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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墨翟

    秋雨如期而至,为云梦山笼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阴沉的天气,万物也随之变得毫无生机。每每此时,野中的百姓喜欢三三两两的聚在食肆中吃些酒食,谈论下诸国近来发生的大事。


    秋收过后,他们都有些余钱,也不必担心来年家中的用度。一年到头的忙碌,难得雨天不用下地干活,几道小菜便能打发半日的时光。如此的惬意与悠闲,又有谁不提前准备几个故事作为谈资,用来助兴呢?食肆中的掌柜与活计同样喜欢这样的生活,他们不用跑来跑去的招呼客人。他们些一坐下就是半天,于是也懒散游走于食客之间,偷听些有趣的见闻或是光怪陆离的故事。


    “听说了吗?陶朱公死了,暴毙而亡。”


    “噢?怎么可能?范蠡富甲一方,正值不惑之年又岂会暴毙?莫非难以消受美人之恩?”


    “哈哈哈。”


    “非也非也!”


    正当几人聊得热火朝天,各种龌龊的想法接踵而至时,陡然被一少年打断。众人不免投去好奇的目光,瞧见邻桌坐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与一名不到二十的壮汉。


    少年穿着一身湛蓝色的麻衣,士人打扮。衣领与肩头稍稍有些褪色,脸上肉嘟嘟的,看上去有些讨喜,而一旁五大三粗的壮汉同样也穿着士人的袍服,虎目圆睁的模样倒是一点也不可怕,反倒是有种屠夫装文人的可笑感。


    蓝袍少年嘻嘻一笑,挤了过去。


    “鄙人翟,宋人。”


    “小兄弟是宋人?那一定知道陶朱公的事情喽?”


    自报家门后,也不客气,坐在人群中。


    “当然!”


    “快跟大伙讲讲?到底范蠡是怎么死的?”


    被少年抛弃的壮汉,倒是没有跟过去。他一脸莫不甘心的模样,埋头扒起饭来,吃的津津有味。


    “范蠡与西施被人刺死后皆沉尸湖底,后被渔人发现。”


    话一出口众人惊愕,片刻后,纷纷议论起来。


    “陶朱公那么有钱,想必是得罪了什么厉害的大人物。”


    “我看是有歹人觊觎范蠡的万贯家财,这才将其杀害。”


    “哎!可怜美人西施也一起葬身鱼腹喽。”


    就在人们忘情的议论时,那名叫翟的少年,从这桌食客的几案上,端起一盘卤肉大嚼起来。


    “小兄弟可知何人所为?”


    只顾着吃。


    “嗯..嗯...”


    竟还一边点头,一边找水喝。


    “别噎着。”


    想来大伙是很想知道下文,有人热心的递去一碗清水。


    “当然是越君勾践所为了。”


    如此震撼的内幕消息立时引来了许多人。食肆中一半的人群都围了过去,就连掌柜与小二亦是如此。


    蓝袍少年抹了抹嘴,像是没吃饱一样,继续扫视着桌上其余的饭菜。显然荤菜是没有了。他很失望,对着围观的人咧着嘴笑了笑。


    “还有吗?”


    立刻便有人从隔壁的桌上端来一盘硬菜。


    “有!有!这咸鱼不错。小兄弟您接着说。”


    “想必大伙皆知,先有文种大夫被车裂于市。如今范蠡将军沉尸于湖。勾践灭吴而称王,自不愿往事被人提及,故此杀人灭口喽。”


    不过几筷子的功夫,那清蒸的咸鱼便只剩下鱼头了。众人细细品味少年的话,觉得十分有理。既然陶朱公之死已经有了定论,人群便也散开了。


    “你们就不想知道是谁杀死范蠡的吗?”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众人的第一反应是这少年刚才是在说笑,耍大家玩呢。


    “小兄弟何意啊?”


    “能潜入宋地,刺杀一城之主,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随即一片哗然。感情这少年连刺客如何预谋,如何行动都知道。只听唰的一声,食客起身朝少年又围了过去。


    “哎呀!好饿啊!”


