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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一直是你

    穗子恨不得穿到过去,看看哪位祖先这么喜欢啃,有这牙口,啃点萝卜白菜不好吗?考虑到于敬亭所处的年代还没有几线城市的概念,房价什么的对他太抽象了,于是换了个形容。


    “一个银元宝,能换1000头羊。”


    “天黑了,说梦话?”谁脑袋进水拿1000头羊换个这玩意?


    “我说的是几十年后。”


    “嗯,你开心就好。”


    “这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有姣姣的份,尤其是这俩龙洋,你和姣姣一人一个。”


    换她前世开的带翅膀的b车,绰绰有余。


    于敬亭把她的信息拢在一起,得出个结论。


    “所以,这一坛子玩意,没有一个现在能动的?”


    不能现在卖,不能融了做首饰,甚至,咬一口都不行?


    挖了个寂寞?


    “敬亭,你信我吗?”穗子问。


    他把视线从打不开的暗锁盒挪到她脸上。


    “我说说我的看法,这一坛东西,不要告诉任何人,你知我知就够了,娘那也不能说——我不是不信任娘,是为了安全考虑。”


    虽然于敬亭不把这些东西当好货,但穗子却是知道这些的价值。


    王翠花固然是个好婆婆,但她心里还有宗族观念,这么多年一直背负着“偷了祖先宝藏”的罪名,心里有口气。


    王翠花是有傲骨的女人,看她一个人能带大俩孩子不改嫁就知道。


    为了争口气,穗子分析,婆婆很可能会把老于家其他几房召集起来,平分。


    “咱们把东西拿出来,刚开始会得到亲戚们的赞许,或许那就是咱娘一直以来追求的‘一口气’,但这口气过了以后,后患无穷。”


    “你倒是对咱家老太太挺了解。”于敬亭嗤了声,他娘的确做得出来这种事儿。


    穗子一看他的表情,心里就有底了。


    他绝对是站在自己这边的,那她就敢继续说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意思是,不怕没有,就怕有了分不均匀。”


    穗子突然握住于敬亭的手,用她特有的绵软腔调,十分贤惠地说道:


    “敬亭,咱不能给那些人未来骂咱分配不均的机会,更不能打破老于家多年来的平衡,你看,明天吃杀猪菜,大家聚在一起,团团圆圆多好啊,分什么宝谈什么钱啊,谈钱俗气!分了东西,以后就没和平日子了。”


    “说人话。”


    “我想独吞。”


    屋内陷入了安静。


    几秒后,于敬亭哈哈大笑。


    穗子被他笑得一阵脸热,低着头又补充了句。


    “也不是全独吞。有姣姣一份的,等她长大结婚了,要分一半给姣姣做嫁妆。”


    她也只是对不相干的外人比较狠,对自家人还是很有大家长的气度的。


    于敬亭笑够了她财迷,手一挥。


    “那你还愣着干嘛?赶紧把东西藏好,挑个娘看不见的地方藏。”


    “那个,你就不怕,你家祖先觉得咱太过了?”穗子大概也觉得自己有点那啥,嘬了下唇,小小声地说,还有点心虚。


    李有财他娘对她的总结,其实还挺到位。


    她就长了个小白兔脸,心是大野狼的心,这么多的金银,她一毛也不想分给亲戚,多坏啊。


    于敬亭模仿她刚刚的口吻说道,用特别凛然的口吻说道:


    “祖先也能理解咱们为了家族团结的苦心的,他们底下有知咱避免了家人们打成一团不和睦,也欣慰。”


    俩睁眼说瞎话的夫妻愉快地达成了共识,穗子心情和悦,柳眉舒展。


    “笑成这样?就那么喜欢金银?”于敬亭把她搂在怀里,对着她雪白细长的脖颈咬下去。


    不让他啃金银,那啃他的大宝贝,总没错吧。


    “有钱当然开心,不过我更开心的是有你。易得千金宝,难得有情郎。”


    能找到一个跟自己价值观高度相似的男人过日子,多舒心啊。


    “草,又撩!”于敬亭被她蹭出一身火,正想抱她到炕上灭火,肚子咕噜一声。


    忙活一整天,还没吃饭呢。


    “我做饭给你吃——剩下的,晚点说。”穗子从他怀里溜出来,顺手把那个打不开的木盒子塞给他。


    “你要是能在我给你热好饭之前打开——”穗子停住,用手摸了一下,媚眼如丝。


    不用说得太明白,这眼神已经代表了一切。


    于敬亭就觉得浑身有用不完的劲儿,他就是用锯切,也得把这盒子弄开!


    老爷们在上炕这件事上,必须要支棱起来,就不能说不行。


    穗子做饭,他就搬个小板凳坐她边上,手里来回摆弄这个盒子。


    这小盒子用了鲁班锁的原理,别看不大,却十分精巧,想要打开只有找对机关,这也是老物件,古人的智慧真是强大。


    穗子给他煮了一碗鸡蛋面,在她淋好香油准备起锅时,就听身后咔嚓一声。


    “你真打开了?”


    于敬亭本想吹两句牛,其实他也不知道怎么打开的,就胡乱按,不知道按到哪儿就开了。


    但是视线落在盒子里的东西时,思绪却是一空。


    一根金簪。


    能看出有些年头了,却十分符合于敬亭的审美。


    用了十足的金料,金錾花做工算不上精美,巨大一个,光用足金还嫌不够,还在顶端嵌了颗珠子。


    如果不是对这支簪太过熟悉,穗子一定会感慨一句,这是古代暴发户审美啊。


    任何时代都有那种钱多审美极差的,恨不得把“老子真特么有钱”刻在脸上,做这个簪的人,一定就是这种。


    但穗子却看得俩眼发直,她认得这个。


    她前世参加了一场慈善拍卖,想着给灾区捐点钱,顺手拍下了这个。


    多少钱已经记不得了,应该不贵,这个簪经鉴定,就是民间出品,工艺也不算多好,暴发户审美无论任何朝代,都不会有很高的价值。


    她之所以拍下这个,是因为她看到这簪,想到了被她丢在老家多年不见的于敬亭。


    这种又土又霸气的感觉,看一眼就想起他。


    时空变换,物转星移,想不到在这里竟然又见到了,穗子眼圈红了,说不出的难受。


    原来这簪的主人是他,说不定前世,也是他捐出去的。


    他捐,她买,兜兜转转错过一世。


    于敬亭脑子里莫名地出现了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古装山贼,拿着簪戳到哭哭啼啼的富家小娘子头上的画面。


    不由自主地跟着脑中的声音一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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