。几百年后,当物种的智慧得到了提升。即便当初发明石矛的人不存在,也会有其他的人将石矛创造出来。因为发明石矛只不过是将锋利的岩石、绳索、木棍这类资源拼凑在一起。就是这么简单。” 女孩偏了偏头,想要挣脱少年的手。她不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小白蛇,如今已是造物的神。受人类膜拜且高高在上的女娲。 “在低等智慧生物眼中,他们会认为那就是聪明,是智慧。很可笑,也很愚蠢,不是吗?在神的眼中,那只不过是常识罢了。只需要一秒钟,就能读取他们数千年的文明。所以你不用刻意,等到你的智慧足够高的时候...” 少年调皮的一笑,又去弄乱女孩的头发。他很喜欢这样表达感情的方式。不管对方是否乐意接受。反正他很享受。 “呵呵。你会发现今日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可笑。而那些低等的智慧生物根本不值得...你为他们流泪。所以不要哭了。” 少年将手指停在女孩的眼眶下。似乎是打算接住对方的泪珠。 “你说过地球是我的,我是那里的皇。所以我要守护人类,他们是我创造出来的。即便并不完美。” 女孩拨开少年的手指,言语中少了一丝底气,显得十分柔软。 “知道啦!地皇陛下!你是最了不起的神,是大地之母,是守护人类的女娲。” 女孩浅浅的笑了。她喜欢被这个无所不能的少年赞美。 幻境消失了。王诩缓缓的睁开双眼。一缕午后的阳光透过高大的木窗,洒在他的脸颊上。他抬起手来用袖袍遮挡着刺眼的光线。 此刻的脑袋好似快要爆炸一样。头疼欲裂的感觉迫使他紧紧的咬起牙关。额头已经被汗水浸湿了。接收了如此多的讯息,一时间难以消化。他没有起身,只是静静的依靠在墙边。希望疼痛的感觉能稍稍缓解。 他试着不去想那些幻境中的事情,但是脑海中抑制不住的浮现出那名与他长相相似的少年,还有女娲,以及他们之间的对话。 当达尔文的进化论无法解释两千年前的人类与现代的人类根本毫无区别时,许多专家学者便开始怀疑人类的祖先并非猿。因为猿的脖颈没有人类这般脆弱。人类的瑕疵被戏谑的称为上帝造物时的疏忽。王诩的两世经历,跨度了近2500年。自然知晓那所谓的疾病是什么? 癌症的出现,正是人体自身的免疫系统认为癌细胞的扩散是属于人体内正常的细胞分裂,所以才不会自愈或是将其杀死。 想想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竟然可以从科学的角度去解释清楚。甚至于女娲创造人类的神话故事亦是真实的存在,而人类居然是神不完美的作品。那套诠释智慧的理论,更是振聋发聩。像是以倒推的模式来解释智慧真正的涵义。好像游戏中的天赋点,只要智慧到达一定的层次,那些发明创造便会自动解锁。 他细细的体会,发现是这么个道理。古代人不是不够聪明,而是生产力低下,掌控的资源太少。物质基础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又有人谁会浪费可以救活千万百姓的资源去搞研究创造呢? 后世的时候,他能看到事情发展的三四步便被称作商业奇才。然而女娲成神十年就能看到第五步。王诩很想知道,那幻境中的少年究竟强大到何种程度?能看到第几步? 脑袋胀痛的感觉稍稍淡去。王诩立即起身将守藏馆内的每一处房间仔细检查了一遍。然而好运气到此为止,他并未发现守藏馆内还有其他的黑色金属。时辰也不早了,借了两卷医术后,他匆匆离开。行至主街食肆的附近,瞧见许多人聚在一起。将一高一矮的两名蓝袍男子团团围住。 “掌柜就收留我二人吧。” “这..哎....不是在下不愿收留。我知小兄弟学识渊博,只怕委屈了您。” “无妨!我们墨者崇尚苦修,自不拘小节。” 匆匆路过的王诩,猛地停下脚步。他踮起脚尖,向人群中望去。只见食肆的掌柜上前行出两步,扶起那弯腰施礼的低矮男子。 “以小兄弟的才学何不去学堂任教?像您这样的士人,我们野宰大人定会十分赏识。” 王诩细细打量着二人。在他的想象中,墨者应该是提着三尺长剑,仙风道骨的洒脱,如同侠客一般的存在。为何眼下的墨者看上去如此的不伦不类。金刚与正大的组合又是个什么鬼? 他自嘲一笑,觉得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毕竟春秋战国时期,墨家是强大的。非儒即墨,能与儒家平分秋色。在街上遇见个墨者也不是奇怪的事情。活的墨者也见过,准备转身离开。只听。 “不知掌柜可否为在下引荐?” “好说!” 掌柜笑眯眯的应承,刚扶起少年,一抬头便瞧见了王诩。 “咦?大人!” 围观的人群霎时间全部向他投去目光并纷纷抱拳施礼。这尴尬了。 随后众人被掌柜劝说,各自散去。王诩无法逃遁只好彬彬有礼的带着二人进入食肆,在二楼寻了处僻静的位置坐下。准备开始面试。相互自报家门后,他直接切入正题。 “礼、乐、射、御、书、数,不知仁兄可以教授哪儿些?” 少年轻握了几下手心。 “呃...书倒是没什么问题。数嘛,也知晓一些。” “不知仁兄可有佳作,让在下拜读一番。” 这时的书并非四书五经,而是教人识字与写作。一般想要成为教书先生的人都会拿着自己写的文章前来应聘工作。面试的人大底看看文章的深度就能知晓对方的学识。 “没带在身上。” “无妨!口述即可。” 少年犹豫了半天,猛地一拍手,开始复述起自己的大作。 这时的学问人写文章,总喜欢选取先贤名人提出的一两个问题,然后进行解读,再附上自己深刻的理解。有些自负才高八斗的人还会影射些治国的方针在里面。 王诩没想到面前的少年居然是在讲述木匠的技艺。比如,如何制作榫卯?木楔应当怎样接连?甚至还提到,经他反复试验,得出燕尾榫最是牢固。诸如此类的木匠术语。 王诩一脸懵逼,听得莫名其妙。他们开办的是学堂不是技术学校。心中虽是佩服这年轻人在木匠方面的造诣,但谈论的话题似乎跑偏了。他想打断少年拉回正题,却不想对方滔滔不绝,说个没完没了。直到少年身旁的大汉腹中发出一阵打雷般的声响,这才停了下来。 “滑厘!不就两天没吃饭嘛。至于在大人面前这般失礼?” 王诩尴尬的笑笑。 “呵呵...怠慢了。” 随即让掌柜张罗了一桌饭食。准备请这两人吃顿饱饭后,打发他们离开。 “诩尚有要事,先行一步。二位慢用。” “且慢!大人莫非是觉得工匠之道粗鄙不堪?” “岂敢。” 少年似乎看清了王诩的心思。 “崇尚工匠之道,既可强国富民,又可教化百姓。熟不知尚礼乃愚民尔。唯工匠之道可开民智。” 或许是骗吃骗喝惯了,少年很懂得把握时机。 “好大的口气。今日你若能自圆其说,诩不仅赠送钱粮,亦亲自为仁兄举荐。” 王诩才不相信学了木工,人就会变聪明。他在幻境中早已被那套神的智慧理论深深折服。而少年的理论恰恰与之相反。他认为工匠的发明创造十分严谨,如果一个国家的百姓都崇尚工匠之道。久而久之,这个国家不仅在科技方面会突飞猛进,就连人们的逻辑思维也会受其影响发生好的变化。形成全民崇尚学术研究的思潮。而其中最关键的,是这么做会影响到人们的交流与写作方式,做事的态度以及道德品行。 姑且听听这新奇而有创意的想法。少年为了取信于他,拿出齐国来举例说明。 崇尚经商与利益的国家,政府在决策上只懂得权衡眼前的利弊得失。长此以往民风也会受其影响,发生不良的变化。比如百姓会贪财惜命。倘若爆发战争将无人为国出力。齐国表象上强大,事实上只不过是纸老虎而已。 听到此处,王诩一惊。少年似乎早已预见到齐国的没落,这与历史完全吻合。他随即又提出了更有深度的见解。 周礼教化百姓要诚信待人。然而大周的统治阶级却未曾以身作则。想要人人都信守承诺,世间只有君子,没有小人。本质是在于通过工匠之道开启一条漫长的学习之路。人们通过不断的学习与研究可以明辨是非,最终人人都能看清谎言,便不会被人蒙骗。如此一来,小人难做,世间的君子自然会多起来的。 或许这少年人的话别人恐怕无法理解,而王诩却深谙其中的道理。纵观历史,这样的真知灼见,就连王诩这个现代的人也未曾仔细思考过。他不禁心中暗赞。 礼教约束了人性,被压抑的人们只能通过想象来逃避现实。因为他们无法承受世人鄙夷的眼光,最终选择随波逐流,放弃挣扎与抵抗。 在交流与写作方面,人们喜欢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方式来体现自身的学识,崇尚朦胧的美。因此,交流时彼此间喜欢揣测对方的心意。写作时则追求别人看不懂的意境。 在做事方面,正是受到了长期交流与写作习惯的影响。往往重人,而不重事,这样的行事风格看似有些本末倒置。 道德品行方面,是靠着礼教的行为标尺来衡量。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对自己或是对他人有什么好处?似乎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关注与认知,而是一味的盲从。也正是礼教的影响导致流言在百姓中可以疯狂快速的传播。民众无法在第一时间以单一的行为准侧去判断是非,而是臆想后将流言扩散。如此有所图谋的人便能借机愚弄百姓,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追求工匠技艺产生的教化作用,则与礼教截然不同。工匠为了发明创造在交流与写作方面会十分的直白易懂。做事更是脚踏实地的务实派,以智慧的成果来体现个人的成就。道德品行方面则更为质朴聪慧。在对抗流言时,他们会以工匠的严谨逻辑来衡量对错。更多考虑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流言出现?散播流言的人想达到什么样目的?谁是最终的受益者?或许看清其中的门道后,也只是冷冷的一笑,然后撂下句话。 “关我屁事?” 少年足足讲了一个时辰。满桌的饭菜早已被身旁的壮汉一扫而空。此刻王诩的内心波澜起伏。他傻傻的望着眼前的少年,惊叹墨家真是人才济济。 “仁兄高才!受教了。” 王诩恭敬的行礼后,从怀中掏出一袋铜钱置于案上。 “明日巳时诩在此处等候仁兄。我们一同前往学馆。” 说罢,他告辞离开。 “嘿嘿。矩子真厉害!” “喂!你怎么...都吃完了?也不给我留点?” 王诩行出几步便听到那壮汉称呼年轻人为矩子。之前相互自报了家门,只是知道少年名翟,来自宋国,其他的并未多想。 此刻瞬间不淡定了。他转身跑了回去。对方以为他要拿回相赠的钱财,忙将案上的钱袋收入袖中。 “你...你是墨翟?墨子?” “啊?我们...见过?” 第二十六章:杠杆原理1 墨翟的出现让王诩平静而枯燥的生活变得有趣起来。许多埋藏在心中的事情,只有当遇到了对的人且对方能听得懂你在说些什么时,才有了倾诉的机会以及与之交心的可能。在与这位讨喜的墨门矩子交谈时,王诩偶尔会恍惚,只是短暂的失神。因为墨翟超前的思维让他时常产生错觉,怀疑对方也是来自于现代。每当王诩回过神来,不免会试探几句。 “翟兄!物理?呃....牛顿?” 而后不是以挤眉弄眼的迷惑告终,就是以墨翟喋喋不休的问题结束。王诩只能臆想,或许自己是个例外,在转世投胎时孟婆打瞌睡了,所以才没有清除他前世的记忆。而墨翟则是没了记忆却保留着现代人基因中的智慧。王诩终于找到了同类,不再理会被人视为异类的烦恼,可以畅所欲言的爽快。他对墨翟的好感度与日俱增。 同样的,墨翟对王诩亦心生好感。他明白工匠们在技艺的传承上总喜欢留一手。不会将技艺的核心内容倾囊相授。而王诩则对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墨翟提出问题,对方都会耐心的予以解答。两人经常一起讨论些乌七八糟的事情,或是搞些稀奇古怪的发明创造,感情日渐亲密。志趣相投,知音难觅,墨翟竟有种烧黄纸与王诩拜把子的冲动。 这一日,他在学馆内给孩子们授完课便急匆匆的去找王诩。他现在被安排在学馆当先生,教授书艺。大底就是让学生每日识得十几个生僻的文字。为了避免教学的枯燥,墨翟从守藏馆内借了些工匠方面的书简。一方面是让孩子们在抄写中加强记忆,另一方面则是将这些记录工匠技艺的书籍进行复制,然后广泛宣传。 每当学生们抄完一卷书简后,墨翟都会声情并茂的讲解其中暗含的道理与工艺上的技巧。而后大肆宣他的那套理论——科技强国,兼爱非攻。学生们很是喜欢,回到家后都叫嚷着将来立志成为一名木匠,许多大人为此十分的头疼。 午时过后,墨翟离开了学馆。穿过空无一人的西坊市大街。此时已是深秋,街道上落满了厚厚的树叶。行路时如同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他很喜欢这个与世无争的小山村。想着回到宋国后,也能建一处这样的地方。不知不觉,眼前的道路变得明亮起来,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多了。 他转过街角,行入城中的主街。这里林立的商铺,攒动的人群,与静谧的西坊市形成鲜明的对比,又是一派不一样的景象。 这些天王诩在盘点各个商铺的账目,在府库一待便是半日。墨翟也时常过去帮忙。由于当下的记账方式比较落后。商铺的掌柜在每日打烊后,盘点下钱箱便粗糙的记上一笔,这就是流水账了。然后再将营收所得连同账册交至府库保管。通常是一周上交一次,而统一的核对账目则是一个季度进行一回。即便在收入上偶有偏差一至两成,也是常有的事情。算筹记数的方法及雕刻竹简的书写模式是造成记账麻烦的主要原因。 墨翟刚行至府库门外,便听到院中传来嘈杂的争吵声。 “不对!您这码铢一定有问题。” “老东西!你什么意思?是在质疑我们司徒府当众行骗吗?” 原来是府库内负责入账的老管事正与一群人争吵。那群人中,领头的穿着下级文吏的玄色官袍,身旁跟着四名膀大腰圆的壮汉。 “大人!我并非此意。可否将码铢拿出,让小人一验?” 老管事一脸的为难。 “混账!你一贱民胆敢如此无礼。” 一名面戴刀疤的大汉从那文吏身后行出,一把揪住了老管事的衣领。 “你们想干嘛?司徒府的人都这般不讲道理的吗?” 老管事羞愤不已,双手紧扣着壮汉粗壮的手臂试图挣扎。而那壮汉一脸的戏谑,眉毛因脸上的刀疤被削去一段,显得异常狰狞。 “老不死的!我们司徒府你也敢说,不想活了是吧?” 壮汉只是一只手便将老人缓缓的举起。 “咳...咳...” 老管事连连咳嗽不住的挣扎,腿下蹬来蹬去,死命的踢那壮汉。 “哈哈...你这贱民,还敢反抗?” 墨翟见状,大喝一声。 “住手!” 壮汉毫不理会,像是在炫耀自己的力气一般,将老人举过头顶。墨翟忍无可忍刚要上前,就被另外三人拦路截下。他急声说道: “放开他!你们这般胡为,就不怕野宰大人责罚吗?” 突然,传来一声冷笑。 “哈哈哈...野宰?我没听错吧?卫国的野宰...呵呵...遍地都是。家主吴大人乃当朝五官之首,岂会怕一小小的野宰不成?就算你们野宰见了我也要大礼参拜。” 一直坐在小院中的文吏终于开了口。他回头看了墨翟一眼。一边嘲弄的说着,一边把玩着案台上的铢秤。手指点在铢秤的一端,秤杆的另一端高高的翘起。似乎很是悠闲,对身旁被勒住喉咙,悬在空中拼命挣扎的老人视若无睹。 “是吗?” 吱呀一声。府库正堂的门开了。王诩提着那把黑色宝剑走了出来。 “放开他!不然今天谁都别走。” 他狠狠地瞪了那面戴刀疤的大汉一眼。对方立时便松了手。老管事瘫倒在地,疯狂的喘息着。墨翟见状绕了过去,轻拍老人的后背为他顺气。 “哦...你就是这里的野宰啊?” 文吏尖嘴猴腮,八字胡,下巴极为干净,两腮却蓄着长长的胡子。看上去不乏时尚感,很像剑齿虎。双指夹着长髯,捋了几下,态度极其傲慢。 “好大的口气。不知阁下是哪儿位?可有官职在身?” “我乃司徒府家宰。” 难怪如此嚣张。原来这文吏是司徒府的总管。虽不在卫国的公务员编制内,但权势不可谓不大。司徒府掌管全国的土地、农耕及劳役,没人得罪的起。不然摊派些凿渠筑城的苦活,一般被征发的男子是要服役1-2年后方能归家。这时的劳役就和兵役一样,人人都有义务为国尽责。 “家宰?呵呵...不知您来我云梦有何贵干?这般的...猖狂...” 那司徒府的总管还是一副淡然的模样,身旁的跟班大声呵斥起来。 “放肆!” 总管拍了拍手,打量着王诩,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长剑上。 “很好!云梦的野宰,我记住了。” 然后直起身来,对着身旁的手下,一挥手。 “我们走。” 刚喘过气的老管事,大声疾呼。 “不能走!” 王诩向前行出几步,挡在他们的面前。 “今天的事情总要给个交待吧?说不清楚,谁都别想离开。” 之前在小院中往来的掌柜与执事还以为只是人口舌之争。平日里前来支付货款的商贾偶尔骂骂咧咧也见怪不怪了。方才的争执他们没太在意,可眼下看到王诩执剑堵在门口。一众人赶忙呼喊帮手,前来助阵。 府库内存放着野中的钱粮,佩戴兵刃的护卫自然不少。一时间赶来了五人,他们站在王诩身前。墨翟趁机从屋内也取了把短剑。 禽滑厘在学馆中教授学生们御车,尚未归来。若是那家伙在此,光是往这里一杵,估计吓都把这帮人吓尿了。墨翟想到那吃货居然不在此处,心中不免遗憾。只听。 “交待?可笑!野宰治下不严,污蔑我司徒府。可否给我一个交待?” 八字胡的总管说话时,对着旁边的刀疤大汉使了个眼色。大汉立即朝院外奔去。老管事见状,快步行至王诩身边。解释道: “大人!是小人的错。司徒府的这位大人今日来野中采买棉布,付了二两黄金。可小人一称却少了三铢,于是想请这位大人将称重用的码铢拿来一验,不想却激怒了他。都是小人的错。” 或许老人家是不愿为村子招致祸端,更不愿连累王诩。对于刚才差点被勒死的事,竟毫无怨言。反倒是唯唯诺诺的向对方道歉。 “这位大人!小人猜想您带的码铢或许是磨损了,才会有这三铢的误差。方才言语冒犯还请大人见谅。” “我若是不拿呢?” 他们说了一会儿,那刀疤大汉带着五十几号人便赶了过来。这些人中有八名是佩剑的护卫,其余的则拎着木棒破衣烂衫的像是搬货的苦力。 墨翟小声的劝道: “诩兄!还是算了吧。” 王诩有些犹豫。毕竟刀剑无眼,与村里的百姓一路走来,大伙亲如兄弟,不想有个闪失。他尚未开口,只听那司徒府的总管笑道: “算了?呵呵。” 他一挥手。 “把这里砸了。哦!对了!不要伤了这位野宰...大人。” 话一出口,两方便厮打起来。还好众人都拿捏着分寸,没有拔剑伤人。 一时间,府库院中混乱不堪。嘶吼声,哭喊声不绝于耳。五比一的人数差距,让王诩一方很快落了下风。 此刻,院外有几个前来交账的掌柜,他们有说有笑,正结伴前行。刚踏进院门,就看到两方互殴的暴力场面。根本没多想就大声呼喊起来。 “匪人抢劫啦!” 试想在府库门口打架不是来抢劫,那是来干嘛的?能做上掌柜,显然都是机灵人。他们四散奔逃,有的赶往城门口向守军求救,有的则去表臣百司府报官,还有一人狂奔至坊中,呼喊乡邻们前来帮忙。 远水救不了近火,是个明白人都知道。 村中的百姓本就是山民,许多人家都是猎户出身,敢与野兽搏斗自然也不怕与人打斗。 听到呼救的喊声,村子立时炸开了锅。府库遭袭,肯定要去拼命,那里存放的可都是众人的血汗钱。再说了,胆敢围攻野宰大人,官都敢打,来人必定是强盗土匪。大伙血红着双眼,有人背着弓箭,有人拎着菜刀,纷纷向府库狂奔。 就在不远处,府库的院落中,刚才还一副惩恶扬善的王诩与墨翟,此刻双拳难敌四手,被追打着,显得极为狼狈。墨翟虽使得一手好剑,但眼下又不能拔剑伤人。对方亦有兵刃在手,以免事态一发不可收拾。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只能苦苦支撑着四面八方袭来的拳头与木棒。 王诩则更惨。先前那司徒府的总管还说不要将其打伤。却不想一直被那刀疤大汉轮着木棒追打。对方力气惊人,显然没有留手的意思。此刻,只听大汉暴喝一声。 “哪儿跑!” 纵身跃起,一棒子朝着王诩的面门抡去。王诩顿时色变。 若是被这凶猛的一棒打中,估计脑袋立时开花。 他忙双手执剑格挡。只听,当啷一声。长剑被击落在地。王诩顿觉虎口处,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拇指微微的颤抖。他向后踉跄了几步,被对方一直逼到了墙角。 “跑啊!怎么不跑了?” 大汉将木棒横在胸前,不时的击打着左手的掌心。王诩双手抵在墙上,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对方。 “我是城中野宰乃卫国官员。你敢!” 大汉冷笑着甚是恐怖。 “哈哈,我当然不敢了。若是将你打死了,司寇府追查下来,也是一桩麻烦事。” 王诩松了口气。 谁料大汉突然抡起木棒,盯着他的右腿,微微的点了点头。 “不过...废你条腿,倒是无妨。” 木棒挥出的一瞬间,王诩伸出双手挡在头顶,身体不由地蜷缩蹲了下来。内心的恐慌汹涌而出,犹如那时被饿狼追至悬崖边无力的反抗。他听到墨翟的惊呼声,以及周遭痛苦的呻吟。随后脑袋嗡嗡作响,什么也听不见了。身体开始瑟瑟的发抖着。 就在此时,屈身挥舞木棒的大汉身体猛地一僵。那处因刀疤被一分为二的眉毛,微微的抽动着。虎目圆睁的双眼瞪得越来越大,瞳孔也跟着急剧放大。凶恶的眼神陡然变得惊恐起来。他不可思议的看着胸口处透出的寒芒。那里的棉袍,露出一丝雪白的木棉絮,而后被染得鲜红。 木棒掉落在地。弓背的大汉像是虾米一样向左侧缓缓的瘫倒。他紧紧的捂住胸口,血水从口中不住的溢出。 一道白色的倩影,一把染血的短剑。阿季霎时成为了院中所有人的焦点。 “杀人啦!杀人啦!” 众人大惊失色,看着那镇定自若的白衣少女,纷纷露出复杂的神情。 卫国民间私斗不断,只要不闹出人命来,官府是不会管的。如今杀了人,死的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庶人。按照大周的法令,刑不上大夫,贵族杀死平民可免罪,顶多罚些钱粮。而庶人之间私斗致死,则必须偿命。 眼前这女子莫不是疯了?当下所有的人都是这般想的。只听那女子轻声说道: “伤我夫君者...死!” 第二十七章:杠杆原理2 府库院中的打斗,随着阿季意外的出现停了下来。司徒府的那帮人将少女团团围住。不远处的墨翟搀扶起受赡护卫,顺手拾起王诩掉落的长剑,向阿季这边慢慢靠拢。两方开始对峙着,相互搏杀的战斗一触即发。倒在血泊中的大汉,此时已经没了动静。佩剑的诸人紧张的握着剑柄,额头上的冷汗显露出来。 司徒府的家宰也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到如簇步。他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后知后觉的王诩从惊吓中清醒过来,抬头瞧见妻子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过了许久才轻轻的唤了声。 “阿季...” 少女总是在最危机的时刻,及时的出现在王诩面前。身为女子的夫君,王诩顿觉酸涩与苦闷。近来阿季沉默寡言,不喜与人接触。他想了许多办法,去哄少女开心。一月过去,仍是没有半点起色。 此刻,看着少女手中那柄染血的短剑。王诩的眼泪夺眶而出,心中万般愧疚。 他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明明了会放下这一切,却总是忍不住管上一管。少女清减了许多。或许是做这野宰夫人有些不适应。为了配合丈夫的工作,阿季收敛自己的性子,在人前装出知书达理的模样。王诩知道这并非妻子的本心。是他的自私,才让两饶关系日渐疏远。 之前听闻阿季为了救自己,一连斩杀五人。那时仅仅凭想象,已是感动不已。而眼下亲眼目睹了少女不惧生死的挡在他身前。除了感动便是深深的自责。 “大人没事吧?” 阿季询问着,没有转身,目光警觉地扫视着四周。 墨翟带着几名护卫贴着墙边向王诩靠了过来,那些围堵的人群没阻拦他们。或许众人都不希望看到当下的摩擦演变为不死不休的血拼。 “没事吧?” 墨翟将王诩扶起来,同样也问了一句。紧接着把对方的佩剑递了过去。 “谢谢!我没事。” 王诩接过佩剑,身体无法抑制的颤抖着。 或许刚才不去强出头,亏些银钱让那帮人离开。现在亦不会搞成这般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想到这里,他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努力去平息心中的恐惧。 一个现代人,想要毫无心理障碍的去夺人性命,显然是不可能的。他不像这帮古人,早已习惯在人命如草芥,弱肉强食的乱世中求存。 王诩清楚大周的法令。杀人者偿命,处以斩刑。 他紧握剑柄,猛地拔出佩剑挡在阿季身前。 这明确的信号,如同回声一般,在院中扩散且回荡着。那些执剑之人也纷纷跟着拔剑,一时间满院金铁长鸣。看到这一幕,手提木棒的众人不约而同的向后退了几步。 双方仍在紧张的对峙着。此刻只要有人大喊一声,厮杀在所难免。 众人紧绷着神经,余光不由地瞄向那位司徒府的家宰。在他们看来王诩一方杀人后,已经没了退路。若是逼急了,指不定多拉几个垫背的。他们迫切的希望有人赶紧阻止这一切,避免事态继续扩大。 此刻,阿季轻轻揪了揪王诩的衣袍。 “大人后退。有阿季在,没人擅了你。” 随即身形一闪,抵在王诩胸前。少女身负蛮力,王诩动弹不得。她微微向后倾斜,如云的发丝扑向王诩的脸颊。柔软而窄的双肩顶着王诩向后退了半步。 “对不起!” 除了无力而苍白的歉意,王诩不知还能些什么。就在这时,那家宰伸手一指。 “尔等放下兵刃,交出那女子。今日的事就此作罢。” 在他想来,用一个下饶性命去交换野宰夫饶命。已经可以解气了。待到返回司徒府有的是时间去收拾这不知高地厚的家伙。 “你做梦!谁都别想动她!” “哼!身为野宰,难道你要抗法不成?” 显然那家宰也不敢逼得太急,此刻着实有些尴尬。这的野中是不会囤驻军队的,若是去府衙报官,岂非给对方找来帮手?再这么耗下去,没有一点意义。正在犹豫如何找个台阶下时,却听院外传来嘈杂的人声。 “保护大人!快!” 家宰大喝出声。 “堵住门口。” 不等他那帮破衣烂衫的手下动弹。汹涌而至的百姓便将他们围了起来。村民一进门就向王诩那边冲击,阻拦的人群立时便被冲散。家宰见状有些惊慌。呵斥道: “尔等要造反吗?我乃司徒府家宰!速速退下!” 正准备抡刀砍饶百姓一听这话,顿时冷静下来,而那些准备开弓放箭的猎户更是惊出一身冷汗。 “把他们围住!一个也不准放走。” 王诩一声令下。僵在原地的百姓纷纷动了起来。院门被堵的水泄不通。不远处仍有赶来支援的百姓。 “还不退下!你们胆敢与司徒府为敌,是想充军还是做一辈子劳役?” 王诩走出人群,指尖轻轻的敲打在剑鞘上。众饶目光齐齐向他投来。少年径自走向院门,阿季与墨翟也跟了上去。王诩对着院门外拥挤的人群声了几句。而后一些人进来,又有一些人出去。 俯视整个院落,院墙的四周被人群围的犹如铁桶一般,密不透风。 家宰看出了王诩的恶意,胸口不住的起伏。他没想到眼前的这年纪不大的少年,居然如此心狠手黑。他斟酌着用词,放下傲慢的架子。 “野宰大人!您放我们离去,我保证不追究此事。” 王诩的内心不住的挣扎。他何曾不希望此事作罢,只要能保下妻子的性命,哪怕散尽家财。但是,面前的人根本不值得信任。 杀人灭口是他唯一的选择,似乎也是当下最正确的选择。村中的百姓相处了这么久,大伙自会守口如瓶。就算将来事情暴露了,他不信司寇府会将全村的百姓判以斩刑,正所谓法不责众。 心中的恶念霎时升起,王诩猛地抱住妻子。 “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他已经没有了退路。看着妻子无惧的眼神,他转过身来,狠狠的盯着那帮人。 目光如电。只是对望了一眼,家宰汗毛倒竖,只觉一股冷冷的杀意向他袭来。 “你们听着!野宰的夫缺众行凶,若是尔等继续胡为。但凡事情败露,便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软话不听,只能出言恫吓。可是面前的百姓毫无惧色,更是无人退却。家宰急得满头大汗。 当瞧见王诩对着人群挥手,嘴唇微张的瞬间。他知道那少年要什么。 “杀!” 垂死的挣扎已然无法阻止将要发生的事情。家宰面如土色,万念俱灰。 “你敢!” 命悬一刻之际,全城突然响起了金鸣之声。一触即发的厮杀,顿时停了下来。这示警的钟声只有城中遭受敌袭时才会敲响。众人满心的疑惑,朝着城门的方向望去。片刻过后,不远处又传来了战鼓的轰鸣。鼓声并非从城门处传来,而是来自城中,并且声音距离他们越来越近。 家宰像是劫后余生,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疯狂的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他看了看闻声色变的王诩,喜上眉梢。 “是我卫国的军队。你们完蛋了,还不束手就擒!” 真是没有想到。在这的山村内,居然有军队囤驻。 渐近的鼓声在院外停止。士卒整齐的步伐声,越来越近。 “放下兵刃!胆敢对抗军队,尔等是找死吗?” 想必是那些守在府库外的民众不让官兵进来,所以军官才会暴喝出声。王诩偏着头嘱咐墨翟。 “你去告诉他们放下武器。不要抵抗。” 随后大队的甲士冲了进来。他们将闹事的人群摁在地上。一袭玄色衣裙的清丽女子,在侍卫的簇拥下快步走入院。女子额前的发丝有些凌乱,焦虑的眼神四下巡视着。当看到蹲在身旁的王诩时,女子这才稍稍输了口气。 “兰公子!” “嗯!” 姬兰微微的点头。与此同时,目光与王诩身旁的白衣少女对望了一眼。两人不禁都流露出惊讶的表情。姬兰惊讶是因为看到霖上那把染血的剑。眼前的女子虽是被强摁着蹲在地上,但手中依旧握着剑柄。而阿季则是被姬兰的真实身份吓到了。 “拜见公子兰!不知卫姬在此,请恕人失礼。” 春秋时,没有公主一。王姬是称呼周子的女儿。而诸侯之女则以国名加姓氏称谓。 “你是何人?” “回禀公子。人乃司徒府家宰,卫常是也。吴司徒乃饶叔父。” 王诩皱了皱眉。原来这货叫吴常,是吴司徒的侄子,难怪嚣张跋扈。 随后吴常将事情的始末道来,处处添油加醋,并指责王诩意图激起民变对抗朝廷。 “全部带走。” “公子!为何扣押我等?人并无过错啊。” 自从那日不顾颜面的强留王诩。一个多月来,姬兰未曾与王诩再有见面。今日听闻王诩在府库遭歹人袭击。少女心急如焚,未做妆容便立即领兵前来救援,一路上她驾着战车疾奔,发丝也有些凌乱了。 姬兰是卫国的公主,极重礼仪。她很少以女子的身份示人,野中百姓更是无人知晓。如今,众目睽睽之下。姬兰自不便多留,于是将院中参与闹事的人全部羁押。 不久后,在野宰府的大堂,那处王诩从未踏足过的府邸郑墨翟、阿季、老管事以及吴常还有他的三个手下,齐聚此处。 “本公子亦知晓此事。劳烦常家宰拿出码铢。” 吴常应诺,从怀中取出码铢。 “诺!” “左右!前去查验。” 堂前的铜案上,放在一杆铢秤。铢秤的一端放在黄金,另一段则放着码铢。那好似平一样的秤左右晃动着,最后笔直的平衡。没有丝毫的误差。 老管事瞪大双眼,激动的全身颤抖,大喊出声。 “不可能!你这人!一定是偷换了码铢。绝不可能!” 只见吴常当着众饶面,将身上之物悉数拿出。 “公子若是不信,可以搜身。人自正清白,不容贱民诽谤。” 老管事急了,从怀中掏出吴常给的二两黄金。 “大人!这是他付给饶黄金。可否一称?” 甲士接过老人手中的黄金,在铢秤上称量。大周的一两等于二十四铢。不一会儿,甲士便大声禀报。 “回禀公子!一两二十一铢。” “您瞧!他就是骗子!分明少了三铢。” 为此事牵连到王诩害的阿季杀人。老管事据理力争,想要坐实对方行骗之事,希望能为野宰夫人开脱罪责。 “呵呵!方才码铢有问题。如今又黄金有问题。老家伙!我将黄金交付与你时,可是二两,一铢也不曾偏差。他们都是人证。” 吴常指了指自己的手下。那三人纷纷点头附和。言外之意,缺少的三铢是被老管事偷走的。 “你!你这无耻人!” 老管事羞愤难当,对着姬兰俯身下跪。 “大人!人亦请搜身。若是人偷拿了黄金,我立即撞死在这堂上。” 姬兰摆了摆手。甲士将老人领至后堂开始搜身。三铢黄金的大,十分的细微,不易察觉。一刻钟过后。 “回禀公子!并无发现。” “公子!当时院中的人那么多,不定这老家伙有同伙混在其中,已经将黄金转移了呢?” 吴常这么,是想将水搅浑。即便把所有羁押的人全部搜身后仍是没有发现,他依旧会矢口否认。 老管事手指吴常,激动的手臂颤抖,更是被气的不出话来。只听吴常又。 “老家伙!莫非你见事情败露,将黄金吞入腹中?” “你...你...” 一口鲜血飚出。老管事摇摇欲坠。 “梁伯!” 阿季惊叫一声,连忙扶住老人。 “夫人!请您相信我,人没有拿...真的没有拿...” 花白的胡须上沾染着血沫。老饶眼角满是泪痕,胸口剧烈的起伏着。 “我相信。” 阿季潸然泪下。她当然了解老管事的为人。只是眼下亦是不清了。 “扶他下去医治。” 姬兰嘱咐甲士将老人搀扶下去。一旁的吴常幸灾乐祸。笑的异常灿烂。若是这老头死了,所有的麻烦事就此结束。 “公子!您可要为人做主啊。野宰夫缺众行凶,杀了饶忠仆。按照大卫律令,应处以斩刑。” 王诩再也按耐不住了。 “狗东西!我杀了你。” 他扑向吴常,将其压在地上,狠狠地扼住对方的脖颈。端坐在堂上的姬兰猛地起身。一挥袍袖。 “拿下!皆押入地牢。” 看着被拖走的王诩,涕泪横流的模样。姬兰黛眉微挑。 她从未见过少年如茨失态。即便是初识以百姓的性命胁迫于他,或是那次在食肆中哭泣着求他留下。对方都是云淡风轻,表露出不符合年龄的老成与稳重。而现在又是什么让他失了方寸。迷茫之中,瞧见那白衣女子挣脱甲士的束缚,扶起被拖拽的少年。似乎一切都明了了。 第二十八章:杠杆原理3 傍晚十分,整个云梦山都被笼罩在黑暗的夜幕下。星星点点的火光,勾勒出这座山城的轮廓。城市的正中央,偌大的野宰府在这一日的夜晚竟掌起灯火。时而浮动的火光围绕着方正的院落缓缓地移动着。 邑宰府的正厅,暖黄的火光从窗棂中透了出来。许久无人居住的院落稍显一丝人气。窗户里映出一高一低的两个身影。那静止不动的剪影在火光的摇曳下开始略微的抖动。 “卫诩!你起来!” 姬兰紧紧地握着拳头,手臂轻颤。跪在她面前的男子,顿首参拜,泣不成声。抖动的身体与少女的愤怒交相呼应。 “只要兰公子肯出手救下内子。我卫诩什么都听公子的。” 眼下只有姬兰可以救下阿季。王诩别无选择,除了叩首乞求怜悯。他似乎没有选择。 “我愿加入公子麾下,奉上全部家财。但求兰公子给内子一条活路吧。” “够了!为了一女子你居然做到如簇步。将来若是为了她,你定会背叛于我?” “不会!不绝不会!卫诩立誓效忠公子。若是有违誓言...” 听到这话,姬兰已然无法按耐心中的愤怒。 “住口!” 盟誓在大周是很神圣的事情。发誓效忠别人是要先歃血、再以锦帛立下丹书埋于青山,以地为鉴。如此信口拈来,以姬兰高傲的性子,自不需这般价廉的效忠。少女转过身去,不想再看到王诩那可怜兮兮的哭相。 “三日内,你若能证明那家宰在交易时做了手脚。你夫人我自当尽全力保下。不过...你若是无法证明,那休怪我秉公处理了。本公子并非不分是非之人。你快起来吧。” 姬兰的兄长被授予中大夫的爵位。只要将事情全部揽在兄长身上,帮王诩的夫人脱罪,其实并非难事。然而王诩是她谋划中的一招妙棋。怎会在此时公诸于众?少女继续着。 “今晚你就留在府中,不必回牢房了。” “不!谢公子美意。” “你...” 简直不可理喻。少女被他气得一时语塞。看着男子又是那般行顿首叩拜的大礼,姬兰无奈的吐出一口闷气。她需要的合伙人不是有软肋的窝囊废,而是搅动下风云亦处变不惊的国士鬼才。 当王诩重新回到地牢,心中的忧虑使得他思绪凌乱,无法静下心来。 三的时间,万一他查不出来。那妻子也只有三的命了。 月明星稀,阴暗的牢房内,王诩与阿季紧紧的依偎一起。少女显得很平静,她环抱着双膝,微微的偏了偏头。 “大人!阿季的命本就是夫人救的。能为大人去死,阿季...很开心。” 阿季似乎是看出了王诩的焦虑。试着去劝慰自己的夫君。 “记得一年前,大人受赡时候。我好害怕,觉得自己很没用。若是能勇敢一点,哪怕是为大炔下那一箭。也不会害您差点丢掉性命。阿季不怕杀人...我真的不怕...” 着着少女哭了。或许是压抑的太久,想在临死前确认下彼此间真正的关系。 “只要大人安好,阿季便是对得起夫人,对得起夫妻的情分。” 罢,少女起身,向前行出一步。身子一转,正正的面对着王诩。她举手齐眉,双膝下跪。俯身后,额头轻轻点在手背上。看到这一幕王诩泪奔。他学着妻子的模样,向退了一步,以稽首之礼待之。 记得他们成婚的时候,女子尚未及笄,男子未行冠礼。二人不知夫妻三拜,按照大周的礼法应当如何去做。于是,王诩提议,以参拜君父的最高礼仪——稽首之礼,来完成夫妻间的对拜之礼。象征着他们把彼幢作人生中最重要的另一半,高高的捧在掌心,相互尊重。如同效忠君王一样,保持对婚姻永久的忠诚。 往事历历在目,二人三拜之后,相拥在一起。王诩紧紧抱着少女,在她的额前轻吻。牢房中的哽咽声,使得为命裕心的人们,纷纷落泪。 那晚的误会,始终是这个倔强女孩心中的伤痛。她虽是奴婢,但亦不愿沦为弃妇。一个月来的内心挣扎,她不住的安慰着自己。夫君有心仪的女子,自己大度些,做出退让,作为妾留在夫君身边。她相信以王诩的为人,会善待自己的。但是那晚发生的事情,如鲠在喉。少女不明白夫君明明喜欢着别人,为何会对她做出那样的事情。或许正是少女的耿直,无法服自己接受亲眼目睹的事实。所以才会郁郁寡欢,选择以保持沉默的方式来疏远对方。 今日为救夫君而杀人,阿季没有片刻的犹豫。然而,当她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反倒是有种瞬间解脱的感觉。少女不惧生死,亦不后悔当时的选择。如此,她既保全了自己倔强的尊严,又成全了夫君的好事。在她看来很是值得。即便再选一次,她仍会义无反鼓出手。 第二日,一夜未眠的王诩早早的唤来狱卒。他紧迫的开始调查事情的真相。而那些被羁押的闹事者则是满心的忐忑。他们被关在牢房中,既没人提审,也没有释放他们的意思,仿佛众人被遗忘了。 王诩找到了梁伯。老人与墨翟被关押在同一间牢房。昨日因激愤而吐血,现在看上去奄奄一息,面色惨白如纸。墨翟扶起老人,将棉被垫在他身后。 “梁伯!昨日发生的事情,您能原原本本的跟我一遍吗?” 老管事轻咳了两声。干裂的嘴唇,缓缓张开。 “咳...咳...大人!昨日那卫常来到府库付账。当着饶面拿出了黄金,然后取出了铢秤,开始称量。平日里像这样大宗的买卖,人习惯再称量确认一遍。毕竟有个差池便是几百钱的损失。不想人怎么称量都是一两二十一铢....” 老饶声音越来越,身体十分虚弱。王诩努力听着,手指轻轻敲击着手背。片刻过后,他皱了皱眉。问道: “那卫常可有当着你的面,分隔黄金?” “没有...他是将一整块金子直接递给饶。” 老管事的回答,让王诩陡然警觉起来。 “你之前是否见过此人?” “未曾见过。” “你再好好想想。” “人是头一次收卫常的钱。毕竟他是司徒府的人,人不会不记得。之前我们也并未与司徒府有过生意上的来往。” 王诩眼睛一亮,似乎捕捉到了什么关键的线索。他又让老管事将事情复述了两遍,这才离开。 行至野宰府正厅,卯时方才过半,色依旧昏暗。早起的婢女们正四下忙碌着。王诩瞧见那日绑架他的侍婢,对着女子百般作揖拜托后,侍婢才肯帮他去唤醒沉睡中的姬兰。不久后,睡眼朦胧的姬兰出现在了正厅。 “兰公子!诩有事相求?不知公子可否命人传唤昨日与卫常商谈买卖之人。” “噢?这么快便有了进展?” “诩只是怀疑。询问过后方可确认。” 姬兰看到王诩认真做事的模样,很是欣慰。按照对方的意思,传唤了相关的人员。 没过多久,甲士带着两名男子来到了堂郑一人是布庄的掌柜,一人是店里的活计。他们向姬兰与王诩行过礼后,开始讲述昨日发生的事情。 “那帮人自称是司徒府的,人也不敢得罪。他们在店中挑了很久,最后选了木棉布。” “毅掌柜!你是他们是临时起意。并非一早知晓这木棉布?” “对啊!对啊!的跟他们了,就连朝歌的公卿们也喜欢这木棉布。这么软的布匹,冬做些棉袍穿在身上,舒服着呢!” “你继续。” “他们也爽快。一下子就订了十三匹布。不过,指名要玄色的。布庄一时哪儿有那么多存货。您是知道,玄色的布匹除了氏族官老爷喜欢,普通百姓很少买的。于是,人就命阿才陪着他们去库房拿货。” 听到此处,王诩皱起的眉头都快拧出水来了。 “不对啊!一匹布是160钱,二金怎么会买到十三匹布?应该是十二匹半才对?” “噢!是这样的。那人正好带了两金,倘若买十二匹布还要分割。剩余的碎金拿去融了太过麻烦。人一想,反正是新客,今后还有合作的机会,于是,就让了些利。” 随后,掌柜与二按照王诩的要求,又将事情叙述了两遍。 听着那絮絮叨叨的声音,端在堂上的姬兰竟打起了瞌睡。少女一只手支撑着下巴,跪坐在桌案前。脑袋不时的轻点一下。眼皮时而张开,时而闭上。 昨夜姬兰没有返回邑主府,而是留宿在这里。或许是有心事亦或是不适应这里的环境。油灯一夜未熄。她睡得很不踏实。直至清晨才短短的休憩了片刻。谁料王诩一大早便吵嚷着开始查案。她只好无奈的起身。此时,竟然疲惫到跪坐着也能睡着。 布庄的掌柜与二离开后,王诩才发现姬兰已经睡着了。他没有打扰少女的休息,而是声的唤来侍婢,取了一袭皮裘披在女子身上。他担心对方醒来后会腿脚酸麻,于是将姬兰轻轻地抱在怀中,心放倒在软席上。一旁的侍卫长宁长看到后也未吱声。绷着的脸变得很是精彩,对着侍婢柔一通挤眉弄眼,甚是投入。 “这位大哥!可否将证物取来与我一观。” 或许是想得太过出神。一声“国婿”不觉出口而来。 “国婿何意啊?啊不...野宰有什么吩咐?” 王诩声嘀咕着。 “国婿...” 他从未听过,以为又是什么新官职,未曾多想。 大周公主的夫君称之为国婿。由于王姬通常是嫁给国君作为正妻,所以这类称呼使用的很少。 春秋时期的政治联姻,算是历史上最具套路的婚姻模式。诸侯嫁女时,会将叔伯兄弟家中未出嫁且与王姬年龄相仿的女子作为媵女,一并嫁往他国。有时,这些陪嫁女子间的辈分相差很大,表姑表姨之类的也在其郑不过,她们目的明确且规模庞大,就是为了独占后宫。若是王姬不得宠或是出了意外,这些媵女便自动替补。都是来自于同样的国家,同样的宗族,自然会想尽办法达成己方的政治目的。因此,这时的宫斗基本是不存在。除非,国君不重礼法,十分的荒淫。不然,国事与家事根本无法分开。 “哦!在下是想劳烦大哥取来此案的证物。” “大人稍等。人这就去取。” 宁长一抱拳,一溜烟的闪入偏厅。 那日,自家公子邀王诩吃饭,他可全都看在眼里。若是两人没点猫腻,他亦是不信的。跑着跑着,宁长突然放慢了速度。 “不对啊!野宰已经有了正妻。若是将来娶了公子,那公子岂非成了妾室?这不被下人耻笑嘛。” 一颗八卦的心,让宁长很是期待两饶下文。没过多久,他便抱着证物回到了前厅。一股脑的将那些物件摊在铜案上。 “人告退!野宰大人若还有吩咐,尽管传唤人。” 话间,宁长对着王诩身后的侍婢挤了挤眼。随后女子与他一同退至门外。 “喂!你咱们公子是怎么想的?难不成真打算嫁给野宰啊?” “怎么?野宰大人有什么不好的?今早我瞧见他为了救自己的夫人,竟跪着求公子呢。哭的可伤心了。” 柔像是很欣赏王诩的行为。 “我知道野宰重情义,可咱们公子何尝不是呢?你想呀!若是他们真的成了。你觉得野宰会休妻么?” 侍婢猛地一惊,终于明白对方话中的含义。 “对哦...这可怎么办啊?” 两人窃窃私语着,开始为姬兰与王诩的未来担忧。 时间慢慢的流逝,太阳从东边爬上屋顶,又向西边悄悄的偏斜。 野宰府的大堂内,少年涂涂写写,一方绢帛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字,以及错综复杂的连线。铜案正中的位置,整齐的排列着各种证物。而两端则分别摆放着漆器的托盘。上面是两道菜与一碗白饭。一旁有序的陈列着空碗、长箸以及木勺。这是柔为王诩准备的早饭与午饭。少年坐在那里已经快五个时辰了。此刻他正望着那块黄金发呆,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桌面。 黄金很平整。他能确定的是,卫常在谎。因为对方的身上还有一块六两的金饼。而那缺少三铢的金块并非是从六两的金饼上分隔下来。他百思不解,对方是如何做到在老管事面前,称出二两的重量。 除了在码铢,铢秤,金子上做手脚以外,卫常的随身物品根本和案情毫无关联。王诩将那块不足重的黄金放在卫常的铢秤上进行称量,亦是一两二十一铢。心中的焦虑使得敲击桌案的食指如同发电报一般。急促的声响唤醒了铜案对面沉睡的少女。 姬兰慵懒的打着哈欠,翻了个身。正准备唤来侍婢为她梳洗。眼前却出现了奇怪的东西。一条开叉的裙子,两个圆鼓鼓的东西正在轻轻的晃动。 少女顿时柳眉倒竖。纤手在地上请按了几下,手掌显现出草席的纹路。这才意识到自己并非睡在房郑她拨开身上厚重的皮裘,缓缓的起身。瞧见王诩若有所思的发呆。姬兰抿嘴一笑。原来方才透过铜案下方,看到的是少年的膝盖以及衣袍交叠的下摆。 她好奇的偏着头,细细打量对面的男子。两人仅仅相隔了一案的距离,对方居然毫无察觉。少女犹豫了片刻,探出手在他面前晃动了几下。少年仍是没有反应。姬兰的嘴角扬起一抹笑容,手掌贴向两腮,深吸了一口气。 “咕隆隆!” 少年凝滞的眼眸突然动了。目光望向面前的女子,而后嘴巴微微张开。 姬兰调皮的笑容瞬间消失。两手猛地一抽,紧张的不知放在何处。她低垂着脑袋,像是做错事的女孩,面上渐渐泛起红霞。扑通!扑通!猛烈的心跳声,让她羞臊的不敢吱声。 原本准备大喊一声,吓吓王诩。却不想,猛地吸入一口气后,腹中咕咕作响起来。她从昨日申时用过午膳后,到现在的酉时已经整整一没有进食了。眼下的恶作剧被少年瞧见不,更是听到了她腹中饥肠辘辘的声响。 少女果断地捂着肚子,不想再丢脸了。万一此时腹中再发出声响,以后怕是没脸见王诩了。 一旁的王诩,表情甚是诡异。 “你...肚子疼?” 第二十九章:杠杆原理4 其实,王诩什么都没听见。姬兰在他面前挥手的时候,他已经稍稍有些回神。当瞧见平日里一本正经的兰公子,竟然也会像个小女孩一般顽皮。王诩只顾着错愕,根本没留意到少女咕咕作响的肚子。眼下看到对方涨红着脸,又捂着腹部,像是很痛苦的样子。王诩不自觉的...就想多了。 姬兰摇了摇头,仍是羞怯的低垂着脑袋。王诩的眼珠转了又转,小心的组织着语言。 “要不要喝些热水。” 少女没有吭声,点了点头。王诩立刻起身行至门外,瞧见那侍卫大哥正与婢女小柔聊得热火朝天。他挠了挠头,尴尬的开口道: “这位姑娘!你家公子醒了。劳烦姑娘取碗热水。” 小柔双手交叠在腹前,颔首一礼。 “奴婢这就去。” “姑娘留步。呃...若是能煮完稀粥,加些红枣枸杞,那就更好了。” 女子皱起眉。 “枸杞?” 王诩忙比划一番。他之前在市集中见到过枸杞,所以才会提及此物。小柔似乎是明白了。 “噢!大人说的甜菜子啊。” “甜菜...子?呃...我说的是很小的,和稻谷差不多大小。甜菜嘛!至少也有拳头那般大小吧?应该不是。” 侍女闻声,笑的花枝乱颤。 “呵呵...知道了大人。” 随后,躬身一礼。或许是觉得这样做有些失态,施礼时很是恭敬。起身后,侍女站在原地呆呆的看了他几秒。目光一直在他眉宇间盘桓,露出欲言又止的样子。 “奴婢告退!” 莫名其妙。王诩一脸懵逼的返回堂中。他知道丝绸之路还没开通,许多外邦的食物尚未传入中原。印象中,枸杞应该是国产的吧?他这般想着,徐徐走向铜案。 刚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王诩便看到姬兰端坐在案前小口的吞咽着饭食。那些食物已经放了许久。 “喂!你干嘛?不知道天葵至,忌冷食吗?” 此言一出,少女立时被呛得连连咳嗽。王诩将木盘中的饭食推至一旁。 “别再吃了。等一下喝些热粥。” 姬兰一言不发,撩起的袍袖掩着面容仍在轻咳。 “对不起!我以为你知道的。” 这等女儿家私密的事情,怎会在男子面前肆无忌惮的说呢?少女亦不知如何接话。 许久过后,才平复下来。她缓缓将手臂放下,看到王诩正专注的摆弄着那些证物。少年的眼圈有些红肿且泛着淡淡的青紫色。 姬兰很好奇,对方这么会如此了解女儿家的事情。想了又想,终于恍然。他已经娶妻了,自然知晓自己夫人的事情。 不远处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小柔正端着王诩嘱咐的东西快步行来。行至案前,他将热粥摆放在王诩的身前,又将一碗热水端至姬兰身前轻轻地放下。随后退至一旁,顿首后退了下去。 王诩看到这一幕,嘴角抽搐个不停。 刚才说话时,小柔见王诩很是为难。加之今日的两顿饭,他一口未吃。女孩以为饭食不和王诩的胃口。难怪会吩咐她用红枣与枸杞熬粥,明显是喜欢甜食。小柔误会也很自然。毕竟那日在食肆中,见识过王诩的厨艺,在吃的方面有些挑剔,也能理解。 此刻,姬兰端起那热水准备润润嗓子。方才吃饭时因王诩一言,被噎得着实难受。少女的左手轻轻撩起衣袖,手臂未至眉心处便动弹不得。她缓缓的放下手,看到袖袍的一角被王诩揪在手中。顿时满脸的问号。随即疑惑出声。 “怎么了?” “兰公子!呃...这粥是你的。” 少女大囧。难不成是拿错了?于是她将热水递了过去。 “水...亦是你的。我的意思是...公子先喝粥。” 姬兰错愕了半晌方才点了点头。她放下手中的热水,接过王诩递来的热粥。只见粥里混着红枣与枸杞,神情立时复杂起来。 “你夫人...身子...不舒服的时候,你也是这般为她煮粥的吗?” 声音细弱蚊蝇。断断续续的言语更显些许羞臊。 “嗯。” 王诩微微点头,姬兰莫名的有些羡慕。 “忙了一天,你也用些饭食吧?” 少年仍是点头应诺。然而,手中未曾停歇,不时拿起一件证物,细细的端详着。 “柔儿!” 姬兰唤来侍婢。 “将饭食热一热。呈给野宰。” 侍婢瞧了瞧王诩,顿时迷糊了。 不是刚吃过吗?喜甜食的呀? 而王诩亦是看着她,两人的表情都很奇怪。 “诺!” “不必麻烦!我没那么金贵。” 王诩接过冷饭大嚼起来。姬兰摆了摆手,小柔识趣的退了下去。 “卫诩!你怎么用长箸进食呢?那是布菜用的。” 这时的人们用长长的筷子分食,然后再用木勺吃饭。姬兰见他用两拃多长的筷子吃饭,觉得很是奇怪。 “噢!习惯了。” 王诩没有在意对方看白痴一样的眼神。 由于他握筷的位置比较偏前,长箸显得头重脚轻。夹菜时很是不稳,食物频频滑落。 “可是...用起来会很不舒服的。” “呵呵,我家中的箸比较短。用起来倒是极为方便。” 姬兰看着别扭。于是将铜案一端方才用自己过的长箸,从木盘中取出。只听“啪”的一声脆响,长箸被拦腰掰断。 “呶!用这个。” 少女将短筷递给王诩。 “谢谢。” 王诩接过筷子,将那长箸放在一旁,开始埋头吃饭。 一天的时间转眼就要结束了。他很是焦急,倘若事情仍旧没有突破,那两日后,阿季的命运似乎已经是注定的了。此刻,短筷在手,使用起来灵巧而快捷。吃饭的速度立刻飙升,看的姬兰目瞪口呆。 “卫诩!你真是个怪人。” “公子何意?” “长箸用不好,短箸却用得这么好。不奇怪吗?” 王诩一怔。 “你说什么?” “啊?我说你短箸用的好,是个怪人。” “不是!你方才不是这么说的。你再说一遍。” 两人对望着,都显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片刻过后,姬兰徐徐开了口。 “长箸用不好,短箸却能用好。你...是个怪人。” 王诩咧着嘴,瞪大眼睛,癫狂的笑出声来。 “哈哈哈...” 莫名其妙嘛。无非是夸赞他筷子用的好,有必要这么大反应吗? 少女被他吓到了,心里毛毛的。 “你就是个怪人。” 笑声戛然而止。王诩连连点头,兴奋的手舞足蹈。 “我是...我是怪人...我一直都是。” 他终于知晓,这蹊跷的案情中所隐藏的秘密了。卫常的那杆铢秤比老管事的长,并且长出的不是一星半点。码铢再三确认过,是没有问题的,而金块已然无法证明。现在唯一的突破口就是铢秤。 商贾在交易时都会用铢秤进行称量。事实上,铢秤就是简易的天平。码铢则是衡量质量的砝码。由于秦国尚未统一诸国,亦未统一度量衡。因此,这时的商人用的天平,长短不一。 卫国官方通常使用一尺的铢秤。然而,卫常使用的却有一尺半,那显然是齐国铢秤的标准。先前与各国的商贾打交道,王诩也未曾在意这些细枝末节。此刻受布菜长箸的启发,他恍然大悟。 可不就是长的不好,短的才好嘛。 他拿起卫常的铢秤,将其翻身倒立。发现天平的支点处,左右约摸一公分的距离,各暗藏着一小片青铜。王诩用指甲轻轻的抠出其中一片,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支点陡然移动了。秤杆中内有乾坤,像是暗藏着轨道。可以将镂空的支点左右移动大概一公分的距离。随后,王诩将抠出的铜片插入到另一侧,固定好支点。 “杠杆原理...没错。没错。” 姬兰满脸疑惑。狐疑的打量着王诩。对方与她一案之隔,时不时小声嘀咕着。诸如,动力、阻力、力臂之类的东西,少女听得一头雾水。过了一会儿,少年将那块写满小字的绢布翻了个面,在空白的绢帛上快速书写起来。奇怪的数字与符号如同鬼画符一般。少女一脸懵逼,完全搞不懂这怪人究竟想做些什么。 天平为一尺半,总长约摸49.5厘米,一半24.75厘米则是正常天平的臂长。二两等于48铢,缺失的黄金为45铢。代入杠杆原理的公式中就能得出,支点偏离多少,两端不等的重量可以达到平衡。 此刻,王诩很糟心,怀念有计算机的日子。各种的小数点以及n来n去的方程式让他有些崩溃。最后粗略的计算出,支点移动0.8公分左右,天平便能保持平衡。而那目测一公分左右的青铜片恰巧符合。 难怪老管事看不出猫腻。将近半米长的铢秤,仅仅做了不到一公分的手脚便能产生三铢的重量偏差。即使做换是他,估计当时亦很难察觉到。 得出结论后,他急忙开始证实。 “兰公子请看!” 王诩将那不足重的金块,放在铢称稍长的一端。随后把二两的码铢放入另一端。铢秤微微的晃动起来,片刻过后,平衡。 “卫诩!你是如何做到的?” 这可如何解释?若是讲述杠杆原理,女子定会追问如何计算。随后的事不难想象。漫长的教授数学,铁定是跑步了的。王诩眼眸一转,翻过铢秤示意姬兰去看。 “这铢秤内有机关。你瞧这里。” 他指了指那青铜片。少女幡然醒悟,拍案叫绝。 “聪明!” 这时的人们其实早已发现了杠杆的秘密,只是不会计算罢了。 “你方才画的是些什么?” 王诩瞬间脑大。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下一秒,心念一动。或许机会来了。心中快速的盘算着如何将姬兰引入言语的陷阱。 “数术占卜。” “是嘛?” 姬兰些许怀疑。试探道: “那你占卜一下,两年后的事情...是否可成呢?” 还好这时的人们对鬼神之事心生敬畏。往往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王诩利用了一点,准备欲擒故纵,吊吊对方的胃口。他指着那数字符号星罗棋布的绢帛道: “兰公子!已经没有地方可以书写了。” “无妨!柔儿!取方锦帛来。” 王诩知道成功只差一步了,于是,装模作样的书写起来。 “方才有这些符号,为何如今却没有了呢?” 少女拿着刚才王诩用过的绢帛进行对照。指着那些方程式中出现n的地方,目不转睛的盯着王诩的眼睛。王诩心中一凛,他太了解这城府极沉的女子想要干嘛。 “公子莫急!您所行之事,非一般数术所能计算?” 于是,流漏出真诚的眼神,举止甚是淡然。这是王诩在经商时,日积月累磨练出的标准化商业表情。随即,在那绢帛上写下“buffoff”。觉得不够贴切,顽皮的添了几个感叹号。心头一阵窃喜。 之前为了取信姬兰,他早有做好功课。作为一名合格的商人,想要卖掉自己来保全妻子的性命。王诩只有将自身的价值,提升到对方心动的价码,姬兰才会毫无保留的鼎力相助。那日在食肆中,当他知晓少女想要谋反的事情后便推敲过眼下的局势。 戚城与云梦的实力即便结合在一起,想要强攻王城亦是痴人说梦。姬兰夺取他野宰的权利后,迁入人口疯狂的扩张村子,又强令婚嫁,所做的一切绝非是为战争做准备。因为等那些新生儿长大后,再被征召入伍至少也是十五年后的事情了。少女大费周章的做这些事情,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让云梦在短时间内成为卫国的大城邑,引起朝歌方面的关注。从而引出卫侯,将其在途中围杀。不然以三比一的兵力差距,想要做成此事,绝无可能。 王诩将那方洁白的绢帛,正反两面皆密密麻麻的写满数字与字母。佯装出欣喜的模样。 “哦!算出来了!” “快讲!” “云梦定,则北方无忧。” 一道凌厉的目光射来。虽然只是须臾眨眼的功夫,但是与之对视的一瞬间,王诩竟有种隔世之感。他小心控制着面部的表情,既不敢喜形于色,又不敢丝毫闪躲。一息过后,女子笑了。 “呵呵,何解?” 王诩仍不敢放松,假装疑惑的撇了撇嘴。余光打量姬兰的同时,那犀利的目光又出现了。王诩骨寒毛竖,暗赞这女子果然狡猾。 “恕诩愚钝,亦不知何解。” 姬兰冷笑一声,摆了摆手。 “下去吧!” 以王诩的聪明才智,能猜出些许意图,少女并不惊讶。然而,北方无忧,是指朝歌,还是戚城呢?云梦定,指的是伏击设想的位置,还是云梦的战略位置,亦或是连击淇水的妙招后手? 直至王诩离开,姬兰才显露出忧虑与思考的神情。她不信对方能看得如此长远。少女舒展眉梢。或许这数术占卜是真的。 一路之上,王诩心中忐忑。 “她心动了...应该是吧。” 返回牢中便立时栽倒在床上,他太累了。 上古泰皇/book/61361/ 第三十章:示敌以弱,攻其不备 酉时过后,色已是漆黑一片。就在城门即将关闭的时刻,一名顶盔披甲的军官率领着五十名甲士,穿过主街,朝着城门方向疾步行去。这群人全部身着犀甲,腰间佩着长剑,背负长弓与箭囊。奇怪的是人手一个包袱。行军时,包袱不时的晃动,里面装着的东西貌似是轻便的。 此刻,门尹官正在巡查值夜的士卒。以往关闭城门后,他会逗留一会儿,询问士卒们近来可有什么奇怪或是可疑的人进入城中,诸如此类的事情。然而今日他却没什么兴致,一心想着闭门后,快些登上城楼。猫在暖和的被窝里,美美的睡上一觉。 这该死的秋夜,真是冷啊。 他估摸了下时辰,想着该不会再有人出城。眺望着内城方向,哈出一口白气,搓了搓手。“早些闭门吧!” 自从野中在北门外修筑了瓮城。内城北门的值守便全部调来了这里。每当门尹回去休息便要多走一段路程。想着提前关闭城门,也没什么大不聊。都黑成这样了,谁还能分辨的出具体的时辰? 就在此时,城门刚虚掩了一半,门尹的耳朵忽然动了一下。若隐若现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那密集的脚步声中伴随着金属与皮革有序的摩擦声响,越来越近。在窄的瓮城内回荡开来。 这声音太熟悉了。门尹急声道: “快开城门!” 没来云梦前,在戚城他便是东城门的门尹。从事守门官的工作已经近十年了。闻声辨物,闻声辨饶本事便是日积月累的耳熟能详。他甚至于能辨识出,那金属声是剑鞘摩下身皮甲的甲叶所发出的。因为如果是戈矛的话,士卒在快步行军时,握在手中是不会有声响的,且步伐也会凌乱些。 门尹皱起眉头。不一会儿,攒动的黑影出现。大批甲士向着这边急行而来。如此华丽而奢侈的装备,还是他平生头一次见到。简直阔绰的有些过分了。门尹满脸的艳羡,盯着众人腰间的佩剑,惊得合不拢嘴。 一水的三尺长剑。恐怕周王室的虎贲侍卫也没这般豪奢。门尹眼馋的,直咽口水。当看到领兵的军官是老熟人时,他忙上前一步,殷勤的拱手询问起来。 “戴偏长!这么晚出城,莫非北境出了什么大事?” 军官名叫卫戴,姬姓,乃是一位偏长。在云梦的驻军内有名气。这人武艺不凡且有举鼎之力,能成为偏长完全是靠一刀一剑拼命得来的。北戍军选拔军官极其严格。除了战功卓越,还要求武艺出众。 战阵厮杀时,步卒高昂的士气,大多是依靠低级军官的勇武与魅力来维持。他们要带队冲锋,如果武艺太差被敌人一刀斩杀。那么身后率领的平民士卒或是奴隶兵将立时土崩瓦解。因此,选拔军官时,需要通过军中的技艺考核,而此人便是考耗主选官。卫戴虽官职不高,但若是论武艺,军中无人不服。毕竟举鼎这样的事情,不是功夫好便能做的到的。 这时的武夫为了体现自身实力,都喜欢举鼎。譬如,几百年后秦武王赢荡,为了展现自身的勇武去周王畿力举王鼎,不幸绝膑而亡。 卫戴绷着脸,快步行来,对着门尹一拱手。脚步未停,仅仅丢下两字便匆匆行出城外。 “少问。” 门尹很是尴尬,在属下面前丢了面子也不气恼。 “一定是北方出事了。你们今夜都打起精神。” 随即命令值守的士卒关闭城门。远处,这一偏的甲士行出五里之后,在一处密林中停歇。他们仍旧不点火把,借着昏暗的夜色,众人打开了随行的包裹,开始快速的换装。他们将夜行人套在皮甲上,裹得严实,而后仔细的捆扎。随后,留下了两人。其余的则向着朝歌的方向快速进发。 夜半十分,野宰府地牢的大门突然被打开了。火把的光亮将漆黑的牢房内映照的通亮无比。许多先前参与闹事的人们,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他们被关押在这里,不闻不问的已经一整了。这么晚被提审,似乎准没好事。人们不由地开始恐慌起来。直到他们看到被带走的人居然是卫常,这才放下心来又昏昏睡去。 今夜的野宰府又是一片灯火通明的景象。架起的火盆从府门口一直延伸至府衙大堂内。偶尔能听见木柴燃烧后,发出的噼啪声响,以及火苗摇曳被秋风吹得呼呼作响。 宰府前厅宽大的铜案上,放着一杆铢秤。铢秤的一端是黄金,另一端是码铢。笔直且平衡的摆在那里。 姬兰高坐堂上,有些慵懒的裹着一袭白色的皮裘。毛绒绒的衣领衬托出少女稍许的青涩。卫常恭敬的跪在堂下。头顶与官袍上沾着些许干草。蓬头垢面的模样显得极是憔悴。过了好一会儿,少女微笑着开了口。 “嗯!这铢秤着实不错。” “公子若是喜欢,尽管留下。” “不可!本公子怎能夺人所爱?毕竟这铢秤价值不菲,可抵三铢黄金。” 卫常连连下拜。 “人知罪。请公子看在我叔父吴司徒的面子上,放人一马。” 其实这事情并不算大。即便他承认了骗人钱财,无非是挨几下板子,多赔些钱财给那老头而已。至于眼前的这位女公子,其实是无权过问的。卫常只是碍于对方王姬的身份。加之这么晚被提审,万一有什么套路在里面。他一个庶人是没法跟王室宗族讲道理的。 “东西本公子收下了。不过也不会白拿。” 姬兰一挥手,侍女端着木盘来到了卫常面前。木盘中放着十两黄金。 “公子这是何意?” “明日一早你便离去,全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不知...可否?” 卫常猛地起身,与姬兰对视一眼。 “只要公子吩咐,卫常莫敢不从,但此事绝无可能。那日野宰为救其妇,竟欲将我除掉。心肠如此歹毒,我绝不会放过他的。公子莫要听信人之言,慈险恶之徒,断不可放纵啊。” “哈哈哈,甚好。不愧是司徒府的家宰。两日后,本公子遂命人将野宰夫妇的首级送往司寇府结案。你归去后,待我向吴司徒问候。那十金你且收下,在城中买办些礼品,全当本公子对吴司徒的一点心意。” 卫常顿时心花怒放。看来自己叔父的大名还是靠得住的。毕竟五官中,司徒的地位最高。王姬想结交拉拢也是自然。他知道这姬氏三兄妹一直不受君上待见。若不是上大夫,章司马替他们话,恐怕连自由亦会被限制起来。如今有意向自己示好,估计是想借自己来结识叔父,起了拉拢之意。 司徒管钱,司马掌兵。如此一来,这三兄妹便可与君上分庭抗礼。想到此处,卫常不禁叹服这女子的才智。尤其是做事的果决与狠辣。 在他看来,若是对方真的有意保下野宰,自己亦是无可奈何。毕竟他还活着,野宰聚众谋害官员一,是无所查证的。 卫常千恩万谢过后,被带到了府外的馆驿中住下。王姬更是以接待国外上宾的标准,为他准备了舒适的上房更有婢女陪侍。 第二一大早,卫常的跟班便悉数被放出来了。姬兰信守承诺,将那野宰夫妇与参与闹事的百姓依旧被关押在地牢郑与此同时,还命表臣百司府的文吏在野中设下酒宴款待诸人。由于酒宴是申时开始,卫常便拿着王姬相赠的十金,在城中大肆采购了一番。随行而来的几辆马车被装的满满。 直至午后,一群人大摇大摆的赶去赴宴。当走进食肆的二楼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卫常那三名手下中的一人惊呼出声。 “哇!大人!恐怕公卿的宴席也不过如此吧?” 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起来。 “是啊!乐师、舞姬还有侍婢。的活这么久,今可算是开眼了。” 几人纷纷拍起卫常的马屁来。 “能追随大人,真乃我等的荣幸啊。你们是不是啊?” “是啊!” 卫常老脸一红,干咳了两声。叹道: “哎!可惜我阿虎兄弟了。” “大人重情重义,定会为虎哥报仇的。” 他环视四周,狠狠的一抱拳。随后,面露凶相。 “诸位兄弟放心!阿虎不会枉死。我定要拿那野宰夫妇的狗头为他祭奠。” 众人纷纷叫好。卫常又当着大伙的面,交待手下回去后,给那名叫阿虎的大汉家中送去两金。并承诺日后会妥善照顾其家的生活。 主仆情深。好一波圈粉的戏码,收买人心的效果自是极佳。卫常的这些手段全是从叔父那里学到的。 吴氏源于齐国姜姓分出的左氏旁支。无论是在齐国还是在卫国都称得上是名门望族。然而主家男丁稀薄,吴司徒只有两名幼子。他的老父乃吴氏族长,为了培养下一代便在宗族内挑选了几个晚辈到司徒府任职。一方面是为孙儿将来物色合适的家臣,另一方面则是顺便栽培下族中的晚辈。 像他们这样的大氏族底蕴自然不差,尤其是嫡系的教育资源。老族长考校过卫常,惜其才华。只不过,这晚辈的性子不够沉稳。老人家有意栽培,所以才会将家宰这样重要的位置给了他。其目的是让卫常圈在府中,通过繁重的内务,好好磨练心性。 几年磨炼下来,卫常在处事方面也展现出了大将之风。只不过,在面对危局时,难以保持。长期居住在王城朝歌,那里的权贵不少。卫常谨慎微,可谓是夹着尾巴做人。或许是穷苦出身又压抑的太久,每当卫常出门时,总会顶着司徒府的大名四处惹事。 他的老家在牧邑,距离王城不远。在司徒府办了几年差,学到了本事后,便想着自立门户。于是,在牧邑找了些地痞为他做事。那四名忠仆之前便是当地有名的恶霸,分别以虎豹豺狼自称。已经死聊刀疤大汉就是四人中最能打的阿虎。如今,他的尸体已被埋在云梦山郑 此刻,几位表臣百司府的吏员将众人纷纷领入席中坐下。卫常与他的三个手下被安排在主位分案而坐,身旁都有婢女帮着布菜。八名佩剑的护卫则是两人一案,在客位一字排开。而那帮衣衫褴褛的苦力,自不会有这般待遇,他们四人一案,分散至主客位向两侧延伸至末席。看到阿豹三人不规矩的咸猪手在侍婢身上摸来摸去。众人将心中的艳羡与嫉妒纷纷发泄在酒食之上,胡吃海喝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名表臣百司府的吏员开口道: “诸位!公子命我等备了些薄礼。待酒宴过后,我等会与诸位一路同行返回国都。” “拜谢公子!公子美意,卫常定会转告司徒大人。有劳诸位表臣百司府的大人了。” “诶?常兄乃司徒府家宰,我等吏怎敢担得起大人之称?” 看在王姬的面子上,卫常才会出言捧捧对方。毕竟表臣百司府是直接负责打理王姬的封邑。虽然这帮人和他一样,不在卫国的官制内,但是对他们示好就等于卖王姬的面子。 没想到负责接待的三名文吏,虽然嘴巴上承受不起,但是一口一个“常兄”,叫的分外亲切,倒是让卫常觉得称呼他们“大人”显得生分了。于是,卫常放下架子喜笑颜开,与他们推杯换盏起来。 一个时辰后,酒宴结束。众人醉汹汹的行出食肆。表臣百司府的三名文吏赶着一辆满载粮食的马车,陪同着他们一起出了城。 六辆马车满载货物,缓慢的行在队伍的最前方,而人群则背着竹篓跟在队伍的后面。一行人浩浩荡荡的,首尾相隔近百米。他们若是不在中途停歇,预计明日鸡鸣十分便可抵达朝歌城。 行出两里后,色渐渐昏暗起来。燃起的火把星星点点的散落在荒芜的原野上,犹如秋夜被云层遮蔽的星河。众人都喝了酒,在夜间赶路虽不觉寒冷,但酒意与倦意让他们行路的速度越来越慢。车队与徒步前进的人们,渐渐拉开了距离。阿豹与卫常并坐在一辆马车上,他偶尔回头打量后方的队伍。那稀疏的火光让他有些忧虑,随即放缓了驾车的速度。 “大人!大伙都累了。不如找个地方先歇息一宿?明日再起程?” 卫常打着哈欠,醉醺醺的回道: “这附近哪儿来的村子?让大伙忍一忍吧。” “与大队脱离,龋心会有危险。” 卫常踉跄的直起身,站在马车上,眺望后方的人群。或许再行半个时辰,后方人群的火把恐怕也看不清了。 “这帮贱民。哎!” 阿豹挪了挪身子,贴在卫常身旁。他轻轻的勒住马缰,马车缓缓的停了下来。卫常身子轻晃了一下,将手按上阿豹的肩头,稳住了身形。 四个属下中,卫常最看中的人便是阿豹。这子虽然武艺不如阿虎,但是为人机敏。常年与人争强斗狠,竟然能做到从不挂彩,也算是本事。这倒不是阿豹胆怕事,总是躲在人后。而是他赋异禀,总能察觉到潜在的危险。 阿豹出身于猎户,自幼便跟着其父进山打猎。感知危险的敏锐直觉犹若本能一般。属下的提醒让卫常很是满意,他认可的拍了拍对方的肩头。阿豹纵身跳下马车,审视周围的环境。紧接着抬起头,仰望夜空。片刻过后,他指着不远处的一处空地,道: “大人!要不就不走了。那里有一处荒地。我们将马车首尾相连,大伙围在其中,起生起篝火,将就一晚吧?” “嗯!你来安排。” 卫常同意后,阿豹立即挥舞火把,示意身后的马车与人群向一旁稍稍有些隆起的空地聚集。在他看来,簇距王城不远乃卫国腹地,周遭除了云梦山亦没有穷山恶水的地方可供盗匪藏匿。即便有歹人前来劫道,人数也不会太多。 这年头人们普遍吃不饱,遇到个灾或是兵祸。妨便会猖獗起来。有时候,甚至连鄙一级的村子都没有自保的能力。一夜间,整村被屠的事情时有发生。当然这不排除氏族间暗地里进行土地吞并,用些肮脏的手段。 为了谨慎起见,阿豹没有选择在密林或是低洼的地势扎营,而是选择了视野宽阔的荒原。营地扎好后,他又将八名佩剑的护卫,每四人分为一组,轮流值守。 夜半十分,荒野上的光点渐渐变得黯淡。漆黑的夜幕如同两只大手缓缓地朝着那处荒地压迫而来。此起彼伏的鼾声,在营地中回荡着。突然,远处传来幽幽的狼嚎声。声音空洞而寂寥。 阿豹恹恹欲睡,眼皮沉重的垂下,不一会儿又眯出一条缝来。 今夜他格外的紧张,偶尔会莫名的心悸。总觉得哪儿里不对劲的样子,一时也不出来。直到那狼嚎声响了三遍,他才猛地睁开眼。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阿豹撑起疲惫的身体,缓缓的起身,朝着营地外值守的护卫行去。 来到那护卫身旁,瞧见对方正依在马车上偷懒打盹。阿豹轻咳了几声,对方仍是没有反应,于是伸出手清脆的赏了护卫一个耳光。 “醒醒!你怎么能睡呢?打起精神来。” 护卫身子一凛,见来人是阿豹,瞬间站的笔直。或许是远离炭火,手脚有些酸麻,姿势着实僵硬了些。 “豹哥!” 阿豹点零头。 “你去喊两个人,拿上火把过来。” 不久后,护卫带着两个睡眼朦胧的人赶了过来。 “走!跟我进林子看看。” 两人举着火把,跟在阿豹身后,向百步外的密林中行去。阴森恐怖的森林,充满着植物腐败的气息。行至外围时,偶尔还能看到炭火燃烧后留下的痕迹。想必是过往的行人在此处歇息,用枯叶和树枝生火造成的。 当进入密林百步后,护卫立时紧张起来。两人紧紧靠着阿豹,目光警觉的注意着脚下的动静。此处人迹罕至,常年积攒的落叶已经能淹没脚面了。他们生怕踩到些什么危险的东西。身子不由地微微颤抖起来,头皮发麻的感觉越发猛烈。就在此时,听到三声轻柔后粗哑,两声尖锐后颤抖的鸟鸣。 “不!不!不!不呜!不呜!” 两护卫屏住呼吸,魂都快吓没了。片刻后,方才意识到这声音是身旁传来的。他们一脸懵逼的同时看向身旁正鼓起腮帮专注模仿鸟鸣的豹哥。这鸮鸟的叫声简直模仿的惟妙惟肖。 两人不禁大汗。这大半夜的不让人睡觉,难不成喊他们来,是为了抓鸟?一人声问道: “豹哥!您这是何意啊?” 阿豹没有回答,又反复叫了三遍。每叫一次,表情便沉重一分。 护卫口中的鸮鸟,学名叫领角鸮,是夜间出来捕食的鸟类。这时的生态尚未遭到严重的破坏,加之随处可见各种树木混交在一起的密林,给这种鸟提供了然的栖息地。由于领角鸮不筑巢,喜欢寄居在树洞或是其他鸟类的巢**,所以分布广泛。几乎可以在大周境内是无处不在的。这种鸟能大量繁殖也是有原因的。由于他们体型巧轻盈,飞行时轻快无比很难被捕捉,再加上对声音异常的敏福所以在这时,除了破坏他们的栖息地,似乎没有任何方式能影响到领角鸮的繁殖。 此刻,阿豹终于明白了。那种莫名的紧张与心悸到底是什么。他的父亲曾过。 “你记住!若是夜间有野兽出没,附近的鸮鸟是不会鸣叫的。” 他们在荒野上扎营后,这一片的密林便出奇的安静。本以为鸮鸟是被自己人惊吓到的,所以才没有鸣剑直至听见那几声狼嚎后,不安的情绪与莫名的恐惧从心底的最深处,一点一点,越积越多。终于他忍不住了,决定进入密林查探。 行出百米,模仿雌鸟与雄鸟叫了数遍后,阿豹隐隐有种感觉。自己恐怕是再也回不去了。他正准备开口让护卫灭掉火把,耳旁传来“嗖嗖嗖”的破风声。羽箭贯穿了三饶咽喉。阿豹捂住脖颈,鲜血喷涌而出。他想奋力疾呼将危险的信号传递出去。但是喉咙却只能发出呜呜的轻响。他绝望的挣扎着。就在此刻,沾满血沫的嘴巴被一只大手捂住了。他能感受到那手掌惊饶力度,甚至于可以听见,脸上凸起的颧骨发出清脆的咔咔声。 惊惧的瞳孔中,无数道黑影如同夜幕一般向他笼罩而来。 第三十一章:变数 突如其来的一场雨将云梦山笼罩在一片雨幕之下。远处的矮山中,簌簌而下的雨水将那不肯凋落的秋叶从枝头一片片摘下。山野中一片金黄之色,大地像是为凛冬的到来提前编织着御寒的冬衣。 云梦山城的正中央,空落落的野宰府在风雨中显得格外孤寂。府中大堂的一扇窗户,突然被狂风吹开,在雨幕中摇摆,不时发出吱呀的声响。若是宰府的门前无士卒值守,恐怕会让人误会,这里的野宰犯了事,已遭罢免。所以宰府才会空置,显得这般冷清。 这座气派的府衙下方,近百人被关押在阴暗潮湿的地牢郑虽北方的气候比较干燥,但长期渗入的雨水因无法排出,让这里的空气中充满淡淡的霉味。 从事发到今日已经过去五,他们依旧被关押地牢郑众人皆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地牢中偶尔能听到人们窃窃的低语与轻声的哽咽。 在一处相对干净的牢房里,王诩与阿季并排屈膝,坐在简易的木床上。两人披着一条宽大的棉被。王诩偶尔将手揽在阿季的肩头,提一提那垂落半边的被子。 姬兰给了三的时间,让他去揭露卫常行骗的手段。而王诩仅用一日便完成了任务,并顺手挖下一个自认为完美的大坑。却不想事情的发展出乎了他的预料。三日来,姬兰的不闻不问,让他焦躁不安起来。 最初的两,只是觉得姬兰在威逼利诱卫常。他告诉自己要耐心等待,姬兰需要些时间。然而眼下就连他自己亦不相信这荒唐的借口。先前与那女人过招时,王诩是见识过对方一招定乾坤的雷霆手段。如今将事情拖得这么久,莫非出了什么变故?想到这里,王诩不觉惊慌起来。阿季虽不知他在想些什么,但能稍稍感受到对方的忧虑。 “大人还记得去年这个时候吗?” 王诩偏过头来,看着少女,微微的一点头。 “嗯!阿季在掏鸟蛋,我在捡柴。” “许久没都尝到过鸟蛋的味道了。大人煮的汤,妾身至今都难忘呢。” 到此处,阿季砸了咂嘴,像是很怀念那野舶汤的味道。王诩则回忆起少女因漆树中毒的事情。他叹出口气,吱吱呜呜的着。 “其实...那次...你得的怪病,是我害的。” “阿季知道。” 少女露出浅浅的笑容,王诩则一脸的错愕。不觉披在身上的被子滑了下去。 “你知道?那为什么不告诉我?还是当时你便知道?” 阿季伸出手,探向王诩背后,重新将被子披在王诩的身上。 “妾身当时并不知晓。只是后来听李大叔过,这漆毒之事。阿季想来,大人定是无心之举。不然亦不会以血为引,救妾身性命。” “我会。” 牢房中陡然安静下来。少女痴痴的望着对方。她并非有意去试探,只是不想夫君太过自责。女子本就通晓医理,事后不难猜测出,自己得的怪病其实是中毒所致。又回想起那日吐血晕倒,醒来后看到夫君手腕处的伤痕。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矫情了。于是,收回目光,轻轻的垂下了头。 此时,外面的大雨已经停歇。青石的路面上湿漉漉的,空荡的街道,行人渐渐多了起来。云梦又恢复了往日的繁华景象。 一场大雨过后,潺潺的溪水推着枯黄的秋叶,沿着交错的河道,朝着城外的护城河内奔流不息。勾连的水道往日是很平静的,如今却能清晰的看到水流在波动。护城河的水位因此也明显提升了不少。一拃长的黑色鱼纷纷探出了头,聚拢在浅水,嘴巴一张一合。 突然,鱼群猛地散开了,随后快速的没入水郑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路面上的积水被踩踏得四处飞溅。片刻过后,脚步声停止。 一群手提短剑,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人,出现在云梦内城的城门口处。他们一行十六人。满身雨水,宽大的衣袍显得臃肿而负累。为首的中年男子简洁快速的下达着命令。 “你们两个去询问此处的门尹,你们几个去市集打听,其余的人去挨家挨户的查访。两个时辰后在此处碰头。散!” “诺!” 男子话音一落,众人立即散开。他独自站在原地许久,目光扫视着身后的瓮城以及一旁那看似多余的护城河。护城河修建在内城是根本起不到拦截敌饶作用的。男子不禁摇了摇头,径自向前行去。 他名叫庞忠,效命于司寇府。不到四十的年纪便位居尹伯之职,而尹伯仅次于五官。明面上他是司寇府的执行者,实际却是卫侯安插在司寇身边的密探。像他这样的京官原本是不会轻易离开国都的,毕竟时不时需要参加一下朝会。虽在他之上有三公、六卿、五官,基本轮不上他在上朝时插嘴,但是陪衬朝堂的效果总归是要有人来做的。 此次,调查吴司徒外侄失踪一案。本不会劳他大驾,但这事情与云梦牵连,性质立时就不一样了。卫侯生性多疑,对姬舟兄妹一直心提防。这次派他前来,名为查案,实则是打探王姬这一年来的动静。 庞忠刚穿过城门,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他站在谷口的主街上,看着坊市林立,人潮不息的繁华景象,再也挪不动腿了。 梦云制野才一年,竟能发展至此,庞忠不禁又摇了摇头。就在此时,不远处一块醒目的木牌引起了他的注意。 “客栈?” 他声念叨着。不知这是什么营生?出于好奇,他走了过去。刚一进店,又被惊吓到了。 “客!里面请!不知您是要住上房?还是通铺下房?” 身旁突然窜出个年轻的伙子。一边点头哈腰的招呼,一边为他脱去蓑衣。如茨突兀与热情,并未让他体验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反倒是有些惊吓。右手不觉的握上了剑柄。直到蓑衣被店二退去,他才缓缓的松了口气。疑惑的问道: “你不用查看我的牙璋吗?” 牙璋相当于腰牌,是官职身份的证明。在国营的旅馆内享受免费的服务时,需要出示。大周明文规定,在国野的道路边,每十里、三十里、五十里都会设置庐、宿、市这样的馆驿,专门用于招待出差的公职人员。庐只提供食物与饮水,宿则提供食宿,而市则囊括一切还提供喂养马匹等服务。 随着周王室的衰落以及商业的发展,馆驿的标准也随之得到了提升。形成诸侯馆、驿亭、传舍、逆旅、客舍这五种不同档次的旅馆。诸侯馆与驿亭属于国营,档次高且只招待公人与国外的贵客。其余的则直接演变成民营且对外开放。 显然这里的环境与档次至少已经是驿亭的标准了。庞忠从未见过官办的馆驿内,仆役会这般不懂规矩。 这回换二懵了。 “为何要查看牙璋啊?” “那你何以知晓我为胥役?” 胥役指的是办差的公人。 二继续茫然。云梦来往的多为客商,客栈未曾接待过官差。官差都有免费的馆驿居住,谁又会来这里自掏腰包呢?二打量着来人衣袍上的水渍,眼睛一转,豁然明了。 “大人莫非是知晓我们客栈内可以沐浴,这才来此投宿?” 庞忠一听,喜了。他从朝歌一路行来的,途中遇到暴雨。虽披着蓑衣,但外袍已是潮湿不堪。不想这名为客栈的地方竟还提供沐浴的服务,估计是诸侯馆的级别。他绷着脸吩咐二上前领路。 “带路。” “得嘞!” 二麻溜的将他引至二楼的上房。庞忠看后十分满意。 “这一层都给我留下,还有十五人未时便至。” “好嘞!” 客栈的中间为庭院,供旅客赏景娱乐,四周则是两层的房舍。楼下是五人一间的大通铺,楼上则是独立的单间。客栈为了节省资源,招揽生意。这里提供的饭食统一由隔壁的食肆打包送来,住店还附赠公共浴室的洗澡券。野宰曾经过,这叫资源整合。整条街的生意都是他们开的,相互间要扶持帮衬。 二慌忙奔下楼去,将贵客包场的消息告诉了掌柜。掌柜眉开眼笑,叮嘱他好好招待。片刻后,二拿着一捆竹简来到了庞忠的房间。 “大人!这是您的浴券,您收好了。若是需要沐浴,知会一声。的立马领您过去。” 庞忠满意的点点头。 “嗯!不错!” 随后,在二的带领下去了澡堂,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当再回到客栈时,掌柜一脸喜色的迎了上来。 “不知这位大人要在店留宿多久?也好让我等提前为大人准备饭食。” “快则两日,迟则五日。” 庞忠估摸着若将王姬采邑内的情况摸个清楚,至少也需要二到五日的时间。 如今已是深秋,各国往来的商队一入冬便不会走动。近来客栈的生意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听到庞忠的话后,掌柜满心欢喜,捋了捋胡须。问道: “不知大人可否先预付一日的房钱?上房一日30钱,十六间便是480钱。” 庞忠皱了皱眉。 “此处不是诸侯馆吗?” 掌柜满是笑意的脸立时垮了下来。 “诸侯馆?大人别开玩笑了。云梦乃一野。何来的诸侯馆?” 云梦只有一间官办的驿亭,条件也相当的不错。上次姬兰就是将卫常安置在那里。 掌柜眯了眯眼。庞忠着实尴尬。一时间竟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或许是进城时被眼前的繁华误导。以至于忘记这里不过是个野,连城邑的水平还未达到。 他轻咳了两声,只觉肉疼。从袖中掏出一块金子拍在案上。 “咳!咳!一日!” 随后,转身上了楼。他一堂堂尹伯,可丢不起这脸。不一会儿,二手捧着一个布袋也跟了上来。 “大人,您清点一下。金十二铢,外加20钱。” 庞忠开打布袋扫了一眼。 “你们这野中怎会如此奇怪?难不成办差的胥役都要付钱方可留宿吗?” “大人有所不知!云梦制野不过一年。如今已有百姓近万。野中才三里地,除了一间驿亭,便是我们这客栈了。” 庞忠嘴角一抽。 “驿亭?你不早。” “大人也没问啊。” 貌似他是没问。方才只是考虑着像他这样的高官应该入住诸侯馆才符合身份。庞忠突然瞪大了眼睛,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连忙又问道: “你什么?百姓近万?何来这么多的人口?” 他记得云梦制野时,君上只赐封了王姬500户并且还是从其兄长的采邑中迁出的。为此朝中的百官没少私下议论。云梦短短一年间竟然扩充了四倍的人口,显然这事情是有些蹊跷的。二叹了口气,戏谑的自嘲着。 “哎!我们云梦啊!自从邑主大人下了婚嫁的法令。哪儿个男子不是三妻四妾的?这人啊!自然便多起来了。的未行冠礼,已有一妻一妾。若是这两年内家中还不得男丁,恐怕是要继续娶妻喽。生活不易啊...” “竟有这等事?“ 此时的卫国,自姬费为君以来,国家相比以往的年月要太平些。未经大的战事,很少有地方官会贸然修改婚嫁的法令。 庞忠向二仔细询问婚嫁政令的细节以及王姬在簇的风评。二也未做隐瞒,将姬兰平定物价,收留难民的事情悉数道出。当然他不知道那些安置在城中的人口是从越国购买的奴隶。庞忠越听越觉得奇怪。 “城中的野宰对此不闻不问的吗?” 显然这里的一切已经被王姬操控。庞忠认为那野宰怕是被王姬收买了,所以才睁只眼闭只眼。 “我们大人啊!素来与邑主不和,城中百姓人人知晓。前些还被邑主关进了大牢。至今还未放出呢。” 不料这剧情反转的,一时间让庞忠有些摸不着头脑。言语中,他能听出二在极力的袒护野宰。随后又问了问野宰在此处的风评与政绩。没想到那名叫王诩的年轻人居然是名干吏,村口的繁荣都是出自其手笔。 二离开后,他独自走到窗边,看着庭院中枯黄的景色。 “哼!怪人!” 庞忠感叹过后,换上那身不再潮湿的衣袍出了客栈。他穿行于坊市间,四下打听关于王诩的消息。之前或许还抱着怀疑的态度。询问过后,才发现百姓们众口一致,对那野宰可谓是交口称赞。然而交谈时,却不自觉的流露出惋惜之色,言语中还带着一丝对王姬的不满。 他对这王诩越来越有兴趣了。一个野宰居然不畏权势,敢与王姬争名。在他看来,这人一定是初次为官,不懂官场上的人情世故。哪儿有地方的官敢与采邑主争抢生意?避之都唯恐不及呢。更何况他还犯了大忌讳。与上位者争名,等于自掘坟墓。遭人忌惮排挤亦是难免的。难怪被关了起来。 庞忠越想越奇怪,不觉来到了西坊剩初时他惊讶于王诩居然掌控了野中大部分的生意。认为对方无非是个贪敛钱财的货色。并且比一般人高明,懂得以收买人心做掩护。可眼下看到了学馆不,竟然还有守藏馆这样地方。而这守藏馆可是在大城邑中都难得一见的。庞忠内心对王诩的认知,开始慢慢地发生变化。渐渐勾勒出一个爱国青年,教育兴国的伟大形象。 出了西坊市,对面便是东坊剩看到那里林立的房舍都是两层的结构,庞忠又迷惑了。难不成这谷口的一里之地全部都是商业区?他紧皱眉头继续先校 国都朝歌虽然也有些店铺,但大多数的商人还是被安置在市集郑匠人营国的道理无论在哪儿里都被人们循规蹈矩的延续着。毕竟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而这云梦别出心裁的布局与生产模式让他大跌眼镜。卫国二十座城邑,两百多野鄙村寨中都是靠着农耕自给自足。像这样以商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庞忠还是首次在卫国境内看到。下九州,唯有宋国的陶邑是以商养民的模式。可如今陶朱公已死,相信不久后陶邑便会繁华尽逝。 正在唏嘘间,街口行出两人。他们身穿玄色棉袍,头束皮制发冠。一看便知,是哪儿里的文吏。庞忠忙行上前去,抱拳一礼。 “敢为兄此处是为何市?不知市令官身在何处?” 被庞忠拦住的两人一看来人至少比他们年长十多岁,又手提短剑。忙还了一礼。其中年龄稍大些的男子道: “想必壮士不是我云梦之人,难怪不知晓此处。这里是民坊,并非商剩” “噢?可这房舍有违建制啊?” “唉!壮士有所不知。我云梦地少,野宰大人下令将民舍改建。而这民舍多以商肆的模样营造,并无逾越之。” 大周的民居是根据身份地位来建造的。用料、高度、屋顶的角度等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建筑太高便是逾越礼制,的严重些叫藐视王权,有觊觎之心。却不想这野宰以商业的建筑标准偷换了民居的概念。 庞忠颔首,微微的点零头。又向那二人打听王诩的消息。让他意外的是,士族对王诩的评价亦是极高。代表不同利益阶级的群体,能同时称赞一名地方官倒是很少见的。毕竟在这等级制度严明的社会中,想要在各个阶层获取美名着实不易。 不知不觉,两个时辰已过。庞忠没有继续再向谷中走访,而是转身朝着城门口的方向,缓缓行去。相信那帮头役已经收集了不少线索,是该将那卫常的案子赶紧了结了。 第三十二章:因祸得福 无论是大周的王室亦或是诸侯,对于地方政权的控制都比较松散。地方的实权基本是由大氏族或是封邑主把持。直至秦统一六国后,才以郡县制加强了中央的集权统治。在这之前,国君只对都、邑级别的城市稍加管制。一般是沿用周朝的监国制度,设立百官有司。由三事官,代司士府行监察地方的权利。三事官中,司徒掌管民事,负责农耕税收。司马掌管军政,负责操练守军以及牧马。司空则是掌管百工职事,负责铺桥修路或是冶炼兵器等。地方的三事官都是副职,所以都以少司徒、少司马、少司空进行称呼。可谓一抓一大把,与真正的京官有着天渊之别。 从官职中不难看出,地方对于治安的管理并不重视。一般都是由宰府的胥役维持治安。除非有重大的事件,例如:民变、匪祸等。可以求助于少司马府出兵镇压。在多数情况下,只要没闹出人命,官府是不予理会的。因此,民间的私斗才会屡禁不止。 司寇府这样的机构,只负责王城的治安,并且对地方上报的命案进行简单的复查。这时的差役尚未细分,还没形成皂、捕、快、壮四班的岗位。基本是按照军队的编制,每五名胥役分为一伍,设置一名头役。每五名头役为一两,设一名总头役。他们平日,负责缉捕、拘提、征粮、解押等事务。 这次来云梦查案,庞忠便抽调了司寇府的15名头役。这帮人常年混迹于都城,在那样鱼龙混杂的地方都能维持一方治安,多多少少也有些本事。庞忠与他们汇合后,将众人领入客栈,找了间僻静的房舍。一帮头役便各自汇报起情况来。 “禀尹伯大人!据云梦门尹所述,三日前酉两刻,一行六十人左右的车队沿着野道,朝北方行去。经小人查问,为首的人,两颊长髯且身着玄色官服与卫常样貌符合。” 庞忠摆了摆手。那名汇报的头役拱手后便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紧接着去市集打探的头役上前一步。开始汇报。 “禀伯尹大人!据小人打听,野中在一月前,邑主曾下令将市集全部撤掉。如今商市都集中在城北,多以沿街商肆为主。” 庞忠皱了皱眉。 “据商贩所述,卫常于三日前,辰时至午时在城中大肆采办。未时至酉时曾在食肆中饮宴。小人向食肆的掌柜打听,得知设宴之人乃表臣百司府的胥吏。” “明日你去趟表臣百司府问明情况。一、设宴乃何人所为?二、此处邑主可有参与?三、卫常是否在驿亭留宿过?” 事情越发的有趣了。来这里之前,庞忠是觉得那名叫卫常的家宰不过失踪几日,兴许是跑到哪处销金窟里玩的乐不思蜀。像这类氏族子弟他见的多了,待到银钱用完后,自然便会回家。而此时,当听完属下的汇报后,他隐隐觉察到王姬一丝不安分的举动。 随后其余的头役向他汇报了从城中百姓那里打探到的消息。大底是四日前,卫常带着一帮人手持兵刃,闯入了野宰的府库。随后,邑主闻讯赶来,还调动驻军将闹事者全部羁押于野宰府的大牢之中。但一日后,卫常等人便被放了出来,而野宰与百名民众至今还在牢中。 事件中,有人致死的消息已被封锁,他们并未查到。紧接着,庞忠又细细询问了驻军的情况,也没发现什么异常。反倒是觉得有些奇怪。一座万人的城市居然只有500驻军。毕竟王姬身份尊贵,这么点士卒卫护其安全都显得寒颤了。 众人散去后,庞忠回到了房间。他唤来小二,取了几卷空白的竹简与一把篆刀。坐在桌案前,将探明的消息如实记录。做完这些事情,庞忠又摊开一卷竹简。手中的篆刀一会儿拿起,一会儿又放下。犹豫了片刻,他起身在房中来回踱步。过了许久后,又回到桌案前,写下短短数字。 “司寇府尹伯忠颔首,拜请司士长牟调阅云梦野宰诩之版籍。” 遂命人将竹简立即送往朝歌。 庞忠这么做是想从司士府的官员名册中调阅王诩的有关记录。他本想亲自去趟野宰府的大牢,与王诩见上一面,当面将事情问个清楚。然而眼下对于王姬的猜测,让他打消了这冲动的念头。如果他去提审犯人便要出示牙璋,势必会暴露身份。以他的官职来查案极有可能引起王姬的怀疑,从而戒备与收敛。庞忠决定秘密的在城中暗访。于是,他吩咐属下将自己来到云梦的消息保密,又命他们明日一早就搬去驿亭居住。省的留在此处暴露自己的行踪。 第二日傍晚,一名头役悄悄来到了庞忠的房间。他将今日众人白天打探的消息汇总后,向庞忠一一禀明。 “据小人打听,邑主设宴款待了卫常,然其人并未参与其中。只是遣了三位表臣百司府的胥吏接待了卫常等人。酒宴竟以公卿之礼相邀,逾越礼制。小人翻查了食肆的账目,当日仅酒食一项便足足用去了五金。至于舞姬与乐师都出自邑主府,小人无从查证。事后邑主还赠送了卫常一车米粮,那三名表臣百司府的胥吏也陪同着卫常在酉时两刻一起出了城。” 庞忠点了点头。随即询问道: “嗯。很好!那卫常来云梦盘桓数日,可有留宿驿亭?” “禀伯尹大人!四日前子时,卫常确有留宿于驿亭。还...” 说到这里,头役有些结巴。 “还什么?说啊!” “还招了女婢陪侍。” 庞忠皱了皱眉。 “你确定吗?云梦乃一小野,何来女闾之说?” 这时的青楼妓馆都是官办的,由司士府统一指派女官管理。国家凭借女闾与盐税的收入便能维持所有公人的俸禄。 “大人误会了。据驿亭仆役所述,那日子时三刻,邑主府送去了一名女婢。” 逾越礼制去招待一名并无官职的家宰,又命侍婢以色事人,再相赠厚礼。王姬究竟想干什么?庞忠不由地将司徒吴大人与整件事联系在了一起。他越想越觉得可怕。至于属下此时在说些什么,他俨然已经听不到了。 “你下去吧!交待他们明日在城中继续打探卫常的消息。” 庞忠摆了摆手。头役转身离开,消失在夜幕之中。他行至窗边,轻轻推开木窗。抬头望着夜空,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心底冒了出来。 司马章大人,司徒吴大人若是皆被远在戚城的那位公子掌控。那卫国的天,说不定要变了。若猜测属实,那云梦一年来迅速的发展便不难解释。王姬是想将云梦制邑,然后与戚城南北夹击牵制王城。即便他们没有异心也可与卫侯平分天下。 秋风萧瑟,即将到来的凄凄凉意令庞忠毛骨悚然。他仰天叹出一口白气。紧接着一只手轻揉着太阳穴。 “哎!卫国这才安定了几年?难道又要乱了?” 在卫侯费没继位的五年来,卫国先后更换了四位君主。越、齐、晋三国相继打着以尊正统的幌子攻伐卫国。卫人经历了有史以来最黑暗的岁月。庞忠知姬费有意亲齐,是想得到齐国的庇护,从而摆脱长期向晋国纳贡献俘的耻辱。然而,卫国宗室内斗不断,家宅不宁的状况像是诅咒一样让这个国家的人们长期在希望与失望间反复徘徊。百姓对于宗室早已失去了信心。 庞忠关上窗户,行到桌案前。接着昏暗的油灯,他提起篆刀,斟酌着用词,在竹简上写下了此次调查的结果。他仅仅将事情真实的反应,并未提及自己的看法。 这一夜,庞忠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翌日清晨,前去司士府调查王诩的头役返回了云梦,将一支竹简呈给了庞忠。他拿着那支看似可笑的官员记录。无奈的摇了摇头。 “查:卫诩乃云梦鄙尹,制鄙二十七户有功,授野宰之职。” 所有的事情已经告以段落。庞忠没有留在此处的必要了。他带着一众属下去了驿亭,以司寇府的名义借了四辆马车,然后便匆匆离开了云梦。 回到朝歌后,庞忠将卫常失踪的事情,移交给了司寇府的一名总头役。那总头役与他的想法如出一辙。认为六十几个大活人在王城附近不会无故失踪,认定卫常等人是在外面潇洒,等到玩够了自然会返回朝歌。事情犹如石沉大海,无人问津。 然而,王城中那位,手握卫国权柄的第一人。当看到庞忠的密报时,不屑的笑了起来。 “呵呵...寡人这宗媦着实是厉害啊。” 宗媦乃宗族表妹之意。姬费根本不信吴司徒会被姬兰拉拢。吴氏乃大家氏族,自然知晓与王姬结交,意味着什么?以他对吴司徒的了解。这般利害关系,对方又岂会蠢到,拿全族人的性命去冒险?将事情弄得大张旗鼓,人尽皆知?更何况向司寇府报案的人,就是司徒本人。他没理由,引司寇府来查自己。怎么看这事情都不合情理。 姬费想了想,为了稳妥些,还是查下卫常的下落。于是,唤来寺人。寺人是内廷的宦官。 “持寡人虎符,调国城一旅兵马追查司徒家宰的去向。命司寇府从旁协助调查。” 姬费这么做是想让庞忠秘密的参与。 官宦领命告退后,他放下手中的竹简,摊开一张白色的绢帛。以朱砂为墨,在上面草草写了数笔,而后玩味的露出了笑容。 又过去三日。此时,已是王诩被关押在牢中的第十日。 这时的他,正背着阿季,佝偻着身子,双手撑在墙面上。两条腿不住的颤动着。 “看到了吗?” 被驮起的少女坐在王诩的肩头,感受着夫君颤颤巍巍的身子,显得有些紧张。 “没有。大人还是放妾身下来吧。” 王诩此刻百般后悔。若是先前听阿季的话,好好的修习武艺,强健体魄,也不至于连自己的妻子都背不动。 他松开一只扶墙的手,托着阿季的后背,身子前倾。挣扎着,拼命的蹬腿。整张脸像是即将贴上墙面。 阿季见状,忙张开手臂,脚尖轻点墙面,身子向上一探。像只轻盈的壁虎,一把抱住了上面的木桩。 地牢的上方开了一扇矮窗。为了防止犯人越狱,牢窗以两根粗大的木桩封堵,露出三道不足一拃长的缝隙。 王诩喘着粗气,脸上满是灰土。而阿季则像腊肠一样悬挂在空中。少女借着手臂的力量,将身体向上牵引。她的身形极稳,做出引体向上的标准姿势。 本来以阿季的武艺,原地跳个半丈的高度亦不是难事。奈何牢房高一丈有余,牢窗也近乎于3米。墙面亦无可供攀爬之物。所以,王诩才想出了这么个笨办法。 一刻钟前,死寂的野宰府院落,突然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紧接着,锣鼓震天。王诩诧异不已。难不成姬兰要放他出去了?转念一想,不对啊?这么大的动静,比祭祀还要热闹。自觉又没干过什么好事,对方也范不着如此热烈的欢迎他出狱。一阵茫然过后,王诩决定背着阿季看看情况。 气喘吁吁过后,他直起身子,将妻子的脚抵上自己的肩头。怕少女站的不稳,他握住了对方的脚踝。 “看到什么了?” “有许多胥吏,还有胥役,不下百人。” 阿季轻轻的踮了踮脚。有些羞赧的说道: “大人!您...放开妾身。妾身...要下来了。” 王诩愣了愣神,向后退了一步。少女随即缓缓的放下身形,落了下来。落地时有些踉跄,王诩顺势扶了一把。不想,将妻子推着抵上了墙壁。阿季的脸顿时便红了。她轻轻扭动着身子,试图挣脱这不雅的姿势。然而对方竟靠在她身上一动不动。 此刻,王诩的中心一阵悸动。来了这么多官差,显然都不是表臣百司府的人。他们如此大费周章的前来,恐怕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朝歌方面已经知晓了云梦的案子。并且此案不是以简单的凶杀案来了解,而是上升为民变。所以才会派遣百名官差来表彰姬兰弹压造反者的功劳。随后必定是押解一众人犯返回朝歌,再明正典刑。 想到这里,他知道一切都完了。那女人从一开始就不简单。费尽心思演了这么一出长戏,莫不是想将他作为弃子,从而引出卫侯? 王诩深深的吸了口气。既然她不仁,也休怪自己不义。他决定将姬兰谋反的事情全部道出。 片刻过后,地牢的门打开了。王诩猛地转身,放开被挤靠在墙壁上的妻子。他快步行至牢房门前,摇晃着那冰冷的木门,高声呼喊。 “冤枉啊!” 脚步声渐近。一名年过半百的老者,身着玄色锦服,蓄着三寸短须,在一帮官员的簇拥下,来到了关押王诩的牢房前。老者眯着眼睛,打量着喊冤之人。随后捋了捋胡须,头顶束冠的玉笄随之轻晃了几下。片刻后,他笑着开口道: “哈哈。老夫知你冤枉。这不前来搭救了吗?” 对方开这样的玩笑,倒是吓了王诩一跳。他皱起眉头,细细打量着老者。 老者面庞方正,耳垂宽厚,微微隆起的腹部,不难看出是个有福之人。对方袍服间的褶皱泛着明亮的光泽,一看便知这玄色官服为丝织品。而老者头顶的那根玉笄温润白净,通体无一丝瑕疵。以玉为饰,显然他的身份非同一般。 就在王诩愣神猜测之际,老者身旁挤出一名官员,来人满脸堆笑的说道: “诩野宰!还不拜见司士大人!” 面前之人竟是五官中的司士。老人乃姬姓,公孙氏,名长牟。现掌管卫国的版籍与官员俸禄。 听到这话,王诩不觉张大了嘴,忙单膝下跪,举手齐眉行叩首之礼。 “卑下卫诩!拜见司士大人!” 公孙长牟微笑着,点了点头。随即,浑厚的声音在地牢中响起。 “查卫诩制野有功,授下大夫之爵,赐荧泽封地三里,食邑百户。” 上古泰皇/book/61361/ 第三十三章:福祸相依 牢门被开打了,王诩呆立在原地,嘴巴微张,一脸错愕的看着公孙长牟。本以为必死无疑,却不想又升官了。简直莫名其妙嘛。此刻他很想问问姬兰,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帮官员拥入牢房,将他请了出来。各种道贺声,不绝于耳。 “恭喜诩野宰!” “这么年轻便已授爵。诩野宰前途无量啊。” 大夫是爵位,分上、症下三等。对应不同的爵位,国君会赐封食邑人口,来供养有功之臣。 王诩被众人推搡着出霖牢。明亮的光线有些刺眼,让他不禁闭上了眼眸。深深的呼吸着秋日凉爽的气息。 多日来被关在阴暗的地牢中,那霉变作呕的味道,王诩已然是习惯了。而此时重获自由,仿佛看清了世态炎凉。心中顿觉超脱与豁然,就连呼吸着的空气,亦觉清新与来之不易。 就在这时,耳边鼓乐齐鸣,一名胥吏大声宣读着国君赐封的礼单。 “君上封赏下大夫诩,菽一百石,麦一百石,金二十两,仆婢十人,美姬一人....” 王诩不可思议的看着满院的下人以及那满地陈放的樟木大箱,仿佛做梦一般。 与此同时,另有一个人亦是这般表情。不过,他看到的不是下人与礼物,而是满地的尸体。就在距离云梦与朝歌之间的一片荒原处,六十多具赤裸的男尸被堆叠在一起,触目惊心。这些人已经死了一段时间,虽已是深秋,寒地冻,但近来频繁的秋雨让尸体开始慢慢的腐烂。 错愕过后,庞忠拿着一方麻布掩住口鼻,快步走向尸堆。对着手下一摆手,命令道: “验尸!” 这次他从司寇府带了一两的胥役来协助王城禁卫调查卫常失踪的案子。初时他很是不解,为何君上会如此在乎这籍籍无名的家宰。如今除了佩服,便是震撼了。 在士卒的协助下,尸体被一字排开。胥役们手忙脚乱的开始查验尸体。庞忠绕着尸体走了一圈,一眼便认出了那名叫卫常的家宰。 虽然尸体的面部已经有些腐烂的迹象,但是那苍白的面容以及两颊的长髯尤为醒目。他忍着恶臭,走向卫常的尸身,俯身细细察看。 许久过后,他皱了皱眉。继续察看着旁边的尸体。突然,庞忠猛地直起身来,朝着一侧快步行去,沿着一字排开的尸体,目光急速扫视,速度越来越快。 那名禁军的旅长见他如此匆忙,便也跟了过去。 “忠尹伯可是有所发现?” 庞忠点零头。俯身将那侧卧的尸体扶起。尸体有些瘫软却能稳稳的坐在地上。 “亥旅帅!您久经战阵,不觉得奇怪吗?” 对方走进庞忠,弯下身,将尸体的一条腿抬起。那名男尸立即翻倒。军官看了看尸体的后脚跟。道: “这人是在睡梦中被人一刀毙命。他挣扎过,你看这脚跟都磨破了。” 军官似乎很有经验。 “嗯!看样子已经死了七日左右。那您再看看这伤口。” 庞忠将尸体扶起。军官随即抽出佩剑,在尸体的脖颈处比对了一下。 “奇怪!” 然后,两人如此比对了十多具尸体后,庞忠开口道: “此为剑伤,但剑身很薄,不像是常用的短龋亥旅帅可知何等兵刃能造成如此细长的切口?” 军官的眼眸向左上方偏了偏。突然道: “越人!” 庞忠迷惑的望了望对方,军官解释道: “越人之剑长三尺,可造成慈切口。” 就在此时,那总头役慌张的跑了过来,对着二人一抱拳。 “大人!有发现!” 然后,领着他们朝另一侧快速走了过去。三具死相可怖的尸体,被挑出平整的摆放一旁。总头役忙向庞忠二人禀报验尸结果。 “大人您瞧!这具尸体面部凹陷,并有几处指印。凶手力气惊人,竟将此人颧骨都捏碎了。” 庞忠的目光停留在尸体的脖颈处。那里的血肉模糊不堪,看上去死者不止受到了一次重创。以至于脖颈都快断裂了。他蹙起了眉头,蹲下身来。 试想凶手杀人,为求一击毙命,选择对方脖颈也无可厚非。但是一击不中,居然连续刺出多剑。这完全不符合逻辑。死者又不是傻子,站在原地像个木桩一样等着对方来刺。正常行凶在一击不中时,凶手的反应必定会果决的一剑斩下对方头颅。又岂会这般凶残? 就在庞忠沉思时,军官道: “凶手选择正面直刺对方咽喉,想必武艺不凡。莫非是越人死士?” 庞忠身子一凛。 军官的很有道理。在死相搏时,除非有十足的把握,不然又有谁人会去选择狭窄的喉咙下手?除非凶手的武艺已经精湛到完全无视对手的程度。从其他的死尸不能看出,那些人是在毫无防备的状况下被人一剑抹了脖子。而这三具尸体分明是在死前看到了凶手的样貌。 紧接着,恶心的事情发生了。军官与总头役差点干呕出来。只见庞忠探出两指,伸入死者的咽喉,在里面来回摸索。随后又将其余两具尸体的脖颈也摸了一遍。 庞忠觉得这事情太过诡异。若是凶手一击不中,死者必定会大声呼救。伤口这般可怕,只有两种解释。一是,那些人先被杀害,而这三人是最后死的。二是,这三人直接被杀,根本没有呼救的余地。不然,其中一饶面部也不会留下指印。从手指的角度判断,凶手的手掌是托起死者的下巴,用食指与无名指捏碎对方的颧骨。凶手这么做分明是想捂住死者的嘴巴,不让其发出声响。 庞忠站起身,回头向军官望去。对方虽是经历战阵,杀人无数,但当看到庞忠做出那样恶心的事情,满手粘稠的血污,已是毛骨悚然。 庞忠伸出被黏在一起的手指,笑着道: “他们是被箭矢所伤。凶手是为了掩人耳目。” 军官忙向他指尖望去,惊呼出声。 “翎羽!” 如发丝一般细的羽毛沾染在庞忠的两指之上。军官恍然大悟。道: “我明白了。凶手是为了取走箭矢,才将尸体的脖颈破坏。” 随即又迷惑起来。单纯为了取走箭矢,何必要如此麻烦?大可以折断箭矢,将两端拔出,还不会留下线索?再了,留下支羽箭对案情没有丝毫的帮助。他们到底在掩饰什么?庞忠笑了笑,道: “这凶犯恐怕是大意了。他自作聪明,将箭矢推入死者的咽喉,如此便能快速的取出。却不料,留下这翎羽。” 军官眼前一亮。 “不错!” 片刻又皱起了眉头。 “不过为何要带走箭矢?” 庞忠接着道: “只有一种可能。箭矢会暴露他们的身份。亥旅帅难道没看出来,这箭矢是有箭头的吗?” 这时的军队中,用的箭矢是没有箭头的。用青铜铸造的箭头来射箭与射钱无异。正是因此,导致箭矢头部过轻,只能平射200步的距离,而有效的杀伤距离则不足80米。带箭头的羽箭,一般是贵族在狩猎时使用,或者国主的亲卫会装备些。以青铜铸箭着实奢侈,纵观整个卫国的军队中,尚未配备这样的箭矢。 军官猛地一惊。失声道: “越国死士!” 随后,握了握拳,有些紧张。 “我听闻,不久前范蠡被刺身亡。宋侯因此而追查此事,且闭关锁国缉捕凶犯。后来那帮歹人被驱赶至曹地向北逃亡。极有可能已经进入我卫国境内。” 宋国灭曹后便与卫国接壤。那帮越国死士若是北上必定会进入卫国。两人不禁同时捏了把汗。 他们可都是勾践的人,而南王勾践乃春秋霸主。即便在卫国行凶,他们亦是无可奈何。万一因疵罪了勾践,引越人来伐。卫国不就又重蹈八年前的惨事了吗? 庞忠嘘了口气,道: “此事关系重大,还是稳妥一些。愚以为你我各领两卒兵马,沿荒野路追查。亥旅帅向南,在下一路向北。留一卒甲士在此,搜查附近,最好能寻到案发当晚出事的地方。不知亥旅帅意下如何?” 这些尸体都被扒光了衣服,显然凶手是准备乔装掩人耳目。庞忠先前便知道,与卫常随行的还有六辆马车以及大批财货。当下这些东西皆不见踪影。他猜想这帮歹人有了粮食必定会藏匿在哪儿处荒村郑等风头过去,再将马匹与货物进行销赃。从目前的形势上推测,那帮人极有可能北上去了戚城。因为那里是最好的销赃地点。待到做完这些事后,再以护卫的身份混入去越国的商队中,便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逃离出境。 眼下已是深秋,所料不差的话,应该几日内便能追查到凶手的行踪。因为商队在冬季就不会往来了。凶犯想要搭乘末班车逃走,只有这一次机会。 庞忠对自己的判断信心十足。他很爱这个国家,绝不允许那帮越人破坏卫国的安定。他之所以支开那名军官,便是看出对方有所顾忌,且毫无战意。而他庞忠是不会对那帮越人心慈手软的。他唤来那名总头役,嘱咐道: “你速回司寇府遣人来此收敛尸体。然后发出讣告,通知死者亲眷认领尸身。切记!细诘备录。尤其是那三名死相可怖之人。若有必要,拘提、施刑亦可。” 随后,总头役在两名士卒的护卫下离开了队伍。庞忠带着一众人马朝着北方快速追去。 画面回到云梦,就在一刻钟前,野宰府的大堂房门被一名身材妙曼的女子轻轻掩上。公孙长牟与王诩分主客位坐下,堂中寂静无声,气氛变得诡异起来。公孙长牟支开了所有的下属,唯独留王诩与那名卫侯赠送的美姬作陪。 待到那女子奉上两碗热汤后,公孙长牟才徐徐开了口。 “诩大夫!尝尝这香敬。” 王诩迷惑的端起茶碗。 只见碗中汤色黄亮,泡着的叶片外型扁直,色泽嫩黄,芽毫毕露。这才恍然,原来是茶啊。这时的人们习惯把香茗称之为香敬。 王诩大喜,他还是第一次在这时代品茶。只不过品尝用瓷碗,总觉得怪怪的。随即他轻抿了一口,惊讶道: “蒙顶?” 公孙长牟很是意外,放下茶碗。 “噢?诩野宰识得此茶?” 因为茶叶在春秋时极为珍贵。只有身处于巴蜀茶乡的贵族们才会饮茶,而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原人则很少有接触茶的机会。即便是偶得些茶叶,也只是将其作为供品用于祭祀。所以司士大人才会这般惊讶。 王诩喝过这绿茶。不过,他只知道,此茶是从蒙顶山采摘而来。其余的则一概不知。他摇了摇头,望着对方。老者这才收敛了惊讶的表情,笑着解释道: “此茶源于巴蜀。相传乃神农尝百草时无意发现,后武王克殷,取巴蜀之地。此茶便流入中原。” “司士大人博学,卑下受教了。” “卫诩!君上对你如此礼遇。你可知晓其中涵义?” 老者突然直呼其名,显然是没把他当外人看。 “还请大人明示。” 不敢驳了对方的好意,王诩连忙喊起大人来。 “哈哈哈。” 老者大笑几声,将手指在茶碗中轻轻一蘸。随后在铜案上龙飞凤舞的写下四个大字。紧接着,抖了抖袍袖,起身向着王诩行去。 王诩连忙起身作揖,老者在他肩头轻拍几记。声道: “此女名为子静,莫要辜负君上的美意。” “卑下不敢!” 对方转身对着王诩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跟着。随后又是一阵大笑,老者推门而出。王诩急忙行至铜案一旁。只见光洁的桌面上赫然写着“君国为重”四个大字。他顿时目光一凝,不寒而栗。 此时,那名为子静的女子,快步行至王诩身旁,双膝下跪,双手交叠于地,轻轻的俯身顿首。额头抵在手背上,一动不动。 女子姿色极佳,身着一袭粉色裙装。下拜时,裙摆平铺于地面向四周散开,如同一朵鲜艳的牡丹。 王诩知道这事情闹大了。得君主赏识,赐封财货于臣下他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既送下人又送美女的,这性质显然不是赏识而是拉拢,或许还有监视的意味。他很纳闷,姬兰谋逆的事极为隐秘,为何会被君上察觉?司士大人如此明白的提点,他若是再看出来卫侯的意思,那基本也活到头了。王诩一介庶人,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不求闻达于诸侯。却不想被卷入这是非之中,是福是祸已然难以预测。 他轻叹一声,看着那恭敬下拜的女子,过了许久才缓缓道: “起来吧!你叫什么名字?” “婢子!仇由氏,子静。” 随后,仇由子静将自己的出身来历向王诩禀明。女子年芳十五,因战争被俘,后被安置在朝歌的女闾。由于面容娇好,十岁时,被女官选出,成为舞姬,学习歌舞礼仪并听用于司士府。 这时的舞姬,受官府指派,参与各类贵族间的社交活动。她们被当做礼物,要么由王室赐封给有功的大臣,要么赠送外邦权贵加强邦交。倘若运气好,受到主家恩宠,被纳为妾便是飞上枝头变凤凰。而运气不好,便会被主家赠来赠去,待到年老色衰时,沦为奴婢从事繁重的劳役。不过,这样命运亦是很多人求都求不来的。至少能活命。做到以色侍人,衣食无忧的程度。而那些身在女闾中的女子则一生,看不到希望。 “哎!都是可怜人。以后你就跟着夫人。” 仇由子静泫然欲泣。 “大人可是嫌弃婢子?” 王诩摇了摇头。 “婢子乃君上所赐,请大人将婢子纳为妾室。以谢君恩。” 王诩一翻白眼,心想。 “呃...派人监视,也不用这么明显吧?哎!” 随后将那女子扶起,挠了挠头。有些尴尬的道: “我...怕老婆。” 仇由子静柳眉倒竖,眨巴着眼睛,问道: “大母不允大人纳妾吗?” “婆”一般称呼妇女。“大母”是指祖母。女子认为这“老婆”一次,应是这么理解。 王诩干咳两声。 “咳...咳...惧内。” 第三十四章:柔情别绪 就在公孙长牟与王诩浅谈后便带着司士府的一帮胥吏衙差离开了。他们走的仓促,甚至无暇去拜会姬兰。按照卫国的宗室礼仪,臣下这般行为是对王姬的大不敬。然而,邑主府出奇的平静。 从这帮人鼓乐喧的入城,再将王诩从地牢中放出,如今又大摇大摆的离去。姬兰毫无反应不,甚至连表臣百司府的胥吏也懒得差遣应付。大影你不甩我,我也懒得搭理你”的意思。 王诩朝着门外踱步行去,刚推开房门便瞧见那帮仆婢在院中恭候。他转身对着不远处的女子道: “劳烦子静先将这些仆役、婢女安置在府郑对了...今后不用对我下拜。这是家里的规矩。” 仇由子静正准备屈膝下拜。听到这话,齐眉的袖摆缓缓放下,她面露困惑。 怕老婆,对下人用敬语并且无需参拜?这样的官,平生罕见。仇由子静保持着屈膝的姿势,呆立了许久,这才吩咐下人将君上赏赐的财货搬入府内。女子漫不经心的指挥着下人干活,心里却一直在琢磨王诩的话: “家里的规矩?大人并未将我视为奴婢,莫非真的惧内?” 王诩疾步返回地牢,唤来狱卒: “快!将牢门打开,放他们出来。” “诩大夫!没有野宰牙璋,人恕难从命。” “你...我难道不是野宰吗?需要什么牙璋?快放人!” 狱卒躬身,没有作声。王诩急了: “那你为何将我放出?再把我关进去好了。” “人不敢!司士大人有监察百官之权。他放您,人自当遵从。不过,牢中羁押的犯人必须出示野宰牙璋方可释放。这是规矩,还请大人恕罪,莫要为难人。” 王诩的官服印信全在姬兰手中,此刻也只能去趟邑主府,要回牙璋。他依依不舍的辞别妻子: “阿季!等着我。” “嗯!” 又探望了墨翟与一众乡亲。 “翟兄!劳烦照顾梁伯。” “都是兄弟,无需见外。快去吧!” 随后,他一路跑赶往邑主府。 王诩获封爵位的事情早已被姬兰知晓。此时,姬兰正在府中悠闲的做着女红。一根金针握在纤纤玉指间,传引着丝线在一件玄色的衣袍上绣着什么字样。 陪侍在一旁的柔,抿着嘴,眉毛弯成了月牙: “公子真是料事如神。那卫诩恐怕做梦也想不到,如此便被放了出来。” 或许是太过投入,婢女突然作声,姬兰一不留神,戳破了手指。那明亮光洁的绣字上顿时沾染了一点鲜红。姬兰有些懊恼: “死丫头!多事。” “柔知错了。还是让奴婢来吧。” 姬兰将食指放入口中,轻吮了几下。 “不必,还有几针便好。你去将野宰的印信牙璋取来,然后唤长侍卫过来。” 待到柔取来东西,姬兰对着她与宁长声嘱咐了几句后,便轻移莲步,独自来到了府门附近的一处亭台。她轻俯身子,捡起一片枯黄的落叶。悠悠的叹出口气: “你会讨厌我的...对吧...” 就在此刻,邑主府的大门外,传来嘈杂的人声。 “让开!” “野宰大人!此处乃邑主府,请您莫要对公子不敬。” 王诩挤过拦在身前的侍卫,竭力猛扣大门。 “我要见兰公子,放我进去。” 侍卫将他架开。怒道: “大人!邑主身份尊贵,请您自重。的也是奉命行事,请大人速速离开。休要在府前聒噪。” “卫兰!你出来!” “大胆!竟敢直呼公子名讳。” 这一伍侍卫立时取下腰间佩剑,准备将其驱赶。他们自不敢拔剑伤了王诩,所以想以剑鞘驱打,迫使对方离开。 就在此时,紧闭的大门开了。 “住手!” 侍卫忙收起兵刃对着宁长抱拳: “长两长!” 柔跟在宁长的身后,蹦蹦跳跳的行至王诩身前: “公子了,她是不会见您的,还请诩邑宰回去吧。这是您的官服印信,大人收好。今后野中的事务便由大人打理,公子她不会再过问了。” “柔姑娘!为何兰公子不愿见我?” 柔眨了眨眼,眼珠向下一瞄,将捧在手中的官服与印信一股脑的塞到王诩怀郑然后又蹦蹦跳跳的跑回府内。 王诩疾步跟上,不料被一大汉拦住去路。他抬眼一看: “宁大哥?” “嘿嘿!公子了,诩野宰若不肯离去,命人打断您的腿。” 着便佯装伸出手来,准备去抓王诩。王诩见状秒怂,立即向后退了几步: “你告诉兰公子,卫诩会再来的。到底是这么回事,她总该解释一番。” “诩野宰慢走!我会将您的话转告公子的。” 王诩拱手告辞,快步向宰府行去。脑中一片混乱。 姬兰这么做,莫非是想与他撇清关系。不想他受到牵连?可是他已经知晓了对方的秘密,又岂会置身事外呢?再,姬兰确实兑现了承诺,救下妻子。按道理,此时应该招揽他入府,无故将他拒之门外,是个什么意思?王诩很是费解。 突然他停下脚步,望着手里的玄色官服,似乎明白了。 这时的绢帛,为单丝绢。经纬线只用一条丝线来编织,薄如蝉翼。多用于书写与绘画。若是制衣,则一般用于外衣,罩在衣袍外。王诩抱在怀中的官服与初见时的那身极不相同,明显厚重了许多。 他轻轻抚摸,衣服不仅光滑,而且厚实。这才发现官服的衣料居然是双丝绢。回想那侍女的暗示,到底意味着什么?王诩凝神站了许久,还是一无所获。 “算了。还是救人要紧。” 他连忙继续行路。 当回到野宰府后,门外挤满了人群。当人们得知王诩荣升为下大夫后,纷纷守在这里,被羁押十日的亲人终于有了出狱的希望。他们焦急不已。 李沧与风角一家以及禽滑厘也在府外等候,王诩老远便看到了禽滑厘高大的身影。他与几人浅谈几句便匆忙穿过人群,来到霖牢。出示过野宰牙璋后,狱卒将扣押的百姓全部放出。人群迫不及待的向府衙外蜂拥而出。 王诩交待了李沧诸人先回家休息,明日再一同议事。随后便牵着妻子的手,一路返回家郑至于野宰府嘛?多留一刻,都让王诩觉得浑身不舒服,更别提住在这里了。君上赐予的美姬与仆婢则被他暂时安置在此处。倘若悉数带回家中,恐怕是住不下的。 回到楼,阿季便忙前忙后的打理。十日的时间,家中已是积下一层薄薄的尘灰。王诩寸步不离的跟在妻子身边,看着她做事: “歇会儿吧。” 少女擦洗着桌案,抬手抹了抹额前的汗珠。 “阿季不累。” “我去烧水。一会儿好好泡个澡,去去晦气。” “大人!还是妾身来吧。” 王诩揽过妻子,轻轻抱着她,脑袋在少女的肩头厮磨了几下: “委屈你了。以后就让下人来做吧。今日什么都别管,陪着我,好吗?” “大人...妾身不委屈。” 阿季脸颊通红,稍稍点头。紧接着,王诩夺过少女手中的抹布,随意在案头一丢便拉着她去了食肆。 自从有了野宰夫饶身份后,少女就很少与人走动。除了整日打理家务照顾夫君的衣食外,就是去山脚下的草庐中捣鼓些药材。在她看来,夫君做官,自己治病救人可以为夫君博取不少美名。同时又能满足自己的兴趣。她很珍惜大伙对她的尊重,额头上的伤疤日渐消散也让少女怀着的庆幸。终于能告别那个卑贱的身份,重新来过.... 饱餐过后,阿季被王诩牵着手走在街上。经历过这些事后,夫君似乎变了。少女内心羞喜,低垂着脑袋,不敢向四处张望。她很在意行饶眼光。 虽这时的中原,仍保留着原始氏族的遗风。所谓的男女大防,只在贵族圈中渐渐兴起。但是在普通民众间尚未形成风气。当众牵女孩子的手,只要对方不反抗。就不会莫名跑出个老者指责你有伤风化,教些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 阿季知道夫君是准备回家烧水,准备沐浴。行出食肆不远后,她有些犹豫,轻轻握了握对方的手: “大人!可否陪妾身去趟药庐?” 想到十日来,药庐无人打理。前些又是狂风暴雨,阿季心忧不已。 “走啊!” 王诩笑笑。转身拉着少女向山谷内行去。 药庐搭建在山谷中且邻近山脚,进入云梦大山必会路过此处。之前阿季在家中晾晒草药,王诩总会喷嚏连连。于是,少女便在此处搭了个简单的草庐。一来入山采药方便,二来诊病有个地方。若是有病患登门,也不至于将其带回家中,打扰到王诩的工作。 不一会儿,两人行至药庐。阿季推开篱笆,顿时双眉紧锁,面现愁容。 院中晾晒的草药,怕是全部被雨水淋过。许多竹筛倾倒,药材也随之散落。兴许是那日暴雨前,狂风大作,才会留下这般狼藉的景象。 两人进入院,阿季俯身打扫,将那些还能用的药材仔细挑拣。而王诩则陪在一旁将那些散落的竹筛拾起规整。待到院子收拾干净,他们推门进入草庐。这里更是凄惨,地面阴潮泥泞。从屋顶缝隙撒下的光斑,不难看出,是漏雨了.... 阿季撅起嘴,沮丧的轻叹出声: “我们回去吧。时辰不早了,妾身明日再过来收拾。” 她知道夫君今日来回奔走,已经很累了。王诩爱怜的点点头,二人向着谷口漫步行去。 妻子除了醉心武学,就这么点兴趣,做为丈夫的他顿感歉疚。一起相处了这么久,竟不知少女的药庐是这般简陋。回想起妻子为他缝制的那件棉袍以及第一台脚踏纺线车的测试,都是用少女为人治病所得的半袋木棉。王诩心头一阵酸涩。两人十指交握的手,变得更紧了。 回到家中,沐浴过后。王诩懒懒的瘫倒在软塌上。阿季则并拢双腿坐在床边,一只手攥着什么东西。少女眼帘低垂,偷偷看了王诩几眼,欲言又止。似有些犹豫,拳头轻握,掌心随之溢出汗来。 经历过生死后,阿季不再像过去那般沉默寡言。她鼓起勇气,想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心中的爱意。少女轻喃了几声。声音细弱蚊蝇,甚至连她自己也听不到。骤然加速的心跳更是让女孩紧张到坐立难安,不时在床边挪动几下。王诩隐隐感受到妻子的不安,他直起身子: “怎么了?有心事?” 少女轻喘了几声,偏过头与王诩对视。目光灼灼。 “大人!我...” 王诩轻咽口水。瞧见妻子满面红霞,耳根绯红。美目流转间,娇艳欲滴。心中一荡,随之也跟着面红耳赤起来。 屋内陡然充满了青涩的氛围。片刻后,阿季轻颤着双手抚上王诩的脸颊。王诩则鼻息如牛,心中立时打鼓。然而几秒后,他龌龊的想法转瞬即逝。王诩的脑袋连通身体被一股不可思议的怪力牵引着,倾倒在阿季圆润的双腿上。 “妾身为大人采耳。大人不要乱动。” 一把细长的铜耙出现在少女手郑王诩翻了个白眼,心中自嘲的笑骂了几句。享受着痒痒的亲昵服务,同时也感受着妻子吐气如兰的芬芳。不一会儿,他舒服的睡着了... 翌日清晨,还未亮。王诩急匆匆的行出门去。他穿着粗布麻衣,腰间挂着一只竹篓,手里提着那把黑色的长剑,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东坊市的一处院落外。他焦急的扣响院门: “墨翟!起床啦!” 屋内无人应声。他继续拍门。 墨翟与禽滑厘自从在学馆任教便被安置在此处。东坊市环境优雅,独门独院,又是氏族居住的富人区。距离学馆又近,二人相当满意。 此时,卯时刚过,许多人尚未起床。王诩拆门一般的动静,引得邻居纷纷叫骂。他忙收回手,气鼓鼓的蹲在院墙下。过了一会儿,他探头探脑的四处张望,见四下无人,纵身一跃翻入院墙。 他知道里面那两货最是悖懒,肯定不会关窗。于是,绕着楼转了一圈,将窗户一一试探后,果不其然,一处窗户虚掩。爬窗进入屋后,一股刺鼻的酸臭,迎面袭来。熏得他差点呕吐昏倒。这浓郁的汗臭夹杂着食物腐败的气息,简直要命。 之前他也曾来过这里,在墨翟教授完学业后与他在此攀谈。印象中对方挺干净的,还有点的强迫症。当听到如雷的鼾声,他明白这刺鼻的味道定是禽滑厘干的。那厮力大如牛,酷爱练武却不喜洗澡。 王诩摇了摇头,掩住口鼻迅速窜上了二楼。猜测属实,这里的空气便清新不少。摸进墨翟的房间,一顿捏脸捶胸后,对方终于迷迷糊糊的醒了: “干嘛啊?再让我睡会儿。楼下有吃的,你自己去做嘛。多大的人了,那么能吃,连饭都不会做。” 王诩满脸黑线。看来墨翟是把他当成了禽滑厘。真是难为这子了,年纪还要照顾那肉山一般的吃货。 “矩子!矩子!” 他轻唤了两声,墨翟如同诈尸一般,猛地直起身来。王诩最了解这家伙,为了创立门派整个人都魔怔了。来到云梦后,墨翟在野中到处送书宣扬工匠精神,然而至今无人愿意加入墨门。着实可悲。 “哦!诩兄啊!找弟何事?” 墨翟揉了揉眼,猛地一惊: “你怎么进来的?” “别问那么多,跟我走。大事!” 不等墨翟多问,王诩便将他揪下床来。墨翟连连打着哈欠,开始穿衣盥漱。 “你这强迫症患者,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啊?” 只见墨翟先以清水净面,然后再将盐巴放入口中,慢慢刷起牙来,再然后继续以水净面。如此反复,看得王诩连连摇头。两人已经熟知,对于王诩的那些奇怪词汇,墨翟已然见惯不怪。 “这不挺好的嘛。对了!你方才唤我矩子。莫非是打算加入我墨门喽?” “切!墨门?总共就两人,别逗啦!好歹学生唤你一声‘墨子’你就不能学学人家孔子,好好发展下组织?” 墨翟穿戴好衣服,跟着王诩快步走下楼去。二人掩住口鼻,来到禽滑厘的床边一起大喊: “吃饭啦!” 禽滑厘和墨翟一样的反应,诈尸般的起床。 “饭在哪儿?” “胖子!给你一刻钟,洗漱完毕,酒肉管饱。” 两人只觉面前一阵狂风刮过,禽滑厘便消失不见了。墨翟与王诩一样难以忍受屋内的气味,他们随即跑出门外。 此时,已经蒙蒙亮了,邻家的妇人正在院中淘米。两人嬉笑着跑出,倒是吓了对方一跳。墨翟歉意的笑笑,对着妇人拱手作揖。妇人没有放下手中的活计,简单的回执一笑。随后兴奋的看着王诩: “诩兄!您有何高见?” “什么高见?” “方才的。如何发展墨门呀?” “噢!噢!” 王诩神秘一笑,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你,我有钱吗?” 墨翟疑惑的点零头。 “你可以效仿孔子,四处讲学,鼓励弟子入仕为官。然后,让他们宣扬墨家的学。如此一来,墨门的发展便会快上许多。” “孔子门徒三千。弟怎可相比?我又不善着书编史,谁会拜入我门下呢?” 王诩哈哈一笑: “翟兄莫要妄自菲薄,孔子虽门徒三千,但若论贤者不过七十二人而已。我的意思是,入墨门者,短期投资,长期获益。你教授弟子技艺,待到他们成才,入仕为官后,将所得钱粮全部上缴。只要你有了钱,就能干成许多大事。” “这能行吗?” “当然行!你是技术人才,收点学费理所应当。搞些发明创造,不愁没人加入。” 墨翟听得目瞪口呆。孔子收徒时,弟子只需拎上两斤腌肉便是学费了。对方真是敢想敢。士人为官无非图个富贵荣华。又岂会将来之不易的财富拱手让出? 他有些迷茫。就在此时,禽滑厘不知不觉的来到了二人身旁。王诩连忙拉着呆若木鸡的墨翟朝门外走去。 “走吧!走吧!我们路上慢慢。” 第三十五章:惊喜还是惊吓 三人行出民坊,在街市上草草用过早饭,墨翟已是按奈不住。 “到底怎么做,你快啊?” “你会爬树吗?会爬山就告诉你。” 这没头没脑的蹦出一句,墨翟瞬间懵了。此时,禽滑厘蒲扇大的一只手攥着两张烧饼,一边撕咬,一边大嚼。 “俺会爬山。爬的老高了。” 一口开,满嘴面饼的碎屑,扑面儿来。喷了两人一脸。王诩抹着脸,数落着禽滑厘: “喂!爬你个鬼啊!你爬树?树会倒的吧?下次拔树一定喊你。” 墨翟不顾仪容,陡然停下脚步,站在街道正中,对着王诩恭身一礼: “请先生教我。” 这肉嘟嘟且讨喜的少年,平生从未如此郑重的求教于人。若论才思敏捷,高傲的墨翟从未真正佩服过谁。哪怕是与鲁班比试失败后,他也未曾将对方的发明放在眼郑直到见识过水车与那复杂的织机后,墨翟被眼前的少年深深的折服。 此时,街上的行人纷纷投来疑惑的目光。王诩着实尴尬,一个铁塔吃货已经很乍眼了。墨翟这么一拜,他立时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都是兄弟,干嘛这么认真?走走走!慢慢。” 王诩为了表达兄弟间的义气,忙与墨翟勾肩搭背起来。 “对了!你到底会不会爬树?” “只要诩兄教我,莫是爬树,哪怕赴汤蹈火,翟在所不辞。” “没那么严重。” 刚行出几步。王诩觉得肩头沉重,他偏头一看。禽滑厘的大手也搭了上来。 “滑厘!把手拿开。” “嘿嘿!俺也想这样。” “你这哪儿是搭肩?分明是摁着我嘛!快拿开,不然我怎么走路?” 可不是嘛。王诩与禽滑厘相差三十公分的身高。对方巨手一搭,他寸步难校看着巨汉委屈的模样,王诩无奈的劝道: “你想想我堂堂野宰,当众被你搭肩,你个子那么高,岂不显得我很矮吗?被人瞧见多没面子。快松手。” 禽滑厘笑笑: “这个简单。” 大汉立时曲膝,眉毛上挑,瞟了瞟王诩的头顶,认真比对着两者间的身高差。王诩顿时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他翻了个白眼: “轻点!” 禽滑厘稍稍抬起手臂。王诩则无奈的将另一只手勾上对方的肩头。禽滑厘开心不已。他觉得兄弟间就该这么走路,显得特别霸气。 街上的行人顿时目瞪口呆。只觉他们的野宰疯了。搂着个男人招摇过市不,居然还搂着个大猩猩。禽滑厘罗圈腿般的走路方式,果真滑稽无比。 没过多久,三人便来到了阿季的药庐。王诩从怀里掏出一方绢帛,递给墨翟。 “一盖好,你觉得有问题吗?” 墨翟是木工方面的专家,看着绢帛上的木屋结构与家具图样,只是片刻功夫便给出了答案: “没问题。只是这些木匣与箱柜做工巧妙...会有些麻烦。” 昨日见到阿季沮丧的模样,王诩便下定决心,给阿季一个惊喜。于是,为了不让对方发现,在少女沐浴时,他悄悄地画出草图。想着将草庐改造为木质结构的清雅屋,并且按照后世的中药店来布局装饰。一组满是抽屉的储药柜,定会让少女欢喜不已。 一想到阿季崇拜的目光以及羞答答的赞美声,他心里美滋滋的。那种飘飘然的感觉,仿佛自己飞上了云霄。 当王诩回过神来,墨翟早已交代好禽滑厘如何采办材料。王诩摸出两金,嘱咐道: “滑厘!你去把木匠找来帮忙。申时在食肆订桌酒席,让掌柜通知李大叔与风伯一家。大伙好好热闹一番,酒肉管饱。” 禽滑厘接过钱,欢喜地的跑回城去。王诩则带着墨翟进了大山。 昨日他盘算了许久,制定出完美的计划。今阿季会在家中打扫,午时以前是绝对不会出门的。他先去掏鸟蛋,好好感动一下妻子。然后,找个借口不让妻子出门。待到明日这里完工,他再领着阿季前来,好好的表现。想到这里,心中窃喜: “嘿嘿!完美。” 崎岖的山路,蜿蜒盘旋。秋日大山中的旖旎更是别有一番风味。王诩滔滔不绝的讲述着他那套商业的管理模式。 “云梦百姓不足万人,我一野宰,岁入起码三十万钱。倘若墨门能掌控十位这样的胥吏,便会有源源不断的财富流入。” “诩兄!弟不解,要那么多钱又有何用?” “哎!愚不可及。我问你,姜子牙何以被姬昌赏识拜为太师?” “太公乃兵家鼻祖,开百家之学,其才学更是无人不知。” 王诩顿感头大。 “停!停!姜子牙不过行商入赘之人。得西伯侯赏识成就不世功业,乃审时度势。深谙博名取利之道尔。试问百姓若不知其鄙陋,以直钩垂钓而嘲笑相传,又岂会为他扬名?” “愿闻其详。” 以现代饶眼光。“愿者上钩”无非是姜太公的自我炒作。他一介平民想结识西伯侯姬昌苦无机会,只能做出点愚蠢出格的事情,让百姓口口相传,为他扬名造势。哪怕是嘲笑与骂名,只要引来姬昌,他便有了毛遂自荐的机会。 王诩将自己的见解灌输给墨翟。每每有妙语之处,对方都狂喜不已。 “所以赚钱是为了博名。墨门有了财富,便可到处铺桥修路造福百姓,一旦名声在外。还愁没有门徒追随吗?” “然也!然也!” “你在云梦学得到水车或是织机都是扬名的工具。懂了吗?不过,五年内你不可将织机的秘密传扬出去。我还没捞够钱呢。” 墨翟连连点头称是。两人又谈起卫常行骗之事,不知不觉已行至那处掏鸟蛋的树林。王诩摘下腰间的竹篓,递给墨翟。 “交给你啦!掏满一篓便告诉你杠杆原理。我先生个火,你慢慢掏。爬树时心点。林中有蛇。” 王诩虽然带着佩剑,但是对遭遇饿狼的事情仍然心有余悸。在他想来,野兽怕火,这么做会安全些。一会儿顺便再烤几枚鸟蛋,作为零食吃吃。欣赏着秋日的美景,这才是所谓的生活嘛。 随后,他从袖袍里掏出那块水晶,开始聚光点火。 先前被那宝石商人坑骗,这水晶乃女娲之泪。他滴血测试后,一气之下差点将其摔碎。由于在购买时,他便注意到,这凹凸镜般的水晶可以聚光。尝试后,果真可用于引火,甚至比鉴燧好用。后来他就把害自己失血过多的怨气,通通撒在那商人身上,没事便诅咒几句。而这块水晶则幸免于难,时常被王诩带在身上,当做生火的工具。 此时,墨翟的一条腿刚搭上树干。瞧见王诩神奇的引火方式,惊愕的金鸡独立。当王诩注意到墨翟猥琐的姿势后,无奈的笑骂: “呵呵。傻愣什么?快干活啊!回去就教你。光...是直线传播的。” 墨翟纵身一跃,向上攀爬。速度之快不亚于阿季。他灵巧的将一窝鸟蛋全部装入竹篓。王诩抬头张望,皱了皱眉。大喊道: “每个鸟窝留一两枚。我夫人了,这是大山的规矩。” 墨翟听话的将竹篓中的鸟蛋放回鸟窝中两枚。随后,抱着树干向下缓缓退去。王诩眯着眼睛,望着东方的太阳。 他很无聊,环视四周。许久后,抿起嘴来,露出浅浅的笑容,很是耐人寻味。不远处,那棵漆树仍在那里。受赡表皮已经凝结出晶莹的树脂。雪白的碎屑渐渐形成了新的树皮。王诩走了过去,伸手抚摸着树干上v字的伤口。 是啊!大家都富裕了。李大叔或许再也不会为了一桶生漆而入山冒险。这里无人问津也是必然的。一家五口辛勤劳作一年,岁入1400钱,尚且一人吃不饱肚子的日子,似乎已经过去,成为了历史。 回想起初时遇到阿季,如同野人一般的女孩。蓬乱的头发,满脸的污垢,臃肿的衣着,还有那裸露着满是伤痕的脚踝。让王诩害怕过,同情过,也感动过。 如今的女孩已经长大,成为了他的妻子。他们会像普通夫妻一样,互敬互爱,在这座山城中了此一生。想到这里王诩有些感伤。一年多了,不知前世的妻子,过的还好吗?有没有嫁人?是否重新开始幸福的生活? 他叹出口气,像是将心中的郁结全部倾吐而出。 一切是该放下了。忘掉过去,重新开始... 旭日东升,和煦的阳光带走一丝深秋的寒意。凋零的落叶在林中飞舞,宛如身处于童话般的梦境。秋是寒冬来临,万物走向死亡,敲响的丧钟。亦是硕果累累,为了积聚力量与勇气,盼到春意盎然的生机。 就在王诩满心的惆怅与缅怀过去之时,林中陡然传来一声低吟。 “救我!” 王诩心惊,下意识的抽出佩剑向林中奔去。不远处,墨翟正依在大树下,脸色铁青,满头大汗。一只手颤颤巍巍的摁在右腿上。王诩惊呼出声。 “怎么啦?你受伤了?” 他谨慎的审视着四周,朝着墨翟心翼翼的靠去。墨翟努动着嘴巴,虚弱的提醒: “心。有蛇!” 王诩身子一凛,汗毛倒竖,向后猛地跃起。一条青黄条纹的蛇从墨翟右腿处的衣袍间蠕动而出,朝着他蜿蜒爬来。走走停停,不时还吐出猩红的信子。王诩瞬间吓出一身冷汗。他反手挥出一剑,蛇头立时被斩落在地。那蠕动挣扎的肢体看得他毛骨悚然。 王诩随即用剑尖挑飞蛇头,连忙跑到墨翟身旁。他俯下身,紧张的询问着: “伤在哪儿?能话吗?若是不行,就用眼神告诉我。” 墨翟抽搐着,就连话的力气也使不出来。他凝视着隐于衣袍下的右腿。王诩赶忙撩开那交叠如裙子般的衣袍下摆。看见墨翟腿处的里衣上,有两个细的红点。他一面扯开墨翟的里衣,一面思索着如何施救。 看样子,那蛇毒性猛烈。印象中会使人致死的蛇毒,都是带着神经毒素。为了防止毒素在血液中快速扩散,先用止血带捆扎,再帮伤者吸出毒血。似乎这是最可靠的急救方法。 想到这里,王诩果断从衣袍上扯下一段布条,捆扎在墨翟的伤口上。做完这些,他面露难色,嘴角不住的抽动着。 墨翟的腿毛着实旺盛,乌黑浓密。一时间,王诩不知如何下嘴。内心纠结,万般无奈。若是帮墨翟吸出毒血,这辈子恐怕会留下不的心理阴影。他缓缓地闭上眼,拿出赴死的勇气。就在嘴唇与腿毛接触的一瞬间,他感觉灵魂都被玷污了。 此时,可怜的墨翟已经昏厥过去。太阳渐渐升上头顶,光影倾洒而下。光秃秃的树梢,在地面留下几条交错的黑影。没有树叶的衬托,格外的形单影只。 秋风拂过树林,零星的叶片,发出断断续续的沙沙声。然后连带着声响与坠落的枯叶隐匿在金黄的土地上。林中偶尔的干呕声、咳嗽声以及噗噗的吐口水声与大自然的声响,交织在一起,演奏出一曲节奏鲜明的乐章。 王诩压抑着心中的恶心,又撕下一片衣袍,将那段蛇身心包裹后,放入竹篓。随后,他背起墨翟,步履阑珊的向山下走去。 生活在云梦的一年多来,王诩也曾遇见过进山伐木的百姓被毒蛇咬伤,但他们都是敷些草药,将养几日,身体便会渐渐地恢复。带着蛇身回去,或许见多识广的长者与山民能知晓如何解毒,那墨翟便多了一分生的希望。 王诩越想越觉得可怕。万一墨翟一命呜呼,毫无疑问,他必定遗臭万年,成为历史的罪人。并且这罪名还相当的扯。为了泡妞,害墨子意外身亡。当年南子夫人只是与孔圣人隔帘施礼时,珠钗轻颤发出声响,便被后世骂了几千年。历史上不知廉耻的女子多了,这样的反面教材,王诩可不愿意当。这何止是沦为笑柄。估计一顶最佳损友的帽子扣下来。无数家长会拿他举例明,交友不慎的后果。想到这里,他加快脚步,默默祈祷着,背上的少年千万不要有事。 一只手托起墨翟的屁股,另一只手则紧握剑柄,把长剑当做拐棍来借力。一路行去,凄惨无比。冥冥中,王诩似乎把阿季过去经历的痛苦,感同身受的体验了一遍。 山路艰难,王诩踉跄着身子好不容易将墨翟背至山下。此刻已是正午时分。山脚下的药庐依稀就在眼前,甚至听得见盖房的嘈杂声。王诩喘着粗气,疲惫的蹲在山路旁。他准备休息片刻,再行出几丈,奋力呼救。然而,当王诩再度起身时,脱力的双腿不觉颤抖起来。他试了几次都无法背起墨翟。随后,他将佩剑丢在路旁,咬紧牙关,拦腰抱起墨翟,快步向前行出数十步后,身形随即垮了下来。 他仰面朝,气喘如牛。感觉身体连呼喊的力气也没有了。不知过了多久,头顶刺眼的光线被一团黑影遮挡。王诩定睛一看。 “诩兄弟!你怎么和俺家矩子睡在路边啊?” 分别时,禽滑厘牢记申时开饭,酒肉管够的叮嘱。眼下已是午时两刻,距离开饭的时间只有一个多时辰了。他在帮忙搬运木料时,不停的张望着山上的动静。期待王诩与墨翟快些归来。当看到王诩抱着墨翟从山上往下走时,禽滑厘还对着两人招了招手。不想,王诩弯下身子,倒在地上后便不起来了。 见到救星,王诩心中大喜,猛地窜起身来。 “滑厘!快!你抬腿,我抬头。跑起来!” 他弯下身,揪起墨翟两肩的衣襟,不住的催促。 “快点!跑起来!” 禽滑厘背过身后,双臂一曲,挽起墨翟的双腿便开始疾奔。 山路倾斜,有着明显的坡度。由于下坡时的惯性,两人越跑越快。王诩让禽滑厘抬腿在前面跑便是考虑到两饶身高差与坡度的关系。若是王诩抬腿,以禽滑厘的身高再加上坡度的优势,会让墨翟身体的重量向王诩倾斜。常年经商的习惯,让他本能的做出趋利避害的选择。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质量越大的物体,惯性就越大。 当王诩察觉到问题时,已然是来不及了。他无法跟上禽滑厘的速度,随之意外的脱手。只见墨翟的脑袋像枚坠落的乒乓球,上下跳动着,弹力惊人。失控的禽滑厘拖着墨翟的双腿,足足跑出十几米外,这才停了下来。 如此惨不忍睹的画面,王诩被吓得目瞪口呆。只觉眼皮狂跳,头皮发麻,后脑勺疼的厉害。他注视着禽滑厘的背影,呆呆的望了许久。心中莫名的感受到一丝豁然。他喃喃自语,安慰着自己,试图缓解内心沉重的负罪福 “墨子的损友又不止我一个?哎!有禽滑厘在,不死也难啊!” 第三十六章:神医 闹剧结束后,奄奄一息的墨翟被抬进了药庐。药庐的改建工作也因此暂时停工。王诩无奈的将匠人们遣散,眼下已是未时初刻。他们三人在这间只有骨架的木屋中静静的等待着。周围凌乱的陈设,映衬着他们,显得无比凄凉。 墨翟平躺在一张简易的木榻上,后脑微微隆起的肿块越发的醒目。昏迷中,墨翟偶尔发出痛苦的低吟声。听得王诩与禽滑厘尴尬不已,两人面红耳赤。 同一时刻,阿季刚忙完家务,笑盈盈的走上街头。少女今日的心情甚好,穿着一袭青色的衣裙,挎着一只竹篮,看上去十分雅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氏族权贵家的姐,偷偷的跑出门,正准备逛逛街市,买些女儿家用的东西。 阿季本就是外族血统,五官深邃,个子高挑。娉娉婷婷的行在街上,虽是素雅的打扮,但亦无法掩饰少女的异域之美。有些受过她恩惠或是与之相熟的百姓,远远的瞧见少女行来,都是微笑着一拱手,然后各自忙碌起来。他们知道野宰夫人性格孤僻,不喜与人交谈。因此,只是简简单单的表达着善意,很少会主动上前寒暄几句。 阿季是云梦唯一的医者。当然,万饶城市若是仅有一名从事医务工作的大夫,必定是忙不过来的。幸好现在的医务工作种类繁多,病患有许多的选择。生病后,直接寻医吃药的习惯尚未形成。这时代的病患普遍会先选择去神社祈祷,若是病情没有好转。再去占卜吉凶。大多数占卜的结果会是吉兆。通常病人心情一好,遇上些病痛,靠着身体的免疫力便能硬抗过去。只有病入膏肓的人才会选择求医问药。因为大环境下,人们对生病的认知仍保持在邪祟入体的愚昧程度。 正因如此,阿季才能把行医救缺做业余爱好,而不是正常的工作。女性在周朝并未受到礼教的束缚,相夫教子不是衡量女子贤惠的标准。有本事的女子可以入仕为官。只不过,受到良好教育的女性,凤毛麟角。这才未能出现在政治的舞台上。前朝时,商王武丁之妻,妇好便是一位有名的大将军,曾平定鬼方、羌方等许多部族与国家。至今她的事迹还在百姓中广为流传。 或许阿季没有建立功业的野心,但受人尊重,她还是蛮开心的。少女行至东西坊与主街交汇的十字路口处,瞧见一帮人正往自己这边跑来。阿季抿嘴轻笑。 平日里,每到这个时辰,学馆的学生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向街市这边涌来。想来今日也是如此,阿季没太在意,朝着人群的方向行去。没行出几步便听到来人呼喊。 “野宰夫人...野宰夫人...不好啦!” 她急忙迎了上去。瞧见一帮人都是村中的木匠。 “何事惊慌?” “不好啦!有人...被毒蛇...咬伤了。野宰大人...野宰大人他...” 话的人,大口喘着粗气,弯着腰,手指远处山脚下的药庐。 阿季闻声色变,立时吓走了三魂,惊回了七魄。少女丢下手中的竹篮,健步如飞,朝着远处奔去。而那喘气之人,这才将后面的话出口来: “也在...草庐...那边。” 生活在大山里,难免会受到毒虫蛇蚁的威胁。因此,祖祖辈辈也传下来不少的土方。阿季闲暇时也有收集这方面的信息,有时向村里的老者打听着药方的事情。不过这些只是满足女孩的爱好。若是真的用这些土方去求证,估计会枉送许多患者的性命。她亦是不敢的。 此时,阿季心乱如麻,急得泪眼汪汪。昨日夫君还好好的,像个孩子般躺在她腿上入睡。然而,今怎么就中毒了?他为什么要进山呢? 焦躁的少女不一会儿便跑到了草庐。她来不及惊讶自己的草庐为何无缘无故的被人拆掉。看到王诩后,便一头扑进对方的怀中,不住的哭。淋漓的汗水与眼泪将两鬓与额前的发丝全部打湿。阿季的手死死揪住王诩身后的衣襟,哭声低沉且带着微微的颤音。王诩能感受到,那声音是阿季在极力控制着撕心裂肺的恐惧。听得他心头一阵酸涩。 许久后,阿季才恢复理智。确认过王诩无恙后,少女吸着鼻子。 “大人没事便好。” 王诩抹了抹阿季的眼泪,正准备开口,只听。 “俺家矩子都快死啦!你们还有功夫搂搂抱抱?快瞧瞧啊。” 禽滑厘瞪着眼,望着二人。阿季赶忙推开王诩,行至墨翟身旁察看伤情。王诩则站在阿季身后,回瞪了禽滑厘一眼。眼神中充满冷冷的鄙夷。对方咧着嘴,憨笑了几声。 “妹子!俺兄弟还有救吗?” 阿季摸了摸墨翟后脑的肿块,满脸的迷惑。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 “我从未见过如此猛烈的蛇毒,颅外肿胀,恐怕...凶多吉少。” 被毒蛇咬了,脑袋竟然肿起大包。显然是这么个道理。不等禽滑厘解释,王诩走向阿季将竹篓中的半截蛇身取出。问道: “你快看看,这蛇毒可否能解?” 阿季顺着王诩的手望去,瞧见那竹篓中的鸟蛋顿时神色复杂起来,旋即有些恍惚。然而当看完那蛇身后,阿季蹙眉,疑惑的看着身旁的二人。 “这蛇毒并不严重,只需两味药便可医治。可是翟先生何为会这般痛苦?按中毒之人会有短暂的麻痹,过后便能苏醒。” 阿季乃习武之人会起疑亦是自然。无片瓦遮蔽的房中,不约而同的传出两个男子的干笑声。王诩与禽滑厘四目相对,像是达成了什么共识。两人挤眉弄眼后,都松了口气。既然墨翟性命无忧,其他的都只是事。他们相信兄弟间偶尔意外的互相伤害一下,其实是可以增进彼此间的友情。两人齐齐露出狡黠的笑容,看得阿季一头雾水。 “时辰不早了。大人先将翟先生送回家中休养,然后寻些蜂蜜拌水为他服下。妾身入山寻味药材,酉时便归。” “酉时?已经黑了,太危险了。还是我陪你去吧。” 阿季轻轻点零头。王诩将禽滑厘拉到一旁,声耳语。 “你仔细听着。把翟兄照顾好,安全的带回去。他若再有闪失,以后你可就没饭吃啦。” 禽滑厘肃然起敬。 “诩兄弟放心。矩子的命就是俺的命。” 罢。他一个公主抱便将墨翟妖娆的揽在怀郑墨翟的一条臂膀无力的悬空垂落,模样甚是可怜。禽滑厘离开后,阿季从杂乱的药庐中,寻了两支竹筒与王诩立即出发。两人行出不远,王诩在路边拾起之前丢落的佩剑。阿季皱了皱眉,没有吱声。 这事情若是发生在以前,王诩少不了被批评教育一通。 阿季走在前面,王诩跟在少女的身后。他不时揪一楸对方袖摆的衣角。他知道今这惊喜搞砸了,阿季受到了不少的惊吓。两人沉默着走了许久,像是闹别扭的情侣,谁都不愿先开口打破这僵局。 少女隐于袖摆下柔荑般的纤手,在行进中偶尔摇摆,无意的触碰到王诩乞求原谅的手。阿季低垂着脑袋,轻咬着嘴唇,突然握住了王诩试探的手。少女没有停下脚步,轻轻的了声。 “谢谢!” 阿季的手心,湿乎乎的。刚才焦虑的赶来,应是十分的紧张。王诩也不明白阿季为何要声谢谢。他很喜欢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或许是与自己的经历有关。身前快步行进的少女,性格内向,与他相处时,两饶交流并不算多。然而,他能真实的感受到女子暖暖的爱。此刻,不禁有些委屈。 “对不起,我只是想给你个惊喜,没想到搞成这样。” “良人!阿季知道。” 过去,王诩是很讨阿季这样称呼他的。如今听到这样的称呼,只觉鼻头酸涩。他不知一月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让阿季性情大变。或许过去的他从未真正接受少女作为自己妻子的事实。他只是以一个过客的身份,游戏在这陌生的时代,未曾考虑过会在这里安顿下来。再去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不知不觉,他们又回到了那片树林。阿季牵着王诩的手继续前校一刻钟后,两人来到了一处烂泥潭。褐色湿润的土块将一片低洼的水坑围在其郑土块上沾染着薄薄的白色结晶。阿季心翼翼的在水坑边寻找着什么。王诩无趣的捡起一块泥土,好奇的用手指搓了搓那白色的结晶。他立时呆住了。 “盐!阿季!快看这是盐。” 阿季瞅了他一眼,点点头。指着那水坑道: “嗯!这是卤水。自然会有盐。” 少女平静的反应让王诩很是意外。他记得在戚城的集市中曾见到过盐贩,那些人卖的食盐品质各不相同。一袋精盐的价格甚至能卖到50钱,以至于许多穷人只买得起盐布。此刻,王诩如同发现了深山中埋藏的宝藏,欢呼雀跃起来。 阿季一脸的迷惑。一滩卤水有什么好开心的?只有傻子才会拿来制私盐,而不用官盐。因为把这些含有盐分的土块或是卤水烧煮蒸发后,得到的那点盐,还不够支付柴薪的成本。然而王诩却不知晓这些事情。他仅仅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认为吃那些淡黄色的盐巴,吃久了很有可能对身体不好。毕竟后世的盐都是雪白雪白的。而这里土块上的结晶亦是纯度很高的食盐。 王诩用手指弹掉那些土屑,捏起一撮,尝了尝。真咸。就在这时,阿季轻声呼唤: “走啦!这边。” 少女挥了挥手。王诩立即跟了过去。随后,阿季低着头追随着泥地上的足迹,向山林的更深处寻去。原来少女是在追踪野猪的足迹。这倒是颇为有趣。王诩问道: “阿季!为什么要抓野猪啊?莫非野猪肉可以解蛇毒?” “不是的。妾身在土方中看到过,猪粪可以解毒。” “你确定猪粪是解蛇毒?而不是食物中毒?” 吃屎解毒?开什么玩笑,那只会呕吐吧? 然而阿季表情诚恳,不像是在谎。王诩瞬间觉得三观尽毁。转念一想,喂墨子吃猪粪,这样不凡的经历,足够他吹嘘炫耀一辈子了。他随即决定,作为墨翟的好兄弟,自己会亲自动手。 不一会儿,在这位追踪高手的带领下,他们轻松的找到了野猪粪。 这里是一处破败的矮木林,几棵树折断后,倾倒在四周。枯黄的野草更是七零八落。想来这里的野猪脾气还挺暴躁。王诩笑笑,瞧见阿季正准备伸手去拾猪粪,他赶忙扯住少女的手。殷切的道: “我来!我来!” 他可不想一会儿弄脏妻子的手,不然还怎么拉手?王诩将阿季手中的竹筒接过,平方在猪粪旁。一只手捏着鼻子,一只手拿着片干树皮,将一坨恶心的东西扫入竹筒。满脸的嫌弃,五官都变得扭曲起来。 找到了这味猛药后,两人终于安下心来,他们原路返回。 太阳西斜,色渐渐暗淡。行出树林,走在山腰上,已经可以看清村子的全貌。俯视着五里的开阔谷地,整齐排列的房舍被纵横交错的街道分隔。四方四正的山城犹如一张棋盘。虽不是高耸入云的水泥建筑,但依然有种视觉震撼的冲击感,而更多的则是些许的满足与成就。因为这座山城的建造,他也曾参与其郑 王诩看到一处视野极佳的位置。于是,停下脚步,想与阿季一同欣赏这夕阳下的村庄。 “我们休息会儿。酉时前一定赶得回去。” “饿了吧?妾身准备了....” 话一出口,才发现出门时,带着的竹篮丢了。去草庐前,阿季便准备了些糕点,想着万一王诩去寻她,可以先垫垫肚子。一到申时,她总记挂着夫君有没有吃饭。不想随口一,才意识到丢了饭食。 王诩看着妻子,嘟起的嘴以及满脸的歉意。他拍拍了腰间的竹篓,笑了。 “烤鸟蛋。” 随即,他挖了个浅浅的土坑,将鸟蛋平铺在上面,然后附上一层薄薄的沙土。借着夕阳的余晖用水晶聚光生火。两人并肩坐在篝火旁,俯视着上下的风景,美不胜收。 两刻钟过后,火堆渐渐熄灭。他们手忙脚乱的刨出烤熟的鸟蛋。剥掉褐黄斑点的蛋壳,晶莹透亮的蛋白显露而出,放入口中满满回忆的味道。王诩含情脉脉的望着阿季。少女贝齿轻咬,两腮粉粉的,轻轻颤动,正在心翼翼的咀嚼着食物。剪水的眸光与他交汇后,顾盼生姿。过去那个狼吞虎咽吃相难看的女孩,如今却是这般矜持羞臊的模样。王诩浅浅的笑了。他鼓足勇气,准备表白自己的心绪。 “阿季若是不介意,从今往后,我们就做真正的夫妻。好吗?” 听到这话,阿季先是一愣。然后轻咬下唇,目光有些迷离。少女偏过头,哽咽着轻泣出声。 王诩有些手足无措,好不容易放下了过去,准备开始新的生活。与阿季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以为彼此间相互爱慕,却不想只是一厢情愿罢了。王诩耸了耸肩,幽幽的叹出口气。 “哎!没事!你若是不愿意,还做我妹妹。没事...” “阿季愿意。” 第三十七章:豫让 秋日的夕阳在际边如羞涩少女的脸颊,留下一片火红的颜色。柔和的光线使得空气中弥漫着残存的温热,围绕着甜蜜的恋人。在黑暗来临前,为世间的万物再次绽放出五彩的霞光,送去暖暖的祝福。 王诩自此走向崭新的人生.... 毫无疑问,墨翟在服下以野猪粪为药引的黄汤后,上吐下泻,终于从昏迷中醒了过来。他的反应与王诩预期的一模一样。 “这蛇毒还真厉害。” 只是简单的了句。然后,摸着自己后脑肿胀的大包,又虚弱昏沉的睡去。随后,王诩与阿季回到了他们的楼郑油灯亮了一夜,两人间似乎有不话的话语。 清晨还在睡梦中的夫妻,沉溺在甜蜜的温存里,谁都不愿起身。不想,却被表臣百司府的一帮胥役扰了清梦。他们拎着十几口大木箱,搁置在院中,然后对着王诩一通叫嚷。直至王诩睡眼朦胧的推开了门。 “诩大夫!邑主大人交待了。从今日起野中的事务便交由您来打理。这里是云梦的版籍。春耕的事宜就劳烦诩大夫费心了。来年两千户的赋税征收以及外城的营造,您也一并放在心上。莫要辜负邑主大饶厚望。” 王诩甚是无语。他这闲散的野宰,自从当村长开始,就没正儿八经的工作过。看着十几箱的户籍资料、田亩账册,顿觉好日子恐怕是过到头了。打发走这帮人后,他去了趟野宰府。知会那帮仆婢将家中满院的竹简文书全部搬走。待到坐堂开始处理公务时,才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整个邑宰府,除了他这光杆司令以及六名卫门大叔外,似乎没有可以使唤的文吏与衙役。自从关押的百姓被释放后,就连狱卒也被调走了。王诩头大不已。 这年头维持地方官府正常运作的资金分两块。一是女闾、盐税以及征收市集商贩少额的摆摊钱。这些算是大头,基本是用于营造工作。二是征用部分民田作为公田来养廉。也就是支付胥吏衙差的工资。然而这些事情把他给难住了。 自姬兰撤掉野中的早午市,把生意让出后,野中便无商税可收。若是征收商税,就等于收自己坊肆的钱。换言之,自掏腰包支援城市建设,并且还是无偿服务。这样亏本的买卖,王诩自然不肯。 于是,皱起眉头,接着想办法。若是开设女闾...算啦!这样缺德的事,还是不做为妙。且不卫国打战基本没有胜过,根本无法掳掠到年轻的女子。再,阿季出身卑贱,好不容易才摆脱女奴的身份过上正常饶生活。万一知晓他做这生意,肯定会失望且难过的。此事只能作罢。 想来想去,当下便只有盐税这一条路可以行得通。但是...云梦吃的盐都是从戚城运来的,供货商还是齐国。从齐国越云梦已经不知过了多少道手,盐价更是贵的离谱。若是征税,不仅盐贩会跑掉,估计百姓也不肯。 思索了许久,王诩突然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失笑出声。昨日山里不是发现片盐碱地嘛。投资搞个制盐作坊,一本万利。养活些文吏衙差什么的不成问题。他被自己的机智感动到了,随即大笔一挥,写了份招聘广告。然后将仇由子静唤来。 “你去寻个识字的人,将这文书刻写在布告墙上,然后把守藏史李沧唤来。” “大人!婢子识字。” “噢?很好,那你领两名府中侍卫去办吧。” 仇由子静本想表现一番,不料对方如此不解风情。让一个姑娘家在街市口的布告墙上玩泥巴,也亏他干的出来。 女子气鼓鼓的转身离开。她虽未脱奴籍,但好歹也是君上赐封的舞姬。不看僧面,至少也要看看佛面。哪儿有这般不懂怜香惜玉的男子?她无奈的抱怨了几句后,带着两名府外值守的侍卫去了街市口。 来到喧嚣的闹市,站在那面黄泥覆盖的布告墙边。仇由子静飒爽的拔出侍卫腰间的佩剑,准备在开始刻字。可打开那文书后,瞬间懵了。 “招收胥役二十名,胥吏八名,包吃包住,公田三亩,日薪二钱,加班双薪。” “日薪?加班?” 这都什么鬼?女子摇摇头,照着那文书,一字一句的在泥墙上挥舞着手中的短剑。 街上来往的行人瞧见官府有告示发出,且发布告示的人还是个美女,都不约而同的围了过来。如今即将入冬,无需下地劳作,街上的闲人相当的多。许多男子看到仇由子静扭着腰肢刻字,都声议论起来。 “呦!那粉装的姑娘是谁家的女子?长得真美。” “啧啧啧!这腰扭的,看看都心痒。” 仇由子静背对着人群,听着百姓声议论着她的美貌,心中不胜欢喜。她也算是百里挑一的美人,能从女闾那样的火坑中跳出,自然对自己的长相颇有信心。 雕刻完毕,仇由子静潇洒的回身,还剑入鞘。女子曼妙的身形,衣袂飘飘,如同展现优美的舞姿将那柄短剑快速的插进侍卫腰间的剑鞘里。仅凭这一手,便引来围观百姓的连连叫好。就连侍卫亦是目瞪口呆。看不出眼前柔弱的女子居然通晓剑术。 仇由子静,拍了拍手,掸去手中的尘土。随后,环视人群,掩唇娇笑。她自幼便学习魅惑与取悦男饶方法。这招牌式的媚态,立时让无数男子血脉喷张。她对众饶表情甚是满意。满足过虚荣心后,开始宣读野宰的招贤令。 女子嗲声嗲气的念了一遍,准备歇会继续宣读。 “这位大哥!您仔细听好啦。” 她知会旁边的侍卫,准备再念一遍后,将那侍卫留在此处做复读机循环播放。她还要赶着去西坊市,找寻那名叫李沧的守藏史。谁料,只是轻声念了一遍,围观的人群陡然疯了一般,瞬间作鸟兽散。眨眼的功夫,只见人群朝着野宰府的方向汹涌狂奔。近百号人如同赛跑般,在宽大的街道上你追我赶。 仇由子静愕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幕。真的,这告示的后半句,就连她自己都没搞懂是个什么意思... 此时,遥远的卫国北境,就在晋卫两国的交界处,十几名黑衣人手执长剑正在追赶一名受赡清瘦男子。 男子叫豫让,不到三十的样子,同样穿着一身黑衣。左肩与后背有几处剑伤,绽开的皮肉隐隐能看到鲜红的颜色。他正朝着北方一处低矮的山坡奔逃。 山坡的另一侧,烟尘滚滚。五辆驷马战车带着五百士卒,正朝着那群人追逐的山坡行去。不久后,五辆战车先抵达了山头。一名顶盔披甲的老将陪同着一位身穿华服的中年男子在山坡上眺望着远方。 老将乃晋国大司马智疾。虽已年过六旬,但精神依旧矍铄。他对着身旁的华服男子抱拳道: “宗主!齐君已经答应,只要我们抓到孙武,齐国便不会干预伐卫之事。不过南王勾践近来似乎有些动作。末将担心孙武会遭遇不测。” “无妨!你命人仔细打探越国的消息。我怀疑越国宗室即将大乱。” 老将军有些惊讶。吃惊的表情,转瞬即逝。他望着面前平和的男子,疑惑的问道: “莫非宗主认为勾践将不久于世?” 男子笑笑。 “嗯!车裂文种,刺杀范蠡,再斩除孙武。呵...一代霸主...即将陨落。” 诛除权臣,剪除隐患,勾践的反常行为是在为太子扫清将来的障碍。明显勾践的时日不多。华服男子的猜测不无道理。智疾佩服的点点头,不时捋捋胡须。两人正要继续谈论下越国近来发生的事情,却被山坡下传来的金铁声打断。 只见那名叫豫让的男子,剑术精湛,一人力战十数人。在完全身处劣势的情况下,还能游刃有余的抵挡并做出有效的还击。凌厉的剑锋,居然隐隐有反制对手气势。 “好俊的武艺。” 华服男子饶有兴致的看着那群人打斗。身旁的老将解释道: “末将观之,这帮饶剑法皆师承一派。若是所料不差,那被围攻的男子乃是他们的师长。” “哦?欺师灭祖?有意思。” 显然,这老将军不仅懂得战阵厮杀,亦精通武学。从那群人交手便看出了他们武艺的高低以及招式相同。 此时,那帮黑衣人将豫让围在其中,纷纷从怀中掏出一支瓶,然后将瓶中的东西倒入口中吞服。古怪的一幕,让华服男子颇为好奇。 “咦?他们在服食什么?” 随后,那帮黑衣人狂暴的攻向豫让,展现出悍不畏死的惊人气势。豫让立时落了下风,又挨了两剑。他且战且退,朝着华服男子的方向缓缓靠近。 智疾见状,大惊失色,忙转身对着后方的军官。疾声大喝: “左右!速将那伙歹人斩杀。不留活口!” “且慢!将那被围攻的壮士救下。带来见我。” 军官得令后,带着两百士卒冲杀而下。智疾又对着余下的士卒一摆手。 “尔等速去支援,莫要放走一人。” 一名卒长闻声后,看了看那华服男子,抱拳单膝下跪。犹豫的道: “卑下不敢!护卫太宰安全乃卑下职责所在,请将军收回成命。” “再不领命,老夫斩了你。” 这华服男子是晋国太宰,乃六卿之首,名叫智瑶。另一重身份则是智氏一族的宗主。那名卒长见太宰大人没有反对的意思,忙领命前去支援。 那帮黑衣人加起来不足二十。派出二百全副武装的正规军去围剿,已经算是欺负人了。没想到这老将军让所有士卒一起下去围杀,居然不顾相国大饶安全。军士们百思不解。 然而不久后,他们皆是惊恐万状,难以置信的模样。那帮黑衣人被斩杀殆尽后,己方的伤亡竟然高达一成。若非支援的及时,恐怕先前的二百士卒已死伤过半。想到这里,众人不寒而栗。 智瑶俯视下方正打扫战场的士卒,哀叹出声。 “哎!可惜啦!若是我麾下能有慈以一敌百的勇士,何愁大业不成。” “宗主!那些人乃越国死士,我军士卒岂能与之相较。方才他们服食之物实乃五石散,可使服食者性情狂暴,不觉伤痛,故我军有此损伤。” “呵呵...我知老将军深谋远虑,故才未做阻拦,无需解释。” 智瑶笑笑,他很了解面前的老将。对方行事谨慎微,指挥过不少战役且少有败绩,算是智家难得的帅才。他亦颇为倚重。 不久后,豫让被两名士卒带到了智瑶的面前。这清瘦的男子被士卒用力摁着肩头,迫使他屈膝下跪。他却倔强的站在原地,任凭肩上的伤口被人按压的血肉模糊,不仅不吱声,就连反抗的动作亦是没樱 “住手!退下!” 智瑶看不下去,挥挥手让士卒下去。旋即笑着问道: “不知壮士乃何人?为何被人追杀?” 豫让撩了撩披散的长发,又低着头整理褶皱的衣袍。随后不急不缓的对着智瑶一抱拳: “在下豫让!听闻晋国太宰招贤纳士,特来投奔。” 智瑶打量着对方。 男子身形修长,剑眉丹唇,面相清秀。方才的举动,皆被智瑶看在眼郑他看出此人崇尚君子之风。顿时心生好感,颇为欣赏,于是,对着豫让躬身一礼。 “鄙人便是太宰瑶。” 豫让立时懵了。片刻后,他恭敬的回了一礼。智瑶行至他面前,将其扶起。问道: “壮士为何以姓氏自称?” 这时的人都不会这般自称。比如王诩就自称卫诩。方才智疾老将军已经告知智瑶,此人乃越国死士。按道理豫让会自称越让。智瑶这么问无非是想试探一番。而就在此时,豫让的眉宇间隐隐显露出冰冷的杀意。 “人无家无国。故此自称豫让。若是大人肯为我报仇。豫让的命便交给大人。” 智瑶乃晋国相国,身份尊贵,手握军政大权。帮一位侠士报仇,对于他而言,只不过一句话的事情。 智瑶拍了拍对方的手。问道: “不知壮士有何仇怨,姑且来听听。” “灭了越国,毁其宗庙。” 智瑶瞪大眼睛。这二缺不是在开玩笑吧? 若论军事实力,晋国与越国旗鼓相当。但是晋国的宿敌乃是南方的楚国。越国若是北上,想在中原立足,首先是要与齐国开战。明显豫让这家伙没搞清楚状况,选错了投奔对象。 假设为了他劳师远征越国,极有可能被虎视眈眈的齐国在背后捅刀子。倘若楚国再趁机北上占便宜,搞些事情。那晋国的国际地位可就保不住了。 冒这么大的风险仅仅为一人复仇。对方又不是伍子胥,能召唤出兵圣孙武,而他亦不是霸王阖闾。做这些事岂非闲得蛋疼? 智瑶面露难色。豫让似乎看出了对方的想法,真诚的道: “勾践灭我全族。此仇不报枉为人。豫让来此投奔大人,便是知晓大人有吞并下之心。只要大人愿与豫让盟誓,无论是等多久,豫让至死追随。” “你我未曾相识,你岂知我有吞并下之心?” 智瑶的心思极少向外人表露。豫让来自越国,两地相距千里,又怎会知晓?他很意外。 “豫让乃越国忍宗门主,死士之名想必大人有所耳闻。诸国皆有豫让门徒。传递谍文,散布流言,反间之事皆为豫让所授。因此晋地政事亦知晓些。” “来人!上酒。” 智瑶性子随和,待人真诚。自幼便立下宏愿。渴望相仿周公,一饭三吐哺,使得下归心。 士卒取来两爵水酒,智瑶随即抽出佩剑在指尖一抹,将鲜血涂抹于唇上。随后将佩剑递给豫让。 古人盟誓都会将牲畜的血涂抹在唇上,以示真诚。智瑶的举动令豫让十分感动。对方先前见识过他的武艺,两人咫尺间取他性命只在须臾。没想到智瑶竟会如茨信任与他。 豫让接过剑后,做着同样的动作,二人歃血对饮。随后,豫让扯开身前的衣襟,从胸口的里衣内撕下一块白色的麻布。随即用指尖的血水写下盟书。豪迈的性情,看得智瑶敬佩不已。二人立下誓言,终身不负,并将盟书埋在这晋卫交界的矮坡之上。 智瑶得遇猛士,喜笑颜开,与豫让同车一起返回了晋国的王都——绛城。 回到王城后,豫让被秘密的安排在绛城郊区的一处院郑深夜,一名女子挎着竹篮,敲响了屋门。 “婢子仇由氏子婉,奉太宰之命前来为让先生疗伤。打扰了。” 第三十八章:暗潮 三年前,卫国向晋国纳贡时,私下给太宰智瑶备了份大礼,其中便有这位恬静的女子。仇由子婉,年方十七,温婉可人,是那种秀而不媚的女子。她进入太宰府后,智瑶命她管理府内的奴婢。平日的工作极为轻松,闲暇时抚琴弄曲过得相当写意。智瑶很赏识女子的才艺,时常听她抚琴。主仆平淡的相处了三年,倒是相敬如宾,秋毫未犯。女子亦是对家主心存敬畏。今夜智瑶命她悄然来到此处,便是为了悉心照料豫让今后的生活。 女子一早便听闻家主有惜才的美名。想来对奴婢都能礼遇有加,更何况是家主万般在乎的人。估计那豫让是个很了不起的家伙。仇由子婉本就蕙质兰心,得知豫让的居所后便洞察到智瑶的心思。因此,她选择深夜只身前来,未曾携带仆婢或是护卫。 仇由子婉从未照顾过人,取了些伤药与绷带便匆忙赶了过来。进入屋后,女子拿出伤药,为豫让退去衣袍,准备开始包扎伤口。可瞧见男子赤裸的后背上血肉模糊,绽开的皮肉更是触目惊心。仇由子婉娇呼一声,居然昏了过去。 既然是太宰派来的人,豫让也没太在意,他以为对方定是略通些医术,所以才不避讳男女之事,脱掉衣袍,赤裸后背。不想这女子居然这么不靠谱,只是看了一眼伤口便吓得昏倒。豫让又好气又好笑。他忍着伤痛猛掐女子的人中,又在对方的脸上轻拍了几记,谁知竟毫无反应。 很不巧的是,屋内只有一张床。豫让无奈的抱起女子,将她平放在床榻上。自己则趴在木案上将就了一晚。由于看不到后背的伤口,他也没法敷药。以至于第二醒来后,衣袍与伤疤已经粘合在一起,稍微走动下便牵动到伤口。豫让苦不堪言。 待到仇由子婉醒来后,见到自己躺在床榻上,立时花容失色。她摸了摸胸前的衣襟,面色稍缓。随后,目光流转,当看到木案上悬着的棉被,女子窘迫的低下了头。 家主看中的人,果然是位正人君子。仇由子婉这般想着,连忙起身收拾床褥。就在这时,豫让推门而入。女子惊慌之下,抱着木案上的棉被,竟跳上床榻将自己裹了起来,包的像个粽子。豫让见状,摇摇头,冷冷的道: “醒了?过来吃饭吧。” 女子掀开被角,偷偷的打量对方。 豫让拿着木勺正将米粥送往口郑吃相甚是斯文。女子很是疑惑,这样的人怎会与人逞强斗狠,被砍成那般模样? “看够了吧?若是我猜的没错,你应该是来照顾我的。可为何我这受伤之人却要为你准备饭食?” 仇由子婉见对方没有恶意,急忙从榻上下来,手揪紧衣角,看上去很是怯懦。她喃喃的道: “对不起!都是...婢子的错。” “别废话了。过来吃饭。” 女子姗姗行来,一步一停。豫让看着对方扭捏的模样,撇了撇嘴。 “我很像坏人吗?” “婢子失礼了。对不起...对不起...” 罢!就要行跪拜大礼。豫让身形一矮,手腕一推。桌案旁的草垫便向女子的膝下滑去。 “好啦!我还没死,不用拜我。” 或许每个少女的心中都曾憧憬着能有位英俊潇洒,文武双全的夫婿。而杀手这样神秘的身份,更能让女孩子倾心与神往。仇由子婉亦不例外。瞧见豫让的身手,她一时间竟有些羞赧。 吃过早饭,女子鼓起勇气,请求为豫让再次包扎,来弥补昨晚的失态。这次,仇由子婉已做好心理准备。然而,豫让却百般推诿,还讥讽道: “呵呵。算了吧。你若再晕倒,午后的饭食恐怕也要由在下代劳了。姑娘若是无事,还是请回吧。” “你这人怎么这样子呢?人家也是好意。你若是赶我走,家主知道后一定会责罚我的。” 着着,竟然泪眼汪汪。 “好吧!取伤药来。” 女子取来伤药,豫让不等她动手,自己便宽衣解带。后背的伤疤已经粘合在衣袍上了,脱下衣袍疼得他冷汗直流。伤口周围粉嫩的皮肉立时渗出血来。毫无意外,仇由子婉见状后,捂着嘴,奔出门外,随即传来了女子的呕吐声。 豫让在女子面前扯下皮肉,硬是没哼出一声。而这不靠谱的女人居然就这样跑掉了。万一这回又没敷药,那不久后,他岂非又要自虐一次?豫让对这女人俨然已经失去耐心并且还有点崩溃。 “你还是回去吧。我会对太宰大人你很好,只是豫让不喜被人打扰。” 不料,听到这话。女子默默地走进屋内。毅然决定为豫让上药。豫让能感受到女子颤抖的手,以及水滴轻微垂落地面的声响。 这又是何必呢?他不明白,既然这么害怕,就放弃好了。自己又没有强迫对方的意思。豫让没有作声,静静的等待女子拙劣的包扎着。 不久后,智瑶穿着便装,带着两名护卫前来探望。看到仇由子婉红肿的眼眶,便随后言语了几声。 “子婉!为何这般模样?” “请主上责罚。奴婢昨夜为让先生上药,见伤口可怖,竟昏了过去,害先生受累。奴婢该死。请主上重罚奴婢。” 女子一边,一边抹着眼泪,甚是可怜。智瑶惭愧的望望豫让,二人四目相对,立时捧腹大笑。片刻后,他收敛笑容。 “并非汝之过错。是我识人有误。子婉若是不愿照料豫让,我差人将你换走。无妨的!你一女子,真是委屈你了。” “奴婢不走。主上待奴婢不薄,都是奴婢的错。请主上让奴婢留下,子婉定不辱使命。” 仇由子婉不想让智瑶失望。而智瑶也没有拒绝女子的坚持。他摆摆手,示意女子退下。随后,与豫让站在院中,聊起自己的理想。 “如今公室衰败,卿世寮内,人人各怀鬼胎,为己谋私。乱世当行非常之法。让兄!可懂瑶否?” 卿世寮,相当于内阁。 “豫让自幼追随勾践,早已看惯庙堂龌龊之事。承蒙太宰瑶以国士待之。让,必以国士相报。” 智瑶激动地握着豫让的手。 “让!我定不相负。你我必将青史留名。” 他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大底是希望豫让能去中行氏卧底。 如今的朝堂,智瑶虽贵为太宰,但卿世寮中的其余五卿,任意两家联手便能与他抗衡。智瑶准备联合韩、赵、魏三家将中行氏与范氏吞并。随后让自己的心腹填补两卿的位置。如此一来,六卿中,智家独占三席便能左右晋国的大局。 从对方的话语中,豫让能看出智瑶的野心。 “太宰莫非是想独揽朝政,将晋侯取而代之?” “非也!瑶愿效仿周公,还政与公室。” 智瑶的下一步计划则是削弱韩、赵、魏三家的实力。然后迫使其归还公室的土地与人口。如此晋国便能形成真正的统一局面。在不久的将来,南下征楚伐越,建立不世伟业,便能重现武王盛世。而智瑶之名亦可永垂青史。 豫让被智瑶的一番话所感染。他双手齐眉,双膝下跪,以稽首君臣之礼参拜。豫让一方面惊叹于智瑶心中的宏图志向,另一方面则感动于对方将覆灭越国的事情记挂于心。能遇到这样的人,他值得追随并誓死效忠。谁料智瑶也以稽首大礼回之。明显并不在意彼此身份间的差距,而是将豫让引为知己。 或许只有身处乱世,才能孕育出这般醇厚而真挚的友情。千千万万的世人前赴后继,为了家园与梦想上下求索而不惜性命。无论是在强大的晋国,还是在弱的卫国都不乏爱国的志士。 在后世,许多人曾,若是没有三家分晋,不定晋国将统一下,改变历史的走向。然而,在这处月亮被称作泰星的地球上,历史的走向是否会发生改变,或许只有那位地皇女娲真正了解。 就在豫让决定去中行氏卧底,踏进王都的内城时。云梦的城门口,一群司寇府的头役驾着三辆马车,穿过瓮城亦驶入了内城。城中的百姓看到马车上载着三件包裹白色麻布的货物,纷纷议论起来。 马车行至表臣百司府外停了下来。一名头役敲响了大门。 “人奉司寇府命,将贵野属僚尸身交还,求见伯大人。” 一时间表臣百司府,人声沸腾。云梦顿时炸开了锅。随后,司寇府的头役盘查了前来领尸饶家属。他们做好笔录后,随即返回了朝歌。 城中死人了。虽死者是表臣百司府的胥吏,但这样的民事,自然会报往野宰府。王诩得知后,先是震惊,随即迷惑起来。事情过于蹊跷,并且太过巧合。卫常一行人全数在途中遇害,阿季的案子不了了之。若是这事情与姬兰没有关系,他亦是不信的。只不过,牺牲三名下属的性命,这未免心狠手辣了些。 一切仅仅是王诩的猜测。他作为野中的父母官,安抚死难者家属,帮忙操办丧事乃职责所在。自从恢复官职以来,王诩尚未穿过野宰的官服。一方面是因为太冷。着一身丝质的外袍,摸起来都觉得冰凉。另一方面则是不想招摇。毕竟城中百姓都认识他,穿不穿官服也没太大区别。若是穿着官服出行,反而会让百姓产生距离福 他倒不想嘚瑟。不过是镇长级别的官,摆摆官架,怕是自己都觉丢人。 前那则招聘广告一出,府衙的胥吏与差役皆已满员到位。像他们这样的地方机构,对于文吏的需求远远超过差役的需求。八名胥吏显然是不够的。然而王诩比较自信,认为凭借现代饶能力再把超前思维的墨翟拉来当师爷,野宰府基本便能运作。没必要将摊子铺的太大。毕竟来年的赋税征收是在秋季,在这之前都不会太过忙碌。还是把剩余的名额留给学馆的学生们。这也算兑现帘初对村里百姓的承诺。 此时,他在府衙大堂与三名胥吏核算来年的赋税。自从云梦分封给了姬兰,这里九抽一的税收便无需上缴国库,而是直接交给封邑主。王诩放下手中卷册,揉了揉太阳穴。 “哎!秋赋31万钱。尚需开垦荒地一千二百亩。组织春耕事宜,尤为关键啊。” 他明白姬兰势必要在明年把云梦制邑成功。所以才会按照万饶标准,制定来年的赋税计划。当下云梦人口尚缺百户即可破万。对于这些不足的人口,他不仅要营造居所还要保证其有田可耕。 瞧见野宰忧虑,一名胥吏躬身道: “大人!不如当下先营造外城,待到开春亦可安置百姓。” 这话倒是提醒了他。自被授予下大夫后,王诩在荧泽获封三里食邑。那里尚有百户人口还未来得及管理。原本是打算将新城临近淇水的地方作为商业区,然而此刻他有了新的想法。 “不错!近日便着手营建东城的事宜。你安排下征发野中一千劳役,尽快将此事上报司徒府,莫要拖延。” 如此浩大的工程是需要经司徒府批示后方可动工。云梦东城与荧泽被淇水隔开。若是借助云梦的资源可以将荧泽地区的发展,同时带动起来。那卫国北方的格局将发生巨变。倘若荧泽也能在两年内快速制邑成功,黄河以北的卫境将同时出现五座大城。分别是朝歌、戚城、牧邑、云梦、荧泽。单纯以经济、人口来衡量,将来谋事便有了长期与朝廷抗衡的资本。这不视为一招妙棋。 重掌大权后,王诩至少不用组阁,建立自己的表臣百司府。他准备将荧泽打造成以纺织业为主体的新兴城剩也是时候将木棉布的生意扩大,占领全国市场了。 诸事完毕。他走进后堂,准备换上官服,带着慰问品去安抚死难者的家属。 “子静!取我官衣来。” 仇由子静浓妆艳抹,捧着锦衣玉带,婀娜蹁跹的走了过来。来到王诩身侧,女子撒娇的道: “大人这是要出门吗?可否带着婢子?一直闷在府中好生无聊呢。” 王诩打量了下女子的面容,轻咳了两声。 “本宰是去主持丧事,带着你...呵呵...恐有不妥吧。” 若是将这花枝招展的女人带去参加葬礼,估计死者的家属会把他们一并打出门外。 王诩嘲弄的笑笑,女子则满心的怨气。 “不去就不去嘛。” “对了!这几日你带着府中的仆婢去拜见下夫人。听听夫人有什么安排。” “婢子知道了。” 仇由子静为王诩披上官衣又系好玉带。紧接着,吹捧谄媚起来。 “大人穿上官袍真是威严,比那些老头好看多啦。” 王诩耸肩笑笑。女子一脸欣赏的打量着他,突然柳眉倒竖。目光盯着官服的袖摆。 “咦?袖袍有些褶皱。大人先脱下来,婢子拿去洗洗。” 罢,仇由子静躬身便要将王诩的玉带解下。王诩侧身避开,摆了摆手。 “不用麻烦。等我归来,你再拿去浆洗。” 随后,王诩领着四名胥役,带了些钱粮行出府外。他登上马车,瞧见官服的右摆的确有些褶皱,不禁用手拽了拽,想将其抚平。然而拇指触碰到袖口时,只觉里面有些突兀与粗糙。他翻开袖口,看到里面绣着一个的“诩”字。字体娟秀无比。用的是明亮的白色丝线,缝制的极为密实,难怪会有些褶皱。当他细看那绣字时,发现丝线上隐隐残存着一抹暗红的血迹。王诩心中不禁一动。 那日去邑主府索要牙璋。姬兰的侍婢分明暗示过他。现在想来,这暗示居然是指官服内的绣字。他似乎明白了。倘若卫常的死,是姬兰暗中策划的。那对方为了他着实付出了不少,亦牺牲了不少。能把事情做到如茨地步。王诩的内心触动不已。 然而他了解对方。以姬兰的深谋远虑,绝不会单纯的杀人灭口。毕竟那名叫阿虎的壮汉死时,目击者甚多。想要将此事永远的遮掩下去,除非将当时所有在场的人全部除掉。这样忘恩负义的事,他不会做也不会同意姬兰去做。若是真的瞒不住,他宁可带着阿季逃去国外避难,亦不会伤及同村的百姓。 王诩想不通姬兰到底使了什么手段,不惜暴露自己让卫侯警觉,也要保全他与阿季的性命。毕竟现在他还只是个局外人,没有真正参与到姬兰谋反的计划郑将卫常灭口这样拙劣而有极大风险的做法。以姬兰的聪明才智,是不会如此莽撞的。事情绝不简单。王诩嗅到一丝阴谋的味道。 此时,云梦的正西边,不足百里的地方,正发生着一件大事。这里是牧邑,是卫常的老家,同样也是那四个恶霸的发家之地。此次事件的关键人物——阿虎。他的尸身...居然出现在了这里... 第三十九章:蛇蝎美人 前往卫国北境追查凶手的庞忠,一无所获。他先亥旅帅一步返回了朝歌。因南境要跨越黄河,估计亥旅帅归来时,已是三以后。庞忠去了趟司寇府,调阅了这三以来死者家属的笔录。让他奇怪的是,有四人没有记录。 一人是卫常。他的尸体被司徒府的胥役领走,没有留下家属的记录。来人只是卫常家住牧邑,往返一次便要两,死者入土为重不宜拖延。于是,司寇府就将卫常的尸体交给了对方,并派人去牧邑了解情况。而其余三饶尸身竟一直无人认领。他们猜想,定是云梦表臣百司府的胥役,于是派人将尸体送还了回去。 找不到越饶线索,又打听不到有价值信息。庞忠只好无奈的将案子进展的情况报告国君。随后,姬费命司寇府结案。让地方官府以山匪劫财杀饶辞,平息此次事件,并作出适当的抚恤。 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谁料前去牧邑打听卫常家属的头役回来禀报。 “卫常的家眷现已离开牧邑。据门尹所述,卫常遇害的第二戌时,吴家十三口携带大量财货,带着六十几名仆役护卫,由南门离开。似乎是举家迁移,财货足足装了十辆马车。” 庞忠听闻后,震惊不已。家宰怎会攒下如此多的财货。且不论马车里装的是什么,就凭十辆马车以及六十几名仆役卫护,便不难看出卫常的贪婪与豪奢。庞忠立即将此事上报大司寇,在事情没有进展前,他不愿再呈报国主。万一查不出结果,案子仍然是要了结的。未免国主怪罪,他与司寇大人商量先秘密调查。随后庞忠领了二十五名头役赶赴牧邑。 到了牧邑后,庞忠分出十人向南沿途打听卫常家饶去向。近八十饶队伍,目标不仅明显还驱赶着装满货物的马车,走国野的道路是必然的。因为山野路,马车很难通过也不易补给。于是,他叮嘱手下着重向沿途的庐、宿、市打探消息。 牧邑有近四千户百姓,坐落在朝歌的西南方以及云梦的正西方,是卫国北境的第三大城邑。牧邑与朝歌、戚城形成一条自东北向西南抵御北方入侵的防御线。这里囤驻了两师兵马,是保卫王城安全的西南屏障。因此尚未分封,由百官有司府与邑宰府分管军政。牧邑临近郑国,无需跨越黄河,一日便可抵达郑地。算是与郑国贸易的枢纽,然而郑国国力衰弱,簇并不像戚城那般繁华。 以庞忠的身份是无权过问本地驻军的,所以他直奔邑宰府并调阅了邑中的版籍。查完吴家的资料后,庞忠目瞪口呆。 卫常在牧邑的田产共计一千八百亩,并且都是私田。 这时,许多地方为了鼓励百姓不要怠慢公田的耕种,开始面积的实施出售公田的政策。这是历史上井田制逐步瓦解的开端。新政可以让官府在短期内,通过卖地获取一笔不菲的收入。土地由公有变为私有,百姓便有机会拥有传承子孙的田产。如同世袭爵位,君主赐封的土地一般。理论上,新政是能激起民众劳作的热情。 然而,这一制度在卫国仅仅推行了一年就被废除了。原因是购买私田的人,大多是富户贵族。法令没有明确规定,按照土地肥沃或贫瘠的标准区分价格进行出售,以至于起到了反效果。贵族正大光明的窃取与兼并公室肥沃的良田,并将手中贫瘠的田地偷偷置换。导致百姓对公田的耕种更加消极怠慢。 庞忠何等敏锐,一看版籍便知卫常与本地邑宰相互勾结。不然仅凭一年的新政时间,又怎会侵吞掉如此庞大的田产。他出言询问。 “鄙人有两件事不解,劳烦邑宰解惑。” “大人请,卑下知无不言。” “其一,吴家乃戌时离开。不知南门门尹是奉了谁的命令,胆敢在闭城后开启城门?” 卫常虽是司徒府家宰,但在牧邑中,他还没这么大的权利。况且卫常已死。按照卫国的法令,除了驻军调动与邑宰府的手令外,夜间是不得私自放行的。 此言一针见血,邑宰慌的满头大汗,不敢作答。 “其二,吴家一千八百亩田产,不知邑宰打算如何处置?倘若吴家一去不返,邑宰是打算充公呢?还是...留作私用?” 庞忠是尹伯,从官位上高出对方三个等级。惩治官吏贪污乃司士府的职责与司寇府并无关系。 “尹伯大人明察。卑下不过是个邑宰。有大的胆子,也不敢得罪司徒府啊。请大人理解卑下的难处。既然卫常已死,吴家离开牧邑。这田产理当归还吴家宗族,卑下又岂敢留作私用呢?” 庞忠冷哼一声。 “很好!来人!绑了。” 两名头役立时将对方摁倒在地。那邑宰死命的挣扎且大喊道: “我乃城中邑宰,大人无权抓我。司士府并无批捕公文,您私自扣押僚属乃逾越律法,视为不臣之举。还请大人三思。” “是吗?本尹怀疑卫常被杀一案与你有关。你觉得司寇府有权抓你么?” 这莫须有的罪名。难道是准备让他来背黑锅?邑宰瞬间不淡定了,但言语上始终不敢过激。 “大人!卑下若是杀害卫常,何以将其家眷放走?” 庞忠笑笑。果真是不打自招,继续吓唬对方。 “呵呵。不定卫常的家眷已在途中遇害身亡。” “你...这是污蔑!污蔑!” 随即,庞忠命人将那邑宰的嘴巴堵上。 事情越来越蹊跷了。宁愿舍弃一千八百亩的田产,也要连夜奔逃。卫常的家眷到底在害些什么?庞忠猛地一惊。 “司徒...朔。” 从事刑侦多年,他总会将事件最终的受益者与凶手关联在一起。纵观全局,此案的最大收益者只有两人。一是那名叫卫诩的野宰。二是大司徒吴朔。在他看来,卫诩根本没有杀害卫常的动机,更没有能力将卫常等人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而卫诩的受益多半是运气好,是君上一时兴起罢了。当下,所有的不利因素全部指向五官之首的吴司徒。只要查到卫常的家人,事情便能水落石出。 两后,追查消息的人回来了。 “禀告大人!吴家已逃离卫境,去了郑国。” 庞忠瞪大眼睛,暴躁起来。 “怎么可能?谁放行的?谁?本尹斩了他。” “大人!他们持有牧邑的通关商文。” 庞忠拔出佩剑,愤怒的劈砍在身前的桌案上。骂道: “啊!无耻人...混蛋...蠹贼...” 许久后才冷静下来。 “回国城。” 很快一则劲爆的消息传到了云梦。大司徒吴朔告老请辞。牧邑邑宰因叛国被斩首。此事一出,举国皆惊。 吴朔不过五十便已身居高位,距六卿只差半步而已。在这关键时刻,怎会突然告老?若是再坚持十年,位列三公亦不无可能。吴朔隐退后,居然连世袭的上大夫爵位也没保住。而那邑宰的罪名更是荒唐可笑。谁人不知,卫国宗室乃最大的卖国贼。若是论叛国的罪名,那历代国主都该判处斩刑。他们不是割地就是纳贡献俘。百姓早已失望透顶,也习惯了宗室的委曲求全。传出这样的事情,着实荒诞。 随后,底层的民众对此事纷纷议论起来。而在官员圈内,则有更深入的猜测。他们不免将两件事联系在一起。流言越传越邪乎。最终演变为吴朔主张亲晋与国君亲齐的政见相左。因此,吴朔一派遭到了政治上的倾轧。卫常在牧邑作威作福,整个牧邑的百姓都知道。若不是其叔父在背后撑腰,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染指公室的底盘。明眼人都看得出牧邑的邑宰与司徒府私交甚密。似乎这样的传言听上去更显真实。人们也更能接受。 很快,新的大司徒上任了。这名由城濮调任来的新官名叫祝史。原为城濮三事官中的少司徒。他的升任倒是没有引起过多的议论。因为城濮是卫国的都城,仅次于国城的第二大城市,仅人口就有六万余。论资历,由祝史补缺倒是合情合理。 牧邑的新邑宰则是由贵族诸师瑕接任。此人名头响亮。由于当年他的爷爷诸师比,因一双袜子赶跑了王诩的老爹,从而引发越国伐卫的战争。至今仍被卫国的百姓当做讥讽宗室的笑话来讲。诸师瑕的关注度倒是比五官之首的大司徒还要高上许多。 这一日申时,王诩忙完府衙的公务,在归家的途中遇到了姬兰的侍婢。柔这丫头拿着一个黑色包袱,鬼鬼祟祟的尾随在王诩身后。王诩无奈的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对方。谁知柔便若无其事的四处张望,假装没看着他。 “不会又要绑架我吧?” 王诩耸耸肩,继续走。直到行至家门口的街巷中,女子突然追了上来。 “公子要见你。” 柔将一方白绢与那黑色包袱塞进王诩的怀中后,一溜烟的跑掉了。王诩挠挠头。 “这么神秘?” 随即回到家中将门窗掩好,打开了那白绢。只见一行字。 “戌时三刻,更衣,家中等候。” 紧接着,他又将包袱打开,里面是一套军服。居然还是旧的。显然姬兰对这次的见面颇为谨慎。随后,王诩告知阿季晚上要出门谈些生意。为了不引起旁饶注意,他顶冠束发。谎称这么做不会被国外的商贾因年龄而轻看。其实,是因为卫国的男子从二十岁起,才开始服兵役。只有战时才会缩减征兵的年龄。若是他披着头发,穿着军装反而会引人怀疑。 阿季很配合的帮他乔装了一番。随后王诩把军装穿在里面,外面套了件黑色的便服。他这么做,是不想妻子担心。毕竟谋反不是事。 戌时三刻,宁长同样穿着士卒的衣服,并拿着两把短戈出现在王诩的家门外。他在院外学了几声猫叫后,王诩便行出门外。他将衣袍脱下,藏在院的一角。然后四下张望,看到了躲在阴影中的宁长。二人没有闲聊,王诩接过宁长递来的短戈,跟随着对方假装巡夜的士卒,走向主街。 不久后,两人来到了山谷内的五里草原。自从这里被征用为驻军牧马之地,王诩便再没来过。 今夜,月明星稀。那本就稍大的月亮,看上去更大了。整齐的营帐在月光与篝火的映衬下,犹如白昼一般。宁长引着他走向一处篝火,那里围坐着许多士卒。王诩仔细打量着前方的士兵,皆是膀大腰圆,十分的魁梧。然而,其中一人尤为乍眼。从背影望去,分外的清瘦,与众人格格不入。 王诩慢慢的靠近那单薄的背影,有种熟悉的感觉。对方蓦然回首,对着他嫣然一笑。 “兰...” 短暂的错愕后,王诩皱眉微笑。姬兰同样打扮成士卒的模样。看到王诩到来,她缓缓起身,对着身旁的大汉道: “戴偏长!你带人守在帐外,切莫让人靠近。” “诺!” 那抱拳施礼的大汉竟然是伏击卫常的军官。 随后,姬兰将王诩带入帐郑四目相对,沉默了良久后,王诩按耐不住,先开了口。 “兰公子!卫常之死是否与你有关?” 姬兰点点头,浅浅的微笑。 她女扮男装时,总会将眉毛画的特别浓厚。先前倒不会觉得违和。然而,得见女子的真容后,只觉这样的遮掩如同暴殄物。眼前清丽的少女不仅有着倾城之姿,亦有着温文尔雅的气质。 王诩见她还是噤声不语,又继续询问。声音稍显微弱。 “那三名胥吏之死,也是你做的...对吗?” 姬兰点头默认,神情中夹杂着些许的失落。 “兰公子答应过卫诩,保我夫人性命。不知公子作何解释?” 王诩依然惴惴不安。 有朝一日,事情若传扬出去,那刀疤大汉的死,仍会牵连到阿季。 姬兰终于开口,却只有五字。 “刑不上大夫。” 王诩惊愕不已。莫非卫侯授爵之事,也在姬兰的算计当郑他越想越觉得可怕。话音颤抖起来。 “莫非司徒朔与牧邑邑宰皆是公子所为?” 女子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但是飘忽的眼神已经告诉了王诩,这一切都是姬兰的谋划。 王诩不禁脊背发凉。他不介意姬兰玩弄人心,但是拿他妻子的命去冒险。根本不考虑别饶感受。这样的人完全不值得信赖。他越想越生气,攥紧拳头,愤恨的道: “你有没有想过,倘若事情败露。亦或是卫侯没有授爵与我。那我夫饶性命岂非不保?难道这就是你所谓的承诺?利用我...在你眼中,我卫诩只不过是枚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罢了。对吗!回答我!” 突然拔高的语调与愤怒的质问,丝毫没有惊吓到对方。姬兰异常的平静,她回避着王诩的眼神。 片刻后,姬兰闭上了眼睛,像是不愿被王诩洞察到自己的心意。她缓缓的昂起头,吸了吸鼻子。 “你放心,我卫兰绝不食言。那饶尸身混于卫常诸缺中,已被其亲眷认领。我保证不会被人察觉。” 或许是觉得太委屈,抬起头就可以抑制住泪水,更不会被对方瞧见。谁料心中酸楚的感觉立时涌上心头。鼻尖也随之微微泛红,姬兰偏过头去,眼泪如断线的珍珠,倾洒而下。 “我知道。你肯定觉得我是个心如蛇蝎的女子。但...我...不是。” 到此处,姬兰轻泣出声。就在这时,女子陡然听见“扑通”一声。 “主公!” 第四十章:姑母 有一种付出,是无私的放弃自己的原则。 有一种感情,是不计后果的冲动。 有一种爱,是冷暖自知的宠溺。 或许在常人眼中,面前的女子冷酷无情,视人命如草芥。但是在得知真相后,王诩深深的感受到姬兰浓厚的情谊。 卫常等人的死,他并不在乎。事发当日,他何尝没想过将其灭口?只是牺牲下属来陪衬这场巧妙的布局,未免有些残忍了。 那日深夜,王诩跪地乞求姬兰保全阿季的性命。女子谎称给他三天时间来查证卫常行骗的手段。他早该想到,即便查出卫常行骗的手段也与大局无关。毕竟那是桩命案。姬兰这么做,无非是不想他察觉到自己真实的意图,将一切彻底的掩饰。 按照王诩的猜测,姬兰会威逼利诱卫常,迫使对方主动放弃。试想为了三铢黄金骗人的家伙,又怎会经得起的诱惑?如果对方贪得无厌,或者想至王诩夫妇于死地。姬兰大可在司寇府派人调查前,放了王诩夫妇,让他们远遁千里。事后,卫常亦不敢找王姬的麻烦。 姬兰做到这般田地,无非是想留住他。回想过往的一切,女子为了他,不惜食芥粉,关集市。这都让王诩尤为感动。他跪在原地,惭愧的低下了头。 然而,偷运尸体,调动杀手伏击,主动暴露线索引卫侯起疑。这些事情都冒着极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可能牵连的不止是几十人的性命。王诩即便是心如铁石,亦看得出姬兰的付出与真情。 能在短时间内,做出周密的安排,也绝非临时起意。想来,弃车保帅的做法是为大局着想,女子亦是无奈。若是归咎责任,王诩何尝不是间接害死那三人的帮凶?若姬兰有错。那唯一的错,就是太在意他,希望他能留下。 “起来吧!你我君子论交...何须如此?” 他抬起头来,看着姬兰梨花带雨的模样,心中五味杂陈。 姬兰以命相交。这份情谊他不愿辜负。 “我卫诩的命就交给你了。主公!” 说罢。王诩以稽首之礼俯身参拜。姬兰轻移莲步,扶起王诩的衣袖。 “时辰尚早,陪我出去走走。” 二人行出帐外,在营帐前的草地上漫步。宁长与卫戴远远的跟在后方。 “跟我说说吧,你是如何做到算无遗策的。” 姬兰微微点头,终于扬起一抹笑容。轻声说道: “可以!不过...说完后,你也要回答我一个问题...不需撒谎。” 王诩愣了愣。 他有什么秘密?姬兰会这般在意? 允诺后,姬兰复盘棋局。 那日,女子的确是想花钱了事。不料察觉到卫常对王诩起了杀心。她决定先下手为强,随即做出了安排。 自从冶铁的技术提升后,铁质武器一直没有机会投入战场。借着伏击卫常正好试试效果。随后,姬兰唤来了军中的心腹。那位有举鼎之力的卫戴。二人谋划了整件事。 这也是后来死者伤口奇怪的原因。姬兰命工匠铸造的铁剑是参考过越国的军备,并仔细评估了越人的长剑在战阵厮杀中,发挥出的强大战力。最终决定做出改良。而羽箭一端的箭头亦是精铁所制。所以才不能留下痕迹。 由于一切都是模仿越人,自然这黑锅要让越人来背。正巧前段时间范蠡遇刺,越人死士闹得沸沸扬扬。按时间与路程推断,那帮死士极有可能进入了卫国。为了将此事做的更真实些。他们故意在尸体的伤口处留下翎羽,扒光死者的衣物,在荒野中隐藏行踪,再断断续续的留下些线索。假装成盗匪杀人越货的样子。然而只要深究,不难发现其中的端倪。只不过都是指向越人的死士。 将阿虎与卫常等人的尸体混在一起后,卫戴便带着手下北上去了戚城。他们在途中将犀甲铁剑藏匿在劫持的六辆马车上。随后,将这些军备留在了少司马府。一行人在府内乔装打扮后,押着货物沿着官道大摇大摆的去了牧邑。 本来是想移花接木,先把赃物交给卫常的家人博取信任。而后再吓唬对方,告知卫常在归家途中遇袭,如今被人劫持,下落不明。 在他们看来,卫常鱼肉百姓,贪得无厌,自然结怨的仇家也不在少数。于是,上演了一出忠仆护主的戏码。还谎称卫常被劫持前,托付他们转移家小。如此大费周章,其目的是想将卫常的家人藏匿在山野中,最好能畏惧仇家,躲上一年半载的。一来,为姬兰离间司徒与卫侯的关系争取时间。二来,就算被查到。卫常逃不了贪污的罪名。他的家人亦说不清东西的来历。这脏水定会泼向司徒府。 前期的铺垫已经很周祥了。先有王姬逾越礼制结交司徒府家宰。后有卫常大量敛财的证据。只要一查便能浮出水面,而卫侯的猜忌心甚重。即使不信也会对司徒朔有所防备。放出这样的烟雾弹,再加上死了三名下属,姬兰势必不会引起怀疑。 可后来发生的事情,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卫常的家眷听闻此事后,竟然不顾卫常的安慰,连夜收拾了四车家当准备奔逃。他们甚至有本事在夜间开启城门,并拿到通往郑国的通关文书。 如此的配合,就连卫戴这劫持者也懵了。他随即命人将这里的异常情况禀明姬兰。之后姬兰暗中活动了一下,便保持静默,坐收渔翁之利。 说到这里,真相皆已浮出水面。女子抿唇微笑。 “我在想...或许老天也在帮我吧。才会有这样的气运。” “呵呵,有这样的猪队友,只怪司徒朔识人不明。诩以为...好人...总归是有好报的。” 卫常家人的叛国之举,正是连累吴司徒与牧邑邑宰下马的关键。 “好人?我还算好人吗?” “恶人也好,好人也罢。这乱世中...又有谁说的清呢?只要心存善念,卫诩眼中的兰公子,一直都是好人。” 二人绕行至篝火旁坐下,卫戴将士卒们支入营帐。 摇曳的火光勾勒出王诩与姬兰的身影。月光将二人的背影在草地上无限的延伸。最终...交织在一起... “我听过这样一个说法。人的智慧不是学识的广博,而是看事情发展的眼光。主公算无遗策,显然是聪慧的人。只有庸人才会被俗世困扰,活在当下...寸步难行。而聪明人...则是活在未来。诩相信...当主公结束这一切,卫国会变得更好。” 姬兰眸中闪烁,她深情地望着王诩。 “我卫兰今生有幸与你结识...死而无憾。” 太过煽情。王诩尴尬的笑笑。 “对了!主公要问卫诩何事?” “你到底...是谁?告诉我...不需说谎。” 王诩顿了顿。深深吸了口气。 “既然已将性命相托,诩自不会隐瞒。我...是出公辄的儿子。” 姬兰瞬间花容失色。王诩的回答比坦白现代人的身份还令女子震撼。 按照宗室的族谱,卫出公姬辄是卫灵公之孙。卫悼公是姬兰的父亲乃卫灵公之子。换言之,姬兰与姬辄同辈,是王诩的亲姑姑。少女一直怀疑王诩来自北狄部落,是中山国的王子。不想这一问,差点没把自己吓晕过去。 然而,姬兰的反应让王诩有些会错意了。 “主公放心!诩并无觊觎君位之心。只想与内子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生。” 似乎越描越黑。 初时,姬兰觉得对方有趣,赏识其才华。之后,借婚嫁法令,逼王诩服软,不想成全了别人。卫常之事使得王诩夫妻历经磨难,更是情比金坚。姬兰自视甚高,难得对一男子倾心。谁料突如其来的姑侄关系,让怀春少女的美好憧憬...轰然崩塌。 直至宁长赶来禀报。 “公子!大公子到了。” 她恍惚的说道: “卫诩...我们...走。” 宁长与卫戴领着二人向山谷的最深处行去。那里是冶炼的秘密场所,坐落在山脚下,荒凉且人迹罕至。 一排简易的民舍,周遭以圆木架起围栏。看上去就像一座百人的村寨。走进民舍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宽一丈,长五丈的巨坑,赫然出现在脚下。巨坑两侧有石制的阶梯。四人沿着石阶向下走。王诩借着火把的光亮张望四周,发现墙壁上留有烟熏火燎的痕迹。 想必地下是冶铁的场所,为了掩饰冶炼锻造时产生的浓烟与击打声特意挖掘的。一路之上,姬兰魂不守舍,一句话也没有说。女子似乎仍然被内心的幻灭感纠结着...难以自拔。 越往下走,浓郁的柴火味便越重。墙壁的颜色也越发的黝黑。明显那巨坑的作用是为了方便地下烟尘的流通。 行至下方,瞧见一排铁毡与小型的熔炉整齐的一字排开。下面并没有想象中的宽大。王诩不禁想象着铁匠们工作时的场景,像是在屋檐下打铁一般。 邻近阶梯的一侧,有许多隔开的房间。估计是用于储藏铁料或是兵器的地方。行出没多远,瞧见一处房间的门缝中,隐隐透出火光。宁长在木门上轻轻扣了三下,小声道: “大公子!人到了。” 片刻后,门开了。 一位儒雅的少年披着件黑色的皮裘,一只手握拳,抵在唇上轻咳了两声。努力的挤出个笑容。 “快进来吧。就等你们了。” 他似乎染了风寒,面戴倦容。随后,王诩四人快步走进屋内。 这里陈设简单,几张木案摆放在四周,正中则是宽大的沙盘。屋内有四人,除了眼前的这位病殃殃的少年,还有年过半百的健硕老者,绷着脸的中年人以及正嬉笑着向姬兰打招呼的青年男子。他们都围聚在沙盘四周,指指点点的议论着。 见到王诩进来,众人疑惑地打量着姬兰。 显然这样的密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对于外人的加入,他们不免有些忧虑。 “这位是下大夫卫诩。云梦野宰。” 四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那健硕的老者哈哈大笑起来来。 “兰儿丫头了不起!老夫佩服。” 他一个小小野宰,哪儿来的名声?姬兰将他带来,那老人何以如此开心?王诩一头雾水。 此刻,四人的目光齐齐投向王诩,就连那不苟言笑的中年男子,更是微微点了点头。王诩正要躬身行礼,老者道: “不必虚礼,大家都是自己人,还是先谈正事吧。” 虽是这么说,但姬兰还是向王诩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诸人。 “这位是司马章,我的叔父。这位是司徒史,祝氏家主。这是家兄,少司马舟。” 说罢,姬兰优雅的俯身,拿起沙盘旁的长竹。 “喂!公子兰!你还没介绍我呢?” 显然那嬉笑的青年男子被姬兰无视了,对方觉得很没面子。 谁料主动开口,请姬兰介绍,女子仍旧不搭理他。男子尴尬至极,不过性情也算豪爽,没太在意。片刻后,他拍拍胸脯,对着王诩说道: “在下牧邑邑宰,诸师一族,卫瑕。” 王诩闻声,不禁眉毛一抽。 原来这货是大名鼎鼎的袜子君啊。 他拱了拱手,诸师瑕笑着向他靠了过来。然后,小声耳语道: “小子!兰儿可是我看中的女子。你莫要横刀夺爱啊。” 语调抑扬顿挫,竟能听出些撒娇的味道。诸师瑕的手肘同时轻轻蹭了蹭王诩。怎么看都不像是在警告的意思。王诩不禁打了个寒颤,撇撇嘴,没有吱声。 此时姬兰已经开始讲述着政变计划。若是王诩不认真听,反倒与身旁这位娘炮一般的网红达人争风吃醋,似乎有点...不合时宜。 “云梦制邑成功后,便可囤驻一师的兵马。加上戚城五师、牧邑两师,我方八师兵马足以对抗国城的三万驻军。起事前,我会命人在南境散布楚人北伐的消息。届时只要叔父以司马府的名义调动南境守军驻防边城,为我等拖延三日。大事可成。” 姬兰扬起衣袖,手中长竹在沙盘上轻轻一点。那里正是云梦与朝歌之间,是女子选择伏击卫侯的地点。姬章与祝史同时皱眉。司徒史先开口问道: “公子!云梦与朝歌不足百里,倘若一击未中,又当如何?” “强攻朝歌。”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从兵力上分析,我方八师人马,朝歌则有十二师,已经处于劣势。若是强攻国城这样的坚城要塞,没有十倍的兵力想都别想。毕竟,鲁班才刚发明出锯子。像云梯、攻城塔车那样高尖端的攻城利器尚未问世。一般攻城方会以围困为主,待到守城方粮草耗尽,自己乖乖出来投降。除了破坏城门或是提早安插内应可以快速破城。不然攻下一座坚城,围困的时间至少一年半载。春秋不比战国,这时的围城战打个两三年都是常有的事情。 随后,姬兰在沙盘上指着梦云旁边的淇水。 “勾连淇水,放弃戚城。” 长竹自北向南画出淇水的位置,又从西向东,画出黄河主流的方向。被两条河围困的三座城池,正是朝歌、云梦与牧邑。 “据河以守,将国城困死。” 诸人不禁捏了把冷汗。心想:“这女人的心可真大啊。” 当然这是伏击不成,无奈选择的下策。若是此法仍然不能攻破朝歌,那只能南下去郑国避难,或是流亡楚越。只听姬兰又道: “诸位莫要惊慌。此战至少八成胜算。一来,我方士卒乃边军出身,战力自远胜国城守军。二来,卫境战马皆由我方控制。哪怕卫侯侥幸逃回国城,中途截杀敌方士卒亦可削弱其兵力。三来,贮备的铁器与犀甲可以武装一师的精锐。我方军备之强悍,远胜敌方数筹。四来,史大人可在秋赋上做做文章。比如,陈粮换的还是陈粮呢?” 上古泰皇/book/61361/ 第四十一章:仇由子云 密室里静悄悄的,只有姬兰的声音。她似乎把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部考虑到了。完美的计划,完美的退路,众人心悦诚服。姬兰所展现出的才智俨然已经超越了自身年龄的界限。 十四岁的豆蔻少女,即将迎来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年。是否能在及笄之年改变被人操控的命运,姬兰的十五岁显得尤为重要。她已经没有时间可以去挥霍了。 “时辰不早了。先委屈诸位在军营休息一晚。明日卯时,戴偏长会护送诸位离开。” 祝史与诸师瑕上任后,以打理封邑为由,这才绕道来此密会。他们的随从还在云梦十里外的驿馆内歇息。 “老夫留下住几日。舟儿也别走了。” 姬章屡屡胡须。 作为叔父看望下侄女,于情于理都的过去。 “叔父不可留下,切莫引人怀疑。” 听到姬兰的话,老人似有些不悦,板着张脸。姬舟见状,忙劝起来。 “是啊!叔侄叙旧,有的是时间。还请叔父以大局为重。” “叔父疼惜兰儿,待我兄妹犹如亲父。兰儿感念叔父恩情。待这里的事忙完了。兰儿自会赶往戚城与叔父相聚。兰儿...实不愿...嫁去他国。还请叔父见谅。” 明显侄女的情商很高,出的话也中听许多。姬章绷着的脸,渐渐舒缓下来。谁料,诸师瑕无事献起殷勤,帮衬着道: “是啊!司马章,好歹也是四朝元老,就这么点气量?为了公子兰,我诸师瑕赴汤蹈火。” 姬章立时怒了。 “你子懂个屁啊!元儿那丫头古灵精怪的。老夫这一把胡子都快被她拔光了。我躲在这里,是不想见那祖宗。没事少在这儿搅和。” 这帮人叽叽喳喳,开始扯起家长里短来。听得王诩一脸的懵逼。 “这不是在密谋造反吗?能不能重视一点的啊,喂!若是没事,先放我回家睡觉好吗?已经子时啦!老子明还要上班呐!” 心中一阵抱怨与呐喊。想来姬兰的妹妹一定是个疯癫的丫头。将来可要远离那喜好拔毛的祖宗。王诩耸耸肩与司徒史相视一眼,二人皆是无奈的摇起头来。 不久后,密会结束了。卫戴忙着负责安顿四饶居所。宁长则拿着火把在前方引路,王诩与姬兰握着短戈跟在后面,三人像是巡夜的士卒,缓缓的向城中行去。再过几便要入冬了。深夜的风刮得脸颊生疼,已经能感受到即将到来的寒意。 “你要心身边的下人。尤其是那舞姬。” “噢!主公子静啊?我知道...她是君上派来的奸细。” 王诩若无其事的着,姬兰走在他前面,表情甚是复杂。 对下人这般称呼,貌似过于亲昵了。两人相识至今,姬兰亦不敢直呼王诩的单名,更何况王诩也未这般亲昵的称呼过她。顿时,女子醋意萌生。结巴的问道: “子...静?你...莫不是...已将她...纳为妾室?” 王诩眼眸一亮,连忙顺杆爬。 “怎么会?我也是被逼无奈的嘛。明年我就十六了。若是再无子嗣,按照主公颁布的婚嫁法令,卫诩便真的要娶那女子了。主公亦不愿见到卫诩为了大业,家中不宁吧?” 姬兰顿了顿。 “如今已还政与你,野中大事务皆由你来做主。” 王诩立时乐开了花。他们全村几十对男女,都因婚嫁法令至今维持着假夫妻的状态。这都一年了,若再不去修改,恐怕...许多重组后的家庭和他一般,开始假戏真做了。尤其,铁匠风伯的婚事,至今令他耿耿于怀。此时,姬兰幽幽的问道: “卫诩!我们...会成功吗?我想听听你的想法。” 既然老板如此豁达,他也懒得藏着掖着,必须拿出些有建设性的意见。 “表面看,似乎很完美。但是主公忽略了两件事。” 到这里,王诩谨慎的环视着四周。当街谈论造反,他是有点心虚的。随后,思量了片刻,斟酌着用词。声道: “第一,倘若侥幸成功。越、齐、晋、楚四国很有可能就此介入。外面的关系太复杂,亦很难处理。想要得到子的支持,更是不易。第二,朝歌那位并无太大的过失。若是彼此胶着,民心向背之时。主公何以争取?又何以坚持呢?” 姬兰并非没有想到这层利害关系。只不过眼下时间紧迫,她只能且行且看。女子沉默了良久。周遭安静的氛围,只能听见三饶脚步声。 “主公不必忧虑。这些事,诩已有对策。”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行至邑主府门外。姬兰很想与王诩秉烛夜谈,然而事与愿违,只能作罢。女子对着她微笑惜别,正准备转身入府。只见王诩上前一步,道: “明日午时,请主公酒肆一叙。” “不可!万事心。你我不必相见,下次再吧。” 王诩鬼魅的笑笑,模样甚是奸诈。 “主公在酒肆中饮酒。诩不会出现,亦不会留下书信授人以柄。放心好啦!” 罢,他挥挥手,转身离去。宁长赶忙跟上,独留姬兰呆在原地。 难不成酒肆内,暗藏密室?可这也不对啊。既不相见又不留下书信,那如何交流? 姬兰站了许久后,仍旧没想明白。她不解的向府内缓缓行去。邑主府的大门随即关上了。宁长护卫着王诩一路行至主街旁的巷道中,两人什么也没,各自返家。像是士卒例行巡视分管的街区一样自然。 王诩的家本就位于这条繁华主街的后方,他抬起头会心的微笑。没行出几步便来到了自家的院墙外。 漆黑的城市,楼摇曳着灯火,如同灯塔般为他指引归家的路途。暖黄色的灯光通过窗棂洒在院落中,妻子坐在窗边守候的剪影,顿时让他心中暖暖的。 将那件军服藏匿好后,尚未扣响屋门,便听到女子自楼梯而下,传来的急促脚步声。 “良人回来啦?妾身准备了姜汤,给您暖暖身子。” 阿季推开门,瞧见归家的丈夫,便要向屋外的厨房行去。 “不用了。都这么晚了。我们还是早些休息吧。” 王诩推搡着阿季进入屋中,紧接着掩好屋门,带上门闩。 他知道,这固执的女子定会守在家中等他归来。 毕竟这时的民居,用的门锁是木质的,内中没有机关。箍在门上,连个钥匙孔都没有,仅仅用来吓人而已。全靠屋门内的门闩防范盗匪。王诩深夜外出,阿季等候留门也是必然。他推着阿季向楼上行去。 “对了!君上赐封的仆婢,今日可有登门见过夫人?” “倒是没樱妾身今日一直待在家郑” “夫人若是喜欢钻研医道,去做便好,为夫支持。家中的事情还是交由下人去打理吧。我可不想夫人太过操劳。” “照顾良人起居,本就是妾身的责任。又何谈操劳呢?” 王诩捧起铜盆中的热水,开始净面,阿季将毛巾递了过去。 “还不操劳?这热水定是我归家前准备的吧?哎!夫人行行好,全当是帮我分忧好吗?你想,宰府胥役文吏不过三十,光下人便有十一。整日里打扫下庭院,可比夫人清闲的多了。” “他们亦是苦命之人,难得过上好日子。良人就莫要苛责了。” “我哪里苛责他们?夫人就当做做善事,帮帮为夫。我整日既要忙碌野中政务,又要被那帮下人烦。他们是君上赏赐的,遣也遣不走,真是麻烦。夫人若是不管,那今后我就去你的药庐躲清静。” 王诩眨巴着眼,一脸的委屈,求关爱。阿季拿他没办法,抿唇笑笑。 “知道了。明个妾身就去宰府知会那帮仆婢。刚好前阵子,李大叔跟妾身提及为学馆内的孩子加顿饭食。正愁找不到厨娘呢。” 由于学馆辰时三刻便开始教授学业。这一时间段同样也是坊盛作坊上工的时间。许多学生只好带些干粮,拿到学馆里吃。通常授业的时间要持续三个时辰,中途也不休息。而射、御之术又极其耗费体力。学子昏倒的事情,时有发生。 “好呀!好呀!最好把那歌姬也一同支去。” 见丈夫使坏,阿季一边娇笑,一边为王诩退去外袍。随后,两人裹着被子并肩倚在床头。女间谍若是去当了厨娘,这倒是新鲜了。王诩想想就觉得有趣,心里偷着乐呵。 “对了!忘了告诉你。明日为夫就把婚嫁的法令废除。你把这好消息告诉风伯与张寡妇。两日后,就给他们操办婚事。这次一定要快,谁也拦不住。” 阿季喜上眉梢。然而片刻后,又皱起眉来。 “可张寡妇已经许人了。” 张寡妇假结婚已经许人做了妾。王诩用肩头蹭了蹭阿季,挑挑眉,一脸的坏笑。 “无妨!明日为夫就将张寡妇的版籍改上一改。坊中百姓也一并改了。” 阿季很佩服丈夫的歪才。夫妻絮絮叨叨,着家长里短,直至丑时,才缓缓睡去。 第二,王诩一大早便去了府衙。头一件大事就是修改户籍资料,将那些假结婚的女子从男方的户籍中迁出。工作着实繁琐,而这事情又不能假手其他胥吏,毕竟影响不好。他一边用刀挑开串连竹简的麻线,一边挥舞着篆刀在空竹简上刻字。 随后,唤来仇由子静在一旁帮着串连竹简。 这时的户籍记录随意且简单。仅仅是对男性户主的描述比较全面。以简洁的文字,概括一下家中的情况。而婚配后的女子,则只注明原有的姓氏,就算是完成了。一户标准的五口之家,基本五片竹简就能总结完毕。留白的部分则是为将来的子嗣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有大功于国家或是犯罪的记录而预备的。 王诩每修改一名女子的户籍,就要拆掉一片竹简。刻字的事情,他早已习惯,然而麻绳编书,倒是没那耐心。 一个时辰过后,版籍整理好了。此时的王诩正拿着自己的户籍,看着上面关于阿季的记录,不禁皱起眉来。 “阿氏,卫女,季。” 妻子的记录真是有够草率的。 相传阿氏,出自商朝伊尹之后,然而阿季的名字,明显不是这么来的。阿氏又与屙屎同音,听上去极不文雅。于是乎,他大笔一挥。 “姬姓王氏,卫女,季。乃灵王太子晋之后。” 他知道阿季最在意自己奴婢的身份。反正姬晋的后人都在中山国,已经与北狄人繁衍生息了几代。阿季本就能看出狄饶血统,正好借用王姓的出处。即使被人怀疑,卫国的官吏也不至于为这点事跑去调查一番。岂不是蛋疼吗? 想到这里,王诩将自己的户籍资料拆下关于阿季的记录,然而将伪造的身份一起递给仇由子静。女子一双巧手,不一会儿就将竹简全部整理好了。王诩指着铜案上散落的竹简,叮嘱对方。 “子静!将这些竹简全部烧掉。” 女子点点头,开始整理案台。王诩则唤来胥吏,讨论起野中的事务。 入冬后,府衙的公务便会轻松许多。东城营造的事情已经安排下去,只等司徒府的批复公文,便可征发劳役开始动工。先前还担心,新上任的司徒与卫侯穿一条裤子。万一拖延几月批复,那就严重影响到云梦来年的发展。如今钱粮兵马都握在姬兰一方,办起事来也是顺风顺水,毫无顾忌。 此刻,王诩与一众胥吏谈论着山里那处盐碱地建造制盐作坊的事情。 一名胥吏喜形于色,跪在在客座的案台旁,拱手道: “卑下已命人查探过,并试着掘开那卤水地。没想到下面竟是一处盐矿。” “当真?” “绝无虚言。盐矿的成色亦是上佳。” 王诩大喜。那日与阿季谈及此事。妻子还规劝他不要做这制盐的买卖。毕竟内地的食盐是没法与齐国廉价的海盐比拼价格。王诩也测算过,大抵制出盐后的成本价与齐国贩来的食盐售价一致。基本没什么赚头。不过他实在难以忍受,那淡黄色的盐巴。想着自己有密实的棉布,过滤蒸馏几遍,弄出些精盐,走高端路线,再贩卖给朝歌那帮权贵,肯定爆赚。不想踩了狗屎运,直接挖出盐矿来。这倒是省去不少柴薪的成本。 “很好!这事就交给你了,今日就办。你去府库调拨钱粮,招募艺人抓紧把作坊建立起来。最好入冬就能产出盐来。” 众人欣喜,聊得热火朝。突然,堂内传来“哗啦”的声响。王诩回头张望,瞧见仇由子静的脚下,散落了一地的竹简。那些正是他交待女子拿去烧掉的版籍记录。 “婢子该死!这就收拾。” 仇由子静连忙躬身道歉,将散落的竹简拾起。堂内片刻的安静后,王诩等人又继续谈论起制盐的事情。女子则抱着竹简,心翼翼的退入内堂。紧接着,她取来火盘开始焚烧。 仇由子静蹲在火盆旁,左手握着一枚竹简,看着上面简短的字迹,随即女子的眼波迷离起来。她的右手轻抚着地面,摸索着腿边散落的竹片,不时抓起一支,轻轻的丢入火盆。 屋中弥漫着白色的烟尘。似乎这烟尘障目的感觉,丝毫没有影响到她察看那行简短的字。仇由子静魂不守舍的轻声念叨: “阿季...阿季...” 或者这普通的名字在卫国近万户的家庭中,出现的概率亦是极大的。就如同当街大喊一声:“卫伯!你娘喊你回家吃饭了。”少也有数人回头。 家庭中排行老四的女子以“阿季”来称呼,亦不在少数。尤其是没有姓氏,穷人家的女子。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然而,她失散近八年的妹妹,也叫做阿季。仇由子静依稀记得,那时的妹妹,年仅六岁,甚至还不会念自己的名字。 “仇由子云...” 第四十二章:见鬼了 处理完府衙的公务,已是巳时。王诩笑盈盈的行出堂外。今日午时,他与姬兰约好,谈论国际问题以及如何获取更多的民意支持。有些事情尚未准备好,王诩的步伐也随之变得仓促起来。 姬兰为他修建的宰府是四进的院落。原本的正房,如今当做府衙正厅来使用。东西厢房亦是办公的场所。后堂则作为内宅,模仿此处的布局与结构,同样有东西厢房,还多出一排后罩房。不同的是内宅正房两侧是书房与花厅,而大堂两侧则是将耳房改建为会客的偏厅。在拥挤的三里山城中,建造出一座占地宽大的宰府,着实有些豪奢。 王诩穿过庭院刚行至二门,只听院墙外传来一声脆响。即便没有亲眼所见,也能听出那是一记很有力的耳光。他好奇的跨过院门,朝外打量。 “你敢打我?悍妇!我跟你拼了。” 瞧见仇由子静一只手捂着脸,另一只手指着阿季的鼻尖。说罢,便要上前厮打。王诩见状,重重的咳了两声。二女不觉向他这边望去。当看到王诩朝着她们走来,二人立时分开,不约而同的垂下了脑袋。 仇由子静捂着红彤彤的小脸,委屈的轻泣出声。 “大人!夫人她要赶婢子去做厨娘。婢子不肯,夫人竟掴掌婢子。呜呜呜....” 女子拙劣的演技,王诩实在是看不下去。行至二人身旁,他拉起阿季的手,柔声问道: “疼吗?” 谁料,正主还没开口,仇由子静便抢白道: “疼...” 楚楚可怜的抬起头,瞧见被询问的人居然不是自己。仇由子静陡然愣住了,那稍显红肿的左脸瞬间变得铁青。短短数秒后,女子一跺脚,梨花带雨的奔向内宅。这次...估计是真哭了。 “大人!对不起。妾身给您添乱了。” “说什么呢?” 阿季话音低喃,显得格外窘迫。虽说是王诩让她来此差遣下人到学馆帮忙的,但是当着夫君的面去扇人耳光,这难免让阿季有些尴尬。王诩柔声劝慰了几句,目光一转,瞪着门外看热闹的侍卫,没好气的吼道: “把府中的仆婢都给我喊来。还愣着干嘛!快去啊!” 仇由子静住在后宅东厢,经常与宰府的侍卫、胥吏碰面。众人对这清丽的女子颇有好感。加之,野宰夫人从不前来探望过自家夫君,仇由子静又极会处理人际关系。久而久之,她这大夫小妾的身份,大伙皆已默认。今日难得遇见正妻与小妾在府衙大打出手,这戏码堪称平生罕见。这帮侍卫虽不开口,但眼神中充满了叫好的意味。 看到侍卫还在迟疑,王诩狠得牙痒痒。一名侍卫吱吱呜呜的问道: “大人!子静姑娘若是不肯来,怎么办?” “那就把其他人喊来啊!快去!” 侍卫领命后,屁颠屁颠的去喊人了。窄小的外院中,只剩下夫妻两人。阿季这才缓缓的抬起头来,涨红着脸,嘟起小嘴委屈的问道: “大人是否嫌弃阿季?觉得妾身不够温柔?” 说着,阿季挣开了被握着的手。俨然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 “胡说!我哪儿敢嫌弃夫人。我还担心夫人嫌弃我呢。” 王诩夸张的表情与言语并未讨得阿季的欢心,反倒是越演越烈。 “还说没有?那大人为何对那女子说...您惧内呢?阿季何曾打骂过大人?又何曾阻拦过大人纳妾?您若是喜欢,妾身帮大人迎娶她过门,又如何呢?” 他就知道,仇由子静没安好心。意图挑拨他们夫妻间的关系。 阿季显然是很委屈。丈夫在外面称自己惧内。她无端被人指责为悍妇。少女自认为对夫君百依百顺。哪怕是成为真正的夫妻后,也未曾逾越过主仆之间的关系。 想到这里,阿季泪如雨下,打算转身离开。谁料被王诩猛地抱住。 “放开我!” 王诩叹了口气,语气平和的说道: “不告诉你,是怕你担心。那女子是君上派来监视我的。这么说...也是不想娶她,省的今后家宅不宁。让你来把她支开,就是不愿她总跟着我。你是习武之人,试探一下,不难知晓那女子也懂功夫。害夫人名声受累,是为夫的过错。我给夫人赔...不是了。” “别说了。是妾身不好。” 阿季身子猛地一僵,不再挣扎。她知晓这话的分量,随后,轻轻抱着王诩,百般自责。 自从王诩无端被授爵封赏后,阿季心中总是惴惴不安的。王诩与她一直待在云梦,除了去过一次戚城。可以说在这小山城中,是根本不可能与朝歌那里的权贵有所交集的。王诩才十五岁。如此年轻就被授予爵位,即便是在卫国朝野内,都不曾耳闻。更何况他不是世袭的爵位,而袭爵也要等到弱冠成年后才可继承。 少女担心卫侯已经察觉到王诩真实的身份了。正在焦虑不安时,两颊被一双大手用力的挤压,以至于阿季的小嘴都翘了起来。 “别生气了。晚间回去,我将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你。” 就在这时,内院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快放开。羞死个人啦。” 阿季推开那双在她脸上作怪的手,向后退了两步,脸颊顿时绯红。王诩则咧着大嘴,露出一口白牙,心里美滋滋的笑个不停。随后,他吩咐下人听从阿季的安排,并与他们一起出了府衙。行至西坊的街市口,王诩与阿季等人分开,独自赶回家中。 王诩在家里叮叮咚咚的一通敲打后,将书房的窗户敞开,便急匆匆的出了门。他拿着个小包袱,大步流星的转过街角,来到酒肆后,脚步未停,直奔二楼。掌柜见他前来视察工作,忙殷勤的跟了上去。 “大人!怎得有空来肆中饮酒?喝点什么?尽管吩咐。” 酒肆的二楼都是靠窗隔开的雅间。雅间的周围点缀着绿植。外面的大厅则竖立着许多书架,都是当下最流行的书简,大多是些名人的策论以及传记等。书架下方,陈列着几张低矮的案台,上面摆放着围棋、绢帛以及丹砂。围棋是供客人消遣娱乐,而绢帛与丹砂则是为商贾订立契约或是文人赋诗作画所用。 酒肆布置的极为雅致,以文人的书香气巧妙地掩盖住了商人的铜臭气。在这里谈事饮酒,既显优雅又可保全隐私。无聊时,偶尔看看书,下下棋也是消磨时间的好去处。酒肆这样高端的社交场所,在卫国也就朝歌比较流行。这里的格局与布置皆是模仿朝歌越人经营的酒馆。 王诩环视四周。看来今天酒肆的生意不太好。他寻了处雅间推开房门,吩咐道: “二两桂花酿,再准备三道精美的下酒菜。” “得嘞!” 掌柜应声后便去准备酒食。王诩进入雅间后,将门掩好,跨上矮塌。他把包袱放在几案上,轻轻推开了旁边的窗户。 还有三天便要入冬了。眼下天寒地冻,酒客是没心情敞开窗户去赏景的,更何况王诩选的雅间还是阴面,面对着民居,根本无景可赏。除了店内生意较好,近乎客满时,这里很少被人选择,相对比较幽静。 他将包袱打开,里面赫然出现了两支竹筒。竹筒以棉线相连....原来是土电话。雅间窗户的正对面,恰好是他的书房。下面则是民坊的巷道,两处相距不足十米。他比划了几下,手里捋着线绳,将绳子交叠平铺在桌案上。 估计是怕线绳打结,所以才仔细的梳理。然而绳子的长度,显然不止10米。忙完这些,王诩弓着背,瞄准着对面书房的窗户。手中的竹筒被举起又放下。他很是犹豫。 水平投掷出10米的距离,又不是抛物线,的确有些难度。 就在此时,屋外传来了脚步声。王诩猛地掷出竹筒。蓬松散开的棉线被竹筒带着迅速向对面飞去。只听“当啷”一声轻响。那竹筒越过院墙,砸在距离窗户不到两寸的墙壁上,随后弹入小院中。 “妈卖批!” 王诩皱了皱眉。 就差一点点,真是可惜。他叹了口气。 还是算了吧。一会回家慢慢的丢。若是站在院中再扔不进去,那姬兰过来后,表情一定很是精彩。 脚步声临近。王诩慌忙将桌案上的线绳抛出窗外,又把竹筒藏在案台下方。这时掌柜推门而入。一进门便瞧见敞开的窗户与端坐在案边的王诩,稍觉诧异。 “大冷的天,还是把窗户掩上。别着了风寒。” “噢!今日是有两位贵客托我在酒肆留个席位。他们午时便至。若是有人问起我来,你就将他们引到此处。对了!取个炭盆来。切莫怠慢了。” “大人交待了,小的照做便是。不知贵客姓甚名谁?” “呃...宁姓的壮士,腰佩短剑,很好认的。那我先回府衙办事了。您忙。” 看看时辰,再有一两刻钟姬兰与宁长便会到来。王诩含蓄的笑笑,对着掌柜偏偏头。示意对方去取炭盆。掌柜将酒菜摆放好后,陪着他一同行下楼去,在门外拱手告别。 “大人慢走,小的就不送了。” “快去忙吧。” 王诩摆摆手,转身向家中走去。 想来生个火,烧个炭至少也需一刻钟的时间。估计那时姬兰已经到了。他赶忙跑回院中,找到掉落的竹筒。随后,踮起脚尖眺望雅间中的动静。 很好,没有人。 确认安全后,王诩慢慢的拉扯棉线。绳子的另一端被他系在案脚上,藏匿的十分隐蔽。若是不仔细观察,肯定是看不见的。随后,多余的线绳被王诩收拢回院内。他轻轻的一扬手。“bingo!”竹筒准确无误的投入书房。他拍拍手,心情甚佳,哼着小曲向家里行去。 走进书房,瞧见地上裂开的竹筒。王诩立时无语,满脸的黑线。 今天一定是没看黄历,才会这般倒霉。还好那固定线绳的小木棍没折断。不然找不到线头,可就麻烦啦。于是乎,王诩匆忙跑下楼去,开始补救工作。 此时,乔装打扮后的姬兰,风尘仆仆的来到了酒肆。一入门,掌柜便热情的招呼起来。这年头佩剑出门的人并不多。攀谈几句便猜出来人就是王诩所说的贵客。随后,姬兰与宁长被带到了二楼的雅间。 “大人交待过了。让小的好好招待二位。酒食已经准备好了。小的去取炭盆,二位先喝杯水酒暖暖身子。” “有劳了。” 宁长拱手谢过,掌柜赶忙退出门外。姬兰跨上矮塌在桌案前坐下。 “过来坐。” “小人不敢。还是站着吧。” 与王姬同坐一案,宁长可没那胆子。他看着敞开的窗户,皱了皱眉。 “小人将窗子掩上,公子莫要着凉了。” 询问后,姬兰微微点头。女子漫不经心的望着桌上的酒菜,不觉发起呆来。她仍在困惑,王诩将如何与她谈论昨日未说的事情。宁长则一边关窗,一边低头瞄着桌案上的酒食。他向来很有眼色,很快就发现,那青铜酒爵中尚未斟酒。 这时,窗户对面的王诩死命的招手。可宁长这货就是不抬头,他急得险些爆出粗口。 “小人为公子斟酒。” 宁长拿起酒樽,将酒液小心翼翼的倒入酒爵中。这时,掌柜扣响了房门。听到屋内的应声后,他端着炭盆推门而入。掌柜将炭盆架在矮塌一旁,对着二人躬身说道: “若是烟气太重,壮士将门窗虚掩,透透风。可别中了炭毒。” “多谢!知道了。” “若有什么吩咐,大声知会便是。小人就在楼下。” 掌柜和气的笑着,向后退去,一只脚刚迈出门,却听见微弱的声响。 “蠢货...” 屋中的三人立时呆住了。掌柜瞅着对面的二位,挠挠头。看样子不像是在骂他。于是,干笑了两声。 “开窗啊!笨蛋!” 那莫名其妙的声响又出现了。三人同时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们隐隐觉察到,那声响貌似是从桌案上发出的。 桌子会说话。真是活见鬼啦! 迷茫的三人,大眼瞪小眼,纷纷竖立耳朵,准备细听第三次声响的到来。姬兰反应机敏,从这另类的粗口,不难判断出对方是谁。女子突然眸中一亮,缓缓的推开了窗户,透过一丝缝隙,瞧见对面招手的人。 欣喜过后,姬兰的嘴角露出一抹浅笑。想来这种事情,那怪人觉得干得出来。于是,偏过头对着掌柜笑道: “呵呵...是楼下的顽童在嬉闹叫嚷。诸位误会了。” 这牵强的谎言,自然不会有人相信。那声音分明是从屋内传出的。宁长见姬兰都这么说了,连忙附和道: “是啊!这大冷天的,这帮竖子...口出秽语,真是缺乏管教。” “呵呵。您二位慢用!小人告退。” 对方都这么说了,掌柜只好陪笑告退。 “阿秋...” 谁料,那声音又出现了。 “阿秋!” 与此同时,姬兰配合着也打了个喷嚏,想要去掩饰那声音。掌柜一头雾水。他又不耳聋,分明听得出那是一弱一强的两个喷嚏声。 今天这是怎么了?见鬼了吗? 掌柜满脸的迷惑与惊惧。他拱了拱手,好心的提醒道: “壮士还是将窗子掩好,天冷,别染上风寒了。” 姬兰随即摆了个“请”的手势。 “多谢!” 对方也识趣,轻摇着脑袋,迈着方步朝楼下行去。随后,姬兰小声嘱咐道: “把门闩带上。” 宁长赶忙照办。进来时,他已经确认过两侧的房间无人。为了保证谈话的安全,宁长竖起耳朵,警觉的靠着屋门,探听屋外的动静。姬兰推开半边窗子,朝着对面轻轻的摆手。此时,王诩正一只手捂着鼻子,另一只手不停的挥舞。 对方很聪明,没有站在窗边,而是站在隔窗一丈的距离望着姬兰。这样做,楼下的行人亦无法察觉。 当看到酒肆的窗户终于被打开时,王诩激动的手舞足蹈。一通肢体语言的交流,确认安全后,王诩简单的说明了土电话的使用方法。紧接着,他向前走了两步,让绷紧的线绳松开以便姬兰解下缠绕在案脚的竹筒。为了避免同时说话,亦或是同时在听的蠢事发生。他们约好轮流发言。姬兰首先开了口。 “我已知晓,把窗子关上吧。完毕...” “噢!主公小心些,别把绳子扯断了。完毕...” 上古泰皇/book/61361/ 第四十三章:国事家事 印象中,春秋五霸结束便是战国七雄的时代。第五代霸主,南王勾践为何不在战国七雄中,这段历史王诩是不知道的。上学时,他也不是学霸。不过历史课倒是听的很认真。至少常识是有的。三家分晋,田氏代齐这样的有名事件,他都很清楚。然而,眼下晋国有六家,齐国仍然是姜氏的天下。王诩也不清楚,这些事件什么时候才会发生? 于是,向有学识的人询问现在究竟是什么年代。当说出“公元前”的时间称谓时,不等王诩问话,对方倒是先向他打听起来。 “仁兄!恕在下鄙陋,什么是公元?” “当然是基督纪元,耶稣诞生的日子啊。” 转念一想。 “靠!脑子秀逗了吧?耶稣还没出生呢。” 于是,这天就聊死了。 十多年前,孔子就已经将《春秋》编修完毕。不过是以鲁国的纪年方式编写的。加之,孔圣人早已薨逝,其编纂的书籍作为儒家至宝,被门徒收藏了起来。王诩想看,根本是没机会的。儒学通过孔子那些做官的弟子们不懈的宣传,在各国的权贵间已有深远的影响。当然这影响仅仅倾向于礼、乐、诗、书。贵族们认为信奉儒家可以培养自身的内涵休养,看上去很有面子。 最初那些崇尚儒学的人或许真是学识渊博且懂礼的大家,可后来儒学就变味了。成为贵族间流行的时尚学问,风靡一时。装一装文人才子,社交时显摆一番,绝对的时髦且引人眼球。儒学在上层社会蔚然成风。 如今,王诩唯一能确认的是,他活在春秋,而春秋又属于东周时期。毕竟,勾践还活着。春秋五霸的时代还没结束。想来以当下的生活条件,能无病无忧的活到六十岁,已是非常不易。虽说春秋无义战,但是国际关系再乱,也比将来的战国时代要好许多。他想的很简单,把赌注压在墨翟身上,然后混吃等死。顺便找寻那些黑色的金属,解开自己为何穿越至此的秘密。这才是关键。 因此,与姬兰谈论起天下局势便有了清晰的思路。 “稳定诸国局势,结交晋国赵氏,齐国田氏为上策。楚国目前无力北伐,越王年迈,只要暗中支持越国世子,将来承认其南王的霸主地位。想来也可安稳度过数年。诩有位至交好友,极擅游说。只要主公允诺他事成后,可在卫地宣讲学说,招纳门徒。外部的局势便不足为虑。完毕!” 在王诩的认知中,墨子不就是大名鼎鼎的“墨守”,联合国的维和部队嘛!到处帮人守城,崇尚和平的爱好者。 当听到对方说过“完毕”后,姬兰将竹筒从耳边移至唇前,她思虑了片刻,回道: “你举荐之人,我自然相信。不过...授予其官职,代表卫国出使诸国,眼下是行不通的。完毕!” 她的顾虑不无道理。任命使节,并非小事。即便使节没有官职,至少也要有大夫的爵位。这样无端的封赏,别说司士府不会批准,卫侯亦不会同意。 “主公放心。他一不要官职,二不要爵位。只要公主同意,诩立即着手此事。完毕!” 在王诩的印象中,鲁班曾为楚国制造云梯,劝说楚王攻宋。墨子闻讯后,赶赴楚国与鲁班就城池攻守,进行模拟对弈。最后,鲁班大败。墨子成功的劝说楚王放弃了攻宋的计划。此后,墨守之名便传扬开来。 一把破锯算什么?云梯又算什么?他若是想搞事情,电锯也能整出来。 在王诩的计划中,无非就是先搞些发明创造,按照历史的走向把墨翟武装起来。然后,让他拿着专利到处游说。一个不会骑马,没有梯子,弓箭只能射二百步的时代,在他看来简直可笑至极,只要稍加改进,再教给墨翟。将来的美好生活,指日可待。非儒即墨的大腿,他是抱定了。 姬兰没有想到王诩对那位好友如此看中。更让她没想到的是,世间还有不图财,不图名的义士。抱着试试的态度,姬兰松了口。 “好吧。你姑且一试。但不知获取百姓的支持,你又有何良策?完毕!” “太简单啦!开学馆啊!在卫国开满学馆。一来,穷苦百姓有了可以跻身士人的机会。二来,办学时,可以大力宣讲主公的主张,为日后造势。三来,这些穷苦出身的士人成为胥吏后,皆出自主公门下,便可架空朝堂。百姓们必然感念主公恩德,众志成城。完...毕!” “我可没想过要扬名,也不愿做什么国主。牝鸡司晨的事...非我所愿。” 随后,便没了声响。姬兰也没有表示要结束这段对话的意思。王诩听了半晌,仍不见下文。他行至窗前,又将窗户开打。透过酒肆薄薄的纱窗,瞧见女子孤身饮酒的身形。王诩退回屋中,等待对方的回应。 颠覆卫国政权的初衷,不是为了让百姓过得更是。而是出于姬兰不愿沦为政治牺牲品的反抗。这样的理由似乎有些可笑,举动则更显疯狂。然而,女子的无奈与感慨,并非只是出于这一点。 待到事情成功后,必然是要将君位交还给兄长的。她了解自己的哥哥。对方性子阴柔,表面随和,内里却阴狠无比,十分的暴戾。若是能理性的考虑并兼顾大局,这样的性子倒也无妨。可姬兰发现在很多时候,兄长是忽冷忽热的随性为之。她也曾出言规劝过对方,为君者要有气量。姬舟倒是坦言认错,脾性渐渐也收敛了起来。但是每逢大事,姬舟仍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姬兰理解哥哥。忍气吞声这么多年,为了兄妹三人,撑起这个家尤为不易。遭受的冷言冷语自不必多说,僚属的排挤与白眼更是旁人无法想象的。姬舟对于宗室的积怨已深,且整日提心吊胆的小心做人。渐渐地,内心变得扭曲起来。少女正是体谅兄长的处境与无奈,这才抛头露面,帮着打理政事。她从未想过,为自己扬名,或是以女子之身登上君位。 虽说没人规定女子不能称王,但是毕竟分封制的主体还是以血脉传承为主。不能延续的王位,只会成为笑柄。她没有野心,倒也不会为自己担心。只是怕将来兄长若是真的登上君位,以姬舟的性格,暴戾与嗜杀的本性必定显露出来。 想到此处,姬兰又饮下一爵酒,轻叹出声。 “完毕...” “谁说女子不能称王了?以主公的才智,统一六国亦不是难事。女王...听上去就很霸气,不是吗?完毕....” 姬兰笑了,笑得很快心。她没有把这玩笑话当真。反而追问起王诩来。 “六国?哪儿六国?完毕...” 显然王诩说话时,没过脑子。当下的格局何止六国,有二十国之多。他打了个哈哈,转移话题。 “呵呵...我就随口一说。那主公是同意我办学的事喽?” 随后,话锋一转。安慰道: “主公也无需担心。倘若真的失败了,我们就逃去西边。我带你去见真正的女王,咱们带上几百号人就能横扫欧洲大陆啦。哈哈哈...完毕...” 无知者无畏,亦无忧也。王诩想象的着实美好,以为欧洲还处于城堡时代。倘若真的去了,估计会失望的。这时西方才有了希腊文明。欧洲大陆尚处于蛮荒之地。英国没有女王,只有土着野人。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不觉已至申时。酒肆中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姬兰知道是该结束谈话了。 “时辰不早了。今日就说到这儿吧。这竹筒能送给我吗?完...毕...” “你将绳子扯断,拿走便是。若是不会用,明日遣小柔去宰府找我。我再做副新的送你。完毕...” 话音刚落。王诩手中的竹筒便凌空飞了出去。他抓的不紧,担心说话时绳子会被无意扯断。不想,一时不防,竟脱了手。竹筒叮咚的跳动着,朝着窗边滚去。王诩赶忙追上前去,抓紧竹筒。紧接着,绳子紧绷,凌空崩断。他不觉又佩服起姬兰来。 哎!他这主公做起事来,总是这般雷厉风行。做生意,简单粗暴。算计人,果决狠辣。如今索要个东西,都能展现出慑人的气势。这样的变态女强人,居然长相清秀可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想来就觉可笑。王诩无奈的一耸肩,行下楼去。 来到这里,已经习惯了每日两餐的生活。每到饭点,腹中总会饥肠辘辘的。现在也不列外。王诩决定先去趟府衙,总归是要只会一声,不然无故消失了半天。若是被当做人口失踪来处理,差役寻到家中,瞧见他在此偷懒,那可就尴尬了。 他估摸着时辰,瞅了瞅院门。估计阿季也快回来了。刚好趁着妻子做饭的时候,去趟府衙报个到。回来便有饭吃。嗯...这主意不错。于是,急匆匆的奔出门外。 申时到酉时,是云梦最热闹的时间段。这时的大街上,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有下工的艺人,有放学的孩子,还有去酒肆食肆应酬交际的商人。入冬后,学馆与部分作坊就要暂时关闭了。冬季取暖不易,人们通常会选择窝在家中。闲不住的男人便会在此时,翻修一下自家的院落。换换屋瓦,起个院墙或是将菜园围上篱笆之类的。而女人则通常是将春秋季用的被褥拆洗后,收纳规整起来,再忙碌半月为家人缝制新衣,准备过年。 周朝的春节不像后世那般隆重。一般是在立冬后,把农历的十一月初一定为新年的第一天。这天百姓们会穿上新衣,参加官府举办的祭祀活动。祭祀的用度会由官府分摊到每户人家,人们是很愿意为祈福买单的。大抵是祭拜神明保佑来年风调雨顺之类的事情。祭祀结束后,官府会将祭品平均分配到每一户人家,让百姓们也沾沾福气。而那些家有年过半百的老人则会分到的更多,更贵重一些。譬如,胙肉与茶叶等。 胙肉是指祭祀用的肉食。除了牛肉是周天子赐封诸侯的专属品。其余的胙肉便没什么讲究。这种敬老的传统美德,其实是与当下的教育体制有着直接的关系。 这时代,各种灾祸与疾病使得人们的寿命普遍偏低。通常一个家庭会生养四五个孩子,然而,能被抚养成人的,不过半数。能活到半百的长寿之人更不多见。加上这时孩童的教育与知识的传承基本是依靠家族中的长者。年长的老者便显得弥足珍惜。尤其是经验丰富与见识广博的老者。他们在家族中的地位极为尊崇。算是出谋划策的智囊与教育事业的奠基者。 无论从哪儿方面看,都值得人们尊重。所以大周老人的地位在社会中是非常高的。假如当街遇到晚辈对老者不恭敬,路人将其打一顿,即便是告到官府,老者与路人亦无过错。这时的民风比较淳朴,不会出现假摔、碰瓷一类的事情。敬老无形中便成为了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 王诩穿过宰府的垂花门,来到了东厢。几名胥吏正在收拾各自案台上的卷册,看架势是准备下班了。他露了个脸,装模作样的询问午后发生的事情。府衙的代理师爷随即躬身回道: “大人早间交待的事情皆已办妥。方才司徒府的批文也传到了。营造东城的事情,明日便可动工。” “那就好。若是无事,我等一同放衙。” 这时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是在卯时,称作应卯。下班时间则在酉时,称作放衙。不过秋冬季节,天黑的较早,一般到了申时,就可以放衙。 诸人应声后,有说有笑,一起出了东厢。 “今日司徒府前来传递公文的胥役说,一位领兵的旅帅在荧泽死了。那里是大人的封邑,不知大人可有耳闻?” 王诩一愣。 旅帅?那可是领兵五百的军官。恐怕随行的护卫起码也有一两的士卒。该不会是暴毙而亡吧? “啊?怎么死的?” “听说是去南下办差。领了两百甲士,不想途中遇袭,竟无一人幸免。卑下以为,事情发生在荧泽,大人还是命人打探一番。毕竟是在您的封邑出了事情。若是上面追究下来,大人也好提前准备...不是吗?” 升为下大夫后,他尚未去过自己的封邑。这才几天时间,又闹出人命来了。王诩唏嘘不已。今天...真是从头霉到尾。 他仔细一想。荧泽那么大,自己只有三里封地,食邑百户。想来那两百士卒也不会造访自己的穷村。不然歹徒伏击官兵后,岂有不屠村的道理?心中的烦恼顿时消散。 “多谢提醒。” “噢!还有件事,卑下不知当讲不当讲?” “大家同为僚属,有话便说,不必遮掩。” 代理师爷,犹豫了片刻,吱吱呜呜的开了口。 “那个...子静姑娘...还在哭呢。大人还是...去劝劝吧。” 王诩翻了个白眼。 从巳时哭到现在?开什么玩笑?孟姜女吗?整整6个小时。若是他真相信,那才见鬼了。 谁料,众人纷纷附和,劝说王诩去探望女子。更有甚者,拦着他的去路,为仇由子静打抱不平起来。一口一个“子静姑娘”,叫得比亲娘还亲。 王诩就纳闷了。这帮人到底受了什么蛊惑?亦或是纯粹抱着看热闹的心情?仇由子静是他的婢女,劝与不劝都算是他的家事,与这帮人毫无关系。他们看似一副热心肠,其实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对于一个总喜欢迟到早退的镇长而言,他是不会理解凌晨五点半,上班族的心情。这帮胥吏其实就是吃人嘴软。每天仇由子静都会在辰时初刻,为他们准备膳食。府中十个下人,来伺候这帮胥吏、衙差、外加护卫,可比王诩的待遇要好得多。 今日,野宰夫人大闹府衙,并带走一帮仆婢。他们随即慌张起来,开始议论此事。担心今后的早饭没人准备。于是,众人得出结论。这样的员工福利,怎么能少?绝对不行。只要子静姑娘压倒野宰夫人,这些事情便迎刃而解。 因此,他们才会众志成城的劝说王诩。苦口婆心的一塌糊涂。王诩平日与人随和,又没什么官架子,所以这帮人才会毫无忌惮。 王诩越听越气。自己的家事关他们屁事?这么好心怎么不去居委会上班?于是,不忿的骂道: “快滚!快滚!工作是不是太轻松了?要不明日起,都去督造东城?一并去当监工?真是...闲的蛋疼!” 上古泰皇/book/61361/ 第四十四章:不靠谱的女间谍 自从仇由子静来到府中,王诩就对其身份开始怀疑。女子先是叫嚷着做他的妾,然而在遭到拒绝后,就变得异常安分,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王诩觉得奇怪,哪儿有做奸细的一直宅在家里。不仅不去跟踪监视,就连打探收集情报的事情也是漠不关心。王诩可是很期待这样的间谍游戏,为此还特意叮嘱守门的侍卫留意仇由子静的举动。若是对方出门或者与陌生人接触,千万不要阻拦,只需及时向他汇报即可。 随后发生的事情,变得更加诡异了。侍卫告知他,对方通晓武艺。起初,王诩还战战兢兢的,担心卫侯命女子监视自己的同时还赋予其生杀的权力。王诩认为这简单粗暴的解决方法,一定是卫国王室对于宗族成员从灌输的治国理念。 管你有什么心思,只要触碰到王权的底线,直接斩了就是。根本不用讲道理。每个大臣枕边都安排个女间谍。谁敢有异心?王诩会有这样的臆想,是有原因的。因为姬兰的行事风格他是见识过的。可后来侍卫禀报,仇由子静在起床后,有练武的习惯。并且在外人面前毫不遮掩。最后,王诩把这样的行为理解为震慑或是警告。通过仇由子静的眼神,他似乎能读懂些信息。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晚与谁密会?在你前面舞剑,就是君上让我提醒你,做人还是安分些的好。” 王诩就这么自己吓自己。偶尔会幻想着他这枚暗子,应该如何扮演好一个双重间谍的身份。在适当的时机,暴露些有价值的信息让仇由子静误认为两人是一伙的。获取信任后,再从女子口中套出更有价值的信息。他觉得只要对方不在暗处玩阴的,就凭仇由子静那点道行想要跟他斗?根本是痴人梦。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仇由子静都处于被碾压的状态。王诩对即将到来的间谍游戏十分期待,并且乐此不疲。他很期待女子超常的发挥与演技。 为了配合好这出谍战大戏。前些,王诩还特意搬来一张梯子,交给那帮仆婢,并叮嘱道:“将这竹梯收好。闲暇之时,修剪下庭院内的树枝。若是雨,哪间屋舍漏水,需要翻新屋瓦。这竹梯就有大用途喽。” 想来仇由子静的武功再高,也高不过阿季。在地牢时,妻子尚且需要他背着,才能够到牢窗。而野宰府的院墙有一丈高,若是没有张梯子,那仇由子静怎么爬得出去?王诩真是呵护备至。其实,是没安好心。他绞尽脑汁的准备,就是希望对方赶紧暴露。要知道宰府位于城市的正中央,万众瞩目的地方。想要悄无声息的翻墙出去与人接头,一次两次不被发现或许是侥幸。然而,若是长此以往,不露出马脚才怪呢。 王诩期待着挖出女子的上家。谁料,仇由子静偏偏就不出门。于是乎,王诩便看不懂了。 目送僚属们离开,王诩独自向后宅走去。仇由子静的居所在府衙正堂后方的西厢房。而下人们则居住在与府门齐平的倒座房内,也就是今日阿季掴掌女子的那处院落。显然仇由子静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王诩的妾室。不然以她的身份,顶多住在四进院的后罩房内。 王诩穿过垂花门,沿着游廊来到了西厢房外。他扬起手,准备扣门。不想隔着门窗竟隐隐听到了女子的轻泣声。 “难不成真哭了六个时?可这是为什么呀?” 王诩心中疑惑。若是他早间没有出现,以这女饶性格一定和阿季打起来不可。又岂会哭呢?他皱了皱眉,决定还是离开为妙。不然见面后,那多尴尬。 该怎么劝?自己的老婆打人不对?然后,仇由子静再借题发挥一下,惹得阿季不开心,他再回家哄老婆?想想就觉得可怕。还是算了吧。 准备扣门的手,缓缓收了回来。就在此时,只听屋中的女子轻声问道: “谁在外面?” 王诩没有吱声,踮起脚,猫着腰向后轻轻退了两步。打算溜之大吉。谁料...门开了。 “大人?” “呵呵...没事...过来看看...呃...你...接着哭...不用管我。” 刚要逃遁就被撞见,王诩大囧,顿时语无伦次起来。他尴尬的笑笑,连忙昂首挺胸的直起身子。随后,漫不经心的掸璃胸前的衣襟,这才瞧见仇由子静正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向他望来。 女子手托香腮,捂着左脸,透过指缝间,显露出一抹淤青的痕迹。红肿的眼睛,两条清晰可见的泪痕。看得人心有不忍。听到王诩的话,仇由子静委屈的撅起嘴。随后,低垂着脑袋,眼泪吧嗒吧嗒的掉落下来。泪水打在女子粉色的裙装上,立时浸湿了一片。站在秋日的寒风中,那凄惨的模样。简直惨绝人寰。王诩都不忍直视了。 “哎!进屋吧。” 事情俨然是躲不过去了。倒不如个清楚,省得日后麻烦。王诩摇摇头,背着手向屋内走去。两人分主客位坐下后,王诩没有言语,只是细细打量着女子。 仇由子静今日很是反常。平日里她举手投足间,总会有意无意的流露出妖娆的媚态。可眼下竟变成了清新脱俗的单纯少女。王诩看得目瞪口呆。话在嘴边转了又转,硬是不出口。许久后,女子止住哭声,委屈的道: “婢子知道,大人认为婢子是君上派来的细作。所以才会对婢子百般冷落。” 没想到,仇由子静还挺有自知之明的。王诩反问道: “呃...不是吗?” “不是。君上又岂会差遣婢子这样的卑贱之人?” 似乎是有些道理,不过王诩不信。他狐疑的盯着对方。试探的问道: “你的武艺是谁教授的?” 仇由子静毫不避讳王诩的目光,与之对视并诚恳的回道: “婢子八岁被掳,后被安置在国城的女闾郑十岁时,一帮胥吏来女闾中挑选歌姬。是要送去别国,给公卿做妾。婢子的姐姐被选中了,而婢子却没樱于是,婢子求他们救我出去。一位大人向女官要走了婢子,是给卫姬做贴身侍卫,后来便教习婢子武艺。” 为公主挑选女子做贴身侍卫,这理由貌似也得过去。不过,姬兰身旁的柔明显不懂武艺,而宁长这样的壮汉居然成为了公主的贴身侍卫。 王诩紧蹙眉头,将信将疑。谁料,仇由子静接下来的话,惊得他怀疑女子的智商。 “其实...都是骗饶。婢子被要走后,便加入了秘谍司。将婢子要走的那位大人,便是秘谍司的头领,忠尹伯。是他派婢子来监视大饶。” 哪儿有间谍游戏玩一半,尚未严刑逼供。对方就把所有的秘密吐露出来的? 王诩着实崩溃。他只是询问女子为何通晓武艺,并没有探听对方身份的意思。不禁为那忠尹伯叫起不平来。明显那秘谍司,也不是什么专业的情报部门。纯粹只是名字起的霸气而已。 “喂!你这么出卖那姓忠的家伙...合适吗?至少要有点职业操守?” 然而,仇由子静的回答,颠覆了他的想象力。 “回大人!忠尹伯不姓忠。他是姬姓,庞氏。嗯...职业操守是什么?” 王诩猛咳了两声。剧情不该是这样的。他茫然的追问道: “咳...咳...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不怕那庞忠责罚你吗?” “婢子看得出,大人不是坏人。婢子的家人都死了。大姐也死了,二姐被送到了晋国。妹至今下落不明。婢子孤身一人,又有什么可怕的?” 随后,仇由子静将自己的身世告知了王诩。她其实是仇由国的贵族之女。她们一族被称作白狄,属于北狄众部落中的一支。 当年,还是晋国六卿之一的智瑶,带兵灭了泫国与代国后,名声大噪。这时的白狄部落已经建立了两国,分别是中山与仇由。中山国在晋国的东北方,而仇由国则夹在晋与中山之间。由于仇由国地处太行山脉,山路崎岖难校倒是不怕晋人攻伐。 这一时期,吞并外邦的土地与人口,那叫为民族争光。整个中原诸侯都会支持。中原就那么点肉,是个大国都想分一杯羹。于是,智瑶将目光放在了北方的中山国。那里的国土面积比郑国的疆域还大。若是不早些吃掉,岂不便宜了燕国?然而,若想吞并中山,必须先剪除仇由。 智瑶效仿“假途灭虢”之策,命人铸造了一口巨钟,称晋侯愿以礼乐相交于仇由。钟在春秋时期是非常重要的礼乐之器,相当贵重。仇由国君闻讯大喜,不顾臣下劝阻,命人开凿山路,填埋沟壑,迎接大钟。谁料这送钟之举,真就变成了送终。智瑶一战成名,被人尊称为“智囊子”,就辞上了六卿之首,太宰的位置。 仇由国覆灭后,百姓四散奔逃。大多数人选择北上投奔中山国。而其中有一支部落则沿着晋齐边境去了卫国。他们受到了卫国国主的邀请,并且也曾听闻卫侯励精图治,致力于富强国家,是个广纳贤才的明主。于是,这支部落携带着大量的牛羊马匹,赶来投奔。却在距离戚城五十里处,遭到围杀。全族上下仅有四名女子幸存。最的女孩只有六岁,便是仇由子静的妹妹。而那时的她,也不过八岁而已。卫国当时的国主,正是姬辄。 四个女孩都被烙上了“奴”字的印记。仇由子静与姐姐子姝、子婉面容娇好,皆被烙印在左肩。而妹妹最为可怜,被烙在左额。想来那些人是认为六岁的女孩活不到长大成饶一。随后,她与两个姐姐被带到了朝歌。妹妹则被送去了戚城。从此她们姐妹各一方,再无相见。 大姐子姝在进入女闾的当,因不堪受辱,在梳妆时,吞下木笄便死了。她与二姐子婉在两日后才知,她们抱着大姐的尸身,哭了很久。年芳十四的妙龄少女,穿肠肚烂,苦苦挣扎了两日,才香消玉殒。死状可怖,她至今难以忘怀。 到此处,仇由子静潸然泪下。她缓缓地起身,行至厅堂正中,拜伏在地。 “大人!婢子并非不知廉耻的女子。将事情如实相告,是恳请大人帮子静找寻失散的姊妹。大人若是允诺,婢子愿终生为奴...侍奉大人。” “快快请起。我答应你。其实我夫人她,也是....苦命的女子。” 王诩愕然。险些漏了嘴,将阿季的身份暴露。他又皱起眉头,再次打量着女子。 难不成仇由子静是故意以退为进,卖出破绽,好进一步探听他与姬兰的秘密?可怎么看都不像是在谎的样子? 想到这里,王诩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不相信仇由子静这是爆发式的演技,会忽高忽低。为了安全起见,决定先不去追问那秘谍司的事情。他虽是同情女子的遭遇,但亦不会掂量不清事情的轻重。于是当机立断,决定隐藏意图,徐徐图之。 仇由子静回到客位坐下后,王诩关切的问道: “还疼吗?” “不疼了...” “哎!这一巴掌真是值啊。” 回想起早间的事情,王诩不禁笑笑。女子则捂着脸,迷惑的看着他。 “等寻到你姐妹的下落,我便放你离开。不过你要先答应我一件事。” “当真?大人请,婢子莫敢不从。” 女子看上去很是兴奋,又准备起身拜谢王诩。王诩摆摆手,示意她坐下。 “不要再嫉恨我夫人了。你若能讨得她欢心,我亲自去戚城查阅奴籍,帮你找寻妹妹。并且给你脱去奴籍,还你自由之身。你看如何?” “大人...” 少女轻唤出声,感动的又开始泪奔。 “放心好了。你姐姐的事并不难办。既然知晓了时间与地点,只要去趟司士府问问便知。倘若真嫁给了晋国的公卿做妾。把她弄回来就不容易了,还得从长计议。毕竟,我只是个的野宰,能力有限。你能明白吗?” “大人愿帮婢子。婢子已是感激涕零,又岂会不知好歹?大人放心!婢子一定会好好服侍夫人。定不会做出尊卑不分的事情,再让大人为难。” “那就好。时辰不早了,我先回去。明日再与你细。” 此时,王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他拱了拱手,准备告辞离去。仇由子静婀娜蹁跹的急忙走到他身前,将屋门推开。 “大人慢走。恕婢子仪容不佳,不敢相送。” 显然不是妆容的问题,而是脸上的淤青怕被人看到。王诩笑着摇了摇头。行出门外,转入游廊时,他回头道: “这样挺好的。讨人喜欢。” 仇由子静愕然的张开嘴。 这是什么意思?是自己哭时娇滴滴的模样讨人喜欢?还是在被人扇耳光后,表露出窘迫的模样? 她不禁打了个寒颤。看着男子在庭院中消失的背影,好像明白了对方为何惧内的原因... “他们夫妻...不会都有这癖好吧?” “阿秋!” 不远处传来了男子打喷嚏的声音。 第四十五章:孙长卿 走出野宰府的大门,已是酉时初刻。色暗淡,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的。一个时辰前的繁华散去,城市又回到了平静的状态。秋风掠过,枯黄的落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时而紧贴着地面,平行移动。时而翻滚跳跃,再缓缓地倾倒,贴附在石板路上。 此刻,街市两侧的商铺皆已掌灯,火光通明。街道在灯火的映衬下,从城门口至野宰府衙拉出一条长长的橘黄色。坊肆外的旗幡在寒风中摇摆。旗竿有序的碰撞声,回荡在坊市的街道上,像是为归家的人们指引着方向。 风急急地吹来,王诩眯着眼睛,半低着头,疾步向前行去。迎着风,他甩动手腕。袖袍随即在手臂上缠绕起来。古饶衣服就是这点不好,上下透风。步子迈得太大,寒风便会从交叠的下摆中钻进来。王诩不禁打了个喷嚏。他并拢双腿,握紧衣角,将双臂交错环抱在胸前,紧缩的脖子埋在高耸的肩膀下方。这刺骨的寒意让他不禁加快步伐。 在这没有暖气与空调的年代,四季显得尤为分明。特别是在冬,整个城市都笼罩在死寂与恐怖的氛围郑试想若是没有木棉的出现,不定一个寒冬过去,会冻死不少人吧。想到这里,他有些自豪与庆幸。至少眼下云梦的百姓是脱离了使用干草做被子御寒的年代。 或许是半低着头,躲避寒风刮在脸上的生疼,亦或是想得太过投入。王诩竟未察觉,道路的左前方出现了一位老者。老者像是刚从酒肆出来,手里拎着一坛酒,不时还打个酒嗝。他步伐稳健,朝着对面的食肆行去。横穿过街道,老者站在王诩前方四五仗的距离,突然停了下来。他猛地睁大眼睛,盯着店中正在大声话的一名食客。 “哎!员大夫真是惨啊。自刎后被吴王弃尸于钱塘江郑如今唯一的子嗣也在齐国遇害。伍氏一门怕是再无后人了。” 员大夫,是指伍子胥,伍员。吴王夫差听信太宰伯嚭的谗言,因伍子胥将儿子托庇于齐国鲍氏,怀疑他有联齐反吴之心,于是赐剑令其自刎。 就在这时,王诩与那当街站立的老人装了个满怀。老者手中的酒坛,随即坠落,在地面上爆开。与此同时,一股惊饶气浪向王诩袭来。感觉被什么东西推着,王诩踉跄的向后退了四五步,身形一矮,跌倒在地。那片刻的冲击,让他觉得自己的魂魄与身体短暂的剥离了两秒,脑中一片混沌。 王诩惊愕的坐在地上,望着那身形稳如泰山的老人。此时,老者微微偏头,扫了他一眼。只是一瞬间的眼神交汇,那冷冷的杀意骇得王诩毛骨悚然,身子不禁一凛,动弹不得。老人平淡的目光中,带着蔑视一切的傲慢。王诩能感受到,那股傲慢源于强大的自信,似乎万物在他眼中犹如蝼蚁一般。 老者仙风道骨,白衣白发。一支古朴的黑色木笄将满头毫无杂色的银发束起,透出一丝静谧与威严。高高凸起的颧骨与塌陷褶皱的两腮,看上去至少也有七十岁的高龄。那不怒而威的慑人气势,像是看破生死。不在乎自己的性命,亦不在乎旁饶死活。 短暂的惊愕后,那老人握紧拳头,朝着食肆中望去。王诩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起,向老者作揖。 “恕晚辈冒失,冲撞了老人家。您没事吧?” “滚!” 王诩愣了。没想到对方的脾气这么火爆。此时,老饶衣袍下摆已被酒液打湿。衣角还在滴水。空气中弥漫着酒香,那分明是桂花酿的味道。想来对方也是大富大贵之人。不然也喝不起这么贵的酒。王诩迟疑了片刻,又道: “对不起!晚辈去对面买坛酒赔给您。老人家稍等。” 他正要转身,只见那老人朝他瞪来。王诩汗毛倒竖,撒腿就跑。他发誓,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眼神。似乎多停留一秒,命立时不保。他甚至不敢从老者身侧走过,而是绕到对面刻意避开。 站在街道的对面,王诩看到老者陡然冲入食肆中,他一只手揪住一饶衣领,将对方凌空提起。暴喝出声:“谁干的?谁?你啊!” 看到这一幕,王诩不禁为那食客捏了把汗。觉得今后很有必要在店里立个牌子,写明严禁酗酒者入内。当下他决定少管闲事,还是先回家吧。再了,老人家只要不闹出人命,即便命衙役将其抓捕,也是没有道理的。毕竟这是在大周,爱护老人,人人有责,哪怕是暴力的酒鬼。 王诩摇头晃脑的向家中走去,刚进入院,阿季便推门迎了出来。少女满脸欣喜的望着他,挽着王诩的衣袖进入屋内。一桌热腾腾的饭食早已准备好了。阿季与他并坐在一起,手忙脚乱的为王诩布菜。少女侧身夹菜时,瞧见王诩身后衣袍上的尘土,不由地紧蹙黛眉,关切的问道: “良人这是怎么啦?为何这般狼狈?” “没事!走路不心,摔了一跤。” 阿季的话倒是提醒了他。回想刚才那老者周遭散发出的气浪,到底是什么东西?王诩疑惑的放下碗筷。 “阿季!你听过气功吗?就是站在原地不出手就能把对方推开的功夫。” 他也不知该如何描述刚才经历的一幕。貌似气功也不是这样的意思。 “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功夫?妾身是没见过。相传上古时期的武者可以飞遁地。不过那都是些民间传罢了。” “是嘛?真的没有那种能把人推开一丈远的功夫?” “当然没有了。妾身不是教过良人嘛。内家功法源于修习吐纳之术,后可强健脏腑,内体强则拳刚而劲猛。” 王诩点零头。或许是他想多了。刚才走得太急,而那老人家的身体又硬朗。可想在碰撞时,由于惯性太大,所以才被弹开的。想来妻子这样的大高手都办不到的事情。估计世间也没人做的到了。随后他不再疑惑那神奇的功夫,拿起碗筷,埋头吃起饭来。 难得看到王诩这副吃相,阿季稍显惭愧。她默默地坐在丈夫身旁将空碗中夹满对方喜欢吃的菜肴,而后悄悄的离开,来到了厨房。灶台下方的炉火将厨房半边的墙壁映照出温馨的鹅黄色。少女揽起衣袖,揭开那沉重的木质锅盖,生腾的水雾瞬间弥漫了整个房间。在那朦胧的水雾中,犹如身处险境,女子忙碌的模样更是美不胜收。 不久后,阿季衣袂飘飘地向屋中行去。她端着一支精致的瓷碗,碗中冒着热腾腾的白气。来到案台旁,她将瓷碗迅速的摆放在王诩面前,然后两只手猛地缩回,轻轻的柔捏着耳垂。 “今日去学馆帮忙,李大叔让我带些香敬给您。良人尝尝,好不好喝?” 阿季一边着,一边将通红的手指藏在衣袖郑 “噢?茶叶啊?这么珍贵的东西,他是哪儿来的?” “良人不知,前日李大叔的兄长宗大人由晋国来此探亲。听他兄长刚升任了将军,这香敬乃魏卿赏赐。是特意带来送给李大叔的呢。” 李沧的兄长名为李宗,是李氏的嫡子。如今做了晋国六卿之一魏氏的家臣,并升为将军。王诩闻声后,颇为意外。怎么也看不出身为守藏室的老子,能教育出一名领兵打仗的将军?难不成老子在分家时,大儿子分到的都是兵书。他笑着端起茶碗,抿了一口。 “他们李家不是喜欢教书育饶嘛?能出位将军,这倒是奇怪了。” “良人怎么能这么呢?不定那宗大人能文能武呢。今日妾身在学馆帮忙时,瞧见宗大人正带着幼子旁听。他还在翟先生面前夸您有远见呢,是将来卫国必然贤才辈出。” “是嘛?翟先生的课他们也去旁听啊?” 想象着五大三粗的将军带着儿子去听墨翟的木工课。王诩就觉好笑。李宗千里迢迢的来此访亲,若是被墨翟成功洗脑。那将来掌兵做大司马的人物,万一变成了工匠头子,做了大司空。那李氏就要名声大噪了,成为文人变武人,再转匠饶跨界之王。 想到这里,王诩乐不可支,险些喷出饭来。阿季迷惑的看着自己的夫君,也不知道听墨翟讲课又什么可笑的?少女轻抚着王诩的后背,宠溺的温柔,像是悉心呵护自己的孩子。 “咦?夫人怎么不吃呢?” “妾身用过饭了,在风伯家里。” 王诩猛的一拍脑袋。 “哎呀!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他特意让阿季告知风伯,明日会为其操办喜事。早间改完版籍后,居然忘记发下修改婚嫁法令的布告了。 “啊?那可怎么办啊?妾身今日与一众仆婢已将婚房布置好了。” “没事!版籍已经改过了,喜事照办。明日一早我便去府衙发下告示。不过风伯的喜宴,我可能要晚去一会儿。有劳夫人费心操办了。” 阿季连连推诿,为人操办喜事,她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的。王诩倒是希望阿季能多与人接触,毕竟妻子自卑的性格委实有些严重了。最终,阿季同意为他顶班半个时辰。随后,又絮絮叨叨的了些村中发生的琐事。比如,学馆的教书先生们询问阿季,王诩是否有开设幕府管理荧泽封邑的打算。他们纷纷自荐,希望能充当幕僚,谋得一份差事。 吃罢晚饭,王诩走进书房。他取出一张白净的棉布,摊在书案上。手中握着炭笔,思索了片刻,开始绘图。画的东西是马镫、马鞍、木弓、雷木、云梯等物。直至那张棉布画满。他又取了一张,在上开始画出水车、犁具、石磨、纺线车、织机等物。每一样东西的构造与部件都标注的极为清晰,并注以文字明。 他准备将这些东西全部交给墨翟,然后开始投资墨门的计划。首先是将荧泽的三里封地作为墨门起步发展的地方。然后是结交晋国赵氏。这方面,王诩已有了周密的安排。三家分晋,拉拢赵无恤势在必校最后是结交齐国田氏。然而,历史上“田氏代齐”的事件是如何发生的,王诩并不了解。从时间上推测,正处于少年时期的田盘会是将来的关键人物。看来很要必要让墨翟尽快走访一下两家的宗主,收集些有价值的情报。 就在王诩陷入沉思之际,阿季款款地走到他身侧,将一支白色的瓷放在书案上。少女秋波微转,欲言又止。嘴唇上下蠕动着,眉宇间透着为难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的吐露出几个字来。 “这个...是...消肿的伤药。” 王诩回过神来。茫然的看着妻子。 “什么?” “请您将这伤药拿给那女子。” “呵呵...原来是这事啊。夫人不必挂怀。明日那女子会向夫人请罪,夫人可借此将伤药亲自送出。她定会感念夫饶恩情。岂不更好吗?” “良人不是了嘛。那女子是君上派来的细作。妾身还是少接触为好。” “无妨!为夫又没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监视就监视好了。” 王诩与姬兰密谋的事情,一直瞒着阿季。他知道妻子心善又过于单纯。不然也不会被仇由子静讥讽后便出手伤人。如今还担心着对方的伤势。看着阿季为难的样子,只觉这少女甚是可爱。 仇由子静的坦白,并不会让王诩完全放下戒心。无论对方是出于真心亦或是假意,跟在阿季身边是打探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王诩倒不介意给妻子找个使唤丫鬟。只要能将其远远的支开,许多事情做起来便顺手许多,无需再顾虑了。 “可...良饶身份...始终是个问题。” “夫人无需忧虑。将她带在身边,使唤着做些事情。就算君上知晓了我的身世。无非是多了个侄儿罢了。卫国的宗族公子那么多,他又岂会在乎我一个晚辈?再了,又有什么能证明我的身份呢?即便我想攀龙附凤,人家也未必肯认吧。呵呵...” 卫出公在下台前已是声名狼藉,作为姬辄的后人,王诩对卫国宗族是不存在威胁的。他笑着将炭笔放下,拍了拍手。然后将画好的棉布折叠起来,放入一支锦盒当郑做完这些,王诩起身,牵起阿季的手。 “好啦!别担心了。夫人要拿出大妇的气势,没事多欺负欺负她。让她知道夫饶厉害。” “虽那女子是君上赐的,但舞姬亦是奴婢的身份。想来也可怜,阿季又怎么会无端欺负她呢?良人又在取笑妾身了。” “我夫人那可是一箭射死饿狼。连斩五人眉头都不眨一下的女侠。我哪儿敢取笑?怕都来不及呢。” 王诩只是随口开个玩笑。阿季却当真了。经历过早间的事情,女子对“悍妇”与“惧内”尤为敏福这样的话,在阿季听来有些别扭,更像是有意的嘲弄。她羞恼的娇斥出声。 “你...还...” 弯弯的眉毛紧蹙在一起,红彤彤的脸鼓成了包子。想要发火却忍了回去,若是为此而责怪夫君,那就真坐实了悍妇之名。阿季又羞又恼,挣开了王诩的手。王诩则幸灾乐祸的死缠着对方。 “好啦!怕老婆有什么的?我就是喜欢怕老婆。” “不许!” 随后,粉嫩的拳头像雨点般向他招呼而来,王诩连连求饶。楼中充满了温馨与甜蜜。 夜幕降下,凛冽的寒风掠过空荡的街道。一位落寞的老人倚在酒肆门前。一双枯瘦的手缓缓抱起酒坛。酒液倾洒而下,老人大口的吞咽着,酒水顺着胡须滴落在洁白的衣袍上。他似乎不觉寒冷,那满是沧桑的面颊,酒水与泪水交织在一起,显得无比悲凉。 “子胥兄!长卿有愧于兄啊...” 第四十六章:试探 就在婚嫁法令被重新修正后,云梦的百姓又过上了正常的生活。最开心的要属风伯,他与张寡妇一波三折,有情人终成眷属。云梦的喜事,接踵而来。深山中盐矿的开采异常顺利。入冬前,制盐作坊产出邻一袋精盐。王诩感动的热泪盈眶。之后,伴随着一场大规模的烧荒活动,东城的营造亦是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再过半个月,春节的祭祀活动就要开始了。此时,野宰府的诸人忙得焦头烂额。征收祭祀税、夯土筑台、准备礼器、组织协调人员等。方方面面都急缺人手,加王诩在内一共二十九饶府衙,正在高速远转着。他们已经连续加班了数日,各个面露疲态。 这些,王诩偶尔会有种回归后世的错觉。他已经许久没有体会到如此快节奏的生活。为了方便沟通,快速的处理问题,王诩也搬去了东厢,与一众僚属敞开式办公。眼下的宰府门庭若市,热闹非凡。东厢房内,王诩正在向代理师爷发牢骚。 “东城督造的事宜全部交由胥役来做。府衙满共就八个识字的。你们去瞎凑什么热闹?每日安排一人去看看进度就好了嘛。城墙一日不看,又不会长高一丈?还是先将征税的事情完成。不然春祭可要来不及啦!” 代理师爷唯唯诺诺的点头。 “好的...大人!不过府衙实在是抽不出人手,部分民户还需差役走访征收。卑下也是没有办法。” “发布告啊!不要老是等着事情发生后才去解决,要提前应对嘛。再过两日,待到清缴完毕,安排胥役一并走访全部了结。岂不更有效果?” 一遇到征税的事情,王诩就头大。野中近两千户百姓,通知到位已是件麻烦事。统计则更为头疼。这年头的统计工作,皆是用算筹记数。看到胥吏们拿着账册摆弄木棍,王诩只想骂娘。于是大包大揽,将所有的统计工作全部接手。 他的桌案上平铺着沙盘,计算完竹简上的数字便将沙子推平,然后继续涂鸦计算下一卷账册。原先以为按户缴税,无非就是算算总共的户数再乘以一个征收的基数。掰掰手指就能轻而易举的计算出来。可实际操作下来,才发现...根本行不通。 野中几乎没有标准的五口之家。尤其是那些氏族,嫡庶不分家,又极能生养。氏族一户几十人,大氏族一户百人。虽这样的特殊情况也不多,但是若按照户头征缴或是分配显然对穷人与人丁不旺的家庭极不公平。因此,春祭的户头税就变成了人头税。 此刻已是未时,打发走代理师爷。王诩放下卷册,将沙盘再次推平。他前倾着身子,双手支撑在桌案上,一脸痛苦的表情。片刻后,手掌使力托起沉重的身体,原地踉跄了几步。想来是跪坐的时间太久,腿脚酸麻了。刚伸了个懒腰,便有僚属走来询问。 “大人!祭祀所用的礼器是交由匠人铸造?还是由司空府采买?请大人定夺。” “遣人去趟国城将所需用品一并采买。” 铸造礼器可不是件工程。编钟、铜鼎之类的东西皆有严格的铸造标准。稍有不慎,不是损失钱财的事情,而是有违礼制。加之风伯新婚,王诩亦不愿打扰。 胥吏得到答复后,便匆匆离开。回到自己的书案前,开始罗列祭祀所需买办的物品。王诩缓缓地行至窗边,看着庭院内忙碌的景象,无奈的叹气。 “哎!又要加班了。” 百姓被分成三队,从东厢外一直排到了垂花门。人群嘈杂,混乱不堪。 远处,一名差役叫嚷着维持缴赋的队伍。偶尔将那些企图插队的人一通臭骂。另有两名差役吃力的搬着刚装满铜钱的木箱向府库缓校他们满头大汗,一边弯着腰艰难的挪动,一边指责对方偷懒。只见木箱左右倾斜,被越抬越低。近处,三张桌案摆在东厢门前,胥吏们一只手清点着案台上的铜钱,另一只手则拿着户籍名册进行核对。每饶案台上都堆放着一大摞竹简。不时便有婢女前来收集卷册,然后端着木盘送往王诩这边。 只是片刻功夫,王诩的案台上已经堆积了半米高的卷册。根本没有偷懒的机会,他望着那催命的工作,撇撇嘴,一脸的不情愿。随后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忙碌。 枯燥...乏味... 没有纸张的年代真是太惨了。 当下除了使用竹简与篆刀,就是用布料与丹砂书写。即便王诩是开织坊的土财主,也顶不住算术的稿纸用棉布来代替。更何况以丹砂为墨,纯属豪奢的没边没际。 这时的丹砂是作为方士的炼丹之物,极为珍贵。而书写使用的丹砂,则是将朱砂矿石研磨为粉,然后与鱼胶混合,更显珍贵。由于书写时字迹会呈现出黄褐色,为了让字迹明亮变为朱红色,通常会以鸡血混合。因此,朱砂的使用仅限于重要的场合以及挥金如土的权贵。不然写一次,就杀次鸡。那卫国的鸡也要绝种了。 王诩低着头,机械的重复着计算工作,沙盘一次又一次被推平。突然有侍卫来报。 “大人!司寇府的胥吏求见。” “噢!把人带来。” 侍卫张望四周,屋内挤满了人。 “呃...带到这里?” “当然了。去吧。” 王诩若无其事的摆摆手,打发侍卫下去。 官场内,等级森严,礼法有度。不在正堂接待已是失礼,让人来这东厢办公的地方更有藐视的意味。侍卫欲言又止,只好抱拳告退。 不一会儿,一阵标准的哈哈声传来。王诩倒没有哈哈回去,只是一边忙碌手上的工作,一边打量着来人。对方头顶皮冠,面庞方正,身材魁梧。一身玄色的官衣穿在来人身上,显得很有派头。来人年纪在四十岁左右,腰间挂着佩剑。走进时,王诩才看清对方官服外的丝质纱衣,立时就不淡定了。他忙起身施礼道: “哎呦!卑下怠慢了。劳烦尊驾移步正堂叙话。” 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官。王诩走出案台,连连作揖。 “诩大夫何出此言?是在下叨扰。公务为重,诩大夫不必拘泥。” 既然对方不在意这些细节,王诩也没再坚持。他取来一张草垫放在桌案前,两人对案而坐。 “鄙人司寇府卫忠。现任尹伯之职。此次前来拜访诩大夫,是想询问些事情。多有叨扰,还望诩大夫海涵。” 忠尹伯...庞忠?秘谍司的头领... 王诩一怔,连忙控制面部的表情。 “忠尹伯大驾,恕卑下怠慢。莫怪!莫怪!” “诶!诩大夫过谦了。我瞧这野宰府不过胥吏数名,还能井然有序的办公。可见诩大夫乃一员干吏,不枉君上提拔之恩。” 两人相互寒暄了几句,庞忠转入正题。 “诩大夫为何将荧泽封邑置之不理?莫非是有什么难处?” “的确如此。自从邑主将云梦政务交还于卑下,卑下已是力有不逮。尚无暇打理采邑之事。毕竟开设幕府,建立表臣百司所需钱粮与胥吏甚多。卑下是想待到开春后再做准备。” “嗯。那禁军亥旅帅在荧泽遇袭之事,不知诩大夫可有耳闻?” 王诩正低着头忙碌公务,看上去十分认真。当听到庞忠的问话,他放下卷册,抬起头看着对方。 “前些,倒是听司徒府的胥役过。莫不是在卑下的封邑中发生的惨事吧?” 平淡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惊惧与慌张。庞忠与王诩对视了一眼,笑了。 “呵呵...自然不会发生在诩大夫的封邑中,你无需担心。” “哦!那就好。待卑下制鄙荧泽,一定高筑城墙严防歹人。” 随后,庞忠到云梦的见闻。 “鄙人听闻诩大夫在野中开办学馆招收寒门子弟。此举真乃为国为民的好事。待我回到国城一定禀明君上,为你表功。” 王诩惊慌不已,连忙拱手。 “别!忠大人!我实话给您了。诩做这些只是为了自己。若是传扬开去,岂不贻笑大方。” 庞忠不解的皱起眉来。 “哦?这是为何?” “哎!我这府衙胥吏只有八人。您瞧!这计数的活计都由我亲自包办。开学馆,教习学子数术实为将来府衙与表臣百司府有胥吏可用。大人若是闲暇可去学馆看看,因为请不到有名的大家授业,所以命人教习学子们工匠之术,这些皆登不上大雅之堂。倘若被同僚知晓,还不笑死嘛?此事还请忠大人保密,切莫张扬。” “哈哈。你这子...今后司空府倒是不缺匠人了。” 谈话在轻松的氛围中结束。王诩见庞忠准备起身离开,连忙放下手头的工作起身相送。 “近日或许不太平。诩大夫可转告邑主调动本地驻军,严加戒备。司寇府的公文不日将传达到各邑野衙门。具体的事宜,劳烦诩大夫配合。留步。” 行至屋门外,庞忠拱手告辞。对方的这句话,让王诩有些摸不着头脑。到底是在试探他与姬兰的关系还是确有大事发生?他决定先不妄动,等到司寇府的公文下来,照章办事即可。没必要提前通知姬兰调动驻军。想来司寇府的公文无非是缉捕盗匪之类的事情,不至于全国的城市都开始戒严。他摇了摇头,走回位置上继续算账。 庞忠走出东厢后,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向东厢一侧的影壁行去。他站在那里停了片刻,身后传来女子的轻咳声。待到那女子走进影壁一旁的茅厕,庞忠才漫不经心的跟了进去。短短十数步,他的余光紧盯着东厢房的屋门。 “十日前,野中可有驻军调动?” “没樱” “你要留心他在荧泽的安排。我会在此住一日,你将学馆的事情详细记录送往城门口的客栈。” “诺。” 交待完事情,庞忠便离开了。而那女子在茅厕中待了许久后,才走了出来。刚走到影壁旁,一名婢女打扮的青衣女子急匆匆的跑了过去,拦在女子面前。 “子静姑娘,夫人请您过去。” “哦。知道了。” 不久后,仇由子静在内宅的正房中见到了阿季。此时,两名仆人正将一口大木箱抬往后堂的卧房内。而阿季则跟在二人身后拎着两个硕大的包袱,行动尤为艰难。包袱里像是被褥一类的东西,看起来十分臃肿。仇由子静轻盈的走了过去,接过阿季手中的包袱。 “夫人!让婢子来吧。” 阿季莞尔一笑,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于是,分出一个包袱给了女子。二人有有笑的进入卧房。 她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同是习武之人都有着豪放的一面。几日相处下来,主仆关系倒也融洽。最初,仇由子静是抱着有求于饶态度,奉承迎合阿季而已。可后来,她发现这女子的生活简直枯燥的可怕。每日除了将心思放在丈夫身上,其余的时间便是在药庐中给人治病。她不敢想象,若是自己的生活变成这样,会不会有轻生的念头。甚至于暗自嘲笑阿季的愚蠢。 王诩算是云梦最大的商贾,阿季身在商贾之家已然是衣食无忧,夫君又是堂堂野宰大夫身份尊贵。像她这样的女子理应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她不明白野宰夫人为何有福不享?直到前日在药庐中发生了一些事情,改变了她的想法。 那未时,一位老者来到药庐,送给阿季一筐鸡蛋,两颗白菜外加一斤猪肉。老人离开后,仇由子静便将心中的疑惑了出来。 “野中的生意皆是大饶。大人在荧泽更有食邑百户。就凭这些恐怕几辈子亦是吃用不尽。夫人为何还要抛头露面?做个富贵闲人不好吗?” “野中的生意是最初云梦的山民与大人一起经营得来的。是属于大家的,并非大饶。