    少年揉了揉肚子。众人连忙四下寻找肉食。


    “去!给小兄弟上只烤鸡,我请。”


    掌柜发话了。


    “掌柜!您先听着,一会儿跟我说说。”


    一只手搭在小二的肩头。


    “知道了!快去。”


    店小二依依不舍的跑向后厨。少年眉开眼笑,对着一旁的壮汉招了招手。


    “滑厘!过来。”


    那壮汉起身行了过来。众人惊呆了。对方身高八尺有余,足足高了他们两头。这鹤立鸡群,作为鸡来陪衬的感觉,着实很不好。大伙忙给那铁塔般的汉子腾让了位置。


    他们围聚的这桌,原本桌案上只有简单的三道菜,此刻却堆满了精美的菜肴,像是酒宴一般。


    “昔日孙武领兵伐越,勾践以数百死士败吴军于阵前,为此阖闾中箭身死。一时间,越国死士名动天下。岂不知勾践称王,图谋中原便是靠着百越死士吗?”


    楚国自从脱离大周,自立为王后被吴国打败。吴国便高调的继承了王的称号,成为南方霸主。后吴国被勾践所灭,南方霸主自然实至名归。只不过勾践老谋深算,从未对外声称自己为王。而是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臣服于周王室,并连年参与中原的战事。各种拉架劝架,获取不少美名。勾践不承认自己为王,但管不住别人的嘴巴。尤其是受他恩惠的国家,越王叫的比周王还亲。


    “越国死士训练严格,直接效命于越君。比之大周虎贲,有过之而无不及。死士在行动前,会服食五石散,狂暴勇猛不惧生死,可以一敌百。”


    众人像是听武侠故事一般入迷。食肆的大堂内落针可闻。


    “越国的死士组织名为忍,乃取自勾践尝胆复国之意。”


    此刻若是王诩听闻,一定会认为某岛国的忍者便是由此而来。


    “噢!原来如此。小兄弟真是博学。勾践卧薪尝胆之事我亦有所耳闻。”


    少年打了饱嗝。


    “嗝...谬也!勾践并无卧薪之事。”


    “劳烦小兄弟解惑?”


    拍了拍身旁的大汉。对方秒懂,立刻加速狂吃。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一只手拿着盘子,一只手扒饭。


    “卧薪尝胆乃伍子胥为督促夫差不忘父仇而为之。”


    这倒是新鲜了。食客们竖起耳朵聆听这位博学的小先生讲解。原来卧薪并非躺在柴薪上睡觉。而是形容被人整天逼逼叨,觉也睡不好的样子。当天伍子胥为了不让吴王夫差忘记越人曾杀害他的父亲。便嘱咐的内侍,大王没跨过一道门槛都要高喊。


    “夫差!你难道忘了,你的父亲是怎么死的吗?”


    然后夫差便要立即回答。


    “孩儿不敢忘。”


    以至于晚上如厕时,都被人这般提醒。于是,夫差决定不出门了,整日待在房中埋头苦学,奋发向上。三年后,他率军伐越,得报父仇。看来伍子胥的教学还是蛮成功的。或许是这位严厉的老师管教的有些过头,导致夫差成功后便目中无人。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多谢诸位款待!鄙人告辞!”


    故事也讲完了。少年带着壮汉走出了食肆。外面的雨早已停歇,青石砌成的街道上湿漉漉的。他们二人朝着谷中的方向行去。


    “滑厘!我厉害吧?”