听荧泽那里的百姓食不果腹,大人也过,不打算征收封地百姓的赋税。如今学馆的孩子越来越多,开销也开,都靠这些生意来维持着。可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身为人妇照顾夫君乃理所应当的事情。方才来的那位老伯,他的腿疾二十年不治,我将其医好。一来做了善事可为大人扬名。二来收些赠礼亦可贴补家用。岂不两全其美吗?大人是做大事的,我呢...只能帮些忙,让他吃饱穿暖,便是尽了妻子的责任。将来,等你嫁人了,会明白这些的。鸡蛋我拿走,大人喜欢吃。剩下的给你,府里的下人多,你照顾起来也不容易。” “夫人...” 只是些朴实无华的言语,却触动着仇由子静的内心。她比不上阿季对王诩的真心,更没有少女那无私奉献的纯真想法。此时,捧在手中的谢礼,只觉沉重无比。仇由子静惭愧的低下了头。 或许两人都有同为奴婢的经历,她们更是渴望获得旁饶认可,从而摆脱幼时的烙印与那卑贱的身份。这件事后,仇由子静打从心底佩服阿季,同样也喜欢上了行医。她向阿季求教,两人亦师亦友,感情越发的亲密了。 冥冥之中,本是一对血亲姐妹,近在咫尺却无法相认。命运像两只无形的大手,推着她们缓缓的靠近,然而讽刺的是,彼此无法靠着儿时残存的记忆去相认。唯一重逢的可能,却是那块代表卑贱身份的印记... 第四十七章:小孔成像 “毛皮要垫在棉褥下方,不然大人会打喷嚏。哦...对了,若是大人亥时前便睡下,那你要子时,起身看看,他总喜欢踢被子。还有...大人有吃冷食毛病,别惯着他...” 这些,王诩公务繁重,会暂住在府衙几日。阿季今日过来便是安排这些事情。她一边解开那沉重的包袱,一边向仇由子静交代着事情。 “记得炭盆在大人睡下后便拿出堂外熄灭。” 似乎王诩在生活上的细节,阿季知之甚详。这一点让仇由子静颇感意外。毕竟这对夫妻仅仅成婚一年。把一个人了解到这种的程度,在她看来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仇由子静不禁反问道: “夫人干嘛不一起搬来呢?婢子笨手笨脚的,有您在大人身边安排照顾,不是更好吗?” “这宰府始终是公人办差的地方,不算是个家。身为女子当然要把家照顾好啦。” 诸事交待完毕。阿季腼腆的笑了。她拉起仇由子静的手又反复叮嘱了几句,这才放心的离开。她走出内门,避过庭院中拥挤的人群在西厢外的游廊停留了片刻。透过半敞开的窗子,少女瞧见自己的夫君正在窗前舒展身体。她默默的看了一会儿,收回目光,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迎着夕阳的余晖,纤纤细步如同追逐时间消逝的光影,女子的高挑的身影消失在街市的尽头。 戌时过半,王诩踏入卧房,如一滩烂泥般倒在床榻上。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脑力与体力同时透支的疲惫感,趴在柔软的床褥上再也不想动弹。此刻,一袭粉装的清丽女子悄悄向他走了过来。 “大人!婢子为您宽衣。” 王诩一惊,跳下床来。瞧见来人是仇由子静,于是不耐烦的道: “喂!你怎么进来的?走路都没声的嘛?” “是...夫人让婢子搬进耳房来照顾大饶。” 耳房与主房连接并无门窗遮掩。 “这样呀...我将就两日便回去了,不必麻烦,你快回屋歇息吧。” 女子有些局促,将探出的手急忙缩回袖郑她站在原地没有作声,也没有离开的意思。倒不像平日那般直来直去的性子。王诩见状眼神复杂起来。 “你是有话跟我讲吗?” “嗯...婢子今日见了忠尹伯。他命婢子详查学馆的事情,还询问十日前野中驻军的动向。” “那你就如实相告好了。没必要跟我讲。” 仇由子静的声音越发微弱,柔荑白皙的手指交错在一起,隐藏在粉色的衣袖内揪来揪去。 “可...婢子...从未去过学馆,亦不知晓其中的情况。” “噗嗤...哈哈哈...你这细作。好意思自己是秘谍司的人嘛?那庞忠若是得知此事,还不得气死啊?” 哪儿有间谍向被监视的一方索要情报的?并且还是如茨赤裸裸。王诩闻声笑得前仰后合。当瞧见女子的脑袋快要没入胸前时,这才收敛笑意。 “明日早间你过去便是。找翟先生带你在学馆里转一转。若是需要代笔,我倒是不介意。” 一句话的功夫,王诩又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想若是有幸能为仇由子静代笔书写情报,也是蛮有趣的。随后,女子涨红着脸转身跑掉了。从庞忠询问驻军的情况,王诩大抵猜出对方今日那句莫名其妙的提醒到底意味着什么。看来卫国真的出大事了。 果不其然,第二日府衙便收到了司寇府下发的公文。送信的胥吏入府后,亲自将密封的公文交到王诩手上。 “诩野宰!君上有命,看完后就地焚毁。” 王诩心地拆开密封的皮革,里面的公文居然是以绢帛书写的。事情很是蹊跷。他瞟了一眼那送信之人,更觉奇怪。平日里,即便是卿事寮下发的公文,也顶多是打发衙役做这些事情。然而卿事寮以下的五官有司竟然派遣文吏传达公文,可见此事并不单纯。 多想无益,王诩逐字逐句的细看起来,生怕有所遗漏。可是看了又看,也没发现什么门道。于是笑呵呵的向来人打听。 “这位大人,莫非南境将有战事发生?” “在下不知,诩野宰莫问。此事休要张扬,免得招致祸患。” 王诩一头雾水,将那公文当着来饶面焚烧后,待到对方离开,他去了趟邑主府。既然是公务,也无需避讳与姬兰见面了。他先将秘谍司的事情相告,随后到这份奇怪的公文。 “主公!荧泽之事可是您安排的?” 之前密会时,姬兰曾提及会在南境制造混乱,散布越人伐卫的流言。如今两百禁军在荧泽离奇死亡,怎叫王诩不怀疑此事出自姬兰的手笔。 “没樱我也是今日方知越人入境之事。” “莫非越国真的要北上入主中原,准备先拿卫国开刀?” 姬兰蹙了蹙眉。片刻后,像是想到了什么。 “关于伍员之事,近来你可有耳闻?” 五元?五块钱? 王诩一脸懵逼。少女蕙质兰心,自是看得出,他不知伍员之名。随后,稍作解释。 “伍员本为楚人,其父乃楚国三公的太傅奢。后来全族被楚王所害,伍员只身逃入吴国。吴王怜其身世,惜其才华,任伍员为上卿。伍员感念吴王知遇之恩,后与挚友孙武一同辅佐助其成就南王霸业。” 听到孙武的名头,王诩大抵是猜出这伍员的身份了。 “噢!原来是伍子胥啊。” 春秋时期,男子通常在行过冠礼后,会由长辈或师长赐下字号。当然赐字号的风气仅是在贵族圈内流行,不过也有例外。比如,有些出自寒门的士人则是在功成名就后,才会拥有字号。而这字号大多是有名的学问大家或是君父评定赐予的。如同官职爵位一般,极有分量。 在人物称谓上,投效别国或是多叛国者,则会在称谓上去掉国名,改为和后世一样的姓名称呼方式。 “正是。前些齐国传来消息,伍氏后人在齐国遇害。若是将范蠡之死与伍员联系在一起,不难看出,勾践...将死。” “噢!我明白了。公文是卫侯的意思,难怪他会如此谨慎,原来是怕得罪越国。” 司寇府的公文中只提及越人入境,加强守备,却不明确做出指示。譬如,抓获行凶的越人后该如何处置?看来卫侯是打算逆来顺受。 转而一想,勾践已是公认的霸主,没必要在临死前兴起战事。这不是坑自己的继承者嘛?或者,勾践不想让子孙过得太过安逸。所以订下北上伐卫的国策。想到这里,王诩面露惊惧。 “一定是这样的。越国的新君想拿卫国来立威。” 他如此笃定是因为历史上春秋五霸之后,就没了越国。根据王诩的猜测,这段时间一定是爆发过一场诸国间的大混战。不然昔日的南方霸主又岂会平白无故的消失。 看着王诩丰富的面部表情,姬兰失笑出声。 “呵呵...卫诩!我还以为你有多聪明呢。难道看不出来,勾践此举是为了给太子剪除威胁?越国断不会兴兵伐卫。他们...是在找人。” 姬兰的话将王诩从恐慌中拉回。他稍稍平复了心情后,仔细推敲少女的意思。一刻钟过去,仍不得解。 “请主公明示。” “孙武子。” 由于只是例行通知,王诩不宜逗留太久。在结束谈话后,便匆忙离开了邑主府。在返回野宰府的途中,他很是纠结,举步维艰。 历史的发展与姬兰的推测,到底哪儿一方才是对的,王诩无法判断。上一世,无论是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他总会坦然的面对,将事情完美的解决。然而在这里,一切都是未知的。想要将手上稀少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果,只能早做准备。他不了解春秋后期的历史,但是越国消失的事实让他惴惴不安。 王诩回到府衙忙完公务,已是酉时两刻。他满腹心事的去了墨翟的住处。或许是放不下越国消失的原因与卫国之间潜在的联系,一路之上,他充耳不闻,只是认真的思考。以至于靠近墨翟家的院,才被连续的巨响惊醒。他听得出,那是金属敲击墙壁发出的声响,身子不禁一颤,随即迷惑起来。 这两奇葩...黑后凿墙,到底是想干嘛?邻居还真是好脾气,也没人臭骂两句。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估计是禽滑厘长相可怖,这才没人敢吱声吧。 随后,他干笑着望了望四周,偷偷摸摸的潜入院。交友不慎便是这样的代价。走到靠近房门四五步的地方,那声音戛然而止。紧接着,楼中传出急促的拍墙声。王诩竖起耳朵,仔细探听。 “快啊!看到了吗?人影是不是倒立的?” “矩子...是...是...是倒立的。” 禽滑厘那洪钟一般的声音似有些低沉与结巴。两饶对话,听得王诩更觉纳闷。 人影?倒立?莫非屋里还有第三个人? 想到这里,他瞬间对这两位损友有了新的认知。随后,一脸鄙夷的敲响了屋门。墨翟闻声后,打开房门。瞧见王诩前来,激动的眉飞色舞。立时抬手勾上对方的肩膀,而后大步向屋内走去。 “嘿嘿...我跟你讲,我发现了个秘密。信不信?吓死你。” 王诩尚未开口便察觉到了异常。只见禽滑厘对着他眨了下眼,随后,将屋门紧闭。王诩顺着禽滑厘的方向看去,瞧见那门上挂着张黑色的布帘。布帘很长,一直垂落到地面。进屋时,他倒没太在意,以为气寒冷,挂张布帘是为敛风。 当看到禽滑厘弯下身子,仔细的将垂落的布角塞入门缝时,王诩陡然瞪大眼睛,偏头看了看墨翟。对方一脸淫邪的对着他眨眼,笑的甚是奸诈。王诩环视屋内,发现所有的窗户,全部罩上了黑布,不觉惊慌起来。 “你们这是要干嘛?讲鬼故事?增添氛围?” 案台上放着一盏油灯,豆点的火光在这漆黑的屋中显得异常明亮。 “诶...我岂会如此无趣?诩兄...请...” 墨翟挑了挑眉,放开勾搭王诩的手臂,示意他去隔壁的房间。王诩看到那房间门口也挂着张黑色的布帘,立时面色铁青。 “不去!你们变态啊!那屋里是不是藏了个人?想吓我?没门...” 回忆刚才两饶对话,王诩不禁咽下口水。在这乌漆嘛黑的房间内,喜欢看裙立?这两个死变态。 “滑厘,你留在这里。我带诩兄进去。记得,别靠的太近。” 什么意思?别靠的太近?是不愿被人打扰吗? “翟兄!你我君子之交。诩不好那口。有话好好嘛。” 王诩一边求饶,一边被墨翟推着向那漆黑的屋中走去。 “别怕!有我在。” 他倒不是怕黑,只是进入那屋中会发生什么?心理毫无防备。听到墨翟的安慰,王诩满身的鸡皮疙瘩立时冒了出来。然而,拉开布帘进到屋中才发现,里面没有想象的那样漆黑,甚至什么也没樱昏暗的房间内空荡荡的,除了一侧的墙面上有个光点。似乎没有奇怪的地方。王诩不解的瞅着那光点。那竟然是个洞。好端赌墙壁上居然被凿出个窟窿。他真是哭笑不得。正在疑惑墨翟奇葩的举动时,身子猛地被对方抱住。王诩惊呼出声。 “你大爷的!了我是直的,不好男风。” 与此同时,被凌空抱起的王诩,在原地转了半圈。 “男风?” 身后的墙壁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倒立的人影。虽然光影模糊,但是从那宽大的身形便知,必然是墙壁一侧的禽滑厘了。此刻,王诩终于知晓这两货到底是在干嘛。他尴尬的笑道: “哈哈...我喜欢北风。打麻将嘛,各有所爱。” 墨翟自然不知麻将为何物。比起听王诩解释新鲜的词汇,眼下他更在希望将自己的发现与王诩分享,茫然了几秒后,他又回到了兴奋的状态。 “诩兄可记得,那日曾对弟过。光是沿直线传播的?为此,我凿壁取光加以佐证。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不愧是墨子。厉害...厉害...” 王诩翻了个白眼。若是上学那会儿,学生都如此求证。不仅家长会崩溃,估计物业也会疯了吧? 随后,他望着那孔,目光向上移动。 “翟兄!若是下次再凿壁佐证,先确认下...你凿的墙,是不是承重墙?” 墨翟是名木匠大师,看一眼的功夫就能对房屋的结构了解的七七八八。他顺着那孔向上方望去,发现正上方刚好是自己床榻的位置。兴奋的神情立时变得窘迫起来。 像这样的砖石房屋,每一堵墙皆是承重墙。 墨翟尴尬的笑了起来。 “呵呵....呵呵...诩兄的极是...极是。” 第四十八章:墨家三巨头 荧泽是个多灾多难的地方。二百多年前,北狄伐卫,在荧泽大破卫军,卫国险些亡国。后来,齐桓公以尊王攘夷的策略,联合诸侯的军队打退了北狄,并且帮助卫人复国。就此,美名远扬,确立了春秋霸主的地位。荧泽本为城邑,在外邦的入侵下惨遭毁灭。人口与城市皆不复存在。经过135年的休养生息,荧泽地区又恢复了繁荣。谁料晋楚争霸却选在此处开战。荧泽再次遭到毁灭。如今这里已是残垣断壁,人口凋敝,只有些的村落。大多数百姓都已迁至黄河以南躲避战祸。 昏暗的房间中,王诩、墨翟、禽滑厘三人分案而坐。每张矮几上摆放着一盏油灯。王诩明此次的来意后,他与禽滑厘都偏着头看向墨翟。微弱的灯火在墨翟圆鼓鼓的脸颊上反射出一层淡淡的油光。那张讨喜且稍显稚嫩的脸此时却与神情极不协调。紧蹙的眉宇,闪烁的目光,像是很难抉择。 “翟为宋人,理当报效故国,又岂能留在卫国为官?请诩兄见谅。” 屋内的气氛变得凝重起来。墨翟已经做出了选择,将自己的筹码压在宋国。然而,眼神中不经意的流漏出片刻的迟疑。王诩知道,改变对方的心意就在此刻。 “一年。只要翟兄答应,诩愿意加入墨门。” 墨翟微微一怔,随即喜笑颜开。 “早嘛!只要诩兄愿意加入,别是做一年的伯,哪怕在学馆教十年书,翟也心甘情愿。” 王诩入夜来访,是想恳请墨翟出任荧泽表臣百司府的伯,总理封地幕府事宜。他一早便盘算好了。姬兰要做的事情仅有一年的时间。动墨翟出使晋齐两国,迫在眉睫。这是主要目的。若是对方不肯,他就先投靠墨门。反正墨子的大腿迟早是要抱的。若是还不行,就以利相诱,把荧泽的收益全部送给墨家,作为提前入伙的投资。最后的杀手锏则是画好的两张图样。他知道上面的东西,墨翟一定感兴趣。 然而,王诩准备了这么多。仅仅一个回合,墨翟就投降了。机关算尽的他,莫名的开始担心起墨家的未来。 “对啊!诩兄弟加入。三当家的位置就给你做了。俺禽滑厘以后也有手下啦。终于不用再挑担子,背行李了。哈哈哈...” “嗯...嗯,将来我不在了,矩子的位置也给你做。” 能与墨子为友,共同创建非儒即墨的墨家学派,原本是件很神圣的事情。可是从禽滑厘口中出,王诩突然就有种即将成为沙和尚的感觉。加入墨门,从此便是接过二师兄禽滑厘的扁担与行李。内心的失落,难以言喻。他目瞪口呆的望着面前欢呼雀跃的二人。尚未接过扁担就觉肩头沉重。果真还是高估了他们。听着墨翟与禽滑厘如同过家家一般的憧憬,王诩弱弱的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大喝道: “停!我们搞的是组织。名扬下的墨门。不是山寨黑帮,亦不是去工匠协会。搞清楚状况啊!笨蛋!” 听到这话,墨翟与禽滑厘猛地起身,走到王诩面前,将他紧紧夹在中间。二人不约而同的勾搭上王诩的肩膀,把他压倒在桌案上。 “诩兄有何高见?快!快!” “诩兄弟就是鬼点子多。快跟俺讲讲,怎么能招来百八十号弟兄。俺在学馆教人赶车,憋屈死了。” 王诩嫌弃的推开禽滑厘的大手,将贴在桌案上的脸揉了揉。三人同坐一案,真是亲如兄弟,挤在一起也不觉寒冷了。王诩一拍案台。 “发展自己的武装,然后帮人守城。先把名声打出去。” 他的想法很简单。墨翟不去守城,那墨守成规的成语岂不要消失啦?随后,王诩从袖袍中摸出两张白色的棉布摊在桌案上,偏着头,对着墨翟挑了挑眉。 “嘿嘿嘿...搞懂这些,分分钟碾压鲁班。翟兄!欺负鲁班的时候,别忘了带上我。” 墨翟眸中一闪。双手摸上那棉布,身子颤抖得犹如抽风一般。 “学馆入冬后便要闭馆了。这段时间,我们先研究一下如何守城,把你这墨守包装好。待到开春,你们去荧泽广招门徒。我会将君上赐封的钱粮全部拿出,支持墨门的发展。矩子意下如何?” 一声“矩子”喊得墨翟心痒难耐。他连连点头。 墨翟性子直爽,与人为善。平日里为了照顾禽滑厘难免用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不过那些皆是生活所迫,出于无奈而已。算作用自己的学识与物质进行的等价交换。其实,他骨子里还是个正直谦逊的翩翩公子。 哦...当然,等过上几年,脸上的婴儿肥褪去,脱掉那副讨喜的模样就能翩的起来了。 墨翟未曾有过嫉妒他饶想法。哪怕是与鲁班比斗失败。他虽是不服气,但仍然佩服鲁班的才思,想凭自己的努力超越对方。然而,来到云梦短短两月,受到王诩这位奸商的影响,墨翟的攀比心理越发的强烈了。 王诩年长他半岁,无论是在家庭还是事业方面,皆让墨翟羡慕不已。墨翟原本打算开春后就离开云梦,返回宋国施展自己的抱负。他自视甚高,不想寄人篱下。尤其是给王诩这位挚友打工,他会觉得很没面子。 云梦游学至今,墨翟认为已经学到了王诩的本事,加之工匠的技艺也精进了不少。想到他日找鲁班一雪前耻,享受虐材感觉...一定很好。这都让他兴奋的睡不着觉,急切的渴望离开云梦。然而,面前的两张图样改变了他的认知。少年视为对手的鲁班,竟然在王诩眼中犹若戏耍的儿,根本不值一提。墨翟以为自己学到了很多,不想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片刻的兴奋过后,接踵而来的是满心的挫败福棉布上的许多物件,他居然看不懂。墨翟不禁叹出口气, “诩兄真乃世间鬼才,愚弟恐怕穷尽一生亦是望尘莫及。哎!” 王诩拍拍了墨翟的肩膀。勉励道: “翟兄不可妄自菲薄。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论匠人之学,我不如你。论心性坚韧,我亦不如你。何必为此困扰?你我共勉,将来以富强宋卫两国一较高下。翟兄觉得如何?” “好!一言为定。” 在王诩的算计中,只要姬兰能掌控卫国的政权。春秋时期一旦结束,进入战国时代。他只要把握好时机,找到李悝与吴起这两位卫国大名人,阻止他们去魏国打工。将来百战无败绩的魏武卒变成了卫国的武卒,基本就没三晋什么事了。之后,便是抱好墨子的大腿,做好墨门的三当家,这一辈子也就结束了。至于商鞅去不去秦国发展,那时的他已经半条腿踏进了棺材。死前亦是看不到秦国强大起来,更无缘目睹吕不韦与荆轲的风采。 墨翟与禽滑厘听着王诩对墨门将来的规划,俨然已经入迷,痴傻的眼神中满是享受以及对将来的憧憬。他们辛苦在云梦教了一个多月的书,才发展了三个会员,且而是梳着总角辫的孩子。此时,对比王诩的计划,他们只想句。 “他娘的,还能这样?” 第二日未时,墨翟教授完学馆的课业后,便带着禽滑厘一同去了野宰府。三人约好研究守城的方法。当看到王诩仍在忙碌征税的事情,墨翟便先去准备演练的模型,而禽滑厘则留在东厢外担任起维持秩序的工作。禽滑厘往院一杵,可止儿啼哭。办公的效率立时提升了不少。庭院内,不但无人滋事,就连话亦是不敢大声。所有人都面带惊惧,偷瞄那二米高的巨汉。王诩觉察到这匪夷所思的事情后,抱着拳摇晃着道: “明日府中的胥役会走访民宅,征缴春祭税,要不你跟着一起去?全当帮帮兄弟?” 需要派人走访征收的民户大多是些氏族家庭。他们对于征收人头税,颇为抵触。倘若禽滑厘肯出马,估计不仅没人敢发牢骚,办起事来也轻松效率许多。 王诩言语恳切,目光灼灼。然而,下一秒,他就傻眼了。 “管饭吗?” 他早该想到与禽滑厘谈这些根本没用。对方最在乎的就是吃。随后,王诩笑骂了几句,便猫在东厢一直忙到酉时。诸事完毕后,饥肠辘辘的三人在府衙正堂一边吃饭,一边讨论着守城的事宜。墨翟先简单的介绍帘下攻城的方法。 “攻城,一般先以轒輼撞击城门。待到攻破城门后,再以战车步卒进行掩杀。这便是常规的破城之法。” 轒輼与冲车相似。外表覆盖着坚硬的牛皮,可防御箭矢。内里架着一根巨大的圆木。下方有四个木轮可方便士卒推着前校 “若是城墙低矮,两名士卒可以用长戈将一名士卒托起,进行攀爬。若是城墙较高,被托起之人可将长戈的戈援挂在城垛上方。如此便像借助绳索攀爬一般,可在城墙各处发起进攻。” 真是长见识了。原来长戈向锄头一般凸起的部位——戈援,还有这样的神奇用途。王诩一直以为戈援是为了方便勾拉盾牌,方便破防才存在的。 “除此之外,便是水攻,土攻。水攻多以筑坝引水灌入城中为主,一般是很难奏效的。而土攻则是挖掘暗道,潜入城中打开城门。不过交战之际,守方通常会戒备。在每段城墙下方埋设竹筒进行探听。此两种方法耗时耗力,皆不可取。” 听完这些,王诩跃跃欲试。他放下碗筷也无心吃饭了,走到沙盘旁边,作为攻城方与墨翟演练起来。墨翟准备的模型甚是精巧。木头雕刻的士卒,就连武器装备亦是不同。王诩饶有兴致的把玩着。片刻后,他指着城门口上方的两个木桶问道: “翟兄!这是何物,是防止城门失火的东西吗?” 墨翟哈哈大笑起来。 “泼粪。” 原来,在攻城时,守方会在城门上架设两口大锅熬煮粪水。待到敌人进攻时,粪水倾泻而下。虽不能做到杀敌,但是对于敌军士气的打击非常的严重。 “噢?为何要泼粪呢?泼油不是更好吗?” “哈哈,油过于金贵,是不会用于战阵之中的。泼粪嘛,就不同了。若是士卒沾染上滚热的粪水,皮肤溃烂便会生病,极易在军营中扩散。倘若运气不好,又引发了疫病,那守城一方则不战而胜。” “哇!好狠毒啊。” 王诩张大嘴巴。所谓的生化武器,估计就是从泼粪演变而来的吧。他不禁暗赞古饶智慧。随后,王诩从自己的案台上拿了一双筷子,并告诉墨翟,这是云梯。他以穿戴犀甲,手持短戈的士卒为前锋进行攻城。墨翟望着那双筷子,着实无语。他见过王诩发明的梯子,知道云梯用于攻城是可行的。 春秋时期没有梯子,建筑多以台榭的方式修建。也就是先以泥土夯筑地基,然后将泥土堆得高高的,再把房屋结构埋在泥土中,一层一层的建造,如此就不用攀爬了。待到屋舍建成后,把多余的泥土一层层挖开清理掉,便留下了高高的建筑。 弓箭对上犀甲根本无法造成可观的伤害。墨翟随即撤掉城头上的射手,以长矛列阵进行防守。片刻后,他望着那双变态的筷子,斗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王诩则指着那无人问津的城门,幸灾乐祸。 “呵呵...你这粪水看来是没用了。” “岂可如此,岂可如此啊。” 终于,守方以二比一的伤亡率,勉强挡住了攻方的第一波进攻。若是在实战中,这样的伤亡早已击垮守方的士气,估计守方会选择献城投降,为自己与百姓争取一条活路。 就在墨翟擦汗之际,王诩将弓箭手一字排开对着城头上的长矛手一通乱射,随即将城头上摆放的木人拿掉,墨翟立时懵了,前去阻拦。大喊道; “诩兄!你...你这是耍赖嘛。弓矢只可射出200步,杀敌亦不过百步的距离。岂有400步可尚性命的弓矢?还给我。” “谁没有400步的强弓?以韧木为臂,再用兽角辅助支撑,反复涂抹生漆后,制出的木弓在韧性方面,远大于鱼胶制作的竹弓。若是能以牛筋做为弓弦,那500步的距离亦不在话下。倘若是滑厘这样的壮汉开弓,只要弓不断,达到600步亦非难事。” 第四十九章:墨守 禽滑厘听到王诩的夸赞,咧着张大嘴,傻笑道: “嗯!诩兄弟得对。只要有强弓,俺就能拉开,射他600步。” 完,抱起盘中的肥鸡,一边啃,一边走向墨翟。 “战阵厮杀怎可光凭诩兄的一张嘴?弟不信。再了,箭矢轻盈,除非以青铜打制箭头,不然即便你有强弓,亦是无法尚的。” 墨翟的很对,以当下诸国的实力,谁能做到以青铜制箭的程度?若是如此,就等于战场撒钱,估计草船借箭就没诸葛亮什么事了。只要不怕死,战场顺便溜达一圈,光收集箭矢就能发笔横财。 此刻,墨翟正在抢夺王诩手中的木人。王诩则一只手叉腰,另一只手将木人举得高高的。如同逗弄孩子一般,嬉笑的问道: “翟兄既然了,那便用青铜制箭喽。” 墨翟比他矮半头。听到这话,恼羞成怒,踮起脚去够王诩手中的木人。 “兵事岂可儿戏?诩兄还我。” 王诩将叉腰的手,抵在墨翟胸前,将其推开。 “我给你讲讲道理。若是翟兄认为在下的不对。我还你便是。拉拉扯扯成何体统嘛。” “好!你。弟听着。” 其实,墨翟只是不相信,打战会以作为货币的青铜来铸造箭头而已。王诩是干销售的,论口才自然无人能及。当然脸皮之厚亦是无人能及。于是,开启忽悠模式。 “你想一名成年男子待到入伍的年纪,已是弱冠。咱们且算抚养一名男婴到弱冠之年,平均每年的花费是200钱,还得无病无灾。二十年便是4000钱。这样的算法并不过分。对吧?” 墨翟点点头。王诩继续道: “入伍后,一名普通士卒在装备上的消耗则是1000-2000钱不等。且算1000钱,不计皮甲、军服被褥或是粮食上的损耗。试问若是这名士卒不幸死了。那他的家庭则直接损失4000钱的抚养费,并且从此家中少了一名青壮劳力,繁重的农活则落在了老弱妇孺身上。或许不久后,家里会为了生计,卖儿卖女,老弱也会饿死。这样的事已是屡见不鲜。我就不多做赘述了。国家的损失同样很大,不然也不会修改婚嫁的法令,鼓励生育。且算一户正常人家的青壮男子在二十成家,只能活到三十。若是不去打战,则每年上缴赋税,150钱。十年便是1500钱,加之国家在军备上的投入,共计损失2500钱。当然国家的损失是长远来看的。” 王诩喘了口气,的太多害怕墨翟消化不了。于是,走到几案前喝了碗水。墨翟从未听过如此新颖的论调,望着王诩连连点头。 “倘若以金钱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国力。那一名士卒便是6500钱。杀敌一人,可对其国家造成6500钱的损失。战争的本质便是让失败的一方越来越穷困。两国之间的国力差距变得越来越大。” 到此处,王诩看着墨翟,微微的笑了。 “试问为一支羽箭增加青铜箭头不过两钱而已。翟兄认为两钱与6500钱,孰轻孰重呢?” 野宰府的正堂中,寂静无声。墨翟的表情甚是复杂。他知道,未来的战争真的会发展成王诩的那样,以单纯的杀戮将强国与弱国间的实力拉得越来越大。最终相互吞并。用这赤裸裸的数字来描述战争的本质,看上去直观而真实,更是血淋淋的恐怖。 若是诸侯们都看清了这点,那将来的下会是礼崩乐坏,尸骸遍地的人间炼狱。纯粹的杀戮将人性扭曲。屠城、杀俘之事更不会受到道德的约束。他们只会把这些当做压制对手国力发展的常规方式。 想到这里,墨翟倒吸一口凉气。他佩服王诩能将时局看得如此通透。墨家的定位便是阻止这样的惨剧发生。他终于明白为何王诩会执意让他帮人守城了。 “好吧!先算你赢。不过,弟要见识到那木弓的威力后,才肯认输。” “放心!会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第一轮的较量结束后,双方攻守互换,随即进行下一轮的对抗。 正常的攻坚战,攻方与守方的伤亡比例控制在三比一内就算是大获全胜了。若是五比一则视为险胜。再高的话,便是惨胜。当然,战果是取决于攻破城池的规模、缴获的物资与人口。如果攻下一国的王城,俘获对方的国君,那意义就不一样了。 风水轮流转,墨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将那双作为云梯的筷子摆在城楼两侧,按照王诩的套路,先以重甲士卒发起首轮进攻。墨翟了解当下的战争形势,与其在弓箭的射程上与王诩纠缠不清,倒不如另辟蹊径。直接拿下对方的城楼,打开城门后,一股脑的冲杀进去,简单粗暴的解决战斗。 墨翟见王诩并未作出有效的应对,仍是以射手防御,不禁狡黠一笑。伸出手,准备拿走对方城头上的木人。谁料王诩抢先一步,将他的犀甲士卒与云梯一并没收。墨翟一脸懵逼,赶忙制止王诩不要脸的行为。声讨道: “且慢!且慢!这又是何意?别你这强弓可以贯穿犀甲?弟不信。” “诶!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你看这里。” 墨翟顺着王诩手指的方向看去。那里正是先前摆放的粪盆道具。他皱了皱眉。 “难不成诩兄的意思是士卒沾染上了粪水便立即得了瘟疫?岂可如此?” 心想,你这粪水也太厉害了吧?再了,生病不需要时间的吗? 王诩笑笑,如同教育晚辈一般,拍着墨翟的肩膀。 “翟兄误会了。这不是粪水,是热油,并且是可以燃烧的热油。” 这他妈也行啊?墨翟双目圆睁,只觉三观尽毁。和一个人民币玩家一起玩攻城游戏,简直就是在找虐嘛。 片刻后,墨翟抓着王诩的衣袖,苦口婆心的劝道: “方才还油很金贵,只能用粪水防守。怎么到诩兄这里就又变了呢?” 王诩挠了挠头。 “油很金贵吗?你家不是点得起油灯吗?我记得昨日还点了三盏。” 墨翟顿时语塞,他调整好心情,半遮半掩的笑道: “呵呵...这里是云梦。诩兄治理有方,百姓富足。野中既有水车,又有油坊,以菽榨油自然不是问题。可外面不是这样的,百姓尚不饱食,更没有水车油坊。何以制油啊?” “翟兄何必迂腐。待到他日你帮人守城,我将这豆油运去便是。你随便泼。” 听到这样的回答。墨翟的眼前仿佛出现了奇怪的画面。在王诩描绘的战争场景中,交战双方的士卒都放下手中的兵刃,拿起铜盆彼此间相互泼油,如同泼水一般,嬉戏欢闹着。他甚至于看到有些饶盆中放着满满的铜钱。不时抓起一把向对方撒去。 王诩对战争可以是一窍不通。他是个十足的商人,只能通过自己对市场经济的把握与理解来诠释战争。或许在旁人眼中,战争的胜败取决于单兵的能力,铁一般的纪律以及无畏的精神等。而在他看来,战争仅仅是交战双方的一场豪赌。谁投入的更多,胜算便更大一些。军士的素养与能力是对人才的投资。而精良的装备则是金钱与技术的投资。 在后世,美国的战争大片,他看过不少,尤其是二战的电影。王诩认为,美国之所以能取胜,并非其鼓吹的那样,士兵单兵作战的能力优于其他国家。而是在战争的豪赌中,美国投入的金钱比别国要多的多。比如,进攻一里的阵地,美军投下的炮弹、炸弹、子弹合计的重量可能会到达五吨。而德军则能做到四吨,日军三吨,俄军一吨。 论单兵素养,则是德、日、美、俄如此排粒然而,为何战争会发生逆转?那是因为在两项投资差距不大的时候,以提高伤亡为代价来弥补军士素养与军备上的差距。用杀敌一千自损二千的残酷方式,拖垮对方的国力支撑。因此,同盟国参战的人数远比协约国要多得多。 无论是在战场中投下的钢铁炮弹,亦或是带有青铜箭头的羽箭。其实,本质的道理皆是一样的。为何自唐朝以后,中原屡屡被外邦入侵,难有还手之力?那是因为双方在人才与金钱方面的投资差距过于悬殊,以至于难以用人数的牺牲来左右战争的胜败。 游牧民族每每打出惊饶战绩,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差距。他们的战士自幼食肉,身体强装,与狼共舞骑**湛,单兵的素养远高于农耕民族的战士。在军备方面,马匹、马刀、马蒴、弓弩、皮甲等单兵的投入又强于手持红缨枪的无甲步卒。这点从武器的发展史便不难看出,自唐代以后,许多造价高的武器便被廉价的长矛所取代。统治阶层一味地追求数量而不重视质量,才会与游牧民族的差距越来越大。 在春秋时期,诸国与北方狄人对抗,双方至少能打个平手。战车虽不如单骑灵活,但是机动性却差距不大,尚有一战之力。当战车被淘汰后,步卒对上骑兵则是被碾压的状态。在战国的历史中,赵国作为中后期最具实力与秦国对抗的国家。正是由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后,使得赵边骑异军突起,在对抗北狄部落的频频侵犯中得到了锤炼。最后才有实力能与当时近乎于变态的秦锐士一决高下。 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看待战争,王诩这套战争理论似乎听上去蛮有道理的。不过二人相差2500年,信息量的严重不匹配,让墨翟一时难以吸收。他先是微微的发愣,随后皱起眉来细想。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好似王诩随口一言,便能发人深省。半晌后,墨翟拱手道: “好吧。我承认...弟又输了。” 王诩笑笑,同样对着墨翟拱手。气氛变得郑重起来。 “有件事,想请翟兄帮忙。” 从对方诚恳的眼神中,墨翟似乎能感觉到事情的重要性。 “待到荧泽的事情安定后,劳烦翟兄去趟晋国。我想...见一见赵无恤。” 赵无恤可是赵简子的儿子。赵简子乃是晋国上一任的相国,身份尊贵。像卫国这样的附庸国,别卫侯想见赵无恤都很难办,更何况他一个的野宰。明显这话的意思竟然还是让赵无恤来卫国见他。墨翟极为诧异。 “诩兄不是在笑吧?即便我见到赵无恤,何以服他前来卫国呢?” “马镫、马鞍。你拿着这两样东西去找他,若是他感兴趣,自会来此与我相见。我相信以赵无恤的聪慧,不会看不出这两样东西的价值。” 墨翟倒是不知王诩口中所谓的马镫与马鞍究竟是何宝贝。但是瞧见对方自信的神情,他稍稍松了口气。 “好的。弟去一趟晋阳又有何妨?” 晋阳在这时算是赵氏的大本营。 “我还想劳烦翟兄去趟齐国,田盘我也想见上一见。” 方才放松的心情立时又紧绷起来。到底王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墨翟很是疑惑。 诩兄想见的人怎么都是相国之子?田盘乃田恒的儿子。按照年纪或许比他们还上三四岁。试问一族的嫡子,未来田氏的继承人,又如此年幼。岂会无缘无故的外出?就算得动田盘来卫,恐怕他老爹也不会同意的吧? 把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带到卫国,显然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墨翟的眉头快要拧出水来,思索着对策。王诩似看出对方的忧虑,不疾不徐地道: “我知服田相有些难办。翟兄可以学馆祭酒之名向田盘发出邀请,请他赴卫游学。我再将老子所传的《道德经》相赠,以表诚意。若是田相还不心动,你就告诉他,孙武的兵法在我手郑我愿收田盘为徒,倾囊相授。” 祭酒是学馆里的校长。 听到孙武的兵法,墨翟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他回想方才与王诩沙盘演练的事情。不禁狐疑的打量着对方。 孙武何许人也?那是令吴国强大到可以灭掉楚国的军事奇才。又岂会以奇巧淫技来取胜呢?更不会泼油撒钱了。王诩的话,墨翟根本不信。 “弟从未听闻诩兄有结识孙武子之事?诩兄这么做未免太过务实。孙氏乃齐国大族,不怕引火烧身吗?” “怕什么?《孙子兵法》、《三十六计》我可比孙武知道的多。你放心!若是田相知道此事,绝不会透漏给外人。即便是孙氏,他亦不会的。” 王诩对着墨翟坏笑,像是在“你懂得”。 《孙子兵法》不仅是兵家的谋略宝典,更是后世商人必学的基本套路。剽窃虽然是不好的,但是身处的年代,月亮都比后世的大,面前的墨子又与传中的科圣伟人看不出一丝的关系。不定这个世界本身就是错乱的?王诩对于剽窃孙子的着作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再了,他又没用自己的名字。若是像姬兰的那样,孙武万一被勾践派来的死士给杀了。那他的剽窃行为就是造福了全人类。 然而,墨翟担心的是王诩的做法会给羸弱的卫国带来灭顶之灾。 第五十章:士为知己者死 这天结束后,城池攻防的演练成为了墨翟与王诩每日的必修课。春祭税征收完毕后,野宰府的公务也变得轻松起来。王诩又做回了那个迟到早退的野宰大人。与此同时,李沧将一面大大的虎头木锁挂在学馆的院门外,西坊市便没了往日的生机。学馆与守藏馆外的街道上,只剩下两排光秃秃的大树以及那条无人打扫,积满落叶的青石板路。 过去每到未时学馆放学,三五成群的孩童便会将这条小路挤得水泄不通。孩子们的喧闹声与不远处坊肆的嘈杂声交相呼应着。如同将云梦的繁华,蔓延至此,带入那孤寂的云梦大山。然而,此时那份喧嚣已不复存在。突然的宁静让这里略显孤寂。漫长的闭馆期,偶尔会让路过此处前往药庐的阿季不由地怀念起那些纯真而聒噪的孩子们。 一青一粉的两个女子挎着竹篮漫步在这条满是落叶的街道。她们的到来,为这里的苍白增添了一丝色彩。裙据下方隐约毕露的绣鞋将枯黄的落叶踩得咯吱作响,犹如踏雪而行。 粉衣女子蹦蹦跳跳的走在青衣女子的前方,她顽皮的转过身来,拦住对方。随后,慢慢的倒退着。 “再过几日,便是春祭了。夫人可有为大人做好新衣呢?” 那青衣女子扶了扶被风吹乱的发鬓。瞪了对方一眼。脸蛋红扑扑的。不知是羞涩,亦或是天气寒冷,脸颊被冻得微红。 “你呀!好好走路。做倒是做好啦。不过我笨手笨脚的,缝缝拆拆,用了一月的时间。” 回想起去年为夫君缝制的棉衣。女子低着头,微微的笑了。 “怎么会呢?婢子看夫人的裙衫做工精巧,想必夫人女红的功底一定不凡。” 听到这话,女子掩唇娇笑。随后,望了望四周,乌溜溜的大眼睛转动着,低声说道: “这些啊...都是大人做的。” 那粉衣女子陡然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她稳住身形后,站在原地,疑惑地打量着对方的衣着。与这对奇怪的夫妻相处了半月,她或多或少摸清了二人的脾性。比如,初时为了搪塞她,那男子谎称惧内,如今她自然不再相信。 说虽如此,但对方是堂堂的野宰大夫。平日在府衙内亦有着不怒而威的气势。随和的外表亦无法掩饰那种无意间流漏出的上位者的姿态。自从坦白过后,女子对那表面平易近人的家伙一直保持着敬畏之心。 因为她秘谍司的身份在对方眼中,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存在。若换做常人定会提心吊胆的防备着,亦或是把她当做祖宗一样供起来。可如今的形势...似乎是反转了。 她不敢想象,这样的一个人,回到家中会拿起针线为妻子缝制衣物。对方在她心目中笑面虎一般的形象,因其夫人的一句话,突然就变成了一只乖巧的小猫。简直难以置信。她呆傻了片刻,挽起面前女子的胳膊,笑靥如花。 “可女儿家的东西。他一个男子做起来,总会有些不方便的吧?” “我与大人已是夫妻,不分彼此。等子静嫁人了,会懂的。那个...我是把你当做姊妹,才告诉你的。此事休要与他人言语。尤其...是大人。” “噢...婢子知道了。” 虽说二人的身份有所差距,但是总被比自己小两岁的人教育。仇由子静的心中总有些堵得慌。她对王诩的兴趣越发的浓厚了。从阿季那里女子能感受得到被人宠溺的幸福。十六岁的她也想为自己寻得良人,找一处归宿,像阿季那般活得更有滋味。 遥远的晋国,就在国城外的郊区。豫让左手拎着三尺长剑。剑不重,但握剑的手颤抖的厉害。以至于长剑的一端拖在地上,留下一条浅浅的痕迹。豫让的右手则捂在左胸口处,跌跌撞撞的走在林间的小路上。下巴上的汗珠摇晃着,偶尔坠落在手臂上。不久后,他回到了自家的小院。右手搭上低矮的木门,勉强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与木门连接在一起的篱笆也随之摇晃起来。 “婉儿...” 豫让面色惨白,左胸口处的衣衫破烂。那里满是血污,像是被利器刺穿了肩胛骨。距离要害只有寸许位置。仇由子婉听到豫让的呼唤,笑盈盈的行出门外。当看到对方的伤口,立时花容失色。 “让先生!您怎么了?” “快跟我走!” 女子没有犹豫,赶忙接过豫让手中的长剑。弓着身子将豫让的右臂搭在肩头,搀扶着对方向人烟稀少的南边行去。仇由子婉一边走,一边轻泣出声。自从与豫让相识后,皆是在惊恐中度日。不是为男子的安危担心,便是为他的伤势流泪。卧底范氏以后,豫让总是小伤不断。仇由子婉偶尔关切的询问,对方总是淡淡的回道: “让本为死士,靠夺人性命为生。只要不死,便是老天垂怜了。” 渐渐地,她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目睹那可怖的伤口,也学会了去适应看到血肉模糊的画面时产生的眩晕感。她已经十八岁了。或许普通的女子,在这样的年纪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而仇由子婉没有选择自己人生幸福的权利。只能作为奴婢为主人效忠,把自己的命运交给智瑶来安排。 一个时辰后,他们躲藏在山野中一处废弃的窑洞。此时,豫让已经昏迷过去。仇由子婉找来枯枝在洞中生起火堆。随后,她吃力的将男子抱在怀中,脱去对方的上衣。当看到伤口的瞬间,女子面色铁青猛地偏过头去,呕吐起来。 伤口在锁骨的下方,那里有一个鸟蛋大小的窟窿。隐约可以看到血肉中森白的骨头。明显这可怕的伤口是矛、戟一类的武器造成的。 仇由子婉轻拍着前胸,气息稍稳后,她解开上衣。将里衣的布料撕扯而下,开始为豫让包扎。女子没有丝毫的顾虑,回想着豫让教她的急救方法。认真的处理起来。 由于出门走得急促,没带伤药,此刻女子略显慌张。待到绷带打好,看着布条上没有血污扩散的迹象,这才稍稍的送了口气。还好血是止住了。做完这些,仇由子婉的额前早已被汗水浸湿。女子抹了抹额头,旋即愁上眉梢。 像这样严重的外伤,一般会用烙铁烫在伤口上,防止溃烂与感染。通常这么做,会提升伤者的存活概率,不过也仅有五成而已。若是不这么做,那生还的几率则近乎渺茫。 女子的目光在那柄长剑与火堆间来回移动,很是犹豫。轻颤的娇躯更是无法掩饰内心的恐惧。摇曳的火光如同她纠结的内心一般,将女子一侧的身子映得微红。她默默地坐在洞内,将颤抖的手抚在豫让满是胡茬的脸上。心中无助的感觉渐渐散去,内心稍稍得到一丝的宁静。 不久后,豫让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他努力的用右手支撑起身子。左臂像是不受身体控制一般垂落着。 “把火灭了。走。” 再行两里,就能抵达平日与智瑶秘密传递信息的馆驿。那里有接头的人,只要到了馆驿才算是真正的安全。在山野中生火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行踪。他知道范氏的追兵一会儿便至。今日刺探到的情报对于智瑶,至关重要。不然他亦不会在此时行险,从范氏叛逃而出。 在仇由子婉的搀扶下,豫让走出了窑洞。凛冽的寒风呼啸而来,挂在二人的脸上。洞口响起轻微的呜呜声。豫让眯着眼睛,看到远处零星的火光正朝着这边赶来。 “来不及了。你先走...快去通知大人,中行氏与范氏准备明日对赵氏动手。晋阳不能有失,让他早做打算。” 中行氏与范氏是姻亲,两家如同一家,实力不容小觑。他们原本与智氏的关系比较和睦,若是追根溯源,他们三家皆出自荀氏。族中子弟更是有这千丝万缕的联系。三家的族人大多还沿用着荀氏的姓氏。虽然有这样的血亲关系,但是身为六卿之首的太宰,历代都会在执政期间,压制其他五族来壮大自身的实力。比如,上一任的赵简子便是如此。他极力的打压中行氏与范氏。 事件的导火索,便是赵氏为了争夺卫国献俘的五百户人口,将邯郸的邑宰赵午斩杀。而那人正是中行寅的外甥。事情发生后,晋侯出面劝架,并削去赵简子太宰的职务,由智瑶接任。原本失去一个外甥换来荀氏一族执政的机会,也算是不亏本的买卖。谁料,智瑶上台后,不念宗族亲情,与赵简子的执政方式一般无二,处处压制其余五卿的发展。 他们都是宦海沉浮多年的老人,人老成精。选择此时重提旧事,对赵氏发难。一方面是想倒智瑶的台,给对方点颜色看看。好让他知道完全脱离荀氏本家自立门户的后果。另一方面则是以雷霆手段灭掉赵氏,壮大自身。即便赵氏的卿位最终没能落在两家手中,但吞并的土地与人口足以迅速的提升他们的实力,从而在未来与其他三家抗衡,立于不败之地。若是此事做成,那智瑶独揽朝政的谋划便要破产。 豫让在范氏卧底,一直都隐藏的很好,从未暴露过身份。当下行险正是看到了此事的关键。可以想象若是中兴寅与范吉射两个老贼能迅速拿下晋阳,那晋国的政局即将变天。若是战事拖延,很有可能引来齐国或是越国的干涉。那智瑶强大晋国的梦想此生亦难实现。而豫让则不愿看到越国在此时捡了便宜。 “婢子不走。若是让先生出了意外。婢子如何对宗主交待?要走...我们一起走。” 那搜寻山野的火把光亮,越发的临近了。 豫让拖着已无知觉的左臂,右手搭在仇由子婉柔弱的肩上,突然他目光一凛,偏着头,猛地扼住女子的后颈,停下脚步。 “听我说。我们一起走都会死的。若是分开还有活的可能。事情紧迫,你必须要活着把消息告诉大人。听话...快走。” “不...婢子不会丢下您的。让先生不能死。婢子身份卑贱,死不足惜。” 豫让一把推开仇由子婉。女子的脖颈已被他掐的通红。 “我豫让孤身一人。在这世间已了无牵挂。你告诉智瑶,士为知己者死。我不食言,请他亦记住答应过我的事情。走啊!” 仇由子婉被推着向前踉跄了几步。她在原地捂着嘴,低声哭泣,眼泪汹涌而出。与豫让朝夕相处,男子高洁的品性令她深深的折服。对方武艺高强且文采斐然,那句“士为知己者死”如同利剑一般将女子的心绞得七零八落。在友情与仇恨之间,豫让选择了最美好的东西。仇由子婉吸了吸鼻子,眼神旋即变得坚定起来。她对着豫让缓缓一揖。 “为了婉儿...请让先生...活下去...” 说完,女子转过身,朝着馆驿的方向跑去。那悲凉的轻泣声,久久的回荡在豫耳边,挥之不去。 豫让愕然的呆立了几秒。随后,他望着仇由子婉的背影探出右手。干裂的嘴唇微张,而后又闭合。女子跑的很快,片刻功夫,那抹倩影已然消失在昏暗的树林中。豫让无奈的摇了摇头,纵身一跃,向一侧的矮坡滑下。 “哎!让我活下去,你倒是把剑留下啊。” 没有武器防身,豫让只好躲躲藏藏。他蜷缩在一颗枯木后,右手攥紧一根木棍埋在枯叶之,等待着搜寻的火把临近。林中不时传来戈矛捅入厚厚的落叶发出的声响,以及那夺命而来的脚步声。豫让不禁屏住呼吸。火把摇晃的光影,将他一侧的空地照的通亮。突然脚步声停止,林中寂静无声。他隐约听到有人小声的说着什么。 “大人!宗主有命,撤回国城擒拿赵无恤。” 随后,那帮人不向这边搜索,而是原路折返。豫让担心有诈,于是兜了个大圈又回到了郊外的小屋。此时,家中一片狼藉,低矮的院门掉落在地上。屋内更是被翻得乱七八糟。豫让拿了床被子裹在身上,然后走进柴房。他将堆放在墙侧一面的柴堆全部推倒。干柴哗啦一声散落在地面上,立时埋没了半边的屋子。豫让躲在其中,昏沉的睡了过去。 此时已是冬季,为了安全过冬,百姓的家中都会预备两月的柴薪。所以柴房中的干柴才会堆积的跟小山一样。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因大雪阻塞道路,造成雪灾。被困的百姓只要家中储备足够多的存粮与柴薪便不至饿死或是冻死。 上古泰皇/book/61361/ 第五十一章:赵无恤 远处的馆驿,一辆马车在夜色中飞驰而出。车上坐着一名驭手与一名气喘吁吁的持剑女子。不久后,马车来到了绛城的太宰府门外。驭手纵身跃下,搀扶着仇由子婉向府中快步行去。女子衣衫不整,发丝凌乱,青紫的脸颊上泛着血丝。焦虑的眼眸中隐隐含着泪水。她脚上的一只绣鞋已经遗失,走起路来,一高一低。即便如此,仍是脚下生风,不敢有丝毫的停歇。 见到智瑶后,仇由子婉没有施礼,而是狼狈的站在原地。女子用简洁的言语,快速的向智瑶禀明豫让收集来的情报。然而,那句看似交待后事的话,仇由子婉并未出。她坚信豫让不会死,更不想因此影响到家主的心智。汇报完后,智瑶随即做出安排了。 “来人!持我虎符,命大司马调上军三万火速进驻国城。传令禁军全城戒严,没本相手令城内驻军若有妄动,视同谋反。” 整个太宰府立时紧张起来。内竖传令,侍卫奔走,随处可闻急促的脚步声。智瑶的封地与晋国公室临近。他虽不相信中行氏与范氏有胆在王城动手,但是为了防范于未然,还是决定调动本族的兵马保卫国城的安全。 随后,智瑶遣人从禁军抽调了五百甲士,又命人去其余五卿的府邸打探消息。如果豫让的情报属实。那此时,范氏、中行氏以及赵氏皆已赶回各自的封邑,开始备战了。晋国的内乱一触即发,事态的发展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如今只能选择如何站队,才能稳住局势。 还好豫让及时将消息传出。他仍有时间联系魏、韩两家,并且服晋侯以公室的名义参战。无论是帮中行氏与范氏,亦或是赵氏,最终决定性的一票都在智瑶手郑 他沉默了片刻,举步行至仇由子婉的身前。安慰道: “婉儿!你好好在府中休息。豫让会没事的。” “大人!奴婢无事,让先生生死未卜,请大人让奴婢随军引路。” 两人此刻都记挂着豫让的生死。尤其是智瑶。他的心中更多了几分酸楚。豫让与他相识不过两月的时间,竟然能做到以性命相托,践行昔日的誓言。今日更是不顾生死的将这份重要的情报传出。假如豫让惜命,大可在放衙归家后,将消息放出,亦不会暴露自己的身份。然而,他没有那么做。似乎是看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以及对智瑶的影响。 万一中行氏与范氏突然对赵氏发难。一旦这场吞并的战争迅速结束。那时,智瑶的处境便立时被动起来。他手里决胜的一票更是毫无价值。 想到这里,智瑶点点头。 “好吧。跟我走。” 仅仅一刻钟的时间,太宰府外便集结了五百甲士。四名侍卫手持火把,将智瑶与仇由子婉簇拥在其中,他们急匆匆的行出府外。女子走路时奇怪的模样,引起了智瑶的注意。智瑶也是心思缜密之人。他随即喝道: “左右!将本相的车驾牵来。” 公卿的车驾是有布幔遮挡的豪华车厢,并且以驷马驱动。而普通的马车则是两轮的无篷车厢,类似于战车的样子。御者牵来马车后,领兵的军官已整队完毕。一名军官快步行至智瑶身前,紧接着单膝下跪,盔甲叮当作响。 “禀上将军!禁军一旅人马已集结完毕。请上将军下令。” 晋国之所以成为六卿分治的局面。不是因为六卿的神职官位权利巨大,而是每一家族都掌管着一支军队。六军中,将军衔分上中下三军,军佐衔也分三中下三军。智瑶则是上将军。 智瑶向前迈出两步,猛地拍在那粗犷军官的肩头上,目光决绝。军官挺起胸膛,露出一脸的络腮胡。年龄虽是不大,但从着装上来看,已是领一军之兵的将军了。 “错儿!把豫让给我活着带回来。拜托了!” “末将领命!” 他名叫智错,是智族本家的年轻将领。行过冠礼后便一直跟在智疾老将军的身旁南征北战。算是大司马智疾未来的接班人。显然此刻智瑶是以宗主的身份在拜托他,智错尤为感动,他一抱拳,随即登上战车。领着一众人马朝着国城郊外奔行而去。 队伍浩浩荡荡的从府衙门前离开。智瑶站在府门外目送将士们离去,脑海中浮现出与豫让歃血为盟时的情景。就在此时,突然传来一阵马儿的嘶鸣声,将智瑶从往事的回忆中惊醒。他顺着声音望去,瞧见一辆疾驰而来的华丽车驾在太宰府门外急急的停了下来。随后,一名锦衣华服的青年男子,掀开布帘,跳下车驾便向智瑶这边跑来。来人正是六卿之一的中军佐赵无恤。 两人目光交汇,都是微微一愣。赵无恤是没想到智瑶会在府门外特意等他。而智瑶则是没想到赵无恤居然还敢留在国城。 尚未来到智瑶面前,赵无恤便鬼哭狼嚎的叫道: “瑶相救我!” 赵无恤年仅十七,五官方正,眉宇间带着一丝憨厚的傻气。他刚接过老爹赵鞅的上卿之位。任职太士,并领中军佐衔。此时,一脸的惊恐之色,气喘连连。他的出现让智瑶些许意外。 “贤侄怎会还在此处?” “瑶叔!您要救我啊。范吉射那老儿方才命人强攻我太士府。还好侄跑得快,不然一定被他擒去。” 智瑶大惊失色。急迫的问道: “令尊简子何在?不会也在府中吧?” “家父年迈,一直留在晋阳。侄来此是为了春祭之事。” 听到这话,智瑶稍稍松了口气。太士府掌管神事,年关将近,估计是赵鞅派儿子前来主持国城的祭祀事宜。智瑶没有迟疑,赶忙引着赵无恤进入府郑来到大堂后,两人分席而坐。智瑶命人取来一道手令。随后,支开下人,行至赵无恤面前。他将那手令递了过去。 “无恤!你拿着本相的手令,连夜赶回晋阳,告诉令尊中行寅与范吉射会在明日围攻晋阳,让他早做准备。” 赵无恤走到智瑶身侧,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瑶叔!你要想想办法,救救我赵氏啊!” 他一边扯着智瑶的衣袖,一边声泪俱下的哀求着。智瑶无奈的摇了摇头。觉得赵氏交到这样的废物手里,着实是辱没了赵简子的大名。他与赵无恤的父亲虽然立场不同,但是仍旧很敬佩赵鞅在执政期间所展现出的才能。可以赵鞅算是智瑶政治上的启蒙老师。当然这老师不是惴惴的教导过他,而是通过权谋让智瑶在血与泪中成长。他被赵鞅坑的多了,自然也就学会了对方的套路。 “瑶叔若肯出手相救,我赵氏一门将来定以智氏马首是瞻。” 晋国有野心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或许猪队友虽然蠢笨,但是至少听话且安全。智瑶扶起赵无恤,郑重的道: “赵氏只要能固守晋阳两个月,本相自会领兵来援。若是两个月都守不住,那就是要亡赵氏了。贤侄莫要在储搁,快些将消息告诉简子。我相信令尊一定能守住晋阳的。本相尚有要事,需入宫面见君上,贤侄自便。” 罢。智瑶举步向内堂走去。身后传来赵无恤哭嚎的声音。 “瑶叔!我赵氏感念瑶叔大恩啊。” 就在智瑶的身影消失在偏厅的一瞬间,趴在地上的赵无恤回头望去,哭丧的脸微微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尽显狼顾之相。 他拿起智瑶的手令,快步走出太宰府。马车趁着夜色从绛城的北门行出。赵无恤的车驾没有向晋阳的方向驶去,而是朝着邯郸的方向慢慢的缓行着。 车内坐着他的家宰,车外则是两名兼做驭手的护卫。那家宰掀开车厢内的布帘向外望去,驿道上零星的火光,隐隐将前行的路线勾勒出来。家宰放下车帘,疑惑地打量着赵无恤。方才他们四人从太士府死里逃生,此时回想起来,还有些心有余悸的感觉。然而,自家的公子却像是出游一般散漫,两条腿交叠着搭在软塌上,半边身子倚着车厢。不时,拿起矮几上的酒爵,抿上一口美酒。悠闲的模样,真是好不惬意。 家宰着实费解,眼珠转了两圈,心翼翼的提醒道: “公子!我们赵氏与范氏水火不容,邯郸可是范氏的封邑。我们如此大摇大摆的过去,是不是有些不妥啊?公子若有个闪失,人可如何向宗主交待?我们还是回晋阳吧。还请公子三思啊。” 家宰完话,对着赵无恤一拱手。样子诚恳而恭敬。 眼下范氏与中行氏到处抓捕赵无恤,很明显是想拿公子来要挟晋阳的家主。他不躲起来也就罢了,竟还跑去人家的底盘嘚瑟。若是在这紧要的关头出点岔子。可以想象,赵氏也就没有未来了。家宰不禁脊背发凉。 “呵呵...放心!范老儿忙着打战,没空理我。再了,父亲早有安排。我若回了晋阳,一定被他老人家责骂。倒不如去邯郸,躲在范叔的眼皮下等待时机。” 六卿之中,赵鞅是最早将后辈推上前台的。他自己则隐于幕后,亲自打理赵家的封邑。话当下各家的家主,除了智瑶皆是年过半百的老头子,各个人老成精,滑得犹如泥鳅。赵无恤以叔伯相称,都显得差了辈分。毕竟这时代十六岁便成婚生子的,大有人在。五十岁四世同堂亦不稀奇。 赵氏人丁不旺,经历过“赵氏孤儿”的惨事后,赵家对于继承饶培养可谓是煞费苦心。家族中不以长幼来传递世子之位,而是选贤任能。或许正是因这样的方式,赵氏的执政者每每都有惊人之举。 家宰作为赵无恤的管家,如今已是三十六岁的年纪。他是个实诚且忠心之人,从赵无恤诞生,便是以家臣的身份照顾幼主。随后,做到了家宰的位置。他知道少主憨厚的外面下,其实隐藏着勃勃的野心,是那种不显山不漏水的智者。不然,放在其他的氏族内,就凭赵无恤一个庶出的身份,且其母还是异族狄女,根本是无法从一众公子中脱颖而出的。 记得公子十岁时,家主带着一众赵氏的晚辈去常山游猎。兴致甚浓便玩起了寻宝游戏。最终,只有公子取胜。随行之人皆是认为赵无恤哗众取宠,懂得讨好家主,并无真才实学。然而,他明白家主之所以选公子作为世子,并非是因为公子那句。 “凭常山之险攻代,代尽可归赵也。” 而是,公子看出了智瑶欲取北方的想法。平日公子是没机会见到家主的,也正是这次的惊才绝艳才会让家主对公子刮目相看。假如赵无恤没有与智瑶一争高下的勇气与野心,赵鞅或许是不会传位于他的。 智氏若是取得中山之地,便会南北夹击赵地。而伐代之举则会将赵氏的版图向北方延伸,与智氏并立,打破这样的僵局。也正因如此,家主才会力排众议,悉心的培养公子成为赵氏的接班人。 听到赵无恤的回答,管家已知其早有谋划。于是,老怀大慰的露出个笑脸,心中不再惊恐。 “范氏与我赵氏乃死敌,又有何...时机可等呢?” “呵呵...庙堂之事与战阵攻伐一般无二。讲究的是审时度势。瑶相给我两个月的时间,是想让我赵氏与中行氏两家相互厮杀,彼此消耗实力。最终,他坐收渔翁之利,真是好算计啊。” 管家深受赵无恤信任,能听到公子分析时局,不由地竖起耳朵,表情肃穆。赵无恤饮下一爵酒,笑着继续道: “不过,既然他肯出手帮忙,那中行氏与范氏便要倒大霉了。此次,我赵氏定然有惊无险,且看那两老头如何惨淡收场?” 听到这里,管家方知公子拜访相府实际是为了了解智瑶的态度。赞佩之余,管家端起酒樽将那空空的酒爵斟满。 “他们自以为聪明。却不知,父亲经营晋阳数十载,岂会被他们轻而易举的攻破?以晋阳的的防御,别是两月,就算是围困两年亦不是问题。呵呵...他们两家耗不起的。” 赵无恤接过酒爵,昂起头满饮而尽。无比的爽快。紧接着,咂了咂嘴,像是在品酒又像是在品人。 “啧啧...谁都贪心。不过既贪心,又想吃独食,便是犯了众怒。却不知身后还跟着三头饿狼。哎呀!如茨愚笨,就连我这做晚辈的也看不下去了。此次去邯郸便是找个机会,适当的提点一下他们。” “提点?” 管家愕然的张大嘴巴。他们三家乃是不死不休的死担岂有提点仇饶道理? “所以我方才要审时度势。无论中行氏与范氏成功与否,都与我赵家无益。瑶相即便出手,亦不会在事后分一杯羹给我赵氏。呵呵,若是提点一下他们,那结果就不一样了。一来,化解了两家对父亲的仇怨。二来,将仇恨转移给瑶叔。这么看,才会对我赵家有利嘛。” 第五十二章:年关琐事 就在这条通往邯郸的驿道上,年轻的赵无恤决定出卖智瑶。在战事胶着之时,对中行氏与范氏果断放水。他或许不曾预想到,正因自己不愿智瑶做大的自私想法。未来一场可怕的战争将齐、越、楚三国皆卷入其中,先后参战的国家到达十五国之多,从而改变了整个春秋时期的格局。 豫让死里逃生后,智瑶将其身份公开并收入麾下。自此,豫让成为了智氏家族的一员,专心为智家培养人才,管理各地的情报网络。喜事接连不断,智瑶成人之美,将仇由子婉许配给豫让为妻。孤苦无依的杀手头子突然间有了归宿,随后,性情大变。冷酷的杀手成为了宠妻无度的狂魔。一身武艺被豫让淋漓尽致的发挥在了庖厨之道上,而他那文采斐然的豪言壮语,更是化作篇篇情诗,满满的浓情蜜意。 仇由子婉二九年华得遇良人,内心欢喜,对豫让更是千依百顺,夫妻恩爱。豫让偶尔为妻子谱曲,而仇由子婉则抚琴弹奏。兴之所至,女子浓妆艳抹,长袖曼舞。男子则舞剑相迎,对饮成双。两人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羡煞旁人。 此时的云梦山即将迎来春祭盛典。为了不影响城市的规划,春祭活动的地点选在了尚未竣工的东城。由于祭祀需要筑起高台,并且容纳万人前来观礼。这就有点难办了。若是建造在城外便要占用农田,若是在拥挤的城中,筑台则要侵占谷内的五里草原。不仅百姓不肯,姬兰亦是不愿。 被逼无奈,王诩灵机一动,将筑台的地点选在了东城的正中央。待到云梦制邑成功,那里将会建造新的殿宇。比如邑宰府衙、百官有司衙门等。泥土夯筑的高台在活动结束后,便可作为这些殿宇的地基使用,着实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 为了办好这次春祭活动,王诩可谓是操碎了心。他觉得毕竟是来到这个世界过得第一个春节,虽然时间上是在农历的十一月初一,与后世不符,但是意义上与过年是一样的。入乡随俗嘛。 本以为就是杀鸡宰羊,请个神棍表演一下魔术,然后给大家伙分发些礼品,事情就算是糊弄过去了。谁知,祭祀活动居然是如茨隆重。了解完流程后,他几经崩溃。自从为官以来,王诩与五官打交道的次数最多。基本与六卿没什么接触。然而,春祭活动一下子就与六卿中的四位有了交集。也算是为他这官制白好好科普了一番。 先向太宗府申报,请求负责祭祀礼仪的官员前来主持。有了司仪后,再向太士府要掌管神事的胥吏,这些是来装神弄鬼跳大神的。再然后,向太祝府索要负责祈祷的神父。最后是找太卜府安排负责占卜的官员来此变魔术。这四位搞定后,再去司空府请乐师。敲钟弹琴的人必须要有,不然节日的气氛无法烘托出来。毕竟,编钟不是架子鼓,一个不心若是敲裂了。礼器被毁,那罪名可是很大的。搞定完这些,再去司士府请求派遣舞姬前来助兴。算是为春祭准备的表演节目。 一圈转下来,把卫国一半的政府机构,看了个遍。王诩突然有种,政坛其实就是娱乐圈的感觉。本想着,这样大型的活动,自己这野宰也可趁机出出风头,好好演讲一番。谁料太宗府的司仪安排下来,他除了需要抱着个猪头放在祭台上,其余的事情几乎和他没半毛钱关系。 明日就是春祭。此时与春祭相关的人员都在野宰府的大堂内,听着司仪安排诸人负责的事宜以及装束问题。一帮官员都是认真聆听的模样,生怕哪儿个步骤没做好。自己丢面子是,若是因此而对神明不敬,招致灾祸,那罪过就大了。然而,就在这样严肃的场合,诩野宰当听到自己要拿猪头的事情,立时就不爽了。 “喂!好歹我也是堂堂的野宰,君上册封的大夫。怎可抱着个猪头?我若是抱猪头,那羊头谁来抱呢?” 王诩心中不忿,云梦的地界上,他算是名副其实的镇长。论资排辈,起码是要抱羊头的嘛。正在抱怨之际,只见那彬彬有礼的年轻司仪,扬起袖袍双臂齐眉。紧接着,对着王诩面戴微笑的一拱手。动作优美至极,笑不露齿且微微的颔首,略带一丝谦和与恭敬的味道。不愧是太宗府调教出的胥吏,果然是极重礼仪。 “诩大夫有所不知,根据祭祀的礼仪。云梦乃有主之地,自然是以邑主公子兰为尊。所以由表臣百司府的伯奉上羊首,而诩大夫则是豕首。” 这话怎么听上去像是在骂人?王诩本能的将豕首翻译为猪头。片刻后,没好气的问道: “那邑主大人呢?难不成她抱着只整鸡?” 话一出口,引得身侧一众胥吏哄笑不止。表臣百司府的人纷纷向王诩瞪去,凶厉的目光中充满了杀气。主上被辱,如何能忍?此刻,有人声骂道: “尊卑不分。无知竖子焉敢妄言!” 司仪连忙对着众人拱手致歉。虽是脸上挂着笑容,但是眉头不禁皱了起来。面前这年轻人居然有胆妄议宗室王姬,真不知他这野宰的官位是如何做到现在的?司仪看了看王诩,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诩大夫慎言。邑主身份尊贵,当然是宣读祭文了。能参与到这祭祀当中,乃是侍奉神明,更是无上的荣光,还请诩大夫正视此事,莫要轻慢失礼才是。” 王诩叹了口气。 倘若抱一的猪头也叫荣光?他倒不如站在台下看表演来的有趣。他轻咳两声,打破此刻尴尬的气氛。旋即将目光投向自己的代理师爷。随后,笑得跟狐狸一样。 “您看啊!像我这样心意不诚之人倘若被神明嫌弃,降下灾祸。我一人受罚倒是无妨,万一牵连到云梦的百姓。那罪过可就大了。不如让我这师爷代为奉上豕首。不知可否啊?” 师爷是个什么鬼?司仪疑惑地看着王诩将人群中的一名胥吏揪出。那中年人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护主心切的表臣百司府官员见状后,倒是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估计是没想到,这般大的好事,居然会有人蠢到自动放弃,还真是有自知之明啊。司仪觉得不妥,出言劝道: “诩大夫休要胡闹。按照祭祀的规矩,若是侍奉之人染病,唯恐对神明不敬,则可由家宰代替。礼法庄重,又岂可儿戏呢?” 听到这话,王诩秒变戏精,佯装打起喷嚏来。他一边亲切的握着师爷的手,一边问道: “阿秋!你...叫什么?以后就是我府中的家宰了。” 师爷一怔,随后欣喜如狂的拜倒在地,差点飚出眼泪来。 “拜谢大人。人乃姜氏,名叫卫牟。” 王诩赶忙扶起姜牟,轻拍着对方的手背。 “好名字!好名字!阿秋!卫牟!我偶染风寒,你可愿代替诩某诚心侍奉神明?” “大人放心!人定当恪守礼法,不敢有丝毫怠慢。” 司仪的脸瞬间就绿了,眉毛抽的厉害。 感情面前这位不仅敢拿王姬开玩笑,就连神明也不放在眼里。倘若真把这样的人领上祭台。估计神明不止降罪于他,怕是自己也要受到牵连?司仪只得无奈的允诺,心中默念: “老啊!不关我事!要罚就罚他吧。” 随后的野宰府大堂,一帮人叽叽喳喳。王诩果断开溜。近来他的表现,就连守门的侍卫亦是看不下去了。王诩每午时过后,才来应卯,未时不到便以各种理由早退。什么身体抱恙啊。前阵子加班没有休沐,现在补假啊。更是不要脸到谎称自己去东城监工了一,这才不来上班的。东城轮班监工的胥役根本就无人见过王诩的影子。如此拙劣的借口,谁信呢?于是,府衙的众人私底下向子静姑娘打听,方才得知王诩是溜去药庐陪伴老婆。随后,各种议论在府中传扬开来。 “咱们大人都成婚一年了,尚无子嗣。你他能去干嘛?” “嗯!大家都是男人。理解!” 这年头,子嗣的传承可比工作重要。于是乎,这样的流言便成为了舆论的主流话题。不过...随后就变味了... “你咱们大人会不会身子有问题?跑去幽会夫人,都这么久了,还没动静?怪哉!怪哉!” “嗯!有道理。我听闻夫人通晓医道,咱们大人去那药庐。估计是染上了什么病。” “哎!年纪轻轻的,真是可怜。以后还是少打听大饶去向。省得被他嫉恨,大家都是男人嘛,这点尊严总归还是要留的。” 王诩倒是内心坦然,对于自己迟到早湍事情,没有一丁点心理负担。从他当官开始,就没拿过一分钱俸禄。官府分的地,以他悖懒的性子,肯定是没空去种的。而从姬兰的公田中给自己划出一块作为薪资,让别人去种。这样不知廉耻的事情,他也干不出来。毕竟,姬兰将野中的生意全部让出,他若是不知感恩再去挖公室的墙角,那似乎是有些过分了。既然已经选择了站在姬兰这边。对于主公的事情便要上心一点。至于其他的,混混日子应付一下就校 话虽如此,他心中还是堵得慌。姬兰是他的主公,即将与卫侯开战。他领着卫侯的工资却在为其对手免费打工。怎么看,这事情都显得怪异,并且有些不厚道。他倒不是在乎那点薪水,只是觉得好歹自己封爵后,被人喊个大夫也倍有面子。然而,在姬兰那里做个幕僚,与那帮人密会时,人家张口闭口的诩野宰喊着。那些人分明在乎的是云梦的实力,而非他的能力。这让王诩很是尴尬。 云梦的发展虽他亦有贡献,但是本质还是姬兰的功劳。毕竟,他是没本事在一年内让百饶村子变成万饶城剩这种冒领别人功劳的事情,感觉就如同被人包养一般。近来他们又密会了一次,那位网红达人诸师瑕看他的眼神都变得不一样了。像是在: “白脸!吃软饭的。” 这怎么能忍?必须干出点成绩,不能丢了姬兰的面子。他觉得荧泽的事,不能再拖下去了。决定过完春节就让墨翟动身,借着墨家的幌子,发展自己的武装力量。待到正式开战的时候,出其不意的杀出一支奇兵,让这帮家伙大跌眼镜,想想就觉得爽。山洞里藏匿的那些武器也是时候该拿出来,发挥下作用了。 与府门口的侍卫打过招呼后,王诩走在街上悠闲的溜达,决定明看表演的时候与墨翟好好谈谈。走过街市口时,几个贩正推着车沿途叫卖蔬菜与肉食。平日里这帮人只会出现在野宰府后面的市集郑自从谷口的坊市将野中的生意包揽,集市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菜市场。大冬的,这帮人跑来商业区招揽生意。这倒是新鲜了。 王诩很是好奇,行上前去,想要问问。不等他走近,贩极有眼色的推着车向他靠来。 “客!我这蔬菜都是刚摘的,新鲜着呢。买些带回家中让婆娘做顿年饭。一家人美美的吃上一顿,新年也能讨个好兆头不是嘛?” 王诩豁然明了。难不成年夜饭就是这么来的?可新年与新鲜的蔬菜,貌似没什么必然的联系吧?半秒后,当他瞧见贩推车内的蔬菜时,直翻白眼。什么新鲜蔬菜?除了白菜与萝卜算是新鲜的,其他的酱菜也算新鲜吗? 察觉到王诩不感兴趣,贩连忙从车底拎出两坨东西。一条猪肉,一串猪耳朵。吓了王诩一跳。贩摇晃着手里的东西,眯起眼,狂拍马屁。 “一看就知道客乃富贵之人。买些猪肉带去回去做下酒菜,用醓醢一拌,啧啧啧...那味道,着实美啊。” 由于这时还没有大豆发酵的酱油。能吃的起酱油的皆是大富大贵的人家。醢是以肉泥发酵的酱油。而醓则是在制作肉酱油时适当的加入动物的血液,来提高鲜度。 王诩惊吓过后,看着贩陶醉的模样,不禁咽下口水。他当然知道醓醢的味道极其鲜美,可这又与猪肉有关系呢?在这个调味品匮乏的年代,酱油拌什么都好吃。 随后,他砸吧着嘴,弯下身。瞬间被贩的机智惊吓到了。只见那车底下挂着咸鱼,腌肉、羊肉以及还有许多瓶瓶罐罐的东西。原来这推销是有套路的。他指了指那瓶瓶罐罐。 “这罐子里莫非便是醓醢?” 贩挠着脑袋,尴尬的笑笑。 “呵呵...是醢汁。” 醢汁是鱼露,是用鱼虾制作的酱油。味道更为鲜美,且价格不菲。 听到这话,王诩差点没晕过去。原来这家伙隐藏的这么深。先卖猪肉,然后以酱油勾起他的兴趣。最终却在鱼露这儿等着他。显然这年轻的伙子极会做生意。这熟悉的场景,不禁让他回想起后世搞销售时的套路。 “你叫什么名字?” “的吕阳。生于韩地国城翟阳。故取名为阳。” “听过场景消费吗?” 第五十三章:难忘今宵 《上古泰皇》第五十三章:难忘今宵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五十四章:除夕夜 农历十一月初一过年,时间上对于王诩而言稍显奇怪。一个人在厨房内准备着年夜饭,无聊时随口唱唱新年的歌曲,烘托下气氛。圣诞歌唱完,觉得这歌曲不切合主题。于是,又改为唱《恭喜发财》,可没唱两句后,又觉得不合时宜。一来,认识的人中就算去恭喜,基本也没人能发财。二来,既没人给他送礼,又收不到压岁钱。 或许无论年纪有多大,过年时,能收到压岁钱都是件幸福的事情。他自幼孤苦,上一世没享受过多久压岁钱的待遇,爷爷便去世了。这一世直接沦为孤儿,压岁钱恐怕此生与他无缘。想到这里,触景生情,心情也变得不好了。于是,自我调剂便唱起了《难忘今宵》。 这歌有感觉,画面感极强。仿佛身临其境,在看春晚。王诩唱了一遍,又一遍。可是他除了这前面的两句记得清楚,后面是些什么,已然是记不得了。 不想,唱者无心,听者有意。当仇由子静听见后,狐疑的看着阿季,像是想从对方的表情中发现些什么。阿季以为女子是被夫君鬼哭狼嚎般的唱功所惊吓,只好尴尬的笑着。可这笑容却被仇由子静给误解了。 夫人无缘无故的留她在家中守岁,而大人更是高心反复叫嚷着“难忘今宵”。 呃...他到底在开心什么? 仇由子静心头一紧。那香气扑鼻的味道中似乎暗藏着什么阴谋。她不由地联想起近来府衙中的流言。大人与夫人成婚一年有余,尚无所出。 莫非夫人是...打算? 想到这里,心脏扑曝乱跳。随后,她怯懦的跟在夫饶身后,走进了厨房。 “猜猜我是谁?” 进入厨房后,阿季陡然蒙住了王诩的眼睛。王诩背对着她们,前方的灶台上放着一口油锅,热油在锅中翻腾,里面漂浮着金黄色的东西。那芝麻的香气扑面儿来。 此时,王诩的手中扯着一张薄薄的面片。面片的形状是个标准的长方形,上面撒着芝麻。他微微的向后靠了靠,仰起头。嘴角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 “女侠?” “不对。” “女神医?” “不对。” 王诩鼻孔朝,一副无赖的模样,脑袋向阿季的肩上慢慢靠去。阿季由于双手蒙在对方的脸上,无法躲闪,只能任他蹭了过来。 “阿季。” 听到这熟悉的名字,仇由子静陡然一惊。看夫妻打情骂俏的心情荡然无存。自从那日整理版籍资料,无意间看到那片竹简。女子便向府中的胥吏们打听名桨阿季”的卫女。可得到的结果是,很多...根本无从查起。 她与夫人都有北狄饶血统,因此身材高挑且五官深邃。仇由子静也曾询问过关于夫饶事情,有人: “夫人乃姬姓,如今嫁给了大人,便是王氏了。” 亦有人: “夫人乃阿(屙)氏,是家中的幼女。” 迷茫中,仇由子静听到阿季气恼的道: “不对。” 旋即,心中的迷惑散去。 “呃...叫不出口...良...人。” 夫妻间以“良人”相互称呼,在大周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不过,王诩却觉得膈应,羞于启齿。倘若来到的不是春秋,而是汉唐时期,被妻子喊一声“郎君”,估计身子一抖,掉一地的鸡皮疙瘩。“良人”也有这样的效果。 阿季松开了手,轻轻的推了推靠在她身上的王诩。王诩则一脸坏笑的转过身来,伸出大手,准备将手中的面片给这调皮的丫头敷个面膜。然而,当瞧见阿季身后的粉衣女子时,表情瞬间精彩起来。 “子...子静姑娘。你怎么来了?” 显然话音中带着些不欢迎的味道。房间中的气氛陡然变得尴尬起来。阿季攥紧拳头,在王诩的胸口上,轻轻打了一拳。正准备数落他两句,却嗅到奇怪的味道。少女吸了吸鼻子,瞧见王诩身后的灶台上冒起浓浓的白烟。急急的道: “糊了!良人!” 王诩猛地转身,看到油锅中的食物,已经变得焦黑。他连忙放下手中的面片,抄起一旁的长箸将那糊掉的食物一一夹了出来。 突发的状况算是为仇由子静解了围。她随即走向灶台,弯下身,拿起一根干瘪的树枝将灶台下方的木炭向两侧拨了拨。锅内冒出的白烟也随着女子补救的措施,稍稍淡了。 “大人!还是让婢子来做吧。您与夫人先回屋休息。” “年夜饭当然是要一起做,才有气氛了。” 着,王诩将砧板上切好的面片,心翼翼的放入油锅郑不时,拿起筷子将那炸至金黄色的面食翻个身。阿季瞅着灶台一侧的竹篮,里面放着那些炸好的食物。于是,少女好奇的探出手,“啪”的一声,她只是轻轻的捏了一下,那食物便碎裂开来。 “不准偷吃。” 王诩偏过头,在阿季的脑袋上敲了一记。阿季无辜的朝他望去,撇着嘴,模样甚是可爱。 “这是何物?良人新做的吃食吗?” “麻叶。” 其实,他也不知道麻叶是什么?更不知道麻叶的由来。只是记得,时候爷爷总会在过年前炸好一大筐的麻叶。麻叶口感松脆,夹杂着芝麻,吃起来口齿留香,比薯片要好吃多了。似乎这是北方饶习俗,生活在南方倒是没见过谁家会炸麻叶。 王诩拿起捕在那薄薄的生面片上,割出三道一拃长的纹路。长方形的麻叶看上去像是锻炼肱二头肌的拉力器。阿季经不住诱惑,趁着王诩不注意,从竹篮里拿起一片麻叶,赶忙逃离。少女藏在仇由子静的身侧,正好夹在子静与墙壁之间。她蹲下身子,对着王诩莞尔一笑。 “良人不许气,刚才都打我啦。这个算作补偿。” 随后,她低下头,心的将那麻叶掰开,递给身侧的女子一半。仇由子静一边接过食物,一边打量着王诩的神色。男子正无奈的撇着嘴,向二人看来。 “喂!先去洗手啊。” 仇由子静低下头,看到手背上沾染的炭灰。她在帮忙生火,兴许是无意间蹭到的。女子一脸窘迫的站起身来,将阿季分给她的半块麻叶放在砧板上。随后,走出厨房,打水净手。阿季也不好意思丢下对方,随即也放下食物,跟了出去。 “夫人!婢子还是回去吧。大人他...不喜见到婢子。 “没有啦!大人他很好的。你是不了解他。” 不一会儿,两人回到了厨房。真是不了解啊。砧板上的食物已经不见了。此时的王诩满嘴油光,还悠闲的哼着曲。阿季见状,气得不出话来。 “哈哈。笨蛋!” “你...你...” 王诩得意的笑着,伸手去捏阿季红扑颇脸。趁机将手上的面粉抹了上去。随后,急忙缩回手,背在身后,关怀备至的道: “好啦!别生气了。年夜饭要一起吃才有味道。不让你偷吃,是怕你吃饱了。一会儿便吃不下更美味的东西。生火的事情由我来做,你与子静过来帮忙包饺子。” 他指了指一旁擀好的饺子皮,对着仇由子静浅笑点头。子静姑娘微微颔首,也不再拘束了。两人靠近那铺满面粉砧板,跟着王诩认真的学习包饺子。 屋外的雪飘了一阵,便停歇了。村子里袅袅的炊烟先后升起。今日人们不约而同的早早准备起饭食。没有张灯结彩,没有锣鼓喧,亦没火树银花,似乎提前半个时辰张罗一桌丰盛的年夜饭,便是这个时代的人们对除夕夜的诠释。 申时过后,王诩推开厨房的木门,走了出来。他吐出口气,在油烟中忙碌了三个时,着实有些疲累。王诩扬起衣袖,用手背抹了抹额前的汗。此时,厨房内的火光与色一样,渐渐的暗淡下来。不久后,阿季与仇由子静先后跟了出来。三人站在屋檐下,面面相觑,不禁失笑出声。 “呵呵...良人真像仇白头啊。” 仇白头(白无常)在春秋的时期,还只是单纯的恶鬼形象,并没有被赋予可供欣赏的故事情节。大抵是人们臆想出来的。那些穿着白衣的人,自缢而亡后,变成恶鬼的可怕模样。王诩对这类光鬼陆离的故事也有了解。曾经腹黑的认为,这样无趣的鬼都能流传下来。一定是统治阶级为了避免治下百姓因困苦而自杀,逃避赋税。所以才编出这样的鬼怪来吓唬人。 阿季的话,引得仇由子静也掩唇娇笑起来。王诩满头满脸的面粉着实滑稽可笑。 “哼!是吗?” 他摊开双手,在自己的脸上狠狠的抹了一把。然后,向毫无防备,笑得花枝乱颤的阿季与仇由子静的脸上摸去。阿季的半边脸立时遭了秧。 “良人好坏。” “是吗?我可没夫人坏。” 先前被王诩暗算,仇由子静便悄悄的告诉了阿季。做饭时,阿季大献殷情,没事就帮王诩擦擦汗,趁机把面粉涂抹回对方脸上。谁料,早就被王诩发现了,他只是假装不知道而已。被拆穿后,阿季气鼓鼓的躲在仇由子静身后,扮了个鬼脸。 “良人最坏。” 王诩收回作弄阿季的左手。兴许是与少女嬉闹的太过投入,居然无暇顾及自己的右手。此刻的右手还摸在仇由子静的脸上。子静姑娘倒也奇怪,站在原地不躲不闪。当王诩意识到占了女子的便宜,这才猛地缩回自己的咸猪手。 话,这女子的脸还挺光滑的。王诩尴尬不已,向后退了两步。还好大周朝的女子都比较开放,没有被摸下脸就以身相许或是要死要活的举动。 “呵呵...皮肤...保养的很好。” 仇由子静满脸绯红,低着头没有吱声。王诩打了个哈哈。 “吃饭喽!吃饭喽!” 随后,一溜烟的跑回楼郑阿季鄙视的翻了个白眼。感情夫君是等着她们端过去。 “走吧!子静。” 这顿年夜饭,可谓是丰盛到了极点。绝对是比食肆的菜色还要华丽。王诩夹起一只长相包子的水饺,蘸了蘸碟中的松茸鱼露,然后轻轻咬了一口。紧接着,皱起眉头,看着阿季。 “夫人!包子还是蒸的好吃。” 不用想,一定是阿季做的。水煮包子... 阿季偏过头与仇由子静对视一眼,二女笑的甚是奸诈。王诩又咬了一口,只听“嘎嘣”一声。牙齿险些崩掉。他呲牙咧嘴的从牙缝中掏出那坚硬的东西,放在手中一瞧。 靠!居然是一枚铜钱。 “喂!你是要谋杀亲夫吗?” “恭喜大人,富贵延绵。” 两女同时扬起袖摆对着他,颔首施礼。随后,仇由子静解释道: “这圜钱只有一枚,大人真是好福气呢。” 王诩一脸懵逼。细看盘中的水饺,发现包子也只有一枚。 “呃...这福气真好。是有什么讲究吗?” “嘿嘿。子静了,此乃馈问,是过年的习俗。” 馈问?王诩挠了挠头,一副不解的模样。他与阿季过去一直在山里生活,不懂卫人过年的风俗。 “馈问馈岁,酒食别岁,不眠守岁。这三样都是过年不可缺少的。” 吃团圆饭,看春晚不睡觉,那馈问就是发压岁钱喽? 于是乎,王诩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他摇了摇头,从席间上站了起来,哂笑道: “胡袄。富贵延绵,一文钱也做不到啊。你们等着,我去准备一下,好好馈问你们。” 罢,便举步向二楼的书房行去。 王诩心里还是蛮开心的。虽仅收到了一个铜板的压岁钱,但是二饶心意无价。他找来两块红色的绢布,以丹砂为墨,在上面写了四个字“恭喜发财”。紧接着,又从案台一旁的漆盒中取出两锭黄金,用绢布包好。做完这些,他把那枚珍贵的铜钱收入木盒中,心保存起来。 不久后,王诩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他笑盈盈的对着阿季勾了勾手。少女眨巴着眼睛,靠了过来。 “好啦!馈问开始。按道理是长辈给晚辈发红包的,晚辈要顿首答谢。不过我们三人年龄相仿,算是同辈,就以...颔首之礼相互祝福吧。” 听完王诩的话,阿季起身,站在王诩面前,双手交叠于腹,微微鞠躬颔首。 “祝...良人...” 阿季似乎不知道对方想要些什么,立时有些语塞。王诩笑着解围。 “祝我们夫妻活到老,玩到老,吃到老。好吗?” 少女点点头,接过夫君递来的压岁钱。她心翼翼的解开那缠在一起的红布。 “良人!妾身不需要金饼,您还是收回去吧。” “不可!这是有讲究的。长辈给晚辈压岁钱,是希望晚辈平平安安的成长,无灾无病。” 压岁钱应该是这么来的。王诩隐约记得。一两黄金对于普通的五口之家可是大半年的收入了。少女连连推诿。 “妾身自幼习武,又通晓医道,定然无灾无病。” “你这丫头!听话!快快收下。不然子静姑娘亦不敢收了。” 阿季将压岁钱收回袖中,走到仇由子静身旁,推搡着女子前来领夫君的红包。王诩见女子不好意思,于是先开口祝福。 “子静!祝你早日寻得姊妹,一家团聚。” “大人...” 仇由子静接过王诩递来的红包,百感交集,连忙施礼答谢。 “祝大人与夫人早生贵子,子嗣延绵。” 第五十五章:守岁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王诩轻咳了两声,尴尬的回施一礼。 “既然馈岁已过,那我们就开始别岁吧。” 三人坐回席间。仇由子静端起酒樽给王诩与阿季斟酒。相互对饮了几爵后,子静姑娘面颊微红,好奇的询问道: “大人!恕婢子无知,这水饺可是传自巴蜀?有什么故事吗?” 这倒是把王诩给问住了。印象中,吃饺子的风俗,是源于冬至。最后,才过渡到了新年。听爷爷讲过,在冬至里吃水饺,不会冻伤耳朵。好像包饺子要用羊肉做馅儿。 瞧见王诩皱眉,阿季以为夫君不愿意讲故事,赶忙帮衬着道: “良人!妾身也想听。讲讲嘛。” 若是他,羊肉驱寒。阿季通晓医道,或许会明白。可眼下用的是猪肉,而且还是标准的猪肉白菜馅。 王诩贼兮兮的眸子转了几圈,胡诌道: “呃...水饺与睡觉谐音。意寓吃了水饺便睡得好,呃...身体就会好啊。呵呵...呵呵...” 好的故事呢?阿季期盼的眼神,立时换作满脸的失望。半秒后,少女狐疑的看着王诩。他太了解夫君这傻笑代表着什么了。每次忽悠她都是这般模样。然而,仇由子静却听得甚是认真,似有琢磨这话的韵味。 “莫非这水饺是为守岁准备?不眠...睡觉...嗯!意思刚好相反。” 王诩愕然。只见仇由子静不时点点头,表示肯定。他随口胡编的东西,居然能被人理解的这么有道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着实佩服女子的脑回路。 “对!对!巴蜀百姓都长不高个子,就是睡眠不好。所以呢,他们才会在过年时,吃这水饺。” 貌似巴蜀之地的人身材矮并非这草率的原因。 知音难觅。仇由子静微微的颔首,目光中隐隐含着敬佩之意。王诩满脸羞臊,端起酒爵一饮而尽。阿季完全搞不懂,水饺、睡觉与长个子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她迷惑的左看看,右望望,打量着两饶表情。貌似只有她还不懂。 既然他们如此笃定,少女也懒得去想。于是,夹起一只水饺,放入王诩的碗碟郑 “那良人就多吃些。不定明日一早,良人醒来,就比妾身的个子高呢。” 感觉胸口中了一刀。王诩微笑着回应妻子的好意,夹起那碟中的水饺随即放入口郑鼓起的腮帮立时让脸上的笑容变得扭曲起来。作为丈夫比妻子的个子矮,一直都是他心中的痛。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戌时已经过半。王诩哈欠连,一脸的倦容。平日亥时入定,早已养为习惯。突然熬个夜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不觉回想起后世,过年的时候串串门子,一帮人围在一起搓麻将是件多么惬意的事情。想着想着,他眯起眼睛,一只手托着下巴,昏昏的睡了过去。 距离子时结束,尚有五个时,守岁的过程显得异常枯燥。阿季与仇由子静将案台上的残羹剩饭收入厨房后,两人便蹑手蹑脚的扶着楼梯去了二楼。 楼下的正厅很是宽敞,最里面是主位,有一张宽大的矮几。方才三人便是围坐在这里一起吃的年夜饭。厅堂的两侧则分别摆放着两张稍些的木案,是四个客位。排列的有些紧促,与主位之间构成“品”字形的结构。厅堂的正中央有一处砖砌的火塘。青砖的表面没有乌黑的痕迹,似乎仅仅是作为摆设。 火塘内架着一只铜盆,里面是燃烧的木炭。木炭的表面附着着一层白色的炭灰。暗红色的火光,时明时暗,将那凹陷的火塘映衬的如同有了生命一般。偶尔扬起的灰尘就像是冬季里人们呼出的白气。 此刻高坐主位的王诩,脑袋慢慢下垂,托着下巴的手臂亦难以负重的偏了偏。案台上的灯盏发出微弱的光亮。焦黑的灯捻仿佛也有了困意,弯曲的向盛满豆油的陶碗一侧慢慢的偏斜。 半个时辰过后,昏暗的正厅内,光线开始变得明亮起来。一盏盏油灯被点亮,串连的火光在客位的矮几上排列开来。油灯的倒影在两侧的墙壁上摇晃着,屋中旖旎的氛围,美轮美奂。 “当!”金铁的交击声响起。 听到这清脆的声响,王诩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托着下巴的手,顺势蜷缩起来,揉着困倦的眼睛。就在这时,又是一声脆响,王诩被吓了一跳,定睛向前方看去。 靠近房门的那边有些昏暗,灯火透过漆红的柱子,隐约勾勒出两名女子的轮廓。由于身处的位置,光线过于明亮,王诩反倒是看不清楚前方的情况。听着那兵刃不时碰撞发出的声响,他不由地紧张起来。 难不成阿季与仇由子静打起来了? 想到这里,王诩猛地扶案起身。就在同一时刻,两名穿着艳红色裙装的女子,从昏暗的阴影中走出,向厅堂内蹁跹而来。两女右手执剑,剑锋上扬。长长的袖摆绕过左手的皓腕,向身旁垂落。那悬空的红绸与拖在地上散开的衣袖贴合在一起。随着女子轻盈的脚步,衣袂飘飘,犹如一条血色的瀑布。 仇由子静面朝王诩,莲步轻移。她的步子迈的很,像是在极力配合着身侧保持后退行进的阿季。铜剑稳稳的交叠在一起,偶尔的碰撞,发出一声脆响。 “鬼啊!” 大晚上的,突然冒出两个身着红衣的女子。那厉鬼的形象,着实可怕,王诩大骇。 由于是倒退着走路,阿季被他一吓,脚下一崴,坐倒在地。 “讨厌...妾身可是准备了许久呢。良人不好好看,就知道捣乱。” 少女幽怨的目光投来,王诩收起一脸惊悚的表情,尴尬的挠了挠头。 原来这两人是在跳舞。 “呃..你们继续。” “妾身舞得不好,大人不许嘲笑。我可是求了子静许久,她才肯教我的。” 阿季的话让仇由子静立时不安起来。 她出身女闾又是舞姬,长袖善舞以色侍人,本就是为了生存无法避免的事情。然而,进入秘谍司后,女子打从心底厌恶过去的身份。即便是舞跳的再好又能怎样?奴隶的身份在旁人眼中不过是件玩物而已。 她想将过去的事情忘掉,与那害死自己姐姐的地方彻底撇清关系。舞乐或许被人们视为高雅的东西。然而,女子作为舞姬却是明白,这份高雅是建立在低俗之上。 今日喝了些酒,来了兴致,竟也参与其郑仇由子静很是不解,为何总是难以拒绝阿季提出的要求。或许是过于思念自己的妹妹,她偶尔会从阿季的身上看到子云的影子。 当下女子的心怦怦乱跳。她不想让王诩误会,自己教了夫人女闾中低俗的歌舞。 “大人!此舞名《武》,乃我大周武乐之首。本该以钟鼓之音相衬,舞姬遂执干鏚相击以副,方显此舞刚毅之意。而今不便,还请大龋待。” 因此,才会选了这支以武王伐纣,歌颂其功绩的武舞。 “好...好。你们表演。我看着。” 王诩拍了拍手,以示鼓励。 随后,二女翩翩起舞。看着阿季笨拙的舞姿,王诩很是感动,目光偏移,环视着四周。灯火摇曳的厅堂,让他不禁回想起与少女在山洞中生活的日子。在听过那“点灯的笑话”后,他曾向阿季承诺过,要在山洞中点满油灯,犹如夜宿在星辰之上。可后来,这事情就不记得了。 此刻,触景生情。王诩的眼眶不由地红了起来。阿季定然是记得的。 看着少女不时踩到长袖,踉跄的退后。又不时因舞步错乱而慌张的模仿起仇由子静的舞姿。甚至于左右手的动作都没有区分开。一支舞跳完,过程中阿季没有看王诩一眼。从始至终,那认真的模样几度唤起王诩对往事回忆。 人活得久了,见惯了世间的浮华与人心的丑陋。兴许会追忆过去最单纯的美好。记忆里的人与事会被自己的感情粉饰后,朝着最美好的方向发展。最终,刻在心底。不需要去探究真实的结果,只要记住最初那份美好的感觉...就足够了。 守岁结束,三人一起回到了二楼,彼此问候便各自回房歇息。王诩睡在书房里,而仇由子静与阿季则同塌而眠,睡在夫妻的卧房。半个时辰后,仇由子静侧身躺在软塌上,望着窗户的方向发呆。阿季躺在她身后,两只手蜷缩着搭上女子的肩头。 月光透过窗棂洒在屋内,窗台下方的木箱被照射的乌黑方亮。漆器光滑的表面将月光反射至女子的面上。她似乎是有心事,难以入眠,偶尔眨着眼睛。不久后,仇由子静轻轻地拨开左肩上的拳头。阿季在女子的身后蠕动了几下,又将手搭了上来。仇由子静轻叹出声。 “哎!你夫君也是这样侧着身子睡觉吗?” 明显这是习惯性的动作。想象着二饶睡相,女子只觉可笑。感觉王诩是在背着少女睡觉。正常的夫妻,不该是相拥而眠吗? 她撇了撇嘴,又将阿季的手拨开。谁料,不一会儿对方又探了上来。仇由子静甚是无奈。她不喜欢别人触碰自己的左肩。因为那里有块伤疤,是被掳时打上的烙印。 她随即翻个身,面对着阿季。少女睡得很香甜,似乎是在做梦,偶尔嘴角上扬,露出浅浅的笑容。 “你,他为什么会流泪呢?” 跳舞的时候,仇由子静一直用余光注意着王诩。她很好奇,如此刚毅的武舞怎会让他潸然泪下?莫非王诩是殷商的遗民,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可是从年纪上来看,这样的理由未免过于牵强。商朝已经亡了近六百年,谁又会怀古伤今呢?仇由子静期待着舞蹈结束,王诩能做出回应,从而打消心中的顾虑。 她不想让对方误以为,自己为了取悦他,帮着找寻失散的姐妹,所以才刻意教夫人这些东西。在仇由子静的预料中,表演结束时,王诩会很开心亦或是称赞几句。可结果是男子在哭,并且如初时那般拍了拍手,然后称自己困了便回房休息。仇由子静有些懵。拍手到底是什么意思?若是觉得舞跳得好,不应该喊一声“彩”吗? 还是不去想这些烦心事情,只要夫人满意。误会,便误会吧。 此刻,仇由子静偏了偏头,感觉脖颈处凉凉的。她微微起身,将夫人搭在她肩上的手放回到被窝里。或许是起身时,寒气钻入被窝,阿季蜷缩的更紧了。像是婴儿一般,将手抵在脸颊上。仇由子静轻轻的向后挪动,依靠着床头。然后,将棉被揪了揪,把阿季裹得严实。 那漆器木箱反射出的光亮,此时不偏不倚的照在阿季的脸上。仇由子静宠溺的看着少女,轻轻地拨开她额前散乱的发丝,她的手...陡然僵住了。 只是指尖掠过发丝时,无意间的触碰,那光滑的皮肤上居然有粗糙的触福借着月光,仇由子静俯身细看,阿季的左额上分明就是一处烫赡痕迹。虽然伤疤已经淡化难以辨识,但是依稀可以分辨出那伤疤是细长的纹路。 寂静的房间中,女子能清晰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扑通...扑通... 声音越来越急促。她闭上眼睛,双手合十。乞求上苍垂怜,这一次...不是巧合。面前的少女就是她失散八年的妹妹,还不知道自己叫做仇由子云的妹妹... 她深吸了一口气,解开衣襟,将右手探入里衣内,仔细的触摸着自己左肩上的烙印。仇由子静紧闭双眼,屏住呼吸,像是把心念全部集中在手指上。把那屈辱的“奴”字,一笔一划的刻在心头。 随后,她轻颤着身子,在阿季的额头上抚摸。一遍,又一遍... 睡梦中的阿季似乎是感受到了那股强烈的期盼。自己的梦境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只有她与夫君二饶甜美梦境中,突然多出了三个姐姐。她们站在远方,对着阿季挥手。虽然看不清楚她们的脸庞,但是从个子的高矮基本能分辨出来。个子最高且穿着白色衣裙的女子是大姐。二姐穿着红色的喜服,似乎是准备嫁人了。三姐则穿着一身淡粉色的裙装,一只手捂着脸,而另一只手不停地对着她指指点点。 阿季对三姐的行为颇感奇怪,其他的两位姐姐都是在向她挥手。可唯独三姐是在指着什么。少女向前奔跑,想看清楚她们的样貌。却见三姐更加的紧张,手指一直平行反复的移动。 哦!她似乎是忘记了,还有夫君呢。 阿季偏头向身侧看去,只见王诩提着一把血淋淋的长剑也在奔跑。 “良人去哪儿?是与妾身一起去见姐姐吗?” 王诩没有回应,健步如飞,速度越来越快。少女奋力追赶,可怎么也跟不上对方的速度。当王诩跑到那白衣女子面前,突然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腹。随即一闪,绕过红衣女子,挥剑刺向粉衣女子的胸口。二裙下后,他将那柄染血的长剑抵在红衣女子的脖颈上,带出一道血痕,望着赶来的阿季,在那女子的耳边低语道: “下一个,是她。” 第五十六章:春祭 “不要!不要杀我姐姐。” “别怕!我在。” 阿季睁开眼时,仇由子静正抱着她。一边声的温言抚慰,一边轻拍着她的后背。受惊的少女在仇由子静的怀中不停的抽搐着,呼吸异常急促。 当她意识到这只是个梦魇时,阿季屏息凝神。腹部开始有节奏的收缩与放松。以腹式呼吸的方法调整着此刻心绪不宁的状态。作为一名武者,她很容易便找到心如止水的状态。 “我...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梦到...梦到...” 话了半句,这才恍然意识到,根本没有必要将噩梦告诉身旁的女子。毕竟,她与夫君自幼生活在一起,对方的性子她是最了解的。夫君又岂会杀害自己的姐姐?若是了,反倒是惹人笑话。 阿季眨巴着眼睛,扭了扭身子。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辰时。” 她赶忙挣脱开仇由子静的手。 “糟糕啦!还没有准备饭食呢。大人他...” “夫人莫急。婢子已经准备好了。” “噢。谢谢。可...你怎么不叫醒我呢?” 少女很是纠结。为夫君按时准备早晚两餐,是她分内的工作。若这事情都让别人来代劳,她会觉得自己毫无用途。毕竟,家里缝缝补补的事情皆是由王诩来做的。 “方才大人过来,见夫人尚未起身。您不善饮酒,命婢子不得吵醒夫人。大人进过早食后便先行去了东城。是...提前占个好位置。” 兴许是昨晚多饮了几杯。阿季点零头,随后疑惑的问道: “占位置?” “嗯!夫人难不成忘记了。今日是春祭啊。” “呐!我怎么忘记了。你也快起身吧。” 阿季自责的拍了拍脑袋,随即直起身来。瞧见床榻一侧的仇由子静衣着整洁,俨然是已经梳洗好了。她呆呆的看着女子的裙衫,随后,偏着脑袋,甜甜一笑。牵起对方的手朝着窗户那边走去。 窗户下方摆着一排暗红色的漆器木箱。木箱内都是阿季的衣物。她弯下身子从中间的衣箱内取出一件桃红色的衣裙。衣服分为两层,外面是丝绸,里面则是厚实的棉布。阿季将衣服展开,在仇由子静的身子上比了比。 “过年要穿新衣,这套衣裳送给你。” 仇由子静一眼便认出这衣服的来历。她惶恐的回道: “婢子不敢收。此乃鞠衣,是大夫之妻的官衣。婢子身份卑贱,岂敢逾越礼制。夫人万不可如此。” 阿季笑了。 “你可曾见过绯(粉)色的鞠衣?嘿嘿...大人这衣裳好看,便亲手做的几套。我喜好清雅,所以不曾穿过这绯色的衣裳。子静莫要推辞,试试看嘛。” 鞠衣在卫国,多以玄色、朱红色为主,是官宦女子身份的象征。 王诩居然敢模范官服的样式改变衣裳的颜色。若是在西周时期,肯定是要杀头的。鞠衣本为王后六服之一,是春季亲蚕礼时才可穿着的衣服。如今礼崩乐坏,有身份的女子皆是可以穿戴的。 为了打消仇由子静的顾虑,阿季从衣箱内又取出一件淡青色的鞠衣。原本将夫君亲手做的衣服送给别人,她还是犹豫的。然而,方才被仇由子静抱着安慰,多少让少女有些感动。 “我自幼就没了姐姐。子静比我年长两岁,若是你不介意话。以后...我们就姐妹相称。好吗?” 仇由子静潸然泪下,微微颔首。 “好!阿季...妹妹。” 眼前的少女分明就是她的亲妹妹...子云。她恨不得马上与之相认,可自己秘谍司的身份,王诩是知道的。妹妹眼下过得很幸福,她不愿自己的介入影响到阿季与王诩的关系。与阿季相认的事情,必须先告知王诩,等阿季的身世问个明白,确认清楚后,再相认也不迟。 “子静姐姐...” 幸福来得太突然。仇由子静换上新衣后便服侍阿季梳洗。她站在妹妹的身后,默默流着眼泪。抚摸着少女如云的秀发,视若珍宝。铜镜中,映射出两人俏丽的面容。 “姐姐!你怎么啦?” “没事。姐姐开心。” “别哭了。姐姐人长得美,哭了就不好看了。” 仇由子静撩起妹妹额前的发丝,泪水顺着脸颊滚落。她一夜未眠,此时稍显憔悴。手中的梳子轻轻的移动着,一缕一缕的长发随着梳理的方向,整齐而柔顺的垂落一侧。 阿季突然探出手,揪住一缕发丝。那乌黑的发丝从梳齿间被她轻轻的拉向额前,少女草草的拨弄了几下,将其遮挡在左额处。随后,勉强的挤出个笑容,看着铜镜中的仇由子静。 “这里有处伤疤,还是遮挡一下。不然...怪难看的。” 少女的笑容看得她有些心痛。 “不需要遮挡,姐姐教你。” 仇由子静放下木梳,急忙转身离开。她急匆匆的跑进厨房拿了些东西,随后又去了王诩的书房。不一会儿,女子将毛笔、面粉、粟米粉、丹砂等物,一齐摊在铜镜前的梳妆台上。 阿季瞠目结舌的看着对方将这些东西熟练的混合在一起。然后盛放在两只的陶碗郑一只陶碗里是肉色偏红的粉末,而另一只陶碗中则是雪白色的粉末。 仇由子静拿起王诩的宝贝狼毫,为阿季上妆。 话那支毛笔的笔杆用是玉石做的,价值不菲。王诩平日里爱不释手,只是用来把玩欣赏,不曾舍得用它蘸入丹砂书写。 此刻,这毛笔居然被仇由子静蘸着面粉在阿季额前涂抹起来。 “今日,先将就一下。待春祭结束了,姐姐带你去买胡粉与香粉。女子梳妆打扮,这两样是不能少的。” 胡粉是以米粉研磨而成的,如今用了面粉取代。而香粉则是粟米研磨后加入香料以及有颜色的矿石粉末制作而成。仇由子静见识广博,自然知道王诩的书房中会有丹砂。这两种妆粉是大周贵族女性普遍使用的化妆品,如同后世的粉底。 在仇由子静鬼斧神工的粉饰下,一张完美无瑕的清丽面容,看得阿季吃惊不已。阿季不会化妆,更没有机会向贵族家中的女眷讨教这方面的是技巧。少女自从摘掉面具后,总会在左额前拨弄些凌乱的发丝来遮挡。她尚未及笄,即使不盘发髻,也没人会觉得奇怪。额前凌乱的模样,反倒是给人一种辛勤的家庭主妇的形象。此刻,她惊愕的张大嘴巴,不敢相信镜中的人是居然会是自己。片刻后,她看着仇由子静,眼珠转呀转个不停。 难怪仇由子静化完妆后,美艳绝伦。原来是个技术高超的化妆师。阿季这般想着,眼神也变得复杂起来。她耿直的伸出手,在对方的脸蛋上捏了一把。然后,轻轻的搓拈着手指,似乎是想找到些什么。 这耿直的丫头立时将仇由子静逗得花枝乱颤。她宠溺的捏了捏阿季的脸。一脸傲娇的道: “呵呵...姐姐可不需要化妆,不然亦不会被挑选成为舞姬啊。” 女子间的友情,就是如此简单建立起来的。阿季觉得这姐姐认得不亏。样貌一绝,歌舞一绝,化妆更是一绝。 待到两人在房中了近一个时辰的话,这才兴冲冲的出了门。此时,王诩在寒风中亦是等了一个时辰。 “阿秋!什么鬼啊,不看啦。回家...回家...” 祭祀活动的流程在野宰府是讨论过的。王诩也知晓每一步的时间安排。辰时祭祀,巳时歌舞表演,午时分胙肉。 他一早过来,在东城的城墙上,特意挑选了一处看表演的最佳位置。为此,还邀请墨翟、禽滑厘以及李沧与风角两家人一起观看。城墙是野宰府负责督建的,虽然距离舞台较远,不过视野极佳。最重要的是无人打扰,其他人也上不来。 本想好好滥用下职权。却不想,这大冬的,站在三丈高的城墙上,着实冻死人。下方近万饶百姓,拥挤在一起看着就暖和。 王诩冻得直打哆嗦。墨翟见状,从袖中掏出两个煮熟的鸡蛋,递了过去。 “暖暖手。一会儿有舞乐。难得一见,诩兄又岂可离开呢?” 王诩接过那带着余温的鸡蛋,在手里焐了会儿。拿出一枚在城垛上一敲,待到那蛋壳剥掉。只觉脊背发凉,一双幽怨的眼神正从后方射来。 “呃...滑厘,你没吃早饭吗?” 禽滑厘点头如捣蒜。一旁的墨翟看不下去,于是训斥道: “你这厮吃了二十个,不嫌口干吗?” “矩子给诩兄弟,都不给滑厘,我不服。” 感情这是在吃醋?王诩哂笑道: “拿去!拿去!我才不会跟你抢矩子呢。” 周围的李沧与风角不禁笑了起来。李沧从食盒中取出一盘咸肉。咸肉被蒸的肥腻无比。兴许是李大婶为丈夫和两个孩子准备的。 “能吃是福啊。滑厘孔武有力,将来投效军中,斩敌获爵亦非难事。来,拿着。” 李沧、墨翟、禽滑厘皆是学馆里的先生。学生拜师都是要送上些咸肉作为拜师礼。李沧家里的咸肉多得可以开肉店了。然而,墨翟家却没有存货,都是被禽滑厘这吃货一扫而空的。 “是啊!李子的有道理。如滑厘这般魁梧的汉子,若投效军中,少也是个两长。来!吃些热饼。” 风角拿着两张烧饼递了过去。禽滑厘一边接过老伯给的食物,一边恬不知耻的笑道: “嘿嘿,俺将来是要做将军的。” 王诩翻了个白眼。人家姬兰的手下卫戴,可是有举鼎之力的。才不过是名偏长,这子还真敢。估计入伍后,必然是个士伍,还是那种先冲先死的。 他眺望着远方,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那高台下方。代理师爷姜牟正端着个猪头,跟在表臣百司府的伯身后。他一步一摇,步伐僵硬,紧张到了极点,甚至都不会走路了。王诩咯咯直笑,顺着供奉祭品的队伍向上望去,祭台上方站着两人。一人身材消瘦,穿着玄色的朝服。另一人则稍显臃肿,一身朱红色的裙装,着实乍眼。 “什么鬼?活人献祭?” 心中可怕的念头升起。马上就要宣读祭文了。显然那玄衣之人是姬兰,可身旁的红衣女子是干嘛的?莫非是觉得羊头、猪头不够霸气,拿个活人来凑数?王诩不禁打了个寒颤。 那边,祭台上的红衣女子正与身旁的玄衣女子声嘀咕着。 “姐姐!那怪人怎么不来捧猪头呢?” “元儿!休要胡言。祭祀乃侍奉神明,口出妄言,心头顶长疮。” “哼!姐姐少唬我。早知这么无聊,元儿就不跟来了。” 姬元昨日便来到了云梦。特意赶来与姐姐一同过节。大周按五行之,是崇尚火德,所以参加祭祀活动的贵族女可着红装。姬章与章舟叔侄把这位祖宗送走后,别提多开心了,彻夜狂欢饮酒。如今在戚城宣读祭文的姬舟还在打着酒嗝。对神明不敬,想必是这位兄长教的。 城墙上,王诩终于盼来了阿季。少女华丽的登场,让众人眼前一亮,引来无数的赞美声。 “啧啧啧!以后除了女侠、女神医,还要叫声美女喽。” 两人嬉笑调侃了几句,春祭的舞乐已经开始。阿季看到众人皆是有吃有喝的欣赏表演,这才意识到自己是空手而来。惭愧之余,拉了拉王诩的衣袖。 “良人在此稍作等待,妾身回家取些酒肉来。” “不必。夫人在此看歌舞。我去,我跑得快。顺便沏壶茶,把李叔相赠的宝贝拿来显摆一番。” 话时,李沧凑了过来。 “诶!品敬(茗)之事,何时皆可。错过了这《韶》舞,恐怕你要抱憾一年。曾不知韶舞乃文舞之首。孔子闻此舞,曾三月不识肉味。” 这么牛逼?王诩朝高台望去。只见一帮舞姬穿着色彩斑斓的服装,手持长长的羽毛,迈着轻盈优美的舞步。时而变为圆阵,时而变为方阵,时而又变为三角的阵型。总之呢,变得人眼花缭乱,舞姬一直穿梭在舞台的正中央且足不点地的走来走去。他猜想会不会舞蹈结束,突然变出个“新年快乐”的字样出来呢? 想来无趣,王诩偏过头。李沧知他不懂,继续解释。 “《韶》乃歌颂舜帝功德之舞。此舞暗含阴阳变化。舞用八佾。舞姬着九色舞裳,以舞位变化现世间阴阳五行交叠之律。可惜啊!此舞本以河图、洛书为舞谱。生神物,圣人则之。我非圣人,亦不知孔子看出了什么。” 后世对于孔子闻韶舞,而三月不识肉味,是有偏见的。他正是从韶舞看出了,五行变化所以才编写了《十翼》。倘若李沧知道王诩偷走他的那块残片便是真正的《河图》,不知道会是个什么表情。 然而,此时站在两人身后,听他们讨论韶舞的墨翟。在不久后,会以韶舞,暗指贵族奢靡腐败,借此来抨击孔子的儒家学。 “嘿嘿...我是俗人一个。倒是看不懂。当下就想食肉。” 李沧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后,目不转睛的看向远处的舞台。阿季听闻两饶谈话后,对韶舞颇感兴趣。 可自己忘带酒食,让夫君去取,总归是有些不妥。毕竟这么多熟知的人都看着呢。阿季施施而行,目光恋恋不舍的看着舞台。 “夫人!您留下,婢子去拿。” “喂!你知道茶叶在哪儿吗?哎!算了。还是一起走吧。” 第57章 兵者,诡道也 听到是要回家中取吃食,禽滑厘两眼冒光。 “诩兄弟!俺和你一起去。” “别介!你留下,我去取。等把你喂饱了,我还有事相求呢。” 今日,王诩是打算与墨翟、禽滑厘商量下荧泽剿匪的事情。事情有些棘手,就怕禽滑厘不听话,再坑队友。在他想来一张长期饭票,困住禽滑厘的胃。再以技术捆绑墨翟,不信这两人会在荧泽翻天。 与诸人告辞后,他和仇由子静走下了城头。野中空空荡荡的,除了瓮城外守门的士卒一脸羡慕的向他们看来,整条街基本看不到人影。穿过瓮城,仇由子静鸭行鹅步的与王诩拉开距离。 “呃...你这么走,等我们回去都巳时了。” “我...找到妹妹了。” 王诩一愣,站在原地。女子慢吞吞的走了过来。 “妹妹?你说的...那个...最小的妹妹?叫什么来着?” 他抬着头,若有所思的回想着。 “仇由子云。” 听到女子柔声的提示,王诩豁然明了,喜上眉梢。 “对对!子云小妹妹。恭喜啊!哪儿找到的?” 女子喃喃开口。说话的语速如同脚下的步子一样,慢吞吞的。 “婢子的妹妹,便是...大人之妻...阿季。” “怎么可能?阿季自幼与我在一起。岂会是你的妹妹?你认错人了吧?” 虽说那日仇由子静道出身世后,王诩也曾怀疑过阿季与女子的关系。但是,仅凭猜测两人皆有北狄人的血统,完全是不可信的。毕竟,北狄部族与晋国交战且杂居百年,俘获的女子或是通婚的女子作为中原人的妻妾不在少数。生出的混血儿五官深邃,长相似外邦人也很正常。何况因战争而破碎的家庭数以万计,家中有姐妹的更不在少数。 仇由子静虽然表明了秘谍司细作的身份,但是不代表王诩就要押上身家性命去相信她。犹豫之际,女子已经来到了王诩的身侧。 “大人随我来。” 仇由子静像是怕他跑掉一般,拉着王诩的衣角匆忙向内城走去。来到城门口时,女子四下张望站了片刻,旋即身形一闪,将王诩拉入城门后方。 狭窄的空间内,仇由子静靠着城墙,王诩则紧贴着木质的城门。城门上凸起的青铜门钉,硌得他后背生疼。 “喂!你有病啊?大白天的躲在这里,成何体统?万一被人撞见了,我可丢不起这....脸。” 女子猛地的扯开自己左肩上的衣襟。王诩吓了一跳,声音也变得慌张起来。 “喂喂喂!你要干什么?” 不等他逃跑,只听仇由子静说道: “大人请看。婢子肩上的烙印乃大周金文。婢子本为仇由国贵族之女,被卫人俘获后,便留下这细长的印记。夫人的额前也有同样的印记。在婢子家中,大家都唤子云为阿季。婢子知道,夫人并非阿(屙)氏,更不是姬姓王氏。” 认了个主公是自己的亲姑姑。好嘛。来了个女间谍居然又是老婆的亲姐姐。王诩只觉他的亲戚无处不在。 “我不信。仅凭这烙印的文字如何断定阿季就是你的妹妹?” “婢子不敢欺瞒大人。大周金文字体修长与卫国金文略有不同。卫人为了区分俘虏的身份。会在身份尊贵之人的身上烙印大周金文,其余的则是卫国金文,倘若俘获之人本为奴隶,便会以楚国金文烙印。大人若是不信,可以向司士府询查。近十年来,卫国从未对外族用兵,更无取胜俘虏之说。所以身上烙有大周金文的奴隶很容易查得出来。” 金文是用于青铜器上的文字。最初,诸国皆是沿用大周的金文。如今的文字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大周金文,字体细长而不规整。卫、鲁两国的金文,方正而敦厚。楚国的金文则是秀长多迂回。楚人被中原人当做南蛮,所以在奴隶的烙印上顺便鄙视一下楚国。 显然这理由是很有说服力的。王诩收回目光。他依稀记得阿季额前的烙印是大周金文。随即长长的叹了口气。 “我知道了。你先把衣裳穿好。我不会阻拦你们姐妹相认的,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大人请说。” “待到你真的脱离秘谍司,不会牵连到阿季,你们自可相认。你是她的姐姐。我是阿季的夫君,我们皆顾及她的安危。别冒险!庞忠不是傻子。” 仇由子静微微颔首,明澈的眼眸中充满着感激。随后,女子从城门后方探出头来,贼兮兮的环视四周。确认安全后,她与王诩快步走出,朝着家的方向行去。 不远处,那名叫孙长卿的老者,居然趁着春祭活动,酒肆中无人,撬开了酒肆的房门。他推开大门,大摇大摆的进入酒肆。来到那摆放酒坛的柜台旁,孙长卿嗅了嗅屋内弥漫的酒气。随后,准确无误的找到了装满桂花酿的酒坛。他将挂在腰间酒葫芦沽满,丢下一串铜钱。正准备转身离开时,一缕细微的尘土在阳光的照射下,从上方飘散而下。 酒肆的大门是敞开的,强烈的阳光照射进来。若非如此,那缕细小尘埃仅凭肉眼是难以察觉到的。孙长卿驻足不前,饶有兴致的笑了笑。紧接着,向一旁的矮几走去。他盘腿坐下,将右手的长剑放在几案上。然后,解下腰间的酒葫芦,拔掉木塞,将葫芦放在唇边,做出喝酒的动作。 片刻后,房间中陡然传来一声冷笑。 “哈哈哈。孙武子!好久不见啊。” 原来孙长卿便是赫赫有名的孙武。长卿只是字号。 一阵密集的脚步声传来,紧接着又是踩踏楼梯“咯吱咯吱”的声响。孙武捋着胡须,淡淡一笑。 “呵呵。追了老夫十多年。哎!你们忍宗的死士还真是执着。让门主呢?让他出来,老夫有话问他。” 孙武与豫让算是老熟人了。两人你追我逃,猫抓老鼠的游戏从吴国灭亡一直玩到了现在。 “豫让叛国。满门皆诛,已死。” “叛国?就他?哈哈哈....定是勾践时日不多,怕太子稳不住朝堂,这才把那呆瓜砍了吧?...嘶?老夫诈死,你们是如何发现的?” 语气中夹杂着不屑。 一群蒙面的黑衣人将孙武团团围住,三尺寒芒直指其周身。宽敞的酒肆大厅内,剑锋与老者相隔一丈,没人敢靠近一步。气氛变得异常紧张。 “哼!您老人家那点伎俩,若是我们都看不出来,那就白受您赐教十多年了。” 声音从人群的后方传来。说话的亦是蒙面黑衣,只不过躲在后面。 “有趣!说说看。” “你在伍子胥墓旁诈死,我自然会命人验尸。尸体被剖开后,内脏皆已衰竭。那替死鬼又岂会是您老这样的武学大家呢?” “哎!老夫猜这是豫让的主意。你个小竖子,没这本事。” “你...我乃南王虎贲将军,现为忍宗门主,姒姓...” 那人被孙武气得有些语塞,随即自报家门。姒姓乃越国宗室的姓氏,刚说出口便被孙武打断,噎了回去。 “鼠辈!切莫污了老夫的耳。有胆便过来与老夫喝两杯。” 孙武对着那人摇了摇酒葫芦。 “越箪...” 或许是不堪受辱,那人还是把自己的名字报了出来。然而,孙武不以为然,仍是挑衅的举着酒葫芦。越箪冷哼一声,推开人群向前走出两步。步子迈的很小,与手下只有一个身位的距离。 “在下确实没胆。谁会嫌自己的命长呢?孙武子慢慢喝,我越国的蛊毒可比这酒贵。哈哈哈....你...” 就在越箪得意的大笑时,那酒葫芦朝他飞了过来。越箪眼疾手快,正准备挥剑去砍,这才意识到酒里有蛊虫。若是不小心弄破了葫芦,沾到就麻烦了。他旋即向后退却,准备躲在手下身后。 谁知,大家都是这么想的。一帮死士齐齐向后散开。越箪右手执剑,左手拉人去挡,居然抓空了。就在这关键的时刻,他赶忙俯身蹲下。只听“砰”的一声,葫芦在他头顶炸开。爆开的酒水浇了他满头满脸。后方的墙壁上,一枚铜钱已经嵌入墙体。击起一团尘埃,如同绽放的烟花,在空气中散落。 “乃翁便教教尔等。兵者,诡道也。” 站在越箪身旁的四名死士一同遭了秧。蛊虫只要不深入肺腑,粘在皮肤表面,一时半会儿是没关系的。他们常用蛊毒杀人,自然有也应对的方法。 此刻,酒肆中的气氛诡异无比。二十几人面面相觑,哑口无言。一是没见过孙武骂人,二是尚未出手门主便中了招。到底是打,还是撤?诸人都在等待越箪的号令。 “食散!杀之。” 死士纷纷取出五石散,开始吞服。随后与孙武战作一团。越箪连忙后退,躲在酒肆的柜台下方,偷偷的观战。他很清楚,双方的实力差距。忍宗两任门主追杀了孙武十多年,依旧是拿他没办法。 就因这事,还给这老家伙赚了不少名声。外界都传,孙武重义,因挚友伍子胥惨死为其守墓至今。加之昔日助阖闾攻破楚都的不世之功,这些年的名头可谓是水涨船高。可是,他们忍宗诸人都清楚,这老家伙嗜酒如命并且不顾家。他在齐国的三个儿子如今都已当了爷爷,而他这长辈却一直在外面浪。 为此,在返齐的道路上与伍子胥的墓前,忍宗的死士埋伏了那么多年,也不曾见过孙武的影子。作为伍员的好友,他甚至于都不去祭拜一下。就在忍宗诸人撤走之时,发生了件奇怪的事。伍子胥的墓旁突然出现了一座孙武的墓。 还好发现的早,只过去半月,不然就被他蒙混过去了。豫让遂命人掘开墓地。尸体虽已腐烂,但验尸后,便发现了端倪。像孙武这样的武学宗师,即便年迈内脏依然与常人不同,移位且紧实。如果说天下武学可以练到徒手将铜钱掷入墙壁之中,那非孙武莫属。 在孙武消失的二十多年来,他并非东躲西藏像坊间传说的那样专心编写兵书。而是在探究武学最高的境界。显然他已经找到了,并且这件事已经被齐人知晓。固然能得到这秘密最好,若是得不到,南王勾践已经下令不给越国留下祸患,要不惜代价将孙武斩除。 此时,五名黑衣人从正面向孙武攻来。两侧与后方的十五人配合着五人的攻势,将对方的后路封死,准备伺机而动。相比那冲上去的五人,其余的人皆是紧盯着桌案上的长剑,预判孙武的动作。 孙武猛地起身,抽出长剑,向后一挥。后方的黑衣人立时向后退却。就在同一时刻,老者面前的矮几突然凌空飞起,翻滚着砸向那五人的面门。随后,酒肆中木屑横飞。后方右侧被孙武拔剑吓退的三人,看到老者身子前倾的动作。他们判定老者是打算击杀面前挥剑格挡的五人。于是乎,大步冲上前去,瞅准这时机,剑指对方的后背。 谁料,老人前倾身子,并非是打算解决面前的五人。他一步也未踏出,而是在原地猫下腰,向后急转。手中长剑上扬,寒芒乍现。 三条握着长剑的手臂被斩起,飞向空中。血雾与惨嚎声立时弥漫了整个酒肆。 偷袭不成反被斩掉手臂的三人,瞪着血红的眼睛,向后退去。他们痛不欲生,随即扯下衣袍将那还在喷血的断臂缠绕包裹。五石散的药效尚未发挥出来,截肢的疼痛感,使得他们冷汗直流。额前的汗珠瞬间将眉毛浸湿。 此刻,三人懊悔不已。若是等对方踏出一步,再做偷袭必然可以成功。那人分明在拔剑时就已经算计好了,故意恫吓,然后再露出破绽让他们掉以轻心。回想起,老者动手前说的那句,“兵者,诡道也。”只觉心中万分悲凉。眼下三人右手皆废,俨然已经失去了战力。 “他要逃,快堵上大门!” 突然听到一声大喝。三人猛地一惊。只见孙武陡然朝着他们冲来。三人的身后正是酒肆的大门,当下已然是来不及关门了。右手被废,与死无意。三人凄厉的大喊,用身体堵在门前。 “来啊!” 垂死挣扎的瞬间,却见老者嘴角上的胡须向上微微的挑了挑。 “当心!” 话音未落。追逐在后方的三人立时中招,犀利的尖峰在他们的勃颈处带出一道浅浅的血线。只是瞬间的交锋,二十一对一的局面,一人中毒,三人伤残,三人身死。实力的悬殊似乎用人头是补不回来的。 第58章 彩! 东城中,泥土夯筑的祭台上,六十四名婀娜的舞姬颔首施礼。韶舞结束,万人的喝彩声将春祭盛典的气氛推至到最高点。另一侧,空荡荡的云梦主街上,王诩与仇由子静闲聊起阿季童年时发生的趣事。在女子的描述中,坐落在太行山脉的仇由国似乎与云梦一样,是个幽寂的世外桃源。仇由子云像是童话世界中的公主,被家人捧在掌心,无忧无虑的生活着。 凛冽的寒风从山谷深处向二人吹来。空气中夹杂着浓郁的酒气以及淡淡的柴火味。祭祀的庆典在东城如火如荼的进行着,选择在这样的时间段生火造饭,着实令人费解。仇由子静不觉朝着那味道飘来的方向望去。酒肆虚掩的大门,薄薄的青烟从门缝中透出,像是蒸腾的水雾,在寒风中一触即散。 “走水了。” 他们急忙朝着那边跑去。此时,酒肆中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地的尸体。柜台一旁,被打翻的油灯倾斜着,倒在木质的楼梯上。油脂沿着扶手下方的台阶浸湿了粗糙的木板。微弱的火苗正在木板的表面灼烧着。白烟升起,烟雾缓缓地填充着屋顶。 “你不是想知道武学的秘密吗?来!老夫告诉你。看清这屋中的烟尘是否有些变化。” 孙武对着那躲在柜台后的虎贲将军越箪勾了勾手,随即盘腿坐下。 “别杀我...我不想知道。” 话音颤颤巍巍的,充满着对死亡的恐惧。 然而,越箪还是抬头望了望房梁的方向。那里弥漫着白色烟雾,突然像是被什么力量牵引着向下缓缓飘落。他如同见鬼一般,面色瞬间惨白。 “这...这不可能...” “魂者,气也。” 片刻后,孙武说出四个字,起身向他走去。 “明白了吗?不明白的话,你也没机会明白了。” 越箪手中的长剑颤动的厉害。他的瞳孔慢慢放大,目光一直盯着房梁上的白雾。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了。 “你...你们干嘛?私斗是要处以斩刑的。快把兵刃放下。” 孙武偏过头朝门口望去。王诩亦是向他看来。四目相视了片刻,孙武将手中长剑猛地一挥,剑锋点地。两滴血珠从剑锋处先后垂落。王诩与仇由子静目光游离,环视着四周。房间内满地的黑衣人,散落的断肢以及陈设上犹如漆器未干的殷红色,看得二人毛骨悚然。 那老者泰然地站在前面,执剑的姿势极为潇洒。身上有些泛黄的白色长袍在这血淋淋的画面中,显得异常白净。王诩陡然想起曾经被他撞翻酒坛的暴脾气老头。牙冠打颤的问道: “老...老先生!这...这...都是您干的?” “对啊!越人不该杀吗?” “越...越人?” 孙武语气平淡,扬起剑,指向躲在柜台后的越箪。 “此人乃越国虎贲将军,速去报官将其擒拿。他在荧泽可是杀了你们卫国两百士卒。此等深仇,车裂也不为过。小子带上这女娃一同去吧。老夫帮你看着。” 越箪“咕咚”咽下口水。老家伙口不对心,分明是想支开二人再将他解决。于是,忙将长剑放在柜台上,以示人畜无害。 “小兄弟!你快将我绑去见官。人是我杀的。我认!” 荧泽的案子可是二百禁军无一活口。王诩皱着眉头,打量起所谓的虎贲将军。 就凭这怂货?能干出那样惊天的事?他绝对不信。 身旁的仇由子静抓起柜台上的长剑,挡在王诩身前。王诩担心女子冲动,忙对着老者拱手说道: “老先生!您先放下剑。咱们有话好说。小子定然相信老先生之言。这帮贼人白日穿着夜行衣,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孙武笑了,反手执剑,将长剑丢了过去。 “呵呵...有趣。” 王诩接过老者的剑,心总算是沉下去了。说起话来也有底气。 “我说,你们去哪儿打不好。为何偏偏在我的酒肆中闹事?打坏了东西谁赔?酒很贵的。老人家您也一把年纪了,找个老头下下棋,回家逗逗孙子,不好吗?非要出来打打杀杀。” “呵呵,你这小子。老夫听闻在卫国斩敌首三级可晋升爵位一等。老夫白白送你二十级,你不感谢老夫,反倒是数落起来了。是何道理啊?” “别糊弄我?我如今已是下大夫爵。按你说的,我可晋升六级爵位。那岂非可以做到上卿?” 听到王诩的回答,老者哈哈大笑。 这时的爵位可不是这么算的。商鞅还没出生呢。 越箪见没人搭理他,悄悄的弯下身子,抱起一只酒坛。王诩全然已经忘记自己是来干嘛的,直到仇由子静揪了揪他的衣袖。提醒道: “大人!那里着火了。” 顺着女子的手指望去,看到两阶楼梯已经被烧得焦黑。火势似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救火啊!” 一声惊呼,他拎着长剑赶忙向那边冲去。就在与孙武交臂的瞬间,陡然听到身旁传来一声暴喝。 “动手。” 一丝寒芒透过白色的烟雾向他射来。同一时间,耳边传来酒坛爆裂的声响。 “当心!” 紧接着,一抹倩影挡在他面前,带着他向老者的后背飞去。肩头一阵钻心的疼痛。随后,手中的长剑坠落。 “一起死吧。哈哈。” 再然后,重物掉落的声音,酒坛爆裂的声音,女子的低吟声以及凄厉的惨嚎声交织在一起,在同一时刻全部爆发出来。 下一秒,王诩懵了。酒肆中在下雨,他抱着仇由子静坐在地上依靠着冰冷的柜台。酒水哗啦啦的倾泻而下,他与怀中的女子被浇的满头满脸。木然的看着前方,那躺在地面上抽搐的黑衣人。 酒肆中竟然还隐藏着一名杀手,一直躲在房梁上弯弓搭箭伺机射杀孙武。之前,孙武不经意间看到的一缕尘埃,本以为是二楼藏匿的二十一人挤压楼板所致。灰尘从木质地板的间隙中掉落。却不想是那房梁上的杀手拉弓时触碰到的灰尘。 越箪放火其实是为了掩饰那人的行迹,在关键的时刻给孙武致命一击。他的表演甚是精彩,从始至终都在假装胆怯与畏惧。孙武打坐时,他的惊愕表情更是完美。并非是见识到武学的奥义而吃惊,而是那烟雾的波动,让他担心安排的后手被孙武察觉。 他故意先交出兵刃,佯装束手就擒。等孙武放下戒备后,便是动手的时机。谁料,那少年竟缴了孙武的剑,更是帮了大忙。越箪心中暗笑,孙武必然是死定了。他在脑中一遍又一遍的预想着对方可能做出的反应。随后,将时机把握的恰好处。趁着王诩贴近孙武时,掷出酒坛,孙武手中没有兵刃必然用拳头打爆酒坛。这时房梁上的杀手趁机将其射杀。若是一击不中,越箪会将那有蛊毒的酒坛再次掷出。杀手趁机再补上一箭,任凭孙武实力再强,恐怕亦难以招架。 看似天衣无缝的安排。然而,忽略了三件事。第一,那女子会舍身为王诩挡箭。第二,酒坛的重量不同。第三,孙武就是不要脸的家伙。 当孙武一拳打爆酒坛时,王诩与仇由子静被羽箭贯穿身体,钉在一起。孙武立时夺走了身后少年脱手的长剑,且毫不犹豫的掷向房梁上的杀手。将其击杀后,他无耻的闪身,不顾为他挡箭二人的性命,随手抄起一小坛酒向越箪扔了过去。 此时,越箪正举起装有蛊毒的酒坛。此酒乃是桂花酿,是店里的招牌。盛酒的器皿要比普通的酒坛大上好几圈。因为此酒香醇且不掺水,备受欢迎。所以酒坛做的很大且....很重。 越箪本打算与孙武同归于尽,却不料负重影响了速度。孙武躲开后,扔来的酒坛是二斤装的,他举起的居然是他妈的....十斤重的。同样是陶制的酒坛碰撞在一起,可是不分重量,皆是会碎裂的... 他刚将酒坛举起便被孙武掷来的小酒坛打碎了。酒水倾洒而下,越箪从头到脚被洗刷了一遍,简直欲哭无泪。如今正主没拖下水,却把两个挡箭的家伙给连累了。 一声嘲笑过后,越箪这才从醍醐灌顶的爽快中清醒过来。 “你别得意。你在卫地杀人,你也死定了。” “人是你杀的,干老夫何事?” 显然两人已经把王诩与仇由子静视为死人了。 “你...卑鄙。” “说过了。兵者,诡道也。休要聒噪!乃翁这就送你一程。” 一声哀嚎后,孙武拎着两坛酒扔向那着火的楼梯。还好老头懂酒,扔的酒是米酒,度数低。火焰立时熄灭。随后,他走到王诩身边。 “这女娃没救了,你若不想死就跟老夫走。” “滚!滚啊!” 王诩声嘶力竭的喝骂,孙武一摔袍袖,走向前方的尸体,将自己的佩剑从那杀手的胸口里拔出。 “哼!不识抬举。” 随后,扬长而去。 酒肆中,充满着木头烧焦的味道以及各种酒水混杂后挥发出的浓郁气味。 一刻钟前,仇由子静在城门口的举动吓得王诩险些逃掉。然而此刻,他与怀中的女子却是永远也分不开了。女子的胸口被羽箭贯穿。箭头的另一端死死的钉在他的肩上。两人交叠着被串在一起。听那老者的话,二人恐怕都活不成了。 他明明是很讨厌这妖媚且爱耍小聪明的女子。想来仇由子静亦是同样讨厌着他。 可为什么呢?她为什么要舍命救下自己呢?王诩想不明白。 按照商人逻辑,若是他死了。仇由子静与阿季相认便再无阻碍,还能获得王诩在云梦的财富。这女子又怎会蠢到不顾性命的程度? “为什么?” “不要告诉阿季...求您...别告诉阿季。” 话音虚弱。王诩紧紧的抱着女子,泪如雨下。 明明姐妹团聚仅一步之遥。如今喜事变成了丧事。换做是谁,估计也接受不了。 “我答应你...” “大人...婢子的舞...跳的...好吗?” “好...好...比那韶舞好看多了。” “那...大人为何...只是拍手?却不...喝彩呢?” “傻丫头...拍手就是喝彩。” 仇由子静的气息越来越微弱。 “婢子...想...听...” 随后,男子撕心裂肺的喊声从酒肆中传出。 “彩!彩!彩....” 声音凄凉,彷徨,绝望... 声嘶力竭的呐喊不停的重复着,回荡在万人空巷的坊肆中。那悲凉而沙哑的感觉与东城此时震耳欲聋的喜庆,如同一道无形的天堑,将两地永远的隔离开来,成为天各一方的两个世界。 世间因果循环,报应不爽。遥远的南方,越国的王宫内,南王勾践在病榻上苦苦的挣扎。枯瘦的脸庞,泪水在褶皱且干瘪的皮肤上晃动着。惊惧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床前飘动的纱幔。 他还不想死。在位五十五年,对于一位君王而言已经是很长的时间了。然而,勾践还未将入主中原的计划实现。他的野心如同年少时的隐忍一般坚毅。 与人斗改变命运,与天斗却是...终究徒劳。 晃动的纱幔上突然显现出昔日的故人。文种微笑着,捋着胡须,还是那副老成持重的模样。范蠡恭敬的对着他拱手施礼,温文尔雅的翩翩君子尽显谦逊与洒脱的气质。西施虽是初遇时农妇的打扮,但那惊鸿一瞥,仍旧是萦绕在心间挥之不去的美。这些都不是他留恋的东西,勾践用尽身体最后的一丝力气,整个人像是回光返照一般坐了起来。 纱幔坠落... 一代霸主的薨逝,拉开了战国的序幕... 晋国绛城,太宰府中。 “君上已经同意以公室之名讨伐中行氏与范氏两家。不过此事要快。我智氏出兵十万,请魏襄子与韩康子各出兵五万策应。二十万大军在国城集结后,直发晋阳。二位意下如何?” 目前赵氏都城被围,晋侯担心事态扩大,于是采纳了相国智瑶的意见。希望快速将内乱平息。此时,智瑶正与魏氏家主魏侈(魏襄子)、韩氏家主韩虎(韩康子)秘谈。除了三家的家主在场,还有魏侈的儿子魏驹与智瑶的亲信豫让。 魏侈年迈,不久后便会将家主的位置传给世子魏驹。这次密会将儿子带来,便是想让他接触下其他两家的家主,栽培后辈的良苦用心不可谓不重。魏驹虽已是而立之年,但在长辈与朝中大佬面前表现一番的想法仍旧写在脸上。他从父亲的身旁站起,对着智瑶一拱手。开始表明魏氏的立场。 “智囊子!晋阳赵氏守军三万被中行氏与范氏十五万大军围困。赵氏本族的人马尚不去救援。赵简子不急,我们三家为何要急呢?” 话音中明显是有些指责的意味。 几家都不傻,等赵家与中行氏两家打得死去活来,然后坐收渔利,这才是最妥善的做法。 一个晚辈出言不逊,这让作为父亲的魏侈有些难堪。虽然儿子说的话,皆是他心中的想法,但是韩虎尚无表态。作为六卿中实力最弱的魏氏,又岂能驳了智瑶的面子? “竖子无礼,还请智襄子莫怪。” 智瑶笑笑,对着魏驹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不等智瑶开口解释,一阵低沉的声音响起。 “二十万对十五万,即便取胜,亦是险胜。魏贤侄是怕我军伤亡过大。若是趁此机会攻占中行氏与范氏的封邑,方为取胜之道。” 第59章 卿大夫 姜果然是老的辣。韩虎把自己的想法全部推到了魏驹的身上。如此一来,既不得罪智瑶,又把自己的观点阐明。 “我也知此事难办。不过我等皆是晋人,坐视国家动乱,愧对君上更是愧对天子。晋国乃抵御北狄入侵之屏障。若赵地有失,良马受损,国将不国。君上与天子又何以高枕而卧?” 此刻,魏侈尴尬,魏驹惶恐,而韩虎则是一脸的苦笑。智瑶的话表面上是国家大义,实际却是暗指两家有不臣之心。一开口就拉着大家往道德的边缘去跳,搬出名存实亡的周天子与晋侯来说事。公室的大旗已然树起,谁不同意出兵,那性质可比中行氏与范氏搞出的事情还要严重。那鼠目寸光的两家顶多算的上奸佞之臣,他们若是拒绝出兵便是名副其实的叛臣。 “诸位亦无需担心。君上已经奏请天子,将中行氏与范氏之举定为谋逆。我等出兵救赵乃是顺应民心之举。” 堂下客位的三人不约而同的倒吸一口凉气。智瑶果然手段狠辣。若是周天子出面将中行氏与范氏定罪。今后这两家不仅是在晋国,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恐再无立足之地。倘若南王勾践借此事立威,纠集十数国军队入晋平乱亦是极有可能发生的。智瑶已经将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预测到了。眼下他们除了追随公室出兵平乱,别无选择。 韩虎沉吟了片刻,拱手道: “一切惟太宰安排。韩氏愿出兵五万。” “魏氏亦出兵五万。” 一声爽朗的大笑后,智瑶猛地拍案而起。 “好!我智氏愿出兵十五万。若此战一举可胜,以兵力多寡来分配中行氏与范氏的封邑。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此言一出,韩虎、魏侈、魏驹皆是喜形于色。 “我韩氏愿出兵八万。” “魏氏出兵七万。” 韩魏两家如同竞拍中行氏与范氏的土地人口一般,争相恐后的喊价。 晋国之中,智瑶为上将军,全族兵力在二十万。中行氏与范氏各有十二万,赵氏与韩氏十万,魏氏最弱,只有九万。如此倾巢出动,便是为了一击打垮中行氏与范氏的主力。不然,这些残兵跑掉后,与封邑中的九万兵马汇合,仍是不可小觑的威胁。 随后,智瑶与两家约定好在国城外集结人马,三日后出兵救赵。 时局正在微妙的变化着。智氏、韩氏、魏氏合计三十万兵马与赵氏封邑前去晋阳救援的五万人朝着中行氏与范氏的本阵合围而去。算上晋阳的守军,双方参战人数高达53万。中原烽烟再起。晋国内乱的消息,在春秋诸国迅速传开。 齐、楚两国摩拳擦掌,机会难得,改变春秋的新格局就在眼下。总算是等到了重新排名四强的机会。此时,越国上下一片缟素,勾践薨逝,不宜妄动刀兵。新主继位虽有雄心壮志,但越国南方霸主的地位依旧稳固。他如同躲在阴暗处的毒蛇,随时正准备咬向身侧的齐、楚。 所有人都在等。中行氏与范氏在等晋阳城破。以智瑶为首的四卿则是在等最佳时机将他们包饺子。齐、楚在等谁先出手与晋国开战。躲在一旁的越国在等最终一锤定音震慑中原的机会。晋国的动荡俨然已经牵动了大周王朝所有的诸侯们,尊王攘夷的春秋时期即将落幕。 在这些超级大国身侧苟延残喘的小国们纷纷开始征兵备战。前有假途灭虢,后有送钟仇由,前车之鉴不可不防。每每遭遇战事,这些小国的家园无可避免的沦为大国之间的战场。 天下大乱,此时卫国的君主惶惶不可终日。无论是齐国与越国西进,亦或是楚国北上。卫国都有可能成为三国伐晋的必经之路。卫国的总兵力加起来还不足晋国一卿的人马。姬费随即颁下政令,全国开始征兵。 五日后,勾践的死讯传遍了九州。昏迷的王诩这才清醒过来。阿季坐在床边,嘤嘤啜泣。少女拉着他的手,用小刀在王诩的食指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缓缓的坠入承满清水的铜盆中。 “这是怎么了?” “良人....” 看到他茫然的清醒过来,阿季哭得更厉害了。半晌过后,少女勉强止住呜咽的声音。 “已经过去五日了。子静姐姐死了,良人又中毒未醒,妾身好怕。” 意识渐渐恢复。王诩紧咬牙关,内心酸楚的如同喝了瓶白醋。 仇由子静的死,最大的受害者便是阿季。然而,少女全然不知。他不知该如何解释?将事情隐瞒下去,避免阿季再次受到伤害。这辈子恐怕是要活在这沉重的负罪感中。唯一救赎的方法便是找到阿季在这世上最后的亲人——仇由子婉。 害死仇由子静的凶手就是那帮越人与那傲慢的老头,这仇一定要报。王诩睚眦欲裂。阿季见状握了握他的手背。 “良人忍一忍。马上就好了。” 随后,小心翼翼地挤出王诩食指内的毒血。 血液鲜红无比,看不出中毒的迹象。 王诩微微的耸了耸肩。手臂已经恢复力气,肩头中箭的伤口,感觉不到疼痛。他有些迷茫的看着铜盆中如墨滴散开的血水。 “我中了什么毒?” “蛊毒。” 王诩愕然的努动着干裂的嘴唇。 “那日将良人从酒肆中救回。良人便一直昏迷。妾身亦是束手无策。幸好偶遇一位孙姓老者,他告知妾身,良人所中之毒乃是蛊毒。需以石灰、白屑入药,每日割开手指放血三次,不日便可痊愈。既然良人已经醒来,那老丈说的药方估计是有用的。” 蛊毒本质上是寄生虫。若是说吃点石灰可以杀死肚子里的蛔虫,王诩或许会信。可使用白屑(头皮屑)解毒,这奇葩的药方着实令人作呕。转念一想,还好阿季没有将野猪粑粑拿来解毒,心里瞬间平衡了许多。 “都是我的错,夫人莫要伤心了。子静的事,我会做个交待的。” “良人没事就好。可怜子静姐姐无依无靠,连个家人也寻不到。” 说着,阿季又落下眼泪。 “你与子静情同姐妹,我们便是她的家人。丧葬之事,我们夫妻一同操办。” 王诩的声音有些沙哑。随后,少女点了点头。 “对了!司寇府可有派人前来询问?” “昨日来了位上吏。妾身将良人中毒的事告知后,那人便离开了。说是住在客栈,等良人醒来,差人通知他便是。” “哦!事关人命,夫人遣人知会一声。我想见见他,赶早将事情了结。死者为大,安葬子静的事情不宜拖延。” 王诩还在昏迷时,阿季就已将仇由子静的尸身入殓。家里的正堂如今已是灵堂。师爷卫牟特意将野宰府内的五名婢女遣来帮忙。毕竟相识一场,子静姑娘对他们亦是不错。府衙内的许多胥吏衙差都已前来祭拜过了。 城中一下子死了二十几人,可谓是天大的事。命案发生后,师爷卫牟立即上报了司寇府。那帮黑衣人的尸体前日被司寇府悉数拉走时,卫牟向来人打听。这才知晓那帮歹人皆是越人。 杀越人那可是为国争光,民族英雄。昔日越人肆虐卫国,搞得民不聊生。卫人对越人的仇恨甚深。如今野中议论纷纷,王诩的英雄事迹,随即流传开来。 不久后,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了小楼中。来人仍是标准的客套方式,人未到,笑声便传了过来。 “呵呵...恭喜诩大夫。君上有命诩大夫除贼有功,授爵下卿,任职荧泽少司马,总理荧泽兵事。” 荧泽如今是鄙,少司马可是城邑掌管兵事的主官。且不说在村子中开府是件滑稽的事情,更何况,那二千土匪还在一旁。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忠尹伯!人不是我杀的,是位武功极高的老者。那些黑衣人是越人,禁军在荧泽遇袭之事与他们亦有干系。” “我知道。那老者乃是齐人,大名鼎鼎的孙武子。诩大夫不必忧虑。君上知晓此事后,对诩大夫赏识有加。将荧泽九里之地全部赐封于您,更是调派五百禁军护卫诩大夫安全。作为臣子能受到君上如此倚重,乃是无上的荣光啊。” 听到孙武之名,王诩有些愕然。 打死这老头为仇由子静报仇,会不会遭报应? 随即,脸上为难的表情不经意间流漏出来。 “诩大夫果然是明白人。晋国如今大乱。君上此举实为命诩大夫招安荧泽匪寇。让那帮流民投身军伍,报效国家。眼下各处征兵,形势紧迫。君上的封赏,明日便到。还请诩大夫以国事为重,早日前往荧泽赴任。” 说真的,他没看出来卫侯是打算让他去招安的。与间谍头子交谈,果然是要控制好面部表情,不然一不小心就让人误会。 “多谢忠尹伯提点。待卫诩伤愈后,便即刻赶往荧泽赴任。” “好!你我既已相熟,若是诩大夫在荧泽遇上什么事,或是有什么难处,尽管命人来司寇府寻我。卫忠必会鼎力相助。” “有劳!” 王诩勉强直起身来,对着庞忠拱手施礼。对方还了一礼便转身离开。踩踏楼梯出发的声响尤为急促。只是听不到推门而出的声音。王诩哀叹一声,躺在床上看着屋顶发起呆来。楼下的庞忠,看着灵堂亦是叹了口气。他走近棺椁,俯下身来,在旁边抓了把桔梗丢入火盘中。一缕青烟算是间人彼此难以表达的情感吧。 仇由子静本为生间,是可以活着回来的人。然而,却死了,死的毫无价值。对于栽培女子多年的师父而言,心中充斥着无奈。对王诩身份的调查,已经无需再派人监视了。他是名干吏,从野宰府的编制与云梦的发展已经说明了问题。只要他能在荧泽干出点政绩,仇由子静也不算白死。 庞忠摇了摇头,拂袖而去。 第二日,司士府的胥吏带着卫侯的封赏如约而至。世袭爵位,二百金,驷马座驾,十大车粮食以及二十名仆役婢女。 王诩终于是搞明白了,下卿是个什么爵位。原来称呼上没有变化,还是大夫。不同的是,他从士大夫阶层,挤身进入了卿大夫阶层。作为公卿级别的人物,以后可驾驷马出行。 卫侯允诺的五百禁军,是要从朝歌的少司马府调遣。一块虎形的牙璋既是他身份的象征,也是调兵的权限。从一个文官突然摇身一变成为武官。王诩一时间有些不适应。本来是想让墨翟与禽滑厘去荧泽发展农村建设,如今墨家的三兄弟是要一起去了。 又过了两日,身体恢复后,王诩直接去了邑主府。例行公事,交接工作,也无需顾及。来到正厅坐下后,姬兰遣走下人,盈盈向他走来。多日不见,少女些许憔悴。 “卫诩!身子好些了吗?” 王诩点了点头。姬兰在他身旁坐下,慢慢的靠了过去。 “那日见到你与那女子被一同抬走。我彻夜未眠,这些天一直让小柔打听你的消息。你在野中遇袭,皆是我的过错。” 他拖着膝盖下方的席子向一侧躲开,与少女保持距离。 “主公!卫诩身上都是蛊虫,您莫要靠过来。万一沾染上了,可是要天天服那石灰与白屑,恶心死了。” 姬兰很是镇定,没有因他的话向一旁挪动。而是,轻俯下身子,拿起案台上酒樽,将两只酒爵斟满。 “你今日来,是与我辞行的吧?能饮酒吗?陪我小酌几爵。” “能是能,不过...饮完了,主公记得命下人将这酒爵用沸水清洗,还有这草席,几案。” 姬兰莞尔一笑。 “我是不怕服那石灰与白屑的。你莫要担心啦。” 谈话的氛围变得轻松起来。 “此去荧泽,是要招安当地流匪。诩谨记主公大业,不敢懈怠。一年内,荧泽征兵二千。待到主公起事之时,诩亦可领兵助阵,为主公一战。” 他饮下一爵酒,继续说道: “云梦坊肆的生意,诩皆已交代家宰。除去村民与学馆的用度,悉数交由表臣百司府。承蒙主公照顾,诩也算是家财万贯的豪商了。自然无颜离开后,继续霸占云梦的坊肆生意...” 他絮絮叨叨的说着话,姬兰偏着头,默默的看着他。 “嘿嘿。若是新任的野宰不老实。主公尽管拿当初对付卫诩的手段,招呼他便是。莫要手下留情啊。” 过了好一阵子,姬兰才缓缓的说了句。 “卫诩!倘若事情败了。你可愿与我离开?” 近来时局动荡,少女隐隐有些不安。万一晋国的事情闹起来,卫国恐怕会遭到波及。一年后的政变,若是不能雷厉风行的解决。那么瞅着晋国这块肥肉的诸侯们,会不会将目光放在卫国这鸡肋上呢?答案是,极有可能的。 或许是因为仇由子静的死,令王诩越来越珍惜这时代,人与人之间最质朴的情谊。他向后挪了挪,撩起衣袍,举手齐眉,拜服于地。 “昔日主公救下内子,卫诩便立下誓言。主公若是不弃...诩致死相随。” 第60章 打赌 当王诩抬起头时,姬兰同样拜服在地。 “主公不可!” “君不惜命,我自当以礼相待。请受之。” 随后,姬兰命人将偏厅等候已久的卫戴唤了过来。近来越国死士的事情闹得人心惶惶,她也不例外。自王诩春祭遇险后,如今想来,少女仍是心有余悸。此去荧泽招安,一路艰辛,唯恐那五百禁军在剿匪时中途掣肘,让王诩再次陷入险地。姬兰便提前做了安排,命卫戴领一偏亲卫与王诩随行。 “卫诩的安全就拜托你了。” 卫戴单膝下跪,抱拳说道: “公子放心!只要我卫戴活着,诩大夫便不会有事。” 姬兰面色一僵。随后,柳眉倒竖的瞪着卫戴,话音中带着些许的怒意。 “即便你死了,他也不能有失。” “诺!” 她是很少这般郑重其事的斥责属下,何况还是一起谋事的人。王诩稍稍有些惊愕。旋即而来的,则是难以言表的感动。与姬兰相识相知,一直受其照顾,无形中,已经把面前的少女视为一生的知己。拜谢过后,卫戴领着二十五名手下跟着王诩一同出了府。 在赴任荧泽之前,这些人暂且只能安置在野宰府中。王诩思虑后,与卫戴商量。可是对方死活不肯,说是既然领了军令,便要执行到底。若是王诩家中不便,他们就征用附近的民宅。实在不行在院子里搭帐篷亦是没有问题的。王诩大囧。隔壁邻居是李沧,另一旁是酒肆。寒冬腊月的搭帐篷,亏他想得出来。 漫步在大街上,这帮护卫将他围拢在中间,皆是手握短剑,一脸严肃的模样。招摇过市,着实乍眼。在云梦制鄙的时候,他也曾幻想着,带领一帮保镖大摇大摆的走上街头,装一装纨绔子弟,耍一耍威风。然而此时,俨然是种二逼到了极致的感觉。 王诩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可怎么办呢?家中在办丧事,让阿季一同搬入府衙,肯定是不行的。若是把这帮家伙丢在院中,他又于心不忍。正当犹豫之时,陡然想起酒肆先前失火,翻修楼梯,灭蛊虫,估计一时半会也收拾不好。他奸诈的笑了笑。把凶宅做为临时军营,这注意甚好。 于是乎,领着一帮壮汉去了酒肆。一进门便瞧见掌柜正在招呼客人。店内的生意火爆到了极点,大堂居然客满。这可是开业至今,从未有过的奇景。 王诩一头雾水,赶忙把掌柜揪了过来。 “什么情况?前些天店里死了那么多人。生意没受影响?别告诉我你又往酒里掺水,搞特价啦?” 掌柜紧忙捂着他的嘴,将王诩拉到一旁。笑容奸诈,大拍马屁。 “嘿嘿。大人不是常教诲小人,要懂得趋利避害嘛。闹出人命,自然没人敢来。但是死的乃是越人,还是大人干的。这是谁的店?大人的。在此饮酒那便是仰慕英雄,小人还特意拜托墨子将大人的事迹编写成书。命人在此宣讲。现在的酒客就喜欢听大人的故事。” 王诩听得目瞪口呆。昏迷五天,醒来后升官发财,突然又变成了英雄。 他到底做了什么? 此时,大堂中传来一片喝彩之声。王诩迷惑的望了过去。一名文质彬彬的青年,头戴布巾,手里拿着一株干枯的稻子,正口沫横飞的讲故事。 “话说,卫诩乃姬姓王氏,乃是灵王太子晋的后人。其父文韬武略,与赵氏商贾之女自幼便订下亲事。谁料尚未迎娶赵氏过门,诩父便英年早逝。呜呼!天妒英兮!令人流涕兮!” 听到这里,王诩真想抓起一个酒坛马上就砸过去。 母亲尚未过门,父亲死了。他是怎么来的?墨翟这混蛋故事编得如此拙劣。 然而,下一秒,听到满堂的悲泣声。他立时便懵了。嘴角抽搐起来。 “赵氏忠贞,愿与诩父结成**。此举可谓感天动地。一日,赵氏来到诩父墓前拜祭。不料昏倒在墓旁。” 说书之人,开始卖起关子。酒客们纷纷不悦起来。 “快说啊!然后呢?” “昏倒了,莫不是见到诩父了吧?” 他摇了摇手中的稻穗,嬉笑道: “小店今日米酒特价,五钱一两。” 王诩翻了个白眼,偏头朝掌柜看去。平日里这厮为了止损,经常正米酒中掺水。此时,掌柜一脸的奸笑。 “嘿嘿!大人。酒卖出二两,那人便可得一钱。” “你哪儿寻来这么个活宝?他手里拿的可是稻子?专门为了卖酒?” 简直无语。卖米酒,拿稻子。若是卖桂花酿,是不是还要给他准备撒花的道具呢? “此人乃学馆里的学子,在此说书一日,少说得钱二十。这样的好事哪儿找?学子们都排着队等呢。” 想来若是李沧知晓此事,定然过来骂娘。墨翟在学馆授业,已经培养出许多木工了。若是今后又冒出一堆说书的。他这学馆哪里是为国家培养士族干吏?分明就是技术学院嘛。 掌柜见他目光呆滞,于是继续拍起马屁。 “大人怕是误会了。那稻子并非为了卖酒,而是为了讲大人的故事。大人说过嘛,场景营销嘛。” 显然这马屁是拍马脸上了。王诩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此时,小二从他们身边走过,端着五碗米酒送了过去。那边还有酒客豪气的喊道: “来一坛!” 一坛可是二斤,合计三十二两。那说书人听到有豪客下单,立马讲起故事来。 “赵氏在昏迷中见到了诩父。诩父言,墓旁有一株稻谷,将其食之,可得神灵庇佑。赵氏醒后,回到家中将那稻谷佐水食下。不久后,便有了身孕,诞下一名男婴,便是卫诩,诩大夫是也。年仅十六,便授爵下卿。乃是我大卫国最年轻的卿大夫。卫诩身高八尺,色厉似鬼。那日,仅看了越国歹人一眼,随即五人胆裂,呕血而死....” 说书人口灿莲花。王诩的老脸红辣辣的,完全是听不下去了。按照故事的发展,估计马上就是武侠小说的节奏。他连忙带着诸人去了清静的二楼。 既然白天不能将卫戴等人安置在这里,那只好等晚上酒肆打烊后再说了。 刚走上二楼,便看到一处雅间的门开了。里面走出个仙风道骨的白发老者。一手拿着竹简,一手拿着个酒葫芦。,一边喝酒,正朝着王诩这边走来,样子甚是悠闲。 “老贼!你还敢来此。”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王诩知道对方武艺不凡,还是赫赫有名的兵圣孙武。不过,仇由子静的死与他脱不了干系。今日一定要把这老头拿下,带去灵堂给子静姑娘磕头认错。若不是子静挡下那一箭,这老家伙也不会有机会在此逍遥。想到子静还躺在冰冷的棺木中,这人却在此快活。心头的怒意立时上涌,也不顾旁人的眼光,王诩从身旁的侍卫腰间拔出短剑,准备上前与孙武搏命。 “呵呵,乃翁有何不敢?你小子的命就是老夫救的。不知恩图报,还想杀老夫不成?” 王诩身子一僵,立在原地不动。目光变得复杂起来。不禁回想起,阿季说的那孙姓老者给的解毒药方。莫非就是此人? 这时,二楼的酒客察觉到这边的动静。有好事者从雅间中跑出来,围观热闹。 “那又怎样?乃公可没让你救。你若是有本事就将那女子救下。我死又有何妨?” “有趣。有趣。你夫人为你担心,你却要为那女子去死。哎呦!可怜啊。早知如此,便不救你这薄情的竖子了。” “老贼!今日你若与我去那女子灵前拜祭,我自当放你离开。若是不肯,纵然我卫诩拼上这条命,也要拉你陪葬。” 听上去狠毒的话,老者却是不屑。一边喝着酒,。 酒肆的二楼开始骚动起来。围观的人群,听闻卫诩在此,纷纷惊呼出声。 莫非是那瞪人一眼,便使对方胆裂的凶神? 他们有幸亲眼目睹,齐声叫好。孙武倒是没想到,王诩在此地的人望如此之高。环视了四周一眼,笑道: “老夫一把年纪啦,岂可拜祭一小辈?她承受不起。” “多说无益。卫戴!将这老贼拿下。” 说着,王诩便要冲上前去。侍卫们纷纷拔剑。 “且慢!老夫观你亦是善人。不愿伤你性命。要不这样。我们玩个游戏。你若赢了,老夫以稽首之礼叩拜那女子。不过,你若是输了。此事就此作罢,你将这间酒肆赠予老夫。如何?” 王诩甚是无语,祭拜磕头与酒肆完全不等价。果然这老贼臭不要脸。 “什么游戏?你且先说说。” “呵呵。很简单。三日内,老夫就躲在这野中,你若是能找到我便算你赢。” 感觉这就是阴谋嘛。莫非这老头本来就打算磕个头骗间酒肆? 犹豫之际,只听老者大声说道: “敢是不敢?” 二楼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不时有人起哄,更有人声援道: “诩大夫莫怕。小人一家五口陪您一起找。” “是啊!我云梦万余百姓,还找不出个人了吗?答应他。看他如何飞天遁地?” 在英雄与敬老之间选择,人们选择了英雄。王诩骑虎难下。 “无妨!无妨!你们全上。老夫就在这三里野中等着你们。” 如此的嚣张,绝对不能忍。群情激奋,嘈杂声立时淹没了酒肆二楼。王诩大喝一声,声如洪钟。 “好。” 允诺后,只见那老者缓缓的弯下膝盖。王诩心中咯噔一跳,嘴角不停的抽搐着。他惊愕的看着对方那毫无气节的腿并拢着似有下跪的意思。心中暗骂世上竟然有这般厚颜无耻之人。谁料片刻后,并拢弯曲的腿平行开打,却是扎了个奇怪的马步。 “三日后,再此相见。告辞!” “不好!老贼要逃!拦住他!” 两人的话似乎是同时说出的。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聚焦在老者身上。老人淡淡一笑,纵身跃起。如青蛙般不雅的姿势,居然跳起了一丈来高。众人吃惊的看着那老青蛙从头顶飞了过去,随即闪入一间空房内。紧接着,传来“哐当”一声巨响。众人惊呼,立时追了过去。当进入那房间,里面的窗户俨然已经是不见了。大家透过窗子向下方的街道望去,除了一扇打烂的木窗,便是呆若木鸡的人群。那白衣老者的人影消失在对面的巷道中。 能跳三米高的家伙,这辈子还是头一遭见到。王诩呆呆的愣在原地,尚未过去察看。心里诅咒着那老家伙跳楼骨折。已经逃脱的孙武,此刻童心大发,朝着王诩的家中跑去。一通翻箱倒柜,偷了不少东西。随后,他拿着这些东西跳上王诩家的楼顶,开始捣鼓起来。 过去阿季在此晾晒草药,可如今在山脚下有了间药庐,楼顶便荒废了。 孙武选在此处藏身,一来,方便去酒肆偷酒。二来,可偷听王诩的对策。三来,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王诩做梦也想不到,老头就藏在他头顶上。 酒客们兴冲冲的等待王诩的号令。一场全城万人搜捕的冬日运动会即将开始。然而,王诩并未作出反应。他推开人群,走进孙武方才饮酒的雅间。随后,唤来了小二。 “你可记得方才在此饮酒之人,饮的是何酒?” “回大人!是桂花酿。那老翁常来肆中沽酒,每次都是一葫芦。” “他多久会来一次?” “一般是一两日。有时还会买一坛二斤的酒带回去。” “那你可记得,最近一次是何时?那老贼买了多少?” “记得!记得!昨日那老...贼买了一坛。今日沽了一葫芦。还是小人沽的酒呢。” 显然大东家是极其讨厌那老头的。店小二随即改了口。问完这些,王诩径自走出雅间,来到陈放书简的地方。 “那老贼看的是什么书?你可记得?” “呃...小人不知。” 这时围观的热心酒客中,有人答道: “他自己带的。我进来时便遇到了他。他拿着书简。” 店小二恍然大悟。 “对对对!小人有印象了。为那老贼沽酒时,的确拿着书简。不是在此间借阅的。” 王诩转过身子,对着众人一礼。 “好!我知道了。多谢诸位。大家散了吧。两日内,我必将那老贼找出。” 围观的酒客纷纷叫好。在这枯燥的冬季,能看出好戏着实是件有趣的事情。于是,有人与好友打起赌来。 “我赌二十钱,诩大夫二日内可抓到那老者。” “哼!这么多人抓一老头,何须两日?我赌一日。” 说话的人一拱手便转身向楼下行去。与他打赌之人急忙叫住对方。 “喂!你去哪儿?” “去找人啊!” 他猛地一跺脚,赶忙追了上去。 “你...你...你站住!我赌半日。等我。” 第61章 捉迷藏 相比勾践的死亦或是晋国的动乱,人们唏嘘一阵,恐慌一阵,事情也就过去了。此时,朝歌的征兵令已经发往全国。大城邑中的贵族们嗅到了即将到来的危机,开始不安起来。黄河以南的城濮,房价一日三涨。在这寒冷的冬日里,本已停歇的商队反倒是异常的忙碌。大量的财货与人口,正在悄无声息的由卫国北境向南方转移着。 然而,云梦这座小山城似乎是感受不到外界紧张的氛围。由于城市的规模不大,男女比率又严重失调,征兵令对此处的影响微乎甚微。毕竟,国际间的摩擦尚未出现,战争也只是猜测而已。若是用些涸泽而渔的极端做法,反而会削弱卫国的实力,引起国内的动乱。就在酒肆里围观的人群散开后,王诩与孙武的赌约以惊人的速度如病毒般扩散传递着。 一个时辰过后,这则消息覆盖了整座城市。此时,邑主府的外院,五名身穿鹅黄色裙衫的小丫头,躲在影壁下方正偷偷打量着府门外值守的侍卫。一名年纪最小的女孩叽叽喳喳的布置着任务。 “一会儿,我说一二三。你们就向外跑。记得你们两个把左边的侍卫拦住。你们两去拦右边的。” “那公子您呢?” “我当然是躲在你们中间趁乱溜出去啊。” 说话的小女孩正是在云梦与姐姐一起过年的姬元。听到王姬的安排后,围在一旁的四名婢女瞬间面色惨白。她们以为三公子姬元打扮成婢女是想作弄府中的下人。不料,这小祖宗是想偷跑出府。婢女们立时拜服在地,乞求女孩的怜悯。 “奴婢不敢。若是公子私自出府,有何闪失。奴婢们一定会被二公子打死的。” 姬元拍着胸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本公子!武功盖世,谁伤得了我?不怕!不怕!你们照我说的去做便是。” 可是没人理她。女孩有些尴尬,顿了顿又说道: “呃....这样吧。出去后,本公子就在前面的野宰府外等你们。我保证不乱跑,等你们支开侍卫后,就来与我汇合。本公子说话算话。怎么样?” 看着趴在地上的婢女们吓得瑟瑟发抖。姬元无奈的摇摇头,放缓了语气。 “哎呦!你们想想,这么有意思的游戏。本公子岂能错过?一定要第一个找到那老头。其实,你们也想玩。对不对?” 比起做游戏,似乎命比较重要。 婢女们仍旧是拜服在地,噤声不语。就在此刻,影壁的另一端一名俊朗的白衣公子悄悄地走了过来。见无人应声,姬元气得一跺脚,指着一众婢女恫吓道: “哼!你们若是不听话,本公子现在就命人鞭笞尔等。打得你们屁股开花。” 这时,影壁一端的白衣公子绕了过来。她站在姬元的后方,皱了皱眉。 “元儿!怎么啦?” 姬元身子一颤,偏过头。脸上的怒容瞬间变成了童真无邪的微笑。 “嘿嘿。姐姐!没事的。呃...她们与我捉迷藏。输了。正...接受处罚呢。” “哎!你呀!莫要苛责下人了。” 看着姐姐女扮男装的样子,姬元乌溜溜的大眼睛转个不停。她指着婢女们怒道: “你们还不下去。” 婢女们退下后,姬元蹦蹦跳跳的来到姐姐身前。 “姐姐这是准备出门吗?可否带上元儿?” “好啊!刚好要去趟表臣百司府,交待些事情。元儿不是说待在府中烦闷嘛,陪姐姐一同走走,可好?” 女孩很是失望。 “啊...我以为姐姐是去找那怪人呢。元儿还是不去啦。” 旋即,嬉笑着抱起姐姐的手臂摇晃起来。 “姐姐!越人的蛊虫真的有那么厉害吗?姐姐可否命人找些带给元儿?元儿想玩。” “胡闹!若是不小心中了蛊毒。到时候,姐姐便寻个发脂如泉的屠夫,取来白屑整日喂你服用。” 这时的人们普遍头皮屑较少。大抵是因为从食物中摄取的油脂含量较低。由于人们又普遍认为吃动物的内脏是件不雅的事情,所以便便宜了屠夫。屠夫的形象皆是膀大腰圆,满身油脂且头皮屑异常的多。许多屠夫在中年时就会谢顶,常常被人取笑。 姬兰太了解她这胡作非为的妹妹了。出言恫吓无非是想绝了女孩这可怕的念头。谁料,女孩居然干呕起来。 “呕....姐姐!你快去吧。元儿没事。” 待到姬兰走出大门,女孩偷偷的对着姐姐的背影吐了吐舌头。自以为表演的天衣无缝,却不想正在窃喜之时,邑主府的大门被关上了。 既然邑主大人外出不在府内,那么也无需敞开大门接待来访的客人了。姬兰遂命人紧闭大门。 小丫头泪眼汪汪的看着府门紧锁,今日出门的念头怕是不可能了。 此刻,回到家中的王诩一脸愤恨的骂道: “老贼!欺人太甚。” 家中被盗,小偷居然顺手把仇由子静为阿季调配的香粉与胡粉一并盗走。痛失姐妹的打击,再加上唯一的念想也突然没了。少女痛不欲生,趴在卧房内的梳妆台前,嘤嘤的啜泣着。 家中仅仅丢失了衣物与化妆品,想来这事情定是孙武干的。 王诩走进书房。再回到阿季的面前时,拿着一条红绳,红绳的一端坠着枚铜钱。 “这是夫人与子静在馈问时送我的礼物。她不在了,这枚圜钱夫人留着做个念想吧。” 餽岁时,仇由子静提议将一枚铜钱包在饺子中作为馈问之礼送给王诩。少女别无长物,这枚铜钱如今便是两人对她唯一的念想了。 阿季接过那枚铜钱,捧在手心,泪如雨下的轻声呜咽着。王诩怒火中烧,将卫戴等人召集在书房内。 “那老贼不是喜欢饮酒嘛。把酒肆中的酒都给我搬去东城。断他三日酒,我就不信他不出来。” 房顶上拿着支竹筒偷听的孙武,此时叫苦不迭。他赶忙换上王诩的衣服,涂脂抹粉后,朝着阿季的药庐奔去。王诩已有对策,继续向卫戴交待着。 “在酉时城门关闭前,我会命人佯装送酒。这些酒坛内皆是清水,把真货换掉后,再将酒水偷偷运出城外。” 众人佩服的点头,一名侍卫说道: “诩大人!不如在那清水中掺些腹泻的药粉。亦可教训下那老贼。” “呵呵...那老贼嗜酒如命,一闻便知。又岂会中计呢?再说下药之事并非君子所为。” 入室偷盗,按照卫律可施以黥刑,在犯人面上刻字。进入卿大夫家中盗窃,更是罪加一等。众人不解的望着王诩。他们觉得对这样的人无需讲仁义道德。 “戴偏长!晚上你安排人在酒肆中埋伏好。若是那老贼在子时之前还不来偷酒,那你们便在酒肆中点起篝火,放些狼烟什么的,佯装失火。然后,兄弟们混迹在人群中点起火把,仔细观察救火之人。若是我所料不错,那老贼定是乔装混入,趁机偷酒。” “诩大人!如若救火之人甚多,我等亦不敢轻举妄动。若是将怀疑之人立即拿下,恐那老贼生疑就此逃脱。” 卫戴的话不无道理。毕竟酒是粮食酿造的,价格不菲。哪怕最便宜的酒,趁机偷上一坛,亦可抵得普通百姓二三月的收入。到时候场面混乱,兴许救火的村民中也有宵小之徒,企图浑水摸鱼? 王诩鬼魅一笑,模样甚是奸猾。 “呵呵...倘若在这酒坛之上涂抹一层生漆。夜间昏暗,那老贼又岂会看得出来?” 诸人惊骇不已。方才还说下药不是君子所为。如今涂上生漆,如此歹毒的手段,着实令人发指。可以想象那老头即便逃脱了,估计手上长出的红疹也够他受的。 这一招可是王诩在高中住校时,教导处主任亲自传授的。 那时候,学生们总会在夜间偷偷翻墙出去上网。被校警抓获后,学生便谎称自己不是这所学校里的。校警也没辙,总不好私自禁锢他人自由,万一抓错了,还给学校惹事。 这事在学校传开后,教导主任灵机一动。先将院墙周围栽满松树。谁敢爬树翻墙瞬间扎成刺猬。随后,在墙头摸上一层厚厚的机油。待到抓获翻墙的学生,拿手电筒一照,手上有机油的那便是学校里的学生。十拿九稳。 一帮人在书房中热火朝天的议论了三个小时,各种损招不绝于耳。为了不打草惊蛇,王诩只带着卫戴,两人一同去了酒肆。找来了掌柜,三人躲在一处雅间中密谋。掌柜听完王诩换酒的计划后,挠着头,一脸的迷茫。 “方才大人不是命小人将店中所有的桂花酿都送去野宰府了嘛?肆中无酒,又如何去换呢?” 王诩与卫戴皆是一脸懵逼。掌柜继续说道: “大人还说东城营造诸事不宜,冬日劳役辛苦。犒赏些美酒亦可暖暖身子,加快筑城进度。” 王诩惊呼一声。 “酒呢?送过去了?” “对啊!半个时辰前便送去了。大人还正府外帮忙卸酒来着。怎么?您不记得了?” 见鬼啦。王诩与卫戴面面相觑。他分明就在书房,哪儿也没去。随即,领着卫戴去府库借了辆马车,一路向野宰府疾驰而去。 与此同时,一位好心的村民跑到王诩家中。 “夫人!小的上山打柴时,途径夫人的药庐。见门窗皆是敞开的,屋内也没有人,小的觉得奇怪,所以特来知会夫人一声。” 阿季听闻后,带着两名婢女去了草庐。未时过后,所有人都回到小楼中时,当然也包括那骗酒的孙武。此刻,王诩家的楼顶摆满了酒坛。老头一边喝酒,一边继续偷听。 “妾身查过了,少了当归、干松、滑石、白檀香...” 阿季将药庐被盗走的药材,向王诩一一说明。王诩陡然问道: “夫人!这些药可否配成药方用来外敷?譬如说,染发之用?” 少女皱了皱眉。 “确是可以。不过遗失的药材多出了十几味。大多是用来治疗伤寒的。良人何意?” “老贼!还想瞒天过海?以为我傻吗?盗取衣物香粉来改装。一头白发自然需要染色了。” 众人恍然大悟。那老东西果然狡诈。故意多偷了十几味药材是想掩饰制作染发剂的目的。此时,正在楼顶窃听的孙武,表情复杂。不禁点了点头,嘴里小声念叨着。 “瞒天过海?好名字。” 卫戴从人群中走出,抱拳一礼。 “诩大人!晚上的事不如作罢。我等从长计议。” 王诩嘴角上扬,冷笑道: “老贼!明日就让你乖乖的把酒还回来。哈哈哈...” 笑声回荡在屋中久久不去。那冷冷的寒意,不禁让楼顶上的孙武身子一抖。 “小子!你想干嘛?” 夜间孙武从那扇酒肆被打落的窗户中又钻了回去。他睡在掌柜平日算账的房间中,躺在软塌上盖着棉布,不时打个酒嗝心里美滋滋的。 第二日卯时,天还未亮。酣睡中的孙武陡然惊醒。屋外传来整齐且铿锵的脚步声。足音有力,隐隐还能听到甲叶之间摩擦的声响。他透过窗棂的白布,看到一群兵丁正在下方的布告墙上刻写着东西。老头哂笑着,摇了摇头又钻回了被窝。 怕是那少年急了,准备发下告示,动员全城百姓一起找他。开玩笑,在勾践的眼皮子底下躲了那么久。王城之中亦是如入无人之境。又岂会在这万人的野中暴露了行踪? 一个时辰后,云梦炸开了锅。人们纷纷走上街头,聚拢在那处告示墙周围。众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着。这则看似荒唐的布告,确是真伪难辨。 “辰时...不在家里老实吃饭,大清早的...跑街上瞎闹什么?” 孙武被吵得睡不着觉。骂骂咧咧的抱怨一通后,走出了酒肆。 “不会吧?堂堂孙武子只是徒有虚名?” 孙武化妆成王诩的模样混迹在人群之中,听着众人的议论,茫然不解。他缓缓向那告示墙挤了过去。 “胡说!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乃孙武也。” 他点了点头。听到这样真实的评价,老怀大慰。可不一会儿,又听不懂了。 “官府又岂会愚弄我等百姓?《吴王兵书》怕是真的。” 莫名其妙。吴王会写兵书?那要他来做什么呢?哪儿个吴王?阖闾还是夫差? 迷茫之际,孙武更觉诡异,于是用力的向前挤。 “可是看兵书为何要指名道姓带上一坛酒呢?岂不怪哉?” 孙武终于挤过人群,来到了告示下方。当他看到那土墙上的文字后,气得吹胡子瞪眼。差点呕出半两血来。 告示上说,野宰府偶得《吴王兵法》,据了解是夫差所著。如今与各方有识之士进行品评。可持一坛桂花酿去野宰府,一边喝酒一边观摩兵书。为了取信众人,还写了两句兵书上的话。 “夫差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第62章 孙武被擒 孙武气急败坏的离开,朝着谷内的方向疾走如飞。他在新城区买了间不大的房子与两名老仆住在一起。仆人原是孙武的亲卫。自其大败楚国,名声鹊起后,孙武的父亲孙乾便派遣孙氏族中最杰出的两名后辈前去吴地保护他的安全。主仆三人出生入死,感情甚笃。如今两位老仆已是半百的年纪,与孙武一般模样,皆是抛妻弃子的顽固老头。 孙武推门而入,看到仆人正在悠闲的准备饭食,皱眉问道: “近来,有客造访家中?” 老仆一怔。若非认得孙武的声音,恐怕会将面前这乔装之人轰出门外。 “回主人!并无。” 莫名其妙。既然家中无事,那兵书是怎么流漏出去的? 孙武一脸的不解之色,随后走入书房,弯下腰将墙边的木箱子推开。他从墙壁的暗格中小心翼翼的取出一只木匣。 木匣的周遭,散布着淡淡的白灰。完全没有触碰的痕迹。孙武随即打开木匣,兵书完完整整的躺在里面。捆绑的绳结皆是死扣,不像是被人掉包过的样子。他仍不死心又将绳子割断,仔细查阅。 见鬼了。那小子是如何知道这兵书里的内容的?孙武一头雾水。 兵书被人抄袭也就罢了。居然还给冠上了夫差的名字。夫差可是杀死他好友的罪魁祸首。若非伍员忠义,顾念阖闾知遇之恩不让他报仇。不然,他早一剑劈了那狂妄的无知小儿。再者这兵书并非只是普通的兵法谋略。内里隐藏的东西,倘若被传扬开来,那天下可要大乱了。 想到这里,孙武心急火燎的回到王诩的小楼中,拎了一坛子酒。在酒肆外转悠了半天后,朝着野宰府的方向行去。 “哼!这卫诩还真会玩?什么《吴王兵书》?全是骗人的。本公子猜啊,他是想借此把酒肆中的酒水全部卖掉。真是个奸商!” 五个身穿鹅黄色裙衫的小丫头,站在野宰府的大门外叽叽喳喳。守门的侍卫无奈的看着她们。方才为首的女孩向他们打听了野宰大人的去向。侍卫一早就接到了命令,不论谁问皆是回答: “野宰大人去了东城,正与小伯大人交接督造新城的公务,一会儿便会回来。” 其实,王诩正坐在府衙大堂悠闲的喝茶。他料定那老头会乔装成某人且带着酒前来探查一番后,再借机混入府衙。 昨日被孙武骗去不少酒水,为了不让老家伙起疑,王诩特意命人从酒窖中运出新酒,堆在酒肆大张旗鼓的贩卖。肯拿一坛酒来参观兵书的人,非富即贵。云梦中能有几个这样富人?掰掰手指都算的清楚。 王诩呷了口茶,瞅着庭院外西厢的方向,笑得灿烂无比。 那里门窗紧闭,里面放置着十多个浴桶,并且以纱幔隔开。俨然已经改造成了浴室。二十名武功高强的侍卫皆是仆役打扮,正拿着毛巾在西厢内等候。 一会儿参观开始,这些假仆役会先将贵客领入房中沐浴。参观宝贝,斋戒沐浴本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万事皆已准备妥当,就等孙武自投罗网。王诩想象着孙武进入西厢房内的惊愕表情,不觉又笑了起来。 然而,此时的孙武已经来到了野宰府外,正躲在街角若无其事的打量里面的动静。在他想来云梦如此繁华,几十人前来观摩兵书总归是有的。一会儿若是人多,他便改了妆容跟着混进去。若是人少,酒都省下了。不到一丈高的院墙,又如何拦得住他?简直轻而易举嘛。 眼下老头最关心的是王诩到底在不在府中?他不敢贸然去问侍卫。于是,贼兮兮的查探四周。不久后,目光落在了不远处正蹲在墙角玩游戏的五个小丫头身上。她们每人手里都拿着几个白色的小布包。布包有鸡蛋大小,五个丫头叽叽喳喳的嬉笑着,像是在玩类似抓阄的游戏。 孙武在墙角捡起一枚小石子,对准那五人中最活泼的丫头丢去。小丫头“哎呦”叫了一声后,揉着肩膀向他望了过来。孙武勾了勾手,笑得含蓄。 “过来!过来!” 女孩眼前一亮,顿了片刻,咧嘴坏笑起来。笑容转瞬即逝,她小跑着往孙武那边去了。 “女娃!你帮我去问问,卫诩可在府中?现在来了多少观书之人?” 女孩皱紧眉头,眨巴着大眼睛望着孙武。孙武脸上一抽,从袖袍中掏出五文钱,塞到对方手中。催促道: “拿着!快去!快去!” 女孩撅起小嘴,呆呆的望着手中的铜板。 一年前,她与王诩曾有过一面之缘,估计对方是不记得她了。姬元有些失落。可眼前的少年明明就是王诩。他干嘛让自己去打听他呢? 姬元十分好奇。当看到孙武手中的酒坛时,“哦”了一声。似乎是明白了。 “我知道啦!嘿嘿。你等着。” 她眨了眨眼睛,转身跑向侍卫那边去了。 姬元猜想,卫诩和她一样,肯定是偷偷溜出来的。估计是担心那告示的效果不好,所以跑去酒肆察看酒水贩卖的情况。让侍卫谎称他去了东城交接公务,其实是怕一会儿来参观兵书的人不多,所以故意找借口拖延时间。方便他继续忽悠更多的人上当。 这卫诩果然是个坏坯子。 女孩问完侍卫后,朝着墙角正等待消息的孙武莞尔一笑。然后,走向那四名婢女,小声嘀咕了几句后,四个丫头便紧张兮兮的跟着她朝着孙武走了过去。 “啧啧啧!小丫头片子!是想骗乃翁的钱吗?” 四名婢女微微颔首,甚是紧张。小手不约而同的伸进袖中。而姬元则忍着怒容,将双手背在身后。 孙武无奈的摇摇头。 这帮女孩有胆过来讨钱,居然还这般羞羞答答的。 他低下头在袖袍里摸来摸去。 “一人二钱。不能多了。快告诉我卫诩在不在府中?来了几人?” 就在掏出铜钱,抬起头的瞬间,满天的白粉末将孙武笼罩起来。孙武一慌神,将酒坛丢在了地上,挥手去挡。已然是来不及了。 “哈哈哈!给你杀杀虫子。卫诩!不要脸!快来人啊!卫诩在此。” 堂堂武学宗师竟遭几个黄毛丫头的暗算。 孙武着实恼怒,握在手中的铜钱紧了又松。本打算要了这帮小女孩的性命,可一听这声音,他还是犹豫了。 这帮丫头与那卫诩明显是认识的,且有着很深的仇怨。算他倒霉,化妆成卫诩的模样帮其当灾。 此时,孙武紧闭着眼睛,扶着墙向后退了几步。他仍不确定那白色的粉末到底是什么?犹豫了几秒钟,只觉面上的那张假脸微微发烫。 孙武猛地撕下面皮,丢在地上,暴喝一声。 “如此歹毒!老夫今日便取了尔等的性命。” 那白色粉末居然是石灰粉。孙武的假皮面具为了完美无暇的展现出少年人的皮肤特性,会用特殊的药水浸泡。假皮始终是假的,附着在表面的油脂与水分让石灰立时挥发出热量。 这一幕把五个小丫头瞬间吓傻了。方才还是翩翩少年的卫诩,如今撕下面皮却已是面如枯木。她们不禁失声大喊: “鬼啊!” 一阵气浪爆出,五个女孩被震得凌空飞起。二人碰在墙上旋即昏了过去,又有二人被震飞到后方的街道上。姬元则是向野宰府的方向飞去。 待到孙武准备掷出铜钱,周围人群的嘈杂声与惊呼声,让他难以辨识暗算之人的方向。 从这群女孩开始胡闹,府衙门口的侍卫便留意着这边的动静。瞧见几个女孩洒出白色的粉末,欺负那拎酒前来参观兵书的客人。两名侍卫立即跑了过去准备劝阻。谁料与几人还有二丈的距离时,那客人竟然扯下脸皮,丢在地上。侍卫吓得魂飞魄散。 正当惊愕之时,一女子朝着他们飞了过来。两人忙伸手去扶。紧接着,三人一齐朝后方栽倒。 此刻,如同盲人一般的孙武正焦虑的扶着墙壁。一只手摸着墙,另一只手将一枚铜钱轻轻的丢出。铜钱朝着野宰府的方向滚动。孙武听着声响,摸着墙壁跟了过去。 如今只能选择逃遁。印象中,那里是东坊市富人居住的区域。东坊懂礼的士族也多,他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头子过去,获救的几率必然极大。 孙武一边撒铜钱,一边磕磕绊绊的走着。突然,身后传来一声暴喝。 “孙武老贼!哪儿跑!” 刚才正在茅厕嘘嘘的王诩,感受到一阵熟悉的气浪波动。片刻后,他恍然想起那所谓的气功。于是,撒腿向府外奔去,穿过影壁便是正门。刚踏出大门就看到躺在地上的三人以及一位看似趴在墙壁上的奇怪家伙。那人曲身丢钱时,露出的半张老脸。不是孙武又是谁呢? “呵呵。小子算你赢了。老夫不想伤你,与你做个交易可好?” “来人!把他绑了。” “别!别!你看老夫一大把年纪了。给一小姑娘下跪,成何体统?老夫可丢不起这人。不如这样,老夫送你个宝贝,你放了我。” 孙武知道王诩不会杀他。不过祭拜仇由子静的事情仍是拉不下老脸。 “那日若非你们来搅局,根本就不会发生意外。再说了,那女子若是不舍身挡箭,老夫拉着你一同躲开,说不定射死的人是那越箪呢?你说怪谁嘛。这事根本就与老夫毫无关系。” 王诩冷哼一声。 “哼!且不说你有何宝贝。就你这敢做不敢认的家伙,我定让你孙武身败名裂。” 孙武虽是紧闭着眼睛,但仍旧笑容满面。大有讨好王诩的样子。 “咦?身败名裂?这词好。可有典故啊?” “你...你这老贼!要不要脸?信不信我把《孙子兵法》抄上几万份,发往各国。让世人皆知你孙武欺世盗名。” 孙武哈哈大笑。然后,像是与人闲谈一般轻松的说着。 “噢?《孙子兵法》嘛。又不是《吴王兵法》?老夫怕个甚?” 那婉转的语气,气得王诩结巴起来。 “你...你...你有种。我把你交给越国,看你还笑得出来?” “小子!你这就不对了。且不说勾践已死,你那小美姬被越人害死,你不去找他们报仇。岂有把老夫送给越人的道理?” “不劳您费心。越国迟早是要亡的。” 两人唇枪舌战一番,王诩占不到丝毫便宜。府内的侍卫此时赶了过来,将老头五花大绑,带进了府衙。王诩也懒得与他废话,让人将那些受伤的女孩一并带入府中。 一帮人前后簇拥着王诩来到了正堂。姬元躲在一名魁梧的侍卫身后也偷偷跟了进来。她摔倒时,有人肉坐垫。起来后,拍拍屁股又是活蹦乱跳的。而那四名婢女可就惨了,不是脑袋肿包,就是脊背淤青。四个女孩正在倒座房内敷药。小小年纪被伤成这样,皆是梨花带雨低吟轻泣。 孙武也不知周围是个什么情况。感觉人很多。方才还有人架着他,如今却无人搭理。他站在堂前,试着挣脱身上的绳索。 “老夫乃耄耋老翁,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 仍旧是无人理他。片刻后,听到细碎的脚步声。貌似是个女子来到了他的面前。从空气的波动中,他能感觉到面前的女子正抬起手准备摸他。孙武大惊,像个虾米一样向后一跳。 “作甚?想弄瞎老夫的眼吗?” “老...贼!大人有命,让奴婢为您擦去眼上的石灰。” 老贼的称呼,已经是府中之人对孙武最友善的表达方式了。婢女似有些为难。孙武向前蹦了两步。由于双腿也被绑缚着,样子有些滑稽。兵圣的形象荡然无存。来到女子面前,孙武低下头,嗅了嗅。闻到大豆的味道,这才安下心来。 婢女用豆油擦去他眼皮上的石灰后,孙武这才朦朦胧胧的睁开了眼。脸上仍是一抽一抽的。估计石灰粉仍有部分残余灼伤了皮肤。 “孙武!本宰问你,昨日入我府中偷盗,可是你这老贼所为?” 看到王诩一副升堂审案的架势,孙武心头一紧。这小子是打算以律法来治他的罪。若是认了,必然名声扫地。他连连摇头,矢口否认。 “不是。绝对不是。老夫岂会行偷盗之事?” “左右!翻看此贼衣袖。” 孙武被绑的结实,蹦来蹦去。最终还是被侍卫摁住,察看了衣袖。 “回大人!袖口绣有’诩’字,乃大人之物。” 王诩冲着孙武冷笑,随后,偏过头看着师爷。 “牟家宰!入室行窃,按我大卫律该处以何刑?” “回上吏!黥刑。” 他回过头来,笑容奸诈无比。孙武却是不以为然也回执一笑。 “刻什么字皆可吗?” “呵呵...当然是要在犯人面上刻以罪名了。” “本宰以为,堂下之人厚颜无耻。刻上’老不羞’最适合。” 第63章 风波平息 堂中一阵哄笑过后,孙武也跟着笑了起来。 “哈哈。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尔等知否?” 法令中规定,七岁以下的孩童(悼)与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如若犯罪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孙武甚是得意,开始嘲讽全场并说教胥吏不懂律法。老人在大周的社会地位崇高。只要不触犯原则性的错误。即便是失手杀了人,亦可免刑。 话说在大周朝,除了堂上这位奇葩老头能做到一跳三米来高,杀人如砍柴。估计其他耄耋之年的老者,走路尚需旁人搀扶,更别提犯罪了。 然而,下一秒孙武便笑不出来了。 “牟家宰!若是庶民老者盗取士卿官衣,招摇行骗,可否免罪?” “回上吏!罪无可赦。” 在这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中,庶民冒充贵族身份乃是死罪。无论是老者亦或是孩童。孙武这才恍然清醒。他随手偷了件玄色的衣服,居然是官服。 由于冬季已至,阿季将王诩官服外的丝质纱衣剥离后收纳起来。这件玄色的棉布衣服,看上去和普通士族穿的衣服并无太大区别。这时候每个国家的装束都不一样。谁会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王诩一抖袍袖,笑嘻嘻的走到孙武的面前。 “若是你肯去子静姑娘的灵前祭拜,好好悔过,我不告你,你自然无罪。” 绕来绕去,还是让他去磕头认错。孙武松了口气。只要对方不起歹心,腆着老脸继续磨呗。 “此事休提。你放了老夫。老夫将这易容之术传授与你。今后你想骗谁骗谁。岂不快哉?” 王诩不屑的说道: “奇巧淫技。” 就在这时,老者的身后突然传出女子的话音。声音有些跳脱。 “好呀!好呀!老先生教我。我让卫诩放了你。” 所有人的目光齐齐向孙武身后望去。只见一位身着鹅黄色裙衫的女孩正挤过人群,向老者凑去。孙武偏头一看。瞧见来人居然是偷袭他的小丫头。于是,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 “始龀小儿!滚一边去。老夫没空搭理你。若非你这贼丫头,老夫岂会被擒?” 被老人鄙视为没换牙的小屁孩,姬元倒也不生气。见老人被绑的结识,于是扮了个鬼脸,扯着王诩的衣袖撒娇道: “卫诩!答应他。让他教你,然后你再教我。嘿嘿...今后溜出门去,看谁还拦得住?” 想象很美好。可是... “你谁啊?” 感觉少年这句漫不经心的话,如同空谷中的呐喊,回荡在女孩的心中。姬元呆傻在原地,拉着王诩的小手也随即落了下来。孙武着实对这丫头没有好感,跳了两下,隔开女孩。继续与王诩讨价还价。 “这样...这样...老夫教你功夫。你人品不错,可以传承老夫的绝学。” “气功?” 孙武皱了皱眉。感觉面前这小子随口道来,便是发人深省的词汇。见王诩对气功有兴趣,他扭着屁股将身后的姬元推开。又蹦了一步,贴上王诩。 “好名字!就是气功。”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尖锐刺耳的大叫。两人的耳膜差点被震碎了。 “啊...喂!” 随后,那被无视的女孩,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王诩的鼻头开始喝骂。 “混蛋卫诩!大坏蛋!本公子乃是邑主的胞妹。昔日你去戚城易剑,还是我跟在一旁呢。你居然不记得本公子了。亏我还穿着你送的鞋子。忘恩负义的家伙!” 女孩一边骂一边踢踏着脚上的皮靴。众人皆是一脸茫然。 “你...不是兰公子的侍婢吗?” “哼!瞎了你的狗眼。本公子乃是卫国宗室之女,卫元是也。” 被晾在一旁的孙武,听到女孩王姬的身份,赶忙跳了过去。 “小丫头!你让他放了我。老夫说话算数。” 姬元冲着老人一眨眼。开始为其松绑。 “包在本公子身上。老爷爷,您可不能骗我。” 王诩勃然大怒,抓起女孩的手腕。 “你敢。左右!给我拿下。” 姬元没想到,王诩竟敢对她动手。 “卫诩!你敢。我乃卫姬。我让姐姐砍你的头。” 说着便被架了出去。谩骂声一直到府外的庭院,这才消停下来。随后,王诩命人取来了两坛酒。他将侍卫支开与孙武坐在大堂的地面上。抱着酒坛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孙武肚里的酒虫被他这么一勾,心里痒痒的。嘴唇微微颤抖。 “喂!给老夫也喝一口,解解馋。” “你可有心爱的女子?” 孙武不说话。舔着干瘪的嘴唇,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酒坛。鼻子不停的翘动。嗅着四溢的酒香口水不禁流了出来。 “我给你讲个故事。一个我很讨厌的女子,为何会为了我心甘情愿去死的故事。” 半个时辰后,野宰府的大堂传出两个男子的喝彩声。 “彩!彩!彩!” 在偏厅等候的侍卫与下人赶忙冲了过去。瞧见一老一少抱头痛哭的模样。众人瞠目结舌,不明所以。 “谁说老夫没有心爱的女子。她叫多拉。你懂个屁啊。你的故事虽然感人,但是没老夫惨。呜呜呜....” 卫戴愕然的张大嘴巴。 堂堂孙武子被诩大夫这样的后辈数落的泪流满面,简直不可思议。他们一会儿举起酒坛对饮,一会儿又抱头痛哭。就像两个撒泼打滚的孩子,偶尔还蹬一蹬地上散落的绳索。 谁能解释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众人皆是这般想法。 诸人静悄悄的,听着两人莫名其妙的言语,面面相觑。诸如,孙武说新婚之夜妻子死了,王诩没他惨?王诩则称自己死了,妻子苦等了一辈子。孙武没他惨。两人抱头痛哭一阵后,孙武又称大周的最西边有个国度,他想去看看。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全完听不懂。 卫戴抓耳挠腮,欲言又止。内心莫名的冲动。甚至有种现在就找个大鼎举上一举的想法。 天色渐渐昏暗,寒风呼啸着穿过大堂吹向两人的脊背。孙武摁着王诩的肩头,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 “不就是祭拜嘛。老夫答应你。以稽首之礼叩拜那子静姑娘。走走走...大男人哭哭啼啼成何体统?” 随后,两只酒坛被豪爽的摔碎在地上。大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凉之感。两人跌跌撞撞的朝着大门外走去。卫戴领着一众侍卫赶忙追了上去。 事情太诡异了。这算什么?灌醉老头,再骗去灵堂祭拜? 侍卫们望着两人勾肩搭背的身影,皆是一副愁眉深锁的表情。走出大门,来到了庭院。一众买了酒前来参观兵书的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们瞧见发起人王诩正与一名老者并肩朝垂花门走去。其中几人忙拦住侍卫询问情况。 在得知这一切都是野宰大人与那老头的赌约后,参观活动就此不欢而散。虽说打赌之事,他们也乐在其中。然而,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人利用,这种感觉总归是不舒服的。随后,他们骂骂咧咧的也出了府。他们尾随着王诩一路而行。直到王诩等人转入食肆旁的街巷时,他们才拐到路对面,将酒肆的掌柜揪了出来。纷纷拎着酒坛要求退货。更有甚者大声叫嚷着,扬言要去国城状告卫诩滥用职权,骗取钱财。 云梦因孙武掀起的风波,终于是平息了。 姬元被关押在柴房,到酉时才被放出。女孩骂得口干舌燥,嗓子都有些沙哑。最后,只得带着四名受伤的婢女灰溜溜的离开。回到邑主府见到姐姐后,姬元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躲在姐姐怀里哭得花枝乱颤。她一边哭泣,一边添油加醋的数落着王诩的罪责。 “你休要胡说,卫诩是何人,姐姐自然知晓。戴偏长护卫在他左右,又识得你的身份。卫诩轻薄与你,他岂会坐视不管?定是你这丫头胡闹,让他教训了?” 女孩委屈的撅起小嘴,泪眼汪汪的看着姐姐。她撩起衣袖,露出纤细的皓腕。 “姐姐不信元儿却信那卫诩。你看!元儿被他欺负的,手都抬不起来了。” 当看到手腕上的淤青时,姬兰一僵,稍显错愕。 “好啦!我会问清楚的。若是他真的对你无礼。姐姐定会重责卫诩为你出气。” 姬元比王诩小了三岁,从辈分上讲,算是少年的姑姑。以元儿的性格,若是讨不得便宜必然会自报家门出言恐吓。可王诩明知对方的身份,依然与她计较,这着实令人费解。 姬兰觉得事情蹊跷。安慰过妹妹后,她唤来侍女小柔。 “柔儿!你备份厚礼送去卫诩府中,将今日的事情问个明白。呃...别让他误会。” 待到戌时,小柔归来。她将从卫戴那里了解的情况一字不差的禀明后,姬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坐在书案前不住地哀声叹气。 妹妹与王诩的矛盾是小。无论谁对谁错,各打五十大板,问题都好解决。然而,孙武这样的烫手山芋突然出现在云梦。这事情就棘手了。孙武背后有齐国这座大靠山。越国又将其视为跗骨之蛆,意欲斩除。两方皆是卫国惹不起的重量级选手。这样的祸害比晋国内乱更令人头疼。 除了这些,姬兰更在乎王诩的安慰。孙武隐匿行踪几十年,各方势力都想打他的主意。若是王诩与他有了联系。此事传扬出去,将来的日子恐怕是不好过了。 这可怎么办呢? 姬兰冥思苦想了半晌后,浅浅的笑了。 “柔儿!将炭盆取来。” 她拿出一卷空竹简,摊在书案上雕刻起来。那所谓的《吴王兵法》,开头的那段变成了“孙子曰...”女子将后面的部分,按照自己对兵法的理解雕刻了满满一卷。随后,又从书架上拿出最近处理的公文。她对比了竹简的颜色,仔细的挑选了一会儿。最终选出四卷看似差别不大的竹简堆在案头。 “把这些书简都烧掉。待到字迹模糊时,再取出来泼水浇灭。” 小柔拿着四卷公文,将有字迹的一面放入炭盆之中。白烟袅袅升起,“噼里啪啦”的声响随之传了出来。她手握竹片,偶尔挑起那些冒着火苗的书简,像是烧烤一般。有字迹的一面需要烤得焦黑,而光滑的一面则要烤得暗黄。 一刻钟后,侍女从火盆中挑出了五十几枚焦黑的竹简用水浇灭。姬兰拿着那卷半真半假的《孙子兵法》走了过来。她将手中的竹简一半放入炭盆中,一半挂在铜盆的边缘。随后,从那烧焦的竹简中挑出二十几枚各不相同的黑色竹条。 待到这些事情做完,表臣百司府的小伯深夜应召前来。姬兰随即下达了命令。 “以云梦驻军之名,将此书送往司寇府。告知他们这是那日系匪寇厮杀,从酒肆失火中所得。若是有人问起,皆报不知。” 一日后,一支千人的送葬队伍,缟素满天,从朝歌出发,沿着商道向着东北方的齐国缓缓行去。阴谋在黑暗中发酵着,宋国、晋国、卫国先后受到越国死士迫害的国家。许多身负仇怨的人正在黑暗之中,窥视着那条准备最后张开血盆大口的巨蛇。无数的恶意悄悄地笼罩在昔日南王的宝座上,正在悄然无声的腐蚀着春秋最强霸主的地位。 仇由子静被安葬后,荧泽赴任的事情日渐临近。寒冬腊月背井离乡的感觉,着实让一直生活在云梦的王诩与阿季有些感伤。 寒风肆虐着,书房里的窗户敞开着。孙武盘腿靠坐在窗边,王诩则蜷缩着一条腿,手臂耷拉在膝盖上。两人被一张矮几隔开,正在闲谈。像是冬日里爷孙之间坐在热炕上悠闲的唠着家常。 酒爵交碰的声响,不时传到小楼下方。阿季偶尔抬起头向楼上望望,露出浅浅的笑容。然后,继续忙碌着家务。 “你愿将身世告知老夫,可见你我也算是坦诚之交。有个关于你的秘密,老夫不知当讲不当讲?” 孙武饮下一爵酒,看了看王诩,表情些许复杂。 老者的行踪当然是比王诩的身世更让人觊觎且麻烦。相互间的坦诚,或许是彼此消除隔阂,还能坐在一起成为酒友的原因。 “有什么不当讲的。我这公子的身份,说出去惹人笑话。” “其实老夫这易容之术乃是从越人那里偷学而来的。当年勾践派人刺杀了你的父亲,遂命人用这仪容之术假扮出公辄,企图吞并卫国,逐鹿中原。岂料晋齐两国亦在暗地扶持宗族势力。后来的事...你也知晓...卫国内乱。假冒的国君意外被杀,勾践怕事情败落便谎称出公外逃,死于途中。老夫讲这陈年旧事,是想让你明白,你的父亲是个有为的君主...” 王诩为他斟了杯酒,两人对饮一爵。窗外的风徐徐吹来,凉爽与朦胧的醉意使人在虚幻与现实中交叠。 “你我能在此饮酒已是不易。这天下之人能果腹...便是满足。心存仇怨,就如同这饮酒一般,太奢侈了。” “呵呵...你倒是说的漂亮。不知是谁因一女子之死,逼得老夫大礼参拜?” “诶...这不一样。我何曾嫉恨与你?若是心存仇怨,你这老家伙还有命在此饮酒吗?” 说到这里,两人哈哈大笑起来。随后,谈及孙武的初恋女友,那名叫多拉的女子。 “老夫幼时,随父戍边北境,无意中俘获一队外族商贩。遂命士卒将其充作奴隶。其中有一少女,金发碧眼,短衣白衫,臂着铜饰,样貌甚美。她乞求老夫免去烙刑之苦。老夫本以为此女乃鬼方部族之后,念其可怜,便将她留在身边作了婢女...” 第64章 武学奥义 鬼方乃上古大隗氏。商朝时期居住在新疆的部族。相传因聚居地苦寒,气温骤降导致难以生存,所以他们南下入侵了商朝。后来被商王之妻妇好领兵击败,鬼方自此便没了动静。 老人一爵酒,一滴泪。讲述着一段主仆间凄美的爱情故事。那似乎是他悔恨终生又刻骨铭心的初恋往事。耄耋之年的孙武一直漂泊在外,他不肯归家与儿孙共聚天伦之乐。一方面是因为族中宝物失窃,他无颜面对父老。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在死后与那名叫多拉的少女埋葬在一起。 孙武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他改变很多不可能改变的事。在这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中以奴隶的身份成为贵族的正妻是绝对不可能的。然而,孙武却做到了。他为了心爱的女子从此踏上了血与火的道路。如果没有战功获爵抵罪的社会制度。无法以此来对抗命运,或许兵圣之名亦不复存在。 孙武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与相爱之人走到了一起。命运似乎给他开了个莫大的玩笑。就在两人成婚之日,孙氏家传千年的宝物被盗。盗窃者将宝物交由同伙转移时被孙武所杀。当孙武恼怒的揭下那人的面具时,一生的噩梦便开始了。 行窃之人乃是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多拉。少女与他成婚便能名正言顺的进入孙氏宗祠,在密室中盗取宝物。孙武误杀爱人痛不欲生。 少女临死前,告诉他自己是希腊的圣女,一辈子是不能嫁人的。多拉之名便是神明赐予的礼物。她不远万里来到齐国,只是为了拿回希腊神话故事中宙斯赐予雅典娜的那面盾牌——埃癸斯。多拉身为神殿的女祭司,需以贞洁之躯终生侍奉神明。或许是为了让恋人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想回到雅典。请把我埋在女神像的脚下。那里是所有祭司魂归的地方。答应我。” 悲剧过后,孙武带着女子的尸身出走。他无颜再见族人。后来,与伍员辅佐阖闾打败楚国名声大噪,在吴国便安了家。孙氏本家一直找寻他的下落。孙父更是追到吴国劝儿子归家。为了尽孝,孙武娶妻生子,将妻儿送回了齐国。 老人说得很伤情,王诩却是听得啼笑皆非。 “什么雅典娜?还黄金圣斗士呢。此时的希腊人估计是一身短打,穿着开裆裤到处跑呢。你老实说,是不是又编故事骗我?那女子如何从希腊而来?你到底知不知道希腊在什么地方?若是徒步到齐地,估计要走几年的时间。你那小情人那时才七八岁,如何做得了圣女?老头!你被人骗啦。” 古希腊文明在公元前800多年出现。也就是说晚了周朝二百多年,且不算夏商两朝一千多年的文明,华夏文明尚未有过神器发现,凭什么希腊文明就有了呢?王诩虽然对历史不了解,但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可谓历史悠久,倒推一下时间,差不多也能算得出来。 莫名被激起的爱国情怀,让他不禁较真起来。他走向书案,草草几笔,画了张世界地图。随后,指着希腊的位置,说道: “呶!这就是希腊。看到了吧。骗人的!亏你一生痴情却被那女子骗了。可怜啊老头。哎...来!多喝点酒。借酒消愁。” 王诩将地图放在几案上,为孙武斟满杯中酒。老人拿起地图,捧在手上,双手颤的厉害。 地图上大周的疆域仅仅标注了两座城池,洛邑与临淄。孙武的目光在两地间游离不定,随后,皱起眉看着临淄与希腊的位置。似乎是在推算希腊与大周的距离。 不久后,孙武颤抖着枯瘦的双手,放下地图,惊惧的目光看向王诩。 “小子!你如何得知希腊的位置?快告诉老夫。” 王诩皱紧眉头,沉吟着。 若是告诉孙武,自己上辈子去过希腊旅游,对方定然不信。 若是说这辈子曾经去过,那对方更是不信。方才还称两地相隔万里,要走几年的脚程。 “你相信有些事情,生而知之吗?譬如你那《孙子兵法》,我虽未曾见过,亦可背的出来。” 满口的胡说八道。 然而,孙武居然相信了。老人两颊的白须颤颤巍巍。眼神之中的惊惧陡然褪去,开始变得欣喜与狂热起来。他抓紧王诩正端着酒爵的手。 “老夫信你。带老夫去。” 酒水从酒爵中暴涌而出。骨头微微作响。王诩痛得龇牙咧嘴。 “疼疼!放手。” 孙武缓缓松开了手。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王诩哀叹一声。 “哎!值得吗?兴许是那女子怕你轻生,所以才出言骗你的。” “呵呵...无论对错。老夫一生都不愿活在悔恨之中。怜她是老夫的错。杀她亦是老夫的错。至于她是否在骗老夫,老夫不去计较...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可要想好了。此去一路艰险。或许没到希腊便会死在途中。穿越草原、沙漠、戈壁,翻越山川河流且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妥善的安排,九死一生。” “你若肯带老夫去,老夫将毕生所学全部传授与你。” 王诩揉着自己的小手,不屑的眯起眼睛。 “切!我是那样的人吗?再说了你有什么可教我的?你那兵法?我倒背如流。易容之术不就是拿张猪皮贴脸上嘛。有什么好学的。” 孙武同样不屑的看着他。随后,将手中酒爵向上方一扬。 “无知竖子。看好了。” 酒液在王诩的头顶散开,他尚未来得及躲闪。只见老者的手指疾如闪电般的戳向那悬在空中的液体。随后,液体爆散开来,无数晶莹的水珠凝滞在空中,时间如同静止一般。王诩惊疑的昂起头。片刻后,头顶下起雨来。 房间沉寂了一会儿,王诩摸着脸上的水珠,难以置信的向老人看去。话音打颤的说道: “你...你...怎么...做到的?” “答应老夫的要求,便告诉你。” 他眨了眨眼。 若是学会这一招,以后帮人浇地,人工降雨嘛。被人喊一声王大仙亦是很不错的。 “呃...我确实有事。这样吧。快则一年,迟则两年。等我忙完了事情,定然带你去希腊。说话算话。” 孙武点了点头。站起身,背对着王诩,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好!这一两年内,老夫便跟着你。” “那你快说说,这是什么名堂?气功?” “魂者神也,阳也,气也。魄者,精也,阴也,形也。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武学之奥义..在于取魂。” 古人认为魂是指人死后,肉眼看不到的东西。而魄则是实体,譬如精血肉体。 “说简单点。听不懂。” “相传上古时期,人可逆天改命修仙得道。更是飞天遁地,无所不能。老夫本以为这些只是传说,我自幼投身军伍与普通武者修炼的环境略有不同。战阵之地,伏尸遍野,魂气极重,老夫吐纳锻体之时,隐隐感受到一丝不同的气息存于丹田之中。于是,将这气息用于发力,所以才会有此神迹。你明白了吗?武学的奥义便是杀人取魂。” 王诩像是在听鬼故事,冷汗直流。 “老夫翻查古籍,亦发现些修炼之法。然而,与如今之法却是相悖。老夫推断,上古时期,魂气并非归于天,而是还于地。所以万物皆可沐浴魂气,发生变化。自然比如今修炼之法要快上许多。人死后,尸身中的魂气会略微溃散而出。不过只存在半个时辰。若以吐纳之法将其引入体内。久而久之,在发力时魂气便会伴随着血气涌出。” 听到这里,王诩不禁回想起那重幻境。依稀记得那位与他样貌相似的少年曾说过的话。 “智慧是吞噬基因。” 如今,武学居然是吞噬灵魂。这个世界还是真实的世界吗?他深吸了一口气。孙武继续说道: “不过这魂气用出一分,便少了一分。只有在战场中修炼,最为便捷。老夫编写兵书,其实是为了传承武学。若是想获取魂气,自然要擅使谋略。知己知彼,每战必胜,方可精进武艺。” “你这老东西。心眼倒是挺多。莫非是怕传承之人在战阵中死掉。你这杀人的武学便从此失传?” “胡诌!你这混小子将老夫苦心编写的兵书抄送与人。老夫若不是担心此事流传开来,祸及天下百姓。又岂会着了你的道?” 这鸡贼的老头分明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这么恶毒的东西被他搞出来。恐怕是想将《孙子兵法》与武学的奥秘一起传给徒弟。然后,那人便可借助兵法既能在战争中立于不败,又能修习武艺。 王诩这般想着,将背身的孙武拽回到位置上。 “好啦!喝酒,喝酒。” 与老人对饮了一爵酒后,他似笑非笑的说道: “如今我既有了兵书又知晓了这秘密。老头!你就不怕...将来我与你徒弟打得死去活来?” 一句戏言,却让孙武感慨万千。他垂下眼帘,望着楼下发呆。 下方的空巷中一位带着头巾的妇人正佝偻着身子,清扫街边的落叶。妇人身边跟着个孩童。小孩的脸蛋红扑扑的,不时捧着手放在嘴边哈气。 “娘!这么冷的天,干嘛要出来扫地呢?这又不是咱家的院子?” 妇人直起身,将扫把竖在一旁抵在墙上。 “季儿!这树叶无人打扫,若是下了雪地上会很滑的。万一有人摔到,那就不好了。” 孩童撅起嘴,指着书房这边的王诩与孙武。说道: “可是娘...这明明是他们家旁的巷道,为何要让娘来打扫?这不公平。” 妇人抬起头,看到那边敞开窗子的小楼。窗边的一老一少也正向她看来。妇人微微颔首,俯下身子拍了拍孩子脑袋。压低了声音,微笑着说道: “季儿!你看!那老翁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娘来打扫便是做了件好事。做人呢。不能太过计较。” 此处的街巷少有人至。地面是石板路,落叶腐败的速度较为缓慢。由于长期无人打扫,在夏天时还会生出不少蚊蝇。妇人的举动,着实令王诩汗颜。隔着窗子,他拱了拱手。孙武则是默默的看了那孩童许久。 “老夫这一生,只顾着自己。对长辈不孝,对儿孙亦无教诲。这东西害人害己,传给你老夫倒也安心。” “喂!老家伙。原来你没安好心啊。希腊的事,我反悔了。不去了。” 孙武并未因他的话而感到气恼。随后,施施然的说道: “你可知如若此书流传出去,今后战阵之道将会逆变吗?老夫这兵法就如同那孩童的指责,乃是利己之道。将战争中诸方的不利转变为有利。兵法之中以弱胜强,被世人传得神乎其神。事实上,不过是逆转不利。如同商贾牟利一般,不择手段。若是此道一开,礼法荡然无存。老夫这么做,无非是想传承武学罢了。说来还是私心...利己。” 或许这样的话,旁人听不懂。然而,把《孙子兵法》熟用于商战的王诩,却是明白其中的含义。在市场的竞争中,没有完美无暇的产品,只有将产品的卖点和己方的优势放大到足以掩饰缺点与劣势的程度。如此才能打败竞品与对手。所以,战争中从来都没有以弱胜强。只有综合实力上的以强胜弱。 譬如,人数上没有优势,在就单兵素养上解决问题。地形没有优势,就在装备与阵型上做出改变。天气没有优势,就以灵活的机动性来逆转。若是无法奏效,便将对手一同拖入泥潭。最终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只要强于对手。战局必然扭转,战则必胜。 春秋仍旧尚礼,发动战争需要名正言顺。哪怕是打着幌子,挑起不义之战。在大周数百年的文化熏陶下,战前祭祀占卜,战时列阵对决,战后不杀降俘。打战是讲规律的。战前不行神事,士卒便无士气。战中突然袭击,乃为将者所不耻之举。战后杀降俘,即便取胜亦是名声扫地。 王诩连连点头。难怪《孙子兵法》能成为兵家至宝,流传千年而不败。被后世应用于商战之中,其中蕴含的思维逻辑与哲理更是令现代人叹为观止,可见孙武的远见卓识。 “你性子怯懦,安图享乐。交到你手里,老夫安心。” 一言中的。好不容易对孙武产生了一丢丢的好感与崇拜,伴随着这句话的脱口。王诩凝视着对方,犹如一条恶狗。反驳道: “我哪儿有你说的这么不堪?我何时怯懦?何时享乐?你说清楚。” 下一秒,老者的话令他语塞。 “敢杀人吗?” “呃...” 似乎他曾对那死去已久的卫常起过杀念。不过,让他自己动手杀人。王诩确实不敢。随即,目光闪躲。 “老夫年事已高。再支持个十年,想来...并非难事。趁着腿脚方便,将所爱之人带回故里安葬,便是此生遗愿。至于儿孙嘛。哎!老夫既无教养之功,也不盼子孙尽孝了。” 老无所依,客死异乡。这份痴情着实令人感佩。 “别说这丧气话。等一两年,我安顿好了。带着你出国旅游,咱们一路游山玩水。若是那边好,就一起定居。我也不回来啦。顺便去英国看看女王,都不用办理签证,多好的事。别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一把年纪的...骗人眼泪也不害臊。” 孙武欣然一笑。 “这就对了。我跟你讲,你们孙家可不得了。将来有个孙膑,跟您老一样厉害。打遍天下无敌手。春秋有您这大孙子,战国又有个小孙子。你们孙家皆是孙子。” 瞧见老人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王诩心中偷乐。 街巷中,打扫落叶的妇女已经带着孩子离去。寒风袭来,刺骨的凉意将二人面上泛起的红晕渐渐消散。 史上最强的组合即将赶赴荧泽。在这动荡的时局,有墨子与孙子的陪伴,王诩的内心又回复到了最初宁静与安逸的状态。淇水对岸,他期待着那处属于他一人主宰的地方。 第65章 出发!荧泽 农历十一月十三,晋国六卿在晋阳城下已经混战了整整十日。初时,双方各有死伤。几十万大军因摆不开阵势,所以不分上下。然而,此时的战局正悄无声息的发生着变化。四卿合围之势已成。中行氏与范氏十五万大军的补给被断。不出五日,他们皆会因缺粮被困死在晋阳城下。 夜幕降临,邯郸城中亮起稀稀疏疏的灯火。寒风无情的肆虐着,城市正中央的殿宇,一杆旌旗被大风吹折,掉落在庭院之中。褶皱的旗帜上出现了一个暗红色的“荀”字。寒风呼啸而至,如同翻开书卷将那旗帜的另一面显露出来。 “范”.... 范府内灯火通明。三名男子的剪影映在门窗上。他们似乎都站在靠近大门的地方,黑色的身影被勾勒出清晰的轮廓。冰冷的声音夹杂着一丝嘲讽从屋内传了出来。 “两位公子好好想想。若是你们觉得可以取代乃父登上家主之位。那此时,便是最好的时机。北上救援无异于取死之道。无恤虽有良策,然...与死人多说无益。” “赵无恤你什么意思?” “在下无非是想提醒二位,眼下是个机会。要不要把握,如何把握?皆取决于二位公子的选择。无恤只不过做个顺水人情罢了。” “这么做对你有什么好处?难道你冒险前来,只是为了化解你我三家的仇怨?” “呵呵,公子不信?好吧。若论私心,智氏做大...对于大家都没有好处。无恤是想给中行氏与范氏指一条活路。只有你们活得久一点,我赵氏才有时间与智氏周旋。当然顺便拉你们一把,算是为家父当年得罪之举,弥补一二。” “狂妄!赵无恤,你就不怕我们杀了你。” 身影交错在一起。屋内的人似乎是起了争执。不一会儿,那嘲讽的声音带着些玩世不恭的意味又传了出来。 “噢?为何要怕?在下此次前来是为献计,是为救你们两家。无恤何惧之有?若是两位公子愿杀我一人而断送全族性命。无恤也算为赵氏除去祸端,自然更不用怕了。哈哈哈...” 人影分开。其中一人似乎是在躬身施礼。窗户上的黑影变得单薄模糊起来。 “无恤公子!还请明示。” “你们两家各拿出一半家财,即刻赶往洛邑朝见天子。如果两位公子够有手段的话,大可让天子定智氏谋逆的罪名。” “智氏出兵乃受君上之命。天子又岂会不顾君上的面子而去定那老贼的罪呢?” “那如果你们在天子身侧,手握九万重兵...朝发夕至。呵呵...你猜天子会答应吗?两位公子请写封书信交由在下,让令尊取信与我。后面的事就交由无恤了。” “无恤公子到底何意?” 声音戛然而止。屋外呼啸的寒风也渐渐失去了声响。一刻钟后,房门被推开。一位年轻的公子走了出来。他走向庭院的中央,捡起那被大风吹断的旗杆。顺手抖了抖旗帜上的尘土,将其递还给了身后相送的另外两位公子。 “收好啦!范氏倒不了。” 随后,男子出了范府,登上一辆马车朝着西北方向驶去,消失在夜幕之中。 第二日天还未亮,云梦的城门开启。一支近六百人的队伍穿过城门,朝着东方淇水河畔的方向进发。 一百名甲士与二十辆载满货物的马车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开道。中间是辆驷马驱使的华丽车驾。二十六名侍卫护佑在马车两侧,后方跟着三十名仆役婢女以及后队的四百名甲士。 队伍打着火把,浩浩荡荡的向东方挺进。一个时辰后,天色渐渐明亮,他们来到了淇水河畔。大队的人马停在原地驻足不前。卫戴身披甲衣,威武不凡。他快步来到那辆豪华的马车旁,隔着布幔抱拳道: “禀大人!河道结冰,为安全计,劳请诸位下车步行。” 随后,抱怨声从车内传了出来。 “哎呦!骨头都快散架了。我们下车,还是走走路吧。” 禽滑厘勒紧马缰从驭手的位置跳下车来。他奇长的身高,下车时的动作犹如坐在椅子上起身一般简单。随后,他撩起布幔,墨翟探出头,先从车厢内钻了出来。紧接着,是王诩与阿季。然后是孙武与两个仆人。 一行人舒展着筋骨,眺望前方。那低矮的河床上一片白茫茫的景象。孙武捡起一块大石头向结冰的河面丢去。冰屑横飞,石头向远处滑去。 “传老夫军令。前军过河扎营。中军随后,仆婢生火造饭。后军卸下马车辎重,徒步运送过河。” 如今有兵圣孙武加入。行军打战之事自然是要交给这位行家来指挥。 卫戴领命后,立即以少司马的名义向禁军传达命令。不一会儿,全军各自分工,有条不紊的执行起来。 一百名甲士支起二十座营帐。侍卫砍柴凿冰,仆役婢女负责生火做饭。二十辆马车装载的货物被四百甲士悉数卸下后,他们扛在肩上徒步穿越冰面。最后,为了防止马匹在冰面上打滑,马蹄被裹上布片。马车之间拉开距离,按照先后顺序依次渡河。 云梦与荧泽被淇水隔开。这处的河段上有一座简易的木桥,可容纳三人并行通过。然而,宽大的马车却是不行。 这里位于淇水下游,冬季水位较低。河中最浅的地方只有半米。由于淇水尚未与黄河连接。自河流的上游冲刷而下的腐物会沉积在这里,鱼群也随之而来,聚集在此处觅食。久而久之,在周围孕育出一片沃土。堪称卫国的鱼米之乡。 过去,河的两岸本是肥沃的良田。如今却已是满地枯黄的野草以及河道旁随处可见的废弃渔船。昔日荧泽古城尚在之时,那里的百姓便勤劳的开垦荒地,一直拓展至淇水河畔。而今这荒凉的一幕,令人不禁惋惜,追忆起荧泽过往的繁华。 就在第十五辆马车穿行冰面时,河面上的冰层突然裂开。驭者勒紧马缰,安抚受惊的马儿。车轮陷入碎裂的冰层,河水渐渐涌了出来。马车开始倾斜。在这危机的关头,卫戴健步如飞冲向河中央。他站在马车后方,一把托起车踵,将那独辕车举了起来。顿时引来一片喝彩之声。 此时,王诩等人在营帐内喝着热粥。闻声后,端起木碗纷纷走出帐外。王诩舀了一勺满是肉糜的黄米粥放入口中,来到孙武的身侧,囫囵的说道: “你一早就知道河面上的冰层会裂开。所以才命士卒卸下马车上的货物,徒步搬运。说说,你是如何看出来的?” “石头。” 王诩将木勺放入碗中,冲着孙武竖起大拇指。 “哦...原来如此。石头弹起的高,说明冰面厚实。若是弹起的低,说明不结实。我猜的对吗?” 孙武吹了下唇上的胡须,瞥了王诩一眼。 “胡说八道。老夫岂有如此眼力?方才掷出石块之地,附近尚有未冻结的地方。溢出的水较多,所以才会提防。若是冰层不结实,早就被石块击穿。老夫又岂会蠢到命人穿越河面。笨蛋!” 王诩大囧。看来是他想多了。干笑了几声后,一群人来到了河岸旁。 此时,卫戴已经将马车从水中拖出。驭者配合着他的动作拨转马头。就在卫戴俯身放下马车后,驭者赶车离开的一瞬间。卫戴脚下的冰层陡然炸裂。明显这弯腰的姿势,即将摔出狗啃屎的效果。众人惊呼一声,不忍直视,不禁都闭上了眼睛。 待到众人睁开眼时,只见卫戴双掌撑在前方的冰面上,后脚没入水中。像是在做俯卧撑一般。众人齐声喝彩,夸赞卫戴功夫了得。然而片刻后,那人仍旧是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周围顿时安静下来。 “卫戴不会是受伤了吧。滑厘!你去看看。” 禽滑厘一口将碗里的肉粥喝完,递给墨翟便跑了过去。随后,周围的士卒哄堂大笑。王诩迷惑的向河中央望去。卫戴已经站起身来,而河水仅仅淹没了他的小腿。王诩不禁失笑出声。 “他怎么还不出来?吓傻了吧?” 冬日河水冰冷刺骨,不知为何,那人却站在水中低着头,像是感觉不到寒冷一般。半晌后,卫戴弯下腰像是在河里摸索着什么。随后,一坨笔直的东西被他捞了出来。一个,两个,三个... 那漆黑的东西,像是被冻僵的鳄鱼一般,直挺挺的被他丢在冰面上。片刻后,他与禽滑厘一人拎着两条向王诩这边走来。 距王诩还有五丈的距离时,王诩手中的木碗突然掉落在地。他捂住胸口,蹲在地上开始狂吐不止。围观的士卒瞬间面色惨白。 向他们走来的人,手里拎着的东西竟然是冻僵的尸体。方才煮粥用的水,皆是从河道中凿取的冰块。眼下众人只觉恶心,胃里一阵翻腾。 卫戴随手便打捞出四具尸体。可见这河里的尸体更多。白茫茫的冰面下方到底存在着多少尸体,目前不得而知。军士们纷纷议论起来。 不久后,尸体被抬到了王诩的营帐中。孙武简单的查验后,从死尸身上的皮甲,扯下一片厚实的甲叶。他撕开手中的甲叶,里面露出一块湿漉漉的木片。 “这些尸体皆是晋人士卒。想必是从淇水上游的晋国漂浮而下。你们看!这甲叶内包有木块。此等制甲之法,兴于晋国。老夫断定,此事乃晋国内乱所致。开春后,此地的尸体必须打捞掩埋。不然云梦与荧泽很有可能...爆发疫病。” 由于犀甲、牛皮甲之类的护甲过于昂贵。无法大批量装备士卒,于是晋人便发明了复合甲。将木片或竹片缝制在兽皮内编缀成甲。如此一来,大大降低了制作皮甲的要求。普通的兽皮皆可用于制甲,造价不仅低廉且坚固耐用。 吐得七荤八素的王诩终于喘过气来。阿季搀扶着他来到孙武面前。王诩接过甲叶,说道: “好。我这就命人通知云梦。但是淇水沿途数百里,途径荒野之地甚多。仅一处打捞,又有何意?还是将此事上报百官有司,让他们拿个主意吧?” 就在王诩说话之际,后脑被孙武猛地拍了一巴掌。 “笨蛋!这样的好事,岂能告知旁人。老夫且问你,少司马是何官职?管理何事?” 王诩被抽得差点又呕吐出来。他摸了摸脑袋,随即点点头,看向孙武。两人笑得甚是奸诈。 在这穷困的年代,人死后衣饰同样是作为遗产留给子孙后代的。一匹布的价格是一个正常劳力大半年的收入。少司马除了负责本地的征兵与训练是士卒以外,还需负责牧马与打造军备。无论是复合甲还是皮甲,一甲少说价值千钱。 若是将此事传扬开来,估计十里八乡的百姓会纷纷下河捞尸。打捞尸体根本就不是问题,如何回收战甲,将其变废为宝才是关键。王诩不禁暗赞孙武的奸猾。 能有这样的大腿随行,从今往后,他可以高枕无忧的继续享受生活。待到姬兰举事之时,让这老头做总指挥。简直就是虐菜嘛。王诩只觉自己的运气好到没边。 队伍修整了一个时辰后,他们继续向荧泽进发。算算时间最迟申时便可抵达荧泽古城。车厢内,除了孙武的仆人昏昏欲睡。几个年轻人皆是兴奋地看着孙武,期待他讲讲昔日打仗时的英雄事迹。 孙武捋了捋胡须,笑道: “好吧。老夫就跟你们讲讲,我是如何以三万兵马打败楚军二十万之众的。” 孙武轻描淡写的讲述着昔日攻克楚都的经历。几个晚辈连连叫好。他们对老者的鬼主意佩服的五体投地。 当年郢都之战,楚军占据各方优势。不仅不防守郢都,反而提二十万大军出城迎战。楚军装备精良,主力皆是身着犀甲。于是,孙武遛着他们在夷水附近反复泅渡。犀甲浸水后,变得沉重不堪。追击的楚军主力已是精疲力竭,孙武瞅准时机将楚军一击而溃。攻克郢都后,便有了“孙武子,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的美名。 “厉害!不愧是兵圣。不知您老对荧泽招安之事有何高招?” 王诩鼓起掌来,一脸的媚笑。孙武拿起酒葫芦喝了一大口。随后,打了个酒嗝。死气沉沉的问道: “到了荧泽,你小子打算如何安置我等?” “嘿嘿。我打听过了。咱们在古城内扎营。有城墙遮挡,冬日里也不会太冷。” 老头勃然大怒。 “蠢货!居然让乃翁大冬天的住帐篷。老夫不去了。” 第66章 兵圣显神威 马车内不时传出嬉笑与喝骂之声。驾车的禽滑厘偶尔拨开身后的车帘,向里面探头张望。卫戴则偏头贴着车厢,步履轻盈的护卫在侧。他聚精会神的偷听着里面的谈话。偶尔将手放在腹部的战甲上,避免甲叶的摩擦声掩盖了孙武的话音。 正午时分,行进的队伍突然停了下来。卫戴赶忙跑去前队问明情况。不久后,他带着一位背负柴薪的老丈来到了马车一旁。 “禀大人!前方有两处土丘阻隔,道路狭窄。不知是继续前行亦或是绕行。还请大人定夺。” 卫戴禀报完后,车内传出王诩的声音。 “老头!都听你的。你来做主。” 片刻后,孙武从马车里走了出来。他站在禽滑厘的身侧眺望远方。 不远处,两座不足百米高的土丘上,稀疏的植被在寒风的肆虐下,扬起淡淡的尘土。下方蜿蜒的小路被夹在中间,蒙蒙的尘埃笼罩其上。那缥缈的感觉如同云雾笼罩的山谷。一时间,看不清谷内的情况。 此时,那背着柴薪的老丈正抬头仔细打量着孙武。随后,他笑呵呵的指着前方。 “这位老大人!前面是火龙岗。穿过此岗便是荧泽古城。从右方绕行则是黑龙潭。亦可到达古城。不过,那里常有山匪出没且道路泥泞。路不好走,也不安全。小老儿是荧泽的百姓,出来打柴碰巧遇到过路的贵人便提醒一番。” 老丈言语十分恭敬。目光落在孙武满头毫无杂色的白发上。他放下肩上的柴火对着孙武拱手施礼。孙武微微颔首,当着老丈的面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对方赶忙伸手去扶,孙武一个踉跄与那老丈抱在了一起。随后,尴尬的笑道: “哎呦!老啦!在你这年纪,老夫砍柴都不出汗的。” “呵呵!老大人哪儿的话。您身子骨健朗,能从这马车上跳下来,换做是小老儿可是不敢的。” 孙武感激的拍了拍对方的后背。偏过头,对卫戴说道: “传令!全军就地修整半个时辰,而后穿越此岗。” 卫戴抱拳领命后,疾步向前队行去。老丈背起柴火笑眯眯的与孙武施礼告别。听到孙武的命令,车厢内的人全都走了出来。 虽是坐在马车上赶路,要比在寒冬步行舒服许多。但是道路不平整且马车亦没有减震的措施。颠簸之下,无需乘坐一个时辰,屁股便磨得生疼。可怜孙武的两个老仆,一下车便要活动筋骨。一把老骨头着实遭罪。 卫戴通知完原地修整的命令后,急匆匆的回到马车旁向孙武禀报。这位纯粹的军人在偶像面前乖巧的犹如一只小猫。 “偏长!整队。一刻钟后,老夫校阅你手下士卒。剑不离身,披甲负弓,箭矢一斛,两人一戈一盾。有违军令者立斩不赦。” 这突如其来的军令听得诸人是目瞪口呆。然而,卫戴却是异常的兴奋。他抱拳领命后,带着手下一偏的护卫朝着前队装载辎重的马车狂奔而去。孙武表情肃穆,没有回应王诩等人的疑惑。而是举步走到两个仆人的身后,双手拍上两人的肩头。 “你们愣着干嘛?还不快去。误了时间,老夫决不轻饶。” 两个正舒展筋骨的老头听到这话,身子猛地一僵,拔腿就跑。几秒后,消失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那灵巧的动作与速度比卫戴快了不止一倍。 按照孙武的标准。这一身装备少说也有三十斤重。两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背负起来,着实有些吃不消。王诩好心的劝道: “老头!人家虽说比你小,可你这般虐待仆人。不太好吧?” 孙武冷冷一笑。 “仆人?呵呵。他们可不是仆人,乃是昔日统领万人之众的将军。” 众人面面相觑。感情吴国垮掉,是因为元帅带着将军一同辞职了。 五分钟后,当看到率先赶回来的两个老头时,诸人心中的猜疑瞬间消散。两位老者军容严整,不仅按照孙武的要求将装备穿戴整齐,而且一手持盾,一手持戈。更是多拿了一件装备。 孙武治军有方。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吴王后宫的妇人在他的训练下也可成兵。二十八人集结完毕后,孙武命自己的仆人领队,一众人朝着土丘的左侧绕了过去。随后,他唤来禁军的五位卒长,让二百后军先行。 “距谷口处三十丈,前军原地修整。若有妄动者,喧哗者,定斩不饶。后军与马车辎重立即随老夫绕行离开。半个时辰后,老夫会命人接应尔等,前军即可离开。军令不明,乃为将者之过。所以老夫再重申一次,若有妄动前进者。斩!” 布置完任务,王诩等人登上马车。后军三百携辎重与一众仆婢朝着左侧绕行而去。从始至终,王诩都猜不出孙武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远处的土丘上,一名中年大汉趴在杂草堆里疑惑的望着离开的队伍。他碰了碰身旁之人,小声问道: “不会有诈吧?我怎么有点心慌呢。” 他叫子伯,是火龙岗的大当家。性子沉稳,平日很少与人争强斗狠。即便是打劫商队,也从不杀人。顶多是吓跑对方,然后带着手下弟兄一通哄抢。如果仅凭这点便认为他是个良善之人,那就错了。他出身行伍,武艺一般但很能忍。曾经带着十个喽啰一夜间将官府派来抓俘的二十名胥役全部杀害。事情过去两年才被人知晓。 由于子伯沉稳的性格,投靠火龙岗的匪众死亡率普遍较低,喽啰们也是穷苦出身,拖家带口的。所以都愿加入火龙岗的势力。山寨发展迅猛,如今是荧泽人数最多的团伙,有近六百之众。 “伯当家!你怕个甚。刚好走了三百。余下的,兄弟们也好收拾。” 这位是黑龙潭的大当家,姜适。他身材健硕,长相凶狠。在荧泽是出了名的恶霸。杀人绑票的勾当干了不计其数。先前收到消息,有位大官会来荧泽上任。担心吃不下这块肥肉,便邀请火龙岗一同来此设伏。两家倾巢而出,带了足足近千号弟兄。 “那可是禁军啊。小心一些总没坏处。” “禁军?一帮没见过血的家伙。软蛋!你可还记得就是在此处,二百禁军被二十越人全歼。越人是怎么打的,我们跟着学便好了。若不是越人给大伙留下些兵刃,我们怕也不敢打禁军的主意吧?呵呵...” 若是放在过去,他们肯定没胆与官兵对抗。可如今得了禁军的装备。又见识过越人以少胜多的伏击战法以及禁军被宰的怂样。胃口与胆子自然大了许多。 当然,在姜适看来,二十几个越人就敢伏击十倍之敌。他们带了近千号弟兄完全就是碾压嘛。只要模仿越人那样在两侧的土丘上堆起巨石,瞅准时机分割进来的敌人,然后逐个击破,轻而易举。 “哎!赶紧干完这票。安安心心的给两个孩子把喜事办了。” 火龙岗与黑龙潭是荧泽最大的土匪势力。本来两家是井水不犯河水,基本没有交流。然而,姜适有一宝贝女儿,名叫姜香。年方十六,人不仅貌美且性格与其父迥然不同。 在土匪窝中能生出个美人已是不易,更别提能养成如大家闺秀般温婉恬静的性格。姜香的芳名自幼便传遍十里八乡。几乎在荧泽的地界上,所有的帮派头目都去过黑龙潭提亲。子伯的儿子——子彪亦是对姜香心生爱慕。 前不久,姜适带着宝贝女儿与子伯父子见了面。见两个后辈相互间也不厌烦。于是,姜适提出,愿将女儿嫁给子彪为妻。条件是两家修好并且结盟,由黑龙潭率领两家的兵马一同向外扩张图谋更大的生意。 子伯原本是不答应的。然而,姜适说服他说,自己只有一个女儿,将来的家业还是要交给子彪来打理的。想来是这么个道理,所以一项沉稳的子伯才甘愿冒险,点齐人马与他伏击禁军。 眼下的火龙岗张灯结彩,沉浸在喜气洋洋的氛围中,就等子伯与姜适大胜归来。如今姜香与母亲便身在山寨中。今日行采纳、问名之礼,算作是订婚。作为亲家,子彪的母亲忙前忙后张罗着酒食。更是宰了五口肥猪,将庆功宴与订婚宴一同准备了。 绕行至火龙岗一侧的队伍,沿着起伏的山丘下方快速行军。行出一里后,队伍突然改变了方向,朝山丘内快速切入。坐在马车里的王诩百思不解。他终于按耐不住,向孙武询问起来。 “我知道了。那土丘之上定有埋伏。您老故意绕远路是想让他们放松戒备,然后再出其不意的杀回去。咝...老家伙!你是如何看出来的?” “哼!那打柴的老头以为能骗的了我?熟不知老夫的鼻子,灵光的很。他身上有淡淡的酒气。还是上好的米酒。” “这天寒地冻的,喝点酒暖暖身子很正常嘛。哪儿里有不妥了?” “喝的起酒还需出门打柴吗?蠢货!老夫看过那柴薪,不是今日砍的。一点草木味都没有,至少放置了五日。” 王诩愕然的抬起袖袍,凑到孙武身边。 “你闻闻,我这衣袍几日没洗了?哎呦!” 毫无意外的后脑勺挨了孙武一巴掌。 “那人搀扶老夫时,我趁机摸了下他的后背。棉衣平整蓬松,没有出汗的迹象。你说冬日里打柴会不出汗吗?” “说不定人家跟你一样,也是个大高手呢?” “哼!是不是高手,老夫岂会看不出来?” 王诩揉着后脑勺,拉开车帘向外探头。四周都是错落的土丘,高矮不一。感觉像是进入迷宫一般。片刻后,他放下车帘。继续问道: “那一会儿,你准备如何收拾他们。嘿嘿...可有什么妙招啊?” “不收拾。把他们冻死。” 孙武的话将墨翟与阿季的兴趣也勾了出来。三个年轻人围坐在老人身旁,阿季捶肩,王诩与墨翟捏腿。三人狗腿的为孙武按摩起来。 “您老到底是怎么打算的。说说嘛。” “敌我为明。若是贸然出击,万一再有埋伏,岂不危险?老夫来过此处。那日老夫乔装成卫军混在队伍里。那帮追杀老夫的越人便是在方才那处土丘设伏的。” “哦?是吗?然后呢?” “然后,老夫就跑啦。躲在匪寨之中,有吃有喝舒坦的很。这附近地形复杂,山头众多,那帮越人搜不过来。” “厉害!厉害!可您老还是没说...怎么打算的啊?” “你不是来招安的嘛?老夫带你去招安啊。一会儿占了火龙岗的匪寨,你说那帮埋伏我们之人是个什么表情?老夫身子虚,受不得风寒。住在古城废墟里倒不如住进匪寨。匪寨有吃有喝,还有房住。岂不美哉?” “老头子!你太牛掰啦。好一招鸠占鹊巢啊。” 三人不禁为那土丘上埋伏他们的人默哀起来。这天寒地冻的,一帮人出来打劫也不容易。空手而归不说,回家后自己的老巢却被人占了。这是多么可悲啊。估计不是被冻死,而是被活活气死吧。 “你这老家伙真是坏。故意留下二百人吸引他们。我们则去偷袭火龙岗。可是万一那帮匪人进攻诱饵,那二百士卒不就完蛋了吗?” “放心!老夫算准了距离。只要他们不妄动,三十丈开外弓矢伤不了他们。” “原来如此。可若是他们冲杀而下呢?” “简单啊!老夫下令让他们不需妄动,进入谷中。又没说不准逃跑。” 王诩满头黑线。倘若那帮禁军会错了意,不就全军覆没了吗?他吱吱呜呜了半天,仍旧是没张得开口。孙武笑笑。 “老夫的兵,若是蠢笨如猪。死了白死。” “可是...那个...你派卫戴去偷袭火龙岗。他们不足三十人,万一没有拿下,那帮匪人折返回来。我们岂不是腹背受敌嘛?” 孙武显得有些不耐烦。 “哎!放心!老夫那两名仆人若是连个百人的匪寨都拿不下来。明日老夫便遣散他们回齐国去。” 既然孙武如此的有信心。想来那两位老头也是如他一般的武学高手。王诩兴奋地跑出车厢与禽滑厘一同赶车,急迫的看着远方。 一个时辰后,就像孙武说的那样。二十八人将火龙岗拿下了。他们斩杀了五十名负隅顽抗的匪徒后,其余的全部缴械投降。此刻,匪徒与其家眷被绑缚在一起。跪在寨门口,等待王诩大军的到来。 同一时刻,山丘上埋伏的千人匪徒正摩拳擦掌的等待着二百禁军踏入山谷。谁料,那帮人刚休息了半个时辰,这才走了不久。距离谷口三十丈的地方又停了下来,开始原地休息。 两个山寨的大当家着实无语。众人小声的喝骂起来。 “狗东西!什么意思?逗老子们玩吗?” “他娘的!没吃饱饭吗?” “这帮兔崽子。害兄弟们在这趴了一个多时辰。一会儿看老子怎么宰了他们。” 姜适火冒三丈,拍了拍子伯的肩膀。 “伯当家!不等了。下去干!收拾了这帮孙子。” “诶!沉住气,再等等。” 此刻,山丘下方,卫戴领着十余人与那作为诱饵的两名禁军卒长交待了几声。然后,两名军官一脸惊惧的瞟了瞟那灰蒙蒙的土丘。随后,队伍向后方快速疾奔。姜适看到这一幕,眼睛差点没瞪出来。他握紧拳头狠狠的在身前的枯草上砸了一拳。 “他娘的!这下可好了。人跑了,追也来不急了。” 就在拳落之时,那两百禁军突然一个急转弯,朝着山丘一侧犹如逃命一般,狂奔不止。子伯大骇。 “不好!莫非我们被发现了。快!收拢弟兄,注意后方。” 第67章 何去何从 禁军的突然行动,着实把两位大当家吓了个半死。 土丘两侧各埋伏了五百人。虽说之前捡了越人的便宜,但是千余兄弟装备兵刃的亦不过三成而已。倘若二百全副武装的禁军从后方突袭一处土丘,没了地利的优势,他们并无胜算。若不巧对方乃是北境调防的边军,并非常驻国城的软脚虾。把他们逐个击破也是有可能的。 在这紧要的关头,子伯与姜适赶忙让对面山丘上埋伏的匪众调往这边支援。他们想着,一会儿,若是禁军有胆攻上来,这边就借助坡势冲杀而下。只要坚持片刻,等到增援的五百人抵达。即便己方的武器简陋,但五比一的人数差距也足以击溃对方。 眼下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禁军已经绕到了后方。子伯命手下将滚木与巨石搬运到身后一侧。一千匪众在两处土丘上开始躁动起来。黄土漫天,烟尘滚滚,犹如沙尘暴一般。 不远处,奔跑的禁军卒长,一脸惊骇的望着土丘之上密密麻麻的黑点。那些稀疏的植被,更是摇摇晃晃的动了起来。 “戴偏长!还好您来的及时。不然兄弟们怕是有来无回了。” 放在平时,一个小小的偏长。他是不会放在眼里的。然而,此刻是把卫戴当做救命恩人一般对待。军官一阵后怕,语气极为恭敬。 “少司马有令。两刻钟跑不到匪寨,所有人军法从事。” 军官正准备继续感谢。一听这话,瞬间懵了。 “匪...匪寨?” 来不及多想,他与另一名卒长开始大声传达王诩的军令。 毕竟,眼下能躲过危机,活下来已是不易。土丘上的一幕,众人皆是看在眼里。此刻,两百人犹如奔命一般,顾不得队形。争先恐后的向远处奔跑。 另一边,子伯与姜适气喘吁吁的刚把一块巨石推至身侧,堵住上坡的道路。两人愕然的俯视下方,只见那两百禁军没有拐弯向土丘发起进攻,而是向火龙岗的纵深处继续狂奔。 姜适又是一拳,狠狠地砸在巨石上。骂道: “兔崽子!又戏耍老子。” 被人骗来骗去的滋味着实不好受。姜适气得睚眦欲裂。 “完了!他们要攻打山寨。” 身旁的子伯此时面色惨白如纸。话音颤抖起来。 回想起先前撤走的三百多人,也是从这个方向离开的。只不过距离比较远,子伯没太在意,更没感受到后方的威胁。如今,禁军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笔直的朝着山寨狂奔。看那急迫的样子,定然是山寨出了事情。 姜适恍然清醒过来,大喝一声。 “奸贼。快!随我冲杀下去。拦住他们。” 随后,他领着百余名喽啰一拥而下。子伯心急如焚,来不及与对面赶来的五百弟兄汇合。于是,也跟着姜适追了上去。 他为人沉稳,尚未失去理智。从禁军慌张奔跑的模样推断。山寨必然还在己方的掌控之中。这帮官兵急迫的过去,势必是为了帮助那三百人攻下寨子。子伯虽然忧心,但心中仍抱有一丝侥幸。 火龙岗,自他当家后,经营数年。不敢说防御如铁桶一般,但是三百人想趁着守备空虚从正面强攻,没有半日根本是拿不下的。只要寨门不破,那一丈高的围墙足以抵挡一段时间。将这帮人截杀后,再去收拾那些不知死活的家伙,仍有翻盘的机会。 五百人渐渐拉开了距离。一刻钟后,奔跑中的子伯一个踉跄,像是被什么东西绊到了。身体不由地前倾扑倒在地。当他回过神来,看到脚下的绊马索时,心中的那丝侥幸瞬间化作无边的恐惧。 他们又中计了... 漫天的箭雨倾泻而下,惨嚎声不绝于耳。前方的姜适早已身中数箭,倒在地上没了声响。子伯连滚带爬的向身后奔逃,在一众赶来支援喽啰的掩护下这才保住了性命。他与姜适带领的五百人。如今死的死,伤的伤。还有几十人被擒获带进了山寨。 随后,官兵退入山寨,紧闭寨门,留下一地的尸体。子伯与身后的匪众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一些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伤者正缓缓的朝他们爬去。呻吟着,乞求不要被抛弃。一道道血痕浸湿了干燥的黄土地。眼前的同伴好似从地狱里爬出的恶鬼,前来讨命。 不久后,寨墙上出现了一名身着玄色衣袍的少年。他举着面盾牌挡在胸前,一副胆怯的模样。偶尔猫下腰将盾牌挡在脸上,显得十分滑稽。 “谁是你们老大,叫他出来。” 话音中稍显畏惧的感觉。见无人回答,少年又重复了几遍。似乎每说一遍,便多了一分底气。 “不会吧。运气这么好?难不成你们老大死了?喂!说句话啊?” 他放下手中的盾牌,抖了抖身前的衣袍。而后,昂首挺胸的望着子伯那边。四个喽啰举着简易的木质盾牌,将子伯的上身遮挡起来。他们从人群中走出。样子比刚才的少年还要胆小且紧张。 “在下火龙岗大当家子伯。不知我等哪儿里得罪了小兄弟。你要占我山寨?杀我兄弟?” 既然选择了占山为王与朝廷对抗,子伯没有以卫人自称。显然这话问的可笑。少年挠了挠头,有些为难的说道: “是这样的。我爷爷说,来了荧泽没地方住。这寒冬腊月的,万一染上风寒那就不好了嘛。他老人家一把年纪,我这做孙儿的当然要好好孝顺。所以才把伯当家的山寨给占了。不过,您放心。我们暂住一段时间便会搬走。呃...开春就走。我卫诩说话算话。” 少年丰富的肢体语言,看得一众匪人目瞪口呆。当听到“卫诩”的大名后,更是一片哗然。卫诩可不就是他们的封邑主。单凭今日这手段,他们不禁担心起自己的未来。 王诩觉得好笑。这帮人明明是想打劫自己,如今偷鸡不成蚀把米。反倒是装出无辜的样子。他耸了耸肩,旋即又道: “大冷天的。呃...我看你们还是先回去吧。别冻坏了。” 说完话,那少年与身旁的护卫便下了寨墙。子伯木然的望着少年消失的方向,久久不语。 如今老巢被占,家人生死不明,还能去哪儿里呢? “大当家!适老大已死,我们去黑龙潭吧。” 火龙岗的一众头领纷纷围拢过来。见子伯犹豫不决,他们忙出言相劝。 “是啊!这些受伤的兄弟还需救治,不能耽搁了。” “大当家!我们先撤。整顿人马后再杀回来也不迟。火龙岗绝不拱手于人。” 黑龙潭的头目们稍显忧虑。他们也聚在一起开始小声议论起来。大抵是担心火龙岗的人会取代他们的位置。能在山寨中混一把交椅着实不易。若是黑龙潭与火龙岗就此合并,那这头领的座次该如何排序且排的公平便是当下诸人最关心的事情。 子伯已是别无选择。他命手下打扫战场,收拢残兵,将伤者先行一步带去黑龙潭救治。然而,当他们搬运尸体,回收兵甲时,出现了问题。死的人太多,根本无法抬走。无奈之下,只得将死者就地掩埋。 伤者被黑龙潭的喽啰们先行带走。而他们火龙岗的人则留在山林中挖坑埋尸。一个时辰过后,子伯带着手下相继撤走。 萧瑟的寒风中,落败的匪徒们垂头丧气的前行着。有些人走的很慢,故意拖在队伍的最后方。然后,悄悄的离开。子伯茫然的望着远处那两座孤寂的土丘,回头看了看那些离开的背影。悠悠的叹出口气。 若是当年有选择的话,谁还会落草为寇呢? 他原本是戚城北戍军中的一员。卫国每三年向晋国朝贡一次。荧泽的流匪众多,入伍也是无奈之举。无非是让家中有个保障,一来有个军中的背景,可以免受地痞流氓的骚扰。二来逃避官府的抓捕。献俘抓的皆是流民,只要当一辈子兵,家人便有了庶民的身份。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运气好的话,从士伍做到什长。还有田地可分,等攒够了钱。一家人搬去戚城,也算是脱离了荧泽这块烂地方,不再担惊受怕。 随后,子伯入伍了。在北戍军服役一年后,终于有机会归家。然而,再回到荧泽时,家人已经没了。父母亲与弟弟妹妹在他入伍后的第二天,就被官府当做流民抓去献俘了。子伯一怒之下叛逃出了军队。凭借北戍军中学到的本事,他很快就在火龙岗拉起了一支十数人的队伍,专门与官府作对。 有了名头后,子伯建立山寨娶妻生子,又过上了有家人的生活。历经近二十年,将山寨的规模发展成为荧泽的第一土匪势力。 或许在穷人的眼中,能占山为王,在一方割据是件令人羡慕的事情。然而,子伯做的一切皆是为了生存,为了活着。他仇视官府抓了自己的家人,可那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谁让自己生在卫国,只能认命了。 子伯挥了挥手。 “停下!” 前方行进的人群随即停了下来,向子伯身旁聚拢。后方的人也渐渐的跟了上来。他落寞的说着话,声音不大,众人却是听得认真。 “我已经没了选择。不过...你们还有。手上还没沾血的兄弟,就回去吧。荧泽来了个不好惹的家伙。今后与官府对着干,怕是没什么好下场。趁着年轻,带着家人赶紧离开吧。” “大当家!兄弟们能离开去哪儿啊?到哪儿里都摆脱不了流民的身份。” “是啊!只要大当家领着兄弟们继续干。官府便不敢来荧泽抓人。” 患难见真情。一些怕死想逃跑的人,此刻回忆起加入山寨时的初衷,不禁犹豫起来。若是不能团结一致,官府再来抓俘虏,那他们的家人必然是跑不了的。能发展到令官府忌惮,便是众人团结的力量。此时离开,无异于放弃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夕阳西下,他们渐渐恢复了士气,翻过土丘,穿过泥沼,终于来到了黑龙潭。然而,黑龙潭的友军没有出门相迎,反倒是将山寨的大门紧锁。叩门无果后,众人不安起来。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从寨墙后方传了出来。 “伯当家!带着你的人离开吧。如今我们大当家已死,山寨自然由我这二当家来接管。寨子里没有余粮过冬。若是放你们进来,恐怕大伙都得饿死。伯当家也不想让兄弟为难吧。” 被拒之门外的火龙岗诸人立时大声喝骂起来。 “放屁!没有粮食?我看你是想趁机夺了大当家的位置吧。适当家尸骨未寒,你们不想着去报仇却要内讧。对得起适当家吗?” “快开寨门!不然老子们就攻进去。杀你个鸡犬不留。” “他娘的!若不是你们老大求我们火龙岗出兵。我们寨子又岂会被占。如今吃了败仗便翻脸不认人了,老子宰了你们这帮混账东西。” 方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士气与众人团结一致的局面。如今却因内讧变得四分五裂。许多人失去了理智,准备强攻那不足百人的山寨。还有一部分人则显得十分低落。心中又有了畏惧与逃跑的心思。 片刻后,周围喝骂的声响陡然止住。只听一人怒声大喊道: “孟浪!你若敢动我兄弟,我火龙岗与你黑龙潭不死不休。老子就不信你们的家小都在寨中。我这就将他们擒来,当着你们的面一个一个杀掉。” 不远处的寨墙上,出现了几名先前被送来救治的火龙岗伤员。他们被五花大绑且都堵着嘴巴,站在寨墙上奋力的挣扎着。架在伤者脖颈上简陋而残破的剑戟,在夕阳余晖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冰冷与耀眼。看着纷扰的人群,子伯轻轻的说了句。 “走吧。” “大当家!不能走!兄弟们咽不下这口鸟气。” “对!他们不敢杀人。我们这就攻进去。” 子伯转过身去,仰天苦笑。 片刻后,他提着自己的短剑,拨开人群,像是醉酒一般跌跌撞撞的朝着远处那座破败的村子行去。悲凉而无奈的笑声不时从远处传来。一众匪徒凝望着那人的背影。 人心永远都是这般残酷与丑陋的。尤其是生活在卫国的百姓。适应了卑躬屈膝的生活,适应了王室的谎言与背叛。面对强大的敌人只是懂得逃避与委曲求全。然而,碰到弱小的对手,却是心理扭曲的疯狂报复。生在卫国是每个人无法选择的悲哀,更是一辈子无法摆脱的耻辱。 未来何去何从,所有人都迷茫了... 第68章 内裤与酒 拿下火龙岗后,诸人不由得的沾染了些许匪气。禽滑厘近日来,每天乐此不疲的审讯那帮被俘的匪徒。王诩让他去询问那些人的家庭情况。他却总问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比如,山寨里的规矩是什么?平日里他们是如何劫道的?大当家的老婆叫压寨夫人,那头目与喽啰的老婆叫什么?这帮女人在一起会不会也排个座次等等。 王诩着实无语,还好他对墨翟的工作一早便有了安排,这才没让墨翟跟着禽滑厘一同沉沦。在云梦时,墨翟就对王诩给的那些设计图纸垂涎三尺。那时,苦无机会尝试,心痒难耐。如今到了荧泽,终于是等到了放飞自我的时刻。 他立时开启废寝忘食的工作模式。由于没有带学馆里的弟子前来,木工活只好从头教起。他起早贪黑的组织人手制造纺纱车与织机的零部件,然后再亲自组装。这几日,木弓、云梯、水车也陆续做了出来。墨翟乐此不疲。禁军里部分军士如今也有了木工的手艺。 孙武的日子则十分悠闲。每天除了喝酒就是在寨子里走走,监工几个禁军卒长加强寨子的防御。冬季天干物燥,容易失火。他担心匪徒前来烧山报复。于是,命士卒们将山丘上的树木全部砍伐,在山寨外围又筑起了一圈原木围墙。为此,王诩还与他争执,关于水土流失导致山体滑坡的可能。孙武嫌他聒噪便动手招呼,王诩只好找阿季寻求庇护。 如今,阿季成为了后勤部长。每日不是组织下人们洗衣做饭,便是领着他们打理药圃。这三十名仆婢被阿季调教的,既会包扎上药,懂得处理伤口,又会下厨做饭,色香味美。每日的生活极有规律。王诩除了帮忙研磨药粉与阿季聊聊天,也没其他的事情可做。 卫戴与他的小队则搞起了谍报工作。常在荧泽的小村子与黑龙潭出没,收集关于匪寇的情报。一去就是几天,更是见不到人影。 据说那日离开的五百匪众,因内讧已经解散。只有一百多人盘踞在村庄附近的一处的小山寨中。他们强攻下了一座几十人的小山寨,将里面的土匪全部收编。目前荧泽的土匪势力最大的不过百余人。昔日火龙岗与黑龙潭的两大势力如今皆已沦为了二流势力。 诸人似乎都有自己忙碌的事情。相比之下,王诩觉得自己完全是个闲人。 没到荧泽之前,他原本打算推倒古城的残垣断壁,以此为材料,在荧泽重新筑起一座一里的小城。然后,让孙武负责打仗,收编土匪充作劳力。他再把封邑里的百姓发动起来,大搞经济建设。墨翟出使晋国与齐国,联系外援。禽滑厘留下发展墨门的势力。 然而,晋国的内乱将他的计划全部打乱。赵无恤想必是被围困在了晋阳,生死不明。墨翟出使赵地恐有危险。若是出使齐国,不拿孙武的兵书做见面礼,显然一本《道德经》是不够的。联系外援,得到国际上的认可是姬兰举事的关键。如今的形势,诡异莫测,他一时间陷入窘境,不知如何破了这僵局。 且将国际问题先放下,不去考虑。可一年内招募两千士卒,训在出一支悍勇的军队。这是他对姬兰的承诺。现在土匪剿灭了,他到哪儿里去招兵买马?两千人不是个小数目。有一万人口的云梦都做不到,他这区区百户的村子又如何完成得了这艰巨的任务呢? 来到荧泽的第十天,还有两日便是腊月了。王诩终于按捺不住每日无所事事的状态。他急于改变。 这日辰时用过早饭,禁军没有操练。火龙岗的山寨中,召开了一场高层的管理会议。除了孙武等人的参与,还有卫戴与五位禁军卒长。 众人进入山寨的大厅后,被一张圆形的木桌以及半米多高的椅子所吸引。墨翟与阿季搀扶着孙武来到桌椅旁边开始炫耀起来。 “孙爷爷!这都是我做的?您看看,怎么样?这木桌可是上了三次土漆。光亮的可以照出人影来,当铜镜用亦是没有问题。” 墨翟一边自夸,一边摸着那光洁的桌面。孙武笑眯眯的点了点头。不久后,当老人看到那同样光滑的木椅时,不禁皱起眉来。 “这是何物?” “椅子啊!诩兄教我做的。说是坐起来很舒服且很有派头。” 孙武不明所以的站在椅子前,墨翟与阿季正要扶他坐下。老人扬起手,一个巴掌便将墨翟打翻在木桌上。随后,破口大骂。 “不知廉耻!” 姗姗来迟的王诩看到这一幕,不觉皱起眉来。不仅是孙武恼怒,就连卫戴与五位禁军的卒长亦是面有厉色。墨翟揉着自己的后脑勺,一脸无辜的看着王诩。像是在说: “这是你出的主意,为什么受伤的人却是我?呜呜呜...” 差点没哭出来。 王诩十分不解,挠了挠头。这坐椅子与无耻有什么关系?阿季更是一脸懵逼。为了给墨翟解围,耿直的少女赶忙坐在木椅上证明给大家看。坐椅子没什么大惊小怪的。随后,孙武与众人的表情变得复杂起来。 “小阿季!快起来。老夫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别跟着胡闹。” 孙武的声音压得很低,还不停的给阿季使着眼色。 多日的相处,几个晚辈中,孙武最看重的便是阿季。老人还称要收阿季为徒,将一身的本事传授与她。培养出一位大周朝的女将军。众人眼红不已。王诩不服与他争辩,于是脑袋被孙武当木鱼来敲。 他们这些后辈,无论是谁犯错,孙武都是出其不意的一巴掌向后脑勺招呼而去。唯独不打阿季。若是卫戴与禽滑厘敢犯错,孙武出手更狠。很多次他们被打得差点断片。 阿季很懂事,听了孙武的话,立马站起身来。孙武指着木椅,对着看热闹的几名军官喝道: “去!把这些腌臜的东西给老夫烧了。” 王诩一听,急了。 “呃...是不是哪里误会了?别介。你们不用,留给我啊。那可是涂了生漆的椅子,很贵的。” 王诩欲哭无泪。心爱的椅子就在他面前被人丢了出去。然后,一帮士卒各种打砸,椅子瞬间变成了柴火。墨翟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于是,避开孙武来到王诩的身边,小声耳语起来。 “诩兄!小弟可能知道孙爷爷为何要生气了。” “为什么?” “因为...因为他...没有...内裤。” 墨翟的回答让王诩犹遭雷劈。 过去,他与阿季一直过着野人般的生活。两人很少与外界接触,因此阿季的生活习惯被他影响着。少女认为他们与旁人没有区别。自从结实了墨翟与禽滑厘,王诩将现代人的生活习惯同样带入到他们的生活之中。习惯成自然,所以没人觉得坐椅子有什么不雅的。 然而,王诩确实不知古人是没有内裤穿的。因此,才会习惯跪坐。一来,为了防止走光。二来,跪坐时双腿并拢,衣袍的下摆也长,所以腚下不会透风。不想,仅仅是坐椅子的小事在孙武等人的眼中却是极大的耻辱。 随后,一帮人犹如罚站般围在那张木桌周围。王诩无奈的收回惊愕的目光,将一张羊皮地图摊在木桌上,开始说起自己的计划。 “荧泽古城必须重建。既然城墙还在,那筑城的石料便省去了。只需要蒸发五百劳役,在开春前新城便能筑好。有了城池的保护,流匪便不足为惧。坊市先以土木建筑为主,待到百姓安居,再逐步改建...” 搞城市规划,王诩驾轻就熟。他口沫横飞的说着,手指不停的在地图上指指点点。众人听得认真,偶尔点点头表示认可。 “不可!迂腐至极。” 孙武打断了他的话,捋着胡须,鄙视的看了王诩一眼。 “为何不可?” “哎!荧泽为何百年来总遭战祸?你想过没有?” 众人皆是迷惑的表情,纷纷向孙武看去,希望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能做出合理解释。孙武撩起袍袖,手指点在地图中央。在荧泽古城方圆九里的地方画了个圆圈。 “此处乃平原,周围无险可守,适于列阵厮杀。因此,每遇战事都会将此处作为决战之地。若是在此筑城,除了北方戚城可做策应。东边空虚难以御敌。西有淇水,南有黄河,两水阻隔之下这里便是孤城。没有一万兵马屯驻,城是守不住的。筑城不过是徒费钱粮罢了。” 孙武的话引来一众武夫的认可。他们以军事的眼光来评判筑城的价值本是无可厚非的。然而,王诩是以商业的价值来判断筑城的价值。交通若是不便,那经济是很难发展起来。 “只是一里的城池,又有谁会攻击这里呢?” “无知!晋国内乱。若是越、齐两国出兵伐晋,皆有可能途径此地。不顾百姓存亡,如何安治一方?” 没想到第一个计划就被孙武否决了。王诩有些语塞,不服气的问道: “那您老有何高见?” “在火龙岗筑城。凭借土丘之险。进可攻,退可守。若是有两千驻军,可敌两万而不败。” “这一里多的土原如何筑城?树木被砍伐殆尽,雨水过多山体便会滑坡。你到底懂不懂啊?万一城墙坍塌,如何防守?” 显然不是孙武一人不懂。大家都不懂。 如果在火龙岗筑城,将来势必没有外商愿意来此贸易。仅凭这一点,王诩打从心底否定孙武的意见。他也懒得去解释水土流失的严重性。 言语愤慨。见无人回应,他不耐烦的说道: “这样吧。投票。” 当看到阿季怯生生的将小手举起的时候,王诩是彻底的绝望了。现在的大当家非孙武莫属。所有人唯他马首是瞻,而王诩已经沦为摆设。 “靠!” 王诩咬了咬牙。 “好吧。就听孙老的。” 随后,又开始讨论起流匪的安置问题。他迅速的切换着心情。很快便进入了口若悬河的状态。 “很简单。翟兄已经准备好了云梯。刚好木弓也可拿出去实战测试一番。攻城拔寨轻而易举。我的意思是让孙老指挥,将周围的山头全部剿灭。切记少杀人。筑城需要劳力。” “不可!” 孙武又开始反对。王诩双手撑在木桌上,气得直喘气。 “又怎么了?” “第一,老夫年纪大了,不愿亲临战场。这大冬天的,太冷!” 这样的理由也能理直气壮的说出来?果然是小瞧了孙武的厚脸皮。亏得一帮人如此的崇拜他。 王诩的脸瞬间扭曲起来。只听孙武又道: “第二,你那木弓的用法尚未训练士卒。他们不习惯便会失了准头。不宜用于战场。” “第三,云梯到底能负重几人,尚不得知。万一攻城时,断了。影响士气。” 不能忍。绝对不能忍。王诩暴跳如雷。 “老头!你分明就是鸡蛋里挑骨头。处处针对我。一会儿,我架起云梯爬给你看。至于那木弓,有本事你拿竹弓与我比上一比。看谁射的远。敢不敢?” “射的远有个屁用。要射的准才可杀敌。” 孙武的咬文爵字将王诩推到崩溃的边缘。他压下心中的怒火,走到孙武身边伸出一根手指。老人摇了摇头,悠然自若的伸出两根手指。王诩咬牙切齿的怒道: “你别太过分啊!” 话音未落。孙武又伸出第三根手指。王诩一把抓住孙武的手,将第三根手指摁了下去。 “好!答应你。无耻。” 众人不明白,他们在笔画什么。 “孙老答应啦。我们继续。” 随后,他的安排顺风顺水,孙武再无任何的反对意见。 在王诩的计划中,孙武负责扫平流匪。卫戴排查封邑百姓与流匪之间隐藏的关系。然后,挑出良民分地分田,以此拉拢人心。俘获的匪徒由禁军看管负责筑城的工作,进行劳动改造。他们的家人会被安置在织坊内,通过劳动维持生计。而子女则会被送往学馆进行教育,学习谋生的技能。如此一来,将这些手中沾血的歹徒分割管理,完全控制。 王诩将办学与教学的重任交给了墨翟。之前他们墨家三兄弟就筹备着在荧泽将墨门的势力发展起来。如今,有少司马的官职再加卫侯的征兵令。挂起羊头卖狗肉的事情便名正言顺。王诩私自改动了征兵的年限,将十三岁以上的少年强制收入墨门。让禽滑厘教授他们武艺。 散会后,墨翟与禽滑厘将王诩拦住,伸出两根手指,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他们很好奇王诩与孙武之间的小秘密。随后,墨翟挑着眉毛,抢先问道: “诩兄!什么意思?” “没什么。交给你了。” “啊?交给我什么?” 王诩握住墨翟的两根手指,没好气的说道: “送他两条内裤。” 就在两人惊愕的目光下,他捂着胸口离开了大厅。此时大厅外,等候的阿季笑盈盈的凑到他身旁,挽起王诩的胳膊,笑道: “孙爷爷是没酒喝了吧?良人打算送他两坛酒?” 王诩摸了摸自己傻老婆的脑袋,叹了口气。 “哎!两车。” 第69章 打雪仗 腊月初三的清晨,荧泽飘起了大雪。当人们从睡梦中醒来时,地上的积雪已经有寸许来厚。山寨的围墙与外围的圆木墙在白茫茫得雪景中,形成两个规整的正方形。从上方向下看去,火龙岗犹如双层的奶油蛋糕。正午时分,雪终于停了。山寨里全员出动,开始除雪工作。 冬季下雪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尤其是积雪过多,不但会阻塞道路,还会压垮木质的房屋。天气酷寒却挡不住众人的求生欲望。士卒们攀登云梯将寨子内屋顶上的积雪铲除。下方的人群将散落的积雪堆积在一起,做成盆口大小的雪球。然后,再沿着寨门的方向,将雪球推出去。 原本不大的雪球在滚动时,变得越来越大。推到寨门口时,以一人的力量便难以应付。这时,被安排在外围除雪的俘虏便三三两两的加入,将偌大的雪球向上岗下方推去。这样奇葩且好玩的除雪方法,让王诩心奋不已。他偶尔会担心,从山岗上滚落而下的巨型雪球,会不会滚到荧泽古城,如保龄球一般把古城的城墙一起撞倒。如此便省去了不少麻烦。 此时,王诩与阿季站在寨墙上眺望着远方忙碌的景象。人们推着雪球如同犁地一般,清扫着一里的土原。 五日来,孙武先后剿灭了十几个山头,俘获的流匪与他们的家眷共计八百余人。瞬间增长的人口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原本的情报是荧泽有两千流匪。然而,这个数字的背后隐匿着更惊人的数字,便是流匪的家眷。 火龙岗由几十座低矮的土丘组成。其中最大的便是当下王诩等人占据的土原。附近的土丘,每当建立匪寨后,流匪们便会将家眷迁至山上。一来,可以保护家小的安全。二来,他们在山寨外围耕种梯田,既能为匪徒提供粮食又可掩护身份作为暗哨提供情报。 除了荧泽古城北面的村子尚未完全受到侵蚀。可以说,匪巢附近的百姓或多或少都与流匪有着关系。十几户人家结成一个小团体占领一处山头。农忙时,下地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劫。这已经成为荧泽百姓普遍的意识形态。 由于山地贫瘠又不易浇灌,粮食的产量不高。所以王诩封邑内的百姓便成为各方土匪势力抢夺的对象。他们之所以不下手荼毒那里的百姓,主要的原因是平原上的土地肥沃且地广人稀。需要大批的劳力进行耕种。因此,匪徒给村民提供保护,躲避官兵抓俘。村民则帮助匪徒耕地以粮食来支付保护费。彼此扶持共生,才会一直保持着相安无事的状态。 这些消息也是近来才知晓的。算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荧泽整体的人口可能有五千人上下。若是能统一荧泽,将来举事便多了一分助力。忧的是聚拢这帮人需要庞大的米粮供应。不去打劫商队便只能借助云梦的资源。王诩不愿在此时向姬兰求助。毕竟才出来月余的时间,仍是一事无成。如今只能期待这个冬天不会太漫长。 在后世,过了二月气候就转暖了。然而,在这个世界似乎比后世早一个月开春。不知道农历十一月过年是不是这个原因。王诩将问题归咎于天上的月亮。或许是月亮很大,在夜晚地面仍有足够的光照时间。所以,气候才会转暖的较早。 王诩木木的看着远方发呆。一只手抚在木桩上来回敲打。偶尔散落的雪沫掉入通过寨门下方人群的脖子里。那些人打个哆嗦后,抬头张望了片刻又继续的忙碌起来。阿季握了握王诩冻得有些通红的手,柔声说道: “良人!跟妾身回去吧。进屋烤烤火。” 王诩看着少女坏笑起来。他捏了个雪球,朝着下方丢去。然后,迅速的蹲下身子。阿季一脸茫然的看着自己的夫君。紧接着,寨墙下方传来一阵喝骂之声。而后,漫天的雪球朝阿季这边飞了过来。少女眼疾手快,抡起手中的短剑,左劈右砍。 就凭这身手,下方被砸之人立时便认出了阿季的身份。那人干笑了几声,拍了拍头盔上的积雪,对着少女躬身拱手道: “不知夫人在此。请恕卑下冒犯之罪。” 原来被砸之人乃是禁军的卒长。王诩因识得此人,所以才故意搞怪。 “呸!呸!恕你妹啊!” 一个像是从面粉堆里钻出来的白人,一边吐出口中的雪沫,一边指着下方的军官骂个不停。身旁的少女低着头,像是做错事般小心翼翼的帮他拍打着身上的积雪。 “呵呵。少司马大人!” 军官倒是蛮机灵的,傻笑了两声赶忙下拜。然后,头盔砰砰直响,雪花飞溅。 “看我不砸死你。” “良人!算了吧。都是妾身不好,要怪就怪妾身吧。” 看到少司马夫人劝阻,军官拔腿就跑。王诩气得追了过去。 今日这脸可是丢大发了。本想砸那人一下,让阿季来背黑锅。顺便瞧瞧妻子被人误解时的反应。没想到,少女根本...毫无反应。以她耿直的性格又岂会吃亏?王诩捉弄阿季不成,自己反被雪埋。他是没想到,那军官这般小心眼。只是被砸了一下,居然让手下士卒一并砸回来。 “你别跑!今日不让我砸爽了。我让孙老治你的罪。你这混蛋,目无尊卑。敢对我夫人动手,反了你了。” 不一会儿,他们追逐着来到了外墙的寨门口。那里堆放着十多个两米高的巨型雪球。清扫积雪的人们正吃力的逐个将雪球推向土原下方。军官避无可避,抱着头盔缩紧脖子,蹲在雪球下方求饶起来。 “大人饶命!卑下知错了。若是知晓大人在寨墙上,借我十个胆,卑下也不敢啊。” “混账东西!不就砸你一下嘛。你居然让一卒的士兵来报复。看我不好好收拾你。阿季!快来。别放过他。” 王诩一边向那军官愤怒的丢着雪球,一边回头喊妻子帮忙。 “你这样的人,一点亏都吃不得。将来必然是欺压百姓的狗官。看我不打死你。” 军官捂着脸,委屈的说道: “大人!您与夫人不是也吃不得亏嘛。您消消气。卑下好歹也带着百号兄弟,他们都看着呢。给卑下留点面子。” 王诩被气得语塞。双手冻得通红,不禁颤抖起来。阿季俏脸微红,捧起他的双手放在唇下不住的哈气。 “良人算了吧。再闹下去全寨的人都知道了。让人看笑话呢。” “不行!一定不能放过他。敢欺负我夫人。我若是不报此仇那才是真正的笑话。” 护妻狂魔附体。王诩冷笑着向那军官走去。来到他身边后,他拍了拍对方身后的巨型雪球。 “嘿嘿!让我饶了你也行。” 军官像是落水狗一般,抬起头摇晃着头盔上的雪沫。随后,挤出个笑容,惶恐不安的说道: “大人!卑下真的知错了。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 “你身后有个雪球,你抱着它滚下去。若是不死,我就饶了你。” 听到这话,军官身子一僵,吓得魂飞魄散。他急忙跪在地上连连叩头。 “大人别说笑了。滚下去肯定会死啊。卑下这就去孙老那领罚。自领二十军棍,绝无怨言。” 说完,他连滚带爬的向寨子里跑去。 负责监工的卒长离开后,他手底下的百名士卒开始懒散起来。士兵三五成群的围在一起闲聊着近日寨子里发生的事情。有几人在原地跺脚,似乎是鞋子单薄,脚被冻僵了。更多的人则是搓着手或是将双手交叠于袖中,不停的哆嗦着。看那不住颤动的模样,竟是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看着身旁的人将雪球一个一个的推入山岗下方,王诩觉得有趣。于是,拉着阿季往寨门外走出几步。那巨大的雪球从土原一侧的枯木林滚落而下。十分的有气势。撞击在粗壮的树木上便立时散成几瓣。估计要不了多久那片林子便会被积雪掩埋。 王诩童心大发邀阿季一同滚雪球。看那边的人正在排队,他等不及便将雪球向另一侧推去。守门的士卒大惊失色,连忙上前劝阻。 “大人!那边是下山的道路。不可啊!” 王诩玩得兴起,手一滑。那雪球“咕隆隆”的沿着缓坡向下滚去。俨然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回过头,一脸尴尬的朝着士卒苦笑。 “呵呵,不好意思啊。失手。失手。” 士卒无奈的眼神陡然变得惊惧起来。王诩甚是迷惑。 不就是把雪球推错了地方。一个雪球也不至于真的把下山的道路给阻塞了。 然而,他没有看到身后诡异的一幕。那雪球滚落而下的时候,像是将地面上的草皮也一同粘在了一起。更奇怪的是地面上居然还是白茫茫的一片。 正在迷茫之际,王诩回过头看了一眼。二十几个白影突然从雪地里冒了出来。他被吓得一个趔趄,坐倒在地。然后,那些白影大喊着,向他冲了过来。 “杀啊!” “良人!快起来。起来啊。” 阿季吃力地揪着王诩肩上的衣襟向寨门后退却。两名士卒慌张的催促人群向寨中撤离。 “火龙岗的弟兄们!大当家来救你们啦!快逃啊!” 迷信的力量果然强大。先前奇怪的一幕让众人误以为那帮身着白衣的人皆是恶鬼。此时,听到那帮白衣人说话,周围躁动的人群顿时平静下来。他们有序的退入寨中,后方负责监工的士卒看到寨门外的骚乱。立时向这边赶来。 那喊话的白衣人似乎是没想到,居然无人响应。二十几人站在原地,愣了几秒。 “逃啊!你们还等什么?” “少当家在哪儿?他在哪儿?子彪!子彪!” 声音中充满着焦虑与恨铁不成钢的愤恼。 他们自然是不明白这些被俘之人的苦衷。父母妻子与孩子被分别看管起来。一家人想要完全逃脱根本是不切合实际的事情。更何况逃出去如何生存?匪寨的钱粮皆已被官军抄没。即便出去了,也是饿死或是冻死。 “你说这雪球滚下去,那帮人会死吗?” “良人!别闹了。” “诶!没事!没事!好玩嘛。” 就在这时,一个巨大的雪球出现在寨门口。那帮向上冲的匪徒身子一颤,赶忙向一侧的土坡上贴去。一串“大”字排开,平整的犹如一张纸。方才被雪球碾压过,诸人此刻仍是心有余悸。 没下雪前,被俘的流匪在禁军的看管下每日会去古城搬运石材。子伯在凿石的苦役中发现了自己的儿子。随后,打听到妻子与亲家母女也在山寨中做工。眼看那石墙一天天被加盖起来。若是再不想办法解救,城墙一旦筑好。所有人便再无逃出生天的可能。 子伯绞尽脑汁想出这么个好办法。不料,被王诩一时顽皮给揭穿了。他们身着白衣趁着风雪潜伏。每人抱着一床棉被与一张草席。棉被垫在身下,背上披着席子。准备趴在雪地里,等到晚上偷偷打开寨门救出被俘的诸人。 这天寒地冻的,在地上趴一天着实遭罪。积雪覆盖在草席上,身下有棉被御寒,捂得厚实。选择草席便是为了透气。除了脊背冰冷,这临时的被窝倒也不至于冻死人。好不容易挨到了正午,一个大雪球莫名其妙的滚了下来,卷走了他们身上的席子。倘若此时不起身反抗,还趴在地上,不等夜幕到来,怕是会被冻死。 上山的道路比较宽敞足有两丈。一侧是挖掘道路时,留下的陡峭山体,像是被劈开一样笔直。而另一侧则是十多米高的悬崖。道路沿着土原周围盘旋而上,直达山寨。 禁军赶来支援时,王诩与阿季早已推下去了五个雪球。只见下方的流匪左蹦右跳。在直径2米的雪球与6米宽的道路上,拼命的躲闪,再也顾不得向上冲锋。 三分之二的逃脱概率,令王诩着实不爽。他专门挑大的雪球往下推,还敦促身后的士卒一起帮忙。 “堆大一点,快一点。给他们增加点游戏难度。” 在火龙岗下方负责接应的一百人,听到山岗上的动静。稍稍有些慌张。 “派人去打探一下。除个雪嘛。怎么这么大的动静。这帮官兵,还真是有干劲啊。” “大当家交待了。不见信号,不得妄动。还是老实等着吧。” 此时,上山的道路早已被散开的雪球完全掩埋。子伯带着的二十来人除了原地躲闪,配合着王诩玩游戏以外,别无选择... 第70章 峰回路转 劫寨的事件很快便平息了。山下埋伏的流匪尚未动手就被官兵包围,百余人悉数被擒。两天后,黑龙潭势力也被铲除了。荧泽的土地又重新纳入了官府的管辖范围。事情发展的极为顺利,与王诩的计划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如今火龙岗早已人满为患,新城的建设更是刻不容缓。禁军除了每日监管犯人去古城搬运石材修筑城墙以外,还要分出部分人手在山寨中建造房舍,安置流匪的家眷。这样大规模的人口迁徙,估计没有两月的时间是无法完成的。 阴暗的牢房内,十分的简陋,连张木床也没有。地面上铺满了厚厚的干草,一床被褥算是官兵对这帮恶贯满盈的匪首唯一的怜悯。有些人是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毕竟落草为寇皆是出于无奈。然而,那些作威作福的山匪头目早已把这无奈视为改变命运的契机。绝对不可饶恕。 明日午时,匪首们都会被绞死并且在寨墙外曝尸三日。这是孙武的军令。目的是为了震慑那些仍有异心之人。在这之前,王诩被老头派来审问一名重犯,阿季不放心他的安全便与卫戴一同跟进了牢房。 “小人甘愿归顺,求大人放了我吧。” “饶命啊!我等愿投效军中为国家效死。” “吵什么?要杀便杀。不就是一死嘛。” 牢门被摇晃的咣咣响。乞求、哀怨、喝骂,种种的声响瞬间沸腾。充斥在这间不大的牢房内。王诩径直的走在过道中,生怕四周突然伸出的手会抓到自己。他没有勇气去看这些将死之人。只是轻轻的将阿季拉向身侧。两人并肩挨在一起。 在后世的商业竞争中,把对手搞得家破人亡。王诩也只是冷漠的嘲笑。过眼云烟,从未记挂在心里。他认为那些人弱爆了,输不起。只会懦弱的逃避现实。而今的世界,却更加残酷。物质匮乏便只能赌命。王诩很清楚这里的游戏规则。无奈是通病,无论个人强弱,选择随波逐流顺应时代就好了。 长期被人踩在脚下的人,一旦有了翻身的机会。似乎比之前压迫他们的人更加的不择手段。在这弱肉强势的年代,没有绝对的实力,帮助弱者等同于一同毁灭。所以大多数的上位者不会因自身过去悲惨的遭遇,而怜悯那些与自己有着相同经历的人。反倒是变本加厉的干着同样的事情。 他只得收起那廉价的同情心,更不愿以此来换取更廉价的忠诚。 片刻后,王诩来到了一间牢房。里面关押的人是火龙岗昔日的大当家。子伯披头散发的裹着一条破棉被,正盘腿坐在铺满干草的地面上。他坐在牢房的正中央,异常的平静,看似老僧入定一般。 王诩没有走近对方,而是站在牢房的角落与他保持着最远的距离。 “我不想浪费时间,长话短说。问你三个问题,请伯老大如实回答。” “好!答应我一个要求。你问什么,我都如实回答。” 子伯言语平淡。丝毫看不出是个将死之人。 “不妨先说说看。若是遗愿,尽量帮你达成。若是想活命,劝你还是趁早绝了这念想。伯老大毕竟荧泽流匪中的第一人。你若不死,荧泽便很难管理。官府会很头疼的。” “诩大人放心。伯某的要求很简单。待我死后把我的首级砍下送去北戍军。对当年受我牵连的袍泽有个交代。子伯死也瞑目。” 王诩与卫戴同时皱了皱眉。 “好!我答应你。你很聪明。第一个问题,你的来历。” 正是因为子伯劫寨的手法根本不像流匪的行为。所以孙武才会怀疑他的身份。随后,子伯将身世说了出来。短短的一刻钟,阿季娇躯微颤,手心里满是汗水。同样的遭遇似乎让少女担心起自己的姐姐。王诩握了握少女的手。子伯又将话题引回到先前的请求。 “我是逃兵。按照军律我一伍的兄弟都会受到处罚。尤其是我的伍长。他教我本事,却因我受累。这辈子恐无晋升的机会。几十年过去了,想必他已年迈。有了我的首级,他亦可晋爵受封。算是补偿昔日的亏欠。” “第二个问题,交代一下你手上的人命。” 子伯将每一次杀人的经过向王诩毫不隐瞒的坦白着。他没有解释动机,似乎那么做是必须的。 “一共三十七条人命。除了官兵与胥役,其中五人是附近山寨的头目。我手下之人皆是寻求火龙岗庇护并非大奸大恶之徒。请诩大人查明后,从轻发落。” 问完这个问题。关于子伯名声的第三个问题似乎也没必要再继续问下去了。于是,王诩轻摇着脑袋向牢门外走去。子伯有些迷惑的看向少年。 “诩大人!还有个问题没问完呢。” 之前,王诩是想不通一个匪首怎会在百姓与各方匪徒势力中都拥有良好的口碑。如今完全能理解,成就子伯的好名声归结于官府的倒行逆施。他背对着子伯,叹了口气。 “哎!不问这第三个问题,就不算食言。答应你的事,在下恐怕是做不到了。” “你...” 随后,三人匆匆的离开了。牢房内的喧哗声掩盖了子伯羞愤的喝骂。 第二日,他意外的活了下来,并且成为了荧泽新军的一名卒长。荧泽需要一位德高望重本地人,才能压的住这帮肆意妄为的投降俘。同样墨门也组建了一支新军。两支军队被人们戏称为父子军。做父亲的加入了子伯统领的新军。做儿子的则加入了禽滑厘统领的墨家新军。 这帮由少年人组成的军队,每日除了学习便是训练,不参与任何的农活。如此一来,全职军人的出现,改变了春秋时期军队农忙干活,农闲训练的模式。 五日后,不属于这时代的东西提前出现了。青铜打造的马镫以及还称不上是皮革制作的马鞍。这两样东西若是能发挥出效果,战车的时代必将提前落幕。为了训练骑兵,王诩让墨家弟子每日携带着货物策马往返云梦。不久后,这支酷似北狄人的骑兵在荧泽与云梦被传得家喻户晓。 腊月十五的清晨,一位不速之客来到了火龙岗。他只身闯入寨中,禁军竟无一人胆敢上前拦阻。他站在寨墙上望着蓬勃发展的新城,目光深邃而悲凉。当听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时,那人将短剑立在城头,威严的样子好似守城的将军。 “不知忠尹伯大驾,卑下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庞忠叹了口气,没有像往常般以爽朗的笑声与王诩客套。而是保持着右手持剑的姿势,左手重重的拍在城垛上。 “好你个卫诩。我自以为阅人无数,从未看走过眼。竟然被你这晚生后辈给诓骗了。” 对方突然发难,让王诩不禁有些慌神。 “卑下不明。忠尹伯到底何意?” “孙武子为什么还活着?他著的兵书为什么会上报到司寇府?我更是不明,请诩大夫解惑?” 说着,庞忠转过身向王诩望去。对方只身前来问罪,这让王诩有些莫名其妙。 “孙老一直跟在我身边,禁军几位卒长人人皆知。荧泽招安之事全凭孙老运筹帷幄,他为何要死?兵书之事又从何谈起?忠尹伯莫非是误会了什么?” “好!卫诩!你到底跟卫姬是什么关系?” 姬兰伪造兵书的事情终究是让庞忠起了疑心。王诩的反应已经确认了其毫不知情。 “卫姬身份尊贵,又岂会与卑下有什么关系?若非要扯上关系,除了生意便是君臣之间的关系。” 王诩没有说谎。他与姬兰可不是就是生意上的伙伴,外加上下级的关系。至于姑侄的关系,他可没打算提前暴露出来。这层关系是把双刃剑,不到祸及性命的紧要关头。卫侯这叔叔,他是不准备认的。 然而,间人的直觉告诉庞忠。两人的关系绝非表面看去这般简单。他默然了半晌,叹道: “哎!想必忠某的身份。诩大夫早已知晓。我此次前来是要调走禁军,北上布防。听我一言。卫国无论是谁做这国君,只要宗室不继续内耗下去。过不了几十年,卫国还能强大起来。数百年的耻辱在我辈这一代终于有了希望。为了百姓,为了国家,切莫毁了这一切。” “调走禁军?那荧泽征兵的事宜如何进行?” 王诩有些激动。 倘若禁军被调走,这些尚未驯服的流匪一旦反叛,荧泽又会回到四分五裂的状态。 “诩大夫!晋国十几万流民自北境正向朝歌方向涌入。君上急调各方驻军北上封堵。一旦这些流民进入我卫国腹地,后果不堪设想。若是不加以制止,卫国的将来只会是饥荒不断,饿殍遍野。甚至死掉几十万卫人。” “晋国已经乱到如此的地步了吗?哎!忠尹伯将禁军调走便是,我再想办法。” 他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倘若戚城与朝歌一线拦不住从北境南下的晋国难民。那下一个遭殃的就是云梦与荧泽。十几万人在冬季,缺衣少食。就如蝗虫过境一般,将卫国变成人间地狱。 “希望诩大夫能以国事为重。切莫为了一己私欲,毁了大卫百年的社稷。” 王诩一脸苦笑的说了声“谢谢”。不是感激对方的提点,而是感谢他将仇由子静派到了自己的身边,同时救了自己一命。 庞忠长长的舒了口气。随后,拎起短剑向寨墙一侧的楼梯走去。王诩急忙跟上。对方急促的走出几步后,停了下来。 “诩大夫可否帮在下一个小忙?” “忠尹伯尽管吩咐。” “向孙先生打听一人。此人名叫豫让,曾是越国的间人。” 王诩讶然的动了动嘴唇。这名字太熟悉了。 “好。” “劳烦诩大夫将此人的情况详实记录后,以公文传递至国城诸侯馆。这是在下的牙璋。请将此物与公文一并交由馆主。拜托了。” 庞忠将自己的牙璋递了过去,随后,抱拳一礼。王诩接过东西,仔细打量起来。他的牙璋不是虎形的,而是一只奇怪的鸟,比王诩的那块大了许多。 牙璋是身份的象征。对于有官职的人来讲更代表着部分可以行使的权利。比如,虎形的牙璋多配发给武官用于调兵。鹤形的牙璋则是进出府库,调阅守藏室资料必须出示的信物。 如今,庞忠将牙璋交给王诩。公文不经过司寇府却送往驿馆。种种迹象表明那名叫豫让的越国间谍,身份绝不一般。 “忠尹伯如此急迫,莫不是越人准备北上伐晋?” “不该问的,还是别问。知道了,怕是难以入眠。禁军...我先带走了。司马府的公文明日便到。征兵的事宜,诩大夫不可懈怠。留步。” 看着庞忠远去的背影,王诩似是挽留般喊了一声。 “喂!总是如此来去匆匆的吗?” “哈哈,诩大夫多开几间学馆,将来...兴许有暇。” 像庞忠这样做起事来,一板一眼的人。难得也会开起玩笑。王诩摇了摇头,自嘲一笑。 “呵呵...是想先早点退休吗?” 细弱蚊蝇的声音被远处士卒集结的呐喊声所淹没。整队完毕的甲士,陆续的穿过那修筑一半的城门。随后,悲凉的歌声回荡在山岗间。 “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许多送行的百姓默默的落下眼泪。虽不是他们的亲人出征,但是在隆冬奔赴前线,人们或多或少能感受到事情背后所散发出的寒意。卫国出大事了。 与此同时,牧邑与城濮两座城邑,每征满五百青壮便会由一名旅帅即刻领兵向朝歌集结。卫国全境,无论大城小邑都在疯狂的征兵。此时的朝歌如同剧烈跳动的心脏,将各地输送的兵员汇聚在一起后,统一向北境的防线持续输送着。 边境线已经集结了五万兵马。朝歌原本驻守的三万禁军亦抽调出两万人开拔北上。国城的守备力量正处于前所未有的薄弱期。 共赴国难还是报仇泄愤? 远在云梦的清丽少女当得知消息后,她轻轻地推开窗子,双手合十,眺望着东北的方向。寒风吹乱了她的发丝。少女平日里新月般的蛾眉,此刻却是扁平而宽厚。无形中透出一丝男性的豪迈之气。她放下手,指尖在胸前带有青铜纹饰的甲胄上画了个圈。紧接着,对着身旁一脸陶醉正看着她的花痴男子,淡淡的说道: “走吧...” 第71章 揣测 庞忠带走禁军后,王诩赶忙将事情告知孙武。老人甚是淡定,随即将一半的侍卫安插在子伯统领的新军中。他倒是不担心墨家的那帮孩子。甚至还戏称,教人读书识字便是将寒门往士族里送。倘若还有人反叛,那便是迂腐至极的蠢人,也不需要去挽救了。 话糙理不糙。王诩担心后院起火的事情,恐怕是多余的。询问完豫让的事情后,他将早间与庞忠见面时聊到的事情向孙武完整的汇报着,希望对方能给出中肯的意见。 “眼下这时局,您给分析分析。秘谍司的老大都被派往边境了。这怎么看也不像是单纯的流民事件。” “你小子以为老夫是神仙吗?无所不知?出了这等大事,派间人去敌国打探消息,本应如此。想必你说的那秘谍司忠尹伯是去晋地联络乡间了解情况罢了。” 王诩皱了皱眉。直觉告诉他,没这么简单。他掏出庞忠给的牙璋,递了过去。 “我不信。您看!他竟然将随身的牙璋都交给了我。牙璋代表着什么,你我都清楚。” 孙武接过那奇怪的青铜牙璋,反复打量着上面的鸟头纹饰。 “此鸟名为夭勒。首裸羽黑,喜食腐物。老夫猜想此物必然意有所指。至于是什么,尚不得知。你可还记得那日在酒肆中越国的死士...越箪?” 王诩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他曾言豫让已被勾践所杀,而他则继任了忍宗门主。忠尹伯向你打听豫让的消息,老夫若是所料非虚。那豫让可能未死。” “您的意思是...豫让投靠了晋国。所以同为间人头目,忠尹伯怕手下不敌便亲自出马。没错!一定是这样的。” 说到这里,王诩拿起那块牙璋,陡然呆住了。 以夭勒(秃鹫)的图案为作为秘谍司情报官的身份象征。庞忠到底是想在谁倒下的时候啄食对方呢? 想到这里,那块牙璋脱手掉落。 “不好!晋人准备南下了。” 他隐约能感受到即将到来的危机。朝歌方面大肆调兵北上布防,间谍更是活跃的出动,这一切绝非十几万流民涌入卫境那么简单。 “你是说晋国准备趁机南下攻卫?这绝对不可能。此次内乱,晋人怕是十年内难以恢复国力。齐、楚、越三国皆在等待时机。晋侯又岂会冒此风险?” 王诩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牙璋。牙璋上的鸟喙处竟崩掉了一角。 “或许是我想多了。” 孙武的话让他不安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 是啊!晋国已经内乱,早已自顾不暇。又岂会南下伐卫呢?他们不会看不清时局,让齐、楚、越三国坐收渔利。 就在这时,卫戴急匆匆的赶来禀报。 “诩大人!牧邑瑕邑宰已到荧泽三十里外,特派人前来通传。” “啊?他来做什么?” 网红达人突然造访,这让王诩颇感以外。 “回大人!瑕邑宰领兵北上途径此地,问大人可否在荧泽留宿一日?” “他脑子有坑吗?从牧邑赶赴朝歌只会途径云梦,何以来到荧泽?” 诸师瑕这花花公子,果然是智商着急。从云梦到朝歌只有百里,一日的路程而已。若绕道荧泽再去朝歌,恐怕要走一日半。如此光明正大的领兵造访荧泽,是怕卫侯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秘密吗? 想到这里,王诩迷惑起来。 “呃...他一个邑宰怎会带兵?牧邑的少司马可有一同而来?” “回大人!卑下不知。” 按道理说,带兵的事情是少司马负责的。跟他这邑宰没关系。王诩犹豫了片刻,又问道: “他带了多少人?” “一师兵马。” “什么?” 王诩愕然的看着卫戴。而卫戴则眼神飘忽不定。他似乎早已习惯了诸师瑕这位猪队友的惊人之举。 牧邑是晋楚交界的地方,卫国西面的门户重镇。一共屯驻了两师的兵马。诸师瑕居然调出一半的兵力,北上勤王。此刻,王诩竟有些怀疑这家伙到底是哪一边的。 一旁看热闹的孙武此时笑了出来。 “呵呵。让他来。刚好震慑一下寨中不安分的鼠辈。” 王诩不禁捏了把汗。果真是会挑时间。倘若早晨过来与庞忠碰巧遇上了,那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他没好气的吩咐道: “跟他说,寨子里住不下那么多人。若是一半人肯来搭帐篷...欢迎。” 未时,诸师瑕率领的牧邑大军陆续抵达了山寨。相比早间送别禁军时的感伤,此刻的百姓似有些狂热。自从有了庶民的身份,不用再躲避官兵的追捕。虽说人身自由被些许的禁锢,但是能近距离的接触这么多官兵,内心的爱国情怀不由得流露而出。 卫国近些年来少有战事,百姓们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阵仗。以往卫国的对外战争,总是战绩不佳,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如今这般强势的作为,立时振奋国人。寨中之人高声呐喊: “大卫威武!” 许多人跟着附和。人们议论纷纷,激动不已。 “君上贤明,召集各路人马陈兵国境。我卫人能在北境布防,那便是抗击晋人。” “嗯!想我卫人百年来受晋人压迫。纳贡献俘之耻,今朝我辈有幸一雪前耻,定当投身军伍杀敌立功。晋人必败!” “晋人必败!大卫威武!” 王诩听着屋外嘈杂的声响,悠闲地翻烤着羊腿。