    被少年称之为滑厘的大汉,本名禽滑厘,是个农夫。由于食量惊人,仅凭耕种根本养活不起他一人。于是家中决定让他追随这位聪慧过人的少年四处游历。相传这位少年乃商朝王室的后人。墨姓,名翟。祖上曾担任过宋国的大司马,虽然家道中落,但是仍旧殷实。


    商朝灭亡后,旧国的遗民全部被迁至到了宋地。这里的百姓基本都是殷商时期遗留的贵族子弟。早些年,周朝的君主怕这里的百姓有复辟故国之心,没事便征讨一下。后来周王室便将此地分封给了自家的叔伯兄弟,这才安定下来。


    宋国也曾强大过,两百多年前,宋庄公在中原声名鹊起,打遍诸侯无敌手,就连大周天子也要忌惮几分。不过眼下的处境令人唏嘘不已,基本和卫国差不多。


    名叫墨翟的少年,涉猎极广。不仅擅长工匠的技艺,还使得一手好剑。也曾有人举荐他担任一方鄙尹。谁知少年醉心于四处游历便拒绝了。


    前不久他刚跑到鲁国,与年少成名的鲁班切磋木匠技艺。谁料对方有了新的发明,拿出一把锯子,做的木匠活比他精细百倍。惨败的墨翟原本是打算回家后,加倍努力一雪前耻。不想归国后便听闻了范蠡遭到刺杀,被投尸湖中的事情。


    作为一名爱国愤青,他立即启程赶往陶邑,追查凶手。真相大白后,又不巧在陶邑看到了木棉布。自诩为木匠大师的他,一眼便看出织机上的差距。百思不得其解后,决定追查棉布的来源,于是便追到了卫国的云梦山。


    “那是自然。矩子见多识广。俺跟着你也有肉吃。”


    禽滑厘一边拿着根干草剔牙,一边憨笑的问答。


    “就知道吃。我们将来可是要干大事的。开山立派,著书立说。把墨家发扬光大。”


    被大汉无心一说。刚才骗吃骗喝的行为,让墨翟此刻略有尴尬。


    “矩子教训的是。滑厘跟着您将来也能沾光。嘿嘿。”


    两人沿着主街一直向山谷中行去。他们打听了野中的情况,有村民讲,山谷中有两个大木轮,可以昼夜不停的旋转。少年很是好奇,准备前去一观。


    “你为什么会追随我?别说有肉吃。不然我打你。”


    禽滑厘掰扯着粗壮的手指,数啊数。


    “跟着矩子可以学木匠、剑术...”


    皱了皱眉。开始冥思苦想。


    “嗯...还能听故事。”


    一盘的墨翟脸色很难看。


    “还能...认识很多人。”


    瞧着壮汉一脸便秘的模样,墨翟着实是听不下去了。


    “够了!够了!”


    少年学着越国那帮刺客,也搞了组织,称之为墨家。自从见识了公输班发明的铁锯,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也发明个东西,不亚于人。于是,将两把直尺垂直拼合在一起,称之为矩尺。由于木匠画图计算本就是常有的事,少年觉得这样的一把直角尺子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为了纪念自己伟大的发明以及博学多才,便让禽滑厘称他为矩子。不过墨家如今只有他们二人。


    “哇!大好的木轮啊。”


    两人终于来到了水车附近。


    “嗯!真大啊!”


    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合不拢嘴。


    墨翟看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搞懂这水车转起来有什么用途?难不成是野中的地标建筑,仅仅是用于观赏而已?


    于是乎,两人鬼鬼祟祟的靠近那连接水车的房舍,准备近距离的观察一番。不料,房舍外停靠着一辆马车。五名男子正在装卸货物。远远的瞧见两个贼头贼脑的家伙,立时大喝。


    “干什么的?看什么看?”


    墨翟唰的身形一闪,昂起头,假装那些人呵斥的不是他。


    “我们矩子想进去看看。”


    不想憨厚的禽滑厘,果断卖起队友来。


    “看什么看?快滚!”


    那般搬货的人极不耐烦。


    “你们怎么这么说话?”


    禽滑厘站在原地不退,反倒是向前走了两步。


    “坊主!有人闹事啦!”


    像他这样铁塔一般的汉子,众人当然有所忌惮,其中一人向房舍内大喊。片刻后便有两人跑出,他们手持青铜短剑。凶神恶煞地瞪着不远处的二人。


    “干什么的?速速离开。不然休怪我等请二位去野宰府的大牢坐上一坐。”


    禽滑厘不以为然,底气十足,略带一丝痞气的说道:


    “干吗?”