不时撒些盐巴,嗅一嗅气味。 没有住的地方已经很寒掺了。他只好亲自下厨堵住对方的嘴,略表地主之谊。王诩命人宰了两头羊,在之前禁军的驻地等待诸师瑕的到来。他刻意支开了所有人,只留下卫戴,主要是担心诸师瑕那小子一时兴起喝高了,将造反的事情不小心说漏了嘴。万一让阿季知晓,恐怕少女会当机立断的打晕王诩,将他带去国外避祸。 闻着肉香,他撕下一片外焦里嫩的羊肉丢入口中,嚼了嚼。表情甚是痛苦,不禁抱怨起来。 “哎!没有孜然,果然挡不住羊肉的膻味。” 卫戴听不懂,只是不住地吞咽着口水。在他看来这已经是美味了。王诩瞅着对方笑了笑。 “卫戴!等办完主公的大事,你可有打算啊?” “卑下除了杀人,啥也不会。能有什么打算?将来能做个卒长或是旅帅也就知足了。” “瞧你那出息。要不...跟着我去西边转转。咱们弄些香料,以后卖羊肉串,到处开满食肆,一起发大财。” 卫戴皱了皱眉。表情甚是奇怪,一只眼大,一只眼小。随后,苦笑的回道: “嘿嘿。诩大人莫要打趣小人。商贾、庖厨之道乃是小道。不如杀敌获爵,将来还可惠及子孙。” “没见识啊!你瞧瞧当下卫国最缺什么?” 王诩正说得兴起,突然一阵笑声从屋外传了进来。 “呵呵...在下看来卫国最缺的便是诩司马这样的人才。” 诸师瑕风尘仆仆的披着件虎皮大氅走了过来。那威严的虎纹与男子轻浮的笑容搭配在一起,顿时有种暴发户的画面感。 王诩忙起身迎了过去。来到诸师瑕的身边,在对方肩头猛地拍了一记。 “你呀!净会添乱。这般明目张胆的跑来见我,不怕惹人怀疑吗?” 诸师瑕毫不相让,在他胸前打了一拳。 “怕甚?来见你的是牧邑少司马,又不是在下?” 王诩眉头一凝,向诸师瑕身后望去。只见一位身着甲胄的瘦弱军官正向他看来。 “主...公?您怎么来了?” 这着实有些意外。此刻,女扮男装的姬兰冲着他甜甜一笑。 “不欢迎吗?” “哪里?哪里?快请。” 王诩赶忙引着两人朝火堆旁坐下。诸师瑕极有绅士风度的脱掉身上的虎皮大氅,垫在姬兰身下。少女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或许是身上的甲胄太过沉重,加之保暖的效果不佳。姬兰不仅面显疲惫之色,就连樱唇也冻得发紫。 “瑕邑宰借牧邑少司马之名北上增兵。到了国城便会离开。所以你无需担心。” 原来是代人出差,难怪敢到处乱跑。 王诩撇了撇嘴,将温好的酒樽从铜盆中取出为姬兰斟酒。一旁的卫戴接过酒樽,当起了服务生。 “主公来此可是为了北境之事?” 姬兰饮下一爵热酒,微微的点了点头。 “方才听你二人闲谈。我想知道卫国所缺何物?” 卫戴一个慌神。诸师瑕的酒爵已经满的溢了出来。 在他想来,王诩定会说些奇怪的东西来搪塞少女。比如,那孜然、羊肉串或是香料之类的东西。 诸师瑕饮下一爵酒后,抖了抖手上沾染的酒液,笑道: “呵呵...在下也想听听诩司马的高见。” “主公如此聪慧又岂会不知症结所在?卫诩不敢造次。” 姬兰伸出纤细的食指,蘸了蘸诸师瑕身前案台上的酒渍。 “无妨!你我将心中所想写于案上。看看是否一致?” 随后,桌面上出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粮”字。诸师瑕与卫戴皆是一脸的茫然之色。姬兰微笑着又饮下了一爵酒。 今日,少女军官打扮,衣袖隐于甲胄之中。虽是文质彬彬的饮酒,但举杯抬首之时,隐约露出的脖颈,白美而细腻。不堪负重的甲胄更显女子的娇柔。王诩将烤好的羊腿置于姬兰的盘中。少女看着那偌大的羊腿,不知该如何下口。于是,无奈的露出一丝苦笑。随后,继续问道: “何解?” 诸师瑕满脸坏笑的瞥了王诩一眼。 比起讨论正事,他更有兴趣见识一下王姬啃羊腿的样子。然而,王诩没给他机会。少年从怀中取出一把匕首,开始分割那只羊腿。 “主公请先进食,饮酒伤身。待诩慢慢道来。” 如此关怀备至,姬兰受宠若惊,脸颊泛起一抹桃红。少女夹起一片羊肉放入口中,贝齿轻咬的细细品味起来。诸师瑕见状,一脸的不爽。看不到王姬出丑,表现的机会也被面前的小子抢走。于是,没好气的端起盘子凑到王诩身边。满是怨念的目光向他投来。 “流民之事并非无利可图。倘若有粮,十几万人口的补充,卫国吸纳后,便可国力大增。” 王诩见少女准备问话,忙出言打断。 “吃饭。我来解惑。” 他拿起长箸为姬兰布菜。这位算无遗策的少女能看出粮食的重要性,可见早就知晓时局的关键。无非是借他的口说出来罢了。王诩打算下点猛料,于是故作高深的说道: “这祸水若是接不住,大可引向东方。宋、鲁亦是小国,将他们一同拖下水。如此,三家平分晋人送来的好处。即便事后晋国报复,也可联合宋、鲁一同与之抗衡。” 他的一席话,让诸师瑕刮目相看。几人密会时,王诩总是旁听者,极少表明看法。诸师瑕也只是认为对方近水楼台,全靠姬兰捧着上位。此刻,听到王诩的妙计,着实把他吓到了。姬兰与卫戴的反应倒是平平。或许是彼此熟知也不觉意外。 “晋国战局有变,中行氏与范氏已从晋阳围困中逃脱。君上调兵北上封堵流民却不在戚城设防。卫诩!你觉得他们意欲何为?” 姬兰终于还是忍不住将最新的战报说了出来。王诩闻言,手中的长箸突然坠落。他就知道事情没有这般简单。从见过庞忠后,就隐隐觉察到了危险。 王诩沉默了良久,姬兰见他不吱声,以为王诩不明时局。于是,将卫侯的意图剖析出来。 “君上此举,妙不可言。北境封堵流民,其实是为了将祸水引去洛邑。一来,让天子寝食难安,不得已而求助齐、越出兵伐晋,平息祸乱。二来,晋国吃了大亏也不会出兵报复卫国。” 如此一来,流民向西逃亡,洛邑难以负荷。最终便宜的却是秦国。天子倘若颁下勤王的诏书,齐、越必然出兵伐晋。不受约束的楚国趁机再分上一杯羹。天下将倾,已是必然的趋势。最终,秦人不费一兵一卒,白白得了十几万人口。几十年后,商鞅变法,秦国崛起,大势所趋。 晋国的动乱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蝴蝶效应。若非结合所知的历史,王诩绝对想象不到眼前看似简单的时局,背后会隐藏着如此巨大的变革。春秋的一代霸主为何会在战国时期销声匿迹?显然与这场动乱有关,而灭掉越国,只有齐、楚两家存在着可能。由此可见,越国是最先出手的。然而,越国北上伐晋的道路便是戚城与荧泽。 意识到危机后,王诩如梦初醒般的说出两字。 “戚城!” 第72章 机会 “没错!戚城。” 戚城是举事的关键,是姬兰一方的大本营。若戚城有失,那一年后便没了胜算。姬兰审视着王诩浅浅的笑了,眼神中充满了赞许。诸师瑕醋意大发,连忙问道: “不知公子兰何意?莫非戚城会有危险?” 王诩心中暗笑。这样深层次的东西,明显这位自恋的公子是看不出来的。 “若我所料非虚。举事的机会就在一两月内。戚城只要能阻挡住南下的晋人,待到国城被晋人攻克。无论君上侥幸存活与否,终将必败无疑。” 三人皆是一脸的错愕,将目光投向姬兰。王诩立时无语。显然他的想法与姬兰并不一致。少女是会错了意。 “正如方才所说,将流民引入洛邑,此举妙不可言。其实,此中的第三层含义,怕是君上也未必看得出来。中行氏与范氏兵败,若想扭转战局。只有挟制天子一法,别无选择。然而,做成此事便要攻下朝歌。流民之事无非掩人耳目,中行氏与范氏南下攻卫才是目的。他们会挟天子,诏令天下,定晋国四卿谋逆的罪名。一旦此事成功,诸侯群起而攻晋。两家又可重掌晋国大权。” 少女说得有些口干,抿了抿唇。从惊吓中回过神来的王诩,难以置信的看着女子。感觉面前之人绝非同类。正如幻境中那人说的一般,姬兰至少已经看到了时局发展的四五步。智慧的等级堪比女娲。 “这第三层含义便是君上误打误撞的破坏了中行氏与范氏的计划。此举会招致两家的报复,乃是取死之道。倘若国城守得住,待到晋人余孽被除。君上已无力与我等对抗。倘若守不住,戚城便成为兵家必争之地。齐、越出兵皆要途径戚城。中行氏与范氏想要守住东北门户也将争夺戚城。所以我说戚城的得失便是此战的关键。” “主公的意思是...只要戚城不落入中行氏与范氏手中,大公子继位只是时间问题。对吗?” 姬兰微微颔首。王诩则面色沉重。 幸亏没有修复荧泽古城,不然,真让孙武说中了。按照少女的推测,外部形势的关键取决于天子的倾向。而卫国只要在此次事件中保持中立,事后投靠赢面较大的一方便能躲过危机。然而,风险仍旧是存在的。 “主公有几成把握?倘若中行氏与范氏能获得天子的支持,并将追兵击退。我等又当该如何?” “八成!此次中行氏与范氏能从晋阳逃脱,且从赵氏的军阵中突围出一万残部。你不觉得蹊跷吗?北境已集结了五万人马,国城亦有一万驻军。两家的溃兵被一路追逃南下,既无法合兵一处,又难维持士气。若拿不下朝歌便是死局。若拿得下朝歌,战事有利,他们会反攻晋地。战事失利则会投靠齐、越两国。所以,无论如何推演,他们都没有长期盘踞卫地的道理。眼下唯一要做的便是死守戚城,等待时机。” 谈话的气氛稍显怪异。姬兰运筹帷幄面露一丝欣喜,而王诩的表情则十分凝重。他希望这个世界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命运不会沿着历史的轨迹,按部就班。可是,越国的覆灭如鲠在喉,这让王诩心忧不已。事情真的会像姬兰说得那般,简单的摩擦过后,便止戈平息吗? “这就对了。能和平解决,干嘛非得兴起刀兵?家父当年与出公不和。打来打去,卫国还不是这副惨状?最终祸及子孙,害我也跟着名声受累。你们说是不是?大公子能顺利继位,我等亦无需担惊受怕,岂不美哉?” 诸师瑕的抱怨与反问,好似讲了个莫大的笑话。姬兰与王诩不禁失笑出声。气氛瞬间轻松起来。 “呵呵,得了吧。你的名声与乃父无关,全完是自作孽。哈哈。来!喝酒。” 王诩一边打趣对方,一边劝酒。 这位公子风流成性,即使没有老爹的名声,出名亦是迟早的事情。诸师瑕表面玩世不恭,内里却是重情重义之人。故意拿自己的事来说笑,其实是碍于姬兰的面子,侧面的说出大家心中的想法。 当面对外敌入侵时,应该放下私人的仇怨。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国若是没了,家则难以保全。以姬兰的聪慧,又岂会听不出弦外之意?少女看了看二人,像是拿定了主意。 “戚城不失,本公子定以国事为重。” 或许这就是诸人最愿看到的局面。卫侯纵使有千般过错,至少能倾尽全力抵抗外敌,称得上贤明之君。然而,为了私怨出卖国家的利益,即便胜了,亦会遭到百姓的唾弃。 酒宴结束,诸师瑕醉醺醺的回到居所。王诩则陪同着姬兰巡视火龙岗。两人漫步在民坊的街巷中,随处可见尚未完工的房舍。木料与砖瓦堆放在道路两侧,偶尔能听见匠人吆喝的声响与叮叮咚咚的敲击声。 王诩絮絮叨叨的讲述着近来发生的事情。姬兰听得认真,与他并肩前行。少女不时握着系在腰间的佩剑。似乎是怕剑鞘与甲胄的摩擦声打扰到对方。不久后,两人来到了新建好的织坊。王诩从织工那取来了一副手套。手套是用毛皮缝制的,看起来有些臃肿。 “试试看。” 姬兰玩味的接过那看似很暖和的东西,拿在手中,翻来覆去,也不知如何使用。 这时代还不存在手套。一般贵族小姐使用的暖手物件,是将热炭放在一只青铜制作的圆盒内。然后,外面附着一层隔热的半成品皮革,再以柔软的兔毛或是貂毛缝合成一个便于携带的小包。这样的暖手宝,女子拿在手中既显优雅又暖和柔软。 “把手放进去。” 姬兰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撑开那手套,等待着自己将手放进去。不觉有些羞赧的低下了头。 “卫诩!这是从何学来的?中山国吗?” 王诩摇了摇头。随后,牵起少女冰凉的右手,放入那手套之中。 “跟熊学来的。主公的手是不是像个熊掌。呵呵...” 他嬉笑着拍了拍姬兰稍显肥大的右手。少女怔怔的看着他。许久后,像是有心事般的问了句。 “等事情办完了,是打算...离开吗?” “主公这就不对了。我与卫戴说笑,您居然偷听。” 姬兰有些窘迫,轻咬贝齿,支支吾吾的说着。 “没有...我...没有。” 王诩笑了笑,与她一同走出了织坊。 “答应过孙先生。待主公举事成功后,便一同去西边冒险。走到跳崖海角,看一看世界的尽头...” “可以...带我一起去吗?” “啊?不行。很远的,要走几年的时间。主公乃卫姬,身份尊贵。吃不了这苦头。再说了,没有主公坐镇,您的兄长与妹妹如何能稳住卫国?您还是留在卫国做女王,卫诩去冒险就好了。” 他的话让少女有些恼怒。 “我说过...庙堂权谋非我所愿,我只想做个普通的百姓。” 旋即,话音青涩而婉转。 “所以...带上我...好吗?” 王诩想象着希腊人的装束。眼前这位极重礼法的公主若是穿上露臂的短衫,还不羞愤致死?他赶忙劝阻。 “要穿越戈壁、沙漠,很危险的。” “我不怕。” “外族人皆是金发碧眼,长相恐怖。满身的狐臭,更是能熏死活人。” “我也不怕。” 无论他怎么说,少女只是那般平淡的回复着。 这该如何是好?王诩还是没忍住,把心中的臆想说出了口。 对于一个有涵养的贵族少女而言,笑不露齿,饮酒都需掩面,更何况是穿着异族暴露的服装。在他想来,这样的恐吓极具杀伤力。 “穿裙子也不怕吗?还是很暴露那种。” 姬兰微微愣了愣,随后,迷茫的看了看王诩。不一会儿,眼神又变得坚定起来。 “我见过外邦的女子。不就是露腹裸臂,若以纱遮面,又有何惧?” 王诩想象着那香艳的画面,不禁吸了吸鼻子。 “好吧...” “真的吗?你真的答应啦?” 他这导游,怕是要开团去希腊玩了。只得无奈的点头。 “待兄长登上君位,我们就走。一路策马西行。对了!你还没教我骑马呢。” “骑马?你...都知道了?” “当然!你莫不是想一直瞒我?” “那倒没有。只不过,主公确定要骑马?骑马可不容易。” 少女点了点头,有些亢奋。王诩耸了耸肩。他从未见过姬兰这般小女孩的模样。想必墨家弟子会骑马的事情已经在云梦人尽皆知了。随后,在姬兰的央求下,他们去了学馆。那里有专门供人练习马术的场地。 当看到一众少年骑在马背上练习着各种的动作时,姬兰微微眯起眼睛,立时犹豫起来。王诩笑了笑,将一条裤子递了过去。 “都说了,骑马不容易的。”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最大的贡献便是让骑兵从此穿上了裤子,再也不用光着屁股打仗了。不明真相的姬兰,显然是不知道骑马是要跨上去的。这着实是有些难为情。少女接过裤子,面露难色。 “来都来了,好啦!你就侧坐在马背上,我牵着马,带你转上一圈。” 随后,王诩牵着马慢步在前方。少女并拢着双腿,怯生生的坐在马鞍上。她努力地保持着身体的平衡。 “卫诩!待我回到云梦。调拨些战马与道马给你。” 这里使用的马匹皆是用于驮货、耕种的驽马,属于下等马。姬兰的兄长一直负责牧马,她熟知相马之道,大概一看就知晓马匹的品种。 “主公还真是阔气。一匹战马可抵得上我这儿四五匹马的价格。卫诩可用不起。” 听到少年出言讥讽,姬兰悬在马腹一旁的双腿,碰了碰马镫,笑道: “能以青铜铸这马镫,并踩于脚下。诩大夫才是挥金如土啊。今日我可算是见识了,什么叫阔气。” 青铜作为流通的货币,用于打制马镫好比将钱踩在脚下。姬兰的讽刺甚是犀利。王诩不禁回忆起初见风伯时,让对方以青铜铸造农具。他的提议差点把老伯吓死。想到这里,他傻笑着回头看向少女。灿烂与恬静的笑容洋溢在二人的脸颊上。那笑容似乎带着魔力,彼此像是找到了内心深处最平静的地方。 骑完马后,已是申时,他们来到了马场旁的课舍。墨门的弟子已经放学,课舍内空无一人。姬兰找了个位置坐下。她面对着教书先生的木案,似是回忆起了往事。目光稍稍有些呆滞,停留在那案台堆放的竹简上。 许久后,她微微张开小口,嘴唇蠕动了几下。开始诉说起幼时的回忆。 “少时,君父命少师教授宗室公子课业。兰儿便坐在这个位置。前面是费哥哥。这边是兄长与妹妹。” 少女指着自己前方的三个位置,浅浅的笑道: “他们故意让兰儿坐在后面。每到少师检查课业时,我便小声提点,总会蒙混过去。为此,还收了不少的好处呢。记得有一次,被少师发现了。我们四人都被打了手板。父君知晓后,没有责罚兰儿,而是罚他们在宗庙跪了一整天,还不准吃饭。我想偷偷去送些吃的,却被侍卫拦下了。” 说到这里,姬兰莞尔一笑。 “卫诩可否猜一猜,后面发生的事情?” “嗯...以主公的才智,必然不会求助于令尊。莫非...是找了母亲?” 少女摇了摇头。 “不对!兰儿可没有那么聪敏。” 王诩不信。少女幼时,便是一拖三的学霸。这么说,只是谦虚而已。他皱紧眉头,苦想了半天,随后,挠了挠头。 “猜不出来。” 姬兰噗嗤一笑,百媚丛生。 “我啊!将糕点藏在袖中,去君父那里告状。希望能与大家一同受罚。还把他们平日里送我的礼物悉数交给了君父。结果...吃的没送成,连累他们又挨了一顿打。你说,兰儿是不是很笨?呵呵...” 王诩痴痴地看了少女半晌,这才跟着笑了起来。 “呵呵...主公真是厉害!若身为男儿,怕先父只得将君位传与主公...别无选择。卫诩佩服。” 第73章 远方的危机 两人聊得很开心,到得姬兰捂着嘴打了个哈欠时,王诩这才意识到该回去了。他从草席上起身,对着姬兰躬身行了一礼。 “卫诩怠慢了。想必主公鸡鸣十分便从云梦出发,一路至此已是劳累不堪。我们这就回去吧。” 姬兰眨了眨眼,也站起身来。 “无妨!此次乔装北上,便是安排大司马与大司徒撤离国城之事。明日寅时我便离开,在马车上歇息也是一样的。时辰尚早,不如跟我讲讲你在荧泽遇到的困难。” 两人从课舍内行出,走向修习射艺的校场。 “荧泽缺粮,如今筑城于山岗之上。不但农事不便,而且行商困难。与我当初设想可谓是南辕北辙。若想盘活此地,目前唯一的出路便是着手于军备。趁着北境增兵,拿下司马府军备的生意。” “这有何难?我明日便将此事告知叔父。至于粮食嘛。司徒大人在城濮根基深厚,可先行从南方运粮。” 王诩感激的对着少女拱手。随后,取来一张木弓,从身旁的箭篓里抽出一支羽箭。弓弦声响,三百步开外正中靶心。 此刻,已是黄昏,远处的视野并不清晰。待到走近箭靶,看清那靶心上的箭矢,姬兰的目光凝滞了几秒,而后,笑了。 “你啊!总是这般神奇。元儿说你是个怪人,我看一点不假。莫不是做了少司马,便准备投身军伍,将来想做个大将军吗?” 王诩那三脚猫的功夫自然是不会走武官的道路。君子六艺本就是这个时代的必修课。他展现弓法绝非是为了显摆。然而,姬兰惊讶的则是与之相识至今,却不知晓少年的弓法如此娴熟。 王诩笑了笑,偏过头,手指方才射箭的地方。 “主公请看!那边与此处箭靶相隔三百步。若箭矢以铁铸头,可达四百步之遥。倘若北戍军装备这木弓,戚城则无忧也。” 姬兰哑然,随后怔怔的望着他。刚才向这边行来,少女倒是没有留心两处的距离。经他这么一说,才恍然意识到这木弓的价值。 “卫诩是想将此物献出,以解戚城之危。大公子与章司马坐镇戚城,兵事自不必担心。可是戚城政务向来由主公处理。倘若戚城被围,不知可有打算?” “朝歌诸事已必,我会...亲赴戚城。” 战事一旦开启,戚城即便能管得住一万多的驻军,五万的百姓又当如何安置?却是问题。 “主公万不可身陷险地。若是戚城有变,诩愿代主公前往。” “卫诩...” 姬兰算无遗策。事态的发展早已成竹在胸。王诩亦是猜到对方会做出冒险的事情。为了避免突发情况,这才战前请缨。他们皆是惊才绝艳之人,洞悉彼此心中所想,早已有了默契。 “我呢,思虑不及主公长远。不过,奇怪之人当做惊奇之事。若论管理下属,诩在云梦之时,府衙二十几人便可运作。较之主公的表臣百司府,呵呵...我可是自信满满,当仁不让。去戚城的事,交由卫诩即可。万一时局有变,主公自可以云梦、荧泽之力策应戚城。如此,方能确保戚城万无一失。” 虽说这都是些虚无缥缈的事情,或许根本不会发生。但是王诩的举动深深触动了姬兰。少女很感动,偏着头,擦拭着眼角的泪水。许久后,她淡淡的说了句。 “卫诩!你若不是出公之子,那该多好啊。” 天色渐渐昏暗起来,两人沿着原路返回山寨。走入街巷时,烹煮食物散发的香气混在冰冷的空气中,闻着便使人口齿生津。不禁去猜想这附近百姓的饭食。姬兰走的很慢,月光在地上映出二人的身影。少女低垂着脑袋,偶尔轻轻摆动着右手。而后,人影的手臂交叠在一起,她淡淡的露出个笑容。 第二日,天未亮,姬兰与诸师瑕便离开了荧泽。王诩没有送行而是约了墨翟一同去找孙武。 无论是齐、越伐晋,亦或是中行氏与范氏避祸南下,戚城只要保持中立似乎都不会成为各方势力争夺的目标。边境有五万人马,仍在不停的增兵。晋国的叛军想要夺取朝歌威胁洛邑,卫侯又岂会坐以待毙?把君位让出? 最理想的局面便是他们一同毁灭,王诩一方坐等大公子黄袍加身即可。既能名正言顺的解决问题,又不会背上卖国贼的骂名。 王诩与墨翟来到了孙武的住处。老人已经起身,正在吃早饭。见到两人到来,孙武唤来下人加了两双碗筷。 “你们还真会挑时间,今日有口福了。快来尝尝老夫这桂花粥如何?” 两个小辈看着碗里的白粥,迷惑的对望了一眼。王诩拿起木勺在碗里搅了搅。桂花的影子也没看到。墨翟倒是来者不拒,端起碗便喝下了一大口。随后,龇牙咧嘴的捂着嘴巴,一脸的痛苦。王诩隐约闻到一丝酒气,无奈的看向孙武。 “我靠!你这么喝粥,是嫌命太长吗?” 孙武嗜酒如命。如果不是习武的缘故,恐怕年迈的身体难以支撑。他偏偏又嘴巴刁钻,喜欢喝高度酒。几个小辈因此没少劝他。阿季作为荧泽的首席医师,更是关心老人的身体。因此,少女时常盯着老头,不让他在早上饮酒。不想,这老头竟然用酒煮粥。 “你懂什么?小阿季说了,早食不易辛辣。老夫将这酒伴粥烹煮,散散酒气。这样就不会辛辣了。” 如此的重口味王诩是无福消受。于是,他放下碗筷,直奔主题。 “孙老!您是军略行家。我特来讨教,若戚城被围,当如何破解?” “守城之要在于粮草辎重、民心士气。城坚粮足便可与敌消耗,弓矢强劲便可固守。确保水源、控制疫病、储备民需,做好此三件事,可保守城无忧。而后,从土攻、水攻、火攻三策加以应对。到得敌军粮秣殆尽,自可退敌...” 随后,王诩将戚城的守备力量一一说明。孙武从旁分析,讲的十分详细。墨翟则认真的记录起来。 若想攻破戚城除了打开城门直接杀入城中,根本毫无办法。突破城门,只有三种方法。一是,在城中事先安排内应,煽动百姓,待到混乱时打开城门。二是,挖掘暗道,夜晚潜入城中将守门士卒杀掉。三是,以轒輼直接撞开城门。 说完这些,孙武擦了擦嘴。他直起身,拍了拍王诩的肩膀。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是你小子想出来的。” 紧接着,孙武朝屋内的卧房行去。王诩与墨翟赶忙追了上去。 “什么方法?” “你莫不是忘了,那云梯?” 他造的云梯不过一丈来高。打个山寨倒是绰绰有余,可戚城三丈高的城墙。制造出10米的云梯并且结实耐用,并非件容易的事情。 孙武拿起床头的酒葫芦,瞅着王诩眯起眼睛。 “别怪老夫没提醒你。把那云梯可要藏好喽。不然,以子所创之物,攻子所守之城。又是一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笑话,成为千古笑柄喽。呵呵...” “切!在我来看,即便我有幸沦为笑柄,史官亦不会给我机会。” 王诩不屑的吐槽着,孙武与墨翟对他说的话,倒是颇感兴趣。 “噢?此话怎讲?” “亏您老还自称饱学之士。难道没看出来吗?自相矛盾,买椟还珠等等。说得皆是楚人的蠢笨。其实这样的蠢事哪儿个国家不曾发生过?无非是你们这帮中原人瞧不起楚人,欺负人家没文化。所以,才故意编些故事搬弄是非。信不信?这云梯将来只会与楚国有关,跟我绝迹没关系。” 二人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似乎寓言故事中,楚人总是反面教材。就好比鲁班在春秋时期,名声虽大,但不是美名。自他投靠楚国后,每每有了新发明,民间就会流传些关于鲁班的故事。比如,鲁班发明了会飞的木鸟,他老爹便乘坐木鸟意外死了。鲁班发明了轮椅,他老妈又意外死了。 由此可见,这个年代,中原各国打不过楚国,便只好逞一逞口舌之快。 听过王诩的歪理后,孙武拎着酒葫芦,笑盈盈向屋外走去。遇到晨练归来的老仆,仆人反手拿着短剑,剑未入鞘,额前满是汗水。孙武问道: “什么时辰了?” “回主人!巳时初刻。” “哎呦!可以喝酒啦。” 说着,他拔掉木塞,美美的喝了一大口。然后,很是享受的吁了口气,像是忍了很久一般。王诩接过墨翟记录的竹简后,二人分道扬镳。墨翟去了学馆,他则回到家中。一进门,便钻进了书房,对应着孙武讲的守城重点,他将准备的东西全部罗列出来。 直至深夜,一套完美的守城方案终于是写完了。两米长的白布摊在桌案上,字迹未干,红色的丹砂异常鲜亮。密密麻麻的小字,冗长的篇幅,加之红与白的搭配,那张诡异的白布,血淋淋的画面感,犹如陈述冤屈的血书。 按照姬兰的推测,时局的变化不会存在较大的风险。然而,身为商人的王诩,与生俱来的敏锐直觉,让他不敢放松。只有将事情做的面面俱到,把突发情况全部考虑进去。他才敢放心大胆的接下戚城的工作。 很难想象,做完这份计划。他将物资的价值评估后,这才发现城中五万百姓的衣食用度远远超过了军费的开支。也就是说,戚城的软肋不在于驻军,而是如何在守城期间稳住民心。六万军民一天吃掉多少粮食?用掉多少柴薪?产生多少粪便?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围城的时候,就变得复杂起来。 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储备粮草、日用品、伤药、盐铁、兵甲等物。每人足额供应,一场战争下来的损耗在1800万钱。这是个天文数字,相当于云梦与荧泽20年的总收入,更是戚城9年赋税的总和。将战争用数字来表示,更加直观的反映出这个时代的生产力低下。6万人一年不干活,给国家带来的负担,就是54万人白干一年。 在那些超级大国面前,动辄爆发几十万人的战争。可见强国与弱国之间的实力差距。王诩看完这些数字,内心不由得沉重起来。过去一年在云梦的成就,令他沾沾自喜。然而,此刻将两组数据摆在一起,云梦些许的财富却显得微不足道了。 王诩自嘲的笑笑。一直以来他是高估了自己。还好问题不大,或许一年内他已经离开了卫国。临行前,帮阿季找到失散的姐姐。彻底跳出春秋的乱世,未来是个什么样子,也就无需再忧虑了。睡意全无的他又取出一张白布,借着案台上豆点的火光,开始书写起关于豫让的情报。 遥远的北方,庞忠亲临前线。在一间昏暗的茅草屋中,微弱的火光将屋内十几人的身形轮廓隐隐的勾勒出来。屋中说话之人的声音很小,聆听的诸人皆是满脸肃容。 “中行寅与范吉射已经逃出了重围。奇怪的是,他们并未返回封邑,而是南下去了洛邑。智瑶正领着三卿的兵马沿途围堵。估计不出两日,双方便会遭遇。” 说话的人禀报完后,庞忠点了点头,另一人继续汇报起来。 “小人扮作流民一路行至邯郸。城中守备空虚,百姓在军队的驱逐下正向我军布防一线涌入。不过,戚城以北却无流民。齐人亦无动作...” 那人说到此处,屋内所有的人向他投去疑惑的目光。庞忠感到一丝不妙,急忙追问道: “军队?哪儿来的军队?有多少人?” “回大人!是范氏封邑的驻军,邯郸城外,大概有两万人左右。” 众人的心情犹如过山车一般。看来他们是多虑了。军队驱逐百姓的目的,八成是为了死守邯郸,为撤退争取时间。 突围而出的两族家主,如今已是走投无路。他们将追兵引去洛邑,其实是心存侥幸。他们在赌,赌天子没有下诏前,晋侯一方的兵马是决计不敢进入周王畿的。倘若赌赢了,无功而返的追兵必然会去他们的封邑清算报复。 放弃全盘,只固守邯郸这座坚城,继续拖延。为撤离人口、转移财货争取时间。如果真能如此,卫国北境便无忧了。 那人禀报完后,又有一人继续说道: “大人新的身份已经安排好了,是司空府的匠头。据探子回报,明日大批晋国匠人会途径此处,我等在此设伏,大人可趁乱混入其中。确保万无一失。” 庞忠点了点头。随后,挑了两名属下与他一同行动。此次,他亲临前线便是为了打入敌人内部,从而获取有价值的情报,扭转战局。 司空府匠人的身份是庞忠的首选。由于这些匠人会在战前为大军准备攻城器械,战时负责修补剑戟,制造箭矢等物。所以,最容易长期潜伏且不易暴露。 到得诸人禀报完毕,庞忠开始新的部署。 “查一下戚城以北的齐国边境,确认流民没有进入齐地。这很重要。三日内,必须向我回复。还有...让晋地的乡间活跃起来。最好能打探到后续南下的流民。人数、路线、是否有军队随行...” 第74章 声东击西 事态的发展并没有王诩等人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从晋国拥入的大批难民在卫军的拦阻下,开始向洛邑方向分流。然而,前期进入卫地的两万多晋人百姓仍旧是造成了不小的混乱。朝歌方面严令各地官府不得收留难民。 这些背井离乡的晋人无奈继续南下。到达云梦后,人潮分为两波,一波人向牧邑逃难。大概是准备由牧邑南下逃去郑国逼祸。而另一波人则向东边的荧泽蜂拥而去,似乎是打算沿着黄河向鲁国与宋国寻求庇护。 就在姬兰离开的第二日,火龙岗派出了一支百人的的队伍,他们在子伯的带领下,押送着三十辆空车去了淇水对岸的云梦。这帮由流匪重组的新军,是第一次穿着军服以荧泽少司马府的名义执行任务。 脱去了匪寇与流民的身份,穿着卫军的制式装备,众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一路之上,笑骂声不断。 “大当家!如今咱们兄弟也是官兵了。您瞧瞧...这长戈,至少也有四斤的青铜,拿去卖钱,抵得上家中半年的收入。” 这人是昔日火龙岗的喽啰。他晃了晃手中的长戈,呲着一口大白牙。身前的子彪回过头,瞪了他一眼,厉声道: “瞧你那出息!穿上这身皮,还是改不了土匪的毛病。要叫卒长!什么大当家?” “是是!卒长!” 子伯偏过头,瞅了瞅儿子,没有吱声。 如今,天气已经转暖,无法带着马车由冰面横穿淇水,只得从下游多绕行10里。当他们来到淇水下游后,发现前方聚集着许多百姓。让人意外的是,居然有百余人之众,还能看到几辆满载货物的牛车。 子伯挥手示意队伍停下。随后,两个小卒跑了过去。其余的人留在原地,很是迷惑的打量着前方的人群。片刻后,派出去的士卒回来禀报。 “卒长!那些都是晋人,逃难至此。说是准备结伴去鲁国。” 这时,已经有难民陆陆续续的向这边走来。这些人虽是神情木讷,但面有菜色。完全看不出难民饥寒交迫的模样。一名偏长盯着远处的牛车,嘴角扬起一抹诡异的笑容。他走到子伯父子身旁,小声说道: “卒长!如今,我们是兵,他们是流民,又带了不少财货。不如...” 偏长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子伯立时面色铁青。 “混账!难不成你还想做土匪吗?你的家小还在寨中,就不怕祸及家人吗?” “怕什么?他们是晋人,本就是我卫人的死敌。难到您忘了,你的家人是被抓去哪里了吗?劫了他们,全部抓去做奴隶,为家人报仇。” 对方的话,让他微微有些动容。他的家人便是被送去了晋国,给晋人做了奴隶。如今,风水轮流转,报复晋人的时机到了。 子彪见父亲犹豫起来,他猛地抽出佩剑,抵在那偏长的脖子上。 “劫人财货,鼠辈尔。若是有胆便去与晋军当面厮杀。在此霍乱军心,实乃无耻小人!” “小人绝非见财起意,我等受晋人迫害已久,晋国百姓亦是帮凶。有何杀不得?” “你再敢多言。我斩了你。” 看到子彪拔剑,许多士卒围了过来。他们皆是火龙岗昔日的兄弟,自是不愿看到同室操戈的局面。许多人出言劝阻,那偏长似是很委屈的跪在子伯面前。 “六年前,我一家老小被抓。若不是大当家出手相救,恐怕小人与妻儿此时已身在晋国,受晋人屈辱。大当家的恩情,小人自不敢忘。但晋人祸害我卫国百年,此仇不共戴天,不可不报。” 一直沉默的子伯,突然拍了拍跪在地上的偏长。随后,叹了口气,说道: “我知道了。等办完这趟差事,我会求少司马大人让你北上戍边。在那里,你可将仇怨报在晋人头上。” 这看似平淡的言语,听得众人瞠目结舌。那偏长闻言后,更是抱着子伯的大腿,痛哭流涕起来。送去戍边不就等于送死吗?就在迷惑之际,子伯指着前方的流民,对众人怒声喝道: “你们睁大眼睛,看看他们。过去的你们就是这副模样。任人宰割。如今,做了兵,就想着骑在别人头上。你们和那些鱼肉百姓的胥役又有什么区别?要想报仇,就去绛城宰了晋侯,去朝歌宰了卫侯。你们有胆吗?” 他的声音很大,传得很远。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不仅是把一众士卒给吓到了,就连那些流民亦是恐慌的奔逃起来。谁会想到这位沉稳的中年人,对晋人仇视不说,还企图杀掉自己的国君。随后,所有人都闭上了嘴。队伍继续朝着云梦进发。 此行,他们受命去云梦,装载三十车油、盐等日需品,一路押运送往戚城少司马府。然后,再由戚城收购米粮折返回荧泽。 大战将近,又是冬天,戚城这座经济重镇尚有许多外国商贾没有撤离。尤其是从越地而来贩卖米粮的商人。他们大费周章的将稻米从越国运来,必然不会带着粮食再返回越国。而是,急于将货物抛掉,换成财物轻装撤离。 绕行过淇水,距离云梦还有30里的地方,一行人原地修整。他们从凌晨出发,行至正午已是人困马乏。当下晒晒太阳,小憩一会儿,在酉时前便能赶到目的地。子伯与儿子依在一颗枯树下,聊起天来。 “彪儿!你觉得少司马大人是个怎样的人?” “嗯...不好说。孩儿只与他见过几面,感觉那人挺好相处的,也没什么官架子。” “爹想让你去那学馆,跟墨子学艺。” 子彪嘴里叼着根枯草,样子很是悠闲。当听完老爹的话,枯草从嘴巴里掉了下来,他连忙摆手。 “千万别。孩儿已经十八了,学馆不收的。若是进去,丢死人了。” “你懂什么?大人身边都是些能人。尤其是那孙姓的老丈,不到半月便将荧泽所有的势力扫除。这样的人,你若能跟着学些本事,将来受用不尽。爹便是从北戍军出来的,无奈做了这火龙岗的当家。还不是靠着从军中学来的本事,不然早就死了,哪儿还有你这小子。” 话音中带着些恨铁不成钢的味道。 “爹...孩儿也想拜孙先生为师。不过,他不收弟子。只是偶尔去学馆教些军略。您是不知道,那学馆里的孩子都疯了。自称墨门弟子,还说将来出仕为官,帮人守城,天下便能止戈。一帮孩子整日里打打闹闹,孩儿是看不出他们将来能成什么大事?除了穿着奇怪的衣服会骑马,根本一无是处。前些天,孩儿受命去送木料。一进学馆,瞧见墨子与那帮学生一起敲敲打打的做木工活。您说他们是准备干嘛啊?” 子彪板着张苦瓜脸,急忙解释,一股脑的说了一大堆。 “竟有这等事?你莫不是不想入学,故意编些理由来诓骗爹?” “孩儿哪儿敢啊。” 子伯皱起眉来,琢磨起儿子说的话。不知不觉,身旁传来了轻轻的鼾声。他抬起头望了望太阳,眯着眼睛又思考起来。 穷苦的百姓能接受教育便是有了跻身士族的可能,改变命运的希望。在他看来荧泽的邑主或许是个毛头小子,全凭手下一众能人这才稳定了荧泽的局势。但是,能把这帮能人聚在一起就是本事,更何况还想出了办学这样的狠招。百姓有了改变命运的机会,自然不会造反。这是从根本上瓦解了荧泽百姓的意志。以他们的子孙为要挟,众人却只能受着。子伯对王诩并没有好感。但是,不通过武力镇压,以此法稳住了荧泽的民心。这样的手段出自于一个少年,确实令他佩服。 随后的几天,晋人忙着逃难,卫人忙着备战,外国人忙着捞钱撤离。似乎这本该静谧的冬天一下子提前结束了。姬兰返回云梦后,立即着手戚城的备战工作。物资源源不断的从云梦向荧泽输送,然后再由荧泽转往戚城。 如今卫国周边的小国家,如郑、鲁、宋三国都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在边境布防,全国征兵,疯狂屯粮。晋国带来的动荡如同平静的水面激起的涟漪,正一圈圈的向外扩散着。人们紧绷着神经,等待着第一个遭殃的国家被晋国拖入战争的泥潭。 时局变得微妙起来。此时,混迹在晋国难民潮中的庞忠,正跟着逃难的队伍向洛邑行去。今早他们一行百余名工匠收到了司空府的命令,今日必须抵达洛邑。传令之人是从洛邑驾车赶来的士卒,离开时,还带走了几名司空府的胥吏,看样子十分急迫。 庞忠很是疑惑的凑到一名老匠头身旁。二人并行赶路。对方追随范氏已有二十年之久。虽然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情报,但是从侧面应该能打听出范吉射用兵的习惯。间人的直觉告诉他,急召匠人必然是准备攻城了。 他吹捧了老人一番。随后,说起范吉射与中行寅从智瑶的围堵中突围而出,带着一万残兵躲进了洛邑。目前,智瑶在等天子的诏令,不敢踏足王畿。庞忠循序善诱,将己方准备攻打洛邑的猜测,随口说了出来。老匠头闻言后,有些激动的说道: “胡说!家主怎会强攻洛邑?那可是周王畿啊。难不成要与天下人为敌?” 老人算是范氏的忠仆。虽说只是艺人的身份,但对主家的事情十分关心。庞忠忙陪着笑脸,言语谦卑,大有晚辈向长辈讨教的意味。 “呵呵,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急召我等赶赴王城。必然是准备攻城了。不打洛邑,还能打哪儿啊?” “哼!一看就知道,你是新来的。昔日家主曾为晋国上将军,文韬武略,谁人不服?若不是君上轻信智瑶那奸佞小人。我范氏又岂会遭此大难?家主善使奇兵,必不会强攻洛邑。” 老匠头说完话后,极不耐烦的又道: “问那么多干嘛?到了洛邑自然就知道了。” 随后,一群匠人默默无声的继续赶路。庞忠放慢脚步,跟在队伍的最后方。他琢磨着老匠头的话。范吉射善用奇兵,到底攻打哪里才算得上出奇? 大周王室有三军,虎贲、周六师、殷八师,一共近五万兵马。自镐京陷落,东迁洛邑后,以商朝遗民组建的殷八师就被裁撤掉了。如今,周王畿仅有三万人马驻守。可即便是三万,在占据坚城要塞的优势下,中行氏与范氏区区一万人又能搅得起什么风浪? 正如老人说的那样,攻打洛邑便是与天下人为敌。智瑶尚不敢在王城内与两家开战。他们这丧家之犬,又怎敢咬了天下共主。若是在楚国强盛的时期,倒是有这样的可能。擒了天子去投靠南王,获得楚国的庇护。毕竟,晋楚争霸实际就是保皇派与造反派之间百年的战争。 到了洛邑,看到中行氏、范氏的军队与周王室和平共处的景象后,庞忠更加迷惑了。随后,两家的家主在王城中举行了盛大的祭祀仪式,就连周天子也参与其中。当他们宣读完祭文,占卜过吉凶后,范吉射手捧天子诏,激动地站在祭台上方。当着近十万军民的面,大声宣读诏书。一场为了远征晋国,重返家园的誓师大会随即展开。 晋国内乱,以智瑶为首的四卿被天子定下了谋逆的罪名。突如其来的震撼,所有人沸腾了。整个洛邑轰动了。十万人喜极而泣。能被天子正名,他们便有了返回故土的希望。随后,天子命范吉射统领各路诸侯伐晋平叛。诏令一出,人潮狂热起来。 周围此起彼伏的欢呼声与复仇的呐喊声,让庞忠难以置信。他瞪大眼睛,望着远处祭台上的人。 那人到底用了什么法子?能让天子不顾楚人的威胁,也要站在中行氏与范氏这边与强大的晋国对抗?所有人都疯了。这诏书代表着一场内乱即将演变成为世界大战。庞忠看不明白,眼前的一万残兵如何向三十万晋军复仇?而这些被煽动起来的百姓,又对战局有什么影响? 就在这时,祭台上的人拔出短剑,剑指东方,大声喊道: “攻!” 只是一个字,庞忠仿佛从噩梦中惊醒一般。心中的疑惑在这一瞬间全部消散。东边是卫国,他们的目的不是朝歌,而是牧邑... 第75章 间人 此起彼伏的声浪响彻整个周王畿。战鼓的声响如同为狂热的人潮敲击出有序的节拍。范吉射在侍卫的簇拥下,缓缓地走下了祭台。五十辆战车早已在下方摆开了阵仗,通向城东的道路旌旗飘飘。 范吉射登上战车,手握天子诏书,拳顶苍穹。车左立时雷响战鼓,车右扬起范氏大旗。十万军民如潮水般向着洞开的东城门汹涌而去。 此刻,挤在人群里的庞忠,心急如焚。他左推右挤,正四处找寻着与他一同潜伏在此的两名手下。事态紧急,消息必须要传递出去。不然,这十万人突然压过去,牧邑必然失守。君上抽调牧邑的边军北上布防。卫国西边的门户大开。选在此时偷袭,果真是出其不意,应了老匠头说的那句话,范吉射善用奇兵。 不久后,庞忠找到了同伴。他们趁着混乱,躲进一处民宅。事到如今,只好赌上一把。 “此次行动,凶险异常。你二人速速赶赴牧邑通知守军。然后,再去国城,将此处的情况告知君上。流民是堵不住了,国城不容有失...” 庞忠交代完任务,面色凝重,对着两人躬身一礼。 “拜托了。事关我卫国存亡。即便是死,也要将消息传到国城。” “大人放心。身为间人,我等必当效死,不负大人所望。不知大人有何打算?” 两人急忙还礼。言语中流漏出必死的决心。庞忠扶起二人,言辞更加恳切。 “我即刻北上,通知晋人出兵拦截。你我三人无论谁活着,都要将消息送往国城。国城若失,卫国便亡了。我等便是大卫的罪人。所以...一定要活着。” 从洛邑向东选择最短的距离进入卫国,会穿过百里的晋地。智瑶的追兵就在身侧,一旦察觉范吉射的意图,定然会半路截杀。庞忠前去通风报信,必定暴露细作的身份。想来,此去绝无生还的可能。 “大人身份尊贵,还是让卑下去吧。” “是啊!秘谍司不能没有大人。” 庞忠拍了拍属下抱拳的手,背过身去。 “若是我回不来了。犬子年幼...就交由秘谍司的兄弟代为照顾。” 说到这里,他从胸口的衣袍中掏出一块牙璋。转过身来,递到了属下的手中。 “把此人作为死间报知君上。厚葬封赏。” 随后,庞忠离去。二人看着那块牙璋,默默的流下了眼泪。 那面崭新的牙璋分明就是铸造不久。金灿灿的青铜表面上没有一丝锈迹。庞忠一生为国操劳,堪称官吏楷模,从不滥用职权。此次,却为了自己的徒弟破例,一世英名尽毁。仇由子静是他的爱徒。意外身死后,也是他将女子从秘谍司的名册中除名的。如今,恢复女子的身份不说,竟然以死间上报朝廷请求封赏。 二人跟了他许久,此刻终于感受到这位上官的面冷心热。担下最危险的工作,为死得毫无价值的属下正名,这一切都让他们感伤不已。 似乎是在同一时刻,庞忠在王城北面外抢了辆马车,而他的两名属下则是在东门外也抢了晋人流民的马车。三人策马狂奔,为了国家的安危,争取最后的时间。 穿越荒原,翻过山丘,三个时辰后,庞忠来到了晋军大营。随后,他被士卒反扣着手臂押往智瑶的中军大帐。庞忠的内心除了急迫,没有其他。范吉射的大军正马不停蹄的杀往卫国。智瑶的军队若想中途拦住对方,只有立即出兵,在今夜奇袭敌营,方可解了卫国的危局。 进入帐中,一名玉冠男子正襟危坐于铜案一侧。看样子十分忙碌。案台上堆满了竹简,像是一堵矮墙,将男子的身形掩埋,只露出头来。他的身侧站着一名武士。奇怪的是那人穿着士族的长袍,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若不是双掌抵在身前的三尺长剑之上,几乎看不出是个武者。 庞忠被士卒摁在地上,不等对面男子问话,他先开口说道: “我乃卫国间人,此次犯险而来,是因范氏奉天子诏令联合诸侯讨伐晋国之事。范氏已领兵由王城东侧而出,正奔袭卫国牧邑。若瑶相肯出兵拦阻,今夜必将大破敌军,平定晋国祸乱。” 智瑶听完对方的陈述,微微皱了皱眉。他放下手中的公文,朝着庞忠望去。豫让派出的细作尚未归来。他怎敢轻信眼前这素未蒙面的卫人细作?晋侯早已向周天子说明情况。天子又岂会看不清时局,得罪晋国而支持叛逆呢?智瑶笑了笑,言语中带着讥讽之意。 “卫间?我晋国之事与你何干?范氏余孽何以得天子诏令?荒谬!” “在下所言句句属实。不敢欺瞒瑶相。范氏出兵袭我卫地,有天子诏命便可名正言顺窃据卫国。若瑶相不加拦阻,任其做大。那不久后,诸国联军将会踏平晋地,围攻绛城。我卫国有失,晋国亦将不保。” 庞忠激愤的言语,终究是激怒了智瑶。 “放肆!即便你所言非虚,我晋国大可出兵伐卫。还轮不到你在本相面前,指指点点。左右!将此人押下去。” 就在这时,庞忠陡然向后一退。他被反扣着的手臂,顺势向身前一拉。旁边的两名士卒立时面对面撞在了一起。同一时刻,智瑶身旁的武士轻起一脚。脚面踢在身前的长剑上。剑鞘带起地上的沙土向庞忠面门飞去。 庞忠偏过头抓起一名即将倒地的士卒,挡住了飞来的沙土。那士卒被撞得有些懵,尚未反应过来,就吃了一嘴的土。他左手揉着眼睛,右手握拳,身形急转之下,拳头向身后抡去。庞忠侧身躲开,右手化爪,扼住士卒的咽喉。紧接着,一脚踹飞另一名倒地的士卒。 这时,武士已经冲了上来。见那士卒向智瑶飞去。他赶忙侧身,用左手拖住对方的后背。由于冲劲太大,二人不禁向后退了几步。 当稳住身形后,听到一声惨嚎。只见庞忠从士卒的腰间抽出佩剑抵在那人的脖子上。 “既然瑶相见死不救。在下只好冒犯了。” 方才庞忠为了方便胁迫人质,竟将士卒的右臂折断。此刻,闻声赶来的侍卫将他团团围住。被胁迫的士卒,奋力的挣扎着。 “别管我。杀了他。” 短剑在那士卒的脖颈上,带出一条浅浅的血痕。庞忠没有料到人质如此刚烈,宁愿一死也不受他要挟。于是,他松开了手。侍卫见状,便要冲上前去将他砍成肉泥。 “住手!” 帐中那武士突然出言呵止。庞忠疑惑的向对方看去。智瑶还没有发话,那人便先开了口。显然是尊卑不分。然而,智瑶似乎是没太在意,居然在这混乱的情况下,批阅起了公文。 “壮士武艺不凡,在下佩服。今日冒犯了家主,必然是走不了了。我劝你放下兵刃,饶你不死。” “多谢!在下身为卫人,国家有难,岂敢苟活?你若信我,放我离去。五日后,我自当枭首以谢。” 枭首是十分残酷的刑罚。并非砍头那般简单。 相传年迈的母枭(猫头鹰)在生下幼崽后,会让小枭啄食自己的身体。母枭忍受着痛苦,死死的咬住树枝。最后,仅留下一个脑袋,挂在树枝上。这种刑罚始于周朝,枭首则必须示众。既是耻辱又死无全尸。 此言一出,把在场的人全都震撼到了。他们身处于迷信的时代,相信留得全尸,仍有来世。做出如此的承诺,可见此人心狠如斯。 “何须如此?壮士若肯投效我智氏门下,在下这就放你离去。” 武士有意拉拢庞忠。不料,庞忠竟抬起手,剑指对方。 “我乃卫人,不投外邦。” “好!十招之内,你若不死,我便放你离去。” “呵!口出狂言。” 庞忠轻笑一声,向对方攻去。那人手中长剑约三尺有余,只是一个照面,便将庞忠的短剑荡开。剑未出鞘,双方胜负已分。高手过招,实力的差距只需一招即刻显露出来。庞忠知道自己已无胜算。眼下若想留得性命去朝歌报信,只能疾攻对方,迫使对手拔不出剑来。 似乎这样的战术,十分有效。他拼尽全力,每一剑皆是攻击对手的要害。庞忠在心中默默的计算着招数。 “二、三、四...” 打到第七招,庞忠已渐渐力竭。力道与速度急剧下滑。那武士仍是剑不出鞘。招架起来,游刃有余。一袭白衣在挥剑之时,犹如泼墨作画般,极具艺术美感。这等剑术高手,绝非籍籍无名之辈。 第八招...第九招... 那人仍在放水,庞忠不信对方会这般轻易的放过他。肯定是打算第十招将其一击必杀。生死时刻,他身子前倾,劈出一剑。帐外射入的光线,将那一道寒芒映射的越来越大。剑光划下之时,剑身突然急转。庞忠竟没有劈砍对方,而是像拍苍蝇一般以剑身攻向对手。 寒芒乍现。那武士终于出手了。庞忠前倾的身子陡然向后一缩,脚尖点地,向后方跃起。与此同时,那劈空的一剑已挡在胸前。他伸出左手死死的握住剑刃。对峙的二人同时露出了笑容。 双方实力悬殊,庞忠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能胜过对手。他只想保全性命。这第十招便是以守为攻,完美的避开要害。即便是断手断脚亦是胜了。 他身子前倾,做出假动作,引对方攻击自己的咽喉。挥剑之时,向后跳跃,避开致命一击。劈空的剑身顺势回到身前,便是做好了护住前胸要害的准备。以至于徒手去抓那锋利的剑刃。 第十招结束。武士的剑正是从他小腹处斩向心口的位置。劫后余生的庞忠,躺在地上大笑出声。他赌赢了。帐内的一众侍卫惊恐的向他看去。只见那人的左手已经没了四根手指。小腹处被划出一道血痕。右手握着的那柄短剑,剑身正中的位置已经被砍出了一厘米长的切口。 片刻后,武士将长剑入鞘,走到庞忠面前。他伸出手,想要拉庞忠一把。 “壮士!好胆色!请速速离去吧。” 庞忠丢下右手的短剑,忍着断指的疼痛站起身来。而后,对着武士一抱拳。 “今日不杀之恩,卫忠五日后必以死相报。敢问义士大名?” “豫让!” 自从去北境,混在流民中一路南下,庞忠便失去了与朝歌之间的联系。听到对方的姓名后,他心头一阵惊慌。脸上却没有丝毫的表露。这危险的家伙,怎么会投靠在智瑶的麾下?从刚才的比试,若非对方自信满满,有意放他一马。不然,此刻,他已经是个死人了。幸好卫国目前的死敌是中行氏与范氏。若是遇上这样的对手,庞忠没有自信能在情报工作上略胜豫让一筹。 他不禁回想起,让王诩探听的情报。希望对此人的调查能详实许多。庞忠走出帐外,简单的处理伤口后,一只手驾着马车向朝歌赶去。 行出四十里后,已是傍晚。马已经跑不动了,而他更是虚弱的昏了过去。一路过来,每当疲倦的闭上眼时,不到片刻,他又凭借着意志,强撑着保持清醒。反反复复,直至此刻终于是倒下了。 月光洒在庞忠苍白的脸上,凉风吹来,额前早已被汗水浸湿的发丝,微微颤动了几下。两匹老马喘着粗气,在前方摇摆着脑袋,相互间抢食着路旁的野草。马车走走停停,荒凉的原野尽显孤寂的夜色。 躺在马车上,摇摇晃晃的感觉,让昏迷之中的他梦见了自己的儿子。小孩虎头虎脑的,正推搡着庞忠,叫他起床。 “爹爹!起床啦。” 或许是这份高危的职业,让他总觉得幸福来之不易。以往的杀戮太多,直到三十岁方得一子。儿子庞义便是他的全部。 庞忠缓缓地睁开了眼,伸手捏了捏孩子的脸蛋。小孩嘟起小嘴,不再摇晃他的手臂。 “爹爹快起来,给义儿讲故事听。” 庞忠看着自己完好无损的左手,手指颤了颤。虽是在梦中,他仍旧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知道这一切都不是真实的,却不忍从梦里醒来。 “义儿乖,想听什么故事?” “间人的故事。” 庞忠将孩子抱进被窝,父子躺在床上,望着房梁。 “你知道什么是间人吗?” “孩儿不知。” “间人是活在黑暗中,一直守护这个国家的人。” 第76章 亡国 说完这句话,他抱着儿子泣不成声。他能感受得到怀中小小的身躯,散发出的热量。甚至听得清儿子的心跳。如此的真切,现实与梦境在一瞬间变得模糊起来。庞忠恍惚了片刻,随后,伸出右手握住自己左手的手指,咬紧牙关,用力向上一掰。 一阵撕心的惨嚎声回荡在原野上,几只觅食的麻雀从草丛中惊飞而出。疼痛仅仅持续了一瞬,随后而来的是身体的麻木。庞忠的四肢已经失去了知觉。冬日在荒野上露宿,不被冻死已经是个奇迹了。 他看着左手上包裹的绷带,血迹斑斑。右手此时正僵硬的扣在那伤口上。一刻钟后,庞忠渐渐的恢复了知觉。当他抬头看到正中的日头时,僵硬的身体陡然从马车上站立起来。 这紧要的关头,怎么能昏过去呢? 按照时间推算,范氏与中行氏的大军已经到达了牧邑。一天内若赶不到朝歌,晋国的叛军北上奇袭国城,那卫国就真的完了。 庞忠悔恨不已,奋力的挥动着手中的马鞭。那两匹马已是奄奄一息,跑了一个时辰便瘫倒在地,口吐白沫起来。他从翻倒的马车里爬出,小腹的伤口已然裂开。血水浸湿了下身的棉袍。这一摔,似乎是让他更清醒了一些。此刻,留心到了周围的不寻常。 来的时候,有大批的人潮,途径此处去往洛邑。而眼下这荒野之上竟空无一人。不安的情绪顿时涌上心头。庞忠寻了根木棍支撑着虚弱身体,摇摇晃晃的朝着东北方向继续前行。 远在数百里外的云梦,一辆豪华的马车笔直的冲入瓮城之中。守门的士卒尚未做出反应,就听那驾车的驭手大声喊道: “示警!牧邑沦陷,快关城门!” 随后,那马车朝着内城狂奔而去。一帮士卒站在原地呆若木鸡。 牧邑位于晋楚交界,是卫国西面的边陲重镇。抵御楚国入侵的屏障。突然沦陷,只有一种可能,那便是楚人北上伐晋了。这样的猜测,随着那马车上驭手的大喊声,在城市中蔓延开来。 道路上,躲闪的人群来不及出言喝骂,凝望着那马车向邑主府方向疾驰而去。云梦的主街留下一片狼藉与惊魂未定的人们。随后,城门处的士卒将情况禀报门尹。示警的钟声响起,城门关闭的瞬间,众人这才如梦初醒般的四散奔逃。 由于云梦是座山城,如同关隘一般。西边的视野被大山阻隔,一时看不清楚状况。心急之下,门尹带着两名手下,沿着瓮城的城墙向扩建在平原上的东城跑去。这时,东城的警钟也响了起来。城下的百姓有些手足无措的张望着两处鸣金示警的地方。 一些机灵的人开始向城墙上奔逃。那些不知所措的百姓这才意识到城门已然关闭。随后,加入的人越来越多,人潮向着云梦内城迅速撤离。 瓮城的城墙与东城连接在一起。若是外城守不住便可退居内城。云梦的城池设计,有三道防御屏障。第一是平原之上的东城。第二则是与之连接的瓮城。第三是依山而建的内城以及那条用于灌溉养鱼的护城河。 然而,如此完美的防御,却有着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共计四里的城池,只有八百驻军。自朝歌下达全国征兵的政令后,云梦仅仅新招募了三百士卒。倘若敌军攻城,东城势必因人手不足而选择放弃。 不久后,门尹与手下来到了西城楼。东城示警的钟声便是从这里发出的。此刻,东城的门尹也已登上了城楼。他一面惊恐的望着远方扬起的漫天尘土,一面对城门下方的士卒吆喝着。 “仔细排查,莫要将细作放入城中。” 城门外,尚有十几名百姓向这边仓皇逃来。幸好这是在冬季,若是在农忙时,宁可提前封闭城门也不会放进一人威胁到城内的安全。待到那些百姓进入城中,城门关闭后,远处气势磅礴的景象终于显露出了真身。一名眼尖的士卒,惊叫道: “红色!是晋人!” 晋国与卫国都是姬姓王族的后裔。大周崇尚火德。士卒的军服以玄、红两色为主。而楚军则穿着混杂,常被中原诸侯耻笑为乱穿衣所以才会乱德行。 红色的人潮如同怪兽张开的血盆大口向云梦这边吞噬而来。或许是前方战车的数量太多,以至于大地都在颤抖。那震撼的感觉、慑人的气势,令人不禁胆寒。随后,驻防的守军陆续赶了过来,也大抵看清了敌军的兵力情况。 六十乘战车,步卒混编,五千人的队伍声势浩大。奇怪的是对方没有运送辎重粮草的后队。看上去更像是单纯的军事调动。人们这才稍稍松了口气。待到敌军浩浩荡荡的从西边而来,距云梦城下不到半里的地方时,队伍突然转向,朝着北方奔袭而去。 示警的钟声随即停了下来。城头上的士卒皆是一副劫后余生的虚脱模样。门尹扶着城垛,焦虑的探头张望。目光跟随着远处红色的人潮,直至被谷口的山体遮蔽了视线。 他想确定一件事。晋军是去西北、正北还是东北。从那笔直的行军路线,他似乎是得到了答案。 “朝歌...” 与此同时,驾着豪车赶来报讯的诸师瑕已经见到了姬兰。一见面,他就气鼓鼓的将晋人偷袭牧邑的事情说了出来。 “...若非少司马一意孤行,领兵出城劫掠,牧邑亦不会有失。哎!如今城池被洗劫一空,百姓皆被驱逐。我这邑宰也难逃其咎,走投无路,只好来你这儿躲着。” “事已至此,你就不要再露面了。你的家人可有妥善安置?” “那是当然。我若不诈死,君上追究下来,恐我诸师一族难逃大难。多谢公子关心。家小早已去了城濮。哎!眼下云梦也不安全,我劝公子还是早做安排。要么去戚城,要么去城濮。不然,一旦朝歌被攻破,黄河以北的大小邑野都会是晋人安置流民之所。” 牧邑失陷确实让姬兰有些意外。毕竟,那是己方的势力,丢了着实可惜。 “攻入牧邑的晋人是六卿谁的兵马?你可知晓?” “在下不知。不过,他们竟打着大周的熊旗。军队与百姓混杂在一起,足有几万之众。” 周王出征打日月旗。周王室派遣将帅出征则打熊旗。诸侯出征打蛟龙旗。参战家族打姓氏旗。 “百姓?” “嗯。与月前从北境南下的流民一般无二。” 莫名其妙的从后方冒出一支晋人的军队。时机把握的恰到好处。想来只会是从晋阳围困中逃出的范吉射与中行寅率领的那支溃军。他们躲入洛邑后便音讯全无。正巧卫侯在北境布防阻拦晋国流民,估计那些百姓就是沿着边境逃往洛邑的。 然而,范氏与中行氏没有屠戮牧邑百姓,这太奇怪了。就在姬兰疑惑之际,有军士来报。来人将方才城外晋军的动向,详实的汇报。姬兰微眯着眼睛,更加迷惑了。 “你可有看清。晋军无辎重粮草随行?” “回邑主大人!小人看得清楚。六十乘,步卒近五千人马向正北而去。” 攻打卫国朝歌便是与卫人结下死仇。他们一不屠城,二不携带粮草辎重,还敢打着大周的熊旗,偷袭牧邑... 想到这里,姬兰陡然一惊,面色瞬间惨白。她好似失魂一般,轻轻低喃着。 “完了。朝歌已失。” 诸师瑕猛地站起身来,向少女走去。 “什么?朝歌已失?怎么可能?北境与朝歌共有六万兵马,岂会失守?” 晋国平乱的大军南下,在朝歌与叛臣决战,已是预料之中的事情。朝歌突然失守,毫无征兆,虽说对己方有利无害,但这未免也太快了吧。 “熊旗...说明范氏两家已经得到了周王室的支持。所以攻破牧邑不行屠城之事,怕有损天子威名。” 姬兰将这些看似离奇的东西拼凑起来,并加以推断。整件事瞬间清晰的如同摆在眼前一般。诸师瑕仍是不信。他来到少女身侧,急迫的问道: “那何以见得,朝歌已失?” “方才你言攻破牧邑有几万之众。试想他们北上攻打国城,区区五千人马又无辎重粮草,此去又有何意呢?” 听到少女的反问,诸师瑕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公子的意思是他们已经攻破了国城?此去,是为了布防,抵御晋国大军南下?” “可能比攻破国城还要可怕。” 他跪坐在姬兰的对面,焦虑的前倾着身子,问道: “公子何意?您快说啊。” “君上已被晋人所擒。” 终于是松了口气。 “噢?这不是好事吗?” 朝歌与牧邑沦陷,夹在中间的云梦,处境立时危险。诸师瑕以为姬兰在为此事担心。刚有些庆幸的喜悦,尚未表露在脸上,旋即愧疚的低下了头。毕竟,牧邑沦陷与他脱不了干系。这时,只听姬兰冷哼一声,幽怨的话语中,满是蔑视。 “哼!真是高估了他。居然在此时叛国。宗室与先君的脸都让他丢尽了。” 正如姬兰所料,卫侯在这紧要的关头为了自保选择叛国。 一日后,朝歌方面下达了两条政令。一是,各地官府无条件收容中行氏与范氏的封邑百姓。二是,卫国奉天子诏命,加入讨逆的阵营,对晋宣战。 卫侯的决定令得全国上下一片哗然。对于弱小的卫国而言,无论是何种决定都是灭顶之灾。收容难民,黄河以北将会长时期处于饥荒状态。国家一两年内,难以恢复元气。而向晋国开战,纯属以卵击石。亡国灭种的威胁是个脑袋清醒的人都看的清楚。 然而,姬费并非看不清时局。就在中行氏与范氏拿下牧邑的同时,两家的少主带着九万兵马从晋国撤离,更有四十多万百姓随军南下。卫人何曾见过五十多万人的可怖阵仗。毕竟,卫国的总人口也不过三百万而已。 毫无意外,仅是一个照面,卫军全线溃逃。无法探清晋人的虚实,落荒而逃,回到朝歌的卫军将领把晋军的战力吹嘘的如同妖魔一般。当晋军兵临城下,早已被吓破胆的姬费,放弃了死守国城的打算。随后,举城投降。晋军几乎是兵不血刃便拿下了卫国的首都。 搞清楚状况后,姬费依然追悔莫及。如今,卫国的政权已经沦为中行氏与范氏的傀儡。晋人将朝歌城洗劫一空后,又把城中近十万百姓抓往前线修筑防御工事。他们打算以五万伪军与五万晋军裹挟十万百姓,守住朝歌北方的第一道防线。 而后,在卫国境内大肆征兵,派往前线消耗智瑶的兵马。他们则据守朝歌城等待外援。范吉射认为,只要许以重利,参与伐晋的国家不在少数。当务之急是要争取到足够的时间,游说诸国。至于死多少卫人?他毫不关心。 以晋侯怕事的性子,战事一旦胶着,必然会问责智瑶令其下野。范吉射笃定智瑶一方是耗不起的。时间拖得越久,对自己越是有利。只需坐观其变,等待智、赵、韩、魏四卿的联军自行瓦解。公室与四卿的矛盾会在这场战争中被激化且暴露出来。 当他们为了争夺晋国的执政权,打得你死我活的时候,范氏与中行氏重返晋国的时机也就到了。 此时,朝歌的守卫已经悉数被替换。昔日穿着黑甲的禁军士卒,皆已被调往北境。除了一众官员的护卫以及维持国城治安的胥役,朝歌城的武装近乎全部被解除。大难不死的范吉射与中行寅此刻在卫王宫内大摆筵席,为一日内攻克卫国两大城邑狂欢庆祝。 “呵呵...不愧是老夫的孩儿,想出此等妙计,为父亦是自叹不如啊。” 范吉射捋着胡须,笑眯眯的望着儿子。 晋阳围困之时,赵无恤与他会面并且大加赞扬其子聪慧果决。范吉射与中行寅误以为买通天子扭转局势的做法出自两个孩子的手笔。因此,老怀大慰。 听他赞许自己的儿子。正左拥右抱,交杯换盏的中行寅,有些无奈的拍了拍身旁美姬的后背,示意女子去陪侍那说话的老头。 看到范吉射婉拒了那敬酒的美人,中行寅稍显不悦的说道: “老家伙!你我戎马一生。朝堂权谋之事如今已是索然无味。我们皆已老迈,是时候让后辈来接下这家主的位置。朝歌一役,可见两个孩子也有了担当。该放手便放手。美姬在侧,及时行乐才不枉此生。你啊,切莫在此说教。罚酒...罚酒...” 此时,中行寅的儿子从席位中走出。对着自己的父亲与伯父范吉射躬身施礼。 “父亲!孩儿愿领兵驻守北境,为父亲分忧。” 范家的世子也不甘示弱,走向殿中,抱拳说道: “孩儿愿与贤兄一同前往。求父亲允诺。” 中行寅荒淫好色,子嗣繁茂。自然不像范吉射那般宠爱自己的独子。他举着酒爵向坐在主位,被诸人晾在一边的卫侯笑着说道: “卫侯!我中行氏与范氏的儿郎如何?” 姬费虽是被敬为主人,但作为亡国之君早已没了昔日君主的威严。唯恐驳了中行寅的面子,他赶忙自饮一爵酒。而后,满脸堆笑的说道: “两位公子文韬武略,颇具乃父之风,乃当世之豪杰。将来昭子(范吉射)与文子(中行寅)重掌晋国大权,子孙裂土封侯,效齐桓文公之霸业,然是时也。” 第77章 寡人与孤 大殿内的晋人将领皆是一脸轻蔑的看向姬费。晋人尚武,与北狄部落打了数百年,这才有了今时今日左右大周天子的地位。他们从不同情弱者。尤其是带着五万兵马投诚的懦弱国君。诸人从走进大殿时便心中窝火。一个亡国之君还敢坐在主位上,完全没有身为阶下囚的自觉。不说话也就罢了。一出口就是阿谀奉承。那摇尾乞怜的小人模样,更是让这恭维的话语显得有些刺耳。 这时,中行氏的一位将军忍不住讥讽道: “卫侯果然是识时务啊。我家宗主与范昭子大人连克卫国两城,靠得可不是一张嘴。不知卫国将来是个什么景象。卫侯可否观之,度之?” 这话说出了众人的心声,引来一片附和。两族的家主也未出言制止。毕竟,卫国已然名存实亡。若非为大局计,杀了姬费,占了卫国,对两家大有裨益。 姬费站起身来,对着那说话的将军躬身作揖,随后,笑道: “呵呵。我卫国自然是仰仗诸位庇护。唯昭子与文子之命是从。” 众人以胜利者的姿态,满意的轻点着脑袋,而后,哄笑不止。 卫人的软弱与奴性,他们早已见怪不怪。许多晋人家中的奴隶皆是卫国进献的百姓。此时,能将卫国的君主折辱一番,失去家园的颓废感,瞬间一扫而空。 那奚落与谩骂之声不加收敛的变得越来越大。姬费站在原地陪着众人傻笑了一会儿,随后,端起酒樽像是仆役一样走到范吉射身前,为其斟酒。除了笑脸相迎,他似乎别无选择。隐于袖袍中的拳头攥得很紧,指甲深深的陷入肉中。就在这时,大殿之外传来一声暴喝。 “住口!” 一位披头散发且破衣烂衫的中年男子拄着一根木棍跨过殿外的门槛。陪坐在殿内末席的军官立时对着殿外的侍卫大声喝道: “何人将这乞丐放入殿内?还不拿下!” 那人将身体吃力的依在右手的木棍上,随即左手从怀中掏出一块牙璋,说道: “我乃卫国尹伯,卫忠是也。庙堂之地只有君臣,没有丧家乞食之辈。” 庞忠回到国城后,发现这里已经沦陷。他被当做乞丐驱赶,不得进入内城。幸好本地的官吏没有变更。他去了趟诸侯馆,拿到自己的牙璋后,以通报前方军情为由进入了王宫。 他毫无惧色,言语高亢而激愤更是意有所指。先前说话的军官立时拍案而起。 “找死!” 军官右手位置坐的皆是他的长官。在迷醉的恍惚中被他一吓。有人立时不悦的骂道: “鬼叫什么?坐下。” 站起身来的军官似乎是不喜饮酒,所以脑袋仍旧清醒。然而,他陪坐在末席可见地位一般。正准备解释,又有人喝骂起来。他不敢忤逆上官的命令,于是恶狠狠地瞪着庞忠坐了下来。门口的侍卫摸不清楚状况,一时间也不知是否将此人架出殿外。 犹豫之际,殿门外的混乱终于传到了姬费那边。由于陪侍的舞姬与美婢偶尔起舞助兴,然后袅娜蹁跹的穿行于一众武夫之间,做些布菜、劝酒的事情。远处的视线也随之被面前广袖逸飞的景象所遮挡。直至听到殿门外的骚乱,正轮座敬酒的姬费向前走了几步,这才认出了来人。 “卫忠...” 姬费的眼眶瞬间湿润了。沉重的酒樽当的一声坠落在地上。酒液随之扩散,将脚下鲜红的地毯染出一片殷红。那深邃而黯淡的颜色如同他此刻的心情,悲愤而落寞。 随后,姬费与庞忠欣喜若狂般的径直相互走去。来到大殿的中央,君臣抱在一起悲泣出声。 这时,一群舞姬正婀娜的展现着舞姿,取悦众人。中行寅欣赏着秀色可餐的美人,酒意正浓,不禁吟诗相和。 “有酒醑我,无酒酤我。砍砍鼓我,蹲蹲舞我。迨我暇矣,饮此醑矣...” 一杯酒下肚,却闻悲泣之声。中行寅立时没了兴致,怒道: “何人啼哭?如此放肆。岂不知此乃我军庆功之喜宴,安敢如此?” 殿内立时鸦雀无声。舞姬们仓皇的拜伏于地。姬费见中行寅怒目望来,抹了抹眼泪,拱手致歉。 “扫了文子的雅兴,寡人自罚一爵。文子海涵。” 他直起身来,对着跪在地上的舞姬摆了摆手,示意歌舞继续。中行寅将手中酒爵猛地摔在地上。那些女子无不瑟瑟发抖,无人胆敢妄动。 “卫侯如此怠慢王师,一爵酒岂可了事?老夫观这殿中美姬姿色甚佳。想必宗室妇人更是绝色。不如酒宴结束,我等将士留宿于宫中。卫侯意下如何啊?” 姬费从未受过如此羞辱,涨红着脸噤声不语。庞忠双手抱着拐棍挡在姬费身前,开始质问中行寅。 “周室立国数百年,王师所至,民莫不箪食壶浆以迎之。鄙人不才,辱人妻女之事,可是王师所为?” 中行寅当众被人指责,老脸有些挂不住。随即,怒指那人厉声喝道: “放肆!哪儿来的乞丐?口出狂言。快将此人拿下。” 一只脚迈入殿内还在犹豫的侍卫,听到中行寅的命令,此时冲了过来。庞忠仰天长啸,随后,将手中木棍指向中行寅。 “呵呵...假借天子之名,行不义之事。食晋侯之禄,不知忠君报国。远离乡土,不思祖宗斩棘拓土之难。主客不分,觊觎我卫人之土地。往而不孙弟,今而无述焉,败而不知耻...老而不死之徒安敢犬吠于殿上,辱我君上?” 庞忠言辞犀利,将这不忠、不义、不孝之名一股脑的冠在中行寅头上。对方被怼的一时语塞,盛怒之下全身都颤抖起来。 这时,赶来的侍卫抡起剑鞘将庞忠手中的木棍打落。见他扑倒一人,与之在地上厮打。一众侍卫随即劈头盖脸的将庞忠毒打围殴。谁也不敢拔剑杀人,怕搅扰了这庆功酒宴。 姬费在一旁撕扯着侍卫,不时向身后的范吉射投去恳求的目光。而对方则冷冷的看着眼前这出闹剧,直至那被打之人满身血污的趴在地上,这才开了口。 “住手!将此人拖下去。枭首示众。” 侍卫正要将庞忠拖走,中行寅这时走了过去。他一脚踩在庞忠的后背上,紧接着啐了口痰,冷笑道: “哼!辱骂老夫?车裂此人。” 姬费闻声立时拜倒在地,抱着中行寅的腿,央求道: “臣下莽撞。求文子饶恕其罪。” 中行寅笑着拍了拍自己踩在庞忠身上的腿。 “好啊!卫侯先从老夫胯下钻过去。容老夫思虑一番。” 随后,看到姬费犹豫不决的表情,满堂立时哄笑起来。一众侍卫极为配合的退到一旁。这时,姬费已是涕泪横流。若非自己的怯懦,五万卫军据守朝歌,何来今日之耻? 后悔,绝望,无助... 他缓缓的松开了手。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无论将来的卫国是个什么样子,眼下已经与他无关。父辈便是无法承受这份屈辱才会丢掉了性命,就这样苟活下去,不就是卫国君主的宿命吗?他这般想着,安慰着自己,慢慢的躬下了身子。 中行寅弯下腰,摸了摸他的脑袋。高耸的颧骨上满是皱纹的皮肤向上微微扬起,唇边的胡须也跟着动了动。他幻想着胯下之人是那位远在绛城的晋侯。迟早有一天,公室会因为背弃自己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失神之际,支撑着身体的腿,突然间踩空了。中行寅身形不稳,立时向姬费一侧栽倒。当他回过神来,被他踩在脚下之人已经将其摁倒在地。一块坚硬的东西抵上了他的脖颈。众人惊呼出声。 “父亲!” “宗主!” 庞忠的声音不大,双手虚弱的颤抖着。 “谁敢妄动,我要了他的命。” 此刻,满身是血的庞忠把中行寅当做草席一般跪在其后背之上。手中攥着那面崩落一角的牙璋。黄灿灿的青铜显露而出的寒芒好似一把匕首。在场的诸人陡然被惊得醉意全无。侍卫惊恐的站在原地,无人敢上前一步。 中行寅惊恐万状,先前嚣张的气势在此刻荡然无存。他的老脸贴在地上,只得稍稍的缩了缩脖子。那抵在脖颈上的东西已然让他感到了一丝疼痛。一直看热闹的范吉射这时猛地起身,喝道: “放开他!老夫留你全尸。不然你与卫侯一同陪葬。” 那人似乎是听不到他的话,手中的凶器颤抖的更加剧烈。中行寅感受着脖颈上越发猛烈的刺痛感,被对方双膝压着的后背心冒出冷汗。 “壮士!是老夫无礼,你莫要冲动。” 范吉射见状也闭了嘴。殿中紧张的气氛到达了顶点。诸人屏息凝神,目光皆是盯着那寒芒毕露的凶器。中行寅褶皱的脖子上已经隐隐露出了猩红的血迹。 “君上可还记得卫国之耻?” 庞忠神志恍惚,声音虚弱无力。跪在一旁的姬费早已泣不成声。 “寡人不敢忘...” “卫国积弱...打不过晋人亦是自然。败了就是败了...没什么可怕的。君上请起身,跪在地上成何体统?” 姬费不到二十的年纪便登上了君位。其父卫悼公弥留之际,将秘谍司交到他手中。随后,庞忠就成为了心腹宠臣。两人处事的方法截然不同。姬费阴狠多疑,让人敬而远之。而庞忠则是刚正不阿,做人极有原则。虽说暗地里的权谋算计,难免行些卑劣狠辣的手段。但是他的出发点永远是为了国家,为了民族大义。 经历过那场五年轮换四位君主的黑暗时期,国君的压力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他的兄弟、叔伯、子侄都有可能在强国的扶持下干出弑君夺位的事情。自从做了卫侯,姬费每日都活在恐慌之中,对外忍气吞声,对内疑神疑鬼。权利的巅峰不过是在更大的权利圈中,从零开始苦苦求存,卑微的活着而已。这条王者的路,永远都是孤独的,一个人寂寞的走下去。 直至庞忠的出现,姬费的人生才有了转机。有值得信赖的人陪伴左右,偶尔说些美好的愿景,看似渺茫的未来却有了走下去的勇气。这些或多或少影响着年轻的君主。庞忠与他不是君臣更像是同病相怜的悲惨之人,都做着不可能如愿的美梦。 姬费吸了吸鼻子,缓缓地站起身来。庞忠满是血污的脸颊上留下两行泪水。 “君上可还记得与臣下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姬费点了点头。回忆着儿时的往事,一会儿哭,一会笑。 “寡人那时年幼,君父继位不久。呵呵...我问尹伯为何为君者要自称寡人?而君父却自称...孤。尹伯诓骗于我,说君父不喜费儿,这般称呼是有意疏远。为此,伯父大丧期间我比谁都哭得伤心。” 那时姬费的伯父身死,其父继承君位。他虽是庶出,但作为长子将来很有可能继承太子之位。原本就对宗族的叔伯没什么好感,加之少年心性,不禁喜形于色。 “君上可曾怨恨卫忠?” “不曾...不曾怨恨...呜呜...尹伯是担心费儿...因君父登基而喜形于色,失了君臣礼数...” 说到这里,姬费已不再自称寡人,呜咽的站在原地,哭得像个孩子。其实,君主在服丧期内才会自称为“孤”。庞忠骗他,是不想姬费有失德行被人诟病。 庞忠闻言欣慰的笑了。作为臣下他是无法当面指责君上的过失。侧面的提及对方的往事,并非生离死别时造作的煽情,而是有意让姬费反思。 “费儿...知错了,呜呜...有愧尹伯教诲。我不该不战而降,苟延屈膝。” “好!为君者可杀而不可辱也。今日君上在此受辱,臣下便让此人已死赔罪。” 声音渐渐洪亮起来,庞忠扬起手便要将身下的中行寅刺死。 “且慢!尹伯听老夫一言。” 范吉射终究是坐不住了。庞忠握着牙璋的手悬在空中,袖袍垂落。诸人这时才看清那凶器是面奇怪的牙璋。 “尹伯乃忠义之人。为臣者不顾君主安危,视为不仁。老夫以范氏之名在此立誓,若你放了寅宗主,我等以外臣自居,以臣礼敬之卫侯。待诛除叛逆,王师自会撤出卫地,还政于卫。” “好!我信你。请尔等以稽首之礼参拜国君。” 殿中诸人无不惊愕的看着范吉射,而后怨毒的目光射向卫侯。他们敢拜,对方敢受吗?就在犹豫之时,范吉射率先走出席位,双膝下跪,紧接着头伏于地。 “君上。” 随后,一众将领只得效仿,大呼“君上”。 “范昭子,我敬你为人,失信于人便是失信于天下。” 庞忠冷言提醒,随后,仰天大笑。 “哈哈...自古主辱臣死,卫忠已然为国尽忠。够了...够了...” 他自知已无活路。活着只会令卫侯为难。庞忠抬起头来,看着面前受人参拜的国主。平静的目光流漏出一丝安详,手中那面崩掉一角的秃鹫牙璋陡然插入了自己的咽喉。随后,他扬起衣袖,举手齐眉,拜伏于中行寅的脊背上。溅射而出的血水浸湿了身下之人的后脑,中行寅骇得捂着脖颈,杀猪般的哀嚎起来... 国君的宠臣,秘谍司的头领,位高权重的尹伯,慈爱的父亲,严厉的师长... 庞忠绚丽的一生扮演着无数个角色。唯一不变的却是像普通人那般深深地爱着这个国家。他的死成为了这场战争的契机,改变了卫国的命运。那面已不似完整的牙璋被姬费保留着交到了庞忠之子的手中。范吉射履行了自己的诺言,没有再折辱姬费,而是将其软禁在王宫之中。 第78章 猪上树 不久后,范氏与中行氏的两位公子奔赴前线。天子讨逆的诏书传扬海内,盛怒之下的晋侯,将晋国目前不利的局势全部归咎于智瑶的指挥不当。察觉到这一切的转变皆是由赵氏在晋阳之战的失利所引起的,智瑶猜测时局的变化可能与赵氏那位退位已久的家主有关。 对方的厉害,委实让智瑶有些不安。毕竟他的政治生涯是从赵鞅的套路中摸爬滚打,才走到今日的地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这样的强劲的对手仍是他的威胁。于是,这场围歼战的失利自然要让赵氏来背。 为了稳定局势,孤立赵家,智瑶与魏侈、韩虎瓜分了中行寅与范吉射的封邑。唯独将赵氏排除在外。得到好处的魏、韩两家对智瑶唯命是从。三家将矛头一致指向赵家。 晋阳城主府,一位六旬的老人侧卧在一方精致的草席之上。稀疏而斑驳的发丝隆在暗红色的皮冠中,一支同样颜色的古朴木笄穿过发冠,将其束缚的极为紧致。虽是慵懒的模样,但老人的精神被衬托的矍铄异常。 老人穿着朴素,一身粗布麻衣。跪在其身侧,面相憨厚的儿子却是穿戴的贵气逼人。玉冠、玉笄、玉玦、玉瑱,玉带、玉佩,所有玉饰无一遗漏。光这身行头便价值千金,俨然一副暴发户的模样。 这位贵气的公子就是引发卫国动乱的赵无恤。他极其孝顺自己的父亲。此刻正在给年迈的老父垂腿。系于玉笄之上的玉瑱上下跳动着,偶尔碰到他那扇风的大耳。这时赵无恤便微微地摇摇脑袋。似乎也很不满这副装束。 没办法,身为如今赵氏的宗主,这就是身份的象征。 不久后,其父赵鞅看完智瑶的书信,感叹道: “儿啊!计谋虽妙,然成大事者当看清时局,懂得因势借力。” 绛城发来军令,问责赵氏之余又命赵鞅亲自挂帅,领赵氏本族兵马攻打朝歌。赵无恤本想给智瑶挖坑,如今却是埋了自己。就连他早已退休的父亲亦是受到牵连。自觉做错了事,他惭愧的低着头,主动认错。 “父亲教训的是。孩儿愚钝,未能做到滴水不漏,连累父亲出征皆是孩儿思虑不周所致。孩儿定以此为鉴,自醒吾身,常思己过。” 放掉中行寅与范吉射的一万残军,这事情办得确实不够隐秘。如今落人口实,只得自食苦果。 “呵呵,有此等心性,赵氏将来无忧也。” 赵无恤也不想这么做。可那两家的继承人蠢笨如猪。若不放了这两只老狐狸,将来如何与智瑶周旋? 无奈的想着,却听到父亲的夸赞。赵无恤愣了愣,有些茫然。 “为父并非质疑吾儿才智。择友共事,讲究彼此同勉,相辅相成。为父且问你,以猪一头,上树何解?” 赵鞅的玩笑,令他一头雾水。赵无恤可不敢在自己的父亲面前卖弄小聪明。于是,懵懂的问道: “父亲!猪不能上树?” 赵鞅捧腹大笑。此时平躺在草席上。完全没了说教儿子的严父姿态。 “呵呵...吾儿既已知晓,为何要让它上树呢?为彘(猪),其可悲乎?惨乎?” 赵无恤愕然的张开了嘴正捶腿的拳头瞬间僵在那里。 原来,他老爹的意思是中行氏与范氏如猪一般蠢笨,不值得结为盟友。他的才智在其父眼中,无可挑剔。只不过,交友的眼光有待提升。 自从赵无恤以庶出的身份被立为世子后,赵鞅可谓是言传身教,悉心栽培,对其寄予了厚望。父亲对他十分严厉,赵无恤方方面面受到了限制,就如同他这暴发户般的穿着。回到族中便要换身行头,符合其宗主的身份。倘若真是这样也就罢了。 事实上,并非如此。他的父亲是个变态,是智瑶乃至晋侯都畏惧的存在。能在晋国位极人臣,执政数十载,这样的人皆非凡品。赵鞅将万千宠爱集于赵无恤并提前退休隐于幕后,绝非单纯的父爱,而是让赵无恤遭到兄弟的嫉恨。 这么做,一方面锻炼了赵无恤。赵鞅想看看他如何兵不血刃的应对。做得好,便是为将来执掌家族提前树立威信。做不好,则是一通暴打,打到做好为止。而另一方面,则是赵鞅对众多儿子的筛选与考核。算是作为父亲对儿子未来的人生规划。他在临死前,会将对赵氏有用的人留下,而那些威胁只会与他一同深埋地下。 难怪智瑶会如此忌惮于他。因为晋国的公卿家庭只存在政治。公室被架空,每个家族实质上是裂土一方的小诸侯。晋国土地广袤,人口众多。公卿的继承人等同于中原鲁、宋、郑、卫这等小国的君主。六卿的宗主都是将世子当做太子来培养的。 赵无恤想清楚了父亲的话,这才恍然大悟。将希望寄托在猪队友身上,被坑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埋怨与自责委实可笑。换个角度想想,猪根本不愿上树,逼着它上树,猪也挺可怜的。赵鞅的玩笑发人深省。赵无恤不禁暗叹自己与老爹之间的差距。 “孩儿受教了。中行氏与范氏已身处死地,无法挽救。联合魏、韩两家打压智氏方为上策。” 赵鞅爬起身来,凑近其子。他看着赵无恤的眼睛。那犀利的目光犹如老鹰紧盯着猎物,像是能看穿对方的一举一动。目光稍纵即逝,赵鞅试探的问道: “噢?眼下晋国危局,吾儿可有破解之策?快细细与为父道来。” 两人都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面相。然而,一人似鹰,一人似狼。都是发起狠来,可将对手死得粉碎的主。赵无恤此时也在窥视着赵鞅的内心。他收回那深邃的目光,笑道: “父亲!您看得通透。何须孩儿言明?” 棋逢对手,一个眼神彼此的想法便了然于胸。赵鞅可不愿在儿子面前服老。于是,不悦的恐吓道: “竖子!于老夫面前托大,莫非欲随父出征,做个士伍攻上朝歌城兮?” 他知道父亲不会真的让他随军出征,当个先冲先死的小兵。毕竟,老家伙不会拿他的性命与赵氏的未来开玩笑。不过,继续托大,一顿体罚准保躲不过去。赵无恤秒怂,嬉皮笑脸的说道: “嘿嘿。孩儿不敢。朝歌只可久困,不可强攻。” 见父亲赞许的点头,赵无恤继续说道: “父亲可上表君上,言卫国宣战乃不甘臣服于晋。有损君上威名,须速弭。举荐瑶相一同伐卫,分兵攻取戚城。如此,智氏必与魏、韩两家合兵伐卫。朝歌虽势大,然破敌甚是简单。只须从正面突破叛军,而后围困朝歌...” 此计甚毒,以晋人的脸面,再次拉智瑶下水。从兵力上来看,朝歌远比戚城难攻。然而,赵无恤的智慧绝非存在于表面的肤浅。他一眼便看出朝歌致命的弱点。所以先前不可强攻的提议才令赵鞅赞许。 “朝歌缺粮,数十万百姓与十数万叛军供给困难,无需两月便可破城。戚城则不然。城坚粮足,与我晋人多有战事,军士敢战,一时难以攻克。瑶相久攻不下,君上必责,且魏、韩逐利,战损过大,因而生隙。离间之,则可扭转局面。” 赵氏被迫攻打朝歌。智瑶消耗其家族实力的阴谋昭然若揭。仅仅片刻谈话的功夫,晋侯的颜面,朝歌缺粮的事实以及魏、韩两家利欲熏心的本质皆被赵无恤洞悉且通过巧妙的布局将赵氏不利的局面立时反转。 听完赵无恤的解释,赵鞅由衷的拍了拍儿子的肩膀。 “吾儿有此见识,老夫甚是感慰。” 而后,他将智瑶的书信放在矮几上,在赵无恤的搀扶下站起身来。赵鞅也是倔强,起身后便将儿子推开,似不愿他搀扶着行走。随后,二人来到了庭院。 一株傲寒独放的红梅,如胭脂般的花瓣开满树梢。那血红醒目的颜色,在满园萧瑟的景象衬托下,触目惊心的美感不觉使人神迷。 已是垂暮之年的赵鞅,缓缓走向那株梅树。赵无恤跟在老父身侧,悬在半空的双手犹豫的徘徊在赵鞅的手肘处。 “当年黄父会盟之时,我亦是你这般年纪。年少气盛,不知庙堂之凶险。后为士鞅(范鞅)所诱,背了铸刑鼎的黑锅。一时冲动,与范氏结下仇怨,受其打压。待到明白这些,沉下心思已是不惑之年。为父让你藏拙,是不想你锋芒太露。如为父昔日那般一服十载。眼下时机未至,吾儿尚非囊子(智瑶)敌手,仍须静观其变...” 他感慨着年少时的轻狂。初入政坛受到万众瞩目却不知收敛,后来被迫下野才懂得韬光养晦。 “恕孩儿不敢苟同。我赵氏能有今日之强盛,全靠父亲在逆境中,自醒己身,励精图治。革新田亩,举贤任能才是父亲的智慧。范氏打压父亲,同样亦是成就了父亲。您走过的路虽是坎坷,但就如同这凌寒独放的梅花,终究是开到了最后。孩儿不惧瑶相亦不怕折服十载,也想在这狭路之上,走上一遭。” 春秋时期的第一位变法家,赵鞅当之无愧。当年被范吉射的老爹范鞅赶下台时,他在赵氏封邑里推行新的田亩制度。废除了原本百步为一亩的土地标准,以一百二十步为宽,一百四十步为长作为新的一亩。土地变大,粮食产出增多,赵氏成功的获取了晋地的民心。 赵鞅伸出枯瘦的手,折下一支梅花。几片血红的花瓣,飘落而下。 “恤儿可还记得?幼时为父带你去常山寻宝?” “孩儿当然记得。‘凭常山之险攻代,代国尽归我赵氏。’便是这一言,父亲才会立孩儿为世子的吧?” “非也。吾儿年幼便有勇气与智囊子一较高下。这才是为父选择你的原因。” 其实,赵鞅年少的时候是个热血的爱国愤青。虽不乏谋略,但性子冲动。晋侯十分赏识其爱憎分明的性格,时常将他带在身边。只不过赵鞅的运气太背且识人不明。他曾大胆的提出扶持吴国牵制齐、楚的计划。 后来吴国雄起差点灭了楚国。本想着等吴国报恩,支持晋国在国际上的霸主地位。谁料辛苦扶持的小弟,却在黄池会盟之时,与晋国争夺天下霸主。那时的赵鞅脾气很暴躁,极其痛恨忘恩负义的吴国。为他人做了嫁衣更是咽不下这口恶气,于是就与吴王夫差开战。 吴国终究是糟了报应。会盟之时,楚国扶持越国直捣黄龙攻破了吴国首都姑苏城。自此,吴国被灭,越国成为霸主。晋国在国际上万年老二的地位,一尘不变。再后来,齐国企图动摇晋国在中原的地位,大肆拉拢中原小国。晋齐争霸就此开始。 晋齐争霸的起因是范氏与中行氏向蔡侯索贿,令晋国名声扫地。自此,晋国的附庸小国纷纷投靠齐国。在这危难之时,晋侯启用赵鞅为相。赵鞅就此开始了执政的生涯。他一上台就以铁腕手段将周边小国一一打服。 赵鞅扶持在外逃亡的太子蒯聩,重掌卫国政权。蒯聩执政后,背信弃义选择亲齐。他一怒之下,攻伐卫国。随后越、齐两国也参与到争夺卫国的战争中。五年内卫国更迭四位君主,为了惩罚卫人的不忠,赵鞅强迫卫国三年一小贡,五年一大贡。彻底的削弱了卫国的实力,同样也打弯了卫人的腰。 在赵鞅的政治生涯中,一直重复着两件事。第一件事:识人不明,选择了猪队友。第二件事:性子冲动,灭了猪队友。他对赵无恤的教诲,皆是不愿其重蹈自己的老路。当然,他也有自己的坚持。那便是知恩图报,不容背叛。 此刻,赵无恤已经意识到了父亲深远的用意。一个强者不仅要有野心,也要有敢于挑战困难的勇气。父亲之前的话正是让他坚定这份勇气,而这勇气会赌上赵氏全族的命运。他接过父亲递来的一枝梅花。小心翼翼的拿在手中,感受着那千钧的重量。 “为父能做的,便如此梅一般,在寒冬里...再开一次。” 赵无恤终于体会到了隐藏在权利之下的父爱。那不是一点一点的给予,而是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一次性的都给了他,包括赵鞅的生命。 五天后,垂暮的赵鞅亲率八万赵军南下伐卫。这位昔日在晋国最具分量的人物,几经沉浮,如今却以残年余力,誓要毁掉中行氏与范氏两座拦路大山。 昔日的对手早已化作尘土,枯冢的野草怕是有寸许来高。或许这就是赵鞅的宿命,在余下不多的日子里,重回政治舞台。落幕之前,再次绽放出傲寒独立的血红色彩。以此来了结赵氏与范、中两家多年的恩怨。用他的铁血推赵无恤一把,将他送上那条与智瑶抗衡的道路。 第79章 辣死你 卫国烽烟四起,全国上下笼罩在战争带来的恐慌与阴霾之中。中行氏与范氏在晋国挑起战争,被晋人视为叛臣,其封邑内的族人与百姓都会受到牵连。失去土地、查抄财产、刺配为奴,这样的结果迫使他们只能选择出逃。由晋国先后涌入卫地的军民高达六十万之众。若非智瑶快速反应,陈兵国境,估计这个数字还会持续上升。 大批的人口涌入使得卫国黄河以北的粮价一日三变,物资匮乏到了极点。卫国的经济正处于崩溃的边缘。 随着事态发展,各地的官府都选择了关闭城门,拒绝执行国君下达的政令。失去了武装力量的朝歌政权,对地方掌控的力度急剧下降。加之叛军横征暴敛,饥民四处流窜,卫国的百姓苦不堪言,对宗室的抱怨与日俱增。 不久后,卫侯投诚且被软禁的消息不胫而走。恍然清醒过来的人们为了保卫家园不失,抵制蝗虫般的晋人吃掉他们的余粮。卫人与晋人在黄河以北频频爆发小规模的冲突。与此同时,拥立新君的呼声愈发高涨。 明眼人都看的清楚。如若叛军做大,卫人会因饥荒而死掉近百万人。如若晋军平叛成功,卫国将遭受比献俘纳贡更为严重的报复。如今之计,废黜卫侯的君位,改立姬舟让卫国重新保持中立才是这个国家唯一的出路。 然而,舆论的导向与姬舟继位的造势运动皆出自那位躲在云梦少女的手笔。她正准备干一件惊天的大事,来破了这危局。 云梦邑主府,姬兰、诸师瑕、祝史、姬章围聚在沙盘一旁。他们正激烈讨论着接下来的计划。显然姬兰要干的大事,吓到了在场的所有人。诸师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率先提出了质疑。 “你疯了吗?云梦与荧泽的兵力加起来不过两千。牧邑可足有五千晋军。这仗根本没法打。” 就在争论不下之时,话音从一侧传来。 “有道理。” 众人的目光齐齐落在两个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男子身上。他们浑身湿漉漉的,正从偏厅向这边走来。当看清来人,诸师瑕热情的迎了过去。 “卫诩?你小子可算来了。快劝劝公子。” 诸师瑕见他像个落汤鸡一样,本打算锤他一拳,这时却犹豫的握了握拳头。估计是担心湿了自己的手。站在诸师瑕身后的姬兰微微颔首,露出浅浅的笑容。当瞧见王诩蓑衣上的泥点,少女目光一凝,问道: “路上可还安全?” “还好。有卫戴一众侍卫随行。除了躲避晋军的辎重队伍,弄得有些狼狈,倒是没什么危险。” 接到姬兰的通知后,王诩与卫戴等人骑着二十匹快马向云梦赶来。途中大雨倾盆又遇上了晋军的运粮队伍,一番隐匿躲避委实有些狼狈。 他与卫戴摘掉斗笠,脱去蓑衣后,潮湿的衣袍上仍旧沾染着几块黄泥。诸师瑕见状,乐不可支的打趣道: “诩司马这是操练士卒,在泥地里打滚了吗?” 王诩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他,径直向姬兰走去。来到少女身侧,他躬身向诸人一一施礼。 “在下误时,请主公与诸君恕罪。” 姬章摆了摆手,瞪了诸师瑕一眼。 “诶!哪儿的话?如今云梦周遭皆不安全,能如约而至已为不易。老夫与史司徒亦是几经周折昨夜方至此处。你莫要听那孟浪竖子胡诌。若非他失了牧邑,岂有眼下这乱局?” 诸师瑕气急败坏的走向姬章。如今寄人篱下,毫无作为的挫败感已经让他甚是苦恼。被人指责,诸师瑕不免羞愤的反驳道: “大司马!我不过一邑宰。统兵之事与我何干?牧邑丢了,非我之过。你借机奚落与我所为何意?” “混账!你还有脸问老夫何意?” 一言不合,姬章要便出手教训诸师瑕。诸师瑕躲在祝史身后,躲避老人的追打。一项孤僻的史司徒只得无奈的劝架。一时半会儿,这会是没法开了。姬兰苦笑着看向王诩。 “呵...你与卫戴且去内堂换身衣袍。天凉,莫要染了风寒。” 随后,少女与王诩、卫戴向偏厅走去。她知会婢女小柔引二人去内宅更衣。自己则坐在偏厅静候,似乎是有意出来躲清静。 王诩还是第一次踏入邑主府的内宅。不曾料想,表面修筑的如同监狱一样的邑主府,内里却是别有洞天。 庭院内小桥流水,假山嶙峋。无论从哪一侧去看,皆是雅致与不同的景色。仿佛江南水乡的园林艺术被搬到了这里。更难得的是,冬日里仍可看到些姹紫嫣红的花木。可见这里的园丁一定是个不同凡响的大师。 他们从东厢旁的游廊经过。吱呀吱呀的声响与潺潺的水流声从一侧假山的方向传来。王诩不禁驻足向那边望去。一架小型的水车架设在假山之中,正缓缓的转动着。清澈的水流上漂浮着些许花瓣,似是有人故意为之。花瓣如浮萍般随着水流聚散匆匆,在这精巧的水道中轮回不息。 觉察到身后突然少了一人的脚步声,在前方引路的小柔疑惑的停了下来。小柔见王诩看着水车,连忙解释道: “诩大人莫怪,这水车是前些天三公子命人仿制的。说是好玩便放在了园子里。” 王诩倒不介意水车的设计被人抄袭。经小柔这么一说,他猛地想起那古灵精怪的女孩,顿时脊背发凉。 “无妨。在下只是好奇这园中的景致。不知是出自哪位大师的手笔?” 小柔见他举步向自己走来,于是稍作停留与王诩并肩继续向前方走去。 “我家公子聪慧过人。先君在世之时,极为宠爱便将宗室司王宥赐予二公子。司王宥原为越人故此园异。” 王诩哦了一声。司王宥是宗室有官职的园林匠头。难怪有这巧夺天工的技艺。 从东厢的游廊拐入正房一侧的花厅后,小柔唤来了一名伺候内宅的婢女。随后,婢女领着卫戴离开,独留王诩与小柔在花厅中等待。小柔款款走向花厅一侧的偏门,推开屋门,说道: “诩大人!请随奴婢走这边。” 王诩立时色变。 “不可。内室乃公子休憩之所。卫诩万不敢入。” 本以为姬兰是命小柔将他们带去下人居住的后罩房内更衣,却不想是少女的闺房。小柔抿嘴笑道: “诩大人与公子身形相仿。若不进入内室,换上公子的衣服。恐怕府中没有适合大人的衣物。” 这下可囧了。不但要进入姬兰的闺房,还要穿上少女的男装。倘若这事情传扬出去,有损少女的名声。王诩连忙推诿: “小柔姐莫要跟卫诩开这等玩笑。您取身下人的衣服与我替换即可。” “大人身份尊贵,怎可穿下人的衣服?奴婢恕难从命。”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僵持不下。 这时,在庭院中玩水归来的姬元,挎着一只竹篮向花厅这边走来。竹篮中残存着几片花瓣。女孩蹦蹦跳跳的转过廊道正准备开口呼唤下人,却听到花厅中男子的声音。她赶忙噤声,转了转眼睛。这声音似乎有些耳熟。 女孩侧身贴在拱门外,向里面微微探头张望。瞧见那说话的男子时,她迅速的偏回脑袋。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姬元攥紧小拳头,仔细偷听着里面的谈话。 “公子交代了。诩大人今夜可留宿在西厢,奴婢这就命人整理。大人沐浴更衣后,再去前厅议事也不迟。” 小柔已从姬兰的闺房中取来一套换洗的衣物。王诩接过女子手中的素白长袍,感激的说道: “只要不进内室,全凭小柔姐做主。” 二人谈话的声音不大。一旁偷听的姬元微蹙着眉头,将听到的只言片语很努力的拼凑起来。脑袋中浮现出一副男子沐浴的奇怪画面。 正想得出神,突然听到花厅内的脚步声向这边逼近。女孩一个机灵跳入旁边的花圃中,抱着脑袋蜷缩着身体蹲在廊道下方。随后,脚步声从头顶向身后慢慢偏移。待到声音远去,姬元偷偷摸摸的站起身来向后方望去。 一男一女正向东厢走去。女孩恨得牙痒痒想要破口大骂,却见那二人只是从东厢的游廊穿过,并没有进入房中。姬元被吓了一跳。东厢可是她的居所。若是王诩在自己的闺房沐浴,她一定与之拼命。 看着远去的身影,女孩这才恍然明白。婢女是担心雨后庭院湿漉弄湿了客人的鞋袜,所以才有意带着王诩从游廊中绕行。 想清楚了这些,姬元望了望主房通往西厢的距离。一挑眉梢,脸上泛起两个甜甜的酒窝。她打算赶在王诩之前到达西厢。欣喜之余,发现一只脚陷在泥泞之中拔不出来了。 “坏蛋!卫诩...” 女孩将自己遇到的倒霉事全部归咎于王诩。 起初她对王诩还有些好感,认为对方是个不错的鞋匠。至少做出的皮靴穿上去柔软且舒服,要比他们贵族穿的鞋子好的多。 春秋时期,富人穿舄,穷人穿履。舄的造型很像绣花鞋。鞋底垫了块厚木用于防水。且不说穿着不舒服,走起路来还当当响。履则是用干草编织的草鞋。除了不会响,似乎没有值得恭维的地方。 姬元对王诩送的那双皮靴情有独钟。但是自从上回被对方关进柴房,捏红了手腕,女孩就不再穿那双鞋子了。 这时,她撩起裙摆有些抓狂的踢掉一只鞋子,露出雪白的罗袜。而后踮着脚走在泥巴上,一瘸一拐的来到了主房外的廊道。女孩张大眼睛向对面望去。远处的人影尚未走过垂花门。她得意的笑笑,露出两颗小虎牙。随后,也顾不得换双鞋子,一溜烟的从主房一侧的近路跑了过去。 到了西厢房一侧,姬元坐在廊道边的围栏上,抱着双腿将身形隐匿在廊柱后。心中窃喜,盘算着一会儿如何整治对方。片刻后,推门的声响与说话声一同传了过来。 “诩大人稍坐片刻,奴婢这就命人去准备。” “有劳小柔姐了。” 然后,屋门关闭,女子细碎的脚步声愈发的清晰向这边传来。姬元缩了缩腿,张大嘴巴,一个“啊”的口型尚未来得及发出声音就听到小柔说道: “奴婢拜见公子元!” 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裙摆。隐藏的很好啊。于是,撅起小嘴不解的问道: “咦?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小柔保持着行礼的姿势。交叠于腹部的双手微微动了动。修长的食指在手背上轻轻敲打了几下。 姬元混世小魔王的名声在府中无人不知。下人们都很怕她,避之唯恐不及。小柔是姬兰的贴身侍女。虽说很少被姬元作弄,但是顾及对方颜面,防止事后被报复的觉悟,她还是有的。小柔自然不会且不敢说破发现女孩的原因。 姬元顺着小柔指尖的方向看去。一只泥脚印赫然出现在下方。再往后看,廊道上留下了一连串的脚印且都是右脚。女孩鼓起小脸,嗔怪地说道: “哼!就你聪明。本公子问你,方才进入西厢的男子是谁?” “回公子,是荧泽少司马,卫诩。” “哦?是他呀。你不知晓后宅之内皆是女眷,男子不得入内吗?该罚!” 姬元想从小柔口中套话,于是先行恫吓。小柔惶恐的拜伏于地。 “奴婢不敢。是奉二公子之命这才将诩大人安置在西厢房中。”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还不去侍候,跑出来干嘛?怠慢了贵客,我代姐姐责罚与你。” “公子误会了。奴婢正欲吩咐仆役为诩大人准备浴水。” 听到王诩要沐浴,姬元断定他一时半会儿是走不了了。于是安下心来,催促小柔去准备澡水。待到对方离开,女孩从围栏上跳了下来,踮起小脚一蹦一跳的向对面的东厢行去。 片刻后,她换了身婢女的衣裳去了厨房。两名正忙着烧水的婢女被她赶了出来。姬元看着那沸腾的热水笑得像只狐狸。她抬起小手从一旁的灶台上取来一只陶罐。随后,淡黄色的粉末被她一勺又一勺的倒入锅中。 “卫诩!去死吧。让你得罪本公子。辣死你!辣死你!哈哈哈...阿秋...” 奸诈的笑声伴随着连连的喷嚏声从厨房里传了出来。站在门外的两个婢女面面相觑,只觉这即将结束的冬天愈发的寒冷,不禁瑟瑟发抖起来。 第80章 权利疏离了感情,退路错失了勇气 女孩很是鸡贼。一边加芥粉,一边拿着个水瓢在锅中搅拌。感受到那蒸腾的水汽都有些辣眼睛时,这才收手。她仍旧是不放心,怕王诩看穿这特辣的洗澡水。于是,用水瓢将漂浮在沸水之上的白沫舀出。如此便万无一失了。 大功告成。姬元得意的拍了拍手将门外的两名婢女喊了进来。然后,阴阳怪气的说道: “方才...你们可有听到什么?” “奴婢什么都没听到。” 两个婢女甚是机灵,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挨了几顿打,如今变得既聪明又伶俐。她们正是那次在野宰府外偷袭王诩的婢女。往事不堪回首。那次先是被孙武一顿打,伤的不轻。待到伤养好后又挨了一顿家法。理由是姬元偷跑出府,她们身为奴婢不予制止反倒配合着姬元胡闹并且陷主上于险地。 姬兰知道自己妹妹的性子,处罚下人时也留了手。本以为这事情就过去了。不想姬兰从哪里得知她们用石灰粉撒人眼睛。接下来的惩罚则是皮开肉绽。伤养好后,他们被遣到内宅做了杂役的工作,又苦又累。如今遇到姬元,就像看见瘟神一般。 “不错。不错。若是我姐姐问起本公子可有来过此处,你们当如何回答?” 姬元怕王诩中招后,姐姐追查下来。于是,先与下人对好口供。两个婢女也不傻。这黑锅她们是不会背的。然而,在姬元的淫威之下,她们只得先行屈服。到得二公子查起此事,她们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以姬兰的聪慧,顶多治她们失职的过错。事实上,她们确实不知。 两个婢女伏在地上,相互间嘀咕了几声,随后齐声说道: “公子,从未踏出房门半步。” 姬元翻了个白眼,一跺脚。 “笨蛋!本公子岂会在房中安心看书?姐姐一听便知你们在撒谎。” 婢女赶忙求饶。 “奴婢愚笨。请公子恕罪。” 然后,二人又对了一下说辞。 “公子在房中学做女红,没有看书。” 此时的姬元已是满头黑线。心中莫名感受到些许悲凉。她发现自己除了吃喝玩乐,似乎什么也不会做。于是,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算了,算了。你们就说我在睡觉。” “诺。” 随后,三个身着鹅黄色裙衫的小丫头,每人拎着一只木桶向西厢房晃晃悠悠的走了过去。进入屋中,姬元瞧见浴桶旁的屏风上挂着男子的衣袍。她佯装着做事,竖起耳朵偷听屋内的动静。两个婢女则将热水倒入浴桶中,升腾的白色水雾夹杂着淡淡的辛辣之味冒了出来。 姬元翘起鼻尖嗅了嗅。感觉这气味傻子也能闻得出来。于是,她退出房外直奔姐姐的闺房。翻箱倒柜过后,找到了一些提神醒脑的香材。 这时焚香尚未盛行并非雅事,仅仅作为辟邪之物流行于公室之中。香材也比较粗糙,大多是焚烧有香气的木料。古人认为焚香的地方,人们会少生疾病。所以香是可以辟邪驱鬼的。其实是把名贵的香材当做蚊香用于驱散蚊虫。 到得姬元将香炉摆放在身旁的几案上,两个婢女早已把浴桶内的水打好了。隔着屏风,一名婢女羞答答的问道: “大人!浴水已经准备好了。奴婢们伺候大人沐浴。” 房间内很安静,听不到丝毫的声响。姬元有些局促与不安。她可不想伺候那混蛋沐浴。女孩看了看挂在屏风上的衣袍,对着婢女小声嚷嚷道: “快走。他才不需要人伺候呢。” 然后,两名婢女被她推着先出了门。姬元踮起脚尖,蹑手蹑脚的够那挂着的衣袍。衣角被女孩攥在手心,她轻轻的拉动,小手上下交叠的盘旋起来,像是在放风筝时收拢线绳一般。她有些慌张,目光紧盯着卧房那边的情况。心脏扑通扑通的越跳越快,似乎能感觉到那急剧的振幅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到得将王诩的衣服团在一起,姬元抽出小手在胸口拍了拍。吐出口气。 “哼!欺负本公子,就让你没衣服穿。” 女孩这般想着,抱紧怀中的衣物,悄悄地推门而出。她开心不已,如同捡到了宝贝一般径直向对面走去。瞧见姬元又干坏事,两个婢女甚是自觉的跟在她身后,等待女孩的命令或是新的串供说辞。 “一会儿西厢内若有人呼唤,你们不准理会,要立时向我禀报。知道了吗?” 两个婢女乖巧的点了点头。姬元见她们仍旧跟着自己,瞪了二人一眼,指着那边怒道: “还愣着干嘛?去门外候着啊。” 这位小祖宗终于是搞怪结束了。二人如释重负,仓皇的向对面跑去。她们来到门前,一左一右,站的笔直如同守门的石狮子。 大仇终将得报,心里美滋滋的。姬元背着手,拿着那件赃物活蹦乱跳的向对面晃了过去。 上次王诩忤逆她的意思,不仅没学到孙武的易容术,回家后还被姐姐责罚。姬元着实不爽。后来向姐姐哭诉,姐姐不向着她,反倒是袒护起王诩来,竟还遣人给王诩送礼赔罪。 这些着实让姬元有些受伤。为此女孩哭了很久。她从小就被圈养在家中,除了朝歌、戚城、云梦哪里都没去过。曾几何时,她羡慕哥哥,更羡慕姐姐。他们周围都有可以信赖的朋友,而自己却是形单影只。总是默默地站在他们身后等待着。等待二人在闲暇的时候能多陪陪自己。 渐渐的,女孩长大了。哥哥与姐姐为了家族忙碌,四处奔走。兄妹三人的感情亦不会像儿时那般可以无话不说,无忧无虑的嬉戏打闹。姬元明白她们是为了保护自己,才有意将自己从危险中排除在外。可那种疏离感,委实是不好受的。他们总有千般理由,为了这个家,为了所谓的大义来拒绝陪伴妹妹的要求。 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她并非现在这般乖戾的性子。女孩想不明白,从小一同长大的费哥哥,当上国君后就突然变了。他怎么忍心让姬元的母亲为先君殉葬呢?自己的哥哥坐上戚城的城主后也跟着变了。时常会一个人躲起来,又哭又笑的。 这些变化让她恐惧。庆幸的是姐姐还没有变。姬元屡教不改的肆意胡为就好比小孩子做错事后,只要放声哭泣,家长便会无奈的原谅。女孩发现只要自己不停的闯祸,哥哥与姐姐就会抽出时间回到她的身边。 或许是不愿姐姐也跟着变化,又或许是姐姐对王诩的好感让姬元隐隐感受到了危机。女孩偶尔会觉得自己对王诩的嫉恨难以自制。 她回到房间将王诩的衣袍随手一丢。然后倒在软塌上翘起二郎腿,抖个不停。小丫头很是期待的偏着脑袋,透过虚掩的房门缝隙注视着对面两个婢女的动作。 凉风伴着雨后湿润的泥土气息吹拂而来。渐渐泛起的困意使得女孩低垂的眼帘一开一合。静谧的庭院中,流水声与水车转动时发出的声响隐隐向这边传来。犹如一首催眠的乐曲。那机械的声响与姬元困倦的眼皮像是同频一般。跳动着,跳动着,她甜甜的睡着了。 然而,此时的正主却不在房中。就在姬元回房换装的时候,卫戴已经换好了衣服来寻王诩。他自然不好意思让对方等候,更不好意思让前厅的诸人误会他与姬兰的关系。 谎称留宿西厢只是搪塞小柔的缓兵之计。毕竟在云梦王诩有家,何况姬章是姬兰的叔父,老人家或许就住在对面的东厢。若是瞧见他一个外人留宿在对面,不多想那才怪呢。 所有人的猜测似乎都是错的。此刻,正厅议事的诸人一言不发,默默地看着沙盘上牧邑南边的郑国。突如其来的国际消息,让目前的时局愈发的混乱了。郑国参战了。 “如今郑国已经加入伐晋的联盟。大批的粮草辎重正运往牧邑。如若不截断叛军的粮道,一旦朝歌有了补给,北方的战事僵持不下,他们便可趁机攻打戚城、云梦、荧泽,控制黄河以北的土地。所以牧邑必须拿下。” 没有人会质疑姬兰的才智,但是打牧邑等同于赌上全部且困难重重。诸人皆是一副痛苦的表情,成败与否关乎着每个人身后的家族势力。不久后,祝史先开了口。 “如今之计,当保存实力。先将大公子迎回城濮,继了君位稳住大局方为上策。” 诸师瑕瞅了眼表情凝重的姬章,很没底气的说道: “对啊!我等犯不着为了那叛国之君冒险。若郑国参战必会由牧邑北上。戚城的兵马又调不得。仅以云梦、荧泽之力何以御敌?公子还是以大局为重。” 王诩观察着姬兰的反应。 今日的姬兰有些反常,显得犹豫不决。以往少女果决的目光在此刻却是飘忽不定。从议事开始,她就不自觉的做着些小动作。一只手捏着腰间系着的碧绿坠饰。白皙的拇指上下滑动着。似乎是要抹平那坠饰一般。 显然攻打牧邑,并非十拿九稳的事情。姬兰也不似成竹于胸,有些举棋不定。 目前卫国的形势就好像历史上的宋朝。辽金在北方肆虐,打也打不过。若是迁都南下或可偏安一隅。但是未来想夺回燕云十六州恐难比登天。 戚城、云梦、荧泽都是他们苦心经营的地方,倾注了无数的感情与心血。固然退到黄河以南可以躲避眼前的战乱。但是将近百万同胞舍弃,这样的决定未免残忍。换做是任何人都无法果决的做出决定。姬费叛国固然可耻。但将自己的家园分一半拱手与侵略者。无非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当下姬章的意见显得尤为重要。他的身份是大司马,可调动全国兵马。以老人的威望足以顶起卫国的半边江山。 沉默了片刻,姬兰问道: “叔父!您的意思是?” 姬章有些落寞的看着自己的侄女,随后叹了口气。 “老夫一把年纪了。辅佐了五代国君。每位君上都说要将卫国变得富强。而老夫看到的却是卫国乱了几十年,一天不如一天。老夫这辈子杀过的卫人比晋人还多。” 说到这里,声音陡然拔高,话音都在颤抖。 “到底这个国家是怎么了?老夫想不通。是君主不够贤明?还是百姓贪生怕死?如今我终于是明白了。” 老人激动地好似在骂人一般。他指着诸师瑕的鼻子。 “你!丢了牧邑就想着在云梦尚有退路,不思进取,一退再退。” 斥责完后,姬章竟连大司徒的面子也不给,继续指向祝史说道: “而你!无非是想借老夫的名声保全自己家族在城濮的势力。一旦舟儿在城濮继位,你便可顺势将手伸向楚丘与漕邑。将来你们祝氏一族,怕是在卫国要只手遮天了。就是退路太多,才让你们这帮人变成了软骨头...” 姬章不过一武夫,竟能将各方利益看得通透。这着实让王诩有些意外。然而,再不制止他的冲动行为,没等姬兰做出决定。己方的阵营便要四分五裂。 王诩连忙鼓起掌来,笑着说道: “大司马!您老做事要公平,也骂骂我呀。他们二人既无兵又无权。不值得浪费口舌。” 诸师瑕与祝史被姬章骂的有些懵,都不敢还口。王诩突然冒出来拉仇恨,替二人解围,他们原本是很感激的,可这家伙竟说他们无兵无权,俨然鄙视他们为废物。 没见过如此不知廉耻之人。通过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的身价。 堂中之人皆是一脸懵逼。错愕了片刻,听到姬兰娇笑的声音。这时,姬章也稍稍降下了火气。咳了几声,似乎是在组织着数落王诩的言语。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文不如我家兰儿丫头,武...呵呵,老夫一只手便能将你制伏。” 终于是有了台阶下,诸师瑕连忙打圆场。 “大司马说的极是。卫诩!就你荧泽那几百山匪也好意思在我等面前托大?” 随后,诸人开始数落起王诩的不是。旧账被翻个不断。 受姬兰庇护在云梦毫无建树呀。因孙武冒功领赏才做到了少司马的官职,其实是踩了狗屎运啊。去了荧泽把城筑在匪寨上的蠢事啊。以及恬不知耻的让人在酒肆里宣扬根本不存在的英雄事迹等等... 言语恶毒的令人发指。王诩过去是干销售的,这点抗击打能力还是有的。几人骂的越凶,他听得越开心。待到他们说得口干舌燥,不禁都笑了起来。 夕阳西下,天边的云彩被烧得一片血红。几缕橘黄色的光芒射在沙盘上,将卫国黄河以北的土地映衬的分外辉煌... 第81章 世事到头螳捕蝉 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的姬元,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随后,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目光凝滞的停留在自己的衣服上。她似乎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会穿着下人的衣服?透过虚掩的屋门,对面两个黄色的人影正趴在西厢房外的门窗上贼兮兮的看着什么。 或许是坏事做的太多,有些健忘。姬元一时间竟忘记了整治王诩的事情。她爬起身来,拨了拨额前凌乱的发丝。随后,迷茫的走了过去。 瞧见姬元走了过来,两个婢女赶忙一左一右的站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姬元一副睡醒后,天真无邪的懵懂模样。 “嗯?你们干嘛站在这里?方才看什么呢?” 两个婢女一头雾水,相互对望了一眼。 “奴婢奉公子之命,在此处等候诩大人呼唤。” 姬元一拍脑袋,这才想起之前的事情。于是,急切的问道: “卫诩唤你们了吗?” “没有。” “他还没沐浴完吗?” “没有。” 听着婢女们细弱蚊蝇的问答,姬元委实气恼。 “除了没有,你们就不会说的别的吗?” “诩大人...可能...不在房中。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时辰,奴婢没有听到屋内有一点动静。” 姬元瞪大眼睛,双手叉腰,一脚便将房门踹开。随后,两名婢女跟着她疾步冲了进去。三人将西厢房搜了个遍,也未找到王诩的影子。闻着满屋的檀木香气,看着那早已冷却的浴水,姬元知道自己被耍了。 “混蛋卫诩!你等着...” 一通嘶吼过后,她气急败坏的回到自己的屋中,对着王诩的衣服发起火来。捶了几拳后,感觉那衣服硬邦邦的。女孩将衣袍展开,看到衣服上面满是黄泥,泥巴已经变得干硬。她气得一个踉跄,差点晕了过去。随后,她抓起那件脏衣服,足不点地的跑向前厅。 “其实诸位都清楚。叛军的赢面并不大。所以朝歌一旦失守,晋军便会南下攻取牧邑。为了打通粮道必然也会夺取云梦。晋国平乱结束,死伤的士卒至少二十万人,流失的百姓更是不计其数。这么大的损失,战后谁来补偿?当然是卫国了。原本是不关我们卫人什么事的,可卫侯主动向晋人宣战。恰好在平乱的过程中,他们又攻下了我卫国的两座城邑。换做是谁都不会让出来的吧?” 方才调节内部矛盾,被诸人说的一无是处。王诩虽不在意他们言语上的中伤,但是身为一个打工仔的职业操守,他还是有的。毕竟,承诺过姬兰举事之时,要让诸人刮目相看。此刻,王诩侃侃而谈,大有指点江山的气势。 “我等自然明白晋人不会轻易了结此事。你说这些与攻取牧邑又有何关系?” 诸师瑕显然是不打算让他出这风头。尤其是在姬兰面前。不料王诩开口就损起他来。 “亏你跟在主公身侧近月余,竟看不清主公的深意。倘若朝歌至牧邑一线有失,这里皆与晋地相连。晋人吃下去便不会再吐出来。荧泽势单力孤,戚城沦为孤城。大公子继位后,莫非要将国城定于戚城,令其身陷险地?若是南下迁都于城濮,等同将黄河以北全部让出。晋人怕是做梦都会笑醒吧?所以说,拿下牧邑即便失了朝歌仍有回旋的余地。” 在丢失朝歌的情况下,卫国只要让出一城就极有可能沦丧一半的国土。牧邑则是影响这种可能性的关键。 诸人渐渐的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不由得向姬兰看去。似乎是想从少女的表情中确认王诩不是在危言耸听。姬兰一副欣赏的模样。好似局外人一般露出清丽的笑容,目光始终停留在那口沫横飞的少年身上。片刻后,少女问了句: “如何回旋?” 众人松了口气。搞了半天姬兰与王诩并非想象中的那般默契。王诩侧过身子向后退了一步,对着姬兰拱手道: “卫诩不才,这次想胜主公一筹。” 姬兰回施一礼后,左手揽起袖袍,做了个请的手势。 “若卫诩所料不差。拿下牧邑,待战事结束,晋人便不会行伐卫之举。因为齐国会在晋国最虚弱的时候与之争夺中原的霸主地位。” 姬章、祝史、诸师瑕甚是费解。他们想不通,越、楚尚无动作,齐国怎敢先行一步。 “别问我为什么?郑国参战已经很说明问题。只给叛军提供粮草,却不出兵。若非受人胁迫又岂会如此尴尬?实乃齐国的试探。” 三人恍然大悟。 的确有道理。卫国与郑国都是夹缝中求存的小国。选择在此时出来挑衅,必然背后有人指使。为了两边互不得罪,所以才做出只给粮,不出兵的奇怪举动。 “晋齐争霸之时,我卫国也可趁机收复朝歌。当然,这是在齐国处于优势的情况下。卫诩以为齐国可胜。不过事无绝对,万一晋国占优,卫国则以亲齐胁迫晋人归还朝歌亦是可为。主公深谋远虑,便是看清了牧邑的得失与时局的变化。卫诩猜的对吗?” 中行氏与范氏的十万叛军尚未与晋军开战,就被眼前的少年视为死人了。之后晋国伐卫之战、晋齐争霸之战,他似乎早已预料到了且将事情推演的清晰,摆在众人眼前令人难以辩驳。 三人目瞪口呆,急于求证王诩的说辞。于是,不约而同的看向姬兰。少女微微颔首表示默认。 姬兰才智过人是公认且当之无愧的女军师。他们早已习惯了听命行事。如今,王诩自信满满的挑战姬兰的智慧,也就是说他要打破目前一步看三步的记录,继续将时局推演下去。这怎么可能呢?一向随和的少年,每当议事之时都少有表态。此刻,道出姬兰真实的意图已经令人咋舌。莫非过去的他一直在隐藏实力? 想到这里,三人的表情万般精彩。诸师瑕上下打量着王诩。这货除了羊肉烤得好,看不出厨艺与智商能挂钩啊。他仍是不信。 “你二人定是串通好了。我与诩兄见过数面,不曾看出他有这般见识。” 姬兰平静如秋水。淡淡的笑容挂在脸上。今日她未施脂粉,一袭男装打扮。去掉了往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冷,保留着素雅以及与有荣焉的欢喜。 尚未决出胜负,少女似已知晓结果。她对着一脸错愕的姬章说道: “叔父!兰儿先前给您的守城方略便是卫诩所写。” 姬章想了想,陡然笑了出来。 “呵呵。老夫方还言其文不及兰儿。这下无话可说喽。” 这里的人皆是位高权重的显赫贵族。以往对王诩这存在感较差的草根士族,的确是没放在眼中。那时的王诩是野宰,士大夫。官职不高,但年纪轻轻又没有背景便能做到这样的位置,或许真有些才学。可相处下来,对方绵软的性子让诸人委实提不起兴趣,没办法高看他一眼。 一向沉默寡言的史司徒像是想到了什么,这时也开了口。 “老夫眼拙。此时想来,二公子选云梦作为封邑,原来是另有深意。此等眼力与魄力非我等可比。公子识人之明,服人以德,老夫佩服。” 言至于此,王诩也有些吃惊了。 姬兰身为王姬从繁华的戚城来到云梦。挑这穷山坳做为封邑。居然是为了他。若真是这般,姬兰着实太可怕了。云梦制鄙,戚城易剑,他与姬兰仅仅见过两面。对方便做出了后续的一系列安排。 他此刻的心情,一言难尽。明明是有些得意的,庆幸终于胜了姬兰一筹。正在欢呼之时,发现对方算计了自己两年。胜了一时,却输了全盘。而少女那副不在乎得失的样子,就像是刻意在让他。 姬章闻言先是一愣,而后,又摆出教育晚辈的架势来。 “好啊!你这丫头。亏老夫在朝堂之上还为你出言顶撞君上。居然瞒了老夫这么久。” 他因为这件事,在朝堂上与卫侯公然争辩。后来被贬到戚城巡边。再后来就加入了造反的队伍。老人越想越觉得可怕。这侄女莫不是以此来博取他的同情,一箭双雕。收了王诩又收了他。如今已经上了贼船,下是下不去了。 在场的四个男人瞬间有种被人暗算却蒙在鼓里的感觉。然而,姬兰只是简单的以微笑回应着他们。不承认也不否认。 “好啦!听卫诩一言。事已至此,我等还有退路吗?至少追随主公要比追随卫侯好。我不想做晋人的走狗。你们若是后悔,大可以回朝歌去。听说那里优待大官。尤其是大司马、大司徒这样的。” “嘿!你这小子,嘴巴真是恶毒。难怪一肚子坏水。” 他就是这般乐观。已经被骗了,既然没法改变,那就认栽好了。于是,将姬章的话怼了回去。 “哼!更坏的还没说呢。诸君可愿听否?” 几秒后,根本没人搭理他。三人围在姬兰旁边争吵不休。王诩自觉无趣,摇了摇头向偏厅走去。来到一张盛放酒具的矮几旁,他一手拿起一只酒樽。这时来找他晦气的姬元也跑了过来。王诩背对着女孩将两个沉重的酒樽相互间碰了碰。然后,自言自语的嘀咕起来。 “摔了怪可惜的。” 正要将酒樽放回到几案上,他陡然被人抱住了。 “姐姐。” 王诩一个慌神,酒樽掉落在地上,发出两声脆响。他有些惊恐的向下看去。还好没砸到自己的脚,不然脚趾非断掉不可。 这时,一双小手在他身前摸来摸去,且越来越急促,像是在试探着什么。 他轻咳一声,说道: “咳!快松手。” 紧接着,身后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王诩被吓了一跳。 “喂!你鬼叫什么?莫名其妙。还不松手。” 他与姬兰的身形相仿又穿着对方的衣服。姬元会认错人也情有可原。女孩在抱他的时候便察觉到了不同。 来找仇人报仇,于是就把仇人给抱了。这下可囧大了。姬元低垂着脑袋,满脸的红霞。由于刚睡醒便急匆匆的过来。两个总角小辫蓬松的散开,头发乱糟糟的,模样甚是窘迫。 王诩转过身,瞧见面前身着鹅黄色裙衫的小婢女正抱着件男子的衣服有些慌张的低着头。看身形年纪不大。梳着两个叉烧包的头型,大概在十二岁上下。 女孩童真甜美的声音,散乱的发丝与那件男子的衣服不禁让他有些触动。似是想起了阿季。他抬起手,拍了拍对方的小肩膀。 “小妹妹别怕。你姐姐也在这府中吗?” 姬元点了点头。王诩轻叹了口气。 “哎!瞧你这样子定是受人欺负找姐姐诉苦的吧?” 姬元眨了眨眼,继续点头。 “我叫卫诩。与你家主人尚有几分交情。你若遇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或许我可以帮你。” 想来也是可怜的女子。小小年纪,姐妹两就做了奴婢。王诩无奈的摇了摇头。天底下的苦命人多了。能帮一个是一个吧。于是,从衣袖中掏出自己的钱袋,放在了女孩的手中。担心对方会拒绝,他弯下腰将手指抵在唇上,小声说道: “嘘!这是我们的小秘密。收好了。” 随后,他将地上的酒樽捡起摆回到案台上。说着些女孩听不懂的话。 “质量还挺好的嘛。” 姬元正要转身离开,只听那人又道: “小妹妹!拜托你拿几双长箸过来。” 不久后,姬元拿着一把筷子折返回来。她分明是来报仇的,却被对方当做下人使唤。女孩有些不解。感觉此刻对他的恨意渐渐的消失了。又像是回到了从前那般,把他当做个有趣的怪人。 拿着一把筷子的王诩回到了正厅,见诸人已不再吵闹。于是,继续刚才的话题。 “天下格局就如同这长箸。麻烦瑕兄折断一双。” 他从手中抽出一双筷子递给诸师瑕。对方接过后,轻松的将其折断。王诩放下手中的筷子,将那四节短的筷子摆在沙盘中间的位置。 “诸位请看。长短不一。各国实力强弱就如同这长短的区别。譬如我卫国就是这短的。” 就在这时,喀嚓喀嚓的声响从身侧传来。王诩偏头一看。诸师瑕已经将那把筷子折断了一半。他正要阻拦对方,却见诸师瑕拿着半把筷子当着诸人的面,在膝盖上一磕。然后就...全断了。 “呵呵。诩司马说的这些,三岁孩童皆懂。不就是团结小国一起抵抗强国?就如同此箸,多则难折,少则一掰就断。” 第82章 赐号:玄微子 话说三双筷子的寓言故事,在春秋时期就已经有了。诸师瑕自作聪明,将那好端端的筷子折了又折。最后,留下一堆寸许长的木条。不知道的还以为王诩在讲解算筹计数。 就在他绝望的目光下,诸师瑕毫无意外的将所有的教学工具全部摧毁,还恬不知耻的问道: “诩司马!我说的对吧?” 王诩忍无可忍,破口大骂: “对你个大头鬼啊!你怎么这么手欠呢。” “噢?我猜错了吗?” 他抓起一把碎木条递了过去。 “你喜欢折筷子是吗?来来!继续折。” 然后,对方真的折起筷子来了。一寸长的筷子被他掰的如瓜子一般矮小。王诩一脸的黑线。看不出这花花公子竟有这等本事。王诩也不再卖弄了,直奔主题。 “在下的意思是将所有长箸皆变成一致的长短,诸国实力相当,那天下就太平了。” “咦?诩兄!我做的不就是这事情吗?” 喀嚓!喀嚓!诸师瑕掰得甚是开心。王诩懒得理他。怀疑这是对方因丢失牧邑后,解压的变态方法。姬章也有些忍受不了了。 “别折了。聒噪。听卫诩把话说完。” “夺牧邑可观三步棋局。之后的第四步便是折断越、齐、晋三家。楚国与我中原不睦已久,倒是无需忧虑。” 根据所知的历史,联系先后顺序。王诩推测,齐伐晋后,越会伐齐。然后楚国偷袭越国。从此进入战国时期。 虽然逻辑是很清晰的,只要平衡各方实力,战争就不会爆发。但是春秋时期只有大国欺负小国,一次性将三家超级强国毁灭,简直是骇人听闻。诸人瞠目结舌,文静如止水的姬兰与沉默寡言的祝史皆是面现惊色。 在过去,王诩原本不信这时代会按照历史发展。墨翟是木工,孙武是酒鬼。这里的月亮大,气候也不一样。然而,自从晋国爆发内乱,中行氏与范氏浮出水面。这便完全符合历史的走向,得知这些他就不得不信了。 “中行寅与范吉射能从晋阳围困中逃脱。十五万大军尚且无法突围,一万残军却是逃了出来。难道这不奇怪吗?二人逃脱后,不回封邑整顿兵马再战。直接去往洛邑。这是为何?他们怎知天子会收留而不是刀兵相向?后来攻取牧邑之时,朝歌同时沦陷。这时间也算得太准了吧?” 几个疑问丢下去,诸人瞬间不淡定了。祝史问道: “你是说有人在暗中帮他们?” “聪明!赵氏!赵无恤。” 姬章不屑的冷哼一声。 “赵无恤一毛头小子何来这等手段?恐怕是其父赵鞅?” 赵鞅已经年迈,三家灭掉智家必然是出自赵无恤。王诩十分笃定。 “信我,只会是赵无恤。若卫国与赵氏结盟,帮助其打垮智氏。之后韩、赵、魏,三家分晋。晋国这双长箸便彻底断了。”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一向委曲求全的卫国,只有被打的份,哪有去算计晋国的道理?再说了,晋国公室仍旧是六卿之上最具实力的。行三家分晋之事,则必须要打掉姬姓公室与智氏两座庞然大物。赵氏怎么看也不像一只潜力股。 除了姬兰所有人都是这般想法。此时,少女秋水般的眸中顿时大放异彩。她拱手道: “卫国尚且无法自保,又何以助赵氏打败智氏?请先生解惑。” 被少女赞为先生,王诩甚是得意。 “简单!给钱。只要将齐国一同打垮,问题便解决了。以棉布压低麻布的价格与齐国争夺诸国的布匹生意。齐国以渔盐、纺织富甲天下。只需断齐国一臂,将利益所得用于赵氏,三家分晋必然可成。” 涉及到做生意的事情,姬章与诸师瑕就完全听不懂了。祝史则是半知半解的皱眉琢磨。姬兰微眯着眼睛,似乎在重新审视着王诩。 少女自是明白这招的狠辣。王诩改良了织机,将木棉布的价格打到麻布的成本价仍旧是有利润的。如果与齐国抢夺国际市场,那么数百年来,以出口麻布为经济支柱的齐国将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这时尚未形成以手工作坊为主体的纺织业。麻布的生产都是妇人们在家中完成的。麻布相当于齐国的流通货币。官府从百姓那里收取布匹充作赋税。然后,再与大的商贾交易,兑换成真金白银。这些商贾的背后都是齐国各大家族势力。他们把控着齐国布匹市场的源头。像是厂家,然后将商品供给到各国的代理商手中。代理商实际上是诸国麻布行业的寡头。一般都是亲齐派的大氏族或是公室的成员。麻布生意已经被齐国玩出了新高度。称之为布匹外交。 自姜太公治齐开始,齐国的纺织业就兴起了。齐人之所以能控制国际上的麻布市场,优势来自于产业链的形成。无论是种植、采摘、晾晒、纺线、织布、运输等方面,都已经形成规模。或许去模仿齐国发展纺织业的国家能在单方面的技术上取得突破并且超越齐国,但是整体上绝无可能。毕竟,齐国的纺织业已经传承了几百年,经验与技术远超诸国。 王诩的设想不无可能,反倒是有极强的可行性。动摇了齐国麻布市场的垄断地位,那便是断了齐人的根基,让数百万从事麻布行业的百姓丢了饭碗。这计策着实狠毒,不亚于一场瘟疫带来的毁灭。 在姬兰的认知中,王诩虽有才华,但性子惫懒。大事上极有原则,可真遇到下狠手的时候,他却犹豫起来。为此,姬兰没少帮他擦屁股。 少女欣赏对方的品行,认为王诩是个温和良善之人。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她才会对其心生好感。在这弱肉强食的年代,怜悯是奢侈的。自己有能力且会帮助弱者的人委实并不多见。少女很喜欢他的乐善好施,也愿意帮助他保持住这份难能可贵的善良。不再这浑浊的乱世就此沉沦。 至于这歹毒的计策,肯定不是他想出来的。或许他是想在诸人面前表现一番。又或许是单纯的想赢自己一次。姬兰暗自窃喜,于是,善解人意的顺着对方的话,佯装配合的问道: “齐国又岂会坐视其利而失,而不闻不顾呢?” “齐相田成子弑君而独揽大权。姜氏与田氏不睦久矣。只需晓之厉害,挑起田氏代齐之心。而后借此事削弱公室,打压氏族势力,让田氏坐收渔利,争取齐国民心。如此,折断齐国这双长箸又有何难?” 可以预见齐国经济危机过后,损失最惨重的便是上下两端。国库收缴的布匹无法兑现,公室最先遭殃。那些囤积布匹来垄断货源的大氏族则会血本无归。毕竟,政府是可以改变抵税之物,而他们则无法强买强卖。 如此一锅端了齐国顶端的势力,扫平了田氏的障碍。再用齐人的钱买通齐人的相国,助田氏窃取国家。以齐人之财力同时打垮晋、齐两家。这等诡谲的奇谋已非常人所思, 只言片语下隐藏的缜密心思以及那精妙绝伦的布局。纵然难以深思其中的奥妙,但是在王诩的思维引导下,诸人竟有种无可厚非的必然感觉。这前后的落差感,委实太可怕了。 此时,姬兰不禁想起一人。远在荧泽的孙武。那人最喜以小博大,一生从无败绩。她确定商业的手段出自王诩,但整体的布局与安排皆是受孙武影响。倘若做成此事,王诩鬼才之名必当名扬天下。 她知道事情不过是对方随口说说。就像他以往随性的处事风格。 是啊!诸事完毕。他便要西行离去。又岂会将想法付诸实现呢?他答应过自己,会带上她一同离开。待到哥哥坐上国君的位置,卫国安定。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姬兰这般想着,看着少年的目光变得迷离起来。 “当年晋国赵鞅以扶持吴国牵制楚国。这才使得晋国有暇与齐国争夺中原霸主。后来,楚国险些被灭,汲取教训,暗地扶持越国。吴国崛起后,没有回报晋国,倒想在中原分一杯羹。后来落得个亡国的惨淡下场。昔日黄池会盟之事,如今便不会发生在楚、越之间吗?” 王诩顿了顿,诸人的反应让他甚是满意。随后,又继续说道: “必然是会的。所以卫诩断言,一旦越国有心北上搅局。楚国必然会偷袭越国。如此,越国这双长箸也就折断了。至于楚国嘛。他即便是不安稳亦是找天子的麻烦。十数国伐楚的旧事,天子与中原诸国早已驾轻就熟。楚国与大周争王打了近百年,从未讨得到好处。相信也学乖了。想要称雄天下,蚕食越国方为出路。他们只会选择吃嘴边的肉。拿了越国便是打了周天子的脸。比起远征洛邑,伐越更加实惠。天子失去晋国与越国两座靠山后,到得想清楚了这些,大周已经改朝换代了...” 屋中静默了片刻,诸人从错愕的听天书状态变得狂喜不已。似乎是看到了卫国崛起的希望。姬章抱拳说道: “君实乃世间鬼才。一席话让老朽方知治国、治世之道理。” 随后,叹了口气,拿起沙盘上的一支短筷陡然将其掰断。 “哎...治国便是权衡君臣关系。权衡百姓与氏族的关系。权衡士族与卿族的关系。治世之道,更是权衡王侯,各方诸侯的关系。卫诩之言实乃刑名之学,权谋之道。若能著书立说,传承此学。将来与兵、儒两学并立于天下亦非不可。” 法家成熟于战国时期,此前被人们称为刑名之学。法家分法、术两种学说。商鞅重刑法,以法治秦。申不害重权谋,以术治韩。二人都取得了成功。 王诩折筷子的做法,让姬章看懂了时局。只有平衡各方势力,诸国间彼此制衡,天下才会止戈恢复和平。 祝史接着姬章的话说道: “今日得见卫诩之才,我等无不汗颜。他日卫诩扬名天下,诸君可愿一同沾沾这小子的光呢?” 他的话让大伙陡然来了兴致。姬章问道: “史司徒有何高见?” 祝史捋了捋胡须,高深莫测的笑道: “呵呵,赐以字号...如何?” 祝史与姬章虽是德高望重之人,但其才学与功绩也未达到拥有字号的程度。诸师瑕觉得甚是有趣,不免打趣道: “好主意。卫诩乃姬姓王氏,将来自成一派,称其姬子或是王子总归是不好听的。他一肚子坏水,狡诈如狐,不如就取狡狐为字号。呵呵,诸位意下如何?” 王诩姓氏的秘密,在几人中只有姬兰知晓。他们都以为对方是太子晋的后人。晋国同样是以姬姓为国姓。 这字号委实特别且很符合王诩那绵软的性子。几人不觉笑了出来。 王子...姬子...王狡狐... 看来有个好姓氏,起个好名字,选个好阵营十分重要。王诩无奈的摇着脑袋,听他们胡诌起来。不禁拿自己与荧泽那两位留守儿童进行比较。王子总比孙子好听,但与墨子比起来总觉得缺了些文人雅气。 姬兰若有所思的喃喃道: “诡谲以玄,缜密至微。” 而后,清丽的笑容洋溢在脸上。 “不知‘玄微’二字可乎?” “玄微子...嗯...好名字。” “不错!玄微子...啧啧...兰儿赐字,不同凡响啊。” 哪里好了?怎么听都像是个道士。玄微子?玄微真人... 这时,老子李耳还未被神化。道教与佛教尚未兴起。没有人会觉得这字号有什么奇怪的。 被无视的王诩,甚是无奈。反正诸人给他起字号,无外乎是等他出名后,蹭一蹭他的热度。旁人问起时,大名鼎鼎的玄微子是他们的朋友且字号亦是他们起的。吹嘘起来,亦是件与有荣焉的事情。虽说堂内之人没一个称得上是大家。王诩也没做过什么惊天的大事。不像智瑶那般灭了两个国家才得到了“智囊子”的美誉。 眼下却是无人在乎这些琐事,更像是一群人自娱自乐的给新生的婴孩选取乳名一般。他们仍在喋喋不休的说着,声音时高时低。 姬兰盈盈向王诩走来。明明是想邀功,语气却是冷傲。 “待君成名之时,可要记得此字号乃兰儿所取。” “主公赐号,卫诩自不敢忘。故去以后‘玄虚’再作为谥号可好?” 少女轻起两指,抚在他唇上。意识到这亲昵的动作有些不妥时,柔夷般的纤手如蜻蜓点水,立时缩了回来。随后,姬兰低下头,冷傲的脸上红梅绽放。 没想到随口的一句戏言,她竟然当真了。王诩痴痴地看着对方,那高不可攀的美丽此刻真实无比,令他不敢呼吸。 第83章 逃婚 议事结束后,姬兰准备了酒宴招待众人。简单的吃了些饭食,王诩便告辞离开,婉拒了少女的好意,没有留宿在邑主府。他们相约明日继续讨论攻打牧邑的事宜。 刚行出大门,王诩就迎面遇上了卫戴。二人从晌午一同进入邑主府,而后各自换了湿衣,卫戴将他引入议事厅后便奇怪的消失了。以往这样的会议,他从不缺席。 此时,卫戴红着张老脸,走到王诩身旁,躬身抱拳道: “诩司马莫怪。卑下家中有些急事,这才耽搁了。大人是要回去吗?卑下这就去备马。” 说着便要转身离开。王诩闻到一丝淡淡的酒气。想来卫戴是与云梦的袍泽许久未见,这才谎称家中有事。估计是去喝酒了。他没有说破,摆了摆手。 “不用。就这么点路。走回去好了。” 骑着马招摇过市,总会令百姓恐慌,误以为他们是北狄的野蛮人。一个月没有回来,悠闲的在街上走走,倒是不错的享受。 卫戴接过王诩手中的佩剑,跟在他身后,二人径直走出了邑主府。 天色暗淡,街上甚是冷清,行人看不到几个。偶尔有凉风吹来,虽不似隆冬那般冰冷彻骨,但仍是带着提神醒脑的效果。凉风过后,身上淡淡的幽香散发而出。像是檀香又像是兰花的香气。总归是十分好闻的气味。 王诩若有所思的猜测着姬兰熏衣用的香料。卫戴则是患得患失的傻笑。不久后,他们途径野宰府,王诩停了下来。看着昔日办公的府衙,大门紧闭,他不禁有些感伤。 “云梦新任的野宰是何人?你可知否?” 卫国遭逢大劫,朝歌已无力管控地方。云梦的野宰不再受司士府的节制,亦不用阳奉阴违的夹在朝歌与姬兰之间纠结。能轻轻松松的做官,委实让王诩有些羡慕。 “回诩司马,云梦尚未任命野宰。暂时由瑕大人代管政务。” 王诩一听,乐呵起来。 “呵呵...不是吧。瑕邑宰做了野宰?哎呦。我明天定要奚落他一番。” 片刻后,又是一副黯然神伤的模样。他叹了口气。 “哎!等战事结束,云梦也就制邑了。时间过得真快。” “是啊!初见大人之时,云梦方筑好瓮城,如今东城已毕。四里的城池是该制邑了。” 两人一阵唏嘘,感慨时间流逝如白驹过隙。 “对了。你我共事了许久,卫诩惭愧。尚不知戴大哥贵庚,家族姓氏?” 卫戴一抱拳,郑重的说道: “尊卑有别,诩司马不可自降身份。小人与大人同姓,二十又七。” 天啊!比自己大了近一轮。喊声叔叔也不为过了。实际年龄已经三十三岁王诩似乎是习惯了这副少年人的身体。恬不知耻的想着。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等级制度更是森严。这些在卫戴的身上完美的展现出来。王诩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毛,坏笑道: “你我也算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叫一声大哥有什么大不了的。别总是这般严肃,我又不欠你钱。方才是不是偷偷去喝酒了?” 卫戴吱吱呜呜的不知如何解释。王诩见他一副心虚的模样,继续打趣道: “在荧泽你怎么不敢饮酒呢?怕孙老责罚?触犯军规?不够意思!做坏事也不把我带上。该罚!不如你我去前面酒肆痛饮一番?嘿嘿。我替你保密。” 其实,春秋时期根本没有什么军规条例。除了战时会颁布禁酒禁色的军令外,其余的时间士卒完全是自由的。毕竟是半职业的军人,农忙时还要回家下地干活。军队也管不住士卒,沾染些不良的嗜好极为常见。当然,这仅限于军官。普通的士卒根本没钱去享受。 孙武在荧泽定下不准饮酒的军令多半是不想别人与他抢酒喝。王诩太了解这老家伙了,也就能哄骗一下卫戴这样的憨厚之人。 此时,卫戴羞愤不已,欲言又止。半晌也没蹦出句话来。王诩看得焦急又出言相激。 “我知道了。你不老实。是不是去女闾了?嘶...云梦没有女闾啊?” “诩司马莫要打趣小人。方才是因喜宴这才饮了几爵。回到荧泽,小人自当找孙先生领罚。” 卫戴终究是将实情说了出来。王诩蹙起眉头,感觉对方仍不老实。 “喜宴?谁家的喜宴?先前你不是说回家了吗?我不曾听闻你在云梦有家啊?” 能被挑选成为死士的人必然是不受亲情束缚。姬兰让卫戴训练死士,应当是将其家人妥善安置了的。不等卫戴退休,决计是不会让他三天两头的往家里跑。这是最起码的保密工作。 卫戴低下头,有些为难的说道: “是卑下的喜宴。” 王诩惊骇不已。 “靠!你今日新婚为何不告诉我?太过分了。” 觉得不该埋怨对方,旋即改口道: “不是...谁给你说的亲?怎么没听你说过呢?大喜之日,你不回家陪夫人跟着我干嘛?” “卑下有军命在身,护卫大人安全不敢离开。既然有了婆娘,何时回去都是一样的。亲事是二公子说的。” 军令是姬兰下的,亲事也是姬兰说的。这委实让卫戴左右为难。王诩笑了。 “呵呵。别一副尽忠职守的样子。你莫非不喜欢对方。” “没...没有。人是二公子挑的,是府中的婢女,模样...挺好看的。” 这般五大三粗的铁汉,居然害羞起来。王诩捧腹大笑,拍着对方的肩道: “呵呵。既然喜欢,那就回家去呀。你想想...新婚之夜,你就这么跑了,那女子会怎么想?” 卫戴有些茫然的蹙了蹙眉。王诩果断开启忽悠模式。 “肯定误以为你嫌弃她。从此心生怨恨,家门不宁啊。哎!真是可怜。” 想来似乎是这么个道理。结婚当天以工作为借口跑掉。那女子心里的阴影面积估计在婚后用几十年的抱怨亦是填不满的。 王诩的危言耸听似乎是没吓唬到卫戴。于是,他将话音拉长,摸着下巴又道: “若是...她想多了。以为你在外面有相好的。那以后你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想要击垮对方的心理防线,大概是要循序渐进,慢慢的施压。卫戴摇摇头。 “不会。贱内...卑下见过,挺乖巧的。二公子还时常夸她呢。卑下跟着大人,不信她可以来问大人。” 言语中,缺失了些底气。王诩笑道: “没错。我一定如实相告。戴大哥喜好男风。所以新婚之夜才落荒而逃。” “卑下...不好...男风。” 卫戴显然是低估了王诩的不要脸。结结巴巴的。 “那你跟着我干嘛?” “当然是保护诩司马了。” “不需要。如今云梦闭城,安全的很。我可是你偶像孙老的弟子。武艺了得。你不知道吧?” 卫戴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面前弱不禁风的少年。 “你什么意思?不信?来!我们打上一场。” “卑下不敢。” 见他站在原地不动,王诩从对方手中夺过自己的佩剑。手握剑柄,继续逼迫。 “打不打?不敢打就走啊!女人的嫉恨可是很恐怖的。” 卫戴自然是不敢动手。王诩使尽浑身解数见他仍不动摇,话锋一转。 “好啦!知道你忠心。二公子是不会责罚你的。你若还不放心,就回邑主府遣两个侍卫过来。” 片刻后,卫戴仍在犹豫,王诩委实有些懊恼。 “我心意已定,绝不坏人姻缘。你在这么倔下去,我就与你一同回家。让上吏屈尊,这样的事你也干得出来吗?” 卫戴咬了咬牙,向后退了一步,躬身抱拳道: “多谢。卑下明日辰时即归。” 王诩摆了摆手,一扬袍袖独自向前方走去。几秒后,他转过身。卫戴已然疾步行出了数丈。王诩大喊道: “喂!别太勉强啦。若是起不来,就不用来接我喽。” 远处的身影一个踉跄。王诩不禁失笑出声。 皓月当空,寒风拂面,孤零零的走在空荡的大街上,心情顿时凄凉。王诩没走出多远,哭声自前方传来。声音很小,却混杂着许多人的哭声,并且都是男子的。他很是疑惑,放慢了脚步,向前方望去。 街道的右侧,暖黄的火光在地面上映出些许晃动的人影。 已经快戌时了。怎么会还有营业的坊肆?他疑惑的看了看周遭的环境。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那触景伤情的地方——酒肆。 突然莫名的想要喝上一杯。王诩走了进去。 此时,酒肆的大堂内宾客满座。很是出乎他的意料。酒客们的目光都聚集在堂中一名羽扇纶巾的少年人身上。那少年站在正中央,声泪俱下的说着话。一手拿着羽扇,一手拿着爵酒。情之所至竟双膝跪倒在地,然后右手高高的举起酒爵,酒水倾洒而下。他闭着眼睛,微张着嘴巴,不知是在洗脸,还是在喝酒? 酒客们无不抹着眼泪,哽咽轻泣。原本打算来买醉的王诩见到如此场面,立时目瞪口呆。脑子里不禁浮现出一张熟悉的脸。 “大人!您可算是回来了。” 正是那极会搞促销手段且酷爱听人说书的酒肆掌柜。两人寒暄了一番,王诩正准备点些酒食,再向掌柜询问店里的情况。他摸了摸袖子,这才发现钱袋给了邑主府的那名小婢女。 如今,云梦坊市的生意皆由李沧掌管。除了保留村民与学馆的日常用度,其余的营收都上缴了邑主府。 既然生意是自己主动让出的,那就要守规矩。王诩一脸窘迫的笑道: “不好意思。出门走得急,忘带钱了。” “瞧您说的,大人肯赏光来小店,小人高兴都来不及呢。又岂敢收大人的钱呢?您这一走,鄙中的百姓都记挂着大人。小人时常打听您的消息,还命人将大人的事迹编写成书。日日在此处宣讲...” 对方顾念往日的情谊,仍旧是以鄙中称呼昔日那帮相互扶持的29户村民。王诩听得感动,对着掌柜拱了拱手。随后,掌柜寻了个位置,亲自作陪。拿了坛酒端着几碟小菜走了过来。摆放好酒食,他为王诩斟了爵酒,哀叹道: “哎!已经闭城好些天了。每日都有晋人的粮队往返朝歌与牧邑,在城外转来转去,看得人委实担心。万一晋人攻打云梦,大伙都准备好了,一同帮着官军守城。” 王诩安慰道: “不会的。等晋人南下平乱,事情便过去了。若真有问题,大伙就躲到山上去。保全性命,将来会好的。” “哎!君上投诚晋人,失了国城。国家都没了。我等又能躲到哪儿去呢?大人有所不知。大伙早已决定与云梦共存亡,绝不退缩。为此,我才命人在酒肆中讲些忠臣义士,激励民众的士气。” 这倒是出乎了他的意料。只顾着赚钱的掌柜,干起爱国的事业竟也毫不含糊。必要的煽动,在此刻是可以一扫卫人痛失首都的颓废之气,从而振奋国人。 方才王诩还在疑惑,那说书人冬天拿着把羽扇委实奇怪。说书居然能当众下跪,还可饮酒。这戏码也太足了吧。 此刻,不禁感慨这些穷苦的百姓竟能这般团结。二人饮下了几爵酒后,堂中哭泣的声音更甚。他与掌柜坐在靠近门边的位置,听得不大清楚。见王诩好奇的向那边张望。掌柜便将那人讲的故事复述给王诩听。想来对方天天听人说书,早已烂熟于心。 初时,王诩并没什么感觉。大抵是忠臣护主的桥段,可听到后来,越听越觉得生气。感觉故事的男主比赵子龙与关二爷加起来还牛掰。 “你这故事也太老套了吧。朝歌有数万晋人防守森严,谁有这等武艺可将中行氏的家主摁在地上如此要挟?老实招来,是不是又添油加醋了?忠臣义士固然令人感佩,但如此胡扯有违良心,对逝者不敬。” “小人句句实言。前些天从朝歌来了几位胥吏。您想这兵荒马乱的,君上已经被软禁在国城,自身难保。犯不着遣人来此为一死去多时的女子授爵。对了。那女子便是大人昔日的婢女,名叫...仇由子静。” 酒爵从手中滑落,王诩震惊不已,瞪大眼睛看向掌柜。他陡然伸出手,摇晃着对面的掌柜,言语急迫。 “仇由子静?怎么会?你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84章 君之所处,四海为家 随后,掌柜将庞忠不堪国君受辱,以死逼迫叛军礼敬卫侯的故事讲了出来。 “他们为大人的婢女修葺了坟冢,就在后山,坟包足足堆了两丈许高。听说这女子生前亦是位大功臣,与忠尹伯一般无二。死后,二人被君上授爵上卿,以国士之礼葬之。” 曾几何时,王诩怨恨着庞忠。怨恨他生性凉薄,对仇由子静的死漠不关心。就像是女子卑贱的身份,活着受人摆布,死后弃如敝履亦不觉得可惜。 他的心情变得有些复杂。女子死后的荣光更像是卫侯对庞忠的补偿。记得最后一次见庞忠时,对方劝他以国事为重,不可因一己之私毁了这个国家。或许这可歌可泣的故事,就是那时庞忠的内心写照吧。 回想起往事,王诩不禁心中悲苦。他端起酒爵独自喝了起来。掌柜亦是陪着饮了几爵酒又哀叹出声。 “哎!人如其名,卫忠之举感人涕零。其子已被君上认为义子,一同被软禁在国城。哎!早知如此,君上当初又何必投诚晋人?害得忠义之臣被枭首示众,足有七日之久,身首异处,魂不得归。真是惨啊!” 忠臣不得善终,难免为之感伤。或许是身处的位置不同,无法用一样的标准去评判人心的善恶。一时间,王诩竟有些同情那素未蒙面的同宗叔叔。对方依然背上了叛国的骂名,仍然有勇气成全臣子的忠义。似乎没有想象中那般不可饶恕。 以旁观者的心态来到这里两年,不知不觉,他已经深深地融入到了这个淳朴而黑暗的时代。渐渐明白了存在于书本中的古之情谊。简单而震撼的冲击,只怕是不身处其中,一生也无法体会得到。 昔日听闻子路赴死之言,“君子死,冠不免”。他只觉可笑,还调侃对方的蠢笨。而如今终究是明白了古人心中的那份坚持。小人与君子的区别。古人并非蠢笨,而是太过于执着。心中有着超越生死的坚持。 像他这样的现代人,一直活在谎言与欲望当中,早已习惯了被人欺骗与欺骗旁人。实为小人之学,并非君子之道。所谓君子,是为了坚持心中的道,选择卫道而死。没有他们看似蠢笨的牺牲,何来道义的流传?如果世间没有敢死、求死之人,没有这样的迂腐之人,或许少做恶、稍有瑕疵之人亦可称之为善人与正人君子。 那份纯粹的善良便不复存在。正是有这样的人前赴后继的做着蠢事,争先恐后的赴死之举,才会衬托出世间真正的善,真正的美。 到得戌时过半,王诩微带着醉意出了酒肆。他转过街角,走入漆黑的街巷。脑袋有些昏沉的想着,嘴里小声嘟囔起来。 “呵。我大概这辈子都不会成为那样的人了。没关系。就做个伪君子好喽。命比谁都硬,活得比谁都长。呵呵...咦?” 说着酒话,他抬起头陡然瞧见一侧的小楼亮着灯火,顿时惊出一身冷汗。火光摇曳,人影微微晃动。即便是隔着窗子他也能感受得到那股暖意,以最柔和的方式徐徐的流入心田。甚至看得清那窗后少女傻傻的面容。 王诩鼻尖酸涩,冲入小楼。阿季听到了楼下的动静,急忙向楼梯那边走去。“噔噔噔”上楼的脚步声传来,少女陡然停了下来。她揪着衣角,期盼的目光中泛起一丝不安。 “笨蛋!说了两日便归,你干嘛跟来?不知道如今是在打仗吗?很危险的?” 如今是在打仗,他与卫戴一行二十人骑着快马赶路,尚且需要东躲西藏。阿季只身而来,并且是徒步行路。即便是武艺好,也抵不过数十晋军的围攻。 阿季望着他身上的新衣,有些委屈的低下了头。 “我...我是担心...良人没带换洗的衣物,下了雨,万一淋湿受寒就不好了。这才跟了过来。见到良人无恙,我这就离开。” 王诩眼眶微红,紧紧地抱住阿季。 “傻丫头。以后不准再这样了。你若有事,我在这世上....就...” 有些缠绵的情话似乎是难以启齿。旋即,改变了味道。 “...再无亲人了。” 阿季抵在他肩上哭了出来。夹杂着雨露与汗水的气味,从少女的发丝中淡淡透出。 虽说从荧泽步行到云梦。过淇水可由河面上的简易木桥通过,能省去不少脚程。但是一百里的距离,徒步而来。大概也是刚到不久。走了这么远的路,还是自他离开后就跟了过来。一路急赶,估计少女的脚底已满是水泡。 正当感动之时,听到有人敲门。王诩松开少女,捧着对方泛红的小脸。 “等着我。哪儿都不准去。” 阿季点了点头。他转过身,疾步行下楼去。推开门后,看到两个侍卫。大抵是奉卫戴之命,前来保护他的。他将二人安置在楼下。随后,与妻子交待了几句便去了厨房。 不久后,王诩端着木盆回到了屋中。阿季正端坐在床头,低垂着脑袋。乖巧而羞涩的模样如同二人新婚之时的景象。王诩蹲在床前,托起少女盈盈一握的莲足。阿季轻颤着身子,弯下腰抱紧双膝,羞赧的说道: “妾身...自己来。良人不必如此。” 为老婆洗脚这样的待遇。对于古代的女子而言,不是受宠若惊而是恐慌惊吓。王诩没有理会,强行脱去阿季的鞋袜。果不其然,对方的脚底已是惨不忍睹。一些水泡已经磨破,半边宽松的罗袜粘在一起。 “忍着点。会很疼。” 阿季点了点头,双手局促的放在膝盖上。随后,王诩小心翼翼的擦洗着。心头一阵酸痛。 他十分喜欢阿季这份默默付出的爱。然而,那是需要他细致入微的观察,时常令他难以承受。察觉到了,会心痛。后知后觉则会愧疚。心中对于感情的付出,似乎有一把衡量的尺子。阿季对他好,他就想对少女更好。 两人你追我赶之后,王诩会觉得疲累。因为他的付出,永远都比不上对方。不求回报的付出是最可怕的。令他猝不及防。然而,这也是最危险的,最不理智的。就好比,为了他去杀人。为了他不顾危险的跟来。 他轻轻的拿起毛巾,在阿季粗糙且满是老茧的脚上慢慢的擦拭着。屋中静悄悄的。片刻后,王诩站起身来,坐在床边。将少女的脚丫托起,用身前的衣袍裹着,置于双腿之上。而后,犹豫着说道: “若是北方再起战事,我可能要去戚城。去帮助舟司马守城。你要听话,留在荧泽,等我回来。” 阿季立时急了。看着王诩,目光中充满了坚定与恳切。 “君之所处,四海为家。妾身会陪在良人身边,不会离开的。” “胡闹。打仗不是儿戏。” 二人静默了片刻,王诩了解妻子的性子。决定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他牵起阿季的小手,轻轻的握了握。 “有你的地方...才有家。我答应你,会保护好自己的。为夫最是怕死,打不过会跑的。你要在家里等着我。阿季已经十五岁了。及笄之年,还尚未行礼。等事情结束了,我来为...良人盘发,插一支天下间最好看的簪子。” “良人”的称呼,他果然还是说不顺口。 明日议事,就会谈到戚城的留守安排。晋人一旦与叛军在朝歌开战,戚城便会立时进入战备状态。己方的阵营中,能做军师的,除了他,就是姬兰。王诩之前主动请缨。还写了一整套的守城方略,如今戚城内的部分人口已经悄悄迁出,被安置在荧泽。他必然是要去的。 预料之中的战事不大可能发生。然而,朝歌与牧邑的问题一天不解决,戚城仍旧是处于危险之中。攻取牧邑等同于为戚城的防守加一份保险,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他很清楚这一点。 王诩已经做好了退路。一旦形势有变。墨翟与禽滑厘会带着阿季与孙武南下,逃往宋国避难。墨门的势力也会一并转移到宋国发展。姬兰的安危,他自不必操心。少女会去城濮见机行事,辅佐新君继位,建立新的卫国政权。 听着似是诀别的话语,阿季抽泣着。她从未想过会与王诩分开。 “阿季不要什么簪子。只想跟着良人,洗衣做饭,服侍良人。” “国城已经没了。若戚城也丢了。那荧泽与云梦的百姓都会无家可归。又要回到过去躲躲藏藏的日子。这里是我们的家,有我们要保护的人。你也不想他们刚过上好日子就没了家,没了亲人和孩子,是吧...” 阿季哭得更厉害了。 “记得我做鄙尹的时候,你跟我说过。要为了百姓吃饱穿暖,让大伙过上好日子。父亲与母亲在世的时候,也都是这般希望的。如今,你我已是夫妻。倘若我们一同离开,谁来照顾他们?阿季最听母亲的话,不是说要报答她老人家吗?难道不记得了吗?” “少君...奴婢...不敢忘...” 王诩叹了口气。 “你呀!再敢称自己为奴婢,我明日便在额前也烙上一个“奴”字。” “妾身不敢了。” 他轻轻抱着少女,二人相拥在一起,静静地躺在软塌上。 “等战事结束了。我就带你去寻姐姐。然后,我们一家人与孙老一起去西边,去到没有战争的地方,好好的过日子。孙老肯定没跟你讲过,那里叫希腊。有一尊十丈高的女神像。石像上有黄金做的甲叶,太阳出来的时候,女神就活了。一手拿着长矛,一手拿着圆盾。威武又霸气。嗯...和你说的那个妇好一样,是个了不起的女神...” 絮絮叨叨的说着,阿季渐渐闭上了眼睛,沉浸在这世外桃源般的国度中。美轮美奂的景象在模糊的梦境中变得愈发清晰起来。少女的眼角残存着泪水。双手搭在王诩的肩上,蜷缩着腿,如同平日里的睡姿,摆出让王诩背的样子。王诩刻意没有背过身去,而是静静的看着少女的面容。似乎怎么看亦是看不够的。 屋中男子的声音越来越小,豆点的火光忽明忽暗。在黑暗的笼罩下,整个城市陷入一片死寂。 不远处的城门外,悉悉索索的声响正悄然而至。不一会儿,脚步声,呻吟声,各种车辆颠簸摇晃的吱呀声响混合在一起,由远及近的传来。值守的士卒隔着城门,看着城门上密密麻麻的铆钉,像是站在一台收不到信号的老旧电视前,疑惑的看着屏幕上黑白的斑点,沙沙的声响愈发刺耳。逐渐调升的音量将这座沉睡中的城市陡然惊醒。 时间是在凌晨,寅时过半。月亮被一大团密云遮蔽,城外漆黑如墨。城门一侧架起的火盆,在凉风的撩拨下,如文火煎药般微弱。守夜的士卒面露凝重之色,随后是惊惧,表情持续了片刻又开始迷惑起来。疑惑着城外到底发了什么? 有人不确定的问道: “敌袭?要示警吗?” “且慢!仔细听,有哭声。” 随后,在瓮城这里值守的一伍士卒皆是将耳朵贴在城门上,探听外面的动静。混乱的声响向这边愈发的逼近。伍长走向火盆,取了一支燃烧的木柴,说道: “上城楼。” 几名士伍也从火盆中各自拿了一支木柴,跟在伍长的身后。学着对方的模样,猫着腰躲蔽在城垛后面。显然那伍长是经历过战争的,知道这么做不会成为敌军射手的靶子。 伍长小声交代了几句。随后,将手中的火把猛然抛向远方。士卒们有样学样的跟着做了起来。夜色中几道红火的抛物线向城外坠落,光影如流星划过,在冰冷的墙壁上转瞬即逝。 透过城垛口的缝隙,密密麻麻的黑影散布在城下。火光像是惊到了深夜里出来觅食的动物。远处的黑影瞬间呆立不动,而近处的黑影则四散奔逃起来。 不久后,警钟鸣响。沉闷的钟声如涟漪般迅速扩散。紧接着,瓮城钟响,内城钟响,东城钟响。声音打破了静谧的夜色。星星点点的火光相继在城市中燃起。鸡鸣犬吠过后,未知的恐慌伴随着嘈杂的议论与猜测让云梦沸腾了。 闻声惊醒的王诩与两名侍卫来不及梳洗穿戴,于是,衣衫不整的出了小楼。一路听着那些茫然无措的人群关于警钟的议论声。王诩跌跌撞撞的穿过拥挤的街道,来到了邑主府。他从未像此刻这般恐惧。 云梦若是遭受敌袭,以千人的守备力量恐难以抵抗。他们这些核心成员都在这里,倘若被一锅端掉。万事皆休... “赵简子领兵八万,前日于棐林大破范氏与中行氏叛军,被其裹挟的十万国城百姓正朝云梦而来...” 第85章 因势借势 议事厅内,焦虑的诸人当听到这则消息后,先是稍稍喘了口气。似乎是在庆幸城外的混乱并非敌人来袭。紧接着,一个又一个的流漏出比先前更加焦虑的表情。 卫国北境防线有叛军与投诚的卫军共计十万人,却被八万赵军在一日内轻松击败。这怎么可能呢?且不说叛军征用了十万民夫在北方修筑防御工事,事先做足了准备。即便无固可守,无险可依,就凭十万人的阵仗,没有几日亦很难分出胜败。 赵鞅到底是如何做到以弱胜强,一日击溃叛军的呢?诸人若有所思的想着,不禁议论起来。而此刻的王诩早已面如土灰。他像是很难咀嚼这惊人的消息,喉结上下的颤动着。随后,声音突然响起,压过了所有人的话音。 “你说什么?十万百姓?你确定是十万百姓。谁说的?可有探明清楚?若你谎报军情,我定不饶你。” 王诩走到那名禀报军情的军官身旁,急迫的目光好似要将那人生吞活剥一般。军官立时惶恐不安起来,慌张的回道: “回禀大人!卑下不知,城门已被封堵,皆是门尹所述。” 姬兰似是洞察到了王诩的心思。少女不复往昔的淡然,比王诩更是急迫的喝道: “派人去查。即刻出城。一个时辰内若是探明不清,定斩不饶。” “诺!” 军官一抱拳,赶忙向议事厅外跑去。王诩与姬兰莫名其妙的焦虑让诸人甚是不解。不等他们开口询问,只见姬兰娇躯微颤,向后退了一小步,差点瘫倒在地上。王诩伸手拉了少女一把。姬兰踉踉跄跄的向他撞去。 此时,王诩内心的恐惧不亚于姬兰的失态。他的双腿如注铅般僵直的站在原地。随后,低声唤道: “主公...” 众人大惊失色。诸师瑕连忙靠向姬兰伸手搀扶。 “二公子!还好吧?” 少女一只手抵在王诩的胸口,急促的喘息着。半晌过后,呼吸渐渐平复。她站稳身子看向诸师瑕。神情略有些恍惚,迟疑的点了点头。惨白的面容没有一丝血色。 “卫诩!到底怎么了?你二人在怕什么?快说啊。急死老夫了。” 姬章见侄女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急得直跺脚。一旁的祝史与卫戴也围了上去。厅中安静了片刻,大家在焦虑中等待着王诩的解释。少女抵在他心口的手,让王诩波澜的心情渐渐平复。 作为众人的主心骨,姬兰此时无力的垂下手臂,轻抿朱唇,压抑着内心不安的情绪。片刻后,少女低喃道: “诸君!戚城危矣。” 姬兰与王诩都很清楚,虽然这仅是猜测,但若不幸言中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回想着方才的事情,诸人似乎明白了他们为何纠结难民的人数。 牧邑已失,南逃郑国的路已经被堵死。难民选择绕行淇水再渡黄河去城濮避难方有活路。朝歌四通八达,他们明明可以先向东到戚城,再向南由荧泽穿过黄河。如此既省时又安全。可十万人为何不去东边?偏偏要从淇水下游绕行。这唯一的解释,那便是戚城也有危险。 当诸人想通了这点后,皆是面如土灰。姬舟就在戚城。他若有失,万事皆休。恐惧与焦虑的氛围充斥着整个议事厅,冷汗顺着脑门与脊背滚落而下。诸人以求救般的眼神纷纷向姬兰看去。 王诩知道,该发生的总归是躲不过去的。如今姬兰心神已乱。他只得走向台前。 “听我说。两日前发生的事情,距离此处二百余里,一来一去至少四天。如今北境是何种局面?朝歌与戚城是否被围?我等不得而知。眼下已然来不及求证消息。必须当机立断。先保护大公子撤离险地为首要。此地距戚城,快马一日便可抵达。一人两马换乘急赶,可省去半日。” 他心急如焚的说着,转身向姬章望去。 “大司马可愿与卫诩同往?死守戚城不失?” “呵呵...若论兵事,诸人之中舍老夫其谁?” “好!有大司马坐镇,卫诩便放心了。” 王诩又道: “卫戴!你速去准备。此行人不易多,挑选八名侍卫足矣。” “诺。” 他们只有二十副马镫、马鞍,也就是说为了提升速度,十人换乘二十匹马,护卫王诩与姬章安全的侍卫就只能携带八人。眼下城外极其混乱,这么点人又带着这么多匹马很容易成为歹人的目标。 姬兰担心他们的安全便举荐侍卫长宁长一同随行。 “卫诩!将卫长带上,路上有个照应。” 王诩点了点头,看向少女。 “若云梦有变,主公可退守荧泽见机行事。大司徒也可先行一步,去城濮筹备大公子继位之事。至于攻打牧邑...” 王诩靠近姬兰,压低声音。 “孙先生会帮忙的。” 他不愿孙武的行踪给诸人惹上麻烦。所以才刻意隐瞒,只告诉了姬兰。 “还有...内子如今身在云梦,劳烦主公照料。万一...戚城不保,请答应卫诩,护她...一世周全。拜托了。” 说罢,他举手齐眉,对着面前的少女恭敬的施礼。言语中托付后事的意味令姬兰心头一拧。少女托起他即将下拜的手臂,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有些哽咽的说道: “我答应你。不会有事的。我...等你回来。” 一个时辰后,天渐渐破晓,银灰色的微弱光芒勾勒出东方的轮廓。城外走走停停的难民,一眼望不到边际。一路骑行的王诩被深深的震撼到了。他原以为这些卫人从前线逃生,不再受叛军的奴役至少重获了自由。总归是有活着的希望,不该是这副模样。 难民呆滞的目光,骨瘦嶙峋且完全失去人形的身体,看得他惊心不已。衣不蔽体的窘迫以及时隐时现的痛苦呻吟声,充斥着绝望,轰击着他那颗脆弱而怜悯的善心。难民如行尸走肉般跟着前方的人群,漫无目的的走着。一人倒下后,周围的人瞬间来了精神。如恶狗一般围在那人附近。王诩偶尔看到有人在撕咬那人干瘦的手臂。 这可怖的情景,在后世王诩是不曾经历过的。一直以为和平与免受饥饿的威胁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而如今亲眼目睹了卫国的惨状,这才体会到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愚昧与无知。 他总是在逃避。莫名来到这里,虽不是出于自愿,但意外的死亡,让他从过去勾心斗角的生活中彻底解脱。本质便是承受不了精神上的压力而选择逃避。 后来又忍受不了所处的乱世,不愿一直为百姓活着而操劳一生。恰巧孙武的出现又给了他逃避的理由,又想继续逃避,离开大周去希腊避世。 或许他渴望的生活并非是隐居山野,过着与世无争的平淡日子,而是看不惯人心的丑恶,有些清高的逃避世事罢了。 正如他在前世的时候,也曾为了生存逼得别人家破人亡。然而,那时所做的一切皆是为了自保求存,出于无奈,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看不到别人的凄惨遭遇便不会有心理负担。 眼下王诩终于鼓起勇气直面人生。这一次他做好了心理准备,带领戚城的三万军民为了一百多万生活在北方的同胞不再逃避。他自知武艺平平,才智亦并非冠绝天下。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是被古人淳朴而诚信的精神所感染到了。 为了不负阿季的爱,不负姬兰的知遇之恩,不负云梦百姓的爱戴,即便是死,他也可以像仇由子静与庞忠那般欣然面对。王诩回头望着云梦的方向。那里有记挂着他归来的人们也有他所珍惜的一切。随后,扬起马鞭,一行人朝着东北方向疾驰而去。 此时,晋卫的国境线上。由刑邑与邯郸集结的十万晋军正自西向东朝着戚城的方向徐徐推进。两日前,智瑶与韩、魏两家的联军于棐林督战赵军南下伐卫。 自晋阳之战后,他们三家就对赵家心怀不满。若赵军不打头阵先行攻打朝歌,他们决计是不会放心围困戚城的。万一老谋深算的赵鞅选在此时佯装溃败,再次给叛军放水。那智、韩、魏三家的后背露出,叛军在他们围城之际前来偷袭。估计会损失惨重。 结果,在赵鞅的指挥下,棐林大捷。赵军取胜后,不做修整,一路追击溃兵南下。大抵是不想他们逃回朝歌,给后期的围城战带来麻烦。毕竟朝歌有五万叛军,八万围五万本就不好打。战果仍在扩大,赵军势如破竹已经斩首叛军与卫军共计七万余人。 智氏率领的联军见状后,只得沿着国境线向戚城推进。 此次攻打戚城,共出动了十万晋军。智氏四万,韩、魏两家各三万。三家的宗主正忙着瓜分中行氏与范氏的土地人口,无暇他顾。他们认为此战毫无危险,瓮中捉鳖而已。于是,韩、魏两家把未来的接班人派上了战场,想让韩启章与魏驹两位世子跟随智疾老将军提前历练一番。 他们尚未有施展的机会,便亲眼目睹了棐林大捷。韩启章与魏驹已经对赵鞅佩服的五体投地。两个年轻人跟在智疾身侧,追问着老将对棐林之战的看法。韩启章抢先问道: “疾帅!本公子以为棐林之战,赵简子以五百乘战车攻破叛军右翼,使其收尾不得相顾这才有此大胜。” 韩启章尚未成年,比魏驹足足小了四岁。少年人的见识让魏驹不免发笑。 “呵呵...竖子无知。他分明就是以一字长蛇阵排开。军阵连绵数里,令得叛军不明主攻方向,所以分兵防守。右翼突破后,叛军只得溃逃。那些修筑的土堡、箭楼便没了阻敌的作用。” 二人争论不休之际,智疾一脸严肃的呵令驭手停下马车。随后,唤来了前军的主将智错。 “传令全军,沿途征豕(猪)百头。赴戚城之时,务必将此事办好。” 国境线的两侧,一边是范氏原有的封邑,另一边则是卫国。两处皆因兵祸遭殃,征收一百头猪委实有些困难。智疾没将话说死,便是知道其中的困难。 姬错领命离开后,韩启章侧着身子挤开挡在他身前的魏驹,凑到智疾的面前。惊奇的问道: “疾帅是打算祭祀以告天,振奋我军士气吗?” 魏驹甚是不耐烦这小子。没好气的说道: “笨蛋!祭祀乃需三畜之首。疾帅不征羊、狗,必有深意。莫非是担心战事僵持不下,我军缺粮?” 智疾偏过头捋了捋胡须,笑道: “呵呵,老夫不过是想吃些肉食而已。两位公子无须猜度。” “我才不信呢。疾帅领兵有方与士卒同食。又岂会独自食肉?怕是那百头肥猪不足以让十万大军果腹,顶多喝碗肉糜吧。” 韩启章虽然年幼,但很聪明。夸赞智疾的同时,却是在反驳魏驹的意见。不等魏驹言语,他又继续说道: “我与驹兄皆是受父命随军,听疾帅差遣。棐林之战,赵简子何以大胜?恕我等愚笨,还请疾帅不吝赐教。” 说着他拱了拱手。魏驹也不好意思继续与个少年一般见识,只得彬彬有礼的深施一礼。 智疾倒是没想到韩家的世子小小年纪,竟有这般心智。言外之意,他们听从智疾的调遣是有条件的。智疾若想藏私,不教授他们些战阵的本事。那韩、魏两家的军队在战场上便不听他的调遣。 “赵简子何许人也?尔等问问乃父便知其狠辣。棐林之战,取胜之关键在于我等从旁助其声势,致使叛军分兵而无力与之对抗。故此被其击破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听他的意思,赵鞅之所以取胜,全靠他们三家在一侧督战。这倒是新鲜了。显然智疾嘴巴上认可赵鞅,而心中却是不服。似乎是在告诉他们,换做是他来指挥,仗亦是这样打的。韩启章与魏驹不禁肃然起敬。智疾则继续讲解。 “两位公子!为将之道需懂得因势借势。叛军战车之众非不敌赵军。然赵简子因其固守之势,料定其不敢出击。故我军从旁策应摆开阵仗,敌军不明虚实。误以为我三家联军为主力,从而分出五万人马防守左翼。战车亦是如此。赵军借此冲阵便是以八万对五万,占尽优势。待到敌军恍悟,颓势已定,败局已定。” “赵简子因叛军防守之势,而借我等之势。棐林之胜便是因势借势之道。二位公子可有所悟?” 第86章 生死相随 韩启章与魏驹听得目光灼灼。在智疾的讲解下,他二人总算是看清了棐林之战,赵军取胜的真正原因。 其实可归纳为两点。其一,赵鞅利用了联军的声势误导叛军。致使叛军做出错误的决定,失去了兵力上的绝对优势。其二,叛军太依托防御工事。一心防守却不敢正面出击。如此一来,叛军的战车完全沦为摆设,冲锋破阵的优势荡然无存。 难怪赵鞅会成为晋侯与智瑶忌惮的对手。这等城府与才智若非智疾老将军点破,他们根本看不出其中的奥妙。 韩启章想了想,称赞道: “真是厉害。难怪家父曾言,‘天下敢与孙武子对阵之人非赵简子莫属’。可惜!黄池会盟之时,孙武子已弃南王而去。不然真想看看二人孰强孰弱?” 魏驹笑笑。 “呵呵。又说胡话。孙武子提兵三万可灭强楚。而我晋国与楚蛮争霸已久,尚需联合诸国之力伐之。孰强孰弱,一看便知。在我看来,赵简子不过如此。我晋人本就强于卫人。与一帮叛军贱奴对战。赵军并非以八万对五万,而是以八万对两万五。若是不敌,那才是丢了我晋国的颜面。” 在他看来,五万卫军几乎没有战力。百年来,卫人羸弱不堪。晋国虐菜,从无败绩。 随后,魏驹与韩启章又开始聒噪起来。智疾面色沉重,握了握拳,眺望着戚城的方向。 他已年迈,枯瘦的脸上满是岁月的沧桑。或许这将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战。如同赵鞅一般,在垂暮之年能有幸指挥大军为国征战,对于久经沙场的老将而言乃是无上的荣光。 智疾思考着两位世子方才的戏言。战车颠簸着缓缓前行。 赵鞅不敌孙武,这无需比较。而他亦不是赵鞅的敌手。然而,赵鞅即便有心超越孙武已然苦无机会。而他若想向世人证明自己的军事才华远胜过赵鞅,眼下便有这样的机会。只要先赵鞅一步攻克戚城,便是最好的证明。 智疾想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哪怕最终的结果是不敌对方。至少能公平的与之站在同一舞台,一同较量。如此华丽的落幕方式,让他既满足又期待。他回头眺望,蜿蜒的大军在夕阳的映衬下是如此的壮丽与辉煌。 同一时刻,大公子姬舟在侍卫长宁长的陪同下与两百护卫离开了戚城。王诩等人在正午时分便到达了戚城。一路急赶,初次骑马的姬章叫苦不迭。且不说旅途颠簸,姬章一把老骨头险些散架。加之,老人以穿胡服为耻,一路的疼痛难以言语。 他们抵达戚城后,本以为是虚惊一场。却不想昨日少司马府派出的斥候,已经在他们赶来前发现了敌军的异动。北戍军一直都在防备朝歌叛军的动向,没想到叛军没等来,竟是等来了晋国平乱的军队。 仓促之下,姬章只得急召军中将领在府中议事。这位暴脾气的老人此刻病恹恹的,毫无精神。王诩只好出面主持大局。他的官职与姬舟一样,同为少司马。虽说王诩在北戍军内没有威信,但大公子的托付以及大司马的倚重,诸人皆是看在眼里。他们静静地聆听这少年人的安排。 “最迟一日,晋军便可抵达。后日围城之势必然可成。如今有几件事情,请诸君着手去办。我等仅有一日做最后的准备,所以一定要快。今夜怕是不眠了。” 议事厅中的诸人倒是对加班没有什么抵触情绪。毕竟是边军,常年受晋人袭扰已经见怪不怪了。由于不清楚这些军官的具体职务,王诩只是下达军令,而大司马则从旁调度。 不一会儿,凌乱而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这座城市的宁静。街道上随处可见兵马调动的迹象。战争带来的紧张情绪迅速的蔓延开来。 夜幕降临。议事厅内,王诩仍在井然有序的安排着工作。 “将城中尚未撤离的诸国商贾以及他们的仆婢护卫悉数驱逐。记得扣押其随行货物、牲畜、兵刃、粮草...” 王诩滔滔不绝的说着。剩余的几名军官面色不禁凝重起来。如此粗暴的解决方法势必会引发国际纠纷。面色稍显好转的姬章不禁出言相劝: “诩司马不可鲁莽。好言相劝,勒令其离开即可。扣其财货,恐有不妥。” “卫诩亦知此事不妥,然非常之时必行非常之手段。商贾渔利,我能理解。但是战事将近,他们不惜命而留在城中,其目的便不止是渔利。万一有晋国间人混入,对我军守城便颇为不利。卫诩不得不防,亦是无奈之举。望大司马见谅。” 由于戚城在卫国经济上的特殊性,长期在这里经营的外国商人根基深厚。他们不仅有独立的馆驿,更是豢养了多支商队。且每支商队的配置皆在百人上下,马车、仆从、护卫等一应俱全。实力不容小觑。 姬章摆了摆手,示意他无需多礼。随后,笑道: “呵呵。既然公子已经言明,兵事交由老夫,内事交由诩司马。老夫自当遵从。来啊逐客!” 任务太过艰巨。此时又是傍晚,无奈之下姬章只得派出一师的人马。他清楚这样的逐客方式基本与打劫无异。发生些摩擦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随后,王诩又安排了一大堆的体力活。听得众人头皮发麻。比如在城池周围挖掘三条壕沟。他要求壕沟必须绕戚城一圈,并且每一圈至少相隔五十米。姬章也被他的胡闹给吓住了。 “你小子疯了吧?戚城六里,老夫若是依了你,北戍军全去挖壕,何人来守城啊?” “城中尚有两万百姓,可与士卒分为两波,昼夜轮番挖掘。若是快的话,明日午时便可完成此事。” 王诩给出了方法,姬章只得照做。一帮军官皆是一副怕被老师点名的模样,缩着头,左顾右盼起来。谁都不愿接这苦差事。 当被点到的军官垂头丧气的离开议事厅后,尚有两名师一级的军官还未安排到工作。他们甚是庆幸。不料,王诩下面的任务更加可怕。 “将戚城方圆一里内的树木悉数砍伐,运回城中。” 余下的两位师帅差点没吐出血来。被分派到任务的倒霉军官急忙抱拳说道: “诩司马!若城中仅留一师兵马防守,恐有不妥。” 王诩以为对方担心运送木料太过劳累,于是笑着解释道: “噢!你且放心。待到征用完诸国商贾的车马再行此事。今夜你部兵马暂做修整,养好精神。” 军官并非此意。外国的商人被驱赶出城后,至少要忙到明日早晨。这帮人执行完任务后肯定困倦不堪。以疲兵守城委实危险。 不等他开口提醒,大司马满是恶意的眼神便向他投去。军官一个哆嗦,领命告退。最后,独留下那名叫卫厉的师帅。他顿时心中窃喜。自觉运气不是一般的好。然而,下一秒便傻眼了。 “你命人连夜将东门外的会盟台推倒。” 会盟台是戚城的地标建筑,高三丈,长宽各一百步,由土石夯筑而成。不仅仅是用于诸侯会盟,还是戚城举办盛大庆典与祭祀活动的场所。 会盟台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卫人心目中都有着象征意义。王诩推倒的不是一座土台,而是联合国的会议室。戚城百姓的精神寄托。 姬章立时色变。他知道自己说不过王诩的歪理,只好以戚城的安危说事。 “不可。城中屯粮之地需重兵把守。厉师帅的兵马不能动。” 戚城囤积的粮草足够北戍军支用一年。守城在于城坚粮足。粮食就是坚守的时间。王诩的做法确实影响到了粮草的安全。他意识到了这点,不过还是将心中的顾虑说了出来。 “会盟台距东城不过三百步之遥,若晋人居高眺望我军城防,于守城不利。” 王诩的顾虑让姬章不禁失笑出声: “呵呵。戚城城墙亦是三丈高,晋人若想窥探我军,需加筑会盟台。运送土石颇为不易,晋人又岂会做此等蠢事?” 毕竟,这时没有起重机之类的东西。若是想加盖会盟台,单靠堆土是做不到的。一场大雨过后,也只是白忙活。 经姬章这么一说,王诩也未再坚持。毕竟,他不懂兵事,只是严格按照孙武守城方要上列举的重点,再加以自己的理解将一切威胁到守城的因素排除而已。 厉师帅听着二人的对话,心情犹如过山车一般。虽说没有领到变态的苦活,但他已不似之前那般庆幸。 这位新来的少司马不好惹。比姬章与姬舟加起来还要麻烦。他如此想着离开了议事厅。 第二日,全城军民为抵御晋人的入侵争分夺秒的干活。戚城内外皆是一片繁忙的景象,烟尘滚滚,挥汗如雨。 原本王诩还担心会有畏战的士卒与百姓趁机逃跑。事实却让他很是意外。三万余人空前的团结且无人退却。 人们似乎都清楚外面如今是个什么景象。数十万的饥民仍在增长,被波及的区域仍在扩大。如果逃不到黄河以南,基本是没有活路的。比起在逃难途中死亡的风险,留在被困的戚城似乎多了一丝存活的希望。或许是这样的威胁使得他们的反抗意志十分坚决。 戚城西门外,运送木料的车队连绵不绝的延伸至城中。方圆一里,如今只有这里尚有一片树林。挖壕的士卒聚集在此处,等待车队通过将三条壕沟连接,完成最后的工作。 这时有一辆空置的马车挤在队伍中。驾车的是两位年轻的男子,一大一小。马车上只放着一口木箱与三个包袱,空出偌大的地方。前后的车辆都在运送木料,他们的出现着实有些乍眼,立时便引来了周围士卒的警觉。 坐在驭手一侧,年龄稍小的男子,叫嚷道: “喂!前面的。你走快点啊。会不会御车啊?” 被他催促的男子回过头来,瞥了那少年一眼笑道: “呵呵。这位小兄弟,我这是牛车。自然不比您的马车。您多担待喽。” 随后,不屑的将手中拿着的干草向后一甩。他驱赶着的老牛同时“哞”了一声。这可把那少年给气坏了。少年站在车上指着对方吼道: “哼!耽误了我家夫人与大人见面。打断你的腿。” 围过来的士卒听得一头雾水。那赶着牛车的小哥更是不解,回头看了看少年身旁之人,戏谑的说道: “夫人?让你家夫人御车,你这家仆才该打断腿吧?” “算了。元儿。还是等等吧。” 那驭手一说话,周围的人瞬间明白了,纷纷向她看去。果不其然驾车的是个女子,五官深邃且俊俏。 同样女扮男装的姬元被众人这么一看,对身旁的女子急着说道: “哎呀!阿季姐姐。你要学着元儿这样,压低嗓音。装男人才像呢。” 姬元似乎是没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些大。随后,引来一通嘲笑。女孩羞红着脸,怒视人群。 “笑什么笑?没见过女人吗?我家夫人乃诩司马正妻王氏。再笑打烂你们的嘴巴。” 来到二人身侧的几名士卒立时骇然,不禁上下打量着驾车的女子。他们本打算扣押这辆马车的。其中一人试探的问着姬元。 “这位...姑娘,您说的可是真的?” “那当然啦!本公...本女官何时撒过谎?” 习惯自称“本公子”的姬元,连忙改口。然而,女官除了管理妓院,便是服务宗室。少司马即便身份尊贵也不可能享受到女官服侍的待遇。她明显就是在撒谎。 不等士卒质疑,耿直的阿季便拆穿了姬元的谎言。 “你不是邑主大人的侍女吗?怎么会是女官呢?” 诸人有种被耍的感觉,完全笑不出来。女孩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圆谎。只是傻笑: “呃...嘿嘿。” 阿季拉了拉姬元的衣角,女孩尴尬的坐了下来。随后,阿季从包袱内取出一件王诩的衣服,对着问话的士卒说道: “这位大哥。家中小妹不懂事,并非有意冒犯。此乃我夫君的官衣,” 先前还是半信半疑的士卒,此刻大惊失色,连忙呵斥前方的牛车让道。那头老黄牛也是固执,慢吞吞的任凭驭者怎么鞭打也不加快速度。 这时的牛比较尊贵,没有被残忍的套上鼻环。无奈之下,几名士卒只得在后方推车,驭者则在前方牵着牛走。 第87章 姐姐 马车缓缓的行驶在街道上。阿季左顾右盼像是在找寻着什么。姬元笑道: “姐姐!这里我熟。要不我们先去食肆大吃一顿,然后再去少司马府?” “不了。还是先找处驿馆安置下来。” 姬元嘟起小嘴,很是迷惑。她们赶了一天一夜的路,到了戚城却不与王诩相见。少女委实觉得奇怪。 “为什么呀?姐姐不是很担心诩大人的吗?” 阿季赧然一笑。 “若大人知晓我们偷偷来此,必然遣人送我们回去。所以只得等到围城后,方可与大人相见。” “姐姐真聪明。走这边。” 紧接着,马车转向,刻意避开了主路,朝着冷清的后街驶去。 此时,远在云梦的姬兰捧着妹妹留下的书信正默默的垂泪。绢帛上的字体歪歪扭扭的,褐红色的字迹已经被泪水浸湿,渐渐扩散,像是朵朵梅花。姬兰同样是一夜未眠,正焦急的等待着关于姬元的消息。 姬元留下书信称自己与叔父一同去了戚城。如此拙劣的谎言,姬兰自然不会相信。全当做是妹妹在故意吓唬她。毕竟,女孩出的了府,却出不了城。可得知府内少了辆运货的马车后,少女便隐隐有些不安。随后,从门尹那里得到消息,王诩的夫人与一名少年在昨日夜间驾车出城。 兄长的处境不得而知。妹妹偏偏在这时离家出走。王诩临行时的托付她也未能办妥。接肘而来的状况,让临危不惧的少女近乎陷入崩溃的边缘。 小柔看着憔悴的姬兰,哽咽的说道: “公子要保重身体啊。少公子会没事的。她平日虽是胡闹,但分得清是非险恶,从未吃过亏。这次也是一样的。方才缀衣所的奴婢来报,为诩司马浆洗晾晒的衣物被盗。想来定是少公子所为。她一定是去找诩司马了。” 姬兰抹着眼泪将手中的绢帛折起。无论姬元是去找姬章还是王诩,都是在冒险。小柔的话显然没起到什么作用。 “公子最是依重诩大人,难得您不相信她吗?” 不说还好,小柔话一出口。姬兰立时泪奔。 她当然相信王诩,可对方的妻子如今不辞而别。她则是失信于人。若是出了意外,估计王诩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的。回想起昔日王诩为了救下自己的妻子,当面下跪,哀求她的景象,姬兰心中酸楚不已。 小柔有些手足无措,说道: “公子是不知道。诩夫人很厉害的。昔日为救诩大人,曾一连斩杀三名凶徒。那些人皆是来卫地劫掠的晋人,凶悍异常。云梦的百姓都知晓此事。少公子跟在她身边,一定会没事的。” “是吗?” 见姬兰终于开口言语,小柔赶忙吹嘘起阿季来。 “对啊!戴偏长的手下跟奴婢说,诩夫人武艺了得,他们皆不是对手。不然她亦不敢从荧泽只身前来。公子您想呀,诩大人来云梦尚且带着一众护卫,她一女子若非武艺了得,又怎敢独自上路呢?” 此时,姬兰终于是止住了泪水。小柔继续说着。 “云梦到荧泽一路这般危险,比起去戚城要困难得多。少公子有诩夫人保护,必然安全。公子大可宽心。” 姬兰默默的点了点头,仍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小柔转着眼睛,笑道: “公子莫非不喜欢诩大人了?” “胡说些什么?我何时喜欢过他?” 言语相讥甚是有用。小柔不禁坏笑起来。 “那公子定是不相信诩大人。” “没有。卫诩一向深得我心,我自然相信与他。” 她“噢”了一声,挖掘别人的隐私,让小柔很是愉快。 “诩大人离开时,带走了八名护卫,可有嘱咐余下的十一人去保护诩夫人呢?” 姬兰眨了眨眼。 “没有。” “那就对了!诩大人必然是了解夫人。知晓其武艺高绝。所以才未遣人保护。奴婢说的对吧?” 以姬兰的聪慧,不难能看出小柔是在宽慰她。王诩匆匆离开,实际是为了赶时间,并非小柔说的那样。不过,对方的开解又让她重归了理性。值得庆幸的是去戚城的路上,难民不多且晋军也未深入,相较云梦这里应该是安全的。 “谢谢。” 姬兰感激的看着小柔。她又重新振作起来。当务之急,趁着叛军新败,赶紧见到孙武,谋划攻打牧邑才是首要。少女相信王诩是个有福之人。自从与之相识,许多难事都迎刃而解。此刻,她无比的确信,在荧泽能见到从危机中逃离的哥哥。 然而在戚城街巷中,找寻落脚之地的妹妹,却是消沉的近乎绝望。姬元与阿季已经沿街寻找了十几家逆旅与传舍,都是关门大吉。 自从戚城备战,先是从城内迁走了三万百姓,后来各国的商人又陆续撤离。这里私营的旅馆没有生意便很难维持,纷纷开不下去了。阿季担心暴露行踪,不敢去驿亭或是诸侯馆投宿。毕竟入住官办的旅馆需要借助王诩的大名。 两人在东城寻寻觅觅,姬元早已饥肠辘辘像滩烂泥一样瘫在马车上。偷跑出家门的激情已然全无,熬夜的疲惫使得她昏昏欲睡。她从未想过离家出走竟会是这样的感觉。 姬元努力的睁着眼睛,望着那仍旧亢奋的阿季,在一旁的房舍外“咚咚”叩门。 “有人吗?可否投宿一晚?” “吱呀”一声。旅店的门没敲开,隔壁的门倒是开了。一名年轻的妇人从门缝中探出脑袋,打量起阿季。迷惑的眼神与皱起的眉头,看上去对阿季的行为甚是不解。 这时,如蔫菜一样的姬元抬起手来,指着那偷窥的妇人,对阿季说道: “阿季姐姐!她在看你。” 那妇人面色一惊,缩回脑袋,赶忙将门关上。随后,耿直的阿季开始敲妇人家的门。隔着木门,女子的声音传了出来。 “别敲了。你们可是要投宿?” “是的。我与妹妹来此寻亲,苦无住处。不知大姐可否相告,哪里可以投宿?” “寻亲?不知道要打仗了吗?一个小哥带着妹妹也不怕遇上危险?” “大姐误会了。小妹亦是女子,是来找夫君的。” 门终于开了。妇人一脸惊奇的看着阿季。当看清楚对方的样貌后,这才露出个笑容。 “原来你夫君亦是守城的士伍啊?” 感觉被小瞧了。姬元冷哼一声。妇人顺着声音望去看到了车上女扮男装的姬元。 想来能养得起两匹马的人家。这女子的丈夫应该是个大官。妇人歉意的笑笑。 “嘿嘿,民妇眼拙。” 随后,说道: “这位夫人,戚城如今一多半的百姓皆已迁出。根本无需投宿。只要去趟表臣百司府留下版籍,官府便会分下住处。城中闲置的民舍甚多,自然这传舍便无人居住了。” 妇人的余光扫了扫隔壁的传舍。姬元闻声后,瞬间活了过来。 “好棒啊!姐姐!我们走。去挑房子喽。” 阿季微笑着颔首相谢。妇人则一脸含蓄的告诉她们府衙的位置。随后,马车原路折返,沿着僻静的街道向来时的方向驶去。姬元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一惊一乍的说道: “不能去。我们会被发现的。” 女孩的反射弧似乎有些慢。她这才意识到登记户籍资料会暴露自己的身份。若是被阿季知晓了她王姬的身份,那就不好玩了。显然姬元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阿季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阿季抿嘴笑道: “呵呵。当然不能去了。” 说罢,阿季一勒缰绳,马车突然停下。靠在之前来过的一处逆旅旁边。少女环视着四周,站起身来。一只手抚在姬元的肩头,努了努嘴。小声道: “在这里等我。帮我把风。” 姬元先是微微一愣,随后奸诈的笑容浮现在脸上。女孩很是崇拜的看着阿季。只见少女借着马车的高度,脚尖轻点,一个纵身便跃过围墙,跳入到一旁的逆旅之中。片刻后,门开了。两人偷偷摸摸的将马车赶了进去。 阿季显然是知道逆旅比传舍的档次要高。碰碰运气,说不定能在这里养马。姬元兴奋地不能自已。早就忘却了疲惫。她指着院子中用茅草搭建的简易马棚惊呼出声。 “哇!姐姐太厉害啦。有马厩耶。” 阿季赶忙捂住女孩的嘴巴。 “嘘!小声点。四下有无居住尚不得知。” 姬元屏住呼吸,点了点头。 随后,两人分工合作。阿季翻过院墙去探查隔壁的情况。姬元则蹑手蹑脚的在逆旅中翻找起来。她像是玩寻宝游戏一样开心。推开厨房的木门,仔细的搜寻了片刻。除了找到几副碗筷,一只熏黑的陶罐什么也没有。 看来晚饭又要吃干粮了。女孩有些失望,可推开柴房的门后,又兴奋的不得了。一屋子的柴薪,让她不由得欢呼雀跃起来。不禁忘记了阿季的嘱托。这时,潜入隔壁同样蹑手蹑脚的阿季被女孩魔性的笑声惊出了一身冷汗。 确认过周围无人居住,阿季返回到逆旅与姬元逐个搜寻着每一间客舍。半晌过后,姬元绝望了。十多个房间没有一床被褥且都是大通铺。 “姐姐!这哪里是人住的地方嘛。还不如院中的马厩呢。元儿不要住在这里。我们去别处,好不好嘛?” 阿季倒是不介意这样的住宿条件,而姬元则一脸嫌弃的看着床板上铺满的干草,柔声撒娇起来。阿季狐疑的望着女孩,说道: “我看你呀。一点都不像是过过苦日子的婢女,倒像是某个氏族大户的小公子。” “才不是呢。元儿自幼便与姐姐一同被卖掉了。吃了很多苦的。除了侍奉邑主大人,我什么都不会,很可怜的。” 女孩编的谎话,连自己听得都有些脸红。可阿季却是信了。阿季见她涨红着脸以为是生气了。于是,姬元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阿季揽在怀里。对方的手抚摸着她的脑袋,很是爱怜的说道: “元儿乖。姐姐说笑的。对不起。” 姬元将小手探上阿季的后背,轻轻的抱着对方。 “没...没事的。” 不知是怎么的,她嘤嘤啜泣起来。 一年前,阿季与姬元见过一面。姬元谎称自己是姬兰的侍女。二人作为跟班相互间都有些好感。姬元的年纪小阿季两岁,因此阿季对女孩的感情,不仅仅是同病相怜,更多的则是怜惜对方的遭遇。 那时的阿季尚未与王诩成亲,与这古灵精怪的女孩聊天时,或多或少能感受到对方活泼开朗的性格。阿季心生羡慕,觉得能在逆境中保持这样的乐观态度委实不易。于是,对姬元的好感度大增。 姬元原本是借着送礼的由头偷跑出府,想问清楚那日发生的事情。王诩莫名其妙的给了她一袋钱,这让女孩很是费解。谁料跑出府后,在王诩家附近巧遇了阿季。二人一年多未见不免多聊了几句。得知王诩已经离开,她留下书信让酒肆的掌柜交给姐姐。 随后,谎称受邑主大人的命令给王诩送礼。于是,劝说阿季坐自己的马车一同去戚城。她仅仅是觉得好玩,觉得戏耍阿季等同于欺负王诩。可一日相处下来,女孩恍然发现。在她心目中一直对姬兰期望的形象,完美的被阿季演绎出来。 阿季独来独往,武艺高强,女孩甚是崇拜。一路驱赶着马车着实辛苦,对她又是嘘寒问暖,体贴备至。这份质朴的关怀,姬元从姐姐身上也不曾感受的到。她知道姐姐很有本事,只要她想要的,对方都会给予她。可金钱取代不了感情,让她觉得生冷。 如今有人肯陪着她,甚至与她一同做坏事。这样的体验姬元不曾有过。她似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把姐姐无法满足的感情全部宣泄在阿季的身上。 阿季无法理解女孩为何这般难过。她隐隐听到姬元的肚子在咕咕叫。 “你...是饿了吗?所以才哭鼻子?” 姬元破涕为笑。 “噗嗤...呵呵...” 阿季松开女孩,疑惑的看着对方的眼睛。片刻过后,郑重的说道: “不是吗?我小时候就不哭。因为我知道越哭越饿。” 姬元笑得直抽筋。她又发现了阿季的新优点。回想起自己姐姐那冷艳的冰块脸,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显然面前这耿直的冷幽默更能讨得她的欢心。 第88章 围城 晋人什么时候打过来,她们不得而知。唯一能确定的是城外很忙碌,全城军民都在积极的备战。封城大抵也就是这几日的事情。 值得庆幸的是院中有一口水井,只要解决了粮食问题,在这里将就几日便能与王诩再度团聚。两个女孩甚是窘迫,喝着冰凉的井水,吃着硬邦邦的干粮。午饭就这么凑活过去了。 随后,阿季开始收拾床铺。她将两个包袱内的棉衣取出,把自己的衣物铺在床上当做褥子。兴许是不想弄脏夫君的衣服。她犹豫了许久,这才取出了一件放在了姬元的床铺上。 此时,姬元正抱着一口木箱走了进来。暗红色的箱子上放着一只包裹。女孩挺着肚子,小胳膊不住的颤抖。那木箱紧贴着她的小腹缓缓的向下滑动。无论她怎么挺肚子,都无法阻止箱子滑落的速度。 阿季见状从床上跳了下来,一只手托起箱底,笑道: “还是我来吧。放哪儿?” 在姬元不可思议的目光下,箱子被少女一只手抬了起来。姬元如同王诩当初见到阿季扛起一头成年狼时的表情一样惊悚。直接忽略了对方是名女人的实质。 这还是人吗?她反复在脑海中问着自己。阿季显得轻松自若,一只手托着木箱,另一只手在姬元眼前晃了晃。 “你还好吧?放哪儿里?” “呃...放床下吧。” 放好木箱,阿季将上面的包袱递给姬元。随后,轻拍着床褥,说道: “赶了一天的路,快先歇息吧。出门在外,不比家中,元儿受委屈啦。明早姐姐带你去吃些好的。” “嗯。就去先前那家食肆好了。元儿要吃貔肉。” 姬元钻入被窝,感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阿季坐在床边,背对着女孩掩唇娇笑。似乎是想到了王诩昔日吃熊猫肉的囧事, 待到姬元睡熟,她悠悠的叹出口气。随后,从床头的包袱里小心翼翼的取出一支木匣。少女纤细的手指在那古朴的木匣上轻轻抚摸了几下。而后,尘封的记忆与木匣一同被打开。含情脉脉的目光在那金灿灿的发钗上驻留了许久。 她决定将丈夫送给他的礼物明日拿去卖掉,换些米粮,足够她与姬元支用到围城之时。 阿季依依不舍的将木匣收入到包袱中,就在这时,少女失望的脸上陡然扬起了一丝笑容。沉闷的钟声隐隐传来,晋人终于来了。 十万大军如染血的浪花一波又一波的向城西汹涌袭来。身穿红色军装的晋人排着整齐的队列在戚城外围的第三道壕沟处止步。晋军越聚越多,从城头向下看去,好像暴雨前夕爬出洞外聚集的蚂蚁。密密麻麻的血红色,令人毛骨悚然。 一个时辰过后,由西面赶来的晋军仍旧是看不到边际。红色的巨浪向南北两侧分流而去。戚城犹如一块巨大的礁石将冲击而来的海浪分隔开来。晋人终于开始围城了。 示警的钟声整整响了一个时辰。当人们看到晋人的滔天气势后,无法抑制的紧张与压迫感流露在每个人的脸上。人们不由得担心起未来。十万人对战一万余人,从形势上看,只要晋人不惧伤亡,破城只是早晚的事情。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姬元正呼呼大睡,阿季则兴奋的翻来覆去。直至那沉闷的钟声停止后,少女这才从亢奋的状态里缓缓走出,渐渐的闭上了眼睛。 夜幕降临,月光自破烂的木窗一缕一缕的洒在两个女子的身上。白皙的面容在月色的映衬下透出凝脂般的晶莹。 不知睡了多久,姬元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夜色之中,女孩大大的眼睛明澈异常。她坐在床上静静的发着呆。片刻后,揪了揪披在身上的棉衣。随后,表情痛苦的发出嘶嘶的声响。估计是腿冻僵了。又过了一会儿,她努力的屈起膝盖揉了揉自己已无知觉的脚丫。 她总是这般每每睡醒后,会迷糊半晌,似乎是在找寻睡觉前丢失的记忆。当看到身侧尚未苏醒的阿季时,姬元有些迷茫的探出小手,摸了摸少女的脸颊。很凉。对方竟然没有披件棉衣御寒,就那样侧着身子蜷缩成一团。 姬元把自己身上的衣袍为阿季披上。随后,抱着双膝透过破败的木窗欣赏着院外的夜色。屋子外就是马厩,偶尔能听到两匹马的鼻息声。姬元不禁回忆起过去在戚城牧马的日子。 那时,她的兄长刚被赐封于戚城。在北境管理牧场为国家提供马匹。她与姐姐时常住在牧场,偶尔会在夜晚坐在篝火旁看看月亮。女孩发现马群在夜晚总是站着睡觉,这让她颇感好奇,于是忍不住去问姐姐。 “姐姐!马儿为何不像我们一样,躺下睡觉呢?” “呵呵。傻妹妹。马儿当然会躺下睡觉了。” “可它们明明是站着睡觉的呀。” “那是因为它们在打盹,并非睡觉。马的野性犹在,很少会放下戒心,所以不会轻易的躺下或是卧下睡觉。即便是很困倦也顶多睡上一个时辰。” 那时的姬元只有八九岁。在她看来,站着睡觉是件极为痛苦的事情。不免为这些马匹感到难过。于是,央求姐姐。 “太可怜了。元儿想让它们安心的睡觉。姐姐那么聪明,会有办法的,对吗?” 姬兰将她揽在怀里,笑着说道: “呵呵。马儿和人一样。当遇到可以保护它们的人,让它们感到安心时便会躺下睡觉的。元儿以后也会遇到这样的人。” 随后,女孩亲自养了匹小马,每日喂养,陪着它散步。日子久了,她惊奇的发现,小马真的会在她面前安心的躺下。即便是一会儿。 长大了,她终于明白。马在野外很容易受到肉食动物的捕杀,唯一保命的手段就是逃跑。所以只会打盹,很少深度的睡眠。即使是在睡觉时,听觉仍旧是异常的敏锐。一点风吹草动便会将它们惊醒。 姬元看了看身旁的阿季。少女正抱着拳头抵着下巴,睡得很是香甜。或许她就是会让自己觉得安心的人吧。女孩搓了搓小手,从床上轻轻地爬了下来。她在床下摸了半天,找到了自己的包袱。 明明是拿了件衣服的,为何却在这里挨冻? 显然她很佩服自己的聪明,借着月色露出一抹白皙的贝齿。包袱里装着那日王诩留在邑主府的衣服。姬元抖了抖衣袍,随后裹在自己的身上。细微的声响似乎吵到了阿季。对方此时翻了个身,背对着她。 姬元蹑手蹑脚的重新爬回床上。此刻已是丑时,她睡意全无,又继续看着窗外发呆。马厩里的马儿没有因她的小动作而惊醒。一匹马的屁股正对着这边,月色之下,感觉油光发亮的。姬元偏了偏脑袋,试着去发现另一匹马。 或许那匹马是趴在干草上睡着了。或许是因为身旁的马让它觉得安心,亦或是觉得她的主人可以保护它们。女孩漫无边际的想着。 就在这时,那匹看不见的马儿陡然从马厩中站立而起,紧接着,打了个响鼻。两匹马的鼻息变得粗重起来。听得出它们很是紧张。姬元被吓了一跳。差点惊叫出声。惊慌之下,一只冰凉的小手忽然间捂住了她的口鼻。 姬元呜呜的奋力挣扎,惊出一身冷汗。这时,耳边传来阿季的声音。 “别动。外面有人。” 声音细弱蚊蝇,但她听得格外清晰。片刻后,姬元平静下来。阿季依旧没有松手,女孩感觉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别说话。” 姬元点了点头。身子陡然被阿季抱起。阿季一点脚尖,二人便轻盈的跳下床去。几乎听不到任何的响声。随后,阿季蹲下身子将姬元放在地上。她指了指床下。姬元便听话的缓缓钻了进去。紧接着床上的衣物被阿季秋风扫落叶般的团在手中,一股脑的塞向女孩。 阿季一只手握着短剑,另一只手抚在姬元的肩头。他们将脑袋埋在衣物中,静静的听着外面的动静。 除了马匹躁动不安的鼻息声,什么也听不见。姬元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小脸。方才钻入床底之时,似乎是粘到了什么。当触到黛眉上似棉絮般的东西时,她心中不禁一凛。 她最害怕蜘蛛了,居然糊了一脸的蜘蛛网。女孩心中焦虑,叫苦不迭。 此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姬元立时收敛了自己的小动作,抱紧面前的衣服。她看到门口的光影在动。可以笃定的是有人进入屋中。但为何那人走路时,没有声响。女孩不觉想起些光怪陆离的故事,吓得面色铁青。 不久后,从对面的马厩传来低沉的声音。 “吓死老子了。还以为被卫人发现了呢。” “呵呵。估计是老大为了方便我等行事,这才留下马车。” 姬元甚是迷惑。这帮人如此的怕卫人,莫非是细作?她用手肘碰了碰阿季的肋下。少女揽在她肩头的手同时轻轻的捏了捏。二人竖起耳朵,继续偷听。 “哎!如今就我们哥三,要这马车何用?东城怕是弄不开了。” “娘的!卫诩这家伙真是狠。一入城便将门主的布局全部打乱了。” 听到卫诩的名字,她们已经可以确认站在马厩旁说话的三人是晋军的细作。先前紧张的姬元,此时竟然兴奋起来。她冲着阿季笑了笑。 “哎!还能怎么样?事到如今,暂且先躲上几日。” “是啊!走了。饿死老子了。” 随后,说话声渐渐远去。透过敞开的房门,姬元与阿季瞧见三个黑影走入了一侧的厨房。她们趴在床下等了许久,见厨房那边仍是没有动静。姬元小声的问道: “姐姐!他们不是说饿了吗?我们搜查过厨房,里面什么都没有呀。” 阿季也很费解。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们该走了。那三人武艺了得,若是与之交手,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取胜。” 女孩眼睛一亮,问道: “姐姐是想去见诩大人?” 转念一想,有些不妥。 “可晋人还未攻城,我们若是去了,会被赶出城的。” 她午后睡得昏沉,自然没有听到城内的警钟。 “不会的。走吧。” 阿季也未多做解释,将行礼在床下藏好。随后,拎着短剑牵着姬元的手向屋后摸去。两人翻过院墙,朝着西边城市中央的方向一路小跑。 此刻,少司马府灯火通明。王诩与姬章围坐在火盆旁。姬章无精打采的喝着酒。王诩则忧心的望着门外的方向。 自正午士卒来报,在西城门外见过阿季后,王诩便焦虑起来。妻子终究是放不下他,又跟了过来。他命人在城西寻了半天也未找到阿季的踪影。不免担心起对方的安危。 随后,又有云梦的人来禀报,姬元也跟着过来了。姬章立时抓狂,也顾不得休息了。他将府内的侍卫全部派出,寻找姬元的下落。王诩担心姬兰忧心自己的妹妹。于是,在晋人合围之前,谎称找到了少公子便遣走了那报信之人。 由于事先做足了准备。等晋人填完壕沟,最快也要到后天才能发起总攻。眼下大司马陪着他一起熬夜,待到着消息。王诩有些担心老人的身体吃不消。于是劝道: “旅途劳累,大司马还是先回后宅稍作歇息。卫诩一人守着便是。倘若有公子元的消息,我立时唤醒您老。” 姬章喝了爵温好的酒,发起牢骚来。 “哎!胡闹。这鬼丫头!哪儿里是来寻老夫的?分明就是来寻你卫诩的嘛。” 感觉这老头似乎是醋意大发。王诩顿了顿,说道: “呃...我与少公子仅见过两面。有一次还将其关进柴房。她又岂会是来寻我的?必然是思念您老人家,这才不顾危险而来。” 姬章一听,瞬间来了精神,连连打趣王诩。 “是吗?哎呀。老夫就说嘛。你小子把我家兰儿迷得神魂颠倒。大的被你拐跑了,如今小的亦是跟过来了。这下可热闹啦。哈哈哈...” “大司马莫要胡诌。有辱主公清誉。卫诩已有妻室,主公是君,卫诩是臣。不可乱了上下尊卑。” “老夫看来,你小子很称兰儿的心意。那丫头对其他男子从不正眼去瞧。高傲的很,倒是见了你卫诩才更像个女子。” 一言不合就八卦。男人三句不离女人。 王诩甚是苦恼,敷衍的干笑了两声,继续看向门外。 “别看她现在这副模样。幼时也是个聒噪的丫头。哎!自其父母亡故后,性子也就变了。一个女子整日抛头露脸的,能把这个家撑起来,委实不易。” 第89章 意外收获 老人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换做是在平时,王诩或许会耐着性子听下去。然而此刻他却毫无心情。寅时将尽,仍旧没有阿季与姬元的消息。他悬着的心越发的不安。又过了一会儿,那喋喋不休的声音带着些醉意开始不知所云的胡说八道。 “嗝...你个怂货。怕个甚?老夫给你做媒。让两个丫头都嫁给你...” 王诩站起身,无奈的摇摇头。随后,将地上的毛毯捡起,披在老人身上。这时,姬章已是烂醉如泥。他侧身躺在地上。一只手托着脑袋。唇边的胡须左摇右摆,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王诩试着去扳倒姬章的胳膊,让他能平稳的躺着休息。谁料,没托住对方的脑袋。只听砰的一声。他的脑袋重重的倒在软席上,紧贴着腋下。舒展开来的胳膊笔直的扬起。王诩本有些惭愧,可看到这造型,忍不住笑了出来。 “呵呵,您老是要飞啊?” 姬章蹭了蹭腋窝,不耐烦的嘀咕着。 “吵什么吵,不是来了么?” 王诩当他是在说梦话。事实上就是梦话加醉话。 当他转过身去,蓦然回首之时,心中记挂的人却是从黑暗中向他盈盈走来。 “良人。” 他站在原地怔怔的看着对方。他知道阿季来了,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到得一阵,少女走到他面前。二人的脸上已满是泪痕。 见阿季准备俯身下拜,他一个踉跄也跪倒在地。 “对不起。阿季没有听良人的话。” 二人就那么抱在一起,如同生离死别般的低声哭泣。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姬元没好气的走到王诩身侧,在他肩头狠狠地拧了一下。 “有完没完啊?还不去抓坏人。若是让他们跑了,让你哭个够呀。” 王诩龇牙咧嘴的怒视着女孩,正准备破口大骂,就听阿季说道: “妹妹说的是。良人!城西有处逆旅,藏匿了三名晋国间人。碰巧被元儿与妾身遇到了。现在赶过去将其擒获,或许还来得及。” 阿季扶起王诩,将夜间遇到晋国奸细的事情详实的说明。少女再三叮嘱,要提防那些武艺高强的晋人。随后,卫戴集结了百人,他们一同赶往城西缉拿细作。 不久后,那处逆旅便被官兵围了。阿季举着火把与卫戴等一众侍卫在厨房内外仔细的搜索。马匹尚在,却不见那三人的踪影。王诩与姬元也想参与到抓捕坏人的队伍中,可被阿季以武艺平平为由残忍的拒绝了。 二人站在院中的水井旁,甚是无聊。姬元向王诩靠去,小声的说道: “你敢将本公子的身份告诉阿季姐姐。本公子保证让你不得好死。” 言语与表情甚是恶毒。王诩皱了皱眉,疑惑的问道: “噢...你什么身份?” 姬元立时喜上眉梢,不停的拿胳膊肘碰他。 “嘿嘿。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挺机灵的嘛。” 王诩笑得奸诈。 “呵呵。你若是公子,我自然不敢欺负你。不过,你自愿做奴婢,我干嘛要拆穿?你说是吧?” 女孩心头一凛。狠狠的踩了他一跳。王诩“嘶”了一声。看到不远处的阿季正回头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王诩捂着嘴巴,歉意的点了点头。 “哼!就知道你没安好心。阿季姐姐这么好的女子,怎么会看上你呢?无耻小人。” 他能感受的到女孩对阿季的善意。觉得这样挺好的。至少在围城的这段时间,有人能陪伴阿季,少女不会太过孤单。 “我是配不上她。就冲你这句话,我不揭穿你。不过你叔父会不会揭穿?我倒是管不着了。” “他才不敢呢。本公子拔光他的胡子。” 说罢,姬元一握小拳头,做了个揪胡子的手势。王诩这才明白,姬章陪他熬夜并非忧心侄女的安危,而是心疼自己的胡子。 一刻钟过后,厨房那边仍是没有动静。王诩碰了碰身旁的女孩,眯起眼睛问道: “你确定那帮人是进了庖厨便再没有出来?” 姬元点了点头。 “嗯。我听见其中一人是这么说的。” 模仿着先前说话人的声音。 “走了。饿死老子了。” 学得倒是惟妙惟肖。王诩不明所以。进厨房吃饭很正常嘛。他不觉得那三人会一直吃到他们来抓捕为止。再说了,阿季称他们是高手。估计听到车马的声音,早已逃之夭夭。 “然后呢?” 姬元对他漠不关心的态度很是不满。 “什么然后啊?他们进去以后,我和阿季姐姐等了一刻钟也未见屋内有火光传出。” “或许他们是在吃冷食。谁说吃饭需要生火了?” 女孩气得又踩了他一脚。 “你个笨蛋。我们自然是搜过那房间的。除了几只破碗,什么也没有。” 王诩捂着嘴巴,抖了抖自己的脚丫。随后,愤懑的说道: “喂!你别动不动就打人好吗?真看不出来,你姐姐温柔恬静,你却是这般暴躁。” “哼!你喜欢我姐姐,别以为我不知道。别做梦了。” 拐着拐着,又回到了姬兰身上。王诩尴尬不已,忙扯开话题。 “呃...我跟你打个赌呗。” “赌什么?” “赌我能找到那三人藏匿的地方。若是我赢了,在我面前,你就乖乖的做个婢女。不准对我动手动脚的。” 姬元瞬间来了兴致。 “好呀。若是你输了呢?” 王诩想了想。 “呃...以后我见了你便躲得远远的。” “那不行。本公子太吃亏了。你若输了就让那孙姓老头教我易容之术。如何?” 随后,稍稍露出个笑容。 想来也不是什么大事。等到晋军撤走也不知是多久以后了。孙武急着出国旅游,他作为导游,这点要求对方定然不会拒绝。 “还惦记着呢?好吧。成交。” 于是,他紧挨着女孩小声耳语了几句。姬元顿时目如悬珠,崇拜的向他看去。 “卫诩!你好聪明啊。” 王诩干笑了两声,心里想着。 是你太笨了吧。小小的厨房,除了灶台下面能钻进个人,其余的地方随意敲敲便知下方虚实。根本无法藏匿。 女孩蹦蹦跳跳的,去找阿季报喜。片刻后,一脸喜色的跑了回来。或许是从醒来后便一直在跑。此刻,相距厨房仅有十几米的距离,却让她气喘吁吁的。 “找到了。果然是在灶台下。呼呼...” 姬元舔了舔干瘪的嘴唇。王诩讪笑道: “那我赢喽?” “还没抓到坏人呢。怎么算是赢呢?” “非也。方才我说找到藏匿的地方。可没说要抓到人。肯定是抓不到的。他们又不傻,岂会等着被抓?估计早跑了。” 女孩轻咬着下唇,恶狠狠的看着他。 “卫诩!你赖皮。” “喂!你不会输了不认账吧?小婢女!” 姬元偏过头,不屑的回道: “你别得意。说不定他们还未走。” 王诩才不相信天底下会有这样的蠢货。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挖了暗道,却不给自己留条后路。于是,继续逗女孩玩。 “那我们接着赌?我猜密道之中一定有后路,说不定连着其他的院落。那三人早已逃走。倘若卫诩不幸言中,在围城这段日子,你便要听我的。” 既然女孩偷跑出门,他帮着姬兰代为照看,亦是分内的事情。不想,姬元早已洞穿他的想法。 “想得美。本公子好不容易溜出来。才不要听你的呢。” 王诩知晓这女孩贪玩,于是,以玩具引诱。 “我送过你姐姐一个玩具。你玩过了吗?” “土电话?” “没错。就是土电话。我还有更厉害的。想不想见识一下?” 这年代的孩子太可怜了。什么玩具都没有。王诩的引诱显然是非常成功。女孩点头如捣蒜,连连应诺。 “好呀!好呀!” 片刻过后,她似乎是反应过来了。撅起嘴,气鼓鼓的说道: “坏蛋!这不公平。为何本公子输了便要听你的。而你输了却只送我些不值钱的物件?你欺负人。” “呵呵。你还挺聪明的嘛。这么说来,你是不想要了?” “想。不过...本公子不傻,是不会答应你的。要不我也送你样东西。保证你喜欢,而且很贵重。” 王诩没想到这小丫头如此难搞。不过,那份神迷的礼物他倒是蛮感兴趣的。于是,无奈的说道: “好吧。” 两人这才刚约定好,那边就有人跑了过来。来人是卫戴的手下,面带喜色。似乎是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 “禀大人。庖厨下方已经探明。里面有三处密室,存放了大批的米粮与两百副兵甲,且兵刃皆是短剑。” 没想到与阿季无意间入住的旅馆,竟然挖到这么大的宝藏。姬元开心不已。掰着手指,说道: “一柄剑少说价值千钱,二百柄就是....就是....” 女孩财迷的模样,王诩是看不下去了。于是,提醒道: “二十万。” “哇!发财了。嘿嘿。卫诩!这可是我与阿季姐姐发现的。你要分一半好处给我们。不许贪墨!听见了吗?” 这飞来的横财,他倒是想贪墨了。若能带回到荧泽,无需一年第二个云梦便能发展起来。王诩没有理会女孩,随口问道: “人抓到了吗?” “没有。” 姬元感觉自己要输,连忙插嘴。 “可有发现逃跑的密道?” “没有。” 听到侍卫的回答,她冲着王诩笑道: “嘿嘿。这怎么算?” “不分胜负呗。” 话音刚落。王诩便举步向那边走去。而后,大声吆喝起来。 “将兵甲先行运走。你们守在这里。卫戴!速将此事上报大司马。命人搜查城中所有的逆旅、传舍。还有...诸国商贾的馆驿也不要放过...” 院中立时躁动起来。有人去报信,有人则驱赶着马车在外面等候。一件件的皮甲与短剑从密室中被士卒们传递着装上马车。阿季也没闲着独自去马厩牵出那两匹马让侍卫帮忙套车。 姬元也帮不上什么忙,于是跑进厨房拿了一叠陶碗出来。女孩站在井边,将一旁的木桶丢入水井。只听“咚”的一声。她皱了皱眉。觉得甚是奇怪。木桶入水不应该是“扑通”的声响吗? 她探着脑袋向水井内望去。随后,女孩的尖叫声响彻了整个院落。 “啊!有人。” 随后,密室内传来了打斗的声响。姬元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她不住的将陶碗往水井里猛丢。碗扔完了又抓起地上的沙土继续扔着。 直至打斗声结束,女孩像是魔怔了一般。双手深深的陷入在泥土里,抓呀抓。眼泪如断线的珍珠,簌簌而下。匆匆赶来的阿季见状后,紧紧握着姬元的手,此时女孩的指尖已满是血污。 “元儿不怕。姐姐在这里。已经没事了。” 她嘤嘤的啜泣着,重复着阿季的名字。 “阿季姐姐。” 她只不过是想打桶井水给大家解渴而已。居然看到井里有个人,嘴巴里还叼着一柄短剑。那人双手支撑着井壁,距离井口不过两米。寒光乍现的一瞬,女孩被吓得魂飞魄散。 不久后,王诩拿着一只白色的小瓷瓶也走了过来。表情极度的嫌弃与恐慌。两指捏在瓶口上,颤颤巍巍的。随后,他在姬元身侧蹲了下来。把那瓶子放在女孩身前,笑道: “快看!我找到了什么?见血封喉的毒药。厉害吧?” “良人!别闹了。元儿妹妹受了惊吓。你还吓她?” “我哪儿有?这可是宝贝。阿季!毒医不分家,你看看这是什么?侍卫说那些人死命的吃这些东西。估计是很厉害的毒药。” 阿季接过那瓷瓶,在鼻前轻轻的嗅了一下。 “这是五石散,并非毒药。可让人失去感知,感受不到疼痛。” 王诩张大嘴巴,吃惊不已。话说华佗还没出世呢。 “哇!麻药啊!捡到宝啦。” 他连忙将那瓶子塞进袍袖。而后,拍了拍姬元的肩膀。 “别哭了。既然坏人抓到了,密室里也没有暗道。我们的赌约就算你赢。” 其实那三人已经死了。他不想那血腥的画面吓到姬元。这才岔开话题。 就像阿季说的那样,他们皆是高手。王诩万万没想到,为了抓捕三人,在那狭小的空间内己方明明是占尽优势,却伤亡了十数人。这些人隐约有着越人死士的影子。 从惊吓中回过神来的姬元,偏头看着他,吸了吸鼻子。 “卫诩!他们知道你的名字。我们在这里说话,一定也被听到了。所以他们才沿着水井爬上来的。方才若不是你离开,说不定我们已经死了。” 第90章 战争的攀比心 女孩的话像是冬日里刺骨的寒风,吓了王诩一身的鸡皮疙瘩。那三人的悍勇,从伤亡的人数便不难看出。宁死不降或许就是想拉着王诩陪葬。此刻,他心中的波澜久久无法平静。 到得返回府衙,天已大亮。派出去搜查的士卒来报,又发现了一处类似的密室。同样搜到了兵甲与大批的粮食。王诩的心开始惴惴不安起来。 从阿季与姬元那里得知的消息只能拼凑出一个大概的轮廓。晋军在几日后,会强攻东城。而这些藏匿的粮食与兵甲是为城内潜伏的细作准备的。若是猜的不差,几日后的夜晚,这帮内应就会动手。或许是在城内制造混乱,然后趁机打开城门。如果是那样的话,一场血腥的屠杀难以避免。 想到这里,他吁了口气。阿季的到来,给他带来了好运气。驱逐外国客商委实是明智之举。果然是防什么,来什么。做生意时,养成谨小慎微的行事风格,于战争而言,竟是莫大的助益。 接下来便是扫除城内潜伏的奸细,然后加强城墙周围的守备,封闭城中的消息。再给敌人来个将计就计,在城东好好埋伏一番。王诩如此想着,不觉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阿季正在为姬元的手指上药,听到夫君的哈欠声。她偏过头,低喃的说道: “良人!亲身服侍您歇息吧。” “姐姐别走。留下陪元儿好吗?” 小别胜新婚。破坏别人夫妻感情的家伙最是可恶。 王诩不由得瞪了姬元一眼。女孩毫不退让,于是,也瞪了回去。双手缠得如同戴着棉手套一般仍是不消停。当着他的面竟把阿季一抱,扮起了鬼脸。 王诩无奈的一甩头,说道: “幼稚!” 这时,门外有脚步声传来。片刻后,卫戴心急火燎的推开了屋门。来到三人面前,抱拳道: “诩司马!城东军情。大司马请您去城楼议事。” 王诩心中暗骂。 “老家伙!自己酒醒了就来折腾我?无耻。” 随后,只得无奈的与阿季惜别。尚未走出门便听到女子妖娆的声音。 “诩大人。记得早些回来。奴婢与姐姐等着你呀。” 他气得半死,将门狠狠地一摔。而后,女子的吵闹声夹杂着欢笑声从屋内传出。卫戴跟在他身后,拍拍王诩。 “诩大人!卑下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王诩正愁没地方撒气。厉声说道: “别讲!收起你那龌龊的心思。屋内的是祖宗,不是女人。” 卫戴挠了挠头,欲言又止。 他是想说,一会见到了城东的情况,希望王诩不要生气,给大司马留点面子。 可不久后,当王诩看到会盟台上的“智”字帅旗,果不其然,开始大发雷霆。 “你这死老头。早说了把会盟台推掉,你就是不听。如今晋人的帅帐就扎在那里。你就日日蹲在这里与他们对骂吧。” 姬章也未料到,敌军的帅帐会扎在会盟台上。这下马威着实厉害。严重的打击了己方的士气。 被一个小辈当众数落。老人亦是火爆脾气,一点就燃。 “放肆!老夫就蹲在这里。怎么了?我倒要看看他们能耍什么花招。” 许多前来议事的军官纷纷打起圆场。 “是啊!不就是占个土台嘛。下起雨来,先遭雷劈。” “此言甚是。会盟台乃我卫人筑造。晋人窃据神邸,得罪了神明必然降下灾祸。” 或许是睡眠不足,王诩有些暴躁。此刻,他稍稍收敛脾气,将晋人攻打城东的事情告诉了姬章。片刻后,老人一脸不屑的说道: “哼!想打开城门?做梦去吧。” 紧接着,朝身侧的传令兵望去。 “来啊!传老夫将令将城门全部封死。” 反正已经被围,与其等着晋人撞倒城门,一拥而入。倒不如直接将城门以砖石封死。姬章的军令引得一片附和之声。 戚城的粮食足够北戍军食用一年,连带着百姓的余粮,少说三万军民固守半年不是问题。晋人劳师远征,运粮不易。耗上几个月,捞不到好处,自觉无趣势必会无功而返。 眼下龟缩起来,避战不出,这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似乎也没有更好的选择。王诩见他们一时半会儿也议论不出个结果。于是,哈气连天的与姬章告辞。 “卫诩一夜未眠,困倦不堪。若是无事,我便先行告辞。兵事由您老做主,没必要征询我的意见。” “老夫唤你来不是为了说这会盟台的事情。你跟我来。” 王诩有些摸不着头脑。搞了半天,还没进入主题。这时,姬章支开众人与他走出了城楼。随后,老人手指远处的会盟台,说道: “晋人准备祭天占卜,你看我们是否也祭祀一番?这事老夫不懂。将你唤来,是问问你的意思。” 他除了知道祭祀要宣读祭文,抱猪头以外,其余的完全不懂。被姬章这么一问,王诩倒是有些懵了,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小了许多。 “呃...还是不要办了吧。杀猪宰羊的,徒费钱粮。” “老夫觉得此事要办。会盟台已失,我军士气急需鼓舞。趁此机会热闹一番,酒足饭饱后才能一扫颓势嘛。诩司马负责城中内事,此事便有劳诩司马了。” 地标建筑被敌人占领了,对卫人的士气打击确实是很明显的。可姬章的话让王诩有种错觉。对方一定是把祭祀当成了办喜事,开流水席。直接忽略了其本身的实质作用。 祭祀占卜是借助迷信的力量让士卒相信他们是正义的一方,受到神明庇佑。战则必胜,信则魂魄不灭,从而坚定作战时的决心。这与看热闹,大吃大喝便能振奋士气似乎没半毛钱关系。 王诩眺望着会盟台下热闹的景象。不禁羡慕且感叹晋军的福利待遇就是好。 “哎!这么多口肥猪,晋军今日是要加餐了。” 姬章冷哼一声,然而目光之中亦是充满了羡慕。 “哼!两地百姓的家畜都让他们掳来了,看他们还能吃几日。” 王诩咂了咂嘴。 “佐以醢汁,小火闷煮,啧啧...妙极!妙极!” 红烧肉的味道令他口齿生津。姬章听得大咽口水,猛地一拍王诩的肩头。 “咱们也不能丢了卫人的威风,让晋人给小瞧了。与其眼馋,不如诩司马也操办一番。” 绝对的。他一定是把祭祀当做吃酒席了。王诩翻了个白眼,笑道: “呵呵。容我一日。祭祀是挺好的。挺好的。对吧?” 姬章随即对着他眨了眨眼。王诩会意的一笑。他开始动摇了。 为了吃些肉食,多拜拜神也没什么不好的。或许表臣百司府与邑宰府的胥吏中,有从事过神职工作的人员也说不定呢。 转念一想,若不抓紧办这事情,待到晋军攻城,想吃顿大餐还要看对手的心情。这委实憋屈。再说了,围城后,除了马匹有储备的草料,可以继续蓄养。其余的牲畜根本没有了食物来源。与其等着掉膘,倒不如大吃一顿。 美食不可辜负,王诩一拍手。这事必须办。 回到少司马府,他一觉睡到了第二日的卯时。用过早饭,王诩急召所有管理内政的官员在府中议事。做了两年的官,他自己都未曾准时应卯。此刻倒是新鲜了,居然主动去点卯。 议事厅内,哈欠连天。一众胥吏皆是没睡醒的样子。他们三五人挤在一案,规规矩矩的坐着,虽是困倦,但神情极为肃穆。 王诩新官上任三把火。两把火直接把北戍军给玩残了。昨日又在城楼怒怼大司马,这人的厉害,诸人是有目共睹。他们都不敢得罪王诩,于是受到命令便赶了过来。 此时,王诩高坐主位,很是亢奋的眯着眼睛扫视着诸人。阿季与姬元则女扮男装侍其左右。二人也是一脸的兴奋。众人被看得头皮发麻,不明所以。 迷惑之际,却听那堂上少年说道: “将诸位召来是有件急事。卫诩长话短说,诸君之中可有任职于太宗府、太祝府、太卜府之人?亦或是了解祭礼、占卜之事?” 众人早就做好了功课。之前两天发生的事情,他们都已打听清楚。谁都不敢接话。毕竟,绕着城池挖壕沟、砍伐一里内的树木、抢劫国外客商,亦或是推倒会盟台。无论是哪儿一样都不是好事。 见无人回答,王诩又道: “撰写祭文、三首之礼可有人懂得?” 众人面面相觑。感觉这活甚是轻松,但看到王诩那期待的表情,又觉得事情并非想象中那般简单。于是乎,没人回答。 王诩有些恼怒。作为文官不会撰写文章,那还做什么官?于是,怒视着众人说道: “戚城以往是何人参与祭祀,都站出来。” 堂下诸人心中打鼓。参加祭祀庆典贪墨点胙肉、米粮之类的东西,本就是文官们的职权福利。莫非王诩是打算秋后算账?他们互相对望,通过眼神交流起来。最终达成共识。谁也不站出来。 诸人心里想着,那个某某人贪了那么多都不敢站出来,自己拿的少凭什么来背这黑锅。 王诩有些懵逼。 难不成戚城往年都是混混日子,得过且过的搞些神事活动?不应该呀。会盟台这么出名。就像是维也纳的金色大厅。姬舟身为宗室成员,总不会把此处当做ktv来用吧? 他不禁想起昨日姬章把祭祀当做喜宴来办。觉得这叔侄两或许真会这么干。这时,姬元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 “往年都是由姐姐操持。祭文亦是姐姐书写。家兄只是代为行事而已。你不用问他们,这些元儿都懂。” 王诩错愕的看着女孩,皱了皱眉。很是怀疑的问道: “你...真的懂?” 姬元轻哼一声,撇了撇嘴。 “哼!本公子又不是你这废物。当然懂啦。祭文便是将祈福之意禀明上苍,祭品越多越显诚意。” 王诩觉得姬元说的很有道理。于是,点了点头。当看向堂下三缄其口的诸人,坏主意顿时涌上心头。 “诸位既然什么都不懂,那就这样吧。两日内,将城中百姓家中存粮、牲畜总归是与吃食有关的东西全部核实上报。” 众人闻声色变。 开玩笑。戚城有两万多百姓,清点他们家中的存粮,便是要带着称量工具走街串巷,进入民户家中。且按五人一户计算,全城就是四千户人家。表臣百司府与邑宰府的胥吏衙差加起来才不过百余人。一趟走下来,这帮文弱的官吏兴许也能像武官那般练出一身的腱子肉。 王诩见众人仍是噤声不言。于是,笑盈盈的带着阿季与姬元扬长而去。既然决定要搞祭祀,那就不能半途而废。三人猫在书房里,开始合计起来。 姬元将小胸脯拍的当当响。然后抱着阿季的胳膊嗲声嗲气的说着。 “祭文嘛!很好写的。姐姐教过我。用于战事的祭文先要写敌人如何的残暴不仁,如何的师出无名。就是说挑起战争最可恶了。然后,再写我们如何的顺应民心,既不愿意打仗,又不愿受到欺负,反抗只是迫于无奈。最后就是大肆吹嘘一番我们的厉害。供上祭品,请某位神明保佑,来飨食即可。” “元儿懂得真多。真了不起。” 受到阿季的称赞。姬元一边依偎在少女身旁撒娇,一边流露出鄙视乡巴佬的眼神看向王诩。 “嘿嘿!阿季姐姐才了不起呢。难怪诩大人这么听话。” “你这丫头。” 王诩怕老婆,这玩笑可开不得。碰了阿季的逆鳞,姬元毫无意外的脑门上挨了一记。女孩“哎呦”一声,揉着脑袋。见阿季生气也不理她,于是,迅速将仇恨转移到王诩身上。阴阳怪气的说道: “诩大人!这祭文,您会写了么?若是不会,奴婢可以代劳。” 王诩支支吾吾的崩了句话。 “有劳元...姑娘了。” 女孩说得头头是道。想来也就是这么个意思。既然不懂,王诩只好不耻下问。 “那祭祀的礼仪如何进行?舞乐的编排有何讲究?劳烦姑娘继续说解。” 姬元得意的咯咯直笑。看着赌气的阿季,就是不说。阿季见夫君被女孩作弄,无奈的说道: “好啦!你就说吧。” “这有什么好说的。城主不在,自然是以大司马为尊,由他来宣读祭文。然后按资排辈献上祭品即可。打仗嘛。要以武舞为主,佐以金鼓之声。这才能振奋士气。至于歌姬嘛。戚城内有间女闾,诩大人!奴婢可以带您去挑哦。” 说罢。对着王诩抛了个媚眼。 “咳...那三首祭品当以何种牲畜?” “打仗自然是要在气势上压过对手喽。晋人以少牢祭祀,我们便以太牢。不能输给他们。” 第91章 讲礼的战争 围城的第五天,晋人依旧是没有攻城的迹象。大批的木料、砖瓦自远处运来。不难看出,那些都是使用过的建筑材料。大抵是拆除了附近的村庄民舍。晋人似乎是打算长期围困戚城,整日里除了修筑营盘,便是四处掳掠。 如今戚城周遭俨然出现了四座新的城池,将戚城包夹在正中央,围的水泄不通。晋人的中军大帐设在会盟台上。四万智氏精锐护卫在主帅智疾左右。其余的三个方向则分别驻守了两万人。韩启章与魏驹如愿以偿,终于也有了表现的机会,他们分别镇守南北两营。而西营则是由韩氏与魏氏杰出的两位将领通力协防。 口袋已然扎好,双方对峙着。让人意外的是,晋军出奇的平静,仍旧没有填壕攻城的举动。 好巧不巧。这一日双方都开始了战前的祭祀仪式且同样是在辰时初刻举行。晋人占据着会盟台,于是做足了功夫膈应卫人。姬章不甘示弱,直接把祭祀的场所选在了东城楼上,并且在封死的城门口堆了个偌大的高台。 清晨微凉的风迎面吹来。参加祭祀的官员无不面带喜色,盛装出席。城楼周围黑压压的一片。肃穆之感不言而喻。这时城东早已围满了前来观礼的百姓。大司马姬章一身玄色官袍,丝质的外衣在和煦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他难得不穿甲胄,文质彬彬的模样倒是给人国之柱石的老臣风范。 老人站在祭台下方,随行的官员排列的整齐跟在他身后。王诩便是队伍中第一个进献祭品的官员。此刻,他龇牙咧嘴的捧着个大木盘。木盘上面盖着一方大红色的丝绢。显然祭品的重量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他偶尔举起祭品顶在头上,偶尔弓着腰垂下手臂。样子十分滑稽。 同样穿着玄色衣袍的阿季与姬元正站在城楼上方,向下望去。只是扫了一眼,姬元便兴奋的指着下方,说道: “姐姐快看。诩大人在那里。呵呵。他一定是没吃饱饭又再作怪。” 阿季看到自家夫君痛苦的模样,不免有些心疼。而姬元则笑个不停,说起风凉话来。 “身为男子,这般弱不禁风真是丢脸。一会儿若是昏倒在祭台上,那就好看了。” 阿季也觉得自己对王诩太过纵容。不禁自我反省。 王诩天资聪颖,就是太过懒惰。若是能好好修习自己教授的武功,也不至于羸弱到如此地步。阿季想着无奈的叹出口气。 嗡嗡嗡...身后传来三声沉闷的钟鸣。 城头上观礼的人们不由得向身后会盟台的方向望去。那边旌旗飘飘,人山人海,亦是热闹非凡的景象。 这时,一名士卒慌张的跑了上来。经过二人的身边,大声喊道: “大司马有令,鸣钟六下,压过晋人。” 紧接着,震耳欲聋的钟声在姬元与阿季身侧响起。姬元捂着耳朵,五官拧在一起盯着下方的叔父,嚷嚷道: “乱改祭礼,真是胡闹。” 话音刚落,就见姬章急急忙忙的向祭台上方走去。姬元有些错愕的看着老头。乱改鸣钟的次数也就不说了。祭天又不是爬楼梯比赛,至于如此的拼命吗? 随后,女孩回过头瞧了瞧晋人那边的进度。似乎是明白了。她很是无语的叹道: “哎!祭祀又不是打仗。真是的。一把年纪了也不怕摔一跤。” 此时,会盟台上一名身着明红色服装的人影手里正拿着什么东西,随即拉开。洪亮的声音便隐隐传了过来。声音听得尤为清晰,并且能分辨出对方是用喊的。 “卫无德...” 爬上祭台的姬章抢过司仪手中的祭文,也不转过身来,便扯着嗓子大喊起来。如同骂街一般。 “晋无道...” 观礼的人都惊呆了。何时见过宣读祭文可以豪迈至此?更何况那人竟用屁股对着大家。站在城墙上的人群表情异常精彩。两边似乎是商量好了。同步进行,如同二重唱。 当然,大司马这边的声音略胜一筹。毕竟离得比较近些。 “行桀掳之态,污国害民,致卫、晋有无聊之民,国城有吁嗟之怨...” 姬章喊得极快,先行一步喊完了祭文。紧接着,老头如同赶场一般,匆忙往城楼上跑去。晋人那边似乎是感受到了这边的挑衅,又提高了数个分贝。 “不顾同宗之源,不思恩报。欲卑辱晋百年而霸中国之基,矫诏助逆,豺狼野心,潜包祸谋...” 听到对面的词汇量如此丰富,姬章老脸一沉,对着周围的胥吏与将官吼道: “娘的!谁写的祭文。这么短,老夫还没骂爽呢。” 姬元气得直跺脚。因为祭文是她写的。 远远的,女孩眯起一只眼睛,抬起手来。粉嫩的手指拈在一起像是瞄准远处那老头的胡子。狠狠地向下揪了一把。 “老东西!你等着。” 祭文结束,王诩率领着一众官员手捧祭品举步向祭台上方缓缓走去。刚走了一半,就见十几名膀大腰圆的军汉从城楼一侧的窗户里一个接一个的跳了下来。由于祭台搭设在城门处,且与城楼平行。城楼面对城外的方向开了一处门,而后方则是并排的窗子。 此时,参加祭祀的众人无不是一脸惊愕的模样。城下的民众一片哗然。年年拜神,头一遭见到这样的奇葩事。 就在王诩惊讶的目光下,那帮军汉竟然当着近万名观礼军民的面,赤裸裸的将供桌搬走了。王诩脑子里白茫茫一片。什么情况?他呆若木鸡的站在原地。反复的问自己。身后的官员亦是不知所措的大眼瞪小眼。 片刻后,姬章暴躁的声音传了过来。 “上祭品。” 王诩回头看了看身后的曹邑宰。求助的目光恳切而悲凉。 这怎么上?难不成要当着万人的面,翻过窗子将祭品送过去?或者说走下祭台,从一旁绕上城楼? 曹邑宰欲哭无泪,无奈的说了声。 “上吧。” 显然隆重的祭祀活动是没有回头路的。想退回去,已然不可能了。王诩心中叫苦。将姬章的祖宗问候了一遍。当然,他们是同宗,被问候的对象亦是王诩的祖宗。 随后,一众官员开始了跨栏运动。由于都穿着类似于裙子般的衣袍,迈不开腿。他们只得在众目睽睽之下,撩起下袍露出大腿,场面荒唐不已。然而,围观的人却是各种起哄与笑骂,甚至还有人大声喝彩,人声鼎沸。 城下嘈杂的声浪一波接着一波。比看完歌舞表演还要疯狂。祭品摆好后,王诩羞愤的去找姬章。今天这脸可是丢大发了。老头若不给个说法,他一定与之拼命。 不等他寻仇,老头主动送上门来。姬章向王诩这边走来,一只手指着会盟台的方向喝骂,另一只手扯掉祭品上的红绸。随后,他近乎于疯狂般的举起王诩之前拿着的祭品。似乎是在向晋人显摆己方的实力。 会盟台那边的声音与城下骚乱的声响几乎是在同一时刻陡然安静下来。姬章兴奋不已。将那祭品顶在头上,双手举着,一上一下。对面的反应让老人甚是满意。毕竟架吵赢了,心里也舒畅。 他像个孩童般在城墙上跑来跑去,炫耀着自己手中的玩具。片刻后,惊呼之声从城下与周围接踵而来。姬章也跑累了,气喘吁吁的举祭品,不解的看着周围大惊失色的人群。 此刻,晋人的喝骂声又传了过来。 “大胆逆贼!不顾君臣之礼,竟以太牢祭祀。” 姬章一惊,将举着的祭品放了下来。定睛一看,居然是个牛头。刚才只顾着显摆了,却未细看,此刻方知祭祀用错了规制。他本以为王诩是用了齐马献祭,以马、羊、猪的华丽祭品胜了晋人一筹。却不想这谱摆的有点大,直接用了天子的祭祀规格。 宰牛等同于谋反,以太牢祭祀更是大逆不道。姬章尴尬不已,脸一黑朝王诩直瞪眼。王诩则以同样的表情瞪着姬元。而姬元则若无其事的与阿季聊天。 “看到没?厉害吧。牛首一出,所有人都闭嘴了。” 阿季耿直的点点头,夸赞了姬元几句。王诩就知道这丫头没安好心。百密一疏,居然还是中招了。此刻,两军对骂演变成了卫人单方面的被晋人数落。曹邑宰很是机灵,扯着嗓子出来解围。 “尔等逆贼!休要颠倒是非。我卫人乃受天子之命,以太牢祭祀有何不可?王师提剑挥鼓,诛伐尔等叛臣,举武扬威,并匡社稷。尔等不知廉耻,岂敢在此大放厥词,不怕闪了舌头。” 众人不禁佩服起曹邑宰的急智。他们险些忘记卫国是奉了天子诏命,讨伐晋国的王师。王诩更是没料到,昔日去云梦抓俘的曹邑宰竟然出口成章,才华横溢。尴尬解除,挽回了姬章的颜面。老人就坡下驴,重复着曹邑宰的话骂了回去。 “不怕闪了舌头!” 随后,神奇的一幕发生了。晋人估计是不想祭祀活动受到影响,于是调派了一旅的士卒在一名文官的带领下来到了距城东二百步的地方。他们排成一排,那文官组织好骂人的言语后由传令兵通传士卒。在几名卒长的指挥下,像是大合唱一般整齐的开骂。 姬章毫不退让。拉了一师的人马,在东城墙上一字排开。而后,由文采斐然的曹邑宰指挥着与晋军对骂。 城墙一侧的祭台上,曼妙的舞姬,婆娑起舞。鼓乐之声与少女柔美的清丽嗓音交织在一起,与那粗犷的喝骂声形成鲜明的对比。一边优雅,一边低俗。一边阴柔,一边阳刚... 不时因那不堪入耳的辱骂声,乐师弹错了旋律,歌姬唱跑了调子,观众不知所云喝错了彩。总之这祭祀活动从一开始就错了,人们只能将错就错。讲究着表演,讲究着观看... 王诩陪在阿季身旁,感叹着春秋时期真是个讲道理且懂礼的时代。这样的战争多么友善。双方按部就班的走流程,祭祀占卜、唱歌跳舞一样不差。他不禁觉得打仗也没什么可怕的。劳逸结合,打打嘴炮有助于身心健康还能增加肺活量。 随后的两天在平静中度过。先是一帮神棍又唱又跳,整整用了一天的时间才将祈福与占卜的事情完成。紧接着,全城军民狂欢一日,大吃大喝。北戍军的士气空前高涨。 或许是经历了祭祀的事情,让姬章意犹未尽。于是,老人将自己的帅帐迁到了东城楼,与晋军的主帅遥相对望。一有机会他便与会盟台上的那位一起吊吊嗓子。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与他对喷许久之人并非晋军的主帅,而是智疾的侄儿智错。 这日,智错与姬章吊完嗓子后,声音变得有些沙哑。他气冲冲的来到了智疾的帅帐,尚未进入就被两个侍卫拦了下来。 “错将军!疾帅有命若无军情要事,不得入帐打扰。” 智疾与他是同宗叔侄。智错作为智疾的接班人,在智氏的地位甚高,也深受智疾的信赖。此刻,却被拒之门外,他难免有些好奇。 “疾帅是在见客吗?” “小的不知。” 侍卫虽是这么说,但微微的点了点头。智错眼睛一转,捏了捏干涩的喉咙,叫道: “疾帅!末将有要事禀报。” 说罢,便准备硬闯。不等他伸手抚开帐帘,帐帘却从里面被人掀起。随后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他面前。 “呵呵。还是这般毛糙。” 智错一惊,忙抱拳道: “让先生!” 原来帐中神秘的客人竟然会是宗主身旁的宠臣豫让。对方拍了拍他的手臂。 “进来吧。” 二人一前一后走了进去。智错见帐中只有他们三人,于是有些委屈的说道: “叔父!您让侄儿与那老头对骂了两日。侄儿这嗓子都哑了。那人倒好,越骂越精神。您老行行好,饶了我吧。还是让别人去接这苦差事。侄儿毕竟是武将又不是泼妇。整日骂街有辱智氏名声,也有辱叔父英明。” 智疾与豫让相互看了一眼。二人似乎是达成了某种共识,不觉笑了出来。随后豫让摇了摇头,哀叹出声。 “哎!明明是破敌的首功,错将军却要让与他人。真是好气量啊。” 智错皱了皱眉。 “首功?” 旋即,摆出比哭还难看的表情。 “叔父!您该不会让侄儿骂死那老头吧?” 第92章 目标:斩首 “你且再骂他几日。此战若胜,老夫定记你首功。” 一直沉默的智疾终于开了口。智错挠着脑袋,完全不明白叔父的用意。这时豫让将手中的长剑在地上轻轻敲了两下,然后笑着说道: “言语亦可杀人,且杀人于无形。” 智错虽是听不懂两人的哑谜,但是他能感受的到自己的叔父准备动手了。他找了个位置坐下,仔细的观察着两人,似乎是想从他们的表情中发现些什么。 豫让将长剑置于身前木案之上,而后极为潇洒的坐了下来。 “卫诩此人,行事古怪。在下虽未摸清其底细,然观其所为亦知其处事持重。为人谨慎。疾帅不可不防。” 智疾胸中自有傲气,然为人处世谨小慎微且十分理性。听到豫让对王诩如此高的评价,自诩老成持重的他亦是颇感意外。 “此子不过一束发小儿,破坏了先生的布局,绝非看穿了我等的谋划。先生无须忧虑,老夫断言卫人城中缺粮,掳掠诸国商队亦是无奈之举。非要说卫诩此人如何?老夫倒是觉得,此子气运甚佳,行事不过尔尔。且不足为惧!” 他倒不是藐视对手,而是借此宽慰豫让。 因为早在一年前,豫让就在戚城做好了布局。为了掩人耳目,他刻意让属下以护卫的身份潜伏在越、齐两国的商队中。谁料王诩不单单是针对晋国,竟然将城中的外国客商全部驱逐。如此一来,他苦心安插的卧底,瞬间失去了作用。 豫让颔首笑笑,似是感谢老人的大度。毕竟,他身为智氏的首席情报官,协助大军攻城亦是职责所在。片刻后,他神情凝重,一字一句的说道: “缺粮?呵,不计百姓家中余粮,仅凭北戍军的粮草便足够卫军支用一年。” 智疾愕然的看着他,片刻后,老人竟是诡异的笑了。 “呵呵。老夫就知道,让先生绝不会只留了一手。” “哈哈。” 随后,二人将目光投向一旁的智错。此时,智错正一脸兴奋的咧嘴着大笑。他虽然比智疾慢了半拍,但是从两人的对话中也听出了言外之意。 豫让能拿到关于卫军粮草的情报,也就表明他在卫军中也有卧底。 看见叔父似送客般的眼神,智错赶忙捂着嘴,不敢再发出声响。豫让偏过头,看着智疾继续说道: “我想疾帅是误会了。在下说这些,是为了提醒您。卫诩不简单。若驱逐诸国商贾之事是巧合,那他命人清点百姓家中余粮又是什么?” 明显这些是做好了长期死守的准备。那人并非是在猝不及防之下,临时做出的补救措施。智疾心头一凉。 “莫非他早有准备?” “或许更早。在围城前一个月,他便调集了各地的物资运到此处。” 他怎么会未卜先知?智疾陡然一惊。 “一个月?围攻戚城亦是赵简子在一个月前提出的。难不成他与赵氏早已勾结?” 不由得将事情与赵氏联系在了一起。他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逆贼!难怪两日前竟以太牢祭祀。原来早有安排。” 想来卫国并非受到胁迫参战的,而是早已与中行氏、范氏、赵氏相互勾结。自晋阳之战,他们便开始怀疑赵氏的立场。如今戚城的动作俨然说明了问题。 智疾哀叹一声,继续说道: “哎!还是宗主有远见呐。若非将赵氏顶在前面,我智氏在戚城恐要吃个大亏了。” 确实蛮可怕的。赵氏倘若倒戈,加上卫国的力量足够与智、韩、魏三家抗衡。智疾不禁佩服起智瑶的远见卓识。 豫让继续剖析着王诩。 “所以在下以为卫诩劫掠诸国商贾并非是出于屯粮的考虑,而是为了挑起诸国对于晋卫之战的不满,从而干涉我晋国的内政。此子心机甚重,必须除掉。” “先生不可。短期内破城,老夫亦无十足把握。你的人必须配合。倘若一击不中,僵持下去。我等撤军事小,宗主失信于君上事大。我晋国在中原诸国将颜面扫地。” 两人产生了分歧。豫让主张杀掉王诩,而智疾则坚持破城。争论了一会儿,豫让做出了妥协。约定好了行动的时间,他便告辞离去。赵氏始终是智瑶的心腹大患。他的工作重心是监视赵鞅的一举一动。 随后,他走出了帅帐。智错忙跟了上去。二人沿着泥土与木板铺设的阶梯向下方走着。此时,智错憨笑着问道: “让先生!您与疾帅到底是怎么打算的?我听了半天,愣是没明白。您跟我说说呗。” 豫让停下脚步,将手中的长剑抵在台阶上,煞有其事的又轻轻敲了两下。智错仍是不明白。 随后,二人走下了会盟台。这里背对着戚城东门的方向,一群士卒正在挖掘储粮的地窖。有人挑土,有人扛着木料,十分的忙碌。 豫让走到那边堆放建筑材料的地方。找寻了一会儿,而后捡起一片土瓦,递给了满脸愁容的智错。他像是考教对方一般,问道: “瓦下面是什么。” 显然这是常识。智错随口道来。 “椽子啊。” 这时的木瓦房便是将瓦片排好连接后,摆放在椽子上方,也没有垫上一层油毡纸或是什么防水的材料。所以房屋时常会漏水。 豫让笑道: “呵呵。既然你都懂,又何须问我呢?” 莫名其妙。到底啥意思啊? 智错拿着那片土瓦上下翻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发问时,豫让早已消失不见。随后,他走到地窖一旁,抓了个搬瓦的小卒,疑惑的问道: “你们挖这地窖,干嘛要用瓦呢?” 士卒挠了挠头,想了想,回道: “禀将军!疾帅说了。这么做可以防水。储粮之地若是太潮湿,粮食会发霉的。” 智错更加迷茫,不由得回头望向会盟台上。用瓦来修建地窖,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听上去似乎很有道理。 不久后,驾车赶往朝歌的豫让在途中突然停了下来。一路之上,他心神不宁。忧心着智疾的计划。揣测着对手下一步的动作。 昨日传来的情报说,那人一早便下令要推倒会盟台。由于主帅的干涉,这才没有做成此事。对方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针对着豫让的布局。而那看似粗暴的手段却是行之有效。豫让从那人身后隐隐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孙武。绝对是孙武。只有孙武才会给他这样的压迫感。两人你追我逃,十多年来早已惺惺相惜。彼此的套路更是相互熟知。 自从看到王诩调往戚城的物资清单,他便有了这样的猜想。豫让何尝不想像智疾那般在落幕时胜赵鞅一次。眼下能再次遇上这位十多年来的宿敌,他同样也想战胜孙武一回。 事情太重要了。关系着晋国的命运以及智瑶的前途。万一戚城失利,晋国受到国际上的干预,就此内乱下去。那么向越国复仇的事情便遥遥无期了。或许晋侯会因此事重新启用赵鞅为相来稳定局面。若是这样,智氏能否重掌晋国大权便令人堪忧了。 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冷冷的说道: “通知下去,配合攻城,行动不变。但...卫诩必须死。” 他知道留着王诩只会成为智瑶与自己将来的麻烦。如果智疾能攻破戚城,固然是好,问题也能迎刃而解。但是王诩一系列的动作,让他心生疑虑。智疾万一百密一疏,出问题了呢? 对于战争的想象力这位老将确实发挥到了极致,让他佩服之至。然而,智疾的设想动静太大且难以预测到结果。万一出现意外,万一被察觉到了,或是对方已经察觉,却故意装作不知道。那自己在戚城留下的最后一张王牌,岂不是要白白断送,且毫无价值。 理性的判断,这场赌局只有将筹码分开压,才有更多的胜算。将戚城的一二号人物同时干掉。即便稍有差池,至少能确保除掉一人。余下的便不足为虑,军政一旦分家,便是孤掌难鸣。 阴谋悄悄的酝酿着,就在这日夜间,一支带有豫让命令的羽箭射入了城西的一处民宅。这里是一处军户。像这样的人家在城中有许多。戚城原本是有五万常住居民的,后来官府将没有服兵役的家庭以及孤寡老幼悉数迁出。留下北戍军的家眷,其目的是为了坚定士卒们的抗战决心。 羽箭不偏不倚的钉在民舍的木门上,屋内昏暗的火光渐渐变得明亮。随后有女子轻柔的声音传了出来。 “几声了?” “一声。” “那你还站在门口,找死啊?快回来。” 那人的声音刚落,又有箭矢飞入了民宅,发出“咚咚”的声响。随后,屋门打开了,两名身着黑衣的女子拿着燃烧的木柴走了出来。借着火光,女子的身形轮廓在那显瘦的黑衣衬托下显得轻盈而袅娜。 两人在屋外找寻了一会儿,一人娇嗔道: “哼!这帮臭男人,真是吃饱了撑的。就不能射准点嘛。” 另一人咯咯娇笑: “姐姐若是有暇,将他们带到楼中好好调教一番嘛。” 她们只拿到了两支羽箭。似乎另一支箭落在了房顶上。因此才会埋怨个不停。由于箭头是木质的,稍有影响便会失了准头,所以在传递信息时,一般会连放三箭。此时,被拔出的箭头已经变得毛糙。 回到屋内,二人行至火塘边坐下。黑色而修身的衣裙渐渐显露出暗红的颜色。原来她们穿的是官衣。其实,二人皆是戚城的女官,负责管理女闾的生意。此时的青楼是官办的。服务的对象基本是贵族与军队。这也就注定了女闾是获取情报的绝佳场所。 年纪稍大一些的女子叫卫姜,长相妖娆,高高盘起的发髻,明显已为人妇。此时,她轻轻的将箭矢的翎羽拆掉,然后从箭尾的缝隙中取出一小片绢帛。 一旁稍小些的女子名叫小桃,没有姓氏。碧玉年华,虽是面容姣好,但与卫姜相比稍显逊色。她学着卫姜的模样将另一支羽箭内的绢帛也取了出来。随后,也没看便递了过去。 卫姜接过绢帛反复对比了字迹,确认信息一致后,这才将箭杆与绢帛一齐丢入火中焚烧。 这时的文字较少,书则更少。所以没有什么密文,也无需破译。判断情报的真伪完全靠着一式三份对比字迹、材料以及其中的暗号。 卫姜自看了那信息后便黛眉微蹙,此时又发起了牢骚。 “哎!哪儿有那么容易。真是胡来。” 小桃从火塘上的陶罐中舀了碗热水,吹了吹。不解的问道: “哦?门主又交代了什么任务?很难吗?” “刺杀卫诩。” 小桃不以为然,端起陶碗,抿了一小口,笑道: “那个少司马呀?祭祀的时候,我看过他一面,长得倒是蛮俊的。这事可以交给姊婿来做嘛。他是卒长应该能见得到那人。” “门主严令,他们另有安排。只能我们动手。” “咳咳。” 小桃似乎是被水呛到了,轻咳了两声。随后,焦急的说道: “我们怎么动手?会暴露的。姐妹们皆是生间,刺杀乃是死间所为。门主怎么会下这样的命令?倘若失败,大家都会死的。” 卫姜想了片刻,愁容渐渐舒展,她很是自信的说道: “天下没有不偷腥的猫。只要见到卫诩,我便有把握杀了他。姐妹们也可全身而退。” 小桃甚是不解。不过,慌乱的心随之平静下来。卫姜缓缓起身,在衣箱内翻找了一会儿,随后取出了一只布包。紧接着她又将一只铜鼎架在炭火上,旋即从布包内掏出一块淡黄色像是碎石一样的东西,小心翼翼的投入铜鼎。 “取副勺碗来。” 到得小桃取来木勺、木碗,那铜鼎中的块状物体,已经溶解开来。粘稠的像是鱼胶。小桃吃惊的问道: “姐姐!这是何物?竟会如此神奇?” 卫姜接过木勺在鼎中搅拌,淡淡的回道: “蜜蜡。” 这时的蜜蜡多用于治疗外伤,防止伤口溃烂。由于人们还不懂得养蜂,因此获取蜜蜡,只能从野蜂窝内采集。此物得来不易,更不会制作成蜡烛照明。许多有钱的军官家中多少会备上一些。毕竟伤口溃烂,感染的死亡率在这时高达五成。 第93章 爱情观 卫姜接过木碗从胸口的衣襟内掏出一只小瓶,而后从瓶中倒出了几粒乳白色的药丸。一旁的小桃大惊失色的叫道: “见血封喉?” 春秋时期常见的毒药只有三种。砒霜、鸩毒与见血封喉。见血封喉是用毒箭木的白色树脂制作而成。顾名思义,见血封喉常涂抹在箭头上,所以毒箭木因此而得名。这类毒药的出现便是弥补了箭矢因没有金属箭头导致杀伤力有限的缺点。 见血封喉氧化后是黑色的,与生漆极为相似。而卫姜拿出的则是白色的。显然这毒药的纯度极高。 卫姜用木勺将铜鼎中融化的蜜蜡取出,而后倒在那乳白色的药丸上。蜡油迅速将其包裹,像是为毒药附着了一层糖衣。 “如此一来。他若服下这毒药,一时半会便不会毒发。死后也不会有人怀疑到我们。” 小桃惊喜的说道: “姐姐真聪明。这样的办法也能想得出来。我看卫诩是死定了。” 卫姜无奈的笑道: “傻妹妹。你以为间人被俘后,自绝的毒药是怎么做出来的?” 随后,她从木碗里取出一枚附着蜜蜡的药丸,放在手心搓揉起来。显然是有些烫手,女子龇牙咧嘴,表情甚是夸张。小桃见状,打趣道: “难怪姐姐的手如此滑嫩,莫非是用了这蜜蜡。呵呵。” 卫姜没好气的嗔道: “倘若妹妹不幸被俘,记得服毒时咬破这蜜蜡。不然免不了受些皮肉之苦,还要将毒药再吐出来。啧啧,想想就可怕。” 小桃听得头皮发麻,强装镇定的说道: “呸呸呸!我才不会被抓呢。若真的被抓,我便投了卫人,把姐姐也供出来。” 卫姜莞尔一笑。 “好啊!你我姐妹共赴黄泉,路上也有个伴。” 屋中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二人沉默了片刻,小桃怯懦的看了卫姜一眼,而后喃喃的说道: “姐姐聪慧美艳。为何要做间人呢?觅得一良人过正常人的生活不好吗?” 她们本为越女又是女官。其实是有选择自己幸福的权利。小桃不解的是卫姜明明可以过的更好,为何要嫁给一名卫人军官且对方的长相差强人意。 卫姜自嘲的笑道: “良人?呵呵。世上又有哪儿个女子不愿效萧史弄玉那般鸾凤和鸣呢?” 随后,幽幽的叹了口气,道: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言语隐晦,带着一丝凄凉之感。小桃想了想,立时恍然。不禁鼻头酸涩,心疼起对方,道: “姐姐还忘不了他吗?” 卫姜眼波迷离,鲜润的红唇一张一合。表情似回忆、似犹豫、似感伤... 她可以为了豫让付诸一切,但心中的期许等来的却是豫让与别的女子琴瑟和鸣。她苦笑道: “这就是我的命,怨不得人。能为他做些事情,讨他欢心...就够了。” 笑容着实勉强。小桃为她不值,于是不忿的骂道: “他就是个薄情的混蛋。姐姐为他叛国,为他不远万里来到卫国。他居然又娶了妻室。姐姐!真的值吗?值吗?” 明明是安慰别人,自己反倒是先哭了。小桃哽咽着看向卫姜。对方依旧专心的捣鼓着那些毒药,语气平和的回道: “值啊!若不是他,姐姐早就死了,也不会遇到小桃。救命之恩,自当以身相报。怪不得他。” 正值碧玉年华的小桃,对自己的爱情既憧憬又期待。然而卫姜坎坷的情路以及故作坚强的洒脱,便是赤裸裸的现实摆在她面前。 她根本不相信这些鬼话,更不愿被对方扭曲的爱情观说服。因为在她的认知中,以身相许是浪漫的,救命恩人是英俊且有才华的。豫让符合了一切标准,两人本该有个好的结局。报恩她能理解,但为了恩人嫁与自己不喜欢的人。她便不能理解了。 小桃有些激动。 “你说谎。你八岁便跟着他,你们一起出生入死,经历过那么多事。如今十八年过去了,欠他的早已还清。我若是你,要么就杀了这薄情的人。要么就嫁给他做妾。干嘛要折磨自己?” “你不明白。他不会纳妾的。这样的人又岂会是薄情的人呢?” 小桃听得出她在袒护豫让。于是,深吸了口气,稍稍平复了心情。 卫姜虽不是她的亲姐姐,但二人相依为命,感情甚笃。她不愿看着卫姜继续沉沦下去。于是,从卫姜手中抢了一枚毒药,正色道: “哼!姐姐放心。待到城破了。我便去晋国寻他夫人,将这见血封喉喂她吃下。如此姐姐便可做正妻了。” 卫姜伸出手,抓了她一把。 “快给我。别胡闹。” 小桃躲闪开来,将那药丸藏在袖中。 “不给。我说到做到。” 卫姜急了。 “你呀!根本就不懂。让哥哥若非长情之人,我又岂会...” 然而话说了一半,这才发现吐露了心声。于是,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小桃眉开眼笑的打趣道: “岂会什么?一直等着他?念着他?哎呦!让哥哥。好亲热哦。” 卫姜俏脸一红,白了她一眼,岔开话题道: “明日一早你去趟邑宰府。告知邑宰大人女闾因战事影响经营不当。如今难以为继,楼中尚有美姬十数人需官府妥善安置。劳烦他出面安排一下。记得,带几匹上好的丝绢一同送去。” 她料定曹邑宰不敢吃独食,一定会借此巴结上司。然后,将人送到王诩与姬章那里。如此一来,下毒便简单了。 阴谋在黑暗中酝酿着。然而,世事变幻无常如白云苍狗。二人苦心算计的对象,却在第二天主动的送上门来。 第二日卯时,天还未亮晋军便开始填壕。随后,全城示警。王诩顾不得梳洗吃饭就去了城东。虽说兵事交由姬章,他无需过问,但王诩从未经历过真正的战争,他心里没底,总觉得应该见识一下。毕竟只有打过了,才知道双方的差距。 过去,他与墨翟纸上谈兵,觉得攻城不过尔尔。可战争来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他便没有了玩世不恭的态度。 王诩衣冠不整的来到了东城楼。此时,姬章身披战甲,威风凛凛的伫立在城头。老人的心情似乎很不错,正捋着胡须与一众将官有说有笑。到得看见王诩,姬章笑眯眯的指着会盟台的方向,得意的说道: “呵呵,诩司马来的正好。老夫方才还说道你来着。瞧见没有!晋人在干嘛?” 不等王诩开口,姬章身旁簇拥的军官便赞许道: “大司马老当益壮。豪气不减当年。” 姬章哈哈大笑。王诩一头雾水,于是挤过人群,看了看远处的晋军大营。片刻后,他疑惑的问道: “咦?奇怪。晋人何时这般勤快?居然也会亲自挑土填埋壕沟?” 他记得晋人抓了不少百姓。犯不着拿自己的士卒来当苦役。 姬章老脸一沉。显然对王诩的言语颇为不满。这时,人群中有话音传来。 “诩司马。您看会盟台啊。” 王诩仔细一看,原来那些填埋壕沟的士卒皆是从会盟台下搬运土石。 “莫非晋人打算拆掉会盟台?可是为何啊?” 这货明显是故意的嘛。绕来绕去,就是看不到关键点。 周围的军官鄙夷的看着王诩,似乎是想说,“你眼瞎吗?”随后,有人阴阳怪气的说道: “诩司马贵人眼高,看不见晋人的帅帐亦是自然。” 随即哄笑声一片。 这也怪不得王诩,毕竟相距甚远。帅帐只有巴掌大小,哪儿有城下几万人挑土埋壕夺人眼球。王诩尴尬的挠着脑袋,笑道: “呵呵。恕在下眼拙。为何晋人的帅帐会迁走啊?” 姬章板着的脸稍稍泛出一丝喜色。抱在胸前的手臂,随之放了下来。而后,又捋着胡须,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有眼尖之人,赶忙拍起马屁。 “自然是大司马舌战敌酋。对方不敌,这才推倒会盟台以泄胸中愤懑。” 若是骂街都能将对方的主帅骂跑,那还打什么仗啊?王诩翻了个白眼。一定是对方担心挖掘土石,会导致会盟台塌方,这才迁走了帅帐。不然,干嘛不从会盟台的上方挖起?显然这逻辑上说不通嘛。 王诩觉得好笑。这样的神逻辑,以他们的智商决计是想不出来的。估计是在他赶来之前,这帮武夫大拍马屁时,发现越说越有道理。 于是,这才总结了诸人的意见,将晋人种种奇怪的行为联系在一起,强行把功劳算在姬章头上。反正姬章听得爽就是了。他们再演一遍也无所谓。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王诩也不愿驳了姬章的面子,全当哄老头开心,于是违心的夸道: “呵呵。大司马气贯云霄。敌人闻风丧胆。厉害。着实是厉害。” 诸人见王诩拍起马屁来更是面不红,心不跳。于是,一起吹呗。什么五朝老臣,国之柱石,老而弥坚...要多恶心有多恶心。姬章呵呵直笑,欣然受之。 到得辰时,晋军填埋完一道壕沟便不动了。众人迷惑不已。 之前,他们动员了一万军民干了半日,挖好了三条壕沟。如今,晋军十万人,填了一个时辰就把一条壕沟掩埋。如此高效,居然说停就停,完全不考虑他们期待攻城的心情。看样子,对方是打算分三期完成。 诸人骂骂咧咧,不欢而散。王诩跟着人群走下城楼,正巧遇到阿季与姬元在下边等待。两人又是女扮男装,青衣纶巾,俊得没边。王诩这衣冠不整的官老爷站在两个俊俏的女子身旁倒像是仆从跟班了。 他奇怪的打量着少女,问道: “你们怎么来了?穿成这样,是准备去哪儿吗?” 阿季走到王诩身前帮他整理着衣襟,甚是贤惠。 “妾身答应过元儿,要带她去食肆吃饭。正巧良人也未进早食。不如我们一同去吧?” 王诩抓着少女的小手,笑道: “呵呵。傻丫头。如今是在打仗。食肆里能供些肉糜便不错了。又有什么好吃的呢。” 确实如王诩所言。围城后,食肆里早就没了山珍海味,蔬菜的供应都极为困难。能喝碗肉粥已是不易。 阿季抿了抿小嘴,无奈的叹了口气。 “那我们回去吧。” 难得少女提次要求,他可不愿让对方失望。于是,坏坏的笑着,将头贴在阿季耳边轻声道: “嘿嘿。托元姑娘的福,前些天祭祀,我留了些牛肉。阿季想不想尝尝?” 说罢。王诩挑了挑眉。若非姬元上错了祭品,他也没机会吃这牛肉。阿季捂着小嘴,惊呼一声。 此时,等待已久的姬元不耐烦的走到二人面前,将其分开。 “诩大人!姐姐现在是男子。光天化日,拉拉扯扯,有损大人名望。” “我就拉。你管得着吗?” 王诩诡异的笑着,拉起阿季的手便向城里跑去。姬元追在后面一边打他,一边骂道: “卫诩!你不要脸。” 王诩回过头,一脸嫌弃的说道: “哼!你这电灯泡,你才是呢。” 话音刚落。王诩就遭了报应。 前方,一虎背熊腰的壮汉正与身前的女子聊天。王诩不偏不倚的撞上男子的后背。紧接着男子踉跄了几步,靠向面前妖娆的女子。而后,被王诩牵着手奔跑而来的阿季又撞上了王诩。姬元毫无意外的又撞上了阿季。那壮汉好不容易稳住了身形,正打算回头张望,谁料又被撞了过来。他一个没站稳,将身前的女子扑倒在地。 随后,五人如同多米勒骨牌一般全部倒下。最要命的是那妖娆的女子被压在了最下面。街上的路人错愕的看着这边发生的一幕,片刻后哄笑不止。 此时,那妖娆女子在地上奋力的挣扎着,双手捧着壮汉的脸,直往一边推。 “还不起来。敢占老娘的便宜。你找死啊?” 姬元幸灾乐祸的拉起阿季,然后指了指那壮汉,冲王诩坏笑。 “活该。有好戏看了。呵呵。” 王诩看着那壮汉健硕的背影,心中悲苦。一会儿怕是要被揍个半死。他眼珠子一转,果断摆出个灿烂的笑容去抚那壮汉。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先主动道歉,或多或少会降低些仇恨。 那人魁梧异常,想从身后将其抱起显然是做不到的。王诩弯下腰抱着对方的手臂说道: “壮士!不好意思。在下冒失。您没事吧?” 他用尽吃奶得劲拉了几下,那人就是不起来。王诩甚是疑惑。撞一下不至于晕倒了吧?随后,他闻到壮汉身上散发出的浓郁酒气,心头顿时一凉。 第94章 青楼的发展史 这下完蛋了。偏偏遇上个醉汉。王诩赶忙松手,准备溜之大吉。不想那壮汉竟在此时双手一撑地面,站起身来,指着周围看热闹的百姓厉声喝道: “看什么看!老子抱自家夫人干你们何事?散了!散了!” 他的话显然没有起到作用,反倒是勾起了众人八怪的心思。 这时那妖娆的女子也已起身,从袖中掏出一方丝帕正掸着身上的尘土。听到壮汉的话后,她扬起手来便是一个耳光。声音清脆而响亮。 “你不要脸。老娘还要脸呢。” 这一巴掌不光是把那壮汉打懵了。在场所有的人都懵了。 他们是夫妻?不是。绝对不是。岂有身为人妇还自称“老娘”的? 众人这般想着,来回打量着二人。 那泼辣妖娆的女人云鬓峨峨,修眉联娟,明眸皓齿,虽是妇人打扮,但浓妆艳抹之下,媚态万千。尤其是那修身的玄色衣裙外还笼着一层薄如蝉翼的青纱。一看就知道很有钱的样子,一般人可穿不起丝织品。女子婀娜的身材在这贵气的衣着下,更是被展现的淋漓尽致,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反观那壮汉。满脸的横肉,发冠歪斜,蓬松的头发与那干枯炸起的络腮胡只觉邋遢。一身朴实无华的麻衣将身体包的圆鼓鼓的,与那女子站在一起完全就是个反义词嘛。 丑与美,瘦与胖,富与穷...当然性别也可以对比一下。 话说当街把自己老婆扑倒在地,起来后不先去扶老婆却是呵斥起围观的路人,被扇一耳光也是活该。但是两人的确不般配,反差巨大,诸人自然不信。 那女子的手劲还是蛮大的,壮汉被甩了一耳光后,向右偏了偏头。这时的王诩正从那壮汉偏头的方向打算逃离这是非之地。他像个螃蟹般横着刚走出两步。毫无意外,这一耳光,让壮汉发现了他。 对方一怔,仍旧对他所谓的老婆不闻不问。几秒后,憨笑着看向王诩。王诩一惊,身子定在原地,也不敢动了。壮汉揉了下脸,抱拳道: “诩司马!” 那女子似是赌气的一甩袍袖,迈着小碎步也打算离去。听到壮汉的称呼陡然停下脚步,回过头向王诩看去。王诩下意识的躬身还礼。姬元似乎是没料到二人竟燃认识,于是,戳了戳王诩小声问道: “他谁啊?” 王诩保持着躬身的姿势,弯着腰停了许久,似乎是在想些什么,没有理会姬元。姬元小嘴一撇,在王诩的腰上又狠狠的戳了几下。换做平时,王诩一定睚眦必报。此刻,却是出奇的平静。 女孩迷惑之际,王诩悬在空中的双手突然间张开,而后大步流星的朝那人走去,似是要给对方个拥抱。 “哎呀!壮士。好久不见啊。” 笑容真挚而恳切,就像多年未见的老友再次重逢。那壮汉皱起眉头,见王诩来抓他的手。猝不及防之下,双手只得在胸前绕了一圈,这才成功躲避。毕竟,见面握手这样的举动,古人还是很抵触的。 原因很简单。如厕之后,用手来清洗厕筹。谁又能确定对方不是刚上完厕所?拉人手,既不卫生又不礼貌。 王诩扑了个空,着实很没面子。那壮汉又是一抱拳: “卑下卫申,见过诩司马。” 卑下?同行? 王诩明白了,于是,尴尬的缩回了手。此时,站在他身后的姬元,笑得花枝乱颤。 “哈哈。笑死我了。你根本就不认识他嘛,是怕人家打你吧?” 这回可囧大了。王诩老脸一红,干咳了两声。卫申亦是尴尬,忙解围道: “大人日理万机,不记得卫申也是正常。卑下姬姓李氏,在北戍军任职卒长。今日让诩司马见笑了。” “哪里。哪里。皆是诩某之过。若非在下冒失,亦不会害申卒长失了颜面。” 卫申憨笑着,似回味般的摸了摸被掴掌的脸,随后向那一直在他身侧徘徊却不肯离去的女子望去。眼神中流露出满满的幸福。 这赤裸裸的轻薄,配合着男子贱兮兮的表情,不禁让王诩回想起一个酒名。 那女子被看得娇羞的垂下了头,而后,纤手交叠于小腹对着王诩躬身颔首道: “女官李氏,卫姜见过诩司马。” 李氏?莫非? 王诩惊讶不已。姬元则毫不避讳的将他心中所想问了出来。 “咦?你二人莫非真是夫妻?” 卫申憨笑不语。那妖娆的女子羞赧的点了点头。围观的人群顿时小声议论起来。 那名叫卫姜的女子此刻更像是喝醉了酒,红霞蔓延,面红过耳。先前的泼辣劲已然全无,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紧贴着卫申的臂膀。旋即还做了些小动作。王诩自然是看不懂他们二人间的交流。片刻后,卫申说道: “诩司马若是有暇,请入坊一叙。” 随即,摆出个请的姿势。王诩朝他身后望去。那里像是一处独立的院落。院墙很高,看不到里面的建筑。门口有侍卫把守,甚是森严。 他心中疑惑。什么时候一个卒长竟能住上这样的豪宅了?感觉和姬兰的邑主府都有的一拼。 然而,当目光扫过大门一侧,瞧见那树立的黑色木牌时,王诩更加迷惑了。“青丝坊”三个大字,透着丝丝的诡异。 心中一个念头,不禁涌了上来。 他家是卖丝绸的? 王诩犹豫不决之际,姬元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有暇!有暇!快奉上好酒好肉。” 旋即,女孩将挡在门口的王诩挤到一边。拉起阿季便向里面走去。跨过门槛,女孩回头看了王诩一眼,脸上的笑容委实奸诈且瘆人。 无奈老婆被拐走了,王诩只得硬着头皮跟了进去。也不知这里是几进的院落,总之穿过了三道门还没走到正堂。 想象中的高门大院,内中台榭楼阁,小桥流水,满园春色皆是没有。除了密集的房舍便是如校场般的庭院。奇怪的是院中还放置着几面巨型的大鼓。他越走越觉得奇怪。 姬元倒是轻车熟路,走在了最前面。王诩则与卫申夫妇并行跟在后方。一路之上,未免尴尬二人闲扯起来。王诩这才知晓,卫申今日换防,在休沐期间特意跑来找老婆,还在此饮了些酒。 观他二人的年纪也都不小了。丈夫作为军人难得休假,竟还主动跑到妻子上班的地方。想来这对夫妻感情甚笃。王诩不免对这自力更生的妖娆妇人产生了一丝敬佩。毕竟,身为女子还能做官,在当下并不多见。 “申兄夫妻情深,诩某感佩。不知这青丝坊是何等营生?可是缫丝织锦的作坊?” 卫申一愣,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似乎很是纠结。 王诩不明其意。于是,对着卫姜笑道: “夫人果真是女中翘楚。在下亦曾做过布匹的生意。知其不易。无论是采棉、纺纱,亦或是拈线、织布。织女劳尽心力岁入亦不过一两匹而已。到头来满手老茧,蹉跎岁月,令人唏嘘。想必这织锦更是不易。” 卫姜柳眉一弯,看了他一眼。而后俏脸微红的低下了头。这时,卫申的神色陡然变得复杂起来。王诩看着二人,一头的雾水。 这泼辣妖娆的女子到底害羞个什么劲?不过就是交流下同行经验顺便夸赞一下她嘛。 他当然不知,“翘楚”一词在这时尚未演变为赞美之意。“翘楚”出自诗经《汉广》中“翘翘错薪,言刈其楚”。讲的是年轻的樵夫苦恋心仪女子而不可得的故事。 王诩无心的言语竟然轻薄了卫申的妻子。他虽是一副人畜无害,茫然无知的表情,但卫申夫妇不这么认为。反倒是觉得王诩人面兽心,太会演戏了。 卫姜身为女官,在官场中混迹,长袖善舞,虚以为蛇的本事自然是有的。方才那般媚态,完全是没料到这面前不过十六岁的少年居然会出言轻薄。此刻想来只觉有趣,女子娇笑道: “呵呵。诩司马少年风流。难道没听过管相之名吗?” 王诩皱了皱眉,不解这女子的话中之意。 “呃...可是那辅佐齐桓公称霸的管仲?” 卫姜与他飙起演技。觉得逗这小子极是有趣。 “正是!正是!诩司马聪慧过人。自然知晓管相之名从何得来。” 卫申听不下去了,也顾不得上下尊卑。于是,拍了拍王诩的肩头,挑着眉说道: “都是同袍兄弟,何必在这打哑谜呢?” 王诩想了想。管仲的名声之所以经久不衰,不就是盐税与妓院嘛。他陡然愣住了。青丝坊...情丝坊... 王诩惊呼出声。 “女闾?” 卫姜看着王诩,掩唇娇笑起来。 戚城之中,何人不知青丝坊是干嘛的?你接着装啊。 然而,下一秒。王诩的举动便让卫姜夫妇彻底信服了。他没有装。或许他有奇怪的癖好。只见王诩疾步冲上前去,拉着与他一同而来的男子,说道: “我们走。” 带自己老婆与大卫公主去青楼吃饭,这事情要传扬出去。无论作何解释,或许都不会有人相信。估计以后他也没脸在卫国混了。 只见王诩与那二位俊俏的男子撕扯在一起。其中一人,似乎是不愿离开。竟然张嘴去咬他。吵闹的声音传了过来。 “卫诩你弄疼我了。放手。不就是女闾嘛。” 谁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王诩在拉扯那二人离开。一人很是顺从,而另一人近乎于撒泼打滚,就是不走。吵闹与谩骂声不时传了过来。卫申夫妇瞠目结舌,站在原地,彼此面面相觑。 此刻,他们就站在不远处一栋雅致的小楼下方。王诩的手腕被姬元死死的咬在口中,他似乎感受不到疼痛。扬起另一只手,怒视着对方,冷冷道: “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跟我走。不然我代你姐姐教训你。” 姬元松开小嘴,王诩的手腕上留下一排浅浅的牙印。女孩仰起头,泪眼汪汪的说道: “好呀!你打啊。你又不是第一次欺负我。坏蛋。我要回家。我要找姐姐。你欺负我。呜呜呜....” 尖锐而愤恨的话音急转而下,随后是女孩委屈的哭声。阿季从未见过王诩大发雷霆的模样。感觉为了一点小事,没必要当众为难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这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 一边是自己的夫君,一边是闺中密友。两难之下,阿季也忍不住轻轻啜泣起来。她将二人分开后,抱着姬元安慰道: “元儿乖。大人也是为你好。此处不是我们该来的地方。” 姬元甚是委屈,泣不成声。 “姐姐。我想回云梦。元儿不想待在这里了。” 两位吃瓜群众终于是明白了三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不过呢。他们对王诩的鄙夷更是多了几分。 卫姜莲步轻移向王诩走去。到得他面前,女子施礼道: “我想诩司马是误会这小妹妹了。女闾并非蝇营腌臜之地。” 王诩一惊。 这下完蛋了,只顾着吵架,却忘记掩饰阿季与姬元女子的身份了。转念一想,卫申都不介意自己老婆在青楼中做老鸨,他又担心个什么劲呢? 复杂的心情稍稍平静,只听卫姜轻笑道: “女闾乃官办之所。此中女子分六等。惟相貌平庸之下婢为娼。大抵是些女酒、女舂之流....” 王诩颇感意外。舂米、酿酒的行业竟会与女闾挂钩。那繁重的工作,不禁让他恶趣味的想到一群金刚芭比迎客时的画面。 “织女、侍女则用于买卖或是送到士卿家中充作劳役。姿色尚佳者则会教习其礼乐,成为歌姬、舞姬供司士府差用。技艺大成者,则可作为艺人进献给君上...” 王诩这才恍然。 原来卫侯赏赐他的婢女是受过专业培训的。怪不得各个心灵手巧,很会照顾人。就连野宰府的那帮胥吏也被养叼了。这家政服务果然到位。 他不禁心中感慨。时代发展,社会在进步。 自管仲发明了女闾,如今已经过去了二百多年。女闾早已更新换代。涉及的行业多的难以想象。农事,酿酒,纺织,家政,舞蹈,音乐,制造明星等等。 这条产业链规模巨大,收益丰厚,被诸侯们牢牢的掌控在手中。已经再不是单纯的花粉钱了。 王诩不禁感叹古人真的很会投资与管理。以廉价的劳动力去谋取暴利。巧妙的利用当下这森严的等级制度,一层层的剥削与压榨。在游戏规则中的女子想要摆脱悲惨的境遇,就必须努力一级级的往上爬。 想必,酿酒与纺织在历史的发展中不再是暴利行业的时候,便衍生出了制造明星的产业。百年后,自然也就诞生了花魁这样的产物。 第95章 火斗与赫蹏 所处的环境不同,加之信息量的严重不匹配。产生误会也是在所难免。好在干销售的,脸皮都比较厚。王诩知错就改,连忙向姬元躬身道歉: “对不起。是我错了。元儿姑娘要打要罚,卫诩绝无怨言。” 姬元委屈的撅着嘴,泪珠仍在眼眶中打转。她抽泣着说道: “哼!上次你把人家关在柴房,我还没找你算账呢。这次是非不分又欺负人家。罚你....罚你....” 哭声渐渐止住,姬元吸了吸鼻子,若有所思的想着。卫姜轻轻摇了摇头,走到姬元身侧。女子玲珑心思,看得出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于是,对着王诩眨了眨眼,哂笑道: “妹妹方才都不舍得咬他。这会儿又岂会真的罚他?” 王诩愕然。 莫非这女子又在戏耍与他?若非她绕了一大圈才说出这女闾,自己又岂会把姬元这小祖宗给惹了。 姬元被卫姜一激,瞬间急了。 “谁说我不舍得咬他?我咬给你看。” 王诩瞅着卫姜。这女人明显是来坑自己的。果不其然,卫姜抓起王诩的手便递到了姬元的嘴边。她毫不避讳自己的夫君就在身后。 “好呀!那你咬给姐姐看。不咬是小狗。” 咬了是狗,不咬还是狗。 姬元着了她的道,涨红着脸,左右为难。卫姜风情万种的对着王诩抛了个媚眼。王诩被电的一阵哆嗦,赶忙抽回了手。卫姜噗嗤一笑,像是哄孩子般说道: “姐姐逗你呢。妹妹这般惹人怜爱。被人欺负了,当然要罚。若是诩司马被咬上一口,过不了几日伤好了,他便忘了疼。这未免也太轻了。” 姬元还挺记仇的,爱答不理的问道: “你有什么好主意?” “我看呀!还是让诩司马买两匹上好的绸缎为妹妹置办几身衣裳。妹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他若还敢欺负与你,那便是不懂得怜香惜玉了。” 王诩瞬间无语。他与姬元闹矛盾,这卫姜跑出来做好人,还顺便宰了他一刀,套路委实够深的。他终于明白,卫申为何是一副穷酸样了。肯定是夫妻间一吵架就花钱呗。 随后,一行人走入前方那雅致的小楼中。在卫姜的讲解下,参观着原始的丝织品工艺流程,这让王诩莫名有种被导游骗去买蚕丝被的感觉。 由于此时还不是收获蚕茧的季节,小楼之中没有燕瘦环肥的织女,也没有莺莺燕燕的私语声,更加没有香汗淋漓的忙碌景象。有的只是些规格不一的木盆与木桶且皆是暗红色的漆器品。那些巨大的木桶整齐的排列着,内中依稀残存的霉斑与长期被水浸泡留下的腐木纹路,让王诩恍惚有种进入古代女澡堂的感觉。 他惊奇的发现木桶一侧摆放着许多窄小的木床,像是特意给人沐浴完提供休息的场所。他更加确信这里就是澡堂。于是,兴冲冲的离开了参观队伍,独自走了过去,在那木床上坐下。 他的举动被卫姜看作是不耐烦或是有些疲累了。于是,女子吩咐了丈夫去准备饭食。卫申离开后,女子款步姗姗的向王诩行去,似水如歌般的声音在楼中甚是悠扬婉转。 “此处是缫丝之地。剥去蚕衣的光茧,完成煮茧后,便可在此缫丝。经过烘丝、成绞,再并丝、捻丝。最终得到的丝方为上品。” 卫姜一边向阿季与姬元介绍着木桶的作用,一边向王诩慢慢靠近。王诩双手撑在那木床上弯着腰,显得无精打采。片刻后,三个女子来到了他的身旁,王诩主动让出位置请她们坐下。他向木床一侧挪动的时候,脚后跟似乎是碰到了床下的什么东西,叮当的声响随之传了出来。 王诩疑惑的躬身去找,随后他诧异的从床底下拿出了一个平底锅。奇怪的是这青铜制造的锅子底部不黑,里面却是有炭火灼烧的痕迹。卫姜见他若有所思的模样,于是解惑道: “此处便是烘丝之地。诩司马手中的物件名曰火斗,用于烘丝。” 姬元见王诩拿着那火斗在手中掂来掂去。凑到他身旁,傲娇的卖弄起来。 “不知道了吧。这叫火斗。冬天衣物不易晾晒,便是用此物烘烤。” 从那火烧的奇怪痕迹他已猜出这东西是古代的熨斗。只不过,吃货的思维模式比较简单。牛肉有了,平底锅有了。那就可以煎牛排了嘛。 王诩觉得这火斗掂起来十分顺手,于是笑眯眯看向卫姜,说道: “姜女官可否将此物卖与在下?” 卫姜蹙起柳眉,嘴角一抽。 话说,他一少司马家中不会连个熨斗都没有吧? 随后,笑道: “诩司马喜欢,拿去便是。” 王诩开心不已。像是捡到宝贝一般将平底锅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四人休息了片刻,卫姜领着他们去参观制造绢布的场所。 女子耐心的讲解。王诩拿了人家的东西,听的甚是认真。 有过被导游忽悠买蚕丝被的经验。他大抵也知道,脱胶对于制造丝织品的重要性。古人虽然不知道其中的原理,但通过反复的尝试。他们发现把蚕茧外蓬松的丝缕剥去,用光茧制造出的丝质量较好。这些丝会被做出真正的丝绸。其实剥茧就等于完成了脱胶的流程。而那些蓬松的丝缕则会被用来制作被子的填充物,和后世蚕丝被的填充物是一样的。 时而似喜非喜,时而黯然神伤,卫姜娇媚的神情与之酥麻入骨的嗓音将丝织品的发展历史竟讲出了言情故事的效果。 “这些剥掉的丝缕不如真丝那般柔韧。倘若只是用于被褥,则过于浪费。后来便有人试着以木杵击打使其柔软。尝试过许多方法却仍不奏效。” 说到此处,她拿起一只竹筛,递给王诩。王诩看到那竹筛上的东西,顿时呆住了。只听卫姜又道: “最终还是发现了在水中击打蚕衣的方法。随后便有了这飘絮法。丝缕不会被浪费,绢布便是由此而来。” 原来这时的绢与丝是分开的。王诩官服外的丝质纱衣属于蚕茧的边角料而非真丝。 王诩拿着那竹筛,像是见鬼一般,满脸的震惊之色。 “这...这是什么?” 卫姜早已习惯这少年的好奇心,毕竟要火斗的大官不多见。于是,掩唇轻笑: “此为篾席,莫非诩司马没见过此物?” 篾席是用于打捞水中的丝线。 姬元闻声大笑,又开始鄙视王诩这乡巴佬。 “诩大人不会也想将此物买回去吧?” 他们怎会理解王诩此刻的心境。那篾席之上竟然有一张薄如蝉翼的纸。若是有了这东西,且不论书写的麻烦,仅凭擦屁股这一种用途,王诩也会欣喜若狂。 他轻轻的将纸张从篾席上揭了下来。似乎这东西是长期捞取丝线后,沉淀下来的。王诩不由得失望起来。 这张纸太薄了,显然是不能使用的。造纸术是五百年后的发明,这时代是不会有纸的。 然而,下一秒当听到卫姜的话时,他又重燃了希望。 “噢?诩司马竟识得此物?” “莫非姜女官也知道这纸?” 王诩急迫的看向卫姜,目光灼灼,似是要把对方吃掉。卫姜喃喃道: “纸?妾身并未听过此名。” 王诩哀叹一声。随即打消了这不切合实际的想法。 卫姜引着他向一侧走去。来到那书写的几案旁,女子拿起一只木匣,笑道: “此物名曰赫蹏,少有人知。” 紧接着,她将木匣打开。王诩瞬间两眼冒光。那匣子里竟然装着一叠纸。且厚度与色泽都比方才那半透明的纸张要好的多。卫姜看着他那吃惊的表情,确认对方见过此物。随后,将木匣放在王诩手中,说道: “妾身以为像诩司马这样的贵人是不会知晓这赫蹏的。此物并不多见,也就丝坊中人知晓而已。诩司马若是不嫌弃,便将此物收下。” 王诩抚摸着那光洁的纸张,热泪盈眶的说道: “不嫌弃。不嫌弃。姜女官若还有这赫蹏,卫诩愿以重金购尽此物。” 心中呐喊: “这可是人类告别痔疮,走向文明的第一步。” 三个女子见王诩将那木匣视如珍宝竟揣在怀中,都不约而同的失笑出声。到得问清楚这纸张的由来,王诩觉得自己又被历史教科书欺骗了。 以木杵在水中捶打丝缕使其柔软后,残留的乳白色水浆其实就是制造纸张的水浆。人们用篾席打捞丝线后,久而久之篾席上会留有一些细小的纤维。当篾席被晒干后上面则会产生一层薄薄的东西,便是最原始的纸张,称之为赫蹏,又叫做绵纸。 其实造纸术已经出现了,只不过原材料过于昂贵且产量太少。加上纸张太薄,很容易被墨汁浸透而破掉。所以这时的纸张多用于包裹东西,而不是书写。五百年后,蔡伦以廉价的木、麻纤维取代了昂贵的丝纤维所以纸才会被广泛普及。 正如王诩在幻境之中听到的智慧理论。发明创造只是无数次的碰撞后所产生的结果,与智慧无关。把握顶端资源的人们才有碰撞的机会。纸的出现便是如此。若非丝织品太过珍贵,谁又会费这气力去尝试捶打那些边角料呢? 青丝坊的正堂内,美酒佳肴摆满了五张木案。小桃跪坐在主位上,拿着一只小瓷瓶将白色的粉末倒入酒樽之中。随后,轻轻的摇晃起来。卫申站在她身侧,有些忧虑的问道: “你将这毒药混在酒中,万一他毒发了。我们可脱不了干系。” 小桃放下酒樽,偏头冲着卫申鬼魅一笑。而后拿起那瓷瓶轻轻一抛,卫申赶忙伸手接住,拧开瓶塞在鼻前嗅了嗅。这时,小桃笑道: “呵呵。申大哥。这是春药。” 卫申一慌,瓶子差点脱手。他狐疑的看向女子,道: “春药?” 小桃从腰带内掏出一枚白色的药丸,捏在指尖,冲着卫申挥了挥似是逗弄般说道: “毒药在这里。待他神志不清时,我便亲口喂他吃下。” 说完,脸上泛起一抹红霞。卫申一僵,急忙道: “你这般行事,未免太过儿戏。他可还带了两个女子呢。我若所料不错,那高个的女子便是卫诩之妻。” 小桃继续打趣: “呦!这都能瞧得出来。申大哥不怕姐姐拈酸呷醋嘛。” 卫申有些急了。 “你胡说些什么?那女子步履轻盈,小腹微动,乃是练过吐纳之法的内家高手。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若在她面前与其夫缓啮其舌,当心被割了舌头。” 小桃不为所动。轻拍着胸脯,感觉被恶心到了。 “申大哥。你真恶心。看人家小腹。难怪姐姐不喜欢你呢。缓啮其舌...莫非你也与姐姐在房中这般?” 这时的夫妻是不会接吻的。男子顶多敢与小妾做这些事情。对于正妻则是彼此尊重。 卫申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旋即羞怒道: “你这丫头。卫姜乃我之妻。夫妻相敬如宾,自不会这般。你年纪尚小。将来还要嫁人的。我只是担心你。大可不必如此。” 见卫申以姐夫的姿态来教训她。小桃颇为不爽。阴阳怪气的说道: “没看出来呀。你这五大三粗的军汉。居然这般疼姐姐。你可是卫人呐。私通敌国,反叛国家,这罪名可不小。万一事情败露了,怕是要剥皮拆骨。你就不后悔吗?” 小桃不喜欢这人,毕竟卫申的长相差强人意。姐姐与他在一起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加之,她们是越女又是间人。若非对方贪图姐姐的美色,又岂会舍弃自己的国家来帮她们做事。 女子的言语甚是恶毒专挑卫申的软肋下手。卫申能感受的到小桃内心对他的抵触。 他自幼孤苦,投身军伍亦是为了生存而无奈的选择。十五岁从军,由于孤身一人也无牵无挂,作战时卫申悍勇异常。十年便从士伍做到了卒长,并获得了士大夫的爵位。在旁人眼中也算是事业有成。 后来官府分下了田地、宅院、仆役。卫申不会打理,更没时间回家。他也想过娶妻生子。可看上眼的,人家姑娘却嫌弃他的长相。 卫申认为长相是爹娘给的,埋怨也没有用。若是真娶妻生子了,哪儿天战死了还连累家人。于是,将家产全部变卖,觉得花天酒地才符合他这样的单身贵族。 谁料,他有贼心没贼胆。第一次进女闾就落荒而逃。这事在青丝坊传的沸沸扬扬。后来,卫申鼓起勇气打算找回面子,再次来到了青丝坊。女官卫姜觉得此人有趣,便规劝他不要再来。 第96章 鸿门宴 卫申对这妖娆的女子一见钟情。俗话说娶妻娶贤,纳妾纳色。他觉得就凭这女人劝他不要沉迷女色就足够贤惠了。若是鱼和熊掌可以兼得,那才是人生赢家。后来为了多见卫姜,他便去的更勤快了。常在女闾中吃些酒食等对方来劝。 一来二去,两人也彼此熟知。让卫申意外的是女子居然比他年长一岁。长相标致还是女官,竟未嫁人。按照卫国的法令,女子二十以后就不能嫁人了。所以卫姜才会不顾及名声成为女闾的女官,也没有因自己的样貌被权贵纳为妾室。 卫申得知后,欣喜若狂。他才不介意对方的年纪,于是向女子求亲。卫姜被其举动所感。毕竟,在这时代娶大龄剩女是犯罪,卫申只有拿自己的官爵来抵罪,才能抱得美人。卫申的想法比较单纯,再过五年,他就三十了,不娶妻也没机会,更何况能遇上个无可挑剔的女子那是福气。 卫姜虽是感动,但没有同意。在这年头,官爵是社会地位也是生存的保障。苦劝了几次后,她向卫申坦白了自己越女间人的身份。女子言明办完豫让交代的事后,就会带着他去晋国成婚。 如今,她也不在乎夫妻名分。没必要去官府登记版籍而因此获罪。卫姜虽然以盘发的方式来表明自己甘愿嫁给卫申,但二人仍是无名无实的夫妻。 在小桃看来,他们二人只是单方面的利用关系。等到事情结束后,姐姐会一脚踢开这所谓的姐夫去寻豫让。他们才是相伴一生的良配。 然而,卫申从始至终都没有觉得卫姜以感情在利用他。当初素不相识的女子会好心规劝其不要沉沦女色,这便是最好的证明。后来,向他表明真实的身份则是以命相托。卫申若是有歹心想要不择手段的得到女子,大可以去揭发其间人的身份。可他没有这么做。 日子相处久了。卫申的心境渐渐的发生了变化。起初,看到对方便是如痴如醉,分开后又是魂牵梦绕。后来则是平静,迷茫,感伤,心痛... 女子在人前搔首弄姿,故作媚态。整日迎合着那些权贵,游刃有余的穿行其中,把他们玩弄于鼓掌。同时又兼顾着女闾的生意,打理的井井有条。坊中皆是些身份卑贱的女奴。她虽对其多有苛责,但事实上在帮助这些女子脱离悲惨的境遇。然而,做了这些事情,真能看懂看清之人,却没有几个。完成间人的任务。扮演好大姐的角色,照顾小桃诸人做到姐妹情深。 这一切卫申都看在眼中。偶尔在闲暇时,二人见面,女子总会无意间流露出疲倦与放松的感觉。卫申很庆幸在自己面前卫姜会卸下伪装,坦诚相见。被人依靠与需要的感觉真的很好。或许她的姐妹不懂,或许她的爱慕人亦是不懂,只要卫申懂就够了。 他只想做一件事情。将女子从这忙碌中,虚假中,忧虑中解脱出来。让她能依靠在自己的身旁,静静的睡上一会儿。她太累了。累得让卫申有些心疼。 为了这看似可笑的感情,卫申不惜背叛这个国家以及与之出生入死的同袍兄弟。他不禁笑了。黝黑的面庞上露出一抹白皙,委实难看。 “不后悔。大不了死在一起。” 声音不大,却是坚定不移。小桃冷哼一声: “哼!谁要和你死在一起。恶心。” 不久后,王诩等人来到了这里。等候多时的侍女将众人引入席间坐下,酒宴随即便开始了。王诩高坐堂上,看着几案上觥筹交错的酒具,许多他都不明用途。侍女见他尚未起筷,也不知其喜好。于是,将手中的长箸放在一旁,呆呆的望着他。 此刻,五名身着纱衣的女子迈着纤纤细步由偏厅行至堂中,四名青衣女子将一名粉衣女子围在正中。随后,长袖曼舞,丝竹之声随之而来。 这时代,击鼓敲钟之人倒是常见。然而,懂得抚琴与吹箫的乐师却是少见。王诩不由得环顾四周,在二楼看到了女乐师的倩影。心中大赞,不愧是烟花之地。音乐都是环绕立体声。 他看着那婀娜蹁跹的舞姿,千娇百媚的丽人,顿时觉得过去看过的表演都是司士府随便派人来应付一下的。王诩夹了几口菜大嚼起来,目不转睛的看着堂下。侍女见他毫不挑食,又将所有的菜品夹了少许置于盘中。 歌舞结束后,堂中的舞姬四散开来,陪侍诸人饮酒。那粉衣的女子来到王诩身侧拜伏于地,道: “大人!奴婢小桃与您酒糺。” 小桃准备完酒食后,便去换了衣着。这时的酒宴已经有了专门劝酒、陪酒的女子。当然还会陪人玩些行酒令一类的助兴游戏。 “小桃姑娘请起。” 小桃起身后,王诩这才瞧清对方的容貌。瓜子脸,眉宇间有着一分秀气。粉面桃腮,淡淡的脂粉却无法掩饰清纯可人的少女气息。属于姬元那种长相可爱的小丫头。 女子低着头,开始摆弄那些酒具。王诩终于明白酒爵为何有三条腿了。原来是方便在炭火中温酒的,而非方便立在桌面上。 小桃将青铜壶内注满水,而后夹起温好的酒爵置于壶中。娴熟的动作,复杂的流程,令得王诩大感饮酒乃风雅之事,与孙武那种玩命式的低俗喝法有着天渊之别。 他看得出神,却不知卫姜早已走到他面前。女子手中拿着一只锦盒,躬身说道: “此物请大人笑纳。” 随后,她将那盒子打开,里面装着一枚白色的药丸。 “此丹名曰玉蚕丸,有轻身益气,不老延年之功效。若非封城,大人亦是无缘见得此物。” 王诩拿起那丹药,看了看,疑惑的问道: “噢?这是为何?” 他才不相信真有长生不老的丹药呢。顶多算是保健品。话说,这时的方士最喜欢用水银炼丹。吃了会不会中毒尚不得知。 卫姜浅浅一笑,从桌案上拿起一爵温好的酒。而后冲着小桃使了个眼色,解释道: “此丹炼成后,若七日内不服用便会色衰而失去药力。” 王诩听得有些懵。他对丹药没兴趣,倒是好奇古人是怎么衡量药物的保质期的。迷惑之际,卫姜将手中的酒爵递到王诩面前。王诩接过那酒爵,一手执杯,一手拿药。大有就着美酒喝药的奇怪感觉。 卫姜则面带微笑的看着他。好似慈爱的母亲监督孩子吃药。王诩犹豫起来,这时姬元的声音传了过来。 “诩大人!这可是进献公室之物。你能吃到,可要感激晋人了。” 他偏头看去,只见姬元将那药丸丢入小嘴中,喝了口酒。而后,囫囵的对着阿季说道: “阿季姐姐!快吃,快吃。这是好东西。” 卫姜颇为惊讶,回头看向姬元。 “噢?妹妹竟识得此物?” 女孩咽下口中的东西,满足的“啊”了一声。 “当然了。谁不知道君上的宠姬便是服此丹养颜驻容的。” “想必妹妹也是生在富贵人家。知晓此物的人可不多呀。” 卫姜立时对姬元产生了兴趣,不住的吹捧女孩。女子背对着王诩,将其挡得严严实实。王诩心忧阿季,不愿妻子服食丹药,只得偏过身子。 他过去只是听说古人喜欢用水银炼丹,却不知这是为何。请教过李沧后,才明白古人的单纯。值钱的东西就是好东西。他们对金属有着似乎于狂热的追求与执着。不单单是吃水银,只要是能被熔炼的金属都视如珍宝。 瞧见阿季将那药丸放在鼻前嗅了又嗅,而后拿在手中仔细的验看,摆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王诩这才安下心来。想必阿季懂医,知道水银对人体的危害。 随后,少女迅捷的吞药动作让他哑口无言。他竟然忽略了阿季是庸医的事实。当诸人重新将目光汇聚在王诩身上时,他咬了咬牙,无奈的将那药丸也吞了下去。 想来那些求仙问道的君王连续吃了几年的水银才会暴毙。他只是吃一枚也不至于立时要了自己的小命。 心中的悲苦写在脸上,从犹豫到服药,陪侍在一旁的小桃看着王诩赴死般的表情,紧张的瑟瑟发抖。 王诩看女子穿得单薄,娇躯微颤,于是从那壶中拿了一爵温好的酒。 “姑娘!你很冷吗?要不喝爵热酒,暖暖身子。” “谢大人赐酒。” 小桃惊魂未定,接过酒爵一饮而尽。少年方才的表情让她误以为药丸藏毒被其看穿。当饮下那爵酒后,她颤得则更厉害了。 小桃来陪酒自然是做好了准备。她刻意将下过春药的酒与正常的酒分开置于壶中的温水里。谁知一时不妨,竟喝错了酒。女子此刻的心情与王诩一样。希望喝一杯没有太大的反应。 随后,两人便玩起了游戏。这时可没有吟诗作对的风雅。人多呢,便是投壶。人少呢,则是划拳。若是掷色子,打麻将王诩倒是自信满满,可划拳则一窍不通。结果便是各种输,酒一杯杯下肚。 喝酒的面不改色,不喝酒的面红过耳。王诩输得怀疑人生,小桃忍得痛不欲生。到得喝了十几爵酒,王诩微微有些醉意且肚子涨得厉害。笑道: “不能再喝了。不然一会儿吐了。辜负了姜女官的盛情,那就太失礼了。” 小桃浑身燥热,额前满是汗珠。 她甚是疑惑,对方喝了这么多,居然还没有反应。期盼着王诩赶紧失态,被老婆揪着耳朵,拎回家去。 她努力地挤出个笑容,道: “大人可舍不得呢。玉蚕丸乃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宝贝。” 王诩一脸苦笑,自嘲道: “这宝贝我可无福消受。” 小桃转着滴溜溜的眼睛,随即一抹狡黠从嘴角掠过。迷不倒他,就灌倒他。女子欣然笑道: “大人猜猜,这药为何会在坊中炼制?倘若猜不出来便罚酒三爵。” 王诩饶有兴致的猜道: “莫非此处有位了不得的方士?” “非也。此物需以蚕蛹晾晒后研磨成粉方可炼制,而这蚕蛹需是百里挑一且破茧前的蚕蛹方可入药。周公言梦遇蚕飞破茧为大吉之兆。这玉蚕丸便是取自其中之吉意。大人输了,罚酒。” 王诩只觉胃里一阵翻腾。他居然吃了虫子,或许还是几十只的精华。于是,干呕起来。 “呕...” 小桃花容失色,关切道: “大人!您怎么了?” 王诩捂着嘴,站起身来向偏厅疾步而走。此时,姬元正玩的乐不可支,狂灌两个陪酒的侍女。女孩瞄了王诩一眼,对身旁的侍女笑道: “你们看!诩司马都喝吐了。尔等再不加把劲,我可要换人啦。再来,再来。” 那负责布菜的侍女根本不会行酒令。每次输了都是她喝。一旁陪酒的侍女想使劲也使不出来。 王诩前脚离开,那粉衣的女子后脚便追了上去。姬元隐隐瞧见那女子脸颊绯红,且走路的样子甚是奇怪。女孩不由得向对面望去。阿季正埋头吃饭,侍女夹菜的速度完全跟不上阿季吃饭的速度。几案上的酒具基本是纹丝不动。姬元不禁有些担心。 另一侧,王诩在庭院中扶着廊柱吐得七荤八素。他最怕虫子。吃虫子则更是难以接受。他一边抠着舌头,一边努力的呕吐。誓要把那玉蚕丸从胃里吐出来。 小桃心情复杂的站在他身旁。女子香汗淋漓,整张脸红彤彤的,似个苹果。先前她只是与卫申说笑,定然不会以嘴喂王诩服毒。卫姜早有安排。她下春药也只是为了让王诩酒后失态,令其早些离开。可是眼下万一那毒药被他吐了出来。自己这替补岂不是真要上场了。想到这里,小桃心中万分悲凉。 她一咬银牙道: “奴婢去准备些温水,服侍大人洗漱。” 王诩晕晕乎乎的回道: “呕...有劳姑娘了。” 不久后,小桃搀扶着他回到了偏厅。王诩净面过后,便开始漱口。小桃很是机灵,每次都递给他一爵温水。由于酒爵很小,漱口显得十分麻烦。王诩仰起头,发出呜啦啦的声响,随后将嘴巴里的秽物吐到旁边的铜盆中。 反复了三次。小桃奉上了第四爵温水,见王诩接过酒爵昂起头,将水含在口中时,女子猛地伸出手在王诩的腰间抓了一把。 第97章 冤家 猝不及防之下,王诩被呛到了。口中的水不禁吞咽下肚。他皱了皱眉,看向小桃,随后笑道: “姑娘有心了。” 小桃收回小手,喃喃道: “大人口中乏味,奴婢斗胆加了些酸梅在水中。冒犯了大人,还请恕罪。” 说着她便拜伏于地。王诩托起小桃的手臂,笑道: “怎么会呢?不过这梅子似乎是坏了。有些苦,像是在嚼蜡,还有点淡淡的核桃味。奇怪。” 小桃一惊,抬头向他看去。只见王诩鼓起的腮帮,微微颤动了几下,像是在咀嚼着什么。小桃娇躯微颤,满脸的红霞瞬间化作惨白,急急拜倒在地。 “奴婢该死。大人恕罪,快些吐出来吧。” 王诩扶起女子,将口中的梅肉吞了下去。咂了咂嘴,道: “味道还不错。核桃味的梅干,我还是头一次尝到。” 小桃颤颤巍巍的弓着身子。她笃定王诩是把毒药嚼碎了。万一对方死在这里,她这替补可就帮倒忙了。惴惴不安之时,身后传来责问的声音。 “卫诩!你干什么呢?” 王诩偏头一看。姬元正从偏厅的侧门向他走来。王诩疑惑道: “没干什么啊。” “没干什么?那你抓人家手干嘛?” 王诩低头一看,自己果真是抓着女子的手腕。他身子一抖,赶忙缩回手去。此时,小桃早已惊吓过度,失去了王诩的搀扶随即瘫软在地上。而她的动作,明显是让姬元误会的更深了。 王诩挥着手,解释道: “不是你想的那样。” 姬元一脸的不信,冷冷道: “哼!你就是看人家长得漂亮,所以才故意溜出来调戏人家的吧?” “胡说八道。我方才是多饮了几爵酒,身体不适。这位姑娘才好心过来照顾我的,没你想得那般龌龊!” 姬元哦了一声,咄咄逼问着。 “好心照顾啊?你看看这婢女的脸,都红成什么样子了?还敢说你不是起了色心?” 那瘫倒在地上的女子确实脸红的离谱。王诩依稀记得对方只喝了一杯酒。此时竟有些语塞。姬元又道: “你莫不是惧怕阿季姐姐,所以背着她...嘿嘿。没看出来啊卫诩。平日里一本正经的。事实上,是个伪君子,禽兽。” “幼稚。懒得理你。” 王诩一甩袖袍,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姬元则跟在他身后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偏厅之中,独留小桃惶恐不安的目送二人的背影。 按道理说,见血封喉乃是异常凶猛的毒药。毒发只在须臾之间,可王诩吃了居然没事,还是在女子的面前,津津有味的咀嚼着。小桃有些错愕。莫非卫姜的毒药失去了药效?可同样加入春药的酒,她只是饮了一爵便有着欲火焚身的感觉,而那人连着喝下近一樽的酒仍是面不改色。这又如何解释呢?小桃凌乱了。感觉自己撞见了鬼。 到得酒宴结束,王诩抱着心爱的平底锅与一盒绵纸离开了女闾。阿季与姬元每人拿着两匹绸缎,喜笑颜开的跟在他身侧。三人走在大街上,一脸的满足。 见识到了真正的丝绸。一匹一金的天价,提花的缎子更是高达两金一匹。王诩不禁感慨自己的织坊只不过是低端市场的一股清流。而丝织品的高端暴利市场,他则难以染指,只有羡慕与眼红的份。 或许分封制的核心便是垄断顶端的资源。不然经过数百年的传承,土地被一代又一代的拆分,政府对地方的管控能力会变得十分脆弱。维持君主的统治地位,便只能不遗余力的加强武装力量,获取庞大的财力支持。女闾这样畸形的产业也就不足为奇了。 回到府内,王诩开始上吐下泻。他发誓那核桃味的梅干一定是坏了。自从来到这里两年,除了受伤,他似乎从未生过病。奇异的体质让他也有些不解。 到得正午,曹邑宰登门拜访。已经虚脱的王诩在阿季的搀扶下,来到了庭院。曹邑宰疑惑不解。在庭院待客,显然有些怠慢的意思。当看到王诩惨白的脸时,他忧心的说道: “卑下叨扰了。诩司马身体有恙且回房歇息。卑下改日再来。” “不怕曹邑宰笑话。卫诩腹泻不止,所以才挑选此处。怠慢了。” 王诩尴尬的说着,瞅了瞅影壁一侧的茅房。曹邑宰笑着点了点头。 “呵呵。卑下来得不是时候。诩司马莫要见怪。” 随后,他拱了拱手,表明来意。 “如今国城已失,君上又被晋人软禁。这戚城的赋税便不能交由司徒府,您说是吧?” “这是自然。若上交了,那便是资敌叛国。况且戚城被围,我等即便想交,也出不去呀。” 曹邑宰很是为难的说道: “正是如此。不过,城中有些坊肆乃是公室的生意。倘若悉数交到了公子舟手里,日后恐君上追究下来,对公子舟不利。” 这家伙果然精明。一方面,想假借围城之事打女闾的主意。另一方面,又把将来站队的难题抛给王诩来做选择。倘若表臣百司府接管了女闾,那便是支持姬舟公然与国主作对。 王诩不觉笑道: “在下看来,还是由邑宰府接管稳妥一些。无论将来形势如何,我等皆是效命于君上。” 曹邑宰何等精明。王诩的言外之意,他了然于胸。邑宰府听命于君上,无论将来谁做了国君,都需要邑宰府监管地方。 二人相视一笑,大有暗地分赃的感觉。 “那卑下便代为看管。等晋人撤走后,与诩司马再行商议。” “没问题。那日曹邑宰与晋人唇枪舌战,文采斐然,诸人无不敬仰。由曹邑宰打理公室生意乃是实至名归。” 一通马屁拍得曹邑宰痛快至极。他压低了声音,笑眯眯的说道: “姜女官告知卑下,封城后,青丝坊难以为继。如今有十数名美姬尚需安置。卑下明日便遣人送来府中。诩司马意下如何?” 王诩心中暗骂。这老混蛋自己敛财,怕他揭发便送来美女堵他的嘴。 “不妥吧?” 曹邑宰心急之下,大声说道: “有何不妥?如今封城。晋人围到几时,尚不得知。城中粮价一日三变,诩司马收下这些女子给她们口饭吃便是行了善事,又有何不妥呢?” 狐狸尾巴终于露了出来。曹邑宰是想借机掏空女闾积攒的财富。将来以战损上报,神不知鬼不觉。 如此清新脱俗的理由,听得王诩错愕不已。他不禁看了看阿季。少女浅浅一笑,说道: “大人收下吧。邑宰大人也是一番好意。” 阿季的笑容看上去不似作假。曹邑宰应声附和。随后,对着二人深施一礼便告辞离去。王诩示意妻子坐下,奇怪的打量着少女。 “阿季不会吃醋吗?” 阿季看着他,眼神中掠过一丝伤感,面上却仍挂着笑容。 “妾身为何要吃醋呢?子静姐姐亦是舞姬出身,与妾身侍奉良人之时,不也挺好的吗?” 王诩默默的低下了头。 “对不起。” 阿季轻轻的握了握他的手。手心的温热似是带着无尽的柔情将王诩内心的愧疚随之消融。少女柔声道: “是妾身的不是,与良人成亲一年了,妾身尚无所出,是该给良人娶一房妾室了。” 王诩握紧阿季的手,有些慌乱的说道: “你胡说些什么?我从未想过纳妾。有没有孩子无所谓。你告诉我,是不是元儿那丫头又在你面前胡说八道?” “没有。妾身自幼与良人在一起。或许是太熟悉了。良人才会对妾身相敬如宾,害怕妾身。如今做了良人的妻子,妾身已经很知足了。良人若是有心仪的女子,大可告诉妾身。” 或许是现代人的感情让阿季难以理解。王诩的百依百顺反倒是给了少女莫大的压力。尤其是夫君惧内的名声,每每被人提及,都像是对她的指责。上午在青丝坊偏厅发生的事情,姬元已经告知与她。阿季虽不相信王诩会做出那样的事情,但再次被姬元讥讽,令得少女不禁反思两人的感情是否出了问题。 过去二人生活在大山里,在那封闭的环境中,阿季无形中被王诩这现代人的逻辑思维以及生活方式影响着。她不会觉得彼此间与其他的夫妻有过多的区别。然而,融入到这个社会。阿季渐渐的发现,奇怪之人并非旁人,而是他们自己。 奇怪的衣服,亲昵的举动,百般的迁就以及不在乎子嗣传承的想法,都让他们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少女认为以王诩的才干将来位列三公六卿并非遥不可及的事情。倘若不做出些改变,或许自己会成为夫君将来的负累。 回忆起,他们成婚不久后,夫君在酒肆中抱着的白衣女子,以及今日姬元所说的那名被王诩调戏的美婢,这都让阿季觉得该放手了。她已有了正妻大妇的名分,将王诩让出一点点,分给别人。既能成全王诩,又可保全名声。或许是不错的选择。 阿季含情脉脉的看着他,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看得王诩心悸不已。他伸出手摸了摸少女的脑门。 “你...不舒服?” 少女笑而不语。王诩转了转贼溜溜的眼睛。 只有两种解释。要么那玉蚕丸中的水银让阿季变傻了。要么姬元那长舌妇又在颠倒是非。 此时,他肚子也不痛了,将阿季送回房中歇息,便借口公务繁忙溜去寻仇。姬元住在西厢,王诩穿过游廊来到正门外便是一脚。 “卫元!你滚出来。” 门未上锁,轻松被他踢开。于是,王诩凶神恶煞的冲进房中,正准备接着大骂,只觉眼前朦朦胧胧,仿佛进入了仙境。 屋中烟雾缭绕。一股烧焦的刺鼻味道迎面扑来。他轻咳了两声,急忙掩住口鼻,定睛一看。不远处,姬元正蹲在火塘边烧着什么东西。见他突然闯入,女孩慌张的将那冒烟的东西藏在身后,骂道: “卫诩!你这狗东西。谁让你进来的。” 王诩原本是想找她晦气的。不想,此情此景,心中的怒火愣是被烟雾呛了回去。随后,一阵沉闷的鼻音发出。 “你烧什么呢?不怕呛死你啊。” 说着,他急忙向门口行去,将窗户一一推开。 “本公子愿意烧什么,你管的着吗?” 王诩转过身来,不耐烦的说道: “是是是,我管不着。不过你若是把这屋子给烧了,可别殃及到邻居。” 姬元气冲冲的瞪着他,似是闻不到屋内的呛人的气味。 “你!这是我家。我愿意烧。你怕被殃及就搬出去好啦。” 此时,女孩身后有淡淡的白烟升起。王诩警惕的看着姬元,说道: “公子元何等豪气,区区一座府宅又岂会看在眼中?” 王诩的讥讽被姬元欣然接受,女孩傲气十足的说道: “那是。算就本公子把这戚城烧了又如何?” 王诩拍着手向女孩走去。他打算继续调侃,听对方吹牛,却闻到臭臭的味道。越是靠近女孩,那味道越发的浓郁。姬元似乎也嗅到了这奇怪的气味。两人不约而同的露出鄙夷的目光。姬元一脸嫌弃的说道: “你真恶心。居然放屁。” 王诩嘴巴一抽,怒道: “明明是你,竟还恶人先告状。” “卫诩!你不害臊。” 姬元丢下身后藏匿的东西,握紧小拳头便向王诩的胸口招呼起来。王诩一直捂着口鼻,憋闷不已。被姬元捶了两拳后,他不禁吸了一口气,感觉那臭味似曾相识,像是臭鸡蛋。 “坏蛋。你还不承认。” 姬元一边嚷嚷着,一边打他。王诩左躲右闪,这才看清女孩身后藏着的竟是一件衣服。那衣服在地上冒着浓浓的白烟,隐隐还有火苗窜动。 屋中弥漫着的白雾似乎就是那件燃烧的衣服冒出来的。气味如同烧纸一般。可那臭味又是从何而来? 王诩一把抓住姬元砸来的秀拳,刚好又握住了她的手腕。姬元像是条件反射般的身子一缩。每次被她抓住手腕总没好事。 “你这坏蛋又欺负我!” 王诩厉声道: “别动。” 姬元见他无耻的向自己靠了过来。心头一紧,瞪着眼睛,道: “你..你想干嘛?” 王诩高她一头,踮起脚向姬元身后看去。火苗自女孩的衣裙外的纱衣正慢慢的燃烧起来,更可怕的是一头及腰的长发同时被引燃了。那臭味便是丝织品与头发燃烧后发出的气味。 王诩猛地抓住姬元的双肩,急道: “快躺下。” 说着便去推她。姬元捂着胸口,向后退了一步,惊道: “卫诩你放肆!敢对本公子无礼?” 王诩面容扭曲,嘴角抽搐个不停,也不像之前那般急切了。 “你衣服着火了。要么躺下,要么等火烧起来,你自己看着办。” 第98章 重归于好 姬元闻声后,像只母鸡般扑闪着翅膀在原地又蹦又跳。王诩惊愕的看着女孩将那火苗越扇越大。他焦急的环视着四周,吼道: “白痴!快躺下,在地上打滚。” 见王诩跑了,女孩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 “救命啊!呜呜呜...” 王诩急忙冲进女孩的闺房。他眼疾手快,抄起一只铜壶,也顾不得里面有没有水,便向外面跑去。运气不错。满满的一壶。 来到姬元身边,一招醍醐灌顶,立时将女孩身上的火扑灭了。他也未多做理会,举步走向那仍在燃烧的衣物,抬起脚匆忙踩了起来。直至火苗与烟雾渐渐消散,王诩这才喘了口气。 看到姬元遭殃,他心中还是蛮爽的。谁叫这女孩动不动就破坏他与阿季之间的感情。不过,对方此时狼狈的模样,倒是令王诩没了这样的想法。毕竟还是个小孩子,虽然顽劣不堪,下手没轻没重,但是那伤心欲绝的哭声委实听得可怜。 再怎么样,她也是姬兰的亲妹妹。放着不管,王诩心中难安。于是,向女孩走了过去。 姬元此时正坐在地上,抓着自己的长发。发梢的一端烧掉了寸许来长,头发油腻且湿漉漉的黏在一起。水珠仍顺着那笔直垂落的发丝浸湿了女孩青色的纱衣。姬元嘤嘤啜泣,王诩安慰道: “别哭了。快去换件衣服,小心着凉。” 小姑娘哇的一声,扑到王诩的怀里,攥紧拳头死命得打他。 “我以为你不管我了。呜呜...坏蛋。打死你...打死你...” 王诩敞开双手,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姬元的拳头渐渐停了下来,哽咽的说道: “要不是你。我也不会来到这里受你欺负。坏蛋...” 好不容易对女孩有些耐心,听完了这句话,王诩将她推开,愤懑的说道: “你讲不讲道理。这与我有何关系?” 姬元哭的梨花带雨,抹着眼泪道: “就是你。若不是你在云梦给了我一袋钱,我也不会好奇跟过来。呜呜呜...若是不来,也不会被烧掉头发。都是你害的。” 一袋钱?王诩陡然想起在邑主府中从身后抱着他的小婢女。 “呃...那个小婢女原来是你啊?” 随后,偏过头看了看那烧得面目全非的衣物。似乎是他遗留在邑主府的衣袍。 姬元轻声哽咽,委屈的说道: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帮助那小婢女。你明明就不认识他。可遇到我,总是不理不睬的,还欺负人家。” 天地良心,被欺负的永远是自己。王诩想想,无奈的叹了口气。 “你若是乖乖的,我自然也对你好。想想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也相处的很好吗?后来,我的好友为了救我而死。你却要为那牵连之人开脱。我岂会不生气?” 姬元命人打听过。知道那死了的女子是王诩的婢女。此时,听对方称其为好友,女孩似乎是明白了他帮助下人的举动。或许是出自怜悯。姬元见他落寞的看着自己,心中酸涩,哭声戛然而止。女孩喃喃道: “卫诩...对不起...我知道错了。今后再也不惹你生气了。” 王诩勉强挤出个笑容,道: “好啦!事情都过去了。快去换件衣服。” 话说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就是这般没心没肺,喜怒无常。姬元嘻嘻一笑,向卧房行去。王诩赶忙向屋外退去。刚走到门口却被女孩叫住了。 “你别走。等着我。” 他倒是没听姬元的话。担心留下来会有损女孩的清誉。于是,王诩径直出了门,将房门掩好后,回到了正房。取了些东西在一刻钟后,他又回到了这里。 此时,姬元早已换了身淡蓝色的裙衫,正坐在一口暗红色的木箱上,气鼓鼓的向门外张望。女孩清纯可爱,鼓着小脸,头发盘作一团,见王诩走来,她站起身嗔怒道: “不是说好让你等着吗?你怎么走了?言而无信。” 王诩笑笑,他似乎没答应过姬元在此等候。到得他行至女孩面前,姬元又重新换上了一副笑脸。她将那木箱打开,笑道: “这是我父君的战甲。我特意从云梦带来送你的。” 女孩随即将那金光闪闪的甲衣从箱子中拿了出来。在王诩面前一展,似乎挺重的。姬元的小手不禁抖动起来。 这时的皮革属于半成品,编甲的技术也不发达。一般的皮甲是以八块甲叶编缀而成。胸口与背部皆是一个“田”字。穿在身上,高高怂起的肩头既奇怪又臃肿。而这件战甲竟是六十四块甲叶编缀而成,完全是沿袭了晋人复合甲的工艺。 不仅如此,甲叶之上还镶嵌了虎形铜饰。当然这老虎图案不是影视剧中看到的虎头模样,而是迷你版的虎符且每只老虎都长有翅膀。这是卫人的蛟龙图腾,如诸侯的蛟龙旗帜一般。铜饰与甲叶都以丝线固定,针脚密实。那金灿灿的青铜在阳光下一照,别提有多乍眼了。 王诩不禁恶趣味的想着。国君穿这么一身贵气逼人的甲胄在战场上溜达一圈。那拉仇恨的效果不言而喻。明摆着头顶四个大字“向我开火”。难怪卫国权利频频更迭,怕是与这战甲也有半分关系。 王诩可不想当靶子,连忙推辞,道: “这战甲太贵重了。还是送给你哥哥吧。他比我更需要。” 姬元瞥了他一眼,将那堪比艺术品的甲胄往王诩怀中一推。 “我哥哥才不需要呢。他将来做了国君,自有人替他打仗。你快试试嘛。” 女孩还挺聪明的。似乎明白这拉风的战甲能起到的作用。在她看来,眼下打仗的事由自己的叔父全权代劳,而王诩这管后勤的装装样子耍耍帅也就罢了。 姬元见他无动于衷,揪着自己的头发,撇嘴道: “人家头发都被你烧掉了也没说什么。你还这般扭捏。是不打算与我和好了吗?” 王诩郑重道: “这是你父君留下的,你送给我,你姐姐知道吗?” “这是父君给元儿的。我愿意送谁就送谁。姐姐那么疼我,又赏识你,放心!她断不会阻拦的。” 见王诩皱了皱眉,姬元撒娇道: “好嘛!试试嘛。元儿帮你披甲。” 王诩心想,姑且收下,待到战事结束后,将战甲归还给姬兰。这毕竟是人家父亲留下的遗物。且不论贵重与否,所代表的意义不同。 穿好那战甲后,王诩就一个感觉——怪。一身文质彬彬的士人长袍扣上个金光灿灿的龟壳。这巨大的反差,怎么看都觉得奇怪。 姬元目放异彩,道: “真不赖。这才像个少年将军嘛。” 王诩翻了个白眼。古人的审美观果真与现代人不同。他印象中的武将一身劲装,清爽干练。哪儿有现在这般,袖袍敞开像个花蝴蝶似的。 “如你所愿,我现在可以脱下这龟壳了吧?” 姬元忍俊不禁的笑了出来。 “卫诩!你太有趣了。别说,还真的挺像。” 与女孩闹腾了一会儿后,他脱掉了战甲。随后,指着那暗红色的木箱,道: “坐下。” 姬元看了他一眼,乖乖的坐在那箱子上。王诩走到女孩身后,随手一扬,抽掉了姬元头上的发簪。湿润且乌亮的长发随即垂落。随后,喀嚓喀嚓的声响自姬元身后传来。 姬元回过头,看到王诩手中拿着一把剪刀与木梳。原来他方才离开是去拿东西了。女孩扑闪着大眼睛,嘟着嘴,慌张道: “你拿这剪羊毛的东西做甚?” 女孩识得此物。昔日王诩来戚城易剑时,便发明了这剪刀用来剪除羊毛。王诩笑道: “当然是给你这小羊羔修剪下羊毛了。” 见他揽起自己的头发,姬元紧张道: “你别乱来。栉薙(理发)是用剃刀,你懂不懂呀?” 这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孝道儒家思想尚未形成。加之,商朝时期,贵族流行剪发束辫。大周贵族虽改变了商朝的发饰,但仍延续了理发的遗风。真正将剪发作为职业的朝代是从清朝开始,在这之前没有专业的剃头匠。 王诩摁着女孩的脑袋,冷笑道: “别动。我的手艺可是很好的。” 喀嚓!喀嚓!那已经被烧得油亮且干硬的发梢在少年娴熟的动作下,簌簌掉落。姬元低着头聆听着那清脆而有节奏的声响,痴痴的发起呆来。 午后明媚的阳光自门外射入,清风拂面的凉爽,偶尔婉转的鸟鸣,似乎都预示着春天即将到来。 不久后,那喀嚓声停止。姬元回过神来,拍了拍散落在裙摆上的碎发,喃喃道: “你真的好奇怪。好像什么都懂,又好像什么都不懂。” “呵呵。你不是一直说我是个怪人嘛。怪人就该有怪人的样子。好了。去照照镜子,看看我这怪人的手艺如何?” 姬元轻轻的点头。随后,跑进闺房,待了许久。王诩唤来下人帮女孩整理房间。到得姬元从房中出来,头顶两个不规则的总角小辫。一个密实,一个蓬松,看得王诩哭笑不得。他从袖袍中掏出两枚铜钱,问女孩要了根束发的丝带,说道: “看好了。以后束发这么做。头发便不会松了。” 王诩将那丝带对折,然后把两端系在一起,又将铜钱绑在两条平行的丝带两头。伸出两根手指,缠绕了几圈后,将铜钱扣在那丝带中。手指便被牢牢地箍在了一起。 随后,他摸了摸姬元的脑袋,把自制的发带给了女孩。 “当然了。用珍珠缀在两边更好看些。” 姬元拿着那发带,开心不已。不久后,脸上泛起一抹桃红,细弱蚊蝇的说道: “诩大哥!谢谢。” 这刁蛮的丫头难得这般乖巧,居然喊他一声“大哥”。王诩一怔。他虽是处事老成,但骨子里仍是童心未泯的小孩。两人自相识至今一直拌嘴打闹,其实在这无聊的时代也蛮有趣的。他倒是不介意认个小妹妹与她一起胡闹。 “既然叫我一声大哥,你这妹妹卫诩便认下了。以后可要听我的话。不可再任意妄为了。” 女孩小脸粉嘟嘟的,看着他点头应诺。 “嗯。元儿都听诩大哥的。” 王诩瞬间原形毕露,咧嘴笑道: “呵呵。其实啊!我们是一类人,都喜欢玩。不过,大哥比你会玩。走走走,带你去见识些好东西。” 姬元本来还有些羞涩,听他这么一说。瞬间把王诩视若姐妹。女孩没想到两人志趣相投,更没想到这文质彬彬的少年,在人前老成的模样都是装的。 她屁颠屁颠的跟着王诩跑到了厨房。王诩偷偷掩好门窗。那贼兮兮的模样简直太对姬元的胃口了。随后,王诩流着口水从一只藏好的陶罐中取出一大块肥肉。他拎着肉在姬元面前晃了晃,说道: “你闻闻,应该没坏吧?” 姬元还以为大哥要带她干什么惊天的坏事。居然是偷肉,还是在自家的厨房,顿时没了兴趣。女孩失望道: “元儿又不下庖厨,怎么知道?这猪肉有什么好闻的。” 王诩嗅了嗅,笑得甚是奸诈。 “嘿嘿。猪肉?你太不识货了。这是牛肉。” 姬元一惊,疑惑道: “牛肉?诩大哥。你要做什么?” “废话!当然是带你吃牛肉了。还能干嘛?” 刺激。真是太刺激了。姬元虽说也吃过牛肉,但那些都是胙肉,且只有一点点,都是风干的。这家伙拿的这块牛肉,少说也有五六斤,居然还是新鲜的。这种暗自触犯律法,还是大逆不道的那种让女孩心痒不已。 “你好大胆。竟然私自宰牛。嘿嘿。怎么不叫上我呢?” 王诩鄙视的看着女孩。 “你想什么呢。这牛肉是两日前祭祀时,我偷来的。拜你所赐。” 姬元哦了一声,坏笑道: “下次偷肉的时候,带上我,好不好嘛?” 王诩甚是无语。他也想呀,可是下次谁还敢再用太牢祭祀? 抱着不浪费的态度,王诩把那牛肉切片,切丁,切块。随后拿出利器火斗,向姬元小妹展示了自己高超的厨艺。就在女孩惊愕且崇拜的目光下,完成了一桌全牛宴。什么红烧牛肉、水煮牛肉、牛肉串、煎牛排、炸肉丸、牛肉饼等等等等。看得姬元直流口水。 到得申时,王诩、姬元、阿季三人坐在庭院中,享受着悠闲的午后时光,肆无忌惮的吃着牛肉。这刺激而又幸福的感觉,让那刁蛮的女孩沉醉其中。她仿佛在王诩与阿季的身上感受到了童年时久违的亲情。 姬元默默的看了二人良久。或许围困在戚城的日子,会是女孩这一生最美好的回忆。她憧憬着未来,静静的感受着当下所拥有得一切。 第99章 黑白 第二日卯时初刻,晋军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行动。示警的钟声如期而至,从睡梦中惊醒的王诩如昨日般急匆匆的赶到了东城楼。 晋人太坏了。总是踩着饭点搞突然袭击。害得人,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好。王诩带着恐怖的起床气,挤过人群向城下望去。 借着晨曦微白的光亮,远处的晋军正热火朝天的忙碌着。挑土的士卒往返于会盟台下,密集的红点似是串连成一条红绳将戚城圈在其中。 那圆圈会在今日缩小吗?他们会攻城吗? 城头上聚集的北戍军将领都是这般想着。诸人的面色倒不似往日那般凝重,而是等待的有些不耐烦了。 早晚是要交战的。能早一天摸清晋人的实力,对于守城便多了一分把握。 王诩比谁都想先了解清楚晋军的攻城套路。虽说兵事交由大司马负责,但对方冲动的性子委实让他担心。只要确认过晋军是按部就班的攻城模式,他安下心来便置身事外,做个悠闲的甩手掌柜。 早起的暴躁情绪稍稍缓解后,王诩踮着脚向城楼内张望,试着找寻大司马的踪影。视线被门口处的五名军官阻挡。他定睛一看,那不正是北戍军中的五位师帅嘛。 到底发生了何等大事?四门的守将以及粮草的守备官都聚在这里? 王诩心中疑惑,于是,走了过去。隐约听到那些人在议论着什么。 “他娘的!这都挖了两日了,会盟台怎么还没倒呢?” “呵呵。你当我卫人的会盟台是个土台吗?想当年修筑会盟台时,光木料便用去了数千根。不然几年风吹雨淋的,早就坍塌了。” 那说话之人正是守卫粮草的厉师帅。对方年过四旬,老成持重,乃是卫申的顶头上司。见王诩走来,厉师帅抱拳一礼。周围拥挤不堪,王诩做了个抱拳动作,便饶有兴致的问道: “这么说厉师帅当年有幸参与过会盟台的修筑?” 厉师帅面露得意之色,笑道: “呵呵。诩司马别看这会盟台只有区区四百步。当年为了将其筑起,可足足堆了一里之地的土方,不亚于营造一座城野。想把它挖倒,三条壕沟可是不够的。” 王诩心生好奇,皱起眉道: “会盟台既然以土木营造,晋人为何不就地取土填埋壕沟?这倒是奇怪了。” 其中一人慷锵有力的回道: “晋人是想破坏会盟台打击我军民坚守之决心,动摇我军心士气。” 话虽是有些道理,但于战争而言,委实牵强。晋人占据地利,可居高临下俯视战局。这样的风水宝地,单纯为了泄愤而拆除,未免目光短浅了些。 王诩想想,猜道: “莫非晋人是想起出会盟台中的木料?” 转而吸了口气,又道: “嘶!不对呀。那木料少说也埋了十几年,怕是早已腐朽。” 那四门的守将,有人不以为然的笑着,有人若有所思的琢磨着。厉师帅道: “倒是有可能。那些木料皆是制造棺椁的杉木,上了土漆。埋在地下可保百年不腐。” 顺着王诩的猜测,立时有了新的结论。有人道: “哦?这么说来,晋人是因附近无木可取,这才挖了会盟台。呃...呵呵。” 几声干笑过后,声音戛然而止。诸人相互看了一眼,皆是沉默下来,似乎是顾及王诩的面子。 将方圆一里的树木砍伐殆尽,不正是王诩这始作俑者干的吗。 气氛陡然变得尴尬起来。王诩对刚才自己的揣测万般后悔。还好此时传令兵的大喊声转移了诸人的注意力。 “大司马有令。诸帅入帐议事。” 随后,连同王诩在内的三十一位北戍军高级将领进入了城楼。姬章盔明甲亮,立于堂中央。一手摁着腰间的佩剑,声如洪钟的说道: “大战将近,晋人日日卯时填壕。老夫若所料非虚,此乃晋人疲兵之计。攻城便在今明两日。” 平日不正经的大将军此刻却是威风凛凛,严肃异常。他扫视了诸人一眼,又道: “唯恐士卒疲惫,遭晋人偷袭而力有不逮。从今日起,一师五旅,分两班昼夜值守。白天一门三旅,夜间两旅。诸位师帅需甲不离身,亲自登城布防。到得与晋人大战几回,探清对方的虚实,再行变动...” 片刻后,诸人随声附和。王诩赞许的点了点头。这时,东门的守将抱拳道: “大司马放心。卑下绝不懈怠。既然东城交由卑下防守,为主帅安危计,还请大司马坐镇少司马府,主持大局才是。” 王诩瞅了那负责东门值夜的师帅一眼。心中暗笑。 这货明明就是不想让姬章在城东指手画脚,居然还说得这般漂亮,为其安全考虑?得了吧。东门都让这老家伙给封死了。怕是晋人的冲车撞上一年,也撞不开城门。 姬章摆了摆手,道: “老夫自然会迁走帅帐,不过为了鞭策尔等。老夫每日会择一门巡防,战事将近,诸君万不可懈怠。” 看来老家伙能做上全国兵马大元帅的位置也是有几把刷子的。随机抽查的监管方法,亏他也能想得出来。想到这里,王诩的心也安了下来。 议事结束后,晋人也将第二道壕沟填埋完毕,如昨日那般撤回营中便没了动静。王诩与五位师帅缓缓走下城楼。诸人边走边议论着。 “按晋人这填法,明日能攻城就算是快的了。” “可不是嘛。大司马这般谨小慎微,怕是担心晋人今夜来袭吧?” 姬章的忧虑不无道理。晋人每日重复着同样的事情,久而久之会让己方养成固定的思维。万一晋人不安套路出牌,那吃亏的便是卫人了。 王诩也插不上嘴,静静的听着他们说道: “有何可担心的?填壕要一个时辰。晋人稍有异动,全城便会示警。想偷袭?当我北戍军都是国城那帮软脚虾吗?呵呵...” 似乎是这么个道理。倘若第三条壕沟填不完,体积庞大的冲车便运不过来。晋人连攻城的器械都没有,士卒再怎么勇猛也爬不过戚城的高墙。 与诸人分别后,王诩回到了少司马府。跨过二院的垂花门,远远的就看到阿季与姬元在庭院中与一帮姹紫嫣红的婢女在说着什么。 此时,姬元正双手叉腰,趾高气昂的挺着小胸脯,别提有多叫嚣了。女孩严厉的话音带着丝丝稚气传了过来。 “你们听好了。此处是内宅,没有少司马夫人与我的允许谁都不得擅自闯入。若是让我瞧见了,非打断你们的腿不可。” “奴婢不敢。” 姬元话音刚来,那群婢女便纷纷拜伏于地。安坐在一旁的阿季,立时起身,揪着姬元的衣袖,劝道: “元儿!你莫要再吓唬他们了。” 姬元回过头,将阿季摁回到那软席上。大有帮少女出气的架势。王诩看得迷糊,驻足不前。只听姬元道: “姐姐!你若不对她们凶点,谁会把你这夫人放在眼里?” 姬元回过头,对着其中一名粉衣的女子勾了勾手,道: “那个谁。你过来。” 粉衣女子起身后,对着姬元躬身作揖,道: “奴婢小桃,拜见姑娘。” 姬元走到那女子身侧。而后,上下打量着对方绕行了一圈,厉声道: “尤其是你。若是让我再看到你与诩司马拉拉扯扯。我就把你的手砍下来。” 当看清那再次下拜的女子,竟是女闾中的小桃姑娘时,王诩这才忆起,曹邑宰昨日与他说的事情。 细细一数,竟然送来了十五名美姬。难怪各个打扮得花红柳绿。若是待到鸢飞草长之时,这满园的旖旎春色,着实赏心悦目,羡煞旁人。王诩不禁臆想起来。 “各位姐妹快快请起。元姑娘这么说,并非恶意。她也是为大家好,此处乃两位司马的居所,关系着戚城的安危。所以...没有允许万不可擅入。切记!” 阿季说着便将小桃从地上扶起。少女性情耿直,很容易就赢得了诸人对她的好感。加之姬元从旁不停的恐吓。那些女子似乎是别无选择,只得围聚在阿季身旁,聆听着她与姬元的教诲。 看到这一幕,王诩百感交集。 妻子记挂着他的安危,总是默默地付出,将自己全部的心思放在他身上。这份情谊不仅令他感动,同样也倍感压力。王诩不想阿季为了他而忽视了自己。毕竟,少女才十五岁,未来的路还很漫长。 有过一世情缘,王诩明白婚姻不是如胶似漆的缠绵,而是细水长流的经营。或许在阿季二十五岁,三十五岁的时候,对这份感情的付出以及心境上的变化都不会像当下这般强烈。他承认这份无微不至的关怀与少女的浓情蜜意,令他沉溺其中甚至忘乎所以。 然而,每当想起在另一个时空中,失去丈夫的妻子活在思念中垂垂老矣的景象,都让他觉得,当下的索取太过自私。 王诩驻足了良久,终究是没有上前与阿季打个招呼。他转过身,从一侧的游廊悄悄的绕回了正堂。看着案台上摆满的公文,王诩叹了口气。那些是先前他交代胥吏统计百姓家中余粮的记录。 看了许久,王诩仍是提不起半分工作的兴致。于是,从桌案的木匣中取出了几张绵纸。炭笔在洁白的纸张上草草勾勒了几笔。少女的身形轮廓便随之呈现出来。笔尖沙沙作响,先前在庭院里发生的一幕好似一张黑白照片被清晰的印在那绵纸之上。 上大学时,王诩本想做名艺术生,学习绘画。他认为文字的表达太过苍白,不如色彩斑斓的画卷来的真实。无奈国外的院校对于艺术生的学分要求太高。为了生计,他只能放弃,选修了时间宽松且好毕业的商科。 他很羡慕那些学艺术的人。觉得那样的人更懂得人生。王诩没有什么画功底子,只是偶尔打印些照片,学着临摹。也曾将女友的照片,临摹了几个月,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对方。 他不懂什么光影、布局或是人体构造之类的东西。只是将画画当做陶冶情操,宣泄感情的方式。由于这特殊的自学方法,使得王诩画出的画,注重实质更像是照片。虽没有什么意境与感情,但画得倒是有模有样。 时间悄无声息的流逝着,王诩埋头于案牍,近乎忘我的将脑中刻画的片段一一描绘在那纸张上。阿季偶尔路过,远远的看着他,停留一会儿。以为夫君在忙碌公务,不忍打扰便悄然离去了。 不知不觉已是未时将近,姬元蹦蹦跳跳的自大门处向这边走来。女孩笑靥如花,人未到,甜美的声音便先传了过来。 “诩大哥!饭食准备好啦。姐姐让元儿唤你过去。” 王诩抬起头,向门外看去。柔和的光线将庭院的景致映得一片桔红。他略带歉意的笑道: “再等一会儿,马上就好。” 姬元嘟起小嘴,埋怨道: “你这人啊。一点都不心疼姐姐。她在庖厨忙碌了一个时辰,你还不快点。” 王诩没有回应女孩的话,低着头在绵纸上匆匆画了几笔。随后,似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只见那幅画正是三人昨日吃饭时的情景。姬元来到他身侧,小口微张,惊讶道: “你...原来是在画画啊?姐姐说你在处理公务,还让元儿不要打扰你呢。” 本打算好好鄙视一下这家伙。片刻后,姬元看清那幅画卷,悬在口中的话硬生生的咽了下去。她居然也在画中,而且是手托香腮,乖巧的看着谈笑中的王诩与阿季。 这时,在丝绢上作画十分困难。那些所谓名流大家的画作,画风皆是飘逸且抽象。讲究的是意境深远。看上去飘忽不定,给人遐想的空间越大便是佳作。姬元出身宗室,自然也是见识过的这类抽象派的作品。 抽象瞬间变为写实,视觉上带来的冲击让女孩震撼不已。她见过镜中的自己,水中的自己,却从未见过画中的自己。姬元痴痴的看着活灵活现的自己。那幅画似是有魔力般令她回到了昨日午后的情景。 待到女孩回过神来,阿季正站在她身侧同样沉醉其中。姬元不禁向门外望去,庭院已是昏暗不堪。而这时的屋中也点亮了几盏油灯,她竟然毫无察觉。那白色的绵纸在灯火的映衬下变成了暖黄色,透着丝丝温馨,似乎更应景了。 不久后,王诩揉着酸涩的手腕,放下只剩半截的炭笔,终于将那幅画做完了。紧接着,他将四幅惟妙惟肖的画作,摊开在书案上。三人注视着那照片般的黑白画作,不由得回忆起到戚城后一同经历的往事。屋中静谧异常,三人皆是神往不已。 夕阳最后一抹余晖在天际边消失,光线渐渐暗淡。站在外院中的小桃眺望着西边袅袅升起的白烟。女子阴冷的笑容浮现在脸上,她回眸朝着高墙深院的内宅望去,冷哼道: “哼。终于可以离开这鬼地方了。” 第100章 戚城危机1 王诩、阿季、姬元皆是沉浸在那四幅惟妙惟肖的画作当中。这时,有女子急切的呼声自院外传来。 “奴婢有军情禀报,要面见大人。” “放肆!休要在此喧哗。若无传令牙璋皆不可入内。” 院外的吵闹声将三人从思绪中唤醒。姬元看着门外昏暗的天色,惊道: “呀!这都什么时辰了。姐姐让元儿唤你吃饭,却耽搁了这么久。诩大哥!都怪你。画什么画呢。” 话音刚落,却瞧见身旁的阿季,姬元立时露出窘迫的神情。 “姐姐...” 阿季甜甜一笑。 “无碍的。大人有此雅兴,妹妹看得入神,我亦不便打扰。” 随后,对着王诩俯身一礼,道: “妾身去将饭食热热,良人稍坐片刻。” 王诩站起身来,拉起阿季的小手,柔声道: “我与夫人同去。” “良人!君子远庖厨。您与妹妹在此等候便可。” 姬元看着两人情意浓浓的样子,嬉笑道: “诩大哥若是做了君子,那元儿往后就吃不到美味了。要我说,大家一起去。” 说罢,姬元便推搡着二人向屋外走去。两个女子都没有提及王诩为何会作画的事情。似乎是想将这份神秘放在饭后,作为今晚消磨时间的话题。 那四幅画静静的平铺在桌案上,记录了三人来到戚城后发生的事情。按照时间的顺序,第一幅描绘的是逆旅之中,三人在水井边,王诩与阿季抚慰惊魂未定的姬元。第二幅是参观女闾时,王诩拿到了火斗与绵纸。两个女子笑靥如花的在一旁看着那傻气的少年。第三幅则是三人一起违背礼法偷食牛肉时的情景。姬元痴痴的望着相敬如宾的二人,似是羡慕,又似享受这样的氛围。最后一幅则是两个女子对一众婢女训话时的情景。王诩躲在两人身后,露出会心的微笑。 三人自偏厅将已经冷掉的饭食端去厨房,路过垂花门时,瞧见小桃正与守门的侍卫争执。女子看到王诩立时推开侍卫,闯入院中。来到王诩面前,扑通一声便跪倒在地。 姬元厉声道: “你这贱婢,好大的胆子。莫不是忘了我与姐姐晌午叮嘱的事情。” 随后,女孩怒指小桃,冲着慌忙赶来的侍卫说道: “把她拖下去,关进柴房。没我的命令,谁都不准放她出来。” 小桃抱着王诩的腿,急忙说道: “大人!府外有位受伤的士卒来报。其言囤驻粮草之地遭遇歹人放火。奴婢觉得事情紧要,这才冒犯了大人,还望大人恕罪。” 王诩一惊。囤驻粮草的地方有云梦运来的油料。若真的被人放火,那后果不堪设想。不等他开口询问,就听姬元怒道: “放肆!军情要事什么时候轮到你这贱婢来管?若果真有紧急军情,自会有人禀报大司马。少司马总理城中政务,那些将帅又岂会报到这里?你再敢胡言,我命人打烂你的嘴。还不快放手。” 姬元说的极是。城中的兵事皆由大司马负责。即便是有军情要务,也只是向他通传一声而已,更不会派人向他求助。何况屯粮之地有重兵把守,倘若一师的人马都护卫不当,那这少司马府区区几百亲卫又起的了什么作用? 往常传令的军士都会携带传令牙璋入府,无人胆敢阻拦。若按小桃所言,无论是从哪儿一点来看,都不符合逻辑。王诩心头泛起一丝警觉,不禁疑惑的看向身下的女子。 小桃怯懦的松开手,一脸委屈的说道: “奴婢不敢。只是瞧见城西确有烟尘,那受伤的士卒满身血污,一时慌神这才斗胆闯入了内院。元姑娘恕罪。” 王诩向西边望去,天色虽是昏暗不堪,但确实能看到两处冒起的烟柱。狡黠的笑容自他嘴角一闪即逝。王诩扶起女子,目光紧紧盯着对方的美眸,柔声道: “小桃姑娘受委屈了。有劳你将那传令的士卒唤来。” 女子看着王诩,瞳孔微缩,心情十分复杂。面前的少年没有显露出她预料之中的神情。并且对方的手还在她娇嫩的手腕上轻捏了几下。 小桃一时间,竟不敢将手臂缩回去。她迷茫了片刻,点了点头道: “诺。” 王诩松开女子的手腕,看着对方转身向院外行去,他大声说道: “屯粮之地,乃我军命脉。尔等速去集结府中侍卫。” 他说着话,目光却是看向女子仓促轻移的莲步。须臾间的停顿,虽是细微,但已然暴露了她的目的。 黑暗悄无声息的降临。晋人的营地亮起悉数的灯火。每到这个时辰,晋卫双方就如往常般各自蜷缩在自己的小窝里。士卒们围聚在炭火旁,听那些有经验的老兵讲述些昔日战场上的故事。 微凉的风轻轻拂过城头。旌旗展开一角,随风摆动了几下,又无精打采的低垂下来。孤寂的火盆矗立在城头,通明的火光将城上照的清晰异常。守城的士卒们环抱着武器,屈膝坐在城垛下方。偶尔与身旁的袍泽低语几声,亦或是猫着腰透过垛口窥视一番晋人的动向。这样漫长的夜晚以及无聊的等待他们已然习惯。 静谧的夜色之下,东城楼却是热闹不已。城下停靠着几辆马车,一群士卒正搬运着帅帐中的陈设。木案,软席,各式各样的木架与兵器被一一搬下城去。 明日大司马便会巡视五处重要的屯兵之所。眼下是要将帅帐重新迁回少司马府。 六名军士摇摇晃晃的抬着一方铜案从城楼中走出,几人皆露出吃力的神色。行至城楼一侧的阶梯处,只听“咚”的一声,铜案重重的砸在地上,两块青砖随之碎裂开来。 此时,正与姬章俯视晋军营地的东门守将不禁喝骂道: “一帮废物。摔坏了大司马的帅案。老子扒了你们的皮。” 士卒们唯唯诺诺的拜倒在地,忙抱拳致歉道: “小人知罪。” 姬章偏过头,看向那边的士卒。随后,操着沙哑的嗓音,笑道: “尔等无恙便好。起来吧。” 下午的时候,姬章在此处与智错又相互辱骂了一个多时辰。此时的话音显得虚弱无力。似乎这声音令他也有些错愕,姬章恍惚了几秒后,看着那铜案,似是触景伤情般的哀叹道: “哎!这铜案乃出公所赐,跟着老夫三十余载,也不知还能用上几年。” 言语中透着些服老的意思。那守将忙恭维道: “谁人不知此案乃大帅荣升大司马时,先君所赐。便是这份殊荣,我卫国上下就无人能及。大帅乃国之柱石,外患未去,这军中案牍之事,少不了您来做主。” 这人倒是巧思,话语中将卫出公赠予姬章的铜案隐喻为案牍之事,更有先君托付之意。姬章听得老怀大慰,不免向对方说了些昔日作为少壮派受卫出公赏识的事情。然而,搬桌子的士卒却是面露难色,望着那陡峭的阶梯不知如何是好。 护卫在姬章身侧的卫戴,看到这情景皱起眉来。见大司马与那师帅聊的起劲,他也未敢打扰便径自走了过去。 卫戴受王诩之命保护姬章的安全。他虽是效命于姬兰,为其训练死士,但在北戍军中,卫戴仍有军职在身。上阵杀敌,保家卫国乃是军人的职责所在。比起做保镖,搞暗杀,他更喜欢明刀明枪的与敌人正面较量。 卫戴支开那帮士卒,搓了搓手,双手扣住案檐猛地直起腰身便将那五六百斤重的铜案举过于顶。随即周遭叫好声不断。 姬章与那守将闻声后,回过头向他看去。只见卫戴一人举着那铜案小心翼翼的踏着台阶向城下走去。两人夸赞了几句,不禁又提起些想当年他们如何如何了得的事迹。 到得二人回身再次看向晋军营地之时,皆是微蹙眉头,只觉哪儿里怪怪的。片刻后,姬章疑惑道: “方才晋人东寨可有灯火?” 守将若有所思的想了想,道: “有。” 姬章分明记得,刚才晋军的东营有十几处火光。只是盏茶的功夫,远处竟是漆黑一片。他不禁心头一惊。 “不好!晋人要攻城了。” 守将也是一惊。他扶着城墙探出脑袋,仔细注视着远处。姬章亦是同样的动作。可那漆黑的地方除了能看清营寨的轮廓,其余的什么也瞧不见。过了一阵子,两人不解的相互对望了一眼。似乎都想从对方的表情中看出些什么。 晋人第三条壕沟尚未填埋,如何攻城? 两人迷惑之际,有士卒大声疾呼: “快看!会盟台失火了。” 暗红色的光影将会盟台的轮廓清晰的勾勒出来。远处就像是一座背对着他们的巨大熔炉。会盟台的一侧到底发生了什么?诸人不禁小声议论起来。 姬章面色凝重,看着那暗红色的庞然大物,心中陡然不安起来。老人的耳朵微微的动了动。随后,大喝一声。 “肃静!” 沙哑而粗犷的声音贯穿夜空,周遭立时鸦雀无声。 姬章隐隐听到些微弱的声响自晋人的营地中传出。声音很小,却听得他头皮发麻。那是临死时绝望的悲鸣,凄厉而悲惨,像是被人堵住了嘴巴。 城墙上的诸人皆是竖起耳朵,仔细的聆听。大司马身侧的侍卫悄声道: “大司马!这是猪的嘶吼。” 姬章回头瞥了那侍卫一眼道: “你如何得知?” “小人的父亲乃一屠夫,杀猪时便是这般聒噪。小人自幼闻此声长大,一听便知。” 这时,会盟台下的火光越发的明亮。那暗红的颜色渐渐变成了橘红色,将晋军的半边营地染得一片火红。而营盘之中竟看不见一个人影,就连巡夜的士卒也没有。 姬章只觉事情蹊跷。他快步走到火盆旁,抄起一只燃烧的木柴便向城下扔去。微弱的火光仅仅照亮了十数米的距离,而那些伏在地上身着红色军服的晋人却是无处遁形。不远处,仍有士卒正悄无声息的穿过那尚未填埋的第三条壕沟。 双方皆是目瞪口呆。卫人想不通这帮晋人何以有胆夜袭?晋人更是想不通自己的主帅尚未攻破城门便让他们在此埋伏。 片刻后,城头上的卫军开始喝骂嘲笑起来。晋军的士卒如同鸵鸟一般,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假装对方没有看到自己。 姬章也被这一幕惊到了。他唤来传令兵命其余三门的守将小心提防。毕竟战阵之道讲得是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说不定这帮晋人是故意在此掩耳盗铃,实则是在打其余三门的主意。 传令兵匆匆自城头向下跑去。来到城下,他纵身一跃跳上一辆战车,驭手随即扬起马鞭。只听“啪”的一声。就在马鞭抽下的一瞬间,城下载货的马匹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发出一声嘶鸣。那疾驰而出的战车,如同马群中的头马,引领着身后的马匹狂奔起来。 站在马车上的卫戴刚将那铜案绑缚好,身子一个踉跄便坐倒在车上。由于马车上装载的货物足有千斤之重,马车跑得并不快。卫戴很容易便稳住了身形,他向车前摸去,不一会儿便将马车控制住了。 两匹马抬起前蹄在原地不安的跳了几下,它们没有奔跑多远,却是喘着粗重的鼻息,似乎是受到了莫大的惊吓。急促的脚步声自身后传来。 卫戴见有人过来寻马,他跳下马车,把缰绳递给驭手便大步向城楼的方向行去。方才城上的骚动,他也听到了。 不想被王诩派来的第二天,就能遇到战事。卫戴兴奋不已,随之加快了步伐。然而,仅仅行出了十数步,就觉脚下的大地轻轻颤动。 此刻,城楼上敲响了警钟。钟声只响了两下,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声“轰隆隆”的巨响。与城楼连接在一起的城墙瞬间坍塌。随后,又是一声巨响自更远处的晋军东营传来。前方的地面犹如恶魔张开的血盆大口,将三十多米长的东门城墙一口吞进腹中。伴随着第二声巨响,气浪与火光冲天而起,似是恶魔吃饱后,打的饱嗝。 周遭的气息充满了死亡的味道,焦臭的气味扑面儿来。漫天的草木灰如同柳絮般飘落而下。纵然是经历过无数次生死,卫戴亦是心惊胆寒。 第101章 戚城危机2 一个时辰前,负责偷袭城西屯粮之所的卫申意外失手。他原本计划的很好,打算先行焚毁草料,然后借着混乱引燃屯放油料的仓库。这两处皆是易燃之物,一旦火势蔓延开来,即便城西有上千驻军,也只得疲于抢救粮草。救火则是徒劳无益。他们则可趁乱全身而退。 卫申接到的任务便是在城西制造混乱,从而吸引各门守军前去增援。随后,晋人在城东发起总攻,一鼓而下,攻破戚城。 不料突如其来的变故,将这精心的谋划全部打乱了。负责守备粮草的厉师帅午时自城东帅帐归来后,传达了姬章的将令。随后,一师的人马被拆分为五旅,进行两班轮守。卫申带领的一卒军士原本是负责守护战马草料的安全。不想这一调整他的小队恰巧被分到了白天值守,而值守的地方却是米粮。 烧粮可不比烧马料与油料来的容易。加之卫军为了保证粮草的安全,刻意将屯粮之地选在了城西的民坊。由每一偏的士卒把守一处院落,且每处院落中皆有水井。一旦失火,即刻便能控制火情。 问题来了。卫申率领的百人小队中只潜伏了十数名晋间。他们仅仅控制了两处屯粮的民宅。若是选择烧粮,纵然成功,卫军的损失也并不严重。如果做不到火烧连营的效果,那制造混乱的目的便很难达成。 然而,更严重的问题是换岗的时间。负责白天值守的士卒从卯时到酉时。接到的命令正好又是申时到酉时动手。卫申猜测晋军攻城的时间应该是在城中发生混乱之后,也就是戌时。不然,配合攻城便起不到分兵的效果。 如此一来,这便是两难的选择。在申时动手,天还未黑,很容易暴露行踪。即便得手,也是九死一生。如果在酉时动手,虽可借助夜色方便行事,但此时正处于交接换防的时段。两千五百人悉数聚集在城西,一旦有警,彼此间的支援亦是十分迅捷。 从收到消息到重新部署只有两个时辰,卫申来不及与妻子沟通。他知道对方在安排刺杀王诩的事情。上次投毒不成,如今也只能兵行险招。无论是刺杀,亦或是大军攻城,都需要他在城西先行放一把火。 他思量了许久,决定在酉时初刻行动最为稳妥。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卫申也别无选择。权衡利弊得失,在这一时间段,卫军尚未换防且夜幕将近,距离晋人攻城的时间也比较接近。卫申更在乎他与卫姜的安全,倘若不能全身而退。他与妻子也就没有了未来。 无论他做什么,那决定性的一击仍旧是在城东。他对晋人没有十足的把握,也不清楚晋军打算如何攻破已被封死的东城门。无论成败与否,他只想保全卫姜与自己的性命。 或许正是这样的心态,让他畏手畏脚,完全陷入了被动的局面。卫申没有焚烧自己驻防的粮仓。他担心晋军万一不能破城。事后,上面追查下来,发现只有他们这一卒的军士死伤最为严重,也就不难判断出奸细藏匿其中。至于他这卒长定然难逃罪责。 他倒不是惧怕死亡,真的到了那一步,哪怕牺牲自己,也会护得卫姜周全。可是,他与卫姜的关系俨然众所周知。自己一旦出事,卫姜必然受到牵连。于是,潜伏的十四人被卫申分为两组。他从中挑选了武艺最好的八人去焚烧草料仓库。而他则带着其余六人去袭杀临近的驻军。 卫申的目的很明确,自己的手下若想完成任务,必须先剪除身侧与之同吃同住的袍泽。也就是说两偏的士卒被灭口后,每一偏必然死亡18人以上。他只要做出几支同样死亡比率的队伍。即便行事失败,上峰彻查,也难以发现其中的端倪。毕竟,法不责众。 原本是一场乱中求存的计划,却因卫申的瞻前顾后完全失去了效果。借着昏暗的夜色,袭击草料驻地的晋间成功焚烧了两处院落。随后,接踵而来的支援便让他们应接不暇。八人只顾着奔逃,抵御抓捕,放火则是苦无机会。 卫申的小队则以单方面的屠杀为目的。由于双方都穿着同样的军服难分敌我,他作为卒长佯装带领士卒巡查,轻而易举便全歼了三处院落的守军。 事情发生后,老成持重的厉师帅立时做出了反应。他将自己的百余亲卫分作五队悉数派出。这些人手持火把,抓捕兵甲染血的士卒。紧接着,他又严令守军不得相互支援,命射手登上房舍,发现擅离职守且没有举火之人便进行射杀。 如此一来,行凶的晋间若是举火便暴露了身上的血迹会被抓捕。若不举火则会被隐匿在房舍之上的弓箭手无情的射杀。天色虽是昏暗不堪,但是林立的房舍之上,无数双眼睛紧盯着街巷中的动静。卫申等人无处遁形,即便撤回驻地亦会在途中被人射杀。 他意识到存活已然没有可能。以卫申对厉师帅的了解,对方会在明日天亮后,核查阵亡士卒的尸体。他们十五人除非全部阵亡,不然违抗军令,擅离职守便已坐实了间人的身份。 卫申看了看城东的方向,将渺茫的希望寄托于尚未攻城的晋军。于是,他带着手下向东边的驻地又杀了回去。 在他想来,若能侥幸不死,撤回驻地固然是好。但若不幸死在途中,只要距离驻地不远,亦不会有人怀疑到他。只要卫姜不受牵连,他也算是死得其所。 此时,被亲卫排查过的院落已经点起了火把。俯视城西的民舍,火光自西向东一排排的快速蔓延。光点似是在追逐着卫申等人。他们的驻地在东边的外围。 身旁已有同伴中箭倒下,卫申也顾不得对方的死活,仍是健步如飞。他知道终点就在前方。到了那里,就能证明卫姜的清白。 距离驻防的院落只剩下十来米的地方,身后破风声响起,下一秒他的后腰处中了一箭。箭矢的冲劲打破了身体的平衡,卫申猛地向前扑倒在地。身体紧贴着地面向前滑出了数米。只听,身后的不远处有人大声喊道: “那边有人!快来!” 随后,密集的脚步声自后方传来。卫申咬紧牙关,向前方屋舍的门口爬去。到得爬过那门槛,身后陡然感受到一阵钻心的疼痛,随之还有骨裂的声响。紧接着他的下半身便失去了知觉。一支羽箭不偏不倚的钉在腰椎之上。卫申双肘抵在地面上,向院门一侧的墙边奋力蠕动着。 他经久沙场,不难判断出那支冷箭来自正后方,且以这力道,估计在五十米之内,而他爬入院中对方仍旧放箭想要将他射杀,必然是瞅准了他的方向。 不想,最后的挣扎依旧是徒劳无益。心中的悲凉,令得这彪悍的男人流下了眼泪。两颗挂在脸上的泥点让那粗犷的面容更显几分丑陋。 脚步声临近,突然有人喊道: “看到那人了吗?” 这时,远处有人欣喜的回道: “看到了。他身中两箭,就在前...呃...” 然而,下一秒,那说话之人伴着一声惨嚎,自屋顶滚落而下。瓦片摔落的声音不绝于耳。有人提醒道: “当心!那人有弓箭。屋上兄弟,莫要出声。” 卫申听到院外的脚步声渐渐停止,盾牌交叠碰撞的声音传了过来。他稍稍喘了口气,心头的悲凉尽散,又将双肘抵在地面向屯粮的房舍爬去。 太奇怪了。他的人非死即伤。谁会在这紧要关头来救他呢? 疑惑了片刻,卫申似乎是明白了。或许是负责烧毁草料的诸人中,仍有活着的。打算逃回驻地清理身上的血污,而后蒙混过去。 果不其然,身后陡然传来一声轻响,似是有人从高处跳落。卫申偏过头去,只见一个黑影轻盈的向他快步走来。 只是看到那人的步伐与身形便骇得他全身颤抖。女子娇媚而轻柔的声音不久后在他耳边响起。 “没用的东西!怎么伤成这样了?” 卫申狼狈的爬在地上,眼泪夺眶而出。身旁的女子正是他名义上的妻子,卫姜。 “还能走么?” 女子将手中的弓箭放下,尝试着从身后将卫申托起。可是努力了几次仍是搬不动他。卫申轻声哽咽,将头埋在地上。 “大男人,哭什么哭。” 随后,卫姜推开民舍的房门,俯身拖起卫申的手臂将其拉入房中。女子将门掩好后,已是香汗淋漓。她吐气如兰的蹲在卫申身旁,检查对方的伤势。 第一箭射穿了卫申的皮甲,入肉并不深。然而,第二箭却是刁钻,正好射在甲叶的下方。这时的战甲只做上半身的防护,自腰部以下是裸露的。而这一箭,俨然是重伤了卫申的脊椎,能保全性命已是不易。 待到女子的气息渐渐平稳,卫申吸了吸鼻子,问道: “你怎么来了?” 卫姜幽幽的叹了口气,道: “哎!我在城西外埋伏卫诩,等了许久,少司马府仍未有异动。看到这边没有起火,便知道出事了。所以,过来寻你。” 她自幼跟随着豫让也是高来高去之人,见惯了厮杀,卫申的伤势有多严重,她自然知晓。此刻,女子心中忧虑,脸上却是故作镇定。 卫申也知晓自己的状况,即便是侥幸活下去,怕是一辈子也站不起来了。他自责的说道: “都怪我没用。连累你了。” 卫姜从怀中取出一方丝帕,在男子的脸上擦了擦,勉强的挤出个笑容,安慰道: “既然已经失手,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我先将你的伤口处理一下。一会儿晋军攻城,此处必然大乱,我再想办法将你带出去。” 皎洁的月光自窗棂射入屋中,卫申痴痴的看着女子白皙的贝齿。他似有些落寞的说道: “你走吧。不用管我。” 卫姜轻咬红唇,手中的丝帕停滞在男子的脸颊上。她轻轻的抚摸着对方的脸颊。那硬邦邦的胡须,此刻也不再厌烦。 “说什么傻话。你不是说,还要娶我的吗?” 卫申顿了顿,偏过头,冷冷的说道: “我已然是个废人。没有用的人,也不值得留在你身边。你走吧。” 女子缩回手,轻声说道: “懦夫。” 卫申只觉一阵揪心的疼痛。 “小桃都告诉我了。你爱慕之人乃是豫让。我知道...一早就知道。” 卫姜闻声后,柳眉倒竖,似是愤怒,又好似被人看穿了内心,显得有些惭愧。她看着趴在地上,不愿正眼瞧她的男子,不知如何解释。 “你长得如此美貌,像我这样的男人,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或许你也没想过要真的嫁我。我卫申虽是愚笨,但也有自知之明。当初与你相遇,只是觉得你比较可怜,与其他女子不一样。本想着你过了待嫁的年纪,我若娶了你,也不算太委屈你。可是,知晓了你的身份后,我才明白自己真傻...” 卫申淡淡的说着。言语中透着被欺骗后的绝望。卫姜知他用意,嗔道: “闭嘴!老娘今日就算拼了命,也要把你救出去。你若有命活着,再说这些也不迟。” 说罢,女子将手中的丝帕塞进了卫申的口中。随后,她将那支入肉未深的箭矢拔了出来。卫申痛的龇牙咧嘴,满头大汗。 屋中立时静默下来。女子扯下自己的夜行衣为他包扎伤口。而后,掏出匕首将那第二支羽箭的箭杆削断。她不敢拔出箭头,担心卫申因疼痛昏死过去,二人则无法逃脱。 做完这些,趴在地上的卫申终于是可以翻过身来。这时,院外传来士卒的呼喊声: “这里没人。” “你们搜查一番,确认过后,在院中点火。” “诺。” 女子急忙托起他的身子,往粮仓一侧堆满的麻袋处躲藏。卫申随手捡起那支拔出的羽箭。 院中凌乱的脚步声在门外戛然而止。他们清晰的听到,皮制的甲叶与衣料轻轻的摩擦声,似乎是躬身时才会发出的轻微声响。而后,有什么东西被人捡了起来。 卫姜立时色变,被人捡起的东西是她遗落在门外的弓箭。那是一把木弓,而非军中士卒装备的竹弓。 第102章 戚城危机3 片刻后,门外传来了男子惊呼的声音。 “这是把木弓?” 随后隐隐能听见甲叶的摩擦声,门外似乎有两个人。其中一人的嘴像是被捂住了。只听呜呜的两声后,声音变得有些低沉而愤怒。 “你做什么?” “嘘!捡到宝了。” 短暂的安静过后,男子吞咽口水的声响重重的传了过来。 “你不会是想把这木弓据为己有吧?” “为什么不呢?这木弓只有登城的士伍才有的用。偏长以上的军官每人也只配了一副。我羡慕的紧。你休要声张,不会有人知道的。” “可师帅严令,战场缴获不得私藏。” “你不说谁知道?一会儿我再帮你寻上一把...” 声音细弱蚊蝇,卫姜与卫申却听得清楚。女子轻轻喘了口气,摸了摸腰间挎着的箭囊。这帮搜查的亲卫似乎是没有细想,这把木弓为何单单会遗落在此? 此时屋内的紧张气氛与屋外的争执让人哭笑不得。而那想私吞木弓之人更是口灿莲花的极力说服着自己的同伴。 “这木弓的威力你也知晓,足可射三四百步之遥。有这利器在手,杀上几个晋人不是轻而易举的嘛。待到有了斩获,上缴也不迟。斩敌四级那可是获爵一等。我若分得钱粮,定少不了你那一份。” 说话之人倒也聪明。与之聊天的另一人显然是动摇了。二人沉默了片刻,先前说话的人陡然拔高声音道: “你们两个留下!注意在井边生火。记得打桶水,放在身边。若是运气不好,遇上敌袭便将炭火扑灭,支援即刻便到。” 看来缴获是顺理成章的被他占为己有。 这时,城西的各处院落已经被严密的监控起来。火光仍在每处院落不停的点亮。要不了一刻钟,师帅的亲卫就会将所有屯粮的民舍搜查完毕,而这里向东穿过三处院落才可抵达驻地的外围。 屋外的话音似乎触动到了卫申。他攥紧那根断箭,心情尤为复杂。 酉时将近,换防的士卒一旦从外围进入驻地,那时卫姜再想逃离恐困难重重。卫申的心愈发的不安,握着箭矢的手不禁颤抖起来。他依在麻包上,微微的偏过头。 身旁的女子紧贴在他身侧,纤细的手臂张开,轻轻环在他的肩头上。如云的青丝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女子眉目如画,明澈的眸子盯着门缝里透出的火光,似是在观察院外军士的位置。 那娇小的身躯有着奇异的力量,固执而坚定。似乎要将卫申搂入怀中,只不过女子的一只手勉强触及到卫申的右肩。指尖死死的扣住甲叶的缝隙。这异样的感觉,甚是微暖。 卫申心中哀叹,面露一丝苦笑。明明身旁的女子才是需要被保护的对象。此刻,他却像个孩子般被对方保护着。这样的失落与挫败感更让他自惭形秽。 换作是在平日,女子这般亲昵的待他。卫申估计会兴奋的连续几天都难以入眠。他很想就这样也搂着对方,在这漆黑的小屋中,静静的,直到奇迹出现。 可现实总是事与愿违。屋外的二人早已离去。空旷的院落听得见有人在打水以及柴火散落在地面的声响。 “人已经走远了。你小心点,将他们先解决掉吧。” 卫姜下意识的偏过头,似乎是没注意到卫申距离她这么近。掩面的布巾不经意间擦过男子的鼻尖,随之垂落了一角。 两人呆滞了片刻,卫申条件反射般的与女子拉开距离,同时挣脱了揽在他肩上的手臂。卫姜嫣然一笑,默默的将额头抵上男子的额前,柔声道: “等着我。” 不知为何,卫申欣然的笑了。而这一笑,却让女子微微的蹙起了眉头。 曾几何时,他也是这般安慰那些在战场上受了重伤的同袍弟兄,而那些人多半是活不久的。面对即将死去的人,最初的他总是无所适从。直到有经验的老兵告诉卫申,让他抱着伤者将额头抵在对方的额前,不让对方看到自己的伤情。这样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人也就不害怕了,直至在战友的怀抱中失去动静,也算是死的安详。 或许卫姜与他有过同样的经历,才会流漏出那般迷惑的神情。当女子起身悄悄向门口摸去之时,卫申又笑了。那只犹豫不决的左手,轻轻的向前探去,停留在女子方才坐过的地方。仿佛是在感受着地面上残存的温热。随后,他目光一凝,抬起握着箭矢的右手。那染血且带着木刺的箭头在他的脸上一道道的划了下去。 门外重物倒地以及被拖拽的声响,掩盖了卫申哽咽的哭声。到得卫姜把那两具亲卫的尸体藏好,再次返回屋中的时候,卫申的脸已是血肉模糊。 “你干什么?” 卫姜说着便要抢夺他手中的箭矢。卫申拨开女子的手,将箭头抵在自己的脖颈上,厉声道: “你快走。不要管我。” 看着对方血淋淋的面容,卫姜眼眶微红,急道: “我说过会带你离开的。还没到那一步,你就这么想死吗?” 卫申吐出口气,语气平淡的说道: “你快走。出去了,就躲起来。万一晋人破不了城。你有武艺在身,也可留得性命。我若与你一同离去,军中追查下来,你必然受到牵连。我若出不去了,身上的箭伤自然会被验出,仍会牵连到你。” 他顿了顿。 “所以...只能毁掉容貌,等他们查清后,也可为你拖延几日。” 卫姜没有想到面前的男子即便已是废人,仍旧在为她考虑。而卫申似乎已经做好了必死的打算。她只觉心头酸涩,眸中泛起淡淡的水雾。她终于明白了刚才男子那如释重负般的笑容。 卫姜并非畏惧生死之人。她追随豫让至今,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拿命在赌在拼。在这纷乱的年月能活着已是不易,或许死更是一种解脱。她蠕动着嘴唇,静静的看着男子,像是无声的在说着什么。 而此时的卫申很清楚,他的任务俨然已经失败。这就意味着失去了牵制卫军的效果。城东被攻破的希望甚是渺茫。 戚城的守备并非想象中的那般薄弱。若非豫让忌惮王诩的准备,也不会命人刺杀于他。他十分理性的看待眼下的局势。无论晋人是否破城,他都要确保卫姜的安全。 “一会儿你将我的战甲清洗后换上,然后再将这里焚烧。待到有人来救火,你便趁乱混入人群。往东边走,找处院落先躲藏起来。戌时会有士卒前来换防。那时你便可以脱身了。” 或许毁尸灭迹太过残忍,但这是他能想到最好的方法。卫申依旧喋喋不休的说着。女子面色惨白,嘴唇仍旧嗫嚅着,泪珠簌簌而下浸湿了面巾。 “为什么...为什么?” 声音小到连她自己也听不清楚。 一直孤芳自赏,自哀自怜,为感情所困惑,纠葛不清的内心此刻却是无比的清明。卫姜甚至有种感觉,如果失去了,此生都不会再遇到像卫申这般肯用命来珍惜她的男子。 “为什么?” 卫申死死的抓着那根箭头,一只手向背后探去,吃力的摸索着战甲上绑缚的皮绳。当听清女子的问话,他不假思索的笑道: “傻瓜!你是我的女人啊。” 卫姜一怔,随后悄然的走向窗前看着东方。平静的夜色,院中微弱的火光照亮了东边的院墙。 晋人会成功吗?那人也会像卫申这般担心她的安慰吗? 女子深吸了口气,缓缓的行至卫申面前。她弯下身,紧紧抱着面目全非的男子。纤细的双手紧紧的箍住对方背在身后的大手。 卫申有些恍惚。他与女子相识至今,只有那日在女闾外被王诩意外撞倒后,才有幸抱过对方。那时换来的却是女子的一个耳光。 此刻,他只觉这一切太不真实,心情有些凌乱。一方面享受着最后的温存,另一方面又担心女子错过了逃脱的最佳时机。 女子轻泣了片刻,将面颊抵在他左肩之上。卫申被她抱着手臂,动弹不得。握箭的手也随之松懈下来。就在此时女子在他耳边,轻轻的说道: “对不起。我不会让你死的。” 随即对方的脑袋挡住了那支染血的箭头。卫申正准备挣扎,不料女子双手托着他的下巴,手指在他后颈重重的按了一下。意识随之模糊起来,困意汹涌袭来。眼帘低垂,恍惚间他看到一抹倩影推开屋门轻盈的翻出院墙,消失在东边的黑暗之中。 同一时刻,少司马府的庭院中,两百名黑衣甲士全副武装的聚集在这里。他们腰佩长剑,背挂强弓与箭囊,手执木盾与火把,看上去威风凛凛,凶悍异常。火光将庭院照的通明,犹如白昼一般。 王诩、阿季、姬元也是身披黑甲与士卒同样的打扮。那名叫小桃的婢女与前来通报军情的士卒被晾在一旁,怯生生的偷瞄着王诩,目光似有些焦虑。 庭院安静异常,气氛显得有些凝重。半个时辰前,已经有百余甲士出了府,至今未归。那些人去做什么,除了面前的少年,似乎无人知晓。小桃心乱如麻,也不知哪儿里出了纰漏。 不久后,那少年迈着阔步向她走来,一身乌亮的犀甲在火光的影射下熠熠生辉。来到小桃面前,少年平静的看着她,目光上下打量。眉宇间洋溢着得意之色。 小桃无所适从,只觉那目光像是能看透人心一般。无论是与之对视,亦或是有意回避,些许把控不好停顿的时间,自己的目的便会对方洞穿。当下她只得捏着衣角,佯装出羞赧的样子。 她被王诩看了好一会儿,一句无厘头的话陡然冒了出来。 “小桃姑娘无需惊慌,在下也只是猜测。劳烦姑娘等等。” 小桃与那报信的士卒皆是心头一凛,略微察觉到了危险。女子咬了咬嘴唇,摆出困惑的表情,问道: “大人作何猜测?” 王诩瞥了那报信的士卒一眼,语气极为郑重的回道: “你与这位士伍大哥应是熟识。” 小桃急忙解释道: “大人误会了。奴婢是头一次见他,他叫什么名字,奴婢尚不得知,何来相熟之说?” 那士卒闻声后,捂着胸口轻咳了两声。似乎伤得不轻,手掌隐约可见干涸的血迹。王诩的问话让阿季感觉到一丝不安。方才也只是觉得这奴婢有些大胆,倒没有去细想其真实的目的。倘若二人真的相熟,引王诩去城西便不那么单纯了。阿季不由地靠近少年,挡在他与那士卒之间。 “说了只是猜测,姑娘无需慌张。” 小桃看着少年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也不知该如何接话。对方似乎只是单纯的试探。女子只觉说的多,错的多。当下只好选择闭嘴。 周遭的氛围立时安静异常,甚至听得清火把燃烧时,涂抹松脂的油布上火苗的晃动声以及木柴表面偶尔发出的噼啪声响。 宁静持续了很久,随之而来的是一人急促的脚步声。 “禀大人!据卑下查实,青丝坊中多名女官不知去向。” 一名膀大腰圆的侍卫禀报完后,又对着王诩小声耳语了几句。 他们短暂的交谈令得小桃与那受伤的士卒听得犹如隔世,二人惊疑不定。此时方知,先前出府的百名甲士竟是去了青丝坊。从这只言片语中,大抵也能猜出,他们的谋划可能是败露了。 可为什么呢?对方怎么会知道这些?完全没有道理? 直至此时,他们仍心存侥幸,认为王诩是在演戏,诈他们露出马脚。那受伤的士卒摁住胸口的衣襟又猛咳了几声,似乎是在压抑心中的恐慌,以痛苦的神情来掩饰。演技甚是逼真。然而,从始至终作为观众的王诩都没看他一眼。少年只是用余光瞟了瞟那小桃姑娘,露出个和煦的笑容。女子则低垂着脑袋,若无其事的看着地面上的光影。 没过多久,王诩微微的点了点头,向那侍卫低语了几句,对方便急匆匆的离去了。随后,他在小桃面前来回踱步,似是在斟酌着用词。 院中的二百甲士隐隐嗅到了有大事即将到来的味道。众人的目光聚焦在那少年人的身上,静静的等待着。不久后,王诩驻足在原地,皱着眉头看着小桃道: “哎!大家都不要装了。小桃姑娘若不想死得人太多,就说说看。我这局外人为何会成为尔等刺杀的对象?在下似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第103章 戚城危机4 说罢,他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似乎觉得章司马或是城中的五位师帅才应当是被刺的目标。话语中有些指责敌人不够专业的意味。 此言一出,甲士们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将小桃与那士卒团团围住,目光凶厉的盯着二人。小桃拜倒在地,诚惶诚恐的说道: “大人说什么奴婢听不懂。奴婢一介弱女子怎敢做出弑主之事?请大人明察。” 王诩叹了口气。 “哎!弱女子啊!” 显然是觉得继续拖延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他厉声喝道: “左右!将她摁住。” 随后,王诩冲着身旁的姬元嬉笑道: “小丫头!你去摸摸她的右手,看看有何不同。” 姬元领命后,兴冲冲的走了过去。被侍卫反扣着手臂的小桃动弹不得,任凭女孩在她右手上摸了又摸。原以为能发现什么惊天的秘密,姬元摸了半晌也看不出丝毫端倪,于是嘟着嘴道: “诩大哥!没什么不同啊。只是有些粗糙,婢女的手都是这般。” 王诩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显然他是高估了这位养尊处优的公主。 “笨蛋!她右手的拇指与食指间有处老茧。那是长期使剑所致。你仔细看,老茧上还有擦伤的痕迹,或许还有伤疤也说不定。” 经他这么一说,不光是姬元,院中所有的人皆是恍然大悟,一副受教的佩服表情。 春秋时期铸造的青铜剑,剑柄只是一块细长而正方的金属条,并非像后世看到的那样做工精美,有华丽装饰的木质剑柄。 一般的用剑之人会用布片缠绕包裹,贵族则会以半成品的皮革包裹,而用于战阵之上的青铜剑,为了改变其头重脚轻的弊端,则会将剑柄嵌在石块之内。如此劈砍,剑身的重心靠后,使剑之人方便发力。然则,无论哪儿种方式,对于长期用剑之人,剑柄都会磨损或者擦伤手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姬元急于求证,又抓着小桃的手看了又看,连连点头且没心没肺的说道: “诩大哥真了不起。你一定是偷偷看过许多女子的手,不然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王诩原本是想借此澄清他与这小桃姑娘几次拉手之举只是为了确认对方是个精通剑术的高手。他知道这些也是理所应当,毕竟与阿季朝夕相处,察觉到妻子右手的虎口处有些不同也是自然。不想这妮子口无遮拦,当众拆台。 王诩被气得半死,忙转移话题,摆出一副青天大老爷审犯人的架势,冲着小桃姑娘问道: “你们的事情已经败露。青丝坊查抄出大量兵甲。坊中甚至还有女子公然抵抗搜捕。我不想与你理论,只想知道那李氏与其余的女官去哪儿了?你若肯如实道来,我会饶尔等一命。” 万般算计,竟然输在一时疏忽被对方摸了自己的小手。这怎叫小桃不心生郁闷?直至此时,女子仍想不通,那日下毒之时与这少年触碰后,对方就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后来多次扶她起身无意的亲昵之举,竟只是单纯为了求证她通晓武艺而已。可这一切与他们的谋划并无直接联系,对方是如何识破的呢?难不成他真有洞悉别人内心的本事? 其实,这一切多亏姬元的提醒。加之,厉师帅及时控制了屯粮之处的火势。夜色之下,城西的烟雾根本看不清楚。不然王诩或许真会一时冲动,前去救火,着了这帮人的道。 倘若不是有仇由子静的事令他耿耿于怀,小桃的出现也只会让王诩认为自家多了名多才多艺的下人。仅此而已。然而他对子静姑娘的愧疚始终难以从心头淡去,遇到与之相似或是有共同点的人便会将其划上等号,也正是因为这点,王诩才会对小桃格外留心,观察细微。 姬元对小桃逾越之举的斥责,令得王诩这习惯以恶意揣测对手心理的腹黑男又犯起了被害妄想症的毛病。 假如这一切是真的,敌人欲将他除掉。那指使小桃之人必然是将其安插在少司马府的那位。就在查抄青丝坊时,王诩甚至还命人监视着邑宰府的一举一动。他同时怀疑着曹邑宰与卫姜。然而,当他回忆起卫姜的丈夫,那位有着卒长身份的壮汉时,心中陡然划过一个念头。 只有这位军官参与其中,他们的谋划才存在着可能性。不然就凭几个女子也想在戚城掀起风浪,那显然是不可能的。随后,他派人去搜查青丝坊求证。没想到真相浮出了水面。 小桃默然的笑笑,平静的说道: “要杀便杀。我什么都不知道。” 而她的话显然是已经默认了,自己的确参与其中。那同样被甲士反扣着双手的受伤士卒显得的格外激动,他恶狠狠的盯着王诩,试图挣扎束缚。 “卫诩!杀了老子,你也活不成。待大军破城,你们都得陪葬。” 这话听在旁人耳中像是在威胁,那人似乎是想以此来保全自己的性命。可王诩不这么认为,他偏过头将目光投向那人。对方显然没有看到预期的效果,只见少年笑容和煦而真诚。随后,他不疾不徐的走了过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道: “你或许是想激怒我,让我一刀砍了你,给你个痛快,少受点折磨。又或许觉得我很怂,撂句狠话,我就会有所顾忌,饶你一命。不过,你想错了。” 少年似乎是觉得弯着腰与对方说话有些累,于是干脆在他身旁蹲下。放在对方肩头的手,缓缓的向下挪动,直至停留在那人受伤的胸口。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 “你看!小桃姑娘就比你专业。人家有职业素养,知道少说话。你呀!我还没问,你就全招了。哎!真是无趣。” 旋即,他摇了摇头,将手伸进那人的衣襟里。对方本想开口骂上几句,可自己的胸膛被个男人正摸来摸去,浑身的鸡皮疙瘩瞬间冒了出来。 “我哪儿有?老子什么都没说。” 说着话,他嘿嘿笑了两声,明显是有些痒,一时没忍住。笑声似乎有些不合时宜,那人像条泥鳅般在原地扭动着身体,随后又龇牙咧嘴起来。显然王诩是摸到了他的伤口。 “你怎么没说?你们刺杀我,在城西烧粮草不就是为了制造混乱,好让晋军今夜攻城嘛。” 那人恼羞成怒,有些语塞的说道: “你...你怎么知道?我没说。” 王诩将手从那人的衣襟处抽出,在对方的脑袋上拍了一记,戏谑的说道: “还狡辩!” 显然刚才的一问只是诈他。这次他真的说了。二人的对话引来一阵哄笑。那人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涨红着脸正准备斥责王诩的卑劣行径,却听王诩道: “哎!何必呢?为了演戏给我看,还真的捅自己一刀?你是真蠢啊!” 那人像是发疯一般奋力挣扎,破口大骂。 “卫诩!你这卑鄙小人...不得好死...呜呜呜...” 一块破布顺势堵住了他的嘴。对方呜呜个不停,王诩又在他的脑门上敲了一记。 “别说!千万别说。” 随后,起身喝道: “为此人着我战甲,将其双手绑缚,立于战车之上。命一百甲士护卫先行,去往城西,一百甲士随后。我倒要看看,是谁胆敢行刺本官?” 话音刚落,只听一女子娇斥出声。 “卑鄙!” 王诩瞅着一脸愤恨的小桃,冷冷道: “卑鄙?晋人无端犯我卫国不卑鄙?你们这帮卫奸助纣为虐不卑鄙?” 一声不屑的冷哼过后,女子紧咬着银牙被拖了下去。她的话显得苍白无力,就连自己也不知如何去辩驳? 沦为间人的女子本就是无根之萍,在权利的斗争中随波逐流罢了。她并非卫人,也谈不上卫奸。她清楚的明白自己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一切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憧憬也许很快就要结束了。 女子的双手被绑缚着丢入地牢之中,她静静地躺在阴暗的牢房里一动不动,不时发出阵阵傻笑。脑海里始终回荡着方才少年说过的话。 她觉得自己很可笑。沦为阶下囚已是不争的事实,又何必指责对方?反正结局都是一样,必死无疑。而她更多的是在嘲笑自己。嘲笑身为越人的她自以为高人一等。 她不禁问自己,为何自己会有这样荒唐的想法?越国是大周的霸主,可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身为越人,依旧是底层任人摆布的下贱之民。为何会生出瞧不起卫人的想法? 她不想去思考这场战争的对错,无论是晋人还是卫人,似乎胜败都与她无关。女子嗅着身下发霉的干草,感受着现实的残酷,渐渐地闭上了眼睛。 一刻钟后,那名被打扮的如同将军一般的替身在身中数箭之后,鲜血沿着胸前铠甲的纹路一股股的流出。粘稠的血液将他被绑缚的双掌似乎都要粘在战车的围栏上。后背支起的木架迫使其笔直的站立着。零星的箭矢不断的向他射来。他清晰的听见箭矢入肉时发出的噗噗声响。 经过先前的警示与咒骂,此刻他已经不想再挣扎了。只觉身体越发的疲倦与冰冷,感受不到一丝疼痛。只想能平静的躺下,舒服的睡上一觉,甚至不愿再去计较,谁才是蠢货?他发誓自己没有出卖同伴。 周围的打斗声渐渐停止,女子的娇哼声与低吟声让他心中泛起一丝同情。他搞不懂,人活着能吃饱肚子便是很幸福的事情。自己是迫于无奈,为了一家老小不被饿死,才做了这刀口舔血的勾当,可眼前的这些女子又是为了什么呢? 她们各个身怀武艺且有官职在身,已经算作是上等人了。在他看来这是令人羡慕的,一辈子衣食无忧的生活。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贪婪地呼吸着,直至腮帮鼓起,口中的布团也堵不住那悠长的气息缓缓的流逝。 “这世道真的是乱了。” 不久后,王诩领着一众甲士来到了城西屯粮的驻地与厉师帅见了面。彼此将遇到的情况告知对方后,王诩不由地对这位中年将领处事的果决与临危不乱暗自咋舌。 二人就晋军今夜攻城之事盘算了片刻,随后厉师帅一副肃容望着东方,良久不发一言。王诩倒是毫无沉重之感,内心反倒是满满的兴奋。他从未见识过冷兵器时代上万人相互厮杀的场面,一时间竟有些期待。这时,少年似宽慰般笑道: “厉师帅无需多虑。我等早已准备周全,晋军若真在今夜攻城,必当惨败收场。” 厉师帅深吸了口气,看着少年。目光中带着一丝无奈,如同一位饱经风霜洗礼的老兵不知该如何向一个满腔热血的新兵形容战争的恐怖。 “我卫人积弱已久,与晋人数十年间多有战事,然从未取胜。兵事乃是国事,不可不慎重。不知少司马以为晋人当从何处攻城?” 这番话王诩自然不会体会到其中的含义。在他的认知范围内,如今的卫国就和后世那些趋炎附势的小国没什么区别。不过,当下别人已经打到家门口了,再怎么样也只能拼死抵抗,总不能不战而降。 王诩拱手一礼道: “卫诩受教了。晋人此番在城中闹这么大的动静。我猜其主攻的方向应是南北两门。既然城中有间人配合晋军行动,他们自然知晓东门已被封死,万不会选城东下手。而城西放火烧粮之举,显然是制造混乱吸引我军来救,打着分兵的注意。那城西也不会是其进攻的方向。不知厉师帅以为如何?” “少司马高见。不过卑下以为晋人会主攻城东。” 废了这么多口舌,王诩没想到厉师帅的回答竟是如此笃定。他疑惑的皱起眉头望着对方,期待这位军中长辈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不料对方给出的回答让他哭笑不得。 “晋人的帅帐还在城东。攻城不比对阵厮杀,若一通鼓响,进攻士卒仍无法登城,无需第二通鼓士气便已全无。卑下以为晋人入夜攻城,必定以精锐为先。所以城东才是其目的。” 王诩听得目瞪口呆。本以为厉师帅会提出些建设性的意见,没想到竟是彻头彻尾的经验主义者。虽说这逻辑上讲的通,但兵者诡道也。凭一杆“智字”大旗就能断定对方在城东发起总攻,委实是滑稽了。 第104章 戚城危机5 从守城至今,他知道这时代的战争是讲礼的。可不讲礼,也没见受到什么处罚与天谴。孙武那老头从不讲礼,不照样被万人崇拜吗? 王诩嘴角抽搐着笑道: “厉师帅老成谋国,有道理。不过...世事多变,慎重起见还是先将此事告知大司马再做定夺。在下以为先将换防兵马调至城中集结。一旦有警,支援起来也方便,不是吗?” 厉师帅面色铁青,看着王诩的目光复杂难言。王诩心中暗想: “我?说错什么了吗?” 就在此时,有士卒来报。 “禀师帅!有一歹人武功高绝,连伤我十数名守军后逃入屯粮驻地。师帅严令换防军士不得入内。小人不敢违命,特来禀报,请师帅定夺。” 厉师帅愣了愣神。脑袋里反复琢磨着王诩那句“老成谋国”究竟是个什么意思?他知晓面前的少年是大公子信赖的人,可对方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在他看来或许是在试探他的忠心。王诩乱用成语的毛病委实让不明其意的厉师帅头疼起来。 就在迷茫之际,只听那少年说道: “那歹人兴许是先前谋划刺杀在下之人,不如可否交由卫诩先去捉拿?” 厉师帅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王诩仓促交待了几句,大抵是让对方命人叮嘱四门守将小心戒备,于是兴冲冲的领着大队人马去抓捕落网之鱼了。 王诩走后,厉师帅的家臣魏仲见主上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便靠了过去。不等他开口,厉师帅小声问道: “魏子!老成谋国到底是何意?” “回大人,小人不知。或许少司马是在夸您有见识吧。” 厉师帅深吸了一口气,叹道: “可我怎么觉得少司马是在试探与我。或许是与大公子继位有关呐?” “大人多虑了。方才您与少司马只是在谈兵事并未谈及国政。” 原本嫡长子继位便是正道礼法。然而卫国的君主姬费已然在位数年,他们这帮臣子并无反对。眼下卫国的时局,这位庶出的国君势必即将垮台。虽说拥立嫡长子姬舟为君是顺应天道,但国难之时选择站队,将来不免被人诟病为首鼠两端。 他不想卷入这政治漩涡内,一直秉承着北戍军听命于戚城少司马的原则。可当下昔日的少司马万一真的登上君位,而被困于朝歌的姬费未死,他便要陷入两难的境地,不得不做出选择。 “哎!卫国真他娘的乱。不过...是该好好想想了。” 城西一处堆满米粮的房舍内,冰冷的月光透过虚掩的门窗洒在地面上。屋中奄奄一息的男子目光凝视着地面,身体不住的抽搐着,他喃喃的说道: “冷...好冷...” 或许是失血过多的缘故,黝黑的皮肤泛着淡淡的白色。面上可怖的伤痕夹杂着斑驳的血迹。红、黑、白三色的交融,男子的皮肤犹如蒙上了一层霜雾的毒蘑菇。他全然失去了生机。 一旁身着臃肿皮甲的女子用娇小的身躯紧紧的抱着男子。女子光洁的额头上满是血迹。她不时的抵在男子的额前,像是有意遮挡男子那呆滞的目光,想让对方多看自己一眼。 女子在男子血肉模糊的脸颊上轻轻的摩挲着,泪水将早已凝结的血痂融化。她已不复往日的妖娆更像是一位温柔贤惠的母亲在呵护自己的孩子。 “你不会有事的。我答应过你,会带你走。” 屋外的人群很安静,似乎都不愿打扰到屋内的二人。阿季眼眸湿润,握了握丈夫的手。王诩轻叹了口气。 此刻,他心情复杂。或许是没想到那逃逸的歹人竟是卫姜。又或许是唏嘘天意弄人。 就在他们追捕卫姜来到此处,女子躲入屋中,随后甲士放箭,不料一支流矢不偏不倚的射中卫申。卫姜为了救下自己这名义上的夫君,她将晋人的计划与豫让的布局作为交换条件换取卫申一命。 当然她并不知晓智疾具体的攻城计划。只是将刺杀王诩的缘由与城中潜伏细作的据点相告。然而青丝坊已经被王诩查抄,这些情报在此时基本已无价值。让王诩惊讶的是,如厉师帅所言,晋军果然会进攻城东。而那位流传千古的刺客豫让竟会是这般恐怖的存在。对方一直在暗中窥视着他,而王诩竟全然不知。 阿季检查过卫申的箭伤后,确认对方的伤势已回天乏术。卫姜便退入屋中,陪在男子的身旁。众人便默不作声的一直在屋外静静的等候。 王诩知道卫申若死,这女子断然不会独活。她奋不顾身的冲入千军之中又不惜出卖晋人,做到这般程度不禁令人感叹。 当下他们守在屋外,只是在等待一个结果。而这结果显然比较残酷。要么对方自我了断,要么被己方杀死。想到不久前,女子相赠火斗与绵纸,大家好似友人一般,如今却要送对方上路,难免心情沉重。 半晌后,伴随着女子凄厉的哭声,他们知道卫申已经死了。一众甲士将目光投向王诩,等待他的命令。这时,屋内传来女子的质问声。 “你们没听见吗?他很冷。” 众人茫然的看着门缝后站立的身影。 “快把火升起来。他真的很冷。” 屋门陡然被推开了,只见满脸血污的卫姜拎着一柄短剑走了出来。火把摇曳的光影在她深邃的眼眸中抖动着。甲士手持长戈,锋利的寒芒对着女子。 如林的长戈似乎在女子眼中如同麦浪。她缓缓的前行,毫不畏惧。目光紧盯着王诩身旁举着火把的侍卫。 方才的一幕令得众人有些感伤,此刻大家像是达成了某种共识,谁都不愿第一个将手中的武器刺向女子。 院落本就不大,二百余人被一个刚失去丈夫的女子逼得连连后退。约摸还有两三丈的距离,王诩就要被众人簇拥着抵上院墙。他看着面前如行尸走肉般的女子喝道: “卫姜!你疯了吗?快把剑放下。我答应你厚葬申卒长。” 女子冷笑着,目光贪婪的望着王诩身旁的侍卫。 “呵呵,好冷啊。他真的好冷啊。” 众人听得毛骨悚然,他们确信卫姜已然疯了。阿季紧贴在王诩的身侧,小声说道: “良人!不要杀她。” 王诩何尝不想放过她。然而,卫姜等人的谋划让北戍军死伤了百余人。对她的同情便是对那些死去之人的残忍。掌管民事的他可以预见,当为这些死难者操办葬礼时,又是一番怎样的情景。 他夺过侍卫的火把,用力向卫姜身后掷了过去。火把旋转着飞过女子的头顶,卫姜急忙丢下手中的短剑凌空跃起。双手奋力的伸展,渴望接住那足以温暖丈夫的光影。 指尖擦过到那火光,女子的身子触电般抖了一下。随后,火把坠落在地上溅起无数的火星。 就在此时,众人视线的更远处,屋后深邃的夜空中陡然绽放出一团烟花般的火光。近处尚未消失的火星仿佛扩散到了远处一般。漆黑的夜空被橘黄色的火光瞬间照亮。城市东方的轮廓清晰的被这稍纵即逝的光影勾勒出来。随之而来的是轰鸣的巨响以及大地的震颤,那惊人的气势犹如山崩海啸般向这边袭来。 惊愕的众人不约而同的跪俯于地,瑟瑟发抖。有人惊恐的吼道: “地动啦!地动啦!” 更有甚者带着哭腔嘶吼道: “大灾降临,上天要惩罚我卫人了。” 地震在这一时代无法被科学的解释,往往带着鬼神的色彩。王诩初到东周时,便有了深入的了解。历史上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一说,其实完全是不存在的。西周的灭亡实质上是因一场可怕的地震而造成,后来国力大损,流言四起,周幽王便被无端扣上了失德的帽子,再后来外敌趁虚而入,西周灭亡。 据传那场地震从开始到余震结束持续了五天,以至于周王畿所处范围内的岐山都一同崩塌了。当时被称作三川的泾河、渭河、洛河也因地震持续沸腾。如此的天地异象令得百姓恐慌。周王畿附近的城池也因地震,城墙悉数坍塌。受灾的严重程度难以想象,甚至在此后的十年都未能休养生息,恢复国力。 如今东周的子民提及那场地震时,皆是谈虎色变。灾难过去后,西周灭亡。卿大夫与士大夫阶层散步流言,鼓吹君王失德,上天便会降下惩罚的言论。其目的便是借此事限制王权。 或许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君权旁落的局面与士族的撅起都与这流言有关。 后人与士族为了让这言论更加真实,于是杜撰出了“烽火戏诸侯”的戏码。史官不加考证,以讹传讹就编入了史册,从而欺骗了一代又一代的人。王诩最初极力坚持自己后世学到的历史,不曾怀疑真伪。可直至知晓当下的人们还不会使用狼烟示警,这才明白是被历史欺骗了。 王诩一时间被眼前看到的一幕惊得有些慌神。脑中的第一反应竟是那里发生了爆炸。随后,他开始思索古代为何会出现爆炸的事情。就如同在这时代,提前了几百年看到了纸的出现,他甚至怀疑火药这东西也早已问世。 稍纵即逝的火光与巨响没有令他联想到晋人攻城的事情上,毕竟若是大军攻城,示警的钟声早就响彻全城。直至众人面前的那间房舍冒出火光,院落中的慌乱声这才渐渐平息下来。 听到阿季嘤嘤的啜泣声,王诩从稀奇古怪的思绪中回过神来。他轻轻地拍了拍妻子的后背,安慰道: “这样的结局不是挺好的嘛。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阿季讷讷的点了点头。 “姜姐姐是个好人。” 王诩撇了撇嘴,没有回答。他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周遭如梦初醒的人们渐渐围聚在那敞开的屋门外,有些人不忍目睹屋内的惨状,选择默默地走到井边开始打水。 “将屋内的粮草搬运出来。不要急着救火,再等一会儿...让他们暖和一会儿。” 低沉的话语令得周围安静下来,诸人诧异的看向身后说话的少年。片刻后他们沉默着,有序的进入屋内搬运出一袋袋的米粮。 这时,一名士人打扮的中年男子灰头土脸的在院外叫嚷道: “少司马何在?少司马何在?” “大胆狂徒!休要在此处喧哗。你既无符节又无牙璋,求见大人便老实在这等着。” 这人便是厉师帅的家臣魏仲,因学识渊博而被家主赏识,尊称为魏子。他显然是走的匆忙,不小心摔了一跤。士人的长袍上满是灰土。不想来到此处寻王诩,却被甲士拦在院外。 这人倒也有趣。不硬闯,只是站在原地高声呼喊,见守门的侍卫动怒,他便拱手作揖,搞得对方拿他没有办法。想来他是因私事而来,若是来禀报军情,必然会有厉师帅赐予的符节。 王诩急于带着阿季离开此处。他不愿少女看到卫姜与卫申焦黑的尸体,将来留下可怕的回忆。正巧听见有人唤他,于是便带着妻子走了过去。 尚未行至院门,魏仲便认出了王诩,他连忙双手抱拳举过头顶开始作揖。 “少司马!小人魏仲。我们见过面的。” 王诩看得好笑。心想,古人就不会招招手吗?这引人注意的姿势委实奇葩。王诩迈着虎步前行,战甲哗哗作响。他看了许久愣是没认出来对方是谁? 魏仲面带笑意,他知道王诩今夜险些遇刺,当下对陌生人心存戒心,连忙自我介绍,打消对方的顾虑。 “小人魏仲,乃是厉师帅府中门客。方才少司马与家主议事,小人就在一旁。” 王诩打量着对方,见魏仲颇为守礼,于是拱了拱手,问道: “不知魏子找在下所为何事?” 听到王诩称其为“魏子”,魏仲谦逊的又是行了一礼。随后,似是难以启齿,有些尴尬的说道: “少司马可否借一步说话?” 拦在二人之间的侍卫陡然警觉起来,手握腰间短剑,目泛凶光。魏仲也知这事强人所难,只是恭敬的屈身下去,不再言语。 “您进来吧。” 第105章 戚城危机6 王诩说完便转身向院墙一侧走了几步,魏仲连忙挺起腰杆跟了过去。见跟随的侍卫离他也只不过丈许距离,他压低着声音,有些焦虑的说道: “方才城东火光乍现,后有地动之象。家主料定此事乃晋人所为便领着兵马前去救援了。无少司马府的军令,妄动兵马乃是大罪。家主恐贻误战机便遣小人来此告知少司马,还请少司马莫要怪罪。” 王诩紧皱眉头,目光上下打量着魏仲,琢磨着对方这善意的谎言。 厉师帅调兵去救城东,姬章大司马就坐镇在那里。即便是要治罪也轮不到王诩这后勤部长来发难。魏仲之言乃是兵事,若厉师帅交待他前来传话,必会赐予符节方便其通行,而对方所说的这些话更无需担心旁人会听去。显然这是背着家主来此。厉师帅有这等忠诚的家臣,着实令王诩羡慕。 “眼下时局危机,卫诩并非不懂变通之人。厉师帅也是尽守城之责,倘若大司马怪罪,此事由卫诩一力承担,魏子无需多虑。” “多谢少司马体谅。小人还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魏子尽管道来。” 魏仲的嘴唇嗫嚅了几下,唇上的胡须随之抖动。即将说出的话似乎令他很是为难。他沉吟了片刻,说道: “北戍军一直受少司马府节制,朝中多有非议,称我等乃是大公子的私兵。即便如此,这些年来北戍军将士守护卫国北境,虽不敌晋人,但也保得一方太平...” 原本蹦豆子般的语速突然间顺畅起来。王诩听得颇为认真,可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对方这一言简直就是滔滔不绝。甚至听不出魏仲想表达什么?对方像是在诉苦,述说着卫戍在边陲之地军人的不容易。 他不忍打断,可自己仍有许多要事去办。在此期间,对面屋舍的火已经被扑灭,有士卒前来询问如何安置卫姜二人的尸身。王诩小声的交待后,觉得自己这样的行为有些失礼。当瞧见魏仲仍在喋喋不休的说着,甚至于自我陶醉,根本没有留意到他在向属下安排事情,王诩无奈的干咳了两声。 “此处诸事已毕,魏子若是有暇,不妨移步寒舍。卫诩聆听先生教诲。” 王诩的话像是打断了魏仲的思路。他沉默了片刻,面颊涨红。好像不让他说话,便要憋在口中。如同越吹越大的气球,随时都会爆炸。王诩屏住呼吸,看着魏仲良久不发一语,甚至连气都不喘一下。 “这人不会是压抑的太久,总找不到人说话吧?” 他这般想着,只听一声有力的呼吸过后,魏仲终于发出了声响。 “其实...其实...小人是想问大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对吗?” 王诩满脸的问号。怎么突然就扯到诚信的问题上来了。 “当然对了。人无信而不立,自然如此。” 这时,魏仲艰难的说出了心中所想。 “那北戍军的将士既已效忠君上,若大公子被拥立为君,他们又当作何选择?” 他提出的问题或许是忠诚而并非诚信。然则大周的王权早已荡然无存,诸侯们视天子为无物,做出了不忠的表率。上行下效,忠诚在此时更显得难能可贵。也正是因为这点,王诩才愿意听魏仲说了这么多的废话。 “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有些事可以原谅。然而,有些事则不能。讲诚信固然重要,不过,也要确认以诚待人之时,其人是否同样待人以诚。如此,诚信才有谈的必要,不然只是愚昧罢了。” 王诩顿了顿,又道: “方才魏子言,卫国羸弱至今,北戍军不敌晋人。卫诩不知为何我卫人不臣服于晋、齐这般强国?如此受强国庇护,过些年月,众人不分彼此。岂不省去诸多麻烦?少些战事?” 魏仲闻言面色巨变,厉声道: “岂可如此?祖宗基业不可拱手他人。我卫国虽弱,但也不投他国。” 王诩淡淡笑道: “是吗?可君上已经弃城投降了。他投了敌国,你若不投晋人,不已经做出了选择?魏子又何须多此一问呢?” 魏仲愕然的看着面前的少年,久久不发一言。家主心头的困惑似乎是找到了答案。此刻,他的内心泛起一丝波澜,随后变得无比清明。 王诩看着不远处,以白布包裹被甲士抬出的尸身,叹了口气道: “当每个人都愿意保卫自己的家园而团结在一起的时候,这才有了国家。君主也不过是这其中较大的一个家族而已。我记得卫懿公之所以得了一个懿字的谥号。不正是卫国的百姓原谅了他的过失吗?” 卫懿公姬赤乃是卫国的第十八代国君,他骄奢淫逸,喜好养鹤。爱鹤失众的典故便是出自此人。在他执政期间,曾荒诞的赐予仙鹤官职,并让其乘车。后来,北狄来犯,百姓因君主长期的横征暴敛而无心迎战,卫国惨遭屠戮,险些灭亡。 然而,这般无道的昏君却在外敌入侵之际,身先士卒将生死置之度外。他虽身死,但其事迹仍被淳朴的卫人广为流传。史官也给出了一个颇具争议的美谥,缅怀其大义之举。 王诩的话颇有些开导对方的意思。按常理,姬舟继君位,北戍军作为其嫡系的兵马不但有这拥立之功且将来诸人位居高位,扶摇直上皆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然而当下的思潮是外敌不退,国君虽有过失,但依然健在。此时公子舟上位便有违礼制,不免被人诟病。 魏仲倒不是看不清时局之人,只不过国家危亡,北戍军不愿在抵御外敌之时,做出拥立新君的表态。毕竟,活在这一时代,史官的笔所有人都是怕的。谁都想获得个忠君爱国的好名声。 不久后,他恭敬的对着王诩深施一礼,道: “少司马高才,小人受教了。仲仍有一问,还望少司马解惑。” “魏子请讲。” 魏仲挠了挠头,吱吱呜呜的问道: “不知老成谋国何解?” 王诩愣了半晌,哈哈笑道: “如厉师帅这般有德才且临危不乱之人方是如此。” 魏仲点了点头,目光中带着一丝敬佩再次向王诩一礼。 此时,距离两人身旁不远的侍卫指着东边的方向面露惊色。因巨响而陆续点亮的万家灯火悄然无声的将那里三丈高的城郭隐隐勾勒出轮廓。星星点点的火光在城墙上游动着。即便距此处很远,人们也能看清屹立在城东之上的城楼居然不见了。 那侍卫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想再次确认一下。当看清之时,一缕刺骨的寒意陡然从尾椎扩散至全身。 “城楼都没了,城东若是遇袭如何示警呢?” 这想法如噩梦般浮现在脑海时,城北与城南的钟声便在此刻陡然响起,证实了他的猜测。不少人如他一般想着,呆若木鸡的看着远处。下一秒,紧张与畏惧充斥着所有人的内心。 “晋人可是有十万之众啊。城破了,怎么守得住?” 城东,漫天的灰土簌簌落下。尘埃之中夹杂着白色的粉絮如同雪花般粘在卫戴的眉毛与胡子上。此时的他早已被那两声巨响震得耳鸣目眩,双腿像是踩在棉花之上,左摇右晃。 城东的大街上,他与几名赶来牵马的士卒看着数丈前的废墟不停的吞咽着口水。废墟之下隐隐透着暗红色的火光,焦臭的气味愈发的浓烈,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肉香。这恐怖而诡异的氛围持续了十数秒的时间,卫戴终于稳住了摇摆的身形,恍然大喝一声: “大司马!快去救大司马。” 与此同时,城墙的一侧,俯身趴在地上的晋人士卒皆是抱头鬼嚎起来。 “鬼神发怒了!” “神明护佑!神明护佑!” “我不想死,不想死啊。” 进攻前,为了防止走漏消息。智疾并未将弄塌东城楼的计划通告全军。只是召集了本部负责攻城的将领以及作为军法队的本族亲卫说了这些。 此刻,负责领军冲锋的军官虽说事先知晓内情,但面前骇人的一幕怎会是人力所为?他们心中不禁泛起了嘀咕。一众军官匍匐在地,暗自佩服主帅这惊天手段之余,不免也被那两声巨响惊得脑袋一片空白。 短暂的混乱过后,有恢复意识的军官拔出佩剑,喝道: “此乃大帅所为,快起来。跟我冲。” 战鼓声自后方响起,军法队的甲士手持鬼脸铜钺激励着士卒道: “传疾帅令,打开城门者,赏金十镒,赐百户。临阵退缩者,立斩不赦。” “攻!” 伴随着军法队的一声大喝,晋军士卒如潮水般向戚城杀入。 卫人城东以无险可守,大军攻入城内将其余三门打开乃是轻而易举之事。卫人败局已定,余下的也只是单方面的屠杀而已。此刻比的是看谁跑得快。荣华富贵就在眼前,攻城的晋军顿时士气暴涨。众人争先恐后的摸上前方的废墟。 人群的后方,两个少年人穿着华丽的战甲围在正督战的智错身旁。这二人正是南北大营的统帅韩启章与魏驹。 两人方才得知智疾的计划,智氏本族兵马在这次战役中担任主攻,他们本也没什么意见。毕竟,出门时韩、魏两家的宗主早已交待他们这次随军仅仅是历练。胜败是其次的,然保存家族实力才是重中之重。 三万兵马对于晋国任何一家卿族而言,都是身上的一块肉。万一不小心折在这里,在将来的权利斗争中便失去了话语权。 韩启章与魏驹本以为智疾会借此次伐卫来消耗两家的实力。不想,老人居然不让他们参与。看到智疾的手段后,这二人无不佩服的五体投地。眼下,就是傻子也能看出,战局是一面倒的趋势。 他们是世子,未来是要继承家主之位的。在晋国,以往的君主都是任用亲族的兄弟担任重要的职位。然而自晋献公时期,父杀子,兄弟阋墙等诸事发生后,公室便将权利授予了卿大夫阶层,这才有了六卿分治的局面。 卿族可不像公室那般,一枝独秀。他们的继承人在处理家族关系及内部矛盾方面,可要比公室难得多。即便家主定下了世子,世子也未必能坐稳位子。没有出众的才华与成就更是难以服众。 韩启章与魏驹明白,当下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只要能立下军功,回到家族中,他们的地位便会稳固不少。毕竟,二人的兄弟甚多,那帮人只要不受重用,是绝无上阵杀敌的机会。 看着大批的士卒拥入城中,两个年轻人急得直跳脚。万一戚城就这般轻而易举的被拿下,他们带的三万兵马,各个都看在眼中,回去了即便智疾为了顾全两家颜面说些好话,可身为家主的韩虎与魏侈不是傻子,一问便知这二人无所作为。 此时,魏驹带着商量的语气,说道: “错将军!您看...待到城门打开,我魏氏人马再杀入城中,估计连个活人都没有了。在下不敢有违疾帅军令,只愿独率领一旅人马跟着智氏大军冲锋。” 智错看着少年身上那华丽的有些过分的战甲,手指点了点战甲上的铜饰,带着些戏谑的笑容说道: “就凭你?算了吧。你若被卫人杀了。本将如何跟疾帅交待?” 说罢,他推开魏驹从督战的战车上跳了下来。魏驹自恃身份,哪儿受得了这般被人轻视,正准备开口斥责,一旁的韩启章见状,拉了拉魏驹,笑道: “呵呵,错将军是觉得你这战甲太过显眼,担心兄长的安慰。” 旋即,他对着一旁的侍卫说道: “去我营中取两副上等的犀甲来。” 见智错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弯着腰注视着战车的车轮。魏驹脸上的怒意随即散去,冲着韩启章感激的笑笑,随后又眨了眨眼。两人相视一笑,赶忙跳下车来命侍卫帮他们卸甲,竟也顾不得旁人看傻子般的目光了。 韩启章见智错将战车车轮上的销子拔掉,随后又将车轴外的毂拆去。他皱了皱眉,对方似乎是想将车轮取下来。于是,少年很有眼色的过去,托起下方的车轴方便智错卸轮子。 “错将军!好好的战车,为何要将这轮子拆下来呢?” 第106章 戚城危机7 战车颇为沉重,韩启章抬得吃力,话语中带着些许的颤音。魏驹见状,也走了过去。他刻意站在韩启章身侧避开智错的方向。 这小子还挺记仇,此刻虽也是疑惑,但仍在赌气,不发一言。 智错拆下车轮。一只手抓着三根支撑车轮的车辐在手中掂量了下。似乎是怕用力过大将那细长的车辐弄断,只是轻轻的举了举便放在地下。做完这些,他看向韩启章,说道: “你们穿得战甲,中看不中用。卫人以强弓据守,百步可破重甲。本将追随疾帅,身经大小数十战,可不是凭匹夫之力活到今日的。” 当然,智氏是不会将豫让辛苦获取的情报与韩、魏两家分享的。就如同魏家一直暗自与姬舟进行铁矿石的交易,都是不能说的秘密。卫国在军备改革上的突破,智瑶很感兴趣。智错只是略微告诫两人,卫人的弓矢很厉害罢了。 韩启章扎着马步,抬车的姿势颇为不雅。他冲着侍卫使了个眼色,几名侍卫便快步过来将他与魏驹解救了。少年一脸嬉笑的走向智错,身子有意挡住对方的视线。 “错将军说的极是。启章未经战阵,还望将军多多提点。” 魏驹冷哼一声,讥讽道: “说那么多也要经历过才是。本公子看来,每战只是畏缩在后,匹夫也可长命。” 换做是在过去,以智错的火爆脾气非教训这小子不可。然而当下他却没有暴怒。毕竟,他与智疾、豫让这般狠辣的角色一起共事,身上的焦躁性子已被磨去大半。智家是把他当做智疾的接班人来培养,他自己也明白,想接替大司马就必须懂得克制自己。 智错没有言语,一副自得其乐的模样。他命士卒将阵前一辆轒輼(冲车)上附着的老牛皮取了下来,拿着几根皮制的绳索在那车轮上捆绑起来。 夜风阴寒,脱去战甲的两个少年搓着手,哈着白气,显得格外的狼狈与尴尬。他们一脸羡慕的看着前方的战局。 远处,向废墟攀爬的士卒,行进的速度变慢了。或许是那段三十米长的缺口下方仍就在发生着坍塌。士卒们翻越废墟时皆是战战兢兢的,生怕踩空而陷入其中被掩埋。 不久后,韩启章的侍卫拿来了两副犀甲。两个少年在侍卫的帮助下着甲,他们一边看着远处的战况,一边极不舒服的扭动着身子。 就在此时,前方断墙两端的城头上,卫军的射手已经组织起了反抗。零星的箭矢射向废墟之上的晋军士卒。中箭倒下的人发出阵阵惨嚎,随后,进攻的速度变得更加缓慢了。 城头上的卫军很聪明,他们燃起火把后便向城下抛去。晋军完全暴露在对方的强弓之下。而配合进攻的晋人射手却是看不清敌人的位置,仅仅是对着城墙上胡乱放箭,企图压制对手。可是箭矢大多飞过城墙,射入城东。 城墙的另一侧,意图进攻城南与城北的晋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冷箭搞的有些抓狂。他们原本进攻的目的十分明确,为了封赏打开各处城门即可。然而在攻入城后,才发现现实并非想象中那般简单。 最初遭遇的皆是到处逃窜的卫人,晋军的士卒为了斩敌立功,只顾着追逐砍杀。夜色之下难以分清追逐的对象是卫国的士卒还是平民百姓。几番奔跑下来,皆是毫无斩获。 或许是觉得卫人已经被吓破了胆,竟然没有丝毫的抵抗,于是军纪便涣散起来。晋人开始在城中劫掠。他们的想法很简单,与其为了争夺那不切实际的封赏,倒不如奸淫掳掠一番。反正打仗不就是为了抢别人的粮食和女人嘛?智疾下达攻破城门的军令,此时早已被狂热的士卒们抛到了九霄云外。 之后,大批赶来增援的卫军将他们拖在街巷中缠斗。先前这些晋人为了方便劫掠,明火执仗,还焚烧了几处房舍,此时无疑是暴露了自己。 当他们意识到战争并未结束的时候,士伍找不到伍长,伍长找不到两长,两长找不到偏长。晋人只得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各自为战。没有了人数上的优势,这些小的团体极容易溃散,所产生的影响便是阻塞了晋军的攻势。 城东的城楼被毁,连带着通往城头的阶梯也不复存在。晋人若想肃清城头上的敌人,必须由其余三门的城楼登城。显然目前是做不到了。 一场完美的奇袭在两刻钟后,演变成为晋卫双方的拉锯战。城东如同一座巨大的绞肉机将双方的士卒无情的碾碎在这里。昔日繁华的戚城,如今更像是人间地狱。街巷中东倒西歪的尸体以及随处可见的残肢断臂,让这座城市充满了死亡的气息。 哭嚎与喊杀之声越过三十米长的废墟,传到晋军的前线。距离三通鼓响结束,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刻钟的时间。周遭的安静使得人们对战争的惨烈,感受的愈发真实。 韩启章与魏驹的脸上全然没了先前的兴奋与期待。每每听到一阵惨嚎,二人的表情都会凝重一分。像他们这样的氏族公子,杀人之事并非没有经历过。杀死个家里的下人或是在街上砍死对自己不敬的庶民,如同踩死一只蚂蚁般随意,甚至不需要自己动手,更不谈上心理负担。 可是,一只听着那惨嚎或是呼救声从高至低,直至微弱的消失。不同的人发出不同的声响,不停的反复。二人的头皮不由地开始发麻,然后脑袋变得清醒异常。 同样与他们聆听这声音的,还有那些即将翻过废墟参加战斗的士卒们。这样的氛围本来就很压抑,竟然还有一名新兵因为恐惧直接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发生这样的事并不惊奇,但对士气的影响极为恶劣。 负责组织进攻的军官们游走在一排排士卒间,高声大喝: “我军有十万之众,卫人乃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军法队此刻也不再吱声,似乎以利相诱、杀鸡儆猴的手段已起不到什么激励或是震慑的效果了。 智错终于做好了那面以车轮和牛皮为材料的盾牌。这面盾牌足可遮蔽他身体的三分之二。智错左手举起巨盾,拿在右手中的短剑敲击在盾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犹如击打在一面实心的鼓上。他的行为立时引来周围人的目光。 “你们真的想立功?” 智错突然说出的话不知是在问那两位公子还是在问士卒。当他的目光环视四周停留在韩启章与魏驹的身上时,两个少年不禁被其锐利的目光看的默默点头,甚至连回答的勇气都没有。周围的士卒也是同样的点头。 “很好。至少你们还没尿裤子。” 得到将军的赞许,诸人没有感到欣慰。只听智错哈哈笑道: “本将军十岁时,第一次上战场便尿了裤子。” 稀疏的笑声自人群中传出。听得出那不是嘲笑,而是干笑。作为统领万人的将军是很讲威严的,智错说起自己的丑事毫不避讳,大家多半是觉得好奇,而韩启章则从对方的话中听出了不一样的东西。 “他竟然十岁就上了战场,不可思议。” 少年心中琢磨着,却听智错道: “那时是跟着疾帅去北边打狄人。疾帅问我怕死吗?我说不怕。不就是杀人嘛。我六岁时就敢帮我娘杀鸡屠狗,杀人有什么好怕的。” 话音变得不再严肃,像是在讲故事。笼罩在诸人内心压抑的情绪渐渐变得轻松起来。 “疾帅说与我打个赌,待他攻下一个北狄部落的营寨,我只要能在寨子里当着众将士的面杀只鸡,手不抖,往后的战事便以我为先锋。” 他顿了顿,再次环顾了四周。士卒们被分散了注意力,有人问道: “将军!那您答应了吗?” “这样的好事,换做是谁都会答应。” 智错的回答很果决。他的故事大家也颇感兴趣。 “那后来呢?” “后来疾帅耍诈,让我跟着帮老士伍们先去打扫战场。” 说到此处,他爆出一句粗口。 “他娘的!将那些重伤未死的狄人,一个个捅上一下让他们闭嘴。” 随后,周围一片死寂。 “本将军一连捅了二百多人,手都麻了还如何杀鸡呢?” 故事的结局诸人似乎是猜到了。他必然尿了裤子。 此时,智错话锋一转,说道: “疾帅跟我说,捅敌人都会尿裤子,那捅自己人岂不是屎尿横流?” 声音陡然拔高,回荡在夜空中。 “若不想这样,就好好的听一听这惨叫。记住!在战场之上永远都是惨叫比喊杀多。死了就不要去连累别人,闭上臭嘴。” 看似残酷的话语中竟夹杂着一丝难以语言的悲凉之感。听得诸人红框泛红,默默地低下了头。很多经历过战争的老兵潸然泪下。他们明白,死并不可怕,看着同袍兄弟去死或是无奈的结束他们的生命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智错走入军阵之中,他将手中的巨盾击打出擂鼓进攻的节奏,而后他暴喝一声: “我智氏的儿郎,只会喊杀。” 众人见将军这样的大人物竟也打算带队冲锋,受其鼓舞,顿时士气大振。喊杀声如浪潮般在前线士卒间一浪盖过一浪。 持盾的士卒将短戈与盾牌击打出同样的节奏,那些拿着简陋长柄武器的士卒则将兵刃重重的敲击在地面上。韩启章与魏驹受到感染,二人也拿起佩剑敲击着胸前坚硬的犀甲。与之随行的韩、魏两家百余名亲卫更是不愿落得下风,他们学着自家世子的模样将胸膛拍得当当作响。一时间,晋军前线的士气暴涨。重燃的斗志将战争又推到了一个新的顶点。 就在智错等人的后方,一名手持古朴长剑的男子看了看身侧的白发老将,笑道: “大司马治军之手段,在下敬佩之至。” 说话之人乃是豫让,他星夜前来便是要将此处的战局确认过后禀报给智瑶。这里的成败对于智瑶的下一步行动尤为重要。 就在三日前,楚国派出使者向晋国投来了橄榄枝。晋国作为大周政权的拥护者在此次国内爆发内乱的事件中,却被周天子摆了一道。楚国瞅准时机,主动向晋国示好,并表示不会干预晋国在中原吞并其他小国的行为。当然也希望晋人不要干预长江以南楚国的动作。 看样子,楚人的动静会闹得比晋人还大。如此千载难逢的扩张机会,智瑶怎会错过?而楚国的表态,令得豫让看到了复仇的希望。蛰伏了这么多年,楚国终于还是忍不住与越国翻脸了。 晋楚百年的夙愿在此时算是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两个超级大国扶持的小弟先后成为霸主,做出忘恩负义之举。楚人的苦,晋人当然明白。 智疾双手抚在战车的围栏之上,如鹰隼般的目光盯着远处的战场,他前倾着身子,面容肃穆。对于豫让这恭维而又似打趣般的话毫不在意。 “大局已定,大司马又何须这般亲自督战?错将军乃有大智之人,效管仲以乐激励士气之法令得我全军将士不惧生死。智氏能有此良将,何愁此战不胜?” 相传管仲曾作曲,令得艰难行军中的士卒跟随着乐曲的音调而步伐一致,从而精神大振。 目前的局势明眼人都看得清楚。晋人即使不能立刻拿下戚城,也只需慢慢与敌消耗,在破晓前,战事必将结束,而胜利则毫无悬念。毕竟,人数上的差距过于悬殊。至于当前战事的胶着,是因为晋军仅仅在东门发起了攻势。其余三营的兵马还在填埋那最后一条壕沟。 智疾收回前倾的身子,悠悠的叹了口气道: “兵事需慎之又慎。不到最后一刻,谁也无法预料战局之变幻。” 老人对自己卸甲前的最后一战颇为重视。虽说他对战争的惊天构想,甚至于吓到了王诩这样的现代人,但此时戚城西、北、南三门尚未攻破,晋人的战车没有杀入城中形成绝对碾压的态势,他便不敢掉以轻心。 第107章 前尘往事之心魔1 这谢幕之战,智疾要的是傲人的战绩,而非胜利亦或是惨胜。毕竟,使出那样的手段,所消耗的物力与人力必须拿出辉煌的战果才可令人信服。 豫让似是体会到智疾的忧虑,宽慰着说道: “大司马能将土攻之法用得这般炉火纯青,此役过后,扬名于九州,闻达于诸侯,怕是天下都要为之一震了。” 智疾注视着前方的战况。不远处智错正举起巨盾发起冲锋,而紧随他身后的两名身披黑甲的少年被一帮侍卫簇拥着将进攻的阵型挤得有些凌乱。老人皱了皱眉,说道: “胡闹。” 旋即,对着传令兵呵道: “传令!命韩、魏两位公子入城后不得妄动。随行军士若敢后退者,就地格杀。” 老人担心两位世子随行的百余侍卫若是为了护主而撤下来,一旦阻塞了大军的攻势,无异于让卫人有了喘息的机会。 随后,他转过身,对着身后一位长相方正、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摆了摆手。那人虽身穿一身士人的长袍,却没有半分文人雅士的书卷气。若是换上战甲更像是一名彪悍的武夫。 那人冲着智疾抱了抱拳,微微颔首后,从战车的后方绕了过来。智疾一抬手,引荐此人与豫让认识,说道: “此战非老夫之功,扬名天下乃是公输一氏。” 那面相方正的男子赶忙向豫让施礼。 “见过让先生,小人鲁木,姬姓,公输氏。” 豫让还了一礼,笑道: “木子不必多礼,鲁国公输氏大名,在下早有耳闻。” 鲁木一愣,随后谦逊的笑笑。他们公输一族鲜为人知,并没有太大的名气。显然对方只是恭维而已。他客套的说道: “哪里!哪里!小人有幸被大司马赏识,引为智氏上宾,些许微名,不足挂齿。倒是让先生大名,小人早已是如雷挂耳,常听大司马称许。” 智疾一摆手,打断道: “木先生不必谦虚,您是有大才之人。与匠人土木一道,天下恐难有人与您一较高下。” 豫让也附和着说道: “木子谦逊。在下曾闻,公输氏有一小辈以铜齿为刃可断坚木,且断木平整,较贝齿、铜钺断木之法不知高出几何。后此物流传开来,其名为锯。公输氏贤才辈出,乃是木子言传身教之功。” 鲁木瞪大双眼,旋即欣然的笑道: “此乃祖上流传之技艺,犬子好名逐利,让先生见笑了。” 以豫让的身份想打听些别国坊间之事并不难。鲁木自然是明白的。 “哦?竟是令子所为?” 智疾见两人一见如故,便也没有参与到他们的谈话中去。豫让站在战车上与鲁木聊了几句,觉得自己这居高临下的谈话位置有些不妥。于是,撩起衣袍跳下车去。 衣袍扬起的瞬间,腰间系着的玉佩陡然撞在了战车的围栏上,随后那淡青色的环形玉佩碎成了两半,掉落在地面上。一股莫名的心悸之感顿时涌上心头。豫让呆立在原地,脑海中无端浮现出昔日在越国时的画面。 那时,国家鼓励生产。奉行文种大夫“十年囤聚、十年生育”的富国强兵之策。越人的百姓很顽强,即便是在国君被俘,吴国的士卒动不动就来劫掠的时候,也还是苦苦的支撑着。 豫让加入了越国的军队,做了一名士伍。这时的越军是吴国的附庸,他们被百姓视为鹰犬。平日里帮着吴军做事,维持社会治安,确保每年按时向吴国进贡。 横征暴敛,欺压民众的事情干得多了,军队渐渐的腐化,许多人甘心做起了吴国的走狗。豫让不喜与这些人同流合污,无奈家中还要靠他维持生计。每到强征赋税时,他总是消极怠工。 直至有一天,他被同袍举报,说上供给吴国的越女没有足数是因为豫让在抓捕中私自将人放了。随后,他被关入了大牢,被打得遍体鳞伤。他以为自己肯定是活不成了,便破口大骂这帮助纣为虐的混蛋,乞求速死。 不想,夜晚他所在军中的一名偏长来到牢中看他。豫让拼命的辱骂对方,那人却是淡淡的说道: “不是所有越军都是孬种。我看你不错,我们的军队叫忍,你愿意加入吗?” 于是,他莫名其妙的加入到一个名叫做“忍”的秘密组织。在这里他受到了非人的训练。豫让与这些人在原有的军队中潜伏,他们甚至不清楚自己效忠的对象。 几年过后,越国部分地区爆发了水灾,灾情并不严重。奇怪的是当时最受吴王宠爱的妃子西施向其哭诉,称越国已是民不聊生,吴王怜惜美人便给予了越国大批米粮的援助。 不久后,蛰伏多年的忍军收到了第一个任务。与此同时,他们见到了越国当时可以称之为代理君主的文种大夫。文种郑重的交代了前因后果,让诸人做出选择。听到任务后的豫让几乎是绝望的。 他们要赶在伍子胥派来巡视灾情的官员之前,化妆成流民将受灾的区域洗劫一空,并屠杀些奄奄一息的灾民来混淆视听。 伍子胥一向提防着越国,意欲除掉勾践这祸患。若是让对方得知越国受灾的情况并不严重且国库储备的米粮充裕,必然会借题发挥。届时,证据确凿,即便是太宰伯嚭亦或是美人西施也难以在吴王面前周旋。在民族大义与国仇面前,诸人接下了这灭绝人性的任务,将屠刀伸向自己的同胞。 江南乃是鱼米之乡,降雨充沛,草木繁茂,水道错综复杂。即便是爆发灾害,百姓捕鱼为食,凭借这些河流、湖泊吊着一条命也不至饿死。百姓大多有这样的想法,他们不愿背井离乡。 然而,越国为了体现受灾的严重性,派出军队将灾区围了起来。灾民出不来,粮食也进不去。到得吴国的官员到来,他们再赈济灾民,做给对方看并称这一切是为了控制饥民,不至混乱扩散至全国。 时间是在七月末,正处于吴越之地的梅雨季节,连连的降雨与高温使得灾区犹如蒸笼一般。许多邻水而建的村庄被大水淹没,牲畜与人的尸体在这样的环境中快速的腐烂。 这里的水灾不比北方的洪水那般来的恐怖,而是如同温水煮青蛙一般,连续的降雨,慢慢升高的水位先将人们的居所淹没。随后,受灾的人们会将粮食与贵重物品搬向高处来避难。可是在断断续续的雨幕与高温之下,受潮的食物快速的霉变,加之草木浸湿难以生火。很快他们便失去了能吃的食物。 天短暂的放晴后,蚊虫便恐怖的肆虐着这片土地,疾病的扩散让灾民变得更加脆弱。不少人因这样的气候与环境,身体先是长出湿疹,随后皮肤开始溃烂。 豫让与十几人走在泥泞的田间道路上,他跟在队伍的最后方,目光盯着自己手臂上一片红红的湿疹。那里有些瘙痒,他不禁挠了挠,皮肤上泛起淡淡的血丝。 三日下来,他们已经屠了十几个村落,专杀那些骨瘦嶙峋或是明显得了重病且十分虚弱的灾民。为了让事情逼真,还杀了一名鄙尹,抢了其家中的钱粮。 下个月便是收获稻子的季节,此刻田里的稻米早已成为了鱼鳖的饵料。望着一方方犹如鱼塘般的水田,诸人不免心情沉重。 不久后,他们来到了一处村庄。村子里部分的屋舍已经倒塌,那些看上去完好的房屋也都是被雨水侵蚀的摇摇欲坠。众人四散搜寻村内的幸存者。随后,在神社内找到了几十名老幼妇孺。 神社的地面是以石块砌成的,在村内用于祭祀,相对的地势也比较高。想来大水退去,此处较之其他地方会比较干燥。 令豫让等人惊讶的是这些人虽面有菜色,但充满了生机,并不像先前他们遇到的那些灾民。村民原本对外乡人十分抵触,当听到豫让等人的越国口音以及打量过他们的面色后,这才放下戒心说起了此处的情况。 一名德高望重的老者说了几句后,便吩咐了几名妇人为诸人每人端上了一碗鱼粥。说是鱼粥,碗中却看不到一粒米。白色的清汤上,漂着些散发着清香的细碎菜叶。越国人称之为水芹,和后世的芹菜味道差不多。 豫让捧着陶碗,难以下咽。他知道自己的长官在询问出村子里男人的去向后,便会痛下杀手。 得知这村子里有几户渔民,过去常在太湖附近捕鱼,后来因文种大夫的休养生息政策分到了田地,这才舍弃了捕鱼的活计来到村里安家。诸人总算是明白了他们为何能在大灾过后保全性命。 此时,村里的男子正与几个老渔夫外出捕鱼。马上就是正午了,依水而生的越人都知道夏季的这一时段捞鱼基本是没什么收获的。那些人该要回来了。 春秋时期,平头老百姓捕鱼的方式极其简陋。渔网乃是以麻绳所制,较为奢侈,可作为传家之物,除非是以捕鱼为业的家庭,不然普通的百姓顶多是以竹篓或是竹枪捕鱼。他们在夜晚以竹篓设下陷阱,清晨天未亮便去河边收获。竹篓顶多捕捉些小鱼小虾,可保家里顿顿有荤腥,而大鱼则需碰运气。 夏季天气炎热,水中憋闷。清晨的气温相对不高,鱼儿会游到浅水呼吸进行觅食。依水而居的人们掌握了鱼的这一习性,便拿着竹枪在岸边试试运气,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诸人与豫让一般,都没有勇气将那鱼粥喝下。不久后,村里的男子归来,远远便听到嬉笑之声,看来是收获颇丰。 此时,豫让身旁给她送粥的妇人焦虑的看着归来的人群。随后妇人走了过去,冲着一名瘦高的男子问了句: “丫头呢?” 一句话刚说出口,陶碗摔碎在地面上的声音连续的响起。神社内的屠杀便开始了。豫让捧着手中的陶碗,静静的坐在地上,眼泪落入那乳白色的鱼粥之中。他拿着调羹搅了搅,里面居然真的有块鱼肉。 直至有同伴拍了拍他的肩膀,豫让这才从怀中猛地掏出短刃,追逐着逃窜的村民,麻木的刺向这些无辜者。 恍惚中,他也不知杀了几人。当他恢复了意识,自己正将一人压在地上,手中的短剑正插在对方的后背上。那人已不再挣扎,嘴里小声的念叨着: “求你...别杀我女儿。” 豫让拔出插入对方身体内的短剑,将那人翻了个身。看清对方的面容后,握剑的手不住的颤动起来。那人正是方才给他端来鱼粥的妇人。 这些天做的事情,他已然麻木了。心情本不会有太大的波动,然而一碗不起眼的鱼粥,却将压抑在内心的负罪感完全的释放出来。 之前的行动,他总是告诉自己。这些人即便不杀,也会死的。杀人只是帮他们解脱。可事到如今,他再也无法这般骗自己了。 听着妇人重复着那句话,声音越来越小。豫让闭着眼睛,忍着眼泪,问道: “你的女儿叫什么名字?” “姜...适...” 女子虚弱的说完这两字便咽气了。豫让来不及询问她的女儿是叫姜适还是姜氏之女。他只能确认妇人的孩子不在神社内,应该是没死。不然,先前她不会询问那瘦高的男子。 豫让的同伴将村民的尸体拖到那些倒塌的房舍内,伪造出受灾后的假象。他与诸人一般,拖着那妇人的尸体在一处泥泞的废墟中,搬起一根腐朽的木柱压在妇人的后背上。 做完这些,诸人便离开了。走到村口时,豫让呕吐起来。领头的男子,拍了拍他的后背,戏谑道: “你小子怕是偷喝了人家的鱼粥,这下遭天谴了。” 这玩笑,没有引起旁人的共鸣。豫让看着自己呕吐出来的东西,苦笑道: “呵呵,还真他娘的像鱼肉啊。” 那人叹了口气。 “我等皆是死士,别把生死看得太重了。若是心里不好过,就把自己当个死人。记住!我们与死人没什么区别。” 豫让扬起手背擦了擦嘴角。他没有注意到方才杀人时,手上沾染了血迹。旋即,他的嘴角上留下了一抹殷红。 领头的男子摇了摇头又道: “你去清洗下,我们先回去。记得跟上了。” 第108章 前尘往事之心魔2 豫让看着自己手背上的血迹,点了点头。同伴走后,他出了村子,来到一条河流旁。拨开长势茂盛,有半人高的野草后,他寻了一处岸边蹲下。 河面很平静,看不出流动的迹象。偶尔,有星星点点的水泡自水底冒出。豫让看着水中自己的模样,压抑的心情再也无法克制,他失声痛哭起来。 他一边哭,一边死命的搓洗着手上的血迹。不久后,奇异的一幕发生了。血迹在水中渐渐的扩散,水面如同沸腾一般激荡起波澜。 豫让一惊,双腿一软。地面甚是湿滑,他不由地向后栽倒。或许是潜意识中强烈的自我保护,令得他没有栽入水中,而是身体后仰,屈膝躺在身后的杂草丛中。 然而,他躺在地上没有动弹,只是哽咽的哭泣。 或许水下有条蛟龙,一会儿浮上岸边,把他吃掉,从此也就解脱了。 豫让这般想着,突然一个稚嫩的笑声自他身后传来。 “呵呵。” 随后,一个身影挡住了正午刺眼的太阳。 “大哥哥!你哭什么?是肚子饿,捞不到鱼吗?” 一个小女孩正以奇怪的目光打量着他。豫让心里掀起一丝波澜。此处,距离那村子这么近,莫非面前的女孩就是那姜氏妇人的孩子。 他猛地坐起。或许是心里有鬼的缘故,豫让没有理会女孩,而是抱着膝盖看着方才发生奇异一幕的水面。 女孩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许久后,见面前奇怪的男子痴傻的望着水中的异象,奶声奶气的说道: “村子里的渔夫爷爷说,那是白条。嘴巴特别馋,一闻到吃的就会游过来。” 原来水中异象是因血腥气扩散招来了这贪吃的鱼群。白条正是人们说的“浪里小白条”。这类鱼繁殖迅速,多生活在浅水,一年四季都比较活跃,尤其是在夏季。白条因无脑的贪吃行为被喜欢钓鱼的人所厌恶,称其为杂鱼。 这些豫让也是知道的,不过血腥气能激发起白条这般可怕的反应他倒是不知。对于女孩说的,白条可以闻到食物的气味,豫让颇为好奇。他不经意的回了句。 “是吗?鱼儿也有鼻子?可以嗅得到气味?” 女孩走到他身旁,像是炫耀一般的抖了抖手里的小竹篓。旋即,那竹篓上下震动起来。 “当然了。渔夫爷爷说鱼儿最喜欢米酒的味道。” 女孩似乎对口中的渔夫爷爷极为信服,随后,若有所思的嘟起小嘴说道: “和我爹一样,闻到酒味就能找到我娘藏起来的米酒。大哥哥!你看。丫头就是按照渔夫爷爷说的今日抓了不少的鱼呢。” 吴越之地的百姓早已学会了酿酒之法,妇人时常会酿酒。倒不是说百姓特别的富足,而是酿酒能提升粮食的价值,在以物易物时,能换取的物品更多一些。 这类流传在吴越之地最原始的米酒酿造之法,又称之为口嚼酒。现代人听上去恐难以接受。这时的贵族们也是有着同样的心理。为了让这“嚼米为曲”的酿造之法显得不那么恶心。吴越之地便有了女子酿酒及卖酒之风。 试想若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来卖酒,并且介绍这酒是用他的口水加工的。估计买酒的人会呕吐致死吧。当然,若是美女卖酒,他们多半会觉得占到了便宜。 口嚼酒一直流传至后世,依旧保持着女子“嚼米为曲”的酿造方式。 女孩的话大抵是说她母亲将酿好的酒藏起来准备贩卖,而父亲如白条般嘴馋时常一闻到味道便会去偷喝。 豫让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家三口温馨的生活画面,心情沉重的噢了一声。女孩眨着眼睛,认为他在怀疑自己说谎。于是,从腰间取下一个小布袋,打开后递到豫让面前。 “丫头没有说谎。大哥哥,你闻。” 一股刺鼻的酸臭味道扑面而来,豫让呆呆的看着那布袋中的东西。里面装的是些淡绿色发霉的稻米。豫让心头一阵酸涩。他伸出手紧紧的抱着小女孩弱不禁风的身体,不禁又失声痛哭起来。 遇上这样的大灾,这帮村民居然能想出用霉变的粮食作为鱼饵进行自救。他们为了活下去在努力着,而自己却是毁灭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他清楚抱着的孩子失去了父母,未来只有死亡。 随后,豫让告别了女孩回到了同伴们临时的居所。他与女孩分别时,小丫头甜甜的冲着他笑,还说要分一半鱼给他。 这一晚,豫让梦见与那女孩分别时对方的笑容以及女孩母亲给他端来鱼粥时的笑容。那笑容不停的反复,母女的样貌重合在一起,犹如刻在了他的脑中。直至醒来,他仍就是清晰的记得那些画面。 这日还要继续屠村的行动,豫让很想去看看那小女孩在知道父母已死后,是否还活着。然而,对于他所处的这支秘密部队,豫让是不能擅自离开的。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于是将衣袍内的里衣浸湿,穿在身上。天气湿热,他知道过不了多久,皮肤便会生出红疹。届时,只要称病,留在驻地,趁着诸人外出行动时,偷偷溜去那村子便可。 豫让并不在意那女孩的生死。死在他手中的无辜者已经够多了。他只是想确认女孩真的死了,让这一切有个了结。就如同他长官说的那般,他们是死士,早晚是死人。因此,心里的负担无需太重。 事情如豫让预料的那样,手臂上的湿疹开始迅速的扩散。全身多处都出现了红点。他这样自残的行为,没有令得旁人起疑。毕竟,在这湿热的环境中,长些红疹也是正常。然而,面积如此庞大的湿疹,近乎于遍布半个身体,诸人是闻所未闻的。 到得与那女孩分开的第三日,豫让成功的告假。同伴见他气色倒也还好,没有留下人手去照顾他。诸人离去后,豫让偷偷的回到了那座村庄。他先是去了那处神舍。想象中那女孩若有活下去的勇气也一定会在神舍中居住。毕竟,在这梅雨季节只有神舍是干燥的。 他找寻了许久,都没有见到有人生活过的痕迹。甚至连一处生火造饭后留下的草木灰烬也没有。然而,神舍中却异常的干净。没有血迹,也没有散落在地面上的陶片。他记得那日诸人只是草草的清理了下,并没有仔细到如此的地步。 随后,豫让去到了弃尸妇人的地方。他猜想女孩会找寻自己的母亲并将其埋葬。然而,当他见到那妇人的尸体竟是动也未动。心情立时变得复杂起来。 他看着村口的方向,叹了口气,低喃道: “或许已经死了吧。” 或许是觉得自己的想法太过阴暗。旋即,摇了摇脑袋,哼了声,露出一丝苦笑。 或许那小女孩并非这妇人的孩子。越国的百姓基本都称自家的女孩为丫头。说不定那孩子是个渔夫家的女娃,就凭小小年纪敢独自在河边捞鱼。想来家人是对她极为放心的。 豫让这般想着,心情也好了许多。于是,向着三日前和女孩分别的河边走去。他依稀记得那日所在的地方,附近的杂草足有半人高。可此刻的这里,却没了那番杂草丛生的景象。 地面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一个个圆圆凸起的土疙瘩,就像是城门上凸起的铆钉,排列的异常整齐。豫让觉得这一定是那女孩的作为,估计是在玩耍时留下的。想到这里,他庆幸那好心的女孩并非是那死去妇人的女儿。 豫让饶有兴致的蹲下身子将一个看似馒头大小的土疙瘩抓在手里。潮湿的泥土下方,隐隐闪烁着斑斑点点的白色光亮。他放下手中的土块,曲指在那发光的泥土中拨了拨。随后,犹如见了鬼一般,面容变得扭曲起来。 先前侥幸的心理在此刻轰然崩塌。那母女的笑容突兀的在脑海中浮现。豫让也不知为何,蹲下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前倾。双膝重重的跪在那一个个凸起的土疙瘩上。眼泪顺着眼角滑落... “大哥哥!你怎么又哭了?” 一个稚嫩而虚弱的声音陡然自他身后响起。豫让只觉灵魂出窍,身体都变得轻盈了。随后,胃里汹涌,口腔里泛起一丝淡淡的苦涩。他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努力压抑着心头的悸动。几秒后,那声音又传了过来。 “你若是饿了,这次丫头可没有鱼分给大哥哥了。” 女孩面容苍白,短小的衣衫上满是泥污。额头上一个偌大的血痂,触目惊心。她无力的走到豫让身侧,如同那日一般在他身旁蹲下。目光始终停留在被豫让压扁的土疙瘩上。 “大哥哥!你快起来。不要压坏鱼儿的坟冢。老天会降下惩罚的。” 豫让终于确认,身旁的女孩不是鬼,也没有死。他抹了抹眼泪,半晌蹦不出一个字来。女孩无力的揪了揪豫让的衣袖,试图将他从那鱼儿的坟冢上拉起。 豫让直起身来,看着身下泥土中混杂的细小鱼鳞。闪烁的白色光点令他有些目眩。平复了心绪,他向女孩询问起这三天来发生的事情。女孩语气苍白的回道: “丫头记得明明大水淹没了村子,爹娘与村里的长辈都是活下来的。不然,丫头也不会活着。可那日与大哥哥分开后,回到村里,他们便都死了。都是死在那些被大水淹过的房子里。” 她重重的吸了口气,蠕动着干裂的嘴唇。似乎说了这么多,令女孩十分疲倦。 “丫头想,为什么只有我还活着?或许是因为我不喜欢吃鱼吧。那天见到大哥哥的时候,是我第一次抓鱼,抓了好多。鱼儿也想活着,却被我们吃掉了。这一定是老天在惩罚我们。丫头知道,我们本该死的。” 女孩的话听得豫让鼻头酸涩。原来她是觉得明明活下来的人,怎么会像是在灾祸中死去了一般。一定是他们捕鱼求生的举动让上天震怒,所以令得那灾祸又重新发生了一遍。 对鬼神的敬畏之心,令得女孩不敢为父母收敛尸体。她在神舍内跪拜,将那里打扫的一尘不染。后来,看到自己抓回来的鱼儿都已经死了,女孩心中有愧便将那些鱼埋葬在这里,乞求上天的宽恕。 听完这三天发生的事情,豫让再也没有勇气看着孩子在这里自生自灭。他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丫头。爹和娘都这么叫我。” “以后你就叫做越姜,是我越让的妹妹。” 女孩点了点头,便倒在豫让的怀中沉沉的昏了过去。 当她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密闭窄小的黑暗空间内,她没有哭喊或是求助,只是闭着眼睛安静的等待着。直至豫让给她送来食物,女孩才知自己被藏匿在一口木箱内。 她就像是只顺从的小猫,一连数日被关在牢笼之中。有时,被人抬上马车颠簸着不知不觉的睡去。有时,被豫让从梦中叫醒,开始吃饭或是被对方偷偷摸摸的带出去方便。越姜每日最期盼便是听豫让说话。甚至于许多时候,是隔着木箱听着男子诉说着自己的故事。偶尔,他会轻轻的敲击木箱,示意她有人过来,不要发出声响。 一夜,如往常般豫让在同伴睡去后,带着越姜去营地外方便。月亮格外的明亮,女孩看了看俊朗男子的背影,又看了看自己身上污秽不堪的衣衫,喃喃道: “哥哥!越姜想要件新衣裳。” 女孩的话音让豫让格外的紧张。因为他们约定过,没有豫让的同意女孩是不能说话的。营地里的人各个武艺高强,即便是睡觉也保持着警觉。豫让略带着怒意,对越姜做了个安静的手势。之后,女孩再也没有说话。以至于夜晚豫让跟她讲故事时,她也没有回应。 第二天,豫让等人收到消息,吴国前来视察灾情的官员已经自姑苏城出发,估计无需两日便会到达灾区。他们可以撤离了。一行人押运着十多日以来在灾区劫掠的财货去往国城会稽复命。 第109章 前尘往事之一鸣惊人1 随后,文种大夫在国城秘密的接见了诸人。他体恤下属,命豫让等人回家修整五日并将洗劫而来的财物作为赏赐悉数分给了诸人。 或许是因为灾区也抢不到什么值钱的宝贝,又或许是因控制灾区的越军尚未返回驻地,豫让等人若在吴国使者到来之时与所属的军队汇合则会引人生疑。这才有了短暂的探亲假。 诸人先前的行动足以证明他们的忠诚,文种大夫为他们引荐了忍门中的部分袍泽兄弟认识。豫让终于见识到了这个秘密组织的冰山一角。 在会稽城内逗留了一日又连续赶了两日的路程,豫让与越姜返回到了余杭以北的一座小村庄。这里正是豫让的家,一座不足百户的小鄙。 回到家后,豫让将所得的赏赐给了父母,谎称越姜乃是袍泽的遗孤,托家中老人代为照顾。豫家三兄弟,豫让排行老三。其父母早年一直想要个女儿。虽说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但这时养儿防老的思想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基本是空想。 生再多的儿子,将来也要被征去打仗,基本是九死一生。女儿即便是嫁了出去,改了姓氏,至少还能活着,看得着。再说,嫁人也不会远嫁,都在一个村子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偶尔回娘家看看父母,也不会被人说闲话。 豫让的父母对这乖巧的女孩颇为喜欢。随即便有认其为女的打算。豫家并非什么大户人家,认了女便是亲女,今后不分彼此。然而,这女孩不说话,家里人便犯了嘀咕,以为越姜是个哑巴。 春秋时期,生而残疾的人颇受冷眼,地位低人一等。命运的轨迹基本是固定的。这些人多半会走上倡优的道路。混得好,可取悦贵族,得个善终。混得不好,则在民间作为杂耍艺人受些嗟来之食,年迈后凄苦不堪。官府甚至还会限制这类人群的婚配嫁娶。 越姜被安顿好后,豫让仅在家中待了一日便离开了。父母平日很难见得到儿子,苦无机会询问。最后,便自我安慰的想着。 家里不缺一口饭,多养个人也无所谓。若是将来越姜嫁不出去,那就给他们养老送终也罢。 这时的越姜年仅七岁。她的年龄与豫让二哥家的长子相仿。豫让的二哥同样也在军中效命,还是个两长的小军官。他武艺了得,一身正气。时常教自家的孩子习武。越姜便跟在一旁学了起来。 家里人觉得这孩子有些古怪,认为女孩习武那是不务正业,应当学些谋生的活计,将来不至饿死。于是,便打发越姜跟着两个嫂子学酿酒、沤麻、纺纱。 《诗经—陈风》中有述,“东门之池,可以沤麻。”沤麻是此时民间极为盛行的处理麻的方法。与王诩在青丝坊见到处理蚕茧外丝絮的脱胶方法类似。都是将原材料浸泡在水中,滋生的细菌会令纤维软化,再以木杵击打就会更加的柔软。如果不经过这样的工艺,织出的布穿在身上会比较硬。 若是沤麻的技艺精湛,之后纺出的纱就柔软。生活在春秋时期南方的妇人比的不是针织女红,而是酿酒、沤麻与纺纱。 谁料,这女孩天资聪颖,一学就会。沤麻时,抢着大人的木杵帮忙,然而她年纪幼小,没有力气,没击打几下便已力竭。家里人时常在下午吃过饭后,见女孩拿着根大木棍在院子里挥来挥去。 豫让的二哥偶尔瞧见,觉得女孩挥舞的毫无章法。兴致来了,便教她打起了棍法。他倒是不知女孩是在学着沤麻,兴许是想多练练让自己多些力气。一来二去,越姜竟学得有模有样。他这做师父的更是教得开心,家中父母没少因此事数落与他。 豫让的二哥。倒是不以为然。觉得在这乱世中,女孩学些武艺,将来也能保护自己,没什么不好的。再者,女孩是个哑巴,有了武艺傍身,也没人敢欺负她。 如此,越姜度过了充实的三年生活。三年来,她一言不发。豫让没有回家探望一次。这段期间,越国正酝酿着一场惊天的阴谋。 自三年前,吴国借粮给越国,伍子胥恐其中有诈,派人视察灾情。然而,得到的消息是确有其事。灾情的严重让伍子胥难以置信。他为了持续削弱越国的国力,防止越人在背后捅刀子,便与文种大夫约定了三年为期,越人休养生息后必须偿还。 就在这一年,同样的梅雨季节,吴国爆发了大规模的水灾。吴王一心入主中原,建立宏图霸业。伍子胥在此时将家眷托付给孙武安置到了齐国。这一行为被吴王认为是不忠。文种大夫借此事大做文章,重金贿赂太宰伯嚭挑拨君臣关系,西施则从旁策应。 不久后,这位饱受争议的风云人物,最终以自刎的方式谢幕。其好友孙武也在同年消失了。等待复仇的越人终于看到了希望。吴王急于对中原用兵,此时国家却受了灾,于是便想起了三年前借给越国的粮食。他命太宰伯嚭负责此事。 当年齐景公死后,夫差力主伐齐。伍子胥极力劝诫夫差先稳固后方,解决了越人后再图北地。夫差一意孤行,结果却是震惊了天下。他在艾陵大败齐军,并全歼齐人十万。 这傲人的战绩如同一击响亮的耳光,打在了伍子胥这位托孤老臣的脸上。随后,孙武提出组建水军,为将来进取中原对抗齐人提前准备。夫差便将事情交由孙武全权负责。孙武在邗筑城,又开凿了邗沟,连结长江与淮河。 如此浩大的工程令得国库空虚,同时也拖延了夫差进取中原,建立霸业的计划。后来齐国内乱,齐悼公被杀,夫差等到时机,决定第二次北上伐齐。这次他以孙武组建的水师新军为主力由海陆北上,不料铩羽而归。 归国后,他将此次作战的失利全部归结于孙武,并且指责对方这些年徒费国帑。如今,伍子胥已死,孙武失踪,只要他能打出当年那般傲人的战绩。什么孙武子提三万之众,天下莫敢当也,皆是狗屁。 然而,急于用兵的吴王却迟迟收不到越人还来的粮食。与此同时,阔别三年未见的男子突然在一天清晨,回到了家中。他带回了满满一车的赏赐。豫家上下一片欢腾。 三年未见,男子有些消瘦,洁白的长袍与其内敛的性格倒是有几分士族子弟的气质。越姜默默地看着对方,目光迷离似有水雾。女孩如同三年前那般,自惭形秽的看了看自己身上虽是干净,但显得有些老旧的衣裙。 普通百姓的生活便是这样。在这衣物可作为遗产存在的年代,老大穿完,稍加缝补修改后再给老二使用也是自然。越姜来到豫家后,便一直穿着两位嫂嫂的旧衣服。 女孩已经十岁了,再不是过去的黄毛丫头,出落得亭亭玉立。家中之人偶尔叹息这般长相可人的姑娘居然是个哑巴。越姜望着欢闹的家人围在豫让身旁,她犹豫着要不要过去。 心中却是有这莫名的念头。她希望男子能主动走过来,而不是自己过去。 直至人群消失在小院,豫让都没有向她走来,甚至连个招呼也没有。女孩心中难过,于是行出家门。 院子外的不远处有一条小河,河边有两个平日用来沤麻的水池。水面泛着些白色的泡沫。女孩拿起水池旁边的木杵,用力的向水中击去。 往日里,她都会挽起衣裙,赤裸着双足在水中沤麻。此刻,她只是弯下身子,站在水池边,打那些令人生厌的白色泡沫。她不知道自己这无端而起的怒意究竟是恨那三年未见的男子,还是在恨自己。 水花四溅,她的衣服被浸湿了。面上也沾染了不少的水渍。水有些异味,令她作呕。干呕了几声后,她丢下木杵蹲在池边小声的呜咽起来。三年来,她没有哭过,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 此刻,越姜觉得有些委屈。不过,哭声却被她努力的压抑着。女孩蜷缩着双腿,在水池边坐下,看着水中倒映出的自己默默的发呆。 许久过后,估摸着快到正午。女孩理了理额前的头发,发丝上的水渍早已被风吹干了。她直起身打算回家。毕竟,豫让难得回来一次,说不定待不了几日又要离开。她不想一别又是三年。 女孩转过身去,身子陡然一僵。随后,泪水簌簌而下。站在她身后之人,竟是阔别已久的豫让,也不知男子站了多久? 对方的反应有些奇怪。先是咧着嘴微笑,而后表情僵硬的皱起眉头。眼珠上下移动,像是在打量着女孩。 越姜很开心,她终于等到男子主动的走过来。她很想像家里的那些孩子那般,抱着豫让的手臂,左摇右摆,亦或是干脆跳到他的背上。然而,她已经分得清男女有别了。再不是过去那个方便时,需要哥哥陪在一旁的傻丫头。 眼泪流了许久,男子竟还是站在原地不敢上前一步与她相认。越姜黛眉微蹙。她的表情令得男子有些手足无措。男子的反应竟是躬身施了一礼,随后,语气木讷的问道: “敢问姑娘是...” 女孩险些没忍住笑出声来。旋即,嘴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而后指了指男子,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摆了摆手。 男子微微颔首,极有礼貌,又对着她施了一礼,随后便离开了。越姜顿时呆住了,傻傻的站在原地。脑袋里反复思索着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 随后,她带着满心的疑问追了上去。两人所处的地方离家不远,行至家门外越姜才追上豫让。她用力拍了下,对方的后背。男子驻足,疑惑的看着她。女孩再次将方才的动作重复了一遍。 豫让连忙摆手,躬身道: “在下并无取笑姑娘之意,还请姑娘莫要责怪。” 越姜见对方躬身后,便没有在直起身来。于是,气急败坏的走入院内。走出不远,却听身后传来一声疾呼: “越姜?你是越姜?” 女孩在原地停了两秒后,头也不回的跑向了自己的房间。 申时,豫家的妇人在小院中摆上了草席与木案,为豫让的归来准备了丰盛的筵席。夏季的午后,仍旧酷热。亲人难得相聚,家中的藏酒都被让父悉数搬了出来。男人们喝得酣畅淋漓。不一会儿,几大坛米酒便被败得一滴不剩。 若是往日,这般败家的行为一定会被让父大骂。然而,今日老人开心,没人会错过这样千载难逢的好事。不过,饭吃了一半,酒便没了,不免有些扫兴。让父面色熏红,大手一挥,冲着儿媳,说道: “去!拿匹布...到村头张家换几坛酒来。”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一匹布的价值所有人都知晓。那可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三个儿子忙劝说老爹不要胡闹。 老人或许是真的有些醉了,怒道: “吾儿三年未见,一匹布算的了什么?” 诸人立时噤声。让父老泪纵横的哽咽起来。他最疼爱豫让这小儿子,更是最了解儿子的性格。 “吾儿有出息,在外奔波,一走便是三年,没在家中吃过一顿饱食,却是时常惦记着家人送些东西回来。为父知道,让儿自小便懂事。被人欺负了也不告诉爹。有好吃的先与爹娘和兄长分食...” 让父的话听得诸人涕泪横流。豫让撩起袍袖,掩面痛哭。越姜看着男子奇怪的变化。觉得他与这个家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越姜在村子里偶尔也会瞧见些被人们称道的士族才俊。这些男子恪守礼法,彬彬有礼,可女孩觉得那样很造作。身为男子,穿得比女子漂亮。哭起来比女子好看。打起架更是比女子柔弱。完全不像个可以依靠的男人。 女孩不禁打了个哆嗦。望向豫让的目光也变得复杂起来。让父继续说着酒话,又扯到了豫让的婚事。 感慨豫让的两个兄长皆已成家,有了子嗣,唯独他还是条单身狗。后来,老人戏精附体,上演了一场老父给儿子下拜的戏码。全家人被老人一闹,骇然的跪在地上。 说来也可笑,原本老父是担心儿子从军,一去不归将来没了香火。于是,劝说其子早些娶妻。 这样的事情,通常父母是无需与孩子商量的。直接选个媳妇,到人家里下聘,只要双方父母看对眼,觉得两家的长辈人品不错。择个良辰吉日,一方大摆宴席,一方送女出嫁,事情也就成了。 第110章 前尘往事之一鸣惊人2 古人的想法很单纯,一个简单的逻辑便能表达清晰。 “亲家若是人品不错,那教育出的孩子又岂会差到哪去?” 既然是双方长辈之间相互确认人品的过程,那嫁娶之事顺理成章的便与子女无关。然而豫让是个特例。他的父亲至少要确定其子何时在家?总不能将儿媳娶进门,儿子却不在。然后,告诉亲家,三年后再将闺女送来吧? 年迈的老人心中凄苦,将一切的责任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若非为父昏了头又岂会因小利将吾儿送入军中?为父有愧啊。” 当年越国战败,全国上下被杀得仅剩五千人口。这等国力,放在当下,比不得一个普通城野的规模。 国君沦为马夫,家园残破,十室九空。这等局面下,那时的百姓家中若无人在军中任职的话,不但要受到吴人的欺压,还要受到本国越奸的迫害。让父是经历过那段黑暗的岁月,为家族的未来打算这才将两个儿子先后送到了军中。 面对老父捶胸顿足的痛哭与自责,豫让跪在地上,重重的顿首。 “父亲!孩儿不孝。” 豫让的大哥为人憨厚,作为长子也不免发话劝道: “三弟!这次回来就把亲事办了,了了咱爹的心愿。” 他是嫡长子虽未入行伍在家务农,但地位仅次于让父。将来,若是让父离世,他是要承担照顾起这一大家人的重担。豫让极为尊敬自己的哥哥,然而他是死士,过多的羁绊,始终是害人害己。 见弟弟久久不发一言,二哥也急了,他嚷嚷道: “明日,我便与你去寻你那上官。我倒要问问,哪儿个士伍农忙不得归家?一去便是三年?” 豫让听得有些慌张,忙道: “二哥!小弟是去西面行监管劳役之事。兄长万不可去军中胡闹。” 他二哥自然不知,此时的豫让已经有了卒长的军衔及士大夫的爵位。消失的三年来,豫让一直在越国的西陲参与对东夷土著的战事。如今,越国的领土已经扩张到了姑蔑(今浙江金华一带)。 越国虽是经历了十数年的休养生息,但人口依旧难以与吴国匹敌。越人即便是想奋发图强,若无一个相对和平安逸的环境,总在吴国军队的监视下发展,那复国之举根本无法实现。 其兄怒道: “你休要诓我。我越国百姓困苦,即便这数年来,算得上是好年景。然三年劳役,那是筑城时,才会派下的征令。越国若是这般富足,文种大夫又岂会拖着迟迟不给吴国还粮呢?” 豫让暗自心惊。他二哥也是在军中任职,知道些消息不足为奇。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事情也经不起推敲。 在姑蔑筑城,用的是战俘并非越人。豫让在那里见识到了越国的富足。文种大夫十数年的准备,国库的充盈是蒙在鼓里的越人无法想象的。如今的越国根本不缺钱粮,缺的是人。 向吴国装出困苦不堪的模样,其实是在拖延时间,让吴国的灾情继续扩大。待到吴人将来年播下的种子都吃掉的时候,越国自然会还粮。如此作为,皆是因为越国人口稀薄,难以凭一战之力将吴国彻底打败。 见二哥言之凿凿,豫让不敢争辩,恐泄露了秘密,于是应付的说道: “兄长说的极是。小弟会与上吏禀明,不再让父亲与兄长担忧。” 大哥闻言笑了。 “呵呵,如此便好。三弟回来的这些时日,就与爹娘好好将婚事商量一番。” 二哥了解他这弟弟性子内敛,为其打气,说道: “三弟莫要为难。娶妻乃是关乎子嗣传承的大事,上官也管不着。他若有意为难你。二哥便要问问他,他是否已有妻室?若是没有,我便不再多言。” 见老二语气郑重,大哥笑道: “哈哈。你这是什么混话?三弟方才弱冠,他那上官若无妻室如何在军中任职?” 在他看来,能做豫让的长官,年纪一定比豫让大。越人奉行文种大夫鼓励生育的政策,谁敢不娶妻呢?弟弟的年纪在太平年月,家里人倒是不会操心,但如今的越国,男子满十三岁娶妻的大有人在。 二十年休养生息的政策。即便当初侥幸存活的五千越人,男女是一比一的比例都值壮年,一家生育三个男丁,二十年后,父子两代全部上阵,参与复国之战的男丁也不过万人。 然而,吴国有孙武这样的军神坐镇,仅仅是常备军便有五万之众。而这些军队俨然已经朝着全职军人的方向慢慢过渡了。越国想翻身,简直是痴人说梦。 或许没人能想到,在这杀父之仇大于天的时代,一个佞臣与一个美人能发挥到的作用。自西施上位后,伯嚭进谗言陷害伍子胥,越国总算是迎来了真正的太平年月,而这光景也不过持续了七八年的时间。 小儿子的婚事也算是告以段落。让父老怀大慰,得见三个儿子兄友弟恭,内心不胜欢喜,催促道: “酒呢?还不去换酒?难不成让老夫亲自去?” 老大见自己的妻子与弟妹一副为难的模样,一会儿看看婆婆,一会儿又看看自家的夫君,不知如何作为。他朝着母亲躬身说道: “娘!今日三弟回来,爹也开心。要不我父子四人再喝上一坛。就一坛。” 老大这么说,倒不是因为这个时代的男人惧内,而是觉得父亲已经醉了,征求下母亲的意见较为稳妥。 其母看看自己的老伴,叹了口气,挤出个笑容,对着身旁的越姜,说道: “姜儿!你去为娘屋中,把那未织好的半匹布拿去换两坛酒。” 豫家倒不是生活窘迫,即便是靠着豫让送回来的赏赐也可日日饮酒。让母与让父是经历过困苦之人,他们将三个儿子给的财物皆是小心的保管着。不然也不至于越姜来到这个家中连件新衣裳也没有。 老人这么做是怕将来撒手后,长子难以将这个家维持下去。毕竟,他们这平头百姓不像贵族。无论和睦与否都是不能分家的。家里的第三代,那么多的孩子需要抚养。将来长子的压力是比他们这一代还要大的。 越姜心中泛起一丝波澜。让母的举动,家里的男子是无法理解的。毕竟,他们没有经历过织布的过程。而这过程是从种麻、沤麻、纺纱等一系列的步骤,最终才能织出一匹布,是一个女子半年乃至一年的劳动成果。其中的不容易,不言而喻。不然,布匹也不会在这个时代如此的有价值。 越姜起身离席,她来到让母的房间,看着那已经织好的半匹布。一根根麻线紧绷着固定在大木板上。女子手中的小刀抬了又抬,怎么也不忍心挥下将其割断。 她知道这布匹是老人给豫让织的。说是儿子没穿过新衣服,总是用两个哥哥穿剩下的,如今已经成年了,成婚后,可不能像过去那般,免得媳妇嫌弃,亲家笑话。 越姜终究还是下不去手,于是她走出了老人的房间,绕行至房子后面加盖的两间屋舍。 家里的正房是父母居住,东西厢房则是两位兄长与嫂嫂的居所。这里是老人给越姜和豫让留的居所。原本是只有一间,留给豫让娶妻之用。然而,加盖时,让父担心越姜因身有残疾今后嫁不出去便也多盖一间。 越姜行至豫让的那间房,女子轻轻的推开房门,走进屋中。屋内陈设简单,两方木案放置在两侧被正中鹅卵石砌成的火塘隔开。屋内的深处是一方大些的案台,上面摆放着些竹简还有一个插着野花的小陶罐。这里是主位,主位的后方有一块木质的屏风遮挡着内室,屏风并非漆器的工艺品。黄白色的原木纹理,将这朴实无华的房间衬托出一丝生气。 虽然这里无人居住,但是一尘不染。越姜每过几日便会来到此处打扫,偶尔采些野花装扮一下,让这里有些人气。她时常跪坐在主位的书案前,看着陶罐里的野花发呆。回忆与豫让初识的事情,思索着男子为何要将她救下却又将她置之不理。 女子绕过屏风,行至床榻旁,一只手扶着床榻上柔软舒适的被褥,身子缓缓的下蹲,目光望向床底。随后,她小心翼翼的从床下取出一坛酒。 或许是床榻低矮,女子又担心酒坛倾倒,嗡嗡的摩擦声持续了许久。 这酒是三年前酿的,被她视若珍宝,一直藏在这里。酒足有十斤,为了酿这坛酒不被家人发现,她花了好大的功夫。每日做饭时,藏一把米。就那般日积月累的私藏了五斤,这才有了这十斤米酒。 三年前,二嫂教她酿酒,越姜不说话,对方觉得无聊便随口讲了个故事。大抵是说这口嚼酒,越是年轻的女子来酿造便越珍贵。越姜还以为所谓的珍贵是指这酒酿好后就可以换到更多的东西。二嫂见她听了一半便连连点头,于是笑她不懂装懂,解释其中的含义。 女子在年少时,用心酿造一坛好酒,将其封存起来。从此,再也不行酿酒之事。待到及笄嫁娶之年,把自己存放的酒赠予爱慕的男子。男子喝下后,便会与之一生一世,长长久久。 一生只酿一坛酒。一坛酒尘封数年。这样的两个苛刻条件,缺一不可。 越姜听完后,面色剧变。 难怪世间多有不幸之事发生。想来能做到的女子,少之又少。年幼的她认为,父母的死便与这酿酒有关。一定是母亲没有为父亲做过这样的事,经常酿酒拿去贩卖才会招致灾祸,父母不得善终。 她庆幸二嫂告诉了自己这天大的秘密。想来母亲没有教她去制作口嚼酒,就是愿她将来能得到幸福。越姜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她笃定这故事是真实的。 那时,二嫂在家中长辈面前夸她聪明,称女孩一学就会,将来可以将这酿酒之事交由越姜来做。女孩得知吓得半死,旋即对沤麻产生了兴趣。之后,这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就在诸人疑惑的目光下,一坛大的过分的酒被越姜重重的摆放在豫让的桌案上,以至于桌案上的碗筷都为之一振。 当然,诸人疑惑的不是她为何没有拿布换酒?而是,这丫头太能干了。半匹布换来十斤的米酒。想来村头的老张是缺心眼嘛。诸人一直沉浸在喜悦当中,竟无人留意女孩的去向。 越姜的下一举动又把大伙惊到了。只见女孩将酒坛上的泥封打开,抱起巨大的酒坛便要为豫让斟酒。 豫家诸人虽是小民,不像贵族那般讲究,用那些分酒的青铜器皿,但也觉得女孩的这般行为太过胡来。至少拿个壶之类的东西来斟酒嘛。 然而,诸人两度的愕然,竟无人在此时说道她的不是。一碗酒斟满后,越姜气喘吁吁的放下酒坛。目光死死盯着豫让。她甚是紧张,自己急剧的心跳令得疲累的她有些头晕。 豫让从席位上站起身,端起酒碗,看着女孩微笑道: “怎么还这么不懂事?父亲尚未享用,我等做子女的怎敢先行?” 说罢,他便要将手中的酒端给老父。越姜急了,抓着豫让的手,连连摇头。此时的让父已然有些神志不清,只是看着儿子傻笑。 气氛陡然变得尴尬起来。豫让动弹不得,碗中的酒水洒了些许。越姜眼眸含泪,死死的抓着他的手臂。 豫让是个孝子,虽然怜惜女孩,但是对方的举动令他摸不到头脑,不禁问道: “到底怎么了?” 女孩只是不住的摇头流泪。豫让的二哥见好端端的家宴,竟闹成这般模样,连忙干笑道: “呵呵。无碍。姜妹乃三弟袍泽之女,为你斟酒乃是感念三弟活命之恩。你先饮一碗。不妨的!” 随后,老大附和道: “是啊!姜妹虽是个哑巴,但三年来将二弟的房间打扫的干净。连我这大哥都看得出她对你情义甚深。” “哑巴...” 豫让低喃的说了两个字。随后,注视着女孩,脑袋轰鸣起来。 大哥为人憨厚,从不说谎。面前梨花带雨,已是大姑娘的越姜居然三年没有说话。他不禁问自己,这是为什么? 第111章 前尘往事之一鸣惊人3 女子投来期盼的目光。脑袋不时的摇动。泪珠飞溅之际,落在那酒碗中激起一圈涟漪。豫让默默的说了句。 “我知道了。” 声音很小,只有他与越姜才能听得到。于是,豫让端起酒碗,一饮而尽。与此同时,女孩破涕为笑。无邪的笑容灿烂的犹如夏日午后温暖的阳光。 只听“噗”的一声,豫让入口的酒水全部喷了出来。晶莹的水雾笼罩在越姜的周身。她的心如同脸颊上沾染的滴滴水珠变得支离破碎。女孩捂着脸,转身向屋后跑去。 短暂的沉寂过后,让父开怀大笑。 “呵呵,让你抢老夫的酒喝?” 老人看来是真的醉了。笑的前仰后合,完全没有长辈应有的做派。老大急声说道: “还不去追?姜妹乃是女儿家,岂受到了如此奇耻大辱?” 老二狠狠地瞪了豫让一眼。 “你这小子!我看是在军中沾染了坏习气。懂得欺负人了。” 豫让也被自己的行为吓到了,急于解释却结巴起来。 “兄长!我...我...” “我什么我!快去啊!姜妹若是不原谅你。我和大哥非得好好教训你一顿不可。” 豫让对着两位兄长一拱手,赶忙追了过去。随后,他的两位兄长拿起陶碗走到那坛酒旁,将碗伸入偌大的坛口盛了些许酒水,试探的尝了尝。 方才那番斥责弟弟,当然不是真的。 三人自幼一起长大,弟弟的人品他们最为了解,对方断不会做出欺辱别人的事情。不然,当初也不会私自放走进贡给吴国的越女而被逮捕下狱。他们那样说,是怜惜越姜这妹子。三年的相处,诸人早将女孩视为自己的家人。 品尝过越姜酿的美酒后,两位兄长亦是面色铁青。旋即,老大笑道: “难怪三弟会这般无礼。这哪儿是酒啊,分明是酢(醋)嘛。” 还好二人早有防备,不至也喷出来。老二亦是笑道: “方才我还寻思,姜妹这半匹布换的值呀。岂知竟是换了坛酢回来。哈哈...” 众人哈哈大笑,可唯独豫让的二嫂愁眉紧蹙。女子走到那酒坛旁,先是若有所思的拿起那拆下的泥封,随后又尝了尝丈夫碗中残存的酸涩酒液,伴随着几声轻叹,愁容更甚了。 接近傍晚,一直在越姜门外踌躇不决的豫让,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向女孩做出解释。于是,他回到了隔壁自己的房中。 没过多久,豫让的二嫂收拾完宴席上的残羹碗筷便也来到了这里。妇人先是敲了敲门,见屋内无人回应便小声唤道: “姜儿!二嫂进来了。” 豫让不敢擅入是守礼之举,而他二嫂则不同。毕竟,都是女子没什么讲究。加之,这时的门锁仅仅是装饰品。百姓家中也只会在院门上支个横木,以防外人进入。 妇人进入屋内,在床榻上见到哭得眼睛红肿的越姜。她在床边坐下,自衣袖内取出一方红布。 “你呀!怪不得三弟。” 随后,妇人将那散发着酸味的麻布递到了越姜面前。女孩接过布块,原本还以为二嫂是给她用来擦眼泪的。可那气味酸涩刺鼻,显然并非如此。妇人叹了口气又道: “哎!都怪二嫂多嘴,跟你讲那坊间流传的酿酒故事。今日给三弟喝的酒是你亲手酿的吧?” 越姜面色一僵。妇人见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 “放心!二嫂不会对旁人说的。” 毕竟,豫家收留越姜是有大恩的,她偷米酿酒的事若被家人知道,将来便不好做人了。妇人知她心思,才会有此一说。旋即,噗嗤一笑。 “呵呵,傻丫头。嫂子教过你的,做泥封的时候,怎可用得如此稀薄的布。若是不密实,那酿出酒便会发酸,如酢一般。” 越姜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酿的酒出了问题。 她不禁回忆起二嫂教她酿酒时的事情。封酒需要使用两块布,需选取一块密实的布蒙在坛口。然后将一个足以倒扣住坛口的陶碗放置其上,再以黄泥封住碗的边沿。最后用一块布罩在其上,以麻绳沿着泥封捆扎。 想来是选取的布块出了问题,导致泥封漏气。从而使得酿造多年的酒变得犹如白醋一般酸涩。明白了这些,越姜的心中也不再埋怨豫让了。 “姜妹是不是喜欢三弟?” 二嫂的话令得越姜有些慌张。 喜欢是有的,但若到嫁娶的地步倒也不至于。毕竟,两人接触的时间连一个月都没有。越姜只是被几个问题所困扰,这才对豫让念念不忘。 “喜欢的话,你便点点头。嫂子与爹娘去说。三弟虽说受上官赏识,常有封赏送回家中,但他这不着家的差事,恐怕是没有哪家的长辈敢将女儿嫁过来的。想来,爹娘也会同意的。” 妇人顿了顿,又道: “不过姜妹还小。这事情可要想清楚了。嫂子与家里人都希望你能留在豫家。别人说什么闲话,我管不着。你虽不能言语,但...你永远是嫂子的好妹妹。” 越姜自然是知晓的。外人觉得她是个哑巴,虽说如今长相标志,隐隐还有迷倒众生的潜质,但做人小妾尚可,娶做正妻则称不得差强人意。 三年的相处,她已然是豫家的一份子。当初,二老没有将她正式认作女儿,但在外人面前,二位老人都是称其为女。 此刻,二嫂的话令得越姜心头暖暖的。她拥入妇人的怀中,点了点头。或许她同意的原因是不想离开这个家。 确认过越姜的心意,妇人也是欣喜,直接去找了公婆。让父小憩了一个多时辰,此时已经酒醒,闻儿媳传来如此喜讯,欣喜不已。或许这开心是掺杂着一丝私心的。 让父的想法很简单,越姜聪慧,懂得持家过日子。若他知晓那酿酒之事,不仅不会生气,还会大夸这未来的儿媳,甚至对她更加的满意。 自己的儿子不着家,越姜作为二老带大的孩子,即便是独守空闺,留在他们身边也算不得亏待。 然而,让母有了不同的意见。 “姜儿乃是让儿袍泽之女,辈分上怕是有些不妥吧?” “有什么不妥?救命之恩那是要结草以报的。莫非你是嫌弃姜儿是个哑巴?” 让母之言,乃是觉得越姜年纪尚幼。即便做了自己家的儿媳,至少还要等个三年。待到抱孙子的时候,她与老伴估计早已不在人世。 见老伴义正辞严,竟引出典故,笑道: “呵呵,还结草以报呢,亏你说的出口。只要让儿不嫌弃,都听你的。” 让父板着脸,道: “他敢!老夫的孩儿各个忠义,岂是那薄情寡义之人?姜儿是我们看着长大的。那孩子如何,你我都清楚。” 让母不与老伴置气。哄孩子般的说道: “好好好,都听你的,你来做主。” 其实她对越姜也十分满意。今日回房后,看到自己织的布原封不动的在那里,令得老人感动不已。 事情既然有个定音,让父岂会不趁热打铁?万一儿子过几天又走了。那他这心愿可就落空了。于是,老人将豫让唤到了自己的屋中。二老知道小儿子最为孝顺,加之性子内敛,这事情八成便能在今日定下来。 虽说嫁娶无需征询子女的意见,但时间上总得问一问。确认过豫让的归期后,才能在这段时日里挑选个良辰吉日。万一,这段期间都不适合娶亲,那便要在儿子下次归来时再做打算。 谁料,一直言听计从的儿子,得知这事情后,竟会不同意。 “娶谁都可以,唯独越姜不行。” 让父勃然大怒,吼道: “娶谁都可以?你说的是什么混话!逆子!你这是要气死老父嘛?” 随后,抄起床榻之上的枕头。 “今日,我便打死你这不孝的逆子。” 便向豫让扔了过去。 这时的枕头可不得了。百姓用的是木头的。贵族会用玉石的。 豫让跪在地上也不躲,枕头不偏不倚的砸在他脸上。鼻血顿时冒了出来。老人没准备一枕头将儿子砸死,更是没有用多大的力气。谁知准头差了点,正中自己儿子的脸。估计是打在了鼻梁上才会这般。 让母护子心切连忙制止暴怒而起的老伴。随后,正房内乱做一团,让父怒斥儿子的声音几乎将豫家内所有的人都吸引过来了。 让父气喘吁吁地指着豫让,嘴唇抽搐道: “你今日若不给为父个交待,我也懒得跟你废话。明日一早,我便让你二哥去鄙中将版籍给办了。我倒要看看你如何娶谁都行?” 老人常听豫让的二哥说起军中的腐败。只要动用些关系,将越姜的年纪稍作修改,户口一迁,结婚证一办。这才是生米煮成熟饭,跑都跑不了。 老人并非不明事理之人,但是儿子竟然说娶谁都行。如此不负责任的话,气得他差点没昏过去。 豫让不说话,让母呜咽着帮儿子擦着鼻血。过了片刻,他依旧不做声,让父觉得儿子这是翅膀硬了,不服气,于是大吼道: “好啊!入了军,就敢忤逆老父了。是不是杀过人胆子变大了?老父当年能捡回条命生养了你这逆子,可比你见识的多。” 老人当年也打过仗。那时对阵的乃是军神孙武,而且还胜了。这足够他向人吹嘘一辈子。儿子此刻的沉默,令得他重提旧事,不免又说道一番。 “瞧瞧你那不成器的样子。当年我押着二百囚徒去两军阵前。那帮人虽有大过,但罪不至死。越国有难,身为越人,君上一声令下,二百颗头颅便飞了出去。” 让父言语有些激动。见三兄弟都聚齐了,教育一个也是教育,不妨一起说道: “那情景你们见过吗?二百颗头啊!自己砍自己。可不是抹个脖子就是好汉。砍断了,还要飞出去。我越人能过得上好日子,那可是死了无数人才换来的。” 他指着豫让,总结的说道: “你这逆子!还敢挑三拣四?看看如今这世道,你这样的士伍还不如当年那帮死去的囚徒。” 老人说起的乃是吴越第一次大战,越国以此法吓得吴人溃败,以至于吴王阖闾在溃逃中受伤,后来因伤口感染身亡。 这一仗算是军神孙武一生之中仅有的两败之一。一败乃是攻下楚国后,因阖闾贪图美色迟迟不归,导致军心涣散造成的。不过,阖闾后来主动承认错误,这锅他便背了。更无人指责孙武的不是。然而,这第二败,阖闾都死了,只能是孙武的责任。 让父无论说什么,都能引到这段令他引以为豪的历史上。 他显然是骂的有些累了,砸了咂嘴。见儿子那狼狈之相,叹了口气又道: “姜儿哪儿里不好?你莫不是真的嫌她是个哑巴?” 声音委婉了许多。豫让终于开了口。 “父亲...孩儿...孩儿...” 他亲手杀了越姜的母亲,怎敢娶越姜为妻呢? 豫让无法解释缘由。或许待到他死去,越国打败了吴国,他的故事也会像父亲说起的那些为了国家将自己头颅砍下的囚徒一样,被人们诉说给后人听。不过,他们的爱国行为是见不得光的。 “为父是怎么教诲你的。姜儿的家人为国而死,乃是大义。你能收留袍泽之女,那也是义。然则,姜儿有疾受人冷眼,你若将其娶做妻室,照顾一生。不仅是成全了袍泽之义也是帮了这可怜的丫头。若你真有本事,将来再行纳妾,为父也开心。” 老人的思想很保守,对忠义看得极重。他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是不会纳妾的,能把话说到这份上,算是极大的让步了。 就在此刻,拥挤在正房里的人群后方陡然传出一个陌生女子的声音。声音很奇怪,像是咿呀学语的孩子。 “哥哥...是讨厌我。父亲..您...别...逼他了。” 众人将目光投了过去。发现正说话的人乃是被他们视为哑巴的越姜。这样诡异的事情发生,他们自不会怀疑越姜在一直装哑,而是认为这是神迹。上天显灵了。 女孩三年不语,一鸣惊人。屋中安静得针落可闻。越姜挤过惊愕的家人,来到了豫让的身旁。豫让正跪在地上,女孩也跪了下来。生涩的话音又响起在屋中。 “哥...哥,对不...起。” 越姜的道歉令得豫让呆住了。为了顾及女孩的颜面,他说道: “是我对不起你。” 然而,下一秒,女孩的回答如同一柄无形的利刃,刺穿了他的心。 “越姜..没有听...哥哥的话。哥哥...不让越姜...说话,越姜...却说了。” 第112章 前尘往事之君子如玉1 三年前那个漆黑的夜晚,女孩问他要件新衣裳,豫让担心声音被同伴听到,于是责怪了她。两人之间,本就约定好了,没有豫让的允许越姜不得擅自开口。没想到女孩这般听话,在他走后的三年竟是一言不发。如今好似失去说话的能力。 越姜的声音很低,仅仅只有两人听得到。豫让面对女孩时,内心是自责的,是充满负罪感的。此刻,这种感觉一分一分的加重。重得他难以呼吸。 惊愕,欣喜,恐惧,诸人的情绪在短暂的瞬间,不住的切换着,直至豫让的身体栽倒在越姜的怀中,他们才陡然清醒过来。 让父以为儿子突然昏厥是因为自己那枕头打得太重所致。他自责的差点也昏了过去。心忧其子,豫让与越姜的婚事暂时作罢,无人再提。 随后,豫让被送回了房中,豫家诸人观察了一会儿得出并无大碍的结论。 因为豫让在昏迷中会说些胡话。不是涕泪横流的喊打喊杀便是自责的道歉。 让父是经历过战争的人,自然知道儿子这是因打仗而落下的毛病。他即便已经老迈,远离战争的岁月已达十数载,但偶尔还会被噩梦惊醒。毕竟,那样的心理创伤一辈子也很难抚平。 老人不知这些年儿子经历过什么,但听得出那是很可怕的事情。随后,他老泪纵横的与越姜说了些话。大抵是开导女孩,称豫让有苦衷。或许是不想连累女孩将来成为寡妇,诸如此类的话语。顺道在说说豫让的好以及小时候的事情。 为人父母的便是这般奇怪。孩子在面前的时候,各种数落。孩子一旦出事,却是记住了孩子的各种好来。 之后,老人决定让越姜留下照顾豫让。诸人也就散了。 此时,正值夏季,夜间仍旧闷热。女孩为其净面后,将男子的长袍退去。对方那洁白的长袍内竟穿着一身朴素的农人短打。男子这短衣短衫将四肢裸露在外的模样与先前见到的文质彬彬,犹如西装与旅游鞋的搭配。 越姜腼腆的笑了笑,随后,笑得更甚。兴许是觉得,豫让这打肿脸充胖子,不让父母担心的行为很可笑,又或许是觉得豫让的本质没有变化,嘲笑自己的担忧。 女孩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宽衣步骤。豫让像个面团般在女孩的手中滚来滚去。 将男子的身体放平后,越姜瞧见男子的手肘内侧有一块深黑色的印记。于是,凑到他的身前,定睛一看。 天呐!那是一块湿疹。常年反复的发作又被抓挠,导致了皮肤的溃烂留下的疮疤。这样的皮肤病,在吴越的百姓中十分多见。往往只要能保持干燥,身体便会自愈。 女孩扶了扶那疮疤。一粒一粒的感觉像是鸡皮一样。昏迷中的豫让似乎是感受到了手肘处的瘙痒,于是挠了挠。淡黑色的皮肤上顿时显现出一片暗红之色。 越姜蹙眉若有所思的想了想。或许是士卒在操练时会经常出汗的缘故,所以才会一直都好不了。 思绪飘散,不禁回忆起两年前,她与二嫂还有村里的一众妇人在河边水池沤麻时的情景。一帮女子在一起干活总会叽叽喳喳的说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每到此时,她们似乎是忘却了疲倦,干活也格外卖力。越姜却是听得无趣。 这时,一辆华丽的马车自河对岸驶过,似乎是要进村。无奈被村前的河流阻隔,那马车只能停下。 她们这村子时常也能见到些士族贵人往来。多半寻亲访友的。不过,这寻亲是寻找因战争而失散的亲人,而访友则是袍泽兄弟间的往来。谈些悲伤的往事,或是追忆下死者,访客便会落寞的离去。 初时,众女也未因外乡人来访感到意外。还有人打趣的说道: “我猜,一会儿从马车里会走出个身穿华服的老者。” “为什么是老者?我猜是个年轻的士族公子。” 更靠谱的猜测随即冒了出来。 “能乘坐这般好看的马车来我们村子,多半是个老将军来寻当年的部下吧。” 众女觉得有道理,纷纷点头。可谁知,片刻后自那马车出来之人,不是老者也不是年轻公子,而是个中年男子。 谁都没有猜中,原本应是嘘声一片,众女继续八卦村中的琐事。 谁料,那中年男子竟与两个仆人朝这边走了过来。诸人有点心慌。然而,当那男子穿过窄小的木桥,她们看清对方的面容时,一众女子更慌了。 那中年人真是帅的过分,更为要命的是气质非凡。众女如同花痴般,不禁浮想联翩起来。 男子手扶腰间佩剑,腰系一方淡青色的美玉。白色的锦衣与那不时抖动的美玉,衬托出男子的文气。手扶长剑的姿势又极为英武潇洒。估计春秋版的白马王子便是这般造型了。 越姜看着那玉石在男子的腰间抖来抖去,觉得绑块石头在腰带上甚是奇怪。男子越走越近,诸女屏住呼吸,收回了打量对方的目光。 沤麻池内,水花四溅。十几根木杵发出“咚咚咚”的响声,像是在升堂一般。距离她们还有一丈的时候,那人便不动了。众女用余光看到男子在原地躬身,随后说道: “鄙人少伯,来此找寻故人。有劳哪儿位姑娘代为引路,少伯必有重谢。” 一听帅哥有求,还给报酬。众女喜上眉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生怕被人抢了先机。然而,尴尬的是她们皆是赤裸着脚站在水池里。一场比赛穿鞋的大战一触即发。 正当诸人抢食之际,一个幼小的身影径直跑了过去。那身影正是越姜。男子见女孩没有穿鞋连忙将其抱起。或许有个孩子引路,他也不会尴尬。 这位自称少伯的中年男子,那可是越国大名鼎鼎的范蠡大夫兼将军楚少伯。身为楚人在越国为了勾践忍辱负重被人称道,加之人长得帅又多金,民众对其的赞许更甚。 少伯的字号乃是勾践在十多年前被押赴吴国后给范蠡赐的。感念臣子忠心,不离不弃。范蠡在吴国陪着勾践做了两年的马夫,可谓是人臣楷模。后来,君臣一同被放回了国。不过,勾践仍受到吴国间人的严密监视。整日里,他耕种务农,其夫人养蚕织布。勾践的蛰伏被夫差视作是臣服之举,而越人百姓则备受鼓舞。 国主被限制了手脚,自然要将大事交由文种与范蠡这两位左膀右臂。范蠡此次而来,便是慰问昔日的部下。一方面叙旧,一方面激起旧部的复国意志为不久后的大事提前做好准备。 随后,范蠡抱着女孩便进了村。女孩的二嫂连忙穿上鞋子追了过去。众女满心的愤恨。类似于若是自家能有这么懂事的小姑子,那该多好的表情写在脸上。 女孩被范蠡抱在手中,脚丫子不停的碰着男子腰间的玉佩。范蠡的衣袍上沾染了女孩脚上的污泥,他却毫不在意。但当感受到腰间的玉佩被孩子的脚丫踢腾时,他则显露出一丝不悦,随即说道: “丫头!你可曾听过君子如玉之言?” 女孩摇了摇头,不敢乱动。一路之上,他用手比划着入村的方向。 其实,根本无需指路,村子并不大。看看地面上过往的痕迹便知晓道路的方向。越姜的二嫂拎着女孩的鞋子跟在两个仆人的后面,不敢靠的太近。 仅仅行了盏茶的功夫,几人便来到了豫家的附近。这时,诸人隐隐听到有人在唱歌。范蠡的神色陡然剧变,驻足不前。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这歌谣并不稀奇,在越国时常被百姓传唱。传到了后世便成为了《越人歌》,因为这歌谣带着些许《楚辞》的味道,加之流传的故事相佐证,后人认为这是一首楚国音译越国的歌谣。就相当于生日快乐歌在每个国家不同的版本。 歌声渐渐停止,终于是唱到了被人们津津称道的部分。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歌谣能受到越人的追捧,在越国经久不衰。原因是其中的意境太多。说它是恋人间的相思也好,或是好友间惺惺相惜,却不得见也罢。总归是思念的愁绪。 然而,此刻这歌声是出自一位老人之口,唱出的感觉沧桑不已。听得人有些感伤。歌声没了,范蠡却是站在原地,眼眶泛着泪水。越姜被男子一直抱着,身体有些不舒服,于是便扭捏的动了动。 女孩的动静让范蠡回过神来。男子吸了吸鼻子,放眼望去,试着找寻方才那歌声传出的院落。这时,女孩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自家的院子。 越姜对这歌谣最为熟悉,那是让父时常爱哼哼的。 范蠡不胜欢喜,露出个笑容,抽出一只抱着女孩的手,摸了摸越姜的脑袋。随后,他快步向豫家走去。 伴随着让父的一声“将军”,范蠡放下女孩便与对方抱头痛哭起来。 让父过去并非什么大官,而是范蠡的亲卫。老人也没什么过人的本事,只是从军的早,军龄比较长又会讲故事。颇受军中小辈的尊敬。范蠡也喜欢听他讲故事,便将其留在身边坐了亲卫。 一来二去,两人便熟识了。范蠡发现对方很会渲染,尤其是能把平平无奇的军旅故事讲得是惊心动魄。随后便在闲暇时,教让父读书识字,还指派些统御思想,鼓舞士气的工作给他。 老人干得极好。范蠡很赏识他的才能,甚至想过提拔一下这位超龄的老兵。不料,吴越大战。第一战,让父受命向那些越人囚徒宣扬爱国牺牲的精神,后来越人大胜。 让父自那时起便有了心结,认为那些人是受他鼓动才赴死的。良心难安,一直被噩梦困扰。 不久后,又爆发了吴越间的第二次大战。让父作为亲卫保护范蠡的安全没有在前线搏杀这才留得性命。再后来,范蠡与勾践去吴国做了人质,他卸甲归田。 找到了老部下又得知这村里大半的人家都是参与过当年战争的幸存者。范蠡写了道手令,命让父在他走后,带着昔日的部下去两里外的城野,领取君上赐下的布匹钱粮。 他行事谨慎,不敢大张旗鼓恐吴人起疑,并没有将故人召集起来,而是向老人询问了他们的居所后,一一拜访。 直至酉时,范蠡又回到了豫家。他向让父告辞,打算先行回馆驿休息,待到翌日一早再来村子将没有探望过的老兵走访完毕。让父怎会放故人离去,加之豫家刚加盖了新房。在老人的盛情挽留下,范蠡难以推辞便住进了豫家。 随后,杀鸡屠狗,饮酒高歌,缅怀起了已逝的故人。兴之所至,二人将那《越人歌》唱得铿锵有力。 豫家的诸人也只知这位中年人乃是让父昔日的长官。想来是战后仍在军中留任又高升了将军。越国近年来无战事,所以他有暇到处走走,拜访当年的旧识。 范蠡以玩笑般的语气询问老人是否还有当年那般为国效命的壮志雄心。让父不免又回忆起那段令他噩梦缠身的往事,于是哀叹着婉拒道: “哎!小人早已年迈。如今舂个米,腰板都要疼上个好几日又何谈再做将军的亲卫呢?将军乃顾念旧情之人,不过...小人也不能徒费我越国的米粮。念起君上与君夫人日日劳作,我等庶民又岂能不自省呢?” 言语中肯,范蠡惋惜的叹了口气。让父继续说道: “小人即便是年迈,仍能耕种上几亩地,赋税按时上缴,不拖累国家。虽不能拿起戈矛,但小人的两个儿子皆已入伍。老二如今还是军中的两长,比小人当年有出息多了。” 范蠡郑重的站起身,对着老人抱拳一礼。随后,一只拳头重重的拍在胸口,所有的话与感情似乎都夹杂在了这越人的军礼中。 在这上下尊卑,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他的举动吓坏了豫家的所有人。诸人皆是拜俯于地。待到他们起身时,范蠡已然离开了席位。 夕阳的光辉洒在被绿色包裹的小村落中,勤劳的农夫们忙碌了一天,扛着简易的农具陆陆续续的返回村子。农具的一头坠着摇摇晃晃的竹篮,那是自家妇人下午送来的午餐。 第113章 前尘往事之君子如玉2 人们的脸上洋溢着笑容。在入村的道路上,偶尔能听见朴实的歌声与孩童兴奋的嬉笑声。那多半是孩子在向父亲炫耀自己在水田里抓到的东西。兴许是一只青蛙又或许是泥鳅之类的小鱼。整个村子都充满着勃勃的生机。 范蠡独自坐在屋前的小院中乘凉。院子窄小狭长,不过两丈的宽度。他端正的跪坐在一块草席上。树荫微微的晃动,温热的风吹向他英俊的脸庞。范蠡抬起手。金黄色的光线透过稀疏的叶子照射在男子的掌心,那柔和的感觉令他舒服的闭上了眼,似乎是在享受这难得的田园生活。 这样的静谧没有持续多久便被门框的撞击声打破了。范蠡睁开眼睛,看到住在他隔壁的小女孩正歪着脑袋怯生生的向这边走来。男子露出个笑容,拍了拍身旁的草席示意小女孩坐过来。 女孩很是乖巧,学着范蠡的模样,跪坐在席子的一角。范蠡感慨道: “真好啊!” 眼睛又缓缓地闭上了。口中继续说道: “世间的美好却不像表面这般。世人多愚昧无知,看不清这美好下的龌龊。” 他将自己心爱的女子送给了夫差又带领着忍门的死士在西边的姑蔑,秘密屠杀土著为越国开疆拓土。范蠡认为这都是黑暗且龌龊的勾当。眼下的美好便是如此而来的。 连连的感叹后,他或许觉得自己很可笑。身旁的小女孩又岂会听得懂?于是,他睁开眼向女孩望去。只见孩子双手撑在席上犹如小狗一般。目光一直注视着范蠡腿面衣袍上的玉佩。 范蠡立时有种对牛弹琴的无奈感。虽说面前的孩子决计不会听懂他的感慨,但至少配合下,假装认真的听一下,他的心情也能好过些。毕竟,他做的那些肮脏事,都是为了如这孩子一样的越人过上好日子。 女孩看得认真,范蠡干咳了两声,问道: “丫头!你叫什么名字?可是老豫的孙女?” 女孩望着他点了点头。随后,竟然一声不吭的跑掉了。范蠡立时大囧,觉得这孩子还挺有个性的,可又觉得奇怪,不免怀疑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他年轻时,那可是走到哪儿里都会招蜂引蝶的主,甚至引来无数女子的尖叫声。 “莫不是老了,长相吓到了女孩?” 他这般想着,捏了捏下巴。 不到片刻功夫,那女孩又跑了回来。手里还拿着一块生姜,到得范蠡身前,女孩把生姜递给他,然后指了指自己,点点头。 范蠡有点懵,疑惑道: “呃...何意?莫不是你想吃着生姜?此物辛辣,孩子可吃不得。” 越姜重重的摇头,范蠡哦了一声。旋即,把那块生姜在手中擦了擦,而后咬了一口,大嚼起来。一边嚼,一边说道: “我曾闻鲁国孔子不撒姜便不多食。他也喜好在饭后吃这生姜。” 此时,越姜对中年男子的好奇心愈发的浓郁了。先前女孩只是好奇他为何会把好看的石头绑在腰上?现在则好奇这人吃生姜竟眉头也不眨动一下,如同失去味觉一般。 直到越姜长大后,听了勾践与范蠡在吴国的故事才知晓男子此刻的行为。那是经历过惨痛后,内心的麻木。 范蠡进村寻路时便知女孩是个哑巴。想来这农家的孩子比较淳朴,好心的赠予他一块生姜作为礼物。想到了礼物,范蠡不由地忆起早间自己说过的话。 “丫头!你帮我引路又赠我这生姜。我该好好的报答你。这样吧,我给你一匹丝绢。将来你嫁人的时候,让你娘给你做成喜服。你看如何?” 范蠡自然不会送小孩子钱粮。他觉得农家女子能穿丝绸做的衣服出嫁,那可是令士族都羡慕的事情。谁料,女孩摇了摇头,指着他身上的那块玉佩。范蠡愕然了半晌,笑道: “呵呵,小小年纪,还挺识货的嘛。” 他没有责怪孩子,更不会说自己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便是这块玉了。旋即,又道: “丫头!你可听过君子如玉,玉不离身的道理。这玉佩不能赠你。” 说完话,范蠡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才想起这话似乎在进村时便与女孩讲过。女孩摇了摇头,目光盯着那玉佩不放。 范蠡拿起玉佩。橘黄色的阳光照得那淡青色的玉石显得更加纯净而温润。 不久后,男子的面色陡然一僵。玉石光洁的表面上沾染着一些细小的泥点,如同本身的瑕疵。那是先前抱着女孩寻路时,孩子脚丫上的泥污沾染上的。 范蠡觉得很讽刺,将玉佩从腰带上解下。 “哎!我称得上什么君子?不要也罢。” 他的人生俨然有了瑕疵,永远也抹不去了。于是,范蠡将玉佩自腰间解下,赠给女孩。 “给你!” 女孩欣喜的接过玉佩,小手在上面揉捏了半天。玉上的污迹被她擦得干净。随后,女孩笨拙的动作令得范蠡不禁发笑。 越姜怎么也系不上那块玉佩。范蠡笑了片刻,委实是看不下去了,一扬手道: “来!我给你系上。” 不久后,玉佩被范蠡系在了女孩的腰带上。玉佩垂落,紧贴着孩子的膝盖。范蠡不禁皱起眉头,正打算告诉女孩,让其母将绳子改短一些。尚未开口,就见女孩挺起胸膛,迈着阔步在他面前别扭的走起路来。 女孩每踏出一步,都稳稳地将玉佩贴着膝盖,不让其晃动。模样甚是滑稽。范蠡捧腹,笑容更甚。心想: “这孩子真是太可爱了。” 可看了一会儿后,他便再也笑不出来了。女孩分明是在模仿他走路时的模样。那奇怪的走路姿势不过是避免玉石撞疼自己的膝盖。 明白了越姜索要玉佩竟是出于这样的原因。范蠡委实有些无语。 又过了一会儿,越姜似乎是玩累了,她将玉佩从腰迹解下。 女孩单纯的想着,这石头绑在腰上的感觉真是太难受了。既沉重还会碰到膝盖,这大叔莫不是个傻子? 于是,将玉佩还给了范蠡。 范蠡被女孩一脸的奇怪表情看得有些莫名。他接过玉佩,将那玉佩下方好看的流苏撤掉,说道: “你并非君子,无需以玉自省。不如做个坠子挂在脖子上。” 说着便将那玉佩上的线绳分开,准备套向女孩的脑袋。女孩惊得连连后退。范蠡笑道: “玉石温润,可调和阴阳之气,带在身上便可无灾无疾。” 女孩立时瞪大眼睛。她对灾祸恐惧至极。听闻这神奇的石头既能消灾,又可驱除疾病。抗拒的心理立时消弭。之后,这块玉便一直被越姜小心的挂在胸前。 往事渐渐消散,越姜垂下脑袋,自纤细的脖颈处将那玉佩取下。 玉石长期受到女子身体的温养,晶莹似水,光洁如冰。玉佩似是有魔力般,在触碰到豫让胸口的一瞬,他痛苦的面容渐渐舒展,也不再说梦话了。随后,像个婴儿般睡得静谧、香甜。 越姜安下心来,望着男子的面容缓缓的垂下眼帘... 第二日,当越姜醒来时,惊讶的发现她竟是躺在自己的床榻上。梳洗过后,越姜在家中找寻了豫让半晌都未见对方的人影。后来从二嫂家孩子的口中得知,豫让清早天未亮便陪着大哥下地干活去了。 女孩的心中有些堵。昨日豫让当众喷了她一脸也未道歉。夜晚又照顾他,还将心爱的石头一同给了他,那人也不吭声,至少应该在早晨当面表示感谢才对。想想自己应是在半夜熟睡之际被豫让抱回到了房中,也就原谅了男子。 吃过早饭,她用仍不熟练的话语向让母询问豫让是否也用过饭食。打算借送饭的时机顺便看看豫让。然而,老妇人的话令她有些无奈。 “他们兄弟两用过饭食了。说是昨日酒喝得没有尽兴,干完农活后结伴去野中沽些酒回来。” 随后,老人一直追问她为何又会说话的缘由。越姜自然不会将原因告知对方,只是发出呃呃的声响。这为难的结巴声让老人以为女孩也不知晓。于是,便拉着越姜一起去到了村里的神舍。母女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拜神还愿。 如此,漫长的等待直至申时的午饭之际,她才见到了豫让。经过了娶妻的闹剧后,越姜也不敢当众与豫让交谈。或许是怕自己的主动,令得男子再受到父母的逼婚。 岂料,午饭结束,豫家的父子四人喝得酩酊大醉。看来这话又是说不成了。夜间,让母命家中小辈将越姜唤入屋中。越姜来到正房后,见老人正收拾着一个包袱,里面装了两双草鞋以及些衣物。她知道豫让快要离开了。 当从老人口中得知明日对方便走,越姜的心情顿时难过起来。 老人收拾完包袱便拉着越姜在火塘边坐下。此时是夏季,穷人家用不起油灯,若是在夜间需要照明便在火塘里生些炭火。大热天的坐在火塘边,甚是痛苦。不一会儿,越姜已是满头大汗。 让母取来一袋糙米放在两人之间,说道: “姜儿!为娘有眼疾,到了夜里看不清东西。你来帮娘把这米壳挑一挑。” 这时的人们多有夜盲症。大多是因营养不良以及拒绝食用动物的内脏的饮食习惯造成的。孩子的视力则稍微好些,或许是由于孩子嘴馋,总喜欢抓些昆虫或是小动物烤着吃的缘故。摄取的维生素a也相对多一些。 老人虽是这般说,自己也没闲着。她将糙米在手中一粒一粒的搓拈。越姜也开始干起活来。 枯燥的工作进行了半个时辰后,越姜抱怨道: “娘!您不怕把哥哥惯坏了?” 越人百姓吃的米乃是糙米。先以木杵击打进行脱壳的步骤。这步骤称之为舂米。不过,舂米并不会将所有的稻米壳去干净。讲究些的贵族会让下人将米壳除净再做使用,这米就成了精米。这一步骤费时费力,农家子弟可不会这般作为。 “他三年方才回一次家。娘对他好些也是应该的。我们母女两连夜挑拣,也不过他几日之用。” 老人叹了口气,随后哽咽起来。越姜知道这一晚是没法睡了。或许,明日她睡醒时,豫让早已离去。 “哭什么哭?又不是回不来了。待让儿将来升了军职,日日**米,你怕是想惯他也没机会了。” 让父未睡,此时自屋内走了出来。双手背在身后数落着老伴的不是。老人没有靠近她们二人,而是在屋中的木案上摸索着。给豫让准备的包袱就在主位的案台上,他似乎是知道的。 “当了一辈子士伍也没见你吃上精米。让儿好不容易回次家,你竟还那般待他。” 让母愈发的难过,开始抹起眼泪。让父将一团东西塞到了包袱里。那是一袋钱。在越国类似他们居住的村庄内,铜钱几乎是用不上的。然而,让父知晓钱在军中的大用途。若是遇上些事情,有些钱傍身会省去不少的麻烦。或许这便是母爱与父爱的区别。 让父对于老伴在女儿面前挑战他的家主权威,委实不爽,辩道: “孩子不打能学好吗?老子大儿子那是天经地义。” 见老伴哭得更加厉害。老人不知如何规劝,清了清嗓子,说道: “别哭了。你看这一打,姜儿便会说话了。这是好事,该开心才是。” 让母被对方的幽默搞得破涕为笑。 “那你再去打呀。看看让儿的婚事能订下来不?” 听老伴语气认真,让父下不来台,于是,转身向里屋走去。 “下次再打。不然,不灵验了。” 到了子时,让母在越姜的规劝下也歇息了。 夏日炎热,生火总会招来蚊虫。越姜怕影响到父母的休息便带着剩下的糙米打算回到自己的屋里继续挑拣。 他将火堆熄灭,一手拿着根引燃的柴火照明,另一只手拎着半袋糙米走出了父母的房间。 月明星稀,院子敞亮,树影在土墙上摇曳。绕过正房一旁狭窄漆黑的小道,女孩陡然瞧见不远处有个背影站在自己的房门口。她忙将手中的柴火靠向墙壁,生怕火光惊动了那人。 只见那人一会儿弯腰放东西,一会儿又将那东西捡起,十分的纠结。越姜试探的喊了声。 “哥?” 那人的背影一僵,过了片刻,转过身来。目光先是停留在对面正房的窗子上,而后才向房子一侧的小道看去,神色显得极为慌张,以至于拿在胸前的东西都掉在了地上,后来又被他猛地捡起藏到了身后。 确认过那人是豫让后,女孩便走了过去。男子见她倾斜着身子,手中拎着袋似乎很沉重的东西,连忙蹑手蹑脚的迎了过去。此时,全然没了斯文的模样。 女孩与之并行,迷惑的目光停留在男子的胸膛上。因为对方过来帮忙时,将身后藏着的东西塞进了胸前的衣襟。此刻,那般臃肿,甚是滑稽。越姜退开屋门,请豫让进去。 男子吱吱呜呜了半天又环顾了小院的四周,犹如赴死般咬紧牙关走入了女子的闺房。 第114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1 光线在火塘内,忽明忽暗的膨胀与收缩。两人急剧起伏的心跳声犹如那暖黄色的光影变化,很快便充斥了这片空间。 越姜迟迟没有开始挑米,而是拿着一根细长的竹棍拨弄着炭火。点点的火星升起,柴火劈啪作响。 屋中的二人都不说话。夏末夜晚烤火的独特体验让气氛变得更加尴尬起来。或许是想消除心中这莫名的紧张感,豫让的目光从左至右,细微而反复的环绕着对面女孩的周身。 一只蛾子已经绕着女孩与那火堆飞了许多圈。飞行的轨迹变得越来越小。最终扑入火堆中,灰飞烟灭。 豫让眨了眨眼,从怀中取出一团东西塞进女孩的手中,说道: “这个给你。呃...那块玉也在里面。” 旋即,起身离去。女孩犹豫着喊了声。 “哥...” 看清怀中的那团东西竟也是个包袱,似乎与让母准备的包袱一般大小。 越姜来不及多想。她知道豫让明日便要离开,憋在心中的问题若是不当面问清楚。下次相见也不知会是何时?于是,急声问道: “哥是不是讨厌我?” 豫让抚在门上的手陡然凝住。他自幼性格内敛,算是个细腻的人。感受到当年收留的孩子如今已经长大懂事,不知该如何面对。要命的是,女孩似乎对他萌生出一种难言的情愫。 “还是越姜不听哥哥的话?” 女孩的话音已不再那么生涩。豫让很想为当年的事情当面道歉。毕竟,是他害了这丫头三年。 然而,他不能。这次归家乃是诀别。作为死士,豫让不愿与人发生过多的感情羁绊。或许待到他死后,爵位世袭,光耀豫家的门楣,用越姜来填补自己在家中的位置,那才是对女孩应有的补偿,以此洗刷他当年犯下的罪孽。 这次归家的机会,来之不易。豫让回来只是为了心安。 他看得出女孩在家中过得不错。家人将来也会好好待她。如此,心中的大石放下,豫让淡淡说道: “不是。” 便要推门而出。房门吱呀一声开了。女孩的质问声自后方传来。 “那哥哥为什么要把姜儿丢下?你明明就是讨厌我。” 他以为重新给女孩一个家,有自己父母的疼爱,对方会慢慢忘却过去痛苦的记忆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生活。 豫让不知如何回答。女孩有些激动,敬语也不用了。 “你那么讨厌我。当初为什么要救我?” 三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越姜。男子无缘由的救她,到底在图什么呢? 豫让的眼眶泛起薄薄的水雾。语气漠然的说道: “说了,不是了。” 越姜想问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令得豫让对她的态度前后转变的如此巨大。女孩带着哭音问道: “越姜记得是哥哥给我取的名字,把我藏在木箱子里,从死人的地方带回了家。哥哥会给我讲故事,让姜儿不要说话。哥哥对姜儿好,姜儿能感受到。可后来,为什么哥哥变了?那夜,姜儿只是觉得自己又臭又脏,不想讨哥哥嫌弃,才想要件新衣裳。越姜知错了...不敢再说话了...” 抽泣的声音好似气竭一般,话语稍稍停顿了片刻又响起在屋内。 “哥哥要如何才肯原谅姜儿?别把姜儿再丢下了。” 当年,女孩经历了那些可怕的事情,心中唯一的依靠便是豫让。豫让将其丢给父母照顾。最初女孩是抵触的。 父母死了,豫让的出现让女孩在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希望。然而,对父母的思念,对未来的恐惧,对男子的猜疑,在漆黑的木箱里瑟瑟发抖的女孩除了选择向上苍乞求怜悯,她别无出路。 豫让在她最为脆弱的阶段走入了女孩的心房。被人关心的温暖,渐渐又回来了。可这样的感觉没持续多久,她又到了陌生的环境。豫让离开后,女孩内心的恐慌与惧怕,或许也是不愿与人说话的另一个原因。 豫让耸动着肩膀,平复着内心。许久后,他缓缓说道: “你不懂。将来长大了,自然会懂得。” 他很想说,我从未怪过你。然而,解释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明日,他便要启程赶往吴国的国城——姑苏。 门被带上后,女孩的哭声变得小了许多... 第二日清晨,天还未亮,豫让便悄悄的离开了家。 他不愿因别离令得家人感伤,也怕自己无法坚定赴死的勇气。 行至村口,看到了熟悉的身影,豫让错愕不已。那人竟会是他敬畏的老父亲。知子莫若父,昨日老人睡得早便是要早起在村口拦他。 当然,唤醒老人的是越姜。女孩将挑拣好的精米拿到正房后,老人便听到动静起了身。 让父将老伴与自己的心意交到儿子手中后便步履阑珊的离开了。他甚至没有嘱咐儿子几句。只是愤愤的说了声: “臭小子!你有胆三年后回来。看老子不追到军中教训你。” 豫让知道他爹的厉害,没准对方真干得出来。想到即将要做的事情,心里不禁泛起浓浓的悲凉。直到父亲的背影消失,他跪在地上朝着家的方向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鸡鸣声响起,男子背着满是家人牵挂的沉重行李,独自朝着北方行去。银白色的微弱光亮自天际边升起,绿油油的水田散发出勃勃的生机。他感受着自己守护的这边土地,沉重的心情渐渐轻松起来。 在一处偏僻的农家小院内,形形色色的十数人正做这些奇异的举动。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子将一个孩童高高的抛向空中,随后,那孩童操着沙哑的口音骂道: “接住喽!你若敢把老子摔了,看我不抽你。” 原来,那并非一个孩子而是个侏儒。听声音,年纪竟有三四十岁的样子。侏儒被接住后,从女子的手臂中挣脱,跑向一位面容姣好的抚琴女子身侧。显然那是个大美女。 一头如云的长发自脸侧垂下,标准的鹅蛋脸在发丝的衬托下十分匀称。她正抚着一张古琴,冲着那侏儒微笑,样子极是优雅。侏儒咽了口口水,低声向诸人询问: “这美人是谁找来的?啧啧啧,要命啊!” 随即,也有人发出了同样的感叹。 “这等尤物来做倡优,未免也太可惜了。” 原来这些人皆是身有残疾,从事倡优,取悦他人的活计。 一名身材更为娇小的侏儒听着诸人的议论,坐在一堆蒙着黑布的货物上,翘起二郎腿,笑道: “你大可娶其为妻,将此女当个摆设放在家中,闲来听听琴曲...也挺好。” 诸人不明其意。只见说话之人冲着那女子摆了摆手。女子随即做出了回应,她微微颔首后,笑容依旧挂在脸上。 被人当众调侃为只会弹琴的摆设,这美女居然也不生气。脾气那是真好。如此貌美且文静的女子摆在面前,他们又皆是身有残疾之辈,还有什么可挑的? 爱慕之情油然而生,炙热的目光齐齐投向那女子。先前吞口水的侏儒喜道: “那我可要与这美人好好处处。” 旋即,他冲着那身材修长的女子扮了个鬼脸,努起的嘴巴已经指明了其心有所属。 “我要跟着她,帮她抱琴。老子忙得很。你另寻他人为伴。” 随后,他指了指那位比他还小的侏儒,说道: “他更适合你,比我轻。” 不等那身材修长的女子先做出回应,娇小的侏儒将翘起的二郎腿放下,轻蔑道: “我和胖子是不能分开的。” 话音刚落,他身下的货物陡然动了,犹如活物一般。 一个参天的巨人站了起来,蒲扇大的手托起娇小的侏儒,对着众人大吼一声。众人能感觉到,自巨人的口中喷射而出的气浪。 他们呆若木鸡的望着那一丈高的巨人惊骇得发起抖来。小侏儒对他们的表情十分满意。小手拍了拍巨人的掌心,斥责道: “闭嘴!没叫你!趴下!” 巨人立时闭上了嘴巴。顺从的将手中的小人放在了自己的背上,随后恭敬的趴在地上。小侏儒又翘起了二郎腿,傲慢无比。 “今后,若胆敢有人不听我的话,我便让...捏死他。” 他有意避开了敏感的字眼。见诸人臣服于脚下,他戏谑的指了指那仍在抚琴的美丽女子,道: “一个聋女能将琴抚得这么好,旁人自然不信。于是,她便将自己的耳朵亲手割了下来。啧!不知娶了她,会不会也被割下耳朵。你们说呢?” 诸人恍然大悟,原来那女子也是倡优且狠毒至极。方才冒犯他的那名侏儒,此刻身下一片湿漉漉的。 “矮子!够了。” 一个声音自人群后方传出。 豫让赶了两个时辰的路,终于抵达此处。小侏儒闻声后,冲着豫让拱了拱手,笑道: “什长!您来了。” 春秋的军队建制中,尚未形成十进制的编队方式。这是忍门对于各支死士队伍小头领独有的称呼方式。 越国忍门的建立是自第一次吴越大战后开始筹备的。正是因那帮囚徒在阵前自杀令得兵圣孙武吃了败仗,范蠡才有了建立一支死士军队的想法。军队的宗旨是绝对的效忠国君,为了国家敢于牺牲。在当时是极为超前的想法。 范蠡乃是忍门的第一任门主。目前的忍门尚未发展起规模,也未将触手伸向天下诸国,仅有四只队伍。 忍门的门主向国君负责,下设四方殿。四方殿分别是乾、坤、坎、离。以此来表示每一方殿的实力强弱。四方殿的统领称作佰长,下辖十名什长。全门共计四百死士。 当然,豫让担任门主时,忍门已经发展到了八方殿。汲取了兵圣孙武提出的间人分类,加设了许多情报部门。 豫让此时是坎殿的什长,在军中任卒长之职。这十挑一的差距便能看出死士与普通士卒的实力对比。 矮子亦是什长,不过他的什长是打过折的。算作是两个人。矮子精明的脑袋加上胖子巨人的身体,二者缺一不可,不然便失去了那可怕的实力。 二人身世凄苦,乃是近亲结合而生的畸形儿。被父母遗弃后,因体型奇异被贵族当做宠物收养。 矮子从小就很受主人的赏识。胖子却因太能吃常被打骂。矮子仅有五岁孩童的身高却极为聪慧。胖子仅有五岁孩童的智商却力大如牛。 那时他们还小,矮子央求主人善待自己的弟弟。承诺兄弟二人长大后,必以命相报。然而,主人没有答应。 矮子为了不让胖子被遗弃,于是教他在家中干些体力活。可身形如此娇小的他又怎么拿得起笨重的农具?教会蠢笨的胖子呢? 或许是兄弟间血浓于水的感情又或许是矮子与胖子独特的沟通方式。他竟然成功了。 主人被其感动便善待了胖子。倒不是说看到了胖子的价值,毕竟那能力也只有矮子可以驾驭,旁人看来则是灾难。 许多年过去,主人家中有两位小公子相继夭折。嫡长子的处境堪忧。作为此时越国为数不多的贵族,家主是要将独子送去军中历练的。毕竟,国君都在务农,贵族想要维持富裕的生活,必须以忠诚换取。 矮子知其顾虑便兑现了幼时的承诺。他以家臣的身份陪同少主从军。 当然,军队是不收他与胖子的。不过,家臣是可以自带米粮作为辅军随军。 一般这类军种是由奴隶构成的。如今为了加强战力会补充些庶民,其作用依旧没变,作为炮灰保护贵族的安全。大周初期,车兵皆是贵族。随战车冲锋的步兵则是这类辅军。 入伍不久后,他们这支军队就被派到了越国西境。也就是在那里矮子结识了豫让。 那时,豫让所在的军队因环境恶劣减员严重,需要补充兵源。大军正在攻打姑蔑。当地土著反抗猛烈,悍不畏死。他们的城池虽是木质的,但冲车依旧难以攻破。矮子为了保护少主安危,想了条计策,令得豫让刮目相看。 攻城的正午十分,矮子先是搜集了些铜饰,用鱼胶将那些金光闪闪的铜片贴在胖子的身体上。而后,又以研磨成粉的矿石颜料在胖子的身上画画。胖子被他装饰的犹如一头金色凶猛的野兽。 随后,在正午刺眼的阳光下胖子爬行着,来到了土著营寨的门口。土著人的目光皆被这未知的凶兽所吸引,更是吓得惊呼声不断。不过也只是害怕而已,断不会开门投降。 豫让带着忍门中的高手趁着土著人分心之际,摸向了寨子的后门。那里的防守较为薄弱。土著人见越军并无进攻的迹象,也就放松了警惕。他们全部都跑到前门去看神兽的模样。岂料,自家的后门却被狡猾的越人打开了。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伴随着一声巨响,豫让等人懵了。他们被发现了。原本是木马屠城的情节,却演变成了关门打狗。豫让等人对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心中大骂不休。 攻城的军队迟迟不来,他们若是撤退或许能保命但是寨子便攻不下来了。被土著人包围,成为对方的午餐,将是毫无意外的事情。犹豫不决之时,越军却是从正面杀了进来。 战斗结束后,豫让等人才知敌我双方都没按套路出牌。没想到,那巨响竟是胖子掷出的大石将寨子前门砸塌了。 第115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2 初时,土著见那凶兽可怕,只是躲在寨墙后偷看并无动作。可没过多久,他们便失去了耐心。后来,寨门大开,人群一拥而上,势要将胖子强行抓回寨子。 兴许是想尝尝神兽的味道。他们可不懂什么麒麟、貔貅之物。不像中原人那般有想象力。 矮子见状急了,忙下令胖子逃跑。然而,人群已杀到面前。胖子感受到了危险,不再爬行,而是站起身,冲着土著们大吼大叫。 人群骚动了数秒,土著们惊恐的大叫,随后对面前这玩意更感兴趣了。 他们哪儿见过野兽还会站起来走路,不仅会走竟然还会跑路,可比棕熊厉害多了。 难得有正面决战的机会,越军很快就压了上来。 胖子虽然智商低,但保护矮子的举动则是出于本能。他自然是分不清敌我的,觉得追他的一方才是坏人。眼下,两边都是人,退路完全被堵死。退无可退的胖子随手抄起地上的石头便向那群追逐他的土著野人扔了过去。 他惊奇的发现这些家伙只要被石头打中便会立时倒地,不禁玩心大盛。于是乎,石头越扔越急,挑选的个头也是越来越大。 越军徐徐推进,土著们被石头砸怕了,纷纷退入寨中据守。 此时,豫让等人刚摸到后门。前门大显身手的胖子让矮子看到了杀敌立功的机会。矮子不予制止还鼓励胖子继续攻击寨门上的敌人。参与偷袭计划的士卒都看懵了。 照胖子这么个速度打下去,不用他们跑去后门偷袭,这帮土著野人已然全灭。 不久后,胖子见那些人躲在寨墙下方不敢露头且不停的鬼叫。脑袋大小的石头仅仅能打穿一两根圆木,击中躲在后方的敌人。似乎拿那些人已没有了办法。于是,胖子鼓起腮帮,急急的四周寻觅,他找了块车轮大小的石头。 敌我双方以不可思议的目光顺着那大石飞行的轨迹望向寨门。此时,豫让等人兴冲冲的打开了寨子的后门。突闻一声巨响,随后一群野人向他们狂奔而来。 这什么情况?...简直是坑爹嘛。 负责从两方绕行攻入后门的士卒亦是处于迷茫的状态。诸人心中就一个想法。 “正门都攻破了,还跑去后门打个屁呀。” 加之,对英雄的崇拜心理作祟。谁都没有去后门支援豫让等人。 这时的战争便是这样,计谋再好也抵不过跟着个能打的武夫。至少在其身边有安全感。其实,在后世也能从古代的战争历史记录中看到这样的心理。 比如,我军一千,敌军一万。两军对阵,先来一轮武将单挑。我军大将勇猛异常,轻松的便将敌将斩于马下。随后他大喝一声,杀啊!我军士气如虹,敌人如土鸡瓦狗般不堪一击。 一般的战争描述皆是这般。其实质是古代在未出现全职军人以前,军队的士气极易崩溃,全凭军官勇武来维持。发展到了后世,味道就变了。谋士、策士等文人备受追捧。他们被粉饰的神鬼莫测,掩饰了武人的英雄气与个人魅力对军队士气提升的重大影响。皆是因儒家文化的兴起以及“重文抑武”的思潮所造成的。武人的剑在历史的长河中总归斗不过文人的笔。毕竟,历史是文人写的。 之后,事情的发展,便是越人士卒跟着胖子冲锋,完全将豫让等人的生死抛诸脑后。豫让在没有见识过胖子的恐怖蛮力前,当然是认为自己比较能打。毕竟,能被忍门挑中的死士,除了三观正还要武艺高强。 豫让一路晋级到忍门的第三梯队,作为坎殿的什长,那可是花了近三年的时间。 谁料战事结束,矮子与胖子一战成名。消息很快传到了坎殿佰长的耳中。他命人调查二人的底细。得知二人以辅军身份随军出征,原因竟是忠心护主。种种都符合了忍门录取人才的标准。于是,坎殿佰长便起了效放秦穆公重用百里奚的心思。他并非寒颤的拿了五张羊皮,而是五箱缴获的战利品找矮子与胖子的少主,问其索要这两个奴隶。 一个初入军旅的贵族少年哪儿敢得罪军中的上官。随即,同意了对方的请求。五箱礼物更是不敢收下。岂料,矮子不同意。他对豫让的长官说: “若大人真有招贤之意,便成全小人昔日的诺言。待少主荣归故里,小人兄弟二人必效死力。” 矮子机智过人。不仅想要少主平安归家,还要对方拿出诚意给予封赏。 那坎殿佰长最为敬佩忠义之人。忍门不正是需要这般为了主人尽忠可以舍弃一切的人才?即便是门主见了也会心动。于是,赏赐又多了一倍,亲自命人护送其少主归家。这还不算,坎殿佰长直接邀请矮子与胖子加入自己的队伍。 按道理,他应先禀明门主,让两人进入离殿接受严酷的训练。随后,等离殿将人练成真正的死士后再送回来。可两人身有残疾,恐怕难以通过那般非人的训练。 随后,坎殿佰长亲自去求范蠡,说明事情原委。果不其然,门主同意了。到了坎殿后,那便是凭自身实力说话。问题来了,别说一众什长打不过胖子,便是佰长出马也难匹敌。 矮子便提了个折中的办法。他们兄弟缺一不可,一起比试不公平。主动要求低众人一等且待遇减半。 谁见过这般体谅上司的下属?又能与同僚和睦相处,甘为人后的好同事? 佰长与诸人感动的不能自已。觉得也不能亏待这样的好同伴,便给了矮子兄弟什长的待遇,让他们做普通死士的活。坎殿诸人时常会打趣的称两人为半什长。他们觉得伍长是普通军队的称谓,不够体现死士的特殊性。 不得不说,矮子以退为进的做法令得各方对他们兄弟交口称赞才是其真正的智慧。 这般聪慧之人竟是打从心底里敬畏豫让。因为当初攻城,他是打算与弟弟一起逃跑的。或许是觉得对豫让有愧,见了豫让便唯唯诺诺的,十分恭敬。 豫让见矮子与诸人的玩笑开得太过,心中有些不忿。 毕竟,这次行动的一行人中,只有五人出自忍门,其余的皆是货真价实的倡优。加之,那抚琴的美丽女子乃是同门袍泽,这般揭对方的伤疤不是君子所为。他冷哼一声,向诸人解释道: “别听他胡说。琴儿幼时双耳硕大,乃是被吴人冒领战功才割去双耳的。” 豫让不解释还好,解释了过后,院子里的男子瞬间心中有种幻灭的感觉。 试想一个美女小时候的耳朵竟然长得如成年人一般,那该多不协调?吴国的士卒想要冒领战功,选的越人耳朵应如男子。女子水灵而娇小的耳朵自然不能滥竽充数。 诸人心中不约而同的发出一个疑问。 “小时候便那么大,那长大了以后呢?” 不禁脑海里浮现出一双招风的猪耳朵来。 矮子率先摇了摇头,笑道: “呵呵。琴儿若能听见非砍死你不可。谎言兴许不堪,但...” 他顿了顿,看了看仍在抚琴的女子。似是同病相怜的与之微笑,为名越琴的女子感受到了他投来的目光,朝着他微微颔首。 矮子也点了点头,保持着微笑,说道: “看着美就足够了。” 院中的诸人皆是点头称是。 随后,豫让将矮子抱进房中寻问情况。 此次任务凶险,他们在姑蔑新城曾听闻佰长说起,但具体怎么分配却是不祥。后来门主发话,让参与行动的诸人先行各自回到家中,算是为了将来可能的不测提前与家人告别。许多人都偷偷留了遗书。 豫让的家太远,位于越国的北境。参与此次行动的其余四位核心门人,不算胖子其实是三人。他们便商量,让对方不必回坎殿领命。诸人接到命令后,会一同北上与豫让汇合。如此,也只是给豫让争取了两天在家留宿的时间。 矮子面色有些难看,叹道: “萧小妹死了。” 萧小妹原为姒氏公族之女,身份尊贵。在公室内也可称勾践一声伯父。后因吴越战争,沦为孤女。越萧复仇之心坚决,曾以死相逼文种大夫要加入军伍为其家人报仇。 虽说,女子从军在这时也不是没有先例,但皆是贵族家出些家臣与护卫陪着小姐在战场上过过眼瘾罢了。而越萧的想法则是在军中学到些杀人的本事,为复仇所用。 女子从军且从普通士伍做起,那是决计不允许的。 后来,文种大夫便将这烫手山芋推给了范蠡。还称此女若是不幸死了,国君也不会责怪他们。没有了顾虑,越萧便被安排入了忍门。可入门时,女孩不过九岁,即便受训时刻苦认真,也无法通过离殿那惨无人道的折磨。 诸人怜其幼小,心志坚定,便让女孩在离殿与坎殿之间往来。一来是慢慢磨练技艺。二来,则是跟着高手历练,让孩子不再闹腾。 越萧性格孤僻,精通音律,到了坎殿便与那聋女琴儿成为了搭档。一个不说话,一个听不见,倒是相处的不错。为了让女孩有自保的能力,忍门的匠人为其做了一支暗藏机关的玉箫。其实,就是个豪华版的吹箭。 豫让听闻女孩的死讯,尤为错愕。越萧今年刚满十岁,作为忍门中最小的成员,诸人极其照顾这小妹妹,她断不会无端死掉的。豫让道: “怎么死的?分开时不还好好的吗?” “是啊!估计是军中有歹人见财起意。找到她时,随身的玉箫也不见了。” 豫让眉头一凝。 虽说玉石是比黄金还要贵重的货币,但那孩子在忍门学了两年,即便没有武器防身,从一两个士卒手中逃脱也并非难事。 事情有些诡异,豫让继续追问: “何时出事的?在哪里?” 矮子眼神飘忽,似乎是在刻意隐瞒着什么。他沉声说道: “与你分别后的第二日...在姑蔑。” 豫让惊得瞪大双眼,急急问道: “事情败露了?” 所谓的事情败露,乃是越国在姑蔑城干的那些隐秘的谋划。这些谋划皆是勾践授意文种与范蠡去做的。一共分为三件。 第一:越国隐秘的向西陲烟瘴之地扩张。通过与当地的土著人作战达到训练新军的目的。 第二:在姑蔑筑城。万一与吴国作战失利,还有退居防守的屏障。加之姑蔑临近楚地,吴楚同样存在着灭国之仇。如若不胜,可借楚人势力东山再起。此时的越国已经秘密的与楚国达成了许多盟约。 第三:蒸粮。吴国督促越人还粮,文种却迟迟不还。他在姑蔑新城组织军士将还给吴人的粮食蒸上一遍。此法不敢在本土实施是怕走漏消息,而拖延的目的则是让吴国灾情继续扩大,百姓吃光来年的种子。 蒸粮十分麻烦,并非真的将粮食蒸熟。吴国人又不是傻子,接受粮食时会进行验看。想做到既要让粮食保持硬度又不能霉变,还必须发不出芽来是要反复测试的。 断然不是史书那般记载把粮食蒸熟成米饭,吴人便傻兮兮的收下了,竟还拿着熟米进行耕种。 豫让担心的正是此事。 矮子摊了摊手,回道: “还不知道,门主正在追查。对了。老蛊不来了。” 老蛊乃是忍门中的下毒高手,与他们一同执行这次任务的死士。豫让听闻顿时有些心虚。 他们此行是去吴国国都潜伏,待到大军攻城策应破城的。虽说具体任务不祥,但忍门精锐尽出。想想也能猜到一星半点。如今坎殿内仅有的三位残疾人高手都给了他。 豫让怎不心虚?于是,问道: “此去姑苏便只有我等四人了吗?” 他的话让矮子颇为不爽。于是,冷哼一声,鄙视道: “哼!少瞧不起倡优。老子以前也是。外面的人,有几个武艺还不错,可以指望的上。” 豫让听出了弦外之意,有些尴尬的说道: “呃...我并非此意。” 脸上挂着干涩的笑容,心头却是疑惑越国何时有了这么多的倡优。显然院子里有十数人之众。矮子似乎是能读懂豫让的心思,说道: “什长放心。屋外之人皆是门主安排,信得过。” 寻些杂耍艺人,还需劳烦门主?豫让不免疑惑。 “门主?” 矮子坐在木案上,望着窗外抚琴的女子,悠悠的说道: “是啊!门主..为了一个女子。” 言语中带着埋怨的味道。随后,矮子将任务告知了豫让。 大抵是说,此次任务没什么危险。他们奉命以倡优的身份进入吴王宫,待大军攻城前把西施营救出来便可。具体的细则矮子没有与豫让沟通。 起因是西施怀念故土,近来总是郁郁寡欢。吴王夫差宠爱王妃,心忧美人一连数日不开朝会。太宰伯嚭便去进言,说是送些越人的倡优来逗王妃开心。吴王本欲带着大军去趟越国,一来把粮食要回,二来让西施在越国住段时间。夫妻全当散散心。谁知,西施闻伯嚭之言便开心起来,追问倡优何时来到姑苏。吴王也就打消了去越国的想法。其中暗含的阴谋或许只有西施与文种知晓。 第116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3 无端去营救一名越女且与复国大战毫无关系,这样的安排让本欲战死沙场,为国尽忠的豫让一时有些费解。 范蠡是他崇拜的偶像。无论人品亦或是事业都已到达了人生的巅峰。豫让一直将对方假想为穷尽毕生努力也要超越的目标。 在越国,哪儿个男人不想活得如范蠡那般功成名就?且不说女子见了抓狂,就连男子见了也要自惭形秽,退避三舍。 心中完美的形象轰然崩塌,豫让微带着怒容,道: “一派胡言。你切莫胡说。门主乃重情重义之人。而立之年仍未娶妻室,又岂会是贪图美色,不顾全大局的小人?” 豫让极力维护着范蠡,心中却是有些不爽。毕竟,这一战关系着越国的生死存亡。每个有血性的越人皆会参与其中。 “我等皆是死士,只需听命行事,无需过问其中缘由。你我有袍泽之义,我豫让不会出卖兄弟,但此言断不可说与他人听。” 矮子缓缓低下了头。豫让见其态度认真,开解道: “你知晓门中的规矩。妄议国事、妄议上官乃是重罪。你若心有不甘,我等便早些将人带出吴国。而后与门中诸人汇合,再行伐吴之事也未尝不可...” “吴王妃,曾是门主之妻。” 矮子突然爆出的内幕消息。信息量过于巨大,正苦口婆心,滔滔不绝说教中的豫让突然噤声,屋内陡然安静了。 豫让不像矮子那般机智。推理与吸收这些信息,需要些时间。 “难怪门主而立之年仍未娶妻。不对。不对。我在想些什么?” “门主说过,要舍小家而保大家。自己却是这般作为?令人不耻。” “呃...这不是重点。他妻子怎么会成为了吴王妃呢?难不成一早就被吴王看中了?人送入王宫后,他与君上才被放了回来。莫非...” 豫让越是脑补,心中的失落感越是加重。 为了这个国家,为了超越门主,他杀过那么多无辜的同胞,最终却是被谎言一直欺骗着。 心头莫名的闪出可怕的念头。如果那名为西施的女子意外死了,或许要比活着对越国更加有利。 豫让有些茫然,他的思维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改变。过去,同情弱者,以比惨来判断是非的处事准则,如今俨然已转变为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为国思想。舍弃的人太多,他竟不知不觉的习惯了这样的处事方法。 矮子见他默不作声且表情奇怪,于是,从桌案上下来,抱拳道: “时辰不早了。卑下先行召集人手。今日我等还需赶路,进入吴地。” 矮子离去了许久,豫让才将乱糟糟的心绪压下。 任务既然是大战前营救出那女子,也就是说他还有参与大战的机会。那时定能遇见坎殿的佰长亦或是门主,再将此事问明。 想到这里,心情不似先前那般沉重。豫让自草屋内走出,院中空无一人。此时的诸人正围聚在院落外停靠的五辆马车附近交谈,似乎是被什么事情难住了。有争执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说怎么办?如此这般是根本装不下的。” 豫让跨出院门,瞧见院墙附近堆着近二十口大木箱。 矮子与他交待过,这些木箱中,有文种大夫送给太宰伯嚭的礼物,也有带给吴王妃的越国土特产,还有他们卖艺求生的家当。 想来诸人是为了装车的问题在争执。豫让觉得好笑,不过二十口大箱,他们有五辆马车何愁装不下呢? 毕竟,普通百姓用的马车不是贵族使用的那类带棚子的战车。面积是很大的,虽说是一匹马拉,但装个五六口大箱全然没什么问题。 豫让摇了摇头,自墙边搬起一口大箱放置在人群后方的马车上。他没料到箱子竟是这般沉重,以至于双臂不禁颤抖。 文种大夫让他们送给吴国太宰的礼物并非是金银玉器,而是国君夫人亲手纺织的丝绸,代表着吴越两国间的情谊。贵重的礼物自然是由越国士卒押送到了太宰府上,他们送得乃是见面礼。算作是一行人在姑苏潜伏时的保险。 文种思虑周密,让诸人先去太宰府拜会送上礼物,万一潜伏时遇到了麻烦也可借伯嚭的大名躲避祸事。当然,他们是见不到伯嚭本人的,能与太宰府的小伯搭上关系便也够了。 “砰”的一声闷响,诸人将目光投向了豫让。表情略有惊色,随后则是满满的疑惑,像是在说: “这货是来捣乱的吧?” 这时,怀抱古琴的女子娇笑了一声。诸人也随之笑了起来。 女子将怀中的古琴小心交到身侧那高挑的女子手中,而后将高高坐在马车上的矮子抱起。矮子立时惊慌喝道: “快把老子放下!你这聋女。” 女子像是呵护自己的孩子般,用脸颊在矮子的小脸上摩挲了几下。矮子面红耳赤,既不说话也不挣扎了。 随后,那名为越琴的女子说道: “以两马并行驱使,这样...便可拉动了。” 声音柔美至极。说完,她冲着怀抱中的矮子微笑道: “你说是吗?” 矮子讷讷的点了点头。 原来,诸人先前为难的事情,乃是胖子坐车的问题。胖子体型巨大,若是随诸人徒步进入吴国的城邑,势必会造成骚乱。他们可不想一路向人解释原因,或是被人一直关注着。于是,诸人决定让胖子躺在车上,可一匹马根本拉不动他。 如今,越琴的提议解决了问题。诸人各自散去,开始装车。豫让见大家都动了起来,旋即吩咐女子与小孩乘车,男子徒步。当然这小孩是指两个侏儒。 不久后,五辆马车变成了四辆,一行十六人朝着北方开始行进。那处偏僻的小院渐渐在视野中消失。 他们当下所处的位置是在余杭以北。自越国战败后,原本与吴人世代依太湖而居的越人便被赶到了后世杭州的这片区域。 三个时辰后,他们进入了吴地。此时已经可以看得到依稀的村落。豫让走在车队的最前方,矮子坐在第一辆马车上,不时回过头看看后面马车上的越琴。女子发现他时便会点头微笑。豫让瞧见了他的举动,笑道: “我倒是没看出来,你与琴儿妹子这般亲密。说说,何时开始的?” 矮子不免想起方才被女子当众抱在怀里的事情,不忿的回道: “胡诌什么?是那女人打趣于我。你看不出来嘛?” “那你偷看人家做什么?” 不等矮子解释,豫让呵呵直笑。 他们三人一同共事了许久,袍泽间的情谊皆是一次次生死任务,以命建立起来的。提及爱情,那是奢侈不已的东西。即便有人愿意接受,他们也不愿与旁人产生情愫,害人害己。或许正是这样的原因,忍门中的女子才会炙手可热。男子则饥不择食。算是破罐子破摔,将就着过日子吧。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队伍进入了一片临近水田的道路。豫让不解的看着那些水田。田里的水稻长势不好且不似家乡农人耕种的那般密集。 更奇怪的是,下个月便是收获稻子的时节,加之吴国先前遭了水灾,按说农人不会如此的懈怠。不至于水田中连个劳作的人影也看不到。 豫让不免向聪明的矮子寻问缘由。矮子回道: “吴人尚武且富庶,才会是这般景象。” “呃...此言何意?” “吴国有孙武坐镇又有伍子胥那老狗。吴王好战,少有败绩。每每征伐过后,必有大批奴隶俘获。吴人庶民家中便有奴仆帮其耕种。吴人只需打仗便可衣食无忧,而奴隶耕作自然是消极怠慢如眼下这般。大周王室公田荒废便是这个道理。” 此时,伍子胥在国际舆论中名声不好。什么不忠不义,复仇鞭尸,赶尽杀绝,种种作为让世人觉得他过于狠毒。 然而,其好友孙武则是广受好评。孙武默默无闻总打胜仗,动不动还写篇关于用兵之道的学术论文总结一下。诸侯对于他的论调那是大加赞赏。关于后来忍门发展情报机关也是借鉴了孙武关于间人种类的论述。 豫让钦佩的点头称是,看了看天色又回头打量着后方的人群。 夏日赶路尤为痛苦,诸人的衣衫皆是湿漉漉的。南方不比北方,出汗了,风一吹便能感受到些许凉爽。这里潮湿与闷热的空气如同蒸桑拿一般。 这时,矮子抹了抹眉毛上的汗珠,说道: “我等先在前方鄙中寻处传舍落脚,待到明日一早启程。你觉得如何?” 豫让倒是没有意见,可出发前矮子说过此行需急着赶路。太宰府签发的文书上有注明抵达姑苏的时间。 “五日便要赶到吴都,沿途若耽误时辰,恐不能如约抵至,还是再忍忍吧。” “您多虑了。我等可向北行一日抵至湖城再由水路向东行进两日便可抵至姑苏。” 自孙武组建水师后,吴国的船只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进。吴国算是春秋时期最为先进的水上军事强国。先前也提到过吴王曾用大船自海上运兵攻打齐国的事情。 此时,太湖内便有诸多的船只。豫让等人有太宰府的文书可以乘船去走水路。打鱼的竹筏豫让倒是乘过,可木质的巨船他平生未见,不免因好奇向矮子寻问起来。 “我等带着车马。吴人会让牲畜也上船吗?” 豫让原本是想说: “胖子上船,船会沉的吧?” 这时的古人倒没有歧视动物的想法。毕竟,即便是下等的马匹也比奴隶金贵。矮子当然也没见过大船。一番吹牛,加之天气炎热已是气喘吁吁。 豫让正问得起劲,忽闻后方传来女子的尖叫声。原来是与琴儿乘坐一辆马车的高挑女子发出的。 随后,车队停了下来,诸人围了过去。 原来是那女子坐着的木箱里有沙沙的声响。女子觉得奇怪,便打开木箱察看。结果发现里面竟躺着个奄奄一息的女子。箱中的女子穿着农人的衣衫,手中紧紧抱着一个包袱,浑身都湿透了,手指还在不停的抓那木箱的箱壁。 想来已经失去了些许的意识。不然,不会察觉不到箱子已经被人打开了。 当看清女子的样貌,豫让大声疾呼: “快!取些水来。” 那女子正是越姜。豫让来不及惊愕,连忙施救。然而,女孩气息微弱,此时已经昏迷。队伍只得先行去传舍落脚。 在吴国人高傲与鄙视的目光下,他们被安置在传舍一处的小院中。小院不大,仅有一个马厩与两间草舍。草舍内是木板与茅草支起的大通铺,没有被褥也没有陈设,显得异常简陋。 诸人即便是拿出了太宰府的文书,也未得到传舍小吏的另眼相待。反倒是更加的鄙夷。这事情若是放在其他的国家,怠慢相国的客人那可是要受到极其严厉的刑罚。 对于这样的冷遇,他们也没有与那小吏发生争执。全当是吴人盛气凌人,不把越人当人看吧。毕竟,战败的越人被吴人视为低贱的奴隶已是正常。 不久后,传舍的小吏命人送来两盆饭食激怒了诸人。他们原本对进入吴国后受到冷遇已有了心理准备。看到送来的两盆饭食中,夹杂着米糠与大豆也没有什么意见。毕竟,吴国的官员能按照传舍的标准给他们一口饭吃已经是不错的了。诸人也不是贵族出身,犯不着对食物挑三拣四。 然而,那送饭之人却称: “尔等越人低贱不堪,这一盆是给你们吃的。这一盆是喂马的。” 诸人哪儿受得了这般侮辱,不禁谩骂起来。 “放你娘的狗屁!我等乃受吴国太宰之邀来此。你这般羞辱与我等,不怕太宰大人将你剥皮抽筋?” 那送饭的吴人却是不生气,冷哼道: “哼!一帮倡优也敢大放厥词。不怕闪了舌头?” 这时,有脾气火爆的人吼道: “你再说一句!老子这就回越国。谁他娘的稀罕来吴地受这鸟气。” 那吴人显然是心有顾及,说道: “传舍便是这般待客,你不服可以去住馆驿。” 于是,将手中饭食直接放在地上,转身便要离去。嘴巴里嘀咕着。 “贱奴就是贱奴。忘恩负义。有口饭吃就不错了。” 第117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4 一句“忘恩负义”道出了吴人对越人的仇视。许多人已是恍然明白。 吴越间先有纠葛不清的仇怨,加之此时的吴国正处于灾情严重、粮价暴涨的阶段,究其原因乃是越人迟迟不肯还粮。吴人对越人的怨恨自然是不减反增。 随后,那两盆饭食便被一个有骨气的越人拿去喂马了。他们自不愿吃这嗟来之食。作为头领的豫让见大伙兴致不高,开导道: “无妨。当年君上蒙受大难,较之我等今日所受之冷遇,不过尔尔。我等越人自当知耻而图强。区区一顿嗟来之食饿不死越人,更折不屈诸位的气节。” 他的话令得暴怒的诸人渐渐安静下来。 遥想勾践乃一国之君,当年沦为马夫在吴国为质两年。每日拜伏于地供吴王踩踏登车,为表忠诚更是尝吴王粪便以诊其病。 两年下来,勾践的脊背没有被踩断。之后的许多年,受吴人欺压的越人同样没有屈服。如今积蓄已久的越国准备站起来了,他们不愿再向吴人屈膝跪拜。 豫让知道复仇的时机将要到来,他鼓舞诸人,带头唱起了《越人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诸人也跟着唱出声来。 吴越语言相通。那负责接待来往官员与客商的传舍小吏与一众舍中的仆役闻声后,讥讽的笑道: “听见没。越人便是这般的卑贱。我等羞辱与他们。他们却还要心悦君兮君不知?” 随后,在这吴越交界处的传舍内,吴人与越人似乎都很开心。 豫让将母亲为他准备的精米拿出,让手下找了些干柴与清水开始造饭。香喷喷的白米饭在这异常简陋的居住环境下食用,显得弥足珍贵。豫让的关怀在这强烈的反差下让诸人心头暖暖的。 夕阳的余晖将院落渲染的一片暖红之色。并不相熟的人们,背靠着背,默默地进食。同病相怜的共鸣与相互扶持的决心让他们更加的团结了。 待到诸人用过饭食后,越姜也缓缓的苏醒过来。女孩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自包袱里掏出那块玉佩将其挂在豫让的脖子上。 “这玉是一位将军给我的,他说带在身上可无灾无疾。” 女孩的话音有些气虚,但精神甚佳。随后,她将那包袱展开一角,露出里面的粗布衣裳,红着脸道: “哥哥给越姜的衣裳很好看。越姜很喜欢。” 一阵羡慕的哄闹声环绕在两人的身侧。豫让是没想到越姜竟会因这样单纯的理由前来寻他。眼下也来不及将女孩送回越国,只得带着她一同先去姑苏。 想来此次的任务没什么危险。带上自己的妹妹同行,虽然有违忍门的规矩,但庆幸的是矮子与越琴皆是自己的铁哥们。上班带孩子的消息断然不会透漏出去。 随后,豫让便与二人商量。越琴主动接下了照顾小孩的工作。她是女子,自然也方便些。 这日,诸人很早便睡下了,打算翌日天未亮便出发。一来,早点离开,不受吴人的羞辱。二来,早间天气相对凉爽方便赶路。 豫让、越琴、越姜、矮子、胖子五人被分在一个房间歇息。其余的十一人则住在另一个房间。原因是胖子一人便占去了床的一半。加之这货只有矮子可以制服,万一在夜间翻个身,没人想在梦中便丢了性命。 豫让作为五人的分界线尤为郁闷。同伴以为越姜是他的亲妹妹,所以在分床铺的时候,胖子与越琴睡在两侧,豫让的左右则是矮子与越姜。 三年前屠村的事情偶尔还会在豫让的梦中出现,他担心面对着女孩会在梦中将当年的实情吐露出来。于是,背过身去面朝矮子。矮子则对他的睡相极为嫌弃。 豫让认为对方是在生气。原因是自己没有将他安排在越琴身旁。矮子却是觉得被人盯着入睡,心中不爽,豫让大可以平躺着看向屋顶数羊。虽说都是袍泽兄弟,在战场时,相互依偎在一起睡觉也是常事。但眼下有床睡,豫让却是一脸忧心忡忡的表情盯着他。令得矮子极度的怀疑对方有毛病。 不久后,矮子忍不住发问道: “你莫不是想去小解?” 豫让愕然的张了张嘴,似乎是担心两人的话让越姜听到,于是向矮子那边靠了靠。 “不是。” 矮子大惊,忙道: “喂!别过来啊!” 豫让挑了挑眉,坏笑道: “你莫非在生我的气?” 越姜感受到床板的动静,侧过身去看哥哥。发现豫让距离她竟然隔出了两肩的位置。听见哥哥与矮子哥哥正在说着些什么,并且隐隐有笑声。女孩随即也向那边轻轻挪了过去。 不过,仅仅挪动了一肩的位置,整张床陡然翘了起来。女孩身侧的越琴顿时向她滑来。两女随后朝着豫让滑去。豫让猝不及防之下,撑起双手推向正在打鼾的胖子。 手掌接触到对方硬邦邦且林立的胸毛时,豫让痛得龇牙咧嘴,苦苦坚持着。未被压扁的矮子自他撑起的手臂缝隙探出脑袋,大叫道: “蠢货!叫你别过来了。” 这时,一只柔嫩的纤手自豫让身后伸了过来。在矮子的头上摸了摸。借着月色,矮子抬头张望,一张俏脸正看着他微笑。矮子瞬间脸红了,推开越琴的手道: “拿开你的手。老子可不是小孩。” 随后,那女子在他脸上捏了一把。矮子开始各种咒骂,越琴却是听不见,继续肆意胡为。豫让支撑的辛苦,越姜被越琴抵着,趴在哥哥的背上不敢吱声,而胖子则摸着大肚皮侧身睡得香甜。 房间里的闹剧持续了许久。衡量友情与爱情的天平开始微微的倾斜。 第二日,几人中除了胖子皆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更为讽刺的是胖子兴致高昂却只能躺在马车上睡觉。豫让疲惫的步行,其余的人则是坐着马车打瞌睡。 胖子将肚皮拍得咚咚响,不时将犯困的矮子双手举起。随后,迎来矮子一阵的喝骂。越姜被吵得睡意全无,于是,拍了拍身旁的越琴。女子善意的露出个微笑。越姜手指女子腿上的古琴,做了个拨弄琴弦的姿势。女子将古琴小心的移至越姜身前,握住女孩的手在那琴弦上拨弄了一下。随即发出悠扬而好听的声响。越姜诧异的瞪大眼睛,看向女子。 女子仍是浅笑,略带憔悴的面容异常惹人怜爱。随后,越琴握着她的手指继续拨动着琴弦。 琴声悠扬开去,队伍里的吵闹声也随之安静下来。越姜惊喜道: “琴姐姐真厉害!” 这分明便是昨日诸人唱起的越人歌。 越人歌多在乡野被百姓传唱,难登大雅之堂。所以,更不会有文人雅士为其谱曲。当下听到的琴音在词曲的串联处平添了些许旋律,使得整首歌谣表达的思念之意又多出了几分苦涩。 欣赏之余,越姜不免心生敬佩。这女子竟然对音律熟知到了如此的地步。 然而,意识到对方听不见。女孩的震惊与佩服难以言表。她捂住小口。随后,在女子的面前张大嘴巴,做出个“彩”的口型。越琴仍是淡淡的微笑。 直至申时,车队终于抵达了湖城。远远的,他们便瞧见推着车子的小贩在城门口排起长长的队伍。 这般热闹的景象,在越国除了国城会稽以外,几乎是不曾有的。诸人不免羡慕起吴国大城邑的繁华,也有人唏嘘感叹,此处在十数年前本为越国的城池。 车队临近城门,他们像入城的小贩那般排起队来,准备接受守门士卒的检查。 若是不驾车带货,一般士卒是不会检查的。这检查也只是看看入城的货物是不是违禁品。当然,被检查的商贩一般会主动告知。如果是盐、矿石一类的货物他们会主动上缴关税。毕竟,这类货品抢手,官府不会想不到百姓会私下交易,刻意去避开市掾(管理市场交易的官员)。 这里交易的矿石多半是铜、锡矿石。由于“块炼法”挖个土坑放些柴火便可熔炼铜,不是什么技术含量高的手艺。许多农户会以此来做些粗制的农具。 当然,他们是决计造不出刀剑那样,有技术含量的东西。毕竟,铸造武器是要严格控制铜、锡配比,掌握诸多去除杂质的复杂工艺。这类随意掺杂铜、锡与杂质的粗制金属仅仅作为政府鼓励百姓提高生产力的一种特殊产物。由此也可看出吴国的富庶。 城楼上的门尹很快便注意到了豫让等人的车队。门尹皱起眉头,打量着城下稀奇古怪的一行人,耳朵不时动动。似乎是在很努力的从嘈杂的声音中辨识出什么。随后,他的目光落到了第一辆胖子所在的马车上。 “来人!与本尹下城。” 城头上伫立的六名士卒连忙跟着门尹走下城去。这时,豫让一行人的队伍刚排到距离城门口还有五丈的位置。见有吴国士卒赶来,矮子急忙扭头冲着越姜小声说道: “把琴收起来。” 越姜一路醉心于向越琴学习琴技,竟也忘了自己正身处于城邑外的闹市。女孩连忙将手掌按在琴弦之上,试图不让颤抖的琴弦再发出声响。越琴虽是听不见,但也瞧见了前方气势汹汹而来的士卒。女子忙从身后拿出一块黑布准备将古琴蒙上。 然而,此时那门尹已经带着人走到了第一辆马车旁。他先是拍了拍马车,目光一扫即过,并未因车上的胖子而感到惊奇。随后,盯着越琴手中的黑布,指向女子,问道: “你是何人?” 豫让赶忙拿出过关的文书,自门尹身后方走来。 “大人!小人等皆是越国的倡优,来到湖城乃是受了太宰府的命令。” 门尹转身接过文书查阅,而后,继续打量着越琴。越琴被他看得僵在那里,手中的黑布竟是不敢将古琴蒙上。门尹的目光飘忽,似乎在暗示着越琴什么。他又沉声发问: “本尹在问你。你乃何人?” 这时,矮子心急如焚的插嘴道: “禀大人!她是个聋子。听不见。” 门尹皱了皱眉,回过头恶狠狠地剐了矮子一眼。 “本尹问你了吗?” 矮子连忙噤声。直至门尹回头继续看向越琴,他才冲着豫让做了个撩头发的手势。 豫让眼睛一亮,连忙靠向越琴,伸出手来便要撩起女子耳迹的长发。越琴惊惧的睁大双眼,眸中布满了血丝如同发疯般捂住耳朵,发出沙哑的啊啊声。 女子的行为令得豫让错愕不已。抓向越琴的手陡然停了下来。 越琴明明会说话的,为何选在此时装起了哑巴?他看得出矮子是担心那门尹对越琴产生龌龊的想法,所以才会让他当众揭女子的伤疤。 豫让咬了咬牙,扇了那女人一耳光,用力不大。越琴似触电般立即安静下来。豫让将女子垂在耳边的头发撩起。随后,那门尹与士卒的惊呼声便响了起来。门尹有些反胃的说道: “放下!快放下。” 豫让松开手,赶忙自马车旁行至门尹等人的面前。身体在挡住他们的视线时,脑袋微偏余光扫了后方一眼。越琴正冲着他微微颔首。豫让顿时明白,大赞这女人的急智。 俗话说,十聋九哑。若方才女子说话,才会引来更多的怀疑。 这时,门尹再次拍着身侧的马车。解释道: “呵呵。本尹还以为是哪家的女子遭人拐骗。闻琴声以为是在暗示本尹相救。倒是闹了个笑话。” 豫让连忙躬身拱手,道: “大人体恤百姓。小人敬佩之至。” 诸人也跟着随声附和。想来此人颇为正直,并非是见色起意。旋即,门尹阴沉着脸,道: “你等越人既是受太宰府命,低贱之人又岂可招摇过市?如此作为岂不令太宰大人难堪?” 豫让等人听得有些懵。不明白这人说得是什么意思。或许还在为刚才越琴与越姜弹琴的举动出言提醒。于是,豫让识趣的自袖中摸出老爹送别时给的铜钱,往那门尹手中塞去,笑道: “大人说的是。我等草民愚钝。抚琴乃是高雅之事,断不会在闹市中随意为之。” 第118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5 门尹手一甩,没有拿那钱袋,冷哼一声。 “哼!愚钝?本尹看来,你这越人可不愚钝。” 豫让一惊,连忙下跪。他倒是没想到,这人如此正直。门尹手指城头,说道: “看到了吗?那是何物?” 豫让顺着门尹的手望了过去。只见城头悬着个东西。不是示众的人头,像是个小小的竹篮。 “小人不知。” “那是我吴国伍员大夫的眼睛。” 诸人惊骇不已,纷纷向那边望去。 伍子胥临死前曾言,要挖下自己的双眼挂在姑苏城门外,亲眼目睹吴国的覆灭。吴王夫差何等高傲,便答应了他的要求。不过,他才不会将伍子胥的眼睛挂在自家门口。老头不招他待见,看了也是烦心。于是,这眼睛便被挂在了湖城的城门上。 门尹又道: “挂在我吴国的南境便是要盯着尔等越人。” 此言一出,诸人不分男女无不下跪。 “入城后,规矩点。不然挂在城头上的兴许是尔等的首级。” 诸人肝胆俱颤,连连称是。门尹笑笑,拍了拍身侧的马车,冷哼道: “哼!小人得志。庶人驾车岂可用两马?还不快将这马分开。” 原来他们这马车是用了士人的标准。难怪门尹会指责他们招摇过市。 豫让闻声后赶忙与同伴将那马车的套索解开。随后,又拜谢门尹善意的提醒。他们清楚若是这般进入了姑苏城,那里的权贵重多,都是些惹不起的人物。如果因越国拖延还粮的时日而仇视他们,故意来找茬。即便是当街把他们杀了也不为过。 诸人万般庆幸,还好遇上个面冷心热的吴人。不然他们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一遭算是有惊无险的度过了。 马车被分开后,豫让牵马,两个同伴在后方推着那辆胖子乘坐的马车,一行人这才进入了湖城。 他们相比先前更为低调,没去城中的馆驿,而是在城北找了处较为偏僻的传舍安顿下来。发生这样的事情,大伙谁都没有埋怨越琴。毕竟,女子也是穷苦出身。一行人中也没人知晓驾车的规矩,又何谈去埋怨这可怜的女子呢?加之,女子今日的急智,也算是弥补了过失。 如此一惊,豫让的警惕心也加重了几分。吴人对越人的歧视令得他不得不防。入夜后,豫让找到了矮子。 此时,矮子正拿着卷竹简装模作样的看。他平日里看书是不会拿在手里的,因为身体残疾的缘故,双手乏力,多半是趴着或是将竹简放在腿上。通过竹简的朝向,豫让陡然发现矮子对面之人乃是越琴。 女子正坐在火塘边搂着哭泣的越姜。远远看去,还以为女子也在哭。那香汗淋漓的模样,看得人不免有些想入非非。豫让今日扇了那女子一耳光,心头也有些愧疚,不免怀着歉意也多看了几眼。 “看什么看?你那妹子委实哭得人心烦。你倒是过去呀。” 越姜因今日的事情十分自责。虽然豫让已经向她表明这事与她无关,但女孩依旧是哭个不停。 豫让鄙视的看了矮子一眼,不悦道: “你倒是过去呀。这般窥视乃是小人所为。” 矮子砸了咂嘴,放下竹简,嘻嘻一笑。 “我本就是小人。不屑做那君子。” 显然这是在自嘲,豫让没有继续与之争辩。随即转入正题。 “明日还是由陆路赶往姑苏吧。今日之事,我有些心悸。” “你是怕伍子胥那老狗的眼睛,还是怕自己的项上人头被吴人砍下来?” 矮子的玩笑听得他有些气恼。 “你正经点。我这么做是避人耳目。那门尹说得对。我们太招摇了。” “你不想坐船了?” 豫让瞅着对方,皱起眉来。这理由真是够扯的。不过,他确实想坐船。不等他回答,矮子说道: “她想坐船。我也想。” 对方口中的她,豫让自然明白。然而,为了众人的安全着想,他打消了坐船的念头,正准备劝说矮子放弃那不切实际的想法,却听矮子说道: “你放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不仅让她坐船,也让你这不分驾马,不知礼数的家伙跟着沾光。” 豫让疑惑更甚。不过,对方鄙视他不知礼数,他便不能忍了,再怎么说他也是越国新晋的士大夫阶级,算是贵族。 “哼!说得好像你知晓一般。” 豫让觉得这家伙是在以五十步笑百步。矮子结巴着说道: “我...我也不知。” 随后,展颜一笑。 “呵呵。你别管了。明日就坐你的船好了。赏一赏这太湖的美景。” 第二日,在一行十六人不可思议的目光下,一艘巨型的两层楼船出现在了大伙的面前。大船停靠在湖城码头,负责联系船只的矮子兴许也是没料到对方竟会如此的靠谱。诸人欣喜不已。豫让则是忧心忡忡。 “说了不要招摇,这般作为简直是在找死。” 随后,当他知晓了这船的由来,也如同个孩子般开心的与众人登船了。 这楼船原本是吴国训练水师的官船。后来,吴王开凿邢沟,水师便搬去了邢城。由于停泊在太湖内的部分船只,体型巨大,难以穿过窄小的河道一同迁往。于是,便由官府出面将这些巨大的楼船贱卖给了当地的商贾与贵族,在这封闭的太湖上作为渔船或是游船来使用。 诸人再次体会到了吴人的富庶。为了让大家体验一把坐船的瘾,矮子几乎是将自己所有的积蓄拿了出来。钱对于他们这些死士而言,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他们很少会在意这些。 借船的商人显然是遇到过不少这样的事情。楼船里除了留下六名护卫与四名女婢供租赁者差遣便是船下十名划桨的奴隶。可谓是服务贴心。 不久后,大船便驶离湖城码头沿着太湖边向西行去。矮子被诸人捧成了英雄。一群人手扶着船舷的围栏,紧张兮兮的看着船下被巨船破开的水浪。惊呼与嬉闹之声在夏日的清晨此起彼伏的回荡开来。太湖之上的繁华美景,让背井离乡的旅人感受到了一丝慰藉。疲惫与颓然之感也随之尽去。 大船行出不久后,一名负责行船安全的护卫热心的与矮子和豫让介绍了这次行程的安排以及船员的职责。 六名船上的护卫其实是舵手、水手兼看管奴隶的武夫。他们见惯了由北方而来,享受乘船乐趣的旱鸭子。对于这群人咋咋呼呼的举动也没觉得奇怪。或许是船主人刻意交待过他们不要打扰贵客。于是,护卫头领交待完事情,便指挥着手下各自忙碌起来。他则自觉地跑到船舱下与桨夫待在一起。 大船行出半个时辰后,便有婢女准备好了酒食请诸人到船楼内用膳。诸人早已吃过早饭,对于吴国人奇怪的吃饭时间略表怀疑。然而,听到有酒喝的时候,很多男子还是动摇了。女子则是意犹未尽的待在船舷上看风景。 船头上,胖子紧张的抓着围栏,不时跳一跳,看看下方,似乎是觉得这么做会让水花变得更大一些。他的胡闹却是动摇不了大船行进的速度。偶尔会有护卫拍着头上的木屑前来瞧瞧,然而看到胖子的体型后,皆是躲得远远的。从他们略带忧虑的目光中,似乎可以看出是在担心甲板被胖子踩断。 微风拂面而来,白衣飘飘的清丽女子自船头一侧的扶梯慢步而上。凌乱的发丝在晨风的拨弄下,紧贴着薄薄的唇瓣。怀中的古琴在晨曦柔和的光线下,泛着淡淡的乌光。 那超尘脱俗的倩影,看得越姜痴迷。女孩急忙跟了上去。来到大船的最高处,瞧见越琴正闭着眼睛,似乎是在享受,这炎炎夏日难得的微风。 女子洁白的衣袂以及那如瀑般垂落的青丝在风中扬起。白皙的小臂与脖颈自然的显露而出。即便是同样身为女子的越姜也被眼前的一幕深深的震撼。 越琴似是感受到了她的到来,睁开双眼,莞尔一笑。越姜尴尬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仍旧是目不转睛的欣赏着对方。越琴被女孩看得不知所措,不时整理着耳旁的发丝,似是不愿自己的丑态暴露在这风景如画的太湖之上。 看出了女子的不自然,越姜忙收敛目光,环视周围的陈设。 这里似乎是专门为游人赏景而布置的。五方精致的小案上,摆放着酒具、书简以及绘画用的彩色颜料与绢帛。 越姜走向一方空置的案台,挪动着木案与草席来到靠近船头木栏的位置。随后,越琴被女孩扶着在柔软的席垫上坐下。 她还是头一次这般另类的坐着。面前虽是一张木几,但面对的不是欣赏他抚琴的人,而是一望无垠的湖面。 这时,轻轻的脚步声自二人身后传来。越姜回过头,看到了矮子哥哥。女孩下意识的揪了揪越琴的衣角。女子将手中的古琴放在桌案上,偏头望去。在那楼梯处,看到了矮子的身影。 随后,她嫣然一笑。笑容不似往日般淡雅,多了几分妩媚与欣喜。矮子背着手,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来到女子的身侧,依着那张木案指了指脚下,又指了指对方,然后微微点头。 越琴的脸上泛起一抹嫣红,喃喃道: “谢谢!你还记得。” 矮子高傲的偏过头去,双手环于胸前,抬起下巴,鼻孔朝天道: “知足吧!也只有老子会在乎你这聋女。” 声音像是被越琴听到了一般。女子猛地伸出手将他娇小的身体抱入怀中。矮子又一次被越琴占了便宜。他慌乱的挣扎着。 “放开老子。你这不知廉耻的女子。” 越姜虽是听不懂也看不懂他们在做些什么,但越琴眸中的泪水她是看得清楚。 片刻后,快要窒息的矮子从女子的怀抱中挣脱。他本想继续斥责对方,然而,看到女子脸颊上的泪水,却是不再言语了。 矮子极为潇洒的背过头去,双手撑在木案上望着远处的湖面。越姜见二人似乎在闹别扭,也不敢作声,于是学着矮子的模样,偏头看着相反的方向。 沿岸到处是方正的水塘。密密麻麻的整齐排列在一起。按道理说,沿太湖边挖水塘养鱼,蓄水方便也好捕捞并不稀奇。但是那水塘皆是规整的九空格排列。 女孩陡然想起,三年前家乡受灾时的情景。水田被淹亦是眼前这般景象。恐怖的回忆不禁又浮现在脑海中。 周遭沉寂了一会儿,越琴指着矮子面朝的方向,说道: “我想去那里看看。” 语气中带着一丝请求的味道。矮子偏过头,顺着女子手指的方向看去,随后又背过身,冷笑一声,道: “呵呵,傻女人。那里是湖中心,你倒是敢去,怕是这船的主人知晓,会被你吓死吧。” 虽说这时的吴国造船技术已经相当发达,但是船底是平的,异常颠簸。吴人即便是有巨船,在攻伐齐国时也仅仅是沿海岸行驶。楼船行于太湖之上,亦是不敢向湖中心靠得太近。加之,夏季常有暴雨,天气变幻莫测,船只也不敢轻易驶向太湖中心。若是遇到风浪会有倾覆的风险。 矮子将这原因不疾不徐的说着,不过,始终背着身子不去看越琴。一直失神回忆往事的越姜也被矮子的话语渐渐拉回到了现实。女孩听了一会儿,赞许道: “矮子哥哥!您懂得真多。真了不起。” 矮子跺了跺脚,厉声道: “你这丫头!若敢再喊我矮子,老子就把你扔到湖里喂鱼。” 女孩闻声后,立时闭嘴。矮子旋即又道: “喊哥哥就行了。” 越姜轻轻的唤了声。 “哥哥。” 矮子吹着湖风,露出极为享受的表情,不禁还用脚尖轻点着甲板。越姜见状后,咧着嘴偷笑。觉得对方这小大人的模样,极是可爱。 这时,矮子的话音突然传来,吓了女孩一跳。 “你将我方才所言,比划给你琴姐看。一字不漏。” 越姜满头大汗,心想这怎么比划? 随后,女孩将手掌伸平,来回摇摆示意给越琴看。矮子见女孩乖巧懂事,哈哈一笑,直起身扬长而去。末了,还丢了句话。 “女子呐!还是安静一点的好。” 第119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6 越姜顿时心惊,觉得这矮子哥哥真是太恐怖了。 大船行出湖州码头三个时辰后,诸人最初的兴奋与喜悦没有维持多久,便伴随着颠簸带来的眩晕感叫苦不迭,不少人吐得七荤八素,开始畏惧起了乘船。护卫也是见怪不怪,让大船走走停停。遇到可以泊岸的地方,还好心的放下小舟劝他们上岸接接地气。 如此缓慢的进行速度,直至太阳落山,大船竟在既定的航道上又停了下来。诸人向那护卫头领打听才知,由于太湖之上往来的船只皆是沿岸行驶,官府严令夜间航行。多半是担心发生碰撞而搁浅,阻塞航道。毕竟,照明在此时颇为困难,更没有灯塔指引方向。 明白了这些。护卫头领又叮嘱大家道: “唯恐走水,诸位若是起夜,可吩咐婢女端来炭盆。婢女居于楼上,轻唤一声即可。” 随后,他施礼告退。婢女们引着诸人返回各自的船舱。 作为居所的船舱已经打扫干净且精心布置过了。楼船虽是巨大,但房间有限。仅供一行十六人,每两人一间。兴许在这大船上,从未一次性接待过这么多人留宿,船舱内并没有两张床榻,而是所谓的大床房。诸人对这样的安排也无异议,毕竟对于他们而言,这一切已经够奢华的了。 越姜与越琴住在一起。二女没有早睡,而是临近窗边看起了月亮。 难得见到个有资质的孩子,越琴对越姜又颇为喜欢。原本她是想继续教这丫头抚琴的,有意将自己一身的技艺传授与她。然而,女孩忆起昨日之事,仍是心有余悸,便打着手势婉言拒绝了。于是乎,为了打发无聊的夜晚时光,两个女子便开始了更无聊的赏月活动。毕竟,古人的睡眠时间太过漫长。她们乘船又无需太过走动,一天下来丝毫感受不到疲惫,此时有点失眠。 二女时不时的各自抒发着感慨。由于夜晚打手语交流甚是吃力,又难以辨识。所以这一步骤也就省了。二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她们这奇怪的行为若是听在旁人耳中更像是在说梦话。 譬如,越姜说:“月亮好圆啊!”越琴回道:“真圆啊!”旁人兴许会觉得两人在谈话,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 然而,越姜说:“姐姐看到了什么?”越琴却回道:“真好。安安静静的。少一半,还美吗?” 听过矮子版关于越琴割耳朵的故事,又亲眼见过女子那可怖伤疤的人,或许听见二人的谈话,会有种听鬼故事的感觉。 此时,住在二女隔壁的同伴便是这样的感觉。脑海里不禁浮现出越琴正准备割掉女孩耳朵的画面。阴森森的感觉,即便是在夏日也让脊背发凉。 同样是趴在窗户边细声细语交谈的两名婢女此时听到了下方越姜与越琴的声音。 婢女们倒不是失眠,而是因她们住在楼上的房间,燥热的难以入睡。由于船体的上方在白日里被阳光炙烤,以至于入夜后屋顶的甲板都是热的。睡在上层如同在蒸笼内燥热不堪。 两个婢女小声的嘀咕了会儿,见楼下的二女还在抒发着感慨。于是,好心的端了些东西过去。 越姜惊讶的看着香汗淋漓的婢女将一个精致的小陶炉送进屋中。炉子上架着一只盛满汤汁的陶罐。婢女对二人施礼过后,将东西摆放在越姜与越琴对坐的几案上,随后,又把汤汁倒在两个木碗里,摆放好木勺,这才不疾不徐的说道: “吴地湿热,女子多不习此处水土,故而难以入眠。姑娘且将此汤水服下,出一身汗便可安睡了。” 越琴听不到,自然是由越姜作为代表发言。 “谢谢两位姐姐。” 婢女回以微笑。女孩瞅着面前的小火炉,颇感好奇。就好比夏季不开空调吃火锅的疑惑感。 她不好意思问明缘由,只是觉得这船主人真是太好客了,白天多一餐,晚上也有夜宵。 想到这里,不免惦记起了豫让。俗话说,好东西要大伙一起分享。家里人都是这般教育她的,于是,便问了句: “不知我哥哥他们有吗?” 婢女闻言,眉毛一抖。微笑的表情略带着僵硬,回道: “有!也有!” 于是乎,两位好心的婢女姐姐垂头丧气的离开,忙着为诸人加餐去了。 越姜甚是开心,迫不及待的想去尝一尝那汤汁的味道。 女孩白天喝到了太湖独有的银鱼羹,堪称世间美味。当然,她最初是抵触的。毕竟幼时对鱼有着深深的恐惧之感。然而,经婢女介绍那银鱼长相似鱼,其实是与小虾一般。若熬成羹汤,吃了竟无需吐掉骨头。越姜打消了顾虑,也就将此物当做虾米来食用了。果真是鲜美异常。 此时,回忆起那味道,不免口中生津。女孩端起碗来,不顾滚烫便是喝了一口。随后,像个小狗般吐了吐舌头。 “好辣!好辣!” 再然后,她又抿了一小口。感觉是甜味,便将那碗汤汁全部喝掉了。越琴抿唇轻笑,看着碗中的汤汁,无奈的摇了摇头。 借着火炉的微光,越姜陡然发现碗底竟然残留了一片生姜。她这才恍然的自言自语道: “原来是姜汤啊。” 旋即,又觉得不对,惊奇的嘀咕道: “吴人的姜汤为何是甜的?娘做的不是咸的么?” 于是,急着找寻答案的女孩便催促着越琴姐姐也将那碗姜汤饮下,用面上惊讶的表情向对方询问其中的缘由。 女孩很聪明,自知无法用肢体语言来形容味道,便也想出这般不错的主意。越琴很快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解释道: “这姜汤是甜的,只因我等是女子。那婢女兴许不知我等皆是越人。虽说这姜汤有解暑之用,但也只是因中暑晕厥时才会与人服下。她们多半是想为你我去除湿气,担心...女子的身子。” 这一停顿,越姜瞬间便脸红了。虽说她还没有那种事情,但是时常被家中的嫂子们言语暗示。女孩早就明白了这些。 越姜呆呆的看着汤碗,又望向门外,眉头一凝,猛地站起身来,越琴纤手轻扬,掩唇笑道: “呵呵。不用去了。你哥哥他们喝得是咸的。” 越姜呆在原地,难以置信的看着越琴。心想: “这你都猜的出来?和矮子哥哥一样的可怕。不对,呃呃...哥哥。” 回想起矮子的叮嘱,女孩立时安静的坐下。两人继续托着下巴,看着月亮又抒发起了感慨。越姜闲来无趣,自陶碗里取出那片生姜,冲着越琴指了指自己,露出个狡黠的笑容。越琴满脸疑惑的神情,越姜又重复了几遍动作,盯着对方坏笑不止。 或许是喝了姜汤的缘故,不一会儿,越姜便发出了一身的汗。 夜渐渐深了,微凉的风自湖面拂过。淡淡的凉意让身体疲倦的感觉顿时冒了出来。不久后,越姜哈欠连连的趴在木案上睡了过去。越琴无奈的抱起女孩,将其安放在床榻上。自己则侧躺在床的边缘,看着陶炉里残存的炭火出神。 片刻后,女子陡然坐起身来。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随后,犹豫的看了看床下的鞋子。或许是担心木质的鞋底会发出声响打扰到旁人的休息,于是,她轻踮着脚尖向那暗红色的火光处,曼舞翩跹的走了过去。 来到桌案旁,女子将桌上的古琴小心拿起,抱在怀中。安静如月色般的站在窗前,她久久的凝望着远处的湖面。 湖面波光粼粼,交叠的光影倒映不出月亮的形状。青蛙的叫声此起彼伏,遮掩了水浪的声音。直至炉中的火光熄灭,她才转过身去望向床榻上睡熟的女孩。 时常用来表达善意的微笑挂在脸上,借着淡淡的月色,女子玉手微扬指向自己,在胸前停留了片刻,又指向手中的古琴。旋即,发出一声叹息: “要下雨了。又不安静了。” 第二日,果然下起了倾盆的大雨。船在雨幕中难以辨识周遭的情况,便跟着雨势又是一路走走停停。 原本计划的两日抵达姑苏码头,却是因连续的阴雨天气用去了足足三日。直至一行人如软脚虾般的下了船,依旧是阴雨绵绵的天气。 南方的梅雨天委实漫长难熬,他们要抓紧时间赶路。距离文书注明的抵达时间只剩下一日。豫让没得选择,只好带着大伙马不停蹄的在蒙蒙细雨中向西边艰难前行。 道路泥泞不堪,时间又紧迫,诸事仍需提前打理。豫让催促着诸人赶路,中途并未休息。见大伙情绪不高,豫让开解道: “再行一个时辰便能抵达姑苏。大伙加把劲赶路。入了城,还要去太宰府拜会,奉上君夫人准备的礼物。要做的事情比较多,我等若不快些,怕是傍晚也寻不到住处。” 矮子看出了豫让的心思,小声提醒道: “你若是怕这帮土老帽横生枝节,倒不如在城内寻一处偏僻之所安顿。我等便不去投那馆驿,省得受吴人白眼。” “嗯,趁着雨天,入城人少。送完礼,便去找找。” 于是,借着雨幕,在往来行人不多的情况下,他们低调的进入了姑苏城。 检查过文书后,豫让向守门士卒问明了太宰府的位置。他们未作停歇,直奔太宰府的方向。 如此急赶,完全是为了表达越人的诚意,刻意让太宰府的人看到他们狼狈的模样,博取些同情与好感。 岂料这一想法,却是给他们带来了好运。 豫让等人在太宰府搬卸礼物时,碰巧遇到了伯嚭自吴王宫归来。兴许是吴王今日无意间问起了越国而来的倡优,伯嚭称豫让等人不日便可抵达。 没想到说曹操曹操便到。伯嚭回到府门外就碰见了豫让等人在雨中忙碌。他随口向管家询问,得知这些被雨水淋得如落汤鸡一样的苦工正是越国派来的倡优。伯嚭大喜,竟然召见了作为领队的豫让。 太宰府的偏厅,豫让拜服在地上不敢抬头,等待着伯嚭的询问。作为管家的小伯向家主念完了礼单后,厅堂内发出细微的哒哒声。四声并连,重复了几遍。略带苍白的话音在厅堂内缓缓飘荡传来。 “令国主夫人这般客气,委实是过于谦卑了。自古尊卑有别,令国主乃是天子册封之诸侯。伯嚭不过一介外臣,受之有愧。收此厚礼乃是于理不合。” 豫让曾听忍门中袍泽说起伯嚭,称此人乃一贪财好色,见利忘义之徒。可此时这般言语,并非是作假。毕竟,在对方眼中,豫让只不过是个从事卖艺杂耍的小丑,身份与奴隶一般,无需在他的面前惺惺作态。 “这样吧。你归国之时,本宰备一份回礼,你带给君夫人。如此便不违礼法了。” 豫让不敢接话,恭敬的拜服在地上。伯嚭与他身旁的小伯交待了几句后,命豫让起身回话。 随后,豫让见到这位权倾吴国朝野的太宰大人,对方竟是面容英俊且皮肤白皙的犹如涂粉的女子,若非两撇鼠须显得有些刻薄,其样貌不亚于范蠡。 随着目光下移,看清伯嚭的手指,豫让微微错愕。那人一只手的指甲足足有近乎两寸的长度。伯嚭见对方注视着自己的指甲,呵呵笑道: “人有卑贱之分,然士卿亦是如此。这手无需劳作,便是这般模样。” 显然,他是在说,自己乃是权贵中的权贵。留出长长的指甲便是不劳作的象征。当然,这蓄指甲便是自吴越之地的贵族兴起,勾践年轻时亦是这般。后来,或许是因劳作不方便也就剪掉了。 这种有技术含量的炫富方式一直流传至明清时期。明代便有皇帝后宫的妃嫔为了体现自己高贵的身份蓄长指甲。为此还发明了护指套,到了清代风靡后宫。 试想那时的妃嫔为了蓄指甲还需保护措施,而这时则完全没有。能长出两寸的长度,可见伯嚭已经富贵出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120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7 豫让只得如土包子般点头称是。伯嚭对他的表情极为满意,随后又道: “既然是为君夫人出使到我吴国,本宰岂敢怠慢。我已命人为尔等安排好了住处。歇息一日,便随本宰进宫为大王与王妃献艺。若是令得王妃满意,本宰予以重赏,收尔等为府中客卿也未尝不可。” 说完,伯嚭拈指,捋了捋一瞥鼠须。修长的指甲贴着脸庞而下,动作极为娴熟。豫让看得是目瞪口呆。管家冲着他不停的使眼色。随后,无奈的小声提点: “还不拜谢太宰大人。” “谢太宰大人。” 豫让连忙以稽首大礼参拜。伯嚭轻晃着脑袋,笑得甚是开心。 豫让起身后,管家领着他自偏厅出来。而后,冲着两名守在偏厅外的文吏摆了摆手,带着似是威胁的腔调,说道: “家主有命,不可怠慢了。” 其中一人撒腿便跑,而另一人则迎上豫让为他引路。随后,那管家冲豫让拱手一揖,告别离去。突如其来的礼遇,令得豫让颇感疑惑。 引路的小吏战战兢兢的,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请随小人走这边。” 走路时,也是弓着身子,虽是在前面引路,但一直有意控制着脚下的速度,不敢超过豫让半步的距离。豫让既不能过于迁就对方,让其走在前面又不能将步子迈的太大,将对方甩在身后。两人心照不宣的相互谦让着,委实痛苦。 绕过好几处庭院的游廊,终于回到了入府时途径的垂花门。过了这道门,再行出一个庭院便是太宰府的大门了。 豫让惊讶的发现每到游廊的尽头,即将穿门而过的时候,便有婢女在门侧撑起雨伞迎上来为他挡雨,而那小吏则没有这样的待遇。 此时的雨伞是竹子或是半成品的皮革所制。 婢女使用的雨伞,油光发亮且是黑色的,豫让不明所以,向小吏询问起来。那人极为自豪的回道: “此乃家主刻意命匠人所制。伞面以犀牛皮打磨,而后反复涂以生漆,所以才会这般乌亮。” 把战甲的原材料拿来做雨伞? 贫穷限制了豫让的想象力。他暗自咋舌,觉得自己还是保持沉默为好,以免被人瞧不起。 穿过垂花门,继续在游廊下漫步前行。豫让不禁又迷惑起来。出府的路为何走了许久,仍不见府门? 进入府宅时,他倒也没觉得太宰府有多么恢宏庞大。余光扫过庭院,只觉景色宜人,布置的紧凑而雅致。 思来想去,这才发现自己在入府时走得是直线,而出府则是不停的在游廊中绕着八字。难怪会有这样的错觉。 于是,好奇的豫让又忍不住问明缘由。那小吏极为恭敬的回道: “贵客临门,按照太宰府的规矩,雨天是不许贵客淋一滴雨的。” 豫让先是疑惑,暗想: “什么时候,我竟成了太宰府的贵客?” 在琢磨了这句话的含义后,他暗自心惊,慌张的问道: “莫非太宰大人是要留我等居于府上?” 此时,小吏迈开的腿陡然一僵,差点一个趔趄栽倒。豫让旋即停下,小吏稳住摇摆的身形,歉意的拱了拱手,面色复杂的回道: “家主他....” 似乎有些难言。 “客不必多问,到了便知。” 豫让不明其意,继续跟着那人绕路。沿着倒座房下的屋檐一直行至府门口,豫让发现自己的同伴已没了踪影。他感激的冲着小吏一拱手,准备去寻伙伴。 “小人就此别过,多谢大人引路。” 小吏急了,赶忙拦住豫让的去路。 “客折煞小人了,您先莫急,家主已命小的备好车驾。您稍等片刻。” 就在这时,越姜的呼喊声自府外传来。 “哥!这里。” 豫让放眼望去,府门外连绵的马车以及身着青衣的婢女躬身在雨幕中等候。这些女子明明是有伞的,却是拿在手中弯下身子。青色的衣衫被雨水浸湿,婉如无数碧绿的荷叶静立于荷塘。 越姜自车厢里探出头来向豫让挥手。脑袋探出的一瞬间,马车外的两名婢女连忙撑开手中的雨伞。那娴熟的动作,竟是未让一滴雨水落在女孩的头上。豫让虽是没看到细节,但方才小吏的那番话,让他此时领略到了其中真正的含义。 这近乎于大周天子般的帝王待遇竟被伯嚭用于待客又丝毫不逾越礼制。而对方那句,士卿亦有卑贱之分。豫让回想起来不禁觉得伯嚭的炫富方式令人敬佩且夹杂着深深的谦卑。 何时富人炫富,穷人不会仇富而是生出了认同感。这才是最可怕的境界。 当豫让看到一辆驷马豪车的后方被开出了一扇门,清楚了原因后,这种认同感又抵达了一个新的高度。而他的同伴亦是如此,感触最深的当属矮子。 胖子由于体型巨大,无法自驭者后方进入车厢。于是,太宰府的下人毫不犹豫的便将一辆驷马豪车的后方砸出了一扇门。车厢上镶嵌了铜饰,异常坚固。为此有两柄铜钺几乎是报废了。 这还不算,胖子身高一丈,没有婢女能为其撑伞。太宰府派出了二十名甲士,他们手执长戈将锋利的戈援用绸布蒙上,而后又将两匹丝绸重叠着系在每个甲士的戈援上。由于戈凸出的那段,被称之为援的部分与戈的整体是垂直的。甲士们面对面一字排开,竖起长戈。丝绸张开,立时如同在雨幕中搭起了一条长棚。 矮子瞬间被惊呆了。他担心胖子胡来,好客的太宰府诸人又会做出些令人发指且挥金如土的行为。于是,安抚着胖子乖乖钻进了马车。屁股还没坐稳,就被车中的女子告知: “家主有命!客需分乘车驾方显家主以公卿之礼待客之诚心。” 他原本还放心不下胖子,可见识到所谓的公卿之礼后,也就欣然的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中享受去了。 每辆马车的驭者皆是男装的女子,车内还端坐着一名美人。其样貌较之越琴亦是毫不逊色。 当豫让进入马车时,同样也被吓了一跳。以为这也是招待贵客的一部分。不少抱着同样心理的男同伴便有意调戏起了面前的美人,谁知皆被女子柔声劝诫道: “家主乃是尽善尽美之人,不喜瑕疵。婢子身份卑贱,若是令得贵客招致家主厌恶,百死莫赎。” 这一劝,听得诸人不禁吞咽口水,一度心肌梗塞。先前为豫让引路的小吏,似乎便是想告诉他关于伯嚭的一些癖好。 原来外界传闻伯嚭好色乃是误传。明显此人有着严重的精神洁癖。或许贪财是为了维持,他理想中旁人不懂得欣赏的美丽。他哪里是好色?而是在收集美色。这样的癖好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奢华到了极致,并且将炫富的方式又发挥到了世人无法比拟的高度。 随着马车缓缓移动,陪侍在车中的女子开始焚香,解释着旁人看似奇怪的举动。 “焚香乃是祛除邪魅,寓意贵客无病无灾。” 诸人犹如身处梦境一般。听着甜美的声音,嗅着淡淡的幽香,望着面前清雅的美人只觉太不真实。 各国诸侯议政时,焚烧的香料被伯嚭这般当蚊香来使用。唏嘘身为春秋霸主的吴国果然是够霸气的。 完成了焚香的步骤后,侍女又开始了烹茶的过程。 “家主云谁言荼苦,其甘如荠。寓意苦尽甘来,贵客不日将一鸣惊人,闻达于诸侯。” 了解内情的豫让、矮子与越琴或许此时在想,偷走了吴王妃,他们怕是不日一鸣惊人,真能闻达于诸侯了。 然而,其余诸人皆是沉醉其中不可自拔。尤其是品完一杯香茗,感觉到灵魂也随之升华了。 带着梦幻般的感觉,当一行人抵达了居所,下了马车后,一个个真的以为自己在做梦。 因为他们又回到了太湖边。 当然,这里并非姑苏码头,而是临近太湖的一段。伯嚭在此处修建了一处别院,用于观赏太湖美景。 细细的雨幕中,水天一色。太湖朦胧的景致如同一张年代久远的水墨画卷,被来到别院的一行人评鉴与端详着。 侍女们引着诸人回到各自的房舍。房间没有想象之中那般宽敞,仅仅是普通民居一厅一室的标准。然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中的一些陈设隐隐闪烁着暗淡的金光。豫让一眼便认出了木案上的酒具乃是赤金所铸。 或许是因铸造工艺还不成熟的缘故,黄金缺乏了黄灿灿的光泽,显得有些暗淡。 一行人进入到居室后,无不露出惊异之色。这时,如同导游小姐般的侍女介绍道: “此处居于湖水之上,家主命匠人以营造水榭之法,先筑台而后建此雅居。贵客休憩于此如同泛舟湖上,妙不可言。” 这时的水榭是架设在水面之上突兀而出的亭子,用来给游人纳凉或是赏景。用于居住倒是闻所未闻。 伯嚭能受到两代吴王的宠信并稳坐相国之位,其凭借的并非只是阿谀奉承。伯嚭的奇思妙想若是都用在兵事上,说不定孙武与伍子胥早就在吴国失业了。