    墨翟的嘴角抽了抽。


    “你这白痴!说这么大声干嘛?干你个头啊!没看到他们有剑?”


    远处的七人,两人执剑,五人随即从屋中取出了木槌。这里是油坊,榨油时会用巨大的木槌敲打油饼。而形状可怕的木槌,估计只是一下便能将脑袋砸爆。


    墨翟见状向后躲了躲,扯着禽滑厘的衣袖准备逃遁。


    “怕甚?我们也有剑。”


    说着,壮汉从包袱中取出一把短刃。竟当着众人的面将短剑从剑鞘中拔出,寒芒乍现。显然与他们对峙的那帮轮锤拔剑之人,在野中生活了这么久,尚未见过胆敢如此挑衅的家伙。被称之为坊主的男子大喝。


    “把他们抓起来!定是别国派来的细作。”


    此刻,墨翟托着禽滑厘向后退却。就如同瘦小的马驹拉着一辆大车般艰难。他不忿的呵斥着。


    “你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笨蛋...快跑啊!”


    接下来的一幕,惊呆了摩拳擦掌准备上前大干一架的七人。只见壮汉一闪身,手臂夹着那蓝袍少年的腰,片刻便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他们只看到两条腿与一颗脑袋被横在空中不停的抖动,一上一下的,像是挑着的扁担,且晃动的频率惊人的一致。而那被做当扁担的少年则发出乌拉乌拉,像是呕吐的声响。


    雨后湿润的空气不甚微凉。山谷内一处小楼的窗户被推开了。房间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药草的苦涩与鲜血的腥甜混合在一起,隐隐有种阴森恐怖的气息。


    “咳...咳!”


    一脸苍白的男子,轻咳了两声。在鼻前挥了挥手,似乎是要驱散这难闻的味道。他的动作略显僵硬,挥手时下垂的袖摆,隐约露出手腕处的绷带。


    “哎!我又不是唐僧。”


    他看了看受伤的手腕,一抹浅浅的红色,令他唉声叹气。


    许久过后,男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又将窗户掩上。他转身行至床边,望着脸上有些血色的妻子,长长的输了口气。


    昨日他喝了许多烈酒,带着微微的醉意返家。当看到晕倒在地上的妻子时,立时吓的酒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妻子速来身子强健,无缘无故的吐血昏倒着实是有些匪夷所思了。王诩虽是看过几本医书也跟着妻子学过一段时间如何去诊病,但那种又跳又念咒语的治病方法,他一个现代人自然是不会信的。由于扁鹊尚未出生,有没望闻问切,当下的医者仅仅凭借经验为人治病。可以说治死的人多了,医术也就精湛了。


    王诩可不想拿阿季的性命冒险,于是煎了些平心静气的草药为阿季服下。他猜想少女能吐血只要一个原因。


    “一定是练功走火入魔了吧?”


    武侠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子吗?少女一人便能干掉五名强盗,在他看来算是高手了。教他学的吐纳之法明显就是传说中的内功。王诩庆幸自己并未勤加练习,不然也走火入魔了,这可如何是好?联想到上次漆树过敏的事请,他又开始自残,足足为阿季喝下一碗血。想必杀只鸡,也不过能放出这么多血来?


    此刻因失血过多,面色惨白如纸。加之一夜未睡,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他脱下鞋袜,躺在阿季身旁,捋了捋少女额前的发丝,那块烙印似乎又浅了许多。


    看着阿季恬静的睡相,感受着均匀而悠长的气息。他终于可以安下心来,休息一会儿了。王诩探出一只手,轻轻地握住少女的小手。身体的疲惫好似从胸口涌了出来,扩散至全身的每一处角落。


    不知睡了多久,梦中能感受到手心暖暖的。一直被人紧紧的握着,手背碰触着细腻柔滑的东西来回摩擦。然后冰凉冰凉的,如同侵入骨髓的寒冷。


    当他睁开眼时,时间似乎没有变化。还是昏暗的光线,潮湿的空气。只不过床榻上的妻子已经不见了。


    “阿季!阿季!”