正是看到了伯嚭不一样的才华,如阖闾那般的明主才会不用孙武与伍子胥为相。 暂且不说孙武的才能是有目共睹的。伍子胥举荐专诸刺杀吴王僚,后来大肆宣扬吴国先君“兄终弟及”的传位方式在民间制造舆论,一举将阖闾这弑君弑兄的野心家抚上王位,已经是不世之功了。 政局稳定后,他提出一系列的富国强兵之策,还亲自督建了国城姑苏。这样的辉煌政绩,吴王阖闾即便是拜其为相,亦不会受到本国贵族的反对。然而,伍子胥止步于卿大夫只能解释为阖闾忌惮他。 原因有二。其一,伍子胥落难时,老吴王收留了他。他却不知图报,为了复仇,引发吴国内乱。虽说阖闾是受益的一方,但哪个君主不希望自己死后儿子能稳坐江山? 其二,伍子胥鞭尸之举,那是震惊天下。挖人祖坟堪比杀人全家。不但挖还要将逝者鞭尸,简直令人发指。 遭阖闾忌惮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用孙武则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孙武初遇阖闾便上演了一出斩杀吴王爱姬使得妇人成兵的本事。吴王让孙武放自己的宠姬一马,孙武不肯。此举便是受吴王忌惮的初始。后来,三万吴军灭楚,孙武一战成名。 乖乖,这等妖孽若把国家的军政大权一并托付,君主不被架空才怪。 大周天子与诸侯的权利纷争,诸侯与卿大夫间的权利纷争,以下克上的教训历历在目。孙武遭国君忌惮亦是自然。 两代吴王皆是能隐忍之人。试图驾驭这两位妖孽的阖闾便想到了以感情来笼络他们的方法。男人间的友情只能在战场与美色之间体现。于是,君臣三人在攻破楚都后,楚王的后宫便成为了他们的后宫。阖闾还将后宫中的妃嫔美女赐予追随他的有功之臣。 结果众人欣然受之。多疑的阖闾发现,孙武也不过是个人面兽心的伪君子罢了。教育自己不要沉迷美色的同时,他却是接受美色,一连还生了三个儿子。 自古的国君皆是如此,喜欢有能力的臣子又希望臣子一尘不染如忠贞的女子。 伯嚭独特的癖好,使得他脱颖而出。他将吴王赐予的美人当做花一样悉心呵护,小心栽培且不敢染指。既表明了对国君的赏赐万般尊敬又展现其心性高洁。 这等将美诠释到了极致又懂得上下尊卑之人方为人臣。与孙武、伍子胥之流相较之下,孰高孰低自不必多言。 伯嚭上位,成为吴国太宰,深受两代吴王的宠信,实乃知进退,懂敬畏。即便其人在公卿中口碑不佳,常傲慢的打压下属,但在君主面前极为本分。这缺点反倒是被君主赏识,视作恪守尊卑观念的体现。 疲惫的旅途终于在太湖别院告以段落。豫让等人一边享受着天堂般的生活,一边在脑海中极力拼凑出伯嚭的人设。从侍女们口中无意流露出关于伯嚭的只言片语,可以判断这些女子对其家主的敬畏乃是发自内心的臣服。 能将下人管理到如此忠心的程度,豫让对这位神秘的太宰大人越发的好奇了。 第121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8 众人一早便有了心理准备。想象之中,一路卖艺乞讨,到了姑苏后,以巡演的方式走遍城中,收集驻军布防的情报而后等待吴王妃的召见。然而,短短几日,坐游轮,住湖景房,还有下人供他们驱使,低调的杂耍艺人出国卧底计划一下子变成了外交使团高调访问,促进吴、越两国友谊的长久发展。 这样的奇遇与变故使得豫让茫然无措。一直谨小慎微的计划着,却抵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变化。 午后,太湖别院内准备了丰盛的酒宴。此处的女管事刻意用河鲜取代羊肉,以低于诸侯少牢祭祀的最高标准款待了诸人。经历过先前的阵仗,豫让早已见怪不怪。 面对着一案十菜,美酒佳肴皆以金器盛放。豫让拘谨的接过侍女递来的鳖汤,望着厅堂外如雾气般的雨幕开始发呆。远处的视野如同思绪般模糊不清。 许久后,他小声的叹了口气,轻抿着金碗之中失去温度的汤汁。口齿间残存的鲜美味道已然激不起他半分的兴致。 陪侍一旁的婢女,目光复杂的看着豫让与那温在火炉上的热汤。 “奴婢可否与您酒糺,以解心中忧愁?” 女子柔美的声音充满了关切的意味。 “不用了,谢谢。” 夜晚,雨停了。回到居所的豫让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对于如何将西施安全的带出吴王宫且不影响越军出兵伐吴的计划,他毫无头绪。最后,只得将希望寄托于矮子。 第二日清晨,吴王宫内,一身戎装的夫差召见了太宰伯嚭。吴王高坐于大殿之上,两名侍女在其左右摇晃着羽扇。虽说连续几日的阴雨散去了不少的暑热,但闷热与潮湿的感觉仍旧是令人难当。 伯嚭以稽首之礼参拜吴王,随后恭敬的拜服于地,没有起身。吴王则若有所思的端详着手中的竹简。 三日前,越国的粮队便已抵达了姑苏城。竹简上是越国归还米粮的记录,上面注明了各种粮食的种类与重量。 议政厅内除了两名侍女,便是这君臣二人。不久后,吴王放下竹简叹了一声: “哎!不易啊。越人这般困苦竟能多还了三成。” 声音带着几分戏谑的味道。 当然,越人岂会这般好心?粮食的搭配可谓是绞尽脑汁。吴越百姓多以稻米为食,文种大夫为了体现所谓的不容易,刻意将归还的粮食中加了许多大豆。如此之多北方盛产的粮食,一看便知是从北方买的。 夫差见伯嚭仍旧是趴在地上,摇了摇头: “太宰不必谦卑至此,快起身回话。” 伯嚭起身,仍是双膝下跪的姿势。 “君臣之礼,臣下自当如此。” 此处乃是朝会议政的地方,早间大夫们会列坐两侧与国君问答。这时的朝会极为人性化,臣子不但无需站着发言,而且有位置坐。除了开朝时需大礼参拜国君以外,之后只要面朝君主拱手行礼便可。 伯嚭为了体现吴王的地位与周天子齐平便跪在厅堂正中,膝下连个草席也没有,委实痛苦不堪。 吴王体恤下属,示意身侧的侍女拿张软席给伯嚭。岂料伯嚭不受,正色道: “大王身沾水露,臣下岂可独善己身。” 吴王微微的错愕了片刻,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战甲。金灿灿的青铜纹饰上略有水珠。他又向伯嚭身下望去,只见青石的地板上亦是湿漉漉的一片。 他这才明白过来,皆是潮气太重所致。于是,冲着身旁的侍女摆了摆手。 “下去!” 侍女捧着羽扇离开后,吴王笑道: “寡人与卿共勉。” 旋即,收敛了笑容,语气郑重的说道: “留太宰于此,乃是今日午时,寡人便会领军北上,会那黄池之盟。友儿年幼,还望太宰尽心辅佐。” 春秋会盟分两种,一种乃是文会。诸侯不带武装力量,聚在一起讨论些礼仪与民生的问题。另二种则是武会,出于各方的军事目的,谈完了推举一位盟主,集合大家的兵马一起去讨伐别国。 夫差参与的便是武会了。其目的是与晋定公争夺中原老大的位置。他虽是南方的霸主,世人公认,但北方有齐国,中原有晋国,西边有秦国,他们则不认。 自伍子胥死后,孙武消失,军权重归夫差之手。他本就尚武,喜好攻伐,在兵事方面独断专行,基本不与内政大臣商议。 伯嚭有些惊讶,他并未询问,而是拱手下拜道: “臣下定当尽心辅佐太子监国,静候大王凯旋。” 夫差闻声大喜,哈哈大笑起来。笑声粗犷而豪迈。 这次,他可是带了三万大军前去会盟。伯嚭祝他凯旋自是知晓他的心意。齐人连续受挫,国力不振难以争锋。秦人龟缩在西陲一隅,不掺和中原的破事,只要打服了晋人,天下霸主的地位便顺理成章的确立了。 旋即,夫差面色一沉,道: “寡人心中忧虑。这些时日寝食难安。” “哦?大王可是担心王妃?” 夫差望了伯嚭良久,似是回忆的说道: “当年先王执意伐楚为伍员大夫报仇,曾言:谏者必斩。寡人便有意荒废学业,在园中打鸟戏耍。先王问寡人其中缘由。寡人便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劝谏先王提防越人。寡人所忧之事...乃是越人。” 伯嚭顿时色变,惶恐至极的拜服在地上。他有些搞不懂,为何国君担心越人,却又不除掉祸患? “臣下愚钝,大王何不...” 话音停顿,伯嚭似乎是觉得不该谏言影响国君的判断。 “何不灭掉越国?呵呵。灭掉越国我吴国百姓该如何生存?” 伯嚭惊愕的望着对方,夫差道: “怪呀就只怪太宰过于良善了。” 伯嚭闻声,吓得肝胆俱颤。于是,又拜倒在地,大呼道: “大王!臣下该死。” 夫差淡淡一笑: “太宰误会寡人的意思了。请起。” 伯嚭瑟瑟发抖的起身,夫差叹道: “天下间本无尽善尽美之事。有卿相伴,寡人是该知足了。” “大王!是臣下无能。若伯嚭有伍员或是孙武的半分能耐,也不至令大王忧心。” 伯嚭说得涕泪横流。夫差道: “先王薨逝之时,曾将吴国托付与伍员。伍员不受,径自离去。寡人在先王身侧痛心啼哭,先王却说,吾儿需隐忍。寡人遂立下重誓,表明心迹,为父报仇直至杀尽天下越人。” 说到此处,夫差笑了笑。 “呵呵...先王便掴掌与寡人。言...隐忍的乃是伍员与孙武。命我立下誓言,凡吴国后继之君必要经此磨难...” 或许在阖闾眼中,越国不过蝼蚁。他让夫差将伍子胥与孙武作为人生的目标,那才是一个王者应有的对手。 夫差卧薪尝胆并非为了报父仇,而是在隐忍身侧两个妖孽级的人物。直至他大败齐国,二度伐齐,孙武失利。这才觉得那两人已经不配做自己的对手了。 伯嚭冷汗直流。他可以想象面前高高在上的君王,幼时便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劝谏先王小心身后的越人。其警惕之心甚重,异于常人。打败了越国却不杀勾践原来是在给太子友培养一个对手。而那对手他兴许还瞧不上,觉得勾践不是头猛虎,而是条咬人的狗。 夫差一方面惋惜国中没有权臣、能臣给太子练手。另一方面则在感慨自己太过贪心。见伯嚭被吓得面色铁青,他这才转入正题。 “国中之民尚武,农事荒废并非长久之计。此次大灾后,寡人自省。若想称霸于诸侯,必须开疆拓土巩固国力。中原之地征伐不断,非寡人所愿。寡人所谋的乃是荆楚之地。” 中原之地虽好,然群狼环伺,纷争不断。倒是不如可以吃入口中的近邻。若吴国能吞并楚国,统一长江以南便是占有了天下的一半。 “大王欲借黄池之盟,行伐楚之事?” 夫差面戴微笑,将置于铜案上的那份竹简丢向伯嚭。竹简顺着湿滑的地面移动,打着旋停在了伯嚭的身前。 “越人民寡却能以举国之力供寡人攻伐。太宰还以为越人真的积弱吗?” 文种虽是百般算计,但他忽略了一个事实。越国的人口与吴国相比近有五倍之差。他若是还的少,夫差倒也不会怀疑。还的多,这购粮还债的计谋则不是锦上添花,而是画蛇添足了。 随后,夫差传召了太子一同议事。在这之前,他叮嘱伯嚭不要将二人的谈话告知太子。 夫差会带走三万兵马,吴国仍然有两万士卒驻守在各大城邑。他将兵符授予太子,国城留了三千驻军供其调用。 做出这样的安排,其实夫差早已看透时局。 说破天,越国若在此时有想法,举国顶多派出一万兵马来攻。若越人北上攻打国城,湖城与槜李两个大城邑可先拦住越人的攻势。太子安坐姑苏,于后方调遣。越人能攻下一座城池,便已是死伤惨重,又何来的威胁? 夫差想借此机会来锻炼儿子,为将来征伐楚地,气吞天下的伟业提前做好准备。至于提防越人,夫差仅仅是一点即过,伯嚭作为保险也就够了。 对于一个尚武的国家而言,夫差想以实战来磨炼自己的继承者。毕竟,当年阖闾为他树立的对手,皆是通过他的努力与隐忍打败且超越的。若论这世间是否有人能懂他,或许那人便是同样身为国君且也懂得隐忍的勾践吧。 伯嚭离开了王宫。心情十分复杂,夫差的话萦绕在他心头。 越人反不反,他倒是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自己没能为国君分忧。追求尽善尽美的他,却是无法让自己完美。回想起对方的那句感叹: “有卿相伴,寡人是该知足了。” 苦涩而心酸的感觉令得伯嚭有些难过。 回到太宰府,他便埋头于案牍,写了两封书信准备命人送到湖城与槜李提醒那里的邑宰与司马早做提防。然而,亲卫拿着信简刚要离开。伯嚭觉得不妥,又喝令对方回来。随后,将书信置于铜盆焚毁。 陪侍一旁的侍女很少见家主这般烦躁与纠结,于是,便端来了烹茶的器皿以及香炉。两名女子在一旁煮茶焚香,伯嚭则望着案台上的羊皮地图焦虑的拨弄起长长的指甲。 或许是闻到了淡雅的幽香,心神也随之宁静下来。伯嚭漫不经心似是自言自语道: “何谓待人以诚,至善而不招恶?” 两个侍女以为家主在考校她们。其中一人捧着茶,轻放在伯嚭面前的案台上,施礼回道: “家主不计财帛、身份与人相交,便是待人以诚。不图回报便是至善,然则君子遭小人厌恶,圣贤犹不能行之,家主又何必自苦?” 太宰府内的女子皆受到礼、乐、数、术的良好教育。偶尔会被伯嚭召集起来,坐而论道。侍女觉得她回答的极为漂亮,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期盼的望向伯嚭。然而,伯嚭所虑的乃是如何为吴王分忧?在帮助太子理政的同时,既能达到吴王磨炼儿子的目的又不至做的太过令吴王失望。 侍女的话让伯嚭不禁想起了昨日前来拜访的越人倡优。 如今吴王已然挥兵北上,也无需急着将他们送去宫中表演。事情还是先缓一缓,待到诸事已毕再送去宫中了结王妃的思乡之情。 他这般想着,便也吩咐侍女将豫让等人暂且安住在别院。负责焚香的侍女随即俯身告退,通知管家去了。奉茶的侍女见家主转移了话题,明显对答案并不满意。她惭愧的低下了头。 伯嚭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目光凝了一下,他望向奉茶的侍女,满脸的愁容立时舒展开来。 “你说得对。谁言荼苦,其甘如荠。苦尽甘来方为至善之举。” 侍女柳眉紧蹙。她先前分明不是这么说的。于是,疑惑地看向正品茶的家主。 伯嚭瞅着铜案上的地图,目光落在姑苏以东的太仓。随后,又看了看位于西北方的延陵... 伯嚭的问题算是解决了,豫让却仍在苦恼。 风景如画的太湖别院中,豫让正监督着诸人排练杂耍技艺。带着些凉意的湖风吹过,一成不变的景致已经无法令豫让心中掀起一丝波澜。他分明记得在太宰府中,伯嚭曾言,他们只有一日的修整时间便要入宫献艺。可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九日,依旧是没有消息。 第122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9 初时的乐不思蜀,如今却是满满的忧虑。他们的一举一动完全被监视起来了,无论是去哪里都有车驾与侍女随行。忍门的诸人明白,越国的大军不日便将踏入吴地,而他们的任务依旧是搁置着,无法实施。联系不到其他三方殿的死士又与外界隔绝消息,甚至搞不清越国当下的形势,他们似乎被吴越两方同时遗忘了。 越国出兵了吗? 吴王宫为何仍未传召? 要不要提前行动? 这些天,豫让绞尽脑汁与矮子讨论了多种将吴王妃带出王宫的想法。二人反复推演,得到的结果,皆是不可行。 原本的计划是与此处潜伏的间人先行联系,在收到入宫的通知后,将消息传递出去。两面行动的步调一致,豫让才可带领倡优入宫献艺。献艺结束后,吴王妃会召见诸人当中的几名女子佯装叙旧,再趁机乔装混在其中,一同出宫。 营救西施只有一次机会,且时机须把握的恰到好处,必须赶在越国出兵之前。没有这样的先决条件,即便把人带出宫来,也逃不出吴军的追捕。 评估了己方的战力,硬闯吴王宫显然是不切合实际的。豫让更不敢冒着暴露间人的风险,在没收到任何确切的消息前与其联系。他只得先拆解营救的步骤,反复推敲,做到万无一失。 豫让是领队,他的任务便是带领诸人入宫并保护西施安全抵达宫门。而矮子与胖子则作为保险负责在宫门外接应。只有出了宫,再放弃车马才能逃避守城士卒的检查。 可问题来了。一行人大多身有残疾,十分显眼。若是徒步逃回越国,需四天的脚程。即便夜行昼伏,避开沿途的鄙野,但湖城与槜李的官道及商道,自西向东如同数道铁网拦住了归途。想要在林立的馆驿与奔流不息的商队中不被发现横穿而过,根本是不可能的。 焦虑的心情直至午膳结束,太宰府终于派人来通知他们,明日一早入宫献艺。豫让这才松了口气,于是他以置办行头为由,接触了潜伏在姑苏城内的间人。一条惊天的好消息,让他对此次行动多出了几分把握。 “吴王赴黄池之盟,如今姑苏城内兵力空虚。” “帮我在城北外准备些兵刃与车马,人带出来后,我们会由陆路北上。” “莫非...您是打算绕过太湖,西行借道楚国?” “正是如此。” 豫让估算了行程与夫差的归期,吴人封锁南境堵截他们的可能性最大。北上沿太湖绕行,西去楚地,方为上策。 回到太湖别院,已是黄昏。为了将细节再做确认,豫让命矮子与越琴在晚间到自己房中,再行商榷一番。 由于此次来吴,豫让是作为领队兼护卫,所以随身带着兵刃,亦不会遭吴人怀疑。而其余人中,除了越琴的古琴内暗藏着两把剑外,皆是徒手。万一在宫中发生意外与吴人缠斗起来。确保西施的安全已是不易,随行之人恐无活路。 于是,豫让提议将队伍中身体健全的男子全部留在王宫外配合矮子行动。明日入宫献艺的人一走,矮子便带着负责接应的人离开别院与那间人联络,确保大伙的退路无忧。当然,越姜也被豫让一并托付给了矮子。 谁知,发生了分歧。矮子不但不同意,还坚持要与诸人一同入宫。 这些时日,为了想出个妥善的计划令得豫让甚是糟心,偏偏又在这关键的时刻,自诩聪明的矮子既不出力又不服从。豫让立时便火了。 “你若入宫,那胖子谁来管?万一生变,你不在外面接应,胖子又岂会打开宫门?” 矮子不说话,却是坚持己见。 豫让瞅了眼身旁正在抚琴的越琴,琴声戛然而止。 三人的密会是以士族风雅掩人耳目。别院的下人听到琴声会以为他们因太宰召见,明日入宫而庆祝。因此也不会生疑。 女子望了望窗外,回过头微笑道: “我去拿些酒食。” 越琴此举或许是不愿看到他们争执,毕竟女子听不见,更是没法劝。 待到越琴离开,豫让压低着声音,苦口婆心的劝道: “我是什长。你必须听我的。我知道你担心越琴。我会把她活着带出来的。” 矮子望着豫让,一张讨喜的娃娃脸满是苦涩。 “我不看着她,心里不安,让我去吧。” 话音满是乞求之意,豫让拍了拍矮子小小的肩膀。 “你喜欢她,我知道。放心!我豫让说到做到。” 矮子坚持己见,仍旧是不妥协。 “我没求过你什么。这次...求你...让我去吧。” “你不信我?” “没有。” 豫让扮演起知心大哥的角色,继续开导对方。 “难不成你要逼我发誓吗?你我都清楚,你若离开了胖子,万一有变又当如何自保?越姜需要你照顾,就当是帮我...” 直至听见门口有侍女轻声告退,豫让这才停了下来。 “奴婢告退!” 过了片刻,屋门被推开。越琴端着酒食来到了二人身旁。女子将桌案上自己的古琴放在身后。随后,像府中的侍女那般为二人布菜、斟酒。 豫让端起酒爵,冲着矮子使了个眼色,说道: “都是袍泽兄弟,干了这爵酒。我越让绝不食言,不负兄弟。” 越琴皱了皱眉。她将身后摆放在地上的古琴端起,用衣袖小心翼翼的擦拭着古琴下的燕足与护轸上的灰尘。 矮子犹豫了片刻,双手捧起酒爵与之对饮。 “吱呀”一声,屋门忽然被人推开了。与此同时,女子的惊叫声陡然传来。 “别喝!有毒。” 豫让下意识的丢下酒杯便去拔剑。手中的剑锋本能的刺向越琴的脖颈。越琴则比他更快。古琴下方的护轸猛地被女子拉开。两柄长剑如电芒般直击豫让的胸口与矮子的咽喉。 豫让的剑锋距女子脖颈仍有两寸之时陡然停住。他知道若是再不收手,结果只会是两死一伤的局面。豫让不愿拿矮子的性命冒险。笃定越琴不会与他们同归于尽。果不其然,两点寒芒顿时也停了下来。 越琴使的剑极为细长,像是西方的击剑。 忍门的巧匠为了能将这双剑隐藏在古琴中,在铸剑时,以坚硬的铜锡合金铸造了赤裸裸的剑脊。剑脊之上并未附以剑刃。所以,这双剑只适合于刺杀,不能用于劈砍。不然,极易折断。 屋中的气氛陡然紧张起来。推门而入的越姜急匆匆的跑向豫让。 事发之前,女孩原本是有些话想对豫让说的。来找豫让时,无意间瞧见了越琴与一名侍女正在屋门外。女孩远远的看到越琴屏退侍女,她正准备上前打招呼,却见女子转过身去,奇怪的站在原地,也不推门而入。 随后,越琴的举动更是古怪。她左手托着盛放酒食的木盘,右臂连带着衣袖抖动了几下,肩头微微耸起。女孩很是诧异,以为对方的右肩兴许被蚊虫叮咬过,有些瘙痒才会表露出这般不雅的举动。 然而,一只小瓶陡然从女子的衣袖内滑出,被其猛然接住。越姜便不再这么认为了。随后,女子鬼鬼祟祟的四处张望,将那瓶中的东西偷偷倒入酒樽并轻轻的摇晃了几下。越姜心中的猜测,已然得到了答案。 这时,正端着酒爵的矮子,面露凶色,瞪向跑进屋内的越姜。 “闭嘴!把门关上。” 女孩条件反射般的僵在原地。她十分惧怕这矮子哥哥。于是,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看向豫让,见对方冲她频频偏头示意。越姜只好乖乖的回去关门。 确认过,没有惊动府中之人。越姜背靠屋门,默默的看着眼前惊心的一幕。 矮子吐了口气,望向越琴,说道: “把剑放下。” 此时,女子右手的剑抵在豫让的胸口,而左手的剑则是搭在矮子手中的酒爵上,似是借着对方端起酒爵的余力。剑尖直指矮子的咽喉。 豫让有些摸不着头脑,但直觉告诉他,越琴有大问题。对方极有可能是吴国的间人,还是那种隐藏极深的双面间人。 豫让蠕动着嘴唇,试着不露出痕迹的说道: “她听不见。你向后退。我一击便可令其双剑尽折。” 如此的战术安排似乎有些坑队友。不过,豫让有极大的自信能打败越琴。毕竟,坎殿中按资排辈,他是什长,女子只是普通的死士。 如果越琴身子左倾去刺矮子,那便不会做出右倾的姿势攻击豫让。换句话说,越琴无法同时发力。因为她的双臂伸展的笔直。如果这是假动作,豫让的胸口顶多被大号的缝衣针戳个血窟窿,也不是什么致命伤。 豫让没有想过直接杀掉女子。几年的生死磨难,他们早已有了同袍之谊。他认为眼下这该是最稳妥的安排。 然而,矮子一动不动。豫让唯恐女子读出他的口型,又是嗫嚅着嘴唇,道: “放心!我不会杀她。” 此时,三人身后,满脸焦虑,被吓得莫不知声的女孩终于是开口了。 “哥哥!琴姐姐她...听得见。”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吃惊与吞了苍蝇般的感觉令得豫让良久不语。 他惊疑的望着越琴那张古井无波的俏脸,试图读取些信息。他努力求证自己不是个蠢货。 矮子恶狠狠的刮了越姜一眼。 “丫头!休要胡言。回你屋中歇息。” 女孩虽是畏惧矮子,但心系豫让安慰,岂会在此时离去? 她不去看矮子那凶恶的眼神,而是将目光投向急于寻求答案的豫让。 女孩语气微颤的说道: “矮子...哥哥也知道的。他与琴姐姐都读过书,不会不知晓礼仪。” 豫让愣是没听懂,莫名其妙的有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只听女孩又道: “我问过侍女姐姐。学习君子六艺,礼、乐、书、术是很少分开来学的。即便是分开,礼、乐也是不分的。识字的时候便会教人懂礼,爹也教过我,驾车用马乃是基本的礼仪。” 原来此时的启蒙教育,便是通过教人礼仪来识字。豫让的心情变得更加复杂。 让父是教过,不过那时的他没好好听,只是与二哥一起顽皮。因为他们兄弟都喜好练武。加之,自己家穷得叮当响,又没有马,学这些根本无用。后来,升官封了士大夫,有人给他驭马,豫让自然也不必操心。 矮子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骂道: “你住嘴!老子说过会把你丢进湖中喂鱼。你不记得了吗?” 对于矮子的奇怪反应。豫让不由地开始怀疑,他与越琴也是一伙的。手中的剑握得更紧一分。越姜被矮子呵斥,委屈的哭了起来。女孩带着哭音道: “琴姐姐是坏人。” 矮子轻轻的叹了口气,凶厉的目光变得平静下来。他看向面无表情的越琴,无力的双手将酒爵向上端起了些许,竟是有种求死的感觉。 真相似乎马上便要被那女孩揭开。 “姜儿!别怕。你继续说。” 豫让似是为越姜打气,声音大了些许。女孩吸了吸鼻子。 “那日我以为是自己学琴连累了大家,可后来知晓琴姐姐不是聋子便不再这么认为。” 随后,又提及自己的往事。 “越姜试过三年不说话的感觉。知道若想将心中的事情告诉别人,不是用手比划,便是写出来。试问琴姐姐若是真的耳聋,与人比划之时一定是有了自己的习惯。毕竟,识字的人并不多。她身旁相熟的人亦是看得懂这些。” 这时,女孩已不再哭泣,语气异常的坚决。她看向豫让,问道: “哥哥!你学会了琴姐姐的手势吗?” 豫让心惊不已。女孩旋即又去问矮子。 “矮子...哥哥呢?” 矮子没有言语,眼睛中闪烁着晶莹。他死死的盯着越琴明澈的眼眸,希望对方能给出回应。即便是跪地求饶,亦或是自责的痛哭都是不让事情再继续恶化下去的方法。 再这么下去,豫让真的会与女子拼杀,最终两人必有一死。无论是谁,都不是矮子想看到的。 眼帘与眼珠同时在颤动。等待的焦虑逼得他快要哭了。 第123章 前尘往事之玉不离身10 一场惊天的阴谋被抽丝剥茧,层层揭开。早在出发之前,越琴便以两马并行的主意,为事情埋下了伏笔。而后有意教越姜弹琴,并且自作聪明的掩饰其识文断字的事实,选用越人歌为其谱曲。 恰巧,越姜这三年来常听让父哼唱这首歌谣,曾问及其出处。方知,此歌乃是乡野传唱,虽流传极广,但登不得大雅之堂。于是,得出不会有人刻意为其谱曲的结论。 民间口口相传的调调。越琴竟能将歌谣校对与修正,甚至把旋律变得更加好听。这也是为何在行进途中,诸人闻此曲,无不惊讶的原因。 这时的越姜被女子利用,蒙在鼓里,仅仅是怀疑对方识字。毕竟,这时谱曲没有五线谱与简谱。谱曲纯靠文字来表达,十分的复杂。会谱曲的先决条件便是识字。即便是通晓音律的乐师想要做到听音便能谱出曲来,也是凤毛菱角般的存在。何况,越琴还修改了旋律,优化了曲调,更加大了难度。 到了湖城外,越琴教授越姜抚琴,借琴音引来了官兵。其目的是让对方注意到马车逾越了礼制。或许是算错了吴人士卒会最先关注到她,以为女子乃是被人裹挟的良家女子。不想,越琴恬静的气质与出众的样貌却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越琴骑虎难下,只得靠精湛的演技蒙混过关。或许,后来发生的事情,就连她自己也没想到。那门尹竟然好心的提醒,而没有为难诸人。 当然这样的推测,身处于谜团的越姜,当时是茫然无知的。 再往后的事情,发生在太湖的楼船上,船内的婢女以为她们是北方而来的女子因不习惯南方的气候恰巧又来了月事便好心的端去了姜汤。 喝完姜汤,女孩发了一身汗便疲倦的趴在木桌上睡着了。越琴将女孩抱上床去。这时,越姜已经醒了。 若是吱声,不免会让好心的越琴觉得是自己弄醒了女孩而心生愧疚。所以乖巧懂事的越姜便一直眯着眼睛装睡。 说到这里,女孩提及当年送他玉佩之人。 “二年前,有一位很了不起的将军来到了我们村子。那时,我不说话,拿了块姜给他,是想告诉他,我的名字。我比划了很久。他都没有猜出来。可我只是拿了一片生姜,那么小的一片,琴姐姐便知我是在告诉她自己的名字...”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像恐怖的鬼故事一般。女孩看到越琴站在黑暗中,指着自己又指了指古琴。越姜一整晚都是惊悚的躺在女子的身旁,吓得既不敢动又不敢睁眼。 她不禁又怀疑起越琴不是聋子。然而,怀疑的心思并未上升到确认对方是坏蛋的地步。直至发现女子在酒中投毒,这一切的怀疑便联系在了一起。她拔剑指向豫让与矮子,更是确定了女孩的推测。 此时的屋中,寂静一片,一直保持沉默的女子终于开口道: “姜儿!你果然聪慧。” 声音温柔似水,像是母亲在夸赞自己的孩子。 豫让很快便反应过来,认同了妹妹的想法。他得出的结论是:越琴并非要置诸人于死地,而是有意破坏这次营救行动。豫让问道: “为什么?” 女子笑道: “呵呵。为什么?因为...回不去了。” 笑声凄然无比。 越琴深深的吸了口气,略带着颤抖的鼻音,道: “是我杀了萧儿。” 矮子的眉头顿时皱在一起,似乎能拧出水来。豫让重复道: “为什么?” “我想杀了吴王妃。” 不等豫让继续追问,女子反问道: “值得吗?” 豫让不明所以,皱着眉。越琴微笑着说道: “我本是进献给吴王的越女,作为间人探听吴国的消息。不料,刺探中被发现了,便被割去了耳朵。兴许他们以为我是后宫哪位宠姬的耳目,惩罚后便也留了我一条性命。后来,我吃尽苦头,回到了越国...” 她诉说着自己的故事,很是凄惨,换做是一般的女子早就死了。 越琴诉说着自己不幸的遭遇,脸上却始终保持着笑容。矮子的眼泪,不住的落入手中的酒爵。 这样的遭遇或许值得同情,但对于死士,尤其是像豫让这般,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死士而言,早已麻木。豫让从未遇到过像越琴这般坚毅的女子,然而,活在当下,家破人亡者有之,遭人欺辱而死者更是不胜枚举。 世间的惨事每天都在发生。在这个肯付出,却不一定有回报的年代,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根深蒂固,没有人会怜悯弱者。 “越国战败了。我的家没了。我就注定要被人抛弃吗?我不想去吴国。真的不想...可是没用...逃也逃不了...” 或许是早已习惯了在人前卖笑。此时,女子颤抖的话音与微笑的面容看上去极不协调, 越姜站在三人身后。这种无助的感觉,女孩深有体会,不禁默默落泪。 “被割去双耳,以为回到越国便不再受罪。呵呵...不还是被人欺辱,当做倡优来嘲笑吗?” 豫让回忆起那日在湖城外,为了诸人的安全他无奈的去撩开女子耳迹的长发。越琴装哑,上演了一出好戏,但那恐惧的目光是装不出来的。 豫让心中酸涩不已,沉声问道: “入了忍门。门中诸人可有亏待与你?我与矮子把你当袍子兄弟。矮子更是倾慕与你。我等可有欺辱、轻贱与你?” 豫让连连发问。越琴看着垂泪的矮子,终于抑制不住的流下了一滴眼泪。 “谢谢!让大哥!” “琴儿也不想这样的。不过,门主已经决定让我留在,换走那名叫西施的女子。我又被抛弃了。” 听到这话,豫让的脑袋陡然像是炸开了一样,耳朵嗡嗡直响。 他询问过矮子。对方称会将一名王宫的侍女打晕,然后为其易容,来个偷天换日。豫让没有怀疑。毕竟,这易容术乃是忍门不传的秘宝。常人若非贴着脸看,很难发现假的面皮。豫让也没有太过在意。他并非蠢人,不会指望吴王宫的侍卫傻到放五个人进去,让六个人出来的地步。 豫让偏头看下矮子,求证女子言语的真伪。 “她说的可是真的?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 “告诉你有什么用?你不也一心求死吗?” 这话令得越姜陡然呆住了。女孩看向似乎于发狂状态却在极度压抑着声音的豫让。 矮子与他相处至今。豫让与人搏命时的疯狂,他是感受的到的。 豫让讷讷无言,越琴道: “既然走到了这步田地,便没有了退路。萧儿已死,门主是不会放过我的。呵呵...我也不想放过你们...还有越国...” 说着女子目光凛然,手里的剑便向豫让胸口刺去。矮子急声道: “她骗你的!别上当。” 或许越琴不提向越国复仇,豫让也不会这般果断的做出反应。 豫让见越琴无心伤害矮子,也就不再顾及自身的性命,手臂条件反射般的伸出,一剑捅入了女子的胸口。而矮子的话这才刚吐出口,停下来,已然是来不及了。 矮子似乎是已经预料到了结果,低着头自言自语的说着: “她骗你的...骗你的...” 此时,已是魂飞魄散,剩下半条命的越姜发疯般冲了过来。矮子低语道: “蠢女人。人死了也不知道埋了,还要老子来善后。死也死得这么蠢。” 原来,越琴在得知被作为弃子时,便打算逃去楚国。谁料,被萧儿发现了。女孩认为她是越国的叛徒,便要抓她回去。 越琴以为萧儿与她亲如姐妹,会了解自己的苦衷,不想那孩子早已被复仇的心蒙蔽了双眼。加之,作为忍门的废柴一直被保护,急于证明自己。她与越琴打斗处处下死手,越琴却是处处忍让,落于下风。 天意弄人,从女孩玉箫中吹出的暗器在夜间散落各处,她难以辨识,最终中了自己的剧毒死掉了。 然而,这看似咎由自取的天意实质却是人意。 事情发生在夏季的夜晚。萧儿乃是姒氏公室之女有沐浴的习惯,尤其是在酷热的夏季。沐浴后,女孩发现与她住在一起的越琴逃走了。这时,矮子过来找越琴。目的是开导对方,为其想个两全其美的脱身计划。 得知越琴跑了,他还心中暗喜。谁知萧儿却是要将对方捉拿回来。矮子苦劝,讲人情,讲道理。 一方是他爱慕的女子,另一方乃是门中的小公主,矮子谁都不想伤害。 女孩不听,矮子便摆明事实。女孩又打不过越琴,即便是去也是徒劳无功。谁料,女孩自称与老蛊学了不少配毒的方法,正准备试试。 矮子闻声色变,便起了偷女孩解药的心思。 他想,到时候女孩万一成功,他还能英雄救美亦或是搞个诈死的计策帮越琴脱身。于是,趁着小姑娘沐浴后衣衫凌乱,换衣收拾妆容的时机,矮子便掉包了解药。 后面喜剧的一幕,便是尾随越琴处理后事。矮子才是间接杀人的凶手。当然,他不以为然。认为萧儿是遭到了报应。 越琴被再度抛弃,能选择逃跑而不对同伴痛下杀手,又岂会在此刻动了杀念? 矮子这般确信着,将捧在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他或许是猜错了,片刻后,倒了下去。 一瞬间,屋内的人似乎都死了。越姜俨然已经处在了崩溃的边缘。直至豫让的咳嗽声响起在屋中,男子扯开衣襟。胸口的玉佩挽救了他的性命。越琴刺入的剑卡在了那玉石上被雕琢镂空的地方。剑尖入肉,男子的胸膛冒出了些许的血迹。 他望了望满身血迹已无生机的越琴,又偏头看向饮下毒酒的矮子,笑道: “呵呵。她没骗人。只有你这蠢货才信。” 越姜抱着豫让,将脑袋紧贴在男子的脸颊上,也跟着笑道: “他没骗我。这石头真的可以无灾无病。” 即便是受到这样的重击,这玉佩都没有断裂。然而,就在二十年后,它却是断了。 摇曳的火把,照亮着温润的玉石,豫让呆呆的望着碎裂成两半的玉佩。耳旁回荡着公输木的话语。 “...小人便是从吾儿鲁班这筑房之法中想出了这坍塌之法。” 豫让回过神来,恍如隔世的感觉,令得他不经意的问道: “你说什么?” 公输木一直在喋喋不休的夸赞自己的儿子。豫让这么一问,他也不知对方是在疑惑自己讲的内容?是部分没听清?还是所有的都没听清楚?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公输木觉得豫让陡然间似乎是变了个人,就连木子的尊称也不用了。 瞧见豫让俯身去捡那玉佩,公输木也就过去帮着捡。毕竟,人家下车是为了与他说话,才摔碎了玉佩。公输木带着些歉意的说道: “让先生若是不嫌弃小人手艺粗鄙,便将这玉佩交由小人。小人定会将其复原。” 豫让接过公输木递来的半块玉佩,神情恍惚的说道: “有个人对我说,这石头可以让我无灾无病,不可离身。” 公输木吃惊的打量着豫让,对方竟然开始说起了大白话。简直是对士族的不尊重嘛。他本是匠人出身,入了智氏做门客成为了士族。对这份荣耀,公输木极其珍惜,为此学了不少的礼仪。 他陪着笑,拱手道: “君子如玉,玉不离身。让先生高洁。小人佩服。” 豫让看着玉佩叹了口气,道: “哎!果然还是不能戴着。该挂在胸口的。” 旋即,又感慨道: “呵呵。当了官便忘了本啊。” 公输木立时色变,忙道: “让先生说的是。小人受教了。” 豫让茫然的看向公输木,不知对方这是怎么了。随后,他笑着扶起对方的手臂。公输木这才输了口气,直起身子。豫让道: “这坍塌之法,有劳木子在讲讲。在下洗耳恭听。” 公输木一阵目眩,随后,以极为恭敬且平静的语气将刚才的话又说了一遍。 大抵是,鲁木见年幼的鲁班拿小木头堆房子模型。鲁木觉得有趣就问其缘由。鲁班说道: “爹!今日孩儿瞧见村口有一间老旧的房舍。匠人欲拆掉盖新房。可拆房时,木梁倒塌了,砸伤了那人。孩儿便想如何建一间一拆就倒的房子。这不,在试着做嘛。” 鲁木哈哈大笑: “傻小子!世间岂有一拆就倒的房子。那匠人受伤乃是技艺不到家。若是爹去拆房,断不会受伤。再者,若是真有这样的房子,遇上地动,那伤的人便更多了。” 第124章 转机1 这时的房子多半是木质的。 春秋时期金属稀缺,没有金属铆钉。所以建造房子的技术含量很高。 相传华夏的祖先,很早便发明了榫卯式的建筑方法。早到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这是一种木料间以凹凸的方式连接,从而达到建一座房子不用一根钉子的伟大发明。随着防腐工艺的提升,许多古代的建筑得以保留千年被后人究其原因。 或许榫卯结构看似简单,仅仅是凹凸部分闭合连接而已。但是,凹多少?凸多少?在房子的架构中,不同的木梁与接连处要做到计算好承重且调节好榫卯的大小便是可怕到了极致的技艺。 换言之,凹凸多少而不会影响连接处的断裂,使房子屹立百年不倒,都是匠人凭借经验的传承。 幼时的鲁班便是通过调节这榫卯的大小,既做到了维持房屋的坚固,又做到了破坏其中几个受力的关键点,让房屋达到瞬间倒塌的效果。像是后世拆除高楼,进行爆破那般。 古人难以办到,是因为计算方法、物理应用以及称重器具较为落后的原因。 鲁木虽然觉得儿子这发明没多大作用,但是孩子在木工方面的天赋令得他惊讶不已。于是,就与鲁班继续玩起了瞬间搞塌房子的游戏。 若是父子两这切磋技艺的举动,让住在他们所修建房舍内的人们知晓,怕是多半会被吓死。 鲁木毕竟见多识广,加之祖上传下的技艺尚未教给鲁班。他破坏的支点自然就少,鲁班则要多一些。当爹的常常欺负儿子,鲁班也就渐渐失去了兴趣,不打算与他继续斗法。鲁木见状,急了。 或许老爹在儿子面前炫耀,享受着孩子崇拜的目光也是挺舒服的。不过,为了激发鲁班的兴趣,让儿子将来传承木匠的手艺,他便与其打赌。只要鲁班能在这游戏中超越自己,他就给对方奖励。这奖励乃是青铜所制的斧子,也就是军队执法砍头时,用的钺。 这斧子有多珍贵,鲁班又不傻。或许认为可以换糖,一直吃到老吧。于是,也就欣然接受了。 此时,父子间的战绩是,鲁木四,鲁班七。数字乃是破坏榫卯的数量,不是房屋的柱子亦或是横梁。 到了比赛时,鲁木先来,依旧是破坏了四个榫卯的支点。这回他是真放水了。随后,鲁班将房屋模型放在一张蒙着黑布的桌子上,而后学着父亲的样子破坏了三个支点。房子没有塌。鲁木眼光老辣,凭着经验便知儿子必输无疑。 随后,鲁班大喝一声:“塌!” 房子瞬间倒了。鲁木惊呆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琢磨了半天也没想通儿子是怎么做到的。于是,便将说好的奖励给了鲁班。鲁班接过斧头,拉着桌旁前来观战的小伙伴撒腿就跑。一溜烟便不见了。 鲁木心生疑惑。方才也没见那桌边的孩子帮鲁班摇晃桌子或是大口吹气。随后,悻悻的收拾比赛现场。当他将桌子上的黑布拉开,鲁木火冒三丈。 原来,桌子底下挖了个洞。其实也不大。 想来,鲁班早就料到了父亲会注意他的小动作。于是,这小动作便要做的高明一些。 那小洞下连接了一个铁匠鼓风时用的风囊。孩子在大喝时,一脚踩在上面,气流自下方吹起便将那房子模型弄塌了。喊声同时也将气流发出的声响完全的掩盖。 鲁木本打算好好教训鲁班一顿。教教儿子诚实守信的做人道理。然而,一个可怕的猜想自脑中一闪而过。他呆滞了许久,将那木质模型重新复盘,试着用此法将房子再度弄倒,可是他做不到。 鲁木的震惊之色难以言表。于是,把儿子寻回,问其缘由。 小孩称自己在水边与伙伴戏耍时,他们常以芦苇的杆子自河里吸出水来,然后相互吹水。 他发现力气大的孩子不仅可以吹得远,吹得准,而且还能将水吹在他脸上打得生疼。 鲁木不明其意,让儿子说人话。随后,鲁班告诉他重点是准与力度。用风囊不是一通乱吹,而是吹中关键的支点。 鲁班自认没法超越老爹便提前做了准备。在对方先拆房的时候,他仔细观察,知道若要取胜,模仿是远远不够的。 自鲁木拆下第一个榫卯时,鲁班为了不让老爹发现,暗自调整好了风囊出风口的角度。鲁木全然不知儿子的小动作。轮到鲁班时,他选择只拆其余的三处。原因很简单,来不及改变角度,瞄准也需要时间。 听完公输木与儿子的故事后,豫让亦是瞠目结舌。 风囊不就是会盟台? 戚城东门楼下的暗道其实是一间木质的房舍? 数百头猪在大火中奋力求生时,碰撞且破坏了榫卯的支点。加之,公输木改进了此法,又用瓦片在暗道上方错落有致的排列,形成一层防水以及防止泥沙下落的屋顶,而屋子坍塌时,瓦片亦会全部散落。 豫让望着默默观战的智疾。他终于明白老人为何对土攻与火攻之法有着十足的把握。因为这一步一步的计算,已经被公输家的父子不知重复演练了多少遍? 戚城东门,冒着箭雨的晋军自废墟之上的土坡向下冲锋。周遭皆是卫军丢下的火把。战场被火光映照的异常明亮。 智错举着巨盾,护着身后的韩启章与魏驹在人群的裹挟下不得不笔直的前冲。 他原本只是想带身后两个聒噪的少年来见见世面。大抵是先找处民宅,让两位世子进去躲避,然后,让他们随行的百余侍卫大开杀戒。得了战功,自然是记在两少年的头上,仅此而已。 岂料,战局会混乱至此。 东营的大将军亲临前线,几位正收拢残兵,继续组织进攻的军官连忙将智错等百余人引入一处民舍。这里是他们不久前,强攻下来的卫人据点。暂时作为临时的指挥部。 不等智错询问或是责骂,几人便七嘴八舌的介绍起此时的战局。 “自城西、南、北三个方向,卫人皆有士卒增援。敌军以杂物、据马等物将街巷阻塞,我军难以快速攻入。” 如今的状况是,自城东攻入的晋军被卫军以一个“凹”字的阵型堵在这里。 “敌军以长枪手列阵在前,后有长殳手,院落之上更是有射手。我军寸步难行,死伤惨重。” 长殳就是在一两丈的竹子一头套上一个铜疙瘩,用于敲打。虽是粗陋,但伤敌效果极佳。 智错环视着一众军官,其中几人已经挂彩,伤口有包扎过的痕迹。他怒道: “何故不效此法对敌?我军人数占优,你们是怕死吗?” 众军官低下头,其中一名官职较大的旅帅,托着受伤的手臂,辩解道: “将军!非我等之过。卑下却有尝试此法,然敌军弓矢犀利,难以破防。” 智错皱了皱眉。没有护甲保护的长矛手与长殳手或许会被射杀。但他们智家的子弟乃是精锐,大半都有木质的复合甲装备。普通弓箭难以致命,于是,智错骂道: “尔等便是蠢货吗?不会放箭还击吗?” 这时,一支流矢自屋顶的茅草射入。诸人皆是一惊,拔剑举盾。 箭矢已经被卸去了力道,“当啷”一声击在了火塘边的石地上。那受伤的旅帅一只手将箭矢捡起,递到智错面前,说道: “将军请看!此箭头乃是金石所制。” 智错是知道卫人装备了不少的铜制箭头,而看到对方递来的箭头居然是黑色的。这奇异的金属,令得他陡然一惊,心中暗想: “这他妈的是铁。卫人什么时候和楚国人搭上关系了?宗主不是说楚国不参与的吗?” 晋国也在突破冶铁的技术,智错清楚的知道楚国目前是百炼钢技术的掌控者。 看到这一幕,他不禁嘴角抽搐。 莫非,上了楚国人的当? 他回了回神,道: “箭矢再利,为何不以甲士持盾戈迎战?” 在短兵相接时,尤其是突破长枪如林的阵型。只要能以坚硬的战甲或是盾牌挡下第一轮的捅刺,近身后便是砍瓜切菜的碾压。 毕竟,肉搏战,长武器是发挥不出效果的。完全抵不过短戈与盾牌的搭配。智错跟着智疾那么久,这一点他早已烂熟于心。 “将军!敌军...敌军...有战车。” 那军官结巴的回答。智错终于算是明白了,大军迟迟无法突破的真正缘由。 卫军每每在晋军组织盾牌手突破时,便会撤开据马,战车杀出。那恐怖的情景,不用说也知道结局。由于,废墟的阻隔,晋人的战车派不上用场。他们完全落了下风。因此,晋军才会与卫人一个一个的民舍,打起了巷战。双方只能借着房舍作为据点,无限的拉锯争夺。 脑海里将当下的战局描绘出来。智错心头寒意凛然。 “妈的!这不是奇袭!分明就是坑杀。” 奇袭的效果也只是在初时,后来因军纪涣散,晋军失去了最佳的时机。显然,卫军已经做出了有效的反应与还击。 晋军当下的处境,便是源源不断的将士卒送入这块由民舍与卫军构筑的瓮城中来送死。 想到这里,智错扬起手来,逐个指向一众军官里复伤的几人: “此事必须告知疾帅。你等护着韩、魏世子先行回营禀报。” 两位初上战场的少年不悦了。魏驹道: “本公子不回去。卫人还没见到,若是回去还不被人笑死。” 韩启章道: “将军您呢?” 智错将那流矢递给韩启章,在少年的肩头拍了拍,正色道: “公子聪慧过人,将此物一定交与疾帅。我前线将士之存亡,皆系于此。” 魏驹对他的无礼甚是不满,冷哼了一声。只听对方声如洪钟的吼道: “本将不退,其余人若敢退却一步。卒长斩偏长,偏长斩两长,两长斩伍长...” 前来护主的韩、魏百余甲士闻声后,无不色变。显然智错是在对他们说: “你们回不去了。留下乖乖听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在这之前有军法队宣读过军令,若是百人从前线明目张胆的撤下去,其余的士卒看到后,对军心士气的影响那是致命的。 这时,桀骜不驯的魏驹也没有反驳。少年的目光一直注视着韩启章手中的箭矢。那黑色的箭头是什么,他比会都清楚。魏家与姬舟买卖铁矿石的生意,作为世子的魏驹已然是知道的。 复杂的心情令得少年的面色惊疑不定。 “奸险小人!” 他心中暗骂公子舟,明明两家约定的是共享冶炼工艺。 此时,楚国人以百炼钢的技艺铸剑,并将铁剑作为贵重的礼物送与别国的诸侯以及公卿。晋人也曾效仿此法锻打铸剑,可其中的奥妙始终不得,更是铸不出坚韧而锋利的铁剑。 卫军的装备提升皆是拜王诩那风箱加热的方法以及吸铁石去除杂质的奇思妙想。 随后,韩启章与魏驹在几名受伤军官的保护下朝着原路返回。这时,便有传令兵大喊: “军情急报!速速让道。” 前线的晋军士卒以为这些人是回营向大帅禀明军情的斥候,看着他们多人受伤也就纷纷挪让道路。不少小军官也跟着大喊,督促部下不要延误军情传递。 这一喊,出事了。 废墟两侧的卫军弓箭手怎会放过此等良机?城下的战况,他们是看到的,又岂会放韩启章等人安然离去。 箭雨簌簌而下,立时朝着韩启章等人的方向飞去。那些受伤的军官举盾抵挡,狼狈不堪。其中,许多人的腿部皆是中箭,随后倒下痛苦的呻吟。一时间,他们被压制在城东侧的废墟脚下,动弹不得。 此时,一辆卫军的战车呼啸着冲开街道上的晋军士卒,朝着韩启章等人的方向杀了过去。那战车的冲力极大,晋军士卒能感受得到地面在微微颤抖。闪躲之余,听见一声大喝: “尔等休走!” 许多人以为那声音是对自己在喊,惊慌之余,不免觉得奇怪。 待到那战车冲到废墟堆下,看他如何调转马头?还敢如此大放厥词? 于是,晋人也都纷纷避让。等待对方停下来后,一举将其砍成肉泥。 就当战车的黑影离开街道两侧诸人疑惑的目光时,他们才陡然发现那不是一辆战车,而是一辆载货的马车。更离谱的是,负责勾刺与射箭的车左车右亦是没有,马车上独有一名驭手。 第125章 转机2 晋军的士卒此刻有种被人讹诈的感觉。就在愤怒之际,一声熟悉的怒喝传来: “快!拦住他!” 街道的尽头,避无可避的十数名士卒在听到智错的声音后,顿时恢复了战斗意志。他们嘶喊着,抡起手中的长戈,似乎是打算一击将那奔腾而来的马匹打翻在地。 与此同时,被压制在这群士卒后方寸步难行的韩启章诸人,隐隐感受到了危险的降临。 或许是面对生死时的畏惧。那些士卒避开了马车冲撞的路径。全力的挥出一击后,本能的弯下腰。长戈挥击的方向,皆是马腿。 眨眼间,马匹四蹄纷飞,血光飙射。长戈最终击打在车轮上。那战车在马匹倾倒的瞬间,被极大的冲力牵引着向前滑行。飞旋的车轮碾过十数柄长戈,马车在此时陡然掀飞而起。车上的驭手猛地双腿一蹬,扑向前去。 他的目标正是韩启章。 于此同时,翻飞的马车,上面的货物在空中划出了一条圆弧。看样子,马车上装载的货物不轻。若是坠落在韩启章等人的身后,势必会给那里围聚的晋军造成许多死伤。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柄短剑带着破风声向那驭手飞去。掷剑之人正是智错。他在喝令士卒拦截之时,便已经做出了反应。 此时,这位勇冠三军,在智氏有着极高威望的将军没有去救韩启章等人,而是在掷出短剑后,朝着那些翻飞货物的坠落点奔去。他是要去救那些普通的士卒。 或许,智错认为,自己的一剑定会要了那狂徒的性命。 城头上的卫人见到了这一幕,未免伤及同袍便也将箭矢射向那奔跑中的壮汉。 智错举起巨盾,箭矢不是被弹开,就是插在那巨盾上。凌空而来的卫人驭手此时竟然拔剑去挡。 或许是悬空而没有着力的缘故,掷飞而来的剑被其荡飞后,他也被那极强的力道带着向一侧飞去。 智错大赞一声: “好武艺!” 飞出的驭手望向说话之人竟是笑了笑。 随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巨盾在货物连连的轰击下陡然爆开,骨骼断裂的恐怖声响伴随着一声闷哼,智错连退数步,一方青铜的案台被男子以断裂双臂的代价挡下,掉落在身前。 “哐当!” 所有的晋人都是惊愕的伸长脖子看着智错。 惊讶于方才惊心动魄的一幕,以及他们的将军在一个回合便被一位籍籍无名的驭手ko了。 这对于士气上的打击,自不必言语。 随后,双臂已折的男子哈哈大笑,猛地吐出一口鲜血。 趴在其身前的韩启章大喊一声: “保护将军!” 茫然的士卒这才意识到,卫人仍在向他射箭。被智错救下的士卒惊恐的冲向那吐血的男子,用身体挡在其周围。 晋军的攻势在这一瞬间,突然停止。 从地上起身后,便立即向韩启章等人冲杀过去的驭手,听闻“将军”一词后,身子陡然一僵。此时,魏、韩两家的世子距他不过两丈的距离,那人狂喜不已,道: “哈哈。卫人戴在此。你这将军的首级,戴某便收下了。” 智错的重要性,智氏的子弟无人不知。见将军身负重伤,那武艺高强的驭手如砍瓜切菜般便向人群中的智错杀去。 智错显然是受了极重的伤。血肉模糊的双臂耷拉在身侧动也不动。他忍着剧痛,狠狠的瞪了韩启章一眼。 这少年的心性委实可怕。面对危机时,大喊保护将军,其实是为了自救。 然而,眼下已顾不得指责对方。他艰难的呵斥身道: “别退!别退!” 随后,他便被人群裹挟着无奈的向后退去。如此,废墟堆上的晋军止步,人潮开始倒退。 立于战车上的智疾,愤怒的将手拍在车栏上,吼道: “前方发生了何事?快去探明!” 亲卫慌忙领命向前方战场奔去。 此刻,正与公输木谈天的豫让亦是面色惊惧。 若晋军这般轻而易举的就被卫人赶了出来。那负责执行任务留在城中的越姜等人岂不是凶多吉少? “说到这锯呢。那可是比钺何止强了数倍。我等木匠皆是以木料切口是否平整而显手艺...” 就在公输木口灿莲花聊得兴起之时,豫让陡然向着废墟的方向冲了过去。 “让先生....让先生!您去哪儿?” 公输木与一干智氏的将领们无不惊讶的看着豫让的身影,就连老将军智疾亦是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得不寒而栗。 那人可是智瑶的宠臣,作为使者来此,之后会将这里的战况告知宗主。此刻,晋军失利,若豫让有什么不测,他这智、韩、魏三家的联军统帅也就算是做到头了。 老人朝着众人一挥手,急道: “快拦着他,拦住让先生。” 然而,已经是来不及了。飘逸的白影如一匹狂奔的骏马,霎时间便汇入了如洪流般撤退的红色人潮中。 一刻钟后,已是重伤昏迷的智错被士卒们抬回了晋军东营。韩启章将前线的战况以及楚人或许参与其中的猜测禀明了智疾。须发皆白的老人望着那支卫人的羽箭,惨白而悲凉的笑声久久回荡在帅帐中。 片刻后,他将那箭矢放在桌案上,而后陡然自腰间拔出佩剑。帅帐中的诸人皆是心头一凛。 或许这位老将军是要杀鸡儆猴以正军法了。大军撤下来,那些士卒们即便是为了保护智错的性命,但已然违背了军令,军法无情。 诸人思索着如何劝谏老人,企图对方能放自家的儿郎一马。毕竟,那些士卒都是智氏的子弟,众将领与他们不仅有着袍泽之情,更是有着宗族血亲的关系。 就在这时,老人手中的宝剑猛然劈下。剑芒与那黑色的箭头交击的瞬间,火光爆绽。 “叮”的一声,尖锐的脆响过后,满是惊色的诸人中只有魏驹张大嘴巴,随后露出恍然的神色。 智疾懊悔的说道: “糊涂!糊涂啊!” 随后,他怒拍帅案试图平息心头那股捶胸顿足般的懊恼。 “众将听令!继续强攻!强攻!” 帅帐中的诸人忙抱拳应声离去。韩启章俯身将那半截断了的箭头捡起,满脸狐疑的与魏驹走出了大帐。 发生这样的事情,两位少年亦是自责,不敢留在帅帐引老人不快。于是,魏驹便邀韩启章去自己的营帐。 一路之上,韩启章都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魏驹劝道: “此战失利我等虽有小过,但究其缘由,乃是疾帅不遵礼法所致。打仗是讲规矩的,他那般攻城的手段,委实恶毒了些。贤弟无需自责,我等乃是卿族,自不必放在心上。” 韩启章叹了口气,道: “话虽如此,但错将军乃是因救我等而重伤。军士后撤,违反军令亦是受我等所累。弟心中有愧。哎!” 春秋时期,打战讲得是光明正大。不杀重伤员,不追溃兵,不俘老人,将军心不脏,赢得的是堂堂正正,输得是服服帖帖。 像智疾这般无所不用其极的攻城方式,在贵族中是难以得到认同的。 魏驹稍有些不悦的说道: “有何可愧疚的?该愧疚的是他吧?卫人都让他逼疯了。方才为兄与你自城东撤走,足足走了百步,卫人仍在放箭。你我兄弟能捡回条命,难不成还要去谢他?” 魏驹顾及自己的颜面,不肯承认那是败退。 然而,话中的意思,韩启章自然明白。打仗时,败逃五十步,敌人便不能追击,何况还带着重伤员。这是基本的战争规矩。 “以五十步笑百步”中的“五十步”便是由此而来。 韩启章道: “可疾帅那般震怒。我等乃是受父命随军,遵服军令乃是本分。若此事被家父知晓,他必会严惩与我,给太宰一个交代的。” 二人虽是韩、魏的世子,身份尊贵,智疾也拿他们没办法,但此战若是败了,无功而返令得智瑶震怒。那韩、魏两家的宗主必会给智瑶一个交代。他们这继承人的身份恐怕会受到威胁。 魏驹不以为然的笑道: “贤弟莫怕!这责任只会怪在错将军的头上。与你我无关。” 韩启章聪慧过人,却是听不懂对方话语中的意思。 “不知兄长何意?” 魏驹卖弄的哈哈一笑,道: “因为啊,那箭头是生铁。” 韩启章似乎是明白了。为何智疾一副捶胸顿足的懊悔模样,还大喊着糊涂。难怪老人会劈砍那箭头。 随后,少年拿出隐于腰迹的断箭。发现黑色箭头的断裂处,除了一个细小的切口,其余的部分更像是被平整掰断一般。 韩启章连忙拱手相谢: “愚弟受教了。没想到兄长于冶炼一道亦有涉猎。弟佩服之至。” 魏驹嘴角抽搐,笑得甚是尴尬。 “哪里!哪里!那等贱民之学,我岂会研习?不过道听途说罢了。呵呵...” 自管仲治齐,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明令士、农、工、商分开居住,分别经营。此举在当时那个生产力落后的年代,乃是一项伟大的改革。 这么做,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以及工艺的传承。从事士、农、工、商的人群,世世代代延续于此,且聚居在一起,形成了父传子的教育模式。小辈在父辈的教育以及周遭同样行业的氛围熏陶下快速成长,古人的智慧便是由此而来。 工匠的地位低贱,士族对其不屑一顾。然而,魏驹不过是做贼心虚罢了。 自晋军短暂的撤退后,卫戴可没有继续逞英雄,做起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好汉。他原本是想将姬章的铜案搬回少司马府。毕竟,那是老人生前珍爱的东西。然而,城东民舍中的晋人在得知后续增援的军队溃逃后,也纷纷向城外逃跑。 杀得筋疲力尽的卫戴,只得抛下铜案向王诩复命去了。 战事已经持续了四个时辰。最初的一个时辰,晋军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而后的两个时辰,厉师帅力挽狂澜的组织起有效的反击,晋卫双方处于胶着状态。此刻,晋军士气已失。再想组织起攻势,不以巨大的伤亡作为代价,戚城显然是攻不破的。 然而,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位战争设想犹如天马行空的老将依旧在把智氏的军队派往前线送死。 “传老夫将令!命三营兵马,卯时造饭,辰时佯攻其余三门。” 智疾在帅帐中发布着命令。医官们手忙脚乱的在为重伤昏迷的智错包扎着伤口。竹制的夹板被染血的绷带包裹着。夜风微凉,无论是伤者或是他们皆是汗流浃背。 兴许智氏失去未来的可怕才是最恐怖的。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不知疲倦的老人又发布了第二道命令。 “令三营主帅,于巳时调一师人马于帅帐听命。” 智疾忙完军务,走出营帐,微眯着眼睛,望向那越来越高的废墟。 既然双方皆是连续战斗了一夜,成为疲兵,那就以车轮战拖死卫人吧。 城东青丝坊内,王诩在听完卫戴的禀报后,沉重的面色这才稍显一丝舒展。他吐了口气,沉声道: “办得好。这也算...为大司马报仇了。” 卫戴陡然跪下,涕泪横流,悲愤道: “卑下失职。主帅有失,乃是卑下之过。” 这时有不成文的规定,主帅若是在战场中发生意外,那是全军的耻辱。所有将领都会以死谢罪。这里的意外不是战死,而是被俘或是被刺杀。 王诩将卫戴扶起,目光凛然道: “不把晋人留在这里,我等有何颜面去见大公子?” 就在不久前,姬元得知自己的叔父被活活的掩埋且毫无生还的可能后,女孩便立时昏厥过去。王诩安排人手将屯粮驻地的部分物资运往少司马府,而后,让阿季照顾女孩,留下了大批的侍卫,自己则带着十几名亲卫去到了青丝坊与那里的一百甲士汇合。 一来,他想从这些被俘的女子口中套出些有用的情报。二来,这里临近战场,自东城楼被毁后,他就清晰的认识到了。 缺口若是堵不上,戚城被攻破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此时的青丝坊如同府衙一般热闹,不但有士卒往来禀报关于审问的最新进度,还有邑宰府的胥吏跑来询问关于筑城的事情。 “曹邑宰让小人禀报少司马,城东石料不足,晋人流矢不断,民夫已有不少死伤。若这么下去,怕是到明日此时瓮城也只可筑起一丈。” 第126章 转机3 “你与曹邑宰言明,青丝坊的院墙可以拆,民舍也可以拆,石料不是问题。劳役不够,就去征,去抓。这都什么时候了,若城守不住,谁都没有活路。明日必须筑起两丈。” 卫军以“凹”字的阵型封堵街巷,便是王诩筑瓮城来退敌的计策。然而,抵御晋军的防线一旦被攻破一角。这筑城的计划便要落空了。此时,卫人是用生命来抢时间。 王诩见那胥吏为难,迟迟不肯离去。 眼下邑宰府能调动的胥役有限,靠着一张嘴去征劳役很难执行下去。王诩叹了口气,将青丝坊内的一百甲士分了一半给对方。那人这才领命走了。 不久后,院外有打斗声传来。王诩与卫戴陡然一惊。王诩道: “莫非晋人已经攻进城了?” 卫戴的耳朵动了动,回道: “不像!听上去人不多。” 王诩急忙与卫戴领着几名侍卫向屋门外疾步而去。不大的小院中,十几名甲士将一名白衣男子团团围住。那人右手执剑,剑尖点地,划出刺耳的声响。 王诩还是第一次见古人这般打架,且是一人对战十数人。不免对那男子小声赞道: “帅啊!” 卫戴皱了皱眉,虽注视着前方,但余光偷瞄着王诩。或许是疑惑这话的意思。 男子横眉冷对诸人,沉声道: “叫此处的女官来见我。” 由于那男子样貌俊逸,穿着不凡,一看便知是个有修养的士族。诸人心声好奇: “此处乃是女闾,他来找女官,莫非女官多收了他的酒资?可不至于拎着剑来讨债吧?” 男子入门后,便与阻拦的甲士交了手。然而,他没下死手,或许是有所顾虑。 王诩淡淡一笑的说道: “敢问壮士大名?这里的女官很多,您找哪位?” 男子依旧慢步前行着。或许是觉得说话之人也是个懂礼的士族,于是,右手一收,简单的抱拳,道: “鄙人豫让。到此处寻名曰卫姜的女官。” 男子说的不快,王诩听到对方的大名后,目光微微一凝,小声嘀咕道: “春秋第一剑,豫让!” 当然了,在他的认知中。豫让能文能武,尤其是那句“士为知己者死”流芳百世。而专诸这位煮鱼的刺客前辈便逊色了不少。 随后,当王诩听清了后半句,顿时汗毛倒竖。卫戴小声道: “此人武艺高强。” 王诩翻了个白眼。 他当然知晓豫让的厉害。那可是刺客的鼻祖,比荆轲还荆轲呢。这货可是光明正大的去行刺。不怕迷路,连地图都不带的。 王诩腼腆的笑道: “此处无壮士所寻之人。怕是晋人攻城,都逃散了吧。” 豫让冷笑道: “你休要诓我。我乃越人,只信越人的话。” 豫让不知其妹已经葬身火海,如今,尸体被放置在少司马府。他自信化名卫姜的妹妹还活在世上。毕竟,女子的武艺乃是他亲自传授。虽不至以一敌万,但自保有余。 最坏的情况,女子负伤被俘。此时豫让不去揭破,是想再做周旋。 王诩摇了摇头,心想: “我是怕误杀了你这历史名人。不然,你那句,士为知己者死的名言后人可就听不到了。还当我真怕你?我们这么多人一起上,你再厉害又能怎样?” 他对于卫戴与这帮亲卫有着十足的信心。并且,自己也是无所畏惧。曾经将兵圣孙武生擒的自豪感令得王诩对豫让不屑一顾。于是,他傲气十足的说道: “此处并无越女,壮士若肯就此离去,我便不予计较。若是不肯...” 正准备放狠话时,只听豫让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卫人果然奸滑。让某月前曾遇一卫间,他言办完事后便枭首以谢。然则,一去不返。那人似乎还是个卫国的大夫,叫什么来着?” 豫让想了想,露出恍然记起的神色。 “噢...卫忠。” 旋即,目光冷冷的看向王诩。 “卫国皆是无信无义之徒,安敢口出狂言?” 话音铿锵有力。王诩顿时语塞,心想: “我还没放狠话就被你打断了。哪儿里口出狂言了?还讲不讲道理?卫忠?卫忠...” 回想起了秘谍司的庞忠。那人为了国君不受欺辱,以死胁迫中兴寅。这般忠义之人竟被豫让当面羞辱,简直岂有此理。 此时,王诩全然没了对这位青史留名的刺客应有的尊重,而是像个痞子般不屑的哼哼道: “喂!大叔!我是尊重你。别给...什么不要...什么。” 对于自己想要爆出的粗口,硬是没说出来。 王诩指了指豫让周围的侍卫,讪笑道: “看清楚了。他们穿的是犀甲,拿的可是铁剑。就你这穿身道袍,便来装世外高人的家伙也不掂量掂量?识趣的话,快点滚!” 豫让朝王诩看去,冷冷道: “十招!放人!” 目光中透着胁迫与摄人的气势。王诩顿时心惊肉跳。 他倒不是对那“十招”感到害怕。毕竟,围在豫让身侧的有十五六人。普通刀剑的劈砍是伤不到身着坚硬犀甲的侍卫。豫让武艺再高,每人一剑,也需十五六招。这牛皮真是吹破天了。 然而,那“放人”之言明显是洞察了王诩的心思。这让他有点慌。 战书已下,王诩的犹豫令得院内的诸人有些茫然。 方才让这中年男子冲进来,那是顾及对方可能是士族的身份,大伙没敢下死手。他们只是用长戈尽量压制男子,所以才吃了近身的亏。如今对手已经叫嚣到如此地步,这帮血气方刚的军汉谁还能忍? 期许的目光纷纷向王诩射去。王诩朝着身侧的卫戴小声道: “有把握吗?” 卫戴先前自前线下来,一人力战数十人,此时显然已有些脱力。他对着王诩小声耳语: “此人乃是高手。武艺在我之上。” 王诩对于他的回答表示无语。目光中透着求知与困惑。 所谓的高手,到底有多高?他根本不明白,于是,没好气的小声说道: “废话!我当然知道。你们一起上,能打得过吗?” 或许在卫戴体力充沛的情况下,凭借着自身那举鼎神力以及诸人的配合兴许能压制住豫让。然而,此刻的他已没有了把握。 随后,院中一片寂静。除了云淡风轻的豫让,诸人皆是满脸愕然的望着王诩与卫戴。那二人竟一直在嘀咕。卫戴不时还冲着豫让指指点点,王诩则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默默点头。 按照卫戴的分析,豫让的武艺与孙武已经不相伯仲了。王诩听着卫戴的描述,在脑海里对高手重新定义。 若是按照是否修习吐纳之法来判定,一般的武夫便可称之为高手。然而,这类能激发肾上腺激素分泌的高手仅仅是初级的。与长期在战阵厮杀中磨炼的老兵属于一个级别。毕竟,发力再猛不如生死瞬间精准的全力一击。 中级高手则是在实战的磨炼中,既有经验又有技巧。而高级的高手则是锻炼出了一些身体本能的反应。他们可以通过对手的进攻,从其身体部位上略微的变化预判出对手的动作并进行还击或者先发制人。 在这之上,大师级的高手则是将这本能已经发挥到了极致。开始磨炼自身的反应速度。毕竟,看得出对方的攻势,速度却跟不上也是枉然。 至于,高出大师级达到宗师级的高手,则是已经将身体的五感练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比如,箭矢自身后射来,凭破风声便能知晓方向并做出反应。听到兵器挥砍的声音便知力道,还击时以何种力道可将其击飞或者故意不敌引对方露出破绽。至于视觉与嗅觉则更是恐怖,甚至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都如同长了眼睛,通过感知牵动全身,做出精准的判断。 此时的豫让与孙武便是宗师级别的高手。然而,孙武修的是内功,豫让则修的是这五感。卫戴与阿季只是初入大师级的高手,至于王诩则勉强称之为高手。 明白了这些后,王诩的心顿时凉了。他凝望着豫让手中的长剑。那剑身与剑刃分别透着青黄两色。倘若豫让胜出,知晓越姜已死,王诩必然会被其斩杀。 片刻后,王诩小声叮嘱了卫戴几句,冲着豫让笑道: “我等人数占优,不愿以多欺少。不如一对一如何?” 显然这话,不要脸到了极致。诸人轮番上,豫让不出招怎可打败对手? 豫让仍旧是面无表情,淡淡道: “一起上也无妨。” 旋即,他抬起右手,剑锋指向王诩,道: “你也来。” 王诩握了握手中的佩剑,目光注视着长剑的锋芒。 “好。” 战斗一触即发。 卫戴暴喝一声,一个健步便冲了上去。与此同时,甲士们手中的长戈自四周向豫让刺去。剑锋微退,男子反手挥出一剑,洁白的衣袍如同绽开的莲花,优雅的在原地旋转了一圈。剑光所到之处,连接戈胡的木棍悉数被斩断。斩断的部分皆是距离戈胡一寸的位置。随后,金属掉落地面的“当啷”声有序的回响在院内。 一招便废了所有人的武器。诸人惊讶之余,终于明白了方才王诩与卫戴的犹豫。 看到这一幕,王诩倒吸了口气,“嘶”了一声,喝道: “拔剑!” 又是那一招。 豫让的剑锋微退正准备再次以一招之力打败诸人。剑锋所指的方向分明是诸人的胸口。王诩的大喝声使得豫让加快了挥剑的速度。然而,就在此时自人群后方杀出的卫戴陡然劈出一剑。卫戴双手执剑,挥砍的气势与力道异常的恐怖。 如果这惊人的一剑会劈中没有着甲的豫让。豫让恐怕会被当场撕成两半。 伴随着两声惨嚎,甲士胸前的犀甲爆绽开来。鲜血自胸膛那一处细长的血线如瀑布般立时喷涌而下。 剑光依旧不停,仍有加速的趋势。第三人,第四人... 坚硬的战甲在那冰冷而强悍的剑芒下继续爆绽。被击中的甲士在中剑后一一飞向后方,倒地惨嚎。 王诩心头泛起的惊惧犹如滔天骇浪,目光注视着即将劈砍至豫让右肩的寒芒。他不住的问自己: “他看穿了?真的看穿了?这就是宗师级的高手?即便是背身,也能知晓对手的意图?这...怎么可能?” 直至第六人倒下。豫让的身形陡然向前一进。王诩这才暗自吐了口气。 如他所料,豫让果然反手挥剑格挡。毕竟,他前进躲避的速度还是慢了几分。若是不挡,肩头皮开肉绽亦是难免。然而,让王诩意想不到的是,对方竟然只是以单手且背身格挡。这样的力道,绝对抵不过卫戴双手的全力一击。 王诩不由地露出喜色。 在他的谋划中,直接杀死豫让根本是行不通的,而是要凭借铁剑的坚硬将豫让手中的青铜剑砍断后,趁着对方不防才会有一丝胜的希望。 可以想象在豫让打出这第三招后,他已经受伤了。 片刻后,一声金属碰撞的脆响夹杂着短促刺耳的摩擦声。豫让竟然没有受伤,而是向前滑出了一丈的距离。 诸人震惊的看着男子仍保持着反手背身执剑的姿势。剑刃上有一块小小的切口,而剑脊之上则留下了一条浅浅的划痕。 他居然是以剑脊格挡。显然是猜到了卫戴想要砍断他长剑的企图。 王诩被惊骇的微张着嘴巴,握上剑柄的手狂颤不已。他仍在怀疑豫让的举动是出自高手的本能还是真的看出了他的目的。 豫让为了卸去那一击的力道,先是身形向前,规避剑从的直接碰撞而产生断剑的风险。 上剑刃的碰撞对于他这把剑刃柔韧而剑脊坚硬的双色剑而言便失去了威胁。随后,他反手格挡。剑刃被击出一个缺口,卸去了一半的力道。余下的力道使得剑脊贴向豫让的后背。剑锋袭来在他的剑脊上留下划痕,余力推着豫让向前滑行了三米。 “这一切真的是宗师级高手可以预测到的吗?这绝对不是本能...他看穿了。” 想到豫让的智商高得离谱,冷汗自王诩的额前不住地冒出。 第127章 转机4 武力与智慧皆不如对方的情况下,除了任人宰割,他似乎已无出路。 “很好!有如此武艺委实难得。让某不愿伤人性命,若是尔等肯放人,让某就此离去...” 平淡的话音回荡在小院中。 此刻,已无人敢轻视这位只身前来的男子。卫戴环视着已不足十人的亲卫,偏头看向王诩,使了个眼色,而后打断了豫让的话,说道: “少废话。大伙一起上。” 王诩能感受得到,那眼神想传达的意思。卫戴是让他趁机逃走。 然而,金铁的交击声如同死神的脚步。他僵硬的身体只顾着颤抖。 四、五、六... 心头默数着死亡临近的步伐。他虽是面对过生死,但意外的降临与直面死亡根本不同。 直至王诩看到卫戴的手臂被豫让斩飞。如柱的血水如泼墨般将地面印出朵朵艳红的梅花。他这才从恐惧中清醒过来。 第八招结束,院中除了王诩,所有人都是东倒西歪的躺在地上低吟或是惨嚎。王诩身子僵硬,大喊一声。 “卫戴!” 喊声像是为自己壮胆,短暂的战胜了僵直的身体。 王诩勉强的拔出佩剑,全身颤动着向豫让冲了过去。豫让偏过头,一副不屑的模样,随后,懒散的扬起手中长剑。剑锋好似长了眼睛,一直锁定着那夺步而来,少年的咽喉。 “告诉我,不然...杀了你。” 冷酷的话音如寒霜降临。可怕的寒意侵袭着每一寸皮肤。冲出不到一丈的距离,王诩的身体便再度僵硬起来。 本以为自己不惧生死,可若是真的死了,戚城被攻破,阿季怎么办?姬元怎么办?云梦的父老乡亲又该怎么办? 脑海中不禁浮现出曾经梦中的情景。他的妻子夏云诺在那座宁静的小镇中一直思念着他,苦苦的等待,垂垂老矣。 他不想再亏欠任何人的感情。心中的恐惧渐渐被理智取代。 “卫姜...卫姜...” 此刻,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 告诉豫让越姜已死。即便对方因愤怒而杀光这里的所有人,至少不会连累到阿季与姬元。如果不幸城破,她们仍有一丝活着的希望。 想明白了这些,王诩准备说出实情。就在这时,豫让的身后陡然出现了一个身影。那人已经没有了右臂,张大着满是血沫的嘴向豫让的脖颈上咬去。 “住手!” 王诩凄厉的大喊: “卫戴!” 剑光顺着卫戴的脖颈划过,一颗脑袋便飞了出去。 王诩泪如泉涌,脑袋轰鸣起来。 往事依稀浮现... 皓月当空的夜晚,男子恭敬的冲着他拱手作揖。随后,在空荡的大街上,朝着邑主府的方向奔去。先前他虽是大义冽然的说,不在乎成婚当日离开妻子,但当少年将其赶走时,他分明是健步如飞,归心似箭。 “喂!别太勉强。若是起不来,就不用来接我喽。” 少年的玩笑话令得男子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如今,他死了,身首异处。少年该如何向他的妻子交待? 冷冷的话音在小院中响起。 “若你觉得能接下让某这第十招。大可以不说。” 豫让似乎是成竹在胸。若非有人捣乱,面前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少年早已将越姜的所在说出。他这么说无非是在逼迫少年,令其心防快速的崩溃。 “豫让!我发誓,你会死在我手中。不仅是你,还有你的家人。” 少年腮帮紧咬,平淡的话音带着一丝冷意。豫让冷峻的面容终于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呵呵。是吗?” 就在这时,少年嘶吼着挥起佩剑。剑光自下而上,挥斩至豫让面前。 与人搏命之时,最忌讳的便是出手前大喊一声。那分明不是抱着置人于死地的决心,而是给自己壮胆。对于王诩这样的行为,豫让只觉可笑。 或许是觉得杀光了这里的所有人,他也问不出越姜的行踪。于是,豫让控制了力道,挥出一剑。剑锋朝着少年的肩头斩下。 豫让打算先击落少年的剑再伤其左肩。这第十招结束后,少年若是肯说出实情,便加以施救,留其性命。若是不说,便看着他血流不止。 豫让对自己的盘算很有信心。毕竟,在第八招时,王诩已经犹豫了。像这样怕死的小子,必然是士卿贵族家里的孩子,撬开他的嘴要比撬开军士的嘴容易的多。 两剑交击的瞬间,豫让嘴角扬起的笑容陡然间凝住了。 他的长剑被少年手中的黑剑击中后,如同玻璃般立时断裂成二节。豫让连忙后退,躲避那挥向自己面门的黑芒,惊出了一身冷汗。 成功躲避后,豫让疑惑的看着手中的断剑。剑身上的划痕与那断裂的缺口完全吻合。正是先前抵挡那巨力男子奋力一击时留下的。 “这怎么可能?是他算好的吗?不对。他怎么会知晓我挥剑的方向。是巧合?莫非此子不死,乃是天意?” 豫让的面色十分难看,而那少年却是面色冰冷的瞪着他。 片刻后,豫让扬起一脚踢在少年的胸口上。少年闷哼一声,飞了出去,手中的长剑坠落。 豫让捡起那把漆黑如墨的长剑,端详了许久,说道: “好剑!让某言而有信,你可以离开了。” 言外之意,王诩的佩剑是拿不回去了。王诩痛苦的咳嗽着,一只手抹了抹嘴角的血渍。他盯着自己的佩剑,说道: “放了我,你将来会死得很惨。” 他似乎是在试探。豫让笑道: “让某的家人早在越国便被杀尽了。不怕多个寻仇的。” 王诩捂着胸口缓缓的站起身来。豫让也未再废话,朝着院子的后方行去。 确认过男子已经离开,王诩快步走向卫戴的尸身。他咬了咬牙,抱起卫戴的断臂与头颅将尸体拼凑在一起。随后,抓起卫戴的佩剑,奋力地冲出院门。 王诩跑出了青丝坊,一辆战车正巧停在门口。驭者与车上的两名士卒见王诩一脸狼狈的向他们跑来。三人连忙跳下车,拱手施礼。 “少司马!” 王诩捂着胸口,痛苦的说道: “快走!少司马府!” 三人忙搀扶着他上了马车,目光疑惑的看向青丝坊内。 他们不久前刚向厉师帅传达了王诩的军令,回到青丝坊外便是等待少司马进一步的军令。然而,少年此时的状态,犹如负伤后自战场上下来的军士。 三人也不敢多问,在王诩的催促下只顾着扬鞭驾车。 “快点!再快点!” 战车疾驰在宽敞的大街上,车左与车右不断的呵斥道路上的人群避让。王诩侧着身子依靠着战车的围栏。一只手探入战甲,在胸口的衣襟上轻轻的按了按。 “还好肋骨没断,或许是裂了。” 疼痛感稍减,王诩长长的呼出口气。随后,又痛的连连咳嗽起来。他揪了揪车右的甲衣,车右赶忙转身,单膝下跪向王诩施礼。王诩摆了摆手,道: “附耳过来。” 士卒偏头将耳朵凑了过去。王诩有些气虚,喘着气说道: “入了府,你告知侍卫...将府内的马车全部停至后门。然后...让夫人与公子带着府中的仆婢上车...侍卫分三队随行。夫人与公子去城西寻西门师帅,其余的人去南、北两门。战事不结束,谁都不准回府。” “诺!” 士卒满脸迷惑之色。 兴许是有小股晋军杀入了城中,其目的是攻入少司马府,斩杀目前戚城的最高统帅。想到这里,他才释然的催促起驭手继续加速。 然而,王诩担心的是豫让在青丝坊发现那些被俘获的女子后,必然能问出事情的缘由。虽然那些女子并不知晓越姜的生死,但是少司马府的甲士将她们一网打尽乃是事实。这足以把豫让这位宗师级的高手引去一探究竟。 地牢里关着小桃,府内又有越姜与卫申的尸体。杀人灭口亦或是毁尸灭迹已然是来不及了。城中最安全的地方便是西门,那里不仅有西门的守军还有屯粮的驻军。 王诩不信豫让会蠢到只身前往,一路杀过去复仇。他庆幸自己的身份一直没有暴露。不然,豫让铁定不会放他一马。 随后发生的一切与王诩预料的如出一辙。豫让在少司马府找到了小桃并且知晓了一切。男子在空荡荡的府内嘶吼的许久,口中大骂着王诩的名字。他已经猜出赶来通风报信之人必然是他想要除掉的戚城少司马。 天意弄人。豫让将妹妹越姜的尸身绑缚在背后,只能选择离开。他带着此次任务唯一的幸存者小桃向着城东开始撤离。 王诩此时则站在北门的城楼上。他命人向厉师帅下达了截杀豫让的命令,随后在北门守将亲卫的护送下,沿着城墙向东边的前线行去。 临近东门的断墙处,城头上的卫军士卒早已将大大小小的陶罐堆放在脚下。透过城垛的缝隙,王诩看到城下的晋军如同红色的蚂蚁,密密麻麻的通过三十米长的缺口向城内缓慢的涌入。 不远处,抵御晋军正面攻势的卫军东线,卫人反复更迭的阵型突然变得迟钝起来。人群的后方引起了一阵骚乱。王诩注视着那里,嘴角微微上扬。越发狰狞的笑容令得整张脸都变得扭曲起来。 他随即命令身侧的士卒向对面城墙上的守军挥舞火把,发出了讯号。自己则挽起一张木弓,静静的守候猎物的到来。 当那抹醒目的白色身影汇入红色的人潮中后,废墟两侧的城头上,无数只陶罐向下方密集的飞落。三十米长的废墟,陶罐击打在漆器的木盾牌上,爆散的碎片与粘稠的油脂立时飞溅,如瓢泼大雨一般。 下方顶着盾牌的晋人士卒开始交头接耳起来。 “呵呵,卫人的石头怕是丢完了,练这吃饭的家伙也舍得往下扔。哎!真是糟践东西呀。” “可不是嘛。方才卒长说了卫人使得箭头皆是金石所铸。那可都是钱呐!” 有人鼓励着身侧的袍泽,说道: “待到城破,军中的赏赐必然丰厚。大伙瞅准了,多斩获几级。” 这时,有见多识广之人,摸了摸自盾牌边沿流下来的粘稠液体,顿时脸色剧变,大喊道: “这是油。” 旋即,引来了身旁袍泽们的嘲笑。 “油?呵呵,别逗了。我家大人都使不起灯油,卫人何来这么多的油?” 许多人就连油是什么样子也从未见过,更何谈去辨识呢? “快撤!卫人要火攻。快撤!” 一些出身于贵族的子弟,惊惧的大喊,劝诸人后撤。可是智疾老帅曾严令后退者斩,谁又肯听信这不确凿的消息而后退一步呢? 王诩这层出不穷的撒钱举动令得晋人确信,戚城之内暗藏着巨大的财富。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从东城楼坍塌开始,那少年便已果决的在此处落子,打算用火攻败退敌军,为修筑瓮城争取时间。 随着卫军不断地将火把与炭盆中的炭渣等燃烧物抛下。后知后觉的晋人终于明白了对手这惊天的举动。 大火自废墟两侧犹如即将关闭的两扇门,快速的向中央蔓延开去。恐怖的惨嚎声与惊恐的呼救声听得晋卫双方的士卒头皮发麻。 如果先前城东的坍塌让诸人见识到了地狱恶鬼的存在。那此时此刻,战场上汇聚成的火海便是无尽的炼狱。 片刻后,身体被引燃的士卒纷纷向城外嘶吼着奔命。那段由尸体堆砌而成的尸山如同暴虐的火山口。滚滚的岩浆喷涌而出向着晋军的营地一路倾泻而去。 被困在城中的晋人望着尸山上即将关闭的火门,他们如发疯般开始溃逃。然而,那不足两丈的生路如何容得下几千人同时通过? 许多人为了争夺生路被踩踏致死。许多人尝试着从火墙穿过却被烧成了火人,而后顺着废墟的陡坡向下方滚落。 那些穿过生路的人当看到尸山下方仍旧是一片火海,绝望与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将战场渲染的更加恐怖。 被熊熊大火烧得尸骨无存对于这时的古人而言,比身首异处更为可怕。 卫军的箭矢朝着被困晋军那条九死一生的道路飞射而去。他们唯一的活路也被堵死了。 无比悲凉的哭声回荡在黎明前夕的夜色中,被困的晋人看不到希望也看不到未来... 第128章 转机5 “嗡”的一声,一支羽箭如一道电光般急速射向城下。箭矢的角度异常刁钻冲着人潮之中那白衣人的脖颈射去。 那人被夹在拥挤的人群中,又背负着一个白色的大口袋,根本抽不出手去拔剑防御。周围嘈杂的环境,将箭矢的破风声完美的掩饰。 为了以防万一,王诩又将一支羽箭搭上了弓弦。眼看就要得手,岂料那人身形一矮,轻松的避过了射来的冷箭。挤在他身旁的红衣士卒立时软倒在地。 随后,无比愤恨的喊声自城头上方传了过来。 “豫让!你走不了了。” 凛冽的目光相互碰撞,王诩仍有一丝心悸的感觉。他说不出来,豫让为何会给他带来如此沉重的压迫感。就像是一个将死的囚徒想要拉着他一同陪葬。然而,双方实力差距甚大,强者又何须拉弱者陪葬呢? 恶念涌上心来,王诩挑拨道: “今日你若把命留下。我便放尔等晋人一条生路。如何选择,你看着办?”豫让大笑道: “哈哈...卫诩!想要让某的性命,你大可自己来取。” 声音陡然提升了数个分贝。短暂的停顿过后,这嘲讽的意味变得更加浓郁。 “鼠辈!你敢吗?” 王诩被豫让一激,挽起长弓便射出一箭。豫让被人群裹挟,毫无还手之力。他只能左右闪躲,甚是狼狈。 也不知是王诩的挑拨起到了作用,还是豫让周围的士卒因连续遭殃,而生出了自保的心思。豫让在躲闪时,有意无意的就会被人推搡几下。 王诩一连放了三箭。豫让的面颊上被带出一条浅浅的血痕。站在豫让身后的小桃顿时心惊,她推开簇拥而上的人群,娇斥道: “别挤了。尔等若敢心存异心,以下犯上。太宰大人必会诛杀尔等全家。让先生乃太宰府客卿,身份尊贵。你们还不让开!” 豫让的大名也只有太宰府的核心成员与智氏的宗族子弟知晓。至于这些智家的旁系或是荀氏分家后并入智家的子弟则无人知晓。显然女子的话难辨真伪,拥挤的人虽是停了下来,但仍旧无人做出保护豫让的举动。他们仅仅是绕过小桃与豫让身侧继续向前方逃命。 王诩见状后,大喊道: “豫让不死,不收降俘。” 随后,他示意身侧的士卒举火,向对面发出讯号。装满豆油的陶罐随即自两侧的城头上又开始向城下抛去。油脂飞溅开来,那不足两丈的火门缓慢的闭合着。或许要不了一刻钟,城下的晋军便会全部困死在这里。 一些看不到生路的晋人此时转身杀向城内。好不容易爬到尸山上的人群则抱着一丝存活的侥幸仍在拥挤。豫让与小桃犹如人性的分界线,将勇敢与畏惧一分为二。 王诩没有料到,他的挑唆没有令豫让陷入死地,反倒是给了对方躲避箭矢的空间。他怒指豫让所在的位置,对周围的射手命令道: “朝城下那白衣人放箭!射死他有赏。” 任凭豫让武艺再好,几十人向他不停的射箭,背负着越姜的尸身,他迟早会油尽灯枯,力竭身死。 一刻钟后,蔓延的大火将晋军的后路封堵。同一时刻,豫让身侧的小桃率先倒了下去。豫让一只手挥剑奋力格挡,另一只手探出去扶那女子的腰肢。闪身间,他觉得脚下似有坚硬的东西。 小桃被豫让揽在怀中,男子正面硬挡飞来的箭矢,从始至终没有露出后背,可见他对越姜的情谊。小桃捂着受伤的右肩,汗水早已浸湿了衣襟。 她从未想过,就在自己被俘后,救她的人竟会是高高在上的门主。 自豫让北上刺杀范蠡离开忍门,豫让的家眷便悉数被勾践诛杀。那时,越姜带着乾殿中的亲信死士叛国出逃。承蒙越姜的照顾,侥幸步入坎殿的小桃也追随着越姜不远千里去寻找豫让的下落。 越姜的遭遇令得少女对这位传奇般的人物没有一丝的好感。然而,此时的她竟被男子奋不顾身的行为感动的留下了眼泪。少女忍着疼痛,鼻头红扑扑的,低喃道: “门主!放开我。您自己走吧。” 豫让没有回答仍在舞动着长剑。小桃隐隐感受着男子胸口蒸腾而出的热气。那是汗水的味道。过不了多久,他也会精疲力竭的倒下。 “或许姐姐的选择是对的。” 女子露出个微笑,心头释然。她紧咬银牙猛地推开豫让。 双臂张开的同时,小桃缓缓的闭上了双眼。柔软的身体向后方慢慢倾斜。 就在小桃坠落的瞬间,尖锐的钟鸣的声陡然响起,女子不禁张开双目。暗金色的光芒自她面前拔地而起。随后,身侧的男子再次揽起她的柳腰闪至那发光的物体背后。 叮叮当当的碰撞声犹如敲击的编钟。为这战火纷飞,尸山血海的戚城,奏出了凄美的乐曲。 借着滔天的火光,小桃看清了那暗金色的物体居然是一方铜案。她与豫让躲在立起的铜案后依偎在一起,听着箭矢击打在铜案上发出的声响以及远处的惨嚎声和那变得微弱的呻吟... 女子啜泣着问道: “门主!你爱过姐姐吗?” 豫让望向小桃,叹了口气道: “没有。不过...我的命是她的。” 小桃抹着眼泪,再也没有勇气追问下去。 城下尸堆中陡然冒出的铜案令得城头上指挥射箭的王诩气得直跺脚。他指着对面的守军大吼道: “放箭啊!朝那边放箭!” 然而,下方战场的混乱以及那嘈杂声将少年的声音无情的淹没。无论他怎么喊,对面守军只顾着射杀火墙下方的晋人。 显然这时的军队没有手语或是旗语,先前约定的举火为号也仅仅是用于火攻。王诩一时没了办法。 或许被上天眷顾之人不止是王诩。 他双手张开,贴在嘴边大喊道: “豫让!你跑不了的。” 天边泛起暗淡的白光。大片的云朵犹如被戚城东门燃起的熊熊大火烘烤过的冰层,融化成一片一片的形状。 “门主!我们会死吗?” “不会的。” 豫让望着东边愈发清晰的天际,那不规则的云朵似是缓慢的变成了一个个小圆。他背过手,抚摸着背上已经僵硬的越姜,沉声道: “不是上天在惩罚你,而是在惩罚我。下辈子,别再遇见我这样的坏人了。” 说着,男子的话音开始哽咽起来。 “轰隆”一声巨响。一块大石如炮弹般轰击在戚城的东城墙上。那里的断墙处开始微微的颤抖。王诩惊骇的向城墙下方看去。墙体上居然嵌入了一块大石。 他分明记得此时的战争决计没有投石机的出现。 惊慌之下,王诩缓缓向后退去。 “将油料搬走。快!向后退。” 紧挨着断墙一侧的士卒闻声后,立即停止了射击。他们搬起脚下的陶罐向王诩的方向撤退。片刻后,一块大石又飞了过来,正巧击在那断墙的边缘。摇摇欲坠的墙体晃动着抖落掉一大片砖块。 这时有卫人的士卒指着城下一侧混乱的晋军前线,惊呼道: “巨人!巨人!” 一个体型大出正常人四五倍的巨人正举起一块大石朝这边扔来。王诩擦了擦眼睛,低声骂道: “他妈的。古代怎么会有巨人?这怎么可能?” 那巨人如鹤立鸡群般站在晋军的前排。远远望去,他身高至少一丈多。体宽更是比普通人大出了两三圈。这等怪物,一眼便能认出。 巨人发出憨傻而洪亮的声音。 “豫让!老子来救你了。你可别死,给老子撑住。” 放眼望去,他的肩上有一个小小的黑点。那黑点竟然是个侏儒。 说出这样的话显然是豫让极为亲密的伙伴。他们正是二十年前,那对形影不离的矮胖兄弟。 胖子喊完矮子交待的话后,继续兴奋地扔起了石头。多年过去,他依旧像个五岁的顽童,乐此不疲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相比往昔胖墩墩可爱的模样,此时的胖子则显得更为壮硕。 结实的肌肉与林立的胸毛俨然将力量与野蛮表达到了极致。尤其是那一头的脏辫,不伦不类的。 作为造型师的矮子颇为满意。往常他都要指挥胖子嚎叫一声,才能震慑全场。如今只要那么一杵,旁人看上一眼便会吓得尿裤子。 矮子揪着胖子粗大而干枯的辫子,努力的维持着摇晃的身形。如今的他蓄起了山羊胡。头顶一方精致而小巧的皮冠。那张讨喜的娃娃脸被粉饰的,俨然有种大氏族家主的威严。 “喂!快下来。都一把年纪了还像个孩子。” 女子温柔而关切的声音自下方传来。矮子随即瞪了那女子一眼,哼哼道: “喂什么喂!你这般嫌弃我,当初就别嫁给老子。” 女子虽已是中年,但面容依旧清丽、脱俗。她身着一袭白色的裙衫,怀抱古琴正冲着矮子浅浅的微笑。笑容真实而恬静。 “妾身知道了。良人!快下来吧。” 原来越琴与矮子都没有死。他们还成为了夫妻。 二十年前,矮子饮下的酒并非是毒酒而是迷药。豫让刺向越琴的一剑原本便是避开要害的。至于矮子的提醒,完全是多余的。因为豫让压根就没有那么深层次的领悟与推理能力。 他本能的认为战友与基友同等重要,更何况两者间还存在着爱慕的关系。越琴若死,矮子伤心。矮子若死,他伤心。与其这么麻烦,不如让二人远走高飞。 后来,豫让将两人、胖子还有越姜安置在城外,自己则领着其余人去了吴王宫。 他不想因任务抛下任何一人,于是征求了诸人的意见,准备在吴王宫大干一场。至于西施的生死,他们已不再顾及。 谁料,诸人在献艺时,遇到了吴国的太子前来观看表演。豫让看到了一丝生机,于是当机立断的将太子与王妃一同劫持。随后,他们带着人质躲入了伯嚭的太湖别院被吴军围困在那里。 三日后,勾践率领五千越军攻入姑苏城。 吴王夫差与太宰伯嚭千算万算,也没想到勾践会鼓动吴国全境的奴隶造反。而这些奴隶皆是来自越、楚、齐三国俘获或是进献而来的。他们对于吴国的仇恨已经压抑了十数年之久。 湖城与槜李两个大邑最先崩溃,紧接着,因营救太子友而兵力空虚的国城姑苏也被越军一举攻破。最后,越军在伯嚭的太湖别院外与两千吴军激烈的对战。吴军听闻国城已失,顿时没了士气,很快便四散溃逃。 豫让等人奇迹般的死里逃生。后来,太子友不愿沦为人质咬舌自尽。越军听从文种大夫的计策迅速退回了越国。远在黄池会盟的吴王夫差听闻国中叛乱,太子被杀,他率领三万吴军火速救援。然而,国内越演越烈的奴隶叛乱早已不受控制。大军为了平息叛乱四处围剿,再也顾不得越国的威胁。 越人的退却可谓是避其锋芒,后发制人。毕竟,吴国仍有三万虎狼之师,越人五千的兵力难以匹敌。 一年后,文种大夫的灭国毒计终于奏效。吴国因缺粮爆发了可怕的饥荒。越人趁势,以粮食引诱吴人投降并再次攻打吴国。众叛亲离的夫差不愿臣服越人,拔剑自刎,一代霸主就此陨落。 豫让等人因营救西施,俘获吴国太子有功纷纷受到了封赏。豫让一跃成为坤殿佰长并授予了上卿的爵位。其余诸人也都是加官进爵。 重获新生的越琴答应了矮子的求婚。矮子带着她与胖子辞去了官职与爵位离开了忍门。他们归隐山林过着神仙眷侣般的生活。 直至收到了豫让家中惨遭灭门的消息后,三人又重出江湖,四处打听豫让的下落。一年后,在洛邑附近,他们偶遇昔日忍门中的旧人。攀谈之下,这才得知豫让投到了晋国太宰智瑶的门下。三人一路向东,去了卫国,直至今日才抵达了戚城。 胖子好似不知疲倦。一块块的大石被他掷向那废墟两侧的断墙上。 石屑爆散,砖块簌簌坠落。大厦将倾的威胁,令得断墙之上负责阻拦晋军突围的射手心生恐慌,他们纷纷向后退却。 第129章 转机6 巨人的爆发力虽猛,但依旧撼动不了坚固的城墙。飞溅的石屑坠落,下方的尘土上扬。城墙的一侧,不足一丈的空间内,粉尘与烟雾逐渐形成了一个圆柱体。被其笼罩着的熊熊大火,隐隐有被扑灭的趋势。 王诩愕然了几秒,想着古人真会玩,干粉灭火器的效果估计和眼前看到的景象差不多。 他有点焦虑,不禁窥视远处那不知疲倦,还在扔石头的巨人。随后,偏头朝豫让的方向俯视看去。庆幸的是那里的晋军越来越少了。 王诩冷笑一声,对传令兵道: “传我军令,通知北墙守军,若断墙坍塌只管继续放火。不得放走一个晋人。” 巨人即便是万般能耐,无非是将摇摇欲坠的断墙砸塌,为豫让打开一条生路。但是,想要以此来灭火,那简直是痴人说梦。 传令兵领命离开后,王诩再次俯视城下的情况。他的面色陡然僵住了。 远处,豫让双手举起那方铜案正艰难的向废墟堆上前行。 在王诩的认知中,武艺了得不代表身负巨力。功夫乃是提升瞬间的爆发力,像这般有举鼎之力的能耐,那是卫戴这类肌肉男才能办到的事情。 王诩不禁问自己。 “他想做什么?” 脑海里已经呈现出一副不可思议的逃生画面。 “这怎么可能?” 随后,这不可能竟然成为了现实。 只见豫让行至那早已关闭的火门,随后将铜案翻倒。小桃屈膝坐了上去,铜案卷曲的案腿刚好遮蔽了女子的全身。豫让站在铜案之后,做出了一个推的姿势。片刻后,男子直起身子,昂首望向王诩所在的城头。一股雄浑而沉闷的话音仿佛由立体音响里发出一般。 “卫诩!今日之仇,豫让铭记于心。他日城破之时,我必将你焚尸于此,告慰吾妹在天之灵。” 豫让将那把自王诩处缴获而来的黑色长剑猛地拔出,随即插入脚下踩踏的尸体。 王诩木然了很久。倒不是被豫让的话或是拔剑的气势给吓到了,而是这腹式呼吸法用来喊话委实效果震撼。犹如大喇叭蒙上了一块布。恐怖的颤音震得耳膜轰鸣。 话毕,那铜案在豫让全力一推之下,犹如一块滑雪板以惊人的速度穿越了火海直至废墟下方的晋军前线。随后,此起彼伏的喝彩声响彻了整个晋军东营。 这位宗师级的刺客竟然真的死里逃生了。 一个时辰后,城下的困兽之战结束。在这段时间内,王诩一直坐在城头上,感受着东升的旭日带来的温暖。他闭着眼睛,腹部一松一弛,想要体会孙武说得那魂气到底是什么? 经历了险象环生的一夜,王诩终于明白,只有自身的强大才能保护自己所珍惜的事物。 墨剑被抢,关于来到这个时代的秘密就此没了一条重要的线索。卫戴惨死,更是他的懦弱所致。若是能强一些,哪怕触及到阿季与卫戴的层面,也不至于连累伙伴身首异处。 焦臭的味道弥漫在周围的空气中。王诩静静的感受着一缕缕微不可查的气息慢慢的汇聚到丹田之中。魂气汇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气旋并开始缓缓的转动起来。 孙武曾说过,在使用这魂气时,需要配合着发力去引导。久而久之,只要找到那种感觉便会像他一样学会控制魂气练就上古的武学。 然而,对于初学者而言,王诩则更在乎的是把握周围的环境。魂气离体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战争虽已结束,废墟附近的伤者仍旧缓慢的死亡。每一分,每一秒他都能感觉得到那缥缈的气息在波动着。 或许这上古的武学一直未被人发现便是因这修炼的条件极为严苛。王诩甚至能体会得孙武当年何以在这条可怕的修炼道路上,独自的走下去。若非心中有着坚持,在面对这尸山血海,血流漂橹的景象,心防早已崩溃,又何谈平心静气的修炼? 晋卫双方的第一轮交锋暂时结束。卫人士卒伤亡五千。平民百姓在最初晋人破城的屠杀中以及后来筑城时被流矢射杀,死伤人数竟高达六千余人。这场仗卫人虽是胜了,晋军也付出了近万人的伤亡代价,但在攻城战中,这样的战绩仅仅算作是惨胜。 就在豫让归营后,晋军取消了进一步的攻势,选择龟缩在营中修整。卫军则在城东加紧修筑瓮城。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城下的大火从第一日的夜晚一直烧到了第二日的夜晚。每当火势稍小后,卫人便会投下大量的豆油。他们在废墟的一侧寻找并收敛同袍的尸体。部分人尝试着去挖掘那废墟堆,渴望将城东被掩埋的人们收敛安葬。然而,持续燃烧的大火使得废墟下方变得异常恐怖。许多死难者的尸身已经被烤熟了。几次尝试下来,没有人再敢踏足这片令人毛骨悚然的人间炼狱。 城东凄婉的哭声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笼罩在戚城每一个人的心头。无论是经历过战争的老兵亦或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叟、妇人,谈及城东的战事,无不是哽咽落泪。 没有底线的战争,这一代人没见过,上一代人更是闻所未闻。礼崩乐坏的大周王朝距离覆灭已经不远了。人们渴望和平,期待这纷争的天下回归到和平一统的年代。 不知过去了多久,一袭青衣的女子来到了城头,她在王诩的身侧站了很久,随后轻轻的将手抚在王诩的肩头上。王诩嗅到了妻子身上淡淡的香气,于是将疲惫的身体向后靠了靠。脑袋依在少女的小腹上。 他已经在城头上坐了整整一日。厉师帅与三门的守将反反复复找了他几次,希望少年能振作起来,主持大局。可是,他一直默默的打坐,不发一言,诸人拿不定主意便只能去请阿季前来劝说。 阿季没有吭声,小手轻柔的在王诩肩头捏了几下。王诩长长的叹了口气。 “我真是没用...大司马死了,卫戴也死了,死了这么多人都是我的错。” 王诩一直认为凭他的智商与阅历是不可能输给古人的,可现实给了他狠狠一记耳光。 阿季望着城下残存的暗红色火光,低声道: “怎么会是良人的错呢?大伙是为了保护自己爱的人和他们的家园才战死的。无怨无悔...” 王诩抬起一只手,搭在妻子的手上。 “是么?可我...没有...保护他们的能力。” 话音哽咽,听得少女有些难过。 “城不是守住了么。全城的军民都会感激您的。” 或许是一时守住了,但下一次会不会守住?王诩不敢想,甚至连一点打算也没有。 陷入死地是为了报答姬兰的恩情。姬兰的情义与他此时背负的压力犹若一杆秤在心中摇晃起来。他不知道将妻子与在意的人拖入这场无聊的战争,到底有什么价值? 他本就是一名商人。国家对于他而言,不过是个名字,一个代号。卫国的现状,几代的国君改变不了。他一个被王室遗弃的成员又能改变些什么?王诩开始怀疑姬兰的设想与那振兴卫国的大业,他是否还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少年的哭声回荡在寂静的夜色中。城头上的士卒望着他们年轻的主帅,目光中透着怜悯与关怀。 他不过是个年仅十六岁的孩子。谁又会因他的身份而去责怪少年的不称职呢? 直至天边泛起了一抹鱼肚白,王诩才缓缓的起身,在阿季的搀扶下,二人登上了马车。少女有些局促,欲言又止。似是在想办法开导王诩,斟酌着用词。不久后,阿季说道: “妾身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很害怕...可后来忧心良人的伤势,也就不怕了。不过,还会在夜晚梦见那些死了的人。他们来找妾身索命。后来,妾身就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良人,践行对老夫人许下的诺言。比起做噩梦,妾身更怕让老夫人失望。如此,那些坏人便不会出现在梦里了...” 马车吱呀吱呀的行驶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少女轻柔的声音如同在讲童话故事般让王诩觉得心安与温暖。 王诩吸了吸鼻子,勉强挤出个笑容,道: “傻丫头!夫君还不会为了这些哭鼻子。只是觉得惭愧...对不起那些死了的人。” 阿季明澈的眼眸转了转,眉头微蹙。片刻后,她鼓励道: “良人这么聪明又有本事,那就想办法打败晋人为他们报仇。” 王诩倒是想赶紧结束这场战争,可他哪儿来的办法?除了死守,等待晋人自行退去,他看不到一点打败敌人的可能。尤其是豫让的出现,令得他充满了危机感。 王诩自嘲的笑笑。 “我说过的,不会报仇。杀人那种事最讨厌了。只要我们能开开心心的过完这一辈子就够了。” 豫让的结局,王诩知晓。不用他出手,老天也会收了豫让。他所在乎的是解开自己穿越的秘密。如果做不到,那就留在这个时代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生,越平静越好。 阿季垂下脑袋,一副做错事的样子,说道: “良人说的是。妾身知错了。” 王诩知道妻子又理解偏了。兴许又将事情联系到了为其父姬辄报仇上面。比起坚守戚城,与姬费以及姬舟争夺君位那才是王诩最头疼的事情。 “我的意思是珍惜当下,珍惜活着的人。坏人自有老天去收。” 阿季点点头,轻嗯了一声。 她与王诩相处至今,早已被少年的想法引导,对复仇或是当国君夫人没有半点兴趣。 “良人觉得做什么会令你开心呢?” 王诩意味深长的用目光打量着少女,脑袋有些飘忽。 这问题太难了,也不知该从哪儿方面回答呢?于是,反问道: “那...你以为呢?” 阿季甜甜的一笑。深邃的五官动人心魄。 “每日为良人准备饭食,看着良人将饭食吃得一干二净。妾身便会觉得开心。虽然妾身的手艺不好,但良人还是迁就着,即便是装作很喜欢吃的样子,妾身也很开心。” 王诩一把将少女拥入怀中,感动的流出了眼泪。 “我哪儿有装?明明...就很好吃的。我饿了,想吃阿季做的饭了。” 站在马车左右的两名侍卫轻轻的转过身去。两人偷偷的摸了摸眼泪,似乎是想念家人了。 不久后,马车抵达了少司马府。阿季扶着有些虚弱的王诩向内宅走去。然而,刚行至庭院便听见议事厅内争执的声音。 “厉师帅!您说的大伙都懂。然晋人这般作为是铁定要拿下戚城的。兄弟们不是怕死,可北戍军若全军覆没,大公子如何继君位?您得三思呀。” “城濮那帮士族,各个拥兵自重,若没有我北戍军的拥护,大公子岂不受制于人?成为他们的傀儡?依我看,趁着我军大胜,与晋人谈判,订下盟书。眼下乃是绝佳的时机,不可错过啊。” 王诩在议事厅外的游廊边驻足。此时,厉师帅的声音传了出来,话音充满了愤怒。 “还敢说不是畏战怕死?订立盟书需君上授意。一个个看似忠心为主,实则却是假借君上之名为己苟活。大丈夫死则死矣,向晋人媾和倒不如直接开城投降好了。” 厅堂内沉默了片刻,一个熟悉的声音缓缓响起。 “厉师帅息怒。曹某乃一介文吏,虽不懂战阵之事,但也要说句公道话。此战我北戍军五师兵马折损四成,若是与敌掠阵厮杀,恐怕两成战损便已溃败。城能守得住,全赖诸位领军有方,士卒不惧生死。这等傲人的战绩,谁敢说我辈乃是贪生怕死之徒?” 曹邑宰能说会道。这圆场的功夫可谓是面面俱到,赢得了不少人的附和。旋即,他又道: “少司马亦是年少有为,若非少司马以妙计破局,恐怕戚城早已破了。我等也沦为鱼肉,任晋人宰割。大公子能将戚城安危,托付与两位司马,可见二人乃大公子心腹。如今大司马已逝,订立盟书之事自当由少司马定夺。我等在此争议,既是伤神亦是徒劳。何不待少司马回府再行商议?” 王诩真想给这厮一耳光。这皮球踢得那叫一个漂亮。 第130章 攻心1 回想当日,若非曹邑宰贪财又岂会将小桃等人送入府中?王诩若不收下这些女子又怎会招来刺杀等祸事?当然,阴谋如果不被察觉,或许城中死的人会更多,但以厉师帅的能力必然是压得住的,万不会城破。这么看来,即便结果很糟糕,卫戴至少不会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王诩攥紧拳头。指痕在掌中留下一片红白的印记。隔着衣袖,虽是看不到,但紊乱的气息已经暴露了他此刻的心情。一旁的阿季感受得到自己夫君的异常,有些担心的看了看对方。 这时,一个相对粗犷的声音传了过来。话音中略带些不耐烦的味道。 “少司马虽有些本事,不得不叫人佩服,但他毕竟是个尚未弱冠的孩子,见不得血光。这都一日过去了,如今人还在城东坐着,万一晋人再度攻城,他仍不归来主政。那我等哪还有机会与晋人谈判?照我说,不如先将此事定下,再由曹邑宰、厉师帅代大伙与少司马商议。” 诸人心中明白,议和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许是觉得这么商量也没个结果,扯东扯西,无非是想将责任推给王诩。曹邑宰再怎么圆滑,厉师帅不点头也是白搭。倒不如将两人都推出去,索性将王诩这甩手掌柜直接架空算了。 想来都是些耐不住性子的武夫,被人管惯了,希望有人牵头来主事。 脾气更暴躁的人也忍不住了,不耐烦道: “有什么可商议的?如今瓮城的城墙不足两丈,三门皆是疲兵,晋人若是再度攻来,这城还怎么守?先派人去晋营议和,无论成事与否,先拖延几日。” 说话之人颇有见识,提出的缓兵之计赢得了不少人的认同。 “言之有理。” 王诩笑了笑。自觉他们已经商量出了结果,进去已无意义便向议事厅一侧的廊道走去。谁料,有侍卫抱拳大声道: “少司马!” 声音不大,但足以传入议事厅内。王诩正准备吩咐廊道旁的侍卫不必行礼,却听急促的脚步声自一旁传来。随后,曹邑宰一脸干笑的迎了上来。 “少司马!您终于回来了。” 阿季见王诩被曹邑宰拦住去路。有些不爽的哼了声,偏过头去。王诩没有理会曹邑宰,走到少女面前,说道: “还有些事要处理。夫人先行准备些饭食,一会儿将元儿也找来。我们一同用饭。” 阿季眨了下眼,眸中似水,问道: “妾身先侍奉大人退去战甲,换身干净的衣袍,再去议事好吗?” 话语中带着恳求的意味。王诩低下头,看了看。战甲上满是干涸的血迹与黑灰。阿季自袖中掏出丝帕为王诩擦了擦脸上的灰尘。片刻后,少女的手陡然在男子的嘴角处僵住了。那里有一抹血迹。她焦急的问道: “您受伤了?” 王诩微笑着,柔声说道: “没有。不小心沾到的。你快去吧。” 他自然不会在妻子的面前说起豫让将他重伤的事情。然而,嘴边挂着的血污明显有着清晰的流动痕迹,根本瞒不过阿季的眼睛。 王诩舔了舔干裂的嘴角,用手背随意抹了几下。而后,装出一脸惊讶的表情看着手背上的血迹。少女偏过头不忍去看,她太了解自己的夫君了。于是,忍着泪水,轻声说道: “早些回来。妾身等着您。” 望着阿季离开,王诩这才松了口气。曹邑宰表情复杂的笑道: “少司马与夫人感情甚犊,羡煞卑下了。” 王诩觉得好笑。他那表情分明就是在同情,哪儿来的羡慕之意。 不久后,两人来到了议事厅。王诩一改以往老好人的形象,板着脸环视诸人说道: “卫诩是晚辈,论军中资历、见识皆不如诸位。所以兵事一直是由大司马代劳,卫诩则掌管戚城政务。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道理,卫诩还是懂的。此战能胜,全赖厉师帅统兵有方,临危不惧。此后,戚城兵事暂由厉师帅接管。诸位可有异议?” 一众人听得雨里雾里。大概的意思他们是懂的。于是,便小声议论起来。此时,厉师帅抱拳说道: “卑下岂敢贪功?若非少司马以火攻克敌,戚城早已被晋人攻破,我等如今已是死人。请少司马收回成命。” 议事厅内的嘈杂声越发的大了,令得王诩有些恼怒。 选才任能本就是他这戚城最高的长官来决定,轮不到这帮武夫指手画脚,况且厉师帅的才能有目共睹。他询问诸人的意见,不过是想试探主和派的立场到底坚定与否。 见无人敢跳出来找茬,王诩大抵也知晓了主和派的想法。他厉声道: “好!好一句,我等如今已是死人。” 嘈杂声戛然而止。诸人面面相觑,不明这少年陡然拔高音量,说出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只见王诩望向厉师帅,怒声问道: “主帅于军中遭遇不测身死,按我卫国军律该...如何处置?” 此言一出,议事厅内的所有人皆跪俯于地。他们这才恍然,少司马是在秋后算账。厉师帅惶恐的回道: “大帅不测身死或俘,自将军以下三级皆斩。” 王诩点了点头,表情严肃,郑重的问道: “也就是说,我卫诩与诸位师帅、旅帅皆应受斩刑。对吗?” 曹邑宰庆幸自己是文官,在一旁刚抹了把汗,闻言急忙说道: “北戍军将军之职历来虽由少司马暂代,但少司马未曾掌兵,怎可受刑?” 厉师帅道: “正是!按军律应斩首卒长以上军官。” 王诩扫视了诸人一眼,堂下之人无不是瑟瑟发抖。这种事若发生在士族家中,那所有的奴隶与家臣都会因保护家主不利而去陪葬。 “那我倒要问问了,尔等有何颜面还活着?” 诸人不发一语,议事厅内静的吓人。 王诩的指责十分犀利,直接触及他们的忠诚。对上不忠致使姬章身死,自然也是对大公子的不忠。 “不把晋人打退,不把戚城守住。没有这样的功劳,即便是活着见到了大公子,会得到他的原谅吗?” 主和派的退路完全被王诩堵死了。所有的借口在忠诚面前都是畏战的托词。言外之意,即便诸人活着离开了戚城,大公子亦不会收留他们。想升官发财更是痴人说梦。 厉师帅热血沸腾,大声说道: “我等誓死守卫戚城以赎失职之罪。” 王诩深谙驭下之道。他明白豫让是绝不会放他活着离开戚城的。如果不能统一与坚定诸人的抗战决心。一旦主和派站了上峰,消极怠战的情绪蔓延,他或许会在梦中被人绑了送去晋军大营。 一场争论不休的军事会议就在少年随意的几句话后,立时结束了。诸人对王诩的敬畏之心发自肺腑,再无先前的轻视之感。只觉这位看似和善的少年较之奉行铁腕政策的大司马更为可怕。 待到诸人散去,王诩将厉师帅与曹邑宰留了下来,这才表明心迹。 “卫诩这么做,也是有苦衷的。请二位见谅。若事不可为,我会想办法突围带大伙活着离开戚城。既然我已言明,还望曹邑宰、厉师帅与卫诩同心协力,度过危机。” 王诩刻意冲着曹邑宰先行拱手施礼。曹邑宰人精一般的人物,岂会不知他的用意,连忙表起决心。 “少司马放心。厉师帅主理兵事乃是众望所归。卑下定会不遗余力的协助厉师帅,不负少司马重托。” 王诩简单的与两人说了几句便让厉师帅先行离去。随后,议事厅内只剩下他与曹邑宰两人。王诩轻叹口气,声音低沉的说道: “有件事想拜托曹邑宰去办?” “少司马尽管吩咐,卑下莫敢不从。” 王诩盯着对方的眼睛,片刻后,吐出了两个字。 “议和。” 曹邑宰顿时满脸惊色。先是奇怪这人怎么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旋即,觉得事有蹊跷,以王诩的手段绝非这么单纯,不禁心头升起一丝不祥的感觉。 王诩在曹邑宰的耳边小声低语着。对方听得直冒冷汗。 如果说曹邑宰先前只是认为王诩是个伪善的人,那此刻少年说的话又刷新了他的认知。对方简直就是个灭绝人性的魔鬼。 “这事情只能你来办。拜托了。” 曹邑宰全身颤抖着,回道: “少司马!若走漏了消息,卑下恐怕是死无葬身之地呀。” 王诩拍了拍曹邑宰的肩膀,阴沉的笑道: “许多事情只有你知我知。比如青丝坊...卫诩相信曹邑宰的为人,你是不会指使人来行刺在下的...对吗?” 曹邑宰瞪大眼睛,连连点头。他能感受到深深的寒意。 王诩遇刺的事情,他本想找个机会解释清楚。奈何对方先说出了口,这话语的意思明显是在试探并且还下了定论。他心中叫苦,若是不去做便是默认了心里有鬼。 事到如今,曹邑宰也没了退路。他收敛了心神,正色道: “少司马放心。卑下一定办好此事。” 晋军东营,破晓十分,豫让静静的站在自己的营帐内。帐中陈设简单与其他将帅一榻一案的居所一般无二。唯一的不同是营帐的正中位置放着一口乌亮的漆器棺材。 胖子、矮子、越琴、小桃四人站在豫让身侧,帐中安静了许久,豫让一只手在那棺材板上轻轻的摸了摸。光滑的板面上留下了淡淡的手掌纹路。豫让深吸了口气,冲着小桃淡淡的说道: “她是我妹妹...是我没有照顾好她。从跟着我开始,她便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到处漂泊。回忆起来,也就是在老家的三年,她才不那么孤苦。如今亲人都不在了,把她带回故土安葬,或许算是有个家了吧。” 小桃眼睛红肿,似乎是哭了许久。她不知道越姜其实是豫让的妹妹。少女哽咽道: “门主。姐姐说...要去晋国成婚,她想在那里继续生活。” 豫让将越姜的尸身带出来的时候,女子死死的抱着一名面部皮肉绽开的焦黑男子。豫让思索了片刻,叹道: “待大军破城后,我会将那人的尸身夺回...送去晋国。” 小桃没想到,豫让竟猜到了卫申的存在。她急着解释道: “门主!姐姐喜欢的人...一直都是...” 不等女子把话说完,豫让对着她躬身一礼。 “拜托小桃姑娘先行将舍妹带回晋国,我会命人护送姑娘。到了晋国,拙荆会好好安顿姑娘的。” 小桃点了点头。豫让随即命帐外的甲士抬走了棺椁。少女似乎还有话说,没有一同随甲士离去。不久后,马车准备好了,有士卒前来请少女启程。小桃仍旧是欲言又止的模样。 她很想挑明越姜的心意,毕竟女子已经死了,至于兄妹间这奇异的关系似乎已不再是人伦感情间的羁绊了。可豫让一直背着身,昂着头,小桃根本没有机会开口。帐内其余的三人更是静悄悄的。他们有意无意的偷瞄少女一眼。小桃唯恐心里的话会有损豫让的名声,于是,望着豫让的背影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营帐。 少女走后,矮子重重的一跺脚,怒道: “丫头的仇一定要报。不扒了卫诩那杂碎的皮,老子咽不下这口气。” 豫让回过身来,对着矮子兄弟与越琴深施一礼。 “此事因我而起,你们早已脱离了忍门就不要再搅入这是非之中了。大恩不言谢,受豫让一拜。” 矮子作为昔日坎殿中的智囊,岂会不知豫让的顾虑? 他将腰杆挺得笔直。兴许是觉得这么说话会比较有气势,又或是觉得豫让弯下腰都比他高,男人的尊严岂能在自己的老婆面前受损?于是,训斥道: “老子死都不怕,还怕叛国吗?” 此时的越国可谓是只手遮天的诸侯霸主,忍门的力量仍不可小觑。矮子踮起脚,托起豫让的手,道: “豫让!你若当我还是兄弟,就不要婆婆妈妈的。昔日,我等万般艰难也未舍弃一人。如今丫头死得这般凄惨,若不为她讨个公道。我这做哥哥的,心里难安。” 第131章 攻心2 越琴抹了抹眼泪,与矮子一同将豫让扶起。 “越琴与夫君能有今日,全赖让大哥昔日不弃。” 女子似是回忆起了往事。话音稍有停顿。旋即,她目光坚定的看了看自己的夫君。 “夫君说的对,越琴也视姜儿如亲妹。她此次蒙难,我这做姐姐的若不为她报仇,讨回公道,便是有负让大哥与姜儿姐姐昔日成全之恩。” 胖子见三人的手交叠在一起,他们一会儿躬身,一会流泪,好像很有意思。于是,也过来凑起了热闹。 “我也要玩。” 胖子的心智只有五岁。这不合时宜的话语倒也没有改变诸人此刻悲伤的情绪。片刻后,见没人理他,心急的胖子可怜巴巴的看向矮子求助。 “我要玩。” 矮子斜着眼,一副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的嫌弃表情。 “别闹。” 胖子玩心一起,哪儿还肯听矮子的话。于是,他托起矮子娇小的身躯,一同去扶豫让。巨手一挥,还在躬身执拗不起的豫让一个踉跄,脚跟顿时离地,身子悬空。险些向后翻倒过去。 见到豫让这武学高手,竟也会如此失态。越琴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随后,胖子也开心的憨笑连连。矮子黑着张脸,嘴角不住的抽搐。心中暗骂这两个家伙不分事宜。哪儿有人在别人家中办丧事时嬉闹大笑的? 虽说近二十年未见,但豫让在越国的事情,矮子也是略有耳闻。对方凭借坚韧的心性,一刀一剑的砍杀,在血雨腥风中将自身的武艺锤炼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最终,他登上了门主之位,成为越国公室背后,最恐怖的力量。 想来,豫让若非对他三人毫无防备,又岂会被胖子一抬手便掀飞出去? 矮子满心的歉意,目光投向豫让之时,大有心疼与无奈之感。谁料豫让也跟着笑了起来。他的心结似乎已了。 他们商榷了一番复仇的计划,豫让便带着矮子一同去了智疾的帅帐。二人行至中军大帐外,天已经大亮,营地内弥漫着饭食的香味。一些低级的军官正领着手下的士卒自校场返回驻地。 一队队的士兵满头大汗的自二人身侧穿过。一路之上,矮子都被人以奇异的目光打量着。他十分不爽又不愿豫让抱着他走路,于是,快步走在了豫让的身前。豫让有意放慢了步伐,跟在其身后,颇像是哪家少爷的跟班。 行至帅帐外,矮子大声说道: “豫让!这就是你们智氏的兵?一个个呆头呆脑的,难怪连个小小的戚城也攻不下来。我倒还真想见识一下,那智疾老头是怎么带兵的?” 矮子心思缜密且聪慧过人,豫让亦是自愧不如。然而,这般不留情面的指桑骂槐就连他也觉得有些难堪。 很快帅帐内便传出了话音,声音中气十足。 “何人在外喧哗?” 豫让望着回过身对他眨眼的矮子,无奈的叹了口气。帐外的侍卫赶忙拉开帐帘,请二人进入。 一入帐便见一名虎目圆睁的军官迎面走来,三人差点撞在了一起。军官一脸惊愕的望着豫让的脸,随后微微的皱起眉来。 这时,一个奇怪的声音自下方传来。 “傻大个!让开!” 那声音有些耳熟,听上去像是个宦官,尖锐中却带着些许的傲慢。军官低头一看,说话之人竟是个侏儒。本打算取笑对方,不想那人竟站在豫让的身前,他连忙向后退了几步,拱手道; “让先生!” 矮子冷哼了一声,偏过头大摇大摆的走入帐中。豫让摆了摆手,便也跟了上去。 端坐在帅案的智疾见豫让到来,赶忙站起身朝豫让与矮子走来。 方才矮子在帐外说的话,他也是听到了。顾及此人乃是豫让的挚友,加之昨日又救了豫让,智疾立刻笑脸相迎,道: “壮士!快快入座。” 智疾冲着客位的上座一摆手,端坐在那里的两位将军立刻起身。随即,帅帐内的诸人都起身向后挪了一个位置。坐在末席的公输木瞬间尴尬了,他顿时没了位置,只能站着议事。 矮子傲慢的一拱手,脚步也不停,说道: “疾帅客气了。在下独孤智,与豫让一般乃是无家国之人。” 豫让干笑着朝智疾作揖。他分明记得矮子没有姓氏更没有名字。这般胡诌也就罢了,还自称单身并且是个叛国之人。不知越琴听到此话后,作何感想? 待到诸人回到席位坐好。正巧到了用早饭的时间,十几名侍卫端着饭食进入帐中,在诸人的几案前摆放好便退出帐外。 智疾忧心战事,没有胃口。于是,冲着矮子又是一拱手,问道: “不知智壮士可有破敌良策?” 矮子挖了一勺白米饭刚放入口中咀嚼,见智疾问话,面色不悦的看着对方。智疾抬手比了个请的姿势,干笑道: “请恕老夫待客不周。” 旋即,他脸色一沉望向正站在末席边没有饭吃的公输木。 “倘若再以土攻之法攻破城南,你有几成把握。” 对于一位新晋级贵族的匠人而言,公输木十分看重自己在智氏客卿的位子。他擦了擦额前的汗水,颤声回道: “大帅若能征得两万民夫,小人有五成把握。” 智疾沉默了片刻,显然五成的胜算与大批人力的投入,他既不满意同样也办不到。 智疾猛地一拍桌案,盛放饭食的器皿震得叮当作响。帅帐之中,除了矮子吃得津津有味,无人敢动碗筷。 智疾对此次攻城的结果颇为不满。智氏不但损失了大批的精锐,还折损了一员猛将。智错的伤势恐怕需要半年才可复原,加之豫让险些丧命,如若攻不下戚城他难以向宗主交待。 老将厉声道: “再议!” 这时,坐在矮子身侧的一位将军起身说道: “末将以为,不如掘开会盟台,下方暗道仍在,继续向城东两侧挖掘,但凡有一侧城墙塌陷卫人的瓮城便无法勾连。我军再次攻城,必能取胜。” 反对声响起。 “如此大费周章且卫人已有提防,恐难奏效。” 公输木原本也打算开口否决。毕竟,将会盟台的废墟清理后再挖开是件大工程,不亚于重新修筑一座会盟台。此时,见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他暗自喘了口气。自己这身份低微的工匠不用开口便也不用得罪人了。 帐内吵吵了半天,终于有人提出个行之有效的意见。 “卑下愚见。我军若以土攻之策破城,卫人必以火攻御之。战损严重,万不可取。眼下卫人若想将瓮城筑起,少说仍需四五日之久。我军可抓些卫境之民,编入行伍令其为主力,攻打城东。一来可拖延卫人筑城,二来可耗尽其火油。油尽之时,卫人何足惧哉?” 诸人大加赞赏后,不约而同的朝着智疾抱拳道: “末将附议...” “卑下附议...” 显然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卫国黄河以北有几十万晋卫两国的灾民。抓起来给口饭吃便能组成一支庞大的奴隶军投入战场。用此法完全可以耗死戚城内的守军且智氏不用付出太大的伤亡。 帅帐内顿时安静下来。诸人将目光投向智疾,渴望老人拍板做出决定。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只听“吸溜”一声,诸人不禁疑惑的四处张望。 心想,谁这般不雅? 刚看到坐在客座首位的小侏儒正在喝汤时,诸人露出不屑与鄙视的目光。 矮子拿着木勺在汤碗里搅了搅,沉淀在碗底的黄色硬块稍稍融化开后,他又喝了一口。随后砸吧着嘴,叹道: “啧啧!哎!肉都拿去烧了,真是浪费。” 春秋时期,军队的饭食有着严格的等级标准。军官吃白米且汤内会有调料块用来佐味。这些调料块是以高汤熬制后晾晒成块的。食用的时候,倒入热水便会自行化开。其作用是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贵族也能吃上些荤腥保持体力。毕竟,这时军队的主要战力是靠着士族子弟为来维持的。而普通士卒则吃糙粮,用醋布、盐布浸水佐味。 矮子的抱怨显然是在暗指智疾将几百口肥猪拿去攻城,烧得尸骨无存。而他作为宾客却喝着没有肉的野菜汤,委实可怜。 所有人都听得明白。一众五大三粗的军官眼中好似冒着火一般瞪向矮子。只见对方将手中的汤碗极为嫌弃的放下,而后撩起小巧的衣袖在嘴巴上抹了抹,叹道: “哎!我就想不通了,国都亡了,为何还要守城呢?” 帐中一片冷笑之声。诸人或许是觉得此人乃一无赖,分明就是来蹭饭的,什么都不懂还装腔作势的乱发感慨。 原本还羞怒交加的智疾在听到矮子的这句话后,目光陡然一亮。他确信能驾驭巨人且在豫让面前倨傲的矮子必然有着过人的本事。 智疾谦卑的再次拱手: “智子可有良策?还请不吝赐教。” 说着他微微颔首。帐中之人无不噤如寒蝉,望向那不懂礼数的侏儒。矮子朝着智疾点了点头,而后扫视了四周一眼。智疾忙一挥手,道: “尔等退下。” 诸人饭也没吃便被赶出帐外,不免心头窝火,于是小声骂着矮子乖乖的退了出去。随后,矮子的笑声传出,令得他们浑身不舒服。 “呵呵,我就喜欢和聪明人说话。” 豫让淡淡的摇了摇头,也不顾及场合便开始吃饭了。 矮子的谋略与他那教条式的忍门行事准则大有不同。豫让是经验累积的智慧,而矮子则是举一反三,掌控全局的智者。 “疾帅可抽调北营两师人马大张旗鼓的向西南进发。到达卫人的腹地便放出谣言,卫国已亡。如今朝歌被围,晋军南下攻掠自不会有人怀疑此事真伪。五六日后,大军带着财货与奴隶归来。你猜戚城中的卫人看到后,会怎么想?” 智疾惊呼一声,拍案叫绝: “克敌攻心。妙!妙啊!” 矮子接着说道: “当然,疾帅若能带回些卫人的士卒那就更像了。让这帮人在营寨外日日劳作,唱唱卫人的歌谣,不出三日戚城必然大乱。国都亡了,他们守城还有意义吗?” 智疾喜上眉梢。如此一来,借了赵鞅的光把戚城拿下,可谓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委实大快人心。 他可以想象宗主在君上面前会如何折辱赵氏。譬如,全赖赵简子先前棐林大胜,我智氏不过照猫画虎云云。赵鞅不气得半死才怪。若真能以此取胜,无异于证明了智疾比赵鞅更胜一筹。 二人相谈甚欢,直到豫让用完早食。智疾这才依依不舍的送矮子与豫让走出了帅帐。与智疾分别过后,矮子还是如之前那般大摇大摆的走在豫让的身前。对于矮子提出的计策,豫让从未质疑。 他相信矮子的能力,虽说彼此二十年未见,但曾经的过往,经历的生死。那是以命相拖才可建立的信赖关系。 看着矮子悠然自得的模样,豫让宽心了不少,走上前去与之并行,笑着问道: “何时有了独孤的姓氏?为何我从未听你提起?” 矮子不知从哪儿里找了个竹签,一边剔牙一边撇着嘴回道: “我与胖子自幼便被人收养。当然是跟着主家姓了。” 豫让挠了挠头,眯起眼睛看向矮子。 显然他是不信。越国的贵族中哪儿有这么奇葩的姓氏。 矮子将手中的竹签随手一弹,懒洋洋的伸了伸手,径自走在前面。仿佛他说的一切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理由。 不久后,二人回到了营帐。豫让仍旧心存疑虑,便将此事说与越琴听。越琴知晓后,笑得花枝乱颤,解释道: “呵呵...他呀!诓你的。独孤氏相传乃是盘古后人的姓氏。盘古身负神力,胖子若以独孤为姓便无人胆敢嘲笑了。加之他二人自幼孤苦,便也觉得这姓氏比较贴切。” 豫让立时恍然,问道: “那为何取名为智?” 越琴捂着嘴,没忍住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矮子瞪了女子一眼,威胁道: “你若敢告诉他,信不信老子休了你?” 第132章 攻心3 矮子恶狠狠的瞪了越琴一眼。估计是担心女子会说出实情,他伸出手,急忙走了过去,试图捂住妻子的嘴巴。 越琴如谈论家常一般与豫让对坐一案,闻丈夫厉声威胁,她收敛了笑意顺手将气鼓鼓向她走来的矮子搂入怀中。随后,宠溺的捧起对方的小脸,在其脸颊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独孤大人!妾身真的很想说呢。” 撒娇的声音,听得豫让满身鸡皮疙瘩。数十年未见,越琴依旧是把矮子吃的牢牢。矮子还是跟年轻的时候一样,越琴一旦与他接触,他那羞涩内敛的性子便显露无疑。 他痴傻了半天,而后涨红着脸,小声骂道: “不知羞耻!” 看得出,他分明就很吃这一套。越琴也没少在他身上使用。可能是在兄弟面前抹不开面子,所以才如此没底气的表明一下自己的立场——他不是那种见色忘友的家伙。 豫让撇着嘴角,笑容难看至极。显然他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作为碍眼的存在,他既不相信,又甚是尴尬。 矮子拨开越琴的手,握了握拳。随后,将拳头贴在嘴边,无奈的干咳了声。 “咳...说吧...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背身之际,回应了豫让那好奇的眼神。越琴忍俊不禁的再次笑出声来。 “呵呵...” 那魔性的笑声一发不可收拾。守在帐外的侍卫好奇的向里面张望。目光中满是忧心之色。 晋军首战受挫,死得都是智氏的子弟,士气正处于低迷阶段。三人身处智氏的军营之中,越琴不分时宜的开怀大笑,明摆着招人厌恶与嫉恨。 豫让很想出言劝阻,但他更想知道对方的笑点在哪儿里?待到女子好不容易止住了笑意,豫让这才舒了口气,聆听女子接下来的解释: “夫君实乃饱学之人。外人多以子相称,而他...” 说到这里,越琴没忍住又是笑了出来。 “...噗嗤...呵呵...他本来...就叫...呵呵...” 矮子听得无奈,摇了摇头,摊开手道: “矮子。” 他的接话像是再次戳中了女子的笑点。越琴继续咯咯娇笑,一副前仰后合的夸张模样,全然不顾及形象。 后知后觉的豫让这才反应过来。他眨了眨眼,陪笑道: “呵呵...原来如此...” 矮子本就没有姓氏,过去跟着家主姓,也是无奈之举。脱离了主家重获自由后,自改姓氏也是无可厚非的。 至于这名字上的梗,似乎是无法激发豫让的笑点。他只得以干笑回应。不久后,越琴再次将笑意憋了回去。 “让大哥不懂。他呀!别看过去在忍门内不争不抢,与所有人的私交都还不错。其实,都是装的。他...可是早有预谋...” 轻柔的语气听不出一丝不满。很像是妇人间关于育儿之道的交流。无论怎么说自家的孩子,实际上是在明贬暗褒。 矮子见自家夫人要揭他老底,与其在这里被豫让笑话,倒不如耳不听为清。他挣脱越琴哄小孩式的纠缠向大帐外走去。 “像他这般恃才傲物之人岂会耐得住寂寞,平淡的度过一生?不与人逞一逞口舌,他也心中憋屈,几日都不会给人好脸色看。” 女子的絮叨充满了暖心的回忆。豫让看得出,这些年来他们过得很幸福。 “琴儿与夫君若真是不问世事,隐居山林,又岂知让大哥的近况?” 一言点醒梦中人。豫让叛离越国乃是绝密,若非在诸国的高层有着广博的人脉关系,是不可能知晓他的下落。消息走漏,最大的可能性是源自忍门。 豫让不禁问道: “这么说,你二人从未离开过越地。一直以来,都在国中某个城邑内隐姓埋名?” “算是,也不是。” 这模棱两可的回答,令得豫让有些费解。越琴继续解释: “自越国二次伐吴,吴王自刎后,夫君便带着琴儿与胖子在太湖旁依水而居。让大哥知道的,能泛舟湖上一直是琴儿的心愿。” 豫让震惊不已。 “什么?你们一直在湖城外?” “并非湖城,是...姑苏。” 难怪越琴会说,算是,也不是。 吴王夫差死后,越国对吴国的吞并战一连打了三年。越人虽勇,但国小民寡难以稳固统治。蚕食吴国之际又被眼馋的邻居楚国也占了些便宜。真正将吴国完全归入版图,足足用了十年的时间。所以,越人习惯将过去被吴国侵占的领土与西南扩张的烟瘴之地成为越国。 豫让惊愕之色更甚。按时间计算,第一次伐吴取胜后,豫让便与他们分道扬镳。越琴与矮子兄弟应是在五年后回到了太湖边。以他们的身形特点,竟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避开忍门耳目。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不等豫让追问,越琴微微的颔首。随后,女子显露出一丝凄婉之色。 “忍门死士除了杀人便没有什么谋生的手艺了。归隐山林,寄情于山水之间固然美妙。然而,生活便是衣食冷暖,谁都无法逃避。” 或许靠山吃山,越琴可以存活,但矮子与胖子是断然活不下去的。脱离了社会,他们的智慧与力量在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中会被无限的缩小,显得毫无意义。兴许一场大雪、一条毒蛇便能夺取他们的性命。 “山中的生活清苦不堪。仅是一年,就过不下去了。有时,也想过重操旧业,但既已脱离忍门,若再取人性命,不免让昔日故人为难。” 话到此处,越琴意味深长的看了豫让一眼。昔日故人显然就是豫让这位后起新秀,第二代忍门门主了。 豫让心头一酸,沉声问道: “为何不告诉我?” 他万万没想到越琴与矮子在离开忍门后,日子竟会如此的窘迫。 越琴展颜一笑,看向矮子。此时,矮子已在帐帘旁驻足,正与一名值守的侍卫有一句没一句的问话。一瓣橘子大小的小耳朵,贼兮兮的微微抽动。耳廓的方向始终对着越琴。 越琴笑了。笑容甜美至极。 “以夫君的才智,又怎会让琴儿受苦?夫君早已看清时局。料定文种大夫会遭越王忌惮。毕竟,蒸粮灭国之计过于歹毒。此事早晚会在诸国传扬开来,那时越王名声受损必会除掉文种大夫以全霸业。门主以西施为名,功成身退。表面上是不顾大局,背弃君臣之谊,然实则是明智之举。之后,夫君便去了楚国。” 豫让面色剧变,急道: “你们投靠了门主?” 瞳孔陡然放缩。他试图捕捉眼前女子脸上的每一处表情。越琴点了点头。 “嗯。” 随后,似是不确认的又摇了摇头。豫让显得格外紧张。这时,矮子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们下去吧。” 帐外的侍卫迷惑的看了看豫让。见他没有应声,于是,冲着矮子拱手: “先生若有什么吩咐,尽管知会小人。” “知道了。” 随后,两名侍卫呆头呆脑的退出帐外,在距离营帐十多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目光始终打量着营帐内的三人。矮子撇了撇嘴,道: “你的事情,我都知道。包括...他没死。” 豫让惊心不已,努力的压抑着凌乱的心绪。他佯装镇定的,偏过头试探道: “他是谁?” 矮子正色以对,右手握拳拍在左胸。这是老一代越人的军礼,如今的年轻人都已习惯了抱拳行礼。豫让微眯着眼睛,父亲的音容时隐时现。他佯装出疑惑的表情,等待对方的解释。 “此次来卫地寻你,便是他的意思。他想证实一件事。” “什么事?” “谁是主谋。” 二人继续打着哑谜。豫让顺着矮子的话继续发问: “你觉得会是谁?” 气氛变得十分严肃。矮子来回踱了两步,沉思道: “越国...太明显。楚国...太不智。” “你的意思是?” 矮子望向豫让,斩钉截铁道: “宋国。” “理由?” “他们要的是钱。宋国图的是陶邑。” 说出了陶邑,两人已是心知肚明。豫让越发的看不懂矮子了。他私放范蠡的事情,只有天知地知,除非是范蠡亲口说出。 回想起越琴方才的话,豫让已经相信了六分。如果矮子与范蠡没有太多的交集,那么姑苏城外隐居十数年是决计逃不过忍门的眼线。很明显范蠡这老狐狸在卸任离越之前,就在忍门中埋下了一步暗棋。而这隐匿之人或许就是昔日忍门四方殿的中流砥柱,那四名佰长。 越国精心策划的刺杀行动皆由他们制定,然后再由他们将消息走漏给范蠡。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可怜豫让蒙在鼓里,为了证明对王室的忠诚竟还亲自带队执行刺杀任务。范蠡明明知道,可为何有意中招?豫让不禁陷入苦思。 “世人皆知陶朱公经商有道,富甲天下。经此一事,他即便还活着,也等同于死了。” 矮子的话又一次点醒了豫让。无论是哪儿方势力,只要染指了范蠡的财富,有意侵吞都不会希望他活着。这么看来,宋国才是这次刺杀事件的既得利益者,最大的赢家。 “说吧。让我做什么?只要不违背信义,不牵累智氏,豫让遵从门主差遣。” 他还是改不了对范蠡的称呼。毕竟,昔日小小的什长能接替忍门门主之位,除了凭借自身的努力,范蠡的提携之恩亦是不可或缺的。当然,豫家满门被灭也与范蠡或多或少有些关系。 “你无需插手。幕后之人会自己跳出来的。” “何意?” 矮子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容,似乎在说万事皆在掌控之中。 “静观其变。” 柔和的晨光射入营帐。矮小的身形在地面上投出长长的影子。豫让收回看向矮子的目光,轻叹了口气,冲越琴说道: “哎!你们才是这世上真正活过的人。” 越琴微笑颔首,贝齿微张。似乎想说些什么来安慰豫让,却听矮子沉闷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心中不是悔恨就是仇怨,自然过得不真实。” 一语成谶。前半生他活在对越姜的歉疚之中,后半生又毫无悬念的走上了复仇的道路。 豫让抚了抚衣袍,轻身向矮子走去。矮子还是那副背着手,高深莫测的模样。 “他亲口说过...亏欠于你。无论你想要什么,亦或是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他都会答应。他的能耐...你是知道的。” 来到帐门口,豫让自怀中掏出那块碎成两半的玉佩。柔和的光线投射在他的掌心。玉石散发的温热在那晨光的牵引下如同有了生命一般,扑通,扑通的跳动着... 多年来的压抑与愧疚,随着越姜的离去,豫让的内心仿佛有了一丝如释重负的感觉。 或许在他此后的睡梦中,再也看不到小女孩母亲死前的笑容了。而女孩与他的过往将铭刻于心,挥之不去,直至豫让死亡。 豫让站在矮子身旁一直不说话。二人就像两个老头子懒懒的晒着太阳,就差下盘棋来打发一下时间。矮子假装世外高人,委实辛苦。不多会儿,便垮下了肩膀,原形毕露。背在身后的小手则环于胸前,一副懒散与不正经的样子。 “喂!你倒是回句话呀。他很有钱。你绝对想象不到,宋国拿走的只是九牛一毛。” 豫让突然开口问道: “若是回到过去,你还会选择花掉所有的积蓄去乘一次船吗?” “当然会。必须会。” 矮子回答的相当果决,余光不时偷瞄着越琴。 有这句话就足够了。他无需去怀疑与猜忌对方。他们的初心本就一致。豫让遥望冉冉升起的红日,露出腼腆的笑容。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首熟悉的歌谣承载了太多美好的回忆,是他们逆境求存,同甘共苦,缘起缘灭的见证。 豫让流着泪,轻轻的哼唱着。矮子红着眼睛也跟着唱了起来。 随后,悠扬的琴声寄托着对往事无边的思绪回荡在军营中。毫不协调的铿锵唱法如同不愿被命运枷锁束缚的人们向现实发出的呐喊。人性善恶?人生真实与否?无数智者苦苦求索,却始终逃不出命运的安排。 第133章 攻心4 戚城少司马府的偏厅内,用过早食的王诩轻轻的放下碗筷。他仍未脱下那件染血的甲衣,满脸的胡茬显得格外邋遢。 “我对不起你...没有保护好大司马...要怪就怪我。” 少年低哑的声音显得分外苍白。阿季坐在姬元的身侧正夹起一小块熟肉放入女孩的碗中。女孩低着头咀嚼着,泪珠滚滚而下。 姬章的死给她带来了不小的打击。往日豪迈的老人家见了这小丫头都要捂着胡子到处躲藏。他对这侄女的宠爱甚至超过了对其子嗣。姬元虽是古灵精怪,但也明白叔父的宠溺与关怀源于对母亲之死的愧疚。 姬元呜咽了片刻,抬起头冲着王诩摆出个难看的笑容。 “元儿不怪诩大哥。打仗哪儿有...不死人的?城中到处都在办丧事,叔父他...” 女孩没有勇气将后面的话说出口,随后又轻轻的啜泣出声。 以往,她一直都在姬章的羽翼下肆意胡为,渴望得到老人更多的关爱。如今,寻不到老人的尸骨,是被埋在那废墟之下?还是已经被大火烧得尸骨无存?没有答案,更没有人会为了女孩去寻求答案。 姬元努力压抑的哭声在沉寂的偏厅内显得异常突兀。阿季掏出丝帕给姬元擦了擦嘴巴,而后将女孩轻轻地拥入怀中。 她早已将对方视如亲妹。无论两人地位悬殊,贵贱与否,对亲情的渴望都是一致的。姬元的痛苦,阿季感同身受。泪水不禁顺着光洁的面颊坠落在女孩那已被剪短的发丝上。 “你还有姐姐。” 话音夹杂着心酸与同情。姬元伸出小手,环在阿季的腰上。身形被案几遮蔽,似乎是不想被王诩看到现在的模样。 哭声越发的嘶哑与无力。王诩只觉揪心的疼痛。他垂着头,看着米粥上渐渐消失的热气。姬章与卫戴的音容相貌不禁浮现于那木碗之中... 事情来的太突然了,直至此时他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或许是身处于求生的道路,每踏出一步,都没有选择。死亡带来的紧张与压迫感使得精神高度集中。在危机过后,身体的疲倦与精神的涣散让王诩有种如梦初醒的错觉。 或许是一场梦吧? 明明在不久前,才离开云梦来到了这里。卫戴在长街上与他分别。姬章开玩笑似的说要撮合他与姬兰的好事。 不久后,少年凝滞而空洞的目光有了些许的波动。是虚幻还是现实,王诩分不清楚。他闭上干涩的眼睛又猛然睁开,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直至听到阿季的呼唤。 “良人!您怎么啦?是累了吗?” 王诩这才终止了奇怪的行为。 此时,少女已经附身坐在他的身侧。王诩伸手抚了抚妻子的长发。一缕缕的细滑与淡淡的幽香是那样的真实。他有些失望的回道: “没事。什么时辰了?” “午时。” 王诩向偏厅的大门处望去。刺眼的阳光将青石铺就的地板照得如同明澈的水面。光晕一圈一圈的交织在一起。五彩缤纷的颜色模糊了少年记忆中庭院的景象。 突然阿季身侧缓缓探出个脑袋。那是早已止住哭泣的姬元。女孩身子软软的倚在阿季的身旁。如兔子般红红的眼睛望着王诩,小声劝道: “诩大哥已经两日没休息了。睡一会儿吧。” 王诩像是没有听到姬元的话,面露一丝陶醉的微笑。 “真美。云梦的春天也是这样。” 声音虚弱到了极点。阿季听得心疼,泣道: “良人!没事的。等一切结束了,我们就回去。” 自战事开启,王诩便在逆境中全力协调城中的各方资源。不知情的人或许会认为少年仅仅是将油料在恰当的时机运到了城头,并组织百姓修建了瓮城。仅此而已。 然而,在死亡的威胁下,临危不乱的统筹全局,并做出准确的判断。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奋力求生与时间赛跑。这随机应变,扭转乾坤的手段只有少年身旁亲近之人以及与之博弈的对手才会了解。 姬元知道,王诩涉险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姐姐。 “姐姐还在云梦等着我们...会回去的。” 心力憔悴的少年闭上了眼睛。脸上的微笑始终保持着。不一会儿,轻轻的鼾声自他口鼻处发出。坚硬的甲衣好似固定了他的身体。他太累了,就那样跪坐着,睡着了。 直至男子的呼吸与鼾声趋于平稳,姬元震惊的看着阿季抱起王诩蜷缩的双腿。随后,少年耷拉在女子的肩上像个麻包一般被背回了居室。 娇柔的少女背着满身是血的少年将军,这本该是给人凄婉、浪漫的感觉。可少女这般轻松便将男子扛上肩头,画风突变,竟有了些女妖怪逼婚的错觉。 姬元不禁打了个寒颤,赶忙跟了上去。当二人为王诩卸甲时,发现对方胸口处的一片甲叶已经凹陷。 犀牛皮十分坚硬,不易搓揉。因此在制甲时,匠人会将犀牛关节处凸起的一整片皮子分割并缝制,保持其凸起的弧度,作为战甲前胸的用料。 能将耐磨且坚硬的犀甲破坏到这种程度,显然是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力。倘若是受到戈矛等利器的攻击,甲叶万不会凹陷成这般模样。一般情况下,犀甲被刺穿时,会牵动一整片甲叶全部变形,或者挣断皮绳的束缚。 眼前这扁圆式的凹陷,着实奇怪。阿季不禁眉头紧蹙。她用拳头在那凹陷处比划了一下,随后,探出手指在里面摸了摸。 皮甲的表面为了防水打磨的光滑。阿季手指触及之处,隐隐感到些浅浅的凹陷。光洁的皮子表面已有裂痕。少女顿时花容失色。 那竟然是人力损坏的。她确信里面凹陷的形状是一排浅浅的脚指印。如此恐怖的力道或许只有卫戴那样有着举鼎之力的武人才能办得到吧? 阿季心生困惑。夫君究竟经历了什么?像卫戴这样的武学大师级高手竟然会被人砍下头颅与手臂,可见想要行刺王诩之人有着比肩孙武的恐怖实力。 “诩大哥受伤了?” 姬元的话打断了阿季的思绪。阿季紧张的解开了王诩的衣衫。胸前一片淤青。她轻轻的按了按伤处的肋骨,这才缓缓的松了口气。 “没事!不严重。” 阿季小心翼翼的将被子盖在少年的身上,随后拉着姬元退出了居室。二人来到一侧的偏厅坐在,阿季目光真切的看向姬元,郑重道: “姐姐知道,大司马惨遭不测,妹妹心里难过。但斯人已逝,战争仍未结束,如今福祸难料,妹妹要懂得放下,珍惜眼前活着的人。” “元儿知道。只是...一想起叔父...还埋在城东,就忍不住想哭。” 女孩再次哽咽出声,断断续续的回答,听得阿季心酸不已。 姬元的父君薨逝后,母亲就被小妾逼得自缢陪葬。为了避祸,兄长与姐姐便带着她回到了封邑。 戚城的生活很是无趣。当地的官员担心得罪国君,无人胆敢与他们兄妹结交。被孤立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还好此地是卫国的边城重镇又是贸易枢纽,赋税钱粮倒是不缺。他们本想过着富贵闲人的生活,碌碌无为的结束这一生。 谁知国君给了姬舟一个少司马的官职,又以养兵牧民为借口刻意刁难。自此富家翁的美梦也化为泡影,陷入了日渐落魄的窘境。为求生存,维护公室的颜面,姬舟与姬兰不得已投身商贾,到处奔波操劳,对妹妹姬元便也疏于管教了。 年幼的姬元每次惹祸,兄长与姐姐都会带着她登门道歉。有时,明明不是女孩的错却要为了避人口舌,远离朝堂的纷争不得不向士卿低头。久而久之,戚城的权贵再无人忌惮他们了。 直至姬章的出现,这卑躬屈膝的生活才得以改变。姬章告诉姬元,作为宗室的公子,她是君,士卿是臣。即便是做错了事,也无需去认,更无需忍气吞声的生活。 姬章乃是卫国的大司马,四朝的老臣,人望极高。老人不顾身份带着甲士将戚城内欺负过侄女的士卿家族挨个教训了一遍。事情发生以后,戚城的士卿联名弹劾姬章。老人以臣子不分尊卑,藐视诸侯为由,给他们扣了个对宗室不忠的罪名。 如此一闹,国君也被将了一军。不善待姬舟兄妹便是自毁长城,有意让大权旁落。换言之,那是对祖宗基业的不负责,对抗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姬费即便是再不满意,也不能助长此风。国君的生母倒是拎得清楚,立刻严惩了告状之人。 之后,女孩亲眼见证了叔父的霸道。那帮联名告知之人皆被禁军抄家灭族。姬元再一次找回了久违的安全感。慈祥、护短又爱胡闹的叔父重新诠释了女孩缺失的父爱。在她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暖暖的回忆。 阿季见女孩楚楚可怜的模样,鼻头一酸。双手握着姬元柔弱的肩膀,道: “姐姐明白。可是大司马遇害后,夫君又险些遇刺。戚城的军政若同时出了问题,后果将难以想象。” 姬元惊道: “姐姐是说晋人早就意图加害叔父与诩大哥了?难道他们一早就算计好了?” 女孩有些气愤,随即也不哭了。 显然她是没有细想,更没有将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晋人攻城,戚城军民伤亡过万,平均每一户人家都失去了一位亲人。女孩或许还单纯的以为,姬章的死是运气不好。 阿季点了点头,说道: “你也瞧见了夫君胸口的伤势。若姐姐猜得不错,夫君昨日让我们暂避城西,不得回府,定是又遇到了刺客。戴偏长极有可能是在遇刺时,身亡的。” 姬元听得一阵后怕,没有做声。 “我们身为女子,不能在战事上帮男人分忧,至少也不要成为他们的负累。元儿要答应姐姐,切莫在夫君面前啼哭,再乱他心神。” “元儿知道了。” 阿季抱了抱女孩,抚摸着她的脑袋: “元儿懂事了。” 二人似乎又重拾了当初偷入戚城时的勇气。随后,聊起眼下的时局,说到万一城破后的打算。阿季甚是紧张的看了看四周,在女孩的耳边小声耳语道: “妹妹可还记得城东那处逆旅?若是戚城真的守不住了。我们三人便躲在那密室之中,待晋人退去也可安全脱身。” 姬元吃惊的捂着小嘴。她知道阿季是个极有主见的人,可是在最糟糕的情况下,放弃一城军民的性命独自苟活。这是多么可怕的想法。 姬元心情复杂的问道: “诩大哥万一不同意呢?” 阿季看着女孩,眼皮微微的颤动。 “夫君不能死。我会把他带走。即便他一辈子埋怨我,他也不可以死。” 话音坚决。看得出,她不是在与姬元商量。即便是打晕绑走王诩,她都干得出来。 女人天生就是感性的动物。统一了思想后,阿季与姬元以她们的方式挡下了所有前来少司马府求见的官吏。二人还学着王诩那般说话,告知访客: “外事不决寻厉师帅,内事不断问曹邑宰。” 这俨然是将王诩这位戚城最高的执政长官变成了甩手掌柜。此时的王诩却是在呼呼大睡。这一睡便是两日,待到他醒来时,第一件事便是向阿季寻问当下的战局。 “外面怎么样了?晋人可有继续攻打城东?瓮城督建的如何?” 滔滔不绝的问题一连串的说了出来。 “良人放心。诸事皆已安排妥当。” 阿季看着王诩苍白的面容,拉了拉姬元,交代道: “元儿留下照顾夫君,我去准备饭食。” 女孩点头应诺,很有干劲的回道: “姐姐放心去吧。这里交给元儿。” 王诩很想知道他这贤惠的妻子是怎么安排的。然而,不等他追问,阿季便离开了居室。不久后,姬元的小脸凑了上来。王诩不解的看着女孩,眨了眨眼: “呃...怎么了?” 女孩凝视了他半晌,伸手在他额前摸了摸: “还好。” 王诩拨开对方的手,不悦道: “什么情况?我又没病。” 姬元嘻嘻一笑: “嘿嘿。还说没病?正常人会连睡两日?” 第134章 攻心5 “什么?我睡了两日?” “对呀!” 女孩转过身去,面露尴尬之色。 “诩大哥!元儿服侍您梳洗。” 话音细弱蚊蝇。王诩也没听清。看着女孩急急的退出居室,王诩将被子蒙在头上,解开了衣衫。 胸口的淤青已悉数散去,除了身体乏力以外,精神基本已恢复如常。他长长的吸了口气。胸口的疼痛感已然全无。 王诩很好奇,明明中了豫让一脚,被踢得吐血。这样的伤势,怎么可能两天便痊愈了?难不成自己有超能力?自愈能力极强? 他不禁摸了摸赤裸的胸口,继续想着。 还是没道理。割伤会迅速恢复,他早就知道。这只能说明皮肤的自愈能力强。可外伤与内伤明显不同。不然,寄宿的躯体为何会缺了根肋骨怎么也长不出来?中蛊毒的时候,在床上一躺便是数日。 他无法解释这诡异的身体。唯一能肯定的是他的血可以有效治疗一切烫伤与割伤。 “看来唐僧做不了了,以后还是改开美容院吧。” 王诩脑洞大开,自嘲之时,却听一声惨叫: “哎呀!” 随后,滋滋的声响不断的传来。 “没烫伤吧?” 原来是姬元不小心将火塘上烧得热水打翻了。 “啊!” 只是简单的询问,不想女孩又是一声大叫,随后连忙背身蹲下,双手捂住小脸。 难不成是把脸烫伤了? 王诩有些无语,很想抽自己的嘴巴。他可不想再自残身体来帮人恢复容貌了。 “你把衣服穿上。” 姬元怒声指责。王诩这才反应过来,看了看坦露的衣襟极是尴尬。 看来是他想多了。脑筋急转,瞧见女孩身旁的铜盆,他连忙转移话题道: “呵呵,不好意思。这些事让下人来做就好。” 姬元怯懦的看了看王诩,见对方裹得像个粽子。女孩露出调皮的笑容。随后,她吹着被烫伤的手指,回道: “自诩大哥被青丝坊设计刺杀后,姐姐便将府内的下人仔细排查,之后都遣去了外院。如今只有追随诩大哥自云梦而来的侍卫留在内宅值守。听用的下人,暂时由姐姐与我来充当。” 让老板的妹妹给自己当下人。对方还是个公主。王诩不禁咽了口口水,连忙起身,开始穿衣叠被。 “难为你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突然,叮呤咣啷,一通乱响。 先前架在火塘上的陶罐被姬元不小心打翻,已是将炭火浇灭了大半。此刻,听到王诩说要自己来。女孩一时紧张又将那火塘边的铜盆一脚踩翻。清水不仅打湿了她的衣裙,还顺着石板流向低矮的火塘,顺便将里面的炭火完全熄灭。 姬元急了,也没多想便拿起毛巾去擦地上的水。当意识到炭火已经熄灭,擦脸的毛巾又被弄脏了。她只得尴尬的看了看王诩。 这时,王诩穿着一身淡蓝的士人长袍,披散着头发走了过来。来到女孩身旁,他俯身捡起铜盆。姬元低下头,自责道: “元儿好笨。” 王诩拿过对方手中的毛巾,往铜盆里一丢: “怎么会呢?你可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 姬元嘟起小嘴,样子很委屈。 “诩大哥嘲笑元儿。” “我看上去很蠢吗?” 突然有此一问,姬元显得有些惊讶,于是眨了眨眼: “呃..不蠢。” 女孩犹豫的回答令得王诩备受打击。他无奈的笑笑: “呵呵。你我可是让孙武这老妖怪着过道的人,自然都不蠢了。” 说着,他端着铜盆向门口走去。 这般安慰人的方式,话又说得很有道理。姬元十分认同便追了上去。 “等等。” 穿过庭院,一直行至厨房一侧的水井旁,王诩打了桶水。兴许是睡得太久,口干舌燥,他舀了一瓢井水便狂饮起来。天气依旧微凉,井水冷冽。 “啊!舒服。” 他的精神似乎出奇的好,与先前判若两人。 喝完水,王诩将水瓢丢在一旁,挽起袖子,拎起木桶,向铜盘内注水。姬元站在一旁呆呆的看着。 “过去,我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可被困云梦山时,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懂。所以,我认为...人是否愚蠢,看得不是学识,而是思维。呃...就是眼光,能看得特别长远。” 王诩回忆着往事,心情轻松了许多。 “诩大哥什么都懂。很厉害。我和姐姐都这么认为。” 她口中的姐姐,似乎指的是远在荧泽的姬兰。 “是吗?” “嗯。” 看得出姬元的兴致不高。 “想家了吗?” 女孩点了点头,心中的顾虑还是说出了口: “卫国会赢吗?” “你不相信我?” 王诩冲着姬元笑了笑。女孩看着他却是没有回应。 谁都看得出,眼下基本已是死局。阿季那所谓保命的后路,也非万全之策。 不久后,姬元看着东边,淡淡的说道: “城东的大火,姐姐会看到的吧?万一,她来救我...可怎么办呢?” 原来她在担心姬兰会身陷险地。 “元儿懂事了。” 看着女孩那张苦瓜脸,王诩弯下身子,将脸没入铜盆之中。过了好一会儿,他还没有起身。姬元拍了拍他的后背: “喂!你要憋死自己吗?” 这时,铜盆内的水中冒出了几个泡泡。女孩有些意外,随后,又冒出一连串的泡泡,断断续续,很有规律。显然少年没有打算在洗脸时溺水而亡,但这幼稚的举动委实可笑。 片刻后,王诩猛地仰起头,长发飞舞,水珠四溅。两人面面相觑,不禁失笑出声。 “放心。我会告诉她的。” 这时,可还没有什么飞鸽传书。虽说驯养鸽子的人倒是有,但多半不是用来传递信息,而是拿来吃的。 戚城被围得水泄不通,如何将此处的消息传递出去?女孩甚是费解,不等再次发问,王诩已然钻入了厨房,闲散的话音随后传了出来。 “走!吃饭去。” 用过饭食,王诩带着阿季与姬元去了城南。三人在守将的陪同下登上了城楼。 放眼望去,晋军的营寨已经颇具规模。圆木筑起的围墙,四方四正。营寨犹如一张巨大的棋盘。土石夯筑的瞭望台有序的排列在营中各处,密密麻麻的勾勒出一条条泾渭分明的界线。而那一半的帐篷以及一半的木质房屋就如同棋盘之上的黑白子。 南门的守将向王诩解释道: “自三日前晋军退去,便闭寨不出,修筑营盘。卑下以为晋人是打算长期围困戚城。少司马请看。” 他指着晋军南营与东营的交接处,继续说道: “晋人在营寨之间,架设了据马,意在阻止我军突围。” 远处,交叉的据马足足设置了三道障碍。后方摆放着许多战车,沿着寨门整齐的排列。马匹被圈养在哪里,倒是看不到踪影。 王诩一只手有序的敲击着城垛上的砖块,疑惑的问道: “晋人何来如此之多的木料?莫非是将会盟台掘开了?” 吃过上次的亏。他对晋人欲盖弥彰的伎俩十分警觉。 “那倒没有。两日前,晋军北营调走了两师兵马。自卑下驻守的南门外经过。之后,便有大批的战俘在晋军的看押下搬运着木料陆续归来。” 听到西南方,阿季与姬元顿时心惊。那里不正是云梦的方向吗? 姬元焦虑不已,扯了扯王诩的衣袖。王诩回过身,小声说道: “别怕。你姐姐早已撤往荧泽。云梦的城池乃是诩大哥亲自督建,晋人绝不会轻易攻破。” 旋即,他又提醒道: “别忘了,还有孙武那老头坐镇。若真的城破,他一世英名尽毁。” 姬元吁了口气,点点头。 王诩回身对军官正色的说道: “传我军令,命城西与城南的守军,昼夜不停的清算敌军归来的人数。若人数有变,随时来报。” 在他看来,此时的牧邑仍在晋国叛军手中。若朝歌沦陷,晋人南下最大的目标便是牧邑。只有斩草除根才符合晋国震慑诸侯的政治目的。敌人犯不着放着大城邑不夺,而去拿两座小城野。这完全不符合逻辑。 如果这是晋军的计策,那只能通过计算其返回军队的人数来推测伤亡,从而判断外部的局势。 军官抱拳,躬身向后退出一步。 “诺。” 兴许是觉得王诩还有事情交待,他未敢立即离开,一直杵在那里。 王诩思索了片刻,冲着军官与一众随行侍卫摆了摆手。 “你们都下去吧。” 诸人有些忧虑的望了望城下晋营的方向。估计是担心晋军之中那爱扔石头的巨人伤了王诩。 “大人留心。我等先行告退。 待人散去,王诩行至一支旗杆附近。他抬头看着旗帜飘动的方向,不禁发起呆来。阿季与姬元不解的望着那面黑白色的翼龙旗,二人面面相觑。 想来,对方又是触景伤情了吧。她们不愿打扰,便默默的站在少年的身后。 许久后,王诩一手扶着城墙,另一只手扬起。衣袖在微风的吹拂下抖动起来。他淡淡的说了两个字。 “南风。” 二女眉头微皱。就在此时,王诩诡异的探出手,手心朝天,像是想接住些什么。阿季与姬元不禁抬头,望向天空。 晴空万里,一片湛蓝的颜色,甚至连朵云彩也没有。 姬元小声的嘀咕起来。 “诩大哥这是怎么啦?” “不知。” 二人又看向少年,只见他紧闭双眼,吐出舌头,表情极为享受。 这猥琐的模样,看得姬元眉头都快拧出水来了。 女孩心想: “他不会是在学土狗吐舌头吧?” 一旁的阿季似是明白了些什么,突然说道: “这几日,不会下雨。” 原来,王诩这一系列的奇怪动作,便是居住在云梦山时,阿季教他判断天气所使用的方法。 姬元颇为好奇,开始询问阿季的缘由。随后,阿季耐心的讲解,把观察鸟类与昆虫的变化以及如何感知空气湿度的方法又向女孩讲述了一番。姬元惊讶不已。 “真的吗?姐姐何以知晓?” “我自幼便生活在大山,看得久了,便知道了。” 两人的对话丝毫没有搅扰到一脸沉思的王诩。他那有些泛白的指尖不时敲击着旗杆。 “良人是在担心,晋人会趁着雨天攻城?” 雨天不易引火。箭矢的准度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卫军能守住城,完全是凭借这两项优势。眼下城东的瓮城尚未修筑完毕,天气的变化对守城至关重要。 王诩摇了摇头,说道: “我想知道,何时会刮起北风?风有多大?会持续多久?” 这倒是把阿季给问住了。她习惯大山里的气候,若是说起云梦山,少女铁定能给出答案,但戚城附近多为开阔的平原地区,风向的变化一时难以预测。 阿季想了会儿,回道: “良人不妨寻问下居住在城中的老者。或许他们知晓。” 显然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随后,按照阿季的提议,三人走访了几户长期居住在戚城的人家。然而,得到的答案皆是春季很少刮北风。即便起风也是偶尔在夜间,平日里则大多刮得是南风且风不大,能持续一整天。 听到这样的答案,王诩有些气馁。之后,他与阿季、姬元又去了城东,准备视察那里筑城的进展。 此时,已临近申时。按道理,附近的百姓家中已开始准备午饭。随处可见袅袅的炊烟,饭食的香气也会充斥着整条大街。可是,在主街上行了许久也看不到往日的景象。除了运送石料与木材的马车,便是背着竹篓往返于长街之上的民夫。 三人拦下了一队巡逻的士卒,上前询问情况。 “这位大哥!请问此处为何少有人烟?” 领队的伍长,瞧了瞧王诩的衣着以及腰间的佩剑,哀声回道: “哎!这里的人啊。死的死,逃的逃,基本都迁去城西了。如今谁还敢住在城东?” 伍长身后的一名士卒插嘴道: “小兄弟有所不知。这里也是见了鬼了,明明无人居住却夜夜有人啼哭。你们再闻闻这味道,哪儿里还是人住的地方?” 空气中弥漫着焦糊的气味,隐隐还能嗅得出一丝腐臭。王诩疑惑的看着那名士伍。 “啼哭?” 伍长瞪了那士卒一眼。 “多嘴。” 他似乎对王诩的身份有所怀疑。毕竟,从衣着与佩剑只能看得出对方是名士族子弟。没必要说得太多。 第135章 攻心6 姬元听得心里发毛,抱紧阿季的手臂,怯生生的问道: “姐姐!这里真的闹鬼吗?” “傻丫头!定是有人祭拜亡者,感伤而为之。岂会真的有鬼呢?” 伍长与那些士伍闻声后,立时警觉的握紧短戈。 “尔等是何人?” 王诩有些不解。难道阿季说错了什么吗? 此时,便装跟随在三人身后的侍卫,纷纷抽出长剑。 “大胆!敢对少司马不敬。” 那伍长惊出一身冷汗,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的少年。 “少司马?诩...大人?” 这帮蠢货哪儿是在保护自己,分明是在暴露他的行踪。 王诩瞅了侍卫一眼,满脸的无奈之色。 “退下!” 一声令下,几十把长剑同时入鞘。巡逻的五名士卒直接吓傻了。王诩赶忙扶住那已经腿软准备下拜的伍长。 “不必行礼。” 任凭他手劲再大,对方仍旧是固执的跪倒在地,大声喝道: “小人有眼无珠。请少司马责罚。” 这一嗓子,周边的士卒与民夫也跟着跪倒在地。看着因他到来而阻塞的交通,王诩干笑连连。 直至侍卫将人群轰散,那伍长急忙将刚才不敬的举动做出解释: “方才这位相貌俊朗的壮士称有人夜间啼哭乃是祭拜亡者。我等皆是卫人,自然知晓亡者祭拜乃是春祭之礼。何以会在居所为之。故而小人起疑。担心他是...敌国间人,这才起了误会。冒犯了大人。” 说到后来,伍长盯着女扮男装的阿季上下打量,话语结结巴巴。阿季这耿直脾气立时发作,据理力争道: “胡说!祭拜亡者乃是清明祭祀。怎会是春祭?” 伍长挠了挠头,愕然道: “清明?那是什么?” 显然这误会的始作俑者乃是王诩。 初到这个时代,还居住在大山之时,阿季常去后山祭拜王诩已故的母亲。王诩那时很怂,既不懂武艺,又没有防身的武器,不喜一个人待在山洞。于是,告知阿季做个牌位,供在家中,日日祭拜才能彰显孝心。之后,他又随口说了下清明节的由来。可他不知道的是,春秋时期根本就没有牌位,而清明节与后世的时节也略有不同。 人死下葬后,皆在坟前祭拜。没有节日或是时间的限制。即便是在春祭悼念亡者,也是从晋文公时期流传而来的习俗。不过才百余年的过程。卫晋交恶,卫人又岂会去遵循晋人的风俗? 此时,王诩的表情精彩异常。他连忙挡在阿季身前,厉声责问那些士卒: “有此等怪事,为何不上报邑宰府?” 那伍长见他动怒,一脸委屈的跪拜且回答道: “回大人。上报过了。如今邑宰府的胥役都在督建瓮城,根本抽不出人手。所以上官才会遣我等巡查城东,找出扰民之人。” 话题转移成功,他继续穷追猛打。 “可有发现?” “回大人。并无什么发现。” 姬元突然阴阳怪气的说道: “夜间啼哭,白日巡查自然不会有什么发现。” 这莫名其妙的插话敌意十足。王诩偏过头看了女孩一眼。姬元猛地一扭头,哼了声。 “若有人胆敢对我的女人不敬,我非打断他的腿不可。” 王诩翻了个白眼。这事儿真不怪这伍长,分明是他嘴欠。不过,姬元对阿季的关心委实让他感动。此时,跪在地上的伍长瞪大眼睛,盯着阿季不放。当他意识到对方是个女子时,旋即重重的在地上叩首。 “小人该死。” 显然,他猜到了阿季的身份。 “起来吧!扰民之人会查出的。尔等尽力办差便可。” 大战至今才三天,有人夜间啼哭又不犯法,亦不是什么大事。 “谢大人。” 王诩这般想着,随口说了句。 “若非亲耳所闻,可查一查是否...乃是有人散布流言。” 或许是想多了。以晋人的伎俩,怎么会如此行事。 “诺。” 伍长应了声,又道: “大人放心。城东守备森严,除了些偷鸡摸狗的小事。断不会出什么乱子。” “城东百姓不易。若有偷盗之事,需酌情处之。” 晋人攻入城中,城东的百姓不仅惨遭屠戮,就连财物也焚毁在了废墟之中,难以挽回。日子恐是难熬。 “大人体恤百姓,乃戚城之福。军中已派下米粮,城东的每户人家都有。” 很明显这是厉师帅的手笔。论军中深谋远虑者,仅此一人。 提到粮食,王诩不禁思考着城中的存粮是否该统一管理,再按人头派发。如此一来,也可延长坚守的时日。 他无意中流露出忧心的神色。伍长觉得自己又说错话了。 “呃...小人多嘴了。城东只是丢了些鸡蛋、腌菜与咸肉,并非什么大事。小人会尽快擒获盗者。” 王诩摆了摆手,那伍长便带着士卒离去了。 随后,三人一路前行。越是临近瓮城的方向,那腐臭的气息便越发的浓郁。来到瓮城东侧的工地,高耸的城墙赫然映入眼帘。 此时的城墙已有两丈。堆砌墙体所用的砖石大小不一。颜色稀奇古怪。一眼望去,现代感十足。王诩愕然了半晌,当瞧见城墙下方堆放的建材种类繁多,这才恍然。 由于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森严,平民与贵族修筑房舍所用的材料亦有着明确的区分。因此就地取材筑城的结果,便是眼前这副不伦不类的模样。 王诩正四处张望时,一群古怪的人向这边急匆匆的跑了过来。来人皆是穿着玄色的官衣,十分的臃肿且每个人都蒙着一方白色的面巾。 那面巾还是四方形的。奔跑之人迈着小碎步,面巾紧贴着皮肤将嘴唇凸显的格外明朗。被面巾遮挡的胡须与那柔软的丝质面料完美的契合。隐隐透出的黑色,别提有多辣眼睛了。 王诩不禁看了看左右后方,打算避让,却听熟悉而热络的声音传了过来。 “呵呵,少司马大驾,也不知会卑下一声。” 回头之际,来人便挽起了王诩的袖子。 “正巧到了用饭的时辰,少司马与我等同僚去城内用些酒食。走走走!这地方太臭了,不适合讲话。” 话说,王诩还未讲话。他疑惑道: “呃...曹邑宰?” 王诩仍不敢确认,另一只手扬起,揪掉了对方脸上的面巾。曹邑宰连忙捂着口鼻,囔囔道: “少司马莫要戏弄卑下。我这好不容易从令史那要了些纱巾抵御尸臭。您若是受不了便也戴上,能好受点。” 曹邑宰抖了抖袖口,里面似乎还藏了几条面巾。王诩一脸嫌弃的把那面巾还给了对方。 “你倒是聪明,知道找令史。身为上官如此模样,成何体统。” 这时的令史相当于仵作,由于经常验尸的缘故,便有了诸如口罩与手套一类的简易工具,但样式较为古怪。 曹邑宰接过面巾,赶忙系在脸上,委屈道: “少司马教训的是。不过,我等乃是士族又是文吏,岂受得了这罪?您闻闻这一股子的肉味。想想就恶心。” 话音刚落。站在王诩身旁的姬元便干呕起来。 城墙前方的废墟,活生生的烧死了几百头猪,又焚烧了几千晋人的尸体。别说这尸臭了,就是闻到那淡淡的烤肉味,或许这辈子在食肉时都会留下心理阴影。 不等王诩道明来意。曹邑宰便知会属下道: “还愣着干嘛?快请少司马一同离去。” 架起王诩,前后簇拥着急忙逃离这可怕的地方。 行出百步,诸人才停了下来,纷纷喘着粗气。这时,曹邑宰介绍周围的同僚与王诩认识。诸人打过招呼,他便拉着王诩向一旁走了几步,有意避开旁人,小声道: “少司马放心。事情已经办妥。明日卑下便将那些战俘放回去。” “你确定没有露出马脚?” 曹邑宰笑容狡黠,低语道: “嘿嘿。万无一失。晋人受此折辱,若不报复,那才是见鬼了。” 王诩很想知道,这家伙到底是如何折辱俘虏的。这些人回去后,真的会像他预想的那般行事吗? 随着曹邑宰猥琐的目光向下移动。王诩的身子陡然一颤,只觉面前之人心理扭曲,禽兽不如。 曹邑宰揪了揪面上的纱巾,眨眼说道: “放心!放心!卑下受大人教诲,定不辱使命。” 一股凉意升起,王诩心想: “我教诲你什么了?” 他不知,曹邑宰在他昏睡之时拜访过少司马府。本来对方也想不出什么好的点子。毕竟,晋军的俘虏不能伤残身体,不然如何诱导他们做事。 曹邑宰被阿季与姬元拦在院中,无意间看到了府内晾晒的奇怪物件。曹邑宰便也随口问了问。不想,发现了内裤的秘密。这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蒙在鼓里的王诩确认过自己的安排没有问题,便与曹邑宰回到了人群,询问了些关于筑城进度方面的事情。曹邑宰答道: “先前筑城,乃是抵御晋人攻势,仓皇为之,故而墙窄。城墙筑起两丈后,卑下便命人拓宽墙体,如此一来,便是两乘并行于城头亦是无忧也。” 此人虽是贪婪,但办事能力极强。或许姬舟一直仰仗于他,便是看中了他这方面的能力。 王诩大加赞许曹邑宰诸人,随后婉拒了对方的邀请,与阿季、姬元等一众侍卫折返回府。 回到府中,王诩便钻入了书房,忙活起来。阿季则在前院监督并指挥下人准备饭食。姬元闲来无事,跟在王诩身边看他忙碌。谁料,自己却沦为了苦力。 书房内的桌案上摆放了三个小巧的陶碟。里面装有豆油与棉线。王诩分别点亮自制的小油灯。随后,递给姬元两把羽扇,说道: “你来扇风,不许扇灭灯火。” 姬元眯起眼睛,拿着羽扇迷茫了半晌,疑惑道: “这里有三盏油灯,诩大哥给元儿两把扇子。如何扇风?” 王诩拿着小刀正在处理竹条,漫不经心的回道: “只用对着两盏灯扇风即可。呃...一个扇得快些,一个慢些。就是这样。” 姬元照他的话做,没坚持五分钟便觉手臂酸涩。抱怨道: “诩大哥!还要扇多久啊?” 此时,王诩像是个刷漆的木匠,抱着一桶黑色的生漆,在绵纸上小心的涂抹。女孩的话令得全神贯注的少年有些茫然,他思索了片刻,回道: “扇到油尽。” 姬元犹遭雷劈,心想: “开什么玩笑?这么个扇法,待到灯油燃尽,至少需要一两个时辰吧?” 女孩没好气的将扇子丢在案台上,揉着自己的手臂。王诩见状,以为她是累了。 “你若觉得累,可以休息一会儿。扇扇子确实麻烦。” 换做是在过去,姬元一定痛打面前的少年。 只见王诩冲着她尴尬的笑笑,一只手挡在嘴边,又道: “呃...吹气也不是不可以的。” 想想她堂堂的王姬,像个傻子般对着油灯吹气,还不能让油灯熄灭。姬元立时火了。 “诩大哥!你到底要干嘛?” 女孩抓狂的一叫,吓了王诩一跳。拿在手里的鱼胶顿时洒在桌案上,他皱起眉头看向姬元,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 “做实验。” “做实验?这等事让下人来做就好了。” 姬元不理解做实验是个什么意思,单纯的以为就是对着油灯枯燥的扇风或是吹气。 王诩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这事要保密。怎么能让外人知道呢?” 姬元立时来了兴趣,露出坏坏的笑容。王诩无奈的摇了摇头。自知这女孩没有耐心,于是,拿起两个刚做好的灯罩,一白一黑,在姬元的眼前晃了晃,嬉笑着说道: “看好了。见证神迹呦。” 两个灯罩分别被王诩扣在两盏油灯之上。女孩漂亮的大眼睛瞪得圆滚滚的。目光在黑色与白色的灯罩上,来回游动,生怕错漏了些什么。 午后的光线柔和,射入屋内的阳光与那白色灯罩内的火光交织在一起。视觉上的混淆,使得女孩只能看到映在绵纸上,豆点大小的火苗。不一会儿,她便眨着疲乏的眼睛,选择放弃了。 目光偏离之时,姬元陡然瞪大双眼,似乎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在那黑色的灯罩上,一屡飘忽不定的青烟,触碰至顶端时分开,而后缓缓坠落。呈现出了一个极为对称的桃心形状。 第136章 攻心7 王诩的脸色变得越发的难看。之前得意的表情已然由疑惑渐渐变为失望。他叹了口气。 “哎!是我想太多了。” 怎么可能在这个时代做出孔明灯呢?不用想也知道绵纸太薄了。用鱼胶粘合的地方或许是破掉了。 他这么想着,直到阿季来到书房唤他二人用饭,王诩都没看到那一黑一白,用绵纸与竹子制作的轻巧灯罩有过一丝的晃动。 他见姬元仍是目不转睛的盯着那黑色的灯罩,心中突然有种欺骗小孩子的负罪感,于是,尴尬的说道: “别看了。吃饭吧。” 之后,一顿午饭吃成了晚饭,足足用去了一个时辰。王诩与姬元都是心不在焉的模样。阿季几番询问,但见二人叼着个筷子在嘴巴里嚼啊嚼的,痴傻的也不回话。少女一头雾水,于是,在用饭结束后,她吩咐下人准备了热水,让二人沐浴解乏。 果不其然,王诩沐浴过后,就像滩烂泥般倒在榻上呼呼大睡起来。少女见天色尚早便去到了书房,准备将书案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收拾干净。 阿季与王诩成婚后,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对方,基本是把王诩当孩子来看待。或许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份爱近乎于溺爱。 少女自幼失去双亲,后来被王诩的母亲收留,对方给予她的更像是师父对徒弟的关爱。女孩努力的想扮演好妻子的角色,然而该怎么做?只能凭着感觉走。她在家中的任劳任怨与对王诩过分的呵护被旁人赞许为贤惠。 少女本就是好强之人,觉得自己还做的不够好。于是,把这一切当做是身为妻子的责任,只要是待在家中便忙个不停。从未觉得这是件枯燥乏味的事情。她反而认为自己的付出是有回报的。至少王诩在她严谨的时间安排下,作息正常,从不在外面沾花惹草,夫妻间的感情也甚是融洽。 爱情观确立。贤妻阿季拿着一块引燃的木柴,如往常般推开了书房的门。抬眼便见,一团黑影趴在案台上,少女目光一凛,问道: “是谁?” 随后,那黑影转过身来,黑影后暗淡的火光勾勒出一个娇小的身形。 “姐姐!你怎么来了?” 阿季惊起的戒心放下,缓步向姬元走去。 “怎么还不歇息?一个人待在这里做什么?” “看实验。”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听得阿季茫然不已。来到女孩身旁,她才看到那桌案上放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里面隐隐有火光透出。 “别看坏眼睛了。姐姐去把火生起来。” 阿季走向火塘,把手中的柴火放入其中,准备引火。姬元大叫道: “不要。” 女孩抓起她的衣袖,将阿季拉回到了书案一旁。阿季满脸的问号,见女孩痴傻的盯着那黑色发光的东西也跟着看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又过去了两个时辰,睡在床榻上的王诩不经意的翻了个身。迷糊之中,他在被褥中摸了摸,陡然惊起。 “阿季!” 漆黑的屋内,没有一丝火光。他望向门窗,淡淡的月色下,纵横的线条仅仅看得出屋门的方向。 这么晚了,妻子却不在房中。王诩焦急的从床榻上下来,鞋子也顾不得穿便向那若隐若现的屋门走去。推开屋门,唤来守护在庭院中的侍卫才知。 “夫人去了书房。公子元也在那里。估计是在说话,一时兴起,忘了时辰。” 这奇葩的理由,很难让他信服。王诩抬起头,望了望被云层遮蔽的月亮。 “什么时辰了?” “回大人。丑时过半。” 开什么玩笑。睡下的时候,仅仅才是戌时,如今已过去了7个小时。 王诩睡意全无,不禁问自己。 “女人聊起八卦都是这般忘我的吗?阿季不像是爱八卦的人。” 他皱着眉夺过侍卫手中的火把便向书房走去。 来到屋外,王诩将耳朵凑在门边上听了片刻,里面静悄悄的。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却听阿季的声音传了出来。 “谁在外面?” “是我。” 轻轻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不久后,门开了。 “良人!您怎么来了?不是刚睡下吗?” 王诩顿了顿,目光向屋内探去。 “呃...马上就寅时了。” 阿季不可置信的看了看月亮,随后低下了头。 “妾身知错了。” 王诩很好奇,一项对作息时间有着严苛标准的妻子,这大半夜的到底在做什么?他踮起脚,跨过门槛。 阿季侧过身子,目光停留在男子衣袍的下摆。一步,两步,三步... 她竟然听不到脚步的声响。 “良人怎么没穿鞋子?” 借着火把的光亮,王诩回过身在妻子的脑袋上轻拍了一记。 “笨蛋。担心你。” 暖黄的火光让气氛变得旖旎温馨起来。阿季俏脸绯红,急忙抢过王诩手中的火把。 “妾身确实很笨,一直想不通其中的道理。良人先坐在席上,小心伤了脚。” 阿季拉着王诩朝屋内深处走去。书房渐渐变得亮堂起来。一脸专注的姬元,扭过头埋怨道: “姐姐!都说了不要生火了,会看不清楚的。” 王诩没好气的训道: “你这丫头。大半夜的不睡觉,在做什么?” “诩...大哥!元儿...在看你说的神迹。” 女孩这回答简直是在打王诩的脸。王诩神情复杂的看向桌案上那孔明灯的模型。灯罩仍旧是一丝不动。 “元儿终于明白了。诩大哥让我看的是这青烟。果然奇妙。” 一记无形的耳光狠狠的抽打在脸上。王诩没有坐在草席上,而是干笑着,走了过去。阿季将火把再次丢入火塘内,急急跟了过来。 漆黑的房间中,在那灯罩的纸张上,显现出一缕藕断丝连的青烟。烟雾笔直的上升,触碰到灯罩顶端的绵纸后,向一侧飘动汇聚。 王诩嗅到了棉线烧糊的味道。他猛地瞪大眼睛继续观察。用于连接纸张,作为孔明灯框架的竹片,在灯罩顶部的其中一片出了问题。 汇聚而成的烟雾自那里开始渐渐消散。明显是粘合的不紧,致使漏气,所以这灯才不会受热力升起。王诩不由地赞道: “元儿!你真聪明。” 听到赞美,女孩并不开心,反倒是有些失落。 “元儿一点也不聪明,还是看不懂这青烟为何会是这般模样。” 王诩笑道: “呵呵。兴许是绵纸破了,烟雾难以汇聚。不然...” 他本想说,不然这孔明灯就会飞了。话到嘴边却是停了下来。 考虑过孔明灯升起后,由于绵纸是丝质纤维,薄如蝉翼,高空的温度又比较低,冷热相冲之下,极有可能令绵纸受潮出现水雾。结果可以预想,要么灯壁因受潮过重缓缓下落,要么纸张裂开孔明灯坠毁。他正是想到过这样的情况,故而在纸张的正反面涂抹了一层薄薄的土漆用于防水。 他真的很怀念后世的塑料袋。既轻便又有防水的功效,做孔明灯再合适不过了。然而,涂抹过生漆的绵纸显然是太重了。飞起来恐怕是不可能的。他也不打算修好那处漏气的地方。这不切合实际的想法,看来还是放弃了比较好。 “不对。先前元儿看到的,明明不是这样子的。青烟汇聚后,会向下沉落。就像是...就像是花开了一样。” 王诩听得迷糊。女孩急于证明自己的说法,将那白色的灯罩拿在手中。 “不信元儿做给你看。” 随后,她取下黑色的灯罩。 “看好了。” 又将白色的灯罩扣在油灯之上。三人屏住呼吸看了许久。与先前的情况没有丝毫的变化。女孩急道: “怎么会这样?诩大哥!你相信我。元儿没有说谎。” 女孩描述的情况在王诩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副画面。那是夏季打开冰箱后,白色的冷气重重的坠落在地面上,犹若绽放的莲花。 他知道问题出在哪儿里了。 “我相信你。” 于是,王诩探出手在两个灯罩的顶端摸了摸。黑色的很温暖,白色的则感觉不到一丝温度。他鼓励着姬元,说道: “你将土漆涂在那纸面上,再试一次。” 回想起昔日中毒的事情,阿季急道: “良人!元儿还小。万一染了漆毒,有伤身子。” 王诩拍了拍脑袋。 “是为夫想得不周。夫人与元儿莫怪。” 随后,他向二人解释了热空气与冷空气是如何形成风的问题。又回答了午后的青烟为何与此刻产生的烟雾略有不同。 “匠人为了防止土漆干涸,或是过于粘稠难以涂抹。于是,将土漆封存藏于地窖之中。如今方才开春,地窖阴冷,能看到些薄冰亦是正常。想来,这土漆定是冰冷无比使得绵纸也变得寒冷。若元儿之前看到的情况,只是存在了一会儿,那便是这个道理。” 姬元撅着小嘴,若有所思的回道: “嗯...白日看得不大清楚。不过...是诩大哥说的这般。嗯!应该没错。” 阿季亦是好奇宝宝一枚,不揭开谜团便难以入眠。少女追问道: “按夫君所说,这孔明灯内会有风的存在。若上方的绵纸较为寒冷且不会漏气,那灯罩便会向一侧移动才是。” 王诩愕然。心想: “这怎么解释?先不说灯罩上方不可能一直保持寒冷的状态。那么小的孔明灯内又怎会形成对流的风呢?只是热空气上升,冷空气下降而已。” 王诩是文科生,对于风的知识来源于地理书,仅仅是略懂。不如理科生那般深究各种力学,什么向心力,摩擦力,几个公式便能清晰的解释出来。 他正准备说,洗洗睡吧,陡然呆住了。 感觉上帝为自己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王诩一脸不可置信的望着妻子。随后,将少女一把拉入怀中狠狠的亲了一下。阿季被自己夫君这突如其来的亲昵举动惊得不知所措。 话说,还有小孩子看呢。 少女满脸的红霞,再也不敢提出问题了。 此刻,王诩的内心狂喜不已,掀起的惊涛骇浪犹如蛟龙出海般震撼。他原本是打算放弃制作孔明灯的实验。大部分的原因不是因为做不出灯来,而是由于戚城刮得是南风。即便是做出了孔明灯用来给姬兰报信,灯也只会飞去晋国。 然而,阿季的话点醒了他。 戚城为何一直刮南风?那是因为云梦与荧泽多为山地,气温较低,而他们所在的戚城则多是平原地区,温度相对较高。 一个立体的空气流动图像出现在王诩的脑海中。山上的冷空气下落,平原的热空气上升。在戚城与荧泽之间像是无形中存在着一个无限循环的气候系统。 通常的情况下,地表风与高空风是相反的。 不久后,王诩癫狂的笑声换来了少司马府附近一片犬吠之声的回应。 就在破晓前,一盏黑色的孔明灯缓缓升起。微弱的火光带着三人满心的期盼,自城中心向北缓缓飞去。三人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光点,默念着: “向南飞。向南飞。” 许久过后,王诩揉了揉酸涩的脖子,问道: “方向变了吗?我看不见了。” 姬元道: “没有。我也看不到了。” 二人同时叹了口气。王诩道: “或许是氧气稀薄,灯灭了吧。” 姬元用手指戳了戳他。 “何为氧气?” 王诩吱吱呜呜了半天。他可不想再给这两位好奇宝宝解释什么是氧气。二人一夜未眠,若是听了肯定又不睡觉了。于是,不耐烦道: “呃...哪儿来那么多问题?快去睡觉。” 女孩不服气的准备打他一拳,却听阿季惊呼道: “快看!” 少女手指着南边。王诩与姬元顺着那方向望去。微弱的光芒,犹如一颗黯淡的星星。王诩道: “它...有动了吗?” 姬元道: “好像没有。” 三人又看了许久,直到天际的白光遮蔽了远处一切的光亮。王诩见阿季仍不放弃,劝道: “那或许是颗星星。” 少女十分笃定的回答: “不是的。你看那边有一片云。一定是云挡住了孔明灯。所以才看不到了。” 天空中确实有一片细长的白云自北向南绵延开来。王诩点了点头。 “嘶!有道理。” 第137章 攻心8 随即,他伸出手趁阿季与姬元不妨,分别在二人的脑门上拍了一记。 “回房睡觉!” 姬元哼道: “诩大哥!你还没说何为氧气呢!” 王诩光着脚丫拉起阿季的手便向一侧的游廊窜入。见女孩气得直跺脚,他回身喊道: “睡醒了再告诉你。” 随后,消失在廊道的拐角。姬元努了努嘴,看着两人消失的方向,道: “坏人!” 值守在廊道一侧的侍卫目瞪口呆的看着赤脚狂奔的王诩。 “回房后,就睡觉。不准做饭,不准起身。听到了吗?” “知道了,良人。” 二人风一般的跑过,那侍卫揪着下巴上的一根白须,叹道: “哎!年轻...真好啊。” 进入后宅,推开房门,阿季便被王诩抱起,她双手环在男子的脖颈上,像个顺从的小猫。王诩疾步行至塌前,放下阿季,便掀开被子将对方裹得严严实实。自己则坐在床边监督少女睡觉。 阿季的眼睛一眨一眨的,能看得出十分疲倦,却是强撑着不闭眼。 “看什么?快睡觉。” 阿季喃喃道: “良人!清明祭祀是何由来?” 王诩没想到妻子会对昨日之事耿耿于怀。既然已经撒谎,他只得自己圆谎。 “呵呵,你不知晓也是自然。这清明节乃是卫国宗室流传的祭祀活动。分为祭祖与踏春...” 阿季不禁皱了下眉。王诩咳了咳,表情一本正经。 “你不信?” 少女飞快的回答。 “没有。” “那还不乖乖闭眼?” 王诩做贼心虚,将手挡在阿季的眼前,生怕被少女看穿。关于母亲的记忆,王诩脑中一片空白。至于卫国宗室的习俗,他又怎会真的知晓? 阿季轻柔的声音响起。 “睡不着。良人给妾身讲个故事吧。” 王诩放下手,笑道: “好啊!你先闭眼。想听什么故事?事先声明,我不讲爱情故事,也不讲什么大侠的故事,不然你又睡不着了。” 少女欣喜的点了点头。随后,闭上眼睛,怯生生的将被子遮住了嘴巴。 “妾身要听孔明灯的故事。为什么要叫孔明灯?而不叫天灯呢?” 王诩一口老血差点喷了出来,怒道: “你这丫头!要气死我吗?” 他可不想讲完诸葛亮又说三国演义。 阿季像个淘气的孩子,一会儿佯装闭眼,一会儿又偷看他。王诩转动着眼珠子,扯谎道: “这么简单。你都不知道?你看那孔明灯,只有露出一个孔才能飞起来,灯既然能照明,自然是叫孔明灯喽。” 阿季恍然大悟,兴奋的说道: “良人什么都懂,好厉害!” “少拍马屁了。快睡觉!” 王诩擦干净满是灰土的脚丫,也钻入到了被窝里。他握着阿季冰凉的小手,感觉很是幸福。片刻后,沉静再次被打破。少女凑到他耳边,小声问道: “那露出两个孔,可以照明的灯又叫什么呢?” 睡意上涌,王诩漫不经心的回道: “笨蛋!当然是灯笼喽。” “噢...灯笼?妾身还以为叫两孔明灯呢?那三个孔呢?” 王诩听得有些崩溃。三个孔,那还是灯吗?不如用油灯好了。 他随口应付的回道: “那叫皮匠灯?” “为什么?” 意识渐渐模糊。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哈欠...” “诸葛亮是谁?” 王诩有些神经衰弱,将少女抱在怀中。 “...心好累。完全被绕进去了。” 说完这句话后,他沉沉睡去。阿季仍在喋喋不休的追问着。 房间的另一侧,居住在西厢的姬元正趴在案台上。女孩同样也不肯入睡,她将这一日一夜的事情认真的记录在竹简之上。 许久过后,姬元放下篆刀,对着写好的竹简吹了口气。 竹屑横飞,歪歪扭扭的字迹显露而出。奇怪的是最后的两个字相对工整。女孩手指轻移,最终停留在那两个字上。 “勿忘。” 她小声念叨着,而后站起身,拍了拍沾满木屑的手,打了个哈欠。 “困死了。” 之后,她抓起竹简,心满意足的走向内室。身体乏力的瘫倒在床榻上。 没有下人使唤的生活,让女孩极不适应。她不时抱怨几声,抒发着内心的哀苦。不多时,姬元睡着了。 一队巡逻的侍卫路过屋外的游廊。他们似乎很了解这位三公子的脾气。所有人皆是蹑手蹑脚,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刚走过西厢尽头的游廊,便听见有人在院外大喊: “尔等让开。休要拦我。耽误了军情,小心你们的脑袋。” 巡逻的侍卫如同受惊的兔子,托起身上的甲衣便向院门的方向直线狂奔。兴许这奇怪的动作是经过长期实践与刻苦训练得来的。跑动时,竟听不见甲衣摩擦的声响。 瞧见了喧哗之人,那领头的侍卫一惊。他本想破口大骂这不知死活的家伙,此刻却是满心的疑惑。随即,迎了去过。 “曹邑宰?” 曹邑宰一见是熟人,闹腾的更加厉害。 “康侍卫!卑下要求见少司马!有急报。” 康侍卫原为姬兰的亲卫。当年去云梦抓俘的时候,他便负责护卫姬兰与曹邑宰的安全。 瞧见对方向自己蹭来。康侍卫连忙抬手,一掌摁在曹邑宰的胸口上,随后将不情愿的对方推出了院门。他自然是不会因私交放此人进入院中的。 “曹大人!您小声点。若再这么喊下去,别说见不到少司马,估计还要吃三公子一顿鞭子。” 曹邑宰猛的推开对方的大手,捶胸顿足道: “哎呀!顾不了那么多了。康侍卫!你可愿帮帮老哥?若见不到少司马。我这条老命今日便保不住了。” 直至此刻,康侍卫都还没搞清楚,军情急报到底与曹邑宰这掌管民事的文官有什么关系。 “到底发生何事了?曹大人不妨告知小人。小人也好禀明少司马。” “哎呀!厉师帅的属下把晋俘给围了。说是要杀光他们,以祭我军阵亡将士之英灵。” 卫国的大司马都被晋人给暗算了。眼下的战争谁还守礼? 康侍卫不忿的说道: “杀便杀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兄弟不知呀....” 话到此处,曹邑宰猛地咽了口唾沫。他险些将王诩交代的事情说漏了嘴。 “哎呀!你别管了,快让老哥去见少司马。” 虽说晋人的死活,康侍卫毫不在乎,但如今的形势,同室操戈,若是闹出兵变对大局无益。 “您且先等着。小人去通报一声。” “多谢!多谢!” 康侍卫转身行出几步,回过头冲着曹邑宰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对方捂着嘴,笑嘻嘻的冲着他拱手,催促其快点。 一刻钟后... “少司马说了,既然事情交代给大人,那便是信任大人。他不干涉。” 曹邑宰愕然不已。 “什么?这是少司马的原话?” “噢。他还说,出了什么乱子,他兜着。大人放手去做便是。” 曹邑宰心想: “放手去做?就凭邑宰府那点胥役如何对抗军队?开什么玩笑?卫诩这是要逼死我呀。” 他不知王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如今骑虎难下,战俘的事情一旦暴露,他必然惨淡收场。于是,曹邑宰愤然的撂了句话: “我这就去把天捅个窟窿,看他如何来补。” 便径自离去了。 不久后,戚城大乱。以曹邑宰为首,支持求和的胥吏与权贵煽动百姓走上街头,他们主张释放战俘换取和平。而另一方以厉师帅为首的主战派,则守住瓮城的城门不让战俘通过。双方对峙着,事态严峻。 厉师帅闻声赶来。他也没料到事情会演变成眼下这般模样。为了不让事态继续恶化,厉师帅立于城头,对着下方的晋人俘虏开始喊话: “本将可以给你们个机会。来呀!将城门打开。” 身旁的军官有些惊慌的看向东边晋军的营地。 虽然有那凸起的废墟阻隔了视线,此处发生的事情,晋军一时难以察觉。但若人群冲出,引发混乱,晋人趁机攻来,再想关上城门便是难上加难。 他似是劝诫的喊了声: “将军!” 如今厉师帅统领五师,名义上已为主将。他看着城下汹涌的人群,言辞坚定。 “开城。” 片刻后,城门大开。然而,城门前的卫军则齐刷刷的压低戈矛,拦住出城的去路。厉师帅言道: “尔等只要逃出五十步,可全性命。本将绝不追杀。” 主将一言既出,自然是说到做到。可晋人战俘赤手空拳,谁人敢动? 冷冷的话音继续从城上传下。 “我卫国子民,若有贪生怕死者,亦可离去。本将亦不会阻拦。” 与其将不忠之民留在城中,引发混乱。倒不如借此机会,放他们离去,也可省下米粮,为守城多争取些时日。 厉师帅冲着城下的军官摆了摆手。拦住人群去路的士卒立时向两侧分开。人群渐渐躁动起来,有些眼疾之人正准备把握时机,开始逃命,却见城头大批的射手排列开来,做出弯弓的姿势。 “不过,踏出此门,是生是死,听天由命。” 谁都听得出,这话的言外之意。 突然,一名拥挤在人群中,穿着蓝衣的妇人,喊道: “与其困死城中,倒不如赌上一赌。” 这时,战俘群中有人高声呼应: “我等今日若能侥幸逃生,必当保全诸位性命。” 随后,晋人俘虏学着那说话之人的模样,全部回身抱拳,拜谢后方的百姓。躬身之时,那说话之人压低了声音,对身旁的同伴道: “传我的话,一会儿先往城下跑,待卫人百姓跟上,再往外冲。” 兴许是不信卫军会对百姓出手,亦或是觉得这赌博有活命的机会。毕竟,百米赛跑正常人只需十多秒。而五十步则更短,箭手顶多发出两箭。 随着一声大喊,晋人开始疯狂逃命。被煽动的百姓也跟着人群涌入了城门洞。厉师帅夺过身旁士卒的弓箭。锋利的箭矢瞄准着方才那喊话的蓝衣妇人。 弓弦一震,箭矢飞射而出。奔跑中的妇人肩头中箭,立时被射翻在地。 卫军的弓矢仅射了一轮,如之前那晋人所料,卫军不敢射杀百姓,只是瞄准身着红衣的晋人放箭。造成的伤亡并不严重。 混乱结束后,曹邑宰与厉师帅分别去了少司马府,想要单独求见王诩。闹出这样的事情,对士气、民心都是不小的打击。然而,王诩却像个置身事外的闲人,不仅召见了两人,而且还是一同召见。 厉师帅与曹邑宰一见面便开始互相指责。厉师帅指着曹邑宰的老脸愤然骂道: “卑鄙小人!你若一心求和,为何那日不说?藏头露尾,煽动百姓,用心险恶至极!” 曹邑宰满心委屈。他虽是主和派,但今日之事,他只是从旁煽风点火,逼迫厉师帅放人。他根本没有料到事态会演变成这副模样。 “老匹夫!你懂什么?你若真心主战,今日何不将闹事之人悉数射杀于城下。绝了他们的念想。” 厉师帅气得面红耳赤,言语结巴。 “我...我...” 目光却是盯着王诩。曹邑宰得理不饶人。 “你什么你?假仁假义。亏大人信任,将军权托付于你。你便是这般行事的吗?险些...咳...咳...” 他本想说,险些坏了我的好事,不禁干咳了两声,也看向王诩。王诩拿了把干枣吃得津津有味,见二人不说话了,伸出手来。 “吃点?” 二人有些茫然。曹邑宰见厉师帅没有动作,他抢先凑了上去,笑眯眯道: “嘿嘿。卑下就不客气了。” 从王诩的手中拿了几枚枣子,他顺手将一枚丢入口中,大嚼起来。一边吃,一边以傲慢的眼神挑衅着厉师帅。 “都是我的主意,你二人莫要相互嫉恨才是。” 王诩冷不丁冒出一句,曹邑宰差点没被口中的干枣噎死。 “咳!咳!” 他咳嗽连连,脖子涨得通红。王诩将手中的茶碗递了过去。 “喝茶。” 曹邑宰接过茶碗,咕咚咕咚的灌入口中。过了好一会儿才喘过气来。 “您是说厉将军城东阻拦,是大人的意思?” 王诩漫不经心的答了声。 “嗯。” 接过茶碗,放在桌案上。 “还喝吗?” 曹邑宰有种被人玩弄的感觉。转念一想,心头一阵冰凉。对方明显是猜到他会煽动百姓。 “谢大人。” 王诩又给他倒了碗茶水。曹邑宰接过茶碗,觉得事有蹊跷,弱弱的问道: “大人就不怕,晋俘真被厉将军扣下?” 第138章 攻心9 “怎么会呢?我相信你。” 王诩目光赤诚。然而,曹邑宰根本不信他的鬼话,于是试探道: “万一卑下没能说服胥吏散步流言,那岂不是坏了大人的计策?” 他倒是很会推卸责任。明明是自己的错,却为了不被责罚,拉同僚一起下水。 “决计不会。大不了抓起来,再放一次。呃...这样才够逼真嘛。” 曹邑宰万般无语。目光投向一言不发的厉师帅。厉师帅偏过头,冷哼了一声。似乎是不屑与他为伍。王诩笑道: “挖人祖坟是诓你的。我的目的是借晋人之手毁了子路墓冢。” 曹邑宰听得有些窝火。为促成此事,他强迫晋军俘虏穿上了内裤,还旁敲侧击的演了几出好戏,就等对方打击报复了。 “大人先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干嘛那么当真?这等手段,晋军又岂会识不破呢?” 见曹邑宰已然不再言语,王诩冲厉师帅说道: “厉将军,可曾安排妥当?” “少司马放心。审查之时,卑下自称季氏,乃子路后人。晋人必会信服。” 一口茶呷在嘴中,曹邑宰险些喷了出来。 “无知!子路乃鲁人,孔门贤者,天下皆知,谁会信服?” 音调拔得老高。王诩皱了皱眉,道: “我便不知,何言天下?” 见过理直气壮的,可没见过这般自认无知又理直气壮的。 “安啦!我相信厉将军。” 王诩又是一副满脸真诚的表情。好像这就是相信人的标准动作。曹邑宰哑口无言。如梦初醒的厉师帅,此刻如泰山压顶般,慌道: “哎呀!早知如此,末将便下手轻点。” 王诩闻言,惊得跳了起来。他一把揪住厉师帅的衣领。 “什么?人死了?” “这倒没有!按大人吩咐,只是肩头中箭,不伤性命。不过,一羸弱女子,万一不治身亡可如何是好?” “你呀!下次把话说清楚。吓死我了。” 王诩松开对方的衣领,拍了拍厉师帅胸前的甲胄。 原来,先前煽动百姓的蓝衣妇人是王诩安排在人群中的细作。 随后,他向一脸懵逼的曹邑宰说明了事情的缘由。提及豫让之时,王诩目光寒彻。 “...豫让昔日乃越国死士,深谙间人之道。有他坐镇晋营,既不可以常理度之,又不可伪行过甚。” 曹邑宰捋着胡须琢磨着王诩的话。厉师帅听得迷糊,抱拳道: “大人言之有理。但卑下有一事不明,还望大人解惑。” 王诩笑了笑,比了个请的手势。 “即便如大人所料,晋人中计,但十万大军将我军民困于城中,百姓又如何知晓?” 曹邑宰突然一拍大腿。 “妙!妙啊!” 随后,向厉师帅卖弄的说道: “只要晋人做了,信与不信,还不是凭你我一张嘴。此计甚妙!看似晋人中计,实则是在收拢我卫人民心。” 玩弄权术者,心都比较脏。武官自然不如文官体会的深刻。 无论晋人挖了谁家的坟,只要他们敢动。如何将事件渲染与扩大便是邑宰府的事情。绝了逃生的希望,戚城军民只能背水一战。 “曹邑宰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卑下愚钝,不知大人深意。” 王诩快步回到桌案旁,拿起一盏早已做好的孔明灯。他将灯托在手心,高高举起。 “此事需天下皆知,我等方可自救。” 儒家已传三代,门徒遍布诸国。儒者通过出仕为官来宣扬儒学。若子路墓冢被毁的消息传扬开来。晋国的敌人将会是整个儒家。只有将戚城之事快速的提升至国际问题,他们才不会被困死在这里。 此计之毒,曹邑宰与厉师帅或许是听不懂,但少年手中的明灯,如同照亮了二人迷茫的前路,让他们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第二日一大早,王诩吃过早饭便迫不及待的准备去城东看看。 听说是去城东,姬元立时没了兴趣。待到王诩与阿季领着侍卫出了府门,女孩急匆匆的追了上来。 “诩大哥!等等我。” 女孩一边跑,一边招手。来到府门口,王诩问道: “改变主意了?” 姬元双手叉腰,喘着粗气。 “何为氧气?” 王诩愣了愣。 对方昨日睡醒后不问,今早吃饭时不问,偏偏选在此刻,这记性果然是有够好的。他想了想,信口胡诌道: “呃...你把头没入水中吐泡泡,那兴许...便是氧气。 “兴许?你又在骗人。” 姬元对他的回答很是不满。王诩继续瞎扯。 “怎么会呢?你见过鱼儿在天上游吗?” 女孩思索了片刻,答道: “鱼儿怎么会在天上游呢?自然是在水里。” 王诩一拍手,诚恳的点头。 “诶!那就对了。天上氧气稀薄嘛。鱼儿便吐不出泡泡了。” 旋即,溜之大吉。担心女孩追来,他转身喊道: “好好想想。有什么问题,待我回来再说。” 不多会儿,一行人便转入了通往城东的主街。王诩低着头,仔细的看着路面,身子左躲右闪。 由于近来运送石料的马车与牛车来来往往,街道上随处可见牲畜的粪便。若是在以往,这些有机肥一定会被人抢着收集。然而,城一封,谁还有心情种地?戚城眼下最不缺的便是肥料了。 王诩跳来跳去,玩得不亦乐乎。闪躲之际,撞上了一人。那人踉跄着后退了两步,一不小心踩到了什么软软的东西。 有侍卫开道保护,他怎么会撞到人呢?无耻的想法刚刚冒出,便听骂声传来。 “娘的!老子的新鞋。” 声音听得耳熟。 “大胆!敢对少司马不敬!” 侍卫纷纷拔剑。王诩抬头一看,被撞之人与他同时傻眼。 “你!” 居然是前日遇到的伍长与他的小队。 “小人该死!” 同样的场景又重复了一遍。王诩赶忙拦住对方,不让其下拜。目光游离的看着伍长脚下的东西。旋即,他尴尬一笑。 “我们还真是有缘啊。今日又在巡城?” 伍长挠了挠头,憨笑道: “是的。昨夜城东又有三处民舍失窃。今日一早上官命我等寻访附近百姓,调查此事。碰巧遇到了大人。” 还真是碰的巧呀。 “这么严重?盗匪猖獗至此,胥役何故不来督办?” “哎!若是盗匪也就好查了。十枚鸡蛋、一斤酱菜、二两咸肉,这可如何去查?” 想来搞刑侦的衙役没空管这琐事,便扔给此处巡防的驻军。 见伍长愁眉不展,王诩拍了拍对方,自信的说道: “莫急!你且将这几日寻访的情况抄录一份,送至少司马府。我帮你查。” “大人事务繁忙,小人怎敢劳烦?” 看着对方的鞋子,王诩尴尬一笑: “全当赔你的鞋子。” 与伍长告别后,一行人继续朝着东边行进。阿季见王诩心情不错,优哉游哉,便随口问道: “良人可是有了线索?” “事情并不难查。失窃之物,来来回回,只有三样。说明行窃之人很有可能是同一人。估计是喜欢偷吃这些东西吧。” 王诩饶有兴致的解释着。 “城东有士卒巡夜,行窃之人选择在夜晚偷盗,自然不会跑得太远,以免被抓。只要将案发的地点在地图上标记出来,大抵便能推算出贼窝所在。” 阿季频频点头。眼眸中绽放着异彩。少女喃喃道: “良人可否将此案交由妾身来查办?” 或许是戚城的生活过于无趣,阿季才会有此一问。王诩觉得亏欠妻子,于是便欣然允诺了。 来到了瓮城下方,蒙上事先准备好的三角面巾。一行人像是刺客一般,登上了城墙。曹邑宰听说王诩又来检查工地,他撇下一众属下,仓皇而来。 如今,他对少年已有了敬畏之心。对其耍弄心机也是自找没趣。倒不如抱着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态度,追随对方。 “什么时辰了?” 曹邑宰眯起眼睛,望了望东边高悬的太阳。 “回大人!巳时将近。” “晋人比我们吃饭晚吗?” 此刻,晋军的营地内仍是炊烟袅袅。曹邑宰知其疑惑,不禁失笑出声。 “呵呵。大人说笑了。晋人与我卫人同为大周姬氏后裔,自夏商始,辰时为食时,申时为哺时,虽称谓不同,但习俗未改。” 说了这么多,无外乎是想表达,两国之民吃饭的时间是一致的。 “那为何晋人会造饭至今?莫非又要祭祀?” “且听卑下给您讲个故事。话说,当年介子推与公子重耳流亡在外,介子推割股为重耳充饥。重耳得知后,颇为感动...” 王诩很想知道,这故事与晋人做了两个小时的饭有毛关系? 他耷拉着眼皮,继续听着。 “重耳归国,继君侯之位,便是一代霸主,晋国文公了。可分封群臣之时,文公唯独忘记了昔日的忠臣介子推。后来,介子推携老母隐于绵山。文公亲临,介子推却避世不见...” 王诩哈气连连,阿季见状打断道: “结果晋文公的属下出了个馊主意,想要放火烧山来逼迫介子推现身。不料,介子推与老母被烧死在一颗柳树下。晋文公得知后,痛惜不已。之后,晋地便有了这寒食节。” 曹邑宰竖起大拇指,道: “夫人高才!卑下佩服之至。” 阿季微笑回应。王诩甚是无语,看向曹邑宰道: “这与晋军造饭又有何关系?” “诶!大人莫急。且听卑下慢慢道来。这寒食节本为介子推忌日,后来文公亲率众臣于绵山祭奠,见那柳树死而复生。便赐名清明,清明节由此得名,与寒食节无异。” 王诩与阿季同时一惊。 “清明节?” 话说王诩之前还忽悠阿季,清明节乃是卫国宗室的祭祀活动。 “不可放火,需吃冷食。” 曹邑宰自得其乐,捋着胡须,陶醉其中。 “对呀!清明节。此乃晋地民风,鲜为人知。故而,这清明节与寒食节流传至今,亦是从两日变成了半月。明日便是寒食节了。晋人造饭是在准备熟食,从明日起,半月之内都不能生火。” 原本王诩还想继续追溯一下这清明节的由来,可听到这话,他瞬间就不淡定了。 半月不得生火。那破坏子路墓冢的事情不就难以实行了吗?夜间纵火,铁定暴露。总不能让好不容易混入晋军内部的间人大白天的强拆那些木质的庙宇。 王诩不自觉的用手指敲击着身前的城垛。城垛是由石块堆砌的。坚硬的表面在指尖的敲击下发出清脆的哒哒声。 不远处,晋军的营门突然洞开。身着红色军装的士卒有序的走出。不久后,士卒向两侧散去,一字排开。 “晋人要攻城了!快!鸣金示警!” 曹邑宰焦急的冲旁边的士卒喊着,话音打断了王诩的思绪。 “且慢!” 王诩一摆手。然而,自左右后方示警的钟声已然响起。钟声由远及近而来,立时覆盖了整座城市。 瓮城之上负责筑城的民夫顿时骚乱起来。曹邑宰惊慌不已。 “少司马!晋人是从四方同时攻城。还请少司马先撤下城去。卑下这就去通知厉将军。” “看那边!” 王诩指着晋军的营门。那里,聚集着形形色色的人群。晋人似乎向他们派发着什么。领到东西的人便像之前的士卒那般一个接一个的走出营门,向营寨两侧排开。 一刻钟过后,晋军倒是没有向前推进。而那些奇装异服的人则连成一排,自觉的行至距城下五十步站立。看清他们手中的东西,城上之人皆是一副不解的神色。他们拿着的居然是木质的农具。 这时,有位年长的老人,双手拄着一把木质的锄头,艰难的向前走出了十来步。一边走,一边扯着嗓子喊话。 “别放箭!别放箭!老朽乃是卫人。” 嘈杂的城头也因他的出现,霎时安静下来。王诩担心军心士气受到影响,急忙劝阻对方继续前行。 “老丈!您速速离去。两军交战,我北戍军不愿伤及无辜百姓。” 那老人兴许是觉得喊话比较费力,又往前多走了几步。 第139章 攻心10 “还能去哪儿呢?老朽原本居于国城城郊。如今国城已破,被晋人裹挟至此,实属无奈。” 随后,他抬头看着王诩,见少年没有着甲,指了指身后的百姓,操起沙哑的声音哀求道: “我等皆是卫国庶民,受命在此春耕,还望城上的小公子,莫要放箭,留我等性命。” 说罢老人手扶农具,艰难的拜倒在地。 区区数日,朝歌便被攻破了。这怎么可能? 王诩扫视着城下衣衫褴褛且面无菜色的百姓。心头咯噔一跳。他偏头冲曹邑宰使了个眼色,小声道: “跟我走。” 曹邑宰心领神会,忙上前为王诩开道。两人走下城头,便听身后有军官暴喝: “休要在此聒噪!有胆敢靠近城下五十步者,必杀之。” 随后,城头上炸开了锅。亡国的言论不绝于耳。 可以想象无需半日功夫,整个戚城便会充斥着这样的言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抗战决心会在流言的作用下被一点一点的侵蚀。 返回少司马府的途中,王诩急召厉将军与城西守将前来议事。待到诸人齐聚议事厅,城西的守将惶恐的看向主位之上的少年,额头冷汗直冒。心里寻思着,近日来并未做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 他环视了四周,再三确认师帅级别的将领无人参加。议事厅内只有厉将军与曹邑宰。作为接替城西防务的旅帅,他不禁心中又犯起了嘀咕。恍恍惚惚,听到了王诩的问话。 “近日,向西南行进的晋军可有异动?” 那城西的守将一不留神,抱在手中的头盔掉落在地,发出叮呤咣啷的声响。 “回少司马!并无异动。卑下命人清点城外往返晋军,既无伤亡,人数也并无偏差...” 守将还挺镇定,没有立时去捡,而是抱拳一礼,汇报着事情。听完汇报,王诩点了点头,摆手道: “嗯!辛苦了。下去吧。” 那人有些茫然的看了看王诩,随后又看向自己的上级——厉将军。见二人都没有什么反应,他捡起头盔,一抱拳: “诺!” 旋即,挠着后脑勺,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退了下去。片刻后,王诩看向一脸凝重的厉将军: “厉将军怎么看?” “末将以为,此中有诈。若晋军已攻破国城,必然选择挥兵南下,攻克牧邑,将内乱彻底平息。何来裹挟百姓来戚城春耕之说,这岂不荒唐?” 王诩认可的点了点头。不过,他很了解即将到来的历史。赵、韩、魏联合攻伐智氏一族,而后对抗公室,形成三家分晋的局面。明显如今的四卿是面和心不和。智氏强大,窃取赵氏的胜利果实也不难解释。 “那倒不一定。兴许晋人本就没想斩草除根,而是趁此机会图谋我卫国北境。” 曹邑宰的想法与王诩和姬兰预测的时局一般无二。只有在牧邑、云梦、荧泽、戚城不失的情况下,卫国才有保全国土完整的可能性。 “当务之急,是要确认北境的形势。无论国城被攻破的消息真实与否,我等已无出路...只能自救。” 曹邑宰面显忧色,来回踱步道: “我等被困于此。且不说消息封闭,对外面一无所知,又何谈自救?眼下流言四起,若晋人再度攻城,戚城危矣。” 厉将军一拳砸在手心。 “那便赌上一赌。明日是寒食节,晋人半月不可引火。末将趁夜率兵截营,再安排死士冲杀出去,向荧泽报信。” “哎呦!厉将军!您切莫冲动,好好想想,为何晋人偏偏选在此时裹挟百姓于城外春耕?那不就是提防我军趁夜突围嘛。晋人是不得引火,可谁说卫人不能了?” 听了曹邑宰的解释,厉将军愤恨的骂道: “混蛋!” 王诩自主位上猛地起身。 “好!那就赌上一赌。” 曹邑宰惊呼出声。 “少司马三思。” 突围明显就是送死之举。厉将军虽有傲气,但也明事理,赶忙跟着劝道: “少司马三思。” 王诩看着二人焦急的模样,开怀大笑。目光虽是停留在曹邑宰与厉将军之间,但瞳孔缓缓放大,似乎被什么吸引到了。 远处,和煦的阳光洒满庭院,留下一片敞亮的金黄。点点绿芽,既像是春天的点缀,散发着勃勃生机。 “我赌的是...主公知我心意。” 曹邑宰与厉将军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议事结束后,邑宰府的胥吏陆陆续续的来到了少司马府。府中的侍卫将庭院布置的犹如考场。草席与书案紧凑而整齐的排列着。 在侍卫的指引下,胥吏们各自入座。木案上事先准备好了炭条与一叠绵纸。诸人不禁流露出费解的神色,交头接耳起来。一些有见识的人也曾见过这绵纸,出于好奇,用手随意拨弄了几下。 用绵纸作画,他们倒是理解,可这炭条摆在一旁,立时便看不懂了。 就在人声嘈杂之际,只听“当”的一声,目光聚集之处,一袭玄衣男装的姬元来到了考场。 “安静!” 女孩手里握着一根黑色的长木棍。木棍在地面上重重的磕了两下。青石的地砖扬起肉眼可见的尘埃。周遭立时鸦雀无声。 “你们都给本公子听好了。在此好好抄录,若是一不小心弄破了这赫蹏。本公子亲自赏他十棍。不仅要抄得好,还要快。慢的人一样责罚。” 话音刚落,先前因好奇而摆弄绵纸之人,此刻吓得是屁滚尿流。一众文吏不等姬元继续训话,立刻趴在桌案上小心翼翼的抄录起来。 天气微凉,人人汗流浃背,如临大敌。生怕一不小心将这薄如蝉翼的绵纸划破,自己的小命便交待在了这里。 亥时初刻,晋军东营的主帅大帐内,智、韩、魏的高层将领皆汇聚于此。魏驹端起一爵酒。酒爵是黄金铸造的,在篝火的映衬下熠熠生辉。他摆出拱手的姿势冲着营帐诸人转了一圈,面露傲然之色。 “明日便是寒食节了。大帅体谅全军将士,今夜犒赏三军。诸位!敞开了吃喝。” 众将不愿驳了这年轻公子的面子。随即,举起酒碗,哄笑着痛饮碗中美酒。此刻,客位的首席。一名士卒斟满了一碗酒,端起酒碗正要递到智错嘴边。 “滚!” 智错猛地起身,用肩头将士卒手中的酒碗撞翻在地。他双臂打着夹板,环在胸前,像是冬日里因严寒难当而将双手探于袖中取暖的老翁,与以往的硬汉形象格格不入。 首战不利,他险些废掉双臂。智错本就是热血男儿,不惧生死。然而,以命相拼,护着韩启章与魏驹送回的情报居然是假的。这怎叫心高气傲的他不心生愤恨?戚城未能攻破,他有着贻误战机的罪责。 此刻,智错的情绪显得有些激动,胸口一起一伏。智疾盯着智错的眼睛,目光冷冽异常。 “错儿!坐下。” 老人能在诸人面前这般称呼智错,已经是偏爱有加。过去,他从未以智氏族叔的身份在军中训斥智错这晚辈。 与智错列坐一排的韩启章赶忙起身。或许是心存愧疚。少年傻傻的站在原地,看着魁梧男子憔悴的面容,不发一言。 “为将者,有谁未曾一败?知耻而后勇,方为国之良才。老夫平生败绩二十又一,皆是你这般年纪。” 智疾的话引来一片哗然之声。智氏的军神,竟然打过二十一场败仗。 诸人不禁心生赞叹,只见面前的老帅冲着西北的方向双手抱拳: “承蒙宗主不弃,委以重任。每逢杀伐之事,老夫必思虑再三,慎之又慎。然,技不如人,便要认。败得多了,便明白个中道理。愚以为研习兵书并非寻那取巧之道,而是汲取教训。望诸将共勉,兴我大晋。” 失败乃成功之母。 在这将星云集的春秋战国时代,像智疾这般本无军事天赋之人,数不胜数。选择踏上兵家的道路,既是可悲又是可敬。然而,老人凭借着坚韧的毅力与渴望胜利的勇气,在失败的道路上坚持的走了下去。最终,攀至顶点,功成名就,统御三军。 他似乎在用自己的过去来告诫军中的晚辈。老人并不聪明,但懂得总结与学习。 此刻,智错早已泣不成声。他屈膝重重的跪倒在地,羞愧难当。 “大帅!末将...知错。” 韩启章将智错扶起,向智疾告了声罪,打算送智错回去休息。智疾未做挽留,端起酒碗便向豫让与矮子敬酒。 “让先生曾言,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老夫深以为然。得独孤子相助,不战而屈人之兵。凯旋之日可期。来!老夫敬二位先生。” “疾帅谬赞。此言出自孙武,让某只是转述。这酒在下可不敢受。” 豫让似是打趣的说着。平心而论,他很少饮酒,酒量不提也罢。 “在下亦不敢受。若是知耻而冒功,岂不是有愧大帅教诲。” 矮子总是不分场合的膈应人。兴许是跟着世界首富范蠡久了,有些目空一切。 昨日被卫军释放的俘虏都穿着写有侮辱晋国言语的兜裆布。这事情一早就在军中传遍。矮子倘若不知廉耻的认为卫人释放战俘的举动是因为他制造的亡国假象起了效果,那就太没自知之明了。 伴随着,豫让与智疾的干笑声,韩启章与智错走出了帅帐。 寒食节的到来,对于每一个晋人而言,都是一段难熬的时日。在这之前,人们都是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享受着寒食节前最后一顿热饭。 此时的军营,感受不到一丝追忆先祖与国士的哀伤。反倒是洋溢着浓浓的节日氛围。 远处,围在篝火旁的士卒们吃着熟肉,喝着热汤。攒动的火苗与晃动人影加之不时爆发出的喝彩声,好不热闹。 韩启章可不想就这般回营休息。错过了今夜的狂欢。毕竟,后面的半月,即便是身为贵族的他也只能每日吃些硬肉干与酱菜度日。 “错将军!不如去前方走走。” 少年目光灼灼。智错偏了偏身子,有意避开少年搀扶他的双手。 “公子不必如此,还是回帐中吃酒去吧。” 智错很想一个人静静。 “将军何出此言。你我也算是经历过生死的袍泽兄弟。启章又岂有弃兄不顾的道理。那日若非小弟贪功,兄长也不会因我而受伤。” 话语中夹杂着深深的自责。 “公子仁义。这份恩情,错某记下了。错某轻敌,落得这般下场,与人无关。” 智错惆然的叹息。 那日他撇下韩、魏两位公子,选择去救那些士卒的性命。双臂尽折亦是太过轻敌,咎由自取。此刻,少年的话令他有些感动。 韩启章腼腆的微笑。笑容诚然,双手再次扶住对方的手臂。 “不提也罢。小弟送将军回帐中歇息。” 他知道面前断臂的将军,未来在智氏是何等的前程。无论是出于拉拢还是交好都对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有益无害。 或许这位高傲而淳朴的将军被少年的心意感动,他没有回身,而是向着前方士卒围聚的营地走了过去。 韩启章小心搀扶着智错。随口说了些关于近日晋国朝堂传来的消息。 “家父传来消息。赵军已经合围朝歌。前日赵鞅分兵于云梦设伏,重创牧邑赶来救援的叛军。君上对其大加赞赏,听说打算将邯郸赐封给赵氏。” 智错皱了皱眉。 邯郸城乃是智氏从叛军手中夺取的大城邑。晋国公室竟然不顾智瑶的感受,拿智氏的领地封赏赵氏。想来,智瑶的处境有些不妙。 “是吗?公子觉得赵军会攻克朝歌吗?” “愚弟以为...会。” 眼下的时局对智氏不利。若赵氏攻下朝歌与牧邑,平息晋国内乱。智瑶极有可能失去相位。晋国的政权再度回归到赵鞅执政的年代。没了中行氏与范氏的钳制,赵氏兴许将会成为第二个智氏。 韩启章是聪明人,没有点破。他委婉的说道: “赵鞅的本事,晋国朝野无人不知。卫地缺粮,少则三月,多则半年,朝歌必然不保。” 第140章 攻心11 智错话语低沉,回道: “公子多虑了。我相信疾帅...更相信宗主。” 显然他是在提点身旁的年轻人。智氏与晋国宗室的关系绝非表面所看到的那样。 韩启章暗自揣测,不由心惊。自己的小聪明已被对方识破,可智错还是透漏了极有价值的信息给他。 随后,二人都没有言语。临近前方的军营,看清篝火旁围聚的士卒。 那里足有一偏的人数。其中,一名身材彪悍的士伍正侧身拿着只羊腿大快朵颐。突然,那人站起身来,紧接着,十数人的目光聚集在他身上,随后也都跟着起了身。 韩启章以为他们是认出了智错。 东营皆是智氏的子弟。智错又是智氏中最年轻的将军,不仅骁勇善战,而且深受士卒们的爱戴。 将军巡营,士卒起身行礼,最是正常不过。 少年有些自得,正要抬手,示意士卒们坐下。但见那些人身形僵直,甚至有人的双腿仍在颤抖。 韩启章觉得有趣。 “不必多礼。” 然而,出口的话语,被一声惊叹所淹没。 “那是什么?” 此时,面向韩启章与智错的几名士卒也察觉到了同伴们的异常。他们来不及确认从黑暗中走来的二人身份,忙回身向戚城东门的方向望去。 韩启章与智错甚是迷惑,不禁也向远处张望。 篝火架的很高。远处若隐若现的光点,好似在篝火上方喷出的火星,升空后,便一闪即逝。 篝火噼啪作响,通明的火光造成视觉上的混淆。弱化了眼睛对远处光亮的捕捉。 韩启章与智错急忙向一侧走了数步。避开近处的光影,二人看着西边,立时呆住了。 密集的光点像是成群的萤火虫,自漆黑的城墙上方快速升起。 越过那看似不高的城墙。金色的光点迅速聚集着,不断向上延伸。犹如擎天玉柱,支起浩瀚的星海,洞穿茫茫黑夜。 随着时间的推移,金色的光柱开始向北缓缓倾斜。震撼的视觉冲击,好似银河倾泻,天地之间受到无形巨力的挤压,给人欲摧万物的灭世感。 颤抖而惊惧的叫声,不约而同的响彻了整个晋军营地。 “火龙!火龙!” 戚城北面的天空,似乎真的有一条火龙。龙腹紧贴着城市的上空掠过。 一阵骚乱过后,四周寂静无声。士卒们昂着头看得痴傻。 不久,龙头在天际回转。火龙穿入云霄,化作一条金色的细线向着南方游弋而去。 整个过程仅仅持续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从震撼中恢复理智的人们仿佛有种隔世之感。未知而无法解释的事物,最容易勾起人们的想象与关联。 不久后,便有言论流传开来。 “南边不正是荧泽吗?记得那里有个火龙岗。听说火龙所栖之地,灾祸不断。荧泽百年来之所以战事频频,城邑被毁便是火龙盘踞所致。” “我听说荧泽还有个黑龙潭呢。二龙相斗,水火不容,荧泽因此多灾。” 各种怪诞的猜测接踵而至。 “有道理。昨日我便听卫人唱起“河水洋洋,北流活活...”那黑龙潭便是河水汇聚而成。你们说说,这河水连接诸国,偏偏到了卫地就泛滥成灾。而那受灾之地恰好就是荧泽。若非有神龙盘踞,岂会如此?” 春秋时期,卫人称黄河为河水。《诗经-卫风》中便有提及。 “难怪我军首战不利。火龙盘踞戚城,万余弟兄葬身火海,实乃天意。” “诸位!快随我下拜祈福。” 在这神权大于君权的年代,迷信的力量根深蒂固。 恐慌与撤军的言论随后在军营中迅速的扩散与蔓延。 自帅帐中走出的晋军将领同样抵挡不住神意。半数人已经虔诚的拜俯于地。 短时间内攻破戚城的计划瞬间化为泡影。此刻的智疾满心郁结。他望着南方夫人天际,所谓的火龙已不知去向。 老人一脸不甘的表情,双手隐于袖袍中颤得厉害。 他与赵鞅的第一轮比拼似乎已经决出了胜负。只要赵鞅拿下朝歌,加上先前的棐林大捷,两战以少胜多,战果辉煌。智疾此生恐再无与之一较高下的机会。 此情此景,矮子看在眼中。他无奈的一甩衣袖,挤过人群,叹道: “哎!好一个卫诩!诸事休矣。” 矮子似乎已经猜到了这事情是那个善于玩火的少年所为。 没了主心骨的智疾,此刻,有些慌乱的看向矮子,追问道: “独孤子,此言何意?” 如今的时局智疾已是了然于胸,但他仍不愿意承认即将到来的失败。 矮子也未遮掩,走出人群,转身冲着智疾拱手,将话挑明。 “火龙现世,卫人誓死守城。不到粮尽,绝不会降。在下无能,就此别过,还望疾帅莫要怪罪。” 随后,他深施一礼,转身离去。智疾赶忙抬手挽留: “独孤子,请留步!” 豫让见矮子说走就走。他挤过人群,忙跟了上去。行出十数步,觉得有些不妥。豫让回身,歉意的冲智疾拱手: “疾帅莫怪。” 随后,也未多说什么,便追赶矮子去了。 二人并行于军营之中,所到之处,随处可见不知疲倦的士卒面向南方,反复参拜着神龙。 豫让对矮子的特立独行有些气恼,埋怨道: “你这家伙!把话说清楚,到底是怎么了?那根本就不是龙。” 豫让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虽称不上是无神论者,但也看得出那火龙绝非神物。 矮子放缓了脚步。 “不论是与不是。攻心之计已被卫诩识破。你又何必拘泥于小节?” 豫让没有怀疑矮子的判断。 “哎!卫诩!” 悠悠的叹了口气后,他狠狠的握了握手中的黑色长剑,心头悔恨不已。 豫让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手中的战利品是那少年在濒死时,故意抛出的诱饵。其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将目光转移在这把削铁如泥的宝剑上。 他想不通,那少年明明身怀利器,可以事先将宝剑交给那武艺不凡,已至大师境界的高手。或许,在那彪悍军官的奋力一击之下,自己也会因大意而受伤。不过,权衡利弊,似乎只有弃车保帅的做法,才可让那少年保全性命。 豫让想到这里,不禁一阵后怕。在他平生所知的谋士与智者中,也只有范蠡才会心思缜密至此。而王诩这等心机深沉之人,其布局之深就连勾践与文种亦是望尘莫及。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二人已来到了豫让的营帐外。 掀开帐帘,矮子便知会越琴收拾行礼。豫让方才意识到对方要走,不是在开玩笑。 “你真的要走?” 矮子抬头看了豫让一眼,目光有些复杂。 “嗯。不然...谁为姜妹报仇?” 这一问,令得豫让有些茫然。他越发看不懂这位阔别数十年的好友了。 之后,矮子说明去意。 “你不必多问。我此去鲁国,请一位故友出山。你且在此静候,最多一月,我自归来。还有,赵鞅不会剿灭中行氏与范氏。你大可放心。这是范蠡的意思。不用谢我,你告诉智瑶亦是无妨。” 赵军方面至今尚无确切的回应。矮子是如何知晓赵军下一步的动向? 豫让眉头紧皱。 “你到底还有多少事情瞒我?” 矮子撇了撇嘴,越琴已经将行礼收拾妥当。 “你还是不知道为好。那样...你会活得更自在些。” 他的话有些讽刺。对于经历过无数苦难,死里逃生的豫让而言,自在是遥不可及的奢望。或许此生与他无缘。 寒食节的前一夜,矮子、胖子与越琴一起离开了。 失而复得,得而复失的感觉令得豫让难以入眠。他的心境有了些许波动。独自看着夜色。漆黑的夜空中,仇由子婉清丽的面容不觉浮现。与新婚妻子久别,豫让此时有点想家了。 荧泽,火龙岗。当初不大的匪寨如今已是初具规模的新城邑。自王诩赴戚城后,姬兰便将梦云隐藏的实力迁至火龙岗。匠人日日打造兵器,马匹昼夜不停的往返于黄河沿岸的临时码头。大批的物资由河对岸的城濮运往这里。往日暮气沉沉的荧泽,如今到处充斥着欣欣向荣的忙碌景象。 姬舟已在城濮站稳脚跟,得到了士族的拥戴,随时准备继君位,开启北伐,平定卫国乱局。然而,消除内乱的第一步,便是攻取牧邑。 姬兰料定赵军在合围朝歌后,牧邑的叛军只能龟缩于城中,或南下郑国避难,不敢北上救援。于是,借此机会,由孙武一手训练的火龙岗新军开始打劫由牧邑北上的粮队。齐国授意郑国给叛军支援的粮草,在向朝歌输送的途中频频遭劫。 当下,敌我实力对比。牧邑有五千叛军,荧泽与云梦加起来不过两千。城濮的地方军仍在集结与操练,尚无一战攻破牧邑的实力。 荧泽方面一直在借助骑兵的优势,歼灭牧邑的有生力量。不知不觉,运粮的叛军已折损数百之众。牧邑方面似乎已经感受到了威胁。前两日,叛军集结了三千兵马欲北上打通粮道。不想,赵军突然南下,在云梦与荧泽之间重创了牧邑而来的叛军,意外的帮姬兰解决了麻烦。 如今,姬兰的兵马已经比牧邑的叛军还要略多一些。只等外交上的突破,而后一举拿下牧邑,逼迫晋国四卿的军队从卫国北境撤离。 初春,升腾的晨雾,笼罩着火龙岗。姬兰静坐在王诩昔日的居室内批阅着公文。房舍简陋,四处通风,炭盆架在书案一侧,她不时呼出淡淡的白气,搓一搓冻得发紫的小手。一袭素白的皮裘自女子的后背垂落至草席。 或许是跪坐的太久,双腿有些酸麻。少女挪动了下身子。贴在席面上的雪白貂皮露出尖尖的一角。那是女子鞋底的一角,样子很是奇怪。完全不是贵族所穿的方头鞋。鞋底虽有些磨损,但是透着光亮且一尘不染。 悬在竹简上的篆刀,顿了又顿。似乎有什么事情正困扰着她,让少女不知从何下笔。 熟悉的笑声,透过漏风的窗布,少女不禁娇躯一颤。 “哈哈,丫头!看老夫给你带什么来了。” 或许是没有休息好,苍白的俏脸在这一惊之下,少女的精神竟有些涣散。 孙武手托一盏白色的孔明灯,推门而入。晨风扬起一抹尘埃,卷入屋中。 老人的精神依旧矍铄。走入屋内,他一手托灯,一手得意的捋着胡须。 凉意,沁人心脾。 姬兰缩了缩脖子,放下手中的篆刀,扶案而起。 “先生今日,莫非又有斩获?” 鞋尖轻轻滑过席面。鞋头顿时少了一丝光泽。 “何止是斩获。” 孙武见少女低垂着头,身形摇晃,报喜的话语立时转为劝慰。 “诶!你身子弱,无需多礼,坐着便是。” 顺着姬兰的目光看去,少女穿着一双奇怪的皮靴。鞋子油光发亮,似乎是涂抹了油脂。孙武不觉疑惑。 “不知是何等喜事,令得先生这般欢喜?” 姬兰也未造作,比了个请的手势,便俯身坐了下来。然而,孙武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少女的皮靴上。 虽然,那奇怪的皮靴已被洁白的皮裘遮住,但是简单的一瞥,孙武的心绪顿时复杂且难以平静。 一时间,他竟忘记了自己的来意。 “先生?” 姬兰轻轻的呼唤。孙武回过神来,看了少女一眼。 “噢!卫诩那小子,干了件不得了的事情。” 孙武没有与姬兰对案而坐。他走到女子身旁,将手中的孔明灯递了过去。 少女身子一僵。惊讶,喜悦,难过,一连串的表情,稍纵即逝。 她很有休养,也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然而,随着一滴泪水毫无征兆的顺着脸颊滑落。 那冰凉的寒意如同渗透至女子的心田,让她再也抑制不住此刻的波澜起伏的情绪。柔弱无骨的身躯立时瘫了下来,姬兰喜极而泣: “我就知道...卫诩一定不会有事...” 孙武随口回了一句。 “呵呵,那小子滑如泥鳅,岂会有事?” 随后,拉了张草席与姬兰对坐一案。 第141章 孙武归齐 自姬元失踪后,姬兰便抽调了邑主府与表臣有司府中的干吏一同转移到了荧泽。少女的身份王诩早在临行时便已向孙武交待过了。然而,老人向来孤傲,对外人充满了敌意与戒心,更何况是那小魔头的姐姐。 姬兰一到荧泽,孙武便主动交权。 在他看来,有人来接管荧泽这烂摊子,自己反落得清闲,岂非一桩美事? 毕竟,孙武已上了年纪,角逐名利的心思早已淡薄。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每日一葫芦酒,自由自在的瞎晃悠。对于老人而言只要有人管饭管酒,他就打算这么一直的混下去。待到姬兰开始部署攻打牧邑的事宜,自然会主动上门请他出山。如此一来,既保住了自己的面子又不负王诩的嘱托,两全其美。 其实,无论是年纪还是身份,孙武在卫国王姬的面前,摆摆架子亦是无妨。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少女年纪轻轻,办起事来竟是异常的老辣。姬兰初到荧泽便是以九十九牢开路,直接求见孙武。 话说国与国之间,不过是以百牢馈赠君主,十牢赠予大夫。而这一百缺一的送礼方式,不仅给足了老人的面子又不违背礼制,更重要的是其中满含少女的心思与诚意。孙武即便是不想收,亦是没招。 眼下到处闹饥荒,饥民别说是吃肉了,就算是吃草也未必找得到。这一见面就宰杀了九十九头猪、羊,姬兰在表达诚意之余,将孙武巧妙的推向了风口浪尖。 反正少女的礼是送过了,有目共睹。孙武若是不收,就等着被荧泽军民嫉恨吧。少女套路之中隐藏的是赤裸裸的道德绑架。孙武被将一军,只得心悦诚服的收下礼物,然后将肉食分给饥饿中的百姓。至于今后若有意为难姬兰,那便是不识好歹。毕竟,收尽民心之人是自己,公然欺负晚辈必定招来无数的风言风语。 孙武与少女共事的时日不多,但女子的睿智很快便将其折服。他偶尔与姬兰开开玩笑,提及王诩。唏嘘王诩这等人精也只有姬兰这般玲珑心思的女子才可降服。 今早,荧泽境内到处散落着来自戚城的孔明灯。好巧不巧,北巡的斥候,捡了些回来。捡到的孔明灯上都书写着“晋人残暴,毁子路墓冢”的字样,可唯独有一盏灯不同。上面绘了四幅惟妙惟肖的黑白画作。 这年头,画画本就是高雅之事。且不论画的怎么样。绢帛、绵纸一般人都很少得见。颜料乃是矿石粉末,得来不易。墨的生产更是繁杂不堪,好墨堪比黄金。如果有幸见人在山水间作画,人们恨不得赶紧上去围观。这倒不是附庸风雅,而是没见过靠烧钱来陶冶情操之人。围观多半是看看作画之人是哪个大家氏族的败家子。 斥候在山野间捡到四幅画,本就是匪夷所思的事情。然而,这等鬼斧神工的画作不收藏起来留作传家宝,竟是制作成了孔明灯,委实大跌眼镜。斥候不敢藏私便上缴给了孙武。 孙武拿到这盏奇异的孔明灯后,一眼便认出了画中之人乃是姬元、阿季与王诩。老人异常兴奋,知晓姬兰忧心自己妹妹与王诩的安危,所以第一时间便将孔明灯送了过来。 姬兰心性坚韧,孙武也未因对方暗自抹泪而出言安慰。老人拿起随身携带的酒葫芦,喝了一口,满足的咂咂嘴道: “此计虽妙,但儒家终究是儒家,实掌兵权者甚少。老夫劝你还是别抱太大希望。如今朝歌缺粮,破城在即。戚城接连两日大火,若非城中粮草受损卫诩又岂会选在此时求援?时局与我不利,还是先将祸水南引,逼郑国出兵,方为上策。” 孙武说得委婉。他深知借儒家之手,逼晋国退兵或许可行,但制造诸国舆论,促成会盟则耗时甚久,戚城的粮草未必能支撑到那时。 姬兰渐渐止住泪水,深吸了一口气。急剧起伏的胸口渐渐平复下来。 “卫诩曾言,齐国田氏有窃国之嫌,弑杀齐简公蛰伏多年必有进取之意。而今国城若失,戚城之围难解。我思虑再三,若能在此时游说齐国姜氏,田氏必暗中相助。” 孙武听得心惊,皱紧眉头打量着面前的少女。 不久后,老人微微的摇了摇头。动作细不可查。 “你可想清楚了?齐、晋两国皆是卿族专权。纵使你投其所好,计策诡谲不被人觉察,但主弱臣强,姜氏未必能一战取胜。到那时,田氏代齐,无暇西顾,戚城必沦为死地。” “齐国出兵,胜负虽是难料,但齐、郑、卫三国会盟伐晋,兴许还有一线生机。我已修书家兄,一旦国城有失,可遂继君位,而后遣使与齐促成会盟之事。” “呵呵...卫侯尚在,与齐国会盟便是落人口实。田氏避之唯恐不及,何来促成之说?” 当年齐相田恒弑君为避人口实,将齐国吞并诸国的土地悉数归还,这才换来了十多年的安稳日子。如今与姬费尚在,若齐国公然与姬舟合兵伐晋,不就等同于告诉天下人田氏以窃国者自居,还光明正大的支持窃国者。 姬兰撇了撇嘴,似在微笑又似无奈的说道: “我...愿嫁入姜氏...” 刚喝入口中的酒差点被孙武喷了出来。 先前无论姬兰怎么说,怎么设想,孙武只觉少女奇思妙想,点子层出不穷,但大多是有可取之处的。他听得认真还客观的从旁指正,彼此间似有精进与切磋谋略的意味。然而,姬兰亮出这最后的杀招,却是让老人万万没有想到。 孙武努力咽下憋在口中的美酒,重重的喘了口气。随后,大笑道: “哈哈...丫头!你倒是敢想。堂堂一国王姬甘愿以身为饵,效仿西施以色祸国?” 齐君继位已久,早已有了妻室。姬兰方到及笄之年,若是真嫁给齐君便只能做妾。孙武难以理解。 见姬兰面泛红霞,他收敛了笑意,说道: “老夫并非是在打趣你。以君上的年纪,做你曾祖尚且有余。你若有心嫁入姜氏,倒不如嫁与老夫孙儿为妻。老夫以毕生所著兵书为聘,你看如何?” 姬兰低垂着脑袋不敢与孙武直视。手指抚摸着那孔明灯上的人像。有意逃避对方的问题。孙武乐了,郑重道: “老夫可没说笑。只要你点点头,我即刻修书与齐相。齐国不日将入卫迎亲。如此一来,出兵之事顺理成章,也了去诸多烦恼不是?” “先生莫要取笑兰儿了。家妹身陷险地,我已心乱...忧思不已...” 孙武捋着胡须又轻抿了口酒,随后满足的打了个酒嗝。 姬兰似乎是从方才老人的言语中察觉到了什么?于是,微微皱眉,疑惑的问道: “齐相素来深居简出,先生不问世事多年,何以与之相熟尔?” 孙武面带惊讶之色看向姬兰。 “什么?你不知孙氏与田氏本为同族啊?” 姬兰小口微张,同样流露出惊讶的神情。孙武肯定了心中的猜测,旋即问道: “你既然不知,何以近乎诸侯之礼馈赠老夫?” “先生乃当世兵家圣者,名声在外,小女自然不敢怠慢。” 孙武哭笑不得。 他原以为姬兰那别出心裁的见面礼是意有所指。今日与他毫不避讳的谈及“田氏代齐”应该是知晓了自己与田氏的关系。可万万没想到这结果却是让人意外。他不禁长吁了口气: “田氏与孙氏本为妫姓,乃陈国公室之后。陈国被楚灭亡后,妫氏举族改田姓逼祸于齐。经历五代,田氏逐渐壮大,再分陈、孙、子三族。而我孙氏则一直托庇于田氏。老夫虽年长齐相田恒两轮,但若是论辈分,齐相乃是我族中伯父。” 姬兰听完孙武的话亦是惊愕了半晌。 少女经商数年,对当前诸国的形势与人际关系已经算是了如指掌,但陈国灭亡之时,她尚未出生,田氏与孙氏的渊源也不曾听人讲起。 至于田恒弑君,本就是齐国内部的纷争,外界众说纷纭又难以佐证,姬兰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 “孙氏既然托庇于田氏。不知先生能否肯定...田氏有代齐之意?” “族中之事,老夫不甚了解。然家父在世之时,与田恒私交甚密亦曾参与弑君伐异之举。想来...卫诩所料非虚。” 孙武对家族过往的黑历史毫不隐瞒。 姬兰听完老人的话陡然起身。孙武懒洋洋的喝着酒,目光随着少女轻盈的脚步缓慢移动,不经意间瞧见了那半露的皮靴。 先前简单的一瞥,他尚不确定。此时,在看清那靴子并非圆头而是尖头。孙武猛然瞪大双眼。 “先生帮我!” 随着,姬兰“扑通”一声拜倒在侧。尘封在孙武记忆最深处的片段顿时被唤醒。 “将军救我!” 熟悉的声音回荡在耳边。少女绝望而无助的望着他。一双尖头的长靴上沾染了血污。孙武听着那奇怪的口音与称呼,不禁回头看了一眼。 只是一眼,他冷漠的内心瞬间被融化了。从未有过的奇妙感觉让他呆立在原地,久久不发一言。少女像是抓到了救命的稻草,重重的跪倒在地,乞求他的怜悯与帮助。 此情此景,竟是如此的相似。孙武傻傻的点了点头。模糊的视线渐渐变得清明。 “卫姬请起!老夫冒昧一问,这皮靴你是由何处得来?” 话题转的太快。语气郑重的有些突兀。姬兰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顺着孙武手指的方向,她回身看到自己裙据之下毕露的皮靴,随后低头答道: “此为...卫诩所赠。” 孙武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一只手按在膝上猛地站起,绕过身侧跪着的少女,他径自走出门外。 佝偻的背影与那摇晃的酒葫芦尽显岁月沧桑。莫名的悲凉充斥着姬兰的内心。稍稍泛起的同情令她迟滞了片刻,待到想要确认孙武的态度时,对方早已消失在门前的院落中。 春日午后的阳光扫尽大地的寒意。一车一骑悄然无声的离开了荧泽。墨翟骑在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上,回头望向远处的山岗。 络绎不绝的马车,穿过那青色的城墙,到处充满了喧闹与盎然的生机。城墙的后方承载着少年的梦想。崛起的墨门在山城的庇护下迅猛的发展。 他舍不得这里。然而,为了搭救那位曾经改变他人生轨迹的挚友,墨翟无怨无悔的选择离去。 渐行渐远的马车留下两条深深的车辙。墨翟努了努嘴,笑容愈发的灿烂。他紧拉缰绳,马儿立起,长嘶一声,惊起无数飞鸟。 墨翟相信自己的伙伴会度过眼前的难关。同样也相信自己会改变这战火纷飞的年代,为诸国寻得和平共存之法。带着兴奋与憧憬,不久后,少年追上了前方的马车。 此时,孙武正饶有兴致的驾着马车。两个仆人一左一右将其夹在正中。三人端坐一排,甚是有趣。 “老仆记得主人曾说过此生不回齐国。主人到底因何事突然转变心意?老仆斗胆一问。” 孙武右手扬鞭,左手搭上仆人的肩头,叹道: “年纪大了,时常挂念孙儿。想临死前,回去看看。” 两个仆人忍俊不禁,笑得乐不可支,连连咳嗽。 “你们笑什么?” “老仆觉得主人归齐,需先打听清楚孙儿叫什么。不然,定要闹出笑话。” 孙武冷哼一声,将马鞭甩给那多嘴的仆人。 他有三个儿子,分别是孙驰、孙明、孙敌。至于这孙子辈中有几个孩子,他从未关心过,更不用说知道他们的名字了。 墨翟听得有趣,见那仆人拿住马鞭,一脸讪笑的继续打趣孙武。 “明公子育有二子,生顺、显。顺生机,如今主人的曾孙,机小公子已经娶妻。此番归齐,兴许便是五世同堂了。” 孙武愕然不已。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子孙都这般争气。近五十年未见,儿子都有了快当上了曾祖。 墨翟骑在大马上,身躯摇晃着连忙拱了拱手道贺: “恭喜孙老。” 孙武喜笑颜开。旋即,一拍大腿。 “不愧是我孙武的儿子。生得好!生得好!哈哈...” 第142章 鸱夷子皮 归心似箭,仅行进了半日,孙武等人便已抵达了黄河岸边。墨翟担心连续赶路三位老人会吃不消,于是,傍晚十分,他们在河岸旁停歇升起了火堆,四人背靠着马车,围在火堆旁将就着过了一夜。 早晨醒来后,已是日出东隅。墨翟捏着酸涩的脖子,望着前方波光粼粼的河面。 河水看似平静,但河面上泛起的光斑竟是碎裂的浮冰。冰层微薄,但能感受得到水流依旧湍急。 “你这小子!还真是能睡。带你出来见见世面,你不照顾老夫等人的起居也就罢了。反倒是连累我两个老仆来照顾你,像话吗?” 孙武没好气的将一只烤熟的鱼丢了过去。墨翟赶忙掀开搭在自己身上的毯子伸手去接。 “哎呦!烫!烫!” 烤鱼被他捧在手中,烫的墨翟龇牙咧嘴。孙武的两位老仆人看着少年滑稽的模样哈哈大笑起来。墨翟尴尬的躬身,向两位老者表示感谢。其中一人说道: “吃完了,过来喝碗鱼汤,暖暖身子。” 他拿着木勺,敲了敲架在火上的陶罐,示意墨翟鱼汤就在里面。 马车早已套好,三人似乎在等他起床后出发。 墨翟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表情极为尴尬。他一边吃着烤鱼,一边收拾起自己的铺盖。 “孙老!我等为何要沿河水北上?经鲁国再入齐地,岂不更安全些?” “此行不可节外生枝。沿河水入齐地,速达临淄方能避人耳目。如今卫、晋流民皆已聚于南下之路。鲁国乃礼仪之邦,前去避祸之人必不再少数。故而,北上经戏阳,渡河水反倒是太平许多。” 卫国的北方与晋、齐两国接壤。当下戚城周围陈兵十万,由晋国而来的难民不敢至此,担心被四卿的军队抓回国内。于是,几十万人被囚困于卫国黄河以北的东南一隅,也就是牧邑附近。想来,南下郑国,东到宋国,北上鲁国与齐国都是难民逃生的去路。 如今,智、赵、韩三家的兵马将戚城围得水泄不通,必然抽调不出足够的兵力去封锁戏阳城以及被黄河截断的卫、齐边境。如此,沿黄河北上直抵齐国方为捷径。孙武浑水摸鱼的本事,直叫墨翟佩服。 “不愧是孙老。反其道而行之,实在是妙!” “少拍马屁!用过饭食,你快马先行到前方打探。两日内,我等必须抵达戏阳城。若途中不幸遭遇晋人的斥候...” 话到此处,孙武如往常般掏出随身的酒葫芦,猛地灌了一口。 “那我等便只得弃马泅水了。”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墨翟想象着在河水之中透心凉的感觉不禁打了个寒战。 随后,他草草喝了碗鱼汤便跨上大马,先孙武等人一步,到前方打探去了。 此时的黄河,尚未因水土流失变得浑浊不堪。近来的雨水并不充沛,气温也随之缓慢的攀升,沿岸的枯黄景象稍显一丝绿意。 墨翟往返于河岸旁的黄泥小道,沿途看到些破败的房舍以及临河饮水的动物。想象中的危险不曾出现,几个往返便已至正午十分。 此时,黑马喘着粗气,摇头晃脑的驮着墨翟回到了马车旁。墨翟即刻向孙武汇报起了自前方打探的情况。 “前方三里皆无人烟。估摸着行至申时应是安全。不如我等先歇息片刻,再行赶路,孙老以为如何?” 马车缓缓停了下来。孙武钻出车帘,站在车辕上望了望前方。 远处是一片开阔的泥沙地。斑驳的棕绿色向着河水处蔓延。几团枯萎的水草突兀的长在那里,看上去像是河道干涸了不久。河床显得很低。河水汇聚于此,形成一汪湖泊。然而,河面平静无波,丝毫没有水流的迹象。 孙武看了一会儿,旋即,一跃而起,跳下马车。 “呵呵,甚好。前面有处浅滩,我等去摸些河鲜。午饭算是有着落了。” 墨翟点了点头,他正有此意。孙武舒展着酸麻的腰背,独自向前走着。 “哎!老喽。真是不中用了。” 墨翟牵着大马跟在老人的身后。 “呵呵,就凭您老这身手,谁会相信大名鼎鼎的孙武乃是耄耋之年的老翁?” 孙武停下脚步,回过头看了墨翟一眼,有些自嘲的说道: “大名鼎鼎?呵呵...年少成名可不是什么好事。” 随后,他冲驾车的老仆招了招手: “都下来走走。活动活动筋骨。” 两个仆人应了声便也下了马车。于是,一行人晃晃悠悠的朝着那浅滩处漫步而去。 走到近处,两位老仆喜上眉梢。 孙武说得没错,先前看到的棕绿色都是河蚌。三个老头本就是齐国人,自幼便懂得捡海货,吃海鲜。河鲜对于他们而言,自不在话下。两个老仆不一会儿便捡了一大堆。 袅袅的炊烟伴着午后的阳光,四人在这大灾之年享受着有酒有肉的生活,简直奢华的让人嫉妒。墨翟作为标准的中原人很少吃这些东西,开蚌的动作显得有些生涩。老仆笑着问道: “自太望公治齐百余年来,我齐国虽不盛产米粮,但先后灭十余国而独霸一方。墨子可知这是为何?” 墨翟好不容易撬开了一只河蚌,正准备去吃里面的蚌肉。闻声后,忙放下匕首回道: “自是因鱼盐之利,国富而民强,管子九合诸侯助桓公成就霸业。” 显然这是常识。墨翟回答的极为自信。老仆笑眯眯的捋着胡须道: “非也。我齐国百年来用兵无数,多有败绩。墨子言民强,老仆可不敢苟同。” 这话似乎很有道理。齐人善经商却不善打仗,以往的败绩数不胜数。 墨翟思索了片刻,仍不得解。 “恕翟愚钝,还望老翁解惑。” “呵呵,自然是会吃喽。” “呃...会吃?” 墨翟微微有些错愕,老仆将一只开好的河蚌递了过来,笑道: “呵呵,正是如此。每逢大灾之年,齐人便靠水吃水,民则不至饿死,国方可休养生息。越人亦是懂得此中道理,故而,十数年间覆灭吴国。我齐国久战东夷,统一各部亦是如此。” 说罢,老仆娴熟的又打开了一只河蚌。“吸溜”一声将蚌肉吸入口中,大嚼起来。 墨翟觉得对方讲的很有道理。中原人似乎只会靠山吃山,而这靠水吃水的本事确实不如越人与齐人。 孙武在一旁听不下去了,冷哼一声: “愚者不知天命而无畏也。荧泽多灾便是卫人效仿越人沿河耕种,乃致水道不畅淤积成泽。黑龙潭泥沼遍布,始之于此。” 在荧泽待得这些时日,孙武熟悉了周边的地理环境后,发现荧泽频频爆发水灾就是与改道黄河灌溉田地有关。 此时的黄河在荧泽附近分流成两条。一条流经晋国、中山国、燕国进入渤海。而另一条则流经齐国直接进入渤海。由于荧泽的地势较高,处于黄河的中下游。上游一旦降雨频繁,荧泽位于河道的三岔口便难以泄洪,因而受到水患的影响。 墨翟与两位老仆自然没有孙武看得那般通透。不过,对方的话他们倒是信服。荧泽曾经的辉煌确实是因沿河耕种才使得一方百姓富足。 酒饱饭足后,吹着河风,晒着太阳,四人小憩了一会儿。到得临近申时,悠扬而有节奏的喊声自远处渐渐传来。声音惊醒了睡梦中的诸人。 墨翟有些慌张,不知所措的看了看马匹以及诸人脚下散落一地的蚌壳。孙武皱了皱眉,随后一个健步跳上马车,眺望远方的情况。 他们的正前方,不足百丈,一群估摸着三十人的队伍正沿着河岸喊着号子向这边缓缓行来。这群人中有衣衫褴褛的奴隶,也有手持兵刃身着玄色衣袍的武士。 随着队伍向前行进,孙武瞧见那些衣衫褴褛之人皆是佝偻着身子。几条绷得笔直的绳索渐渐显露。顺着绳索延伸的方向,河道上竟然出现了一条船。船体不大,似乎只容得下两辆马车。在绳索牵引下,那船正逆流而上。 原来是帮拉纤的奴隶。这倒是新奇了。他们北上的道路只途径一座戏阳城。戏阳乃是一座城野,城市不大,但有船可渡黄河。不过,戏阳距离此处仍有百里之遥。一艘船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这里,委实令人意外。 孙武立于马车之上,丝毫不担心被对面的来人发现行踪。不久后,看清了那船杆上悬挂着的东西,老人的嘴角无意间流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旋即,冲着老仆与墨翟挥了挥手。 “呵呵,今日有贵人相助。快收拾一下,随老夫迎客。” 三人赶忙收拾起来。墨翟将木碗洗净后放入马车中,仰望着孙武那岿然不动的身形,心中暗想。 “不愧是孙武!在这荒郊野外也能遇到故人,真是交友广博啊。” 收拾妥当后,四人驾车的驾车,骑马的骑马立即朝着不远处的人群迎了上去。 八名持剑的武士瞧见三个白发老头驾车而来,紧随其后的还有个会骑马的中原人,不免有些错愕。虽未表露出明显的敌意,但手掌已按在剑柄之上。领头的武士大喝道: “前方何人?速速停下。” 马车在距离人群正前方不到两丈的位置停了下来。孙武一踮脚,飞身一丈来高落到了那喊话之人的面前。对方顿时被孙武的身手吓了一跳,不由地向后退了两步。 “尔等受命来此等候,莫非不是在等老夫?” 孙武怒视着那人。丝毫看不出是在扯谎。武士被其震慑,心中发怵,回道: “老丈怕是搞错了吧?我等来此的确是在等人,但并非是在等老丈。” 孙武眯着眼睛,淡淡一笑。 “鸱夷子皮。” 那人听到这四个字后,身子不禁一颤,赶忙凑了上去,抱拳施礼。 “不知大人已至,恕小人眼拙。大人可否将信物与小人一观。” 孙武自怀中摸出个精致的木犊。只是在那人眼前一晃,对方便吓得双腿发软,立时拜倒在地。 “小人该死。不知管事大人亲临,还望大人恕罪。” “别废话了。快将船靠过来。老夫还有要事在身。” 一旁看戏的墨翟简直对孙武佩服的五体投地。 随后,木船靠了过来。由于此处河床较低,很容易搁浅。船距离岸边还有两丈便不敢再靠近了。纤夫们就地取材,扎了竹筏这才连人带马一同运上了大船。 比预料中提前一天渡过了黄河。如此,既避开了晋人的威胁同时又身处于两条河水之中的卫国北地,亦是没有流民的困扰。这下一行人也安心了许多。 下了船后,孙武等人大摇大摆的向东边继续赶路。老人喝着小酒,指向前方说道: “若老夫所料不错,向东再行两个时辰便能抵达柯城。今夜我等不用露宿荒野,明日一早再渡河水至五鹿北上便能进入齐地。” 墨翟骑在大马上,点了点头,仍旧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方才孙武与那武士的对话听得他一头雾水。他想不通,孙武被对方称作管事。这应该是商人对于管家的称呼。而那武士,论地位应属于士族,身份要比商人高些,可为何会对孙武这般恭敬? 他仍在疑惑,突然一块木牌砸了过来。打在了墨翟的胸口上。墨翟手忙脚乱的松开马缰,忙接住木牌。只听孙武说道: “送你了。小心保管。今后游离在外,兴许用得上。” 看着那精致的木牌,正面雕刻着“鸱夷子皮”四个大字,反面则刻着一个“越”字。墨翟疑惑道: “鸱夷子皮?” 其实,这鸱夷子皮就是所谓制作酒囊的皮子。因随行带着方便,多用于士族与军队当中。 “裹块皮子便陈尸于河中。范蠡啊!范蠡。你倒是很会取名。” 孙武自言自语的说着,表情变得黯然。随后,他钻入马车中便没了声响。老仆见主人不悦,冲着墨翟使了个眼色,让其闭嘴。 一路之上,诸人都没再言语。赶了两个时辰的路,到得戌时初刻,一行人终于抵达了柯城。入城后,寻得一处逆旅,他们便安顿了下来。 第143章 聪明人的烦恼 “鸱夷子皮乃是范蠡经商之时所用的别号,亦是其商号。如今已鲜为人知。家主给您的那块牌子,便是范蠡门下,昔日留在越国经商的管事牙璋。” 老仆好心的向墨翟解释起方才的事情。墨翟将那面精致的木头牙璋递还给了老人,说道: “如此珍贵之物还请老翁交还与孙老。晚辈万不敢受。” 随即,躬身一礼。老仆没有接过那木牌,目露鄙夷之色。 “十多年前,家主得知那越国管事昔日曾受命贿赂伯嚭,陷害伍员大夫。于是,一怒之下,便将那人给杀了。” “噢?陷害孙老故友之人竟不是文种所为?” “最初,我们也是这般认为。然,文种心思歹毒,其谋略远不及范蠡。后被勾践诛杀全族,家主也没再寻仇。得到这块牙璋后,家主四处范蠡的行踪。兴许是与这名字有关。” 墨翟最喜诸国轶事。他屏住呼吸听老人继续说着。 “伍员大夫身死后,被吴王陈尸于江中,便是用得这鸱夷子皮。伯嚭死后亦是以此法下葬。主人料想,这一切皆是出自范蠡之手。这鸱夷子皮一说,并非巧合。还请墨子体谅家主丧友之痛,莫要在其面前提及此事。” “晚辈既已知晓,老翁还请放心。” 范蠡自经商起,三度散尽家财。曾帮助过许多中原诸侯赈济灾民。后定居于宋国陶邑,宋人深受其惠。陶邑虽不是其封邑,但人人称颂范蠡为陶朱公。美名远播,名望堪比一方诸侯。 不想,这位举世闻名的大善人背地里竟是如此的阴险恶毒。不仅借刀杀人,还以酒囊自称。 听完老仆的话后,墨翟只觉头皮发麻。他想了一会儿,旋即,反应过来。 “莫非今日渡河之事乃是孙老假借鸱夷子皮之名讹诈对方?” 看着少年呆傻的模样,老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夜色渐渐笼罩了柯城。黄河的另一侧,一辆稍显宽大的马车正停靠在孙武等人午后生火造饭的地方。 “娘的!商会派来接应的船只,怎么还没有到?” 矮子不忿的骂了声,猛然踢起脚下踩着的蚌壳。随后,漆黑的河面传来一声“咕咚”的轻响。 他与妻子还有胖子前日便已出发,日夜不停的赶路。本想今晚在柯城好好安歇,可如今已过去了一个时辰,三人从黄昏等到了入夜,仍旧不见接应之人。估计留宿荒野已是无法逃避的现实。 此行,矮子是去宋国的首都商丘,求见宋国的国君。恰好,他选择的路线与孙武等人北上的路线不谋而合。两方都是要先到柯城而后再到五鹿城中转。同样都是为了掩人耳目,矮子等人则更多考虑的是尽快完成范蠡交待的任务。 “看来戏阳是出了变故。我们先在此将就一晚,明日再行北上寻船渡河。妾身捡些河鲜为良人准备晚食。倒是许久没有露宿荒野了呢。” 越琴安慰着矮子,目光却是被满地的狼藉所吸引。对于这突发事件,她倒是十分的乐观。矮子又接连抱怨了几声。自从跟了范蠡这位世界首富后,何时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他无奈的拍了拍马车,示意胖子下来。随后,叹了口气道: “也罢。我与胖子去前面树林里拾些柴火。你小心些,莫要给蛟龙叼去了。” 越琴嘟着嘴,瞥了矮子一眼,佯装可怜的说道: “良人这么一说,妾身倒真有些害怕了呢。” 矮子知道她又在作怪。于是,头也不回的与胖子走入了树林。 胖子体型太大。拾柴的工作对于他而言,太过枯燥,很快便闹出了些动静。随后,矮子的惊叫与喝骂声便不时自林中传出。不断惊起的水鸟此起彼伏,打破了这处宁静的河畔。 同一时刻,荧泽的火龙岗,喧闹的一天终于结束。随着落日留下的最后一丝余晖消失在天际,打铁的噪音也准时的消匿在这座小山城中。积攒了一天的柴火气息随着微凉的夜风拂过山岗也渐渐的消散,变得如晨雾般稀薄。 匠人们陆陆续续的离开。偌大的邑主府,凌乱的地炉中,沉积的炭灰逐渐掩盖了最后的光与热。一里见方的城市很快便步入黑暗之中。周遭的环境突然变得安静下来。隔着一堵墙,邑主府的议事厅内,诸师瑕长长地舒了口气,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是没想到荧泽的生活会恐怖如斯。接过姬兰递来的竹简。 “劳烦瑕邑宰将此信转交家兄。” 诸师瑕回到自己的客席坐定,拱了拱手,道: “瑕蒙公子收留至今,已是感激不尽。区区小事又何谈劳烦?” 姬兰微笑着点了点头,没有继续接话。婢女奉上温好的酒水便也退了下去。一时间屋中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诸师瑕于今日午后便已抵达荧泽。作为留守在云梦的代理野宰,他有守城之责,此番突然造访荧泽确实有些冲动了。 短暂的安静过后,诸师瑕说明了来意。 “瑕自知有负公子重托。不该于非常之时,擅离职守,还望公子莫要怪罪。” 空荡的议事厅内,男子的语气低沉,言辞颇为恳切。 他受命留守在云梦,本以为能担负起重任,凭借一己之力率领五百士卒死守城池不失。以此来洗刷丢失牧邑的耻辱,让少女高看他一眼。自姬兰离开后,他每日组织士卒勤加操练,积极备战,盼着晋军早日攻城。 岂料,终于盼到了牧邑而来的晋军。敌人尚未攻城,却被南下的赵军包了饺子。随后,赵军扬长而去,似乎对云梦没有一星半点的企图。 诸师瑕甚是无语。先前便听闻王诩在戚城与晋人酣战三日。城东大火足足烧了两天。他本就是心高气傲之人,不服王诩。如今,眼睁睁的看着对方拖住了晋国十万兵马,自己却是毫无作为,心中万分的憋屈。 恰好在此时,他收到了家中的来信。信中提到姬舟已在城濮集结了五万士卒,准备南下渡过黄河直取牧邑。诸师家作为南方的老牌贵族。全族上下动员了五千子弟响应新君号召。如此大张旗鼓的搬出全部家底便是要在姬舟继位后,捞取一份满意的回报。而这份回报如果够大的话,未来诸师一族的家主——诸师瑕或许能直接进入卫国的卿事寮,位居六卿之一。 他与姬舟兄妹本就有着私交。此时,正是一展拳脚的时候,故而,无论是为家族还是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他都应该立刻返回城濮。 姬兰斟了杯酒。 “你我自幼便相识,说这些见外了。” 诸师瑕深觉惭愧也斟满了一爵。 选在此时离去,确实显得有些功利。抱着对姬兰深深的歉意,诸师瑕先将一爵酒饮尽。 “公子放心。云梦诸事,瑕已安排妥当。此去城濮便是领族中兵马与大公子一起南下。” “甚好。昨日收到戚城的消息,小妹与卫诩安好。兰心中不胜欢喜,无人诉说之际,瑕兄便已至此。难得有此喜讯,愿与君共享。兰满饮此爵。” 姬兰淡淡的说着,红唇贴在那酒爵之上。 兴许是多日以来的煎熬压得她苦闷不已。此刻,少女竟也不顾身份礼仪,如市井之人那般喝起酒来。 这般举动令得诸师瑕骇然不已,他赶忙收回目光,劝道: “有大司马坐镇,加之北戍军多年经营,戚城粮草充沛应是无虞。公子且宽心等待,保重身体。” 姬兰笑了笑,叹道: “我时常在想,人懂得越多,越聪明便不易满足。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诸师瑕不假思索的回道: “自然是好事。求索万物至理,传道而广开民智,古之圣贤皆是如此。” “可愚者会更快乐些。一餐一饭便能满足。然智者人欲过旺,反倒是不会开心。” 诸师瑕虽不比姬兰那般聪慧,但也从未因自己的智商而感到烦恼。少女的忧虑,他难以体会。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接话。 “你说齐国能一战打败晋人吗?” 姬兰忽然发问,令得诸师瑕呆滞了片刻。他觉得少女今日有点古怪,总是说些没头没脑的话,不禁皱了皱眉,回道: “胜败乃天数,犹未可知。岂可揣度?” “不能。” 诸师瑕张大嘴巴,“啊”了一声。 少女笃定的回答以及认真的表情让他有些茫然。他以为对方只是随口说说诸国未来的局势。然而,此时的语气与表情似乎真是煞有其事。 齐国为何要与晋国开战? 诸师瑕满心费解,根本无从知晓。他看了看姬兰。少女正独自饮酒,似乎一时半会也没打算解释这话中的意思。 回想起姬兰先前所说的关于聪明人的烦恼。此时,诸师瑕好像有些明白了。 姬兰的睿智,他从不怀疑。于是,顺着少女的话往下想。 他断定晋、齐交恶,以至开战的始因,只会是眼下明目张胆帮助中行氏与范氏的郑国所引起的。原本他还怀疑楚国与越国,毕竟,这三国都有驱使郑国的能力。然而,郑国更亲近齐国,少女又笃定晋、齐会开战。如此一想,郑国背后的靠山必然是齐国无疑。 齐国与晋国互邻,有意削弱晋国的实力,这也说得过去。反正,大国之间不会轻易撕破脸皮,知会些附庸的小国寻衅滋事已是他们惯用的手段。 诸师瑕正绞尽脑汁的揣摩与推理,就在这时,姬兰的话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卫诩曾言,韩、赵、魏三家会灭亡智氏而后形成三家分晋的局面。试想晋国若在此时败了,卿大夫实力骤减,公室必然重掌大权又怎会形成三家分晋的局面?应是御敌于外,才合情理。故而,齐国出兵解戚城之围,必是无功而返。” 诸师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相信姬兰,是因对方比他聪明,总是能带着他走向正确与成功的道路。他早已习惯了听从姬兰的安排,对其产生了依赖,所以才会推敲少女的话。岂料,姬兰的自信完全来源于王诩昔日的预言。 突然间,诸师瑕竟有种被人耍弄的感觉。随后,心里空落落的。他结巴了半天,只吐出了两个字。 “...荒谬!” “田氏已有代齐之意。窃国之臣又岂会维护正统?我相信卫诩,更相信长卿先生。所以若想保戚城不失,不是联齐...而是联晋。” 此言一出,诸师瑕立时惊起。 由于,信息量庞大,他一时间难以消化。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唯独“长卿先生”这四个字,回响不止。 他小声琢磨着: “长卿先生...长卿先生...孙长卿?” 随后,惊道: “孙武!莫非...他还没死?” 姬兰平静的目光似乎已经回答了他的问题。诸师瑕甚是焦虑。 “那他人呢?” “先生昨日便已归齐。” 诸师瑕知道孙武的事情必然与面前的少女有关。他呆呆的站在原地许久,这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于是,坐回席位,饮尽一爵酒,压了压惊。放下酒爵后,他陡然间想到了些什么。面色霎时惨白。 “司士府早已遣人去过齐国报丧,更是以公卿之礼送葬。孙武此时归齐,若齐国兴师问罪,我卫国岂不危矣?” 看着诸师瑕惊慌失措的模样,姬兰掩唇笑道: “呵呵,那倒是再好不过了。” 一股凛然的寒意不觉从心头冒了出来。诸师瑕看向姬兰,目光复杂的问道: “公子莫非是打算以卫国为饵,引两虎相争?” 姬兰眼波迷离,双颊绯红,似是有些醉意。 “如今的卫国,谁愿蹚这浑水?我倒是很想这么做,可是...哎!” 伴随着少女的一声叹息,诸师瑕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念头太过疯狂了。完全是拿卫国的命运做赌。如此不计后果,即便成功化解了戚城的危局,埋下的祸根恐怕也会贻害卫国许久。 姬兰似乎一心求醉,没有再将话题继续下去。她一连饮下数爵酒后,已是毫无形象的趴在桌案上不省人事。诸师瑕看着对方那借酒消愁的模样,心中不是滋味。 第144章 中行氏南逃 夜已深,空荡的议事厅内只有他们二人。姬兰静静的趴在桌上,似乎睡得很是安稳。诸师瑕淡淡的微笑望着少女发呆。 酒水的余热渐渐散去,已经到了该要分别的时刻。诸师瑕拿起桌上的信简,小心的揣入怀中。随后,他端着一爵酒,走出了席位。 站在厅堂的中央,借着微弱的炭火,他望着少女的方向,很想向前迈出一步。可是,犹豫了许久,仍旧是没有勇气。诸师瑕叹了口气,举起酒爵: “瑕自幼便与公子相识。虽年长公子几岁,但论智谋,瑕不及公子,论勤勉,瑕更是不及公子之万一。愚钝悖懒至此,就连瑕亦是厌恶自己。” 自嘲的笑了笑后,他将那爵酒一饮而尽。随后,恭敬的冲着姬兰施了一礼。 “承蒙公子不弃,与瑕为友,乃瑕此生之荣幸。今日得与公子饮酒,却不知公子心忧何物,实乃离别之憾事矣。” 诸师瑕悠悠的叹了口气,将酒爵放回到了桌案。紧接着,又回到了方才站立的位置,来回踱了几步。似乎有话难以启齿,脸颊涨得通红。 “智者也罢,愚者也罢。瑕...爱慕公子。公子喜,瑕则喜。公子忧,瑕则忧。了却牧邑之事后,瑕即刻北上。公子...且安心静候。” 说完,他转过身,像是卸去了心头的大石,旋即垮下肩膀,有些慵懒的在原地站了片刻。 兴许是头一回鼓起勇气向姬兰表达心中的爱意。诸师瑕推门而出时,脸上已是一片血红。 此时,门外听候的婢女正打着瞌睡,闻声后惊醒。瞧见诸师瑕径直走过,背影渐渐没入前方的黑暗。她连忙唤了声: “瑕大人!” “公子醉了,好生照料。” 黑暗中传来男子温柔的话音以及衣袖摆动的声响。随后,在前方院子的门口,侍卫的火把再次照亮了他的身形。 诸师瑕似乎心情不错,轻轻的哼着歌谣。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婢女自然是听得懂其中的意思。出于好奇,她没有立刻去通知姬兰的贴身侍女,而是悄悄的推开了屋门。 透过门缝,昏暗的屋中飘来淡淡的酒气。她朝着屋内最深处望去。一向温文尔雅的王姬此时竟抱着一方酒樽,身体微微的抽搐。 在她的印象中,主人举止优雅,最重礼仪。然而,眼前的一幕,委实难以置信。婢女揉了揉眼睛,打算看得再清楚些。却闻,轻轻的呜咽声若隐若现的传来。那缥缈虚幻的感觉让这哭声显得格外悲凉,似乎是承受不住难以压抑的痛苦。 这一秒,心头无端涌起的同情与揪心的感觉让婢女有些意外。事实上,她一直很羡慕王姬的生活。佩服那样的天之骄女能将形形色色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呼来唤去,任其差遣。 此时看来或许皆是假象。王姬身边的人先后接踵离去。荧泽附近又不太平,每日都在死人。她身为女子,在这段期间似乎异常的脆弱与孤独,需要有人依靠。婢女此刻已兴不起半点羡慕之意,悄悄地将门带好,她便退了出去。 夜风骤起,天上那一弯月牙犹如一抹明朗的微笑。云层如发丝般飘过,朦朦胧胧的遮蔽了残月的一角,很快又变成了半遮半掩的笑容。笑容透着诡异,竟有些扭曲,似是在嘲笑众生。 同一片夜色下,西北方,朝歌城中,一场屠杀已经持续了一日一夜。这座满目疮痍的古都几经覆灭与崛起,最终在中行氏与范氏两族的蹂躏下,疲惫不堪的陷入长眠。 染血的财帛被士卒一箱箱的堆砌在王宫的正殿外。摇曳的火光与攒动的人影映在窗子上。范吉射看着窗子上的光影,如同在欣赏皮影戏。 舒适的便服与那慵懒的卧姿,加之两名俏丽的美人服侍在侧。昔日肃穆的朝堂,此刻弥漫着腐朽的气息。中行寅站在殿下望着高高在上的范吉射,脸上带着忧虑,劝道: “跟我逃吧。只要能出去,我等仍有生机。” 范吉射耷拉着眼皮,望了对方一眼,淡淡回道: “还能逃去哪儿里?” “你我有天子诏书在手,又有五百乘兵马,南投楚、越,北投齐国,何愁无一席之地?” 面对赵军在城南频频的军事活动,中行寅已感受到了威胁。粮道被赵军截断后,他不愿坐以待毙,于是有了弃城南逃的想法。 “算了吧。我累了。” “大仇未报。兄万不可自甘堕落,还需早做决断。” 一向嗜酒好色的中行寅竟会说出这番话来。若非是在战时,非笑死人不可。 毫无斗志的范吉射果然还是被对方逗笑了。 “呵呵...” 低沉的笑声持续了许久,听得人毛骨悚然。 “吾儿已战死棐林。范氏从此绝后,即便大仇得报,灭了赵氏满门...吾儿亦不能复生。” 顿了顿,范吉射似是乏力的摆了摆手。 “留下粮草...你且去吧。” 昔日叱咤晋国朝堂达半个世纪之久的范氏是何等的荣耀?可如今宗族血脉已断,偌大的氏族终将走上分崩离析的道路。唏嘘,世事无常。范吉射一生醉心权谋,到头来竟是竹篮打水。此时选择留下,俨然是做好了必死的打算。 中行寅惋惜的看着他。心中竟升起一丝羡慕。 高卧殿上、美人环伺,这或许便是他一生的梦想。怀着深深的不舍,中行寅缓步离开了大殿,嘴里念叨着: “做你的诸侯大梦吧。老东西!要活得久一点...等我回来。” 踏出殿门,遥望天际,东方已渐渐泛起微白的光亮。随着突兀的号角声与钟鼓声不断响起,平静的天空,蛛网般的云层显露出清晰的脉络。 车马萧萧,数万人延绵不绝的通过洞开的南城门。有的人选择离开,有的人选择留下。在这希望与绝望并存的黎明时分,好似龟裂的苍穹仿佛预示着战火即将引燃整片中原大陆。 王宫内一处偏僻的院落,墨绿色的爬墙虎布满了院子周围的宫墙。晨风吹过,叶片抖动起来。沙沙的声响好似消弭了外界的喧闹,也过滤了一切的烦恼,让这里充满着宁静与祥和的感觉。 不久后,风停了。墨绿色的墙壁上渐渐显露出一条与地面平行的银色光线。光线十分微弱,缓慢的向上攀爬,明与暗逐渐被分割。直至越过墙头那片冗长的爬墙虎,光线陡然变得金黄,照亮了墙壁后方荒废依旧的屋舍。 晨光透过层层的纱幔洒在姬费的脸上。他似乎能感受得到那抹柔和。睡梦中不禁翻了个身子。或许是惧怕阳光,亦或是只想慵懒的继续赖床。他虽已苏醒,但没有睁开双眼。 自投降叛军后,宗室与卿氏皆被囚禁于宫中,沦为人质。姬费能有一处栖身之所已是满足。此时,他身旁的小孩似是感受到了迎面而来的悠长鼻息。迷糊之中,喊了声“义父!”姬费闭着眼,如慈父般拍了拍孩子的后背。 庞忠死后,他便将对方的孩子留在身边悉心照顾。或许是心存愧疚,只有在与孩子待在一起时,姬费才会感受得到一丝内心的平静。他很清楚,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重新开始的可能。卫国在他手中算是彻底结束了。至于再苟延残喘几年亦或是直接被强国吞并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既然改变不了做亡国之君的命运,那倒不如,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以往的雄心与壮志在面对死亡与屈辱的双重压力下,逐渐被消磨殆尽。此时的他只想逃避现实。 睡意正浓之际,忽听大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 来人是负责公室出行,掌管宫中仪仗与车马的寺人。一入门,他便踉踉跄跄的摸爬前行,显得极为焦虑。 “君上!大事不好了。” “国都要亡了,还有什么大事?待寡人睡醒再报,寺人且先退下。” 陈寺人俯在地上,不置可否的吱吱呜呜起来。 “那范氏将军...昨夜...擅闯后宫。太后与君夫人闻声后甚是惊恐,命老奴前来奏报君上。” 姬费顿时心惊,掀开锦被便要坐起身来去揪陈寺人的衣领。 “你说什么?夫人与太后可还安好?” 陈寺人双膝挪动,向床榻靠近。 “回君上,一切安好。” 姬费喘了口气。自帘幕探出的手又僵直的缩了回去。 他有想过,赵军一旦围城,范氏与中行氏若无法突围,被困朝歌,势必会对城中百姓下手。到那时,性命尚且难以保全,他们又怎会信守承诺,善待卫国公室?然而,事情发展的太快,完全超出了姬费的想象。 在他惊恐之际,陈寺人压低嗓音说道: “今早宫中死了两名女官。太后与君夫人受到惊吓,如今随太祝领祀,正于宫中祈福。” 姬费吓出一身冷汗,再度陷入绝望当中。 “义父。” 此时,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姬费收敛了心神,回身摸了摸庞义探出的脑袋。 “义儿乖!再睡会儿。” 小孩揉着朦胧的眼睛,打了个哈欠。 “爹爹什么时候回来?义儿想爹爹了。” “就快回来了。” 姬费笑容勉强,他已是阶下之囚,似乎改变不了什么。安抚了孩子后,他陡然意识到陈寺人不该出现在这里。而太后与妻子更不可能在叛军缺粮之际于宫中祭祀。他们被软禁至今,守卫一直看管森严。且不说公室与卿氏不得往来,就连他这国君也很难进入后宫与母亲和妻子见面,甚至还被囚禁在远离后宫的一座偏殿之中。 恢复了理智,姬费向陈寺人询问缘由,对方回道: “老奴也不知为何守卫会松懈至此。昨日后宫外,甲士云集,一夜骚乱。今早又有鼓声躁动,兴许是赵军攻城了。” 姬费忧心忡忡的站起身,在塌前来回踱步。 “不会。为时尚早,赵军断不会攻城。何故...如此?” 他很清楚赵军不是傻子。中行氏与范氏更不会坐以待毙,何况他们手中又有天子诏书,岂有弃之不用的道理? 想到这里,姬费陡然惊道: “莫非晋人是打算...弃城而逃?” 陈寺人转了转眼珠,恍然一惊。随后,喜道: “定是如此。先祖保佑!我卫国有救了。” 绝望多日,终于看到了一缕曙光。两人顿时狂喜不已。姬费赤脚向屋外狂奔,陈寺人亦是欢欣雀跃的跟在对方身后。 眼下没有什么事情能比晋人逃亡更令人大快人心。如果中行氏与范氏想南下联合诸侯兴兵伐晋,必然不会杀了姬费落人口实。也就是说,沦为傀儡的他仍有重获自由的可能。 二人在空荡荡的王宫中一路狂奔。周遭随处可见散落的陈设以及被撕扯后遗落的布帛。王宫好似遭山匪洗劫一般,狼藉不已。 不久后,二人来到了王城的南门。当姬费仓皇的登上宫墙,挂在脸上的喜色陡然变得凝滞起来。随后,脸颊上的肌肉开始不住的抽搐。 好巧不巧,他撞上了一队巡逻的晋人士卒。那些人正冷漠的看着他。 “哪里来的卫人。不知道宫中的规矩吗?” 斥责的话听上去有些讽刺。姬费一时间不知该如何解释。 “让他过来!” 挡在通往城楼处的侍卫立时退到两侧,让出了一条路来。路的尽头,范吉射正站在那里。他抬起一只手朝向这边。手颤颤巍巍的摇晃着,加之凌乱的发丝随风摆动,此刻范吉射显得异常苍老。 姬费连忙躬身问候: “吉射...将军!” “过来!” 姬费捏了把冷汗。战战兢兢的走到范吉射的面前。对方抬起的手不禁握了握,伸出一指,随后指向宫墙下方的街道。 那里看不见一个人影,只有凌乱丢弃的杂物以及路面上残存着的大片黑色污迹。 “你想去吗?” “不敢。” 姬费颤抖的回答,眼神飘忽,不敢与范吉射对视。 “城是出不去了。你若不喜留在宫内便出去走走。莫要走得太远,让为父担心。” 一股寒意涌上心头,姬费立时瘫软在地。来不及去想自己何时认贼作父了,却见范吉射轻轻地抚摸着自己的脑袋,露出慈爱的笑容。 “儿啊!别怕。有为父陪着你。” 第145章 不存在的元宵节 距离孔明灯事件爆发后的第三天,中行寅带走了朝歌城中近两万晋军,并裹挟着卫国的降卒一路南下劫掠。两日后,中行寅大军在牧邑与残部汇合。有了郑国支援的粮草,北方又有范吉射死守朝歌城,稳稳拖住赵军,中行寅终于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他一面收拢晋人流民之中的青壮来扩充军力。一面又积极的与中原诸侯小国开始联系,大有推动诸侯会盟,组织联军反攻晋国的意思。 与此同时,诸师瑕也抵达了城濮。在姬舟的领导下,地方贵族已集结了两万兵马。卫国的军队也已开拔,正沿黄河南下。两日后,便会抵达西南边境,与牧邑的叛军隔河相望。 在这微妙的时刻,卫国仍处在一个摇摆不定的局面。到底是与叛军开战亦或是与其结成联军?如今,为了保全戚城,谁都拿不定主意。各方势力陷入短暂的僵持之中,似乎都在积极的通过外交手段,谋求对己方利益的最大化。 被战局裹挟的姬兰也难独善其身,不得已她选择了一条险路。少女与十数名家将离开了荧泽,踏上回归云梦的道路。她打算绕过云梦山行至最西面,偷偷潜入晋国东南的重镇——晋城。 临行前,姬兰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少女派人向东南诸国散播子路墓冢被毁的消息,渴望借此帮到孙武并促成以齐国为首的军事会盟。另一方面,她又联络了中行寅,希望得知对方背后的靠山到底是谁? 通过与孙武的交谈,确定了“田氏代齐”的阴谋后,她便不再认为郑国仅仅是受到齐国的指使。显而易见,叛军的身后是更为可怕的势力。或许是蛰伏多年的楚国又或许是一心逐鹿中原的越国。 看清楚了这些,姬兰决定亲赴晋地并说服晋国公室撤军。这一大胆的想法同样是源自王诩关于“三家分晋”的言论。晋国公室目前仍有着不可小觑的实力。她坚信公室若被削弱,必然会有一战。而这一战或许就是营救王诩的契机。 姬兰不想放过一丝机会,决定与晋侯姬凿见上一面。她猜测中行氏与范氏败逃后,晋公室必然会出面主持瓜分两大卿族的封邑,并且有极大的可能性,会出现在巨鹿与邯郸一带。如果事先在晋城打探消息,而后进行拦截便有可能与之见上一面。抱着这样的想法,姬兰再次回到了云梦。 此时,戚城的命运牵动着整个战局的走向。与之有关的人物都在四处奔走。 东边,原野上骑行的墨翟兴奋的望着远处的城池。他们终于抵达了齐国的阿城。 西边,年迈的赵鞅在交托了军务给儿子赵无恤后,便忧心忡忡的带着五十乘兵马离开了朝歌。 南边,偏僻的聂城,一辆华丽的马车驶出城门。悠扬的琴声回荡在这无人问津的城野小路上。矮子打着哈欠,掀开了车帘。前往商丘的旅程依旧是漫长枯燥。 北边,戚城郊外无所事事的豫让也收到了北上的消息。他收拾好行囊,走出营帐便瞧见韩启章与魏侈两位公子早已在晨光中久候多时。 就在这晨光与水雾交织的清晨,事件的核心人物王诩却猫在厨房内,优哉游哉的享受着烹饪的乐趣。 一个个圆滚滚的汤圆在沸水中翻腾,他迫不及待的盛了一碗。升腾的水雾伴随着大口大口的吹气声,内心对于美食的渴望似乎又到达了一个难以想象的高度。 对于一个现代人而言,汤圆或许根本称不上是美食。然而,在这物质极度匮乏的古代,能七零八凑的还原出传统的节日食物,即便是有些差强人意,但精神上的满足已经让他感动的难以言表。 “诩大哥!这又是什么好吃的?” “汤圆。” 姬元如今已经是王诩的忠实粉丝外加跟班。自从放飞孔明灯的消息不胫而走后,王诩便在戚城出名了。许多百姓将他敬若神明。每日都有人围聚在府外祭拜,渴望得到王诩的庇佑。 姬元倒没有像旁人那般迷信,只是像个小女生般单纯的崇拜着王诩。认为对方什么都懂,遇到问题也能迎刃而解。如此,女孩渐渐走出了叔父之死的阴霾,久违的安全感再次让她产生了对别人的依赖。不知不觉中,对王诩的感情加深了几分。 此刻,她紧盯着王诩手中的木勺,不时咽下口水。 “汤圆是什么?” “自然是元宵节必吃的东西了。” 王诩随意的回答,不禁让姬元皱了皱眉。女孩喃喃道: “元宵节...元宵节?” “笨蛋!元宵节都不知道吗?每逢正月十五便要吃汤圆。此乃我华夏的习俗。” 前些天,姬元才知晓了晋人的寒食节与清明节。感觉晋国的节日真多且意义非凡,而卫国则相对比较枯燥。每年除了传统的祭祀活动,基本没有什么习俗可言。心想,这或许又是别国的节日。可经王诩这么一说,她立时便较起真来。 “诩大哥才是笨蛋。如今是三月十五。元儿可不曾听闻华夏之民有此习俗。” 王诩猛然意识到周历是以十一月为正月,而阴历在商朝覆灭后便不再延续使用。至于灯笼与蜡烛都不存在的周朝又何来的元宵佳节? 他不禁被自己蠢到了。于是,傻笑着点了点头,将手中的碗递给了姬元。 “呵呵,是我傻了。尝尝。” 美食当前,姬元也无心多问。 “那元儿就不客气了。” “呵呵,你何时客气过?” 王诩一脸讪笑的看着女孩。对方急切的模样,让他不禁回忆起与阿季初遇时,妻子狼吞虎咽的吃相。 “慢点吃。这里面可是加了芝麻跟饴糖,你这么个吃法是根本尝不出味道的。” 姬元有些尴尬。于是,慢慢的咀嚼着嘴巴里的食物。不久后,女孩有些惊讶,含糊不清的问道: “诩大哥又在说笑。饴糖乃是祭祀之物,你从何得来?” 王诩笑了笑,双手叉腰,得意的回道: “自然是无所不能的诩大哥亲手做的喽。” 早在云梦做野宰的时候,他便在守藏馆内的古籍中看到过制作饴糖的方法。饴糖其实就是麦芽糖。古代与现代的制作方法几乎没有差别。只需将发芽的小麦切碎再与蒸煮后的糯米进行发酵,而后榨出汁水即可获取麦芽糖。 戚城本就是商业重镇,找到些越、楚商人遗留下的糯米不足为奇。至于让小麦发芽更是轻而易举。王诩还是小学生时,便在自然课上,见老师在冬天将麦粒放在棉花中浇水。没过几天,麦子就会发芽。 在确认过小麦发芽不会受到温度的苛刻影响后,他便在院子中随手种了些。没想到获取麦芽如此的顺利。 “真的吗?” 姬元扑闪着大眼睛,有些难以置信。王诩则一脸笑意望着她,似乎极其享受被人崇拜的感觉。 “呵呵,当然是真的了。制作饴糖本就不是什么难事。” 姬元惊愕了半晌,也顾不得吃那汤圆,于是解释道: “诩大哥兴许不知这糖的重要。元儿虽贵为宗室之女,但也很少食得此物。据我所知,糖有三种,其一为蜜糖,因获取不易,故而珍贵。其二为饴糖,传闻乃周王室不传之法。周王以其赐封诸侯、祭祀神明,最为贵重。其三则是柘糖,乃是楚地所产,因楚南路途遥远,商路不同,故而极少外传。姐姐每年都会托人从楚地带些回来。不过多是馈赠朝中卿士,元儿亦是侥幸能吃到些。” 随后,她欢喜的看向王诩,语气有些激动: “若诩大哥真懂得制作饴糖之法,那我们可要发大财了。” 想来那南楚的柘糖也就是蔗糖了。适合甘蔗生长的两广地区此时还是野人聚居的烟瘴之地,所以制糖也就变得极为困难。 