    王诩轻轻唤了几声,不见妻子应答,急忙起身下楼。他很是担心阿季的身体。当行至楼下,房门虚掩,透过光亮的缝隙,瞧见少女正坐在小院中认真的清洗蔬菜。阿季一边仔细的挑拣,一边用手背理着额前散落的发丝。


    这一幕让他有些触动,不禁停下脚步。静静地望着,欣赏着女子不一样的美丽。感受着家的温馨与妻子默默的爱。


    曾几何时,王诩是多么希望能有一个这样的家。上一世,意外的死亡让妻子夏云诺与他相隔在两个永远无法交汇的时空,曾经梦想的生活仅一步之遥,最终却支离破碎。而这一世,阴差阳错的与他的婢女走在了一起,少女的长相居然还酷似妻子,似乎冥冥之中上天帮他在这乱世中圆梦了。然而他却无暇驻足,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他轻轻的推开门,行至少女身旁。俯身蹲下后,默默的拿起一只水瓢,将清水缓缓的倒下,冲洗着妻子手中的菜叶。


    “身子...好些了吗?”


    女子的双手僵了一下。微微的点头。


    “嗯。”


    “没事就好,多休息。今后的饭食由我来准备。夫人不可再操劳了。”


    阿季的目光停留在少年的手腕处。她呆了呆,目光中透着一丝复杂。


    “妾身给大人添麻烦了。”


    王诩有些茫然。平日里妻子总会唤他良人。


    “怎么会?我们是夫妻嘛。等你身子好些了,我们便立即出发,先去宋国,游玩到入冬再赶往越国。南方的冬天可不比北方这般寒冷。在那里过冬,夫人一定会喜欢的。”


    说着说着,少女缓缓的低下了头。一滴眼泪坠入水盆中,激起小小的涟漪。


    “怎么啦?不喜欢吗?那我们就去齐国,那里有大海。晒晒太阳最是舒服。”


    她吸了吸鼻子。


    “妾身不想走了。”


    “为什么?”


    欲言又止。过了许久后,对着王诩浅浅的微笑。


    “云梦有妾身放不下的东西。所以请大人留下来,不要走了。”


    “我们不是说好了。这里的事情了结后,就一起走吗?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阿季轻咬着下唇。喃喃道:


    “家里的菜园无人打理。鄙中还有病者需要医治,妾不能离开。”


    “夫人无需担心。李大叔就住在隔壁,可以代为照看。夫人若真的放心不下病者,我便命人去朝歌,出重金寻一位精通岐黄之术的老者。既为百姓治病,又可在学馆教书传授医道。两全其美。”


    “两全其美?两全其美...”


    少女小声念叨着,又低垂着脑袋。


    王诩也不想乱用成语,大周的语言文字实在是太少了。这时有文化的人,还不擅长于使用浓缩后的成语。习惯以讲故事的方式旁征博引一番。沟通起来有些费劲。


    好比“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成语。对方会先给你讲个绘声绘色的小故事。借此吊一吊书袋子,卖弄下学问。当聊天的人听的一脸懵逼时,对方得意过后再阐明,此乃吴王夫差的儿子为了劝老爹提防臣服的越国所用的隐喻。若是没有耐心的人,铁定会奋起暴打对方一顿。


    当下的文人,十分的喜欢借物喻人,借事喻人,而后在追溯源头,讲明出处。如同西方的学术研究一般严谨。哪怕是常识,只要被提及,就必须加以佐证。不过此刻的阿季倒不是这样想到。


    “大人...可愿为妾身...留下?”


    少女起身,对着王诩恭敬的一拜。仿佛两人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少君的称呼变成了大人,奴婢变成了妾身,仅此而已。


    阿季此刻的话语与坚定的神态,陡然让王诩回想起姬兰。复杂的神情转瞬即逝,却都被少女仔细的看在眼中。


    小院中静静的,偶尔能听见鸟鸣之声。两人的心中似乎都装着满满的心事。云梦山的午后袅袅的炊烟升起,仿佛将清明的山村笼罩在混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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