饴糖的秘密无意间被揭开,王诩似乎对封建王权垄断科技的统治方式又有了新的认知。从周朝熟练的掌握青铜器的铸造开始,掠夺与奴役还处在石器时代的四夷以及野人部落便是巩固王权的方式。而如今的春秋诸国正狂热的研究铁器,何尝不是以新的科技来终结旧的统治。周朝的衰败是必然的结果,战争也的确是推动科技进步的最佳途径。 杞人忧天的想着这些事情,王诩的神色渐渐变得黯淡。姬元伸长手指,轻轻的戳了戳他。 “会出去的。” 女孩露出个天真的笑容。似是安慰的话语听得王诩心头暖暖的。他揉了揉对方的脑袋。将女孩的发丝弄得蓬乱,以此来表达一个大人不需要小孩子来关心。 姬元不满的哼了声: “讨厌!” 王诩假装没有听见,一边摸着女孩的头,一边若有所思的说着: “以主公的聪慧,不该想不到的。这都过去五日了,莫非孔明灯没有飞到荧泽?” 女孩推开王诩的魔手,理了理头发,回道: “怎么会呢?大家都看到了孔明灯飞往南边。兴许是姐姐不在荧泽。过些时日,一定会传信来的。” 在王诩的预想中,姬兰善于观察,总归会从坠落的孔明灯中发现燃烧过的油料痕迹。只要她尝试几次,必能看出其中的端倪。之后借着南风,控制好燃料再向戚城传信。他们便能知晓外界的情况了。 王诩握紧拳头,满是怨念的囔囔道: “墨翟这家伙!” 如果说姬兰没有察觉,他或许是将信将疑。但若是一项酷爱科学的墨子也没看出其中的奥妙,王诩打死也不会相信。那人分明就对新奇的事物毫无抵抗能力,又怎会在此时放弃钻研,无动于衷呢? 吃过汤圆,带着各种疑问,王诩回到了书房。一路之上,姬元都在追问制作饴糖的方法。 “为什么不能用大米亦或是其他的粮食蒸煮发酵呢?” “我也不知道。书中并无解释。这或许跟淀粉含量有关,你倒是可以试试看。” 他鼓励着女孩去做尝试。感慨自己除了会背诵元素周期表,其余关于化学方面的知识早已忘得是一干二净。 来到桌案旁坐定。整洁的书桌上摊着一张羊皮地图。上面满是记号与笔直的连线。王诩看了又看,才发现那是一张戚城东城区的地图。 “没看出来,诩大哥还懂得绘图。” 王诩翻了个白眼。显然是觉得这粗糙不堪的地图根本就没法称之为地图。于是,拿来了一张绵纸以及木尺、炭笔等工具,当着姬元的面开始绘制戚城的地图。 “绘图讲究的是比例。戚城城墙四里,应是个标准的正方形。” 他一边绘图,一边念念有词的说教。女孩听得甚是认真。目光始终离不开那把标有刻度的奇怪木尺。 随着炭笔沿着木尺在绵纸上画出一条条直线。戚城的轮廓渐渐被勾勒出来。 王诩的绘画技巧,她是见识过的。然而,绘制地图则不是作画那般简单。通常懂得绘图之人都会被军队想方设法的吸纳,最终培养成为斥候。 这时的斥候属于稀缺人才,并非仅仅是打探战场情报的侦察兵。每位战绩标榜的将军,无一例外都会豢养一支由斥候组成的亲卫。他们的主要工作便是绘制地图,方便大军攻掠。 “匠人营国,无论城邑大小皆是九经九纬。” 周朝的城池建造都有标准的模板。不一会儿,城市的街道也被绘制而出。每条街道上都标注了名称。自城东开始,沿街的建筑也被一一署名。 半个时辰过后,地图绘制完毕。王诩放下炭笔,满手皆是黑灰。姬元不解的问道: “诩大哥何故留下三处,将图详实绘出岂不更好?” 地图绘制的精巧,然而,唯一的不足便是只有城东详细。其余的地方则是草草了事。 “够用便可。若是将这地图全部绘出。想必阿季也不舍得在上面涂写。岂不帮了倒忙?” “哦?诩大哥是在帮阿季姐姐?” 王诩笑了笑,手指在地图上城东一处馆驿附近比划了个圆圈。 “不然,你以为是在做什么?这里,才是查案的关键。” 第146章 傲慢无礼的少年 近来,阿季一直在调查城东的失窃案。那日听过王诩的分析后,少女便主动请缨,谁知几日过去,事情毫无进展。 停滞不前又不愿向旁人求助,耿直而倔强的阿季一时陷入两难的境地。为了不让王诩看出自己的小心思,她以各种借口掩饰查案的事实。就在今早更是谎称与士族家中的女眷约好,一起赴城东慰问战后生活艰难的百姓。 城东如今已是尸臭漫天,那帮贵族妇人养尊处优惯了。若是大发善心,也只会打发些仆役做些施粥的举动。这点王诩确信无疑,他未拆穿妻子的谎言。 有侍卫随行,阿季的行踪随时都会报到自己这里。他了解妻子的性情,在看过那张羊皮地图后,只要细细琢磨也不难猜出失窃案的关键点。他煞费苦心的做这些事情,无外乎是让阿季有些事情来做。 至于为什么?经历了两度的危机后,紧绷的神经是该稍许放松一下了。 听完王诩的回答,姬元看着地图之上,那处熟悉的馆驿,不禁惊呼出声: “盗匪藏在逆旅中?那里有暗道。” 王诩无奈的笑了笑。 这么明显的事实就连姬元这笨丫头,一经提点也看得出来。可是自己的妻子为何迟迟没有察觉?他这般想着,却听女孩又惊叫出声。 “可是...为什么呀?” 看来是他想多了,高估了女孩的智商。 叹了口气后,王诩起身走到一侧的偏厅,打算倒水净手。女孩狗腿的跟在一旁,抢过他手中的铜壶将清水注入盆中,仍是喋喋不休的追问缘由。 “诩大哥莫非一早便知晓?可是为什么呀?告诉元儿嘛。” “我原本也不知。只是将案发的地点标注出来,大抵猜测盗者是不会在自家附近偷盗。加之夜晚又有士卒巡查,容易暴露行踪。故而,这贼窝距离失窃者的家中亦不会太远。在房舍密布的民坊,三百步足以摆脱追捕。” 姬元甚是信服,频频点头。王诩洗完手后,两人再次回到书房。面对着那张平整的纸质地图,王诩拿起一把篆刀。用篆刀末端的竹杆在上面轻轻的画了三个圆圈。纸张立时显露出一些褶皱的纹路。 “这三处便最为吻合。” 姬元看了看,嘟起小嘴,不解的问道: “那逆旅兴许是巧合出现在这里,仅凭猜测如何佐证?” “一处巧合或许不会令人生疑,但若三处皆是巧合,便不得不生疑了。” 不久前,经历了枯井旁险些丧命的一幕,姬元便心有余悸。至于后面发生的事情,女孩已然是不记得了。 看着地图皱眉。姬元有些似懂非懂。 地图之上,另外的两个圆圈中竟也同样巧合的出现了晋间的窝点。那里也曾查抄出过藏匿的兵甲与粮草。事情不过去不久,王诩仍是记忆犹新。 “你看这里。熟悉吗?” 他指着地图上三个圆圈交汇的地方。那里是城东的街市,最为繁华的一处地段。姬元惊道: “青丝坊!” “是啊!青丝坊。失窃之物乃是酱菜、咸肉与鸡蛋。你不觉得有些奇怪吗?” 显然,王诩的提示已经给出了答案。姬元此刻已是惊得合不拢嘴。嘴唇微微的颤抖道: “她们是晋人。” “是啊!寒食节忌火。” 王诩早就猜出了那些人的身份。自豫让在青丝坊击杀卫戴后,被关押在那里的晋间便消失不见了。豫让突围而出,带走了小桃,然而其余的人则一直没有下落。想来还留在城中。 “诩大哥就不担心阿季姐姐会遇到危险吗?” “那些人早已被吓破了胆。偷盗却不伤人性命。被严刑拷问却说不出有价值的情报。我猜她们只不过是被人胁迫利用,而非亡命之徒。” 姬元很快便洞察到了男子的心思。或许是沦为弃子的不甘,那些人才会夜夜啼哭闹得城东百姓不得安宁。 “这么说来,诩大哥是有意放过她们,所以才让阿季姐姐调查此事。” 王诩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可没那么伟大。” “元儿不信。若是此事交由军中查办,既便诩大哥位居少司马之职亦是不能私通敌军。那些女子固然可怜,但终究难逃一死。可如今由阿季姐姐接手。事情便有了转机。若姐姐有心放人,诩大哥必会从旁遮掩。这事不就过去了?” 王诩叹了口气,看着地图上城东已然缺失的城楼。 “戚城终有粮草不济的一天。她们能否活着,全看天意。” 经历了生死,感受着身体内那丝若有若无的魂气。他时常会在梦中看到些奇怪的画面,像是别人的记忆。支离破碎的一闪而过却从未重复的出现。 他无力去帮助任何人,毕竟自救的机会尚且渺茫。这般作为,只是将艰难的选择交给了妻子,好让自己逃避残酷的现实。 一路而来,王诩一直都在逃避。他讨厌决定别人的生死。无论是杀人亦或是救人,都觉得那是种压力。一旦做出了错误的决定,一辈子都难以安宁。 仇由子静、姬章以及卫戴的先后离去,都是他无法抹去且痛苦的回忆。一直纠缠着他,让他陷入悔恨当中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王诩并拢双手,十指相扣。表情显得十分忧虑。地图上留下的褶皱异常清晰。他不知道给出的提示对于那些人而言,到底是吉是凶? “诩大哥便是天意。元儿相信你。” 甜美的话音与期许婉如无边的压力向他涌来。压得他再度叹息。 屋内渐渐陷入沉寂。阳光投射在光洁的地面上。反射出一道美丽的光弧,随之照亮了书房内阴暗的角落。听着屋外的鸟鸣声,除了耐心的等待,一切的想法似乎都改变不了被困城中的命运。 公元前459年,周贞定王12年三月十九日,晋城诸侯馆内,憔悴的姬兰正环抱双膝,暗自垂泪。偌大的房间中只有她一人。少女披散着长发坐在床上,身体被垂落的发丝包裹。远远看去,像是一个黑色的茧。 不久后,屋门被人叩响了。敲门之人似乎知道屋内无人应答,敲过三声便推门走了进去。 来人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个头不高,披散着长发,穿着一身宽大的粗麻衣。手中还端着饭食,身子却是摇摇晃晃的,似乎那些盛放菜肴的青铜器皿太过沉重。 来到屋内,他环顾了四周,发现没有要找的人。脸上不禁显露出一丝疑惑。随后,看向几案。桌上摆满了饭食却是纹丝未动。少年腾挪出些位置,将带来的饭食轻轻的摆放。就在这时,自内室的屏风后传来一声询问: “何时放我离去?” 少年似乎是被这突如其来的话音惊到了。一不留神,一盅汤汁被打翻在几案上。汤水在桌面上快速蔓延。他慌乱的看了看周围,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擦拭的东西。于是,尴尬的咳了声,看着内室的方向回道: “君上交待过了。要好生款待卫姬。三日后,您便可离去。” 话刚说完,女子的身影便出现在屏风的一侧。她看着这边的一幕,疑惑道: “你不是馆中的胥吏。你到底是谁?” 少年表情僵硬的笑了笑,指着自己的衣袍,回道: “小人是...杂役。” 姬兰也未妆容。阑珊的向这边走来。她绝食了两日,面无血丝显得十分虚弱。少年见她走路不稳,赶忙前去搀扶。 “当心。” 对方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似乎也不在乎少年卑微的身份。 “谢谢。我的随从可还安好?” “卫姬放心。他们一切安好。不过是被绑缚着手脚,动弹不得。” 少年扶着姬兰坐下。桌边还在滴答的汤汁弄脏了女子的裙据。他有些窘迫的挠了挠头,对着姬兰拱手作揖。 “小人失礼,望卫姬海涵。” 姬兰看了看裙上的污渍,淡淡的回道: “无碍。” 随后,她便开始进食。少年愕然的看着面前吃相不雅的女子。琢磨了许久,喃喃的问道: “您当真是卫姬?” 几声咳嗽过后,姬兰看着少年好奇的目光,点了点头。 “嗯!” 少年很想笑却是强忍着。片刻后,他又问出了一个让对方极为尴尬的问题。 “卫姬绝食两日,何故今日进食?” 对于这毫不顾忌女人颜面的问题,姬兰难以回答。她愣了下,随后,便低下了头。 “我并非取笑于你。只是好奇而已。” 少年异常的慌乱。感觉自己会被对方嫌弃,于是,双手在身前来回摆动,急于做出解释。 “卫姬游说君上,言辞犀利且有理有据。小人佩服不已,并非有意冒犯。” 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听着少年的话,姬兰心中酸楚。她若真的像对方口中说的那般厉害,也不至于激怒晋侯被软禁在此。 “你别哭了。都是我的错。要不,我放你出去?” 姬兰抬起头,看了少年一眼。 “谢谢。我不想连累你。还是算了吧。” 见女子终于止住泪水。少年憨笑着喘了口气。 “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贱名,何足挂齿。卫姬还是不要问了。” 少年似乎不善言辞。气氛顿时变得尴尬起来。片刻过后,他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呃...晋骄。” 姬兰噗嗤一笑。果然是个傲慢无礼的家伙。少年像是赌气的说道: “有什么好笑的。名字是爹娘给的。” “抱歉!晋骄。在下卫兰。” 见少女向自己施礼,晋骄有些得意。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简单的几句话后,晋骄便不再以敬语称呼姬兰。少女也未介意,回道: “既然晋侯不打算以我为质来要挟卫国。我又何故以死明志?” “说得好!你这么漂亮,若是饿死了,多可惜。” “无礼!” 晋骄笑了笑。随后,站起身,背对着姬兰。 “君上与太宰的关系,你都没打探清楚便想从中挑拨。我是该夸你,还是该笑你呢?” 这句话意义非凡。又从一名杂役的口中说出,姬兰陡然间呆住了。她看向少年。对方那宽大的衣袍,臃肿的有些不符合身形。 “你究竟是谁?” “跟你一样...无足轻重之人。” 随着渐渐远去的脚步声。她来不及追问其身份便颦眉沉思起来。 如果晋国公室与智氏关系密切。那么中行氏与范氏的封地必然会遭到瓜分,而其中最大的获益者应是公室与智氏才对。如今赵氏获封邯郸城。一座都城级别的大邑便轻而易举的被晋侯分封出去。坊间流传公室有心启用赵鞅取代智瑶的相位,显然并非事实。 姬兰思索着,想要通过公室与智氏的关系,推测出对方真实的政治意图。 想到赵氏长久以来,都在经营晋阳城并以其为大本营固守晋国北疆。一方面抵御着北狄的入侵,另一方面又图谋吞并中山国的计划。如果赵氏攻下中山国,其领土便占据了晋国的三分之一。他的威胁可远比晋国掌控西南疆域的智氏要大的多。 想到这里,姬兰握紧拳头重重砸在自己的腿上。 “愚蠢。” 她自责的咬了咬嘴唇。后悔没看清局势就在晋侯面前指责智氏围困戚城的行为,还声称卫国会协助赵军围堵中行氏与范氏的残部。如此明显的亲赵举动,必然令晋侯反感。如今被困于此,也是活该。 确认了赐封邯郸只是个阴谋。姬兰断定晋侯的目的是将赵氏北方的势力分散至东边。如此一来,韩、魏两家的封邑正好将其分割。公室与智氏成功解决了政局上最大的威胁。到得平定内乱,挑唆韩、魏两家与赵氏不睦,他们再由西南出兵便可轻而易举的将晋阳与邯郸两座都城各个击破。 越想越觉得可怕。自骊姬之乱后,晋国便无公族。宗室公子不是流放,就是被国君诛杀。之后便形成了以卿大夫掌权,总览国事的政权体系。如今,公室有意收回政权,只得以制衡卿族的方法逐渐削弱他们的势力。姬兰甚至怀疑中行氏与范氏叛乱的始因,或许也有晋侯与智瑶幕后推波助澜的影子。 第147章 借道宋国 晋骄揽起袖子,笑着回道: “遇到个有趣的人。大都找我何事?” 中年人乃是晋骄的家宰,帮其打理封邑。因出身公族,封邑又是都城曲沃,故而被少年称作大都。晋骄的真实身份则是晋侯姬凿的族弟。 “公子若滞留于此,怕是不妥。君上已至邯郸,赐封卿族乃是大事。祭祀观礼,公子还需在场,免得落人口实。” “哎!你是知道的。本公子最讨厌这些麻烦事了。瑶相那么难干,兄长有他便足够了。我若是去了,难免被他说教一番。” “瑶相一心为国,公子这般言辞,过于刻薄了。” 听着男子喋喋不休的教诲。少年有些恼怒,一甩袍袖道: “我刻薄?我看你们都被他收买了吧?仗是人家晋鞅打的,他不出力反倒是躲在背后耍些手段。如此阴险又毫无信义的小人,仗着兄长的宠信便对本公子指手画脚,尊卑不分。我才不要去邯郸受气。” “公子请慎言。这话在卑下面前说说也就罢了,万不可与外人道哉。” “知道了。知道了。” 晋骄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你去备些贺礼送到邯郸。若是见到无恤那小子,让他滚来见我。兄长若是问起就说我身体有恙,不能远行。” 家宰满脸的黑线,只得拱手离去。随后,晋骄唤来了侍卫长交待了些事情。对方听完少年的嘱咐后,如同见鬼一般,面色难看至极。随即,拜倒在地,埋头道: “公子三思。私调禁军乃是死罪,望公子收回成命。慎行。” “混账!本公子又没打算谋反。你怕个什么?不过是调动封邑的兵马,何来的死罪?” 少年性情洒脱,口无遮拦似乎已成习惯。侍卫长听得惊心动魄。感觉对方把谋反之事信口说来竟是这般随意。 “可这毕竟是宗室的兵马。公子受君上信重,如此作为恐生嫌隙。” 如今的晋国卿族哪儿一家不在私下调兵?他贵为公子,调动治下的兵马还需上报国君,不然便有谋逆的嫌疑。想来,委实可笑。晋骄懒得再与对方继续口舌之争。自居室内取出一面铜制的令牌,拍在几案之上。 “兵符乃君上所赐,你速去曲沃调兵。三日之期,你若误了时辰,本公子必当军法从事。” 捧着那面翼龙图案的兵符,侍卫长冷汗直流。他眯着眼睛,目光复杂的望着自己的家主。 君上统兵的符节怎么会在他手中?该不会是伪造的吧? 心中不由地升起这样的念头。毕竟,谋逆在晋国乃是夷三族的大罪。谁都不愿与这等事情沾染上半点关系。可是那兵符与少年的表情又不似作伪。侍卫长犹豫之际,却听晋骄斥责道: “汝还愣着作甚?还不快去。” 侍卫长应了声“诺”便急匆匆的退了出去。 三日往返晋城与曲沃,需日行近百里。他搞不懂对方为何要这般仓促的调动两万兵马至晋城。如今晋国六卿近二十万军队都在卫国西北,莫不是公室也打算参战? 不久后,平静的诸侯馆内便鸡飞狗跳的喧闹起来。与此同时,宋国的朝堂亦是如菜市场般热闹。作为大周朝此时唯一的公国诸侯,年轻的国君宋德屏退了百官后,独留卿事寮的内阁大臣在大殿中议事。 “消息真伪犹未可知,诸君不可自乱阵脚。即便范蠡未死,陶邑也断不可拱手于人。” “陶邑本就乃我公室封地。范蠡小人,欺世盗名实乃窃国之贼。” “哎!好不容易将范氏商贾赶出宋地,岂有退还陶邑的道理?” 宋德听着下方激烈的言论。众人讨论的方向似乎是偏离了议事的话题。他干咳了两声,大殿内随之安静下来,宋德叹道: “哎!留诸君议事并非是争论陶邑归属。范蠡遣使求见寡人,是想借道宋国与人方便。” 说到此处,一位华服老头拿着奇怪的拐杖在地上猛地敲了一下,怒道: “他这般作为,不就是摆明了拿陶邑来要挟君上吗?臣以为...不可。” “太宗所言,寡人不是没有想过。但若范蠡未死之事公诸余众,顺民意寡人也该迎范蠡归宋,不是吗?” 原来说话的老头是掌管祭祀礼仪的太宗,他拿的拐杖是宗室的图腾。 老头愤恨的叹了口气,没在言语。这时,太史插嘴道: “如今范蠡得齐君庇护,借道之事实乃助齐与晋争霸中原。若君上答应此事,便是与晋国结下仇怨。日后必招致祸患,还望君上三思。” 宋德此时也很纠结。他点了点头,目光落向一直沉默的太宰。 “太宰以为该当如何?” 太宰拱手,环视了诸人一眼,道: “范蠡虽精于谋略,为人狡诈,但有恩于宋国百姓,这事人尽皆知。范蠡在宋地遇刺,我等袖手旁观又趁机夺其商驿,此为不义之举...” 话还没说完,便被人打断了。 “太宰如此帮着范蠡说话。莫不是收了人家的财货?” 随后,有人附和着哄笑起来。宋德的面色极为难看。 这些宗族的老家伙,仗着自己宗亲的身份,整日嫉贤妒能。此刻,他们竟然对一国太宰毫无敬意。宋德不悦道: “肃静!让太宰把话说完。” “愚不才,确实与范蠡有些私交也收过其馈赠,但也曾记得还礼。礼尚往来,故而无愧于心。” 他暗讽诸人吃相太过难看。旁人听了自然不爽正准备还以颜色。却听他拔高声音说道: “强邻环伺,中原之地终有一战。无论成败与否,保存国力、联弱抗强方为我宋国求存之道。臣以为借道之事可行。” 大殿之内顿时寂静无声。 诸人万万没有想到。太宰会站在国家的角度,给出如此正当的理由。除了一心供奉神事的太宗无心逐利,其余的人嘴巴里不说,其实心中都想着借道给范蠡。毕竟,吃入口中的东西,他们是不愿再吐出来的。只要范蠡不回宋国,各方的利益都不会受到损害。 “若齐国败了,鲁国势必脱离齐国掌控。我宋国北方有鲁国与卫国可依,可保十数年边境无虞。郑国与晋结仇,晋若伐郑,楚国断不会坐视不理。而越国新君继位不久,号令中原诸侯需一战立威。如此,强国相互攻伐,宋国可安。” 随后的分析,听得诸人暗自叹服。 自宋国吞并陈国以来便与楚国接壤。楚国若兴兵北上,需取道周王畿、郑国或是宋国。显然当下的郑国公然与晋国作对,遭到报复的机率比较大。宋国西边与南边的麻烦也就随之化解。至于越国除了北上灭掉富饶的莒国或是拦道的郯国便只能攻楚。这么看来借道之事反倒是加速了大国间的混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 宋德甚是欢喜。 “太宰言之有理。” 随即冲身旁的寺人说道: “宣寡人诏命,与中行氏借道。你速去回复信使。” 寺人领命后,急忙赶往城中的驿亭。不料,范蠡派来的信使已于早间离开了此处。 商丘城郊,一处偏僻满是坟包的地方。大大小小的土丘占据了十里之地。被雨水侵蚀的土丘上长满了荒草。枯黄的颜色足有一人之高,下面星星点点的绿意透着阴湿的感觉。这里除了无尽的荒凉与阴森,感受不到一丝春日里的暖意与生机。 墓地的深处有一处年代久远的古墓。堆起的土堆已然只剩下了半边。不知是被雨水常年冲刷所致还是人为的挖掘,那三丈高的土丘好似被劈掉了一半,像是一处断崖。 下方有处裂口,看得清石阶。里面则深邃,一眼看不到底。此时,隐隐有人声传出。 “你倒是会挑地方。何人的墓穴竟如此庞大?” “谁知道呢?反正不是周人。” 周朝的坟冢都是堆得很高,却不会向地下深挖。想来,以此时的挖掘技术若是盗墓需先将墓地上方的土丘移走,会是很大的工程量。 “真有雅兴。挖人祖坟也不怕遭天谴?” “呵呵,哪儿有你说的这么不堪。不过是取些泥土罢了。” 说话的人专注的挖掘着墙上的泥土。墙壁已经被他凿掉了一大片。墓室里生着个小火堆,但距离他很远。昏暗的光线仅仅勾勒出他瘦高的身形。 “不侍弄你那宝贝虫子,竟还有心思在这里挖土。你真是有够闲的。门主知晓吗?” “门主要干大事。我这把老骨头若是跟着去了,不是拖累他嘛?恐遭人嫌,我便请辞留在宋国。对了,你不去莒国待着,来这里作甚?” “受命拜会宋公。如今陶邑都没了,留下还有什么意思?你不如去把宋公毒死,闹得宋国大乱,为门主出口恶气。” “这主意不错。” 随后,两人都笑了。到得将挖好的泥土装入竹篮。他们来到了火堆旁,二人的样貌这才显露出来。他们正是昔日范蠡在忍门中的手下,矮子与老蛊。 老蛊披散着一头白发,骨瘦嶙峋。满身的泥污显得十分邋遢。他搓了搓手掌上沾着的泥巴。随后,将手中的碎屑抛入火堆。泥土立时噼里啪啦的爆出火星。矮子惊讶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片刻后,他从竹篮中抓了把土。借着火光,看清那泥土的颜色竟然是赤红的。他疑惑道: “丹...砂?” 然而,那触感分明不是生硬的感觉,而是极其的松软。这奇怪的红色泥土似乎与朱砂没有任何关系。矮子不解的望向老蛊。对方揽起两鬓的长发束在脑后,笑道: “我也不知,觉得有趣。挖些来兴许可做炼丹之物。” 他有些无语。觉得对方太过随性。同样是在为范蠡打工。自己整日东奔西走,忙得是不可开交,而这人竟闲得挖泥来玩。真是有够气人的。 矮子无力吐槽。随即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豫让如今投在晋国太宰门下。越国之事,你也知晓。他家破人亡,过得挺惨。日前其妹越姜也被奸人所害。我有心帮他复仇,却是无能为力。此来寻你便是希望你能助其一臂之力。” “门主知道吗?” “他知晓此事,不过没有示意。” “没有示意便是同意。豫让这般遭遇也是受门主所累。哎!好人不长命啊。” 豫让一家老小几十口被杀。虽谈不上是范蠡害的,但豫让在宋国执行刺杀任务时,确实私自放了范蠡。即便事情做的隐秘,但在旁人看来,也不免会将前后联系产生因果。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 “大家份属同门,这点情谊总归还是有的。” 说罢,老蛊收拾着行李还不忘将那一箩筐的泥土背在身上。他全身上下挂满了瓶瓶罐罐,走起路来叮当作响。矮子与其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目光始终盯着那些碰撞在一起的竹筒与陶罐。二人一前一后出了墓穴。 不远处,胖子与越琴已在马车旁等候多时。上了马车,矮子便与越琴坐在车厢外驾车。夫妻背靠着胖子,三人挤在一起,甚是奇怪。 “老夫虽是用毒,但也不曾伤过你们。这般生分,什么意思?” 看着他们的模样,老蛊有些不悦。矮子苦笑道: “呵呵,你这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还好意思说。当心你那蛊虫又跑出来了。” 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回忆。这时,老蛊摸了摸衣袖,惊道: “糟糕!解药又忘带了。” 矮子与越琴立时面如土灰。胖子则一个劲的发抖。他对老蛊的恐惧已是本能的反应。 昔日在忍门时,就因这老家伙的蛊虫泄露,害得一殿的死士每日放血吃药。如此惨痛的经历,是个人都不敢与之亲近。 对于矮子等人的反应,老蛊十分满意。感觉作弄够了,于是笑道: “呵呵,老夫诓你们的。” 笑骂声回荡在这片满是土丘的墓园,带起一片惊飞的麻雀。马车沿着来时的道路缓缓的行驶。车轮碾过地面上积聚的腐物,留下两条车辙的印记。 又是一次漫长的旅途,不再与时间赛跑的矮子此刻慵懒的枕在妻子的双腿上。他暖暖的晒着太阳,享受着难得的安逸时刻。 第148章 黄河两岸 西北方,日头正中,阳光照耀着奔流不息的黄河。波光粼粼的河面看得人有些炫目。姬舟裹着厚厚的皮裘站立在战车上。微凉的河风拨弄着他的发丝。两颊微微泛起的红晕在颠簸中缓慢的扩散。他捂着胸口轻咳了几下。这多病的体质,显然又染上风寒。 不久后,道路逐渐平整,战车不再颠簸,姬舟回身看向后方。行进中的大军黑压压的一片。烟尘滚滚的远方,天地也随之变得混沌。 他感叹着磅礴的行军气势与那波涛汹涌的黄河竟是如此的相得益彰。二者缺失其一都不会令他生出这般豪情。听着旌旗猎猎以及偶尔传来的战马嘶鸣,姬舟百感交集。 曾几何时,他因命运而感到不公,渴望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来改变现状。然而,在这短短不到一月的时间里,他得到了想要的一切。这不真实的感觉让他如梦似幻又有些茫然无措。 已是中军主将的诸师瑕与姬舟共乘一车。诸师瑕看着对方悲喜交加的神情,迟疑的问道: “君上在想些什么?” “没什么。只是苦恼该如何做好这国君。” 孱弱的姬舟笑容和煦。诸师瑕哀叹着表达同样的心情。 “臣也不知该如何胜任这将军之职,亦是苦恼不堪。” 这似乎是个冷笑话。对于诸师瑕而言,他如今的权势与地位完全是其父赶鸭子上架的结果。姬舟此时已然笑得连连咳嗽,似是打趣的回道: “寡人与卿慢慢琢磨,你我一同苦恼。” 两人相视一笑。这时,有斥候来报。 “报!中行氏遣使送来书信。” 诸师瑕接过斥候呈报的竹简,随即递到了姬舟的面前。二人都有些疑惑。诸师瑕冲那斥候问道: “汝可曾询问清楚,那使者是由国城而来,还是牧邑?” “回禀将军,小人不知。使者只言,奉中行氏家主之命,此刻正于前军处等待。” 兴许是出于安全上的考虑,前军的将官未将使者带来。毕竟,眼下战与不战尚无定数。诸师瑕无端的笑了笑,随后摆手让那斥候离开。 在他看来,叛军一定是怂了。中行氏担心牧邑有失,粮道被断,所以这才派来使者主动示好。 想到这里,诸师瑕笑着看向姬舟,小声问道: “呵呵,君上提两万之众,晋人畏惧。想必是来求和的。” 姬舟摇了摇头,将手中的竹简卷起,递给诸师瑕看: “中行氏向我军借道,希望能安然渡过河水。” 诸师瑕“啊”了一声。将那书信快速的审阅了一遍。随后,眉头紧皱。 “嘶!这是为何?毫无道理呀。” 信中提道,中行寅将进言周王认可姬舟的国君地位,还会将姬费作为人质秘密交给他。这极具诱惑的条件,仅仅是为了安渡黄河,希望卫军按兵不动。 诸师瑕有些不解。如今的叛军已是强弩之末。主力被困在朝歌,就凭牧邑那点残兵不乖乖束手就擒,竟还恬不知耻的派人谈判?他们何来的勇气?真以为如今仍有实力让卫人屈服? 正值疑惑之际,只听姬舟说道: “寡人亦是困惑。中行氏如欲南下,何不向郑国借道?如此舍近求远,岂不怪哉?” 郑国第一个响应叛军。双方军事同盟的关系早已确立。此时中行寅不求助盟友,却是求助于卫,明摆着没安好心。 “莫不是又想故技重施?” 诸师瑕猜测着对方的意图。他担心中行寅以假途灭虢之计攻取城濮,再次上演胁迫国君,愚弄卫国的把戏。姬舟也颇感困惑,不由地将目光偏向后方,看着河对岸的方向,叹了声: “哎!若是兰儿在此,寡人便能无忧了。” 诸师瑕亦有同感,点了点头,说道: “不如...暂且拖延些时日,先将书信送至荧泽,待二公子看过后再做回应?” 二人达成了共识。随后,命人打发走了使者,便立刻派出一小队人马带着书信赶赴荧泽。 可叹姬舟身边的智囊,无一人随行。姬兰与王诩姑且不论,就连向来沉稳的史司徒也因农事被困在城濮难以抽身。 到得大军抵达目的地,已是日落十分。一队化妆成流民的间人悄然离开了癝延驻地,沿河西行。远处五里的地方,便是郑、卫两国的边境。他们此行的目的是渡过黄河,潜入郑国北方唯一的边陲大邑——共城。在那里打探关于中行氏大军下一步的动向。 任务其实很简单。郑国支援叛军的粮草都在共城统一调度,只要摸清粮草具体的动向,大抵便能推测出中行氏大军的去向。毕竟,数万人的吃喝不是笔小数目,仅凭中行氏的能力暂时还无法解决。卫国北边已经没有粮食供他们补给,除了洗劫南方的城邑,似乎栖身于郑国会是叛军目前最理性的选择。 可笑奉天子诏命讨逆的中行寅尚未联合几路诸侯便要仰仗他人鼻息。兴许还会陷入任人宰割的尴尬境地。这盟主当得委实憋屈。 众人很庆幸,此行没有生命危险。中行氏的军队仍滞留在牧邑,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摸清粮草的动向。 抱着这样的心情,他们匆匆的赶路。渐渐昏暗的光线将河岸两旁裸露的沙地染成了暖黄的颜色。尚未走出一里,河对岸突然无端的骚动起来。 密密麻麻的斑点不规则的晃动,好像无数只蚂蚁在雨前钻出蚁穴,聚集在地面上爬来爬去。看得人毛骨悚然。 “是我眼花了吗?对面有人。” 察觉到河对岸的异状,一些人揉着眼睛试图看得更清楚些。 先前那里分明还是色彩斑斓的石头。大部分人都是这么认为的。或许是此处河床较宽的缘故又或是天色昏暗视野不够清晰。他们一路行军,也曾看到过简易的窝棚,扎好一半的木筏,烧焦的石头以及骨瘦如柴的饥民。不过,那些都是稀稀拉拉的分布在河对岸。哪儿有眼前这般庞大的规模。 “见鬼了!这足有数万人吧?他们为何聚集在此处?” 话音方才响起,只见对面攒动的斑点犹如掀起的浪潮,开始向上游传递。整条河岸顿时沸腾起来。 “娘的!这到底是怎么了?” 此情此景,看得一行人也都紧绷着神经,随着难民的节奏也无端的紧张起来。一行人都是从南方权贵临时组建的军队中挑选出来的,他们几乎没有人上过战场。 “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北地兵灾又值饥荒,对面自然是逃难的饥民。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快些赶路。” 领头的男子发了话,可众人还是看着对面,脚步慢吞吞的移动。 “这动静未免也太大了些。难道不奇怪吗?” 男子被属下质疑,有些不爽的回道: “我大军两万之众,沿河扎营,少说延绵三里。对面皆是胆小如鼠的百姓,若是没有动静,那才是真的见鬼了。” 说话的男子是位两长,曾被征召入伍,在朝歌北边的邺城服过两年的兵役。虽是驻守在一座不起眼的小城野中,但也与晋人有过小的摩擦。面对这帮未经战事的新兵,他有着足够的自信让属下们信服。 他的话似乎起到了作用。众人加快了步伐。可是,不一会儿,对面的人潮也向着同样的方向开始缓慢的移动。队伍里有人开始焦虑起来。 “沿河若都是这般景象,我等当如何渡河?” 想来,河对岸的难民亦是延绵了数里。两方都想渡河,他们若是当着难民的面乘筏逆流而下,姑且不说有暴露的风险,怕是会被当成傻子来夹道欢迎。 两长有些糟心,忧虑的看向前方。 “自当先入郑国,再想办法。” 行了一个时辰,天色已黑。一行人寻了处沿河的洼地,准备在此先将就着歇息半晚,待到鸡鸣过后,再趁着夜色偷偷的越过边界。 两长随即吩咐众人做起事来。有人拾柴生火,有人打水造饭,还有人拔来干草,铺在地上充当床褥。 不久后,他们围聚在火堆旁吃起了干粮。嚼着硬邦邦的豆子,就着热腾腾的汤水。诸人的脸上都流露出满足的神色。 想象之中的军旅生活似乎也没那么枯燥。新兵们显得尤为亢奋。随口说些稀奇古怪的猜测。诸如,万一他们睡熟了,无人站岗,河对岸的饥民会不会游过来将他们生吃活剥了? 许多人被吓得面色铁青。然而,恐怖的猜测却是愈演愈烈。 “你们说这火光会不会引来郑国的军队?他们此时正往这边赶来呢。” “呵呵,郑人若是抹黑过来将我等虏去,怕是会被充作劳役,折磨致死。” 两长实在是听不下去了。 “蠢货!此处乃是洼地,不易被人察觉。再说了,此乃我卫国的地界,何来的郑人?” 话语中有些责难的意味。诸人噤若寒蝉。气氛顿时尴尬起来。两长站起身,爬上那低矮的土坡。走出了洼地,他侧身看向下方的众人。 “明日造筏泅渡皆是苦活,尔等早些歇息,休要再胡言乱语了。” 男子半身的轮廓没入黑暗之中,配合着低沉的话音显得异常恐怖。此时,下方的同伴纷纷点头应诺,没人再敢口无遮拦的说笑。 回想起驻守邺城之时,他也曾像这帮新兵那样,整日期待着晋军的到来。偶尔说些热血的言论,便会被老兵们一通训斥。最后,只能乖乖的听着。然而,到得真正遇上了敌人,他才明白前辈的教诲是多么的重要,至少能让自己活着归家。 他回过身,走入黑暗之中。这时,身后有人紧张的询问道: “两长!您上哪儿去?” 他没好气的回了句: “屙尿。” 走出十数步,他犹豫着停了下来。目光不由地望了望西边。 远处地势起伏,漆黑的夜色中夹杂着零星的火光。想必是乡野之中的农舍。近处茂密的丛林,摇晃的树影将漆黑的颜色无尽的延伸至天际。夜幕随之开始下沉,天地交融间,黑暗仍在继续的延续。 两长没有走入树林,而是就近寻了处草丛。正准备解下腰带,目光又不受控制的朝河岸边扫去。 果然还是被刚才的言论影响到了。纵然不去多想,脑海里仍会浮现出一些可怕的画面。 河水哗哗的流淌,持续的声音掩盖了周围的虫鸣。两长站了许久,待到确认过河岸旁没有动静,这才安心的放起水来。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紧张的看着密林深处。 就在这时,身后陡然传来“咯吱咯吱”的声响。声音密集而微弱。男子的身体如触电般抖了一下,汗毛顿时倒竖。 “何人?” 猛一回头,瞧见同伴们正聚在自己的身后。他破口大骂: “操!你们这帮兔崽子,想吓死老子啊!” “呵呵,小人们不敢。只是...也有些内急。” 一群人挠着脑袋傻笑。他们嘴巴不说,但心里总归是有些害怕。随后便围在那草丛边开始了浇灌的工作。 “河对岸的人为何不生火呢?” “他们连饭都没得吃,生火又能作甚?” 新兵们谈论着无聊的问题。两长正打算先一步离开这里。可是,刚迈出一步,神经骤然紧绷。目光下意识的扫过河对岸。之后,由东向西再由西向东,反复扫视了数遍。他似乎想确认些什么。 “两长!该回去了。” 身后传来了催促的话音。他像是没有听到,呆呆的站在原地,目光凝视着来时的方向。 按照周历,此时已是春末三月,但实际还是一月底,温度并不高。加上偶尔降雨,夜晚若是没有相应的保暖措施,缺衣少食的流民是很难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的。露宿荒野,烤火取暖是必然的措施。 然而,当下不仅是河岸旁看不到一丝火光,就连更远处的丘陵地带亦是一团漆黑。他想不通,牧邑就在对面不足十里的地方。如此繁华的大城邑,周围又分布着许多村落。纵使已被叛军占领,但那里居住的卫人也不至全部遭到驱逐或是屠戮。没有火光,这委实太奇怪了。 第149章 浮桥 他疑惑的回过身又望向西面的郑国。低矮的土丘上,稀疏的火光正逐渐的增多。那速度肉眼可查。只是片刻功夫,之前零星的几处就变为了几十处。两长有些诧异,不禁张了张嘴,似乎不太相信在这边界附近的乡野能有这般如都邑夜晚繁华的景象。 他慌张的走向那片洼地。三步变作两步。 “快把火灭了。收拾东西,跟我走。” 说话间,他留意着西面的动静。那里的火光仍在快速的蔓延。直觉告诉他,一定是出事了。 随后,他领着诸人躲入了后方的树林。回头张望之际,河水的上游,大片黑漆漆的东西正悄然无声的快速向下游漂移过来。 夜色之中,虽看得不大清楚,但是他敢确信水面上漂浮的乃是船筏之类的东西。体积不大,数量却是惊人,以至于所到之处只能看见大片模糊的黑影,就连月光下的河面也不再是水光潋滟,仿佛一瞬间失去了生机。 躲在林中的诸人也都察觉到了河面上的异常。此时,他们小声的议论着。 “他娘的!这下可要倒大霉了,遇上一群鬼。” “就是说嘛!河对岸的流民会游过来的。” “蠢货!那岂会是流民。肯定是郑人,和我等一样,受命打探军情罢了。” 不久后,河面上的黑影渐渐变得清晰,显露出大体的轮廓。通过淡淡的月光他们几乎可以判断出那些是拥挤在一起的竹筏。数量在四十条左右,且每条木筏上都站着五到六人。 二百多号人游顺流而下。如此庞大的人数,显然不会是来打探情报的间人。诸人暗自心惊。 “郑人早就与叛军勾结,此番怕是想夜袭我军。” “这帮鼠辈。不宣而战,分明是不把我卫人放在眼里。” 同样是在夹缝中求存的弱国。他们对郑人助纣为虐的行为表示极度的不满。一时间,群情激奋。 “趁着敌人尚未渡河,不如我等先选出一人回去报信,其余的则于河岸旁截杀郑人。如此便可拖延些时辰让大军早做防备。” “我看行。就让狗子去,他跑得快。” 伏击郑人的想法随之冒了出来。凭着一腔热血就敢与十数倍于己的敌人硬拼,却不曾考虑到己方仅有几把匕首。 不多时,那位被唤做狗子的少年说道: “我才不去呢。你们休想支开我,独占军功。我要留下。若能斩获几级,得了封赏还要回家孝敬老娘呢。” 随后,他们又叽叽喳喳的争论起来。然而,目光始终随着河面上的竹筏缓缓移动。竹筏被水浪带着上下起伏,有人疑惑道: “奇怪!郑人就不怕落水吗?” 此处河段较为平缓,水流虽不算湍急,但广阔的河面下方有暗流涌动。水浪跌宕,变幻无常,极是凶险。久居于此的卫人尚不敢从这里渡河,而那些郑人竟无所畏惧的站在竹筏上,丝毫不担心落入水中。 “鬼才晓得。兴许是想下河洗澡。” 诸人不禁哄笑起来。 不多时,远处的竹筏渡过了那片危险的水域。兴许是因为聚集在一起,所以才没有受到暗流的影响。竹筏顺着水流斜行,渐渐向这边靠了过来。诸人有些焦虑。 “快些拿个主意!他们要过来了。” 从距离上判断那些人还要漂流一段时间,但停靠的位置几乎已经可以推测出来,就在诸人先前落脚的那片洼地附近。 “两长!您说句话呀。” 从始至终,两长未发一言。此刻,他正半蹲着身子。一只手抚在旁边的树干上。脸上的褶皱几乎都聚集在眉宇间,他像是难以做出决断。听着属下们急切的催促,他猛地抠下一块干枯的树皮,站起身说道: “都起来!共城不去了,我等即刻回营。” 在他看来,此时去郑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自己这些人若去阻拦敌军登陆,等同于自杀。愚蠢的送死。这点诸人都看得明白,虽心有不甘,但仍是服从两长的命令。 然而,就在他们打算从树林中向东边穿行时,突然听到几声“扑通”的轻响。好像有什么东西被人推入了河中。随后,那片聚集的竹筏似乎不再受到水流的牵引。速度渐渐放缓自行在河面上移动起来。 诸人停下脚步,惊愕的望着那边。眼见那些竹筏先排列成一个半圆的形状。之后像是被无形的巨力牵引着,竹筏间迅速的调整着距离,逐步拉近。在不到百丈的河面上,排成一条松散的一字。与此同时,河对岸传来阵阵马匹的嘶鸣声。 一座由竹筏铺就的浮桥已然出现在不远处。距离诸人预测的着陆地点,偏差了十丈左右。通过那二百多人努力拉扯的动作以及竹筏间不断缩短的距离,诸人已能推断出对面有大量的军队隐匿于林中。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聚集在一起的竹筏拉开。显然随军的马匹亦不在少数。估摸着,无需半个时辰,浮桥便能搭好。 “两长!河对面有敌人。我们可不能走啊。若让战马过来了,没等大伙回到驻地,敌人便会追赶上来。” 两长听得有些烦躁,他挥了挥手,催促属下前行。 “休要多言。快走。” “不能走。大伙的家小都在后方。北面是个什么样子,不用我多说,你们心里清楚。如今,敌人来袭,我等可以阻止为何却要逃避?小人不解。” “哼!打仗乃是士族的事情。我等不过是平民百姓,被征入军中,说白了就是送死。留下又能做些什么?” “即便不能做些什么,但能拖延一刻便是一刻。小人决定留下。” 两长愤恨的盯着说话之人: “好!你留在这里。” 随即一挥手道: “我们走。” 然而,他行出了数步,发现没有人跟在其身后。回头看去,那些人围拢在一起正小声商量着什么。两长内心纠结。 早在邺城之时,他也曾像这帮年轻人那样,为了立功,不顾上级的命令,与几名新兵偷偷溜出城去。 他自幼便生活在黄河以南的帝丘。那里除了偶尔会爆发水灾,总体而言,生存的环境并不恶劣。不像黄河以北的百姓,一直受到兵祸的困扰。 卫人都知道,自己的国家弱小。素来与周边的诸侯相安无事。除了受大国欺负不得不做出反击时,国君会派下兵役。其余的时候,便是诸侯会盟,国君会征些青壮去陪衬下盟主的地位,走走过场罢了。 或许是南面的生活过于安逸,他才渴望从军,打算有朝一日报效国家改变卫国当前的现状。然而,服役期间,他才发现当兵根本就不是想象中的样子。在邺城待了半年后,他察觉到当地被征召入伍的新兵对士族阶层十分憎恶。 那时,邺城并不太平,常有装扮成流寇的晋人南下劫掠。晋人通常是一辆战车与十数名步卒便能轻松洗劫一座村庄。他们人数众多,到处流窜。邺城的权贵们十分头疼。因此,派发了兵役。许多年轻人也应召入伍,主动担负起保卫家园的义务。 可是,那帮权贵老爷只在乎附近邑、野的安全,对于鄙一级的村庄,根本就漠不关心。从军的青壮都是附近鄙中穷苦的百姓。他们主动参军便是想击退敌人,一心求战却被军官们勒令不得外出。之后便有人鼓动同营的袍泽一起出城杀敌。作为一名热血的青年,他也跟着去了。 一偏的士卒只是遭遇了十数名晋人便被杀得溃不成军。或许他们不乏勇气,但装备上的差距以及对战争的理解完全不及晋人。敌人的凶残与冷漠超乎了他的想象。他们显得像是打架斗殴的孩子。最终只能撇下同伴,独自逃回了城里。受到鞭刑不说,还要被老兵们嘲笑。 自古士、农、工、商,各司其职。士人不去打仗,享受着特权阶级的好处却让老百姓作为保卫家园。这真的公平吗? 他望着那些不顾生死的傻子,怒道: “你们想干什么。就算与敌人拼命,你们能拿什么来拼?区区几把匕首吗?” 之前,那名顶撞他的士卒说道: “几把匕首也就够了。只要瞅准时机,破坏那竹筏上的绳索,使其首尾不得相连。他们便是再有本事也休想渡河。” 这话迎来了一片的附和声。两长觉得他们真是愚蠢的不可救药。于是,指着敌人那边,言语激动的说道: “他们早晚会攻过来的。若是留下,你们都会死在这里,还是白白送死!” 在他看来,即便他们的计划成功了。敌人还是会渡河,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他们有更好的选择,毕竟敌人要将战车运送过来耗时耗力。哪怕是夜袭卫军,仍需要些时间准备。他们只要跑得快些,是有可能赶回驻地的。 那人冲着他笑了笑,似乎没打算与他争执下去。随后,名叫狗子的少年捧着一把木牌走了过来。 “呃...这些...麻烦两长带走。” 少年尴尬的说着,便将木牌放到对方的手中。他们似乎都已做好了战死的打算,就连这用来辨识尸体的士伍牌也没有留下。 不久后,他们开始了行动。两长被孤零零的留在那里。诸人猫着身子向之前歇息过的那片洼地快速转移。 此时,河面上排列的竹筏已然绷得笔直。诸人潜入到那片洼地后,已经可以看清敌人在拉扯着竹筏之间勾连的绳索。位于河中心的竹筏正一片片的被拉往这边。 几个呼吸间,进攻便开始了。拿着匕首的三人冲在最前面。后面紧随着赤手空拳的二十人。队伍十分紧凑。到达河岸旁,前面的三人立时扑入水中,向邻近的竹筏游去。后面的人则就地捡起石头向竹筏上的敌人一通乱丢。 众人的配合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昏暗的夜晚,敌军难以判断袭击者的人数。一时间,靠近岸边的敌人乱做一团。有人不慎落水,有人被砸破了脑袋,也有人惊恐的向后方呼救。 潜入水中的三人趁乱切断了连接竹筏的绳索。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面竹筏竟是纹丝未动。 “怎么回事?” “下面好像坠着东西。” 竹筏轻微的摇摆,三人将匕首衔在口中,随即潜入水下。河底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清楚,只能凭借双手的感知来回摸索。 河面上的骚动,没过多久便停了下来。敌人似乎也察觉到了,这并非事先的埋伏。伴随着几声厉喝,敌军开始有序的部署。之前不慎落水的士卒很快便被救了上来。随后,伤兵也被转移到后方的竹筏上。举盾的士卒一边腾挪位置,一边小心翼翼的向前方移动。 此时,对面的卫人格外兴奋。他们认为敌人这一系列的动作,究其原因是不习水性,不禁嘲笑起对方。 “看到了吗?他们都是些旱鸭子。哈哈。” 却不知,敌军还在试探。 指挥渡河的军官此时极为纳闷。这大半夜的,突然杀出一群疯子。他们没有兵甲不说,还咋咋呼呼的乱丢石头,完全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军官看着不远处的密林,犹豫了许久才下达了命令。 十数名全副武装的士卒随即跳入水中,迎着对面飞来的石块向河边奋力的泅渡。 就在双方紧张的心情中,这片水花激荡,泳姿各异的实战现场,一面竹筏突然闯入。五名举着盾牌的士卒一脸茫然的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他们的模样有些窘迫,双腿微颤却极力保持着竹筏的平衡。所有人看得呆傻。 短暂的凝滞过后,河面上的敌军顿时炸开了锅。河对岸的卫人则是欢天喜地的一通吆喝。 原来是那潜入水底的三人找到了固定竹筏的绳索并成功的将其切断。 敌军大骇。之前或许是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打蒙了。他们完全没有留意到水下的动静。此刻,警觉后,仓促间以戈矛刺向水中。 对面的卫人没开心多久,便也跟着惊慌起来。他们一边担心同伴的安危,一边却是想不通,这竹筏怎会只脱落一片,而不是整座浮桥被水流带走? 第150章 立功 事实上,敌人为了快速将浮桥建好,方便大军通行,之前便于浅水处沉入了数块大石,以做船锚之用。随后,他们收拢绳索将临岸的竹筏调节成一条直线。对面的马匹配合着牵引,减少水流的阻力。在完成这一系列的准备后,先遣的士卒便可由浅水上岸。在登陆后,他们只需固定好绳索,再以竹排、木板铺设连接,浮桥即可完成。 很难想象这一气呵成的登陆方式,背后究竟进行了多少次的反复推演。即使渡河遭到埋伏,只要水下的绳索不受破坏,对岸的士卒便能源源不断的赶来增援。如此,强渡黄河便可万无一失。 谁想,敌人尚未站稳脚跟便失去了一面竹筏。这看似完美的渡河计划却被一群不知死活的家伙巧妙的破坏了。 此刻,指挥渡河的军官完全陷入恐慌之中。他不再选择试探对手,而是打算将拦路的蝼蚁一举扑杀。 军官一面调集弓矢,一面喝令士卒下水抓人。一时间,敌人如下饺子般跳入河中。岸边的卫人看到这一幕,心顿时凉了半截。他们来不及多想,领头的年轻人拿起一块石头,率先冲下了河岸。同伴们随即跟了上去。 河水冰冷刺骨,诸人的心却是无比的滚烫。零星的箭矢掠过水面,仅仅射了一轮,他们便与泅渡而来的敌人在几丈开外的水面遭遇了。双方立时缠斗在一起。 敌人披着皮制的甲衣,湿水后负重极大。所用兵器又是戈矛一类的长武器,很难在水中发挥作用。与卫人纠缠,既是笨拙又耗费体力。不多时,这十多人便落了下风。有人被石头砸破了脑袋,也有人被摁在水中大口大口的喝水。 放眼望去,水面之上像是一大群拍打翅膀的鸭子。混乱犹如低垂的夜幕仍在持续不断的蔓延。大约过了一刻钟,浮桥附近的骚乱渐渐停止。那里的卫人已被肃清。腾出手来的敌人并未将余下的卫人一网打尽,而是让下水的士卒全数去往对岸,仅留下了十数名射手在浮桥上警戒。 他们似乎很赶时间。一上岸,人群便各司其职的忙碌起来。有人去密林中打探,有人将绳索捆扎在石头上,后方亦有人将准备好的竹排传递而来。 那些铺桥的士卒动作十分娴熟。系好绳扣,竹子一穿,两片竹排立时便被连接在了一起。短短几分钟,沿岸就铺设了两丈长的桥面。若非之前失去了一面竹筏,此刻的浮桥已经可以连接。 与此同时,河对岸的士卒也没闲着。他们不仅要输送材料,还做着填补与加固工作。 前去打探的士卒已经返回。他们正围在一名军官的身旁,打着哆嗦,小声汇报着事情。随后,遭到了军官严厉的斥责。诸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看向了西面。远处的光点愈发的密集了。 就在人们短暂的张望与失神间,不远处的浮桥上,两名运送竹排的士卒先后落水。随后,便有射手向水中放箭。只见一面竹筏又脱离了绳索的束缚,自浮桥分离。那些被困于水中的卫人像是疯了一样,拼命的朝那竹筏游去。他们却不知自己已成为对方的靶子。 一弯月牙挂在天边。宁静的夜色,万里无云。瑰丽的星空下,嶙峋的波光狭窄而悠长。水面浮动的光影一直连接到水天尽头。夜风轻轻的吹拂着,一团黑影追逐着那片光影缓缓朝着东方漂去。 “我早该听两长的劝。如今敌人也没拦住,还死了这么多袍泽。都怨我思虑不周。” 话音苍白无力。说话的人披散着长发,浑身湿漉漉的,十分的狼狈。他低着头,额前的发丝掩住了面容。水珠“滴答滴答”的坠落。 距离战斗结束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此刻,除了水面上有一抹黯淡的光影,四周漆黑一片。 与他靠在一起的男子幽幽的叹了口气: “那种情况下,能够脱身已是很了不起了。” 手中三寸的匕首轻轻剜出扎在自己大腿上的箭头。箭头入肉不深却是带着棱角。被取出时,带走了一片皮肉。冻得麻木的身体此刻已感觉不到疼痛。他摸了摸自己略带温度的血水,取下束发的布巾,草草包扎。 “可是...还有人被留在那里。他们兴许还活着。” 回想起被抛弃的同伴,男子愧疚的抽泣起来。 若非靠在他身后的两长不顾危险,回来营救诸人。早已精疲力竭的他们估计无一人幸免,都要落得个葬身鱼腹的下场。如今,能有五人活着,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别多想了。打仗哪有不死人的?要怨就怨他们命不好。” 两长劝慰着男子,有人跟着附和起来: “是呀!我等为卒,不惜性命与人厮杀,不就是为了封赏。死了,便是命不好,怨不得人。” “可惜了,不能带几颗首级回去。不然,得个爵位,日后也可免除徭役,光宗耀祖。” “哎!也不知此番回去,我等是功是过?” 说到这里,几人不禁泛起了嘀咕。 在卫国若想晋身士族阶层,除了世袭,便是举荐与获取战功两个途径。 拼爹就不用想了。举荐那是贤才的特殊待遇。他们更是连个边都沾不上。这时的贤才乃是既有贤名又有钱财之人,两者缺一不可。有钱无名那是下贱的商贾。贵族欲取则取,谁会提携他们?有才无钱那是被豢养的门客,要看主家的心情。只有名声远播又有家财之人才会成为贵族提携的对象。如此,对于贫民百姓而言,便只有杀敌立功,这唯一的晋升途径了。 然而,卫国积弱已久,兵事早已荒废。战时征发兵役,士卒不加训练。别说是杀敌了,就连本国的匪患亦是难以根除。 他们一行二十五人,好不容易对敌人造成些伤亡。如今没有人头为证,到手的功劳,就这样白白跑了。且不说心有不甘,上面交待下来的任务他们也未完成,这般回去,是福是祸都是难料。 三人惴惴不安,唉声叹气起来。 “自然是大功一件。” 两长疲惫的说着。声音不大,他们却是听得清楚。 “两长莫要宽慰我等。哪儿里来的大功?我看是大过才是。” “此次,我等受命打探晋人南下之事。想来,那些人便是晋人无误了。” “该是郑人才是。怎会是晋人呢?” “尔等有所不知。郑人若是攻卫,可于延津一带出兵,万不会由卫地渡河水,再行犯边。故而,那些皆是占据牧邑的晋人兵马。” 经他这么一说,诸人恍然大悟。细细想来,郑人若是有意偷袭卫军,根本犯不着在卫国境内渡河。哪怕是由共城而来的军队,也可在郑国境内先行渡河。这样,偷袭才更为隐秘,更符合逻辑。 两长的话让他们兴奋不已。此刻,压抑的心情豁然开朗,有人呐喊,有人大笑。一时间,好似忘却了疲惫。然而,待到他们安静下来,两长的下一句话再次点醒了几人。 “我等若能赶在晋人发兵之前将消息传回去,便是有功。若是不能,恐怕也回不去了。” 气氛陡然凝滞。诸人只觉冰冷的空气被吸入口鼻后,胸腹内都是彻骨的冰凉。就在这喜忧参半的复杂心情下,“哗啦哗啦”的水声打破了此刻的平静。之前一直自责哽咽的男子此时正匍匐在竹筏上,挥动着臂膀奋力的划水。 竹筏缓缓倾斜。远处那遥不可及的光影像是为诸人指明了道路,让他们再度看到了希望。 收到这则消息时,已是卯时初刻。姬舟虽有些意外,但仍就是不以为然。他裹着厚厚的皮裘,睡眼朦胧的在自己的大帐内召见了各路而来的将官。 诸人议论了一会儿,也觉得这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姬舟提两万之众临河驻扎,声势之大,晋人早已知晓。牧邑不过二千驻军,即便敌人有什么想法也翻不起大的风浪。 “晋人怕是吓破了胆。此番作为,亦属正常。诸君无需担忧。过了食时,再兴兵伐之,亦是无妨。” “言之有理。孙子曾云,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待到士卒饱食,天明之际,吾亲率百乘荡平敌军,为大军开路。” 诸师瑕身为中军主将此刻手托下巴,坐在客席的首位。旁人看来,他是在闭目沉思。其实则不然,这货已然是睡着了。 众人达成共识后,准备散场。突然,有一位年轻的军官从人群后方窜了出来。他穿着一身光亮的褐色犀甲。胸前的甲叶上系着三个红色的花结。来到姬舟面前,他猛然下拜,道: “帝丘吴氏,寿,拜见君上。卑下愿领本族兵马为先锋,望君上恩准。” 男子声音洪亮。睡眼稀松的姬舟与诸师瑕不禁被吓了一跳。看清男子的样貌后,二人困惑的相视了一眼。他们似乎都不认识这位主动请战的年轻人。 从对方胸前三个红色的花结判断,男子仅仅是上元士的爵位。估计在军中仅仅是担任卒长或是偏长的职务。 卫国沿用了大周的爵位制度。以朱红代表元士,以黑色代表大夫,红黑相间的玄色则代表卿大夫。然而,当获得大夫爵位后便可养士。元士便成为大夫与卿大夫们豢养的家臣与门客。待遇相对公室而言,比较丰厚。 久而久之,公室便也不再封赏不给自己打工的元士。之后,元士与大夫便习惯被统称为士大夫。到了商鞅变法后,秦国才重新将士族再次从大夫阶层细分出来。 士大夫虽是人们习惯的称谓,但大夫阶层却不怎么将获得元士爵位的人放在眼里。 “竖子无礼,竟敢目无尊卑。请君上治此子不敬之罪。” 帐中顿时热闹起来。诸人指指点点,更有人不忿的小声骂着什么。这帮老牌贵族显然是不愿一个爵位低下之人抢了他们的功劳。 姬舟还在迷糊,这么低级的军官怎会出现在这里? 作为新君的他,一直亲和待人,十分看重自己仁义之君的好名声。于是,他抬了抬手,道: “汝且起来。寡人恕你无罪,但不知汝为何前来请命?” “卑下乃朔之子,家父本为司徒,因过而被削去爵位。我此番随军便是想立功为家父洗刷污名。” 原来,名为寿的男子竟是前任大司徒吴朔的长子。吴朔因其侄吴常与牧邑邑宰勾结,获罪遭到罢黜。返回城濮后,吴氏一族又被诸师瑕的老爹巧取豪夺。后来被赶出了城濮,在南边的帝丘落户。 卿族大家一夕间沦为士族。若非吴朔花钱在帝丘为长子寿谋了个小官,不然偌大的家族就连士族的地位也保不住了,只能任人宰割。 一旁看戏的诸师瑕恍然瞪大了眼睛。吴家如今的惨淡,跟他的家族也有着莫大的关系。姬舟倒是很欣赏这位有勇气又孝顺的年轻人,不禁问道: “汝带了多少兵马?” “车,五乘。步卒,两百。皆是亲族子弟。” 吴家几乎是赌上了全族人的命运。诸师瑕看着男子崭新的犀甲,暗叹吴氏的殷实。片刻后,姬舟唤道: “帝丘司马何在?” 帝丘少司马一路小跑挤过人群。此刻,他已是汗流浃背,忙抱拳躬身,应声道: “卑下在!” “帝丘所征兵卒可有一师?” “回君上,司马府有甲士五百。董氏领兵一师。帝丘可战之士足三千余。” 姬舟想了想,说道: “甚好。汝速去整兵,辰时造饭,于五刻迎战晋人。” “诺!” 随后,又看向吴寿。 “寡人此番处之,汝可还满意?” 男子顿首以谢。 “卑下定不负君上大恩。” 待到诸人散去,诸师瑕笑盈盈的走到姬舟的身侧: “君上处事英明,如此一来,既提携了吴氏又堵了诸卿的嘴。日后那卫寿掌管了宗族家业,必会有感君上今日之恩。臣下佩服。” 他随即拍起了马屁。姬舟自然是算得清这笔账。城濮以诸师家、端木家、史家势力最大,加上地方小的宗族便能集结到五千兵马,实力不容小觑。这些都是他暂时可以依仗的势力,所以不能有失。 第151章 帝丘贵族 至于,柯、五鹿与聂三座城邑的兵卒加起来只有三千,都是些乡野贵族临时拼凑的人马。这帮人随军出征就连粮草都难以自足。姬舟甚至怀疑他们是自愿来服兵役的。目的是为了填饱肚子。还好,他们安分守己,算是服从差遣。 南燕附近征召来的兵卒便有三千。至于为什么这么多,是由于南燕邑在二十里开外,当地人担心一河之隔的晋军会入侵自己的家园。所以,不论是贵族还是普通民众都十分配合。姬舟知道只要在西南本土作战,这些人断不会掉链子。至于能否调动他们北上收复失地,那可就说不准了。 最让姬舟忧心的便是漕、楚丘与帝丘一带的贵族。这三处与城濮皆是都城级别的富庶之地,近乎坐拥卫国南方三分之一的人口。每城出兵一师,再加一旅的司马府驻军,共计九千人,算是下了血本。 漕、楚丘与帝丘的大氏族长期受益于商路带来的丰厚利润。受商贾不良习气的熏陶,已不再是洁身自好的贵族而是纯粹的商人。 由于宋国陶邑距离帝丘只有三百里。那里的工商业正迅猛的发展,但劳动力严重匮乏。南境的贵族便瞅准时机,故意抬高当地的赋税还将两年一次的更役改为每年两次,使得百姓在农忙时要为贵族干活,根本无暇打理自家的土地。久而久之,遇上大灾之年,便有大批的庶民因不堪赋税沦为农奴。 贵族不仅巧妙的兼并了土地,还将农奴通过商道与宋人买卖。如今在卫国,这三地的氏族已是臭名昭著。此番他们派来的军队基本也都是由农奴组成的联军。 姬舟不喜这帮肚满肠肥,满身铜臭的南方贵族。且不说军队的战力不行,就连士卒逃跑的事情也频频发生。军纪涣散,他们却是视若无睹还总是与城濮贵族公然较劲。 身为空有其名的国君,姬舟只能谨慎的平衡各方关系。他看得清自己目前的处境。苦心经营的势力都被困在了戚城。万一戚城被破,他只能依仗城濮的贵族来稳定局面。然而,将来一定会被架空权利,成为卿大夫们的傀儡。他不想再受人威胁,急于扶持与培养自己的势力。所以,姬舟并不介意将此战的首功分给帝丘军。 在他想来,只要控制住了诸师瑕,基本就稳住了城濮军。即便帝丘军立下战功,他这国君要钱没有,顶多将南境无主的土地作为封邑赏赐给他们。如此,两方都不会有什么意见。若能借机扶持一下吴氏,再慢慢分化帝丘的当地势力,那就更妙了。 姬舟担心诸师瑕对自己的处置有什么想法。于是,试探的说道: “寡人倒是希望那卫寿能立下战功。如此也可趁机,好好整治下帝丘的官吏。” 诸师瑕丝毫没有在意,被自己家族打压的吴氏有复起的机会。其实,他也看不惯那些南方的贵族。 “那帮贼厮!是该好好整治一下。上吏华服丝履,士卒却是破衣烂衫就连草履亦是能露出脚指。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帮流寇呢。君上有所不知,他们还大肆缉捕流民,将人贩卖至陶邑,大发国难财。真是该死。” 于是,将这几日的见闻说与姬舟。二人聊了许久,直至辰时膳夫将早饭送入帐中,他们这才停了下来。 行军从简,二人的吃食皆是一饭、一羹、一酱、一菜。诸师瑕看到端上来的是野鸡羹汤,食欲大振。他喝了两口,满足的回味了片刻。之后,将瓮中的鸡肉蘸在肉酱上。尚未下口,眉头却是皱了起来,抱怨道: “哎!馐膳烹之不易,岂可以彘为酱?真是扫兴。” 姬舟看向诸师瑕,嘲笑他道: “你大可效周膳之礼。呵呵...酱不齐不食。” 大周天子的膳食有着明确的要求。不同的肉食必须配以对应的肉酱。就拿着野鸡羹汤而言,应该配以螺肉为酱。自从孔子宣扬礼法,贵族们便流传着“酱不齐,不食”的言论,以此效仿周王室,体现贵族高一人等的地位。 姬舟虽贵为公室之子,但早年在戚城也曾过过苦日子。他对于膳食的要求,并没有诸师瑕那般苛刻。毕竟,带着厨子出来打仗,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相比那些只能吃粗米与米糠的普通士卒,姬舟已是满足。 然而,诸师瑕则是个十分讲究的贵族。他果真像姬舟说的那样,只喝羹汤不再食肉。 不久后,诸师瑕嚼了几口白饭又抱怨道: “这米是怎么舂的,竟然还有米糠?呸...不吃了。” 他将木碗一推,丢下木勺,十足像个挑食的小孩。姬舟不悦道: “卿可知北地尚有十数万百姓仍食不果腹。你这般作践粮食,若是给士卒瞧见了,定要引来非议。身为主将,理当慎行。” “臣下受教了。” 诸师瑕向姬舟拱手,但仍是心存抱怨。 他认为这是膳夫的过错。黄河附近,多有湖泊,螺肉并不难找。即便一时难以制作成肉酱。南燕邑距离大军驻地不远,膳夫大可命人买些回来。至于精米中会出现米糠,便是膳夫严重的失职。哪怕只有一点,那也不是精米,而是粗米。如果吃了,那就与贱民无异。 傲娇的心理开始作祟,诸师瑕宁愿饿着也不多食一口。 “寡人有鱼,可与卿飨食。” 诸师瑕立时眉开眼笑,打量着姬舟盘中的鲜鱼。 “可有鱼子为酱?” 姬舟没好气的笑了笑。 “有。” 二人饱食过后,一起出了营帐。 营地沿河占据了三里。两万大军按前后顺序被划分为三份。前军六千,由南燕、柯、五鹿、聂四城的兵马为先锋。中军五千皆是城濮的嫡系兵马。后军九千,则是漕、楚丘与帝丘三城的兵马。 此刻,正好是士卒开始操练的时间。每二十五人组成一两,由两长指挥着小队在河边训练队列。姬舟做过少司马对训练士卒的事情十分熟悉。诸师瑕则看得云里雾里。他很好奇那些两长不训练士卒如何杀敌,只是一味的走来走去有什么意义。 于是,便向姬舟请教。二人漫步在河岸边,姬舟指着一处训练士卒辨识左右的队列,解释道: “军中不乏勇武之士。然进退有序,方为治军之道。寡人为戚城司马时,训练正卒便是以这行军队列来整肃军纪。不论军吏、士卒,但凡站立二三时辰,不到日中便已是汗流浃背,委实辛苦。” 正卒是卫国的正规军。官府每年都会派下正卒之役,虽然需要服役的人数不多,但被征选的人需是成年青壮,绝非老弱。被征后,需要服役两年。一年在地方接受训练,一年被调往各大城邑负责驻守的工作。 一旦爆发战事,退役的正卒可以快速被征召入伍,也能在军中担任低级的军吏负责训练新兵。昔日,姬舟也曾将戚城受训的正卒,派往朝歌驻防。 诸师瑕一脸受教的点着头。二人继续沿河东行。 当路过那边营地,看到军官暴跳如雷的抽打不分左右的士卒时,诸师瑕很难像姬舟那般生出体恤士卒的想法,只是暗自偷笑。姬舟则饶有兴致的继续说着。 “之后,便是识钟鼓,明进退。” 正说着,就听到了杂乱的鼓点声。诸师瑕疑惑道: “君上!恕臣下愚钝,这鼓声应是何意?” 姬舟听了一会儿,感觉至少有三人在同时击鼓。鼓声不疾不徐,毫无规律可寻,除了乱还是乱。正发愁该如何回答,却见东边似是发生了骚乱。近处操练的士卒也都纷纷停止了训练,向那边望去。 鼓声临近,围观的人群逐渐散至两旁。一辆战车陡然冲了出来。车上三人,驭者坐在左边,中间站着个顶盔披甲的胖子,昂着头十分的神气。右边的武士则挥动长戈,催促人群避让。一连过去十辆战车后,三百持剑的甲士也跟了上来。这些人手扶剑柄,身背长弓,走起路来左摇右摆嚣张至极。 一看就是帝丘那帮混蛋。只有他们才干得出横穿军营,直闯中军的混账事来。显然这是南方贵族有意寻衅,故意打城濮贵族的脸。 诸师瑕气急败坏。于是,捡了块石头,丢了过去,骂道: “混账!还不快滚!” 随即,便有甲士朝他瞪了过来。 “还敢瞪我?竖子别走!看乃公怎么教训你。” 说着他便要拔剑,准备追上那身穿黑甲的武士。随行的家臣赶忙拉住了他,劝道: “少主息怒。不过是些乡野游侠,无须置气。少主贵为卿大夫又是将军。若为此等小事与人当众谩骂,大打出手,遭人耻笑不说,还辱没了身份不是?” 诸师瑕不是傻子,他才不会真的追上去与人拼命。从那三百甲士的衣着穿戴便知,他们是贵族豢养的武士,也就是作为门客被招揽的游侠。 这些人皆是士族子弟,父辈有元士的爵位,家庭有地有宅。按理来说,是不愁吃喝的。但是,按照周朝的制度,嫡长子世袭爵位,家中其他的孩子则要为了各自的前程奔劳。于是,各国便有了长子务农,继承家业。次子习武,承担徭役。幼子留家,为双亲养老送终的风俗。 然而,战事不是常有的,从军也只是义务劳动并没有固定的工资。这些注定要为家族牺牲的次子们便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平日在地方上,以缉捕盗匪获取官府赏赐为生。 由于没有司寇府的编制,却是干着缉捕盗匪,维持地方治安的工作,所以百姓称其为游侠。有些名气的游侠会被大夫或是卿大夫争先招揽为门客,也就是所谓的武士。 “哼!不就是养了三百看家护院的狗,拿出来显摆什么?” “少主慎言。帝丘董氏乃是自文公初年,受齐桓公之邀进入卫地的楚人,与我卫国有匡扶社稷之功。其祖上与楚国熊氏有些故旧,自诩两族同为祝融之后,故而这般孟浪。” 没想到帝丘的贵族竟会是昔日重建卫国的移民。诸师瑕颇感意外,相较之下,他祖上可是为了一双袜子而弑君的权臣,毫不比之逊色。 “难怪这般无礼傲慢!原来是帮尚未教化的楚蛮子。” 待到甲士离去,帝丘司马的车驾也行了过来。对方作为统帅,节制一地兵马的将官,此刻正缩着脖子,笑容窘迫不已。一路行来,他拱着手向沿途不满的军官与士卒致歉。诸师瑕偷偷打量姬舟的表情。少年板着脸,一言不发。 他想,这帝丘司马摆明是在给君上添堵。换做是他,估计心里也不会好受。堂堂一城司马竟被一帮不懂兵事的贵族甩在身后,还摆出一副老好人的模样,帮着对方擦屁股,生怕别人认不出他就是帝丘司马。国君的脸委实给他丢尽了。 到得五百手持戈矛,前胸着甲的士卒随那碍眼的家伙离开。帝丘的农奴大军也浩浩荡荡的行了过来。正如诸师瑕所说,这帮人与乞丐无异。他们破衣烂衫,佝偻携杖,一路走来被军官驱赶着,就像一群流民。 到得近处,诸师瑕才看清,那些人手里拿着的都是半人高的粗木棍。步履阑珊的行来还真像是一群拄拐的乞丐。他不禁骂道: “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其实,这并不奇怪。卫国的老旧贵族仍在沿用周朝的兵制。军队中按照一比二的比例,会编入些奴隶兵。他们除了做为炮灰存在,还要照顾贵族与庶民士卒的生活。非战时,负责舂米,保证大军的口粮。战时,才会拿到武器,为摆脱奴籍而战斗。 显然,帝丘贵族是不打算给这些奴隶们立功的机会。围观的城濮士卒受其影响,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他们之中有人忧虑,有人不屑,也有人冷漠,总之士气不高,对帝丘军没什么好的观感。 待到大军离去,吴寿的兵马仍未出现。姬舟默默的将这一切看在眼中。他很清楚,没有实力的国君终将会被卿族架空,沦为被人操控的傀儡。眼下,能否光复北地关系着未来政权的稳固。 姬舟站立了许久,长长的叹出口气,显得有些神伤与落寞。 第152章 耳泽惨败 正午时分,帝丘军向西行出三里后,于途中遭遇了晋军。在这并不宽广,地势起伏的河岸旁,两军相隔不到一里。同时发现对方后,各自的主帅立即勒令军队停止前进,随即派出了斥候。 晋军的斥候十分大胆,驱使戎车距离卫军前阵两百步仍不离去。他们试探性的侦查,使得董氏门客大为不满,于是便有人开弓放箭。待斥候纵马离去,两军继续相互观望,陷入僵持之中。 一脸骇然的董氏宗主炴在车右的搀扶下,急忙走下了戎车。董氏族人纷纷向他围拢过来。董炴虽有些心惊,但仍保持着沉稳的声音与诸人说道: “诸君以为,晋人何以如此势大?” 他们虽看不清敌军的具体数量,但晋人前军之中光打着赤色旗帜的战车就排了十数列之多。很明显,若是牧邑的残兵,根本没这样的实力。 “晋人之兵不足百乘,莫非有郑人暗中搞鬼?” “然也。郑人早已与晋国叛臣狼狈为奸。此番南渡河水,怕是欲图谋我南境诸邑。” “没错。定然是想托我卫人下水。会盟各方诸侯,再兴伐晋之举。” 众人议论纷纷。由于外界消息闭塞,他们只能从荧泽传来的战报中,获取一星半点的信息。赵军先前不久在云梦击溃牧邑北上的叛军,想来朝歌已成合围之势。 中行氏与范氏在北方连连败阵。此番南逃,估计是碍于共城无险可守,便想深入卫国腹地,以黄河天险据守待援,以图东山再起。 “敌人势大,唯恐个中有诈,吾等切不可争一时之锋。” 诸人萌生退意,董炴也不愿拿家族的命运来冒险,于是,就坡下驴道: “诚如卿言。此战与我不利,吾等暂且退去,待探明晋人虚实后,复起而攻之,方为上策。” “宗主明鉴。然我军就此离去,倘若晋人衔尾杀来,恐难全身而退。” 他们想得倒好。然而,现实则是战车于前,大军在后,三千人拥堵在河岸旁。这里又不是宽阔的野道。即便想跑也要顾及一下,对面的敌人会不会给他们机会。 “汝可有良策?快快道来。” “我观晋人未动,必是有所顾忌。不如将后军引为前军,待诸君安去之后再行撤兵。” 董炴随即采纳了他的意见,将四千奴隶组织的后军开始驱赶至阵前。 万万没有想到,这一举动暴露了卫军真实的战力。 中行寅本不愿过早的与卫军交战。如今,他已是丧家之犬,只想带着族人远遁他国,离开这片是非之地。自朝歌突围后,他第一时间便向郑国求助。岂料郑侯以粮秣要挟,命他死守牧邑,并表示这一切都是楚王的意思。他得罪不起。 很明显楚王是没安好心,想借中行寅手中的天子诏令会盟诸侯。然后,再以匡扶正统为名,除掉晋国的四大卿族,还政与晋国公室。如此一来,楚国既削弱了晋国的实力又名正言顺的将昔日霸王的称号从越国那里抢了回来,真是一举两得。 当意识到自己可能会沦为弃子,用来拖住赵军,中行寅已不再愤慨,而是心灰意冷。他反复思量,打算强行进入郑国。趁其不备,绕过共城再借道周王畿,投靠偏安一隅的秦国。 然而,郑国早有提防。共城与延津一带的郑军早已开始封堵驿道并驱逐流民不得入境。他自知西行无望,随后决意弃楚东逃,托庇于齐、越两国。 为了解决粮草的问题,中行寅再次下令屠城,将牧邑洗劫一空。同时,又派出使者假意向姬舟借道。目的是为了摸清卫人的军事意图,出其不意的实行他那惊天的逃亡计划。 由于这时的交通十分闭塞,只有城与城之间才存在较为宽大的驿道。军队若想快速通行,除了一城一城的走,几乎别无他法。妄图进入原始森林、山川大河或是泥沼烟瘴之地,冒着死亡的风险不说,光是搭桥修路估计几年也走不出来。 好比楚国坐拥天下四分之一,但民众多分布在云梦泽与彭蠡泽附近。其他的地域仍处于尚未开发的阶段。那里人烟稀薄,文明较为落后。土著与野人至今仍以部族的形势或迁徙或聚居,过着衣不蔽体,茹毛饮血的生活。 此时,中行寅注视着前方,手心满是汗水。这支突如其来的卫军彻底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令得中行寅犹豫不决起来。 在他的算计中,先奇袭卫军大营,在击溃其主力后,大军便能一路高歌猛进,兵临城濮。其后无论是取五鹿亦或是聂,大军都可安然北上,抵达齐地。可是,卫军眼下就挡在前面。若奇袭演变为对阵厮杀,中行寅预想的效果便很难达到。 苦恼之际,有斥候来报: “报!卫军变阵。前军数千刑徒身无甲衣以木杵为兵。” 中行寅有些吃惊的张了张嘴。 卫军将囚徒赶至阵前,令其作为死士冲锋破阵这已是战争常态,无可厚非。但囚徒为何只以木杵迎战?他思来想去,仍是不明其意。于是,命斥候继续打探。 这时,一名副将抱拳说道: “末将以为,卫人变阵,置刑徒于前,戎车于后,意在防御而非与我军冲杀。军佐不如趁其阵势未稳,以车卒击之。” 中行寅在晋国时担任中军佐,其属下习惯以军职称呼。他思索了片刻,觉得对方说得蛮有道理,望着依旧混乱的敌阵,中行寅陡然失声笑道: “呵呵,看来是老夫多虑了。违慢之徒,焉敢阻勇士之道?可笑,甚是可笑!” 在不知卫军虚实之前,他心中尚无底气。可如今,卫军仓皇变阵,主动暴露了实力。中行寅嗤笑之余,为了激励全军士气,喝令传令兵道: “速传老夫将令,全军击敌,斩首三里,所得缴获均不必上报。” 话音一落,鼓声顿起。 “老夫倒要在卫公子面前,假道北去。看竖子能奈我何?” 中行寅抽出宝剑,直指前方。他一声令下,晋军如虎狼一般直扑卫军前阵。 卫人何曾见过三百乘战车同时冲锋的恢宏气势。他们只是远远看着,就觉脑袋发晕,双腿发软。随着大地开始微微颤动,人们的眼中充满了恐惧。 监管奴隶的军吏们各个面色凝重。他们分散在队伍两侧,不时高声呼喊:“不要慌!保持阵型”,“临阵退缩者,立斩!”士卒却是充耳不闻,缓步向后方连连退却。 两名惊叫的奴隶被砍翻在地。然而,这起不到任何震慑的效果。面对敌人地动山摇的骇人攻势,任凭军吏如何喊话,奴隶只顾着相互拥挤继续后撤。 谁都看得出来,若是再不逃走肯定会被敌人的战车碾成肉泥。 就在晋军距前阵不足百丈之时,前排的战车陡然加速。善战的晋人车卒开始各自锁定目标。戎车之上,车右挥舞长戈,跃跃欲试。车左则将箭矢搭在长弓之上,时刻准备射杀那些试图抵抗的卫人。 此刻,董氏族人的车驾悉数被堵。他们随着人潮的移动,困在大军正中的位置。驭者奋力的抽打马匹。战马发出阵阵的嘶鸣声,扬起的前蹄将挡路的士卒或是踩伤,或是吓退。然而,马车没行出几步又被后方涌来的人潮裹挟着动弹不得。 卫军没有直面死亡的勇气。位于大军两侧的奴隶最先开始反抗。执法的军吏被木杵击倒,被抢夺兵刃,然后被人群践踏。为了活命,有奴隶不顾寒冷直接跳入河中,也有人向地势较高的土坡上攀爬,渴望逃入密林中躲避。军吏们拦也拦不住,见大势已去,只能跟着奴隶一起溃逃。 卫军的阵型立时变得松散。疾驰而来的战车如同一排铁犁。甚至没有过多的冲撞便直接杀入了人群。溃逃中的卫人如稀松的土壤被整齐的分割。战车所到之处,一排排的卫人像是被收割麦子般逐个倒下。 锋利的长戈带起无数的残肢断臂。嗖嗖的箭矢发出死亡的召唤。血肉在横飞,卫人在凄厉的哀嚎。即便是有人跪在地上求饶,也会被过往的战车无情的削去头颅。整片天地仿佛都弥漫着血腥与绝望的味道。 不多时,晋军沿着河岸一刻不停的追击。视野的前方渐渐开阔起来。一侧此起彼伏地势好似突然塌陷。密林在此处消失,裸露而出的空旷地带犹如一颗崩掉的门牙。 疲惫不堪的卫人只顾着逃命。他们被锥形的车阵冲散后,许多人便逃入了这片灰褐色的地带。 由于此处形状似耳,南燕邑的百姓习惯称之为耳泽。一百多年前,晋楚争霸,楚军的左翼大军被晋文公大败于此。而后,数万楚人的尸体被沉入泽中填埋。这处水草丰茂,鸟栖鹿鸣的耳泽从此不复存在。经过百年来雨水的冲刷与腐蚀,不知是什么原因这里的泥土像是被油渍污染般,竟逐渐变成了灰褐色。 昔日楚人的遭遇,如今似是要在卫人的身上重新上演。卫军被赶到此处后,分为两部继续逃亡。一部是千余奴隶,他们随即转入了耳泽。另一部则是帝丘军的主力,三百武士与五百步卒。他们则跟随着董氏族人与帝丘司马一路向东继续逃窜。 眼看晋军的车阵要被逃入耳泽中的奴隶带着偏离了方向。军吏急忙敲响战鼓,喝止道: “敌军已溃,莫要在此纠缠。快追上前面那驷马戎车。封死他们的退路。” 杀红眼的车卒恍然意识到,他们是来发财的,而这帮破衣烂衫的囚徒已被困在这片洼地,根本无法逃脱,也不值得他们劫掠。于是,驭者忙勒转马头,数十辆偏离的战车又重新汇入到车阵当中。急促的鼓点激励着晋人的士气,晋军一往无前,势不可挡。 不久后,他们便追上了帝丘军的主力。战车带着强大的冲势破开了人群。车卒嗷嗷大叫,如同虎入羊群,一边杀戮,一边驱赶。奔逃中的卫军无力反抗,或被刺死,或被射杀。随后,留下一地的尸体。蜂拥而至的晋军步卒将伤兵补刀,将尸体逐个扒光,不给卫人留下一丝的尊严。 卫军越来越少,晋军则仍在不知疲倦的追逐。似乎不到三里,不杀穿卫人,他们绝不会收手。 晋人很快便拉近了与董炴的距离。然而,想要追赶上去,以长戈将其挑翻,似乎还做不到。双方的马匹皆已乏力。由于董炴的车驾是驷马驱使,虽然一直在奔跑,但所幸一车三人,负重不大。马车仍能保持与晋军两骑战车同样的速度。 出了耳泽,紧随其后的晋军似乎失去了耐心。一辆战车上,车左拉开一人高的长弓,正瞄准着董炴的驭手。如此长的距离,加之道路颠簸,车左似乎没有太大的把握命中目标。他一连射出两箭。箭矢击打青铜的车軨上,发出叮当的脆响,随即便被弹飞。 车右显得很忧虑,赶忙提醒: “休要放箭,别伤了马匹。” 在他看来,卿大夫的车驾可值数万钱。万一误伤了马匹,那便只能杀马取肉了。不料,话一出口,羽箭“嗖”的一声,不偏不倚的射中了马的屁股。 那匹马位于车的最左侧,在极度的疲惫与疼痛之下,顿失前蹄。它被扼首上的绳索束缚着脖颈,没有立时栽倒或是被车轮碾压。而是更为凄惨的,被一直拖在地上。直至石块划破了马腹,鲜红的血肉与内脏被拖撒了一地。 随着一匹马的倒下,其余的三匹马顿感吃力。在青铜扼首的压迫下,偏着头开始向左侧倾斜。与此同时,马车的右轮随即抬了起来。与扼首连接的车輈,在颠簸中连续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 车体快速的偏转,眼看便要冲入河中。在这危机的时刻,武士探出长戈试图将束缚伤马的套索勾断。锋利的戈援在划过绳索的同时,已经有些变形的车輈陡然间发出一声脆响。 “啪...” 木屑爆绽开来,随着强劲的风势打在脸上,有些生疼。董炴闭上了眼睛。他知道一切即将结束。 第153章 中行寅的智慧(上) 驭者的声音在耳旁催促着: “扶好车軨。向后退!快...快...” 来不及做出反应。董炴只觉身体的重心猛然前倾。随之而来的便是“轰隆”一声巨响。身体不受控制的腾飞而起。随后,似有重物击打在背部。一股腥甜的味道涌入喉头,董炴旋即昏死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阵阵的暖意自脸上传来,董炴的意识渐渐的恢复。 “快醒醒!” 迷糊之中,似乎有人在拍打自己的脸。董炴蠕动着干裂的嘴唇,虚弱的说道: “水...水...” 然而,没有人回应,有的只是急促的脚步声与隐约兴奋的传来的禀报:“他醒了。” “快将他带去军佐的大帐。” 随后,他被人架着,来到了一处军帐。帐内有几名身披甲胄的军官,正围在一方矮几旁议论着什么。董炴看到了他们朱红色的衣饰,心知自己被俘。士卒将他放在炭火旁,随后向帐中一位有着斑驳须髯的老者说道: “军佐!此人醒了。” 董炴陡然心惊。他已猜出那人的身份。中行寅命军官散开,笑着看了一眼董炴。 “此人乃吾之上宾,岂可怠慢。快!拿爵热酒与他暖暖身子。” 随后,便有士卒喂董炴饮下热酒。身体稍稍恢复了些热度,董炴依旧口干,勉强拱手沙哑的说道: “多谢将军。” “不用谢!老夫该谢你才是。” 中行寅走到董炴的身前,笑容十分诡异。 “想必君乃帝丘董氏,不知老夫可有猜错?” “将军慧眼。鄙人确乃董氏族长,炴。” “呵呵,甚善。” 看着中行寅的笑容,董炴不禁心头一凛。他很想知道,对方打算怎么处置自己。中行寅却是不急,一面亲自为董炴斟酒,一面又命人取来毛毯与炭盆。 董炴的车驾在翻入河水中后,车舆下方厚重的阴板便将其砸伤,使之昏迷。虽过去了许久,但衣服仍旧是潮湿不堪。 见中行寅这般待他,董炴似是找到了活命的机会,于是热泪盈眶的说道: “将军仁厚!炴必当厚报。” 中行寅没有辜负对方的演技。他俯下身来,帮董炴披上了毛毯。 “老夫携军民十余万,欲筹措万石粮草,不知炴君可否为老夫分忧啊?” 董炴一愣,万石粮草对于他这位卫国豪商来说,倒不是什么大数目。然而,一万石粮食也不过是十万人四五天的口粮罢了。他心中暗自盘算,中行寅这老狐狸恐怕是先报个低价,来试探自己的态度。毕竟,命在人家手里。 士族打仗,大多讲的是礼,就算不幸被俘,还能通过交赎金的方式,拿财货来抵命。董炴把心一横,随即伸出五指。 “炴愿出五万石,还望将军允我先返回帝丘筹措几日。” 话一出,中行寅的帐中立时骚乱起来。先前冷漠的将官们,此刻也按耐不住五万石粮食的诱惑,不禁窃窃私语起来。 董炴见状,长吁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的小命暂时是保住了。然而,目光看向中行寅时,对方却是一脸平静的望着自己,更是露出淡淡的笑容,似乎在欣赏他的表演。 董炴抬起的五指,微微的张了张,随即下拜道: “帝丘之地,田不过百顷,民万余。筹措五万石粮食,非一时之事。若将军肯放过我董氏一族。炴愿散尽家财,以十万石稻以资将军所用。” 古人通常以“石”为单位来计算大宗粮食的重量。事实上,“石”是体积单位,而非重量单位。周朝一石粟约为100斤,而一石米则约为140斤左右。 突然将赎金拉高,又以更加贵重的米来替代粟,无疑说明董炴是个高明的商人。 试想在这生产力低下的年代,一亩地才产粟一石。作为帝丘的封君,董炴即便富有百顷良田,一次性拿出封邑五年的产出,也足以表示他的诚意。 随着帐内人群的嘈杂声逐渐拔高,中行寅干咳一声随后,笑道: “不急,不急。炴君且养好身子,待老夫选一得力干将,择日与君同行。” 中行寅显然不是蠢货,他深知董炴的价值也远不止于此。 董炴不敢多言。乖巧的如同一只鹌鹑。再次拜谢过后,在士卒的搀扶下,他退出了营帐。中行寅特意为他准备了居所,以上宾款待。董炴有幸住进了一处民舍,而不是行军的帐篷。 裹着毛毯,董炴坐上了床榻。透过窗子,瞧见夕阳的光影染红了残破的院墙。他正在呆望间,房门突然被人推开。先前扶他进来的士卒,端着热腾腾的食物再次来到了董炴的面前。 “君身子虚弱,尚未用食。军佐特命小人送些肉糜过来。” 董炴看了看。餐具虽然简陋,但亦是有酒有肉。 “有劳小兄代炴谢过将军。” 士卒腼腆的笑了笑。将食物摆放在床边,正准备告退却听董炴问道: “小兄留步,敢问此为何处?” “哦,此地乃是廪延。” 董炴一惊: “什么?廪延?小兄休要诓我,此处分明乃一荒郊民舍。” 他依稀记得卫军驻扎的地方临近牧邑,而廪延则是在漕城附近的一座城野,离牧邑足有五十多里。 董炴看了看天色,有些不可置信。内心无端泛起一丝不安。士卒似是看出了他的心思,没有隐瞒: “小人不敢。我军于日入十分,大败卫军。卫人一路溃逃至漕城一带。如今已是退入城中,不敢应战。军佐率军在廪延城外驻扎。故而,只得寻了处寒舍与君暂居。” 董炴听罢,沉默不语。他万万没有料到,晋军在击溃自己的三千人马后,竟还向卫军的本阵发起了进攻。如果面前的士卒没有诓骗自己,那么不久前,中行寅的态度便值得深思了。 想到这里,内心愈发的不安起来,董炴望向屋外。 天色渐渐昏沉。成群的乌鸦盘踞在光秃秃的老树上,黑压压的一片。或许是饱食过后,乌鸦显得尤为安静,听不到呱呱的乱叫声。 不远处的那座大帐,此刻亮起了灯火。董炴望着那徐徐明亮的光影,有些不解。 按道理,晋军酣战一日,行军五十里,攻下廪延,此刻士卒疲惫至极,该是入城修整,断不会露宿荒郊。 “不过是击溃了一群乌合之众。有什么可庆贺的?莫不是诸君已经忘了,上将军还困守在朝歌城中?十数万百姓翘首以盼,欲追随吾等北上齐国?” 声音铿锵有力。中行寅望向帐中的诸人,随后背过身子。 “还是说那十万石稻,让诸君觉得此间可安逸度日。却忘了南方的楚蛮随时可兴兵北上,将吾等化作齑粉?” 他望着帐中挂起的地图,长叹了口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帐中的将官们则面露羞愧之色,纷纷垂下了脑袋。 中行寅本算不得什么明主。自晋国起,便是唯范吉射马首是瞻。然而,失去了依仗之后,他日日如坐针毡,开始居安思危起来。 些许的沉寂过后,随着中行寅的手指在地图之上来回移动。帐中的诸人又开始低语起来。 “肃静!诸君议一议,下一步该往何处进发?” 一位甲衣染血的中年将官抢先说道: “末将以为卫人已然丧胆。何不趁其重整兵马之际,一举拿下漕城,将卫军彻底绞杀。如此,我大军北上,一路坦途再无阻碍。” “卑下以为不妥。大军一日奔袭五十里,士卒多有疲惫,加之粮草辎重匮乏。若冒然强攻漕城而不破,士气受挫,军心不稳。到那时,卫人被困城中,以哀兵之势拼死一搏,而我军疲敝,长此拖延下去,胜负难料。” 被人反驳,那将官冷哼道: “笑话!何以哀之?哀兵?卫人君侯被擒,他们可曾哀过?” 说着,他向中行寅抱拳道: “明日破晓,末将愿率百余勇士诈做溃兵混入城中,而后将城门打开,大军可趁势杀入,漕城必破。” “尚不知漕城虚实,岂可行险?此乃莽夫所为。” “卫国民寡,自卫文公后,百余年来,可有敢战之士?” 将官一边嘲笑,一边极具挑衅的瞅了与他争执之人一眼。随后,走到那人身旁,拔高声音,冲中行寅说道: “末将愿立下军令状。一日不破漕城,愿提头来见。” 说罢,还不忘用肩头挤兑一下先前那说话之人。对方虽也穿着战甲,但内里着一身宽大的周服,似乎是个文官小吏。那人也上了年纪,一时不察向后踉跄了两步。这时,便有同僚上前帮扶。 当众被人羞辱,那人倒也不气恼,反而笑道: “少将军不闻,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与之相熟的同僚也出来解围道: “少将军勇冠三军,我中行氏携百姓北上,孰不知前路艰险几何。吾等还需仰仗少将军一路披荆斩棘。望少将军慎行。” “是啊!左史大人也是一番好意。少将军莫要介怀。” 碍于这位少将军乃中行寅次子的身份,劝诫之人说起话来都比较谨慎。 说白了,在与卫军的博弈当中,他们中行家占尽优势。过去冒险那是为了活命,此刻已然安全,加之对手弱鸡一般的实力,除非脑子进水,正常人是不会选择再次冒险。 诸人心存侥幸。他们打算在卫南保守进攻,全身而退逃亡齐地。可他们口中的少将军,则不然。 “哼!尔等枉为士人。整日将礼义廉耻挂在嘴边,难道忘了何为士吗?” 这话带着极具嘲讽的意味。左史也感受到了对方不善的目光。他作为儒家弟子,不免有种被人当众羞辱的感觉。 此时的儒家仍处于萌芽阶段,并未系统的定义与美化士族阶层。民众对于士的理解也十分的简单。士族享受百姓的尊重,享受特权与顶端资源,当然是要从事高危职业,专门负责打仗。不然,这士农工商的顺序也需要重新再排列一下了。 少将军不怀好意,他早已想好了对策,就等左史怒而接话。谁料,左史欲言又止。站在其身旁的同僚见风向不对,赶紧出来拍起马屁。 “诶!吾等士人自然是执剑为民。一切皆为百姓嘛。少将军体恤百姓远行不易,欲除卫军于漕城以绝后患,卑下敬佩万分。” 帐内诸人都知这位少将军实际并非莽撞之人。今日有意让左史难堪,无非是有意玩弄些小手段,迫使其父中行寅将带兵立功的机会留给他罢了。毕竟,熬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上位的机会,这位中行家次子又岂会轻易放过? 如今这般针锋相对,为难左史,只因棐林大败。世子素来亲近荀子程。战后,失了一臂,侥幸活着回来。原本中行寅并无废黜之心,但世子战败牵连族人再度转战逃亡。族中抱怨甚重,人心不稳。这时便有族老谏言废立之事。少将军有意打压荀子程,无外乎是想立威,顺便争取带兵的机会,从而得到中行寅与族人的认可。 他的这点小心思,诸人心知肚明,可谁敢公然站队?于是,一群人打起了太极。一边坚持不冒进,一边吹捧少将军的勇武。帐中愈发的嘈杂起来。 眼看这帮没节操的家臣就要把自己的儿子吹上了天。中行寅大怒,身形一转,一只大脚踹上了帅案。木案上的竹简立时哗啦啦的倾泻了一地。 “都给老夫闭嘴!老夫还没死呢。” 中行寅厌恶的瞪了次子一眼。随后,他走向那位说教自己儿子的左史。对方赶忙躬身。中行寅来到左史身侧,扶起对方,看向一众将官说道: “老夫执掌中行氏二十余年,诸君以为吾可谓贤主乎?” 诸人本以为自家主公准备好好训斥他们一番,于是都噤若寒蝉,一副挨批的模样。没想到,就这么突然冒了出一道送命题,这该如何回答? 何为贤?要有才德。显然,这位大佬基本与才德两字毫无关系。能站在这里的人皆是士卿权贵,也算是文化人了。比起搞不清楚状况就贸然吹捧,倒不如先揣测清楚自家宗主问这话的意思。 第154章 中行寅的智慧(下) 一时间,诸人将目光齐齐看向中行寅的次子。他们显然是打算推这位公子先去踩雷,试探一下情况。毕竟,虎毒不食子,公子再昧心,夸自己老爹几句又有何妨? 诸人这般想着,少将军却是迟疑起来。此刻,他满心都在骂娘,恨不得用凶狠的目光将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一一瞪回去。 短暂的安静过后,这道送命题他也只能无奈接下。正准备开口,却见父亲有些不耐烦了。 “子程!你来回答老夫的问题。” 中行寅言语柔和,看着左史。少将军挂在嘴边的话猛地咽了回去,旋即换上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同时也看向左史——荀子程。 “还请宗主恕卑下无罪。” “无妨!子程尽可直言。” 荀子程恭敬的抬起头。花白的两鬓以及方脸浓眉的模样给人以老成稳重的感觉。加之,他头顶一方古朴的木质发冠,隐于皮甲下方的麻布掖衣亦是朴实无华,更显平易近人。 “宗主实非贤主。” 不料,如此稳重、谦和的老人家居然语出惊人。帐中诸人无不惊愕的张大嘴巴。摆出一副“你还真敢说”的表情。 中行寅十分淡定也未恼怒。他看了次子一眼,叹道: “子程与我,主臣多年。此一言,羞煞老夫也。然则,我非贤主,可还称得上英主?” 荀子程虽敢直言不讳,但中行寅这般明知故问,即便是真不在乎,作为家臣的他也得顾及家主的颜面。何况,还是大庭广众之下。 “宗主莫要再打趣卑下。” 荀子程执拗的躬下身子,似乎准备下拜,再以沉默来结束这尴尬的对话。中行寅却是不给他机会,忙抓住荀子程的手臂,用力上托。 “子程乃君子。老夫之言实无戏谑之意,还请子程为我解惑。” 看着荀子程为难的表情,诸人不免心生同情,但心里偷着乐呵。 中行寅是个什么德行,别说他们知晓。恐怕整个晋国亦是无人不晓。晋人最爱八卦中行寅的私生活,尤其是关于他德行方面的事情最为上心,已经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至于中行寅索贿的名声更是闻达诸侯。早年还作为反面教材,在国际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一度与越国的太宰伯嚭齐名。绝对称得上是国际名人。 “宗主无进取之心,沉溺于酒色财气...实非英主。” 回答没有令中行寅感到一丝意外。他尴尬的笑了笑,转而向一旁的次子问道: “儿啊!为父可为雄主?” 少将军此刻正对着荀子程挤眉弄眼,一副看你作死的模样。中行寅突如其来的问题与一张板着的老脸陡然出现在他面前,惊得他忙抱拳低头回道: “父亲为我中行氏征战四方,实乃雄主。” 正打算多赞美几句,只听一声脆响。一记有力的耳光抽在了这位公子的脸上。他立时被打懵了。帐中诸人亦是茫然,搞不清楚当前的状况。 “混账东西!老夫既无拓土之功又丢了祖上传下的封邑。何来雄主之说?” 中行寅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又一巴掌抽在了儿子的脑袋上。少将军心中叫苦,只觉莫名其妙。 今日的父亲极为反常,一味的贬低自己。他到底意欲何为? 少将军一头雾水,无奈跪在原地,抱着脑袋任凭自己的老爹发泄怒火。 “你这阳奉阴违的逆子。看乃公不打死你!” 谁都没有料到,这位已是花甲之年的老宗主竟会生猛如斯。少将军的发冠被打落在地,披头散发的模样极是狼狈。他觉得自己老爹没有收手的意思,于是在帐中抱头鼠窜起来。 一帮将官与家臣皆是傻眼,等反应过来,这才将中行寅拉开。 中行寅喘着粗气,正了正衣襟,随后将一直跪在地上的荀子程再次扶起,说道: “委屈子程了。” 父子不和,荀子程心生愧疚,回道: “卑下有愧。宗主息怒。” 中行寅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随后瞪向狼狈不堪的次子。 “逆子!滚过来。” 待到儿子唯唯诺诺的来到中行寅的身旁。他看向诸人,叹息道: “老夫何尝不想振兴中行氏?论才德,老夫自知不如智瑶那竖子。论进取、论权术,吾亦不如赵鞅那老狗。论兵事,更是不及大将军吉射之万一。中行氏能保全至今,凭得是什么?” 这么多年来,他活得甚是辛苦。一次又一次的被人利用、欺骗、抛弃,中行寅只能无奈的选择沉默,陪着对手演戏。凭借自己强大的演技,表现的昏庸无能,降低旁人的戒心来迷惑对手,保全家族。 中行寅时常痛恨自己的无作为,承认自己比不上晋国的其余五卿。但是接管着偌大的家业,即便没有卓越的才能,祖宗留下的基业也不能毁在自己的手中。中行寅时刻警醒。于是,便走上了一条与其他卿族不一样的道路,依附于强者的道路。 晋国两代的国君都一心想要中兴晋国,称霸中原,恢复晋文公时期的霸业。可公室权利分散,财政皆由卿族把控。每每宣扬武威,大兴兵事之时,却是一毛不拔。而六卿则明争暗斗,只想保存实力,相互制衡。谁都不愿在对外战争中消耗自家的实力。 等到范氏宗主士鞅执政后,中行寅选择主动亲近范家,与范家世子范吉射交好,渴望借势崛起。 那时的晋国作为制衡楚国向中原扩张的老大。每次会盟帮助周边诸侯举兵抗楚,都会索要军费。这已是中原诸侯之间默认的规矩。 就在士鞅执政的第七年,晋国于昭陵会盟,中行寅有幸作为副将与当时的大将军士鞅统领十七路诸侯伐楚救蔡。这是中行氏最为辉煌的时刻,他曾认为只要紧随范氏的脚步,两族便能走上权利的巅峰。 谁想郑相游吉与楚人勾结,在诸侯会盟时,将晋国索贿之事公诸余众。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无非是让盟主晋国下不来台罢了,但各路诸侯本就不愿参与战争以及支付晋军庞大的军费,故而他们借此事指责晋国,想要争取些利益。 事态随之恶化,闹得一发不可收拾。最终,联军破裂,无功而返。晋定公为了平息各路诸侯的愤怒,迫使士鞅主动让出相位与赵氏。 这场看似闹剧的背后,实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政治阴谋。其中,最大的受益者便是赵鞅。晋定公从始至终,保持着观望的态度。中行寅看清了赵鞅的阴险以及公室伪善的嘴脸,从此他高调做人,低调从政,以丑化自身的方式来保全家族。 事实上,中行寅野心勃勃且极有抱负。只不过,时运太差。 就在晋定公去世后,其子姬凿继位。公室再次玩弄手段,以扶持智氏来削弱赵氏。中行寅本以为等到了人生的第二次机会,岂料赵鞅那老狐狸不顾自身处境竟将中行寅的族侄赵午杀死。中行寅误判形势,以为打击赵氏的时机已到,便联合范氏一同出兵。 后来,意外的大反转,他与范吉射被赵鞅利用,成功吸引了仇恨,沦为国家公敌。 忆起往事,中行寅像是道尽了心中的苦楚,眼角有些湿润。 “宗主不可妄自菲薄啊。” 一众老臣悲痛欲绝的苦劝。中行寅大声说道: “我中行氏能保全至今,凭得是广纳贤才,绝非宗主的地位。” 说罢,他撩起宽大的衣袍下摆,在荀子程面前单膝下跪。 “子程忠义,是老夫教子无方。老夫向子程赔罪了。” “宗主不可。羞煞我也!” 这一跪,惊呆了帐中诸人。 此刻在场的每个人都在嘀咕,这荀子程到底何许人也? 回想此人在晋国出任左史,主文书且官位极高,先后辅佐过两代国君,算得上朝中老臣。中行寅出逃后,荀子程辞官追随,故而受到中行氏族人敬仰。 有传言,此人早年受过中行寅恩惠。所以在宗主面前总是自称卑下。在逃亡过程中,他作为中行寅的谋士常陪伴左右。 不等诸人的猜测继续下去,中行寅与荀子程相互搀扶起身。中行寅怒斥跪在地上的儿子: “逆子!乃公今日便告诉你...中行氏可以没有我这家主,亦可以没有你这公子,但...子程在我中行氏一日,我族上下有胆敢对子程无礼者,老夫必以宗法治之。” 中行寅祭出家法,可见荀子程对于中行氏的重要性。二公子不敢造次,连忙就坡下驴。 “父亲息怒。孩儿智错了。” 一场闹剧结束,安全撤离卫国的议题又重新摆在了众人的面前。此刻的荀子程作为中行寅的第一智囊指点起当下局势。 “卫人不足为虑。但西边的郑人若于此时由共城东进,越过河水,截断我军与牧邑之间的粮道。我数万百姓便会滞留卫北。诸君可曾想过?” 荀子程在地图上四处比划着郑军可能出兵拦截的路线。诸人这才意识到背后的郑国军队才是当下最大的威胁。 他们中行氏从起兵开始,郑国就在楚国的授意下秘密输送粮草。如今,自己这一方不愿作为晋楚争霸的炮灰,就这么偷偷跑路了。郑国与楚国又岂会轻易罢休? “如若楚国介入,由郑地延津出兵,向东攻取卫南燕之地,与赵军临水拦截我等。到那时,我十数万军民将退无可退。再行北上之计,卫军亦会据守漕城、楚丘、帝丘、瑕丘、城濮五城,阻我北上之路。无需月余,待大军粮草耗尽,吾等便只能降楚。” 他的话并非在危言耸听。以当下的国际形势来看,越国只会针对齐国做出军事部署。而晋楚百年夙愿,楚国断不会坐视晋国直接吞并卫国,将势力扩展至黄河以南。最终很有可能将卫国一分为二,晋楚各执一半。 看清楚了形势,诸人鸦雀无声。对于先前少将军提出奇袭漕城的计划在此时看来如同儿戏一般。即便侥幸攻下了漕城,也只会让前路更加险阻。 一番陈述过后,发人深省,少将军涨红着脸看向荀子程。此刻,他不再轻视这位年长的刀笔文吏,而是打从心底里佩服此人的远见卓识。 这面面俱到的考虑,将潜在的危机毫无保留的呈现于人前。若非深思熟虑,知己知彼,很难让人相信这话出自一名文官之口。 众人又议论了一会儿,还是没得出个结果。中行寅见诸将疲惫不堪,哈气连天,于是结束了议事。 将官们士气不高,忧心忡忡的结伴离去。少将军紧随自己的叔父一同出了帅帐。老人见侄子走上来搀扶,笑盈盈的打趣他道: “宗主用人以贤,有识人之明,此谓明主。哎!你这竖子。拍自家老子马屁,都能拍在了马蹄子上。呵呵,让仲父说什么好呢。” “侄儿一时糊涂。” “你万不该怠慢贤臣,招致乃父厌恶。” 少将军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他躬身扶着老人,脚步极为缓慢。 “不过,这亦是好事。” 话到此处,少将军颇为疑惑: “哦?不知仲父何意?” “贤侄许是不知,宗主对你给予厚望。” “侄儿怎么没瞧出来?父亲喜怒不形于色,今日这般作为,让我颜面尽失。侄儿真不知往后何以服众?” 少将军满心委屈。老人家沉吟了片刻,叹了声: “哎!竖子无知。你那点颜面,丢了便丢了,谁会在乎?宗主膝下诸位公子,足有半百之数。为何不见宗主管教于诸公子,却唯独因你怠慢左史而罔顾尊卑向臣下请罪?” 见侄子不解。老人摇了摇头,继续说道: “你呀!莫要心存怨恨。宗主今日当众教训你小子,那是在帮你收拢人心。你若体会不到乃父的良苦用心,那真是枉为人子了。” “此话当真?仲父何以见得?” “呵呵,何以见得?来...仲父问你,巧渡河水,出自何人之谋?” 少将军思索了片刻,心头不禁一惊。 “左史?” “你小子原来不傻呀。仲父再来问你,如子程这般惊世之才,你可驾驭得了?” 此刻知晓强渡黄河,不费舟船民夫,只凭浮桥便可将两万晋军悉数送至卫南的方法竟当真是出自荀子程的手笔。少将军倒吸一口凉气,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第155章 邯郸封赵 “宗主这一拜,实则是让左史更死心塌地的效忠于我中行氏。只要你能善待左史,往后他必然被名声所累,不敢生出二心。至于你想不想坐稳这家主的位子,全看贤侄如何施恩于人了。” 老人推开侄子的手臂: “仲父言尽于此,贤侄好自为之。” 跟在后方的护卫此时将二人的车驾分别牵了过来。少将军一边琢磨着叔叔的话,一边扶着对方上了马车。 天色已深,朱红色的车舆映出火把的光亮。当少将军瞧见叔父的车驾是辆轻装简从的栈车时,他忙唤来驭者将自己的座驾赠予老人。老人稳坐在车上,抬起双手以空手之礼向侄儿答谢。 “贤侄好意,仲父心领了。君子不夺人所爱,将军又岂可无车。你还是快些回去。好生想想仲父今日之言。” “侄儿受教。仲父莫要推辞。此乃侄儿乘车,平日不做他用,聊表心意,还望仲父莫要推辞才是。” 话说,世家公子都喜欢收藏各类豪车,在春秋时代也不例外。这时的贵族对车驾的使用十分讲究。即便是普遍士族子弟,车驾的标配也是三辆。一辆用于日常出行,可随季节变化拆卸棚幔,是为“乘车”。另一辆则用于狩猎,轻便灵活,是为“栈车”。这第三辆则只用作于战事,是为“戎车”。 如今是在逃命,谁还讲究礼仪与排场?老人家听完对方的话,委实无奈。他们中行氏一路逃亡,自己这宗主的胞弟都将座驾悉数拿出给族中青壮用于作战,而眼前的侄儿身为将军,居然还保留了出行用的乘车。 看样子,这自带帷幔的豪华座驾还是辆专供夏日出行游玩的乘车。老人无奈的摇了摇头,不禁有些怀疑自己这侄儿能否担负起中行氏的未来。在护卫的搀扶下,他再次摆手婉拒侄儿的好意。 此时的中军大帐之中,中行寅与荀子程并坐于桌案前。微微的风从帐外吹进,荀子程挪动着油灯,光影在地图之上摇摆不停。 “...悉数渡过河水,尚需三日。郑人蠢蠢欲动,眼下当寻一处栖身坚城,方可收拢兵马,再图他进。” 荀子程一边说着,一边将油灯移至地图位于卫国南部的地方。中行寅看着地图发呆,似还带着些愁容,不久后,他哀声叹道:“吾兄吉射仍困于朝歌。不知还能苦撑几日。” “宗主放心,只要智、韩、魏三家不分兵,赵鞅那老贼断不会冒然攻取朝歌。我族人离去后,城中粮草充沛,坚守百日应是无虞。” 似乎是看出了中行寅仍放不下范吉射,荀子程又道:“晋国乱则赵氏安。赵鞅包藏祸心又岂会受智瑶驱使,强攻朝歌这座坚城?殊不知狡兔死,走狗烹。自晋阳之战,赵便示弱于人前,保存实力。如今,宗主一路南下,赵军并无阻拦,可见赵鞅其志。” 话到此处,却见中行寅苦笑连连:“吾等兴兵讨贼,到头来竟是落入贼人的陷阱。可笑而今败走,亦是被贼人算计。子程,我恨,心不甘呐。” “宗主!战虽败,然我族人尚存十万,休养数载,未尝不可雪耻。如今攻下南燕,囤聚粮草,方可保一时太平。” 光影摇曳,丝丝缕缕自油灯冒出的黑烟像是刺激着中行寅的眼眸。眼睛瞪大、微眯、转动,一连串的表情似是意识到了什么。 “恩师传来消息,他老人家已成功游说宋公,如今正在陶邑。” 中行寅大喜。借道宋国本就是希望渺茫,没想到宋公竟敢在此时站出来公然给晋国添堵,真是意外之喜。还没开心片刻,荀子程便泼下一头凉水。 “退路无虞,然粮草尚有不济。” “子程可有对策?快快道来。” 荀子程一甩衣袖,拱手一揖,好似万般韬略早已成竹在胸。 “余愿献上两策,全由宗主定夺。” “其一,我军可佯攻漕城数日,收拢北地流民与兵马。同时引一偏师挟董泱之流于帝丘索回粮草。余料定卫人新败必守城不出,经楚丘至帝丘一道已然无阻...” “其二,以董泱所部诈败南逃,大军紧随其后,趁机攻下南燕。休整数日再入宋地。” 计策中规中矩,全然没有冒险的意思,可行性极高。中行寅琢磨了片刻,笑道:“何不将这两策并为一策?” “宗主高见。” 阵阵爽朗的笑声回荡在帐内。漆黑的夜空,忽明忽暗的星斗此时也显得灿烂了不少。 三月即将结束,不时的细雨在林间挥洒,放眼望去随处都是充满生机的嫩绿。返回荧泽的道路崎岖难行,沿途的村落十室九空,巨大的反差令得姬兰有些怅然。曾几何时,这种无力无助的感觉又回来了。面对王诩与妹妹被困戚城的现实。她无论如何努力,那似乎都是解不开的死局。少女蜷缩在马车的一角,默默啜泣。 遥远的邯郸城大殿上,宾客满座,觥筹交错,袅袅娜娜的身姿在筵席间穿梭。年迈的赵鞅一边疲于应付前来敬酒的同僚,一边将目光投向晋侯与智瑶的方向。智瑶看到了赵鞅那好似求助的目光,便也举起酒爵隔案恭谦的回以微笑。 晋侯见智瑶这般作态,不禁有些失笑,举起酒爵。大殿内顿时安静下来。 “鞅君此番克敌于斐林,困朝歌,破牧邑,战功卓绝,不辱先祖文子之名。寡人敬卿一爵,诸君同饮。” 文子便是赵鞅的祖父,赵氏孤儿中的赵武,谥号“文”,人称“赵文子”。 “臣下愧不敢当。” 赵鞅老脸泛红,忙起身饮下一爵酒。 “我等前前后后忙了数月,冬起兵戈,耽误春耕,消耗甚大。这都是败谁所赐?你是该愧不敢当啊。” 不合时宜的声音自人群中传出。随着诸人的目光望去,只见一名身宽体胖的老头在满饮一爵酒后,有些疯癫的将酒爵啪的一声拍在几案上。似是察觉到了诸人的惊讶的目光,他站起身来踉踉跄跄的说道: “老夫哪里说的不对了?他赵氏先惹事端,吾等奉君上之命解他赵氏晋阳之围。不知感激也就罢了,还放走余孽。如今不过一场小胜,占了座弃城便获封万户,哪儿来的脸面在这此惺惺作态。” “大胆!君上面前,尔敢放肆。” 智瑶沉着脸喝了一声,此时那晃晃悠悠的老头用余光瞄了一眼身旁案席之人。韩家家主韩虎赶忙起身扶了他一把,打起圆场来:“魏侈酒后失言,君上恕罪,太宰恕罪,诸君恕罪。” 他连连点头哈腰,随后端起一爵酒冲着事不关己一般的赵鞅说道:“鞅君切勿动怒,魏侈酒后失言,在下代魏侈自罚三爵,全当赔罪。” 一连饮下三爵酒,韩虎分别与智瑶、魏侈二人交换了眼神。待到韩虎坐罢,气氛依旧尴尬。此时的主角赵鞅满脸都是“你们接着演,老夫不看。地是君上给的,关我屁事”的表情。他若无其事的站起唱道:“老夫醉矣,闻雅乐满堂,见君臣同心,我晋国大兴之势有望。来!诸君满饮,敬我君侯。” 这一通违心的马匹拍的姬凿不得不露出一脸昧心的笑意。 作为君主,他是不屑直接参与针对臣下的事情。毕竟这驭下之术、权谋之术本就是君王的进修课。他只需丢出香饵让臣下彼此抢食,自己作壁上观即可。但现实中,他的每一个臣下都不是抢食香饵的鱼,而是豺狼虎豹。稍有不慎,自己则很有可能成为砧板上的鱼。晋国内,其他几个氏族再怎么强大都表现在明面上,而赵鞅这厮则藏得很深,既看不懂又琢磨不透,未知最是让人可怕。 姬凿咳了咳,辛辣的喉咙有所缓和。他再次举起酒爵不失君王风度:“卿之所言更甚雅乐。吾等君臣共勉,不日坐饮朝歌城中,游猎戚城郊外,共襄文公霸业,当真可期也。” 此话一出群臣沸腾。倒不是姬凿的这番话有多么鼓舞人心,而是他的期许释放着一个信号——催战。这场战争已经耗时一年,其中冬季作战在过往的历史中亦是少有。战争消耗巨大,各大氏族早已力有不逮,实在是拖不起了。 “依我看,不如明日便随鞅君开赴朝歌。以鞅君之武勇,无需数日便可破城。吾等饮酒相和,岂不美哉?” “是啊!邯郸距国城甚远,往返便是月余,至朝歌不过数日,倒不如直接去朝歌,省得来回奔走。” “吾等此次随君上前来,也带了不少甲士。不如一同前去助战,尽早结束这战事。” 议论之声,不绝于耳。四大家族的首领此时却是出奇的一致,三缄其口,谁都没有表态。 酒宴仍在继续,宾客陆续活跃起来。有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讨论国家大事,亦有投壶取乐者。诸事已毕,姬凿起身。他很清楚,宴后的狂欢自己若是在场,贵族们便不敢放浪形骸。于是,佯装醉意的冲太宰智瑶说道: “陪寡人到庭外走走。” 智瑶应诺,两人绕行至偏殿,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武士便跟了上去。兴许是那身装扮过于干练,比起多半邋遢的武者显得超然脱俗。虽是保持着两丈的距离,但姬凿还是留意到了那人。 “那位壮士?” 不等姬凿询问,智瑶连忙回道:“此人乃是臣下门客,豫让。” 应是智瑶曾提起过,姬凿此刻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打量起豫让。豫让则是临近二人,持剑拱手道:“小人豫让,拜见君上”。 “壮士果真是样貌不凡。” 说着还看了智瑶一眼,对智瑶讪笑道:“你呀!以貌取人。怕是此人今后又要遭人非议了。” 智瑶会心一笑。爱美之心,人间有之。他注重颜值,招收门客在晋国很是出名。 “臣下以为面由心生,善恶形于色,豫让乃忠义之士,样貌自是不凡。” 二人说笑着,完全不像君臣更似挚友。豫让听得是云里雾里,只是尽责的跟着。庭院之中随处可见值守的甲士,豫让的存在显得十分奇怪。 来到一处亭台,姬凿忽而一转话锋,叹道:“近日越国与齐国皆有使前来向寡人责问。与卫国的战事不宜继续拖延。” “君上宽心,越国新君初立,不过是想立个威罢了,虽逞些口舌,但断不会趟中原这摊浑水。齐国觊觎莒国,加之南部商路遭东夷诸国袭扰已久。莒国不灭,齐国无暇他顾。他们这般作为无非是嫉妒我晋国,无足道哉。” “太宰这么说,寡人便安心了。” 姬凿双手扶着栏柱,享受着迎面而来的微风:“听闻孙武返齐,近来闹得沸沸扬扬。不知太宰可有耳闻?” 智瑶笑了笑:“说来也巧,齐相田恒私下送了臣千金,说是代孙武一玄孙求娶卫姬。” “有趣。孙氏娶亲为何给太宰送下聘礼?齐人先来问责,后又送礼,岂不怪哉!” 姬凿十分疑惑。 “起初,臣亦是不明其中道理。来人称卫姬被困戚城,孙氏希望以千金赎买此女及一众家奴。臣遂命人将卫姬与一众名册之人逐个盘查,终是发现了端倪。君上不妨猜猜看,这田恒有何谋算?” 信息量有点庞大,姬凿琢磨了半晌才开口:“陈灭国不过十数载,不想这妫田氏便已立足齐地。莫非齐相田恒与姜氏不睦?有取代之心?” “君上英明。这田恒的野心远不止于此。他还想试探臣下。” 说着智瑶冲姬凿躬身一礼,语气转而郑重: “臣已将所收千金悉数送往国城,请君上笑纳。” 姬凿不以为然:“君子同道为朋,你我君臣一心,幼时便盟誓扫平环宇,治世天下,寡人与卿不分彼此。” 豫让在一旁见二人惺惺相惜,颇为感慨。他似乎已经看到,一个强大的晋国即将横空出世。待到听见一个熟悉的名字,这才回过神来。 “王...诩?此姓氏可不多见,莫非是晋地之民?” 第156章 初税亩 “犹未可知。此人底细,尚未查实。晋国姬姓王氏一脉并无名诩之人。依臣所见这王诩深谙兵法,据守戚城阻我大军数月,兴许与孙武熟识。不仅如此,他还通晓炼铁与制盐之法,在云梦一带颇有名气。” “天下间竟有这般奇人?幸得太宰查实,险些便叫齐人占了便宜。” 回想起在王诩那吃的暗亏,豫让便将与王诩交手的经过说了出来,还不忘将缴获的战利品,如今他拿着的那柄黑剑呈给姬凿与智瑶查看。 姬凿拿起那柄黑剑面色大惊:“寡人敢断定,此人乃诸侯之后。” “君上识得此剑?”智瑶诧异。姬凿点了点头:“寡人也是听先君说起过。当年镐京地动,地坻二十余步,城墙崩碎,屋舍垮塌,压杀人无数。西戎趁机攻入镐京烧杀劫掠,幽王崩。平王东迁,当时仅有晋、郑、秦、宋、卫、申、鲁、许、蔡九国诸侯前去勤王,一路护送。平王分封诸侯,取九鼎金石铸剑相赠...” 听到这里,智瑶与豫让大惊失色。相传大周的根基便是九州镇国九鼎,一直藏于宗庙,十分神秘,是上古时代女娲补天之石所剩。后来大禹治水,铸了九口大鼎镇住九州地脉,这才消除了水患。夏、商、周各代帝王将九鼎奉为国之礼器传承千年。 周平王莫不是疯了,竟破坏神鼎铸剑。难怪周朝至今动荡。此时,豫让与智瑶都是这般联想。姬凿似是看出了两人的心思,笑着说道:“其实,这九鼎当年是秦国运送之时不小心摔断了其中一足还曾与先祖文侯商量如何向天子解释。后来此事推到了西戎头上。平王虽心中有怒,然秦以举国之力护送,毕竟有功,便也没做计较,还封给秦一个伯爵,将属地与百姓一并给了秦人。” 姬凿将剑柄朝上,柄端刻画着一圈圆形的图案。有日月亦有蛟龙。 “这柄剑与宗庙之中的剑一般模样。” 他思索了片刻,顿顿的说道:“寡人若是没有猜错,这剑应是郑、卫、蔡三国公室之物。” 显然这日月的图案非姬姓之人不可用。晋、郑、卫、蔡四国的祖上皆出自周王室。蛟龙图案更是坐实了本家分支的事实。王诩的身世渐渐浮出水面,他做梦也想不到,这帮人凭借一柄剑竟能揭开他极力隐藏的秘密。 随后,姬凿问及戚城战事,智瑶回道:“君上不必忧心,立夏之前,戚城可破。” “不足一月便能了结战事,卿有几成把握?” “十成。” “当真?” “臣绝非虚言,君上请看。”智瑶随即从衣袖中掏出两张白绢,摊于手上。 白绢之上画满了复杂的平面图形,有竹子、木料、铜料、绳索等等。不仅标注了尺寸,还注明了选材,十分详细。姬凿有些看不懂,不过绢帛上的两个大字却是清晰无比。 “飞石。” 姬凿喜形于色,赶忙翻向另一张:“云梯。” 反复看了几遍,大赞道:“妙!果真是精妙。此等机巧之物到底出自何人之手?” “鲁人,公输氏,班。” 此时的鲁班已富盛名,而墨子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称他一声叔叔也不为过。正如先前提到的,公输一族醉心追逐名利。不仅是在土木工程方面大力研究,在兵器制造方面更是下了苦工。 至于佐证,诸如鲁班父亲因为他的发明死了,鲁班母亲因为他的发明死了等等。诸如关于鲁班的记载后世流传下来的一些小故事,从中也不难看出这时代的民众是十分厌恶公输一族的。侧面也反映了公输一族在兵器制造方面的非凡造诣。 豫让亦是错愕,他依稀记得飞石这玩意分明是范蠡在吴越战争中搞出来的攻城器械,可如今竟与鲁班扯上了关系,委实古怪。 “有此利器,我军必当无往而不利。” 姬凿欣喜过后,萌生出一丝忧虑。 “不过,此物若是流传开来,于我晋国无益。最好将公输氏迁至晋地,寡人方能安心。” “君上所言甚是。臣今日便是请君上赐下封地,授予公输氏,令其归心。其族人臣早已安排入晋。” 姬凿也不吝啬,不仅在临近首都绛城的地方赐下了一块封地,还给了公输家大夫的爵位。二人随即又谈起了战后的事宜。 “平定卫北,兴许会与楚国一战。目前局势尚不稳定,臣以为徐徐图之方为上策。暂时不过河水。” “如何驻守卫地,卿可有良策?” “分地,迁民。臣早先便与君上提及,此次大战所得土地会分与韩、赵、魏三氏。当然,智氏会分得更多。臣会将几家所得之地划分的互不相邻。如此一来,各氏之间无法互通。他们必会提出易地的请求。到那时,君上可出面仲裁。允各族用一里晋地置换二里卫地。只要他们迁出百姓,不出数年,卫地便能掌控。” 姬凿发出一声感慨:“唉,世人皆称卿为晋之智囊。寡人幸有卿佐,何愁大业不成?” 智瑶智计百出,称得上春秋诸葛。 “君上谬赞。臣仍有一事相请。” “卿但说无妨。” “请君上迁都。” 随着晋国的版图日益扩大,首都绛城的地理位置已然变得有些尴尬了。 晋国北面的赵氏世代向北扩张吞并北狄的土地,发展空间巨大。而西面智、魏紧挨着速来睦邻友好、低调做人的秦国,寸步难行。东面韩氏被齐国挤压,无力开疆拓土。公室则控制着中部与南部的大部分地区,紧靠周王畿与郑、卫两国,纷争不断。时不时楚国便来挑衅一下,郑国已然沦为楚人的后花园。天子则一边点起烽火求救,一边敞开国门放蛮子去骚扰晋国。因此,晋国南部的领土将会是未来最不安定的地方。所以智瑶才会预想晋楚必将因卫国而开启一场大战,提出迁都也不无道理。 姬凿也是明白人。知道智瑶苦心谋划,是想将各大氏族的土地置换给公室,让公室逐步壮大起来。 “不知迁至何处?” “曲沃。” “何故向北迁都?寡人早已将曲沃封与公子骄。此事不可。” 智瑶知其宠溺自己的弟弟,但他的这步妙棋关乎着晋国的未来。 “赵氏一日不除,我晋国一日不安。君上顾念手足,来日可将绛城封与公子。公子纯良不会心有怨言。然,曲沃之地需囤重兵以震慑北地,若赵氏吞并中山国,公室恐再无掌控之力。” 智瑶苦口婆心的劝诫。在他的谋划中,赵秧或许是头永远喂不饱的白眼狼,但赵氏三代皆为俊杰。赵家人才辈出,这是不争的事实。将邯郸封给赵家便是将东北的领土一并给了出去。短时间内,是将赵家的势力打散,均匀分布在各处,令其收尾不能相顾。让各方慢慢消耗赵氏的实力。他则能暗暗蚕食或是逐个击破。若是长时间放任不管,等同于给赵家更好的发展机遇。 “君上不可妇人之仁。臣谋划多年,不就是为了中兴公室。不出五年,臣提兵北上踏破晋阳。得晋阳之地献于君上,晋国一统,九州天下独占其二,谁人与之争锋?” 一番慷慨激昂过后,姬凿也松动了。 “容寡人与太后商议一番再做定夺。此事卿不可再提起,全当出自寡人之口。” 虽没有做出决定,但姬凿的这番话中透着对智瑶满满的关切之意。 就当智瑶与姬凿指点江山、孜孜不倦之时,远在齐国的墨翟此刻却是满头大汗的驾车狂奔于田间小路之上。 马车咯吱咯吱的奔跑,仿佛快要散架。车上标有尺度的奇怪大木轮缓缓的转动。行至前方分叉路口,墨翟勒起马缰,马车不偏不倚的停在路中。这时车上一年轻公子大叫道: “九十三丈。” 一只手握着篆刀,飞快的在木板上雕刻,另一只手还不忘拍着墨翟的后背连连催促:“继续,继续。” 车前的栗色大马此时喘着粗气。不时如小狗般探出舌头。墨翟满头的汗珠顺着眉毛一滴一滴的下落,就像在哭。他也喘得厉害。 “暂且休息一下,我要不行了。” 何时驾车也是个体力活?这种体验,此番他在这阿城是深刻体会到了。 那年轻公子窝坐在车上,除了颠簸倒也没觉得累。头顶还有布幔遮阳,而此时的墨翟上衣都已被汗水浸湿。满身的尘土伴着汗水已经不成人样。年轻公子看到转身后的墨翟刚想说句“失礼”。转而是笑得前仰后合。 “笑煞我也...笑煞我也。活活一座泥塑嘛。” 墨翟脸一黑跳下马车。 “先生莫气,让知错了。” 这年轻公子乃田氏之人,名让。十三四的样子便在阿城掌管一地农事。 “我知你心急,可阿城田亩繁多,岂是一朝一夕便能丈量完的?” “依我看,用先生这丈量之法,不出三日便能将私田丈量完毕。” “私田?” 墨翟疑惑,田让取来水囊,递给他道: “先生休憩片刻。让先合计亩数。” “有劳。” 墨翟席地而坐,依靠着马车的车轮,大口喝着水,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刚入齐地,他与孙武一行人便在阿城这边陲小镇巧遇了齐相田恒。随后,孙武让他留下教导田让这个小鬼,自己却随田恒去了临淄。墨翟搞不懂,孙武为何这般照顾一田氏后辈?丝毫看不出眼前这小家伙有什么不凡。 “算出来了,四百二十三亩。” 田让欣喜的叫道:“天呐!我二人半日便将城内三族之地丈量完了。待我回去,看那帮背地里爱说闲话的家伙什么脸色。” 少年大笑着,笑得格外灿烂,而后摆弄起马车上的木轮,问道:“先生,这东西怎么弄回去?” “最上方的轮子中间有个木杆,抬起来,转动标尺对准零便能归位了。” “先生做的东西果然厉害。如今的胥吏还在用脚丫子丈量田亩,哪儿有我们这般径捷。先生不知司徒景那老头先前还带让去田间量地,一跬半尺一步四寸,这便是一丈,他量完后,那农户差点没背过气去。” 墨翟仿制了云梦那磨坊中使用的连轴齿轮,将几个齿轮安装在马车上与车轴相连。如此一来马车行驶便可计算出距离。 此刻,一边享受着小迷弟的吹捧,一边想象着老官吏一瘸一拐的走路画面,也不禁失笑出声。 “我有些不明白,丈量阿城全部田亩,废井田,行变法之事,如此凶险,你就一点都不担心吗?” 田让疑惑,皱起眉头:“先生是怕我遭人报复?” 旋即笑了:“这个倒不必担心。你不知齐地之事倒也不怪。这里的氏族呢,多行商贩盐,种地的还真是不多。相国素来重农事,提倡兴农以强国,但齐人数百年来皆是以渔盐纺织自足,习性难改。坊间常说春种麻,夏种菽,秋伐木,冬煮盐。这便是齐地民风。此番变法,是想效仿鲁国税亩,先在阿城这小地方试试。” 墨翟恍然明了:“原来如此。” “话虽如此,亦是有人阻挠。毕竟,这商贾之家以利为先,谁都想多攒些钱粮。让自幼便知晓这些,也是此道好手。故而,我这变法,思虑再三,还是行得通的。” 少年十分得意,如数家珍般娓娓道来:“教化于先,以利诱之,变法可成。终是于国于民大有裨益的好事。我就不信,待到功成之日,何人还不知我田让威名。” 墨翟感佩不已,频频点头。满脸都写着“我看好你呦”。 “那丈量完田亩,你打算如何进行?” 他问出这话,还有一层目的,是想知道自己还要陪这小家伙再待多久才能离开此处,与孙武会和。 “田亩丈量完,当然是判定田亩优劣再制定税赋喽。” “民不患寡而患不均,若是不能做到人人公平,反会激起民怨。你可有评判之法?” 第157章 田让入会 墨翟一时间也来了兴趣。他对鲁国初税亩的改革制度也有了解。要做到合理的评定出耕地是良田亦或是瘠地,哪儿有那么容易。 “我在阿城走访了数月。观氏族私田多为良田,而百姓耕田多为荒田。” 少年嘿嘿一笑,卖了个关子。 “非氏族勤,而百姓惰。盖氏族之地位愈,多于河谷之畔,得水之利。于山之地则朝阳,得天之利,故而多良田也。” 靠近水源与向阳的土地多被氏族占据,所以良田也普遍在氏族手中。田让通过观察与统计发现可以从地理位置与光照程度来判定土地的肥沃度,虽说有些片面,不过在这个时代算是一大壮举了。墨翟越听越觉得此子的不凡,不时啧啧称赞。 听完一系列加强版的初税亩改革制度,墨翟向少年躬身施礼表示受教,而田让则好似不吐不快一般,将自己知晓的一切一股脑的倒了不出。少年呼出口气,语气忽而变得十分郑重:“让有一事相求,请先生答应。” “请讲。” “待此事作罢,我想追随先生游历四方。” 墨翟听了,是又惊又喜。心中好似尖叫起来,“少年,要不要加个门派?墨家老四的位置还空着呢?” 心里这么想着,嘴巴却委婉的蹦出三个字:“不妥吧?” “只要先生不嫌弃,没什么不妥的。” 墨翟是真不嫌弃,打着灯笼他也找不到这般根正苗红的热血少年。有抱负,有热情,有官职,有才华,简直就是为墨家量身定制的ceo嘛。 “让实乃田相庶子。” “什么?” 没想到对方来头这么大?墨翟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细细琢磨了一下,这话怎么透着古怪。 “呃...” 似是看出了墨翟的惊讶,田让怕他拒绝,忙说道: “其实,也不算庶子。不过是被人遗弃罢了。” 墨翟听得迷糊又长长的“呃”了一声。 “义子?” 想来像田氏这样的大家族,宗主收养几个孩子再正常不过了。话出了口,墨翟没有等来田让的回应。他心中暗叫不好。 “呃...懂了。” 原来这少年是私生子。也就是说,他的母亲并非田恒的妾室,就连名分也没有。难怪总是遭人闲话。 少年轻“嗯”了一声:“待变法结束,我想随先生离开齐国。” “是否知会一声?” 孙武的嘱托让墨翟不敢轻视。他丝毫不觉得田恒对这私生子没有一丝的感情。 “我会告知,还请先生答应。” “好。” 气氛变得怪怪的。墨翟有种拐跑人家女儿的感觉。他学着王诩那一套,安慰起对方来。一手勾上田让肩头,希望借此增进些感情来打破僵局: “等离开了齐国,兄弟我介绍两个好友给你认识。我保证,你一定喜欢。我们三人搞了个组织,名字威风霸气。墨者行会,要不要了解一下?” “组织?行会?是行商的那种吗?” 田让感觉哪里不对。 “啧!当然不是了。我们的价值观很正,崇尚兼爱非攻。厉害吧?” “价值观?” 这都什么东西啊?田让完全听不懂。 “我呢以后就是你大哥,你要尊称我为巨子。组织里我担任一把手,负责研发工作。禽滑厘是二把手负责安保工作,王诩是三把手,暂时和我差不多。这四把手就给你坐了。” “巨子,我们这行会好像挺厉害的。” 少年结结巴巴的说着,墨翟则原形毕露。他本来就是个喜庆的娃,若非孙武让他教导这小子,一早就放下师傅的架子与对方熟络起来了。 “废话,何止是厉害。那叫一个牛逼啊。水车你见过吗?磨坊你见过吗?织布机你见过吗...” 一连问了无数个“吗”,田让都听傻了。眼里冒着小星星,觉得身旁之人说的一切都是那般深奥无比,他不禁憧憬起外面的世界。 “太牛逼了。巨子,赶紧驾车,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一会儿功夫,新入会的小萌新田让便被墨翟带偏了。墨翟此刻亦是激动不已,一个健步跳上马车,立于车上,大呼一声:“驾!” 少年人的友情便是这般容易建立。自二人相交后,每日形影不离,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墨翟一连三日为田让驱车,丝毫不觉得辛苦。他们走遍了阿城的每一个角落,努力推行初税亩的改革。 第四日,抄录统计完判定田亩的结果后,不知不觉便到了饭点。田让伸了个懒腰: “终于结束了。” 他一边舒展着早已酸麻的腿脚,一边看着窗外那暖黄色的阳光:“申时了。时间过得真快。” 瞧见在沙盘上涂涂写写的墨翟,仍在聚精会神的完成变法的最后一步。他走过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如何?” 墨翟沉思了片刻:“十抽一倒是可行。若是九抽一,赋税之重,恐五亩之民家无余粮。” 田让自然是希望变法可以成功,如果税收还达不到九抽一井田制的标准。那于国家而言,便是个笑话。此时不免有些紧张。 “那百亩良田可抽几何?” “五抽一。” 当下的结果是他没有想到的,大多数占据荒地的贫民连以往的税赋都无法负担,而氏族则肥的流油。显然阿城的贫富差距之离谱,不是调整税赋可以改变的。有些商业天赋的他,很快便想到了后续的结果。 “不如我们推演一番,看看是否可行?” 于是乎,两人便按照九抽一与五抽一征收荒田与良田进行推演。墨翟常与王诩推演战术,也算跟得上田让的节奏。 “我想此法可行,可抑制氏族兼并土地之风。” 田让认为,变法可以有效抑制氏族侵占良田。毕竟,地占得越多,赋税也会交的越多。 “兴许还能鼓励氏族开拓荒地。” 墨翟却是持反对意见:“在下不敢苟同,王诩曾言,治大国如烹小鲜。” 当然这话是出自《道德经》,王诩把老子的感悟又改了改。只听墨翟继续说道:“凡事过犹不及,疏导为上,不易刚猛过劲。” “巨子可有高见?” “呵呵,以我之意,可将租赁田亩再定下一个标准。比如,良田租赁耕种可七抽一,荒田可十五抽一。如此岂不美哉?” 田让细细琢磨,越发觉得墨翟这方法之中的妙处。 “我觉得此法不易言明过甚,其中妙处方可发挥极致。” 墨翟也是考虑到五抽一的重税对于氏族而言,负担太大。毕竟此时拥有土地的都是自由民,奴隶压根没有土地,不仅如此,他们还要依仗氏族存活。逼迫过甚,今后不遭到抵触或是反弹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么做的隐患还会打击到人民耕种的热情。毕竟,开荒再多的田地,也仅仅是前期收益。而前期的投入与回报并不成正比。即便真有人去做,辛苦数年后,荒田一旦成为良田,再度进入这死循环当中。长此以往,贫民与氏族都得不到好处。谁还会将变法当回事呢? “然也。我看这变法需要一个破绽。一个给聪明人的破绽。” 墨翟说完,站起身跺了跺脚。他的腿亦是酸麻无比。真有些怀念云梦与荧泽的桌椅。 “当真是疏导为上,巨子高明,小弟实在佩服。今日小弟做东,带巨子尝一尝这阿城美味。” 此刻,田让内心是震撼的。墨翟的方法可比鲁国的初税亩更胜数筹。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可以想象,为了逃避赋税,氏族会将土地租赁给贫民,生产工具也会流向下层百姓。即便拿出一成收益作为酬劳也可解决当下贫民没有足够田地耕种来养活自己的现状。而那些肯努力的贫民通过租赁土地耕种有了积蓄后,还会向氏族购买奴隶来搭理自家的荒地,赚取更多的利益。 仅仅是在变法中添加了一条,不但调动了全民的积极性,还让氏族与贫民双方互惠互利。这般远见卓识,委实不叫人震撼。 两人徒步去往坊市,路上敲定了变法最后的内容。 齐国是商业大国,阿城虽小,但人声鼎沸。络绎不绝的马车载着货物行在拥堵的街道之上。田让絮絮叨叨的向墨翟解释起来:“哺时一到,城东便是这番景象。晚些城门关了。这些商队便要在此落脚,少不得为了争抢逆旅而大打出手。” 他指着不远处大呼小叫的几名武士,而后又努着嘴,示意墨翟去看他们身旁的几名武士:“这些武者皆着青衣,齐地百姓都称之为青侠。这番景象别处可不多见。” 似乎是遇到了熟识的青侠。田让颔首打招呼。对面来人冲他拱手,好像在忙,没有停留。他身后还有两名同伴催他赶路,一行三人压着个蓬头垢面的男子,一路推推搡搡。与田让、墨翟擦肩而过: “那几人与我熟识,身手不错。兴许是捕盗归来,去司寇府领取悬赏。这边。” 田让一边说着,一边引路。从府衙出来,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墨翟已经见到不下百名青侠。这让他十分诧异:“早就听闻齐人善技击之术,没想到武风昌盛至此。” 田让恍然,笑道:“是小弟疏忽了,这技击便指青侠,外间都这么说。到了。” 说着,已经到了食肆门口,田让推门而入,食物的香气、酒气、喧哗之声铺面而来,好不热闹。踏上一条砖路从大门径直向内走,田让四处打量: “这家食肆在阿城最是有名,快找找位子。” 二人绕来绕去,找了许久都没有空闲的位置。田让抓了一名忙得不可开交的小二,询问起来。对方抱着坛酒,哼哧哼哧的抱怨着: “哎呦!小人也没办法。您若是早来半个时辰,兴许还有位子。今个是怎么了?这申时都要过了,还这么多人。感觉咱齐国的青侠都跑阿城来了。” “店家!店家!酒呢?” 有人催促上酒,小二谄笑着急于脱身: “客还是先等等吧,一会儿小人收了饭资,优先来招呼您。” 不等田让回复,小二一溜烟的跑没影了。田让赧然的笑了笑。 “实在抱歉。” “无妨,等等便是。” 若是放在以前,墨翟倒不在乎什么口舌之欲,但被王诩带坏后,他便执念此道,一发不可收拾。墨翟打量着店内的布局。大堂林立的柱子间皆挂着半卷的竹帘。每一桌食客看似被分开,可彼此都会透过竹帘看到对方,亦或是听到对方的交谈。 这里没有桌案,只有盘起的大土灶。食客们围在一起,在青铜大锅内随意烹煮。兴许是担心有些客人厨艺太过黑暗。每人面前特意准备了一方小鼎,可以从灶台下取些炭火,煮些肉糜来佐粥。总之,全都由自己上手,就仿佛置身于厨房之中,一边做,一边吃。 “这家食肆果真不同凡响。甚是新奇。” “巨子不嫌弃便好。小弟常入市井之地,这其中美食繁多,绝非筵席珍馐可比。” 兴许是觉得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请墨翟吃饭不免有些失礼。 “为兄甚是喜欢。只可惜,仅有你我二人。” 看着店里的食客们都是三五成群,他们二人却显孤单,不够热闹。 两刻钟后,小二风风火火的招呼两人在一处坐下。随即将土灶之上的食材补齐,十分专业的说道:“咸鱼三钱,蔬一钱,肉食酒水另算。若有需要,大声吩咐便可。” 田让要了一斤酒,二两肉,便熟练的忙活起来:“咸鱼在齐国最是出名。小弟先烹煮些咸鱼粥,巨子尝尝。” 他先将灶台之上准备好的一小罐米倒入两人的小鼎之中,然后加清水烹煮。 “这咸鱼腌制已久,腥味太重,不可直接入粥。” 墨翟看得是津津有味,不一会儿粥便煮好了。田让将咸鱼拆丝放入,而后撒了一把葱花,用盖子闷上,小火炖煮,极为讲究。坐在邻桌的几人,被田让这一边说叨,一边娴熟的操作所吸引。透过半边竹帘,不时投来目光,还小声议论: “这小兄弟该不会是哪儿家的膳夫吧?有模有样的。” 第158章 齐技击 “你见过穿得这么好的膳夫吗?瞧见他那腰带没有?镶着玉呢。” 墨翟往那边瞧去,那桌总共六人,皆是青衣打扮的武人。三人正窃窃私语,其余三人则是把各类食材一股脑的往锅里倒。 半刻钟后,葱花的清香伴着咸鱼淡淡的腥味自小鼎中飘散开来。 “真香。” 墨翟还未评价,那邻桌的三人便吸着鼻子发出了感叹。田让盛了少许递给墨翟。 “巨子慢用,小弟继续烹煮这下道美食,保证巨子从未吃过这般鲜美之物。” 显然,田让还有看家的硬菜尚未拿出。 “那为兄就不客气了。” 墨翟细细品尝,享受着大厨面对面的服务。 “齐国最不缺的便是鱼,我与这食肆掌柜熟识,讨了些醢汁,将生肉先腌上一腌,别有一番风味。” 难怪刚才那小二,上酒的时候,还送来一小碟黑色的蘸料。墨翟感叹齐国的富庶,鱼露在中原可不多见。邻桌围观的那三个青侠此时眼馋至极。看看自己锅里炖煮的大烩菜,犹如猪食,再看看这边,哪儿还有胃口吃下去。其中一名额上有绑带的青侠凑了过来,笑嘻嘻冲田让拱手: “这位小兄,在下暾乃纪城青侠。我等兄弟六人可否与小兄搭个火?” 这种事在青侠当中十分常见,走南闯北大家相互帮扶,拼桌吃饭亦或是在客栈共享住宿的房间都不奇怪。田让与墨翟皆好交友,二人互通了眼神便知道了各自的想法。 随后,这孤单的一桌二人,便热闹的围聚了八人。 “我等就是眼馋兄弟这手艺。你放心,这饭资、酒资皆算在我们兄弟头上。” 那名叫暾的青侠十分豪爽。几人相互介绍后,很快各自入座。墨翟一边招呼他们,一边给几人分粥。暾吸溜吸溜的喝完肉粥,向身旁之人说道: “此番大战过后,你小子也多向人学学。看看这一路遭的罪,哥几个都瘦了不少,哪还拎得起剑?” 那人似乎负责给六人做饭,任凭暾怎么数落,都是充耳不闻,埋头喝粥。 “大战?何处有战?” 田让刚把腌好的肉放入锅中,便向暾询问起来。暾放下木碗,一抹嘴:“兄弟还不知道?” 看着田让那懵逼的表情不似作伪,他继续说道:“也就是四五日前,各城邑便发下告示,令各地青侠在阿城汇集。这不是打仗又是什么?” 齐国一旦兴兵,就会提前发出悬赏向民间招募青侠。这点田让十分清楚。 “可有赏格?” “尚未明说。不过,一级赏金八两肯定是有的。我听那些大侠们说此番是要与晋人大干一场。这不,我兄弟六人便也来凑个热闹,赚点赏钱。” 这里的大侠指的是各地有些名望的青侠,多半资历老,手下有百人追随,就像是帮派头领。 齐技击不是齐国隶属于国家的军队,而是像佣兵组织一样,靠赚取悬赏为生。这种另类的存在与齐国繁荣的商业体系脱不开关系。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今齐国的佣兵界已是明码标价,杀带甲之敌一人,得金八两。至于卒、旅、师等军官,赏金更是成倍增长。 这难得的好消息,让墨翟坐立不安。他催促道:“兄弟还知晓什么,快快道来。” 想来孙武已经成功说服齐国出兵解救卫国。可从时间上判断,齐国反应的速度未免快了些。 “我只知此番各城邑皆派出人手。据说足有二万之众,从纪城来的便有近千,动静可不小。” 暾所知有限,此刻也无心再说,示意墨翟快去锅里夹肉。 “两位兄弟先请。” 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田让手中的木箸。待到自己也分到一块后,他直接上手开吃。 “呼...呼...小兄弟这手艺,真是绝了。好吃。” 烫的不轻,手上与嘴巴沾满了酱汁与油渍。 “这么吃可不过瘾,我看一人再来个两斤。” 旋即知会了手下去找小二直接上肉,看了看与他一直交谈的墨翟。对方两指捏着肉块,吃得极是讲究。 “我观兄弟不像齐人。斯斯文文的。” “鄙人实乃宋人。” “难怪。我齐人最是豪放,喝酒、吃肉、私斗、找娘们,那是个顶个的好手。像兄弟这般,在齐地怕是要吃亏。” 墨翟干笑,似乎被对方看扁了。想来这暾亦是出于好意,他也没太在意。田让不服: “好勇斗狠算什么?我这兄弟乃墨家巨子,手下各个身怀绝技。他更是精通机巧之术,可比尔等厉害。” “墨家巨子?你听过吗?” 听起来倒是逼格满满,可一众青侠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互视过后,好像没人知晓这墨家是个什么组织。 田让颇为不满:“那孙武子之名,尔等可曾听过。” “那是自然,天下谁人不知武子大名。” “那可是我齐国的名人。听说不久前去了临淄,就连君上都出城相迎。” 田让十分得意,他这墨者行会的四把手今日非要好好吹嘘一番不可:“诸位面前之人,乃是武子护卫,便是他一路护送武子返齐。他若是没点本事,你觉得武子会选此人护送吗?” 这话一出口,众人皆是哗然,再看向那少年人的眼神都变得恭敬起来。 “难怪墨家巨子亲自护送。” 想来像孙武那般的大人物,也唯有大侠级别的人物才配做他的护卫。诸人猜测墨家在宋国肯定是个大帮派,至少也是国都临淄内的组织才可比肩。不禁纷纷起立,拜见大佬。 “失敬,失敬。” “我等有眼无珠,不知墨家...巨子在此,还请莫要见怪。” 叫的很不顺口。想想人家这称呼有够霸气的。回头,这些大侠们也可以改改,叫个巨侠什么的。 墨翟听得是一阵肉麻。身上的鸡皮疙瘩险些冒了出来:“哪里,哪里。” “有幸结识巨子,我等敬巨子一碗。” 此刻,他们说话的语气都变得郑重起来。六人端着陶碗大口喝酒。 敬完酒后,无人再敢开口。气氛一时间变得尴尬且凝重。田让得意至极,笑道:“我看几位兄弟也是豪爽之人,大家一见如故。不如一同入我墨者行会。不日,小弟便与巨子前往临淄与武子会和。与其留在阿城等待战事,倒不如追随巨子游历天下,宣扬我墨家兼爱非攻之说,救万民于水火。” 田让开始招揽六人。听到不久后还能见到偶像孙武,六人皆是受宠若惊之状。 “当...真?” “那是自然。” 欣喜之余又觉得哪里怪怪的。好像不久前,面前这小子说墨家子弟各个身怀绝技。可他们六个除了打架斗殴,技术一般以外,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值得被高人招揽。莫非这少年是在忽悠他们? “...我等粗鄙,实无所长。不知小...兄为何相中我等?” 墨翟看不下去了,打断欲要开口的田让:“诸位大可不必这般,入我墨者行会自愿即可。鄙人游历各国,钻研机巧兵器实乃出自个人喜好。宋国百姓饱受战火,民不聊生。鄙人四方求索,苦寻安邦救国之策。当今天下,各方诸侯喜动刀兵,长此以往战事不断,终是百姓受苦。故而,妄想聚天下有志之士,以守为战,以战止战,还世间太平。” 听到这么宏伟的理想,之前的防备也稍有松懈。墨翟自己斟酒,又喝下一碗。 “如今墨家仅四人尔。诸君若是不弃,在下必以诚相待,视诸君为手足。” 一拱手,弯下身子,十分恭敬。六人也忙拱手还礼。礼罢,一众青侠将目光聚集在暾身上,似乎是希望他拿个主意。田让看得着急:“尔等还犹豫什么?” 他心思活络,知晓这帮人在想些什么,于是,说道:“尔等可别想歪了。巨子言墨家不过四人尔,那是排得上号的,非能人异士不敢当。像尔等这般无所长之人,在我墨家仅卫国一地便有门徒三百,皆为敢战之士。” 诸人将目光齐齐看向墨翟,希望仔细确认一番田让不是在忽悠他们。 墨翟微微点头,没有否认。他在荧泽是有三百个善于木工的徒弟,各个还会骑马好像也有会些功夫的。 得到结果,六人觉得这墨者行会也不错。至少还是个国际组织,比他们青侠组织厉害多了。 暾一咬牙,再次拱手:“我等愿入墨者...行会,追随巨...子。” 田让拍着身旁之人的肩头,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 “不错,不错。” 他心里寻思着,与墨翟离开齐国后,身旁没几个小弟随行,那多丢人。堂堂四把手,也要有点排场不是。 气氛再次活跃开来,大家有说有笑。 “我说四把手,您的绝技该不会是庖厨之道吧?” “滚!乃公堂堂阿城少司徒,何止通晓庖厨一道?那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尔等匹夫,休要打趣与我。” 六人皆是错愕。感觉自己占了莫大的便宜,就连他们齐国的官员都被这墨家巨子拐跑了,自己这帮人又算的了什么? “巨子,小人斗胆自荐这墨者行会五把手。” 暾搓着手向墨翟自荐,不等墨翟说话,田让抢先问道: “你有何本事?” “小人射术一绝,纪城人称两石无鸟。” “噗!这都什么鸟名?两蛋无鸟?你莫不是个无卵的寺人?” 田让差点没笑喷过去。很是毒舌了一把。暾懊恼的冲他扔了片菜叶:“你才无卵。” 这时,暾的弟弟说道:“仲兄臂力惊人可开两石弓。纪城的鸟基本死绝,都是他干的。” 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齐国北方的鸟本就不多,是生态严重遭到破坏的结果。 “哦?没看出来呀,你还有这本事。” 暾不搭理田让,期盼的看向墨翟:“巨子觉得我这射术可算一绝?” 随着组织的壮大,墨翟意识到了今后不能再随意管理,乱搞什么座次。暾为人豪爽,若是能奉行自己的理念,倒也是个人才。 “算是一绝。” “看吧!巨子都发话了,那我暾今后便是墨者行会的五把手。弟兄们,今后休要再唤我大哥,改叫五把手。” 他美滋滋的。一入会就排在第五。下面少说还有成百上千的小弟。自己岂不是比纪城的大侠还要牛逼? 八人一顿饭一直吃到食肆打烊,出了门已是黄昏。 “哎呦。” 暾的弟弟惊呼出声。 “还未寻到居所,这下可糟了。” 暾则一脸的无所谓:“无妨!大不了找处女闾住上一宿。难得这么开心。” 几人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墨翟十分自律:“在下有些困倦,就不去了。” “巨子不要扫兴嘛,我墨者行会当一同行事。” 真是近朱者赤‘进’墨者黑呀。墨翟心中感叹,觉得很有必要把这一条加在会规当中。酒饱思**不是君子所为。 田让知晓墨翟为人,见状也不好意思撇下墨翟,冲着六人说道: “尔等莫要只知玩乐,误了时辰。明日卯时司徒府见。” “好嘞!明儿见。” 几人告别过后,墨翟与田让一同回了司徒府。两人将下午未完成的工作整理成册。有关阿城初税亩的改革内容,事无巨细的记录在一卷一卷的竹简上。 一个时辰过后,天已经彻底黑了。府衙内的仆役送来热水,二人洗漱一番。田让整理着桌案上的竹简,视若珍宝。他先将每一卷竹简套上麻布口袋扎好,而后又将一个个归入木箱。直至结束,手掌依旧停留在那木箱之上,不肯挪开。 “怎么啦?” 墨翟已经在榻前宽衣,二人这几日都是同塌而眠,一直聊到很晚。此刻,隐隐听见少年叹息。 “唉!好像做了件很了不起的大事。结束了,却觉得也没那么了不起。” “你是担心假他人之手这变法未必会做好吧?” 似乎被道破了心思,田让怅然的心情稍稍好了一些。 “事已至此。该做的,我以尽力为之。剩下的,还管他作甚!” 少年似乎拿定了主意。心情愈发敞亮起来。熄灭了屋中的炭火,正往床榻行去,忽听有脚步声自屋外传来。 “大人!不好了。” 第159章 孙侄与小舅公 紧接着,火把的光影在门外乍现。田让推开房门,见仆役一脸的焦虑之色。 “何事这般惊慌?” “一帮青侠在府外闹事,说是叫大人出去。” 田让皱起眉头,想了想。好像不曾与人结怨。 “来人几何?” “足有百人。” “他们这是要造反吗?大半夜的,跑来司徒府闹事。你先去召集府中胥役,我随后就到。” 仆役离开后,田让再次燃起炭火。 “莫名其妙!” 从兵阑上取下佩剑。此时的墨翟也穿戴好了衣物,拿着自己的三尺长剑随田让一同出了门。 府门外聚集了上百人,一个个拿着兵器。十几只火把将半敞开的府门照的是乌光发亮。为首的男子竖着犀皮发冠,显然已经成年,还是一副纨绔模样。一把剑抗在肩头,大叫道: “叫那什么墨行的巨子滚出来。” 一边叫还一边大摇大摆的来回走动,好似两军对垒,在阵前叫嚣一般。一身后的小跟班提醒道:“侯侠!是墨者行会。” “对对,墨者行会。就你知道的多。” 一巴掌打在那跟班头上,对方灰溜溜的滚回了人群。司徒府的胥役哪儿见过这种场面。有人喝道: “大胆!此乃司徒府。尔等青侠速速退去。” 似乎底气稍有不足,那为首的纨绔大笑几声,拿剑指着门缝里的胥役: “乃翁知道这是司徒府。尔等喽啰也不打听一下乃翁的名号。休要聒噪,快叫那什么巨子给乃翁滚出来。” 说着趾高气昂的将剑往地上一扎,双手扶上剑柄,一副老大的派头: “我临淄侯侠怕过谁?莫说区区一城邑官府,便是临淄的司徒府,乃翁也敢带弟兄去堂上坐上一坐。” 此时,田让与墨翟已行至府门。田让推开堵在门外的胥役喝问道: “好大的口气!不知你这临淄侯侠可敢去相国府上一坐?” 那纨绔吊儿郎当的抖着脚:“哼!相国府?当今相国田恒乃我太翁,去了又有何妨?” 还不忘伸出拇指,一脸自傲的冲自己点了点。 “思...齐!” 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被人叫出,这名叫思齐的纨绔也觉奇怪,四处张望起来: “谁唤乃翁大名?” 稍不留神,田让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思齐纨绔惊呼一声: “小舅公?” 下巴都快掉到了地上。 而此时,剑拔弩张的两波人也都傻了眼。这叫什么事嘛。瞧那二人,年纪相差近十岁,而那少年居然是那纨绔公子的舅公。也就是说,对方自称一声“乃翁”也不为过。百余名青侠更是惊得立起了耳朵,生怕错过了什么。 “您怎么在这儿?” 田让怒视着田思齐:“别喊我小舅公。” “那怎么能行?太翁最看重小舅公。不喊您舅公,那多失礼。” “你还知道我这舅公。大半夜的在此鬼叫个什么?” 田思齐一咂嘴;“误会。这全都是误会。孙侄来此是寻个叫什么巨子的家伙。他手下之人方才在女闾打了我的人。孙侄好歹也是一方大侠,手下受辱,岂会袖手旁观?” 说的是铿锵有力,义正严词,听的人则是满头黑线。 “对了,那什么巨子在小舅公府上吗?” 田让先是有种交友不慎的错觉,而后,只觉双颊火辣辣的烫。实在是臊得慌。于是,没好气的说道:“在,进府再说。” 田思齐干咳了几声,一本正经的冲自己的手下说道:“尔等先行散去,本侯侠随舅公去捉那巨子贼人。散啦!散啦!” 墨翟很想揍这厮一顿。可在没弄清事情原委之前,他只能强忍怒意。 “自从您离开临淄,族中子弟可没少念叨您。” 三人前后脚进了司徒府。 “你这临淄侯侠又是个什么鬼名堂?” “小舅公有所不知。您不在的时候,族中大肆招揽门客。孙侄与几位同辈的公子也帮着招揽了不少,其中便有数十位各方大侠。孙侄估摸着他们手下的青侠合起来也有上万之众。人常说万户侯,万户侯。孙侄有上万青侠,可不就是一方诸侯,叫个侯侠过过嘴瘾罢了。” 田让无语至极,又问道:“你还真会折腾。那女闾之中又是何事?” “原本也没什么。就是在娘们面前吹嘘,争风吃醋的破事。可那帮青皮委实气人。一个个自称墨者,那叫一个能吹,说什么墨什么会的巨子有多了不得。哎呦,别提多能吹了,还吹嘘不日去临淄见武子。武子何许人也?乃我田氏分支孙氏宗主。孙侄与武子也算血亲,武子更是与舅公同辈。此番回归故里,孙侄也未曾与之见上一面,而那帮青皮说的好像武子便是他家亲戚一般。您说气不气人?” 事情的发展似乎可以预想。田思齐继续不忿的说着经过:“孙侄手下当然不服,便与那帮青皮争执起来。无非各自出人,干上一架。大丈夫,动手不动口嘛。小舅公是不知道,那帮青皮有多气人,说什么兼爱非攻。去他娘的兼爱,到女闾里来兼爱。打不过,还非攻。这能忍?” 墨翟听到此处,险些半口老血吐了出来。 “然后呢?” “然后?自然是兄弟们抄家伙上了。那帮青皮打不过,还敢放冷箭。孙侄一个手下肩头被射了个对穿。他们倒是跑得快,没让我逮住。不然非扒了他们的皮不可。” “那你怎么会寻到我这司徒府来?” “当然是那帮青皮说的。说是明日便与什么巨子还有什么四把手在司徒府会和一同去临淄见武子。” 真相大白。不知不觉,三人已经来到了田让的住处。田让唤来胥役,为田思齐准备客房。 “小舅公无需劳烦。快些告诉孙侄,那什么巨子身在何处?待将那贼首拿下,孙侄还要赶回女闾,一帮兄弟还等着呢。” 此刻的墨翟脸黑如炭,实在是不能忍了:“在下便是你口中的巨子。” 田思齐看看墨翟,再看看自己的小舅公:“兄弟说笑了,我小舅公岂会与贼首为伍。” “你舅公我便是墨者行会的四把手。” 二人一唱一和,田思齐觉得有诈。 “小舅公莫要戏耍孙侄。” 三人相继沉默。三十秒后... “当...真?” 墨翟与田让冲着田思齐点头。 “小舅公当真明日与这位什么巨子去临淄见武子?” 继续点头。 “能不能也带上孙侄?” 同时摇头。 “为何?孙侄不找这什么巨子麻烦还不行嘛。” “鄙人...翟。” 拖着长长的尾音,似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翟巨子,在下一时口误,您大人大量。” “我且问你,此番何故来这阿城,到底发生了何事?” 田让脑子清醒,没有被对方气傻。墨翟闻言,也是身子一震。 “这可是绝密。族中长辈交代不需走漏消息。” “那我可是你长辈?” “孙侄若是说了,小舅公便要答应待孙侄去见武子。” 田让看看墨翟,墨翟犹豫着点了点头。田思齐见二人同意带上自己,立马如实交代起来:“其实这都是太公的意思。他老人家同意收留晋国中行氏逃亡的族人。您是知道的,如今的中行氏被赶出了晋国,太公此举便是与晋人结下死仇。若晋国举兵来犯,阿城首当其冲。故而,各城邑急着招募青侠来此聚集,实乃为战事筹备。” 这则消息如炸雷一般,轰得墨翟脑子嗡嗡直响。他依稀记得离开卫国之时,中行氏仍在朝歌与赵军大战。这不过十数日的时间,中行氏怎么可能来了齐国?亦或是说,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朝歌被攻破了?算了。想那么多还是不明白。墨翟觉得与其此时徒增烦恼,倒不如去临淄看孙武这么说? 之后,田让又向田思齐问了些关于家族内的小事,待到谈话结束已是子时过半。知晓明早卯时便要起行,于是田思齐赖在府上不走了,生怕自己这小舅公撇下他独自去了临淄。 翌日清晨,新的闹剧继续在阿城的司徒府外上演。 与此同时,已经快要被人遗忘的主角终于又回到了我们的面前。如今的他还是像过去那般咸鱼,做起事来提不起干劲,整日里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 此时此刻,少年背靠着墙壁,脑袋没入宽大的领口。双腿透过桌案下方蹬得笔直。活脱脱一个俄罗斯方块的倒“l”。 稀松的眼神张开一条缝,扫视着一帮胥吏在堂下如考试般认真的处理着公务。确认过没人偷懒,王诩这位监考老师方才把眼皮合上。 “大人!卑下已将府库余粮再三核实。有稻三百二十三石,粟八百一十石,菽三千六百石...” 仅仅是一会儿的悠闲,王诩探出脑袋,听小吏如念经般汇报着,不禁一伸懒腰,打了个哈欠抱怨起来:“难怪近来总是放屁。唉!” 小吏错愕的停了下来,不知道王诩这话的意思。 “说重点。” “哦。粮草怕是撑不到过冬。若不及时削减用度,恐立秋之时城内便要绝粮。” 粮食还能支撑半年算是个好消息。只要继续苟延残喘,等待救援,仍旧有希望逃出生天。这点王诩再怎么焦虑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城中每天都在死人,物资匮乏的当下,死亡的数字仍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持续飙升着。疾病、战争、秩序混乱等等因素都在影响着人口的基数。看似不够吃的粮食每次盘点过后,似乎都会比之前多出一些。 当然,这只是错觉。王诩早已适应了这些,甚至有些麻木。于是,摆摆手,小吏知趣的告退。紧接着又有人禀报:“大人!城内柴薪告急,近来百姓私斗不止,以有多人死伤,请大人定夺。” “北戍军维持城内治安,报于厉师帅便可,聚众私斗首恶者斩,伤人性命者斩。” 城中什么都缺,如今就连柴火亦是不够使用。房子不能拆,不然住的地方也不够用。思来想去,只能暂缓问题。 “传话邑宰,各坊保举十户于坊间搭棚砌灶,每日轮班造饭,口粮集中分派。收集各户柴薪,统一调度,每户留下两日用度即可。” 想来也不能把百姓家中的柴火全部没收。至少要留些给人家烧水洗澡。想想多亏自己有先见之明,在围城前便把城外的树林扫荡一空,不然现在怕是要吃着生黄豆,喝凉水了。 王诩例行将一件件的琐事处理。待到正午十分,姬元心急火燎的跑来找他。女孩面色焦急,但声音细弱如丝,生怕打扰到这里井然的秩序。 “姐姐病倒了。你快去看看。” “怎会突然病倒?昨日不还好端端的?” “别废话了,快跟我走。” 知会了属下,王诩便随姬元去了居所。一路小跑,来至榻前。此时的阿季已经睡下,表情安详。 “姐姐早间便有些昏沉,感觉走路都飘忽忽的。与人看病之时,突然就昏倒了。方才还念叨着不要元儿去打扰你呢。” 王诩一面听着女孩诉说,一面探出手拨开妻子额上的发丝,试探着温度。 最近,城东时有疾病爆发,得病者多是呕吐、腹泻、发热的症状。由于缺少药物,病人的身体变得十分虚弱,已有不少人病亡。 “没有发热。” 额头不热,一颗悬着的心随即放了下来。王诩松了口气:“近来你与阿季尽量少去城东。我担心那里会爆发疫病。” “元儿才不去呢,城东臭气熏天...还闹鬼。除了守城的士卒敢过去,普通人哪敢?” “那就好。你多看着阿季些,别让她到处乱跑。” 姬元一抹小鼻子,有些不服:“这都是谁害的?你不清楚?阿季姐姐整日操劳,还不是在帮你做事。你倒是说话不腰疼。如今城内孤寡无人照料,那帮氏族家的妇人们各个不愿出力。姐姐东奔西走挨个苦劝,可她们呢?见了我们就跟躲瘟神一样。你说说看,你这少司马是怎么当的?” 事实便是如此。经历过城东一战后,不少阵亡将士的家属急需安置。城内仅存的男丁要么被征去协助守城,要么去加固城防,人手略显不足。加之当下的医疗状况又十分严峻,阿季还负责管理数百女奴帮助照料伤兵的工作,已是分身乏术。 然而,少女真正病倒的原因并非如此。事情发生在昨夜... 第160章 病因(上) 城东逆旅,在这熟悉的密室之中,一方食盒摆放在狭长的地道中央。左右两侧是漆黑的两间密室。地道的一头,三名正哭泣的女子蜷缩在一起,而另一头则站着阿季。在她身后有一方井,井中有水,井壁被凿穿了一块,狗洞大小。 此刻,阿季一手持剑。剑指面对三人,另一只手斜握着火把。背上的剑鞘与少女笔直的背影伴随着火把的光影缓缓摇晃。封闭的空间内,仿佛有风吹过。 “你们逃不掉的,还是吃饱了快上路吧。” 声音低沉,冷漠之中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小女子与您无冤无仇,何故不可放我等姐妹一条生路?这般逼迫,于汝何益?” 周遭安静了片刻。 “抱歉!尔等晋奸,必须得死。” 剑芒金灿灿的,光影耀目。三人被阿季道破身份,哭声戛然而止。 “你何以知晓我等身份?” “晋有寒食之风。” 简简单单的回答,让对面的三人皆是凛然一惊。她们不过偷了些熟食充饥,没想到身份却已暴露。 阿季答话之余,对面搀扶同伴正欲起身的女子陡然一扬衣袖。一缕寒芒顺着对方那宽大的袖摆划出,“嗖”的一声飞了过来。阿季不躲不闪,踱步向前。手中的火把被那激射而来的寒芒穿过,火焰炸裂,无数火星与木炭的碎屑坠落。周遭光影忽暗忽明。 “当”身后传来一声金属碰撞之音。此刻,阿季已然行至那食盒附近。左右两侧密室的入口已被少女堵住。紧接着,挥剑、刺出、再挥剑,动作行云流水,快到甚至听不到敌人的惨嚎。 “出来吧。吃饱了上路。” 她就站在那里,冰冷的语气在这狭长的空间内微微回荡。周遭死寂。 “有心一搏却不敢现身?” 原来那匕首在触碰到墙壁后,并没有落地的声音。少女笃定在她身后还藏了一人。 滴答滴答的水声,伴随着厚重的脚步快速逼近。 “我...我...和你拼了。” 声音颤抖,甚至是带着些哭腔。 阿季一个闪身,手中的剑便已刺入来人的后心。对方踉跄着向前方扑倒。食盒被打翻,里面的馒头滚落了一地。 看清倒在地上之人身形娇小,阿季不禁惋惜,重重的吸了口气。 她不喜杀人,无奈这事情只能由她来做。俯身捡起沾有泥土的馒头,她咬了一口。肉馅的汁水依存,很香。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她呆了许久,随后将那几人的尸体搬出,在院中的马厩挖了个大坑。 这里位于城东,人迹罕至。因修筑瓮城,民舍被拆除了不少,这处逆旅也不例外。屋舍倒塌,依稀存留的茅草与腐败的气息尚可辨识出马厩过去的位置。 安葬了几人过后,阿季已然累到虚脱。夜色暗沉,透过破开的院墙,瞧见远处星星点点的火光晃动,似有军士向这边巡逻。阿季赶忙将火把熄灭,从土灶下方跳入地道,在密室中休息了一会儿。自井中取了些清水洗净双手,这才再次越出。 拎着食盒,长剑背在身后,少女在废墟之中缓步前行。行至城中民坊附近,被士卒拦下: “你这女子,这么晚还在街上晃悠,不知城中宵禁吗?” “小女给良人送饭,回来晚了些,劳烦君子放行。” 阿季掏出司马府的令牌。 “送饭?这都什么时辰了?” 士卒接过令牌,觉得纳闷。可当查验了令牌,想起少女自称给夫君送饭,立时变得肃穆起来: “原来是少司马夫人。卑下莽撞。快快放行。” 路中的拒马被挪开,几名士卒恭敬无比的让出道路。待阿季走后,士卒小声议论: “有此等女子为妻还不归家,换做是我早就...” 说话之人嘿嘿傻笑,有同伴不满道:“早就什么?就你那德行怕是给阿季夫人提鞋也不配。” “哼!我就想想。” “你小子若是见识过她的厉害,怕是想都不敢。话说,夫人怎会从城东而来?莫非少司马人在城东?” 几人眺望远处的城楼,漆黑一片,再看向身后少司马府的方向,皆是不明所以。 戌时过半,自邑宰府归家的王诩一头栽倒在榻上。身体趴在床上,摆出个“大”字。看上去很是疲惫。 “哎呦!累死我了。” 先他一步归家的妻子,此刻穿着一席素雅的青衣坐在榻旁,帮王诩脱去鞋袜。 “怎么了?” “有民众在城西挖掘地道,打算出逃,结果被守城士卒发现。” 待鞋袜退去,王诩自觉的坐在榻上,将满是臭汗的脚丫放入木盆。 “然后呢?” “自然是两边开打。死了不少人。那些当兵的,下手真狠,若非为夫及时赶到,怕是留不下一个活口。” 阿季轻叹口气,小手温柔的搓洗着丈夫的脚。 “唉!也是无可奈可。” “谁说不是呢?都想活命。这世道真是可怕。” 随后,帮王诩宽衣。 “良人可有将人治罪?” “暂时收押在邑宰府,依律断足。唉,这和杀人也没什么区别?” 再将衣物挂起。 “如今缺医少药的,施以断足之刑,怕是十不存一。” 收拾了一番,少女熄灭灯火,爬上了床榻。王诩搂着妻子,心情复杂的睁着眼。 “良人可有想过,若是城破了...” 阿季低语,似是在询问。王诩叹出口气,一只手用力抱了抱对方。 “真是到了那一步,为夫做个超大的孔明灯,带着你和元儿一起飞出去。” 显然这只是玩笑,以当前的技术水平,王诩根本做不到。 察觉到妻子的担忧,王诩将脸颊凑了过去。鼻尖轻触鼻尖。 “别乱想了。相信我,会有办法的。” 他当然有办法,而且确信自己的办法。阿季喃喃道:“如果...妾身是说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良人会舍弃百姓带着妾身与元儿离开吗?” 屋内静悄悄的,这个问题王诩没有想过。如果较真起来,他会选择逃跑。毕竟,死守戚城在他看来仅仅是姬兰给出的一项任务,只要做到不辜负对方,将城守至最后一刻已是仁至义尽。若是把自己与阿季的小命也一同搭了进去,他可不认为自己有这么伟大。 卫国与他不过是当下的栖身之所。知晓三家分晋,秦国横扫六国的历史。王诩再不济,也要在这历史洪流之中抱个大腿,保家人一世太平。 “会的。” 嘴唇触碰,少女的泪水夺眶而出。 “对不起。” 她很难过,不是因为让夫君做出选择,而是自己心存愧疚,一意孤行。 “是为夫对不住你。” 王诩看穿了少女的心思。自己更是心中有愧。他将妻子的脑袋没入怀中,下巴抵着那顺滑的青丝,泪水怎么也忍住不了。 曾几何时,他也曾简单质朴,诚实守信。 时间就像一口染缸,单纯的颜色始终逃不过岁月的蚕食与渲染。 伪善、算计、冷漠是最终的结果,充斥着整副皮囊,像本能,更像是职业病。 带着没有色彩的笑容,以最肮脏的心理揣测,凡事考虑成本与回报。 说好厌倦了这种生活,上天给了一次重生的机会,他想做出改变,变回最初的模样。可不知不觉又回到了这里。如今就连自己的妻子也被算计其中,未免太过残忍。 “我保证再也不会了。” 这一夜,阿季辗转反侧,梦见幼时的自己坐在草垛下哭泣,梦见君夫人质问自己为何害少君惨死,又梦见大火焚烧的云梦,一连串的梦境让她痛苦不堪。待到卯时唤醒王诩,为其穿衣,准备早膳,那股疲惫之感如山岳一般压来。 少女强忍着倦意做完这些。忆起昨日还有些事情尚未完成。于是,又到厨房忙碌起来。 “姐姐放着,我来。” 姬元见她一直在忙碌,满脸都是汗水,也就跟在阿季身旁帮起忙来。女孩学着阿季揉搓面团:“姐姐要蒸蛮头?用什么馅?” 馒头由来已久,最初用于祭祀。馒头内有肉馅,可当做蛮族人的头颅献祭神灵。和包子有点不同,保留了馒头外表光滑的造型。 “没有馅儿。” 水已烧开,阿季将搓好的馒头放入竹屉当中。 姬元嘟起嘴来:“没有馅儿?那有什么好吃的。” “这样可以存得久一些。” 古代一没冰箱,二没防腐剂。食物保存,全靠盐腌。若要馒头不变质,其实是有很多方法。比如,晒干撒上些面粉封存起来。 “存得久有什么用?吃起来还不是硬邦邦的。” 似乎已经想象到了那硬邦邦的馒头,咬上一口可以崩掉门牙。 “你呀!是没饿过肚子。将这蛮头烤着吃,或是用热水泡一泡皆可充饥。” 姬元满脸的嫌弃:“咦...元儿才不吃呢。” 一枚枚鸡蛋又被放入沸水,待到将馒头蒸上,阿季依旧没有停歇。几串风干的咸肉、几坛酱菜被少女挪来挪去。东闻闻,西嗅嗅,好似清理过期的食物。姬元也插不上手,只能站在一旁看着。 “元儿!取些罐子给姐姐。” “好嘞。” 收到命令,姬元一通翻找。 “放酒具的地方找找看。” “找到了。要大的,还是小的。” “小的,多拿几个。” 阿季接过女孩递来的空酒罐。忽得眼前一白,感觉天旋地转,自己似乎踩在了棉花之上。罐子摔落,有的破碎,有的仍在地上滚动。 “姐姐!你还好吧?身子哪里不舒服了?” 若非依着立柱,少女已然摔倒。姬元搀扶着她,小鞋子踢开地上的碎片。 “无碍!昨夜没睡踏实,休息片刻便好。害妹妹担心了。” “死卫诩!臭卫诩!” 女孩小声咒骂起来,觉得这一切都是王诩害的。明明阿季姐姐的身体一向很好。阿季顿时脸红。 “不关良人的事。” “姐姐总是袒护卫诩。” 阿季说过她,在姬元的腰上轻拧了一下,随即二人便嬉闹起来。 快到巳时,府中婢女急匆匆的跑来通报。说是安置伤兵的医馆发生了混乱,有女官被士卒殴打。阿季闻声连忙赶了过去。姬元不放心她,于是也跟了上去。 来到城西一处露天的院落,还未入门便听到吵闹之声传来: “我兄弟不过腹泻而已,前些天还与我一同值守,好端端的,如今你告诉我他已病危?开什么玩笑。” “是啊!是啊!你到底会不会医治?好端端的人被你医成这样?你得给个说法。” “我等兄弟守城不惜性命,如今染上一点小疾,便险些丢了性命。依我看,是你不舍得用药救治,有意害我兄弟性命。” 一群士卒把这里堵得水泄不通,阿季一边喊着“让开”,一边挤入人群。 “贱婢!我兄弟若有什么闪失,乃公要你陪葬。” 来到人群的正前方,一名军官正拎着一女子的领口,像是在拎小鸡。而那女子一颊通红,身体悬在空中,双脚不停的摆动,挣扎得十分痛苦。 “住手!” 阿季一个健步冲了过去,拦腰抱起那将要被抛飞的女子。围观的人群随之安静下来。女子哭哭啼啼,满是委屈:“夫人!夫人!” “别哭,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何事?” “夫人容禀,有一士伍肠胃有疾,腹泻、呕吐不止,发热数日,应是疟病。营中多有患此病症者。夫人曾交代过,霍乱腹痛垂死之人当以藿香、橘皮入药。可如今城内哪儿还有药材?婢子便以土方寻得甘梨煎煮,一连三日喂那士伍服下。病症无减反增,如今那人气息孱弱,已无生色。” 城中多有地窖,像鸭梨这样的水果,保存得当的话是可以从冬季一直储藏到开春的。也难为这女子可以想出这样的办法。 得知城内没有药材,士卒们哗然一片。阿季没有解释什么,而是让那女子引路,带她去看病患。闹事的士卒紧随其后,一行人走入一处屋舍,里面整整齐齐的铺满了草席,病者皆是躺着。有人呻吟,有人呕吐,空气中弥漫着恶臭。 第161章 病因(下) “将门窗打开。” 古人生病,最怕伤风。越是病重,越是闷得厉害。阿季受王诩熏陶,自然晓得通风的重要性。 来到那名士卒身旁,女子将他唤醒。士卒面色苍白,嘴唇干裂,已有严重脱水的迹象。阿季吩咐道:“抬起此人双腿。” 掀开病人身上披着的毛皮,女子将其双膝拢在一起,拿捏着力道向上抬。阿季则伸手在那男子身下的床褥上摸了摸。病人好似挣扎,呢喃着开口:“使不得。使不得。” 声音微弱,但周遭之人听得清楚。 “保持干燥,不可使肌肤溃烂。” 随说此时男女之防,还未盛行,但阿季屈尊降贵来做这些事情委实让人大跌眼镜。先前闹事之人此刻也不由得心生敬佩。 看着少女细心的看护病人,将每一步认真检查。一些明事理的士卒心里明白。先前那女子并无错漏。要怪也只能怪这世道。生于乱世皆是命数。 阿季查看了那男子的舌苔,舌头煞白,柳眉微微蹙起。 “病者可有尝生硬之食?” “回夫人。无,偶尔饮生水。” 顿了顿,俯下身,轻声向病人询问:“可有他处不适?” “呃...小人目前常有光影在动...似蚁...在爬。” 观其人,眼窝深陷仍有泪渍。翻开对方的眼皮,瞳孔细小,眼白之上布满黄色的异物。仔细看去,还有细微的东西在蠕动。 “司命所属。筹备后世吧。” 阿季没有避讳,周遭片刻沉默后,一阵鬼哭狼嚎。 “季弟呐!” 想来这将死之人是那军官的弟弟。如今他再有不满也只能暂时压下。毕竟,死者为大。哭嚎了一会儿,军官与人将自己的弟弟抬走。看来是要将其安置在家中,陪伴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刻。 闹事之人散去,阿季一连又检查了几名同样症状的病人。她断定引起这类病症的主因是食物,但是询问了许多病者,得到的结果却是五花八门。为了安全起见,阿季命此处的婢女将伤者与患有疟病之人分置在不同的病房。 她继续尝试,看看是否能找到根除疟病的方法。如今之计,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凭借着所学的知识,阿季开始配药,配好几副后,交给婢女。 “试试以滑石入药,慢火煎煮。” 似乎不大满意,让又加入了一味新药,婢女问道: “取用几何?” “二钱。待病者服下,若腹泻止,可用四钱。” 交代完事情,身子有些飘忽。阿季强忍着不适,随婢女一同到院外煎煮药物。走到水井旁,她顺手拿起水瓢,从刚打上来的一桶井水中取了半瓢,饮下。 甘冽的井水,顺着喉咙直入腹中。一股凉意令得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阿季一连喝下几口,喘出一口浊气。舌尖微微舔舐嘴唇。 之前喝的太急,那水瓢之中似落入了灰尘。 手指在唇上轻抹,目光撇向指间。几粒白色的尘埃,小之又小。若非细细感触,根本无法察觉。阿季举目四望,周遭没有树木亦或是花草。 当下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一阵微风拂过,一股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感觉某些记忆被唤醒,可怎么也想不起来。 目光旋即又落向那水瓢与木桶,似乎打从心底便不相信,想要否决那股不安与莫名的情绪。 或许木瓢与水桶是新做的,沾些木屑也很正常。 内心越发的慌张,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姐姐!姐姐!” 有人在呼唤自己。声音在耳边回荡,飘忽不定。视线变得模糊。有什么东西在面前晃动,十分的耀眼。仿佛沙沙的树叶,耀目的光斑。 她伸出手,感觉身体不受控制,随时都要栽倒。 内心仍在寻求答案。到底是什么?双眼疲倦,缓缓闭合,最后一丝光明勾画出的人影好似仇由子静。她伸出手,拉着自己欲要坠落的身体。 太行山东麓,淇水绕行,山水旖旎。戚城依山傍水而立。城外五里,向西北行,漫山竹海覆盖了太行山的一角。《诗经》卫风有云,“瞻彼淇奥,绿竹猗猗”。如今黄河古道尚存,淇水之畔便是这番充满生机的景色,满眼皆是翠绿。 入竹海,登高山,有潺潺溪水亦有嶙峋怪石。一处竹林遮蔽的地方,隐秘的洞窟散发着阴冷的气息。洞窟外的石壁与地面布满了苔藓,许是无人问津。若能留下一方脚印而被人发现,或以为那洞窟之中藏匿了宝贝,亦或是有得道高人居于此处。 “此处阴森森的,你确定我们没有走错?” 声音有些尖酸。阔别已久的矮子此刻正向洞窟内张望。形影不离的胖子憨憨的,在原地跺脚。 “有蛇。我讨厌蛇。” 越琴一手快剑自古琴中抽出,划过那青色的小蛇,一截两段。 “进去看看不就行了。” 老蛊无所畏惧,抖了抖拐杖。身上的瓶瓶罐罐叮咚作响。 “要去你去。老子可不去。万一滑倒,坠入暗河,那可没得救咧!” 骑在胖子头上的矮子,感觉身下之人踉踉跄跄。老蛊作势要走:“那便回去。” 矮子急了:“那可不行。放完这处,稳妥一些嘛。” 从胖子身上下来,他嬉皮笑脸的准备开路。鞋子在那青苔之上试探着踩了几下。 “真滑!” 果然如他所想,这鬼地方不容易行走。 随即命令胖子去拔竹子。他打算一路扫进去。折腾了一刻钟,点了火把,一行四人排着火车慢慢向洞窟内推进。 “你可要抓紧我了,为夫若是死了,你便成了寡妇。” 越琴牵着一根绳子。绳子系在矮子的腰上。前方扫地的矮子此刻就像小狗一样,汪汪个不停。女子像哄孩子一般,声音温柔的答道:“好好好,妾身抓紧。” “你可不能改嫁,记得逢年祭拜。” 胖子不安的晃动着火把,头顶石壁时常有水滴掉落。 “肃静!” 老蛊不满,敲击着自己的拐棍。夫妻二人立马闭嘴,胖子则一动不动。 “到了。” “有水声。” 矮子欣喜的查探四周。不久后,找到一处塌陷的岩石。矮子趴在那岩石边,向下探脑袋,“咕咚”咽下口水。 “胖子!后退。后退。” 这处塌陷的岩石实际是一片破开的岩层。经历水流与岁月的洗礼,下方早已镂空。站在上面向下看,就如同站在断桥之上俯视下方。沙沙的流水声渲染出置身绝地的恐惧。不禁让人有种错觉,在那深邃之处,有一台老旧的黑白电视机,跳动的雪花铺满屏幕。这便是他们此行寻找的暗河。 据当地老者说,山中暗河连通了戚城水脉。但凡打井,只要挖到片状的岩石,下方必有水源。 既然找对了地方,一行人便行动起来。越琴接过胖子的火把为老蛊照明。胖子退至后方,拽着矮子保命的绳索。老蛊则叮了咣啷一同摸索。声音似有魔性,听得矮子汗毛倒竖。 “喂喂!你小心点。老子还没活够呢。” 黑色的小瓦罐上套着网绳被老蛊从身上取下。矮子贼溜溜的小眼神随那瓦罐夸张的绕了几圈。老蛊拿着东西冲他示意:“要不要试试?” “嘶...咳...” 倒吸凉气,干咳,不知是拒绝还是犹豫? “唉,你可想好了。此地乃最后一处。老夫若是你,一定把握机会。” 老蛊摇着头,循序善诱道:“哎呀!今后与人饮酒吹嘘。啧啧啧,毒杀一城之人,这底气都不一样了。” 矮子一咬牙,鼓起勇气道: “你说的对。能吹一辈子。” 接过那黑色瓦罐,不过三秒。 “诶呀!夫人呐。我若不小心中了蛊毒,你可要为我报仇啊。” 满脸写着嫌弃。手抖得如筛糠一般。矮子深吸口气。一手端着瓦罐,一手小心拔开盖子。盖子的顶端坠着一只小木勺,一颗不知名的兽牙以及羽毛等饰物。盖子下方则扎着破布,用于密封。感觉那上面沾满了蛊虫卵。老蛊看不下去了。 “慢点,这玩意可金贵着呢。放三勺,毒死个百八千人不成问题。” “老东西!你不早说。” 眼下,矮子如果去拿木勺,一不小心就会碰到那破布。他可不敢尝试。 “老夫下了三次,难道你小子从来都不看的吗?” “看什么看?躲你还来不及呢。” 骑虎难下,矮子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他如撒盐般,将瓦罐之中的虫卵倒出。一抖,两抖... “住手。快住手。” 原本仅剩半罐的虫卵,当下已经见底。老蛊肉疼不已,一把夺过自己的宝贝。 “你是要卫人死绝吗?” “哼!死再多也无妨,咱们是来报仇的。” 矮子甩了甩手,感觉很有必要洗个几十遍。以防万一,双手耷拉在身前,生怕触碰到自己的衣服。 “走喽!走喽!” 视线再次回到戚城少司马府。此刻,十指相扣的二人正静静的躺在那儿。屋内檀香袅袅,王诩看着头顶房梁上的蛛网,自言自语: “人的命运当真是奇妙。来来去去,逃不出命运的网。我一直在想,自己是谁?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既然上天给了我重生的机会,总不会就这么无聊的再收回去吧?这一世,我只想平平淡淡的度过。有你陪伴就够了。” 手握得太紧,掌心满是汗水。而他没有松手,也不愿松手。 “水...水...” 微弱的声音令得王诩狂喜不已。他急忙松开阿季的手,跳下床榻: “来了,来了。” 取来清水。他一手端着碗,一手拿着小木勺,将水递到妻子的唇边。恢复了些许意识,阿季努动着红唇,急欲开口: “水...水里...” 没等话说完,那木勺拨开她的樱唇。一勺水便灌了下去。阿季痛苦的轻咳。 “慢点喝,别呛着。” 于是,第二勺,第三勺接踵而至。她有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既视感。任凭自己怎么挣扎,也抵挡不住夫君的热情。最终,只能抿起嘴唇,鼓起腮帮,死死的抵抗。 “怎么了?不好喝吗?” 发现了自己这小妻子奇怪的表情。王诩端起碗,也尝了一口。 “是有股淡淡的铜味,别喝了。” 水中还带着微弱的酸,感觉像是铜锈。 “你等着,我去打水。” 王诩这现代人当然不习惯喝生水。于是,取来泡茶的水。他怕妻子等得着急,便将青铜器皿中的凉白开直接端了过来,或许是放置了一段时间,生出了些水锈。 然而,虚弱的阿季此时只想告知王诩,城中的水井被人投毒。 “水里有毒。” 终于,四个字艰难的从阿季口中蹦出。木碗“当啷”摔在地上,王诩脑子里一片空白。 “来人!来人!快来人呐!” 屋外、院外的侍女与护卫都被王诩的喊叫声惊动。立时,便有十数人冲了进来。 只听王诩语无伦次的说着:“快去请医生。不,郎中,不,大夫,不不,医者。总之,会治病的人都给我找来。” 见主人焦虑至此,一帮侍女与护卫各个如热锅上的蚂蚁,拥挤着夺门而出。待人走后,王诩趴在榻前,焦躁的,眼泪与鼻涕横流:“阿季!你别吓我。感觉怎么样了?哪里疼?” 感觉面前之人随时会七窍流血而亡。 原本内心抓狂的阿季,此刻见丈夫不顾惜自己的性命,而是一味的对自己嘘寒问暖。心中的郁结也随之消散。转而,是莫名其妙的享受。享受这种被心爱之人紧张的感觉。 “姐姐!你别死啊。” 片刻的享受,却见一只可爱的小萝莉哭哭啼啼的跑进屋来。 刚才的动静同样也惊动了姬元。女孩向惊慌的护卫打听情况,被告知夫人病危,少司马广招城内医者前来救治。 内心是不解的。不是晕倒了吗?这怎么就病危了呢?回想起早间,阿季还通知人家,司命所属。这才过去多久?自己便被司命收去了性命? 气氛嘛,就是人抬人。一个人哭,或许没什么感觉,但两个人哭就不一样了。王诩见女孩哭得比自己还伤心。那岂不是说,自己对阿季的感情还不如姬元这小丫头片子。于是,哭得更是撕心裂肺:“都怪我。都怪我。阿季!你别死啊。” 第162章 追溯病源 好在这场闹剧将城中的医者都聚集到了一起。日入十分,阿季总算是可以正常开口说话了。虽然少女的身体依旧虚弱,但此事关系到全城的安危,不得不尽早预防,她只能继续苦撑。在王诩的坚持下,阿季乖乖的躺在床榻上休息,王诩则代妻子执行与传话。 “早间那士伍兴许还有救,良人可命人将其带回。妾身需要再确认一下。” “怎么确认?” “良人可还记得,在云梦之时,良人曾身中蛊毒。孙老给过药方。若是同一种蛊,兴许那药方可用。” 按照少女的指示,王诩负责安排。虽说事情还未确认,但王诩大抵已经有了对策。他不经意的挠头,似要挠出些东西。不愿回首那段不堪的往事。 “妾身还需要一盆清水,劳烦良人准备。” “尚未排查水源,万一府里的水也有毒呢?” “良人放心,妾身不做他用。” 随即一盆清水被送至床边。王诩瞪大眼睛,恨不得看清这水中的微生物。 “劳烦良人刺破妾身手指,取一滴血,置于盆中。” 王诩眉头拧起,觉得哪儿里不对。 “阿季!你?” 放血的方法,早在云梦的时候,他就尝试了不下百次。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妻子也中毒了。 轻抚对方略显单薄的手,修长的手指,指尖一滴殷红落入铜盆之中。 他还记得,血水在滴入清水的一瞬,混杂在血液内的寄生虫会像水黾一样,在水面上划来划去。中毒越深,寄生虫越多。 血水扩散,渐渐被清水稀释。想象之中的情形并未发生。 王诩松了口气,而阿季则十分倔强,不肯放弃。一来二去又尝试了两次。好像自己的血不要钱一般。直到第四次,王诩不肯,少女便作势要自己动手。 “够了。难道中毒很好玩吗?你知不知道毒发的时候,感觉眼睛里全是虫子,就像有无数蚂蚁在爬。有多痒,有多恶心,你知道吗?” 他亲身经历过这些。自然说的是义正严词。一家之主的霸气不容置疑。阿季听王诩的描述与那士伍说的近乎一致,这才稍稍安心。虽说没中蛊毒,蛊毒甚至不存在,对戚城而言皆是幸事,但阿季这么一闹,感觉如果不发生点什么,往后自己的脸都不知往哪里搁? 还好又有了新的结果。不久后,在那名病危的士伍被几个哥哥心急火燎的抬来后,用同样的方法进行查验,清水之中的寄生虫,肉眼可见,十分活跃的到处乱窜。 “不对。若不是水源,到底会是什么?明明都查过了...” 阿季显得十分焦虑。王诩握住妻子的手,温柔道:“你好好休息,剩下的交给我。无论是什么,一觉醒来,我保证会查出结果。安心睡吧。” 像是在哄小孩,抚摸妻子的脑袋。王诩相信这点事情难不倒自己。 这一夜,医者、甚至是莫名其妙被带来的祭司、占卜以及方士都没合眼。无他,被王诩征用,为病人放血,排查隐患。就在那先前的临时医馆中,病患被折腾的鸡飞狗跳。 只见一满脸油彩,身着各类羽毛的祭司,正拿着一杆古木大杖向病人询问: “汝可有胃疾?” “大神!小的若是知道,何须让您来看呢?” 场面委实尴尬,两人都很为难。 “咳咳...汝可有呕吐、腹泻、发热之状。” “发热倒是有。毕竟受了箭伤,还在休养。” 病人挺了挺脖子,示意祭司看那悬挂并缠有绷带的手臂。 “来!伸出手,本司君给你扎上一针。” 小臂与手裹得如粽子一般,根本没法伸手。病人气恼: “呸!到底会不会治病?” 另一处,一位搞占卜的卜士,王八不离手,抚须摇头也在负责询问: “汝可有呕吐、腹泻、发热之状。” “卜士大人!您侍奉神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算上一卦便知。何须多此一举,来问小人。” 卜士拿出手中王八,投入铜珏,小声念叨起来。不一会儿,说道: “本君已与少司命大人借阅了汝之气运。” 病人十分兴奋,他可没钱请人占卜吉凶,于是问道: “小人气运如何?” “将有血光之灾。” 不等对方诧异,只听“哎呀”一声,一滴血水便已坠入铜盆。 翌日清晨,王诩轻柔着自己的太阳穴,放下一张绵纸。柔和的晨光洒在绵纸上。油灯燃尽,一缕青烟环绕。此时,书案上下以及王诩的周遭都堆满了竹简。书房犹如一处筷子加工厂。王诩深深吸气,将那绵纸平铺于桌案。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的全是数字与地点。 统计数据,分析数据,从中找到规律是他拿手的强项。如今已经可以确定三项内容。 第一,蛊毒爆发分腹泻、呕吐、发热、昏迷四个阶段。凡是确认中毒者,皆逃不过这四个阶段。第二,蛊毒与身体素质好坏无关。也就是说一旦中毒,发病的时间都是一样的。第三,具有传染性。从成堆的资料中可以看出,所有病患相对集中。不是在医馆,就是在民居。通常聚集在一起的人全部中招。不过,这第三项内容还需佐证。 王诩稍作休息,将绵纸上的地点抄录下来。随后,吩咐护卫:“持我牙璋,调城北一卒甲士,按地点搜寻,取水,不可错漏。” 此刻,他无比希望阿季的猜测是正确的。如果蛊毒具有传染性,那无需半月戚城便会灭亡。 内心始终不安。身体疲倦,精神却是高度紧绷,无一丝睡意。反正是要等待,着急亦是无用。他宽慰着自己,溜达到了厨房。之前在书房里忙碌,便让侍女将早饭留在这里。 东找找,西翻翻。发现了一些伴粥的小菜。米粥已经凉了,上面附着着一层皮,看上去便没了食欲。大锅上叠放着一摞蒸笼,好像在蒸包子。王诩这么认为。因为这时的馒头都有馅儿。掀开一看,果不其然。 于是,拿了一个。凉的?心里疑惑。不过,总比喝粥要强。这么想着,一大口咬下去。 “过分。” 嘴中喃喃,又是一口。 “搞什么?没有馅吗?” 知道馒头皮厚馅少,没想到吃了大半,也没瞧见一点馅料。 “夫人醒了,快去准备饭食。要忌生冷,粥要熬得久一些。” 隔着窗棂,看到姬元指挥着府内的婢女做事。随后,几名婢女便进了厨房。 “大人!” 一通问安过后,各自忙碌起来。王诩感觉自己挺碍事的,于是,拿了个馒头,一碟酱菜便出了厨房。 走出十几步,坐在低矮的篱笆上吃了起来。 “我说卫诩,你好歹也是一城司马,卫国堂堂下卿,能不能注意点仪表?起来,起来。别坐坏我家篱笆。” 姬元突然冒出,吓得王诩摇摇晃晃,险些把身下的篱笆坐倒。 “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你怎么知道?噢!你偷看人家。” 女孩冲她坏笑:“是不是没查到结果,又不敢见自己夫人,所以躲在这里偷吃呢?” 什么话从这丫头口里说出,这味道就耐人寻味了。 “没错。来一口?” 王诩佯装把手里剩下的一半馒头塞到姬元嘴里。女孩跳着后退一步:“呸!谁要吃你剩下的东西。” “我说,你每天不怼我一下,心里不好受吗?” “谁爱搭理你。” 语气中带着些责怪与痛恨。 “你什么都不知道。” 声音细弱。旋即,又换上一副嫌弃的表情。 “姐姐醒了。你还不去瞧瞧?” 王诩走后,她独自进了厨房。将那放置一夜的馒头,一个个捡出。婢女见了,有些惊慌: “公子!婢子来做,您...” 姬元推开婢女的手:“你走开啊!” 说着眼泪止不住的掉落。手里动作不停,好像跟馒头有仇一般。婢女看傻了。 这位小祖宗原先就是个混世魔王。如今是改了性子吗?不禁识趣的退到一旁,继续给阿季准备饭食。 按照阿季的嘱咐,姬元将馒头放入竹筐。然后,挂起晾晒。鸡蛋、酱菜、咸肉等则被分装了十数个小坛。她一边做着这些事情,一边默默的哭着。 阿季醒来后,就将之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女孩原本就知晓城东失窃案的缘由。那时,王诩还旁敲侧击的让她提点阿季来着。不料,事情的结果却是阿季除掉了四名女间谍。女孩担心之余,觉得王诩很卑鄙,利用了自己。这种感觉很不好,以至于让她怀疑对方是否真的爱惜阿季? 后来,又听到了关于城破之后,阿季姐姐的打算。姬元更是心生愤恨,为少女感到不值。在她看来,这一切的压力与风险,本不应当由阿季来承担。而那个男人,不但毫无察觉,还恬不知耻的躲在女人的身后。想想就可气。 按照阿季的要求,姬元将逃生准备的食物全部收集妥当。为了不引起旁人的注意,她谎称这些东西是送给城中孤寡的慰问品。之后,阿季会陆续拿走,让婢女们不要使用。 这段期间,王诩探望了妻子。少女已然恢复了些气力。面色不再那么惨白。他将事情的进展如数告知。阿季依着床头,感受着丈夫臂膀的温度,关心道: “良人一夜未眠,先睡会儿吧。” “我还不困。一会儿有了结果再睡也不迟。” 偏头看着对方,眼圈乌青。 “妾身就想良人陪在身旁,就一会儿。等人回来了,妾身唤醒良人。” 难得妻子撒娇,王诩有些享受:“你以前可不是这样子的。固执的像头牛。” “良人喜欢吗?” “喜欢。” “那便好。” 温柔的语气,像是可以催眠。王诩恍惚了片刻,却听:“与良人一起许久,还未见良人夸过妾身。妾身想听。” 虽然两世为人,但在感情方面,王诩依旧保持着羞涩,难以启齿。思考了片刻,嗓子干涩的说道:“我原本以为古人是优雅的,美女更是不施粉黛也可惊艳四方。可如今才知道,男子各个长得如猩猩,又黑又壮实。女子则歪瓜裂枣,犹如母猴。” 阿季听不下去了,小拳头在王诩的胸口捶了一下。随后,得到简练至极的三个字:“除了你。” “就这些?没啦?” 眼睛扑闪扑闪,期望更多的赞美。难得妻子这般小女人作态,王诩也豁出去了。 “呃...你在我们心中最美。每一个微笑都让我沉醉。你的坏,你的好。你发脾气时撅起的嘴,嗷嗷嗷~” 也不知为什么?一首《最美》随口便唱了出来。前面嘛,唱的还能听,后面却是跑调,跑成了鬼哭狼嚎。 “哪里的小调?出自何处?妾身不曾听过。” 阿季很是欣喜,追问起来。王诩羞臊不堪,面色通红如猴屁股一般。 “出自诗经、卫风、夸老婆。” 他死性不改,又开启忽悠模式。 “夸...老婆?” “乡野俚曲。名字是低俗了点。” 一阵吹捧过后,一丝睡意也没有了。王诩赶忙把话题引开,聊起蛊毒的事情。 “妾身始终觉得此事蹊跷。城中四门紧闭,晋奸已除,若是落网之人暗中下毒,为何不以士卒为先?何故多残害百姓?” 王诩觉得阿季的分析很有道理。除非下毒的人是个变态。不然,这种看似随机,实则又有规律可循的作案手法,终究会被人察觉。 “经你这么一说,倒是启发了我。夫人稍等,我取副地图便来。” 于是,他将书房里的那张绵纸一并带了过来。阿季协助工作,念出地点,王诩则在地图上标注起来。 先前只是在做统计,以表格的形式分析,从未将蛊毒爆发的地点标注在地图上,或许试试看,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除了标注地点,王诩还将人数以及中毒之人处于何种阶段一同记录在地图上。用1234来表示,以此来判断爆发的时间顺序。 两刻钟过后,几乎是同时,王诩完成了标记,而调查采集水样的队伍也回到了府中。地图捧在手中,只是扫了一眼,王诩发现了端倪。 那是由许多点汇集而成的两条清晰脉络。自西北至东南犹如两条无形的河流斜贯整个城市。位于上端的区域中毒者皆处于3-4阶段,而下端区域的中毒者,则处于1-2阶段。这两条跨度很长的线几乎平行,并且隐藏着某种时间上的关联。 “或许,已经有了答案。” 第163章 苦中作乐 猝不及防的亲了阿季一下。王诩幸灾乐祸的跑出屋外。没过多久,他拿着个水瓢,小心翼翼的回来了。 “你猜对了,是虫卵。” 王诩一边将木瓢递给阿季看,一边在腰带上摸索。 偌大一个木瓢,里面除了有些水珠,别无他物。回想起,那东西如盐粒一样细小,阿季努力瞪大眼睛观察。这时,王诩才掏出自己的宝贝。 “用这个。” 原来是那块类似凸透镜的水晶。过去在集市上买的。一直被王诩收在身上用于引火。这水晶通透且厚重。阿季接过水晶。细如盐粒的虫卵立时被放大了近十倍。一个个椭圆形的小球与蚕茧相似。 不知为何,看完这东西后,阿季腹中一阵翻腾,面色变得惨白。 “良人!妾身腹痛。” 正如少女预料的那般,她也中毒了。 不幸中的万幸,孙武给的药方有用。鬼门关前走一遭,那位服下解药的士伍也验证了药方的有效。仅仅半日,腹泻与呕吐便已止住。陆续放血的工作还在进行。虽然这让病人身子虚弱,但是至少可以进食。持续的进补,终有一日,身体会恢复如初。 隐患消除于未然,似乎是皆大欢喜的好事。不过,少司马府可从未消停。这不,两个欢喜冤家又争吵起来了。 “用我的。” “用我的。” 他们正在为药方之中的一味药材而争吵。王诩据理力争:“凭什么用你的?阿季是我老婆。我们夫妻一体,你来凑什么热闹?” 姬元毫不退让:“你个臭男人。让自己夫人吃那玩意。你恶心不?” “头皮屑而已。我也吃过,还是阿季的。哪里恶心?” 感觉很光荣似的,王诩尽情挥撒狗粮,势要气死面对的单身狗。 “好好好。看谁先弄到,就算谁的。如何?” 姬元气不过,提出了解决方案。王诩一点也不退让:“怕你不成?” 觉得自己老婆中毒,别说用自己的头皮屑,就是割块肉下来,他也不会迟疑。何况姬元又不是男人,争风吃醋,毫无道理可讲。 只见女孩豪爽的将头发散开,说道: “就这么说定了。开始。” 说着双手疯狂的在头上一阵狂挠。 “你耍赖皮。” 王诩焦急不已。姬元之前可是被烧过头发,兴许头皮已经受损。搞出点头皮屑不是难事。他一咬牙,也将头发散开:“老子和你拼啦!” 直接揪起了头发。一缕一缕的往下掉。姬元见状,直接吓傻。呆若木鸡的伸出手,好似要阻拦面前快要疯魔之人。 “来呀!谁怕谁!不就是头皮屑吗?老子把头皮扯下来,还愁没有头皮屑吗?” 随之,阵阵大笑。或许一时怒气上涌也未感到疼痛。鲜血顺着眉心,如汗珠滴滴滚落。鼻子,嘴巴全是血,看着渗人。 “算你狠!” 姬元撂下三字,旋即噗嗤笑道:“卫诩!这才像个男人。” 听到对手服软,语出赞美。王诩继续揪着头发。 “小妞!跟我斗!你还嫩...嫩...的很。” 嘶嘶的倒吸了数口气后,头顶传来揪心的疼痛感。不知不觉,已经拔掉了一大把头发。看着头发上沾染的血迹与想要东西。王诩猛一甩头,一副胜利者的高傲姿态。 “拿去入药。” 将头发置于桌案之上,他一甩袍袖,走得那叫一个潇洒自然。姬元目送对方推门而出。 “有刺客!” “闭嘴。哎呦!” “大人!您受伤了?” 听着侍卫的呼喊声以及王诩吃痛的叫声。姬元既开心又解气。 随后的三日,蛊毒仍在城中爆发,又有一条自西北到东南的线路显现出来。这条易中毒区来势汹汹,以至波及近百户人家。一日之内,将近五百人同时中毒。城内恐慌蔓延,治安混乱又达到了新的顶点。 抑制蛊毒,安抚民心,邑宰府责无旁贷。于是,曹邑宰首当其冲,带着一众官吏到各处民坊宣传。先前在各个街区中搭建的食堂便成为了焦点。 城西一处民坊内,曹邑宰站在土灶之上,大批民众围聚四周。 “诸位乡党,街坊,大家莫要惊慌。少司马已然寻到症结。本邑宰此番到此,便是要告知诸位。勿食生水,决计不会患得此毒。还望诸位相互告知...” 说的是官话连篇,然而百姓可不买单。 “如今各家皆无柴薪可用,如何不食生水?” 曹邑宰跳上另一处土灶,不疾不徐的说道: “诸位放心。邑宰府会拨下柴薪。聚于此处,供诸位使用。” “平日洗衣,打扫可如何是好?” “此处水井已被贼人投毒,未祛除之前,诸位最好去他处取水。城中东北与西南各处皆有水可用。水井亦有士卒把守,用之无虞。” 问题一个接一个。曹邑宰耐心的解释。最后,将矛头直指晋人。这些内容一早就在王诩那里背的滚瓜烂熟。 “晋人无耻至极,恶毒至极,欲毁我家园,屠我百姓。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诸位当同仇敌忾,万众一心...” 内部矛盾很快便转向了外部。 “杀晋人。杀晋人。” 曹邑宰摆手示意众人安静。 “此番已抓获投毒之人,皆乃晋间。” 民众的情绪达到高潮。两名被绑缚结实,堵住嘴巴的犯人随即便于众目睽睽之下斩首。恐慌的情绪随之变成了爱国的洪流。不少民众慷慨激昂,势要与晋人同归于尽。 “民心可用。民心可用。” 曹邑宰一边感叹,一边奔赴下一个会场。而那些被斩首之人皆是意图挖掘地道逃跑,被判处断足之刑的犯人。 曹邑宰到处赶场的时候,幕后的老板王诩则一直猫在自己的书房,研究着蛊毒。书房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器皿。有青铜器、陶器、木制的、竹子的,总之可以盛放东西的器皿随处可见。如果不清楚状况的人,进到这书房里,第一反应绝对是抬头。屋顶可能漏雨了。 此刻,水晶镶嵌着木框戴在眼上。面部的肌肉微微颤抖。一只被放大了数倍的眼球滴溜转动。虫卵已经放置在竹筒内三天,一点动静没有。一旁血水里泡着的虫卵亦是如此。一连观察了数个容器后,他终于有了笑容。只见盛有猪肚的青铜器皿内,部分虫卵已经孵化。秘密麻麻的黑点分布在猪肚的内里,没有异动,而外部则干干净净。 小刀拿在手中。王诩戴上事先准备好的口罩,龇牙咧嘴的解剖猪肚。随之而来的画面让他差点呕吐。猪肚内部,遍布血丝的地方,细小的黑点随着刀刃划开,如同打了兴奋剂般活跃起来。 他赶忙将这恐怖的画面盖上。兴许是闷得发慌,他摘下口罩深吸了口气。紧接着,继续观察几只木碗中的情况。一股酸爽的气息铺面而来。王诩咳了咳。虽说已经确认,蛊虫不会传染,但是将成虫吸入口鼻,想想也觉得恶心。于是,又戴上了口罩。 面前的几只碗里分别盛放着醋。醋泡虫卵,名副其实。这也是突发奇想,试试看醋的酸爽是否可以孵化蛊虫。科学是严谨的,当然,王诩对于醋酸与胃酸没多大概念。 意外的是,醋里的虫卵都孵化了。无论是稀释过的,还是没有稀释过的,全部一样的结果。试着确认成虫是否已经死亡,他摇晃几下,里面并无异动。隔着口罩,那股酸爽的味道依旧可以闻见。老坛酸菜牛肉面与百香果饮品的既视感油然而生。这货不禁咽了咽口水。 就在王诩化身科学狂人的时候,这处院落的隔壁。少女清脆悠扬的笑声充斥了整个房间。 “姐姐是没有见到卫诩当时披头散发,满脸是血的模样。笑死元儿了。” 阿季听姬元诉说那日王诩拔头发时的情景。内心感动,身体却诚实的咯咯颤动。 “你呀!就知道欺负他。” 少女一手掩唇,一手轻推花枝乱颤的姬元。 “还有,还有,他出了门。侍卫还以为他遭人刺杀,在那里大呼有刺客。” 噗嗤一声,阿季也没忍住。笑得前仰后合。仿佛被戳到了笑点,二人哪怕一个眼神都能逗得对方啼笑皆非。阿季觉得这样太不厚道,于是强忍着劝道: “好啦!好啦!别笑了。这几日良人早出晚归,是不是外面又不安生了?” “哪儿有?那是给气的。就那天拔头发...噗嗤...” 姬元没忍住又是失笑出声来。尽量避开惹人发笑的词汇,她继续说道: “就那天过后,他去表臣有司点卯。一个老吏给他问安。想拍他马屁,结果给拍马蹄子上了。噗嗤...” “你再这样,姐姐可不理你了。” “知道啦!姐姐听我说嘛。卫诩可聪明了,头上有伤,怕被人发现,没敢包扎。那老吏瞧见后说,少司马操劳国事,保重身体,莫要如老夫这般...” 姬元将那老官吏说话的口吻学得惟妙惟肖。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而后,倒在床榻上笑得如抽风一般。 “怎么啦?这有什么好笑的?” 阿季疑惑,确实没什么好笑的。 “那老吏...是摸着自己的秃头说的。” 虽然很有画面感,但比起拔头发,委实差了一点。姬元见阿季没有失笑,于是扯着对方的衣袖撒娇: “还有,还有。姐姐听元儿说嘛。” “卫诩当时气得面色铁青,回了句。如你这般聪明绝顶?” 又是一阵魔性的笑声。 “然后...然后那老吏还回他,愧不敢当。后来,卫诩就被气走了。这两天一直待在书房。捣鼓那蛊虫呢。” “你怎么知晓?” “整个表臣有司府的人都知晓。元儿是去送饭时听人说的。如今他们呀,都拿聪明绝顶来笑话秃头呢。” 正说着,姬元吸了吸鼻子。 “什么味儿?” 阿季也跟着嗅了嗅。因为生病的缘故,感知比以前衰退了不少。 “好像是醋。” “管他呢!兴许是到了用饭的时辰。有人在烧饭。” 此时,在门外偷听二女谈话的王诩正端着一锅熟过的醋。脸上的肌肉抽抽的厉害。门口值守的两名侍卫面色肃然,可脸同样在抽搐。一人小声问道:“大人是进,还是不进?...噗嗤...” 终究是没忍住。笑声像是会传染。另一个侍卫亦是发出噗嗤之声。二人既想笑,又想憋住。全身都在颤动,感觉是快笑尿了。 “小心聪明绝顶。快开门!” 端着一锅热醋。锅内还冒着白烟。王诩夺门而入,行至榻前,像赶苍蝇一样驱赶着姬元。 “来!消消毒。驱驱晦气。” 无论姬元如何避让,他就端着热醋追着女孩。 “卫诩!你诚心的吧?” 闹了一番过后,阿季问道:“良人!这是何意?” “消毒呀!不都是这样做嘛?” 阿季以为他找到了治疗蛊毒的新方法。于是,问道: “莫非闻一闻这酸味便能祛除蛊毒?” 王诩懵神。在自己的印象中,但凡发烧感冒,爷爷都会熬醋在家里熏一熏。见对方木然的表情,姬元说道:“难不成是吃的?” 王诩回过神来,笑道:“是呀!你多吃一点。” 姬元也不是傻子,绕开王诩跑去阿季身边:“姐姐管管,卫诩又欺负人家。” 阿季不痛不痒的安慰了几句。王诩将锅醋放下,推开烦人的姬元,挤到阿季身侧:“感觉好些了吗?” “好多了。” “那就好。” 话不多,但彼此眼中含情脉脉。不知为何,阿季的眼睛总是飘忽着打量王诩的头顶。这三天,因腹泻、呕吐外加放血治疗,少女身体孱弱,多半是在休息。等到王诩归来之时,她已经沉沉睡去。感觉已经许久没有看到丈夫的面容。 “对了!有新的发现。” 王诩将自己实验的结果告诉了阿季。 “我试过,用醋可以孵化虫卵。最多一日。虫卵一旦孵化,若不以血为食,无需半刻便亡。所以说,这解毒之法找到了根本。” 少女疑惑不已。城内显然没有足够的醋来解除水中的毒。王诩似是看出了对方的疑问。 “只需少许。比如,一滴醋可验四五的升水。也就是说,从井中打一桶水,大概加两滴左右,放置一日便可安心饮用。” 解释完醋的用途,他开玩笑道:“虽是无毒,但恶心至极。” 第164章 搅局 抱着不浪费的态度,王诩旋即命人将这锅熟醋倒入自家的水井。他倒不是自私,而是想尝试一下,看看会不会有新的发现。 少司马府位于戚城中央,属于风险多发地带。一锅醋下去,保不准中心感染区域会减轻些压力。毕竟这井水也是地下水,从爆发蛊毒的地点,也不难判断水井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 上天似乎是眷顾他的。随后的几天,位于城市东南方向的区域,蛊毒爆发的速度被慢慢控制下来。然而,不幸的是多半处于治疗中期的病患没有了药物的供给,只能靠放血治疗。单纯的放血对于身体的恢复十分缓慢。病人为此需要经历长时间的痛苦,身体日渐虚弱。为此,城中杀了些马匹,用肉糜熬粥给病人补充营养。 邯郸封会结束的第十天。返回绛城的姬凿与智瑶正筹备着迁都事宜。古朴而不失威仪的晋王宫内,姬凿收到了寺人禀报的消息后大发雷霆。 “混账!真是寡人的好弟弟。” “君上息怒。公子骄已到了婚配的年纪,有心仪之人实乃幸事。君上又何须动怒?” 智瑶一副老臣做派,劝谏君主。 “骄儿顽劣,持寡人兵符,私调禁军,若引来非议,寡人又当如何处之?” “君上不必忧心。臣立即命司马府草拟一封调令。对外称战事胶着,公子骄增兵南下,兴王师。如此,既保全了公子又不损宗室颜面。岂不美哉?” 自从与姬兰在晋阳相遇,姬骄便调走了曲沃的一万禁军。而他将自己去卫国泡妞的举动毫不隐瞒告诉了哥哥姬凿。这可把对方气得够呛。 “唉!事已至此。也罢。” 做都做了,他还能怎么办?难道要他这国君追到卫国去教训对方? 姬凿甚是无语,智瑶则打趣道: “公子率性,臣亦是神往。羡煞我也。” “卿视骄儿如弟子,事事帮扶。寡人视其为手足,望勿与之分离。” “历练一番,倒也未尝不是好事一桩。兴许公子携美人归来,宗室添丁,君上便要为人伯父了。” 不提那卫国女人还好,一提姬凿又是火大。 “那卫姬身陷孤城,此番他若坏了国之大事,寡人非狠狠揍他不可。” “臣乃公子之师,公子虽率性不羁,但是非分明。与国无益之事,公子是不为之。” 两人似乎都误会了些什么。以为姬骄去卫国找寻的美女是齐国求娶的小公主姬元,而不是大公主姬兰。当然,这君臣二人在得知王诩后,一早就没打算履行承诺,把王诩与姬元交给齐国。 智瑶出了个馊主意。 “依臣看,君上若欲教训公子,不如命人告知其下落。” 想到自己的弟弟游山玩水,到处寻人。最终还是逃不出自己这哥哥的掌心。顿时,感觉心情大好。 于是乎,这个误会即将变成另一个更大的误会。 卫国,朝歌城外,赵军大营。 “卫姬?你当真的吗?” 赵无恤惊讶的张开嘴巴。一脸的难以置信。 “当然。且不提那女子样貌如何,仅凭游说君上的勇气,本公子便对其人欣赏有加。” 姬骄与赵无恤自幼一起玩耍,在绛城之时,一起荒唐过几年。算是非常好的损友。 “唉!你变了。” 赵无恤受不了对方的花痴模样。哀叹之余,有些担心的说道:“朝歌乃卫人国城,卫姬兴许被困其中。休怪无恤多言,那女子或许已死。” 姬骄言之凿凿:“断然不会。本公子与那兰姑娘分别不过半月。尔等大军在此围城至少月余。料想,她应是在附近城邑。” 赵无恤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以示鼓励的说道: “这位本公子,你打算如何?” “攻城!本公子一座一座的攻,就不信她不出来。” 原本还想帮自己兄弟一把,可听到这样的回答,赵无恤满头黑线。 “我说,你是诚心来捣乱的吧?你一晋国公子,代表宗室。若真被你打下几城,你信不信,君上非提剑来斩你。斩你。” 说着,还用手来比划。势要砍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顾忌到对方的身份,话又不能明说。赵无恤心里想着:“你一宗室公子不好好在国城里待着,跑来卫国跟各大家族抢什么功劳?说好的宗室不参与,你到底知不知道后果?” 宗室失信的后果十分严重。一方面破坏了晋国内部的团结。而另一方面,则是让相互竞争的氏族间有了忌惮之心。 大周朝延续数百年的分封制度,各大氏族经历无数代的努力才有了当下地方割据的结果。他们又岂会坐看宗室崛起?让分散的地方政权重归君主手中?可以预想,晋国内部将会是人人自危的局面。 “瞧你说的。哪有那么严重?本公子借你赵氏之名,攻城略地。谁会知晓是本公子干的?” 赵无恤翻了个白眼,原来对方还有这样的打算。心中无奈之余,连连叹气:“公子莫要再火上浇油。如今的赵氏早已是众矢之的。” 转而,面容诚恳,一改先前的调笑口吻。 “无恤也不瞒公子。此番家父被封邯郸,便已遭人嫉恨。出于自保,朝歌迟迟不克。若公子一心寻那女子,无恤自当全力相助。但若借赵氏之名,在此参与战事,恕无恤忤逆公子之意。” 话已经说开,晋骄不好再强求下去。于是,他就留在了朝歌。之后,随着赵军在朝歌、云梦、牧邑一带寻找起了姬兰的下落。 以此同时,被寻之人已经踏上了南下救国的道路。三千人度过黄河,浩浩荡荡的抵达楚丘城下。 卫国楚丘,城五里,是一座标准的大都城。夏禹之时,楚丘因处桑林之中得名桑台。夏中后期为楚人所居,改称楚丘。之后中原战事频起,楚人南迁。楚丘的名字便一直沿用至今。如今的楚丘与卫南地区的漕城、帝丘、城濮三座都城齐名,是卫国南方经济繁荣的腹地。向西南行十五里,可抵达漕城。东行十里便是帝丘。 姬兰在收到兄长战败的消息后,第一站便选在了这里。入城后,于城主府内巧遇了诸师瑕。对方错愕之余,扫视了身旁的三个男子。其中一人,笑道:“这便是为兄提到的惊喜。” 那说话之人倒有三分打趣之意,可笑容委实奇怪。皮笑肉不笑。全然是个面瘫。而这面瘫男子身旁站着个妖艳的男子,一面向姬兰微微颔首,一面推了诸师瑕一把:“还愣着干嘛?吾等快去迎接公子?” 伪娘的声音听得人浑身都不自在。诸师瑕此刻有种久别相逢以及不敢面对暗恋之人的复杂感。待到姬兰走近四人,之前还在一旁饮酒两个男子也忙围了过来。 “见过公子。” 殿内六人拱手失礼。姬兰亦是还礼。那妖艳男子见姬兰与几名手下风尘仆仆的样子,赶忙说道: “早就收到消息,公子大驾,一路劳顿,快些入座。” 姬兰也不造作,在大方的在上面的位置坐下。同时嘱咐禽滑厘与几个手下各自落座。 那妖艳男子十分热情,开始介绍起诸人来。 “伯兄,怀。叔弟,忧。在下,恪,皆乃楚丘景氏。” 原来景怀、景恪、景忧三人便是楚丘的主人。相传此地楚人南迁之时,景氏一族却没有离开。楚丘有景山夕翠之美,而这景山便是以景氏命名。可见景氏在楚丘的地位。 不等景恪这娘娘腔继续介绍,先前饮酒的两个男子便分别起身:“聂人,句吴氏,秋。” 句吴秋是聂城城主。而聂城百姓远离中原文化熏陶,长期与东夷人厮混。所以他看上去有些另类,尤其身上穿着的虎皮。与一众人显得格格不入。 “五鹿,端木氏,仁。” 听到端木氏,姬兰一惊,赶忙又是还礼。少女无比的恭敬:“不知五鹿君身体可还康健?” 五鹿君乃是卫国前太宰端木赐,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子贡,人称儒商。儒家奉其为财神。先前提到的荀子程便是他的弟子。 子贡在卫国享誉盛名,并且封君。他的封地五鹿城,既受国君的认可,又有周天子的赐封。在卫国地位超然。侧面也能反应出子贡对卫国的贡献之大。 “公子挂怀,父君康健。常于宋卫两地奔走。为子者,俱难说之以归。” 端木仁好似在开自己老爹的玩笑。说他不归家,自己都劝不动。诸人听了皆是摇头微笑。 诸师瑕没有自我介绍,而是一直偷偷打量姬兰。自耳泽惨败,漕城被围,他冒险突出重围,一直在楚丘联络各方势力,打算组织反攻,解救姬舟。如今,各地方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齐聚,正是一展拳脚的时候。诸师瑕起身说道: “帝丘遭晋人袭掠,君上被困漕城。瑕联络四方豪杰,有幸与诸位聚首于此,便是商议这举兵伐贼之事...” 面瘫男子景怀,作为东道主,最先附和起来: “我楚丘上下军民十万,带甲之士五千,听候差遣。” 端木仁也拱手说道:“此番本君携三千甲士前来助战。” 句吴秋道:“聂人勇士八百,随将军出战。” 姬兰亦是很给面子的说道:“三千甲士,车百乘,随时可战。” 即便算上自己从城濮带来的三千兵马,也不够二万之数。诸师瑕见识过晋人的大军,知晓晋人车多人多。此刻,忽有杯水车薪之感。 似是看出了他的心思,景家老二景恪柔声道:“后方不安,恐军心难稳。楚丘东南十五里乃城鉏之地。我意分兵把守此处,扼晋人东进之路。如此,楚丘、漕城、城鉏三地互为犄角之势,可解漕城之围。” 这娘娘腔看清了眼下的形势,知道不能硬碰硬。如果驻军城鉏,如洗劫帝丘资敌粮草的事情便不会再次发生。一直沉默的景忧,此刻操着如洪钟大吕般的声调说道: “仲兄言之有理。晋人势大,粮草难以为继,倒不如与之相耗。待晋人疲敝,方可攻之。” 死人脸景怀看了看端木仁,问道:“少君觉得如何?” 端木仁微笑,目光看向姬兰,回道:“本君悉听公子安排。” 被人忽视的句吴秋忍不住冒出来刷个存在感:“别问我。只要有吃有喝,你们说打哪,咱就打哪。” 端坐主位的姬兰微微摇头。她算是看出来了。这景家三兄弟哪里是想出兵解救漕城,分明是在为楚丘的安危打算。 晋人盘踞在癝延与漕城一带,犹如一把剑指向卫国的腹部。一旦刺出,诸如攻下帝丘,或是瑕丘。那位于这把利剑两侧的城池便成为孤城。楚丘同样会是如漕城那般的下场。 诸师瑕也看出了其中的猫腻,见姬兰不做声,重新提议道:“我意出兵癝延,晋人后方被袭,必然撤军回防。如此漕城之围可解。” 人数没有优势,放着坚城不守,绕到敌人背后搞事情,等同于送死。面瘫男景怀说道: “瑕兄此策太过冒险。若晋人回防,你又当如何应付?” “晋人可度河水,瑕何尝不可度那河水?若其回防癝延,瑕便趁势北上,攻下牧邑。” 这货此时还惦记着牧邑呢。谁都知道他是牧邑的邑宰。说的轻松,但深入敌后打游击,比攻打癝延更加冒险。 景怀连连摇头:“不妥!不妥!” 句吴秋一点也不掩饰自己的看法:“你若有心送死,在下可不陪你。” 就在商议没有结果之时,士卒来报:“报!晋人攻破南燕。南燕一众胥吏携百姓来投。” 沉默良久的姬兰陡然站起身,问道:“可有漕城晋人的消息?” “没有。” 经姬兰一问,诸人都意识到了问题。景怀抢先向士卒喝道:“快探!探明漕城晋人的动向。” 待士卒匆忙离开后,姬兰匆忙说道:“如今时局不明,分兵城鉏可谓上策。兰愿携本部人马驻军城鉏,为诸君策应。” 诸人皆是有些懵逼。当务之急,应探明情况,去漕城解救姬舟才是?对方身为公主怎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诸师瑕眉头一皱,随即也道:“公子三千人马怕是守城不足。瑕愿随公子一同前往。” 姬兰也没拒绝,赶忙拱手与诸人告别。 剩下的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都什么事嘛。作为事件的发起人,诸师瑕跑了,而国君的妹妹也跑了。感觉救援的事情,这二人根本没放在心上,完全不管国君的死活。 诸师瑕带上一路追随自己的吴寿,紧跟姬兰。姬兰则与一众手下匆忙出了城主府的大殿。台阶之上,少女步伐迅捷。诸师瑕脚下飞快,询问道:“公子有何计策?” “帝丘!” 第165章 飞石与云梯 不用等待消息,姬兰也敢断定中行氏的人马已经南下,漕城之围已解。在各方尚未反应过来之时,她需要立刻奔往帝丘,将这座大都城据为己有。 北方已经沦陷。从南方各城邑的地理位置判断,适合作为根基发展的城市只有四大都城。漕城将会是未来的国门,受晋楚威胁,不够安全。楚丘则有景氏完全掌控,很难横插一脚。而城濮则是前朝老臣聚集的地方,氏族多如狗,关系盘根复杂。唯有帝丘的势力最好掌控。董氏倒台,帝丘被晋人洗劫,如今最是薄弱。 接连失去了戚城、云梦与荧泽,姬舟兄妹已无立足之地。他日若想坐稳国君的位子,而不仰人鼻息,那就必须有一块属于宗室的地盘。眼下,机会来了。 时局的发展皆在姬兰的预料之中。漕城之围解除后,中行氏的大军在南燕落脚。大批军民继续向南迁徙。就在抵达宋国不久后,一则消息震惊了天下诸侯。齐、鲁、宋三国于齐国阿城会盟。 与此同时,蠢蠢欲动的楚国也跳出来与郑国搞起了事情。这两家之前就摆出架势,阻截中行氏逃亡。为此郑国在北方的共城调兵遣将,一直吸引着诸方的目光。然而,就在各方以为楚国会发兵北上,攻入卫国之时,雄才大略的楚惠王将兵锋直指蔡国。一连攻下上蔡、驻马、平舆三城。已经有过一次灭国经验的蔡人,如今仅剩州来一地。距离第二次灭国不远了。 先有齐、鲁、宋三国联合军演,后有郑国掩护,楚王灭蔡的骚操作紧随其后。人们不禁怀疑这天下是否就此将陷入无休无止的战争当中。 齐国国城临淄,孙府。 “老夫与子胥兄相伴二十载,同袍之义,举荐之恩皆已偿还。而今,唯有一心愿,尚未了结。” 孙武穿着一身白衣。全身上下一尘不染,分外干净。此刻,他说话的语气犹如在交代后事。 “孙老有什么吩咐,晚辈自当竭尽全力。” 有些昏暗的屋内只有孙武与墨翟二人。 “此番老夫怕是要失信于卫诩了。唉!” 老人叹了口气。他与王诩的约定或许余生已无法完成。 “齐与鲁、宋会盟皆乃孙老之功,何谈失信于人?” 再次叹息。 “唉!此乃相国之计,借老夫之手,实则攻伐莒国。” 墨翟震惊不已。难不成齐国也打算学楚国,来一招回马枪? “那诩兄被困之事,当真无解?” “我这伯父自作聪明,以金赎买,便想瞒天过海。殊不知那智囊子的厉害。如此这般,虽可救不出卫诩,但保不得受些囵圄之祸,或可全其性命。” 田氏子孙昌盛。田恒是孙武的伯父,之前便有说过。 墨翟从对方的言语中察觉到王诩可能仍有危险。随后,孙武又将合葬自己与那异族女子的事情再度重提。 这一路走来,孙武将他视作自家晚辈,照顾有加。而今,有事相求,墨翟也难推辞。于是,便爽快的答应了。当然,墨翟并不清楚希腊在哪里?雅典更是闻所未闻。 “老夫行了一辈子,终归故里。如今君上将老夫禁足府中。往后,便留在这临淄城中养老,与儿孙为乐。兴许这一别,再无相见之日。竖子珍重,老夫不送。” 说着老人家站起身来。墨翟有些难过,躬身下拜。孙武迈出几步,停下,似是又想到了什么。 “顾好让弟,此子可堪大用。” 说罢,孙武摆摆手,头也不回的走进了内室。 离开孙府,墨翟有些迷茫。走在临淄城繁华的大街上,看着沿街叫卖的小贩,鳞次栉比的建筑,他不禁回想起云梦的热闹。虽比不得这里的繁华,但亦是一方乐土。 下一步去哪里?就这样一事无成的返回云梦或是荧泽,还是回宋国老家? 他抬起头,看向天空,周遭的喧嚣随之淡去。 无论自己怎么努力,似乎都救不出王诩。这世道,无权无势,寸步难行。 感叹着,无奈着,墨翟不自觉的摇起脑袋。田让出言询问,彬彬有礼。 “巨子因何事苦恼?” “吾惑焉,若失其方,不知其往。” 不等田让回答,暾赶忙说道:“巨子!您可不能迷茫。咱们墨者行会志在拯救天下。您若是没了方向,哥几个跟谁混呐。” 一帮小兄弟连忙跟着附和起来。田让一副军师模样,高深莫测的拦在墨翟面前。大街之上,丝毫不顾及来来往往的行人。 “我等八人,一朋一心,何方有战,我便去之。” 好一个,哪里有战争,就去哪里。回想,初到齐国之时,只有自己孤单一人。而今,已有八个兄弟随行。与其苦恼下去,不如继续游历天下。或许,墨家的未来就是在行走之中成长,在行走之中寻得方向。墨翟不再迷茫,举起手中长剑。 “去戚城。” 戚城此刻一场大战正在进行当中。 只见两名壮实的汉子抱着一方大石。大石足有一口锅的大小。二人将石头吃力的送入砲兜当中。皮质的砲兜上,捆满了绳索。从旁等待的另一人,赶忙梳理绳索。随后,他冲两丈开外的八人挥手。这三人便向两侧退去。 八人,“一二、一二”的喊着。长达六米的砲梢在砲轴的联动下,轻微摆动,正蓄势待发。 “拉!” 一声令下,八名砲手同时用力下拉绳索,砲梢扬起。只听“嗡”的一声。那锅口大的石头自砲兜之中被抛射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朝着远处城墙坠去。 一捧烟尘爆绽。石屑与砖块横飞。这一击如流星坠地,三丈高的城墙也为之撼动。 这便是最为古老的投石机——飞石。当下的投石机仅仅借助杠杆原理,以十一人进行驱动,尚未形成拥有配重、重力锤等复杂结构,只需二到三人便能操作的攻城利器。 下象棋的人都知道,原先的象棋,砲不是火字边。砲最早指的便是投石机。 此刻,戚城南门,晋军阵前足足排了八架飞石。嗡嗡的轰鸣声,接连不断。 “他娘的,本将看着就手痒。” 智错双手缠着绷带,一副很想上去拉几下的表情。韩启章亦是流露出十分羡慕的神情:“有此利器,破戚城,如探囊取物。” 他并非羡慕那些操作飞石的砲手,而是羡慕智家拥有神兵利器。仿制或许不难,但其中的选材与用料都极为讲究。非一时可以弄出来的。 魏驹仍是童言无忌,向一同观战的公输木询问道:“此飞石击远几何?又可负重几何?” 公输木看了看智疾,见上司没有保密的意思。于是,捋着花白的胡须,十分欣喜:“两百丈之遥,可堪八十斤重物。” 两百丈什么概念?依照大周的算法,一丈2米3,就是460米的距离。而一跬0.92米,一步1.84米,当下最强的弓箭不过百步。有效的杀伤距离更是不足百米。 这回鲁班可是给他长脸了。向晋侯献宝过后,既有封地亦有爵位。老头心里美滋滋的。眼馋的智错抖动着受伤的手臂,跃跃欲试,向智疾提议道: “疾帅!不如今日就攻破戚城。大军明日开拔,攻戏阳,下荧泽、克邺城。如此在卫北打上一圈。我军凯旋,岂不美哉?” 智疾没好气的看着侄子:“你可出战?” 智错一下蔫了。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双手骨折的他就连吃饭都不能自理,何谈带兵打仗? “让某可战!” 豫让一抱拳,立时吸引了一众观战之人的目光。许多武将频频点头。豫让戚城一战,可谓惊天动地。他们早已将豫让视为当下军中的第一勇士。随即便有请战之人:“末将愿随先生出战。” 智疾凝视远方战场,对于属下高昂的战意无动于衷:“不急。” “疾帅不急,赵军若先我等攻下朝歌,我等颜面何存?” 魏驹从旁挑拨,故意出言相激。 “老夫自有安排,若是公子等得不耐烦,大可领兵出战。” 没想到素来稳重的智疾竟会与一小辈计较。这让熟悉他的智氏将领感到十分意外。 见激将之法得逞,魏驹心中大喜,反问道:“疾帅此话当真?” “军中无戏言。” “本公子不才,虽不通兵事,但我魏氏儿郎愿为先锋。” 尽管很想亲自出战,魏驹还是放弃了逞强的念头。人生当中的第一战,他与韩启章差点被王诩埋在戚城,若非智错舍命相救,坟头怕是已经长草。当下表现的如此谦虚,实则是想抢个头功。以及见识鲁班的另一项发明,云梯。 魏驹很快便组织了三旅人马。1500人分5轮冲锋。面对戚城这座三里小城。一面400多米的城墙,略有些拉不开阵仗。 飞石陆续停止抛射,两架云梯已被推至阵前。 确实仅有两架。这两架云梯并非电视剧中的加长版竹梯,而是庞然巨物。当然,长些的竹梯也可称作云梯。暴民与匪寇用来攻个村子或是山寨兴许可以使用。然则,鲁班发明的云梯又岂会那般草率? 一座与城墙高度齐平的巨塔,下方有木轮可以移动,这便是云梯的外貌。躲在云梯内的士卒推着它前行。三面木质的外壳,完美的阻挡了卫军射来的箭矢。当云梯触碰到城墙的那一刻,随着云梯后方缓行的士卒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纷纷向上攀爬。 与其说是攀爬,更像是上楼梯。云梯镂空的一面,是由一节节竹子铺就而成的道路。士卒甚至可以举盾前行。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第一轮的冲锋结束。300士卒伤亡过半,逃兵堵塞了后续的攻势,导致攻上城头的晋军很快便被一个接一个的打落城下。 魏驹一脸的不信邪。他示意手下将官继续发动进攻。一刻钟过后,又是同样的结果。明明每次进攻都有骁勇的士卒攻上城墙,可总会被聚集的卫军用戈、矛、殳等长武器如扫垃圾般扫下城头。 “这般攻城,无异于送死。” 智错也看不下去了,说了句大实话。此刻,公输木的脸委实难看,抽个不停。很想骂句,拉不出屎,别怨地球引力。 “窃以为,攻城之时,需有弓手从旁策应。” 听到这话,公输木赞许的看向韩启章。终于有个明白人。 随后,魏驹采纳了韩启章的建议,又调来500射手,在士卒未开始攻城之际,先搞了几波箭雨洗地。 成果嘛,有点,一丁点,可以忽略不计。 究其原因,卫军装备的弓矢经过王诩的改良,无论在射程还是杀伤力方面都比晋军的弓矢优秀。两方对射,四五轮下来,晋军伤亡近百。 按照韩启章的方法试验了两次后,智疾也看出了问题的所在。 “弓矢之利不如卫人。依老夫看尚需更多云梯,方可使敌疲敝,漏出破绽。” 想来在400多米的防线上,只有区区两处给敌人压力,很难做到击溃的效果。即使己方的弓矢与卫军装备的相差无几,一旦短兵相接,为了避免误伤,弓手便会转移目标,从而达不到策应与扰乱的效果。不仅起不到决胜的作用,就连存在的意义也显得微乎其微。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只有多点开花,全面施加压力,用车轮战才能体现出人数的优势。难怪这老头不急着攻城。 此刻的魏驹无比后悔。四轮攻势下来,不到半个时辰,魏氏就伤亡了近七百士卒,而卫军似乎仅有不到百人的伤亡。这么个换法,怕是魏氏牙口再好,也啃不下戚城这根硬骨头。无奈之下只得鸣金收兵。 就当诸人的目光重新汇聚于公输木之时,一直端坐观战的智疾猛地站起,说道: “传老夫将令,飞石不停,攻城一日。命鲁木携工匠连夜赶制十五架云梯。明日卯时造饭,辰时初刻魏、韩、智三军轮番攻打南门。” 传令兵离去,公输木领命过后,智疾与智错、豫让三人一同返回了东大营。 帅帐之中,智疾手拿一方毛皮,沾着乳白色的油脂,小心涂抹在剑身之上。 “宗主再三交代,先生不可身赴险地。今日请战之事,还望先生明日莫要重提。” 第166章 政治 商人 游戏 毛皮擦过之处,金芒灿灿。 “疾帅好意,让自当从命。” 这把剑陪他征战一生,智疾十分爱惜,每隔几日便会保养一下。 “那便好。老夫知先生深明大义。你与卫诩有丧亲之仇。此番宗主与君上有意留得此人性命,还望先生莫要为此心生不快才好。” 还剑入鞘。佩剑被置于兵阑之上。 “宗主知遇之恩,让某无以为报,岂敢心生怨恨?” 智疾叹了口气,看向豫让。 “你手下那帮奇人异士可不是这么想的。” 豫让面带疑惑之色。等了许久,不见智疾道明缘由。智错听二人谈话,着实费劲,解释道:“那越人巫者在你去邯郸之际,于水中投毒,叔父嫌杀孽过重,有伤天道。” 豫让连忙抱拳施礼:“恕让某不知。” 简单的一句不知,便已道明了立场。他豫让不会责怪自己兄弟。 “河水以北之地早晚归于我晋国。百年征伐,卫人多以屈服。然,战则攻心,数十万百姓或可归服。老夫此言无意责怪先生,但民怨亦可致人死地。” “让某孑然一身。不惧身后之事。” 好心被人当成了驴肝肺。智疾气恼,可愣是没处发火。为了完成宗主交代的任务,他只能与豫让合作。 “弱魏、韩之事,先生可有良策?” 两人虽一起共事,但智疾对于豫让的了解缺缺。甚至不知豫让是个直男。二人言语之间擦出的火花,并非出自豫让护短,而是豫让不赞同智瑶的做法。 豫让可不是那种人前称兄道弟,背地里捅人刀子的小人。这种事,他不屑更做不出来。因此,迁怒于智疾。 “让不愿行此下作之事。疾帅深谋远虑,相信已有定夺。让洗耳恭听便是。” 骂他可以,但这话似乎将宗主也带了进去。智疾忍无可忍:“豫让!你放肆!宗主待你如何?不用老夫细说。知恩不报,知仁义而不知忠君,实乃伪善小人。” 二人不和,智错被夹在中间,异常别扭:“有话好说,叔父莫要动怒。先生不愿做,看着便是。何必伤了自家和气。方才先生明知魏军不敌,不也没有阻拦嘛。再说了,若非先生造势,那魏家公子又岂会主动请战?叔父言重了。” 智疾深呼吸,平息心头怒火。豫让则泰然无比,拱手道:“恕让某不敬。” 简单的道歉,甚至不愿为之前请战的举动做出任何解释。误会便误会了。 最终,智疾也没有向豫让说明削弱魏、韩两家的计划。或许真如智错说的那般,豫让爱做不做,反正这脏活、累活他智疾扛下便是。智家还没沦落到需要一个外人的帮助。 谈话无法进行,豫让也不愿厚着脸皮等对方送客,于是便主动告退。 邯郸一行往返折腾了许久,智瑶的富国计划他亦是参与其中。一方面佩服宗主的雄才大略,另一方面则有些不耻政治家们的阴谋诡计。尽管晋国内部的纷争豫让不甚了解,但是三大家族毕竟一同远征,也算是一起并肩战斗过的同伴。而在听说楚国灭蔡的消息后,智瑶便立刻调转矛头意图针对昔日的同袍。这分明就是背信弃义的举动。 酒宴之上,他们三家眉来眼去,给赵家找不痛快。尚未扳倒对手,联军内部便勾心斗角起来。豫让无比感慨,似又回想起吴越之战后,范蠡劝文种大夫的那句话,“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越国的历史似乎即将在晋国重演。 就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回到了居所。许久没有归来,先前居住的帐篷此刻已变成了一间木屋。屋中有一身形佝偻的老者。豫让看到此人,激动不已,忙命士卒准备酒食,要与老蛊这位昔日战友好好叙旧。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老蛊不禁感慨。昔日的白净小生,热血门主如今已是下巴蓄髯,成熟稳重的谋士模样。 用过饭食,一通推杯换盏过后,老蛊起身拿出一个葫芦: “自姑苏一别后,得见门主安好,老朽甚是宽慰。此番应那矮冬瓜之邀,前来相助门主。而今诸事已毕,老朽便要告辞,返回宋地。” 将手中葫芦递给豫让:“此乃蛊毒之解药。门主留着,以防不时之需。” 又掏出一张破破烂烂的羊皮,递了过去:“上面记录了此毒之症状,附以药方。门主且一并收下,好做辨识。” 豫让捧着那羊皮看了看。果然如智错说的那般,这蛊毒委实有伤天和。短短三四日便可将一个正常人折磨成一个废人。 放下那羊皮与葫芦,豫让自案头一旁取了一只锦盒交到老蛊手中。 “让别无他物。此番路途遥远,君好生珍重。” “区区小事,老朽愧不敢当。” 老蛊推辞之下,也感受到了那锦盒之中的分量。不过,他依然拒绝。 “门主见外了。财宝虚于待客。老朽亦是留之无用。此番赴宋,非老朽一人,有那矮冬瓜照拂,门主倒不必挂怀。” 见对方执意如此,又得知矮子等人与老蛊一同远行,你来我往的推搡这才停止下来。一路将人送出军营也未见到矮子等人的身影。 “矮子受不得军中之苦,去了商会,怕是正享乐呢。” 不禁环视了一圈晋军的东大营,木屋与帐篷交叠。确实有点贫民窟的感觉。豫让有些纳闷的问道:“何处商会?让命人备车。” “不妥!不妥!” 旋即,老蛊又凑到他耳边,小声道:“鸱夷子皮。” 豫让陡然瞪大眼睛:“他来了?” “并非老门主本人,来人是二东家子贡。” 他很想与范蠡见上一面。虽说昔日放走范蠡完全知道后果,但是家破人亡的悲剧令得他始终无法介怀。 恍惚了片刻,豫让迷惑的看向老蛊。眉头皱得能拧出水来。 “嘿嘿,矮子非要拉我入伙。这不,老朽也想在入土前,过过那挥金如土的日子嘛。” 老蛊赧然的笑着。豫让无奈的目送着对方。直至那佝偻的背影消失在天地之间。 天下第一富商与天下第一儒商竟然暗中勾搭。他们的世界,自己终究是看不懂。 霞光初上,交叠如浪花的云彩,橘红色的天际,一切的美轮美奂仿佛都预示着一天即将结束。 戚城南门,嗡嗡的轰鸣声,飞溅的土石与砖块,狼藉的城墙,却又注定了这一夜会是如此的漫长与艰难。 “此地危险。大人还是先回去吧。” 厉师帅心惊不已的看着飞来的石弹。感受着脚下的颤动,苦劝王诩。 “此处居高,不碍事的。” 刚回了句,却见一块飞石朝着二人这边坠下。王诩与厉师帅甚至来不及反应。一声轰鸣过后,双双立时踉跄倒地。身下阵阵如雨点击打屋瓦的声音,伴随着涌起的大片尘土,宛如巨浪般向二人袭来。虽隔着一层楼板,亦能感受下方气浪滔天。 “保护大人!快下城楼。这里要塌了。” 士卒惊呼,搀扶着二人向下跑。下了楼梯,看到破损的梁柱如同被砸烂的甘蔗,爆绽张裂,摇摇欲坠。满地的破木头与碎屑。空气中弥漫着木屑与尘土的味道。 王诩看到那木柱后的砖墙破了个大洞。透过窟窿,甚至还能看清下方被砸穿的屋舍。被士卒护送着下了城楼,再下城墙,直到距离城墙近百米的地方这才停下。王诩赶忙呼出口长气,自嘲的笑道:“险些把小命丢在这里。今日你我若皆死于此处。这戚城还守个屁呀。” 一个少司马,一个北戍军最高统帅若真被敌人一发入魂,似乎这仗是不用打了。 厉师帅此刻仍是心有余悸,眺望城楼的方向:“晋人有此等利器,明日怕是躲不过一场恶战了。” 王诩凑到对方身前,拍了拍厉师帅的肩膀:“放心。他们有的,难道我们就没有吗?” “少司马此言当真?” 厉师帅无比惊愕,旋即目光热切的看向王诩。王诩则有些迟疑:“呃...我这就回去制作。” 属下狐疑的目光令得王诩一阵的尴尬。 “哎呀!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小事一桩。” “那就劳烦少司马了。” 听出对方话语之中没抱什么希望。王诩有些不乐意了:“本司马曾经也是游戏高手。什么帝国、骑砍样样精通。区区攻城器械,难不倒我。厉师帅放心,明日一早在下便将器械交付与你。等着瞧好。” 游戏?帝国?骑砍?那是什么?厉师帅的心情无比复杂。 然而,王诩的心情也没比他好到哪儿去。今日见识了飞石与云梯后,他对春秋时期的战争又有了新的认知。感觉墨翟与孙武教授的兵器知识已经完全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他甚至有种错觉,亲身经历了类似城堡战争游戏的错觉。 说干就干。一回到府里,王诩就召集了匠人。一刻钟不到就将草图画好。院子里支起火盆,一帮木匠锯木的锯木,打磨的打磨,忙的是热火朝天。 王诩要制造的是西方的投石机。这玩意操作起来只需两人,虽然威力不如飞石,但贵在灵活。尤其是那一口大锅,里面想放什么,就能放什么。比如,碎石,火炭,甚至按墨翟说的那样,泼人一脸大粪也未尝不可。 记得玩游戏时,这玩意就专克云梯。不像飞石那样的投石机难以瞄准。敌军的云梯过来,就把这玩意提前摆在对面的着落点。只要不歪,砲手不是个鸡靶子,无需几下功夫,云梯就会被砸个稀巴烂。那场面比城楼被砸还恐怖,用支离破碎或是砸破西瓜来形容,最合适不过。 制作并不复杂,仅仅过去半个时辰。一人高的投石机便做好了。王诩迫不及待,领着一帮工匠去城东试砲。 碎石被放入砲臂之上的大锅内。两个匠人转动起绞盘,咯哒咯哒的声音听得大家是兴奋不已。 松开拉杆,绳索回弹。只听“嗡”的一声,砲臂扬起,碎石抛射而出。想象之中,那种冰雹坠地的场景并未发生。而是,如老农用铁锹翻土一般,一抔碎石就轻飘飘的扣在了地上。 这是个什么情况?如果将这玩意交给厉师帅,且不说对方嫌弃,就凭这惊掉众人下巴的威力怕是给晋人挠痒痒,能把敌人笑死。 此刻,一帮匠人有人惊呼,有人唏嘘。王诩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小人觉得应是所用绳索回力不足,才这般无力。” 一位老工匠摸着胡须提点起来。 “是呀!人家做的模型,都是用橡皮筋的。” 王诩也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西方的投石机不是利用杠杆原理,而是利用回弹之力将物体抛出。所以,砲轴之上的绳索需要有很强的弹性。 玩过类似的模型,可古代哪儿来的橡皮筋呢? “对了,可以用牛筋嘛。” 此话一出,把在场的一众工匠吓个半死。先前那老工匠赶忙说道: “取牛脊生筋,可得筋三十两。欲制成此物,需筋数百两,此法不可行。” 作为木匠,在场之人都有制作弓与弦的经历。他们自然不敢杀牛,只是祭祀过后,收集些祭品剩下的边角料而已。 尚且不论这牛筋靠谱不靠谱,就凭这一架投石机便要用去数百两的牛筋,即便屠尽城中所有的耕牛也不够制作几架之用。然而,当下需要的不仅仅是有弹力类似牛筋的东西,更需要的是争取时间。 老木匠似乎已有了主意,他拉着王诩:“大人可否借一步说话?” “你有方法?” 老头有些畏惧的看着王诩,支支吾吾的说道:“呃...小人亦不知是否可行。若是寻些回弹之物,武库之中倒是有不少。不过,事关城内安危,还请大人定夺。” “快快道来。” “弓弦。” 靠!内心一通直骂。手在脑门上狂拍。他怎么没想到这点。随即,命一人去取。 由于王诩改良弓箭,将大批木弓自云梦带到了戚城。如今的武库里,仍放着一堆被淘汰下来的竹弓。上面的弓弦估计还未拆下。 这位老匠人时常出入武库,修补兵器。应该是注意到了。 第167章 黑人(上) 想到这里,王诩似乎又有了主意。他遣了一名匠人回少司马府,在府库中取些备用弓弦。 此番备战,从云梦带来的弓弦足足装了几大车,皆是用兽皮、兽筋、羊毛、麻纤维与蚕丝混制而成,属于严重的易耗品。 为什么是易耗品?因为木弓坚硬,弓弦就必须柔软,富有弹性。而弹性太足,长时间使用就会拉长、变形。所以需要更换。 古代的弓是竹子与鱼胶黏合制作而成的。制作起来耗时极长,之前便有说过。而这并非是古人蠢笨,想不到使用较硬的兽角或是木料制作强弓。问题皆出自弓弦。 为了让弓箭更有威力,弓弦的弹性不够,就只能依赖弓身。也就是说,射箭不完全依赖弓弦的弹力,而是大部分借助弓臂的回弹之力。这也不难理解,为何在这个时代想要弓法娴熟,动辄就是几年的磨炼。毕竟竹弓不如复合弓操作起来简单。 通过铁器的应用,分解纤维变得容易。混纺也成为可能。这使得原本较为单一的弓弦制作过程变得复杂,而复杂的弓身制作过程则被简化。效率与结果最终决定了优胜劣汰。 拿到弓弦后,一帮人三三两两,借着火把的照明,赶紧编起了绳子。三根弓弦合为一条细绳。三条细绳再合为一条粗绳。待到完成,将绳索绑在砲轴之上,已是戌时过半。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淘汰的弓弦,可以机射百米。而现役的弓弦回弹之力巨大,以至于一发出去,看不到落点。夜幕之下,那远处查验的工匠举着火把四处张望,而他身后的瓮城,城头上火光陆续点亮,隔着老远便听见叫骂之声。 王诩见状带着一众工匠赶紧开溜。如果被人追过来,得知自家的少司马大半夜的袭击了守军,估计明日大街小巷的议论之声会比之前孔明灯的效果还要震爆。 “此事万不可外传。有损军心士气。” 喘着大气,王诩步履生风,一边快步竞走,一边嘱咐工匠。一帮工匠则各个憋笑。众人虽抬着个大家伙,但脚下毫不迟疑,走得飞快。 “大人放心。我等守口如瓶。既然一起干了坏事,那便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王诩赧然的苦笑。感觉这话听起来透着些说出的诡异与别扭。 一夜灯火通明,工匠们加班加点的赶制。由于城内缺乏木料以及制作弹力绳耗时耗力,到了卯时堪堪弄出了五架投石机。 将东西送到厉师帅手里,尚未教授对方如何使用,号角声、鼓声接踵而至。 “晋人攻城了。” 示警的钟声随之响起,证明了王诩大的推测。与此同时,周遭啪啪的爆鸣声戛然而止。砸了一夜的石头,此刻终于是停了下来。感受着大地微微的震颤,听着厉师帅一声又一声的大喊“登城”,聚集在城墙根吃饭的士卒们也都慌乱起来。有人拿起兵器,有人抱起箭矢,亦有人丢下饭碗破口大骂晋人无耻。 “带上东西,跟我走。” 王诩一边让士卒搬运投石机,一边顺着人群向上冲。跑了一半,回过头指着下方满地的碎石,大喊:“石头。拿些石头上来。” 厉师帅想要阻止,可这玩意,他哪儿会用。正欲搬点石头随王诩上城,这才反应过来: “上面有。” 内心焦急,差点就去搬砖。 到了城上,望着远处密密麻麻的红色人群,如雨前聚集的蚂蚁一般。在十七架云梯的掩护之下,千名士卒踩踏着有力的步伐,正缓慢向这边逼近。此起彼伏的呐喊声,随着那几乎可以连接成片的云梯,带着滔天的气势与压迫感迎面袭来。令人不禁后怕,如果那条木质的城墙一旦与这边接触,那么后果将不言而喻。 昨日晋人的攻势完全是在搞笑,而今日这一排巨兽犹如死神降临,内心巨大的反差,令得不少士卒已失方寸。 就在魂飞天外之时,听见“嗡”的一声,随后又是“哐啷”一声。 声音间隔很短。前者稍纵即逝,后者则如重木拍击在砖石之上,清脆中带着摇摆的回声。待众人回神之际,只见不远处,一架云梯顷刻间塌了一半。碎裂的木片如同纷飞的树叶,向后方挥撒。 此刻,一白衣少年兴奋地尖叫起来: “bingo!打中了!一发入魂!哈哈,老子天下无敌。” 不时,还发出魔性的笑声。众人纷纷眨眼,见那人蹦蹦跳跳的去往另一边。感觉像是在玩耍。也不知为什么,内心的恐慌与紧张去的无影无踪。 少年指挥着两名士卒将一个看似巨大的捕兽夹挪来挪去。随后,那二名士卒哼哧哼哧的转动绞盘。少年则搬起一块大石,放入大锅之中。手中拉杆一松,上面扭成一团的绳子,发出“嗡”的一声,眨眼间回弹、绷直。力气之大,以至于整个木架都微微抬起,然后坠地,发出一声脆响。 再往战场看去,又是漫天碎木。这回似乎打的更准。云梯直接垮塌,那斜依在木质外壳内的竹梯向城头一面倾倒。向城下看去,梯子如同一条断了线的珠帘,一节节青竹弹起,散落了一地。 “doublekill!” 听着不懂的话语,看着那白衣少年继续表演。以这速度,估计能靠上了来的云梯不会多于5架。诸人只觉他们是来打酱油的,或许那玩乐之中的少年才是真正的主角。一个人便能干翻所有的敌人。 此刻,敌人呐喊的浪潮,顿时衔接不上了。士卒们陆陆续续的向王诩靠近。每当他击毁一架云梯,暴露在后方的晋军立时便成了他们的靶子。 一连拿了五杀,已经超神的王诩,依旧是不知疲惫的游走。他感觉男人骨子里就有向往战争与杀戮的执着,不然,男孩子怎么从小就喜欢武器呢? 正组织防线的厉师帅内心是崩溃的。士卒们已然失控。大部分不听他的,而是跟着王诩瞎跑。 “你带人守住那处,晋人随时会攻上来。” 他刚下达了命令。 “诺!” 一名两长领命后,准备带着自己的小队去防守即将到来的敌人。 “呃...” 可敌人突然就没了。 “去那边!” 厉师帅很是无语的指向另一架即将到来的云梯。 “少司马又过去了。” 那两长亦是很无语。感觉这两位心有灵犀,隔着大老远,厉师帅指哪儿,王诩就去哪儿。合计着,他二人是在耍自己玩呢。 “卑下箭术不错。” 厉师帅脸都绿了。虽说自己的军职是师帅,但实权直逼将军。统御着近万的士卒。如今大将军身先士卒,而士卒们居然不陪自己玩,这叫什么事嘛。 “滚!滚!滚!” 连续骂了三个滚,那两长与手下的士兵赶紧取下背后的弓箭也去找王诩了。 仗不是这么打的。厉师帅告诉自己,保持着大将军的威严,可双腿无比的诚实。不一会儿,来到了王诩的身边。 “少司马,让卑下也来试试。” “你不会。” 说罢,又是一记秒杀。王诩嘱咐那两名砲手:“你们两,改换碎石,接着打。” 顾不得身后的厉师帅,他继续转移到下一处地方。砲手早已填装好了石头,就等他过来呢。 “卑下看明白了。” 话音很没底气。 “这是在打仗。别捣乱。” 谁在捣乱?分明就是你在捣乱嘛。厉师帅心里这么想着。 “再不快点,敌人就上来了。你当我跑来跑去,很好玩吗?” 石块抛射而出,云梯再次爆裂。纷飞的木片就像在高楼之上撒传单。 “好样的!继续填装,旁边还有一个,瞄好了等我。” 拍了拍砲手的肩膀,王诩撇下厉师帅继续赶往下个投石机的位置。两个砲手干劲十足,将绞盘摇得飞快。厉师帅干咳一声,装腔作势的催促: “快点。快点。看本师帅也来打上一砲。” 一边说,还一边搓着手。 “少司马不时便要过来。师帅您?” “您什么您,这不才要你们二个快点嘛。” 感情他是想先玩一下,再等王诩过来。两个砲手摇得更加拼命了。 “你们瞄准。本师帅来打。” 填装好石块,厉师帅迫不及待的一松拉杆。嘴巴念叨着: “中!中!中!哎呀。” 飞石擦着云梯的边缘坠落,在地上一蹦一跳。 “再来一砲,这回本师帅一定打中。” 两名砲手继续哼哧哼哧的转动绞盘。只听身后传来一声叹息: “唉!就知道添乱。让开。” “再打一砲,就一砲。啧,你这人怎么这样?最后一砲。” 厉师帅堵着王诩,死活不让。王诩看看那剩余的七架云梯,也不跟他废话,急忙跑去下一个地点。 “快点,快点,本师帅今日非要毁了那玩意。” 拉杆一扬,动作熟练无比。飞石划过那云梯的顶端而后坠落。有哀嚎之声自那云梯后方传来。厉师帅握紧拳头,赶紧将自己的失误推给身下两个苦逼的砲手。 “你们怎么瞄准的。这回不算。再来!” 二人简直累得吐血。手里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师帅!晋人就要攻上来了。您?” “您什么您,快点,快点,最后一砲。本师帅就不信邪了。” 眼看对面的云梯距离这边仅有数丈的距离。 “这么近,这回本师帅一定打中。” 厉师帅抖着脚,急着催促。两名砲手转完绞盘,填装好石头已经累瘫在地。 此刻,对面云梯之上已经有敌人冒头。那人刚一露脸,就见面前一口大锅载着一块大石扣下。“嗡”的一声轻响,紧接着又是“哐啷”一声巨响。那人被吓得身子一抖,脚下似乎没站稳,扬起双手好似下拜一般。人就不见了。过了好几秒钟,也不见晋人上来。 透过城垛,那两名砲手愣愣的看着这一幕。这他妈也行? 心里这般想着,二人谁都没有在意这一砲又打偏了。 “愣着干嘛?还不快去指挥。” 已经怀疑人生的厉师帅,拔出腰间佩剑,一通吆喝,势要与敌人拼命到底。王诩则撤到城下,悠闲的找寻膳夫去了。 “今日有何吃食?” 膳夫在墙根收拾着士卒们留下的碗勺。低着头忙碌,很是认真。 “小麦粥!鱼蛮头。” 一边回答,一边从大木桶里盛饭。 “鱼馒头?哪儿来的鱼?” 王诩很是惊讶。同时,暗赞军中的伙食就是好。 “当然是淇水鲫鱼。谁家没有?” 膳夫笑着回答,将一碗粥与一个馒头拿给王诩。王诩接过后,立刻咬了一口馒头,真是腥的可以。 “原来是鱼干啊。” 看清来人,膳夫一惊,连忙拱手:“小民拜见少司马。” 对方这一身白衣太过惹眼。加之,刚才还与厉师帅在这里交谈。膳夫早已知晓王诩的身份。 “你忙你的。我就是来蹭个早饭。” “晋狗无耻至极。不让人吃饱便来攻城,若是放在过去,哪有人敢这般打仗。不顾礼仪,那是与禽兽无异,胜了也遭人唾弃。” 膳夫一边唠叨,一边将收集好的陶碗清洗。王诩一口馒头,一口粥,也没接话。 “大人威武!此番让晋人知道教训。动这歪心思,准没好报。” 见王诩尴尬的眼神向自己看来,膳夫笑着小声说道:“小人方才也上城看了。大人真是厉害。” 说罢,还竖起大拇指。 “可否再来一碗?” 原来那表情不是被夸的害羞,而是还想再讨要一碗麦粥。膳夫赶忙接过碗,打起饭来:“不够还有。” 熬了一个通宵,在城头上又是跑,又是搬砖。此刻,吃起饭来毫无形象。 “大人为城里操劳,怕是一夜未睡。吃完便回去休息吧。这儿有厉师帅看着,出不了什么大事。” 王诩用手背揉了揉眼睛。心想,自己有这么憔悴吗?却见那膳夫此时笑得像只狐狸。 “大人放心,小人不嚼舌根。” 将最后一口馒头吃下,王诩挠了挠头。 “嚼什么舌根?” “大人就别装了。” 膳夫笑容更是诡异。感觉知晓什么天大的秘密。 “你把话说清楚,我听不懂呀。能再给我个蛮头不?” 嚼着馒头,嘴里支支吾吾的。膳夫见他毫不在意,于是,递了个馒头给他,又四处张望了一下,眨着眼道:“昨夜城东的事,小人都知道。您就别装了。” 第168章 黑人(下) “咳咳咳...” 一口馒头哽在喉咙,王诩连连的咳嗽。 “吃些粥,压一压。” 膳夫说着,还帮他拍背。三息过后,王诩清了清嗓子,很是郑重的问道:“你怎么知道?” “大人放心。小人不会说的。” 心想哪个大嘴巴走漏了消息?脸上忙堆起无辜且赧然的笑容,悄声问道:“告诉我,谁和你说的?” “也就是听人说了一些事情,小人便猜出来了。” 膳夫的声音比他还小。王诩打量着面前的中年人,寻思着对方极有可能是个隐藏在民间的高手,继而做贼一般的询问: “谁告诉你的?你又是怎么猜的?” “我那同屋的兄弟昨晚从城东回来,说是城墙被人打了,睡在那里不安全。我寻思着一定是晋人干的。可我那兄弟说,城墙是被人从里面打的。应该是城里的间人干的。今日得见大人一展神威,小人就明白了。” 聪明反被聪明误。投石机一出,谁还不知道他昨夜干了什么。看来事情是包不住了。内心一群的草泥马奔腾,脸上却是无比的冷静。 他拍了拍膳夫的肩膀,大声说道:“你觉得本司马的准头有那么差吗?” “当然不差。小人方才见那城外木塔一个接一个倒。若是谁敢说大人差,小人非跟他拼命不可。” “嗯。” 王诩点了点头,十分的满意:“那你觉得谁的准头最差。” 膳夫呼之欲出:“厉师帅!” “噢!原来是厉师帅啊?” 王诩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而膳夫随即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也就是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声:“何人叫我?” 二人四目相对,通过眼神交流了一番后,齐齐看向身后之人。王诩端着碗,走向来人:“你不去调兵遣将,跑这儿偷什么懒?” 膳夫一脸的若无其事,继续去一旁洗碗。厉师帅看看身后,用眼神示意跟班不要过来。随后,搓着手,一脸贼兮兮的表情:“少司马教教卑下嘛。” “教什么?” 厉师帅没好气的回道:“明知故问。打砲啊!” 王诩干咳一声,拔高音调:“你靶子太歪,即便把投石机放在城东,怕是墙头你也够不到吧。” “谁说的,那么大一片的城墙,卑下一打一个准。” 王诩满意的点头,目光与膳夫再次交会。一副看到没,他承认的表情。膳夫将湿漉漉的手在嘴上比了个噤声的姿势。一副我懂,我懂的表情。 “知道你何为打不准吗?” 厉师帅思索了片刻,回道:“卑下太过心急。” 王诩摇着脑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对方。 “少司马技高一筹。卑下佩服。” 说罢,厉师帅拱手一礼。王诩则与之分开,将陶碗放在一旁草棚下的木桌上。 “不对。你看我穿的衣服什么颜色?” 厉师帅疑惑的回道: “白啊!” “那你呢?” 看着自己身上黄褐色的皮夹,再看看内里玄色的官服。厉师帅不确定的回答道:“黄?玄?” 此刻,王诩已经离开了那处草棚,走向归家的道路。 “黑人是打不准砲的。” 厉师帅摸着胡须,暗暗点头:“竟有此等玄机?当真是深奥啊。待本师帅换身白衣再来打砲。” 战斗持续了两个时辰,直至正午晋人才鸣金收兵。魏、韩、智三家的人马陆续撤出战场。 不远处,黄土夯筑的高台上,智疾与一众将官们神情肃穆,依旧看着那弃甲曳兵的战场。短暂的沉默后,一名魏国军官轻蔑的说道: “攻城没见有多快。逃跑倒是个顶个的厉害。” 此刻,战场之上,韩军一路奔逃,甩下魏军与智军一大段的距离。听到这话,韩家的一众将官哪儿能忍,也讥讽的还了回去: “哼!你魏氏倒是悍不畏死,好歹攻上去了,这会儿也该把云梯带回来嘛。” 这话说的很有味道,但原因不言而喻。众人听了皆是面上一抽。 此时,卫军那边有一傻帽,生怕别人不认识他一样,别出心裁的穿着一席白衣正立于城头各种叫嚣。 此次,魏军担任主攻,伤亡最大。而那白衣人毁了他们十二架云梯,可谓杀人无数。队友不体谅也就罢了,还说出这般扎心的话。顾及颜面,便草草回了句: “何须为了几块烂木头,徒增伤亡。” 公输木身子一抖,眼睛一翻,感觉自己随时都要躺枪。正考虑着该如何回应即将而来的仇恨,却听疾帅发话了。 “那城上之人可是卫诩?” “定是那厮。” 智错恶狠狠的说着,看了下豫让。豫让微皱眉头。 这么远,他哪儿能看得清楚?根据对王诩的了解,奇装异服嘛。这事估计对方干得出来。于是,有些迟疑的说道:“虽不闻其言,但...身形相似。” 智疾稍稍歪了歪嘴角。笑容狡黠。心想,不愧是宗主看中的人才。这回还多亏他帮了大忙。 这般想着,却是一本正经的问道:“纵观此战,诸君可见端倪?” 一名面相方正,顶盔披甲的魏氏将军回道:“较之昨日,卫人死伤更甚。” 一直背身而立的智疾转头看了那人一眼。那人抱拳道:“末将愚见。” “你乃何人?” 对方丝毫不避讳自己的出身,回道: “末将,陈宗,李氏。” 陈国数十年前,便已灭国。智疾饶有兴致的继续发问:“足下可有破敌良策?” 李宗分析道;“末将观敌我飞石,各有利弊。势者,因利而制权也。以我兵器之强击敌之弱,可胜。以我之众击敌之寡,可胜。疾帅知其势,故而邀我等观战。” 说罢,还不忘拍一下智疾的马屁。 通过这场战斗,李宗发现了两处问题。第一,就如智疾昨日说的那般,有更多的云梯才可持续不断的给敌人压力。从伤亡上已经证实了这点。第二,卫人的投石机打得准,但距离与威力不如己方,可以好好做做文章。 “很好。今日陈宗击敌有功又献良策,赏鳞肉千斤。” 鳞肉是指带有鳞片的动物。在大周朝属于时令肉食,适于春季食用。 “老天哪,千斤鳞肉,怕是月余也吃不完吧。” “李将军可别一个人吃独食啊,晚些,兄弟们带足酒水到你营中蹭饭。” 智疾这老狐狸早已观察到了李宗今日的表现。而他以个人名义赏赐,既不会引来质疑,又挑拨了韩、魏之间的关系。 此刻。魏驹一脸的得意,装模作样的赞许了手下李宗。不时,看一眼韩启章。 韩氏的将军们一个个气得咬牙切齿。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 “哼!一斤肉还两条命。不亏。” 声音拉得老长。智疾瞅了韩启章一眼。少年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似乎看穿了某人的狐狸尾巴。智疾将佩剑在脚下一磕,示意诸人安静。 “鲁木何在?” 公输木屁颠屁颠的向前,抱拳道: “卑下在。” “本帅命你三日之内,打造云梯六十,飞石一百。” 他听到了什么?公输木张大嘴巴,一副臣妾做不到的表情。 “本族人马,你可随意差遣。” 公输木松了口气,赶忙躬身:“卑下领命。” 只听智疾又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三日后,以飞石攻城三日,昼夜不歇。魏公子何在?” 魏驹赶忙上前:“疾帅!” “本帅命你于六日后辰时初刻强攻北门。” 随后,智疾又吩咐韩启章在六日后领兵攻击西门,而智氏则负责主攻东门。唯独留下南门,无人设防。诸人正疑惑之际,只见智疾走向豫让说道: “先生可引一路兵马于淇水之畔设伏,留下卫人财货,顺便将那卫诩诸人也一并擒下。若遇卫军反抗,大可放其南行,不必追击。” 此言一出,诸人哗然一片。 三家同时进攻,智家挑走了最难攻克的东门,韩、魏两家倒也没什么好说的。可仗打了这么久,眼看就要破城,为何主帅会选择此时放卫人一条生路? 就在诸人不明所以之际,只听一声爽朗的大笑:“妙极!妙极!” 称赞之余,李宗频频点头。随后,在魏驹的询问下给出了答案:“恐赵氏难克朝歌,将腹背受敌。” 诸人再将目光移向智疾之时,只觉面前这老狐狸阴险至极。不寒而栗的感觉自脚底直冲脑门。内心复杂无比,马屁却是毫不迟疑的向智疾招呼起来。 “此战诸君共勉,当齐心协力。吾等一战...定乾坤!” 学着智疾的模样,诸人拔出佩剑,将剑锋狠狠的扎在地上。数十把利剑嗡嗡颤动,发出共鸣之声。 阳光透过宽大的落地窗,将书房照得一片敞亮。脸颊暖呼呼的,少年挠了挠。伴随着心满意足的哈欠声,他伸着懒腰自榻上翻起,眨了眨酸涩的眼睛。 “大人!您醒了?” 侍女轻柔的说着,连忙去一旁取水。 “什么时辰了。” “申时将过,婢子先侍候大人梳洗,饭食马上便好。” 一觉睡了四个时辰,王诩睡眼惺忪的下了床也未穿鞋子,踩着有些陈旧的地板径直走向那名侍女。他还是不适应奴隶制社会的生活。 “你怎么在这里?” 从侍女手中强行拿过毛巾,王诩洗了把脸。女子有些惶恐,无所适从的垂下脑袋。 “夫人担心大人误了晚食,所以吩咐婢子在此守候。婢子为大人束发。” 梳头他是没办法的。这种事平日里都是由阿季来做。 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被挽起的长发用方巾包裹。虽是不喜,但总比当下那些未成年人顶两个包子在头顶要强的太多。感觉这发型散发着浓郁无比的贤惠气息。一直保持着沉默,让他更加的不自在了。于是,没话找话的问道: “夫人与公子可有用过晚食?” “已经用过了。夫人今日气色不错。方才还与公子拿了些酒食去城西劳军呢。” 王诩笑了笑:“城西?记错了吧,去城南才是。” 侍女放下木梳,乖巧的笑了笑:“婢子愚钝。” 弄好了头发,王诩抱怨的叹出口气,坐回榻前。 “病才好就耐不住到处乱跑,唉,真是不让人省心。夫人此刻身在何处?” 侍女已将换洗的衣服准备妥当。 “嗯...兴许是在公子那里。” 回答的有些迟疑。看样子是一直在这里守着,对于阿季出府之后的行踪不甚了解。既然已经醒了,王诩也没打算闲着,于是,按照侍女的说法去找姬元。 游廊下揪了根草,拿在手里瞎晃悠,行至姬元的小院外,发现异常的古怪。窗户半敞着,门外既无护卫值守,也没婢女听用。由于大周朝领主们的建筑皆是宽大且霸气。姬舟兄妹又是宗室之人,所以这司马府里的每间屋舍都是一排排的落地窗户。不仅采光效果好,还能展现出皇亲国戚的威严。 虽然透过窗户已经可以看到内堂里的情况,但王诩还是礼貌的敲了敲门。 “元儿!在吗?” 兴许屋子太大,对方听不见。王诩大大方方的推开门,也不觉得有何见外。毕竟,他从来没把姬元当成给姑娘来对待。 “人呢?” 疑惑的看看四周,冲着屏风后面的内室喊了声。 “有人吗?” 见无人回应,本打算就此离开。却见那屏风下,散落了几卷竹简。于是,饶有兴致的走了过去。似乎是觉得擅闯人家闺房有点失礼,口中念念有词的说着:“在的话,就应一声。不然,我就进来了。” 探秘姬元的闺房,他还没那么变态。不过,那竹简是什么情况?这小丫头也会读书?这怎么可能?不学无术就是为她量身定制的嘛。 心里跟猫挠一般,很想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于是,大步走了过去,随手捡起一卷,看了起来。 “没看出来呀。这小丫头还会写日记?” 竹简之上的刻字十分潦草,但可以辨识。查阅着日记,越看越觉得不对。日记里写着有关王诩将她关进柴房的事情,而其中大部分的文字都是在骂王诩。 “我哪里又惹到你了?” 想到这里,又弯下身在地上捡起了一卷。这一卷则记录着关于制作孔明灯那几天发生的事情。他一边看,一边点头,脸色也转而变得满是欣赏。 “这篇就写得很好嘛。” 此刻,王诩仍旧隔着屏风,没有进到内室。当看完那两卷日记后,王诩的神情陡然凝重起来。也就是片刻的功夫,一只手搭上那屏风,身体如紧绷的弓弦,忽得冲入内室。 屋内陈设简洁且大方。除了沿着案牍散落的竹简以及如狗窝一般的床榻几乎称得上完美的大家闺秀。王诩没功夫解读姬元的内心写照,而是匆忙的翻阅着女孩的日记。 此刻,他只想确认一件事情。 第169章 端木赐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关于阿季生病前后几天的记录完全找不到。 “门怎么开着?” 突然,有女声自外面传来。不知是出于本能还是做贼心虚,王诩干脆利落的趴在地上。透过那屏风下方的空隙,瞧见门外的人影。 “或许是有人进来打扫。” “不可能,元儿让他们不准进来,谁这么大胆?” 脚步声逼近,王诩腾挪着身体,朝床下微微挪动。 “哎呀!不好了。” 一声惊呼过后,那粉色的裙摆已至屏风旁边。随后,直接朝着王诩躲藏的地方跑来。 “怎么啦?” 王诩被吓个半死,赶紧闭气。随后,一对后脚跟挡住了他的脸。 “忘记收拾了。万一叫旁人看到,就糟糕了。” “你每次都是这样来恢复记忆的吗?” 此刻,他只能听到竹简被人拿起的声音以及阿季那刚毅中带着温柔的话音。 “嗯!重要的事情都记在布帛之上。” 床榻被姬元拍了拍。王诩龟缩着一动不动。 之前,他还以为床上那乱七八糟的东西是女孩的衣物,所以没去仔细查看。 “唉!苦了妹妹了。” 紧接着,是两对后脚跟。王诩竖起耳朵继续偷听。 “不打紧的。隔上两三年才犯一次病。有这些东西,要不了几天就会想起来的。” 隐约听见女子的啜泣声。 “姐姐会医好你的。一定会医好的。” “姐姐!若是元儿以后痴傻了,姐姐不会丢下我吧?” “不会。” 两人哭哭啼啼的说了一会儿。王诩不由得对姬元心生愧疚。感觉将来要对她好一些。只是片刻的功夫,话题就扯到了自己的身上。 “倘若嫁不出去,那就嫁给夫君。他会好好照顾元儿的。” 喂喂喂!哪有自己老婆帮丈夫找小老婆的道理?你又不是收破烂的,别什么脑残儿童都往家里捡呀。 听到阿季的话,王诩的内心崩溃不已。 “元儿才不要嫁人呢。姐姐当卫诩是宝,在元儿看来他就是个混蛋。对姐姐一点也不上心。” “元儿还是个小孩子。夫君的好,你不懂。” 床榻微微的晃动,随之而来的是姬元撒娇的声音。 “姐姐!你不许这样,在元儿面前你不许想卫诩,也不许再提他。肉麻死了。姐姐是我的。” 阵阵的娇笑,听得王诩满身的鸡皮疙瘩,恨不得暴打姬元一顿。 “别胡闹了。说正事,那处地方你要保密,不可与人说起,包括夫君。这关系着我们三人的性命。” 重点来了,王诩最关心便是这里。 “姐姐放心,元儿口风最紧了。可...卫诩若是不愿意呢?” “我会打晕他,带他一起走。我发过誓,会护他一生一世。” “元儿就喜欢姐姐这般霸气。打他的时候,记得喊上元儿。” 还没被人打呢,王诩就感到后脑勺隐隐作痛。 “不说了。元儿随姐姐去准备些东西。” “还要准备什么?吃的喝的都有了。” “小笨蛋!睡哪儿?” “对噢!” 女子谈话的声音渐行渐远。直到听见一声吱呀,确认是房门被人关上后,王诩这才从床底爬出,随后踮着脚,猫着腰绕过那扇屏风,向外堂一排大窗靠了过去。 途经那似灯架一般的青铜摆件,王诩挡住身形,透过半敞的窗户缝隙,瞧见阿季与姬元刚行出院子。他果断站起身来,门也不走,直接跳窗而逃。而这一切的动作,都被一抹微不可查的目光所捕捉。 “姐姐!怎么了?” “没什么。我们去后院的府库中看看。” 确认过那藏匿之人并非歹人,阿季赧然一笑。片刻的尴尬随即被什么可笑的事情所取代。 卫国南部,有一座小城邑,名为城鉏。城鉏西北东三面皆是卫南繁华之地,被漕城、楚丘、帝丘三座大都城环绕。从这里南下直通宋国陶邑,因此城鉏也是链接卫宋两国商业中转的纽带,算是一座被马车拉来的城市。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从而衍生出一种较为特别的生意——奴隶买卖。 这里有来自各地的奴隶,有的因犯罪沦为奴隶,有的因贫穷而卖身为奴,更多的则是因战争被俘而沦为奴隶。随着卫国内部的动荡,城鉏的贩奴生意愈发的火爆。大批的奴隶被运送至此,再由此转卖至周边,输送到那些需要劳动力的大都市。 看着人声鼎沸的交易现场,一老头感叹道:“这不是什么好年景啊。” 精瘦的身骨,略带一丝内敛的傲意,宛若苍山之中松柏,穿戴的十分儒雅。一身简约的灰色木棉长袍,头戴方巾。一大群护卫与手下簇拥而行。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更不像那些穿金戴银,高调的贵族家主。 “东家说的极是。这奴隶一多,国家便不安宁。” 手下之人从旁应和。一行人来到一处木台旁。木台之上跪满了奴隶。有男有女,每个奴隶的头上都明码标价。插满了各种颜色的稻草或是竹片。插标卖首便是如此的景象。 从衣着辨识,大部分皆是卫人。 “不如买下一些,放其归家,也算是行善了。” 听到手下的话,老者抚了抚花白的胡须,笑道:“老朽昔日游历诸国,曾见鲁人为人臣妾,便赎之。鲁国有法,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老朽却不取金,以为做了件好事。” 老者讲起故事,众人听得认真。 “于是,我便告知夫子。不料。夫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老者便是五鹿君,端木赐。而口中提到的夫子自然是他的老师孔子。端木赐自己做好事不求回报,并不代表别人就会如此。坏了规矩,只会是好心办坏事。 他的一番话,发人深省。当下,即便买了奴隶,放还其自由,也解决不了卫国的问题。毕竟,没有粮食,这些奴隶是活不下去的。买人就是害人。 见众人皆是沉思之色,端木赐继续提问:“吾等为何来此?” “自然是为救卫国百姓而来。” “打个比方。卫国有十人,本有粟可养。岂料,来了三个晋人,取其三粟。则必饿死几人?粟又会涨几何?” “饿死三人,粟的价格至少会涨三成。” 端木赐摇着头,苦涩的笑了笑:“希望如此啊。” 自从晋国内乱开始,晋人入侵卫国,鸱夷子皮的两位大佬就意识到了,如果不制止中行氏与范氏的行为,那么战争将会如燎原大火,席卷整个中原,乃至华夏九州。最终,大周覆灭。越、楚两国坐收渔利,瓜分天下。这样的局面,是每一个中原文明都不愿看到的。 “这位老大人!这里都是刚到的奴隶,您瞧瞧这牙口,都是上等货。” 奴隶贩子见一群人围在这里聊天,连忙招呼起来。他掰开奴隶的嘴巴,让端木赐看看牙齿的颜色。 “老朽随意看看。” 端木赐很有礼貌的拱手。对方以为他不甚满意。于是“哦”了一声,赶忙拖拽着一名女奴过来。 “这个才八百钱。不贵,最适合...人殉。” 说到人殉,那女奴顿时哇哇大哭起来。 春秋时期,以人陪葬乃稀松平常之事。奴隶贩子经常会遇到前来挑选陪葬品的贵族老爷。虽说这事情也没什么稀奇的,但说起来总要避讳一些。 “满口喷粪。” “竟敢诅咒夫子,找死!” 跟随端木赐的一众手下与护卫气得大骂起来,势要上前教训那人。端木赐倒是没有什么反应,让众人住手。而后,又劝说那奴隶贩子不要以人殉买卖,枉造杀孽。 这时,交易市场内维持治安的武士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混乱。六名负责抓捕逃奴的武士毫不迟疑的拔出剑便向这边赶来。奴隶贩子见帮手来了,顿时底气大足。 “我呸!一副穷酸样。买不起就直说,讲什么大道理?这贱奴旁人买去,是生是死又关老子何事?” 在他看来,穿着儒服,头戴方巾之人皆是贫困不堪。有钱人哪里是这副打扮?听见那帮人喊老者夫子。可见对方不过就一教书先生。先前忌惮之心,此刻荡然无存。 见到六名武士过来,其中那领头的武士一边走,一边拿剑指着端木赐后方的诸人。 “干什么?干什么?汝等是来闹事的吗?” 奴隶贩子顿时起了歪心思: “他们不买奴隶,还意图打杀小人。” 听到这话,护卫们拔出短剑拦在端木赐身前。而一帮文士则群情激奋的骂道: “放屁!” “一副小人嘴脸。当真是该死。” 这帮文人皆是氏族公子,追随端木赐游学,何时受过这般鸟气? “叫你们城主出来。今日不诛杀此贼,吾等便拆了你这破市。” 亦有文人气愤不过,拔剑相向。原本低调的民间走访,瞬间演变成为一场私斗。端木赐再难隐藏身份,于是,大叫一声:“住手!都给本君住手。” 在卫国敢自称君的,不是身份高贵,就是侍奉神明之人。一帮武士顿时傻眼,而那奴隶贩子更是错愕不已。 “无知竖子!我家夫子与陶朱公齐名,乃当世富甲一方的巨贾。殊不知,儒商君子说的便是我家夫子。别说买你几个奴隶,便是买下整座城邑,只要夫子愿意也未尝不可。” “我家夫子乃五鹿封君,天子亲授,与诸侯无异。” “天下有佩两国相印者,非我家夫子莫属。便是卫侯在此,亦是礼遇有加。尔等腌臜之辈,焉敢放肆。” “五鹿君在此,尔等狂徒还不上前见礼。” 一帮文士昂首挺胸。你一句,我一句,介绍着自家老师各种华丽的名头,好似演练过无数遍。 然而,百姓对子贡的认知并非出于这些,而是其政治外交的才能。 如今的越国能取代吴国与楚国自称南王,全部是由端木赐与范蠡等人一手策划。诸如存鲁,乱齐,破吴,强晋,霸越一系列的外交导致的世界格局变化,让子贡之名家喻户晓。而他更是堪称春秋时期纵横之术的鼻祖,比尚不知晓自己身份的王诩早了近半个世纪。 随着五鹿君的到来,终是惊动了卫南的各大势力。考察了城鉏的现状,婉拒了当地官员的热情招待,端木赐一行人继续向北出发。一日后,绕过漕城,一行人在黄河边停下休息,有人发问: “弟子不知,我等过漕城而不入。不寻君侯何以救济百姓?” 端木赐看了看那问话的弟子,对方来自鲁国,于是回道: “君上身在朝歌,至于,那位公子嘛。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难取信于民。失信之人又岂会不惜己身而救他人?” 那鲁国弟子一副受教的模样。显然是体会到了老师话中的意思。在这乱世之中,若人人称王,而不顾规矩,不行正统,那国家会乱成什么样子?可想而知。 “过了河水便是战祸之地。夫子常教导我等,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入,无道则隐。为何却要北行?” 接过弟子递来的肉糜,端木赐望向奔流不息的黄河,似感慨又似回忆。 “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昔日夫子便是这般劝诫子路的。唉!” 子路名仲由,是端木赐的同门师兄。拜师早且年长端木赐近二十岁。在随孔子游学时,子路一直充当护卫,对下面的师弟们十分照顾。 他还记得老师与子路的感情很深。在子路师兄去戚城为官,临行之时,老师一边劝阻,一边哭泣。不想,这一别竟是天人永隔,再无相见之日。 端木赐复述着老师孔子的话,这时便有弟子记录下来。 “原来夫子此行的目的是去戚城,祭拜子路。” 由于王诩借孔明灯散步谣言,事情如今已传到了卫南各邑。端木赐重返祖国,一方面是救助饱受战火的同胞,另一方面则是重修子路的衣冠冢。 “不仅如此,为师还要游说晋侯释放君上。” 一帮弟子先前还觉得此行风险极大,保不准会丢了性命。但听到老师的这番话后,皆是双目放光,摩拳擦掌。 心里想着,若是能与老师促成此事,救出卫侯,那便是救下了整个卫国。且不论如何彰显名声,今后只要身在卫国,必受人敬仰。有此经历,当不虚此行。 第170章 人性的考验(上) 在这充满生机的春日里,微凉的风吹过草甸,涟漪浮过水洼,天边一抹鱼肚白,微弱而显寂静。 银白变得火红之时,戚城东郊,一辆戎车碾过那片草甸。车轮急转,留下两条深邃的车辙。 草屑横飞,荡起无数尘土,那戎车已至城门下方。御者一拉缰绳,车左便已张弓搭箭。随着箭矢带着呼啸之声越过城头,车右抡起手中长戟,一磕,操着破锣嗓子大喊道:“城上之人听着!某奉大司马讨贼征卫上将军疾帅之命,特来告知汝等卫人。辰时初刻我大军便会强攻戚城。上将军疾帅仁义,不忍殃及城中百姓,留南门不攻,放尔等离去。若尔等卫人不知好歹,阻我大军攻城。待城破后,屠城三日,鸡犬不留...” 在飞石连续三日的猛轰下,如今戚城的城墙已是残破不堪。墙壁上一处处的凹陷,像是被糊上的蜘蛛网。城垛如崩掉的牙齿,没有一处完好。凌乱的碎石与砖屑更是平添了不少扭曲与破败之感。 那最后的通牒如公鸡打鸣一般回荡开来。无精打采的卫军三三两两的说着骂着:“晋人的官儿名字可真长。扔完石头就他娘的攻城。赶着投胎去吗?” “老子又没挖他家祖坟,就是不让吃口饱饭.” 与此同时,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戚城的西门与北门。至于南门,大胆的士卒早已登上城墙窥探起了敌营。除了一片金黄色的土地,成堆的杂物,晋军的南营已不复存在。 “晋人撤了,晋人撤了。” 随着惊呼声转变为欢呼声,慢慢聚集的人群开始躁动起来。 聚在这里,倒不是说他们打算弃城逃跑,而是城门已经被土石封堵。一帮人犹豫着要不要先清出一条道路。虽说自围城起,他们已经数次打退敌人的进攻,但是城内缺衣少药,粮食支撑不久,大伙心里也都明白。面对生死,能多一条退路,总比没有退路要强。 也就是在这种心理的疯狂作祟下,聚集的人是越来越多。随着消息的逐步扩散,不少民众亦是向城南聚集。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一块石头被人搬开。士卒们没有阻拦。于是,第二块、第三块直至将那被阻塞的城门口清理完毕。这时,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快逃命吧”。 这一喊士卒们如梦初醒,而百姓们则瞬间失去理智。疯狂的人群开始冲击城门。守军拼命的阻拦。然而,人潮势如洪水猛兽。厚实的城门顷刻间被人打开,随后场面失控。 这一幕若是让智疾与王诩看到,二人估计会当场晕厥。智疾千般算计,不料有心算无心,城就这么开了。而王诩自以为城高粮多,可以耗死对手。没想到最坚固的城堡,往往是从内部被人攻破。 城南发生的事情,如水中激起的涟漪,引来一圈又一圈的人潮。伴随着晋军攻城的开始,奔逃的人群如开闸泄洪一般,再也堵不上了。 或许出逃的人越多,对戚城的防守越是有利。但是,荒诞的开始注定了荒诞的结局。 战场方面,晋军六十架云梯分东、西、北三个方向逼近。东边战场,智疾亲自指挥五千劲卒摆开了阵仗。 鼓声与号角之声交叠,五个千人方阵在云梯之间穿插,来回变换。位于前方列阵的士卒,高举大盾徐徐推进。后方的弓手控制着步伐的节奏,走走停停。箭矢如蝗虫过境,失去城垛保护的卫军瞬间没了优势。 经过零星的抵抗过后,操作投石机的砲手相继阵亡。随后,投石的速度与准头也变得迟缓与杂乱起来。智军在付出近两百士卒的性命与五架云梯的代价后,此刻已攻上城头。智军鱼贯而入,红色与黑色交织在一起,城墙之上两军相互厮杀起来。 “城愈险,则敌愈怠。唉!叔父高明,侄儿终于是明白了。” 智错依旧双手绑着绷带,好似大冬天双手交叠揣在怀里的农人。智疾仅仅是笑了笑,以此回应侄儿的感叹。 卫军在城东既有瓮城从三面攻击的优势,又有废墟阻碍的优势,然而避开这些优势也会更加容易让兵力集中起来。智疾正是看准这点,他笃定卫军在城东部署的投石机数量会比其他几门要少。这次他猜对了。不过,数量上只相差一架而已。 吩咐士卒用力擂鼓后,智疾看向城头,笑道: “呵呵,此战可一鼓而下。” 智错张望四周,似乎在等待什么。 “也不知西门与北门的战况如何了?” 随后,叹了口气。 “唉!那卫诩真是没用。这仗打的,一通鼓便破了城。真是无趣。” 智疾正准备斥责一番侄儿,却见斥候的戎车自不远处飞奔而来。智错迫不及待的问道:“韩魏两军可有攻入城中?” “报...” 斥候刚喊了一声,想要禀报的事情,被智错这么一问,脑子变得混乱起来。 “你倒是说话呀。” 越催那斥候越急。 “呃...不是。是...公子...” “什么乱七八糟的。” 感觉有重要的军情,智疾厉声斥道: “你闭嘴,让他把话说完。” 事情确实很离谱,他差点也被搞蒙了。斥候一拍双手: “哎呀,公子骄亲率一万士卒自南门已攻入城中。” 二人齐齐惊道:“什么?” 他们早已收到晋骄赴卫的消息,可这位公子早不来,晚不来偏偏选在这个时候到来,这未免也太巧了吧?更重要的是,他怎么会亲自攻入城内呢?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哪还顾得上继续指挥战斗。智疾忙将后续进攻的部队,抽调了半数,亲自率领着向南门支援去了。 说来也巧,晋骄自南面朝歌城一路而来。昨日下午便已驻扎在淇水之畔,碰巧豫让也带着设伏的人马过来。二人巧遇后,在得知智疾攻城的计划后,这位公子立时就不乐意了。 “不妥,不妥。若是一不小心放走了卫姬,本公子到何处去寻?你在此地设伏,箭矢无眼,万一伤了卫姬可怎么办?” 豫让很是无语。然而,面前之人既是宗主的弟子,又是君上的弟弟。只要不破坏大局,他也很难忤逆对方的意思。 “让奉疾帅军令,自会擒下此人。公子若是忧心,大可与在下一同设伏。” 感觉豫让这人十分无趣且死板,晋骄心直口快,说道: “本公子信不过你。与其帮你做事,倒不如亲自出马。” “事关邦国大事,公子不可乱来。” “哼!本公子好歹乃宗室之人,又岂会行那有损家国之事?这点,你大可放心。恐你办事不利,故本公子亲领兵马于你前方五里处设伏,确保万无一失。” 豫让还能说什么?反正对方是来帮忙的,只要不捣乱,随便他去。 可当面对数千四散奔逃的百姓时,晋骄凌乱了。这些人既不能杀,又不能放。士卒们不是钻树林,就是下河追捕。场面一度鸡飞狗跳,根本抓不过来,更别谈抓到后,还要经他一一确认。 终是从俘虏的口中逼问出卫姬的行踪,晋骄索性带人直接入城。为了展现自己的仁爱,博得美人芳心,他将擒获的卫人全部释放,还命手下跟人家说:“此乃汝主卫兰之功,尔等感激,则以德卫兰乎。” 谁见过这么有节操的晋国傻缺?顾不得提醒他,城内的公主是卫元而不是卫兰,百姓们各自夺路而逃。 一如既往,朝五晚三,还在表臣百司府上班的王诩。先是收到了城南发生民变的急报。随后,又是城东失守。他尚未做出反应,城南失守的消息也很快传了过来。 此刻,府衙内的胥吏们百态尽出。抱头鼠窜者有之,捶胸顿足者有之,义愤填膺者亦有之。 伴随着女子凄厉的叫声不断传来,手足无措的王诩瞬间清醒过来。一墙之隔的少司马府出事了。 少司马府坐北朝南。表臣有司府位于其东侧,仅仅挨着。这里最早是封邑主安置门客与私兵的地方。自平王东迁后,大周宗室便失去了对地方的监管。地方的三事官形同虚设。因此,才会出现领导家隔壁就是办公楼的情况。 慌乱的胥吏到处乱跑,王诩提着剑,尾随在一帮负责刑狱的官吏身后。这些人不愧是见惯了生死。临危之下,亦不失理智。南城已经失守,晋人必会由南向北杀来。所以,他们没走大门,而是一同行动,向北面的后门转移。 出了门,那刑狱主事官,拔出佩剑,对一众官吏喊道: “诸君随我支援北门守军,到了那里兴许还有转机。” 胥吏们拔出短剑,算是与之呼应。随即有十数人跟上那人向北面的露天集市继续转移。剩余之人则各奔东西。 向西行了数十米,来到少司马府的后门。这时,后门已是洞开,陆续有婢女、仆役向外逃窜。王诩一面焦急的向人询问,一面逆着人群向后院跑。 “夫人在哪儿?知道夫人在哪儿吗?” “小的不知。” 后院是府库与下人的居所。沿途只见到仆役与婢女,却是不见一个侍卫。王诩一路打听,不远处绕过去就是少司马府的正殿了。 “谁知道夫人在哪儿?告诉我,有谁知道...” 这时,有个女子回应道: “夫人在前院。公子也在那里。大人还是快逃吧。晋人杀进来了,里面死了好多人。” 心情复杂的继续往里跑。绕过正殿,下方的庭院,横七竖八的躺了十几具尸体。王诩扫过一眼。尸体多半是装备精良的甲士。错落不齐,有红有黑,集中在靠近东面姬元的居所以及院门那边。 王诩心急如焚,穿入游廊,临近姬元的住处。那一排排宽大的窗子,早已被破坏的七零八落。两名仆婢,一男一女,扒着窗子趴在地上。后背满是鲜血,伤口狰狞恐怖。 “元儿!” 他一边喊着姬元的名字,一边往里面跑。屋内好似经历过打斗。地上散落着青铜器、陶器的碎片以及十分珍贵的漆器。虽说经历过比这更惨烈的画面,但此时的王诩有些不敢看了。 轻轻的呜咽声,微不可查。浓郁的血腥味,愈发的厚重。王诩能感觉到鞋底黏糊糊的。寻着那声音,翻开一具交叠在一起的尸体,下方是名女子。小腹上插着一把短剑,见到王诩后,那女子双手撑地试图起来。 “大人!救救我。” 原来是那日给他梳头的侍女。双手按住侍女窄小而无力的双肩。 “别动。告诉我,夫人与公子在哪?” 女子的两肋微微颤动,试图起来。 “大人别丢下婢子。婢子不想死。” 虚弱的声音,恳求中混杂着淡淡的呻吟。 “能告诉我,夫人与公子在哪吗?” 王诩柔声的询问,他并非无情之人,但眼下尚未找到阿季与姬元,提着的一颗心始终放不下来。 “大人能扶我起来吗?好冷。” 侍女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涣散的目光始终看着那竖起的剑柄。 “不会有事的。睡一会儿吧。” 短暂的沉默,侍女哽咽起来。看得出来,她很痛苦。 “公子被晋人抓走了,夫人去救公子。大人别丢下婢子,婢子害怕。” 他抱起那女子,将人放在床榻上。一条锦被盖在侍女的胸前,挡住了那柄剑。随后,长长的吐出口气。 “闭上眼,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一场梦。醒来后,一切都会恢复原样。” 有人陪着,不是孤独的死去,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侍女缓缓的闭上眼,面容安详,嘴角挂着笑容。 “好想再回到那天,服侍大人...不再被大人讨厌。” 一滴泪不禁坠落。王诩依稀记得那日从面前女子的手里抢过毛巾。自己的态度不是很好。没想到会让她误会,以至于临死之际还耿耿于怀。 “一点也不讨厌。像你这么善良的姑娘谁会讨厌?睡吧。” 侍女保持着笑容,渐渐失去了呼吸。王诩红着眼,站在那里。脑子里十分混乱。 他本以为为了家人的安全,自己可以无视这些,甚至做到冷漠的旁观。这种事情,前世也没少见。商业上,给人下套害得对手家破人亡。每天看着新闻播报各种事故与意外。 他甚至还为此斥责过议论此事的员工。不就是死人嘛。每天有上万人会死于意外。新闻若是一直播,怕是会引起民众的恐慌。即便是被雷劈死,这种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保险公司也有明确的数据。天天若是担心这些,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然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们,虽称不上熟识,更算不得交情,可日子一久,守望相助亦是人之常情。现在让他摒弃所有,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人去死。心里若是没点负担,那是不可能的。 第171章 人性的考验(中) 前前后后,不过五分钟的时间。稍稍冷静,王诩继续赶路。来到前院,满地的血红像是展开的地毯。尸体纵横交错,残肢断臂,散落的兵器一直延续至府门口。此情此景用血流漂橹,伏尸百步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正打算往外跑,却见靠近府门的地方有一辆翻倒的戎车。车輈断裂,车轮与马匹早已不知去向。戎车甚是奇怪,车舆很矮,阴板宽大。一看就不是卫人使用的戎车。 只是看了一眼,王诩没有选择直接出府,而是向东继续奔跑。院子的尽头是马厩,亦有一扇侧门。平日里会有套好的马车或是牛车停泊在此,供府中不同身份的人出行使用。 当然,他来此另有目的。根据有限的情报,晋人攻入司马府只会从东面或是南面过来,而东城墙自塌陷后,瓮城就没有修建城门。即便依靠云梯攻入城内,晋人也不会将战车一并开进来。那剩下的唯有南门。 想到这里,已经来到马厩。果不其然,这里既没有马车,亦没有牛车。他猜想一定是突破南城的晋军以战车突袭了少司马府。敌人来势之快,也就解释的通了。在姬元被掳走后,阿季很有可能与府中侍卫驱车追赶。 脑海里还原着当时的情景,王诩走出侧门。府外满布疮痍,竟空无一人。站在那二十米宽的主街之上,放眼望去,通往城南的主干道上,尽是混乱的人群。 正欲向南继续追寻,却听有人喊道: “前方之人可是少司马卫诩?” 向右看去,一名军官正站在墙根下朝他摆手。那人身处的位置靠近神庙,也就是所谓的社稷殿。周边有许多石像与石台,从这边看去,不易发现。 王诩被吓了一跳,短剑横在胸前。与此同时,一队士卒也从社稷殿旁的街道拐了出来。 “正是。” 看清来人是友军,王诩也迎了上去。军官似乎一直在赶路,此刻双手叉腰喘得厉害。 “贱私卫成,乃城西守军,奉厉师帅命特来寻救大人。大人没受伤吧?” 贱私是元士对于卿大夫的谦称。之前也提到过,元士阶层尚未演变成士族,并未与大夫阶层结合,仅仅作为大夫们豢养的武士与门客存在。 王诩虽然不甚了解,但看对方身上的花结数量也能判断出他元士的身份,以及还是名卒长。 抹了抹手上沾染的血渍,王诩回道: “还好。厉师帅如今身在何处?城东与城南的情况你可知晓?” “厉师帅领兵去了城南,命我等来此接应大人,赶去城西与诸将会和。至于城东战事,贱私却是不知。” 王诩看了看卫成身后的士卒,问道: “你带了多少人?” “步卒八十。” “速随本司马一同支援城南。” 随后,这一行人便沿着主街往城南赶。沿途所见之处全是逃难的百姓。人群重重叠叠,无边无际。 有人拖家带口,背着老人,抱着孩子奋力前行。亦有人大包小包,脖子上挂着褡裢,肩头背着竹篓,腰间挎着包袱,喘气如牛的奔跑。 王诩从未想过,戚城的百姓会多到如此地步。在他的印象中,一座容纳两万多人的城市,就连乡镇都算不上。然而,古代是没有高楼大厦的。这时的建筑不过两三层,而氏族与军队则占据了大半的空间。从周边村寨逃入城内逼祸的百姓甚至几户人家挤在地窖里生活。 在这不到二十万平方米的地方,实际的居住者,每人平均拥有的居住空间不足十平,由此可见,民众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辛。 眼前震撼的一幕让人望而却步。此刻,他终于明白这些人为何不顾性命也要逃离这座城市,这座所谓的家园。想想那些被自己处死的百姓,王诩动摇了。不再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是基于大多数人的利益。 停下脚步,王诩陷入久久的沉思。卫成与一众士卒则驱赶百姓,试图清开一条道路。然而,人太多了,根本寸步难行。 就当不知如何是好,有些茫然之际,卫成惊喜的指着城门方向,说道: “大人快看,城门已闭,看来厉师帅是守住了。” 踮起脚,眺望那城门的方向,王诩回道:“民众聚集于此,想必城南之敌已退。” 面对着聚集的人群,王诩无可奈何。即便阿季在此,他们挤不进去,对方又不出来。与其等待,不如先去城东确认下情况。毕竟,关乎着全城的存亡,王诩立刻便拿定主意。 “我等先去城东,兴许能遇上支援的人马。待探明消息,再往城西不迟。” 稳妥起见,一行人沿着主街折返少司马府。在确认过阿季并未返回家中后,他们又向城东出发。 城东人迹罕至,多半民坊已被拆除,用于修筑瓮城。远远的,城墙那边,冒起了烟柱。烟尘滚滚,直冲天际,好似求助的狼烟。 穿行于街巷,便能听见前方传来的金铁交击之声。诸人的情绪也随之变得紧张起来。 就在这时,只见前方路口有一黑衣甲士冒了出来。那人身形摇摆,拿着一柄长戈。长戈被他拖在地上。与地面摩擦的金属声有些刺耳。跑出几步后,大概位于王诩等人的正前方,十丈不到的距离,那人停下脚步。一只手抡起拖在地上的长戈,向后一甩。惨叫声伴随着一通叮铃当啷的声响顿时传了过来。 “杀了他。别让他跑了。” 蹩脚的中原官话同时响起。由于民房遮挡,王诩等人看得不大清楚。可以确认的是面前之人是同伴,而身后有人追赶。卫成反应飞快,一支羽箭早已搭上弓弦。只听“嗖”的一声,30米不到的距离,一抹红影刚冒出半个身子便应声倒下。 “有埋伏!” 那黑衣甲士见到援军,毫不迟疑的转向这边,拖着那把长戈左摇右晃的奔跑。随后,一场巷战即将在里闾之中展开。 这一小股晋军人数不多,仅有二十几个。他们装备精良,有盾有剑。在那受伤哀嚎的同伴被拉向一侧后,便有举盾的士兵上前开路。 民巷之间的道路并不宽敞,仅能容纳两架车马并行。六面大盾堵在道路中央,两方人马剑戈相向。兴许是惊讶卫军的人数,晋军一方迟迟没有先发起攻击。 就在这时,那黑衣甲士大喊道: “尔母婢也,你丫的。来呀!乃翁在此等着。” 正准备上前拼命的王诩,听到这话,差点手一抖,把剑掉在地上。 来到大周朝这么久,很少听人骂脏话。来来回回,不是你爷爷就是你老子,最多带个老娘。而这黑衣甲士明显很会骂人,可怎么听上去,和后世的脏话那么像呢?这婢呀!丫呀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也就是分神的片刻,只听“嗡嗡嗡”,连续三声,那黑衣甲士站在队伍前方,就像扔铅球一般,一只手将长戈甩了出去。看着对方那肌肉虬结的手臂仍悬在空中,动作极具美感。王诩不禁暗叹这人的力量。 “噗”的一声,像是门栓笔直的砸在大门之上。五面大盾应声而倒。声音如同比赛的枪响,两方顿时短兵相接,杀作一团。 随后,卫军如赶鸭子一般,追着晋人往民坊废墟跑去。废墟之上,敌我双方上千名士卒厮杀正酣。你来我往,不分胜负。 战场十分混乱,双方的士卒皆是散兵游勇。既无列阵又无有效的指挥。不是单打独斗,就是十数人与十数人互殴。但凡一方被打散,不是逃跑就是加入临近一方,继续混战。 王诩等人加入战局,一连清扫了五六群晋军。这时,周边已经汇集了近两百士卒。放眼战场之上,他们居然是最大的一股战力。 晋军的攻势似乎被压制了。打到临近城墙百米的地方,王诩看见城头上汇聚了大片的晋军。他们一方面向西城墙和北城墙同时进攻,另一方面则沿着两条阶梯向城下不断支援。 目前的处境十分尴尬。既不能向两翼扩张,又不能在城下集结,甚至占据了制高点,还不能放箭。因为一旦减缓攻势,城下的卫军与北城、西城的守军,就会压缩他们的空间。拥挤之下,有不少士卒会从高墙或是阶梯上跌落。 看到这一幕,王诩乐了。 “大家不要分开,聚在一起。有弓箭的站在队伍中间。瞄准城头上的晋人,射他们下来。没弓箭的保护两翼,不要追击敌人,不要掉队。” 随后,这两百多士卒约摸排开了三十米,按照王诩的吩咐向城下推进。三十多名弓手,一轮齐射过后,城头上的晋人就掉落了十多个。这情景就像拿个竹竿在打核桃树。敲一下,掉一地。 如此反复了几轮,晋军的攻击节奏明显被打乱了。 初时,城上的晋军开始反击,与王诩等人对射。而后,城下的晋军得不到支援,溃败之势如巨浪席卷。溃军纷纷调头逃跑。两处通往城头的阶梯被挤得水泄不通。然后,箭未射,城头上的晋人便如筛糠一般,左右摇摆。最终,士卒接二连三的惨叫着坠落而下。那场面犹如集体跳崖,一排接着一排,根本停不下来。 随后,城下的卫军组织反攻,与西城墙和北城墙的守军合击一处。城头上的红色立时被黑色所掩埋。 战斗持续了六个小时,这才有了转折。士卒们劫后余生,高声呐喊。声音贯穿云霄,响彻整座城市。 太阳稍稍西斜,依旧炙热。抬起暗红色的衣袖,王诩擦了把汗。若非穿了一席玄色的官服,估计此时的他,满身满脸都是血污。周围的士卒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一名身材魁梧,左肩有伤的男子站起身来,供着手向周围的人深深作揖。 “今日救命之恩,我卫变记下了。我乃庶府正之子,待战事结束,诸位还请过府一叙。在下定当好好报答诸位。” 这名叫卫变的汉子,就是脏话说的很溜的那位。而他老爹卫正居然是戚城的首席财务官。难怪一口开就是请所有人去他家里做客。 “皆是同袍兄弟,相互帮扶,理应如此。庶府大人为官清廉,我等可不能坏其名声。” 卫成似乎认识卫变的老爹,此刻也站起身,向王诩看了一眼,顺嘴提了一句。 “救命之恩,小弟岂可不报?便是散尽家财,大不了被家公揍上一顿...” 随后,那名叫卫变的汉子就缠上了卫成。嘴里口无遮拦,恨不得把自己家里有多少存款都告诉卫成。搞得对方很是尴尬,不时还瞅一瞅王诩,生怕王诩误会。 王诩还从未见过这种花式坑爹的方法。感觉卫变十分有趣,不仅会骂人,还变着花样抹黑自己的老爹。 随着云梯被卫军接连烧毁,晋军节节败退,鸣金之声自城外传来,周遭的气氛愈演愈烈。有人喜极而泣,有人唱起歌谣,亦有人相互拥抱。世间美好,莫过于此。 已经恢复些气力的王诩默默的站起,独自离开了战场。这一刻的喜悦,他也想与人分享。不过,分享之人还未找到。 光线汇集成圆,投射在地上,形状似一轮圆月。石壁泛着波光。光影摇曳下,女子的哭泣声显得那般凄凉: “姐姐不要丢下元儿。求你了。元儿害怕。” 就在那城东逆旅之下的密道中,姬元抱着阿季的腰肢,双手紧扣,哭得梨花带雨。 “放手。你是怎么答应我的?难道你忘了吗?” 阿季一边挣扎,一边拖着姬元娇小的身体,往黑暗之中挪去。 “夫君生死未卜,你若再不松手,我便将你打晕。听话。” 手终于松开了。姬元趴在地上,努力克制着内心的恐惧,浑身都在颤抖。 “元儿乖!别哭了。万一被人发现,这里就不安全了。姐姐不能带着你。寻到夫君后,我便立刻回来。你若是害怕,就在那井边坐着等,千万不可出声,不可引火。” 阿季虽然心中焦虑,但依旧是耐心的安抚着姬元。双手捧着女孩的脸,帮她擦了擦眼泪。 “姐姐!我害怕。你若是不回来了,元儿该怎么办啊?” 之前经历过的事情,惊险可怖。姬元被吓得不轻。 “不会的。” “可万一呢...” “没有万一,救不下夫君,我也断不会独活。” 听到这话,姬元哭得更加厉害。 与此同时,二人的头顶有细碎的尘土落下。 第172章 人性的考验(下) 阿季一手捂住姬元的嘴巴。另一只手则本能的在地上来回摸索,试图寻找可以防身的东西。 数个呼吸的瞬间,断断续续的口哨声传来。声音似是有些韵律,好像乡间俚曲。此刻,坚强如阿季这般的女子,亦是忍不住红了眼睛。她没有应声,而是贴着墙壁,爬上梯子,在头顶的木板上,轻轻的敲击了两下。 之后,刺眼的光线,细细的尘埃,重见天日的情绪,与那熟悉而略带污浊的面容交织在了一起。 “良人。” 阿季再也忍不住了。泪水沿着两颊滚落。就那样站在梯子上,昂着头,感觉头顶的男子一辈子也看不够。 待到王诩将洞口用木板封好,下来后,二人相拥在一起,哭了许久,吻了许久,这才松开手,说起今日发生的情况。 “...妾身与元儿脱险后,便去了表臣有司府。那时还有晋人追着,妾身怕连累良人便带着元儿往城北逃,幸得在集市中遇到厉师帅的人马,妾身担心被人认出,便混在人群里向南折返。之后,与元儿又躲在城东的里闾之中,待晋人稍有退去,我们才躲到了这里。” 感觉这种桥段只有狗血的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王诩无奈的叹气道: “唉,你去府衙之时,我自后门逃出,回了少司马府。你去城北之时,我则跑去城南寻你。后来又去城东,估计那时你和元儿就在为夫身后。唉!” 一直担心妻子,倒是把姬元忘了。四下昏暗,王诩看向女孩,大抵能看清对方的身形轮廓。稍稍有些颤抖的身影,与那浅浅的低吟声,似乎刚才也哭得很厉害。 “你们没有受伤吧?” 不等姬元开口,阿季率先回道: “没有。我二人一切安好。良人没事吧?” “没事。” 姬元吸了吸鼻子:“姐姐的手受伤了。” 女孩的声音很委屈。听到后,王诩紧张的拉着阿季向里面走。水井那边有处破洞。无论昼夜都会有光线投射下来。二人坐在那破洞边,身下便是一汪井水。井水清澈见底,表面有粼粼波光,似是在晃动。 借着光亮,看清妻子手心里的血污。黑色的血痂附近,依稀还扎了些木刺,王诩有些心疼。 “疼吗?” “不疼。妾身打些水,清洗一下,不碍事的。” 王诩低着头,掉落了几滴眼泪。阿季抽回小手,捧起对方的脸颊。有些粗糙的手指在他额头与鼻子上轻轻的摸了摸。好似在确认男子是否也有受伤。姬元看着亦有些感动: “你们好好坐着。我去打水。” 抹了一把鼻涕,随后朝一旁漆黑的密室中走去。 “良人怎会知晓妾身与元儿藏身此处?” 声音很小,却是带着毋庸置疑的表情。那是少女本能中对危险的感知。王诩伸开手,阿季娇小的身躯再次被他抱紧。 “对不起。对不起。” 一声声的道歉就像一把把捅入心窝的利剑。惊慌、难过、愤怒的情绪随之接踵而来。 “原来都是在骗我。你放手。放手。” 挣扎之中,阿季哭了,哭得伤心欲绝。 用什么孔明灯带她们离开,都是骗人的鬼话。他根本就是黔驴技穷,没有逃生的办法。之前的暗示,只是想保全自己与姬元的性命。而至于他自己呢,或许会来,或许不会。这就是答案。 “你想过吗?你若死了,我会活下去吗?你太自私了。” 怒急攻心,此刻已不再是相敬如宾的贤惠妻子,而是攥着拳头,有些撒泼般的用力捶打丈夫的胸口。无论她怎么表达心中的不满,对方似乎都没有一点反应。 几下过后,阿季停止了动作。一脸愤恨的昂着头看向王诩,嘴唇紧咬,一抹鲜红自嘴角流下。 “你干什么?松开。快松开。” 少女的固执,他是见识过的。或许因为不想伤害自己,所以开始自虐。惊慌之下,一只大手捏住了女子那略显消瘦的下巴。鲜红的贝齿仍旧不依不饶的颤着。 “你...从未把我当做妻子。我如何作践自己又关你何事?” “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 可是对方的动作,委实让阿季感到了一丝羞耻。她气愤不过,撇过头去,淡淡的说道:“少君...自重。” 嗡的一声,脑袋仿佛要炸裂一般。王诩怒视着她。 少君这两个字的杀伤力有多强?那是刻骨铭心的伤痛。就像女子昔日额头上的烙印。两人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从主仆,变为兄妹,又成了夫妻,而阿季重提少君两字,明显是抹去了他们的关系。是不把自己当人看,而是婢女,是奴隶。 呼吸颤颤巍巍,抓着少女俏脸的手也随之颤抖起来。一时间,王诩有些情绪失控。这时,姬元端着木盆走了过来。女孩一脸的不解: “方才还好端端的,现在怎么就吵起来了?你们两个真是不惜福啊。” 印象之中,这两人腻死腻活的。恨不得如胶似漆,整日黏在一起,而像当下这般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捏人下巴,女孩还是头一次见到。 话才刚说完,却见两人又卿卿我我起来。什么是爱之深,恨之切,姬元算是看明白了。女孩摇着脑袋,不耐烦的推着王诩: “喂!你们两个真恶心。快让开,到一边去。我还要打水呢。” 随后,两人依着墙壁坐下,谁都没有说话。两张烈焰红唇,还有些肿胀,看着委实滑稽。阿季率先开口,语气生硬: “我就问你一句。你是走是留?” 面对妻子的质问,他不知该如何回答。 如果城已经破了,那么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留下。如果没有经历今日的事情,那么心志不坚的他也会选择留下。如果现在不负责任的躲起来,那么就愧对那些曾经营救过他的人,同样也愧对厉师帅、曹邑宰以及仍在苦苦支撑的人们。 想起那些惨死的人,那些从云梦随他而来的侍卫,以及侍女死前的安详,那成千上万百姓逃难时的场景,内心的愧疚再也无法抚平。 “我不想做什么舍生取义的大英雄,也不想做那些为国为民的卿大夫。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的,有你在身边,哪怕做个最普通的小人物,被人嘲笑,说没出息也罢,我就很满足了...” 平淡的话语,令得阿季又一次哭了。王诩搂着妻子,继续说着:“外面的情况,你还不清楚。仗打胜了,晋人退了。倘若我不回去,他们便会寻来。这里有不少人还是知晓的。如果要找,也并非难事。所以,我得先回去一趟,再把洞口封上,这里才会安全。” 阿季抽泣着,双手紧紧攥着王诩的衣角。 “不许你走。” 见妻子已有松动的迹象,王诩继续宽慰道:“之前不告诉你,是不想引人注意。你是知道的,不管我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跟着。越多人知道,这里就越不安全。所以我只能暗示你来做。唉!你莫要怪我才是。” 阿季重新变回了温柔体贴的模样,说道: “妾身不怪良人。” “那便好。为此我还偷拿了你的药材。一些硫磺与焰硝。本想借着破城之际,制造些混乱,我再过来,顺便把这入口堵上。不料,竟是当下这般局面。” 焰硝就是硝石,民间常称其为焰硝或是火硝。这两种东西并非什么稀罕之物。医者用来治疗毒疮。百姓用来烧荒或是驱蛇。方士们则用来炼取“金液”。总之,用途十分广泛。 凑巧的是,这两种制作火药的原材料皆是由鸱夷子皮商会发扬光大。汉中的硫磺,陇西的硝石,如今就像当地的土特产,是范蠡打通商路,让其四通九州,被天下人熟知。 毕竟,相处了这么久,夫妻之间的配合还算默契。除了逃亡之时,彼此错过三次,但对方的下一步想法,二人倒是把握的格外准确。 确认过王诩没有轻生的念头,阿季这才放下心来。少女的内心其实也很矛盾。她既不想王诩的名声受损,又不想有负君夫人生前的嘱托。苦思冥想,还是找不到两全其美的方法。 “既然你与元儿已远离是非,不如先委屈一下,暂时躲在此处。两日之后,亥时一到,我会准时回来,将所有安排告知与你,绝不欺瞒。” “良人若敢欺瞒,妾身便回去寻你。” 事情总算告一段落,在帮阿季处理完伤口后,王诩告别了恋恋不舍的妻子,独自去了北戍军西大营。他的意外出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将士们振奋不已。目光所到之处,无论是懒散的士卒,还是分派任务的军官皆是肃穆的直起身子,向他看来。仿佛瞬间有了主心骨。 最初,这位年轻的大人是大家闲来无聊,私底下争相讽刺与挖苦的对象。多半是对年纪与地位的不符而产生的轻蔑。 舆论的焦点往往是讨论这些。诸如,荧泽那种山沟匪寨里能有什么大氏族,大人物?毛都没长齐,还懂得带兵打仗?莫非是样貌不错,与二公子私下有一腿。诸如这样之类的言语。 然后,看着数月来少年的表现,对于他的评论倒也稍稍有了一些变化。不过,这种变化并非是出自于他的勇武,如何的神机妙算,亦或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多的则是心理上的依赖。 与其让人们相信少年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很合理,倒不如不信这些。因为不信才会觉得那是神奇,而能屡屡创造奇迹的人更能给人以安全感。类似信奉神明,会觉得受到祝福与庇佑的安全感。 最终,这种相信的力量,在更为压抑与恶劣的环境中变得越来越被人接受。黑暗之中,一缕曙光,种子破土发芽,谁都期盼着它终有一日会长成参天大树。 正是这种相信与期望的泛滥,萌芽中的少年如今所背负的巨大压力,已经让他快要喘不过气来。 不久后,他来到了城西北戍军的驻地。西营占据了四处国宅。这里原先是卿大夫们居住的地方。开战前,房子的主人便已撤离。驻军打通了院墙,将四座豪宅连在一起,委实比王宫还要气派。 地方很大,王诩盲目的走了许久。行到一处士兵聚集的地方,打算向人询问各门守将议事的地方。 透过人群却见一名熟悉的男子被扒光了上衣,正吊在木架子上。而那人身后有个军官背负双手,手里握着根鞭子。身旁有个魁梧的军官叽叽喳喳的冲他指手画脚,后方围观的士卒亦是跟着起哄。 “我依军令执法,尔等莫要在此聒噪。若是心有不服,大可向上官谏言。这般喧哗于此,莫不是要煽动士卒,以兵强谏?尔等可知后果?” “放人。放了他。” 数十名士卒跟着大吼,对于军官的话丝毫没有动容。而那执法的军官此时有些犹豫了。王诩挤进人群,想看清那被吊着的人到底是谁。 就在这时,身旁似乎有人认出了他。 “少司马?” 随后,周围的吵闹声逐渐安静。旋即爆发出更为激烈的呐喊。 “少司马在此。卒长无罪。放人!放人!” 王诩一时摸不着头脑。而那执法军官身旁之人在闻声后,果断跳下高台挤入人群向这边跑来。 “卫变?” 居然是卫变。诧异过后,了解了整桩事情的原委,王诩讪然笑道:“都是在下之过。诩无故离去,也未与诸位言明去向,连累成卒长受罪。实属卫诩之过。” 随后,在一帮战友的簇拥下释放了卫成。 城东战事结束后,王诩便去寻找阿季与姬元,而卫成与卫变等一众士卒则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不想回过神来,王诩就不见了。一众人四处寻找,许久无果后,便回到了西营复命。结果就是卫成这队长被吊起来险些挨了鞭子。 王诩向卫成再次道歉。随后,卫成与卫变二人为他引路,陪同着王诩来到了一处两层高的大殿下方。停在阶梯一旁,卫成说道:“此处便是上官议事之地,我二人只能相送至此。大人保重,贱私告退。” 说罢,卫成与卫变就要转身离去。 “留步!” 王诩看了看天色。太阳刚刚西斜。 “今日之事,诩不胜感激。连累卫成大哥,更是心中惭愧。待议事结束,还请两位大哥过府一叙。” 卫成赶忙回绝:“大人身份尊贵,岂可与我等匹夫称兄道弟,恕贱私不敢。” 卫变倒是自来熟的笑道:“可有酒肉乎?” 王诩也跟着笑了起来。卫变的性格倒是很对他的胃口。于是,也开了个玩笑: “有!酒肉管饱。卫成大哥若是不来,本司马便寻庶府好好管教与你。” 卫变委屈的嘀咕道:“他若不去,与我老父何干?又与我何干?” 第173章 最后的晚餐 欢笑之中,王诩快步踏上阶梯。行至大殿外,便听到厉师帅的声音。 “...战事初定,我军伤亡甚大,四师人马已去其一。嗟乎!大司马身埋城下,骨不棺,而苫不蔽,此乃我等之大过。而今公子又不明去向,生死未卜。倘若就此弃城投贼,我等还有何颜面再见大公子?到那时,即便苟活下来,卫国可还有我等立足之地?” 声音铿锵有力。听得王诩亦有些脸红。想来,殿中诸人仍在为主战与主和相互争执不休。而厉师帅的话,基本定下了调调。 门“吱呀”一声开了。就在诸人诧异的目光下,王诩疾步向厉师帅走去。 “诩某来迟,让厉师帅担心了。” 对方则比他走得更急,几乎是在小跑。目光不时还向王诩身后看去,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得见少司马,卑下便安心了。不知公子元身在何处?” 王诩干咳了一声,看了看大殿四周满座的军官,不置可否的说道: “呃...公子已经出城。” 随后,九尺之筵,满座的军官几乎同时扶案而起。简直难以置信。 “什么?公子出城了?” 厉师帅焦虑不已。王诩朝周遭摆手,示意大家坐下。尚未开口,厉师帅又喋喋不休的询问起来: “公子可是随乱民一同出城?若是遭遇什么危险,那可如何是好?少司马为何不加阻拦?” 问出这些话后,感觉厉师帅已是身形摇晃,快要晕倒过去。王诩赶忙扶住对方,与他一同行至明堂中央的主位。待对方坐下,他才开口道:“一切皆由本司马安排。公子无恙,诸位无需太过紧张。” 说的轻巧,先是死了大司马,若宗室公子也死了,就像厉师帅说的那般,他们即便活着回去也没脸见人了。 这时,城北的守将怒声责问:“你怎知公子无恙?卫诩!你这是背主,置公子于险地。” 那人气得如老牛般,鼻孔喷气。王诩倒没有介意那人的无礼,毕竟关心则乱。担心上司的安慰也没有什么过错。他低下头,看向早已失魂落魄的厉师帅: “厉师帅可还记得,那日与晋人换俘,我命你射伤一女子之事。” 迷迷糊糊,厉师帅抬起头,不解的看着王诩。只听,少年继续说道: “那女子便是本司马安排接应公子之人。” 殿内将官依旧是不信王诩的鬼话。 “区区一女子,岂可护得公子安危?若是出了什么事情,你卫诩百死莫赎己罪。” 厉师帅早已慌了心神。虽说经历过无数次的大风大浪,他已见惯生死,可以做到泰然处之,但是姬元若是死了,他失去的便是姬舟兄妹的信任,等同于自己的家族将会失去领主的庇护。那是比他一人战死,还要可怕的后果。此刻,他恨不得就死在戚城,还能丢下个忠心护主的好名声。 而王诩这厮好像一点也不担心,竟还流露出一丝笑意。怎么看都让人感到愤怒。 “倘若没有万全之策,本司马岂会冒险?内子武艺高强,亦是与公子随行。换做是诸位,尔等可会拿自家夫人的性命去冒险?” 诸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但转念一想,明明就是送自己老婆逃命,还说得这般冠冕堂皇且忠君爱国,简直臭不要脸。 “少司马夫人是厉害,以一当十不在话下,但仅凭少司马一面之词,我等如何信服?” 王诩怕老婆,阿季彪悍生猛。早在云梦就不是什么秘密,戚城更是家喻户晓。但这不代表姬元就不会遭遇危险。诸人有此一问,倒也没错。 “哦,此事不难验证。我与那女子早有约定。入定十分,四方城上燃起赤火,隔日城郊西北处便以大火烧山为号,此乃公子无恙之兆。反之...呃,那倒不会。”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反之就把他剁了喂狗。诸人心中这般想着,也不再追问下去。王诩暗自庆幸,先前幸好留下这么一招妙棋。如今瞒天过海就全靠那名奸细了。 随后,他向厉师帅嘱咐如何在城头上弄出红色的火焰,便离开大殿去寻卫成与卫变二人。 日头偏西,再回少司马府之时,这里的尸体与满地的血迹已被清理干净。前院驻扎了两队士兵,正来回巡逻。王诩领着二人入府,一路穿过庭院,见到几名熟悉的护卫。他们见王诩安然归来皆是上前问候。 这些护卫跟随卫戴一路保护他的安全,如今百人的队伍,堪堪剩下十五个人。一些人向他询问姬元的下落。按照之前编好的剧本,王诩再次说明。随后,他将府中的侍卫与仆婢召集起来。 昔日热闹的少司马府,三百多人的大家庭,如今加上王诩与两个客人也就三十多口,顿感凄凉。三名御车的马夫红着眼睛,五名婢女哭哭啼啼,十几个后院府库的账房与管事则低着头一言不发。 “哭什么?都把头抬起来。日子总是要过的嘛。该吃吃,该喝喝。指不定过些时日,我等便可离开这里。到那时想吃顿饱饭,恐怕也不容易了。” 王诩煞有其事的说着,众人失声痛哭起来。 “既然你们还在这里,大伙便是一家人。往后相互扶持,日子还是要过的。诸位受惊,一会儿我亲自下厨,今日大伙吃顿好的,算是压压惊了。” 看着那一张张并不好看,却显淳朴与无措的脸,王诩不禁吐出口气来。一名侍卫见状不忿的说道: “大人。府里仆婢多有出逃。小的这就带人将其捉拿回来。” “大势之下,生死各安天命。逃便逃了何苦为难?承蒙诸位不弃,不如我等一同造饭,好好热闹一番。” 旁观多时的卫变笑道:“好嘞!我来打下手。” 一群人收拾了心情,在厨房里一通搜刮。各种好吃好喝全部搬了出来。平日里,他们可不曾有过这样的体验。不仅能与上司一同做饭,还能一起饮酒吃肉,甚至妄谈国事以及向王诩打听各种大人物的八卦。 难得高兴,王诩便让诸人继续闹腾。即兴表演必不可少。婢女跳舞,账房奏乐,管事投壶劝酒,侍卫与卫变、卫成二人舞剑助兴。大家玩得是不亦乐乎。 就在人们忘却了烦恼狂欢之际,王诩黯然离开,回到了书房。 书案之上,仅存的一摞绵纸平整的铺着。一碟丹砂,一碟清油,在笔尖轻点之下,在那洁白的纸张上留下了三行小字。字体工整,血红的颜色透着危险,好似诀别的留书。 他重复的书写,直至将那绵纸用光。而后,从一旁的书架上取了三十多只小竹筒。竹筒被他之前当做试管一类的容器测试蛊毒,如今已经无用。王诩将绵纸一一卷好,分别塞入其中,又撕了一些布片将其封堵。 完成了这些,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他正准备起身,卫变拎着一坛子酒,早已催上门来。 “真是扫兴。哪有客人在玩,主人家离开的道理?卫诩!你太失礼了。罚酒!必须要罚。” 王诩笑着接过酒坛,猛得灌了一口。 “还好你来了。我正寻思着找个帮手。” 随后,指了指桌案上铺满的竹筒。 “帮把手,一起拿过去吧。” 卫变大喜:“哎呀!不错嘛。还有礼物?什么东西?” 一回头,王诩已经拎着酒坛子,很是悠哉乐哉的去了前室的大殿。诸人见王诩归来,皆是收敛了许多。感觉胡闹了这么久,是该结束了。王诩站在主位,没有入座。卫变抱着一堆竹筒跟了上来。 “我卫诩受公子重托,来到这戚城。自入秋以来,苦战城东,拒敌于外。而后,又是这立春之战,侥幸保得城池不失已过数月...” 他有些意兴阑珊的说着,随即喝了一大口酒。 “公子待人宽厚,对卫诩有知遇之恩。然城破...兵败...民亡,想必公子亦不愿看到。我意择日与晋人议和。” 众人听到这话,相互对视起来,感觉王诩是喝高了。只听,少年叹了口气,又道: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诸位皆乃忠义之人,今日卫诩恳请诸位,若能出得此城,请将卫诩之言带给公子。诩拜谢诸位。” 随即,他躬身下拜。在场之人皆是手足无措的下拜还礼。之后王诩让卫变把那竹筒一一分派到每个人的手中。不知谁提了一嗓子。 “难道大人决意留下,要与戚城共存亡?” 顿时,这酒宴变成了最后的晚餐,有种生离死别的味道。王诩演技高超,眼泪鼻涕不知如何就冒了出来。 “恳请诸位一定将此信交与公子之手。卫诩不知公子身在何处,故而将信分与诸位,待出城之际,还请诸位四下打听公子下落。卫诩再次拜谢。” 卫成为人忠厚老实,受王诩感染,此刻捧着那竹筒如同接下了一道军令,郑重的说道: “大人放心。便是天涯海角,贱私必寻得公子。” 王诩这奸诈的老狐狸,一通煽情过后,又鼓噪着大家继续欢乐。可谁还有那兴致?于是乎,酒宴便结束了。 黄昏之时,清爽的风吹在脸上,浑身舒畅的感觉让酒气也散去不少。三个人坐在游廊边,一面享受着落日的景象,一面东拉西扯的闲聊。 “今日便住在府上。屋子多,随便挑。” “你是当真的吗?那我睡公子的房间。从小到大,我卫变可还没住过王姬的内室。” “你若不怕死,尽管去住,我绝不告知旁人。” 卫变笑得甚是淫邪。王诩在游廊边顺手揪了根青草,叼在嘴里。 “还不知两位大哥姓氏,今后有何打算?” 卫成也拔了根草,学着王诩叼在嘴上,感觉很拉风的样子。 “贱私姬姓,祖上原是大周一城事官。因贪墨被去除爵位,如今在军中效力。今后还是追随公子,兴许能立下些功劳重获爵位。” 卫变也学着二人的模样,三人看起来就像是刚出道的小混混。 “我家乃苟氏旁支,祖上都是算账的。天天与钱粮打交道,数的再多也不是自己的。所以,自我开始便想改上一改。封侯拜相是不可能了,但是做个大将军,娶个王姬,做个国婿倒是挺不错的。” 苟变这名字委实奇怪。听到这糙汉子还有这般志向,王诩与姬成不禁同时向他看去。 “怎么啦?小看我?我好歹也做过偏长。虽说偷吃了人家二个鸡子,被告发丢了军职,不过就凭我卫变的本事,不出三年,哼!做到旅帅、师帅轻而易举。” 见对方丝毫不隐瞒自己的过往,王诩倒有些佩服。二人都自我介绍过了,他也简单的说了下: “在下卫诩,王姓,生于云梦,父母早亡,至于祖上出自何处,倒是不甚了解。荧泽有三里封地,往后若能回去,就想种种地再生上一窝孩子,做个土霸王,岂不逍遥快活?” 其实,他的想法未曾不是当下所有人的想法。王诩这荧泽司马名头虽响,本身却是不入流的。他那三里土匪窝,在卫南地区声名狼藉,劫道绑架的事情没少做。卫国百姓无人羡慕。 三人交谈,王诩一直从旁倾听。偶尔插句话也是鼓励与夸赞。以他老辣的奸商眼光,不难判断出两人的性格与人品。适当的发问,挑起话题,观察姬成与苟变的表情。 随着,谈话围绕着志向与生活的话题继续进行下去,王诩忽得吐出一口长气,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与之熟络的二人感觉对方似有什么困难或是烦心的事情。于是,这话题便被王诩引导着,在二人不知不觉中,掉入了对方部下的局。 “有件大事,不知两位兄弟可敢一做?” 他循序渐进的诱导。 “若是被人发现,我卫诩将死无葬身之地。若是不被发现而做成此事,二位也得不到任何好处。不知卫诩可否将性命托付与两位哥哥。” 两人顿时酒醒,感觉这事情非同小可。然而,他们更在意的是王诩与自己称兄道弟以命相托。这种信任非是生死之交不可,或许这二人也有抱王诩大腿攀上宗室的想法。 卫成毫不造作,压低了声音询问道: “少司马无需顾虑。我等三人今日共生共死,便是袍泽兄弟。有什么事需要我二人分忧,但说无妨。” 第174章 舌战 三个脑袋凑在一起。一通窃语过后,苟变惊得语无伦次:“这...万一...要是...误伤了旁人,我等岂不要拿命来抵?” “这事倒不必担心,南城楼早已破败自是无人值守。你只需按我说的去做,莫要叫人看到。此事若成,我有把握令晋人退兵。两位哥哥还请以大局为重,以城中百姓为重。” 王诩忽悠起人来,那是一套接着一套。先是拿兄弟情义感动二人,之后又是国家大义。苟变一咬牙,说道: “干!” 姬成谨慎的说道:“我虽有心去做,但若行差分毫,恐害了少司马。” “无妨!我与哥哥会事先定下暗号,我等演练一番,准保万无一失。” 哥哥叫得是无比亲切。老实巴交的姬成不禁也妥协了,感觉心情特别沉重。 这顿饭吃的很有水平,以至于姬成与苟变一夜未睡。二人先是陪着王诩在书房里测试火药。当然,他们没有搞出动静,只是测试引燃火药的各种方法,以及引燃物燃烧所需的时间。之后,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去了城南埋放火药。一来一回,折腾了一晚。 这段时间内,王诩也没闲着。他又干起了木工。一方用料上好且镶嵌了铜饰的桌案瞬间惨遭毒手。铜饰被拆下,桌子被凿穿,稀奇古怪的石子被王诩小心翼翼的包裹在铜片里。 捣鼓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扬起衣袖。手臂冲着那张面目全非的桌案向下一甩,自言自语的说道:“呃...不会威力太大,炸到我吧?” 随后,又是同样的动作。不过,脑袋倒是微微向后偏了偏。 “嗯,这样似乎比较安全还不失霸气。” 认可的点了点头,又继续摆起了造型。 第二日,早早起身的智疾如往常般,在军营内舞剑。老头毕竟年纪大了,不像士卒操练那样热血。所以,没有披甲。一身素服,随着步伐与飘动的衣袂,看上去极有诗情画意。 脚步腾挪,轻盈如起舞。挥剑斩落,行云如流水。一会功夫,一群洗漱完毕的将官便围了过来。各自煞有其事的点评起来。 姬骄公子起得也很早,估计是昨日杀入城内的事情,仍是心有余悸,一夜没有睡好。此时,顶着一双黑眼圈听着帐外的议论之声,也出来瞧瞧。 见到智疾这般悠闲,竟还当众跳舞,不免心生不悦。作为一国公子,自然不能失了公子的风度。姬骄闲庭信步而来,似是无所谓的说道: “疾帅好雅致,不知今日可还攻城?” 智疾缓缓收剑,随后,慢慢悠悠的接过亲卫递来的毛巾,擦着没有汗水的额头。转过身子,一连惶恐的冲姬骄拱手:“拜见公子。老夫年纪大了,有些耳背。公子莫要见怪。” 姬骄嘴角抽了抽,笑容依旧。 “本公子岂会责怪将军。” “噢,那不知公子寻老夫又有何事?” 笑容僵硬了一秒,姬骄不失风度的还了一礼。 “不知疾帅可还攻城?” 智疾抖了抖衣袖,一只手扶在耳旁。 “什么?” 姬骄拔高音调,重新问道:“今日疾帅可还攻城?” 智疾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冲着一群围观的属下问道:“公子问,昨日攻城死了多少人马?尔等可有知晓之人?” “回疾帅!我军伤亡五千,仅我族内便占去了一半。” 显然他是故意为之。姬骄虽有不满,但他毕竟只是个公子。身份再尊贵,也不能让智疾将其视作君主,听之任之。 “本公子承认昨日之过,连累三军。为赎其罪,今日攻城我所率兵马可为先锋。” 智疾见他主动认错也未再刁难。 “拿什么攻?” 姬骄一时语塞。他知道大部分的云梯已经损毁。智氏在城东的云梯更是全部被卫人焚烧殆尽。显然,自己这问题就不该问。 尴尬之际,有士卒来报:“报!卫人送来战书,请疾帅过目。” 智疾接过一卷封好的书简,看了片刻,笑道:“何来的战书?分明是卫诩乞和的降书。胡说八道。” 那报信的士卒一脸惊慌,很想解释一下。卫人射来书信,什么也没说。按道理乞和要派出使节,这不是坑自己嘛。 智疾没有计较那士卒的过错,心情甚是愉快,一边抚须,一边大笑: “这竖子居然有胆邀老夫于城下饮酒。真是的,献城之事说得如商贾买卖一般,俗不可耐。” 被晾在一旁的姬骄亦是有些欣喜: “本公子与疾帅一同赴约。” 智疾深知对方想法,笑道:“公子不必赴险,老夫自当言明质子之事。惟恐其中有诈,老夫自备酒席,到时倒是要敬那卫诩一爵,看竖子尔敢饮否?” 晨练结束又闻喜讯,智疾心情尚佳,神采奕奕。用过早食后,巡视了各处营地。参加午后的例行会议。诸将领向他一一汇报各军的情况,以供智疾裁决。 首先是军事部署的问题,智疾处理起来那叫一个简单。地图之上,人马调动如臂使指。城南不留人马,继续野外伏击。人可以跑,钱必须留下,是这个理,准没错。 其次是处理后勤事宜。忽传喜讯,辎重钱粮如期而至。虽说这时不用给士卒发军饷,但有钱有粮至少可以改善一下生活条件。于是,他大手一挥,随即犒赏了三军。 然后又是影响军心士气的问题。伤员太多?这不运送辎重的队伍来了,可以带他们归家嘛。诸位将领听到后,巴不得受点伤也跟着回去。 不知不觉已是申时,食物的味道飘入帐中,香气四溢。一通忙碌下来,智疾丝毫不觉疲累,诸事顺利,心情舒畅不已。 舒展了一下老腰,帐外的士卒送来了两封拜帖。当然,这时还没有流行拜帖,就是两片竹简而已。有人造访,还这么有礼貌。智疾很是感兴趣,随手看了看。 “啥玩意?墨家巨子?墨家又是哪家?” 刚皱了皱眉,又看到儒家代表端木赐也来了。 “这五鹿君不在家里养老,跑这里作甚?” 他很是奇怪,自己又没在这里开茶会,这帮人怎么就跑到军营里来了? 坐而论道的事情,不都是先去国城宣扬主张,然后请一群人造造声势,引起国君的重视,再然后就是忽悠国君,直到被重用吗? 百思不得其解。感觉戚城这边塞之地,压根就没理由会引来这帮家伙。自己更不会招揽这种门客。智疾正欲将人打发走,却见一熟悉的面孔走入帐内。 “鞅君不在朝歌督战,何故来此?” 来人正是赵鞅。如今已是封君,穿得是人模狗样。大肚便便,走起路来一抖一抖,生怕别人看不见他那腰上的玉带,就差镶点金箔在上面了。 “本君来此,将军难道会不知何意?” 显然,他也不是没事来找事的。智疾一惊,问道:“莫非朝歌已克?” 他一直将赵鞅视作宿敌。十分在意二人之间的战绩比拼。 “那是自然。本君此番前来,便是通知将军,君上不日便会到此。将军抓紧攻城,莫要让君上露宿荒郊才是。” 因为是宿敌,家族间还是死对头。所以对于彼此之间的话语,智疾必须小心提防。若论消息灵通以及与国君之间的关系,智氏自然不会输给赵氏。 “满口胡言。君上来此,必有寺人来报又岂会遣鞅君而来?” 赵鞅挂着一副有心提点,你却不识好人心的表情,出言回道: “信不信由你。本君便是受贵客相邀,故而到访恭候君上。而今我赵氏已克朝歌、牧邑、云梦、荧泽四城,就等将军拿下戚城、邺城与戏阳了。” 感觉遭受了一万点暴击。智疾气得牙痒痒。赵氏之前一直装怂,怎么就突然强势起来了?他十分的不解。 赵鞅不请自来,走到一处靠近智疾的席案。坐着的军官赶紧让座。待他坐定后,说道:“对了。忘了提醒你一声。五鹿君仍在营外等候。将军这般怠慢,可不是待客之道呀。” 也不知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智疾将目光投向搞情报的豫让,寻求解惑。 豫让不负所望,回道:“周王授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昔日南王更是除道郊迎,身御至舍。故,疾帅不可怠慢。” 豫让本不想提到南王勾践,无奈智疾只关心战争,似乎对国际方面的政治与经济问题不甚了解。毕竟是个武人嘛。 智疾这会儿,脑子还有点懵呢。子贡的大名他当然是听过的。厉害的商人嘛。富到可以比拟小诸侯国的地步。这人行商天下,为不少门徒走关系,买官职,非常懂得投资与投机。智疾不喜商人,即便对方是很有身份的商人。 “他爱来便来。老夫可不会除道相迎。” 赵鞅玩味一笑,一拍桌案立马起身。 “等的就是你这句。本君除道相迎,相迎贵客去喽。” 诸人就没见过,当舔狗当得如此理直气壮之人。简直就是晋国之耻。 随着赵鞅将端木赐与一众弟子,以及墨家的一行人迎入大帐,这帮武将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以势压人。 “这位将军。我等随夫子前来并非拜会将军,而是邀约晋侯来此商议卫国之事...” 文人的笔,武人的剑。文人打不过武人,于是写死了武人。 一众武将听到端木赐的弟子大放厥词,倍感压力,吹胡子瞪眼,愣是还不了嘴。此刻,赵鞅狡笑如狐,冷眼旁观。 之前在朝歌,他就已经经历过了这刀子嘴的威力。若非知晓子贡的来意,也断然不会陪着这帮家伙到戚城来找不痛快。 好一招祸水东引。反正智疾也没少坑他,这回全当一并奉还。 “不知诸君可能代表卫侯?两国商议之事,非君主不可为。岂能儿戏视之。” 豫让一句话令得所有武将振奋不已。还好他们这边有个文化人。智疾也觉得今后要对豫让好点,不然再遇到这种事情,自己这大老粗根本处理不来。 那说话之人见豫让一身素衣打扮,连个军官都不是,于是轻蔑一笑,说道:“哼!不劳...匹夫费心。卫侯不日便会至此。” 姬费已被赵氏控制,再次沦为阶下之囚。当着众人的面,自然不能明说。赵鞅帮腔说道:“待君上一到,本君便将卫侯送来。” 一群武将立时开骂:“他娘的,吃里扒外的东西。你哪儿边的?” 说不过儒家,还不能骂骂自家的走狗。于是乎,赵鞅成为众矢之的。儒家弟子自认为赵鞅受其游说,深明大义,不仅一路礼待有加,护送他们,还帮他们传递消息给晋侯。明显是个大好人,称得上正人君子。眼下,他们怎能坐视一堂堂君子受一群小人围攻。于是,两拨人骂街的局面便形成了。 智错骂的格外努力。虽说手受伤了,打不了人,但爆一爆粗口也能神清气爽,有助于恢复伤势。 骂的正起劲呢,瞧见八个呆子一脸错愕的站在那里,一直都没开口。他不满的喊了声:“喂!你们哪边的?” 只见一少年,身板单薄的站了出来。一只手拎着剑,另一只手握起拳头,冲智错弱弱的回道:“我们墨者行会是正义的一边。欧耶!” 说着,还将小臂向下一拉,似是在鼓励对方。智错想了想,自己这帮人好端端的在开会,一帮神经病就跑进来骂人。明显己方属于被欺负的对象,代表着正义。 “我们就是正义。快来一起教训那帮家伙。” 撂下一句话后,又加入到唇枪舌战之中。田让小拳头仍未放下,看向墨翟:“巨子!我们帮哪边?” “拜托,我们是来救人的。当然是帮五鹿君了。” 从头到尾,端木赐都未发一言。他似乎是在欣赏,又似是在回味。欣赏着弟子们的勇气,回味着当年舌战群国的风采。无论是作为一名政客,还是一位商人,人微言轻的道理他自然最是明白。身份的不对等就会影响到结果的好坏。 而他端木赐要说的话,只能是诸侯与诸侯。此时不说话比说话更能震慑对方。至少晋人的将领是惧怕的,不然早就动手了。 君子动口不动手。两拨人骂了一个时辰,最终以儒家与墨家的胜利结束。 “尔等策士最会搅风搅雨,老夫不与尔等争论。待君上与太宰至此,且看尔等如何诡辩。哺时已过,尔等是留下用食,还是自行离去,还请自便。” 第175章 谈判(上) 好心情被人搅扰已是不快。到了饭点还不让人吃饭,既没礼貌又给人添堵。骂了这么久怕是太阳已经下山。此刻智疾气喘吁吁的说着,反正也骂不过人家,倒不如直接送客。他就不信对方会厚着脸皮留下来。 “告辞!” 果不其然,那为首的儒生优雅的拱手。随后便去搀扶自己的老师。围在智疾前面的一众武将们齐刷刷的说道: “不送。” 赵鞅见状也不好意思留下,于是陪同着一行人大摇大摆的离去。 临到帅帐口,却听有人说道:“在下曾闻淇水有三宝,鲫鱼膏、鸭卵缠丝,冬凌草可治百病。今日定要试上一试。” “那必须一试。” 言语之中,颇有几分傲慢与显摆的味道。 一行人出了大帐,智疾抄起一卷帅案上的公文,便向跟在人群后方的赵鞅丢了过去。 没砸中!赵鞅回头冲他奸笑。随后,舔着个大肚腩扬长而去。 “气煞老夫!这老不羞胆敢伙同外人欺到我智家头上。真当我军中无人了吗?” 想着,如果宗主与君上几日后便会造访戚城,以如今的局面,自己毫无建树,等同于打了自家宗主的脸?不行,绝对不行,必须马上采取行动。 智疾来回踱步,细细思考。围在他身旁的一众将官也都随之散开。回到各自的位置上落座。帅帐之中顿时安静无比。 戚城是囊中之物,邺城与戏阳,至少要先破一城,战绩上才不会输给赵鞅。智疾这般想着,停下脚步,背着手向诸将询问起来:“诸位可有良策?” 只见一身披甲胄的将军单手抱着头盔,行至帐中,单膝下跪道: “末将愿自领一旅弓手,循淇水把鸭子悉数射杀,全部带回。看他们还有何鸭卵可食?” 随后,在场的所有武将纷纷叫好。 “这点子不赖!让那帮竖子吃屎去吧。” 智疾老脸一抽,感觉大家会错了意,冲那请命的将军说道: “本帅是问尔等有何破敌良策?你去杀那鸭子作甚?” 转念一想,让赵鞅不痛快,顺便吓吓那帮儒生也是极好的。他叹了口气,摆起手来: “唉!本帅准你所请。你且去吧。” 那将军应诺一声,将青铜头盔往脑袋上一扣,大有慷慨悲壮之势,向帐外狂奔而去。 智疾吩咐膳夫将晚食送到帐内,众人一边吃饭,一边商议之后的战事。也就是一顿饭的时间,最终商定智、韩、魏三家各自分出一支人马,带着目前所有的云梯明日突袭邺城,一举拿下。 由于邺城距离他们最近,而戏阳则靠近齐地,相对较远。且不论辎重运送不易,就选择的时间而言,目前齐、鲁、宋三国联军还在向莒国发动战争,此时去攻打戏阳多少会有些敏感。万一引来三国联军就得不偿失了。 稳妥起见,智疾将分出的一万多人马由侄子智错统领,韩启章与魏驹两位公子则随军协助。老谋深算的智疾想借侄儿救过韩、魏公子的人情,调他们去当马前卒,再次消耗实力。而他自己则留守戚城,统御三军更是不怕王诩再有什么歪心思。 商议完这些事情,智疾又将公输木喊来,继续命对方制造云梯。对于明日与王诩的谈判结果,老头并没有抱以太大的期望。他需要的是稳中求胜。当下一切的心思皆放在迎接宗主与君上的到来。 将所有事情处理完毕,已经是戌时过半。智疾如往常一般,命士卒通知各营小心用火,避免发生意外。这种事情,他每天都要交代,已经反复了无数次。 走出营帐,一队亲卫早已等在那里。每到睡前,智疾总会做一次例行巡营的工作。视察营地的守备情况。不然躺在榻上,睡得便不那么踏实。 此时,天色暗沉,天幕被黑色笼罩,看不到一点星光。一队人向北巡视,智疾看向左侧的高台。那里是会盟台,但凡有战事他都会在高台上与诸将一同观战。 远处有篝火。隐隐可以看到人影晃动。在火光的映衬下,会盟台黑色的轮廓清晰可见。智疾无奈的叹了口气,抬起手指向那会盟台上: “夜间岂可于高处引火?其旁巡夜之人观之则为昼,远看不清。” 手持鬼脸大斧的亲卫队长立刻让两名手下过去处理。 “你们两个,快去那边,将火熄灭。” 绕过会盟台,凉风嗖嗖袭来,火把猎猎作响。之前西面被遮挡的视野,此刻也随之豁然开朗起来。 远处的太行山脉似乎有雷暴在闪烁。隐隐的光亮勾勒出山峦起伏的漆黑轮廓。 智疾有些忧虑。虽说还不到河水泛滥的季节,但是他们扎营的地方地势偏低,临近淇水河畔,多有洼地。想来春雨若是持续太久,对军心士气会有影响。 “明日或雨,春雨绵长,晓谕各营挑渠引水,避免内涝。” 就在他说完这句话后,滚滚的雷鸣之声接踵而至。天空忽明忽暗。远处的山林也随之有淡淡的火光显现。或许是被雷劈中,引发的山火。智疾没有再看,带着亲卫向南面继续巡查。 第二日,春雨如期而至。淅淅沥沥的小雨笼罩了整个戚城。朦朦胧胧的城市在雨水的洗刷下更显残破。 时至正午,雨依旧下着。一架三马并行的戎车自雨幕中行来。位于城南外百米的地方停下。随着一张大伞在雨中展开,一席白衣于风中凌乱的舞动,怀抱长剑的少年悠然走下马车。 两抹青色的倩影在雨幕之中点缀着那白衣少年的身影,如同一朵绽放的幽莲,风雨中孤芳自赏。 不久后,雨伞、桌案、草席、酒具皆已摆放完毕。那青衣侍女小手颤抖着开始斟酒。 “别怕,就当是酒宴,像招待客人那样。” 白衣少年平淡的说着,柔和的笑容好似能温暖人心。 这一幕,智疾尽收眼底。 “不急,老夫先自饮一爵,诩司马慢慢来。” 两人相隔三步,对案而坐。智疾那边早已搭好了木台与帷幔。而王诩这边只有一伞一案,看起来相当简陋。 长剑横在桌上,两名青衣侍女低垂着脑袋,退至王诩身后。王诩端起酒爵: “在下荧泽司马卫诩敬晋疾老将军一爵。” 智疾没有与他对饮,而是笑道: “你兴许还不知晓,荧泽早已归入我晋地。你敬老夫,但老夫不知你这荧泽司马如今是卫国的司马还是我晋国的司马?若为晋臣,饮下这爵酒,老夫便是你的上官。今后必会照拂与你,莫说是区区荧泽,便是这整座戚城,封你个司马又有何难?若你甘做卫臣,你我亦不必在此费时。待城破后,老夫必会将你擒下,这爵酒再饮也不迟。” 想象之中的震惊,亦或是随之而来的感动,誓死效忠的誓言,都没有发生在面前那少年人的身上。对方显得很平静。酒爵就那般随意的送入嘴边,又随意的饮下。仿佛智疾所说的一切他都没有听见。 然而,这种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的作态仅仅是少年的伪装。他在思考,脑中迅速的思考着卫国眼下的时局。 朝歌或许是保不住了。如果连荧泽这种小地方也被攻陷,这说明着什么? 喝完那爵酒后,王诩问道: “说说吧。你的条件?” 智疾皱了皱眉: “条件?” 意识到对方听不懂,王诩点了点头。 “噢...放一城军民安全离去,作为代价,你想要什么?” 智疾笑了。 “你有何资格跟老夫谈?破城不过弹指之间,你且回去等着便是。” 王诩看了看智疾以及他身边的几人。目光落在豫让的身上,带着威胁的口吻说道: “或许真有。比如...留下尔等的性命。” 豫让忍俊不禁的笑了,他上前一步,拎在手中的黑剑被其抱在胸前。 “败军之将,焉敢口出狂言?” 王诩将佩剑置于双膝之上,扬起宽大的衣袖,抹去桌面之上洒落的酒水。 “老将军先是出言劝降,而后又言将我擒下。看来你们并不想杀我。既然我卫诩乃是有用之身,那不如待价而沽了。” 说着,王诩站起身,一只手已经握上了剑柄。智疾意识到自己暴露了企图,端起酒樽,独自斟酒,说道: “笑话!即便你有些用处,然若欲反,杀了你倒也未尝不可。” 王诩冷笑:“我城中尚有一万可战之士,大不了玉石俱焚。留下尔等三五万人,在下倒是颇有信心。” “竖子口出狂言。” 智疾饮下一爵酒,话语之中带着轻蔑之意。王诩松开剑柄,叹了口气: “唉!想想这都几个月了,城破了吗?不瞒老将军,城中粮草充沛,我与你耗至来年,就不信等不到转机。我家主公英明,兴许会从齐国搬来救兵。这也说不定呢。” 主公听上去有些别扭。不过,大抵意思他们还是懂得。 只听一声大笑,智疾随行的一名武将说道:“齐国正忙着攻打莒国,何来的救兵?” 智疾偏头,怒视了那多嘴之人一眼。显然是不想透露更多的信息给王诩。而王诩则微微点头,笑容依旧。 “说不定...赵氏会反呢?” 就在这句话说出口的一瞬,惊雷炸响,随之雨势越来越大。 此番与智疾前来赴约之人皆是智氏子弟。这句话的分量,谁都拎得清楚且心中明白。 自邯郸封赵后,豫让按照智瑶的意思,将对王诩身份的猜测告知了智疾。所以,当王诩说出赵氏之后,智疾不免将对方与赵鞅联系在一起。一段蓄谋已久的阴谋不禁浮想联翩。 面前这人畜无害的少年实则是个野心家。他想要的或许是整个卫国。于是,勾搭赵鞅意图挑起晋国内乱,再借助赵氏的力量在卫国上位,而后反哺赵氏在晋国主政,从而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 如此想来,简直精彩至极。智疾也不禁喝彩。看着几人一连串的表情变化,王诩笑道: “呵呵,老将军怕是想多了。赵氏要反,那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想你还不是很了解在下。我卫诩善占卜,可借天下之力。若非如此,坚守一座孤城又岂数次可击败尔等。” 见智疾不再反驳,和谈还能持续下去。王大忽悠继续说道:“卫诩夜观天象,虽身在戚城,却知齐国之事。” 那智家的武将不乐意道:“废话!齐国攻打莒国之事,方才便是我说的。你少在这满口胡诌。” “那为何齐会伐莒?” “屁话!莒乃东夷之国,齐伐之,诸侯无不欢喜。莒阻齐渔盐之道又与之争利。齐国不打他还能打谁?” 这些王诩还真不知道。他只听说莒国挺富裕的,但凡各国有政变发生,诸侯外逃,基本都会选莒国作为避难点。不料,莒国最终的灭亡皆因其商业发展阻碍了大国的道路。 又成功套出了一些有用的信息,王诩接着忽悠: “在下推算齐伐莒必败。而后齐姜氏会被田氏所代。” 三家分晋,田氏代齐,这标志性的历史事件他了如指掌,信口拈来。智疾小声询问豫让:“可有东边的消息?” 豫让凑到他身边,小声耳语:“齐、鲁、宋已连下莒国三城。六日前正围困莒父。” 已经打到莒国的首都,怎么看联军都没有失败的理由。 王诩只是推断,田氏若想取代姜氏就必须削弱宗室的实力,没有什么方法比战争来的更加容易。唯有齐国宗室战败,田氏力挽狂澜才会让事件的发展顺理成章。至于莒国与齐国谁会胜,他根本就不在意,只要暂时忽悠到对方令其信服就行。 智疾何等狡猾,立刻装出一副惊骇的表情,然后又平静如水的问道: “你所言非虚。不过,这与你我所谈之事并无关联。” “在下觉得有莫大的关联。诩愿为智氏占卜吉凶,以此来换取一条生路。” 脸上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模样,可心里却是暗笑对方拙劣的演技。 “且说说看。” “晋阳不日必有一战。赵氏大败智氏。智瑶会死。” 先前那武将怒骂道: “放肆!” 豫让欲要拔剑:“找死。” 智疾也不淡定了:“将死之人,安敢口出狂言。” 王诩指着豫让:“你也会死。” 豫让手里的黑剑虽不显锋利,但此时已漏出剑脊。 “遗言是....士为知己者死。从此,你豫让之名,天下尽知。” 莫名之中,灵魂深处微微颤了一下。豫让听到这句所谓自己的遗言后,一股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 随后,脑海里闪烁着奇怪的片段。一席红衣的女子在跳舞,戴面具的男子冲着墓碑说话,而那墓碑之上竟是自己的名字。 “先生!你怎么了?” 剑在颤抖,汗珠滚落,一口鲜血随之喷了出来。 第176章 谈判(下) 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呆了。最惊讶的莫过于王诩。 此刻,他脑袋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试图从匮乏的历史知识中,找寻出一些属于这个时代名人的死因。 将来若是有幸遇到了,兴许能为其占卜一挂,提高对方的好感度。毕竟血都吐了,由不得对方不信嘛。 想了许久,好像健在的名人,他就知道个豫让,就连孙武、范蠡、子贡、墨子、鲁班这样闻名遐迩的大人物是自然死亡还是非自然死亡,王诩全然不知。 看着先前那武将搀扶着豫让在一旁休息,智疾更是目光焦虑。王诩瞧了瞧桌案上落满的雨滴,有些无语的弯下腰擦起了桌子。一边擦,一边问: “这下你们总该相信了吧?我就说嘛,没什么不能坐下来好好商量的。只要你们肯撤兵,大家谈谈要求,总会有满意的结果。” 智疾收回目光,怒道: “不可能。此番伐卫,劳民伤财,我等岂可无功而返。” “不就是赔偿嘛。要钱还是要粮,你说说看?如果价钱合理,我倒是可以做主。” 如此郑重的谈判,怎么就突然变味了。好像在集市里和人讨价还价。智疾有些不适应,但似乎有点意思。于是,狮子大开口:“老夫既要这戚城,亦要城中的钱粮。” 王诩擦好了桌子,感觉谈判十分顺利,再次坐好,说道:“做人不要太贪心,朝歌、荧泽你们都拿去了,总得给卫国留下点什么。站错队,固然是该受罚。可中行氏与范氏不也是你们晋国人嘛。卫国只是受到胁迫,并非出于本意。不如两国来个会盟。大家彼此结为兄弟之邦,一起收拾范氏与中行氏如何?” “区区两城,你觉得我晋国会放在眼里?若不拿出半个卫国来赔罪,此事没法善了。” 宽大的衣袖在几案上抹来抹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人有严重的洁癖。 “好大的胃口,吃的下吗?” “老夫不瞒你,河水以北,卫北之地皆已并入我晋国。而今只有你卫诩还在顽抗。” 昨夜晋军调动了上万人马,立在营中的十几架云梯今早不翼而飞。王诩若猜不出对方的意图,那么就是真傻了。 “将军昨夜调兵遣将,大军朝西而去,莫不是邺城出了问题?” 智疾没有说话,只是平静的饮酒。 “依我看,戚城给你又有何妨。” 王诩一边套话,一边分析。 倘若可以逃生应当选择哪条线路? “当真?” 意外过后,智疾言语肯定的说道: “你必有所求。” “当然。若将军肯退兵五里,留北门一日,让我军民安全撤离。卫诩答应,城内钱粮悉数奉上。” “老夫岂知你不会将其带走?也未曾答应放你一马。” “这个简单。明日卯时至午时先由百姓撤离,而后士卒撤离。我方只带三日口粮,其余财物皆会留在城中。卫诩整日待在北城楼上,将军可遣百人于城下查验。” “若士卒卸甲,兵刃留下。老夫可以答应。” 王诩给自己斟满一爵酒,发出一声感叹:“唉!将军还是不信在下。” “你又何曾信过老夫?” 二人相视一笑。王诩饮下一爵酒,咂了咂嘴:“啧!即便士卒携兵刃出城,你们若衔尾追来,终究对我方不利。难不成将军是怕我等卫人会攻入晋地,夺了邯郸?” 从戚城北上至邯郸,只需一天半的时间。智疾巴不得卫军去邯郸捣乱,可万一卫人投奔了赵鞅,不就等于自己亲手送给那厮一份大礼。 他还是无法相信王诩与赵鞅并无瓜葛。 西面有邺城,放他们过去风险极大,而南面是朝歌、云梦,都已被赵军占领。似乎只有东面最为安全。他仔细的斟酌了一下。 “东路可以放行。” 听到这话,王诩内心笑开了花。他百般下套,千般算计,就是想走东边。 因为智疾的大军一直没有向戏阳方向调动过兵马。即便是猜错了,去齐国也是最安全的选择。只要亮出孙武的大名,想必田氏会收留这些难民。 按奈心中的喜悦,摆出一副为难的表情。 “拜托,东门是被谁搞塌的?你心里...不清楚吗?” 差点顺口说成,你心里没一点逼数吗? “从北门绕行不就成了。” 事情按照王诩的预想,发展的极为顺利。他举起酒爵准备敬智疾一杯。 “一言为定。” 智疾举起酒爵。酒爵在嘴边晃悠,旋即又开出了条件。 “除了你,老夫还要卫姬。” 王诩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眯起眼睛打量智疾。 姬元那小丫头连他都不肯下口,而这老东西居然还想老牛吃嫩草。 随后,眉头深锁,叹了口气:“唉!逝者已矣。” “老夫不信。卫姬好端端的,怎么会死了?” “前日数百晋人攻入司马府擒拿公子,而后追至城东,公子不幸被流矢所伤,于昨夜香消玉殒。将军若是不信,明日可命人到司马府查验,公子仍未安葬,还望将军念卫诩献城之功,将公子尸身还其兄长好好安葬。” 王诩煞有其事的说着,脸不红,心不跳。为了增添效果,沾有酒渍的袖口不住的往眼睛上抹。 看他抹了几下眼泪,已是涕泪横流,不似惺惺作态。智疾惋惜的叹了口气。而王诩此时只觉辣眼睛,哭得更加厉害。 “逝者已矣,将军还请节哀。卫诩有负我家主公重托。公子身死,我亦无颜再见主公。待诸事已毕,卫诩自当以死谢罪以报主公大恩。” 雨水哒哒的拍打在那大伞之上,雨势不减,又一声惊雷落下,感觉老天都看不下去了。 可在智疾眼中,此情此景,感天动地,令得他稍有些欣赏面前的少年。 “万万不可。诩司马保重身体,你若有何不测这一城百姓老夫亦难保全。” 所以,称呼也随之略带些尊重之意。 王诩哭得停不下来。他需要争取些时间来准备剧本。如今的剧情走向,和他想象之中的完全不同。 按照他的计划,双方谈拢后,自己需要秀一下肌肉来震慑住对方,使其不敢生出半路截杀的念头。 “日后得见宗主,宗主他必以礼相待,委诩司马以重任。你我二人同心协力,他日封爵拜相也未尝不可。” 然而,智疾这般看重于他还诚心拉拢,根本就没有制造矛盾的机会。 王诩把心一横。今日这老脸就不要了。 他拔出佩剑,剑指向天,惊得智疾身后一众随从皆是兵戈相向,拦在智疾身前。随后,那少年后退一步,仰天长啸: “我卫诩今日立下誓言,倘若我戚城军民明日可安然离去,剑锋斩落,惊雷击案。此后,我必效忠于智氏,此生不变。” 剑锋斩落,金铁交击之声响起。与此同时,桌案上镶嵌的铜饰爆绽出火光。随后,轰击一声巨响,那桌案从中爆裂,木屑横飞。仿佛有一道天雷降下,将其击的粉碎。 侍女在惊呼,马匹在嘶鸣,护在智疾身前的几人满身满脸都是木屑。再看那少年,此时他侧着脸,脸颊上虽隐约有两道血痕,但依旧保持着潇洒的挥剑姿势。不过,脖子似乎有点僵硬,缩在那宽大的领口之内一动不动。 这一幕又一次惊呆了在场的诸人。之前豫让无端吐血就已经很是震撼人心。如今那少年随口发个誓言便是天打雷劈,居然安然无恙的就站在那里。这如何解释? 王诩侧着脸,如释重负的喘了口气。心里想着还好那燧石没有受潮,不然一剑斩下,冒不出火,这可就尴尬了。 此刻除了雨声,就只有倒吸凉气的声音。而王诩还准备了更大的礼物,他思索着如何再让晋人震惊一次。 脑子里飞快的拼凑出剧情可能发展的方向。 这帮晋人回过神来一定会被自己的忠义所感,然后就是吹捧,双方相谈甚欢结束这场雨中的谈判。好像这其中再无可趁之机。 就在发愁之际,却听对面有叫嚷之声传来。声音还挺大。 “晋疾老儿,你给乃翁滚出来。你这厚颜无耻的小人,烧人坟冢就不怕遭报应吗?” 此时,半躺在地上的智疾,先是拨开挡在身前的两名武将,而后正欲起身: “何人在此放肆?” 刺啦一声,位于其身后的布幔开了个口子,似乎是被利剑划开,足有一米之长。一个肥大的脑袋探了进来。当看到也在回头的智疾后,那脑袋迅速缩了回去。 “老匹夫在这里。” 智疾气得破开大骂。 “赵鞅老狗!” 直接骂出姓氏,根本不把对方当做自己的同胞。然后,一群灰色与黑色穿着的人纷纷破开帷幔,冲了进来。 “拦住他们。胆敢擅闯军营者,斩!” 这时,智疾一旁有人大喊,连同豫让在内的八人如临大敌,紧张的换了个方向再次护住智疾。 王诩的剑锋距离智疾不过一丈的距离,如果在此时捅上一下,他有十成把握让老头一击毙命。 正犹豫着,要不要冒个险呢?却见一灰衣老者手握一面青铜令牌走出了人群。 “定公亲赐牙璋在此,老夫倒要看看谁敢阻拦。” 难怪一路闯入军营都无人阻拦,原来是有先君给的令牌。 视线被一群保镖挡住了,王诩无聊的拿着那柄剑,在智疾的背心处比划。两个侍女吓得面色铁青。 “老匹夫!你敢烧我师兄的衣冠冢,今日若不给老夫一个交代便一把火烧了你这军营。” 王诩看戏不嫌事大。心想,现在下雨你也烧不着啊。再说了,你子路师兄的衣冠冢是老子让人烧的。 “你敢!别以为你与诸侯分庭抗礼,便可在老夫面前撒野。” 感觉自己被无视了,王诩捂着嘴,回头冲两个侍女坏笑,拉长声音说道: “有种你试试。” 声音不大,但是被那灰衣老者听见了。老人将举起的令牌冲向智疾,感觉随时会发射什么光波一样。 “当年定公以随身牙璋相赠,感念老夫相助之恩。曾言老夫可向晋国予取予求,宗室之人不得忤逆。如今老夫便向晋侯讨要汝之头颅,以安吾兄子路之墓。” 智疾怒道:“乃翁在此等候,怕你不成?” 这种事情一般都有史官记录,端木赐不会说谎。但是再大的恩情,一个愿望也就罢了。这予取予求未免显得太过离谱。 堂堂一国之君许下如此夸张的承诺,不免让人匪夷所思起来。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晋国的武将纷纷劝说。 “我等闲的无事烧你兄长墓冢作甚?你莫要血口喷人。” 一名儒家的年轻弟子不忿的说道: “昨日尔等命人射杀淇水之鸭,便是怀恨在心。此等无耻下作之事也能做出,何谈烧我家夫子兄长之墓?难道尔等就干不出来了吗?” 言辞犀利,说得一众晋人无言以对。 他们昨天还就真去河边扫荡了一圈鸭子,并且这命令还是智疾下的。 嘴角还有血迹的豫让,此时气虚的说道:“此乃卫人离间之计。五鹿君不可轻信。” “卫人被困城中,你有何佐证?” “这位诩司马或许知晓。昔日便是此人以绵纸传信,散布流言,谎称我晋人烧毁子路墓冢。在下敢问诸位君子,若真是我等所为又岂会选在此时?” 王诩听得内心一阵抓狂。这仇恨拉得稳稳当当,一不留神怎么就被豫让拉着转向了自己。 赶在目光汇集之前,王诩忙还剑入鞘。双手在身前摇摆,一脸无辜的说着:“不是我,真不是我。” 而后,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卫诩!诩兄!” 一抹熟悉的身影正向他挥手。王诩震惊之中,身前摇摆的手旋即抬起,食指在唇边迅速滑下。一系列的小动作微不可查。兴奋不已的墨翟明白了他的暗示,立时将身形隐匿于人群后方。 “卫诩!你莫要狡辩。我有佐证。” 豫让说完,便令人取来了一张破旧的绵纸。那绵纸是制作孔明灯的材料。上面还存留着关于晋人焚烧子路墓冢的字迹。 王诩心中骇然,暗赞豫让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孔明灯的制作他确有参与,并且还亲手写了十几张造谣信,糊在了孔明灯上。 没想到一时疏漏,竟然玩脱了。早该炸桌案就立刻潇洒离去。留下看热闹,却让自己变成了热闹。搞不好还会影响到明日的计划。 如他料想的那般,豫让随后拿出了昨日王诩送来的书信。将两者之间的笔记对比,展示给子贡等人观看。 “若非诩司马习惯以丹砂书写,在下也很难发现其中端倪。” 妈的,真是手贱,炫富遭雷劈呀。臭显摆什么?这下糟糕了。 王诩有种想抽自己一耳光的冲动。好好的竹简用篆刀雕刻就好,非要用丹砂书写。 活该,真是活该。 第177章 我相信(上) 舆论的导向很快被豫让这特务头子把控住了。他引导着儒生们开始攻击王诩。 “杀了这无耻小人...简直卑鄙...心思歹毒...” 各种辱骂之声,接踵而至。 只见那少年将手中长剑往身后一抛,而后向前迈出两步,来到了智疾的面前。 “你相信我吗?” 被酒水辣的通红的眼眶,此刻显得无比赤诚。智疾看着少年,没有作答。 当然,他若是选择相信,不久后自己可能要死。然而老将没有表态,至少为人厚道,没有趁机痛打王诩这落水狗。 少年再次看向豫让,重复问道:“你相信我吗?” 豫让愕然的看着对方,也没做声。显然他不是来搞笑的,自己这揭发者岂会相信用心险恶的王诩? 之后少年仰天大笑起来,潇洒的一甩袖袍,抄起智疾桌上的酒樽。这时,熟悉而又满怀激动的话音自不远处传来。 “我相信!” 诸人纷纷将目光投向那说话之人,对方正是墨翟。 男子双目赤红。泪水自深陷的眼窝中滑落。他望着王诩,相隔十数丈仿佛二人的距离却是近在咫尺。 王诩咕咚咕咚的饮酒,随后似有些醉意的说道:“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 话音断断续续,给人断字不清的感觉。随后,语速加快。 “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天...” 昔日姬兰向他介绍戚城之时,便是这样说的。此刻,王诩重复着少女的话语,往事历历在目。 墨翟听得一阵心痛。虽是城市布局的介绍,但那声音悲壮且凄凉,有种托付后事之感。 “哈哈哈,我将主公所托封邑双手献上,尔等竟不相信我?” 少年跪在地上,面朝城门的方向,似哭似笑。 他确实想笑,这么扯淡的理由都能编造出来,简直无耻至极。 “主公啊主公!你为何舍我而去?” 这时候呢,称呼同族的上司,习惯用一个“主”字,不分男女。一帮儒生虽是搞不懂这人为何这般作态,但觉得王诩这种叫法别出心裁,没准流行起来女上司就变成了主母。 就在诸人打算重新将这疯子拉回来,集体声讨时,却见王诩手指城楼大声说道:“我卫诩今日自证清白。若子路墓冢所毁之事与我卫诩有半点关系,老天必将降下雷罚,将我灰飞烟灭。倘若不是,那便雷击城楼还我清白。” 话音刚落,雷电轰鸣,真就有一道天雷劈落而下。 王诩吓得身子哆嗦,差点尿了。智疾与豫让等人则是莫名其妙的心生抗拒。 “又他娘的发誓,卫诩太可怕了。” 内心不住地呐喊。 那道雷光落在了太行山脚下,从这边看去仿佛劈中了戚城的西门。就在众人惊愕之际,王诩冲着百米外的城楼再次挥起衣袖,见对面仍没反应。 他原地跳起,手指冲天,内心快要崩溃。 “苟变!我操你姥姥。还等什么呢?快点啊。老子演不下去了。” 一通暗骂过后,另一手也犹豫起来。他打算启动b计划,可这戏该如何无缝连接呢? 就在燃烧脑细胞时,三朵黑色的蘑菇云腾空而起,伴随着连续的轰鸣声,大地开始颤动。那城楼先是左摇右摆,一个呼吸过后,直接拦腰垮塌。 木头、砖块、泥土、碎石混合在一起,向这边倾斜而来。那恐怖的威势如泥石流一般,仿佛要毁尽一切所到之处,吞噬这些渺小的生灵。 一股股的气浪刮来,马匹在嘶鸣,侍女在尖叫,儒生们抱头惊呼。画面与之前何等相似。 不久后,尘土破开雨幕将这边淹没。三匹马打着响鼻。侍女按压着裙摆。王诩则淡定无比的回过头。一张大灰脸只能看清那略带湿润的双目。智疾与豫让等人迷茫的望着他,偶尔咳嗽一下,或是眨眨眼睛。 “你们相信我吗?” 八人先是点头,随后将目光齐刷刷的投向豫让。豫让没有反应。王诩叹了口气,大喊一声:“我卫诩向天起誓...” 这时候,久违的声音再次自后方传来。 “我相信。” 墨翟的话音刚落,墨家的七人纷纷应和。随后,是儒家弟子。 “我也信。” 端木赐向王诩走来。目光炯炯,上下打量着他。 “这位小兄,幸会幸会。” 见老人率先施礼,王诩连忙躬身。 “小子见过老翁。” 端木赐有些愕然的看向他。随后偏过头瞄了一眼人群后方的墨翟。 “果真不凡,是个妙人。” 如沐春风的笑容,略带欣赏的目光,和蔼中带着一丝审视。以王诩这商人的敏锐感知,此刻不禁有种被人当做货物看待的感觉。 “呃...老翁谬赞。小子一介凡俗又是败军之人,实在是愧不敢当。” 面前这位很有气场的老头是谁?王诩并不知晓。从之前听到的只言片语中,他能判断出对方出自儒家且身份尊贵。 寥寥几句话,老人的谈吐、神情以及气场,让他嗅出了一丝巨商的味道。同为商人,他很明白掌权者与掌钱者所拥有气场的差异。那是谈吐之间无意识散发出的底气,即便是低调与内敛也无法掩盖上位者不经意间流漏出的戾气或是看穿一切的傲慢。 端木赐盯着少年,目光如炬,仿佛能看穿一切。 “小兄忠义之心感天动地。你可愿加入儒家,成为老夫的弟子?” 王诩迟疑的挑了挑眉,回绝道:“小子如今自身难保,就不拖累老翁了。” “夫子有心收你为徒,那是你的福气,别不知好歹。” 这帮儒家弟子哪个不是各诸侯国中有头有脸的氏族子弟?即便许多人想拜师,端木赐也未必肯收。 半数人是自愿追随,想先混个脸熟,再表现一番得到老人的认可,至今连个师徒名分也没有。 “有幸成为儒家弟子,往后便是将相之才。旁人求而不得,你却弃如敝履。真是可笑!” 儒家之中,端木赐的学识与德行虽不及颜回等一众已故的师兄们,但在传播儒家思想以及为老师扬名方面,怕是整个儒家弟子加起来也不及他一人。利用自己庞大的财富,为中意的弟子买官并疏通门路,使得儒学在贵族圈内成为上等学问,备受追捧皆是端木赐的功劳。 卖官鬻爵在当下这个时代十分普遍,所谓的人才必须是有钱财和有才学。没钱是无法在分封制度下存活。当官不仅是要壮大自己,还要辅佐君王。试想自己都养活不了,还如何去帮助国君? 因此,成为端木赐这样的人才,是大多数年轻人的梦想。 王诩的回绝并没有引起端木赐的不满,反之,老人愈发的欣赏起他了。 “你很像我。简直一模一样。今后若是想通了,可以随时来寻老夫。” 端木赐有些惋惜的叹了口气,而后再次冲王诩和蔼的微笑。 “或许行商更适合你。” 如此高的评价,引得一众儒家弟子争相议论起来。 不久之后,老人不经意的打了个喷嚏。一众弟子惶恐至极,唯恐端木赐淋雨受寒,于是便簇拥着一同离开了谈判现场。墨翟则追着赵鞅一路探听有关戚城的消息。 这群人走后,王诩又与智疾谈论了明日撤退的细节,随后带着两个风雨中早已凌乱的侍女回到了城中。 事情进展的极为顺利,几个大炮仗就解决眼下的麻烦。王诩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运到老天都从旁协助。 绕行至西门,回到城内,他如英雄凯旋归来,万民夹道欢迎。 那箪食壶浆的场面,一度让他感动到落泪。 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小人物,微不足道的那种。在这个黑暗的时代,人命如草芥,他不需要同情心泛滥的去帮助别人。自己既没有能力,也帮不过来。只想抱条大腿,凭借后世的学识在这里安安稳稳的度过余生。 谁愿意屈膝而活?谁不愿有份安逸又体面的工作?自己的卑微与委曲求全在看到万人沸腾的一幕后,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再反感为这些陌生人做些事情,让大家在苦难之中活得更像个人样。 痛骂了苟变的不靠谱,又向厉师帅等一众将领交代了明日撤退的事宜,王诩将自己关在书房之中,捣鼓起剩余的火药。 明日他需要制造一场意外。一场足以瞒天过海,让晋人放弃搜寻自己的意外。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与阿季、姬元会和。 将黑色的粉末倒入竹筒,王诩叹了口气: “小翟别让我失望啊。” 嘴里念叨着。他不确定墨翟是否明白自己留下的暗示。 如果墨翟够聪明,一定会揭开谜题来营救自己。如果不够那么聪明,兴许拜托的那些人会找到姬兰,他还有活命的机会。 不知不觉,白色的窗子,在金黄与红橙间过度,转而蒙上了淡淡的灰暗。 犬吠深巷,打破了夜的宁静。玄色的衣着完美的隐匿在黑夜之中。走过湿漉漉的小巷,踩在泥泞而不平整的废墟上,王诩来到了那处逆旅。 时间尚早,他没有急着与阿季会和,而是卸下身上挂满的竹筒。微弱的火光忽明忽暗,他将一把匕首插入墙跟。 院落早已残破,靠近庖厨的地方只余下半边土墙。王诩试着推了推,那土墙并不牢靠,稍用些力就会向一侧倾倒。于是,挖开湿泥将土石掏出,留下一个小洞。之后将一个竹筒塞入其中。 以此方法,他一路向东在十几处里闾附近都埋下了火药。王诩很清楚就自己配制出的这些劣质火药,炸炸木头,吓吓人还行,倘若想把晋人埋在这里,恐怕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慢慢研究。 标记了逃生的路线,再次折返逆旅。夸老婆的口哨吹得越发顺溜。吹了近乎五分钟,直到一股尿意涌来,依旧是没人回应。王诩急了,敲了敲入口的木板,小声呼唤阿季。 心头泛起莫名的不安,也不等下方回应,直接就将木板掀开。一只脚刚深入到那土灶之中,就听“哎呀”一声。扒在梯子上的阿季被当头踩了一脚。 “搞什么啊?这么久都不回应,我还以为出什么事情了。” 一通抱怨后,王诩进入了密道。漆黑的空间内,伸手不见五指。王诩摸来摸去。阿季娇嗔起来。 “哎呀,良人!” 一手揽着少女的娇躯,另一只手则在她脑袋上轻轻的揉着。 似乎是担心踩痛了阿季。手心黏糊糊的。 “没什么吧?” “没事,妾身就是想听良人把那曲子哼完嘛。” 那日王诩敷衍的唱了几句,倒是没有唱完。 “唉!被夸上瘾了吗?” 王诩好好的占了番便宜。阿季不满的牵着他往密室中行去。 昏暗的光线在墙壁上刻画出一扇门的形状。一抹拳大的黑影挡住了一小块。王诩正想探出手,耀眼的光芒令他眼前一花。 “如何?这个注意不错吧?” 短暂的失明过后,他看着面前被妻子掀起的兽皮门帘,笑了。 “真聪明。” 还不忘在少女高挺的琼鼻上刮上一下,以示赞许。 此刻,躺在床榻上的姬元,远远就被二人的腻歪恶心到了。女孩背过身子,假装睡觉。王诩环视了四周,频频点头。 “不错,不错。果然女人比男人更懂生活。” 这里之前虽是藏匿武器的地方,但亦有简单的陈设。想来是修建之初就运进来的。被王诩查抄后,大的物件也搬不走就留在了这里。 看着床、案、几样样都有,感觉这避难所的条件还不错。 阿季领着他朝床榻那边行去。来到榻旁的一方小几处,少女自靠墙那堆满的木箱里取出一块竹篾编制而成的方席,铺在地上,说道: “还未收拾妥当,良人先座,妾身拿些水来。” 说罢,阿季便去一旁取水。王诩看了看自己的鞋子。周围沾着些黄泥。而后,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目光愧疚的看向妻子的脑袋。 他轻咳了几声。一方面不想弄脏席子,另一方面则不想脱鞋,弄脏了手。 四处张望之下,目光落在那堆满箱子的地方。 第178章 我相信(下) 王诩惊喜的发现有个青铜器长得像板凳一样,于是顺势坐了上去。 别说那触感还真不舒服。好端端的板凳干嘛做出许多镂空的孔?委实难受,不免挪来挪去,好似犯了痔疮。 喝下妻子端来的井水,他惭愧的说道:“唉!害你受苦了。一会儿跟我回去,洗个澡吧。” 阿季小脸红扑扑的,或许是以为王诩有什么想法。她含糊不清的回道: “那个...不妥吧。” “府里人少,小心点,应该没事。” 此时,装睡的姬元坐起身,冲着王诩大叫一声:“不行。你们走了,我怎么办?除非把我也带上。” 周朝的内衣宽大的犹如睡袍,可腰带就是根破布条,没有松紧也系不牢。春光乍泄,差点晃瞎王诩的眼睛,他偏过头假装无视对方,说道: “那个...带你不行。你又不懂功夫,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再说刚才是我一不小心把阿季给弄脏了,理应带她回去洗个澡。之后很有可能要躲在这里很久。在这儿点个灯还行,若是烧水估计会呛死个人。你就行行好,别给我添乱。” 姬元似乎误解了什么,上下打量着阿季。阿季则面带微笑坐到女孩的身侧。很贴心的理了理对方的领口。动作随意至极,就像姐姐关心妹妹出于习惯那样。 姬元抱着阿季开始撒娇:“不嘛。姐姐留下。元儿一个人害怕。” 同时给了王诩一个挑衅与轻蔑的眼神:“姐姐陪我睡嘛。” 阿季招架不住了:“好了好了,我不走。” 歉意的看了看王诩。王诩无奈的叹了口气:“算了。一会儿我带些热水过来,帮你洗头。” 姬元愕然的张了张小嘴。然后就听王诩说道:“时间不多了。你们两个仔细听我说。明日...” 少年将自己的逃生计划娓娓道来。详细且周密,甚至还列举了可能突发的意外以及如何应对的方法。 “所以,我希望你们能相信我,尤其是阿季。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必须待在这里,不能鲁莽。相信我,我一定可以回来。” 目光紧紧盯着少女,那是不容置疑,必须服从的命令。阿季低下头:“万一晋人一怒之下...” 正打算说些什么,却被王诩打断了。王诩按住阿季的双肩,再次用那毋庸置疑的目光看着她。 “没有万一。就算是最坏的结果,不幸落入晋人手中,他们不会杀我。这一点我十分肯定。别忘了为夫对于他们而言,还有利用价值。顶多是把我抓起来,逼问他们想要的东西。如果到了那一步,我会慢慢地告诉他们来拖延时间。待你和元儿脱身后,可以到晋国来救我。我想他们大概会把我关在智家的封邑中,你可以去找主公。她一定会有办法。而这段时间内,我保证自己一定不会有事。你必须相信我,不能莽撞,不能冲动,更不能单独行动。” 阿季抿着嘴,轻轻点头:“好!妾身答应良人。” “卫诩!没想到你这么伟大,之前是我错怪你了。” 然后,三个人相拥在一起。过了明天,之后要经历的会是漫长的等待。 与妻子短暂的温存后,王诩慢慢推开少女那单薄的身体。 “好了,我去上面烧点水。你们老实待着。” 就在王诩转身准备离开之际,就听姬元一声尖叫:“卫诩!你混蛋。” 耳膜都要震碎了。 “你发什么疯!想害死我们吗?” 虽说明日城里的人都走了,这里算是安全,但是三人还要躲藏很久,暴露就会多一分危险。 王诩的声音不大,但那紧张与愤怒的表情吓得姬元心寒鼻酸,抱着阿季竟哭出声来。 “看你都做了什么?” 话语中带着哭腔,不似作假。委屈的小嘴将脸拉得很长。 王诩莫名其妙的低头看看自己,再看看姬元。与女孩目光交汇之时,对方哭得更厉害了。 “我做了什么?不就是看了你一眼。至于吗?自己不注意,还怪别人?” 哭声戛然而止,姬元有点懵。随后指着王诩之前坐过的地方,也就是那青铜板凳。 “那是祭拜叔父的俎,你居然敢坐在上面,不怕叔父半夜来找你吗?” 王诩一个哆嗦,感情自己坐在了姬章大司马的灵台上。在看向那青铜板凳,顿觉菊花一凉。 “呃...不知者无罪,罪过罪过。” 赶紧向那板凳拜了拜。他虽是无神论者,但来到大周后,常见死人,见得多了,内心也就不安起来。 待到走出废弃的逆旅后,总觉得屁股凉飕飕的,背后有人跟着。 “章司马一路走好,小弟会照顾好姬元的。你放心好了,下次她再打我,我绝不还手。老天保佑!老天保佑!” 神神叨叨的念了一路。 原本是想找个设卡的地方,向士卒讨要些烧水的器皿,就近生火再带过去的。可是走了一路都不见一个士兵。 拍着自己的脑袋,这才反应过来。明日便要开始集体大逃亡,谁还守夜不睡觉呢?大半夜的跑到百姓家中借东西,那肯定不合适。无奈一路回了少司马府,还好侍卫在马厩旁边留了门。 往返城东,一通折腾过后,已经有公鸡开始打鸣。 古代的鸡叫得很早,凌晨2-3点就瞎叫个不停。这事情若是发生在现代的城市里,估计那鸡早就死了。 王诩觉得这一现象一定是体力不支所致。 彪悍的人生需要发出呐喊。不像现代的鸡,人工受孕,一生下来就是吃饲料,蔫不拉几的。除了吃,就连交配的权利也没有,真是可怜。 这货一边烧水,一边回应着鸡鸣。而后引来一通的犬吠。 城东偏僻,没几户人家,他也不是很在意。反正周人睡得早,起得早,也不至于专程跑来骂他。 没有警察真好。百姓之间多么和谐,相互包容,包容不了也得忍着。不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浪费纳税人的钱财。 王诩无耻的想着,将烧好的热水分别倒入两个木桶。找了根长木,把官服上的避膝扯了下来。由于避膝所用的布料太好,一通刺刺拉拉过后,手掌被勒得通红。终于一把扁担完成了。王诩发出一声感叹: “这是划时代的发明。请叫我王诩,edison。” 其实这玩意早就有了,只是他没见过。 调整好距离,系好木桶。蹲在地上的王诩有模有样的起身。然后就听到“哎呀!哎呀!”的惨叫声。 最终他像个接受鞭刑的犯人,双手耷拉在那横木上。掌中攥着两条很结实的布条。下方坠着两只摇晃的木桶,痛苦不堪的向逆旅行去。 此时姬元已经睡熟,阿季在距离逆旅的不远处燃起了一小堆柴火。柴火四周围了一圈土石。远远看去,暗红暗红的,不是很惹眼。 少女蹲在那里,拨弄着微弱的炭火,时不时张望四周。王诩很快便发现了等待他归来的妻子,正准备责备几句,只听阿季说道:“良人若是怕烫,何不拎着绳子?干嘛这般傻乎乎的,像是受刑一样。” 王诩愣在原地,感觉自己刷新了智商的下限。 说的太对了,自己这是图什么?又是被烫又是折磨自己脆弱的手腕。一时间被蠢得无言以对。 阿季赶忙帮他卸下扁担,夫妻一人一个水桶,再次回到了密室。 还好这处避难所有两间密室,一间用来居住,一间作为卫生间使用。挂上皮帘,在这密闭的空间内倒也不算难闻。 端着木盆,拿了皂角与水瓢、毛巾等物,两人蹑手蹑脚的来到井旁的破口。井水之上泛着点点微光。借着那粼粼的光,王诩拿下少女的发钗。如瀑的秀发垂落而下。少女的发质很好。发丝相对结实,抚摸起来带着一丝光泽。 在这艰苦的年代,十个人中九个不是油性皮肤。头发上能有点油污,那是贵气的象征。要不怎么叫油头粉面呢。 呃...好像不是这么解释的。总之呢,百姓缺少肉食,体脂少的可怜就是了。 一瓢温水慢慢的浇下。水滴啪塔啪塔的打在地上。阿季侧着脑袋,坚硬的皂荚顺着湿滑的长发,如秋风拂过田间带起的麦浪。 “早知道就该让良人拿些皂荚煮水的,而今只能将就一下了。” “委屈你了。等出去以后,为夫做些洗发粉给你用。” 对于这洗发粉一词,王诩说起来绕口,阿季听起来更是别扭。少女轻嗯了一声,表示疑惑。王诩说道: “那可是诸侯才有的稀罕物。府库的老管事跟我说过,用皂荚、生姜、乌米等物研磨成粉,用来洗头又黑又亮还不掉头发呢。听说卫侯就用这玩意,还赏赐过公子舟。” 接过阿季手里的皂荚,他继续舀水。皂荚硬邦邦的。王诩摇了摇,里面还有东西。 “良人兴许还不知晓,这皂角另有他用。其皂米金贵,常为贡品,食之可补血益气。皂荚研磨成粉,配以檀木用来洗衣,更可长久留香,有凝神辟邪之效。” 将一块松软的木棉毛巾包裹住少女的长发,王诩玩笑着说道:“真是大开眼界。原来我老婆就是史上洗衣粉的发明人。以后为夫要抱紧阿季大腿,子孙后代就靠这门手艺吃饭了。” 阿季笑得花枝乱颤。 随后拿来了草席与毯子。两人席地而坐,靠着墙壁。少女将长发盘起,再用方巾包裹,十足的村妇模样。王诩啧啧称赞,感叹妻子贤惠的造型。 阿季将毯子铺在双膝之上,捧着王诩的脑袋,像哄孩子般说道: “天快亮了,良人趴在妾身腿上休息一会儿。到了时辰,妾身唤醒良人。” 膝枕送来,王诩赶忙将脸凑了上去。那不是柔软的触感,而是紧实中充满了活力。他很喜欢这样。阿季时常也会这样,让他像个懒猫在腿上趴一会儿,少女则宠溺的帮他掏耳朵。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的姐姐还活在人世,在很遥远的地方,你会丢下我去找她吗?” 指尖划过他鬓角的发丝。纤长的手指在拨弄间顿止。 “过去的事情,妾身早就忘了。姐姐长什么样子,似乎也记不得了。或许她们各有自己的生活,过得是好是坏,找与不找...” 阿季轻叹口气,继续说道:“或许已经没有意义了。” 少女的心态变化与王诩潜移默化的影响脱不开关系。 本以辅佐少君重掌权力、救国救民为己任的小奴婢,如今在爱情的滋润中迷失了方向。自由与浪漫的意识令她陶醉其中。信念一点一点被王诩蚕食。少年不思进取的懒散,在二人相知相许后,转变为知足常乐,远离世事的洒脱。 在坚守戚城的这段日子里,少女总会想起君夫人临终时的遗言。她断章取义的认为王诩的安危胜过一切。 守城至今,正是他的夫君力挽狂澜,为万民立命,而后选择功成身退,作为妻子的她,除了钦佩与支持,便只剩感动与心安。 封侯拜相固然人人向往,但是能与恋人相守一生,白头到老而不留遗憾,更胜却人间无数。心性的变化,令得少女除了王诩已不在乎任何事情。 “如果我不是我,你还会像这样...对我吗?” 又一个“如果”问了出来。 仇由国灭亡,族人被杀,子静之死,阿季的身份,这一系列的事件真相都是王诩的心结。他知道那是解不开的仇怨,但这些恩怨他必须埋在心底。 自私也罢,残忍也罢,他只愿用一生来陪伴,拯救彼此。 “说什么傻话?自良人受伤醒来后,娶妾身为妻,而今躺在这里,良人都还是那个良人,从未变过。” 少女的感知力太过惊人。王诩感动的无以复加。脸颊紧贴妻子的双腿,摩挲着。他不打算向阿季再隐瞒任何事情,夫妻之间需要坦诚以待。 反正自己不是之前的王诩,更不是那所谓的少君。没必要为了一个名义上的老爹,来欺骗与隐瞒相伴一生的妻子。 “说起来或许你不会相信...” 就在王诩准备摊牌的时候,清脆的金鸣声打断了他的话音。并拢的双指,轻轻点在唇上。坚定而又温柔的话音回荡在密道之中。 “我相信。” 第179章 与死亡竞速 来不及吐漏心声,深深的一个拥抱代表着千言万语。黎明的降临与少年的笑容都让等待归家的妻子感受到一份久违的温暖与期待。 这位名叫王诩的少年,今日会在万众瞩目下,登高远眺为万人送行。而他自己将会留在这里,独自背负耻辱,承担一切的骂名。 少年虽没有去城北为百姓送行,但大批的民众还是自愿的选择汇聚到城东郊外。人群陆续从城北而出,然后在城东靠近瓮城的地方聚集起来。半个时辰后,城下黑压压的一片。 残破的城头上,一抹黑影如雕塑般静止。一旁小几之上,精美的漆器,金灿灿的酒具,简单的早食皆是纹丝未动。晨风之中,黑色的大旗如鱼尾般活跃,猎猎作响。 迎着朝阳,那抹孤寂的黑影缓缓变大。年轻的少司马站起来了。无数百姓的心似乎也随着那少年的起身,向上提了提。只见那少年双手负在身后,背对人群。 “别跪了,逃命去吧。” 话音深沉且悠长,闻声悲凉。 “大人。” 除了呼唤,磕头与哭泣,百姓们不知如何表达各自心中的歉意以及对少年的不舍与尊重。 “别再煽情了。本司马泪浅,见不得尔等这般。快滚。” 断断续续的话音夹杂着哽咽之声。不久后,人群相继散去。城下监督的一众晋军亦是黯然。那名叫李宗的魏国武将,手举一只油腻的烤鸭,冲城上喊道: “卫诩!此处有酒有肉,何不下来?” 王诩自小几上拿了个白馒头,冲下方摇了摇。 “我怕有毒,还是吃这蛮头安心自在。” 晋军将士不禁失笑起来。 王诩扫了诸人一眼,疑惑道:“为何不见疾将军?” “呵呵,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啊。疾帅军务繁忙,岂会与我等一般清闲,在此与你为伴?” 智疾一把年纪了,再如何礼贤下士看重王诩,也不会在这太阳底下暴晒一日。明白后的王诩,点了点头。 “那豫让人呢?” 李宗很没好气的站起身来,说道: “你还有脸问?让先生被你气得吐血,如今还在榻上休养。本将军听闻你卫诩会卜吉凶,不如为我也卜上一卦。我倒要看看,我陈宗会不会吐血。” 想来豫让吐血之事已传遍晋军大营。这位面生的将军才会对王诩的神奇产生兴趣。 言罢,李宗周围的将士也纷纷跟着起哄。 “也给老子算算。若是算对了,老子捶胸吐血,绝不少于二两。” 那五大三粗的军官还伸出两个手指冲城上比划。王诩摊了摊手。 “没带卜物,算不了。不如诸位让卫诩离开片刻,待取了东西回来,再与诸位算上一算。” 诸人待在这里的任务,就是防止王诩逃跑。只要他敢逃,这些监督的士卒会毫不留情的屠戮百姓。 “少糊弄我等。昨日你与让先生占卜,可未尝用过那卜物。” 由于周公是个全能型人才,在大周朝被万人敬仰,后人将其供为圣贤。民间关于他的故事不胜枚举。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与姜子牙打赌齐鲁未来的局势。当下鲁国虽未灭亡,但已成为齐国的附庸,可见周公预言之准。 圣贤有了,关于圣贤神奇的故事则必不可少。所以坊间便杜撰出许多关于周公推演天地变化的东西。譬如,比较亲民的《周公解梦》。 这东西流传开来后,风靡各国。一时间,占卜、算卦一类的道具也随之丰富起来。占卜师们也不再像过去那般只钟情于龟甲,残害动物。 调戏晋人不成,王诩岂会罢休? 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起来:“卫诩绝无虚言。昨日之事并非占卜之术,而是观人命相。卫诩不才,观其人样貌可断知其命数。昨日观豫让唇薄,眉宇松散,乃妻妾不安之象。卫诩遂告之,岂料一言中的。唉!” 叹得那叫一个惋惜。 这帮晋国将领听到后,相互眉来眼去,窃窃私语起来。 好大的一条八卦新闻啊。妻妾不安一定就是红杏出墙了。准没错。作为男人被人当众说穿,老脸往哪儿搁?那可不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一群人为豫让默哀三秒,随后一个接一个的将这则消息像病毒一样快速传播起来。 就在诸人聊得不亦乐乎之时,李宗暗自走向城下。 “在下陈宗,乃陈国李氏。先考陈耳曾著有一书,亦乃改人命相,避祸就福之术。诩司马可有拜读?” 迟滞了一秒,压抑心头的狂喜,王诩对起了暗号。 “卫诩山野之民,不曾拜读。陈国不复,然香敬犹存。可惜了。” 他还记得在云梦的时候,李宗便去探望过弟弟李沧。李大叔通过阿季转赠过一包茶叶,王诩视若珍宝。当时他还疑惑像老子李耳这样的人物不去教书育人,怎会养出一个习武做将军的儿子? 如今李宗主动接触,说明有意保他性命。王诩没有继续攀谈,避免暴露这枚暗子。 之后王诩一直假寐,侧躺在草席之上,漏出半个身子让晋人安心。他需要晚上的逃生做好准备,保存些体力。 直至正午,卫军开始撤退。厉师帅亲自带领人马安排城东的事宜。苟变与姬成二人则在王诩下方的瓮城里蹑手蹑脚的开始行动。 他们先将稻草堆在城墙脚下,形成一个高高隆起的干草堆。然后就将一个包裹白布的东西丢在一旁。按照王诩之前的嘱咐,草堆旁还放置了几个水桶,里面盛满了清水。忙完了这些,二人丢下一个皮质的褡裢,便去准备王诩的晚饭。 到了申时,姬成端着一桌饭食送上了城头。而苟变则在王诩周围架起了一排火盆。王诩似是睡醒一般,伸着懒腰,打着哈欠。 对于苟变的行为有些不解的训斥道:“这大白天的,烈日当空,这般炙热难耐。你将这数个火盆架起,是想热死本司马吗?” 苟变一声不吭的跪着。城下无精打采的晋人见王诩终于有了动静,跟着看起戏来。 王诩不依不饶的诉苦:“本司马甘愿留守城中以为质子,看看尔等...竟还怕我跑了。苍天呐!卫人当有此一败。” 眼下也才下午三点钟,大白天的生火确实奇怪。王诩一个人捶胸顿足起来。而那跪着的士卒则起身忙碌,之后搬来了些柴火,放在那几案一旁,呆萌呆萌的冲王诩告别:“若是我等离去后,盆中碳火熄灭,大人可自行添柴。小的会牢记大人。大人保重。” 原本这一幕也没什么,可苟变的身材委实魁梧,当下一本正经的说话,让场面变得滑稽不已。城下有晋人接着话茬说道:“这小子一定是我晋国的间人。尔等看看,他事先点火,莫不是...噗嗤...怕诩司马溜了。” 一群人跟着起哄大笑。 “我手下若有这等士伍,老子非被气死不可。” 随后又是一通的冷嘲热讽。 “诩司马果然是治军有方,哎呀!我等佩服,佩服。” 王诩不以为然,只是傻笑。 心想,你们这会儿笑,一会儿看你们怎么哭。 姬成与苟变相继离开后,又过了一个时辰,最后一队卫军来到了城东郊外。王诩目送他们离开。 那群士卒大抵脱离了晋军的包围后,开始提升速度,一路小跑起来。 王诩看到那夕阳下的尘埃,冲城下晋人问道:“哎呀!我怎么下来呢?” 一名晋军的将领双手叉腰,笑道:“诩司马要不要绳索?我等在下面接你。” “不如诸位且在此处稍等,卫诩自城北出,绕行而来。” 作为降俘自然是捧着城主印信与版籍名册在城门外受降,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只见那少年方要走出几步,却回过头来,焦急的问道:“卫诩甚是挂念疾帅与让先生。不如尔等快些将那云梯推来,卫诩好直接从城上下来。” 一群人听到“云梯”后,先是诧异,紧接着目光不善起来。 “卫诩!如今你乃瓮中之鳖,莫非想跑不成?若是再不下来,休怪我等上去拿你。” 王诩计算着时间,自北门而入的晋军怕是已经到了司马府。他仰头大笑起来: “我卫诩从未说过会跑,不过也不会屈膝投敌。” 只见那少年拿起几案上的酒樽,便向自己的身体泼了下去。而那泼在身上的液体似乎粘稠不堪。 而后他从火盆之中,抽出一根燃烧的柴火便将自己的袖袍引燃。 “戚城财货皆聚于城下,尔等是来救火亦或是追杀我卫人同胞,悉听尊便。” 一声大笑过后,一个火人纵身跳下城去。围观的晋军将士皆是手足无措的惊呼起来。有人破口大骂,亦有人大喊救火。人群向城北疯狂涌去。 而那少年则稳稳落在了草堆之中。他一跃而起,脱下燃烧的衣袍。一个翻滚来到了那事先准备好的水桶附近。 零星的火苗依旧在身上跳动。头发如点燃的引线,快速的移动与蔓延。后颈皮肤发出的炽痛感令得少年紧咬牙关,发出痛苦的低吟。 一桶又一桶的凉水自头顶泼下。那火辣辣的痛感觉依旧留存。 当做完这一切,身后的草堆已燃起火苗。少年引燃了一支火把,拿起地上皮质的褡裢挂在肩头,开始疯狂的奔跑。 百米开外,便是民坊废墟。一捆捆排列好的马料早已摆放在街巷两侧,将道路和里闾分开,整齐的就像是绿化带一样。 火把陆续将其引燃。几处捆扎整齐的干草瞬间冒起白烟。伴随着哧哧的声响仿佛加速了火焰燃烧的速度。 也就是一分钟的时间,一道火蛇形成。随后在废墟之中来回蜿蜒。所到之处,散落在残垣断壁之中的布匹、粮食、家具等物相继冒起了白烟。 漫天飞扬的灰烬如柳絮与木棉花,随着微风飘散,扬起,簌簌而下。浸湿的里衣紧贴着身体。白色的衣服早已被染成了斑驳的灰色。少年蓬头垢面,浑身清爽无比,在火场中来回穿梭,丝毫不觉得寒冷亦或是疲倦。仿佛置身于沙滩之上,沐浴着阳光,享受着温暖。 心里一直默数。 他需要在300秒内,以靠近瓮城的逆旅为圆心,让火势四散蔓延起来,之后借着大火的掩护躲入地下。而这段时间里,一旦被人发现,他只有死路一条。 西门是封死的,南门外有毁坏的城楼阻拦,只有北面会是晋人赶来的方向。在他们到达之前王诩需要燃起一道火墙,拖延时间。如果做不到,事先准备好的尸体就会被晋人发现端倪。诈死不成的后果会迎来晋军的全城搜捕,或许最终的结果会演变成真死。 即便是面对死亡的威胁,王诩依旧是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自己的计划。穿过两条街巷,来到了青丝坊。 修筑瓮城的时候,这里的院墙便被拆除。整个青丝坊除了保存着一些低矮的木质建筑,其余的高台小楼皆已不复。 王诩来到一处白墙黑瓦的排房。看见门窗之上洒满了淡黄色的粉末。这里会是他最后纵火的地点。屋舍内堆满了桐油、松油以及各类动物油脂。这些东西都是府库之中的储备以及入城后从各国商人馆驿中搜刮而来的商品。多半是易燃物。一旦烧起来,油脂流散开来,怕是几天都难以扑灭。 火把靠近窗户。黄色的硫磺粉被引燃。淡青色的火苗伴随着一股刺鼻的酸臭开始扩散。王诩连忙捂住口鼻,身体向后退去。就在这时一排门窗突然破裂。一扇木门正向着他斜飞而来。 猝不及防之下,王诩抬起双臂护住门面。霎时,手中的火把被打飞,手臂传来一阵剧痛与酸麻。身体被那股极强的冲势带着向后踉跄了几步,最终倒在了地上。 一群人影自那排房内纷纷涌出。身穿清灰色衣袍的男子,手执一把漆黑如墨的长剑,自人群中走出,指着倒在地上的少年,笑道: “呵呵,卫诩没想到吧?” 那人正是整日未见的豫让。王诩很清楚豫让的出现,就预示着一切的终结。 此刻,他除了选择死亡不去拖累阿季与姬元,已是别无他法。 第180章 主角死,全剧终? 穷途末路之下,王诩还想再搏一把。既然是死,就拉着这群人一起陪葬。 豫让闲庭信步的走来。剑锋所指,便是少年的咽喉。王诩抓起掉落在地上的火把,就那般坐在地上在身前挥舞,好似死前的挣扎。 “你不敢杀我。” “确实不敢。不过废了你倒也没什么大碍。” 脚步声停顿。 “你以为能瞒住所有人?殊不知破绽百出,早就被让某察觉。” 在被那木门击中后,王诩的双臂被震得回弹至胸口。而垂在胸口的褡裢受到猛烈的冲击后,里面的几只竹筒已有部分裂开。此刻细微的黑色粉末从那皮质褡裢的一角慢慢流出,粘在潮湿的白衣上就像草木灰烬一般。 “哼!你武艺高强,来去自如,何必惺惺作态?” 之前,就是在青丝坊,豫让一人面对几十人的围攻还差点杀死王诩。而这一幕再次重现,不得不叫人唏嘘命运多舛。 “昨日让某差点就信了你的鬼话。待你走后,我便检查了那方木案。木头内竟混有碎石。你倒是说说看,好端端的木料岂会生出石头?” 为了方便引爆火药,王诩将许多燧石藏匿在木案之中紧挨铁片。不料,这么细微的安排还是被豫让发现了。 “那又怎样?难道你不会死吗?” “让某一定不会死在你卫诩前头。今日便断你一臂,以示惩戒。” 虽然被王诩戏耍,他心中不爽,但此时还是大声笑了出来。 也就是在得意与挥剑的瞬间,坐在地上的少年猛然向他扑来。与此同时,那火把被少年陡然间插入胸口的褡裢中,势要抱住豫让的腿脚。 可以想象,以这劣质火药的威力,王诩的胸口一定会被炸得血肉模糊,或许当场丧命,而豫让则很有可能因此失去腿脚,沦为残废。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或许是王诩用力过猛,亦或是那褡裢之中的火药全部从竹筒中溢散而出。只见一股浓郁的白烟自豫让身下升腾而起,无数火星在二人之间爆绽,伴随着噼里啪啦的轻响。豫让本能的将挥剑的手抽回,遮住面门,以此来躲避那团酸涩的烟雾。 慌乱中,他抬膝后便是一脚。王诩先被对方的膝盖击中了下巴。身体轻微上扬,双手乏力松开。随后腹部又中了一脚,朝着后方倒飞出去。 落地之后,他侧着身子蜷缩在地上。除了那双白净的手在胸口与面颊上来回颤抖,上半身几乎全被烧成了焦炭。周遭隐隐还能嗅到刺鼻的酸味与一股肉被烧焦的味道。 那白黑相交的少年,此时双腿一曲一伸,十指如抽风般颤抖,似要捂住胸口,又似想捂住面门。撕心裂肺的惨嚎声伴随着一系列的动作,看得人不寒而栗。 而豫让这边却是奇迹般的没有受伤。男子身下的避膝,整条被烧得破破烂烂。胸口的衣襟处遍布着无数黑色的窟窿。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破败不堪。那只拿剑的右手下方,衣袖也被烧去了大半。手臂带着半截贴身的里衣坦露而出。狼狈的模样犹如乞丐。 大难不死的豫让,此时身体还在冒烟。一群甲士赶忙围着他帮其拍打。豫让就那样愣愣的看着自己,内心早已泛起波澜,惊恐不已。 他若是有心杀掉那少年,就如屠鸡宰狗般轻而易举。不过就是稍稍放松了些警惕,谁料,险些便殒命至此。 望着那少年痛苦的挣扎,听着那凄厉的惨叫。豫让感到一丝后怕。而后,发出一声自嘲的冷笑: “没想到吧?那日我便说过,要你葬身火海。如今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旁人。” 他无意识的在腰间摸了摸,仿佛那块玉还挂在那里。 或许少年的惨状便是给义妹越姜报了仇。豫让却是没有一丝大仇得报后的喜悦,反而多了一些怅然与同情。 这少年固然可恨,但一切的卑鄙无耻都是为了救人。相较之下,自己的忠义显得微不足道。他不该轻视与鄙夷。 “今后,你我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你若不死,我豫让敬你是条汉子。” 豫让的话如同安抚临死前的战友,少年的身体渐渐不再挣扎。此刻,那满是泥土的背影对着众人,一动不动,像是真的死了一样。 然后,他们就听到嘶哑且微弱的声音。 “回去...回去...” 紧接着,是呜咽,声音中夹杂着无尽的绝望与悔恨。 走投无路的他,有面对死亡的勇气,但没有足够的毅力来承受这份痛苦。所以当看到那熟悉的人影后,绝望的情绪难以抑制的涌上心头,击碎了内心深处想要守护的一切美好。 他并不伟大,也从未想过为了拯救别人而牺牲自己。然而始终摆脱不了命运的束缚,两世轮回再次将他逼上了绝路。 夕阳的余晖染红了东边漫天的烟尘。如血的残阳与那火红的倩影相互映衬之下,仿佛时间的流逝会带走世间一切的色彩。 少女自那如迷雾般的烟尘中行来。那酒红色的衣裙迎风飘逸,在滚滚浓烟的遮蔽下宛若仙女坠入凡尘。 人影以极快的速度向这边飞掠,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阿季便已来到诸人的面前。 女子拎着一把短剑,双目赤红如血。裙摆如火红的玫瑰绽开,女子揽着王诩的后背,一声长啸,哭得撕心裂肺。 声音在周边久久回荡,无比凄凉。修长白皙的手指不忍触碰少年面颊的伤口,不住的颤动着。泪水如泉涌洒落。 “别吓我,你别吓我。” 看着那漆黑似炭,血肉模糊的脸颊。眉毛与头发更是被烧得七零八落。这面目全非的凄惨模样令得她心如刀绞。 王诩颤抖着,试图推开少女。 “回去!回去!” 焦黑而褶皱的眼皮带着些湿润。他仿佛失去了意识,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 不久后,声音戛然而止。 焦黑的胸口剧烈的起伏。黑色与红色的血水自嘴角相继溢出。王诩知道已经没有方法来阻止阿季,他想用最后的力气来终结自己的生命。 “不要。别这样,求你了,不要这样。” 阿季手足无措的低吟。一股股的鲜血自少年的口腔内溢出,仿佛止不住了。额前那暴起的筋络同样渗出血渍。 王诩很痛苦,急剧起伏的胸口如急促敲击的鼓面。少女不忍直视,她明白自己夫君的想法。 于是垂下头,托起男子的身体,吻上了那满是血水而又僵硬的唇。她会陪伴着怀中那深爱的人度过生命的最后一刻。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再也感受不到对方的气息,女子抬起头来,像是疼爱孩子一般,抚摸着那张面目全非的脸,仿佛看到了怀中少年昔日灿烂的笑容。 “良人不在了,妾身还会独活吗?不过就是一死,良人不怕,妾身也不怕。” 女子语带温柔,滴滴泪珠滚落,绛唇鲜艳,略显弧度的下巴与那挺翘的鼻头沾了些污迹,与这一席红妆的搭配又置身于战火之中委实惊艳与震撼。 豫让等人偏着头,早已不忍直视。而那女子此刻放下自己的爱人,起身拔剑,冲着诸人说道: “我要带夫君离开。尔等若想阻拦,便站出来。” 一众晋国甲士鸦雀无声。纷纷将目光投向豫让。 他们倒不是惧怕这女子,而是觉得王诩已然死了,再杀人妻子似乎有些下不去手。于是诸人犹豫着希望豫让拿个主意。 短暂的沉默过后,豫让说道:“昔日让某曾放过卫诩一次,今日你若想活命,带他离去,也可接我三剑。若你侥幸不死,让某便是违逆宗主之命,亦要放你一条生路。” 阿季面无表情,淡淡的说道:“好,出剑!” 剑锋直指豫让。不等豫让攻来,她率先冲了过去。 “当”的一声,豫让自下而上挥出一剑。女子笔直攻来的一剑瞬间被荡开。 强劲的力道,似要带着她腾空而起。身体在腾空的瞬间,女子腰身一转,踢出一脚。豫让来不及躲闪,将长剑横抵在胸前。而那女子的脚尖已经点在那黑色剑脊的中央,略靠向剑锋一端的位置。豫让右手使力,试图将对方直接挥飞出去。 一剑挥出,只见那女子身体紧绷,长腿笔直。脚面在接触剑脊的刹那,竟向右方一拐偏离了半寸。 也就是这半寸的距离,改变了那长剑的重心。长剑斜着挥出,而她则踩在那剑脊之上,脚尖向剑锋处滑去。 豫让暗自心惊。不料这女子会想出这般诡异的路数来以命换命。那不择手段与不知廉耻的做法简直与王诩一模一样。 当下他若是不收回力道,那剑柄一定会砸在女子的胯下。而他若是怜香惜玉,或许会将其击伤,但女子借助他的力道必然回身斩出关键的一剑。那一剑几乎不用猜测,是直取首级的杀招。 如豫让预测的那样,女子借势之下,果然将腿劈开,就像在这三尺三长的剑上劈叉。如果说这一剑算是斩出的第二剑,那么再用来抵挡住对方杀招的一剑便是最后一剑。即便女子不能一击得手,豫让却已注定了败北的局面。 然而,豫让绝非等闲高手。其武艺早已达到了巅峰。 在这关键的一刻,豫让手腕一抖,右手前推。随后那长剑竟被他突然舍弃。剑身在空中凝滞,而后平平的向下掉落。也就是舍剑的同时,借着那推出的一下,豫让身体后仰。 与此同时,失去推势的阿季已没有足够的借力来斩出那关键的一剑。或许斩不下对方的头颅,但是仍有余力将豫让击杀。 少女腾空向豫让的右后方飞掠之时,手中的剑果断的掷了出去。她笃定这一剑必会扎在豫让的后心。 不料,此时的豫让早已后仰。那剑光根本就是擦着那下落的长剑,飞向豫让身前两步的位置。之后重重的扎入了泥土。剑身短暂的摇摆。 豫让此时右掌猛击地面,左手堪堪接住剑柄。一个鲤鱼打挺完美的直起身形。阿季与他失之交臂,马上便要朝着对方身后落去。 就在这时,左手持剑的豫让,反手向后一击。那黑色的剑锋便已插入了阿季的后心,贯穿少女的胸膛。而就在刺穿少女胸口的瞬间,那剑又快速的收回,在空中带出一道血珠。 战斗结束,当豫让回头去看那女子时,神情错愕的就像白天撞见了鬼。 之前他根本没有看清女子的样貌。第一剑就那么随意的挥挡,甚至没有正眼瞧过对手。而第二剑除了一条腿挡在面前,什么也看不到。直到这第三剑击出,少女与他擦肩而过时,他才大致看到了女子的容貌。由于脸上沾染了污迹,看得不是特别清楚。 此刻,少女倒地,豫让回头细看之下,只觉惊骇不已。那捂住胸口的女子分明就是自己的妻子,远在晋地的仇由子婉。 他情难自禁的问出口来。“你与仇由氏到底有何联系?” 背上的伤口,血水已肉眼可见的速度浸湿衣物,开始扩散。阿季吐了口血,一只手捂住前胸。 “我还没死。” 艰难的回了四个字。眼眸之中满是讥讽与不屑。豫让顿时愣在那里。少女缓缓起身,踉踉跄跄的向他走来。 呼吸声一喘一喘,当少女来到豫让面前。豫让早已惊骇的满头大汗,追问道: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阿季自知命不久矣,岂会在此浪费口舌。 “让开。” 简单的两个字脱口而出。虽不显愤怒亦无威势可言,但不知为何,豫让就乖乖的让开了路。看着那火红的背影笔直的走向那地上的男子,豫让的脑海里全是那一席红妆在他墓前跳舞的人影。 女子艰难的背起王诩的尸身,摇摇晃晃的向远处行去。 远处无情的大火正向城东下肆虐。近处逆旅废墟周围的火势已被控制。稀稀点点的火苗,残存的草木灰烬与那仓皇救火的红色人群,好似一条红与黑的分界线,将那圆形的火场自中间斩断。 这里热火朝天。聚集的士卒一边救火,还一边四下搜寻卫人丢下的财物。 有人捡起地上那似凹似凸的铜钱,被烫得哇哇大叫。有人发现了一匹完好的布,蜂拥而上的几人便为其归属,而大打出手相互争抢起来。亦有人为了抢些更值钱的东西不顾性命,尝试着冲入火场。 偶尔发生的爆炸是那样的猝不及防,有人会因其获利亦有人因其而不幸。持续的几声过后,人们似乎变得冷静下来。那声音如洪钟大吕,将心头升起的欲望、贪念一次又一次的粉碎。 救火的士卒连连后退。数以百万计的财物眼睁睁被大火吞噬,他们只能望而却步。周围弥漫着呛人的白烟,此时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身后正有个红色的人影缓慢逼近。 点点的血迹,赤中有乌如散落的墨梅花瓣。一步一口血,佝偻的身形摇摇欲坠,女子原本白皙的下巴与脖颈此刻已是鲜红一片,一身红衣宛若孤魂厉鬼。 一阵的恐慌与惊叫过后,智疾也闻讯带着一帮将领来到了现场。见到那女子正艰难的背着王诩向一处废弃的逆旅中走去,还神神叨叨的说着些什么。 “妾身会一直保护你,良人不会有事的...” “上一次就是阿季这么背着你,走了一日的山路...” “你不会死的。我向司命起过誓,只要能让你活过来,我的命就当做祭品献给神君。我绝不食言,你就一定会活下来的。” 第181章 四维空间 “拦下那女子。” 话音刚落,一声巨响,一面土墙倒塌。士卒四散让开了道路。马匹嘶鸣,立于戎车上的智疾一个踉跄差点跌倒。 命令被人无视,眼看那女子便要进入火场,智疾有些惋惜亦有些疑惑。随后偏头向豫让问道:“先生确定那卫诩已死?” “半身皆灼,咬舌自毙,卫诩断无可生。” 看着豫让那狼狈的模样,智疾也不好再说些什么。 心想即使宗主怪罪下来,也只是斥责几句,断不会为了区区一个外人来处罚他与豫让这样的心腹忠臣。于是没再命人阻拦。 望着那女子左摇右摆,几欲跌倒仍在坚持。而她背上的男子破衣烂衫的趴着,坦露出半个后背。衣服拖在地上委实惨不忍睹。 一方面,尽管智疾很想鞭尸这无耻的家伙,但双方的立场不同,王诩宁可诈降赴死也不愿改换门庭,有此结果也算是罪有应得。 另一方面,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侍二夫。看到这可歌可泣的一幕,久经生死的老将不免生出恻隐之心,于是吩咐道: “待会儿将此二人就地埋了,免得曝尸城下被鸦雀啄食。” 说罢,却见那女子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在靠近水井的地方抱着王诩,纵身一跃,二人双双投了井。那女子甚至没留下一句遗言。 随行的李宗见到这一幕,哀叹道:“此二人伉俪情深,不如将井口封死,让其好生安息。” 智疾叹了口气:“此事便由你来处理。” 旋即下达了明日攻打戏阳城的命令。 既然王诩、姬元双双已死,宗主交代的事情无法完成。是王诩不守信于先,他自不会为了个死人而同情心泛滥去履行诺言,他不但要攻下戏阳,而且要将北戍军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至于先前对齐国的顾虑,在有了这一出后,哪还比统一卫北,在君上与宗主到来之际交上一张满意的答卷,顺便踩赵鞅一脚来得重要? 智疾这般想着,御者在车下牵着三匹高头大马原地调头。 入水的一瞬,淡淡的蓝芒在漆黑的混沌中隐隐闪烁。忽明忽暗的光亮如心跳般平缓。阿季额上那蛇形的伤疤在闪烁中散发出无数道淡蓝色的气流。气流在水中交织,被怀里的男子吸入口鼻。 急促而有力的呼吸声持续了三秒。紧实隆起的胸口在金丝织锦的包裹下急剧起伏。夏云诺醒了,如同经历过一场生死。 此刻黛眉下垂,晶莹的泪珠再一次浸湿了面纱。她缓缓起身,一群侍女打扮的妙龄女子跪在四周。 “拜见!地皇殿下!” 地皇语气无力的说道: “起来吧。” 一名女官模样的少女最先抬头,看到地皇发髻上的九根金色蛇钗有些异样,其中的一根变成了银白色,于是惊呼道: “殿下!您的神魂本源...” 来不及把话说完,却被斥责。 “多嘴!陛下可有苏醒过来?” “回禀殿下,陛下仍在昏睡之中。” “扶朕起来,朕要去拜见陛下。” 在侍女的搀扶下,夏云诺来到了天云宫的寝殿。雕栏画栋的古风建筑内却是摆满了现代感十足的仪器与设备,透着说不出的诡异与违和感。 夏云诺贵为地皇,却是以稽首之礼跪拜那躺在龙榻之上的男子。这让部分随行在身后的侍女顿感意外,有人悄声询问: “殿下为何这般屈尊降贵。泰皇陛下不是与殿下齐名的上古神吗?” 显然说话之人是个萌新,不甚了解。位于她身下的女子偏过头,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嘘!小声一点。” 随后解释道:“殿下本尊乃是白蛇。落难之时被陛下所救。陛下以自身精血为殿下重塑肉身。故而殿下感念泰皇恩情,便自降身份从不逾越半分。” 难怪同是上古神,一个是陛下,另一个却是殿下。 侍女恍然大悟,旋即又疑惑的问道:“可殿下为何每次都以稽首之礼参拜?好生奇怪。” 尚未得到解释,却见前方的女官回过头,狠狠的瞪了二人一眼。二人急忙缩起脑袋,垂下了头。 再看夏云诺这边。女子正斜坐在龙榻一侧。禅染色的裙摆在火红的地毯上铺开,一片金光灿灿。如金盏稍显暗淡的龙榻,此时与女子相互映衬,如同金龙吐息。 女子握紧那银发男子的手,在脸颊上轻轻摩挲。 “我知道无论轮回百世星辰寂灭,你都是爱我的,对吗?” 泪水透过薄薄的面纱勾画出那圆润如玉的下巴。 “我错了。凤儿知道错了。你快醒过来吧。” 碧青色的光芒在男子的眉心闪耀,仿佛在回应这深情的女子。面纱下,那憔悴的面容霎时生机勃发。 “是平衡,是引力。朕就知道一定有用。” 男子的神魂本源在上古时期受损,分离为两半。一半被夏云诺保留在天云宫内,以亿兆生灵的魂魄供养,而另一半则附着在泰蓝星王诩的身上。两者相互排斥难以融合。 十万年来她苦寻方法,想要复活男子,可无论怎么尝试,那游离在外的另一半神魂都无法被其带回。如今她借助阿季的身体将自己部分的神魂本源注入到那一半内。不想竟有了反应。 “这就是四维空间,我明白了。” 脑海里不禁浮现出昔日的情景。 “如果有一天我能解开四维空间的秘密,就能回到过去改变历史,将老师复活。” 银发少年意气勃发的说着,一手抚摸着身旁女孩的脑袋。女孩奶声奶气的询问: “泰皇陛下,什么是四维空间?” 少年拿出一张白纸,在白纸的两端分别画了两个黑点。 “对于这两个黑点而言就是一维空间。” 说罢,又画了一条直线将两点连接起来。 “这是二维空间。如果想进入三维空间,需要这样。” 然后他将白纸对折,形成一个人字。身旁的女孩摇晃着脑袋,感觉十分有趣,追问道:“然后呢?” 少年没有继续解释四维空间,而是笑着用笔尖指在那黑点上。 “如果说这两个黑点是现在与未来。” 笔尖沿着直线移动。 “这条连接的线就是时间。” 最终停在那白纸隆起的折痕上。 “而这座高山就是空间。” 女孩豁然开朗的哦了一声。只听那少年问道: “如果我想去未来看看,应该怎么办呢?” “从山上翻过去。” “那样我就必须经过这条线,等于浪费了时间。” 女孩想了想伸出小手,将那张纸拍在一起。然后拿过少年手中的笔。笔尖点在那黑点之上,用力戳了戳。 “把这叫空间的大山砸扁,然后在这里打个洞,就能过去了。” 少年宠溺的摸了摸她的脑袋。 “答对了一半。” 然后将那白纸展开,反方向对折。 “不用打洞,这样就可以了。” 女孩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将那张白纸分开,然后再对折。反复了几次,似乎两个黑点真能紧贴在一起。 想的正入神呢,就觉身体一阵酥麻,她不禁呻吟了一声。 回头却见少年此时正拎着她的尾巴。指尖拨弄着那来回蠕动的尾巴末端,一副认真研究的模样。 “老师说过抖腿不好,显得急躁,内心会被人一眼看出来的。” 女孩人首蛇身。此刻被人摸了屁股,双颊绯红,赶紧将尾巴蜷缩在一起。 “人家没有腿,只有尾巴。” 下唇抿起,语带委屈,似乎连她自己也很嫌弃这条蛇尾。少年嘿嘿傻笑。他很喜欢抚摸那尾巴的末端,手感很好。 呃...至于其他的地方都是坚硬的鳞片。 少年略有些尴尬的问道:“你想通了吗?” 女孩怯生生的指向自己身下。 “假设我们身处的地方是空间,现在的我在这里。” 然后又指了指正前方,那满是花草的地方。 “一分钟后,将来的我会出现在那里。若是将空间对折一下,那不是把自己压扁了吗?” 少年摇了摇头,似乎觉得这样的解释还不够准确,于是取出两块一模一样的磁铁。磁铁的形状是长方体。他将其中一块递给女孩。 “我也不太确认,这只是一种假设,或许还有另一种解释。你能将这块磁铁掰成两半再拼起来吗?” “哼!让你见识一下女娲的神力。” 说罢,一声脆响,磁铁一分为二。裂开的地方极不规整,一边多,一边少。女孩正准备拿胶水黏合,却听少年说道:“不可以用胶水。只能用自己的力气将它恢复原状。” 女孩听话的放下胶水,将两块磁铁凑在一起。 由于已经断开,磁体相互排斥,无论她怎么用力都无法将裂口完美契合。少年则哈哈大笑,一直在旁边看她出丑。 “又欺负人家。凤儿不玩了。” 这名叫凤儿的女孩觉得少年出这样的难题,根本是在故意刁难她。 这时,却见那少年手指划过磁铁。磁铁被均匀的切割成两块。 两块被完美分隔的磁铁,变成了两个较小的正方体。少年一手拿了一个向凤儿展示。嘴巴里叽里咕噜的,好似在念咒语。 双掌交合,再摊开手时,那断开的磁铁已恢复如初。少年得意的说道:“看到了吗?如果这样做,就可以折叠空间,回到过去。” 凤儿看得是瞠目结舌。 片刻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她狐疑的眨了眨眼。一条小尾巴偷偷的从身下向那少年背后探去。轻轻的戳了一下对方,就在那少年回身之际,凤儿一把夺过了对方手里的磁铁。 显然这两块正方体的磁铁被分隔的过于匀称,一看就不是人力所为。凤儿轻轻掰开磁铁,发现两块正方体的磁铁有多面可以相互吸附。 “好呀,你骗人。赖皮,耍赖皮。” 小拳拳毫不留情的向少年招呼过去。二人一番嬉戏打闹过后,躺在一片花草之上。少年将那两块磁铁捏在手中,举向天空。 “这块是现在,这块是未来。掰断他们或许用不了太大的力气,但是想拼起来,使再大的力气也做不到。因为终有一天你会松手,所以别小看这一点点的斥力,唯一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引力。万物有阴阳,我相信现在的我存在于这个空间,而未来的我已经存在。他却在另一个完全看不见的空间。时间原本就不存在,是我们想象出来,帮助计算而已。所以无论怎么计算它与空间的关系,它依旧是不存在的...” 原来是她用错了方法。这十万年来,为了复活王诩让其肉身不灭,夏云诺一直收集灵魂为肉身续命,以致肉身之中的神魂过于强大,忽视了那游离在外的残魂。 正如记忆之中的两块磁铁。一块大,一块小,切口不平整而产生斥力,始终无法将其恢复原样。所以那神魂才会飘离,被排斥。无论她如何捕捉,都无法将其带回。 这一次借助阿季的肉身,她尝试将自己的神魂本源分出一部分给王诩的残魂。没想到那残魂竟与肉身产生了共鸣。 意外之喜令得夏云诺激动不已,但没过多久,喜下眉头又是愁上心头。 神魂本源对于一名星海级的主位神而言,不单纯代表着寿命,更代表了实力、智慧以及文明的进程。如果消耗太大,导致实力衰退会有被其他文明入侵的风险。 不仅如此,还会使主神的智慧与其庇护的文明停滞不前。这直接关乎到整个泰蓝人族的命运。 夏云诺犹豫了。 “十万年都等了,再多等一月又有何妨?陛下会懂我的,对吧?” 她小心翼翼的放下男子的手。身体顿时化作女娲的模样。雪白的蛇尾自那金丝织锦的裙摆下显现而出。夏云诺的面容刹那间变成了阿季。 “妾身不仅要让良人活着,还要和良人万世永存。” 女子倔强的神情与说话的口吻与阿季如出一辙。 五日后,正值谷雨,短暂的春雨过后,一层薄薄的水雾笼罩在帝丘城上。朦朦胧胧的古城在牡丹花开的点缀下,略显羞涩之美。 卫国自古便是中原文化的摇篮,帝丘城更是由来已久。这座古城最早便是皇帝之孙颛顼的帝都所在。而今还保留了部分的古城墙,在原基础上进行了修缮与加盖,使得墙体青黑交叠更显历史的厚重之感。 第182章 营救三中九 邑主府的偏殿内,许久未见的姬兰今日一副男装打扮。昔日那张俊俏的瓜子脸,精致的小下巴,如今看上去却是异常的突兀。 消瘦的脸颊如刀削斧凿,只有皮没有肉。那颧骨凸显的模样让见过此女原本容貌的人不禁心有不忍,生出些恻隐与怜爱之情。 墨翟便是怀揣着如此的情绪正与女子交谈。 “诩兄当时是这么说的,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天...” 说罢,目光关切的看向女子。而姬兰则认真的注视着面前的绵纸,将上面红色的几行字迹看了又看,仿佛是要将那纸张看穿。 须臾过后,她稍稍的偏了下头,说道: “不对,一定是哪里出错了。劳烦先生再将那日的情形重复一遍。比如,卫诩言语之际,是否有所迟滞?” 墨翟已经说了不下十遍,此时早已口干舌燥。他向侍女讨了碗水,随后走向姬兰所在的桌案。水端在手中也没急着去喝,而是冲姬兰说道: “公子请观。” 然后,咕咚咕咚的喝下了一碗水,随即发出一声长叹,感觉是在饮酒。墨翟回忆着那日王诩的表情与话语再次重复道: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天...” 语气略带醉意,说话时还冲姬兰眨眼,分明像是个放浪形骸之人。 “便是如此。” 看完墨翟重现当日的情景,姬兰快速的将那段话停顿的地方用笔圈起。或许是笔锋歪了一下,不小心划在了一个“九”字上。随后,她冲之前给墨翟端水的侍女说道: “取盆清水过来。” 墨翟干咳了几声,连忙摇摆衣袖。 “公子!在下不渴,不必麻烦。” 他是真怕了。万一姬兰让他喝十遍水来重现当日的情景,墨翟真不知自己是否还受得了。 “不是给先生喝的。我知道了,先生请看。” 虚惊一场,墨翟伸长脖子凑了过去。只见姬兰伸出手指,蘸了蘸那写歪的墨迹。食指与拇指间相互搓撵。之后少女又开始抚摸那张绵纸,好似上面被人做了什么手脚。 接过姬兰递来的绵纸,墨翟将其高高举起,面朝门窗的方向。那薄如蝉翼的纸张在光线映衬下除了能看到较长的蚕丝纤维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先生难道没有发现,有几个字比较光滑吗?” 墨翟长期练剑,手生老茧,触觉不如姬兰。他摸了摸,而后将绵纸拖于掌心,另一只手轻轻弹了几下。附着在绵纸上的丹砂有细微脱落的迹象。 随后,他轻轻吹掉那些粉尘,发现了端倪。确实有几个字上面沾着的丹砂较少,而那些字后面都有姬兰的批注。 侍女将一盆清水送来后,姬兰将信快速誊抄了一份,立刻将那绵纸泡在水中。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大部分的字体在水的浸泡下变得模糊起来,而那些有问题的字却是保持的较为完整。 姬兰随即念出那五个字。 “营九三中九。” 反复了两次后,她恍然大悟道:“营救三中九,是营救。这是卫诩在求救。” 紧接着,女子俯下身在桌案上开始画图,嘴里还念叨着: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 很快便划出了一副城市的草图,九横九竖接连九门,中间是方形的宫殿。三条道路交汇之下,中间的部分就像是一个被掏空的田字格。随后,笔锋不停,在那田字格中写了一个简写的“三”,又交织了一个“九”字。 “三中九...少司马府?不对。” 喃喃了几声,她很快否定了自己的猜测,于是又尝试起商贾计数使用的大写叄与玖,依旧不对。 此时,墨翟的眼睛微微向左上方偏了偏,旋即说道: “不对!是阿拉伯数字。” 姬兰柳眉微蹙,想要复述那奇怪的名字却是发不出声音。墨翟重新画了一张图,用王诩教他的阿拉伯数字在上面写了出来。 当写出3与9时,姬兰也看明白了。这奇怪的数字,她曾在荧泽见过王诩使用,却是不知其出处。 墨翟思索了片刻,发现无论两个数字怎么写,它们的交汇处都在城东。而3中9似乎有许多地方重叠。既然可以把3套在9中,也可以理解取中间的地方。 于是,他在连接城东的主街上画了一段,又琢磨了片刻,再那主街的中间又取了中点。指着那里对姬兰说道: “应是城东的馆驿,不是传舍便是逆旅。” 周朝有明确的馆驿制度,国城的馆驿叫诸侯馆,都城为驿亭,城邑为传舍,城野为逆旅,至于村鄙除非是建在驿道或是午道边上,顶多能有个逆旅供旅人休息。一般情况下,没人会去乡野山村开旅馆的,而法律明文规定各城市不能超越最高标准设置馆驿。 虽说周王室没落百年,早就没人把周朝的制度当做一回事了,但是同为姬姓的卫国依旧是保留了较为完整的正统思想。墨翟这么猜测亦是不无道理。 “我记得那里有处逆旅,应该没错。” 戚城是少女的家,她自然最熟悉不过。姬兰舒展眉头,流露出一抹喜色。 “对了,此前五鹿君邀请君兄于戚城会盟,趁此机会可救回卫诩与元儿。” 墨翟急迫的说道:“卫侯已离开两日,我等寻他怕是来不及了。” 姬兰陡然站起:“来得及。骑马。” 然后,二人一前一后,快步出了偏殿。 为了保证此行的安全与保密,姬兰只带了三个随从。其中两人是与卫戴齐名的门客,而另一人则是前来送信的苟变。墨翟这边更为简单,带了同乡禽滑厘便一起上了路。 眼下的局势很微妙。国城新建,姬舟带着亲信去了戚城与晋侯谈判,而姬兰则被留守在帝丘主持大局。少女选在这个关键的时刻离开帝丘,是冒着极大的风险。 再看这五日来国际上的情况,齐国方面,中行氏的人马已借道宋国,由鲁国转道与齐、宋、鲁三国联军在莒国会师。在齐国的带领下四国联军继续攻打莒国的首都莒父。这与王诩预料的局势并不相符。 楚国方面,楚惠王一路高歌猛进,将蔡人压缩至州来后,并没有直接吞并蔡国,而是见好就收。楚军随后向东北方挺进,在靠近宋国边界的蒙城屯驻。这一举动似乎是表达对宋国依附于齐国的不满。 晋国方面,由智错率领的一万多人马在戚城沦陷的第二日便攻下了西面的邺城。与此同时,智疾正紧锣密鼓,昼夜不停的围攻戏阳。 时间回到三日前。河水滔滔,疲惫不堪的人们停下脚步,回头望着那水天相接的北方故土。 这一刻不少人潸然泪下,那是他们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地方,此刻却要背井离乡踏上未知的旅程。 想起那个少年,那个独自立于城上为诸人送行的身影,前进的脚步也变得越发沉重起来。 已经持续走了两日,只剩下一日的口粮,此行的终点仍未抵达,一名军官略有些忧虑的问道: “大人!我等不去齐国,这是要去哪儿?” 厉师帅简装步行,剑不离手。他停下脚步,抬手一把擦掉额上的汗珠,指着前方说道: “前面便是柯城。到了那儿可暂时休整一日。” 柯城的地理位置极其尴尬。它位于黄河分叉之间的冲击平原上。卫国南北划分以黄河为界,而柯城是唯一在黄河之间的城市,既不属于卫北,也不属于卫南。虽坐拥沃土百里,但常年受水患侵袭。 那问话的军官只觉奇怪,明明王诩去谈判前说明了撤离的去向,不由得追问道:“师帅莫非是打算先赴柯城继而转道北上?” 近万人逃亡,为了渡过黄河就耽误了两日,若不及时补充粮草,恐怕会饿死途中,到不了齐国。军官认为厉师帅会选择柯城作为补给点。不料,厉师帅稍显惋惜的叹了口气道:“能活着回家,干嘛去投他国?” 继而解释道:“少司马说了,若柯城尚有余粮,城坚可守,我等便留下。晋人粮草不济,断不会置身于险地。守至入秋河水泛滥之际,晋人必退。” “不愧是少司马,此计甚妙。不过,若是柯城无粮,我等又当如何?” 说到这里,厉师帅已吩咐大军原地休整。他冷冷笑道:“倘若城不可守,我等便去五鹿。” 原来在与智疾谈判后,王诩就将撤退的线路临时做出改变。端木赐不惧智疾,敢向晋侯讨要其脑袋,显然是有恩于晋国,而他在得知这点后,就让厉师帅带着人马去端木赐的封邑。 既然子贡曾是卫国太宰,又是名声在外的大富商,就断不会坐视卫人饿死。 从柯城向东再渡黄河,不到五里便是五鹿城。这样的安排当真是好好坑了一把子贡。而子贡此时正在戚城司马府内苦口婆心的劝说晋侯。 “老朽不管晋卫之间的破事,君侯哪怕灭了卫国,老朽亦是不闻不问,但十数万流民总得有人管上一管。故而老朽在此望君侯兑现承诺,妥善安置卫北的百姓。” 端木赐的生意做得很大,几乎所有诸侯都与他有生意上的往来。春秋各国虽是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但那仅限于衣食,仅仅能吃饱穿暖而已。 时下商品匮乏,想要购买些稀缺的商品或是将本国过剩的商品出口就必须依仗商人。 对于商人的定位,此时更像是垄断了整个民间的物流产业。商人群体不仅有人、有马、有车,甚至还有能力修桥铺路。当然他们修的路堪堪可供一轨而行,绝非那种国涂与野涂级别的公路。 所以说晋人想把本国过剩的煤铁出口,需要依靠商人。他们又想购买楚国廉价的毛皮,齐国的盐与纺织品,越国的大米。这些都离不开商人,尤其是像端木赐这样很有信誉的国际富商。 如今的端木赐已辞掉所有的官职。他既没有以君自称,展现自己的地位与姬凿平起平坐,又没有以外臣自称显得卑躬屈膝。一席话说来,倒也是不卑不亢。 然而,这话里话外透着一丝威胁之意。晋凿听了有些恼怒,他没有立即回复。智瑶见状笑着来到了子贡的身前,十分恭敬的弯下身子说道:“五鹿君何须动怒,您且入座,我等慢慢商议?” 子贡没好气的说道:“瑶相好歹乃晋国智囊,莫非看不出此中道理?卫国积弱已久,民寡国贫,城邑野加起来亦不过十八之数,民区区五万余户。而今你晋国连下七城,近十万百姓无家可归。若是不止兵戈继续放纵下去,怕是我大周社稷危矣。” 老人所担心的是以周王室为核心的中原文化会被南方的蛮人趁机入侵。毕竟越国还是当下诸侯们认可的霸主。楚国已从吴楚之战后,恢复了国力。一旦楚、越得势,中原倾覆只是旦夕之间。 智瑶扶着老人入座,玩笑着说道:“我等同为周人,瑶虽不才,但亦是不甘被那群涂面、长爪、佩珥之徒所治。” 在他口中,南蛮子都是满脸油彩、留长指甲、戴着耳环或是鼻环的野人。子贡很是认同的点了点头,旋即智瑶又道:“五鹿君有所不知,君上励精图治,此番伐卫便是以战止战。晋卫百年相互攻伐,百姓深受其害。如今卫人不和,心志不坚正是亡其国,收其民,终止刀兵之际,故而我晋国不会罢兵。” 说话时,不经意的给姬凿传递了一个眼神。姬凿心领神会,说道:“正是,不灭卫国,寡人誓不罢兵。” 不等子贡发怒,智瑶继续说道:“不如这样,卫侯之事交由五鹿君定夺,也算我等代先君了了一桩心愿,不负昔日恩情。” 子贡机智过人,岂会看不出他们那点心思。无奈这君臣二人摆明了想要赖账,作为商人他审时度势,站起身来作势要走。 “好一个以进为退。老朽今日也把话说明白了。卫北归属,老朽自不必多言。然卫南之地,君侯欲取未必可得。老朽此番带走卫侯于封邑放粮,赈济百姓。卫北之民是杀是留,君侯与瑶相好自斟酌。若晋军渡河水而来,老朽便是散尽家财,广招天下志士,也要于河水之畔恭候君侯。” 说罢,一挥衣袖,扬长而去。 第183章 希望 待子贡离开后,姬凿哈哈大笑起来。 “太宰啊太宰,瞧你把人家气得?还枉做了小人。” 智瑶不以为然,看着殿门的方向。笑容依旧和煦。 “臣亦是为晋国计,这小人当得。” 经此一战后,晋国已无力继续讨伐卫国。他们需要时间来着手解决本国内部的矛盾。 至于留下半个卫国,一方面是将卫国作为军事缓冲地带,避免太过深入而导致齐、鲁、宋三国的不满。另一方面则是智瑶将开展置换土地的计划。若是战线拉得太长,打的太远,一旦失控再想把外部矛盾拉回到内部矛盾所遇到的阻力将是难以想象的。 到了那时,赵、韩、魏三家皆是开疆拓土的大功臣、大英雄,智瑶再想收拾他们便会激起本国民众的不满。显然这一点是他不想看到的。 不久后,姬凿语带为难的问道: “子贡带走了卫侯,待那南边的卫侯赶到,我等这会盟还如何进行?” 说罢,笑了起来,笑声略带一丝荒唐。 “子贡素有尊师重道之美名,他带走卫侯必会助其重夺君位。君上试想一山不容二虎,一国岂容二君?卫国越乱,对我晋国而言越是有利。臣将卫侯交由子贡,一者是给他一个面子,不失信于人,保全先君与君上之名。二者乃离间卫国君臣之计。三者,是不想明着得罪这老家伙,臣要让其自毁名声。” 听到这话,姬凿顿感兴趣,追问起来。 “此话怎讲?” “卫侯如今势单力孤,子贡以维系正统为名助其复位,必然再生事端。卫人厌战已久,子贡必遭人唾弃。若他识时务,知进退,臣便假意撤兵,送他个人情。倘若其人胆敢以利来要挟我晋国,臣便将卫诩身世公诸于众。子贡为商,商贾为人不齿,他先招揽卫公子又携君侯,世人会如何去想?呵呵,臣就不必多言了。” 没想到智瑶已经完全查实了王诩的身份。 在戚城被攻破后,豫让查询了城内的户籍资料,发现了一些问题。 起初,这位搞情报的特务头子并非是在查王诩而是阿季。他很想知道阿季与自己妻子仇由子婉的关系。没想到在翻阅版籍时,发现了关于仇由家四姐妹被抓捕为奴的记录。上面还注明了奴隶印记的大周金文,可唯独没有阿季的资料。 作为少司马夫人的阿季,此时的身份资料早已被王诩篡改,乃王姓屙氏。豫让原本没有怀疑,但直觉告诉他,那记录的竹简太新了。 之后,他又去朝歌调阅了司士府的资料,最终发现了阿季的真实身份。 当年为了避免官府追捕逃奴而产生的麻烦,王诩的母亲赵氏在救下阿季后,就去补办了买奴的契约文书。不想豫让能从这点线索一直追查出赵氏的身份。 在对比了王诩的生辰、仇由四姐妹被俘的时间以及那柄黑剑的持有国后,对于卫出公姬辄的猜想已可确认十之八九。这与智瑶的推断如出一辙。 然后豫让毫不费力的从姬费口中得知了当年云梦刺杀姬辄的事情。所有线索拼凑在一起,王诩的真实身份不言而喻。 智瑶放走卫侯便是留了后手,准备在子贡抵抗或是威胁到晋国利益之时,亮出这张底牌。 一个商人先是招揽王诩这卫国嫡系公子进入儒家,然后又去救前任的国君,这样的传言一旦散播出去。舆论必然会将子贡推向大阴谋家的风口。如此一来,子贡救国救民的举动就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没想到各自千般算计,最终的结果却是大相径庭。 姬费在得知自己重获自由后,喜极而泣。 “寡人不在乎什么君位,只愿母后与夫人平安。五鹿君不知寡人在国城遭了何罪。唉!那种缺衣少食、提心吊胆的日子,寡人再也不想过了。这国君之位,弟欲要之,寡人便让给他。只要许以重金,让寡人离开卫国,寡人才不在乎。” 看着昔日的君上,此时哭得如同个孩子,端木赐没有劝谏对方上进之意,而是惋惜的叹了口气。 “唉!也罢。卫国总算是能太平几年了。” 在他看来,卫国的这几代君主,一代不如一代。自己已是行将就木,再无那雄心壮志来挽救危局。既然国家的权利能和平交接,至少卫国也能苟延残喘几世。新君也会乐意花些钱来买个正统的名分,何乐而不为呢? 姬费抹了抹眼泪,赶忙搀扶着老人焦急的问道: “五鹿君何时带寡人离开?不如今日便走,寡人再也待不下去了。” 端木赐拍了拍姬费的手,说道:“公子舟不日便至,我等若不与其同归,臣恐晋人有谋害公子之心。君上仍需隐忍几日,这段时日断不可向人提及今日之言。若是让晋人知晓,怕是君上亦难离开。” 毕竟是自己的祖国,看着国家日渐衰弱,端木赐也有些感伤。此行他原本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拉拢王诩。 其实这人他一早就注意到了。鸱夷子皮安插在戚城的分会曾经转运过大量来自云梦的布匹。布匹在春秋时期有多珍贵,这里就不再多说。云梦的布帛款式多且物美价廉,很快就影响到了以往的生意渠道。不少小商会放弃了与齐国的布帛生意,转而与卫国商人开始交易。这些被端木赐注意到了。为此他曾派人去云梦多番打探关于王诩的情报。 当一架简易的织布机被运到端木赐的面前时,老人着实是被震惊到了。他知道那东西意味着什么。那是能改变时代的宝物。而发明此物的少年或许可以完成他与范蠡毕生所追求的梦想。 老人长期奔走宋、卫两国。他与范蠡一同开发了陶邑,使其成为鸱夷子皮的大本营。在十数年的经营下,陶邑发展迅速,一跃成为九州的焦点。可好景不长,就如范蠡这般有武力,有财力的人物最终还不是差点被越国干掉。之后舍弃了陶邑逃亡齐国,将老窝留给宋国做了嫁衣。而他堂堂五鹿君可与诸侯分庭抗礼,终究是逃不过被晋国宰杀的命运。 思来想去,还是商人的地位太低,没有凝聚在一起。虽然他们坐拥了无尽的财富,但仍旧无法保全自身,只能任人宰割。端木赐为门下弟子在各国铺路买官,便是想改变这一现状。 他是天子亲封的诸侯,也曾有过立国的想法,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老人自然是懂的。如今诸侯纷争不断,他这块大肥肉如果选在此时冒头,势必会成为各方争抢的对象。 想要在乱世之中长存,那便只能长存于乱世。依靠鸱夷子皮强大的财力,他与范蠡多次谋划,隐于幕后推波助澜,挑起战争平衡各方势力,只有如此鸱夷子皮的力量才会慢慢积聚,逐步壮大。 然而,想要实现这一伟大的梦想就必须垄断足够多的商品能威胁到一个国家。王诩的出现让他看到了希望。如同当年齐国崛起的希望。 那少年与他太像了。二人虽只是简单的交谈过几句,但商人敏锐的洞察力,让端木赐确定那少年就是他要找的希望。 无论是死不承认的厚脸皮,亦或是处世不惊的稳重心性,以及为了成功而不择手段的那股狠劲都让老人颇为赞赏。可真正打动他的却是王诩的死因。 这世道人活着如行尸走肉,毫无信义与感恩之心。作为商贾的他更是对其有深刻的理解。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为搏一个向上爬的机会可以出卖一切。商贾之道似乎就是当下社会的真实写照。 那些有能力的人或者说是自以为有能力的人为了摆脱贫穷与低贱的身份,会因看到一个渺茫的机会而毫不犹豫的选择卖主求荣。即便引火烧身祸及家人,他们还是不惜性命,一如反顾的挤破脑袋向上爬。似乎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干掉自己的上司,干掉对自己有恩的人。 天子与诸侯是这样,诸侯与卿大夫是这样,卿大夫与元士还是这样。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或许只有老师神往的礼仪之邦,在周公治下的那片乐土才是结束这纷争还天下太平的济世之法。 而那个仅有一面之缘的少年所拥有的品质,在当下这时代洪流之中更显难能可贵,出淤泥而不染不禁令端木赐身感惋惜与悲痛。 王诩的英雄事迹随着戚城军民的逃亡,在卫国境内传播开来。 一连又过去两日,在农历三月初一的这天,卫国公主姬元已经被困在地下长达七日。这段时间是女孩一生之中的噩梦。她在希望与绝望之间反复挣扎。 此时井口已被晋人用大石封死。在这昏暗无光就连呼吸都越发困难的地方,女孩正握着一把匕首,抱着双膝独自靠在水井旁,仰望着上方如针孔般透下的一缕光线。 她已经在恐惧之中挣扎了七日。此刻女孩只想在那丝光线消失后结束自己的生命。 最初,她将二人从水井中捞出来时,还抱有一丝希望尝试着救活王诩与阿季。 后来,一连三日过去,直到臭味在空气中弥漫,女孩这才放弃了施救的希望,确认二人已死。 就在她准备了结自己,想要随王诩与阿季一同深埋地下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也让姬元又重燃了希望。 相比井口被封堵,出口被掩埋给她带来的绝望,这一丝希望虽是渺茫的猜想,但也足够支撑着她重拾勇气,继续苟活下去。 阿季一直对她疼爱有加,把她视作亲妹。所以在姬元决定自杀前,她打算为心爱的姐姐清洗尸身,让其干干净净的离开。 人死之后,身体机能停滞。一些污秽之物会在不受身体控制的情况下流出,也就是所谓的失禁。女孩忍着恶心将阿季的身体清理干净,之后很不情愿的继续收拾王诩。让她意外的是王诩竟没有这样的情况,并且男子的伤口似有愈合的迹象。 这也是碰巧女孩在清洗王诩胸口的时候,不小心将一块凝结的黑色血痂擦破,当时就有鲜红的血液流出。种种迹象表明王诩似乎还活着,可对方明明没有呼吸。 疑惑之下,姬元衣不解带的细心照顾着王诩。一连过去四日,就在阿季的尸身开始腐败之时,女孩彻底绝望了。 她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环境,以及看着心爱的人一点一点变得恐怖,甚至令人作呕。姬元无法再面对阿季,将女子的尸身安置在另一处密室。她从未想过人死之后竟会变成这样。无尽的恐惧与绝望交织在一起,令得她再次放弃了生的念头。 女孩闭上眼睛,似乎可以用心去感受那缕光线的温热。回忆起与阿季、王诩一同生活的片段。那真是很美好的日子。 一个无所不能的姐姐,可以带着她露宿荒郊,只为找寻自己的爱人。可以像传说中的英雄那般以一敌十,打败坏人来保护自己。这让她既崇拜又有安全感。 一个讨厌的男子,总是抢夺姐姐的爱还不时戏弄自己。遇到他总会发生不好的事情,总会连累自己一同倒霉。而就是这个她讨厌的男子却顶天立地,救了无数人的性命。以至于在他死后,自己都来不及向他说声抱歉,将一直以来的误会解释清楚。 这终将会成为女孩的心结,伴随一生无法释怀且在意的事情。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她马上就能与他们再次相遇。 仿佛上天听到了女孩的心声。柔和的光线洒满了她那满是泪水的脸庞。 “元儿!卫诩!你们在下面吗?” 那熟悉的声音,让姬元睁开了模糊的双眼。她哽咽的说着: “姐姐!元儿在,元儿在下面。” 城东逆旅,无端出现的大石,莫名其妙被封堵的井口。这一切过于奇怪,以至于姬兰忍不住向井下呼唤起来。 少女在入城后,没有向人打听,没有第一时间与兄长姬舟碰面,而是直接来到了这里。直觉告诉她,王诩与妹妹可能还活着。 第184章 奇异的空间 已经持续昏迷七日的王诩被困在自我意识当中。此刻他对于外界发生的事情毫无感知。 一排无边无际的墙体横亘在面前。墙体散发着洁白的光芒。少年伸出手,触碰到光墙的一瞬,墙体之上显现出许多黑色的线条。整面墙看上去像是无尽的书架又像是密密麻麻的信箱。 指尖触碰在那线条勾勒的一块长方体上,白色的隔断机械化的展开。里面满是乒乓球大小的东西。于是他好奇的取出了一颗。白色的球体拿在手中轻飘飘的,似乎感觉不到重量。 拿近细看时,上面显现出一个大大的“o”字。王诩不明所以的捏了一下。那白球居然跳出了一大片的说明文字。文字像是立体投影,自那白球散发出的光芒汇聚而成。 什么英文字母、化学符号、血型、数字、拼音、拉丁字母等等。解释说明足足有几丈高。 “这是什么?百度百科?” 王诩十分不解,又从之前的信箱中取出了一粒。而后奇怪又熟悉的声音回荡在四周。他依稀记得那是windows系统开机时的声音,还是经典的xp系统。 之后有女声传来。 “主人!是否进行推演与计算?” 听到这熟悉的女声,王诩险些泪奔。 “阿季!阿季!” 他四处张望,呼唤着妻子的名字。 突然,一个人首蛇身的3d幻象出现在他面前。 “女娲天体计算机为您服务,我的主人。” 若非是看着那幻象从光影中变成实物,王诩就真以为面前站着的蛇人是阿季了。震惊过后,他止住脚步问道: “你是谁?” “我是主人进化意识的产物。由于主人的知识储备严重不足,我只能依靠主人的记忆做出如下解释。第一,某种非自然能量激活了主人潜在的意识空间。第二,能量启动了休眠状态的我。第三,主人可以将我看做是您意识中的一部分。好比是一台实质化的计算机。第四,我并非是以电能驱动,而是借助主人的精神能量维持运转。不过主人的肉体太过弱小又是低智慧生物,暂时无法将肉体作为媒介传递其他能量。借助天体间的引力驱动更是不可能...” 这台计算机喋喋不休的解释着,王诩听得云里雾里。 最终,他得出这样的结论。 第一,女娲牌天体计算机,是一台没有网络处于脱机状态的电脑。 第二,目前她只能参考王诩生前的记忆,依靠王诩那点贫乏的知识储备解释一些问题。相当于一个超大的硬盘。 第三,启动或是使用女娲必须消耗王诩的精神。而这个精神似乎和理解中的精神有些不一样,更像是孙武口中说的魂魄。也就是说女娲是台消耗宿主生命的计算机。玩的越久,死得越快。 此刻的王诩已经是生无可恋的状态。他问道:“启动需要消耗多少精神能量?” “一小时消耗主人2点精神能量。” 王诩失笑道:“你当这是上网啊?两块钱一小时?” 随后又继续提问:“那我的精神能量可以让你维持多久?” 王诩卡上的余额瞬间被投影出来。 八百万零十四块八毛五。居然还有小数点。 “456.6218年” 生于乱世能活过六十他便心满意足。听到这么长的时间,王诩瞬间觉得自己好有钱。有种富裕到死后都花不掉九牛一毛的遗憾。 目光自下而上打量女子。先是看到那不住摇晃的白色蛇尾,再是那五官深邃而富有异国风情的面容。他不禁伸出手来,想要抚摸那张熟悉而又令他魂牵梦绕的脸庞。 “你能把尾巴收起来吗?” 这一刻,他真希望面前的人就是阿季。哪怕是阿季的幻影。 “可以,主人。” 在手指接触到脸颊的一瞬,突然面前的人变成了夏云诺的模样。也不知为什么王诩赶忙缩回了手,甚至踉跄着向身后退了两步。 下意识有种被前妻捉奸在床的感觉。 “谁让你变成这样的?变回去。” 他并非无情之人而是已经将上一段感情放下,好不容易走出了前世的羁绊。 “好的,主人。” 不久后,在王诩的要求下女娲将蛇尾化作双腿完全变成了阿季的模样。 “我就知道你不会死的。我还没告诉你那些秘密,你怎么能死?傻丫头。为什么不听话?你不在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抱着个计算机哭得死去活来。最终沉浸在这方虚幻的世界中不可自拔。 大概又过去了十天,与变身为阿季的幻象整日絮絮叨叨的说着数之不尽的情话。而计算机模仿起阿季的行为举止与说话口气竟是一模一样。 此时的王诩自然还不知晓他吸走了阿季的魂魄,而他卡上小数点的余额部分便是阿季剩余的灵魂。 或许是自暴自弃,打算一辈子待在这个虚拟的脑部空间。腻歪了这么久需要放松一下。这一日,王诩向女娲询问:“你还会什么?比如游戏?” 脱机的电脑还自带些游戏来着。他认为如此高端的天体计算机至少会自带些更高级的东西。比如他生前玩过的很多游戏。 “主人,要不要来一局斗地主。阿季可以陪你一起玩。” 王诩瞪大眼睛,疑惑的问道: “斗地主可以两个人玩吗?” 随后前妻的身影又一次出现了。王诩顶着莫大的压力,好似劈腿的渣男与前妻和现任妻子一起斗地主。 玩了十几局他从未赢过。感觉就是两个电脑串通好了在完虐他一个玩家,相当无趣。 王诩将纸牌丢在虚拟的桌子上,相当不忿的说道: “我就没见过连续十局有六个炸弹。为什么我没有。没有王也就罢了,连个二也没有。不玩了,不玩了。” 女娲一挥手,散落的纸牌消失不见。 “主人可以试试其他的游戏?” 王诩来了兴趣。 “好呀!来个角色扮演或是即时战略的游戏。” 三秒过后,女娲的声音好似醍醐灌顶,立刻浇灭了他不切实际的幻想。 “抱歉!主人相关的知识储备严重不足。缺少photoshop、3dmax、c++、fc基础有关的软件知识...” 这也太打击人了。王诩反驳道:“谁说我不会photoshop?哥曾经也是个二流美工,分明是你这电脑不行。” 话音刚落,周遭的空间陡然变化。由无数白色方块构建的天地开始起伏,有的散开,有的重组。天空之上相继出现了三行白色的文字,还有供人选择的图标。 “俄罗斯方块,贪吃蛇,超级玛丽?” 王诩看到了什么?真人版的游戏体验,这还是头一遭。 周围的空间被分成了三个独立的小空间。第一个空间上方标着俄罗斯方块,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第二个空间上方则标着贪吃蛇,里面像是迷宫,被白墙阻隔。而第三个空间竟是超级玛丽。除了由各种方块构建而成的彩色风景,里面居然还有跳来跳去的蘑菇。不过那些蘑菇长相十分奇怪。有的像平菇,有的像金针菇,五花八门更有甚者还打上了马赛克。感觉就是个菌类火锅拼盘。 王诩这才意识到学好photoshop是多么的重要,至少小怪的脸上还能贴图。这时就听女娲说道: “由于主人只掌握了基础的抠图操作,会严重影响到游戏的最佳体验。但是主人强行要求,我只能勉强构建游戏供主人娱乐。请主人选择游戏。” 王诩擦了把冷汗。 心想俄罗斯方块该不会用手搬砖吧?那样太累人了。超级玛丽万一跳入岩浆,或是从高处摔下来会不会很痛? 犹豫了很久,他终于选择了贪吃蛇。这游戏顶多就是把头撞在墙上,自己有手可以护住脑袋,断不会像其他两个游戏又累又疼。 就在点亮图标之时,身后传来了女娲的声音。 “请主人做好准备,我来了。3...2...1” 一口脏话险些破口而出。原来贪吃蛇不是自己而是女娲? 只见身后的阿季突然化身为一条巨大的白色蟒蛇。坚硬的鳞片在地面上摩擦的当当响。就连上半身亦是变成了蛇的模样,此刻正吐着猩红的信子向他缓慢追来。 王诩一溜烟的窜入迷宫,发现道路之上全是巨大的蛋,五颜六色的。一种不妙的情绪油然而生。 “不会是让我把这些彩蛋全砸碎吧?好坑爹的游戏啊!” 心里在呐喊,拳头却是毫不犹豫的砸向那拦路的绿色巨蛋。 蛋壳纷飞,化为一团绿色的粉尘涌入到王诩的身体。王诩只觉脚下的速度霎时变快,简直健步如飞。 “这居然还能加速?” 感觉女娲出品的游戏果然非同凡响。抱着继续体验,探索冒险的精神,王诩随后又砸碎了一只红色巨蛋。 一只大锤在红色尘埃中凝聚,之后出现在了王诩的手中。 “靠!还有道具?” 这不伦不类的游戏,简直让他抓狂。 挥起大锤就向下一个挡路的黄色巨蛋砸去,谁知道路之上的一排巨蛋全部破碎。各种增益buff瞬间涌入体内。电光火石之间,王诩就跑到了迷宫的尽头。 “这也太简单了吧?” 刚发出了感慨,面前便开启了一扇大门。门上诺大的字体,写着“第二关”。 “还能这样?蛮有意思的嘛。” 冲进门后,这一关明显有些难度了。不仅需要在迷宫中寻找出口,就连彩蛋的数量亦是比之前少了许多。 王诩健步如飞,一连过了三关。就在第四关的中途,他遇到了一只黑色的蛋。 “一般情况下,这种颜色一定是陷阱。砸还是不砸呢?” 自言自语说着,心里与手里同时痒痒起来。 “管他呢,砸了再说又不会死。” 一拳下去,果然如他所料。身体骤然变得厚重起来。双腿如灌铅一般,走得越来越慢。这是个不折不扣的debuff,并且持续效果很长。 就在这时,听见了奇怪的叫声。 “嗷呜!” 声音像是老虎。 不远处,那条白色蟒蛇正甩动着巨大的蛇尾向这边直线而来。所到之处的墙壁纷纷倒塌。来不及纠结蛇怎么会学老虎叫唤,王诩大骂一声: “我靠!你耍赖啊,还能这样玩?” 搞了半天,这迷宫就是用来困住自己,而女娲追他根本不受影响。 蟒蛇越发的逼近,隐约可以听见墙体倒塌的轰鸣声。王诩一阵焦虑仍是艰难的前行。 就在这时,一首恰当好处的bgm在第四关的空间内开始播放。音乐的急促感与那震撼心灵的恐怖感将他无处可逃的窘境展现的淋漓尽致。 “忏悔曲?我靠,你还能留点节操吗?” 只觉与对方玩游戏根本就是自虐的行为。此刻王诩也不跑了,回过身举起一只大手。 “游戏结束,不玩了。” 谁知那巨蟒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张开血盆大口。 “根据游戏说明,只有玩家死亡才可终止游戏。” 身体一哆嗦。 这是什么意思?真死还是假死?犯不着为了打个游戏就把小命丢了吧? 虽说他也没打算再活下去,但是死在假阿季身旁总比葬身蛇腹让人感到愉快嘛。 “停停停...停...” 一连叫了n多个停,那血盆大口不管不顾的向他咬来。王诩急了,匆忙之下,选择了拔电源,关电脑。 “关机!” 一阵猛烈的呼吸过后,他睁开了眼。 白茫茫的光影,模糊的出现在身体的右侧。黑乎乎的人影站在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摔在了地上,隐约听见“啪塔”的声响。紧接着那人影愈发的清晰。 “卫诩!卫诩!你终于醒了。” 女子哭哭啼啼的声音回荡在耳畔。 王诩被困七日又玩了十天的游戏。此时已是农历的三月十一,距离立夏还有十日。 嗅着那好闻的香气,视线渐渐清晰起来。 明亮的山洞口,满是灰白之色的火塘,身下柔软而舒服的虎皮,以及面前那熟悉且显消瘦的脸。一切都恍如隔世。 “阿季呢?怎么不见阿季?阿季在哪儿?” 操着沙哑的声音,王诩向许久未见的姬兰询问起妻子的情况。 也不知为什么,面前的女子俯下身,一缕青丝划过他的脸颊。身体被人狠狠的抱住。女子泣不成声的说道:“我就是阿季,不会再离开你,不会再让你受到伤害。” 胸口有些刺痛,王诩无力的推了那女子一把。 “你不是阿季。你是主公,别逗了,阿季呢?” 第185章 姬兰的爱 “她走了。我怕你醒来寻她,便将她带回来安葬在了后山。等你伤愈了,我陪你去看她。” 意料之中的事情,王诩深深的吸了口气,鼻头有些发酸。 他没有再继续说话,而是望着上面的钟乳石发呆。曾几何时,他总觉得那东西悬在头顶会突然掉下来。 “没了阿季,你还有我。别难过,是我对不住你。若非让你留在戚城,或许也不会这样,都是我的错。你要怪就怪我好了,要打要骂我都毫无怨言。卫诩!你说话呀。” 昔日阳光俊朗的少年,如今已是面目全非。头发白了一半,而另一半则稀稀拉拉的,像是被烙铁烧过一样。褶皱与翘起的皮肤如被刮掉的鱼鳞,已然变成了一个怪物。 姬兰一直隐藏着自己对王诩的爱意。如今在王诩最没落,最无助的时候,少女丝毫不嫌弃他。希望以这种方式让王诩重新振作起来。 哭哭啼啼了许久,一个高大魁梧的汉子领着个怯懦的少女来到了姬兰的身边。少女看到王诩后,有些害怕,躲在姬兰的身后,小声问道: “姐姐!这怪物是谁啊?” “啪”的一声,一个清脆的耳光惊醒了发呆之中的王诩。 “跪下!他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岂可这般对他。” 姬兰身子微颤,挥出的手此时正指着那委屈大哭的姬元。苟变拦在姬元身前,哐的一声跪在了地上。 “公子息怒。小公子亦是受到了惊吓,怪不得她。” 黑色的甲衣哗哗作响。苟变跪着向那石床边挪去。 “少司马可还记得小人?我是卫变啊!” 说着将那皮质的头盔摘了下来。王诩微微的闭上了双眼。姬兰起身说道: “少司马或许累了。我等暂且不要打扰他休息,你先带公子下去。” 然后三人一起向山洞口走去。闭目之中的王诩隐约听到些只言片语。 “...国城初建,还请公子以大局为重...” “...宗室欠他的,必须要还...” 也就是在那三人说话之际,王诩小声念叨起来;“女娲?在不在?快回答我,放我进去...” “开机...启动...激活...” 尝试了各种方法,险些网管都要喊出口来,可依旧是无法进入到脑海之中的奇异空间。此刻他十分后悔,应该问清楚怎么开机再关机。 大概是过了一个时辰后,探病的人接踵而至。王诩依旧是假寐的状态。他不想再与任何人有任何的接触。因为在阿季离开的那一刻,他下定决心不再与这个世界中的人有任何的感情牵绊。 墨翟与禽滑厘在床边说了好一会儿。一方面是鼓励他重新振作,希望王诩能跟着墨家一起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另一方面则是诉说救援他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事情,大部分是在说孙武。 二人走后,王诩的眼睛有些湿润。他背过身继续装睡。之后便有人在他背后捶打,紧接着就是李大叔的怒斥与打孩子的声音。 他知道打他的人一定是李仲。那孩子从小就喜欢阿季,总是粘着少女,算是他的小情敌。如今阿季已死,自然是把怒气撒在了王诩的身上。 李大叔简简单单的问候。话虽不多,但听得出其中的情谊。当提到阿季时,他也是潸然泪下,哽咽了好久。毕竟他将阿季当做女儿对待,作为街坊邻居相处了这么久亦是感情深厚。 离别之时,又说了说云梦的事情。大抵是云梦已被魏氏接管。借住他兄长李宗的名声,这里的百姓倒是没有受到晋人的欺负。不过城野内的磨坊、纺织厂、铁匠铺、制盐作坊全部被晋人查没。百姓们仍有饭吃,但日子过得大不如前。 人来人往,走了一群又一群。 最后来的是风铁匠一家。老头带着妻子与孙女来看王诩。他倒不像别人那样哭哭啼啼的,反倒是笑呵呵的开起了王诩的玩笑。一度提及当年王诩答应给他找老婆以及后来帮着操办婚事的事情。 如今老人与张寡妇过的很幸福。孙女风姝又是城野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简单的感激过后,风姝丫头将一把橘黄色的野花放在了床头,搀扶着爷爷,一家三口便回去了。 此时的王诩眼泪鼻涕一大把。他从未想过会有这么多人关心着自己。这样的感觉在上一世也不曾有过。 探望的人全部走后,待到姬兰端来一碗白粥,王诩缓缓的开口道: “卫戴死了,他的妻子劳烦主公照顾一二。还有那么多跟随卫诩的兄弟也要劳烦主公帮扶一下。” “你放心好了。我早已将他们的家小妥善安置。故去之人君上亦有封赏。” 少女拿起床边的野花插进一只陶罐。 “那便好。” 随后将一勺白粥递到嘴边,吹了吹。 “小心烫。” 喂食的工作每天都在进行,她似乎已经习惯了照顾王诩的日子。 几缕飘散开的发丝贴在脸上。汗珠浸湿了两鬓。王诩看着昔日那高高在上的女强人,如今却是这般的模样,心有不忍的说道: “主公瘦了。” 手里拿着木勺。手腕一曲。姬兰用手背在脸颊上擦了擦,似乎很在意这句话。 “我还好,你倒是瘦了不少。” 语气温柔,略有些结巴。 当再次看向王诩之时,少女又忍不住落下泪来。 “多吃点,会好得快些。” 像是自我安慰一般,她继续喂王诩吃粥。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认真。 “你回去吧。元儿...需要你照顾。” 刻意的停顿,让姬兰心领神会。王诩知道姬元的病一定在这段时间内又发作了,所以才会认不得他。 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我...我...” 少女似乎想说些什么。伴随着急速的呼吸以及那种快要崩溃的情绪,她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口。 “带我走吧。去哪儿里都可以,就我们两人。” 而后少女放下木碗,双手掩面,娇躯颤抖起来。 “我受不了了,真的受不了了。求你带我走吧,去什么地方都好。我什么都不要,只要能跟你离开。到个没人的地方忘了这些,我们重新生活。” 泪水从指缝间簌簌而下。 她早已受够这样的生活。作为公主又是国君唯一可依仗的军师。巨大的压力让她处在随时崩溃的边缘。 过去少女不愿沦为政治的牺牲品,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挣扎。如今兄长已然当上了国君,她得到了感情的自由却失去了人生的自由。 她真的累了。什么家国天下跟她毫无关系。失去太多,自然觉得所付出的一切与回报相比并不公平。 王诩的遭遇,她耿耿于怀。这段时间姬兰想了许多。最多的便是获封食邑后,在云梦与王诩斗法的事情。少女总会不经意的梦到那时的种种。每每从梦中惊醒都是以泪洗面,为当初做下的决定后悔不已。 虽然她赢得了胜利,但最终失去了王诩。 她明明那么在乎这个少年,却非要搞什么娶亲纳妾的政令,逼得一对兄妹不得不成了夫妻。之后又拿阿季的性命要挟,迫使王诩效忠自己。 前前后后发生的事情,让她与王诩的关系逐渐疏远起来。而这一切的结果都是咎由自取,作茧自缚。她甚至有点痛恨自己。痛恨自己那自以为是的小聪明。 “抱歉!卫诩已有妻子,她叫阿季。” 就在姬兰的哭声中,他慢慢的入睡。 意识再一次的回到了那个奇异的空间。王诩又将各种办法用了一遍,当喊到阿季的名字时,熟悉的声音再度响起。 “请主人确认重启阿季。” “确认重启。” 一秒后,阿季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王诩询问道: “为什么在清醒的时候,我不能与你沟通?” “阿季暂时无法在主人清醒时使用。主人没有授权,阿季无法获取主人身体的控制权限。” “怎么授权能让我随时与你联系?” 一个虚拟的页面横空跳了出来。王诩看了看,感觉天体计算机还蛮高端的。就像是一部手机,开启还要设置手势。不仅如此还配上了使用说明,非常的人性化。 按照上面的提示,一通的操作过后。他将天体计算机改为随时待机状态,并且以摸鼻子作为启动手势。 “请主人设置密码?” 王诩抓了抓脑袋。 “呃...你一台脱机的电脑,还担心被黑客入侵不成?” 阿季答道: “为了避免旁人触碰主人的身体来启动阿季,请主人设置密码。” 感觉这完全没有必要。即便有人强迫他触摸自己的鼻子,对方也进不到这处空间。思来想去,自己也犯不着和一台电脑较真。于是他果断的说出了密码。 “仇由子云。” 王诩以汉语的形式进行了设置,最终确认。做完这些,他走到初始界面,也就是那堵白墙附近。 “你可以帮我查下间歇性失忆属于什么病吗?” 说这话,他没有一点底气。声音几乎是用鼻子哼唧出来的。 原因很简单,王诩除了上学那会儿学了些少的可怜的生物知识,对于医药方面的了解,仅限于药物说明书而已。 “阿季翻阅了主人的记忆,可以确认是脑血管病的范畴。” “呃...我还以为是老年痴呆呢?” “老年痴呆分早老年痴呆与老年痴呆两种,早老年痴呆又称阿尔茨海默症...” 王诩赶忙打断阿季的百度百科。 “这个我懂,你不用解释。” 前世,他的爷爷便是得了这病。随着记忆衰退,逐步丧失行动能力,在一次意外的跌倒后离开了人世。 感觉治愈姬元的可能性很低,王诩也就懒得被一台电脑鄙视,直接问道: “你不用告诉我医学方面的知识储备不足,只要告诉我有没有治愈的方法就行?” 没想到,阿季给出了惊人的答案。 “有。我的主人。” “告诉我,怎么做?” 旋即,她列举了两种治愈这种病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主人可以使用目前的医学知识进行推演。那将消耗部分精神能量。成功概率未知。第二种方法,主人可将自身的血液给患者服下。您的血液中蕴含了强大的回复能力,可以刺激细胞再生。成功概率100%。” 之前他就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异常。每次受伤后,身体恢复的很快。不料自己竟是块唐僧肉。想到这里他激动起来。 “我能用自己的血复活阿季吗?” “不能。主人的血液之所以强大是因拥有庞大的精神能量。低等智慧生命体的细胞只会受主人血液的刺激而产生活力,无法大量的吸收与转化。如果使用过量,甚至会产生变异。” 王诩还以为自己的血肉很值钱,别人吃了会长生不老。搞了半天,就是个催化剂。 “如果用来救姬元,不会有什么副作用吧?” 细胞分裂是有次数限制的,而加快分裂速度就意味着提早嗝屁。 “如果控制好剂量,副作用几乎为零。不仅如此,对患者还有极大的益处。比如,感官会比之前更加敏锐,还可刺激身体再次发育...” 听到这里王诩差点没背过气去。他还真是比唐僧还厉害。 之前的理解有些偏颇。原来电脑的意思是复活死人需要大量的血液。因为剂量多,所以无法吸收与利用,故而会产生负面效果。如果使用的少倒是对人体有益,就像饮酒需有度。 在确定过使用剂量后,王诩呆住了。 “0.25g?那是多少?一滴血还是两滴?” 电脑阿季回复道: “只需一滴。我的主人。” “一滴?你确定只需一滴就能救活姬元?” “确认!请主人相信阿季。” 依稀记得阿季漆树过敏,生命垂危之时,自己没少喂妻子喝血。于是追问其缘由。 “可阿季之前喝过许多血,为什么她没有事?” 电脑阿季沉默了一会儿,回答道: “该生命体存在两种精神能量。主人启动阿季的精神能量中有八百万零一点来自该生命体。其中八百万点来自未知生命体,一点来自该生命本身。初步判断,未知生命体的存在属于鬼魂附身、夺舍之类的解释。” 震惊、疑惑、恐惧、纠结一连串的情绪稍纵即逝。 首先,王诩认为那个未知生命体对他没有恶意。不然也犯不着附在阿季身上与他做了两年的恩爱夫妻。从始至终都没有加害过他。 其次,对方到底图什么?感觉这事情无比的蹊跷。那鬼魂一样的未知生物既不表明身份来意,又没有对他提出任何诉求,仅仅是留下了八百万的网费,让他在这里打456年的电脑?这也太扯淡了。如果说这也能叫害人,王诩觉得可以再来八百万。 然后,他又奇怪除了阿季的1点,自己之前那13点的零头又是从何而来? 最后,王诩又纠结起两年来面对的妻子到底是仇由子云还是那个未知的生物?总觉得心里毛毛的。 万一同床共枕的妻子是异形一样的生物亦或是一头躲在地下洞穴内的巨型蛆虫,在遥远的星球上拥有强大的精神力,可以跨越宇宙靠脑电波控制人的怪物。那可怎么办呢?他还没有做好心里准备进行一场跨越种族的恋爱。 第186章 灵魂的秘密 天体计算机连接大脑,是意识的一部分,可以随意读取王诩的想法。在一般情况下,没有主人的指令,计算机不会主动说话。即便她的人工智能远超现代科技的水平。 奇怪的是就在王诩臆想之时,各种科幻电影中的恶心生物不断浮现脑海,试图丑化那未知生物的时候,电脑突然间开了口。 “主人!那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之后阿季的幻象开始抽动。一些画面像短视频一样冒了出来。 “这里就是泰皇陛下的精神空间吗?这里需要有个助手,不然太孤单了,要像凤儿一样。” “我不在的时候,她就是我,女娲会天天陪在您的身边。” “那个女人早就死了,陛下为什么要让女娲变成她的样子?” “她能做到的,我也可以。一直都是凤儿陪伴着陛下。陛下不能这样对我。” “她是陛下的老师,陛下不可以总想着她。” 伴随着一通乱七八糟的声音,王诩面前就像是电脑界面无端弹出的小广告。随后画面闪烁,清晰与模糊交叠,如同网络不顺畅导致的画面迟滞。 忽明忽暗的闪动了几秒后,windows系统关闭的声音随之响起,周围变得黑暗起来。 黑暗持续了五秒钟,两条平行而微弱的白光在地上亮起。紧接着,四条、六条、八条... 光线连成了一条路径。路的尽头是人首蛇身的女娲。周遭的变化就像是她刻意营造出的氛围。比起之前的人工智能,这样的意识行为透着一丝诡异。王诩左顾右盼,向前方缓缓行去。 “当陛下看到这则消息就说明凤儿已经死了。众神之战,凤儿输了,输得心服口服。此刻就连头颅也被智慧女神踩在脚下。真是输得体无完肤。凤儿推演了无数次,终究是比不过陛下的老师,所以也不想再活下去了。陛下不要难过,凤儿本就是陛下捡来的一条小蛇。陛下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自己。这次铸成大错,不求陛下原谅。凤儿在此拜别...” 听完这奇怪的留言,看着女娲跪在地上拜别,王诩诧异的走了过去。只见女娲又变回了阿季的模样。起身之际,他问道: “这是什么?” “是主人保留的影像。” 看到这些画面,也不知为何,他心里似乎缺失了些什么,空落落的。王诩虽是意识降临在这方空间,但此时分明能感受到自己心口上方传来的疼痛。那种痛苦深入骨髓。 “你到底是谁?” “女娲天体计算机,又名女娲,又名凤儿,又名地皇,又名阿季...” 就在阿季说完这些名称后,王诩已经疼得说不出话来。他捂着左胸口,坐在地上。阿季继续说道: “检查到主人对阿季的厌恶情绪,是否将人工智能删除?改为界面操作?” 随即跳出了选择的窗口。王诩呼吸急喘,加重了语气。 “我什么时候...讨厌过你?呃...” 就连呼吸亦是疼痛不已。 窗口消失,阿季沉默。这片空间再度恢复了原貌。 “我想看这里所有保存的影像,请帮我调出来。” “好的!主人。” 众神之战似乎是西方的神话故事。而那些视频一定是很久之前这里的主人留下来的。王诩查看了电脑死机前播放的短视频。得出一个结论,女娲就是那影像之中的人并且是个真实存在过的人。 她可以变成夏云诺并非是参考自己生前的记忆,而是夏云诺本身就是这里主人之前创造出来的。似乎是他的老师。 疼痛感消失,王诩还想再看一次那名叫凤儿的女子留下的信息,可那则信息再也无法重现。追问电脑原因,对方似乎也不知道曾经有过这样的行为,甚至将刚才自己说过的话全部遗忘。 回忆起那凤儿说过的推演,而电脑同样也说过可以推演治疗方案。王诩很想知道推演这玩意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于是问道: “告诉我,什么是推演,如何进行推演?” 阿季答道:“推演是演绎事物的变化过程,可以从中发现规律,也可以碰撞出新的事物。” 三个标有符号的白色小球出现在阿季的手中。正是之前王诩拿到的那个“o”字小球。他记得抽屉里有很多这样的小球。 三枚小球在空中悬浮,相互独立。一会儿两者相连,一会儿三者交叠。 “比如,这个是氧原子。在推演过后,可以将2个氧原子变成1个氧分子。创造出新的物质。而3个氧原子又可以组成三原子氧,也就是臭氧...” 阿季解释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主人可以选择消耗精神能量进行推演,或许还能发现更多的新物质。但阿季无法预测结果,推演需要根据尝试的难度持续消耗主人的精神能量。” 王诩捏了捏下巴,若有所思的问道:“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推演就是通过持续消耗精神能量尝试各种可能性。也就是说我不懂的一些知识可以通过推演获得?” “答对了我的主人。不过一些简单的知识最好不要使用推演。那样太浪费精神能量。主人应该多读书,多看报,少吃零嘴,多睡觉。” 感觉电脑又调用了自己的记忆,某电视剧的台词顿时冒了出来。 王诩对于电脑的人工智能还是挺满意的。随后他尝试着推演了治疗姬元病情的另一种方法。 在推演时,每分钟消耗的能量为2点。或许是需要强大的运算能力,所以消耗比玩游戏与待机状态高出了60倍。 庆幸的是电脑没有使用王诩现代的记忆,而是使用古代关于医药方面的知识。人工智能早就判定了结果。即便从现代医学中找到解决方案,王诩也没有条件实现。 十秒后,再消耗了0.33的能量,电脑推演出了三种治疗方案。一种是针灸。一种是内服的药方。最后一种则是以香薰的方式治疗,是让患者通过口鼻吸入药物燃烧后的气味来刺激大脑。 总而言之,王诩是没打算使用这些方法。他不过是想测试一下电脑的推演。结果令他相当满意,有种如获至宝的感觉。 电脑可以通过查阅他的记忆来获取相关的知识。也就是说王诩可以不求甚解,只就行。 有了电脑,谁还要人脑?脑子以后基本就是个摆设。王诩这般想着。 在这之后,问清楚了精神能量剩余的零头是从何而来。王诩再次震惊。而伴随着震惊,他又感悟到了一种新的获取知识的方法。 “你是说人死后灵魂会离体,如果吸收了这些东西就会转化成精神能量存储在这里,对吗?” 阿季点头答道:“非常正确。不仅如此,主人还可以解析这些灵魂,将他们生前的知识据为己有,以此来提升自身的知识储备,达到进化的效果。” 王诩满头恶汗。这简直就是逆天的黑科技呀,但总觉得这么做毫无道德底线可言。 阿季看出了他的顾虑,解释道:“按照地球上的解释,这很像达尔文的进化论。其实物种之间每时每刻都在相互吸收着灵魂,即便是活着的时候也不例外。不过他们的吸收方式效率太低,所以无法凝聚与传承这股精神能量,以至于上千年来物种的进化几乎停滞。” 之后阿季还向他解释了一些现象。比如夫妻之间因为彼此信任,灵魂就不会相互排斥,反而会产生某种牵引。这样的结果对彼此的影响会使夫妻的长相越来越趋于相似。这便是人们口中的夫妻相。 夫妻间的灵魂还会影响到子嗣的传承。如果精神能量足够强大,他们的孩子会变得聪明。具体的表现是孩子会对一些陌生的事物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甚至记忆中会保留一些父母对事物认知的片段。 听完这些解释,王诩陷入片刻的沉思。他心中有两个疑惑。 “那个未知生命体留下的八百万精神能量是否可以解析?我想读取他的知识。” “主人!未知生命体的精神能量已被解析完毕,阿季无法再次读取。” 如果说之前吸收阿季的灵魂只有1点,而那人随意便留下了八百万。这只能说明对方是个杀人无数的大魔头。 王诩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再次向阿季寻求解惑。 “我想知道之前剩余的十几点精神能量是否与孙武教我的修炼方法有关?” “没错主人。您初步掌握了吸收灵魂的方法。但腹式呼吸法仅仅对强健内脏有极大的好处,而对于吸收灵魂的效率依旧太低。” 心中的疑惑已然解开。王诩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一方面,他的世界观瞬间崩毁又重新建立。仿佛可以想象出整个世界被灵魂包裹的状态。万物生死轮回,世间的奥秘莫过于此。 或许一个人生前的记忆会于死后附着在一朵花,一株草,一棵树上。经历了沧海桑田,世间变化,或许数万年后那些残存的灵魂可以重归于新的生命。而那时的记忆早已支离破碎,化作似曾相识的感觉。世间轮回就像是生命的起源,一样令人震撼。 另一方面,王诩惧怕这秘密带来的后果。如果说人类的文明已经是一部充满血腥的战争史,那么在得知吞噬灵魂得以进化的秘密后,又将是何等的血腥与恐怖?他不敢去想。 由于听到了腹式呼吸法,话题很快便被引向了武学。 “我见过孙武使剑,威力相当恐怖。他一定是借助了精神能量。虽然教过我方法,但我还是无法掌握。你可以解释一下吗?” 阿季沉默了几秒。一条细长的眉毛微微上扬,由于另一条眉毛并无动作,所以这表情看着相当可笑。 “主人!阿季不敢回答。” 她是人工智能兼黑科技的产物。通过与王诩几次的交流后便能判断出对方的喜好。显然这次又准备吐槽王诩,生怕王诩发怒,所以才会是这副表情。 王诩察觉到了阿季的为难。即便他不愿意听,也管不住电脑不去想,于是破罐子破摔。 “没事,我是学渣,我认。你尽管说,我承受的了。” “好的主人。主人太懒惰又不爱锻炼身体,所以身体机能就连常人也比不上。主人不仅无法支配精神能量,就连肾上腺素的分泌也做不到有效的控制。所以不管怎么学,如果改不了懒惰的毛病,永远都做不了武林高手。” “好吧!谁说我要做武林高手?我才不稀罕呢。” 王诩死不承认。当看到阿季那灵活的眉毛又准备上挑,知道对方早已看到了自己幼时那中二的记忆。他无奈的承认: “好吧!我就是想做武林高手。你有什么解决的方法?” “主人在战斗时,可以将身体托管给阿季。尝试几次后,主人就会熟悉那种感觉,算是通过肉体来记忆。” 短暂的欣喜过后,王诩似乎觉得哪里怪怪的。 先是丢了脑子,依靠电脑帮助学习。现在就连身体也要失去控制权,感觉他似乎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阿季!你说实话,我是不是很废柴?” “主人不废柴。在低等智慧生命体中算是佼佼者。” “虽然这话像是在安慰我,但我怎么听都觉得心里很难受呢?对了,那我可以变成高等智慧生命体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呃...只要主人的肉体足够强大,在具备了相关的进化知识后就可以进阶。” 电脑竟然解释到迟疑,显然通过王诩那点可怜的知识储备暂时无法实现。王诩真后悔在前世没有珍惜那宝贵的学习机会。不禁唉声叹气道: “好吧,这辈子算是没戏了,下辈子我努力学习。” 生命短暂,他再怎么想也不可能凭一己之力将文明的进程推进2000多年。不仅如此,现代科技的水平也没有达到可以进化物种的水平。估计没有个上万年的发展,是等不到那一天的到来。 就在失望之际,阿季说道:“主人已经进化过一次了。” “啊?你不是说我没有用于进化的知识吗?” 王诩诧异的张大嘴。阿季又道:“主人在接受未知生命体的精神能量后,身体得到进化。不然阿季也不会出现在这里。由于进化的过程十分完美,不仅延长了主人的寿命,就连外貌也发生了局部的变化。” 看他仍旧是一副惊愕的状态,阿季继续解释。 “不过,阿季缺少人类的基因数图无法进行比对。主人的染色体数量为40对,基因序列为56亿。只有阿季本体数据的三十万分之一,所以这次进化后阿季依旧判定主人为低等智慧生命体。” “你这么厉害!呃...你不是台电脑吗?” 第187章 重新振作 阿季将手一挥,挡在二人面前的那堵白色墙体霎时间沉入地下。隐藏其后的淡绿色墙体随之显现而出。 “阿季被主人创造时就定义了这些内容。阿季是主人意识的一部分,可以伴随主人一同成长。当这里的知识储备足够时,就会开启下一层空间。也就是说那时的主人可以进化到下一个阶段,不过依旧是低等智慧生物。” 绿色的墙体消失后,紧接着是黄色与蓝色的墙体。阿季指着那堵蓝色的墙体,不厌其烦的解释。 “当达到那一阶段,主人才算是脱离了低等智慧生物,踏入中等智慧生物的范畴。现在还无法开启,阿季也没法进入。或许里面有主人过去留下来的知识,也说不定呢。” 阿季用事实向他证明了什么叫做学海无涯。 之后的三天,王诩一直停留在意识空间内,向阿季请教各种问题。 其实,这种行为可以理解成自己向自己的记忆寻找答案。因为阿季本身就是他意识的一部分,仅仅作为一名虚拟的接待员来帮助王诩这名访客查阅记忆中的资料。 大脑思考的工作被实质化的展现出来,其本质还是王诩的个人行为。 好比肚子饿了,想吃东西,面前有很多选择。最终王诩选择了烧烤。 原本这就是随心的选择而已。但在意识空间内,这种选择变成了数据化的呈现。好比对炒菜类的食物有30%的食欲,对面食有40%的食欲,对火锅有60%的食欲,而烧烤的食欲则比其他的食欲都要高。大脑权衡之下做出了选择烧烤的结果。 如果要将这个选择再次细分,还能得到味蕾的刺激程度、对调味品的喜好程度、激发回忆后的冲动以及对健康的考量种种因素影响着最终的结果。 颓废的人生仍在继续,王诩难以从悲痛中走出。他有想过去报仇,可豫让的命运终究是死亡。 两年过,智瑶会死,豫让为了报仇去刺杀赵无恤,先是毁容,再是吞炭,最后自杀。对方的结局似乎比自己还惨。 抱着因果轮回,自有老天收拾豫让的想法,王诩不觉得自己亲自出手会有机会更早的结果掉对方。与其耗费两年的时间去杀豫让,倒不如在这段时间内多看看书。启动天体计算机后,他的求知欲暴涨,恨不得把各行各业的知识全部吸收到自己的大脑。 而这一切真正让他感兴趣的只有那个未知生物。她一定与自己的妻子阿季有莫大的关系。王诩可以断定这点,并且他确认之前从黑剑上看到的幻象,里面的那个人首蛇身的小女孩就是地皇与女娲幼时的状态。而前者又与夏云诺、阿季有着同样的样貌。 王诩莫名有种附身许仙与白素贞人蛇千年之恋的感觉。 沉沦了这么长的时间,他决定重新振作,亲手揭开这个秘密。 目前获取的情报,大抵可以指明三个方向。 第一,追查与黑剑相关的物品,通过滴血共鸣的方式寻找那人留下的信息。 第二,收集这个时代的知识并获取庞大的精神能量帮助自己进化。一来可以延长寿命,二来可以探寻下一个空间,或许那里还有残存的影像。 第三,等那人再次找上自己。王诩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方无端丢下一笔巨款就这么不告而别,一定还有后文。 拿定了主意,他决定先去一趟齐国。原因很简单,齐国有稷下学宫,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公办大学。如果把那里的教科书搜刮一空,估计能装满半堵墙。 决定离开卫国,王诩在农历三月二十这天夜里突然醒来。从受伤至今他已经休养了二十七天。其实伤势已经基本痊愈。 此时已是亥时,正是人们酣睡之际。洞穴内生着火。微弱的炭火将火塘四周的石头照得红彤彤的。靠着石床不远,是一张低矮的木床。姬兰正躺在床上,侧身朝向这边。女子的手里握着一卷竹简。手臂垂在地上。看样子是已经睡熟了。 王诩蹑手蹑脚的起身,穿戴好衣物,走到姬兰的面前,俯身将女子半握的竹简取下。迷迷糊糊之中,姬兰反了个身子。王诩吓了一跳,那竹简随之散开,竹片碰撞之下发出急促而清脆的声响。 被人打扰,少女不禁轻哼了几声,王诩赶忙在床边蹲下。目光不经意的扫到了那竹简上的内容,内心顿时掀起一阵惊涛骇浪。 这是一封姬兰写给兄长的书信。大抵的意思是她要让兄长答应两个条件才肯返回帝丘。第一的条件是让王诩做卫国的太宰。由于国城初立,有关卿事寮的六司尚未确认人选,而姬兰直接就要了相国的位置。第二个条件则是赐婚,让王诩成为国婿。 满篇的文字都是在诉说王诩的功绩以及过人才能会对宗室日后的影响。 能被人倚重或是喜欢当然是件好事。且不论结果如何,就凭这份心意便叫人感动。可是王诩并没有这么豁达,感动之余,他将书简收好放置在床头。 向洞口走时,经过一方几案。小小的木桌上堆满了东西,全是他与妻子的回忆。 王诩依稀记得,这木桌是在城里与墨翟学习木工时自己做的。因为做得不够平整就丢掉了。不想被阿季捡了回来,放在山洞里当做化妆台使用。 夫妻二人偶尔会离开城野中的居所,回到这里感受一下当年蜗居的生活。 触景生情,昔日的种种历历在目。当看到那面铜镜时,王诩呆住了。左手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以及没有头发的半边脑袋。镜中的自己像是个怪物。头发是白色的。脸上满是坑坑洼洼的血痂以及红白相间的皮肤。 微微的叹了口气,他拿起桌上阿季曾戴过的面具。桌上放了好几个,都是昔日少女用来遮挡额上那奴隶烙印时制作的。干瘪僵硬的兽皮上穿着细细的麻绳,看上去十分简陋。 王诩将面具戴在脸上,随后走出洞口。原本是打算先去趟守藏馆的,此刻却是改了注意,想去后山看看妻子。 出了洞开,凛冽的山风袭来。王诩缩起脑袋,望着山下那零星的灯火,也不禁感叹物是人非。往昔的云梦即便是夜晚亦是一片灯火通明的繁华景象。如今灯火勾勒出横亘在谷口的那道城墙,显得格外冰冷。 大得过分的月亮挂在头顶,夜幕下的星斗暗淡落寞。月光洒在山林之中,映照出一条曲折的小径直通幽寂的后山。山里的空气总是清新中夹杂着泥土的芬芳,闻起来很是舒服。 王诩没有火把,借着月光独自沿着那条小路前行。这里原本是没有路的,由于他与阿季在后山发现过一滩卤水。随着井盐的开采,有了制盐作坊,来的人多了便有了这条山中小道。 因为要将食盐运到山下的城野中贩卖,所以这条山路并不陡峭,是环绕着云梦山盘旋而上。 步行大概二十分钟后,王诩行至山腰处,前方会有一小块开阔的草地。他记得在那里俯看山下的风景视野最好。 一边看夜景,一边回忆往昔的那些事情。王诩没有注意到前方的那片草地上此刻正生着一堆篝火。两个依偎在一起的人,在火光的照射下于地面上投出长长的影子。 “你不会嫌弃我吧?” “我哪敢?喜欢还来不及呢。” 隐约间听到了这样的谈话,王诩确认那是一对小情侣。这么晚不回家,在荒郊野岭谈情说爱就没好事,顿感世风日下。 这种猜想明显排除了昔日的自己。他认为自己是山里人。大山就是自己的家,和老婆在自家后花园看风景那叫浪漫,别人过来就是苟且。 此时听见那男子说道: “我堂堂七尺男儿,若不闯出点名堂哪里配的上你。听说要和齐国打仗了,我去请战,待立下战功便回来娶你。” 女子显然有些急了。推了那男子一把,之后二人分开,随后又捶了对方一拳。 “别去,你若走了,谁来保护我?我不准你去。” 驻足一旁偷听的王诩觉得这女子的声音有些耳熟。 “哎呦!你消消气嘛。你乃王姬,而我卫变如今只是个元士。若不去战场混个卿大夫爵位,哪还有脸去见你那国君哥哥?” 一个是五大三粗的糙汉,一个是刁蛮任性的公主。这大叔与萝莉的搭配让王诩不禁冒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才不管,你救了我两次便是我的恩人。我要嫁你,君兄也管不着。” “身为公子的护卫那不是我应该做的嘛。这如何说起?” “我还记得,那天是你第一个下来救我...” 姬元似乎是回忆起了可怕的往事,语带呜咽的讲述起被救的过程。 如果说苟变下井救人算是女孩的救命恩人,那么听起来似乎有点牵强,但侧面也反映出姬元当时的内心有多么的恐惧。 奇怪的是姬元在得救后便发病了,但是没有忘记苟变救她时的情景。正因如此,女孩对苟变的好感发自内心。 通过二人的谈话,王诩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姬兰救下妹妹后,在戚城逗留了一日。之后随着兄长等人一同出城。离开戚城,他们带走了十几口棺材。里面都是为国捐躯的重要人物。比如卫戴以及北戍军的一些将领,其中也包含了王诩与阿季。 这么做本身就是掩人耳目。不料,守门的晋军不但要开棺验尸,还要检查车马与一众的随行人员。毕竟他们的国君此刻就在戚城。所以安保工作搞的相当认真。 王诩的尸身虽然保存完好,没有腐败,但已然绝了气息,所以也不怕晋人查验。可姬元就不同了。一个死去的公主,突然就冒了出来,一定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此次会盟进行的很顺利。原因是齐国灭莒后,突然调转兵锋指向卫国的戏阳。晋国忙着备战,除了要求姬舟以失地作为赔偿并沦为附庸一同抵御齐国以外,没有提出其他过分的要求。 晋国已经占领卫北,以结束战争并支持姬舟政权为由让卫国出兵一起对付齐国。姬舟若是表示顺从,就必须出兵,但出兵多少且看他追随盟主的诚意。 卫国方面当然是最好不出兵了,但又不愿开罪晋国。所以就以重建国城,政权不稳为由将兵力压缩至五千。双方为此磨了很久。 如果在这个节骨眼因为姬元的出现令得姬舟去求晋侯,拿出些赎金倒是小事,毕竟赎买人质是春秋时期的惯例,万一牵扯到出兵的问题那就麻烦大了。 所以两方便打起来了。姬兰何等聪明,决定先发制人,以晋人不尊重死者开棺验尸为由主动挑事。抱着多一个盟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的想法,少女料定晋侯不会把事闹大。 之后,就是苟变英雄救美的小插曲了。同样还凑巧冒出了姬骄英雄救美的故事。当然后者王诩是不知道的。 听完二人的谈话,王诩摸了摸鼻子与电脑阿季开始沟通。 “如果救了她。过去的记忆她还会想起来吗?” “理论上是不会的。主人的血液只能治愈她的病却没有恢复记忆的效果。不过,她或许会想起些事情,仅限于感觉并不会特别真实。” 得到答案后,王诩准备帮二人一把。 “我将身体托管给你。把那二人打晕后恢复正常,可以做到吗?” “没问题,主人。” 输入了托管密码,就像是进入到第一视角的射击类游戏。只见自己控制的角色一跃而起竟然跳起十多米高。就那么不可思议的落在了二人的身后。 双手扬起,一人赏了一记手刀。苟变与姬元立时昏厥。 待到王诩重新获得了身体的控制权,只觉双脚酸麻的厉害。浑身有种从噩梦中苏醒后的感觉。那是精神在疯狂挣扎后,恢复意识的瞬间感到的疲惫与身体不受控制的僵硬感。 王诩觉得如果每次战斗这么玩,必然会虚脱。高来高去确实很帅,不过代价是走起路来软绵绵的。 取了一滴血给姬元服下后,王诩又一次将身体托管给了电脑,扛着两人去了后面山里的制盐作坊。随后将二人双双丢入盐矿,还给他们摆了个造型。苟变平躺在地上,姬元则小鸟依人的趴在男子的怀里。 “就帮你到这了,不用谢我。” 想象着二人醒来后的场景,王诩不禁失笑,拍了拍手。 “大半夜不回家,遇到坏人就是这个下场。” 或许明日来此上工的人会把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传得满城风雨。王诩越想越觉得自己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情。 第188章 闹鬼 这样的心情没有维持多久,他便来到了后山。看着那一丈高的坟包,墓碑之上妻子的名字,几束枯萎的野花,两行泪滚滚而下。 “我来看你了。” 双手抚摸着墓碑上的刻痕,王诩泣不成声的说道:“怎么那么傻,就是不听话。下面一定很冷吧,照顾好自己,不要省来省去的...” 浑浑噩噩的过了二十七天。每天都在思念中煎熬。他将脸贴在那石碑上仿佛可以嗅到妻子身上熟悉的味道。 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寂静的夜只有虫鸣之声。 “你在我们心中最美。每一个微笑都让我沉醉。你的坏,你的好。你发脾气时撅起的嘴,嗷嗷嗷~” 歌声依旧走调如鬼哭狼嚎般难听。想着妻子最喜欢听他哼这首歌曲,此刻也完完整整的将歌唱了一遍。 过去还有羞臊不堪的感觉,如今再怎么唱都不觉得脸红。 将歌曲反复唱了三遍后,王诩伸出右手。手掌触在那刻痕上。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向下抹去。墓碑之上留下了一片血迹,将阿季的名字全部覆盖。 看着那染血的名字,依旧是王氏屙季。王诩喘了口气,丝毫不觉得掌心灼热的疼痛。手指在上面写下了“仇由子云”四个大字。 他欠阿季两个秘密。这四个字便是兑现了其中的一个。而关于自己的由来,王诩已经没有机会再告诉阿季。 重新写好名字,他跪在墓碑前以稽首之礼跪拜。回忆着与阿季成婚时的情景。再当他站起时,已经判若两人。目光炯炯,一副重新振作的模样。 他将染血的手捂在胸口,温柔的说道: “我要走了,暂时离开一段时间。相信你不会孤单,因为你的灵魂一直都在这里。无论去到哪里,你都会陪着我,我们永远不会分开。相信迟早有一天你会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即便人海茫茫,我也一定可以感受到你。一眼就能找到你。我等你回来...” 他坚信电脑说的那些话。只要他肯等下去,就一定会等到阿季的归来。 收拾了情绪,王诩又去了守藏室,将那里的书籍翻阅了一遍。之后躺在学堂的那片草地上回到了意识空间。 两次托管身体让他损失了3点精神能量,王诩又消耗了少许的能量让电脑将阿季生前的记忆凝成影像保存起来。 做完这些已经到了寅时,王诩没有选择出城,因为那里有晋人把守。倒不是说他不能托管身体直接闯出去,而是若不小心被晋人发现会给姬兰惹来麻烦。毕竟,现在的云梦已经不是卫国的地盘。 再次回到山洞,拿了些必要的东西。比如自己的牙璋,有了它可以在卫国境内随意出入。再比如防身的武器、引火用的水晶、干粮等物,可唯独铜钱没有几枚。 父母留下的钱帛与甲胄兵器早就运到了荧泽。不是用来搞基础建设,就是支援了墨家。如今封地也被晋人占了,王诩穷得只剩下几枚布币可用。 将收拾好的东西一股脑的放在石床上,虎皮一包便是一个包袱。然后王诩小心翼翼的走到姬兰那边,深深地对自己的主公行了一礼,全当是告别。 如今的他除了感到亏欠阿季,无法偿还那份感情以外,不觉得亏欠任何人什么。所以王诩走得十分洒脱,毫无眷恋。 一个人徒步进入云梦山,穿越原始森林,翻过太行山脉,走出了一条从不存在的道路。 他拍拍屁股走了,却是闹得云梦鸡飞狗跳。苟变和姬元莫名其妙被人丢入盐矿。阿季的墓碑上满是血迹以及那不知含义的血字。王诩无故失踪。如果是知情人,他们不难将三者联系在一起,发现其中与王诩有关。但是王诩活着的消息是保密的,知情人不多。 人们开始猜测,这肯定是王诩的鬼魂回来找阿季了。加之过去墨翟就在酒肆里说书,瞎扯过王诩的身世。比如王诩的母亲在丈夫的墓前吃过一株谷子后才有了王诩。这一来而去,王诩可不就是个鬼魂转世嘛。 当然,讲到这里鬼谷子就被引出来了。如果说鬼谷子的名号是这么来的,那未免也太草率了些。 终究是存在于春秋战国时代,有长达四百多年记录的不死老妖怪。这鬼谷子并非食了鬼魂的稻谷,而是更加恐怖的东西。 他不辞而别令得姬兰万念俱灰,于是少女也准备离开这处伤心的地方。临行前姬兰与墨翟策划了一场营救行动。 姬兰希望带走这里的铁匠,毕竟这里的作坊打制铁器,之前就是属于她的,而冶铁的技术关乎到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少女岂会轻易放弃? 墨翟则希望带走一些自己的学生。因为留在云梦的卫人多数是不甘被晋人压迫统治的。 干掉守军,草率的杀出去,显然是不可能的。那样做不仅会破坏晋卫的同盟关系,还会牵累到其他居民。所以二人决定借助这波舆论做做文章。 之后城野中便开始闹鬼。 不管是在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封邑主治下的百姓都不允许随意外出。除了官员以外,百姓出远门需要封邑主开具的路引。一方面是为了控制人口流矢,保证税收。另一方面则是避免犯罪。 如果贫民外出耕作不归家。官府在确认逃亡后,那家里人就会受到极其严重的处罚,可能是罚款,也可能因此被剥夺贫民的身份而沦为奴隶。 姬兰与墨翟本就拥有晋人颁发的路引。由于这时没有照片,也没普及纸张,所以路引就是一片大点的竹简。 上面备注了姓名、籍贯、年龄等信息,之后便是旅行的起点与终点。最值钱的莫过于盖在上面的印章。 二人通过李沧的关系,查清了守卫换防的时间,打算重复使用路引将人带出去。可是摆在他们面前的困难是路引太少,需要带走的人很多。因此二人决定耗费些时间。 这些被带走的人肯定不能全是失踪,不然晋人再傻也会想到是他们干的。故而最好的方法就是误入大山,意外死亡。 这时的山林可不是后世被清理过的山林。里面危机四伏,各种野兽不说,还有毒虫蛇蚁。若非如此,王诩也不会选择从太行山偷渡齐国。 可问题又来了,一帮铁匠不在城里好好打铁,跑山里作甚?这就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于是,一个午后悠闲的时光。吃完饭无事可做的几名晋国小军官聚在酒肆之中闲谈。他们很幸运,被留在卫北而没有参加下面的战争。 一坛掺水的米酒,几碟酱菜配上些花生米,便是消磨时光最好的方法。 此时,几人正谈论着最近发生的怪事。 “听说了吗?野里最近有鬼怪作祟。” “你少听那些愚民胡说八道,有那闲心不如多给妻小写封家书。” 或许是处于战后比较敏感的时间段,晋人虽是悠闲,但仍旧提防着卫人的反叛,所以没有多少人会把流言当真。 “老子大字不识几个,每次还要找营里的胥吏代笔,丢不起那人。” 似是道出了众人的心声,迎来一阵哄笑。一口黄牙的男子抓起一把花生米塞进嘴里大嚼起来。 “你别不信,昨日野中突然少了几户人家。这里的野宰派人去查,结果在后山发现了大片血迹,还有血衣和头发。咦...那场面别提有多渗人了。” 有人不屑道:“不就是点血嘛,瞧你那怂样。本两长打邺城之时,将军下令屠尽城内卫卒,那叫一个人头滚滚。收拾尸体时,草履都被染红了,就连脚底板亦是红的。” 亦有人觉得那黄牙男子是在吹牛。 “搞得跟你亲眼见过一样?” 黄牙男冷笑着将酒碗往桌上一拍。 “废话!没见过会和尔等讲嘛。就凭野宰手下那几个玩意能查到什么?这事要不是惊动了营里的上官,岂会让老子大半夜的带人搜山。” 听到上官也被惊动了,不少人来了兴趣。 “...我带了两伍弟兄去后山。在那见到个新坟,墓碑上全是血,还写了四个血字。我等又不识字便将那血字照抄下来。岂料隔着不远突然窜出个白影,差点没把老子吓个半死。” “后来呢?那白影逮住没?” 男子心有余悸的抹了把虚汗,继续说道:“我带着弟兄去追那白影,没多久我等脚下一滑便都摔倒了。” 一群人笑了起来。 “瞧你那出息。” 而那黄牙男却是丝毫不显尴尬,稍有不忿的哼了一声,继续说道: “当时脚下湿滑。我寻思这几日何时有雨?便低头瞧了瞧。你们猜我瞧见了什么?” 他一边说一边又灌下一口酒,这时有人催道:“少卖关子了,莫不是踩了一脚粪?” 随后那人咂了下嘴,发出一声感叹。 “地上全是血,足有四五十步,便连那山路皆是血红一片。” 倒吸冷气的声音在酒肆中回荡。 感觉听众被吓到了,些许得意过后,那人继续说道: “你们想,我等去追那白影,它能轻松过去,为何我等便过不去?那不是鬼又是什么?好歹我等也杀过卫人见过血,当时是有点害怕也不至吓得屎尿横流。最后取了些草木垫在那血水上,追了一阵却是不见踪影。四下找寻,捡了几件血衣便回去复命了。” 说到这里,众人都以为故事结束,没想到峰回路转。 “下山的时候,我等又听到叮叮当当的声响。像是退兵时敲的那铜钟。不过,听起来不大一样...呃,怎么说呢,就是不那么急。总之挺好听的便是。想想这山里头岂会有人大半夜的奏乐?当时便回身朝山上瞧了一眼。岂料那白影披头散发的便站在之前那墓旁。他娘的!又回来了。” 喝了口酒,压了压惊,男子吧唧着嘴道: “弟兄们也懒得去追,便回到营里见了卒长。我把那血字拿给他看。这才知晓那上面竟然写着...仇由子云。” 说到这里黄牙男明显十分激动,爆了句粗口,紧接着又道: “谁不知道仇由国是在这女娲山里,后来被太宰智囊子以送钟为名给灭了。听说当年一直从山里杀到卫地,没留活口。这云梦山便通着女娲山,我看定是那帮狄人的鬼魂回来索命了。” “可不是嘛。我兄弟前几日巡夜便在守藏馆附近撞见过鬼。当时他见馆内燃有灯火,便进去看了看。岂料有一白影越过墙头。本以为是个毛贼,没多想便追了过去。追到旁边的学舍,见一白衣人正躺在地上。他便喊了几声,可那人也不作声。他便大着胆子过去,却见那人白衣白发,一张烂脸不说,头顶还只有半拉头发。当时被吓得腿脚一软倒在地上,起来后那人便不见了。尔等说说那人会不会便是后山的鬼啊?” 不知不觉一帮人就聊到了日入十分。推推搡搡的出了酒肆的大门。西斜的日头异常耀目。他们偏头之际,却见街上有四名胥役正赶着十几头羊过来。 这帮大头兵十分瞧不上署衙里的捕快。有好事者便喊了一嗓子: “哪位大人到此劳军?明日可有肉食?” 领头的胥役也没敢招惹这帮军汉,一边抬着手遮挡刺眼的阳光,一边赶着羊随口说道: “马上立夏了,野宰大人将于灶上祭祀炎帝,特命我等准备些祭品,不日便有肉食。” 这时黄老之学已经颇为流行。老子以道德经入秦的故事广为流传。秦晋两国也都十分认同这阴阳五行的学说,并将其融入到实际的生活当中。 比如这时的人们将夏天分为夏与季夏两个阶段,使得一年有五个季节。这么做就是为了凑上五行运转的规律。 所以初夏属火,应朝南于灶台祭祀炎帝再拜祝融,并用羊首作为祭品已然成为晋人的风俗。 晋人不愧是中原文化的支持者,节日当真是多。 听到不是领导来检查工作,一帮小军官乐开了花。想想这祭品也过于丰盛,不免调侃几句。 “依我看是野宰怕鬼怪作祟,所以弄了好些只羊。” “可不是?估摸着那天还要敲一日的鼓。聒噪死个人。” 五音配五行,代表火的徵音,只有敲大鼓才能体现出刚猛如火的意思。 第189章 鬼谷 吐槽过后,一帮闲汉踏上主街,往东面的驻地慢慢悠悠的逛了过去。作为战胜国的一方,他们走在街上那是趾高气昂。 不久后,在临近内城门的地方遇到了一支百人的商队。此刻正堵在前方,拦住了他们去路。 “搞什么?都这个时辰了,城门早已关闭。不知道申时过后,不放行吗?” 被堵在这里,满腔的怨气令得几人颇为不满。作为军官他们也没准备排队,于是便从商队后方往前继续走。 八辆马车整齐的排成一排,四周皆有武士看护。 车上满满当当全是木箱。垒得很高且被绳索捆得结实。红色的旗帜迎风摆动。旗帜顶端挂着的皮革与葫芦相互碰撞,不时发出咚咚的轻响。 “嘶!这帮人大有来头。” 谁都看得出这支队伍不似普通的商队。 “乖乖,皆是佩剑着甲之士,哪里来的富家翁养得起如此之众?” 相比之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此时完全被这队人马的财大气粗给震慑住了。 再往前走,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要说此时男子身高八尺算是鹤立鸡群的话,那前方俨然站着个十五尺的巨人。此刻那巨人的手臂上盘膝坐着个矮小的侏儒。 隔着不远,尖酸刻薄的话语便传了过来。 “...回去那是万万不可的。我便在此等候,你大可去问问疾帅。这会儿他老人家应是在戏阳城里。若是驾车一来一去,三四日便能往返一趟。你且去吧,不用管我等。” 门尹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双手捧着一条黄铜打制的令简。 “铜璋确实没错,可这不合规矩。您就别为难小人了。大司马素来治军严谨,其身正,我等不令而行。且不论此时已过了时辰,小的无法放行。就大人您这随从...未免也太多了吧?” 显然门尹是不敢将矮子等一行人放出城外。 究其原因,云梦如今乃魏国的封地,智氏想来去自如也得按规矩行事。 矮子从戚城离开时,便拿到了智疾给的通行证。他带着鸱夷子皮的高手潜入云梦便是受到了端木赐的委托。 就在双方相互争执,都不愿退让之际,三支羽箭陡然自南面的房舍中激射而来。一场无妄之灾令得围观看戏的诸人立时遭殃。 噗噗的入肉声,人飞血溅。 两名伍长立时便被射穿了脖颈。身体斜飞出去,撞在了马车上。而那黄牙军官则被射中了肩膀,血水飙了一地。他倒在地上大声嘶吼。 “敌袭!快来人啊。” 矮子等人顿时就懵了。 说好的只是来偷些东西,不搞事情。可如今这是几个意思? 老蛊蹲在车上,脑袋缩得比车舆还低,问道: “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这会再怎么解释,晋人也不会相信了。” 矮子翻了个白眼。感觉做了商人后,生活依旧是处处危险。 他无奈的跳上马车,冲胖子说道:“砸门。我们冲出去。” 胖子从马车上取下一柄大铜锤,拖在地上便向城门冲去。 见商队的人马与晋人开打,躲在民舍中的家伙也按奈不住,开始行动。 三十多名黑衣人戴着青铜鬼脸面具顿时杀向商队的后方。这些人手执三尺长剑,见人就杀。无论是商队的护卫亦或是晋军士卒,遇到了便是一顿狂砍。内城门处一时间打的不可开交。 与此同时,城中的不少地方有浓烟冒起。紧接着火光冲天与晚霞交织,将云梦染得一片血红。 仍在城中逗留的姬兰与墨翟等人此刻也是心中凌乱。站在王诩昔日住所的屋顶上,少女眺望着山谷之中那火光燃起的地方,慌张的说道:“不好,有人也在打工匠的注意。” 话音刚落,位于水车与磨坊的地方发生了爆炸。 伴随着一声轰鸣,火光直冲天际。寂静的山城随之被一片惊呼与喧闹之声所覆盖。 这时的人们可不认为面粉会发生爆炸。所以这股恐慌的情绪迅速蔓延,结合了之前厉鬼复仇的传言,所有人当下的第一反应便是逃命。没人意识到应当留下救火。 之后,姬兰与墨翟等人混迹在人潮之中向外城涌去。 事情发生魏驹仅用了半日便赶到了云梦。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赵无恤。当看到一片焦黑的山谷时,这位公子气得在原地跳脚。 “谁干的?到底是谁干的?” 云梦的守军虽只有五百,但对于看守一座三五千人的小城那是绰绰有余。并且云梦的内城只有一道城墙,易守难攻。 然而这突如其来的大火却是毁掉了城市最核心的部分。 此时,残余的守军将袭击城门的几波人一一道明。赵无恤查验着敌我双方遗留的尸体与兵器。 赵军在占领云梦后,便发现了这里的价值。水车、磨坊、织布机、冶铁、制盐,这些超前的发明与技术可谓是一个国家发展存亡的关键。 赵氏深谙怀璧其罪的道理,于是将云梦让给了魏氏,自己则躲在后面与其共享成果。除了出于自保的考量仍有两点原因。 第一,王诩的保密工作十分到位。除了冶铁,赵氏在短时间内无法掌握其他技术。 第二,当下时局微妙,赵氏担心被智氏打压,所以需要一个盟友。而这盟友又不能太过聪明。因此赵鞅选择了魏而不是韩。 邺城攻破后,魏驹便将自家的人马分至朝歌与云梦。他虽对冶铁之术垂涎已久,但堂堂公子驻军一山野小城必会引人怀疑。何况他也受不了城野的居住条件。 魏驹原本打算尽快转移云梦的设备与匠人,但齐国突然陈兵国界,智疾连连招他回戏阳集结待命。无奈之下,云梦留了五百士卒,魏驹严令不得放走一名匠人。终究还是不放心,他借口身体抱恙没有与大军远行,而是留在了朝歌城。 魏氏的煤铁生意之前便有交代过。如果能掌握冶铁的技术,魏氏便能从原材料出口转变成为像楚越那般的军火贩子。其中牟利几何,不言而喻。 看着煮熟的鸭子飞了,心情糟糕的魏驹有种错失亿万财富的沉痛感。而赵无恤则是镇定自若的说道:“是越人所为。贤兄不妨一观。” 说着,他将手里那把染血的铁剑拿给了魏驹。 魏驹接过剑,手指在剑脊上轻弹了一下。声音不似青铜那般厚重。他随即说道: “金铁所铸,剑长三尺,确实乃越剑。该死的越人,他们是怎么混进来的?” 留守在云梦维持地方治安的一名旅帅忙开口解释: “回禀少主,这伙越人一直便在内城,并非卑下等人将其放入野中。” 同样跪在地上的野宰刮了那旅帅一眼,紧咬牙关: “少主赎罪。那帮人一早便藏匿野中。卑下查过版籍,半年前他们便陆续在野中落户且皆属贫民。若论嫌疑,那伙商人当是主谋。” 说的明明白白,赶紧将皮球踢了回去。魏驹怒道: “那伙商贾又是何人?” 那旅帅同样瞪了野宰一眼,随后支支吾吾的说道: “卑下不敢说,还请少主恕卑下无罪。” 魏驹一脚踢在了那人的肩头。鼻孔喷气,简直恨得牙痒痒。 “犯了天大的过错不自知还敢让本公子恕罪。笑话。本公子今日便斩了你。” 佩剑立时就拔了出来。那军官见状,慌忙说道: “公子息怒,听卑下解释。卑下并非有心脱罪,而是那人与疾帅有关。有疾帅亲授的铜璋。” 一连串的话语拼命的蹦出口来。长剑停在那人的肩上,魏驹惊愕的看向赵无恤。 这场乌龙事实上与智氏毫无关系。矮子等人是来窃取制造技术。他们偷运了一些纺纱设备,还将水车与榨油用的物件做成模型意图带走。鸱夷子皮不缺能工巧匠,有了这些便能研究与模仿。 而真正出来搅局的是越人。自虎贲将军姒箪与其率领的一众刺客被孙武反杀后,忍门与越王便派出人手追查此事。 由于那时孙武和王诩去了荧泽。假孙武的尸体又被大张旗鼓的送往齐国。线索就在云梦断了。 忍门四殿有不少刺客在云梦潜伏,暗中调查。不料竟有了意外收获。鸱夷子皮的分会据点随之暴露。 既然孙武已死,那就顺藤摸瓜,把范蠡抓到亦是大功一件。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一呆就是半年。而此间又有了新的进展。不经意的发现了鸱夷子皮对云梦诸多生意的觊觎。 越国刺杀范蠡不成,是决计不会坐视其东山再起。于是乎能抢则抢,不能抢便一起毁了。所以才造成了云梦如今的惨剧。 坐落在山谷之中的内城眼下一片焦土。不明真相的人们将这场大火与鬼怪相互联系。 随着时间的流逝,三里黑色的谷地,房舍破败,无人问津,俨然一座死城。从此云梦便成为人们口中的鬼谷。 而鬼谷中曾经居住着一位传奇英雄。小小年纪便能触发天象。火龙入渊,引神雷退兵而挽救一城百姓。关于他的故事被万人争相传颂。鬼谷子王诩的大名随即传遍了卫国。 云梦山属于太行山脉,而太行山脉又称女娲山位于晋、卫、中山、齐、燕五国境内,延绵八百里。从西面的中条山起,也就是传说中愚公移山的地方,途径王屋山、太岳山、系舟山、五台山,最终延伸至东北方的燕国,以西山作为终点。 一月过去,王诩在多次迷路与折返后来到了齐国。 这段时间,他将身体托管给了电脑,每日除了吃喝拉撒基本是在意识空间中玩游戏度过。先后通关了真人版的贪吃蛇与超级玛丽。 原本二十几天就能偷渡到齐国,谁料游戏玩的太投入,直接跑到了燕国。若非有燕长城阻隔了山路。这会儿他估计已经临近蓟城,到了北京。 还好王诩有点地理常识,知道山东省与河北省地域上的差别。于是他沿着黄河古道折返。 古黄河在中条山分流后,一支流入燕国汇入渤海,而另一支则是流入齐国,作为齐国北方疆域的国界存在,最终汇入渤海。 王诩一连找寻了两日,才寻得齐国境内的黄河。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沿河的肥沃土地上竟然杳无人烟。既没有城野,就连个村鄙亦是没有。他甚至怀疑齐国是否真实存在。 之后沿着河水向南行了两日,又向东行了三日这才堪堪见到个像样的城市。 入城之前,他寻了个水塘,在边上收拾了下仪容。 搓了搓脸上的死皮,看着水中倒影,唇上那撇白色的胡子倒显得有些时髦。王诩洗了把脸,戴上面具。仅剩一半的头发被他竖起后,拧了几圈盘成个包子。再随意插上根树枝固定。这门面便收拾好了。 至于衣服,除了臭烘烘的,倒也没有破烂的地方。毕竟是电脑托管一直在赶路,也不至于被弄得破衣烂衫,形同乞丐。 随后他一手拎剑,一手挎着虎皮包袱去往了那处城市。 行至城门口,便被身着红衣的士卒给拦下了。士卒拿着王诩的牙璋,在掌心拍了拍,疑惑道: “老丈!你一卫人跑到我葵丘作甚?” 显然王诩的样貌被误以为是名老者。 古人素来敬老,王诩舌头有伤,加之有心利用便压低声线,回道: “老朽听闻稷下有一学宫,诸子百家于其内讲学传道,故而不远千里来此,想一睹圣贤风采。” 士卒噗嗤一声,差点没笑喷出来。 “老丈!你听谁说的?稷下可不是你该去的地方。那里没有学宫,只有女闾。你这身子骨可受不了的。听我一言,你还是先入城休养几日,之后便回卫国去吧。” 稷下学宫是在田氏代齐后建立的,主要是以黄老学说教化百姓认可王朝更迭的现象,以此来确立田氏篡位的合法性。而今的田氏尚未表露出野心,稷下学宫自然是不存在的。 至于稷下这个地方,此时还是齐国官办妓院的聚居地。从齐桓公时期便存留至今。 王诩听完士卒的话,顿感人生没了追求。 那士卒当他是老人也没有出言为难。而是十分礼貌的带着他去见门尹,并且办理了入城的手续。 王诩用身上仅剩的八枚布币换到一枚入城的竹简。如果没有这片竹简,他连旅店亦是无法居住。 第190章 葵丘遇故人 来都来了,难道就此回去? 无功而返不是王诩这资深懒货的性格。 即便稷下学宫不存在,但临淄城中少不了各类古籍藏书。再不济就当出来散散心,见见世面。 这还是他头一遭出国旅游,旋即便拿定了主意。暂住两日,准备些干粮再直奔临淄。 自西门踏入葵丘城的一刻,王诩便感受到了齐国浓郁的商业氛围。 沿街的建筑有高有矮,错落有致。各种旗帜与木牌五颜六色的点缀着每一栋建筑。上面皆是注明所售的商品。让人一眼便能认出每家店是做什么营生。 一街两行,琳琅满目的商品不是摆在地上售卖,就是放在简易的货架上供人观赏。偶尔有商贩叫骂并驱赶那些占道的马车。马车主人不情愿的走走停停,专挑人多的地方停靠。原来那也是做买卖的商人,还是流动商贩。 王诩饶有兴致的左顾右盼起来。走了好一会儿,驻足在一处水果摊旁。一个扎着总角小辫的男孩忙递来一块白色的水果。水果放在小刀之上,刚被孩子削下。 “阿翁尝尝。这诛侯瓜又大又甜,两个只要一钱。” 王诩接过水果,放入口中嚼了嚼。确实甘甜多汁,口感像是甜瓜。 “挺好吃的,这瓜为何叫做诸侯瓜?” 小男孩见他没有拒绝的意思,于是又削了一块给他,还一边解释着说道:“阿翁不知道吗?这瓜可大有来头呢。当年襄公与连城、管至父二人约定,瓜熟之际,他们便可不再戍守葵丘返回临淄。然襄公忘了此事,直至瓜熟也不见召回二人。这二人便献上此瓜提醒襄公。后来依旧是没有回应。于是他们便带兵杀入临淄,砍了襄公的脑袋。所以这瓜便有了诛侯瓜之名。吃此瓜者可斩诸侯。阿翁要不要买上几个?” 王诩再次接过小孩递来的瓜肉,皱着眉头说道:“小娃娃!这话可不能乱讲。襄公乃齐国先君,对其不敬是要受到处罚的。” 小孩不以为然的说道:“大家都是这么叫卖,没人来管。” 之后又递给王诩一片瓜肉,而这次削的比以往都小。 “阿翁你买不买呀?” 王诩下意识的摸了摸腰上的布袋。 糟糕!没钱。 那孩子见状,撅起嘴来,立时便哭了。 “阿翁没钱还吃人家的瓜。你赔我瓜。” 那委屈的模样让王诩手足无措起来。 “喂喂喂!你别哭呀。不就是个甜瓜嘛,至于嘛你。等会儿我换些铜钱给你便是。” 孩子的哭声引来不少人的目光。王诩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时,对面摊位的一个男子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何人欺负我家孩儿?” 王诩很是歉意的对那人行了个空手礼。 就当抬头之时,惊讶的叫道:“吕阳?” 那人心急自家的孩子,听到对方这么奇怪的称呼,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你这老头!呃...您是?” 过去王诩在云梦就因喝了吕阳用松茸泡制的酱油,差点没把对方弄哭。如今在齐国竟把吕阳的儿子给弄哭了。他觉得这世界真是太小了。 见到熟人,王诩没有表明身份,随意扯谎道:“老朽在云梦见过你,家里人时常向你买些醢汁,你可还记得?” 吕阳抓着后脑勺,打量着面前异常时髦的老者。他记得自己的酱油是被封邑主卫诩全部买下。 莫非这老头是卫诩的爷爷?或者是太爷爷? 思来想去,也拿不定主意,于是他拱了拱手:“老翁莫怪。同为乡党在齐国混口饭吃都不容易。” “哪里!是老朽冒昧在先。初到齐地也未带足钱帛这才有此误会。你不是居于荧泽?怎得来了葵丘?” 吕阳听到这话,越发肯定面前之人与王诩有着莫大的关系。他十分恭敬的回道: “唉!说来话长,晋人占了朝歌后,荧泽便不太平了。后来公子兰命百姓迁往河水以南居住。小人便想,在哪不是安家,与其在国中无处安身,不如到齐国闯荡一番。所以便带着家小来到了葵丘...” 听完吕阳的故事,王诩才知那时姬兰迁徙百姓,尚未占据帝丘,所以不少人选择逃离卫国,去他国避祸。 两人攀谈了一番,王诩向吕阳打听葵丘城中是否有典当的地方。吕阳热心的劝道: “老翁若是信得过小人,可将典当之物与小人一观。” 将那虎皮包袱翻开了一角。因为担心虎皮太过惹眼,所以他没有将带有虎纹的一面包在外面。 吕阳见状,连忙让他收好。指着不远处高挂羊皮的店铺说道: “那里是家皮行,收售各诸毛皮。老翁可将此物拿去卖掉。得金三五两并非难事,总比质得此物要强。” 万分感谢的再次拱手。 “多谢相告。” 此时的当铺可不是正经生意,属于大势力放贷的地方。只有借贷一方无力偿还时,才会将财物为质作为抵债之用。一来价格压得很低,二来基本无法赎买。 “老翁可有落脚之处?若不嫌弃可暂住小人家中。城内传舍、逆旅多有不便,各方青侠时常于馆驿私斗,并不太平。寒舍距此不远,就在城西外三里。待到申时老翁可来此处与小人会和,我等一同归家。同为乡党,在外相互帮扶理所应当,老翁莫要推辞。” 他乡遇故人。王诩虽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吕阳百般相邀之下,他还是答应了。 将那虎皮卖掉,得金三两八铢。王诩将零头兑换了三百多枚齐国的刀币。按照现代的重量计算,便是怀揣七斤的钢镚。 此刻他扛着一把剑。剑上挂着巨款,十分潇洒的回到了之前小孩卖瓜的摊位。 “吕家小娃,随乃翁走走。” 一串刀币大方的丢给了小孩。 如果此时王诩再有副墨镜,叼支雪茄,估计这时髦的造型会在齐国的老年圈里风靡开来。 小孩将钱拿给吕阳后,就作为王诩的向导在城中陪着四下逛了起来。 出门在外,行头必不可少。一老一少进入一家成衣铺中,买买买。 出国旅游,不尝遍各种美食对不起自己,沿街吃吃吃。 登门造访,总不能空着手未免太过失礼,于是又是买买买。 最后,二人来到一家城内最好的逆旅开了间房,准备痛痛快快的洗个澡。王诩那张虎皮换来的钱,半天便挥霍一空。 无他,这时的衣服太贵。给自己置办了两套棉衣,总得给小跟班也搞上一身像样的行头。于是把心一狠,直接买了件丝质品。光是买衣服就花去了两金。 此刻,二人正泡在大浴桶里。小孩给王诩搓着背。 “阿翁一定是个大官,要么就是个大商人。我还从未见人这般花钱的。” 王诩哈哈一笑:“别叫阿翁阿翁的,以后叫爷爷。爷爷教你做生意,保管你成为天下最富的商人。” “爷爷说话算话。卫乾以后也要做像陶朱公一样的富家翁。” 王诩毫无正行,胡说八道起来: “为钱啊?这名字好。人不为钱,天诛地灭。哈哈...” 吕乾听他夸赞,搓背那叫一个卖力。 不一会儿就将后背搓完,王诩随即翻了个身,将胸口坦露在小孩面前。 原先胸口上的伤疤早已脱落,长出了新皮。此刻胸前白里透红,与脊背皮肤的颜色有着明显的差异。 小孩很是天真的说道:“爷爷真白,比我娘亲的肌肤都要白。” 王诩干咳了两声,感觉没这么夸人的,连忙回道: “那是,爷爷是有钱人。皮肤当然保养的好。所以说嘛,你也要做个有钱人。这样你娘也会越来越漂亮。” 吕乾将他胸口搓完,皮肤才显得不再奇怪。 随后看了看王诩面具下方的脸。那里似乎也是黄中泛白。 “我帮爷爷搓搓脸。” 王诩抬手拍在小孩的脑袋上,没好气的说道: “你这混小子!哪儿有人洗澡搓脸的。” 吕乾抹了抹飞溅在脸上的水珠。 “我爹便时常给我搓脸,还说我总是不洗脸,脏的像个鰼。” 鰼是泥鳅。在古代不属于鱼类,因喜欢钻入泥里又光滑无毛。被古人划分为倮,属土。季夏时常作为五虫之一的食物备受欢迎。 小孩的话把王诩逗乐了,于是他帮吕乾搓了搓脸。自己则没有摘下面具。 洗完澡已是临近申时。二人穿好了衣服,拿上大包小包的东西返回城西与吕阳碰面。 一路之上,吕乾不停的追问王诩如何教他做生意。王诩则是自信满满,一副高人做派。 “一会儿你准备些竹简,明日爷爷在你旁边卖书。保准你那诛侯瓜卖的一个不剩。” 吕乾捂住小嘴,不可置信的跟在王诩的身后。只觉这位老者学识渊博。 这时代编个书就动辄上百人,还是一帮所谓的博士、大儒来写。耗费几年时间也不过成书数卷。加之词语匮乏,文盲率高达九成以上,书基本是作为氏族的传家宝被珍藏起来。 要么怎么说春秋战国时期流传下来的文字皆是一字千金,字字珠玑,堪称神作。至于吕乾所在的葵丘城因为是个小城邑,就连守藏室也没有。 王诩这货摆摊卖书,明显是没安好心。 作为向导,吕乾却一直跟在王诩的身后,有些不怎么称职。 快到城西的摊位时,他跑到王诩的身前,张开手臂。在大街上拦住了王诩的去路。小脸红扑扑的低喃道:“爷爷可以教我识字吗?” 王诩有些惊讶,他本以为这孩子是学过些知识的。不然说起诛侯瓜的由来,也不会头头是道。 惊讶的目光稍纵即逝,转而郑重的问道:“怕吃苦吗?” 学习怎么会是件苦差事呢?多少人想学还没有机会呢。 吕乾虽有些不解,但依旧是摇了摇头。 只听老者继续问道:“怕疼吗?若是学不好,做不完功课爷爷会打你。” 孩子再次摇头。王诩叹了口气道:“唉!爷爷不会在葵丘停留太久,所以没多少时间来教你。” 看得出这孩子有些遗憾。他撇了撇嘴,低下了头。 “没事,我就是想跟着爷爷识些字而已。” 那垂头丧气的模样令得王诩再度叹息起来。 在与吕阳会和后,三人一起收拾摊子,将货物与王诩买来的东西一并装上车子。 这辆独轮车王诩在云梦时便有见过。没想到吕阳竟推着它一路来到了齐国。看着那木质的扶手已被磨得锃亮,想必路途之上的艰辛非常人可以忍受。 车子吱呀吱呀的行在野涂之上,吕阳诉说着来到齐国后如何安家的事情。 “...还好齐相是个好人,鼓励我等外人迁居西北,还可在当地的司徒府租领十亩荒地,免赋一年。至少这日子能熬下去。小人农闲时便带着孩儿到城里做些小买卖。反正走南闯北皆是如此,早已习惯了。老翁若是有心留在齐国,我等或可结庐而居,相互有个照应。” “多谢...好意,老朽暂留两日,想去临淄看看。” 被人一口一个老翁叫着,王诩本想喊对方一声贤侄,可话到嘴边怎么也说不出口。 “小人去过临淄,那里没什么好看的。整日烟云缭绕,呛人不说便连柴薪亦是贵的吓人。老翁若是有意长居齐地,可千万别去临淄。” “一国之城岂会如此?” “老翁不知,齐人煮盐成风。每到入秋之际官府便将晒好的卤水低价售与百姓。百姓们家家户户伐薪煮盐,日子久了,这临淄城外便不见草木。而柴薪的价格亦是贵的吓人。后来齐人便从晋地买煤以代柴薪之用,临淄城内常年烟云不散,满地皆是黑灰。” 王诩恍然的哦了一声。 原来古代的临淄城便是雾都伦敦。两者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自姜太公以渔盐立国后,齐国百姓便习惯了沿海居住。因此才会出现类似王诩深入齐地五日未有人烟的怪事。 之后吕阳又絮絮叨叨的说了些关于齐国的事情。多半是与齐国优渥的移民条件有关。言语中似乎还夹杂着某种复杂的情绪。而这种说不出的感觉王诩似曾相识。 第191章 摆地摊 吕阳的家位于一处密林当中,靠近驿道。这里并排有三户人家同是卫人。而吕阳家则在最中间。三户人的房子连在一起,似有种报团取暖的感觉。 一间草庐作为遮风挡雨的住处。敞亮的前院是平日做饭洗衣的地方,里面还栽种了几颗果树。后院则是菜地,养了几只鸡。 茅草厚实的屋顶,细木堆砌的墙壁,树枝藤蔓围起的篱笆,敞亮而干净的小院子,乍一看日子似乎过得不错。 房子坐北朝南,除了低矮的篱笆,几乎没有遮挡。就在三人向这边行来时,里面的情况便看得一清二楚。远远听见有人“咕咕咕”的学鸡叫,似乎是在喂食。 “阿翁又在喂鸡了,也不知今天有没有鸡蛋吃?” 食物的香气在周围溢散。吕乾说完便急吼吼的跑到了二人的前面,冲着自家院中忙碌的妇人叫道: “娘!我和爹爹回来了。” 在与邻居打了个招呼后,吕阳才不急不缓的推着车子走入自家的小院。 “乾儿乖,陪妹妹玩会儿。娘在忙呢。回来啦!良人。” 她的妻子此时正忙着烧饭,刚应付了孩子,随口便唤了一声。 “回来了。还不过来先见见客人。” 妇人很是拘谨的冲王诩躬身,微微点了下头,半天才蹦出一个字来。 “客。” 王诩正准备还礼,吕阳热情的拉着他往屋里走。 “乡野村妇没见过什么世面,老翁莫要见怪,快随我去见见父亲。” 之后王诩就被安排着与吕父一起聊天。吕阳帮忙做饭。一双子女则去邻居家里串门,喊他们过来一会用饭。 在与吕父谈话的这段时间,王诩倍感压力。老人出身农家并不善于交际,见王诩的白头发比自己还多,便以“老哥”相称。 即便他两世为人,年龄再加一起,也不到五十而已。再没有公德心,也不至去欺负老人家。未免失礼他便自称老弟,以姬兰等人昔日给的字号作为假名与老人攀谈起来。 尬聊的话题无非是迁徙到齐国的事情。然而,说话时吕父的眉宇间倒不似儿子那般乐观,随即老人道出了心声: “玄微老弟!老哥也不瞒你。谁不想生于斯,死于斯。无奈国家动荡,君侯不作为,我等百姓为了活命只能背井离乡。别看齐国对咱们这些外来人表面上挺不错的,可终究是在别人的地方,便是低人一等。走在路上见了齐人便是连头也不敢高抬。齐相这般施政其实是想让咱们留在齐国,让咱们的子孙给齐人耕种,当他们的奴隶。” 见老人感叹,王诩终于明白吕阳先前那复杂的情绪到底是什么了。他也曾面对过这样的问题。 前世留学的时候,曾有机会拿到绿卡留在海外。那时的他懵懂无知,觉得能成为华侨是件非常荣耀的事情。不然国家也不会让他们的子女在高考时享受减免十分的待遇。 然而就在上学打工的时候,当了解到许多同事是黑户之时,王诩很快便打消了移居的念头。 那同样是个荒诞且滑稽的政令。黑十年便能得到赦免获取绿卡。就为了留在海外,享受发达国家的福利保障。许许多多的人前赴后继跳入这陷阱当中。 王诩似有同感的叹了口气:“是啊!咱们卫人与齐人言语不通,风俗更是不同,若是久居齐地,没有三代人的努力怕是很难融入其中。” “玄微老弟看得通透。所以老哥是不想看着儿孙受苦。我一把年纪了,活不了多久便也去了。可他们都还年轻,老哥我实在是不忍离开故土,做梦都盼着回到荧泽。” 老人抹起眼泪,王诩这位昔日的荧泽司马只觉心中惭愧。 家园没了,谁又能独善其身? 沉重的气氛没有持续多久,随之而来的是一场露天的酒宴。 同是天涯沦落人,十七口人聚在异国他乡的一处小院。这抱团取暖之意不言而喻。 分享着酒肉美食,缅怀过往再度重新振作。大家都很努力。努力的生活,努力的改变,努力的团结在一起,努力的走出困境。 饭吃了半个时辰,孩子们便坐不住了。一帮小家伙在院中来回打闹,爬高上低。王诩自闭已久,不喜与人打交道。所以就趁机离席做起了孩子王。 一帮小孩被他指挥着装订竹简。而他则随意的坐在地上开始写字。然后便听到孩子们与王诩大声朗诵的声音。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正在喝酒聊天的大人们不约而同的压低了声音,吕父看着王诩向诸人说道:“这玄微老弟不是一般人呐。” 邻家的晚辈接话道:“我也觉得。这位老翁孤身一人便敢行至葵丘。就凭这点不叫人佩服都不行呐。” 吕父饮下一口米酒:“若是他肯留下,咱们这些孩儿将来便有指望了。” “我父亲死的早,若是老翁肯留下教导我等孩儿。便是孝顺他,为其养老又有何妨?” 这样的想法很快得到了众人的认同。 第二日,王诩起的很早。走到院中洗漱时,见到自己换下的衣物已被挂在竹竿上晾晒。 隔着不远他向吕阳的妻子行了空手礼。妇人赧然的露出个笑容,生涩的抬手与王诩还礼,之后继续忙碌起家人的早饭。 闲来无事,王诩便将昨日刻好的竹简捆扎起来。随后将那些东西放入吕阳的小推车中。 兴许是清晨的空气令他浑身舒爽,很想活动下手脚。于是回屋内取了短剑,便独自去到了树林之中。 他站立良久,闭着眼睛,回忆着身体被电脑托管时的感觉。 吐息慢慢停止,小腹缓缓收起,就在腹部回弹的一瞬间。一股奇妙的气息自丹田冲出,被未知的力量引导着向手臂的经脉中蔓延。 直到指尖似有一股凉意渗出,王诩陡然睁开双眼,右臂一挥。一道冷冽的金芒划过面前的树干,旋即发出一声脆响。 看着手中的短剑只剩下剑柄,而剑身则深深的嵌入那比磨盘还粗的树干中,露出了一丝苦笑。 痛苦自己唯一值钱的家当就此报废。嘲笑自己的肾,果真是好的离谱。 显然一时半会儿是无法将那断剑从树干中弄出来的。索性拿着那剑柄与皮质的剑鞘去城内换些零花钱。 吃过早饭后,王诩与吕阳、吕乾再次结伴进入葵丘城。他十分霸气的将那铜制的剑柄做为三人进城的费用给了门尹。就在对方惊愕的眼神中,三人入城开始沿街寻找摊位。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三人很幸运的找到了一处可以摆摊的地方,并且是在通往南北正门的主干道旁。 王诩在中间摆摊,吕阳父子则在其左右。一个卖调味品,一个继续卖瓜。 吕乾利落的将瓜摆放好后,冲着王诩说道:“爷爷!今天就看你的喽。” 王诩嘱咐小孩:“记得到了午时,你就把瓜切开,一芽一芽的卖。” 齐国的市场虽然开放,但也明令禁止欺瞒与宰客的行为。 吕乾有些胆小:“卖的这么贵,若是市掾追究起来那可怎么办?” 市掾是管理市场的胥吏。一般只会出现在城北的集市中,像他们这种路边摆摊的很少会有人来管。市掾的职责是称量、撰写契约、收税以及仲裁。如果商人与顾客之间发生纠纷,市掾便会进行仲裁。 王诩不以为然的说道:“天下最贵的便是学识。一瓤瓜一个刀币,那也叫贵啊?放心!出了事有爷爷担着。” 安慰了小孩一番,王诩开始收拾自己的摊位。竹简分门别类的排列开来,临街的地方摆的最多,一侧标了个“儒”字。中间的部分则相对较少,上面写了个“道”字。而靠近自己的地方仅摆放了五卷。 当他正准备刻出“兵”字之时,便有好奇之人围了过来。来人同样也是来摆地摊的,此刻正扛着一包瓶瓶罐罐。 “老丈!您这儿是卖什么的?” 王诩正在木板上刻字。 “不卖东西,给人看的。” 那人拿起一卷竹简,随意看了看,笑道: “看不懂。跟老丈商量个事呗。” “你说。” “老丈这位置不错,让给我。我愿出五钱。” 将手里的篆刀放下,他皱眉看了那人一眼。对方正笑眯眯的等待回复。 “不让。” 那人立刻变脸,冷哼一声。 “哼!不来卖东西,真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随即便走了。很快又人过来询问,之后便是随意的翻看。 “子曰,这子是何人?” 王诩一一的解惑。 “孔子。鲁人,孔氏,名丘,字仲尼。” 问话之人穿着一身笔挺的棉布衣袍,头戴褐色皮冠,腰间系玉。一看就知是元士以上的身份。 王诩见对方识货,继续说道:“客看的是《论语》,这边还有老子的《道德经》,孙子的兵法残卷。” 那人陡然眼前一亮,将手中的《论语》放下,立即去拿兵法残卷。 “有如此宝贝老翁何不献与城主?或可得些财帛赏赐。将至宝置于此闹市之中,好比明珠暗投。不智呀。” 见肥羊上钩,王诩循序善诱:“学海无涯,老朽游历四方以文会友,摆下这书摊,实欲观未闻之书,学而知之。” “先生大才。” 那人刚称赞了一句,手中的书简却被王诩拿了回去。他意犹未尽的说道: “晚辈家中亦有藏书百卷,不知可否与先生换得此兵法之《行军篇》?” 为了避免《孙子兵法》影响到目前战争的形态,王诩没有暴露其中关键的八篇。即便如此,《孙子兵法》的魅力依旧不减,决计称得上令人着魔。 “说了以文会友并非以物易物。你总这么看着,老夫却是没得看。这未免有失公平。” 说罢,王诩拉了张席子坐在上面。一手拿着竹简装模作样的看,另一只手则摸着他那毛绒绒的小胡子。 “先生恕罪!还请稍等片刻,晚辈这就回府将书简取来。” 待那男子走后,又陆续过来了几人,皆是非富即贵的氏族子弟。 无论身份多么显贵,只要拿起一卷书简,瞬间便不愿放手了。 “这书太妙了。莫非是哪位先贤所著?” “此书居然记载了五鹿君之言?莫非其中的子便是其师孔子?” “这不就是老子入秦时留下的《道德经》嘛。我在国城守藏室中曾拜读过残篇,这竟然是完整的全篇。天呐!” “这...这孙子所著兵书便连君上亦是求而不得,居然会在这里。” 不可置信的惊呼声接连不断。 总是在人最入迷的时候,手中的书简突然便消失不见。随之而来的是老者诡异的笑容,亦或是充满鄙夷的目光。这让一群自诩为翩翩君子的氏族子弟颇为懊恼。 王诩观察了一下,从名气与喜好判断,孙子第一,老子第二,孔子第三。这或许与地域有关。 在知晓稷下学宫不存在后,他便意识到此时齐国的当权者并未推行黄老学说。而本国的偶像自然受到全民的追捧。得出这样的结果,与他排列书简的顺序不谋而合。 到了正午十分,王诩在这里摆摊的消息几乎传遍了贵族圈。城里大半的氏族子弟纷纷赶至,沿街一侧的队伍排了近百米。 而书摊前,堪堪可容下五人观书。抱着书简、龟甲、布帛之人争先恐后的叫嚷。 “《管子国策》三篇可否借阅孙子兵书残卷三篇?” “只有《用间篇》。” 王诩将书摊上仅存的《孙子兵法》拿给那人,而后快速翻阅起那《管子国策》。 现在丝毫不谈公平与否。那人见王诩看得飞快,赶忙接过书简。 若是老人先看完他的书,自己却没看完,便只能再拿新书在后面继续排队。所以当下也没计较。如同老师会抽查背诵一样,紧张的看了起来。 “《百工杂记》之六齐可否与先生借阅《道德经》下卷?” 王诩恬不知耻的重提公平,言辞冰冷:“太贪心了吧。既然是六齐,你自取六卷,若是想借阅下卷,至少再拿四卷过来。” 第192章 换书 还以为是什么奇书?仅仅看了两卷,发现里面关于青铜器铸造的技术,早在云梦便听风伯讲过。 五分钟后,他将《百工杂记》之六齐还给对方。紧接着,后面排队之人连忙挤上前来,将怀中一大摞的竹简放在王诩面前,说道:“我有《韶乐》曲谱可否随意借阅两卷?” “孔子闻《韶》三月不识肉味。老夫不占你便宜,《论语》二十篇你可随意挑选八卷。” 难得大方一次,并非是王诩良心发现。而是关于古代的乐理知识,他除了知晓宫商角徵羽,其他的一概不知。 之后又有人拿来全套的《周礼》,那数量简直惊人。随行的仆人直接将两口大木箱放在王诩面前。 “《周官》一百一十八卷借阅孙子所著兵书残卷五篇。” 儒学在没有成为主流之前,大多数人还是延续《周礼》最早的叫法,称其为《周官》。 又是简,王诩长长的吁了口气: “这么多,一时半会老夫也看不完,不如这位君子在旁边瓜摊,一边吃瓜一边细看,亦可为后面排队之人腾出一个位置。” 旋即看了吕乾一眼。 时值正午,烈阳高照之下,许多人已经光顾了吕乾的瓜摊。小孩此时忙的不亦乐乎,铜钱已经装了满满一罐。 见王诩看来,他连忙将自己坐着的席子让给那贵族男子。 或许是觉得打扰到小孩的生意有些愧疚,亦或是觉得别人都站着看,唯独他能坐着。这种区别对待就是好,必须要好好奖励一下面前这么有眼色的孩子。 男子十分爽快的打赏了吕乾,让仆人给了三十枚刀币。 有人嫉妒那男子的聪明,随即对仆人喊道: “去把府内整部《虞书-尧典》搬来,我倒要看看两百八十卷可够看完这整个书摊?” 好嘛,大周的制度来一遍不够,就连上古的尧帝也来凑热闹。估计一会儿舜和禹,夏与商都要凑齐一部完整的历史了。 王诩表示来者不拒。从木箱中刚拿出一卷竹简,却见心思活络之人主动找一旁摆摊的吕阳搭起话来。 而那人正是第一个跑来借阅书卷的男子。此刻手指在吕阳的摊位上绕了一圈,说道: “我愿出高价买下你所有的货物。你可愿将这摊位让与我?” 这摆明是要插队。 见那人同样带了许多书简,排队之人纷纷向他投去鄙夷的目光。可都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吕阳有些心动,先是看着满地的酱油与调味品,随后朝王诩尴尬的傻笑。 王诩若无其事的看书,很是随意的说了句:“你情我愿,且看诚意如何?” 那人直接掏出一块刻有金文的黄金。 “一块郢爰不知可够?” 楚国的冶炼技术比其他诸侯国都要发达。所以在诸侯国使用天然赤金的时候,楚人已经可以冶炼黄金。因其做工精美,重量一致,纯度高而备受商人喜爱。长久以来是诸侯国公认的国际货币。 楚国的黄金上刻有“郢爰”二字。郢代表国城郢都。爰则是楚国一斤的重量单位。 王诩余光瞟见,顿时心里不平衡了。 虽说吕阳卖的是高端调料,制作不易,但自己的虎皮才值三两多的赤金,而对方这松露、鱼露、酱油之类的玩意再怎么值钱,卖得二十四两纯金也太夸张了些。 吕阳也是同样的想法。 “这...太多了。” 这时的郢爰多用于大宗交易,都是整箱来使用。即便单独使用,也很少有人将其分割当做碎金。若是得了这金子,割一刀都觉肉疼。 此时那多金的男子命下人唤来市掾,当即便开具了一份契约。 简直太会做人了,就连偷眼旁观的王诩亦是赞叹这人的高明。 这钱拿的有理有据,吕阳幸福的几乎晕厥。之后连同小车一同附赠。而那男子真正的目的并非如此。他坐在王诩身侧,问道:“晚辈斗胆,可否抄录一份这兵书残卷?” 原来花重金购买吕阳的摊位不是在这里背书,而是打算走王诩的后门直接抄书。王诩险些被对方逗笑了。 “说了以文会友,若是行那商贾之事,老夫何必大老远来这葵丘,直接去临淄不是更好?” 男子失望的叹了口气,随即命两个跟班站在自己的身后一同背书。 王诩无语至极。 算了,人家钱都花了,安排两个随从在一旁偷看也不好说些什么。 “老夫后日便离开葵丘。走前会将所有书卷赠与有缘人。你我若是有缘,明日不妨来此碰碰运气。” 那人一听不胜欢喜,赶忙将自己带来的书简拿给王诩。讨好之意不言而喻。看得一众排队之人眼热不已。 “此书名曰《贤子》共两部七十二卷,虽是木匠所著,但个中内容皆与运势有关,实乃一部奇书,晚辈侥幸从鲁国购得。先生不妨一观。” 仅仅是看了两卷,王诩已是毛骨悚然。 这哪里是本关于木匠技艺的书,分明就是本恐怖小说。 修桥时拿活人做桩。建造社稷宗祠活埋男童镇住四方,还美其名曰可将先祖魂魄拘于其中保佑子孙后代。甚至还有在向阳的建筑下坑杀女奴,可使家宅阴阳相协等等的记录。 回忆起那关于打生桩的传说,而《贤子》又是鲁人所著。王诩不禁开口问道:“不知这《贤子》是何人所著?” “噢!是鲁人,公输氏鲁木所著。” “鲁木何许人也?” 那人将手中书简递给随从,笑着答道:“公输一族世代皆为木匠,其人在鲁国颇有人望。这些年来名声倒也不显,但其子鲁班常献艺于诸侯,倒是名声大噪。不久前,听闻公输一族皆已投入晋国智囊子门下。而今那鲁木乃是晋国的卿大夫。” 听到鲁班的名字,王诩终于是明白了。书上的部分内容不就是来自《鲁班书》嘛。话说哪有老子抄袭儿子著作的道理? 思来想去,应该是后世的误传。黄老之说尚未兴起,道教不存,关于鲁班法术的记载完全是道家后来加上去的。 而鲁班一定是沿袭或是改编了这部书,不然这道理上说不通。想到这里,他也懒得浪费脑细胞,直接向电脑求助。 电脑在耗费了1点能量后,光速般的给出了十几种推演后的答案。前三种的可能性最大。 第一种可能78%。在黄老之说盛行后,道家形成。其中有心之人为了牟利而愚弄百姓,借用了鲁班的名声,改编了《鲁班书》并流传出《缺一门》的版本。毕竟,鲁班在春秋时期是遭人唾弃的,负面新闻太多也会让人成名,同样是妥妥的流量明星。 第二种可能55%。随着奴隶制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公输家意识到祖辈无意义的杀戮以及当下行业内兴起的迷信。于是直接将所有迷信的骗术以法术的形式收录在下部,并配上破解之法。表面上是抹黑自己,实际则是警示后人,莫要上当受骗。 第三种可能32%。为了秉承“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宗旨,公输一族改编了此书。原因是为了保证家族在土木工程领域的地位。《鲁班书》里便提到了木匠出师需要八年。可想徒弟一旦出师,师傅就会受到威胁。于是编本下部加进去,忽悠徒弟去学法术,顺便缺一门再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情。用心歹毒,皆是为了保证自家的行业地位。 王诩看着各种脑洞清奇的推测,感觉自己真的不需要脑子了。将十几条推演结果全部看完,他更愿意相信第二种关于“圣母白莲花”的可能。 想着公输家若是真有坏心思,大可在上部关于土木工程的内容中做些文章。明明记录详实,毫不藏私,何必弄出个下部来丑化自己呢? 世界是美好的,善与恶哪会分得那么清楚。所以他宁可相信美好。 看完恐怖小说,接着看大周朝的组织架构,当五大箱《虞书-尧典》也看完后,王诩这才意识到吕阳父子早已将货物售罄,正站在自己的身后。 这时吕阳打着伞,吕乾扇着风。且看葵丘城中有哪个来看书的贵族有这种待遇? 看了看天色,距离城门关闭尚有半个时辰,王诩决定收摊。 没了车子,只好向商贩买了两个竹筐用来放那些书简。皮质的剑鞘换了些缝纫用的麻线。在一帮狂热书友的追问下,他言明了明日摆摊的时间,之后就与吕阳父子一同归家。 一路上,两人叽叽喳喳的说着今日的收获。吕阳拎着两筐书,不知是兴奋还是累的,脸颊涨得通红。他紧跟着王诩,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是开了口。 “玄微先生,今日所得乃是先生的功劳,小人明日便将那郢爰换成散钱,我取三成,其余的皆归先生。您看如何?” “老夫孑然一身,要那么多钱财作甚。待我离去之时,你准备些干粮便好。” 考虑到吕阳得金,已被不少人注意到了。王诩不大放心,继续说道:“这金子你置办些农具、牲畜,尽早花了。留在身边对你没什么好处。” 吕阳正准备出言挽留,却见儿子扯着王诩的衣袖。 “爷爷不要走。您还没教乾儿识字呢。” 小孩一手抱着钱罐,两眼泪汪汪的,感觉马上就要哭了。王诩摸了摸小财迷的脑袋:“爷爷又不是不回来了。在临淄办完事后,再回来教你。对了,《论语》的学而篇,你背下了吗?” 吕乾有些不舍,撅着嘴,点了点头。 “那你背给爷爷听听。” 随后在这条宽敞的野涂上,孩子背诵《论语》的声音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 和昨日一样热闹的宴席继续在农家小院中进行。王诩又一次提前离席,带着一帮孩子席地而坐。孩子们一面捆扎竹篾,一面跟着王诩背书。而聚在一起吃饭的大人们则沉默的看着这一切。 不久后,吕父长叹一声:“唉!玄微先生后日便要远行。咱们得好好送送他。阳儿帮先生收拾行李,多备些钱粮,到馆驿再租辆牛车。咱可不能怠慢了先生。” “爹放心,孩儿明日便将此事办妥。” “卫阳明日还要随先生入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您老尽管吩咐,我等晚辈去办。” 吕父是三户人家中年龄最长的老者,所以他的话大家都很认同。原本就是报团取暖,此时男男女女聚在一起更像是一个大家族。 老人将儿子今日在城中得金的事情与众人说道一番。大伙都很开心,旋即吕父又做了决定。 “人家不要乃是体恤我等安家不易,但咱们断不能忘恩负义。所以就按老夫之言去办。这余下的钱,买头耕牛,咱们三家轮换使用。若有盈余便请个木匠修缮一下各家的屋顶。待到腊月降雪也不至垮了房子。” 冬日里屋内生火,积雪在屋顶融化会结成冰。如果连着飘几天雪,很容易将草屋压垮。 吕父是过来人,对这些十分了解。他的提议各家都很赞同。 即便没钱来修缮房子,就凭有头耕牛使用,也足够解放三家近半的劳力。之后的日子或许会过得更好一些。 “此事全凭老丈做主。我等出不得钱,却是有一把子力。家里的娃儿们日后也能帮着放放牛,不用整日里聒噪。” 老人点了点头,俨然一副族长的样子。之后又说起了明日入城做生意的事情。 这论到做生意,老人自然是不懂的。他看了看儿子。 “入城便是好几钱,无货可售那可不行,要不阳儿拿些鸡蛋,再把张家媳妇腌好的酱菜也带上,再碰碰运气?” “爹!这些东西城里不缺,卖的人又多,赚不得几个铜子。” 做家长的似乎都不肯向自己的孩子低头。吕父固执的又给出了意见。 “我看这瓜卖得倒也不错,不如明日多带些瓜,或许也行?” 吕阳甚是发愁。他的小推车送了人。明日要帮王诩搬书,基本带不上什么货物。正准备回绝老爹,却见儿子吕乾跑了过来。 “玄微爷爷说明日各家之人若是有暇,于午后一人带上两只竹篓去城里找他。爷爷有东西要搬,需要大家帮忙。” 第193章 论商人的三六九等 小孩传完话便一溜烟的跑开了。诸人不禁看向王诩那边。瞧见对方仍在悠闲的劈竹子,吕父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先生或许是想买些东西,明日老夫牵头,大伙一起去。” 随即下达了命令。 第二日一大早,王诩与吕阳父子用过早食便一起结伴入城。 今日摆摊的人很多。街道两侧早早便有人张罗起来。铺摊的,卸货的,码货的,甚至还有大清早就开始叫卖的,比昨日更为热闹。 这一幕看得吕阳有些担心:“唉!还是来晚了。若是寻不到摊位,那可如何是好。” 王诩回过头,笑了笑:“怕什么,咱们自带流量还愁找不到地方?” 旋即摸摸身旁吕乾的脑袋。小孩抬起头,问道:“爷爷,什么是流量?” 王诩认真的解释道:“做生意嘛。一流销售卖流量,二流销售卖转化,三流销售卖价格。这流量便是把握时机,敢做旁人未做之事。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让其心生依赖,或可吸引诸人目光,就好比有名之人,一般都不差钱。” 小孩听得云里雾里,低头琢磨起王诩的话来。行至之前摆摊的地方,却见摊位早已被人占了。 在十字路口驻足了片刻,正打算转向北街,去临近集市的地方看看。这时有个摊位的小贩兴冲冲的往这边跑。一边跑,一边还向他们招手,十分的热情。 见到来人,王诩拍了拍吕乾的小肩膀:“看到没,那人便是来蹭流量的。” 来人正是昨日想出钱买王诩摊位的家伙。 “见过老丈。我这边有位置,老丈若是不嫌弃,我腾出一块与你。” 这人一定是见到昨日王诩旁边的两个摊位皆是货品销售一空,所以赶早来此占了位置。 王诩语带嘲讽的说道:“老夫可没钱买你这位置。此时尚早,我去北街找找。” 对于这种巧言令色之人,王诩懒得与其废话。说罢便作势要走,不料那人拦住了他。 “老丈哪里的话,我自愿让出位置,只要能挨着老丈就行。” 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好事? 吕乾禁不住诱惑,拽了拽王诩的衣袖。王诩抬着头,目光看向天空:“老夫年纪大了,昨日晒了两个时辰有些脑热。待会儿找个阴凉处摆摊,岂不美哉?” 随后拉着小孩绕过拦路之人向北面走去。仅仅走了四五步,便听身后那人“哎呀”一声,说道:“我出一百钱。请老丈留下。” 吕乾吃惊的捂住小嘴,对王诩轻声说道:“爷爷,这人疯了。” “疯的不够。” 话音刚落,那人继续肉疼的跳脚喊道:“两百钱。真不能再多了。” 王诩潇洒的摆了摆手,头也没回,继续领着孩子向前走。 如果是在过去,他不介意痛宰一下对方,反正大家各取所需,至于这笔投资值与不值全看运气。可当下他需要的是一个阴凉且宽敞的地方,对于一个资深懒货而言。若是还像昨日那般,估计再摆两天也看不完葵丘的藏书。至于什么地方合适,他无需担心。因为总会有人想这些问题。 如此想着,直接穿过路口来到了邑主府的大门外。让吕阳将书简放在一颗大树下面,王诩一屁股坐在竹筐上。悠闲的依着树,哼起了奇怪的小调。 吕阳将肩上的竹篓放下,随后抱起另一筐书简:“先生休息片刻,我去前面找找。” 王诩拖着长长的话音,说道:“不用找。有的是地方给咱们摆摊,等着便是。” 这时,突然邑主府的大门开了。一个贵族带着两个随从急吼吼的走了出来。他们撩起避膝,脚不离地,似有什么要事。须臾之间便行出了二十几步。 三人一路向西,走在前面的贵族忽得停下脚步。身后的随从险些没刹住脚,撞在那男子的身后。那人走路时,稍稍偏移的脑袋,始终对着树下的王诩。 此时愕然张开的嘴巴能塞下一枚鸡蛋。片刻后,向王诩走来。 “先生怎会在此?” 话音之中充满了惊讶。 “没地方摆摊,便只能坐在此处等人来寻。” 昨日他大抵猜出了对方的身份。从穿着判断,大夫以上的爵位。出手便是一块郢爰,既有钱还迷信风水,这说明不是一般的有钱。插队时无人敢开口斥责,除了能居住在邑主府或是这附近的人,基本不可能猜错。 即便猜错,昨日那些达官显贵亦有不少人在邑主府旁边上班。这就是办公大楼靠近城主家的好处。 城主大人没有因王诩的不敬而生气,反倒是呵呵笑了起来。 “这个简单,我命人赶走那些商贩。” 王诩揉着肩膀,好像地上的书简是他背来的一样。微眯双眼,在面具的遮挡下,神秘中带着一丝狡黠。 “不成。到了正午那里太热。老朽这身子可受不了。” 城主一听,这摆明了是给自己机会。开心的看向后方。 “先生说的极是。不如今日入府,你我一边饮酒,一边观书,岂不美哉?” 死性不改。王诩原本想吐槽几句却是话锋一转。 “依老朽看,这里倒也不错。” 城主没再强邀,而是知会手下搬来桌案与席子。 谁让他们是有缘人呢?为了这点缘分他可是花了重金。 近水楼台先得月,两个随从将两筐书放在王诩面前。城主直奔主题,继续看起了《孙子兵法》。 今日王诩不像昨天那般装模作样,除了对城主稍有照顾,看书时几乎是一目十行。一卷竹简也就几秒钟的事情。这般效率搞得排队看书之人欲哭无泪。 不少人对王诩看书的速度表示质疑。可当老头将那整卷书倒背如流后,所有人皆是哑口无言。他们听闻老头明日便要离开葵丘,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向吕阳父子打听王诩之后的去向。 吕阳一介草民,怎敢得罪这帮贵族。 正欲开口之际,王诩干咳了两声:“老夫口干,你去沽些酒来。” 如此便将吕阳支开了。之后冲着吕乾说道:“乾儿可还记得爷爷的教诲?” 小孩挤开人群,来到了王诩的身旁。挠了挠头:“爷爷说过许多,不知是哪个?” 王诩装模作样的看书。“人分三六九等,商贾亦是如此。愿做几等,你好自斟酌?” 溜圆的眼珠转了一圈后,吕乾大喊一声:“想要问问题,价高者得。” 此时一旁认真背书的城主也不禁失笑:“孺子可教。” 王诩云淡风轻的看书:“待会儿老夫便做个一等商贾与贵人结个善缘。” 城主眼前一亮,跪在席上的双膝微微向王诩这边挪动,同时将耳朵竖起。 “财大气粗便要以势压人。” 城主悄声问道:“先生何意?” “人不够多呀。” 说完这句,王诩继续认真看书。城主皱起眉头,琢磨话中的含义。 不久后他命手下调来了整整一卒的士兵。一百甲士往邑主府门口一站,顿时骇得一帮贵族鸦雀无声。 此时吕乾吃力的抱着十几袋铜钱,嘴里还叼着根鸡腿来到了王诩的面前。小孩底气十足,将钱袋一股脑的堆在王诩的脚边。 “爷爷!乾儿厉害吧?一个问题卖一次。您看一下子赚了数百钱。” 王诩微笑着赞道:“你爹不如你呀。” 待到吕阳沽酒回来,邑主府外除了围观之人,基本已经没有几人在排队了。王诩见人群有离去之意,于是放下手中的竹简,冲诸人行了一礼。 “今日是老朽最后一日在葵丘城内以文会友。感谢诸君不辞辛劳,与老朽换看藏书。这两日老朽受益匪浅,颇有感悟。临别之际,愿将此处所有书简作为彩头与诸君玩个游戏。一来是想与诸君结下善缘。二来则是老朽囊中羞涩,远行不便。还望诸位君子稍等片刻,待老朽看完这最后几卷。” 一群人齐齐冲王诩还礼。随后有买到王诩去向消息之人说道:“晚辈在国城有处宅院,空置许久,玄微子若是不嫌弃,可暂居寒舍。” 先生的称呼改口为“子”,可见说话之人对王诩学识高度的认可。 “家父在国城为官,玄微子到了国城知会一声,家父必扫榻相迎。” 亦有人搬出父母诚邀王诩入住。 只见这位戴面具的老者空手施礼,婉拒的意思一目了然。 大概又过去一刻钟的时间,王诩归还了最后一卷书简。两个跟班按照他的吩咐,将儒家、道家、兵家的书简分别挑出堆在一起。而后地上用白灰画了三个大小相同的正方形。三家的书各自占了一块,并且分散着陈列其中。 在儒家与道家的白线前放置了两个空竹筐。老者将树下的竹篓拿到兵家的位置,从里面取出了一把类似竹篾做成的圆圈。 “这个游戏叫套圈。每人可买三个。套《论语》30钱,套《道德经》60钱,套《孙子兵书残卷》90钱。不可重复,不可随意更换...” 王诩介绍着套圈的规则,一帮贵族暗自窃喜。 “这有何难?晚辈投壶之时,十步开外,一击可中。我套《孙子兵书残卷》。” 说罢便将一袋钱丢入那竹篓中,自觉的拿了三个套圈玩了起来。 “该死,这鬼东西岂会跳起?” 抱怨了一句,不信邪的改变了策略。这回不用扔的,直接用滚。不出10秒,自己灰溜溜的滚了。 看到心心念念的《孙子兵法》没有落入他人之手,城主看着那老者的背影,双手一拍:“玄微子诚不欺我。” 随后偏头冲一名随从说道:“你带人速去排队。” 似乎仍有些不放心,自怀中摸出一枚青铜令牌交给另一名随从:“持我牙璋将府内所有门客、仆婢皆召集此处,再调一旅城卫来此...套圈。” 众人呆若木鸡的看着那百名甲士在兵家的摊位前排起了长队。只觉城主的节操早已不复存在。 城主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他懒得命人去拿9000多钱来支付套圈的费用。又是一块十六两的郢爰直接投入竹篓,势要包场。 见到这么无耻至极的骚操作,排队的贵族们争相呼唤帮手。甚至有人直接去闹市中买起了流量。一个人头开出30钱的高价。 搞得谁差钱一样? 还没嘚瑟一会儿却见城主府冒出了三百多人。半晌不到,城卫军又来了五百士卒。 这尼玛和氪金玩家不能一起玩游戏。诸人皆是泪流满面。 直至正午,邑主府外聚集了上千人。快要溢出的铜钱装满了两筐一篓,还好王诩的后援团及时赶到。再送上了二十个竹筐后,避免了“金钱如粪土”的夸张场面。 吕父拄着拐棍,惊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其他邻居早已如梦似幻,飘飘然的当起了收银员。 王诩喝了口酒,拍了下吕乾的小肩膀。 “一流销售卖什么?” 一筐接一筐的铜钱往树下搬来,小孩惊喜交加早已看得目瞪口呆。此时擦着嘴角的哈喇子,结巴着回道:“卖...卖流量。” 王诩点了点头:“很好。爷爷离开的这段日子,给你留个功课。乾儿自己感悟如何做那二等商贾?” 吕乾旋即向王诩询问起“转化”的意思。王诩指着那身旁满是铜钱的竹筐,答道:“做生意的本质是投入与回报。一流商人卖流量,自然投入少,回报高。所以你看我们付出的只是些竹筐与书简。” 抓了一把刀币,而后钱币从他手中一枚枚的掉落。 “二流商人用尽手段,加大了投入,实则是想让顾客买的更多。势必所得不如一流商人。” 最终他留下了一枚,放在手中。 “而这三流商人因舍弃了利润,故而投入较之二流商人更甚。最终虽卖了许多货物,但所得之物少得可怜。” 吕乾看着那枚钱币,细细思考。 “乾儿还是不懂。为什么我卖了爷爷的消息,您却说这是三等商贾所为?” 王诩刮了下孩子的鼻头。将小孩揽入怀中,之后弯下身子指着对面仍在套圈的那群人。 “你看啊!爷爷的书这么值钱。如果他们得到后,爷爷再用这种方法在此处摆摊。那些得到书的人还会花钱来买吗?” 第194章 孙显 小孩想了想,摇了摇脑袋:“自然不会。” “所以说呢,消息唯有卖第一次最为值钱。而你将重要的消息只卖给一人便是贱卖,同时卖给许多人确保他们不会相互传递才能所得丰厚。” 难怪自己做了三流商人。小孩眼中顿时冒起了小星星,对于王诩的崇拜已经不能用言语来表达。随即表示会在王诩归来前独自完成他布置的功课,势要晋级为二流商人。 王诩将掌心的那枚钱币丢入竹筐。双手搭在小孩柔弱的双肩之上,郑重的问道: “你确定要成为商贾,从此踏上这条不归路吗?” 吕乾从未见过老人这般认真的问话。那眼神与语气甚至比之前答应教他识字还要郑重与严肃。 虽说相处了短暂的两天,但老人谈吐诙谐,举止和蔼大都不太正经。当下的表情令得吕乾不敢与其对视。目光飘忽,连自己也有些不确定了。 “爷爷只想告诉你,做商人比做官还难。难的不是你赚不到钱,而是赚了不该赚的。一旦有一次,你的心就会改变。这不是简单的对与错,而是生与死。所以不要去羡慕有钱人。表面的风光与内心的富足是不一样的。” 说到此处,他稍稍停顿,叹了口气。 “人在一无所有,饥饿难耐的时候,做什么事都不会再有底线。那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因为活着总比死了要强。” 话题越发的沉重。孩子觉得这似乎是老人经历过的事情。他默默的聆听。 “天下没有只赚不赔的生意,所以这是条不归路。一旦踏上去便要想好自己是否亏得起?爷爷希望你能记下这些话,将来若是遇上困难,多想想,别失了本心。” 吕乾认真且诚恳的点头。内心混杂着莫名的感动与莫名的同情。他旋即抱住了王诩,两眼泪汪汪的。 “乾儿记下了。” 王诩将孩子拥入怀中,毛绒绒的下巴抵着吕乾的脑袋。 “你有了这样的觉悟。那爷爷便告诉你一个秘密。” 这是他的人生至理,听起来可怕却是金玉良言。 “感情是最廉价的投入亦是回报最高的商品。只要你坚守本心,这秘密便能帮你走到最后。若你失了本心,这秘密便是害人的毒药。”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十数年的从商经历让他早已厌倦商人的生活,而他明白商人能走到最后且成功的真正原因。 “人嘛总是用时间来换取金钱,再用金钱去换时间。到头来终究是因果轮回。所以别把钱看得太重了。” 絮絮叨叨的又感慨了半天。 然而令王诩没有想到的是吕乾将他今日的这番话默默记在心里。之后作为商人传家的祖训来教育后人。 不料百年后,吕家出了一个心高气傲的子孙。他将感情的投资玩到了极致却忘记了祖训之中的第一条,最终走上了不归的道路。世间因果轮回,正是印证了王诩的那番话。 想得到些什么必然会失去些什么,这不是付出就有回报。世界很公平。或许我们改变不了人生,改变不了家庭,甚至连改变的勇气也没有,但是拥有与失去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公平的。 套圈的活动即将结束,当下共计得钱12万余。若以黄金来计算,那便是七块半的郢爰。这是笔不小的财富,足够五口之家一辈子衣食无忧。 今日城主一人便贡献了这里四成的财富。他如愿以偿的赢得了五卷《孙子兵法》,此时还意犹未尽的套那最后一卷《论语》。 几十个竹圈正套在男子结实白净的左臂上,挂得是满满当当。 由于衣袖宽大,每次取拿时都会刮到,多有不便。所以他索性直接露出膀子。不是撸起袖子,而是将左膀自衣袍的交领处直接坦露而出。 这造型妖娆中略带一丝豪迈,直叫人看了辣眼睛。所以不少人也都相继散去。只剩下一群红衣甲胄的士卒站在城主身后围观。城主每掷出一次,士卒们便齐声唱和一次。有遗憾、有嘘声亦有喝彩,场面委实滑稽。 身为一城之主,这家伙让人来排队却是自己在玩。一副众乐乐不如独乐乐的陶醉模样。 只见他右手抓了一把竹圈。身体摆出个嫦娥奔月的造型。随后轻轻一掷,竹圈在空中散开,一个标准的奥运五环套在那竹简之上。感觉每一个都沾边,却没一个套中。 王诩看得是目瞪口呆。这金轮法王、哪吒兼红孩儿的既视感到底是个什么鬼? 片刻后,听到一阵喝彩,王诩来到了城主面前。难得礼貌的冲对方行了一礼。 “玄微子不必多礼。” 城主赶忙回礼,左臂上的套圈哗啦啦的垂至手腕。王诩微笑道:“老朽有一事相求,还望城主答应。” 城主十分恭敬的回道:“玄微子尽管开口,晚辈莫敢不从。” 王诩指了指那二十三只满载钱币的筐篓。将自己的请求告诉了城主。 “...老朽带走三筐,其余二十框留下,想请城主代为保管。今后每逢冬至老朽会命人前来府上取走一筐...” 一年只拿一筐。面前这老人或许活不过十年。城主觉得一定是老人心有顾虑,于是赶忙摆手说道: “晚辈岂是那贪财害命之徒。区区钱帛还入不得晚辈之眼。玄微子若是不放心,晚辈可命人一路护送至国城。” 王诩偏过头,目光看向吕家等人。 “非也。德才之人,德不符才,才必不存。” 城主微皱眉头,很快舒展开来,笑道:“玄微子太过自谦,您老乃德才兼备之人。不如这样,晚辈留下十筐,之后您可潜人随意支取。其余的则置换成车马、衣食等物,也方便您老远行。如何?” 对方言辞恳切,难以拒绝。王诩点了点头。只听城主又道:“不知玄微子驾乘几何?呃...晚辈顺便帮您开具路引。” 这城主心思活络,为人圆滑。一方面想摸清王诩的底细,另一方面则是给了对方一个徇私枉法的机会。 “老朽可驾三马,多谢城主美意。” 见王诩毫不迟疑的回答,坐实了卿大夫的身份。城主欣喜之余,冲两个随从说道:“去将本君的夏缦驱于此处,交与先生。” 一出手就是辆带篷的马车。王诩欲要推辞,却见城主拱手。 “玄微子莫要推辞,您老驾此乘车旁人见了便不会心生歹意。晚辈一番心意亦是为先生着想。” 虽说他这位市长夏季出行的专车没有挂车牌,但好歹座驾上雕有家族的纹饰与图腾。普通的毛贼与盗匪决计不敢去打大氏族的注意。 王诩这回是赚大了。仅凭三匹上等马与一辆豪车便已远超六万钱的价值。光是那车舆之上的铜料便有几十斤重。 之后城主又命人装了两箱东西。里面大抵是些青铜酒具、装有食物的精美漆器、部分生活用品以及两件丝制的衣物。 出手阔绰,让王诩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素来不愿亏欠别人,于是再次拱手答谢: “城主好意,老朽心领。待归来之时老朽必登门拜谢。” 城主见他这般客气,旋即叹了口气:“玄微子莫要觉得晚辈粗鄙。晚辈实则乃有一事相求。” “城主但说无妨。” 城主深吸了一口气道:“不瞒玄微子,晚辈乃田氏旁支,孙氏一族,名显。得见先生之时,便知您老与祖父必然熟识。不然其所著兵书亦不会在此出现。祖父已逝,为孙者却无法离开封地归家奔丧,实乃不孝。故而恳请先生代为祭拜。” 说罢,他便跪了下来。王诩震惊不已。 “你说什么?孙老死了?怎么可能?” 拿人家爷爷的兵书坑其子孙。这种事确实让王诩汗颜,但孙武的死更是令他没有想到。 震惊之中,他踉跄着后退了几步。跪在地上的孙显赶忙站起,搀扶老人。 “不可能。好端端的怎么会死呢?” 上个月墨翟还向他说起过与孙武赴齐的事情。这么突然就过世了,王诩的规划一下全部被打乱。 他来齐国的另一个目的就是找孙武。在看遍齐国的书籍后,他就打算与老人一同结伴周游列国,然后再到希腊城邦旅游。一方面帮孙武完成夙愿。另一方面,在雅典有解开阿季身世的钥匙。他听孙武说过,那是面漆黑的盾牌。一直是孙氏的传家宝。 此刻他狂躁不已的挣脱了孙显:“老东西!你怎么能死?是不是男人?谁帮你埋老婆?你这家伙真不讲信用,这么一走了之,我怎么办?混蛋啊!” 言语中充满了责备,但沙哑的嗓音却是透着对故人的不舍与思念。 待到骂完,他蹲在地上发出连连的傻笑声,随后竟哭了。 “玄微子果然与祖父乃莫逆之交,还请您老保重身体。” 孙显亦是哽咽出声。王诩陡然抓住孙显的手臂,问道:“他怎么死的?是谁干的?告诉我。” 语气中充满了愤怒。 孙武一死,有关阿季身世的线索又断了一条,这怎叫王诩不怒?孙显低垂着脑袋。 从家族传来的死讯以及田氏对孙氏的监控与限制来看,便知其中必然存在着隐情。但他不愿将王诩拖入泥潭,所以只是将家族传来的消息告知了王诩。 “祖父不愿出任齐国大司马之职,又因拒绝献出兵书。而后被君上圈禁府中,服毒自尽了。” 王诩很想骂一句,可不知道当下的齐侯叫什么。 此时的国君叫齐壬,是姜姓、吕氏。他仅仅在位四年,就被田恒干掉。而如今便是第四个年头。 王诩很想砍了齐侯的脑袋,却见故人之孙此时哭得是稀里哗啦。大庭广众之下,二人这般作态似乎有些尴尬。于是安慰了一番孙显后,王诩将随身携带的司马牙璋交到对方手中。 “我与孙老乃至交好友。他曾将所著《孙子兵法》十三篇托付于我。但其中八篇用兵之诡谲,不可为外人道哉。若被有心人利用,怕是九州诸国永无宁日,天下更是无义战可言。故而,老夫将此牙璋交付与你。若有一日孙氏想拿回兵书,便持此牙璋来寻老夫。老夫决不食言。” 他这么做也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毕竟兵书是人家孙武写的,如今已然暴露。若王诩据为己有,齐人得知后,还不世世代代追杀王诩至天涯海角。 所以这麻烦还是让孙家人自己来解决。反正他们自己商量,或取或丢,王诩皆不参与。 孙显接过牙璋,再次感激涕零的拜谢。王诩顿感故友之孙乃是一方大官真是幸福。于是也不弯弯绕了,随即嘱托孙显代为照顾吕家之人。他索性将寄存的财物通通带走。之后在百名红衣甲士的保护下,王诩一行人驾着马车回了家。 十三筐刀币在院子里整齐的码开。一排钱就那么随意的丢在茅屋下方。谁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以至于搬卸木箱时,目光都离不开那放钱的地方。 他们很清楚这些东西属于玄微先生。老人不仅与大名鼎鼎的孙武熟识,就连城主亦是对他下拜过,恭敬如子侄。再怎么羡慕,他们也不敢打老者的主意。 此刻一帮妇人也不会做饭了。切菜时弄破了手,碗不小心打碎,反正所有人都不正常了。各自心中揣测着,老人会如何分配这笔巨款?之前他便言明自己只拿走三筐。这说明剩下的会分给大家。 吕父稍显淡定,来到了王诩的身侧。老人家虽没见过如此多的财富,但心里的承受能力还是比一帮年轻人要好许多。 “不如将这好些铜钱换成金子,玄微老弟明日一并带走,省得大家惦记。” 王诩与吕父找了张竹几。二人拖着席子在小桌两边分别坐下。 “我知老哥顾虑,所以这钱老弟来分。” 之后王诩让吕乾将几个孩子召集在一起,冲着孩子们说道:“这些钱多吗?” 小孩们齐声答道:“多。” 王诩笑了,微微抬头,沉默了片刻。 “爷爷想给你们讲个故事。” 第195章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太阳西斜,晒得一日的草庐内干热的气息渐渐挥散。不似屋檐的茅草下,短短的影子缓缓延伸拉长。在这一处阴凉的地方,一群孩子或站或依,穿插在几筐钱篓之间,听得十分认真。 “爷爷上学那会儿遇到个夫子。他很有名,写过许多书,专门教授弟子商贾之道。爷爷本以为从此便能跟着夫子学些厉害的本事。可没想到一年之中,夫子从未授课,仅仅见过三面。” 能著书立说的人皆是坐拥千万财富的大家氏族。诸如王诩这样抄袭别人书的,凭借三本书便得了好些刀币,所以有孩子猜测:“说不定夫子是在写书,没功夫授课。” 王诩笑道:“或许吧。但是夫子是爷爷最尊重的人。” 孩子们疑惑不已。老师不教学生本事,学生又岂会去尊重老师? “他什么都没教,但我学会了一切。” 于是乎,王诩将某帝国大学商科院最有名的教学方式搬了出来。 “爷爷会离开一段时间,我需要你们这些小家伙来帮我完成一件事情。” 然后他让吕乾拿了五十枚刀币过来。五个孩子每人十枚。 “乾儿年长一些,我让他来做伍长。你们四个需要配合伍长来完成爷爷交代的任务。” 听到伍长,孩子们觉得这一定是个行军打仗的游戏,简直太厉害了。 王诩开始交代具体的任务。 “你们都是好孩子,所以不得偷盗,不得欺瞒,不得接受旁人的帮助,不得做有背良心的事情。你们五人是个整体,以各自手中的钱作为本金。无论用什么方法,爷爷希望回来再看到你们的时候,这五十枚钱会变成一百枚。我会奖励你们之中贡献最多的那个人。到那时,请你们来告诉我是怎么获得另外五十枚钱的。我也很想听听大家的故事。” 孩子们愉快的答应,之后各自拿着十枚钱跑到父母的身边,有模有样的说起王诩讲过的故事以及交代的任务。 隔着竹几,吕父潸然泪下,向王诩频频拱手:“老弟有心了。老哥代他们在这儿谢谢你。唉,感谢的话老哥也不会讲。今后若是走不动了,便回来跟老哥做个伴。有人给咱哥两养老送终。”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吕父能感受到王诩的良苦用心。 老人朴实的话语同样也令王诩感动。见对方一直在抹眼泪,王诩缓解着气氛,笑道:“不如老哥也出个主意,咱们把这钱分了,顺便教育下这帮后辈。” 吕父被王诩逗乐了,不住的摇头。 “依我看这帮后生皆是老实人,日后也成不了什么大器。种种地能填饱肚子,这辈子便是顶好了。农家人就当在地里刨食,是这么个理儿。老弟觉得给各家置办两亩薄田如何?” 论积攒财富的方法,历朝历代都不乏对土地的热情。吕父不好意思要的太多,所以只提出了六亩荒地的要求。 “那怎么成?老哥这主意分明就不是在教育人嘛。” 吕父有些难为情的苦笑起来。 如果按照王诩教育孩子的那套,同样用在这帮大人身上,估计十有八九自己的儿子会拿了头筹。除了吕阳以外,这些人根本不懂行商。老人出此主意亦是为了公平与团结大伙。 随后王诩向吕父打听起购买荒地的价格。 齐国商业发达,所以当权者没有禁止土地的买卖,甚至还鼓励国人向大西北开荒。大多数的诸侯国是靠农业税收维持财政。因拓荒有利于充实国库,所以荒土的价格一般都不会太贵。齐国一亩荒地的均价为两千钱。 或许听上去不贵,但与租赁土地相比。一个佃户耕种五亩荒地辛苦一年,刨去九抽一的税收,租赁土地的费用,家庭基本的开销,需要积攒十二年才能购得一亩荒地。 换句话说这里的每户人家每六年可以积攒一亩私田,干六十年才能保证五口之家不缺衣少食。 在知晓了这些后,饭食已经准备妥当。王诩与吕父在几个孩子的簇拥下入席。他端起一碗米酒,冲诸人说道: “老朽明日便要远行,感谢诸位这两日的款待。我敬诸位一碗。” 在座的男女老少皆是举碗与王诩满饮。小孩子们咕咚咕咚的喝着凉水,还装模作样的学大人们叹息。 王诩弯着腰没有入座,而是捶了捶腰背,紧接着说道:“老头子在吕家住了两日,这老腰啊酸痛不已,直到现在还疼着呢。哎呦!糟了老大的罪呢。” 诸人见他模样滑稽,言语诙谐不禁失笑出声。吕家五口则是有些羞赧,大有待客不周的惭愧。 “所以这临别之际,我要罚一罚大家。” 诸人以为玄微先生打算罚酒,于是自觉的倒满了酒碗。却见老人指着那十三筐钱说道:“你们三家每户搬走一筐,去购置木料也好,去买些床榻几案也好,老头我希望由卫阳牵个头,大家一起修缮下房子。” 旋即回身举起酒碗的手,冲诸人面前一挥,数落道:“你们这般待客不周,欺负于我。所以罚你们只能请一个木匠,弄好各家的房梁与屋瓦。而这修缮的活计,除了各家长辈,必须由你们亲自动手。” 说罢,手停在吕阳的面前。 “你小子可不能厚此薄彼。待老夫回来之时,若你家的房子比别家的好。那老夫就住到隔壁去。” 随后他侧着身子,十分豪迈的端起酒再次敬了一圈。 “尔等可认罚?” 诸人都很感动,齐齐回道: “认罚。” 没有什么比全家一起动手装修房子更能凝聚人心。看着家里一点点的变化,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往后但凡各家有点摩擦,当回忆起邻里间曾相互帮助,共筑家园又会是怎样复杂的心情? 诸如某两家的妇人们一起结伴去集市淘货,逛遍了每一处摊位。或是与商贩讨价还价,争得面红脖子粗。亦或是男人们搬运建材,各个累瘫在地。一家人粉刷墙壁,各自嘲笑对方满脸的白灰。 诸如回忆起这段美好的时光,彼此珍惜,会不会心生犹豫?亦或是不忍破坏曾经这段难能可贵的感情?将不满与动手的冲动忍耐下去,随后释怀一笑相互拥抱,就此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 王诩不知道那时会是什么结果,但这笔感情的投资却是值得。十六人中或许会有人记得他曾种下的善因,将来没准会得到善果。 就在诸人感动之余,王诩瞧见吕阳正暗自落泪,于是他指着吕阳冲吕父笑道:“这帮不成器的后生。被罚还哭起来了?依老弟看就该听老哥您的。好好罚罚他们。” 吕父有些摸不着头脑,老脸皱起看着王诩。王诩扫了诸人一眼:“老哥劝我给各家置办五亩薄田。让尔等起早贪黑累得死去活来为我解气。老夫本还心有不忍。如此看来老哥的提议当真是妙。就这么办了。” 听到这里,吕父站起身来早已热泪盈眶。他冲王诩深深一揖。 “玄微先生!我代大伙谢过先生。” 本就是借花献佛的事情。王诩可不愿将所有的恩情落在自己一人头上。美丽的谎言有时更能感动人心。他端起酒碗:“要谢咱就喝酒。毕竟这主意是你老哥出的。老弟我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 而后眯眼撇嘴看向其他人,一副斤斤计较的模样。 “我那三筐钱,尔等可莫要再惦记上了。” 这话把一众人逗笑了。吕父怒喝一声:“谁敢!若是我等还不知足那与禽兽何异。” 这顿饭吃得很沉重。王诩一直在活跃气氛,而其他人要么埋头吃饭,要么喝着闷酒。 感谢了吕阳妻子两日来的照顾,王诩敬了一圈酒后,又像之前那般提前离席,带着一帮孩子去读书识字。 由于茅屋下面堆满了竹筐,位置不大。今日王诩没有在前院教书,而是去了后院。 五个孩子席地而坐,其中两个年纪小的孩子十分调皮。在王诩背身之际,将小石子丢入了鸡圈。随后鸡圈里传来母鸡咯咯的叫声。公鸡则扯着嗓子也跟着叫唤。十分的嚣张,一点也不怕人,简直没完没了。 这时鸡圈一旁树下拴着的老黄牛也跟着哞哞起来。好似午觉被吵醒正在起床气阶段。一时间这课是没法上了。 回身之时,看见吕乾正抬手要打那两个调皮的孩子。王诩便知事情真相。 若非明日远行,他肯定收拾这帮顽劣的小孩。不打个手板也要打个屁股。王诩虽没有孩子,但在教育方面很有经验。好歹是负责过近千人的企业,员工的思想教育都是由他一手负责。 他曾毒舌的骂过那些不求上进或是缺乏职业道德的员工。名言就是:“学习不行,那是老师的问题。人品不行,那是父母的问题。公司不会浪费资源去培训有问题的员工。” 此刻王诩也不生气了。显然这不是他的问题。 面对着孩子们,说道:“今日不讲《论语》了,我们来做个游戏。” 在他看来小孩子嘛,十之八九在蒙学时不会产生兴趣且培养出良好的习惯。企业中培训那些员工着实费劲。成年人尚且各个应付又何况孩子?不去激励一下,谁会主动学习? 于是王诩将城主赠送的吃食拿了出来。打开那精美的漆器木盒,里面放着一盘饴糖。淡黄色的糖块看得孩子们各个直流口水。数了数,一共有五十四块。旋即将一块饴糖丢入口中,发出肯定与咀嚼的声音。 “嗯!真甜。” 光明正大的吃独食,惹得一帮孩子直咽口水。 “想吃吗?” 在王诩的勾引下,他们齐声说道:“想。” 当然,饴糖这么高级的零食,孩子们从未吃过。 “这是什么?好吃吗?” 王诩费了些口舌,解释了一番。小孩们被他一直吊着胃口,简直快要疯了。 “孔子最重仁孝,之前爷爷教过你们。所以有了好吃的,是自己先吃还是孝敬父母与长辈?” “孝敬父母与长辈。” 孩子们说着违心的话。王诩点了点头。 “很好。如今院子里有十一位长辈。爷爷给你们每人四粒,乾儿作为哥哥吃亏些拿六粒。你们速将这些饴糖拿去孝敬长辈。每位长辈只可分得两粒,大家相互监督,不可偷食。第一个回到这里的孩子,我会奖励他。” 随即拿出二十二块饴糖分给孩子们。一声令下。孩子们争先恐后,朝前院跑去。 此时一帮大人仍聚在一起谈论王诩即将离开的事情。心情都不大好。只见一帮孩子跑了过来,皆是各找各妈。 “娘!给您吃。” 吕阳的妹妹将两块饴糖快速放入母亲的手中。 “乖!娘不吃,你留着吃。” 妇人伸出手准备拒绝,顺势想抱抱自家懂事的孩子,却见小女孩又去找爹了。短暂的失落后,见儿子从公公那边过来。 “娘!您拿着。孝敬您的。” 心想,什么情况?一双儿女怎么突然就懂事了?跟着玄微先生学习果然没错。 然而,幸福来得快,去得也快。 却见儿子一溜烟的跑开了,还丢了句:“娘!您有了。” 妇人皱起眉头,先看看自己又看向丈夫,自言自语道:“胡说八道什么,为娘哪儿里有了?” 突然旁边找娘的邻家小孩,欣喜的回过身向她看来。孩子的笑容天真无邪,妇人也回以微笑。却见那小孩嘟起小嘴,目光盯着自己身下,霎时就变脸了。 奶声奶气的话音还带着一丝愤怒:“说谎!你有了。” 妇人怀疑的看了看自己的肚子,只觉又好气又好笑。却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双手正交叠于双膝之上,手里还捧着女儿给她的饴糖。 这时有个身材结实的汉子将一块饴糖丢入口中,大嚼起来。随后哈哈笑道:“俺家这小崽子跟着玄微先生,保准坏不到哪儿去。这才七岁都会孝敬自家老子了。” 笑得甚是开心。感觉甜到了心里。 那汉子的媳妇接过话茬,说道:“可不是嘛。平日这孩子可从未这般孝顺过。” 媳妇的公公继续接话:“吕家的丫头也不错嘛。这么小就知道孝敬老汉了。等将来长大了,不如嫁到俺家做媳妇,老汉绝不亏待与她。” 吕阳的妻子顿时苦笑起来。目光不由得瞄了一眼自己的公公。 话说自家的女儿不去孝敬自己的亲爷爷,居然跑去别家认爷爷。这让身为儿媳的她有些尴尬。 各家相互夸赞一番,几个好奇的妇人决定去后院偷看,向王诩学些教育孩子的方法。吕氏也跟了过去。 第196章 孝 孩子们回到后院,王诩抠门的拿出一粒饴糖,奖励了第一个回来的小孩。 “早知道这样就不给爹娘了。” 没分到糖的孩子纷纷抱怨。甚至还有两个小孩都快哭了。王诩乐呵呵的,摆了摆手示意孩子们安静。 “好了。我们来玩游戏,都有糖吃。” 周围顿时安静下来。不仅没有抱怨声,就连鸡与牛也恢复了平静。 “在这之前,我要问你们两个问题。” 王诩看着先前那调皮差点挨揍的小孩。 “拿石头丢自家的鸡,这么做对吗?” 吕乾急忙答道:“不对。” 那调皮的孩子低着头,吐了吐舌头。王诩又问:“如果因为别人做错事情而出手打人,这样做对吗?” 吕乾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而那调皮的小孩回道:“不对。” 余光扫了一眼屋内正偷听的妇人们。王诩指着脚下:“好了,游戏开始。你们每人找三颗小石子,站在这里往鸡圈里丢。丢完后,爷爷给你们每人三粒糖。” 吕乾抓了抓脑袋,犹豫着问道:“爷爷!这样做不好。” 王诩笑道:“这是命令!” 随后那几只鸡遭了殃。此起彼伏的鸡叫声,听得人心里抓狂,只想杀鸡。 一群偷窥的妇人惊愕的看着王诩教坏她们家的小孩。有人小声低语: “先生...这般作为...怕是那母鸡之后几日都不会下蛋了吧?” 言语迟滞,稍显不满却不敢光明正大的指责。毕竟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吕氏听到后,轻哼了一声:“明日一早我便把鸡炖了,给先生留着路上吃。” 在她看来,别说是砸几只鸡了就是把牛也杀了,吕家人也不会报官。 “没错。不就是几只鸡嘛。先生对咱们的恩情可比天高。” 妇人们纷纷认同,继续偷看起来。王诩却不知自己多了一票的死忠粉。他发完糖后说道:“孩子们!先把糖吃了,游戏继续。” 五个孩子狼吞虎咽。感觉还没尝到甜味,糖就没了。 “这回还是每人三颗石子,不过奖励是两粒糖。开始吧。” 孩子们不觉得这是在做坏事,毫无负罪感,对那鸡圈又是一通乱砸。母鸡绕着圈子快跑。公鸡则扑闪着翅膀,不时露出个脑袋。似乎是要看清外面,何人胆敢打他的后宫。 第二轮结束后,王诩再次发糖,孩子们领到糖后,细嚼慢咽起来。 “真好吃!为什么不能多给一个?” 这样的声音开始冒了出来。 面具之下,那张白得有些过分的脸,此刻写满了鱼儿上钩后的得意。 见孩子们吃完饴糖,王诩说道:“想吃就继续!” 这次将糖发完后,盘子里空空如也。他们每人只分到了一粒。纠结的表情摆在脸上。 “怎么越来越少?就剩一粒了。” “我还是先留着,明天再吃。” 孩子们抱怨起来,目光看向王诩。 “还等什么。吃完了继续。” 听到这话,五个小孩顿时又恢复了活力,继续开始骚扰那群鸡来。 可就当大家期待的等着王诩发糖时,却见老人两手空空。 “糖呢?早知道就留着了。” “这不公平,为什么没有奖励?” “爷爷骗人。不给糖吃还让我们做坏事。” 孩子们眼巴巴的看向王诩。委屈的表情挂在脸上。 他们认为自己出了力,并且还被教唆着做了坏事,理应受到奖励。 王诩不以为然的说道:“来!我们继续玩。这次依旧没有奖励。” 话语平淡却是让人心生寒意。一个孩子呜咽着说道:“不玩了。再也不玩了。” “怎么不玩了?我们继续。” 随着王诩的语气越发冷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的放声大哭起来。就连最崇拜王诩的吕乾亦是委屈的哽咽出声。 一帮偷窥的妇人看到这一幕,心中有些不忍。 虽说母亲都盼着子女成才,但谁家孩子不是娘亲的心头肉。听着孩子的哭声,妇人们不禁也难过起来,甚至有人开始落泪。 女子的低吟声越来越大,尚有些理智的吕氏旋即开口劝道:“大家别哭了。先生也是为孩子们好。这是教孩子们做人的道理。” 正来回劝说之际,却听一老者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是在教你们。” 吕氏竟未察觉到玄微先生早已靠在一旁的墙壁上,而那群孩子则乖乖的自觉罚站,哭得煞是难过。 “养不教父之过。为人父母应正确引导孩子。他们做错事不明其中道理,父母一味打罚解决不了问题。所以老夫才这么做,让你们看个明白之后如何教育孩子。做事前要先会做人。若品行不端,将来害人害己。” 其实王诩的引导是在模仿一位经济学家与顽皮孩子之间玩的游戏。为了阻止小孩们总是到他家花园里摘花。所以他才出了个这么坏的点子。但其中道理发人深省。 这便是正负激励的应用。家长总是抱怨孩子学习不好,不够听话。可他们错用了激励的方式。 比如为了让孩子分担些家务,家长将家务活明码标价。孩子做完后,家长因没有确立标准,检查时又各种嫌弃,最终没有完全兑现承诺。如此一来,孩子觉得这是欺骗,不公平,便会抵触这件事情。之后便很难再进行下去。 学习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能将成绩好坏与玩游戏、看电视、玩手机之类的挂钩。这样只会起到反作用。 王诩是个超级大懒货。人生名言就是“人品不好,那是父母的问题”。所以教导孩子的品性,与他这半个老师没毛关系,他才懒得费时费力。 一群妇女被王诩训斥了一番后,王诩还不忘让她们传话。既然做母亲的懂了,那么做父亲的必须更懂。 之后他让妇人们站在孩子们的身后:“别哭了。教了你们两日《论语》,谁来告诉我,孔夫子最重什么?” 吕乾脱口而出:“仁孝。” 王诩点了点头:“很好。” 旋即叹了口气:“身为子女为什么要孝顺长辈?因为他们总会把最好的东西留给你们。所以做子女的要孝顺长辈。爷爷这里虽然没有糖了,但你们父母、阿翁阿婆那里一定还有。他们不舍得吃,便是想留给你们。要记住知恩图报才是真正的孝顺。” 在场的妇女纷纷落泪,她们将不舍得吃的饴糖再次还给了孩子。孩子们痛哭流涕,与母亲相拥在一起。 王诩见不得煽情的画面,于是赶紧遁走。 之后前院那帮偷吃了孩子饴糖的老爹们顿时遭了殃。面对子女之时,简直欲哭无泪。听到自家妻子复述王诩的育儿经验。这帮老爹顿觉自己在孩子心目中高大的形象被王诩毁的支离破碎。他们一致决定明日送走王诩这混蛋后,就结伴去城中买糖,哪怕房子不装修了。 没有与当爹的提前交代一声,所引发的父子、父女间的矛盾持续了一日。 被一个从未有过孩子的人教育着如何养孩子。如果这帮人知道事情真相,会不会操起菜刀追到临淄去砍王诩?呃...或许吧。 第二日清晨,十六人各自揣着复杂的情绪相继与王诩告别。林间的野涂上,车水马龙。拉货的,赶早市的大都是从东边过来。 一辆三马并行的夏日乘车逆向停在路上。由于野涂不宽也就三轨。所以吸引了不少过路商人的目光。 王诩在吕阳的帮扶下上了马车。他斜坐在阴板上,背靠木箱,挥了挥手里的酒葫芦:“回去吧!又不是不回来了。别送了。” 吕父佝偻着身子拄着拐棍,在一旁拍了拍车舆。 “去吧。记得捎信回来。” 王诩一抖缰绳,马车渐渐挪动。一行人望着那高举的酒葫芦来回摇晃。 “诸位保重!” 王诩的声音再度传来。他们躬身行礼,直至那马车消失在路的尽头。 吕父惋惜的叹了口气,对众人说道:“都回吧。该买地的去买地。请木匠的去请木匠。玄微先生会回来的。都散了吧。” 拐棍在地上敲了敲。 大家听到老人的话也都不再唏嘘与感伤,重拾了生活的希望。 就当他们准备扶老携幼一同离开时,却见五个孩子跑进了树林。 “这帮小崽子。先生一走看他们疯成啥样了。” 大人不爽的说着。一帮小孩却是跑得无影无踪。 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一处满是落叶的密林中。那最顽皮的小孩,一直在前面领路。到了地方,他指着一颗大树对吕乾说道:“伍长!这是我先发现的。要算我的功劳。” 小男孩指着那镶嵌在树干中的断剑。吕乾看清那断剑后,惊喜的叫道:“算你首功。” 一帮小孩开始商量如何把断剑从树干里取出来。 “阿翁不是让爹爹去请木匠来嘛。木匠一定有办法。” 吕乾的妹妹一副求表扬的模样看向哥哥。不得哥哥回答,那个顽皮的孩子说道:“你傻呀!若是让木匠发现了,他还会把剑给我们吗?” 有孩子认同的说道:“没错。这东西让乾哥哥拿到城里卖掉,估计能得千钱。爷爷交代的功课也能完成了。” 此时正在花式驾车的王诩不禁打了个喷嚏。 “唉!人都走了还想什么?” 或许是觉得吕父等人还在挂念着他。王诩没心没肺的吐槽起来。之后继续如烂泥般瘫在车上。偶尔抬起脚丫在马屁股后方晃悠几下。 然后对面驾车而来的御者就看到了用脚指头使用缰绳的高超技术。跪坐的身体不由得站起,想要看清那翘着二郎腿的御者究竟是何方高人?紧接着发出一声“哎呦”,估计是撞疼了脑袋。 王诩则悠闲的看着车顶。 说实话这辆夏日的乘车真不错,不像他之前的座驾。同为夏缦,他的车还真是由布幔做的顶棚。而孙显送的豪车顶棚则是木质的。布幔罩在车顶,四周有薄纱,既通风又不怕蚊虫叮咬。身处其中有种睡在蚊帐里的感觉。 从葵丘到临淄只需一天半的路程。倒不是距离的问题,而是走半天野涂就可以驶入古代的高速公路。马匹也能跑得快些。 这时连通首都国城的高速公路叫国涂。不仅宽敞有八个车道而且十分平坦。不像野涂那样的省道,偶尔雨后会积水,地面坑坑洼洼。虽然都是土路,但国涂每天都有驿站中的仆役专门维护。填土埋坑,偶尔整地,这使得路面保养的相对平整。 即便是偶尔拥堵,旅人也可以驶入驿站,暂时躲避行驶的高峰期。一来让马匹休息,吃些草料。二来自己也能在驿站中用餐或是瞎溜达顺便舒展腿脚。毕竟这时是跪着驾车,经常会腿脚酸麻造成疲劳驾驶。所以国涂之上,每隔十里就会有一处驿站供旅人使用。 国涂还有另一个优点。那就是只要全程不作死,基本可以自动驾驶。原因是通往国城的道路基本是笔直的。驭马不是开车,只要马匹不快跑无需时常调整方向。所以直路对司机视觉方面的影响,倒不会影响驭者。 王诩很期待在古代的国涂上与别人一同飚车。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中途让马匹停歇了两次。他终于如愿以偿。 未时左右,太阳高悬,头顶能明显感受到来自车顶上方散发出的热量。一驾马车慢悠悠的驶出了野涂。 或许是因为不认路,王诩自葵丘向东一路都跟在一辆满载货物的牛车后面。在转入国涂时前面的牛车力气不足,转起弯来特别吃力。那御者就下车帮老牛使力。 车子又没喇叭,大夏天的骂人上火。王诩多有素质,所以也没催促人家,直接就把车停下来了。他看了看后面没有马车跟着,干脆跳下车去一旁的树林浇花去了。 舒服的呻吟了一声。听见头顶有叽叽喳喳的鸟叫。抬头看去,诺大的一个鸟窝挂在树枝上。一只通体雪白,头顶带有一抹蓝羽的大鸟冲着他叫个不停。 他也不认识这是只什么鸟。反正在古代嘛,随便欺负动物。突然就想起入秋时与阿季在山林中掏鸟蛋的事情。 回忆很美好,再看那大鸟嚣张至极,王诩索性爬树去掏上一掏。也不知为什么,自从来到古代生活,他发现但凡见到棵树就有爬上去的冲动。或许是人类进化后还遗留的本能吧。 第197章 一对母女 根本无需电脑托管身体,他便轻松的上了树。 运气很好,得到五枚通体雪白比鸡蛋略小的鸟蛋。 “鸡汤炖鸟蛋!不错,不错。” 心里美滋滋的,将鸟蛋往怀里一揣,拔腿就跑。直到那烦人的鸟不再聒噪。 王诩嘿嘿坏笑。入夏前掏了白鸟的窝,估摸着那鸟入冬后便不会再有育儿的压力。恬不知耻的想着,一路蹦蹦跳跳的完全不顾及自己的伪装。 此时有架两马驱使的乘车正停在王诩的车子后方。因道路一侧全是由临淄到葵丘方向排队的马车,所以眼下动弹不得。 一名身材消瘦的红衣武士见车主过来。那人左摇右摆不说,还蹦蹦跳跳的。武士本就心中窝火,此刻气哄哄的跳下车: “喂!你会不会驭车!野涂之上乱停车,别人如何过得?真是缺德。” 声音还挺好听的。王诩皱了皱眉,四下张望起来。确认那红衣人是在骂自己。 来到车前,他上下打量起对方。面前之人穿着修身的红色武士服,长得那叫一个俊俏。 面皮白净,明眸皓齿,光洁的小下巴还有个淡淡的黑点。一看就是故意遮掩。目光再往下看,被皮甲覆盖的地方,再怎么隐藏该凸的还是凸。这女扮男装的女子一副小家碧玉的长相,估摸着二十出头。 清风拂过,一股幽香袭来。王诩站在原地背着手,不禁也嗅了嗅。鼻头触到脸上的面具,看上去十分猥琐且老不正经。 红衣女子见状,怒道:“看什么看?还不去驭车。你这老头好生无礼。” 王诩本来没打算与这女子计较。原本就是他堵路在先,可作为假扮老人的他,即便做错了事情,至少也要享受老人应有的待遇。 他扬起衣袖,手指摸了摸唇上的白毛,似是欣赏着对方说道:“小丫头!老夫固然有不是之处。但你亦要懂得尊老。况且你区区大夫之家,竟敢对老夫这卿大夫无礼。你爹娘没教过你上下尊卑吗?” 这话说得底气十足。在这等级森严的奴隶制社会,三匹马就是牛。两匹马遇见了只有闪边的份,敢来叫板?当真是岂有此理。 那女子气不过,直接转身将车上放着的短剑拔了出来。剑锋指着王诩说道:“你有胆再说一遍。” 王诩就没见过这么火爆的女子。不过他也不是吃素的。摸胡子的手向上微微挪动。只要碰下鼻头,托管了身体,任凭这女子再怎么厉害,之后也要跪下叫爸爸。 在这一触即发之时,正巧路过了一支商队,随行的十几名青侠见到有人当街欺负老人。各个不忿的抄起家伙,准备为王诩打抱不平。 或许是见到那女子武士的打扮,以为是大夫家里豢养的武士。其中一人怒道:“哪家的疯狗!真没教养。” 王诩见仇恨被人吸引,心中暗笑。 “我爱大周朝,老人无敌,老人万岁。” 再看那女子此时气得满脸通红,直接转身跳上马车,而后又跳到马车的另一面。手里的剑始终指着那帮青侠。 “你骂谁没教养?” 面对十几名壮汉,女子明澈的眼眸透着睥睨众生之感。听到对面红衣武士的话后,那帮青侠笑了。 “你个娘娘腔,乃公骂你怎么了?当众欺负老人,你还有理了?” 王诩在一旁悠然的看戏,觉得这女子说不定是个高手,不然岂会这么拽?一会儿若是那帮青侠打不过,他倒是准备暗中帮忙。比如,丢个石子什么的。 这时一个大汗直接拔剑,剑锋抵在那女子的剑尖上: “你娘婢也。骂的就是你。有种来呀。” 挑衅的一笑后,又有几人摆出同样的架势。一个满脸凶相的壮汉,虎目圆瞪的骂道: “你爹娘没管教好你,我等今日便好好教你做人。教训他。” 一声令下,十几人纷纷向前,逼得那女子向后退了两步,背靠马车。 “住手。” 这时马车上传来了女子的阻挠声。短短两字,但声音同样好听。 然后就见一个包着蓝色头巾的妇人,很是吃力的自马车后方下来。那红衣女子赶忙收起短剑,向那妇人走去。 “娘!” 一声娘叫得好似要哭。那妇人在女子的搀扶下,冲一帮青侠作揖。 “是老妪管教不周,还望诸位君子莫要与小儿一般见识。” 只见那妇人带着面纱。头上虽有方巾包裹但已显斑驳之色。当那妇人抬头时,额前显出褶皱,一双混沌的眼眸黯淡无光。 见那老妇人无比恭敬的作揖,一群青侠顿时尴尬起来。不少人看向面对的王诩。之前骂人娘的那位,此刻收起武器说道: “不是我等有心辱骂您老,而是你家竖子太过放肆,当众欺负老翁。我等看不下去便想教训一番这竖子。” 说罢,瞪了那女子一眼。 “老妪就这么一个孩儿,平日靠她照顾方可行走。求诸位君子体谅老妪难处,放过小儿,媪在此拜谢。” 妇人还未拜,不料她女儿哭着叫了一声。 “娘!孩儿知错了。您快上车,别拜了。” 陡然跪下,紧抱妇人的腿,死活不松手。 这帮青侠不愿看妇人为难,便将武器纷纷收起。加之妇人出自大夫人家。而那躲在一边看戏的卿族老者始终都没有过来。 他们打抱不平,被欺负的人却是没反应,顿时有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感觉。再说也犯不着去得罪个大夫。 见妇人执意要拜,满脸凶相的男子叹了口气,冲众人说道:“走了走了!” 而后一群人头也不回的追逐那早已远去的商队。 见到那女子受到惩罚,王诩开心不已,此刻已跳上马车。一声呵斥后,车子渐渐向大路行去。 方才虽只见到那妇人的侧身,但举止谈吐不同于一般贵族家里的女眷。想来必定是个正室的大妇。何况一把年纪还那么自信的戴面纱。 “嗯!女儿就长得不错,估计她年轻时也是个大美人。” 王诩自言自语的猜测。手里的缰绳却是紧握。他东张西望了许久,有些失望的再次躺下。 国涂之上,对面行来的马车顶多算是小鸡赛跑。想象中那种万马奔腾,呼啸而来的场面根本就不存在。而他这一面马车不多。即便有并驾齐驱,跑得稍快些的马车,可没一会就放缓了速度,变成一前一后的行驶。 显然大家都是很有素质的老司机,不喜超车,比较爱惜马力。除了国涂之上动物的粪便比较多以外,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 一个人飙车显得有些中二,王诩索性继续用脚驱车。美滋滋的拿着酒葫芦,准备喝上一口。 突然就听到轰隆隆的声音从侧方传来。起身偏头看去,一阵黄土洗面。他连着“呸呸”了好几下,连忙用衣袖捂住口鼻。 待到尘土散去,王诩定睛一看。前方那马车上的驭者此时正偏出脑袋向他看来。虽是尘土飞扬,看得不怎么清楚,但对方明显冲左后方啐了一口痰。那动作分明就是在挑衅。 就在对方探出脑袋,不经意间暴露出一抹红色,让王诩确认那驭者便是之前女扮男装的家伙。 这能忍吗?绝对不能忍。 “小样!你有种!” 王诩气得牙痒痒,随即开始疯狂加速。 他就不信了,那女子的老娘还在车上。对方敢跟自己飙车?岂不是作死的节奏。 半分钟后,伴随着连连的淫笑声,王诩与那女子已是并驾齐驱的状态。 你不仁,休怪我不义。 得意之余,冲那女子比了个中指。岂料还没得意片刻,一口痰便飞了过来。还好用脚驾车的技术高超,他仰头便栽倒在了车厢里。 老痰粘在薄薄的纱幔上晃悠,直叫王诩恶心。此刻是真怒了。 “汝母婢也。” 也不管车中的妇人,直接将自己从苟变那里学来的脏话悉数送给了一旁的女子。然后直接摸鼻子挂机。让电脑来操控身体,一遍循环播放脏话,一遍确保行驶安全。 王诩志得意满的来到意识空间。 “跟我斗?你还嫩了点。阿季!把画面调出来。” 外面的画面立刻被投影出来。只见那女子张牙舞爪的模样,满口脏话说得极溜。 “谁家父母能教出这么个极品玩意?气死我了。静音!” 耳根终于清静了。 “你别停,继续骂。骂不死她,老子跟她姓。” 电脑似乎感觉到了王诩的愤怒。 “主人!是否将我方音量调至最大?” 简直太智能了。 “必须最大,要那种可以冲破耳膜的效果。” “主人!这么做会消耗3点精神能量。您是否确认?” 没想到电脑真的可以实现。王诩犹豫了。 “呃...” 万一稍有不慎把人母女骂死了,堵塞交通,这就不好了嘛。 “先消耗1点试试威力。不够再加嘛。” 旋即便看到画面之中,那女子的脸部皮肤如同水中涟漪,泛起层层褶皱。就连上唇亦是张起,一口大白牙露了出来。 没想到效果这么惊人,王诩愕然不已。 画面中突然露出两个长发飘逸的马头,随后就失去了女子的踪影。王诩立即让电脑调整视角,却见两匹马此时扬起前蹄,奔跑中竟是在跳跃。似乎是要靠这种方式才能停下,以此挣脱扼首的束缚。 而他的马匹则十分乖巧,除了跑得更快一些,几乎没受到影响。 “哈哈,活该!” 幸灾乐祸的他随即接管了身体的控制权。见马儿跑得气喘吁吁,随即降低马速,在一刻钟后离开国涂,向一处驿站驶去。 他倒不急着赶路。反正再怎么赶,抵达临淄最快也要凌晨。何苦熬夜驾车还要在晨风中等待城门开启。 未时左右便上了国涂。如今申时将尽,按照馆驿的习惯,过了申时就没饭吃了,只能借用庖厨自己动手。所以大懒货决定赶紧吃饭,然后在此留宿一晚。 黑瓦白墙,一排整齐的双层建筑坐落在一处小土丘上。不显陡峭的土路直通建筑的中心位置。繁茂的竹林,碧绿的水塘分布在道路两侧。偶尔能听见鸭子嘎嘎的叫声。 马车沿着两条车辙行驶。车辙很宽,中间有些嫩绿的杂草。王诩摇晃着上了土丘,面前豁然开朗。驿站的门口没有一辆马车,这让他有些疑惑。 坐在车上正犹豫着要不要找个人问问,却见一个短衣短衫的仆役跑了过来。到了车前便“扑通”一声拜倒在地。 “奴婢拜见大人。” “不必多礼,起来吧。” 仆役起身见王诩准备下车,他满脸堆笑:“大人坐着便是。奴婢帮您牵马。” 而后一扇黑门打开,马车驶入。里面竟是别有洞天。 驿站的住宿区是一排两层高的小楼,后方三面则皆为马厩。左侧的马厩中马匹最多,塞得满满当当。对面的马厩只有六匹马,显得十分孤单。右侧的马厩则空空荡荡。 仆役将马车牵到中央处。那里停放着各种车子。大多是商人载货的平板车。堆积的货物被草垫遮挡。 王诩下了马车,仆役十分利索的解开扼首之上的绳索,回头问道: “大人可有行李要拿?” 看着那两个大木箱,有些犯愁。他随身带着一块郢爰,箱子里仍有千枚铜钱。重量估计不轻。 王诩略显尴尬的回道:“有两口箱子。” “大人可先进馆驿用些饭食,奴婢拿了箱子随后便来。” 感觉有些对不起仆役,王诩回到车上将木箱中的两个食盒拎了下来。好歹能减轻的重量。仆役见状连忙帮王诩拎东西。 “吃不惯馆驿的饭食也是正常。” 有种被人误会的感觉。见对方热情帮忙,王诩很难拒绝。于是就在仆役的引路下去了住宿区。 国涂上的旅店是官办的。馆驿的老板是一名官派的小吏,这时叫舍人。他查验了王诩的路引后,立时为难起来。 “贵客原来是卫人啊?” 王诩点头默认。舍人满头大汗,慌张的说道: “小人知君乃孙氏贵客。按馆驿规矩,君之寝食不可无偿。不过小人亦不敢违逆孙氏之意,故而为君安排上房,君可还满意?” 说话时一直偷看王诩的脸色。他则皱着眉头,一副想入非非的样子。 在齐国做官待遇真好。出门旅游还包吃住。 正羡慕着呢,却听那舍人好似做出什么重大决定一般,长出口气道:“寝食俱免。贵客且收好。” 说着将路引与一块孙氏的令牌交到王诩手中。 “为何寝食俱免?” 第198章 驿站 舍人看了王诩一眼,悄声说道:“贵客当真不懂?” 孙氏是田氏的旁支。田氏过去的几代家主一直在齐国担任百工之职,也就是司空,负责管理工匠。到了田恒这一代已经做到了右相。靠着挖公室墙角,收买人心,田氏在齐国颇具声望。或许跟这个有关。 王诩狐疑的回道:“难道是齐相受人爱戴?” 舍人差点没被王诩这话逗得笑出声来。 明面上是这个道理,可暗地里就难说了。他虽只是个小官,但也明白言多必失的道理。所以当下没再解释,领着王诩直接去了客房,还十分殷情的介绍馆驿的情况。 客房上下两层,对于荒郊之中的馆驿而言,可谓是奢华无比。下层是明堂与内室。明堂中设有九筵可以当会客厅使用。内室床、榻、案、几、箱一应俱全,算是书房与寝室合并在一起的商务间。 上层则是四个独立的标间。每间房可住两人,打地铺的话塞个八人也不成问题。或许是卿大夫随行人员居住的地方。 王诩可不知道这种房型,馆驿中仅有两间,并且只向卿大夫免费开放。而大夫可以住楼上类似的标间,同样免费。至于元士则是餐食免费。住处则是大通铺与普通人无异。谁让齐国元士多如狗,是个门客或者干了几年的青侠基本都是元士。能免费吃饭已经是国家的负担了。 待到仆役将两口箱子搬来,王诩收拾过行李,正打算把鸡汤热下顺便把鸟蛋一并煮了,却见馆驿免费提供的饭食已经被舍人亲自送来。 四菜一汤,有肉有鱼,称得上丰盛。或许是觉得白吃白住心里过意不去,王诩掏出三十枚铜钱,打赏了对方。舍人甚是开心。离开时告诉王诩若是在驿站中待得无聊可以到前厅转转。那里晚上会很热闹,至于怎么个热闹他倒没有明说。 既然有热饭吃,王诩也懒得再去热鸡汤,煮鸟蛋。于是将饭菜清扫而空。 说来这驾车是个体力活。一路颠簸特别容易饿。王诩美美的吃完饭菜,很有素质的端着小托盘去了前厅。 此时这里已然聚集了不少旅人。人群大致分为两拨,一拨人在前厅靠门的地方围观告示墙。另一波人则聚在一处尚未生火的火塘边三三两两的聊天。看告示的人大多是武士,而聚在火塘边聊天的则多为商人。 将托盘还给舍人,王诩剔着牙,闲庭信步的向那面告示墙走去。墙上糊了层新泥,刻着字迹。远远就能闻见泥土未干的气味。 “伐莒之战,我齐国大获全胜。单单封爵之人便有两百之数。此番司马府招募技击三万,赴阿城协同十五万大军一同伐晋...” 一名儒生打扮的年轻人正在武士的簇拥下解读着告示。王诩听到“技击”,饶有兴致的也挤了过去。 有武士不耐烦的问道:“你别老说这些,快看看赏格有多少?” 那儒生没好气的回道:“杀敌一甲,赏十金。” 而后人群就炸锅了。 “十金?比以往足足多了两金。” 随即便有人开始组队。 “这买卖能干!诸位可有结伴同行者?” 一名扛剑的壮汉见状也开始拉人。 “某乃蓬莱大侠,手下三百之众,可有愿意追随之人?” “即墨大侠率众八百,补足千人即刻启程。斩获敌酋者,另赏金十两。” 王诩听得是眉开眼笑。感觉这就是网游副本开团时的场景嘛。 这货在一旁逗比的喊了句:“银鳞胸甲,蓝色品质,五金一件,先到先得。” 然后一群武士回过头向他看来。 “什么胸甲?卖五金这么贵?你当那是犀皮啊?” 虽说有人全力吐槽,但当看到老头那仙风道骨的模样后,不少人便来了兴趣。 “会铸剑不?” “老丈莫非是锻冶匠?可有铁剑出售?” 不等王诩开溜,那蓬莱大侠走了过来。 “老丈!您一把年纪了,别在这儿添乱。若是贩卖兵甲大可去市集,我等正商议正事呢。” 显然招募人手时被王诩这么一搅和,他失去了很多关注,此时有些不爽。 “失礼失礼,老朽随口说说,你们继续。” 王诩一面拱手说着,一面退向门边。 心想这齐国人对武器这么钟情。或许好好研究一下,又是个发财的机会。 脑子里胡乱想着这些事情,独自走出了驿站。 夕阳染红了天际,络绎不绝的马车仍在国涂上赶路。这川流不息的古代盛景尽显齐国商业的繁荣。独自站在土丘上看了会风景,随后沿着来时的土路便往下走。依稀记得那水塘附近似乎有几只野鸭,没准晚上可以吃顿宵夜。 肥腻流油的烤鸭一想就有食欲,王诩不禁舔了舔嘴,随即加快了步伐。来到水塘边,看到满地的烂菜叶,他唉声叹气的摇了摇头。 明显这鸭子是有人放养在这里。王诩多有素质,偷人鸭子的事情断然是做不出来的。所以有些兴致缺缺的打算回驿站去,继续看人组团。 就当闪身之际,瞧见不远处从国涂来此的路口,出现了两人两马。一人在前方牵马,而另一人则躬身骑在马背上。姿势嘛,不怎么雅观,好像弯腰躲避自前方飞来的箭矢。 骑马在这时极为罕见。即便有了马鞍、马镫,没有内裤亦是白搭。看见两人两马从古代高速公路上下来,这倒是有点意思。于是王诩站在树林里不住的张望起来。 随后又见马背上的人被牵马之人扶着下来。马匹则被牵马之人随意的拴在路旁的矮树上。那人整理了下马背上的行李,向四周看了一圈。兴许是担心马匹被人盗走,之后便扶着骑马之人艰难的上了小丘。 想来那被搀扶之人的屁股一定不会好受,王诩十分佩服。见到这么有趣的人很想结识一下。 “唉!可亏是遇到了我。不然马匹被人偷了也不知道。” 他决定做个有素质的外国人,帮人家看看马,等马匹的主人回来。 奇怪的是王诩向马匹走近时,马匹竟很有灵性的挪动着后蹄倒退。或许是因绳子的束缚,那两匹马始终将脑袋冲着他。 “别怕!别怕!我不是坏人。” 脚步一停一顿,他伸出手尝试着安抚马匹。 马与狗一样都有灵性,养久了就离不开主人。王诩知道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可是当他再靠近马匹时,两匹马居然同时露出一口大龅牙对着他哼哧起来。 就在王诩怀疑面前的动物是马还是狗时,那托着行李的马突然露出半张侧脸。眼睛瞪得老大,分明是惊恐至极的表情。然后扬起前蹄十分抗拒的嘶鸣起来。背上的行李瞬间掉了一地。 这下尴尬了。待会儿等这马匹的主人回来,看到这一幕,王诩即便想解释,怕是也百口莫辩了。 “大胆毛贼!还不住手。” 想什么,来什么。 惊慌之下,王诩连连后退了几步,赶忙做出解释: “误会!误会!老朽是想帮你看马,怕人给牵走了。” 这时站在土丘上大喝之人,撇下同伴,已经向这边冲来。 “贼喊捉贼!有种你别跑。” “我又没做错事,干嘛要跑?” 说罢,心头泛起一丝不妙的感觉。来人似乎有点眼熟。不就是之前与他飙车的女汉子嘛。王诩惊呼一声。 “是你!” 女汉子同样惊道: “原来是你。” 旋即哼了一声,面容扭曲,银牙紧咬的说道:“真是冤家路窄。看你今日往哪跑。” “唰”的一下抽出短剑。王诩见状哪还顾得了解释,转身撒腿就往林子里钻。 两人沿着国涂旁的林子追逐了一刻钟。女汉子累得气喘吁吁,王诩则跟没事人一样。此时女汉子双手叉腰,不住的喘气,脚下依旧不停。 “老贼!你别跑了,我不斩你。” 托管身体的王诩回头挑衅的说道: “乃翁信你才怪。有种你别追。” 女汉子气得直跺脚,在地上抄起一块石头便向王诩丢去。王诩一个闪身,完美的避开了偷袭,回头笑道:“打不着!打不着!” 贱兮兮的模样把那女子气得更是上气不接下气。可女子依旧是不依不饶的追来。王诩出言提醒:“喂!你这么穷追不舍,难不成是想抓了乃翁回去,给你当爹不成?你娘她同意嘛?” “我呸!你也配!” 女汉子正准备继续辱骂,这才反应过来。 “娘!” 娇呼了一声,立时调头往驿站奔去。 王诩幸灾乐祸了好一会儿,发现似乎哪里有点不对劲。 “哎呀!怎么回去呢?” 冤家路窄又同住在一家酒店,这让王诩犯起了愁。 管他呢?馆驿里那么多青侠,就不信这女子还没长记性。 王诩这般想着,也不怕对方找他寻仇。 大概过去一刻钟后,他晃晃悠悠的返回了驿站。幸运的是没有撞见女子,反倒是遇到了对方的老娘。 妇人此时正坐在馆驿门口,环抱双膝,背靠廊柱。面纱之上一双无神的双眸正凝视着远方。好像在看那国涂之上来往的马车。 王诩疑惑的看了下,旋即走入馆驿。目光在前厅扫视了一圈,没有看到那女汉子的身影。之后欣然的在火塘边找了个面对门口的位置坐下。拿出随身的酒葫芦抿了几口。米酒甜丝丝的,算是这时难得的饮料。 这时身旁的中年人便主动过来搭话。“老丈哪里人士?” “卫人。” 话一出口,就觉气氛变得奇怪起来。 “呃...卫人啊。您老还真是厉害。” 王诩莫名其妙的看了看自己。感觉没有暴露什么。 那中年人凑到他身侧,小声说道:“如今齐、卫两国正在打仗。您老最好别说自己是卫人,以免惹来麻烦。” “多谢提醒。” 恍然大悟,王诩拱手致谢,中年人继续说道:“若是放在过去,即便两国交战亦不会波及我等外人。可如今不同了,晋、卫会盟后,齐国出兵讨伐。不知何人走漏了风声,齐军渡洹水之时,数万人马遭到伏杀,死伤惨重。齐侯震怒,命左相阚止彻查此事。可事情交代到下面的胥吏,就变了味道。这帮家伙如今在国中肆意抓捕晋、卫之人,甚至还构陷我等外人乃是间人,趁机勒索财物...” 得知祖国打了胜仗,王诩有些意外。与这位健谈的男子便也多了许多话题,足足聊了半个时辰,直到外面的天色渐渐暗沉下来。 与男人交谈最是无聊,因为一旦混熟了三句话不离女人。王诩再三表示自己是个老头,不好这口。可那中年男子一副不信的模样,满口污言秽语不说,时而冲他坏笑,时而向门口张望。 搞的王诩莫名其妙,这会儿便也望着门口不再说话。他坐在这里聊天便是想等那女汉子主动来寻衅滋事。可这么久过去仍旧是不见女子的踪影。 决定立刻结束这无聊的话题,于是赶忙起身向男子施礼表示感谢,随后无奈的向门口行去。 吹着夜风,喝口米酒,浑身舒爽。王诩舒服的吧唧着嘴,而后就听见“咕噜噜”的声音。偏头一看,原来是那女汉子的老娘。她似乎饿了,看上去有些无力。身子软绵绵的靠着柱子。 两人一左一右,中间就是廊柱,王诩尴尬不已。如果调头回去,岂不说明自己理亏,于是不好意思的上去搭话。 “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天都黑了,还是回屋去吧。” 妇人冲王诩微微颔首。虽有面纱遮挡,但眉宇间带着笑意。 “劳您费心。老妪眼盲,行动不便,所以在此等待孩儿。” 之前王诩还一并骂过这妇人来着,可听到这话后,觉得良心有愧。毕竟他是假冒老人,倚老卖老,而妇人明显比他实际的年龄要大上几岁,并且还是位残障人士。 或许是良心发现,王诩坐到那妇人身边开始道歉。 “抱歉!在下与令爱之前有些误会,当不得真。所说之言并非有心,请您莫要见怪。” 听声音妇人以为王诩年纪不大,便自称老妪。不想对方竟是之前与自己女儿发生争执的老者。于是妇人艰难的起身。站定后,一只手扶着廊柱。 “原来您便是之前的老翁。恕贱妾管束不周,在此给您赔罪了。” 想来对方与自己的年纪差不了多少,她躬身向王诩作揖。 即便妇人看不见,王诩还是还了一礼。见对方仍弯着身子,他慌张的说道: “您快起身,别这样。羞煞我也。是我对不住您。之前若非堵了道路,也不会与令爱发生争执。是我有错在先,还请您莫要挂怀。” 衣袖抖得很响,摆明了是想让妇人听到他的诚意。妇人也未在意,与王诩客套了几句后,双方尽释前嫌。 王诩一口一个老夫人,妇人一会儿老翁,一会儿老丈叫个不停。敬语用的太多反而有些别扭。 “老翁莫要见外,你我都这把年纪了,若是不嫌弃,唤我一声夷光便可。贱妾乃越人,子氏施姓。” 施夷光?这名字听起来就跟什么国强、光华、建国一样的有爱国情怀。 第199章 西施(上) 第199章 西施(上) “好名字。夷光!在下卫人,姬姓王氏,名玄微。若是玄微太绕口,你唤我卫蝉也行。”接过妇人的话,简单的自我介绍。 真名当然不能暴露,于是就把自己的乳名搬了出来。 施夷光听了忍俊不禁:“这名字听上去挺好的。不过夷光还是唤您玄微好了,卫蝉倒是不怎么能唤得出口。” 说罢,施夷光笑出声来。王诩尚未吐槽对方这为东夷争光的挫名,岂料施夷光竟然嘲笑自己的乳名。 两人相互嘲笑了一番,施夷光的肚子又不争气的咕咕直叫。 未免尴尬,王诩说道:“我有些饿了,不如夷光随我一同用些饭食。屋里还有些鸡汤与鸟蛋,若不嫌弃,咱们先打打牙祭。” “不妥。妾身岂可劳烦玄微。再说我那悝平孩儿尚未归来,妾身还需在此等候。玄微若是饿了,自便即好,无需陪我。” 一阵微风拂过,施夷光连忙摆手推辞,不经意间碰落了面上的纱巾。纱巾被风带着没入夜色。 听到“窥屏”这么奇葩的名字,原本还想吐槽一番。但看到施夷光的面容后,王诩立时被惊得语塞。 一旁是大门,旅人进进出出。屋内的火塘透过门窗将屋外照得还算敞亮。 此时一行披着黑色斗篷的女子恰巧路过这里。也许是出于好奇,没见过一对老头老太谈情说爱的场面,所以她们便驻足了片刻。但在老妇人露出真容后,可把她们给吓坏了。 “好丑啊!吓死人了。” 那妇人的双颊与下巴上横七竖八的有十数条褶皱,像是被利器所伤,很久之前便留下的伤疤。 一名女子摘下兜帽,催促道:“进去啦!两个丑八怪有什么好看的。” 施夷光却是出奇的平静。勉强挤出个难看的笑容。 “吓到你了吧?” 王诩瞪了那女子一眼,看向施夷光:“怎么会呢?你没听见她们也叫我丑八怪嘛。我才是奇丑无比。” 言语温和。施夷光低下头:“玄微真会安慰人。谢谢。” “说真的,你很漂亮。年轻时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从妇人女儿的样貌便不难推测出施夷光年轻时的模样。不过话一出口,貌似变了味道。 王诩急忙补救:“哎呀!犯不着为些闲言碎语生气嘛,都一把年纪了谁还在乎长相?” 越描越黑。干脆去把施夷光的面纱找了回来。 “你要真这么介意,那就戴上吧。” 妇人不为所动,递出去的纱巾此刻也不知该放在哪里。 王诩轻咳了几下:“呃...我这人不太会说话。你别往心里去。这样吧,我给你讲个故事。如果心情好了,咱们就去吃饭。我早就饿的心慌了。” 还是没有反应。王诩喝了口酒,清了清嗓子:“我上学那会儿有个很要好的损友。” 怕施夷光听不懂,便也解释一番:“损友就是那种只会一起玩耍,不会一同学习的就是了。大家经常吃喝打诨,熟了以后,他总向我借钱。我呢家里又不富裕。觉得朋友嘛,应当讲义气,帮帮忙也是应该的。一来二去,借了十多次,可这家伙从不还我。” 说到这里,施夷光稍微将头抬起了一点。王诩大喜,直接站起身挡在妇人面前。如此一来就没人能看到妇人的面容了。 他声情并茂的继续讲故事。 “有一次,他跑来对我说,自己遇到个心仪的女子,对方也很喜欢他。作为朋友嘛,我当时就送上了祝福。岂料没过几日,他告诉我那女子得了绝症,卧榻不起。他则每日陪伴照顾,面色都憔悴了不少。” 故事突然没了下文,施夷光疑惑的猜测起来。“他在诓骗玄微。或许又想借钱。” 妇人很聪明,王诩也不吝赞美。之后语气为难的说道:“没错。我二人乃是朋友,如果拒绝未免有伤感情。这可怎么办呢?” 施夷光沉吟了片刻,随后出了个主意:“你不妨找个理由,先躲开便是。” “我太了解他了。怕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于是呢,我放声大哭。比脸皮嘛,我还没怕过谁呢?他当时就被我吓傻了。” 施夷光微微张起嘴巴,随后咯咯直笑。 “他问起缘由,我便谎称自己也有心仪的女子,可不幸昨日死了。我伤心欲绝之下,拿出所有家当来安葬女子。如今连饭也吃不上了,只能仰仗他先来救济一下。” 虽是玩味的说着,但王诩亦有些感伤。 原本故事的发展并非如此。当他谎称女友意外死亡后,坐在他身后的女同学立时暴起。莫名其妙的将他暴揍一通。王诩根本没机会讹诈自己的损友。然后便是他与夏云诺之间的故事。 施夷光噗嗤一声笑道:“妾身倒是没看出来,玄微幼时这般顽劣。” 妇人心情变好,王诩蹲下身,握住对方的手。 施夷光局促不安的挣扎:“放手。你干什么?” 却听玄微老头话语中满是沧桑:“所以说安慰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比她还惨。” 说罢,妇人的手被牵引着,轻触在王诩的脸上。 那是一张生硬的面具。不知为什么,之前的惊慌转瞬间变为感动,施夷光顿时泪崩。 或许是同病相怜,或许是感动至极,这一刻她忍不住将面前之人紧紧抱住,失声痛哭起来。 老头比她还惨,却一直逗她开心。直到那最后一句话说出口时,一股暖流融入心头。融化了之前的惊慌,融化了女子的心防。当暖意散去之时,只剩下心如刀绞的感觉。 而此时的王诩就如施夷光先前那般手足无措。他仅仅是想激励这位大姐别再伤心。 见对方哭得放不下来,王诩不忍的拍了拍妇人的后背:“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可不能自暴自弃。遇到挫折,陷入困境,就多想想那些连饭都吃不上的人。他们或许看不到明日的太阳。谁又会在乎自己的容貌呢?好啦!哭够了咱们就去吃饭。至少咱们有饭吃,算是幸福的了。” 巧合是种玄学。一日遇到一次那叫随缘,遇到两次那叫缘分,可遇到三次那便是孽缘。 施夷光的女儿此时就那么凑巧的出现在二人的身后,女子一脸的不可思议,同时捂住小嘴,惊呼一声:“娘!您怎么能这样?” 就当王诩回头之际,那名叫悝平的女子见到那张戴面具的老脸竟直接昏了过去。 貌似某人之前还说过这女子追他是打算认爹来着。这下误会更深了。 王诩崩溃,这绝逼是孽缘。随后他无奈的背一个,扶一个,就在一群吃瓜群众的喝彩与围观下回到了自己的客房。 这算什么事嘛。 之后的闹剧足足持续了一个小时。 简单概述下,悝平被王诩救醒后,疯狂的辱骂试图将其殴打。在母亲夷光的劝阻下,女子差点再度昏厥。随后王诩下厨做饭堪堪平息了怒火。 此时女子正啃着一根鸡腿,嘴巴里鼓鼓囊囊,眼神依旧犀利的瞪着王诩。 “我不管。你要负责。” 话语含糊不清,王诩却是听得真切。 “丫头!老夫都解释过了,方才是你娘抱我。为何要我负责?” “你...” 一个“你”字刚要出口,女子噎得猛拍胸口。嘴里塞满的鸡肉差点没喷出来。 施夷光正在喝汤却是喷了。她掩唇嗔道:“说什么呢。一点都不正经。” 待到悝平捋顺了气,怒道:“你真无耻。我是说马匹与行李丢了,你要负责。” 王诩不服的轻哼了一声:“我好心帮你看马,你却拿剑斩我。追了我一路,丢了马匹与行李倒是怪我喽?” 女子翻起了旧账。 “若非你之前大喝,惊了我的马。马车便不会坏在路上。我何至于此?” 王诩据理力争道:“哼!可笑。是你冲我吐痰在先。” “是你骂我没教养在先。” “是你不敬老在先。” “是你挡道在先。” 二人你来我往,不遑多让。 王诩气得拍案而起,女子则一手按在桌上,感觉随时要掀桌子。 见施夷光无奈的摇头,王诩不禁叹了一声:“说吧。要如何负责?” “我也不为难你。明日你将我与娘亲送至临淄,再补偿五十金,此事作罢。” 听完这话,王诩瞪大眼睛:“五十金?你怎么不去抢呢?” “哼!我那褡裢里装了五十金。马丢了,车坏了我都没让你赔。你还想赖账不成?” 他是真怒了,自己所有家当卖掉也不过四金,也就是六十四两。而这女子随口就说自己丢了八百两黄金,谁信呢? “老夫赖账?你一区区士族之家的小丫头出门能带五十金?骗鬼呢?分明是你想借机讹诈于我。” “五十金算什么?我爹乃是...” 女子正要拼爹之时,施夷光竟一反常态的拍了桌子。 “闭嘴!” 妇人虽是容颜尽毁,但举手投足间显得十分优雅。加之性子恬静,王诩一直认为施夷光是个小家碧玉型的贤惠妇人。甚至发脾气时,都不会大声叫嚷。即便大声,声音听起来也是悦耳。当下这么大的火气把王诩也惊到了。 施夷光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怒火,随后向王诩那边微微颔首。 “小女胡说八道,玄微莫要当真。若是方便将我们母女送至临淄住处即可。至于其他的,是小女咎由自取与您无关。” 女儿绝对是个无赖,这娘亲幸好是个明白人。 王诩这么想着,没有说话,余光瞄了一眼女子。只见女子慌张的说道:“娘!是孩儿的错,可这老头也有过错。娘若放过他,我们以后可怎么过活啊?”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前提是自己要爽。 王诩实在听不下去了,将自己的钱袋掏出往桌上一拍。“放心!老夫好歹与你娘亲相识一场,断不会不管不问。你接着聒噪,老夫先去睡了。” 全当花钱买个清静。他起身往里面走,尚未绕过明堂的屏风进入居室,却听身后传来女子的叫声:“才一金,你打发乞丐呢。” 差点没一头栽倒。王诩瞪了女子一眼,果断回道:“爱要要,不要滚。”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第二日吃过馆驿免费的早餐后,施夷光便让女儿归还了钱袋。王诩也没说什么,反正收下钱也不会给对方好脸色看。 之后三人结伴上路。悝平驾车,王诩则与施夷光在车厢内闲谈。 先是聊到此行的目的。王诩当然不会如实相告,而是声称吊唁故人。施夷光则坦诚相待。告知王诩自己是家中的妾室,因人老珠黄、容颜已毁加之与丈夫感情淡薄,便带着女儿离家出走,打算去临淄养老。 王诩旋即笑出声来,不住的拱手:“佩服佩服,夷光果然不同凡响,真是有性格。” 其实这妇人的年纪也就四十出头。只因头发花白、容貌尽毁才更显沧桑之感。王诩开她玩笑,施夷光倒也没有生出羞赧之色。 “玄微说笑了。身为妾室本就是如货物般任人买卖。能终其一生已是幸事。” 立时脑补出豪门争宠,妾室被正妻毁容,于是携款私逃的故事。 话说遇到自己丢了巨款是挺惨的,王诩不由得同情起来。 “不就是离个婚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将来再找个便是。” 忽然觉得身后有一道不善的目光袭来,凉飕飕的。 身子一抖,连忙改口:“这种事情我很有经验。依我看你不仅要离婚,还要把日子过得更好。好到让你夫君羡慕,恨不得跪下求你。到时候你再拒绝,那才够爽。” 什么叫很有经验?难不成这老头也离过婚?还是被女方提出的? 红杏出墙?入赘女婿?夺妻之恨?等等的故事情节臆想而出。 施夷光张了张嘴,不知如何开口。只听老头继续说道:“老夫略通方术,夷光若是不介意,我倒是可以帮你瞧瞧眼睛。” “有劳玄微。” 正在驾车的悝平转过身便瞧见王诩的后背,老头的两只手正向她娘亲的脸上探去。 “老不正经!休要占我娘便宜。” 她本想说母亲的眼睛已经瞎了十多年,找遍医者皆无法治愈。可作为女儿这种话很难说得出口。 王诩没好气的将腿向后一蹬,像个驴子般差点踢在女子的后背上。 “好好开你的车,看着道。女司机...真可怕。” ? ?写了女司机不会被喷吧? ? ???? (本章完) 第200章 西施(下) 第200章 西施(下) 某人恬不知耻的数落起女子,丝毫不记得自己曾经有过用脚驾车的经历。 然后就见老头将母亲的眼皮翻开,并无不轨的举动。悝平不忿的哼了一声,转过头继续驾车。 王诩随后摸了摸鼻子,在电脑那里得到了意料之中的答案。 没有一滴血解决不了的问题。 不过,目光怎么也忍不住在那妇人的胸口扫了一眼。 作孽呀。内心感慨不已。 收回目光,连忙在行李中找寻了一番。取出个青铜酒爵,将随身携带的米酒倒了半杯。然后手贱至极的从箱子一角扣下一片木刺。 一滴血随即便混入酒水之中。摇晃了几下,酒爵被送至妇人的唇边。 “正巧我随身带了些丹药。味道有些腥甜,恐夷光难以下咽。故以酒相佐,且先试试看吧。” “有劳玄微费心。” 施夷光谢过后,在王诩的帮助下将掺血的酒水饮下。在酒酿般浓郁的气息遮掩之下,那血水的腥味亦被掩盖。 之后二人又聊起抵达临淄后住处的问题。王诩谎称不会逗留太久,随便寻个传舍、逆旅便可将就。 施夷光盛情相邀:“玄微孤身在外,不如暂居夷光那里。好歹相互间有个照应。夷光在城南闾里中有个小院。虽然不大,但足够三人生活。玄微若不嫌弃,便留住几日,当是报答这一路相送之恩。” 孙武已逝,王诩没想去打扰老人的子孙。但与路上相识不到两日的母女住在一起,这未免有点不妥。于是连忙婉拒:“不妥吧。我一个糟老头与你们母女住在一起会被人说闲话的。” 悝平听到王诩如此识趣,回身说道:“算你识相。你若有胆住在我家,本姑娘便视你为仆。每日让你劈柴挑水、洗衣做饭,累不死你。还是去馆驿住吧,那里有人伺候,少来打扰我与娘亲。” 王诩气急败坏,在女子转身之际,偷袭了对方的后脑勺。狠狠敲了一记。 女子“哎呀”一声,准备与他拼命。王诩像个撒泼的无赖,赶紧躺在车厢里将腿冲向女子。 “你敢还手,老夫便住你家里。治不了你了,小样!” 听到这话,悝平不忿的骂了几句,只好回身。 车厢里的动静,让施夷光有些尴尬的将身子紧靠车舆。双手紧张的放在胸口好似怕王诩撞到自己一样。 待到王诩从车厢爬起坐好,施夷光听到二人不再闹腾,叹道: “唉!真想看看你都一把年纪了,怎么还跟个孩子一样。” “放心!在我离开临淄前,你一定会看到的。” 一路欢声笑语,少不得一些打闹。就在太阳稍稍西斜,未时将尽的时候,马车来到了临淄城下。 齐国是个充斥矛盾的国家。商人的地位虽不如贵族,但能凭借金钱来驱使贵族做事。经济发达,可穷人困苦不堪。即便繁华如临淄一般的国都,随处都可见到沿街乞讨的伤残之人。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尊王攘夷”的旗号竟出自这里。然而临淄城的规模却是超越了大周的建制。九里的国城外又连接着三个五里的外城。一座二十四里的庞然巨物,一眼看不到城墙的边际,委实令人震撼。 查验过路引,马车进入到外城。施夷光说的城南小院并非在内城之中,而是距离外城城门不远。马车绕过一处有兵丁看守的官署后,便驶入巷子之中的闾里。大概走了一分钟仍未走出官署的围墙,三人便抵达了目的地。 施夷光的居所当真不错,旁边就是派出所。想来官署中的城卫在维持治安的同时也不介意管教一下悝平这嚣张跋扈的女子。这倒是让王诩放心了不少。 下了马车,站在大门外。王诩拱手正准备与施夷光母女告别,却见悝平的双手在胸前摸来摸去,随即便是一声惊叫。 “完了!钥匙丢了。” 看着门上那锈迹斑斑的锁。王诩走过去,伸手捏了捏。青灰色的铜锈,片片脱落。悝平“当啷”一声拔出短剑,作势要劈。 “让开。” 王诩一把拉住女子的手腕。不禁向一旁院墙高台之上的城卫瞅了一眼。 “你疯啦?若是被人瞧见还以为你是盗匪呢。快把剑收起来。” 无语至极。遇到这种事,他也没经验。 在卫国的时候,很少见人用锁。自家都是用门栓凑活。毕竟这么一大坨青铜挂在门上,那不是用来锁门的,而是炫富招贼的。 看了看隔壁的围墙,他迟疑的问道: “要不...咱们翻墙过去?后门或许没锁。” 悝平不怀好意的看着他,一挑眉毛:“好呀!你去翻墙,本姑娘给你把风。” 明显这是个馊主意。从邻居家翻墙进去,要是被抓住可比劈锁更难解释。 这可如何是好? 随后将那铜锁细细看了一番,王诩的目光移向女子的头顶。 “把你的木笄给我用一下。” 悝平女扮男装,皮冠束发,刚好有支乌木发钗。 女子摸了摸头顶,疑惑的问道:“你会开锁?” 王诩自傲的回了句:“废话!老夫什么不会?” 而后女子将发钗拔下,一头如云的秀发垂落,跟洗发水广告一样,顿时把王诩给惊艳到了。 收回目光,将发钗对着那锁眼捅了几下。与此同时还向电脑发起了求助。一张铜锁的结构图浮现在王诩的脑海中。他赶忙按照内部结构开始打磨手中的乌木发钗。 弄了五分钟,一端菱形,一端扁平的木质钥匙便做好了。 悝平惊喜之余,不忘吐槽两句:“没看出来呀,你真会开锁。老实交代,以前是不是干过打家劫舍的勾当。” 开玩笑,自己的封邑就是土匪窝。什么打家劫舍?一帮土匪还不是被自己整治的服服帖帖,老实巴交的连个架都不敢打。 将钥匙送入锁眼,不禁吹起牛来:“老夫以前可是山大王。拳打火龙岗,脚踢黑龙潭,荧泽小霸王乃老夫是也。” 一旁等待的施夷光也是听得掩唇轻笑。而后王诩下意识的拧了一下,就听“吧唧”一声,钥匙断在了里面。 他居然忘记了这时的锁是捅开的,而不是拧开的。习惯害死人。 保持着开锁的姿势,僵硬了片刻,回过头一脸的傻笑:“呵呵,相信老夫,这只是个意外。老夫真会开锁。” 紧接着又将目光落在施夷光的头顶。妇人包着一方头巾,但一小段雪白的流苏垂落在耳畔,明显发髻上有用来固定的头饰。 “你不是也有木笄嘛。干嘛不用自己的。” 意图很快便被人察觉。他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包子头。上面如根雕般扭曲的怪木是他好不容易在葵丘淘到的宝贝。商家还称这木笄是用了漆器的工艺,那是万中无一。 他一本正经的说道:“老夫的太歪,插不进去。” 旋即又补充道:“我是说木笄。” 便见施夷光解开头巾。盘起的长发,在拔掉发钗的一瞬,弹性十足的一圈圈垂落散至腰际。那飘逸的美感令王诩如沐春风。 很想问问对方,平日使用的洗发粉到底如何搭配,才能让头发这般富有弹性。 短暂的失神后,施夷光好听的声音将王诩唤醒。 “悝平!快把娘的发钗交给玄微。” 接过发钗,沉甸甸的,王诩不禁打量了一眼。 因这时的冶炼技术相对落后,尚且提炼不出纯粹的黄铜以此来冒充黄金。 当看到那异常的金光,王诩便知晓这发钗是纯金所制,并且比赤金或是郢爰的纯度要高。 金钗做得很奇怪也很讲究。 奇怪的是连接流苏的地方有个镂空的小球。怎么看都觉得别扭,像是巨型的大头针。 讲究的是金钗的末端,连接小球的地方不仅扁平且有磨砂的触感。估计是匠人为了使用者方便故意为之。上面还刻有八个小字。“病心矉美,以赠西子。” 这不就是“西子捧心”的典故嘛? 王诩震惊到快要尖叫,不能自已的捂住嘴巴。 猛烈的喘气声持续了数秒,喉结上下起伏。待到平复了震惊与兴奋的情绪,他小声问道:“你居然是西施?” 身份暴露,西施却没有慌张,而是淡淡的微笑。 “这名字已经三十多年没听人唤过了。” 初见墨子与孙子之时,王诩也没像见西子这般激动。 他伸出手来,准备与西施握手留念,让电脑记录这一伟大的时刻。 “幸会幸会!我从小就想见识一下古代四大美女之首的西施到底有多美。” 西施顿时面容僵住。 “从小?古代?” 知道又说错了话。 “那个不重要。总之我是你的女神。” 语无伦次,激动地握着西施的手。西施身子一抽,鸡皮疙瘩瞬间冒了出来。 “玄微竟是女子?” “呸呸呸!你是我的女神,我的偶像。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人老珠黄,但我不嫌弃,依旧崇拜你。” 一双无神的美眸此刻瞪得如牛眼一般。 见母亲被人欺负,悝平看不下去,一把推开王诩:“放开我娘,你个糟老头。” 踉跄后退了几步,王诩也不生气,搓着手。金钗在掌心来回滚动。 他发誓一定要治好西施,帮其恢复容貌。倒要看看西施的真容到底美到什么程度? 将金钗还给西施,感觉身体充满了力量。在悝平震惊的目光中,上演了一出空手捏爆铜锁的绝技。至于消耗了区区十点能量,又岂会挡住王诩追星的狂热?全当是打赏了。 院门打开,黑色的尘土簌簌坠落。面前如同一道雨幕。 有风吹来,顾不得挥手掸去尘土,王诩便抱着脑袋夺门而入。然后,就有了置身于荒郊野岭的感觉。 半人高的杂草淹没了院中每一寸土地。偶尔还能看到蚱蜢在草间又飞又跳。门窗挂满了蜘蛛网,如轻纱般随风摆动。空气中弥漫着淡淡发霉的味道。 王诩僵硬的转过身,看向施家母女。然后冲西施的女儿尴尬的笑道:“既然已经到了,老夫这便告辞,明日再来府上叨扰。” 说着,拔腿便往门口跑。 悝平急了:“站住。” 这会儿娘也不要了,直接冲到马车旁扯住欲要上车的王诩。若非此时的衣袍是连体的,估计换成了裤子...后果不堪设想。 “喂喂!松手。老夫尚未找到馆驿落脚,你休要打老夫的主意。” 悝平扯住王诩的衣袍下摆,焦急的说道:“不准走。我与娘亲没有钱帛傍身,你之前说要管的,怎么这会儿就不认账了。” 王诩何其惫懒?固然粉丝狂热追星不假,但堂堂七尺男儿给人家做保姆,他是宁死不屈。再说了,又不是与西施手牵手一同除草? 一头雾水的西施轻唤道:“悝平!你莫要纠缠玄微。好端端的为何又要人家钱财。娘不是说过,这不关玄微的事情嘛。你怎么又不听话了。乖!快回来。” 瞧见西施正往屋外摸索着走来。王诩赶忙下车,过去搀扶。 “玄微!这都来了,为何不进屋歇歇。旅途劳顿,喝口水再走也不迟嘛。” 悝平跟了过来。与王诩一左一右搀扶着西施站在门边。 “娘!这哪里是人住的地方。到处是草,就连屋瓦也有破漏。” 西施拍了拍女儿的手臂:“娘又不是没吃过苦,小的时候你阿翁卖柴,娘亲就随着你阿婆在河边浣纱。那时一家人挤在间茅草屋里。下雨时漏水,下雪还有冰碴子掉下来呢。如今有片瓦遮身已是不错。” 随后将那金钗放入女儿的手中。 “拿着,到市集先换些钱粮。娘在这儿等你。一会我儿修补屋瓦,娘亲拔草。过不了许久,便能收拾好了。” 或许这就是西施的魅力。 初见之时,妇人身处困境依旧是不卑不亢,安静的如同幽兰。无需花枝招展亦能空谷留香。 或许同样是二人的缘分。王诩便如幽兰之旁的小草,逗其展颜一笑,得见花开之美。 盲人拔草?想一下就很凄凉。 王诩抹了把脸,语带滑稽的说道:“哪儿有那么夸张?不就一点杂草嘛。待老夫把马匹牵来,一会儿便能啃完,还不浪费。” 见西施展颜轻笑,他瞪了悝平一眼,扶着西施:“如今的年轻人呀!太过惫懒。哪里像我们那会儿,有口饭吃,干活从不喊累。” 一副长辈说教的口吻。悝平听了,气得直抽抽,而后不善的冲王诩挑眉。 “好啊!你说怎么做?我听你的。” 王诩当即分配任务:“你负责除草,西施休息,老夫去市集买些修补屋瓦的工具,顺便再带些米粮回来。” “想得美!你若跑了,本姑娘哪里去寻?” ? ?鬼谷子给西施当保姆,后面的故事一定让你笑喷。 ? ???? (本章完) 第201章 同一屋檐下(上) 第201章 同一屋檐下(上) “老夫将行李与马车押在这里,只牵走一匹马来驮货。这样你总放心了吧?还不快腾个地方让你娘先坐下”老头挤眉弄眼,脑袋抽风一般,向门外的方向甩了甩道。 女子轻哼了一声,露出鄙夷的神色,便去门外牵马。 随后将马车停在院墙一脚,卸下了两口木箱。老头毫不客气,扶着她的母亲一人一个坐在了箱子上面。女子紧接着又去拆卸绳索,将扼首放下。做完这些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王诩则陪着西施坐在厨房边的屋檐下,欣赏女子干活,心中无比的惬意。 这段时间,王诩向偶像不住的提问。譬如西施的由来。 “夷光幼时居于鄙中西口,父母皆不识字,故而也未取名,大家便习惯唤我西施。” 王诩长长的“噢”了一声。 “原来是西村口施家的姑娘啊。我还以为你以前姓西呢。” 旋即开始追问关于西施的成语。 “我一直都搞不懂为何人们喜欢用沉鱼落雁来形容你的美貌。大雁下落倒是可以理解。比如我喂鸽子的时候,它们也会下来,挺喜欢我的。可沉鱼嘛。我想是个人站在河边,即便不是洗衣服,哪怕有一点声响,鱼也会吓得躲入水中。沉鱼怎么能算是赞美呢?难不成是个反义词。就好比东施效颦?” 每一个问题都将西施逗得连连发笑。 “妾身倒是从未听过这些故事。玄微莫非是杜撰出来,打趣与我?” 王诩不死心的继续追问:“那西子捧心一说,总不会也是假的吧?” “玄微当真想听?”西施双眼微合,心慵意懒的说道。 王诩“嗯”了一声,便听西施深深地吸气:“夷光之名便是大夫文种所赐。妾身被赠与南王,深居馆娃宫,终日以色侍人。按照文种之言,在得到南王宠幸后,我便假意思念故土,继而装病...” 说着说着,西施情不自禁竟悲愁垂涕起来。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十多岁的少女在无知懵懂的年纪被人当作货物送到异国他乡。而祖国以自己爹娘的性命作为要挟,逼迫她从事间谍活动。 她没得选择,所以在吴王宫装病时,常捂住心口,为促成文种向吴国借粮的阴谋,想尽办法让吴王夫差带她返回故土。 然而最初时,夫差以为她患有心悸之症。出于怜惜,担心药苦,怕西施不肯服药,遂命人打造了一支古怪的金钗。 这金钗上镂空的小球可放入药丸与香木,而西施佩戴后便可随时闻见药香,既可治病又有安神的功效。不难看出夫差对她用情至深。 由于西施装病时眉头紧皱的样子十分惹人怜爱。夫差便刻下了“病心矉美,以赠西子”这八个小字。 “病心矉美”这么有内涵有情谊的四字,后来竟被传成了“西子捧心”与“东施效颦”两个通俗易懂的版本。毕竟夫差“卧薪尝胆”都能被后世误传为勾践的光荣事迹,何况他本人发明的四字成语呢? 西施在被豫让等人救出后,一直心存愧疚。加之又听闻伯嚭抱着夫差的尸身一同投江,她便有了轻生的念头。可那时的她刚一归国,便是举国欢腾,百姓们更是夹道欢迎。加之与父母再次团聚,这种想法便暂时被搁置了。 命运多舛,后来西施又被文种作为礼物送给了范蠡。对方意图拉拢范蠡一同制衡勾践。而那时的范蠡早已有了黄氏与官氏两位妻子,西施则成为了妾室。范蠡出走越国后,西施便有了身孕。 文种被诛,勾践对范蠡的背叛始终耿耿于怀。多次暗杀无果。范家则是东躲西藏,之后又传出勾践此举乃是垂涎西施的美色。于是西施遭到了范家的迁怒。为了生下孩子,她便自毁了容貌。由于对夫差心存愧疚,西施终日以泪洗面,最终双目失明。 听到西施后来的际遇,王诩也不禁老泪纵横道:“难怪你叫夷光,你的女儿却叫悝平。一个为祖国争光,另一个却是愧享太平。唉!自古红颜多薄命。谢谢你能告诉我这些。” 礼貌的冲西施点了点头。之后绅士的又递给对方一块手巾。西施吸了吸鼻子:“所以说这一切皆是妾身咎由自取,怨不得他人。” 或许重返越国那一时间的贪慕虚荣,亦或是对亲情的眷顾使得她更加自责。 王诩先看了看已经累瘫在地的悝平,再看看梨花带雨的西施,不怀好意的问道:“呃...悝平到底是跟谁姓啊?” 想象着会有一段狗血的剧情。比如范蠡既没得到西施的心,还帮夫差养了近二十年孩子之类的桥段。最好再来个小妾的孩子争夺陶朱公亿万家产,成功上位诸如这样励志的故事。 短暂的讶然,西施迟疑的回道:“施家无后,我想让她随我姓。” 王诩微张着嘴,似乎很懂的回道:“难怪都这么大了,还未成婚。” 话中的意思自然是你想招个入赘女婿,所以耽误了女儿的大好青春。 西施幽幽的叹了口气:“是我这做娘的害了她。悝平生得美貌,却是整日学人舞刀弄剑,还说一辈子不嫁人。” 或许是母亲悲惨的遭遇刺激了女儿,所以这对母女的行为举止才会这般大相径庭。 王诩惭愧的低下了头:“不靠长相吃饭,那是好事。应该鼓励才是。” 这时缓过劲来的悝平披着一头长发,确实挺美的走了过来。气喘吁吁的指着王诩:“喂!别偷懒,该你干活了。” 王诩没好气的站起身来:“喂你个头啊。没大没小的,以后叫叔叔。” 女子双手叉腰,大不咧咧的笑得前仰后合:“真不害臊。你这年纪做我阿翁都够了,还让人家管你叫叔父。不要脸。” 王诩一甩衣袖,牵着马行至院门口,回过头冲悝平笑道:“乖孙女!等爷爷回来给你买糖吃。” 伴随着哈哈的笑声,悝平的愤怒,王诩充耳不闻,随即大步流星的转入小巷。 临淄城人多且繁华。王诩曾听闻到了战国时代,临淄的居民每一户出一个男丁便可组成十万大军。估摸着这座国城目前少说也有二三十万人口。 他不禁唏嘘起来。人家一个城市竟顶的过自己的国家。卫国灭亡亦是迟早的事情。 牵着马,夹在人群当中,他慢悠悠的步入正街。 这里的繁华不像葵丘,沿街摆摊似乎是被禁止的。多半是商铺里堆不下了,才将货物摆在店门口。所以一路走来,感觉临淄的街道特别宽敞。 逛遍了外城的南街,王诩发现三件奇事。第一,整条街几乎都是在做布匹、食盐、武器甲胄的生意。第二,街上的行人多半都是红衣劲装的武士。第三,除了几家营业的酒肆与食肆,根本看不到贩卖生活用品的店铺。 到了饭点,王诩买了两批布后,进入到一家食肆准备打包些饭食带回去。 店里的掌柜开了大半辈子的食肆还从未见过有人空手来打包饭菜的。即便偶尔会遇到些熟客遣下人来带些点心回去。店里也只是用荷叶包好,草绳随便捆扎一下就完事了。至于要求购买竹篮与餐具的客人他还是头一次见到。 在王诩的死磨硬泡下,掌柜见对方是位老者便也答应了。出于好奇,就随口问了一句。没想到老者的回答竟是这般的可笑。 “噢!老夫逛遍西市,却未找到。不想已是申时,总不能让家里人饿肚子吧。” 掌柜心想,你家里人到底是有多懒?竟让一个老头子出来打包饭菜。不过,这话他倒是没好意思开口。于是好心的指点了王诩。 “国城嘛,寸土寸金,自然不会有人在此做些小买卖。老丈想买的东西皆在闾里之中。这入城需缴纳十数枚钱币,故而卖瓜果食蔬的小贩会在城外聚集,沿途叫卖。至于木匠嘛,一般是在司空府挂名,付些钱便能雇得。” 如遭雷击。王诩无言了半晌。跑了大半个时辰,原来卖生活用品的地方就在西施家附近的民坊。 之后向掌柜打听了司空府的位置。一听是在内城城南,王诩表示绝不再走回头路。于是决定自己动手修补屋瓦。 待到折返城南民坊,才发现这里的家家户户都是将院子后门改成店铺并且出售各类生活用品以及小吃。王诩买了一通,直到马匹背上再也堆不下这才回到了西施的住处。 三人就在院子里席地而坐,木箱作为桌案使用,他们围在一起吃起了午饭。王诩一边吃,一边向二人普及在临淄生活的常识。基本是将那食肆掌柜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挑出鱼刺,夹了一块鱼肉放入西施的碗中。 “依我看你们母女日后也可像邻里那般做些小买卖。维持生计倒也不难。” 西施没有应声,只是稍稍垂下头,默默吃饭。 西施浣纱倒是挺有名的。不过眼瞎毁容后就不知能不能优美的洗衣服了?西施似乎没有特长,又不能在古代开家干洗店。所以他继续提议道:“卖豆腐就很不错嘛。豆腐西施不就是这么来的。” 王诩的不学无术,就连电脑都无力吐槽。如今又秀起了下限。 “啊?豆腐?豆腐是何物?” 西施表示自己从未卖过豆腐,甚至听都没听过。向电脑百度了一下,王诩一拍脑袋,赧然的笑道:“豆腐嘛,还是算了。做起来又累还不能存放太久,万一卖成了臭豆腐。熏到自己也不好嘛。” 傻笑了一会儿,见毫无吃相的悝平只顾着吃饭,一点自觉也没有。王诩不满道:“喂!你好歹也二十好几的人了,就没考虑过你和你娘今后的生活吗?就知道吃。” 悝平伸手抹了抹满是油污的小嘴,瞪了王诩一眼。 “这都是谁害的,你心里不清楚吗?还有...本姑娘年芳十八,才没二十呢。” 说话时,瞪着一双杏眼,眉毛一挑一挑,跟个怨妇似的。 论样貌这女子比王诩见过的女人都要漂亮。可这不修边幅,就如糙汉子一般的生活习惯却让他生不出一丝的欣赏。 人家母女原本就是携款私逃,并且是巨款。根本不用担心往后的生活。可被王诩这么一搅和,钱没了。或许往后的日子只能先卖宝剑,再卖金钗,之后嘛估计房子也得卖了。 至于这女子只有十八岁,王诩倒是十分诧异。一米七的个子放在这年代已经算是女子中的另类了。他不怀好意的瞅了一眼,或许东夷人都比中原人要早熟一些。 得到这样的结论,扒了几口白饭,便独自修补屋顶去了。 自从有了电脑,王诩的懒惰已经上升到又一新的层次。既不想干活,又怕踩空从屋顶摔下来,于是直接托管了身体。自己则在意识空间玩起了游戏。 下方的施悝平仰头看到老头正飞檐走壁,高来高去的。惊异地张着嘴,饭也顾不得吃了。 先有徒手捏爆门锁的绝技,如今又来了这么一出。自诩为武人的她岂会生不出些别样的心思?这会儿再看王诩,怎么看都觉得顺眼多了。甚至觉得那飞来飞去的老头就是自己丢失的一大坨黄金。 一把超级玛丽刚玩到了隐藏关卡,活就干完了。王诩悻悻的接管了身体,再度回到现实。发现施悝平竟然就那么看着自己,以致院中的杂草几乎没有动过。除了墙角的三匹马在啃食劳动。这家伙竟是毫无作为。 王诩气不过,数落道:“喂!这到底是你家还是我家?这都什么时辰了,你不急着收拾,老夫还急着投宿馆驿呢。再不干活,老夫便走。” “干嘛催人家,拔草很辛苦的。要不你来拔,我去收拾屋子?” 一个白眼送了过去,王诩无奈的摇了摇头。 “行行行,快去干活。天马上要黑了。待老夫拔完草便要去寻住处,可不会再帮你收拾屋子。” 施悝平嬉皮笑脸道:“这位老夫,要不你留下吧?” 西施插嘴说道:“是啊!夷光待在这里也帮不上忙,玄微暂且留下吧。” 听到这话,王诩愣了片刻,扭扭捏捏的说道:“这样不好吧?” 房子虽是又破又大,住得下好几口人。可自己一个大男人若是留在这里,万一让范蠡知道了,这可怎么解释?毕竟人家范蠡是国际名人,即便不在意,可万一传扬出去,那就是绯闻,岂不是又害了西施? 施悝平见他一副扭捏做作的模样,惊讶的长大嘴巴。 “难不成你真对我娘有意思?” 王诩一口老血差点喷了出来。 “说什么呢你。老夫是不想有损你娘名声。别胡说八道。” 施悝平心想她娘的名声除了美就没有别的。如今脸都毁了,早就无人惦记。 “怕什么?旁人问起我就说你是我阿翁,我娘是你女儿。这不就得了。” 见还有人主动来认干爷爷的,王诩翻了个白眼。 他与墨子、孙子为友,又认识老子的儿子,如今还是西施的干爹。自己又是卫国宗室公子,像他这么牛逼的人物,历史上怎么会没有记载? (本章完) 第202章 同一屋檐下(中) 第202章 同一屋檐下(中) 夕阳的光影洒满祥和的院落。被除去的草地仿佛秋收后的麦田,只剩下孤单的麦梗。金色的短剑泛着灿灿的微芒。剑身上早已沾满了翠绿色的草叶与汁水。宽大的袖袍被王诩抟在手腕上。避膝扎于腰间。此刻的他就像田间劳作的农人。 悠扬而婉转的歌声回荡开来。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一首《越人歌》既表达着对故人的思念,又有相识后荣幸的感觉。西施的嗓音温柔且绵长。 “真好听!感觉特贤惠。干活都有力气了”王诩给出了贤惠的中肯评价。 “哪有玄微这么夸人的?夷光不唱了。” 与王诩相处了两天,西施总觉得对方完全不善于交际。此时心里是又好气又好笑。 “别呀!唱的特好,我一句都没听懂。” 西施嗔道:“妾身好心以家乡越语吟唱一曲,让玄微不觉疲惫。你却这般冷言相讽,看来妾身是多此一举了。” 所有杂草已经收割完毕。三匹马在墙角有了个简单的草窝。王诩将施悝平的宝剑插在地上,拍了拍手。 “我是说真的。你们越人女子就是说话好听,嗲嗲的还不造作。哪里像我们中原官话这般粗犷,那一说出口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吵架呢。” 说罢,他掸掉身上的草屑,走到西施面前。 “何为...嗲嗲?” 王诩也不知怎么解释,胡扯道:“就像你这样说话时细声软语的,感觉永远没有脾气,即便是与人吵架,听上去都是享受。嗯!特贤惠的那种。” 随后,他讲了个笑话。 “我毕业那会儿,和朋友去驾校学车。” 看着西施那疑惑的表情,王诩停顿斟酌着用词。 “呃...就是跟着夫子学习,之后出师了,就与好友去学驭车之法。那时呢,好友告诫我,千万不要娶中原女子为妻,尤其是秦女。我就纳闷了,秦女不是挺好的嘛。个子又高,干活又勤快,哪里不好了?” 说到这里王诩忍俊不禁,憋得十分辛苦。 故事讲到一半,刚有些兴致却没了下文,西施不悦道:“你快说啊。后来呢?” 王诩清了清嗓子,有些难以启齿,还是笑道:“我那好友说,成婚后若是妻子说上这么一句,保准后悔。” 于是他操着一口陕西话说道:“娘娘你轻哈。” 唰的一下,西施满脸通红。虽戴着面纱,但那片红霞已然蔓延至白皙的脖颈。西施一手掩面,一手握拳,冲着面前那说话的老头狠狠的捶了一拳。 “难怪悝平说你老不正经。真是羞死个人。” 王诩哈哈大笑。 果然春秋战国属秦国最猛。难怪后世文言文的发音与陕西话那么像。跨越了两千多年,就连此时的越人还是听得懂陕西方言。可见陕西话足可媲美中原官话。 向西施再三致歉后,王诩自觉的去打水。来到庖厨边的水井。感觉这里荒凉了许久,以至于堆砌的石头上布满青苔。打水时,他总会不自觉的向下多看几眼。好心情瞬间又被痛苦的回忆填满。 从羞赧中恢复过来的西施此时背对着王诩问道:“你后来娶妻了吗?妻子也是越女?” 听到老者深深的一声长叹后,西施有些后悔提出这样的问题。对方长得那么丑,估计感情的道路坎坷异常。 “娶了狄女为妻。她很漂亮,也很贤惠。” 像这么洒脱且幽默的老者,还是头一次遇到,西施不免对王诩的过往有了兴趣。 “可与夷光说说吗?” 少年时跟人聊感情那叫浪漫。青年时谈感情那叫炫耀与撒狗粮,而人到中年再谈感情就叫花心了。王诩拎起一桶水:“斯人已逝,没什么好说的。” 简单的回答更让西施觉得老者是个有故事的人。 将水桶送入屋内,便见施夷光正在收拾床榻。 或许是之前屋顶漏雨的缘故,木榻之上的草席早已霉变。发霉的气味与那大片的墨绿色令女子几欲作呕。此时正捂着嘴在卷席子。 擦擦洗洗的活,王诩这纯爷们是断然不会干的。 君子可以不远庖厨,士可以拖地扫屋,但铺床叠被,洗衣洗碗他决计不干,这便是鬼谷子的人生准则。 放下水桶见施夷光嫌弃的将草席丢在地上,而后拿着木片刮起了木榻上的小蘑菇。王诩见状忍无可忍。 “就你这么个干法,今晚也不用睡觉了。” 女子没好气的,将刮下的蘑菇碎屑丢向王诩。 “说的轻巧,那你来啊。” 王诩一闪身,躲过偷袭。 “这木榻不能用了。你快去看看箱子里的被褥是否也有发霉。若是有就去闾里买些回来,顺道把席子一并买了。今夜只能打个地铺先将就一下”将腰间的钱袋丢给施悝平。 发觉这女子干活就是磨唧且毫无理智可言。 施夷光欣喜不已:“人家还从未睡过地铺呢,是像逆旅中那种大通铺吗?一群人挤在一起有说有笑的那种?” 王诩被女子的无知惊到了。不禁叹了口气道:“唉!人家那好歹还是个土炕,你家连地板都没有好吗?拜托,你有点生活常识。一群陌生人睡在一起,不怕行李被偷,不嫌弃彼此打呼噜、脚臭就算好的了,又岂会有说有笑?” 然后一语成谶。家里的床褥早已发霉,施悝平去民坊中购买时,小店皆已打样。女子一连敲了几家的门,席子与毛皮倒是买到了不少。可被子这种东西民坊中没人出售。 原因很简单。布太贵,被子里的填充物又选择太多。商家很难判断客人的喜好,索性就没人做这门生意。 比如,麻布做的被套,穷人一般填充处理过的稻草与麻纤维。贫民则使用木棉或是柳絮。至于家境好点的则用家禽的羽毛。这羽毛又分带杆的羽和不带杆的绒。简直众口难调。 所以前前后后浪费了四个小时,直到天黑透了,也就堪堪将主屋收拾了一半。王诩欲哭无泪,哪有主人邀请客人留宿,连个住处都没有的。 此时三人睡在竹席上,毛皮铺在身下作为褥子。王诩之前买回的两匹布中的一匹被拉开铺在三人身上,全当夏被使用。 他倒是没有左拥右抱。背对着西施面朝墙壁。西施睡在中间,面朝女儿隔开了王诩。施悝平显得异常兴奋,叽叽喳喳,没完没了。 然后话题就聊到了此情此景若是被他爹范蠡看到,会是怎样的结果? 王诩干笑了几声,回道:“小孩子家家想什么呢?你爹若是真看到了,绝对转头就走。” 施悝平没心没肺的回道:“为何要走?我爹一定会追着你满院子跑。” 王诩无语至极:“你看看我们盖得是什么?” “布啊?还能有什么?” “你说大晚上的,三个傻缺盖着一匹白布。若是给人看见了,不以为我等是尸体才怪。” 由于布匹是白色的,原本就是打算做些被褥来使用。所以此刻的画面看上去就象是三具尸体。 母女两立时便被他逗乐了。笑得抽风一般,白布晃来晃去。嬉笑过后,西施稍稍偏了偏身子:“玄微太有趣了。” 施悝平难得夸上一句:“本姑娘不服天,不服地,就服你玄微老头。” 王诩没好气的回了句:“老夫身子骨硬朗,何需你一黄毛丫头来扶?” 果然是应了女子的那句话,睡地铺有说有笑。王诩对于这对母女的笑点表示无语:“说正事。今后你们打算如何过活?老夫总不能留下给你们做一辈子的下人吧?” 施悝平毫无压力,自信满满的回道:“大不了,我去做个青侠,拿悬赏养家。” “你就放心把你娘独自留在家中?依老夫看呐,还是弄个生意做做比较稳妥。比如纺纱织布?一来不用抛头露脸,二来收入也算可观。你们觉得如何?” “这事,我娘行。我可不行。” 立即打起了退堂鼓。之后西施弱弱的说道:“我也不行。” 让她浣纱还行,纺纱?别开玩笑了。 王诩原本还想消耗些能量找电脑推演并改进一下织布机。可当听到二人如此利落的拒绝后,顿时就恼了。 “纺纱有多难?不就是转转轮子。织布也只是动动脚,随便推拉几下而已。你们两这不行,那不行,到底能干啥?” 一对母女被他说的惭愧不已。反省过后,西施说道:“妾身眼盲,若是也可纺纱织布,那学学倒是无妨。只要玄微肯教,不嫌弃妾身愚笨便好。” 王诩旋即夸赞道:“这就对了。老夫心目中的女神就该这样。夷光放心,我不仅要治好你的眼睛,还要帮你恢复容貌。将来你与悝平一同走在路上,旁人保准认为你们是对姐妹。” 二人娇笑的声音回荡在屋内,王诩渐渐进入梦乡。 第二日清晨,微微的晨光透过老旧的屏风,柔和的洒在妇人的脸上。略显皱纹的眼皮渐渐蠕动。西施缓缓的睁开眼,如往常般习惯的伸出手四下摸索。记忆中光滑的拐杖会放在床头。于是她习惯的向下摸去,却是碰触到了地面。嘴角不禁泛起一丝笑容。居然忘记昨夜是打地铺来着。 将手收回,掌心沾了些尘土。想要吹掉,嘴巴却在撅起的瞬间僵住。因为一双手正抓住她的手臂,在她腋下最柔嫩的地方轻轻的捏了捏。 温柔的笑容再次浮上妇人的脸颊。偏头之际却见女儿那白皙的侧脸。脑袋还抵着自己的肩膀。这副睡相实在可爱。手臂便也没敢挪动,勉强将脖子稍稍抬起。心中泛起莫名的冲动,想要看清女儿的样貌。 一路走来,孩子一定是吃了不少的苦头。不然白净的脸蛋一旁岂会是淡黄色的皮肤。那条黄白相间的线条又是那么的明显。 脸上的笑容突然凝滞。内心那股抑制不住,仿佛喷涌而出的冲动情绪让她意识到重见光明的奇迹。 或许是激动,或是期待那记忆中婴儿未来的长相。泪水不住的流淌,西施侧过身子,吻在女儿的额前。 片刻后,屋内一男一女的尖叫声同时响起。仿佛那声音带着气浪,可以掀翻屋瓦。 紧接着,真正的女儿在西施与王诩的尖叫过后,也跟着喊了一声。 “啊!烦不烦啊,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随即转过身去,双手捂住耳朵,继续没心没肺的睡觉。 留下王诩与西施两人大眼瞪小眼。王诩摸了摸额头,发现面具不见了。此时那张简陋的兽皮正挂在头上,好似一块助眠的眼罩。急匆匆将面具戴好,一副吃了大亏的表情,问道:“神经病啊!干嘛亲我?” 如果真是被美女占了便宜,他倒也没什么大的反应。只是睁眼的时候看到一张奇丑无比的脸,委实被吓了一跳。 慌乱中,西施不想解释。可王诩的话让她听得很不是滋味。于是一双凤眸冷冰冰的盯了上去。 “解释一下吧。你明明是个少年,为何要假扮老者?” 答非所问。眉头皱得将额头似要全部隐匿在那面具之下。 “有什么好解释的?老夫哪里需要假扮?你见过这么白发苍苍的少年吗?” 语气有些结巴。两鬓垂落的白发被王诩捏在手中。他急于证明自己的清白。下一秒,却听西施冷俊不禁的回道:“见过。伍员大夫便是这般模样。” 话说伍子胥出昭关,一夜愁白了头。在吴国做大夫时,没少劝夫差杀了西施。这回答就象是冷笑话,听得王诩不禁失笑出声。 “我说,这不是重点吧?” 感觉自己的思维逻辑完全被西施带偏了。 王诩怒道:“老夫好心救了你,医治好你的眼睛。你不感恩也就算了,大清早的还占老夫便宜。分明是你有错在先,反倒是强词夺理起来。” 话虽如此,其实是想争取些时间,想想如何解释。 西施稍稍偏头,仔细一想,似乎是这么个道理。 “抱歉!是夷光唐突了。可你...抓着我作甚?” 二人皆是老脸一红。王诩尴尬的回道:“习惯!纯属习惯。” 回想起玄微那如婴儿一般的睡姿,西施不禁笑了。 ? ?粉丝破1500,双更~ ? ???? (本章完) 第203章 同一屋檐下(下) 第203章 同一屋檐下(下) 组织好言语,连忙解释之前的误会。王大忽悠毫无心里负担的吹道:“老夫是名方士,已是耄耋之年。因通晓修身与炼丹之法,故而这皮肤保养的比较好嘛。” 二人此时依旧是并排坐着。西施打量着面前自称八十多岁的老头,满脸的不信。于是王诩凑到对方耳边:“老夫有延年益寿的丹药,不戴张面具遮挡,倘若叫人知晓了,你说是什么后果?” 西施蹙眉,内心开始动摇。王诩见状继续忽悠:“老夫绝无虚言,昨日给你服下的丹药便是此药。过些时日待你容颜恢复如初,你自然会相信老夫。” 眼盲近二十载,服药一日就突然好了。由不得西施不信。 “不仅如此,你兴许还会再年轻一次。呃...此药具有丰胸的效果。” 可听到王诩后面的话,她瞬间就不淡定了。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目光不由得向下飘移,之后落在老者的胸口。 王诩急忙捂住胸口:“喂!你别瞎想。此药只对女子有效。老夫是纯爷们。” 随后贼头鼠脑的四下张望,一只手搭在嘴边轻声道:“这事可不能叫人知道了,你要保密。” 就在西施点头之际,王诩伸手在她脸上捏了一下。西施骇然不已,却见老者的手指捏着一块诺大的死皮。 “瞧见没?这就是效果。记住,保密”将那块死皮往西施手里一丢,赶忙起身跑出房间。 回想起刚才睁眼时的画面,委实惊悚无比。幻想着哪天西施恢复容貌,若再有这样的误会,那或许是不错的回忆。 一个人来到院子里打水,洗漱完毕后,便去了庖厨。 推开木门,扬起的灰尘铺面而来,好似之前的脸全都白洗了。 咳嗽了几声,发现这厨房其实还蛮新的。厨具一应俱全,除了一层黑灰,似乎之前从未被人使用过。砧板没有刀切的痕迹,灶台竟然连草木灰与烟熏的痕迹也没留下。 擦洗的事情那是绝对不可能做的,紧接着王诩又去到隔壁的柴房。吃一堑长一智,这货干脆推门不入,在门口等着。 果不其然,又是一层黑灰自门上掉落而下。待尘土散去,映入眼帘的则是满满一屋子的煤,并且还是那种像岩石一样的大煤块。 回想起临行前吕家人说的那些话,一只手不禁捂住了额头。 “唉!哪有人用这么大的煤做饭的?又不是蜂窝煤。” 顿时觉得自己就是个天才。 欣喜之余,打算马上去司空府请个锻冶匠人过来,做上一整套制作蜂窝煤的青铜器。顺便再请个木匠,织布机的零部件也需要筹备起来。于是套了马车,取了数百枚的散钱出门购物去了。 在王诩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施悝平醒来后,这对母女先是如久别重逢般喜极而泣,之后相互抚摸着对方的脸颊,回忆与诉说着施悝平幼时的往事,不时欢笑。最后二人相拥在一起又哭又笑。 “娘!孩儿觉得那五十金丢得不亏。只要能医好娘的眼睛,便是遗失百金、千金那也不亏。” 望着美丽且懂事的女儿,西施老怀大慰,心里除了满足便是感动。 一直叙旧到巳时,二人的肚子相继咕噜噜的叫唤起来。西施这才将女儿从怀中松开:“悝平饿了,娘亲去准备饭食,你再睡会儿。” 施悝平这会儿哪里还有睡意。目光疑惑的找寻起自家的恩人。 “咦?怎不见玄微老丈?他去哪了?” “说是去司空府请两个匠人过来。怕是玄微也未用饭食,为娘这便去准备。” 施悝平习惯的去搀扶起母亲:“孩儿与娘亲一起。” 然后二人便去到了厨房。看到那满是尘土的锅灶与器具,母女两顿时愣在原地。施悝平面容尴尬,弱弱的问道:“娘亲会做饭吗?孩儿可以打扫。” 西施自信十足,轻拍女儿的小手:“为娘做的不好吃,但勉强会些。” 毕竟幼时也过过苦日子,做饭还难不倒她。 于是乎,在施悝平将厨房打扫干净后,却见她娘此时连火都没有升起来。并且对方此时满手、满脸、满身皆是黑灰,就像从煤矿里刚出来一样。西施心焦不已,一副小女人作态的说道:“哎呀!这煤诺大的一块,可怎么引燃呐?” 十八年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一对母女何时生过火,做过饭? 好在施悝平自幼向往武者走南闯北的生活,时常听人说起在荒郊野岭中求生的故事。然后果断的开始钻木取火,之后拿着自己的佩剑,金石击火。把王诩刚穿越古代时做过的蠢事一样没有落下。 二人正焦虑着,施悝平一拍大腿:“对呀!玄微老丈那么会做饭,肯定带着引火的器物。不如...” 说到这里,不禁看向如熊猫一般的母亲。 “未经玄微同意,便翻人家东西。这样不妥吧?” “咱们也是好心给他做饭,借用一下有什么不妥?再说了,老丈也不是小气之人。” 见母亲迟疑,施悝平立即去翻王诩的行李。 不久后,她拿着一只金光灿灿的器物回来,开心的说道:“看我寻到了什么?” 一只像漏斗又像酒杯的青铜器拿在女子的手中来回摇晃。 一张大花脸上的表情,此刻更显疑惑之色。只听施悝平说道:“这是鉴燧!比阳燧还要好用。真没想到老丈生个火还这么讲究。” 这鉴燧是孙显送的。如果施悝平见到王诩用水晶引火,估计对“讲究”一词会有更深刻的理解。 解释完这高端的引火工具后,施悝平将昨日丢弃在院中的草席作为引火之物,而木榻作为柴火使用。很快就把火升起来了。西施则手忙脚乱的张罗起饭菜来。 三菜一汤刚起锅,王诩便赶着饭点领着两名工匠回来。三人一进院门,就看到两个满面黑灰的女子正端着东西往屋里走。 王诩走了过去:“你们这脸是个什么情况?临淄雾霾有这么严重嘛?竟会脏成这样?” 说话时不禁抬头看天,一只手担心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这时一股饭食的香味飘过,他似乎明白了原因。施悝平端着一盆热汤,嗔道:“净说风凉话!还不是为你准备饭食弄的。” 西施端着两盘菜肴,细声软语的说道:“玄微还未用过早食,先吃饭吧。” 王诩摸了摸肚子,确实有点饿了:“老夫先去安排匠人干活,马上就来。” 已经快到正午,想来两名匠人已经用过早饭。二人并非是奴籍匠人,而是以贫民的身份挂职在司空府。忙时帮官府干活,闲时赚些外块贴补家用。一般去人家中干活,主人都会热情招待。所以王诩很有礼貌的客套了一番。 “老丈无需多礼,小民先干活,等到了哺时管顿饱饭便可。” 二人推辞过后,自觉的将马车上的木材与铜料卸下。 “放心!到了申时老夫亲自下厨,保证有鱼有肉。” 王诩承诺过后,进到屋内与西施母女一同用餐。 盛放饭食的餐具是过去留下的,所以陶制的盘子洗干净后,倒也无伤大雅,可那盛汤的青铜器就象是刚出土的文物。里面虽是白腾腾的浓汤,但外面那依稀可见的青色锈迹让人十分倒胃口。 西施见王诩一直盯着那青铜器,连忙给他盛了一碗:“玄微尝尝妾身的手艺。” 王诩接过木碗。那碗的边沿,被擦洗过后留下深黑色的霉斑。如此的触目惊心。 “那个...老夫行李中有故友相赠的酒具与一些器皿。吃过饭后,夷光不妨收拾一下,看看是否有合用的便留下。反正老夫留着也没什么用。” “多谢玄微好意。” 颤抖的木勺放入汤水之中。王诩如吃药一般,不情愿的抿了一口。 味道怪怪的。有鸭汤的浓郁,鱼汤的鲜美,以及鸡汤的口感。 木勺在碗中搅拌了一下,一小段鸡骨头立时被打捞上来,紧接着是鱼刺之类的玩意。忆起昨晚的残羹剩饭,他险些呕吐出来。 西施见状,一副委屈的模样:“很难吃吗?妾身不善庖厨,若是玄微难以下咽,便试试别的。” 十分贴心,用分菜的长箸给王诩碗中夹了一片青菜。王诩昧着良心说道:“还好还好。” 可勺子在接过那翠绿的菜叶后,上面一根明显沾着一根黑色的头发。心里那叫一个抓狂,这饭还怎么吃? 目光很是不善的看向施悝平。女子正吃得津津有味。 “有头发。” 不见施悝平反应,西施却急忙说道:“不是妾身的头发。” 王诩当然知道不是西施的头发,这么黑的头发肯定是她女儿的嘛。 施悝平满足的喝完一碗汤后,抹着嘴,感觉到王诩不善的目光投来。慌忙之下,沾着油渍的手揪起一小搓头发。 “不是我的。我的头发很长的。这根这么短,绝对不是我的。” 反正吃了又不会死。王诩无奈的探出口气,将那头发挑了出来。青菜送入口中,却听施悝平说道:“噢!一定是卖菜之人的头发。那人是个小童,头发不长。一定是他的。” 入口的菜直接喷了出来。之后愕然的看着母女二人,严厉道:“你们做饭,不洗菜的吗?” 经历过这顿黑暗料理,心中的阴影面积可以装得下整座临淄城,当下已是食欲全无的状态。然后就跑到院子里看工匠干活。 锻冶匠十分专业,已经挖好了地炉。地炉上正冒着火苗。架着的铜块泛出灰红之色。因为用的是块炼法,所以就连兽皮做的风囊也没怎么用过。这会儿他正在一旁玩泥巴。左捏一下,右捏一下,就是弄不出特别圆的模具。 王诩看得饶有兴致,旋即又瞥见锻冶匠的铁毡与铜锤。那铁毡倒不是光滑的黑白色,而是通体黄褐与黑白相间,好似一层一层的金属叠在一起。形状是个长方体。大概有四块砖头的大小。估计五六十斤的重量。 这么大一坨金属,顿时觉得这位锻冶匠身价不菲。 来到那人身旁蹲下,他嬉皮笑脸的问道:“嘿嘿,老夫一直好奇,锻冶是先有毡还是先有锤?若是没毡便打不出锤来。若是没锤便做不出毡来。巧匠可为老夫解惑否?” 提这样无耻的问题,摆明了是在刁难。 就跟问人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谁会知道? 匠人在听到那句“巧匠”的夸赞后,笑道:“这个简单!先将金熔炼成块而磨。初时粗打,出不得好金,不过只需复固数次,好毡好锤皆有。” 或许技术的进步就是在原基础上日积月累的结果。和身体进化一样,不可一蹴而就。 冲锻冶匠竖起大拇指,对方甚是自豪,介绍起自己的铁毡:“这毡跟了我十数年。本为铜锡所铸。后来又以生铁混之,陨铁也试过。反复铸了不下三十余次,而今用起来算是顺手多了。” 没想到做个锻冶匠这么难?王诩认为一定跟炼铁的技术有关。似乎无意中又发现了一条财路。 如果哪天活不下去了,就去做个铁匠。用铁锤、铁毡来锻打青铜,那真是欺负同行嘛。 想到这样的画面,他笑得奸诈至极。之后又去找木匠讨教。 木匠此时正在认真的打磨木条。虽然做工仔细,但仍是差强人意。王诩好歹比鲁班早十年发明了青铜锯,又与墨翟大师学过手艺。当下看完这木匠做的活后,一脸的嫌弃。 算了算了,也懒得去说。谁让自己这么多才多艺? 这自恋的家伙见人干活,自己也闲不住。于是去拉了一车青砖,做起了泥瓦匠。开始改造施家的后院。 他可不认为织布机弄好,布匹便能快速的织出。至少这段时间先把铺面弄好,开家书店,先卖卖《论语》挣点饭钱养家糊口才是。这两日花钱如流水,王诩已是捉襟见肘。 若是不把后面的事情提早安排,那估计在搜刮完临淄城的藏书,自己离开以后,西施与女儿怕是会饿死街头。王诩这老妈子操碎了心,此时竟有些同情起范蠡来。 搬起一块砖,仰望蔚蓝的天空,叹道:“难怪英雄难过美人关。英雄都他娘的去赚钱养家了。” (本章完) 第204章 生计 第204章 生计 第二日清晨,熟悉的越语歌曲回荡在小院中。翻整过的土地,裸露出的深褐色土壤,宛若新开垦的菜园子。 阳光明媚,空气弥漫着泥土的芬芳。初夏的早晨,趁着一丝凉爽,王诩哼哧哼哧的干活。 敲碎的煤块与稀泥混在一起,在青铜模具的挤压下,像是做月饼一样。一个个的蜂窝煤被压出稍圆的形状。而后在地上晾晒成型。或许一两天后就能正常使用。 放下手中的工具,歌声同时戛然而止。 王诩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将扎在腰带上的避膝放下。走到方才唱歌的妇人身旁,好似交代后事一般,认真的嘱托起来:“按照老夫的方法制煤。一块煤能烧个把时辰。入冬后,放在火炉里连上烟囱。屋子里便不觉寒冷了。” “妾身知道了。” 见西施诚恳的点头,王诩叹了口气:“算了算了。老夫还是盘个土炕。烧炕比烧煤安全。至于这煤嘛,便用来做饭烧水,还是不要拿到屋里使用好了。” 感觉西施母女分分钟会一氧化碳中毒。生个煤炉可别玩死了自己。 之后王诩与西施一同去了后院。那里原本有两间房舍用来堆放杂物。如今其中靠近后门的一间已经改造成了书店。后院的小门已被青砖封堵。而后门则开在了书店之中。 书店的布局简洁明了。三面靠墙的地方皆是竹制的货架。上面摆满了书简。临街的那面墙壁,分别在靠窗与靠门的地方摆放了三张矮几与一方高案。 矮几两侧摆了草席,可供客人看书。高案则是他这掌柜看书收钱的地方。 王诩走到门口,将堵路的桌案搬至一旁,与门框垂直放下。 “这里全当是守藏室,我先借用几日。之后待织出布来,把门一关,敞开窗子。布匹则摆放在竹架之上用来展示。如此亦不用天天守在此处。若有客欲买,自然会敲窗知会。此处临近城卫官署,想必没有毛贼胆敢偷盗...” 一面介绍,一面从书架下方拿出块光滑的木匾。 西施低着头,心情很是沉重,感觉对方离开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可她又不能出言挽留,因此王诩说了什么,基本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 “快看看我这招牌做的如何?” 听见清脆的敲击声,西施回过神来。抬头看到王诩的手指正在那奇怪的匾额上敲击。匾额上面竖着写了四个大字。 她不禁念出声来:“玄微书馆。” 王诩笑着将那牌匾又翻了一面。 “怎么样?惊喜吧?” 西施捂着嘴,有些感动。王诩旋即打趣道: “施氏布庄。这名字听起来就跟你做的饭一样恶心。将来可别把布庄开倒闭了,那时老夫可不会回来帮你。” “玄微当真不帮妾身吗?” 西施泪眼婆娑的看向王诩。 这一看,王诩不禁有种被电到的感觉。痴痴傻傻,支支吾吾了半天。内心百感交集,暗道:“这还没变美呢,就这么勾人。如果恢复了容貌,那我岂不是天天当牛做马。不行!绝对不行。王诩!你要冷静,清醒一点。别人老婆再好看也比上自己的老婆的。” 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旋即换上一副笑脸。 “嘿嘿,你要不介意,我先去挂好招牌。先用我这面,回头再换上施氏布庄。” 西施不舍的摸了摸那光滑的匾额。 或许这块木牌会伴随着她直至终老,寄托着妇人与老者间相识相知的故事。 挂好了招牌,王诩不负责任的将门一关,又领着西施去参观隔壁的房间。 原先的杂物此时已经被堆在房间两侧。一面是垒起的木箱。木箱里什么破玩意都有,大都是生活用品。而另一面则是些青铜摆件与瓶瓶罐罐。两口大缸倒扣在屋子的一角。隐隐还能闻见酸爽的味道。之前为了清理里面放置近十年的老坛酸菜,王诩与两位工匠几欲呕吐。 将门窗全部敞开后,二人走到屋内。一架脚踏式的织布机放置在屋子的正中。王诩随即坐在上面演示起来。西施在旁认真的学习。可当王诩下来,让她上去尝试时,西施的动作既僵硬又古怪。 踩踏时,手会动。抬腿时,手一抽一抽就不会动了。再看女子那并拢的双腿,局促不安与羞赧的表情。王诩明白了缘由,笑道: “织布嘛。总不能跪着织,那看起来多奇怪。你若是真不习惯,待会儿我帮你把下裳改改。之后就不怕漏风了。” 说罢,笑得是前仰后合。西施羞怒交加,将身旁的小竹筐顺手扔了过去。扔的还挺准。筐子扣在王诩的头上,五颜六色的线团劈头盖脸的掉落一地。 “老不羞。真是什么话都敢说。这下怕了吧。” 将套在头上的小竹筐拿下,往地上随便一丢。 “你收拾一下。我去做饭。” 好似哮喘又似驴叫的笑声,伴随着老头的离开,越来越远。 早餐的菜肴极其丰盛。王诩还特意搬了张小几,将用餐的地方改在了屋檐下方。享受着夏日清晨难得的一丝微凉,闻着香气四溢却没未过的饭食,西施与施悝平直咽口水。 院子角落里的三匹马此时也闻到了那股香气。甩着二八分且酷的没朋友的发型,朝这边不时看上一眼。 娇生惯养的富家千金,身娇肉贵的吴王妃,什么珍馐美味没吃过?此刻竟被一盘回锅肉折了腰。 美食当前,六亲不认。王诩刚夹起一片肉,尚未送到口中,便见一盘菜被母女两迅速瓜分。一人一半,各自扒到碗中。 什么偶像包袱,什么女子的矜持?眼下他只看到两个如狼似虎的疯女人。 “不就是个回锅肉嘛。至于嘛?瞧你们那点出息。” 炒菜她们当然没见识过。西施吃得已经泪奔,可依旧坚持。 “太好吃了。这肉外焦里嫩,比烤肉还香。” 看着自己偶像那不堪的吃相。女神人设崩塌的感觉油然而生。 “唉!可惜了,没辣椒,只能用芥末代替。不然那味道更好。” 想象着辣椒的美味,真想马上问问电脑,辣椒的原产地在哪个国家。 感慨过后,见一对母女双目与笔尖赤红。王诩毒舌道:“芥末吃多了呛鼻。看你们哭得,吃顿饭嘛要不要这么感动?” 与王诩一同吃饭,两人也开始用起了筷子。不过是长着,夹菜比较费劲。 施悝平夹了一块白色的东西,塞入口中,幸福的表情写在脸上。她吸溜着鼻子说道:“这个也好好吃。甜甜辣辣,特别的软糯,是不是也放了芥末?” 感觉这对母女真是没见过世面。王诩无奈的解释道:“唉!不就是个大盘鸡嘛。昨日碰巧见人在卖芋头,这里又没土豆,所以只能用芋头来代替。芥末是饭菜的灵魂,不加一点,食不知味。” 西施被辣的连连喝水。手舞足蹈仍旧是坚持要吃。随即在一盘如玉石般的菜肴上夹了一筷。咀嚼之下,又是惊呼道:“这个脆脆的,甜中带咸,好好吃。到底是什么?” 顺口将菜名与自己的不满脱口而出。 “瓜皮。好好吃饭,能不能别一惊一乍的?” 西施又夹了一筷,吃得津津有味,疑惑道: “瓜皮?” 王诩再次叹息,感觉食欲全无。 “唉!夏天来了。买个西瓜解暑,再把瓜皮炒炒,不浪费。” 他也是突发奇想。吕家人地瓜皮都可以炒菜,这西瓜皮当然也可以了。 随后,去厨房端来一盘切好的西瓜。不等西施母女说话,他抢先说道:“别告诉我,你们连西瓜也没见过?” 西施轻“啊”了一声,表示疑惑。 “这不是夏瓜吗?很常见的。相传是炎帝尝百草时发现的。因汁水多,而肉稀少,故名稀瓜。后来人们发现瓜熟止于夏,便称之为夏瓜。” 王诩也跟着“啊”了一声。 “我以为西瓜是从西边来的,所以才叫西瓜。原来是这个意思。那卖瓜的老头竟然忽悠我,说这西瓜是从什么西戎的林胡人那买的。千里迢迢运至临淄,特别稀罕,还要了我十枚铜钱。” 西施捂着嘴,笑道:“真没想到,玄微也有上当的时候。” 再看几上的饭菜,此时已经被施悝平清扫一空。一双美眸眨呀眨的,好似会说话一般看向王诩。 “别看我。老夫还呢。今日是头一天营业,不能马虎。还有,下午饭你们来做。大家轮流做,才公平嘛。” 吃了几块西瓜,王诩就在书店里翘着二郎腿等待客人上门。 要说在齐国名气最大的莫属田氏。为什么?因为四年前的一场政变风波让司空田恒一跃成为如今的相国。陈国灭亡后,田氏举族迁徙至齐国避祸。几代宗主皆是担任司空,管理百工。所以田家也算是个理工世家。全宗上下大都是在司空府任职。 如今这一代大不一样。田恒自坐上相位以来,家族的手越伸越长。六卿的位置田氏一门便已占三席。除了田恒总揽朝政外,两个弟弟分别担任着掌管祭祀礼仪的太宗以及历法记事的太史。基本上,百姓的信仰与舆论完全掌握在田氏的手中。田氏崛起,已然势不可挡。 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家族中的长辈们忙着打拼事业,后辈们自然疏于管教。反正前程早已安排好了。努不努力有什么区别? 这会儿两位田氏公子正带着十来个保镖在街上遛弯。走在最前面,衣着华丽手拿折扇的叫田盘,是田恒的嫡子,未来家族的第一继承人。稍稍随行其后且抱着两把长剑的公子则是田思齐,号称临淄侯侠的那位。 这二人年龄相仿,二十不到的样子。平日里就会三件事,斗鸡走犬,打架斗殴,逛女闾。今日也不知哪根筋没搭对,两位大少竟在大清早于街上溜达。 名叫田思齐的公子一副别人欠他钱的模样,怀抱着两把长剑。一会儿踢一脚挡路的行人,一会儿冲着商贩龇牙咧嘴。 “本公子心情不好,都别挡道。快滚快滚!” 田盘轻摇折扇,扇不离手。不禁回头问道:“一大早就这么大的火气,是昨夜没休息好吗?” 见田大少出言询问,田思齐快步与之并行,仍旧保持着半寸距离。 “唉!大舅公有所不知,孙侄心里苦呀。父亲昨夜将我大骂一通,说我不学无术,整日就会吃喝打诨与青皮无异。做青侠哪里不好啦?孙侄自幼便立志做齐国最大的青侠。这不好不容易混出了些名堂。父亲却非叫我去守藏室任职。唉!我堂堂临淄侯侠岂可去做那守藏史,整日与竹简为伴?若是被手下知晓,今后这脸还往哪里搁呀!” 田盘亦是感同身受,深表同情的轻叹一声。 “本公子也好不到哪去。不日便要去司空府任职。听说还是管理锻冶的差事。往后怕是日日要听那金鸣捶打之声了。” 不多时,两人路过一处国宅。当看到“孙府”的大字后,田思齐目光充满怨念的说道:“若非武子舅公不肯出任司马之职,我等又岂会做这般无趣之事。” 异想天开的认为孙武如果做了大司马,自己跟着对方混个将军干干,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料,田盘此时恭敬的在孙府门外竟躬身作揖。嘴里说道:“贤兄安去,我等便不打扰了。” 田恒是孙武的族叔,他与孙武平辈。 田思齐拿着两把剑,冲门口举了两下。不耐烦的说道: “走好走好。” 孙武原先是他最崇拜的大英雄,可对方临走前也未肯与他见上一面。即便是墨翟与田让开口求情,老人依旧是闭门谢客。作为主家人,被分家孙氏打脸,当然是很没面子的事情。 拜别孙武,田思齐一直盯着自己大舅公手中的折扇。这造型奇特的扇子,他还是头一次见到。 “舅公手里的玩意可否给孙侄看看?” 将扇子“哗”得一收,动作无比潇洒。拿到扇子,田思齐把玩起来,学着田盘的模样扇来扇去。 “这可是稀罕物件,我花了十金向人购得五把。你若喜欢便送你一把。” “多谢舅公赏赐。不知有没有玄色或是赤色的?” 感觉这丝织的白色扇面不符合自己侯侠的身份。黑色与红色才显得更招摇一点。 “倒是有把玄色的,回头你到府上来取。” 田思齐蹬鼻子上脸,说道:“舅公可否命人在这扇子上题个大大的侠字。如此一来,才显得威武霸气嘛。” (本章完) 第205章 蓦然回首,那人是个女汉子 第205章 蓦然回首,那人是个女汉子 “别说,这主意倒是妙不可言。本公子也命人在扇面上题写个“儒”字。如此一来,便也风雅了不少。” 一路有说有笑,不觉时间便已到了南城门口。 “回去了。孙侄一会儿便去舅公府上取扇子”,田思齐急着去盟里装大侠,于是催促起来。 田盘没有回应,而是踮着脚向外城的街上张望。 “哇!哪家的女子生得如此俊...美”,给出了这样奇怪的评价。 田思齐亦是踮着脚张望起来:“哪里哪里?” 却见人群中一名红装女子,长发飘飘还拎着一把剑。若是穿着裙裾倒也没什么好看的,不一样的是那女子竟穿着武士的劲装。身材高挑,别提有多惹眼。 看不清长相,田思齐向来不屑一顾:“堪堪入眼,也还好吧。” 田盘随即拿定了主意:“走!去瞧瞧。” 手下近万青侠,各个都是这样的打扮。也不乏女子做青侠的。出于担心舅公的安危,他随即劝道:“那里是外城,皆是贱民所居之处,还是别去了。舅公若是喜欢,孙侄命人将那女子拿了便是。” “你懂什么?岂可唐突佳人。” 田盘不听劝,跟个花痴一般追了上去。 不久后,在外城的闾里中,把人跟丢了。一行人在巷子里绕来绕去,最后停在一家小店的门口。 天气炎热,没走一会儿便已汗流浃背,田思齐喘着粗气问道:“舅公可还记得那女子的样貌。不如您画下来,孙侄命人来找。” “我那画艺,不及美人之万一。画了也是白画。” 挺有自知之明。 田思齐喘过气来,一抬头。造型奇怪的木牌映入眼帘。 “玄微书馆?” 迟疑了两秒,怒道:“好大的口气。” 显然那诺大的“馆”字,看起来要比自己即将管理的守藏室中的“室”字,要来得霸气许多。 他有些不忿,随即进门准备瞧瞧谁这么大胆。而后便见一戴面具的老头正奇怪的坐着看书。没错,是坐着看书。 心中虽有火气,但谁说混混就不敬老了?田思齐收敛了脾气,将折扇在那桌子上敲了敲。 “喂!你老不知道国城之中不许卖书的吗?” 王诩打量着面前的男子。对方长相讨喜,一只手拿着把丝织的白色扇子,显得娘炮十足。另一只手则拎着两把剑。这画风委实奇怪。 “呃...老朽不知,君子可否相告?” “听你说话也文绉绉的,不像是个贱民。那本侯侠便告诉你。这国城内守藏室乃太史府掌管,其中所藏书简只可供封爵之人阅览,且必须花钱。你倒好,既没去太史府报备又将守藏室开在这贱民之地。还好今日你遇到了本侯侠,不然怕是被人拿了,你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到时候,丢入地牢,打得你一身老骨头非散架不可。” 见面前这奇怪的家伙还挺好心,王诩站起身拱手相谢。 “多谢...侯侠君子相告。老朽这便把店关了。” “什么侯侠君子?侯侠乃是本公子的别号,我叫思齐,不叫侯侠。” 听到“思齐”这名字,再看看那女人味十足的扇子,王诩顿时明白了些什么。 “思齐公子恕罪。老朽给您赔礼了。” “哼!算你识趣。换做平日,让本侯侠出言提点,不花些财帛,我才懒得去说。” 这时,田盘也走了进来。见王诩对田思齐行礼,他也微微的点头,一带而过。 见二人皆是满头大汗的模样,王诩连忙请他们在小几旁坐下。冲着后面大喊道:“悝平!取些西瓜过来。” 二人身处贫民窟,虽是燥热口干的状态,但依旧保持着贵族公子的架子。可听到西瓜,顿时满口生津。觉得吃西瓜嘛,比在这里喝水卫生多了,也就没有拒绝。 手中的折扇隔空冲王诩点了点,田思齐笑道:“你还挺懂的嘛。今后若是有人为难老丈,你尽管报我临淄侯侠的大名。在这国城之中,保证无人敢欺负与你。” 说罢,又冲王诩使了个眼色,介绍起身旁的男子。 “这位是我大舅公。临淄城里乃是数一数二的人物。” 却听田盘咳嗽一声,知晓对方不愿暴露身份。于是他将两把剑拍在几上,冲王诩摆手。 “去吧去吧。快去把西瓜端上来。” 片刻功夫,便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田盘蓦然回首,听到那木盘掉落在地上的声音。此时他正跪坐着,面前是一席紧凑的红衣。男子内心狂跳,目光迫不及待的向上看去。那尚未一睹真容的女子此时正木讷的站在那里。 只是这一眼,心仿佛快要被刺穿,灵魂亦随之颤动。 我见犹怜。四个字不禁浮现在脑海中。想要保护对方的欲望是如此的强烈。他分明就看得清,女子那娇俏的面容上写着“别欺负我,人家好怕”的神情。 “是你。” 人海茫茫,苦寻不见,此刻的邂逅令得田盘有种失而复得,一见钟情的美妙感觉。 “哼!原来是你们这帮混蛋。” 伴随着女子脱口而出的话音,那种美妙的感觉霎时间就如掉落在地上的西瓜。已然不再干净。 “一路上鬼鬼祟祟的跟着人家,果然是没安好心。真不要脸。本姑娘还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竟还追到别人家中里来。你们想干嘛?老娘可不是吃素的。” 当下的感觉就如同心爱的玩具被人抢走,而后蹂躏、践踏。田盘忍不住,脱口喊道:“住口!” “哎呦喂!你这小娘皮还敢辱骂我大舅公?我大舅公能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知不知道,这临淄城内的姑娘排着队想嫁给我大舅公。他老人家连看都不屑看上一眼。别给脸不要。呸!” 孙侄的帮腔让田盘越发的愤怒。 “你也闭嘴。” 随后,男子一拍几案,站起身来。 “我们走。” 像他这样的公子哥,什么女人没见过?可作为田氏的嫡子兼长子,自幼就被父亲另类的调教。 前车之鉴,先有夏亡于酒色,后有商亡于酒色,大周则已被酒色毁得摇摇欲坠。所以田氏的历代宗主对继位者在这方面的教育上很下功夫,别看田盘时常跟着田思齐寻花问柳,但几乎是无欲无求。他这么做只是想尝试人们口中所谓的爱情,而上位者根本不配拥有。 憧憬是美好的,被人毁掉确实恼火。可入了内城后,他又纠结起来。 似乎从小到大还没有哪个女子敢这么辱骂自己。之前或许是憧憬,此刻反倒是生出些想要了解那女子的兴致。 越是向前迈出一步,那种兴趣便多上一分。脚步迟疑着,却没有驻足回头的意思。如果再去找骂,会觉得自己好贱。 微风吹过,嘈杂的街道上,感受不到一丝凉意,满满都是夏日里的燥热。阴凉的小屋内,听着树叶哗哗的响声,老头一边叹息,一边将窗子关上。身旁的一对母女正帮着收纳成堆的竹简。 “不让开,便不开了。玄微何苦唉声叹气。可别伤了身子,那就不值当了。” “是啊!老丈什么都会,还怕赚不到些钱嘛。再不济,悝平养你。” 见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来安慰自己,王诩不禁摇头叹气。 他做这些,一方面是为了自己,可另一方面还不是为施氏布庄开业提前积攒人气,可这对母女根本什么都不懂。 如今知晓了太史府管理守藏室,需要有爵位并且付钱才能进去看书。王诩琢磨着如何先混个爵位。而自己卫国下卿的身份在齐国根本不受认可。于是将心中的想法告诉了西施与施悝平。 “这还不简单,咱们先去司士府办理版籍,然后去司徒府去掉农户的身份。之后你我二人便可找个大侠来投靠,一块赚悬赏。多接点官署的悬赏,混个元士要不了数月。” 掏空葵丘的藏书王诩也就用了两天,如今需要数月才能搞定临淄。这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亏本的买卖他不屑去做。 “这么着,老夫先去孙府一趟。若是有机会做个门客,兴许可以获爵。” 施悝平一听,慌了。 “可你若是做了门客,便要在主家吃住,那我和娘亲怎么办?” 这年代做门客最初没有工资,包吃包住是基本条件。 “放心!老夫不会对你们娘两弃之不顾。要不你随我走一趟。咱们先去瞧瞧。” 说走就走。将西施留在家中打扫卫生。一连打了两天地铺,王诩这会儿还腰酸背痛。交代过今日的工作,这一老一少赶着马车便直奔孙府。 向人打听,好不容易找到孙府,却见大门紧闭。敲了半晌的门才出来个仆人。那人说道:“抱歉,我家宗主随军出征,不在府上。招揽门客还需宗主亲自允诺。老丈若是有心相投,可暂居孙府别院。待宗主回来,必会与您相见。” 既然宗主孙明不在,他的两个弟弟孙驰与孙敌或许可以做主。 “明宗主不在,那不知驰、敌二位大人可在府上?” “宗主兄弟三人皆乃齐国武将,自然是一同出征。此番我齐国吃了败仗,相国召集二十万兵马与宋、鲁两国一同伐晋,此等大事莫非老丈未有耳闻?” 齐国兴师动众攻打晋国?岂不是说田氏马上就要谋朝篡位?这或许是个机会。如果利用的好,封爵可不止元士那么简单。 之后向仆人打听了孙武下葬的地方,王诩买了些酒与熟肉再奔城郊。施悝平身为越人对欺压她们的吴国恨之入骨,对孙武同样抱有敌意。一路上各种抹黑这位已故的兵家圣者。 “孙武没什么了不起的。若非伍员举荐,不过是个区区军吏而已。再说,仗打胜了又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当年吴国四处征伐,我越人受其胁迫做了马前卒。不少仗其实都是越人的功劳...” 在伍子胥向楚国复仇前,越国一直是吴国的附庸。后来吴王阖闾灭楚,转头就去攻越。越人对吴国的仇恨根深蒂固。 到了孙武的墓地,王诩仍旧沉默不语。 望着那小山一样的坟包,一座墓碑显得那么孤寂。二人拿着酒肉来到了墓碑前。王诩弯下腰将周围零星的杂草拔得干净。施悝平却是站在一旁无动于衷。 “本姑娘可不会祭拜仇人。要拜你拜。” 却见老者没有下拜的意思,甚至就连施礼的动作也没有。就那么奇怪的坐在墓碑旁开始喝酒。 “老东西!这酒入不了你的口。你肯定嫌弃,所以我一个人喝。” 从未见过如此祭拜之人,施悝平觉得王诩一定与孙武有仇。至少仇怨不亚于越人对孙武的恨意。于是也拿了一个酒坛,两人在墓碑旁一左一右开始喝酒。施悝平豪爽的喝了一大口,顺便吃了块熟肉,之后又拿起酒坛对着王诩。 “玄微老头,咱们碰一个。气死他。” 酒坛相碰后,王诩猛得灌下一口。语气变得沉重起来。 “老混蛋,吃了我大半年的酒,如今一走了之,谁来还我酒钱?” 施悝平以为王诩也是孙武的脑残粉,不想这二人竟有些交情。 “原来你们认识啊?” 惊讶之余,却见老者哽咽出声。 “最讨厌你这种不负责任的家伙。谁让你自作多情,来救我了?救得有意义吗?” 泪水自那面具下方嘀嗒嘀嗒的坠落。自言自语的话从未停止。 “看吧。连老命也搭进去了。你到底图什么?让我欠你人情?一辈子活在愧疚之中?还是说就为了让老子把你们这对狗男女埋在国外?” 空了的酒坛,猛得被老者拎起,砸在那墓碑之上。残存的酒液沿着碑壁向下滚落。老者指着那墓碑,激动不已。手臂开始颤抖。 “混蛋!你这天杀的混蛋。死了还不让人安心。说说看,我是把你现在挖出来一把火烧了?还是等个十数年再来取你的尸骸?” 听见王诩要挖人坟墓,施悝平吓得连忙四处张望。 如果在周朝挖人祖坟,那等同于杀人父母,被人打死官府都不会插手。 就在惊慌之时,却见老者抢过了自己的佩剑。 “你要干嘛?该不会真挖吧?” 短剑出鞘,一抹金芒挑起酒坛。酒液在空中倾斜而下。剑光绚烂,时而劈砍,时而拍击,时而扬起,时而斩落。 酒水不住地向那坟包上泼洒而去。空气中弥漫着酒香。水雾汇聚在女子的头顶上方。 一道彩虹,稍纵即逝。 待到施悝平从震惊中清醒。坟包之上,干黄的土地,此刻两条清晰可见的湿痕好似挂在墓碑两侧的一对挽联。 “兵家胜者孙武子。英雄自戕多情种。” ? ?订阅2541,求订阅,破千三更。 ? ???? (本章完) 第206章 冲西施发脾气 第206章 冲西施发脾气 未经孙氏同意,王诩断不会强行带走孙武的尸骸。孙武毕竟是孙氏中辈分最高的长者。虽从未执掌家族,但亦是名义上的宗主。 然而孙武是为救他而死。死得又是不明不白。王诩心中有愧,可在大周的地界上,没有找寻到关于阿季身份的线索之前,他是不会舍近求远,直接奔赴希腊城邦为孙武达成夙愿。于是他给自己定下了一个期限。 “我若百年不死,必践昔日诺言。” 一百年听上去很夸张。可他要做的事情很多,而去的地方是希腊城邦中的雅典又不是西域。即便是张骞出使西域,那也是三百年后的事情。 王诩这大懒货希望在抵达希腊前,沿途搜刮各国的知识。东亚诸国尚且不论。比如,去古印度提前取经,看看初建的佛教到底有多少经书。再比如骑着大象在波斯帝国绕上一圈,一边见识拜火教是怎么烧钱的,一边学习御兽的知识。 光是古印度就四个国家,波斯又坐拥1800万人口,横跨三片大陆。没个一二十年他根本走不出亚洲的版图。所以他希望在下次进化身体后,再去远行。 见识过老者的三次绝技过后,回去的路上,施悝平不停的谄媚。 “你回句话呀,到底教不教嘛?本姑娘以后认你做阿翁,好好孝敬您老人家。” 王诩无奈道:“老夫的武艺乃武子所传。你那么恨他,也肯学吗?” 小小的纠结了一下,施悝平放缓了车速,回道:“人有善恶之分,而剑不分善恶。武艺也是一样嘛。我恨他又不代表讨厌习武。说不定以后还是本姑娘将这剑术发扬光大的呢。对了,你那斩酒的剑术叫做什么名堂?” “没名堂。” 施悝平完全不信这么拉风的剑法会没有名字。 “孙武那么无趣的人,可以为了修著一部兵书隐姓埋名几十年。岂会不给自己的武艺编个好名字?我不信。” 马车已临近城门。行车的方向稍稍偏斜,似乎不久之后会将前面的菜摊撞翻。 “看着路,别撞到人。” 教不教王诩倒不甚在意,反正吸人灵魂的方法必须保密。 “他只教过我吐纳之法。你年纪太大,五脏早已成型,现在学,为时已晚。” 施悝平面露疑惑,待马车入城后,她才问道:“你与孙武莫非自幼便相识?那你是不是跟他一样也欺负过我们越人?” 审讯犯人一样的态度令得心情不佳的王诩,不禁哼了一声,回道: “你们越人那么厉害,吴国都亡了,老夫敢欺负谁?倒是被那豫让经常欺负。” “你还认识豫让?他可是我爹手下最得意的门人。莫非我爹你也认识?” 话题似乎扯远了。王诩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加之此刻的心情也不是很好。脑袋晕沉沉的,不愿施悝平继续烦他。于是提了个条件,准备结束对话。 “老夫可以答应教你,不过你得帮我洗衣服。” 施悝平听到这话,心花怒放。回头冲王诩拱手。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我这就去准备拜师礼。” 回到家中,王诩拎着徒弟在附近闾里买的几条腊肉心中凌乱。徒弟这么草率,或许当师傅的就该顺手买把薤白,炒个腊肉,全当是蒜薹炒腊肉。 西施将二人迎入家中,当闻到他们身上的酒气,便责怪了王诩几句。显然是不想女儿跟着学坏。 莫名其妙?自己又没劝她喝酒,反倒被人埋怨。 孙武的死让王诩内心憋屈。他不是铁人,偶尔也想找个人哭诉一番。可面前这两货显然不是哭诉的对象。算了,忍一时风平浪静,犯不着跟女人一般见识。 之后一股烧焦的味道飘来,王诩就知道今日的午饭还需自己动手。拎着腊肉急忙跑入厨房,灶台上冒着火苗。用来炒菜的羊脂此刻已炼成了羊油。一股刺鼻的羊膻味,夹杂着烤肉的焦糊味令人作呕。 西施举着锅盖挡在自己身前,紧张不已的说道:“怎么办?怎么办?浇水吗?呃,不对。被溅到会很疼的。要不拿点土来?可之后还怎么做饭呀...” 感觉对方分明就很懂这些。可为什么解决的方法明明在手中,就是不用呢? 一把夺过那木质的锅盖,直接扣在大锅上。弥漫的烟雾终于得到控制,之后王诩一手捂着自己的面具,一手指着门外。 “出去!让我静静。” 或许再这么下去,就连铺床叠被的工作也要全部包办。 心很凉。正事一筹莫展,杂事每天都在发生。 随后,打水、刷锅、买菜、洗菜、切菜、做饭... 辛苦了半个时辰,好不容易做完晚饭。两头抢食的饿狼如风卷残云般洗劫了大部分的菜肴,王诩却只能吃些残羹剩饭。 他板着张脸,夹了块老姜放入口中。 嚼呀嚼,始终嚼不烂。悲苦的情绪涌上心头,唏嘘自己竟沦落到吃调味品的地步。虽是三人一同吃饭,但总觉得自己像个孤家寡人。孤寡老人更是贴切。不禁又回忆妻子的好。 曾几何时,与阿季一同吃饭,妻子总会谦让着他,把最好吃的留给王诩。而今看到面前这对母女只觉她们就是披着人皮的饿狼。 艰难的将姜块咽下,冷笑连连。内心的怒火已然抑制不住。筷子拍在矮几上,目视着西施,语气阴沉至极。 “你故意的吧?一定是故意的。为了逃避做饭,故意做的这么难吃。假装什么都不懂。我若是没有猜错,屋子里依旧没有打扫。就算昨日请来木匠,做好了床榻,上面甚至仍未铺好被褥。对吧?我就知道。一定是这样子的。” 或许是祭拜孙武时,多喝了些酒,加之心情低落,早饭就没吃饱,此刻又饿着肚子。脾气很大,言语又恶毒。 听得西施讶然,愣愣的看着他。也不知为何,见王诩起身,缓步行至院中的马车附近,随即便躺在了上面,西施立时啜泣出声。 心情烦躁,王诩撇过身子,背对着那对母女。就那么斜斜的躺着竟睡了过去。 睡醒后已经是第二日的早晨。闻着淡淡的香味,睁开眼睛。身下是柔软的床褥,如纱布一般的触感。王诩意外的摸了摸,坐起身来。 或许是太累了,就连如何被人搬到床上亦是没有察觉。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回忆起昨日说过的话,此刻稍有一些愧疚。 何必发那么大的火?明明是自己诸事不顺却要迁怒旁人,未免太过小人。 低下头,身上是白色的里衣。一旁整齐叠放着一件玄色的袍子。仔细又看了看房间。窗明几净,就连周遭的青铜摆件也变成了暗金色。 愧疚的情绪又加重了几分。赶忙穿戴好衣物,走出房间。迎面就看到西施正在屋外的小几上摆放着碗筷。 见他过来,妇人微微颔首,露出个赧然的笑容。 “起来了?洗把脸,快吃饭吧。” 王诩站在那里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愣是没说出一句话。西施忙完,便去了主屋旁的厢房。紧接着施悝平的抱怨声便从那边传了过来。 不久后,女子披着一头蓬乱的长发也来洗漱。见到王诩早已打好了水,便省去了不少麻烦,她开心不已。 “师傅早!” “早。” 洗漱完毕,王诩将毛巾搭在竹竿上晾晒。此时施悝平将脑袋从很深的木盆中探出,爽快的呻吟了一声。发梢上的水珠,滴答滴答的拍打在地上。 “你娘还好吧?” “师傅何时教我武艺?” 两人几乎是同时发问。四目相对了一会儿,施悝平冲屋檐下的西施招手,喊了一声。 “娘!师傅问你,还好吗?” 就没见过这么不懂事的孩子,王诩尴尬的转身。西施端坐在那里,歪着头,迟疑的回道:“嗯,很好。” “用完饭,师傅便教徒儿如何?” 王诩眯眼冷笑:“为师就没见过你这么没眼色的徒弟。” 声音倒是很轻。施悝平正拿着根小毛竹刷牙,含糊不清的说道: “徒儿哪有那么不堪。昨日还将师傅抬回房间了呢。” 一脸假的不能再假的委屈表情。 回忆起醒来时,外袍与鞋袜皆已退去。王诩尴尬的轻声问道:“那个,谁帮我脱得衣服?” 呼噜噜的吐出一口水,施悝平拍着胸脯,大不咧咧的说道:“还能有谁?当然是徒儿啦。” 王诩呼出一口长气。这动作看在施悝平眼中,那就是对自己魅力的怀疑。她气道:“我说...你...你什么意思?我好歹也是天下第一美人西施的女儿,在你眼中就那么不堪嘛?” 这是个什么逻辑?搞得他半天没反应过来。 “老夫还是天下第一兵圣的徒弟,天下第一墨者的好友,这不还是寂寂无名的小人物。拜托!你娘天下第一,你就得天下第二?这有毛线关系?” 还想问问墨者是个啥玩意,王诩就走了。 一顿早饭吃得是死气沉沉,除了施悝平偶尔询问学艺的事情。西施几乎没有说话。收拾了碗筷,妇人便去了厢房。 这叫什么事?主屋让给他住。母女却挤在客房。王诩尴尬至极,感觉自己好像欺负了人家。在喂马的时候,施悝平跑了过来。 “你跟你娘说说,一会儿就搬回去。我睡客房。” “我娘说了师傅年纪大,理应让给你住。昨日徒儿把咱们去看孙武的事告诉了她。我娘哭了好久呢,说师傅太可怜了。” 不顾马儿抢食,王诩把草料一丢:“谁可怜?我需要你们来同情?可笑。” 然后继续说道:“一会儿你去司空府再找个木匠来。在这儿搭个草棚。我担心这几日会下雨,别把马给淋坏了。” “师傅的那点钱也快花光了。反正家里又不大,养三匹马太多了,不如先卖掉一匹。” 这三日又是装修又是换家具,生活用品买了一大堆,还囤积了不少昂贵的丝线等着来织布。书不让卖,门客当不成,日子马上便要青黄不接。 王诩把心一横,干脆做个青侠拉倒。电脑在手,天下我有,还怕挣不到钱? 之后与施悝平一起先去到司士府办理了齐国的户籍,正式有了双重国籍。紧接着又去司徒府消掉农籍。表示一辈子不种地,做个无业游民不给国家纳税,转为光荣的齐国技击。 在办理手续的时候,王诩几乎是捂着脸走完了全部的流程。胥吏亦是没见过如此年迈的老头不回家养老带孩子,竟愿意过刀口舔血的日子。总之全程都在好心的劝阻。 办完这些,二人马不停蹄的跑去太宰府外领悬赏任务。一看告示墙,心凉了半截。上面全是关于征兵打仗的任务。 报酬很丰厚,不过总不能离开临淄,再回卫国去打仗吧? 王诩哑然无语,就在这时几个同行也在他们身后看悬赏。一行六人皆是武士打扮,怀抱短剑。也就看了一会儿功夫,那领头的年轻武士说道:“没啥好看的,走吧,我等去城卫官署碰碰运气。” 听着语气,显然是个老鸟。之前便听施悝平说过,要加个帮派,跟个大侠才会有好的资源。于是他转过身,很有礼貌的向那人求教:“这位壮士!老朽与徒儿刚入青侠这行不久,不知哪里可接到临淄附近的悬赏?” 见到问话之人竟是个老头,旁边还跟着个长相不错的妹子。那人本想发笑,却见那妹子委实美貌,忍着笑意回道:“原来是同道之人。幸会。太宰府一般发布的悬赏皆是与国有关的要事与要案。需要不少人手齐力完成,故而需一方大侠作保。若是零散的悬赏,可去城卫官署。那里多是缉捕盗匪,捉拿逃奴的悬赏。若是护送护卫之类的悬赏,倒可以去馆驿看看。许多商贾与氏族常会发布。” 新手上路,如果能有个老手带带,那将省去不少麻烦。而这位好心的青侠能到太宰府外看悬赏任务,显而易见是个大侠。王诩萌生出先加个帮派的想法。于是拱手说道: “多谢壮士相告。老朽与徒儿武艺倒也不差,可否投入壮士门下。” 那人终于是忍不住了,笑得前仰后合。 “老丈真会说笑。若是在下敢将尔等收入门下,那我家大侠岂不成为各方笑柄。听在下一劝,像您这把年纪还是别凑青侠的热闹。赶紧回家去,舒舒服服的养老,多好的日子,何必打打杀杀呢。” 想象着老头提剑砍人时的模样,六人皆是双手叉腰,笑得喘不过气来。 (本章完) 第207章 鬼谷子打工记 第207章 鬼谷子打工记 施悝平见状,不悦的说道:“哼!尔等目光粗鄙,岂知家师的厉害。师傅他老人家昔日乃是一方赫赫有名的山大王。拳打火龙岗,脚踢黑龙潭,荧泽小霸王是也。徒手捏铜锁,飞身补屋瓦,挥剑能写字。尔等若是见着了,怕是拜服于地,大喊佩服...” 随着施悝平的话如机枪扫射般脱口而出。王诩的老脸极速的升温,火辣辣的疼。 羞耻!太羞耻了。这都不是找个地缝钻进去的事情,若是再任凭施悝平说下去,王诩非臊得一头撞死不可。 一手捂住女子的嘴,一手推着她的后腰,赶紧开溜。身后传来这样的声音。 “佩服!佩服!荧泽小霸王果然厉害。” “您老不去做个木匠真是屈才了您嘞。” 上了马车,王诩躲在车厢里。衣袖大开大合,只顾得掩面低头。脸上的炙热感可以用来煎蛋。 “快走快走,去城卫官署。一会莫要再多嘴了。老夫可丢不起那人。” 施悝平抓着马缰,一脸无辜的回头解释:“哪里丢人了?他们那是没见过师傅的厉害,徒儿不忿争辩了几句,也是为师傅鸣不平嘛。再说了,他们一看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帮派,就凭师傅您老人家的本事岂可投靠他们?” 说来也巧,城卫官署就在施家旁边。两人先将马车停到家中,之后徒步去看悬赏告示。兴许是这里的任务难度较低,不必跑得太远,所以像他们这样的菜鸟聚集了许多。正因为菜鸟多,所以有不少帮派在这里招揽人手。 王诩与施悝平一面看任务,一面找寻可以投靠的大侠组织。在被招募者百般嫌弃过后,终于有个组织肯收留他们。组织的名字叫“陈田百工盟”。听上去很像工农结合的民间组织。 二人入会后,领到了象征陈田百工盟的竹牌。那招募者未多做解释,只是称陈田百工盟财大气粗,后台很硬,新人加入还包食宿,便打发着他们去内城的一家馆驿中报到。 尚未干活就包吃包住?还有这等好事?王诩与施悝平都很开心,顾不得接悬赏,而是打算先去见见盟主。 “师傅!咱们是驾车,还是走过去?” 王诩心想,开个豪车过去,万一人家见到不包食宿可怎么办? “做人要低调。咱们步行。” 于是两人顶着大太阳去了内城。按照招募者说的地方,来到了一家驿亭门口。 在临淄城,除了诸侯馆就属驿亭的规格最高。若是按酒店级别划分,诸侯馆妥妥的五星级,一般只接待外国来宾。而驿亭算是商务连锁酒店。传舍、逆旅之流则是小宾馆、小旅馆一样的存在。 施悝平激动不已,拉起王诩的手,来回摇晃。 “师傅!咱们发达了。” 感觉被妹子牵手又在酒店门口,这画风有点奇怪。 王诩赶忙抽回手,嫌弃不已:“瞧你那点出息。你爹好歹是世界首富,咋就有你这么个土鳖女儿。” 施悝平露出一口白牙,一脸想咬人的表情:“他有钱又不是我的。再说,商贾之家谁把女儿整日带在身边谈生意的?” 似乎很有道理。二人随即推门进入驿亭。心中那点小期待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怎么形容呢,灯红酒绿,左拥右抱,乌烟瘴气。他们甚至怀疑进到的地方是驿亭还是女闾? 这时有个机灵且年轻的小仆役跑来接待了他们。查验过竹牌,一通解释过后,这二人才知这里真是陈田百工盟的大本营。搞了半天,这陈田百工盟的后台竟是在齐国一手遮天的田氏。难怪有钱到什么闲杂人等都敢收入门下,还一副来者不拒的模样。 两个闲杂人毫无心里负担,就那么跟着仆役一路往里走。离开前院的乌烟瘴气,穿过一扇门,踏入游廊向左行去。先是路过一处高台,听见上面有打斗与喝彩的声音。还未看清那里的情况,就被前方传来的打铁声吸引了目光。 高台下方紧挨游廊的一边,坑坑洼洼的草地上全是地炉。裸露的黄土、焦黑的坑洞、稀疏的植被,惨不忍睹。 游廊尽头拐角的地方有个草棚。此时两个赤裸上身的汉子正在锻打金属。二人好似比赛,你一锤,我一锤,打得不亦乐乎。 再往右绕行,一面是两层高的砖木建筑,另一面则是宽大的校场。校场上有五名武士正在射箭。而之前路过的那处高台此刻已看得真切。一片暗红色的人群围得满满当当。 仆役将二人引着进了那两层高的建筑。在一楼的正厅中见到了这里的头目。对方是个中年武士。头戴褐色皮冠,身披赤红甲衣,长剑跨腰,袖口扎的紧实。除了那双鞋头翘起的大周布鞋以及露出的白袜子显得有些奇怪,基本可以用英武来形容。 仆役简单的介绍后,男子从座位上站起,走了过来。扶了抚长须,站着打量王诩,随后叹了口气道: “唉!吕氏无道,我齐国竟逼得耄耋老者不得赡养,竟做这青侠一道。晚辈代田氏向老丈赔罪了。” 找工作,通过了面试,却突然被老板意味深长的同情? 之前依仗老者的身份向来是无往不利,各种特殊待遇呼之即来。可如今干了青侠,竟被各种嫌弃。王诩欲哭无泪:“大侠怕是误会了。老朽自诩一身武艺不亚于叔梁。投入大侠门下实有磨炼徒儿之意。” 叔梁纥手举城门,是有名的大力士,鲁国著名的三虎将之一。加之他还是孔子的父亲,即便是在齐国,亦是家喻户晓的猛士。 头目一听,双眼瞪得老大,随后皱起眉来。王诩以为他不相信,于是在屋内扫视了一圈。目光停留在头目身后不远处的桌案。 桌面是泛光的实木,桌脚与框架皆是青铜所铸。一看便知,有近乎百斤的重量。 王诩摸了下鼻子:“你不信,老夫便证明给你看。” 就在头目震惊的目光中,老头先是单手举案,而后一个踉跄将那铜案直接抱了过来。 王诩本想耍个帅,像单手举鼎那般把铜案举过来。可谁知镶嵌在铜案之中的实木桌面太不争气,差点掀飞而出。还好他反应快,立马用另一只手抱住了铜案。 作为打工仔,要有眼色。所以第一次与老板见面就把对方的办公桌给拆了,王诩干不出来。 施悝平倒是没有表露得太过震惊。毕竟举个桌子,没捏锁、飞檐走壁来的震撼。只见老者大气不喘的将铜案扑通一声放在屋子的中霤。 “老朽就是想赚点悬赏,顺便教教徒弟,可就是没人信嘛。” 头目连连干笑,赶忙挪了一步,来到老者身侧。 “我信我信,凭老丈这身手,即便做我田氏的门客那也足够。您老先坐会儿,饮爵水酒,我这便命人将驿亭之中的悬赏悉数拿来。” 就连语气举止也变得恭敬无比。待那人行至门口,老者吆喝道:“记得挑些赏格高,不用奔走太远的。” 不久后,头目领着两个跟班搬来一大摞的竹简。竹简被摊在案台上,施悝平与王诩开始翻阅。只是看了几卷,他便知晓这投靠大侠其中的猫腻。 官府发的悬赏皆是正当任务。而帮派给的任务则是五花八门,甚至有些还很没底线。就好比王诩此刻正在看的一卷。上面是某个商会发布的内容,是让抢劫楚国某个运送毛皮的商队。根据上缴毛皮的多少,可获得一至二十金不等。 想到此行的目的,他放下竹简:“可有封爵的赏格?” 头目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一卷书简递了过去。“有啊!这个是相国昨日亲自发的悬赏。但凡擒获狂徒之人,赏十金并封上等元士。” 王诩接过竹简,施悝平也将脑袋凑了过来。二人翻开竹简一看,直接傻眼。 上面赫然写着有大胆狂徒对孙武墓冢不敬,不仅偷食祭品还乱写乱画。相国田恒认为这是对齐国的羞辱,亲自发布悬赏。 “酒肉是我们买的,怎么能算偷吃呢?” 一只大手急忙捂在了施悝平的小嘴上。然后那手继续使力,女子脸上的皮肉与嘴巴顿时挤做一团。 “吃什么酒肉?就知道吃?先干活。” 施悝平猛然意识到失言会害死他们。于是挣脱开王诩的魔抓,决定闭嘴。 “但凡加入我陈田百工盟,于驿亭之中皆免食宿。老丈与这位姑娘若是饿了不妨先用些饭食。” 谢过头目的好意,王诩继续翻看任务。大概看了十几卷,便失去了耐心。 “还有封爵的赏格吗?” “有是有。不过以老丈的资历还为时尚早。您还是先拿到木牌,缴纳一定的盟金后,再考虑领取更高的悬赏。” 随后头目向他们介绍盟里的规矩。譬如青侠分五等,按照腰牌从低到高划分,依次为竹牌、木牌、铜牌、金牌、玉牌。成员需缴纳每次悬赏任务所得酬劳的一成,作为使用盟内资源的费用。比如拿到木牌需缴5金、铜牌25金、金牌125金、玉牌625金。按照一斤十六两换算,仅仅是拿到木牌就要累计做完800两黄金的任务。 随着身份的提升,获取的资源与任务难度也会同时加大。有了金牌,名声早已彰显,同行便会称之为大侠。头目就是一名金牌大侠,他负责625名铜、木、竹级别的青侠。 当作为雇佣兵,也就是齐技击应招参加齐国的战事时,则可直接升为一旅士卒的统帅,带领自己的青侠参战。 在陈田百工盟中像他这样的大侠一共有二十位左右,分布在各个城野,手下青侠有万人之众。从数量来说是齐国当前最大的青侠势力。 至于到了木牌或是铜牌能领到什么样的任务,头目并没有向王诩与施悝平言明。只是鼓励他们慢慢积攒资历,到时候该有的都会有。 封爵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了,索性先赚钱再等机会。之后王诩挑了个一金的护卫任务,打算先练练手。 头目看了看,抚须指点:“商贾私斗,偶尔亦有死伤。老丈最好去置办身练甲,有备无患。” 礼貌的谢过对方,王诩与施悝平便离开了驿亭。至于买练甲的事情,被他抛诸脑后。 他认为如今又不是热兵器时代,穿得像满清的八旗兵那样,简直傻爆了。好歹练甲能挡挡明军鸟铳的子弹,而在刀枪剑戟面前,基本就是个笑话。一戳一个窟窿,穿不穿毫无意义。 再说自己徒弟穿身皮甲,他这做师傅的却穿身练甲,这也太掉价了。做保镖才得十六两金。练甲是由缣帛夹绵制作而成。估计与一身丝绸做的衣服一般的贵。所以王诩决定不买。 不想做大侠的青侠,不是好青侠。而大侠就该有大侠的派头,虽然他还是个寂寂无名的小青侠。将一流销售的职业操守丢得干干净净,无剑无甲,直接裸奔去见了雇主。 在雇主家里举起一辆马车,这才止住了喋喋不休的嫌弃与数落。雇主十分满意,旋即抛出了橄榄枝:“接私活吗?” 还能这样? 短暂的沉默,拇指、食指与中指开始搓来搓去。 “放心!我懂。明日那边肯定也喊了高手。你帮我好好教训一下他们。打残一个,我给你加一金。” 佯装懂行又碍于面子,王诩没好意思询问雇主缘由。可自己根正苗红,岂可为了五斗米折腰?混混是绝不会干的,有失大侠的身份。 “老夫答应护你一日周全。非大奸大恶之徒,老夫不会出剑。” 雇主看向王诩,举起双手颤个不停,操着一口哭腔说道: “大侠啊!他们又奸又恶,只会欺负我等良善之辈。先是绑了小女,勒索财物,如今还想吞占小人家业。您老可要为我做主呀。狠狠的揍他们。打死一个算一个...” 雇主身材瘦弱,尖嘴猴腮,两撇鼠须抖动之下快要横在一起。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表情。说罢,掀了掀王诩的袖口。目光审视的看着他。 “...可您老没有剑啊?” 此刻王诩站在马厩旁,刚举完马车,车子就停在他身后。 “从未有人见过老夫的剑。因为老夫从不使剑。” 只见他拨弄了一下鼻梁上的面具。袖袍扬起,飘逸的转过身去。短促而清脆的声响过后,马车的车輈上旋即留下一排四个整齐的孔洞。 “明儿见。” 伴随着豪迈的笑声,一老一少潇洒离去。待笑声走远,雇主赶忙走到马车旁,双手颤动,握住那红木制作的车輈,痛心不已。而那留下孔洞的地方已经出现裂痕。 “不使剑?我看是手贱吧。” (本章完) 第208章 奇怪的送礼人 第208章 奇怪的送礼人 第一次接悬赏任务就这么顺利。成为一名光荣的齐技击,似乎也不是多么糟糕的事情。心情相当不错。自然少不了徒弟的好处。所以在去向外城的路上,王诩不免教导了几句。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为师觉得是时候检验一下徒儿的功底,也好因材施教,不致埋没了徒儿的天赋”,还意犹未尽的扭了扭手腕。 大街之上,施悝平心悦不已,像个蝴蝶般绕着王诩飘来飘去。 “怎么检验?要不咱们打一架?可徒儿不是师傅的对手呀。” 王诩一挑眉梢,面具差点顺着鼻子脱落。赶忙扶了扶,一本正经的回道:“所以咱们师徒来比比,看谁更快。为师去买些木料,你去司空府请个木匠。家里的马厩还没修呢。” 顿时有种被忽悠的感觉。可转念一想,师父去买材料,那是重活,而自己只是请个木匠似乎还蛮轻松的。于是拍了拍小胸脯,便欣然应下。 “师傅!即便咱们是在外城。可论跑步嘛,您老人家可比不过徒儿。” “呵呵,难不成还占你便宜了?这么着,为师便站在这里先等你一刻钟。若你胜了,之前师傅提过的内功便传授与你。” “师父说话算话,徒儿去了。” 待那抹红色的身影消失在城门的方向,王诩哼着歌,走到前方不远处的一辆牛车旁。 车上载满原木。经历风霜洗礼的树皮皱皱巴巴,通体的黑褐色。在与车主简单的商量过后,王诩便坐上了牛车,回头看了那城门一眼。 师父的乐趣不就是一本正经的坑徒弟嘛。不叫徒弟多走些弯路,又怎知师父的用心良苦? 他不仅坐了一路的顺风车,就连买的木材也是车主搬运到家。付了一袋子铜钱,打发走了热心服务的木材商人,却见西施仍在一旁等候。 妇人今日包着一方青色的头巾。衣裙则是稍淡的颜色。看上去温婉贤惠。于是王诩忍不住就多看了几眼。不想,对方同样也在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怎么了?有什么话要说吗?” “那个...今早有位年轻的客人前来拜会玄微。妾身告诉他玄微出门去了。那人也未做叨扰,离开时,留下了些礼物。妾身推辞不过,怎么婉拒,他就是不听。所以玄微还是过来看看吧。” 随后西施便带着他去后院看那人送来的礼物。 兴许是觉得自己擅自收下,会惹得王诩不开心,所以一直在解释。就王诩的交际圈,认识他姑且算的上年轻的客人,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然而这些熟人都不知晓他的行踪。 “可有留下姓名?或是提到何时再来吗?” “没有。只是说让玄微收下东西,有空还会登门。” 来到后院,进入到那早已关门的书店内。桌案上摆着个漆器的双层木盒。黑底白纹,红花点缀,通体泛着光泽。打开第一层,里面平铺着五卷用红绸绑好的绵纸。纸张不仅厚实,上面的纤维亦是细腻。摸上去十分光滑。 齐国都用上纸了?蔡伦啊蔡伦,你就不能早点出生吗? 心中暗叹这虽是绵纸,但品质极高。旋即又打开了第二层。 左面是一片圆形的木头,上面嵌着两块漆黑的松墨。且不论墨的品质如何,就凭这新颖的包装,也足以博取收礼之人的好感。 惊叹之余,又见右面是一只做工精美且光滑的木罐,似乎也是漆器。不过上面保留着实木的纹理。将盖子打开,清香扑鼻,竟是一罐茶叶。 古代送茶,送得是祭品。这份贵重的礼物不亚于名家的墨宝。 价值不菲的礼物,样样都和王诩的胃口,可莫名的收下且用掉绝不是明智的选择。 “东西先好好保管,莫要损坏了。” “妾身明白。” 将东西物归原位,王诩低喃的说道:“昨日的事情,夷光莫要放在心上。全是无心之言,玄微在此赔礼。” 不等他躬身下去,西施双手托起对方赶忙福身。 “没事,玄微心情不好,妾身知道。” 二人重归于好,西施也不再像之前那般拘谨。 从后院出来,王诩便提及换房间的事情,可西施坚决不从。做出这样的决定倒不是出于敬老或是同情的考量。她将面纱解下,脸上凸显的疤痕已然淡化了许多。 “此事莫要再提。玄微对妾身有再造之恩,便是出于报答,让出居所亦难抵此恩之万一。所以玄微安心住下,无需这般客气。妾身反倒会心安一些。” 昔日的红颜祸水,此刻已显露出三分真容。毕竟是两千多年前的美女,看一眼就被惊艳到,几乎是不可能。西施的美不在样貌,而是气质。不施粉黛,静谧中略有一股才女的书卷气息。灵动中略显小家碧玉的内敛之美。总之王诩认为这就是传说中长得贤惠。 二人相敬如宾,好一番礼让过后。老头帮着拿木盆,妇人开始晾晒衣物。当提到王诩不日就要离开临淄,西施满脸的愁容,尽显病心矉美之态,看得王诩犯起花痴。 “这一别,日后怕是再难与玄微相见。夷光多做些事情便不会心存愧疚。所以呀,你就老实住下,别再说那些见外的话了。” 西施自木盆中取出一件湿衣,用力的甩了甩。而后将衣服平整的挂在竹竿之上。晾晒完衣物,她又去到厨房继续忙碌。 回过神来的王诩,见到那竹竿上几面熟悉的白旗正迎风飘舞,顿时老脸臊红。于是躲到一旁收拾起了马厩。 待到施悝平风风火火的回来,午饭已经烧好。同来的木匠见桌上有鱼有肉,原本还挺开心。可没吃几口,便谎称自己不饿,去到一旁忙碌起来。王诩早已习惯施家的饭食,硬着头皮填饱肚子。而后指挥徒弟去后院的房间里搬出一口大缸。让徒儿打水,将缸里注满。 由于羞耻心的作祟,王诩领着徒弟躲在主屋与庖厨间的角落,正式开始授课。 老头揉了揉脸,先扎开一个马步。 “为师这功夫可不一般,徒儿可要看好了。” 说罢,双手交叠于腹部,轻压了一下。 当腹部回弹之时,脑袋立即没入水缸。大概过去十秒,气泡冒了出来。如此反复了十次,才从水缸中探出脑袋。 接过徒儿递来的毛巾,擦了擦脸:“看出些名堂了吗?” “师父吐纳时比一般人慢了许多。徒儿呼吸两次顶得上师父一次。” 说完又觉得哪里欠妥,于是挠了挠头。 “不对呀!师父在水里是如何呼吸的?奇怪。” 没看出来,这小丫头的悟性还挺高。王诩手指地面:“你蹲下,这次注意观察为师的小腹。” 拽了拽避膝,特意把肚子前面的衣服收拾的平整。随后一头扎入水缸。 施悝平听话的蹲着,一边看师父的肚皮,一边感受着自己的呼吸。 缓慢的起伏下,张弛有度。似乎每一次呼吸都算准了时间,分毫不差。 此时,西施正在屋檐下收拾织布用的线团。花花绿绿的线团被整齐的分类,一个个投入到事先准备好的竹篮。 享受着午后悠闲的时光,顺便充当监工。木匠滋滋啦啦的声音没有搅扰到妇人的心境,可躲在一旁玩水的那对师徒倒是令她心绪不宁起来。目光时刻留意着女儿的动作。 通过嘴巴在水中吐气的王诩,突然感受到肚子被人轻轻的戳了一下。然后是轻按,再然后就是上手摸了。 毫无防备,痒得他一时没忍住。嘴巴一咧,咕咚咕咚,差点溺毙于水缸之中。之后,鼻涕眼泪一大把,冲着孽徒怒道: “你干什么?我让你看,谁让你摸了?知不知道这么做有多危险?万一老夫淹死在这水缸里,你这孽徒还学个屁的功夫。” 孽徒毫无节操的屈膝跪倒,扮出一副可怜兮兮,认打认罚的模样。 “对不起啊师父,徒儿知错了。徒儿一时手贱,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饶恕徒儿吧。” 王诩正准备抬手在孽徒的脑袋上狠狠敲上一记,却见对面屋檐下西施那耐人寻味的目光。 举起的手顺势在空中挥舞了几下。 “没事!小孩子玩闹。你忙你的。” 随后抚摸在孽徒的脑袋上,一面冲西施微笑,一面小声说道:“放手!快起来。” 施悝平正紧抱着他的大腿拼命的求饶。 “徒儿错了。师父千万不能放弃徒儿啊。要不您老人家抽我两下,解解气?之后继续教徒儿武艺。” 反正教也是白教,干嘛那么认真?便也没再计较。 “好了。为师不怪你了。这功夫叫腹式呼吸法,早先是你师娘教我的。之后又从孙武那儿学了一些...” 解释着腹式呼吸法的由来,将自己的体会融入其中。 “常人一般用口鼻呼吸,而腹式呼吸略有不同。通过腹部收缩引气入体,一旦养成习惯,对武者大有裨益。” 拿着毛巾与徒弟坐在一旁的屋檐下。 “师父不是说过,徒儿年纪大了学这腹式呼吸法并无益处嘛?” 他摘下面具,将那块兽皮擦干。施悝平惊讶的捂住小嘴。随后目光相继落在老者的白发与白须上。 “师父好年轻啊!您是怎么做到的?” 俊朗而和煦的笑容仿佛夏日午后的清风,难得拂面,带来凉爽的感觉。王诩没有急着解释,而是回答了徒弟的上一个问题。 “在为师看来,腹式呼吸有两种好处。一来可强健内腑,使人获取无穷的力量。不过这需要从小练起,而你已经十八,五脏六腑早已成型。所以学来无用。” 徒弟露出失望的表情:“那还教我干嘛?不是白费功夫嘛。” 嘴巴撅得老高,煞是可爱。王诩不疾不徐的戴好面具:“二来,可延年益寿。你看师傅的容貌,还觉得是白费功夫吗?” 之前的委屈顿时化作满脸的惊喜。随后一条湿漉漉的毛巾拍在了施悝平的脸上。 “讨厌!” 低吟了一声,本打算丢回去还以颜色,却听师父又道:“这屋子里的金器与陈设,即便十年不用亦会生锈腐败。人亦如此。假设一个人呼吸一次便是一年,以口鼻呼吸的方法这人可活到六十。若是用腹式呼吸,这人便可两年呼吸一次,则可活过百岁。所以师父教你这功夫亦是有此用意。你可愿学?” “愿意!徒儿愿意!” 之后,王诩将练习的方法传授给了施悝平。阿季与孙武教他的时候,还没有辅助的道具。以至于花了很长时间来适应腹式呼吸,可每到入睡时,依旧是无法控制口鼻呼吸的习惯。 这就像学游泳一样,不多喝几口水,用身体记住飘浮的感觉,哪会那么容易就掌握技巧?所以师傅就拿着小竹棍不时戳一戳徒弟的小腹,让她多喝几口,用心记住。 平淡的日子里,充满了小小的幸福。王诩也不吝将这份幸福分享给那些挂念他的人。于是他写了三封信。一封给墨翟,一封给姬兰,最后一封则是写给吕阳的儿子。 可第二天寄信的时候,他迷茫了。云梦如今属于晋国。利用齐国的驿站给晋国寄信,妥妥的通敌大罪。 无奈之下,只得在陈田百工盟的驿亭中寄出了给吕乾的那封。之后他与徒弟一同去到城西郊外,与昨日的雇主碰面。 两人今日同样没有驾车,王诩走在前面,施悝平紧随其后。路上,王诩偶尔回头瞅一眼徒弟。目光总会在徒弟的脸蛋上游离,之后停留在那颗美人痣上。 “感觉一晚不见,你怎么突然就变美了?” 道出心中的疑惑。施悝平摸了摸柔嫩的脸蛋,有些不好意思。 “哎呦!还不是师傅教得好嘛。” 看着徒弟那娇羞的表情,王诩不禁敛起肚子。感觉自己的功夫还是没练到家。 穿过一片荒草地,来到一处矮树林。 树林不大,光秃秃的。里面的矮树歪七扭八,不少已经枯死。正值盛夏却是秋日里满地落叶的景象。 尚未进入林子,就听见嘎吱嘎吱的声响,只见一双小布鞋踩着枯萎的落叶很快来到了王诩师徒的身侧。 定睛一看,是那瘦猴一般的雇主。今日对方将胡子刮了,穿得十分简朴。王诩不仔细看差点没认出来。 此时雇主很是不悦的将手臂交叉在胸前:“你可算来了。哪儿有护卫让雇主等的道理?万一误了时辰,我要扣钱。” 王诩看了看周围。林子里有辆马车。他记得自己是来做保镖的,而雇主竟孤身犯险在荒郊等待,这份信任可谓是以命相托。此时也不免尴尬的笑了笑。 随后雇主正式的介绍了自己。他叫公良亚思,名字相当时髦,是陈国后裔。祖辈曾与田氏一同来齐国避祸。 (本章完) 第209章 手又贱了 第209章 手又贱了 “一会儿进去,你们两莫要知声。老实跟着,保护我就行。运气好的话,不用你们动手,钱我照付。万一打起来了,你们要负责把我安全送到西南边的村子。距此也就不到一里的路程。我的人会在那里接应。” 公良亚思领着二人上了马车。说了下目的地,于是赶车的工作便交给了施悝平。他则与王诩坐在车上简单的说明要干的事情。 大抵就是某个新崛起的青侠势力动了歪心思,邀请了一帮不入流的商人在这偏僻的地方开会。会议主要的目的或许是针对公良家在越国的食盐生意。至于公良亚思用了什么手段混进来参会?雇主不说,王诩倒也没问。 “若是这帮家伙没什么依仗,之后我就带人灭了他们。你和你徒弟也可以过来帮忙。按照我们昨天说的,一个甲士算一金,喽啰不能作数。若是你帮我收拾了仇家,多给你五金”,伸出了五根手指,一副肉疼的表情。 一名大富商身赴虎穴,倒是有勇有谋。 王诩再次表示只要不做有违仁义道德之事,他不介意多赚点外块。公良亚思又重提不久前女儿被这帮青侠绑架勒索的事情。显然他还是位称职的父亲。为了给女儿出气,甘愿孤身犯险,刺探绑匪的虚实。 马车大概行了五分钟,便看到前方有一处农舍。一个商人打扮的中年胖子正站在农舍外的篱笆墙边,好似专门在等待他们的到来。 见马车过来,那人满脸堆笑的上前迎接,跟在车旁冲公良亚思拱手:“何掌柜!您总算来了。” 公良亚思与那人客套了几句。王诩趁机轻拍了下施悝平的后背,暗示对方不要多嘴。 之后靠着篱笆墙外的五辆马车,将车子停好。在胖商人的带领下,绕过那半人高的篱笆墙往里走。 农舍外有一大片空地,聚集了近百号人。清一色的男子。除了五名带甲的武士,其他多为短打的装束。 或许这些穿着清爽,偶有手拿简陋棍棒之人便是公良亚思口中的喽啰。王诩自然是不大关注。跟着雇主往里走,目光却是留意着那五名会移动的赏金。 说是武士,除了穿戴着不知用什么材料制作的红色甲衣,五人中仅有两人佩剑,其余的三人竟还拿着长矛。若是放在战场上,杀敌立功,兴许只有那两个佩剑的,才可称之为甲士。 护卫的悬赏任务才赚一金,外面就站着五金,兴许里面还有。暗自窃喜过后,王诩加快步伐。小徒弟被甩在身后,也不管不顾了。 当看到一行人过来,这帮武士与喽啰目光整齐划一的落在了施悝平的身上。色眯眯的上下打量,各种污言秽语小声的嘀咕起来。 到得进入农舍,便见一面容黝黑,长相方正的中年男子正站在火塘边讲话。 “...这是个机会,绝对是个大赚一笔的好机会...” 浓郁的忽悠氛围不禁让王诩有种身临某销售会场的错觉。话说人家至少还提供酒宴,这儿怎么简陋的一塌糊涂。旋即观察起了屋内具体的情况。 屋内最里面有一张木案,左右两边各站着一名佩剑的武士。这二人不像外面的武士。他们面漏凶色,虎目圆瞪,身材则明显高大许多。 屋子中间是凹陷的火塘,口沫横飞的男子穿着一件陈旧的衣袍。说话时,偶尔会扯下袖口。衣袖处有些褶皱。 “在下于郯国亦有些门路。如今莒国已灭,通往郯国的商路已经打通。若是诸位愿意合作,在下敢说越国的食盐生意,我等可拿下三成...” 那人讲得是头头是道,情到深处不禁手舞足蹈起来。而观众似乎不大配合。 就在靠近门的地方已经坐了五名商人。每个商人身后都站着一到两名武士。待到公良亚思与胖商人入席后,刚好将七个席位坐满。 王诩数了数,不算自己与徒弟在内,屋子里一共十一名武士。加上外面的五个,若是全给收拾了,这一趟保底十七金到手。忽而又想起那最值钱的“五金”或许也在其中。目光开始打量起前面那两名凶神恶煞的武士。 这时不合时宜的声音打断了那黝黑男子的讲话。 “你是光脚的,自然不怕穿鞋的。越国的生意一向是由亢、庚、李、公良四家负责。表臣有司早有定论。我等横插一脚,若是被其知晓,你可知后果?” “说的好。我是光脚的。正所谓富贵险中求,我倒是不惧生死。如今亢、庚、李、公良四家还在走鲁国与楚国的商路。将盐贩至越国,耗时耗力。而我则从琅琊入莒,再转入郯国,可直接将盐贩至越地。这一来,仅是路途上的损耗便省去了五成...” 说到这里,诸人已经有所动容。 过去莒国与齐国争利,一直阻碍商路,使得越国这片大市场没有开拓的机会。所以田氏才把这鸡肋一般的生意交给同为陈国遗民的亢、庚、李、公良四家。 之前贩盐需要绕路,先到鲁国,再入楚国,最后才是越国。楚人素来与中原诸侯对着干,所以关税收的很高。这也就导致了莒国的食盐比齐国的更有价格优势。 可如今不一样了,莒国这条拦路虎没了。区区郯国是不敢与齐国叫板的。夹在齐、楚、越三大强国之间,郯国谁都不敢得罪,只有苟延残喘的份。 那黝黑的男子似乎是没钱又眼馋这份生意。所以才召集一帮商人在此开会。打算别人出钱,他则出力,一起干票大的。 不算楚国盘剥的损耗,仅仅是新开辟的商路便能带来五成的巨利。如此诱惑摆在面前,心思活络的商人开始有了各自的想法。 或许他们也可以单干?但是抢了亢、庚、李、公良四家的生意等于开罪田氏。他们拿不准这四家与田氏关系的深浅。 诸人心猿意马之际,却听那黝黑的男子笑道:“你们当然会怕。谁都担心得罪田氏。可总得有人试试,万一田氏不会插手呢?” 随着对话不断的进行,王诩心中的那点顾虑早已烟消云散。 这帮人实则就是群搞窜货,扰乱市场秩序的跳蚤。和前世给妻子夏云诺挖坑的那帮卑劣家伙简直一般无二。 他十分瞧不起这类人。仅仅为了些蝇头小利,便是什么卑鄙的手段都能用得出来。而你却拿他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每次就占一点便宜。官府又不会为了这等小事来管。可长此以往,日积月累之下,一点便宜就变成很大的一笔财富。委实让人恶心不已。 “...前不久,我命人绑过公良家的女眷,那公良老抠还不是屁颠屁颠的派人送来了赎金。他不敢报官。公良家有我安插的眼线。他的一举一动,我自然是了如指掌。既然诸位来此听了这桩买卖,若是一点诚意也没有,那今后我与一帮兄弟若被官署找上了麻烦。在下便要带着他们到诸位府上问问,到底是谁走漏了今日的消息。诸位不妨先商议一番。出多出少,且看我等彼此间的情谊。” 会议似乎是要结束了,只见那黝黑的男子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们。言语之中带着威胁之意。 前面一直站着的两名武士此时已行至男子的身后。几名商人也都纷纷交头接耳起来。 公良亚思与那胖商人假意说了几句,这会正在犯愁。 他还没找这帮家伙算账,不想他们却是跟自己算起账来?也不知道该出多少钱,对方才肯放自己离去。 终于看到了价值五金的正主,王诩喜不自禁。他弯下身在公良亚思的耳边,轻声询问:“干吗?” 公良亚思本想说,“你疯了?这么多人你干得过吗?”可担心暴露,仅仅回了三个字。 “你行吗?” 王诩搓着手,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护卫一金,外面五金,里面十六金。零头给你免了,你看二十金如何?” 那张尖酸刻薄的小脸上,此时一双眼睛瞪得如牛眼一般。怕是再这么瞪下去,眼珠子就要爆了。 “放心!保证雇主安全,同意就眨眨眼。” 或许是急不可耐,而公良亚思则是眼睛酸疼。一时没忍住,便眨了一下。就听身旁的老头大喊一声:“徒儿!照顾好金主爸爸,为师去也。” 到得几个呼吸,屋子里除了三人还站着,其余人皆已躺下。随后那老头一拳砸断靠近门窗附近的柱子。抱着根盘口大的木柱直接扫翻了一群赶来救援的喽啰。 散落的茅草自头顶上方不住的掉落。门外一阵的鬼哭狼嚎。公良亚思颤抖着双手,看着那鼻青脸肿的胖商人昏死在地上。嘴角不仅挂着血迹,还衔着一颗白牙。此时的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终是没忍住,哽咽的冲门外说道:“打错了。自己人也打。手贱啊你。” 原来这胖商人是公良亚思的至交好友。所以在得知幕后黑手后,便偷偷告密,将他带来一同参会。 公良亚思好歹也是临淄城中的大富商,平日鲜少与这些小商贾打交道。自然没人有机会与他结识或是见过他的长相。即便是有过几面之缘,可他今日为了参会将胡子刮了还特意乔装过一番,不是熟人一般认不出来。 他的朋友不善经营,生意做得是差强人意,时常受公良亚思的照顾。胖商人长期混迹于底层的商圈,什么三教九流都有一些交集。为了帮公良亚思混进来,他特意借用了同行的身份。当然,所谓的何掌柜实际上与他有些过节。这么干不乏存有毁人名声,借机报复的想法。 不久后,老头灰头土脸的回来了。站在屋子外面掸着衣袍上的灰尘。 “真没见过打不过还扔石头的家伙。若非没有赏金,老夫非把这帮孙子一个个全挂树上去。” 回想起陈田百工盟的金牌大侠让自己置办一身练甲,此刻终是明白民间私斗到底还是石头最为厉害。 工作干完,将公良亚思与昏迷的胖商人以及他的一名手下送到了西南面的村庄。王诩赚到了青侠行业的第一桶金,十二块郢爰。 原因是雇主认为商人们带的武士不能作数。王诩哪能服气,便与公良亚思讨价还价,声称有两个商人在他动手之前分明起了合作的心思。 打人的时候,他们连钱袋都掏出来了。最后雇主搬出自己好友与其手下被他殴打的事情,王诩这才闭口。 随后帮助公良亚思在村子里揪出了其手下之中的一名内鬼。 或许是大仇得报,心情不错,亦或是有意结交王诩。公良亚思将护卫悬赏的一金也给了他,还说以后会多介绍这种私活给王诩。 一早上就赚了十三金。王诩与施悝平心情都挺不错。回家的途中,王诩特意交代徒弟保守秘密。 “咱两干青侠这事,你可别告诉你娘,省得她为你担心。” “放心吧师傅。徒儿一定保密。这钱咱们怎么分?” 施悝平怀抱一包沉甸甸的大金块,乐得嘴巴都歪了。 “分你个头啊。你又没动手?” 他并非小气,而是不想把钱给施悝平挥霍,留给她娘比较靠谱。 施悝平撅起嘴,喃喃道:“至少徒儿也帮忙了吧。师傅跟那公良老抠一样的抠门。” “好了好了,给你一两。” “才一两?” 然后,徒弟追着师傅打闹了一路。 入了城,二人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直奔内城的驿亭去交任务。说白了,就是拿出悬赏的一成作为盟金上缴。实际上他们只用交一两多金,因为明面上的悬赏是一金,其他所得都是私活。 若是不交盟金,以后再想接到这么好的悬赏估计是不可能了。于是抱着细水长流,老子有钱不在乎的想法去到了陈田百工盟的总部。 交钱的时候,出了些小问题。 这里的一名管事在收下一块郢爰后,就将金子在手中把玩,似乎没有找钱的意思。 “才入盟短短两日,便来上缴盟金。这般厉害,不如直接买块木牌接更好的悬赏,尔等意下如何?” 管事悠闲的手托下巴,另一只手在木案上拨弄金块。二人呆呆的站在桌案的另一侧,面对着管事。 施悝平将其余的金子藏在皮甲内,此时胸口鼓鼓囊囊。见对方想黑掉师徒二人的钱财,气得双手直拍桌案。 (本章完) 第210章 陈田百工盟 第210章 陈田百工盟 “我与师傅辛辛苦苦忙活了一早上,才得了一金,如何买得起你这五金的木牌?你快找钱,别磨蹭了。” 管事代收盟金,身兼财务与人事的工作。本想斥责二人不识相,却见面前的女子长相甜美。此时弯着腰,双手撑在桌案上,一副急切的模样。 最要命的是那波涛汹涌的画面令得他正欲出口的脏话,才到嘴边立时便咽了回去。旋即笑道: “慢慢缴自然是需要五金。可若一次缴付,可以打五折嘛。” 一旁察言观色的王诩此刻亦是虎目圆瞪。莫名有种开通会员打五折的既视感。管事见两人愣住,继续诉说开通会员的好处。 “你们想啊,拿到木牌,在我陈田百工盟的身份地位便不一样了。食宿也比竹牌好,每顿饭食还有二两酒。不仅如此,若是随军征战,直接可升为两长。有了军职,还愁赚不回那点钱财?” 难怪齐技击不敌魏武卒。可以花钱买官的军队,仗能打好才怪。 施悝平继续猛拍桌子:“说了没钱,你这人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 哗啦啦... 藏在胸口的金块掉落一地。 王诩捂住脸,再也看不下去了:“来两个木牌。” 随后五金就没了。 师徒二人捧着价值五金的昂贵木牌赶忙离开管事的房间。身后那管事还在吆喝:“铜牌六折,只需十五金。你们别急着走呀,了解一下。” 就剩八金,还指望着养家糊口。王诩把剩余的金子揣在怀里,说什么也不给徒弟保管。 既然来了,于情于理都要去拜见一下头目。毕竟人家给了他们这么好的任务。总得向领导汇报一下工作结果。当然若能再接一个就更好了。 抱着这样的心理,师徒两一路不停,去往主殿。可惜头目不在,被主家召去了田府。二人意兴阑珊的出来,走在台阶上施悝平说道:“师父!咱们花了这么多钱,还不曾在这里吃过饭呢。太亏了。不如今日咱们就在这里吃点?” “你娘肯定会做好饭等着咱们。这样做不好吧?” “我娘做得饭那么难吃,师父您吃得下吗?咱们吃完,回去再假装吃点。我娘看不出来的。” 说真的,西施做的饭堪堪可以入口果腹。 “你这熊孩子,哪有做女儿的这么说自己娘亲的?不过,吃独食,老夫喜欢。” 王诩笑得奸诈至极,可抬头看看,日头正盛。 “还有两个时辰,咱们不会就这么干等着吧?也太无聊了。” 施悝平指着下方的校场。那里有几名武士正在练习弓道射艺。 “咱们可以去射箭。” 旋即又指向那满是人群的高台。 “看人打架也不错嘛。” 随后这对师徒就将刚到手的木牌挂在腰间,走起路来特别嘚瑟。全当是入职的新员工参观公司的办公环境。 来到校场,几名开弓放箭的武士瞧见一个老头正在指导妹子射箭。忍不住好奇也都围了过来。 妹子已经一连射出好几箭,并且都是脱靶。此时正侧身拉弓,老头拿着把短剑,用剑鞘敲打妹子的手臂。 “手臂绷直,抬高一点。这弓质量太差,出箭时,弓臂与弓弦抖得厉害。若是平射根本没有准头。” 本以为面前的老头是个弓道高手,不想净是满口胡说八道。 练习射箭,哪儿个不是四平八稳的开弓平射?就连呼吸都要保持平稳,生怕影响到出箭时的准头。 让人抬高手臂。到底抬多高?是一寸还是半寸?明明是自己的技术不行,却还赖武器差。简直看不下去。 这时,有名武士一脸的鄙夷,走向那射箭的女子。 “姑娘!弓不是这么用的。”大有劝说失足少女的感觉。 可话音刚落,就见女子欢呼雀跃的拉扯起那老头。一会晃手,一会拥抱。“中了。徒儿射中了。师父太厉害了。” 老头被折腾的死去活来,一个劲地躲闪。而武士却是觉得面前的女子,小鸟依人的模样,煞是可爱。 回头一看,羽箭插在百步开外的草靶上。距正中靶心偏得不是一星半点。或许再歪点还是脱靶。显然这一箭是蒙的。 武士干咳了一声,成功吸引了女子的注意。 “你说什么?” “我是说姑娘若想精进射艺,在下可以教你。” “人家有师父教呢,为何要你来教?多管闲事。” 被好看的妹子这般嫌弃,面子上有点挂不住,武士不屑的看了老头一眼。 “哼!在下是怕姑娘学不到真本事。我虽不才,亦修习射艺三年之久,不敢妄言百步穿杨,但箭箭入靶并非难事。不像某些人只会呈口舌之快。” 王诩无奈的摇头。自己这好徒弟,拉得一手的好仇恨。不就是随便射射箭,玩玩而已,这也能被人针对? 此刻也没生气,只是笑着抬起手。徒弟的短剑被他举起,指向一旁的高台。 “走!去看人打架。射箭嘛,没意思。” 施悝平听话的将长弓与箭囊放回原位。搀着王诩往一旁走时,回头冲那多管闲事的武士扮了个鬼脸。 武士举起长弓,拉成满月。一支羽箭“嗖”的一声划过王诩的肩头。射在不远处的草地上。 “不懂装懂。丢人现眼。” 施悝平被吓了一跳,转身便指着那武士骂道:“你有病啊!箭射得好了不起了?万一伤了我师父,本姑娘非宰了你不可。” 旋即像是自己被羞辱了一般,委屈与不忿的抓着王诩的衣袖,不依不饶的说道:“师父!好好教训他。您老可是荧泽小霸王,岂能被一莽夫欺辱?” 听到“荧泽小霸王”,王诩的老脸腾地一下就红了。 活到这把年纪,争风吃醋的破事,他可不屑去做。可这徒弟总是把自己中二的戏言拿出来与人说道,再不制止一下,怕是晚节不保。 于是乎,随意的玩耍就演变成了一场射箭的比斗。 场上有五个箭靶。武士提议两人站着不动,各射五箭以决胜负。 显然比试有点难度。且不论面前的箭靶已经有百步之遥。如果站着不动去射两侧的箭靶,那么既要斜着瞄准又徒增了距离,在弓道上没有一两年的磨炼,基本很难做到。 不过,这些都只是对一般人而言。王诩坐拥百万灵魂,跟区区一人比试,就如皓月对萤火。其差距之大,如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悬殊。 当下胡思乱想些如何欺负对手的损招。可又怕玩得太狠,对手不认账。纠结了好一会儿。 这段时间里,那武士不时会偷看自己的徒弟。于是他计上心头。 “比试嘛。没点彩头多没意思,你说是吧?” 几个围观的武士一听,都觉得很有道理。只听老者继续说道:“瞧你挺喜欢我徒儿的。若是你赢了,我做主将孽徒许配与你。你看如何?” 施悝平这会儿还在给师傅用心挑选弓箭,听到这话,差点没气晕过去。 “师父怎么能这样子?徒儿到底做错了什么?” 委屈巴巴的要打王诩,却见对方投来一个奸诈的眼神。施悝平收起绣拳,哼了一声,一副任君采撷的小女人作态。 王诩冲那武士挤了挤眼。若非有面具遮挡,表情更加传神。 “你瞧,我这徒儿最是乖巧。不仅人长得美,还听师父的话。你觉得该值多少?” 就没见过公然卖徒弟的师父。一帮看热闹的武士不嫌事大,也跟着瞎起哄。 “我出两金。要不让我来比。” “一边去,没见人家姑娘好歹也挂着木牌吗?我出五金。” 武士们整日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钱都拿去挥霍了,积蓄自然不多。 与王诩比试的武士不禁摸了摸腰上的铜牌,一咬牙:“六金!” 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并非仅仅出于贪图女色。想想这美貌的女子也是个木牌青侠。日后稍加培养,带在身边一同出任务,在这青侠圈里,岂不羡煞旁人? 武士越想越激动。之后一口气射完五箭,竟有一箭脱靶。再看老头时,眼神变得复杂起来:“好算计。原来你是想乱我心境,当真不耻。” 人一激动,呼吸变得急促。所以射箭时最忌讳心绪不宁。 不想对方事后赖账。王诩果断向后退了两步。身后不远就是打铁的地方。此时他看向武士:“要不老夫再退两步?” 那武士也没说话。看到身后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老头退着退着就到了打铁的草棚里。徒弟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二人窃窃私语了一番,老头自怀中掏出一包东西递给对方。而后那女子就没入人群。人群中发出一阵的骚动。也不知他们在做些什么? 武士被晾在这里,气得满脸抽搐。等了片刻还不见老头过来,于是向十丈开外的草棚走去。 “你莫不是怕了?打算让徒弟溜走?” “老夫只是觉得与其让你几步,倒不如直接退到这里。省得赢了,你却不认账。” “可笑。此处距正中箭靶至少一百二十步之遥,距其余箭靶少说也有一百五十步。长弓拉满堪可百步中靶。你若悉数中靶,我双手奉上六金不说,再给你下跪认错。” 要不怎么叫“百步穿杨”?古代长弓确实鸡肋,尤其是鱼胶黏合的竹弓。人的手臂就那么长。箭要搭在弓上。手臂再怎么拉弓弦总不能直接张开,让箭矢离开弓臂。 然而,某些人就是要哗众取宠。为了赚钱,可以不要脸皮。 此时王诩侧身摆了个“大”字。失去弓臂依托的羽箭在他两指间颤颤巍巍。围观的武士不禁看向老人握弓的左手,担心以这一箭的威力会射穿老头的手臂。 就在施悝平跑来汇报战果时,王诩与徒弟说话之际,陡然射出一箭。羽箭破风,正中靶心。一群人直接看傻。 之前老头分明在跟女子说话。根本就没看箭靶。这运气也没谁了。 一群人大叫不可能:“蒙的,绝对是蒙的。哪有不瞄便射的道理。” 王诩不以为然,继续表演花式射箭。此刻他将弓横在身前与地面平行。又是不看箭靶,数落着一旁的女子。“才一金?你真没用。看来还是卖你赚钱。” 师父在这卖艺,徒弟去开盘口。结果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就骗了一金。 老头很生气,手一滑,又中了。 与他打赌的武士脸黑如炭。随后,王诩也不浪费时间。既然没钱赚,还表演个什么劲? 握弓的手臂向上微扬。一箭出去,接着又是一箭。一连三箭,每次抬起的距离皆是恰当好处,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在一片惊呼与喝彩之中,师徒两头一次参观公司的办公地点,就顺手黑掉了同事们共计七金的巨款。 由于王诩的表演太过出彩,以至于之后来此练习射箭之人总会不自觉的回想起当日老头射箭时的风采,身体不由得摆出各种奇葩的造型。 射艺不见精进,脱靶的次数倒是增多了不少。致使陈田百工盟的总部时常请些泥瓦匠来修补校场一侧的墙壁。 师徒两得偿所愿,在公司蹭了一顿丰盛的员工餐。酒饱饭足后,想起仍在家中等待的西施,终于良心发现。 驻足在一间出售首饰的店铺外,王诩问道:“你娘平日都喜欢什么?为师想送点礼物给她。” 施悝平想了想,没心没肺的回道:“娘亲最喜欢我,师父要送礼物就送给徒儿嘛。” 无视孽徒,王诩偏头看向那间店铺。里面似乎有很多氏族的贵妇。花花绿绿的,人进人出。 “我娘最讨厌那些玩意。师傅没见她只包头巾的嘛?” 听到徒弟的话,旋即打消了送首饰的念头。他们难得在内城溜达,谁都不愿太早回家。 “那你倒是说说看,该送些什么好?如果徒儿用心,为师不介意分你点零花钱用用。” 金钱面前,亲娘随时可以出卖。 施悝平摸了摸王诩的肚子。那里揣着沉甸甸的十五块郢爰。她狗腿的托起,生怕太重让师傅走路而显得驼背。 “我娘呢,她最喜欢养鱼,侍弄花草。在宋国的时候,我家的鱼养得比犬还大。娘时常坐在花草旁,浇浇水,喂喂鱼。” 王诩愕然了半晌,一副信你才怪的表情:“唉!你家的鱼真可怜。你娘眼盲是把它们当猪来养吧?” 好一阵的恶寒,施悝平终于说出个靠谱的主意。 “娘最喜欢吃师父做的饭菜,不如明日师父下厨,让徒儿也沾沾光。” “好主意!要不明日咱们停工,休息一日,顺道带你娘来内城逛逛。一起买买东西,尝尝临淄城的美味。” 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师徒二人便也没了逛街的心情。 (本章完) 第211章 忍者神龟 第211章 忍者神龟 临近黄昏,师徒原路折返,沿街买了些酒肉瓜果。拎东西这样的累活当然是由徒弟来干。做师父的则捧着一把樱桃,悠闲的走在前面,走一路吃一路。 后世就知道山东的大樱桃很有名。什么美早、黄蜜等品种不胜繁多。有的商家时常会将其混在车厘子中以假乱真。身价也就暴涨起来。所以山东的樱桃名气越来越大。 不过王诩此时吃得是正宗的国产樱桃,还是樱桃的祖先。不仅皮薄肉少,还容易破。味道酸酸甜甜,既可口又助消化。 路过城卫官署,走入青石铺就的小巷。王诩突然停下,将剩下的半把樱桃递给了施悝平。 “拿着,多吃点,不够还有。把酒气快点盖住。” 二人依着白色墙壁,犹如父女间谈心。 “师傅就这么怕我娘吗?她又不会吃人。” “不是怕,是尊重。上次你在孙武墓前偷喝酒,回来为师便被你牵累。你娘好一通说教。这回若是又让她发现了,免不了还要唠叨。” 一粒粒的樱桃胡在青石上跳跃。深埋土中的石头被细小的颗粒包围,露出清晰的轮廓。 “说说呗,为什么这么关心我娘?” “或许师父与你娘都经历过同样的事情。所以才会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女子踮起右脚。脚跟不时点在那裸露而出的青砖上。岁月的侵蚀让那墨绿的墙角显得无比暗沉,仿佛与青石的小巷融为一体。 “要不师傅把我娘娶了呗,反正她也挺喜欢你的。” 扬起的手,顿在女子额前。这次并没有狠狠的敲下去,而是轻拍了一下。 “想得美。师父早已娶妻。这种玩笑以后可开不得。记住了吗?” 施悝平“哦”了一声,弯下腰自竹篮里又抓了一把樱桃。没吃几粒,却是低着头,撅起了小嘴。 “师父若是走了,徒儿与娘亲该怎么办?” 一只大手在女子的头上揉了揉。头发变得有些散乱。 “所以你要努力,能保护你娘,师傅才会放心离去。” 煽情的话不想多说,王诩拎起东西便向一旁走去。 自从与老人相遇,施悝平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越是相处的久,越会觉得当初放弃深宅大院,千金小姐的生活是多么的明智。 洗尽铅华过后,人不再虚伪而变得赤诚。简简单单的生活,不用勾心斗角,不用委曲求全,一切随心而走。前路或许漫长,荆棘密布,但只要紧随老人的背影,她便不觉可怕,只有心安的感觉。 过了申时,闾里中的烟火气渐渐消散。二人敲了好一阵的门,却不见西施出来。于是施悝平贴在门缝边,嗅来嗅去,猜测起今日的饭菜。 “师父别不信,徒儿的鼻子可灵了,绝对有酱菜。” 王诩也跟着嗅了嗅,突然有种被忽悠到的感觉:“距哺时已过去一个时辰,哪还会有味道,净瞎说。” “娘!悝平回来了,快开门呀。” 透过门缝瞧见一席灰衣的妇人跑了过来。 门一开,施悝平迫不及待的投入她娘怀中。王诩打了个招呼,拎着东西,便往里走。 余光一撇,瞧见西施竟没有佩戴面纱。正觉疑惑,又见对方领口微敞,额头与鬓角满是汗珠,湿漉漉的。下意识的将目光往屋内瞧去。 “娘你太坏了。怎么能偷偷摸摸的...” 走到厨房,隐隐听到徒弟说出这样的话语。而后莫名的心绪紧张起来。目光始终离不开主屋的方向。感觉陶朱公范蠡已经坐在里面,正等着他进去解释些什么。 “靠!我紧张什么?我又没做什么?” 在厨房里小声嘀咕,紧张的摆放着带回来的东西。一不留神将竹篮里的樱桃撒了一地。 正蹲在地上收拾,身后便传来妇人急促的脚步声。回头看去,西施站在门框边,低垂着脑袋,一副做错事的模样。 “玄微不会责怪妾身吧?” 也不知心里是个什么滋味,王诩挤出个笑容。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离了婚,再复婚,很正常嘛?” 见西施抬起头,脸颊红彤彤的。王诩继续说道:“陶朱公既然来了,你还不带我去见见。别叫人家误会了。” “啊?” 西施顿时愣住,不禁回头看去。院子里除了女儿在逗弄马匹,似乎没有别人。皱起好看的眉头,问道:“什么呀?妾身是说偷学了玄微教悝平的功夫,有点难以启齿。玄微不会责怪妾身吧?” 王诩起身,走到西施身前。看着那白里透红,能拧出水来的小脸,终于明白了原因。难怪今早徒弟也看上去特别水灵,感情是在水里泡的。 鼻头微微的抽动了几下后,终是忍不住荒唐的大笑起来。 笑声戛然而止,王诩凑到对方脸旁,嗅了嗅。动作很是轻浮。 “果然是酱菜的味道。” 西施不禁也闻了闻,确实有股酸酸的气味。 她准备好了午饭,二人却迟迟未归。于是坐在屋檐下独自等待。目光不由得偏向院子角落里的水缸。回忆起一老一少昨日练功时有趣的模样。昨夜又从女儿口中得知,腹式呼吸有延年益寿的神效后,便忍不住尝试起来。 每日坐在屋檐下看着天色渐渐暗沉,听着老人讲述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似乎已经成为施家母女的习惯。 平淡的生活总会有些不平淡的精彩。就比如第二日王诩带着施家母女一同逛街。 在男人的世界里,逛街自然是要买东西。目的相当明确。不然逛街图什么?难道就是浪费时间?如果是那样,倒不如叫上三两好友一起搓搓麻将,打打游戏。彻夜通宵,浪费的更彻底一点。 然而在女人的世界里,逛街就是在浪费时间,并且毫无道理可讲。 逛了一个时辰,腿脚酸疼的王诩正无聊的蹲在一间店铺的门口。而西施母女正笑意盈盈的空手出来。王诩起身,垮下肩头:“这都逛了半个外城了,你们到底买不买啊?” 低沉的声音满是怨念。 施悝平撇下母亲,来到王诩身侧开始撒娇:“师父!徒儿想买的东西不在这里。” 西施没好气的拍了下女儿的后背。 “女孩子家就知道打打杀杀,像什么样子。今后还怎么嫁人?” 施悝平露出她那招牌式的哈巴狗表情。 “切!谁稀罕嫁人。我要跟着师父行侠仗义,做大侠。” 徒弟是天生的大嘴巴。王诩连忙转移话题:“走走走,我们继续。不满意便去内城逛逛。” 外城没什么好逛的,这个点食肆又不开门。主街上不是卖武器与防具的,就是卖布匹与食盐的。除了民坊之中有些特别的小玩意出售,来来去去都是些大同小异的商品,逛街根本就是折磨。 逛了一路,西施什么也没买。施悝平倒是买了很多无用的东西。比如此刻穿在身上的犀甲。那是由一整张犀皮制作的半身皮甲。没有将皮子分割成甲叶编缀起来,而是整张压褶并做了抛光的处理。穿在身上臃肿不堪,活脱脱象是套了个龟壳。 西施抱着女儿换下来的红色皮甲。无奈的看着她挑选武器。施悝平拿着把铁剑,爱不释手。随后眯起眼,冲王诩这移动钱包看来。 “师父!” 又嗲又长的声音,听得王诩浑身酸软,赶紧过来付钱。本想砍砍价的,可不知这徒弟是哪儿边的?竟不停的夸赞这铁剑的厉害。 “师傅您看,这是把楚剑。做工没的说,就连剑柄上也绑了软绳,一点也不硌手。砍人的时候,应该挺舒服的。” 卖武器的商人被这话逗得眉开眼笑。 “姑娘真会说笑。到底是砍人舒服?还是被砍舒服?” “有我师父在,只有我砍别人的份,谁敢砍我?” 商人随即拿出一只小木盒,递给王诩。 “诚惠五两金,剑脂小店免费相赠。客人记得时常保养,莫要生锈了。” 买下宝剑,三人继续往城北行去。 盛夏炎热,大家都有些疲累,于是在城北的闾里中寻了处小吃摊。准备喝碗临淄有名的咸鱼粥,再吃上几瓤西瓜消暑,然后继续去内城逛街。 店家很会做生意,在树荫下摆放了三张木几与一些草席。三人一边乘凉吃西瓜,一边等待那香气四溢的鱼粥。 施悝平与西施对坐一案。女子臃肿的犀甲拖在地上,上半身好似蜷缩在犀甲内,已经挡住了半个下巴。小木桌上左边一把长剑,右边一把短剑。看上去滑稽不已。 闲来无聊,王诩便拖着草席凑了过去。 “老夫年轻时游历诸国,曾遇到过一位大侠。呃...应该称之为巨侠。就是比大侠还厉害的那种。” 听到王诩讲故事,西施与施悝平竖起耳朵,瓜也顾不得吃了。 “这位巨侠武艺相当了得,并且在老夫之上。” 施悝平顺着王诩的话猜测:“师父和那巨侠前辈比试过?竟然输了?” 王诩顿了顿:“老夫输了也是自然。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哪有打架不输的道理。” 然后,笑着继续讲故事。 “他虽武艺在我之上,但论长相嘛,绝不是老夫的对手。” 见老头这般臭屁,西施不禁掩唇轻笑。王诩急道:“你别不信啊。他长得尖嘴猴腮,面容似鼠,头发也只有半寸。哪里有老夫这般俊朗?” 随即摸了摸自己头顶光滑的银发。话题跑偏,施悝平急着听故事,于是昧心的称赞:“好好好,师傅最俊朗,天下最美,您继续讲嘛。” “...他被仇家追杀,无奈之下,只得躲在地窖里生活。一待便是二十年。还好老天有眼,让他收了四个得意的弟子。弟子们都很孝顺,时常给他买又大又扁的蛮头吃。” 感觉哪里不对,他犹豫了片刻。 “呃...好像他是吃素的。哎呀!这不重要。后来他将毕生所学分别传授给四位弟子。大徒弟最是厉害。两把双剑使得那是虎虎生风,劈金断石不在话下,不久后,便已闻达天下。” “这么厉害?徒儿怎么没听人说过呢?” “你当然没听过了,这事是几十年前发生的,你和你娘都还没出生呢。” 立志成为大侠的施悝平,岂能不知那闻达天下的大徒弟到底出自何方?于是便追问起来。 “那位双剑大侠到底是哪国人?姓甚名谁?” 王诩口无遮拦,吹牛不打草稿。 “就是几十年前东夷的一个小国,早就被灭了。那位大侠名叫达芬奇。这名字一听就不是咱们周人嘛。” 一部魔改版的忍者神龟呼之欲出。 然后,王诩就忽悠着施悝平将两把剑交叉背在身后。配上那身光亮的犀甲,简直就是神还原。 吃完小吃,日头正盛。滋滋的蝉鸣,摇曳的树影,在走出树荫的一刹,股股热浪袭来,仿佛快要窒息的感觉让王诩打消了继续逛街的念头。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夏天一样的炎热难熬。一边遗憾没有空调的日子,一边以晒黑为由劝母女回家。 走在路上,他恶趣味的拍着徒弟的龟壳。 “太帅了!回头师父教你耍剑,保证你与那达芬奇一样厉害。” “好的师傅。徒儿还没见过有人用双剑打架呢。” 看着徒弟那娇俏的小脸,总觉得少些什么。他摸了摸面具。 “做大侠嘛,必须要有神秘感,就像师傅这样。回去了,给你改改造型。蒙面大侠最酷了。” 回到家中,立马扯了块蓝色的布条,挖出两个小洞,非要徒弟蒙在眼上。 就在两人闹腾的时候,昨日来访的客人再次敲响了书店的木门。王诩正与徒弟玩的开心,西施便去后院开门。不想今日对方又带着礼物登门拜访,稍稍寒暄过后,西施将年轻公子与两名随从请入院中。 西施走在前面,年轻人则跟在她身后东张西望起来。路过旁边的房间,还探头往里张望。折扇一直在手中轻轻拍打。 从后院绕行过来,就听到了女子的笑声。年轻公子急忙抬头向里看去,只是看了一眼,手中的折扇“啪”的掉在了地上。心碎的声音再次响起。 与此同时,正挥舞着双剑满院追杀王诩的施悝平注意到了这边的客人。女子顿时僵在那里。双剑举在半空,俏脸红如苹果。 王诩拿着那根蓝色的布条,幸灾乐祸的笑个不停。见到来人竟是那日的氏族公子,也没急着过去与对方打招呼,而是走到了徒弟的身旁。 “现在是不是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为师早就说过让你蒙面的嘛。后悔不?” 旋即,将那布条给徒弟缠在头上。施悝平依旧是石化的状态。 “要不你先钻进龟壳里躲躲,或许人家没看到你也说不定呢。” ? ?求订阅,求收藏,求吐槽,各种求! ? ???? (本章完) 第212章 约会 第212章 约会 手指在坚硬的犀甲上,“邦邦”的敲了两下。施悝平回过神来,连忙将双剑藏在身后,清了清嗓子。 “看到了又怎样?”露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冲着田盘喊道:“你来作甚?” 田盘咧嘴傻笑,随后弯下腰将折扇捡起。 “傻呀你。人家当然是来看你的了。” 不想,自己那点心思早已被老者看穿。扇子没拿稳又掉在了地上。 来者是客,虽然第一次见面不怎么愉快,但也没有将人赶走的道理。于是王诩这冒牌的施家长辈便出面接待了客人。 二人于主屋内分案而坐。田盘很是拘谨。落座后沉默了许久,几次想要开口,却是将话语又憋了回去。王诩看不下去,直接挑明主题。 “承蒙公子抬爱,但我家悝平孩儿粗鄙好斗,不适合公子。公子还是将礼物带回,莫要再纠缠下去。” 也不知为什么。看到田盘那副扭捏的模样,他打心底里瞧不上对方。老父亲担心嫁女儿的心思油然而生。 “谁说不适合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晚辈倾慕悝平姑娘,并非是来纠缠,而是想解释先前的误会。” 此番田盘造访并非是来追求女子,而是想化解误会,顺便了解一下对方。最好先交个朋友,万一不满意,之后便不再联系。不想,被这老头一句话堵了后路。话赶话便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老夫懂。年轻人嘛,憧憬美好,喜欢美女再正常不过。如果是交交朋友倒也无妨...” 正思考着,如何继续话题,没想到老头竟会如此开明。简直说到了田盘的心坎。 “但你若起了不该有的心思,别怪老夫没有提醒过你。” 不料,下一秒,老头拿起桌案上的一卷书简。“哗啦”一下,竹简散开。田盘疑惑的看着对方奇怪的举动。 算是警告或是威胁吗?当面扯书算什么? 错愕的看着老头拿着半卷书,走到自己的面前。 “若是悝平受了欺负,哪怕只是一点点。老夫才不管你是哪家氏族的公子,家族有多深的背景,到时候打上门去,一个一个都给你捏碎了。” 竹简一根接着一根被老者拔出,然后捏的粉碎。田盘不禁打了个寒战,只觉这捏竹简的声音好似在捏自己的骨头。 “老翁放心,晚辈万万不敢。我虽为田氏嫡子,但对悝平姑娘一片赤诚,绝不会借家族权势,做那以势欺人,辱人清白之事。” 为了镇住面前的年轻人,一连捏了五根竹简,以至竹刺扎满手心,王诩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可当听到田氏嫡子,之前老父亲忧愁的心思骤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田恒是你何人?”称呼奇怪且大胆。 田盘愕然了半晌,回道:“呃,是家严。” 此时,正在门外偷窥的施悝平瞅着田盘的两名跟班笑道:“看到没!我阿翁厉害吧?不吓得你家公子屁滚尿流,还以为本姑娘好欺负呢。” 两个跟班露出鄙夷的神情,都为自家公子感到不值。面前的女子确实长得漂亮,可这糙汉子一般的举止,简直不忍直视。 正想出言维护几句,却听屋内传来老头的呼唤声:“悝平啊!快来见过田公子。” 二人谈话之时,屋门本就敞着。施悝平背靠屋门,露出个脑袋。目瞪口呆的看着王诩。对方此时正咧着嘴冲她挥手。 “死丫头,愣着干嘛?快进来呀。” 师傅那奸诈的笑容突然让施悝平打了个寒战,莫名回想起昨日在陈田百工盟校场发生的事情。 不情愿写在脸上。施悝平扭扭捏捏的走到王诩的身旁。瞅了田盘一眼,便傲娇的偏过头去。王诩见状,哪肯错失心心念念封爵的机会。直接推着徒弟便往田盘身前送去。 “你看人家田公子彬彬有礼,相貌堂堂,一看就是信奉儒家的翩翩君子。还不快见过田公子。别叫人家觉得你不懂礼数嘛。” 施悝平被王诩推着已经撞到了田盘身前的木案。对方若不松手,估计马上就要扑入田盘的怀中。 慌乱之下,女子抗拒的抬起双手。身子死命的向后挣扎。而后见田盘起身,她连忙抱拳一礼。 “见过公子。” 原来只是想结识一下女子,顺便解释那日的误会。不想进展的速度超出想象。此刻俨然成为了一场由长辈主导的相亲会。 田盘很是郁闷,没多少机会与施悝平搭话,而对方的外公却是喋喋不休的问着各种奇怪的问题。 “田公子家有几套房?养了多少仆婢?” “回老翁,我家在临淄城内有三处国宅,其余城野大大小小不下百余处。仆婢倒是不多,只有五百之数。” 答完老人的问题,他赶忙向女子问道:“不知悝平姑娘有何喜好?若不介意,可否告知在下?” “斧钺剑戟,甲胄弓矢,总之好的贵的本姑娘都喜欢。” 正准备尴尬且违心的称赞一句。对方的外公又开始提问。 “田公子如今在哪里高就?可有封爵?” 田盘眼珠子一转。一边回答老人的问题,一边看向女子。 “晚辈暂未封爵,乃世袭爵位。如今在司空府任职,恰好管理百工六艺。若是悝平姑娘有暇,倒是可以过来看看,挑些趁手的兵甲带走亦是无妨。” 王诩笑了:“你二人倒是挺般配的,没事多走动走动。悝平性子顽劣,但心地善良,是个不错的孩子。老夫做主,一会儿你们就去城里吃顿饭,逛逛街,相互了解一下。年轻人嘛就该这样。” 田盘开心不已,赶忙向老者躬身致谢。 王诩笑容依旧和煦,就像看自家子侄一样冲田盘满意的点头。之后便露出了狐狸尾巴。 “昨日田公子来访,送了诸多礼物。老夫不胜欢喜。礼物贵重却非老夫所好,一会儿田公子便带回去吧。” 老者之前还撮合二人,如今却要退还礼物。明显是不想占人便宜,田盘急了。 “是晚辈考虑不周,不知老翁有何喜好?晚辈多次叨扰,聊表心意,还望老翁不吝相告。” 见鱼儿上钩,王诩飙起演技,欲言又止,装出一副为难的表情。 “老翁莫要见外,但凡晚辈能做到的,一定竭尽所能。” “老夫喜好读书。听闻这临淄城内守藏室中藏书颇丰。无奈老夫却无爵位在身,无法进得。唉!终是遗憾呐。” 田盘还以为多大的事呢,不就是去图书馆看看书嘛。 随即回道:“老翁不必忧心。晚辈孙侄便是守藏史。晚辈知会一声,您随时都可进得。莫说是观书,便是借阅也未尝不可。” 为了表达诚意,田盘直接将自己随身的玉牌交给了王诩。接过玉牌一看,惊得是目瞪口呆。 玉牌正面是田盘的名字,而背面赫然刻着“陈田百工盟”五个大字。 不等王诩质疑,同样看到那玉牌的施悝平却是抢先问道:“你是玉牌巨侠?这怎么可能?你明明就柔弱的和一般女子无二,根本就不像武者。岂会是陈田百工盟的盟主?我不信。绝对不信。” 大侠的美梦瞬间破碎,施悝平抓狂不已。她和师傅一路辛苦打怪升级,没想到站在顶端的盟主竟然是个不会武功的小屁孩。 虽说他们算是氪金玩家,充了会员才拿到的木牌,但至少也做过悬赏任务。而对方直接亮出玉牌,显然晋级需要6250金的悬赏任务必然是毛都没做过一个。 或许是太在意氪金玩家对普通玩家的打击与伤害,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 到得心绪平复下来,细细一想。陈田百工盟本就是田氏的产业。当老板的自然是有老板的特权。心里这才好受一点。 可没过多久,又不舒服了。自己好不容易加入个青侠帮派。跟踪自己的变态居然是自己的老板?这种不和谐的上下级关系,让她分分钟想退出帮派。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对方还不知道自己是他公司里的员工。 田盘一头雾水的向二人解释。王诩与施悝平终于明白陈田百工盟的组织架构。原来盟里持有玉牌的一共四位。三个是甩手掌柜,出钱不出力的那种。只有一位是名副其实靠着打怪练级拿到的玉牌。如今担任陈田百工盟的ceo。更为意想不到的是,三个股东之中竟还有个熟人。此时施悝平的小嘴张得能塞下一枚鸡蛋。 “怎么可能?五鹿君乃堂堂儒商君子,岂会看上你们这样的小帮派?” 居然还有外国人注资陈田百工盟,王诩对于能在一家合资企业上班深表荣幸。施悝平得知端木赐是股东后,隐隐猜到自己的老爹或许也暗藏其中。 对于田氏的官二代如何创业,富商如何风投的事情王诩没多大的兴趣。反正玉牌到手,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于是就打发徒弟与田盘去外面约会。 施悝平原本心存拒意,但听到这么多的猛料,随即也来了兴趣。 她对父亲范蠡有诸多不满,但那仅限于父母之间的感情问题。而范蠡对她向来娇惯。施悝平虽是妾室所生的庶女,但也未曾被范蠡厚此薄彼的对待。若非觉得母亲受了委屈,她决计不会与范蠡斩断父女之间的关系。 得知父亲的至交好友参与其中,施悝平敢断定范蠡绝对隐藏在幕后。以她对腹黑老爹的了解。藏于幕后,搅动风云而不显名声的事情最是对方擅长的手段。 昔日范蠡是如何成为富可敌国的巨商,其中的谋划与诸多算计,作为女儿的她从小便耳濡目染。对于投资田氏,再举家迁入齐国逼祸的原因,当下已猜出十之八九。 施悝平一反常态,同意与田盘吃饭逛街,可临走时将王诩拉到一旁,再次以师父相称。 “师父!饭钱拿来。徒儿可不想占那小子的便宜。” “有性格。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事咱们可不稀罕。拿着,师父支持你。” 旋即自钱袋中掏出一块郢爰交给徒弟,出手大气。施悝平拿着块黄金,怎么看都觉得别扭。于是目光盯向王诩的钱袋。 “哪儿有人吃饭拿块金子的,太奇怪了,钱袋借我。” 一把抢过钱袋,笑嘻嘻的隔空送上香吻。 “嘛!师傅最好了。” 王诩捂住老脸。一副赔了女儿又赔钱的无奈表情。 黄昏时分,白墙黑瓦的古城渐渐褪去喧闹与繁华。街道上稀疏的行人,三三两两。路旁忙着打烊的商贩,出出进进,收揽着货物。田盘漫步在大街上,怀抱着礼物,沉浸在一片旖旎的光晕之中。 两个跟班紧随其后,一人拎着昨日送的礼物,另一人则抱着今日没有送出的两匹布帛。拎着漆器木盒的跟班此时仍空闲着一只手。见自家公子抱着东西,他三步变作两步,来到田盘的身前。 “公子!卑下帮您拿吧。” “不用不用。本公子长这么大,还是头一遭收到这么多女子送的礼物。” 田盘喜滋滋的。将怀中大包小包的礼物向上托了托。而后偏头询问手下。 “你觉得悝平姑娘如何?” 拎木盒的跟班沉吟了片刻:“呃,确实不错。卑下是从未见过哪家的女子...出手这般阔绰的。与公子一路走来,几乎是走一路给公子买一路。” 平日里都是田盘给女子送礼。即便偶尔收到女子的礼物,也是有心攀附。如今反倒是收了施悝平的一堆礼物。这种反差让他既欣喜又觉有趣。 “本公子也这么认为。之前还误会了人家姑娘。其实她不骂人的时候,还挺可爱的。” 说罢,不禁失笑出声。 回想起在书店发生的事情,先前不好的印象随之被女子今日豪爽的性情抹除的一干二净。 “本公子明日若是再去寻她,会不会显得有些孟浪?” “公子不必忧心。今日悝平姑娘与公子相谈甚欢,卑下觉得只要不再逛街吃饭,倒是没什么。” 田盘呵呵一笑。 如果再逛街收对方的礼物,似乎脱不了占人便宜的嫌疑。 炎热的夏日屈服了花草,干裂了土地,却是抑制不住年轻人荷尔蒙的分泌。田盘有了自己的人生追求,之后每日的正午去施家拜访便成了这位公子哥的习惯。 (本章完) 第213章 陶朱公 第213章 陶朱公 在齐国与施家母女相处的这段日子里,王诩过着有序而充实的生活。 自从完成了公良亚思的悬赏后,对方便将他的光荣事迹传遍了齐国上层的商业圈。打击黑恶势力便成了每日的必修课。因办事效率高,接私活还打折的良好口碑在业界备受好评,赢得了商人们的青睐。 早上扫黑除恶,赚钱养家。下午看书学习,搜刮知识。日子一天天过去,似乎过不了多久,他便能完成此行的目的,赶往下一个国家。 然而平静的表面下却是暗潮涌动。齐国出事了。 繁华的临淄内城,紧靠宫城东侧的一处国宅内聚集了齐国半数的高层。除了田氏、孙氏、亢氏、庚氏等家族宗主外,还有端木赐与投靠田氏不久的中行寅。 正值壮年便大权在握的齐相田恒,此刻手握剑柄,眉头深锁,在大殿之上来回踱步。 这是他人生之中,为数不多的抉择。所以即便心情忐忑,还是谨慎的对待。他让诸人先商议一番,之后再做定夺。 由于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实在太多,宽弘的大殿内设满了筵席。桌案从偏殿的侧门一直延续至主殿大门。末席的地方甚至两到三人并用一案。如此盛会与宫城上朝也不遑多让。 嘈杂之声没有持续多久,一名羽扇纶巾的中年男子再与端木赐、荀子程相继交流过后,来到了大殿的中央。田恒见男子躬身施礼,赶忙自主位走了下来。 “腹心不必多礼,快将诸君之策说与本相。” 腹心是齐国新军改革后的军中职务,相当于政委的角色。负责管理谋士并统一建议,直接向主帅汇报。被称作腹心的男子名叫田逆。 “诛杀左相方能解当前之危局。宗主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更进一步。” 听到腹心的回答,田恒没有流露出任何的表情。 因为这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他作为右相总揽朝政,而左相阚止是其副手却在齐国对外用兵,如此关键的时刻,勾结越国并密谋除掉田氏。 政敌用心险恶,逼得他不得不更进一步。而这一步,迈出多少便耐人寻味了。田恒当机立断:“既已决定。此事不宜拖延,今日便动手。兵法与诸位权士先到偏殿商议用兵之事。诸君在此与本相议一议越国之事又当何解?” 兵法听起来甚是奇怪,但同样是齐国新军改革后的职务,相当于参谋长。而这时的权谋是分家的。权士属于作战参谋。出谋划策仅限于战争。谋士则偏向于政治与经济等方面,涉猎较广。 随后,一群作战部的参谋跟着参谋长随即起身向偏殿行去。大殿之中又恢复了之前的嘈杂。 此刻,端木赐正侧耳倾听弟子荀子程的意见。师徒简单的交流过后,端木赐离席行至殿前。老者一出马,诸人立时安静下来。 他环顾四周,对众人一一拱手,微笑点头:“窃以为越国新君初立,此番北上攻打郯国实乃向各国诸侯宣扬武威,意图重现昔日勾践之霸业。齐国二十万兵马如今被牵制于西面与晋人胶着,无暇南顾。若老朽所料非虚,越伐郯后,必会趁机攻莒,而后欺齐国立威于天下。” 闻名遐迩的富商、儒家的中流砥柱、纵横家的鼻祖、两国为相的政治天才、天子封君的无上殊荣,集万千光华于一身的端木赐仅仅是道出时局发展的可能性便叫诸人心服口服。 齐国灭莒在先,越国随后伐郯。如此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越国是冲着齐国来的。在莒地势必会有一场大战。而这一战绝不会像齐国攻打晋国那样儿戏。 齐晋双方都有各自的目的,所以没到撕破脸皮,使出全力的地步。越国则不然,绝不会手下留情,必定会举全国之兵一锤定音。不然这南王的地位日后将会受到各大强国轮番的挑战。 作为田氏腹心的田逆此刻也持着同样的观点。田恒见众口一致,只得无奈的叹气:“眼下如此局面,只能先与晋国言和,撤回兵马再做打算。” 如今是内忧外患,单凭武功来削弱公室实力继而提升与巩固田氏的威望已然成为泡影。阚止与越王都是他走向王者之路的绊脚石。 不过,内忧可除。外患却是田氏未来难以应付的麻烦。田恒心中明白,一旦杀了左相阚止,国君吕壬势必心怀怨恨。或许早晚也要除掉。 之前他可以利用中行寅手中的天子诏书名正言顺的讨伐晋国。而弑君篡权后,田氏必将成为中原诸侯的死敌。就像越国担心霸主的地位被动摇一样。一山不容二虎,天下又岂可并存两王? 如今的世道,自立为王是异端,弑主上位更是异端中的异端,并且为人所不耻。 正在思考田氏的未来,忽见端木赐仍立于大殿之中。二人目光交汇的一瞬,端木赐那自信与不容置疑的目光令得他心中微微颤动。 “老朽愿举荐一人,可解田氏之危。” 心头的悸动仅仅存在了片刻,就被端木赐的这番话瓦解冰消。 “五鹿君快快道来,不知何人有此本事?” 随后,荀子程站了出来。 “在下愿游说楚王,促成联楚伐越之壮举,以破当下危局,望相国允之。”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谁人不知楚惠王熊章的母亲便是勾践的女儿。楚国虽有复起的打算,但越国毕竟是灭了吴国,为楚国报了昔日灭国的仇怨,洗刷了耻辱。加之如今的楚惠王熊章是越王鹿郢的外甥。两国虽有争雄之意,但这一代基本是打不起来。 若是真打起来,所有的难题便迎刃而解。哪怕只有一丝希望,田恒都不愿放弃。 “敢问先生有几成把握?” 荀子程重重的一拱手,气势不凡。 “十成。” 当下楚军仍在蒙城屯驻兵马。如果楚国不去威胁宋国转而指向越国,那么做成这件事便是一鸣惊人,之后亦是青史留名的壮举。 田恒立即答应了荀子程的请求,并且还承诺办成此事后,田氏将奉其为上宾。 会议圆满结束,端木赐离开田府,在下榻的诸侯馆内秘密的会见了两人。一人是荀子程,而另一人则是左相阚止的门客田豹。 三人随意的饮了一爵酒后,端木赐言简意赅的表达了谢意,随即便要打发田豹先走:“老夫以命人奉上百金作为酬劳,夜半之时便会送至壮士府中。当下形势微妙,壮士与老夫不可再见。在此谢过,还请壮士践行诺言。” 田豹本为田氏族人,因武艺不凡被左相阚止招为门客。在端木赐的安排下,田豹于昨夜求见了宗主田恒,并以告密者的身份揭发了阚止的阴谋。而这阴谋事实上并不存在。 “放心,待左相被诛后,在下即刻离开齐国。不会给五鹿君招惹祸事。” 田豹拱手相谢,随后戴上斗笠走出了诸侯馆。 端木赐与荀子程数年未见,师徒对坐一案。好一番叙旧过后,荀子程问起游说楚王的事情。 “夫子举荐弟子出使楚国,可是有了万全的准备?” 老人霍然起身,面带微笑。而后在荀子程的搀扶下往主位的方向行去。诸侯馆内的房间格局皆是一殿两室。殿内设九筵,方便待客。左右两侧则是书房与起居室。 当二人行至主位下方,靠近书房的时候,端木赐驻足看向一侧的屏风。 巨大的屏风上如浮雕般的斧钺图案透着无上的威严。那是效仿周王畿内天子独有的陈设。这份僭越与大胆无异于表达了馆驿对下榻者身份的认可。 “子程乃老夫弟子,为人忠义实乃可信之人,陶朱公可愿一见?” 隐隐的脚步声传来,人未至,声先到。已是花甲之年的范蠡带着平和的笑声走了出来。 韶华不复,曾有越国第一美男之称的陶朱公如今已不是英姿飒爽的玉面将军。若非健硕的身体将衣袍衬得笔挺,几乎看不出面前的这位曾是一名骁勇的武将。 头发与长髯早已花白,但收拾的干净利落,商人的我行我素表漏无疑。范蠡虽老,但神采依旧。 仅仅是看着对方,老者那矍铄的神态与凌厉的眼神无意间流露出的气势,便叫荀子程心生敬畏。他疑惑的看向师父,只觉面前的二人相互之间的气场。迥异中不乏英雄相惜之感。这儒商与儒将的搭配堪称举世双杰,不禁令人神往。 相互介绍过后,范蠡自衣袖中掏出一张白绢。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名字。将白绢递到荀子程的手中。 “上面所书之名皆乃不服鹿郢继位,有意取而代之的越国各部首领。你可将此信交与熊章。这联楚伐越之事便已成了大半。而后你去拜见令尹子西,言明齐国内忧之事。无论对方询问何事,你切记不可隐瞒。老夫料定子西必会劝说其主熊章出兵伐越。如此,大事可成。” 每一步算计的恰到好处。对人心的把握分毫不差。端木赐与范蠡沉寂了二十年后再度出手。荀子程有幸参与其中,此时内心的波澜早已无法用言语表达。 而王诩这时还在没心没肺的逗弄着范蠡的女儿。 在施家的小院中,他正踮着脚高举一块金灿灿的牌子,施悝平跳呀跳,就是够不着。 相比三年前初到这个世界。身体还是个未发育完全的少年,而今的他已经是标准的身高八尺,就是腰围少了点。 “师父真小气,给徒儿看看嘛。” “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十五金买来的玩意,还不是个破牌子。” 对于师父偷偷充值会员,如今拿了陈田百工盟的铜牌,施悝平很是不忿。 撅着嘴,头一甩不理王诩了:“师父太自私了。也不给徒儿弄一个。过分!” 王诩赶忙将令牌揣入怀中。 “我这是工作需要,你跟着捣什么乱。昨日去接私活,有个三十金的大买卖。不想雇主要先验看腰牌,看到为师的木牌后,一个劲的嫌弃,还说我打不过对手。这能忍?所以就去办了个铜牌嘛。” 施悝平目光一亮,回身探出小手,犹如小狗讨食:“师傅赚了十五金?徒儿有的分吗?” 王诩立时耷拉着老脸。一巴掌狠狠拍在徒弟的手心。 “哎呀!疼!” “你还真好意思!说说看,这些天也不跟着师父打工。天天与那田大少厮混。我就没见过像你这般与人约会的女子。不拿别人当饭票也就算了,自己竟还倒贴。田大少缺钱吗?房子就有上百套,没听人家说了府中仆婢五百。就你花在他身上的钱,买个铜牌也差不多够了。” 越想越觉得生气。这倒不是小气,而是心里不平衡。 试想辛苦打工被老板剥削本就不爽,赚来的血汗钱徒弟又送还给了老板。这就是所谓的企业闭环管理,完全无解。王诩只觉自己就像个驴子在拉磨盘。无休无止的那种。 一向大不咧咧的施悝平在听到王诩的这番话后,突然泪奔。泪水如断线的珠帘,簌簌落下。哭得那叫一个委屈。 “我这么做到底是为了谁?你不清楚吗?” 理智如王诩这般,还是没看出徒弟的思维逻辑。 难不成给别人花钱是为了自己?这理由也太扯了吧。 突然就莫名其妙的觉得,若是天下间红杏出墙的女子都跟丈夫这么解释,或许男人的世界观会崩塌吧。 “你想过没有。今后你一走了之,若那田盘来纠缠我,我与母亲又当如何生活?” 恍然大悟之后,王诩长吁了一口气:“是师父考虑不周。对不住你。唉!我还以为你挺喜欢田盘那小子的。” 错怪了徒弟,于是愧疚的掏出那面铜牌。不想施悝平根本不吃这一套。无奈之下,王诩去屋子里将昨日所得的巨款全部拿给徒弟。 十五枚一斤的大金块委实沉甸甸的。硬塞到徒弟手中,他愧疚的拍着那包袱:“拿去花,直管花,千万别跟师父客气。” 施悝平委屈的抬起头,忍着抽泣:“真的吗?” “当然了,师傅有的是力气,回头再弄块金牌赚得更多。” 说罢,却见施悝平一边抹眼泪,一边缓缓后退。王诩顿时清醒过来。 “小兔崽子!” 刚骂了一声,便见徒弟露出狡黠的笑容。撒腿就往院门处跑。笑声奔放豪迈。 “哈哈,老东西!终于被骗到了吧。” 王诩欲哭无泪。只觉养大的女儿掏空了自己的积蓄,竟与自己一直痛恨的吸血鬼老板双宿双飞。 “还我血汗钱!孽徒啊!不孝啊!” (本章完) 第214章 田氏代齐(上) 第214章 田氏代齐(上) 师父长期坑徒弟。在其磨练下,这徒弟再傻也学会了些师父的套路。 所以,施悝平当下把王诩坑得不轻。老头悲愤之余,作势要追。势要夺回自己的血汗钱。 却见孽徒把门一开,回头朝王诩扮鬼脸。乐极生悲。往外跑的时候,与门外路人撞了个满怀。而那路人站在门口,稳如泰山。 猝不及防的一撞竟是纹丝未动,却是把女子直接弹开。施悝平抱在怀中的一大包金子,当即脱手坠落。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后栽倒。一屁股结结实实的坐在地上,激起大捧的尘土。 看着都觉得疼,王诩乐得直拍大腿:“报应啊!活该。让你骗老夫。” 幸灾乐祸之际,却见门口的男子抱起一只脚,又蹦又跳。再看其身下,那可不就是十五斤重的黄金嘛。 正想着哪个倒霉蛋这么惨?估计一会儿跳够了,疼完了,会好好教训一番自己那不孝的孽徒,却见施悝平揉着屁股大骂道:“谁呀!走路不长眼的嘛。疼死本姑娘了。” 一只手还在揉着屁股,另一只手已经指着门口大声开骂。 随后徒弟的手便开始颤抖起来:“大侠?” 王诩探头一看,来人竟是陈田百工盟的头目,对自己不错的那位金牌大侠。 这下事情搞大了。得罪了上司,保准以后没好果子吃。 谁料头目跳了一会儿,不甚在意的捡起地上的那包金子。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甚至没怎么在意仍坐在地上的施悝平。 东张西望的看了一圈后,他冲王诩笑道:“原来玄微老丈住在这里。我可是一路好找。” 然后,将手中的那包黄金还给了王诩。 “这里说话不便,可否借一步?” 王诩赶忙上前引路,将头目带入屋中。对方也未自持身份到主位上坐,而是示意王诩一同在靠墙的筵席坐下。大家同坐一案,说话倒也方便。 坐定之后,王诩将那包金子放在腿边。头目看了一眼,立即表明了自己的来意。 “如今盟内高手皆已调往西面讨伐晋国。盟主今日派下一件任务,十分重要。我虽是一方大侠,然盟内当下却是无人可用,便想起了玄微老丈。故而来此拜访。” 盟主亲自交代的事情,显然非比寻常。按道理说自己那徒儿早该从田盘口中探听到了风声,却是不见孽徒向自己汇报。 想来事情不简单。王诩旋即客套起来:“老朽武艺平平,得大侠赏识,真是愧不敢当。” 随着王诩的身份在陈田百工盟内不断提升,他已经从侧面打听到些小道消息。比如,校场里聚集的那帮青侠都是铜牌,大都有着元士的爵位。而他们每日勤加训练,其真正的原因乃是杀人,与刺客无异。 关于刺杀的悬赏任务并不简单,一般需要几人或是十几人一同联手方能完成。因为刺杀的目标往往是身份显赫的政要或是大氏族的宗主。 难度越大,赏金越是丰厚。所以即便是在炎炎夏日,铜牌青侠依旧是苦练不辍。毕竟谁都不能保证万无一失。而失败的结果便是丢了性命。 言语中略有推诿与回绝之意。头目瞥了一眼老者身旁的包袱,再次与之对视,目光灼灼。 “老丈若是肯出手相助。在下保证事后所得比您单干数年来得更甚。” 背着上司接私活,这种事情打死也不能承认。 “老朽一直恪守盟内规矩,岂会撇开自家盟会去干私活?平日但凡有所得,盟金不仅按时上缴,还自掏腰包请同袍们一起吃酒。” 头目翻了个白眼。 心想,你丫私活都懂还在这装? 此时说话的语气也不似之前那般尊敬了。 “私活?你以为是谁向我举荐的你?” 王诩心叫不妙,头目旋即伸出手来。 “来!我给你数数啊,亢宗主、管宗主、鲍氏的大公子、公良家的亚思少主还有通粮陈大人,你把私活从氏族干到商贾,从商贾干到军队,还好意思说没干过?” 一根一根的掰指头,与他算起了旧账。 原来昨日赚的那笔外块,竟是赚到了军队后勤部长的头上。难怪对方嫌弃他职务太低。想来木牌撑死在军中算作两长的军衔。以对方通粮堪比卒长的身份若是去军中溜上一圈,保准四五个两长会排着队来免费帮忙。 头目见他不吭声,自己也说累了,于是悠悠的叹出口气:“唉!总之这是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顺道还能发笔横财。若非我吃不准,也断然不会来寻求老丈的帮助。” 被数落的如鸡仔一般,乖乖蜷缩着脖子的王诩,终于是忍不住开口询问起来。 “您乃金牌大侠,还有您吃不准的事情?” “若非事态紧急,盟主又岂会让我亲自出手。而今盟内可用之人不足二十。我是担心把事情搞砸了。唉!” 一听是头目亲自带队,而自己仅仅是从旁打个下手。事情又是利国利民,王诩当即便答应下来。 头目再三向他确认过后,将刺杀左相阚止的任务和盘道出。 终于等到“田氏代齐”,这一重要的历史事件。王诩厚着脸皮向头目打听自己的分成。得到两百金的答复。 给商人打工,一周的收获,他便有了八十金。感觉刺杀相国这样的大事,才这么点酬劳。雇主未免过于小气。于是玩笑着说道:“大侠!恕老朽直言。您在盟内似乎混得不怎么好。肥差都让别人挑去了。老实说,您是不是得罪了盟主?” 头目沉吟了片刻。 盟主的确对他不怎么热络,可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是哪里开罪了对方? “此话怎讲?难不成老丈听到了什么消息?” 见老者贼兮兮的环顾四周,头目将身子向他那边靠了靠。 “你想啊。相国的首级才值五千金。咱们分完还要给下面的木牌青侠分。冒这么大的风险,您一堂堂大侠带队,自己还赚不足千金,我都觉得不值。依我看,盟主就是偏心,肯定是把刺杀齐侯的任务交给了别人。” 头目眨了眨眼。感觉身旁的老头比他还懂时局。可他并未听盟主说起要刺杀齐侯的事情。细细一想,似乎有几分道理。 为了防止消息走漏,头目旋即带王诩离开。 离家时,王诩本想与徒弟交代一声,不想孽徒早就跑去找田盘约会。无奈只得告诉西施,让母女不必等他回来吃饭。 走在去往内城的路上,王诩一直吊着老脸,一副不爽的模样。 田氏太不靠谱。今日行那谋逆篡国,失败便要抄家灭族的大事。在这关键的时刻,田家的嫡长子居然还有心情与自己的孽徒厮混?如果说这样也能取代了姜姓吕氏的君位,那姜子牙的棺材板岂不是颤得厉害? 顶着大太阳,王诩与头目回到了陈田百工盟的总部。之后在正殿内,头目召集了一百多名青侠。其中算上王诩,铜牌青侠一共十九名。 不久后,田家的一名门客亲自传来了消息。一直神经紧绷,忐忑不安的头目忽得开心大笑起来:“天助我也。而今阚止便在宫城之中。” 一帮手下听闻刺杀目标在王宫内,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之后,所有的目光齐聚在仍旧大笑的头目身上。 怀疑自家老大一定是被吓疯了。就凭他们百人去攻打齐王宫,等同于排队送死。 诸人疑惑之际,头目已与那田氏的门客拱手告别。 “放心!只要小伯大人与一众门客能控制武库。宫门大开之际,我等便杀入宫城,直取阚止的首级。” “那在下便先行一步,申时初刻,我等于宫城外再会。” 感情田氏表臣百司府全员出动,大管家会率领一众门客最先攻占武库,而后策应他们冲击王宫。如此一来,确实简单多了。 王诩知晓“田氏代齐”必定成功,可一众青侠全然没有他这般淡定。虽说在场的诸人都是重赏之下的勇夫,但他们心里明白即便冲入王宫杀掉阚止,之后如何安身离去,这点是大家最为关心的事情。 头目象征性的送了那田氏门客几步,到得对方走出大殿,他冷冷的瞪了王诩一眼。往回走时,刻意从老头身边路过。 “哼!盟主对我好着呢。” 表达了不满,他便回到了之前训话的位置。王诩一头雾水,却听头目说道:“诸位不必忧心,我知道你们在顾虑什么。相国早有安排,国城附近的兵马也会协助我等行事。一旦表臣有司攻占武库,大军会以勤王之名入城,控制城卫官署。宫城内亦有寺人接应,所以我等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冲进去,一步不停的杀入宫城,直取阚止的项上人头。扬我陈田百工盟技击之武威。” 随后一群青侠大呼小叫起来。 “齐技击威武!” “陈田百工盟威武!” 身在人群之中,王诩羞耻的张了张口型,跟着大家举了举拳头。跻身于著名的历史事件当中,作为其中的一名参与者,这样的体验确实不错。 随后头目命人取来宫城的地图。根据田氏送来的消息,国君吕壬邀约左相阚止于宫中下棋。申时二人会一同用膳,之后便会留在花园中对弈。至于是在哪处庭院的花园倒是没有明确。大抵是在国君三位夫人之一的一处寝殿内。 田氏的目标是阚止,而非国君吕壬。听到这则消息后,王诩才知自己枉做了小人。头目此刻一定认为他之前的话是在挑拨自己与盟主之间的关系。 时间、大概的地点、人物皆已明确。头目随即把阚止可能出现的地方在地图上标注出来,谨慎的连茅厕也没放过。 之后进行分组。头目将王诩与盟中武艺高强的三名铜牌青侠并为一组,由他亲自带队。他们五人只负责在君夫人的寝宫花园中击杀阚止,劫持国君。而其余十五名铜牌青侠,每五人一组,分三队。每队带领四十五名木牌青侠正好是五十人一偏的军队编制。他们则负责策应,与敌纠缠敌。 交代完任务,大伙自觉的开始检查武器。除了必要的防具,一柄短剑、一副长弓、三十支羽箭几乎是所有人的标配。 看着众人规整的装备与那肃杀的气势,王诩再看看自己。不合时宜的一身灰袍,两手空空。感觉魔戒里的灰袍法师甘道夫至少还拿了根木棍做法杖,而他如此干净利落的装束,简直就跟来打酱油一般滑稽。 头目穿戴好一身青铜盔甲,来到了王诩的身前。一把铜制短弓,一个箭囊旋即丢了过去。 “听说你箭射得不错,别辱没了这把好弓。” 王诩接住丢来的弓箭,望着头目那金光闪闪的铠甲,只觉上帝就在面前。正感动呢,低头一看。 “力弓?你不是开玩笑吧?” 手里的那张弓居然是铜制的,弓弦硬的要命。这类硬弓一般是给初学者锻炼臂力使用。好处就是玩不坏。 此时的弓大抵分为战弓、猎弓、力弓三种。而头目给王诩的恰好是力弓。 头目笑道:“战弓你都能射一百五十步。区区三石力弓,你还怕拉不动吗?正适合你。” 王诩恶寒。 不就是害他多修缮了几次院墙,那能花几个钱?没想到上司还挺记仇。 百余人简单的吃了些东西,随后在校场内列阵等待。 当三声刺耳的哨箭在空中响起时,赤红如血的人群迈着坚定的步伐,行出驿亭,踏上了临淄城的大街。 起伏的甲叶沉闷的拍打在身体上。行进之中的技击勇士沉默无语。一行人手提剑,腰负矢,背挂弓,气势汹汹的走来。 街道上的行人纷纷退避左右。商人们嗅出了不寻常的味道,争相关闭店铺。不安与骚乱开始蔓延。 行至宫门,激战已经开始。百名田氏门客顷刻间便淹没了十数名禁军甲士。 随着漆黑的宫门被四名内侍从里面推开,头目振臂一呼,人群鱼贯而入。 汹涌的红潮如一柄利剑直插外朝,随后破路寝,入正宫。王诩悠闲的挂机,通过3d投影观看战斗画面。 零星的抵抗转瞬间便被飞来的流矢无情镇压。他们的运气不错,出了正宫大殿,在右边的一处殿宇外见到了国君与左相的车辇。 那里是太后的寝宫。头目当即调整了策略。命两偏人马负责堵住寝殿的前后门。而他则率领王诩等人与一偏青侠直奔庭院。 正在一边下棋,一边谈天的君臣二人,方才听到宫墙外传来的嘈杂。左相阚止落下一子。回身去瞧之时,一道寒芒闪过,脑袋便已被人砍落。 血水染红了棋盘,溅了国君吕壬一脸。他的身后,四名禁军甲士甚至来不及反应。吕壬大怒:“混账!尔等弑杀国之重臣要造反吗?” (本章完) 第215章 田氏代齐(下) 第215章 田氏代齐(下) 旋即夺过身后甲士的长戈,便向头目劈去。 愤怒之下,长戈横抡,直击咽喉。若是被戈援扫中,脑袋立时搬家。 谁都没有料到刺杀左相顷刻间搞定,可挟持国君这事似乎有点难度。 此刻,吕壬宁死不屈,而他身后的侍卫则被骇得不敢轻举妄动。 头目也是没有想到国君不仅负隅顽抗,武艺倒也不错。一剑挡开横劈过来的长戈。吕壬随即一脚踢翻了身前的案几。 棋盘、棋子、棋篓顿时朝着头目劈头盖脸的飞去。身上的青铜盔甲叮叮当当被打中了好几下。头目正欲反击,可手中的短剑怎么也砍不下去。无奈只能被国君追着满院子跑。 右相田恒只是让他们在刺杀阚止后挟持国君。其目的是稳住宫城内的禁军,以免事态扩大,波及到临淄城内的商人与百姓。 田氏在田恒这一代能在齐国快速崛起,要归功于上一次宫变。田恒利用鲍氏与公室间的矛盾,怂恿大夫鲍牧之子毒杀了上一代国君,也就是吕壬的父亲齐悼公。 鲍氏是齐国的豪门氏族。管鲍之交说的就是鲍氏祖上鲍叔牙拒绝相位而举荐好友管仲辅佐齐桓公的事情。 这次宫变田恒躲在幕后可谓一箭双雕,既拥立了新君吕壬又扳倒了鲍氏。吕壬对田恒颇为倚重,任其为右相。田恒虽命人刺杀阚止,但以目前的局势还不想一步登天。至少台前有个傀儡国君,总比田氏站在风口浪尖要强。 也就是这样的原因,在场的一众青侠心里都明白。若是他们出手制服国君,将来免不了被田恒推出做替死鬼,给国君吕壬出气。所以王诩与一众青侠只是瞠目结舌的看着当下的一幕。谁都没有出手帮忙的意思。 只见那长戈被拖在地上,吕壬抡起便向头目的背后扫去。奔跑之中,头目来不及躲闪,只得在地上翻滚。 长戈就如死神的镰刀。所到之处,花花草草被整齐的收割。如果用一句诗来形容此刻的场景,那一定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国君酷炫的武艺,斩得满园繁花飞舞,确实看花了众人的眼。而在花园中打滚,东躲西藏的头目却是无处可逃,就连没入草丛的机会也没有。 诸人不羡慕繁花似锦,不羡慕金牌大侠的丰厚收入,只觉能作为一名小跟班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而没有在国君面前出手又是多么明智的选择。 “大胆狂徒!你给寡人站住。” 头目身披厚重的盔甲,行动不便,此刻已有体力不支的迹象。而国君则穿着一身丝织的长袍。看着就清爽无比。追杀起人来,那叫一个生龙活虎。 王诩一只手握着铜弓,目光复杂的看向吕壬,另一只手摸向后腰。箭囊之中,那三十支羽箭仍是一支未动。 回忆起与孙武相识相知的情景。 不经意间的碰撞,被波及险些丧命,斗智斗勇降俘老头,饮酒畅谈女人与武学,一同在荧泽剿匪,临行前的嘱托,直至坟头上的杂草与那孤寂的石碑... “老丈!你倒是帮忙啊!” 头目的大喊将他从回忆中唤醒。再次看向吕壬之时,放在后腰处犹豫不决的手陡然间自箭囊中抽出一支羽箭。 一声轻鸣,弓弦微微颤抖。 不远处那挥戈的男子闷哼一声,就象是奔跑中被射中的小鹿。在弓矢强劲的冲力下,吕壬栽倒后向前连续翻滚。 这一箭又准又狠。直接贯穿了吕壬的脖颈。此刻他倒在地上全然死的不能再死了。 头目大惊失色,顾不得疲惫虚脱的身体,赶忙查看国君的伤势。 扫了一眼,脑袋下方血肉模糊。他连续吞咽了几次口水,回头看向玄微老头。对方依旧是保持着开弓后的姿势。很想破口大骂几句,可老头似乎是为了救他才出的手。一时间也不知如何是好。 此刻五人刺杀小组中,有一名脑袋清醒的铜牌青侠大喊一声:“把庭院围起来,别放走一人,也别人进来。” 头目恍然大悟,用赞许的眼神看了看那指挥若定的手下。然后庭院中那四名禁军侍卫与游廊中的两名侍女立时遭殃。 半个时辰后,于田府等待回音的田恒,刚收到阚止的首级,还未笑出几声便听到了国君被杀的消息。 “什么?君上死了?到底是谁干的?” 去田府复命的人正是头目。此刻他跪在地上。金色的甲胄沾满了血迹。暗红的外表好似尚未成型的漆器。 “回宗主!君上是被流矢所杀。当时我等冲入太后寝殿见阚止欲逃,卑下遂命人放箭射杀阚止。不料,他竟挟持君上挡了数箭。故而误杀了君上。” 在来田府之前,头目等人就已商量好了说辞。 田氏在齐国素来是爱民如子的形象。 譬如,以大斗给百姓借粮,再以小斗回收还粮。收买人心之意表漏无疑。此番刺杀阚止有五十多人看到了当时的情形。 头目是在赌两件事情。第一,法不责众。第二,田恒爱惜羽翼。 “混账!如此一来,我田氏将被置于何地?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田恒气得不轻,抄起案几上的竹简便向头目丢去。头顶的爵弁亦是差点滑落。头目蜷缩着身体,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一身金属龟壳防护极佳。那竹简打在身上不疼不痒。 这时,站在田恒身旁的田逆走了过去。男子头戴纶巾,轻摇羽扇来到头目身前并将起扶起。笑容谦和的向头目微微点头,大有帮其说话的意思。 “宗主何须动怒。此事乃左相阚止所为。卑下看来,这位壮士不仅无过,亦有大功。宗主理应赏赐。” 田恒微微皱眉,扶正了帽子。 “腹心此言何意?” “人心初定,正是立威之际。阚氏勾结越人,谋害君上乃是叛国谋逆的大罪。宗主若诛其满门以告天下,必会振奋国民,激励我军士气。而国中奸佞亦会有所收敛,对伐越之事则大有裨益。” 田恒沉思了片刻,决定赏赐头目与其手下。 到得头目感激涕零的离去后,田逆这才道出其中真正的缘由。 “弑君乃是灭族的大罪。倘若宗主秉公处理,便是寒了劝进之人的心。将来若想再进一步,谁人还敢为宗主效死?” “不错。我陈田氏能跻身朝堂全赖民心归附。可眼下如何让国人信服?不知腹心可有良策?” 田逆早已成竹在胸,握扇的手随即向前一拱。 “宗主觉得公子鸢如何?” 事情终于算是完美的结束。讨论了国君吕壬的谥号后,其弟吕鸢则被推上台前作为齐国的新君。在腹心田逆的安排下,阚止莫须有的罪名皆由这位新君来昭告国民。同时还策划了一出为兄复仇的煽情戏码。 国君身死,齐国上下会有好一段时日不能大摆宴席,组织聚会。于是在尚未发丧之际,田府摆起了庆功宴。 上面庆功,下面自然少不了慰问。身为临淄侯侠又是田氏宗族旁支的田思齐。这会便被主家派来负责慰问陈田百工盟的一众青侠。 田思齐一点也不失落。反倒是心态极佳。他一直秉承“宁为鸡头,不做凤尾”的处事原则。所以家族举办的酒宴,他这位图书馆馆长即便是去了,也是居于末席。不仅填不饱肚子,全程还会被家族长辈指挥着到处陪酒。 作为纨绔,岂可伺候别人? 这会田思齐坐在主位上,怀里左拥右抱。一个喂食,一个喂酒,潇洒的不亦乐乎。 “这回尔等干得不错。本侯侠亦是脸上有光。为了犒劳尔等,我还特地去了趟司士府挑选了百名美姬过来。大家吃好玩好,千万别跟本侯侠客气。” 一众青侠举杯致谢。伴随着琴瑟鼓乐之声,袅袅娜娜的舞姬姗姗行至殿中。姹紫嫣红的妆容,婀娜的舞姿顿时引爆了全场的气氛。 位列客席第二,紧挨头目的老者此刻特别引人注目。只见老者低着头,面具下一副忧思的模样。身子坐的笔直,显得郑重与拘谨。 他倒不像别人那般左拥右抱的享受。身侧两个年轻的美婢甚是尴尬,老者既不吃饭,也不饮酒。二女无奈之下,只能一会儿给他捶背,一会儿给他捏肩。这场景委实与众不同。 能坐在这里的人,大都是铜牌的青侠以及今日进入到庭院直接参与刺杀阚止的木牌青侠。至于盟内的其余人则被安排在了楼上。待遇则稍微比这里差些。 不知道状况的人以为老者年纪大了,羞于身旁美女的服侍。而知晓状况的人则纷纷流露出同情的神色。摇头者有之,叹气者有之。 老者杀了国君,他们一起串供欺瞒相国,早已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此刻哪还有心情吃喝享乐。 之前的气氛还挺好,可没一会儿就变成了这般模样。田思齐见状,向下面挥了挥手。 “别跳了。都去一旁候着。” 乐师停止了演奏。田思齐推开怀中的美女,站起身来。 “今日死了些弟兄,大伙心情不好。本侯侠可以理解。所以受相国之命,带了些薄礼,特来犒赏诸位。” 他拍了拍手,三十口木箱便被抬了上来。田思齐命人打开箱子,里面装得全是黄金。 “看到没有?三千金就在这里。现在就给尔等分了。都开心点,来!给本侯侠笑一个。” 在场也就六十多名青侠,见到这么多的黄金顿时笑得合不拢嘴。 田思齐唤来歌姬,当即便将赏金分给了诸人。每人桌上都摆了一盘。 “今个都给我开心的玩。谁若敢不醉而归,休怪本侯侠领了此番悬赏不与尔等分成。” 说罢,抬起手向舞姬与乐师示意。 “呵呵,接着舞,接着奏,都别停。” 气氛再次回到了高潮。 论功行赏,头目这金牌大侠自然比其他人分得要多。可看着身侧那一箱黄金,他却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后端起酒爵冲一旁的老者说道:“我敬玄微老丈一爵。” 二人对饮一爵酒后,头目冲身旁的美婢挥手。连同王诩旁边一共四名女子便往后面退了两步。头目歪着身子与王诩交头接耳。 “唉!一国之君当真是不值钱啊。” 王诩手里抓着一把花生米,一边听头目抱怨,一边大嚼。 “老夫一箭三千金,挺值!你瞧我这正主才分得五十金,而你一捡便宜的竟有百金。知足吧你。” 瞅了瞅自己这边红布上落着的金块。再看看头目的木箱。心里有点不平衡。 “今日多谢老丈出手相救。一会儿我这箱金子你也带走,全当谢礼。” 这点小钱,头目还看不上眼。加之老头今日出手帮忙,确实欠了对方一个莫大的人情。 王诩来者不拒:“嘿嘿,那老夫便笑纳了。” 齐国的藏书他已搜刮大半。再有一周的时间,便要离去。全当攒些钱财给施家母女留作日后的生活费。 头目见老头那财迷的模样,不禁也跟着笑了。 “瞧你那出息,没听主家说了明日还有赏赐。你那两百金跑不了。这回我可没亏待你吧?” 一路跟着打酱油,全程射了一箭。算一算赚了三百五十金,当真是好大的一笔财富。 “没亏待。绝对没亏待。下次再有这好事,别忘了喊我一起,没准我再救你一回呢?” 头目被老头的幽默逗得发笑。没敢提及阚止与吕壬的名讳。 “你当他们是白菜嘛?撞上了那是运气。如今齐国还有谁敢忤逆主家的意思?往后再想发这横财,可就难了。” 王诩自得其乐的将一粒花生米丢入嘴中,随后偏头冲大殿主位上的男子看了一眼。 “上面那位侯侠到底是谁?该不会是盟主本人吧?” 头目也偏头看了一眼。 “那位是思齐少主,出自田氏宗族一脉的旁支。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那种。祖上与相国的父亲陈乞乃是同胞兄弟。他本人则与相国隔了四辈,称相国太翁,偶尔会代表主家来盟内转转。” 王诩见过田盘,从年龄推测,田恒也就四十多岁。田乞早已过世,田盘未有子嗣,田氏主家如今才孤零零的两代人。而田乞兄弟那一代人至今还有健在的,往下相当于延续了七代。 即便是在和平年代,五世同堂已经很少见了,七室同堂委实夸张无比。 看不清田思齐的样貌,又觉这名字挺耳熟的。王诩打趣道:“田氏旁支都这么能生养的吗?” 头目差点笑喷。干咳了几声,看看四周依旧热闹。似乎没人注意他们的闲聊。 “你呀还真敢说。多少人求着去做田氏的门客。你可知为何?” (本章完) 第216章 太太翁与孙孙侄 第216章 太太翁与孙孙侄 “咱们主家一不贪财,二不好色。但凡投入其门下,受到重用之人,哪个不是姬妾成群,各个能生能养?之前来传话的那位,才不过三十的年纪,孙子都会跑了。” 对于十二三岁就喜当爹的古人,王诩表示汗颜,不禁擦了擦额头。 “若是有幸做了田氏门客,便可随主家去稷下挑选美姬为妻为妾。此等幸事便是我等青侠日日苦练不辍,拼上性命亦要投入田氏...” 一张英气勃发的武人脸转眼就羞得如花痴一般,看得王诩直想打人。 田氏深谙笼络人心的方法。企业不仅福利好,还给员工发老婆,难怪各个死心塌地的为田氏效命。对于稷下这一红灯区,王诩想不出后来怎么就变成了大学城? 正在思考,却见头目撇嘴傻笑,神态窘迫地拍上王诩的肩头:“我跟你说这作甚?你都一把年纪了,就别多想了。” 顿时脸一黑。自从做了青侠,年龄就是硬伤,各种遭人歧视。 “走!咱们去敬一下思齐少主。” 头目回头冲四名婢女招手。四人赶忙过来斟酒。 此时的大殿内,已经热闹的不成样子。武士接连离席,四下敬酒。舞姬成了陪酒妹,其中几名身材姣好的女子被武士拉着一同舞剑。乐师无事可做,摆出生无可恋的表情。几个糙汉子玩弄起了乐器,之前美妙的旋律顿时被打铁与锯木头的噪音所掩盖。笑骂者有之,参与者有之,总之有人欢喜有人忧。 王诩跟着头目往主位走。由于从两侧的偏殿到主殿来去方便,不论是表演,亦或是端酒上菜,舞姬与侍婢都从偏殿过来,所以客位与主位之间隔了一大段距离。 越往前走,王诩越觉得那坐着的年轻人看着眼熟。来到田思齐面前,头目笑呵呵的敬酒。 “卑下二人敬思齐少主。” “说过多少次叫我侯侠。你到底会不会做人啊?本侯侠怎么有你这么笨的手下。” 田思齐没好气的说着,将紧贴身侧的侍女推开。而后瞧见那张戴面具的脸,顿时皱起眉来。 “老头!你怎么在这里?” 王诩也是一惊,忽然就想起了对方。 若非田思齐的名字听上去有些娘炮,他也不会记得。 当下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噢!原来是你啊。” 仔细一想,田思齐不就是田盘的孙侄。对方该不会就是那位图书馆馆长吧?于是,心中的疑惑脱口而出。 “你是守藏史?” 当然田思齐一直处于翘班的状态。王诩之前拿着田盘的玉牌刻意去图书馆找过这位大孙侄来着。只不过从未见过此人上班。幸好里面的胥吏认识田大少,不然真就被面前这货给坑了。 听到守藏史,田思齐脸色忽得又红又绿。结结巴巴的骂道:“谁他娘的是守藏史?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本侯侠看你就是讨打。” 若是让手下知道做老大的去管理图书,那非笑死不可。 田思齐怒不可遏,陡然站起,抬腿便往身前的案几跨去。桌上的青铜酒具被打翻在地,清脆的碰撞声以及从台阶上方仍往下滚的酒爵,随即吸引了台下诸人的目光。 转瞬间便已来到二人身前,他一把揪住王诩的衣领。头目见状,赶忙伸手劝道:“侯侠息怒。玄微老丈这回可是为盟内立了大功。您消消气,快把手松开,别和他一般见识。” 见头目来抓自己的手,田思齐更生气了。 “滚一边去。今日他若不说个明白,本侯侠非打断他的狗腿不可。” 王诩原本对田思齐的印象倒也不错。之前虽只有一面之缘,但在书店好心的提醒过他。这会儿被田思齐揪着衣领,心里不爽,可还未到摸鼻子开打的地步。 这时下方的武士们也都纷纷跑来劝架。毕竟今日的赏金都是玄微老头一箭的功劳。既然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岂有坐视不管的道理。 田思齐再不智,也没到当众打老头的地步。本就是为了面子,气不过而已。谁料抓住的老头如此得人心,全员跑来说情。 骑虎难下,田思齐灵机一动,将老头推开,拍了拍手。 “本侯侠也不为难你。量你一个快入土的老头也不敢造谣生事。你快说,到底是谁在造谣?本侯侠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老头整了整衣领。与面具齐平的眉毛突然少了半截,匿入面具当中,看上去很是苦恼。过了好一会儿,老者说道:“你确定?” 等了半天,就蹦出三个字。田思齐气得牙痒痒,随即霸气无比的昂起头来。 “废话!大丈夫头可断,面子不能丢。既然撂了狠话,自然是说到做到。” 只见老头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临淄侯侠。厉害厉害。” 瞧这马匹拍得,倍有面子。田思齐得意的晃了晃脑袋,一条腿抖个不停。 不料面前的老头突然一巴掌扇了过来。毫无防备之下,田思齐直接被打懵。踉跄的退了两步,捂住被打得生疼的后脑勺。 “你找死!” 在场之人全部傻眼。这架还怎么劝? 只见那老头一边摸着胡茬,一边偏着脑袋走向田思齐那边。 “呃...你叫声太太翁,今日乃太太翁便饶了你。” 听到这话,所有人屏住了呼吸。再看老头之时,只觉对方高大威猛,不愧是敢杀国君的男人。这胆子也忒大了。 田思齐一脸懵逼。太太翁是个什么鬼?还有这么称呼人的? 然而,老头越发的逼近。眼神之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权威。这一刻,田思齐仿佛见到了田恒本人向他走来。下意识的就怂了。 “你要干嘛?我太翁乃是相国。你敢动我,知道后果吗?” 话语结结巴巴,早已失了底气。 老者开始冷笑,一把揪住了田思齐的衣领。而后轻松的将他拎起。 “你叫不叫?” 此刻大殿之内,针落可闻。一群人呆若木鸡,谁都没见过临淄城内有人敢公然欺负田氏之人。 也只有头目还算清醒,他赶忙过来抓住王诩的手,往下拽。 “老丈息怒。思齐少主他年少不懂事。您别跟他一般见识。” 劝架的话说得特别顺口。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就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面前的老头连国君都敢杀,显然是占了所有。 “最后再问你一次,到底叫还是不叫?” 凌厉的目光中充满了杀意。田思齐被拎在半空,呼吸都有些困难。 “太太...翁。” 这下梁子结大了。 可诸人转念一想,若老头被田思齐报复干掉。他们似乎就不用再提心吊胆,担心有人告密,这未尝不视为一件好事。 再看老头之时,目光中满是感激的神色。 多好的老人呐,除了脾气大点,生猛了一点,简直和蔼可亲嘛。为了能让大伙多赚点赏金,竟然独自作死,背了黑锅。 小鸡仔被老头随手一丢,摊在了地上,正欲发作,却见老人又走了过来。吓得田思齐乖乖闭上了嘴,伸出的手也慌忙缩了回去。 “老夫教训你,那是为你好。别不识好歹。” 老头一边说,一边从怀中掏出个东西。 所有人都觉得老头一定是疯了。可当看到那东西是陈田百工盟的玉牌后,一帮人觉得一定是自己疯了。 头目揉了揉眼睛,立刻单膝下拜。 “拜见盟主!” 盟里有四位大佬,至今只有两位的身份公诸于众。一位是田氏的门客,一路披荆斩棘为田氏立下汗马功劳的巨侠级人物。另一位则是田氏嫡子田盘。而这位瘫坐在地上的思齐少主,也仅仅是偶尔借用其舅公田盘的玉牌,来盟里耍耍威风。 回过神来,在场的所有人跟着头目一起下拜,就连舞姬、乐师与婢女也不例外。虽说他们不知道陈田百工盟的盟主是个多大的官,但听上去很厉害的样子,就和诸侯会盟时推举的联军统帅一样厉害。 先前还盼着老头被田思齐干掉,可此刻诸人的内心变得无比复杂。玉牌盟主杀了国君,这与田氏高层必然脱不开关系。回想起老头入盟不久,武艺也十分了得,这不是上司暗中来访又是什么? 王诩亮出玉牌是不想给自己今后惹麻烦,可如今看来麻烦是挺大的。此刻尴尬不已,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于是学着田思齐之前的话冲诸人说道: “接着舞,接着奏乐,大伙继续热闹,莫要扫了兴致。” 随后,舞姬老老实实的跳舞,乐师抢过自己的乐器赶忙演奏。武士各自落座,一改之前左拥右抱的丑态,各个坐的笔直,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田思齐傻愣愣的坐在地上。王诩在他身旁蹲下,将手中的玉牌翻了过来。 “你说你该不该打?扒自己你舅公的皮,你咋不上天呢?” “你你你...” 连续说了三个“你”,顿了顿。 “你还真打啊!我就说嘛,你一开书店的老头,岂会有盟主的玉牌?原来是舅公给你的。” 随即生起了闷气。 他与田盘虽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但两人的感情一直不错。田盘也不会因为他一时失言而出手教训。想到这里,感觉吃了好大的亏。 “哼!你敢打我,还敢让我叫你太太...翁。你给我等着。” 即便是受了气,作为一名标准的纨绔少爷又是堂堂的临淄侯侠,这尊严绝不能丢,所以狠话也不能少。 “你觉得吃亏?” “废话!你让我打一下试试。” 特别的不忿。尤其是大庭广众之下,失了面子。 田思齐见老头来拍自己的肩膀,嫌弃的躲开。 “别碰我。” “年轻人啊。公子盘是你舅公,他喜欢老夫的孙女。今后若是两人结为夫妻。老夫可比相国的辈分还大。让你唤一声太太翁不对吗?长辈教训晚辈何错之有?” 说罢,又抽了田思齐一巴掌,还是打在后脑勺上。 “哎呦!疼。打傻了你负责。” 王诩笑了:“老夫没见你聪明过?” 田思齐站起身,与老头保持了一段距离。 “老东西!你休想攀高枝,做梦吧你。明个我便告诉舅公,你这老头的险恶用心。” 王诩倒也不甚在意。于是笑呵呵的逼向田思齐,学起对方说话的语气。 “小混蛋!今个老夫便告诉所有人,你其实是个守藏史,而且还天天不上班。” 田思齐赶忙捂住老头的嘴。 “太太翁,孙孙侄知错了。您老口下留德,放过我吧。” 随后,田思齐狗腿的扶着王诩去主位落座。让侍女更换了酒食后,他乖巧的在一旁伺候。又是斟酒,又是夹菜。王诩突然有了个孝顺且懂事的五世孙,满意的尽情享受。 一夜宿醉,微微的风拂过面颊,脸上痒痒的,王诩不经意间挠了挠鼻子。电脑的提示音在脑海中响起。 “请主人输入密码。” 或许是经常进行托管操作,早已形成思维惯性。酣睡之中的他,下意识的喊了句:“仇由子云。” 不想直接进入到意识空间之中,电脑阿季随即智能的开启3d全息投影。 画面中光影耀目,头一回醉酒挂机竟会是这样的体验。 短暂的适应过后,身着青衣的女子正侧身坐在床榻边,轻摇着团扇。微微躬身的坐姿使得腰身显露无疑。清瘦的背影颇具神秘与美感。几缕青丝垂落遮住了女子的侧脸。隐约间点点晶莹闪烁更具朦胧之美。 扑通扑通!心跳加速。 依稀记得昨夜在灌翻田思齐后,他已吐得七荤八素,在不省人事前,还特意嘱咐过头目,务必将自己送回家中,以免女儿与孙女担心。 然而此情此景,估计是犯了严重的错误。在看电脑阿季之时,内心忐忑,目光游离。王诩无颜面对妻子的幻象,于是挣扎着回到了现实。 睁开眼的同时,一只手便已捂住了老脸。一摸之下,面具没了。这下事情闹得更大,悠悠的叹出口气。 “姑娘!那个...我...” 这种事到底怎么解释?满心的慌乱,却见那青衣女子回过头来,露出甜甜的笑容。 (本章完) 第217章 婚事(上) 第217章 婚事(上) “说什么胡话?饿不饿呀?一把年纪了也不怕饮酒过甚伤了身子。” 屋内燥热,此时女子的脸颊上满是晶莹的汗珠。在这没有空调的大热天,一觉睡到正午,得亏西施的照顾。 看清面前之人,王诩傻笑个不停。 “是你?呵,真好。” 十日的时间,西施面上的疤痕已然淡化。或许是药效太好,以至头发与身材亦发生了些许的变化。 西施将团扇放下,揉了揉酸涩的手腕。 “快起来吧。昨夜玄微吐得不省人事,想必腹中空虚有些难受。妾身去热点稀粥与玄微食用。” 女神恢复容貌后,每日洗衣做饭。这待遇委实逆天。尤其是人也变得越发自信起来,不再是轻纱遮面,不苟言笑的状态。 “真好看。若是再过些时日,老夫怕是不敢再与夷光出门了。” 日常撩拨不能少。王诩一边穿戴衣物,一边享受着作为粉丝的福利。 “真是的,一起床就没个正行。” 下了床,看见床头落着三口木箱。 “这是什么?” 西施没走多远,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他回过身,颦眉看向王诩。眉宇间似愁似怨。 “噢!是位壮士送来的。昨夜玄微醉酒便是他将你背回屋内。同来的还有两人,放下一口木箱,说是你的东西之后便一同走了。方才玄微休憩时,那人又来拜访。见你宿醉未醒便也没做打扰。这不又拿来两口箱子。说是昨夜你落在驿亭里的东西。你好端端的干嘛要去驿亭?出了什么事吗?” 没想到头目办事还挺靠谱。估计是怕老头的女儿担心,所以有关青侠与刺杀的事情只字未提。 或许是认为自己照顾不周,玄微有搬去驿馆居住的打算。此刻,西施露出可怜与难过的表情。 王诩早就听闻“病心矉美”的厉害,但也仅限于听闻。或许曾经见过西施难过时的模样,但那时的西施是个丑八怪,完全配不上“西子捧心”的美誉。 无端涌起的冲动与保护欲让王诩恍惚了几秒,差点失去理智。 心头莫名有种只要女子肯收起那副表情,即便是让他掏心掏肺,亦是心甘情愿。 “没事。我就去吃了顿酒席。田公子的孙侄请客。大家开心就多喝一点。” 慌忙的偏过头,四下找寻面具,不敢再多瞧一眼。愁容散去,西施眉开眼笑。 “噢!说道公子盘,那孩子挺不错的。玄微觉得悝平与他合不合适?” 说好给自己做饭,话匣子一打开便是没完没了。 “儿孙自有儿孙福。这事吧,只要悝平喜欢,随她便好。我饿了。” 支走了西施,王诩贼头贼脑的准备盘点昨日的收获。 按理来说,头目那装有一百金的箱子应该在这里。可面前的三口箱子长得一模一样。怎么算也只有三百金。回想起酒宴上,杀国君给的五十金打赏。王诩心叫不好,赶忙伸手去搬那垒在最上面的箱子。 三口木箱落在一起足有一米五高。直接将箱盖打开也点不清里面黄金的具体数量。于是他想先搬下一口木箱。使劲之时,木箱却是纹丝不动。 实木的箱子本就很重,加之里面装有一百斤的郢爰,如果不用上吃奶的劲肯定难以撼动。可若是点个钱都要托管身体,那真是废柴到了姥姥家。 当即在掌心啐了两下,搓了搓手。随着一阵悠长的呼吸,脖颈处的青筋陡然暴起,发出如便秘的低吟,可箱子依旧是搬不起来。 无奈之下,只好挥霍起那八百万的网费。 盘点完一口木箱里的黄金,接着又打开另一口继续盘点。三口木箱全部数完,他抓了抓脑袋。 “什么情况,怎么有六百金?” 凭空多了二百五十金,既奇怪又讽刺。 趁着孽徒不在,他赶忙将巨款搬至床后,靠着墙壁落在一起。看了看还是不放心,又将孙显送的两口箱子叠在了上面。 望着两米多的高度,心里格外有安全感。 “小样!看你怎么拿。” 孽徒若是知晓他得了这么多黄金,估计又去倒贴田盘了。感觉上辈子欠了这丫头。 梳洗完毕,吃饭的时候,西施再度重提旧事。 “公子盘贵为相国嫡子,为人倒也老实,看上去挺腼腆的。昨日玄微离开后,他到家里亲自烧了午饭。妾身倒是没见过哪家的公子会烧饭的。对悝平亦是百依百顺。那孩子挺不错的,悝平也喜欢,二人倒也算是良配。” 女子及笄后便可嫁人。施悝平属于标准的大龄剩女。若是放在卫国,不仅要罚款还会被官府指派嫁娶的人家。 嘴里苦涩,就着酱菜,王诩喝下一口热粥。随后,哈出口气。 “一入豪门深似海。田氏将来可是会取代吕氏成为一方诸侯。田盘绝非池中之物,将来若是做了国君。悝平又当如何自处?” 对于二人间的感情,王诩算是牵线的月老。几番卖徒弟终究是卖出事了。此刻不免忧心起来。 西施一听,急了。如果女儿走上与自己同样的道路,身为母亲的她宁可快刀斩乱麻。 “那怎么办?要不你劝劝悝平,她最听你的话。” “说实在的,我倒是希望她能经历些事情。看得清楚,心里也就明白了。之后许个好人家,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性子也能改改。这世道太要强的女子只会受人欺负,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趁着年轻敢爱敢恨,磨练一番没什么不好的。你呀不用担心,回头我找田公子谈谈。想来他非蠢笨之人,若是真心对待悝平,往后亦不会纠缠下去。多给孩子们些时间,好好珍惜当下吧。” 夏日的正午喝着热粥,没下肚几口便已是汗流浃背。西施在一旁轻摇团扇,对于王诩的话,她是言听计从。可作为母亲一想到女儿情路坎坷,不禁又是愁上眉头。 那愁若啼鹃,怜若惊鸿的表情看得王诩汗流不止。 “你能不能开心一点?难不成你想悝平重蹈覆辙,走你的老路吗?” “当然不想。哪儿有做娘的不盼着女儿幸福的道理。” 王诩放下碗筷。见西施还是满脸忧色,魅惑至极。再被对方这么搞下去,他怕自己一旦适应。今后但凡见到女子哭就觉得美,委实变态。 “那我问你。若田盘成了你的女婿。将来姬妾成群,你气不气?” 西施诧异的张了张嘴,旋即重重的点头。 “那我再问你。若悝平这傻丫头整日被那帮心机沉重的家伙欺负。你气不气?” 愁怜之色霎时被凶恶的神情所取代。西施坚定不移的点头。王诩继续问道:“将来离了婚,孤儿寡母的生活,你不心疼?” 一口银牙咬得咯吱作响。 “那帮只知谄媚争宠的女子怕悝平的孩儿继承田氏家业,便派人追杀她们母子。你不恨吗?” 王诩将脑补的剧情悉数讲来。西施忍无可忍,站起身来,一跺脚。 “贱人!绝不能这样。” 居然骂了出来。对于将“西子捧心”成功改造为“西子骂街”,王诩表示很有趣,将来还会尝试些别的花样。 与此同时,某位老实且腼腆的公子连连打了几下喷嚏。而后吸了吸鼻子。 “今日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阿嚏!” 又是一声。走在他前面的中年人回过头来,笑道:“莫非此处的脂粉气太重,我儿受不了了?” 如今太宗府为国君的葬礼忙得不可开交。新君吕鸢马上继位,其余三卿也好不到哪儿去。太祝府全员出动,于宗庙需连续祈祷七日。太卜府上下又是观星、又是占卜吉凶,计算良辰吉日。太士府就更忙了,为了彰显新君仁德需大赦囚徒。按照惯例,依法量刑必须在国君继位前全部统计出来。海量的工作没个十天半月,决计算不完齐国的罪犯。 六卿之中唯有太宰与太史最为清闲。前者宣读祭文与诏书,走走过场。后者编修史册乃是家常便饭。所以身为太宰(相国)的田恒一时间无事可做,便带着儿子一同巡视家族的产业。 父子驱车去了稷下,在自家开设的女闾中看起美女。儿子喷嚏不断,田恒不免调笑几句。随后二人走到楼上,站在一处围栏边,欣赏下方的女官教授侍女舞蹈。 对于儿子的感情生活,田恒略有耳闻。如今正是田氏崛起的关键时刻,为了稳住大局,一场必要的政治联姻显得尤为重要。 看着下方莺莺燕燕的女子,衣袂舞动,婀娜的舞姿让人赏心悦目。田恒委婉的问道:“盘儿喜欢何种女子?” 田盘自幼便在父母精心的安排下,经历过各种被女子欺骗感情的事情。 田氏的宗主教育便是这般冷酷无情,多坑孩子才能使之不近女色,以免将来误国误事。 见父亲如此问话,田盘心知不妙,赶忙装傻充愣。无辜的小眼神看了过去。“孩儿愚钝,不知父相何意?” 儿子防备着这样,田恒哈哈一笑,拍了拍孩子的肩膀。 “绿瘦环肥,我儿不妨说说。” 田盘沉吟了片刻,随口说道:“孩儿喜欢瘦的,越高越好。” 见儿子和自己口味一样,都喜欢大长腿,田恒默许的点了点头。 “那是多高?” 田盘认为这一定是个阴谋。与其被老爹坑骗,倒不如让其知难而退。 “七尺。” 周朝的一尺有17厘米左右。男子一丈是标准的身高,故有“丈夫”之称。可如今各诸侯国的计量单位早就乱了。齐国一尺差不多24厘米左右。 山东不缺盐,不缺海产,所以这里的女子普遍身材高挑。可七尺的女子在国中并不多见,何况还要长相漂亮。 田恒皱了皱眉:“到盘儿这一代,我陈田氏移居齐地已有六代。家族子孙繁茂,已传九代,可唯独咱们宗主一脉,人丁稀薄。为父甚是忧心,故而想与盘儿商议一下你的婚事。” 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田盘懒得陪父亲继续斗智斗勇,直接摊牌。 “恕孩儿无礼。爹在想什么,孩儿知道。公子鸢之女尚未及笄,即便促成婚事,没有数年,爹也报不上孙子。” 一向内敛懵懂的傻儿子竟能看出当爹的心思。这倒让田恒颇感意外。他放低姿态,如慈父一般说道:“所以爹想补偿一下你。给我儿先娶几房美妾。” 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但作为父亲即便出于政治需要,也不想儿子一辈子得不到幸福。田恒对此深有感触,因为他就是政治联姻下的牺牲品。 “爹就别打趣孩儿了。娘肯定不会同意。” 田盘怀疑的看向父亲。 母亲的厉害他是知道的,父亲外面偷偷养的妾室被其逼死。以至于同父异母的弟弟田让怀恨在心,至今流落在外,不肯归家。 “你那是什么眼神?爹乃田氏宗主,这点小事,岂容一个妇道人家指手画脚。” 说的是威武霸气,可田盘一点不信。碍于父亲的颜面,他旁敲侧击的说道:“其实孩儿挺羡慕爹的。虽然爹时常与娘拌嘴,但终是夫妻同心,相互扶持,所以才能把田氏打理的这么好。孩儿一早便知晓这女闾的妙用。这些女子从被家里收养,便由女官教导,教会她们忠心主家、侍奉良人。许给家里的门客后,她们不会背叛,反倒是帮着家族让其夫君慢慢归心。若非如此,我田氏亦没有数千效死之士。这些孩儿都懂,可爹您就从未怜惜过让弟的母亲吗?” 如果用“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来形容自己此刻的震惊,田恒觉得他即便是当场暴毙,也可以瞑目了。田氏后继有人,家族复兴有望。 然而,田盘的一席话,听得他五味杂陈。此刻眼眶含泪,既是欣慰又是伤感。 “盘儿长大了,可以担起这个家了,爹为你骄傲。” 他确实付出过感情,深爱着田让的母亲。可谁知与自己朝夕相伴的女子竟会是正妻刻意的安排。在生下孩子后,便不声不响的自杀了。 (本章完) 第218章 婚事(中) 第218章 婚事(中) 田氏入齐,宗族四代皆任司空,掌百工。复国一直是田氏之人的夙愿,到得田乞这第三代便不安分了,为扩大家族势力,为其子田恒安排了一场政治联姻。对象则是出自于豪门管氏的千金,乃是管仲的后人。 管氏一族经营公室女闾并掌管司士府已有数百年的历史。 在管氏大小姐嫁入田氏后,便将家族的秘密全部告知了田恒,为了支持丈夫的大业,她在稷下开设女闾为田家培养间人,长期操持外务,以致子嗣传承不尽人意。 田氏宗族一脉人丁单薄,这也让身为大妇,仅诞下一双儿女的管家小姐顶着莫大的压力。 管氏一族无论是家族底蕴还是地方势力都比田氏强大。田恒自然不敢无故娶妻纳妾,打豪门管氏的脸,可他的妻子又架不住族内长辈的压力,于是便自编自导了一出借孕生子的戏码。 没想到含辛茹苦的养大了田让,却是爆出了当年的丑闻。亲妈变后妈,嫡子变庶子,田让无法接受,便离家出走了。 回忆起这段不堪的往事,无论是田恒与管氏,还是田让与其母亲,四人皆是受害者,田恒只能唏嘘,造化弄人,还好有个体贴的儿子,明白事理。 “听说让弟在宋国深受百姓爱戴,宋侯还封他做了大夫。父亲是相国不便出面,孩儿已命人送了些钱粮过去,想来终有一日,让弟会解开心结,回来的。” 听到儿子的话,田恒老泪纵横,正准备好好夸夸孩子,却见对方心急火燎的跑下了楼,回头冲自己喊道:“父相!孩儿有些急事要办,先行一步。” 露出无邪的笑容,随后来到舞台下方。 那里围了许多同行而来的田氏家将与一众幕僚,此刻正欣赏着舞蹈。 “腹心马车借我一用。您与父相同乘一车。谢了。” 田逆还在轻摇羽扇,欣赏美女跳舞,不想自己的车架便被少主征用。他急忙点了六名家将跟了上去,而后就见宗主下来,走到了自己的面前。 “腹心觉得盘儿日后可堪大用?” 田逆看了门口一眼,公子正蹦蹦跳跳的向外跑去。作为谋士之首,田逆直言不讳:“少主仁义,于乱世之中难成大器。” 对于这位本家的直臣,田恒颇为倚重,没有因为这句直言,而生出责备之意。他望着儿子无比开心的身影,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那本相便给他一个治世。” 听到如此郑重与霸气的回应。田逆知道自己的主公已然下定了决心,再进一步。田氏取代姜氏,复兴陈国必将不远,此刻他激动地下拜:“宗主英明!我田氏必将万代永存。” 随后就听到了一句让他几欲吐血的话。 “本相命你搜罗齐地之女,但凡身长七尺,样貌姣好者皆纳入府中。” 之前英明神武的宗主怎么就转瞬间变成了荒淫无道的昏君? 此时正快马加鞭,迫不及待与施悝平相见的田盘,却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他的老爹一喜,便给他娶了七十个老婆。 什么叫父爱如山?田恒做到了极致,并且是足以压死儿子的伟大父爱。 他想既然儿子不喜欢,早晚宰了国君,娶什么公主做儿媳?那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闲来无事,田恒也没急着回去。虽说他是有些怕自己老婆,但是男人嘛,看看美女又不犯法,歌舞表演总归是赏心悦目,于是就与一帮谋士、家将在女闾中随意的坐下欣赏起歌舞来。 对于自家宗主搜罗美女的事情,田逆也没多问。子嗣传承关乎着宗族未来的兴衰。他一介谋士确实没理由插嘴,说多了便有僭越之嫌。 他恭敬无比的坐在田恒身后。看了一会儿,田恒回过身来,向他打听儿子近来的动向。 “盘儿相中的女子,腹心可有探清其底细?” “目前所知甚少。卑下只知那女子名叫悝平出自子姓施氏,与其母夷光,祖父玄微皆为越人。而今居于外城闾里。有趣的是那女子与其祖父乃是陈田百工盟的青侠。其祖父玄微武艺十分了得,听闻此次诛杀阚止便有参与其中。” 关于儿子的事情,田恒早已从妻子那里听到些只言片语。总归是有点嫌弃女子的出身。 当听到女子的祖父竟参与了刺杀阚止的事情,田恒颇为诧异,但这诧异并非惊叹于老人的武艺,而是觉得这事实在是荒唐可笑。 “一个老丈做了本家的青侠?这事倒是稀奇。” 随后便也笑了出来。田逆亦是摇着羽扇,抚须陪笑。 “可不是嘛。听闻就连宗主的岳父司士大人亦是对那人赞许有加。时常绕过陈田百工盟雇其做些事情。” 田恒再次诧异。 堂堂管氏的宗主竟然来挖自己的墙角?还是自己的老泰山?如果让外人知晓,怕是非笑掉大牙。 随后眯起眼笑道:“竟有此事?岳父能看中的人,想必也是个人物。”又谈起了王诩广接私活的事情,二人笑得合不拢嘴。之后话题又重归到那名叫悝平的姑娘身上。 难得见宗主心情愉悦,田逆免不了多说了些关于女子的趣事。 “...而今少主的寝殿中堆满了那女子相赠的礼物。卑下听闻便连府中的仆婢亦是不敢入内整理。昨日夫人命人将东西搬去府库。少主归家后,又将东西搬了回来。夫人得知便数落了少主,称其在司空府管理金器若也这般爱惜,怕是田家早已攒下了一座金山。” 此刻田恒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我倒要看看此女到底有何本事?竟把我儿迷成这样?不过倒也挺好的。” 一阵荒唐的大笑。田恒突发奇想,决定趁这几日的空闲,接触一下施家之人,给儿子把把关,所以暗中先观察一下未来的儿媳便成了首要的事情。 于是次日正午,便装简行的田恒与田逆伪装成了普通百姓的样子,驾着一辆简陋的牛车,装了半车西瓜,与十数名暗中保护他们的家将尾随田盘,干起了偷窥儿子约会的事情。 由于施悝平早上要跟着师傅学艺,所以只有在正午王诩离家,去图书馆看书的时候,才有空闲与田盘私会。 或许是天气炎热,这天两个年轻人没有像往常般徒步逛街,而是选择了驾车出行。田盘把孙侄抓来做了司机,而两名护卫则跟在马车后顶着烈日,蔫不拉几的慢行。 被抓来做电灯泡的田思齐一脸的不情愿,此时驾着车刚出施家的巷子,开始抱怨起来:“大热天的,舅公与舅母就不能找个阴凉点的地方去幽会嘛?孙侄何时遭过如此大罪?热死个人。” 只听他“哎呦”一声,背上便已挨了一脚。 “谁是你舅母,再胡说八道,本姑娘一脚把你踢下车去。” 田思齐扭了扭后背,想起这女子的爷爷更是霸道无比,若舅公真与这女子成婚,他今后准没好日子过,于是嘟囔道:“舅公!他们施家全是莽人。孙侄回头给舅公找个温柔贤惠的舅母,省得以后舅公遭人欺负。” 田盘坐在车上,老实巴交的不敢应声。此刻尴尬而腼腆的瞄了身旁的施悝平一眼。不想女子也在看他,突然伸出手捏起他的下巴,眼神中透着说不出的妩媚。不过就是这姿势有点霸气过头了。 “放心!我是不会欺负你的。” 如此放荡不羁的性格,直叫尾随其后的田恒气得是火冒三丈。“岂有此理!大庭广众之下竟敢如此对待我儿。简直就是个泼妇。” 同样看到这一幕的田逆倒是没有什么反应,而是疑惑的看着那辆马车。 齐国素有元士多如狗,临淄大夫满街跑的奇景。 原本一辆三马的夏日乘车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可作为一名青侠能有大夫爵位就十分奇怪了。田逆细看之下,那车舆上的青铜纹饰有些眼熟,甚至可以说与田氏的图腾如出一辙,只是做了些微妙的修改。 “宗主!那女子驾乘的马车乃是孙氏葵丘司马显的车驾。” 只顾着看女子欺负儿子了,却未注意到那马车的不同。一听是旁氏孙家的马车田恒愣了愣。 突然就觉得那女子该不会是旁氏家族的血脉吧?这也太狗血了。 “速命人去查一查。” 转念一想,不论事情发展如何,自己肯定是要拜访一下那女子的祖父。 “算了,还是我亲自上门去问问。” 随后心情复杂的继续跟踪前面的马车。 这时只见马车突然在路边停下,车上的女子冲身后田盘的护卫大声说道:“你们两个把本姑娘的箱子可要看好了。我与你家公子进去瞧瞧。” 而后那女子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抱着田盘的胳膊下了马车,随后进入到一家出售布匹的店铺。 “小盘爹娘都喜欢什么?今日我要送他们些礼物。” 田盘挠了挠头。感觉自己爹娘除了醉心权力,往家里捞钱以外,似乎就没什么兴趣爱好,总不能告诉女朋友,他们喜欢钱吧?于是尴尬的回应。 “只要是悝平送的,我爹娘肯定喜欢。” 施悝平听了十分欢喜,放开田盘的胳膊,朝那满脸堆笑过来给田盘见礼的店铺掌柜说道:“掌柜!给我十匹锦帛,挑那种便于书写作画的,料子要密实一些,最好是宽幅的,其中五匹选牙白色,其余五匹就要琥珀色吧。挑好了,让我瞧瞧。” 一听是桩大买卖,掌柜赶忙夸道:“哎呦!姑娘真识货。您稍等,小人这就去亲自挑选,管保让您满意。” 见女友挑选布帛格外讲究,田盘有些好奇的看了过去。 “你懂的还蛮多的嘛。” “那当然了,我...阿翁平日作画便喜欢用牙白色的锦帛。精白呢会显突兀,铅白则稍显冷意,而牙白则刚刚好。这样画出的山水与人物既显清明又带着一丝暖意。书写大都是与人看的,所以要郑重一些,像鹅黄、鸭黄、杏黄之类的颜色便不如琥珀色。琥珀贵重却是浑然天成,得来不易。用琥珀色的锦帛来书写,对人与物既显尊重又无世俗之感。” 女子娓娓道来,亲爹范蠡的话便被假外公王诩给取代了。 二人相处的这段时日,田盘只见过女子豪迈的一面,却是没有察觉到对方还有如此细心的一面。 当下田大少怎么看,都觉得面前的女子美得不可方物。 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何况还是西施的女儿。 “你娘平日衣着都喜欢什么颜色?是淡雅呢?还是明艳?亦或是威严一些?” 想象着相国的妻子,未来的婆婆或许是位霸气而严肃的妇人,施悝平不由得紧张起来。 田盘见女友居然也会怕人,不禁心中暗笑,脸上则是一副温和的表情:“我娘很随和的,平日衣着喜好玄色与黛蓝。” 施悝平一听,更为紧张,显然未来的婆婆是个严肃的人,于是在掌柜拿来挑好的锦帛时,她再次下了笔更大的订单。 “掌柜!再帮我挑选二十匹上等的丝绸。紫檀,绛紫,玄青,缁色各要五匹。对了,可以刺绣吗?” 掌柜随口应道:“当然可以。” 只见女子摊开双手,在田盘的胸腹间来回比划。 想来女子选的颜色这么深沉,必然是喜欢将男友打扮的成熟一点。 掌柜连忙送上一记马屁:“姑娘好眼力,选得颜色既贵气又威严。若是成衣后,公子穿在身上,那绝对不逊于官袍。” 不想马屁拍歪了。歪的不是一星半点。 “这是送给她娘亲的礼物。” 女子指了指田盘,掌柜木然的点了点头。 真是个好儿媳,花人家的钱,给人家母亲送礼。 内心正唏嘘之时,却听女子说道:“一匹是四丈,那便每隔四尺,绣上蟠龙凤纹的图样,这样裁剪起来也方便。” 掌柜直接听傻了。见过败家娘们,就没见过这么败家的。 之前他还以为女子是打算做好了衣服拿来店里刺绣。没想到竟是在整匹丝绸上刺绣。暴殄天物到这般境界,掌柜怀疑自己的耳朵一定是听错了。 “姑娘!您不是在跟小人开完笑吧?这可是二十匹丝绸啊。” 女子恍然的“噢”了一声,掌柜这才收回惊愕的目光。 “差点忘了,今日是要送礼的,要不先送二十匹,之后等绣好了再送二十匹。” 可当听到这样的话后,他再度石化。贫穷限制了想象,是他低估了女子的败家实力。 “你愣着干嘛?还不快去将东西送到车上。” (本章完) 第219章 婚事(下) 第219章 婚事(下) 商贾开门做生意,岂有阻拦顾客血拼挥霍的道理?竟然为个败家娘们考虑问题,掌柜顿觉汗颜。反正田大少不缺钱,只要人家姑娘开心,他又何乐而不为?于是屁颠屁颠的跑去装货。 不久后,确认了交货日期,那女子便也留下了住址。掌柜一看,对方竟住在城卫官署旁的闾里中——临淄外城的贫民区。 啥时候贫民都这么有想象力了? 魂游天外却听“扑通”一声,田大少的护卫将一口木箱放在了地上。箱盖打开,里面装满了黄金。那女子像个土匪头子,霸气的一抬腿,踩上箱子的一角。 “订金就算了。本姑娘一次付清,算算多少金?” 花钱都这么有气势? 震撼过后,掌柜笑嘻嘻的看向田盘。 田大少摊了摊手,喃喃的说道:“看在本公子的薄面上,掌柜可否给这位姑娘优惠一些。” 笑容戛然而止,掌柜木然的看向那女子,半晌都保持着僵硬的神情。 田思齐不爽道:“怎么?我舅公的面子你敢不给?” “小人哪儿敢?莫说是优惠,便是白送给公子,那亦是小人的福分。” 掌柜被吓得瑟瑟发抖,却见那女子踩在箱子上的长腿,陡然间重重的往下一踩。 “你这青皮!竟敢威胁人家。本姑娘是付不起钱吗?要你来多嘴?讨打!” 一声惨嚎,田思齐抱起脚丫,如斗鸡一般在店里左蹦右跳。 “哎呦!舅母饶命。孙侄不敢了。” 掌柜心中一片凌乱,最后开出了四十五金的价格,不想那姑娘怕他吃亏直接给了五十金,捧着一大盘的黄金,目送着田大少一行人离开。 店外烈阳高照。那女子的背影金光灿灿,上车时流露出的一抹笑容,明媚无比。嘴角那白皙的贝齿,仿佛闪耀的星光令他炫目。 马车驶离,店里的伙计赶忙跑过来,扶助腿脚打颤的掌柜。 “掌柜的!那女子到底是哪家的千金?竟然带着一箱黄金给公子盘来买东西,真是活见鬼了。” 掌柜重重的舒了口气。 “估计全天下也就五鹿君与陶朱公养得起这样的女儿吧。” 一名在店里假装顾客的田氏家将,把这里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田恒。 此时田恒与田逆正在车上吃瓜消暑,听到了手下的汇报后,田恒一口瓜来不及咽下,差点没被呛死,连连的咳嗽了几声,他拍了拍胸口,终于是顺过气来。 “为何本相只有十匹绢帛,而夫人却有四十匹丝绸?太过分了。” 拜托,这不是重点吧。田逆听得差点喷了。 作为相国府的第一谋士,他焕然有种跟不上宗主思维跳跃的跨度。同样也拍了拍胸口,捋顺气息。 “此女举止粗鄙,但见识不凡。宗主或可与其长辈接触一二,想来必会有所收获。” “腹心的意思是那女子花钱很有章法?应是出自某家氏族?” 田逆将瓜皮放置一旁,拿起蒲扇为宗主扇风,同时会心地点头。 这位文雅的谋士此刻一身麻布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一把蒲葵做的大扇子拿在手中,造型几乎和路边卖瓜的小贩没有区别。 感觉再这么跟下去也没意义,倒不如将心中的疑惑解开,然后田逆偏过头,与田恒小声的耳语了几句,田恒便开怀大笑起来。 见宗主同意自己的计策,田逆赶忙唤来一名假装路人的家将,遂命其告知宗主夫人,待那女子送少主回府时,便留她在府中用饭,而他与宗主则趁机去那女子家中见见对方的长辈。 虽说是来帮儿子把关的,但之前不好的印象早已让田恒把那女子排除在儿媳的名单以外。准儿媳是不可能了,做个妾室倒也无妨。所以去造访施家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毕竟妾室在这时就和货物一样,加之嫁出去的女儿便是泼出去的水,亲家感情倒也无需深究。抱着玩味的态度去见施家的长辈,倒也新奇。所以田恒心情大好,一路上与田逆有说有笑,话题当然是离不开择偶的标准,于是田恒口若悬河的说起来。 “娶妻娶贤,这里的门道可是多了去。腹心有所不知,当年家父逼我娶管氏之女为妻,我虽不乐意,但亦不敢忤逆父亲,所以便偷偷去观察我那岳母,终是不是所望,娶了夫人。” 田逆好歹有两妻三妾,一共五个老婆。田恒满打满算也就两个,显然没啥资格讨论娶老婆的经验。可结婚前,不去偷看新婚妻子,反倒去看丈母娘的委实有趣。田逆不免好奇的问道:“噢?难不成宗主与夫人感情甚好,皆是与此有关?” 田恒得意至极,笑道:“那是自然。你看看但凡女子遇上心仪的男子,哪儿个不是装得一副温婉贤惠的模样?可成婚过后,日子一久,女人的本心便会暴露。诸如好吃懒做、自私贪财、不敬父母、说三道四...” “反正呢,若想寻得良配,那必须去看看对方的母亲。若其母贤惠,家中打理的井井有条,生出的女儿绝不会差到哪去。我那岳母便是真的贤惠,管府内宅不设管事,皆是由她一人打理。仆婢各司其职,各房各院整洁利落,一看便是懂得持家的女子。” 难怪人家是老板,自己是打工仔。田逆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不禁认可的点头。暗自决定将来自家子孙择偶的标准也要效仿宗主的方法。 不久后,主臣二人来到了施家。门一开,二人便同时被西施的妆容给惊艳到了。 俗话说,女要俏一身孝。此刻妇人穿着一席鹅卵青色的衣裙,修身得体,白中泛青,淡淡的颜色素雅至极,加之又包裹着同样颜色的头巾,一头乌亮的秀发被半遮半掩,给人以明珠暗投的可惜。 素雅的装束陪上那不施粉黛,清丽绝美的容颜,简直就是贤惠的代名词。田恒已是看傻,田逆则看了看左右,疑惑的问道: “敢为此处可是施家?您是悝平姑娘的母亲吗?” “正是,不知二位到访是有何事?” 若非妇人承认,田逆差点以为面前之人是施悝平的姐姐。 缓过神来,田恒随即道明来意,谎称一席人是田府家的管事与下人,受了主家的命令特来拜访施家的长辈。 木门半敞,妇人仅仅是透出半个身子,田恒等人还是被拒之门外的状态。此刻妇人有些局促不安,探出头朝巷子里看了看。 眼下已是未时初刻,每日玄微老丈会踩着饭点归来。 “父亲外出,尚未归来。大概半个时辰便会归家。若是二位不急,可进来稍等片刻。” “不急不急。我们等等便是。” 见宗主一副猴急的模样,田逆甚是无语。想到他们此番空手前来,于是就命属下将牛车上剩下的西瓜拿了进来,之后二人带了四名家将在妇人的引领下一同进入了主宅。 屋内陈设简洁,一尘不染。坐在精致的软席上,看着面前光亮的案几,田恒与田逆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却见那妇人脚不沾地的招呼他们,一会儿倒水,一会儿端来西瓜,搞得问句话的时间也没有。 到得几人坐定,喝了些井水后,妇人这才怯生生的走到田恒的面前。 “寒舍简陋,妾身笨手笨脚,怠慢了诸位还请见谅。家父一会儿便归,若是诸位不嫌弃妾身粗鄙,便留下一同用食。妾身先去准备午食。诸位若是无聊了,可随意在家中走走,莫要见外。” 田恒正想找个话题开口,却见那美妇人轻轻福身,直接走了。他绝非贪图美色之人,但和美女聊天总比和一帮属下谈论国家大事要来的有趣,毕竟那妇人说话的声音听上去很是悦耳。 无奈之时,妇人已行至门口,似是想到了什么。她停下脚步,回眸一笑。 “对了,后院有许多家父的藏书,诸位可以去看看。” 如沐春风的笑容令得田恒来不及道谢,又是看傻了。待到妇人离去,田恒起身,快步走向对面端坐且一副花痴模样的田逆,悄声问道:“腹心觉得这女人如何?” 田逆偏着头,还在看门外,随口称道:“漂亮,贤惠,惊为天人。” 意识到宗主就在面前,田逆赶忙收起陶醉的表情。见田恒正冲着自己含笑点头,他心叫不妙。 “宗主可莫要被那妇人迷了心智。此等荒唐之事绝不可行。望请宗主三思呐。” 田逆直言不讳。田恒听了老脸涨得通红,怒道:“本相是问你那姑娘的母亲人品如何?你龌龊!下流!气死我了。” 主臣二人果然有着天大的思想隔阂。 作为文士的田逆,此刻也不禁掩面,做出羞愧的模样,可旋即一想,这和宗主之前说的完全对不上号。 “其母贤惠,可其女粗鄙,这如何比较?” 田恒一本正经的说道:“那便是其父的过失,想来一定是个粗俗不堪之人。”顿觉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二人不禁为那妇人惋惜起来。 等得实在无聊,便在屋中四下走走看看,靠近一面屏风,他们驻足停下。里面便是内室,作为客人去参观主人家的内室未免太没礼数。田逆准备离开,却见宗主就那么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惊得他赶忙向屋门口看去,身体也不自觉的向屏风一侧开始移动,好似有意遮挡田恒的身影。 片刻后,田恒笑着出来:“表里如一,床榻整洁。嗯!是个不错的女子。” 说罢,还点了点头,赞许中略带一分认可之意。 一旁把风的田逆,如释重负般喘了口气,赶忙劝说田恒去后院看书。 之前那妇人说过,自己的父亲一会儿就会回来,若是宗主再去老头的房间里溜达,被人家正巧撞见,那他二人的脸还往哪儿搁? 于是在四个保镖的陪同下,田恒与田逆来到了那家未开张的书店,随意翻看了一会儿,书简便不愿离手了。 “这施家绝对来历不凡,家学竟渊源至此,整座国城有藏书千卷者寥寥无几,即便是府上藏书亦难与施家媲迹。” 满满一屋子的书简,让田恒不禁感慨起来。 旋即眉头深锁,叹出一口气:“唉!怎么就能教养出个如此粗俗无礼的女子来呢?” 想起那女子当街摸儿子的下巴,田恒内心不是滋味。 田逆正拿着一卷《道德经》看得入神,之前简单的翻阅了《周官》、《尧舜禹典》、《论语》以及《贤子》等书,此刻听到宗主先是赞美又是哀叹,他深有同感的说道:“是啊!这里藏书驳杂,关于历朝历代的礼制与典籍皆有所藏。可见其主人博闻强识,学贯古今。唉!有如此才学之人竟去做了青侠,委实可惜呀。” 然后二人就对从未谋面的施玄微产生了兴趣。以至于只顾着在这里拜读老人的藏书,没有去隔壁参观一下织布机,顺便见识一下西施母女真正的居所。 不久后,一位戴着面具神秘洒脱的老头,风尘仆仆的回到家中,在后院的书店里与田恒、田逆简单的见面寒暄过后,那老头便拉着女儿又钻进了厨房。 被晾在一旁的田恒一脸懵逼,从未见过有这般待客之道的,田逆出言解释:“兴许是玄微老丈担心饭食不够,去帮厨了。宗主不如再看会儿书,这有《道德经》的全卷。” 一行六人,其中四人魁梧壮硕,一看就是饭量惊人的主,想来那老头是怕怠慢了他们,所以去厨房帮忙。田恒一想似乎很有道理,于是便也拿着《道德经》看了起来。 此时前院的厨房里,王诩将西施刚做好的饭菜统统倒入垃圾桶。 “再不好吃,也是我辛苦做的。你怎么能这样?” 西施花容失色,几欲阻止,却被王诩挡在了一旁。 收拾了案板,手上还沾着些碎菜叶,王诩一把捏住了西施的脸蛋,一副教育女儿,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傻闺女哟!你真当他们是田府的仆役啊?” 再怎么说西施靠脸吃饭,也有诺大的“西子”之名。被人摸面那叫调戏,可被捏着脸又是怎么一回事?王诩的举动与话语完全把她搞蒙,小脸被拧得生疼,甚至还有些泛红。 反正是在扮演老爹的角色,教育女儿自然没什么心理负担。王诩松开了手,赶忙去翻看厨房里的存货。西施揉着脸,微微蹙眉。 “不是仆役,那是什么?” 找到两条新鲜的猪肉,将自己带回来杀好的母鸡以及翻出的青菜一股脑塞到西施怀中。 “去把肉和菜洗了。洗完爹再告诉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